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机动运行特性

仪器信息网机动运行特性专题为您整合机动运行特性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机动运行特性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机动运行特性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机动运行特性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机动运行特性话题讨论。

机动运行特性相关的资讯

  • 山东率先在全国试运行机动车尾气云检测
    山东省是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第二大省,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是山东省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性机动车云检测运营管理服务工程》试点项目,10月14日起,山东省在济南等四城市试运行机动车尾气云检测技术,对车辆排污量精确分级管理,超标和高污车将采取限行或淘汰的措施,此举可削减70%的机动车污染量。  目前,山东正通过云检测技术收集机动车的原始排放污染准确数据,将高智检测设备结合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进一步研究区域性机动车污染总量控制并制定排放量分级管理措施,对车辆排污进行分级管理,如:每公里排污2克以下列为绿色车、每公里排污2克至5克列为达标车、每公里排污5克至10克为超标车、每公里排污10克以上为高污染车。  山东省环保厅谢锋副厅长说:&ldquo 迄今为止,我们已对机动车进行了十几年的检测,但都不是很理想。最重要原因就是检测方法不统一,操作不规范,同时缺乏监督和监控。我们采取云检测,比方说山东省用一个统一的监测网把几百家甚至上千条的生产检测线统一管理起来,试图所有检测数据误差10%以内,这样就能把这些污染的车淘汰出去。&rdquo   据了解,为唤醒车主自觉控污意识,做到我的污染我控制,山东省将在山东济南、莱芜、淄博、泰安等城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ldquo 体验云检测,争做绿色车主&rdquo 活动,21条环检线同步与云管理平台互动进行车辆检测,活动期间车主可免费体验,通过手机就可获知自己车辆的排污量。同时,对经过检测每公里排放量2g以下的车辆给予&ldquo 绿色车主&rdquo 的奖励,还鼓励对超标排污车提供免费维修和保养,有效促进车主自觉降低尾气排放量。  据统计,各地&ldquo 在用车&rdquo 中有10%~15%排放严重超标(被称为&ldquo 高污染车&rdquo ),其污染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  目前,我国多地控制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措施是提高新车标准、提高油品质量、对在用车按年限区分黄、绿标。而我国新车管理实行&ldquo 备案目录制&rdquo ,花钱上目录已成潜规则 油品质量提高仅限制了硫含量,对削减雾霾没有太大作用 &ldquo 在用车&rdquo 实行按年限分黄、绿标管理的一刀切政策,对达标车辆不公平,也不能有效控制高污染车。  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说:&ldquo 云检测和原有的传统检测方法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云检测是一把尺子,对所有的检测项进行评判,保证了检测数据的公平性及政策数据的有效性和可用性;云检测同时还有过程数据监管作用,主要是检测数据质量问题,为政府提供有效可用污染数据,为控制污染提供服务。&rdquo
  • 福建首个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成立
    记者11月23日从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福建首个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已正式成立。该委员会将为保障福建机动车的安全、环保、节能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服务。  福建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以福建计量测试学会为平台,依托福建计量院的技术力量,将机动车安检计量检测设备的制造商、使用方(机动车安检机构和研究机构)和服务方(检定机构)有机组织起来,各方紧密联系、相互服务、共同发展机动车安检计量检测事业。  据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负责人介绍,机动车计量检测是机动车安全检测的基础,关系到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正确与否和机动车能否安全运行,福建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的成立,对促进福建机动车安检计量技术的研究交流和最新机动车安检设备的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 武汉明年将重启机动车环保检验
    11月4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和环保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社会资本进入车辆检验市场的相关要求。武汉市环保局透露,明年将重启机动车环保检验。  据介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34万辆,并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每年需要进行检测的车辆近80万辆,而目前全市只有20家检测机构、29条安检线,年检测能力50多万辆。  2010年8月,武汉市在中心城区20家检验机构内,安装了28条环检线专门从事环保检验。环检不过关的车辆,交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不过,因环检收费标准未定、运行经费难以保障等原因,武汉应检机动车无法上线进行环保检验,2010年9月至今,经环保检验的车辆仅23.4万辆。去年8月,该市决定推行机动车检验社会化,财政部门停止补贴,原有环检线停工。  上述《办法》明确了社会资本如何申报投资车辆检验机构,由哪些部门监管等问题。省物价局也已核定机动车环检的收费标准,按小车、大车、卡车的级别,分别收取60元、70元、80元,低于国内同类城市。  武汉市环保局表示,计划年底再建45条环检线。
  • 明察秋毫,不见舆薪——北京建筑大学姚圣卓博士谈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发展
    p  在我国已公布源解析结果的9个城市中,有4个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为机动车尾气,当雾霾成为全民关注话题,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们不得不关注的一个问题。/pp  有这样一个人,本是学习车辆工程,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了国家某项汽车排放检测设备国产化项目组,从此与汽车尾气检测相伴13年。从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开发、标准制定到技术推广、制度建议,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a style="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09.html" target="_self"span style="COLOR: #0070c0"strong机动车尾气检测/strong/span/a技术发展与应用。他就是现任职于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的姚圣卓博士。/pp  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专门采访了姚圣卓博士,请姚博士为我们介绍了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技术发展、市场应用、市场前景等情况。/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小.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fe59aea7-8361-4f97-b9d5-53961ebf5676.jpg"//pp  strong技术逐步发展 与国际接轨/strong/pp  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怠速法、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怠速法即在发动机空转(一般转速为800rpm)的情况下测量机动车尾气排放浓度,模拟的是等红灯时机动车的排放情况 双怠速法即在发动机转速为800rpm和2500rpm状态下分别测量机动车尾气排放浓度,增加高转速可以检测三元催化器是否正常 稳态工况法(ASM法)是将机动车停放在特定的装置(底盘测功机)上,模拟机动车上路行驶状态来测量尾气排放浓度,因只测量24km/h和40km/h两个速度的排放浓度,故称为稳态工况法 简易瞬态工况法同样模拟机动车上路行驶状态下测定尾气排放浓度,但是分别测量机动车怠速、加速、匀速、减速、再怠速多种情况下的排放情况,更符合机动车在一般道路上的实际情况。/pp  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技术发展程度,综合考虑成本和我国环境质量需求,简易瞬态工况法是最合适推广的检测方法。2002年开始,为实现简易工况法的国产化,姚博士所在项目组与美国、欧洲多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生产商、主要设备生产商进行合作与技术交流,最后主要是参照了美国的一些方法,最终开发出了适合国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此设备曾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和国家四部委“国家重点新产品”。/pp  简易瞬态工况法是新车的型式检验中尾气检测的一种简化,主要是在机动车工况、检测设备和检测精度方面进行了简化,提高了检测效率,降低了检测成本,因此称为简易瞬态工况法。之所以对检测精度的要求可以降低,主要在于在用车的尾气排放高于新车。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机动车运行工况、燃油、发动机技术、三元催化器效果、汽车磨损和加载情况。在车辆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汽车必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磨损,而且国内汽车的三元催化器失效也偏快,因此在用车尾气排放浓度与新车相比会增加,故对设备的检测精度要求也会降低。/pp  近年来,除了常规的检测站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外,我国很多地方也开始使用遥感检测。虽然遥感法不是国标方法,但是因其检测速度较快,检测人员与被检机动车非接触等优点,被认为是高污染车筛查、评估机动车淘汰制度的效果、减少机动车环保检测造假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遥感法也有其缺点,主要是检测精度低、重复性差、易受周边环境影响等。检测环境(下雨、有雾、刮风、扬尘、风沙)、强烈阳光、周围无线电站等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要想得到有效的数据,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要求,如需要布置在平直且坡度符合要求的道路上,机动车尾气管的位置要合适,机动车司机不故意改变行车工况等。/pp  可以说,我国的在用车尾气检测技术已基本能满足我国目前机动车尾气控制的要求,那实际的使用情况如何呢?/pp  strong技术推广进度慢 检测设备市场乱/strong/pp  为推动此设备的使用,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目前,我国环保部共制定了2项国家强制标准、6项环保行业标准,国家质监局制定了4项计量标准,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适用于当地的地方标准。国家强制标准主要规定许可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环保行业标准对检测方法所使用的设备要求及检测结果进行了规定,计量行业标准主要对检测设备进行了规定。作为国内最早拥有此设备的单位,姚博士为国家和环保行业标准的制定做了大量的工作。/pp  说起标准的使用问题,姚博士说:“目前,我国尾气检测站大部分是在原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基础上新增环保检测线而成立,因此这些检测线只需满足国家标准和计量认证的标准即可开展业务。而遗憾的是,国家标准偏重方法选择,计量标准偏重设备性能,而规定了检测线整体性能的环保行业标准并不是强制实施标准。”因此,虽然我们国家建立了完善的标准方法,但是实际上这些标准,尤其是环保行业标准,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pp  机动车尾气检测主要目的是为了淘汰高污染的车辆,据相关机构研究表明,一般10%的高排放车排放的污染物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0%-70%。而国内车辆由于三元催化器和发动机技术水平问题,高污染车辆的比例可能要达到30%-40%,因此淘汰压力巨大。而国内旧车淘汰补贴标准与美国相比要低很多,也间接导致高污染车辆车主在检测市场寻求所谓的“变通”。/pp  而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的升级也很慢。以北京为例,北京早在2002年就开始使用稳态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而十几年过去了,技术仍然没有升级。/pp  然而,各地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很多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想将机动车尾气检测也按此年限执行。但事实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的劣化程度是很快的,尤其是国产车,两年之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到六年尾气排放就比较严重了,如果六年一检,就基本相当于不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了。/pp  strong技术、制度共进步 规范尾气检测市场/strong/pp  谈到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后续发展,姚博士说,无论在技术还是制度上,我国的机动车尾气检测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pp  我国目前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主要是针对汽油车,虽然目前我国的机动车大部分是汽油车,但是客车、货车等商用车却是以柴油车为主。对于轻型柴油车可以使用底盘测功机模拟机动车上路情况,使用的方法为加载减速法,但此方法的一个弊端是对车辆损伤比较大,检测几次之后的车辆容易出现漏油漏水等情况,因此推广很难。对于大型车,考虑到车重和多轴驱动的特性,很难使用底盘测功机,因此一般使用双怠速法或者自由加速法,由于与实际行驶差别很大,所以无法反应车辆实际排放情况。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柴油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碳烟,目前的检测指标为一种间接监测指标——黑度,而真正需要考核的是颗粒物的多少,由于目前相应的颗粒物检测仪器多为科研级别的仪器,价格昂贵,无法大量推广。随着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细化,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开发工作应该逐渐开展起来。/pp  针对目前比较混乱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姚博士也在积极出谋划策。目前,姚博士与其它人员合作,以山东为试点,希望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制度。说起为什么选择山东,姚博士如此解释:“一是山东环保厅的治理意愿特别强 二是山东人比较实干 三是山东省的环保问题比较严重。”在制度建立过程中,姚博士项目组主要是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新技术,如利用日益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建立检测数据传输通道,实现数据实时传输,采集数据的同时采集检测现场监控视频。一种是制度建立,如针对目前出现的制度漏洞和检测站的各种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考核制度。/pp  姚博士表示,为了我们的蓝天白云,建立更加规范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是很有必要的,他也愿意为此而付出自己的努力。/pp  strong后记/strong:对于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各种混乱现象、不同人群的评论、诸多专家的建议等等,媒体已有很多报道。但是在初次接触这个领域的小编看来,这个建立在机动车安全检测架构基础上的环境污染控制制度——机动车尾气检测制度,好像并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尽管每一个相关单元看上去很美,正所谓“明察秋毫,不见舆薪”。作为我国污染控制的主管部门,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体系当中,无论是针对设备建设、设备使用过程监管还是检测站违法行为处罚、机动车超标处罚等,环保部门好像永远是一个辅助部门。也许认真理顺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各部门间权力义务的关系,能为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带来更多曙光。/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trong采访编辑:李学雷/strong/p
  • 环保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目前,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决定于2011年3月至6月在全国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和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督促一批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进行限期整改,逐步建立健全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数据库和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水平,努力遏制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对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环保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为:检验机构资格委托情况 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 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情况 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检查整治重点内容见附件一。  三、检查工作进度安排  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各地区开展全面排查。2011年3月至5月,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按照上述检查范围和重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并形成检查整治工作报告。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重点督查。2011年6月,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和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和重点检验机构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对检查整治结果进行通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力量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加大整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应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罚款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环保部门取消其承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快委托进程。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深入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委托工作,特别是尚未开展委托工作的地区,要攻坚克难,尽快建立委托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机动车环保管理数据库 积极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机动车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检查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大纲见附件二)和检验机构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我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 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38,传真:(010)66556248  附件:1.重点内容      2.报告大纲     3.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报告大纲  一、概况  (一)检验机构概况,包括检验机构的数量、布局、检测线数量及检测方法等情况  (二)机动车环保监管概况,包括各级环保监管机构、人员设置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情况  (一)检验机构委托情况  (二)检验机构运行情况  (三)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检测人员技术水平  (五)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 学者:燃煤与机动车是北京雾霾两大“元凶”
