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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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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0]474号  2010年11月29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加强化妆品新原料管理,做好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反馈国家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陈张好,陈少洲  联系电话:010-88330422,88330405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h@sfda.gov.cn  附件: 1.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录: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性评价。  一、化妆品新原料的定义  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二、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要求  化妆品新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量,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化妆品新原料毒理学评价资料应当包括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综述、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资料和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化妆品新原料,一般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一)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二)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三)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四)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五)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六)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七) 致畸试验   (八) 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九) 毒物代谢及动力学试验   (十)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还可考虑其他必要的试验。  如果该新原料与已用于化妆品的原料化学结构及特性相似,则可考虑减少某些试验。  本指南规定毒理学试验资料为原则性要求,可以根据该原料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类似化学物的毒性等资料情况,增加或减免试验项目。  根据产品的暴露途径,提供相应的急性或重复毒性毒理学资料。若以100%皮肤吸收来计算全身暴露量(SED), 可采用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中的NOAEL来进行风险评估,可不再进行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对于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如试验周期低于90天的,应适当增加安全系数。  三、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资料的具体要求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应按《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提交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制报告  1. 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天然原料还应包括该原料化学成分、功能、毒理等研究的文献资料或试验资料。  2. 原料的来源、分子量、分子式、化学结构式、理化性质。  (1)原料来源:应说明原料名称,包括化学名、INCI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如有)及中文译名、CAS名和CAS号(如有)、商品名,应明确原料为天然或人工的,原料应为单一物质(由于技术等原因必须复配的除外) 天然原料应为单一来源,应提供拉丁学名和使用部位等 聚合物还应提供平均分子量以及分子量分布。  (2)理化性质:如感官性状、溶解度、稳定性、熔点、沸点、比重、蒸汽压、pH、pKa、折光率、旋光度等。  3. 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范围,基于安全的使用限量及依据。  (二)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应说明化妆品新原料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工艺参数,如使用原料、反应条件(温度、压力等)、催化剂、稳定剂、中间产物及副产物、精制过程等 若为天然提取物的,应说明其加工、提取方法,包括加工、提取条件,使用溶剂、可能残留的杂质或溶剂等。  (三)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等  1. 规格:包括纯度、杂质及其含量及其他理化参数,保质期及贮存条件等 若为天然提取物的,应明确其质量控制指标 若为聚合物,应说明单体及其含量   2. 检测方法:原料的定性和定量检测方法、杂质的检测方法等   3. 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  (四)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毒理学试验资料可以是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  1.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一般应按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要求提交毒理学试验资料。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按以下规定提交毒理学试验资料:  (1) 凡不需列入《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和染发剂以及从安全角度考虑不需要列入限用物质中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②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③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④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时需做该两项试验)   ⑤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⑥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⑦ 致畸试验(采用交叉参照获知化妆品新原料毒性的除外)。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2) 当植物某些部位提取物已经被允许用作化妆品原料,其他部位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②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③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④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时需做该两项试验)   ⑤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当全植物已经被允许用作化妆品原料时,则该植物各部位不需再按新原料申请。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3) 凡有安全食用历史的,如食品原料、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公布的药食两用物品等,或已有国外权威机构评价结论认为在化妆品或食品中使用是安全的,或在国外或地区批准的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③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4)含有至少3个单体单元的序列分子,其至少与1个额外单体单元或其它反应物通过共价键连接,平均分子量大于1000道尔顿的聚合物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光毒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5) 无任何致癌、致突变的结构预警且全身暴露量(SED) 低于1.5ug/kg/day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急性皮肤和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③ 皮肤光毒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6)化学惰性(如无活性反应基团化合物,无机物, 烷烃类等)或易挥发(沸点低于100℃,或沸点在50至260℃之间且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2Pa)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四、化妆品新原料的审评原则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1. 安全性评价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上述有关资料要求   2. 化妆品新原料的来源是否清楚,新原料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是否明确,是否提供新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使用限量、检测方法以及必要的毒理学评价资料等   3.依据是否科学,资料是否充分,关键数据是否合理,分析是否科学、符合逻辑,结论是否正确。  (二)经审评认为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资料存在问题的,审评专家应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和科学依据,提出具体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资料。  (三)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已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进行再审评,对其他新类型的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价要求另行规定。
  • ATAGO便携式粘度计在化妆品原料中的应用
    化妆品是由各种原料经过合理调配加工而成的复配混合物。化妆品的原料种类繁多,性能各异。根据化妆品的原料性能和用途,大体上可分为基质原料和辅助原料两大类。前者是化妆品的一类主体原料,在化妆品配方中占有较大比例,是化妆品中起到主要功能作用的物质。后者则是对化妆品的成形、稳定或赋予色、香以及其它特性起作用,这些物质在化妆品配方中用量不大,但却极其重要。     油质原料包括天然油质原料和合成油质原料两大类,主要指油脂、蜡类原料、烃类、脂肪酸、脂肪醇和酯类等,是化妆品的一类主要原料。   ATAGO便携式粘度计摒弃传统式粘度计设计,即便在质检室和研发室的桌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测量仪器,摆放仪器的位置也会有限。测量样品需要很多准备工作,ATAGO便携式粘度计产品规格小,精巧/省空间的设计可以确保有测量的空间,有助于测量人员有效的工作。 表面活性剂有去处污垢,增稠、发泡、润湿等功能,目前已经广泛用于工农业生产,被化工界称为工业味精。现今全世界表面活性剂年产值已经达到1600万t,这些表面活性剂是化妆品中普遍使用的原料。表面活性剂有三种特性:去污作用,生产清洁类化妆品利用该特性;乳化作用,生产膏霜类、以及香波类用的表面活性剂作为乳化剂;湿润渗透作用,如染发剂、烫发剂均匀接触皮肤,面霜、唇膏用于涂展。粘度是影响化妆品原料、质量的至关重要因素。如何控制化妆品原料的粘度计,用什么样的粘度计去检测呢?答案就是:ATAGO便携式粘度计!生产化妆品原料行业中通常使用ATAGO爱拓便携式粘度计来检测控制产品粘度mPa*s。使用ATAGO爱拓便携式粘度计可以精准的控制化妆品原料的粘度,是生产和产品开发不可或缺的工具。
  • 粉状化妆品及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发布
    针对媒体对婴幼儿爽身粉中含有禁用物质石棉的报道和我国目前尚无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含滑石粉的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进行了论证,并于日前印发了《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要求各省(区、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执行。  附: 《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doc
  • 儿童化妆品标准提高尽量减少配方原料种类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高儿童化妆品生产“安全门槛”。  指南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 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指南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儿童化妆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此外,儿童化妆品应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  据了解,在新指南出台之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国内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配方都主要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等。
