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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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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与消费品相关的资讯

  • 行业提示:谨防化工原料APEO含量超标
    今年以来,截至4月底,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共收到检测APEO项目的样品26批次,这些样品分别来自9个企业,涵盖面料、染料、洗剂等多种产品。在这26批次的检测样品中,检出APEO共6批次,检出率达23.1%,APEO含量不达标共4批次,不合格率达15.4%。其中某企业送检样品的检出量达到85870mg/kg,超出了欧盟标准近85倍。  据了解,APEO是一种基础化工原料,是合成洗涤剂的主要原料,主要包括NPEO(壬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辛基酚聚氧乙烯醚)、DPEO(十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和DNPEO(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广泛应用于工业清洗、纺织印染、造纸、皮革化工等工业领域。该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危害巨大,一旦通过废水排放等方式进入水生环境后就会降解成为疏水性较强的短链APEO和AP。这些物质极易在环境中富集和累积,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和致癌物,被称为环境激素。欧盟REACH法规对NP和NPEO的含量规定极为严格,为小于1‰(1000ppm),即1千克样品中NP(壬基酚)和NPEO的含量各小于1000毫克。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法律意识,熟悉出口国的相关规定,避免货物不符合出口国标准导致更大的损失 提高生产技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
  • 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发〔2024〕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29日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升级,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扶优劣汰、标准引领、先立后破原则,围绕扩大投资、提高效益、降耗减污、培育新业等重点,着眼市场带动与引进培育相结合,需求导向与产业链群建设相结合,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骨干企业。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加快摸清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底数。聚焦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煤化、石油石化、煤炭、机械、航空、纺织、食品、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市(区)、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促销对接活动,大幅提升优势设备市场占有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着眼煤化工、兰炭、金属镁等产业,实施重点行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半废锅、电驱动、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节能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ensp 达到减员、增效、提安。建立技改项目储备清单,5月底前,将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关中地区陶瓷、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矿物棉、铸造、砖瓦窑等行业炉窑完成清洁能源替代;7.5万吨/年兰炭装置、5万吨/年镁冶炼低温热解配气装置、2.5万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装置基本完成升级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关中地区达到100家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实施“数字产业、平台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产业大脑”五大工程,建设3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车间、生产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应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打造10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工业边缘数据中心,支持工业制造、智慧工厂、车联网等实时计算、低时延场景应用,推动“云边端”算力协同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制定项目改造“投资清单”。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加快推动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幅提升地热能利用和分户计量占比。到2025年底,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及焚烧厂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提升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水平。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车辆绿色更新。加快推动车站、铁路、机场等电气化改造,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进城市车辆绿色更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7年,除特殊工作要求用车外,力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不低于&ensp 85%。〔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进绿色交通装备能力建设。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加快提升电动重卡、乘用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满足运输车辆更新需求。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重点发展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推进固态电池、永磁电机、燃料电池电堆、车载视觉感知与决策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立足我省航空产业比较优势,推进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能力,引进、改造、试验、推广一批适用于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轻简型、智能化小型农机和特种高效专用农机。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提升教学科研设备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符合条件、债务风险低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更新教学科研和信息化设备。加强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配置,加强科研设备配置更新,支持新兴领域、技术前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等科研平台建设。加速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9.提升医疗设备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按照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观光类、游乐类、演艺类、智能类等文旅场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的方向迭代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备更新升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做大做强自主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组织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完善充电设施管理机制,支持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居住区充电设施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家电产品消费惠民行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家电生产企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3.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市县政府可通过发行消费券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旧房装修、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14.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一体化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进线下线上“换新+回收”一体化模式,支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既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骨干企业。(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5.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推动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大力支持西安浐灞国际港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广“二手车出口+中欧班列+综保区集结+启运港退税”业务新模式。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6.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技术交易平台,加强再制造产品评定,开展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大力开展汽车零部件、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床等传统产业再制造,培育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新动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咸阳“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积极推动西安、榆林、汉中、渭南、韩城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城市和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支持催化剂、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的研发应用,形成一批废旧产品、设备、材料循环利用产业集群,推动资源化利用绿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建立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稳步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严格落实废旧产品设备淘汰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处置企业资质和能力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18.提升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标准。参与制修订煤化工、兰炭、金属镁、地热能利用、生活垃圾焚烧、油气田、煤矿、烧结墙体材料等行业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研制公共建筑、大型活动、农田林木、城市道路、地热能利用等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出台助推提升我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标清单”,加快引领装备设备更新。〔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9.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完善生产、生活领域的绿色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启动开展绿色认证、碳足迹认证,定期公布一批重点领域“绿色清单”,促进我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完善电动汽车、智慧校园、绿色宜居、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等地方标准。主导和参与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碰撞安全性要求等国家标准制定。提升医疗卫生、文化旅游、邮政快递、公共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0.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主导参与再生钛锭、再生钢铁原料等国家标准制定,加快研制家用电器、废旧动力电池、纺织服装、家具、农机、废旧地膜、公路再生材料、循环水处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回收再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废旧产品再利用。到2025年,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2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60项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政策保障21.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统筹用好现有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完善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文旅、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等领域支持政策,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率先采购高效节能设备以及再生资源产品。政府债务高风险的市县,以及债务负担较重的省属公办高校、公立医院等,按照量力而行原则,稳妥推进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工作。〔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2.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省税务局负责)23.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规模。支持节能环保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陕西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4.强化要素保障。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纳入省级“四个一批”项目库,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5.夯实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行业标准提升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6.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例会,通报检查督导。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省“1+N”政策体系,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各市(区)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重要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鼓励先进、促进发展,标准引领、有效提升的原则,扎实组织实施推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促进全区投资和消费增长,推动节能降碳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能力和水平。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重点任务(一)突出节能减排。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重点方向,围绕汽车、机械装备、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石化、电力、制糖、物流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和产能。(二)突出安全改造。以安全生产、民生保障为重点方向,围绕住宅电梯、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环保、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地面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及相关设施的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三)突出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相关产业链短板弱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强链补链延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等新兴行业,推动数字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提升企业产品供给能力。围绕钢铁、有色金属、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加快锅炉、电机、输变电、照明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大幅度提高原料更省、效率更高、能耗更低的设备使用比例,大力推动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三、加强政策支持(一)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统筹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33消费节”等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家具家装、家电以旧换新。积极争取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等更新,以及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优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统筹自治区资金特别是尚未下达的财政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持续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的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再贷款政策支持。发挥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融资需求,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保险机构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保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按规定发放“桂惠贷”。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银行机构聚焦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型设备更新等领域,创新发展综合化、差异化、定制化绿色金融产品。(三)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按照中央规定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按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快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四)加强要素保障。用地方面: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导各市县支持或预留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等用地空间。指导各地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和消费品生产项目用地保障,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清单的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层面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用能方面: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项目用能要素保障。人才方面: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五)加强创新支撑。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自主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开展节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支撑钢铁、有色金属、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的设备更新科技成果。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资金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供销、林业、数据、国资、金融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视实际需要设立各领域专项工作小组,高效推动工作落实。(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各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形成需求侧、供给侧、补链侧“三张清单”。统筹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等方面支持政策,畅通办证、审批、资金支付等流程。加快相关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做好设备更新计划安排;主动对接国家部委,确定本领域工作细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带头参与,加强央地合作,推动与央企合作走深走实。(三)强化供需对接。搭建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信息共享,让生产企业及时掌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消费品以旧换新优惠政策,促进供需顺畅对接。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活动,持续推动开展供需对接。推动发展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咨询服务,为企业设备更新提供专业方案。(四)强化宣传引导。精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消费升级的意愿。(五)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督查问效机制,自治区专班适时对各部门牵头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主管部门要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工作举措,持续跟踪问效。附件: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附件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工作事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1.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及对应主管部门配合(以下各项均需各市人民政府及对应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贯彻落实,不再列出)2.推进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自治区能源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配合3.推进其他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4.围绕住宅电梯、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环保、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及其设施的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配合(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5.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数据局,广西海事局,广西电网公司配合(四)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6.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设备,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使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国资委配合(五)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7.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支持符合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育条件标准(教育部标准)的实训教学设备更新。统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教育专项等资金,支持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设备更新改造,落实中学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数据局8.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9.提升文旅装备水平,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支持广播电视制播、传输、终端等设备替代换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10.严格落实国家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打折、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配套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配合国家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广西电网公司配合(七)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11.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规定能效、水效等级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差异化优惠政策支持。支持更多广西家电产品纳入换购目录。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供销社配合(八)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12.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鼓励各方参与优惠让利活动,形成价格、品质、安全、监督、投诉处理等高效便捷的家装消费品换新机制。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局配合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九)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13.建立完善全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改造升级一批现有分拣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参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扩大“公物仓”试点范围。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有效协同,畅通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运输效率。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社配合(十)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14.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继续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十一)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15.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大力培育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产业。探索在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十二)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16.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推动回收企业将回收的废弃家电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推进废旧家具家居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提升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国资委、供销社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十三)推动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17.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对标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加快修订一批重点行业地方标准。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商务厅(十四)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18.制定《广西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并严格执行,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广泛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和碳足迹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商务厅(十五)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19.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再生塑料应用、以蔗渣为原料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国家标准制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十六)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20.加强先进适用的国家标准在更新改造、以旧换新、循环利用行动中的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充分发挥东盟国家标准化合作交流中心国家级标准化平台作用,支持全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东盟国家主要消费品标准化研究,升级完善中国—东盟/RCEP标准云平台(中英双语版),实现RCEP其他成员国标准题录数据达8万项以上,扩充国外标准文本500份以上,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标准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预警服务,推进消费品标准国际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南宁海关五、加强政策支持(十七)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农机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广西证监局(十九)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广西税务局牵头,自治区财政厅配合(二十)加强要素保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十一)加强创新支撑自治区科技厅
  •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研究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十二)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加快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出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十五)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建立完善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转化机制,开展我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国内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六、强化政策保障(十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十七)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十八)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十九)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二十)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新闻多一点:  2月23日 重大利好!习近平主持召开会议强调: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  3月1日 国常会明确: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贴息贷款2.0版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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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届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在京闭幕
    第三届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在京闭幕  魏传忠与特纳鲍姆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及《行动计划》  10月26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主席特纳鲍姆女士在京共同签署《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消费品安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随后,为期4天的第三届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宣告闭幕。  魏传忠与特纳鲍姆在记者见面会上一致表示,此次峰会举办得非常成功。中美两国企业、协会、商会的广泛参与和交流,是本次峰会的一大特点。通过会谈,双方坦诚地交换了意见,沟通了信息,就进一步加强合作达成了诸多共识。双方都认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保证消费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而改善供应和分销链是加强产品安全的有效方式。  在《联合声明》中,中方指出,质检总局通过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对消费品制造商实施监管,并根据企业信用水平、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对消费品制造商实施分类管理,鼓励企业诚实守信,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质检总局还颁布和实施了《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强调要求从产品设计、原料控制、生产质量控制等各环节入手,提高玩具质量安全符合性水平。  美方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将在今后数月内推介一系列政策和活动,以强调美国进口商作为供应和分销链的成员必须承担的责任。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制定相关法规时,阐明进口商在做出合格保证时须承担的责任。同时,美方将推出《进口更安全消费品手册》,并为消费品进口商安排一系列网上讨论,着重阐述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和生产过程中确保已做充分和相关测试所必须采取的步骤,其中包括保证外国生产部门有必要充分了解美国联邦政府对该产品所做出的安全要求。  《联合声明》还指出,双方认为当一方制定消费品安全技术法规时,考虑另一方的意见很有价值。由于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将对中国供应商产生影响,双方愿意在该法案执行过程中继续开展磋商。
  • 相关企业须高度关注美国消费品安全改善法
    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PSIA),ASTM F963从2009年2月10日开始已经成为联邦强制性安全规范,新版本的生效日期为2009年8月14日。玩具安全规范新版本(ASTM F963-2008)由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于2009年2月17日公布。ASTM标准由指南和测试方法两部分组成,旨在保护儿童免受各种潜在的玩具铅暴露、窒息、锋利边缘等潜在危险。新版本的变化将包括磁铁玩具和其他一些潜在危险的新安全准则。  其中,根据美国法规的要求,自2009年8月14日起,儿童产品中的铅含量限值将调整为0.03%(300 ppm)。在玩具、儿童首饰、家具等产品上所使用的油漆油墨等涂层材料中的铅含量限值从0.06%(600ppm)降至0.009%(90ppm),当涂料样品的质量小于10mg或面积小于10cm2时,仍然需要进行检测。但不包括以下部件或材料中的总铅含量:1.玩具上儿童不可接触的部件 2.不可接触的电子部件(可接触的电子部件依据ROHS豁免) 3.某些天然材料:珠宝、珍珠、木材、天然纤维等 4.某些金属、合金:医用钢、贵金属。  因此,各相关玩具产品的制造商,应进一步了解ASTM F963-2008标准的细节,审核产品是否符合ASTM F963-2008标准规定,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市场信息,尽量减少ASTM F963-2008标准对本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影响,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确保“中国制造”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声誉。  检验检疫部门专家称,本次调整对玩具企业原料控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对于涂料样品的质量小于10mg或面积小于10cm2时总铅含量的要求,从原来的豁免到需要检测,玩具企业不但要关注大面积的玩具涂层含铅量,对于少量的油漆油墨涂层等要格外留意,切实从原料和制作流程两方面进行合理上的质量控制。  鉴于美国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PSIA)对我国相关企业产品出口产生重要影响,仪器信息网特开出了“热点应用”专题,敬请大家关注,同时欢迎大家提供针对此法案的解决方案。专题网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hot/HA_82.htm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发布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国办发〔2016〕68号/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p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6日/pp  (此件公开发布)/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strong/span/pp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消费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呈现较为明显的供需错配,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品牌竞争力不强,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国内消费信心不足,制约国内消费增长,甚至造成消费外流。为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制定本规划。/pp  一、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pp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pp  (二)基本原则。/pp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瞄准当前消费品市场的薄弱环节,以质量提升满足传统消费升级需求,以技术、产品、产业模式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新需求,保障基本消费、增加优质消费、抓住高端消费,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pp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快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破除制度性障碍,最大限度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发挥创新对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倍增效应。/pp  坚持标准引领。提高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主要消费品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转变。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提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pp  坚持质量为本。深化质量为本理念,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推广先进标准应用体系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打造中国优质品牌,推动消费品工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pp  坚持开放融合。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1 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针对重点消费类产品和大宗进出口产品,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出口标准的比对工作,开展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比对验证,加快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建设。加快转化重要国际标准,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发布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区,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br/ 到2020年,完成1000项以上重点消费品标准比对工作,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数据共享系统,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p/td/tr/tbody/tablep  (三)总体目标。/pp  ——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pp  ——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pp  ——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pp  ——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具有较强品牌培育能力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大量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多,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出口占比居全球前列,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pp  二、主要任务/pp  (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消费品标准化运行机制。/pp  夯实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基础。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要素,加快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消除跨行业、跨地区的技术差异,建立广覆盖、保安全的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强化政府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pp  提高消费品标准市场供给能力。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运行规范、消费者认可的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推动技术水平高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pp  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分析研究,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我国标准水平持续提升,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pp  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试点,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加强新型消费品制造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升级。选择重要消费品领域,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建设。/pp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增加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服务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发展,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pp  发展个性定制标准。紧盯消费品市场细分的发展趋势,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结合消费品生产、制造的模块化与集成化特征,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引领个性设计、规模定制、组合组装等消费品发展的通用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pp  制定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消费品领域开展绿色消费品认证、标识工作。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标识与认证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则程序、认证结果及采信信息。在重点行业制定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pp  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开展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等标准研制。开展家具、服装等传统消费品智能化升级的综合标准化工作。在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兴消费品领域,引领标准制定。/pp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研制消费品安装调试、维修检测、二手交易、回收再利用等服务标准。加强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标准化公共服务,探索消费品远程跟踪、即时技术支持服务,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服务供给。/pp  优化物流标准体系。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pp  (三)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pp  倡导工匠精神。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树立“大国工匠”标杆,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培养职业技术工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pp  推广精益制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pp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鼓励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标准的水平,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2 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通过公开标准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倒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快研究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社会力量,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关键指标排行榜制度,培育一批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信息服务需求。