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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类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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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类保健食品相关的资讯

  • 浙江全面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检测评价工作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安排和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准确评价全省市场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状况,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检测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分市场上产品质量检测评价和省内生产企业重点保健食品用原料品种质量情况评价调研两部分。市场上产品质量检测评价为专项品种和一般品种两类,共800批次。专项品种包括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压、减肥类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进口产品共6个类别产品 一般品种包括2010年以来有举报投诉的、发布违法广告的、以及市场占有率相对较大的品种。  此次检测评价工作将于2010年11月结束。
  • 非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成毒药
    p  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在居民日常消费中所占比重日益增高。然而,保健食品市场中存在的标签证号缺失、功能夸大、产品真假难辨、非法添加等乱象,正日渐成为市场隐患。据悉,去年我市保健食品抽样检查中,曾有3批样品中检出了非法添加的化学药成分,“非法添加”成了保健食品不合格主因。从今年10月起,保健食品不能再如此“任性”,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将对保健食品有严格规范。/pp  【现象】/pp  非法添加成不合格主因/pp  “夸大宣传是欺骗老百姓,但非法添加对老百姓来说却是‘毒药’。”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去年保健食品抽样检查中,有41批样品,其中3批样品中检出了非法添加的化学药成分。此后,市食药监局还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筛查,样本236批次,抽检63批次,不合格批次有37个。非法添加的成分为:酚酞、西布曲明、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pp  “特别是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地区,消费者稍有不慎,易买到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市食药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江星表示,非法添加成化学药成分已经成为保健食品不合格首因,市场上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都较容易出现非法添加现象。/pp  据悉,今年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抽检情况有所好转,截至目前抽检30个批次,全部合格。/ppstrong  【变化】/strong/ppstrong  新法要求标签写明成分含量/strong/pp  江星介绍,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有一系列严格规范。/pp  “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过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江星说,针对此类现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给予了及时关注。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这一条款要求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对于一些不具备足够知识的消费者,也能防止他们被欺骗。/pp  此外,“新法”还加大了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一是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方式,改变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 二是明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功能目录的管理制度,对使用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原料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 三是明确保健食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并实行定期报告等制度 四是明确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必须经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 五是明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ppstrong  【追问】/strong/ppstrong  非法添加危害有多大?/strong/ppstrong  会导致保健产品变“毒药”/strong/pp  市食药监局专家表示,各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成分,都有一定的“路数”,如,调节免疫类主要是非法添加了枸橼酸西地那非,镇静安眠类主要是非法添加了艾司唑仑,降脂(减肥)类主要是非法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其他(排毒养颜、降血脂)类主要是非法添加了酚酞等化学药物成分。/pp  据了解,西布曲明是抑制中枢神经的化学药物,能控制多余脂肪的摄入、增加脂肪分解,但同时也存在导致心梗、卒中、心脏骤停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风险。酚酞,是一种治疗习惯性便秘的刺激性泻药,过量服用可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及倦怠无力等症状,并会导致女性不孕。枸橼酸西地那非,是用于治疗男性功能障碍药品“伟哥”的主要成分,因高血压、心绞痛而服用硝酸甘油药物的患者,一旦服用含“枸橼酸西地那非”的药品或食品,就会血压骤降,危及生命。艾司唑仑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抗焦虑、镇静催眠类化学药物,具有较大的毒性和副作用,长期服用后,易产生依赖性。/ppstrong  为何要添加药物成分?/strong/ppstrong  为求“疗效显著”营造口碑/strong/pp  专家表示,保健食品只是一种营养补充剂,可以调节人体某种生理机能、强化免疫系统,本质仍然是食品,而且作用比较慢,不可能有奇效。/pp  然而,摆在面前的事实却是,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号称自己“疗效显著”。甚至很多患者用后效果明显,短时间内症状得以减轻,形成了一定口碑效应。/pp  专家说:“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非法添加了化学药物,早些年就已经存在,太常见了。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于是,一些不法保健品生产厂家为了让患者觉得产品疗效好,纷纷在里面添加化学药物。但因此给患者带来的风险,他们却毫不顾忌。/pp strong 如何辨认是否非法添加?/strong/ppstrong  效果立竿见影,当心其中有假/strong/pp  如何辨认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了药物?市食药监专家介绍,见效越快的保健品越可能有问题。/pp  例如,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都是通过抑制食欲减肥,如发现使用有长期食欲不振、恶心、心慌、兴奋失眠等现象,就要留意产品是否有西布曲明等药物。/pp  降血糖的保健品中,如有违法添加物,会表现为起效迅速但不持久。因此,如果服用保健品后,血压或血糖指数波动增大,最好向医生寻求帮助。/pp  市食药监局表示,想核实保健品是否违规添加了药物成分,可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由药监部门进行检测。/pp/p
  • 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并重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2012年产值约2800多亿元。  由于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迅速,近年来,各地食药监部门也在稳步推进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经过多年整治与规范,我国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状况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年产值不断提升。截至2012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已经超过2000家。不过目前保健食品市场问题依然突出,如存在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盗用食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等违法违规现象。  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这些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主动出击、重点治乱,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自2013年5月至9月底,利用五个月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规范,以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专家解析说,被打击的“四非”行为分别指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一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二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三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四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等。  据记者了解,各地食药监部门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同时,许多地方还从制度设计上想办法,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实际的监管制度 重点制定实施保健食品停产复产报告制度,设计统一格式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台账记录 起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管理制度,整合保健食品GMP认证和生产许可工作等,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全面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 药监局督查保健食品重金属含量
    5月2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5月下旬至9月下旬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铅、砷、铬等重金属是否符合规定是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重点检查品种包括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品种 使用螺旋藻、蜂胶、阿胶、珍珠粉、鱼油等原料生产的品种 胶囊剂、软胶囊剂品种 存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的品种等。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委托生产相关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生产过程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  国家药监局要求,对于在集中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对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召回 对生产非法添加保健食品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国家局依法吊销该产品批准证书 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浙江曝光保健食品领域“六大新套路”
    近日,浙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新闻通气会召开,会上通报了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情况,发布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十大典型案件以及保健食品消费欺诈“六大新套路”。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38万人次,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288次,查处各类涉保健食品违法案件858起,涉案金额4356.9万元,收缴各类罚没款1880.2万元,破获涉伪劣保健食品犯罪案件38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110余个。会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件,有的涉及“古禅茶”“代餐奶昔”“益生菌胶囊”“西梅酵素”等新产品,有的借助直播带货、拼 多 多、小红书等新载体。一起了解~杭州查处浙江盛塘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传销案2021年3月16日,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盛塘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传销方式销售小分子蛋白肽等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罚没款325.4万元。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7月起在“盛塘宝”微信公众号商城销售小分子蛋白肽等食品。当事人采用代理商的销售模式,代理商的级别从低至高分为VIP、一级、官方、总代、联合创始人、大区经理、董事合伙人七个等级。购买不同金额的商品可成为不同等级的代理商,最低等级VIP的门槛购物金额是990元,等级越高,金额越高。不同等级的代理商可获得不同层级的推荐奖金,VIP、一级、官方、总代、联合创始人、大区经理、董事合伙人分别可获得2级、3级、4级、5级、7级、9级、10级的推荐奖金。截止案发,当事人共招收代理商9852人,收取资金合计3801539元,认定采购食品的成本为1247350元,违法所得为2554189元。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温州查处温州国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销售非法添加“醋酸泼尼松”百草康风茶案2021年4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文成县局对温州国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百草康风茶经营主体展开统一收网行动,现场查扣百草康风茶361盒。经查明,2020年5月至今年4月,当事人胡某某以温州国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先后从云南购入2275公斤茶粉原材料,并邮寄给委托生产的安徽多善堂药业有限公司,代其加工“百草康风茶”,累计加工数量约16000多盒,货值共计640余万元。查获产品均检出“醋酸泼尼松”成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醋酸泼尼松”的危害性进行认定,专家认定其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1年5月,温州市、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共同成立联合专案组,历时三个多月,层层追溯,破获涉及浙江、安徽、云南等省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团伙,目前已采取刑事措施6人。金华查处唐某等人生产、销售含酚酞酵素食品案2021年6月23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子豪电子商务商行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扣押标签不符合规定的“AIREIVS西梅酵素”产品。经检测,检出酚酞成分。7月20日,该局将此案移送公安,共同组成专案组,开展追根溯源。经查明,2020年8月,唐某在网上找到酵素减肥药的配方后,抢注日本商标“AIREIVS”,委托安徽省亳州市某药企为其生产加工添加酚酞成分的西梅酵素产品。因酚酞属于处方类药品,药厂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购进,该药企通过河南郑州某企业配制一批含酚酞成分的粉剂,生产出含有酚酞的“AIREIVS西梅酵素”600余公斤,共计15余万包,供唐某在电商平台及下游微商进行销售。目前,唐某等人因涉嫌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安徽省亳州市某药企法定代表人赵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联合专案组共捣毁生产工厂1个,查扣含有酚酞的“AIREIVS西梅酵素”300余公斤。宁波查处江北黎姝养生馆销售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2021年9月14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江北黎姝养生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2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为推销其经营的保健食品益桑牌藏山奇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094号],于2021年8月4日开始在经营场所体验厅播放广告视频、组织会议讲座等方式,向消费者宣称上述产品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心脑血管等疾病有很好的预防和调理的作用,并对肿瘤细胞有生长抑制作用,提高人体免疫功能,增强自身防癌、抗癌能力,而且在抗病毒感染、消除息肉中起重要作用。当事人对宣传的功效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截止案发,当事人共销售益桑牌藏山奇胶囊15套(3280元/套),共计销售金额49200元。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杭州查处杭州宇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网络直播虚假宣传案2021年2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杭州宇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签约主播陈某于2020年11月9日在淘宝平台对WonderLab小胖瓶代餐奶昔进行直播带货时,宣称“皮皮瘦了15斤,k姐我瘦了10斤,坚持吃它真的有效果”等内容,但其无法对上述宣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9日在淘宝平台对科立纯女性益生菌胶囊进行直播带货时,宣称“细菌性阴道炎治疗率88%,90天治疗霉菌性的阴道炎79%,停药后复发的概率是可以降低47%”等,但其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上述宣传内容。另查明,WonderLab小胖瓶代餐奶昔执行标准为GB 24154—2015,属运动营养食品。科立纯女性益生菌胶囊在国内未取得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属普通食品。