    刚刚过去的2月,如何治霾无疑成为包括整个科学界在内的全体国人关注的第一话题。  3月3日,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跃思在接受《中国科学报》专访时表示,北京霾污染主要形成于周边区域的工业燃煤污染输送,而加强于本地机动车排放的叠加,重霾污染时段二者的污染成分占70%以上。  王跃思带领课题组从2000年以来持续对北京及京津冀区域霾污染观测、模拟预测和预警研究,其中对2013年1月和2014年2月北京强霾的研究,获得了该地区大气重霾污染的形成机理和源解析初步结果。  根据王跃思提供的数据,北京在2013年1月和2014年2月的雾霾污染事件中,PM2.5在重污染时段的主要来源为机动车、燃煤、工业和扬尘,分别约占42%、28%、13%和12% 而在清洁时段,燃煤占45%,机动车仅占13%。  京津冀地区其他城市的情况与北京类似。通过对2009年至2011年京津冀多个城市PM2.5来源空间进行解析,王跃思团队发现北京、天津、河北保定和唐山四个城市的PM2.5主要来源均为燃煤、机动车、工业和餐饮,其中上述来源在北京的占比分别约为30%、22%、12%和13%,燃煤、机动车&ldquo 贡献&rdquo 占了污染物的一半多。  今年2月19日白天,北京地区在西北风控制下PM2.5浓度在30微克/立方米左右,傍晚风向转为西南风,PM2.5浓度在1小时内增长至150微克/立方米,继而在24小时之内升至350微克/立方米。  &ldquo 通过研究分析,我们得出北京地区的霾污染主要形成于周边区域的工业燃煤污染输送,而加强于本地机动车排放的叠加。&rdquo 王跃思表示,燃煤污染排放主要来源于河北东部、南部和天津西北部 本地机动车主要指城区拥堵的汽车、夜间和五环外大量运行的重型燃柴油卡车。  王跃思建议,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降低近期北京地区强霾发生频率和强度,需要提前三天限制河北、山东及河南的燃煤、天津的重化工和北京市机动车出行量。  &ldquo 要做到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长期达标,首先要重点治理燃煤和机动车污染,进而还要开始规划逐步治理众多其他污染源。&rdquo 王跃思建议,提高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效率、提高燃油标准与油品质量、建立并完善氨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ldquo 还要完善餐饮业、油印厂、建筑装修和喷涂行业等排放标准,并提高农业氮肥使用效率,减少畜牧业氨排放&rdquo 。  王跃思特别对《中国科学报》强调,空气中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细颗粒物来源存在很大差别,需要全面监测研究不同地区、不同时段霾污染过程,对污染源进行静态和动态解析,为强霾污染事件的预警及临时管制措施的制定提出科学依据。  &ldquo 我们首先要摸清底牌、确定基线,对所有种类污染源排放的化学成分进行全面测算,以便长远规划、分步实施。&rdquo 王跃思建议,加强、扩充中科院现有监测网络,使之成为国家气溶胶化学观测网,并加强大气污染物来源的动态解析和源解析的空间分辨率。  &ldquo 治理雾霾要全国上下一盘棋、全国上下一条心。各个相关业务部门和科研单位要分工合作、共享数据,同时要加强公众科普,提高全民环保意识。&rdquo 王跃思表示。
  • 计量院成功研制疲劳试验机动态力校准装置 填补国内空白
    记者22日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获悉,我国自主研制成功疲劳试验机动态力校准装置,经专家鉴定填补该领域国内空白。  不仅人类会产生疲劳,汽车零部件、航空工程结构材料经过多次循环使用后也会产生疲劳——在无显著外观变形情况下而发生断裂,从而导致灾难性的设备或人身伤亡事故。  据统计,汽车零部件的破坏中85%是由疲劳引起的,航空工程中有60%—80%的断裂是由结构材料的疲劳破坏引起的。相关行业主要通过疲劳试验机来测量试件材料的疲劳极限和疲劳寿命等,而动态力值误差是疲劳试验机的一个主要性能指标。目前,受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限制,国内对疲劳试验机检定或校准,通常只针对静态力值,明显降低了疲劳试验机动态力值计量的准确度,并增大了测量不确定度。此次研制的疲劳试验机动态力校准装置就可解决这一难题。  课题负责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胡刚告诉记者,此套疲劳试验机动态力校准装置,由电阻应变式力传感器及动态应变信号数据采集系统两部分组成,静态准确度达到0.1级,在500Hz频率范围内,归一化动态灵敏度优于1%,实现了高准确度的动态力测量,可实现校准装置动态特性测试、疲劳试验机动态力校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装置的成功研制,为疲劳试验机校准、检定和定型鉴定提供了高准确度的计量标准和科学合理的装置和方法。为航空航天、汽车、船舶、冶金、建筑等行业的材料可靠性与使用寿命测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并为材料计量提供强有力的量值溯源保障,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这一地方划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1条“行为红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22〕29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包括新车注册登记排放检验、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和排放不合格车辆复检。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取得机动车排放检验资质及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三)按照联网规范要求,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并实时传输检验数据;(四)授权签字人至少 2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各 1人,每条检测线至少配备 3名与检验能力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五)经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为 I站;(六)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联网备案第五条 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参加近一年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第六条 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申请与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联网,并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登记表》;(二)合法有效的法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资质认定证书、检验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四)检验场地布置平面示意图(包含检验设备、监控、服务大厅、候车区、外检区等),确保布局合理,检验流程组织顺畅,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流程要素;(五)机构人员设置及相关任职文件;(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技术规范符合性自评表》(盖章);(七)《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申报表》。第七条 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收到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申请及材料后,须对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检验设备、场地布置、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联网备案表,并给予联网接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并要求整改,直至整改完毕且符合要求。联网完成后,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对联网状态及检验数据实时上传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确认为 I站;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并要求整改,直至整改完毕且符合要求。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提交联网申请及材料后,须在 3个月内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要求完成联网。超过 3个月未能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要继续联网,须重新提交联网申请及材料。第八条 检验机构类别升级、检验场地搬迁(迁址)、检验范围扩大、检测线数量增加、检测线重大技术改造等检验条件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联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联网规范及要求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联网,保证数据及视频等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地上传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证通讯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第十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负责本单位联网设备的运行和维护,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保障网络安全的软硬件设施。不得无故中断数据、视频网络实时传输。第十一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时升级联网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第十二条 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做好新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名单公布工作。第三章 日常监管第十三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授权签字人负责排放检验报告审核签字、排放检验全过程管理等;质量负责人负责排放检验设备管理、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平台账号使用管理、检验质量管控等;技术负责人负责规范排放检验人员操作,组织内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检验技术培训学习等。第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从机构合法性、检验规范性、经营诚实守信、结果真实可靠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不断完善服务指示标志、办事流程指南、大厅服务设施,设置引导指示标志,在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主动公开排放检验承诺书、检验项目与方法、收费标准、排放限值、检验流程、操作规程、岗位人员、监督投诉电话及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 M站名单等。第十六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出具排放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执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第十七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标准规定选择规范的检验方法开展检验。不得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保证检验过程满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任何手段伪造、篡改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数据或结果。第十八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不断改进提升环检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改进优化检验方法,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不断提升检验质量,避免在检验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同时,合理配备环检仪器设备,提高环检工作效率,避免车辆长时间排队检验。第十九条 新车注册登记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按照环保车型目录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依次进行外观检验、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如实填写车辆信息。对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或者其它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免检规定的车辆,按照免检相关规定进行。第二十条 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对车辆依次进行外观检验、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如实填写车辆信息。对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或者其它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机动车环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免于安检的车辆不进行环检。第二十一条 对已安装OBD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在外观检验时,要核查 OBD的使用状态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第二十二条 检验报告应当符合标准和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在出具报告前,应对检验报告、过程数据及视频录像等进行审核,确保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安排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设置独立档案室,检验档案每日按检验时间装订成册,封面标识清晰,易于查阅和追溯。纸质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6年,电子档案保存应不少于 10年。检验档案包括:车辆检验报告、检验视频录像、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记录、监控设施检查记录等。有特殊存档要求的车辆,需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留存相关凭证。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如实填写检验信息,确保车辆信息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填写、修改与检验结果相关的车辆信息及参数。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程序。检验设备及其配套软件,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排放检验和日常标定,能够获取原始数据,并按标准规定准确计算。排放检验数据和日常标定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地上传。机动车排放检验分析仪要隔离并封闭,不得连接与检验无关的物品。排气取样管无泄漏、弯折、堵塞。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中的气象站应安装于检验车间内、操作间外,测量并记录真实环境数据,并按标准要求修正检验数据。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每日检验前应当正常开启联网设备中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联网设备或检验设备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设备信息。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计量认证延续,法人、检验设备、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因检验仪器设备维护、软件升级、内部整顿等可预知原因需要暂停检验的,须至少提前 3个工作日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第三十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因设备网络突发故障等不可预知原因导致网络中断的,应当及时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尽快修复,同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网络中断时间超过 48小时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须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县(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的日常监管,对其资质认定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监督抽查,监督检验机构准确执行排放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可以通过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等方式进行监督。对检验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行为的,以及检验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检验机构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存在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一)仪器设备运行不正常;(二)检测设备、标准物质未经检定或在检定有效期外;(三)检验方法或排放限值标准适用不正确;(四)不如实录入机动车关键信息;(五)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排气检验;(六)用其他机动车代替应检机动车上线检验;(七)机动车不上线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就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八)安装检验作弊设备或者采用作弊软件、程序等手段篡改或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九)使用未与地级市监控平台联网的软件进行环保检验;(十)视频监控中断,未经同意仍继续进行排放检验行为;(十一)违反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其他行为。对存在环检弄虚作假行为的检验机构,由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暂停检测线网络联接直至其整改到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其向社会公告暂停或取消其环检承检能力。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管辖的问题,移交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建议撤销该检验机构检验资格。处罚结果抄送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三十三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积极与其它部门共同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包括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上传的检验数据、检验报告信息等。