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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安科技“智能家庭农药残留检测仪”斩获“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家庭农药残留检测仪成为2018年度广东省行业类名牌。经过一系列的申报资料初审、申报数据公示、企业现场审查、专家综合评价、广东质量品牌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确认等等,食安科技历经层层筛选,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考核,以及受到广大消费群体的监督,终于斩获这份来之不易的殊荣。  农业部的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的农药利用率仅为36.6%,剩下的农药在以各种形式影响着其他动植物、水、土壤、大气和公众健康,全国农药污染耕地土壤面积超过7亿亩。  就一棵叶菜而言,根部农药最多,其次是茎部,然后是叶和果实。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显示,2016年,多家大型超市出售的包装精美的蔬菜被检测出国家禁用农药克百威和氟虫腈,前者影响人类的生殖与发育,后者对人体甲状腺、肝肾具有高毒性,且能在人体内蓄积。  基于这样的食安环境现状,食安科技开发了“灵灵狗”智能家庭农残检测仪。产品具有智能控温系统,不仅能在短时间内高效完成农药残留项目检测,并且能保证准确性和灵敏度。同时还设有互联网+功能,实现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农残风险。“灵灵狗”智能家庭农药残留检测仪为国内首创,已申请发明专利。  “广东省名牌产品”获评企业是通过严格筛选,以质量、科技、效益及发展为评价体系综合考量企业品牌价值,此殊荣代表企业真实的核心市场竞争力,代表着行业的领先地位及标杆作用,将记录在企业里程碑的发展史。而此次能成为“2018年度广东省行业类名牌产品”也验证了”智能家庭农药残留检测仪的价值,这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沉淀下来的财富。企业也将在日后更加注重自身产品质量的提升,不断打造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拳头品牌,回馈社会。
  • 张一元吴裕泰等9品牌茶叶检测出农药残留
    南方日报 素来被视作健康饮品的茶,竟然广泛存在农药残留。一家环保组织昨天发布报告称,检测出天福茗茶的碧螺春、张一元和吴裕泰的茉莉花茶等茶叶,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农药灭多威,市场抽检的9家茶叶品牌的18份茶叶上均含有至少3种农药残留。  这家环保组织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先后在北京、成都和海口对9个茶叶品牌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这些品牌包括:吴裕泰、张一元、中国茶叶、天福茗茶、日春、八马、峨眉山竹叶青、御茶园,以及海南农垦白沙绿茶。  检测结果显示,被调查的9个品牌的所有茶叶样品上均含有至少3种农药残留,检出的农药种类总数高达29种。其中6个样本含有10种以上农药残留,而日春803铁观音竟含有多达17种农药残留。  被检出的农药中有不少是国家农业部明令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农药。  国内最大的茶叶零售企业天福茗茶昨日发布澄清声明,称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内地监管机构的任何通知,而碧螺春及龙井茶的检测结果处于中国内地适用的食品安全规定及标准范围内。  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北京吴裕泰茶叶有限公司、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也表示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随后,记者致电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秘书长吴锡端,他认为,该环保组织套用欧盟设定的技术壁垒标准,没有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制定标准依据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茶叶中农药残留最高限量的规定。依照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这些产品的质量也完全没有问题。”  记者查询“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茶叶中农药残留量最高限量”列表见到,硫丹的限量是30mg/kg,氟氰戊菊酯的限量为20mg/kg。依此,本次被检出硫丹含量最高的日春802铁观音的数据也远低于这一限量。  吴锡端强调:“为了消除社会疑虑,我们现在已经请了权威的农残专家着手进行安全性评估,尽快拿出评估报告。”  然而,对于本次检测出部分禁止使用的农药成分,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与相关企业暂未作出明确解释。
  •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集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公开征集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立项范围(一)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主要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和相关技术规程等。(二)优先制定、修订GB 2763中配套检测方法短缺或适用性较差的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应当符合《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农业部公告第2386号)规定。(三)优先制定、修订膳食风险管理急需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包括我国禁限用农药相关限量,新增登记农药/作物相关限量,GB 2763已发布实施、经跟踪评价建议修订的相关限量。二、申报要求(一)立项建议应符合构建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立足公众健康保护和膳食风险管理急需,以及当前农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工作需要。(二)立项建议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具有开展膳食风险评估需要的相关毒理学和残留化学等数据基础,以及相关风险监测等情况。(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四)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起草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相关利益冲突。标准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食品安全及农药残留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三、其他请各有关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申报修订项目的单位,还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说明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立项建议书电子版(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罗媛媛、陈增龙;电话:010-59194077;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书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023年11月9日
  • “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落户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以“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核心,努力打造国家重点实验室,今年获得科技部批准正式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0月8日,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为该基地授牌。    贵州大学“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拥有55名国家和省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为主体构成的固定研究团队,同时与国内外多家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08年成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近年来,该基地先后承担了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项目、贵州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16项,获科研经费8000余万元。   该基地公开发表国内外有影响SCI收录学术论文200余篇,研究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十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贵州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   而今,该基地在国内外精细农药化工及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具有较高影响,是国内本领域的重要学术机构。
  • 你喝的不是茶而是毒药?专家辟谣:夸大茶叶农药残留
    p  近期有网络传言将2012年茶叶农药残留报告引发的媒体报道以及2013年央视二套播出的“信阳茶叶农药残留调查”等内容拼凑在一起,以《[央视曝光] 你喝的不是茶,而是毒药》进行发表,在社会上迅速传播并引起极大反响。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专家表示,该谣言引用了央视的视频截图和东方卫视的视频,对视频时间未做任何交待,为博取粉丝眼球而拼凑不实消息,夸大了茶叶农药残留的危害性,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对即将到来的春茶生产销售带来负面影响。/pp  茶叶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也是百姓的日常饮品,其质量安全受到各级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为保障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部对茶叶开展例行监测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也对茶叶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茶叶从茶园种植到市场消费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环节,政府一直在监管。/pp  农业部已全面禁止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茶园上使用,国家标准对茶叶中的19个禁用农药提出了限量要求,2017年农业部茶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项在全国16个重点产茶县取样755个,验证分析表明没有一个产品禁用农药残留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要求。/pp  农业部每年对全国茶叶质量安全进行二次例行监测,重点对春茶和夏秋茶进行农药残留监控,近3年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6%、99.4%和98.9%,表明我国茶叶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是可以放心的。/pp  近年来,茶叶产业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增施有机肥,集成配套以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调控等技术措施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体系,生产出更安全优质的产品,并培育了一大批绿色、有机茶叶品牌,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在一些生态条件较好的地区,鼓励发展有机茶,2016年中国有机茶面积达到近8万公顷,已成为中国第二大有机产品。/pp  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对茶叶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多次修订茶叶农药残留限量,从2005的9个参数扩大到2016年的48个参数,限量标准不断从严,禁用农药的残留限量大部分按0.01mg/kg进行控制。各级政府对茶叶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监督频率不断加大,密切监控茶叶质量安全动向,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在此,也提请广大消费者从政府主渠道获得质量安全信息,不要听信谣言和传播谣言,共同维护产业的健康发展。/pp  附: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关于强烈谴责虚假不实报道的声明/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6071085a-8800-4616-9524-96976f70842e.jpg" title="8c551e06425b21b48b6be45a72f79e5a.jpg"//p
  • 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访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张小军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害,保障粮食产量、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农药利用率低下,大部分通过径流、渗漏、飘移等流失,对环境、生物及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为降低农药使用量同时提高利用率,自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研究发现,农药制剂有效成分在喷施后形成的微粒粒度是影响药效的关键因素之一,合理控制粒度可充分发挥农药的药效潜能。为探究制剂粒度对农药施用效果的影响,近日,仪器信息网走进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心主任张小军博士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10年间,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不足10亿元发展到66.4亿元,从原药、联销、分装,延伸到制剂研发、应用技术、农药出口、植保机械… … 2019年,公司十周年高峰论坛上,面对环保高压、新《农药管理条例》、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给农化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中农立华确立打造“科技立华、服务立华、绿色立华”以更好地服务三农。为落实科技创新战略,2020年10月,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实验室落成,研发中心设有制剂研发、产品化学检测、残留化学检测实验室三个区域,致力于制剂技术、植物保护产品及分析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为公司和行业提供更多技术支持与服务。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研发、分析及应用技术工作,从业经历近20年,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著名小麦科学家Noman K. Borlang曾说过:“没有农药,人类将面临饥饿的危险。”据美国农业部和世界粮农组织测算,停止使用农药将导致作物产量降低30%,农产品价格提高50%-70%;农药使用可挽回全世界农作物总产量30%~40%的损失。农药是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质,在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或缺。我国为农药原料药生产大国,但原料药并不能直接使用,消费者终端实际使用的是制剂,农药制剂行业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关注;近15~20年来,中国在环境友好的农药制剂方面的进步很大。中农立华自主研发30%二甲戊灵悬浮剂、46%氟啶∙啶虫脒水分散粒剂等产品深耕市场多年,获得良好口碑,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产品性能的精细化控制;此外,2020年6月由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天津立华牵头起草的《30%二甲戊灵悬浮剂》团体标准正式通过“CCPIA标准”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标准编号为T/CCPIA 046-2020。回顾我国农药发展历程,张小军说到:“我国农药研发及产业化取得了明显进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已成为继欧美、日本后,为数不多的具备农药创制能力的国家。