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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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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ART纳米级定转子技术改善化妆品活性剂的皮肤渗透性
    德国ART 是全球唯一能采用定转子技术达到纳米级别的品牌,极大满足制药,化妆品,精细化工等行业的高精需求。那么德国ART 是如何利用本创新技术来改善化妆品活性剂的皮肢渗透性的呢?背景:常规渗透促进剂会损坏皮肤,不能满足FDA要求皮肤是身体的最外层,它保护身体免受病原体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及避免身体过多水份流失,等等。 因此, 健康的皮肤是化学品渗透的有效屏障。 而化妆品的活性剂化学性质不稳定,难溶,低渗透,低生物活性。所以现代化妆品配方的目的,是研究如何将活性剂送至皮肤内。改善活性剂输送的一个方法是使用渗透促进剂,如:乙醇。这些渗透改善剂的原理是:他们与皮肤屏障相互作用,进而改变皮肤的结构。 这种方法是有效的,但是会损坏皮肤,因此对化妆护理产品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方法。按照FDA的要求,现代化妆品要在不改变人的身体结构的情况下为我们清洁皮肤,美化个人形象。能改善活性剂的皮肤渗透性,而不损坏皮肤, 如何实现? -- 使用纳米载体!能改善活性剂的皮肤渗透性,而不损坏皮肤,甚至有护理皮肤的特性, 如何实现?纳米载体是最好的选择!由上二图可以看出,纳米颗粒的载体形式,更容易实现皮肤渗透,纳米载体指亚微米级,及纳米级颗粒。纳米载体的特征为:1)体积小;2)目标直接针对皮肤毛囊。这是化妆品乃至药品领域的最新概念。 例如:脂质体,纳米乳剂,脂质纳米颗粒(SLN and NLC),及纳米结晶体(smartCrystals, ARTcrystals)。这些载体的特性是不同的,如:脂质体最适合亲水的活性剂的输送,纳米乳剂和脂质纳米颗粒最适合作亲脂性的活性剂载体,纳米结晶体最适合难溶性化合物。 如何生产纳米载体和纳米化妆品? -- 使用ART纳米技术对这一创新理念的应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如何使大规模生产该配方成为可能,并能同时节约时间和成本。化妆品的纳米载体可以使用高压分散均质机(HPH)和球磨机(BM)来生产。但是高压均质机和球磨机体积大,能耗高,处理时间长,投资大。而德国ART-MICCRA 的最新的高精度的定转子系统设备对生产化妆品的纳米载体特别有效。D-27是一个可以24小时连续工作的在线分散系统。 最新技术的水冷电机,利用其超高转速(36,000RPM),及强大的电机功率(2,700W),与超高精度的定转子配合,达到全球独一无二的纳米处理效果, 而只有63分贝的低噪音。高效率的处理设备,将使用纳米载体以改善活性剂的皮肤渗透性成为可能。这不仅适用于高价格的奢侈化妆品,同时也适用于一般护理产品。 如果将纳米载体与化妆品霜剂再进行分散乳化, 即可获得纳米化妆品。综上所述, 以前皮肤不能有效使用的难溶性或生物活性剂, 如:黄酮类化合物,现在因为纳米结晶体技术,让化妆品活性剂迈入了新的台阶; 而ART &ndash MICCRA 也让化妆品纳米载体的经济而高效的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本文编辑,摘自德国Cornelia Keck博士的文章。Cornelia Keck博士是University of Appplied Sciences Kaiserslautern大学药理学和药剂学教授;德国ART公司终身科学顾问) 关于语特 和 英国Bibby / 德国ART / 德国CAT ( http://bibbyyt.instrument.com.cn. )广州语特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搅拌器/分散乳化机等实验室样品制备等通用仪器, 熔点仪/光度计等分析仪器,以及PCR等生命科学仪器。 作为英国比比(Bibby )在中国南方的首代,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海南,贵州和西藏是我司的服务范围。语特公司也是德国ART, 德国CAT 在中国的首代。英国BIBBY 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作为英国最大的实验室科学仪器生产商,世界上拥有最广泛产品系列的实验室仪器制造商之一, 其向全球提供的品牌产品以高品质和高操作性能而著称. 旗下有4个子品牌:Stuart,Techne,Jenway,Electrothermal.l Stuart: 专注于样品前处理等通用实验室仪器,包括: 熔点仪, 菌落计数器, 搅拌器, 混匀器,摇床, 纯水蒸馏器系列;l Techne: 专注于分子生物学研究设备(基因扩增仪和杂交箱), 以及温度控制产品系列(包括水浴和干浴) ;l Jenway: 是紫外/分光光度计, 火焰光度计,色度计等分析仪器的专家;l Electrothermal: 作为有70多年历史的BIBBY的新成员,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提供者,提供电加热套,平行反应设备, 凯氏定氮设备, 电子本生灯系列。其平行反应设备是全球市场领导者。 德国ART 成立于上个世纪,是德国乃至全球最专业的分散乳化专家。 其顶级分散乳化产品从实验室仪器,中试产品到工业设备, 分散头种类极多,可满足客户各类需求;应用领域覆盖了化工,化妆品,制药,食品,环保等各大领域。德国CAT 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是德国样品制备仪器方面的专家之一。其搅拌器,从手持式,教学用,到科研通用型,高粘度型,应有尽有,是CAT的代表产品线; 而今又由普通电子马达走向无刷马达, 引领着搅拌器的研发潮流。
  • 化妆品中草药的防紫外线透过测定方法
    简介太阳的紫外线辐射(UVR)分为三类:UV-C(200-280 nm)、UV-B(280-320nm)和UV-A(320-400 nm)。UV-C是生物学上最有害的辐射,但它是由臭氧层过滤掉。目前,UV-B辐射和在较小程度上UV-A辐射是诱发皮肤癌。防晒霜和防晒是化学物质,吸收或阻挡紫外线和显示各种阳光的免疫抑制作用。[ 1 ]皮肤护理产品添加一些有效的药物在使用防晒霜一起通过不同途径工作的使用可能会降低uv-b-generated ROS介导的光老化的有效方法。[ 2 ]从水果和蔬菜种子中提取的许多液体油是轻,低粘度和较低的闭塞比油。他们的渗透和承载特性,以及其天然含量的维生素E,类胡萝卜素和必需脂肪酸,使他们非常有价值的。几种天然基础防晒乳液,包括杏仁、鳄梨、椰子、棉籽、橄榄、花生油、芝麻、大豆,已报道有紫外线过滤器。一般来说,当应用于皮肤,植物油很容易吸收,并表现出巨大的铺展。挥发油有恶臭的原则,这是在植物的各个部分,并作为一个香水和在室温下蒸发。精油有三个明显的作用:生理(如抗炎作用),心理(如芳香疗法)和化妆品(例如,防腐效果由于抗菌和抗氧化性能),与相应的好处。精油用于香料香水和护肤产品促进荷尔蒙平衡对抗毒素的堆积和软化皮肤。[ 3 ],我们选择了一些草药油(挥发性以及非易失性),通常用于化妆品。防晒霜的效果通常是由防晒系数(SPF)表示,它的定义是需要产生一个最小红斑剂量的紫外线能量(MED)保护皮肤,分为生产所需的无保护的皮肤医学的UV能量(公式1):最小红斑剂量(MED)被定义为最低的时间间隔或剂量的UV光的照射,足以产生最小可察觉的红斑,无保护的皮肤。[4,5]防晒指数越高,更有效的是防止晒伤的产品。体外筛选方法可能是一种快速、合理的刀具数量减少的体内实验和风险的人类受试者的紫外线照射有关,当技术试验参数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6 ]在体外培养的方法有两类:包括一般吸收或透射紫外辐射防晒产品的薄膜在石英板或生物膜的测量方法,和方法的防晒剂的吸收特性是基于分光光度法测定稀溶液。[ 11 ] 7–计算确定的紫外线防护因子由COLIPA标准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定义包括在紫外光谱防晒乳液样品的透光率测量的加权的红斑加权因子在不同波长。[ 12 ]在体外模型是根据所描述的方法确定。[ 9,13,14 ]所观察到的吸光度值在5 nm波长间隔(290-320 nm)用公式计算:在CF =修正系数(10),EE(λ)=辐射波长λerythmogenic效果,ABS(λ)=波长λ光度吸光度值。我×EE值是常数。他们是由塞尔等人确定。,[ 15 ],见表1水醇非易失性草药油的吸光度(固定油)然而,有SPF值测定的影响因素很多,如不同的溶剂中溶解的防晒霜使用;和防晒剂的浓度组合;乳液型;与车辆部件的相互作用,如酯类、配方中使用润肤剂和乳化剂;与皮肤车辆的相互作用;其他活性成分的添加;pH体系和乳液的流变性能,除其他因素外,可增加或减少每个防晒紫外吸收。不同的溶剂和软化剂对最大吸收波长和对几种化学防晒的紫外吸光度的影响,单独或组合,是众所周知的记载。[16,17],辅料及其它活性成分也可以产生紫外吸收带,从而干扰的UV-A和UV-B防晒霜。这种影响体现在成品制剂,尤其是大于15的SPF的护肤液。[ 18 ]使用防晒霜的车辆水醇乳液、水乳剂和油性润肤油或油的水。的防晒制剂必须涂在皮肤上,应继续保留作为一个连续的薄膜,应坚持表面应耐洗了汗水。当水醇溶液使用,水和酒精很快蒸发,留下一个自增塑膜的防晒霜完全覆盖皮肤紧贴于它。防晒霜或防晒制剂的分光光度法评价标准技术涉及到一个已知重量的溶剂紫外透明屏幕或制备溶液。材料与方法:乙醇(默克?)分析级。从当地药店购买了各种厂家的油。不同比例的乙醇和蒸馏水对油的溶解性进行了测定。据报道,最大的50%的乙醇可用于化妆品。因此,在蒸馏水中,油的溶解度被检测到10%至50%的乙醇。观察到40%乙醇和60%蒸馏水溶液中的最大溶解度。初始库存的溶液的制备以1% V / V油在乙醇和水的溶液(40:60)。然后从这个股票的解决方案,0.1%准备。此后,从290到320 nm处测定吸光度值,每个部分的准备,在5纳米的间隔,以40%的乙醇和60%的蒸馏水溶液为空白,使用岛津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岛津1800,日本);值如表1所示。有人发现,如果我们增加了油的浓度,然后浊度增加;和减少的浓度,得到的负读数。太阳保护因子测定等分试样制备扫描290和320 nm之间,所得到的吸光度值与相应的电子倍增(λ)值。然后,他们的总和,并乘以与校正因子(10)讨论:SPF是一个防晒配方的有效性的定量测量。为了有效地防止晒伤和其他皮肤损害,防晒产品应该有一个广泛的吸收,即,在290和400纳米之间。体外SPF是有用的筛选试验,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作为体内防晒措施的补充。在本研究中,挥发性和非挥发性植物油是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应用曼苏尔数学方程评价。[ 9 ] SPF值的样品使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在表?tables11和?22所示。酒精挥发的草药油的吸光度:它可以从表3中发现的非挥发性油的SPF值在2和8之间;和挥发油,在1和7之间。从这些非易失性或固定油,橄榄油和椰子油的SPF值为8左右;6左右;蓖麻油,杏仁油,5左右;3左右的芥子油和芥子油,芝麻油,2左右。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橄榄油和椰子油有最好的SPF值,这一发现将有助于固定液的选择防晒剂配方中。分光光度法计算太阳保护因子值的草药油:同样,SPF值的挥发油被发现是在1和7之间。从这些精油,薄荷油,罗勒油被发现是大约7的SPF值;薰衣草油,橙油,6左右;4左右;桉树油,茶树油,3左右;2左右;和玫瑰油,1左右。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薄荷油和罗勒油有最好的SPF值,这一发现将有助于香水的选择防晒剂配方中。因此开发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高防晒系数的防晒霜,配方设计师必须了解物理化学原理,不仅对活性紫外吸收而且车辆部件,如酯类润肤剂,配方中所用的乳化剂和香料,因为防晒霜可以与车辆其他部件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会影响防晒霜的疗效。结论:该紫外分光光度法简便、快速,采用低成本的试剂可用于体外测定在许多化妆品配方的SPF值。所提出的方法可能是有用的,作为一种快速的质量控制方法。它可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在分析的最终产品,并可提供重要的信息,然后进行到体内试验。对非易失性油SPF值的知识将有助于油的选择各种化妆品剂型的配方油面霜和乳液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样,SPF值挥发油在香水的选择是有帮助的。更多关于 防紫外透过率测试仪:http://www.zxlry.com/product/product-111.html
  • 21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3年第41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其中,《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自2024年3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体内彗星试验》等14项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增化妆品禁用组分“本维莫德”,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序号1285,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增化妆品禁用组分苯的管理限值(2mg/kg),将“若技术上无法避免苯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其限值不超过2mg/kg”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注(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1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2.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3.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4.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5.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6.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7.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8.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9.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10.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11.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1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13.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14.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15.体内彗星试验16.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17.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18.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19.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20.