  • 食品药监局就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1]21号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我司组织编制了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2月1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志蓉  电子邮件:chenzr@sfda.gov.cn  传  真:010-88373268  附件:  1.《化妆品用乙醇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化妆品用滑石粉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3.《化妆品用甘油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4.《化妆品用DMDM乙内酰脲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5.《化妆品用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6.《化妆品用合成熊果苷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7.《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8.《化妆品用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9.《化妆品用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10.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 征集|化妆品原料禁用化学成分和动植物品种的意见
    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化妆品的研制和开发越来越多的融入高科技的含量,以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种功能性化妆品应运而生,为保证化妆品的使用安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1月22日,中检院向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征集关于化妆品原料禁用目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于2021年2月18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目前,中检院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包括1309项化学成分目录(附件1)、112项植(动)物品种目录(附件2)、化学成分修订前后对比(附件3)、植(动)物品种修订前后对比(附件4)。《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启动了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禁用目录》)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一)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和消费均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化妆品原料的使用与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随着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和科学认识的提高,根据我国对一些化妆品原料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参考近几年欧盟、美国等化妆品行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对一些化妆品评估和法规调整情况,发现部分原料急需调整管理使用要求。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按照从严管理原则,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原料管理规定亟待调整。(二)满足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检测方法和安全评估方法的出现,逐步发现部分原料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关于禁用原料的管理规定,结合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急需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组分的基础上制修订《禁用目录》,用于指导和规范化妆品行业和化妆品禁用原料的管理工作。二、制定目标和原则(一)制定目标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为基础,制修订化妆品禁用原料要求,提高《禁用目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二)制定原则一是继承发展的原则。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用组分的内容为基础,对适用的部分予以充分保留,并根据最新的风险评估结果,将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二是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当前化妆品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权威机构对原料的命名原则要求,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修改完善,力求科学规范。三是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化妆品技术研究进展和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对《禁用目录》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三、制定要点《禁用目录》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的内容和体例为基础,结合评估结果、近期国际和国内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及变化,参考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而成。一是参考最新的评估结果,按从严原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的限用、准用组分表或《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的评估结论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质,纳入至《禁用目录》。二是针对近几年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严厉打击不法企业添加禁用目录中具体药物名称外的药物,对易发生非法添加进而凸显化妆品功效的抗感染药物、激素和抗组胺药,不仅限于原目录中的具体名称,进行类别管理。三是规范部分禁用原料名称及内容。四是规范部分禁用植物原料名称。四、主要内容(一)新增17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参考国际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限用、准用组分列表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部分已收录原料的评估结果,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例如,3-亚苄基樟脑、新铃兰醛、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提取物、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油、2-氯对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硼酸、硼酸盐、四硼酸盐和其他硼酸盐类和酯类、过硼酸钠、甲醛、多聚甲醛、二氯甲烷等。二是根据我国安全评估结论,将在化妆品中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如非那西丁等。三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调整,结合我国的评估情况,考虑其可能存在安全风险,新增纳入《禁用目录》,例如苔黑醛、氯化苔黑醛、苄氯酚、环己胺、咪唑等。(二)修订13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规范,如“抗生素类”修改为“抗感染类药物”等。二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CAS号,如右丙氧芬、地芬诺酯、石棉、氢醌、羟苯异丙酯及其盐、羟苯异丁酯及其盐、羟苯苯酯、羟苯苄酯、羟苯戊酯、短杆菌素等。三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EC号,如联邻甲苯胺基染料等。四是对部分原料的CAS号勘误,如常压塔处理的残液(石油)等。(三)按照技术法规文件要求对文字内容进行调整规范考虑到下一步《禁用目录》将作为单独的技术法规文件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发布,有必要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载明的禁用组分表1和表2的内容和体例进行调整规范,将原禁用组分中引用的部分在新《禁用目录》里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将“表1”改为“本表”, “表2”改为“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表3”改为“化妆品限用组分”,“表4”改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6”改为“化妆品准用着色剂”,“组分”改为“原料”。(四)将禁用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将三溴沙仑、抗生素、二氢速甾醇、乙硫异烟胺、呋喃唑酮、酮康唑、甲硝唑、呋喃妥因、磺胺类药物(磺胺和其氨基的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取代的衍生物)及其盐类、甲巯咪唑等合并为抗感染类药物;将溴苯那敏及其盐类、氯苯沙明、苯海拉明及其盐类、多西拉敏及其盐类、羟嗪、曲吡那敏等合并为抗组胺药;将甾族结构的抗雄激素物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类(皮质类固醇)、雌激素类、孕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等合并为激素类。(五)修订27种禁用植(动)物原料一是规范原料名称。将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中名称不规范的原料名称进行统一调整规范,如将“八角科八角属植物(八角茴香除外)”调整为“五味子科八角属植物(八角除外)”。二是规范原料命名格式。调整植物组分(属)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属(科)拉丁名”,如“羊角拗类”调整为“夹竹桃科羊角拗属植物”。 调整植物组分(种)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拉丁名(部位/描述/英文名)”,如土木香根油、无花果叶净油、月桂树籽油。三是统一原料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若植物原料(种)有多个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将其学名(正名)放首位,异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如魔芋、威灵仙、铃兰、藤黄等。参考中国植物志,若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对应多个拉丁文学名的,各拉丁文学名所述并非同一种植物原料,则将其拆分,如魔芋、威灵仙、大风子、牵牛、商陆;若一个条目包括2种原料,也将其拆分,如芥、白芥。四是规范正名和异名。参考中国植物志,将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学名均以学名(正名)表述,原名称为异名/俗名的原料,保留原名称并增加其学名(正名)。学名(正名)置于首位,异名/俗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包括海芋、吐根及其近缘种、木香根油、野百合(农吉利)、茅膏菜、莨菪、夹竹桃、北五加皮(香加皮)、牵牛、补骨脂、除虫菊、一叶萩、(白)海葱、马鞭草油、白附子。五、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一)药物成分分类管理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部分种类药物成分按种类进行合并,合并类别为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和激素类,并将原分散于禁用组分表中的药物成分作为具体实例体现在合并后药物类别中。但类别药物的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举例的药物成分,凡是属于该类别的药物成分,均属于该类药物的涵盖范围。(二)序号调整本次制修订工作涉及多个条目合并为一条(如类别药物,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激素类),也涉及一个条目拆分为多条(如魔芋、芥、白芥、威灵仙、牵牛、商陆)。为保证《禁用目录》的延续性,在原有的编号顺序基础上进行调整。将因合并而空出的序号删除;将因拆分而变多的原料赋予新序号,原序号删除。附件下载:附件1.xlsx附件2.xlsx附件3.xlsx附件4.xlsx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发布
    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命名,在卫生部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07年版)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2008年出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和手册(第十二版)》[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Twelfth Edition(2008)]中所收录的原料命名进行了翻译,完成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同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标识时,凡标识目录中已有的原料,应当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二、从2011年4月1日起,生产企业在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时,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化妆品原料名称属《目录》中已有的原料,应提供《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三、《目录》未对收录的原料进行安全性评价,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使用原料,并对所使用原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对《目录》中收录和未收录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附件: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国家药监局提出以滑石粉为原料的化妆品新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申报以滑石粉为原料的化妆品有关要求发布公告,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其配方中含有滑石粉原料的,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具有粉状化妆品中石棉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出具的申报产品中石棉杂质的检测报告。  针对媒体对婴幼儿爽身粉中含有禁用物质石棉的报道和我国目前尚无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含滑石粉的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进行了论证。
