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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类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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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类保健食品相关的论坛

  • 【资料】青海依法查处两种降糖类保健食品

    省卫生厅去年以来抽检的10种降糖类保健食品样品4月中旬经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显示:其中的2种产品违法添加化学药品,属于不合格产品,分别是从西宁城西唐康保健食品专卖店抽检到的标注为济南华尚鲁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锐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典奥R糖利衡胶囊”,检测结果为苯乙双胍阳性;从青海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康中心大药店抽检到的标注为西安亚太糖尿病研究所、陕西天龙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仁堂R蚁诺康TM蚁泰康胶囊”,检测结果为格列苯脲阳性。 目前,省卫生厅已对这两家销售单位依法行政告知并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整改意见,责令公告收回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不合格产品。同时,依法将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及企业相关资料分别邮寄给了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监督部门和该产品生产单位,予以协助查处。 去年以来,省卫生厅先后组织人员对西宁地区经营降糖类保健食品专卖店、商场、医药商店和超市进行了多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省卫生厅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辨认标志标签和说明书,怀疑有卫生问题时可以举报投诉

  • 39.1 常用降血糖类中成药中磺酰脲类成分的检测

    39.1 常用降血糖类中成药中磺酰脲类成分的检测

    作者:阿迪列提1,谢淑英2,陈勇3,李文霞4,向智敏3(1.阿勒泰地区药品检验所,新疆阿勒泰836500;2.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8 3.浙江省药品检验所,浙江杭州310004;4.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1101)摘要:目的:探讨在常用中成药降血糖类药品中检测掺杂西药磺酰脲类的分析方法.方法:采用Diamonsil(R)C18柱,以乙腈-0.1%磷酸溶液为流动相,采用梯度洗脱,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并对检出的磺酰脲类成分采用质谱检测仪验证.结果:格列吡嗪、格列齐特、格列本脲的最低检测限分别为0.05ng、0.4ng和0.35ng,共检测23批样品,其中有3批样品掺杂了磺酰脲类成分.结论:本方法操作简便,灵敏度高,可作为检测中成药降血糖类药品中掺杂磺酰脲类成分的分析方法。谱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8/201208071327_382212_1609970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8/201208071328_382214_1609970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8/201208071328_382215_1609970_3.jpg

  • 【讨论】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有哪些?

    现在做药是越来越难了!国家秉着临床必需的原则才个审批,可想而知新药的申报是多难喽。以前哪些擦边球的东东就不行喽。所以现在做保健食品的人多起来了(这个可能只是我身边的情况,可能这个领域的人一直很多,我不知道而已。)对于保健食品,不知道大家了解多少?是不是有那么一点作用就可以成为保健食品呢?保健食品的申报,研发是不是和药品一致呢?答案可能是不一样的。首先来说保健食品的申报,国家规定了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才27项而已哦。我们来看看是什么:1. 增强免疫力功能。 2. 辅助降血脂功能**。3. 辅助降血糖功能**。 4. 抗氧化功能**。5. 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 缓解视疲劳功能*。7. 促进排铅功能**。 8. 清咽功能**。9. 辅助降血压功能**。 10. 改善睡眠功能。11. 促进泌乳功能**。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5. 减肥功能**。 16. 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7. 增加骨密度功能。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 祛痤疮功能*。21. 祛黄褐斑功能*。 22. 改善皮肤水份功能*。23. 改善皮肤油份功能*。 24. 调节肠道菌群功能**。25. 促进消化功能**。 26. 通便功能**。27. 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注:** 动物试验+人体试食试验 *

  • 【分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六种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

    [table=778][tr][td][/td][/tr][tr][td][/td][/tr][/table][table=100%][tr][td] [size=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六种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size][/td][/tr][tr][td][/td][/tr][tr][td]2010年08月27日 发布[/td][/tr][tr][td][/td][/tr][tr][td]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曝光了“厚德牌蜂胶软胶囊”等六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为加大对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在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后,集中对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集中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六种保健食品广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健食品“厚德牌蜂胶软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599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调节血脂”。广告宣称“厚德蜂胶是糖尿病专用蜂胶,添加了胰岛素辅助因子,吸收率达到惊人的99.99%,服用可以血糖平稳,胰岛被修复,并发症全面逆转……”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保健食品“绿海牌复方蜂胶胶囊”(国食健字G20070332),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服用当天,血糖就正常了,脚麻酸都明显变轻了……”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保健食品“诺尔牌养正堂胶囊”(国食健字G20070066),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广告宣称“很多糖尿病患者服用养正堂胶囊不到一周时间,以前剧烈波动的‘7点血糖’变的非常平稳,皮肤不痒了,随脚灵便了,看东西清楚了,从来没有过的舒畅感觉遍布全身……”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保健食品“百邦牌蜂参胶囊”(国食健字G20050254,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百姓蜂胶),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一般在一个月内餐后血糖会降到6mmol/l左右。口渴、多尿、乏力等,不超过半个月基本消失……”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保健食品“中葆牌苹唐胶囊”(国食健字G20041139),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广告宣称“服用3~7天:血糖平稳下降,注射胰岛素可停1/3……”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table=100%][tr][td]  六、保健食品“今雄牌苍芎胶囊”(国食健字G20090331,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基因口服胰岛素),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广告宣称“昨天血糖14,今天11,后天6,停药1-2天,血糖还是6,有些甚至能维持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还是6……”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地断言和保证。[/td][/tr][tr][td][/td][/tr][/table][/td][/tr][/table]

  • 邀你一起扒扒保健食品的违法添加物

    保健食品有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能的产品,是非法添加的重灾区。按照功能类别,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有近50种,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他达拉非、盐酸可乐定等。本期主题:扒扒保健食品的违法添加物说说你遇到的保健品、说说你身边的保健品、说说你检测过的保健品.....==============================================回帖格式:保健食品类型:比如减肥、抗疲劳.......违法添加物:比如麻黄碱、他达拉非........检测可能使用的仪器:液相色谱、质谱.......积极参与,就可以获得5-15个积分奖励哟~~~~~

