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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麸类饲料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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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麸类饲料原料相关的资讯

  • 农业部拟增补28种(类)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p 日前,农业部发布公告,拟将58种宠物(犬猫)专用的饲料添加剂增补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23种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宠物(犬猫),同时将28种(类)饲料原料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pp 依据相关规定,饲料生产企业所使用的饲料原料均应属于《饲料原料目录》规定的品种,并符合目录的要求。本次意见稿中,将构树茎叶、可食用水果蔬菜、鱼皮、平菇、香菇等列入,向社会征求意见。/pp 通知原文如下: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农业部关于征求增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饲料原料目录》意见的通知/strong/span/pp 为进一步加强宠物饲料管理,依法规范宠物饲料市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拟将58种宠物(犬猫)专用的饲料添加剂增补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23种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宠物(犬猫),同时将28种(类)饲料原料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pp 1.电子邮件:xmjslch@agri.gov.cn/pp 2.传真:010—59192848/pp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pp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f962b55c-afe6-444e-b425-a6b3dcb4fd57.docx"附件1 增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征求意见稿).docx/a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c9c9de69-bb50-4064-b447-ae15fbf84cef.docx"附件2 增补《饲料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农业部畜牧业司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8年2月12日/p
  • 2021年上半年度安佑集团饲料原料真菌毒素检测报告
    1 样品概述   2021年上半年度,安佑集团共检测饲料原料样本19733份(表1),对大部分原料中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ZEN)、黄曲霉毒素B1(AFB1)3种毒素进行检测,同时根据不同样品受霉菌毒素污染的特点,侧重检测了某种毒素,检测数据共49205项,其中DON17350项,ZEN15471项,AFB116384项 (表2)。表1 样品信息统计表2 样品检测   样品由安佑各分子公司品管部实验室采用胶体金法或上转发光法进行快筛,对检测结果在限量值附近或疑似超标的样品由安佑集团中心实验室进行确证检测。3 判定依据   三种霉菌毒素限量标准见表3,样品毒素含量超过最高限量值,即判定为超标样。4 检测结果与分析  4.1 饲料原料霉菌毒素污染概况  2021年上半年度饲料原料霉菌毒素污染整体较轻(见表4)。饲料原料样本霉菌毒素污染超标率为0.7%达轻度污染,其中DON超标率为0.6%,超标样中检测最大值为3710µg/kg,来源于安徽产地其他原料(面粉);ZEN超标率为0.2%,超标样中检测最大值为949.75µg/kg,来源于江苏产地玉米蛋白粉;AFB1超标率为0.1%,超标样中检测最大值大于20µg/kg,来源于山东产地一级玉米。 不同原料霉菌毒素污染超标率见图1。上半年度各原料霉菌毒素污染情况整体较轻,多为中、轻度污染;小麦次粉DON超标率最高为2.2%,达中度污染;玉米、DDGS、玉米副产物、小麦、麸皮、稻谷及其混合物和米糠霉菌毒素污染均为轻度,且DON污染超标率分别为0.7%、0.9%、0.4%、0.9%、0.4%、0.3%和0.3%;DDGS和玉米副产物ZEN污染超标率相对较高,分别为1.1%和1.2%;大麦及饼粕类原料霉菌毒素污染均未出现超标情况。4.2 饲料原料霉菌毒素超标率比较   由图2可以看出,2021上半年度饲料原料霉菌毒素多为中、轻度污染,其中玉米3月份霉菌毒素超标率达2.7%,DDGS2月份霉菌毒素超标率达3.5%,玉米副产物1月份和5月份霉菌毒素超标率分别为3.0%和4.2%,小麦次粉1月份和3月份霉菌毒素污染分别为4.6%和2.9%,均达中度污染;小麦、稻谷及其混合物和米糠上半年度均为轻度污染;大麦和饼粕类原料连续6个月未出现霉菌毒素超标情况。4.3产地污染分析   上半年度数据显示,上半年度麸皮霉菌毒素污染整体较轻,河北、江苏、山东及河南产地DON污染轻度,河南产地ZEN污染轻度,天津、东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及陕西产地霉菌毒素污染较轻,均未出现霉菌毒素污染超标情况;对于小麦次粉,江苏、湖北、湖南产地DON污染重度,河南、陕西产地DON污染中度,河北、安徽和山东产地DON污染轻度,山西、福建及四川产地霉菌毒素污染较轻;对于米糠,安徽产地DON、ZEN污染轻度,天津、河北、东北、江苏、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及宁夏产地霉菌毒素污染较轻;玉米方面,安徽产地AFB1污染重度,广西产地DON污染重度,山东产地AFB1污染中度,山西、东北和山东产地DON、ZEN污染轻度,河南产地DON、AFB1污染轻度,内蒙古产地DON污染轻度,天津、河北、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宁夏及新疆产地玉米霉菌毒素污染较轻。5 讨论   由于饲料原料霉菌毒素超标与否的判定依据为安佑企标,且样品来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本检测结果与市场上饲料原料的毒素污染水平存在些许偏差,但本检测结果对于饲料原料的采购及使用仍然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 【瑞士步琦】近红外光谱法快速检测饲料原料,把控原料品质
    近红外光谱法快速检测饲料原料豆粕作为油脂加工的副产物,是棉籽粕、花生粕、菜籽粕等 12 种动植物油粕饲料产品中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一种。作为一种高蛋白质物质,豆粕是制作牲畜与家禽饲料的主要原料,还可以用于制作糕点食品,健康食品以及化妆品和抗菌素原料。豆粕中粗蛋白质含量高达 30~50%,大约 85% 的豆粕被用于家禽和猪的饲养,豆粕内含的多种氨基酸适合于家禽和猪对营养的需求。实验表明,在不需额外加入动物性蛋白的情况下,仅豆粕中所含有的氨基酸就足以平衡家禽和猪的营养,从而促进牲畜的营养吸收。按照国家标准,豆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豆粕、二级豆粕和三级豆粕。对于饲料企业而言,不同等级的豆粕不仅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而且作为饲料原料,对于饲料成品的质量有重要影响。对于饲料企业而言,快速准确的分析豆粕的品质,对于企业的生产消耗与盈利具有重要影响。评定豆粕品质需要粗蛋白,粗脂肪,水分灰分等指标进行测定,目前用于这些指标的分析方法主要为传统的理化分析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测定常常需要破坏样品,耗时长,购买大型化学分析仪器,且需要装配良好的实验室和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有的需要使用危险性化学试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饲料行业的发展。为了对饲料原料进行品质监控,需要一种快速、费用低和非破坏性的测量方法,一次完成几种不同又有关联的质量指标分析。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满足了以上各种需求,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判定样品信息,并能够完成以上有机指标的测定。同时也能做到对样品无损害,了解饲料原料的质量状况,以及精准控制饲料加工的进程,保障饲料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饲料企业的经济效益。1测量仪器采用步琦旁线近红外 proximate,拥有 IP66 的防护等级,采用固定光栅设计,无可移动部件,稳定耐用,不仅可以放置在实验室进行检测,也可以放置在潮湿多尘的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取样检测,只需几秒,便可持续提供精确测量值,确保最大生产效率以及产品的质量。▲ BUCHI Proximate近红外光谱仪2实验方法随机选取豆粕样品并扫描样品,得到样品近红外吸收光谱。▲豆粕近红外光谱图模型建立及模型评价。▲粗蛋白的化学值与预测值的相关关系图▲水分的化学值与预测值的相关关系图▲粗纤维的化学值与预测值的相关关系图豆粕中蛋白质,水分 以及粗纤维的实际测量值和预测值具有较小的相关性,相关系数 R2 都达到 0.8 以上,粗蛋白和水分相关系数分别达到 0.888 和 0.867,粗纤维相关系数 0.844,三个指标的偏差值 SEC 分别为0.23,0.17,0.18。3实验结果从实验结果来看,近红外作为一种快速的测量方法,其定标模型显示较高的精确度,稳定性,并且可以代替化学方法测定豆粕中蛋白质,水分,粗纤维的含量。该方法不仅仅局限于豆粕,对于其它饲料原料以及成品同样可以快速测定。对于饲料企业而言,近红外光谱技术能够从饲料原料,到生产过程,到饲料成品进行质量控制,稳定产品质量,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中甘草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按照《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终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中甘草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行业标准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材料随文附后。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反馈至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赵思泽联系电话:010-59194645电子邮箱:qgslbwh@126.com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3年7月10日相关附件下载: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中甘草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稿0704.doc
  • 国务院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 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四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第十六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条 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第二十二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核查。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  第二十五条 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情况。  养殖者发现其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供货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第四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   (二)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五)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四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第四十五条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监督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应召回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 养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   (二)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五)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   (六)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七)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  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饲料原料,是指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加工制作饲料但不属于饲料添加剂的饲用物质。  (二)单一饲料,是指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  (三)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四)浓缩饲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五)配合饲料,是指根据养殖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六)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七)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八)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九)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合物质。  (十)许可证明文件,是指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五十条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 饲料生产企业人士:奶粉激素或源于饲料环节
    8月10日,国内一家饲料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奶粉中导致婴儿性早熟的激素,可能是在饲料原料环节产生。而对于这种易致动物性早熟的激素,很多饲料生产企业并没有专门检测方法。  对此,北京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法确定,而对于奶牛饲料的原料检测,对检测机构有明确检测标准。  霉菌毒素检测存在漏洞  8月10日,张先生称,添加雌激素不会给奶企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激素可能在饲料原料中产生。张先生介绍,奶牛的能量饲料很多是用玉米副产品加工而成,而玉米出现倒伏后,会发酵产生一种霉菌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这种霉菌毒素有雌激素作用,可以导致人或动物流产、性早熟。他称,国家颁布的《饲料卫生标准》有强制性规定,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含量不能超过500PPB,“也就是单位重量的饲料里,玉米赤霉烯酮的重量不能超过十亿分之一。”  张先生表示,常见的对人和动物有伤害的霉菌毒素有8种,玉米赤霉烯酮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饲料生产企业会自检其中的2到3种,然后再将饲料原料送到当地检测中心检查。但因为送检需要交费,自检又需要投入设备和人力成本,同时送检并非强制性的,饲料生产商为节约成本逃避检查,“据我所知,全国有1万多家饲料生产企业,但送检的只是个别单位。”  张先生介绍,国家对于赤霉烯酮的含量有严格标准,但对检测环节却没有强制性要求,两者衔接上有缺失。  农业局称饲料有严格监管  8月10日晚,北京市农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导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定论,不能判断是否与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有关。  该工作人员称,对于饲料生产行业的卫生质量标准,农业部门一直有严格监管制度,对于业内人士介绍的霉菌毒素,检测机构也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不会存在漏检的情况。”但玉米赤霉烯酮是否被纳入检测范围,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饲料是人饲养动物的食物的总称。饲料是畜牧业的基础,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是畜产品向农产品转变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饲料年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市场规模。针对这庞大的市场,仪器信息网特意整理了一份关于饲料的标准:《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上期我们整理了一份《食品农残国标G B23200系列标准汇编 》 ,就有用户强烈要求整理一份饲料行业的标准汇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小编网络资源,汇编成册,以飨读者。《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共收集了现行的304个最新的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旨在提升饲料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安全、健康、生态的产业链。