聚焦农药制剂,研发水平进步则更快,我刚入行时,从业人员规模区区几百人,如今已超过5000人,为我国农药制剂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我国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如悬浮剂、悬乳剂、水乳剂以及水分散粒剂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在干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等新剂型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应用案例。当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如研发体系不健全,精细化程度不够,系统研究人员欠缺,难以组建完整的研发团队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要完善的。”“我在全国制剂大会中提出,可控粒径对于制剂研发至关重要,也是衡量研发水平的重要体现。当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倡农药减量增效,大家开始关注制剂稀释后的界面性能,其实,液液、固液分散体系中有效成分的粒度对于制剂应用效果的影响也很大,粒度控制越小,比表面积越大,接触生物靶标越充分,防治效果越好。此外,针对一些低熔点化合物的制剂,粒度分布是判断其研发成功与否的关键。粒度控制可助力农药减量增效,也是未来农药制剂的发展方向之一。”张小军继续讲到。10多年的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实践——静态光散射与图像颗粒分析技术粒径控制离不开粒度分析仪器的助力。张小军十余年间,先后使用过3台激光粒度仪和1台粒度粒形分析仪,均购自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目前实验室正在运行的是去年新购置的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据张小军介绍,他用过的这3台激光粒度仪体积逐渐减小,性能则不断提升;期间还到访过百特两次,见证了这家国产仪器厂商的成长,感触最深的是企业近十年的发展之快,近日,百特12台顶级激光粒度分布仪批量出口德国,性能得到国外用户的充分认可,更为其国际化进程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农药制剂行业以应用技术为主,当初选购激光粒度仪时,操作人员比较关注仪器的重现性、数据可靠性、操作便利性、性价比几个重要指标。“同行交流是我们调研的主渠道,实践是检验仪器水平的重要标准。”张小军告诉笔者,“同大多数行业一样,在农药制剂细分领域,实验室在采购仪器时都会优先考虑进口品牌,但粒度分析产品不然。国产激光粒度仪在此领域占有率很高,尤其是百特的产品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到位、口碑好,所以值得信赖。另外,激光粒度仪的测试范围与准确度,以及不同剂型的通用性或者共用性,一台设备能否同时测定水溶性和油溶性的制剂、微米和纳米级的制剂等,都是研发人员关注的信息。经测试,百特的仪器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还可以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针对不同粒径的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百特的激光粒度仪都能测定出科学可靠的数据,满足我们的评价要求;尤其结合图像分析仪,在评价低熔点、水溶性活性成分体系,以及颗粒长大、结晶等方面都能做出很好的判断,是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中的利器。”实验人员正在操作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图左)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图右)好仪器是用户和仪器企业一起“用”出来的除激光粒度仪及部分实验室常用设备外,实验室鲜见国产品牌的影子,张小军对此感慨良多:“好仪器是用出来的。百特成立26年之久,但发展最快的阶段是近十年,因为其仪器使用者越来越多,反馈与建议随之增多,促使仪器性能反复改进并优化。同样,各行业要给予其他国产仪器试错的机会,帮助其成长。”采访最后,谈及对百特产品和服务的改进建议,张小军坚定地说:“几乎没有,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他沉思片刻又说:“既然有这样一个问题,我就提一点,希望百特能深入农药制剂研发和生产检测单位,实地调研交流,线上线下联动,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收集客户在仪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了解并满足其最新需求,如此,百特的产品才能在农药制剂行业始终保持领先。”“百特是典型的‘专精特新’企业,小而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百特在董青云总经理的带领下取得了很多靓丽的成绩,他们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其激光粒度仪在国内销量稳居第一。我相信国内其他检测仪器设备也会取得如此突破,解决一系列‘卡脖子’的问题。我从百特身上看到了希望,这就是民族制造业的希望和代表。”后记应用研发是整个农药研发中重要的一环,但技术研发枯燥、充满不确定性,张小军何以坚持如今?他告诉笔者,一是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取得成绩的喜悦与满足感只是动力,内心的喜欢才是坚持的源泉;二是拥有优秀的平台和团队,团队的融洽相处与共同的荣誉感是研发成功的保障;三是要有视野,不断学习、借鉴、思考、总结才能持续提升与进步。这也是一位研发人员的基本素养。
  • 国家农药质检中心通过GLP评审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前通过农业部GLP实验室现场评审。该中心是国内农药标准化和质量检测的权威单位,是农业部批准的农药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  这个国家级农药检验机构设在沈阳化工研究院。农业部GLP检查专家一行3人日前来到该院,按照《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农药理化分析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对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检查。  GLP即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是指通常所说的新药上市前药物安全性评价动物实验。继2004年全面推行GMP和GSP之后,GLP的强制认证再次表明了国家在药品安全性评价方面的管理决心。建立GLP实验室意义重大,它不仅能提高试验数据的质量,保证试验数据质量的可比性,促进国际化学品危害性评价数据的相互认可,减少重复试验,节省时间和资源,还能消除贸易技术壁垒,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 中外专家田间开展农药残留试验
    近日,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GLP实验室,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与国外GLP实验室的专家联手在海南澄迈县永发镇一块水稻田里联合开展了GLP农药残留试验。田间试验 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意为&ldquo 良好实验室规范&rdquo ,旨在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 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田间试验是农药残留试验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范化的残留试验是取得完整、可靠的残留评价资料的保证。为确保残留试验设计科学、合理,数据完整、可靠,国际上采用GLP来规范农药残留试验。 早在2006年11月8日,国家农业部就颁布了《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农药残留试验单位在田间试验部分还没有一家符合GLP的要求。 今年,为了推动我国农药残留试验的GLP建设,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全国挑选了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6家农药残留试验单位与国外GLP实验室联合开展农药残留试验,学习GLP的管理理念和规范。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李建国研究员表示,下一步将严格遵照GLP的要求,完善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把农药残留实验室建成与国际接轨的GLP实验室。
  • 赛默飞世尔科技推出独特的农药分析仪参考资料套件以提高农药分析应用性能
    服务科学、世界领先的赛默飞世尔科技,今天宣布推出了一个独特的农药分析参考资料套件,旨在革新农药分析方法的建立和操作方式。 这款全新的,兼容并包的解决方案能够提供关于样品提取及易耗品的相关信息,从而辅助用户建立基于Thermo Scientific TSQ Quantum三重四极杆GC-MS/MS的农药杀虫剂分析方法。Thermo Scientific TSQ Quantum气相色谱是在单次分析实验中进行无干扰、高通量、多残留的多种农药筛查并取得良好的灵敏度,重现性和线性分析的已建立标准。 由于化学性质各不相同的大量杀虫剂的使用,农药分析给实验室和运营商带来了相当的挑战。基于赛默飞世尔科技在农药分析方面的充分经验,新的农药分析仪参考资料套件能够为您提供轻易地应付这些挑战的手段。该资料套件将方法资料与易耗品和程序相结合,以促进和加快开发适合于挑战性农药化合物分析的方法。这种专门开发的材料和仪器组合,使环境和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在安装该软件资料包的几天内便可以建立新方法并投入生产。 Thermo Scientific农药分析仪参考资料套件能够为近600种不同农药化合物生成已确证的SRM,从而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农药样品使用QuEChERS技术提取,可以使用化学文摘(CAS)编号、名称或化学式检索, 帮助用户快速方便地识别农药使用量和组成。该参考资料套件还提供了一个易耗品和样品制备方法的'购物清单',为实验室节省时间并减少易耗品和色谱柱的浪费。 新的农药分析仪参考资料套件即使在最具挑战性的农药应用方面依然确保最佳的性能。通过为成功的农药分析提供已确证的检测方法、系统设置和&ldquo 最佳行为&rdquo 操作规范,此参考资料套件能够为实验室节省以星期计的方法开发时间和相关费用。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Thermo Scientific农药分析仪参考套件,请访问: www.thermo.com / gcfoodsafety 。 Thermo Scientific是服务科学、世界领先的赛默飞世尔科技的首要品牌。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Inc.)(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变得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度营收达到105亿美元,拥有员工34,000多人,为350,000多家客户提供服务。这些客户包括: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研究院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工业过程控制装备制造商等。该公司借助于 Thermo Scientific 和 Fisher Scientific 这两个主要品牌,帮助客户解决从常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面临的各种分析方面的挑战。Thermo Scientific 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整套包括高端分析仪器、实验室装备、软件、服务、耗材和试剂在内的实验室工作流程综合解决方案。Fisher Scientific 则提供了一系列用于卫生保健,科学研究,以及安全和教育领域的实验室装备、化学药品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将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为便捷的采购方案,为科研的飞速发展不断地改进工艺技术,并提升客户价值,帮助股东提高收益,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欲获取更多信息,请登陆:www.thermofisher.com(英文),www.thermo.com.cn (中文)。
  • 中药多种农药残留 莫要自己坑害自己
    日前,绿色和平组织发布调查报告称,其购自同仁堂、云南白药、天士力、九芝堂等九家品牌药店的多种常用中药材,超过七成被检测出含有多种农药残留。  众所周知,中药材是中医用来治病救人药方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具有无化学毒害物质,副作用小等特点,一直倍受中国民间用药所青睐,再加上国际上对绿色药品的关注,中医药已经能够出口到国外,随着临床应用的不断的增加,导致大量的中药材被市场所需要,因此一些中药材被请进了田间地头进行大面积的生产和种植。  在药材的种植过程中,由于中药材的种植者缺乏基本的植保常识.一些药农为了保产增收减少病虫害,进而大量使用各种农药,甚至是国家命令禁止应用于药材上的农药,导致农药过多地残留在药材之上,人为地降低了药材质量。再加上目前我国还缺乏对中药材安全质量的有效监管,检测标准的缺位,致使农药残留超过国际标准几十倍甚至于几百倍的中药材被应用于我国的临床治疗之上,一旦摄入过多就很可能为人体带来伤害。  正如广告中所言的那样“药材好,药才好”,顾名思义只有上好的药材才能做出好药,才能治病救人,残留有大量农药的药材虽然在短时间内能够达到治疗患者本身疾病的目的,但同时也为患者埋下了其它的健康隐患。长期潜伏在人体内的农药超过一定量后就会导致某种疾病,特别是像甲拌磷、涕灭威等不允许在中药材上使用的农药会使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影响,表现出认识能力和短期记忆能力降低。  中药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是中华民族防治疾病,康复保健一大法宝,。当中药被国际广泛认同,却由于自身的管理不严、标准缺失,导致中药材市场管理混乱,而后又将国人与外国人区别对待,将最好的药材用于出口,农药残留低于国际标准几十百、上百倍的药材留给自己食用,这实在是不能为人所能接受的。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谦让的中华美德,而是典型的坑害自己。  既然我们能够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中药,就也一定能够生产出让自己吃的放心的中药,我们绝不能打着没有标准的幌子来坑害同胞,更不能以此来放纵自己“掩耳盗铃”,将中药变成毒药,用自己的宝物来毒害自己。
  • 国家生物农药研究中心将落户武汉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申报的国家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日获得国家科技部立项批复,即将落户武汉。该中心建成后,将依托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产业化开发,并建成我国生物农药研发人才培养基地。
  • 中药材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缺位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致电北京同仁堂药材公司,对于药材农残超标的说法,工作人员表示,同仁堂一直都是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检验。至于其他需要向品牌部进行咨询。记者致电品牌部后,工作人员表示,此问题宣传部最为了解,而宣传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对于中药材农残超标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屡次拨打云南白药、九芝堂等上市公司的证券部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据了解,目前国家药典中只对甘草和黄芪两种中药材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查的规定,且检查的种类只有六六六、滴滴涕和五氯硝基苯三种。大量在生产环节使用的农药都未收录其中。去年10月份,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征求意见,只是增加对人参、西洋参药材和饮片的农药残留检测项目。  天地网中药材分析师段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药材需求越来越大,很多药材都在寻找人工种植的途径,农药残留问题也开始凸显起来。出口的中药材如果有农药残留或者激素,国外根本不要,而国内由于重视不到位,监管并不严格。不过,段华表示,目前中药材仍然是以野生为主,农残的问题应该不是特别严重。  &ldquo 现今农业种植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使得化学农业模式已经从瓜果蔬菜延伸到本该治病救人的中药材,这非常令人担忧。&rdquo 王婧表示。  如果将绿色和平的检测结果和欧盟农残标准进行比对的话,可以发现部分样品农药残留超标数十甚至数百倍。例如欧盟的甲基硫菌灵最大残留值为0.1毫克/千克,而在同仁堂(北京)的三七花中检出该农药残留量51.6毫克/千克,超标500倍 云南白药的金银花甲基硫菌灵残留量达到11.3毫克/千克,超标100余倍。  药业资深人士边晨光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药店应对其售出的产品质量负责,应对此承担责任,不过,由于目前药企无法控制上游企业,这只是中药材农药残留在整个产业链往下游延伸的表现,即使是品牌药企也无法掌控。
  • 论《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对假劣农药法律适用上的影响
