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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相关的资讯

  • 重庆新希望饲料选订冠亚饲料水分仪
    重庆新希望饲料公司隶属新希望集团。主要生产、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精料补充料(其它)(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销售:农产品;畜禽、水产养殖及销售。 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水分对整个加工程序的各个单元过程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到产品的输出,适宜的水分含量,不仅可降低饲料的加工成本,减少各加工过程中的能量损失及加工设备的机械损耗,同时也能提高饲料产品的质量和饲料加工的工作效率,为用户提供可靠的饲料产品。因此,各饲料加工工序对加工对象的水分有严格要求。 当进入加工的物料水分过低时,加工出的颗粒饲料表面质量光滑而坚硬,不易于动物的消化吸收,同时加工过程功耗过大,生产率低,吨电耗大;当水分过高时,加工的颗粒饲料外表毛糙,成型率低,容易造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霉变和碎化。 新希望饲料生产部门要求:一般加工后颗粒饲料的水分应不高于12.5%;但在北方可以不高于13.5%,如果在夏季加工颗粒饲料,由于环境温度较高,因而成品颗粒理想中的水分一般不高于12.5%,否则易发霉变质。饲料检测**标准方法。以下是新希望公司提供的饲料样品,通过冠亚快速水分仪和烘箱法实验的对比: 饲料水分是饲料生加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目前使用的测定方法是GB/T 6435-2006(105℃恒重法)。(1)将称样皿洗净,105℃烘1h,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30min,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为恒重。(2)称取2~5g样品,均匀平摊在已恒重的称量皿中。在(105±2)℃恒温烘箱内烘干2~4h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1h,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2g为恒重。冠亚牌水分测定仪在饲料水份控制上的应用冠亚水分仪WL-01D仪器法与国标法(GB/T 6435-2006)比较  WL-01D 烘箱13.20%13.10%13.00%13.19%13.23%13.07%结论:取平均值,水分仪测试平均数据为13.14%,烘箱测试平均数据为13.12%。测试数据说明,WL-01D饲料水分测定仪检测结果与**标准有良好的一致性,并且有良好的重复性。
  • 各级畜牧饲料部门贯彻实施最新饲料法规
    2013年3月29日,农业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深入贯彻实施新的饲料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新制度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努力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2012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以贯彻实施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重点,集中力量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发布《条例》配套规章,把新要求落实到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中,增强执行力 二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推动全行业形成“学条例、抓落实、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着力推进示范企业创建、经营门市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关键环节抽检继续加强,案件查处更加有力。据监测,2012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预计为1.91亿吨,同比增长5.5% 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95.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全行业呈现出产量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素质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今后一段时期,饲料行业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核心,坚持“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管、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基本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扶持政策,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饲料产业体系。2013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以“抓法规制度落实,抓整治成效巩固,抓重点问题研究”为主题,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核、质量安全监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瘦肉精”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努力把饲料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饲料生产企业人士:奶粉激素或源于饲料环节
    8月10日,国内一家饲料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奶粉中导致婴儿性早熟的激素,可能是在饲料原料环节产生。而对于这种易致动物性早熟的激素,很多饲料生产企业并没有专门检测方法。  对此,北京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法确定,而对于奶牛饲料的原料检测,对检测机构有明确检测标准。  霉菌毒素检测存在漏洞  8月10日,张先生称,添加雌激素不会给奶企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激素可能在饲料原料中产生。张先生介绍,奶牛的能量饲料很多是用玉米副产品加工而成,而玉米出现倒伏后,会发酵产生一种霉菌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这种霉菌毒素有雌激素作用,可以导致人或动物流产、性早熟。他称,国家颁布的《饲料卫生标准》有强制性规定,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含量不能超过500PPB,“也就是单位重量的饲料里,玉米赤霉烯酮的重量不能超过十亿分之一。”  张先生表示,常见的对人和动物有伤害的霉菌毒素有8种,玉米赤霉烯酮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饲料生产企业会自检其中的2到3种,然后再将饲料原料送到当地检测中心检查。但因为送检需要交费,自检又需要投入设备和人力成本,同时送检并非强制性的,饲料生产商为节约成本逃避检查,“据我所知,全国有1万多家饲料生产企业,但送检的只是个别单位。”  张先生介绍,国家对于赤霉烯酮的含量有严格标准,但对检测环节却没有强制性要求,两者衔接上有缺失。  农业局称饲料有严格监管  8月10日晚,北京市农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导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定论,不能判断是否与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有关。  该工作人员称,对于饲料生产行业的卫生质量标准,农业部门一直有严格监管制度,对于业内人士介绍的霉菌毒素,检测机构也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不会存在漏检的情况。”但玉米赤霉烯酮是否被纳入检测范围,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 国务院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 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四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第十六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条 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第二十二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核查。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  第二十五条 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情况。  养殖者发现其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供货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第四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   (二)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五)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四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第四十五条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监督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应召回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 养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   (二)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五)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   (六)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七)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  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饲料原料,是指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加工制作饲料但不属于饲料添加剂的饲用物质。  (二)单一饲料,是指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  (三)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四)浓缩饲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五)配合饲料,是指根据养殖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六)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七)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八)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九)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合物质。  (十)许可证明文件,是指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五十条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 守护饲料安全,岛津积极参加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培训班
    2022年8月9-10日,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培训班在广西南宁圆满举行。会议秉承“今天的饲料,明天的食粮”这一宗旨,力邀国内饲料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齐聚南宁,分析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趋势,分享预警新技术、新方法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为业界同仁带来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新动态,提高饲料质量安全基础性研究水平。会议主要围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趋势分析”、“国内外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究进展”、“新技术、新方法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饲料及畜产品中新型潜在风险因子及检测技术”四个主题,共20余位专家分享了报告。岛津作为分析仪器制造商,也积极参与了本次培训班,并分享了岛津关于饲料安全的新解决方案。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张圆圆女士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张圆圆女士做了《饲料安全检测-岛津解决方案》的发表,主要介绍了目前饲料相关的法律法规,饲料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涉及的检测仪器以及岛津在饲料污染物检测(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重金属等)和饲料营养物质检测(维生素、氨基酸等)的解决方案。同时,岛津在现场设立了展台,和与会嘉宾们进行了更深入的互动交流。岛津展台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纳锘仪器提供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新规整体解决方案