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强化社会对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及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企业执行标准随机抽查制度,将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标准的实施及产品质量等情况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 br/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覆盖,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p/td/tr/tbody/tablep  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创新能力。/pp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质量基础建设是抓质量的紧要之举,也是长远之策。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基础,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pp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消费品领域国家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一代国际计量基准、消费品工业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完善消费品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体系,重点研制一批消费品制造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和先进制造装备领域急需标准。改革和创新消费品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检测监测能力。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合作互认机制,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跨境合作建设,增强“中国制造”质量信任。/pp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pp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培育标准化事务所,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及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融合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信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3 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 ldquo 一站式& rdquo 服务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运用& ldquo 互联网+& rdquo 质量技术基础模式,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信息平台,对企业开展& ldquo 一站式& rdquo 质量服务。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新模式,为产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技术支撑。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比对提升,突破我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协同集成关键技术,形成全链条的& ldquo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rdquo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重点消费品产业推动质量技术集成化示范应用。 br/ 到2020年,建成15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 ldquo 一站式& rdquo 服务示范项目,促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供给能力明显提升。/p/td/tr/tbody/tablep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中国制造金字品牌。/pp  加强品牌培育。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消费品品牌管理和评价国家标准,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应用示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国际知名消费品品牌指标库,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开展品牌标杆示范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pp  提升品牌形象。指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国内消费品高端品牌的广告策划和宣传推广,设立国家品牌日,在主要国家和重要新兴市场举办中国品牌展览推介和宣传活动,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pp  强化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4 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鼓励企业加强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模式。发挥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倒逼作用,强化对原材料、零部件、装配服务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管控,促进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针对市场需求旺盛、技术创新活跃的主要消费品领域,组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投入,提升品牌策划营销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提高中国消费品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打造中国精品。 br/ 到2020年,推动标准领跑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国际知名的消费品精品,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管理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p/td/tr/tbody/tablep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pp  创新质量监管制度。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pp  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搭建统一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消费警示等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5 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质量信息需求,加快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发布和共享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等产品质量信息,提高大数据采集和查询服务能力,实现单一要素、单一周期信息服务向& ldquo 一站式& rdquo 信息综合服务转变,消除消费品质量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好地满足消费信息需求。 br/ 到2020年,基本建成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p/td/tr/tbody/tablep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pp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pp  优化网购消费环境。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pp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适应消费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pp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统一国内和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规制,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提高内外销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致性。/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6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  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推进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处置为结果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围绕重点领域消费品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兴业态等领域的共性需求,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示范,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试验体系,研制风险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快速处置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质量安全风险。 br/ 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在医院建立100个以上产品伤害监测点,系统采集产品风险和伤害信息,推广应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发布消费预警和风险通报。/p/td/tr/tbody/tablep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实现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全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pp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pp  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pp  (八)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pp  构建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成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畅通覆盖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的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渠道,推动建立跨国境、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商品风险和伤害信息监测与交流平台。加快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处理与评价中心建设,搭建统一的智能化预警平台,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pp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疫措施(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评议,做好预警、咨询、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促进企业按照更高标准提升质量。加大多边、双边评议和交涉力度,减少贸易壁垒影响。/pp  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和缺陷消费品召回。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规范发展。/pp  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推动建设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搭建国际交流与磋商对话平台,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pp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通关流程。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加大实施第三方采信工作,完善进口企业诚信管理,优化检验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通关效率。/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7 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服务优进优出,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范围的进出口消费品风险监测网络。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推动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常态化,预防和减少不安全消费品进入国内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br/ 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0家、国家级示范企业400家,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的覆盖面达到30%;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p/td/tr/tbody/tablep  三、重点领域/pp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pp  (一)家用电器。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团体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开展家用电器产品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改善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家用清洁机器人等新兴家电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高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大家电的产品舒适性、智能化水平,优化电饭锅、剃须刀等传统厨用、个人护理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提升多品种、多品牌家电产品深度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家居快速发展。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家电消费的普及,加快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提高家电产品安全、节能节水、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要求。/pp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加快高质量产品生产线及智能工厂建设,引导生产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步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等智能终端产品标准,强化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开展人体舒适性、易用性评估评价,规范众包众筹产品市场、线上线下销售市场。/pp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围绕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家居环境的消费需求,促进家居装饰装修健康化、集成化发展。针对家具、照明电器、厨卫五金、涂料、卫生陶瓷、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加快构建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严格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开展家居装饰装修综合标准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产品生产制造向“产品+产品”、“产品+服务”转变,建设家居装饰装修标准综合体,支撑企业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需求。/pp  (四)服装服饰产品。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产业的传统优势地位,加快首饰、钟表、眼镜、发制品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推进三维人体测量、数字化试衣、产品追溯、可穿戴服装等新技术产业推广,制定规范定制流程全过程服务和产品质量的通用标准,引导服装服饰产品生产企业注重发挥本土优势,壮大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和高端定制产业,以精准设计、精准生产、精准服务赢得消费市场。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关键技术标准,提高新型纤维、优质棉麻毛、高端羊绒丝绸皮革等材料质量要求,规范纺织产品防水、防风、保温、抗菌等功能性要求,制造高端精品。/pp  (五)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针对妇幼用品、老年人用品和残疾人用品市场快速发展,健全跨领域、跨行业的通用标准体系,强化消费品针对特殊人群的安全要求和功能设计,规范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的标识、宣传和评价。进一步加大婴幼儿、少年儿童生活用品和中小学生学习用品标准化力度,严格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儿安抚用品、儿童家具、儿童服装鞋帽等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严格儿童产品标识标注。促进儿童用品生产设计与国产动漫文化产品跨界融合,增强产品趣味性、娱乐性和吸引力,培育和壮大一批自主品牌企业。加快开展妇女用哺育用品、卫生用品、家用美容美发用品等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水平。推动老年人用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用品市场。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老年人和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加强质量管理。/pp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和中草药牙膏中有效成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加强日用化学品相关标准样品(物质)研制。/pp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针对居民转变生活方式、丰富文娱生活的要求,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加快系统协调、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文体用品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大力提高学生用品的安全水平。引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高零部件(元器件)、制造工艺、基础材料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文具、制笔、乐器等制成品品质提升。加快全民健身器材、冬季运动器材、户外休闲运动(水上、登山、钓具和自行车等)器材、民族传统运动器材及防护装备等标准的制定,加强体育用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pp  (八)传统文化产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针对文房四宝、烟花爆竹、竹藤、丝绸、瓷器、漆器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制定,加大旅游景区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开展文化创意、传统工艺、评价测试标准化工作,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同步发展,加大传统文化产品宣传展示力度,促进传统文化产品出口,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pp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继续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制定传统食品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传统食品产业化进程。加大对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焙烤食品和现代生物发酵食品等新产品标准的研制力度,制定网络食品信息描述规范,满足新兴群体等对食品消费多样化的需求。提高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智能化食品包装生产线标准水平,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风险与伤害监测,根据不同材质开展食品相关产品风险评估,并视评估情况调整许可目录和许可实施细则,逐步提升准入门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调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放心消费,促进健康中国建设。/pp  四、保障措施/pp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订以及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强化质量多元共治,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提供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消费品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消费品执法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消费品质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pp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聚集,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鼓励更多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完善对企业标准创新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pp  (三)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企业质量领军人才。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标准化与质量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推行校企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术工人。加大力度引进国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人才智力,加强国际质量人才交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设立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相关研究机构,培养高素质标准化和质量人才。推出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福利待遇,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pp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中国标准、中国质量的良好形象,提振市场消费信心。/pp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消费品工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管、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ppbr//p
  • 大事件!《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即将发布
    2016年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增加“中国制造”有效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审议通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月26日举行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有关情况政策例行吹风会,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规划》等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规划》编制的背景、目标定位、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保障和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  《规划》的编制背景  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改善,事关消费持续增长,事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以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是改善民生的内在需要,是扩大内需的技术基础,是促进出口的有效途径,更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对消费品质量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日用品消费受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的影响明显增大,要通过改善供给质量来激活消费需求,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消费品标准和质量的重要性,要求瞄准国际先进标准,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不断增强大众对国产消费品的品质信任度和品牌认可度,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作用。  近年来,我国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快推进,现有消费品国家标准和已经备案的行业标准近6000项,消费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其中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等行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0%以上,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十二五”期间增长了1.8个百分点。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够强,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国内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此,按照2016年4月6日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要求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质检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将于近日向社会印发。  《规划》的目标定位  在起草制定《规划》中坚持了市场导向、改革创新、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开放融合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规划》以5年为周期,提出到2020年实现定性和定量两类目标:  定性目标是消费品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定量目标主要有3个:一是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提升到95%以上;二是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三是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  《规划》的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8个主要任务:一是改革标准供给体系,构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二是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三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四是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五是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六是改善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七是创新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八是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规划》的重大工程  《规划》设置了7个工程专栏:一是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开展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出口标准的比对、关键指标验证,提高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二是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三是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新模式;四是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提高中国消费品品牌美誉度、忠诚度,打造中国精品;五是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发布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信息;六是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七是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服务“优进优出”,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规划》的重点领域  《规划》紧密围绕质量问题突出、消费需求旺盛和产业发展重点的一般消费品领域,着力推动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食品等重点领域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加快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的落实是最关键环节。为做好落实,《规划》中提出了六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七方面改革创新举措  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按照本届政府关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消费品的标准化和质量工作,针对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创新活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点,在《规划》中坚持“放管服”协同推进,从政府层面服务企业、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侧重设计了一些制度上和机制上的创新,研究制定了七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加快国内外标准的接轨,建立起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特别有针对性地对我国一些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家的标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研究、借鉴国外的标准化先进管理经验方法、国外的先进技术标准的要求,来促进国内标准水平提升,从而在实际中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这个制度,就是要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更好地引导和推动企业把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愿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对企业自我公开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在政府层面上,推动第三方发布企业标准的排行榜,真正树立起企业标准的领跑者,鼓励企业制定和使用先进的标准。同时,也让社会和老百姓能了解每个企业的产品生产执行的是什么水平的标准,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的透明度和企业标准实施的透明度,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消费的需要。  三是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制度。这个制度规定了除强制性标准,以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的,就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中有关标准和质量的其它市场准入限制。也就是除了强制性标准,还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的市场准入的之外,其余的就放开市场准入。  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抽查制度。首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实施“三随机”:“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要推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的共享和互认,各方面、各部门、各地方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信息都要公开,达到共享和互认。在这个前提下,规定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和部门或者机构都不能重复进行抽查,推动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这个监督抽查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  五是建立检验认证结果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检验认证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约束机制,更好地规范检验认证行为。  六是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体系。强调消费维权,要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风险防控、消费维权和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  七是在消费品领域推动实施质量技术基础的“一站式”服务工程。质量技术基础是国际上通行的说法,包括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它是给企业服务的最基本的国家质量技术手段。要做到一站式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要运用“互联网+质量技术基础”的模式,来深化质量技术基础这些元素之间有机融合,把这些资源都有效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全链条的“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真正为企业、为产业聚集区或者区域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集中式的精准服务。  《规划》引导和鼓励企业的五方面激励性措施  企业是标准化和质量的主体,在提升标准化和质量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规划》制定过程中,着力研究了怎样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的需求,激发企业提升标准和质量的内生动力,设计了五方面激励性措施:  一是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主要是通过标准化的活动,及时转化或者应用科技成果,在某个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就是标准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能够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以标准创新来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通过认定一批标准创新型的企业,出台一些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满足市场消费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二是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征信制度。标准融资征信是企业在贷款融资过程中,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的行为和能力来证明这个企业创新能力、诚信信用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把这种企业标准化能力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来增加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简要说就是标准融资征信。在《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征信制度,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推动“标准+金融”的合作创新模式,特别是对一些轻资产、无抵押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包括创新型的科技中小企业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此给标准化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一种互动,或者一种融合共生的环境。  三是建立企业标准的领跑者制度。《规划》中提出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主要还是想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化工作。一方面,要推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认真执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标准化信息的透明程度。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第三方的机构对这些公开的标准进行评估,规范性地制定和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更好地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消费品质量标准信息的知晓度,更好地引导消费。  四是加强质量人才的培养。《规划》中特别重视职业技术人才素质的建设,提了五方面的具体措施:第一,要求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把工匠企业融入到企业的质量文化建设中去 要树立大国工匠的标杆,从而能够营造一种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氛围。要建立和完善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和荣誉制度,相信这个制度的建立对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的发扬能够起到推动作用。第二,加强质量和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面培养职业技术工人,在企业里倡导开展有关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企业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的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目的是加快紧缺型、创新型、高素质的质量技术人才的培养。第三,实施全员质量素质的提升工程,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制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培训力度,同时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之间对标准化质量技术人才的培养机制,更多地培养满足市场需求也满足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推进校企之间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第四,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福利待遇,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使广大普通工人都有动力来学技术、学知识,成为真正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第五,加大力度,引进国外有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的专业性人才智力,加强国际人才之间的交流,真正培养一些高素质的标准化和质量人才。  五是提出有关财税金融激励和扶持政策。《规划》提出要统筹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的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的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真正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同时,推动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打通增值税抵扣的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规划》明确要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要纳入有关标准的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  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提高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鼓励采用或者转化国际标准。随着消费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已是一个消费品制造大国、贸易大国,消费品的品种种类也非常丰富、多样化,我国消费品的标准怎么能够适应这个发展,这是对标准化工作的一个考验和挑战,要适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国际市场的竞争需要。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一直大力推动中国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对比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根据统计分析,目前我国在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纺织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钟表、纸质品、洗涤用品等主要行业,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基本都超过了80%。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这两大国际标准组织所制定的标准。80%是一个平均值,有的可能更高,有的还低一些。  二是积极开展国内外标准的比对分析。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从2014年10月开始,国家标准委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地方共同实施了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的比对工作。侧重在12个重点消费品领域,与770多项国际或者国外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比较,有3800多项技术指标逐一进行了对比。从这3800多技术指标对比来看,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中有3000项左右技术指标与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能都保持一致性,占到79%的比例。有一部分消费品的安全指标比国外略高,比如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防电墙要求、电压力锅和豆浆机这些液态加热器的安全要求、纸质品的卫生要求等方面,我国是不低于国际标准的,甚至领先国际标准。再有,比如像烟花爆竹这样的传统优势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国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我国标准水平还是比较高的。  三是推进中国企业、技术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经过国务院批准,我国在9月10日至14日还将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有ISO的成员16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将近700多位外宾参加这个国际会议,这是国际标准化界的盛会。可以有力推动中国企业、中国的技术专家实质性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来。  四是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领导工作。目前,在国际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烟花爆竹、制鞋、钟表领域,我国都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这两大国际组织的10项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主席、副主席的职务或者是秘书处、联合秘书处工作。同时,我国在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新兴技术领域、纺织品和制鞋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玩具等热点安全领域,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也在推进有关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  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将采取五项措施  《规划》确定了与国际上转化率要达到95%这个目标,是一个挑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有信心跟国际标准看齐、对标,参与主导制定国际标准。《规划》提出“实施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中国标准要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具体措施有五项:  一是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要加强对主要贸易过程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之间的标准比对分析交流,提升我国的标准水平,真正推动实施内外销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加快中国标准的“走出去”,积极鼓励中国企业、中国技术专家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修订,这些方面要提供一些支撑性的措施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在推动提高国内外标准的一致性上,一方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标准,同时在传统领域、优势领域的标准要向国际标准推进转化。  三是加快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的数据资源的建设。要制定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数据,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已经形成的技术成果,所以比对的数据资源的建设非常重要。针对一些重点消费类产品和大宗进出口产品,要组织开展质量标准,还有与国际标准甚至出口标准的比对,就一些国内外标准的关键指标和实验方法也要进行验证,当前正在推动标准的实验验证的一些试点工作。  四是加快转化重要的国际标准。要加快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点是要跟主要贸易国之间实施标准互认,是《规划》提出开展试点的一项工作,要跟主要贸易国之间把我国的标准和他们的标准进行互认。为此,还需要制定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便于跟国外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目前我国的标准多是中文版,外文版的标准还比较少,尤其是多语言外文版的中国标准还比较缺乏,要加大力度推进。  五是重点领域要建设一批消费品的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探索形成实践中的经验,树立标杆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更快地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促进国内消费品标准质量的提升,推动消费品产业的发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消费品的需求。
  •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将如何撬动内需大市场?