    p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采取法律拟制的方式,规定了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本文从刑事、行政和民事三方面分析认定假劣农药的法律效果,并着重对行政执法中假劣农药的法律适用提出建议。/pp  strong1 法律的溯及力/strong/pp  新旧法律适用,是司法和执法实践经常遇到的问题,新法施行首先面临的就是新旧法律的衔接与适用。准确认识两者之间关系,对推动新法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pp  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一项法治原则。《立法法》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从法理上看,法不溯及既往是明确的,不能用后实施的法律去规范先前的违法行为,因为不可能在过去就预知未来的法律规定。用事后创设的规定约束和惩罚事前行为,与法治精神相悖。行为的合法性,只能以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作为评价准则。法一般不得溯及以往,否则人们无法预测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这既不利于公民、法人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也不利于保障其合法权利。/pp  strong2 假劣农药的认定及法律适用/strong/pp  新《条例》对假劣农药的认定作出扩充完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立法上采取法律拟制的方式规定: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这一规定将对假劣农药的法律适用产生影响。/pp  一般对假劣农药的处理可分为刑事、行政和民事三种不同的法律效果,新《条例》实施后,对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在刑法方面应以“从旧兼从轻”为原则;行政处罚方面应以“从旧兼有利”为原则;而民事纠纷处理则应以“从新”为原则。试具体分析如下:/pp  2.1假劣农药的刑事法律适用/pp  《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可看作是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具体化。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原则上按照旧法处理,但新法对该行为的处罚较轻的,应按新法处理。/pp  《条例》修订中大幅增加了对假劣农药的惩罚力度,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应按修订前《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认定假劣农药。对新《条例》增加的“按照假劣质农药处理的农药”的规定是否可以适用假劣农药刑事责任的有关条款,本文持慎重态度。从保护人权出发,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已有明确定论,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刑事法律适用问题应有待于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没有相应司法解释以前,2017年6月1日以前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经营者经营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的,均适用旧《条例》。/pp  2.2假劣农药的行政法律适用/pp  行政处罚的新旧法律适用,《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应规定。但《刑法》和《行政处罚法》都是关于公权力与私权力关系的法律,有诸多相似之处,一般认为行政处罚应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曾以常办〔1990〕秘字第093号函复同意上述意见。由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同样具有制裁性,参照《刑法》中“从旧兼从轻”的规定,结合《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的精神,对同类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如果新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处罚较轻的,应适用新法。/pp  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关于区分实体与程序分别确定新旧法律适用的做法。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明确:“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二)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三)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适用新的执法依据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应适用新法。/pp  2.2.1生产假劣农药(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 依据“从旧兼有利”原则,对生产的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或之前日期的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产品,若一直存放仓库按旧《条例》处理没有争议,若该批次的农药出厂销售记录表明其出厂销售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以后,则该批次销售行为适用新《条例》,被该企业销售的此产品应被认定为假农药。/pp  2.2.2经营假劣农药(按假劣农药处理的农药) 依据“从旧兼有利”原则处理,对农药生产者一般没有异议,但对农药经营者则存在异议。与农药生产相对明确的生产节点相比,农药经营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即从进货到销售到使用终端完成经营往往需要较长时间。2017年6月1日以后,应依法适用新《条例》;但农药经营者门店和仓库存有的(有确凿证据证明非经营农药的除外)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均按假农药处理,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均按劣质农药处理,这是否符合法治的公平正义?本文认为,对农药经营者行政违法责任的追究,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从旧兼有利”原则,以进货日期2017年6月1日为界可能是比较恰当的选择:/pp  (1)经营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如2017年6月1日前进货并销售完的,则农药经营者经营该农药的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应按旧《条例》认定假劣农药并处罚。/pp  (2)经营行为接续发生在新法实施期间。如某农药经营者2017年6月1日前已进货的未取得登记的农药,6月1日以后继续销售是否应适用新《条例》处罚?或6月1日前购进10箱未取得登记的农药,一直未销售出去而在6月1日以后被查处发现该未完成销售的10箱农药如何处罚?或6月1日前销售5箱、6月1日后再销售5箱,按新旧《条例》的法律适用,是否6月1日前销售的5箱适用无证农药,而6月1以后销售的5箱适用假农药?/pp  对以上情形目前存在不同看法:/pp  有人认为应适用新《条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经营者经营该农药的行为终了于2017年6月1日之后,此时旧《条例》已被新《条例》取代,应按新《条例》认定为假劣农药并处罚;因新《条例》规定的处罚更重,处罚应酌情从轻。/pp  亦有人认为应新旧《条例》分段适用。对2017年6月1日前进货并完成部分销售的农药经营行为,应按旧《条例》认定为无证农药并处罚;而对于6月1日以后的接续完成销售的农药则按新《条例》认定为假农药并处罚。但分段适用,处罚明显畸重,且可能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pp  应当明确,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公权对私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须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违法经营行为虽然延续到新《条例》实施之后,但开始于旧《条例》实施期间,后续行为只是初始行为的延续,行政执法应参照刑事处罚原则,农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中应更多考虑行政管理相对人——农药经营者的权利和利益,认定假劣农药属于实体问题,按“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应适用旧《条例》。/pp  (3)经营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后。2017年6月1日以后采购进货的,经营者经营该农药的行为发生在《条例》实施以后,应按新《条例》认定假劣农药并处罚。《条例》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规定,农业主管部门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罚款”,经营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pp  同一个产品,仅仅因经营(进货)行为发生的时间点不同,适用的法律就不同,这种行政处罚的巨大差异将考验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基准的把握和平衡。此外,对农药经营者能否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履行查验义务、建立采购台账等也提出了严格要求。换言之,农业主管部门对经营农药产品的法律适用要看该经营者是否按《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了采购台账,如果因经营者没有依法履行建立台账的责任,而执法人员无法对其经营农药产品的时间作出认定,则可依据《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pp  2.2.3假劣农药行政执法适用法律的时间点选择 与以往相比,《条例》修订后农业主管部门查处假劣农药时有更多的执法手段,农业主管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应依法主动核查农药生产企业的出厂销售时间和农药经营者的采购时间。《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生产或经营行为发生在2017年6月1日之前的应适用旧《条例》,2017年6月1日之后出厂或采购的应适用新《条例》;农药经营行为(采购进货)发生在6月1日之前且接续发生在新《条例》实施期间的,按照“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应适用旧《条例》;对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能提供出厂销售记录和采购台账的,应依据《条例》第五十四条不执行出厂记录制度、第五十八条不执行采购台账规定予以处罚。/pp  从农药执法统一考虑,国家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考虑提请有权机关对《条例》修订前后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和解释。/pp  2.3假劣农药的民事法律适用/pp  《立法法》确立的“法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如果为了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可以作出特别规定,赋予新法溯及力并适用新的法律。在民法方面,以“从新”为原则,即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按照新法处理,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另有规定除外。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保护人民免受未来不测之法的侵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的需要,法律也可以溯及既往。/pp  综合考虑新《条例》关于假农药的立法本意,本文认为,将新《条例》中“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等按假劣农药处理”适用于药害民事纠纷而不是局限于行政法领域,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对经营2017年5月31日或之前日期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未附具标签的农药的行为发生在2017年6月1日以后的,若因药害等发生损害赔偿纠纷,应依法适用新《条例》,即对其按假农药处理承担民事责任。/pp  “按假劣农药处理”的目的在于减轻农药使用者一方的举证责任,被认定为假劣农药的产品当然其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是产品存在缺陷,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外,自2017年6月1日起,标签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在涉案民事诉状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产品缺陷而承担民事责任。通过保护消费者(农药使用者)的权益而规范市场秩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法治发展方向。/p
  • 海南公布禁用农药名单 被禁农药竟不在其中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昨日高调向媒体公布《海南省禁用农药品种》(以下简称《禁用名录》),即《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并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布进行了详细的发布,随即当地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但在其公布的“禁用农药品种”和“限用农药品种”,都没有导致沸沸扬扬的毒豇豆事件的元凶“水胺硫磷”。据了解,10年前海南省曾公布过一个“海南禁用16种剧毒农药”,名列其中的就有“水胺硫磷”,这次为什么不一起再次公布,确实令人费解。  《禁用名录》有误导之嫌  昨日,在海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一文称,“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令禁用淘汰了一批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限制一些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  “禁用农药品种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限用农药品种是:即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包括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其中,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文件列出的禁用农药品种23类,限用农药品种仅列出16种,并以“等19种”概括,没有写明国家规定禁用的其余三种农药品种。  有法律界人士评论指出,海南省的做法有误导公众的嫌疑,无非想告诉大家,国家都没有把“水胺硫磷”作为禁用农药,毒豆角其实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如果海南省想把国家文件让大家再学一遍,就应全面公布该文件。  《禁用名录》被疑断章取义  实际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从1982年起就由国家陆续公布。当时就把“水胺硫磷”作为禁药禁止用于水果和蔬菜。《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条例》第27条就明确了“水胺硫磷”禁用条件。而海南省在10年前公布的《海南禁用16种剧毒农药名单》中就有“水胺硫磷”。为什么这次并没有全面公布,按照当地农户的解释是:“说明这个药也不那么毒。”  昨日,三亚崖城镇坡田洋村一户菜农正在给豆角喷洒农药,看到记者正要拍照,农户立即钻进了豆角菜地。其他农户笑着说:“我们可不是打‘毒药’呀。”那个打药的农户神情轻松地走出来,笑着说:“反正是杀虫的啦。你没看到省里公布的毒药名单没有水胺硫磷吗?说明这个药至少不是那么有毒的。现在都不知道信谁。”  三亚市的第二菜市场是当地市民买菜的主要市场之一,蔬菜档口有四五十家,只有五六家有长豆角买。档主陈女士介绍,以前每天可以卖出去至少二三十斤,现在很少有人买了。她昨天也进了一些长豆角,她解释说:“网上公布的毒药没有水胺硫磷嘛,可见也不用那么害怕,所以进了10多斤卖卖看。”  在陵水县英州镇,记者询问了有23年农技工作经历的雷先生,他认为,10年前省里公布的《海南禁用16种剧毒农药名单》并没有听说废止,就应当继续遵守。但省里现在公布的“毒药”名单没有“水胺硫磷”,确实有些让人懵懂。  上市豇豆100%检测?  农户:没有看见 商户:没有的事  海南省工商局曾发出紧急通知,从2月25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促进海南农产品正常流通。  省农业厅也表示,海南瓜果菜全部从秀英码头与南港码头出岛,从2月26日晚开始,省农业厅在这两个港口设置检查检测点,对豇豆实行严格的产地准出制度,不合格豇豆一律不准出岛。要做到上市豇豆100%检测。  在陵水县批发市场叫卖豇豆的农户苏阿姨说:“从来没有看到有人来我们这里检测,出事以前没看见过,现在也没见过。”在三亚市崖城镇批发市场周围,挂了不少要求禁用农药的横幅。但批发商梁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有几个人拿着检测仪器零散测了一下,都说没有问题就再也没看见他们。”
  • 中国农药“准生证”泛滥 农产品生产能没隐患?
