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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有机酸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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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小名助 | 有机酸分析的奇思妙想
    四小名助 | 有机酸分析的奇思妙想 关注我们,更多干货和惊喜好礼又到周五啦!四小名助如约而至,给大家带来色谱耗材相关的实用技术小贴士。内容涉及色谱柱及前处理产品选择、使用、维护保养等内容。实用干货,不容错过!最近总有不知名的小jiejie小哥哥做好事不留名。今天吃完午饭回到办公室,飞飞的桌子上多了一瓶酸奶和一袋固体酵素饮料,飞飞内心潜台词:苍天呀,大地呀,这是哪位天使给我发的福利呀!仔细看看这两种饮品,忽然一个奇特的想法钻入了飞飞的小脑袋,发酵食品中的有机酸是存在的,所以,飞飞决定帮大家检测一下,同时,我们挑战抛弃传统的离子对试剂,抛弃高比例的水相体系。下面,就请大家跟飞飞一起,走近发酵食品中有机酸的分析实验吧! 看似儿戏的样品来源飞飞可不敢马虎首先要请出今天的主角: Acclaim Mixed Mode WAX-1色谱柱 Acclaim Mixed-Mode WAX-1 色谱柱基于一种新型的混合模式硅胶填料,兼具疏水性和弱阴离子交换特性。与传统的反相固定相不同,这种新型填料的特征是具有可电离末端的烷基长链,并显示出巨大潜力,可用于分离包含混合物的多种阴离子化合物,包括药物、食品和饮料、化学品等。有小伙伴私下问飞飞,听说某某厂家也有类似的产品,性能怎么样呢?飞飞可以借用一句广告语: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Acclaim Mixed Mode WAX-1这款色谱柱首先符合USP L78 的要求,首先从溯源上让大家有据可依。(点击查看大图) 其次,这款色谱柱对有机酸的分析,也有非常好的效果,今天这个实验,不是检测大家想象中的二元,多元有机酸,而是经常给大家带来麻烦的一元羧酸。依据国标GB T32098-2015对生物发酵法中有机酸的分类,单羧酸和二元羧酸在发酵食品中普遍存在。根据网查发酵酸奶和固体酵素饮料中主要含有乳酸,乙酸等一元羧酸。此次试验以甲酸,乙酸,丁酸和乳酸为例。图一为各200ppm混标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图二为市售发酵酸奶样品(飞飞没有偷喝哦)(点击查看大图)图三为市售固体酵素饮料(果蔬发酵)样品(点击查看大图) 色谱柱:型号:Acclaim Mixed Mode WAX-1 4.6mm×250mm,5μm;订货号:064985色谱条件:乙腈:25mmol磷酸二氢钾ph3.93(磷酸调节)(40:60)。柱温30℃,流速0.8ml/min。 总结 Acclaim Mixed Mode WAX-1色谱柱在分析一元羧酸上有比较出色的表现,简单的色谱条件,无需添加离子对试剂,无需高比例水相体系,低流速,系统反压低,适合大多数HPLC仪器。(悄悄告诉大家,这个条件还可以同时分析食品中的丙酮酸哦。这款色谱柱在使用的时候也非常有趣,打破了常规C18或离子交换色谱柱的使用方式,色谱柱活化直接用有机相和缓冲盐,色谱柱的保存也是使用乙腈和缓冲盐的,缩短了冲洗维护的时间。飞飞友情提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色谱柱不可以使用不含盐的水冲柱哦。 欢迎感兴趣的小伙伴联系我们获得Acclaim Mixed Mode WAX-1色谱柱详细的使用维护说明及案例分享,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啦,我们下期见! 2020年赛默飞色谱耗材授权经销商名录: 广州太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鹏程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北京汇海科仪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精瑞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济南兴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费尼根仪器有限公司美瑞泰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为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昊扩科学器材发展有限公司Hong Kong Labware Co., Ltd青岛思航科贸有限公司武汉集思仪器设备有限公司Bio-Gene Technology Limited合肥森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陕西明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润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锐志汉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伦凯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美茵莱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吉林艾那涞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迈隆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贝特实验用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瑞邦汇科商贸有限公司长沙佰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赛默飞全行业解决方案,或关注“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了解更多的产品及应用资讯,可至赛默飞色谱与质谱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44/
  •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饲料是人饲养动物的食物的总称。饲料是畜牧业的基础,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是畜产品向农产品转变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饲料年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市场规模。针对这庞大的市场,仪器信息网特意整理了一份关于饲料的标准:《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上期我们整理了一份《食品农残国标G B23200系列标准汇编 》 ,就有用户强烈要求整理一份饲料行业的标准汇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小编网络资源,汇编成册,以飨读者。《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共收集了现行的304个最新的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旨在提升饲料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安全、健康、生态的产业链。为了方便查询,我们特意增加了书签,便于检索之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收藏汇编包括标准如下:GBT 5915-2020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1GBT 5916-2020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8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18GBT 6432-2018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22GBT 6433-2006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29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38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50GBT 6436-2018 饲料中钙的测定 61GBT 6437-2018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68GB 6438-2007T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74GBT 7292-199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81GB 7293-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 86GB 7294-2017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 121GB 7295-2018饲料添加剂 盐酸硫胺-维生素B1 98GB 7296-2018 饲料添加剂 硝酸硫胺 (维生素B1) 109GBT 7297-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134GB 7298-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140GBT 7299-2006 饲料添加剂 D-泛酸钙 151GB 7300-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酸 161 GB 7300.1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 174 GB 7300.1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 183 GB 7300.103-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192 GB 7300.2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201 GB 7300.203-2020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 211 GB 7300.204-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 226 GB 7300.3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 237 GB 7300.3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 246 GB 7300.4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 255 GB 7300.402-2020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植酸酶 262 GB 7300.6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 269 GB 7300.8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 274 GB 7300.9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 281 GB 7300.10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 291GB 7301-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 300GB 7302-2018 饲料添加剂 叶酸 311GB 7303-2018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维生素C 320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327 GBT 8381.2-2005 饲料中志贺氏菌的检测方法 340 GBT 8381.3-2005 饲料中林可霉素的测定 353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361 GBT 8381.5-2005 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 366 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374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79 GBT 8381.8-2005 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84 GBT 8381.9-2005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9 GBT 8381.10-2005 饲料中磺胺喹(口恶)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4 GBT 8381.11-2005 饲料中盐酸氨丙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8GBT 8622-2006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403GB 9454-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09GBT 9455-200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D3微粒 424GB 9840-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 431GBT 9841-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444GBT 10647-2008 饲料工业术语 451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481GBT 10649-2008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489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493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504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513GBT 13081-2006饲料中汞的测定 520GB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528GBT 13083-2018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531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536GBT 13085-2018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542GBT 13086-2020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547GBT 13087-2020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555GBT 13088-2006 饲料中铬的测定 562GBT 