余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台州温岭查处卢某书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3月,温岭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侦破卢某书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摧毁“洛糖丹”“平糖霸王”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全链条,查获生产窝点2个,生产工具4套,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柴某九以“中国医药领路人”“道医柴教授”等头衔自居,通过网络渠道向郑州新密上家购买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盐酸吡格列酮等西药,非法添加生产有毒、有害降糖保健食品“平糖霸王”,并宣称祖传纯中药制剂对外销售,售价每盒90元。卢某书等人收购“平糖霸王”后经篡改商标、重新包装、营销运作之后,又以“洛糖丹”的产品对外宣称中老年降糖神药销售,售价一件1680元(每件2盒)。该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嘉兴嘉善查处“406”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4月,嘉善县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侦破“406”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有毒、有害减肥产品三十余箱共计500万粒,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青等人为牟取暴利,以低价从河南、安徽等地的小作坊购进含有非法添加物质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进行加工包装,并通过微信、微博、小红书等社交软件层层代理高价销往浙江、江苏、湖北、上海等地。该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湖州南浔查处“美妆护肤爆品折扣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5月,湖州、南浔两级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侦破甄某冰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植物肽酵素片”15000余粒。经查,自2020年以来,该甄某冰等人以微信、拼 多 多等平台,将含有非法添加物质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植物肽酵素片”销售到浙江、江苏、贵州、上海等全国各地,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该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台州玉环查处云南得慈延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0年12月以来,台州、玉环两级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多次收网侦破云南得慈延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共捣毁生产窝点、仓储窝点4个,查获作案工具3台,查扣有毒、有害痛风茶20000余包。经查,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陶某风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成立注册得慈延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伙同他人在其公司生产的古禅茶、无相禅茶等产品中非法添加含有双氯酚酸钠、地塞米松等药品的原材料,并以治疗痛风的保健功效进行宣传销售至浙江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800万余元。该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临海查处詹某珍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5月,临海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侦破詹某珍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美国伟哥升级产品”“红钻伟哥”等55种有毒、有害壮阳保健食品共计6500余盒6万余颗,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经查,龚某生等人自2020年以来在网上使用微信联系支付、快递运输的方式非法购入“美国伟哥升级产品”“红钻伟哥”等含有非法添加物质西地那非的壮阳保健食品,并兜售给全国多个省、市的詹某珍等人进行贩卖。该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保健食品消费欺诈“六大新套路”↓↓认清这些套路,别再上钩啦!套路一假借科普,实则推销利用“最高技术成果转化”“最新科学研究表明”“研发团队艰苦攻关”“国外权威数据显示”等“伪科普”内容,大肆宣传“栓清酶”“牛初乳”“氨糖”“硒”“小分子蛋白肽”等新概念,声称相关产品具有“溶解血栓”“调节血脂”“逆转衰老”“消除疲劳”“降血糖”“抗菌”“防治飞蚊症”等多重功效。这些看似高深晦涩的专业名词、“百病可治”的产品功效,实际上是商家为包装产品、增加销量自行编造、东拼西凑的内容,往往没有科学依据。消费提示热点概念要警惕,理性消费莫冲动。套路二直播带货,吹嘘功效。网络达人、主播通过电商平台直播营销带货时,在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情况下,使用“排毒养颜”“预防斑秃”“调理肠胃”“提高免疫力”“维持健康视力”“缓解皮肤老化”“加速胶原蛋白的合成速度”等表述,对“鱼油”“纤体热控丸”“胶原大蛋白肽精华粉”等产品性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从而直击90后以及“Z世代”消费群体的“养生焦虑”。有的还引导“老铁们”转入其他社交软件平台进行交易,从而实现瞒天过海的目的。消费提示主播带货有风险,“老铁”下单须谨慎。套路三“微商”产品,质量难保利用微信、贴吧、小红书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推介售卖“减肥咖啡”“溶脂奶片”“星空咖啡”“天江战狼”“速溶咖啡固体饮料”“纤盈复合植物压片果糖”等减肥、壮阳类产品。然后通过快递物流形式将产品邮寄到购买者手上,产品销售网络遍布多地。有的商家为了进一步打开销路,还会陆续发展多个二级、三级代理商。实际上,这些产品大多来源繁杂,有的甚至是夫妻俩在家中私自制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他达拉非等成分的“三无”产品。消费提示“朋友圈”里买产品,商家信息要查验。套路四冒牌专家,夸大病情虚构“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国名医专家协会会员”“国际顶尖医学博士”等头衔身份开展体检义诊,并将简单的体检仪器包装成高科技分析仪。针对消费者的病情“量身定做”营销方案,编造身患“癌症”等疾病概率以及其他身体问题,制造高度紧张的恐慌气氛,随后给老人灌输其推销的产品对“癌症”等疾病有预防和治疗效果,从而达到“欺诈消费”、趁火打劫的目的。消费提示保健食品不是药,有恙还需去医院。 套路五虚假宣传,借“疫”生财为获取竞争优势、提高产品销量,商家根据网络收集的素材资料,自行编写“全家吃核酸,远离德尔塔”“吃核酸增强免疫力,细胞活跃身体健康,免疫力好,百毒不侵”“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等文字内容,并配用“XX胶囊”等产品的照片。联系多名消费者到店内“开会”,观看事先制作好的产品宣传资料。实际上,相关产品的生产原料为绿豆、赤小豆、豇豆、黑豆等,主要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消费提示“防疫神器”别轻信,疫苗口罩最靠谱。套路六藏身小店,隐蔽销售在百货商行、艾灸馆、养生馆、夫妻用品店、计生用品店等相对隐蔽场所,对外销售“百草康风茶”“第十五代蚁力神”“炮王”“绝对男人”“虎虎生威胶囊”等声称调理痛风、壮阳、提高免疫力的“保健食品”。经技术机构检验,这些产品中大多检出了醋酸泼尼松、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成分。有的商家所售产品甚至是从走街串巷推销、不留联系方式、只用现金交易的供货人员处购入。消费提示小店购物擦亮眼,保留凭据好维权。
  • 保健品快检有利器 违法添加 “现原形”
    2014年 12 月3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食快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三方在北京广电国际酒店三层宴会厅联合组织了&ldquo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IMS快速筛查系统&rdquo 技术鉴定会。  会议邀请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海南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浙江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江苏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广东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清华大学分析中心、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仪器仪表协会等有关12位专家,会议专家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所作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观看了仪器的现场使用情况,经质询和讨论,形成了以下技术鉴定意见:  (1)该项目开展了离子迁移及其联用技术在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筛查方面的应用,开发了专用的离子迁移谱便携设备、建立了系统检测方法和数据库,并通过典型保健食品样品进行了方法验证。  (2)该项目设计的离子迁移谱便携设备,采用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管双极性漂移管、选择性的热解析等技术,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率、快速、体积小、操作简便等特点。  (3)该项目建立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快速筛查方法,规范了样品的前处理程序,建立了包含81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数据库,制定了在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快速检测领域中的筛查标准(草案),能够广泛应用于市场上流通的减肥类、增强免疫力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压血脂类、辅助降血糖类、改善睡眠类等六大类保健食品中的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筛查。  (4)该项目形成的产品和检测方法,可以满足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等流通服务网点的保健食品中的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快速筛查和日常监督、监管。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研制的专用设备和筛查方法,成熟先进、科学可靠,填补了国家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IMS快速检测相关领域的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从此次的技术鉴定会的结果中不难看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食快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三方设计研制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IMS快速筛查系统是对食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检测起到积极作用的快检设备,填补了国家食品药品在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快速检测领域的标准,随着这款便携式离子迁移设备的推广及在食品安全执法机构的配备使用,保健食品市场将会得到有利的净化,为国家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滥用的局面尽微薄之力。专家组合合影
  • “检测直通车”之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的检测方法——中广测
    保健品全名保健(功能)食品,按照GB 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中定义,其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技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品在中国已有多年历史,源自中国古代传统保健饮食和中华药膳,至少具有一种调节人体机能作用的功效,如调节免疫功能、延缓衰老、改善记忆等。  根据国标规定,保健品制造的基本原则其中一项为保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并且其配方和生产工艺应有科学依据。  近年来,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功效食品走进人们的生活中,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使保健品具有见效快的特点,将一些非法添加物加入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显示,减肥功能、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能产品成为非法添加的“重灾区”。  据统计,保健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多以品种少剂量、同类物质衍生物形式添加。而不同保健功能的食品,其非法添加物不尽相同。减肥类保健食品主要非法添加物为西布曲明、N-去二甲基西布曲明、酚酞、奥利司他、利莫那班、芬氟拉明、氯卡西林、麻黄碱、二甲双胍等,壮阳类保健食品主要非法添加物为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他达那非(西力士)、氨基他达那非、豪莫西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育亨宾等,而降糖类报价食品非法添加物主要以阿卡波糖、二甲双胍、苯乙双胍、罗格列酮、吡格列酮、格列吡嗪、甲苯磺丁脲、格列齐特、格列苯脲、瑞格列奈、格列美脲、那格列奈、格列喹酮为主。  市面上流通的保健食品剂型也存在差异,多以袋泡茶、胶囊、片剂、咖啡剂型存在。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以片剂、胶囊、巧克力、咖啡剂型的减肥类、壮阳类和降糖类保健品为试样,对其非法添加物进行了测试。详细情况如下:  一、仪器和试剂  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Agilent 1200LC/6410B MS) 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AS3120超声波发生器 甲醇为色谱纯试剂,实验用水为超纯水。  二、试验方法  2.1 样品制备  2.1.1样品  2.1.2取样  2.1.3样品提取  片剂:取样10粒,去糖衣,磨碎,准确称取1g,至于25ml容量瓶中,加入甲醇,于超声波提取器中,超声处理5min,用甲醇定容,过0.20μm微孔滤膜后,LC-MS/MS测定。  胶囊:取样10粒,取出内容物混合均匀后,同上法处理。  巧克力、咖啡:取样1g,加水5ml浸泡至分散,再加入甲醇定容至50ml,摇匀后静置5min直至产生沉淀后,取上层液体过0.20μm微孔滤膜。  2.1.4上机  2.2 仪器参数  2.2.1 测定九种非法添加减肥药的液相色谱及串联质谱条件  液相色谱条件  色谱柱:Thermo C8 (2.1mm×150mm,2μm)   流动相:A为乙腈,B为10mmol/L乙酸铵水溶液 梯度洗脱:流动相A从0min的30%到5min80%   流速:0.3mL/min   柱温:30℃   进量:2μL。  质谱条件  离子源为电喷雾(ESI)离子源,正离子电离模式,干燥气(N2)温度350º C,雾化气(N2)压力275.8kPa,干燥气(N2)流量9.0 L/min,电喷雾电压4000V,多反应监测(MRM)模式。图1. 9种减肥药物的LC-MS/MS总离子流色谱图  2.2.2 测定非法添加壮阳药的液相色谱及串联质谱条件  液相色谱条件  色谱柱:Thermo C18(100×2.1mm,2.4μm)   流动相:10mmol/L乙酸铵(A)+乙腈(B),梯度洗脱:0~5min 35%~80%B,5~6min 80%~35%B,6~13min 35%B   流速:0.3mL/min   柱温:30℃   进量样:2μL。  质谱条件  电喷雾离子源(ESI),正离子扫描,多反应检测模式(MRM),干燥气温度350℃,干燥气流速:10L/min,雾化器压力40psi,毛细管电压4000V。图2. 7种壮阳药物的LC-MS/MS总离子流色谱图  2.2.3 测定非法添加降糖药的液相色谱及串联质谱条件  液相色谱条件  色谱柱:Thermo BDS Hypersil C8(2.1mm×100mm,2.4µ m)   流动相:A:0.2%甲酸水溶液,B:乙腈-甲醇(6: 4),梯度洗脱:0~5min 35%~80%B,5~6min 80%~35%B,6~13min 35%B   流速:0.3 mL/min   柱温:30℃   进样量:5µ L   分析时间:10 min。  质谱条件  电喷雾离子源(ESI),正离子扫描,多反应检测模式(MRM),干燥气温度350℃,干燥气流速:10L/min,雾化器压力40psi,毛细管电压4000V。图3 13种降糖药的总离子流色谱图  中广测:http://www.woyaoce.cn/member/T100647/撰稿人: 黄芳 高级工程师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haisar 我要测
  • 国务院食安办加强保健食品质监工作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食品安全议事机构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通知》针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环节监管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是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作为2012年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要切实加强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认真做好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以规范许可,加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一)规范保健食品许可管理。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审评审批标准,加强产品受理、现场核查、审评审批各环节管理,加强许可检验机构和审评专家的管理。要严肃审评审批纪律,建立健全审评审批责任制,切实提高产品许可工作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国家局正在抓紧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修订《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已获生产许可的企业限期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进行重新审核,不符合审核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并予以公告。  (二)强化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要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建立监管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  (三)加强保健食品检验和质量抽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质量抽验工作任务,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要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自检,做好真实、完整和连续的自检记录。要加强对非法添加药品成分补充检验方法和保健食品快检方法的研究和使用。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查处信息,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定高限从严从重处罚。对普通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和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负责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 对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导致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严肃处理 对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宣传的,要加强监测,对违法违规广告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 对涉嫌非法添加的,一律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积极支持媒体舆论监督,对媒体披露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公开查处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职能交接,保证职能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并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切实落实监管经费,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风险控制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保健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同时,要强化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非法添加摆在重中之重,有效解决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保健食品监管、稽查和技术监督等相关业务机构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细化和明确各级监管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卫生、工商和质监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成分检测标准通过验收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药品检验所科研项目《保健食品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检测标准研究与制定》顺利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课题组运用液相─三重四级杆质谱仪MRM扫描方式,用液相和质谱来同时完成成分分离。一个色谱系统能够同时分析85种以上的成分,打破了多组分同时分析分离困难的瓶颈,而且在样品基质复杂的情况下,所分析的目标化合物也能排除干扰。  专家组在审阅技术资料、听取汇报后,一致认为该所制订的标准方法简单、快速、灵敏、可靠,可用于止痛类、降压类、降糖类、壮阳类、安神类、减肥降脂类七大类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快速筛查和检测,为实现检测标准的系统化、规范化提供了参考。在课题研究中,调研充分,研究思路创新,方案科学,建立的系统检测方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该项目已按合同书要求完成各项主要技术指标,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该项目的完成,标志着南京市药品检验所已从多年来相对单一的技术检测迈向集检测和科研于一体的综合发展。
