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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烤薯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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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烤薯类食品相关的资讯

  • 雀巢亨氏食品被指致癌物超标 雀巢称不影响中国
    据英国媒体今晨报道,近日,英国食物标准局对248份食品样品进行检测,发现13种食品中含有的致癌物质丙烯酰胺含量有上升趋势。亨氏、雀巢等许多知名食品公司都遭到英国食物标准局的警告,超标品种涉及薯片、速溶咖啡和薄脆饼干等。就连婴幼儿专用饼干也未能幸免。  ●检测结果  薯片、咖啡、饼干都含致癌物丙烯酰胺  研究显示,煎炸或烘烤含有淀粉质的食物,例如马铃薯和谷类食物,会产生偏高的丙烯酰胺。世卫组织的专家指出,丙烯酰胺已被证实与多种癌症有关联,包括肠癌、膀胱癌、肾病,并有可能导致不孕和丧失肌肉控制。2002年,科学家得知特定食物中存在该化学物质,从那时起便开始催促食品行业降低含量。  但是检测证实,包括薯片、即饮咖啡、面包、饼干、油炸土豆片、早餐麦片、幼儿食品在内的多款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并未降低。  报道称,英国食物标准局表示,这些产品对公众不形成任何实时风险,民众无须改变饮食习惯。但长时间的摄取可能会增加患癌风险,因此要求食品公司减少丙烯酰胺含量。  ●厂商回应  亨氏:会改配方 雀巢:没有危害  包括亨氏和麦维他在内的生产商,已经对此事作出响应,表示会修改配方。今年,亨氏已经更改了其香蕉脆饼的配方,使丙烯酰胺含量降至微量水平。  雀巢中国区新闻发言人何彤今天上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销售的雀巢金牌咖啡是日本原装进口,英国的金牌咖啡应该是当地产的。”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雀巢金牌咖啡粉50g装折后售价116元。  英国媒体称,雀巢等其他公司已表示,在不影响口味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不可能实行,补充称“现在没有科学研究证实,某种特定产品在含有丙烯酰胺的情况下,对人体有危害”。  ●中国落点  我国人群丙烯酰胺摄入水平 不高于别国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的报告指出,丙烯酰胺含量较高的三类食品是:高温加工的土豆制品(包括薯片、薯条等),平均含量为0.477mg/kg 咖啡及其类似制品,平均含量为0.509mg/kg 早餐谷物类食品,平均含量为0.313mg/kg 其他种类食品的丙烯酰胺含量基本在0.1mg/kg以下。  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公布的人均每日丙烯酰胺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0.3~0.8μg(微克,1μg=0.001mg)。  JECFA认为,按估计摄入量来考虑,此类副作用的危险性可以忽略,但是对于摄入量很高的人群,不排除能引起神经病理性改变的可能。  我国尚缺少足够数量的各类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数据,以及这些食品的摄入量数据。  但由于食品中以油炸薯类食品、咖啡食品和烘烤谷类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较高,而这些食品在我国人群中的摄入水平不高于其他国家,因此,我国人群丙烯酰胺的摄入水平应不高于JECFA评估的一般人群的摄入水平。  ●专家建议  尽量别吃烹饪过度食物  丙烯酰胺通常是高温炸、烤、烧以及烘烹调中的副产品,通常在温度高于120摄氏度的情况下产生。为此,专家们提醒,尽量避免食用过度烹饪食品(如温度过高或加热时间太长),例如人们在家里稍微烤一下面包即可,因为丙烯酰胺在烹饪时间较长的深色物质中形成的几率更高。  另外,提倡平衡膳食,减少油炸和高脂肪食品的摄入,多吃水果和蔬菜。
  • 赛默飞世尔科技UHPLC/MS鉴定烘烤食物中的大麻素,仅需最少量的样品制备
    2009年10月19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市,世界领先的科学服务商-----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公布了一种可以更快、更简便地鉴定烘烤食物所含大麻素的新方法,并且只需更少量样品制备。利用超高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UHPLC/MS)在当地一个法医实验室对烘烤食物样品进行了检测,相关详细技术资料请见应用报告,题目为&ldquo 利用UHPLC/MS鉴定烘烤食物中的大麻素&rdquo ,可登录www.thermo.com/accela,通过&ldquo Learn more about Accela&rdquo 链接下载该报告。 在美国和欧盟,大麻是最常见的非法药物,美国执法机构每年要缴获约两百万磅的各种形式的大麻素。大麻素检测一般是先使用简单的化学检测进行筛查,如Duqenois-Levine检测法。对化学检测阳性的样品再进一步使用液质联用仪(GC/MS)进行色谱分析。这种传统技术可检测大麻叶、大麻麻醉剂和烟具残留物,而超高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UHPLC/MS)检测方法可以从一些复杂样品如烘烤食物中检出大麻素。 超高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UHPLC/MS)包括以下组件:Thermo Scientific Accela UHPLC系统、Thermo Scientific MSQ Plus质谱检测仪、单四极杆质谱仪和Thermo Scientific Xcalibur软件。该检测系统可以从烘烤食物这样复杂的基质中检出大麻素、四氢大麻酚(THC)、 大麻酚和大麻醇,并具有以下优势:更简单的样品制备、没有衍生作用、仪器清洗时间更短。 该系统提取、分离大麻素类物质采用Thermo Scientific Hypersil GOLD PFP色谱柱,实验结果表明各标准物具有很好的分离度,其洗脱时间分别为:大麻醇4.1min、四氢大麻酚(THC) 5.1min、 大麻酚5.4min。对核仁巧克力饼和饼干提取物进行检测分析,结果发现:四氢大麻酚(THC) 检测呈阳性,洗脱时间为5.1min,证实该方法仅需极少的样品制备。相比传统的液质联用(GC/MS)检测方法,该方法操作更简单、分析速度更快、并且只需更少样品量。10分钟的样品制备时间和8分钟的总运行时间充分显示了超高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UHPLC/MS)检测的高效率。 Accela是一种高速色谱系统,可在一系列流速和压力下提供快速、高效的色谱分离。它具有更小的系统死体积,适用于快速分离和更多样品类型。四元泵革新技术使得该仪器可以在传统高压和超高压两种模式下工作,同时Thermo Scientific LightPipe技术提供了最优灵敏度和分辨率。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Inc.)(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变得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度营收达到105亿美元,拥有员工34,000多人,为350,000多家客户提供服务。这些客户包括: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研究院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工业过程控制装备制造商等。该公司借助于 Thermo Scientific 和 Fisher Scientific 这两个主要品牌,帮助客户解决从常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面临的各种分析方面的挑战。Thermo Scientific 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整套包括高端分析仪器、实验室装备、软件、服务、耗材和试剂在内的实验室工作流程综合解决方案。Fisher Scientific 则提供了一系列用于卫生保健,科学研究,以及安全和教育领域的实验室装备、化学药品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将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为便捷的采购方案,为科研的飞速发展不断地改进工艺技术,并提升客户价值,帮助股东提高收益,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欲获取更多信息,请登陆:www.thermofisher.com(英文),www.thermo.com.cn (中文)。
  • 2023上半年25大类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降低