13089-2020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569GBT 13090-2006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574GBT 13091-2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581GBT 13092-2006 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597GBT 13093-2006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604GBT 13882-2010 饲料中碘的测定 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612GBT 13883-2008 饲料中硒的测定 617GBT 13884-2018 饲料中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3GBT 13885-2017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8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45GBT 14699.1-1993 饲料采样方法 652GBT 14700-2018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656GBT 14701-2019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665GBT 14702-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674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28GB 14924.1-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682GB 14924.2-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688GBT 15399-2018 饲料中含硫氨基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691GBT 15400-2018 饲料中色氨酸的测定 698GBT 17243-1998 饲料用螺旋藻粉 707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713GBT 17481-2008 预混料中氯化胆碱的测定 720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 727GBT 17777-2009 饲料中钼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732GBT 17778-2005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737GBT 17810-2009 饲料级DL-蛋氨酸 743GBT 17811-2008 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的测定 过滤法 750GBT 17812-2008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55GBT 17813-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烟酸与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62GBT 17814-2011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乙氧喹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769GBT 17815-2018 饲料中丙酸、丙酸盐的测定 781GBT 17816-1999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789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93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1GBT 17819-201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9GBT 17890-2008 饲料用玉米 816GBT 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820GBT 18397-2014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32GBT 18632-2010 饲料添加剂 80%核黄素(维生素B2)微粒 838GBT 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845GBT 18634-2009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850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857GBT 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 867GBT 18869-201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875GBT 18872-2017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92GBT 18969-2003 饲料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99GBT 18970-2003 饲料添加剂 10%β,β-胡萝卜-4,4-二酮(10%斑蝥黄) 907GBT 19164-2003 912GBT 19370-2003 饲料添加剂1%β-胡萝卜素 923GBT 19371.1-2003 饲料添加剂 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928GBT 19371.2-2003 饲料中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4GBT 19372-2003 饲料中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 939GBT 19373-2003 饲料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944GBT 19422-2003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 949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956GBT 19424-201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967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976GBT 19540-2004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983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990GBT 19542-2007 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98GBT 19684-2005 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3GBT 20189-2006 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7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012GBT 20191-2006 饲料中嗜酸乳杆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102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1028GBT 20193-2006 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1046GBT 20194-2018 动物饲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1051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1063GBT 20196-2006 饲料中盐霉素的测定 1071GBT 20363-2006饲料中苯巴比妥的测定 1082GBT 20411-2006 饲料用大豆 1088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 1092GB 20802-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 110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109GBT 20804-2006 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127GBT 20805-2006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1134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1140GBT 20807-2006 绵羊用精饲料 1146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3GBT 21034-2007 饲料添加剂 羟基蛋氨酸钙 1157GBT 21035-2007 饲料安全性评价 喂养致畸试验 1162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68GBT 21037-2007 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73GBT 2110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78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84GBT 21103-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90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97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方法 1204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0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6GBT 21108-2007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22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1230GBT 21514-2008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1235GBT 21515-2008 饲料添加剂 天然甜菜碱 1248GBT 21516-2008 饲料添加剂 10%β-阿朴-8 -胡萝卜素酸乙酯(粉剂) 1257GBT 21517-2008 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 1264GBT 21542-2008 饲料中恩拉霉素的测定 微生物学法 1272GBT 21543-2008 饲料添加剂 调味剂 通用要求 1279GB 21694-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 1285GB 21695-2008-T 饲料级 沸石粉 1292GBT 2169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铜 1300GBT 21979-2008 饲料级L-苏氨酸 1307GBT 21995-2008 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13GB 21996-2008-T 饲料添加剂 甘氨酸铁络合物 1320GBT 22141-2008 饲料添加剂 复合酸化剂通用要求 1328GBT 22142-2008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1334GBT 22143-2008 饲料添加剂 无机酸通用要求 1340GBT 22144-2008 天然矿物质饲料通则 1346GBT 22145-2008 饲料添加剂 丙酸 1352GBT 22146-2008 饲料中洛克沙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60GBT 22147-2008 饲料中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1365GBT 22259-2008 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71GBT 22260-2008 饲料中甲基睾丸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76GBT 22261-2008 饲料中维吉尼亚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83GBT 22487-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89GBT 22488-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98GB 22489-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 1404GBT 22544-2008 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 1412GBT 22545-2008 宠物干粮食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1420GBT 2254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锌 1426GBT 22547-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1435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1444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 1453GBT 22919.1-2008 水产饲料 第1部分:斑节对虾配合饲料 1463GBT 22919.2-2008 水产饲料 第2部分:军曹鱼配合饲料 1470GBT 22919.3-2008 水产饲料 第3部分:鲈鱼配合饲料 1475GBT 22919.4-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4部分:美国红鱼配合饲料 1480GBT 22919.5-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5部分: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 1486GBT 22919.6-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6部分:石斑鱼配合饲料 1493GBT 22919.7-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7部分:刺参配合饲料 1499GBT 23179-2008 饲料毒理学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 