为了方便查询,我们特意增加了书签,便于检索之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收藏汇编包括标准如下:GBT 5915-2020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1GBT 5916-2020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8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18GBT 6432-2018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22GBT 6433-2006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29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38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50GBT 6436-2018 饲料中钙的测定 61GBT 6437-2018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68GB 6438-2007T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74GBT 7292-199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81GB 7293-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 86GB 7294-2017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 121GB 7295-2018饲料添加剂 盐酸硫胺-维生素B1 98GB 7296-2018 饲料添加剂 硝酸硫胺 (维生素B1) 109GBT 7297-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134GB 7298-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140GBT 7299-2006 饲料添加剂 D-泛酸钙 151GB 7300-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酸 161 GB 7300.1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 174 GB 7300.1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 183 GB 7300.103-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192 GB 7300.2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201 GB 7300.203-2020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 211 GB 7300.204-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 226 GB 7300.3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 237 GB 7300.3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 246 GB 7300.4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 255 GB 7300.402-2020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植酸酶 262 GB 7300.6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 269 GB 7300.8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 274 GB 7300.9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 281 GB 7300.10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 291GB 7301-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 300GB 7302-2018 饲料添加剂 叶酸 311GB 7303-2018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维生素C 320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327 GBT 8381.2-2005 饲料中志贺氏菌的检测方法 340 GBT 8381.3-2005 饲料中林可霉素的测定 353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361 GBT 8381.5-2005 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 366 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374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79 GBT 8381.8-2005 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84 GBT 8381.9-2005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9 GBT 8381.10-2005 饲料中磺胺喹(口恶)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4 GBT 8381.11-2005 饲料中盐酸氨丙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8GBT 8622-2006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403GB 9454-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09GBT 9455-200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D3微粒 424GB 9840-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 431GBT 9841-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444GBT 10647-2008 饲料工业术语 451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481GBT 10649-2008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489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493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504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513GBT 13081-2006饲料中汞的测定 520GB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528GBT 13083-2018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531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536GBT 13085-2018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542GBT 13086-2020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547GBT 13087-2020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555GBT 13088-2006 饲料中铬的测定 562GBT 13089-2020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569GBT 13090-2006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574GBT 13091-2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581GBT 13092-2006 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597GBT 13093-2006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604GBT 13882-2010 饲料中碘的测定 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612GBT 13883-2008 饲料中硒的测定 617GBT 13884-2018 饲料中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3GBT 13885-2017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8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45GBT 14699.1-1993 饲料采样方法 652GBT 14700-2018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656GBT 14701-2019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665GBT 14702-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674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28GB 14924.1-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682GB 14924.2-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688GBT 15399-2018 饲料中含硫氨基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691GBT 15400-2018 饲料中色氨酸的测定 698GBT 17243-1998 饲料用螺旋藻粉 707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713GBT 17481-2008 预混料中氯化胆碱的测定 720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 727GBT 17777-2009 饲料中钼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732GBT 17778-2005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737GBT 17810-2009 饲料级DL-蛋氨酸 743GBT 17811-2008 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的测定 过滤法 750GBT 17812-2008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55GBT 17813-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烟酸与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62GBT 17814-2011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乙氧喹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769GBT 17815-2018 饲料中丙酸、丙酸盐的测定 781GBT 17816-1999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789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93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1GBT 17819-201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9GBT 17890-2008 饲料用玉米 816GBT 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820GBT 18397-2014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32GBT 18632-2010 饲料添加剂 80%核黄素(维生素B2)微粒 838GBT 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845GBT 18634-2009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850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857GBT 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 867GBT 18869-201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875GBT 18872-2017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92GBT 18969-2003 饲料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99GBT 18970-2003 饲料添加剂 10%β,β-胡萝卜-4,4-二酮(10%斑蝥黄) 907GBT 19164-2003 912GBT 19370-2003 饲料添加剂1%β-胡萝卜素 923GBT 19371.1-2003 饲料添加剂 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928GBT 19371.2-2003 饲料中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4GBT 19372-2003 饲料中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 939GBT 19373-2003 饲料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944GBT 19422-2003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 949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956GBT 19424-201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967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976GBT 19540-2004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983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990GBT 19542-2007 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98GBT 19684-2005 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3GBT 20189-2006 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7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012GBT 20191-2006 饲料中嗜酸乳杆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102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1028GBT 20193-2006 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1046GBT 20194-2018 动物饲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1051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1063GBT 20196-2006 饲料中盐霉素的测定 1071GBT 20363-2006饲料中苯巴比妥的测定 1082GBT 20411-2006 饲料用大豆 1088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 1092GB 20802-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 110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109GBT 20804-2006 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127GBT 20805-2006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1134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1140GBT 20807-2006 绵羊用精饲料 1146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3GBT 21034-2007 饲料添加剂 羟基蛋氨酸钙 1157GBT 21035-2007 饲料安全性评价 喂养致畸试验 1162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68GBT 21037-2007 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73GBT 2110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78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84GBT 21103-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90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97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方法 1204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0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6GBT 21108-2007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22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1230GBT 21514-2008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1235GBT 21515-2008 饲料添加剂 天然甜菜碱 1248GBT 21516-2008 饲料添加剂 10%β-阿朴-8 -胡萝卜素酸乙酯(粉剂) 1257GBT 21517-2008 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 1264GBT 21542-2008 饲料中恩拉霉素的测定 微生物学法 1272GBT 21543-2008 饲料添加剂 调味剂 通用要求 1279GB 21694-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 1285GB 21695-2008-T 饲料级 沸石粉 1292GBT 2169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铜 1300GBT 21979-2008 饲料级L-苏氨酸 1307GBT 21995-2008 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13GB 21996-2008-T 饲料添加剂 甘氨酸铁络合物 1320GBT 22141-2008 饲料添加剂 复合酸化剂通用要求 1328GBT 22142-2008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1334GBT 22143-2008 饲料添加剂 无机酸通用要求 1340GBT 22144-2008 天然矿物质饲料通则 1346GBT 22145-2008 饲料添加剂 丙酸 1352GBT 22146-2008 饲料中洛克沙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60GBT 22147-2008 饲料中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1365GBT 22259-2008 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71GBT 22260-2008 饲料中甲基睾丸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76GBT 22261-2008 饲料中维吉尼亚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83GBT 22487-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89GBT 22488-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98GB 22489-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 1404GBT 22544-2008 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 1412GBT 22545-2008 宠物干粮食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1420GBT 2254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锌 1426GBT 22547-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1435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1444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 1453GBT 22919.1-2008 水产饲料 第1部分:斑节对虾配合饲料 1463GBT 22919.2-2008 水产饲料 第2部分:军曹鱼配合饲料 1470GBT 22919.3-2008 水产饲料 第3部分:鲈鱼配合饲料 1475GBT 22919.4-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4部分:美国红鱼配合饲料 1480GBT 22919.5-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5部分: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 1486GBT 22919.6-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6部分:石斑鱼配合饲料 1493GBT 22919.7-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7部分:刺参配合饲料 1499GBT 23179-2008 饲料毒理学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 1505GBT 23180-2008 饲料添加剂 2%d-生物素 1510GBT 23181-2008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1516GBT 23182-2008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1520GBT 23184-2008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1527GBT 23185-2008 宠物食品 狗咬胶 1545GBT 23186-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慢性毒性试验规程 1551GBT 23187-2008 饲料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64GBT 