  • 食药总局公布22家保健品注册检测机构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依据《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规范》等规定,遴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22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下称注册检验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检验机构名单  编号检验机构名称注册检验项目范围011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促进排铅功能;7.清咽功能;8.辅助降血压功能;9.改善睡眠功能;10.促进泌乳功能;11.缓解体力疲劳功能;12.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3.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4.减肥功能;15.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6.增加骨密度功能;17.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8.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9.调节肠道菌群功能;20.促进消化功能;21.通便功能;22.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12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缓解体力疲劳功能;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5.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013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清咽功能;2.改善睡眠功能;3.缓解体力疲劳功能;4.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5.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014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清咽功能;7.辅助降血压功能;8.改善睡眠功能;9.缓解体力疲劳功能;10.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1.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2.减肥功能;13.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4.增加骨密度功能;15.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6.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7.调节肠道菌群功能;18.促进消化功能;19.通便功能;20.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15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辅助降血脂功能;2.辅助降血糖功能;3.辅助改善记忆功能;4.清咽功能;5.改善睡眠功能;6.缓解体力疲劳功能;7.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8.减肥功能;9.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0.促进消化功能;11.通便功能;12.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16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清咽功能;6.辅助降血压功能;7.改善睡眠功能;8.缓解体力疲劳功能;9.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0.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1.减肥功能;12.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3.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4.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5.促进消化功能;16.通便功能;1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17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清咽功能;4.改善睡眠功能;5.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8.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18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促进排铅功能;7.清咽功能;8.辅助降血压功能;9.改善睡眠功能;10.促进泌乳功能;11.缓解体力疲劳功能;12.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3.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4.减肥功能;15.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6.增加骨密度功能;17.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8.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9.调节肠道菌群功能;20.促进消化功能;21.通便功能;22.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19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辅助降血脂功能;2.辅助降血糖功能;3.清咽功能;4.改善睡眠功能;5.缓解体力疲劳功能;6.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7.促进消化功能;8.通便功能;9.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0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改善睡眠功能;6.缓解体力疲劳功能;7.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8.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9.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0.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1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辅助降血糖功能;2.辅助降血压功能;3.改善睡眠功能;4.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5.减肥功能;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7.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2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促进排铅功能;7.清咽功能;8.改善睡眠功能;9.促进泌乳功能;10.缓解体力疲劳功能;11.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2.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3.减肥功能;14.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5.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6.调节肠道菌群功能;17.促进消化功能;18.通便功能;19.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3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促进排铅功能;6.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7.减肥功能;8.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4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清咽功能;6.改善睡眠功能;7.缓解体力疲劳功能;8.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5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辅助降血糖功能;2.促进排铅功能;3.清咽功能;4.改善睡眠功能;5.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6.促进消化功能;7.通便功能;8.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6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清咽功能;7.改善睡眠功能;8.缓解体力疲劳功能;9.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0.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7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改善睡眠功能;7.缓解体力疲劳功能;8.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9.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0.减肥功能;11.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2.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3.促进消化功能;14.通便功能;15.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28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清咽功能;2.改善睡眠功能;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4.促进消化功能;5.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029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促进排铅功能;7.清咽功能;8.辅助降血压功能;9.改善睡眠功能;10.缓解体力疲劳功能;11.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2.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3.减肥功能;14.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5.增加骨密度功能;16.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8.调节肠道菌群功能;19.促进消化功能;20.通便功能;21.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30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促进排铅功能;5.改善睡眠功能;6.减肥功能;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031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清咽功能;7.改善睡眠功能;8.缓解体力疲劳功能;9.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0.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1.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2.促进消化功能;13.通便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032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抗氧化功能;4.改善睡眠功能;5.缓解体力疲劳功能;6.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7.减肥功能;8.改善生长发育功能;9.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0.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11.促进消化功能;12.通便功能;13.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   二、注册检验机构资质  上述注册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有效期为5年,各注册检验机构应在被确定的检验项目范围内,自2013年10月1 日起,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有关规定开展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注册检验机构编号  注册检验机构编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编号见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8月5日
  • LCMS‐IT‐TOF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多级质谱库正式亮相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迅速,不同品名、类型和功效各异的产品层出不穷,应接不暇。但一些不法厂商为了强调其第三种功能的效果,常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一些违禁药物。近期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又出现新的现象,不法分子对非法添加物进行结构修饰。这些经化学改造后的“新型”添加物,由于具有与违禁物相同或相似的母核结构,功效、毒副作用类似。另一方面,由于化学药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不法分子借机寻找限量标准规定之外的其他替代品以逃避法律的监管。 为支持保健食品监管水平的快速提升,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岛津公司及时开发相关方法应对最新的检测需求。近期,岛津分析中心与湖南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合作开发并制作完成了《LCMS-IT-TOF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多级质谱库》。该谱库一经推出旋即引起保健食品监管相关专家的高度关注。近日,来自湖南省出入境、药检、质检、公安、疾控、教育科研及福建省出入境、云南省出入境、深圳出入境、广东省出入境、厦门出入境、广西区出入境等各界40多位专家齐聚长沙融程花园酒店,满怀期待出席了由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精密仪器测试学会联合举办的“LCMS-IT-TOF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多级质谱库发布会”。 会议由湖南师范大学陈波教授主持,岛津分析仪器事业部华南大区朱精华经理首先致辞,感谢各界专家的到来。朱经理介绍了合作项目背景和历程,并希望与更多的行业专家展开更加丰富的应用合作。 岛津公司朱精华经理首先致辞 随后,多级质谱库合作项目主持专家,来自湖南省出入境技术研究院黄志强研究员介绍,质谱库的建立是在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支持下完成的,并讲解了质谱库的原理、内容及主要应用方向。 湖南省出入境技术研究院黄志强研究员发表中 来自岛津分析仪器市场部的液质应用工程师林杯灶先生介绍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现状和LCMS-IT-TOF多级质谱库能够解决的问题,并以抗疲劳和减肥类药物为例,讲解了质谱库在样品分析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岛津公司林杯灶先生发表中 《LCMS-IT-TOF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多级质谱库》,其中覆盖了8类(减肥类、降糖类、降压类、镇静安神类、补肾壮阳类、镇痛类、抗精神病类以及排毒养颜类等)114种常见的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物。该质谱库不仅包含114种化合物的多级质谱图与多级裂解规律,还有相应的筛查方法,解决了保健食品缺少非法添加物的检测与确证方法、缺少非法添加物快速筛查方法、缺少获得非法添加物的标准物质等三个监管技术瓶颈问题,为解决保健品中非法添加物的甄别提供了科学、高效、准确的技术保障,为还我们一个洁净的、安全的保健品空间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为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食品安全科学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在参观现场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对《LCMS-IT-TOF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多级质谱库》在今后工作中将发挥出的效力充满信心。 与会专家合影留念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 岛津微信平台
  • 糖类物质分析利器—离子色谱值得拥有!