1505GBT 23180-2008 饲料添加剂 2%d-生物素 1510GBT 23181-2008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1516GBT 23182-2008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1520GBT 23184-2008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1527GBT 23185-2008 宠物食品 狗咬胶 1545GBT 23186-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慢性毒性试验规程 1551GBT 23187-2008 饲料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64GBT 23385-2009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59GB 23386-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 1570GBT 23387-2009 饲草营养品质评定 GI法 1581GBT 23388-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 1588GBT 23389-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繁殖试验规程 1596GBT 23390-2009 水产配合饲料环境安全性评价规程 1602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610GBT 23735-2009 饲料添加剂 乳酸锌 1616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1623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1628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633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641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 1649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1659GBT 23746-2009 饲料级糖精钠 1666GBT 23747-2009 饲料添加剂 低聚木糖 1672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1681GBT 23874-2009 饲料添加剂木聚糖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688GBT 23875-2009 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 1695GBT 23876-2009 饲料添加剂 L-肉碱盐酸盐 1701GBT 23877-2009 饲料酸化剂中柠檬酸、富马酸和乳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10GBT 23878-2009 饲料添加剂 大豆磷脂 1716GBT 23879-2009 饲料添加剂 肌醇 1723GBT 23880-2009 饲料添加剂 氯化钠 1731GBT 23881-2009 饲用纤维素酶活性的测定 滤纸法 1736GBT 23882-2009 饲料中L-抗坏血酸-2-磷酸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41GBT 23883-2009 饲料中蓖麻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47GBT 23884-2009 动物源性饲料中生物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53GBT 24318-2009 杜马斯燃烧法测定饲料原料中总氮含量及粗蛋白质的计算 1760GBT 24352-2020 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 1775GBT 24832-2009 饲料添加剂 半胱胺盐酸盐β环糊精微粒 1805GBT 25174-2010 饲料添加剂 4′,7-二羟基异黄酮 1810GBT 25247-2010 饲料添加剂 糖萜素 1816GBT 25735-2010 饲料添加剂 L-色氨酸 1826GBT 25865-2010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锌 1833GBT 25866-2010 玉米干全酒糟(玉米DDGS) 1840GBT 26425-2010 饲料中产气荚膜梭菌的检测 1846GBT 26426-2010 饲料中副溶血性弧菌的检测 1860GBT 26427-2010 饲料中蜡样芽孢杆菌的检测 1878GBT 26428-2010 饲用微生物制剂中枯草芽孢杆菌的检测 1892GBT 26437-2010 畜禽饲料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强饲法测定鸡饲料表观代谢能技术规程 1903GBT 26438-2010 畜禽饲料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全收粪法测定猪饲料表观消化能技术规程 1911GBT 26441-2010 饲料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1918GBT 26442-2010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 1925GBT 27983-2011 饲料添加剂 富马酸亚铁 1934GBT 27984-2011 饲料添加剂 丁酸钠 1944GBT 27985-2011 饲料中单宁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952GBT 28642-2012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快速检测方法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957GBT 28643-2012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物质的测定 1966GBT 28715-2012 饲料添加剂酸性、中性蛋白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001GBT 28716-2012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08GBT 28717-2012 饲料中丙二醛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5GBT 28718-2012 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GBT 30945-2014 饲料中泰乐菌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7GBT 30955-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33GBT 30956-2014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39GBT 30957-201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2045GBT 31216-2014 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2051GBT 32140-2015 中华鳖配合饲料 2058GBT 32141-2015 饲料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2065GB 32449-2015 饲料添加剂 硫酸镁 2071GBT 33914-2017 饲料原料 喷雾干燥猪血浆蛋白粉 2080GBT 34269-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图谱 2087GBT 34270-2017 饲料中多氯联苯与六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1 2132GBT 34271-2017 饲料中油脂的皂化值的测定 2140GB 34456-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2146GB 34457-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 2154GB 3445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2163GB 34459-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 2171GB 34460-2017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 2179GB 34461-2017 饲料添加剂 L-肉碱 2190GB 34462-2017 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 2201GB 34463-2017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 2216GB 34464-2017 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 2223GB 34465-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 2235GB 34466-2017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2242GB 34467-2017 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 2251GB 34468-2017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 2259GB 34469-2017 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 2267GB 34470-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2276GB T 21101-2007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2285GB T 23744-2009 饲料中3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2291GB T 31215-201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甜味剂通用要求 2301GBT 36205-2018 草鱼配合饲料 2311GBT 36206-2018 大黄鱼配合饲料 2318GBT 36782-2018 鲤鱼配合饲料 2325GBT 36858-201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333GBT 36859-2018 饲料中尿素含量的测定 2339GBT 36860-2018 饲料原料 干黄酒糟 2348GBT 36861-2018 饲料添加剂β-甘露聚糖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353GBT 36862-2018 青鱼配合饲料 2359GBT 36863-2018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防霉剂通用要求 2367GBT 39670-2020 宠物饲料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375GBT 40154-2021 饲料原料 棉籽蛋白 2387GBZ 23738-2009 GBT 22000-2006 在饲料加工企业的应用指南 2393GBZ 31812-2015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技术指南 2418GBZ 31813-2015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技术指南 2429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有近7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近20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福斯与饲料行业同仁共贺2016年度盛会圆满落幕
    近期,福斯相继参加了福建省、湖南省、及广东省的饲料行业年会,与业内同仁们共同回顾了2016年中国饲料行业取得的成绩及尚需提升的领域,信心满满地践行饲料行业“十三五“规划的前景与布局。 12月6日,由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主办、福斯赞助的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2016年行业年会在福州圆满举办并落幕,各方代表300多人参与了此次盛会。针对福建省饲料行业面临的创新与发展,与会各方探讨无抗,生物饲料、生物制剂、生物碱、有机酸和植物提取物等饲料产业创新发展思路,为破解发展迷局,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12月8日-9日,由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主办、福斯赞助的湖南省2016年饲料行业年会在长沙胜利闭幕,与会代表近500人参与了此次盛会。大会对进一步优化湖南省饲料工业布局,加快发展湘西、湘南及蛋禽、水产发达区域的蛋禽饲料、水产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热烈探讨,也同时讨论了建立采购联盟机制,构建金融服务平台的可能性。12月10日,由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主办、福斯参展的广东省2016年饲料行业年会在东莞隆重落幕,与会代表1000多人参与了此次盛会。福斯在企业展示区、行业论坛现场同与会各方进行了深入洽谈。福斯饲料仪器部销售经理罗兴才表示,“广东省饲料行业年会作为颇具影响力的省级行业盛会,福斯很荣幸能多次参与其中,并持续不断地为广东省饲料行业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强化行业规范管理,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提供卓越的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做出努力。” 福斯饲料仪器部销售经理严祥浩表示,“在此2016年即将逝去之际,福斯很荣幸能够参与各省饲料行业协会主办的年度盛会,面对面地与客户、合作伙伴及业内同仁交流,了解客户的最新需求与困惑,分享一些心得与体会,这有利于福斯向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产品与服务,为中国饲料行业应对国际国内饲料限抗、禁抗趋势的挑战,积极推动无抗饲料产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在即将迎来2017年之际,随着“十三五”规划的进一步拓展,福斯将继续与饲料行业广大同仁携手同行,为中国饲料行业的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经验共享、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信息来源:福建饲料、广东饲料、2016湖南饲料年会会刊
  • 新型质谱检测器同时分析6种有机酸