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023年8月22日附件《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1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建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章节同时废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原章节内容1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新增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1 理化检验方法总则 1.10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2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36 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3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6 着色剂检验方法 6.3 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4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6 着色剂检验方法 6.4 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5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7染发剂检验方法 7.3 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6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8 其他原料检验方法 8.1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7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8 其他原料检验方法 8.3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8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方法新增检验方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6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方法9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7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10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8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1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9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1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30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13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3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14体内彗星试验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32体内彗星试验15本维莫德禁用目录新增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序号128516苯的管理限值(2mg/kg)新增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注(3):若技术上无法避免苯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其限值不超过2mg/kg。17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修订后替换原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6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6丙烯酰胺18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8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8 地氯雷他定等15种组分;化妆品中西咪替丁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48号通告)19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3 限用组分检验方法 3.9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3 限用组分检验方法 3.9 巯基乙酸 第一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20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4 防腐剂检验方法 4.9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4防腐剂检验方法 4.9 游离甲醛(序号出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 第17号通告)21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8 其他原料检验方法 8.2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26 氢醌、苯酚
  • “防晒乳”竟不防晒?3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你中招了吗?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韩秀宫雪莲草本修护膜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其中,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企业备案或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编辑视角:昨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37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还是存在着多款海藻面膜菌落总数超标、防晒乳成分比对不符等安全隐患。菌落总数超标意味着产品存在微生物污染风险,可能导致皮肤感染、过敏等健康问题。所以消费者在使用这些产品后,如出现红肿、瘙痒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医。防晒剂是防晒产品中最重要的成分,可以有效防止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而防晒乳成分比对不符,警示消费者在使用防晒乳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确认其防晒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多次通告不合格化妆品事件暴露了化妆品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1号通告附件.doc
  • 你的化妆品安全吗?——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指南
    随着化妆品行业的蓬勃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产品的安全性。作为化妆品的“灵魂”,原料的安全性更是重中之重。那么,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哪些方法可以用来评估原料的安全性?哪些因素会影响评估结果?本文将为您解答,揭开化妆品安全评估的神秘面纱。问题1: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如何使用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的结论?答:根据中检院发布的《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选择欧盟消费者委员会(SCCS)、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以及其他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已公布安全评估结论的原料,需对相关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在符合我国化妆品相关法规及使用条件下,可采用相关评估结论,对有限制使用条件的原料,应在满足限制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其评估结论。不同的权威机构评估结果不一致时,根据数据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科学合理地采用相关评估结论。问题2:具有安全食用历史的原料,可以豁免哪些毒性?答:根据中检院发布的《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有安全食用历史类原料,应对其食用历史、生产工艺等进行全面充分研究,确保原料或制备该原料的原材料有可安全食用的特性。此类原料在安全评估时可豁免系统毒性,结合产品使用部位和使用方式等,对局部毒性进行评估。问题3: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答:根据中检院发布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TTC方法适用于化学结构明确,含量较低且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的化妆品原料或风险物质。以下原料或风险物质不适用于本指南,包括:金属或金属化合物、强致癌物(如黄曲霉毒素、亚硝基化合物和联苯胺类等)、蛋白质、类固醇、高分子质量的物质、有很强生物蓄积性物质以及放射性化学物质等;纳米原料、无机物、具有吸入风险的原料在评估其吸入暴露途径的安全风险性时;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和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问题4:植物提取物是否可以用TTC法进行评估?答:按照中检院培训解读,植物提取物由于组分复杂且批次间存在变化,鉴定和分析技术上存在困难,因此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原料中的部分未知成分可以使用TTC方法进行评估。根据中检院发布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对于混合物如植物提取物,需确定待评估物质是否为DNA反应性致突变物/致癌物,尽可能多的识别出单一或大类成分,除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必要溶剂或稳定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等外,需确定成分含量不低于50 %。对于已知成分,分别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进行安全评估,以确保使用安全,若含有结构类似的成分,应进行剂量叠加评估。对于属于非DNA反应性致突变物/致癌物的未知成分,若无法确定Cramer类别,其整体的Cramer类别按Cramer III类进行评估。对不能排除DNA反应性致突变物/致癌物的未知成分,采用DNA反应性致突变物/致癌物的TTC阈值进行评估。问题5:什么是交叉参照?交叉参照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根据中检院发布的《交叉参照(Read-across)方法应用技术指南》,交叉参照(Read-across)指基于化学结构或生物学活性的相似性,通过利用一种或多种类似化学物质(类似物)的毒理学终点数据来预测另一种或一类结构相似的特定化学物质(目标化学物质)的相同毒理学终点信息的方法。交叉参照适用于结构明确,缺乏系统毒理学数据的非功效成分或风险物质。不适用于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和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写到最后: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是一种毒理学风险评价工具,&zwnj 用于评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zwnj 该方法基于一个原则:&zwnj 当人体暴露剂量低于化学品的毒理学关注阈值时,&zwnj 该化学品对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很低。&zwnj TTC方法最早应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风险评估,&zwnj 现已扩展到食品包装物、&zwnj 食用香料、&zwnj 药物、&zwnj 工业化学品、&zwnj 化妆品等领域的安全性评价。&zwnj 使用TTC方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包括化学结构明确、&zwnj 含量较低且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zwnj 对于待评估物质是否为DNA反应性致突变物/致癌物,&zwnj 除了通过遗传毒性/DNA反应性终点试验测试外,&zwnj 还可采用(定量)构效关系预测方法学进行预测。美国FDA在1993年提出可以使用0.5ppb食物作为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管理阈值,&zwnj 这表明TTC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zwnj 化妆品检定所也制定了《&zwnj 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zwnj 等2个技术指南,&zwnj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zwnj 这进一步说明了TTC方法在化妆品安全评估中的应用和重要性。交叉参照和TTC方法的共同点在于:1. 只适用于化学结构明确、缺乏系统毒理学数据的化妆品原料或风险物质;2. 不适用于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和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3. 通过计算机软件预测,能够替代毒理学中的部分动物试验。
  • 19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涉及色谱、质谱、光谱等仪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其中,《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1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3-15)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他氟前列素、他氟乙酰胺、曲伏前列素为新增禁用物质,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9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doc    2.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 附件2.docx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附件3.docx   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 附件4.doc    5.光反应性活性氧(ROS)测定试验方法 附件5.docx    6.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U937细胞激活试验方法 附件6.docx    7.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 附件7.doc    8.28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附件8.doc    9.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附件9.doc    10.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附件10.doc    11.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附件11.docx    12.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 附件12.docx    13.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 附件13.doc   14.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 附件14.docx    15.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 附件15.docx 国家药监局  2024年3月18日
  • ATAGO便携式粘度计在化妆品原料中的应用
    化妆品是由各种原料经过合理调配加工而成的复配混合物。化妆品的原料种类繁多,性能各异。根据化妆品的原料性能和用途,大体上可分为基质原料和辅助原料两大类。前者是化妆品的一类主体原料,在化妆品配方中占有较大比例,是化妆品中起到主要功能作用的物质。后者则是对化妆品的成形、稳定或赋予色、香以及其它特性起作用,这些物质在化妆品配方中用量不大,但却极其重要。     油质原料包括天然油质原料和合成油质原料两大类,主要指油脂、蜡类原料、烃类、脂肪酸、脂肪醇和酯类等,是化妆品的一类主要原料。   ATAGO便携式粘度计摒弃传统式粘度计设计,即便在质检室和研发室的桌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测量仪器,摆放仪器的位置也会有限。测量样品需要很多准备工作,ATAGO便携式粘度计产品规格小,精巧/省空间的设计可以确保有测量的空间,有助于测量人员有效的工作。 表面活性剂有去处污垢,增稠、发泡、润湿等功能,目前已经广泛用于工农业生产,被化工界称为工业味精。现今全世界表面活性剂年产值已经达到1600万t,这些表面活性剂是化妆品中普遍使用的原料。表面活性剂有三种特性:去污作用,生产清洁类化妆品利用该特性;乳化作用,生产膏霜类、以及香波类用的表面活性剂作为乳化剂;湿润渗透作用,如染发剂、烫发剂均匀接触皮肤,面霜、唇膏用于涂展。粘度是影响化妆品原料、质量的至关重要因素。如何控制化妆品原料的粘度计,用什么样的粘度计去检测呢?答案就是:ATAGO便携式粘度计!生产化妆品原料行业中通常使用ATAGO爱拓便携式粘度计来检测控制产品粘度mPa*s。使用ATAGO爱拓便携式粘度计可以精准的控制化妆品原料的粘度,是生产和产品开发不可或缺的工具。
  • 真的有“0添加”防腐剂化妆品?智商税!
