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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性相关的资讯

  • 新拓仪器XT-9912型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萃取仪入围第二届“中国好仪器”
    由仪器信息网举办的 “第二届国产好仪器”评选活动自2016年4月启动以来就受到行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新拓仪器亦积极参与了这次活动。在国产好仪器“入围评审”环节,围绕着筛选出具有较好用户基础的国产样品前处理设备的目标,采取用户投票、晒图、推荐、用户名录审核等方式,项目组开展大规模的入围评审工作。按照仪器的用户投票情况,以及该仪器的用户名录真实率调研,新拓仪器XT-9912型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萃取仪成功入围。 产品详情作为专业生产微波消解仪器近20年的厂家,新拓仪器的XT-9912型具有如下独到之处:1、国内首创超大圆桶形微波炉腔,抗暴力更强,微波辐射更均匀,炉腔内涂多层PFA保护膜,抗腐蚀,易清洁;2、国内首创,内置多个基于高弹性碟形金属弹片组合、光学测距系统等原理而设计的非接触式压力传感器,实时扫描,显示和监控所有样品罐内部样品的真实压力;3、国内首创,采用多个特定可穿透罐体的中红外非接触式温度传感器,实时扫描,显示和监控所有样品溶液的真实温度; 在此特别感谢仪器信息网与专家评审团,以及广大用户对新拓仪器产品的支持与肯定。新拓仪器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科技创新、诚信至上、开拓进取”的公司宗旨,从用户角度出发,以先进的科技研发并生产出更多优质且性价比高的仪器,提供更完善的售后服务!
  • 密闭空间气体检测仪——现货供应
    联系电话: 15321363169 010-59483169现货M40-LEL多气体气体检测仪&mdash &mdash 本公司销售维修为一体,欢迎致电洽谈M40-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美国英思科M40泵吸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 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同时检测以下四种气体:可燃气体LEL、氧气O2、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合气体检测仪经久耐用,其壳体抗冲击且抗电磁干扰,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能保证良好的性能。可使用四个功能键进行简单、直观的操作,包括浏览数据、校零、标定等,其5秒关机延迟可防止错误关机。小巧和经济的价格更适合于个人保护使用。 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主要功能振动报警、可充电式锂离子电池、保留峰值读数,大液晶显示屏、长达50小时数据采集容量,可选配一体化SP40气泵,其远程采样可达15米。 M40-O2气体检测器 M40-O2气体检测仪密闭空间进入检测套件提供了所有必须的操作和维护,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仪器的部件,包括:M40检测仪、SP40采样泵、携带包、充电器、校正气体瓶、调节阀、过滤膜和采样管等。 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 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器管理台专门用于M40(及SP40)日常维护:包括自动充电、气体测试、校正、仪器检测等功能,并能自动打印检测数据M40-O2气体检测器 M40-O2气体检测仪.使电池操作、可携至任何场地。LEL, O2, H2S, CO 1-4 gases可任意选配且连续监测1-4种气体:可燃气体、O2、CO和H2S使用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持续运行18小时声、光及振动报警、保留峰值读数、大液晶显示屏保质期为一年可选配一体泵及数据采集功能M40-O2气体检测器 M40-O2气体检测仪 联系电话: 15321363169 010-59483169
  • 英思科M40密闭空间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现货促销
    英思科M40密闭空间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大量现货供应。销售经理:闫海苹 联系电话: 15321363169 010-59483169现货M40-LEL多气体气体检测仪M40-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美国英思科M40泵吸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 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同时检测以下四种气体:可燃气体LEL、氧气O2、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合气体检测仪经久耐用,其壳体抗冲击且抗电磁干扰,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能保证良好的性能。可使用四个功能键进行简单、直观的操作,包括浏览数据、校零、标定等,其5秒关机延迟可防止错误关机。小巧和经济的价格更适合于个人保护使用。 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主要功能振动报警、可充电式锂离子电池、保留峰值读数,大液晶显示屏、长达50小时数据采集容量,可选配一体化SP40气泵,其远程采样可达15米。 M40-O2气体检测器 M40-O2气体检测仪密闭空间进入检测套件提供了所有必须的操作和维护,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仪器的部件,包括:M40检测仪、SP40采样泵、携带包、充电器、校正气体瓶、调节阀、过滤膜和采样管等。 M40-LEL,O2气体检测器-M40-四合一气体检测器 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英思科M40四合一泵吸式复合气体检测仪器管理台专门用于M40(及SP40)日常维护:包括自动充电、气体测试、校正、仪器检测等功能,并能自动打印检测数据M40-O2气体检测器 M40-O2气体检测仪.使电池操作、可携至任何场地。LEL, O2, H2S, CO 1-4 gases可任意选配且连续监测1-4种气体:可燃气体、O2、CO和H2S使用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持续运行18小时声、光及振动报警、保留峰值读数、大液晶显示屏保质期为一年可选配一体泵及数据采集功能M40-O2气体检测器 M40-O2气体检测仪销售经理:闫海苹 联系电话: 15321363169 010-59483169
  • 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2009年最受用户关注仪器”奖
    在2010年4月9日召开的&ldquo 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rdquo 上,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荣获&ldquo 2009年最受用户关注仪器&rdquo 奖。这是继2007、2008年,CEM MARS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连续第3次荣获此奖项。 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此奖,充分说明MARS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用户的认可度。在用户的眼中,CEM MARS几乎就是微波消解仪的代名词。因为CEM MARS是唯一获得R&D100大奖的微波样品前处理仪器, 实现了实验化学家对于密闭微波化学反应系统的安全性、科学性和高效性要求的不懈追求。MARS也是世界上使用最多,最安全、普通仪器4倍处理能力的微波消解仪。 MARS是具备精确化学反应过程控制的微波加速反应系统,控制,显示和操作系统一体化集成,具有可靠的整机防腐设计,节省空间,同时仪器一机多能,可用于分析化学的样品消解、萃取、蛋白水解、浓缩、干燥、实验化学的有机/无机合成、以及化学工艺模拟数据条件中试等各种微波化学应用。 CEM倡导现代卓越领先的安全理念,创下了30年6万台仪器无任何伤亡事故的安全记录。MARS以其卓越的设计经验、以人为本、彻底解决了高压罐一级的安全防爆问题。独特的湍流风冷设计和热超导宇航纤维外壳, 唯一实现消解后免搬运、具备快速原位冷却控制和安全指示的人性化设计, 大大降低潜在的操作风险。专利的DUAL-IR双光束红外温度控制系统,可以对0-40个罐实行实时的温度控制。DuoTemp多目标自动温度控制系统可以自动切换主控罐,自动跟踪记录和控制全部反应罐的真实反应温度。 &ldquo 2009年度最受关注的十大仪器&rdquo 入围产品名单,是从仪器信息网数万台参展仪器中,根据各台仪器在2009年度的用户反馈情况、每月的3i指数、本网市场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经过综合排名得出的结果。该榜单是2009年在中国市场上受关注度最高的仪器产品,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2009年中国市场上比较主流的仪器型号&rdquo 在此,我们向广大用户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对主办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的支持也表示由衷的感谢。我们将一如继往,继续为广大用户提供最优秀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来回馈用户对我们的支持。 有关详情请浏览培安公司的网站www.pynnco.com 电子邮件:sales@pynnco.com, 电话:010-65528800。
  • CEM MARS 6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2014年度实验室设备类最受关注进口仪器”奖
    2015年4月22日,中国科学仪器行业的&ldquo 达沃斯论坛&rdquo &mdash &mdash 2015 (第九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 2015)在北京京仪大酒店召开,会议主题为&ldquo 创新创造价值&rdquo 。本届年会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联合主办,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我要测(www.woyaoce.cn)协办, 出席了会议人数达800余位。 4月22日晚,年会主办方在晚宴现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培安公司不负众望,再次荣获&ldquo 2014年度实验室设备类最受关注进口仪器&rdquo 奖。该奖是从仪器信息网数万台参展仪器中,根据2014年度的用户访问留言等反馈情况、3I指数等指标,经过综合计算评选得出。反映了近年在市场上受用户关注最高的仪器和产品。 感谢广大用户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主办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的肯定。这是 CEM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2007、2008、2009、2011、2012年获&rdquo 最受用户关注仪器&rdquo 奖后,再次荣获此奖项。 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屡次荣获此奖,充分说明 CEM MARS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用户的认可度。在用户的眼中,CEM MARS几乎就是微波消解仪的代名词。CEM MARS也是唯一获得R&D100大奖的微波样品前处理仪器, 实现了实验化学家对于密闭微波化学反应系统的安全性、科学性和高效性要求的不懈追求。MARS也是世界上使用最多,最安全、普通仪器4倍处理能力的微波消解仪。同时仪器一机多能,可用于分析化学的样品消解、萃取、蛋白水解、浓缩、干燥、实验化学的有机/无机合成、以及化学工艺模拟数据条件中试等各种微波化学应用。 美国 CEM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微波化学仪器生产商,一直被称为微波技术创始者,曾11次荣获 R&D100 大奖, 在分析仪器界独占鳌头, CEM 是唯一具有微波仪器设计和制造ISO-9001认证证书的专业微波制造商, 开发并拥有微波化学界90% ( 300余项)的专利技术, 作为全球最大的专业微波化学仪器生产商, 其产品占世界市场分额的80%+, 几乎所有的微波化学国际标准方法, 如: EPA, AOAC, ASTM, NIST 等均由CEM与相关机构共同开发并推荐给广大应用化学家。 再次感谢大家,我们将一如继往,继续为广大用户提供最优秀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来回馈用户对我们的支持。 CEM MARS6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更多详情,请联系培安公司: 电话:北京:010-65528800 上海:021-51086600 成都:028-85127107 广州:020-89609288 Email: sales@pynnco.com 网站:www.pynnco.com
  • 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2007年最受用户关注仪器”奖
    在2008年3月11日召开的&ldquo 2008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rdquo 上,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ldquo 2007年最受用户关注仪器&rdquo 奖。本奖项是从仪器信息网28374台参展仪器中,根据各台仪器在2007年度的用户反馈情况、3I指数两项指标,经过综合计算评选得出的。该榜单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年在市场上受用户关注较高的仪器和产品。 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此奖, 充分说明MARS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用户的认可度。在用户的眼中,CEM MARS几乎就是微波消解仪的代名词。因为CEM MARS是唯一获得R&D100大奖的微波样品前处理仪器, 实现了实验化学家对于密闭微波化学反应系统的安全性、科学性和高效性要求的不懈追求。MARS也是世界上使用最多,最安全、普通仪器4倍处理能力的微波消解仪。 MARS是具备精确化学反应过程控制的微波加速反应系统,控制, 显示和操作系统一体化集成, 具有可靠的整机防腐设计, 节省空间, 同时仪器一机多能, 可用于分析化学的样品消解, 萃取, 蛋白水解, 浓缩, 干燥,实验化学的有机/无机合成, 以及化学工艺模拟数据条件中试等各种微波化学应用。 CEM倡导现代卓越领先的安全理念,创下了30年6万台仪器无任何伤亡事故的安全记录。MARS以其卓越的设计经验、以人为本、彻底解决了高压罐一级的安全防爆问题。独特的湍流风冷设计和热超导宇航纤维外壳, 唯一实现消解后免搬运、具备快速原位冷却控制和安全指示的人性化设计, 大大降低潜在的操作风险。专利的DUAL-IR双光束红外温度控制系统,可以对0-40个罐实行实时的温度控制。DuoTemp多目标自动温度控制系统可以自动切换主控罐,自动跟踪记录和控制全部反应罐的真实反应温度。 详情请致电:010-65528800,EMAIL:sales@pynnco.com,或浏览培安公司的网页www.pynnco.com
  • 上海元析发布Trump系列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仪新品
    仪器特点和功能◆多达12罐的高通量消解能力,满足各类样品消解工作的需求。◆微波均匀,垂直波导设计,三维输出技术,匹配谐波功频实现了高度的微波场均匀性。◆铂电阻温控系统, 实时检测温度控制并显示消解罐内的温度和曲线, 范围:-40~350℃。非接触式压力控制系统, 实时检测控制并显示消解罐内的压力和曲线,无防爆膜耗材设计,减少后期维护消耗成本。◆进口原材料防爆内外罐安全防护措施; ◆整机外壳由碳纤维加强聚合材料,高强度结构,专业灵动,超大屏彩色触控屏,先进人机友好软件界面,智能操作。 内存多种国际通用标准应用方法, 用户也可以编辑、存储、修改和删除特定样品的应用方法。◆316级全不锈钢防爆腔体,多层防腐耐高温特氟隆涂层,湍流风冷设计,快速冷却,永不腐蚀。◆专业电磁防护设计: 执行高端微波泄漏防护标准 ◆国际领先微波消解行业经验,终身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仪器指标 型号Trump ATrump BTrump CTrump D 消解罐数量6位8位10位12位 温度监测系统 高精度铂电阻测温 控温范围室温~400℃ 控制精度 ±0.1℃ 显示精度 ±0.1℃ 压力监控系统 非接触式光学扫描测压 控压范围 0~15MPa 控制精度 ±0.01MPa 显示精度 ±0.1MPa 样品消解罐容积 100ml 样品消解罐材质 进口改性TFM 保护外罐材质 复合材料(进口PEEK混玻纤) 显示器 7英寸超大触摸彩屏控制器 转盘旋转方式 同一方向持续匀速旋转 微波炉腔 316L不锈钢大腔体,多层耐腐涂层喷涂 微波功率 0~1000W (任意可调) 微波泄漏 低于5mw/cm2 炉腔排风系统 大功率耐腐蚀鼓风机 电源 AC 220V±10%,10A,50/60Hz 外观尺寸 560mm×490mm×630mm(L×W×H) 主机净重 45kg 创新点:1.在只有主控罐监控温度和压力的基础上,实现了全罐扫描监控压力的功能,使反应过程参数的实时化程度更高,产品安全性更可靠。2.全罐监控压力,采用无线束非接触式扫描方式,腔体内连接线更少,降低微波干扰、信号线打火等故障概率。3.独创的一体化连续旋转测温系统,相比市面上的分体式旋转监测系统,运行更顺滑、信号线缠绕故障率更低、抗微波干扰更强,整体稳定性能更高。4.转子结构简单、牢固、易操作,可以直接将消解罐载入炉腔内的转盘上,无需提前在炉腔外将所有消解罐装入转子框架,然后再使用专用手推车将转子组合转移至炉腔内。5.消解罐数量和容积大小配有多种选择规格,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6.主控罐监控温度&全罐监控压力的微波消解仪的问世,弥补了市场上主控罐控温控压到全罐控温控压之间的产品段空白,解决了用户选择主控罐控温控压产品不能满足消解需求,选择全罐控温控压产品时价格又超出预算的难题。Trump系列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仪