    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  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上半年其中:第二季度1餐饮食品309708161365.21%5.15%其中:餐饮具901081345714.93%15.31%2食用农产品1175127410873.50%3.55%3蔬菜制品6717721643.22%3.46%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44619922.23%2.71%5淀粉及淀粉制品543018471.56%1.66%6水果制品417886171.48%1.58%7水产制品193552511.30%1.23%8糕点11723314731.26%1.30%9茶叶及相关制品254963111.22%1.10%10酒类10140411361.12%1.12%11冷冻饮品9272860.93%0.88%12特殊膳食食品2371210.89%1.05%13蜂产品8905770.86%0.91%14食糖214501740.81%0.93%15肉制品798476090.76%0.79%16方便食品437513330.76%0.71%17豆制品490173630.74%0.78%18调味品16142211030.68%0.79%19饼干310411960.63%0.65%20饮料929425390.58%0.66%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9184110.53%0.55%22薯类和膨化食品233131190.51%0.56%23粮食加工品1884448180.43%0.48%24速冻食品39406890.23%0.26%25罐头20839400.19%0.18%26乳制品45474750.16%0.21%27糖果制品38458600.16%0.14%28蛋制品14878220.15%0.13%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36320.15%0.09%30保健食品9929120.12%0.14%31食品添加剂278230.11%0.05%32婴幼儿配方食品323910.03%0.05%3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1200.00%0.00%34其他食品44071.59%1.99%合计2921763701742.40%2.49%食品安全抽查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定》分为总则、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复检及复核、抽检后续处理、抽检信息化、法律责任、附则等10部分,共六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总则明确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抽检对象、承检机构等内容。  第二章为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为抽样。明确抽样时的工作要求,规定抽样时应履行哪些程序。  第四章为检验。明确承检机构检验时的相关工作规定,对检验过程中发现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市稽查局及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  第五章为检验报告送达。明确承检机构报告检验结论的时限,明确市稽查局及各辖区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送到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六章为复检及复核。本章内容包括:复检组织者、复检机构的选择、不得复检的情况、复检手续、复检结果送达、异议及复核办理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为抽检后续处理。本章对食品经营主体接收到不合格信息的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或市稽查局核查处置的组织、核查处置内容、情况通报等做出规定。  第八章为抽检信息化。本章对抽检工作信息化提出相关的规定。  第九章为法律责任。明确承检机构承接食品抽检任务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对于本规定有关行为进行定义。
  • 11项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拟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表示,此次标准清理充分考虑了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特点、现行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执行情况、标准配套性等问题,特别是研究相关产品标准与《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等基础标准关系等,注重标准间的配套和衔接,重点解决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指出,专家组分析整理了相关的25项标准,提出清理建议:建议废止《营养强化小麦粉》等11项标准 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能量补充食品》等5项标准整合到《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绿色食品婴幼儿谷粉》为认证认可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议《婴儿配方食品》等5项标准继续有效。  - 根据标准清理工作情况,清理专家组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目录如下: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如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其他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依然严重
    11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42号〕。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豆制品、水果制品和水产制品等6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 天猫乐惠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制造的烘烤虾皮,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天猫洪晟翔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花淡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花淡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紫薯芋泥饼(原味款),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天猫优客智联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浙江省宁波优客智联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宁波优客智联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增辉食品厂生产的水磨年糕,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淘宝网沛溪土特产直销店(经营者为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油溪乡佩佩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梅山天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乳,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甘肃省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商厦销售的、来自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高原夏菜1-16(供货商:张皓育)的韭菜,其中啶虫脒、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甘肃省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商厦销售的、来自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铜怀海鲜批发部的鲈鱼,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天猫春江月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浙江省杭州果乐缘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无核大乌梅(李梅制品),其中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浙江、福建、湖南、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测值标准值检验机构1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前蔡工业区8号天猫乐惠旗舰店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10.5-b-s.w4011-23465244657.43.31d46560Zfu2TJ&id=553684071486&rn=5849a581236ee2c7de06bc479f4ddd23烘烤虾皮80g/袋乐惠2021/2/21N-二甲基亚硝胺10.4μg/kg≤4.0 