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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膏剂相关的资讯

  • 医用贴膏剂使用电子剥离试验机测试剥离强度时选择哪种测试方法合适
    医用贴膏剂是一种用于皮肤表面的药物制剂,其剥离强度是衡量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测试医用贴膏剂的剥离强度时,选择合适的测试方法至关重要,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电子剥离试验机是一种常用的设备,用于测定医用贴膏剂的剥离强度。以下是几种适合使用电子剥离试验机进行医用贴膏剂剥离强度测试的方法:180度剥离测试法:这种方法是将贴膏剂的背衬材料固定在试验机的一端,另一端固定在可移动的夹具上。测试时,夹具以恒定的速度移动,使贴膏剂沿180度方向剥离。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估贴膏剂与皮肤或其他材料之间的粘附性能。90度剥离测试法:90度剥离测试与180度剥离测试类似,但剥离角度为90度。这种方法适用于测试贴膏剂的初始粘附力和剥离过程中的粘附稳定性。T-剥离测试法:T-剥离测试法模拟了贴膏剂在实际使用中从皮肤上剥离的情况。测试时,贴膏剂的一端固定,另一端沿T形的垂直臂方向剥离。这种方法可以评估贴膏剂在不同方向上的剥离性能。循环剥离测试法:循环剥离测试法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反复剥离和粘贴贴膏剂,模拟实际使用中的循环剥离情况。这种方法有助于评估贴膏剂的耐久性和重复使用性能。温度和湿度控制测试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特定温度和湿度条件下测试贴膏剂的剥离强度。电子剥离试验机通常配备有环境控制功能,可以在测试前对样品进行预处理,以模拟实际使用环境。动态剥离测试法:动态剥离测试法在测试过程中模拟了贴膏剂在运动或振动条件下的剥离性能。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估贴膏剂在动态条件下的粘附稳定性。在选择测试方法时,需要考虑医用贴膏剂的具体应用场景、预期的使用条件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例如,如果贴膏剂主要用于长时间固定在皮肤上,那么180度剥离测试法可能更为合适;如果需要评估贴膏剂在不同方向上的粘附性能,则T-剥离测试法可能更加适合。总之,选择合适的测试方法对于确保医用贴膏剂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电子剥离试验机提供了多种测试选项,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选择,以获得准确可靠的测试结果。
  • DBL-01电子剥离试验机能否同时检测贴膏剂的剥离强度和黏附力
    DBL-01电子剥离试验机是一种专门用于测定材料剥离强度的设备,它能够模拟实际使用过程中材料层与层之间的剥离行为。这种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材料的剥离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塑料薄膜、胶带、标签、医疗用品等。对于贴膏剂这类医疗用品,剥离强度和黏附力是两个重要的性能指标:剥离强度:指的是贴膏剂从皮肤或其他表面分离时所需的力量,它反映了贴膏剂的粘附持久性。黏附力:通常指的是贴膏剂在初次接触皮肤或其他表面时的粘附能力,它关系到贴膏剂的初始粘附性能。DBL-01电子剥离试验机在设计上可能具备同时检测这两种性能的能力,具体取决于设备的配置和测试模式。以下是使用DBL-01进行测试的一般步骤:测试剥离强度:样品准备:将贴膏剂固定在测试机的上夹具上,确保测试部分平整且无褶皱。设备设置:根据贴膏剂的特性和测试标准,设置适当的测试速度和行程。开始测试:启动测试,下夹具将沿着预定的路径移动,逐渐剥离贴膏剂。数据记录:记录剥离过程中的力量变化,以确定剥离强度。测试黏附力:样品准备:将贴膏剂的粘性面向下放置在测试平台上。设备调整:调整测试机的上夹具,使其能够施加一个垂直于粘性面的力。施加力:上夹具向下施加力,模拟贴膏剂初次粘附的过程。数据记录:记录达到一定粘附效果所需的力量,以评估黏附力。注意事项:确保测试前设备已经校准,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测试条件(如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或产品规格要求。测试后,应对测试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并与标准或历史数据进行比较。结论:DBL-01电子剥离试验机理论上能够同时检测贴膏剂的剥离强度和黏附力,但具体的测试能力还需根据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测试条件来确定。通过这种设备,制造商可以确保贴膏剂产品在安全性、有效性和用户体验方面满足高标准。
  • 锐拓RT8透皮扩散系统应用案例——凝胶贴膏的体外释放测试
    ‍‍‍‍‍‍‍‍‍‍‍‍‍‍‍‍‍‍‍‍‍‍‍‍‍凝胶贴膏是指原料药物与亲水性适宜的基质混合后铺设在背衬材料上制成的贴膏剂。凝胶贴膏具有含水量较高、透气性较好、载药量大、吸收效率高、无异味、皮肤刺激性小等优点,更易被患者和临床医生所接受,已成为经皮给药系统发展的热门方向之一。凝胶膏剂通常采用高分子材料为骨架材料,再加入交联剂、保湿剂、填充剂以及透皮促渗剂等形成具有一定粘度的假塑性流体。在使用时,药物成分会从骨架材料中释放出来并到达皮肤表面,进而经过表皮进入血液循环发挥作用。所以,凝胶膏剂的药物成分的释放速率和透皮吸收速率将直接影响其临床疗效,是评价凝胶膏剂的重要质量指标。凝胶膏剂的体外释放测试(IVRT)和体外透皮测试(IVPT)一般会使用Franz垂直扩散池法。本文将分享某凝胶膏剂的体外释放测试案例,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和启发。‍‍实验方法‍实验仪器:锐拓RT800自动取样透皮扩散系统‍‍装置:锐拓改良式Franz垂直扩散池温度:32 ± 0.5℃介质:技术保密转速:300 RPM介质体积:40 mL取样量/补液量:1 mL凝胶膏剂直径:16 mm筛选滤膜‍‍凝胶膏剂的体外释放测试一般会选择合适的惰性和商业化的人工膜。待测样品在不同滤膜的透过速率可能不同。在进行方法开发时,应充分考察滤膜对样品的释放速率的影响。‍下图展示了在滤膜筛选过程中,凝胶膏剂样品在其中三款滤膜下的体外释放测试结果。综合考量方法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因素后,决定使用滤膜A作为测试滤膜。‍实验结果通过前期的方法开发,上样量、滤膜、介质、介质体积、转速等关键参数已经确定。并在后续阶段,对测试方法的准确度、重复性和区分力等关键指标进行了验证。按照已经制定的方法,对凝胶膏剂样品进行体外释放测试。然后,根据 USP测试结果如下图所示,累积释药量曲线的横坐标为时间的平方根。凝胶膏剂样品的释放一般遵循 Higuch 公式,即药物的累积释药量与时间的平方根成正比。将 6 个测试样品在各个取样时间点的累积释药量与取样时间的平方根进行线性回归,得到回归方程和相关系数,并取其斜率值为释药速率常数。结果讨论结果表明,Franz垂直扩散池法的精密度高,重现性好。可适用于凝胶膏剂的体外释放测试,为乳膏产品的配方开发提供有价值的体外释放度测定数据。得益于锐拓 RT800 自动取样透皮扩散系统的高精度自动化设计,有效地减少实验系统或手动操作引入的误差,让测试结果的重复性更加理想。‍‍‍‍‍‍‍‍‍‍‍‍‍‍‍‍‍‍‍‍‍‍‍‍‍
  • 353万!暨南大学中医学院高级全自动振动切片机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09-2241GZG14236项目名称:暨南大学中医学院高级全自动振动切片机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3.2431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53.2431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台/套)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限价(万元)1通用设备高级全自动振动切片机1/台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99.5499冷冻干燥仪1/台化学发光成像制冷CCD1/套台式冷冻离心机1/台智能有线光遗传系统1/台台式冷冻离心机1/台麻醉机2/台低温型研磨仪1/台相机1/台2通用设备光遗传1/套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29.9700行为学电刺激穿梭箱1/套4度离心机1/套-80度冰箱1/套纯水仪1/套国产微量注射泵1/套超净工作台1/套手术显微镜1/套蠕动泵1/套3通用设备真空离心浓缩仪1/台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49.940020L旋转蒸发仪1/台喷雾干燥机1/台小型压片机1/台小型片剂包衣机1/台2L旋转蒸发仪1/台薄层成像扫描仪1/台恒温恒湿试验箱2/台小型立式湿法制粒机1/台贴膏涂布机1/台小型旋转制粒机1/台真空干燥箱2/台粉碎机1/台智能崩解仪1/台旋转粘度计1/台马弗炉1/台5L数显控温电加热套3/台20L数显控温电加热套1/台1L数显控温电加热套3/台4通用设备氮气发生系统1/台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173.7832动物运动轨迹跟踪系统1/套大容量高速冷冻离心机1/台超纯水系统1/套全自动化学发光/荧光图像分析系统1/台离心机1/台低速常温离心机2/台大容量叠加式恒温摇床1/台NAS服务器1/台多通道旷场实验分析系统1/台中央空调机组1/台生物组织脱水机1/台超低温冰箱1/台单道移液器33/把冷冻离心机1/台CO2培养箱1/台多道移液器6/把生物组织石蜡包埋机1/台垂直电泳仪6/套转膜槽10/套双稳定定时电泳仪电源6/套超声波破碎仪1/台数据分析工作站1/台摇床4/台大鼠转棒仪1/台图像处理工作站1/台40X镜头1/个电动助吸器2/把精密鼓风烘箱1/台金属浴2/台双开门冰箱1/台上下门冰箱2/台涡旋仪3/台磁力搅拌器1/台简易天平2/台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标的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国内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进口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以上。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赛成科技发布赛成上新NZ-30黏着力试验机 胶粘制品专用仪器新品
    黏着力测试仪NZ-30是赛成依据2015年药典0952黏附力测定法中第四法要求研制。本仪器适用于测定贴膏剂、贴剂敷贴的黏性表面与皮肤附着后对皮肤产生的黏附力的大小。广泛应用于制药厂家、药检机构等单位。产品特点◎ 微电脑控制,液晶屏显示,实时测试曲线图同步画出,专业测控软件支持。◎ 丝杠传动系统,大大提高了传动位移的准确性,可以实现无级调速功能。◎ 采用高精度传感器,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配备微型静音打印机。测试原理本机采用卧式结构,精密丝杠传动系统拖动负载夹头,有效提高了位移精度。整机由拖动电机、主机壳、微电脑控制器、 微型打印机等组成。测试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应用领域NZ-30黏着力测试仪适用于贴剂、凝膏剂、膏药、医用辅料等材料的胶粘表面进行黏着力测定。创新点:◎ 微电脑控制,液晶屏显示,实时测试曲线图同步画出,专业测控软件支持。◎ 丝杠传动系统,大大提高了传动位移的准确性,可以实现无级调速功能。◎ 采用高精度传感器,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配备微型静音打印机。赛成上新NZ-30黏着力试验机 胶粘制品专用仪器
  • 凝胶膏剂塑料背膜剥离力测试:180度剥离方法与T型剥离方法之比较
    在凝胶膏剂塑料背膜剥离力测试中,180度剥离方法和T型剥离方法均为常用的测试手段。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和适用场景,下面将进行详细对比,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一、180度剥离方法180度剥离方法是一种广泛应用的剥离力测试方法,其原理是将凝胶膏剂的塑料背膜固定在试验机的一端,另一端则固定在可移动的夹具上。在测试过程中,夹具以恒定的速度移动,使背膜沿180度方向从凝胶膏剂上剥离。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是操作简单、直观明了。它适用于评估凝胶膏剂与塑料背膜之间的粘附性能,尤其是在大面积剥离的情况下。此外,180度剥离方法还可以用于比较不同凝胶膏剂之间粘附力的差异,以及评估生产工艺对粘附力的影响。然而,180度剥离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剥离角度固定为180度,它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凝胶膏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复杂剥离情况。此外,该方法对于初始粘附力和剥离过程中的粘附稳定性评估可能不够精确。二、T型剥离方法T型剥离方法是一种模拟凝胶膏剂在实际使用中从皮肤上剥离情况的测试方法。在测试中,凝胶膏剂的一端被固定,另一端则沿T形夹具的垂直臂方向剥离。这种方法能够更真实地模拟凝胶膏剂在实际使用中的剥离过程,从而更准确地评估其剥离性能。T型剥离方法尤其适用于评估凝胶膏剂在不同方向上的剥离性能,以及在不同剥离速度下的剥离稳定性。然而,T型剥离方法相对于180度剥离方法来说,操作更为复杂,需要更高的试验技能。此外,T型剥离夹具的设计和制作也需要一定的精度和成本投入。三、两种方法的比较与选择在凝胶膏剂塑料背膜剥离力测试中,180度剥离方法和T型剥离方法各有优缺点。180度剥离方法操作简便、直观明了,适用于大面积剥离和粘附性能评估;而T型剥离方法则更贴近实际使用情况,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凝胶膏剂在不同方向上的剥离性能。在选择测试方法时,应根据具体的测试需求和目的进行权衡。如果主要关注凝胶膏剂与塑料背膜之间的整体粘附性能,且对操作简便性要求较高,那么180度剥离方法可能更为合适。而如果需要更精确地模拟凝胶膏剂在实际使用中的剥离情况,并评估其在不同方向上的剥离性能,那么T型剥离方法可能更为适用。
  • 【热点应用】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破解乳膏剂颗粒表征难题!