  • 洛克泰克(RTK)推出密闭呼吸计用于塑料生物降解需氧量检测
    湖北洛克泰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RTK)又发布新产品啦!RTK CRM-18密闭呼吸计是一款专门针对密闭呼吸计相关测试标准的、多通道的材料生物降解性能测试设备。该设备广泛适用于以液态或固态培养基作为降解环境,采用超微量气体流量测定(GMC)专利技术,可在密闭试验系统中直接测定需氧量。本产品主要应用于材料降解标准测试,是国家标准认可和指定的标准测试装置:同时,本产品也广泛应用于其他降解环境以及微生物学、水质、环境保护领域的测试和研究。本产品具有产品特点:(1) 18通道高通量设计,适合多组平行试验,提高效率。(2) 全实验周期,软件WEB服务器跨平台操作,可实现远程控制。(3) 模块化设计,方便更换和升级不同模块,适应不同标准测试。(4) 可高达1.0 mL测量精度。(5) 软件自动化控制、采集数据、绘图等,省时省力。(6) 即可采用机械搅拌,也能采用磁力搅拌,方式灵活。(7) 断电数据保存,电源再次启动后自动测试。(8) 可适用不同试验或检测目的,也可用于多种科学研究领域测试。(9) 设置有尾气吸收装置,可以通过环评。 湖北洛克泰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RTK)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2003741)。我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塑料崩解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可用于在定义堆肥化中试条件下测试塑料材料崩解程度。另外,我司还自主研发生产RTK PBDA塑料生物降解分析仪、RTK PBD 全自动塑料崩解分析仪、RTK CRM密闭呼吸计、RTK BMP全自动甲烷潜力测试系统、RTK-BRE微生物降解呼吸仪等产品,可用于各类塑料生物降解性能评估标准方法,欢迎垂询!
  • CEM MARS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获“2008年度最受关注的十大国外仪器”奖
    2009年4月9日,在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主办的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CEM MARS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荣获&ldquo 2008年度最受关注的十大国外仪器&rdquo 奖。这是继2007年,CEM MARS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获&ldquo 2007年最受用户关注仪器&rdquo 奖后,CEM MARS再次荣获此奖项。 据仪器信息网报道:&ldquo 本届评选,是仪器信息网从51256台参展仪器中,根据各台仪器在2008年度的用户反馈情况、每月的3i指数、本网市场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经过综合排名得出的结果。该榜单是2008年在中国市场上受关注度最高的仪器产品,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2008年中国市场上比较主流的仪器型号。&rdquo 在此,我们向广大用户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对主办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的支持也表示由衷的感谢。 我们将一如继往,继续为广大用户提供最优秀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来回馈用户对我们的支持。 有关详情请浏览培安公司的网站www.pynnco.com电子邮件:sales@pynnco.com, 电话:010-65528800。 CEM MARS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批准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硼、镉、钴、锗、钼的测定 密闭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工作组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硼、镉、钴、锗、钼的测定 密闭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T/SDSES 005-2024)和《水质 阿特拉津等4种有机农药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T/SDSES 006-2024)。该两项标准于2024年4月3日发布,2024年4月3日起实施。山东环境科学学会2024年4月3日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硼、镉、钴、锗、钼的测定 密闭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立项《土壤和沉积物 硼、镉、钴、锗、钼等元素的测定 密闭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申请的《土壤和沉积物 硼、镉、钴、锗、钼等元素的测定 密闭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水质 阿特拉津等4种有机农药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两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同时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行业从业者等加入本标准的研制工作,有意参与该团体标准研制工作的请与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李琬聪电话:15339966752邮箱:sdsesxsb@163.com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二号路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1室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5月23日
  • Ionpath宣布暂停独立销售MIBI质谱成像平台,转向蛋白质组学服务
    仪器信息网讯 2023年5月底,Ionpath公司宣布,将暂停其作为独立平台销售其MIBI™(Multiplexed Ion Beam Imaging)高分辨空间蛋白质组学技术,转而将这些仪器技术用于其空间蛋白质组学的服务业务。此后,Ionpath将继续支持其服务过的客户和已安装的仪器,提供销售耗材和设备维修等服务。Ionpath首席执行官David Summa表示:“我们看到通过硬件及服务的商业模式降低使用MIBI scope的门槛的真正机会。我们相信这是满足对MIBI驱动的见解的需求和扩大MIBI数据访问范围至更多科研团队的最佳途径,这也是我为什么如此兴奋地加入Ionpath并引领其发展的原因。”Ionpath首席商务官Goran Pljevaljcic表示:“当我们推出空间蛋白质组学服务计划时,我们抓住了对高质量细胞分析数据的强烈需求,尤其来自药物发现和开发的应用市场。通过专注于我们的服务业务,我们能够在几周内将可操作的数据交到客户手中,避免了购买和安装仪器所需的冗长过程。”Ionpath的MIBI技术系统提供了空间分辨率的单细胞蛋白质组学数据,能够表征复杂的组织微环境,并具备临床研究所需的高通量。MIBI平台可以在亚细胞水平进行40个生物标记物的多重质谱成像,实现深度表型分析。此外,由于业务重心的调整,该公司已经削减和重新聚焦其员工队伍,以支持强大的服务提供。关于Ionpath作为蛋白组学质谱成像技术这个细分领域的玩家之一,Ionpath由流式质谱技术奠基人之一的Garry Nolan教授的团队成立。Garry Nolan教授曾是DVS的科学顾问委员会的主席,DVS被Fluidigm富鲁达(后改名为Standard BioTools)收购之后,仍担任顾问职责直到2016年底。同时,同样来自Garry Nolan实验室的其他Ionpath创始人也在富鲁达担任顾问,而且Ionpath成立于2014年,是任职顾问不久之后的事情。2019年,富鲁达起诉了Ionpath2018年发布的MIBI高分辨蛋白质组学技术侵犯了其Hyperion质谱成像的专利技术,但其实两者技术路线有所差异。(技术差异详细请点击了解)2020年,Ionpath宣布获得了1800万美元的B轮融资,投资人中包括老牌质谱公司Bruker。2021年,法院驳回了富鲁达对IONpath的指控,但保留其继续上诉的权利,同时称二者的技术并不完全相同。2022年5月,Ionpath宣布完成了C轮融资,巨头赛默飞是唯一投资机构。可以看出,质谱成像技术是巨头们都在积极布局的市场。
  • 速度的力量——默克密理博Mobius系列一次性产品技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8月31日,默克密理博在北京嘉里大酒店举办了主题为&ldquo 速度的力量&rdquo Mobius系列一次性产品技术研讨会,近200位来自生物制药企业相关人员和行业专家参加了本次技术交流会。本次交流会以&ldquo 交流、碰撞、分享、体验&rdquo 形式开展,邀请默克密理博一次性技术专家、药监法规专家、知名生物制药企业专家就全球领先的一次性技术及产品、药品安全生产相关一次性技术法规以及一次性技术及产品在药品生产中的实际应用案例向与会人士做了介绍。会议现场  在当前以速度体现发展的社会,生物制药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掌握速度即占据发展优势,本次技术交流会上,默克密理博以赛车引入主题&mdash &mdash 默克密理博Mobius系列一次性产品对生物制药企业发展速度的提高有积极的意义。Mobius系列一次性产品及方案可广泛应用在细胞培养、分离纯化、成品药灌装等各个工艺步骤。现场的产品演示中,汽车人与Mobius系列的一次性搅拌系统、无菌链接器、一次性无菌取样方案、囊式过滤器、超滤系统及默克密理博提供的符合一切法规的验证服务在一起,全方位体现Mobius系列一次性产品与速度的紧密结合。据悉,8月25日,默克密理博在上海嘉里大酒店为上海及周边地区制药行业用户也展现了一场精彩的速度主题一次性产品技术研讨会。汽车人与Mobius系列一次性明星产品和服务团队展示  本次会议上来自默克密理博的行业市场专家Guy Ravanat分享了全球一次性技术最新进展及经验。报告人:默克密理博行业市场专家 Guy Ravanat报告题目:从组件到灌装,从产品到方案,一次性技术在全球的新进展  Guy在报告中介绍了目前生物制药行业碰到的一些技术挑战,默克密理博为应对行业挑战就一次性技术在制药行业中的转换开发的一系列方案,并且以欧洲制药企业客户应用一次性产品技术为例,阐释一次性技术产品为制药行业带来的巨大影响。  制药行业面临的挑战很多,尤其是新建厂房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新建厂房的硬件投入和设备验证工作以及对厂房建设的灵活性要求都是驱动一次性产品发展的动力,采用一次性产品方案可以快速实现一些小规模生产,有极高的灵活性,满足各类制药企业不同生产条件需求,并且,部分如灭菌和组装方案的测试和验证工作由第三方供应商承担,在人力和费用方面都可大大节省。  Guy介绍到,默克密理博一次性技术产品是基于伽马射线的辐射灭菌,在材料选择的时候将承受伽马射线辐射的因素考虑进去,选取的材料不会因为辐射而造成结构改变。并且,目前的产品可实现生物产品生产工艺中多个阶段单独采用一次性技术或一次性技术与传统技术相结合来完成。从功能上讲,一次性方案可以实现的多种功能,如料液的制备可以采用一次性搅拌平台、细胞生长可以采用一次性的生物反应器、无菌料液的传输可以采用一些无菌连接器、对产品保护包括去除颗粒物和微生物可以采用一次性囊式过滤器等。  法规是制药企业生产必须严格执行的,尤其是GMP,2013年主要针对无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了新版GMP的认证,而截止目前,国内GMP认证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哪?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药监系统的资深专家刘燕鲁就&ldquo 无菌药品GMP认证后的一些问题探讨&rdquo 做了精彩报告。报告人:药监系统资深专家 刘燕鲁报告题目:无菌药品GMP认证后的一些问题探讨  报告中指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国1319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中870家提出认证申请,占企业总数的66%,其中855家完成现场检查,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为796家,占全部企业的60.3%。刘燕鲁介绍到,在认证的过程中发现的主要的缺陷集中在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和厂房与设施部分,其次为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确认与验证、物料与产品、机构与人员等部分,其中,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部分的缺陷项又较为集中的出现在质量体系、偏差处理、变更控制、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取样检验、曲菌检查等方面,而在产品发运与召回、自检及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部分缺陷项较少。  生物制品的生产依据法规,对使用无菌一次性产品必然要进行一次性系统的验证,来自默克密理博的法规事物专家Janmeet Anant对一次性系统的验证相关内容进行了分享。报告人:默克密理博法规事务专家 Janmeet Anant报告题目:生物制品的无菌工艺以及结合一次性工艺系统的验证需求  Janmeet在报告中介绍了一次性系统的优点和关键问题。一次性系统具有改善工艺、提高效率和处理量、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在线灭菌和在线清洗过程及其验证、节省设备安装时间、降低资本投资等优点,每一优势对应其各自的关键问题,如改善工艺、提高操作效率和处理量方面生物相容性、可提取物和浸出物以及灭菌/照射就成为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Janmeet在报告中对可提取物和浸出物以及不溶性微粒和可见异物与一次性系统之间的关系及其确认和验证方法进行了介绍,指出现行的不溶性微粒和可见异物相关的法规正在发生的变化,一次性系统如过滤器、生物容器、无菌连接器、管路和配件等产品的供应商的职责及面临的新概念、定制设计等挑战。报告还通过&ldquo 用于成品药灌装的一次性液体转移系统的验证&rdquo 及&ldquo 完全采用一次性系统的单抗生产过程的浸出物评价&rdquo 两个案例,对生物制药企业的一次性产品的确认和验证方法加以详细阐述。  一次性产品在生物制药企业的应用已经相对比较广泛,与参会企业代表沟通过程中发现,与会人士较多已经在使用一次性产品,也有部分传统大型制药企业正在考虑使用一次性产品,参加本次研讨会也是为了解一次性产品的优点,并且通过此次研讨会也可与同行业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作为基本的考察。来自哈尔滨的一位制药企业质控人员表示,一次性产品对制药企业最大的吸引点是避免交叉污染,生物制药一般以小批量、多批次生产,交叉污染是让企业最担心也是直接影响患者的最大因素,一次性产品如果能够很好的应用到生物制药企业中,将是对产品质量的极大保证。  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感制剂主管姜峰及赛进(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灌装主管史宣宇分享了一次性产品选取原则和使用经验。报告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感制剂主管 姜峰报告题目:一次性产品在流感疫苗生产中的应用  姜峰在报告中介绍到,制药公司企业都会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产品的质量的问题,就其观点,可通过三点提高产品质量:第一,通过加强管理检查差错,减少偏差 第二,通过改变工艺参数,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是采用新设备、新方法提高产品质量。无论是研发、中试、生产的各个阶段均应根据产量更新配套设备,这将有益于控制工艺参数,减少批间差,具体如采用大型超滤系统替代多台并联使用的小型超滤器、采用大型纯化设备替代多台并联使用的小型纯化设备、采用密闭的、可控制温度的罐系统替代玻璃瓶、PP桶存储中间品以及采用带搅拌、冷媒、称重功能的配置系统和一次性搅拌袋代替传统的PP桶、不锈钢罐等减少因清洁、灭菌、操作污染带来的潜在风险。报告中,姜峰以一次性技术应用于流感疫苗半成品稀配为例,对一次性无菌产品在流感疫苗生产中的应用及验证做了详细介绍。报告人:赛进(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灌装主管 史宣宇报告题目:一次性技术在无菌注射制剂制造工艺的应用  史宣宇对目前赛进(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在生产工艺中已经应用的一次性技术进行了介绍,包括料液的传输、过滤及分配。对于采用一次性技术的原因做了归纳总结:首先,可以减少设备的空间 其次,产品安装简便,缩短批与批间的准备时间 第三,能够降低耗能、设备数量、设备维护成本等生产成本 第四,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缩短新产品的上市时间等。关于如何选择一次性组件,史宣宇给出其建议:首先明确自己的工艺需求,并且对产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验证资料等方面要做严格的考察,进而详细的选择。  讨论会上充分体现了嘉宾与与会观众的互动,多位嘉宾对现场观众的咨询进行答疑。讨论会还设置多个互动活动专区,与会人员热情参与活动,默克密理博对参与的观众评选出特别大奖,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嘉宾答疑活动现场特别大奖颁奖仪式