    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1849号公告,公布了《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两许可条件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许可条件中不仅明确规定了厂区最小面积、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能力,并且规定必须设有饲料检测实验室。规定检测实验室中必须配备的仪器,其中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相关检测仪器。纳锘仪器 做为岛津公司苏州产品上海地区总代理,为上海地区饲料企业提供完整的分析检测方案。内容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规检测项目一览表醋酸酯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1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2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6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12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E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D3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法测定饲料中砷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镉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铬的含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法测定饲料中铬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铜的含量冷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汞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铅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锌的含量岛津应对饲料行业解决方案流程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项目应对岛津推荐仪器介绍如欲获取详细信息请联系---------------------------------------------------------------------------上海纳锘仪器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莲花南路1388弄8号楼碧恒广场1503室[201108]电话:021-60900829,60900830,61131031,61131051传真:021-61131052E-Mail:info@nano-instru.com----------------------------------------------------------------------------
  • 农业部拟增补28种(类)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p 日前,农业部发布公告,拟将58种宠物(犬猫)专用的饲料添加剂增补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23种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宠物(犬猫),同时将28种(类)饲料原料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pp 依据相关规定,饲料生产企业所使用的饲料原料均应属于《饲料原料目录》规定的品种,并符合目录的要求。本次意见稿中,将构树茎叶、可食用水果蔬菜、鱼皮、平菇、香菇等列入,向社会征求意见。/pp 通知原文如下: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农业部关于征求增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饲料原料目录》意见的通知/strong/span/pp 为进一步加强宠物饲料管理,依法规范宠物饲料市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拟将58种宠物(犬猫)专用的饲料添加剂增补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23种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宠物(犬猫),同时将28种(类)饲料原料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pp 1.电子邮件:xmjslch@agri.gov.cn/pp 2.传真:010—59192848/pp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pp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f962b55c-afe6-444e-b425-a6b3dcb4fd57.docx"附件1 增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征求意见稿).docx/a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c9c9de69-bb50-4064-b447-ae15fbf84cef.docx"附件2 增补《饲料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农业部畜牧业司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8年2月12日/p
  • 坚决向劣质饲料宣战!沃特世公布食品安全饲料检测方案
    p 近日,台湾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公布,岛内首次检出鸡蛋中二恶英含量超标!当局随即对事发地彰化地区3家鸡蛋厂进行联合调查,截至目前,已杀死所有相关鸡只、销毁相关蛋品,并预防性地下架7千余公斤鸡蛋,封存14万颗鸡蛋。新北、桃园、苗栗42家餐饮业者涉及其中。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fce32ebf-e1fd-48c4-9a11-cec841c39c28.jpg"//pp /pp  营养价值颇高的鸡蛋为何沦为“毒蛋”?幕后元凶二恶英到底从何而来?台湾农委会推测是因过去使用的饲料中含有二恶英。/pp  饲料检测:是时候从食物的食物中找原因/pp  说来也怪,饲料本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从前,因为有了它,人类的动物饲养水平大幅提升,自身食物品种不断丰富 但如今它却反制于人,成为多起食物安全事件的导火索,何解?/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16d090a-214f-4dba-87fc-7add94485c27.jpg"//pp  其实,影响饲料安全问题的因素大体有以下四类:原料质量难于控制、违禁药物滥用、环境中有害物质污染及饲料添加剂不合理使用。而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包括喹乙醇在内的多种非法饲料添加物,表明了向劣质饲料宣战的坚定立场!/pp  沃特世作为仪器行业完整解决方案的先行者,对于食品安全领域尤为重视,又怎会袖手旁观?而且传统检测方案操作复杂、效率低、对分析人员技术要求甚高 沃特世凭借其高效、操作简便等优势,正式打响食品安全饲料检测之战!/pp  沃特世检测方案:为饲料之战打响头阵/pp  沃特世采用高灵敏度的APGC-Xevo TQ-S仪器检测饲料中二恶英含量,用Oasis PRiME HLB 、UPLC I-Class和Xevo TQ-S Micro联用的解决方案检测包括喹乙醇在内的7种非法兽药添加。/pp  二恶英检测/pp  沃特世检测方法简单易行、结果精准且符合欧盟法规:NO 589/2014规定GC-MS/MS可以作为确证方法检测二恶英类化合物标准。/pp  17种二恶英分子结构图/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3.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456b0a1a-c487-43f0-af50-52f5998d9ce8.jpg"//pp  检测方法/pp  分别将GC-HRMS标准曲线(5个Level)稀释500倍,17种同位素内标浓度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4.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d964af9c-315e-4784-88f8-0562d37d1716.jpg"//pp  方法验证与结果/pp  二恶英数据处理方法需不同同位素内标校正/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5.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d4da69a-8efd-427e-8e6f-0c98a96d64b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以2,3,7,8-TCDD为例,1fg(20 fg)上柱计算S/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6.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f130beb6-a028-4d20-85c5-7e382ffb613c.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APGC-Xevo TQ-S仪器灵敏度/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7.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971852b1-aa05-414c-a3ed-363d4582240e.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喹乙醇、磺胺喹恶啉等七种非法添加物检测/pp  检测方法/pp  典性基质加标色谱图/pp  磺胺喹恶啉的添加水平为0.1 ppb/pp  喹乙醇,氨茶碱,二羟丙茶碱和地塞米松的添加水平为1.0 ppb/pp  甲氧苄啶,阿托品的添加水平为0.5 ppb/pp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8.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72f9639d-b275-4abb-b601-e42a97eb70e5.jpg"//pp  实际样品检测/pp  对鸡配合饲料样品和猪配合饲料样品进行检测,均发现高含量的喹乙醇。/pp  在方法开发过程中很难找到空白喹乙醇饲料样品,所以用鱼饲料的配方模拟配制作为空白基质。/pp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9.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d6e9a171-ed28-4460-b3ee-9f35aa5a735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喹乙醇含量1.9mg/kg的鸡配合饲料/pp  /pp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1.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c9de3e87-86d2-4a1a-bbf3-1f4de7dd744b.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喹乙醇含量18mg/kg的猪配合饲料/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b3bdf27b-de6a-479a-a01b-24eabe8f88df.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模拟空白鱼饲料/pp  应用优势/pp  针进样同时检测饲料样品中包括喹乙醇在内的7种非法兽药添加 /pp  采用Oasis PRiME HLB通过式样品前处理方案,无需氮吹,快速简单,省时省力 /pp  ACQUITY UPLC I-Class超高效液相色谱运行仅需时间9 min,即可完成多种兽药的检测。/pp  如需以上完整解决方案,可联系沃特世当地销售人员,或微信留言告知。/p
  • 中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口政策面临重大调整
    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44号公告,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作出调整。/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此次调整主要是涉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进口,较原有政策有重大变化。一是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进口更容易。进口时只需要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不再要求办理检疫审批。二是部分饲料的进口门槛提高。针对生的宠物食品,在原有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的基础上,还特别增加了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针对加工植物蛋白,必须在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须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植物粉类则要求在进口前准备好原产国官方的检疫证书进。三是明确规定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所含的植物源性成份分级,参照对应植物源性成份的监管方式。/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针对此次调整,检验检疫部门将持续关注政策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向各相关进出口企业通报情况。同时,也提醒各饲料及添加剂进口企业务进口前要做好以下几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此次公告内容,熟悉此次调整具体变化,并及时跟踪后续的相关文件。对公告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咨询检验检疫机构。二是加强与境外出口商的沟通,让其了解国内政策的变化,特别是针对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要求进口企业在进口前要充分了解进口产品的组成成分,有针对性的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及时按照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进口合同中订明检疫条款,避免进口饲料到港后因不符合我国检验检疫要求、不允许入境而遭受损失。/ppbr//p
  • 农业部发文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