    众所周知,有机酸是影响食品味道和口感的重要成分,经此在研发、质控等部门需要对有机酸进行分析。除食品领域外,制药、化工、环境分析、生物工程等诸多领域均需要对有机酸进行分析。在下面,我们将跟大家介绍6种有机酸的分析实例,使用的是HILIC亲水色谱柱和日立最新推出的质谱检测器Chromaster5610进行分析。 图为.LC-MSD分析6种有机酸的结果图 更多关于此应用例的介绍,请参考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s542614.htm关于日立新型质谱检测器Chromaster5610,请参考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C223442.htm 关于日立高新技术公司:日立高新技术公司于2013年1月,融合了X射线和热分析等核心技术,成立了日立高新技术科学。以“光”“电子线”“X射线”“热”分析为核心技术,精工电子将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了株式会社日立高新,因此公司变为日立高新的子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株式会社日立高新技术科学,扩大了科学计测仪器领域的解决方案。日立高新技术集团产品涵盖半导体制造、生命科学、电子零配件、液晶制造及工业电子材料,产品线更丰富的日立高新技术集团,将继续引领科学领域的核心技术。更多信息敬请关注: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
  • 农业部发文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
    p  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的公告,相关单位可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农业部畜牧业司。br//pp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提高饲料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农业部部拟采取竞争方式遴选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公告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能够基本覆盖《饲料卫生标准》相关指标,近三年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pp  具体通知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font-size: 20px "strong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遴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的公告/strong/span/pp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饲料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要求,我部拟采取竞争方式遴选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一、申报条件/pp  (一)申请单位或其所在组织应依法成立,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pp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包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和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或国家合格评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机构优先考虑。/pp  (三)申请单位检测能力能够基本覆盖《饲料卫生标准》相关指标,近三年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或有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行政许可检测、监督抽查、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经历的机构优先考虑。/pp  二、有关要求/pp  (一)申请单位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pp  (二)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15日下班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并附申报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光盘)。/pp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综合审查、核查情况择优确定承检机构。有关检测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联系。/pp  联系人:张晓宇,电话:010-59192872,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803e6e3b-ac35-48fd-9305-b8fc9cbde19a.doc"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任务承检机构申请书.doc/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1月20日/pp  /ppbr//ppbr//p
  • LUMEX诚邀您5月15日参加网络讲堂:《饲料中氨基酸及营养指标的快速测定-LUMEX毛细管电泳法》
    讲堂议题:饲料中氨基酸及营养指标的快速测定-LUMEX毛细管电泳法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0:00  主讲人:张超 LUMEX资深应用工程师,负责中国区应用方法开发和技术支持,全面参与《NY/T3001-201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毛细管电泳法》标准制定 饲料中的氨基酸是畜禽的重要营养物质,动物对蛋白质的需求实际上是对氨基酸的需求。饲料中含有的氨基酸种类和含量是判定饲料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饲料由于其成分复杂、干扰物多等特点,因此,饲料中氨基酸的准确分析、测定十分重要。 农业部饲料所编制的《NY/T3001-201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毛细管电泳法》已被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2017年4月1日正式执行。针对该标准方法和当前行业氨基酸及营养指标测定的需求,本次网络讲堂将详细介绍该最新出炉的行业标准及相关方法的应用。 本次网络讲堂主要与大家分享18种氨基酸的测定,包括饲料原料、预混饲料中的氨基酸,如精氨酸、赖氨酸、 酪氨酸、苯丙氨酸、组氨酸、亮氨酸和异亮氨酸(总量)、蛋氨酸、缬氨酸、脯氨酸、苏氨酸、丝氨酸、丙氨酸、甘氨酸、半胱氨酸、色氨酸、谷氨酸和天门冬氨酸等。同时毛细管电泳还可用于农药及兽药残留检测,维生素及有机酸等营养指标的监控,为畜禽类企业,饲料原料品控及相关质检部门提供有效经济的检测和分析手段。 Lumex通过毛细管电泳方法进行饲料中氨基酸指标的检测和分析,快速简便,分析效率高,能够检测多种综合指标,仪器结构检测,操作便捷,在相关的指标检测方面有多种检测优势。Lumex公司现已成功的将毛细管电泳法发展为实验室常规的分析方法,成熟的仪器和优化的配置,配备大量的应用发法包于一体。被用户称为目前性价比最优的毛细管电泳。毛细管电泳法符合多项国内外标准,如EPA6500,ASTMD6508-00;ASTMD7881/2;ЕU № 1234/2007;OIV MA–AS313-19 等。国内外20多项毛细管相关标准均由LUMEX公司参与制定或修订。其中很多标准已发展成为国际通用标准。(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国务院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 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四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第十六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条 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第二十二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核查。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  第二十五条 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情况。  养殖者发现其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供货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第四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   (二)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五)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四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第四十五条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监督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应召回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不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 养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   (二)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三)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四)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五)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   (六)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七)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  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饲料原料,是指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加工制作饲料但不属于饲料添加剂的饲用物质。  (二)单一饲料,是指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  (三)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四)浓缩饲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五)配合饲料,是指根据养殖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六)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七)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八)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九)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合物质。  (十)许可证明文件,是指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五十条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 饲料生产企业人士:奶粉激素或源于饲料环节
    8月10日,国内一家饲料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奶粉中导致婴儿性早熟的激素,可能是在饲料原料环节产生。而对于这种易致动物性早熟的激素,很多饲料生产企业并没有专门检测方法。  对此,北京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法确定,而对于奶牛饲料的原料检测,对检测机构有明确检测标准。  霉菌毒素检测存在漏洞  8月10日,张先生称,添加雌激素不会给奶企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激素可能在饲料原料中产生。张先生介绍,奶牛的能量饲料很多是用玉米副产品加工而成,而玉米出现倒伏后,会发酵产生一种霉菌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这种霉菌毒素有雌激素作用,可以导致人或动物流产、性早熟。他称,国家颁布的《饲料卫生标准》有强制性规定,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含量不能超过500PPB,“也就是单位重量的饲料里,玉米赤霉烯酮的重量不能超过十亿分之一。”  张先生表示,常见的对人和动物有伤害的霉菌毒素有8种,玉米赤霉烯酮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饲料生产企业会自检其中的2到3种,然后再将饲料原料送到当地检测中心检查。但因为送检需要交费,自检又需要投入设备和人力成本,同时送检并非强制性的,饲料生产商为节约成本逃避检查,“据我所知,全国有1万多家饲料生产企业,但送检的只是个别单位。”  张先生介绍,国家对于赤霉烯酮的含量有严格标准,但对检测环节却没有强制性要求,两者衔接上有缺失。  农业局称饲料有严格监管  8月10日晚,北京市农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导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定论,不能判断是否与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有关。  该工作人员称,对于饲料生产行业的卫生质量标准,农业部门一直有严格监管制度,对于业内人士介绍的霉菌毒素,检测机构也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不会存在漏检的情况。”但玉米赤霉烯酮是否被纳入检测范围,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 纳锘仪器提供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新规整体解决方案