第三十四条 对仅具备环检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未补齐能力且许可到期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检验结果。第三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采取召开业务会议、组织经验交流学习、开办技术培训班、能力验证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的技术服务指导,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检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管理水平。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管理及技术人员须定期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或指导的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第三十七条 宁夏机动车检验协会应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章 平台管理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负责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三十九条 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监管端包括自治区级管理员和市级管理员,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应管理员账号的运行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平台各项监管功能的学习和应用,充分利用该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的远程监督管理。第四十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照“谁锁定,谁解锁”及“充分利用,加强监管”的原则,根据实际监管情况,对排放检验不达标老旧车辆,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测发现排放不达标车辆,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有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治理的车辆,及其它未按相关要求规范整改的车辆等执行“锁定”,并根据后续整改情况执行“解锁”。除此之外,不得作为限制手段,无故限制、禁止车辆上线检测。第四十一条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用户端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做好账号密码统一管理及分配工作。可采用设置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避免使用相同密码等方式确保账号密码安全。随着人员变动,须及时做好账号密码修改、添加及清理等工作。站长负责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内部系统综合管理、车辆信息及报告复核等,登录员负责待检车辆基本信息录入、修改等,外观检验员负责车辆外观检验,排放检验员负责车辆排放检验,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审核签字等,报告打印员负责最终报告打印、检验数据信息查询统计等。以上人员账号应分配到人,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录入信息→外观检验→排放检验→审核签字→(复核)→打印报告的系统内部流程。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申请修改车辆信息或检验方法等,经本机构授权签字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否则不予修改。第四十三条 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运维单位应根据现行政策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平台功能升级及服务完善工作,不断提升网络运行速率,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为在用机动车上线检测提供保障。同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平台出现的各类问题。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因升级改造等可预知原因需要暂停服务时,运维单位应当至少提前 3个工作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经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运维单位通知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及其它相关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单位,尽量利用夜间时间完成升级改造,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因网络突发故障等不可预知原因中断服务时,运维单位须及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通知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及其它相关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单位,尽快解决问题,恢复平台使用,同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3年 6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 6月1 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环大气函〔2018〕241号)同时废止。
  • 中国第一部机动车尾气治理技术标准问世
    随着国家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力度的加大,“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实施以及各地机动车尾气工况检测方法的推行,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难题已成为越来越突出的矛盾。并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许多地区由于不能有效的帮助汽车用户解决尾气超标问题导致汽车用户与环保部门和检测机构产生很大矛盾,导致有些地区环保部门不得不降低检测标准以缓解矛盾,还导致有些地区检测机构弄虚作假。  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技术规范》,中国第一部机动车尾气治理技术标准终于问世了。它是由北京龙泉绿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起草,并推广实施的企业标准,北京龙泉绿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长期致力于机动车尾气治理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的企业,它不仅创建了一系列汽油车,柴油车尾气超标治理技术和产品,同时还创建了一整套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理论,它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的技术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理论一书“环保发动机的排放控制”已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技术规范》是集治理原理,治理人员,场地,产品要求,治理作业过程,治理工艺流程,治理方案确定,治理操作流程,治理竣工验收于一体的技术标准,通过在北京,山西,贵州等地区检测机构试运行已经取得很大成效,按标准对尾气超标机动车治理合格率可达99%,是目前解决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难题最有效的方法。  推广《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技术规范》可以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可以有效的缓解汽车用户与环保部门和检测机构之间的矛盾,大幅降低汽车用户治理尾气超标的成本,还可以为机动车治理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了更好的推广《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技术规范》,北京龙泉绿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制定推广合作办法向合作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企业提供以下支持:  1、免费向合作单位提供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产品的资料,样品和实验用品。  2、帮助合作单位建立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项目,提供全套的治理技术。  3、以特供价格向合作单位提供治理汽油车,柴油车尾气超标的产品。  4、对合作单位提供机动车尾气治理人员技术培训服务。
  • 岛津元素三剑客齐聚金隅冀东,助力水泥品质保障
    导读 固废处置是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环节,在各类固废处置方式中,水泥窑协同处置一枝独秀,因处置过程中焚烧灰渣也一起进入水泥,无二次污染,该技术得到了广泛推广。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投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95个,合计产能规模576万吨/年,已占危废焚烧处理领域的半壁江山。为了防止固废入窑对水泥品质产生影响,依照《GB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等标准,水泥企业在主要使用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WDXRF)监测生熟料无机组分的同时,还需要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等方法监控水泥生熟料和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在金隅冀东水泥集团,大多数企业一直使用岛津波谱MXF-2400和MXF-N3分析水泥中的各大无机组分,如今为应对固废新标,新增岛津元素家族的另一利器——ICPE-9820。岛津三剑客联手,严控入窑物料,助力水泥企业紧跟国家和环境标准。 水泥品质分析——X射线荧光光谱稳定发挥 近日,广受关注的“山东枣庄问题水泥”一案尘埃落定,违规掺入粉煤灰生产劣质水泥的责任人被判刑。经此一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给浙江、山东等六省发出水泥专项整治通知。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不断扩大,对水泥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水泥的品质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施工质量。在水泥行业,为确保水泥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国家相关部门制订了《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和《GB 175 通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等标准,以此来规范水泥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水泥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在水泥企业,对各大无机组分SiO2、Al2O3、Fe2O3、CaO、MgO等含量的监控,是保证水泥品质的重要环节。依据《GB/T 176-2017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标准,X射线荧光是全面分析各无机组分的最佳选择,是水泥企业已使用多年、成熟的分析方法。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是全国第三大水泥产业集团,集团内大多数水泥企业使用岛津X射线荧光MXF-2400、MXF-N3和MXF-2100等型号分析生料、熟料、水泥产品以及石灰石等原料成分,其中MXF-2100已服役超过20年。以集团内的唐山分公司一厂为例,2006年开始以岛津MXF-2400对生熟料中无机组分进行监控,十多年来运行稳定,可靠度高,由于生产线扩大后检测量增加,在2016年,岛津XRF家族的新成员N3前往协助。颇具年代感的实验室中,两台MXF坐镇,见证了水泥企业多年为基础建设做出的贡献。 唐山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岛津MXF-2400和MXF-N3同框出镜 X射线荧光分析水泥样品,仅需将粉末压制为片状后进样,两分钟内即可得到各大无机组分的含量,可供及时调整配料比。岛津MXF系列波谱,连续一个月测试同一水泥样品,期间不做任何校正,数据点几乎组成一条直线,长期稳定性令人叹为观止。水泥分析长期稳定性数据表(按GB/T 176-201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中水泥元素分析重复性限作为界限)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分析——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明察秋毫 由于兼具“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特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危废以其强大的变废为宝能力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的开展,固废的入窑,对水泥品质和环境安全提出了挑战。因此,《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GB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对入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检测方法、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水泥产品的污染物控制集中于重金属,通过限定生料、熟料中的重金属总量,以及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量来进行,具体限值如表1所列。表中Cd元素限值1ppm,熟料中可浸出限量更低至0.03ppm,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可以轻松应对。 表1 水泥生料和水泥熟料中重金属限值(GB30760-2014)金隅冀东水泥集团的协同处置固废之路,始于2005年在北水环保建成的国内首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生产线;2009年建成处理量500 吨/天的污泥水泥窑余热干化示范线;2010年获得了环保部批准发放的首个水泥窑危废经营许可证,年处置10万吨危废。与此同时,2016年其国内首条飞灰工业化处置示范线正式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填补了国内在飞灰协同处置领域的空白,并于2019年获得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技奖一等奖。2017年集团成立环保产业中心,全面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截至 2019 年底,集团内已有 25 家单位开展了固废处置业务,各类固废年处置能力近 190 万吨,唐山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即是其中之一。 唐山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ICPE-9820使用中 为了应对协同处置的新要求,该企业2019年底新增岛津ICPE-9820,用于熟料和成品中各项重金属的管控。两个月使用下来,作为入驻的第三位岛津元素家族成员,它也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继承了运行稳定的”家风“,还超级省气!一周做三次样,每次20来个,一瓶氩气就够用。这是岛津ICP的特点之一,四项技术联合应用,节省70%氩气成本。同时,岛津ICPE-9820采用真空光室,分析波长位于深紫外区的S元素具有更高的灵敏度,对水泥中SO3的监控表现出色。 结论从传统水泥的生产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从污泥、污染土处理,到飞灰资源化、生活垃圾和工业危废处置,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水泥企业积极进行研发和探索,在传统功能之外展现出多样化发展之路,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岛津公司秉承“以科技为社会做贡献“的宗旨,愿以全方位产品助力水泥企业的品控工作。在工业自动化的大环境下,岛津融合人工智能与仪器分析,还推出了无人值守的全自动MXF系统,敬请期待! 识别下面二维码,下载解决方案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上路 多位专家认为不靠谱
    固定式遥感检测仪、遥感监测车最近纷纷上路,扮演起揪&ldquo 墨斗鱼&rdquo (尾气超标车)的角色。  但业内多位专家日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检测方法也存在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推行,并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  &ldquo 大气污染防治要做到防、控、治,遥感检测技术既不能分析出机动车污染量,也无法控制污染量,更不可能是治理技术。&rdquo 11月10日下午,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遥感检测准确性存疑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来源,是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雾霾频发的重要成因。  中科院等机构的研究结果显示,城市中机动车尾气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分别占城市总污染物的60%~70%、40%~50%、30%~40%,并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呈上升趋势,而其中超过一半来源于占机动车总量不到20%的高污染车的排放。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称《方案》)提出,&ldquo 2015年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推行遥感检测法&rdquo 。  按照《方案》设计的思路,通过遥感检测法,将排放不达标车辆信息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建立环保、公安等部门信息定期交换机制,环保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要求其尽快通过维修等方式确保车辆排放达标,并于2个月内进行环保检验,对3次被检测到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在有关部门助推下,最近一段时间,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开始在各地一窝蜂地出现。  北京市计划在2017年以前,新投入150套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新增20辆遥感监测车,对上路行驶车辆排放实施24小时监控 天津市去年引进1辆遥感监测车,最近又增加了8辆,并多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大型车辆(含过境外埠车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银川、合肥、青岛、杭州、西安等城市也纷纷添置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  &ldquo 《方案》带有误导性。&rdquo 颜梓清对本报记者说,《方案》似乎将遥感检测法作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唯一手段了。  &ldquo 更重要的,遥感检测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rdquo 颜梓清说,依目前的技术水平,遥感检测最多告诉你,&ldquo 你可能有病了&rdquo ,但到底有没有生病、是什么病、怎么治,遥感检测没法正确告诉你。&ldquo 像天津那样,冒黑烟大型车辆连肉眼都看得出来,遥感检测不是多余吗&rdquo ?  遥测法是指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检测行驶中的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遥感检测设备厂商号称&ldquo 只需0.7秒的时间,就能鉴别出高污染、高排放车辆,检测出一辆车所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烟度等污染指标&rdquo 。  但在颜梓清等专家看来,&ldquo 影响遥感检测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rdquo 她举例说,汽车尾气排出后,立即在空气中扩散和稀释,稀释浓度的变化受空气扰动和风向风速等因素的影响,直接测量排气烟羽中的各污染物浓度不能有效地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  某遥感检测设备厂商有关专家也承认,&ldquo 遥感检测有效数据不高,高污染排放车辆的识别率不理想,车型的差别如排气管高度的不一致也会带来测量误差。