    p  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的公告,相关单位可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农业部畜牧业司。br//pp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提高饲料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农业部部拟采取竞争方式遴选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公告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能够基本覆盖《饲料卫生标准》相关指标,近三年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pp  具体通知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font-size: 20px "strong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的公告/strong/span/pp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饲料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要求,我部拟采取竞争方式遴选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一、申报条件/pp  (一)申请单位或其所在组织应依法成立,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pp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包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和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或国家合格评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机构优先考虑。/pp  (三)申请单位检测能力能够基本覆盖《饲料卫生标准》相关指标,近三年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或有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行政许可检测、监督抽查、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经历的机构优先考虑。/pp  二、有关要求/pp  (一)申请单位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pp  (二)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15日下班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并附申报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光盘)。/pp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综合审查、核查情况择优确定承检机构。有关检测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联系。/pp  联系人:张晓宇,电话:010-59192872,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803e6e3b-ac35-48fd-9305-b8fc9cbde19a.doc"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申请书.doc/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1月20日/pp  /ppbr//ppbr//p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发布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国进出口饲料800多万吨,货值约50亿美元。一方面我国饲料行业长期依赖进口鱼粉、肉骨粉、乳清粉等蛋白原料和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仅2005年进口鱼粉就超过100万吨 另一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出口企业集群,宠物食品、维生素、氯化胆碱等产品的出口数量已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而国际饲料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  作为食物链安全的基础,饲料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由于饲料产业链的特点,一旦饲料原料或添加剂发生安全卫生问题,经过“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养殖企业”这一链条的逐级放大,影响范围可能波及多个国家成千上万的企业,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据悉,《办法》包括:总则、风险管理、进口检验检疫、出口检验检疫、过境检验、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计71条。以“安全”和“可追溯”为目标,按照“风险分析、风险监控、立体把关、精细管理”的思路,对进口产品建立包括“体系评估、市场准入、明确要求、注册登记、口岸监控、产品追溯、产品召回”为主要内容的把关体系 对出口产品建立包括“注册登记、自检自控、官方监控、监督管理、产品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以企业自检自控为基础、以官方监控为主、出口前有针对性的抽查为辅”的检验检疫管理模式。配合以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管理等制度,旨在充分发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调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检验检疫针对性和进出口把关的有效性。
  •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饲料是人饲养动物的食物的总称。饲料是畜牧业的基础,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是畜产品向农产品转变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饲料年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市场规模。针对这庞大的市场,仪器信息网特意整理了一份关于饲料的标准:《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上期我们整理了一份《食品农残国标G B23200系列标准汇编 》 ,就有用户强烈要求整理一份饲料行业的标准汇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小编网络资源,汇编成册,以飨读者。《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共收集了现行的304个最新的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旨在提升饲料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安全、健康、生态的产业链。为了方便查询,我们特意增加了书签,便于检索之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收藏汇编包括标准如下:GBT 5915-2020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1GBT 5916-2020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8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18GBT 6432-2018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22GBT 6433-2006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29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38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50GBT 6436-2018 饲料中钙的测定 61GBT 6437-2018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68GB 6438-2007T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74GBT 7292-199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81GB 7293-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 86GB 7294-2017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 121GB 7295-2018饲料添加剂 盐酸硫胺-维生素B1 98GB 7296-2018 饲料添加剂 硝酸硫胺 (维生素B1) 109GBT 7297-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134GB 7298-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140GBT 7299-2006 饲料添加剂 D-泛酸钙 151GB 7300-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酸 161 GB 7300.1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 174 GB 7300.1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 183 GB 7300.103-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192 GB 7300.2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201 GB 7300.203-2020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 211 GB 7300.204-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 226 GB 7300.3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 237 GB 7300.3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 246 GB 7300.4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 255 GB 7300.402-2020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植酸酶 262 GB 7300.6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 269 GB 7300.8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 274 GB 7300.9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 281 GB 7300.10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 291GB 7301-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 300GB 7302-2018 饲料添加剂 叶酸 311GB 7303-2018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维生素C 320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327 GBT 8381.2-2005 饲料中志贺氏菌的检测方法 340 GBT 8381.3-2005 饲料中林可霉素的测定 353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361 GBT 8381.5-2005 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 366 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374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79 GBT 8381.8-2005 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84 GBT 8381.9-2005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9 GBT 8381.10-2005 饲料中磺胺喹(口恶)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4 GBT 8381.11-2005 饲料中盐酸氨丙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8GBT 8622-2006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403GB 9454-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09GBT 9455-200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D3微粒 424GB 9840-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 431GBT 9841-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444GBT 10647-2008 饲料工业术语 451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481GBT 10649-2008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489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493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504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513GBT 13081-2006饲料中汞的测定 520GB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528GBT 13083-2018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531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536GBT 13085-2018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542GBT 13086-2020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547GBT 13087-2020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555GBT 13088-2006 饲料中铬的测定 562GBT 13089-2020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569GBT 13090-2006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574GBT 