μg/kg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测值标准值检验机构1委托方:杭州花淡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造商: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海创科技中心2号楼2层207-6室;制造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南胜镇南胜村上溪埔楼19号天猫洪晟翔旗舰店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230r.1.14.23.59fe2e8aAYA0Qi&id=641789136258&ns=1&abbucket=15&skuId=4789047842730紫薯芋泥饼(原味款)250g/袋/2021/8/3菌落总数3200000CFU/g;20000000CFU/g;21000000CFU/g;11000000CFU/g;11000000CFU/gn=5,c=2,m=104CFU/g,M=105CFU/g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测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1委托单位:宁波优客智联商贸有限公司;生产商:宁波市海曙增辉食品厂委托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夏施村明曙路810号;生产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石臼庙村(庄家)70-2号天猫优客智联食品专营店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0.0.11f52e8dDQUDS9&id=558592091202&_u=3208aigoc5e02e水磨年糕500g/袋/2021/7/10菌落总数1000000CFU/g;890000CFU/g;940000CFU/g;780000CFU/g;790000CFU/gn=5,c=1,m=10000CFU/g,M=100000CFU/g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测值标准值检验机构1湖南梅山天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油溪乡油溪村4组淘宝网沛溪土特产直销店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_u=c2ocduan1909&id=605234437404豆腐乳240克/瓶沛溪+图形2021/7/25大肠菌群540CFU/g;110CFU/g;190CFU/g;210CFU/g;470CFU/gn=5,c=2,m=102CFU/g,M=103CFU/g合肥海关技术中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不合格项目检测值标准值检验机构1供货商:张皓育供货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高原夏菜1-16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商厦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68号(外设仓库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68号)韭菜散装/啶虫脒0.11mg/kg≤0.02mg/kg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腐霉利3.32mg/kg≤0.2mg/kg2供货商:铜怀海鲜批发部供货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龙呈华泰A区1026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商厦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68号(外设仓库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68号)鲈鱼散装/磺胺类(总量)564μg/kg≤100μg/kg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测值标准值检验机构1销售商: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杭州果乐缘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杏花路4号;生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上蟠龙桥2号天猫春江月食品旗舰店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10.3-b-s.w4011-18934193893.32.7a2767c2f1Yntt&id=648217305565&rn=6ae263880bfcbcc825c8fcc56612f4c1&abbucket=2&skuId=4852103383199无核大乌梅(李梅制品)250g/袋/2021/7/11亮蓝0.037g/kg≤0.025g/kg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苋菜红0.092g/kg≤0.05g/kg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 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2.4≤1
  • 辐照糖类食品的快速鉴别检测方法
    辐照糖类食品的快速鉴别检测方法一、实验目的本研究旨在开发一种基于超微弱化学发光技术的快速鉴别辐照糖类食品的方法。通过研究葡萄糖和蔗糖等糖类在不同辐照剂量下的化学发光特性,并探讨水分和辐照剂量对化学发光效应的影响,建立一种无需对照样品即可有效鉴别辐照食品的检测方法。二、实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耗材试剂1. 仪器设备(1). 超微弱发光测量仪:BPCL-IV型,用于测量样品的化学发光强度。(2). 放射性源及辐照设备:用于样品的辐照处理。(3). 分析天平:用于精确称量样品质量。(4). 恒温室:用于控制样品测量时的温度2. 耗材试剂(1). 葡萄糖:真空包装的食品级葡萄糖。(2). 红蔗糖:真空包装的食品级红蔗糖。(3). 白蔗糖:真空包装的食品级白蔗糖。(4). 检测液:实验室自制,用于激活化学发光反应。三、实验过程1. 样品准备(1). 从食品超市购买真空包装的葡萄糖、红蔗糖和白蔗糖各500克。每种糖样品分成25克一组,封装在聚乙烯(PE)袋中。(2). 样品的水分活度约为15%。2. 样品辐照处理(1). 样品进行辐照处理,辐照剂量设定为0、0.1、0.3、0.5、0.7、0.9、1.5、3 kGy等8个剂量,剂量率为每小时1 kGy。(2). 辐照后的样品在常温(20-27°C)下存放10天后进行测量。3. 超微弱发光分析(1). 使用BPCL-IV型超弱发光仪进行发光分析。测量室温度设定为(35±0.5)℃,探测器电压设定为800V。(2). 每种样品称取0.05克,放入测量池中进行发光测量。(3). 发光测量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在干燥状态下测量100秒,记录每秒的光子计数;第二步在测量30秒后自动加入2 mL检测液,继续记录光子计数。四、实验结果与讨论1. 不同辐照剂量对化学发光的影响图1A-C分别显示了辐照后的红蔗糖、葡萄糖和白蔗糖在不同辐照剂量下的化学发光强度。实验结果表明,在干燥状态下,辐照糖类的化学发光强度与未辐照样品相近,光子计数波动不大。然而,当加入检测液时,化学发光强度显著增加,且随着辐照剂量的增加,光子计数呈现出线性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在0.7 kGy以下,光子计数的上升速度较快,提示该方法在较低辐照剂量下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这些结果表明,化学发光效应与辐照剂量密切相关,可以通过测量光子计数变化来估算样品的辐照剂量。图1. (A) 辐照对红蔗糖化学发光的影响. (B) 辐照对葡萄糖化学发光的影响。(C) 辐照对蔗糖化学发光的影响.2. 水分对化学发光的影响图2D-F展示了加入检测液后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情况。结果表明,当样品遇水后,超微弱发光效应显著增强,光子计数迅速上升并达到峰值,随后逐渐回落到干燥状态时的水平。这一现象表明,糖类样品中的自由基在干燥状态下未被激活,而在加入水分后,自由基与检测液中的水分子发生反应,释放光子。这一特性为辐照糖类食品的快速鉴别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图2. (A) 未加检测液的辐照葡萄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B) 未加检测液辐照白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C) 未加检测液检测辐照红蔗糖的动态变化图. (D) 加检测液检测辐照葡萄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E) 加检测液辐照白蔗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F). 加检测液辐照红蔗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3. 含糖食品辐照检测应用实例为验证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对辐照处理后的奶粉和饼干进行了检测。图3A和图3B显示了未加入检测液时,辐照奶粉和饼干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光子计数几乎没有显著变化。 图3C和图3D显示了加入检测液后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辐照样品表现出明显的光子跃迁峰。这一结果表明,该检测方法不仅适用于纯糖样品的检测,也可有效应用于含糖食品的辐照鉴别。图3. (A) 未加检测液检测辐照奶粉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B) 未加检测液检测辐照饼干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C) 加检测液检测辐照奶粉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D) 加检测液检测辐照饼干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五、结论本方案提供了一种基于超微弱化学发光技术的快速鉴别辐照糖类食品的方法。实验结果表明,辐照后的糖类样品在加入检测液后会产生显著的化学发光效应,且发光强度与辐照剂量密切相关。该方法无需对照样品即可实现辐照食品的快速鉴别,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和推广前景。本方案为食品辐照鉴别提供了一种新颖、有效的技术手段。**因学识有限,难免有所疏漏和谬误,恳请批评指正**资料出处:免责声明:1.本文所有内容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无商业用途。2.我们尊重原创和版权,如有疏忽误引用您的版权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侵删处理!