    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1849号公告,公布了《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两许可条件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许可条件中不仅明确规定了厂区最小面积、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能力,并且规定必须设有饲料检测实验室。规定检测实验室中必须配备的仪器,其中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相关检测仪器。纳锘仪器 做为岛津公司苏州产品上海地区总代理,为上海地区饲料企业提供完整的分析检测方案。内容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规检测项目一览表醋酸酯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1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2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6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B12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E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饲料中维生素 D3 检测岛津应对方案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法测定饲料中砷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镉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铬的含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法测定饲料中铬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铜的含量冷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汞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铅的含量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饲料中锌的含量岛津应对饲料行业解决方案流程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项目应对岛津推荐仪器介绍如欲获取详细信息请联系---------------------------------------------------------------------------上海纳锘仪器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莲花南路1388弄8号楼碧恒广场1503室[201108]电话:021-60900829,60900830,61131031,61131051传真:021-61131052E-Mail:info@nano-instru.com----------------------------------------------------------------------------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农业部饲料效价与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为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同时将好的检测机构及其优势检测项目推荐给广大用户,“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对不同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联合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七十七站: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饲料效价与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业部饲料效价与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农业部批准[农市发(2003)5号],在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基础上建立的。2004年10月,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2004)量认(国)字(V2443)号]和农业部质检机构审查认可[(2005)农(质监认)字第189号]。2009年9月进行复审,通过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2010002443V)和审查认可[(2009)(农监认)字FC第3213号] 。“中心”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法定专职质量检验机构,主要职能包括:承担农业部或有关部门指定的饲料效价和安全检测、饲料效价与安全的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优质产品的评选和复查检验。中心外景资质认定及审查认可证书  “中心”现有人员31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16人,占总人数的52% 中级职称7人,占总人数的23% 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5%,具有博士学位16人,占总人数的52%。 据了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中心”拥有1500平方米实验室,除常规仪器设备外,中心还配备了诸如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等大型仪器,总价值约3000万元。可承接饲料行业的多种检测任务如常规指标、卫生指标、加工指标、氨基酸 、维生素、微量元素、脂肪酸和抗氧化剂、饲料添加剂、违禁物质检测等。液质实验室(主要为安捷伦公司液质联用仪)气质实验室(主要为安捷伦公司气质联用仪)氨基酸分析实验室整齐排列的日立L-8900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原子光谱和原子荧光室(日立Z-5000原子吸收光谱仪和北京吉天AFS-930型顺序注射原子荧光光度计)液相色谱室(主要为安捷伦1200液相色谱和戴安ICS-3000离子色谱仪)  利用该实验室,中心开展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以下三方面:  1、检测业务  常规指标:中性洗涤纤维、酸性洗涤纤维、酸性洗涤木质、真蛋白、植酸磷、氟、能量、系酸力、体外胃蛋白酶消化率、挥发性盐基氮、过氧化物值、酸价、丙二醛值、淀粉等。  氨基酸:各种氨基酸添加剂,饲料中18种氨基酸、羟基蛋氨酸。  维生素:各种维生素添加剂、饲料中各种维生素。  微量元素:铜、铁、锌、锰、碘、硒、钙、镁、钾、钠等。  卫生指标:各种重金属、游离棉酚、微生物指标、霉菌毒素、组胺等  加工指标:蛋白溶解度、脲酶活性、混合均匀度、粒度、淀粉糊化度等。  脂肪酸和抗氧化剂:长链和短链脂肪酸、抗氧化剂。  饲料添加剂:酸化剂 药物添加剂等。  违禁物质:兴奋剂、性激素、碘化酪蛋白、呋喃类药物、镇静剂和三聚氰胺等。  其他:客户要求的其他检测指标  2、承接客户委托检测方法开发业务  3、为饲料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和实验室建设指导  另外,“中心”还拥有2000平方米的环境自动化控制的饲料安全与效价评价畜禽代谢实验室及畜禽评价试验基地,可进行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安全试验,并开展以猪、鸡为对象进行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评价。  附:  农业部饲料效价与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www.feedstest.com  联系方式:  直线电话:010-62733666  直线传真:010-62733700
  • 守护饲料安全,岛津积极参加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培训班
    2022年8月9-10日,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培训班在广西南宁圆满举行。会议秉承“今天的饲料,明天的食粮”这一宗旨,力邀国内饲料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齐聚南宁,分析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趋势,分享预警新技术、新方法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为业界同仁带来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新动态,提高饲料质量安全基础性研究水平。会议主要围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趋势分析”、“国内外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究进展”、“新技术、新方法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饲料及畜产品中新型潜在风险因子及检测技术”四个主题,共20余位专家分享了报告。岛津作为分析仪器制造商,也积极参与了本次培训班,并分享了岛津关于饲料安全的新解决方案。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张圆圆女士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张圆圆女士做了《饲料安全检测-岛津解决方案》的发表,主要介绍了目前饲料相关的法律法规,饲料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涉及的检测仪器以及岛津在饲料污染物检测(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重金属等)和饲料营养物质检测(维生素、氨基酸等)的解决方案。同时,岛津在现场设立了展台,和与会嘉宾们进行了更深入的互动交流。岛津展台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欧盟批准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5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No445/2013号条例,批准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添加于饲料时,分属的添加剂类型为“营养添加剂”,功能组为“微量元素化合物”,需保证硒元素在12%含水量的饲料成品中的含量不超过0.5mg/kg,有机硒不超过0.2mg/kg。  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饲料添加剂时,可作为蛋氨酸营养补充剂,促进动物生长发育。但该物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在使用该产品后,必须用水冲净皮肤。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来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二是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大检测力度,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欧盟标准。三是推进生产工序升级和优化,并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分析关键控制点并予以重点关注,确保其含量符合法规要求,避免退运或召回。
  • 中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口政策面临重大调整
    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44号公告,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作出调整。/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此次调整主要是涉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进口,较原有政策有重大变化。一是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进口更容易。进口时只需要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不再要求办理检疫审批。二是部分饲料的进口门槛提高。针对生的宠物食品,在原有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的基础上,还特别增加了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针对加工植物蛋白,必须在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须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植物粉类则要求在进口前准备好原产国官方的检疫证书进。三是明确规定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所含的植物源性成份分级,参照对应植物源性成份的监管方式。/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针对此次调整,检验检疫部门将持续关注政策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向各相关进出口企业通报情况。同时,也提醒各饲料及添加剂进口企业务进口前要做好以下几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此次公告内容,熟悉此次调整具体变化,并及时跟踪后续的相关文件。对公告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咨询检验检疫机构。二是加强与境外出口商的沟通,让其了解国内政策的变化,特别是针对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要求进口企业在进口前要充分了解进口产品的组成成分,有针对性的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及时按照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进口合同中订明检疫条款,避免进口饲料到港后因不符合我国检验检疫要求、不允许入境而遭受损失。/ppbr//p
  • 2012年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讨会召开
