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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布他林兽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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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兽药残留检测 Waters更专业
    目前,兽药残留的检测主要集中在动物源食品的品控及风险监测(包括:养殖、粗加工、加工以及上架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乳制品和水体水质监测等方面。兽药残留检测与农药残留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ldquo 假阳性&rdquo 风险更大。因此在实际样品检测过程中,技术人员既需要在保证高灵敏度的前提下防止&ldquo 假阳性&rdquo 的发生,也需要在没有标准品的情况下对半目标兽药及其代谢物甚至未知物进行快速、准确地筛查、定量。  在目标兽药残留检测方面,Waters公司创新的离子导向技术StepWave以及最新专利技术Z-Spray API/MS接口可以保证在进行大批量复杂基质样品分析时提供卓越且稳定的灵敏度。在保证灵敏度的同时,Waters公司又从以下三个方面及时发现并防止&ldquo 假阳性&rdquo 的发生:1. Waters超高效液相超强的分离能力以及独特的超高效合相色谱分离手段,可大大减少因同分异构等原因引起的&ldquo 假阳性&rdquo 2. Waters的四极杆Quanpedia质谱库,均标有定性/定量离子丰度比,满足国标方法的确证要求,且先进的仪器设计,确保了其比率在实际样品检测中的长期稳定性 3. Waters四级杆质谱带有独家的PICs功能(子离子确认扫描),在MRM监测的同时,设置特定的触发点采集子离子二级全扫描质谱数据,用于目标化合物的定性,能非常好的消除复杂基质的假阳性问题。此外,Waters公司四级杆质谱的RADAR技术可以在MRM监测模式下同时进行全扫描(Full Scan)功能,在开发MRM方法时可以看到整个样品干扰基质的分布情况,进行有价值的方法开发模式。如可以帮助开发LC及SPE方法,消除基质对目标化合物的影响,有效消除离子抑制效应,保证定量准确性。  在半目标兽药及未知物筛查方面,Waters四级杆质谱和飞行时间质谱均可在没有标准品的情况下进行快速、准确地筛查、定量,及时发现非法添加。Waters四级杆质谱带有类似气质中NIST谱库的Quanpedia方法库,库中含有与法规相关的,以及法规没有规定的兽药及其代谢产物 Waters飞行时间质谱(TOF)技术可对样品中所有残留的兽药及其代谢产物以及未知物进行信息全采集(无歧视、无条件地对所有化合物的母离子、子离子、保留时间等进行采集),数据通过UNIFI等软件进行分析,不仅能快速锁定半目标化合物,而且能全自动地对所有非目标未知物进行鉴定 Waters高分辨质谱技术中的&ldquo 库&ldquo 含有化合物的CCS值,使离子淌度功能在实际兽药监测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此外,Waters新型的Xevo G2-XS Q-Tof增添MRM功能,大大增强了兽药残留筛查的灵敏度。  应用  1. 使用ACQUITY UPLC H-Class和Xevo TQD液相串联质谱仪进行水中药物和个人护理产品(PPCP)的多残留分析  前处理:Oasis MAX + Oasis MCX  流动相:10 mM甲酸铵水溶液、10 mM甲醇水溶液  色谱柱:ACQUITY UPLC HSS T3  质谱系统:Xevo TQD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20.htm  2. 使用Q-Tof技术结合UNIFI科学数据库鉴定环境水样品中药物和个人护理产品(PPCP)残留的潜在代谢物  前处理:Oasis MAX + Oasis MCX  流动相:10 mM甲酸铵水溶液、10 mM甲醇水溶液  色谱柱:ACQUITY UPLC HSS T3  质谱系统:Xevo G2-S Q-Tof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22.htm  3. 使用Q-Tof技术结合UNIFI科学数据库筛查分析尿液中的&beta -受体阻滞剂  前处理:尿液用pH=3的5 mM甲酸按水溶液稀释5倍  流动相:pH=3的5 mM甲酸按水溶液、0.1%甲酸的乙腈溶液  色谱柱:ACQUITY UPLC HSS C18  质谱系统:Xevo G2-S Q-Tof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23.htm  4. Xevo TQ-S的&ldquo PICs&rdquo 功能在同时准确定量和定性分析猪肝中痕量氯霉素中的应用  前处理:参照GB/T 20756-2006   流动相:水和甲醇   色谱柱:ACQUITY UPLC BEH C18   质谱系统:Xevo TQ-S。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16.htm  5. Xevo TQ-S的&ldquo PICs&rdquo 功能在快速分析猪尿液中21种&beta -受体激动剂的应用  前处理:参照GB/T 22286-2008  流动相:0.1%甲酸水和乙腈  色谱柱:ACQUITY UPLC BEH C18  质谱系统:Xevo TQ-S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15.htm  6. RADAR功能在分析饲料中抗球虫剂的应用  前处理:称取5 g研磨均匀的饲料样品,放至50 mL一次性离心管中,加入50微升内标,再加入10 mL 10%的碳酸钠溶液手动振荡后再加入15 mL乙腈,振荡30 min。在2000 rpm下离心5 min,转移上清至50 mL离心管中,再次用乙腈提取,合并两次提取液   流动相:0.1%甲酸水溶液 、0.1%甲酸的甲醇溶液  色谱柱:ACQUITY UPLC BEH C18  质谱系统:Xevo TQ-S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14.htm  7. 采用配有RADAR功能的Xevo TQD分析鸡肉中氯霉素  质谱系统:Xevo TQD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17.htm  8. 使用Ostro样品制备板结合LC-MSMS对牛奶中的兽药多残留进行筛查  前处理:Ostro样品制备板  流动相:0.1%甲酸水溶液 、0.1%甲酸的乙腈溶液  色谱柱:CORTECS UPLC CSH C18+  质谱系统:Xevo TQ MS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21.htm  9. 利用T-wave离子淌度质谱(IMS)鉴定猪肌肉中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多位点分子离子及其碎片离子  前处理:水/有机溶剂提取,离心并取上清液  流动相:0.1%甲酸水溶液 、0.1%甲酸的乙腈溶液  色谱柱:ACCQUITY UPLC BEH C18+  质谱系统:SYNAPT G2-S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18.htm  10. 利用离子淌度质谱(IMS)结合带有CCS值的UNIFI数据库对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常规监测  前处理:水/有机溶剂提取,离心并取上清液  流动相:0.1%甲酸水溶液 、0.1%甲酸的乙腈溶液  色谱柱:ACCQUITY UPLC BEH C18+  质谱系统:SYNAPT G2-S  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87/s520019.htm  更多应用请点击: http://www.waters.com/waters/zh_CN/Vet-Drugs/nav.htm?cid=134804361
  • PerkinElmer兽药残留检测解决方案,应对兽药残留新标准
    兽药残留背景: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安全的诸多问题中,兽药残留是关注的焦点之一。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267种 (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珀金埃尔默公司一直关注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针对日趋严格兽药残留限量的要求和不断增加的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珀金埃尔默提供从快速检测到定量确证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案,该方案以国家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供相关用户参考。兽药残留是指用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中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随着人们对动物源食品需求的增加,养殖人员追求经济利益,致使滥用兽药现象在当前畜牧业中普遍存在,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已逐渐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较为常见的有抗生素类、镇静药类、激素类、兴奋剂类、抗寄生虫类等,包括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等。目前兽药残留主要的检测方法有两大类,一 是免疫分析法,以抗原抗体结合反应为基础的分析技术,包括ELISA法、荧光免疫测定法等,主要用于快速筛查,方法简便易操作,二是分析仪器法,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主要以三重四极杆液相质谱和气相质谱为主,定量方法具有灵敏度高、定量准确、便于进行多残留检测等特点。珀金埃尔默为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提供酶联免疫试剂盒和酶标仪系统。该系统可以对动物性食品中的抗生素类、激素类兽药残留进行快速筛查。举例:MaxSignal Beta-Lactam ELISA Kit(β-内酰胺抗生素试剂盒)配合 MaxSignal 4302 Microplate Reader(酶标仪)进行快速定量分析。在仪器分析方面,珀金埃尔默提供以Qsight 液质联用为平台的兽药残留解决方案,涵盖从前处理到报告全流程。仪器特点:PerkinElmer QSightTM系列立式三重四极杆质谱具有独特的“不怕脏”和“快又准”的硬件设计和简单易用的软件;不怕脏:业内最高的离子源加热气温度,结合离子源主动排放废气设计脏不怕:HSID热表面诱导去溶剂质谱接口技术怕不脏:层流气离子导向技术快又准:独特的双离子源设计,实现一台质谱,成倍工作效率;超快速的碰撞池设计;Unifield™ 检测器正负离子同时检测检测流程:珀金埃尔默提供动物食品中磺胺类,喹诺酮类,氯霉素类,孕激素类,抗生素类,雌激素类等兽药残留的检测应用报告,了解更多应用报告请点击食品中农兽药和抗生素、激素残留解决方案: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PerkinElmerFoodDrug
  • 农业部修订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残留检测范围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对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残留检测范围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公告。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各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  (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1.一般兽药品种  (1)抗微生物药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达氟沙  星、二氟沙星、沙拉沙星、氟甲喹、噁喹酸。  (2)抗寄生虫药  二硝基类:二硝托胺、尼卡巴嗪   其他:乙氧酰胺苯甲酯。  2.禁用药物清单品种  β-受体兴奋剂类:西马特罗、克仑特罗、沙丁胺醇。  (二)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  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磺胺类: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对甲氧嘧啶、  一般兽药品种抗微生物药  磺胺类: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  磺胺间甲氧嘧啶、甲氧苄啶。  抗寄生虫药  阿维菌素类:伊维菌素、阿维菌素、多拉菌素   磺胺类:磺胺喹噁啉、磺胺氯吡嗪钠   离子载体抗球虫药:莫能菌素钠、盐霉素钠、拉沙洛西  磺胺类:磺胺喹  钠、马度米星铵、赛杜霉素   其他:氯羟吡啶、盐酸氯苯胍、盐酸氨丙啉、氮哌酮、  癸氧喹酯、氢氢溴酸常山酮。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   禁用药物清单品种  氯霉素(包括琥珀氯霉素)   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地美硝唑、甲硝唑   镇静药:安眠酮、氯丙嗪、地西泮(安定)。  3.禁用药物品种  洛硝达唑  (三)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华南农业大学)  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青霉素、氨苄  一般兽药品种抗微生物药一般兽药品种抗微生物药  西林、阿莫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噻呋、头孢喹肟、克拉维酸   多肽类:杆菌肽、黏菌素、维吉尼霉素   其他:泰妙菌素、洛克沙胂、氨苯胂酸。  咪唑并噻唑类:左旋咪唑、噻咪唑、哌嗪、氮胺菲啶   抗血吸虫药:吡喹酮   抗血吸虫药:吡喹酮   抗锥虫药:三氮脒   三嗪类:地克珠利、托曲珠利   有机磷类:二嗪农、巴胺磷、倍硫磷、敌敌畏、甲基吡  啶磷、马拉硫磷、蝇毒磷、敌百虫、辛硫磷   有机氯类:氯芬新   拟除虫菊酯类: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氯苯氰菊酯、  氟胺氰菊酯。  性激素类:苯甲酸雌二醇、甲基睾丸酮、苯丙酸诺龙、丙酸睾酮、己烯雌酚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醋酸甲孕酮、去甲雄三烯醇酮、。  杀虫剂:锥虫胂胺、呋喃丹(克百威)、杀虫脒(克死螨)、林丹(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化烯)、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酒石酸锑钾。  群勃龙、醋酸氟孕酮。  (四)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华中农业大学)  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大观霉素、安普霉素、越霉素A、潮霉素B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吉他霉素、泰万菌素   林可胺类:林可霉素   喹噁啉类:乙酰甲喹、喹乙醇。  苯并咪唑类:阿苯达唑、芬苯达唑、非班太尔、奥芬达唑、甲苯咪唑、氟苯达唑、苯氧丙咪唑   抗吸虫药:三氯苯达唑、硝碘酚腈、碘醚柳胺、氯氰碘柳胺   其他:双甲脒。  糖皮质激素类: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解热镇痛类:安乃近。  喹噁啉类:卡巴氧  硝基呋喃类: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呋  喃妥因、呋喃西林。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  杀虫剂: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双甲脒(水生食品动  物)。  砜类抑菌剂:氨苯砜。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7年3月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82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欧盟修订对兽药氯氰碘柳胺Closantel的残留限量
    2012年3月15日,欧盟发布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No 221/2012,修订对抗寄生虫剂/抗体内寄生物药剂氯氰碘柳胺Closantel的残留限量要求,新增对该兽药在乳【牛,绵羊】Milk[Bovine,Ovine]中的临时残留限量要求45μg/kg,该临时残留限量将于2014年1月1日到期。该法规自公布3天后生效。   欧盟兽药残留限量要求可登录下述网址查询:  http://www.tbt-sps.gov.cn/foodsafe/xlbz/Pages/veterinary.aspx
  •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国标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下载。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94号.pdf
  • 岛津公布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兽药残留分析整体解决方案
    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安全的诸多问题中,兽药残留是最重要的化学性影响因素之一。兽药残留不但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而且对养殖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也会造成极大危害。全世界各国对兽药残留问题十分重视。欧盟在20世纪90年代颁布了多个指令,对兽药的检测和限量等做了规定。2009年5月欧盟又发布EC470/2009号条例, 加强了对食用动物用药的管理,并对动物源性食品中的药理活性物质残留建立残留限量。为提高动物源性食品质量,保障其安全,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并且对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进行了限量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自2003年1月起,农业部共制定发布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146个。2003年5月,农业部发布《兽药休药期规定(农业部278号公告)》 对临床常用的202种(类)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规定了休药期。2005年10月,发布的第560号公告公布,禁止克伦特罗等36种(类)和其他化合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上的所有应用。2010年还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收载兽药品种共计1829种,其中新增604种,修订1164种。目前,兽药残留检测已经从单个化合物的检测发展到可同时检测几十种化合物的系统分析, 这对检测仪器的精度、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长期以来,岛津公司一致关注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并及时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针对日趋严格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兽药残留检测需求的不断增加,岛津公司分析中心于近期推出了《岛津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兽药残留分析整体解决方案》。本册应用文集包括12类,共74种兽药,以国家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就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提供了全面的解决方案,供相关用户参考。12篇应用报告如下: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牛奶中的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14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猪肉中磺胺类药物(9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雌激素(8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检测猪肉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8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糖皮质激素(7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牛奶中的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7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猪肉中的玉米赤霉素(6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beta -内酰胺类抗生素(6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和结晶紫(4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猪肉中的瘦肉精(3种)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氯霉素 有关详情,请您向&ldquo 岛津全球应用技术开发支持中心&rdquo 咨询。咨询电话:021-22013542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我国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2191项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strong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strong,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strong。与此前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strongstrong轨/strong。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strong。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p