    南方农村报讯:“国内没几家农药企业敢说自己是干净的。”近日,农业部通报2010年第一次农药监督抽查情况,再次印证了业内这一结论。不合格产品名单中,不少知名企业的产品赫然在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标签不合格的产品中,问题出在登记证上的产品所占比例最大。 目前,全国已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高达2.8万多个,进行登记的企业逾2400家,产品数量之多、同质化之严重不仅使监管困难重重,而且零售商间恶性竞争也让企业苦不堪言。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底农业部集中发布了农药管理6项规定,欲通过提高农药登记要求来减少登记产品数量。可是,两年半过去了,登记产品总量非但没有下降,反倒逐年增加,2009年登记产品比2006年增加了3.5倍。 年登记产品量四年增3.5倍 农药登记证是允许农药产品生产、销售的“准生证”,它与生产许可证号(或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一起俗称农药“三证”,成为消费者判断假劣农药的重要依据。 “过去为了满足农业生产需求,促进农药行业发展,对农药登记的要求比较低,也形成了我国特定历史阶段的临时和正式登记并存的登记制度。”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常轶智介绍。 农药登记产品数量增加之快,令人咋舌。据粗略统计,1999年,获得登记的农药品种582个,登记产品9747个,生产企业1724家(不包括未定点的分装企业);截止今年3月,已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已高达2.8万多个,农药品种数量变化不大,为600多个。跨国公司先正达生产的“百草枯”单在广东的销量,就高达2000多万元,像这样的“大产品”,在国内企业中几乎没有。而中国某大型制剂企业年销售量达数亿元,但这样的销量却是通过旗下数百个产品完成的。 中国农药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自主创新能力弱,登记新产品成为占领市场最重要的手段。据山东省宁阳县农业局植保站刘刚2007-2010年每年发表的《全国农药产品登记情况盘点》文章显示,2006年,农业部共批准2238个农用农药产品登记(不含分装登记产品),其中正式登记产品218个,临时登记产品2020个;2009年相对应的数据分别为10003、8543、1460个。可见,每年新批准的登记产品(包括新农药登记、老产品由临时登记转为正式登记)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比2006年增加了3.5倍。 “从市场运转情况看,农药登记制度已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常轶智分析,在生产过程方面,由于过去的农药登记要求很低,许多农药企业对农药研发很不重视,有的企业不仅对生产技术原理、产品的理化等要点不清楚,而且在申请登记田间试验时竟不知单位面积应该使用多少量;同时,造成登记的农药产品数量过多、过乱,不同企业或同一个企业会登记防治相同病虫害的同种或不同种农药的多个产品,而每个产品的市场份额很小。 “目前市场上单一的产品能卖200-300万元的销售额就很不错了,产品同质化非常严重。”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负责人丁春认为,产品的证件资源、使用效果都差不多,市场控制点已不在企业和市县级经销商,而是终端零售商,他们销售不同的产品,靠人脉、降价、赊账等形式竞争,“这也是为什么中小企业还能暂时生存的原因,农药行业格局大变动即将到来。” 取消临时登记无法根除乱象 与丁春感受相同的,还有国内众多农药企业。产品数量多所带来的市场乱象、监管难等问题也已引起农业部重视,2007年底农业部便出台了6项农药新规,拟提高农药登记门槛,并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 农业部修订了《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包括将临时登记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提高临时登记在农药残留方面的要求,缩小与正式登记的差距;只要有相同产品进行正式登记,便不能申请临时登记等。 “这相比以前难了很多,现在偏重于残留、环境等方面的试验分析,费用也增加了不少。”江苏剑牌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农药登记负责人潘晓芬说,不同种类的农药,登记费用不同,之前申请临时登记需7-8万元,有的产品2-3万元就可以。从2008年1月开始,申请临时登记与正式登记差不多,一般需要30万元,全新的农药需上百万元。 登记新规在业界引起巨大轰动,当时预计上千家企业的1.6万多个临时登记产品因不能完成残留、环境等试验将面临被清除,涉及部分企业80%的产品。因此,不少企业联合上书农业部,请求放宽农药临时登记证年限,同时避免全部产品转正时新增的近百亿元残留和环境试验费用转嫁到农民身上。 然而,企业的请求并没有动摇农业部整顿临时登记证的决心。时至今日,可见企业的忧虑只是杞人忧天。2008-2009年,农业部批准了1.3万多个临时登记产品转为正式登记,正式登记产品比例由2007年底的18%提高2009年底到74%. “加上正在申请转正的产品,有90%左右的临时登记产品可转为正式登记。”刘刚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药登记还是显得比较乱,每年登记的新农药有2000-3000种,登记产品数量整体在增加,“没有达到农业部出台新规的预期目标”. “难怪感觉市场上的产品还是越来越多。”美国陶氏益农公司广东区域业务经理何润年介绍,一些复配产品,不需要多少研发费用,只花费三五十万的登记成本,对一个生产厂家来说并不算高,而且相同的产品可以联合申请残留、环境等试验,也可以购买相关资料。国外企业上市一种新产品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研发,仅毒理试验就需100-200万美元。 取消临时登记已是大势所趋,农业部相关领导人也多次在行业会议上透露这一消息。“现在大部分企业都直接申请正式登记,取消临时登记对企业影响不大。”广州奥森农药有限公司经理董向德说。几位像潘晓芬这样专门从事农药登记的人士也反映,“取消临时登记,只是登记速度放缓了,申请登记产品的数量还是很多。” 以登记为杠杆调整产品结构 近年来,我国的农药登记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但是,农药产品数量多而乱不仅仅是临时登记的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发挥登记制度的杠杆作用,来调整市场上产品的数量和结构?业内人士观点不一。 “关键要执法到位,现在有厂家使用同一复配产品的登记证,打上不同的所谓商标,就成了多个产品。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让市场更混乱。”江苏克胜化工集团销售经理朱兆春建议,在登记管理上,农业部须严防申请登记的复配产品的原药授权书造假,“真正严格起来,可以减少部分同类复配产品登记。” “农业部可直接限制同类产品登记的数量,达到规定数量后企业就排期等候。”何润年认为,这样可以刺激国内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而不是一味地照抄他人的配方。“国内市场太乱,需要国家政策调控。”何的观点得到多位业内资深人士认同。 “中国的企业太多,大家同时申请登记,只要资料合格、齐全,就应该予以登记。”潘晓芬提出,可以淘汰一些不环保的剂型。江门大光明农化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锦弟认为,通过提高环保要求和注册资本来减少企业数量比限制产品登记更为关键,“厂家少了,在市场良性竞争下,产品数量和结构自然能得到理性调节”. “之前放证太多,即使企业因费用提高不申请登记,也够市场消化好几年。”丁春说,国家在保护好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的前提下,可鼓励兼并、收购中小企业,避免农药产能无限制扩大,重复浪费资源。
  • 海南农业厅称已追查到部分高毒农药来源
    海南正竭尽全力围剿引起豇豆质量安全问题的高毒农药。“我们已经追查到了部分高毒农药的来源。”海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邢诒铁3月1日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说。  据了解,海南省农业厅已经在英州、光坡等乡镇的农药经营店发现两家农药经营店存在违规经营“灭多威”和“灭线磷”等高毒农药行为,并查扣了货值近8000元的违规产品。  而到目前为止,海南已经查处违规农资案件83起,立案23宗,取缔无证经营农药店4个,查扣无证种子35吨,没收劣质农资840公斤、灭线磷等高剧毒农药173公斤。  2月26日,邢诒铁上午刚开完厅内的紧急会议,下午就奔赴三亚追查高毒农药究竟从何而来,“我们动用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商、公安等执法力量组成执法小组,到重点怀疑区域的田间地头详细排查。”邢诒铁说。  邢诒铁告诉本报记者,由于高毒农药在地下通道流动,经营手段较为隐秘,所以执法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和豇豆收购点进行豇豆质量抽检。  “但到目前为止,查到的数量还不是很大,高毒农药主要是非正规农药经营店或其他个体在暗中卖,而购买的农民主要是听说高毒农药治疗豇豆病虫害效果特别好,并没有意识到质量安全问题。”邢诒铁说。  事实上,连日来的海南“毒豇豆”事件,已经重创海南豇豆产业,使其每斤批发价一度狂跌90%,海南种植豇豆的农户损失严重,而在此前,种植豇豆曾是海南中部等地区农民发财致富的很重要途径。  此外,“毒豇豆”事件的负面效应也波及到了海南的冬季瓜菜产业,邢诒铁告诉本报记者,此前有部分地区“闻海南蔬菜变色”。为了挽回豇豆市场,3月1日,海南省农业厅派出六个瓜果菜质量安全协调组,奔赴北京、上海、长沙、武汉、广州、深圳等六大海南瓜果菜主销地进行海南瓜果菜产销协调工作。  另据了解,目前海南豇豆凭证出岛,豇豆收购点被纳入100%检测范围,由农业部门出具统一规范的检测证明,建立严格的准出制度。
  • 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速度加快
    2010年9月4~5日,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农残标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本次会议是农残标委会本年度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审评了1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清理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转化原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周普国参会并讲话,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巡视员王兆斌、牡丹江市副市长王育伟以及29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周普国副主任委员指出,按照危朝安副部长在今年4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在委员会各位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第一届农残标委会正在抓紧完成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标准制定和转化工作开局良好,目前,已完成300项新制定标准的草案编制工作 转化700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所需的2300批次残留监测任务也正在开展。二是标准清理工作推进顺利,目前,355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在75种农产品中实际残留量的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共生成5万多个监测数据 28项检测方法标准正在全国18家科研单位开展重复性验证试验。三是标准评审规范进一步健全,农业部今年7月颁布实施了《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并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等3项评审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四是发布了一批国家标准,今年4月,审议并通过了134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会议重点审议了1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送审稿),建议由起草单位按照新的标准编制要求继续完善后再提交农残标委会审议 介绍了新制定的《农产品及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等3项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原则和限量标准制定方法 讨论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清理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转化原则(讨论稿),初步形成了标准清理和转化意见,将由委员进一步提出意见提交农残标委会秘书处。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储备不足,3年7000项标准,时间紧、任务重,实施起来绝非易事。”周普国强调,今年下半年要在上半年“开好局、起好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审查工作。他要求,委员们要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对每项规划、每项标准,提建议、提意见,形成合力,保证标准的科学性 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满足政府监管需要、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农药残留标准的实用性 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农药残留标准审评水平,更要加强对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公共政策的学习,提高统筹协调、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 农药国家标准审查会议在厦门召开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暨2009年农药国家标准审查会议于2009年11月30日-12月4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部、农标委及生产企业代表共10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纪明、祝建华、潘灿平和秘书长赵欣昕共同主持。叶纪明副主任委员致开幕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部刘小明向大会宣读了第五届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方案的批复,农标委秘书处向大会报告了四届农标委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及未来5年的工作计划,向大会通报了2008年农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复审结果和农标委换届改选的相关信息。农标委委员陈铁春、副主任委员祝建华和潘灿平分别向大会作了题为《农药质量管理与GLP》、《质谱技术在农药分析中的应用》和《农药分析实验室的数据质量保证》的学术报告。  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单位向大会报告了吡虫啉原药、乳油、可湿性粉剂、悬浮剂、可溶液剂、水分散粒剂、微乳剂 赤霉酸原药、乳油、可溶粉剂 哒螨灵原药、乳油、可湿性粉剂 绿麦隆原药、可湿性粉剂 硫酰氟 氯磺隆原药、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 杀虫单原药、可溶粉剂 溴氰菊酯原药、乳油 乙羧氟草醚原药、乳油 乙酰甲胺磷原药、乳油、可溶粉剂 农药酸(碱)度测定方法-指示剂等29项国家标准的送审稿,对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的确立依据作了说明,会议还审查了18个农药暂定通用名。  经过28名与会委员的无记名投票,29项标准中有28项标准的赞成票超过3/4,通过了审查,有一项标准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提供相应的实验数据。我所分析室参与制定的绿麦隆原药等5项标准全部通过审查。
  • 默克旗下品牌Supelco助力新茶上市|严把茶叶的农药残留