  • 港中文《Bioinspiration & Biomimetics》:仿生章鱼光磁双刺激响应黏附垫,用于精细电子器件的远程运输
    仿生章鱼吸附在操作精细物体等方面有巨大应用潜力。目前仿生章鱼吸附基于外力、电或热传导等刺激方式调节吸盘内部压强,从而赋予了其黏附性能。然而,目前常见的刺激策略中,粘附垫的强弱黏附能力转换需要以接触方式触发、且大部分存在响应时间长的问题,因此,这些粘附垫难以快速执行在密闭空间内对物体的操作任务。 近日,香港中文大学张立教授课题组提出了一种光磁双刺激响应黏附垫的设计思路。该黏附垫可以通过远程光控方式快速调节黏附强度以拾放物体,并在外部磁场控制下实现运动与递送功能。该成果以“A mobile magnetic pad with fast light-switchable adhesion capabilities” 为题发表于Bioinspiration & Biomimetics期刊。该文在意大利比萨圣安娜高等技术研究大学(Scuola Superiore Sant’Anna)Veronica Iacovacci博士、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徐天添研究员和杜学敏研究员的共同合作下完成。图1 光磁双刺激-响应黏附垫的设计与机理(a)章鱼吸盘的结构图(b-c)黏附垫的设计及工作机理描述 光磁双刺激-响应黏附垫是由具有微孔阵列的磁性弹性体基底和孔内温敏水凝胶沉积层组成。通过在弹性体基底内掺杂四氧化三铁与钕铁硼颗粒,赋予其光热效应与磁响应性能。孔内压强的变化可由光热效应引发的温敏水凝胶沉积层收缩与膨胀进行调节。研究团队采用面投影微立体光刻3D打印技术(nanoArch S130,摩方精密)高效、精准地实现了上述微孔阵列模具的制备(微孔直径400μm,高400μm),并通过翻模技术制备了微孔阵列磁性弹性体基底。该黏附垫具有以下优点:快速响应的黏附开关特性图3 黏附性能表征:(a)黏附垫的黏附力测试,(b)图案化弹性体基底黏附力测试,(c)黏附垫与图案化弹性体基底的黏附强度对比,(d)黏附垫重复性测试 快速响应的黏附开关特性。实验结果表明该黏附垫的黏附强度可以通过远程红外激光按需调控,黏附强度最高可达12.2 kPa,并且强弱黏附的转换在30秒内即可完成。精细物体的远程递送图4 黏附垫运输电子芯片通过曲折狭缝到达目的地 精细物体的远程递送。通过外加磁场,该光磁双刺激响应的黏附垫可在狭隘空间内对脆弱的电子芯片进行安全可靠地定向运输,在电子器件装配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综上所述,该光磁双刺激响应黏附垫表现出快速响应的黏附开关特性、显著的黏附性能及对精细物体的远程递送能力。这种新型黏附垫有望广泛应用于电子器件装配等领域。原文链接:https://iopscience.iop.org/article/10.1088/1748-3190/ac114a 张立教授课题组主页:http://www.cuhklizhanggroup.com/徐天添研究员课题组信息:http://people.ucas.edu.cn/~xutiantian杜学敏研究员课题组主页:http://dugroup.siat.ac.cn/index.php?s=/Show/index/cid/7/id/1.html
  • 自动闭口闪点试验器(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A1190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适用标准: GB/T261-2008、GB/T 21615-2008、ASTM D93,测试样品的使用环境为密闭环境时(如变压器油),测定石油产品的闭口闪点值。以触摸屏代替键盘操作,液晶大屏幕LCD全中文显示人机对话界面,全屏触摸按键提示输入,方便快捷,开放式、模糊控制集成软件,模块化结构,符合国标、美国、欧盟等标准。广泛应用于铁路,航空,电力,石油行业及科研部门等。仪器特点1. 符合国家标准GB/T261-2008,采用彩色液晶大 屏幕显示,全中文人机对话界面,触摸屏式按键,对可预值温度、试样标号、大气压强、试验日期等参数具有提示菜单导向式输入。2. 模拟跟踪显示温升与试验时间的函数曲线,具有中文误操作软件提示修改功能,配试验日期 、试验时间等参数提示功能。3. 配有标准RS232、485计算机接口,下位机储存120组历史数据,与计算机相连可大容量存储数据并可长期保存传送数据,上位机可修改下位机参数。4. 自动校正大气压强对试验的影响并计算修正值。微机检测,系统偏差自动修正。5. 开盖、点火、检测、打印数据自动完 成,电子引火,强制风冷。技术参数量 程:室温~350℃; 分辨性:0.1℃重复性:≤2℃ 点火方式:电子引火、气体火焰。环境温度:10-40℃ 环境湿度:85%整机功耗:不大于300W工作电源: AC 220V±10% ,50Hz
  • 润滑油检测--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品覆盖面广,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对稳定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保障国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安全环保压力加大等问题。石油化工产业作为高污染性产业,面临结构性改革的矛盾,国家政策引导对于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A1190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适用标准: GB/T261-2008、GB/T 21615-2008、ASTM D93,测试样品的使用环境为密闭环境时(如变压器油),测定石油产品的闭口闪点值。以触摸屏代替键盘操作,液晶大屏幕LCD全中文显示人机对话界面,全屏触摸按键提示输入,方便快捷,开放式、模糊控制集成软件,模块化结构,符合国标、美国、欧盟等标准。是理想的**仪器替代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航空,电力,石油行业及科研部门等。仪器特点1. 符合国家标准GB/T261-2008,采用彩色液晶大 屏幕显示,全中文人机对话界面,触摸屏式按键,对可预值温度、试样标号、大气压强、试验日期等参数具有提示菜单导向式输入。2. 模拟跟踪显示温升与试验时间的函数曲线,具有中文误操作软件提示修改功能,配试验日期 、试验时间等参数提示功能。3. 配有标准RS232、485计算机接口,下位机储存120组历史数据,与计算机相连可大容量存储数据并可长期保存传送数据,上位机可修改下位机参数。4. 自动校正大气压强对试验的影响并计算修正值。微机检测,系统偏差自动修正。5. 开盖、点火、检测、打印数据自动完成,电子引火,强制风冷。技术参数量 程:室温~350℃; 分辨性:0.1℃重复性:≤2℃ 点火方式:电子引火、气体火焰。环境温度:10-40℃ 环境湿度:85%整机功耗?:不大于300W工作电源: AC 220V±10% ,50Hz
  • 培安BIFS2016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集锦
    CBIFS2016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于2016年4月7日-8日在南京金陵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是中国食品安全技术领域规模最大、学术水平最高、科研成果最新和专业性最强的年度行业盛会。会议期间培安展台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销售人员与参观客户进行了深度的交流,详细地介绍了SPRINT真蛋白质测定仪、SMART TRAC II 脂肪水分测定仪等仪器。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这些产品吧!NO. 1 CEM Sprint 生物标签真蛋白测试仪 CEM公司的SprintTM真蛋白质快速测定仪结合生物科学与食品科学技术,进行快速精确的蛋白质测定。该系统使用蛋白质氨基酸分子标签技术区分及测量蛋白质含量(而非氮元素),因此你不必为待检样品中添加过量含氮物质或被含氮物质污染所造成的数据失真而担心。 应用范围:乳制品蛋白、肉制品、粮油制品、果蔬、谷粒种子、坚果、油籽、豆类、饲料、动物制品、巧克力饮料、脱脂奶及冰淇淋等。 NO.2 ProFat Meat 快速肉类分析仪 SMART ProFat整合了CEM公司杰出的微波水份测量技术及数据模型分析,能够快速准确地对牛肉、猪肉、鸡肉以及火鸡肉等各种肉产品的品质进行评估。这种快速分析可用于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混合配料、减少物料使用,进而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SMART ProFat还可以用于NIR或者X-RAY等设备的日常校准和维护。NO.3 EVAPT 5 蒸发浓缩干燥系统 采用独家自动放空技术Self-generated blow-down, 热冷同步双循环系统,轻组分加热旋转双重过程中,随产生的负压流动气流离心逃逸,同时被standby 密闭循环冷阱系统收集,设计巧妙静音高效,全过程无需真空泵无暴沸,完全密闭安全无泄漏,堪称蒸发技术革命。 应用范围:特别适用于生命科学、中西制药、合成化学、分析等领域,包括有毒化合物反应、放射性同位素物质、有机合成反应、RNA/DNA纯化、蛋白质浓缩、低温反应、色谱分析、HPLC 等样品快速浓缩。 NO.4 AquaLab 4TE 水活度测量仪 美国DECAGON公司是水分活度测量的创始者,有20多年经验。旗下AquaLab水分活度测量系列具有权威性,是国际上唯一达到无需日常标定的水分活度测量装置。是AOAC水分活度的标准,也是美国FDA强制食品法规和USP方法1112方法引用仪器。AquaLab通过国家标准技术协会NIST认证。 应用范围:AquaLab水活度和动态水蒸气吸附分析广泛应用于食品安全、制药、烟草、材料、造纸、土壤、日用化工等各个领域。 NO.5 Aqualab VSA 动态水蒸气吸附分析AQUALAB VSA 动态水蒸气吸附分析仪可以直接测量水活度,在48小时内得到100点的 吸湿(解吸)等温线线。该仪器通过仪器内的电子天秤确定加湿或干燥样品时的重量变化, 由镜面冷凝露点传感器精确测定水活度。 NO.6 SMART 6 微波水分固形物分析仪 SMART 6 微波水分固形物分析仪应用突破型iPower技术,能在5秒钟之内将样品升温到最理想的烘干温度而不会烧焦样品,创立了测试水分含量速度的新标准。应用AOAC批准的方法,被证实是市场上具备最佳准确性和重复性水分分析仪。
  • 重磅!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方案。  一、形势与问题  (一)VOCs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控制取得积极进展,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改善明显,但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超标现象依然普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当前阶段有机物(OM)是PM2.5的最主要组分,占比达20%-40%,其中,二次有机物占OM比例为30%-50%,主要来自VOCs转化生成。  同时,我国O3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1)O3浓度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节已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研究表明,VOCs是现阶段重点区域O3生成的主控因子。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VOCs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不断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印发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炼油、石化等行业排放标准,一些地区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加强VOCs监测、监控、报告、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取得一些进展。但VOCs治理工作依然薄弱,主要表现为:  一是源头控制力度不足。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是VOCs重要排放来源,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激励不足、投入成本高等原因,目前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措施明显不足。据统计,我国工业涂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  二是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VOCs挥发性强,涉及行业广,产排污环节多,无组织排放特征明显。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VOCs无组织排放提出密闭封闭等要求,但目前量大面广的企业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尤其是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差,收集效率低,逸散问题突出。研究表明,我国工业VOCs排放中无组织排放占比达60%以上。  三是治污设施简易低效。VOCs废气组分复杂,治理技术多样,适用性差异大,技术选择和系统匹配性要求高。我国VOCs治理市场起步较晚,准入门槛低,加之监管能力不足等,治污设施建设质量良莠不齐,应付治理、无效治理等现象突出。在一些地区,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应用甚至达80%以上,治污效果差。一些企业由于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等原因,即使选择了高效治理技术,也未取得预期治污效果。  四是运行管理不规范。VOCs治理需要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未建立、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一些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但长期不更换吸附材料 一些企业采用燃烧、冷凝治理技术,但运行温度等达不到设计要求 一些企业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但未按规程操作等。  五是监测监控不到位。我国VOCs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点位设置不合理、采样方式不规范、监测时段代表性不强等问题突出。部分重点企业未按要求配备自动监控设施。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从监管方面来看,缺乏现场快速检测等有效手段,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等应用不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控制思路与要求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  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石化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 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 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3、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国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见附件2。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见附件3),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四、重点行业治理任务  (一)石化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源项VOCs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其他源项治理力度,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推进煤油、柴油等在线调和工作 非正常工况排放的VOCs,应吹扫至火炬系统或密闭收集处理 含VOCs废液废渣应密闭储存 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  深化LDAR工作。