13091-2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581GBT 13092-2006 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597GBT 13093-2006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604GBT 13882-2010 饲料中碘的测定 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612GBT 13883-2008 饲料中硒的测定 617GBT 13884-2018 饲料中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3GBT 13885-2017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8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45GBT 14699.1-1993 饲料采样方法 652GBT 14700-2018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656GBT 14701-2019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665GBT 14702-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674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28GB 14924.1-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682GB 14924.2-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688GBT 15399-2018 饲料中含硫氨基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691GBT 15400-2018 饲料中色氨酸的测定 698GBT 17243-1998 饲料用螺旋藻粉 707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713GBT 17481-2008 预混料中氯化胆碱的测定 720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 727GBT 17777-2009 饲料中钼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732GBT 17778-2005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737GBT 17810-2009 饲料级DL-蛋氨酸 743GBT 17811-2008 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的测定 过滤法 750GBT 17812-2008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55GBT 17813-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烟酸与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62GBT 17814-2011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乙氧喹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769GBT 17815-2018 饲料中丙酸、丙酸盐的测定 781GBT 17816-1999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789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93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1GBT 17819-201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9GBT 17890-2008 饲料用玉米 816GBT 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820GBT 18397-2014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32GBT 18632-2010 饲料添加剂 80%核黄素(维生素B2)微粒 838GBT 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845GBT 18634-2009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850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857GBT 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 867GBT 18869-201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875GBT 18872-2017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92GBT 18969-2003 饲料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99GBT 18970-2003 饲料添加剂 10%β,β-胡萝卜-4,4-二酮(10%斑蝥黄) 907GBT 19164-2003 912GBT 19370-2003 饲料添加剂1%β-胡萝卜素 923GBT 19371.1-2003 饲料添加剂 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928GBT 19371.2-2003 饲料中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4GBT 19372-2003 饲料中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 939GBT 19373-2003 饲料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944GBT 19422-2003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 949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956GBT 19424-201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967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976GBT 19540-2004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983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990GBT 19542-2007 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98GBT 19684-2005 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3GBT 20189-2006 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7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012GBT 20191-2006 饲料中嗜酸乳杆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102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1028GBT 20193-2006 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1046GBT 20194-2018 动物饲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1051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1063GBT 20196-2006 饲料中盐霉素的测定 1071GBT 20363-2006饲料中苯巴比妥的测定 1082GBT 20411-2006 饲料用大豆 1088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 1092GB 20802-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 110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109GBT 20804-2006 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127GBT 20805-2006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1134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1140GBT 20807-2006 绵羊用精饲料 1146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3GBT 21034-2007 饲料添加剂 羟基蛋氨酸钙 1157GBT 21035-2007 饲料安全性评价 喂养致畸试验 1162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68GBT 21037-2007 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73GBT 2110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78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84GBT 21103-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90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97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方法 1204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0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6GBT 21108-2007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22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1230GBT 21514-2008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1235GBT 21515-2008 饲料添加剂 天然甜菜碱 1248GBT 21516-2008 饲料添加剂 10%β-阿朴-8 -胡萝卜素酸乙酯(粉剂) 1257GBT 21517-2008 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 1264GBT 21542-2008 饲料中恩拉霉素的测定 微生物学法 1272GBT 21543-2008 饲料添加剂 调味剂 通用要求 1279GB 21694-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 1285GB 21695-2008-T 饲料级 沸石粉 1292GBT 2169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铜 1300GBT 21979-2008 饲料级L-苏氨酸 1307GBT 21995-2008 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13GB 21996-2008-T 饲料添加剂 甘氨酸铁络合物 1320GBT 22141-2008 饲料添加剂 复合酸化剂通用要求 1328GBT 22142-2008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1334GBT 22143-2008 饲料添加剂 无机酸通用要求 1340GBT 22144-2008 天然矿物质饲料通则 1346GBT 22145-2008 饲料添加剂 丙酸 1352GBT 22146-2008 饲料中洛克沙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60GBT 22147-2008 饲料中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1365GBT 22259-2008 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71GBT 22260-2008 饲料中甲基睾丸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76GBT 22261-2008 饲料中维吉尼亚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83GBT 22487-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89GBT 22488-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98GB 22489-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 1404GBT 22544-2008 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 1412GBT 22545-2008 宠物干粮食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1420GBT 2254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锌 1426GBT 22547-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1435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1444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 1453GBT 22919.1-2008 水产饲料 第1部分:斑节对虾配合饲料 1463GBT 22919.2-2008 水产饲料 第2部分:军曹鱼配合饲料 1470GBT 22919.3-2008 水产饲料 第3部分:鲈鱼配合饲料 1475GBT 22919.4-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4部分:美国红鱼配合饲料 1480GBT 22919.5-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5部分: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 1486GBT 22919.6-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6部分:石斑鱼配合饲料 1493GBT 22919.7-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7部分:刺参配合饲料 1499GBT 23179-2008 饲料毒理学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 1505GBT 23180-2008 饲料添加剂 2%d-生物素 1510GBT 