23385-2009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59GB 23386-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 1570GBT 23387-2009 饲草营养品质评定 GI法 1581GBT 23388-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 1588GBT 23389-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繁殖试验规程 1596GBT 23390-2009 水产配合饲料环境安全性评价规程 1602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610GBT 23735-2009 饲料添加剂 乳酸锌 1616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1623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1628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633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641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 1649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1659GBT 23746-2009 饲料级糖精钠 1666GBT 23747-2009 饲料添加剂 低聚木糖 1672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1681GBT 23874-2009 饲料添加剂木聚糖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688GBT 23875-2009 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 1695GBT 23876-2009 饲料添加剂 L-肉碱盐酸盐 1701GBT 23877-2009 饲料酸化剂中柠檬酸、富马酸和乳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10GBT 23878-2009 饲料添加剂 大豆磷脂 1716GBT 23879-2009 饲料添加剂 肌醇 1723GBT 23880-2009 饲料添加剂 氯化钠 1731GBT 23881-2009 饲用纤维素酶活性的测定 滤纸法 1736GBT 23882-2009 饲料中L-抗坏血酸-2-磷酸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41GBT 23883-2009 饲料中蓖麻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47GBT 23884-2009 动物源性饲料中生物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53GBT 24318-2009 杜马斯燃烧法测定饲料原料中总氮含量及粗蛋白质的计算 1760GBT 24352-2020 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 1775GBT 24832-2009 饲料添加剂 半胱胺盐酸盐β环糊精微粒 1805GBT 25174-2010 饲料添加剂 4′,7-二羟基异黄酮 1810GBT 25247-2010 饲料添加剂 糖萜素 1816GBT 25735-2010 饲料添加剂 L-色氨酸 1826GBT 25865-2010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锌 1833GBT 25866-2010 玉米干全酒糟(玉米DDGS) 1840GBT 26425-2010 饲料中产气荚膜梭菌的检测 1846GBT 26426-2010 饲料中副溶血性弧菌的检测 1860GBT 26427-2010 饲料中蜡样芽孢杆菌的检测 1878GBT 26428-2010 饲用微生物制剂中枯草芽孢杆菌的检测 1892GBT 26437-2010 畜禽饲料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强饲法测定鸡饲料表观代谢能技术规程 1903GBT 26438-2010 畜禽饲料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全收粪法测定猪饲料表观消化能技术规程 1911GBT 26441-2010 饲料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1918GBT 26442-2010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 1925GBT 27983-2011 饲料添加剂 富马酸亚铁 1934GBT 27984-2011 饲料添加剂 丁酸钠 1944GBT 27985-2011 饲料中单宁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952GBT 28642-2012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快速检测方法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957GBT 28643-2012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物质的测定 1966GBT 28715-2012 饲料添加剂酸性、中性蛋白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001GBT 28716-2012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08GBT 28717-2012 饲料中丙二醛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5GBT 28718-2012 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GBT 30945-2014 饲料中泰乐菌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7GBT 30955-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33GBT 30956-2014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39GBT 30957-201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45GBT 31216-2014 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2051GBT 32140-2015 中华鳖配合饲料 2058GBT 32141-2015 饲料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2065GB 32449-2015 饲料添加剂 硫酸镁 2071GBT 33914-2017 饲料原料 喷雾干燥猪血浆蛋白粉 2080GBT 34269-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图谱 2087GBT 34270-2017 饲料中多氯联苯与六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1 2132GBT 34271-2017 饲料中油脂的皂化值的测定 2140GB 34456-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2146GB 34457-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 2154GB 3445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2163GB 34459-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 2171GB 34460-2017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 2179GB 34461-2017 饲料添加剂 L-肉碱 2190GB 34462-2017 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 2201GB 34463-2017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 2216GB 34464-2017 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 2223GB 34465-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 2235GB 34466-2017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2242GB 34467-2017 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 2251GB 34468-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 2259GB 34469-2017 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 2267GB 34470-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2276GB T 21101-2007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2285GB T 23744-2009 饲料中3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2291GB T 31215-201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甜味剂通用要求 2301GBT 36205-2018 草鱼配合饲料 2311GBT 36206-2018 大黄鱼配合饲料 2318GBT 36782-2018 鲤鱼配合饲料 2325GBT 36858-201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333GBT 36859-2018 饲料中尿素含量的测定 2339GBT 36860-2018 饲料原料 干黄酒糟 2348GBT 36861-2018 饲料添加剂β-甘露聚糖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353GBT 36862-2018 青鱼配合饲料 2359GBT 36863-2018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防霉剂通用要求 2367GBT 39670-2020 宠物饲料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375GBT 40154-2021 饲料原料 棉籽蛋白 2387GBZ 23738-2009 GBT 22000-2006 在饲料加工企业的应用指南 2393GBZ 31812-2015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技术指南 2418GBZ 31813-2015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技术指南 2429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有近7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近20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德国再爆“二恶英毒饲料”丑闻
    去年年底,德国部分养鸡场曾经发现了被 致癌物质二恶英 污染的饲料。而进入新年,“二恶英毒饲料”事件仍在持续,德国多个州相继发现了受到二恶英污染的饲料,数千家农场被迫关闭。  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它是工业化学过程的产物,毒性非常大,分解速度慢,在人体内不能被降解也不能被排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经把二恶英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  德国的“二恶英毒饲料”事件最早始于去年年底,当时德国北威州的检察人员在一次食品检查行动中,发现鸡蛋中的二恶英含量超标,当时就估计是家畜的饲料受到了污染。北威州随即也关闭了14家养鸡场。  而最近这几天,“二恶英毒饲料”事件再次升级。由于在养鸡场和牲畜农场的饲料中发现二恶英含量超标,下萨克森州政府3号宣布决定暂时关闭该州大约1000家农场,防止这些农场的产品流入市场,继而进入人体食物链。此外,位于下萨克森州南边的北威州在对禽蛋的抽查中也发现了二恶英超标现象,为此北威州宰杀了近8000只喂食过“毒饲料”的母鸡,并开始调查污染源,追查可能被污染的肉类食品的去向。同样位于下萨克森州南边的萨克森-安哈特州也关闭了一些相关企业。  既然二恶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那么受到二恶英污染的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其后果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由于二恶英超标的鸡蛋流入市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所以目前有关部门很难给出具体数据说明到底有多少德国人食用过这些被污染的鸡蛋,因此目前也没有办法鉴定市场上农产品的污染程度。因为在问题出来之前,生产禽蛋及肉类的企业使用这种饲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其产品也早就流入了市场。不过,德国有关部门专家表示,食用目前查出含有少量二恶英成分的食品不会导致人立刻生病。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的一位发言人表示,鸡蛋里二恶英含量超标固然不是好事。不过那些食用了受到污染鸡蛋的消费者也没有必要因担忧自己的健康状况而陷入恐慌。因为根据目前检测出的计量,问题鸡蛋的二恶英含量仍大大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人类能够承受的每日摄取量。  北威州负责消费者保护的部长莱莫尔表示,保证消费者不食用被污染的食品是当务之急。今后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的措施。很多消费者也要求政府出台更严厉的监管措施。他们表示,有关方面应该让公众了解,究竟是哪些生产商,哪些销售商和哪些产品受到了污染。  据德国媒体4号的报道,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表示,石荷州一家饲料原料供应商是二恶英毒饲料的源头。这家供应商把一种混合脂肪酸用于生产饲料脂肪,但其实这种脂肪酸仅仅适合工业用途,是生产润滑剂的重要原料。这家饲料原料供应商负责人辩解称,他们错误地认为,用棕榈油、大豆油和菜子油加工提炼生物柴油过程中产生的混合脂肪酸可以用来生产动物饲料。  根据统计,这家供应商共向位于下萨克森州、北威州、汉堡和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等州的12家饲料工厂出售了总共近530吨被二恶英污染的饲料脂肪。不知情的饲料工厂又把二恶英超标的毒饲料卖给了养殖场。  那么目前,除了德国各相关联邦州的有关部门,德国联邦议会农业委员会也已经表示,将在下周正式介入调查“二恶英毒饲料”事件。
  • 近红外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2 年8 月23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在上海世博展览馆召开,100余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现场  “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是第23届“中国国际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展览会(原多国仪器仪表展览会) (Miconex 2012)”的同期活动。本次研讨会特邀了多位近红外在饲料领域应用研究的专家做专题报告,围绕近年来国内外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品质分析,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的应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展望等进行了学术交流。  韩东海教授、袁洪福教授分别主持研讨会,并作报告。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化工大学 袁洪福教授:发展近红外分析联网技术  袁洪福教授在报告中介绍了NIR应用前景、联网需求、联网技术三方面内容,其中NIR联网技术有包括硬件、软件、模型技术,以及相关标准、示范内容。NIR是流程工业过程品质分析的重要手段,在石化、半导体、制药、农业、食品等领域应用的很好,利用NIR进行“卡边生产”,将会产生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例如,广州石化应用NIR汽油调和的直接效益达1260万/年。  NIR联网技术包括光谱仪器、化学计量学、模型三个方面,其中建模可以说是NIR发展的“瓶颈”、“拦路虎”,建模所需的条件包括获取代表性的样本能力、提供合格的参考数据的能力、近红外分析专业人才。模型共享条件则包括模型可传递、不同仪器光谱的一致性、仪器一致性、光谱校正等。最后,袁洪福教授建议我国应建立模型示范中心,使其具有建模样本收集能力、建模参考数据分析能力、具有NIR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与仪器厂家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针对重大需求建立示范工程。Foss 赵武善:物联网技术监控远程近红外仪器和定标模型的安全性  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FOSS基于近红外透射技术的NIT谷物交易计价网络体系在全球成功应用的关键因素,即是网络化技术和基于此技术所带来的便利性,所以FOSS致力于向用户提供“面向更简单的NIR分析方案”,包括:工厂标准化的仪器、更广泛更稳定的定标、网络软件系统提供自动的仪器监督、向用户提供即用型定标。益海嘉里集团 史秀颖:近红外分析技术在益海嘉里集团的应用  益海嘉里集团拥有80多台不同品牌的近红外光谱仪,对于近红外光谱仪在企业中应用的作用及意义,益海嘉里集团有着深刻的理解。与传统分析技术相比,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优点主要体现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数据可靠、节能环保等方面。  使用近红外对产品进行分析,快速、准确,可以在一分钟内就能得到全部分析结果,大大简化了测定操作,对生产的指导意义是化学分析法远远不及的。近红外在企业中的应用使得企业的人员成本、化学试剂成本、分析仪器成本均有大幅度的降低。近红外的稳定性、重现性均较好,能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在降低对人员技能要求的同时减少了人为误差。和常规分析方法相比,值得一提的是对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近红外法无环境污染、无化学试剂的使用及排废,这是造福千秋万代的事情。在生产中,可以在生产流水线上配置近红外装置,对原料和成品及半成品进行连续在线检测,有利于及时地发现原料及产品品质的变化,便于及时调控,维持产品质量的稳定。中国农业大学 闵顺耕教授:振动光谱法在农药质量分析与市场监管中的应用研究  我国是农药生产大国,现有农药生产企业2600余家,农药制剂27000种以上。2010年,农业部抽检全国7000个农药样品,产品合格率为86.3%,超过13%存在问题。常见农药有效成分分析方法有化学法、色谱法、光谱法,目前对于农药成分含量的测定主要采用色谱法。  闵顺耕教授研究内容是用振动光谱法进行农药制剂质量分析,尝试为农药质量分析及市场监管提供一种快速、现场或在线分析方法。其在报告中介绍了利用近红外、中红外、拉曼等光谱分析技术进行原料质量控制、制剂质量分析与质量控制、农药生产在线分析与工艺优化、农药质量监管等研究情况。中国农业大学 韩东海教授:近红外分析技术在农产品质量检测中的应用与发展  近红外技术主要是产业应用技术,需要与产业密切结合方能发挥最大作用。韩东海教授在报告中介绍了近红外光谱技术在粮油、果蔬及花卉、林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农副产品等六大类农产品中的应用进展。中国农业大学 李军涛博士演讲(张丽英教授) :近红外光谱技术快速预测动物饲料原料有效能含量的研究  能量饲料在养殖成本、养殖收益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种快速、准确地确定动物饲料原料有效能含量的检测方法能够精确配制动物的日粮,进而节约饲料原料资源、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全国有1亿多吨玉米用于饲料生产,如果每千克玉米节约100大卡,每年可节约300万吨玉米*2700元/吨=81亿元。李军涛博士介绍了其课题组利用近红外技术测定动物饲料及饲料原料可消化氨基酸含量、有效能含量,奶牛配合饲料的代谢能含量,兔配合饲料消化能含量等的研究进展。中国农科院饲料研究所 石冬冬博士:现代信息技术和分析技术在饲料安全隐患排查中的应用  饲料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最快的速度发现潜在问题、全面解析问题样品确认危害性、准确追溯问题样品的来源及分布、及时准确排除安全隐患,其过程中涉及的筛查技术包括近红外、X射线衍射、拉曼光谱等光谱技术,以及热分析技术、生化技术等 破译技术包括电化学、光谱、色谱、质谱技术。石冬冬博士还重点介绍了饲料安全隐患排查中另一重要技术——现代信息技术,如条码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的内容、意义、应用实例等情况。布鲁克 刘曼丽:近红外技术在饲料业的运用和发展  刘曼丽经理报告中介绍了近红外技术在饲料业应用现状、新进展及趋势、潜在效益等。饲料企业已广泛建立NIR原料、成品常规定标曲线,即使只监控普通营养指标,亦可为饲料厂带来明显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效益。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刘慧颖秘书长  刘慧颖秘书长在会上介绍了将于2012年9月举办的近红外全国会议、11月举办的近红外香山会议的情况,并邀请各位专家就国家、行业、院校等对近红外发展应该提供的支持等问题积极提供建议,共同推动我国近红外的发展。