严格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规定,建立台账,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 要将VOCs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有关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监督要求,对石化企业密封点泄漏加强监管。鼓励重点区域对泄漏量大的密封点实施包袋法检测,对不可达密封点采用红外法检测。  加强废水、循环水系统VOCs收集与处理。加大废水集输系统改造力度,重点区域现有企业通过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全面加强废水系统高浓度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应采用密闭化工艺或密闭收集措施,配套建设燃烧等高效治污设施。生化池、曝气池等低浓度VOCs废气应密闭收集,实施脱臭等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循环水监测,重点区域内石化企业每六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循环水塔和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TOC)或可吹扫有机碳(P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的,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强化储罐与有机液体装卸VOCs治理。加大中间储罐等治理力度,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5.2千帕(kPa)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鼓励重点区域对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8kPa的有机液体采取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大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推广油罐车底部装载方式,推进船舶装卸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试点开展火车运输底部装载工作。储罐和有机液体装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要确保稳定运行。  深化工艺废气VOCs治理。有效实施催化剂再生废气、氧化尾气VOCs治理,加强酸性水罐、延迟焦化、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工艺过程尾气VOCs治理。推行全密闭生产工艺,加大无组织排放收集。鼓励企业将含VOCs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石化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酸性水罐尾气应收集处理。推进重点区域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闭)改造。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推广使用密闭脱水、脱气、掺混等工艺和设备,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  (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  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 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 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 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 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  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  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 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  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  (三)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 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 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  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集装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钢板处理采用辊涂工艺。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 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技术。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VOCs治理,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末端净化设施。重点区域逐步开展出版物印刷VOCs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植物油基油墨、辐射固化油墨、低(无)醇润版液等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无水印刷、橡皮布自动清洗等技术,实现污染减排。  强化源头控制。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鼓励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印铁企业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涂料、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制罐企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包装印刷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涂布液、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VOCs无组织逸散控制。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并有效收集,非即用状态应加盖密封。涂布、印刷、覆膜、复合、上光、清洗等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凹版、柔版印刷机宜采用封闭刮刀,或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减少墨槽无组织逸散。鼓励重点区域印刷企业对涉VOCs排放车间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  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VOCs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  (五)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脑油、煤油(含航空煤油)以及原油等VOCs排放控制,重点推进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区域还应推进油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深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O3污染较重的地区,行政区域内大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加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埋地油罐全面采用电子液位仪进行汽油密闭测量。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提高检测频次,重点区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汽油、航空煤油、原油以及真实蒸气压小于76.6kPa的石脑油应采用浮顶罐储存,其中,油品容积小于等于100立方米的,可采用卧式储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76.6kPa的石脑油应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储存。加快推进油品收发过程排放的油气收集处理。加强储油库发油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提高检测频次,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油品装卸过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加强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油气回收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推动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  (六)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各地应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开展园区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  对涂装类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家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对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行泄漏检测统一监管,鼓励建立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包装印刷、织物整理、合成橡胶及其制品等,推进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提高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率。对活性炭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鼓励地方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建立活性炭分散使用、统一回收、集中再生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活性炭不及时更换、不脱附再生、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对脱附的VOCs等污染物应进行妥善处置。  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统一管理。树立行业标杆,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升级。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VOCs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载明企业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违法处罚等环保信息。鼓励对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  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重点区域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应建设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具备条件的,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涉恶臭污染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广实施恶臭电子鼻监控预警。  五、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确立本地VOCs治理重点行业,建立重点污染源管理台账 组织监测、执法、科研等力量,加强监督和帮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服务指导,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要把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作为帮扶的重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要加大VOCs治理科研支撑力度。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含VOCs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2019年年底前,出台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制修订建筑用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车辆涂料、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订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强制性标准。加快涉VOCs行业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20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农药、汽车涂装、集装箱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工业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建立与排放标准相适应的VOCs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加快出台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VOCs便携式监测技术规范。鼓励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  (三)加强监测监控。加快制定家具、人造板、电子工业、包装印刷、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和工业园区监测指南。排污许可管理已有规定的石化、炼焦、原料药、农药、汽车制造、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企业自行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下开展,对于间歇性排放或排放波动较大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应涵盖排放强度大的时段。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对严重失信的监测机构和人员,将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加大VOCs排放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VOCs治理设施建设运维不规范行为。  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建设工程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点参见附件4、附件5。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开展无组织排放监测执法,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要求,通过监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等,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  加强技术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围绕VOCs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污染防治政策、综合治理任务,重点行业主要排放环节、排放特征、无组织排放措施性控制要求、废气收集与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将VOCs执法检查作为大比武的重要内容,有效带动提升VOCs执法实战能力。