    糖类物质分析利器—离子色谱值得拥有!关注我们,更多干货和惊喜好礼高立红 韩春霞 郑洪国糖类是自然界中广泛分布的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合物,在生命活动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其具有改善肠道菌群,以及抗肿瘤、抗氧化、抗衰老、降血糖降血脂等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和医药领域。因此,糖类物质的分析检测在食品和药物质量控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糖类分析难点:1. 极性强并且同分异构体较多,常规色谱柱对其保留和分离效果欠佳;2. 无紫外吸收或较弱,一般检测器无法直接检测, 需要衍生后进行测定,操作复杂并且某些热不稳定的糖回收率差。基于糖类物质的化学特征,以及常规分析检测难点,采用离子色谱法(IC)进行检测具有多种优势: 1.专用糖分析色谱柱对糖类物质具有很好的保留和分离效果;2.脉冲安培检测器(PAD)对糖类物质具有特异性响应和高灵敏度;3.无需衍生即可直接检测,重复性好;4.单双糖、低聚糖、多聚糖、糖醇、氨基糖、酸性糖均可进行检测。Dionex™ ICS-6000多功能高压离子色谱仪 快来围观离子色谱在糖分析中的优异表现吧! 单双糖分析分离度和灵敏度齐飞——赛默飞ICS-6000高压离子色谱仪,配置特有的单双糖分析色谱柱,脉冲安培检测器,使离子色谱轻松应对半乳糖、葡萄糖、木糖、果糖、蔗糖、乳糖、麦芽糖等常见单双糖的测定。仅需5~25 μL小体积进样即可检测ng/L~mg/L级别单双糖,无需衍生化,灵敏度高,选择性好。IC-PAD测定常见单双糖1-岩藻糖;2-鼠李糖;3-阿拉伯糖;4-半乳糖;5-葡萄糖;6-蔗糖;7-木糖;8-果糖;9-乳糖(点击查看大图) 脱水糖和糖醇分析 对PM2.5大气颗粒物中糖类物质进行监测可以有效帮助识别大气颗粒污染物的成因和来源。采用ICS-6000离子色谱仪脉冲安培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无需衍生可直接测定,操作简单重复性好;并且与颗粒物中阿拉伯糖醇和海藻糖等干扰物质具有有效分离;当样品提取液为10 mL,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检出限可达到0.02 μg,灵敏度高。IC-PAD测定大气颗粒物中脱水糖和糖醇(点击查看大图) 低聚糖和多糖分析 1. 国家标准方法依从2016年出台的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5009.245-2016食品中聚葡萄糖的测定》、《GB5009.255-2016食品中果聚糖的测定》、《GB5009.258-2016食品中棉子糖的测定》均采用赛默飞离子色谱条件进行测定。赛默飞ICS-6000高压离子色谱仪,配置四元梯度泵和脉冲安培检测器,四电位波形测定,灵敏度高,重复性好,助您轻松应对标准法规。 2. 乳粉中的低聚半乳糖低聚半乳糖(GOS)是一种具有天然属性的功能性低聚糖,婴幼儿奶粉中都添加了低聚半乳糖的营养成分,因此是奶粉中的必检项目。赛默飞自主研发建立使用低聚半乳糖原料为对照品直接测定低聚半乳糖的方法。利用不受奶粉本底干扰的色谱峰来定性定量,不受样品中高含量乳糖的干扰,可准确测定婴幼儿奶粉中的低聚半乳糖。此方法无需酶解,降低成本,但对色谱柱分离能力和检测器灵敏度要求较高,赛默飞ICS-6000高压离子色谱仪,配置脉冲安培检测器和Carbopac PA20色谱柱,可完全满足高灵敏度和分离度的要求。IC-PAD测定不同厂家的低聚半乳糖谱图(点击查看大图) 3. 淀粉多糖的分析对于聚糖分析,即使聚合度大于100的淀粉,离子色谱法也仍有很好的分离度和灵敏度,可分离出多达132个峰!其他检测方法望尘莫及!IC-PAD测定玉米淀粉谱图(点击查看大图) 糖型结构分析 由于赛默飞离子色谱无需衍生、灵敏度高以及专用糖色谱柱you秀的保留分离能力,其在注射液糖类分析、多糖疫苗/多糖蛋白结合疫苗和糖基化蛋白药物分析等方面亦有you秀表现。 糖基化对蛋白药物的疗效,稳定性,免疫原性具有重要的影响。糖基化蛋白经酶切后,N-糖链无需衍生即可直接离子色谱进样分析,避免了衍生过程中唾液酸的降解,减少样品前处理步骤和时间。2020版中国药典新增单抗N糖谱分析,采用ICS-6000高压离子色谱仪,配置脉冲安培检测器和Carbopac PA200色谱柱进行测定。此外,赛默飞独有的IC-Q Exactive高分辨质谱联用技术,可鉴定出更多的糖型,适用于复杂唾液酸修饰的糖型,可极大的完善和推动糖蛋白类药物N-糖链的质控分析。单克隆抗体N-糖链 (a) LC-MS/MS完整分析流程, (b) IC-MS分析流程(点击查看大图)滑动查看更多IC-PAD和IC-QE检测N-糖型结果(点击查看大图) zui后为大家总结了离子色谱法测定糖类物质的标准方法和推荐色谱柱,诚意满满!!!离子色谱法测定糖类物质标准方法和推荐色谱柱(点击查看大图)高品质明星耗材,助力检测事半功倍!5月6日起,离子色谱耗材官网全线7折,购抑制器+任意耗材低至6.8折!更有热点应用方案免费下载,尽请期待!? 下单即赠: 摩飞果汁机/蕉下太阳伞/幻响蓝牙耳机? 促销代码:IC0501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赛默飞全行业解决方案,或关注“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了解更多的产品及应用资讯,可至赛默飞色谱与质谱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44/
  • 【专题系列一:减肥类保健品】 从“权健”看保健品非法添加乱象 同方威视推出拉曼快速检测方案
    【导读】减肥类保健品中非法添加现象时有发生,其中禁药西布曲明尤为常见,同方威视针对此现象推出拉曼快速检测方案,助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保健帝国权健事件”的曝光,引发了国家监管部门对保健品市场的重拳出击。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部署共同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集中打击虚假宣传、制售伪劣等各类违法行为。在保健市场乱象中,非法添加西药违禁成分是危害最大的违法行为之一,它可能直接导致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受到损害。各地曝光的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以减肥类保健品中添加西布曲明尤为常见,据统计,仅2018年7月到11月,浙江、重庆、安徽分别查处的含“西布曲明”的假减肥药和饮品案件,案值就高达3000多万元。 西布曲明是一种具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药物,又名盐酸西布曲明,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但服用后常导致心悸、头晕、失眠等,并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2010年10月30日中国药监局已叫停其在中国大陆的生产销售,美国FDA和欧盟也都叫停其用于减肥治疗。此外,我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食品(含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 (图片来源:网络)目前,保健品中西布曲明的检测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一般参考补充检验方法《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测定》,该方法需配备HPLC-MS、电喷雾离子源等复杂设备耗材,并对实验环境要求苛刻,无法用于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等。而如果采用抽样送检的方式,检测周期较长,短则3-5天长则2-3周才能获得检测结果。有鉴于此,同方威视特开发了针对多种减肥类保健品中西布曲明的拉曼快速检测方法,十分钟内完成检测,现场便可快速获取准确结果,免除了送检实验室带来的不便。本方法需使用同方威视RT5000食品安全检测仪,结合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和准确识别算法,筛选了包括固相微萃取、有机试剂萃取等多种不同的提取方式,通过对多个浓度梯度的样品进行重复检测,最终获得可有效提取西布曲明并消除干扰的方法。 样品处理前后拉曼谱图五个含不同浓度西布曲明样品拉曼谱图减肥类保健品形态多样,包括胶囊、饮料、茶剂、片剂等十几种,所含干扰成分各有不同,常需按形态区分配备耗材和不同处理方式,较为复杂,显著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工作量。我们通过对不同形态减肥类保健品(注:实验样品部分来自市面采购,部分来自监管部门查获的阳性样品。)的探索尝试,最终获得了一种适用于多种形态保健品的拉曼快速检测方法,经十分钟简单处理后即可获取检测结果,为现场检测提供了更简便的方案。减肥类保健品中三种最常见形态的拉曼谱图除减肥类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外,同方威视还研发了包括抗疲劳类、调节血糖类、镇静安眠类等多类保健品中30余种非法添加的系列检测方法,力求通过专业分析与服务,为保健食品整治活动保驾护航!【延伸阅读】从“权健”看保健品非法添加 同方威视推出拉曼快速检测方案同方威视:十年铸剑 推动拉曼光谱技术的深入应用同方威视与天津海关签署《关于开展“海关科技研发与应用”的合作协议》
  • 保健食品命名拟禁用7类内容
    “御制”、“祖传”、“奇效”、“顶级”等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今后将禁止在保健食品名称中出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修订稿)》及《保健食品命名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为保健食品命名作出进一步规范。  根据修订稿,保健食品命名禁用7类内容,除上述禁用词语外,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 人名,包括医学名人,如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 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 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批准的功能名称除外),如脑、眼、心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 以及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等内容也禁止在保健食品命名中出现。  修订稿指出,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配方为单一原料并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其通用名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应严格按照规范的功能名称进行描述 以产品原料命名的,两个以上原料组成的产品,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可用配方中主要原料名称或缩写。  同时,修订稿指出,在本规定发布前已批准使用的产品名称或品牌名,原则上可继续使用。
  • 国家食药监局明确50种保健品非法添加物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屡禁不止。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第一批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等近50种物质。 根据《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声称有保健、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能的产品,是非法添加的重灾区。按照功能类别,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有近50种,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他达拉非、盐酸可乐定等。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此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及时上报。 国家食药监局还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消费者不易理解、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以及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地方方言、字母及数字等。其中,祖传、御制、宫廷、强力、特效、第一、顶级、治疗、消炎、解毒、华佗、李时珍、纳米、基因、神丹等均在“禁语”之列。
  • 药监局发布首批近50种保健品可能非法添加物
    2012年3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一批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通知,通知如下: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  该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之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汇总后报送国家局。  附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附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序号保健功能可能非法添加物质名称检测依据1声称减肥功能产品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60042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甲苯磺丁脲、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奈、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93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4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5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氮卓、奥沙西泮、马来酸咪哒唑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三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氯美扎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46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哌唑嗪、利血平、硝苯地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2
  • 食品中糖类物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探讨