23181-2008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1516GBT 23182-2008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1520GBT 23184-2008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1527GBT 23185-2008 宠物食品 狗咬胶 1545GBT 23186-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慢性毒性试验规程 1551GBT 23187-2008 饲料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64GBT 23385-2009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59GB 23386-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 1570GBT 23387-2009 饲草营养品质评定 GI法 1581GBT 23388-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 1588GBT 23389-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繁殖试验规程 1596GBT 23390-2009 水产配合饲料环境安全性评价规程 1602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610GBT 23735-2009 饲料添加剂 乳酸锌 1616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1623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1628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633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641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 1649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1659GBT 23746-2009 饲料级糖精钠 1666GBT 23747-2009 饲料添加剂 低聚木糖 1672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1681GBT 23874-2009 饲料添加剂木聚糖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688GBT 23875-2009 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 1695GBT 23876-2009 饲料添加剂 L-肉碱盐酸盐 1701GBT 23877-2009 饲料酸化剂中柠檬酸、富马酸和乳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10GBT 23878-2009 饲料添加剂 大豆磷脂 1716GBT 23879-2009 饲料添加剂 肌醇 1723GBT 23880-2009 饲料添加剂 氯化钠 1731GBT 23881-2009 饲用纤维素酶活性的测定 滤纸法 1736GBT 23882-2009 饲料中L-抗坏血酸-2-磷酸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41GBT 23883-2009 饲料中蓖麻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47GBT 23884-2009 动物源性饲料中生物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53GBT 24318-2009 杜马斯燃烧法测定饲料原料中总氮含量及粗蛋白质的计算 1760GBT 24352-2020 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 1775GBT 24832-2009 饲料添加剂 半胱胺盐酸盐β环糊精微粒 1805GBT 25174-2010 饲料添加剂 4′,7-二羟基异黄酮 1810GBT 25247-2010 饲料添加剂 糖萜素 1816GBT 25735-2010 饲料添加剂 L-色氨酸 1826GBT 25865-2010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锌 1833GBT 25866-2010 玉米干全酒糟(玉米DDGS) 1840GBT 26425-2010 饲料中产气荚膜梭菌的检测 1846GBT 26426-2010 饲料中副溶血性弧菌的检测 1860GBT 26427-2010 饲料中蜡样芽孢杆菌的检测 1878GBT 26428-2010 饲用微生物制剂中枯草芽孢杆菌的检测 1892GBT 26437-2010 畜禽饲料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强饲法测定鸡饲料表观代谢能技术规程 1903GBT 26438-2010 畜禽饲料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全收粪法测定猪饲料表观消化能技术规程 1911GBT 26441-2010 饲料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1918GBT 26442-2010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 1925GBT 27983-2011 饲料添加剂 富马酸亚铁 1934GBT 27984-2011 饲料添加剂 丁酸钠 1944GBT 27985-2011 饲料中单宁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952GBT 28642-2012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快速检测方法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957GBT 28643-2012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物质的测定 1966GBT 28715-2012 饲料添加剂酸性、中性蛋白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001GBT 28716-2012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08GBT 28717-2012 饲料中丙二醛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5GBT 28718-2012 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GBT 30945-2014 饲料中泰乐菌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7GBT 30955-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33GBT 30956-2014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39GBT 30957-201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45GBT 31216-2014 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2051GBT 32140-2015 中华鳖配合饲料 2058GBT 32141-2015 饲料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2065GB 32449-2015 饲料添加剂 硫酸镁 2071GBT 33914-2017 饲料原料 喷雾干燥猪血浆蛋白粉 2080GBT 34269-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图谱 2087GBT 34270-2017 饲料中多氯联苯与六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1 2132GBT 34271-2017 饲料中油脂的皂化值的测定 2140GB 34456-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2146GB 34457-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 2154GB 3445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2163GB 34459-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 2171GB 34460-2017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 2179GB 34461-2017 饲料添加剂 L-肉碱 2190GB 34462-2017 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 2201GB 34463-2017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 2216GB 34464-2017 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 2223GB 34465-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 2235GB 34466-2017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2242GB 34467-2017 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 2251GB 34468-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 2259GB 34469-2017 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 2267GB 34470-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2276GB T 21101-2007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2285GB T 23744-2009 饲料中3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2291GB T 31215-201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甜味剂通用要求 2301GBT 36205-2018 草鱼配合饲料 2311GBT 36206-2018 大黄鱼配合饲料 2318GBT 36782-2018 鲤鱼配合饲料 2325GBT 36858-201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333GBT 36859-2018 饲料中尿素含量的测定 2339GBT 36860-2018 饲料原料 干黄酒糟 2348GBT 36861-2018 饲料添加剂β-甘露聚糖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353GBT 36862-2018 青鱼配合饲料 2359GBT 36863-2018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防霉剂通用要求 2367GBT 39670-2020 宠物饲料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375GBT 40154-2021 饲料原料 棉籽蛋白 2387GBZ 23738-2009 GBT 22000-2006 在饲料加工企业的应用指南 2393GBZ 31812-2015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技术指南 2418GBZ 31813-2015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技术指南 2429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有近7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近20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叮!2020年饲料抽检工作配置方案 请您查收
    由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饲料抽检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各位朋友是否在着手准备开展工作?亦或是正在为手头待处理的大量样品头疼不已?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今年饲料抽检计划的工作形式和检测项目,让大家面对工作更加从容~下文还有整理好的抽检方法、对应的配置方案,和文末福利,一定要看到最后哦! 2020年饲料抽检工作简介一、全称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二、发起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原农业部畜牧业司) 三、抽查等级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四、抽查频次与时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进行,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完成。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详见各省级饲料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五、抽查对象与抽查批次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全国饲料生产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1000 家以上饲料生产企业,抽检样品3000批次以上。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被监督抽查企业中的300家。风险预警监测: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4。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监督抽查饲料生产企业,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30%,各省份批次数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1。 六、判定依据卫生指标: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指标: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效合同、明示指标(饲料标签的明示指标、产品说明)。如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与明示指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不一致,以其中较严格指标进行判定。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保质期: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中分析保证值之外的指标判定不考虑保质期。 七、判定原则单项指标的判定:依据《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23-2010)等,不同类型指标有不同判定方式,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5。产品综合判定: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水分不纳入判定。 八、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接下来,是各位朋友最关心的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了。饲料产品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产品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等,各类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如下表所示。此外,饲料添加剂产品采用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或推荐的检测方法。九、月旭“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月旭科技针对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特别推出“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供各位朋友参考。 配置方案1配置方案2配置方案3十、通用耗材与月旭应用方案月旭科技始终致力于为各位朋友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实验配置解决方案!图片看得不方便不过瘾?联系当地业务员可获得以下资料包。“2020饲料抽检检测项目汇总表完整版(饲料产品)”“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月旭科技饲料产品检测应用方案还有农牧发〔2020〕8号附件1 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原文资料可以获取哦~