  • 【限时福利】禾工科仪邀您体验化妆品原料水分免费检测,精准把关产品质量!
    尊敬的化妆品行业同仁们:您是否正在为化妆品原料中的水分含量困扰,担心其影响成品品质与保质期?作为国内科学仪器领域的专业力量,特此推出原料水分检测服务,旨在帮助您精准掌握原料水分状况,为化妆品产品的优质稳定保驾护航。为何选择上海禾工? ■专业检测,值得信赖:我们的仪器设备荣获“专精特新企业”、“国产好仪器”等荣誉认证,采用先进的卡尔费休水分仪技术,能够精确测定各类化妆品原料(如油脂、乳化剂、保湿剂、抗氧化剂、色素、香料等)中的水分含量,为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高效服务,省时省心:只需您提供代表性样品,我们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检测,并及时反馈详细报告。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全程跟进,确保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过程中得到及时、专业的支持。■体验升级,免费检测:为了让更多的化妆品行业同仁体验到我们的专业服务,上海禾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特别推出“化妆品原料水分免费检测”活动。符合条件的客户只需提交样品信息,即可享受一次免费的深度水分检测服务。名额有限,敬请关注活动细则并尽早申请。活动细则●活动对象:面向化妆品行业相关企业及个人开放,包括化妆品制造商、原料供应商、研发机构等。●样品要求: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且包装完好,附上详细的样品信息及您的联系方式。●申请方式:请访问活动网页或拨打服务热线,提供样品信息并完成申请流程。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与您确认样品寄送事宜。●活动期限:本次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具体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上海禾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专业、精准、高效的服务,助您在化妆品产业的品质竞赛中占得先机。立即行动,预约您的免费检测服务,共同为提升化妆品品质而努力!【参与本次活动请联系本司商务】上海禾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专业服务,精准检测为您的化妆品事业添砖加瓦~【注】:本活动解释权归上海禾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所有。
  • 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立项《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 体外皮肤模型测试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经审核,《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 体外皮肤模型测试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制定周期内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项目 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2024年3月4日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防晒功效评价 体外皮肤模型测试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邀请函 | 中国国际化妆品个人及家庭护理用品原料展览会
    随着中国站上了全球市场的中心舞台,PCHi也为国内外原料供应商提供了一个与化妆品、个人护理及家庭护理用品生产商沟通接洽的商业平台。PCHi汇聚了来自全球各地的配方师、生产商、研发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作为一站式的交流平台,PCHi能够便于各方就行业前沿市场趋势、技术创新、科技发展及国际法规更新等内容展开“点对点”式的信息交流。通过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举措将“意气相投”的企业“撮合”在一起,以便促成相互交易、挖掘更多的合作机会。PCHi得到了行业领先的商业协会如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CAFFCI)、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CASSDI)、广东省日化商会以及广大国际行业媒体的大力支持。举办地点:深圳会展中心展会时间:2021年3月24-26日展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叉口深圳会展中心大昌华嘉DKSH在此诚挚的邀请您莅临展位,与您共同探讨前沿技术,互惠共赢!我们的展位号:1G104请扫描二维码填写参会报名信息
  •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立项《化妆品原料豁免皮肤光毒性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的方法》团体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关单位申请的《化妆品原料豁免皮肤光毒性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的方法》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参编单位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标准项目有任何建议或要求,请与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联系。欢迎相关单位参与团体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联系人:林芝联系电话:18520226299邮箱:3126145286@qq.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赛宝科技园E栋104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2024年1月25日
  • 北京日化协会发布《化妆品用油性原料使用效果评价指南》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北京日化协会会员单位、北京市化妆品企业、各相关单位:根据《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团体标准建设相关规定,我协会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用油性原料使用效果评价指南》(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纸质版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协会政策法规部。联系人:佟老师联系方式:bdcafg@163.com,010-67113081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一期A座906室北京日化协会2023年5月10日附件1 《化妆品用油性原料使用效果评价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二).doc
  • 邀请函:KRÜSS诚邀您参加PCHi中国国际化妆品个人及家庭护理用品原料展览会(广州)
    展会信息PCHi展会每年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之间轮流举办,其主办地点也是个人护理、化妆品、盥洗用品和家庭护理行业的地区性生产中心。PCHi汇聚了来自全球各地的配方师、生产商、研发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KRÜ SS诚邀您参加2023中国国际化妆品个人及家庭护理用品原料展览会会议时间:2023.2.15 - 17展位号:5L61会议地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广交会展馆)典型应用一、清洁类产品在日常使用洗面奶、洗发水时,我们通过揉搓等各种方式将洗面奶与空气充分接触而产生泡沫,大多数消费者都喜欢细腻柔滑的泡沫,那会让人心情舒畅,手感舒适。我们希望它们能稍加揉搓就迅速起泡,而后能长久稳定,这就需要对泡沫的宏观性能(发泡和排水性能)进行定量评价。可以通过KRÜ SS泡沫分析仪DFA100来测量泡沫的发泡、排水和消泡过程,亦可直接观察泡沫的形貌和大小。二、护肤类常见的护肤类化妆品一般都呈乳状或膏霜状,这些乳液膏霜是由相互分散非常均匀的水和油组成。水油原本不相容,如何才能让它们非常均匀稳定地和平共处呢?这时表面活性剂就发挥了其重要的作用——乳化。界面张力的测试可用KRÜ SS的SDT旋转滴界面张力仪,超宽的测量范围,最低可达10-6mN/m。三、彩妆类日常生活中,会选择各种类型的彩妆类产品来打造我们的盛世美颜,粉底液、口红、睫毛膏、眼影等都是必不可少的。粉底的基底可以提供粉体和颜料一定的流动性甚至是保湿力,同时赋予粉底不同的质感。KRÜ SS全新推出的表面张力仪Tensíío,采用Washburn的方法,可以通过精确的定量测定粉底中粉体和基底的接触角,用来评价两者之间的润湿性能。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团体标准;由世卫国华(北京)医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上海麦角硫因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默沃智造(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团体标准,在汇总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团标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附件3)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5)于2023年04月11日前以信函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单位及个人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冯斯雯联系方式:010-62484982邮箱:FDSA@fdsa.org.cn 附件1:《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附件3:《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附件4:《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2023年3月7日关于《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docx附件3:《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doc附件4:《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编制说明.docx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有机”化妆品涨身价
    化妆品也分“有机”和“无机”?近日,不少市民在购买化妆品时发现,一些商家热情地推荐新上市的“有机化妆品”,不仅功效显著而且价格不菲,记者走访发现,沾上“有机”两字的高价化妆品,认证却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机产品国标》里也并无“有机化妆品”一说。  18日,记者在哈市南岗区某商场化妆品销售区看到,很多品牌都推出了“有机”概念的化妆品。销售人员向记者热情地介绍,“‘有机化妆品’是2009年才上市的,成分都是纯天然的,可以当化妆品用,还可以食用,绝对无害。”记者发现,这些沾了“有机”边的化妆品比一般化妆品价格贵出不少,一支普通护手霜也就几十元,但一支标注含有“有机”成分的护手霜就要近100元。有机化妆品的商家纷纷表示,“有机”化妆品本身成本高,价格自然也高,某品牌销售人员说,“有机食品都比普通食品贵,化妆品当然也一样呀。”  不单商场热卖,“有机”概念也蔓延到美容界,一些美容院纷纷打出“有机美容”的概念牌。南岗区一家美容院工作人员介绍,“有机美容”是最自然的美容方式,产品都取自天然有机植物,绝对无污染,也不含化学原料。记者看到,各种有机成分的美容品售价都很高,一瓶15ml的植物精油就要350元,一张植物美白面膜就要120元,但不少爱美的女性对这个新概念却并不陌生,还十分热衷。  “有机化妆品”大行其道,那究竟有无统一的认证标准呢?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宣称的有机化妆品分两种,一种只在其宣传资料上标有“原料来自纯正天然的有机种植植物”等字样,另一种是商家在产品上标注着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认证标志。对此,记者从药监及卫生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无有机化妆品的具体标准,对化妆品只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和一般用途化妆品之分,并无其他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机产品国标》里也并无“有机化妆品”一说。一些有机化妆品标注的欧美、亚太一些国家的有机化妆品认证标准,基本也是“各行各的”,标准不一。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不要被“有机”、“纯天然”等宣传迷惑,真正的有机化妆品,不仅工艺复杂,而且保存时间短,消费者尽量选择标有中文说明的有机化妆品,对于一些全外文的进口有机化妆品不可盲目轻信。
  • 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发布《化妆品原料 月桂酰甘氨酸(盐)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组织制订的《化妆品原料 月桂酰甘氨酸(盐)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23年10月1日之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反馈到下面指定邮箱。联系人:1.卓文珊, 13450238826,zadeozws@mail.sysu.edu.cn2.协会秘书处,020-37656885-227,gdaia@fenxi.com.cn附件:1.《化妆品原料 月桂酰甘氨酸(盐)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化妆品原料 月桂酰甘氨酸(盐)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征求意见表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9月1日附件1 《化妆品原料 月桂酰甘氨酸(盐)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化妆品原料 月桂酰甘氨酸(盐)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 征求意见表.doc
  • 化妆品微生物超标怎么解决?