    乳膏剂颗粒表征重点与难点乳膏剂是一种常用于湿疹、皮炎、疱疹等局部皮肤病治疗的外用半固体制剂,其基质一般由水相和油相两相组成,药物则以溶解或混悬状态分布于基质中,因此被认为是典型的“大简至繁”的复杂制剂,即处方组成简单,但微观结构复杂且工艺难点多,包括药物晶型、混悬的药物颗粒大小和形貌、油水两相之间的界面张力、液滴粒径分布与稳定性、流变学特性等等,其中api和液滴颗粒的粒度分布对生物利用度和制剂物理稳定性的影响最为关键,因此是乳膏剂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中的重点和难点。药物研发中常用的粒径测定技术有多种,包括激光粒度仪、动态光散射、电镜、光学显微镜等,但由于乳膏剂的半固体制剂形态,对其进行颗粒表征的特殊挑战在于[1]:① 在样品制备时,不能因为稀释、蒸发或其他操作导致api/液滴颗粒大小发生变化;② 要具有足够高的对比度,能够对api/液滴进行准确计数和分析,因此光学显微镜成为了乳膏剂颗粒粒度和形貌分析的最简单直接的工具。用光学显微镜对乳膏剂进行观察时,通常采用“三明治”制样法,即取少量样品于载玻片上,盖上盖玻片后轻轻按压使样品延展铺开成为薄薄的一层,这样尽可能保证api颗粒的微环境和制剂的微观结果不被破坏,避免了采用其他粒径测定技术时导致乳膏中api颗粒溶解、析出、重结晶或乳滴颗粒因剪切力而变形、破裂等问题。普通光学显微镜传统方法的困境常用于乳膏剂分析的普通光学显微镜包括亮视野显微镜和偏光显微镜(plm),亮视野显微镜用于观察乳膏剂中的液滴颗粒,plm则用于混悬api晶体颗粒的分析,但这两种手动模式的显微镜观察法都存在明显弊端:① 颗粒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普通显微镜观察样品,通常只能获得少数视野中几十到至多几百个颗粒的信息,而视野之外还有海量颗粒样本被遗漏,所以很难通过观察有限个数的颗粒样本得到有统计代表性和可重复的粒度分布信息。而根据iso13322-1: 粒度分析— 静态图像分析法[2]:“当采用图像分析法测定粒度时,必须要统计一定数目的颗粒才能得到有意义的粒度结果… … 例如对几何标准偏差为1.6的粉末颗粒,误差5%以内以及概率为95%时,得到粉末的质量中位径,需要大约61000个颗粒。“ 即使乳膏剂的粒度分布相对较窄,未必需要观察数以万计的颗粒,但是如何确保颗粒样本数量足够和粒度统计信息具有代表性,仍然是普通显微镜观察法面临的最大难题。② 分析人员主观性偏差。普通显微镜观察依赖于操作者挑选观察视野和辨识颗粒,存在较强的主观偏向性 ,有可能不同的操作者因为判断标准不一致或长时间观察的疲劳导致结果出现较大的偏差,所以最好是由经验丰富的、专门的分析人员进行观察和分析。由于存在代表性不足、主观误差大且效率低下等先天不足,使采用普通显微镜测定乳膏剂颗粒粒径成为了一门“玄学“,显然无法满足fda外用半固体制剂仿制药指导原则中所要求的对乳膏剂的微观结构特性(q3)进行准确表征以与参比制剂进行相似性评价的要求[3]。全自动颗粒图像分析仪变“玄学”为科学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高精度微定位控制技术的发展,全自动显微镜成为了颗粒图像表征领域的game changer。与普通手动显微镜相比,全自动显微镜具有相同的高分辨率和成像质量,并且能够对全视野进行自动扫描、计数和成像,不仅解决了传统显微镜法统计代表性不足问题,还将分析效率提升了数百倍,更好的满足了药物研发对于数据准确度、重复性以及时间效率的高要求。morphologi 4是马尔文帕纳科公司的最新一代全自动颗粒图像分析系统,符合静态图像分析国际技术标准iso13322-1, 可对0.5μm到几个毫米范围内的颗粒进行自动扫描和快速成像,自动统计颗粒数目和获得颗粒高清图像,分析颗粒大小和形貌特征,一次扫描的颗粒数目可从数千个到几十万个以确保充分的代表性,并给出具有统计意义的颗粒粒度分布和形貌分布信息。morphologi 4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药物样品,除乳膏剂、混悬剂等剂型可以通过“三明治法”制样进行分析以外,还带有自动干粉分散装置,可对原料药、辅料和胶囊等干粉样品进行全自动分散和扫描,是对原辅料和制剂进行基于图像法的量化分析和质量控制的利器。morphologi 4 分析乳膏剂应用案例该案例中的样品为主药呈混悬状态的半固体制剂,按照药审中心《皮肤外用化学仿制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4],混悬的药物粒径对其在皮肤局部的溶解度和释放速率有关键影响,而液滴粒径可反映处方工艺的合理性,并会影响药物的释放性能和透皮性能,因此要求对仿制药的粒径指标进行研究和控制,作为评价生物等效性的依据。 采用“三明治”制样法,通过morphologi 4自动扫描分析,二十分钟之内即可获得api颗粒和液滴颗粒的粒径分布结果,以及api的晶癖和液滴颗粒的圆度值等形貌因子的分布值。混悬型乳膏剂morphologi 4 自动扫描乳膏剂样品morphologi 4 乳膏剂粒度粒形分析结果参考文献:[1]. d. w. osborne, k. dahl, h. parikh. determination of particle size and microstructure in topical. aaps advances in the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series 36[2]. iso13322-1: particle size analysis — image analysis methods part 1: static image analysis methods.[3]. 邵鹏, 郑金琪, 潘芳芳等. 外用半固体制剂的体外释放试验和等效性评价[j]. 中国现代应用药学, 2021, 38(20): 2481-2487。[4]. 新注册分类的皮肤外用仿制药的技术评价要求,药品审评中心。
  • 两会之声:建议国家制定政策限制“贴牌”,鼓励使用国产高技术产品
    “目前在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生产、营销各个环节存在着许多“不自信”的严重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教授王涌天表示,以我比较熟悉的光学产业为例,10年前,中国的光学上市公司只有少数几家,现在每年新增的光学上市公司都有2、3家,体现出世界光学产业中心向中国转移的明显趋势。但是国内一些企业和单位表现出来的创新自信的极度匮乏,会延缓或阻碍这种趋势。王涌天指出,我国是智能手机生产和消费大国,国产智能手机上使用的相机明明完全是国内光学企业自行设计、自行制造,却被手机厂商要求贴上欧洲名厂的标签。这种代价高昂的“贴牌”不能带来任何技术进步或服务,只是换来国外厂商对我国光学企业的自主创新设计能否引领今后发展潮流的“咨询”、“鉴定”,而这种咨询鉴定国内专家完全有能力自行完成。如果为了打开国外市场,在出口产品上采用这种贴牌手段还情有可原的话,在内销产品上增加不必要的贴牌成本就完全违背了“创新自信”的要求。王涌天认为,贴牌这种做法把国产产品贴上国外品牌,不仅是缺乏创新自信,实际上就是误导消费者,建议政府应该制定相应政策予以限制。“我国高端医疗显微镜等多种医疗仪器的性能和质量已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且售价远低于国外同类产品,但国内很多医院的首选仍为进口产品。”王涌天表示。为此,王涌天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设立品牌创新扶植基金,鼓励高技术企业从设计、工艺、性能、质量、服务等环节全面创新,创立自有高端品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增强上下游产品适配性和产业链话语权。此外,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关注国产品牌,改变崇尚国外产品的社会氛围。从税收优惠、采购限定等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使用国产高技术产品。他建议,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逐渐形成“有自主技术可用,国产高技术产品用得好”的良好科研和市场环境;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补齐产业链短板、实现国产化替代的同时,研制生产更优性能、更好可靠性的高技术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应用需求。
  • 2015年版《中国药典》草案发布 或由三部变为四部
    2014年3月28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中称,目前国家药典委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已完成了通则(附录)编制及编码的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1月通过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的药典论坛向全体药典委员征求意见。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草案)则征求意见稿显示,2010年版《中国药典》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三部分别收载的附录凡例、制剂通则、分析方法指导原则、药用辅料等三合一,独立成卷作为第四部。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征求意见稿增订了多种仪器和方法,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拟)新增了拉曼光谱法、超临界流体色谱法、临界点色谱法、农药残留量测定法、黄曲霉毒素测定法,(拟)新增了抑菌效力检查法、组胺类物质检查法、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等。  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开展了药典一、二、三部附录整合、增修订及单独成卷工作。经过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目前已完成了通则(附录)编制及编码的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1月通过我委网站的药典论坛向全体药典委员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形成了&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rdquo 的整体框架和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并说明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新版药典总则内容,我委将对药典总则(草案)整体框架和药典通则内容(征求意见稿)分批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即日起公示期为三个月。  二、独立一卷的名称为&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rdquo ,包括现有药典一部、二部、三部的附录内容和药用辅料品种正文(详见附件1)。  三、通则编码拟采用&ldquo XXYY&rdquo 两层四位罗马数字来表示,其中XX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大罗马字母(Ⅰ、Ⅱ、Ⅲ&hellip &hellip ),YY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英文字母(A、B、C&hellip &hellip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详见附件2。  四、根据文字整合和试验研究,已完成的增修订通则草案详见附件3。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可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并附相关说明及/或实验数据,以来文来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委。未完成的增修订内容将在第二批进行公示。  五、为保证《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顺利实施,我委对药典通则内容在网上公示的同时,也将其进行汇编成册,并于2014年4月份举办新版药典通则增修订内容的宣讲班,以便广大药品标准工作者更好地了解《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的编制情况,请予以关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华玉(电话:010&ndash 67079521)  靳桂民(电话:010&ndash 67079527)  洪小栩(电话:010&ndash 67079593)  传 真:010&ndash 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  1.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  2.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  3.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软膏剂  0109 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滴丸剂  0117 糖丸  0118 糖浆剂  0119 搽剂  0120 涂剂  0121 涂膜剂  0122 酊剂  0123 贴剂  0124 贴膏剂  0125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  0126 植入剂  0127 膜剂  0128 耳用制剂  0129 洗剂  0130 冲洗剂  0131 灌肠剂  0181 丸剂  0182 合剂  0183 锭剂  0184 煎膏剂(膏滋)  0185 胶剂  0186 酒剂  0187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0188 膏药  0189 露剂  0190 茶剂  0200 其他通则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未修订)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增补本)  0213 炮制通则(未修订)  0251 药用辅料通则  0261 制药用水  0271 药包材通则(待定)  0272 玻璃容器(待定)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第二增补本)  0300  0301 一般鉴别试验(第二增补本)  0400 光谱法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07 火焰光度法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增订)  0421 拉曼光谱法(新增)  0431 质谱法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  0451 X射线衍射法  0500 色谱法(未修订)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未修订)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0513 离子色谱法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  0521 气相色谱法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拟新增)  0532 临界点色谱法(拟新增)  0541 电泳法  0542 毛细管电泳法  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未修订)  0611 馏程测定法  0612 熔点测定法  0613 凝点测定法  0621 旋光度测定法  0622 折光率测定法(未修订)  0631 pH值测定法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0633 黏度测定法  0661 热分析法(第二增补本)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未修订)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未修订)  0700 其他测定法Other Assays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未修订)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  0703 氧瓶燃烧法(未修订)  0704 氮测定法  0711 乙醇量测定法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未修订)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未修订)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未修订)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未修订)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0800 限量检查法  0801 氯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2 硫酸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3 硫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4 硒检查法(未修订)  0805 氟检查法(未修订)  0806 氰化物检查法  0807 铁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8 