    两会中国经济问答|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将如何撬动内需大市场?——两会中国经济问答之九近期,我国提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进一步安排。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主要基于怎样的考量?将如何助力扩大内需?落地实施有哪些着力点?全国两会期间,就这一话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这一轮更新换新有何考量?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2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都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了部署,3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进行了细化安排。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推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举措有哪些深层次考虑?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说,推出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形成投资和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消费是一切生产的最终目的,是经济循环的终点,同时也是新的起点。在国际循环存在干扰的情况下,消费之于经济回升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2%,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这一轮更新换新体现了‘从存量中产生增量’的宏观经济政策新思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丽芬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不能简单地扩张规模做增量,而是要提升存量的质量效益,在提升过程中产生增量。陈丽芬说,更新换新不仅能“从存量中产生增量”,而且可以将投资和消费统一起来;不是孤立地刺激投资或者消费,而是放眼长远,畅通从生产到消费的循环,实现“1+12”的政策效果,体现扩大内需的系统性。消费旺,市场兴。“迈入新发展阶段,不断扩大内需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之有效的重要战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董事长柳江说,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全力推动政策落地,将有效撬动存量和增量两个市场,推动消费增长势头持续走强,还能以绿色智能产品替换高能耗高污染的旧产品,从而助推我国生产和消费的高质量转型。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实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实施这一轮更新换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柳江代表表示,面对总需求不足的经济运行现状,“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建董事长宋海良看来,更新换新不仅是设备和消费品的升级换代,更是一场系统的生产力变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质生产力,要求大规模的设备更新,而大规模的设备更新也将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形成。更新换新的市场需求从何而来?“消费变得低迷”“无力升级基础设施”……近期,有海外媒体质疑更新换新的市场动力。那么,我国市场更新换新需求是否迫切?空间有多大?从现实来看,我国设备更新的需求很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说,2023年我国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约4.9万亿元,随着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设备更新需求会不断扩大,初步估算将是一个年规模5万亿元以上的巨大市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部研究员魏明英认为,我国工业设备存量大、能耗比较高;智能制造设备需进一步提高普及率;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要大力提升先进能效标准。随着技术进步,企业在生产效率上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等方面都存在主动更新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云杰说:“对企业自身而言,一些设备效率较低已无法满足当前需求,我们将对其进行更新,以适应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提高工厂的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依托数字化管理系统,我们工厂的单位制造成本降低28%,产量损失减少43%,交货时间缩短84%,能耗也降低20%。”全国人大代表、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说,近年来的设备更新升级让工厂实现从“制造”向“智造”的飞跃。再来看消费品换新的市场需求。郑栅洁介绍,2023年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3.36亿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主要品类家电保有量超过30亿台,汽车、家电更新换代也能创造万亿元规模的市场空间。高品质供给也将激发新的需求,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会长刘秀敏说,这一轮以旧换新将“唤醒新理念、换来新家电、焕然新生活”。比如近年来陆续上市的激光电视、新风空调、真空冰箱等高端新品,叠加不断规范的上门服务,可借此机会走入寻常百姓家,将带动家居从“换新”到“焕然一新”的品质升级。对于更新换新所需的资金支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强调“要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统筹支持全链条各环节,更多惠及消费者”“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落地实施有哪些着力点?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部署要求,受访代表委员认为,这一轮更新换新以先进标准为引领,将推动工业面貌和消费潮流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产化方向转型升级。高端化是工业由大向强的必由之路。C919大飞机实现商飞,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出海,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这些成就表明我国在高端工业领域正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董事长奚正平说,借助这一轮更新换新契机,我国工业有望向高端化跃升,既要加快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等设备的更新升级,又要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形成突破,占领制高点。当前人工智能成为新的生产工具,以工业互联网为支撑的智能化工厂正在铺开,工业加速智能化。截至2023年底,我国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规模超1.3万亿元,已全面融入49个国民经济大类。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董进表示,制造业要聚焦工业互联网薄弱环节,如控制芯片、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等,加快先进设备和系统的更新,让制造业与5G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化向实体经济更多行业、更多场景延伸。“绿色不仅是节能降碳,还是循环利用。”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贾少谦认为,这一轮更新换新是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对于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有重要意义。“回收+换新”等模式将加大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力度,提高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再利用能力,形成家电回收处置及精深加工生态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消费市场上“国潮”涌动,这既是经济现象,也是文化现象。宋海良委员说,这有根植本土文化的自信,也有供给侧的创新。近年来国货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柔性制造和个性定制;缩短与消费者的距离,让工厂与市场精准对接……“国潮”背后是工业和消费体系的重新整合,以旧换新是国货的市场机遇期,更是传统产能向先进产能更新的升级机遇期。代表委员在采访中表示,我国经济是一片浩瀚大海,内需空间广阔。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全面实施,必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激发中国内需市场活力动力,让中国经济引擎更加强劲。同时,更新换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产供销、上下游、政企民、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综合施策,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打通难点堵点。
  • 墨西哥建议制订消费品铅含量限制
    墨西哥政府拟议就一系列消费品中的最高铅含量限制设立PROY-NOM-004-SSA1-2013标准,号召利益相关方于8月12日之前提交意见。该提案将禁止铅化合物作为成分或原料用于生产油漆、搪瓷、涂料、油墨、釉陶以及用于盛放或处理食品/饮料的陶瓷器 玩具、铅笔、钢笔和绘画颜料、制模粘土以及其他学校用品 油墨、化妆品、家具和住宅楼、写字楼、学校、幼儿园的内外墙涂料 乳液和指甲油以及其他可能会与人发生接触的含有铅化合物的消费品。最高铅含量限制将按照以下标准验证并应用。  NOM-003-SSA1-2006 -颜料、墨水、清漆、木器漆和指甲油标签的卫生要求。  NOM-231-SSA1-2002 -釉面陶器、釉面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含量的测试程序。  NOM-252-SSA1-2011-玩具和学生用品中某些重金属的生物利用度限值以及化学规格和测试程序。  生产商、销售商和进口商将被要求保持记录显示其产品不含有铅基材料。该提案将允许在以下情况下使用铅化合物:(1)工业防护涂层 (2)用于工业或农业设备的涂料涂层,包括园艺器具和设备 (3)商业和工业设备防护的涂料涂层,包括平面信号漆和安全漆 (4)艺术品涂层(如产品销售的专用广告牌、路标和类似项目,以及工业设施上的标识符)。  该标准将在其公布于墨西哥公报刊登之日起的一年后生效。利益相关企业可以就库存或商店货架上的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在标准生效后申请获得一次豁免。相关企业可以在最终标准公布之日起,直至其生效前三个月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印发《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   现将《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 务 部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成效显著,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在助推产业创新、满足消费升级、稳定出口贸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阶段,消费品标准化工作面临释放消费潜力、产品升级迭代、产业转型发展、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等紧迫需求。为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以消费品标准提升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标准供给以政府与市场并重,标准化工作国内国际相互促进,标准运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衔接生产端与消费端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有效推动我国消费品综合竞争力提升。   —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更为健全。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协调配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标准基础牢固。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舒心消费、便利消费标准支撑有力。   —消费品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满足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需要的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更加高效,消费品行业智能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建设100个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出口方面发挥标准引领带动作用。   —消费品领域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大幅提升。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有序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消费品企业标准化能力持续提升。   —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更加兼容。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保持在95%以上。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推动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   1. 夯实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加快推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后续工作,出台覆盖家用电器、家具、照明电器、玩具及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消费品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研究制定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品化学安全、机械物理安全等通用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标准研制。研究制定消费品标签标识相关标准,明示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保障消费信息对称性。   2. 推进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在家用电器、家具、服装、箱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大宗消费品领域,围绕消费者广泛关注的核心质量指标,加快制定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鼓励企业依据质量分级标准明示质量等级、开展质量承诺,助力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机制建设,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3. 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制。结合消费品使用行为、使用场景和使用群体特殊性,开展消费体验标准化研究。完善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在产品可靠性基础上,增加易清洗、防霉抗菌、抗老化、耐黄变、耐特定温度湿度等功能性要求,完善噪声、振动等产品服役性能要求。研制产品使用舒适性评价标准。开展重点消费品安全使用期限标准研究。   4. 持续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定期组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评估,动态更新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资源共享平台和数据库。按行业、产品逐个开展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   (二)强化新消费标准供给。   5. 着力强化智能、跨行业跨领域组合组装产品标准制定。研究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生物技术与传统消费品融合发展标准化需求,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标准研制。强化智能产品标准制定,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品领域的应用。不断健全适老宜小用品、残疾人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在保障特殊消费群体健康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消费体验。   6. 强化绿色低碳标准研制。持续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认证和标识工作,加快制修订一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完善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标准要求,推动标准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节能、节水、排放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不断完善消费品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研制轻工、纺织、电子等消费品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重点产品碳足迹以及碳核查等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开展消费品工业企业、园区、供应链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研究。   7. 制定定制产品和服务标准。响应个性消费需求,围绕定制产品和服务标准化需求,着重突破规模化定制柔性加工、高端定制功能应用、现场快速检验检测等技术瓶颈,促进消费品定制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制定适用于高海拔、高热、高寒等特殊环境的消费品标准,满足特定区域消费需求。   8. 开展集成式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整体家装、居家养老等领域集成式发展趋势,积极开展“产品+产品”“产品+服务”“互联网+产品+服务”跨行业跨领域集成式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产业规范服务流程、质量评价、售后质保等质量控制关键点。   (三)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9. 强化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标准制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创新成果标准转化力度,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协调发展。加强人类工效、感官分析、色彩美学等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标准研制,提升产品功效性、舒适性、便捷性。   10. 加快消费品产业基础标准制定。排查我国消费品制造业“卡脖子”断点,重点制定消费品基础原材料、核心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标准。推动消费品制造装备标准升级,提高轻工机械、纺织机械等制造装备性能、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发挥链主企业主导力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逐个产业逐个领域构建高水平供应链标准体系,以市场化机制实现全链条质量提升。   11. 加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研制。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传统消费品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细分行业应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在家电、电子、纺织服装、家装建材等领域,构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体系,研制工厂设计、工艺仿真、质量管控、仓储管理等智能工厂规范或规程标准;制定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设备巡检、缺陷检测、供应链协同、设备远程运维等指南标准,以及大规模个性定制等新模式应用规范或指南标准,加快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   (四)拓展消费品服务链价值链标准。   12. 强化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顺应高效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结合各类消费品自身特点,明确主要消费品物流标准特殊要求。加强无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消费品配送与管理中的应用与标准制定。加快1.2米×1.0米尺寸标准托盘、0.6米×0.4米尺寸标准物流周转箱(框)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大力发展单元化物流。   13.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体系。开展消费品安装、维修、维护(清洗)等售后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升重点领域产品售后服务水平,推广消费品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助推消费品产业价值链提升。   14. 加强再生资源利用标准研制。加快制定消费品回收利用相关标准,推动再生利用产品标识标准在再生塑料、再生纺织品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标准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等标准研制。   (五)推动中国消费品标准制度型开放。   15. 加大标准助推消费品贸易便利化力度。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要消费品标准化研究。鼓励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照明电器、家具、鞋等行业,围绕东盟、非洲等我国对外投资相对密集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境外标准化服务站,面向境外中国企业开展信息咨询、标准宣贯、质量诊断等一站式标准化集成服务。加大消费品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加强对外交流。   16. 推进中国消费品标准国际化。支持我国标准化技术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相关工作,促进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   (六)夯实消费品标准化发展基础。   17. 着力强化消费品标准化技术力量。动态优化消费品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加快完善食品、婴童用品、塑料制品等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培养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有影响力的标准化专家,形成国际标准化对口单位、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一体化建设发展的有利局面。全面强化消费品领域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   18. 促进消费品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鼓励各类社会团体聚焦消费品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加大团体标准研制力度,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估和“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拓宽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渠道。   19.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企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开展轻工、纺织、电子电器、建材等重点消费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大力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领跑者”制度有效实施,持续推进对标达标工作,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   20.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建设。以消费品产业集聚区、行业领军企业或标准化技术机构为创建主体,持续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工作。在试点一线,收集分析消费痛点、消费热点、消费增长点,促进各领域消费品标准化工作与消费需求相向而行。试点开展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推动后市场产品安全缺陷判定与标准制修订协同。   21. 加强国家标准样品及检测技术标准研制。在电子电器、皮革、纤维、纺织服装等领域,突出强制性标准配套、检测方法支撑、测量系统校准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大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力度。加强消费品领域高端检测仪器研发,提升检测设备智能化水平,强化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标准研制,提升检测技术的水平。   三、重点领域   (一)家用电器。适应消费市场对高端、智能、健康、节能家电的增长需求,加快完善家用电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智能家电标准体系,推动从单一智能产品向协调联动智能家居的转化。优化家用电器产品标准的健康功能指标,满足消费者关注的抗菌消毒、清洁净化、健康保鲜等消费需求。逐步完善家电清洗保养、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标准要求,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和更新换代的团体标准,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推动超龄大家电更新换代。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结合我国消费电子产业现状和消费者使用需求,重点从技术、质量、安全、体验等方面推动消费电子产品相关标准制定,强化智能终端产品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加大关键创新技术标准研制力度,推动硬件接口、互联协议、编解码算法、图形图像处理等重点标准制定,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进一步加大消费电子产品适老宜小机理和影响因素研究力度,加快推进消费电子产品适老化标准和青少年视听健康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使用体验。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完善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家具、涂料染料、卫浴陶瓷、厨卫五金、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安全强制性标准体系,推动照明电器、卫生器具等重点产品节能、节水等标准制修订,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围绕大家居市场发展趋势,增加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售后安装服务等标准供给。健全智能家居产品标准体系,研究智能家居产品人机交流、多媒体设备联动、网络互通共享等标准化技术,实现舒适便利、功能合理、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居住环境要求。加强废旧家具回收利用标准化研究,制定生态家具标准,支撑家具行业绿色发展。   (四)纺织服装与服饰产品。适应纺织纤维材料差异化、高性能、多功能化和服装服饰产品个性化、时尚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加强棉麻丝毛绒皮等天然纺织材料及制品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加快新型纤维材料、复合材料标准研制。加快产品智能化、舒适性、功能性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智能纺织品、功能纺织品、绿色纺织品标准制定。开展汉服、传统首饰等标准化研究,引领国潮国货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纺织品服装标签标识标准,明示产品材质和纤维成分。开展感官分析、洗后外观等产品消费体验标准研制。加强纺织数字化标准研究,制定纺织装备信息模型、互联互通、远程运维以及智能工厂、个性定制等智能制造标准。加快建立以绿色原料、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循环再利用为重点的纺织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纺织产业全生命周期评价。积极推进纺织品标准样品研制。   (五)婴童用品和老年用品。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婴童用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儿童玩具、婴儿呵护用品、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儿童家具、儿童眼视光产品、童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和重要产品标准。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相关标准研制力度,引领适老化家电产品、家居产品、卫生用品以及老年休闲娱乐产品、康复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开展老年用品“一揽子”标准工具包建设及推广,助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结合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加快补充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油墨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美白、祛斑、除皱等产品功效、评价标准研制,规范产品宣传标识。加大浓缩产品、婴童洗护产品标准研究,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加快消杀产品、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产品相关标准研制,支撑公共卫生安全。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完善学生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快文具、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用品标准建设。健全文体用品、户外休闲、运动健身产品标准体系。加大武术、摔跤、棋类、射艺、龙舟、毽球等中华传统体育,以及足篮排球和田径、游泳、体操、武术等专项运动用品标准建设。推进消费品产业与现代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加大电影、动漫等文艺影视周边衍生产品标准化力度。   (八)传统文化产品。加大工艺美术、陶瓷、玻璃、文房四宝等标准制修订力度,推动传统文化产品向特色型、创意型和精品化方向发展。强化中华传统文化元素的标准化,规范产品设计、色彩、结构、特殊工艺等特征要素,提升产品文化属性和附加值。鼓励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特色的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标准制定。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逐步构建以基础通用、产品质量分级、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管理和质量检测方法为主体的新型标准体系,引领食品行业做优做强,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完善月饼、粽子、速冻饺子和中式香肠等中国特色风味食品和传统食品产品标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食文化。支持加工、包装等智能化食品机械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我国食品工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方、各行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标准化技术组织要充分发挥标准化主力军作用,加强本方案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各方对消费品标准化工作的诉求,将本方案与各行业发展政策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标准宣传。加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知识宣传解读,倡导优质优价、绿色环保和适度适宜的消费理念。围绕世界标准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标准发布、重要标准实施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氛围。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标准化宣传。   (三)加强社会服务。支持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标准化合作,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开展消费品标准化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标准化需求,因地施策、行地结合开展消费品标准化专项服务。
  • 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7日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塑造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全省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70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大工程  (一)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7+28+N”产业链群、实施“一转带三化”(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等工作,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煤炭、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开展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完成存量燃煤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进企业应用5G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煤矿建设,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对采掘(剥)、供电、供排水、通风、主辅运输、安全监测、洗选等生产环节实施设备更新和智能优化提升。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聚焦精益运营、质量管控、敏捷协同、设备管理、产量提升、能耗管控等关键环节,打造“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塑造竞争优势。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补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供给能力短板,开发智能化、适老化家电家居产品,积极打造新装备,多元拓展新产品,加快培育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先进用能设备推广工程。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用能设备集成化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加强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2024至2027年,力争每年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0个以上。鼓励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加强能效标杆引领,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用能设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加快推进处理工艺陈旧、设备设施不达标的自来水厂更新改造,按照高能效、智慧化运维管理要求,重点推动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动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替代,重点推动老旧换热站设备更新,加大高效能换热器、变频水泵推广使用力度,安装在线调控智能化装置,提高供热管理效能。结合城市更新、“三区一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购置更换建筑热泵。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绿色建材下乡。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污水处理厂开展高效低能耗设备更新,建设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持续推动老旧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移动公厕、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垃圾分类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排水防涝、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全省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老旧飞机和机场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淘汰退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持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旧小”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事管局、中豫航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工程。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推广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及智慧农业相关装备。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广力度。根据农作物生产特点和种植地区条件,示范应用一批适应性强、易入田、易作业、可靠性好的小型轻简农机装备。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工程。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等,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支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更新。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推进观光游览、游艺游乐、演艺、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省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家电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开展家电换新消费活动。支持重点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重点方向,开设“线上+线下”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节水型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各地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支持采用装配化装修模式。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深度应用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联合构建智慧养老看护平台。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省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构建工程。围绕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构建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引导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扩大二手车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临时出口许可。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省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工程。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培育、静脉产业园提质升级、“无废城市”建设,立足我省再生资源规模优势,培育壮大多元化市场主体,完善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再生金属、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突出标准牵引。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加快建设标准河南,完善提升符合我省实际的安全、环保、能耗等地方标准,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实施标准化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新型储能和硅能源、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电子整机和系统、先进装备和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教育设备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绿色、节能、高端装备、新材料、基础电子元器件的关键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供给支撑。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大力培育“美豫名品”,引导装备制造业加快提质升级,在现代农机、矿山装备、盾构装备、起重装备、新型电力装备等领域培育一批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在汽车、消费类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依托市场规模优势,实施产业万亿招商行动,聚焦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发挥集群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强化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群链招商、央企招商等,加快高位嫁接,延链中高端,形成“新制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机制,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开展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统筹中央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金融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合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充分发挥省级投资基金带动效应,鼓励社会资本或有条件的省辖市设立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基金。合理增加绿色消费信贷,加大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各地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用地规划中划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创新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瞄准重点产业链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常态化研究论证基础研究重点和重大项目指南,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形成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体系。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自主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择优实施一批省级重大创新项目,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强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与应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央地、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 推动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精密生态气体监测仪器助力绿色未来