  • “饲料品控与检测技术专题培训”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3年2月28日,由北京市饲料工业协会主办,《饲料与畜牧新饲料》杂志承办的“饲料品控与检测技术专题培训”在北京湖北大厦举行。本次培训吸引了200余家饲料生产企业到场。   本次培训旨在贯彻饲料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解读相关细则,保证饲料安全,促进2013年北京市饲料企业健康发展,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处具体工作负责人王继彤、北京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魏秀莲做了有关饲料生产及行政许可注意事项和饲料品控安全及检测技术的报告。会议现场《饲料与畜牧》杂志社长 王湘黔致辞报告题目:饲料生产及行政许可注意事项报告人: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处具体工作负责人 王继彤  作为此次培训的赞助单位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沈志刚、技术总监汤伟做了题为《饲料检测整体解决方案》的报告。 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沈志刚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汤伟  本次培训内容还有:  报告人:大北农集团饲用微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何增国  报告题目:饲料工业新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报告人: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 月旭  报告题目:色谱耗材在饲料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林来栋、俞宏伟  报告题目:饲料企业申换证书及产品扩项实验室配置方案解析  报告人:北京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 魏秀莲  报告题目:饲料品控安全及检测技术  报告人:天津博纳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杨定忠  报告题目:饲料色谱分析方法详解  另由《饲料与畜牧》杂志执行副社长王泰伟主持了会后的互动论坛。
  • 《饲料标签》新国标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新修订发布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涉及绝大多数进口饲料产品,包括商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如乳清粉、鱼粉、宠物食品等,企业均须修改现有标签,使标示内容符合新标准要求。  新版《饲料标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技术内容差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了产品的适用范围 二是规范了产品名称和原料组成的标识要求 三是增加了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等术语的定义和标签中&ldquo 不得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rdquo 的规定 四是增加了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推荐用量及注意事项的规定 五是增加了对进口饲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储存条件及方法等标识的规定 六是对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的标示重新进行规定 七是增加了动物源性饲料和转基因产品的特殊标示规定。新国标在适用范围、标示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方面均有修订,在执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标准的标签后方可销售使用。
  • 岛津走进顺德,送饲料检测方案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2012年的年末,45天&ldquo 速成鸡&rdquo 事件再次挑动消费者的神经。为解决这一事件控制饲料饲料质量已成为当下最迫切的问题。广东是全国饲料生产大省。顺德是广东饲料生产行业的重镇,目前共有饲料企业70多家,其中大中型企业有十多家,饲料年产量超过200万吨,是广东进口饲料原料的主要口岸之一。近日,岛津走进广东顺德,与来自当地广大饲料企业的40多品管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分享了《岛津应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法规的整体解决方案》。 会议中来自岛津公司市场部的邓志成先生讲解了饲料中维生素测定,三聚氰胺的分析等案例。 会议现场 来自岛津公司市场部的林杯灶先生同与会用户分享了饲料中金属元素含量测定和样品前处理的注意点,以及如何应用岛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6300C独特的技术参数设定向导功能、试剂涂覆、高灵敏度分析模式等技术特点提高工作效率。 与会的饲料用户高度评价岛津走入顺德送饲料检测方案的活动为解决饲料用户实际问题提供了最直接有效的帮助,并对岛津光谱产品以及综合的分析应用解决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日立应用|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看看家禽/家畜在吃什么?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饲料(Feed)包括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十余个品种的饲料原料。近年来,饲料显微镜检查技术在我国逐步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饲料显微镜检查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多数饲料生产企业认识。国家标准“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GB/T14698-93)及行业标准“饲料显微镜检查图谱”(SB/T10274-1996)已经发布实施。本文列举一些饲料原料电子显微镜照片(仪器:日立钨灯丝电镜TM3000)。 玉米淀粉:像“小馒头”一样的淀粉颗粒玉米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和重要的饲料来源,玉米是鸡最重要的饲料原料,其能值高,最适于肉用仔鸡的肥育用,而且黄玉米对蛋黄、爪、皮肤等有良好的着色效果。在鸡的配合饲料中,玉米的用量高达50%~70%。玉米养猪的效果也很好,但要避免过量使用,以防热能太高而使背膘厚度增加。由于玉米中缺少赖氨酸,所以任何体重的猪日粮中均应添加赖氨酸。电镜图显示了玉米淀粉在高倍下的形貌,呈现了不规则的颗粒特征,但是边缘相对圆润,这可能与玉米粉加工过程中的过筛过程有密切关系,粉碎之后,在相互的撞击中锋利的棱角被磨圆了。对饲料厂,养殖场及饲料监测部门来说,如何对饲料原料,特别是动物性饲料品质和掺杂物进行快速鉴别和评价,是我们关心的重要环节。而饲料显微镜检是较理想的方法,它的主要特点是简便、快速、准确。特别是对原料成份的准确分析,弥补了化学常规分析的不足。公司介绍: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广大的日立客户,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沈阳等十几个主要城市设立有分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等分支机构,直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优质的各类相关技术咨询、应用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从而协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其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 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近年来,农业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持续开展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执法,规范生产,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今年上半年,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3.4%,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继续保持100%。”7月1日,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广州召开的全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  高鸿宾说,近两年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2008年饲料整治和奶站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强化责任抓落实、完善法规打基础、规范主体促发展、创新机制促执法、强化应急保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目前,奶站清理整顿全面完成,全国现有奶站13503个,比清理整顿前减少6890个,减幅达34%,现有奶站全部获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奶站机械化挤奶率达到87%,比清理整顿前提高36个百分点。2009年4月份以来,全国奶牛存栏稳步回升,年底达到1219万头,全年牛奶产量3554万吨,乳制品企业利润总额是2008年的两倍多,1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比例达到23.1%,比2008年底提高3.3个百分点,奶业基本恢复到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的水平。饲料企业整合淘汰步伐明显加快,全国饲料生产企业数量减少近2000家,年产5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和企业集团达30家,其饲料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43%。2009年,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0.9%,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饲料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99.3%,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  高鸿宾指出,目前,饲料工业和畜牧业都处于转型提升的关键时期。各级畜牧饲料部门既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也要着眼长远、攻坚克难,全面加强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准入门槛,卡住不达标企业 强化日常监管,淘汰不合格企业 加强示范引导,提升一批企业。进一步强化奶站日常监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法收购站点反弹 督促已获证收购站继续改善条件,改进管理,提高水平 加强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管理,规范生鲜乳收购行为 做好《生乳》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禁添加行为。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要继续严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是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充分发挥警戒威慑作用。  高鸿宾强调,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充分总结近两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采取更扎实、更具体、更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强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联动,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把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有新提高。他特别强调,广州亚运会将于11月召开,供粤生猪主产地湖南、江西、河南、湖北、广西等省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生猪质量安全,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各省(区、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畜牧局分管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厅(局)长和处长参加了会议。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6个部委的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主持,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致辞。