&rdquo   一个明显的证据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车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加油或踩刹车时,其操作性能和发动机的运行状况就会发生明显变化,排放状况也将发生明显变化。此外,道路条件、太阳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对遥感检测结果有影响。  &ldquo 用遥感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汽车开过去是一个数据,再开回来又是另一个数据。你说应该相信哪一个?&rdquo 颜梓清说。  遥测不应成执法工具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北京、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已出台了有关机动车遥感检测的地方标准,不仅具体指标差别较大,甚至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公式都没有。  &ldquo 如果没有计算公式,采集到各种污染物数据后,又是如何最终得出结论的?&rdquo 颜梓清说。  北京市《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介绍,该遥测法要求的环境条件是测量地点的风速每小时不得持续超过5米 测量地点环境温度应当在5℃~45℃的范围内 测量地点相对湿度小于80%。条件非常苛刻。  而广东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规定,检测地点的风速每小时不得持续超过10米 检测地点环境温度应当在5℃~45℃的范围内 检测地点相对湿度小于80%。  广东省这一地方标准也承认,会出现&ldquo 多次检测数据不一的情况&rdquo ,解决的办法是&ldquo 对于同一辆汽车的多次有效检测,检测结果取多次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rdquo 。  对于遥感检测能够检测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的说法,颜梓清等多位专家也表示质疑。  10日,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给本报记者提供的《新车型式认证与在用车检测能力差异分析表》显示,目前机动车检测所采用的简易瞬态工况法可检测新车国Ⅳ标准项目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三种污染物质量(克/公里),而稳态工况法、双怠速法和遥测法均检测不出这些污染物质量。  车辆尾气遥感检测技术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美国出现,目前已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  但这一检测技术主要还是用于高排放车识别、清洁车豁免、I/M项目评估、车队排放特征调查、机动车排放清单建立、过境高排放车辆限行。更多的是用于排放特征研究,并没有作为执法工具。  遥感检测与检测站检测互为配合  我国主要通过机动车尾气年检、日常的路检和巡检来掌握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ldquo 机动车定期送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常规检测方法,是检测方面的主力军。&rdquo 10日下午,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表示,遥感检测如果是作为粗线条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普查,把那些可疑的超标车抓出来,送到检测站检查,这是可行的。  从2014年开始,公安部和质监总局改变了非营运性机动车年检制度,为每六年1次。现行的机动车尾气强制性检测模式还没有改变,而目前我国城市机动车尾气在线排放监控几近空白,给环保部门开展高排放车和黄标车污染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上述专家表示,采用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对道路行驶中车辆进行尾气监测,确实可以快速地发现行驶中的高排放车辆,但遥感检测法只能代替目测,在特定路段对小部分车辆进行污染识别,但会增加监测路段交通阻碍。  《方案》中也要求在2015年全面采用电子标志,其实新信息化物联网技术RFID(无线射频识别)就可解决超标车和高污染车上路执法的问题,而且可对每辆车排污量进行跟踪,控污效果会比遥测好得多。  &ldquo 由于数据准确性差等问题,遥感检测法不能作为检测车辆尾气排放是否超标的计量仲裁执法工具。&rdquo 韩应健说,遥感检测与检测站检测,是相互配合的关系,而非替代关系。  颜梓清对本报记者说:&ldquo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历时多年,投资巨大,但收效甚微。不能不反思治理手段和方法存在的问题。决策部门如果从大气污染防控防治的效果出发,选择的技术措施就不会一错再错。&rdquo   &ldquo 遥感检测数据有效性差,只能作为尾气检测的辅助手段。&rdquo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刘昭度建议,相关领域的专家近期共同起草了一份《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问题与建议》的报告,并尽快呈交给发改委、环保部等部委。
  • 制定符合国情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编者按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以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为补充的国家环境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从目前的环境保护形势看,还需要强化环境标准建设。本文作者针对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分析了其中不足,并提出了加强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发展完善。但是,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难以满足我国的环保工作需要,也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我国机动车污染现状  ■阅读提示  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污染也日趋严重。早在“九五”期间,对几个重点城市机动车污染的调查就显示,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如表1)。  研究结果还表明,机动车的浓度分担率高于排放分担率。由于机动车是近地面排放,在街道环境中不易扩散,易造成道路沿线的污染,直接形成较高污染物浓度的大气污染。而工业污染源排放一般为高空排放,在高空中易于扩散稀释。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根据北京2003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机动车排放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一氧化碳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106,氮氧化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35.5,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81.5。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人体吸入比例大约是相应电厂污染物人体吸入比例的10倍。  有关近几年机动车污染现状的研究结果尚未公布,但从飞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即可断定:情况要比前些年更加严重。  现行排放标准体系  ■阅读提示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涵盖了我国道路通行中的主要车辆类型,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  ■阅读提示  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在用车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在梳理我国现行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我国汽车工业体系受欧美的影响很大,目前市场上两大主流车系分别为德国大众和美国通用。所以,在整个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中,新车标准主要参考欧洲法规,在用车标准主要参考美国法规,包括相关定义、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等。除了实施时间以外,我们在标准制定时只是根据我国情况稍微改动一下。  以标准体系中比较重要的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为例,其与欧洲相应法规的区别只有4点:M1和M2类车型的分组、燃料的技术要求、将原Ⅱ型试验修改为双怠速试验、实施时间。  其他多数标准也是这样主要参考欧美法规,仅修改了少量内容。  第二,在用车的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对在用汽油车而言,在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对使用双怠速法检测时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有明确的限值规定,对氮氧化物排放没有限值规定,而标准中规定的其他3种方法并没有给出限值。并且GB18285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使用了体积百分数,但针对新车的GB18352中是以g/km为单位给出限值的。  对在用柴油车,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了对排气烟度的检测方法和限值,但没有要求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显然,仅依靠烟度来判断柴油车的排放水平是不全面的。  第三,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国Ⅲ排放标准已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与国Ⅲ排放标准配套的国Ⅲ汽油标准是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国Ⅱ汽油与国Ⅲ汽油的过渡期阶段,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都是国Ⅱ汽油,只有较少的国Ⅲ汽油,柴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以,我国出现了“国Ⅲ车烧国Ⅱ油”的尴尬状况。  当2010年国Ⅳ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时,国Ⅲ汽油才刚刚开始使用,这样就又会出现“国Ⅳ车烧国Ⅲ油”的尴尬情况。燃料标准总是落后车辆排放标准。  上述情况会使我国的车辆在使用时劣化速度加快,用于保证车辆排放的后处理装置将更容易失效,造成在用车的排放很快达到较高水平,加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制定未来的排放标准  ■阅读提示  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 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 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 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  针对我国机动车现行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虽然我国的汽车工业与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联系紧密,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体系都与欧洲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我国的情况与欧洲相比还有很多不同。例如,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城乡差别尤其突出,汽车的使用情况因此也有很大差别。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排放标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另外,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说,为满足下一步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我国企业所采用的技术已经不能再完全照搬欧洲的技术。例如,在开发满足国Ⅳ排放标准柴油机的过程中,我国许多企业正在探索通过掺混含氧燃料提高EGR率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技术,这与欧洲企业采用的SCR技术有很大区别。  在制定我国自己的排放标准中,应该充分考虑类似情况。  二是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随着国家标准对新车排放的逐渐加严,在用车排放占机动车排放的比例逐渐增大,进一步加强对在用车排放的控制是今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未来的国家标准应明确给出在用车排放限值,严格在用车管理。  如果考虑到各地区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复杂,单一的限值不能适应实际操作,国家标准也应给出分级的推荐值,以便各地有法可依。  同时,随着排放检测技术的进步,小型便携设备的功能和精度都有所提高,适当增加在用车排放的监测项目,是发展未来在用车排放标准的重要方向。  三是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随着电控技术的广泛应用,精确控制发动机运行已成为可能。电控技术在推进发动机减排的同时,也为生产厂家或用户“钻空子”提供了方便。  早在1998年,美国环保局就发现有许多生产厂家利用电控技术,针对法规中的工况,以牺牲经济性能来优化排放性能,但在法规外的工况,以牺牲排放性能来优化经济性能,这样可以顺利通过各种排放检测,而其实际减排效果并不理想。美国环保局曾就此问题将各大厂商告上法庭,最终各厂商做出了巨额赔偿。  此外,研究表明:车辆的道路排放与法规排放并不完全一致。通常情况下,道路排放会高出法规排放。因此,进行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是检验车辆排放的最可靠方法,制定使用车载设备的排放检测标准是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有效途径。  四是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我国的石化工业体系有其自身特点,催化裂化工艺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这是造成我国燃油质量落后于车辆排放要求的客观因素。  但是,近几年我国石化工业的技术进步较快,炼油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了几个规模较大、工艺先进的炼油基地。这些进步为提高我国燃油质量,尽快缩小燃料标准与车辆排放标准之间的差距,化解“先进车烧落后油”的尴尬局面提供了可能路径。因此,加快燃料标准的实施进度是应对当前汽车尾气污染的有力措施。  目前,我国的机动车燃料标准由石化部门制定,对燃料的环保要求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的减排效果,笔者建议,燃料标准中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关系密切的指标应由环保部门制定,比如燃料中的硫含量、烯烃芳烃含量等。     表1:“九五”期间的研究结果     表2: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
  • 详解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包括核技术利用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整备、包装、送贮、运输、入库、贮存、清库和清洁解控等环节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可参照执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介绍到,伴随核技术利用行业的快速发展,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呈现不断增加趋势,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方式和形态也发生变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营单位在多年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和废物库管理工作中,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包括收贮范围、收贮要求、收贮程序、运输要求和入库程序等。本规范通过研究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的规范化操作要求及各省已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管理经验,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管理技术规范,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从标准层面而言,目前,与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直接相关的标准只有《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规范》(HJ1258-2022),该规范规定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前期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对废物库运行阶段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过程和库房管理中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辐射防护要求描述如下:装卸作业前,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必要时穿辐射防护服)、工作鞋或鞋套,戴工作手套、安 全帽,佩戴个人剂量计,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经卫生通过间进入作业现场。入坑操作完成后,用表面污染检测仪对人体体表进行检测,如无污染,将鞋套放入专用收集箱,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 放入专门工作柜;如有污染,则经去污、淋浴并再次检测确认体表无污染后方可经卫生通道离开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测量车内外辐射水平,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满足 GB 18871 表面污染限值要求后方可驶离库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中已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场所及环境监测范围、布点原则、监测项目和频次有明确规定。本规范要求按照 HJ 61 执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场所及环境监测范围、布点原则、监测项目和频次参照如下表:本标准的编制遵照了以下法规,参考了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 第 6 号,200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 449 号, 3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3.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562 号,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612 号,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5.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11 号, 201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25 号,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7.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38 号,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18 号,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安全规定 GB 913210.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 GB 118061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87112.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 GB 1271113.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 1450014.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 GB 14569.11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 3890016. 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 GB 4193017.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18.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规范 HJ 1258 419. 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鉴定 EJ 118620.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容器 钢桶 EJ 104221.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HAD 401/1122. 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 HAD 401/14 附件: 1.城市放射性废物 库运行 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城市放射性废物 库运行 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浅谈红外热成像技术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检测方面的应用