  • 食品安全检测仪:多种类食品快检应用范围广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切的焦点,为了确保各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安全检测仪应运而生。这一多功能的仪器覆盖了广泛的应用范围,适用于多种食品检测,为市场监管、食品生产、卫生监督等多个领域提供了支持。主要应用领域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检测仪用于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食品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安全。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保障产品质量。卫生监督部门:用于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仪适用于对肉制品等深加工产品进行成分检测,确保产品合格。商超市场:对销售的各类食品进行定期检测,提高商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关键特点多通道检测:配备多通道检测模块,可同时进行多种项目的检测,提高工作效率。自动化操作:具备自动检测和重复性检测功能,降低了操作难度,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一体化设计:整合多种检测模块,实现多功能一体,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需求。灵活性:可根据不同的检测需求设定上下限值,实现数据快速评估和预警。食品安全检测仪的广泛应用,使其成为食品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得力助手。早保障每一份食品的安全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更可靠的食品安全保障。
  • 我国拟禁止使用14大类食品和食品原料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餐饮服务禁止使用14大类食品和食品原料。  这些禁止使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主要是违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这样几类食品,例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以及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或是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和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等。  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责任主体,更便于执法和监管。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此外,还规定了餐饮服务禁止使用无标签食品或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情况也被禁止。另外,禁止使用添加了药品的食品,但不包括添加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 以色列拟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标准
    近期,以色列公布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或调味品中的其他油的标准草案。  主要内容为:  第二次修订强制性标准SI 431。本修正案修改了下列各项:  --在涉及鱼酱的强制性标准7上增加了参考资料,以及按照第1.2段所述,在美国微生物实验室指南上增加了参考资料。  --修改了涉及蛋和蛋配料的第2.1.1.2段。  --修改了涉及食品色素和添加剂的第2.1.2.8段和2.2.2.10段。  --增加了涉及标示为“带有水果”的产品榨取物的第2.2.1.5段,并且相应的修订了第2.2.2.17段。  --修改了涉及添加剂的第2.2.2段,以及涉及鱼酱和油的其第2.2.2.18分段和2.2.2.19分段。  --修订了第3.3.5段、3.3.6段中所述的微生物要求,以及涉及沙门氏菌和利斯特氏菌存在的第4.6段
  • 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启动 包括6大类食品包装
    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启动首批进行认证的包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6大类食品包装  4月22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在北京正式启动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项目。首批进行安全环保认证的包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密胺餐具(俗称仿瓷餐具)、奶瓶与太空杯、纸巾纸、饮用水罐、食品用纸制容器等6类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包装。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而食品包装作为与食品全面接触的“特殊食品添加剂”,安全环保问题也是屡见不鲜。一些劣质的食品包装流入市场,有毒有害物料加入包装成品中,这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 “隐形杀手”。针对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各级部门采取了积极行动,并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QS市场准入制度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与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食品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此次推出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项目,旨在通过第三方严格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第一次对食品包装产品质量、产品安全与环保性能,以及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综合考虑,通过第三方产品认证的特殊手段,规范企业生产,以期为百姓营造一个安全安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有关专家呼吁,食品包装安全与环保问题是食品包装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据介绍,本次发布的认证方案除了对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外,还特别加入了社会关注度很高的“荧光物质含量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非法、过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检验不合格”、“人为添加回收原料”等安全环保技术指标要求,并要求通过认证的产品对有害物质的控制情况加以明示,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环保要求,为消费者的健康选择提供保障依据。
  • 广东食药监:新增8类食品 加大检测力度
    1月16日,2017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据悉,该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食品,作为重点抽检、监管种类。  据介绍,去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行动计划方案(2015-2020年)》。目前,“智慧食药监”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中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食品追溯等系统已初步建成,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新增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  去年,广东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全省开展快检蔬菜和水产品共计265.2万批次,筛查发现并销毁了9574批次共96064.62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类7971批次共83098公斤、水产品类1603批次共12966.53公斤,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  而今年,广东省政府将继续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今年食品检验量从去年2批次/千人提高到今年3批次/千人,对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因此,广东省食药监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重点食品(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鲜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谷类辅助食品、白酒、凉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大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
  • 贵州省这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6大类食品1070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水果制品等6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菌落总数、吡虫啉、毒死蜱、腐霉利、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1-4。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023年4月11日
  • 5类食品上欧盟“黑名单”