  • 【转帖】[每周质量报告]不安全的保健食品

    【转帖】[每周质量报告]不安全的保健食品

    CCTV.com消息(每周质量报告): 内容速览:在我们以前的节目中曾多次提到丰胸、增高、降血糖等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消费者用了这些产品不但没能达到它们所宣称的神奇功效,反而受到了伤害。前不久,在江苏盐城有一种保健食品就卖的特别得好,它看上去批准文号等等都齐全,实际上它是一种什么保健食品呢?[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3/200703191429_45561_1626451_3.jpg[/img]主持人:共同打造有质量的生活,这里是每周质量报告,大家好。在我们以前的节目中曾多次提到丰胸、增高、降血糖等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消费者用了这些产品不但没能达到它们所宣称的神奇功效,反而受到了伤害。前不久,在江苏盐城有一种保健食品就卖的特别得好,它看上去批准文号等等都齐全,实际上它是一种什么保健食品呢?  不久前的一天,江苏省盐城大丰市卫生监督所接到一个神秘的举报电话,称海南久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经销商袁翠萍、吉广发等人以大丰为据点,大量制售伪劣保健食品销往全国各地。这个电话引起了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视。  卫生执法人员迅速展开了外围调查。不过,在当地市场上并没有发现海南久威公司经销的保健食品,调查人员分析,产品不在本地销售,那么可能会流到外地,从运输渠道上也许能够找到新的线索。于是,他们走访了当地的物流公司,果真发现了袁翠萍和吉广发往来货物的记录。物流公司老板介绍,他们总是将货物用普通的纸箱包装好以后再送来,所以,物流公司并不知道里面的货物具体是什么。  记者:那外包装上有些什么标志吗?  大丰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外包装没有标志,没有任何标志。  记者:你们知道这里面到底放的是什么东西吗?  大丰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也不清楚这些东西,只不过他说的是保健品。   调查人员从物流公司的工作记录上了解到,袁翠萍和吉广发自从2004年就开始通过物流公司把货物托运到外地的一些药店和保健品经销店。  记者:他这个货通过咱们这个快运公司主要是送到哪儿去呢?  大丰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全国各地吧,它那个范围挺广的,哪里都有。  虽然没有在大丰本地销售,但是在物流公司的调查却表明,吉广发的货物正在流向全国各地,而且非常隐秘,货物都采用没有标志的普通纸箱包装。悄然进行的交易背后藏着什么样的内幕?大丰市卫生和公安部门迅速联合成立了专案组,一方面对袁翠萍、吉广发的行踪和住宅实施监控;另一方面根据物流公司的记录,顺藤摸瓜,前往货物销售的地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运送的货物是各种减肥食品和男性保健食品,主要运到一些规模不大的保健品经销部销售,另外,也有一些大型的药店。这些保健食品的包装上都标有批准文号和条码。国家《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获得销售批准文号和产品条码后才能上市,而且一种产品只能对应一个批号和条码。专案组通过查询中国保健食品信息网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却发现,这些产品上标注的批准文号和条码竟然没有一个是真实的。其中销售最多的一个产品是名叫G蛋白白金片的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2002]第27号。

  • 安徽省突出三个重点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

    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的问题由来已久,大家不知有什么好的办法或建议?安徽省突出三个重点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   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抽查检测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及洗浴类产品等为重点。二是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等,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生产企业抽查覆盖率不低于30%,三是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抽查经营企业覆盖率不低于10%。

  • 保健食品一站式解决方案

    [size=20px]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1404.html[/url]服务背景[/size][size=16px][/size]保健食品是为特定人群设计生产的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一类食品,具备如膳食补充、增强免疫力、抗疲劳、辅助降血脂、血糖、改善睡眠等保健功能。近年来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有如下问题不容忽视:1. 为了促进行业发展、加快产品上市速度,保健食品产品审批由过去的注册制改为注册、备案并行的双轨制。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研发、产品检测、材料申报等方面做调整,适应新法规的变化,保证产品顺利上市。2. 在新法规中产品技术规范的重要性大大提高,编写合适的产品技术规范、设定合理的产品质量指标、研发适用的检测方法,对生产企业非常重要。3. 保健食品市场上产品良莠不齐,假冒伪劣、夸大宣传、非法添加现象屡禁不鲜,产品销售企业需要及时识别不良产品,控制经营风险。4. 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监管法规差异很大,如果让国外的产品合法地走进来,国内的产品合法地走出去,是整个行业都在面对的问题。[img=,22,18]https://www.woyaoce.cn/static/upload/2020/10/12/HPIizpod.png[/img][size=20px]服务内容[/size][size=16px][color=#000000]一、注册和备案申请服务1. 产品稳定性试验;2.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试验,卫生学试验;3. 检测方法的优化探索及方法学研究;4. 产品标签审核;5. 产品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支持;6. 研发过程定制化服务。二、原料质量控制1. 原料类别鉴定;2. 安全性及卫生学指标检测;3. 中药材鉴定与检测;4. 植物提取物检测;5. 维生素矿物质原料(预混料)检测。[/color][color=#000000]三、成品功效成分检测1. 功效成分如:粗多糖、总皂苷、总黄酮、茶多酚、原花青素、肉碱、辅酶Q10、三萜、葛根素、绿原酸、白藜芦醇、淫羊藿苷、牛磺酸等;2. 低聚糖类如:低聚果糖、菊粉、抗性麦芽糊精、葡聚糖、低聚木糖等;3. 益生菌如:乳酸菌、双歧杆菌等;4. 脂肪酸如:DHA, EPA等;5. 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 B1, B2, B3, B6, B12, D, E, C, K, 叶酸, 泛酸等;6. 矿物质类如:钙、铁、镁、铬、钾、锌、硒等。[/color][color=#000000]四、安全指标测试1. 毒理:急性毒理等;2. 非法添加物:西药成分定性分析、壮阳药定性分析、减肥药定性分析等;3. 农药残留:提供符合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肯定列表要求的农残测试;4. 溶剂残留:醇酮酯、酸烷醛、苯类等;5.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等。[/color][color=#000000]五、产品生产过程控制1. 工厂管理体系诊断、提升与培训;2. 工厂管理体系认证;3. 供应商管理;4. 工厂环境监控;5. 定制化服务方案。[/color][color=#000000]六,市场监管服务1. 违禁西药成分检测;2. 功效成分及其他技术指标符合性检测;3. 标签审核及其他合规性检查。[/color][/size][size=20px]我们的优势[/size]一、专业:庞大的专家技术团队和实验室运作团队。二、权威:广州、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武汉六家实验室已经通过保健食品检测机构备案,可以出具用于注册备案的权威报告。三、高效:一般项目在5到7个工作日完成,可提供加急服务。四、品牌:百年品牌,全球认可。