    助力新茶上市|严把茶叶的农药残留 清明前后采摘的新茶,色泽绿翠,香高味醇,是一年之中的佳品。淡中有味茶偏好,清茗一杯情更真。当我们细细品茗时,却总有一把叫做“农药残留”的剑让人隐隐不安 为了预防病虫害,茶农们在规模化种植中离不开农药的使用。那消费者手中的茶叶存在农药残留问题,默克Supelco是如何助力我们的日常饮品安全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农残检测本文使用Supelclean™ ENVI™ -18 SPE小柱, 参考GB/T 23379-2009《水果、蔬菜及茶叶中吡虫啉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方法,确立了绿茶中的吡虫啉残留的检测方法,结果表明,实验重复性好,回收率高,满足实验要求。Supelclean™ ENVI™ -18 永远的经典,经得起验证;批次稳定好,方法更稳定。1. SPE样品前处理样品提取:绿茶粉5克+50ml乙腈,震荡提取1小时,过滤,40ml滤液+40ml 20mM NaOH,NaCl饱和溶液,震荡1min,乙腈层取液20ml,蒸发近干,2毫升25% v / v乙腈溶解,备用。SPE小柱净化 活化/平衡 5ml乙腈,然后2ml 25%乙腈水溶液上样 1ml提取样品淋洗 20mM NaOH溶液,然后10mlMilli-Q水洗脱 1ml乙腈定容过滤 25%乙腈水溶液定容,过Millipore 0.45um滤器 2. 色谱条件色谱柱:Discovery HS C18 25 cm x 4.6 mm, 5 μm流动相:0.1%磷酸水溶液和乙腈,梯度洗脱(见下表)流速: 1.0 mL/min检测波长:270nm进样量:5uL柱温:30 °C3. 分析谱图4. 重复性吡虫啉标品溶液,5ug/mL进样峰面积标1113标2112标3113标4113标5113平均113RSD0.4% 5. 回收率加标样品,5mg/Kg进样峰面积样品1104.3样品298.9样品3101.7平均101.6RSD2.66% 结论:该方法采用ENVI-C18 SPE小柱和Discovery HS C18色谱柱组合,进行绿茶中吡虫啉的检测,回收率为98.9%~104.3%,方法检出限LOD和最\低定量限LOQ分别为0.014ppm、0.041ppm。LOD较国标方法还低0.02ppm,证明改方法灵敏,可靠,可用于绿茶中吡虫啉的检测。 6. 应用主要耗材:编码产品描述5704414位Visiprep DL防交叉污染固相萃取装置57064Supelclean™ ENVI™ -18 SPE小柱, 500 mg/6 mL568523-UDiscovery HS C18色谱柱,25 cm x 4.6 mm, 5 μm37894吡虫啉标准品SLCR033NK0.45um针式滤器100030LiChrosolv梯度乙腈 更多食品分析的内容,请访问: 食品分析 | China-Mainland | Sigma-Aldrich
  • 专家齐聚昆明研讨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
    近日,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与AB SCIEX公司在昆明联合举办了第四届“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与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国际研讨会”。全国18个兄弟局技术中心及省内多家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派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特邀加拿大食品安全专家Andre Schreiber博士做了《LC-MS/MS技术在高通量食品安全残留分析中的最新进展》和《最新LC-MS/MS技术在兽药残留定量分析和定性确认的应用》的报告,澳大利亚食品安全专家Matthew Grigg博士做了《LC-MS/MS技术在食品安全残留分析中的整体解决方案》的报告,云南局、深圳局和山东局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方面的专家也做了相关技术报告。专家们共同研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最新技术进展,农、兽药多残留同时检测的技术以及食品中未知残留物的定性定量筛查技术难点问题。  此次会议是云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第一次举办的检验检疫系统食品检测技术研讨会。通过举办此次研讨会,极大提高了云南局技术中心在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技术能力,充分展示了技术中心在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工作进展。同时,也为云南局技术中心在食品检测前沿技术领域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为技术中心食品检测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 投资8000万 国家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
    近日,国家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武汉成立。该中心是科技部依托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组建的国内第一个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它与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试验中心、农业部华中区域微生物资源利用科学观测实验站及湖北省康欣生物农药博士后产业基地等一起,构成国家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该中心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微生物农药创新团队,以生物农药的原始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针对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及共性问题,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及资源开发,已在国内率先开发出Bt杀虫剂原药等23个生物农药新产品,其中6个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两委一部”重大科技成果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  目前,该中心的中试与验证平台在东湖开发区高农生物园内,一期投资8000万元,建成后将为我国生物农药的研发和产业化提供平台支撑。
  • 吃中药=吃农药?这种“买一赠一”的活动你敢要吗!
    风在吼,马在啸,购物车在咆哮!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大战又要开始了,谁还不想来个买一送一的超级大礼包呢?只是,当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在中华国粹——中药的身上时,情况却截然不同。前几日,一篇马兜铃酸的重磅论文登上权威医学期刊《科学—转化医学》封面,论文称,在中成药里广泛存在的马兜铃酸成分和亚洲人的肝癌相关。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比利时研究就曾发现,含有马兜铃酸的草药减肥药导致女性肾损害,一度引起世界关注。马兜铃酸是否真的致癌难下定论,但传统中草药安全再次刷屏朋友圈;其中,最为广泛关注的就是中药材中的农药残留问题!中药的“毒”,你怕了吗?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京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包括同仁堂、云南白药、胡庆余堂等全国九大中药品牌商,在其被抽检中药材中,超过七成含有多种农药残留,其中不少农药残留还是属于国家多年严禁生产与使用的剧毒农药残留。多年来,各种中药材农残问题也是频频爆出,更有人提出“中医有可能毁在中药上!”此等说法。毒从何处来?导致中药农残超标的原因很复杂:土壤、水、空气中的固有农残,种植过程中养殖户超标使用农药,采收、加工、运输中的不当操作导致二次污染̷̷种种途径,都是导致中药农残超标的根本因素。如何才能“解毒”?面对如此严峻的现状,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必不可少。有“药物宪法”之称的《中国药典》12月1日开始实施第十版,不仅加强对中药及饮片的质量检测,更扩大了先进的分析技术的应用。农药残留方面,新版药典收载了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液相串联质谱法新的检测方法。与原来收载的气相色谱法相比,具有更好的特异性和灵敏度。磐诺亮高招——磐诺方案磐诺仪器在中药品中农残检测上的方案做的非常成熟,高性能的仪器配置,加上完善的软件系统,为助力制药行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检测分析时,针对中药饮片中的农残,先选用合适的溶剂进行萃取,净化后,再次入气相色谱仪,采用电子俘获检测器ECD进行分析。典型阀图:典型谱图:有机氯检测谱图有机磷检测谱图磐诺软件性能卓著,成为实验室分析的得力武器!软件优势:◆ 集数据采集、处理及仪器控制于一体;◆ 具有完整的审计追踪、用户权限管理、电子签名等功能;◆ 可连接多达四个独立的色谱系统;◆ 多语言切换;◆ 扩展功能提供了可与自动进样器、质谱联用;◆ 可在移动设备商监视运行情况。中药材几千年来被崇尚自然和传统的中国人所信任,磐诺也坚定的相信,科学检测正是维护这种信任最好的方式。
  • 果蔬农药残留在海南多家超市都可免费进行检测
    "果蔬农药残留到底超不超标,到检测点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便知,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今天上午10时许,到海口名门广场华润万家超市买菜的市民陈女士,看到超市果蔬堆上挂着的免费农药残留检测标志后,对该做法啧啧称赞。 在华润万家超市,记者看到每一个果蔬堆头上都挂着免费农残检测的鲜明标志,检测点就设立在果蔬称重区,十分明显。华润万家果蔬质监专员吴萍萍拿出一张《超市果蔬免费农药残留检测登记表》告诉记者,从3月1日到9日已经有10位消费者在该超市进行过免费果蔬农残检测,自检的时间、自检人姓名、自检瓜果品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自检人意见等信息填写得非常清楚,一目了然。 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外省瓜菜进入海南,会在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经过一次抽检,本地蔬菜在田间地头也经过农业部门的农药残留检测。进入超市或农贸市场后,蔬菜又经过一次抽检,我省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如今,在超市开设免费农药残留检测点,消费者可自检,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又一把关环节。 "目前不少消费者反映农药残留检测时间过长,我们计划在执行省食药监局精确检测标准的同时,探索更加方便快捷的试纸检测方式,将检测时间缩至3-5分钟。"华润万家超市客服副总经理范晓东告诉记者,目前该超市每天都要对上架蔬果进行抽样检测,并在当天早上明显位置公布出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就会立刻下架处理。 显而易见,快检已经开始慢慢的走入大家的生活之中。各大超市开设免费检测站点的做法不但让消费者购买时更放心,也会吸引更多的顾客。快速检测分析仪无需借助其他仪器设备,即可现场快速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非法添加剂及色素检测、生物毒素检测等,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网里面还有更多关于快检产品的介绍。这些快检产品采用便携式设计、集成化软件包设计,自带电源,不受实验环境约束,方便现场检测。快速检测不但有利于质量监督部门现场执法,还有利于消费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将至,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大家也可以自己购买一些快检产品,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还能得到经济赔偿。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的公司,成功研发、生产了多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产品性价比高,小包装快检速测纸、速测盒等产品非常适合家庭、个人使用。其生产的ZYD-NB便携式农残快速检测仪, 能准确果蔬中的农药残留检测是否符合限量标准,且操作简便,测定时间短。ZYD-NB便携式农残快速检测仪
  • 转基因大米、农药残留水果流入超市
    最近,一国际环保机构公布了一项最新调查,发现有的城市百佳、吉之岛、沃尔玛等超市违法销售转基因大米及米制品,同时,在这些超市出售的蜜桃、龙眼和荔枝等水果上检测出了混合农药残留。  该机构在湖南省、湖北省和广东省内的沃尔玛、好又多、新一佳、百佳、华润万家、中百仓储和吉之岛等7家超市的10家门店购买了20份夏季水果、20份散装大米和3份米粉样品,送至独立第三方实验室,分别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来自百佳超市(深圳太阳广场店)的奇兰香散装香米和来自吉之岛超市(深圳中信城市广场店)的金稻鱼中国香米均为转基因大米。另外,来自沃尔玛超市(长沙雨花亭店)的沃尔玛自有品牌惠宜江西米粉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农药残留的检测则显示,来自华润万家超市(东莞市厚街店)的奈李、水蜜桃和荔枝分别含有6种、7种和8种农药残留。百佳超市(深圳市太阳广场店)所销售的蜜桃含有6种农药残留,而龙眼则含有7种农药残留,其中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高毒类农药的敌敌畏残留。此外,该机构也在百佳超市的龙眼和华润万家超市的荔枝上分别检测出了可能对儿童生长发育造成长期负面影响的有机磷类农药。  据了解,我国农业部已经一再表明我国目前未允许任何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生产和经营,也未批准进口转基因稻米用于加工,但市场上的转基因大米或米制品却在被公然违法销售。该国际机构食品与农业项目负责人表示,“这次的发现让人震惊。其检测结果说明这些超市没能承担起为消费者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该机构呼吁超市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立即将这些产品下架,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 北京农药鉴定所农药质检中心通过评估
    北京农药鉴定所承担的部级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考核评估。  4月7日,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刘克刚副主任率领评估专家组来我所对部级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首先听取了魏启文副所长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管理档案和财务档案,实地检查了仪器设备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并与我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  通过现场考核评估,专家组认为我所承担的部级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执行有力,进展较快,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达到了项目设计目标和要求。专家组并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计财、残留、环境、分析等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现场评估工作。
  • 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被指农药超标
    在韩国可口可乐遭下毒勒索后,昨日来自印度方面的媒体报道称,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两家国际著名软饮料公司在印度生产的11个品牌的软饮料都存在农药含量超标的问题。对此,昨日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中国公司同时对外表态,向中国消费者保证在中国市场的产品是安全的。 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科学与环境中心对印度25家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公司分装厂生产的11种软饮料57个样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发现所有抽样产品中均含有3到5种农药成分。其中,百事可乐公司软饮料中的农药残留成分超标30倍,可口可乐公司软饮料中的农药含量超标27倍。产品涉及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美年达橙汁、七喜、芬达等。印度科学与环境中心污染监测实验室称,被检测的“两乐”中杀虫剂林丹的农药含量平均超标54倍,另据报告称,在印度禁止使用的一种名为七氯的杀虫剂在70%的样品中平均超标4倍。据了解,3年前,印度科学与环境中心就曾公布过与上述类似的调查结果。而该中心主任纳莱恩更表示:这是一项性质严重的公共健康丑闻。对此,昨日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百事可乐(中国)饮料公司均就此对外发表声明。在可口可乐发给记者的声明中表示:提供给中国消费者的所有产品都是在严格的品质控制标准下在中国国内生产的,并且完全符合中国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的要求,饮用可口可乐公司的系列产品是有质量安全保障的。而百事可乐(中国)饮料公司也表示,自己在中国的产品完全符合中国及国际食品健康和监管机构制定的安全标准,产品是安全的。同时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关负责人卢劲还认为,印度方面提出质疑不具有权威性。他表示,这是一家非政府的研究机构,他们是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的检测,不是官方的检测结果。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查,我国未进口来自印度的“可乐”产品。同时,国家质检总局昨日18时提供的对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品牌国内生产的软饮料产品抽样检验结果表明,所有批次产品均未发现毒死蜱、林丹和七氯等3种农药成分。