    我们常用的化妆品,如护肤、彩妆、洗护类产品,由水、油脂和营养物质组成,是微生物增生、繁殖的培养基地,极易变质腐败。为了延长化妆品使用寿命,在生产的过程中需加入适量的防腐剂。根据文献资料和新闻报道,绝大多数化妆品所谓的“0添加”只是没有添加《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列出的防腐剂,而是使用了其他替代防腐剂,且这类物质使用时间较短,其副作用还暂不明确。 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了51种准用防腐剂及最大允许浓度,较常用的有苯氧乙醇、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甲基异噻唑啉酮等。某护手霜成分表 如何检测化妆品中防腐剂? 防腐剂是一把双刃剑,过量的或不适合自身肤质的防腐剂可能会导致过敏性皮炎、肝脏毒性、类激素作用等副作用。 2021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2021年第17号通告),与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绝大部分准用防腐剂一一对应,检测仪器有液相色谱仪和气相色谱仪,如有阳性检出或测试结果存在干扰因素,可采用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进行确证。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准用防腐剂与检验方法对照表岛津解决方案 岛津公司拥有丰富的色谱质谱产品,性能优越,操作简便,可以应对化妆品中防腐剂的检测。 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检测化妆品中23种防腐剂色谱柱:Shim-pack GIST C18,250mm x 4.6mm x 5μm流动相:A 0.12%磷酸水溶液 B乙腈流速:1 mL/min,柱温:30℃检测波长:230nm、254nm、280nm进样体积:10 μL洗脱程序:梯度洗脱 色谱图(1. 甲基异噻唑啉酮、2. 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3. 4-羟基苯甲酸、4.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5. 苯甲醇、6. 苯氧乙醇、7. 苯甲酸、8. 4-羟基苯甲酸甲酯、9. 氯苯甘醚、10. 脱氢乙酸、11. 5-溴-5-硝基-1,3-二噁烷、12. 4-羟基苯甲酸乙酯、13. 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14. 4-羟基苯甲酸丙酯、15. 4-羟基苯甲酸苯酯、16. 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17.4-羟基苯甲酸丁酯、18. 4-羟基苯甲酸苄酯、19.苯甲酸乙酯、20. 4-羟基苯甲酸戊酯,21. 苯甲酸异丙酯、22. 苯甲酸丙酯、23. 苯甲酸苯基酯) 气相色谱法检测化妆品中26种防腐剂色谱柱:Rxi-wax,60m×0.32mm×0.25μm柱温程序:50℃(1 min)_50℃/min_ 120℃ _5℃/min_195℃(3 min)_20℃ /min_220℃(10min)_20℃/min_240℃ (15 min)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为5:1)检测器温度:250℃ 色谱图(1. 丙酸、2. 三氯叔丁醇、3. 苯甲酸甲酯、4.苯甲酸异丙酯、5. 苯甲酸乙酯、6. 苯甲酸丙酯、7. 苯甲酸异丁酯、8. 苯甲酸异丁酯、9. 苯甲醇、10.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11. 苯氧异丙醇、12. 甲基异噻唑啉酮、13. 山梨酸、14. 苯氧乙醇、15. 苯甲酸、16. 十一烯酸、17. 对氯间甲酚、18. 氯二甲酚、19. 邻苯基苯酚、20. 4-羟基苯甲酸甲酯、21. 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22. 4-羟基苯甲酸乙酯、23. 4-羟基苯甲酸丙酯、24. 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25. 4-羟基苯甲酸丁酯、26. 4-羟基苯甲酸戊酯) 确证方法 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法检测化妆品中34种防腐剂 色谱柱:Shim-pack GIST C18,50mm x 2.1mmx 2μm流动相1:A相-5 mM乙酸铵;B相-甲醇流动相2:A相-5 mM乙酸铵(含0.1%甲酸) B相-甲醇流速:0.3 mL/min洗脱方式:梯度洗脱离子化模式:ESI +/- 同时扫描离子源接口电压:4.0 kV雾化气:氮气 3.0 L/minDL温度:250℃扫描模式:多反应监测(MRM) 色谱图流动相1:(1. 水杨酸、2. 甲基异噻唑啉酮、3. 苯甲酸、4. 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5. 4-羟基苯甲酸、6. 脱氢乙酸、7.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8. 硫柳汞、9. 4-羟基苯甲酸甲酯、10. 4-羟基苯甲酸乙酯、11. 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12. 对氯间甲酚、13. 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14. 4-羟基苯甲酸丙酯、15. 4-羟基苯甲酸苯酯、16. 邻苯基苯酚、17. 氯二甲酚、18. 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19. 4-羟基苯甲酸丁酯、20. 4-羟基苯甲酸苄酯、21. 氯咪巴唑、22. 十二烷基三甲基溴化铵、23. 4-羟基苯甲酸戊酯、24. 苄氯酚、25. 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26. 苄索氯铵、27. 溴氯酚、28. 三氯卡班、29. 三氯生、30. 十四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31. 十六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32. 海克替啶) 流动相2:(1. 己咪定二(羟乙基磺酸)盐、2. 氯己定) 部分同分异构体色谱图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化妆品中19种防腐剂色谱柱:InertCap Pure-WAX,30 m×0.25 mm×0.25 μm柱温程序:40℃(1 min)_40℃/min_80℃_10℃/min_230℃(1 min) _10℃/min_260℃(5 min)色谱柱流量:1 mL/min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为5:1)采集模式:SIM 色谱图(1. 甲酸、2. 丙酸、3. 三氯叔丁醇、4. 苯甲酸甲酯、5. 苯甲酸异丙酯、6. 苯甲酸乙酯、7. 苯甲酸丙酯、8. 苯甲酸异丁酯、9. 苯甲酸丁酯、10. 苯甲醇、11. 苯氧异丙醇、12. 山梨酸、13. 苯氧乙醇、14. 2,6-二氯苯甲醇、15. 邻伞花烃-5-醇、16. 2,4-二氯苯甲醇、17. 十一烯酸、18. 苯甲酸苯基酯、19. 氯苯甘醚) 结语 其实,为了抑制细菌繁殖,绝大多数化妆品都会添加防腐剂。防腐剂种类繁多,涉及多种检测仪器,利用岛津LC、GC可以准确测定防腐剂含量,如存在不确定因素,可用岛津LC-MS/MS和GC-MS进行定性定量确证,符合法规要求,助您高效准确识别化妆品中防腐剂。 撰稿人:郑嘉
  • 化妆品汞超标导致身体浮肿 化妆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新买的化妆品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身体出现浮肿。后经多方检查,原来是化妆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导致消费者中毒。  随着人们对化妆品需求的日益增长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化妆品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  化妆品汞超标 消费者“中毒”  2011年,长春市消协接到一位消费者家人的投诉。他说,他的爱人经人介绍在一化妆品门市购买了化妆品套盒,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身体浮肿,但并不知道是否与化妆品有关,到几家医院检查说是肾有问题,后又转院到北京301医院。经过多方检查和排查,发现是化妆品有问题,经对消费者所用化妆品进行化验,汞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导致消费者重金属中毒。  长春市消协在2011年接到了多起投诉,很多消费者在美容院购买化妆品,使用后产生依赖症,一旦停用,皮肤红疹、脱皮、干裂等“面子问题”就会接踵而至,令消费者身心都受到伤害。用消费者的话说就是,“没买到美丽,买到的是痛苦。”  化妆品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长春市消协对2011年长春市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情况进行了调查,很多女性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同用途的化妆品3-5种,而市场上琳琅满目、品类众多的化妆品尽管让消费者选择范围不断扩大,但也让其面临着各种困惑。  厂家的各种宣传铺天盖地,不良促销、化妆品标识混乱的状况也随之出现。名目繁多的化妆品让消费者常常感觉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以至于常常发生消费者用了化妆品不仅没有达到美容效果,反而给皮肤带来了伤害。  由于我国美容化妆品行业还不够规范,消费者无法得知其中的隐性侵权,同时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也比较多,消费者缺乏科学的指导,因此,近年来,因使用化妆品和接受美容服务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化妆品市场秩序混乱  长春市消协副秘书长钟萍说,从化妆品投诉的情况来看,化妆品市场秩序较为混乱,一些厂家、销售商及美容院打着高科技的幌子,随意承诺美容功效,消费者搞不清,弄不懂,形成伤害 一些生产厂家唯利是图 ,生产中缺少责任意识,导致不能传递准确的产品安全和适用性信息 化妆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对所售产品的品种、质量、功能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在销售时不能准确告知消费者,在提供服务时也不能根据消费者的身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的服务 消费者对于化妆品的了解不足,对于隐性问题无法得知,同时又不能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使得不适用于自己的化妆品对其造成伤害。  长春市消协发现,目前,化妆品行业检测标准缺失,化妆品监管制度存在缺陷。我国对化妆品的审批实行的是送检制,执法则是抽检制,这样很容易出现“偷梁换柱”的情况,成为质检的“漏网之鱼”。  长春市消协呼吁,化妆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 应对新国标——化妆品中限用防腐剂测定
    化妆品中含有很多天然高营养、高活性的有机物,如氨基酸、蛋白质、糖类、维生素等,为了合理延长产品保质期,确保产品在使用期间不会因为各种污染而产生变质,通常会加入阻止微生物滋生的各种防腐剂,常用防腐剂有苯酸甲酯、乙酯、丙酯和丁酯、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不超标都是正常的,防腐剂种类以及含量越低越好。 “GB/T 39927-2021化妆品中限用防腐剂二甲基噁唑烷、7-乙基双环噁唑烷和5-溴-5-硝基-1,3-二噁烷的测定”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中规定二甲基噁唑烷使用范围及限制条件PH≥6,7-乙基双环噁唑烷禁用于接触粘膜的产品,5-溴-5-硝基-1,3-二噁烷用于淋洗类产品,避免形成亚硝胺。本标准适用于水剂类、水包油类和油包水类化妆,推荐方法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以及高效液相色谱法。 岛津拥有丰富的色谱质谱产品,性能优越,操作简便,在应对化妆品中防腐剂的检测方面有丰富应用。 液相色谱法检测化妆品中23种防腐剂Nexera LC-40 (1. 甲基异噻唑啉酮、2. 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3. 4-羟基苯甲酸、4.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5. 苯甲醇、6. 苯氧乙醇、7. 苯甲酸、8. 4-羟基苯甲酸甲酯、9. 氯苯甘醚、10. 脱氢乙酸、11. 5-溴-5-硝基-1,3-二噁烷、12. 4-羟基苯甲酸乙酯、13. 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14. 4-羟基苯甲酸丙酯、15. 4-羟基苯甲酸苯酯、16. 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17.4-羟基苯甲酸丁酯、18. 4-羟基苯甲酸苄酯、19.苯甲酸乙酯、20. 4-羟基苯甲酸戊酯,21. 苯甲酸异丙酯、22. 苯甲酸丙酯、23. 苯甲酸苯基酯) 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化妆品种19种防腐剂GCMS-QP2020NX (1. 甲酸、2. 丙酸、3. 三氯叔丁醇、4. 苯甲酸甲酯、5. 苯甲酸异丙酯、6. 苯甲酸乙酯、7. 苯甲酸丙酯、8. 苯甲酸异丁酯、9. 苯甲酸丁酯、10. 苯甲醇、11. 苯氧异丙醇、12. 山梨酸、13. 苯氧乙醇、14. 2,6-二氯苯甲醇、15. 邻伞花烃-5-醇、16. 2,4-二氯苯甲醇、17. 十一烯酸、18. 苯甲酸苯基酯、19. 氯苯甘醚) 如需了解岛津相关仪器设备或化妆品中相关应用资料,请不吝与岛津联系!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北京日化协会发布《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北京日化协会会员单位、北京市化妆品企业、各相关单位:根据《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团体标准建设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制定了《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纸质版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协会政策法规部。联系人:佟老师联系方式:bdcafg@163.com,010-67113081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一期A座906室 北京日化协会2023年9月1日附件1. 《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 人体乳酸刺痛试验测试方法》 编制说明.pdf附件3 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二).docx
  • 我国化妆品功效标准起草中