    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各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陆续印发并迅速推进。作为环境监测企业,海尔欣昕甬智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助力设备更新与环保科技融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标准加速推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相关政策体系已经构建完成,涵盖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方面的行动方案已全部出台。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助力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为设备更新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进一步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此政策明确了支持范围、贴息标准、期限条件等关键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加速了设备更新的进程。环境监测科技新时代自政策实施以来,海尔欣昕甬智测已推出一项解决方案,完成两项产品升级,获得两项社会荣誉,推动六项产品应用项目落地,通过技术创新,推动环保和低碳经济的发展。4月,开路EC法NH3-N2O通量同步观测系统上线,高系统集成能力,可满足多场景需求。同月,昕甬智测自主研发仪器——HT8600P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HT8850R工业级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经过产品升级,不断提升环境监测效率。凭借海尔欣昕甬智测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成功入库2024年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2024年度第一批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单。2024年,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昕甬智测分别在南京、宁波、常熟、栾城、济南和兰州等城市部署下高精度生态气体分析仪。未来,海尔欣昕甬智测将继续加强与各地政府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浪潮中,昕甬智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继续秉持“光谱技术助力零碳地球”的愿景,不断突破技术壁垒,推出更多高精度、高效率的环境监测设备,为实现绿色未来贡献力量。
  • 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2024〕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统筹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拉动有效投资,激发潜在消费,促进节能降碳,减少安全隐患,结合青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培育发展具有青海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创造条件。  到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72%、77%。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升级  1.抓好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着眼于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开展设备高端化提升行动、智能化改造提能行动、绿色化转型提标行动、安全水平提质行动和智慧园区提级行动。聚焦有色、钢铁、化工、石化、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统筹推进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到2027年,新型工业化发展指数达到13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围绕有色、黑色、化工、火电、建材等重点领域,落实节能环保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重点企业绿色指标综合评价。强化高耗能行业约束性管理,大力开展电解铝、铁合金、纯碱、炼油、烧碱、电石、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倒逼企业转型发展。到2025年,重点领域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30%达到标杆水平,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淘汰退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强化数智赋能。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实施双千兆网络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创新应用,有序扩大青海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在智能制造、社会服务等领域应用,在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打造3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积极推进工业“智改数转”,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支持建设智慧电网电厂,因地制宜发展能源互联网。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布局,推进通算、智算、超算多样化布局,打造绿色算力基地。发展以绿色算力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到2025年,力争已建在建及新签约标准机架超过10万架。到2027年,全省每万人拥有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数达30个,大中型企业100%千兆光纤接入,智能制造就绪率达到8%。(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牵头)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4.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供水方面,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供热方面,重点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供热换热器、水泵电机以及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等设施设备。支持老旧、漏损供热管道更新改造。供气方面,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清理一批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燃气场站,加快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污水处理方面,开展污水处理厂设备提标改造,更新改造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的设施设备。环卫方面,对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环卫作业机械设备。城市生命线工程方面,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地级城市生命线工程,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建筑施工设备方面,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5.开展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居住功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适应老龄化需要,尊重居民意愿,持续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存量建筑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节能改造。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所等配套设施,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加快公交车辆更新速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营运类车辆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景区、库区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船。推广应用氢能交通。到2027年,更新更换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1320辆,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1510个,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8100余辆,报废拆解船舶3艘,建造船舶38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7.促进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有序淘汰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推广适应高原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优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速老旧农机迭代更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100%。(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8.提高教育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更新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和教学实训设备,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高端化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省教育厅牵头)  9.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推进医疗机构病房便利化、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推动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10.支持文旅设备改造。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对标国家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安全性能下降的旅游观光设备、游艺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文旅数智化等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更新。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1.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出台补贴政策,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结合消费信贷、分期购物、联合补贴等方式,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让利惠民活动。支持西宁市建设区域汽车销售聚集区。(省商务厅牵头)  12.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清理西宁市堆积报废车辆,切实防范环境隐患。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消费者提前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汽车。(省商务厅牵头)  13.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办公场所、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充电站(桩)更新改造,引导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对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补贴。探索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组建专业化运营公司,规范运营秩序。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促销优惠力度。(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4.构建家电更新消费服务链条。建立政府引导、协会搭台、企业销售、金融助力、回收通畅的联动换新促销机制,推动家电以旧换新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平台。聚焦10年以上家电产品,开展家电惠民专项行动,释放家电更新消费需求。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为“以旧换新”走进千家万户提供便利。(省商务厅牵头)  15.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研究制定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超高清电视、智慧厨卫以及智能安防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居民消费体验。(省商务厅牵头)  (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16.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农牧区危房、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居民装修旧房、改造升级厨卫、加装采暖设备、添置智能家居,促进居住品质提升。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平台,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17.引导家居适老化改造。挖掘银发经济消费潜力,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开展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鼓励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提供优惠可行的改造市场服务。运用国家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省民政厅牵头)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18.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研究制定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政策措施,建设省级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基层供销社网点,积极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各市州统筹规划建设以城乡网点为基础、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方式,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加强拆解处理企业环境管理。重点谋划推进光伏板、风机叶片回收利用,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锂电池、汽车、农用机械、办公设备等废旧产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打造集回收加工为一体的综合性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加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19.促进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企业开展线上预约收运,实现“一键下单、上门回收”。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支持西宁市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牵头)  (二)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20.搭建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鼓励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市州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二手家电家具等交易流通。推动二手车流通交易便利化措施落地,优化二手车跨地区登记管理,破除各类隐性障碍。(省商务厅牵头)  21.提高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青海)的归集共享。(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牵头)  (三)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2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盐湖资源有序开发,推动强链延链补链,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完善“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生产-绿电输送-消纳”循环产业链条,构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清洁能源体系。积极拓展新材料产业链,大力发展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光电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非金属材料等产业。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推动化工、水泥、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快布局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落实快递包装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处理长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3.提高资源循环化利用水平。推进西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建设西宁、海西、玉树“无废城市”,支持建设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探索在海南、海西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地区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西宁、海东统筹规划布局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一)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  24.推动标准规定有效实施。开展对标达标行动,推进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回收利用标准供给,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规定,对在限定时间内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严格淘汰退出。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创新型标杆企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强化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在盐湖化工、清洁能源、有机农畜、生态旅游、特色轻工等重点领域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开展能耗能效、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与监督检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二)优化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26.创新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盐湖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有机农畜产品等领域标准,特别是绿色算力、风电、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和退役标准。研究制定盐湖卤水检测、盐湖工业风险评估相关标准,完善提升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设计、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生态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绿色食品、特色养殖、生物防控等技术标准。扎实推进海东二手车销售服务、藏雪茶加工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发展模式。到2025年,完成制定修订青海省地方标准90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27.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围绕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对照国家2024年-2025年制定修订重点国家标准项目清单,结合我省优势产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进我省“清洁能源+大数据”战略实施,主导制定绿色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运维相关国家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六、步骤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4年6月前)。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厅际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二是建立政策体系。构建“1633”政策体系,即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文旅6大领域专项方案,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3项行动计划,配套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财税、金融3项支持措施。三是制定操作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标国家相关规范,制定设备更新的支持范围、标准界定、补助额度、兑现方式、实施主体等;商务部门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范围、补贴方式和实施主体;商务部门会同供销联社制定回收利用流程、模式。四是开展政策吹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专题政策吹风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支持政策和惠民措施,介绍具体操作流程,释放积极信号。五是启动消费季活动。以消费品促销活动为契机,聚焦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举办大型主题消费活动和补贴专场,激发全省消费热潮。  (二)实施阶段(2024年6月-2027年12月)。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摸底调查情况,衔接专项方案,按照轻重缓急、产业基础、企业意愿和群众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计划。二是实行清单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设备更新清单,商务部门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清单,建立本领域年度任务台账,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先行更换有重大安全隐患和高耗能、高排放的设备,继续用好性能良好的设备,逐步推进其余需要更新的设备。三是开展专题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举行政银企商专题对接活动,将政府支持、银行信贷、企业让利有效统筹,叠加集成融合,放大政策效应。四是强化项目储备。省有关部门积极与对口部委衔接,对照国家及我省政策支持范围和遴选标准,实时更新重要设备和消费品需求、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储备项目“三张清单”,高质量谋划、储备、包装一批项目,提高项目生成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贴等资金支持。五是健全服务体系。各市州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托市民热线“12345”,开辟政策问答、问题收集、分拨转办、及时反馈通道,打通政策与市场的最后一米。六是开展年度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定期总结实施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提炼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中旬报协调机制办公室。  (三)评估阶段(2028年上半年)。全面评估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常态化推进意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统筹用好现有中央和省级财政既有渠道资金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支持工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教育、文旅、医疗、农业等相关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利用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及家装消费品等以旧换新和废弃产品回收循环利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落实企业购置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支持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牵头)  (三)增强金融服务支撑。定期举行政银企商专题对接活动,统筹做好政府支持、银行信贷、企业让利等工作。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碳金融和相关项目,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省委金融办牵头)  (四)提升要素保障水平。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优先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大意义。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协调机制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本领域、本行业专项方案落地实施。各市州相应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项目储备,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调度协调。要及时调度工作进展,评估工作成效,跟踪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调整完善政策举措。要统筹好化债、财力和企业需求,因地制宜推进,防止加重地方政府和企业债务负担。对行动全过程开展重点督导、定期通报、查漏补缺、确保实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让政策直达企业和消费者,让社会各方面稳信心、稳预期、稳投资。要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青洽会、大型主题消费等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附件: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清单附件:青政〔2024〕23号--附件
  • 山西省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的号召,山西省近日发布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进一步激发潜在消费,以拉动山西省的有效投资。在设备更新行动中,详细列举了七个方面,共计十八项要求,以确保行动的全面推进和高效实施。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也明确了三个方面,共八项要求,以指导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水平,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推动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和落地实施,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升级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应用先进适用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2.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研究制定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限,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全面提升设备水平。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3.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设备的应用比例。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4.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更新改造。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5.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居住功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三)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6.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持续推进太原、临汾等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交车绿色化水平。鼓励各市全域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前提下,有序打造一批氢能公交汽车示范线路。7.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8.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动晋中、长治、运城等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甲醇、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将符合条件的通航业务纳入省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立足我省氢能比较优势,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航空装备新赛道。(四)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9.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100%。支持将引进的重大农机装备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享受政策资金扶持。10.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在临汾、运城、忻州、晋中、大同等产粮大市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省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五)提升教育设备水平1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置换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能力工作水平。12.加快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高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支持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省内“双一流”高校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鼓励省内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1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我省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六)提升医疗设备水平14.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重点依托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同济山西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山西省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国家在山西布局的重大专项,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我省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15.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16.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七)提升文旅设备水平17.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和冰雪经济发展,打造体育文旅精品。18.推进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省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5G 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 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19.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市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引导各地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20.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21.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优化甲醇汽车路权政策,延续执行省级甲醇汽车消费奖励,完善车用甲醇加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22.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市提供省级财政专项支持,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23.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各市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三)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24.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各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25.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26.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市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四、实施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行动(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27.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培育全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28.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回收模式。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市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二)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29.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市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30.支持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建立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31.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省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32.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太原、临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和朔州、晋城、长治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长治、太原、大同、忻州、吕梁、阳泉等市统筹规划布局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探索在大同、忻州、朔州、运城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市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五、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一)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33.加快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制修订我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标准。逐步健全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3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围绕我省不锈钢、轨道交通、煤机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研究制定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制定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二)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35.加大制修订国家标准参与力度。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36.加大制修订国家标准支持力度。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电动自行车、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对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37.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提升我省标准的整体水平。38.推动标准有序衔接。以我省能源、循环经济、装备制造业、农业机械、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支撑,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以先进标准助推产品质量提升,打造山西品牌。鼓励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装备制造领域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山西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山西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六、强化政策要素保障39.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省级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4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积极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41.优化金融政策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 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42.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43.夯实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并行支持、悬赏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大力推进“晋创谷”建设,优化制造业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七、完善工作落实机制44.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45.建立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制造业、能源产业领域设备更新换代、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教育领域设备提升、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等领域的具体政策或规范,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我省“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市要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