  • 中药材农药残留标准已在起草中
    昨日,对于公司多个品种被指农药残留超标,包括天士力在内的其他几家涉事的上市公司,均不愿就上述《报告》做相关回应。北京同仁堂品牌部工作人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仅表示不清楚公司被爆农药残留一事。对于公司在收购药材过程中涉及的标准及农药残留检测问题,该工作人员也以&ldquo 熟悉药材收购情况的同事暂时不在&rdquo 为由,拒绝置评。  鉴于《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 A P)(试行)》已明文规定,药材包装前,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应对每批药材进行农药残留检验。上述被环保部否认组织的调查报告,在外界看来,一定程度上还是令G A P的实际规范作用受到质疑。  不过,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信息中心副主任贾海彬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则指像蔬菜一样,目前国内的中药材很多源自农户,指望通过GAP来确保农药完全无残留在现阶段还是有一定难度。&ldquo 比如,一块地之前种其他作物时打了农药,种了药材后,还是会有农药残留。目前比较可行的是,在投料环节通过设置标准提高门槛,而目前相关标准已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在牵头起草。&rdquo 贾海彬如是说。
  • 卫生部、农业部专家解读农药残留标准相关问题
    2012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就近期社会关注的茶叶农药残留问题与媒体进行沟通交流。参加会议的专家有: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张旭东处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董洪岩处长、农业部种植业司李文星处长、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季颖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君副研究员。以下为通报和答问文字实录:  张旭东: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通气会,也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关心和支持。最近,相关媒体报道了茶叶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做进一步沟通,希望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我主要介绍一下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三个方面的情况。  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职责分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部、农业部制定。为做好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工作,卫生部、农业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相关机制和工作程序。2009年9月联合印发《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明确规定了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与规程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复审、解释、档案、制修订经费的管理等 负责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向国务院指定的负责对外通报和评议工作的部门提供通报所需资料,提出答复评议意见,并对其他世贸组织成员通报的涉及农药残留的标准提出评议意见 负责组织农药残留专业工作组对标准进行审查形成标准发布稿,并负责标准解释。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共同发布和废止农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与规程标准。因此,卫生部、农业部在农药残留标准方面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不存在管理不一致和标准矛盾的问题。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卫生部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高度重视,会同农业部等多个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许多工作也得到了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主要有五个方面工作进展,一是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二是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工作 三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有关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速冻面米制品等187项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数千项指标。对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严格规定,撤销过氧化苯甲酰等过时食品添加剂品种。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清理工作,共清理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公布107项可用于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五是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在食品标准清理的同时进行科学规划,指导未来几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现在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大家提出的很多针对性建议,我们将在规划中积极采纳 六是我国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去年还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委,通过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包括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工作程序。卫生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社会参与与公开透明。在标准立项阶段,广泛征求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产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意见,注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 在标准起草全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多学科专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各方意见和建议,鼓励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在标准正式公布前,还在卫生部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 在标准的审查、发布阶段,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对标准草案进行审核,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公布。前面我已经介绍了这个委员会由350多位医学、食品、营养、农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包括在各相关领域的权威科学家、工程院院士。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并充分借鉴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居民的膳食特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以保证标准各指标安全可靠。  董洪岩: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上午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对农药残留标准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农药残留标准的有关情况,分成四个方面:  一是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卫生部、农业部共同发布了315项限量标准,并且对2009年之前发布的农药残留限量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到农药残留限量的进行了清理,现在清理的结果是,涉及到农药残留限量1795项,在2011年组织制定了209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制定的还没有发布,正在程序之中。到目前为止,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总数达到了2319项。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原则完全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的原则,也就是遵循残留的风险评估原则,并根据我们国家农药登记的情况和居民膳食消费的情况,这些标准都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同时会兼顾考虑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国际标准和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标准制定严格按照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WTO通报、以及经过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查委员会审议的程序来进行。  二是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情况。前一段时间,绿色和平组织发布了2012年茶叶中农药残留调查报告,他们发布的检测结果,我们经过了梳理和分析,分成三类情况来看。一类是我国有限量标准的,应该讲,检测的数值和限量标准比较,检测数值是比较低的,都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第二类是参照日本的肯定列表检出的29项农药残留,肯定列表中有21项有限量,这21项也都符合。第三类是其他8项,是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目前都没有制定相应的限量标准。在调查报告中提到了三种限量农药,分别是硫丹、灭多威、三氯杀螨醇,应该讲,这都是先后被禁止的, 2011年6月15号,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1586号公告,撤销了硫丹、灭多威在茶树上的登记。但硫丹、灭多威没有撤销在其他作物上的登记,在茶树上不得使用,但在其他作物上还是允许使用的。1997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2002年又发布公告重申了一下,规定三氯杀螨醇不得用于茶树上,但仍然可以用于柑桔上。  硫丹这个药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茶叶中的限量原来为30mg/kg,欧盟和日本也规定为30mg/kg,我国的规定与其一致。2011年,卫生部、农业部发布公告,将茶叶中的硫丹修订为20mg/kg,我们这个标准是严于欧盟和日本的。2011年7月,中国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提供了茶叶中硫丹的残留数据,并经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的科学评估,将茶叶的硫丹限量从30mg/kg调升到了10mg/kg,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调整,2011年,我们也对茶叶中的硫丹限量进行了调整,调整为10mg/kg,已经经过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向WTO通报,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将于近期经过审查后正式批准发布。  第二个禁止的药是灭多威。国际食品法典尚未制定灭多威的残留限量,欧盟不是茶叶的生产国,并且没有对灭多威这个药进行登记,因此欧盟执行的是一律标准,0.1mg/kg。国际上很多国家在没有经过评估的时候制定这个一律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保护国内产业,应该讲完全是从贸易保护的角度考虑的。卫生部、农业部2011年发布灭多威残留限量是3mg/kg,我国是茶叶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贸易国,确定这个指标是经过严格评估的,达到3mg/kg的要求,完全能保障茶叶的消费安全。  第三个取消的药是三氯杀螨醇,已经取消了一段时间。国际食品法典规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是50mg/kg,欧盟规定是20mg/kg,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主要是三氯杀螨醇禁止使用时间比较早,并且从近些年对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监测数据来看,数值都比较低。之前我们也具体查了,它的最大检出值为0.25mg/kg,我们虽然低,但是现在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上大家的高度关注,农业部和卫生部也正在组织开展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风险评估和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是撤销农药登记,即该种农药停止使用,为什么制定残留标准,也就是它和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撤销的原因,各个国家在撤销某种农药的登记和使用时,在考虑农药安全性的同时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比如农药生产厂是否提供农药登记的申请、农药使用技术水平、农作物的品种结构、气候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和农药产业政策等。我国在撤销这些高毒农药的登记,禁止这些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除考虑到保障安全的因素外还考虑到保障农业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农民用药时的健康和安全等因素,并且关注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们国家种植规模还比较小,农药使用技术水平还比较低,超剂量、超范围、不按间隔期用药和采收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这对农产品的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 第二个撤销农药登记的原因主要是引导产业科技创新,从目前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已基本可以满足国内农业生产的需要,淘汰部分高毒农药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我们有目的地从政策层面引导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生产低毒、高效、环保的农药。  要说明一下,禁止使用这些农药,为什么还要制定限量标准呢?