  • 日立高新讲座报名:如何更好地满足饲料新规要求
    近年,我国饲料工业飞速发展,饲料总产量逐年递增,现已成为全球第一饲料生产大国。随之而来的饲料品质和安全性等问题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因为饲料安全与否会通过动物制品影响人类健康,因此对饲料质量进行监测是非常有必要的。  2012年起国家陆续颁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方法》、《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等法规,对饲料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检测仪器配备和人员等要求。  日立高新针对此次饲料新规,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开展了关于维生素、氨基酸、三聚氰胺、金属元素等的检测解决方案工作,在5月30日下午14:30的网络讲堂中我们会跟大家分享这些检测数据,欢迎讨论交流: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760  关于日立高新技术公司:  日立高新技术公司是一家全球雇员超过10,000人,有百余处经营网点的跨国公司。企业发展目标是&ldquo 成为独步全球的高新技术和解决方案提供商&rdquo ,即兼有掌握最先进技术水准的开发、设计、制造能力和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解决方案提供商身份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公司。日立高新技术公司的生命科学系统本部,通过提供高端的科学仪器,提高了分析技术和工作效率,有力推进了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开发。我们衷心地希望通过所有的努力,为实现人类光明的未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日立高新技术公司网站:http://www.hitachi-hitec.cn
  • 2012年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讨会召开
    7月18日至19日,全国2012年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讨会在新疆自治区昌吉州隆重召开。会议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司、中国农业科院饲料研究所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协办。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近40个农业部部级或省级饲料兽药质检中心的11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围绕国内外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究进展、最新技术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中的应用、饲料及畜产品中潜在安全风险因素预警监测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110名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为进一步向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的领军制造商睿科仪器受邀参加并赞助了此次会议,并做了“有机样品前处理技术(固相萃取)在药物残留检测中的应用”以及“高分辨离子迁移谱仪在饲料快速筛查中的应用”专题发言。睿科仪器代表在进行专题发言 在与诸多业内资深专家和参会代表的交流中,大家一致认为——样品前处理,尤其是固相萃取步骤——对检测结果的准确程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睿科仪器专门在会场展示了Fotector-06C型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该设备可同时处理6个不同的样品,运行不同的方法,满足饲料和生鲜乳检测的要求,并可升级加热浓缩功能,尤其系统的全密闭的人性化设计,赢得了在场资深检测人员的认可。Fotector-06C型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研讨会对促进国内外饲料预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对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德国再爆“二恶英毒饲料”丑闻
    去年年底,德国部分养鸡场曾经发现了被 致癌物质二恶英 污染的饲料。而进入新年,“二恶英毒饲料”事件仍在持续,德国多个州相继发现了受到二恶英污染的饲料,数千家农场被迫关闭。  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它是工业化学过程的产物,毒性非常大,分解速度慢,在人体内不能被降解也不能被排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经把二恶英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  德国的“二恶英毒饲料”事件最早始于去年年底,当时德国北威州的检察人员在一次食品检查行动中,发现鸡蛋中的二恶英含量超标,当时就估计是家畜的饲料受到了污染。北威州随即也关闭了14家养鸡场。  而最近这几天,“二恶英毒饲料”事件再次升级。由于在养鸡场和牲畜农场的饲料中发现二恶英含量超标,下萨克森州政府3号宣布决定暂时关闭该州大约1000家农场,防止这些农场的产品流入市场,继而进入人体食物链。此外,位于下萨克森州南边的北威州在对禽蛋的抽查中也发现了二恶英超标现象,为此北威州宰杀了近8000只喂食过“毒饲料”的母鸡,并开始调查污染源,追查可能被污染的肉类食品的去向。同样位于下萨克森州南边的萨克森-安哈特州也关闭了一些相关企业。  既然二恶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那么受到二恶英污染的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其后果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由于二恶英超标的鸡蛋流入市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所以目前有关部门很难给出具体数据说明到底有多少德国人食用过这些被污染的鸡蛋,因此目前也没有办法鉴定市场上农产品的污染程度。因为在问题出来之前,生产禽蛋及肉类的企业使用这种饲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其产品也早就流入了市场。不过,德国有关部门专家表示,食用目前查出含有少量二恶英成分的食品不会导致人立刻生病。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的一位发言人表示,鸡蛋里二恶英含量超标固然不是好事。不过那些食用了受到污染鸡蛋的消费者也没有必要因担忧自己的健康状况而陷入恐慌。因为根据目前检测出的计量,问题鸡蛋的二恶英含量仍大大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人类能够承受的每日摄取量。  北威州负责消费者保护的部长莱莫尔表示,保证消费者不食用被污染的食品是当务之急。今后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的措施。很多消费者也要求政府出台更严厉的监管措施。他们表示,有关方面应该让公众了解,究竟是哪些生产商,哪些销售商和哪些产品受到了污染。  据德国媒体4号的报道,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表示,石荷州一家饲料原料供应商是二恶英毒饲料的源头。这家供应商把一种混合脂肪酸用于生产饲料脂肪,但其实这种脂肪酸仅仅适合工业用途,是生产润滑剂的重要原料。这家饲料原料供应商负责人辩解称,他们错误地认为,用棕榈油、大豆油和菜子油加工提炼生物柴油过程中产生的混合脂肪酸可以用来生产动物饲料。  根据统计,这家供应商共向位于下萨克森州、北威州、汉堡和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等州的12家饲料工厂出售了总共近530吨被二恶英污染的饲料脂肪。不知情的饲料工厂又把二恶英超标的毒饲料卖给了养殖场。  那么目前,除了德国各相关联邦州的有关部门,德国联邦议会农业委员会也已经表示,将在下周正式介入调查“二恶英毒饲料”事件。
  •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检测中的应用
    饲料因为可直接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因而备受关注检测行业的关注。其中重金属超标是影响饲料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原子荧光光度计因其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稳定性在饲料检测中发挥重要作用。伴随着元素形态分析需求提高,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检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高。形态分析是一种仪器联机分析方法,实质是分离技术与检测技术的联用。其中因为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有分析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仪器结构简单等优势,所以液相色谱与原子荧光联用技术发展很快。将原子荧光联用仪应用在饲料研究的例子有很多。例如在2018年出版的中国畜牧杂志中作者刘成新在《液相色谱-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饲料中汞的形态》一文中通过应用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检测无机汞、甲基汞以及乙基汞的实验得出结论:使用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法灵敏度高,精密度好,前处理过程简单,检测费用低,适用于饲料产品中汞的形态分析。此外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还可以饲料中有益成分,例如苯胂酸类药物能够刺激动物生长,改善禽肉质,常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作者陈冬冬在《液相色谱-原子荧光》中利用原子荧光分析仪以饲料为研究对象建立苯胂酸类药物的检测方法并提出了今后苯胂酸类药物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另外,硒也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元素,一方面它是人体必须元素之一,另一方面过量摄入硒会导致脱发脱甲等症状,而且有机硒更容易被吸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推出专利技术《一种测定痕量硒元素形态的方法及其检测富硒饲料的应用》,运用该方法能够较为准确的对提取出的硒元素进行含量测定,能有效分离并测定富硒饲料中常含有5种形态硒物质的含量,以此能够准确分析富硒饲料中的硒元素形态,有助于快速安全的对富硒饲料产品进行选择运用。由此可见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中汞、砷、硒等重金属元素形态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金索坤作为原子荧光行业领跑者是最早开始研究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技术的厂家之一,推出的SK-GQ70一体式形态分析模组连续流动的液相洗脱液可直接进入金索坤原子荧光连续流动进样系统,实现液相色谱模组与原子荧光主机无缝对接,从而提高检测灵敏度及精密度。金索坤会继续努力,助力饲料行业形态分析检测。 金索坤SK-2003A 便捷型原子荧光光谱仪/光度计
  • 赛智科技参加2016年度山东饲料行业年会
    2016年03月10~11日,一年一度的“山东省饲料行业年会”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了。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新常态、新思维、新跨越”。饲料行业年会已经成为颇具影响力的行业盛会。 本次年会邀请了知名专家,行业领导,骨干企业,阵容强大,注重实效。通过行业论坛、行业展示和年会晚会等形式,为促进行业科技交流、经验分享及商贸洽谈搭建了平台。 赛智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作为山东饲料行业的老朋友,已经连续三年参加了饲料行业年会,并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山东饲料行业的发展,继续为饲料安全提供超高的性价比、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山东饲料行业年会现场 赛智科技展台展示
  • 福斯在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上一展风采
    一年一度的国内饲料行业大型盛会——2016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于2016年4月22-23日在安徽合肥湖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福斯公司作为饲料企业的忠实合作伙伴,展出了实验室湿化学分析仪器系列和近红外光谱系列产品,以及在线近红外设备。福斯展位图片 福斯饲料组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福斯公司采用各种技术,包括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分析技术,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无论是实验室,旁线或在线仪器,可以提供您所需要的营养分析方案,快速准确地检测鱼粉、肉骨粉、血粉、大豆粕、葵花籽粕、菜籽粕、棕仁粕等的蛋白质、脂肪、水分和灰分。福斯工程师向参观用户介绍DA1650多功能近红外光谱仪福斯DS2500F饲料行业专用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福斯展出的Profoss在线近红外检测设备福斯实验室湿化学系列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福斯公司在饲料饲草领域,专注动物饲料原料,复合饲料生产,饲料饲草实验室管理以及宠物食品几大维度关心饲料行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提高动物营养标准。福斯的饲料分析解决方案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满足用户控制生产过程的需求。 如欲了解福斯公司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www.foss.cn (中文),www.foss.dk (英文)。 关于福斯 福斯是全球顶尖的食品业及农业产业分析解决方案供应商,帮助生产者实现其生产价值最大化。无论实验室分析还是在线解决方案,福斯采用各种技术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和X射线等分析技术,满足客户需求。福斯一直处于创新前沿。 超过50000个福斯分析仪器正在全球各地实验室中运行,世界100强食品和农业产业公司中有90多家正在使用福斯的方案。 福斯是一家私有企业,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1200多名员工。福斯在丹麦和中国设有制造及研发基地。福斯在25个国家设有销售服务公司及超过70家专业经销商销售福斯方案并提供服务。 福斯公司联系方式 福斯中国联络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科技大厦1103室邮编:100081电话:010-68467239,68948538传真:010-68467241邮箱:china@foss.com.cn