  • 高通量疫苗、兽药研发及兽药残留检测公共平台
    作者: 潘刚(密理博中国生命科学部) 前言:本文摘选自《× × 农业大学高通量疫苗、兽药研发及农药残留检测公共平台的认证报告》,分为上下两篇。该系列分为高通量疫苗研发技术简介,兽药研发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简介,高通量疫苗及、兽药研发及农药残留检测公共平台共三期,希望对广大动物科学研究者有所帮助。 【平台简介】 高通量的疫苗、兽药研发及兽药残留检测公共平台主要采用悬浮芯片技术及独特的微毛细管技术的流式细胞术为主要研发平台。对病原体的检测主要采用PCR技术扩增后,应用悬浮芯片的xTAG编码小球进行高通量的筛查,并可利用xMAP编码小球来进行膜组分的蛋白质组学分析。采用8通道的微毛细管流式细胞术进行细胞计数及抗原表位的鉴定。特别重要的是在后期筛选检测疫苗时,配合高通量的全自动化样品处理系统、高通量的悬浮芯片检测系统及6色荧光8参数检测的easyCyte 8HT(蛋白质分析的4G平台),将大大加快疫苗的研发及筛选工作,并同时得到大量的高质量的体内和体外的实验数据,这可以大大提高疫苗研发的质量。 【平台组成】 * 高通量样品处理系统:Bio-TekELx405样品处理系统 * 悬浮芯片检测及研发平台:LuminexFLEXMAP 3D * 微毛细管流式细胞检测及研发平台:easyCyte 8HT Luminex FLEXMAP 3D悬浮芯片检测及研发平台 【FLEXMAP 3D简介】 FLEXMAP 3D系统由Millipore携手Luminex公司,联手打造的新一代高通量悬浮芯片分析和检测系统。该系统较上一代Luminex200在速度、多路检测和工作流程上都有了质的飞跃。借助于xMAP技术,能极大提高临床研究、制药、疫苗研发及学术核心实验室的研究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大突出特点】 1.创新的三色染色技术,最多能同时分析和检测微量样品中的500个指标。FLEXMAP 3D系统与Luminex200系统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微球的染色技术,采用独特的三色染色技术,能同时完成对一个微量样品进行多达500种不同待测物的分析和检测; 2.双通道进样系统,极大提升数据获取速度和质量。2&mu l/s的高速双通道进样系统,可在一小时内最多获得48,000个高质量的分析数据; 3.96孔板与384孔板兼容。提供两种孔板选择,满足不同实验通量的需求。 【整合优势】 FLEXMAP3D系统将SD鞘液分配系统、主机及操作平台三者合而为一,具有高度整合的特性,系统优势主要有: * 通量更高:每孔检测可多达500种检测物 * 速度更快:双通道处理增加了进样速度,一小时内最多可平行检测48,000个指标 * 选择更多:96孔板与384孔板均适用 * 操作更简单:自动开机,关机有常规操作,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 * 软件系统更灵活。 【Milliplex Biomarkers配套研究工具】 多达150多种Biomarkers可供选择,涉及Biomarker研究的12个应用领域; * 检测多达5个物种,包括人、小鼠、大鼠、非人灵长类和狗; * All in one Box,试剂盒中提供了实验所需的所有试剂; * 独特的磷酸化位点检测技术Milliplex EpiQuant创新专利,通过该技术,或实现磷酸化蛋白与总蛋白同孔检测及同一蛋白的多个磷酸化位点同时检测,实现定量检测磷酸化水平,并提供更多的磷酸化位点特异性抗体,在10-50&mu l 样本中实现更多指标检测,已可实现41个磷酸化蛋白/位点同时检测,通用的Buffer体系,解决了不同磷酸化蛋白实验体系互不兼容的问题; * 20多年遍及全球及全球各大制药公司的Biomarkers专业服务,更为国内用户提供BOG专业服务。 微毛细管流式细胞检测及研发平台 --6色荧光8参数检测的easyCyte 8HT 【简介】 新一代的easyCyte 8HT与传统采用鞘流系统的流式细胞仪不同,是采用独特微毛细管细胞专利分析技术 (Micro-Capillary)的新一代流式细胞分析系统,它能对细胞等生物粒子的理化及生物学特性(细胞大小、DNA/RNA含量、细胞表面抗原表达等)进行定量、快速、客观多参数相关检测分析的新技术。它借鉴了荧光显微镜技术与血球计数原理,同时利用荧光染料、激光技术、单抗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检测速度与统计精确性,而且从同一个细胞中可以同时测得多种参数,为生物医学与临床检验学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强有力的手段。 【特色与优势】 1.样品需求量少,1000-10000个细胞/分析 2.无鞘液,最大程度减少废液产生,每8小时产生的废液量少于50ml 3. 仪器体积小,可直接放入超净台中进行无菌操作 4.高压注射泵与PEEK管路系统双重保证,免除流路阻塞(Clog)的烦恼 5.固化细胞流路,建立自稳流系统 6.上样体积精确可测,可实现直接的细胞绝对计数 【微毛细管细胞分析的基本原理】 待测标本制备成单细胞悬液通过荧光染色后进入微毛细管的流动室,由于微毛细管的虹吸作用样品流中细胞排成单列逐个经过激光聚焦区。如果我们将细胞中感兴趣的部分特异性的标上荧光染料,那么这些染料将在细胞通过激光检测区时受激光发出特定波长的荧光,通过一定波长选择通透性的滤色片,我们可将不同波长的散射光、荧光信号区分开来,并送到不同的光电倍增管中,经过一系列的信号转换、放大,数字化处理,我们就可以在计算机直观的统计染上各种荧光染料的细胞各自的百分率。选择不同的单克隆抗体及荧光染料,我们可以利用FSC、SSC同时测定一个细胞上的多种不同特征。 图:Guava专利的微毛细管系统 图:传统的鞘液流系统 【应用范围】 Micro-Capillary与单克隆抗体技术结合,可对细胞表面和细胞内抗原、癌基因蛋白及膜受体进行定量检测,流式免疫荧光技术不仅能将表达位点的细胞群区分开来,而且还能进一步区分各细胞亚群,及对抗原表位进行定量和定性检测。可广泛应用于疫苗研发,新型兽药研制及农药残留检测等。 Guava easyCyte 8HT系统配备488nm与635nm的高功率全固态半导体激光器,全固态半导体激光器使用寿命在25000小时以上。 easyCyte 8HT配置为:488nm与635nm固态激光器;FSC与SSC检测器;所有6色荧光检测皆适用PMT检测器;96孔板与10个Tube单管上样;InCyte数据获取及分析软件,兼容IC50/EC50分析功能。 适用于目前全部的细胞生物学分析实验。具有很好的开放型与适用性。软件操作简单,无需专人管理,体积小巧不需要专门房间放置。 更多详细参数,请进入密理博流式技术空间 若希望了解更多此平台的相关信息或希望索取《× × 农业大学高通量疫苗、兽药研发及农药残留检测公共平台的认证报告》,请填写下表: https://millipore.wufoo.com/forms/cell-culture-protein-purification/
  • 《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印发
    p class="ft_24 ft_w_n txt_c mg_t_35 mg_b_35" style="margin: 35px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list-style: none font-size: 24px text-align: center white-space: normal text-size-adjust: auto font-weight: normal !important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pp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我部制定了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见附件1,以下简称《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一、组织实施/pp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主管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pp  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在配合完成国家监控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计划的20%。/pp  农业农村部部属有关事业单位、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部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承担相关检测任务。/pp  二、抽检要求/pp  (一)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相关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官方兽医进行采样,并在抽样单上签字;相关检测机构根据需要赴采样现场协助官方兽医开展采样。/pp  (二)抽检活动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附件2,以下简称《操作要点》),并按要求填报抽样信息(见附件3)。/pp  (三)畜禽产品样品应从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开展鸡肉、鸡肝以及鸡蛋中违规用药检测的,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应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pp  (四)科学确定抽样方式。全年均匀抽样,不得在某一时段集中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pp  (五)兽药残留检测按照《201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附件4)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pp  各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调整本计划确定的检测限、检测方法的,应事先向全国兽药残留和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残留办”)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再进行检测。/pp  (六)对于已发布过确证方法并以筛选方法或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应进一步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检测结果作为上报数据。/pp  (七)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检测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pp  (八)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在检测出阳性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送抽样单位(官方兽医所在单位)及其所在地省级及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后续跟踪抽样、检测程序,抽样比例为1∶5,即每发现一份阳性样品,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每次5份样品。后续跟踪抽样检测样品数列入辖区残留监控计划,获得结果后按要求填报表格(见附件3)。/pp  三、结果处理/pp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超标产品的后续处理,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跟踪督办,样品来源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农业农村部门、海关部门反馈的残留超标检测报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农牧发〔1999〕8号)启动追溯程序。/pp  (一)根据残留超标样品反馈信息溯源动物养殖场,对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兽医处方、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pp  (二)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改正措施,并监督整改。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使用了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监督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pp  (三)发现假劣、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要清缴销毁,及时报告本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从重处罚的情形,应依法对相关兽药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予以从重处罚。/pp  (四)超标样品处理结果要及时报本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调查处理记录,记录存档2年以上。对海关部门超标检测报告的处理结果按原渠道及时反馈。/pp四、工作要求/pp  (一)承担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按照《操作要点》完成检测样品的抽样、登记、保存、交接和检测工作。/pp  (二)承担检测任务单位于2019年5月底、7月底、9月20日和11月底前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和相关表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次报残留办。/pp  (三)残留办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汇总和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和12月10日前报我部畜牧兽医局。/pp  (四)我部将每半年度对畜禽及畜禽产品、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及时报送监测阳性样品、实施追溯以及处理处罚情况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pp  (五)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畜牧兽医局和残留办。 /pp  附件:1.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51c7867b-e7fe-4c34-a1ef-eeba07d318c0.xls" title="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xls"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xls/a/pp 2.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c48ed04f-db34-40e3-b5ee-c84988c4b5c9.doc" title="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doc"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doc/a/pp 3.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09618a66-b2c0-4816-ba47-1dc75f2e5c67.doc" title="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样情况、检测结果和跟踪检测结果汇总表.doc"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样情况、检测结果和跟踪检测结果汇总表.doc/a/pp 4.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f4c49242-b368-471c-9ea5-dc1cdda297e3.xls" title="201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xls"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201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xls/a/ppbr//p
  • 关于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1 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 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2 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3 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4 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 农业部组织开展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