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  (五)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加快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已核发的涉VOCs行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公布未按证排污单位名单。  (六)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对标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VOCs排放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VOCs排放主要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对使用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技术或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加大停产限产力度。鼓励各地实施季节性差异化VOCs管控措施,在O3污染较重的季节,对芳香烃、烯烃、醛类等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提出进一步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26日印发附件1:重点区域范围区域名称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  附件2: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类别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O3前体物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三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PM2.5前体物甲苯、正十二烷、间/对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恶臭物质甲胺类、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异丙苯、苯酚、丙烯酸酯类等高毒害物质苯、甲醛、氯乙烯、三氯乙烯、丙烯腈、丙烯酰胺、环氧乙烷、1,2-二氯乙烷、异氰酸酯类等附件3:VOCs治理台账记录要求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台账记录要求石化/化工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密封点检测时间、泄漏检测浓度、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修复后泄漏检测浓度等。有机液体储存有机液体物料名称、储罐类型及密封方式、储存温度、周转量、油气回收量等。有机液体装载有机液体物料名称、装载方式、装载量、油气回收量等。废水集输、储存与处理废水量、废水集输方式(密闭管道、沟渠)、废水处理设施密闭情况、敞开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等。循环水系统检测时间、循环水塔进出口TOC或POC浓度、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TOC或POC浓度、修复时间、修复措施、修复后进出口TOC或POC浓度等。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开停工、检维修时间,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含VOCs物料回收情况,VOCs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产量和收集情况等。火炬排放火炬运行时间、燃料消耗量、火炬气流量等。事故排放事故类别、时间、处置情况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度、温度、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见附件4)。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工业涂装生产信息主要产品产量及涂装总面积等生产基本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原辅材料(涂料、固化剂、稀释剂、胶粘剂、清洗剂等)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度、温度、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见附件4)。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包装印刷生产信息主要产品印刷量等生产基本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原辅材料(油墨、稀释剂、清洗剂、润版液、胶粘剂、复合胶、光油、涂料等)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度、温度、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见附件4)。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储油库基本信息油品种类、周转量等。收发油收发油时间、油品种类、数量,油品来源;气液比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油气收集系统压力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油气处理装置进口压力、温度、流量,出口浓度、压力、温度、流量,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等。泄漏点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修复后检测结果等。加油站基本信息油品种类、销售量等。加油过程气液比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时间与结果,修复时间、采取的修复措施等。卸油过程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量、卸油方式等。油气处理装置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等。附件4:工业企业VOCs治理检查要点源项检查环节检查要点VOCs物料储存容器、包装袋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3.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容积等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破损、孔洞、缝隙等问题。4.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5.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6.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7.固定顶罐是否配有VOCs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8.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9.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储库、料仓10.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液态VOCs物料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2.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3.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4.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1.液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VOCs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化学反应单元3.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4.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分离精制单元5.离心、过滤、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6.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7.分离精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母液储槽(罐)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真空系统8.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9.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泵、水(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10.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1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2.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其他过程13.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4.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16.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1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LDAR工作1.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是否开展LDAR工作。2.泵、压缩机、搅拌器、阀门、法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3.发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泄漏源修复。4.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2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属于违法行为。敞开液面VOCs逸散废水集输系统1.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废水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2.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废水储存、处理设施3.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4.采用固定顶盖的,废气是否收集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5.是否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TOC或POC浓度进行检测;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有组织VOCs排放排气筒1.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3.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治理设施冷却器/冷凝器1.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3.冷凝器溶剂回收量。吸附装置4.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6.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7.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催化氧化器8.催化(床)温度。9.电或天然气消耗量。10.催化剂更换周期、更换情况。热氧化炉11.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洗涤器/吸收塔12.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pH值。13.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14.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15.氧化反应类吸收塔,检查氧化还原电位(ORP)值。台账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附件5: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检查要点类别检查环节检查要点储油库发油阶段1.油罐车或铁路罐车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2.气液比、油气收集系统压力等。油气处理装置3.是否有油气处置装置。4.检测频次、油气排放浓度、油气处理效率,进出口压力。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等。油气收集系统6.泄漏检测频次及浓度。加油站加油阶段1.是否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加油枪集气罩是否有破损,加油站人员加油时是否将集气罩紧密贴在汽油油箱加油口(现场加油查看或查看加油区视频)。2.有无油气回收真空泵,真空泵是否运行(打开加油机盖查看加油时设备是否运行);油气回收铜管是否正常连接。3.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油气收集系统压力的检测频次、检测结果等。卸油阶段4.查看卸油油气回收管线连接情况(查看卸油过程录像)。5.卸油区有无单独的油气回收管口,有无快速密封接头或球形阀。储油阶段6.是否有电子液位仪。7.卸油口、油气回收口、量油口、P/V阀及相关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人井内是否有明显异味。在线监控系统8.气液比、气体流量、压力、报警记录等。油气处理装置9.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等。
  • 默克密理博Mobius一次性技术研讨会即将召开
    尊敬的______女士/先生:   您好!诚挚地邀请您参与此次默克密理博Mobius一次性技术盛会,作为一个相互交流、共同探讨的平台,我们将与您一同共享全球领先的一次性技术与产品,一次性技术及产品在药品生产中的实际应用案例解析,以及药品安全生产相关一次性技术法规讲解。希望通过这三个重要技术环节的互动交流,能与大家共同分享最新的一次性技术、法规、经验和最佳工艺应用。   默克密理博 过程工艺解决方案   2014年8月 灵活、安全、快速,默克密理博Mobius一次性技术为您带来赛车般的极致精彩,让您充分感受速度的力量。我们将与您共同分享:1、一次性技术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2、生物制品的无菌工艺以及结合一次性系统的验证需求3、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先进生产经验分享4、权威机构剖析生物制品质量和GMP检查需求请点击以下链接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custom/SH103184/20140812/index.html 上海站 8月25日时间:2014年8月25日 9:30-17:00地点:上海浦东嘉里大酒店三楼 上海宴会厅3号厅(上海浦东新区花木路1388号)北京站 8月29日时间:2014年8月29日 9:30-17:00地点:北京嘉里大酒店 二楼 大宴会厅3号厅(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会议日程09:30-10:00 签到10:00-10:30 一次性技术产品实操演示10:30-11:30 全球一次性技术最新进展及先进经验共享11:30-13:00 午餐 & 实操演示 & 现场互动13:00-14:00 成功案例解析:国内知名企业先进生产经验分享14:00-15:30 法规专场:生物制品的无菌工艺以及结合一次性工艺系统的验证需求15:30-16:15 茶歇 & 实操演示 & 现场互动16:15-16:45 专家答疑:Q & A16:45-17:00 会议闭幕您也可以填写以下信息并发送到:tianyu.li@external.merckgroup.com 姓名:公司名称:部门及职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我将参加的活动:(填写上海站或北京站)注:活动名额有限,请于8月18日前注册您的参会信息,我们也将邮件回复并确认您的注册信息,并为您保留会议名额。更多信息请联系:李小姐邮箱:tianyu.li@external.merckgroup.com电话:021-38501855传真:021-50803042* 更多信息,您也可联系当地默克密理博工作人员。
  • 无锡“EMIF2021环境检测技术创新论坛”圆满完成!