  • 香港查出内地鱼饲料含三聚氰胺
    据财经报道香港食物安全中心11月11日晚间公布,位于香港长沙湾的海鱼养殖场的一个鱼类饲料样本被验出含三聚氰胺,含量为百万分之6.6。  该中心称,当日取得有关鱼类饲料样本的三聚氰胺检测结果显示,四个来自中国内地、中国台湾、法国和日本的样本中,有三个合格。而被检出含三聚氰胺的饲料样本,来自一个位于香港长沙湾的海鱼养殖场。据该养殖户表示,有关饲料(福州海马饲料有限公司海马牌)是他自己在内地采购及运送到香港的。  香港渔护署已通知养鱼户有关检测结果,并要求他们停止使用有关饲料。渔护署会继续抽取海鱼样本作测试,且已通知内地有关当局跟进,并会继续密切留意相关情况。
  • 福斯邀请 | 饲料工业展,我们厦门见!
    丹麦福斯展位号:A2-J045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创始于1996年,目前已成为国内外畜牧饲料行业展示和推广的重要平台。本届展览会规模近10万平米,展商700余家。丹麦福斯——饲料快速检测全系列解决方案欢迎莅临FOSS展位A2-J045查看我们的最新技术。亲自体验先进的饲料快速检测方案。从安装在饲料生产线上实时在线监测的强大仪器,到同时提供多个检测参数的旁线近红外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湿化学参比分析。听福斯为您讲述数千台福斯近红外是如何在世界各地的饲料厂帮助他们提高收益的。温馨提示参观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为减少您现场排队时间,建议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提前报名注册。往/期/回/顾这台“三无”产品,帮你降本增效!这轮设备更新,你准备换什么?
  • 福斯饲料客户培训会,喜获认可与赞誉
    6月19日至21日,福斯在广州举办了一场饲料行业客户培训会,华东地区近50位客户代表参与了交流。6月26日至27日,福斯随后在成都又举办了一场饲料行业客户培训会,四川及邻近省份的近50位福斯新老客户代表欢聚一堂,讨论福斯近红外技术、原理、及应用方案在饲料行业的最新近况。应两次培训的客户需求,福斯技术专家介绍了定标软件操作、福斯近红外、经典湿化学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培训,福斯近红外与配方系统的有效结合等内容,客户代表也分享了应用福斯分析解决方案的心得体会。 福斯成都客户培训会合影留念 福斯技术专家张晋博与客户代表深入交流 福斯技术专家刘全东向客户代表介绍福斯新款样品磨系列 作为饲料行业的资深从业人员和会议演讲嘉宾,福斯技术专家端木军表示,“这两次培训会,福斯希望客户能够了解利用Foss数据库调整技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利用Foss数据库调整技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利用Foss数据库调整技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利用Foss数据库调整技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利用Foss数据库调整技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利用Foss数据库调整技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利用福斯数据库调整技术,可快速使产品投入实际检测工作;福斯定标技术数据处理与应用的技巧,及添加剂预混料的品质监控技巧。我们很欣喜地看到了客户对培训的正面反馈,及答疑环节中热烈的讨论。” 福斯中国饲料事业部行业经理罗兴才表示,“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饲料第一大省广东及邻近省份客户,福斯在广州举办了客户培训会,旨在提高客户对福斯近红外仪器使用、网络管理软件维护、借用福斯数据库进行原料及成品开发、及定标应用的掌握。关于客户询问及疑惑,福斯技术专家也一并解答,现场答疑气氛热烈,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沟通,培训会获得圆满成功。” 福斯中国饲料事业部行业经理林晓龙表示,“福斯在四川这一饲料强省也服务于众多客户,因此选择在成都召开客户培训会。我有幸聆听到客户应用福斯解决方案后,在建模和近红外在颗粒饲料检测的应用心得分享,获得客户的认可是对福斯最高的嘉奖。成都培训会对客户企业实现识别原料价值、合理分配原料、高效运用福斯数据库服务生产流程都有诸多裨益。” 福斯将再接再励,与客户建立一个定期面对面沟通的座谈平台,进行广泛深入的技术探讨与交流,为饲料行业的技术创新,解决方案升级贡献微薄之力! 联系方式:北京:010-6846 7239, 6894 8538广州:020-3828 8492邮箱:china@foss.com.cn
  • 京津冀辽豫协同推进饲料质检工作
    为落实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日前,京津冀辽豫五省市饲料质量安全质检机构在京签订了《京津冀辽豫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同发展意向书》,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将通过采取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人员合作交流、开展检测信息共享等方式,共同推进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同发展。  记者从北京市饲料监察所了解到,今后,京津冀辽豫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将紧密合作,共同促进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长效发展,主要合作方式和内容有:一是建立省级协商机制,及时通报本辖区内新出台的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与措施、相关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况 二是推进五省市饲料生产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创建五省市饲料采样共享系统,在检测过程的样品采集、分析过程统一化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区域检测结果互认 三是构建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创新共同体,建立跨省市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产品的推广机制,推动五省市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调发展 四是在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面,各省市利用自身人才和大型仪器设备优势,重点在未知和已知风险物质筛查、重大风险隐患分析开展合作研究,促进饲料质量安全预警研究工作 五是开展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人才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建立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机制,为饲料行业健康发展做好人才和技术支撑。
  • 常见的饲料霉菌毒素对猪的影响
    在猪场上中,仔猪的多系统衰竭综合征、各种呼吸道疾病和种猪的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的发病率极高。虽然免疫程序一步不缺、常规消毒按规定进行,用药也很到位,但是猪的各种疾病依然是层出不穷。其原因主要是猪场上存在着隐形杀手——霉菌毒素。不管过去对霉菌污染下过多大功夫及防患措施,霉菌毒素的产生至今仍是全世界养猪业无时不存在的自然威协,给饲养者*大的危害与损失。本文主要针对各种霉菌毒素对猪只的影响及预防措施作一一的阐述。 霉菌毒素是某些霉菌在基质上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有毒二次代谢产物。毒素在谷物的生产过程、饲料制造、贮存及运输过程中都会产生。畜禽食入这些毒素污染的饲料后可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称为霉菌毒素中毒。霉菌毒素产生的临床症状会因饲料中毒素的含量、饲喂的时间、其他霉菌毒素的存在与否、动物本身的物种、年龄及健康状况而有所不同。 一、黄***素黄***素主要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的。其他曲菌、青霉菌、镰孢霉菌和链霉菌属的放线菌也能产生黄***素。所有的动物对黄***素敏感,然而不同动物的敏感性差异较大。在家禽中以雏鸭尤其敏感,在家畜中以仔猪*为敏感。依污染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包括饲料效率下降、生长延迟、屠体品质不佳、死亡。在20~200ppb的低浓度时,黄***素减少饲料摄入量、降低饲料利用率和免疫抑制。泌乳母猪的饲粮中若出现500ppb以上含量时,则会因乳汁中的黄***素而造成仔猪迟缓和死亡。即使离乳后不再饲喂含黄***素饲粮,但是仔猪生长受阻,饲养效果下降的情况一直至上市。而且低浓度的黄***素还会造成微血管脆弱而容易引起皮下出血及挫伤等。长期饲喂含有黄***素的动物,其肝脏、免疫系统及造血功能都会受损。黄***素通过干扰肝脏中脂肪向其它组织的输送,使脂肪大量堆积在肝脏而产生斑点,同时还会干扰肝脏的合成维生素和解毒的其他功能。 而黄***素对免疫系统所造成的伤害比肝脏要严重,即使是在较低剂量下的黄***素也会伤及免疫系统。黄***素通过与DNA和RNA结合并抑制其合成,引起胸腺发育不良和萎缩,淋巴细胞减少,影响肝脏和巨噬细胞的功能,抑制补体(C4)的产生和T淋巴细胞产生白细胞介素及其他淋巴因子。黄***素还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组织的发育。而且黄***素还能危害通过接种疫苗的获得性免疫,如黄***素B1会干扰猪丹毒免疫所获得的免疫力。 二、呕吐毒素直到最近,呕吐毒素已被作为梭霉菌属的霉菌毒素污染的“标记”,故即使在饲料中发现含量很低的呕吐毒素,但仍会有梭霉菌属霉菌毒素中毒症的出现。对生长肥育猪而言,含有14ppm呕吐毒素的饲料饲喂后10~20分钟内即会出现呕吐、不正常的焦虑和磨牙现象。呕吐现象仅发生*一天(Williams et al.,1988)。持续低剂量饲喂会导致皮肤温度下降、胃食管部增生和血浆中α-球蛋白含量降低(Rotter et al.,1994)。呕吐毒素会强力抑制猪的采食量和生长速度,在呕吐毒素的含量在0~14ppm的试验中,Williams et al(1998)发现饲粮中每增加1ppm呕吐毒素,生长肥育猪的采食量即减少6%,在含毒量10ppm以上即完全拒食。而且呕吐毒素是潜在的蛋白质合成抑制剂,主要对快速生长的组织(如皮肤和粘膜)和免疫器官产生影响,导致对传染病的易感性。 三、玉米赤霉烯酮玉米赤霉烯酮也称为F2毒素,是由禾谷镰孢霉菌产生,具有雌激素作用的霉菌毒素,其临床症状随接触剂量和猪年龄不同而异。在所有的圈养动物中,猪对玉米赤霉烯酮*为敏感,而受影响最大的部位主要是其生殖系统。较低浓度会诱发女性化现象,较高浓度会干扰排卵、受孕、植入及胚胎的发育。后备母猪*为敏感,0.5~1.0ppm低含量下即可造成假发情和阴道脱垂或脱肛(Blaney和 Williams,1991)。玉米赤霉烯酮会增加怀孕母猪发生流产及死产的几率、初生仔猪的存活率较差、出现八字腿及外阴*肿胀(Vanyi,1994)。Golhl(1990)指出饲粮中10ppm的F-2毒素会延长母猪自离乳至配种的间隔时间,降低窝仔数和增加畸形猪的数量。F-2毒素使年轻公猪*欲下降、睾丸变小、睾丸生精细胞上皮细胞变性最后形成精子发育不良和不孕、生精细管周围组织的炎症反应等。 四、T-2毒素T-2毒素是由念珠球菌属产生的新月毒素中的一种,新月毒素已超过100种,饲粮中的含量超过0.4ppm的毒素就会对动物产生中毒症状。T-2毒素属于组织刺激因子和致炎物质,直接损伤皮肤和粘膜。表现为厌食,呕吐,瘦弱,生长停滞,皮肤、粘膜坏死,胃肠机能紊乱,繁殖和神经机能障碍,血凝不良,肝功能下降,白细胞减少和免疫机能降低。T-2毒素通过影响DNA和RNA的合成及其通过阻断翻译的启动而影响蛋白质合成,而且T-2毒素还会引起胸腺萎缩,肠道淋巴腺坏死;破坏皮肤粘膜的完整性。抑制白细胞和补体C3的生成,从而影响机体免疫机能。 五、麦角毒素麦角毒素是麦角霉产生的一种毒素,它对所有的猪都会产生危害。其中毒的症状在数天内或数周内出现,包括精神沉郁,采食量减少,脉搏和呼吸加快,全身状况不佳,后腿常发生跛行,严重者尾巴、耳朵和蹄坏死及腐肉脱落,寒冷气候可使病情加重。麦角毒素还会通过引发无乳症而间接影响猪的繁殖。在妊娠期给怀孕青年母猪饲喂含0.3%麦角毒素的饲料,可导致新生仔猪出生体重下降,存活率降低和增重缓慢。日粮中含有0.1%的麦角毒素会使肥育猪生长缓慢。 六、赭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是由赭曲霉(Asp.ochraceus)及鲜绿青霉(P.viridicatum)等所产生的一种霉菌肾毒素,它分为A、B两种类型。赭曲霉毒素A的毒性较大,且在自然污染的饲料中常见。猪摄入1ppm的赭曲霉毒素A可在5~6天致死。饲喂养含1ppm浓度的赭曲霉毒素的日粮,3个月后可引起烦渴、尿频、生长迟缓和饲料利用率降低;对于受霉菌毒素污染的饲料预防很重要,需要借助专业的仪器对以上多种霉菌毒素进行检测筛查,如果发现饲料中含量超标,及时处理预防后续引发的相应疾病的产生,给养猪户少一分危险多一份保障。 深芬仪器生产的霉菌毒素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定量检测粮食、饲料、谷物、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中黄***素、T2毒素、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含量。霉菌毒素快速检测仪适用于粮油监测中心、粮油饲料生产加工、食品加工贸易、畜禽养殖户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
  • 谱绿科技参展2023中国饲料工业展
    3月29—31日,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主办“2022/2023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600多家企业盛装亮相,展馆内人潮涌动,超4万专业观众专程来到展馆参加此次行业盛会。 展会期间,谱绿科技积极与各行业客户进行广泛的沟通和交流,对现场参观者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演示,展示了谱绿近红外仪器在饲料领域的应用和技术优势。 谱绿科技将继续秉承“科技创新、服务高效、品质可靠”的理念,努力创新优化产品和服务,为饲料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展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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