    p style="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strong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strong/pp style="text-align: left "各有关单位:/pp 为加强兽药残留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兽药残留监控水平,我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一、验证项目/pp (一)猪肉中头孢喹肟残留检测(液相方法)/pp 推荐检测方法: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喹肟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制定)/pp (二)牛奶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检测(液质方法)/pp推荐检测方法:牛奶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制定)/pp 二、参加单位/pp 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承担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的单位应参加液相方法的考核,配有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的单位还应参加液质方法的考核。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单位,需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交书面说明。/pp 三、组织实施/pp 我部兽医局负责验证试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验证试验活动具体实施工作。考核采取集中领样的方式。考核样品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制备,统一编号。参加考核的单位集中领取样品,随机抽取。每个考核项目发放一份平行考核样品。检测结果需于领样后96小时内报送。/pp 四、样品制备、验证与保存/pp (一)样品制备/pp 自备猪肉和牛奶样品,均质并经检测确认不含待测药物后,将样品分装,添加标准溶液后密封制得。/pp( 二)均匀性和稳定性试验/pp 由于考核样品为空白添加样品,因此不进行均匀性试验。样品制备后于-20℃保存,考察样品稳定性。/pp (三)储存和运输/pp 样品在-20℃以下保存。领取样品时,采用泡沫箱加冰袋。/pp 五、结果判定标准/pp 根据以下3方面综合判定考核结果。任一项不合格者均判为不合格。/pp (一) 回收率情况/pp 头孢喹肟回收率范围在60%—100%之间为合格,超出该范围为不合格。阿维菌素类药物回收率范围在70%—120%之间为合格,超出该范围为不合格。/pp (二)药物定性情况/pp 药物定性正确判为合格,定性错误判为不合格。/pp (三)原始记录情况/pp 原始记录与结果对应者判为合格, 原始记录与结果不对应者判为不合格。/pp 六、进度安排/pp (一)报名。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pharhejia@163.com。/pp (二)领样。2018年4月16—17日进行培训,4月18日,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药楼500室集中领取样品。/pp (三)检测。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在领取样品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按规定格式将检测结果(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或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pharhejia@163.com,随后将检测结果、原始检验记录及相关图谱等一并寄送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pp (四)结果分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2周内完成检测结果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2018年5月组织召开能力验证结果评议会,并将能力验证结果报送我部兽医局。/pp (五)补验考核。2018年6月—7月,根据第一次考核情况,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能力验证补验考核,考核时限、结果报送与统计分析等要求同第一次考核。7月底前将能力验证补验考核结果报送我部兽医局。/pp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及能力验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联系。/pp 联系方式:王鹤佳 电话:010-62103656/pp 孙 雷 电话:010-62103654/pp 张玉洁 电话:010-62103653/pp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pp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安全评价室/pp 邮 编:100081/pp 附件1、2: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ff46ab16-a100-4063-ac82-7bbe5a389d97.doc"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名表.doc/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农业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2月7日/ppbr//p
  • 农业部近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报批稿)》函
    p  农业部近日就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布了征求意见的函。据了解,近年来兽药残留引起食物中毒和影响畜禽产品出口的报道越来越多。药物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pp  目前,我国共制定了7537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下一步,将按照农业部已经制定的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00项。到2025年,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达到2200项,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基本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0cfd8f1-e8c4-4d9e-b419-45ac73c87047.jpg" title="009.jpg"/  /pp  本次修订共对已批准使用的 267 种兽药进行梳理并按类别做出相应规定,共完成104个品种的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形成允许使用无需制定残留限量的品种4154个,维持农业部公告 235号中允许治疗使用不得在食品动物中检出的品种共9个。另外对农业部公告 235 号中第四部分: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并已提交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本限量标准中不再收载。/pp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替代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标准或公告中涉及本标准中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农业部第 235 号公告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pp  ——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 /pp  ——取消原 235公告第四部分禁止使用在物动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兽药。/pp  ——在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中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 13 种兽药。/pp  ——对原公告中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 17 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进行了修订。/pp  ——增加了阿莫西林等 15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pp  ——对原公告中安普霉素等 9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进行了修订。/pp  ——对原公告中阿苯达唑等 15 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进行了修订。/pp  ——对原公告中阿苯达唑等 28 种兽药的动物种类。/pp  ——对阿维菌素等 29 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订。/pp  ——对阿莫西林等 23 种兽药的使用进行了修订。/pp  ——删除蝇毒磷最大残留限量。/pp  ——增加了 73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pp  ——删除了氨丙啉等 6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ppstrongbr//strong/ppstrong附注:本次修订主要起草人完成任务的人员主要有:徐肖君、夏业才、张存帅、巩忠福、郝利华、董义春、叶妮、周明霞、邢嘉琪、王小慈、冯忠泽、杨劲松、高光、徐士新、段文龙、万仁玲、杨京岚、温芳、阚鹿枫、王联珠、汪霞、王鹤佳、孙雷、黄齐颐、郭筱华和王树槐等。/strong/ppstrongbr//strong/pp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strong详细原文如下:/strong/span/pp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厅(室):/pp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组织完成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修定和部分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报批稿)》。共涉及267种兽药,包括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104种兽药2191个限量,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154种兽药和允许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9种兽药。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另行发布。/pp  现征求你委(局)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请附电子文档。/pp  相关标准文本在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a href="http://www.caqs.gov.cn"http://www.caqs.gov.cn/a)下载。/pp  联系方式:/pp  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郝利华/pp  电话:010-62103930/pp  电子邮件:hlh060328@163.com/pp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秦彰宪/pp  电话:010-59192387/pp  电子邮件:scszlc@agri.gov.cn/pp  农业部办公厅/pp  2017年11月22 日/pp /ppstrong 附件下载: /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6px"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58d5ebb2-a215-4a7f-8dac-044cc7f2e7e3.pdf"报批稿-0730.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e2fee1b1-cd39-4056-91c7-f00c741b8e31.pdf"起草说明-报批稿-终稿-.pdf/a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fb6fb420-cde9-46d9-9a2a-9e1780e932ee.docx"附件3-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a/p
  • 600家检测单位参与2014中国兽药残留监控
    2月17日,农业部印花《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下简称监控计划)。2014年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分为4个时段,每个时段约70天。监控计划针对三大类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产品:畜禽及其产品、蜂蜜、水产品。监控计划调集全国农业部相关检测单位600家执行,如:农业部蜂产品品质检中心、各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省兽药监察所等。监控计划规定:必须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检样样品来源于养殖场。  畜禽及其产品  232家农业部兽药相关检测单位 检样数:4505 11类兽药残留检测项目:地美硝唑/甲硝唑(Dimetridazole/Metronidazole)、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 、磺胺类(Sulphonamides)、氯霉素(Chloramphenicol)、氯羟吡啶(Clopidol)、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Marker residues of Nicarbazin)、四环素类(Tetracyclines)、泰乐菌素(Tylosin)、替米考星(Tilmicosin)、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AMOZ、AHD、SEM)。  蜂蜜  农业部蜂产品质检中心 检样数:250 6类兽药残留检测项目:氯霉素( Chloramphenicol)、硝基咪唑类(Nitroimidazoles)、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AMOZ、AHD、SEM)、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磺胺类(Sulfonamides)、四环素类(Tetracyclines)。  水产品  367个农业部水产品相关检测单位 检样数:8300 6类兽药残留检测项目: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硝基呋喃代谢物(AOZ、AMOZ、AHD、SEM)、喹乙醇(Olaquindox)、己烯雌酚(DES)、甲基睾酮(methyltestosteron)。  原文如下: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部负责全国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工作,在组织完成国家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实施辖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计划的2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省级兽药监察所和我部指定的兽药残留检测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承担检测任务。  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部指定的水产品质检机构承担相应检测任务,抽样、检测结果报送及发布、阳性结果查处程序及要求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抽检要求  (一)抽检活动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兽药残留抽样检测技术操作要点》(附件2,以下简称《操作要点》),并按要求填报抽样信息(附件4)。  (二)畜禽样品从动物养殖场、屠宰厂抽取。其中,进行鸡、鸡蛋和尿液中禁用药物检测的,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应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  (三)科学确定抽样方式。全年均匀抽样,不得采取某一时段集中抽样、集中或分期分批检测方式。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四)兽药残留检测按照《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附件3)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  各地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对本计划已确定的检测限、检测方法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向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残留办)提交申请材料,并经核准后再进行检测。  (五)筛选方法采用经我部备案的残留检测试剂盒。对于已发布了确证方法、并以筛选方法或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应进一步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检测结果作为上报数据。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4)。  (七)各地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和阳性(超标)样品追溯制度。在检测出阳性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报送抽样单位、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后续跟踪抽样、检测程序,抽样比例为1:5,即每发现一个阳性样品,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每次5个样品。后续跟踪抽样检测样品数列入辖区残留监控计划。后续追踪检测结果按要求填报表格(附件4)。  三、结果处理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超标产品的后续处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督办工作,样品来源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农业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反馈的残留超标检测报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农牧发[1999]8号)启动追溯程序。  (一)根据残留超标样品反馈信息溯源动物养殖场,对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  (二)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要提出改正措施,并监督整改。  (三)发现假劣、违禁兽药要收缴销毁,并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本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四)对使用违禁兽药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监督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对生产企业组织核查、处理。本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进入本辖区的同批产品依法组织清缴。  (六)处理结果报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调查处理记录,记录存档2年以上。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残留超标检测报告的处理结果按原渠道及时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承担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按照《操作要点》的要求完成检测样品的抽样、登记、保存、交接和检测工作。  (二)承担检测任务单位于4月底、6月底、9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填写后的附表3、附表5和附表6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次上报残留办。  (三)残留办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汇总和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14年7月15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我部兽医局。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监控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兽药残留监控效能,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同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残留办。  附件:1.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2.兽药残留抽样检测技术操作要点  3.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4.抽样情况、检测结果和追踪检测结果汇总表   农业部   2014年1月29日