  • 日立应用|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看看家禽/家畜在吃什么?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饲料(Feed)包括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十余个品种的饲料原料。近年来,饲料显微镜检查技术在我国逐步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饲料显微镜检查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多数饲料生产企业认识。国家标准“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GB/T14698-93)及行业标准“饲料显微镜检查图谱”(SB/T10274-1996)已经发布实施。本文列举一些饲料原料电子显微镜照片(仪器:日立钨灯丝电镜TM3000)。 玉米淀粉:像“小馒头”一样的淀粉颗粒玉米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和重要的饲料来源,玉米是鸡最重要的饲料原料,其能值高,最适于肉用仔鸡的肥育用,而且黄玉米对蛋黄、爪、皮肤等有良好的着色效果。在鸡的配合饲料中,玉米的用量高达50%~70%。玉米养猪的效果也很好,但要避免过量使用,以防热能太高而使背膘厚度增加。由于玉米中缺少赖氨酸,所以任何体重的猪日粮中均应添加赖氨酸。电镜图显示了玉米淀粉在高倍下的形貌,呈现了不规则的颗粒特征,但是边缘相对圆润,这可能与玉米粉加工过程中的过筛过程有密切关系,粉碎之后,在相互的撞击中锋利的棱角被磨圆了。对饲料厂,养殖场及饲料监测部门来说,如何对饲料原料,特别是动物性饲料品质和掺杂物进行快速鉴别和评价,是我们关心的重要环节。而饲料显微镜检是较理想的方法,它的主要特点是简便、快速、准确。特别是对原料成份的准确分析,弥补了化学常规分析的不足。公司介绍: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广大的日立客户,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沈阳等十几个主要城市设立有分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等分支机构,直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优质的各类相关技术咨询、应用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从而协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其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 《饲料标签》新国标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新修订发布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涉及绝大多数进口饲料产品,包括商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如乳清粉、鱼粉、宠物食品等,企业均须修改现有标签,使标示内容符合新标准要求。  新版《饲料标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技术内容差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了产品的适用范围 二是规范了产品名称和原料组成的标识要求 三是增加了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等术语的定义和标签中&ldquo 不得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rdquo 的规定 四是增加了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推荐用量及注意事项的规定 五是增加了对进口饲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储存条件及方法等标识的规定 六是对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的标示重新进行规定 七是增加了动物源性饲料和转基因产品的特殊标示规定。新国标在适用范围、标示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方面均有修订,在执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标准的标签后方可销售使用。
  • 2156万 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大标开启
    p  7月14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两则招标公告,分别针对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项目编号:16200159)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编号:16200160)进行相关采购,预算2156.45万元。/pp  strong项目名称: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strong/pp  项目编号:16200159/pp  预算金额:strong1551.45 万元(人民币)/strong/pp  采购项目内容/pp  1.开展全国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监测样品采集3000批次 /pp  2.开展全国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监测样品复核300批次,仲裁检验30批次 /pp  3.开展全国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监测结果汇总分析 /pp  4.开展全国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检测质量与能力验证 /pp  5.完成181个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技术审核,开展543批次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复核检测 /pp  6.完成16个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复核和50批次样品质量复核检测 /pp  7.开展饲料及相关产品中风险物质筛查鉴定及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隐患排查,完成100个样品检测任务 /pp  8.开展饲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及风险监测预警,从饲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以及畜禽养殖场(户)抽取饲料样品(数量不低于100批次) 构建并完善涵盖兽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虫药物、激素类药物、催眠镇静药物、抗组胺药物、激动剂药物等400种非法添加物的高分辨率质谱数据库 建立基于高分辨质谱技术的饲料中非法添加物快速筛查方法 /pp  9.建立基于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的多组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同步分析方法 在饲料经营、使用以及网上销售环节抽取药物饲料添加剂样品和含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样品(数量不低于60批次),开展药物饲料添加物风险预警监测 /pp  10.开展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测73批次以上 /pp  11.在重点省份肉牛、肉羊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环节抽取牛、羊尿液样品(数量不低于1300份),开展已公布禁用的22种β-兴奋剂类物质异地拉网排查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 /pp  12.根据群众举报、例行监测以及有关案件线索,组织开展特定省份“瘦肉精”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工作,并形成检查报告 /pp  13.根据重点省份养殖环节已公布禁用的β-兴奋剂类物质异地拉网排查、“瘦肉精”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工作中获得的疑似阳性样品,进行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确证检测。/pp  strong项目名称:饲料质量安全监管/strong/pp  项目编号:16200160/pp  预算金额:strong605.0 万元(人民币)/strong/pp  采购项目内容/pp  1.开展全国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监测样品检测300批次 /pp  2.开展进口植物源性饲料原料质量复核检测140批次以上,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原料质量复核检测160批次以上 /pp  3.利用宏基因组技术对40个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样品进行污染情况、毒力基因及耐药基因等风险预警监测 利用菌种保藏技术逐步建立我国微生物饲料添加剂的菌种种质资源库 建立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菌种基因数据库 /pp  4.开展1-2种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价与风险评估 /pp  5.开展1个常规饲料原料品种的质量评价,并对其利用效率进行分析 /pp  6.开展2种药食同源植物原料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评价工作 /pp  7.从全国范围内有代表型企业采集单一木聚糖酶添加剂产品10个样品(国产7个,进口产品3个)和甘露聚糖酶添加剂产品10个样品(国产7个,进口产品3个),对其有效性、卫生指标和安全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利用体外法对产品的酶学性质和体外养分消化率进行有效性评价 利用微生物培养技术对微生物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通过基因工程菌构建元件的扩增技术,检测产品中转基因成分 通过对生物饲料添加剂样品的检测与分析,提出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关键点,对该类产品提出预警判断 /pp  8.采集粮改饲17个试点省青粗饲料样品200个以上,检测样品营养、发酵、安全指标 汇总分析检测数据,形成全国青粗饲料质量报告 研发青粗饲料评价方法 开展青粗饲料技术指导服务。/p
  • 聚光科技系列近红外产品亮相中国饲料工业展
    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和全国畜牧总站主办,2011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暨畜牧业科技成果推介会于2011年4月20~21在江西南昌举办,该展会为国内最大最专业的饲料工业展,展会有来自全国的大中型饲料企业、饲料添加剂企业、饲料机械及检测设备参展。 聚光科技近红外系列产品亮相展会,为参观者演示近红外分析仪在饲料原料、成品快速无损检测的应用。 聚光科技SupNIR-2700系列饲料品质分析仪可用于快速准确检测各种饲料原料和成品料的水分、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灰分、氨基酸和其他成分含量。该仪器采用全息数字式光栅和高灵敏度铟镓砷检测器(TEC制冷恒温)相结合的光学设计,基于漫反射方式进行样品分析。通过外置电脑和RIMP分析软件实现对饲料原料和成品营养成分的快速检测。整套系统操作简单到只需伸出一根手指敲击一个按钮,仪器即自动完成检测分析,一分钟内即可得到检测结果。在饲料加工和检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 农业部公布2010上半年饲料质量检测结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农牧、农业)厅(委、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饲料质检机构: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在饲料生产及养殖环节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0年上半年,我部在全国30个省(区、市)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测结果  2010年上半年,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6706个次,抽检各类饲料样品9561批次,生猪尿液1237批次、肉牛尿液526批次。其中抽检商品饲料4141批次,产品合格率93.43%,同比提高2.96个百分点。  (一)主要商品饲料检测结果。抽检配合饲料1527批次,合格率95.68% 抽检浓缩饲料793批次,合格率93.44% 抽检添加剂预混合饲料472批次,合格率85.38%,其中复合预混合饲料的合格率85.52%,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的合格率88.33%,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的合格率79.49%.  (二)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检测结果。抽检国产饲料添加剂358批次,合格率94.97% 抽检进口饲料添加剂101批次,合格率93.07% 抽检动物源性饲料原料382批次,合格率87.43% 抽检植物性饲料原料401批次,合格率97.26%.  (三)饲料卫生指标检测结果。在2794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铅,超标率0.21% 在1793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镉,超标率0.17% 在266批次鱼粉中检测重金属铬,超标率5.26% 在2586批次样品中检测沙门氏菌,检出率0.27% 在2320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黄曲霉毒素B1,超标率0.56%.  (四)宠物饲料专项检查结果。共抽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26家宠物饲料经销单位的进口宠物饲料样品107批次,产品合格率99.07% 检查宠物饲料产品标签107个,标签合格率93.46%.  (五)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检测结果。从4533个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抽检各类饲料样品4894批次。其中,检测孔雀石绿与隐性孔雀石绿1481批次,检出孔雀石绿5批次、隐性孔雀石绿7批次,检出率分别为0.34%和0.47%.检测氯霉素1340批次,检出1批次,检出率0.07%.检测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1024批次,检出1批次,检出率0.10%.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苏丹红、呋喃唑酮、地西泮、己烯雌酚等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检出率均为0.抽检肉牛养殖场户的肉牛尿液526批次,检出1批次盐酸克伦特罗,检出率0.19%.在浙江、江西、河南3省抽检412个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猪尿液1237批次,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检出率均为0.  (六)饲料标签检查结果。共抽查饲料产品标签5472个,标签合格率93.06%.其中,检查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标签3278个,合格率96.06%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标签572个,合格率93.71% 国产饲料添加剂标签336个,合格率97.02% 进口饲料添加剂标签101个,合格率70.30% 动物源性饲料标签698个,合格率83.52% 植物性饲料标签380个,合格率86.05%.  (七)各省(区、市)检测结果。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山东、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区、市)的合格率高于95%.8个省(区、市)的饲料产品合格率低于90%,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和贵州省的抽检合格率低于80%.  二、存在问题  (一)粗蛋白指标不合格问题突出。上半年抽检不合格的135批次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产品中,粗蛋白指标不合格的有132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97.78%,同比上升11.80个百分点,粗蛋白指标不合格仍是影响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产品质量的最主要原因。  (二)部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严重造假。抽检的60批次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中,有7批次铜、锌含量几乎为0.抽检的39批次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中,有3批次维生素A、维生素D3含量均为0.抽检的373批次复合预混合饲料中,有6批次铜、7批次锌含量几乎为0,有7批次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含量为0.  (三)进口饲料添加剂标签管理亟待加强。进口饲料添加剂标签合格率仅为70.30%,在各类饲料产品中最低,比饲料标签总体合格率低22.79个百分点。主要存在进口登记证号过期、标注技术参数与登记备案内容不符、保证值参数标注错误、标注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从监测结果看,今年上半年,饲料产品总体合格率进一步提高,饲料及养殖环节违禁药物检出率继续保持低水平,饲料原料三聚氰胺污染问题基本消除,饲料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呈现出持续提高的好势头。下一步,各级畜牧饲料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省畜牧饲料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组织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通报中的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进行严肃查处,并于9月15日前将查处结果报我部畜牧业司。对多次抽检不合格和涉嫌制售假劣产品的企业和经营者,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二)各地要认真分析上半年监测数据,结合正在开展的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调研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等各环节的饲料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对潜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推动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三)各饲料质检机构要积极配合饲料管理部门开展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和《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修订)》要求,做好下半年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附件:  1.饲料卫生指标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  2.不合格鱼粉名单  3.饲料添加剂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  4.进口饲料添加剂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  5.检出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企业(养殖户)和产品名单  6.进口宠物饲料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  7.检测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
  • 2021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新规 亮点有这些!