    现状:名词混乱 功效标准缺位  众所周知,目前对化妆品划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为特殊化妆品,实施审批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 其他普通化妆品则在各省(区、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即可。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 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 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最终产品必须使用安全,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且无感染性等众多内容。  “但没有一项规定是针对化妆品的功效的。”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赵华表示,他是皮肤用化妆品功效性评价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起草人之一。赵华介绍说:“化妆品行业其实已存在若干标准:有针对重金属含量的,有针对原材料的,有针对膏、霜、粉、乳液这些基本形态做出规定的,有针对外包装的……但是,一瓶标注着‘美白霜’的化妆品,是否真的能美白、美白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之后,即使觉得毫无效果,也没有办法。”  赵华表示,目前惟一一个功效评价标准做得比较好的就是防晒类化妆品,这类产品有个通用的标准:SPF值。所谓SPF值,即防晒系数,表明防晒用品所能发挥的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SPF防晒系数的数值适用于每一个人,其计算方法是:假设紫外线的强度不会因时间改变,一个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的人如果待在阳光下20分钟后皮肤会变红,当他采用SPF15的防晒品时,表示可延长15倍的时间,也就是在300分钟后皮肤才会被晒红。另外还有一个指数是PA。PA是1996年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公布的“UVA防止效果测定法标准”,是目前日系商品中广被采用的标准,防御效果被区分为三级,即PA+、PA++、PA+++,PA+表示有效、PA++表示相当有效、PA+++表示非常有效。  但除此之外,其他化妆品的功效标准都是一片空白。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深度锁水保湿”、“享受时光、点亮青春”、“肌肤寸寸嫩滑”、“28天让你草地变森林”等语句,用含混不清的表述和暗示,刻意地夸大了产品功效。  完善:制定太难 推广尚待时日  “我们联合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空军总医院,还有上海家化、欧莱雅等知名企业,研究了4年,目前也只有一项‘保湿化妆品标准’基本成型。”赵华表示,制定化妆品功效标准是一件太复杂的事。  赵华拿出起草的“保湿标准”向记者介绍,保湿功效的检测方法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种: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它的原理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质的介电常数差异显著,按照皮肤含水量的不同,测得的皮肤的电容值不同,其观测参数可代表皮肤水分值。检测时,环境温度应保持22±1℃,湿度保持在50±5%,需选用30名以上的志愿者,受试部位前2~3天不能使用任何产品(化妆品或外用药品)。试验前,受试者需要统一清洁双手前臂内侧,用干的面巾纸擦拭干净。清洁后在受试者双手前臂内侧做好测量区域标记。实验中左右手前臂内侧标记4×4cm2试验区域,同一手臂可同时标记多个区域,区域间隔1cm。测试产品和空白对照均随机分布在左右手臂上。涂抹后分别测量1小时、2小时、4小时受试区域和空白对照区域的皮肤含水量。  “但是,这样的检测方法也受到了各种局限:首先是地域,比如上海和北京,温湿度差距太大,即使是同一个试验者在不同的地点,得出的数据也会相差很大。其次是人体变化,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段也会测出不同的结果。”赵华介绍,结果的随机性是标准迟迟难以出炉的主要原因。而化妆品的功效其实并不难判定,比如美白产品,可以检测使用前后皮肤的色度和黑色素值是否有变化 抗皱产品,可检测皮肤的纹理度是否变化 育发产品则更简单……  “我们现在只能做这样的事:同类产品比对结果。即同时使用测试品和对照品,进行功效比对,最后出具检测报告。”赵华表示,相关的功效标准正在制定中,最快明年就可以出台。“届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只要有硬件设备,都可以自己利用标准来对化妆品做出评测。”那么,今后的化妆品能否如防晒指数那样,直接标以“保湿指数”、“美白指数”、“抗皱指数”呢?“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意味着对化妆品的产品说明、广告用语做出了严格规范,让消费者对功效一目了然。但是让标准实际用于产品中并得到大众的承认,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赵华说。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和新增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化妆品中防腐剂含量等7项检验方法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硼酸和硼酸盐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对苯二胺等32种组分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维甲酸等8种组分检验方法》《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7项检验方法,并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上述7项检验方法中,前4项为《规范》修订的检验方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检验方法同时废止。后3项检验方法为《规范》新增的检验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化妆品中甲基异噻唑啉酮等23种组分、吡硫鎓锌等19种组分、己脒定二(羟乙基磺酸)盐等7种组分、聚氨丙基双胍、海克替啶、硼酸苯汞的含量。《化妆品中硼酸和硼酸盐检验方法》规定了离子色谱法测定化妆品中硼酸和硼酸盐的含量。《化妆品中对苯二胺等32种组分检验方法》和《化妆品中维甲酸等8种组分检验方法》均规定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相关含量。7项检测方法具体实验参数、仪器及图谱详见附件。7项检验方法.doc
  • 探秘化妆品检验过程 买化妆品3个"千万别追求"
    8月下旬,山西省11个市的70多名食品药品检验精英齐聚太原,接受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检验培训。自此,山西省市级检验机构餐保化技术扩项工作全面启动。  所谓的"餐保化技术扩项",是指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增加了餐饮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检测检验项目。此前,作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类日用品,化妆品检验一直是山西省监督检验能力的一个薄弱环节。化妆品检验都会检什么?检验的过程又是怎样的?8月30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进了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化妆品检测室。  禁用和限用物质是检测重点  8月30日上午,记者进入省食药检所的化妆品检测室,看到工作台上,各种各样的化妆品琳琅满目。每个被检的产品上都贴了一张试验用标签,上面标着该产品的检验编号,以及"待检""检验中""检毕""留样"的字样。检测室工作人员刘涛称,每进行到一个步骤,检测人员就要在相应的字样下做下记号。  检测室主任刘泽涛称,按照安全风险检测分类,化妆品分为国产非特殊、国产特殊、进口非特殊、进口特殊四大类,其中非特殊类化妆品包括婴幼儿护肤产品、眼部用护肤品、洗浴护肤品、粉状彩妆产品、芳香产品等 特殊类化妆品包括祛斑产品、防晒产品、染发产品、育发产品、烫发产品、脱毛产品、除臭产品、健美产品、丰乳产品等。  刘泽涛说,化妆品有没有效果,不是他们关心的内容。他们的任务是检测化妆品安全与否,即对国家规定的化妆品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进行重点"盯防"。记者在一份《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的培训教材上看到,石棉、去屑剂、染发剂、抗生素、塑化剂等属于禁用物质 铅、砷、汞、甲醇、防腐剂、防晒剂等属于限用物质。  检一个品种一般需40个工作日  刘泽涛称,我国的化妆品行业销售额从1982年2亿元持续快速增长到2010年近2000亿元,但化妆品的安全问题也饱受诟病。2010年,化妆品监管职能划归各级食药监系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用4年的时间,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风险监测,彻底摸清化妆品的安全状况。  为此,他们从抽样到检测到出具结果,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敢掉以轻心。从取样来看,化妆品高中低档都有,他们的取样范围涵盖地摊儿、小商品城、超市、专卖店直至大型商场。通常,同一个名称、同一个批次的化妆品要取3个完整包装的样品。其中1个进行留样,另外两个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一个品种需要40个工作日出具检验结果。如果遇到重大的化妆品安全案件,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检出。 记者 兰玲  ■提醒  化妆品不是越贵越好  刘泽涛说,根据他们的经验,女士在购买化妆品的同时,有3个"千万别追求"。  首先是千万别追求有效性。所谓"有效性",就是化妆品的特别功效,比如"美白""祛斑""祛痘"等,往往这种特殊的功效背后,都隐藏着一种特殊的成分。今年,阳泉盂县西烟镇两姐妹使用"彩珂"美白套装化妆品后被诊断为 "肾病综合征"。后经过检测,发现该产品汞含量为789mg/kg,而国家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mg/kg。  其次是千万别追求纯天然。现在,许多化妆品厂家声称自己的产品是"纯天然、纯植物"。事实上,几乎80%左右的这种宣传都是不真实的,都在误导消费者。  还有,千万不要追求高消费。化妆品并不是越贵就越好,也不是进口的就比国产的好。不同的两款产品,价格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检测的结果很有可能成分与含量是一样的。
  • 化妆品规例订立化妆品允许作出声称的准则
    欧盟《官方公报》于2013年7月11日公布理事会第655/2013号规例。新规例对化妆品所用声称的理据订定一般准则。在欧盟范围内,有关准则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进口的化妆品。  该规例根据有关化妆品的框架规例,即第1223/2009号规例订立,协调整个欧盟的一般准则,以评定化妆品营销时所用的声称是否有理据。一般准则不是要对化妆品所用声称的确切措辞作出明确规定,准则只适用于按照框架规例被确定为化妆品的产品,而不包括医疗产品或生物杀灭剂等产品。  该规例附件制订了一份化妆品所用声称必须符合的一般准则列表。根据该规例,所有化妆品声称必须是合法、真实、有理据支持、诚实和公平,以及是知情决策的结果。部分重要准则概述如下:  在“合法”的标题下,以下规定必须遵守:  表明该产品已获欧盟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声称不得使用。欧盟委员会就第655/2013号规例所编订的《指引》举出该种声称的例子:“本产品符合欧盟化妆品法例的规定”。根本上,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产品必须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  声称所传达的讯息是产品有特定好处,而该种好处只不过是符合最低的法律要求,就不得使用。《指引》举出该种声称的例子:“护肤品不含对苯二酚”。由于欧盟化妆品法规已禁止使用对苯二酚,因此不得使用这种声称。  “真实”方面,规例订立了若干准则,其中包括:  营销传播不得暗示所表达的意见是经核实的声称,除非该意见反映已核实的理据。例如,任何产品明示或暗示地声称含有蜂蜜,就必须真正含有蜂蜜,而非仅是蜂蜜的香味,这才算是真实。  “有理据支持”方面,该规例的规定包括:  化妆品的声称,无论是明示或暗示,均应有足够及可核实的理据支持,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有专家评估结果。  内容明显夸大而一般最终用户不会当真的陈述,或属抽象性质的陈述均毋须经核实。  在“诚实”的标题下,以下准则值得注意:  介绍产品的表现不得超越现有理据支持的范围。例如,只是根据一百万台的销售数字,就不得使用“一百万名消费者喜欢这种产品”的声称。  “公平”方面,规例列出以下一般准则:  化妆品的声称应该客观,不得诋毁竞争对手,也不得诋毁合法使用的成份。例如,“不含防腐剂,因此不易致敏”是不公平的,因为该声称假设所有防腐剂均会致敏。  化妆品的声称不得与竞争对手的产品造成混淆。  除提供一般准则所涉及声称的部分说明例子外,《指引》还详述化妆品声称所用理据的范例。《指引》表示,这方面通常可通过实验研究、消费者认知测试及公开资讯来核实化妆品的声称。  《指引》内容载于以下网址:  http://ec.europa.eu/consumers/sectors/cosmetics/files/pdf/guide_reg_claims_en.pdf  第655/2013号规例于2013年7月11日开始适用,并在《官方公报》公布翌日起生效。规例全文载于以下网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90:0031:0034:EN:PDF  化妆品监管方面,欧盟成员国政府应于2013年7月11日全面实施框架规例(第1223/2009号规例)。该框架规例直接在欧盟实施,因此也适用于所有从香港及中国内地输往欧盟的化妆品。规例详见以下网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42:0059:0209:EN:PDF  更多详情请见: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E6%AC%A7%E7%9B%9F%E5%95%86%E6%83%85%E5%BF%AB%E8%AE%AF/%E5%8C%96%E5%A6%86%E5%93%81%E8%A7%84%E4%BE%8B%E8%AE%A2%E7%AB%8B%E5%8C%96%E5%A6%86%E5%93%81%E5%85%81%E8%AE%B8%E4%BD%9C%E5%87%BA%E5%A3%B0%E7%A7%B0%E7%9A%84%E5%87%86%E5%88%99/baeu/sc/1/1X2ZT68A/1X09UKVH.htm#sthash.aTasXkmQ.dpuf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意见征集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国务院已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现决定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和人员针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改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请于2013年10月10日前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司。  邮  箱:xuxy@sfda.gov.cn  传  真:010-63098758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法制司法规二处(邮编100053)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010-6309857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  2013年9月11日
  •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征集《化妆品微生物防控效能验证方法》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广东化妆品行业团体标准建设,构建广东省化妆品行业团体标准体系,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根据《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会标委会专家组研究审议,批准《化妆品微生物防控效能验证方法》团体标准立项。化妆品微生物防控体系是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基础,传统化妆品防腐挑战实验采用标准菌作为目标挑战菌种,但其难以应对微生物进化性导致的微生物防腐体系崩溃的情况。建立根据企业日常击破微生物体系的事故菌种库,利用它们补充传统防腐挑战实验利用标准菌的缺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挑战结果即时升级产品防腐体系,确保整个公司产品的微生物控制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对于企业正常经营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标准编审工作,确保标准内容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使标准更具实用性、广泛性、代表性,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与起草人,申报事项如下:一、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1.参编单位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2.标准起草人由参编单位推荐,应熟悉标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并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全面性、创新性和可验证性。二、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权利;3.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评价;4.全面负责所参与起草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5.全程参加标准起草相关工作会议、调研分析及实验验证等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保证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三、申报要求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需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研究会邮箱:3126145286@qq.com,并将原件快递至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四、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联系方式联系人:林芝电话:18520226299邮箱:3126145286@qq.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E栋104室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2024年3月4日
  • 化妆品微生物超标怎么解决?