  • 有关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    1、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2、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    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    3、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4、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5、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实现这个五年工作目标,农业部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首先,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第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第四,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
  • 浅谈动物源性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
    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我国是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动物源食品产品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农兽药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物质基础, 一方面兽药在降低畜禽的发病率与死亡率、促进动物生长、改善动物产品品质以及农药提高种植饲料的产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另一方面,误用、滥用农兽药, 使得部分畜禽产品药残超标, 产品品质受到影响, 从而会影响到消费者身体健康。/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虽然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备、科学的监控及预防措施,但农兽药残留问题仍然形势严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主要表现为不按规定使用农兽药、不严格遵守休药期等。/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长期食用农兽药残留过高的食品会引起人体的多种急慢性中毒作用, 诱导产生耐药菌株, 从而引起变态反应以及三致(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此外,农兽药以原型或代谢物的形式进入环境后,会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农兽药残留还会引起一系列肉制品出口问题,进而影响国民经济。为此,国家去年重新更新了相关标准,这也表明了我国进一步控制农兽药合理使用的决心。/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概况/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农兽药残留标准既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科学基础,也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随着农兽药使用种类和形式的不断变化,国家也在不断更新和增加农兽药相关标准。/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在去年,国家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进行了更新,新版的GB 2763共制定了483种农药7107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而新版的GB 31650取代了原先的农业部235号公告,将其升级为国家标准,这说明新版标准将中国的兽药残留限量法规带入了新的纪元,该标准共涉及到了267种兽药2191项最大残留限量。目前,我国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text-indent: 2em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动物源性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概况/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动物源性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检测技过程可分为两大步骤,前端的样品前处理和后端的样品分析检测。农兽药残留检测按技术手段分类,主要有免疫分析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色谱技术和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等。免疫分析技术和分子生物学技术操作简便、成本低廉,但易受多种因素影响,准确性较低,仅应用于样品的快速初筛。/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随着分析仪器近些年的快速发展,更多的色谱技术和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被用到了农兽药的检测上,而色谱质谱联用技术集色谱的高鉴别能力和质谱的高分离特点于一体,现阶段已成为我国农兽药残留检测领域中比较先进且广泛应用的定性筛查和定量分析工具,极大的提高了分析方法的检出限和抗干扰能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而在前端的样品前处理上,近些年更趋于发展自动化的前处理技术。我们都知道,前处理过程所产生的误差占总误差的61%,这主要在于前处理过程操作繁琐,极容易产生人为误差,而近些年发展起来自动化的前处理技术,包括自动化提取,自动化浓缩以及自动化净化等技术可以更好的规避人为误差,并且可以极大的提高实验效率,以及减少实验人员与有机溶剂的接触。/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目前,在样品前处理技术方面,我国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并已经形成更为成熟、应用更为广泛的几项技术,例如超临界流体萃取方法、微波辅助萃取、液液萃取、基质分散固相萃取方法、固相微萃取、固相萃取和QuEChERS等。在这些前处理技术中,固相萃取和QuEChERS在农兽残的检测中应用最为广泛。固相萃取具有分离、纯化和富集等作用,并且操作简单、省时、省力,所以90%以上的兽药残留检测采用了该技术;而QuEChERS技术具有快速、简单、廉价、高效、耐用和安全等特点,目前该方法在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残检测已经非常成熟,基于该方法的优势特点,近年来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将其应用到动物源性食品中的农兽残检测。/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动物源性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发展趋势/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随着新型兽药的不断出现和新型材料和设备的应用,分析仪器检测部分正逐渐由高效向超高效、低分辨向高分辨转变革新。例如,以飞行时间质谱仪 (TOF-MS)和静电场轨道阱质谱仪(Orbitrap-MS)为代表的高分辨质谱仪与液相色谱联用,形成超高效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HPLC-HRMS)联用技术,目前在高通量定性筛查和定量分析多种兽药残留中得到重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前处理部分,样品处理过程朝着快速、简单、高效等方向发展。并且在人力成本越来越高及大家更注重亚健康的背景下,前处理这类操作简单重复的步骤未来必然将由自动化仪器代替。/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自动化的前处理有着众多的优势,一是自动化的仪器可实现大批量的样品处理,极大的提高了实验效率;二是采用自动化仪器可以极大的避免实验人员长期和有机溶剂接触,保障实验人员的健康;三是将实验人员从简单重复的前处理步骤中解放出来,使其投入到数据分析、方法开发等更有意义的工作中;四是采用自动化的仪器可以避免人为引起的实验步骤,更能保证数据的重复性和重现性。所以自动化的技术不仅仅是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更是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关于睿科集团/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睿科集团是专门从事实验室前处理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以及提供对应检测项目解决方案的集团化公司。所以针对动物源食品中农兽残残留检测,我们可以提供一整套的解决方案。/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农兽残的前处理过程大体上都是提取、净化和浓缩等步骤,当然还包括标准曲线的配置。针对动物源样品的提取,睿科拥有AH系列全自动均质器,相较于市面上的其它均质器,最新款的AH-50可实现自动定量加液,不需要人为进行提取溶剂的添加。该仪器还拥有多级均质功能,针对肉制品难以均质的样品可以得到更好的均质效果,并且延长刀头的使用寿命。当然它还拥有水清洗、超声清洗和溶剂清洗等多级清洗功能,最大化的避免了交叉污染的发生。/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3f8ff4d9-b663-4826-b6a3-78dc8c2a782a.jpg" title="AH50.jpg" alt="AH50.jpg"//pp style="font-size: inherit font-weight: normal padding: 0px margin: 0px text-align: center " microsoft="" white-space:="" background-color:="" text-alig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039/C417125.htm" target="_self"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4px "睿科 AH-50全自动均质器/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4px "/span/strong/a/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而针对动物源样品的净化,睿科可以提供Fotector系列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该仪器实现固相萃取全流程的自动化,针对动物源样品(鸡蛋、牛奶等)难以过柱的难点,该仪器拥有独特的柱插杆技术,可以提供超过0.8MPa的过柱动力,完美解决了过柱难的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1387e44a-8a87-45cf-a9be-a74bca49875e.jpg" title="自动萃取仪.jpg" alt="自动萃取仪.jpg"//pp style="font-size: inherit font-weight: normal padding: 0px margin: 0px text-align: center " microsoft="" white-space:="" background-color:="" text-alig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039/C201613.htm" target="_self"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4px "睿科Fotector Plus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span/strong/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在样品浓缩过程,根据不同的浓缩方法,睿科也可提供多种类型的浓缩仪器,针对大体积提取液浓缩,睿科可提供MPE系列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该仪器可实现大体积、大通量的样品浓缩,浓缩效率是传统旋蒸的8-10倍,并且拥有梯度真空设置功能,可避免浓缩过程中暴沸的产生。除此之外还拥有多款浓缩设备,包括拥有自动润洗、自动定容和自动溶剂置换的EVA-12,以及针对5ml以下小体积浓缩的EVA mini等等。/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针对近年来比较火热的QuEChERS法,睿科还开发出了ISP600多功能样品处理工作站,可实现QuEChERS法全流程自动化。当然,睿科之后会更注重自动化平台的搭建,可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将模块化的各个仪器进行组合搭建出自动化平台,实现真正的实验室无人化。除了自动化仪器解决方案,睿科也非常注重应用服务,可为客户提供应用解决方案,为客户改善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411cf53f-9b49-4b86-8089-a3ad7e45acea.jpg" title="样品制备站.jpg" alt="样品制备站.jpg"//pp style="font-size: inherit font-weight: normal padding: 0px margin: 0px text-align: center " microsoft="" white-space:="" background-color:="" text-alig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039/C364117.htm" target="_self"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4px "Raykol ISP600 多功能样品制备工作站/span/strong/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0em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供稿人:睿科集团应用专家 林森/span/strong/ppbr//p
  • 【分析】2020年牛羊肉及副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兽药残留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改变,肉类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羊肉消费需求量不断上升,人均年牛羊肉消费量逐步增加。近年来,我国牛羊肉产量保持平稳态势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牛肉产量为644.06万吨,同比增长1.49%,2019年我国牛肉产量为667万吨,同比增长3.56%,2020年牛肉产量672万吨,同比增长0.8%。2018年我国羊肉产量为475.1万吨,同比增长0.85%,2019年羊肉产量488万吨,同比增长2.6%,2020年羊肉产量492万吨,增长1.0%。抽检结果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维德维康对2020年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贵州、河南省等等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的牛羊肉及副产品中兽药残留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共统计212批次不合格,其中占比较大的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磺胺类(总量)、氧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五氯酚酸钠和地塞米松。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1月13日发布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8.8%,其中,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合格率分别为99.5%、99.6%、99.4%、99.3%、98.9%和97.1%。重点药物介绍克伦特罗: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又称“瘦肉精”,是一种平喘药。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盐酸克伦特罗在动物体内代谢过程中促进了骨骼肌蛋白质的合成,同时对脂肪的合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以减少脂肪的行程,提高瘦肉率。因此,不法饲料生产商和养殖户将其加入到饲料或饮用水中,用以促进畜类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盐酸克伦特罗易积蓄在动物体内,残留量较大,又因为其化学性质稳定,耐高温,在日常的烹调过程中无法完全破坏其化学组成。人食用这种肉及肉制品后,会出现头晕、心悸、肌肉兴奋等症状。摄肉量过高时,会发生心肌坏死。甚至会威胁到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人的生命安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克伦特罗是食品中违法添加的物质。磺胺类: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肌肉、脂肪、肝和肾中残留限量为 100 μg/kg。氧氟沙星: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特点,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奎诺酮类之化学合成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因其抗菌谱广、抗菌力强、作用迅速、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用于防治动物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禽肌肉、皮+脂 中残留限量为 100 μg/kg,肝中残留限量为 200 μg/kg,肾中残留限量为300 μg/kg。五氯酚酸钠: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氣酚钠,易溶于水、醇、丙酮,不溶于苯,有臭味。它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畜禽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畜禽养殖场使用其对圈舍进行消毒,动物吸入体内并残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地塞米松:地塞米松又名氟美松、氟甲强的松龙、德沙美松,是一种糖皮质类激素,超生理剂量的地塞米松具有很强的抗炎和一定的抗过敏作用,在兽医临床上广泛用于抗炎、抗毒、抗过敏、抗风湿等治疗。