铵盐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21 重金属检查法(第一增补本)  0822 砷盐检查法(未修订)  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  0832 水分测定法  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未修订)  0871 甲醇量检查法  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未修订)  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未修订)  0900 物理特性检查法  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  0902 澄清度检查法  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未修订)  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未修订)  0931 溶出度测定法(合并释放度测定法)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  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的空气动力学评价方法(原雾滴粒分布测定法)  0952 贴膏剂黏附力测定法  0981 结晶性检查法(未修订)  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一增补本)  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000 分子生物学技术  1001 核酸分子鉴定法(待定)  1100 生物检查法  1101 无菌检查法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第三增补本、新增)  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  1142 热原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  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未修订)  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新增)  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未修订)  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  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未修订)  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  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未修订)  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第三增补本)  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  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  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检查法(未修订)  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未修订)  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  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  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  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未修订)  1421 灭菌法(未修订)  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未修订)  2000 中药相关检查方法  2001 显微鉴别法(第二增补本)  2002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新增)   2101 膨胀度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未修订)  2201 浸出物测定法(未修订)  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未修订)  2204 挥发油测定法(未修订)  2301 药材和饮片杂质检查法  2302 灰分测定法(未修订)  2303 酸败度测定法(未修订)  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未修订)  2322 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拟新增)  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400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拟修订)  2401 中药注射剂蛋白质检查法(待定)  2402 中药注射剂鞣质检查法(待定)  2403 中药注射剂树脂检查法(待定)  2404 中药注射剂草酸盐检查法(待定)  2405 中药注射剂钾离子检查法(待定)  2406 中药注射剂高分子聚合物检查法(待定)  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待定)  3100 含量测定法  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  3102 唾液酸测定法  3103 磷测定法  3104 硫酸铵测定法  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  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  3107 氯化钠测定法  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  3109 辛酸钠测定法  3110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  3111 苯酚测定法  3112 间甲酚测定法  3113 硫柳汞测定法  3114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  3115 O-乙酰基测定法  3116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  3117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  3118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  3119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  3120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  3121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甘氨酸含量测定法  312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3123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  3124 IgG含量测定法  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  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  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  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  3206 碳二亚胺(EDAC)残留量测定法  3207 游离甲醛测定法  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  3300  微生物检查法  3301 支原体检查法  330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  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3400  生物测定法  3401 免疫印迹法  3402 免疫斑点法  3403 免疫双扩散法  3404 免疫电泳法  3405 肽图检查法  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  3407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  3408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  3409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  3410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  3411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  3412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3413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4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5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6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  3417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  3418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19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2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1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2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  3423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  3424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  3425 肝素含量测定法  3426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  3427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  3428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  3429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  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  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  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  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  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  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  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  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  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  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  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  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  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  3611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8000 试剂和标准物质(待定)  8001 试药  8002 试液  8003 试纸  8004 缓冲液  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  8006 滴定液  8061 标准物质  9000 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待定)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未修订)  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待定)  9015 注射剂制备指导原则(拟新增,待定)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新增)  9106 基于基因芯片技术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新增)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未修订)  9202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新增)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新增)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新增)  9301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302 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新增)  9401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  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701 药用辅料性能指标研究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拟新增)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  附表 原子量表(未修订)  附表 国际单位转换表(待定)  4.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国家药典委员会2014年3月28日
  • “2022财政贴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之仪器选型”专题稿件征集活动