    2021年4月8日,让环境监测行业期待月余的“EMIF2021环境检测技术创新论坛”如约到来,这天感兴趣的参观者和厂商齐聚一堂。上海元析仪器有限公司携广受欢迎的MWD--TRUMP密闭式微波消解仪和TOC-5000总有机碳分析仪到现场供新老客户欣赏询问。TRUMP密闭式微波消解仪以罐位可选的灵活性、温压控制的全面性、外观设计具有特色的特点吸引广大前处理客户前来观看问询。而TOC-5000总有机碳分析器是上海元析近时间花大精力重点研发设计的一款元素分析仪,其以智能化、自动化、高精度的优点吸引了众多参观观众。今后元析将会一如既往的以优质的分析仪器和体贴入微的服务为更多实验工作者提供便利...
  • 个性化的时代,使用ZR-1220口罩密合度测试仪选择适合的口罩
    方案概述:谈到口罩,长久以来我们始终将关注的重点放在过滤效率、呼吸阻力等共性的问题,却往往忽视了口罩的个性化需求,即口罩与使用者面部的适合程度。在生产技术、检测技术趋于完善的今天,口罩的共性指标已经无需担心, 因而确保口罩与人脸贴合位置不会出现污染物的泄漏成为了新的重点。口罩与使用者的适合性是评价口罩防护性能的重要指标,普通使用者往往只重视口罩对污染物阻隔过滤效果等共性问题,而忽视了口罩与使用者是否匹配这样的个性问题。即使考虑了产品特点、使用环境等因素,口罩也可能因为与使用者不适合而使其防护效果减弱。因此,口罩的适合性分析是评价口罩的必要环节,在选择口罩时,要从各个方面综合考虑产品的性能,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口罩的作用。同样是作为描述口罩与人脸的贴合情况,却具有两种不同的定义和检测方法。一种被称为泄漏率,另一种被称为为密合度。其中,密合度指的是面罩与脸部贴合情况,而泄漏率不仅包含了密合度,还包含了呼气阀、过滤材料等的泄漏情况011986年,我国发布了GB/T6224.1-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总泄漏率的试验方法》,用于综合评价防微粒口罩对有害微粒的实际防护性能和口罩设计制造的质量。此标准是通过受试者戴好口罩进入烟罩内进行规定的动作,用钠焰法分别测定口罩内外部的氯化钠气溶胶浓度来求出口罩的总泄漏率。02为了帮助选择预防作业场所缺氧和空气污染物等对人体的危害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应有相应的标准进行参考,因此GB /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发布。标准中提出了适合性检验,并且给出了定性适合性检验和定量适合性检验两种方法,这对后来标准中相关要求打下了坚实的铺垫。03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客观的颗粒物防护口罩的防护性能,GB 2626经过了三次修订,发布了2019版的《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此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明确了总泄漏率(TIL)和泄漏率(IL)的定义,增加了对口罩总泄漏率和泄漏率的技术要求,修改并细化了试样数量、预处理和检测方法等内容。该方法中,针对颗粒物泄漏率的测试应该在密闭舱体中进行,通过发生盐性或者油性气溶胶模拟污染环境,这与2002年的GB /T 18664-2002中的适合性定量测试十分类似。04医用防护口罩的适合性检测有两种,首先是泄漏率测试。2011年,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YY/T 0866-2011《医用防护口罩总泄漏率测试方法》,这一医药行业标准专门针对医用口罩总泄漏率的检测,与GB/T 2626-2006标准的内容十分相同的是,检测也需要在一个密闭的舱体内进行,体现的也是口罩整体的泄漏情况。05与上述的泄漏率检测不同的是,2010年的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中提出了密合性的概念,标准中对密合性的定义如下:从定义中可以看出,适合性检测要排除口罩过滤材料、呼吸阀等其他部件的泄漏。因此,检测方法与泄漏率检测具有很大不同。在本标准中,明确指出了适合性的检测方法,适合性试验方法包含四部分:试验环境、安装口罩采样管、试验步骤和计算适合因数,试验步骤如下图所示。该标准与泄漏率检测最大的不同是,无需在密闭舱体内进行,只需要通过对环境中颗粒物的筛分检测,即可计算获得适合因数。当适合因数不小于100时,即可判断口罩是适合使用者的。为了实现空气中颗粒物的检测,密合性测试需要采用与泄漏率检测不同的“凝结核粒子计数器”,该检测器能够实现微小颗粒物的粒子计数,是口罩密合性测试的不二之选。而更值得关注的是,GB 19083在2021年迎来了修订,是以上标准中修订最晚的标准。新版中,明确了2010版标准中的密合性要求应为医务人员在选择医用防护口罩的评价指标,而非产品型式检验。因此,新版标准将会逐步引导医务人员在选用医用防护口罩时进行密合度测试,因此医务人员们需要更多关注口罩密合性检测的相关资料。
  •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印发(附全文)
    p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印发。/pp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的重要任务。生态环境部在相关通知中指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抓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pp  要加强组织实施,监测、执法、人员、资金保障等重点向VOCs治理攻坚行动倾斜,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相关省(市)生态环境厅(局)要督促相关城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6-9月优良天数提高目标,为完成“十三五”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打下坚实基础。/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strong/pp  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当前阶段,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和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夏季,O3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见附件1)尤为突出,6-9月O3超标天数占全国70%左右。VOCs是形成O3的重要前体物,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O3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有效降低O3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pp  工作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长期治理和短期攻坚相衔接,深入实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新标准要求,突出抓好企业排查整治和运行管理 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对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VOCs物质控制 坚持达标监管和帮扶指导相统一,加强技术服务和政策解读,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减污增效 坚持资源节约和风险防控相协同,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pp  工作目标:通过攻坚行动,VOCs治理能力显著提升,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夏季O3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6-9月优良天数平均同比增加11天左右(各城市预期性目标详见附件2),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详见附件3)。/pp strong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strong/pp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须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pp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 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 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pp  strong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strong/pp  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各地要加大标准生效时间、涉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度,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pp  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 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全面梳理建立台账,6-9月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 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 要将VOCs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pp  引导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7-9月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 确实不能调整的,要加强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VOCs排放管控,确保满足标准要求。7月15日前,各省份将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2020年检修计划及调整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引导各地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7-9月 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当预测到将出现长时间高温低湿气象条件时,调整作业计划,避开相应时段。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pp  strong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strong/pp  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pp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 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 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7月底前全部更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pp  strong四、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促进产业绿色发展/strong/pp  7月15日前,各城市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特征、VOCs排放来源等,重点针对烯烃、芳香烃、醛类等O3生成潜势大的VOCs物种,确定本地VOCs控制重点行业,组织完成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排查,明确VOCs主要产生环节,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同一乡镇及毗邻乡镇交界处同行业企业超过10家的认定为企业集群,VOCs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企业认定为重点管控企业。各地要重点排查以石化、化工、制药、农药、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 重点排查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日用化工、化学助剂、合成革、橡胶轮胎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化工行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铝型材、铸造、彩涂板、电子元器件、汽修、包装印刷、人造板、皮革制品、制鞋等行业为主导的企业集群。/pp  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工业园区要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和统一管理,开展园区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有条件的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要分析企业VOCs组分构成,识别特征物质,推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完善园区统一的LDAR管理系统,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台。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要全力抓好重点企业集群(详见附件4)治理,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结合本地产业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集群清单,抓好综合整治工作。各企业集群要统一整治标准,统一整改时限,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对排放量大,排放物质以烯烃、芳香烃、醛类等为主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pp  strong五、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实现减污降耗增效/strong/pp  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重点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加大油气排放监管力度,并要求企业建立日查、自检、年检和维保制度。储油库应采用底部装油方式,装油时产生的油气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处理装置出入口应安装气体流量传感器。7月15日前,对储油库油气密闭收集系统进行一次检测,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运输汽油的油罐汽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和油气回收系统,装油时能够将汽车油罐内排出的油气密闭输入储油库回收系统,往返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汽油和油气不泄漏,卸油时能够将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汽车的油罐内,除必要应急维修外,不应因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油气泄漏 运输汽油的铁路罐车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装油、卸油和运输过程的油气排放。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卸油应采用浸没式,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液位测量,除必要的维修外不得进行人工量油,加油产生的油气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加油站正常运行时,地下罐应急排空管手动阀门在非必要时应关闭并铅封,应急开启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台账记录。6-9月,各地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pp  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鼓励采用更严格的汽油蒸气压控制要求,6-9月对车用汽油实施42-62千帕的夏季蒸气压要求,全面降低汽油蒸发排放 鼓励采取措施引导车主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加油,引导油库和加油站夜间装、卸油。/pp  strong六、坚持帮扶执法结合,有效提高监管效能/strong/pp  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结合排查工作,做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向企业宣传VOCs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树立减排VOCs就是增效的理念。/pp  各地对照相关标准要求,对本地区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进行指导帮扶,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实现全覆盖。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好制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行业排放标准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7月1日全面实施的准备工作,帮扶指导企业加快实施达标排放改造,对于整改进度滞后的企业,要定期通过现场指导、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确保达到标准要求。