养殖环节超量使用或没有严格执行休药期可能导致残留超标,长期食用地塞米松超标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干扰人体的激素分泌体系和其他正常代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塞米松在牛 肌肉中残留限量为1 μg/kg,肝中残留限量为2 μg/kg,肾中残留限量为1 μg/kg。抽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 年版)产品种类畜肉主要包括猪、牛、羊及兔、驴、马等畜的肌肉组织。畜副产品主要包括猪、牛、羊及其他畜类的肝、肾以及头、肠、肚、蹄、耳等其他畜副产品。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T 20746 牛、猪的肝脏和肌肉中卡巴氧和喹乙醇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56 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2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3 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隆、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1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2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6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318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981 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2286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 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 23200.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96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777.2 动物源性食品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残留测定方法 第 2 部分: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865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192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253 出口动物组织中抗病毒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519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农业部公告 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 第 560 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农业部公告 第 2292 号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 农业部 1031 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整顿办函〔2010〕 50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牛肉检验项目————羊肉检验项目————牛肝检验项目————羊肝检验项目————牛肾检验项目————羊肾检验项目——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判定依据和原则】禁用药物瘦肉精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在牛肉和羊肉中的判定限为0.5 μg /kg 常规药物磺胺类和四环素类在牛肉、羊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判定。 下期预告 水产质量安全抽检信息分析☎服务热线400-860-8088
  • 世行GFSP兽药残留实验室能力建设培训在Waters举行
    仪器信息网讯 2015年4月20日世界银行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Global Food Safety Partnership,简称&ldquo GFSP&rdquo )之实验室能力建设启动研讨会及培训在上海Waters公司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陈君石、GFSP实验室能力建设专家工作组联席主席 Janie Dubois博士、Waters食品与环境业务高级总监、全球食品安全合作联盟食品安全技术工作小组联系主席 Paul B.Young博士出席等嘉宾此次活动。Janie Dubois博士主持会议会议现场  &ldquo GFSP&rdquo 项目开始于2012年&ldquo APEC&rdquo 峰会上,由多国倡议,世界银行作为主要资助方成立的一个倡导提高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的公共及私人合作组织。&ldquo GFSP&rdquo 是一个囊括了不同利益的公共机构、私人生产企业与民间团体的合作组织,旨在共同促进全球合作与本地推进的食品安全行动。&ldquo GFSP&rdquo 将食品安全培训与技术支持相结合,针对具体需求,从食品行业价值链各个环节提供支持和服务,让世界各国特别是中低收入国家能够提高其食品安全体系,建立更高的食品安全标准。  实验室能力建设培训是&ldquo GFSP&rdquo 首次在中国开展的活动,此次培训的内容主要针对兽药残留检测。在当天的下午媒体见面会议中,Janie Dubois博士介绍了为什么将兽药残留作为实验室能力建设的试点项目。  她说,这个内容在&ldquo APEC&rdquo 峰会上启动&ldquo GFSP&rdquo 就曾讨论过,有一定的基础和准备。另外希望通过试点项目能够培养一批师资力量,这些人能够将兽药残留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结果解释、第三方能力测试等一整套经验传授给其他的实验室人员。陈君石院士  陈君石院士在会议中,首先介绍了&ldquo GFSP&rdquo 的组织架构,着重介绍了&ldquo GFSP&rdquo 在中国开展的工作。除实验室能力建设外,还开展了中小型食品供应商全产业链培训、国家食品安全需求调查、食品全产业链示范等。已经针对黑龙江省的乳品、吉林的禽畜、山东的水产调研了上千份问卷,这些问卷涉及这三个省份相应行业的生产企业状况、政府监管现状等,用来评估其食品安全状况和需求。Paul B.Young博士  Waters食品与环境业务高级总监Paul B.Young博士在媒体见面会中说道,Waters作为&ldquo GSFP&rdquo 领导委员会之一,会一直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今后开展的任何与实验室能力建设相关或Waters能够扮演一定角色带来一定价值的,Waters公司一定会参与到其中,包括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的活动。 PS:  关于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http://www.worldbank.org/en/topic/agriculture/brief/global-food-safety-partnership)  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是目前全球唯一一个致力于提高中等收入和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的公共及私人合作组织。它汇集了生产者、企业、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国际发展组织和民间团体,共同促进全球合作与本地推进的食品安全行动。  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将食品安全培训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体系,从更好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获益。食品安全对于粮食安全、扶贫和经济增长而言至关重要。然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食品安全体系漏洞方面能力不足,或者在教育生产制造商进行食品安全把控方面有所欠缺,因而有产生各种食品安全危机的风险。  而加强食品安全需要技术的提高、科学的引入以及资源的保护。随着发展中国家食品生产商、食品加工商以及其他农产品企业越来越充分地参与到全球食品行业价值链中,食品安全的不断加强将帮助我们开启一个拥有全新经济机遇的新世界。  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旨在促进食品供应链中各参与者之间的对话,共同发现和处理提高食品安全过程中的约束和限制,同时也为进一步增强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性,而在经济价值和公共利益方面达成共识。
  • 农业部开展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0]7号农业系统各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2010年我部将对农业系统国家级、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内容  2010年我部将在以下5个方面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具体项目及检测方法见附件1):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   (三)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四)牛奶中复原乳和三聚氰胺检测   (五)土壤中重金属和肥料养分含量检测。  二、能力验证参加单位  (一)承担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包括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的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报送书面材料,说明其理由。同时,此类质检机构也可自愿参加其他项目的能力验证。  (二)上述质检机构以外的其他国家级、部级和省级相关质检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愿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  三、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能力验证具体组织工作。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等5家单位为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见附件2),负责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能力验证专家组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成立了能力验证专家组(名单见附件3)。专家组由熟悉能力验证制度、检测和统计方法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  五、时间安排  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原则上进行一次,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参加单位须及时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4),并报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参加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请于4月12日前报名,参加其他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请于4月26日前报名。  (二)农产品中重金属、土壤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分别于2010年5月25日前、2010年5月28日前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项目须在现场加标后72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其他类别能力验证项目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  (三)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补验申请。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补验工作应在2010年8月底前完成。  (四)各技术支持单位应在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能力验证专家组完成对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起草总体评价报告等材料,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六、能力验证结果使用  (一)参加能力验证补验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补验结果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合格”计:  1、能力验证补验结果不合格的   2、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   3、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而进行分包的   4、相互询问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的机构。  对于3、4两种情况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质检机构,我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质检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监督和扩项评审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四)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暂停相关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给予6个月整改期,在整改期内,停止安排指令性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农业系统各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应积极参加我部组织的能力验证,认真配合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的工作安排,应提前与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样品(见附件5)。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按照附件6的格式填写检测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及原始记录、图谱等一并寄送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三)技术支持单位应严格按照我部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能力验证开始前,应让参加单位明确能力验证有关具体要求。能力验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能力验证有关信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对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监督和抽查。  八、联系方式  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组织单位或具体牵头组织单位联系。  (一)组织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杨扬,电话:(010)59192342,传真:(010)59191500。  (二)具体牵头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刘鹏程,电话:(010)59191736,传真:(010)59194550。附件1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表项目序号验证项目名称检测方法备注1猪肉中磺胺类药物(SMM,SM2,SMZ,SDM和SQ)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 猪肉 附录E“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 2猪肝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附件2: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参加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参加能力验证项目序号 附件3: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单位名称 验证项目序号 领样时间 上报结果时间 检测仪器型号 检 测 结 果样品名称与编号平行样品(μg/kg)平均值(μg/kg) 备注:批准: 审核: 制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附件:农办医〔2010〕26号.CEB
  • 【分析】2020年猪肉及猪副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兽药残留