    为了更好地帮助仪器用户通过此次财政贴息贷款选购适合的仪器设备,仪器信息网面向科学仪器厂商和仪器用户发起“2022财政贴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之仪器选型”专题稿件征集,欢迎各位行业协会/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老师,以及科学仪器厂商投稿。一、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二、活动形式本次活动的原创稿件将发布在仪器信息网,并收录入“2022财政贴息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之仪器选型”专题,仪器用户的原创稿件将同时收录入原创大赛。三、仪器用户稿件主题仪器信息网面向广大仪器用户进行征稿活动,如果您是仪器用户,除了可以联系我们发布仪器采购需求外,还可围绕以下主题之一进行原创内容创作(字数1000字左右):主题1:仪器采购经验分享针对某一仪器品类,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某品类仪器的市场情况分析(2)某品类仪器的主流厂商(3)某品类仪器的国内外品牌对比(4)某品类仪器的采购选型经验分享(5)某品类仪器使用经验分享(6)某品类仪器的售后服务体验(7)对某品类仪器的的建议或吐槽主题2:对于此次贴息贷款政策的理解和解读,尤其是对于科学仪器行业的影响主题3:您在此次项目申报中的参与情况、心得体会、意见建议和遇到的困难。原创稿件一经采用将发布在仪器信息网上并收录到相关专题及原创大赛活动,投稿用户还将获得800元(税后)稿酬。活动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三、厂商约稿主题仪器信息网面向广大仪器厂商进行征稿活动,仪器厂商可围绕“2000亿贴息贷款政策下,如何助力快速选型采购”这一主题进行原创稿件创作(字数不多于1500字),稿件一经采用将发布在仪器信息网上并收录到相关专题中。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先后顺序不限):1..公司背景、团队和主要产品的介绍2. 对于此次贴息贷款对科学仪器行业或某个行业领域的影响的观点及看法3.针对此次政策,公司推出的专项活动方案及目前的进展4.公司主推的整体解决方案或仪器清单5.公司将如何助力用户快速选型采购活动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四、稿件要求1、文章为原创作品,尚未公开发表;2、观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准确简练,中心思想积极向上;3、正文不多于1500字,图片或照片务必清晰;4、科学仪器厂商稿件末尾注明厂商名称和公司简介(可附上公司LOGO),仪器用户请在稿件末尾注明供稿者姓名、单位(可附上个人照片和个人简介)。五、回稿邮箱:请将稿件(WORD版)发送至guancg@instrument.com.cn六、活动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月仪器信息网2022年10月18日仪器选购,品质为先! 仪器信息网经过层层筛选与把关,特别优选出数百台科学仪器,帮助用户轻松快速买仪器。详情点击:  国产好仪器:https://www.instrument.com.cn/activity/goodcn/gchyq2022  品类先锋:https://www.instrument.com.cn/event/plxf
  • 人社部:我国将试行高技能人才股权激励制度
    p  3月26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建立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分配制度、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技术工人待遇的普遍提高,推动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显著提升,让技高者多得。/pp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汤涛介绍说,目前全国就业人员7.7亿,技术工人1.65亿,占就业人员的比重约为20%,其中高技能人才4700多万,只占就业人员约6%,两项比例都比较低,就业市场上极为紧缺。与此同时,技术工人收入不高、待遇保障薄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很多青年不愿意在技术工人岗位就业。此次《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重点就是要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pp  如何促进技术工人待遇的普遍提高?汤涛透露:人社部门将更多地指导企业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体系,强化工资收入分配中技能激励的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鼓励企业在工资总额分配上向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倾斜,长期稳定地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从收入分配角度讲,技能水平提高是收入提高的基础,也就是说你有更好的技能、能创造更大的价值,才能实现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高。”汤涛表示,人社部门将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技术工人的成长搭建平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阎京华表示,此次发布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明确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路径,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将会起到重大作用。/pp  促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提高,是《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什么是高技能领军人才?汤涛介绍说,主要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以及省级政府根据本省的产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所认定的“高精尖缺”的高技能人才。对于高技能领军人才,今后将提高其政治待遇,包括纳入党委联席专家,鼓励各方力量、以各种方式进行特殊的奖励,并鼓励企业吸收其参与经营管理决策 提高经济待遇,主要是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的工资制度,试行高技能人才的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落实或者兑现相关待遇,按实际贡献给予绩效的奖励 提高社会待遇,包括在住房、安家、子女教育、大城市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帮助。此外,还将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绝招、绝活、绝技的宣传推广等。/pp  阎京华介绍说,全国总工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比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提出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组织中挂职和兼职,全国总工会近两年一直注重从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中选优秀人才来兼职,目前许振超、巨晓林已经是全国总工会的兼职副主席,今后将继续做好这方面工作。/p
  • 紧贴用户需求,扎根中国市场三十年——访梅特勒-托利多高级产品经理曹建(视频采访)
    p strong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2017年4月24-25日,中国科学仪器行业的“达沃斯论坛”——第十一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 2017)在南京国际青年会议酒店召开。会议期间,梅特勒-托利多高级产品经理曹建先生接受了仪器信息网的视频采访。/pp  梅特勒-托利多从1987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到目前正好三十周年。三十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梅特勒-托利多在制药、食品、饮料以及石油化工等行业都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今后,梅特勒-托利多将会更加贴近用户,从用户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大在这些优势领域的耕耘。/pp  面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生命科学行业,曹建先生介绍道:“梅特勒-托利作为一家投资非常谨慎的公司,向生命科学领域拓展的进程相对较为缓慢,然而近两年也开发了一些可以代表生命科学发展趋势的产品,如2015年底推出的紫外分光光度计系统,为生命科学特别设计了超微量紫外仪器,助力生命科学用户快速高效地分析蛋白、DNA/RNA等含量。”/pp  在采访中,曹建先生还特别介绍了梅特勒-托利多针对今年3月份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新标准所开发设计的新的解决方案,能够帮助用户更加安全、自动化地进行测量分析,完美符合新标准的要求。/pp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p.bokecc.com/player?vid=719304814AE427559C33DC5901307461&siteid=D9180EE599D5BD46&autoStart=false&width=600&height=490&playerid=2BE2CA2D6C183770&playertype=1"/scriptp/p/p
  • 国内贴牌洋奶粉乱象:交5100元可贴新西兰商标
    央视调查贴牌洋奶粉乱象 5100元即可变出洋奶粉  针对目前国内贴牌洋奶粉乱象,昨天,央视新闻直播间播出了记者关于贴牌洋奶粉的调查。调查中,记者只需交5100元就可贴新西兰奶粉商标,只需花一万多元,就可拥有一个原产地新西兰的品牌。  暗访  原产新西兰只需1万元  记者在搜索引擎输入“新西兰商标注册”,立即出现了近300万的搜索结果。按照其中的一个电话,记者联系到了一个在北京市西三环某小区的商标代理公司,其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只要交5100元就可以贴新西兰的商标。  王先生说:“一般情况下(奶粉品牌)做新西兰、澳大利亚的,还有丹麦、瑞士这样的品牌,一是环境优美,二是品牌口碑好。实际上是中国人在运作。”记者了解到,现在申请新西兰的商标有三种包装方式:一,直接以中国公司的名义申请一个新西兰商标,但产地不能写新西兰 二,就是在新西兰成立一家公司,以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那么这个产品就是源自新西兰的新西兰品牌,这也是多数贴牌奶粉的选择 三,在当地建工厂,在当地生产,但是成本过大,很少有人选择。  根据王先生的报价,注册一个新西兰商标的费用是5100元,“但不能写源自新西兰” 在当地成立一家公司的做法总计一万多元,“聪明人或者文化素养高的人会看产地是不是正宗、正源。所以高级一点的包装就是在那个地方成立一个新西兰的公司。这个有可能只是个皮包公司,但是你在新西兰是能查到的,包括记者也查不出来。这种高级包装在后期可谓滴水不漏”。王先生称,这种在国外成立皮包公司的包装方式较快,全办下来大概一个月时间。  当记者问及当地的公司会不会受新西兰政府监管时,王先生说:“你不在那卖,政府管不着你。”  解读  代工奶粉有极大安全隐患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专家组专家丁宗一说:“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属于国家安全的层级。代加工可以在一个操作过程中达到订货人的需求,但并不负责安全问题。有些人钻了中国市场这种巨大需求的空子。”  上世纪60年代开始,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就制定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国际标准。其中不仅对奶制品含量统一要求,还对整个奶粉的生产过程严格规范。“第一是生产准入 第二才是质量控制 第三是产品出来以后市场准入 第四是标签和召回。国外很遵守、也懂这个规矩。”丁宗一说。  丁宗一认为,把婴儿食品当做普通日用品代工生产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国外,企业注册虽然准入门槛低,但一旦出现问题惩罚相当严苛。而这种国外代工,进口回国销售的做法无疑是在打擦边球。一方面利用消费者对国外情况不了解牟利 另一方面逃避国外监管,很容易出问题。
  • 2015版中国药典总则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第一批拟增修订通则草案已于2014年3月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6~7月国家药典委员会陆续组织召开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内容进行了全面审定,并对第一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讨,根据会议讨论审核意见,经整理形成了第二次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并说明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2015年版药典总则内容,现将药典总则(草案)整体框架和药典通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内容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即日起公示期一个月。  二、独立一卷的名称为&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rdquo ,包括现有药典一部、二部、三部的附录(现改为&ldquo 通则&rdquo )内容和药用辅料品种正文(详见附件1)。  三、通则编码按照&ldquo XXYY&rdquo 四位罗马数字表示,其中XX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大罗马字母(Ⅰ、Ⅱ、Ⅲ&hellip &hellip ),YY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英文字母(A、B、C&hellip &hellip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详见附件2。  四、拟增修订的通则草案详见附件3。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附相关说明及/或实验数据,及时来文来函(见附件4)。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华玉(电话:010&ndash 67079521)  尚 悦(电话:010&ndash 67079578)  靳桂民(电话:010&ndash 67079527)  传 真:010&ndash 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1.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2.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3. 