  • 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6月4日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优先支持有安全隐患、维修维护成本高于新购价格的老旧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促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60%、75% 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4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动通用航空供应链配套能力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在藏药、天然饮用水、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实施工艺技改,更新灌装、包装等生产设备及试验检测设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支持企业部署工业控制系统等,推广智能软硬件设备,打造数字化车间,实现工业设备互联互通。加大高性能智算供给。推动民爆行业实施少(无)人化工程,对工业炸药固定生产线、现场混装生产点及现场混装炸药车等升级改造。推动水泥、采矿等行业开展节能降耗、智能提升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施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65%以上。〔牵头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下同),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储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调节能力。研究推进拉萨东嘎9E燃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淘汰更新S9以下配电变压器等落后低效设备。逐步提升主网覆盖率,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进农网薄弱区域改造升级,对电网重载、过载区域有序实施增容改扩建,提升供电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牵头单位:能源局,责任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将自有的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等建筑设备和挖掘机、装载机等土方机械,利用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实施更新工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力争更新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老旧电梯203部(最终数量视用户意愿据实结算,下同),鼓励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四)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设备根据设备老化程度适时更新换代。到2027年,力争更新电子警察设备472套、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硬件设备4台、公安通信设备10类2573套 升级改造10座供排水厂的二次供水、提升泵等设施 升级改造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2处供热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支持航空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布局和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在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依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到2027年,力争实现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覆盖率达100% 新能源出租车占所有出租车比例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民航西藏区局)(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围绕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结合我区农牧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大力推广应用小型轻简、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提升农机装备作业质量与使用效率。到2027年,力争淘汰老旧农业机械6000台(套)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财政厅)(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仪器装备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到2027年,力争更新中职实训设备2000套(台、件)、高校实验室设备2000套(件)。(牵头单位:教育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推进旅游景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剧院、影院、印刷厂、出版社等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观景、星级酒店、游乐、演艺、智能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鼓励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到2027年,力争更新文化旅游设施设备1123套(件、台、个、只)。(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8477台(套)。(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药监局)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定额补贴,自治区再给予3000元的综合消费补贴(成品油消费券或充电卡等)。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二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或单独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2000元至15000元的补贴,同一辆新车只享受一次补贴。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支持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产品(含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热水器、空调、3C数码产品、取暖器、家用制氧机等)以旧换新,对向家电销售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废旧家电折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无需一一对应。提升“送新拖旧”服务实效,实现新品配送安装与旧家电回收同步完成。支持家电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建立合作,开发运营家电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构建售新、回收、拆解全产业链条,提升消费者更新家电积极性。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三)推动家装厨卫换新。支持家装消费品(含家具、厨卫、建材等)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鼓励各地(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等工作,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家居企业打造线上家居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家电家具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家居消费节、棉纺消费季、家装消费季等促销活动。鼓励家居企业、电商平台等下沉农牧区市场,加大适销对路家居产品供应力度,提升售后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四)实施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落实《支持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暂行)》。鼓励消费者将旧炊具(含旧厨电)以旧换新购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对纳入以旧换新目录清单的旧炊具(含旧厨电)予以最高200元的估价(以旧换新目录清单另行制订),由财政资金补贴给高原炊具生产、销售企业,消费者凭据抵扣该部分价款,并可叠加享受政府给予的消费券以及商家让利优惠。企业负责回收旧炊具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完善“线上+线下、“产品+服务”、零售+预售”等模式,便利消费者炊具用品换新。(牵头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财政厅、商务厅)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支持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环境监管,积极督促相关企业重点工序实现在线监控,提升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供销合作社)(二)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全区规划建设统一的线上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培育开展平台运营和实际线下回收业务的龙头企业。在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传统回收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发展,提升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地(市)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供销合作社)(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线下实体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面向尼泊尔等南亚国家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鼓励发展二手车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车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市)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服装、家居家电、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督促指导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拉萨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探索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在风电光伏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能源局、供销合作社)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一)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围绕高原炊具、绿色建筑、环保、安全等重点领域,优化先进地方标准供给。制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探索研制相关节能地方标准。鼓励更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积极参与西藏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到2027年,发布自治区级地方标准5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二)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严格落实国家能耗、排放、技术、安全标准。广泛宣传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相关标准。坚持“谁归口、谁实施、谁监督”原则,强化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扎实抓好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地落实。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六、强化政策保障(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为召集人、分管副主席为副召集人、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日常工作。各地(市)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创新推动本地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压实各方责任。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推动本领域设备更新工作 商务厅要牵头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支持引导商协会、企业、电商平台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标准提升工作,在国家相关部委工作方案印发后,各相关单位尽快出台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抓紧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完善方案、梳理政策、谋划项目,分别建立清单,结合本领域实际实行分级、分类、分层管理,促进“供给、需求、回收”紧密对接、高效匹配,加强央地联动,积极争取支持。(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宽宣传渠道。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召开宣传发布会,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围绕宣传引导、创新营销、经验交流、对接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企业更新设备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电商平台、家电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线上线下消费品以旧换新广告监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四)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我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统筹中央及自治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促消费补贴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据实清算。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给予适当的奖补或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配套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财政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五)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和所得税政策、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细化举措,优化征管流程,创新宣传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分类精细辅导,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调整情况,衔接执行好调整后的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税务局)(六)优化金融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银行机构积极申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政策。创新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自用燃油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燃油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 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牵头单位:人行西藏分行,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金融管理局、金融监管总局西藏监管局)(七)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八)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重大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模式,积极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相关成果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科技厅)
  • 海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海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琼府〔2024〕15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海南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持续推动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分类推进设备和产品更新换代,重点支持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新,畅通自贸港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财税、金融等自贸港政策优势,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海南市场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扶优汰劣、分类推进。加快淘汰落后设备,更新使用先进、绿色、智能设备,把握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发展前景好、带动效应高的行业。──政策衔接、因地制宜。科学评估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更新换代需求,探索海南特色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模式,构建自贸港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二)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6%以上;制定重点行业设备能效提升计划,开展环保绩效评级工作,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报废汽车回收1.5万辆;二手车交易20.5万辆,较2023年增长15%;废旧家电回收1.45万吨,较2023年增长1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提升。到2027年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5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升级。针对我省石化、化工、建材、电力、造纸、机械、天然橡胶初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存量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环保设备和应急设备的摸底工作,制定重点行业设备升级改造计划。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淘汰不达标设备。2.实施工业企业升级转型。全面深化工业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研发等环节数字化应用与改造,鼓励企业开展ERP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1.加快住宅电梯加装更新。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进行更新。2.更新环卫设施设备。逐步淘汰技术落后、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环卫设施设备,建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3.淘汰落后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4.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备,提高液化石油气充装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5.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支持其他市县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燃气管网、桥梁隧道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更新。推进城市天然气场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装市政燃气管道等泄漏感知设备,支持配置智能巡检设备。6.开展建筑节能改造。聚焦酒店、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参照国家政策标准规范,摸排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逐步推广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7.推动自来水厂及管网设施、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更新改造影响水质达标、国家明令淘汰、老旧破损、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推进供水管网与井盖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与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8.升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机更新。1.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投放,鼓励提前淘汰燃油公交车并更换新能源公交车,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试点。2.支持船舶运力更新。加快“三无”船舶从事旅游和渡运整改工作,支持甲醇动力船舶发展,提高客滚船使用清洁能源比例。3.推动公路养护技术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更新公路养护生产机械设备和作业车辆,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养护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设备进行新能源改造,提升新能源技术设备占比率,提高养护作业标准化水平、机械化程度和养护效率。4.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用好用足已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安全可靠农机推广应用,持续优化我省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1.推动教学、科研及辅助设备升级和老旧教学设备改造。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属或省管高校、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积极推进老旧计算机房、专业实训室等教学基础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2.实施文旅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提升行动。推动观光游览设施、演艺设备、游艺游乐设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酒店设备、广播电视设施等六方面设施设备更新提升。3.推动医疗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及实验室检验检测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建立健康医疗业务网络,推进数字医院建设,推动县域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改造医疗机构病房空间,优化病房环境,合理增设病房卫生间,推动供水、供电、消防、老旧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五)鼓励消防救援、粮食储备等领域设备升级。1.全面优化提升消防装备水平。逐步更新淘汰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救援设备,包括消防车辆、生命探测仪、声呐探测仪、消防机器人、消防船艇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消防装备以及智能化、多功能、高性能设备。2.推动粮库工艺设备和信息化升级。升级更新基层粮库质检室检化验设备,升级更新省级粮油科研及粮油质检设备和实验室,升级更新粮食装卸、清理、除尘、输送设备,推广建设新型粮食烘干工艺设施。升级更新“谷冷+空调”控温设备和充氮气调设备,全面应用粮情测控系统。有序完善粮库信息系统设备升级更新,打造智能化管储示范粮库。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扩大销售范围,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系统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依法依规淘汰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持续落实老旧汽车报废淘汰置换新能源汽车等相关补贴政策。(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市县组织家电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经遴选纳入省重点促销活动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个人消费者在海南参与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鼓励参与实施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设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高对消费者以旧换新优惠力度。充分发挥平台企业优势,提升家电以旧换新全链条服务。(三)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全省家居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市县组织家居家装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经遴选纳入省重点促销活动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开展数字家庭试点建设,提高居住品质。鼓励家装企业围绕“家场景”,在步行街、商业综合体、专业家居卖场、大中型社区建设新型家装体验店、智能家居体验中心。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动实现全省行政村居回收站点全覆盖、市县分拣中心全覆盖,加快推进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等市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拓展回收渠道,加强废旧设备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互联网+回收”、上门回收、委托回收等服务。支持经销商及售后服务企业开展“换新+回收”。(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提升行动,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登记,优化二手车辆转移登记等业务。依法依规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持续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规范全省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建设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服装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开展线上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持续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整治行动,打击非法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三)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园,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设风险可控的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交易平台。强化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储存管理,提高后续废物再利用潜力,消除再制造产品的安全环保隐患。(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引进和培育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头部企业,鼓励发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运输、拆解、利用一体化业务模式。持续推进昌江黎族自治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三亚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一)推动标准提档升级。依法依规支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抢占标准竞争制高点。立足海南省优势特色领域,制修订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标准。突出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优质团体标准。推动企业对标达标,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打造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推动标准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二)完善能耗标准体系。推动国家能耗限额、设备能效标准实施,组织开展海南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能效约束,推动产业提质升级。(三)健全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结合海南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领先水平的需求,重点以解决目前存在的水与海洋环境质量问题、大气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问题、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问题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需求为导向,启动制修订一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推进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四)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实施工业节能和绿色标准化行动,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强化产品技术、质量等标准的制定和贯标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五)加快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标准化建设,推动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相关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研究构建二手商品流通、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等领域相关标准,支持企业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产品竞争力。六、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本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形成“1+N”政策框架体系。(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中央财政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和省财政安排的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争取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持续做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及时更新税费征管系统,确保新政策落地落细。适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好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四)优化金融支持。落实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推进政策早落实、早出成效。鼓励银行机构丰富绿色贷款产品,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生产的金融支持;创新消费贷款服务,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高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交易环节中供应商的融资便利性和可得性。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企业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优质企业。(五)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信息平台,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企业服务机构作用,扎实开展新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良好社会氛围。