    猪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是人体重要的食物源和营养源,是居民菜篮子中的当家品种和餐饮业的主要原料。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猪肉产量近5年一直稳居全球首位。2000-2018年,我国猪肉产量从3966万吨上升至5404万吨,猪肉占肉类总产量比重由65.9%下降至62.7%,受非瘟影响,2019年我国猪肉产量大降至4255万吨,占比大幅下滑至55.6%;2020年猪肉产量4113万吨,下降3.3%。2020年末,生猪存栏、能繁殖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31.0%、35.1%。抽检结果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维德维康对2020年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贵州、河南省等等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的猪肉及副产品中兽药残留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共统计220批次不合格,其中占比较大的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氧氟沙星和五氯酚酸钠。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1月13日发布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8.8%,其中,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合格率分别为99.5%、99.6%、99.4%、99.3%、98.9%和97.1%。重点药物介绍磺胺类: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肌肉、脂肪、肝和肾中残留限量为 100 μg/kg。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奎诺酮类之化学合成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因其抗菌谱广、抗菌力强、作用迅速、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用于防治动物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禽肌肉、皮+脂 中残留限量为 100 μg/kg,肝中残留限量为 200 μg/kg,肾中残留限量为300 μg/kg。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特点,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五氯酚酸钠: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氣酚钠,易溶于水、醇、丙酮,不溶于苯,有臭味。它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畜禽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畜禽养殖场使用其对圈舍进行消毒,动物吸入体内并残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 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能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氯霉素。抽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 年版)产品种类畜肉主要包括猪、牛、羊及兔、驴、马等畜的肌肉组织。畜副产品主要包括猪、牛、羊及其他畜类的肝、肾以及头、肠、肚、蹄、耳等其他畜副产品。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T 20746 牛、猪的肝脏和肌肉中卡巴氧和喹乙醇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56 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2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3 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隆、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1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2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6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318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981 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2286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 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 23200.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96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777.2 动物源性食品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残留测定方法 第 2 部分: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865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192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253 出口动物组织中抗病毒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519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农业部公告 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 第 560 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农业部公告 第 2292 号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 农业部 1031 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整顿办函〔2010〕 50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猪肉检验项目————猪肝检验项目————猪肾检验项目——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判定依据和原则禁用药物瘦肉精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在猪肉、猪肝中的判定限为0.5 μg /kg 常规药物磺胺类和四环素类在猪肉、猪肝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判定。
  • 兽药残留检测那些事——专访Waters公司中国区食品与环境市场部高级经理黄春女士
    兽药残留检测那些事  &mdash &mdash 专访Waters公司中国区食品与环境市场部高级经理 黄春女士  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通用标准已经出台了9项,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通用标准也将在2015年出台。兽药残留检测与农药残留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检测更加复杂。我国兽药残留监管如何?兽药残留检测有哪些难点?针对这些难点,Waters公司又是如何做的?带着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专访了Waters公司中国区食品与环境市场部高级经理黄春女士。Waters公司中国区食品与环境市场部高级经理黄春女士  Instrument:黄经理您好!请您简单的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的兽药残留检测主要集中在什么领域?我国针对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监管如何?还有哪些问题?  黄春:从我们接触的客户反馈以及对食品安全检测市场的把握来看:目前,兽药残留的检测主要集中在动物源食品的品控以及监管(包括:养殖、粗加工、加工以及上架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乳制品、水体水质监测等。  在政府监管上,我国现在强调:从源头抓起!所以,第一位就是农业部下属的兽药监察所、动物疾控中心、农科院、水产所等,然后就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科院、各地疾控中心(食品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中心、水利局,还有成立不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兽药残留的检测与我们熟知的农药残留的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所以,对检测的仪器、人员要求更高。一般来说各地的兽药监察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疾控中心、乳制品企业对于兽药残留的检测开展的早,仪器、人员水平高经验足,尤其是对于遵从法规的定量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这两年,在目标兽药残留方面的检测能力,也不容小看。  但是,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一是养殖企业中的兽药残留监管还不广泛 其次水质监测上还没有涉及兽药残留检测,这主要是由于药厂排污、养殖企业将病死禽畜抛入河流等带来的兽药污染 再有就是目前的兽药残留监管只是针对标准中规定的那几项,然而兽药的代谢化合物和转换物的监管还有待提高 最后非法兽药添加的及时发现与鉴定,未知监管范围内的兽药残留毒性当量研究还有待深入。  Instrument:兽药残留检测与农药残留检测相比,有哪些检测难点?兽药残留检测中&ldquo 假阴性&rdquo 和&ldquo 假阳性&rdquo 的现象是如何发生的?  黄春:如前面我所介绍:兽药残留的检测与我们熟知的农药残留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这些特点在兽药残留检测过程中,通常造成检测结果假阴性和假阳性的出现。  所谓&ldquo 假阴性&rdquo 是指明明样品中有某种兽药残留,但是我们的仪器就是检测不出来。或超标了,但由于定量不准,显示,不超标。这个主要的原因是方法检出限不够。可能是仪器本身性能的问题、或前处理的问题、还可能是分离方法、调谐的问题。还有一种&ldquo 假阴性&rdquo 是目标兽药发生了变化。例如:动物源食品的分割、运输、储存、烹饪过程中,残留的兽药可能分解、代谢、加合等,而这些分解、代谢物或转化物的毒性更强,我们再去按原化合物去检测,确又检测不出来了。  而所谓的&ldquo 假阳性&rdquo 是指,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某项化合物超出国标或相关规定的标准值(不合格,阳性),但实际上,检测出来的化合物,并不是规定的那个目标物,或这种化合物在该样品中的含量是在规定标准值以下的(合格,阴性),那么我们称这种错误的检测结果为&ldquo 假阳性&rdquo 。  这主要是由于在兽药残留检测中,色谱/质谱的检测原理有其局限性。例如:液相色谱/四极杆质谱分析方法中,质谱检测器区分认定某种化合物的依据是该化合物的母离子、两个子离子的质量/电荷比以及出峰的时间。而兽药残留基质复杂、代谢物繁多,表观异构体很多,这类物质的母离子甚至子离子的质量/电荷比是一样的,这样就造成四级杆质谱区分不出来,造成&ldquo 假阳性&rdquo 的出现。还有一种&ldquo 假阳性&rdquo 的出现是在分析仪器中的流动相、管路、前处理试剂或器材中残留目标检测物或其同分异构体。  Instrument:Waters公司在兽药残留检测方面有那些措施,防止检测过程中出现&ldquo 假阴性&rdquo 和&ldquo 假阳性&rdquo ?  黄春:Waters公司一直持续不断地研发新的产品和方法来杜绝可能由于仪器本身的问题造成检出限不够而形成的&ldquo 假阴性&rdquo 问题。在这方面,Waters公司做了很多,例如:Waters新型的Xevo G2-XS QTof,增添的MRM(TOF的选择离子监测模式)功能,大大增强兽药残留筛查的灵敏度,净化谱图,至少将仪器的检测限提高了10倍。  针对兽药残留自然转化而发生的&ldquo 假阴性&rdquo 问题,Waters公司主要是在以下两方面展开工作。  一个是就是我们会研究目标兽药放生了变化?在代谢和合成的过程中,生成了哪些化合物,并开发针对这些化合物的检测方案 另外对于还不明确的生成化合物,还可以做相关化合物的挑选和鉴定。  在兽药残留检测&ldquo 假阳性&rdquo 方面,Waters公司同样做了很多。  杜绝&ldquo 假阳性&rdquo 的关键就是加强样品的分离。例如:我们新推出的超高效合相色谱,在同分异构体的分离上有独特的效果。色谱技术分为气相、液相和合相色谱。气相和液相色谱都是根据相似相容原理,对化合物进行分离。还有一种用超临界二氧化碳做流动相的超高效合相色谱,对同分异构体的分离更加有效,尤其是光旋异构体。更为先进的,去是嵌入飞行时间质谱中的离子淌度技术,可以将各种化合物的&ldquo 投影横截面积值&rdquo (ccs值)作为继色谱技术之后的再次分离技术。利用不同化合物长的形状不同而将前面色谱没有分离开的化合物分开。我们已经将常见化合物的CCS值,也编入我们的筛查库中,使得我们的离子淌度功能在实际兽药监测中,发挥独特的有效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假阳性的出现。  此外,Waters超高效液相超强的分离能力以及独特的超高效合相色谱分离手段,可大大减少&ldquo 假阳性率&rdquo Waters的四极杆质谱均带有识别&ldquo 假阳性&rdquo 功能。开启该功能,即可自动显示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其原理,类似气质中的NIST谱库匹配。用四极杆质谱,也能做到:在没有标准品的情况下,对半目标兽药及其代谢物进行快速、准确地筛查、定量。  Instrument:就如您所说,在兽药残留的检测中,对于不明或未知化合物的检测,分离很关键。那么分离之后,如何去鉴定它们呢?  黄春:分离之后我们要对它进行挑选,将感兴趣的图谱挑出来。通过Waters强大的软件,通过三维谱图、组学或者二元比对可以轻松、快速、有效地把它挑选出来。  挑选出来后,在其后的鉴定上,各家厂商做的都差不多,对于半目标化合物的鉴定,可以通过数据库或者做标准品进行比对。在完全未知化合物鉴定上,是先挑出感兴趣的峰,确定母离子数,推断分子式,然后将分子式输入到公用网站上,得到可能的化合物,再用厂家的软件进行匹配。上述过程,在Waters强大软件中,可以自动链接、切换。自动挑选,匹配,省去人工匹配的麻烦。  Instrument:今后Waters公司在兽药残留检测方面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黄春:Waters公司与包括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各国的监管机构、研究机构广泛合作,推进兽药残留快速筛查标准化,实现样品前处理、分离、鉴定、出报告等整个过程的标准化。4月20日世界银行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GFSP在Waters上海公司,还就此展开讨论。Waters将继续深入了解兽药残留检测状况,针对不同用户检测需求提供更好的检测方法和解决方案,比如说饲料行业、水质方面等领域的兽药检测等。我们希望凭借自身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技能,促进食品安全发展和进步,最终让消费者受益。
  • 【网络会议】:奶粉中的兽药残留检测解决方案
    【网络会议】:奶粉中的兽药残留检测解决方案【讲座时间】:2015年06月18日 14:00【主讲人】:安娟(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培训工程师 从事食品安全行业研究10年,现于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培训部solution team,负责客户现场定制应用培训(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和违禁物质)。)【会议介绍】 在 畜牧养殖中,兽药被广泛应用在治疗和预防疾病,以及促进牲畜生长等方面,但其会残留于动物体内,并转移至动物源性食品中,从而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乳制品 作为重要的动物源性食品,同样面临着兽药残留的问题,其中奶粉是全球乳制品贸易的主要的形式。因此,对奶粉中的兽药残留的监控尤为重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 奶粉产品。 目前大多数兽药检测方法只适合于单一兽药或一类兽药,其在应用过程中存在过程繁琐,筛查能力不足等缺点。而以QuEChERS方法为代表的多残留前处理技术的出现,弥补了检测方法在这方面的缺陷,因此被广泛应用在农药兽药检测中。 本次讲座, 由安捷伦科技大学的资深培训工程师安娟讲解有关方法, 透过QuEChERS前处理技术和LCMS筛查检测技术相结合,从而建立一种简便,灵敏,筛查能力强的定性定量方法,用于检测奶粉中的多类兽药残留。 -------------------------------------------------------------------------------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并参会用户有机会获得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哦~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8日 12:004、报名参会网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4925、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mdash 379196738
  • 农业部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附检测方法)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strong/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农业、水产)局:/pp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我部制定了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strong  一、组织实施/strong/pp  农业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在完成国家监控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计划的20%。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省级兽药监察所和我部指定的兽药残留检测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承担检测任务。/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计划单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指定的水产品质检机构承担相应检测任务,抽样、检测结果报送及发布、阳性结果查处程序及要求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执行。/ppstrong  二、抽检要求/strong/pp  (一)抽检活动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附件2,以下简称《操作要点》),并按要求填报抽样信息(见附件3)。/pp  (二)畜禽产品样品应从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进行鸡肉、鸡肝以及鸡蛋中禁用药物检测的,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应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pp  (三)科学确定抽样方式。全年均匀抽样,不得在某一时段集中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pp  (四)兽药残留检测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附件4)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pp  各地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调整本计划确定的检测限、检测方法的,应事先向全国兽药残留和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残留办”)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再进行检测。/pp  (五)对于已发布确证方法、并以筛选方法或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应进一步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检测结果作为上报数据。/pp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检测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pp  (七)各地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和阳性(超标)样品追溯制度。在检测出阳性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送抽样单位、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后续跟踪抽样、检测程序,抽样比例为1∶5,即每发现一个阳性样品,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每次5个样品。后续跟踪抽样检测样品数列入辖区残留监控计划,结果按要求填报表格(见附件3)。/pp  strong三、结果处理/strong/pp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超标产品的后续处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督办工作,样品来源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农业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反馈的残留超标检测报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农牧发〔1999〕8号)启动追溯程序。