药典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 编号 通则名称0100 制剂通则0101 片剂0102 注射剂0103 胶囊剂0104 颗粒剂0105 眼用制剂0106 鼻用制剂0107 栓剂0108 丸剂0109 软膏剂、乳膏剂0110 糊剂0111 吸入制剂(第一次公示)0112 喷雾剂0113 气雾剂(第一次公示)0114 凝胶剂0115 散剂0116 糖浆剂0117 搽剂0118 涂剂0119 涂膜剂0120 酊剂0121 贴剂0122 贴膏剂0123 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剂0124 植入剂0125 膜剂0126 耳用制剂0127 洗剂0128 冲洗剂0129 灌肠剂0181 合剂0182 锭剂0183 煎膏剂(膏滋)0184 胶剂0185 酒剂0186 膏药0187 露剂0188 茶剂0189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0200 其他通则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未修订)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增补本)0213 炮制通则(未修订)0251 药用辅料0261 制药用水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第二增补本) 0300 0301 一般鉴别试验(第二增补本) 0400 光谱法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407 火焰光度法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0421 拉曼光谱法0431 质谱法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0451 X射线衍射法 0500 色谱法(未修订)0501 纸色谱法0502 薄层色谱法0511 柱色谱法(未修订)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0513 离子色谱法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0521 气相色谱法(未修订)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0532 临界点色谱法0541 电泳法0542 毛细管电泳法 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未修订)0611 馏程测定法0612 熔点测定法0613 凝点测定法0621 旋光度测定法0622 折光率测定法(未修订)0631 pH值测定法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0633 黏度测定法0661 热分析法(第二增补本)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未修订)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未修订) 0700 其他测定法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未修订)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0703 氧瓶燃烧法(未修订)0704 氮测定法0711 乙醇量测定法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未修订)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未修订)0721 维生素A测定法(未修订)0722 维生素D测定法(未修订)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0800 限量检查法0801 氯化物检查法(未修订)0802 硫酸盐检查法(未修订)0803 硫化物检查法(未修订)0804 硒检查法(未修订)0805 氟检查法(未修订)0806 氰化物检查法0807 铁盐检查法(未修订)0808 铵盐检查法(第二增补本)0821 重金属检查法(第一增补本)0822 砷盐检查法(未修订)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0832 水分测定法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第二增补本)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未修订)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未修订)0871 甲醇量检查法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未修订)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未修订) 0900 物理特性检查法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0902 澄清度检查法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未修订)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未修订)0931 溶出度测定法(合并释放度测定法)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空气动力学特性测定法0952 粘附力测定法0981 结晶性检查法(未修订)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一增补本)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000 分子生物学技术 1100 生物检查法1101 无菌检查法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1142 热原检查法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未修订)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未修订)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未修订)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未修订)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未修订)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未修订)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第三增补本)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检查法(未修订)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未修订)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未修订)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未修订)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详见药典委网站:关于&ldquo 附录ⅩⅢ放射性药品检定法&rdquo 修订草案的公示)1421 灭菌法(未修订)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未修订) 2000 中药相关检查方法2001 显微鉴别法(第二增补本)2101 膨胀度测定法(第二增补本)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未修订)2201 浸出物测定法(未修订)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未修订)2204 挥发油测定法(未修订)2301 药材和饮片杂质检查法2302 灰分测定法(未修订)2303 酸败度测定法(未修订)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未修订)2322 汞和砷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 2400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未修订) 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3100 含量测定法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3102 唾液酸测定法3103 磷测定法3104 硫酸铵测定法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3107 氯化钠测定法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3109 辛酸钠测定法3110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3111 苯酚测定法3112 间甲酚测定法3113 硫柳汞测定法3114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3115 O-乙酰基测定法3116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3117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3118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3119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3120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3121 人免疫球蛋白类中甘氨酸含量测定法312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3123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3124 IgG含量测定法 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3206 碳二亚胺(EDAC)残留量测定法3207 游离甲醛测定法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3209 羟胺残留量测定法 3300 微生物检查法3301 支原体检查法330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3400 生物测定法3401 免疫印迹法3402 免疫斑点法3403 免疫双扩散法3404 免疫电泳法3405 肽图检查法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3407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3408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3409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3410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3411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3412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3413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3414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3415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3416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3417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3418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3419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342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3421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3422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3423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3424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3425 肝素含量测定法3426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3427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3428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3429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3430 人血浆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要求3431 单抗纯度茨顶方法-CE-SDS毛细管电泳(还原和非还原)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30 鼠神经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31 尼妥珠单抗生物学活性测定法3532 白介素-11-生物活性测定方法 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3611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8000 试剂与标准物质(待定)8001 试药8002 试液8003 试纸8004 缓冲液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8006 滴定液8061 标准物质 9000 指导原则9001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第一次公示)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第一次公示)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未修订)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第一次公示)9015 药品晶型研究及晶型质量控制指导原则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未修订)9105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9106 基于基因芯片药物评价技术指导原则9107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指导原则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未修订)9202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9301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9302 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9303 色素检测指导原则9304 中药中铝、铬、铁、钡元素测定指导原则9305 中药中真菌毒素测定指导原则9401 生物制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9601 药用辅料功能性指标研究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9621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第一次公示)9622 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第一次公示)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 附表 原子量表附表 国际单位转换表 一部正文品种后 成方制剂中本版药典未收载的药材和饮片 4. 反馈意见单国家药典委员会2014年7月30日
  • 北京征集第二批设备购置贴息贷款项目,涉这些仪器!