    作为农业大国,中国果蔬食品远销欧美,向来备受欢迎。不过,据“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网站消息,欧盟今年将加强对我国5类食品的进口监管,它们分别是:冷冻草莓、芥蓝、干面条、新鲜柚子和茶叶。其中,冷冻草莓是新增产品,其他4类是以前法规中早已规定的。冷冻草莓的加入可能与2012年德国出现冷冻草莓食物中毒有关。  记者近日从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获悉,欧盟对这5类食物的检测重点有所不同:芥蓝、新鲜柚子和茶主要检测农药残留,冷冻草莓主要检测诺如病毒,干面条检测铝含量。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出于食品安全和贸易壁垒等方面的考量,欧盟对进口食物的检测十分严格。不过,国内百姓不必为此担心,只要学会正确挑选、冲洗和烹调,这些食品就能放心食用。以下是这几类食物可能存在的隐患,我们请专家为您支招。  芥蓝、柚子、茶叶可能农残超标  芥蓝是一种口感脆嫩、营养丰富的绿叶菜,和大部分蔬菜一样,其最大的隐患就是农药残留问题,如氟唑虫清、氟虫清、多菌灵等,都是欧盟重点检测的农药。  欧盟对新鲜柚子的检测也主要是农药残留,如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等。这些农药可能通过柚子皮渗入到果肉中,危害人体健康。  茶叶的农药残留问题近些年一直广受关注,很多人担心泡茶时,茶叶上残留的农药会进入茶水中,从而对健康造成危害。  专家支招:选购芥蓝时,要到正规超市和市场,因为这些地方的蔬菜大多经过农药残留抽检,比较放心。芥蓝等绿叶菜食用前一定要仔细清洗,最好选用40摄氏度以下的温水,能加速残留农药的分解与溶解。此外,将芥蓝放在自来水下冲一冲,也有助于消除残留的农药。  柚子要选表皮较光滑、个头小的,在手里掂一掂,越沉越好,因为重量大说明水分多,口感更好。剥皮前最好先用温水冲洗一下。需要注意的是,用柚子皮制成柚子茶的方法并不可取。  一般来说,当年5月底前采制的春茶农残很少。春茶生长期间茶树一般无病虫害,使用农药数量、种类有限,茶叶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春茶的芽叶一般较肥壮厚实,有的还有较多毫毛,色泽鲜润,香气浓郁而新鲜。春茶冲泡时茶叶下沉较快,香味持久,滋味醇厚,叶底柔软厚实。此外,喝茶最好经常变换产地和品牌,一次别放太多茶叶,这些也是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的好办法。  干面条可能铝超标  面条、油条、油饼等面食中铝含量超标是比较常见的安全隐患。其中的铝可能来源于面粉或者其他加工配料,但最大的可能是含铝食品添加剂,即钾明矾(硫酸铝钾)和铵明矾(硫酸铝铵)。  专家支招:尽量食用含无铝膨松剂的油条、油饼,购买干面条、泡打粉、油炸粉时,要仔细看配料表中是否有含铝配料(如硫酸铝钾、硫酸铝氨、钾明矾、铵明矾、明矾、枯矾等),不要买太“松软”的馒头。  冷冻草莓可能被微生物污染  冷冻食品的主要隐患是致病微生物,低温虽然可以抑制微生物的增殖,但不能起到有效杀菌的作用,一旦恢复室温,其中存活的微生物仍可能活跃。此外,冷冻食物解冻后,如果在室温下放置很久,也会造成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专家支招:我国市场上多出售的是新鲜草莓,大家在选择时尽量选择个头匀称、表皮完整的,食用前仔细清洗即可。需要注意的是,速冻水饺、冷冻馒头、冻豆腐等冷冻食品很常见,这些食物购买后要尽快放入冰箱,避免让它们长时间处于室温中。在冰箱里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吃的时候一定要煮熟、煮透。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最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肉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共19类食品39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3批次,不合格2;糕点41批次,不合格1;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1;粮食加工品92批次、饮料39批次、酒类29批次、肉制品16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乳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豆制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饼干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天门市红丽商贸销售的标称湖北娇相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蛋黄酥(紫薯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陵百货店销售的Q香蕉( SC ) ,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掇刀区惠民菜场邓德芳(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仙桃市粤客隆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豆邦休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金球(孜然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412.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412.pdf
  • 欧盟食品安全会议讨论肉类食品安全问题
    新华网哥本哈根2月2日电 欧盟及各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机构的官员和学者2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会议,讨论欧盟制订现代化肉类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及强化肉类安全检验检疫等问题。  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的农业大臣梅特耶尔斯科夫当天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时说:“消费者的安全是欧盟肉类产品检验的核心。虽然欧盟的肉类食品检验运作情况一直良好,但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的规范是多年前制订的,目前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我们需要用新知识更新肉类食品检验规范,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疾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  耶尔斯科夫表示,欧盟作为肉类食品的主要生产地和出口地,在制定国际标准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他说:“我希望我们能制定出现代化的肉类食品检验规范,先在欧盟范围内采用,进而得到欧盟以外国家的认可。”  欧盟食品安全局在2011年8月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欧盟每年有10万人感染沙门氏菌疾病,欧盟国家需加强肉类食品的安全检验,而且要防止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细菌交叉感染。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7大类食品731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和饮料等9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倍硫磷、丙溴磷、腐霉利、铅(以Pb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日落黄、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蛋白质、酒精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1-4。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023年6月8日
  • 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白皮书发布
    食品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2020年,上海各部门、各区认真贯彻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实现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上海统筹推进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舌尖上的安全”治理体系,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创新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场景在“一网统管”平台的运用,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刚过去的一年,上海主要食品的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为99.4%,较前一年提高1.3个百分点;接到集体性食物中毒报告3起,食物中毒人数62人(无死亡病例),食物中毒发生率为0.26例/10万人口,继续保持在2011年以来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不高于1例/10万人口的较低水平。这一年,上海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为85.4分,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为86.5分,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值此新春前夕,由上海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编制的《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白皮书)》正式出炉。这已是上海连续10年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白皮书,持续将申城食品安全状况向社会开诚布公。“外援”撑起“流通城”受资源、环境等客观条件约束,不少城市的食品供给对外依赖程度较高,导致食品产业链过长,一旦某个环节信息缺失,食品“身世”就会模糊,对食品安全监管造成挑战。上海就是上述城市类型中的典型:近年来,上海食用农产品对外依赖程度在加剧。2020年,全市食用农产品总消费量在2600万吨左右,其中80%要靠外省市供应才能满足,该比例比2015年高出了10个百分点。同时,还有大量食品为“舶来品”。2020年,上海口岸进口食品多达35.08万批次、重911.2万吨。各类“舶来品”中,肉类(包含杂碎),粮食,鲜、干水果及坚果,是2020年上海口岸进口金额最大的三类食品。近年来呈现缩减态势的地产主要食用农产品供应量,进一步加剧了上海食品供给对外依赖的程度。2020年,上海有蔬菜专业合作社975户,供应地产蔬菜244.3万吨,产量比2016年减少了15.87%;水产品养殖基地490个,供应水产品5.6万吨,比2016年减少了46.67%;规模生猪养殖场117家,一年31万头的域内生猪出栏量,为近10年最低谷,比出现峰值的2014年锐减259.2万头,仅相当于该年的十分之一。与此同时,上海本地的规模型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也在减少,从2014年的50个缩减到2015年的38个,2020年只剩22个,其一年批发交易的粮食、肉类、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各类食用农产品的重量从2014年的1500万吨左右减少到1040万吨左右,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总消费量的贡献率下降到40%,而2014年时的贡献率尚有70%左右。这意味着,除了批发市场,更多食品开始通过电商、超市、产地直营店等流通环节进入上海的千家万户。这种日益依赖“外援”、流通环节越来越多的食品消费和产业结构,已使上海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食品“流通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是食品“流通城”庞大食品流通产业的一部分,整个产业究竟有多庞大?