    一、背景介绍  糖类物质是多羟基醛和多羟基酮及其缩合物,或水解后能产生多羟基醛和/或多羟基酮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根据分子的聚合度,糖类物质一般分为单糖(如葡萄糖、果糖)、低聚糖(含2~10个单糖结构的缩合物,常见的是双糖,如蔗糖、乳糖和麦芽糖等)和多糖(含10个以上单糖结构的缩合物,如淀粉、纤维素、果胶等) 根据其还原性可分为还原糖(如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麦芽糖)和非还原糖(蔗糖、淀粉) 根据其结构可分为醛糖(如核糖、葡萄糖、半乳糖、乳糖、甘露糖、麦芽糖)和酮糖(如果糖、木酮糖、核酮糖、辛酮糖)。糖的还原性主要基于分子中含有还原性的醛基,所以醛糖是还原糖。有些酮糖在碱性溶液中可发生差向异构化反应转化为醛糖,也具有还原性,属还原糖,比如果糖。单糖分子缩合为双糖或多糖后,若失去了还原性的醛基,就不具备还原性,称为非还原糖,如蔗糖(双糖)和淀粉(多糖)。蔗糖水解后生成1:1的葡萄糖和果糖,产物不是单一分子,称为转化糖。淀粉完全水解后产物为单分子葡萄糖。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主要指糖类化合物)、钠是食品的4种核心营养素,所以食品中糖类物质的含量是食品检验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检验标准的探讨  现行的国家标准中糖类物质的检验方法一般涉及3个标准: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 5009.9-2008《食品中淀粉的测定》。其中,蔗糖和淀粉含量的测定是基于测定二者水解后产生的还原糖,所以这3个标准实际上是有着密切联系,并且以还原糖容量法测定为基础的方法体系。  (一)样品的前处理  食品样品的组成相当复杂,对食品中某成分测定的策略是基于分离复杂背景和除去测试干扰物质后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检测。食品中最普通的糖类物质包括葡萄糖、果糖、蔗糖和淀粉。葡萄糖和果糖是还原糖,易溶于水。食品样品用水充分浸提后,葡萄糖和果糖进入提取液,提取液中当然含有其他能溶于水的胶体物质,如蛋白质、多糖及色素等。这些胶体物质会干扰后续碱性铜盐法还原糖的测定或影响终点判定,所以必须加以分离。标准中是使用澄清剂共沉淀法除去胶体物质,过滤后的澄清液用于还原糖的测定。常用的食品澄清剂有多种,包括醋酸锌和亚铁氰化钾配合溶液、硫酸铜、中性醋酸铅、碱性醋酸铅、氢氧化铝、活性碳等。  (二)还原糖测定和结果计算  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直接滴定法的原理如下: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与乙液等量混合后,Cu2+与OH-生成天蓝色的Cu(OH)2沉淀物,该沉淀物与酒石酸钾钠反应,生成可溶性的酒石酸钾钠铜深蓝色络合物,该络合物遇还原糖反应后,产生红色Cu2O沉淀。为了便于终点的观察,直接滴定法在蓝—爱农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碱性酒石酸铜乙液中的亚铁氰化钾与Cu2O沉淀反应生成可溶性的淡黄色络合物。最终反应的终点由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亚甲蓝作为指示剂显示,亚甲蓝的氧化能力比Cu2+弱,故还原糖先与Cu2+反应。当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Cu2+全部被逐渐滴入的还原糖耗尽后,稍过量的还原糖立即把亚甲蓝还原,溶液颜色由蓝色变为无色,即为滴定终点。  直接滴定法首先由还原糖标准溶液(1.0mg/ml,即0.1%)标定来自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已知量的Cu2+,建立该已知量的Cu2+与还原糖的定量关系。试样测定时亦取等量的Cu2+溶液与试样中的还原糖反应。反应终点时,试样中的还原糖总量与标定步骤中加入的标准样液中的还原糖总量相同(A = CV,C为葡萄糖标准溶液的浓度,mg/ml V为标定时消耗葡萄糖标准溶液的总体积,ml)。由此,可以建立结果计算公式(1):  X=  其中,X:试样中还原糖的含量(以某种还原糖计,如常用的葡萄糖,g/100g) A:终点时加入的还原糖总量,mg m: 试样质量,g V: 试样消耗的体积,ml 1000:毫克换算成克的系数。  (三)计算公式的正确表达  1.还原糖计算公式。公式(1)中的250 ml是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样品处理过程中样液的最终定容体积。显然,该计算公式的建立与滴定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过程密不可分。对于含大量淀粉的食品,根据样品的处理过程,公式(1)的适用性存在疑问。为了清楚地解释问题的根源所在,现将“含大量淀粉的食品”试样处理过程依标准摘录如下:“称取10g~20g粉碎后或混匀后的试样,精确至0.001g,置250ml容量瓶中,加水200ml,在45℃水浴中加热1小时,并时时振摇。冷后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沉淀。吸取200ml上清液置另一250ml容量瓶中,慢慢加入5ml乙酸锌溶液及5ml亚铁氰化钾溶液,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30分钟,用干燥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取续滤液备用。”问题出在样液的分取过程:“吸取200ml上清液置另一250ml容量瓶中,”照此,最后定容的250ml样液中仅含有原样品总量的4/5 ,即200ml/250ml,这一点在计算公式(1)中未有显示,由此会造成计算结果比实际结果低20%。综上所述,对于“含大量淀粉的食品”试样,公式(1)中试样质量应该乘以样品分取因子(等于 4/5),以保证计算公式(1)与实际操作过程相符和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2.蔗糖标准中的计算公式。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的第二法酸水解法还原糖计算公式的错误更加严重。其错误在于样品的水解过程中溶液的分取体积未在计算公式中体现。按照标准的操作过程,正确的计算公式(2)应为:  X = (2)比较上述公式(2)与现行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的第二法酸水解法中还原糖的计算公式可知,现行国标的计算结果比正确结果小了整整一倍。如果国标的使用者未注意到该错误,报出的检验结果将会出现很大错误的。  (四)还原糖滴定法的注意事项  1.该法原理是基于还原糖标液与试样溶液滴定等量的碱性酒石酸铜甲乙混合液,因此,每次测定时,碱性酒石酸铜甲液(含Cu2+)的移取量(5.0ml)一定要精确,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平行性。  2.滴定应按标准操作在沸腾条件下进行。其一,高温可以加快还原糖与Cu2+的反应速度,确保滴定反应正常进行 其二,保持反应液沸腾可防止空气进入,避免还原态的次甲基蓝和氧化亚铜被氧化而影响终点判定和增加还原糖消耗量。达终点后还原态的次甲基蓝(无色)遇空气中氧时又会被氧化为氧化态(蓝色)。同样,氧化亚铜也易被空气氧化回到二价态。因此,滴定时也不应过分摇动锥形瓶,更不能把锥形瓶从热源上取下来滴定,以防空气进入反应液中。  食品中糖类物资国标还原糖滴定法,其优点是快速、方便、准确,对仪器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所以它是实验室普遍采用的方法。现行的GB/T 5009.7-2008《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和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在标准转换过程中出现了计算公式的严重错误,中初级检验人员很难发现和自行纠正。因此,笔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对现行食品中糖类物质(还原糖、蔗糖)国家检验标准的两个方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检测的准确度。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中低聚木糖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五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全国相关行业企业、专家、管理者及相关从业者:由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促进,组织多家相关企业及科研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保健食品中低聚木糖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五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并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保健食品专委会,逾期未回复将按无意见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11日联系邮箱:cry-tvxq@163.com联系电话:18826238141附件1:《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2:编制说明-《保健食品中低聚木糖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pdf附件3:编制说明-《保健食品中总皂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pdf附件4:编制说明-《保健食品中总三萜的测定-分光光度法》.pdf附件5:编制说明-《蜂胶产品中总黄酮的测定》.pdf附件6:编制说明-《植物提取物中二乙烯苯残留量的测定》.pdf附件7:标准文本-《保健食品中低聚木糖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pdf附件8:标准文本-《保健食品中总三萜的测定-分光光度法》.pdf附件9:标准文本-《蜂胶产品中总黄酮的测定》.pdf附件10:标准文本-《保健食品中总皂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pdf附件11:标准文本-《植物提取物中二乙烯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pdf
  • 多地公安查出减肥保健品含违禁药 鉴知拉曼助力现场快检
    昆仑2020行动中,警方连续破获多起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保健品案件,仅近两月便有吉林、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查处了相关案件,涉及减肥药40余万粒、糖果34万粒、咖啡1万余袋、其他食品2000余盒,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针对此类案件,鉴知技术开发的减肥保健品中西布曲明的拉曼快速检测方法,可在十分钟内完成检测,现场快速获取准确结果,有效辅助案情判断。 RS1000FS 手持式食品安全检测仪 RS3000 食品安全检测仪西布曲明曾是一种常用的减肥药,但因毒副作用过大,先后被中国、美国和欧盟禁用。此外,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目前,保健品中西布曲明的检测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一般的参考方法需配备复杂的设备耗材,并对实验环境要求苛刻,只能抽样送检,检测周期需3-5天至2-3周不等。而鉴知技术的拉曼快速检测方法,十分钟内完成减肥类保健品中西布曲明的检测,现场快速获取准确结果,免除了送检实验室带来的不便。 使用鉴知技术食品安全检测仪,结合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和准确识别算法,可以实现十分钟内快速、准确的检测出保健品中的西布曲明。该方法适用于多种形态的保健品,包括胶囊、饮料、茶剂、片剂等,为现场检测提供了更简便的方案。三种常见减肥保健品的拉曼谱图 除西布曲明等减肥药外,鉴知的非定向筛查技术还可检测安眠药、壮阳药、降血糖药等30余种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可以实现一次前处理同时筛查所有的检测项目,大大提升了检测效率。 目前RS3000 食品安全检测仪和RS1000FS 手持式食品安全检测仪已在多地警方部署使用,力求通过专业分析与服务,为公安食药环侦整治活动贡献力量!【鉴知技术简介】北京鉴知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鉴知技术”,是一家以光谱检测技术为核心的专业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安检、食品、药品、毒品、医疗等诸多领域,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先进的产品和更快捷的物质识别方案。鉴知技术公司源自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共建的“清华大学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历经10余年的孵育,公司的核心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专利累计申请数达140余件。公司所拥有的技术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中国专利优秀奖,相关产品获得了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证书、中国科学仪器年度优秀新品奖、朱良漪分析仪器创新奖之“创新成果奖”等。【延伸阅读】光学无创技术在临床检测中面临的挑战与未来酒精消毒防新冠?做不好这一点就没用!从威视到鉴知 150余项专利技术铺就拉曼发展之路
  • 从“权健”看保健品非法添加 同方威视推出拉曼快速检测方案
    连日来,“保健帝国权健事件”引起民众的持续关注,并相继引起天津市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将其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不少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扩大销量谋取利益,通过非法添加药物的方式制造保健品“疗效出众”的假象。(图片来源:网络)2010年,减肥胶囊“曲美”因含有非法添加药物西布曲明下架。西布曲明是一种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药物,人服用后确实能减轻体重,但同时常出现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症状,并可能导致严重、非致死性心血管疾病。除减肥类保健品外,2015年7月31日原食药总局发通告称,51家企业生产的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等化学物质。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该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这些保健食品中的非法添加药物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一直是食品监管严厉打击的重点。目前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成分的检测并没有国家标准方法,常见的有HPLC-MS、MS、核磁共振等方法,但这些实验室方法均不适用于现场快检。日常抽检、安全监测等现场检测亟需便捷、准确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为此,同方威视推出了保健品中多种常见非法添加的拉曼快速检测方案。我们研发了包括减肥类、抗疲劳类、调节血糖类等多类保健品中30多种常见非法添加的快速检测方法,使用RT5000食品安全检测仪,利用拉曼光谱技术的特异性识别,十分钟之内,即可获得准确的检测结果。RT5000食品安全检测仪,结合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和准确识别算法,专注于提供多目标物、非特异性痕量筛查的食品安全现场快速解决方案。对于保健品中是否含有非法添加成分,RT5000食品安全检测仪可以实时分析、准确报出非法添加物的名称,并及时生成和打印检测报告。同方威视以“让世界更安全”为己任,在食品安全倍受关注的今天,同方威视的食品安全现场快速解决方案通过专业分析与服务,为打击保健品中非法添加保驾护航!延伸阅读:同方威视:将拉曼光谱技术“用”到极致 聚焦拉曼快检技术 共话国产仪器发展——仪器信息网专家委技术交流活动 同方威视与天津海关签署《关于开展“海关科技研发与应用”的合作协议》
  • 保健食品将加强监管制度
    文章原标题:边振甲赴广东开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调研  2014年1月7~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边振甲同志赴广东调研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在粤期间,边振甲同志分别参加了保健食品企业代表、监管人员座谈会,先后听取了企业代表和广东省、部分地市、区(县)局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保健食品分级分类注册和备案管理制度、清理换证、规范委托生产以及标签说明书管理等进行了交流,并深入南方新闻网保健食品行业电子商务导购平台、保健食品配送公司、零售超市等,了解保健食品网络监管、生产经营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现场检查产品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标签标识和批准文号等情况,并对广东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他指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十分重视,在组建之初,就部署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保健食品违法违规高发频发势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去年底,总局党组决定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调研作为总局党组成员牵头负责调研的重点题目之一。下一步,要结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征求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变监管工作思路,明确保健食品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研究进一步减少和下放注册事项,优化注册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强化监管,积极探索,鼓励先行先试,要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保健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最后,边振甲强调,春节将至,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确保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食监三司主要负责同志等随同调研。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食药监局表态:保健食品审批制将进行改革