    化妆品为什么会出现微生物超标现象? 如果是一个正规的生产流程,不应该出现微生物超标现象。因为在我们的生产流程中,每一项都有严格的检测及控制,在生产过程中,我们都会遵循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的国-际标准。在中国,正规上市的产品都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这个卫生许可证也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做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其中很多关键环节都是在密封或是严格控制的卫生环境中进行。这一系列规定的目的就是要将微生物量减至最低,其他的污染物不可能流入进去。如果出现微生物超标现象,就有可能是某些环节出了问题。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容器和制作过程中均可受微生物污染,尤其在灌装过程更易受污染。化妆品各种原料都有被微生物污染的可能,其中尤以天然动植物成分、矿产粉剂、色素、离子交换水等原料易受微生物污染。某些剂型化妆品富含水分和营养成分,如膏霜类化妆品多属“营养型”,其中因加入各种氨基酸,蛋白质或滋补品(胎盘提取液、人参、甘草提取液等)成分而有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 化妆品含有适合微生物生长的成分,而且受安全性的考虑防腐剂的使用受到许多限制。因此它在控制微生物污染这个问题上与医药品、食品有不同的要求。 微生物污染关键点控制: 1、生产设备的消毒 2、生产环境的消毒 3、包装材料的消毒 4、人员卫生管理 为什么很多化妆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也做了消毒,却还是时不时的出现微生物超标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消毒产品和消毒方案不正确的所致,就如同感冒了,去买感冒药,有的药用着就有效果,有的药用着就没有效果。而有的人第1次用这种药有效果,下一次就没有效果了,这就存在一个对症下药和抗药性的问题。
  • 过敏频发 欧盟拟禁止三种化妆品芳香剂
    来自布鲁塞尔的消息,欧盟委员会拟禁止三种常用芳香剂:树苔中天然萃取的两种物质苔黑醛(atranol)、氯化苔黑醛(chloroatranol),以及玲兰花中提取的香精合成的新玲兰醛(HICC)。因为这三种芳香剂自1999年以来致敏案例已逾2000多例。  芳香剂,主要成分包括香料和有机溶剂,主角香料分为天然萃取、半合成和化学合成三种。随着人们对芳香的本性需求,越来越多的芳香剂被添加至日常用品中。除化妆品外,包括洗发水、空气清新剂、洗涤用品等家用产品中也都有芳香剂的成分。然而,很少有人考虑到这些产品的安全性,更鲜有人知道一瓶香水就有多达600余种化学成分。  化妆品中芳香剂的存在对人类健康的主要影响是致敏。刺激、过敏、光敏、色素沉着等均是化妆品过敏综合症的表现。据统计,仅在美国,高达75%(大约900万病人)的哮喘病例是由香水诱发的。有欧盟内部官员称,此次就三种过敏原提出禁用要求,并对十余种&ldquo 潜在危险&rdquo 物质提出严重警告,是欧盟拟对香水及其他化妆品行业改革的前奏。业内人士称,变革或将对如香奈儿、迪奥等知名品牌提出挑战,也许明天,某款经典香水就会改变配方。  近年来,甬城地区每年出口香水、指甲油、洗手液、沐浴露等护肤化妆产品约6000万美元,且发展态势良好,保持约40%的年增长率,其中输欧约占五分之一,是主要出口地区之一。专家提醒,企业尤其是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等小微企业,应寻求行业协会帮助,或建立企业联盟,从原料选用及采购、配方调制及加工都应看齐国际标准。在产品生产、改进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市场使用情况,尽可能避免产品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影响。  尽管目前欧盟考虑到商家利益,最终同意生产商可以不在商品标签上标注风险,只要求至少必须在官方网站首页进行详细说明。企业仍应尽早寻找替代物质,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化妆品中的化学物质使用,即便是天然萃取添加剂,也应控制限量,并主动进行毒性测试,获取权威认证。针对即将到来的芳香剂甚至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变革,企业应放长远眼光,积极研发绿色健康的化妆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 征集|化妆品原料禁用化学成分和动植物品种的意见
    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化妆品的研制和开发越来越多的融入高科技的含量,以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种功能性化妆品应运而生,为保证化妆品的使用安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1月22日,中检院向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征集关于化妆品原料禁用目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于2021年2月18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目前,中检院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包括1309项化学成分目录(附件1)、112项植(动)物品种目录(附件2)、化学成分修订前后对比(附件3)、植(动)物品种修订前后对比(附件4)。《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启动了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禁用目录》)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一)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和消费均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化妆品原料的使用与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随着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和科学认识的提高,根据我国对一些化妆品原料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参考近几年欧盟、美国等化妆品行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对一些化妆品评估和法规调整情况,发现部分原料急需调整管理使用要求。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按照从严管理原则,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原料管理规定亟待调整。(二)满足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检测方法和安全评估方法的出现,逐步发现部分原料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关于禁用原料的管理规定,结合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急需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组分的基础上制修订《禁用目录》,用于指导和规范化妆品行业和化妆品禁用原料的管理工作。二、制定目标和原则(一)制定目标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为基础,制修订化妆品禁用原料要求,提高《禁用目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二)制定原则一是继承发展的原则。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用组分的内容为基础,对适用的部分予以充分保留,并根据最新的风险评估结果,将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二是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当前化妆品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权威机构对原料的命名原则要求,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修改完善,力求科学规范。三是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化妆品技术研究进展和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对《禁用目录》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三、制定要点《禁用目录》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的内容和体例为基础,结合评估结果、近期国际和国内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及变化,参考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而成。一是参考最新的评估结果,按从严原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的限用、准用组分表或《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的评估结论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质,纳入至《禁用目录》。二是针对近几年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严厉打击不法企业添加禁用目录中具体药物名称外的药物,对易发生非法添加进而凸显化妆品功效的抗感染药物、激素和抗组胺药,不仅限于原目录中的具体名称,进行类别管理。三是规范部分禁用原料名称及内容。四是规范部分禁用植物原料名称。四、主要内容(一)新增17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参考国际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限用、准用组分列表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部分已收录原料的评估结果,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例如,3-亚苄基樟脑、新铃兰醛、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提取物、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油、2-氯对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硼酸、硼酸盐、四硼酸盐和其他硼酸盐类和酯类、过硼酸钠、甲醛、多聚甲醛、二氯甲烷等。二是根据我国安全评估结论,将在化妆品中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如非那西丁等。三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调整,结合我国的评估情况,考虑其可能存在安全风险,新增纳入《禁用目录》,例如苔黑醛、氯化苔黑醛、苄氯酚、环己胺、咪唑等。(二)修订13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规范,如“抗生素类”修改为“抗感染类药物”等。二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CAS号,如右丙氧芬、地芬诺酯、石棉、氢醌、羟苯异丙酯及其盐、羟苯异丁酯及其盐、羟苯苯酯、羟苯苄酯、羟苯戊酯、短杆菌素等。三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EC号,如联邻甲苯胺基染料等。四是对部分原料的CAS号勘误,如常压塔处理的残液(石油)等。(三)按照技术法规文件要求对文字内容进行调整规范考虑到下一步《禁用目录》将作为单独的技术法规文件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发布,有必要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载明的禁用组分表1和表2的内容和体例进行调整规范,将原禁用组分中引用的部分在新《禁用目录》里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将“表1”改为“本表”, “表2”改为“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表3”改为“化妆品限用组分”,“表4”改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6”改为“化妆品准用着色剂”,“组分”改为“原料”。(四)将禁用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将三溴沙仑、抗生素、二氢速甾醇、乙硫异烟胺、呋喃唑酮、酮康唑、甲硝唑、呋喃妥因、磺胺类药物(磺胺和其氨基的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取代的衍生物)及其盐类、甲巯咪唑等合并为抗感染类药物;将溴苯那敏及其盐类、氯苯沙明、苯海拉明及其盐类、多西拉敏及其盐类、羟嗪、曲吡那敏等合并为抗组胺药;将甾族结构的抗雄激素物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类(皮质类固醇)、雌激素类、孕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等合并为激素类。(五)修订27种禁用植(动)物原料一是规范原料名称。将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中名称不规范的原料名称进行统一调整规范,如将“八角科八角属植物(八角茴香除外)”调整为“五味子科八角属植物(八角除外)”。二是规范原料命名格式。调整植物组分(属)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属(科)拉丁名”,如“羊角拗类”调整为“夹竹桃科羊角拗属植物”。 调整植物组分(种)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拉丁名(部位/描述/英文名)”,如土木香根油、无花果叶净油、月桂树籽油。三是统一原料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若植物原料(种)有多个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将其学名(正名)放首位,异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如魔芋、威灵仙、铃兰、藤黄等。参考中国植物志,若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对应多个拉丁文学名的,各拉丁文学名所述并非同一种植物原料,则将其拆分,如魔芋、威灵仙、大风子、牵牛、商陆;若一个条目包括2种原料,也将其拆分,如芥、白芥。四是规范正名和异名。参考中国植物志,将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学名均以学名(正名)表述,原名称为异名/俗名的原料,保留原名称并增加其学名(正名)。学名(正名)置于首位,异名/俗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包括海芋、吐根及其近缘种、木香根油、野百合(农吉利)、茅膏菜、莨菪、夹竹桃、北五加皮(香加皮)、牵牛、补骨脂、除虫菊、一叶萩、(白)海葱、马鞭草油、白附子。五、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一)药物成分分类管理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部分种类药物成分按种类进行合并,合并类别为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和激素类,并将原分散于禁用组分表中的药物成分作为具体实例体现在合并后药物类别中。但类别药物的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举例的药物成分,凡是属于该类别的药物成分,均属于该类药物的涵盖范围。(二)序号调整本次制修订工作涉及多个条目合并为一条(如类别药物,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激素类),也涉及一个条目拆分为多条(如魔芋、芥、白芥、威灵仙、牵牛、商陆)。为保证《禁用目录》的延续性,在原有的编号顺序基础上进行调整。将因合并而空出的序号删除;将因拆分而变多的原料赋予新序号,原序号删除。附件下载:附件1.xlsx附件2.xlsx附件3.xlsx附件4.xlsx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 填补行业空白 首个化妆品兴奋剂检测团体标准出台