截至2020年底,上海共有310134张有效的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许可证。其中,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多达186950张,占总量的60.28%,数量是120325张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或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1.55倍、140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的133.06倍。和2011年相比,上海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的规模增长了87%。毋庸置疑,食品销售经营者已经成为上海食品及相关产业的中流砥柱。如果食品销售业是上海食品及相关产业的主力,那么零售业就是主力中的主力。2020年,上海从事批发、零售、兼营批发零售的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分别为59256户、114273户、12938户。其中,食品零售商户占到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总数的61.12%。食品销售业态的活跃,反映出居民个人食品消费的热情,印证了上海作为一座食品“流通城”的活力。可喜的是,食品销售业的“热闹”并未“冲淡”整个行业的质量。2020年,上海处于经营状态的170809户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往年按违法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结果,A级经营者占比高达99.06%,在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数量同比2015年增加了8.66%的基础上,A级经营者占比增加了8.16%,说明食品销售业总体的守法水平在不断提高。产业减量换质量和食品销售业的繁荣相比,上海食品生产业近年进入了“减量期”——持证生产企业从2010年底的2210家减少到2018年底的1323家,2020年虽然数量有所反弹,也只是增至1405家。上海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业虽然未如食品生产业那样出现企业数量锐减,但企业数量也难以避免逐年减少的趋势。2020年,上海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分别只有134家和537家,比2015年分别减少了36家和62家。食品生产企业的锐减和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缓慢,背后主要原因,除了食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还有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的倒逼。2020年,上海相关监管部门共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22978张,约占2019年全市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数量的8.45%。数量减少并非坏事,企业数量合理减少,是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换来的是整个产业质量的提升。虽然受到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强、疫情等方面的影响,但上海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比重增加的事实依旧明显:2020年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有410家,占总数的29.2%,和2015年比,2020年上海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比重提高了9.3个百分点。这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去年实现现价产值1045.3亿元,同比上涨1.99%,主营业务收入1256.7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从“一味求多”的粗放式发展,转向内涵扩大再生产,上海食品产业正走向良性循环。虽然眼下,还有70.8%的食品生产企业年产值低于2000万元,处于“小、散、弱”状态,但已经开始加快向“大、集、优”转变的步伐。从信用分级监管的结果来看,2020年有47.3%的上海食品生产企业达到A级(守信),仅有3.1%的企业为C级(信用缺陷),是2010年以来信用缺陷食品生产企业占比最少的一年。和正在经历转型期的食品生产业不同,上海的餐饮服务业却是风生水起,即使遭遇疫情影响,发展势头依旧强劲。截至2020年底,上海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20325户,比2019年多出10948户,数量是2015年的整整两倍,平均下来一年新增约1.2万户。其中,公共餐饮单位91476户(特大型饭店128户,大型饭店2710户,中型饭店12757户,小型饭店57859户,其他如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18022户),单位食堂16322户,现制现售15069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07户,中央厨房132户,数量均比2019年有所增加,尤其是小型饭店和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业态,受到欢迎而数量激增。2020年,上海还有5781户实施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可在限定的时间、经营范围等条件下经营。不过,沪上餐饮服务业并没有被迅猛的发展冲昏了“头脑”。就从业者的规模来看,更多经营者的目标是打造“大店”“老店”。以公共餐饮单位为例,2020年,上海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持证饭店比2015年多出了62.77%(6014户),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微型”餐饮则减少了28.57%(7208户)。这些数据直观地说明,不少小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正在快速成长,扩展规模。就监督情况来看,沪上餐饮服务业也保持了较高的守法经营水平。2020年,全市处于经营状态的111452户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动态分级评定和监督结果公示,等级为A(笑脸,良好)的占45%,B级(平脸,一般)占54.1%,C级(哭脸,较差)占0.9%。A级餐饮服务单位的比例比2015年高了15.3%,为近10年最多;C级餐饮服务单位的比例比2015年低了2.7%,为近10年第二少。可见,越来越多的中下水平餐饮服务单位已发生“蜕变”,步入行业上游,或正力争上游。严查守住安全线参照国际经验,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是考量一座城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2020年,上海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3起,中毒人数62人(无死亡),集体性食物中毒报告发生率为0.26例/10万人口,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2006年以来集体性食物中毒报告发生率第二低的一年,仅高于2018年(0.18例/10万人口)。追溯到本世纪初,上海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报告发生率约在10例/10万人口;2005年后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2010年后已经控制在1例/10万人口以下。从中毒发生时间分析,2020年上海3起集体性食物中毒分别发生于5月、6月及12月。从肇事单位分析,2起集体性食物中毒的肇事单位为单位食堂,1起为无证加工。从中毒致病因素分析,2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为沙门氏菌引发,1起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引发。按发生原因分析,1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为食品操作环节交叉污染所致,1起为从业人员带菌操作污染食品所致,1起原因无法确定。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的持续低走,得益于上海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最严格的监管。其中,监督性抽检是日常监管中的一项重要手段,旨在及时发现、控制或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2020年,上海共监督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46842件,合格率为99.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快速检测206.2万项次,同比增加48.6%,快速检测筛检阳性率为0.29%,同比降低0.21个百分点。上海的食品监督抽检强度已超过10.5件/千人,超过了欧美城市的平均水平。尽管食品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但个别环节出现“掉队”。2020年,上海各个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种养殖和进出口环节的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相比2019年出现了下降,分别为99.57%和99.28%。2020年,上海种养殖环节的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首次跌破99.9%,此前已连续10年保持在99.9%。从主要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看,上海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但市场销售的部分食用农产品检出禁用农药或限用农药超标,农兽药不合格的食品主要涉及流通环节监测的蔬菜和水产品。进口食品方面,从检验检疫情况来看,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涉及五类:一是标签不合格,如无中文标签、标签标注无依据等;二是随附单证与货物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货物夹带等情况;三是实验室检测不合格,如检出动物疫病、检出微生物项目、理化项目不合格等;四是产品超过保质期;五是不能提供境外官方证书或必须的证明材料。值得注意的是,连续10年在所有环节中垫底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在2020年“翻身”,从前一年的97.2%攀升至99.34%。