    化妆品为什么会出现微生物超标现象? 如果是一个正规的生产流程,不应该出现微生物超标现象。因为在我们的生产流程中,每一项都有严格的检测及控制,在生产过程中,我们都会遵循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的国-际标准。在中国,正规上市的产品都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这个卫生许可证也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做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其中很多关键环节都是在密封或是严格控制的卫生环境中进行。这一系列规定的目的就是要将微生物量减至最低,其他的污染物不可能流入进去。如果出现微生物超标现象,就有可能是某些环节出了问题。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容器和制作过程中均可受微生物污染,尤其在灌装过程更易受污染。化妆品各种原料都有被微生物污染的可能,其中尤以天然动植物成分、矿产粉剂、色素、离子交换水等原料易受微生物污染。某些剂型化妆品富含水分和营养成分,如膏霜类化妆品多属“营养型”,其中因加入各种氨基酸,蛋白质或滋补品(胎盘提取液、人参、甘草提取液等)成分而有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 化妆品含有适合微生物生长的成分,而且受安全性的考虑防腐剂的使用受到许多限制。因此它在控制微生物污染这个问题上与医药品、食品有不同的要求。 微生物污染关键点控制: 1、生产设备的消毒 2、生产环境的消毒 3、包装材料的消毒 4、人员卫生管理 为什么很多化妆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也做了消毒,却还是时不时的出现微生物超标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消毒产品和消毒方案不正确的所致,就如同感冒了,去买感冒药,有的药用着就有效果,有的药用着就没有效果。而有的人第1次用这种药有效果,下一次就没有效果了,这就存在一个对症下药和抗药性的问题。
  • “干细胞化妆品”?看看药监局的科普
    化妆品中含有“干细胞”么?干细胞,俗称“万用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多潜能细胞,在一定诱导条件下可以增殖并分化为其他类型的细胞。目前,干细胞技术在医学领域大多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中,尚无干细胞在美容、抗衰方面的研究。2021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未收录名称含有“干细胞”的化妆品原料。目前,国家药监局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干细胞相关的化妆品原料。化妆品中含有“植物干细胞”么?在植物的茎端和根尖的分生组织中,存在一群特殊的细胞,这些细胞是植物根、茎、叶、花生长的源泉,因此常被称为“植物干细胞”。“植物干细胞”本质上是一类植物细胞,只能分化为其他类型的植物细胞,不能分化为人的细胞。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收录了一些植物来源的化妆品原料。这些植物来源的原料添加至化妆品中,主要通过其植物化学成分发挥作用,与其是否为植物的分生组织无必然关系。一些商家宣称化妆品中含有“植物干细胞”,容易使消费者误解认为植物分生组织对人的细胞具有分化作用。综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含有“干细胞”,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 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指南发布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发布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印发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附: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              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 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一)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二)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风险评估资料要求  我国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已有限量值的物质,不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资料;国外权威机构已建立相关限量值或已有相关评价结论的,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报告等资料,不需要另行开展风险评估。  申请人提交的风险评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根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特性,可增加或减少某些相应项目的资料。  (六)风险评估应遵循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结合申报产品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具体评估内容及其结论。  (七)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八)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  五、风险评估资料的审评原则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承诺书的,应对产品中是否含有与《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等相关的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依据进行审评。   (二)对于申请人提交风险评估资料的,应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1.评估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上述有关资料要求,不能完整提供的应有合理说明;  2.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所提供资料是否为试验、检测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  3.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来源是否清楚,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是否明确,是否提供该物质的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必要的毒理学评价资料,风险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等;  4.依据是否科学,资料是否充分,关键数据是否合理,分析是否科学、符合逻辑,结论是否正确。  (三)经审评认为承诺书存在问题的,审评专家应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及其相关依据。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依据或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随着科学认识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已经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有关的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再审评。
  • 化妆品二恶烷含量无限制标准
    去年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也被曝含有二恶烷。强生回应称,二恶烷在一些原材料中自然存在无法避免,并指出“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含的二恶烷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药监局于当年4月3日公布了针对强生等化妆品的检测结果——强生等部分化妆品中检出含有微量二恶烷。药监局专家组认为,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二恶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可能作为杂质随原料带入化妆品中。化妆品中含微量二恶烷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但是到底多少才是“微量”?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郝凤桐告诉记者,我国对于洗发产品当中二恶烷的含量没有明确的限制标准。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对化妆品中的二恶烷含量进行监测。从1992年至1997年,监测到一些化妆品中二恶烷含量达0.079%。,美国FDA认为,这种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国家标准不检测二恶烷据悉,我国对沐浴露、洗发用品等产品类的国家标准里,并没有对二恶烷的抽检项目强制性要求。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理事长张殿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甲醛、二恶烷这两种物质在化妆品中,通常是由原料本身带来的,非添加物,像部分防腐剂、增稠剂等里面都含有以上两种物质,我国国家标准里对二恶烷并没有控制。
  • 化妆品:“超级功效”实则重金属超标
    继顾客疑似因敷屈臣氏面膜致死的消息后,近日,使用可丽蕊儿化妆品汞中毒事件通过法院判决最终尘埃落地。事实上,在今年之内,已经有东洋之花等品牌被陆续曝出添加重金属汞,部分产品含汞量超标甚至达17万倍。  “汞添加于护肤品中是最为普遍的,相当于行业内企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类似情况主要存在于国内品牌,背后是出于功效的考虑。因为没有成熟的技术来达到其对外宣传的效果,就用违规成份添加来替代。”国内日化专家冯建军指出。  检测显示可丽蕊儿汞超标万余倍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消费者孙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2980元的上海艾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丽蕊儿”化妆品。孙女士在按照说明书使用该产品半年后,就出现了全身乏力和下肢浮肿症状,经检查,孙女士被诊为亚急性生活性汞中毒、中毒性肾病。由于怀疑致病源为化妆品,孙女士将“可丽蕊儿”化妆品中的保湿美白按摩膏,和焕彩靓肤霜带到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汞含量检测。送检结果显示,孙女士使用长达半年的焕彩靓肤霜中,汞含量高达16667mg/kg,超出《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汞含量1mg/kg之限一万多倍。于是,孙女士一纸诉状将经销商栾某,和生产商艾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处理协调,案件终于以判决被告生产商和销售商共同赔偿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合计近18万元最终落幕。  重金属超标的多为本土小品牌  日化业界人士指出,目前国内的一些较成熟的品牌多选择不加重金属等违规物质,转而全力打造品牌、投入广告宣传,只有中小品牌依然如此操作。而一些国际大牌之所以没有选择添加,主要是担心重金属添加后所引发的天价索赔,因此坚持通过聘请大牌明星代言来宣传,淡化产品实际的功效承诺。毕竟,在这一问题上,外资大牌已经“吃过苦头”。  2006年,宝洁旗下SKII品牌部分化妆品被检出含有重金属铬及钕,一度造成下架处理和引发公众谴责。后虽经企业多番澄清,但销售经过很长时间才“恢复元气”。“因为添加重金属等违规成分,一旦遭到处罚的成本非常之高,对成熟品牌的伤害也极为深远。而小品牌就不怕罚,罚多了就重新建立新品牌,因此,这些企业一直在加这些东西,这就是现状。”该人士坦言。更重要的是,虽然化妆品本身成本较低,且价格上升相对较慢,但以达到同等功效为目的,使用重金属的成本明显更低。安全的美白原料则要1万多元/公斤,而含有汞、砷、铅的美白原料只需要数百元/公斤。  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杨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不允许加违规成份的总共有800多种,而违规添加手法数以百计,这些情况专业人员都很清楚。除了汞这种重金属,很多企业开始添加氢醌、维甲酸和果酸等违规物质。”  本土小品牌借“超级功效”推广产品  杨志刚告诉记者,企业添加这些违规成份更多是出于功效的考虑,而非成本因素,“化妆品、护肤品本身成本并不贵”。相比国际大品牌的重金宣传攻势,国内小品牌没有这个财力,只能靠承诺超过现有技术所能达到“超级功效”来竞争。  “使用"氯化氨基汞"这类汞化合物能够提高祛斑美白产品的效果表现,强调皮肤表面的物理变化,这也迎合了很多消费者对于护肤品希望尽快见效的心理。此外,每种护肤品的受众皮肤情况各不同,因此,要达到产品使用后"千人一面"的快速效果,很多厂商也会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冯建军指出,“可以说,市场上众多宣传多少天之内立即变白功效的产品,极可能都是添加了这样的成份。”  一位国内日化企业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涉及祛斑美白的配方达上百种,在违规的监管上可以说是“防不胜防”。