  • 保健食品一站式解决方案

    [size=16px]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1405.html[/url]服务背景[/size][size=16px]保健食品是为特定人群设计生产的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一类食品,具备如膳食补充、增强免疫力、抗疲劳、辅助降血脂、血糖、改善睡眠等保健功能。近年来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有如下问题不容忽视:1. 为了促进行业发展、加快产品上市速度,保健食品产品审批由过去的注册制改为注册、备案并行的双轨制。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研发、产品检测、材料申报等方面做调整,适应新法规的变化,保证产品顺利上市。2. 在新法规中产品技术规范的重要性大大提高,编写合适的产品技术规范、设定合理的产品质量指标、研发适用的检测方法,对生产企业非常重要。3. 保健食品市场上产品良莠不齐,假冒伪劣、夸大宣传、非法添加现象屡禁不鲜,产品销售企业需要及时识别不良产品,控制经营风险。4. 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监管法规差异很大,如果让国外的产品合法地走进来,国内的产品合法地走出去,是整个行业都在面对的问题。[img=,22,18]https://www.woyaoce.cn/static/upload/2020/10/12/HPIizpod.png[/img][/size][size=16px][/size][size=16px]服务内容[/size][size=16px][color=#000000]一、注册和备案申请服务1. 产品稳定性试验;2.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试验,卫生学试验;3. 检测方法的优化探索及方法学研究;4. 产品标签审核;5. 产品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支持;6. 研发过程定制化服务。二、原料质量控制1. 原料类别鉴定;2. 安全性及卫生学指标检测;3. 中药材鉴定与检测;4. 植物提取物检测;5. 维生素矿物质原料(预混料)检测。[/color][color=#000000]三、成品功效成分检测1. 功效成分如:粗多糖、总皂苷、总黄酮、茶多酚、原花青素、肉碱、辅酶Q10、三萜、葛根素、绿原酸、白藜芦醇、淫羊藿苷、牛磺酸等;2. 低聚糖类如:低聚果糖、菊粉、抗性麦芽糊精、葡聚糖、低聚木糖等;3. 益生菌如:乳酸菌、双歧杆菌等;4. 脂肪酸如:DHA, EPA等;5. 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 B1, B2, B3, B6, B12, D, E, C, K, 叶酸, 泛酸等;6. 矿物质类如:钙、铁、镁、铬、钾、锌、硒等。[/color][color=#000000]四、安全指标测试1. 毒理:急性毒理等;2. 非法添加物:西药成分定性分析、壮阳药定性分析、减肥药定性分析等;3. 农药残留:提供符合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肯定列表要求的农残测试;4. 溶剂残留:醇酮酯、酸烷醛、苯类等;5.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等。[/color][color=#000000]五、产品生产过程控制1. 工厂管理体系诊断、提升与培训;2. 工厂管理体系认证;3. 供应商管理;4. 工厂环境监控;5. 定制化服务方案。[/color][color=#000000]六,市场监管服务1. 违禁西药成分检测;2. 功效成分及其他技术指标符合性检测;3. 标签审核及其他合规性检查。[/color][/size][size=16px]我们的优势一、专业:庞大的专家技术团队和实验室运作团队。二、权威:广州、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武汉六家实验室已经通过保健食品检测机构备案,可以出具用于注册备案的权威报告。三、高效:一般项目在5到7个工作日完成,可提供加急服务。四、品牌:百年品牌,全球认可。[/size]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声称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以来生产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声称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案件大幅上升。销售地点多为出租房、小型商店和成人用品店。不法商贩利用部分消费者羞于就诊、贪图便宜、受害后羞于报案的心理,铤而走险销售壮阳类产品,谋取非法利益。  在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  一、请不要购买声称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目前,我国允许注册申请的特定保健食品功能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减肥等27项,但不包括补肾壮阳、活血通络、益气固本、滋阴壮阳、滋补肾阳、壮阳补肾等相关功能。原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从未批准过声称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因此,声称壮阳功能的保健食品一律属于假冒保健食品。  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请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不要盲目相信各种夸张虚假宣传。  三、发现生产、经营声称壮阳功能保健食品的,可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举报中心12331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查处。  小贴士  一、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血脂;  3、辅助降血糖;  4、抗氧化;  5、辅助改善记忆;  6、缓解视疲劳;  7、促进排铅;  8、清咽;  9、辅助降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  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  16、改善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  20、祛痤疮;  21、祛黄褐斑;  22、改善皮肤水份;  23、改善皮肤油份;  24、调节肠道菌群;  25、促进消化;  26、通便;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 关于征求修订《辅助降血糖功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1]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严格保健食品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局组织修订了辅助降血糖等5个功能的评价方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8月31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戎卫华  联系电话:010-8833086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yuchao@sda.gov.cn附件下载: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zip.gif 辅助降血脂功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rar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zip.gif 辅助降血脂功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rar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zip.gif 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rar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zip.gif 缓解视疲劳功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rar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zip.gif 减肥功能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rar

  • 保健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

    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按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分为:调节免疫功能食品、延缓衰老食品、改善记忆食品、促进生长发育食品、抗疲劳食品、减肥食品、耐缺氧食品、抗辐射食品、抗突变食品、抑制肿瘤食品、调节血脂食品、改善性功能食品、调节血糖食品等。在GB16740中限量如下: 一般产品 个 别 产 品铅,mg/kg ≤ 0.5 一般胶囊产品1.5;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2.0砷,mg/kg ≤ 0.3 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所有胶囊产品1.0汞,mg/kg ≤ - 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所有胶囊产品0.3而在GB2762中限量: 限量(以Pb计) 食品类别(名称) mg/kg 饮料类 包装饮用水 0.01 mg/L 果蔬汁类(浓缩果蔬汁(浆)除外) 0.05 mg/L 浓缩果蔬汁(浆) 0.5 mg/L 蛋白饮料类(含乳饮料除外) 0.3 mg/L 含乳饮料 0.05 mg/L 碳酸饮料类、茶饮料类 0.3 mg/L 固体饮料类 1.0 其他饮料类 0.3 mg/L在检测保健食品,如功能饮料类的重金属时,以哪个标准呢?

  • 关于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等,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加大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抽验力度。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的抽验力度,重点对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等进行抽验(详见附件1、2)。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的研究工作,以补充方法和项目的结果作为认定质量依据的,需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   (三)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票索证、票据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生产非法添加产品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一律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公示举报方式,及时分析举报线索,加强追踪调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主动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工作的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更加有利的监督执法环境,将打击非法添加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非法添加行为要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练级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9148.html[/url]服务背景[/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月13日组织制定了《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范文件实施在即,必将引来保健食品行业开发新产品的热潮。[/font][font=微软雅黑]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微测)组织各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开展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研讨会议,为应对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检测资质认定工作与新规范对标进行检测能力的建设。[/font][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内容[/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845][tr][td=1,1,52][font=微软雅黑]序号[/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检验类别[/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检验项目[/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检验方法[/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备注[/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辅助降血糖[/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辅助降血糖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2[/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辅助降血脂[/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辅助降血脂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3[/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减肥[/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减肥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4[/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清咽[/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清咽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附件9 [/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5[/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6[/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抗氧化[/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抗氧化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7[/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功能[/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改善缺铁性贫血[/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改善缺铁性贫血功能评价方法国家食药监局(国食药监保化[2012]107号)[/font][/td][td=1,1,168][font=微软雅黑]/[/font][/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8[/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Ames试验)[/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Ames试验)GB15193.4-2003[/font][/td][td=1,1,168]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9[/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GB15193.5-2014[/font][/td][td=1,1,168]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0[/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急性经口毒性[/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GB15193.3-2014[/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1[/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小鼠精原细胞染色体畸变[/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GB15193.8-2014[/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2[/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小鼠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GB15193.8-2014[/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3[/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28天经口毒性试验[/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8天经口毒性试验GB15193.22-2014[/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4[/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毒理[/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菌种安全性评价[/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5[/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微生物[/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0-2016[/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6[/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微生物[/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丝状真菌的致病性[/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中附录B[/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7[/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微生物[/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GB4789.29-2020[/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8[/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微生物[/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细菌致病性[/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中附录A[/font][/td][td] [/td][/tr][tr][td=1,1,52][font=微软雅黑]19[/font][/td][td=1,1,72][font=微软雅黑]微生物[/font][/td][td=1,1,143][font=微软雅黑]酵母的致病性[/font][/td][td=1,1,410][font=微软雅黑]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中附录C[/font][/td][td] [/td][/tr][/table]