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品种及原因主要是: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色拉、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的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2020年,上海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两大环节的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81%和99.25%,均达到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微生物、重金属、品质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等方面。食品流通环节食品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涉及三类:一是市售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二是部分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部分食品的微生物、重金属及相关质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跨前一步降风险维护食品安全,只有跨前一步、防患于未然,才能从根本上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上海海关等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制定了上海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为客观反映上海各类食品安全的状况和趋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重要依据,2020年,上海已在16个区设置1200个固定监测采样点及若干个临时采样点,数量是10年前的10倍以上,从而将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的覆盖率提高至95%以上。在此基础上,上海2020年共抽检34大类14501件食品,涉及550项指标、15万项次,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9.4%,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为近15年来的最高水平。监测发现,25大类食品合格率达到100%: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其中,2019年“表现”不佳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这两大类食品在2020年进步较为明显,合格率分别提升了2.7%、2.1%。2020年,食用农产品是各类进行安全评价性抽检食品中合格率最低的,为98.7%。合格率相对较低的食品大类还有食糖、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等,主要不合格品种为水产品、鲜蛋、蔬菜、小麦粉、畜禽肉及副产品、餐饮具等。这些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主要问题出在:海水蟹、海水虾等海水产品中重金属镉污染情况仍有检出;淡水虾、淡水鱼等淡水产品中呋喃西林代谢物和恩诺沙星等兽药残留超标情况仍有发生;鲜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等氯霉素类和恩诺沙星等喹诺酮类兽药残留超标;蔬菜中豆芽检出非法添加6-苄基腺嘌呤,韭菜中检出腐霉利、高效氯氟氰菊酯等农药残留超标;小麦粉中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合格;餐饮具检出洗涤剂残留、大肠菌群不合格。2020年,多部门还组织开展了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共完成26511件样品、282353项次监测项目,样品监测总体符合率为为99.44%,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环境污染导致的食品源头污染较为突出;兽药残留超标和使用禁用药物依旧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现象偶有发生;现制现售食品中卫生指示菌和致病菌污染较为明显。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和本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继续监测食源性疾病,通过对30家哨点医院肠道门诊腹泻病例开展监测,共收集到腹泻病例5728例、采样2207例,腹泻病例检出阳性率前5位的病毒或致病菌依次是诺如病毒、沙门氏菌、肠致泻性大肠杆菌、弯曲菌和副溶血性弧菌。同时,通过600家药店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对销量居前10位的治疗腹泻类药物销售情况进行了监测,发现2020年1月、7月、8月出现了相关药物的销售高峰。群防共治更专业2020年,上海有关监管部门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62.74万户次,发现问题企业57404户次并要求整改或者予以处罚。上海各区、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重点食品品种专项检查等19项专项整治。“重拳”之下,上海2020年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944起,罚没款金额8544.18万元。上海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1人,已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88人,法院一审判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19人。据分析,2020年上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仍然存在。如: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巧克力、奶粉,制售假冒品牌桶装饮用水以及用低档酒冒充高档酒等。二是跨省市犯罪趋势日益明显。食品安全犯罪更加快捷、隐蔽,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将“产、运、囤、销”等环节分离,生产、仓储环节往往在外省市,上海成为假劣食品流入风险较高的地区。三是网络化销售犯罪模式日益突出。犯罪团伙借助网络平台和物流快递渠道销售问题食品的案件增多,相比传统的实体店销售模式,网络销售无场地成本,销售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增加了日常监管难度。高压监管下,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被曝光,一批低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被淘汰,百姓对于上海食品安全环境的信心稳中有升。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的《上海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2020年度)》显示,2020年上海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为86.5分,比2019年增加2.6分,是近11年的最高水平。调查结果显示,在食品安全关注度、政府的评价、媒体的评价、企业的评价以及市民参与食品安全共治情况这五个维度的评价中,对政府的正面评价得分最高,为88.8分。对食品安全现状的信任,很大程度上源自对食品安全情况的认知。近几年来,上海市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程度呈逐步升高的趋势。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的《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调查报告(2020年度)》显示,2020年,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得分为85.4分,虽然比2019年减少0.8分,但已是近11年的第二高水平。这得益于上海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各项措施的开展。该报告还指出,上海市民食品安全行为习惯较好,但在“隔夜的冷菜冷饭加热充分后再食用”“待食物冷却后放入冰箱”和“外出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引导。认知程度的加深,还增加了公众监督食品安全问题的积极性。2020年,上海市场监管12315系统共接到食品类投诉举报102049件,数量同比增加了42%。根据线索,经核实,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2020年共落实有奖举报100件,奖励金额15万元。市民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五类食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烘焙食品、水果、乳制品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是食品变质、过期、有异物、违法添加、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就餐后出现不适、提货纠纷、外卖配送延误、无证经营、餐厅控烟不力等。
  • 酒类食品安全新标准启动修订
    酒类食品安全新标准启动修订  白酒使用添加剂须在外包装明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晓岩)11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修订更为严格的酒类食品安全标准,未来白酒企业一旦使用酒精或是其他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外包装明示。  随着白酒价格的回落和酿酒成本的高企,白酒添加剂问题备受关注。"真正的纯粮酿造酒,可以不用添加剂,个别白酒企业为了调节口感或节约成本,会在酒中添加这类成分,尤其在中低端产品中,添加范围比例更大。"据知情人士透露,白酒的成分中,98%以上是水和乙醇,其余不到2%的成分是其他酯、酸、醛、醇类物质,这类物质的比例虽然很小,却是影响白酒口感的主要成分。  而市场上一些以调香白酒等所谓的新工艺白酒为代表的中低档白酒产品中,不乏通过违规添加香精冒充纯粮酿造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年份酒中尤为严重,不法商贩或企业通过添加剂将白酒的口感勾兑得更醇厚。"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此前一直都有约束商家向白酒中添加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业标准,但几乎所有产品都未执行这一要求。"这就好比有了红绿灯,但没有摄像头。我们将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着重强调如果白酒企业添加了酒精或是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明示。"  宋书玉说,"按照今年6月提出的' 白酒3C计划' 之一' 品质诚实' 科研计划来看,预计添加食用酒精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一年,食品添加剂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一年,而年份酒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两年。待研究结束后,便会出台新的修订标准".