    基于红外热成像技术的交通传感器现如今,国内外的交管部门已经对基于红外热成像的交通传感器有所了解,也对利用传感器对路口的行人检测颇感兴趣。热成像传感器即利用道路上行人、非机动车产生的不同温度信号呈现出热图像,从而实现存在检测功能。热成像技术的优势在于不需用借助道路上的任何光源即可正常工作,并且不会因太阳直射而无法成像。因此无论明暗,热成像技术的传感器都可提供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行人与非机动车检测。当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该区域后,与热像传感器连接的智能软件将会触发检测并将信号传输至交通信号控制机。此外,智能分析软件也使得红外热成像技术如虎添翼。热成像探测区将会自动识别检测目标,当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该区域后,与热像传感器连接的智能软件将会触发检测并将信号传输至交通信号控制机。行人检测传感器在十字路口的应用(带有信号系统的十字路口)通过对十字路口行人的存在检测,热成像传感器可对交通信号灯或警示灯进行管理。传感器将会通过触点闭合或TCP/IP把信息传输到交通信号控制机,使得交通信号灯和警示系统更加灵活,确保行人在交通环境中更加安全。同时,信号灯和警示灯的自适应可避免行人和司机不必要的等待。因此,无论十字路口是否安装信号灯,安装传感器对行人、机动车司机都将受益。当行人检测传感器检测到路口没有行人等待通过时,传感器会将视频信号自动发给信号控制机,安排机动车的通过,从而提升30%的车流通行率。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行人可通过按下行人通行按钮,快速通过马路,但据调查,在道路畅通时段,高达70%的行人在按下申请行人按钮后,信号灯并没有变为绿灯时便通过马路,这意味着在信号灯变绿时,已无行人等待,从而造成机动车无谓的等待,并因此产生高达3倍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行人检测传感器,当检测到路口没有行人时,传感器会将视频信号自动发给信号控制机,安排机动车的通过,从而提升30%的车流通行率。行人检测传感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绿灯通行时间,安排行人安全通过。众所周知,在信号灯为绿灯时,行人可以通行,机动车停驶;在黄灯时,机动车仍旧停驶,给出适当的时间让行人继续通过。但如遇特殊情况,如残障人士在过马路时,需要延长通行时间,行人检测传感器便可将行人存在检测的信号传输至交通信号系统,从而延长黄灯的时间,保证行人的安全。此外,如果传感器在检测到无行人过马路时,通过传感信号,黄灯也可缩短,提升道路运行的效率。学校、体育馆、商业中心、大型商场等设施周边的十字路口往往无法准确预估每天不断变化的人流量,预设的时间配比无法满足一天中不同时段的真实情况。试比较体育场附近一条道路在临近足球赛时与日常时的人流量,显然这是完全不同的交通情况。行人传感器可为想要过马路的行人提供优先权,而不与只有一位行人时更适合车流的固定信号方案发生冲突。在市政建筑相关机构在规划人行横道、非机动行驶车道时,借由内容详实且真实无误的数据尤为重要。载入行人传感器的数据,行人流量情况将清晰呈现在眼前。因为行人传感器不仅可以分辨行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还可以储存交通实时数据,记录道路基本车流状况。传感器在无信号系统路口的应用在车祸发生时,司机驾驶的速度决定了车祸的严重程度,而在发生车祸那一刻,司机反映时间与刹车快慢也会对车祸联系紧密。反应时间由诸多因素影响:注意力不集中、恶劣天气、低能见度、醉酒驾驶等等。此外,也可能是私家车、卡车或停靠的巴士挡住了司机或行人的视线,等到司机发现行人时已为时已晚。研究表明,在由行人、非机动车激活的情况下才会开始闪烁的动态警示灯更为有效 ,从而增强司机的意识,使得其反应速度更快、放慢车速。在没有信号系统的路口路段,传统频闪警示灯是不二的选择,它可提醒司机在道路前方穿过的行人与非机动车,提醒司机及时减速。尽管如此,传统频闪信号灯的作用通常被忽视,这是因为司机往往并没因为频闪警示灯改变驾驶行为。研究表明,在由行人、非机动车激活的情况下才会开始闪烁的动态警示灯更为有效 ,增强司机的意识,使得其反应速度更快、放慢车速。行人传感器可激活闪光灯标或公路LED警示灯,因而能够防止交通事故,并且减少司机和行人间危险避让的次数:即一方或双方需要进行停止或转向动作,以避免碰撞。产品推荐TrafiOne – 智慧城市传感器FLIR TrafiOne是一款全方位的交通监控和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的探测传感器。TrafiOne外形紧凑,配备的热成像与WI-FI追踪技术,可为用户提供在十字路口与城市环境中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高清数据。??ThermiCam - 全球首款一体化交通控制热传感器??ThermiCam是首款适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检测的一体化红外热像仪和检测器设备。ThermiCam在不需要光照的条件下,能够探测到大范围内机动车、骑行者和行人的热量,因而能够在黑夜以及最恶劣的天气条件下提供可靠的交通探测结果。应用在ThermiCam中的算法已拥有20多年的成熟应用经验。
  • 威海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启动 无标上路扣驾照
    一辆私家车正在检测尾气  8月1日起,威海市将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到11月底,在用机动车将全部贴上“黄绿标”,如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包括山东省内进威车辆)将被罚。环保部门提醒车主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检测及补领环保标志。  ◇机动车上路须贴“黄绿标”  根据威海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的通告》,凡在威海市登记注册的在用机动车全部实行排气污染检测。(其中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除外,检测时间另行公告)。  经检测,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车辆,由环保部门统一核发国家环保部监制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的通告》主要针对在用机动车,加大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范围,明确了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能进行安全检测。  经环保检测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 经环保检测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但符合制造当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  ◇12月起无标上路将暂扣行驶证  威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马海明说,新车领取环保标志可以在车管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在用车辆领取环保标志是必须经环保检测,并且检测合格后领取。  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  机动车初次年审有效期至2013年或2014年、且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车主可凭机动车行驶证于11月30日前,到车管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年审有效期在12月1日前的,可以等到车辆年审时一同办理,经环保检测合格后,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再进行车辆安检。  另外一种情况是,机动车年审有效期在12月1日后的,要领取环保标志的,必须经环保检测合格后,才可以领取。  8月1日后核发的环保标志必须是经环保系统审核,带有环保检验标志编号的机打标志是有效标志。而8月1日之前核发的手写标志也仍然有效。  12月1日起,威海相关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包括山东省内进威车辆),依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二百元罚款。  ◇不到4分钟就能检测一辆车  27日,威海市金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内,检测机构内共有2条汽油车检测线和1条柴油车检测线,机构四周安装了6个摄像头。  现场,除了一辆汽油车和柴油车分别正在接受排放尾气中污染物检测外,其他车辆正在备检。车辆主要模拟机动车加减速、匀速等各种状态下的尾气排放,记者看到,经过检测,尾气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氮等数据一一显示在电脑屏幕上。金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郭磊厂长说,“检测一辆车前后大约需要195秒”。  据了解,目前,威海市已建成运行了10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29条检测线。其中市区6个检测站点,17条检测线,三市均设立一所检测机构,10个站点均实现了社会化运营。  郭磊说,“所有检测站的检测过程都在视频监控下进行”。  ◇“电子眼”全程监控  威海市5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已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如何有效监管这些检测机构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全过程? 环保局工作人员说,威海已投资建立了一套机动车环保检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安装了视频监控、检测数据采集、防作弊、检测数据审核等子系统。“检测时,机动车的车牌号、检测工序、现场画面等全部显示在监控中心的屏幕上”。环保工作人员在办公室能随时远程点播每个检测站、每个检测工位、每辆参检车辆的检测实况,实现了对检测现场的实时、全程监控。  不仅如此,检测站对汽车尾气检测完毕后,所有数据都会即时传输到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审核后,系统下达指令,合格车辆发放黄绿标志,不合格车辆维修复检。  ◇收费标准30、50元/车次不等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是咋收费的,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根据威海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威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中,根据采取简易工况法对机动车进行环保检测,收费标准按每车次50元执行 采取双怠速法和自由加速法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收费标准按每车次30元执行。  威海的检测点主要有有威海市金猴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荣成市祥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文登市中海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乳山市旭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10个站点,车主可自由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附:检测点及地址)  汽车尾气检测点及地址  检测点地址  威海市金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旅游度假区昌化路69号  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车管所检测站威海市文化中路77号  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鑫通检测站威海市经区环山路681-14号  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龙庆检测站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雅家庄村路北  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银隆检测站威海市环翠区黄岛路10号  威海市汇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百合检测站威海市工业新区开元路东段南侧  荣成市祥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荣成市观海东路110号泰祥路107号  文登市中海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文登市昆嵛南路38-3号  乳山市旭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乳山市夏村镇西周格村南,S207省道东
  •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发展历程
    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国有企业不论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还是身处惨烈的国际金融危机,都要比其他企业更具有市场应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必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就是国有企业的使命。  据财政部统计显示,2008年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收入为21.0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12月份增幅比1—11月下降2.5个百分点,已连续五个月回落。  1—12月,实现利润1.18万亿元,同比下降25.2%,12月份降幅比1—11月加大9.5个百分点。发电企业、航空企业出现大幅亏损,电网、交通、石油、石化、钢铁、有色、汽车等重点行业利润明显下降。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整体经济形势严峻,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国车检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大胆探索市场运作新思路,大力推进高新技术深度开发,企业运行保持稳定增长,在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超额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并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2009年6月8日,适逢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成立21周年。21年中,中国车检中心从一个单一做车检业务,负债2000多万元,走在破产边缘的国有企业,日益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机动车检测系统开发、检测线制造、汽车认证、汽车信息库、特种车改装、智能交通及相关培训等传统业务与防伪证件印制、智能卡制造、转印膜生产、证照研发等新技术领域齐头并进,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回顾中国车检中心的发展历程,21年的风风雨雨,21年的春华秋实,一路拼搏,自强不息。有人说,中国车检中心不只是一个名字,而是一种精神,敢于承担企业责任,百折不挠、不轻言放弃的精神 车检人自己说,中国车检中心更代表着一种信念,这种信念让车检人在居安中思危,在迷失中找到方向,在低谷中看到希望,在逆境中找到力量。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 风霜雪雨博激流  1988.6-1993.12 创立之初——扭亏为盈  在我国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创建机动车辆安全检测设备的认定、鉴定及发放许可证的机构,已刻不容缓地摆在国人面前。中国车检中心成立于1988年6月,成立之初,由于各种原因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举步维艰,濒于崩溃。  1992年6月,上级调整了企业主要领导人。王焕德总经理接手企业后,强调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确定“以贸易为先导,实施资本扩张”的发展战略,合理选择项目,很快解决了中国车检中心生存问题。在办好现有企业的同时,广泛寻求项目,广开业务渠道,创办新的企业。  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中国车检中心开辟了为在用汽车装备安全带等项目。在销售汽车安全带的服务过程中,为保证装备质量,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起草了《在用汽车安全带安装技术规范》,编写了安装培训教材,摄制了录相带,承担了全国部分省、市、区级培训任务。  1993年,中国车检中心经过积极、慎重的市场调查,着重抓住了驾驶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线、流动加油站和引擎清洗机三项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工作。同时,还与中国新技术创业产业有限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了新型安全民用流动加油车。  全国机动车检测线标定是中国车检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1993年,中国车检中心顺利完成了对山东、山西、甘肃、青海等省的120条机动车检测线的标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中国车检中心1992年底实现收支基本平衡并设法偿还了部分债务,改变了连续4年亏损的局面。1993年全年营业收入比上一年提高了90倍,偿还了全部的债务,并提前实现了原定三年的扭亏计划,初步形成了集技、工、贸为一体,多层次、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历尽苦难痴心不改 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1994.1-2009.6 壮大发展——跨越式增长  中国车检中心原有企业和部门经营规模较小,盈利水平不高,如何在今后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这成了领导不断思考的新问题。在认真研究了当时的国内大环境后,提出并确定了“贸易与实业并举、进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吸纳高学历专业人才,开始了从贸易型企业向高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战略转移,为企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7年,中国车检中心组建了信息产业部,以现代高新技术为依托,以电子技术、信息业为立足点,以现代交通管理和汽车服务行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信息产业部成立后,在汽车维修资料领域推出了中文印刷品、英文电子出版物等资料全、更新快的产品体系,在驾驶员管理领域研发出驾驶员适应性检测、智能交通平台、证卡制作等颇具竞争力的9个系列产品,形成了以汽车和证卡为发展战略方向的两大经济支柱。实践证明,高技术项目和高技术人才的注入加快了中国车检中心的发展步伐。  面对竞争激烈、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形势,只有形成规模的企业集团,依靠集团的整体实力,参与市场经营,才能产生足以左右市场的力量。根据现状,中国车检中心有意识的将所属企业按业务类型逐渐融合,在中国车检中心这个大集团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经济组合。  1998年,中国车检中心接收了中国金辰安全实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辰西科尼安全印务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已经停产三年,负债近两千万元。为启动证件生产,中国车检中心调用汽车业务积累的资金,支持证照业务的发展。目前金西公司证件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本,并从德国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胶印设备和全数字化自动装订生产线,把金西公司从一个“没人要、没人管”的亏损企业发展成为中国车检中心新的利润增长点,企业发展从此迈上了新台阶。  