  • 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拓展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全面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助力提高经济循环发展质量和水平。到2027年,全省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因地制宜加快推进设备更新行动(一)全面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先进设备更新、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节能降碳、超低排放、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电力、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航空、船舶、纺织、造纸、食品、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用能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用能设备能效对标,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能效先进水平和能效标杆水平,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和循环化改造,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省工信厅、发改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国资委、应急厅、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施工设备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空调、照明、门窗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淘汰更新。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和更新。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省住建厅牵头,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应急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指导各地制定超质保期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淘汰方案,对部分车况较差、电池衰减严重的新能源公交车,安排提前报废;对车况较好的新能源公交车采取电池延保或更换措施。引导各地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提前报废的财政奖励措施。(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工信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海上福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加强船用混合动力、LNG动力、电池动力、氨燃料、氢燃料等低碳清洁能源装备研发,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应用。(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局、国资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聚焦建设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并淘汰落后的教学仪器设备。(省教育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文旅设施体检和评估,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出台金融支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省文旅厅负责)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应用,持续提升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省卫健委、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五)加快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置换补贴等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换新消费。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参与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省商务厅牵头,省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进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地举办家电节、购物节等活动,推动家电品牌企业、卖场、电商平台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企业进社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提高家电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体验。引导回收企业按规划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因地制宜、按标准分类推进新建和升级改造绿色分拣中心,提升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覆盖面。(省商务厅牵头,省住建厅、工信厅、供销合作社、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机关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着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和适老家居消费主题活动。推动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推动各地组织开展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照明、管材等专场促销活动,促进产供销对接,带动局部改造、旧房装修等消费。(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住建厅、工信厅、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积极推进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平台企业加快构建逆向物流体系,与专业回收公司合作,开展逆向回收。支持企业运用“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废旧设备产品、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线上线下交易,促进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并配套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规范处置强制淘汰、存在严重隐患的报废产品设备,杜绝通过二手交易等方式重新流入市场。(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信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机关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全省二手车出口业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省商务厅牵头,省供销合作社、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等,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产业新集群。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建立退役电池梯次应用技术规范,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拓展和延伸废弃物利用领域和利用路径。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探索循环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模式,做好再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全面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推动资源规模化利用、循环化生产和集群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互联网+换新+回收+利用”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标准和政策。(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科技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有效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十二)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持续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的前期研究。统筹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加快修订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节能标准,抓紧制定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等能耗限额标准,完善配套检测方法。积极参与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耗相关限制标准的制修订。根据国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碳足迹相关标准。积极参与国家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制定。开展省地方标准与相关国内外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省内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坚持核心产品技术创新,从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环节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水平及质量,实现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家用电器健康安全标准体系及部分家电产品标准中涉及抗菌、除菌、消毒的标准目录,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坚持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消费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信厅、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制修订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及废旧机电设备、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废弃灯具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完善覆盖资源利用的环境管理标准。完善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探索构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信息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广应用有关标准,便利企业获取标准的渠道,有效实现标准化与信息化的融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信厅、商务厅、住建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拓展优势产品供给行动(十五)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大力促进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食品加工设备、纺织鞋服机械、仓储物流装卸设备、锂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围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聚焦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组织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与应用衔接,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提升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的系统集成和应用,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省工信厅牵头,省发改委、科技厅、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推进“光储充检”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支持液晶电视、显示屏、电脑一体机、建材厨卫、按摩椅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丰富市场供给。(省工信厅牵头,省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打响“福建制造”质量品牌。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扩大生产,发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引导机械、电子、汽车、食品、鞋服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政策保障(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省长牵头,分管教育、工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医疗、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省长参加,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机制,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省市县联动,充分利用有效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整准确传导扩生产、促消费的强烈信号。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省发改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我省设备和产品更新项目。坚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加强配套,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支持。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省财政厅、发改委、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牵头,人行福建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优化金融支持。积极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用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充分运用人民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多元化综合金融渠道,支持涉及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的项目实施。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人行福建省分行牵头,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海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保障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给予支持和规范。(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住建厅、工信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加强循环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着力提高循环发展装备和技术供应能力。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模式,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发改委、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架构  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政策举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工作专班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具体牵头负责各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一)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许兴国副市长、武侯区委书记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七)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八)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 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报废汽车拆解能力较2023年增加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汽车、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等重点行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27号)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等为基本依据,重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水平,推动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升级。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各项任务均需区(市)县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大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普及,推动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和先进设备更新。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对标世界和国内领先水平,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新能源与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上的运用,开展氢能炼钢、氢燃料电池机车等技术替代创新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  3.推动设备供需精准对接。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改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发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氢能等产业优势,编制和发布设备更新供需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成都造”设备供需匹配。各区(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节能降碳改造相关业务培训,推广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力争做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4.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经安全评估后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到2027年,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500部。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50万平方米。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针对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窨井盖、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开展风险评估及方案设计、拓展完善数据底座和软件功能、加装和更新完善安全监测等感知设备。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收运处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整治。到2027年,改建供排水、燃气等管道215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的电力设施,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开展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支持高能耗钠灯以及照明品质不高、亮灯效果不佳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开展节能光源改造,到2027年,全市既有城市道路路灯节能光源改造总体完成。围绕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推动会展场馆和载体空间实施低碳化、智慧化、数字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韧性,开展应急、消防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博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7.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推动国产航空装备绿色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面向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加快飞行汽车、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应用,建立完善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深入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建圈强链,扩大低空飞行设施设备和消费需求,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城市短途载人航线首飞、低空医疗物资运输、高(快)速公路巡检等低空飞行器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应急局)  8.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实施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大力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先进适用农机的应用、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动农业机械向适宜化、绿色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提升粮食烘干中心能力,支持对老旧烘干中心进行改造。开展畜禽、水产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低效、高耗能的冷链制冷设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民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行动  9.提升教育科研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加强重点专业、特色领域、实训基地等教学设备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教学科研基地有序开展设备更新换代。推进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提升科学教育水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教学设备更新,支持数字校园提档升级,开展校园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排危及更新。支持新一代教育基础设施配备,结合实际发展“学生午间躺睡”“多功能可变教室”等应用场景,支撑学校空间新变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和老旧索道缆车等文旅设备进行全面摸排,推动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考古遗址公园、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超高清广播电视设备迭代更新。(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11.提升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行动,重点支持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以旧换新和公共卫生机构执法、监测、检验设备迭代更新。实施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先支持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优化病房环境,加装电梯、楼道、空中连廊,改善现有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系统,适度提升改造有利于生物安全和院内感染防控的设施。实施数字健康信息化能力提升行动,升级改造成都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全域成都医联工程建设,支持智慧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提升“一老一小”设施设备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淘汰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满足适老化和儿童化需求的设施设备,改善供电、消防、供暖降暑、食品安全、洗涤烘干等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硬件设施水平,大力推广老年人、残疾人辅具更新迭代,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托育机构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善监控系统,更新教育辅助工具、游戏娱乐设施、卫生保健用品、饮食餐具等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体育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健身步道等设施设备升级,加大老旧损毁公共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和更新力度,配建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实时运动健身指导等功能的智能室外健身器材,建设一批装配式社区智能健身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14.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含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五进”(进展会、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进公共空间)促消费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8场。鼓励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面向区(市)县设置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优化政策细则、扩大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博览局)  15.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强化机动车维修监管,加强机动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实行“一车一档”督促办理注销登记。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到2027年,力争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30万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  16.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支持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物流等优势和丰富经验,提供“拆旧装新一体化”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17.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打造家电以旧换新体验馆,集中发布推荐家电、家具回收企业推出回收惠民服务,鼓励家电家居销售企业设置以旧换新体验区。发放家电专项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电视机、投影仪、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灶具等商品。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企业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家电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18.推进家居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参照《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家居产品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鼓励居民购置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家居产品。促进智能家居设备互联互通,推动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实施蓉城家庭焕新行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社区和线上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大力推广应用竹质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成都公积金中心)  (八)实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行动  20.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行业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回收站(点)和综合型、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废旧设备产品和采购更新设备。争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到2027年底,全市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200个,分拣中心4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21.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开展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便利化。鼓励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多元回收场景,推动回收行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进“天府市民云”“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在线预约、上门回收、定制回收等新模式。依托社区便民服务点、社区服务点等设施,发展“代收代储”、绿色兑换等回收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九)实施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行动  22.推动二手交易商品便利化。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制度。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各项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对二手车销售企业实现销售增量给予奖励。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持续推广“互联网+”新型二手商品交易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  (十)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提升行动  23.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探索风电光伏、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航空动力与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到2027年,全市再制造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信息服务平台等主体达5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利用。重点推动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开展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攻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开展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科学有序开展晶硅光伏等产品再生利用与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再生资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差异化、高端化发展。依托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过发展更新迭代和智能化制造,加快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加工利用。结合各产业园区的优势和特色,引导青白江、龙泉驿、新都、彭州等区域差异化发展废旧金属、废玻璃、废纺织品、废塑料、废弃橡胶、药渣、工业污泥、废旧汽车等一般工业固废、再生资源高效能利用,推动形成产业链生态闭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实施保障  (一)突出标准引领。以标准升级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在蓉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力,围绕无人机、北斗导航、信息技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家居用品等产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建立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标准宣传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  (二)加强对上争取。聚焦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投向,梳理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各领域资金支持盘子。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积极包装和储备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市属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专项工作组要结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农业、住建等领域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有效性和精准性,按照“快捷高效、便于兑付”原则,分类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专项政策措施及细则,确保成熟1个,印发实施1个,于2024年5月底前全部印发,并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倾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按照部省“增存挂钩”配置规则由区(市)县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市级视当年计划指标结余情况予以调剂支持。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最大程度适用容缺办理、承诺备案。(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五)增强创新支撑。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和组建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等方式,系统化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生态培育。加快高端电子测试仪器、等离子清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六)强化调度督导。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工作调度,开展定期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将“更新换新”作为经济督查重点内容,强化督查督导,持续开展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要紧扣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本领域、本地区推动支持措施落地落实。要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件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王凤朝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筱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志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乾副市长  陈志勇副市长  胡国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吴皓副市长  许兴国副市长、武侯区委书记  戴志勇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董云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霞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运中心主任  唐章昭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高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进有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弛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李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玮骐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小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其洲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王锋君市发改委主任  张新宇市经信局局长、市新经济委主任  熊宗辉市教育局局长  丁小斌市科技局局长  周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宏斌市民政局局长  周新楣市司法局局长  高翔市财政局局长  胡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夏先义市住建局局长  李伟市城管委主任  张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贵恒市水务局局长  古建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嘉聪市公园城市局局长  何丽市商务局局长  陈华市投促局局长  邱伟市文广旅局局长  杨晓涛市卫健委主任  张明市应急局局长  曾军市审计局局长  李长文市国资委主任  傅学坤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毅市体育局局长  王永新市统计局局长  冯秀富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主任  潘雪松市博览局局长  李杰生市税务局局长  李强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主任  禹刚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马锐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 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年5月20日 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印染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起重机械、叉车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建立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加快安全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老旧石化化工装置更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工业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出台工业软件替代方案,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能效先进水平设备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到2027年,培育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8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数据资源局)(三)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研究制定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限,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全面提升设备水平。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持续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四)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老旧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燃煤锅炉及换热器等供热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设施,更新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钢瓶。