  • 【分享】关于发布2011年第1期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汇总。  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0990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84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668次。对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31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予以汇总发布。  一、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龟蛇酒”, 其功能主治为“滋阴补肾,益气活血,舒筋通络,祛风除湿。用于老年体弱,头昏眼花,腰膝酸软,尿频,四肢麻木,关节酸痛”。广告宣称“一口酒喝好了18种疾病;九年瘫痪在床,6瓶龟蛇酒使我下地能走;每天两口龟蛇酒,大病小病都赶走;服用当天,失眠多梦,心慌胸闷等明显好转,服用15天气短咳喘症状消失,服用一个疗程左右,血压、血脂平稳,关节活动自如,服用3个疗程,心脑血管病患者彻底摆脱疾病突发的危险,整体机能平均年轻10岁”等。该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脉管复康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用于瘀血阻滞,脉管不通引起的脉管炎、硬皮病、动脉硬化性下肢血管闭塞症,对冠心病、脑血栓后遗症也有一定治疗作用”。广告宣称该产品可“修复瓣膜,溶抗血栓,再生细胞;服用6-12天,有效裂解凝血块,12-30天,坏死功能逐渐恢复;30-60天,静脉血管逐步畅通;60-120天,血管壁内皮细胞获得再生修复;康复患者病情不再反弹”等。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功能与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珍红颗粒”,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养血,滋阴生津,活血化瘀。用于气血双亏、肾阴不足、气滞血瘀引起的面色无华,晦暗生斑”。广告宣称 “每天喝珍红,气足血旺肤色好;服用10天,心烦意乱消除;服用6盒精力充沛;服用2个疗程,气血充盈;服用3-5个疗程彻底告别三虚”等。产品功能与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醒脑再造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华风再造胶囊)”,其功能主治为“化痰醒脑,祛风活络。用于神志不清,语言蹇涩,口角流涎,肾虚萎痹,筋骨酸痛,手足拘挛,半身不遂及脑血栓形成的恢复期和后遗症”。广告宣称该产品可“专药专治脑血栓,脑出血的特效药;恢复语言和行动功能,患者眼不歪,口不斜,偏瘫病人站起来”等。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含有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保健食品“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识的名称为“双奇”,国食健字G20050741),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该产品“适用人群:慢性肠炎、结肠炎、胃窦炎、慢性胃炎等; 服用1个周期后,脓血便、左下腹疼痛等症状可控制,饭量明显增大,服了3个周期后,肠粘膜水肿会逐渐消失,病变部位逐渐好转”等。该产品保健功能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保健食品“创星牌多维苦荞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0144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广告宣称服用该产品“只需3-6周就能顺利实现人体糖、脂肪、蛋白三大代谢的正常运行,抑制各种并发症”等。该广告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保健食品“今雄牌苍芎胶囊”(国食健字G20090331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广告宣称该产品“基因口服胰岛素,服用当天停掉所有降糖药和胰岛素;消除高血糖,消除并发症,消除反弹”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 山药浑身都是宝 健脾养胃又降血糖

    山药浑身都是宝 健脾养胃又降血糖一、山药一身都是宝 补脾护胃又减肥  山药营养丰富,有健脾补肺、益肾固精的功效,广泛用于产妇、老人和病愈康复期的人群,属于温和的滋补食物,又是历代医家推崇的重要药材。  近年研究指出,山药最富营养的成分在它的黏液中,构成这种黏液的主要成分是甘露聚糖和黏蛋白(糖蛋白的一种)。  黏蛋白可降低血液胆固醇,预防心血管系统的脂质沉积,有利于防止动脉硬化。山药对于糖尿病有辅助疗效,除了易产生饱腹感,有利于控制食量外,甘露聚糖还有改善糖代谢,提高胰岛素敏感性的功用。  而其中的甘露聚糖是一种能溶解于水的半纤维素,可吸水膨胀80~100倍,吃了以后在胃中体积变大,容易产生饱腹感;山药本身就是一种高营养、低热量的食品,可以放心地多加食用而不会有发胖的后顾之忧。  作为高营养食品,山药中含有大量淀粉及蛋白质、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E、葡萄糖、粗蛋白氨基酸、胆汁碱、尿囊素等。其中重要的营养成分薯蓣皂,是合成女性荷尔蒙的先驱物质,还有滋阴补阳、增强新陈代谢的功效。

  • 保健食品中“药物添加”那些事

    保健食品中“药物添加”那些事

    [b]保健食品中“药物添加”那些事近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总局)发布了2018年第36号公告。公告中指出,河南洛阳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山药枸杞压片糖果(标识生产企业为郑州天龙杏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为SC11341019400147)过程中,同时搭售无标示胶囊或标识“降糖专用”胶囊,并宣称所售产品具有降糖功能,搭售的胶囊产品中检出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和盐酸二甲双胍等药物成分。公告详见本公号发表的文章“总局关于立即停止销售山药枸杞子压片糖果和济茂堂牌赛舞胶囊等问题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36号)”近年来,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案例时有发生,而且添加的成分种类繁多、手法越来越隐蔽,对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产生了潜在的威胁。什么是保健品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第2.1条对保健食品定义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既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因此,保健食品属于食品,其标志俗称"蓝帽子"(图1),与药品标志(图2,图3)完全不同,最近网络很火的“鸿茅药酒事件”中的鸿茅药酒就属于图2标志中的甲类非处方药,而不属于保健品。[img=,690,21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5/201805051126565445_3320_2166779_3.png!w690x212.jpg[/img][color=#000000]近年来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事件屡禁不止,补肾壮阳类保健品因其庞大的服用人群和巨大的市场销售量,更是成为非法添加的重灾区。补肾壮阳类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包括PDE-5抑制剂、蛋白同化制剂、α-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多巴胺(DA)受体激动剂和天然前列腺素(PG)类5类物质,而最为常见的是 PDE-5抑制剂。[/color]目前,临床上常用的PDE-5抑制剂主要有西地那非、伐地那非和他达拉非,而大多数PDE-5抑制剂类衍生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不被人了解。2相关检测方法国内外报道西地那非及其类似物的检测主要有分光光度法、拉曼光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法、毛细管电泳法、色谱法等。其中色谱法是目前西地那非及其类似物检测分析中使用最多的方法,主要有薄层色谱法(TLC)、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MS)。对于实验室的精确筛查和定量分析,目前发布的相关标准是一般是先用HPLC法对非法添加的化学药物进行初步确定,再用选择性好、灵敏度高、较强抗干扰能力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MS技术对化学成分做最终的确证。[/b][align=center][b]相关标准[/b][/align][b]为了加强监管,2012 年3月16 日国家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列出 6类保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化学药品。其中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有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 11 种PDE-5 型抑制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进行检测。2016年,国家总局发布公告(2016年第196号),其中附件1:《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BJS201601),不仅适用于保健食品,还适用于酒、咖啡、功能饮料、玛咖片,扩大了适用范围。2017年,国家总局发布公告(BJS 201704),增加了对保健食品中去甲基他达拉非和硫代西地那非两种药物的检测,适用于酒和牡蛎粉。4近年来,国家对保健品非法添加的行为进行持续重点打击,常规的非法添加物已逐渐被不法分子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添加一些现有药物的合成类似物或衍生物以逃避国家监管。这些衍生物通常是由常见的 PDE-5抑制剂类药物(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艾地那非)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如果被盲目服用后可能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此类物质未经批准而合成生产,结构未知且缺乏标准品,给执法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对筛查检测方法的广泛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利用高分辨质谱进行非定向高通量筛查,已成为目前研究的热点。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国家总局会发布更多关于PDE-5抑制剂的检测标准。[/b]