2002年7月,中国车检中心成立了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了三条生产非接触式IC卡的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6000万张,并先后中标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交一卡通、医院就诊卡、地铁卡、校园卡、高速公路卡等重大项目,在除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全国民用市场份额已经超过20%。  经过近两年的筹划,2005年11月成立了力安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转印膜生产任务。  中国车检中心为了顺应国际形势的发展,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大研发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分别成立了营销中心、工程中心、研发中心三大中心,使中国车检中心的物质资源得到更充分利用,人力资源配置更趋向优化,确保了中国车检中心为在有限的资源基础上争取创造企业最大价值,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中国车检中心面向社会,加大开发力度,在原车检测控系统基础上分别开发了汽车新的检测线测控系统。这些系统的成功开发,增强了中国车检中心在检测行业市场竞争中的实力,为中国车检中心继续保持在该行业领先的优势地位,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除此之外,中国车检中心还适时进入了汽车生产制造领域,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并顺利签定了几个境外检测线项目。2006年中国车检中心整合汽车、计算机和数据资源,开发出二手车的鉴定评估系统。  追求利润是经营企业的根本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的天职 成本领先、市场占领和现金流量平衡是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国内天灾人祸接踵而至,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使企业经营面临了极其严峻的局面和诸多不利的因素。中国车检中心,一个在特殊时期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国有企业,大胆改革,科学创新,在全球金融危机大经济环境下,紧紧抓住企业“现金流”不放,降低财务风险。同时,遵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不断创新考核机制,在保护员工利益的同时,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并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少年壮志不言愁  时刻牢记——企业责任重泰山  善尽企业责任,共建和谐社会。多年来,中国车检中心长期致力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援建希望学校、协办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提供警用装备服务、向灾区捐款捐物、参加奥运志愿服务等,“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已成为中国车检中心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1996年,南方特大洪水灾害,中国车检中心全年共提供捐助款项将近80万元,并组织员工赴灾区进行了慰问 2006年和2008年中安特公司积极响应公安部党委号召,共向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捐款200万元,表达对公安英烈的崇敬和怀念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车检中心领导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和员工向灾区献爱心,共计捐款55万多元,捐物近千件。  2008年北京奥运会隆重召开,中国车检中心一方面选派员工直接参加奥组委的具体工作,支持奥运志愿者服务工作,并组织员工参加奥运圣火传递活动。另一方面,为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安保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斗转星移,21年过去了。回首昨天,有辛劳和汗水,更有喜悦和收获 展望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创新并重,中国车检中心立足新起点,适应新环境,树立新观念,创建新机制,努力朝着创新、专业、精深迈进。
  • 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465.00万元采购冷水机
    详细信息 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循环水冷却塔检修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招标编号:DQSH-SG-GKZB202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循环水冷却塔检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化肥运行部循环水装置经过长年运行,冷却塔填料及塔内配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保证循环水装置平稳长周期运行,利用装置大检修对化肥运行部2#冷却塔3间(横流式钢结构冷却塔)损坏较严重的冷却塔填料及塔内配件进行更换。2#塔1997年11月建成投用,共有钢结构横流塔冷却塔3间,单塔设计能力3000t/h,系统保有水量为2850t。主要为合成氨、尿素装置供给循环冷却水。 项目名称: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循环水冷却塔检修项目 建设地址:大庆石化公司化肥运行部 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联系方式:时国栋0459-6765500 工期:合同工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绝对检修工期32天,具体时间以大庆石化公司大检修统筹为准,进入现场具体日期以招标人提前3个月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具体内容:化肥运行部2#横流冷却塔(3间)填料及塔内配件及3间风筒更换项目,包括施工安装所需新的填料、塔内配件等材料,以及旧、新填料及塔内配件的拆除、安装等工作。绝对检修工期32天,检修时间以最终稿大检修统筹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465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合同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实际结算价款至少下浮3%,具体报价要求详见“十、报价要求(二)投标报价具体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报价为结算系数,比如下浮4%则报价96%。 具体包括: 1)材料供货范围: 序号 分厂名称 名称及规格 型号 材质 数量 单位 备注 9 化肥运行部2#塔 凉水塔淋水薄膜填料 1125*800*363 PVC 612 m3 10 凉水塔淋水点滴填料 2000*130*6 PVC 3600 m3 11 冷却水塔内配件 多波双功能新收水器 3800*1000*160mm PVC 792 m2 12 冷却水塔内配件 收水器导水盘 2400*500*5mm FRP 90 个 13 冷却水塔内配件 收水器挡风板 1450*1900*4mm FRP 60 个 14 冷却水塔内配件 阻水板 250*200*2mm FRP 432 个 15 冷却水塔内配件 布水器 BSQ-3000 Q235/FRP 3 套 16 冷却水塔内配件 百叶窗(含碳钢支架) 2250X1200X5mm FRP 360 个 17 冷却水塔内配件 壁板 HB-160 FRP 950 m2 18 冷却水塔内配件 隔墙板 1900*2500*4 FRP 78 个 19 冷却水塔内配件 风筒 8530mm FRP 3 个 20 粘接剂 满足填料粘接要求 2)主要工作量: (1)冷却塔施工时水池上部要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包括防止填料、收水器等部件拆除、安装填料片等部件及杂物落入水中。 (2)在地面组装薄膜填料、收水器,并做塔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3)拆除、安装薄膜填料612m3;拆除、安装多波双功能新收水器792m2;拆除、安装点滴填料3600m3。 (4)拆除、安装收水器导水盘90个;拆除、安装收水器挡风板60个;拆除、安装阻水板432个。 (5)拆除、安装壁板950m2;拆除、安装布水器3套。 (6)拆除、安装百叶窗(含碳钢支架)360个;拆除、安装风筒3个,拆除、安装隔墙板78个。 (7)化冰管低标准整改。 (8)拆除的填料、收水器、喷头、百叶窗等部件按车间要求放在塔下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塔内所用配件(填料、喷头等)的规格型式中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改进,优化改进的配件必须达到或优于原塔性能,如果实际运行后未能达到原塔性能的,由中标人负责整改。 2.2.2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化肥厂2#横流冷却塔(3间)填料及塔内配件更换项目,包括施工安装所需新的填料、塔内配件等材料,以及旧、新填料及塔内配件的拆除、安装等工作。绝对检修工期2#塔32天。本标段最高限价465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合同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实际结算价款至少下浮3%,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具体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报价为结算系数,比如下浮4%则报价96%。 2.3投标报价及付款 2.3.1投标报价一般要求 (1)投标人在商务报价表上标明的价格为履约的实际价格(含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税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价格予以变更;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为招标人评标的一项重要因素,但不作为招标人最终决定中标人的决定因素。 (2)报价风险: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风险费无论在总报价表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预防自然灾害(非不可抗力)所采取的措施费用;招标人停水、停电等造成可能出现的连续14天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费;其它因素引起的窝工或者工期延长增加的各项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施工队伍调遣、施工机具工地转移费、大型机具进退场费用的变化;各种因素引起的临时设施、管理费用、现场服务费用增加; 2.3.2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1)各标段合同价款执行最高限价(含税),最终以审定的实际竣工结算为准。(审定竣工结算包含施工图、设计变更、措施、签证等含材料费的全部费用。) (2)让利方式: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实际结算金额至少下浮3%后为准。(其中省定额取费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中石油定额取费部分的安全生产费、规费、税金及主要材料费不下浮。) (3)结算方式:执行《大庆石化公司2022年度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庆石化造价【2022】1号及《大庆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庆石化造价【2021】1号)。取费标准执行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取费标准(费率见附表)。 (4)材料结算方式:施工单位需提供真实且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附表: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取费表(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 序号 项目 计费基础 建筑装饰 安装 市政 单独承包装饰 园林绿化 零工(95元/工日) 1 定额直接费 2 其他措施费 2.1 其他措施费(不含冬施费)(%) 人工费 0.54 0.54 0.54 0.54 0.54 0 2.2 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工程的计费人工费+机具费(不含价差) 5 5 5 5 5 0 3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8.93 8.93 6.93 5.93 4.93 6 4 利润(%) 人工费 10 10 10 10 10 0 5 安全文明施工费(%) 1+3+4+人材机价差-工程设备金额 3.12 2.54 2.54 2.47 2.19 0.6 6 规费(%) 工费+人工价差 30.6 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程取费表(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 名称 其他直接费 规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安全生产费 取费基数 人工费(人工单价169.60元/工日) 税前安装费 新、改扩建 13.14 33.65 30.47 5.36 3.91 表《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计价依据》工程取费表(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 名称 措施费 规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安全生产费 取费基数 人工费(人工单价64.58元/工日) 税前造价-主材费 炼化检修 13.14 33.65 30.47 5.36 3.91 3、工程款支付 工程峻工验收合格,档案资料交付合格后付97%,预留3%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给中标人。质保金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在竣工验收书上签章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旧版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 3.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份2017年(含2017年)年以来3000t/h/间及以上循环水横流冷却塔建设安装或维修的合同影印件(附相应合同的用户联系方式)。 3.3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3.4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具有C证,此条款提供影印件。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原则上不更换,如需更换需经业主同意(承诺),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影印件)。 3.5承诺按照中石油《炼化企业大检修管理指导意见》和《炼化企业大检修规范化管理100条》相关要求,做好大检修的准备、实施及总结等工作,两个文件详见附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3-24 18:00:00至 2023-3-30 23:59:59 (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异议提出与受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4万元人民币/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4-05 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项目负责人: 傅向民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372 电子邮件: 招标人: 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联系人:时国栋 联系电话:0459-6765500 10.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2023-03-24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冷水机 开标时间:2023-04-05 08:20 预算金额:465.00万元 采购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循环水冷却塔检修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招标编号:DQSH-SG-GKZB202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循环水冷却塔检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化肥运行部循环水装置经过长年运行,冷却塔填料及塔内配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保证循环水装置平稳长周期运行,利用装置大检修对化肥运行部2#冷却塔3间(横流式钢结构冷却塔)损坏较严重的冷却塔填料及塔内配件进行更换。2#塔1997年11月建成投用,共有钢结构横流塔冷却塔3间,单塔设计能力3000t/h,系统保有水量为2850t。主要为合成氨、尿素装置供给循环冷却水。 项目名称: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循环水冷却塔检修项目 建设地址:大庆石化公司化肥运行部 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联系方式:时国栋0459-6765500 工期:合同工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绝对检修工期32天,具体时间以大庆石化公司大检修统筹为准,进入现场具体日期以招标人提前3个月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具体内容:化肥运行部2#横流冷却塔(3间)填料及塔内配件及3间风筒更换项目,包括施工安装所需新的填料、塔内配件等材料,以及旧、新填料及塔内配件的拆除、安装等工作。绝对检修工期32天,检修时间以最终稿大检修统筹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465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合同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实际结算价款至少下浮3%,具体报价要求详见“十、报价要求(二)投标报价具体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报价为结算系数,比如下浮4%则报价96%。 具体包括: 1)材料供货范围: 序号 分厂名称 名称及规格 型号 材质 数量 单位 备注 9 化肥运行部2#塔 凉水塔淋水薄膜填料 1125*800*363 PVC 612 m3 10 凉水塔淋水点滴填料 2000*130*6 PVC 3600 m3 11 冷却水塔内配件 多波双功能新收水器 3800*1000*160mm PVC 792 m2 12 冷却水塔内配件 收水器导水盘 2400*500*5mm FRP 90 个 13 冷却水塔内配件 收水器挡风板 1450*1900*4mm FRP 60 个 14 冷却水塔内配件 阻水板 250*200*2mm FRP 432 个 15 冷却水塔内配件 布水器 BSQ-3000 Q235/FRP 3 套 16 冷却水塔内配件 百叶窗(含碳钢支架) 2250X1200X5mm FRP 360 个 17 冷却水塔内配件 壁板 HB-160 FRP 950 m2 18 冷却水塔内配件 隔墙板 1900*2500*4 FRP 78 个 19 冷却水塔内配件 风筒 8530mm FRP 3 个 20 粘接剂 满足填料粘接要求 2)主要工作量: (1)冷却塔施工时水池上部要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包括防止填料、收水器等部件拆除、安装填料片等部件及杂物落入水中。 (2)在地面组装薄膜填料、收水器,并做塔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3)拆除、安装薄膜填料612m3;拆除、安装多波双功能新收水器792m2;拆除、安装点滴填料3600m3。 (4)拆除、安装收水器导水盘90个;拆除、安装收水器挡风板60个;拆除、安装阻水板432个。 (5)拆除、安装壁板950m2;拆除、安装布水器3套。 (6)拆除、安装百叶窗(含碳钢支架)360个;拆除、安装风筒3个,拆除、安装隔墙板78个。 (7)化冰管低标准整改。 (8)拆除的填料、收水器、喷头、百叶窗等部件按车间要求放在塔下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塔内所用配件(填料、喷头等)的规格型式中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改进,优化改进的配件必须达到或优于原塔性能,如果实际运行后未能达到原塔性能的,由中标人负责整改。 2.2.2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化肥厂2#横流冷却塔(3间)填料及塔内配件更换项目,包括施工安装所需新的填料、塔内配件等材料,以及旧、新填料及塔内配件的拆除、安装等工作。绝对检修工期2#塔32天。本标段最高限价465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合同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实际结算价款至少下浮3%,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具体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报价为结算系数,比如下浮4%则报价96%。 