    近日,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发布公告显示,由花西子母公司杭州宜格化妆品有限公司等提出并参与起草,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归口的《化妆品中23种兴奋剂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以下简称团体标准)已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并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如今,兴奋剂已经不单单指能够起到兴奋作用的药物,而是对运动员禁用药物的统称。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和相关协会曾多次提示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兴奋剂风险,化妆品也被纳入反兴奋剂“五品防控”之中。据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外关于兴奋剂的检测研究主要集中于血液、尿液、食品等方面,关于化妆品中兴奋剂检测及相关研究还比较少。国内化妆品标准体系中,与兴奋剂相关的主要是糖皮质激素、士的宁等化妆品禁用原料的检测标准,这些标准涉及的兴奋剂物质多为单类别,覆盖面较窄,且未突出兴奋剂概念,达不到兴奋剂监管的要求。彩妆联合学会会长路军强对记者表示:“目前,兴奋剂检测标准在化妆品领域仍属空白,团体标准的出台,对于配方研发、品质控制、行业监管等具有重要意义。”花西子研究人员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化妆品兴奋剂测定的难点在于兴奋剂种类较多,如果针对单一品类兴奋剂分别开发检测方法,则检测效率低下。因此,开发一种能同时检测多品类兴奋剂物质的筛查方法,进一步完善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体系,显得尤为必要。据了解,团体标准从前期筹备到审查通过共历时1年零5个月。在保证标准科学性、可操作性、符合技术水平的前提下,团体标准整合现有化妆品中兴奋剂相关物质的检测标准,优化检测条件,确定适宜的定性和定量方法,并结合行业热点,拓宽检测物质品类,建立不少于20种兴奋剂物质的检测方法,能适用于常见化妆品基质类型。“随着功效美妆概念日益火爆,各类含兴奋剂、激素的产品屡屡出现,尽管监管在不断加强,但很多针对违法添加成分的检测办法进程慢、效率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执行速度。团体标准的出台或将改变这一局面,填补行业空白。”参与团体标准审查的行业专家表示,无论从行业端还是消费端来看,团体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功效产品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产业健康发展。
  • 化妆品安全白皮书:向短暂的美丽开战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俗话说&ldquo 三分长相,七分打扮&rdquo 。美女们仿佛越来越热衷于往自己的脸上堆砌化妆品,努力让自己可以不断再美些&hellip &hellip 殊不知,其实化妆品正在偷偷伤害你本来无暇的脸庞,为了美的化妆可能最后结局令你很受伤。在美丽面前,你的选择代表了你的品位和眼光,但是在健康和短暂的美丽面前你选择哪个?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天天奋战在美容护肤战线上前仆后继的女士们&hellip &hellip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已经被各类有毒有害化妆品搞得面目全非的女士们&hellip &hellip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为了女性的美丽而一掷千金、义无反顾的大老爷们&hellip &hellip   一、&ldquo 南京大屠杀&rdquo 天天在上演?!  公元2005年,美好而又恐怖的一年,中国的消费者经历了一场超越&ldquo 麦莎&rdquo 的危机狂暴,以往大家心目中的超级品牌和企业巨无霸轰然倒地,露出了本来面目,联合利华高露洁牙膏含有致癌的&ldquo 氯仿&rdquo 事件,光明牛奶的&ldquo 回锅奶事件&rdquo ,雀巢婴儿奶粉&ldquo 碘超标&rdquo 事件,在化妆品美容界,宝洁的夸大宣传的SKⅡ事件,强生的婴儿润肤露含有&ldquo 矿物油&rdquo 事件&hellip &hellip   接踵而来的危机,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中国化妆品领域也在发生一场血与泪的风暴: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为化妆品的有毒有害成分造成毁容和过敏事件不下20万起!  2003年卫生部日前发布的一份公告称,根据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5家定点医院的监测,截至2003年11月,共发现化妆品皮肤病565例,化妆品所致皮肤病正在逐年增多,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同时,化妆品造成的难以恢复或不可逆皮肤损害的严重病例也在增多。  公告表明,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40岁,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其它依次是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和化妆品甲损害。  引起上述皮肤病的化妆品共12类合计693种。其中由普通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共327例,占57.9% 由特殊用途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共177例,占31.3% 由美容院自制产品和&ldquo 三无&rdquo 产品(指标签标识无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许可证、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无有效期标识)引起的皮肤病61例,占10.8%。  2005年3月24日,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要求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在在产品包装上应注明&ldquo 警告&mdash &mdash 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rdquo 字样,否则将受到查处。此次遭到美国FDA警告的九大品牌分别是:欧莱雅、伊丽莎白&bull 雅顿、妮维雅、美宝莲、多芬、联合利华、宝洁、圣伊芙、杰根斯。  据报道,2003年5月,黑龙江大庆工商部门在当地查获了一个将已变质的肠油、板油、内脏及肥肉片熬制成垃圾油的黑加工点。据加工人员交待,这些油是准备运往南方用作生产化妆品的原料。  来自《东方卫报》的报道,南京平均每年因美容引起的投诉有近5000起。今年3月3日,浦口区甚至发生了因对美容不满意而用硫酸报复的恶性案件,除美容店女店主许某被灼伤外,飞溅的硫酸还危及3名无辜路人,包括一名放学的女童。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警方缉拿归案。化妆品背后到底还有多少陷阱?  一场针对女性,针对美丽的&ldquo 南京大屠杀&rdquo 正在我们身边上演!  二、化妆品为何变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目前,很多的化妆品的原料均含有对人体产生危害或构成潜在伤害的恐怖成分:香料、防腐剂、乳化剂、色素、避光剂、染发剂和一些重金属。  它们有的具有直接刺激性 有的是致敏源,能引起接触过敏性皮炎 有的接触皮肤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或光毒反应 有的内含类固醇激素导致皮肤色素改变 有的内含重金属(如铅、砷、汞等),会引起皮肤黏膜慢性中毒或阻塞毛孔产生痤疮。  更恐怖的是以下几种成分对肌肤和健康带来难以想象的毁灭性打击:  1、油:矿物油(即石油提取物),对皮肤的刺激最大,浓妆或使用大量的油脂化妆,实际相当于往脸上涂很多石油提取物,人为地污染肌肤、刺激肌肤,当然影响皮肤的正常呼吸和新陈代谢,一量停止化妆,皮肤就会粗糙、无光,不得不持续化妆,皮肤也就不得不承受外来的刺激、侵入。当超过某一限度时,皮肤即出现痤疮、褐斑、斑疹,而且还可能出现黑皮和皱纹。  2、表面活性剂:也是一种化学合成物质,如乳化剂、可溶化剂和湿润剂。它们都含有重金属钛,使用时间过长会污染皮肤、刺激皮肤,使皮肤变粗糙。清洁剂中的表活性剂不仅会损伤皮脂膜和表皮层,甚至基底细胞也会受到损伤。含有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的洗涤剂会使皮肤粗糙。乳化剂是肯有破坏皮肤表面张力的性质。  3、香料:现在采用的多为化学合成香料,它具有杀菌作用,但也会对皮肤产生较少强烈的刺激性与致敏性。大多数香料都能引起皮肤炎,香水在阳光照射下常常会引起皮肤炎,在面部出现褐斑。  4、焦油系列色素:现代化妆品中的颜色是利用石油化学产品焦油系列色素制成(口红、眼影等)。一般情况下它作为食品添加剂,可致癌。口红的30多种原料中,就有15种色素,其中焦油色素达60%,并包含有引起癌变的色素。  以上有毒有害成分在化妆品当中屡见不鲜,可以想象如果您的皮肤使用了诸如含有矿物油的强生婴儿露会是怎样的结局?当然,令人遗憾的事,更多的人竟然跟着广告走,选择所谓大牌厂家的护肤品,意外这样就等于买了保险,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其实恰恰重了看不见的圈套。  三、化妆品到底是不是毒品?  美国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CD、美宝莲、露华浓等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居然含有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化学成分&mdash &mdash 酞酸盐。这一结果把&ldquo 要美丽还是要健康&rdquo 这道难题摆在了消费者面前,美国市场上3/4的化妆品中含有会导致婴儿先天缺陷并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化学成分&mdash &mdash &mdash 酞酸盐。在这份调查报告中,被列入&ldquo 有毒化妆品&rdquo 黑名单的竟然也包括CD、美宝莲、露华浓等国际知名品牌。  什么是酞酸盐?  通常说来,酞酸盐无味或带有轻微气味,看上去像是菜油。酞酸盐已经广泛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目前80%的酞酸盐被用作&ldquo 增塑剂&rdquo ,也就是说,酞酸盐可以使塑料更加柔韧,又不会发生变形而影响使用寿命。  酞酸盐不仅仅能够作为增塑剂,不同的酞酸盐还能作为化妆品和护肤品中的软化剂和溶解剂。酞酸盐能够使指甲油更均匀耐用,使香水气味更加持久,使美容美发工具更坚固不易碎。酞酸盐还能使粘合剂、色素等其他成分发挥更大的功效。  酞酸盐让化妆品&ldquo 并非很美&rdquo   由&ldquo 环境工作组&rdquo 、&ldquo 未来清洁行动&rdquo 、&ldquo 无害保健&rdquo 等三家美国卫生机构联合公布的这份名为&ldquo 并非很美&rdquo 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对市场上包括洗发水、指甲油、除臭剂在内的72种流行化妆品进行成分检验后,这三家卫生机构发现,其中52种产品含有酞酸盐,占抽样调查产品的72%,其中11种产品含有不止一种酞酸盐。  调查报告称,调查者们对这一结果深感震惊。已经同酞酸盐斗争了多年的卫生、宗教、劳工和环境组织&ldquo 无害保健&rdquo 称,动物实验显示,酞酸盐对动物机体,特别是雄性生殖器能够造成损害,导致下一代先天性缺陷,还会对肝脏、肾脏和肺也造成严重伤害。  而且过去认为是安全的原料成分,今天发现确是另外一个情形,如说上世纪90年代流行的果酸美白,由于浓度过高,可能造成皮肤受损,引起红疹、溃烂。张明还举例说,曾被各大化妆品公司广泛采用的&ldquo 熊果苷&rdquo 在日本厚生省获得通过并被资生堂率先采用后,一度被认为安全性比较高。但后来的研究发现,该成分累积到一定时间后,反而可能引起细胞类黑色素的增加。此外,曲酸这一成分也曾被看好,但医学发现,该成分可能会引起细胞毒化、染色体变异,甚至引发肝癌,也是比较危险的成分。  一系列惊人的&ldquo 发现&rdquo ,让爱美的女性同胞们不得不顾虑重重,难道我用的就是毒品吗?难道就没有相应的措施给予监管吗?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相关管理部门对原料使用做过严格要求,并制定出了行业标准。但是,标准毕竟是针对整个行业而言的,它只可能给你提供一个&lsquo 度&rsquo ,譬如铅、砷等一些有害重金属的含量不能超过总量的多少&hellip &hellip 言外之意,这个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靠的是行业企业的&ldquo 自律&rdquo 。道理很简单,这个&ldquo 度&rdquo 包括上限和下限,原料的安全程度自然也要看生产企业遵循的尺度&mdash &mdash 至于最大还是最小,控制权显然不在管理部门手上。  事实上,无论多么昂贵的化妆品,只要有人工的化学成分在里面,就会对人的皮肤产生看不见的破坏作用。有些产品像膏霜、乳液类几乎不可能是纯天然的,许多基础油、醇、蜡及乳化剂虽然是很安全的,但也还是人工合成的。现代含有天然添加剂的化妆品科技含量更高,对天然物进行了分解和去粗取精,但所谓100%&lsquo 纯天然&rsquo 化妆品,至今市面上还不存在。  比如在祛斑类化妆品中,有一半以上的配方中含有白芷,而白芷中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欧前胡内酯。这种物质是一种光敏性物质,在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下会引起皮肤产生光毒性或光敏性皮炎。又如麻黄根中含有麻黄碱,槟榔中含有槟榔碱,香加皮中含有强心贰等。这些都具有化妆品中不允许存在的强烈生物活性,在化妆品中是禁止使用的。  四、健康和短暂的美丽你选择哪个?  目前,很多成分连美国的FDA都监管不了,对广达的消费者来说你是选择健康,还是短暂的美丽呢?  如何正确和安全地选择化妆品,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仅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显示:化妆品中容易引起过敏的成分通常是色素、动物成分、香精、防腐成分,他们引起人体过敏几率高达75%,少数高纯度、高工艺、密封包装的化妆品不需添加,也只能说引起过敏的可能性小。  1、化妆品的质量  首先,选择化妆品最重要的是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名厂、名牌是个参考因素,但关键看他的产品成分是否含有香精、防腐剂、色素、动物成分,是否经过皮肤科测试,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无检验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以防假冒。