    3月29日,新华社的一则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铅超标820%”的保健食品螺旋藻,竟是经审批许可、被戴上“蓝帽”认证标志的合格产品。针对此事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27日明确表示,已责令相关部门召回问题产品,将依法依规严查涉事螺旋藻生产企业。同时,针对保健食品行业“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表示,正研究对部分申报的保健食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施“备案制”,以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  事实上,保健品行业的审批、监管制度的立法进程早已确定,在国务院2012年重点立法项目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现在第二大类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项目之中。  而且在今年两会期间,两会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递交关于保健食品审批监管的提案,也将加快保健品行业审批、监管制度的制定进程。  政协委员、北京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关于《保健品行业重审批轻监管亟待改善》的提案重点提及了关于保健品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就这些问题,史大卓建议,新的监管条例应当将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框架扭转为开放准入、有效监管的框架,以保障产品的安全、质量及企业诚信(或消费者知情)。  其中,对保健食品实行分级管理。对“膳食补充剂”实行备案管理,对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特殊功能食品”实行严格审批管理 对厂商资质(包括国外厂家)进行备案管理 对对计划投放的保健品广告进行备案等内容,是改变目前保健食品重审批轻监管现状的“金玉良言”。  史大卓在提案中明确提出,目前,一个保健食品新产品要经过产品初审、卫生学及功效成分稳定性试验、毒理和功能试验、技术审批、行政审批,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这样的流程虽然保证了评审产品的合理性,但也暴露出诸多弊端。主要包括:国家行政资源利用不当——重复审批 国家实验机构疲于应付 重复检测、行业的科研专家疲于审批 保健食品的审批成本过高,申报时间过长,企业负担过重。这也是造成保健食品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源。  而业内知情认识也表示,一些审批人员俨然把权力当作了一门生意,他们在拍卖蓝帽美誉度的同时,更是在兜售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另外,还滋生了一个畸形的产业,养肥了一批以此为生的蛀虫。难怪有人质疑:蓝帽子应该成为一戴到底的安全帽吗?  针对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违法违规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化司副司长张晋京表示,2010年至2011年,他们相继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情况,已就此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童敏司长表示,要将建立保健食品中介机构“黑名单”。国家食药监局局长尹力表示,保健食品监管是重大民生问题,必须坚守监管底线。
  • 食品、保健食品将执行最严谨标准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毕井泉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总结讲话/span/strong/pp  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两个月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今天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pp  刚才,各部门负责同志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这些讲话都非常重要,会后将以文件形式,由九部门联合印发,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8ded27c-4d31-4249-b5ea-7dd4afd59f4a.jpg" title="电视电话会议现场.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span/strong/pp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表明,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满意不满意,本质上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问题,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pp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第一,要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span/strongstrong有机食品必须名实相符,产自良好生态环境,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strong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第二,要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span/strong企业是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 必须保证其所用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 必须保证其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真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最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的要求。/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第三,要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span/strong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必须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对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惩戒,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pp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p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犯罪。/pp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p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属生产、销售假药刑事犯罪。《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为假药。预防和治疗疾病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凡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为药品的产品(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均为非药品,有证据证明,生产、销售这些非药品时声称能够治疗、预防某种疾病,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药品而购买使用的,都属于冒充药品,都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他人从事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的共同犯罪论处。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对有证据证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方式生产、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pp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pp  以上《刑法》《药品管理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相关的规定,要依法严格落实。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按总书记的要求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监管信息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生产经营者最有力的震慑,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对社会舆论最重要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查处案件情况,要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第四,要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span/strong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食品安全,不出事都没事,出了事就要查明谁的事、怎么出的事、谁应对此事负责。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pp  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省级食品安全办牵头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同志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九月底前向各自的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综合情况由省级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书面报告,由食品安全办汇总报告国务院。/pp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pp  会议到此结束。/ppbr//p
  •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发布公告
    4月4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批准发布《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一)》(T/CNHFA 111.1-2023)等20项团体标准,现予公告,自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 在这20项团标中,T/CNHFA 111.1-2023 为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一),其他19项为保健食品用原料。标准中对原料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技术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其中各标准附录对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进行规定。原料的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为薄层层析、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发布团体标准信息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1T/CNHFA 111.1-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一)//2T/CNHFA 111.2-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枸杞子分枸杞多糖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3T/CNHFA 111.3-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西洋参人参皂苷高效液相色谱法4T/CNHFA 111.4-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黄芪黄芪甲苷高效液相色谱法5T/CNHFA 111.5-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人参人参皂苷高效液相色谱法6T/CNHFA 111.6-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茯苓茯苓薄层色谱7T/CNHFA 111.7-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葛根葛根素反相高效液相色谱8T/CNHFA 111.8-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银杏叶总黄酮醇苷高效液相色谱法9T/CNHFA 111.9-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决明子大黄酚和橙黄决明素反相高效液相色谱10T/CNHFA 111.10-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金银花皂苷类薄层色谱11T/CNHFA 111.11-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红景天红景天苷反相高效液相色谱12T/CNHFA 111.12-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丹参丹参酮类和丹酚酸 B反相高效液相色谱13T/CNHFA 111.13-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三七人参皂苷和三七皂苷高效液相色谱法14T/CNHFA 111.14-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淫羊藿淫羊藿苷和朝藿定高效液相色谱法15T/CNHFA 111.15-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骨碎补柚皮苷高效液相色谱法16T/CNHFA 111.16-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益智仁益智仁薄层色谱法17T/CNHFA 111.17-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吴茱萸吴茱萸碱、吴茱萸次碱和柠檬苦素反相高效液相色谱18T/CNHFA 111.18-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石斛石斛碱气相色谱法19T/CNHFA 111.19-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多糖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0T/CNHFA 111.20-2023保健食品用原料 越橘花青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30404]111.1-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一).pdf.