    7月18日至19日,全国2012年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讨会在新疆自治区昌吉州隆重召开。会议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司、中国农业科院饲料研究所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协办。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近40个农业部部级或省级饲料兽药质检中心的11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围绕国内外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究进展、最新技术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中的应用、饲料及畜产品中潜在安全风险因素预警监测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110名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为进一步向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的领军制造商睿科仪器受邀参加并赞助了此次会议,并做了“有机样品前处理技术(固相萃取)在药物残留检测中的应用”以及“高分辨离子迁移谱仪在饲料快速筛查中的应用”专题发言。睿科仪器代表在进行专题发言 在与诸多业内资深专家和参会代表的交流中,大家一致认为——样品前处理,尤其是固相萃取步骤——对检测结果的准确程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睿科仪器专门在会场展示了Fotector-06C型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该设备可同时处理6个不同的样品,运行不同的方法,满足饲料和生鲜乳检测的要求,并可升级加热浓缩功能,尤其系统的全密闭的人性化设计,赢得了在场资深检测人员的认可。Fotector-06C型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研讨会对促进国内外饲料预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对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发布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国进出口饲料800多万吨,货值约50亿美元。一方面我国饲料行业长期依赖进口鱼粉、肉骨粉、乳清粉等蛋白原料和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仅2005年进口鱼粉就超过100万吨 另一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出口企业集群,宠物食品、维生素、氯化胆碱等产品的出口数量已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而国际饲料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  作为食物链安全的基础,饲料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由于饲料产业链的特点,一旦饲料原料或添加剂发生安全卫生问题,经过“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养殖企业”这一链条的逐级放大,影响范围可能波及多个国家成千上万的企业,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据悉,《办法》包括:总则、风险管理、进口检验检疫、出口检验检疫、过境检验、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计71条。以“安全”和“可追溯”为目标,按照“风险分析、风险监控、立体把关、精细管理”的思路,对进口产品建立包括“体系评估、市场准入、明确要求、注册登记、口岸监控、产品追溯、产品召回”为主要内容的把关体系 对出口产品建立包括“注册登记、自检自控、官方监控、监督管理、产品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以企业自检自控为基础、以官方监控为主、出口前有针对性的抽查为辅”的检验检疫管理模式。配合以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管理等制度,旨在充分发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调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检验检疫针对性和进出口把关的有效性。
  •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检测中的应用
    饲料因为可直接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因而备受关注检测行业的关注。其中重金属超标是影响饲料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原子荧光光度计因其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稳定性在饲料检测中发挥重要作用。伴随着元素形态分析需求提高,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检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高。形态分析是一种仪器联机分析方法,实质是分离技术与检测技术的联用。其中因为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有分析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仪器结构简单等优势,所以液相色谱与原子荧光联用技术发展很快。将原子荧光联用仪应用在饲料研究的例子有很多。例如在2018年出版的中国畜牧杂志中作者刘成新在《液相色谱-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饲料中汞的形态》一文中通过应用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检测无机汞、甲基汞以及乙基汞的实验得出结论:使用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法灵敏度高,精密度好,前处理过程简单,检测费用低,适用于饲料产品中汞的形态分析。此外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还可以饲料中有益成分,例如苯胂酸类药物能够刺激动物生长,改善禽肉质,常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作者陈冬冬在《液相色谱-原子荧光》中利用原子荧光分析仪以饲料为研究对象建立苯胂酸类药物的检测方法并提出了今后苯胂酸类药物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另外,硒也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元素,一方面它是人体必须元素之一,另一方面过量摄入硒会导致脱发脱甲等症状,而且有机硒更容易被吸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推出专利技术《一种测定痕量硒元素形态的方法及其检测富硒饲料的应用》,运用该方法能够较为准确的对提取出的硒元素进行含量测定,能有效分离并测定富硒饲料中常含有5种形态硒物质的含量,以此能够准确分析富硒饲料中的硒元素形态,有助于快速安全的对富硒饲料产品进行选择运用。由此可见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中汞、砷、硒等重金属元素形态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金索坤作为原子荧光行业领跑者是最早开始研究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技术的厂家之一,推出的SK-GQ70一体式形态分析模组连续流动的液相洗脱液可直接进入金索坤原子荧光连续流动进样系统,实现液相色谱模组与原子荧光主机无缝对接,从而提高检测灵敏度及精密度。金索坤会继续努力,助力饲料行业形态分析检测。 金索坤SK-2003A 便捷型原子荧光光谱仪/光度计
  • 月旭科技推出饲料产品整体检测解决方案
    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公司为广大饲料企业量身打造了符合新规要求的饲料产品检测解决方案,为饲料企业提供强大技术支持,协助饲料企业更好地执行新规。 公司开发了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维生素以及氨基酸三大类物质的检测,方法均根据相关国标方法开发,符合相关要求。同时,我公司还可以为您提供性能卓越的YX-200高效液相色谱仪、WelEasy全自动固相萃取仪、液相色谱柱和SPE固相萃取小柱等色谱耗材。 具体检测项目: 有毒有害物质类: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有机氯农药残留量、土霉素、三聚氰胺、苏丹红 维生素类:维生素A醋酸酯、维生素B12、维生素D2、维生素D3、烟酸、B1、B6、烟酰胺、叶酸、B2、维生素E、维生素E醋酸酯 氨基酸类:17种氨基酸 附件下载:饲料产品检测解决方案 关于饲料产品检测解决方案,如您有任何技术问题,均可拨打我们的技术咨询热线021-51320401。
  • FIIF2024 饲料行业创新论坛近红外分论坛暨 第四届饲料行业近红外光谱检测及相关技术论坛(第一轮通知)
    “志当存高远,敢为天下先”。我们不得不承认,当我们已知越多,未知越甚。如果有机会能从科学家的思想世界里,去重新认识光谱的奥秘,你愿意与光同行吗?哲学的深邃和科学史的幽远,让我们不再局限于对已有科学领域的探索,光谱技术的诞生极大地延伸了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能力,让人们可以借用微观世界的粒子去丈量宏观世界的物质并一次次革命性的颠覆人们的对自然界的认知,让人们得以见到近红外技术在现代工业中应用中所蕴含的无限潜力。春华秋实,御风而行!尊敬的师长,行业同仁和朋友们,这个盛夏(2024年8月8-10日,FIIF 2024同期举行),期待和你们相聚京城,开启“红海”的西山问道之旅,携手“近创”未来!主办单位国家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近红外光谱分会联合主办单位(排名不分前后,邀请中……)北京动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近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前后,邀请中 ……)福斯华(北京)科贸有限公司、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星博科仪有限公司、上海创和亿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迪苏(中国)(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赞助单位(排名不分前后,邀请中 ……)泰高营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满益达科技有限公司、奥谱天成(厦门)光电有限公司、荧飒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四川安好众泰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创众谱仪器有限公司、AB Vista、赢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前后,邀请中 ……)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德资格哈特仪器有限公司、无锡迅杰光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威斯派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九光科技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上海谱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办单位 北京近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时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媒体支持 仪器信息网、近红外技术服务平台、食品伙伴网、搜猪网、农牧前沿、今日养猪业、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国外畜牧学-猪与禽、饲料头条、中国饲料科技网、猪场动力网、博亚和讯网、畜牧人、中国养猪网、分析测试百科网……乘车路线 会场地址:北京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北京海淀区永丰路与北清路十字路口往南800米路东距离:地铁16号线永丰南站B口旁;北京站32公里;北京西站23公里;北京南站32公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40公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71公里。会场简介 北京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位于海淀区北部核心商务区,紧邻永丰、中关村软件园,中关村壹号。从酒店驱车10分钟可到达颐和园、圆明园、百望山森林公园等景区。参会对象 近红外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人员;饲料与养殖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品控专员及近红外技术应用专员;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研究生……主论坛主要内容近红外新技术、新进展;近红外基础理论;集团网络化管理;近红外云服务;仪器开发与制造;近红外快速检测体系解决方案;在线近红外技术体系;精准动物营养解决方案;饲料行业热点问题;展览。同期活动 FIIF 2024饲料行业创新论坛、展览8月8日全天-9日上午北京朗丽兹西山温泉酒店近红外光谱检测及其相关技术研究分论坛8月9日13:30-18:30北京朗丽兹西山温泉酒店饲料行业近红外技术应用深度研讨会8月10日08:30-11:30北京朗丽兹西山温泉酒店同期展览 会议茶歇区设有展位(含近红外专区),为饲料企业及科技创新者搭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原发动力,原创技术和资本、市场对接的平台。安排 8月7日11:30-20:30报到、赞助商布展8月8日08:30-18:30FIIF 2024主论坛、展览 8月9日08:20-12:10FIIF 2024主论坛、展览13:30-18:30近红外光谱检测及其相关技术研究分论坛、展览8月10日08:30-11:30近红外技术应用深度研讨会(闭门会议,定向邀请)报名方式与要求 &bull 扫描右侧二维码在线报名。 &bull 参会代表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完成注册,并支付参会费。 &bull 报名时务必点选近红外分论坛选项。 &bull 电话报名:010-62734685/4266。参会费用与食宿安排 &bull 参会费2000元/人。费用含场地设施、餐饮费、学习资料费;交通住宿自理。&bull 2024年7月20日前缴费享5折优惠;7月31日前缴费享8折优惠;现场报名缴费按原价收取。支付与报销&bull 对公汇款(务必备注参会人姓名和手机号) 名 称:北京中农志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5018836000000203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bull 通过线上报名微信支付。&bull 如需发票,请在线上报名时选择“需要发票”,微信支付后自助填写发票信息,默认电子普通发票,项目内容为“会务费”(如有特殊需求请备注),发票一经开出不支持换开。FIIF 2024 近红外分论坛组委会联系方式 内容合作李军涛13466308316lijuntao@cau.edu.cn商务洽谈王亚楠1391132222013911322220@126.com会务负责人陶 金1365136821013651368210@126.com报名联系人李方方18539395155378592584@qq.comFIIF 2024饲料行业创新论坛组委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 美国拟修订饲料标签着色剂声明
    2009年12月8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议修订其关于在动物饲料,包括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标签上的经认证的着色剂声明法规。食品药品管理局提议本修订以响应《1990年的营养标签和教育法案》(1990年的修正案),此修正案通过在其它事项之中要求在食品标签上列出所有需要由食品药品管理局认证的着色剂的通用或惯用的名称,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本修正案的一个附加的目的是使这些法规与关于在人类食品标签上经认证的着色剂声明的法规相一致。本规则提案同样还建议了动物食品标签上免除认证的着色剂声明的适当术语。