  • 【原创大赛】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分析及企业应对建议

    【原创大赛】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分析及企业应对建议

    [align=left]文/陈耀华 华测检测 食药农化事业部[/align]1. [b]概述[/b]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具有食品性、功能性、非药物性三大主要特征。在中国传统食疗文化的影响和政策红利的支持下,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市场鱼龙混杂、乱象滋生。不良商家虚假夸大产品保健功效,且不按批准内容生产,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现象频频曝光,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及扰乱市场秩序。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迫在眉睫。 2013年,CFDA全面布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的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10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规定保健食品是食品中的一种特殊食品,需对其进行严格监管。2016年7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国家对保健食品开始施行“轻前置审批”、“重后市监管”的管理方针。可以看出,近年我国对保健食品监管政策不断加强。下面就目前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政策加以分析,并结合华测经验及抽检数据,为广大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把控建议,协助企业把控产品安全。2. [b]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分析[/b]2.1监管机构、监管方式及文件 保健食品作为食品的一种,和普通食品相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级食药局(后续更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监管方式主要为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监管文件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及国家、地方等其他相关监管文件。2.2 监管内容 如上所述,2013年以来,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一直是保健食品监管重点。下面对“四非”介绍如下:[b]非法生产:[/b]无证生产;不按批准内容生产;生产的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b]非法经营:[/b]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质量不合格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b]非法添加:[/b]在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明知产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b]非法宣传:[/b]在产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未经审查或不按审查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自2017年“3.15”晚会曝光保健食品相关质量问题后,全国各地监管机构更进一步加强了对保健食品非法经营及非法宣传的打击力度,尤其针对非法会议销售及广告宣传活动。2.3 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项目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国抽细则》”)2017及2018年版,保健食品的主要抽检项目如表1:[table][tr][td][align=center][b]项目类别[/b][/align][/td][td][align=center][b]项目名称[/b][/align][/td][td][align=center][b]判定依据[/b][/align][/td][td][align=center][b]适用保健食品[/b][/align][/td][/tr][tr][td=1,6][align=center]非法添加[/align][/td][td][align=center]西布曲明、芬氟拉明、麻黄碱、酚酞、呋塞米等8项药物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国食药局批准件2006004、2012005、食药监办许114[/align][/td][td][align=center]减肥类[/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等11项药物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国食药局批准件2009030[/align][/td][td][align=center]缓解体力疲劳或调节免疫类[/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格列齐特等13项药物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国食药局批准件2009029、2011008、2013001[/align][/td][td][align=center]辅助降血糖类[/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氮卓、奥沙西泮等22项药物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国食药局批准件2012004、2009024、2013002[/align][/td][td][align=center]改善睡眠类[/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等12项药物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国食药局批准件2009032、2014008[/align][/td][td][align=center]辅助降血压类[/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烟酸[/align][/td][td][align=center]食药监办许114[/align][/td][td][align=center]辅助降血脂类[/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重金属[/align][/td][td][align=center]铅、砷、汞[/align][/td][td=1,2][align=center]GB 16740[/align][/td][td=1,2][align=center]所有样品(特殊样品除外)[/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微生物[/align][/td][td][align=center]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功效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根据产品执行标准(即企业标准)[/align][/td][td][align=center]企业标准[/align][/td][td][align=center]所有样品[/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其他项目[/align][/td][td][align=center]胶囊壳中的铬、水分、可溶性固形物、酸价、过氧化值、镉[/align][/td][td][align=center]企业标准[/align][/td][td][align=center]相应样品[/align][/td][/tr][/table][align=center][b]表1:保健食品主要抽检项目[/b][sup]a[/sup][/align]注:a.详见《国抽细则》2018年版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表及备注其中,针对藻类、水产品及其提取物为原料的样品,2018年新增项目“镉”,其余与2017年检验项目保持一致。2017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CFDA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以往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监管的基础上,增加大量非法添加监管项目,并对功能性食品中非法添加进行监管。