“比如,氢醌就主要是添加在美白祛斑的产品中,其添加出的效果与汞的化合物差不多,虽安全性比汞要略好。但是长期使用,亦可能导致皮肤肌素脱失,甚至引起外源性白斑病等病症。此前,东洋之花的美白面膜产品就是因被查出氢醌而曝光。另外,还有维甲酸和果酸这类成分的添加,其中果酸主要用于抗衰老产品。”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内的一些小日化企业甚至在产品中添加白芷等禁用物质,并在产品成份列表中明确标识。  相关  23%美白化妆品汞超标  事实上,汞、铅等重金属超标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特别是在具有祛斑和美白功效的化妆品中。今年5月份,一份由10家民间环保组织发布的美白、祛斑化妆品重金属含量调查报告显示,在北京等10个城市抽检的化妆品产品中,有112个汞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占所有抽检产品数量的23%。  2011年末国家食药监部门对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抽检结果也显示:18项不合格产品中16项为汞超标。而实际上,早在2006年,当时国内知名品牌“白大夫”旗下的产品就曾因重金属被检超标而声名狼藉,企业发展严重受损。时隔六年,日化化妆品中禁用或限用的重金属铅、汞、砷依然屡禁未止。  业界分析  洋品牌  为挤压竞争对手力促国标制定  以帮助美白功效的有效添加物成本为例,目前禁用的氯化氨基汞的市场价约为400元/千克,替代物α-熊果苷的价格则在1100元/千克左右。由于成分功效的差别,要达到同等美白功效,合规成分α-熊果苷的投入将高出数倍。成本的巨大差异和“一用就白”的承诺,让美白化妆品成为质量问题高发区。但是,杨志刚同时指出,化妆品添加品的去留问题“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背后另有故事。  根据第15届中国美妆产业创富论坛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化妆品(护肤品)市场2011年销售额突破2000亿元大关,市场规模跻身全球第且每年保持15%的销售额增速,成为全球化妆及护肤品核心市场之一。其中欧莱雅、宝洁、雅诗兰黛、资生堂等跨国集团占据了利润丰厚的中高端市场。  在销售额不断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外资品牌也在不断向中西部以及三四线城市下潜。而中国持有效期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企业约3300家,以民营企业为主,除上海家化规模和业绩表现还可以之外,其他企业总体处于势弱的格局,甚至很多曾经风光的企业也今不如昔。以上市企业索芙特为例,其2012年上半年的亏损额已达到去年同期的五倍。  杨志刚表示,跨国集团尤其是部分市场垄断企业想要干掉竞争对手,拼命推动国家标准的制定,以在一定范围内限制某种成分的使用。因此,除了对人体有明显伤害的重金属等物质外,一些现被禁用的成分也许并非不能使用。“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一些小厂家添加了某些特殊成分的产品取得好的效果,大厂若跟进添加可能承担巨大风险,不添加又在功效上难以与之竞争,就推动了对这个成分的限制。”杨志刚指出,“比如维甲酸和果酸等物质,原则上在医学专业人员指导下是可以加的,效果也不错,但日化厂家私自添加就不行。”
  • 称心奥豪斯: 7款仪器助力化妆品GMP
    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正式施行。(转载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规范》突出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加大对生产质量全过程的管理力度。其明确要求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考虑到原料安全是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规范》明确企业应当对关键原料留样,并保存留样记录等。附件《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对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牙膏在生产条件方面做出特殊规定,明确生产施用于眼部皮肤表面以及儿童皮肤、口唇表面,以清洁、保护为目的的驻留类化妆品的(粉剂化妆品除外),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应当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依托欧美化妆品市场百年应用经验,奥豪斯为您推荐适用于化妆品生产、科研、质检等多环节的电子天平、pH计、顶置搅拌器、水分仪、离心机、台秤等7款高性价比产品,敬请关注:AB系列台式pH计化妆品、水质等的测定,法规几乎对化妆品的每一项产品的pH都有详细的规定,AB系列pH计可提供更准确、重复性更好的可靠测试结果,给您良好的用户体验。Achiever™ 5000顶置式搅拌器美妆行业不可或缺的实验仪器之一,应用于混匀、均质、悬浮、以及高粘度物质的搅拌,或者霜质产品的降温混匀等。Achiever™ 5000顶置式搅拌器兼具强力精准搅拌能力、高防护等级安全设计和极简的操作体验。FC5000制冷型离心机(FC5515R或FC5718R)离心机广泛应用于化妆品行业的快速稳定性实验室,测定化妆产品的稳定性。FC5000制冷型离心机具有出色的离心分离功能;支持多种转子;采用低噪音无碳刷电机,三重安全保护设计,窄型化设计节省使用空间。EX系列分析天平EX系列天平提供可追溯的系统日志管理,支持多级权限管理,支持物料ID号、批次号管理。大彩色触摸屏可以与称量基座进行模组化设计。拥有多个无线感应器,用于控制去皮、打印、校准、自动开启风罩门等其他可选功能。免接触设计,更大程度减少对样品的污染或损失。MB120快速水分仪MB120支持多级权限管理,智能方法开发工具快速应对不同类型测试样品。专业结构设计提供良好的测试重复性。多种加热模式,支持测试各类样品。多种通讯接口支持快速输出到优盘、打印机和电脑。Defender 5000台秤Defender 5000台秤广泛用于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配方管理及配料称重;化妆品成品的重量检测等。全中文显示,操作简便;三级用户权限管理,降低设备设置被误改的风险;检定分度达6000e,称量准确;丰富的通讯接口,方便用系统对接、打印及数据上传;不锈钢或碳钢秤体可选。Ranger 7000高精度秤Ranger 7000广泛用于化妆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的原料配方管理及高精度配料称重。全中文彩屏显示,操作简便;三级用户权限管理,降低设备设置被误改的风险;检定分度高达35000e,高精度称量;丰富的通讯接口,方便用系统对接、打印及数据传输。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世界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世界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21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3年第41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其中,《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自2024年3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体内彗星试验》等14项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增化妆品禁用组分“本维莫德”,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序号1285,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增化妆品禁用组分苯的管理限值(2mg/kg),将“若技术上无法避免苯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其限值不超过2mg/kg”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注(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1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2.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3.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4.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5.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6.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7.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8.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9.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10.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11.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1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13.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14.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15.体内彗星试验16.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17.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18.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19.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20.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023年8月22日附件《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1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建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章节同时废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原章节内容1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新增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1 理化检验方法总则 1.10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2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36 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3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6 着色剂检验方法 6.3 化妆品中CI 10020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4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6 着色剂检验方法 6.4 化妆品中CI 11920等13种原料的检验方法5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7染发剂检验方法 7.3 化妆品中2-氨基-4-羟乙氨基茴香醚硫酸盐等1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6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8 其他原料检验方法 8.1化妆品中抗坏血酸磷酸酯镁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7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8 其他原料检验方法 8.3化妆品中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等5种原料的检验方法8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方法新增检验方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6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方法9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7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氨基酸衍生化反应试验方法10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8化妆品用化学原料荧光素渗漏试验方法1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29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上下增减剂量法1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30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固定剂量法13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3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14体内彗星试验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32体内彗星试验15本维莫德禁用目录新增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序号128516苯的管理限值(2mg/kg)新增第二章 化妆品禁限用组分 表1 注(3):若技术上无法避免苯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其限值不超过2mg/kg。