    近日,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2021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本次新规有诸多亮点!一、检测项目首先,在检测项目方面,本次的监测项目覆盖了质量、卫生、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等指标,这些指标都是根据历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风险因子、饲料质量安全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等结合现有检测方法基础,针对不同类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设置的监测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常规理化指标:水分、粗蛋白;重金属类:铅、砷、镉;元素类:铜、锌;违禁成分添加:喹乙醇、喹烯酮、金霉素、土霉素、氟苯尼考、氯霉素、二硝托胺、氯羟吡啶、呋喃西林、呋喃它酮、呋喃唑酮2、宠物饲料常规理化类:水分、粗蛋白重金属类:铅、砷、镉等元素类:铜、锌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营养元素类: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D3、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赖氨酸、蛋氨酸元素类:铜、锌、铁、锰重金属类:铅、砷、镉4、单一饲料常规理化类:水分、粗蛋白违禁成分添加:三聚氰胺毒素类: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T-2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赫曲霉毒素A、伏马毒素(B1+B2)其他:牛羊源型成分(标示含牛羊源性成分除外)5、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铅、砷、主成分(产品标准适用时)二、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本次,农业部还组织了相关单位围绕着饲料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相关预警工作,主要品类包括饲用植物提取物、植物性饲料原料、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发酵饲料和宠物饲料等产品。此外,针对于大家关注的“瘦肉精”,文件中也做出了部署。未来农业部将选择10个重点省份开展拉网排查,同时将组织开展已公布禁用的β-兴奋剂类物质专项监测,并根据线索对养殖环节“瘦肉精”非法使用情况进行专项飞行检查。文件还给出了相应的检测标准和判定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发布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国进出口饲料800多万吨,货值约50亿美元。一方面我国饲料行业长期依赖进口鱼粉、肉骨粉、乳清粉等蛋白原料和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仅2005年进口鱼粉就超过100万吨 另一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出口企业集群,宠物食品、维生素、氯化胆碱等产品的出口数量已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而国际饲料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  作为食物链安全的基础,饲料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由于饲料产业链的特点,一旦饲料原料或添加剂发生安全卫生问题,经过“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养殖企业”这一链条的逐级放大,影响范围可能波及多个国家成千上万的企业,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据悉,《办法》包括:总则、风险管理、进口检验检疫、出口检验检疫、过境检验、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计71条。以“安全”和“可追溯”为目标,按照“风险分析、风险监控、立体把关、精细管理”的思路,对进口产品建立包括“体系评估、市场准入、明确要求、注册登记、口岸监控、产品追溯、产品召回”为主要内容的把关体系 对出口产品建立包括“注册登记、自检自控、官方监控、监督管理、产品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以企业自检自控为基础、以官方监控为主、出口前有针对性的抽查为辅”的检验检疫管理模式。配合以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管理等制度,旨在充分发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调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检验检疫针对性和进出口把关的有效性。
  • 打破盲区 质标所在饲料和食品中新型POPs来源解析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p  近日,质标所“饲料质量安全检测与评价”创新团队在饲料及食品中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特征和来源解析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陆续发表于Food Chemistry(食品化学)等国际刊物上。/pp  POPs具有亲脂性和高毒性的特点,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和放大,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目前,POPs在环境和食品领域研究较多,但POPs如何从环境进入食品,进而影响健康,还存在“盲区”。“饲料质量安全检测与评价”创新团队开展了饲料原料中多溴联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多氯萘等新型POPs污染特征和来源解析研究。系统研究了全球主要鱼粉产区的92种鱼粉样品中溴联苯醚及其羟基和甲氧基代谢产物的污染水平和指纹特征(Environment Pollution,2018),并发现动物源性饲料原料中短链和中链氯化石蜡含量高于植物源性饲料原料(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2019) 分析了饲料原料中多氯萘的污染特征和来源(Chemosphere,2018),进一步探明了食品和饲料中三氯蔗糖加热过程中金属氧化物催化生成多氯萘的机理(Food Chemistry,2018)。通过分析饲料原料中新型POPs污染来源、污染特征并探明其产生机制,能够为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和POPs防控提供科学支撑。/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2.jpg" alt="2.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a6f5fd3b-b7ae-4a0b-b45c-8a45838047d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微信截图_20181016170300.jpg" alt="微信截图_20181016170300.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172ca623-cb1c-47fa-a4b7-bd9e8016df9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氯蔗糖加热过程中多氯萘的生成途径/strong/pp  据悉,“饲料质量安全检测与评价”创新团队依托我国农业领域第一个POPs专业实验室,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的支持下,开展了农业领域POPs分析检测、污染特征、迁移转化、毒理学评价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研究基础,并于2017年成功申报科技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项目“主要畜禽产品中关键危害物迁移转化机制与安全控制机理研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科技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资助下,该团队在农业领域POPs研究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学科领域逐渐形成一定影响力。/ppstrong  近期相关论文链接:/strong/pp  论文1:a href="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308814618318132"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308814618318132/a /pp  论文2:a href="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048969718329863"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048969718329863/a /pp  论文3:a href="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269749117322340"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269749117322340/a /pp  论文4:a href="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045653518315121"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045653518315121/a /pp /p
  • 迅杰光远携手山东万事兴牧业集团合作构建饲料模型
    饲料行业的近红外应用以它独有的行业特点,已经走上了集团管理化道路,未来饲料行业的近红外应用将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同时也对近红外技术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在仪器设备上的不断改进上,饲料数据库的完善与更新也尤为重要。 8月1日,迅杰光远与山东万事兴牧业集团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携手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共同打造基于近红外光谱检测的饲料定标模型,旨在建立更为丰富且完善的饲料数据库及定量模型,为饲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环节提供有力保障。 山东万事兴农牧集团位于风景秀丽、文化底蕴深厚的山东省临沂市,是一家专业生产饲料的大型农牧现代化企业,于2016年被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评选为”全国30强饲料企业”。万事兴拥有全价饲料、预混料、养殖服务合作社等多板块,主营的饲料产品分为配合饲料、浓缩料、预混料三大类,涵盖了畜、禽、水产等100多个品种。此外该公司还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及检测设备,为优质饲料产品的生产奠定了基石。 与山东万事兴的合作将为迅杰光远打造一个更为优质的饲料建模平台:1.丰富且齐全的饲料品种:万事兴牧业集团的饲料产品种类丰富,覆盖率较高,可以满足我司建立更为多样的大宗原料饲料及成品饲料检测模型的要求;2.全面且专业的饲料检测指标:万事兴十分重视产品质量的把控,从原料到成品,生产各阶段的各项指标都经过严格的检测,多种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才能成为最终的成品,所以基于此我司可以获得更为全面且专业的检测指标,使得模型的适用性及通用性更强;3.准确可靠的数据来源:万事兴具有优秀的产品质量检测团队及先进的精密检测设备,且具有多年的近红外仪器使用经验,能够为我司提供精确的数据来源,为模型的准确度提供支撑;4.为在线饲料检测应用打牢基础:万事兴一流的饲料自动生产线可为我司提供在线饲料检测的平台依托,为后期打造实时、连续、准确的在线饲料品质检测奠定良好的基础。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迅杰光远会将多样且精准的饲料检测模型结合不断完善的仪器设备应用在更多的饲料生产企业,实现对饲料原料、饲料过程产品及饲料成品的实时、准确的分析,保证成品饲料质量的稳定性,帮助企业实现产品收率和质量最优化。
  • 饲料加三聚氰胺是公开秘密 水产业可能是重灾区