  • 华质泰科再度亮相2017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讨会
    随着畜牧生产发展,饲料工业也迅速发展起来,饲料质量安全成为一个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不仅关系到动物的健康生长与畜牧产业的良性发展,人类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会影响到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学习交流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新技术,总结饲料及畜产品中潜在安全风险因素预警监测工作经验,提高饲料质量安全基础性研究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于2017年10月25-26日在南昌举办了2017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讨会。会议现场参与此次会议的代表来自各省市饲料质检机构、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相关饲料企业等,共计200余人。会议围绕新时期饲料质量安全的现状与对策、饲料及畜产品潜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及最新检测技术在饲料风险预警监测中的应用展开交流和讨论。华质泰科展台交流华质泰科携实时直接分析-质谱系统参与了此次会议,并发表了题为《原位质谱(DART 等)聚焦农产品及饲料质量安全研究》的报告,为饲料质量检测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刘博士报告实时直接分析离子源(DART),兼容各主流质谱厂家的液质(LC-MS)质谱仪,用于快速、无损、原位分析固体、液体、气体、及异型样品中的极性、弱极性甚至非极性有机分子。适于食品、材料、体液、商品、农副产品、水产品、药品、理化、物证、化纤、玩具、临床、环境等等活性成分、功能组分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快速定性、定量分析及快筛和确认。会议于10月26日圆满结束,此次研讨会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为精准解决饲料风险监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对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预警技术的发展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 “饲料检测技术”网络研讨会将于4月25日召开
    2012年11月23日,媒体曝光了山西粟海集团养殖的一只鸡从孵出到端上餐桌,只需要45天,是用饲料和药物喂养的。黄浦江死猪事件:2013年3月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大量漂浮死猪的情况,出现的漂浮死猪来自于黄浦江上游。目前,人们对饲料农药、兽药等药物残留、防腐剂、添加剂及微生物检测颇为关注。 为此,仪器信息网于2013年4月25日举办“饲料检测技术”网络研讨会,邀请饲料检测专家为大家解读饲料检测标准,分享饲料检测技术及技巧。 报名参与的用户均有机会获得价值200元的礼品一份! 活动详情:  活动时间:2013-4-25(周四)  主办方: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   协办方:我要测(www.woyaoce.com)  活动人数: 200人 我要报名》》》》》 报告列表:    会议报名地址: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767
  • 京津冀辽豫协同推进饲料质检工作
    为落实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日前,京津冀辽豫五省市饲料质量安全质检机构在京签订了《京津冀辽豫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同发展意向书》,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将通过采取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人员合作交流、开展检测信息共享等方式,共同推进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同发展。  记者从北京市饲料监察所了解到,今后,京津冀辽豫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将紧密合作,共同促进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长效发展,主要合作方式和内容有:一是建立省级协商机制,及时通报本辖区内新出台的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与措施、相关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况 二是推进五省市饲料生产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创建五省市饲料采样共享系统,在检测过程的样品采集、分析过程统一化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区域检测结果互认 三是构建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创新共同体,建立跨省市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产品的推广机制,推动五省市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调发展 四是在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面,各省市利用自身人才和大型仪器设备优势,重点在未知和已知风险物质筛查、重大风险隐患分析开展合作研究,促进饲料质量安全预警研究工作 五是开展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人才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建立五省市饲料质检机构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机制,为饲料行业健康发展做好人才和技术支撑。
  • 各级畜牧饲料部门贯彻实施最新饲料法规
    2013年3月29日,农业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深入贯彻实施新的饲料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新制度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努力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2012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以贯彻实施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重点,集中力量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发布《条例》配套规章,把新要求落实到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中,增强执行力 二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推动全行业形成“学条例、抓落实、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着力推进示范企业创建、经营门市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关键环节抽检继续加强,案件查处更加有力。据监测,2012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预计为1.91亿吨,同比增长5.5% 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95.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全行业呈现出产量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素质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今后一段时期,饲料行业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核心,坚持“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管、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基本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扶持政策,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饲料产业体系。2013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以“抓法规制度落实,抓整治成效巩固,抓重点问题研究”为主题,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核、质量安全监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瘦肉精”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努力把饲料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岛津华南区首期饲料行业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随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27号的颁布,饲料行业将面临着更换生产许可证和领取新生产许可证时需要具备实验室相应检测仪器及检测能力的严峻考验。新规针对饲料中维生素、氨基酸等有益的有机物、微量元素(如钙、铜、铁、镁、钾、钠等)及部分有毒有害的无机元素(如砷、铅、镉、铬、汞等)的检测进行了严格规定。岛津公司为帮助广大客户更好地应对国家政策法规,在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开发出了有效的实验方法并制作了整体应对方案。2012年8月3日岛津广州分析中心联合北京中盛恒润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了华南区首期饲料行业技术交流会。来自饲料行业企事业单位的20名潜在需求用户参加了此次的技术交流会。 会议由广州分析中心资深光谱应用工程师刘舟主持。会议分为三大板块:首先由分析中心林才勇先生介绍了岛津公司的发展历程、丰富的产品线、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应用技术支持体系。随后由林才勇和刘舟两位应用技术工程师分别就《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中营养成分及其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中营养及其有害元素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法》两个专题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内容涵盖饲料中维生素、氨基酸和微量元素以及有毒有害的无机元素的背景知识介绍,现有检测方法概述,高效液相色谱法和原子吸收检测法在饲料行业中的应用和岛津应对饲料行业的整体解决方案等内容。 交流会现场 为了完整地体现岛津的整体应对方案并对相应分析仪器有更直观的体验和感知,在第三板块中特别安排了维生素A、E的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法和微量元素钾、钠的现场workshop实验演示。利用岛津广州分析中心的实验室平台,生动展现了应对饲料行业检测标准的岛津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硬件配置,实际分析应用和前处理技术要点。交流会在现场问答环节中推向高潮。与会的专家们积极交流了在实际饲料检测项目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疑难,表达了对岛津及时、完善的应对方案的赞赏。同时也更加期待岛津分析中心能在饲料检测实际应用方面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帮助。岛津公司将通过这样持续的行业交流和培训会议,不断推动饲料行业用户实际检测和法规应对能力的提升。 现场演示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重庆新希望饲料选订冠亚饲料水分仪
    重庆新希望饲料公司隶属新希望集团。主要生产、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精料补充料(其它)(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销售:农产品;畜禽、水产养殖及销售。 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水分对整个加工程序的各个单元过程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到产品的输出,适宜的水分含量,不仅可降低饲料的加工成本,减少各加工过程中的能量损失及加工设备的机械损耗,同时也能提高饲料产品的质量和饲料加工的工作效率,为用户提供可靠的饲料产品。因此,各饲料加工工序对加工对象的水分有严格要求。 当进入加工的物料水分过低时,加工出的颗粒饲料表面质量光滑而坚硬,不易于动物的消化吸收,同时加工过程功耗过大,生产率低,吨电耗大;当水分过高时,加工的颗粒饲料外表毛糙,成型率低,容易造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霉变和碎化。 新希望饲料生产部门要求:一般加工后颗粒饲料的水分应不高于12.5%;但在北方可以不高于13.5%,如果在夏季加工颗粒饲料,由于环境温度较高,因而成品颗粒理想中的水分一般不高于12.5%,否则易发霉变质。饲料检测**标准方法。以下是新希望公司提供的饲料样品,通过冠亚快速水分仪和烘箱法实验的对比: 饲料水分是饲料生加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目前使用的测定方法是GB/T 6435-2006(105℃恒重法)。(1)将称样皿洗净,105℃烘1h,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30min,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为恒重。(2)称取2~5g样品,均匀平摊在已恒重的称量皿中。在(105±2)℃恒温烘箱内烘干2~4h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1h,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2g为恒重。冠亚牌水分测定仪在饲料水份控制上的应用冠亚水分仪WL-01D仪器法与国标法(GB/T 6435-2006)比较  WL-01D 烘箱13.20%13.10%13.00%13.19%13.23%13.07%结论:取平均值,水分仪测试平均数据为13.14%,烘箱测试平均数据为13.12%。测试数据说明,WL-01D饲料水分测定仪检测结果与**标准有良好的一致性,并且有良好的重复性。
  • 老司机告诉你近红外用于饲料化验 能帮你省多少钱