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相比,主要增加检测项目及产品类别如表2:[align=center][b]表2:《工作方案》新增保健食品抽检项目[/b][/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b]任务类别[/b][/align][/td][td][align=center][b]产品类别[/b][/align][/td][td][align=center][b]检验项目[/b][/align][/td][/tr][tr][td=1,2][align=center]监督抽检[/align][/td][td][align=center]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align][/td][td][align=center]去甲基他达拉非、硫代西地那非[/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减肥/辅助降血脂类[/align][/td][td][align=center]苯丙醇胺、去甲伪麻黄碱、麻黄碱、伪麻黄碱等33项[/align][/td][/tr][tr][td=1,4][align=center]风险监测[/align][align=center]功效成分[/align][/td][td][align=center]辅助降血脂[/align][align=center]类样品[/align][/td][td][align=center]美伐他汀、去羟基洛伐他汀、洛伐他汀羟酸钠盐[/align][/td][/tr][tr][td=1,2][align=center]以植物或者菌类直接作为原料的样品[/align][/td][td][align=center]毒死蜱、甲萘威[/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六六六、滴滴涕[/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蜂胶类保健食品[/align][/td][td][align=center]氯霉素[/align][/td][/tr][/table] 另外,根据《工作方案》,首次对固体饮料、酒、牡蛎粉、玛咖片等食品进行减肥/降血脂、增加免疫力/抗疲劳等非法添加项目的监督抽检以及其他功能食品的风险监测(详见《工作方案》附表2)。[b] [/b]2.4保健食品监管方向分析 根据《国抽细则》2017及2018版,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无显著变化。但根据上述《工作方案》、《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等相关文件及检测标准及2017年华测承担政府项目的经验,保健食品监管范围明显扩展,力度不断加强。现将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变化及监管方向分析如下:Ø 增加非法添加项目:从《工作方案》可以看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监管一方面增加检测项目,以防范部分企业钻监管漏洞,为增加产品功效,添加国家监管外的药物成分。并且从2016年至2017年国家相继发布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检测新方法,比如:《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BJS201601》、《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沙丁胺醇检验方法等8项检验方法的通知》、《食品中去甲基他达拉非和硫代西地那非的测定BJS 201704》、《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测定BJS 201701》、《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BJS 201710》等,为保健食品新型非法添加项目检测及企业产品质量把控提供方法标准;Ø 增加非法添加检测对应的产品类别:如表二所列,在以往监管的基础上,增加减肥和降血脂类产品检测相同的33项非法添加;另外,随着健康产业的不断发展,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为了抢占市场,可能会添加药物成分,因此《工作方案》增加了特定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检测,增加监管范围,确保食品安全;Ø 加强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抽检:功效成分作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主要物质来源,是保健食品的质量指标,为实现保健食品宣称功效及确保企业按批准内容生产,严禁偷工减料,国家近年不断加强对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抽检;Ø 加大对网络销售保健食品的监管:根据《计划》及2017年华测承担政府项目的经验,后续国家将加强对网络保健食品的监管,且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以消费者身份进行购买,因此网络销售企业及平台提供者需加强网络食品的质量安全;Ø 坚持问题导向:《计划》首要工作原则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质量安全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即以往不合格频率较高项目、品种及企业将成为后续监管重中之重。[b] [/b]3. [b]高风险项目分析及CTI建议[/b]3.1 高风险项目分析 根据CFDA官网企业查询栏目中国家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具体不合格项目类别及比例如图1:[img=,526,26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7/201807012146266959_2839_3051334_3.jpg!w526x264.jpg[/img]另外,2017年华测承担保健食品抽检任务数千批,统计具体不合格项目类别及比例如图2:[img=,529,24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7/201807012146392639_4066_3051334_3.jpg!w529x244.jpg[/img] 从图1和图2均可以看出,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风险项目主要是功效成分、微生物、非法添加、理化指标、重金属。功效成分在不合格项目中占比最高,即风险最高。3.2 企业产品质量把控建议 华测检测作为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了大量的政府项目,并与电商平台及广大企业开展了长期合作,根据多方面合作经验,对保健食品质量提出以下建议,以期对保健食品及相关企业有所帮助:Ø 研发环节:在研发阶段,把控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的同时,需对产品质量稳定性进行观察,确保在保质期内产品的功效成分、微生物、非法添加、理化指标、重金属等各项指标合格;Ø 原料、包材质量:生产用原料需与研发用原料保持一致,且保障原料卫生指标及功效成分含量合格。建议企业加强对原料非法添加的把控,根据检测数据发现,部分产品中非法添加检出含量较低,可能并非人为添加,因此企业需检测原料及产品中的非法添加项目;另外,产品内包材需进行有害物质迁移等相关指标检测,以防在保质期内有害物质迁移至产品中,导致产品检测不合格;Ø 生产环节:生产环节中需注意加工产品以上各指标合格,尤其是功效成分,确保生产工艺不会破坏功效成分含量及稳定性等;根据检测经验,企业反馈原料中功效成分含量是合格的,且生产中添加量较高,但最终产品功效成分检测量不合格,主要是功效成分不稳定或在生产环节遭到破坏等原因导致,建议企业购买或自己生产质量稳定的原料,以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合格;Ø 经营环节:如第一部分所述,非法经营是保健食品监管重要内容,因此无论是企业自产自销还是提供销售平台,均需经营质量合格,有正规来源途径的保健食品。因此索票索证及提供检测报告,是经营产品的重要环节;另外,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售产品进行内部抽检也是把控经营产品质量合格的主要方法;Ø 质量管控方式:建议根据最新监管政策及内容,对产品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分析,包括基础的理化项目及多种非法添加项目,在国家监管前端进行产品质量把控,合理应对国家监管。4. [b]总结[/b] 目前我国已从“吃的饱”向“吃的健康”迈进,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健康”一词成为十九大习主席讲话的关键词,纵观《“健康中国2030”规划》、《“十三五” 食品安全规划》及国家其他政策红利,保健食品发展市场前景一片大好,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场准入较为容易,但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取得长期良好发展,质量安全则是首位,能够经得住国家及消费者等严格监管是关键。 CTI华测检测作为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国家CMA资质认定;凭借专业的技术团队及丰富的检测经验,根据最新的检测方法及监管政策,可为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及贸易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把控一站式服务,协助企业把控产品质量,合理应对国家监管,鉴证您对原料及产品安全的承诺。