    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为持续扩大设备购置投资,助力相关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带动高精尖产业发展,近日,北京启动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第二批项目征集。关于征集本市第二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市级部门:  按照《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京发改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本市第二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各相关部门持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沟通衔接等相关工作,推动本区、本领域符合《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的项目应报尽报。  二、请各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单位应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前向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以下申报材料: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请书、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设备采购方案)、贷款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融资计划书)、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有关材料均应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应打包发送至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应邮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联系方式及申报邮箱见附件2)。  三、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  四、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初审后,汇总形成本区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报请区政府审定并加盖区政府公章,于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前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报至我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gwbjsbdk@163.com)。  我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联审、项目推介等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2.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联系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首批推介102个项目,贷款需求超180亿元  据了解,此前征集的首批项目,已向银行推介102个项目、贷款需求超180亿元。  去年12月,北京印发《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对部分领域企业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予以贷款贴息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新型基础设施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项目。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首批征集项目,目前,已完成征集、联审、推介等工作环节。首批共征集项目192个、贷款需求超300亿元,其中102个项目通过联审,贷款需求超180亿元。通过联审的项目已推介至相关银行,各相关银行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项目,开展贷款审批和签约工作。  首批项目中,从支持领域看,聚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各重点领域。高精尖产业领域项目占比超七成,贷款需求占比九成以上,涉及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节能降碳与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利于推动“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  从支持对象看,重点为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降低融资成本。民间投资项目占比近七成,有利于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以神州细胞制剂灌装线项目为例,项目贷款金额2.5亿元,目前已通过项目联审。如能正式签约贷款并申报贴息支持,预计可获得贴息1250万元,融资成本可下降近五成。  从区域分布看,项目主要分布在“三城一区”、石景山区。首批通过联审项目数量靠前的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平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顺义区,分别为18个、14个、9个、8个、8个。贷款需求靠前的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昌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分别为129.51亿元、11.05亿元、9.2亿元、6.39亿元、5.07亿元。  本次第二批项目征集现已启动,企业可就近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征集工作将于2023年6月20日截止,企业应于6月20日之前向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报表、申请书、立项文件等申报材料。  第二批涉及34个细分领域,涉这些仪器  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  具体投向领域及分工情况  一、科技创新  1.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等网络安全和信创建设,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开发、AR/VR应用场景等。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二、先进制造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  4.医药健康:(1)医药制造。(2)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  5.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产线、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制造。  6.智能网联汽车制造:(1)自主品牌乘用车、高端品牌整车、产品结构升级等整车制造。(2)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3)汽车发动机制造。(4)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的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7.智能制造与装备:(1)智能机器人与自动化成套装备制造。(2)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等智能专用设备制造。(3)智能终端制造。(4)航空航天,包括商业航天卫星网络、航空核心关键部件、无人机等领域制造。(5)轨道交通,包括列车通信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配件制造。  8.新材料:石墨烯等纳米材料、生物医用材料、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液态金属、智能仿生材料等。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  9.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服务业融合:(1)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服务业的创新应用。(2)区块链研发及应用。(3)“北斗+”“+北斗”研发及集成应用。  10.医药制造与健康服务融合:(1)CRO、CMO/CDMO等平台服务体系。(2)互联网医疗和医工交叉创新。(3)“智能+”模式拓展远程健康管理、远程门诊、移动医疗、运动向导、精准照护等服务业态。(4)中医药同旅游、康养、教育、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  11.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融合:(1)车联网、智能交通、共享汽车、智能停车等智慧出行服务及平台建设。(2)高级别自动驾驶。(3)汽车企业开展汽车租赁、改装、二手车交易、维修保养等全生命周期服务。(4)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平台建设。  12.集成电路制造与研发设计服务融合:(1)集成电路设计。(2)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提升设计能力相关项目。  13.高端装备与服务业融合: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拓展协同设计制造、预测性维护、远程维护、远程监测等服务业务。  14.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与相关产业绿色融合:(1)能源智慧化管理。(2)智慧化节能环保综合服务。(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15.现代物流和制造业融合:(1)支持物流园区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2)智慧物流,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  16.消费领域服务与制造融合:(1)新型终端、智慧家居等领域“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2)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3)新型智能终端开发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产业处、社会处、能源处、新能源处、经贸处、资环处等。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四、新型基础设施  17.先进通信网络、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项目。  18.智慧城市:(1)城市感知网络、智慧杆塔等。(2)燃气、供热、水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  19.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换电站。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能源处等。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  五、节能降碳与环保  20.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  21.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  22.氢能:包括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项目。  23.燃油锅炉房改造等清洁供热。  24.新型储能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资环处、能源处、新能源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  六、社会投资公共服务  25.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  26.托育:相关托班以及家庭式的托管服务设施。  27.卫生健康: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  28.养老: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29.体育:包括经营性体育场馆、健身活动场所、训练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户外运动、体育制造业、体育服务业投资运营主体设备购置更新。  30.实训基地:包括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社会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七、文化旅游  31.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场)、数字剧场、音乐厅、歌舞剧院、博物馆、实体书店、酒店、美术馆,京郊度假酒店、露营休闲、乡村旅游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旅游场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  32.文化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经贸处、社会处。  项目联审行业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  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33.地下综合管廊涉及的监测及预警等系统和装备。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基础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  九、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34.固废垃圾处理设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等。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资环处、产业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 东北农大师生染病菌续:黑龙江要高校整改实验室
    相关新闻: 东北农大28师生因实验染传染病   今年3月至今,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的27名学生及1名教师因使用4只未检疫山羊进行实验而感染布鲁氏菌病,5日,东北农业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一情况,并向社会致歉。这4只未检疫山羊是如何躲过重重把关进入实验室的?患病学生是否治愈?动物实验管理漏洞是否得到重视?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病山羊未经检验躺上实验台 28人感染布病  今年3月4日,东北农大动物医学专业医硕071班一男同学出现发烧、头晕,并伴有左膝关节疼痛病症,经东农医院诊治两天后效果不明显转院治疗。3月14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检验结果表明,该学生布病血清学检验阳性。随后,该校动物医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又有多名学生被检测出布病血清学阳性。  据初步了解,患病学生所在的班级分别于去年12月使用同一批山羊、在多间实验室进行过“产科综合大实验”和“家畜解剖课实验”,且患病学生大多为亲自动手做实验的学生。  据了解,去年12月,东北农大几名教职工先后从哈尔滨市香坊区一家养殖场购入4只实验山羊。按规定,校方本应要求养殖场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但几位教职工没有按规办理。在5次实验之前,实验指导教师均未按规定对实验山羊进行现场检疫。接下来,两位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也没有切实按照标准的实验规范严格要求学生进行有效防护。  据东北农大排查,2010年11月4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布病高危感染范围包括3门实验课、5次实验,涉及4名教师、2名实验员、110名学生。5次实验,共使用4只山羊为实验动物,全部源于同一家养殖场。东北农大断定这4只未检疫山羊带有布鲁氏菌。  截至目前,此事共造成27名学生和1名教师感染。  动物实验管理存漏洞 部分患病学生已临床治愈  今年初,东北农大应用技术学院畜禽生产教育专业学生刘某某回家过寒假。她父亲说:“感觉孩子脾气大了,让她干啥活儿也不爱动弹。”刘某某返校后听说有学生做实验感染了布鲁氏菌病。因为上学期也曾用山羊做过实验,她开始担心,主动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也被确诊感染布病。  刘某某同班的王某某说:“寒假回家我开始发烧,右大腿疼,医生说是关节炎。”王某某说,开学后因为腿疼走不了路,她没法上课,靠贴膏药缓解疼痛。半个多月后有些好转,但教室在6楼,她还是爬不上去,同学背着她上楼,坚持上了一星期课。  据李某某等学生介绍,去年12月19日他们上了羊的解剖学实验课。实验用的这只山羊,非常瘦小,一看就不正常。实验室就像仓房,特别脏,杂物很多。解剖器具是老师自带的,他没戴手套就开始实验了。上课的前一天,老师说让学生自己准备手套,有的同学准备了,有的没有。实验结束后,学生们洗手时没有消毒液。实验室也没消毒,下一年级同学就进去做实验了。实验室过道上还有羊的粪便、血迹,有同学是捂着鼻子进去的。  3月19日,校方得知部分学生感染布病,召开紧急会议,将染病学生送往专科医院治疗,4月初对有关师生进行了检测排查。东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徐梅表示,对这起事故学校将承担全责,并尽一切努力做好学生治疗和善后工作。  她介绍,事故发生后,学校尽全力对学生进行治疗,多次恳请卫生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最佳治疗方案,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经救治,目前除两名学生因骨关节少量积液、医院建议住院观察或门诊随访外,已有25名师生临床治愈、1名学生好转,可以出院。现已有18名师生出院,并有17名学生已就事故善后问题与学校签署了相关协议。  布病人之间不传染 学校深刻吸取教训  此次接诊患病学生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布病科,是我国第一家布病专科病房。据从1983年开始从事布病临床治疗的主任医师李福兴介绍,布病是由布鲁氏菌感染引起的人兽共患传染病,有潜伏期,发病后三个月内为急性期。病原菌主要由患病牲畜传染给人,使其出现发热、关节肌肉疼痛、乏力、多汗等临床表现。少数患者可能出现生殖系统、骨关节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等某个系统的损害。  李福兴表示,布病在人与人之间不传染。经过系统正规治疗,绝大多数布病患者都能临床治愈,没有后遗症。部分病人治疗结束后,需要约半年恢复期,可能还有乏力、关节疼痛等感觉。因布病引起并发症的病人,治疗相对复杂,需进行全面、综合、针对性治疗。  东北农业大学新闻发言人、副校长冯晓说:“我们对此深表痛心,并向患病师生和家属表达深深的歉意。”事故发生后,校方向患病学生及家长告知了此次事故处理方案,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免去了动物医学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分管教学副校长作书面检查,相关教师也受到处罚。  他说,这一事件暴露出学校管理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东北农大对教学动物实验活动管理不严,未按照《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实验用动物采购、管理、使用制度。二是法律意识薄弱,在购买实验用动物时,未依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检疫手续,实验前对实验用动物没有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三是未按法律程序申报检疫。