17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修订后替换原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6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6丙烯酰胺18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8化妆品中地氯雷他定等5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18 地氯雷他定等15种组分;化妆品中西咪替丁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48号通告)19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3 限用组分检验方法 3.9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等8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3 限用组分检验方法 3.9 巯基乙酸 第一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20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4 防腐剂检验方法 4.9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4防腐剂检验方法 4.9 游离甲醛(序号出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 第17号通告)21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8 其他原料检验方法 8.2化妆品中α-熊果苷等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 禁用组分检验方法 2.26 氢醌、苯酚
  • 药监局查处东洋之花等化妆品含毒案
    对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的“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等18种化妆品含有毒物质的消息,今天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明确,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12月29日《经济信息联播》播出《关注东洋之花“含毒”面膜》,以下为内容实录:  国家药监局:下一步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物  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今天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1年全国共捣毁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涉案总金额33.5亿元。下一步将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物进行重点打击。  据统计,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万人次,行政处罚立案42517起,配合公安部门捣毁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涉案总金额33.5亿元。同时,核查违法网站1350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网站788家,屏蔽涉外违法网站305家,发布11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对194家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曝光。在本次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表示,下一阶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信、工商、中医药部门的密切协作,抓好新形势下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告诉记者,重点是治理地下窝点,和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继续治理,利用互联网做虚假宣传,利用广告来宣传假药这种行为,那么我们还要继续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和化妆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这种行为。使我们的药品市场,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能够得到进一步净化,进一步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东洋之花等化妆品超标案正在查处中  而对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的“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等18种化妆品含有毒物质的消息,今天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明确,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国家药监局表示,“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产品检出汞、苯酚、氢醌等超标禁限用物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该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一经发现违法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稽查一处副处长高天兵告诉记者,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我们国家局已经要求各地,根据调查处理结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关注东洋之花“含毒”面膜 东洋之花称面膜中氢醌含量极微小  在18种问题化妆品曝光后,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东洋之花面膜含毒的消息,作为一个化妆品平价消费品牌,东洋之花的消费者众多,那么对于面膜含毒,东洋之花方面有什么回应,监管部门有什么最新的表态?来看:  记者在东洋之花的官网看到,该公司在12月24号已经贴出了质量声明,声明称,东洋之花未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料,在该产品中也未添加禁用原料,同时配方中使用的原料中也不含有禁用原料。记者随后联系了东洋之花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该负责人也否认在产品中有意添加氢醌。  江苏省南通市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毅告诉记者,我们加了一个叫熊果苷的美白剂,熊果苷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但是它在超过四十度、五十度的情况下会缓慢分解,产生极微量的氢醌。我们怀疑这批货就是因为当地温度太高造成缓慢分解出现氢醌,万分之一的氢醌。从长期角度来说这个对人是没有伤害的,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安全性测试。  记者了解到,庄毅提到的氢醌,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又叫对苯二酚,该物质与皮肤过量接触后可引起白细胞减少等造血器官变化,造成皮炎、皮肤色素脱失等症状,严重的还有致癌的危险。虽然东洋之花方面表示,氢醌在其面膜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表示,化妆品中禁用氢醌,并建议相关企业立刻下架相关产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处副处长戚柳彬告诉记者,我们要求企业加强对被委托产品的质量控制,对当时被曝光不合格产品的批次当时的原料采购、投料生产这些记录进行全面的排查,以分析这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我们也建议我们的企业在原因未彻底调查清晰之前,暂停其他一些同类品种的销售。  记者探访东洋之花上海总部:东洋之花本土造  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被很多消费者误以为是合资企业的东洋之花,其实是一家实实在在的本土化妆品公司,近年来,主要在大型超市步货,在中档化妆品中,算是超市主力品牌,那么面对此次面膜事件,我们的记者今天下午也赶到了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总部。  我身后这幢楼是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上海的总部,目前公司的生产销售在江苏南通,这里主要是研发、市场、销售中心,有关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膜含禁用有毒物质的事件,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比做出了正面回应。  在上海浦东的一个园区内记者找到了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前台小姐在经过一番电话沟通后,表示目前在上海的公司负责人不方便回应此事。  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前台告诉记者,上海是销售部,我们就是统一的,就是现在都是南通那边来操作这个。谢谢你们媒体关心我们这边就是暂不接受这个采访。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之下,公司市场总监顾宇南最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 市场总监顾宇南告诉记者,我们仅仅只有一个就是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被检出极微量的氢醌  是万分之一点零七。那这次就检出了一个批次是FBFI 14那个批次的美白水润面贴膜并不是大家传说中的18个产品。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此次被曝光的问题面膜主要的成分是熊果苷,而这种成分在化妆品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但熊果苷在温度高了以后会分解出微量的氢醌,而这个物质是化妆品中禁用的。东洋之花方面表示,今后会特别注意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  上海东阳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王峥告诉记者,我们赶快要把这批所有产品要下架。召回。然后呢我们说实话也加强我们那个整个质量管理体系吧。控制多一些。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的温差可能也比较大  要加大储存运输的一些环境的控制。尽量的避免这些物质的分解。  上海:超市下架 消费者要谨慎购买  那么对于东洋之花的含毒面膜,市场方面有什么最新反应,今天记者接连走访了上海几家大型卖场,问题产品均已下架。  在这家位于上海南浦大桥的沃尔玛超市,东洋之花的柜台明显空出了一块,仅剩的6盒美白水润面膜已经下架封存。其实早在昨天中午,上海各家沃尔玛超市陆续接到总公司邮件,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不过,对于已购买了这款面膜的消费者该如何进行退换货,商家目前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上海沃尔玛公司事务部夏祖亮告诉记者,上海的整个连锁的相关门店 街道这种通知都会第一时间立即下架的,如果有顾客前来退货,  我们公司对这方面会有一个流程制度的 后续处理的  记者随后走访了几家其它卖场,并没有发现同款问题产品,不过,一些消费者对于国产化妆品的信任度已经开始降低。  消费者1:我一般是用国外的(化妆品) 质量这一块把控太不好了  消费者2:脸是对外的 弄了不好要发痘痘什么的/多花点钱/买个放心)  除了在上海,东洋之花在其他多地的销售已经受到影响。  销售人员:面膜已经下架了。肯定有问题,有问题才下了啦,开始有,后来曝光了未必还不下啊,弄得别人现在连其他牌子的都不敢买了。
  • 助力“315”---DMA 80测定化妆品中汞含量