/pp  (一)根据残留超标样品反馈信息溯源动物养殖场,对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兽医处方、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pp  (二)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要提出改正措施,并监督整改。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使用了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监督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pp  (三)发现假劣、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要清缴销毁,通报本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pp  (四)超标样品处理结果要报本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调查处理记录,记录存档2年以上。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超标检测报告的处理结果按原渠道及时反馈。/ppstrong  四、工作要求/strong/pp  (一)承担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按照《操作要点》完成检测样品的抽样、登记、保存、交接和检测工作。/pp  (二)承担检测任务单位于2018年4月底、6月底、9月20日和11月底前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填写后的附件3的三张表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次报残留办。/pp  (三)残留办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汇总和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18年7月15日和12月10日前报我部兽医局。/pp  (四)我部将按照半年度对畜禽及畜禽产品、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及时报送监测阳性样品、实施追溯以及处理处罚情况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pp  (五)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残留办。/pp  附件: br//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9c014f27-7735-4e84-9d6b-5880a6e57963.xls"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1: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xls/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050be728-66a5-4d5e-8b5f-7c00b8927a79.doc"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2:2018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doc/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0b277464-7483-4fe6-a407-24ddff9bff17.doc"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3:2018年畜禽及畜禽产品抽样情况、检测结果和追踪检测结果汇总表.doc/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66071484-dd6f-4012-8da8-5ce19bde3fce.xls"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4: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限量.xls/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c10e50a5-4005-40c8-9fbd-508ff3e5c938.doc"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录1-8(检测方法).doc/span/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9日/p
  • 【分析】2020年禽肉质量安全抽检-兽药残留
    禽肉作为我国肉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肉类消费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9年中国禽肉产量持续增长,2018年中国禽肉产量为1994万吨,同比增长5.1% 2019年中国禽肉产量为2239万吨,同比增长12.3%,2020年中国禽肉产量2361万吨,同比增长5.5%。为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监测计划方案。抽检结果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维德维康对2020年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贵州、河南省等等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的禽肉中兽药残留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共统计346批次不合格,其中占比较大的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和尼卡巴嗪。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1月13日发布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8.8%,其中,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合格率分别为99.5%、99.6%、99.4%、99.3%、98.9%和97.1%。重点药物介绍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奎诺酮类之化学合成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因其抗菌谱广、抗菌力强、作用迅速、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用于防治动物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禽肌肉、皮+脂 中残留限量为 100 μg/kg,肝中残留限量为 200 μg/kg,肾中残留限量为300 μg/kg。 磺胺类: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肌肉、脂肪、肝和肾中残留限量为 100 μg/kg。 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特点,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尼卡巴嗪:尼卡巴嗪又被称为球虫净,是一种广谱、高效和性能稳定的抗球虫饲料药物添加剂,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疗鸡等禽类因感染鸡盲肠球虫和堆型、巨型、毒害和布氏艾美耳球虫所导致的球虫病。由于效果较好,安全性相对较高,因此它被广泛应用于对鸡的养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禽肌肉、皮/脂、肝和肾中的残留限量为 200 μg/kg。 甲氧苄啶: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类药物,常作为抗菌增效剂同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达到抗菌增效的作用,所以也被叫作磺胺增效剂。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食物,会造成其再人体中的蓄积,产生耐药性,削弱甲氧苄啶的治疗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禽肌肉、皮+脂、肝和肾中的残留限量各为50 μg/kg。抽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 年版)产品种类禽肉主要包括鸡、鸭及鹅、鸽等禽的肌肉组织,包括整翅、翅根、翅中。禽副产品主要包括鸡、鸭及其他禽类的肝、心、胗、肾以及头、爪、翅尖等其他禽副产品。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T 20746 牛、猪的肝脏和肌肉中卡巴氧和喹乙醇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56 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2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63 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隆、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1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1312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6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318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981 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2286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 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 23200.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96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777.2 动物源性食品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残留测定方法 第 2 部分: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865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192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253 出口动物组织中抗病毒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519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农业部公告 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 第 560 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农业部公告 第 2292 号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 农业部 1031 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整顿办函〔2010〕 50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鸡肉检验项目————鸭肉检验项目————其他禽肉检验项目————鸡肝检验项目————其他禽副产品检验项目——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禽肉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原则禁用药物氯霉素、金刚烷胺在禽肉中不得检出,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禽肉:金刚烷胺≤2.0 μg/kg,氯霉素≤0.2 μg/kg;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物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在禽肉中残留,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各≤1.0 μg/kg);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在禽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判定 下期预告 猪肉、牛羊肉质量安全抽检信息分析
  • 岛津公布水产品中兽药残留快速测定整体解决方案
    水产品因为其营养与药用价值被人们逐步深刻地认识,使得其市场和消费群体逐步扩大,需求量逐年增加。消费总量呈大幅增长势头,而且高档水产品的需求量急剧攀升,价格大幅上涨;但是在水产品高速发展的同时,水产品行业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欧盟因&ldquo 氯霉素虾事件&rdquo ,对我国虾类产品出口提出更严格的检测要求;&ldquo 鳗鱼恩诺沙星事件&rdquo &ldquo 孔雀石绿事件&rdquo 对我国的鳗鱼出口造成沉重打击;&ldquo 多宝鱼事件&rdquo 对国内多宝鱼养殖产业带来几近毁灭性的打击。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当前引起我国水产品质检安全事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药物残留超标。 随着美国、欧洲各国和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对水产品的检测要求日趋严格,涉及的相关行业。我国目前水产品标准中主要技术指标与污染物指标与国际标准(CAC标准)及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的规定基本一致,但由于整个管理体系的运转,不够完善,以及我国所采用的检验方法技术落后,对产品中微量成分的检出率少,等诸多原因导致我国的水产品出口频频受阻。 岛津公司作为全球著名的分析仪器厂商,自1875年创业以来,始终继承创始人岛津源藏的创业宗旨&ldquo 以科学技术为社会做贡献&rdquo 不断钻研领先时代、满足社会需求的科学技术。长期以来,岛津公司一直关注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及时为广大用户提供兽药检测解决方案。 本检测解决方案以国家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使用岛津最新推出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仪LC-30A串联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30/8040,涵盖12类,68种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提供检测解决方案,以供广大用户参考。 本检测解决方案包含内容如下: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硝基咪唑类的兽药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林可胺类抗生素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的三甲氧苄氨嘧啶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的17种激素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产品中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 有关详情,请您向&ldquo 岛津全球应用技术开发支持中心&rdquo 咨询。 咨询电话:021-22013542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发布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了关于strong《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trong团体标准的公告。公告中称,该标准将于2020年1月3号正式实施。/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肉及肉制品(包括猪肉、羊肉、牛肉、家禽肉和水产品)、奶及奶制品、蛋及蛋制品和动物内脏等中64 种兽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液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其他动物源性食品也可参照执行。/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50fbefda-cf83-473c-8317-4c04668881cb.jpg" title="1_副本.png" alt="1_副本.p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附件:/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2/attachment/d4a89b43-fb2b-4ed9-92b7-d8a21395e6ab.pdf" title="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批准发布《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批准发布《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a/ppbr//p
  • 农业农村部启动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近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等工作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3个计划,根据计划,今年农业农村部将监测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状况,助力农产品稳产保供。/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据了解,4月至9月间,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兵团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将随机抽取本辖区养殖水产品样品4000批次以上。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将对大宗消费水产品如草鱼、鲤鱼等28个种类养殖水产品进行检测,涉及风险较大的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氧氟沙星等10种禁用药品及化合物。农业农村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既要抓监测又要抓管控,加强对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的监管,健全水产品兽药残留管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用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在全国继续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养殖者规范用药意识。/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附件/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pdf"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706ddb8b-79e0-43f7-ae78-91f8f0782921.pdf"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pdf/a/ppbr//p
  • 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审定会在京召开