[230404]111.2-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 枸杞子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3-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西洋参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5-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6-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茯苓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4-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黄芪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7-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葛根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8-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银杏叶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9-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金银花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0-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决明子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1-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红景天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2-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丹参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3-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三七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4-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淫羊藿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5-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骨碎补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6-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益智仁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7-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吴茱萸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8-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石斛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19-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铁皮石斛团体标准.pdf.pdf[230404]111.20-2023 保健食品用原料越橘团体标准.pdf.pdf
  • 史上最严《广告法》实施 保健食品“最受伤”
    p  “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这句话成了近期微博微信上最火的一句话。禁止为保健食品代言、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新《广告法》对食品、日化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尤其是保健食品企业“最为受伤”。业内专家表示,新《广告法》在让企业不能大肆忽悠消费者的同时,可倒逼企业在产品营销上转型。br//pp  新法:/pp  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pp  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新法修改幅度较大,把原来部分比较笼统性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并大幅提高处罚额度。特别是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最多100万。/pp  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某些产品的推荐和代言,仍是现阶段广告创意和广告传播的灵魂。而此次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代言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pp  同时,对于“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一规定,也令近年兴起的“童星”代言受到限制。/pp  “这一规定的力度很大,能够形成倒逼机制,使得明星自动规范代言行为。”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要求将使得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等接代言时更加谨慎,同时也必然大大增加代言成本。更重要的是,在创意上,代言人不会再那么“配合”,因为他们也将承担责任。/pp  据了解,对于新法实施前十周岁以下儿童已经代言的广告将如何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处理这个问题会有一个过程,比如在电视、广播等传媒上出现的广告可以叫停。但是还有很多产品的包装物上有儿童代言,而产品已经上架进入市场,如果要求返厂换包装,企业的损失会很大。据悉,工商部门收到了多家企业发来的联名信,对已经进入市场的产品请求宽限期。/pp  影响:/pp  保健食品行业“最受伤”/pp  日化行业作为快消产品,竞争激烈、品牌众多,消费者对某一特定品牌的忠诚度不持久,因此对于广告的依赖性非常高。根据资料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国内化妆品电视广告投放总量就达到217亿元,几乎所有的大牌栏目都是化妆品品牌冠名或特约。因此,新《广告法》对日化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pp  新《广告法》中提到,广告不得使用通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也不能用“纯天然”、“无副作用”等绝对化用语,这项规定已经在日化行业内引起热议。相当多的业内人士认为,“100%安全,100%有效”这样的广告语,以及特效、速效、神效、最、第一、极致、换肤、去除皱纹等词汇在以往的护肤品和化妆品广告中都很常见,而如果这些将来都不能使用,那么很多广告将不得不撤换。/pp  不过,也不要低估了日化行业企业玩“文字游戏”的能力。9月8日,雅丽洁在某知名纸媒上发出正版文字广告,就直接拿新《广告法》做起了广告。这则广告以给范冰冰的一封信的形式出现,内文写道:“我们非常抱歉地通知您,您是第二位万亩芦荟基地的代言人,因为,据朋友圈说,新厂告法(注:原文即“厂告法”)里并没有‘第一’……”/pp  引人关注的是,新广告法增加了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应在广告中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pp  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保健食品是此次新《广告法》实施影响下的“重灾区”。因为中国的保健食品行业很大程度还停留在忽悠消费者、打擦边球、夸大功能等方面进行宣传,产品本身的功能并没有太多地显现出来,更多的推广都停留在广告上。/pp  但朱丹蓬认为,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大企业来说,新《广告法》的影响有限。例如脑白金,经过多年的品牌耕耘和市场经营,它已经拥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营模式,新法对它的影响不会太大。而对于行业的新晋者来说,则更艰难。“要做保健食品,目前只能通过几种比较单一的方法。新企业的产品一定要非常过硬,这就要求企业有较高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足够的资源,包括无形资源如研发的配方等,有形资源更多的则是资金方面的东西。”/pp  展望:/pp  企业吹牛营销有望收敛/pp  “新《广告法》对整个食品行业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对于新广告法对食品行业的影响,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中国食品行业存在着较多“硬伤”,把很多功夫停留在产品的宣传上,并没有对产品本身的“硬件”进行提升。/pp  而新《广告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保健食品、酒类等广告。因此,新《广告法》的推出对很多食品企业来说,其宣传渠道要比以前窄很多。/pp  不过,大部分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都表示,新《广告法》的确对行业产生了冲击,但他们的态度多是支持和认同。多位食品、日化行业人士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广告法》主要是针对那些无依据夸大功效的产品,对于本身品质有保障的企业来说,能够更好保证行业环境,起到规范管理行业的作用,让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忽悠人的企业无处遁形,有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品质发展。/pp  据朱丹蓬分析,新《广告法》对中国食品行业未来的发展其实起到相当正面的作用:第一,它将让整个食品产业的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优化 第二,新《广告法》的实施将加速整个食品行业的洗牌,食品企业必须要拿出真功夫,不可能像以前靠忽悠、夸大宣传这样的模式来操作市场 第三,规范了一些行业的规则和法律法规,这对中国食品产业结构提升有很大帮助。/pp  “新法并没限制做广告,只是对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变相广告,宣传疗效功能进行限制。只要有广告创意,一样可以推广产品。”世界华人直销大会组委会副秘书长胡军也曾向媒体表示,新《广告法》的实施能让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回归理性发展状态。/ppbr//p
  • 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将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和及时曝光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2010年,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添加药物、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市场混乱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秩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议上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1年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边振甲要求,各地要以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干劲、负责任、抓实效的良好形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即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 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 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 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 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支持配合省级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建立地区之间的协查机制,使问题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争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将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的建立健全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是实现严格准入、提高门槛的最有效手段。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  边振甲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相关建设工作,近两年加大了有关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以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制修订的力度,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省级局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协会、院校等先后承担了部分工作。目前,有的已经发布,有的已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和管理规范,科学推动和指导工作进展,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互协调配套并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准入、生产准入门槛,科学有效降低申报数量。  同时,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介绍,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有序地推进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据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包括,完善原料标准。针对胆碱类及其酯类物质的使用问题,修改化妆品卫生规范。组织拟订24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完善产品标准。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改变了化妆品没有产品注册标准规范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规范和要求,提高了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水平。  此外,还包括完善检测方法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
  • 中国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 确保饮食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据悉,此次整顿工作的重点为: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该方案要求,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此外,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 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我国将加大保健食品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7日下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重点案件要限时督办,及时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10年6—11月,在全国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为:主要包括对违法添加药物情况、食品生产情况以及委托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通知要求各省级局应于6月15日前将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报送国家局食品许可司。  通知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律加大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整改并监督落实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并采取下架、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措施 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先采取责令停产和召回、封存产品等措施,再依法严肃处理 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对重点案件要限时督办,及时曝光。  同时,要加大专项检查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鼓励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违法产品,及时报道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鼓励消费者和企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教育,及时开通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拓宽举报渠道,动员各方力量进行监督,不断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形成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良好氛围。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专项检查信息报送的责任意识,按时、准确、全面上报检查情况。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实施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专项检查总体进展、查处重点、典型案件、难点问题等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国家局食品许可司,同时填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月报表》。每月10日、25日前,分别报送前半月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违法违规案例处理情况、有关工作建议等信息。重要紧急信息随时报送。