以外墙保温、外窗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有序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日,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能源局)(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沿线充电站(桩)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甲醇、氢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推动重点通道公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等装备。到2027年,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六)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组织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快淘汰能耗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持续打造芜湖现代农机、合肥色选机、阜阳粮食机械、宿州智能农机装备等农机制造产业集群,壮大滁州动力装备、蚌埠孵化机、六安粮食烘干机等优势农机产品。支持山地、丘陵地区小型农机具研发推广应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推进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生产农机装备应用。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研发应用,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检测机构、粮油收储贸易及加工企业更新改造设备。(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邮政管理局)(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科研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提高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本科高校聚焦重点学科领域,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推动符合条件的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支持职业院校根据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配备专业实训教学设备。到2027年,高等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过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比例不低于10%;中职学校生均仪器设备值达到省优质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支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更新。加快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旅游民宿智慧化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4K/8K超高清、AI大模型、智慧广电、虚拟技术等装备替代更新,推动音视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智能养老康复辅具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医院将具备条件的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推进适老化、便利化改造,优化病区内部流线布局和医院停车设施,提升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到2027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办好各类汽车展销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房车露营等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各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行动,鼓励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平台企业)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并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二)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各地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更新服务设施和空调、冰箱、洗衣机、厨具及消防器材等设备。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有条件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废旧产品逆向物流回收。争创一批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推广“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流动回收等新模式,便利居民交售废旧消费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络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加大“公物仓”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社、省财政厅、省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建立二手车出口协调工作机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合肥海关)(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等领域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稳妥开展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能源局)(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持续推进合肥、芜湖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涡阳县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培育推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落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责任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十七)加快推进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定实施。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汽车领域能耗量值符合新标准要求。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探索开展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0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50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十八)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企业参与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充分发挥家电领域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开展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体系,大力推进绿色认证、高端认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光伏等产业回收、拆解、再制造等标准体系,推进材料和零部件绿色设计标准应用。探索制定废弃电子电器行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回收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推进实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六、强化政策保障(二十)加大设备更新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积极运用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支持制造业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制造业贷款贴息资金。统筹省级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统筹省级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等专项资金,支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用好用足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和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资金,统筹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支持对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淘汰进行奖励或补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二十一)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统筹省级促消费、新能源汽车集群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汽车、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省级财政综合考虑各地财政补贴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一定比例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管局、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十二)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规范市场和税收秩序。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二十三)优化金融支持。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在支农支小再贷款中单列计划额度,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给予支持。依托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二十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开拓渠道支持企业将挖潜的能耗指标通过交易获得更多经济收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工业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改等方式增容提质。对因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等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配套奖励。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流程。(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谋划设备更新改造储备项目,根据战略重要程度、急迫程度和项目成熟程度,科学做好项目筛选,同步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建立信息沟通、部门联动和项目审核机制,确保国家资金争取到即能转化为有效投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现资金闭环。(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强化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委托定向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模式,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省市联动,跟踪研判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市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工作 附件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工作 序号重 点 任 务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1制定印发《2024年安徽省智能装备培育供给方案》《安徽省工业软件和工业操作系统供给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月底前2结合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诊断结果,发布我省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全面推开“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明确施工图、路线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月底前3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合计完成600万千瓦以上。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12月底前4开展2024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电力公司12月底前5有序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环卫设施设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6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7制定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月底前8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持续推进9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10研究修订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12月底前11推进主要农业县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12月底前12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省农业农村厅12月底前13推动符合条件的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建设。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14推动职业院校实验仪器设备置换更新。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15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配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16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索道缆车更新提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17支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更新。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18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和住院设施提升项目库,形成项目常态化推进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8月底前19支持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汽车、家电(家居)换新消费。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持续推进20争创一批全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月底前21制定印发《安徽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月底前22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6月底前23实施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培育推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推进24建成投运滁州定远生物柴油项目,开展生物航煤项目研究。省能源局12月底前25开展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制定。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月底前26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27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5月底前28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9月底前29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规范市场和税收秩序。省税务局持续推进30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持续推进31设立再贷款专项额度,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1家全国性银行之外)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通过在支农支小再贷款中单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额度的方式给予支持。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持续推进
  • 出口欧盟的消费品即将面临多环芳香烃含量限制令
    来自欧盟委员会消息,欧委会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采纳一项委员会规例,以限制消费品中8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简称多环芳香烃,PAHs)含量,涉及的消费品包括玩具、服装、鞋履、手套、运动服、运动设备和家用器具等。出口这几类消费品至欧盟的相关企业须引起重视,提前最好应对工作。  规例中提到的这八种多环芳香烃物质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e]芘、苯并[a]蒽、稠二萘、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根据规例草案,假如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含有上述多环芳香烃,其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即部件重量的0.0001%,便不能向市场和公众投放产品。新限制将适用于规例生效日期起计两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相关产品。  据悉,多环芳香烃是一组被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的物质,它们可以被萃取并用作增塑剂。目前的一些迁移测试表明,含有高水平PAH的材料可释放PAHs,在与皮肤接触后可能被皮肤吸收或迁移至人体内,导致严重健康风险通。因此各发达国家都纷纷对进口产品中的PAHs进行限制:欧盟法规REACH法规规定,2010年1月1日起,若轮胎制造所使用的轮胎和油质中八种PAHs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或苯并(a)芘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将不得进行销售 德国对这类物质的使用也甚为苛刻,德国政府强制规定在德出售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机构检验其不含有过量的PAHs 此外,美国环保署将16种PAHs物质列入“优先污染物”中,相关产品上市前必须进行PAHs检测。  此次欧盟将PAHs的限制??日常消费品,在保障消费者健康方面不失为一大进步,可是同时却给相关企业和出口商带来了巨大压力。宁波是全国重要的消费品生产加工基地,生产产品以小型家用电器、服装、玩具为主,据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宁波地区检验出口到欧盟的这三类消费品就分别达2.14亿美元、1.58亿美元和2840.4万美元,相对去年同期都有小幅增长。检验检疫部门发出警示,虽然法规制订及生效尚有一段时间,但企业仍需引起足够重视,及早未雨绸缪:一方面,企业应随时关注有关多环芳香烃的技术贸易措施信息,针对法规发布及生效日期对产品的原料采购、加工过程、运输等环节严格把关,谨防多环芳香烃含量超标 另一方面,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和产后检测工作,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确保出口欧盟的贸易顺利进行。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46.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47.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48.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49.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要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50.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51.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破除本位主义,增强合作意识,认真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示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负责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及时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 美《消费品安全法》生效 儿童用品出口面临挑战
    8月14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使这一关注已久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并开始生效。该法主要是对儿童用品建立安全标准,值得关注的有铅含量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第三方检测和认证要求、强制性追溯标签要求、违反法案的罚则加重等四个方面。 铅含量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根据法案要求,法案生效当日起180日后,儿童用品中含铅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六百(600ppm),1年内将降低至百万分之三百(300ppm),3年内将降低至百万分之一百(100ppm);儿童用品涂料中铅的限值变化将缩小近十倍,从目前的0.06%降低至0.009%;永久性禁止儿童用品中含有超过0.1%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三种物质,暂时性禁止含浓度超过0.1%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及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的儿童用品。 加紧第三方检测和认证要求。某些儿童用品须接受经过授权的第三方检测和认证。这些儿童用品的所有制造商在出口或销售用品之前,需提交样品并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合格测试机构测试是否含铅,最后出具第三方认可证书;出口货物须随附每批适用证书,并发送证书副本至任何接收该用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如有需要,制造商应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或海关总署提供证书副本,以便委员会对产品实施24小时电子证书备案;每本证书至少须包括产品制造、测试的日期和地址、检测机构联络资料等信息。 强制性追溯标签要求。儿童用品生产商须在产品及其包装上贴上永久的清晰标记,包括这些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信息及产品的其它识别特征,以便于采取回收行动或通报时更好追溯来源。该要求于法案生效当日起一年后生效。 违反法案的罚则加重。法案规定,违反此《消费品安全法》、《联邦易燃织物法》及《联邦危险物质法》的一系列民事罚款总额上限,将大幅增至1500万美元,违反单个《消费品安全法》处于最高10万美元罚款。违反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任何法规的刑事惩罚,将面临5年以下的监禁或罚金,或两者并罚,甚至包括资产没收。 美国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被视为美国产品安全的一次重要变革,由于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儿童用品80%以上是从中国制造的,由于可以看出中国的儿童用品出口将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样,美国也是宁波地区儿童用品出口量最大的国家,仅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就达100多家,每年出口美国玩具多达4000万美元以上,几乎占宁波地区玩具出口量的一半。去年以来,受欧盟对儿童用品的一系列严格要求的影响,宁波儿童用品出口增幅已明显放缓,美国此次通过的新法无疑会使相关产品出口雪上加霜。因此,为确保宁波地区出口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减少出口风险,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一定要认真研究《2008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并严格按其要求进行生产和出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加大对其他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的收集和研究,不断提高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尤其是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主动应对能力,其次,要通过自主开发,改进生产工艺,不断调整产品配方,使用新型环保替代原料,生产技术含量高的儿童用品,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近日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提出4个方面16项任务。《方案》中提到,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均达到7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100%、45%和30%,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以高质量的更新换新,促进高水平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方案》中提出启动提升、攻坚突破、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稳妥有序推动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启动提升阶段(2024年),建立政策体系和工作制度,全面启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攻坚突破阶段(2025-2026年),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质扩面;巩固提高阶段(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更多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有效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动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均达到7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100%、45%和30%,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以高质量的更新换新,促进高水平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二、实施步骤(一)启动提升阶段(2024年)。建立政策体系和工作制度,全面启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年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7%以上;重点行业30%以上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分别达到63%、65%、5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25%、10%和7%。(二)攻坚突破阶段(2025-2026年)。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质扩面。2026年年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0%以上;重点行业70%以上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分别达到68%、69%、6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75%、35%和20%。(三)巩固提高阶段(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更多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有效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2027年年底,在实现既定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各项工作目标有所突破。三、重点任务(一)设备更新行动1.更新改造工业领域设备。聚焦重点行业分类推动企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治污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优先支持投入带动比高、拉动效应大的行业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对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依法依规淘汰更新。冶金行业以矿热炉、球团、轧制等设备为重点,有色行业以电解槽、冷轧机等为重点,化工行业以反应釜、精馏塔、换热器等为重点,建材行业以回转窑、水泥粉磨机等为重点,机械行业以机床、锻压机等为重点,其他行业以落后低效设备为重点,分类有序实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钢铁、铁合金、电解铝、电石、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达不到基准水平的按规定年限淘汰退出。2.推动能源行业升级改造。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提升采掘成套装备智能控制水平,加快矿山设备更新改造。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供热、节能降碳改造“三改联动”。对单机1.5兆瓦以下风电机组实施“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开展老旧光伏电站升级试点,提升发电效率。到2027年,“三改联动”累计完成改造560万千瓦,老旧风电场更新改造200万千瓦以上。3.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加快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统筹实施城镇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开展全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实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更新。加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淘汰。在重点公共区域改造、新建视频感知等安防设备。4.支持交通运输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推进老旧汽车淘汰。推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完善充电等基础设施,到2027年,全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80%。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从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向植保、秸秆处理、烘干、农产品初加工等全过程延伸,到2027年,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数量较2023年增长50%以上。5.提升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推进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化演出企事业单位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施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系统升级。有序推动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提档升级。(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6.推动汽车换“能”。争创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对汽车报废更新给予相应补贴。举办“汽车以旧换新”等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消费信贷、联合补贴等方式让利促销。鼓励消费者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7.推动家电换“智”。支持生产厂家、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多方参与,线上线下联动,采取打折促销、换新补贴等方式,推动家电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购置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推动专业回收企业与销售企业深度合作,推广“换新+回收”新模式,开展“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8.推动家装厨卫“焕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购买功能化家具、绿色建材等,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家居卖场设置绿色智能产品销售和以旧换新专区,开展“家居焕新季”促消费活动,鼓励家装企业创新消费场景,打造线上线下样板间,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三)回收循环利用行动9.建立健全废旧产品回收网络。科学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前端回收经营主体,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与社区、环卫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线上预约收运,实现“一键下单、上门回收”。10.畅通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渠道。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营,鼓励各地建设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交易活动。落实二手车流通交易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地区登记管理。指导企业做好二手车出口备案,培育二手车交易头部企业,开辟二手车出口通道。11.深度挖掘再制造产业潜力。鼓励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煤矿机械、普通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加强大型成套装备研发应用。探索在风电光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12.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依托银川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等,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培育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推广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和工业尾气生物发酵制燃料乙醇。(四)标准提升行动13.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落实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严格实施水泥、燃煤电厂、煤质活性炭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制修订能耗、排放、技术等地方标准30项以上。14.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严格执行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对家用电器、家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探索制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产品碳足迹相关标准,鼓励地方企业参与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15.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探索制定循环经济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标准。制修订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固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标准。探索制定水回用标准。制修订资源循环利用地方标准25项以上。16.推广应用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力争实现我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四、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用好再贷款、绿色信贷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强化技术改造和资源收回利用项目用地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提升制造业科技创新和中试能力。
  • 七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行动方案已全部出台
    导 读6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在国家发改委6月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七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个方面行动方案已经全部出台,31个省(区、市)都印发了本地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今年3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李超介绍,近日,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凝聚合力推进行动方案落细落实。截至目前,政策体系已经构建完成,七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个方面行动方案已经全部出台,31个省(区、市)都印发了本地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同时,资金支持正在逐步落实,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以及节能降碳、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目;财政部预拨中央财政资金64.4亿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下达5亿元支持老旧农机报废;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正在开展项目审核推送。此外,标准制定正在加快推进,今年拟制定、修订的129项国家标准已全部立项,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正在进一步完善。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李超说,今年1-5月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5%,对全部投资增长贡献超过50%;1-5月份,主要电商平台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增长超过80%,以旧换新成为推动家电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各地也新增了一大批智能化社区回收设施,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更加健全。 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各类资金落地。同时,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 万亿级市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哪些和环境领域相关?