目前各个国家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检出限或者规定不得检出的政策,包括欧盟这样的主要农产品进口国,也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根据本国贸易的需要灵活制定残留限量标准。我国在茶叶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没有规定不得检出,制定了限量,主要是基于以下四点考虑:一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目前制定的硫丹和灭多威的限量是20mg/kg和3mg/kg,都是根据我国茶叶中残留的实验和居民消费的数据,应该讲,在每个阶段都是经过科学评估的,所以达到这个要求,安全是有保障的。第二是从我国茶叶产业的发展和出口贸易的角度考虑,茶叶是我国的优势出口产品,在制定茶叶农残标准时,原则上我们尽量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保持一致。如果我们根据禁限用的政策制定从严标准,比如低于食品法典的标准,我们这些产品出口到任何一个国家时,进口方都会首先要求要满足我们国家的国家标准规定,无形之中我们自己就给自己设置了这个技术壁垒,造成一种贸易的障碍。第三是从政府监管的角度考虑,虽然这些药禁止使用了,它使用的时候都是行为违法,但是要为政府检验提供依法依据,就是判定结果是否达到要求。第四是从生产的实际出发,坦率地讲,我国由于过去为了单一追求数量,长期大量使用现在禁用的农药,在生产的环境中主要是水和土壤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残留,加之硫丹、灭多威、三氯杀螨醇这些药虽然不得在茶树上使用,但是其他作物上仍然可以使用,如果相邻种植,由于气流、风等一些因素,飘移是不可避免的,一定会导致茶叶中还存在一定残留的可能。因此,目前制定这些标准,第一个是保障安全,第二个是符合生产的实际状况,从而达到制定标准重要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保障安全,一个是还要促进产业的发展。当然,这些标准的指标确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会根据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根据科学研究的结果和生产贸易的一些实际情况做一些适时的调整和修订。  四是农业部采取的措施。农业部在推动茶叶产业发展的同时,关于对出口优势的茶叶产品非常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性措施,一是强化农药的管理,确保农药的产品质量,取消了一些农药在茶叶上的登记。二是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指导,大规模开展茶园的安全用药和宣传,并且农业部建立了标准茶园,积极开展茶叶的“三品一标”认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产业化统防统治病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 三是大力推进公共质保和绿色质保,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生态措施,防治茶树病虫害,从源头上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四是完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目前茶叶中涉及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经制定出来27项。从各个方面,经过努力,我国的茶叶质量状况总体上是高的,是安全的,应该讲是好的、是有保障的。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加快茶树上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风险的农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从源头上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同时我们也制定一个原则,加快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涉及到的茶叶中的农残标准,同时转化食品法典其他所有的农残限量标准,加快我们国家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完善我国农残的标准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消费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刚才提到了卫生部和农业部在标准方面分工明确,能不能再具体地介绍一下怎样明确分工的?  张旭东: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制定、公布。因为农药、兽药是农业生产中的主要投入品,既要考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也要考虑实际农业生产中的使用情况,所以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公布方面,2009年9月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了《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明确规定了卫生部和农业部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公布过程各个环节的分工和衔接。这个文件是公开的,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角度看,农药残留标准要依据哪些方面?  简秋:感谢各位媒体给我们这个时间和机会让我们来向大家介绍这么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从现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评估依据或评估程序以及现在国际上通行的程序或评估依据来说,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四个步骤,我们国家现在农药残留标准的评估也是遵循这四个步骤来进行的。  第一步,通过动物代谢试验来确定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我们通过对哺乳动物的饲喂实验,确定农药进入动物体内后,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过程和它主要分布在动物的哪些器官中,同时我们还要看农药进入动物体内以后是否存在致畸、致癌或会影响到遗传和生殖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制定一个安全的摄入量,也就是人通过食物每天间接摄入农药的允许摄入量,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超过这个允许摄入量对人体健康是有风险的,如果在这个允许摄入量的范围之下,对人的安全是有保障的。  第二步,通过植物代谢试验确定农药到植物体内以后在植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同时还要明确它到植物体内以后分布在植物的那些器官上,因为植物有根茎叶花果实。作为食物这一部分,对应每个作物都是不一样的,绿叶蔬菜吃的是叶,像萝卜这一类,我们吃的是它的根,我们要确定的是农药进入植物体内以后主要残留在它的哪个部位,这个部位是不是我们人作为食物的部位,在此基础上还要确定在这个部位的农药残留量有多大,即除了定性还要有定量。  在前两步确定的基础上,第三步要确认的就是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作为我们中国人来说,可能我们日常摄入的食物除了有粮食作物、蔬菜水果、植物油料,可能还涉及到茶叶及其他的做饭用的调料。所有的食品在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中,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多少,摄入多少粮食作物、摄入多少蔬菜、摄入多少水果,分门别类的有一个数值和比值。在这三项数据都得到确认的基础上,我们第四步就是进行计算,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风险评估,我们计算出人一天间接通过这些食物摄入到的农药在我们体内总的残留量,把这个总的农药残留量和第一步得出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进行比较,当每天摄入量不超过每日允许摄入量时,它就是安全的。如果这个比值超过了每日允许摄入量,我们的安全预值确定为百分之百,如果超过这百分之百,就说明它对人的健康存在风险隐患。如果我们在评估的过程中发现有超过百分之百预值的农药,就会转入到农药登记环节,去调整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施用剂量,施用次数或安全间隔期,我们通过减少剂量、减少次数、延长安全间隔期等措施,把残留量降低下来,符合我们的健康安全和风险控制的需要。这就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目前来讲,国际通行的办法都是这四个步骤。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一下。刚才我介绍的制定或评估一个农药残留量是不是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的时有四个步骤,其中有两个步骤的数据会影响到各国农药残留标准间的差异。一是农药在一个国家使用的剂量与这个国家所处的气候带和病虫害发生的规律以及种植的农产品结构有关系的,所以各个国家对同一种农药的推荐使用量都不一致。第二是每个国家的膳食结构不一样,像欧洲人,可能土豆、洋葱的摄入量比亚洲人多很多,这个膳食量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两组数据上的差异,所以同样的农药在同一个作物上各国制定出来的残留限量标准是有差异的,这个差异是体现了科学性,如果是完全没有差异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不是特别严谨或特别科学。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国家的农药残留标准会存在差异性的基础依据就在于此。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张处长,今天的通气会是对于媒体报道有争议的地方作出了一一回应,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可能会关心这些标准规定能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权威部门,咱们有怎样的态度?谢谢。  张旭东:应该说现在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标准,我们的标准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广泛支持。为做好标准工作,一方面,我们在制定标准的时候就非常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也包括了消费者和权威科学研究机构的意见。第二方面,我们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10个专业分委员会、350多名权威专家组成,其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两个分委员会负责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在标准制定的安全性评估科学依据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是一致的。第三方面,为便于社会正确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标准公布之后,我们也非常注重标准的解疑释惑工作。一般会配发标准问答,用更加通俗的语言介绍和解读标准,使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理解标准出台的背景、和国际标准的比较等情况,便于标准的贯彻实施。我们在出台标准的同时也加大宣传力度,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动员或促进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和支持标准的工作。  大家对食品安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非常关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们制定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是有科学依据和风险评估基础的,我们也会根据食品产业发展和新的风险评估依据,对这些标准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目前,我们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尤其是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食品安全法》公布之前的食品相关标准有4900多项,我们也希望能够尽快完成这些标准的清理整合,统一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一个有关高毒农药的问题,刚才介绍了,现在替代的条件已经具备,请问高毒农药到底有多少种?现在有多少种有替代品?现在替代的情况怎样?还有多少种还没法替代?我们在高毒农药方面是怎样监管的?今后怎样鼓励企业多使用替代农药?另外,在高毒农药方面,我们和国际标准的衔接是怎样的?风险评估中心有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安排?  李文星: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我国淘汰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共33种。去年6月我们会同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1586号公告,淘汰禁用了10种高毒农药。在这之前,咱们国家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是22种。我们通过认真论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和农药产业的实际情况,有10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比较充足,所以去年进行了淘汰,现在是停止生产,到2013年10月31日停止销售和使用。另外12种,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替代产品,仍允许生产和使用。对于这12种农药,我们将继续论证,一旦哪个产品的淘汰时机成熟时,一定会启动淘汰程序。  关于加强高毒农药的管理措施,应当说,加强高毒农药管理的主要目的还是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重点抽检产品中是不是有高毒农药成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再就是从经营环节着手,在蔬菜主产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高毒农药的实名购药,确保高毒农药可追溯。三是保证安全使用,加强对农民安全施用高毒农药的指导  关于鼓励生产使用替代农药的措施。我们近两年启动了低毒生物农药推广示范项目,对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低毒农药。  另一方面,我们也鼓励企业去生产、登记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我们最近对《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涉及生物农药的方面做了一些修订(尚未出台),采取一些措施鼓励企业去生产、登记生物农药。  简秋:现在使用的高毒农药有33种,从国家标准和已经制定但还没有颁布的国家标准当中,已经有20种农药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还有13种没有制定标准,但全部列入我们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计划当中,2012年已经有4种正在制定过程中。  其次,我想回答一下我们的高毒农药标准和国际CAC标准的衔接。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的主席国,我们主持这项工作,到今年已经第6年了。在这6年的过程中,我们对于高风险、高毒农药的限量标准,在制定或修订时,尽量考虑到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进行同步对接。刚才董处长在介绍的时候曾经提到过硫丹的例子,国际食品法典做出修订以后,中国同步做出了修订。  另外我还想告诉大家,我们中国作为CCPR的主席国,我们不仅在跟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进行被动的对接,同时我们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制定当中,硫丹就是我们国家提出申请并提供所有安全评估数据制定的第一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今天正在上海召开的第44届 CCPR年会,审查了四项由我国申请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其中有甲胺磷,这是我们国家在80年代第一批禁止的高毒农药,2010年,我国提供了全套安全评估的数据,经过JMPR专家组评估以后,今年已经提交到CCPR大会上讨论并通过这项限量标准。