    南方日报10月30日报道 产自大连的鸡蛋在香港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多数专家怀疑是鸡饲料中被加入过量三聚氰胺。  本报的调查表明,在动物饲料中加三聚氰胺,已成公开的“行业秘密”。在饲料中加三聚氰胺,五年前从水产养殖行业开始,后逐渐向畜禽养殖等行业蔓延。更令人吃惊的是,加入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基本来自于化工厂废渣。  这些情况均已引起国家各部委高度重视,一场针对三聚氰胺的专项整治风暴,正席卷中国饲料行业。  毒奶事件一个月后,三聚氰胺再惹祸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发现香港超市中的大连产“佳之选新鲜鸡蛋(特大装)”验出超标88%的三聚氰胺。  香港专家随即表示,鸡蛋内发现含有三聚氰胺极有可能是饲料被故意添加三聚氰胺所致。  这一推断得到了国内大多数动物营养专家的肯定,但农业部对此的回应却异常谨慎。畜牧业司司长王智才称,究竟是鸡蛋产出过程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尚不清楚,很多说法目前都还只是怀疑。  刚刚重创中国乳业的三聚氰胺问题再次升级,在“问题奶粉”事件中被忽视的饲料行业添加三聚氰胺的潜规则被骤然放大。  早在2007年3月美国毒宠物粮事件爆发后不久,南方农村报的相关报道就曾预言:三聚氰胺将会成为下一个“苏丹红”,不幸言中。  日前,广东饲料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三聚氰胺废渣变身后的假蛋白添加剂———“蛋白精”,在饲料行业内生存的历史至少已有五年,其覆盖的范围可能已经波及到畜禽、水产等绝大多数养殖产业,其影响将远远超过“问题奶粉”事件。  近日,广东省饲料办主任蔡玉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部分蛋白原料中发现有少量三聚氰胺,检查结果已经上报农业部。  水产饲料或是重灾区  中国海洋大学麦康森教授在2007年11月中国水产学会学术年会中就曾预言,“国内的水产饲料和其他动物饲料都存在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包括奶粉”。  2007年5月,美国“毒宠物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是三聚氰胺。美国FDA的调查确证,江苏徐州安营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小麦和大米蛋白粉含有三聚氰胺,导致了宠物中毒死亡。  这是化工产品三聚氰胺在饲料行业内非法添加的第一个曝光案例。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早在2004年,该公司就开始生产“生物蛋白精”,并在网上公开求购三聚氰胺废料。  正是从那时开始,三聚氰胺开始流入饲料行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董事长郑石轩认为,三聚氰胺废料变身后的“蛋白精”在饲料行业中至少已经存在了五年,且愈演愈烈。  三聚氰胺在饲料行业内的使用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根据麦康森教授的判断,目前国内水产饲料中一定混有三聚氰胺,水产饲料最有可能成为三聚氰胺最大的非法添加市场。他分析,水产饲料需要的蛋白质含量最高,蛋白源又来自成本最贵的鱼粉,浓缩蛋白里一定存在三聚氰胺。  9月中旬,辽宁省一村庄数百只结石貉子陆续死亡,饲料中检出三聚氰胺,含量最高达510毫克/公斤。  三聚氰胺再次扮演动物杀手本色,但仍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直到10月下旬,大连韩伟集团生产的鸡蛋在香港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88%。28日,韩伟集团董事长向媒体披露,该公司9月22日在作为部分饲料配方的“玉米酒糟”原料中发现含有三聚氰胺。  公众和媒体质疑的目光终于指向了已经被毒染的饲料行业。  工业废渣变身“蛋白精”  业内人士透露,三聚氰胺废渣的出厂价格600-800元/吨,包装成“蛋白精”后市场上的流通价格最高时可以达到4000元/吨。从工业生产废品到农业生产的假原料,三聚氰胺废渣身价暴涨5倍。“蛋白精”用在饲料行业中的作用,业内专业地称之为“调蛋白”。  一位不愿具名的化工专家透露,五年前,国内三聚氰胺的生产企业需要请专门的环保公司处理三聚氰胺废渣,这是一笔费用不小的开支 而目前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低价销售,主要流向饲料原料行业。对此,三聚氰胺的生产企业早已心知肚明。该专家表示,国内各大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废渣生意都很火爆,“基本没有剩余”。  资料显示,2007年国内三聚氰胺有效产能76万吨。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化工废渣流入饲料行业作假,尤其是在近年鱼粉、豆粕等饲料原料价格持续攀升的情况下,饲料生产企业和原料供应商纷纷寻找新的蛋白原料替代物,降低成本。三聚氰胺的废渣借此机会以“蛋白精”的身份混入各种原料中,提供虚假蛋白含量。  一供应商透露,“蛋白精”的供应范围几乎涵盖了整个饲料行业,牛羊饲料、禽饲料、猪饲料和水产饲料都或多或少地混有“蛋白精”。  一位饲料行业的专家表示,华南地区的水产饲料已经成为消化“蛋白精”的主要市场,尤其是甲鱼饲料和鳗鱼饲料。  监管风暴正在刮起  农业部启动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称坚决杜绝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  据介绍,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标准也只是推荐性标准,意味着不需要作强制检测。目前,农业部正在紧急制订饲料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  2007年7月,农业部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蛋白精”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指出,以三聚氰胺废料、羟甲基羧基氮等为原料的“蛋白精”是一类假蛋白饲料,未经农业部审定批准,是非法饲料添加剂,禁止在任何饲料生产中使用。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国家各部委针对三聚氰胺的专项整治风暴刮起。  刚刚完成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按照新的规定,即使是无害的物质,目录中没有列出,也不允许添加到食物中。  农业部启动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称坚决杜绝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
  • 农业部通报2016上半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 77家不合格
    近日,农业部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的结果,其中包括饲料卫生指标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不合格鱼粉名单、检测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  监测结果如下:  (一)商品饲料抽检结果。抽检各类商品饲料共计322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7.43%,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其中,抽检配合饲料1374批次,合格率97.38% 抽检浓缩饲料648批次,合格率97.99% 抽检添加剂预混合饲料379批次,合格率94.46%。  (二)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抽检结果。抽检国产饲料添加剂102批次,合格率99.02% 抽检动物源性饲料原料284批次,合格率96.83% 抽检植物性饲料原料377批次,合格率99.2%。  (三)饲料中禁用物质监测。从3101个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抽检各类饲料共计3480批次,未检出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苏丹红、呋喃唑酮、地西泮、己烯雌酚、氯霉素等禁用物质。  (四)饲料卫生指标检测结果。在2149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铅,合格率100% 在1377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镉,合格率100% 在177批次样品中检测沙门氏菌,合格率97.74% 在203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黄曲霉毒素B1,合格率100% 在375批次样品中检测砷,合格率98.40%。  处理意见如下:  从监测结果看,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但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产品粗蛋白指标、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主成分含量指标不合格等问题仍较突出。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近期做好以下工作:  2016年9月15日前,将不合格产品查处结果报我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 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加强跟踪监测 结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督促饲料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附饲料卫生指标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不合格鱼粉名单、检测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 饲料卫生指标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docx 不合格鱼粉名单.docx 检测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 无锡迅杰光远参加第二届饲料品控化验交流会
    7月21日,由山东万事兴牧业集团组织的第二届饲料品控化验交流会议在山东临沂顺利召开,来自山东、安徽、浙江、江苏、河北、内蒙等省的近二十家饲料企业的品控化验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盛会,与会者就饲料品控化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和仪器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我司有幸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演示了我司ias2000便携式谷物分析仪在饲料原料的检测应用。大家普遍表示,目前饲料检测对于近红外快检需求强烈,但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仪器基本都被福斯和布鲁克垄断,近五十万的价格让众多中小企业望洋兴叹,而迅杰光远推出的ias2000,性能已经达到要求,十万以内的价格将成为中小企业的首选。 在会上,市场总监陈俊之为参会人员演示了仪器的操作,轻松点击几个按钮,从仪器开机自检、装样、检测分析、结果显示整个过程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便完成,大豆的蛋白质、脂肪、水分检测结果准确地呈现在屏幕上,与会的品管人员也在指导下进行简单的操作,纷纷表示ias2000便携式谷物分析仪操作足够简单,上手容易,仪器的体积小、重量轻,不仅适用于实验室,也可以方便地带到仓储车间进行现场检测分析。 目前我国的饲料行业发展正经历着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率型的蜕变,稳定的品质是关键因素,各饲料生产企业的正在通过更高效的原料品控、更精细的生产管理来提升饲料产品品质,随之而来的便是对生产各阶段的检测项目的增加与检测速度的提升的需求。 迅杰光远旨在满足饲料行业的发展需求,解决客户的实际问题。目前我们的ias2000便携式谷物分析仪可以检测饲料原料如玉米、豆粕、酒糟等的水分、蛋白、脂肪、纤维、淀粉等指标。同时我们也正不断地丰富与完善饲料模型库,旨在为饲料生产企业提供更为多元与准确的检测方案。 市场总监陈俊之进行产品推介和演示
  • 福斯与山东省饲料业界同仁共议2017年发展大计
    3月1日至2日,福斯作为协办单位参与了2017年山东省的饲料行业年会,与业内同仁们共同展望了山东省饲料行业未来几年的规划前景与发展战略,期待继续为山东这一饲料强省贡献一己之力。福斯作为2017山东省饲料年会协办单位福斯技术专家端木军演讲“近红外技术在饲料工业的应用—质量分析与过程控制技术”本次年会是山东省饲料协会成立后的第四届年会,也是福斯再次参与支持的山东饲料盛会,参会人数1000余人。福斯技术专家端木军在“饲料原料技术专题论坛—动物营养”分会场上针对“近红外技术在饲料工业的应用—质量分析与过程控制技术”做了专题演讲。 “福斯在不间断的大量数据分析与统计、改进及预防方面,从未放慢脚步。在分析大量数据方面,福斯近红外检测在数量和时间上都提供了可能。如福斯于2016年推出了原料中性洗涤纤维(NDF)、酸性洗涤纤维(ADF)、淀粉检测项,为配方技术人员提供了更科学的指标结果;提供对原料中的添加剂、预混料的光谱跟踪技术;对畜禽、水产所有类别成品均可提供基础定标。”福斯展示近红外在线饲料分析仪模型福斯中国饲料事业部销售经理李亮与客户洽谈福斯中国饲料事业部销售经理李亮表示,“福斯很荣幸作为协办单位参与本次盛会,并向业界同仁展示近红外离线和在线产品。近红外在线产品可全方位地协助客户对关键工艺点进行实时监控,而近红外离线产品主要针对原料与成品进行频率性质的抽检。标准化的配套检测体系将助推企业持续发展,不断革新。”福斯饲料事业部中国区经理严祥浩与客户洽谈福斯饲料事业部中国区经理严祥浩表示,“本次大会可称之为2017年山东省饲料新发展的启动大会,福斯希望更多地参与到饲料企业转型升级的进程中,协助广大山东饲料企业做精饲料产品,做优企业品牌,为推动构建精准配方技术体系贡献微薄之力。”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愿景的进一步拓展,福斯将继续与山东省饲料行业广大同仁携手同行,为山东省饲料行业“走出去”、“国际化”的转型升级贡献更多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 ProFoss饲料在线检测,帮你降本增效!