四是动物实验教学未在符合实验条件的实验室中进行,参加实验的师生防护措施不当。  东北农大表示,已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进行整改。事故发生后,立即暂停了一切与实验动物相关的各类实验,对全校实验室先后开展了三次大检查,堵塞漏洞,整改隐患。进一步健全了加强实验动物管理的有关办法,重新修订了相关实验操作安全细则,组织师生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教育等。同时,深刻反思学校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逐一查摆清楚、分析原因、整改落实,以切实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全省高校已借此进行全省高校实验室的整改,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鼓励采购首台套及国产仪器!北京发布设备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关于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区、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件:fgwtzc@fgw.beijing.gov.cn。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3.联系电话:010-55590893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  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托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二、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有关支持政策适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二)银行贷款。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用途。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  (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四)支持领域。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8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详见附件)。  (五)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  (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对已获得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七)项目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符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项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  三、工作流程  (一)公开征集  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向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市级部门发出项目征集通知,同时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征集通知。  (二)组织申报  由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申报。各项目单位应按征集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采购合同或设备采购方案、贷款合同或融资计划书、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等。  (三)项目联审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从是否符合投向领域要求和投资支持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方面审核。  (四)项目推介  通过市级部门联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推介项目清单,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直接推送至签约银行,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公开推介给各银行。推介项目清单同步抄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五)银行签约  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的原则,自主选择项目,按照规范标准流程运作,严格贷款审批,完成贷款签约,及时投放贷款资金。  (六)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和审批  推介项目清单内项目完成贷款合同签约后,项目单位可通过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据项目立项文件、贷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七)资金下达  依据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和银行出具的付息凭证、付息计划,贴息资金按贷款付息进度,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贷款签约银行。  四、监督管理  (一)各项目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出现报送禁止类项目、项目信息造假、套取骗取贴息等问题。  (二)各银行要严格落实审贷责任,从严审批、从快发放,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批复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各区发展改革委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负责将申报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统筹调度服务,推动设备尽早到货投用、投资应统尽统。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人负责,落实好政策宣传解读、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审核、项目融资对接服务等责任。  (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银行依规加快签约并投放贷款,跟踪监督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贷款和贴息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六)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发现贴息资金不按政策规定使用的,及时追回贴息资金。  (七)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  (八)各相关项目单位、银行要自觉接受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九)违反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附则  (一)本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  (二)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具体投向领域及分工情况  一、科技创新  1.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基础研究、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研究、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  3.医药健康:(1)医药制造。(2)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3)CRO、CMO/CDMO等平台服务体系。(4)互联网医疗和医工交叉创新。  4.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芯片产线、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等制造和设计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5.汽车:(1)整车制造。(2)汽车发动机制造。(3)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6.人工智能。  7.智能制造装备与服务:(1)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等智能专用设备制造。(2)智能终端制造。(3)轨道交通,包括列车通信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配件制造。  8.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1)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2)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3)氢能:包括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项目。(4)燃油锅炉房改造等清洁供热。(5)新型储能发展。(6)地热及热泵系统供暖改造。  9.新材料:石墨烯等纳米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3D打印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液态金属、智能仿生材料等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资环处、能源处、新能源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三、未来产业  10.类人机器人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1.元宇宙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2.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3.基因技术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4.商业航天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5.卫星网络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6.合成生物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7.脑机接口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8.量子信息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19.6G、卫星通信网络系统等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20.超导材料研发与应用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21.第四代半导体研发与应用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四、新型基础设施  22.数据中心、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项目。  23.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换电站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能源处等。  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  五、社会投资公共服务  24.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  25.托育:相关托班以及家庭式的托管服务设施。  26.卫生健康: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  27.养老:包括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设备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28.体育:包括经营性体育场馆、健身活动场所、训练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户外运动、体育制造业、体育服务业投资运营主体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29.实训基地:包括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社会处、产业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六、文化旅游  30.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场)、数字剧场、演出场所、博物馆、实体书店、酒店、美术馆,京郊度假酒店、露营休闲、乡村旅游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旅游场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31.文化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经贸处、社会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  七、市政基础设施  32.供水、供热、燃气、电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基础处、能源处、资环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  八、农业  33.生物育种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3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代设施农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等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区域处。  行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 新材料十二五规划将出炉 高端钢铁产业获发展良机
    新材料“十二五”规划即将推出,涉及了包括高强轻质合金、高性能钢材、功能膜材料在内的6类新型材料。其中,高性能钢铁将分别受益于未来大飞机、新能源汽车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高速发展,需求提升潜力巨大,还将获得数千亿的资金支持,抚顺钢铁、西宁特钢、太钢不锈等上市公司值得重点关注。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即将推出,其中,高性能钢铁是新材料“十二五”规划中获得政策重点支持的品种之一,国家将通过税收减免、补贴、重大项目支持等形式支持企业的研发、研究成果产业化和发展相关配套设施,资金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保守估计达数千亿元。  当传统的钢铁产能面临着高耗能瓶颈,即将遭到大规模淘汰的时候,高性能钢铁产品有望成为突破能耗、资源和环境瓶颈的领头羊。同时,“十二五”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将是这类产品需求提升的主要推动力。  据悉,中国目前需要淘汰的螺纹钢、热轧带钢、热轧硅钢产能分别达到7,800万吨、4,541万吨、58.5万吨。传统的低端钢铁产品逐步淘汰后,将为高端钢铁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上半年出台的《钢铁行业“十二五”规划(草案)》指明的特种钢铁重点方向是: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海洋工程和海上石油开采、大型和特殊性能船舶和舰艇、节能环保汽车、特高压电网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预计大飞机、高铁、海工、能源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十二五”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0万亿元。  资料显示,钢铁分为22个大类,每一类都包含高性能钢铁,我国高性能钢铁总体占比不高,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专家称,我国有的高性能钢铁技术水平相对较领先,如第三代汽车用钢、机械制造用钢、管线用钢等。业内人士表示,国内高性能钢铁部分技术还停留在实验室层面,科研成果产业化还需要继续努力。  特钢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一是以优质碳素结构钢为主的低端特钢 二是以合金钢为代表的中端特钢 三是以不锈钢、工具钢、模具钢和高速钢为代表的高端特钢。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特殊钢产量约为4.800万吨,仅占钢产量的8%左右,特钢占比远低于发达国家。目前我国特钢的发展以中低端产品为主,高端特钢占比不到7%,远低于日本30%的水平,未来高端特钢的市场前景广阔。  中国的特钢行业集中度是比较高的,前10大特钢企业市场占有率超过了50%,已形成了四大特钢集团,分别是:东北特钢集团、宝钢集团、中信泰富特钢和西宁特钢,目前主要的技术储备和订单都来自于这四大特钢集团。  东北特钢旗下的抚顺特钢是我国国防军工产业配套材料最重要的生产科研试制基地,为我国国防工程提供大批关键的新型钢材料,在模具钢、汽车用齿轮钢、高温合金轴承钢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0%、35%、40%。宝钢股份作为中国钢铁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特钢和不锈钢,主要用于汽车和造船,其产品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点,具有很强的定价能力。  西宁特钢的主要优势来自于其完整的“煤铁钢”一体化产业链,并形成了“高炉-转炉-精炼-连铸-连轧”优特钢生产线。  而在不锈钢方面,太钢不锈是这一子行业当仁不让的领头羊,该公司已经成为核电最全钢材供应商,目前在特种硅钢领域获得技术突破,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除高性能钢铁外,新材料“十二五”规划将优先支持一些影响相对更大的先导性和更为基础的用量较大的材料,比如复合材料、高强轻型合金、稀土功能材料等。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新材料是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对于支撑整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我国将大力发展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加快推进材料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先进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 将加大新材料推广应用和市场培育,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产业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关键新材料,选择最有可能率先突破和做大做强的领域予以重点推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  据估计,近几年中国新材料市场需求平均年增长高达20%左右,截至2010年产业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元。新材料产业具有基础性产业的特点,其产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扩大其他产业的规模具有乘数效应。未来,该产业的市场空间将更加广阔。
  • 年底将至,高校贴息贷款项目进展几何?