/pp  7月1日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实施停产检修的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纳入执法监管范围,重点检查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晒等环节是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重点查处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查处问题范围主要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标准的10种行为:以敞开、泄漏等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形式储存、转移、输送、处置含VOCs物料 化工等行业使用敞口式、明流式生产设备 在不操作时开启VOCs物料反应装置进出料口、检修口、观察孔等 敞开式喷涂、晾(风)干等生产作业(大型工件除外) 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发生渗液、滴液等明显泄漏 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出现破损、异味、漏风等可察觉泄漏 高浓度有机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 生产工序和使用环节的有机废气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VOCs自动监控设施 石化、化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肥料制造、炼焦、人造板、家具制造等行业中应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无证排污。/pp  开展监测执法联动,7月15日前,对已安装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重点管控企业和采用简易治理工艺的企业开展抽测。各地应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VOCs走航监测等高效监侦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运用已有的监测预警系统,动态监控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及重点管控企业VOCs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整改,切实降低园区及周边VOCs浓度。/pp  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强化监督帮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以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查找问题、把脉会诊,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等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地方优化VOCs治理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 针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组织开展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切实帮助解决VOCs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紧盯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全面监督VOCs无组织和有组织达标排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pp  strong七、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strong/pp  加快完善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加强大气VOCs组分观测,完善光化学监测网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已开展VOCs监测的城市,要进一步规范采样和监测方法,加强设备运维和数据质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尚未开展VOCs监测的城市,要参照《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抓紧加强能力建设,开展相关监测工作。VOCs排放量较大、O3污染较重的城市,应优先开展VOCs自动监测,并实现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直联 开展手工监测的城市,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的日期开展手工采样,O3污染过程要加密监测频次,探索主要VOCs物质浓度变化及传输规律。6-9月,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组织对排查出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典型企业的厂界或园区环境开展VOCs苏玛罐采样监测,数据统一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向社会公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加强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编制重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苏玛罐采样监测报告。生态环境部组织重点区域各省(市)对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开展走航监测,排查突出问题,评估整治效果。7月15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完成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站点O3量值溯源和VOCs监测质控抽查工作。鼓励各地开展VOCs来源解析,确定影响O3生成的主要VOCs物种和排放行业,提高精准治污水平。/pp  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重点区域要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规范要求的及时整改。其他地区要加快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苏皖鲁豫交界地区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国12月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各地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要求,开展重点管控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鼓励各地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加快推进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pp  strong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企业治理积极性/strong/pp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各省份环保专项资金重点向VOCs治理倾斜,优先将VOCs治理工程、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综合整治、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综合考虑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树立标杆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集群或园区主动开展自愿减排工作,与政府签订VOCs减排协议,主动承诺遵守更严格的VOCs排放要求,实施更全面的VOCs治理任务。/pp  对VOCs浓度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治理进展缓慢、群众投诉强烈、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密监督频次,严格依法处罚。将超标问题突出、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pp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化集团等中央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运行管理,创建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将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企业,于7月底前完成,并报送生态环境部。充分发挥石化联合会、轻工联合会、制药、汽车、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印刷等行业协会组织协调、技术支持、政策宣贯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7月底前,每个行业可推选出5-10家标杆企业,由协会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企业治理VOCs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企业VOCs治理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pp  strong九、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strong/pp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VOCs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各地要积极跟踪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O3污染防治、VOCs综合治理的科学知识、政策法规,对治理成效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加大培训力度,各地组织开展VOCs治理政策、标准、技术专题培训,引导企业进一步树立加强管理就是减少成本、减少VOCs排放就是增加企业利润的理念 组织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开展VOCs治理监督执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pp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对举报VOCs偷排漏排、治理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奖励。/pp  strong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考核督察/strong/pp  各地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夏季VOCs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监测、执法、人员、资金保障等重点向VOCs治理攻坚行动倾斜,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项目和资金,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pp  生态环境部每月对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和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预警。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2020年6-9月优良天数提高目标为预期性目标,统筹纳入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综合运用强化监督帮扶等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对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进展缓慢、问题特别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6/attachment/a5bce087-2d42-46c8-9950-5b6753f6e8c9.pdf" title="1.区域范围.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1.区域范围.pdf/span/a/p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  /span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6/attachment/b023a195-65ae-4871-b249-b288d5d99897.pdf" title="2.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2020年6-9月优良天数预期提高目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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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6/attachment/823508f9-b6ad-4e87-a512-52ef106470f0.pdf" title="4.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涉VOCs重点企业集群清单.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4.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涉VOCs重点企业集群清单.pdf/span/a/p
  • 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相关知识培训
    石油是历史变迁留给后人的珍贵资源,在人类生产生活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石油化工产业的转型升级,石油品质也成为了重点监察的对象。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绿色发展,不少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油品质量实施了严格监管。用于油品分析的各类检测仪器也有了用武之地。 仪器分析法是以物理和化学及其信号强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分析方法,使用比较复杂和特殊的仪器。仪器分析的基本原理源于分析化学。分析仪器的发展与分析化学的发展紧密相关,分析化学经历三次重大变革,使得仪器分析也逐步升级,从仪器化、电子化、计算机化到智能化、信息化以至仿生化。 油品分析仪器是我公司的主营产品,公司员工掌握有关仪器分析中一些常用方法的基本原理、特点和应用,对于具体实际工作都是很有益的。为此,我公司技术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产品的培训活动,如闭口闪点测定仪 先来了解一下闭口闪点测定仪生产标准及使用范围: 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适用标准: GB/T261-2008、GB/T 21615-2008、ASTM D93,测试样品的使用环境为密闭环境时(如变压器油),测定石油产品的闭口闪点值。以触摸屏代替键盘操作,液晶大屏幕LCD全中文显示人机对话界面,全屏触摸按键提示输入,方便快捷,开放式、模糊控制集成软件,模块化结构,符合国标、美国、欧盟等标准。是理想的**仪器替代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航空,电力,石油行业及科研部门等。 A1190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特点分析1. 符合国家标准GB/T261-2008,采用彩色液晶大 屏幕显示,全中文人机对话界面,触摸屏式按键,对可预值温度、试样标号、大气压强、试验日期等参数具有提示菜单导向式输入。2. 模拟跟踪显示温升与试验时间的函数曲线,具有中文误操作软件提示修改功能,配试验日期 、试验时间等参数提示功能。3. 配有标准RS232、485计算机接口,下位机储存120组历史数据,与计算机相连可大容量存储数据并可长期保存传送数据,上位机可修改下位机参数。4. 自动校正大气压强对试验的影响并计算修正值。微机检测,系统偏差自动修正。5. 开盖、点火、检测、打印数据自动完成,电子引火,强制风冷。
  • 微谱科技亮相CBIFS2024第十六届食品安全技术论坛
    微谱科技携新产品、新技术亮相CBIFS2024第十六届食品安全技术论坛2024年4月11日上午,第十六届食品安全技术论坛在青岛银沙滩温德姆至尊酒店盛大开幕。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强化技术支持能力”,共有来自政府部门、检测机构、食品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1000余人参会。微谱科技携新产品超级微波消解仪亮相本次论坛,展示了食品检测样品前处理的先进解决方案,传达了助力保障国民食品安全的企业使命。 微谱科技工作人员为参会学者及观众详细介绍超级微波消解仪及样品前处理新技术、新成果,同专家探讨食品检测发展方向,交流新方法。参观者络绎不绝,对我们的产品给予了高度评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重大问题。微谱科技助力食品检测样品前处理,研发出WEPER SMWD5000超级微波消解仪。WEPER SMWD5000是一款单反应腔超级微波消解平台,它革新了传统微波消解的设计理念,采用新一代超级微波技术,预加压单反应腔,腔体采用双相钢材质,耐压高,同时腔体全自动密闭、极速水冷、高温高压、微波直接耦合至腔体等设计,极大提升微波消解效率和便捷性,可广泛应用于食品领域的样品消解。 未来,微谱科技将继续紧跟分析检测市场步伐,用自己的力量与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8cb1dcc2-f18b-4b7d-a06b-e2f79b45c463.jpg" title="QQ截图20180130093806.jpg"/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第 119 号/pp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省长:吴政隆/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22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pp  第一条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pp  本办法所称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工业生产、有机化学品储运装卸、建筑施工、洗染、机动车维修、农药喷洒等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排放的、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pp  第三条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控制、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重点防治工业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强化生活源、农业源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pp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和有计划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并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pp  第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pp  发展改革(能源)、经济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pp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pp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推进洗染、机动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pp  第七条 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监督检查情况。