2.3投标报价及付款 2.3.1投标报价一般要求 (1)投标人在商务报价表上标明的价格为履约的实际价格(含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税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价格予以变更;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为招标人评标的一项重要因素,但不作为招标人最终决定中标人的决定因素。 (2)报价风险: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风险费无论在总报价表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预防自然灾害(非不可抗力)所采取的措施费用;招标人停水、停电等造成可能出现的连续14天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费;其它因素引起的窝工或者工期延长增加的各项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施工队伍调遣、施工机具工地转移费、大型机具进退场费用的变化;各种因素引起的临时设施、管理费用、现场服务费用增加; 2.3.2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1)各标段合同价款执行最高限价(含税),最终以审定的实际竣工结算为准。(审定竣工结算包含施工图、设计变更、措施、签证等含材料费的全部费用。) (2)让利方式: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实际结算金额至少下浮3%后为准。(其中省定额取费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中石油定额取费部分的安全生产费、规费、税金及主要材料费不下浮。) (3)结算方式:执行《大庆石化公司2022年度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庆石化造价【2022】1号及《大庆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庆石化造价【2021】1号)。取费标准执行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取费标准(费率见附表)。 (4)材料结算方式:施工单位需提供真实且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附表: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取费表(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 序号 项目 计费基础 建筑装饰 安装 市政 单独承包装饰 园林绿化 零工(95元/工日) 1 定额直接费 2 其他措施费 2.1 其他措施费(不含冬施费)(%) 人工费 0.54 0.54 0.54 0.54 0.54 0 2.2 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工程的计费人工费+机具费(不含价差) 5 5 5 5 5 0 3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8.93 8.93 6.93 5.93 4.93 6 4 利润(%) 人工费 10 10 10 10 10 0 5 安全文明施工费(%) 1+3+4+人材机价差-工程设备金额 3.12 2.54 2.54 2.47 2.19 0.6 6 规费(%) 工费+人工价差 30.6 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程取费表(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 名称 其他直接费 规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安全生产费 取费基数 人工费(人工单价169.60元/工日) 税前安装费 新、改扩建 13.14 33.65 30.47 5.36 3.91 表《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计价依据》工程取费表(非中油所属施工企业) 名称 措施费 规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安全生产费 取费基数 人工费(人工单价64.58元/工日) 税前造价-主材费 炼化检修 13.14 33.65 30.47 5.36 3.91 3、工程款支付 工程峻工验收合格,档案资料交付合格后付97%,预留3%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给中标人。质保金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在竣工验收书上签章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旧版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 3.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份2017年(含2017年)年以来3000t/h/间及以上循环水横流冷却塔建设安装或维修的合同影印件(附相应合同的用户联系方式)。 3.3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3.4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具有C证,此条款提供影印件。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原则上不更换,如需更换需经业主同意(承诺),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影印件)。 3.5承诺按照中石油《炼化企业大检修管理指导意见》和《炼化企业大检修规范化管理100条》相关要求,做好大检修的准备、实施及总结等工作,两个文件详见附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3-24 18:00:00至 2023-3-30 23:59:59 (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异议提出与受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4万元人民币/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4-05 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项目负责人: 傅向民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372 电子邮件: 招标人: 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联系人:时国栋 联系电话:0459-6765500 10.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2023-03-24
  • 《光栅尺静动态特性研究及动态检测装置研制》通过验收
    近日,广东省计量院承担的原省质监局科技计划项目《光栅尺静动态特性研究及动态检测装置研制》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光栅尺静动态特性研究及动态检测装置研制》项目由广东省计量院计量科研部牵头完成。该项目针对现有光栅尺检测装置静态校准检测方法不能满足光栅尺运行速度、加速度等实际工况运行需求,研制了一套基于精密气浮导轨的光栅尺静动态误差检测装置,可模拟光栅尺不同的运行速度、加速度工况,研究了几何参数、运行速度、加速度等因素对光栅尺测量精度的影响。项目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各1件,发表科技论文2篇。项目产品经第三方机构校准,主要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合同)要求。   目前,该项目成果已应用于广东光栅数显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必力信光电有限公司等光栅设备生产、经销企业,使用效果良好,获得较好评价。
  • 中国首次完成高海拔地区光谱类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特性试验
    记者从国网青海电科院获悉,该院于8日成功完成“光谱类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的测量误差及稳定性环境影响特性试验”,该试验是中国首次在海拔2000米以上地区进行的该类在线监测装置的特性试验,试验结果可有效解决在高海拔环境下,光谱类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可靠性差和现场运维难题。图为试验人员开展光谱类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的测量误差及稳定性环境影响特性试验。何炳勋 摄据悉,通过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测大型充油电气设备绝缘油中溶解气体含量,反馈主设备运行状态、实现故障主动预警,是当前强化变压器(高抗)状态管控、对设备开展早期故障检测和诊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光谱类油在线装置因其无需分离单元、监测周期短等特点,正广泛运用于750千伏及特高压变电站。据悉,由于该类装置研发和出厂应用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地区,在高海拔地区存在油气分离度、气体检测准确度不足等应用瓶颈,导致在装置入网过程中,质量管控标准难以统一。“我们搭建测试平台验证激光与红外热辐射光源的环境适应性,提出数据校正方法,可提高高海拔地区油在线装置的入网质量管控质量,突破高海拔环境下装置可靠性差、缺乏科学评价标准的难题。”国网青海电科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周尚虎介绍说。未来,国网青海电科院将开展系列研究,形成高海拔环境因素对光谱类在线装置的影响规律及数据抑制校正方法,并将研究结果应用至光声光谱在线装置的入网及现场运维,解决现场运维技术瓶颈,保障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 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建立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我国已连续九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pp  柴油货车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重中之重/pp  据年报统计,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2017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10亿辆,同比增长5.1% 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2.17亿辆,同比增长11.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53.0万辆,同比增长50.9%。汽车已占我国机动车主导地位,按燃料类型分类,汽油车占89.0%,柴油车占9.4%,燃气车占1.6% 按排放标准阶段分类,国Ⅲ及以上标准车辆占90.7%。据测算,未来5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pp  2017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算为4359.7万吨,比2016年削减2.5%。2012年—2017年,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年均削减1.1%。/pp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表示,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超过80%,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其中,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颗粒物超过90% 汽油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较高,一氧化碳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超过70%。占汽车保有量7.8%的柴油货车,排放了57.3%的氮氧化物和77.8%的颗粒物,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pp  11省份成立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pp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快,如果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匹配造成城市道路拥堵,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水平是正常行驶时的数倍。而且,我国对柴油车的控制启动较晚,控制水平还比较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说,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机动车控制必不可少。/pp  2017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去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机动车生产企业,两家企业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被行政处罚近4000万元。“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这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pp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介绍,淘汰黄标车,是“大气十条”明确的目标任务。2014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其中2017年淘汰300多万辆,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监控平台,对近90%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实时监控。/pp  随着排放标准的提升,油品对机动车排放的影响日益凸显。我国已经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提前于2017年10月1日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实现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pp  截至2017年底,北京、天津、重庆、山西、广西等11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总体来看,我国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已经有效建立,‘车油路企’全面统筹、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力有效、持续深入推进。”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说。/pp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从根本上防治机动车污染/pp  据了解,目前以柴油车为主的公路运输承担了约78.8%的旅客运输、76.8%的货物运输。/pp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构建以电气化铁路、清洁船舶为主的中长途客货运,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客货运体系,是未来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将协同相关部门和地区,推动京津冀地区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铁路支线建设,强化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执法。/pp  该负责人还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全面统筹油、路、车,协同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治理,以降低柴油车污染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提升柴油品质为主攻方向,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为导向,以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建立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四大行动,确保铁路货运比例明显提升,车用柴油和尿素质量明显提升,柴油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促进城市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
  • “宜荆荆恩”成立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联盟
    近年来,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根据pm2.5源解析报告结果显示:“宜荆荆恩”城市群机动车排放占污染源比例约25%,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机动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流动性强,是“宜荆荆恩”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亟需四地合力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促进区域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宜荆荆恩”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联保共治。10月19日上午,宜昌、荆州、荆门、恩施四地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协会在宜昌举行了“宜荆荆恩”城市群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盟现场签约仪式。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在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四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的共同见证下,四地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共同签订了《“宜荆荆恩”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联盟管理办法》。本次签订联盟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防范应采用工况法而采用非工况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降低检验标准或干扰正常检验的行为,推动四地更好地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等制度,全面提升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接下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联合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宜荆荆恩”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联保共治工作机制,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揭牌
    昨天上午10时许,一辆闽D97581小汽车开到一条崭新的检测线上——发动、提速、减速,195秒之后,一份清晰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从不远处的打印机滑出。这辆车,成为福建省第一辆采用“工况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汽车。  四条检测线投用  昨天,备受市民瞩目的厦门汽车“体检医院”——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从这一刻起,中心的四条检测线,将在全省率先实施“工况法”,全面系统地检测机动车尾气。  从过去的“单怠速检测法”,到“双怠速检测法”,再到昨起实施的“工况法”,短短的两三年时间,我市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实现了一次次质的飞跃。据介绍,目前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上,“工况法”是最科学、最为有效的——这一方法是指让车辆在特定仪器上按一定速度,模拟道路行驶时进行检测。  “双怠速法”“工况法”同时服役  我市开始实施“双怠速检测法”,是在2009年1月。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就是在汽车不踩油门和踩油门的两种状态下,检测汽车排放尾气中污染物是否超标,相对于之前只在不踩油门情况下进行的“单怠速”检测,准确率大大提高。  最先进的“工况法”检测尾气,终于在昨天成为现实——以后,它将与其他检测场所的“双怠速检测法”一道,共同运用在厦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  误差超15秒,检测报告作废  安兜东路,检测中心这幢现代化的建筑内,昨天一派繁忙景象。记者在检测现场注意到,机动车驶上检测线之后,经过匀加速、急加速、减速、空挡滑行等程序,检测全程只需要195秒——专业人士说,这195秒其实是一个标准,当机动车检测误差超过15秒,检测报告就得作废。  一年可检测4万辆机动车  有了这种“苛刻”标准,以及检测线上现代化的“取样管”、“数据分析仪”,现在,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准确率上升了。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外地转入二手车、黄标车年检、各种高污染超年限车辆的尾气检测,都将转移到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进行。根据一期工程的检测容量,中心一年可完成4万辆机动车的检测任务。  将成争议案例的“裁判庭”  将来排气检测中心还将充当我市各类有争议的检测案例的“裁判庭”,同时为福建省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提供数据来源。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市机动车尾气整治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向前推进。  【同步新闻】  我市增设3个尾气“电子眼”  位于中埔路、莲前路、虎园路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我市已在市中心的3个路段新增3个“电子眼”监测尾气。  翔安隧道计划增设“电子眼”  首批“电子警察”2007年在嘉禾路、兴湖路2个路段率先“上岗”,在它们的“火眼金睛”下,每个月都有数百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被“绳之以法”。今年,我市在此基础上,又新增了中埔路、莲前路、虎园路3个“电子警察”。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我市还计划在翔安隧道附近也将增设“电子眼”,狠抓机动车“黑尾巴”。  尾气超标最高罚2000元  最近在市区主干道,人们常可看到执法人员操纵先进的移动检测仪器,对过往车辆的“黑尾巴”进行定量检测。执法部门说,对于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相关司机将受到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这一罚金,比过去的上限1000元,足足增加了一倍。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被“电子眼”还是被移动检测仪器逮着,对于私家车来说,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800元,而超过三次,则一概罚款2000元。