    日前,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其中提出了以下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有哪些是和环境领域息息相关的呢?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加快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 杭州市“四大行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年4月2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领域展开行动。在设备更新方面,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推动能源领域、环保领域设备更新,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开展医疗装备更新等设备更新行动。在标准提升方面,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0项以上,培育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40家以上。原文如下: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精神,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一)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以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贯穿产品、生产、服务等制造全生命周期各基本环节,挖掘典型落地场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到2027年,新增省级未来工厂1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0家。持续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共享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场景应用,开展“AI+未来工厂”创新行动,推进生产要素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配置,引领智能产品创新、生产技术创新、产业模式创新和制造系统集成创新。到2027年新增培育市级“未来工厂”8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每年组织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65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三)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到2027年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四)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光伏装机退役1万千瓦以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2000台(套)、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个。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推动石油储运企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五)推动环保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市重点环境监测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改造提升,推动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完成临安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及钱塘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钱塘区政府、临安区政府)到2027年,新增或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410辆(台)、垃圾清运车158辆。(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进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电动化、绿色化更新,2024年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1500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积极推动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新能源替代。(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六)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和改造加装。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将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更新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800台以上。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增加装电梯24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设施有机更新。到2027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38个。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的燃气厂站,2024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309个,到2027年,完成老旧燃气厂站改造或迁建5座。加快老旧水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管网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75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有机更新72公里。(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八)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逐步完善杭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信息平台。2024年完成170个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3座。(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建委)(九)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十)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辆,到2027年,力争全市域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始终保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100%。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以上,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率达9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十一)推动水路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船舶26艘,淘汰老旧运输船舶125艘。推进岸电设施更新改造,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在主要港口码头新建或改造岸电设施37套。加快推进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改造164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十二)支持道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路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数字化改造289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000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十三)推进轨道交通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地铁车辆、运营及安全生产等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开展电客车架、大修项目,持续推进通信、信号、供电系统部分设备更新改造,以及关键设备电源系统蓄电池更新等,确保地铁运行效率和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十四)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面积达到2.2万亩以上。加快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造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十五)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高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到2027年,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7个,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十六)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推动市属公办高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争取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十七)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加大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力度,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4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十八)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以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设备为重点,开展老旧设备的更新换代。到2027年,医疗装备投资规模争取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县级(含)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九)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开展结构加固、室内装修、卫生间提升,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占比超过8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十)加快重点场所安防设备更新。持续深化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推进全市物联感知前端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加快重点场所及周边区域,交通枢纽,高速、国道、省道、高架等交通道路以及大型广场公园、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区域的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配套提升视频图像数据的存储、计算以及安全防护能力,做到农村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无盲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汽车累计以旧换新8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30万辆、渗透率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二十一)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全市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0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赠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注销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持续优化完善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二十二)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清理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二十三)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发挥平台企业作用,线上线下结合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不断优化优惠商品品类、兑现流程,持续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二十四)鼓励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支持居民进行旧房装修,鼓励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现愿改尽改。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45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7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30万辆以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超3万辆。(二十五)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废旧产品、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和推动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物资统一回收平台。推动国有企业、公共单位报废车辆就地回收拆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供销社)(二十六)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标准,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二十七)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推动电商企业持续开展“送新取旧”“一站式以旧换新”活动,提升以旧换新消费体验。优化完善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动二手商品进行线上流通交易,鼓励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十八)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机械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再制造,推动再制造产品高效流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探索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二十九)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各区、县(市)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 积极推动各区、县(市)落实分拣中心用地和回收网点用房,鼓励建设一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府]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0项以上,培育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40家以上。(三十)参与制(修)订国家、省级地方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化工、氯气、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危险化学品设备、充电桩、燃气用具等重点用能设备领域推进国家标准升级。参与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锂电池、印染产品、玻璃制品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督,提升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十一)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参与制(修)订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电机系统、婴幼儿及儿童家具等国家标准。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和重点领域产品的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三十二)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商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碳排放核算、电子储能锂电子电池、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电化学储能等国家标准升级,参与制(修)订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三十三)加强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在绿色产品、新型储能、消费品等领域对标国际标准,参与制(修)订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更多国际标准,在碳达峰碳中和、电动汽车、智能家居等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五、保障措施(三十四)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再贷款贴息等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等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统筹上级工信补助资金和市级工信专项资金,落实制造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制造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统筹上级交通补助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和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老旧叉车电动化绿色化更新、老旧运输船舶更新改造、新能源公交车加快更新等。统筹市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统筹上级和市级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改造。统筹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和既有电梯更新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等。按规定用好上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各类教育补助经费,支持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统筹各类文化旅游和医疗机构补助经费,推进文旅设施设备和医疗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十五)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按规定使用上级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和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上级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统筹上级和市级标准化管理经费,推进重点行业标准提升。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三十六)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800亿元左右。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三十七)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工业上楼”等形式促进集约高效用地,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需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形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善征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三十八)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到2027年,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项目50项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25项。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合力推进产品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评定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50项以上、市级首台(套)产品5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三十九)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高端装备生产企业开展与应用领域供需对接、产品推广系列活动,促进生产制造企业和需求用户单位精准匹配。聚焦汽车、家装、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鼓励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本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目标,如国家、省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新增任务或更高目标的,遵照执行。
  • 武汉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教育领域仪器更新
    武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以更新换代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2024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市政、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增长10%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5%、67% 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25%,二手车交易量增长15%,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增长10%。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市政、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 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产业高端化发展。聚焦电子、汽车、钢铁、化工、机械等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制定“一业一策”设备更新方案,有序推进技术改造和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生产设备更新换代。2024年,组织实施700个工业设备更新项目,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超过46%。力争到2027年,累计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设备更新项目3000个以上,全市工业技改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超过50%。(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加快产业绿色化转型。深入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聚焦钢铁、化工、能源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老旧装置。研究制订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引导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力争到2027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90家、省级绿色工厂12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快产业智能化改造。制定武汉“未来工厂”数字化产线、示范智能车间、标杆智能工厂、“数字领航”企业四级梯队建设标准,引导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我评估。强化“未来工厂”梯队建设政策支持,逐级对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力争到2027年,建成400家数字化生产线、80家智能示范车间、40家标杆智能工厂,争创5家左右“数字领航”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 降低准入门槛,推行“一户申请即启动”工作机制。非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推进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的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淘汰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2024年,更新和加装电梯500台,改造节能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和加装电梯3000台,改造节能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优先对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进行改造。加快对设施设备老化、运行存在安全隐患、运行能耗偏高或者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对运行时间超过8年的城市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制订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市区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按照每年不低于1/3的比例推进前端设备智能化及后台交换机、服务器、存储等配套软硬件设备更新和城市安防系统智能化改造。2024年,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的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改造。力争到2027年,基本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任务,更新供水设施400套,改造升级城镇污水处理厂13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9座,安装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物联传感设备5万套。(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快水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推进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完成2处涵闸和8座泵站的建设或者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行动  1.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环卫作业车辆电动化替代,加快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2024年,更新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2000辆。力争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占比达到90%以上,累计淘汰老旧燃油船舶25艘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更新。落实上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粮油、蔬菜、水果、渔业、畜牧业等领域生产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抗灾救灾应急农机储备,加快老旧农机淘汰速度和新型农机更新速度。力争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农机超8000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2%。(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支持在汉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文旅领域设备更新。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者安全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加快歌舞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博物馆等场所演艺设备、数字设备更新。(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加快医疗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支持医疗机构在医学影像、检验、急诊、重症、手术室等领域更新医疗设备。加快全民健康市区一体化平台和各医疗机构信息化迭代升级,拓展智慧医疗应用场景。推进医疗机构病房调整改造,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力争到2027年,满足条件的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以及病房改造更新完成率达到100%,在医疗健康领域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制订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方案,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不少于4场。针对报废或者转出旧车再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按照动力类型及车辆价格给予相应资金补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车送充电桩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支持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2024年,新增以旧换新汽车2万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结合国家、省级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安排,制订我市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建立智能家电家居产品目录。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纳入2024年武汉消费促进活动,每年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30场以上,2024年,新增以旧换新家电20万台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以市场主体为依托,以业主自发实施为导向,聚焦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安装淋浴椅、配置老年用品、安装自动感应灯具、更换晾衣架等方面,通过试点小区所在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需求调查,引导有改造意愿的业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4年,推进1万户居民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力争到2027年,推进4万户居民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ensp   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力争到2027年,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45个、新增智能回收箱6000个。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推行“公物仓”,对维修后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规范发展汽车、家电、家具、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完善车辆检测、评估、金融贷款、售后延保等服务。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二手车交易连锁品牌。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提高二手车流通水平。力争到2027年,二手汽车交易量超过25万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和再制造水平。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回收价值高、技术含量高的重要工业品类废弃物综合利用,打造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快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设备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实施再制造,有序推进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再制造。加强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标准衔接提升行动  1.优化标准有效供给。支持引导重点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定。围绕城市更新、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适老化小区建设、智能网联道路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地方标准研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2.推动国家标准落地实施。落实各类国家标准及相关政策,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引导企业标准化升级。鼓励企业申报标准“领跑者”,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领跑者”企业和标准创新型企业优先列入“两新”供给清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  1.发挥供应链平台作用。支持长江汽车、长江光电子信息、长江船舶、九州医药、光谷科创等供应链平台链接设备生产企业、设备需求单位以及中介服务企业,智能匹配、定制化开发关键设备,促进设备更新。做优“安居链”平台功能,推动“卖旧买新” 发挥“长江车百链”平台作用,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整合工业等重点领域设备生产单位、回收企业、拆解企业信息,搭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供应链服务平台。在“汉融通”平台设立“两新”金融服务专区,发布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促进融资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  2.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组织开展设备更新需求单位、先进设备生产企业对接活动,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再制造企业三方供需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  3.着力提升先进产能规模。聚焦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数控装备、医疗装备等产业,对接设备更新需求,开展高端装备等领域科技攻关。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壮大工程,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行业龙头企业,塑造新能源汽车整体竞争优势。聚焦绿色智能方向,支持家电企业推出更多适销产品。持续推进“武汉精品”建设,每年遴选10项制造业领域“武汉精品”品牌产品开展集中宣传,推动更多先进设备、优质产品、创新技术参与设备更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市发改委为召集人单位,负责“两新”工作综合统筹、协调推进、跟踪督办。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别制订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方案和操作指南,负责各自领域“两新”工作推进实施。注重开展“两新”工作效果评估评价,强化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完善相应政策措施。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动态监测政策实施效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直其他各相关部门)  (二)建立项目清单管理机制。持续全面深入摸底,跟踪国家和省级政策动态,精准掌握各领域的优势和需求,梳理老旧设备以及需要进行技术迭代更新的设备装置。围绕政策、需求、供给三方面,编制政策清单、设备更新需求清单、设备供给清单、消费品供给清单“四张清单”,推动“两新”工作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加大财税金融要素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支持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楚税通APP申请代开发票。引导金融机构单列信贷额度、单设审批通道,加大对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鼓励发放“零首付”汽车贷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人行湖北省分行营管部,各区人民政府)
  •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11月22日,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委于9月8日批准设立。  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批复,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负责消费品安全通用基础领域的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第一届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委员会负责的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和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讨论,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制定的《制造消费品指南》、《消费品安全标签》等国家标准已报批,《消费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南》已立项。委员会还就正在制定的《消费品质量安全因子评估和控制 通则》国家标准进行了专题研讨。  国家标准委有关领导在成立大会上强调,消费品安全标准是提升消费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关键,是建立消费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国消费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多年来,我国已陆续实施了包括《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 通则》、《消费品和有关的服务比较实验 总则》、《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等消费品安全领域的国家标准,但这些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都由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消费品安全尤其是通用基础领域的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一直没有一个专门的技术委员会负责,影响了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的进程。
  • PAHs将成消费品出口新门槛
    2012年10月31日,欧盟通过WTO秘书处发布了关于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的条例草案的通报,拟在玩具、家用器具等消费品中禁止多环芳烃(PAHs)。该条例将于2013年底生效,而PAHs禁令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PAHs是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如萘、蒽、菲、芘等,广泛存在于塑胶原料、填充油和炭黑等物质中,该修订案的实施将对我国出口产业造成大范围影响。  禁用PAHs得到广泛认可  由于对人类和环境存在严重危害,美国环境保护署将毒性最大的苯并芘等16种PAHs列为优先污染物,欧盟REACH法规也将其归类为致癌、诱变或生殖毒性物质。自德国提出针对所有消费品的PAHs限制提议以来,欧洲委员会和主管REACH法规的欧盟化学品管理署已多次研讨,拟议将PAHs的限制范围扩大到所有消费品。欧盟环境总署、企业与产业总署,欧洲消费者联盟等机构也多次向欧委会提议,要求对所有直接与皮肤接触或易被摄入的消费品及部件全面实施PAHs禁令。  事实上,从2008年4月1日起,全球知名的德国消费品安全GS认证就已提出PAHs检测要求,不能通过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认证标志。由于GS认证的权威性得到欧盟成员国的公认,在消费品中禁用PAHs已成市场共识。  涉及消费品种类多  欧洲消费者组织通过抽查发现,PAHs广泛存在于包括儿童玩具在内的消费品中。除橡胶轮胎等重点监管商品外,家用塑料制品、电动工具的塑胶手柄、家电产品塑料部件乃至自行车的橡胶把手等都是PAHs的高风险产品,并已有多类商品被RAPEX通报。  近年来,在德国等国的积极推动下,PAHs已经成为继双酚A之后又一个高风险物质。经过REACH法规此次修订,儿童玩具、手推车、家用工具、鞋服、手套、自行车乃至高尔夫球杆等日常消费品都将受到禁令波及。根据修订草案的要求,若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消费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会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和直接接触,且其含有附件列表中的PAHs量超过了1 mg/kg,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而我国恰是此类消费产品的重要出口国,届时相关产业必然会受到影响。  应对PAHs禁令任重道远  PAHs既有可能来源于不合格的塑胶等原材料,也可能来源于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虽然欧盟和国外机构的资料已表明,减少PAHs的使用在技术上已经可行,但势必导致企业的原料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攀升,产品价格优势将进一步弱化。  从长远来看,REACH法规此次修订只是控制PAHs的开端。目前,在推进禁令最积极的德国对不同类别的消费品就有不同的PAHs限量要求。其中与食品或口腔接触的材料及三岁以下儿童玩具中,苯并芘和16项PAHs总量均不得检出(小于0.2 mg/kg)。而消费者组织也援引德国资料向欧委会建议,消费品中PAHs的总量和每种PAH的限量都应低于0.2 mg/kg。在发达国家的推动下,消费品的PAHs禁令必将不断趋严,企业应对之路任重道远。  针对不断升级的绿色壁垒要求,检验检疫专家建议相关企业未雨绸缪,及早制定应对措施:一方面应及时跟踪、解读新法规动态,对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和零部件的选择、生产管理以及产品检测等环节进行全面调整,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尽早对自身产品及其原材料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和PAHs项目抽查,具备条件的尽快申请GS认证等保障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即将出台的新要求,掌握市场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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