/pp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知识、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消费和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pp  第九条 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并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技术研究和治理,开展咨询、评估和技术推广等活动。/pp  第十条 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pp  第十一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名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量、使用量和排放量。/pp  第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制定地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pp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pp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pp  第十四条 对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达到国家和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审批该区域内新增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pp  第十五条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pp  第十六条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当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进行 禁止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pp  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相关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种类、浓度以及排放量。/pp  第十七条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pp  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pp  第十八条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并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和信息,接受社会监督。/pp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单位名录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公布。/pp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配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和人员,监督检查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和治理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超标单位名单。/pp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治。/pp  第二十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时,应当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状况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pp  第二十一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 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 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pp  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pp  第二十二条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pp  第二十三条 加油站、储油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油气排放检测,并向社会公开油气排放检测报告。/pp  第二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用建筑,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pp  第二十五条 医院、学校和幼托机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敏感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pp  第二十六条 洗染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对列入淘汰目录的干洗设备进行淘汰,使用密闭式干洗设备。/pp  干洗剂、染色剂应当密闭储存,废弃物残渣、废溶剂残渣应当密封存放和回收处理。/pp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涂料。/pp  喷涂、烘干作业应当在装有废气处理或者收集装置的密闭车间内进行 禁止露天喷涂、烘干作业。/pp  第二十八条 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推进非有机溶剂型农药等产品推广应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pp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中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泄露、逸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经仪器测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超过限值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pp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p
  • 【技术指导】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的注意事项及仪器维护
    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注意事项、仪器维护A1190技术指导产品介绍产品名称: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产品型号:A1190概 述: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在测试样品使用环境为密闭环境时(如变压器油),测定石油产品的闭口闪点值。以触摸屏代替键盘操作,液晶大屏幕LCD全中文显示人机对话界面,全屏触摸按键提示输入,方便快捷,开放式、模糊控制集成软件,模块化结构,符合国标、美国、欧盟等标准。广泛应用于铁路,航空,电力,石油行业及科研部门等。 适应标准:GB/T261、GB/T21615、ASTM D93注意事项1、 样品温度超过预置温度30℃未出现闪火时,闭口闪点测定仪自动停止工作,这时打印显示“偏低”,可把予闪点调高后,再进行试验。2、 当打印显示“偏高”时,说明予闪点设置偏高,应调低予闪点值再做试验。3、 当参数输入错误时,闭口闪点测定仪报警,不工作。4、 燃气调节阀要轻轻用力调节。5、 燃气瓶离闭口闪点测定仪距离应不小于1.2米。6、 样品倒入样品杯中要以刻度线为准。7、 仪器应该在无腐蚀环境下使用。更换试样时,油杯必进行清洗。8、 因闭口闪点测定仪用电热套加热,为了安全请接地。9、 仪器不用时,应放置在温度5~35℃,相对湿度85%以下,空气中不含腐蚀气体和有害物质的环境中。仪器维护序 号故障原因排除方法1打开电源,液晶屏无显示1. 检查电源是否插好。2. 打开仪器侧板检查各插头是否有松动。2试验重复性误差较大1.检查试验环境是否符全合要求;2.检查显示屏显示温度,需要时重新校准。31. 不加热1. 检查加热炉,若坏则更换。4升降臂不升或不降1.电机与升降臂螺丝脱落。
  • 化学所与索尼公司合作实现单壁碳纳米管选择性分离/富集
    自单壁碳纳米管被发现以来,其优异的电学性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是,现有方法制备的单壁碳纳米管都是金属性管和半导体性管的混合物,两种管的互相影响会降低彼此的器件性能。为使金属性管和半导体性管各尽其用,而不是互相影响进而降低彼此的器件性能,单壁碳纳米管的分离/富集就显得尤为重要,并成为本领域一个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  化学所有机固体院重点实验室与日本索尼公司先进材料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合作,在单壁碳纳米管分离/富集领域取得了新进展,有关研究成果申请了发明专利并发表在近期的《先进材料》(Adv. Mater., 2009, 21, 813-816)上。  他们采用实验室常用的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图1),在400摄氏度的高温下通入刻蚀性气体,从而实现了单壁管的选择性分离/富集。与当前广泛报导的溶液分离方法选择性反应(刻蚀)金属性碳管不同,这种气相刻蚀的方法选择性刻蚀半导体性单壁管(图2),被刻蚀的碳管转化为二氧化碳气体排出装置外,而金属性单壁管则被保留在了装置内。本方法对于不同直径范围的半导体管均有选择性刻蚀作用,尤其是对于直径小于1.18 nm半导体管,刻蚀效率高达90%。此外,本方法还具有成本低廉,操作方便,易于规模化及对金属性碳管破坏性小等优点,为大规模富集金属性单壁碳纳米管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北京大学物理系相关教授还利用密度泛函法对选择性刻蚀进行了理论计算。     图1 用于气相刻蚀的电炉装置     图2 选择性分离前后碳管样品的Raman 光谱(a,b),及紫外可见近红外光谱(c,d)
  • XT-9916型微波消解/萃取仪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经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评委会审定,由上海新拓公司最新研发、生产的XT-9916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萃取仪以其多个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点和国际领先的温/压控制技术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新拓公司从2001年就开展了微波消解仪的非接触压力控制技术的自主研发。2010年,突破现有技术瓶颈,研发出中红外非接触式扫描温控,实时扫描和监控所有样品的真实温度,实现了在密闭式微波消解设备中的非接触式温/压实时扫描监控。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XT-9916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萃取仪中,并于2012取得了相关技术的国家发明专利。 国内现有高通量密闭式微波消解设备由于检测技术的制约,都是以主控罐作为代表来控制温度和压力,并不能监控所有罐内样品的反应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国外同类产品中,只有2家德国公司拥有类似的非接触式温/压实时扫描监控技术,但由于其压力测控所需的部件十分昂贵,一般用户难以承受。 XT-9916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萃取仪实现了在密闭式微波消解设备中的非接触式温/压实时扫描监控,很好地解决了高通量微波反应设备的高效性与安全性的矛盾,在温/压控制技术上领先所有国内其它产品和大部分国外同类产品。 XT-9916微波消解/萃取仪已获三项专利授权,通过了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此外,中国科学院上海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查新,确认该项目在温/压控制技术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该产品已正式批量投产,全国多家药检所、乳制品厂家、检验检疫机构、院校等用户反映仪器运行安全稳定,获得了用户的一致好评。新拓公司将会不断创新,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研发出更贴近市场需求的高性能产品。
  • 【行业应用】赛默飞GC-Orbitrap MS联用对制药包装容器材料中可浸出杂质的结构确证分析
    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近日发布应用气相色谱-静电场轨道阱(Orbitrap)质谱联用对制药包装容器材料中可浸出杂质结构确证分析的应用案例。 塑料、聚合物及其它制药产品专用包装材料可析出具有潜在毒性的化学杂质,针对此类物质的检测研究不仅是制药行业的关注热点,同时也是对相关分析人员的严峻挑战。通常来说,可萃取物和可浸出物(E/L)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任何可能由包装材料迁移至最终产品、药物中的污染物进行定性确认、定量检测,并尽可能降低其含量。“可萃取物”是指容器密闭系统中可在实验室加速条件下进入溶剂中从而被提取出的化学物质。其中,实验室加速条件包括升温和强烈溶剂,而加速目的是在避免材料降解、异变的前提下实现最大提取量。“可浸出物”则被定义为在产品保质期内可由包装迁移至药物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本次测试应用具备超高分辨率和质量精度质谱系统的新一代 GC-MS 系统,对包装密闭系统和密封产品所使用的聚合物垫圈(环型密封圈)中的化合物进行检测和鉴定。本实验旨在展示针对环型密封圈中的化学成分进行定性分析的完整工作流程。本流程重点在于通过一级高分辨质谱全扫描对样品进行无目标监测,借助超高分辨率的优势获得化合物的精确质量数。质谱分辨能力对于准确推测化合物元素组成、分析结构、区别共流出物和同量异位素化合物具有重要作用。快速的扫描速度、高灵敏度和宽线性范围则利于对高低丰度化合物进行同时检测。这些仪器特性结合可进行自动解卷积算法和样本比较的独特软件系统,组成了一个针对复杂化合物结构分析的有力解决平台。应用文章下载链接:https://tools.thermofisher.com/content/sfs/brochures/Impurities%20Identification%20of%20Pharma%20Container%20Materials%20by%20QEGC.pdf------------------------------------------------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 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50,000名员工。我们的 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 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首要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 司,员工人数约37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 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 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 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 站:www.thermofisher.com
  • GTI吉泰精密仪器亮相2024零碳大会
    “2024国际零碳城市乡村与零碳建筑大会暨技术设备博览会”于5月26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本届零碳大会主题是“推动建筑零碳发展,促进城乡绿色低碳转型”,以零碳贯穿主题展览和会议活动,引领建筑节能相关产业迈向可持续的零碳未来。一、大会现场本次零碳大会,GTI吉泰精密携建筑气密性测试系统、管道漏风量测试机、风量罩、风速仪、差压类传感器等产品精彩亮相。 管道漏风量测试机吸引了众多客户驻足咨询,DALT 6910专业版用于空调风管、消防风管及密闭空间的漏风量测试,可对分段管道和整个系统安装后的总管道进行检测,保证系统的工作效率,避免能源浪费。仪器集成了欧美及国内风管行业多种现行测试标准,根据相关的鉴定标准进行检测后,可直接确定管道的密封性是否合格。通过外接打印机可实现打印功能,且整机尺寸小,重量轻,家用SUV后备箱即可装载运输,可测流量范围更大。触摸屏一体化操作,LCD彩屏显示,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可实现测试全过程操作。 GTI吉泰精密工作人员详细为来访观众介绍产品性能及使用方法,解答观众的疑问,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同时,我们也欢迎观众亲自观摩我们的产品,感受GTI品牌产品的品质和性能。 GTI620型风量罩是集风量测试、风速测试、微差压测试于一体的智能型测试仪器,其广泛适用于空调、管道等场所的风速风量测试,并且可以进行高精度的微差压测试。 差压类传感器系列产品包括手持式微差压计GTI115、超小型微差压数显表GTI135/GTI145、微差压变送器GTI131等,欢迎您莅临现场参观交流。二、扫码有礼端午节来临之际,GTI吉泰精密特别推出现场扫码签到赠送艾草香囊及GTI文创漆扇活动!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快来现场参与吧! 本次2024零碳大会将持续至5月28日,GTI吉泰精密展位023、025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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