  • 《保健食品用原料 枸杞子》等20项团体标准问答
    一、团体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是监管部门工作重点之一,也是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尚未形成独立系统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保健食品研发、注册、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引用或参考其他类别产品标准、使用标准与质量标准脱节、标准缺失或标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保健食品高质量和创新发展。国家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为加强源头标准建设,填补标准空白,提升标准水平,做好国家标准制定技术储备,进一步服务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推动保健食品行业技术进步与管理规范,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以下简称中营保协会)联合检验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单位,开展了保健食品用原料系列团体标准研究。此次发布的20项团体标准系中营保协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起草,是首批食药物质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这一类别的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研究成果,也是中营保协会落实国家培育团体标准的具体体现。  二、团体标准如何理解和使用?  答:中营保协会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及附件2(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的名单),分两批共立项了191项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分为两个类别:《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一)》团体标准(以下称《通则(一)》、《保健食品用原料枸杞子》等各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以下称《各论》)。此次发布的20项团体标准,是上述团体标准中的1项《通则(一)》和19项《各论》。  《通则(一)》仅适用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通则(一)》规定了《各论》团体标准项目设置、技术指标、检验方法等研究制定规则及要求、主要内容和制定依据,用于指导和统一《各论》团体标准的研究、起草、制修订、复核及审定等工作,是《各论》团体标准研究制定的基础和遵循的技术依据。  《各论》仅为《通则(一)》规定规范内的原料。《各论》需按《通则(一)》的要求,根据各保健食品用原料具体情况开展研究、社会调研和征求意见,最终形成规范的标准文本。《各论》可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标准直接采用,并在应用中不断完善。  同时,协会未来将积极沟通监管及技术审评部门,探索技术审评衔接机制及转化国家标准可行性。  三、团体标准有哪些特点?  答:该系统团体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尊重传统与食品属性,依据保健食品原料的自身特点和监管政策,综合功能性(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行业需求,遵循严谨、科学、实用、规范及环保性原则等开展研究。考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药品标准的差异性,标准在必设检验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各品种的特性再增设安全性和功能性(有效性)检测项目,充分体现该系列标准的“食品味”和“中药味”双重属性。  (一)主要制定依据  根据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及第四部等药典标准、科学文献转化而来,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形成标准文本。  (二)部分技术项目及指标说明  团体标准紧紧结合不同原料特性、围绕安全性和可控性,在《通则(一)》中提出了“必设项目+可选择项目”模式,并规定了《各论》项目选择和指标确定的原则及依据。部分项目及指标说明如下:  1.来源:根据保健食品相关规定、技术审评要求确定。  2.水分、灰分:不同检验方法可能会造成水分、灰分检测结果的差异,鉴于尚未进行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进行中药材水分、灰分检验研究,故《各论》中水分、灰分检验方法及指标值均按《中国药典》进行标示。  3.铅、总砷、总汞: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三项指标为理化指标中的必设指标(一致性指标),其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中有关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一致性限量指导值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鉴于中药材的检验方法与食品检验方法基本相同,故《各论》中铅、总砷、总汞检验均采用GB 5009检验方法。  4.内源性成分:若有文献报道某内源性成分的毒性研究结果明确,应根据毒性研究结果、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科学依据,将该有害或有毒成分作为质量控制指标,并制定合理的上下限控制要求列入必设项目理化指标中。如何首乌中蒽醌类成分、佩兰中的吡咯里西啶生物碱(PA)成分等。  5.标志性成分: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增加标志性成分指标,若检验方法为自行研究的,需提供方法研究及验证材料。  四、团体标准研究进展如何?  答:(一)《各论》团体标准  首批《通则(一)》及《保健食品用原料枸杞子》等共20项团体标准已发布,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实施。  第二批《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叶》等171项《各论》团体标准正在起草过程中,拟于2023年底前完成。  (二)提取物原料团体标准  中营保协会正在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用原料提取物团体标准研究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提取物原料的《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二)》等系列团体标准。目前已立项《保健食品用原料骨碎补提取物》等6项提取物团体标准,标准研究及文本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其他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  保健食品原料除食药物质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材及其提取物外,还包括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营养强化剂等,中营保协会将按照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体系规划,开展不同类别原料《通则》及《各论》团体标准的研究。另外,协会还开展保健食品辅料、产品、检测方法等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构建完善、系统、全面的保健食品团体标准体系。  五、团体标准查询采用渠道有哪些?  答:团体标准立项、发布及标准文本信息可通过中营保协会官方网站“法规标准”栏目进行查询。  团体标准自愿采用,鼓励相关单位积极采用并提出意见,采用团体标准或若对团体标准有任何建议,可通过协会团体标准邮箱(TB cnhfa.org.cn)与协会进行联系。
  • 《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我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8月1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莉  电 话:(010)88330505  邮 箱:wangtz@sfda.gov.cn  传 真:(010)88374394  附件:《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7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稳定性试验研究是保健食品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健食品注册、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相关标准等的有关要求,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合理地进行稳定性试验设计和研究。  一、基本原则  (一)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是指保健食品通过一定程序和方法的试验,考察产品的感官、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的变化情况。  (二)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目的是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产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相对湿度等)的感官、化学、物理及生物学随时间增加其变化程度和规律,从而判断申报产品包装、贮存条件和保质期内的稳定性。  (三)根据产品特性不同,稳定性试验可分为加速试验、长期试验和短期试验。  1.加速试验:该类产品一般保质期为2年,为了缩短考察时间,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稳定性试验,在加速条件下考察产品的感官、化学、物理及生物学方面的变化。  2. 长期试验:该类产品一般保质期为1至2年,在常温或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考察其稳定性。  3.短期试验:该类产品保质期一般在3至6个月内,在常温或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考察其稳定性。  二、稳定性试验要求  (一)产品类别:不同的产品,其剂型、原辅料、成分等不同,对稳定性试验的要求、方法、判定标准也不同。  1.一般产品:对贮存条件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产品,可在常温条件下贮存,如固体类产品(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粉剂等) 液体类产品(口服液、饮料、酒剂等)。  2.特殊产品: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如:益生菌类、鲜蜂王浆类等。  (二)样品批次、取样和用量:应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满足稳定性试验的要求。  (三)样品包装及试验放置条件  稳定性试验的产品所用包装材料、规格和封装条件应与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中的包装要求完全一致。  1.普通样品  加速试验应置于温度37±2℃、相对湿度RH75±5%、避免光线直射的条件下贮存三个月。  长期试验、短期试验应在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贮存,贮存时间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及说明书声称的保质期而定。  2.特殊样品  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存。  (四)试验时间  稳定性试验中应设置多个考察时间点,其考察时间点应根据对产品的性质(感官、理化、生物学)了解及其变化的趋势而设定。  1.普通产品  加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为三个月,即对放置0月、1月、2月、3月样品进行考察。0月数据可以用同批次产品卫生学试验结果代替。  长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应与产品保质期一致,如保质期定为二年的产品,则应对0、3、6、9、12、18、24个月产品进行检验。0月数据可以用同批次产品卫生学试验结果代替。  2.特殊产品  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考察。保质期在三个月之内的,应在贮存0、终月(天)进行检测 保质期大于三个月的,应按每3个月检测一次(包括贮存0、终月)的原则进行考察。  (五)考察指标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或者企业提供的检验方法,对申请人送检样品的卫生学及其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指标在保质期内的变化情况进行的检测。  (六)所用方法  应按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指标的检测。  三、稳定性试验结果评价  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结果评价是对试验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和判断,稳定性试验检测结果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规定。  (一)贮存条件的确定  应参照稳定性试验研究结果,并结合产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同时参考同类已上市产品的贮存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适宜的产品贮存条件。  (二)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等的确定  一般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结合稳定性研究结果,确定适宜的包装材料。  (三)有效期的确定  保健食品有效期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和稳定性考察结果综合确定。采用加速试验考察产品质量稳定性的产品,根据加速试验结果,产品保质期一般可定为2年 采用长期试验或短期试验考察产品质量稳定性的产品,总体考察时间应涵盖所预期的保质期,应以与0月数据相比无明显改变的最长时间点为参考,根据试验结果及产品具体情况,综合确定产品保质期 同时进行了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产品,其保质期一般主要参考长期试验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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