    助力“315”--DMA 80测定化妆品中汞含量又是一年“3.15”,这一天我们会从各大媒体看到曝光的各种假货或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欺诈行为。每年到这个时间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是一个是矛盾的,一方面然我们了解到了真相,另一方面这一个个个真相又是那么残酷让我们无法接受。作为一个检测行业的工作者我们深深感觉到责任的重大,作为一个仪器厂商我们必须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让检测工作更加简单**。让制假造假变得不可能。这次“3.15”期间曝光了很多产品,其中《消费者报道》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今年政府抽检不合格品的数据曝光。尤其在本次化妆品抽检结果中,共有761批次产品不合格,很多国内**化妆品品牌尽皆上榜。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中有近3成都是汞含量超标。化妆品中汞含量超标主要是由于汞的某些化合物具有增白效果,汞可以在短时间内增白,是由于汞离子置换酪氨酸酶的阴离子使该酶失去活性,黑色素暂时不能生成,所以达到了快速美白祛斑的效果,不法商贩就在化妆品中人为添加汞的化合物。但久用则效果相反,因为汞离子与硫基结合后,可以解除酪氨酸酶的抑制,引起黑色素快速增多。因此长期用含有铅、汞化妆品而中毒的人,会皮肤灰暗、角质增多,长灰黑色斑点、深层暗疮;当有害物质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给全身带来损害,特别是肝、肾以及血管、神经系统。汞中毒者性格会改变,还会出现高血压、贫血、烦躁、牙龈发炎,神经衰弱等症状。长期大量使用,会引发色素沉着,甚至造成多器官中毒,严重的还会导致急性死亡。因此我们要严格禁止汞的人为添加,对于生产过程及原料引入的共要严格限制。 我国化妆品检测标准,由卫生部印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经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中规定汞及汞化合物不可作为化妆品的原料成分。由化妆品原料杂质及其他原因引入的微量汞不得超过1ppm;作为防腐剂的硫柳汞和苯基汞盐(**在眼部化妆品中使用),其含量按汞计不得超过0.007%。 对于化妆品中的重金属检测前处理过程相当麻烦,还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因此本次修订的新方法中引入了全新的化妆品中汞含量的检测方法,即无需前处理直接测汞的“汞分析仪法”,该方法采用意大利Milestone公司DMA-80直接测汞仪制定,经广大专家和用户认证和认可,是化妆品中汞分析检测的可靠方法。 意大利Milestone公司的DMA-80是美国环保署EPA7473方法的制定仪器,同时也是国内二十多种标准方法的制定仪器,是目前世界上**进、准确的汞分析仪器,是全球汞分析实验室的**仪器,占汞直接检测仪器市场份额的80%以上。DMA-80直接测汞仪的特点:待分析的样品不管是固体、液体、气体,都不需要任何前处理即可直接进样测定,从而彻底避免了汞样品在传统分析方法前处理中的挥发损失,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确保分析数据的正确。整个过程3-5min就可得到检测结果,并配有40位无限循环式自动进样器,大大提高了分析效率。原理:样品被自动导入仪器,经程序升温干燥分解,分解产物经催化管催化得汞蒸气,汞蒸气完全富集在金汞齐上,其他杂质被载气吹走,然后高温解析,在254nm下进行冷原子光谱法进行分析。检出限低至0.001ng相当于ppt级别,而且不受样品基质影响。适合于所有样品的检测要求。RSD1.0% ,测量范围:0.001ng-1500ng并有30000ng可选。若干分析技术被设计用来测量样品中的汞。如果没有这些技术,化妆品通常需要样品制备,而样品的制备是最容易给测定带来误差的,也是劳动强度**的工作,使用DMA-80分析汞完全不需要这些步骤。这正是直接汞分析技术赋予DMA-80完全超越传统汞分析的优势所在。 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 DMA-80为您的美丽安全护航。对于我们分析工作者,DMA-80让您的工作变得轻松。 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下载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523/down_822313.htm
  • 化妆品安全白皮书:向短暂的美丽开战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俗话说&ldquo 三分长相,七分打扮&rdquo 。美女们仿佛越来越热衷于往自己的脸上堆砌化妆品,努力让自己可以不断再美些&hellip &hellip 殊不知,其实化妆品正在偷偷伤害你本来无暇的脸庞,为了美的化妆可能最后结局令你很受伤。在美丽面前,你的选择代表了你的品位和眼光,但是在健康和短暂的美丽面前你选择哪个?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天天奋战在美容护肤战线上前仆后继的女士们&hellip &hellip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已经被各类有毒有害化妆品搞得面目全非的女士们&hellip &hellip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为了女性的美丽而一掷千金、义无反顾的大老爷们&hellip &hellip   一、&ldquo 南京大屠杀&rdquo 天天在上演?!  公元2005年,美好而又恐怖的一年,中国的消费者经历了一场超越&ldquo 麦莎&rdquo 的危机狂暴,以往大家心目中的超级品牌和企业巨无霸轰然倒地,露出了本来面目,联合利华高露洁牙膏含有致癌的&ldquo 氯仿&rdquo 事件,光明牛奶的&ldquo 回锅奶事件&rdquo ,雀巢婴儿奶粉&ldquo 碘超标&rdquo 事件,在化妆品美容界,宝洁的夸大宣传的SKⅡ事件,强生的婴儿润肤露含有&ldquo 矿物油&rdquo 事件&hellip &hellip   接踵而来的危机,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中国化妆品领域也在发生一场血与泪的风暴: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为化妆品的有毒有害成分造成毁容和过敏事件不下20万起!  2003年卫生部日前发布的一份公告称,根据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5家定点医院的监测,截至2003年11月,共发现化妆品皮肤病565例,化妆品所致皮肤病正在逐年增多,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同时,化妆品造成的难以恢复或不可逆皮肤损害的严重病例也在增多。  公告表明,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40岁,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其它依次是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和化妆品甲损害。  引起上述皮肤病的化妆品共12类合计693种。其中由普通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共327例,占57.9% 由特殊用途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共177例,占31.3% 由美容院自制产品和&ldquo 三无&rdquo 产品(指标签标识无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许可证、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无有效期标识)引起的皮肤病61例,占10.8%。  2005年3月24日,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要求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在在产品包装上应注明&ldquo 警告&mdash &mdash 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rdquo 字样,否则将受到查处。此次遭到美国FDA警告的九大品牌分别是:欧莱雅、伊丽莎白&bull 雅顿、妮维雅、美宝莲、多芬、联合利华、宝洁、圣伊芙、杰根斯。  据报道,2003年5月,黑龙江大庆工商部门在当地查获了一个将已变质的肠油、板油、内脏及肥肉片熬制成垃圾油的黑加工点。据加工人员交待,这些油是准备运往南方用作生产化妆品的原料。  来自《东方卫报》的报道,南京平均每年因美容引起的投诉有近5000起。今年3月3日,浦口区甚至发生了因对美容不满意而用硫酸报复的恶性案件,除美容店女店主许某被灼伤外,飞溅的硫酸还危及3名无辜路人,包括一名放学的女童。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警方缉拿归案。化妆品背后到底还有多少陷阱?  一场针对女性,针对美丽的&ldquo 南京大屠杀&rdquo 正在我们身边上演!  二、化妆品为何变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目前,很多的化妆品的原料均含有对人体产生危害或构成潜在伤害的恐怖成分:香料、防腐剂、乳化剂、色素、避光剂、染发剂和一些重金属。  它们有的具有直接刺激性 有的是致敏源,能引起接触过敏性皮炎 有的接触皮肤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或光毒反应 有的内含类固醇激素导致皮肤色素改变 有的内含重金属(如铅、砷、汞等),会引起皮肤黏膜慢性中毒或阻塞毛孔产生痤疮。  更恐怖的是以下几种成分对肌肤和健康带来难以想象的毁灭性打击:  1、油:矿物油(即石油提取物),对皮肤的刺激最大,浓妆或使用大量的油脂化妆,实际相当于往脸上涂很多石油提取物,人为地污染肌肤、刺激肌肤,当然影响皮肤的正常呼吸和新陈代谢,一量停止化妆,皮肤就会粗糙、无光,不得不持续化妆,皮肤也就不得不承受外来的刺激、侵入。当超过某一限度时,皮肤即出现痤疮、褐斑、斑疹,而且还可能出现黑皮和皱纹。  2、表面活性剂:也是一种化学合成物质,如乳化剂、可溶化剂和湿润剂。它们都含有重金属钛,使用时间过长会污染皮肤、刺激皮肤,使皮肤变粗糙。清洁剂中的表活性剂不仅会损伤皮脂膜和表皮层,甚至基底细胞也会受到损伤。含有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的洗涤剂会使皮肤粗糙。乳化剂是肯有破坏皮肤表面张力的性质。  3、香料:现在采用的多为化学合成香料,它具有杀菌作用,但也会对皮肤产生较少强烈的刺激性与致敏性。大多数香料都能引起皮肤炎,香水在阳光照射下常常会引起皮肤炎,在面部出现褐斑。  4、焦油系列色素:现代化妆品中的颜色是利用石油化学产品焦油系列色素制成(口红、眼影等)。一般情况下它作为食品添加剂,可致癌。口红的30多种原料中,就有15种色素,其中焦油色素达60%,并包含有引起癌变的色素。  以上有毒有害成分在化妆品当中屡见不鲜,可以想象如果您的皮肤使用了诸如含有矿物油的强生婴儿露会是怎样的结局?当然,令人遗憾的事,更多的人竟然跟着广告走,选择所谓大牌厂家的护肤品,意外这样就等于买了保险,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其实恰恰重了看不见的圈套。  三、化妆品到底是不是毒品?  美国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CD、美宝莲、露华浓等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居然含有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化学成分&mdash &mdash 酞酸盐。这一结果把&ldquo 要美丽还是要健康&rdquo 这道难题摆在了消费者面前,美国市场上3/4的化妆品中含有会导致婴儿先天缺陷并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化学成分&mdash &mdash &mdash 酞酸盐。在这份调查报告中,被列入&ldquo 有毒化妆品&rdquo 黑名单的竟然也包括CD、美宝莲、露华浓等国际知名品牌。  什么是酞酸盐?  通常说来,酞酸盐无味或带有轻微气味,看上去像是菜油。酞酸盐已经广泛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目前80%的酞酸盐被用作&ldquo 增塑剂&rdquo ,也就是说,酞酸盐可以使塑料更加柔韧,又不会发生变形而影响使用寿命。  酞酸盐不仅仅能够作为增塑剂,不同的酞酸盐还能作为化妆品和护肤品中的软化剂和溶解剂。酞酸盐能够使指甲油更均匀耐用,使香水气味更加持久,使美容美发工具更坚固不易碎。酞酸盐还能使粘合剂、色素等其他成分发挥更大的功效。  酞酸盐让化妆品&ldquo 并非很美&rdquo   由&ldquo 环境工作组&rdquo 、&ldquo 未来清洁行动&rdquo 、&ldquo 无害保健&rdquo 等三家美国卫生机构联合公布的这份名为&ldquo 并非很美&rdquo 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对市场上包括洗发水、指甲油、除臭剂在内的72种流行化妆品进行成分检验后,这三家卫生机构发现,其中52种产品含有酞酸盐,占抽样调查产品的72%,其中11种产品含有不止一种酞酸盐。  调查报告称,调查者们对这一结果深感震惊。已经同酞酸盐斗争了多年的卫生、宗教、劳工和环境组织&ldquo 无害保健&rdquo 称,动物实验显示,酞酸盐对动物机体,特别是雄性生殖器能够造成损害,导致下一代先天性缺陷,还会对肝脏、肾脏和肺也造成严重伤害。  而且过去认为是安全的原料成分,今天发现确是另外一个情形,如说上世纪90年代流行的果酸美白,由于浓度过高,可能造成皮肤受损,引起红疹、溃烂。张明还举例说,曾被各大化妆品公司广泛采用的&ldquo 熊果苷&rdquo 在日本厚生省获得通过并被资生堂率先采用后,一度被认为安全性比较高。但后来的研究发现,该成分累积到一定时间后,反而可能引起细胞类黑色素的增加。此外,曲酸这一成分也曾被看好,但医学发现,该成分可能会引起细胞毒化、染色体变异,甚至引发肝癌,也是比较危险的成分。  一系列惊人的&ldquo 发现&rdquo ,让爱美的女性同胞们不得不顾虑重重,难道我用的就是毒品吗?难道就没有相应的措施给予监管吗?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相关管理部门对原料使用做过严格要求,并制定出了行业标准。但是,标准毕竟是针对整个行业而言的,它只可能给你提供一个&lsquo 度&rsquo ,譬如铅、砷等一些有害重金属的含量不能超过总量的多少&hellip &hellip 言外之意,这个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靠的是行业企业的&ldquo 自律&rdquo 。道理很简单,这个&ldquo 度&rdquo 包括上限和下限,原料的安全程度自然也要看生产企业遵循的尺度&mdash &mdash 至于最大还是最小,控制权显然不在管理部门手上。  事实上,无论多么昂贵的化妆品,只要有人工的化学成分在里面,就会对人的皮肤产生看不见的破坏作用。有些产品像膏霜、乳液类几乎不可能是纯天然的,许多基础油、醇、蜡及乳化剂虽然是很安全的,但也还是人工合成的。现代含有天然添加剂的化妆品科技含量更高,对天然物进行了分解和去粗取精,但所谓100%&lsquo 纯天然&rsquo 化妆品,至今市面上还不存在。  比如在祛斑类化妆品中,有一半以上的配方中含有白芷,而白芷中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欧前胡内酯。这种物质是一种光敏性物质,在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下会引起皮肤产生光毒性或光敏性皮炎。又如麻黄根中含有麻黄碱,槟榔中含有槟榔碱,香加皮中含有强心贰等。