  • 食品整治:非法添加将立即交公安

    新履职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宣布,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集中整治,庙会、年夜饭、农村喜宴等,一律禁止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储藏和使用亚硝酸盐。一旦检测发现食品有非法添加,立即追根溯源并移交公安查处。  重点整治乳制品等13类食品  “这是新食品药品部门11月1日正式履职以来的首轮行动”,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风平表示,两节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此次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市民日常生活必需、日常监督中问题集中的食品药品,严打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添加。  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禽蛋制品、调料和调味品、水饺、元宵、汤圆、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3类为重点整治食品。  其中,保健食品主要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功能保健食品,检查购进渠道、资质票据、标签标识说明书等。

  • 【分享】保健食品申报相关问题汇总

    保健食品审评委员会审评的意见多种多样,但常见审评意见主要有下述几条,如在申报文件中注意,对一次性通过评审很有帮助. 1.试验剂量不合要求 LD50,精子畸变,微核及Ames试验用未浓缩产品试验 产品毒理,功效试验中未说清浓缩液浓度及浓缩方法 2.修改标签及说明书 标签及说明书中产品名原料名前后不一致,标签及说明书未按标准格式撰写 色素,香精,防腐剂等全部原辅料名称都应在标签及说明书列出 3.更名 全部材料都要用统一名称,如xx牌xx口服液 不可用复方二字: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名字应确切,如红宝生物胶囊应改为红宝牌胶囊,不用生物二字 人工发酵虫草菌粉制作的虫草片,应从产品名字中删除虫草二字 XX抗衰老口服液中抗字不宜 不用脏器名字,不用"宝""神"等字 当产品中某种成分含量达不到补充营养素要求量时,产品名中不能体现, 如某某铁锌钙氨基酸口服液,铁及氨其酸含量甚微,则产品名应改为某某锌钙口服液 不要使用夸大的字,如中华,中国,华夏等.例如,XX牌中华红花茶应改为XX牌红花茶 4.企业标准 未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修改标准文本 片剂,胶囊无崩解时限指标 无原料来源及质量要求 口服液应有固形物指标 以高胆固醇等有害因子含量高的原料生产,应有胆固醇等限量指标 (1) 产品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2) 加盖了申报单位的印章. (3) 功效成份的检测方法已列入附录A. (4) 原料要求已列入附录B. (5) 辅料要求已列入附录C. 5.功能因子或功效成份 用总量不用具体量:如用总皂甙代替绞股蓝总皂甙 当某种功效成分含量不高时应及时补做完另一种功效成分再上报,即功效成分量是审评通过与否的重要依据 功效成份选择不当或不全,如含金银花,菊花产品未做绿原酸检测 6.提供资料不交分 新的地方可食资源应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人体可长期食用的安全性证明 人工载培原料有时要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人工载培证明 未提供功效成分检测方法制制定依据 未做30天喂养试验 7.产品配方及依据 提供配方科学依据不充分 配方中无糖精,防腐剂,但卫生学检验结果却含有 配方未按规范撰写 色素,香精,糖精应在配方中注明 (1) 产品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2) 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印章. (3) 真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须按《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和《卫生部关于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卫法监发[2001]158号)的有关规定提交资料. (4) 核酸类保健食品须按《卫生部关于印发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提交资料. (5) 以酶制剂和氨基酸螯合物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须按《卫生部关于印发以酶制剂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0号)的有关规定提交资料. (6) 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须按《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交资料.(外经贸委或主管林业局的证明) (7) 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须按《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的有关规定提交资料. (8) 铁皮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 (9) 用于生产保健食品的原料须按《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保健食品的配方依据须用祖国医学理论,现代营养学理论,现代科学理论阐明该产品的配方依据,并提供有效(专业期刊,教科书,论著)的科学文献资料. 8.生产工艺及简图 未提供全部原辅料标准 未提供生产用水标准 未提供灭菌工艺及净化车间要求 使用有机溶剂提取时,未提供提取物有机溶剂残留量检验报告 工艺简图与说明段标题不一致 (1) 产品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2) 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印章. (3) 分别用文字和流程图详细描述产品的主要生产过程及生产条件. (4) 是否采用了大孔吸附树脂加工工艺.(请核准) 9.进口,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1) 打印填写,项目填写完整,规范,不得涂改. (2) 申报的保健功能用语规范,准确,参照《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 (3) 申报单位名称,企业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证书以及签章三者应完全一致. (4) 产品名称,企业名称与委托书及销售证明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中英文). 10.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应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没有获得保健药品批准文号和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声明以及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11.其它事项 (1) 申报资料中所有外文(外国地址除外)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之后. (2) 申报资料中出现的地址完全一致. (3) 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打印,申报的各项内容完整,清楚,没有涂改. (4) 申报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各项资料间有明显的标志区分. (5) 原件和复印件完全一致. (6) 申报产品属于目前法规规定的受理范围. (7) 提交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

  • 【分享】过节给亲朋好友买保健食品的先来看看保健食品消费指引

    为贯彻中央关于"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政策,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职能,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健协会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的市场现状,在有关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持下,联合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指引》。保健食品企业应科学生产、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消费信息。建议消费者参考本指引科学选购、正确使用保健食品。 一、安全第一 理性消费是前提 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负责所有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工作,包括对已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安全性、功能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系统评价和审查,消费者应查询和借鉴。 任何食品,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的食品或健康食品,宣称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未经批准就宣称宣传其具有保健功能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而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其安全性、功能性、质量可控性也未得到政府部门的系统评价和审查,消费者应予以警惕和拒绝。 二、科学认知 辨清标识是关键 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才具备资格使用、也必须使用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图样)和批准文号。批准文号的标识方法:类 别2003年7月以前批准的产品2003年7月以后批准的产品国产保健食品卫食健字(年份)第xxxx号国食健字G(年份)xxxx号进口保健食品卫进食健字(年份)第xxxx号卫食健进字(年份)第xxxx号国食健字J(年份)xxxx号 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信息均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阅。任何未经批准的产品均不得使用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任何其他样式的保健食品的标志和批准文号均不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 消费者应认清标识,仔细查询,只购买具备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图样)和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三、合理选购 读懂功能不可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81号)中规定:保健食品目前可以申报的保健功能共计27项,消费者选择保健食品时,要充分了解保健食品的功能,合理消费。

  • 保健食品可以治病吗?

    近年来世界各国保健食品发展的速度很快,我国保健(功能)食品也正在兴起。目前,市场上保健食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那么什么是保健食品呢?它可以治病吗?其实保健食品仍然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对于生理机能正常,想要维护健康或预防某种疾病的人来说,保健食品是一种营养补充剂。对于生理机能异常的人来说,保健食品可以调节某种生理机能、强化免疫系统。从科学角度讲,注意平时营养均衡的饮食、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适时适量的运动、保持开朗的性格,才是健康的根本保证。药品、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区别 药品直接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适用于特定人群。保健食品也有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如“脑白金”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1997)第723号。保健食品除了有批准文号外,其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不需要任何批准文号,不具备特定功能,无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围,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当你决定购买药品或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先看准“批准文号”,千万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也不要被标了保健功能的一般食品所欺骗。

  • 【资料】正确认知保健食品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物质需求越来越丰富,对生活的品味、身体的关注也愈加重视,伴随而来的是大量保健食品进入寻常百姓家。由于对保健食品这一新生事物存在种种认识误区,导致保健食品不保健、甚至危害身体的现象时有发生。以此,正确认知保健食品至关重要。 一、对保健食品的认识误区 1、是将保健食品当作食品。有些人把保健食品当饭吃,以为吃保健食品就能够完全补充身体所需的营养。实际上,这对身体十分不利。因为某些保健食品只有强化或改善某一种功能的效果,却不能成为提供身体物质营养和能量的根本来源。人体需要摄入足够的营养和能量,主要来自于平常的膳食。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摄入必要的主食后,蔬菜、水果等食物也要保证。从营养学角度来看,只要食物品种多样,就能使人体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所以,仅以保健食品来代替由身体各器官共同参与摄取营养的过程,从长远看对健康是不利的。 2、是将保健食品当成灵丹妙药。有些人保健意识非常强,身体偶有不适甚至在没病的情况下也希望通过服用保健食品加强营养、提高防病能力。一看到广告上说某某产品能起到防止衰老、保持青春等等功效,或是能够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的夸大宣传,就趋之若骛,想方设法自己购买或是让儿女为自己购买。更有甚者,有些患者道听途说,或是盲目听信虚假宣传,认为保健食品包治百病,就以保健食品代替药品。实际上,保健食品只能预防和调节机体的亚健康状态,不可能治愈疾病,如果不经医生指导就盲目服用,很可能影响治疗甚至加重病情。 3、是保健食品无副作用。很多人认为,保健食品只有“补”的作用,吃多了也不会危害身体。实际上,任何食物进入身体都要经过肝脏等器官的代谢,如果过多摄取保健食品,可能会增加肝脏等的负担。而且,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对营养元素的摄取都不一样,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建议大家不要多吃;有些保健食品含药物成分,吃过量会产生毒副作用,甚至加重病情。 4、是保健品可以强身健体。现代生活越来越忙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饮食、睡眠得不到保障,导致营养结构不好,身体每况愈下,有人索性就一味用保健食品来补充。他们认为保健食品是食品中的精华,可以弥补由于缺少锻炼、饮食无规则、膳食结构不合理而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保健食品可以强身健体。实际上,保健食品并不能代替日常的有序锻炼、合理饮食。在日常生活中,对健康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食物。除合理膳食外,良好的生活习惯、适当运动、健康的心态也是非常必要的。