其次,学会识别化妆品的质量。  ①从外观上识别:好的化妆品应该颜色鲜明、清雅柔和。如果发现颜色灰暗污浊、深浅不一,则说明质量有问题。如果外观浑浊、油水分离或出现絮状物,膏体干缩有裂纹,则不能使用。  ②从气味上识别:化妆品的气味有的淡雅,有的浓烈,但都很纯正。如果闻起来有刺鼻的怪味,则说明是伪劣或变质产品。  ③从感觉上识别:取少许化妆品轻轻地涂抹在皮肤上,如果能均匀紧致地附着于肌肤且有滑润舒适的感觉,就是质地细腻的化妆品。如果涂抹后有粗糙、发粘感,甚至皮肤刺痒、干涩,则是劣质化妆品。  2、购买场合的选择  目前国内的消费者购买化妆品一般选择超市或百货公司等化妆品专柜购买,欧美等发达国家32%的消费者选择去药店购买化妆品,因为能够进入药店销售的化妆品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指标上要求十分严格苛刻,只要把化妆品当作药物一样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它的安全性和疗效才能在药店销售,所以对在百货公司购买化妆品,一直遇到皮肤过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去药店选择合适自己的化妆品。  3、个人和环境因素选择化妆品,除化妆品的质量外,还要考虑到使用者和环境因素。  ①依据皮肤类型:油性皮肤的人,要用爽净型的乳液类护肤品 干性肌肤的人,应使用富有营养的润泽性的护肤品 中性肌肤的人,应使用性质温和的护肤品。  ②依据年龄和性别:儿童皮肤幼嫩,皮脂分泌少,须用儿童专用的护肤品 老年人皮肤萎缩,又干又薄,应选用含油分、保湿因子及维生素E等成分的护肤品 男性宜选用男士专用的护肤品。  ③依据肤色:选用口红、眼影、粉底、指甲油等化妆品时,须与自己的肤色深浅相协调。肤色较白的人,应选用具有防晒作用的化妆品。  ④依据季节:季节不同,使用的化妆品也有所不同。在寒冷季节,宜选用滋润、保湿性能强的化妆品,而在夏季,宜选用乳液或粉类化妆品。  妥善保管化妆品&mdash &mdash 保管化妆品时,须谨记化妆品有&ldquo 五怕&rdquo 。  怕晒:阳光或灯光直射处不宜存放化妆品。因为光线照射会造成化妆品水分蒸发,某些成分会失去活力,以致引起变质。阳光中的紫外线还能使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影响使用效果,甚至发生不良反应。  怕冻:化妆品可放在冰箱的保鲜冷藏室保存,不能放在冷冻室保存。寒冷季节,不宜将化妆品放在室外或长时间随身携带到室外。因为冷冻会使化妆品发生冻裂现象,而且解冻后还会出现油水分离、质地变粗,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  怕潮:有些化妆品含有蛋白质,受潮后容易发生霉变。有的化妆品使用铁盖,受潮后容易生锈腐蚀化妆品,使化妆品变质。  怕久放:一般化妆品的有效期限为1-2年,开封后存放的期限更短些。因此,化妆品最好在有效期限内用完,不可停停用用直到过期。再好的化妆品,再精心的保管,如果过了保质期,便会一文不值。  怕污:化妆品使用后一定要及时旋紧瓶盖,以免细菌侵入繁殖。使用时最好避免直接用手取用,可以用干净的棉棒等工具取用。如果一次取用过多,可涂抹在身体其他部位,不可再放回瓶中。绝代佳人之前,先考虑一下,是否会败化妆品,尤其是所谓的大品牌所暗害。  总而言之,在美丽面前,你的选择代表了你的品位和眼光。在健康和短暂的美丽面前你选择哪个?  让宣战就从今夜开始吧&hellip &hellip
  • 液质联用新方法|《化妆品中新康唑等8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发布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新康唑等8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方法规定了规定了化妆品中新康唑、苯硝咪唑、氯甲硝咪唑、奥硝唑、替硝唑、异丙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的测定方法。适用于膏霜类、乳液类、水剂类皮肤用化妆品中新康唑等8种组分的测定。该方法主要采用搭配电喷雾离子源的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作为主要分析要一起。方法概要中提到,样品提取后,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分离,质谱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的相对丰度比定性、定量离子对峰面积定量,以标准曲线法计算含量。该方法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起草,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作为验证单位。更多关于方法的详情,可见附件。《化妆品中新康唑等8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
  •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非那雄胺等10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
    2024年1月8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批准发布《化妆品中非那雄胺等10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非那雄胺为一种4-氮杂甾体化合物,能有效地减少血液和前列腺内的二氢睾丸酮,用于治疗前列腺增生症。但是妇女、儿童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非那雄胺。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起草,验证单位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和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标准规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化妆品中羟基氟他胺、非那雄胺、尼鲁米特、比卡鲁胺、氟罗地尔、氟他胺、环丙孕酮、醋酸环丙孕酮、度他雄胺、依立雄胺的含量,适用于膏霜乳类、液体类(水、油)、凝胶类、蜡基类、粉剂类化妆品中非那雄胺等10种组分的定性和定量测定。详细检测方法详见附件。附件:《化妆品中非那雄胺等10种组分的测定》
  •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批准《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予以发布。此条例起草单位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李丽霞、刘红、杨飘飘、曹全胜;验证单位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本方法规定了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液体(水、油)类、膏霜乳类、凝胶类、泥类和贴膜类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定性和定量测定。样品以乙腈为溶剂提取,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分离,质谱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的相对丰度比定性,定量离子对峰面积定量,以标准曲线法计算含量。附: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docx
  • “可食用”化妆品的正确打开方式
    “橘子汽水妆”、“夏日甜心妆”、某明星防妆等噱头让化妆品行业火爆一时。李佳琪经典“OMG买它”让众多消费者抑制不住兴奋,转身投入到化妆品海洋中。当下美妆经济盛行,“女生的钱最好赚”让一批急切创业的人挤入美妆红海。想要在美妆圈占据一席之地,不少商家宣传时使用“可食用”的暗号,迎合消费者对于美妆的健康追求,以此获利。然而,可食用化妆品真的可以吃吗?多个法规、检测数据告诉你:“可食用”的概念并不靠谱。   “伪概念”层出不穷 理性逐渐丧失   如今“可食用”已不再专属于食品领域,多个电商平台均可搜到“可食用”化妆品的标签。然而细究号称“可食用”化妆品成分,其中多个成分均属于化学用品范畴,和食品毫无关系。据商家介绍,吃只是形容产品的安全系数较高,没有化学添加剂,虽可以放心购买,但推荐食用。   实际上,“可食用”化妆品是商家为了进行产品包装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营销概念。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及标准,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概念。   检测数据爆表 损害健康得不偿失   然而,仍有大量消费者被“可食用”吸引,为“伪概念”买单。这些化妆品虽然“可食用”,但吃不得。   首先,解释“可食用”根本还要回到相关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而食品则是经口摄入,并通过消化系统的各个器官协调完成食品的消化和吸收。纵观二者,食品和化妆品的概念、使用方法、作用机理等都不同。因此,食品和化妆品二者大相径庭。   其次,食品和化妆品成分全然不同,包括所用原料及指标、添加剂、禁用品、检验标准、执行规范等等。二者并不能通用。例如,直接将食物当作护肤品涂抹,皮肤很难吸收。皮肤的真皮层和表皮层之间还有一层基底膜,它隔开表皮和真皮层,具有护肤功效的物质鲜少发挥作用。此外,还要避免将食品直接作为护肤品使用。直接将食物敷在脸上护肤,微生物极大可能会刺激皮肤,导致油脂分泌过度、面部红肿等多个问题。况且,据专业研究人员检测后发现,化学成分并不是直接加到妆品里,而是以提取物形式加入,只用纯天然食物无法制成护肤品。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号称“可食用”化妆品在专业检测仪器下,多个成分指数超标,无处遁形。化妆品抽测中,一款可食用防晒乳的成分表显示,其主要成分为氧化锌、二氧化钛、甘油、丁二醇等,然而在专业仪器检测到该成分中含有矿物油、色素、香精等物质,严重损害人体健康。   可以明确的是,“可食用”名号下必须有食字准号,而化妆品只有妆字号。因此,可食用级别的化妆品并不存在,“可食用”化妆品吃不得。   政府监管任重道远 消费者还需理性看待   控制市场,还需政府来把关。当下,对于违法广告法、夸大效果的化妆品企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从长远来看,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将“食品级”“可食用”纳入化妆品广告禁用语,从而规范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其次,化妆品企业自身要以身作则,遵守相关规定,明确食品和化妆品范围,避免陷入利益漩涡。   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应摆正心态,正确看待可食用化妆品。化妆品永远是化妆品,切不可将其作为食物看待。面对大肆宣传的广告,要保持理性态度,对夸大宣传的化妆品谨慎看待,切莫盲目跟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化妆无错,但要保持理性,将完全不对付的二者混为一谈,不仅没有起到本来的额作用,还损害了个人健康。“种草”日记是时候该“拔草”了。
  • 我国化妆品中荧光剂检测标准缺失
    手指部分为BB霜检测后显示出的&ldquo 荧光&rdquo   &ldquo 韩国制BB霜黑暗中发荧光,严重可致癌!&rdquo 近日一则吐槽BB霜荧光剂问题的网帖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南都记者带了5款样品到广州市药品检测所检验,有两款BB霜样品果然在荧光灯下发光。那么问题来了,散发荧光的BB霜一定含有荧光剂吗?  检测5款BB霜 两种发荧光  网帖中提到,一位女士脸上涂抹BB霜在夜视灯的照射下,仿若《阿凡达》中的&ldquo 纳美人&rdquo ,满脸蓝光,几乎可以直接参加万圣节派对了。网帖表示,造就如此立体面庞的BB霜,是因为里面有荧光剂,而且不仅BB霜,&ldquo CC&rdquo &ldquo EE&rdquo 霜都是如此。  BB霜是否真的含有荧光剂?记者来到广州市药品检测所,随机使用了5款BB霜进行测试。其中两款采购自韩国,一款原产地法国,还有两款为国产。  检测开始,工作人员将5款BB霜取适量样本放在黑色背景下(背景板已排除无荧光),分别在254nm (nm是纳米,长度单位)或366nm的波长环境下,使用紫外线荧光灯照射。1秒钟后,显示器抓取图片显示,一款韩国BB霜和一款国产BB霜显示有&ldquo 荧光&rdquo 。  问题:发出荧光的可能是防晒剂  &ldquo 别高兴太早!&rdquo 见记者面露喜色,专家反而眉头紧锁,&ldquo BB霜不像面膜,通常还兼顾有防晒功能。所以被紫外线吸收的不一定是荧光,也有可能是防晒剂&rdquo 。只见她拿起&ldquo 中招&rdquo 的两款样品,细细打量。这两款产品外包装上果然标示有&ldquo PA+&rdquo 的符号。而另外三款未发出荧光的产品,两款没有PA+符号,一款为物理防晒产品。  &ldquo 物理防晒与化学防晒产品不同的是,物理防晒剂像一面镜子,太阳照射了之后,它就会反射过去,反射和散射紫外线,从而避免紫外线直接接触皮肤。化学防晒剂则是靠吸收紫外线,使其转化为热量再释放出来,以达到防晒的功效。&rdquo   现状:化妆品荧光剂无检测标准  那么,如何才能确认这两款产品是否真的含有荧光剂呢?记者询问了多家化妆品检测机构,这些机构均表示,可以帮忙检测,但无法认定结果。这是为什么呢?  检测人员表示,检测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必须根据特定的规范。荧光剂虽然是化妆品中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但翻开《化妆品检测国家标准》,却找不到关于荧光剂检测的任何标准。  &ldquo 一定要检测,也只能用目前已有的洗涤剂标准来进行检测。标准不同,检测结果肯定不严谨,也没有法律依据。&rdquo 药检所专家表示,就算能检出,也有可能是原料中本来就带入的,而非人为添加。  荧光剂接触过量或致癌  荧光剂为何物?按照百度百科,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荧光染料,也是一种复杂的有机化合物,顾名思义的效果是增白。广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专家王辉指出,荧光剂不容易被分解,人体内蓄积会产生许多有害作用,大大削弱人体的免疫力。当荧光剂与伤口外的蛋白质结合,会阻碍伤口的愈合 进入血液循环后,会破坏红细胞的细胞膜,引起溶血现象 荧光剂还能使人体细胞出现变异倾向,其毒性累积在肝脏或其它重要器官,如果对荧光剂接触过量,可能成为潜在的致癌因素。
  • 调查发现超半数化妆品未按要求标注“全成分”