这些都具有化妆品中不允许存在的强烈生物活性,在化妆品中是禁止使用的。  四、健康和短暂的美丽你选择哪个?  目前,很多成分连美国的FDA都监管不了,对广达的消费者来说你是选择健康,还是短暂的美丽呢?  如何正确和安全地选择化妆品,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仅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显示:化妆品中容易引起过敏的成分通常是色素、动物成分、香精、防腐成分,他们引起人体过敏几率高达75%,少数高纯度、高工艺、密封包装的化妆品不需添加,也只能说引起过敏的可能性小。  1、化妆品的质量  首先,选择化妆品最重要的是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名厂、名牌是个参考因素,但关键看他的产品成分是否含有香精、防腐剂、色素、动物成分,是否经过皮肤科测试,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无检验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以防假冒。其次,学会识别化妆品的质量。  ①从外观上识别:好的化妆品应该颜色鲜明、清雅柔和。如果发现颜色灰暗污浊、深浅不一,则说明质量有问题。如果外观浑浊、油水分离或出现絮状物,膏体干缩有裂纹,则不能使用。  ②从气味上识别:化妆品的气味有的淡雅,有的浓烈,但都很纯正。如果闻起来有刺鼻的怪味,则说明是伪劣或变质产品。  ③从感觉上识别:取少许化妆品轻轻地涂抹在皮肤上,如果能均匀紧致地附着于肌肤且有滑润舒适的感觉,就是质地细腻的化妆品。如果涂抹后有粗糙、发粘感,甚至皮肤刺痒、干涩,则是劣质化妆品。  2、购买场合的选择  目前国内的消费者购买化妆品一般选择超市或百货公司等化妆品专柜购买,欧美等发达国家32%的消费者选择去药店购买化妆品,因为能够进入药店销售的化妆品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指标上要求十分严格苛刻,只要把化妆品当作药物一样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它的安全性和疗效才能在药店销售,所以对在百货公司购买化妆品,一直遇到皮肤过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去药店选择合适自己的化妆品。  3、个人和环境因素选择化妆品,除化妆品的质量外,还要考虑到使用者和环境因素。  ①依据皮肤类型:油性皮肤的人,要用爽净型的乳液类护肤品 干性肌肤的人,应使用富有营养的润泽性的护肤品 中性肌肤的人,应使用性质温和的护肤品。  ②依据年龄和性别:儿童皮肤幼嫩,皮脂分泌少,须用儿童专用的护肤品 老年人皮肤萎缩,又干又薄,应选用含油分、保湿因子及维生素E等成分的护肤品 男性宜选用男士专用的护肤品。  ③依据肤色:选用口红、眼影、粉底、指甲油等化妆品时,须与自己的肤色深浅相协调。肤色较白的人,应选用具有防晒作用的化妆品。  ④依据季节:季节不同,使用的化妆品也有所不同。在寒冷季节,宜选用滋润、保湿性能强的化妆品,而在夏季,宜选用乳液或粉类化妆品。  妥善保管化妆品&mdash &mdash 保管化妆品时,须谨记化妆品有&ldquo 五怕&rdquo 。  怕晒:阳光或灯光直射处不宜存放化妆品。因为光线照射会造成化妆品水分蒸发,某些成分会失去活力,以致引起变质。阳光中的紫外线还能使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影响使用效果,甚至发生不良反应。  怕冻:化妆品可放在冰箱的保鲜冷藏室保存,不能放在冷冻室保存。寒冷季节,不宜将化妆品放在室外或长时间随身携带到室外。因为冷冻会使化妆品发生冻裂现象,而且解冻后还会出现油水分离、质地变粗,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  怕潮:有些化妆品含有蛋白质,受潮后容易发生霉变。有的化妆品使用铁盖,受潮后容易生锈腐蚀化妆品,使化妆品变质。  怕久放:一般化妆品的有效期限为1-2年,开封后存放的期限更短些。因此,化妆品最好在有效期限内用完,不可停停用用直到过期。再好的化妆品,再精心的保管,如果过了保质期,便会一文不值。  怕污:化妆品使用后一定要及时旋紧瓶盖,以免细菌侵入繁殖。使用时最好避免直接用手取用,可以用干净的棉棒等工具取用。如果一次取用过多,可涂抹在身体其他部位,不可再放回瓶中。绝代佳人之前,先考虑一下,是否会败化妆品,尤其是所谓的大品牌所暗害。  总而言之,在美丽面前,你的选择代表了你的品位和眼光。在健康和短暂的美丽面前你选择哪个?  让宣战就从今夜开始吧&hellip &hellip
  • 2010年SFDA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建设
    记者从19日闭幕的201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获悉,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的建立和提高是严格准入、有效监管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提醒我们,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说。  他指出,要以建立和完善原料安全标准和产品技术要求注册标准为重点,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标准研究,制定原料安全标准和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完善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建立化妆品产品注册标准。  边振甲还表示,要不断提高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准入门槛,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安全保障基础。在餐饮服务方面,要研究制定餐饮服务分类许可指南,对不同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设定不同的准入条件。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完善《保健食品评价指南》,加快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毒理学检验方法的研究,拟定《化妆品卫生规范》的相关补充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准入门槛。
  • 守护美丽,Qsight助力化妆品安全新保障
    🌟 化妆品安全新保障 🌟 随着化妆品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其安全性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过敏、依赖性等健康问题不容忽视。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化妆品原料检验标准。 🔍 珀金埃尔默公司来帮忙! 我们采用QSight LC-MS/MS技术,为化妆品中的51种原料提供了快速、准确的检测方案。从地氯雷他定到各种抗组胺药物,我们的技术能够确保您的美丽不以健康为代价。 👩‍🔬 创新技术,守护美丽 我们的实验方法简单便捷,LC-MS/MS仪器方法精确高效。通过珀金埃尔默的LX50 UHPLC-QSight 210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我们能够实现对目标化合物的高灵敏度检测。 珀金埃尔默 LX50 UHPLC-QSight 系列 三重四极杆质谱仪 📈 结果说话 色谱柱完美分离 (点击查看大图) 线性相关系数R²均大于0.990 (点击查看大图) 检出限低于2 ng/mL, 良好的重现性及回收率 (点击查看大图) 🌿 安心美丽,从源头开始 2024年3月1日起,所有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都将采用新的检验方法。选择珀金埃尔默,选择一个更安全、更可靠的美丽方案。👉 关注我们,美丽与健康,珀金埃尔默与您同行。 扫码填写问卷 查看完整解决方案 关注我们
  •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指导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2.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  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年份+0000编制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年份+0000编制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八、本规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名称  汉语拼音名  【配方成分】  【生产工艺】  【感官指标】  【卫生化学指标】  【微生物指标】  【检验方法】  【使用方法】  【贮存条件】  【保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一、主要内容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能够准确反映和控制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的每项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按照化妆品产品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一)产品名称  包括中文名称和汉语拼音名。产品名称应当准确、清晰,能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  (二)配方成分  配方成分应包括生产该产品所使用的全部原料。所有原料应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并注明其使用目的。化妆品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配方成分中所用原料的中文名称应使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标准中文名称。原料无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名称)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  (三)生产工艺  应用文字简要描述完整的生产工艺。  (四)感官指标  分别对产品内容物应有的颜色、性状、气味等感官指标依次进行描述,并用分号分开。  (五)卫生化学指标  (六)微生物指标  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相关内容应阐述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确定的检测项目、指标。如果用表提供信息有利于检测项目的理解,则宜使用列表。  (七)检验方法  应将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的检验方法依次列出。  (八)使用方法  应阐述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九)贮存条件  应根据产品包装及产品自身稳定性等特点阐述产品贮存条件,如温度、避光保存等。  (十)保质期  应根据相关实验结果确定产品保质期,保质期的格式应标注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使用日期。  二、基本要求  (一)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产品技术要求的设计、内容和数据应符合公认的科学原理,准确可靠。  (三)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引用的标准准确、有效。术语的定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应使用规范汉字。使用的标点符号应符合GB/T15834的规定。  2.应使用GB3101、GB3102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表示量值时,应写出其单位。  3.应准确列出引用标准或文件的目录。  4.引用的标准或文件应包括出版本号或年号以及完整的标准(文件)名称。  5.如果引用的标准(文件)可以互联网在线获得,应提供详细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应给出被引用标准(文件)的完整的网址。为了保证溯源性,应提供源网址。  (四)产品技术要求中所建立的检测方法准确、精密,并经过方法学验证。  (五)产品技术要求中有限量要求的,须使用明确的数值表示。不应仅使用定性的表述,如"适量"或"合适的温度"等。  (六)产品技术要求研究的实验记录书写应真实、完整、清晰,保持原始性并具有可追溯性。其研究方法和过程要如实记录,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充分体现。  (七)产品技术要求中使用的表均应在条文中明确提及。  1.不准许表中有表,也不准许将表再分为次级表。  2.每个表均应有编号。表的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只有一个表时,仍应给出编号"表1"。  3.每个表应有表题。  4.每个表应有表头。表栏中使用的单位一般应置于相应栏的表头中量的名称之下,表头中不准许使用斜线。  5.如果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则随后接排该表的各页上应重复表的编号、表题和"(续)"。续表均应重复表头和关于单位的陈述。  (八)产品技术要求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承担识别该知识产权的责任。  (九)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标准物质(包括标准品和对照品)。若使用的对照物质是自行研制的,应按相关的要求提交相应的鉴定研究资料和对照物质。供研究用样品应是配方确定、生产工艺稳定、具有代表性的多批产品。  (十)开展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应在能满足该产品技术要求研究条件的实验室进行,并由相应技术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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