  • 【转帖】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原料有关问题说明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  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近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特定物品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增加食品卫生工作的透明度,特就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  1.卫生部于2007年发布《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6号),规定新资源食品包括:(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  2.卫生部200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名单当中的物品,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又于2010年发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名单中的菌种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3.卫生部1998年下发《关于1998年全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监法发〔1998〕第9号),将新资源食品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列为普通食品管理。  4.已经获批使用的新资源食品原料名单,可访问卫生部网站《新资源食品名录》栏目查询。  二、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  1.《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公布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保健食品原料的具体管理规定,请参照该通知。  2.卫生部2007年、2009年分别发布《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规定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除已公布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对不按规定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问题,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2010年11月9日发布)

  •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二、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三、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四、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五、选购保健食品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 降糖食品不可信

    有不少糖尿病人担心,治糖尿病不是吃西药就是注射胰岛素,吃多吃久了会有副作用,用胰岛素会有依赖性。他们认为吃中药没有副作用,因此,对医生开的药自作主张减量服用或是不吃,甚至自己购买一些号称含“具有明显降糖作用的中药成分”的保健品来代替药品治疗。专家提示:纯中药不可能快速降糖,保健品绝对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 目前市场上的降糖保健食品大多以纯中药成分为卖点,并宣称能起到迅速降糖的作用。有的甚至称其是祖传密方。这类保健食品标出的主要成分包括:枸杞子、乌梅、葛根、山药、玉竹、蜂胶、茯苓、肉桂、莲子、西洋参、葛根、玉米花粉、鸡内金、泽泻、桑葚等。 但实际以上中药成分只是补肝肾的常用中药配方,并没有明显的降糖作用。到目前为止,中药还没有降糖特效药,如果降糖效果明显,一定是添加了西药。降糖根本不是中药的优势,中药的优势在于可能预防并发症。一些患者因为没有识别能力,听信一些保健食品的夸大宣传,买来服用后引起严重低血糖、酮症酸中毒等不良反应的屡见不鲜。 据曝光,现在保健品往往选择一些低价的降糖药添加,如优降糖、降糖灵,这些药100粒才2.5元,这是一些副作用大、在临床上已基本被淘汰的药物。但不少不良厂商为牟取暴利非法添加这些西药。这样造成的后果是,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保健品的同时又服用同类西药,造成降糖过量引起低血糖及损伤肾功能,引起急性并发症。

  • 【转帖】浙江省严厉打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浙江省严厉打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8-01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自7月30日起暂停5个保健食品在浙江省范围内的销售,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此次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封杀”的5个保健食品分别是: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广告中标示为美国A26活力源,国食健字G20040608)、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知蜂堂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349号)、济南老来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来寿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376号)、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猫人丽瘦,国食健字G20060403)、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的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这些产品广告是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工商局联合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五一”集中监测行动中被发现的,主要存在宣传的功能超出审批范围等违法事实。 近年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多次开展集中监测行动,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全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的职能,明确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情节严重的责令该商品在本省的销售。 此次是《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保健食品暂停行政强制措施的第一次实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联合对暂停销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继续销售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虚假违法广告的蒙骗,应正确选购和消费保健食品。

  • 国务院:加强对减肥类保健食品抽检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具体部署。通知要求,严把保健产品审评审批关,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并列入“黑名单”。加强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扩大抽检范围,对社会反映较多的保健食品种类加密检测频次,特别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的监管。广告内容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以及更改、篡改批准内容虚假宣传的,要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中所谓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证明功效等行为。严肃查处普通食品通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通知还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抓紧推动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文件,全面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 萝卜是有利于降血糖的蔬菜

    有利于降血糖的蔬菜:萝卜。萝卜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有不同吃法,从萝卜顶部往下1/3处的维生素C含量较多,萝卜中段含糖量较多,质地脆嫩,可切成丁做沙拉,切丝用糖、醋拌凉菜。而萝卜尾部有较多的淀粉酶和芥子油一类的物质,有些辛辣味,可帮助消化,增进食欲,若削皮生吃,是糖尿病患者用以代替水果的上选。

  • 【分享】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厂良好生产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生产益生菌类保健食品企业的人员、设计与设施、原料、菌种的使用与管理、生产过程、标识、贮存与运输、品质和卫生管理以及自检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益生菌类保健食品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3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3.1 益生菌指能够促进肠内菌群生态平衡而发挥有益作用,达到提高人体健康水平和健康佳态的活性微生物。3.2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 指以益生菌为主要功效成分,配合其他物质制成的保健食品。3.2 主种子批指从原始菌种传代、扩增后保存的种子批。3.3工作种子批指从主种子批传代、扩增后保存的种子批。3.4 洁净室(区) 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设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3.5 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4 人员4.1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具有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发酵工艺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4.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生产及质量、卫生管理的经验。4.3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4.4益生菌类保健食品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具有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4.5 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本规范中“生产人员卫生要求”规定后方可上岗。4.6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法规教育、微生物学知识及相应技术培训,企业应建立培训及考核档案。4.7 目检人员视力应每半年检查一次,视力应在0.9以上,要有足够的工间休息。5 设计与设施5.1 设计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总体设计、厂房与设施的一般性设计、建筑和卫生设施应符合GB14881及GB17405的要求。5.2 厂房与厂房设施5.2.1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和邻近厂房进行的各项生产操作不得相互防碍,防止产品交叉污染是厂房设计的重点。5.2.2 厂房设计时应尽可能防止检查、控制人员不必要的进入。5.2.3 必须按照生产工艺和卫生、质量要求,划分洁净级别,一般分为四个级别:洁净度级别 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沉降菌 /皿 浮游菌/立方米 ≥0.5µ m ≥5µ m 100级 3,500 0 1 5 10,000级 350,000 2,000 3 100 100,000级 3,500,000 20,000 10 500 300,000级 10,500,000 60,000 15 -- 不同洁净室(区)应安装具有过滤装置的相应的净化空调设施,洁净室(区)内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洁净级别必须满足生产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对空气净化的需要,并经过验证。5.2.4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5.2.5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5%。5.2.6 洁净室(区)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5.2.7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明不宜低于300勒克斯;对照明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5.2.8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安装跨越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设备时,应采用可靠的密封隔断装置,以保证达到不同等级的洁净要求。5.2.9 100级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10,000级洁净室(区)内少设地漏,如有必要设置时,要求地漏材质不易腐蚀,内表面光洁,不易结垢,有密封盖,开启方便,能防止废水倒灌。5.2.10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5.2.11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5.2.12 管道系统、阀门和空气过滤器的设计应便于清洗和消毒。尽量使用就地清洗系统和就地灭菌系统。5.2.13 与各中间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产品发生化学变化。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中间产品或容器造成污染。5.2.14 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具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5.2.15 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5.2.16 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5.2.17 质量管理部门各实验室的设置应尽量集中,并且与生产区分开。其设计和配备的规模应符合生产需要,可以进行各种检验和监测,并及时准确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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