    一、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饲料工业的应用  1、近红外光谱技术介绍  现代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NearInfrared retlecrance spectroscope NIRS)是近年来分析化学领域迅猛发展的高新分析技术。它是利用化学物质在近红外光谱区的光学吸收特性,来快速测定某种样品中的一种或多种化学成分含量和特性新的物理测定技术。近红外光谱是指波长范围介于可见区(VIS)与中红外区(MIR)之间的电磁波,波长为 780-2500nm(12500-4000cm-1)范围内的一段电磁波。物质中的不同组分或同一组分的不同含氢基团在近红外区域有丰富的吸收光谱。近红外光谱主要是反映C-H、O-H、N-H、S-H等化学键的信息,因此分析范围几乎可覆盖所有的有机化合物和混合物。农产品中的蛋白质、淀粉、粗纤维、脂肪等成分具有含氢基团,在近红外区都有特定的吸收光谱,每种成分都有特定的吸收特征。利用近红外分析仪检测饲料的常规成分,具有快速、准确、成本低等特点。  2、近红外分析仪在饲料厂的应用优势  (1)分析速度快。近红外光谱的信息必须由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一般一个样品取得光谱数据后可以立刻得到定性或定量分析结果。通过己建立的校正模型,测定一个样品通常只需1-2分钟,极大的缩短了检测周期。  (2)分析效率高。近红外光谱技术可同时测定样品的多种组分或性质,大大提高检测效率。常规的检测方法只能一项一项的测,花费的时间长。此外近红外光谱带较弱,测量光程较长,故光程的精确度要求不高,而且仪器构造简单,易于维护。  (3)适用的样品范围广,样品不需要预处理,测定简便。近红外光谱在测量过程中不损伤样品,可直接测定液体、固体(粉末或颗粒)等样品,容易保持样品活性,是一种不消耗样品的无损分析技术。  (4)检测过程是无污染,属于绿色分析技术。近红外光谱分析中只是取得样品的光谱信号,有时甚至可以在原容器中进行测定,测试过程中不破坏样品,不用试剂,故不污染环境。  (5)分析成本低。测定过程中不使用化学试剂,检测费用大为降低。  (6)近红外光在光纤中具有良好的传输特性,便于实现在线分析。饲料加工的在线检测和监控是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可在复杂背景下瞬时分析样品的组分信息,而且不破坏样品,可直接准确地获取生产过程中的实时信息,达到对各种工业生产过程进行在线监控的要求。  (7)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不苛刻,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可胜任工作。并且相比人员流动较大的饲料企业,近红外光谱分析仪能够保持化学分析的稳定性。  (8)随模型中优良数据的积累,模型不断优化,检测精度不断提高。由于光谱测量的稳定性,测试结果较少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与标准或参考方法相比,近红外光谱一般显示出更好的重现性。  3、饲料厂使用近红外分析仪的经济效益分析  (1)化验成本节约分析  以国内某年产10万吨饲料企业数据为参照进行分析,下表为使用近红外分析仪与传统的湿化学检测所需费用比较。    结论:使用近红外分析仪年度检测成本节省403256.09元。  (2)降低返工费用分析  饲料生产过程中产生返工的主要原因:第一,因为检测时间长,来不及出报告,使原料紧急放行,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第二,制造环节出问题。下表为各等级返工费用成本分析。  (3)装运堆码费用节约分析  ? 通常成品发货流程:成品生产线—堆码—检验– 装运  ? 应用近红外后的流程:成品 —— 检验– 装运  除安全库存以外的产品,可以通过近红外快速检测后,直接装车发货,一年节约堆码费用 48000元。  (4)原料使用量降低成本分析  利用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可快速将每个批次的原料进行常规分析,为配方微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原料成本从80%降低到79%,利润将提高20%!  综上所述:在采用近红外快速检测技术后,为企业节约的资金可累计为:  检测费+返工费+装运堆码费=约47.2万  以Bruker最新报价用于饲料分析的MATRIX-I型、TANGO型傅里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50万/台为例来计算,投资一台近红外只需1年内,便可收回成本。  二、近红外分析仪品牌选择  目前,我国饲料行业一部分的集团和公司都拥有近红外光谱分析仪。据2014年初FOSS和BRUKER的初步统计,广东恒兴饲料7台,通威饲料 12台,新希望六和饲料90+台,广东温氏47台,九鼎饲料4台,正邦饲料5台,中粮集团5台,德固赛70台,大北农25台,深圳金新农5台,广西扬翔3 台,正大集团80台,双胞胎集团90台,中慧集团21台,海大集团26台,铁骑力士5台,特驱饲料15台,青岛环山11台,漳州傲农8台,金钱饲料5台,英联饲料6台,河南牧鹤饲料6台,普瑞那30台等等。  国内近红外光谱仪研制起步较晚,近些年来我国在NIR光谱仪研制和生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值得注意的是,国产NIR光谱仪在一些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如信噪比、仪器间一致性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  国外知名的近红外光谱仪生产商有FOSS、Bruker、Thermo和ABB等。经过十多年的发展,FOSS的 DDS(新一代XDS)以及傅立叶成为市场上两种主流的硬件技术。
  • 上海现"橡皮鸡蛋" 疑饲料掺入有毒物质
    上海出现疑似“橡皮蛋”  专家:可能与鸡饲料中掺入含毒饲料有关  晚报讯 有一种鸡蛋,煮后蛋黄弹性十足,扔在地上能像乒乓球一样弹起……昨天,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来电,称他买到了“橡皮蛋”。  此前,长沙、连云港、北京等诸多城市已出现过类似报道。对此,专家解释,这极有可能是因为鸡饲料中掺入过多有毒棉酚所致,过多食用可能导致男子不育。  昨天,记者在陈先生家中看到几枚疑似“橡皮蛋”。问题鸡蛋的蛋白略暗,蛋黄略显青色,很有弹性,很难捏碎,和普通蛋黄饱含粉末状物质不同,胶质感明显。陈先生试着将蛋黄扔在桌上,蛋黄立即高高弹起,且没有碎裂。  据陈先生介绍,这几枚鸡蛋是他4月20日早上在家附近某超市购买的。“如果我不是白煮鸡蛋,而是打碎了煎炒蒸,可能还发现不了真相呢! ”陈先生说,生的“问题鸡蛋”打碎后,用肉眼很难发现和普通鸡蛋的区别。  在虹口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综合业务科科长张忠华看着这几枚疑似“橡皮蛋”,也颇感惊讶。他表示,此前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外地同类特征 “问题鸡蛋”的报道,但在本市还是头一次见到。监督所保留了几枚生、熟“问题鸡蛋”样本,不日将对此检查化验,寻找具体成因。昨天稍晚时分,虹口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来到该超市,将出现问题的当日鸡蛋全部贴上封条。  对此,华东师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瞿伟菁教授表示,畜牧行业如果在动物饲料中使用棉籽饼,就含有有毒棉酚,动物过量食用就会出现不同的中毒反应,人体食用相关肉质食品或蛋禽制品,量少则危害不大,量多则将引起人体燥热以及男性不育。  据了解,在上海市地方志的“上海商检志”当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白壳鲜鸡蛋在出口过程中,曾于1982年发生 “橡皮蛋”(即鸡蛋煮熟后蛋黄坚实且有弹性似橡皮球,故称橡皮蛋)的质量问题。上海商检局经调查研究,摸清了产生“橡皮蛋”的原因,主要是对产蛋鸡喂吃棉籽饼或棉磷脂后而产生的鸡蛋变异,蛋黄呈棕褐色,蛋白呈微红色 煮熟后,蛋白略带微红色,较僵硬,蛋黄呈圆形,胶质状,不易破碎,切开蛋黄呈橡皮状波纹。经分析检验,发现鸡蛋中含有棉酚所致。  新闻回顾:传长沙问题鸡蛋蛋黄可当球抛 工商检验全部合格  今年3月份以来,有媒体陆续曝光长沙市场上出现“问题鸡蛋”,这种鸡蛋煮熟后蛋黄有弹性,甚至可当球来抛,蛋壳明显异常。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消息称,目前市面上所产鸡蛋完全安全,可以放心食用,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涉嫌“问题鸡蛋”经抽查检验全部合格……[详细]
  • 媒体曝:喂养肯德基原料鸡饲料可毒死苍蝇
    “雏鸡到成品鸡只需要45天,高温封闭饲养,饲料由集团特制统一配送,风险小、利润大、投资收益稳妥……”一则广告宣传让山西南部的许多农户看到了“商机”。广告中所提到的集团正是为肯德基、麦当劳以及诸多大型超市提供原料的山西粟海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推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户养的鸡都是直接由公司统一配料、统一供药、统一回收,最后进入麦当劳、肯德基和一些大型超市等卖场进行销售,一年可以养五六批,一只鸡可以赚两到三元。  “速成鸡”缘何有如此惊人的生长速度?粟海集团在接受本网记者书面采访回函中表示,这和激素毫无关系,并援引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在《肉鸡速成不靠激素》中的表述:“影响转化效率”的主要因素,一是鸡种,二是饲料和饲养条件。肉鸡之所以是“肉鸡”,是因为鸡种经过精心的选育,把饲料转化为肉的能力实现了“鸟枪换炮”的飞跃。  记者在走访粟海集团在万荣、平陆、临猗、永济、长杆、卿头等地的签约基地时了解到,粟海集团所喂养肉鸡的饲料有三种,前十天吃一号饲料,是长营养的 下来是吃二号料,是长骨骼的 最后十五天吃三号料,是长肉的,一天能长二到三两。  粟海集团的饲料厂车间很大,占地约十余亩,内分三个区:成品区、原料区、生产区,记者走近车间,远远就能闻到浓重的让人反胃的气味。记者在里面看见大量的工业盐、氯化胆碱原料,工人们不时把粉沫状原料倒入机器中加工。工人们解释说,“这些饲料配了药,有添加剂,具体是什么不知道,但对人体肯定有害,周边的苍蝇都毒死了,年轻人都不敢在这里干活。”  为了保证饲料的质量,该公司还有专门的配药车间。记者在里面看到很多瓶瓶杯杯罐罐,上面贴有各种化学名称,既有重金属的硝酸银,也有灭菌的药剂。配药员把药配好后,转交给工人加入不同型号的饲料中。绿袋装的是一号料,黄袋装的是二号料,浅橙色袋装的是三号料。据了解,这个车间一天能出五百袋,供不应求。  粟海集团表示,车间里的工业盐是用来软化水质的,氯化胆碱则是《国家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使用规范》第1224号文件中允许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而给鸡吃抗生素,“就像人病了要吃药一样,并非不可接受。”符合规范的使用,对健康的影响小到可以忽略。  记者在粟海集团签约的养殖户那里了解到,按公司的要求,一个棚里装五千只鸡,密度大很容易生病,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要不断的喂药,提高鸡的抗病能力。养殖户把药化在水里让鸡喝,用专门的机器设备调配供应给鸡食用,一天三次。因为生长周期仅有45天,鸡不等发病就被粟海集团拉走屠宰,进而流入市场被人食用。为了保证健康和成活率,一只鸡至少要吃八角钱的药,有些时候会达到一元多。日常管理中,粟海集团对养殖户控制严格,不允许养殖户私自从外面购药,都是由该公司统一配药。
  • 农业部拟增补28种(类)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p 日前,农业部发布公告,拟将58种宠物(犬猫)专用的饲料添加剂增补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23种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宠物(犬猫),同时将28种(类)饲料原料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pp 依据相关规定,饲料生产企业所使用的饲料原料均应属于《饲料原料目录》规定的品种,并符合目录的要求。本次意见稿中,将构树茎叶、可食用水果蔬菜、鱼皮、平菇、香菇等列入,向社会征求意见。/pp 通知原文如下: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农业部关于征求增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饲料原料目录》意见的通知/strong/span/pp 为进一步加强宠物饲料管理,依法规范宠物饲料市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拟将58种宠物(犬猫)专用的饲料添加剂增补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23种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宠物(犬猫),同时将28种(类)饲料原料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pp 1.电子邮件:xmjslch@agri.gov.cn/pp 2.传真:010—59192848/pp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pp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f962b55c-afe6-444e-b425-a6b3dcb4fd57.docx"附件1 增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征求意见稿).docx/a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c9c9de69-bb50-4064-b447-ae15fbf84cef.docx"附件2 增补《饲料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农业部畜牧业司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8年2月12日/p
  • 《岛津热分析60系列在饲料添加剂行业的应用》数据集制作完成
    饲料添加剂是在饲料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添加在饲料中的少量或微量物质,用量很少但作用显著。饲料添加剂是现代饲料工业必然使用的原料,对强化基础饲料营养价值,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证动物健康,节省饲料成本,改善畜产品品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我国的饲料质量管理体制存在不够完善之处,由此造成的饲料商品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来,不少不法商人为谋求私利,在原料中掺杂名目繁多的物质,或者以次充好等,让人防不胜防。 现有鉴别饲料添加剂的方法多为滴定法、重量法或色谱法等,费时费力,且对环境有一定污染。但操作简便,快速,特征性好的热分析检测手段,则是饲料添加剂筛查试验行之有效的手段。 时刻关注用户需求,及时提供解决方案的岛津公司刚刚制作完成了数据集《岛津热分析60系列在饲料添加剂行业的应用》,此应用数据集通过对10种左右典型营养型饲料添加剂热分析图谱的分析,详细介绍了利用岛津60系列热分析仪器进行掺假筛查的方法。此外,用类似的热分析方法,还可以扩展到食品安全领域,如食品添加剂的筛查、定量方法。此文集对饲料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筛查提供了可行的方法和技术支持。 详细内容请参见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77/down_158999.htm。 关于岛津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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