    2009年12月3日至4日,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残留办”)在京组织召开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审定会。会议由残留办董义春主任主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冯忠泽副所长、农业部兽医局药政处林典生处长出席了会议,华南农业大学陈杖榴教授担任此次会议的专家组长,主持专业讨论和标准审查工作。来自全国的37位兽药残留专家参加了会议。  冯副所长再次强调了兽药残留标准的规范性、适用性、科学性,要求残留专家委员会和标准制定单位要格外关注需要检测但目前尚无检测方法的药物。  会议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对《兽医处方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蜂药的品种、《蜜蜂病虫害防治手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书写模板》、《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评审细则》、《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审定意见表》进行了讨论,并对1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定。  会议完成了预期议题,取得了圆满成功。
  • 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案件的法律适用
    摘要: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是政府关注、社会关切和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对畜禽养殖、畜禽收购与屠宰、畜禽产品市场销售等环节如何适用法律存在执法困惑。结合有关法理分析,笔者认为:一是养殖环节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应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养殖者进行处罚。二是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要以违法行为是否构成为判定要素。对于畜禽产品尚未销售的,相关主体没有法律责任,但应对问题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用于食品消费。对于畜禽产品已销售的,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在自营模式和代宰模式中,违法行为人认定和法律责任归属有所不同。三是市场销售环节发现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应由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深入推进《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以下称《行动方案》),全国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维持在99%以上。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不断强化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监管,2017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动物源性食品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或滥用兽药等违法行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向农业部门提供非法使用兽药或兽药残留超标线索和监督抽检兽药残留超标信息。上海作为畜禽产品的消费型城市,绝大部分畜禽产品由其他省(区、市)输入,在加强产地畜禽产品监管的同时,也对输入的畜禽产品实施兽药残留的严密监控和严格执法。2017年以来,上海市农业部门接受并处理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转来的动物源性食品磺胺类药物超标的有关线索,也曾在屠宰环节检测到供沪生猪磺胺类药物严重超标的个案。一线执法人员在处理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案件时,对于畜禽养殖环节、畜禽收购与屠宰环节以及畜禽产品市场销售环节,如何适用法律存在困惑。据了解,各地操作也不尽相同,因此本文从法理角度对上述问题予以分析。养殖环节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兽药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第43条规定,“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第63条规定了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法律责任。据此,畜禽养殖环节存在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应由农业执法机关根据上述条款进行惩处。侯向进等从养殖者如实记录养殖档案,并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以及购买者询问并查看用药记录,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角度,分析了不同主观状态下的责任界定。笔者认为,《兽药管理条例》第43条设定的行为规范,并没有假定主观故意为构成要件,因此在认定该违法行为时,不应以主观故意为前提,行政相对人只要实施了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不管是否准确、真实地记载并告知了购买者有关用药、休药记录,也不论购买者或屠宰者是否询问并查实所购畜禽是否在用药期、休药期之内,对于养殖者的违法销售行为均应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63条进行处罚;而对于购买者而言,《条例》第40条虽有相关义务性规范,但却无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若其屠宰、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或销售此类动物产品的,只能选择其他法律规范。屠宰环节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观点争议畜禽屠宰环节发现兽药残留超标时,除追溯养殖环节违法行为外,对屠宰者应该如何处罚或处理,存在2种观点。观点(1),不应对屠宰厂(场)进行处罚。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均未明确规定畜禽屠宰厂(场)检测兽药残留的法定义务,也未设定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畜禽屠宰厂(场)在兽药残留超标案件中不承担法律责任。观点(2),畜禽屠宰厂(场)也属于农产品生产企业,应该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有主体责任,只要兽药残留超标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如何选择法律规范进行处罚,又存在不同意见:一是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以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进行处罚。原农业部《关于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食用动物产品行为处罚问题的函》(农办政函〔2006〕16号)也明确,在查处“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中,屠宰加工、销售环节适用《兽药管理条例》第43条、第63条和第70条规定。二是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定性处罚。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5条规定,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是以该行为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第2项规定,按第50条第1款规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农产品含有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由进行处罚。四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称《特别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以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进行处罚。因为该《特别规定》也适用于农产品。观点分析屠宰环节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产品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作者认为,应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即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各主体是否具有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根据畜禽屠宰模式和畜禽产品所有权不同,分2种情况讨论。一是代宰关系。在代宰关系中,代宰户是畜禽的收购者和所有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其负有“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的法定义务。在其购买畜禽的行为中,虽然与畜禽养殖者共同完成了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的违法行为。但《兽药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的“销售”不应理解为包括购买者的购买行为,也就是说《条例》只明确了代宰户收购畜禽时的行为模式,而没有明确其法律后果,其收购尚在用药期、休药期的动物,并委托屠宰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对代宰者不能按照《条例》第63条进行处罚。此时,畜禽屠宰厂(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和屠宰染疫和疑似染疫、“注水”动物等的行为根本不同,后者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屠宰行为。但假如屠宰者明知畜禽药残超标,仍按照代宰户要求予以屠宰,且畜禽产品已被销售的,则必须追究屠宰者和代宰户的共同违法责任。二是自营模式。在自营模式中,屠宰厂(场)则是畜禽的收购者、屠宰者和所有者以及畜禽产品的销售者。如果其屠宰的畜禽兽药残留超标且尚未销售出去,则该行为法律后果同代宰模式。如果已经销售出去,则其从养殖者购买畜禽的行为,连同畜禽屠宰行为,以及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行为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意义上的“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收购和屠宰行为只是销售这一目的行为的手段和过程,应依法追究其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作者认为第2种观点中,之所以出现不同法律规范的选择和适用,或是因为对“销售”一词的理解有误,且对每部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理解不够。认为应该根据原农业部复函(农办政函〔2006〕16号)和《兽药管理条例》第63条进行处罚,这显然是忽视了该条例第2条规定的适用范围。认为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6条进行处罚也是忽视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而且对畜禽检验检疫的概念和范围理解有误。笔者认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禽屠宰行为应属于农业生产活动,屠宰后的畜禽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第2项规定,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其第50条规定了法律责任,农业执法机关应依法行政。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渝一中法行终字第00430号)即坚持该观点。基于此,适用《特别规定》进行处罚也就没有了法律依据,因为其适用以没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前提。市场环节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对于消费者举报或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时,除追溯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涉嫌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外,对市场销售者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处罚,也存在不同观点。观点(1),应按《兽药管理条例》第43条、第63条规定进行处罚。侯向进等等在《一起药残留超标肉品零售引起的执法思考》一文中即坚持该观点。观点(2),根据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能分工,流通领域监管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抽检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时,应由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24条进行处罚。笔者赞同第2种观点。判断一部法律法规能否适用于某类违法行为,首先应判断该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兽药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据此,《兽药管理条例》显然不适用于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领域。作者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尤其是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划分以后,《兽药管理条例》第43条、第63条和农业部复函中的“销售”一词应做狭义理解,仅指养殖环节中的“销售”行为,农业执法机关应防止越权执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监督执法是关键一环。笔者认为:一是深入推进《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19年)》时,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加大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对用药记录不全、不如实记录,不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依照《兽药管理条例》查处;二是明确畜禽屠宰企业兽药残留检测的法定义务,对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设定罚则,解决代宰者与屠宰企业法律责任不清的问题;三是在抓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协调联动,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项目要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互衔接,消费地发现输入的畜禽及其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要及时反馈生产地有关部门快速查处,以便形成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 农业部成立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
    p  为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管理,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日前决定在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pp  该委员会在农业部领导下,承担有关兽药残留、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控制以及兽用抗菌药物控制方面的技术支持工作。/pp  附件/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第一届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名单/strong/pp  strong主任委员:/strong才学鹏/pp  strong副主任委员:/strong沈建忠 张改平 陈光华/pp  strong执行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strong/pp  才学鹏 邓旭明 冯忠泽 刘雅红 巩忠福 吴永宁 张改平 李 明 李 清 李慧姣 沈建忠 杨汉春汪 霞 苏晓鸥 陈光华 陈昌福 夏业才 徐士新 徐肖君 袁宗辉 曾振灵/pp  strong(一)兽药残留控制专业委员会/strong/pp  strong主任委员:/strong沈建忠/pp  strong副主任委员:/strong曾振灵 徐士新/pp strong 秘书长:/strong巩忠福/pp  strong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strong/pp  卜仕金 才学鹏 万仁玲 王玉莲 史为民 冯忠泽 叶云峰 田晓玲 艾晓辉 仲 锋 刘海静 刘智宏 刘雅红 孙 雷 朱 坚 江善祥 严宝英 吴永宁 宋 怿 应永飞 张小莺 张存帅 张改平 张秀英 李 明 李 熠 李兆新 李志平 李培锋 李慧姣 汪 霞 肖田安 肖安东 肖希龙 苏 亚 苏 亮贡玉清 邱月明 邵 兵 邹明强 陈 刚 陈 玲 陈光华 周 婷 周德刚 岳振峰 林 峰 姜 兰姜文娟 姜艳彬 段文龙 赵 静 班付国 袁宗辉 顾明芬 徐肖君 黄士新 黄显会 黄玲利 黄耀凌 彭 莉 曾 勇 董义春 董洪岩 蔡友琼 薛飞群/pp  strong(二)耐药性控制专业委员会/strong/pp  strong主任委员:/strong张改平/pp  strong副主任委员:/strong刘雅红 班付国/pp  strong秘书长:/strong夏业才/pp  strong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strong/pp  丁家波 才学鹏 王玉堂 王红宁 王君玮 王建华邓旭明 冯忠泽 冉 陆 卢金星 刘玉庆 刘兆平刘建华 刘晓琳 孙 涛 曲志娜 吴志明 吴荔琴 吴聪明 宋 立 宋 怿 张秀英 张纯萍 李 云李 明 李 清 李 颖 李凤琴 李欣南 李爱华 杨汉春 沈建忠 肖永红 苏晓鸥 陈 刚 陈光华 陈昌福 周汝顺 岳秀英 房文红 郑 波 胡功政 郝利华 郝智慧 袁宗辉 徐肖君 徐士新 陶开宇商 军 崔生辉 黄士新 黄保华 蒋玉文 鲁义善 廖 明 樊海平/p
  • 日本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2010年11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109第1号通知,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1 、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四唑嘧磺隆、氯甲酰草胺、环氟菌胺、螺甲螨酯、蚊蝇醚、ピリミスルファン、プロチオコナゾール、霜霉威、环戊恶草酮、1-甲基环丙烯、氟丙氧脲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此外,关于根据上述规定设定了食品中残留标准的农药苯哒嗪钾,此次删除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删除兽药雷复尼特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附件: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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