    强制性国标《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实施已有一个多月,但记者近日调查后发现,超过半数的化妆品至今未按要求标注“全成分”。专家指出,根据化妆品的采购和销售周期,市面上的所有化妆品全部实现“全成分标注”尚需时日。  多数化妆品未执行新规  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我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并销售的化妆品,均须在包装上真实标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该国标虽然刚刚实施,但却公布于2008年,给了企业两年的准备和过渡期,然而,记者调查多数近期生产的化妆品上仍没有贴上“全成分”标签。  7月21日,记者在易初莲花朝阳路店看到,舒蕾旗下几种保质期为2013年6月13日的洗发水都未标注全成分,导购介绍,这些洗发水都生产于今年6月。而欧莱雅的深层修复洗护发产品也没有标注详细成分,只突出“珍贵成分”中的一到三种。保质期到2013年4月27日的六神清凉爽肤沐浴露,成分只标出“绿茶精华、甘草精华、六神原液”。保质期到2012年12月12日的强生婴儿保湿滋润霜则只写了含有“保湿剂、香精、润肤剂、乳化剂”。专家指出,按照新规,“绿茶精华”这种名称不规范,而保湿剂、润肤剂都有很多种,不能写得如此笼统。  7月22日在朝阳大悦城JUSCO记者看到,保质期到2014年7月的资生堂可悠然美肌沐浴露、保质期到2013年2月8日的多芬柔肤乳霜沐浴露、保质期到2014年4月3日的曼秀雷敦乐肤洁清爽控油爽肤水、玉兰油保质期到2013年3月4日的多效修复霜等化妆品都没有详细成分标签。而在主要销售进口化妆品的丝芙兰里记者看到,有效期到2014年7月18日的高丝雪肌精480ML毫升装的外包装纸盒上虽然有中文标签,却没有任何关于成分的说明。兰芝SPF50的防晒霜在外纸盒上详细标出了中文成分,但兰芝雪凝酷水修复霜则没有中文成分。而且导购小姐似乎对新规一无所知,只表示标出了成分的是新款。  部分品牌处于“过渡期”  不过,也有一些品牌的化妆品还处在部分产品标注全成分、部分产品不标注的“混搭”状态。7月22日记者在朝阳大悦城JUSCO看到,沙宣今年4、5月份生产的质感垂坠、炫感彩护洗发露还用的是老标签,而6月17日生产的则标明了全部成分。保质期到2013年4月10日的伊卡璐闪烁演绎洗发露及多款精华素都没有成分表,而同品牌保质期到2013年5月15日的草本精华赏心悦色护色亮彩洗发露则成分标注很齐全。此外,保质期到2013年3月12日的力士爽肤沐浴露也没有成分表,但同品牌保质期到2013年3月20日的靓肤沐浴露却成分标出很全。  此外,虽然国家规定在2010年6月17日前生产和进口的化妆品不强制要求进行全成分标注,但也有一些品牌在6月17日之前生产的产品都已达到了新规的要求。记者发现,例如夏士莲今年3月生产的健肤沐浴露、舒肤佳到去年10月生产的纯白清香沐浴露、玉兰油今年4月15日生产的三重美白修复防晒乳、如新去年9月生产的洁肤霸等产品都有详细成分表。而少数品牌的全部产品都严格执行了新规,例如索芙特、美源快速染发霜、卡尼尔染发霜、光明蓓泽丝染发乳、潘婷、碧柔男士系列、美即面膜等化妆品以及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等。  少数成分表“藏身内部”  按照新规,“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而“可视面”的定义是“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但记者发现,很多产品的成分表印在说明书上,而销售包装因为有塑封而无法打开,导致消费者从“可视面”无法看到成分表。  7月21日,记者在易初莲花朝阳路店看到,其二层欧莱雅专柜的一部分产品如瓶装爽肤水的销售包装不带外包装纸盒,在瓶身就标注了详细的中文成分,但一些纸盒包装且带塑膜密封的产品如面霜则从外面看不到任何成分表。专柜导购介绍,成分都标在盒子里面附带的说明书上了。现场一位正在购物的女士对记者表示,成分标在说明书上对自己来说意义不大,因为很想看清成分后再决定是否购买,但导购不可能把全新密封的产品拆开拿出说明书给顾客看,而陈列的试用装大多不带说明书、或者是日期较早的产品,因此无法看到成分表。  记者还发现,化妆品除了成分标注的问题,在生产日期的标注上也存在很多让消费者看不明白的地方。按规定,化妆品的保质期应按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化妆品都采取了后一种方式。  例如在易初莲花,舒蕾的好几种洗发水只写明了限期使用日期是2013年6月13日,而强生婴儿保湿滋润霜只写明了限期使用日期是2012年12月12日、六神花露水只写明了限期使用日期是2013年11月27日。记者发现一大半的化妆品都采取了这种方式标明保质期。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这样的标注方式虽然不违规,却让人感觉很不方便,她很想知道化妆品的具体生产日期,而不仅仅是使用期限,而且每一类化妆品的保质期都不同,非常希望厂家写明保质期到底是几年。
  • 洋品牌化妆品内幕揭示
    化妆品洋品牌真的比本土品牌好用吗?面对这个似乎显而易答的问题,业内专家却称“并不如此”。法规专家指出,外资品牌在产品宣传上“更大胆” 营销专家认为,外资品牌在营销方式上“更老道” 销售人员则称,外资品牌在宣传时有很多潜规则……而这些“拿手戏”支撑的则是外资品牌所占据的半壁以上的化妆品江山。  洋化妆品真的比较好吗  为了让消费者更真实、更客观地了解外资化妆品,联合业内多位专家,以《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命名规定》等为基础,揭开洋品牌广告宣传的层层面纱。  关键词:“科学验证”  名为“高科技”实则花钱买报告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45%的消费者认为,外资化妆品在技术上更先进,主要依据是外资化妆品在宣传中经常会提到“××实验室证明”、“××研究中心研究发现”等研究报告。曾在外资品牌做过销售工作的王宝儿(化名)却告诉记者,化妆品领域存在着“验证宣传”的潜规则,所谓的实验室或研究报告大多是化妆品公司放出的“科技烟幕弹”,只是将广告用科学术语进行包装而已。  王宝儿称,国外的品牌很会用“研究报告”给产品宣传提供佐证,手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没有科学性,不过是产品营销方面的小伎俩。他们所谓的“实验”,大多是化妆品公司预先支付经费的有偿实验,而包括一些名声很大的大学如哈佛等在内,许多验证产品宣传的实验室都擅长“制造”研究报告,来配合广告宣传的需要。  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技术专家告诉记者,如果品牌在宣传时称“研究中心科学证明”、“皮肤科专家实验显示”等用语,消费者是可以要求看相关研究报告或数据的,“但我认为几乎没有一家具有权威机构认可的研究数据,即使有也不一定是基于科学的研究条件下进行的。”他举例道,比如一款保湿产品的研究,要求受试者先把脸洗干净,再用酒精擦一遍脸,此时皮肤其实是处于一个“被干燥”状态。然后再涂上该款保湿品,做前后对比,这个对比结果是值得质疑的。  关键词:“纯天然”  含量不足0.00001%照样声称“纯天然”  “100%无添加任何化学成分,即时改善肤质,并巩固效果,产品安全、有效、无刺激,适合所有肤质”……这一类宣扬“纯天然”的化妆品广告对爱美女士极具吸引力。信息时报的调查中也有28%的消费者表示,外资化妆品大多声称从植物提取有效成分,其“纯天然”非常有吸引力。比如SISLEY植物美白亮采精华液宣称“富含左旋维生素C等精纯植物配方”,娇韵诗也一直称自己“坚持以天然植物精粹”等。  面对化妆品“纯天然”的问题,专家则笑称,“这更多只是一个宣传手法而已。”  化妆品工程师土木(化名)指出,“纯天然”暗示消费者产品的成分并非人工合成,“但其实只要稍稍看一下成分表,就会发现大多数成分与植物无关,更不用说是所谓的有机植物了。”  台湾美容技术专家方惠苓也告诉记者,自称是纯天然的化妆品,许多成分都是人工合成的。“天然成分的宣传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因此化妆品公司可以任意使用、炒作这些术语,这是化妆品行业很常见的做法。”  来自外国的皮肤专家还指出,没有研究可证明,天然成分就比人工合成的成分更有益于皮肤,实际上,许多天然成分也具有毒性,也会对肌肤形成刺激性。“比如不少品牌都称自己产品添加了精油成分,甚至敏感肌肤也可使用 但皮肤病学刊上的研究报告已表明,无论天然的还是合成的香精,都会造成皮肤问题。”她举例道,“茱丽”的超敏感护肤系列产品都含有花椒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花椒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性,紫草提取物则可能伤害皮肤细胞。  广东省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也指出,“无论哪种化妆品都含有化学成分,不可能达到纯天然。”她指出,化妆品的本质就是一个化学品,一些化妆品中的确加入了植物天然成分,但所占比例很小,“据我所知,某洋品牌的一款产品只加了一种天然成分,含量只有小数点后六位,但却被用来大炒特炒。”  关键词:“有机”  有机不等于无害别为宣传噱头买单  在本次调查中,有18%的消费者表示喜欢外资的有机化妆品,理由是“它们更天然更安全”,而且“不含香精的味道很淡”。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国家并未对“有机化妆品”有明确的标准,而国外的有机认证证书也五花八门,不少品牌在其宣传资料上暗示其是有机产品,比如称“原料来自纯正天然的有机种植植物”等,大玩“有机”的文字游戏。  从事进口化妆品销售的业内人士陈小姐告诉记者,在“有机风”下,一些洋牌化妆品争相打出“有机”、“天然”等口号来做宣传。“即便是产品中只含有0.001%的植物提取物,也敢宣称自己的产品是’天然植物精华’、’天然萃取物’、’有机’等。”专家还指出,有机化妆品一直在误导消费者,事实上,“有机不等于无害,天然也不等于安全,这是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必须谨记的一点。”  对于某些外资品牌号称“不含香精”之说,有关专家也提出了异议。“不含香精”的宣传原本是用来告诉消费者产品不含香精或芳香性成分,但事实上未必如此,“许多产品都会选用芳香的植物提取物,所以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引发过敏反应或光毒反应。此外,芳香成分,如芳香的植物油或植物提取物,也有可能被添加到’不含香精’的化妆品中,来掩盖其他成分难闻的气味,因为用量较少,因此香味不会很明显。所以不含香精也可以指产品没有明显香味,却确实添加了芳香性成分。”  对于市面上一些宣称不加防腐剂、香精香料却叫价很高的化妆品,业内专家杜老师则指出,“事实上,目前不添加防腐剂、香精香料的技术已经具备,并不是一个很难的技术难题,一些化妆品原料本身就有抗菌的作用。”  SPF值专钻漏洞  一个瓶身两个SPF值易误导消费者  在本次调查中,专家组还提出“洋品牌两个SPF值”的问题,并称这一做法是在钻法规的漏洞。虽然目前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现象果然比较普遍,比如碧柔亮采防晒乳液,其外包装上标注的是SPF30+,而瓶身上标注的却是SPF50+ 理肤泉特护清爽身体防晒露瓶身上标注的是SPF50+,中文标签上的SPF值则是30+ 资生堂安热沙防晒露瓶身上标注的也是SPF50+,中文标签上则标SPF30+。  据了解,为了防止厂家虚标防晒指数、误导消费者,2007年我国重新修订了《化妆品卫生规范》,其中对防晒化妆品的SPF值要求最高只能标注SPF30+。专家指出,一个产品有两个SPF值是有点矛盾的,从当时的法规原则来看,应该是指要遮盖住洋标签上的SPF值,但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洋品牌保留原SPF值的做法算是钻了规范的空子。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本土品牌负责人认为,当时修改法规时不够严密,导致了目前许多进口防晒品上出现两个SPF值,这不但让消费者看不懂,还对本土品牌不公平,“不少外资品牌在销售时都会强调自己是高SPF值,对肌肤的保护度比较高,而本土品牌却不能以此为竞争优势。”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如果在购买防晒品时发现有两个不同的SPF值,要留意该产品是否具有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非进口产品是不会出现高于SPF30+标注的。”另外,防晒品在我国是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所以在购买防晒品时,也要看是否有“卫妆特字”或“卫妆特进字”等标注。  “药妆”就安全吗?  在中国不受承认药妆并非十足安全  调查中,有13%的消费者表示只会选择洋品牌药妆品,因为“它们有医药背景、更安全有效”。据悉,在药店销售的化妆品被不少消费者及品牌称为“药妆”。“药妆”概念源自欧美,是指介于药品和美容品之间,如去青春痘系列、含氟化物牙膏、去头屑洗发水、有助睡眠的芳香油等产品。但专家指出,中国的化妆品定义中并无“药妆”的说法,“药妆就更安全更有效”是被误导的观点。  国内法规专家指出,中国并不存在药妆的提法,目前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规范中,对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 而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一些进口的化妆品或许在国外可以称作是药妆,但在中国要么是药,要么是化妆品,是不能把两者混合的,这样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业内人士王宝儿告诉记者,目前药妆品很热门,许多洋品牌都爱用这个名词,尤其是医生自己做销售或支持的产品,让消费者觉得效果比普通产品具有更强的生物活性。“事实上,’药妆品’一词在使用上缺乏监管,有些更是夸大宣传的营销用语。一些牌子强调自己是药妆,更多的作用是暗示自己有更多的’药用价值’。”她还指出,很多消费者已经被误导,认为药妆品就是安全的,甚至敏感肌肤都可以用。她举例说明称,宣称德国某医生创办的“优色林”的一款抗皮肤红肿的产品中就有一些成分会堵塞毛孔,反而对皮肤产生刺激。
  • 欧盟化妆品法规订立化妆品允许做出声称的准则
    欧盟《官方公报》于2013年7月11日公布理事会第655/2013号法规。新法规对化妆品所用声称的理据订定一般准则。在欧盟范围内,有关准则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进口的化妆品。  该法规根据有关化妆品的框架法规,即第1223/2009号法规订立,协调整个欧盟的一般准则,以评定化妆品营销时所用的声称是否有理据。一般准则不是要对化妆品所用声称的确切措辞做出明确规定,准则只适用于按照框架法规被确定为化妆品的产品,而不包括医疗产品或生物杀灭剂等产品。  该法规附件制订了一份化妆品所用声称必须符合的一般准则列表。根据该法规,所有化妆品声称必须是合法、真实、有理据支持、诚实和公平,以及是知情决策的结果。部分重要准则概述如下:  在“合法”的标题下,以下规定必须遵守:  表明该产品已获欧盟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声称不得使用。欧盟委员会就第655/2013号法规所编订的《指引》举出该种声称的例子:“本产品符合欧盟化妆品法例的规定”。根本上,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产品必须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  声称所传达的信息是产品有特定好处,而该种好处只不过是符合最低的法律要求,就不得使用。《指引》举出该种声称的例子:“护肤品不含对苯二酚”。由于欧盟化妆品法规已禁止使用对苯二酚,因此不得使用这种声称。  “真实”方面,法规订立了若干准则,其中包括:  营销传播不得暗示所表达的意见是经核实的声称,除非该意见反映已核实的理据。例如,任何产品明示或暗示地声称含有蜂蜜,就必须真正含有蜂蜜,而非仅是蜂蜜的香味,这才算是真实。  “有理据支持”方面,该法规的规定包括:  化妆品的声称,无论是明示或暗示,均应有足够及可核实的理据支持,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有专家评估结果。  内容明显夸大而一般最终用户不会当真的陈述,或属抽象性质的陈述均毋须经核实。  在“诚实”的标题下,以下准则值得注意:  介绍产品的表现不得超越现有理据支持的范围。例如,只是根据一百万台的销售数字,就不得使用“一百万名消费者喜欢这种产品”的声称。  “公平”方面,法规列出以下一般准则:  化妆品的声称应该客观,不得诋毁竞争对手,也不得诋毁合法使用的成份。例如,“不含防腐剂,因此不易致敏”是不公平的,因为该声称假设所有防腐剂均会致敏。  化妆品的声称不得与竞争对手的产品造成混淆。  除提供一般准则所涉及声称的部分说明例子外,《指引》还详述化妆品声称所用理据的范例。《指引》表示,这方面通常可通过实验研究、消费者认知测试及公开资讯来核实化妆品的声称。  《指引》内容参见:http://ec.europa.eu/consumers/sectors/cosmetics/files/pdf/guide_reg_claims_en.pdf  第655/2013号法规于2013年7月11日开始适用,并在《官方公报》公布翌日起生效。法规全文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90:0031:0034:EN:PDF  化妆品监管方面,欧盟成员国政府应于2013年7月11日全面实施框架法规(第1223/2009号法规)。该框架法规直接在欧盟实施,因此也适用于所有从香港及中国内地输往欧盟的化妆品。法规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42:0059:0209: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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