  • 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开业运营
    3月12日,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开业运营,这将极大缓解我市机动车检测能力不足、检测场地车辆堵塞的紧张状况。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中印出席开业运营典礼,并为检测中心揭牌。  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是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示范场站,位于市区西郊宝泉路边,总投资1400万元,配套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线9条,安全技术检测线2条,所有检测线的自动化控制程度非常高。中心运营后,可依据即将执行的新国标要求,年检测机动车辆7万台次,能有效促进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双创”工作。为了确保检测质量和满足群众需求,环保部门将安排驻站工作人员负责数据审验和环保标志发放,交警支队将安排驻站民警负责安全技术数据审验及签章,行政部门证件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可实现一站式办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据了解,稳态工况法检测机动车排气是给机动车施加一定的负荷,在模拟道路行驶的情况下,检测排出的污染物浓度,其检测结果能更准确反映机动车的真实状态。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安排,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淘汰目前所有检测机构的怠速检测方法,而采用稳态工况法进行检测。
  • 亮剑雾霾 环保部加速机动车标准实施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2014年全国a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5-T000-1-1-1.html"strong机动车污染/strong/a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六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pp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介绍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仍持续增长。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按排放标准分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2.7%,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2.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0.4%,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0.6%,其余3.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93.2%,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6.8%。/pp  汪键说,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2014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削减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万吨,颗粒物(PM)57.4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8.4万吨,一氧化碳(CO)3433.7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按车型分类,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 而客车CO和HC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全国柴油车排放的 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 而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则较高,超过排放总量的70%。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3.8%的国I 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30.0%以上 而占保有量75.2%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还不到排放总量的40.0%。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却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pp  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环保部近日特将我国两项机动车标准的实施日期提前。/pp  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将分区域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pp  分布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以下简称《非道路标准》)。(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pp  根据最新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监测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 二是环保主管部门对停放地、维修地和道路上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目前,检验机构检验体系已比较成熟,虽然有众多数据造假新闻爆出,但各地已纷纷加强监管,如山东省正式启动机动车排放云检测,由传统黄绿标志管理转向数据管理。环保主管部门的抽查工作也在加强,多地区购买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p
  • 3285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公布
    2013年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公告中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共有3285家检测机构获得许可,详情如下: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2013年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现公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的名单(见附件)。未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xls
  • 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建成
    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上海)和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办的“汽车产品出口认证检测技术研讨会”,日前在上海安亭国际汽车城会展中心隆重召开。在会上,历时三年建成的国家商务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进行了成功发布。该平台建成了我国目前内容最丰富、覆盖面积最大的涵盖主要国际机动车标准法规原文、译文和研究论文的数据库,平台还投资数亿元建成了满足主要国际标准法规要求,获得了广泛的国际认可。  据平台的建设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是公益性项目,将对全社会开放服务,参会企业将获得平台标准法规数据库的终生免费使用权,还将获得出口认证检测的快捷和优惠服务。  “机动车出口认证检测平台”的建成标志着我国机动车出口企业不仅可以从平台数据库中获取及时更新的国家最新标准法规原文、译文和研究论文,并且不出国门即可完成国际大部分地区的出口准入认证检测,同时在避免国内外重复检测、减轻企业负担和提高产品竞争力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 哈尔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权威解读
    《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正式实施10天,“不按期检测将处300元至3000元罚款”让不少驾驶员“心跳”的同时也疑虑重重。“是不是一年不检就罚款?我检了没给发合格证怎么办?”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部分尾气检测站,并请市机动车尾气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新条例引起检车热潮  近日,记者走访华通、林业大学等机动车检车站时发现,随着尾气新条例的实施,市区10余个尾气检测点日渐忙碌,尾气检验业务量逐日上升。华通交通管理服务站环保驻站监理告诉记者,到该站检车的多为呼兰区的机动车,原本平均每天100台左右。由于新条例提高了漏检罚款额度,近期大量机动车车主担心上道被罚前来补检,日尾气检测业务量较以往上升了近30%。部分车主未到检验周期也匆匆赶来检验,此类情况正常是不予检验的。  在该站服务窗口,新车落户刚一年便来检车的魏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刚刚被拒绝检验,原因是“未到检验周期”。据魏先生讲,他记得以前需要每年都检,漏检了还要补检。听说以后尾气漏检至少罚300元,赶紧跑来检车,结果被告知没到检验周期。  与魏先生不同,来自外县的驾驶员王洪庆一直没有检过尾气,甚至没有尾气合格证。王洪庆说,他以前在家里办车辆落户时就没给尾气证,检车也没检过这个。听说上道将被罚款,赶紧过来看看该怎么办。  外地外县车可办合格贴  据市机动车尾气管理办公室的马主任介绍,哈尔滨市机动车尾气检验周期与交警部门车辆检验周期统一,不是硬性规定一年一检。按照规定,漏检一个周期罚款300元,漏检两个周期罚款500元,漏检3个以上周期罚款1000元至3000元。比如,2009年落户、按规定应两年一检的车辆,正常上线检验合格即可,不会发生罚款。2008年落户的车辆,其检测周期已超过两年的就将被处罚。目前,由于部分车主环保意识不强,很多新车落户时未按规定办理尾气检验合格证,今年以内落户的新车仍可凭新车落户手续到交警部门车管所正常补办尾气证和合格贴。今年以前落户车辆,如未超过第一个检验周期,经上线检验合格后可补办尾气证、合格贴,无须缴纳罚款,超过第一个检验周期的须按标准缴纳罚款后补办证、贴。  据马主任介绍,按照规定,机动车尾气合格证首次申领须在车辆落户地办理,哈尔滨市尚无法为外地号牌车辆办理或补发尾气证,但外地号牌和外县号牌车辆在哈尔滨市参加检验合格后可领取尾气合格标志正常出行。  明年落户须达“国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规定,哈尔滨市拟定从明年起将落户新车的尾气排放标准提高到“国四”,将可能分两时段进行,其中重型车落户从1月1日开始限制,小型、轻型车从7月1日开始限制。  据哈尔滨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机动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为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含铅化合物、苯并芘及固体颗粒物等。排放后,其有害气体和颗粒基本都漂浮在距地面1.8米以下,几乎都是人们呼吸的范围,对人体影响较大,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弱多病人群。尾气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对汽车进行定期保养,二是使用的燃油油质不好。因此,对车辆应该做好保养并到正规的加油站加油。以前1台化油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相当于7台“国三”标准机动车,“国四”标准又比“国三”标准减少了50%的尾气污染物排放。  据了解,哈尔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将对环保合格标志的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届时,环保等部门也将上路对未按规定检验尾气和使用尾气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行查罚。  今年起统一环保标志  据了解,在哈尔滨市现存的两种汽车环保标志中,一种由市环保局监制颁发,另一种由国家环保部监制并颁发。今年以前,环保部没有对机动车尾气检验合格标志做出规定,所以在今年以前参加尾气检验并合格的车辆,由市环保局颁发合格标志,标志上标明的是标志颁发的年份。从今年开始,环保部加强了对机动车尾气检验的管理,并开始颁发标志,标志上标明的是到期时间。  据介绍,今年起在哈尔滨市检车的车辆,将统一颁发环保部监制颁发的合格标志。由市环保局颁发的标志,将在车辆再次检车时全部更换为新标志。
  • 机动车检测行业 内幕多亟待改革
    【深圳商报讯】 在深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小组昨天在深成立,推选麦庆泉、张育彪分别为在深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张弦为深圳市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庄创裕、刘林为副组长。代表小组今年计划就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前海建设、东江水源保护、大鹏半岛规划开发和保护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机动车检测内幕多亟待规范  代表小组随后举行首次活动就张弦代表在今年省人大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改善机动车检测行业现状的建议》进行集体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副主任罗莉参加活动。  对于我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本报曾在省人大会议期间进行了暗访,张弦代表在省人大会议期间关注到本报报道后,还专门修改了自己的建议,将报道作为重要参考资料写入建议中。张弦在建议中为目前机动车检测行业总结出几大“乱象”为挣钱与“黄牛”勾结弄虚作假、检测机构布局不合理影响环境交通、条件设施差检测变“糊弄”、收费标准不一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私下交易安检线指标等。  张弦代表昨天在调研时提出,种种乱象背后一个根本原因是机动车检测的资质许可权在省里,造成市里难于规范、规划、监管。建议广东省选择深圳做试点,分步骤、有序地推进机动车检测行业改革。其中首要的就是将资格许可下放,或委托深圳市对应的主管部门,对深圳机动车检测行业重新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同时通过试点,在行业资源整合基础上,逐步推行安检、环检、综检“三检合一”的综合检测机构建设,形成全行业检测能力的整合,从而实现便民、交通管理及资源集约化目标等。  成立行业协会整合检测资源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安检机构37家,这些机构各自成立公司独立经营,条件参差不齐、价格相互竞争,难于健康规范发展。除了解决资质许可的根本机制问题,昨天参加调研的代表还对检测机构的规范管理,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省人大代表林慧认为,最近市政府转变职能将很多工作下放给社会组织来做,检测这项属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工作,完全具备条件由社会组织自行规范管理,建议成立相关行业协会,整合检测资源建立一个总的检测平台,统一规划布局、制定行业标准,统一价格、标识和宣传,按照政府要求规范管理各个企业。还有很多代表建议检测点应当完善尾气收集装置,“不能让检测环保的地方最不环保”。  白天参加活动时说,机动车检测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的一些规划布局,已不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深圳发展到今天的规模水平,正在向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目标迈进,需要政府管理更科学更精细,对需求变化反应更迅速更及时。  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岭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参加代表的活动,表示将高度重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系统考虑机动车检测的规划布局、收费标准、严格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 机动车环保检验拟实现全国通检
    p  自2018年开始,机动车安全检验已实现全国通检,同时大气法规定排放检验达标的车辆才能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这就要求汽车排放检验也必须实现全国通检,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和机制,各省收集的数据存在很大差异,各省市之间的检验数据难以实现共享。/p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机动车定期检验、注册登记检验、转移登记检验、监督抽测的数据采集、保存、交换方式和内容,为实现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全国通检提供技术保障。/pp  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参加环保定期上线检验的汽车共有 24780.88 万辆,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 98.1%。全国已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共计8847家,其中8260家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新标准能力扩项,具备新标准要求检测能力 全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机构双怠速检测线共计 17604 条,稳态检测线 9768 条,简易瞬态检测线 9359 条,自由加速检测线 13576 条,加载减速检测线 14835 条,OBD 检测线 27341 条。/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40px height: 958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344d79be-7e51-4671-b2eb-3feec1206ed3.jpg" title="环保检查.jpg" alt="环保检查.jpg" width="640" height="958" border="0" vspace="0"//pp  此标准的发布将大大促进我国机动车排放检验实现全国通检的进度,同时方便长期异地的车主实现环保检验与安全检验同时检验。/ppbr//p
  • 3693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公布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现公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的名单(见附件)。未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  2014年3月20日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