    疫情影响,饲料原料生产及供应短缺,怎么办?因地制宜,扩大非常规原料使用;降本增效,饲料生产精细化控制。当然非常规原料的使用离不开福斯 DS2500 F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那又如何解决饲料生产精细化的难题?这台“三无”产品绝对是您的不二选择!福斯 ProfossTM 在线饲料分析仪“无”时不测——产品信息秒Get◆ 安装在生产线上实时监测,每个结果的平均时间3-15秒(可按需设置)。◆ 在中控室里即可实时监控半成品的脂肪、蛋白和水分等指标。◆ 有效避免取样误差&样品制备误差&样品残留误差,大大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度。◆ 结果以直观的图形和数字显示,便于查看变化;结果超限还可声音报警,提醒及时处理。“无”所不容——轻松连接各系统◆ 易于集成,轻松连接到您的LIMS或ERP系统。◆ 与企业的PLC系统连接后,可实现一系列生产自动化控制。“无”坚不摧——仪器界的金刚狼◆防护等级 IP 69K (IEC国际电气委员会认证的最高等级,完全防止灰尘侵入的同时,可以承受高压水/水蒸气的清洗,设备仍可正常运转)。◆ 防爆认证IECEx(ATEX)◆ 真正的在线-无旁路-样品窗直接连接生产管道
  • 岛津走进顺德,送饲料检测方案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2012年的年末,45天&ldquo 速成鸡&rdquo 事件再次挑动消费者的神经。为解决这一事件控制饲料饲料质量已成为当下最迫切的问题。广东是全国饲料生产大省。顺德是广东饲料生产行业的重镇,目前共有饲料企业70多家,其中大中型企业有十多家,饲料年产量超过200万吨,是广东进口饲料原料的主要口岸之一。近日,岛津走进广东顺德,与来自当地广大饲料企业的40多品管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分享了《岛津应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法规的整体解决方案》。 会议中来自岛津公司市场部的邓志成先生讲解了饲料中维生素测定,三聚氰胺的分析等案例。 会议现场 来自岛津公司市场部的林杯灶先生同与会用户分享了饲料中金属元素含量测定和样品前处理的注意点,以及如何应用岛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6300C独特的技术参数设定向导功能、试剂涂覆、高灵敏度分析模式等技术特点提高工作效率。 与会的饲料用户高度评价岛津走入顺德送饲料检测方案的活动为解决饲料用户实际问题提供了最直接有效的帮助,并对岛津光谱产品以及综合的分析应用解决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福斯大数据助力河北省饲料行业发展
    3月18日至19日,福斯作为演讲及赞助单位参与了2017年河北省第15届饲料行业年会,此次盛会的参会代表近千人。在大会“开放创新,合作共济”的主题下,福斯技术专家端木军同与会代表们分享了“福斯定标大数据库与近红外助力饲料工业“的一些经验和想法。福斯技术专家端木军演讲现场福斯技术专家端木军演讲“福斯定标大数据库与近红外助力饲料工业”福斯可提供的定标大数据库“福斯中国的定标数据库已发展逾20年,其中包括饲料原料的常规定标、氨基酸定标,牧场原料粗饲料定标,及饲料成品定标。在宠物食品定标方面,成犬、幼犬、猫粮的定标可为宠物食品公司提供诸多快捷准确的检测基准。” 端木军说。福斯中国饲料事业部行业经理李亮与客户洽谈 李亮表示,“福斯参与此次行业盛会受益良多。随着中国饲料行业畜牧业生产布局出现的新调整,与会专家们分享的全国各大型企业布局潜力和重点发展区,及‘十三五’规划中加快发展区、稳定发展区、适度发展区政策的出台,河北省饲料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福斯乐于参与其中,共同见证河北省饲料工业提高饲料转化率、优化畜牧饲养结构的进程,与饲料企业客户们携手并进,不断革新。”福斯饲料事业部中国区经理严祥浩与客户洽谈 严祥浩表示,“河北饲料工业近几年发展迅猛,福斯也获得了众多河北饲料及宠物食品企业的认可和信任。展望未来,福斯将紧随中国饲料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稳步的增长空间内,着重为客户提供‘专而精’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这是福斯的立身之本,也是创新之源!” 60多年来,福斯一直不满足于作为一家精密设备开发与供应企业,而是立足于协助客户维持竞争力,助力行业保持健康活力。新的征程已然启航,福斯将以更崭新的面貌引领中国饲料行业检验检测,与中国饲料工业互进共勉!
  • 福斯在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上一展风采
    一年一度的国内饲料行业大型盛会——2016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于2016年4月22-23日在安徽合肥湖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福斯公司作为饲料企业的忠实合作伙伴,展出了实验室湿化学分析仪器系列和近红外光谱系列产品,以及在线近红外设备。福斯展位图片 福斯饲料组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福斯公司采用各种技术,包括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分析技术,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无论是实验室,旁线或在线仪器,可以提供您所需要的营养分析方案,快速准确地检测鱼粉、肉骨粉、血粉、大豆粕、葵花籽粕、菜籽粕、棕仁粕等的蛋白质、脂肪、水分和灰分。福斯工程师向参观用户介绍DA1650多功能近红外光谱仪福斯DS2500F饲料行业专用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福斯展出的Profoss在线近红外检测设备福斯实验室湿化学系列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福斯公司在饲料饲草领域,专注动物饲料原料,复合饲料生产,饲料饲草实验室管理以及宠物食品几大维度关心饲料行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提高动物营养标准。福斯的饲料分析解决方案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满足用户控制生产过程的需求。 如欲了解福斯公司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www.foss.cn (中文),www.foss.dk (英文)。 关于福斯 福斯是全球顶尖的食品业及农业产业分析解决方案供应商,帮助生产者实现其生产价值最大化。无论实验室分析还是在线解决方案,福斯采用各种技术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和X射线等分析技术,满足客户需求。福斯一直处于创新前沿。 超过50000个福斯分析仪器正在全球各地实验室中运行,世界100强食品和农业产业公司中有90多家正在使用福斯的方案。 福斯是一家私有企业,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1200多名员工。福斯在丹麦和中国设有制造及研发基地。福斯在25个国家设有销售服务公司及超过70家专业经销商销售福斯方案并提供服务。 福斯公司联系方式 福斯中国联络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科技大厦1103室邮编:100081电话:010-68467239,68948538传真:010-68467241邮箱:china@foss.com.cn
  • 发展新质生产力,FIIF2024饲料行业创新论坛在京成功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24年8月上旬,以“科技铸造实力,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的饲料行业创新论坛在北京召开。饲料行业著名专家、学者、生产企业、检测与仪器企业代表,围绕饲料产业新质生产力、饲料养分高效利用、养殖业提质增效技术创新三个主题,全面展示饲料及其相关技术的创新成果。共计1700余人参加大会,直播观看人次超过40万人次。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发、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中国科学院院士元英进、中国工程院院士姚斌、中国工程院院士侯水生、中国工程院院士谯仕彦、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处长黄庆生等出席此次会议。大会开幕式由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王军军、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研发总经理李勇共同主持。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近部分专家们,探索他们精彩的报告和见解。李德发(中国工程院院士)演讲题目:碳氮养分协同供给与高效养殖的技术前沿李德发院士强调,确保粮食安全的核心挑战在于饲料粮的供应,而节约粮食的巨大潜力同样蕴藏于此。他提出,提升碳氮营养元素的利用效率是减少饲料粮浪费的关键所在,通过碳氮的协同作用,能够促进营养物质的高效转化。展望未来,李院士针对精准营养和健康的重大需求,提出了基于营养素靶向递送的三大策略:被动靶向、主动靶向和内源性靶向。他倡导采用迭代发展的方法,设计创新方案,开发前沿技术,构建新型的靶向递送体系。这将实现对营养素的精确投放和营养的精准供给,以及营养素的靶向递送和同步吸收。李德发院士的团队还专注于研究氨基酸在肠道中的靶向递送技术。他们探索了使用益生菌生物膜包裹技术实现肠道靶向,以及通过偶联特定化学基团的纳米粒子实现对特定肠道细胞的靶向。最后,李院士总结了在提高猪饲料养分协同利用效率方面的技术革新,包括理想脂肪酸模式、消化-发酵动力学技术、调节肠道酸碱度技术、预消化技术、共晶技术以及调控加工技术等。黄庆生(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处长)演讲题目:培育我国饲料行业新质生产力思考黄庆生表示,饲料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要紧扣“安全”这个国家需求、坚持“创新”这个路径、把准“效率”这个切入点、实现“效益”这个市场期许。从国家层面(安全),生产主体品控从“终端测”向“全程管控”转变。没有合格的生产原料、规范的过程控制,无法保证产品真正的合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而管理部门监管从“产品监测”向“全链条监管”转变。过去注重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和监督抽查。新的监管方式向全链条延伸,分为监督抽查、例行监测、风险预警、现场检查,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环节。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结合市场随机采样、企业现场检查,一旦发现线索,坚决核查处置。创新产品上市也从“限制准入”向“监测评估”转变。 麦康森(中国工程院院士)演讲题目:陆生与水生养殖动物比较营养学概述麦康森院士指出,畜禽饲料企业在转型生产水产饲料时经常面临挑战,这主要是因为陆生和水生养殖动物在生活环境和营养需求上存在显著差异。深入理解这些差异对于制作高质量、精细化的饲料至关重要。水产动物养殖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它们在种类、食性、营养摄入方式、养殖模式和环境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这使得对它们的营养研究比陆生动物更为复杂和困难。在营养需求方面,陆生和水生动物有七点主要差异:(1)陆生动物对能量的需求通常高于水生动物。(2)水生动物对蛋白质的需求量超过陆生动物。(3)陆生动物在利用晶体氨基酸方面的能力更强,因此在为水生动物配制饲料时,需要特别注意晶体氨基酸的添加量。(4)在脂类物质需求上,畜禽动物主要将脂肪作为能量来源,而水产动物则需要特别关注必需脂肪酸的需求量,通常需要达到0.5%-1.5%。(5)陆生动物对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能力较强,而在水产饲料中,碳水化合物主要作为粘合剂使用。(6)在钙和其他无机盐的需求上,大多数情况下,水产饲料配方不需要特别考虑,但淡水鱼可能需要根据水中钙的浓度来调整添加量,而海水鱼则通常不需要。(7)畜禽动物能够自身合成足够的维生素C,而鱼虾则不能,因此必须在饲料中添加。麦康森院士的见解强调了在饲料生产中考虑动物特定营养需求的重要性,以及在水产饲料开发中应对这些需求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调整。 姚斌(中国工程院院士)演讲题目:生物技术与饲料科技创新姚斌院士介绍生物制造是生物学与工程学的结合,在农业、能源、材料、医药等多个领域,可借助合成生物和人工智能等尖端科技,设计和组装细胞工厂、大分子催化机器,开启一个绿色、安全、可持续的生物制造新时代。在饲料产业这个大舞台上,生物智造技术正在为打造一个既经济又高效、质量上乘的饲料供应模式铺平了道路。通过植物、微生物和动物细胞的工厂化培养,不仅能够开辟出一条全新的饲料原料供应路径,还能在减少土地使用和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这对端牢中国饭碗和筑牢先进制造具有深远的意义。姚院士还展望了未来,他提出我们可以继续深入探索生物合成饲料原料的奥秘,转化和利用非粮食饲料资源;定向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饲料产品;以及在饲料中去除霉菌毒素和其他有害物质,转化抗营养因子。同时,他还强调了我们要继续努力减少氮、磷、甲烷排放,以及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王红英(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演讲题目:饲料加工之智慧转型——在线监控与智能化加工的创新王红英教授指出,在智能化加工中,不仅要实现加工过程的智能化控制,还要对加工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使其具备自主决策和自适应能力;同时,还要优化工艺参数和环境条件,实现加工过程的全面优化。