也就是说,我们不仅在与国际标准进行被动的对接,同时我们还主动地参与国际法典标准的制定中,尤其是高毒、高风险农药的限量标准。从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角度,一是保证我们的安全,二是增强我们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话语权。  新京报记者:我问一个关于灭多威的问题,材料中说“CAC尚未制定茶叶中灭多威的残留限量”,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CAC里,灭多威是禁止检出的?  简秋:不是。国际食品法典作为一个中立的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构,这个机构里制定的任何一项标准都不带有政策立场的导向,它的宗旨是保证食品贸易和农产品贸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所以在国际法典标准中没有不得检出或一律限量的标准。为什么没有制定灭多威在茶叶上的标准呢?主要是没有国家向它提供进行风险评估的数据。它作为一个国际组织,要制定某一项国际标准的时候,首先需要它的成员,愿意给法典组织提供一套安全评估数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才能评估和制定这个标准,因为没有成员国给他们提供这个数据,所以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在茶叶上的灭多威限量标准。  新京报记者:在欧盟,是不是灭多威已经全面禁止在茶叶上使用了?  简秋:首先是欧盟本身就不生产茶叶,它的茶叶大部分进口自中国、斯里兰卡和印度,这几个国家是它主要的茶叶贸易伙伴国。其次,欧盟对于没有在他们国家登记的农药实行的是一律限量标准。这个一律限量标准可以说不是一个安全值,因为它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它只是一个国家为了满足它的贸易需求制定的一项管理措施,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它制定这个标准不是从安全性的角度考虑,而是从贸易利益考虑,制定了这项标准,在不需要的时候可以不用,但是一旦在贸易上有了纠纷,需要的时候,可以把这个一律限量标准拿出来,作为谈判的砝码来使用,所以它的这个0.1mg/kg和我们的3mg/kg是没有任何可比性的。 WTO成员国之间限量标准的制定都要按照官方评议的程序通报其他国家,把所有用于风险评估的数据提交给其他成员国的专家去评估,所以其他国家制定的哪项标准,哪些是有评估数据的、哪些是没有评估数据的,对于WTO各成员来说都是清清楚楚的,包括我们通报出去的2000多项标准,我们同样要把评估数据提交给其他的WTO成员,让他们去评估我们的标准是不是科学。  新京报记者:中国有没有打算向国际食品法典申请制定这项限量值?咱们出口到欧盟的茶叶是按0.1mg/kg算的还是按照3mg/kg算的?  简秋:我们有这个打算,对于如何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农业部是有规划的。欧盟的茶叶限量标准有好几百项,欧盟现在涉及到的农药残留标准有14万项之多,不是每一个农产品出口到欧盟去的时候都需要对每一项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的,这个管理成本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承担不起的。它制定这个标准,就是有用的时候就用,要拿它说事的时候就用,不拿它说事的时候就把它搁到那儿,就是一个谈判的砝码。为什么我们国家加入WTO以后一直强调我们要用标准说话,就是这个意思。  新华社记者:请问前一段时间立顿的事件,这个事情导致公众认为我们国家的农残标注和国际是不一致的,是低于国际标准的,能不能笼统回应一下,整体评价一下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标准到底是高还是低,或者在这些标准中,有多少是高于国际的,有多少是低于标准的,有多少是还没有标准的。第二个问题,如果禁用的农药在茶叶中检测出来的,我们能不能判断出它是违禁使用了这个农药,还是环境中残留下来的或是飘移来的,在技术上能不能实现?  简秋:刚才我在介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科学依据的时候,曾经向媒体的朋友说过,这一项标准是基于四步,在这里面,各个国家居民膳食结构和消费量以及气候带和病虫害发生规律不一样,标准之间本身是存在差异的,所以很难说谁比谁高或者谁比谁低。  第二,刚才这位记者提到,咱们的茶叶标准如果和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作比较的话,我有一组具体的数据来作解释,我不知道我这个解释是不是能回答你关心的问题,我试着回答一下。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3000多项标准中,涉及茶叶农药残留标准有15项,我们国家制定的茶叶标准是27项,因为我们是茶叶的主要生产国和贸易国,我们的茶叶标准要比国际食品法典多。国际食品法典这15项和我们中国的这27项中,有6项是交叉的,也就是说,我们有,国际食品法典也有。在6项中,其中有2项,我们和国际食品法典是一致的,有2项我们严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还有2项比国际食品法典稍微宽松一些。  李文星:我再补充一句。刚才提到了贸易措施的本身,贸易措施针对不同的产品,一个国家是整个的标准体系,可能制定的时候为了保护这个国家的贸易,在一个产品的标准上就偏严一些,另一个产品的标准就宽松一些,不能从单一的一个产品的标准去衡量整个国家的标准体系。  董洪岩: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从检验结果看,检出的是否是使用高毒农药还是在环境中存在和飘移造成的。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方面是从行为过程来看,既然规定了不得使用,那么,凡是使用者使用了,就是行为违法,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举个例子,乳粉中的三聚氰胺,可能由于其他原因由漂移带来,但是凡是将三聚氰胺在食物中添加一点点,虽然结果符合要求,也是违法行为,发现了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关于结果判定,虽然环境中有残留、存在着漂移,检测结果应该是符合要求的,如果你使用了违禁农药,符合这个要求的情况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多数情况下,你只要使用了,一定超过这个限量要求。  季颖:我再补充一点,因为1586号公告是2011年6月15号发布的,所以抽到的茶叶有可能是去年6月15号前就生产出来的。  新华社记者:在过程监管上,在职能上由哪个部门负责?在行为过程监控方面是怎么做的?  董洪岩:食品安全监管,是分段管理,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是农业部门的职责。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农技推广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延伸到乡镇,特别是乡镇应该有人员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一方面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另一方面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光明日报记者:材料中提到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调查报告,请问我们作为政府权威部门,能否认为这个调查报告中的很多情况是科学属实的?一个NGO组织做这种专业的事情,可能在哪些方面存在不科学或不够专业的地方?  董洪岩:第一,没有公布关于这个检验机构的名称,到底是哪家检验机构检的?第二,测的这些药残的值都很低,坦率地讲,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药是正常的,也是必需的,不然的话,我们国家的粮食产量要保持在10500亿斤以上,如果不能使用药,至少要减少20%-30%。用药如果合理的话,一定能满足现在的食品安全标准。凡是报道的这些,一个是有标准的,完全在标准的限制范围内。它的报告说明我们近几年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应该说起到了一定效果,调查报告报的农药残留这么低,是我们非常高兴的一个结果,所以感谢绿色和平组织帮我们做的这些宣传。第二,日本的肯定列表中,因为有5万多项化学品,按照日本肯定列表的要求,也是完全达到的。第三,没法评价,就是没有标准,国际上任何国家没有定标准的原因是,即使使用了,存在一些残留,应该讲人正常食用是不会造成危害的,可以这样理解。所以我们认为,绿色和平组织报道出来这些,指标数是符合当前我们国家的水平和实际情况,但有机会的时候,我们也愿意和绿色和平组织在一起探讨,共同讨论样品采集的来源、样品采集的程序和方法、检测中心送样的程序、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如果存在问题,我们愿意、也希望把这些问题管好,同时把产业发展引导好。我们国家在逐步将低毒、低残留的那些药给予政策引导,让老百姓愿意接受,国家政策也支持,管住高毒的,我想,一段时间之后,农残不是真正的关注点,真正的关注焦点应该是保质期、微生物污染的问题,但是我们国家避免不了一定会经过关注化学物质这个过程,这是现阶段。  健康报记者:刚才董处长说过,我们每年都对各类农产品的农残进行抽检,农业部对抽检的结果会不会实时公布?因为最近两年食品安全问题总是在问题爆发以后,各个相关部门才出来解释或者开通气会,请问咱们有没有计划,会在常规工作中就把农产品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董洪岩:从2002年开始,农业部原来是每年5次例行监测,当时是在全国选择了36个省会城市,目的是了解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状况和水平,现在,每年4次例行监测,已扩大到144个大中城市,涵盖所有省份。每次的结果,我们都进行了公布。同时,每年安排质量状况普查,开展风险监测,目的是从监测过程中发现那些隐患比较高的污染物,如果发现了隐患比较高的污染物,一是通过科学的评估,制定合理的限量,二是在政策调整时取消这类药,并通过依法监管的措施解决。  在2000年那个时候,按照标准判别,农产品合格率仅为58.5%,近几年都稳定在96%以上。现在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我国是千家万户的生产,存在着一些违规使用禁用农药,也存在着一些即使允许使用,但使用不合理和收获间隔期不当等问题。我想,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正确引导,加强培训,在一段时间之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水平会比现在向前再迈一步。
  • 立顿茶曝含多种农药残留 报告遭陈宗懋院士质疑
    关于茶叶农药残留的问题持续发酵, 24 日某国际组织又公布对全球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的袋泡茶的抽样调查结果, 称同样有被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残留。这一份报告再次引发民众对喝茶健康的担忧, 立顿方面表示, 现代检测手段发达, 查出通过空气、土壤等渠道进入的微量禁用农药不足为奇。  日前,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立顿”的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袋泡茶,均含有被国家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然而昨天,记者调查本市多家超市发现,“立顿”绿茶、茉莉花茶等仍在正常销售。  新闻背景  “立顿”3种袋泡茶  含高毒农药灭多威  报道称,“绿色和平”于2012年3月在北京随机购买了4份“立顿”牌袋泡茶,包括红茶、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经具有国家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立顿”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均含有农业部明令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检测报告还指出,4份样品共含有17种不同的农药残留,其中绿茶和铁观音上的农药残留多达13种,茉莉花茶含有9种农药残留。  除“立顿”外,“绿色和平”近日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吴裕泰、张一元、中国茶叶、天福茗茶、日春、八马、峨眉山竹叶青、御茶园及海南农垦白沙绿茶等9个国内茶叶品牌所售的18份茶叶样本全部含有至少3种农药残留,其中12份样本含有农业部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记者调查  “问题”茶仍在销售  超市称“并不知情”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区多家超市发现,“立顿”绿茶、茉莉花茶等仍在正常销售。  在河西区一家超市内的茶叶区域,冲泡型的袋装“立顿”绿茶、茉莉花茶等商品被摆在货架显著位置且种类繁多,仅绿茶就有50G装和100G装,此外还有促销装。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农药残留问题并不知情,也未接到要求相关商品下架的通知。  随后,记者又与沃尔玛超市、家乐福超市进行了联系。沃尔玛超市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未接到要求“立顿”绿茶等下架的通知,具体情况“不太清楚”,而家乐福超市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仍不知情”。  联合利华  立顿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然而, 报告发布后,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以及茶叶行业唯一院士陈宗懋就表达了对这一报告不科学性的质疑, 包括偷换农药残留和农残超标的概念。  昨日, 立顿在其官方微博上挂出了声明, 表示“立顿产品质量完全有保证, 请大家放心饮用” 。至于为何能在立顿铁观音样品中发现早在2002 年农业部199 号公告中就明令禁止使用在茶树上的三氯杀螨醇, 立顿方面向记者表示, 现代检测手段发达, 查出通过空气、土壤等渠道进入的微量禁用农药不足为奇, 关键是量是否超标。以农药666 为例, 虽然早已经禁用多年, 但其在空气中要完全消解至少需要数十年的时间, 也完全可以检测到。  广东茶叶行业协会的专家昨日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 检测出的硫丹、灭多威等, 过去是登记允许使用的, 仅仅是在去年6 月份由农业部制定新标准时确定取消, 而此时很多茶叶已经采摘并制成茶叶, 有以新规来指责旧产品不合格之嫌。  中国茶叶协会  对检测结果持保留意见  中国茶叶协会也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官方声明称,针对“绿色和平”发布的抽查检测结果,协会第一时间要求各相关企业进行认真自查,但由于协会还未获悉书面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也未经我国法定检测机构复检,故协会对“绿色和平”提供的检测报告持保留意见。同时,由于该报告没有将检测结果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造成社会各界对检测结果误读,把“农药残留”和“农药超标”概念混淆,引发茶叶消费恐慌,协会表示不解。   相关新闻:立顿农药事件暴露国内标准混乱 相关检测专题:茶叶农药残留检测
  • 邀请函:KRÜSS诚邀您参加第八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研讨会(嘉兴)
    KRÜSS于1796年诞生于德国汉堡,是表面科学仪器领域的全球领导品牌。先后研发了世界上第一台商用全自动表面张力仪和第一台全自动接触角测量仪,荣获多次国际工业设计大奖和德国中小企业最具创新能力TOP100荣誉。其它产品还包括各类动态表面张力仪、泡沫分析仪、界面流变仪和墨滴形状分析仪等。KRÜSS展会信息为把握农药制剂领域国内外动态和全球前沿的研发技术信息,提供全方位产品成果展示平台,促进农药制剂行业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农药制剂绿色可持续发展,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定于2022 年 8 月 21~23 日在嘉兴市举办“第八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研讨会暨 2022 年中国农药制剂创新国际论坛”。KRÜSS诚邀您参加第八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研讨会暨 2022 年中国农药制剂创新国际论坛会议时间:2022.8.21 - 23展位号:5会议地址:嘉兴富悦大酒店(嘉兴市南湖区中环西路28号)典型应用农药药液的静态表面张力农药药液的动态表面张力用接触角分析农药药液和植物叶片等基材的润湿性植物叶片的表面能应用背景农药制剂的防治效果直接与药液对靶标生物的润湿和持留量相关,而持留能力与药液表面张力、药液在叶面上的接触角相关。药液喷洒到植物叶面后接触角的变化对于润湿铺展以及药效是关键。KRÜSS的表面张力,接触角等仪器可以提供快速的润湿性测量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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