  • 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多功能快速检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也逐渐增加。肉类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生产、加工和运输等环节的不同,肉类食品中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应运而生,成为食品行业的新利器。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是一种能够快速、准确检测肉类产品中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仪器。它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食品中有害成分的即时监测,有力地保障了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主要功能及特点:快速检测: 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具有迅速检测的特点,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对食品的检测,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多功能性: 这种仪器通常能够检测肉类中的各种有害物质,如抗生素残留、激素、重金属等,同时也能对食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便携性: 很多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设计紧凑,便于携带和操作,可以在生产现场、超市、食品仓储等多个场景使用。用户友好: 操作简便,无需专业技能,即使是非专业人员也能轻松上手。结果显示直观,能够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检测结果。数据记录和传输: 许多仪器配备了数据记录和传输功能,可以方便地存储和传送检测结果,有助于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检验检疫、超市等领域。它不仅可以用于原料的检测,也可用于加工过程中和成品上市前的质量监控,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安全保障。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将更加智能化和精准化。未来的仪器可能会融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挑战。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的出现无疑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进步。它不仅提高了检测的效率,更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为人们提供了更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在不断提升生活质量的今天,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必将在食品行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食药监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锁定八类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出厂放行等各个环节入手,改进企业生产条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针对抽检,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
  • 河南公布新规 对餐饮类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8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今后,餐饮类食品摊贩在取得经营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经营证明后,还应当在15日内向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记者10月24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摊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河南省近日公布了《河南省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办法》,明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餐饮类食品摊贩的备案工作。  《备案办法》提出,餐饮类食品摊贩应当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从事经营活动,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并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备案时应当提供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表、经营证明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备案建档,并当场发放《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证明》。
  • 江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20批次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等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食糖、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30大类食品共1795批次,检出20批次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苯甲酸及其钠盐;糕点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食用农产品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水胺硫磷、三唑磷、阿维菌素、腐霉利、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噻虫胺和噻虫嗪;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饮料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和菌落总数。(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6.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7.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7类食品680批次样品 不合格8批次
    2021年10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3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7类食品6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7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5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91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情况1.北京英杰康龙饺子馆经营的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天欣海博农副产品市场文昌宝经营的菜心(菜薹),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3.北京一元利怡海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4.北京合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北京红丹丹昌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6.北京粤云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鳜鱼(淡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7.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8.标称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苏州雨润发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的大果肉奶糕(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 肉类食品安全快速无损检测技术通过评审
    日前,由新疆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牵头承担,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参与的“肉类食品安全快速无损检测关键技术与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通过专家评审。  作为 “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该项目针对肉类食品安全检测关键技术与系统进行研究,旨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用系统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重点进行猪、牛屠宰前后生鲜肉生产全程中食品安全快速无损检测技术与系统的研发,并对该项技术与系统进行应用示范。  据了解,该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将提升以雨润为主的肉类产品企业检验技术与产品安全水平,更将提升新疆乃至全国肉类食品安全信息检测技术和系统水平,促进畜牧业发展,提高肉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 河南检出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4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鑫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振中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福乐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核桃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2.武陟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胖发祥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北山姜,铅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   3.三门峡市陕州区孙家生蔬便利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6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4.许昌市东城区卫军卤肉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5.河南美道家实业有限公司陕州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6.许昌市东城区老家饺子馆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7.镇平县佳佳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8.许昌市东城区淘淘面皮老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23年5月10日
  •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公开征求意见(附种类和检测项目)
    12月12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的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了33大类食品、75个食品细类,涉及近4000项抽检项目和检测方法。抽检对象将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  抽检食品品种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各类食品的检验项目见附件。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有效性和靶向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其中涉及到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法律法规依据和标准、检测方法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16年1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联 系 人:蒲浩进  电子邮箱:puhj@cfda.gov.cn  附件:1.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pdf   2.意见反馈表.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2月12日
  • 食品安全一刻不能懈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食品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36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大类食品39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罐头和饮料等4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山西、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天猫五谷畅享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聊城优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聊城优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聊城好倍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坚果藕粉羹,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山东聊城好倍可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异议予以认可。该批次产品实际是山东省聊城优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江西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红谷商场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永发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永发蛋品贸易公司经销的新鲜鸡蛋,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迪力亚尔卡森木牛羊肉销售的、来自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喀尔墩乡伊宁市东梁牛羊屠宰场的牛肉,其中克伦特罗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山东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咯咯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鹏辉山鸡蛋,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湖北省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吴家山店销售的、来自湖北省武汉市梦园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油麦菜(散装),其中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五)湖北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商场销售的、来自湖北省武汉巨东商贸有限公司的香蕉(专业 NW&W1),其中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六)山西昊世伟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海多宝水产经销部的罗非鱼(淡水产品),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淘宝网桃食慧特产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桃食慧特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淘冠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兴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黄桃罐头,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兴正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异议予以认可。该批次产品是蒋旭自行购进糖水黄桃罐头,冒用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兴正食品有限公司的标签进行包装,并销售至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淘冠商贸有限公司的。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淘宝网益享食品饮料官方店(经营者为广东省益享(广州)健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孖宝兄弟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奶(植物蛋白饮料),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蛋白质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孖宝兄弟饮料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6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39号〕
    〔2021年 第39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40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糕点、蔬菜制品和肉制品等4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淘宝网吃在大姐特产(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安十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润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肉块酱香肘,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销售的、来自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鹏勇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鲜鸡蛋,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省徽商红府超市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肥西路店销售的芹菜,其中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吉林省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蔬菜摊位蔬菜二厅49号(供货商:王凤)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淘宝网明仲轩天然果蔬粉(经营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明仲轩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华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菜粉,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淘宝网青山秀水桂林特产(经营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青山秀水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盛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绿豆糕,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 电子舌让市售面类食品汤料再现名店味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作为面类食品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汤料,直接影响味的形成。汤料的种类很多,从汤料状态分有粉末、酱体和液体三种 从风味分有中国风味、日本风味、西方风味等多种。汤料已从过去单一的化学调味料,逐步发展到蛋白质水解物、脱水蔬菜和肉类、调味油的加入,汤料的种类和风味大大增加了,营养也得到了改善。特别是同一包汤料除了有粉末汤料外,还有油包、脱水蔬菜和肉类等另外的汤料包,这种汤料深受广大顾客欢迎。 究竟哪一种口味更适合消费者呢?怎么让普通市售面类汤料做出和名店一样的口味呢? 日本INSENT电子舌用数据告诉你:
  • 欧盟提高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
    近日,欧盟发布2011/8/EU号法令,禁止化学物质——双酚A(BPA)被用于生产婴儿奶瓶。同时,要求所有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中,BPA允许迁移量不得高于0.6mg/kg。据了解, BPA因具有可提高产品透明度的特性而被广泛用于加工生产塑料制品。一些动物实验表明BPA会引起大脑生物化学物质改变,影响人体免疫系统,以及提高乳腺肿瘤感病几率。目前,加拿大、美国与澳大利亚已先后禁止儿童用品中使用双酚A。丹麦和法国是推动欧盟出台上述法规的积极倡导者,并已成为欧洲最早禁用双酚A奶瓶的国家。我国在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方面,并没有针对该种化学物质提出限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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