目前国内饲料制粒智能预测模型研究已开展近20年,成功建立了基于BP神经网络的智能控制数学模型、基于BPNN颗粒乳猪料制粒模型、比热和导热率的预测模型等。在在线监控和智能化加工方面,王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包括在线监测-破筛识别、在线监测-粒度尺寸、在线监测-外观特性、预测模型-制粒质量、预测模型-深床冷却干燥、智能生产-粉碎参数寻优、智能生产-模辊自动调节、压辊测速防堵等技术装置,随后展示了智能化加工厂案例,包括集成应用平台-接口与BI、应用集成平台-应用系统、智能设备-制粒机自动化控制、智能辅助设备-中控系统、智能检测与数据采集设备-生产过程监控等。最后,王教授提出了展望,未来开发出具有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自学习等特征的智慧生产系统。元英进(中国科学院院士)演讲题目:合成生物技术驱动蛋白饲料生物智造元院士强调,合成生物学已经发展成为科学研究中的一个活跃和前沿领域,它涵盖了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层面,实现了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从低分辨率到高精度的提升,以及从单一维度到多维度的拓展。基因组设计合成技术是合成生物学中的核心和基础性关键技术。他所在的天津大学合成生物学团队将酵母基因组作为其重要项目,开发了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缺陷快速定位和精确修复方法,这一创新显著推进了酵母基因组合成的国际合作计划。最后,元院士通过实例介绍:合成生物学可望实现蛋白按需设计与快速生产。秦玉昌(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演讲题目:餐桌剩余食物饲料化的研究进展秦玉昌研究员强调,在应对蛋白饲料资源短缺的挑战时,我国餐桌上的剩余食物提供了巨大的饲料化利用潜力。这些剩余食物富含营养物质,但由于来源广泛、成分复杂,且在长时间储存过程中容易腐败变质,因此不能直接用作家畜饲料。为了有效利用这些餐桌剩余食物,秦玉昌团队提出了两种饲料化处理方式:集中处理和就地处理。在推动餐桌剩余食物饲料化利用的工作中,秦玉昌团队不仅建立了试点项目,还实施了联合体运作,以强化对饲料化利用的要求。他们坚持了"一条底线":确保餐桌剩余食物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并坚守"1条红线":通过高温灭菌(至少100℃,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来确保食品安全。此外,秦玉昌团队还建立了"四套体系"来确保餐桌剩余食物饲料化利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包括:(1)过程风险防控体系,以降低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2)信息化溯源体系,确保饲料来源的可追踪性。(3)质量卫生标准体系,确保饲料产品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4)产品监测体系,对饲料产品进行定期检测,以保证其安全性和营养价值。通过这些措施,秦玉昌团队致力于将餐桌剩余食物转化为安全、高质量的饲料资源,为缓解蛋白饲料短缺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侯水生(中国工程院院士)报告题目:鸡鸭消化生理异同与鸭饲料营养研究进展侯水生院士首先概述了我国肉鸭产业的当前发展情况。他提到,北京鸭、绿头鸭和番鸭是我国目前主要饲养的肉鸭品种。肉鸭产业不仅为我国南北地区提供了多样化的鸭肉食品原料,还为羽绒产业提供了高品质的原料,整个产业链的总产值达到了5215亿元。在消化生理方面,鸡和鸭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具体来说,鸭的饲料代谢能通常显著高于鸡,并且具有可加性的特点;同时,鸭饲料中的氨基酸消化率通常也显著高于鸡。这些差异主要与鸡和鸭的消化道组织结构以及消化道中消化酶活性的不同有关。在鸭的营养需求和饲料营养研究方面,已经制定了国家级的肉鸭饲养标准,这有助于推动肉鸭养殖向健康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张嵩 安迪苏生命科学制品(上海)有限公司高级技术服务经理演讲题目:安迪苏家禽净能研究进展与动态饲料原料营养价值数据库动向张经理以宏大的食物观、科技观和资源观为指导,首先阐述了安迪苏在研究家禽净能方面的成果。他详细讲解了不同的净能回归模型,以及这些模型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价值,并强调了净能配方在预测动物生长性能方面相对于代谢能配方所具有的优势。他指出,使用净能配方配制的家禽饲料能够有效降低饲料生产成本,进而减少造肉成本。接着,张经理介绍了精准营养评估平台,该平台利用近红外光谱学技术对原料进行评估,并建立了原料净能的近红外模型和原料整体特性的近红外模型。他还展示了玉米、玉米副产品和小麦的相关数据。最后,张经理总结了家禽净能在生产实践中的优势,提出以静态原料净能值和日粮净能作为回归模型的对照参考,以对日粮进行整体考量,精确确定净能需求。这种方法能够更准确地满足家禽的营养需求,提高饲料的利用效率和家禽的生产性能。谯仕彦(中国工程院院士)演讲题目:养殖业降本增效的技术路径谯仕彦院士指出,中国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着严重的养分损失问题。他强调,通过种养结合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土壤健康。研究数据显示,与高蛋白日粮猪粪相比,采用低蛋白碳氮适配日粮的猪粪在堆肥过程中能够更有效地保留碳氮元素,尤其是氮素,这有助于提高堆肥的质量和效果。此外,使用低蛋白碳氮适配日粮的猪粪在堆肥过程中,温室气体如氨气、氧化亚氮、二氧化碳,以及有害气体如硫化氢、甲硫醚、二氧化硫的累计排放量都有明显的降低。谯仕彦院士还提出,农林轻工生物质的饲料资源化利用,能够突破在饲用蛋白质生物制造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投入品生物制造产业化方面的瓶颈。这一做法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提升畜牧业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战略意义,标志着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前沿探索。以上为主论坛的部分报告,可以看出饲料同仁正在通过技术提升饲料质量,开拓饲料来源,提升饲料利用率,为食品安全与质量以及环境而努力。参会仪器厂商风采8月9日下午,饲料行业近红外光谱检测及相关技术论坛、肉羊营养分会场以及饲料创新研究生论坛暨JASB学术交流会等分论坛相继圆满召开。详见后续报道。
  • 创迈思trinamiX携手巴斯夫向饲料行业推出快速便携检测方案
    2021年10月, 德国路德维希港——世界500强德国巴斯夫动物营养业务部联合巴斯夫欧洲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创迈思trinamiX 向饲料行业推出创迈思便携式近红外(NIR)光谱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能够为整个饲料行业价值链上的客户提供快速、可靠的动物饲料和原料成分现场分析。  通过小型化传统的近红外光谱仪,创迈思已经成功为实现高性能“口袋里的实验室”奠定了基础。基于创迈思在移动式近红外光谱解决方案方面的专长,以及巴斯夫的动物营养知识,加速并简化饲料分析,使饲料分析和质检流程不再枯燥繁冗。  这个强大的解决方案可通过无线云端进行互联,轻触按键就可直接为客户提供样品质量和营养价值的相关数据分析,从而优化饲料配方并加强质量控制。巴斯夫动物营养通过该合作扩大了其数字化解决方案组合,不但为客户提供饲料添加剂相关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应对饲料行业更复杂严峻的挑战。  这套便携式的近红外解决方案,通过将精准分析的结果与灵活便携、口袋大小的移动设备相结合,让饲料加工厂、营养配料师和养殖户都可以得到一个快速测量的独立分析办法。无需特别的专业背景,单个样品的测量仅需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就可在现场完成。测量结果可立即显示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中,并可通过 创迈思客户门户网站永久访问,以便进行后续深入评估,从而确保动物饮食的质量。  从现在起,用户们不再需要把饲料样品送到实验室并花时间等待结果。这是一次把实验室带到他们身边的科技革新。  解决方案适用于从饲料原料到成品饲料到草料的多种样品,可检测对饲料质量和牲畜健康至关重要的参数,如水分、蛋白质、脂肪和能量等。  未来,巴斯夫和创迈思还将继续合作,持续完善该解决方案。客户无需更换硬件,只需通过线上云技术持续获得更新的应用版本和新增功能。  关于巴斯夫  在巴斯夫,我们创造化学新作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我们将经济上的成功、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巴斯夫在全球拥有超过110,000名员工,为几乎所有国家、所有行业客户的成功作出贡献。我们的产品分属六大业务领域:化学品、材料、工业解决方案、表面处理技术、营养与护理、农业解决方案。2020年巴斯夫全球销售额约590亿欧元。巴斯夫的股票在法兰克福(BAS)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美国存托凭(BASFY)的形式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basf.com。  关于 创迈思trinamiX  创迈思trinamiX 为消费电子设备和工业设计领域开发并销售尖端3D视觉和红外传感解决方案。旗下产品助力人类与机器更好地运用数据,提高决策力和安全性。成立于2015年的创迈思trinamiX 是巴斯夫欧洲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在全球拥有170名员工。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马上预约测试,了解更多详情
  • 吉林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圆满闭幕
    吉林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以饲料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注重饲料检验基础理论,涉及畜牧、动物营养、分析化学、微生物、饲料加工等多个学科领域。南京科捷的专家为此次培训进行了全程指导,内容贴近从事饲料原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检验化验员工作实际,能满足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鉴定和就业发展学习需要。为了配合饲料安全性项目检测要求,南京科捷增加了相关安全性参数培训内容,除了常量分析技术外,介绍了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包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分光光度计等仪器,培训班上南京科捷展示了科捷仪器针对饲料研发生产的GC5890气相色谱仪、LC600A液相色谱仪、LC600B液相色谱仪、4520A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4520B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并对学员进行了实际操作培训。此次培训班效果明显,所有学员全部通过由农业部和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 农业部: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尚未强制检测
    【新民网独家报道】香港食品卫生部门近日在产自大连韩伟公司的“佳之选”鸡蛋中检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立刻在内地引起极大关注。新民网记者28日采访中国农业部获悉,目前,我国仅有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检测标准,但没有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的含量标准。  农业部相关部门向新民网介绍说,检测标准和含量标准有区别,检测标准是指在三聚氰胺在一定含量以上可用检测手段检测出来。含量标准则直接跟产品是否合格相关,只有在含量标准允许范围内的产品才是经认定的合格产品。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标准也只是推荐性标准,意味着不需要作强制检测。  新民网记者查阅了国家农业部2007年6月14日发布实施的《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该标准中规定了测定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两种方法,并对两种方法可检出三聚氰胺的最低定量作了认定。  对于目前诸多分析人士认为鸡蛋中三聚氰胺超标可能因为饲料超标的观点。农业部相关人士表示,三聚氰胺如果出现在饲料中,并不会在生产过程中自行产生,猜测有可能饲料是受到了农药、化肥的污染。  据悉,中国饲料生产安全也引起了国外市场的关注。新民网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已在10月中旬收到中国驻日本使馆经商处通报,称日本农林水产省向日本有关饲料行业协会发出通知,要求其进口中国产饲料、饲料原料和宠物食品时实施三聚氰胺的自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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