    9月13日以来,先有国家发改委联合教育部,发起了贴息贷款支持高校进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的巨大项目,后有9月28日人民银行2000亿低息贷款,进一步加速了高校仪器设备的采购浪潮。在过去的2个月内,全国约3000所高校(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职院校等)迅速展开了政策研读,需求申报,论证,贷款,采购的流程,亿级采购大单屡见不鲜。而面对突如其来的万亿市场机遇,仪器厂商也纷纷摩拳擦掌,以占得先机。2个月来,该项目到底进展如何?仪器信息网及时进行了信息的跟踪与梳理,也与部分教育部专家、高校专家进行了沟通,在此简单分享。采购意向分析本次贴息贷款项目,金额之大前所未有,远远超过各高校正常年份的经费额度,经过对各高校公开发布采购意向的深入研究,仪器信息网发现已经有近百家高校发出自己的采购意向,总体采购规模约400亿元。 结合高校采购意向研究和高校采购专家交流,仪器信息网发现此次高校贴息采购呈现如下特点:1、高校采购意向分布极不平衡 在可统计的高校中,既有采购意向金额高达38亿元的中山大学,也有采购意向少到130万元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不同的高校对高校贴息采购的响应程度千差万别。 2、地方龙头高校采购金额大 进一步查看已公布的高校采购意向清单,可以发现,排名靠前的并非大家最熟悉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河海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地方性龙头高校遥遥领先。 3、高校采购意向发布集中由于此次高校贴息采购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诸多高校在国庆假期后都集中发布了采购意向。根据笔者的统计,仅仅在2022年10月13日当天,就有722笔高校采购意向发布,用需求井喷来形容丝毫不为过。 4、 平台类采购单笔金额大 研究各高校采购项目名称,发现单项目最高采购金额达到66000万元,是中山大学的《新一代国产超算系统(一期)采购项目》。单笔金额排名第十的是河海大学的《水土规划与环境治理综合研究平台》项目,采购意向金额也高达17000万元。最新招标进展 10月以来,不断有高校发出采购意向单,进入11月以来,各高校纷纷进入正式的采购招标环节,招标时间基本定在12月中下旬,预计会在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流程。 但从整体采购规模来看,进入正式招标流程的还只是一小部分,后续更多的采购将于2023年继续进行。 针对进度稍慢的情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督促加快设备更新改造落地,在已基本完成项目贷款签约基础上,要把工作重点转向专项再贷款发放和财政贴息拨付,督促用款单位加快设备购置和改造。主要的采购仪器品类 仪器信息网发现,分析仪器在此次高校贴息采购大潮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电镜、流式细胞仪、PCR、色谱、质谱、光谱等分析仪器大单频出。近百台套 10月高校色谱采购意向汇总超15亿!32所高校质谱仪采购意向盘点近百台套 10月高校色谱采购意向汇总超30亿预算!10月发布显微镜(含电子显微镜等)采购意向汇总预算超6400万!数字PCR占近半壁江山|10月高校PCR采购意向汇总仅18天超2.4亿流式细胞仪采购招标!近期高校采购计划汇总近期高校采购意向汇总:40台套分子互作分析仪,总额超1.3亿元国产,还是进口?根据仪器信息网的调研,有的高校老师表示,本次采购中,没有国产/进口仪器采购优先的要求,但如需采购进口仪器,需要进行论证。也有一些高校老师表示,对于国产仪器能满足使用需求的,会优先采购国产仪器,比例大概为总数量的20%左右。但在目前发出的采购意向中,大多数采购以金额高的大型进口仪器为主。笔者猜测,采购大型仪器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在项目周期特别紧的情况下,采购高金额仪器更容易推进项目进度。相信后期或者明年的采购中,国产厂商会有更多的机会。即使如此,在招标文件中,笔者也发现,有一些双一流高校指定采购国产高端仪器。紧密合作的高等院校高校及科研市场一直是仪器信息网的优势领域,可覆盖共计40余万高校用户(近三年活跃、可触达用户)。拥有4000余名高校签约合作专家(教授、博导、研究员)。同众多高校及专业组织保持良好合作: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中国教育会计学会高校采购分会(可触达400余名高校采购管理层人员)985/211高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校拓展计划抢先看2023年,仪器信息网将与优质仪器厂商共同,组织一系列活动,会议,共同拓展高校市场。1、“院长光临-高校学科建设直播间”本次贴息贷款项目,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仪器设备的升级,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提升高校公共平台的创新能力。为此,2023年,仪器信息网将独家开始院长光临-高校学科建设直播间,特别邀请全国知名院校的学科学院院长/分析测试中心主任,与品牌合作伙伴高管同台直播,畅谈学科建设的机遇与挑战,科研热点和趋势,创新平台建设,实验室建设,校企合作,如何将贴息贷款政策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等等。同时也会在直播期间,邀请品牌合作伙伴厂商分享学科解决方案。 该直播间,将围绕食品,制药,材料/能源,生命科学,环境等学科展开。2、Easy选型直播之高校专场 2022年,Easy选型节目开播,首播即热播,邀请品类顶级专家,为品牌背书,并通过直播集中引爆,强化品牌的特定品类,场均观看人数2000+,获得大量品牌曝光,实现品牌扩圈;挖掘企业资深技术专家,凸显企业技术实力。专家/厂商满意度超过95%。 2023年,Easy选型节目将邀请品牌合作伙伴的厂商,共同策划高校专场,在万亿贷款项目的特殊形势下,帮助高校用户快速选择到可靠的仪器。 3、第三届客户关怀月之高校专场2022年,仪器信息网携手品牌合作伙伴厂商,举办了第二届客户关怀月,21家品牌合作伙伴参加,600家用户报名,400家用户获得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帮助用户更好地用好仪器,获得用户的高度好评,也提升老用户对品牌的好感度。2023年,第三届客户关怀月将再度启动,并特设高校专场,为贴息贷款项目的落地提供切实帮助,也为品牌合作伙伴厂商创造在高校市场的业务机会。4、第二届信立方杯微课大赛2022年,信立方联合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共同举办第一届微课大赛,活动成功收集到了来自于21个高校的61个高质量视频,覆盖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典型985和211院校。在最受欢迎讲师投票活动中,参与人数4.7万人。通过微课大赛,仪器信息网与全国各高校分析测试中心建立了良好的合作,2023年,将启动第二届微课大赛,将与品牌合作伙伴厂商紧密合作。2023品牌合作伙伴最后2席,欢迎抢位!由于本次贴息贷款项目金额巨大,且时间很紧,观望者也有不少,导致项目进展不如预期,但可以肯定的是,2023年,才是项目真正落地的关键一年。在前所未有的巨大市场面前,所有厂商都会在摩拳擦掌,一方面蛋糕实在太大,另外,很有可能,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高校市场会趋于平稳。所以,务必要抓住难得的窗口期。在这样的形势下,进口厂商会利用已有的技术优势,用户基础,争取获得更多的订单,而国产厂商也有不小的机会,尤其是那些厚积薄发,注重技术储备和研发的厂商,凭借更灵活的研发资源,以及更方便的货期和零部件,售后服务等,很可能会成为本次政策的巨大受益者,众所周知,国产仪器的一大桎梏,就是获得高端用户的认可,而高校科研则是高端用户的典型代表。在机遇面前,那些有技术,有解决方案,有可靠团队的厂商,已经具备了成为赢家的基础。但机遇与竞争并存,竞争者加剧,进口厂商逐步开始本土化生产,国产厂商也在往中高端市场奋进,贴息贷款只剩一年的窗口期.....从竞争中胜出,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力借势,借助第三方专业平台,将事半功倍,而品牌合作伙伴正是一个良好的平台。2006年,仪器信息网启动品牌合作伙伴项目,利用仪器信息网最为优质的媒体,专家资源,以及专业的品牌营销服务,每年携手业内30家优秀仪器厂商,共同赋能用户,引领未来。如果您是进口厂商,我们将帮助您巩固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如果您是正在崛起中的国产厂商,并已准备好产品,团队,我们将帮助您抓住难得的市场良机,快速触达高端用户,提升品牌认知度,在国产厂商中脱颖而出,成为行业的黑马,为未来更高远的腾飞奠定基础。 2023年,项目招商活动已经启动,目前2023年品牌合作伙伴还剩最后两席,如您的企业有志于在高校领域取得突破,拥有独特的技术和解决方案,并致力于通过长期发展,建立并巩固品牌的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欢迎您的加入!联系人您的专属营销顾问项目运营:李女士手机:18618145079(同微信)电话:010-51654077-8332
  • 北京发布设备更新贴息贷款实施方案,重点覆盖34类仪器设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结合国家及本市最新要求提出了政策优化调整的建议,并征求了各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意见,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适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8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区、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fgwtzc@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90893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托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合规。二、支持政策(一)适用范围。有关支持政策适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二)银行贷款。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用途。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四)支持领域。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8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详见附件)。(五)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对已获得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七)项目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符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项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三、工作流程(一)公开征集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向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市级部门发出项目征集通知,同时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征集通知。(二)组织申报由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申报。各项目单位应按征集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采购合同或设备采购方案、贷款合同或融资计划书、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等。(三)项目联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从是否符合投向领域要求和投资支持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方面审核。(四)项目推介通过市级部门联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推介项目清单,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直接推送至签约银行,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公开推介给各银行。推介项目清单同步抄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五)银行签约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的原则,自主选择项目,按照规范标准流程运作,严格贷款审批,完成贷款签约,及时投放贷款资金。(六)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和审批推介项目清单内项目完成贷款合同签约后,项目单位可通过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据项目立项文件、贷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七)资金下达依据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和银行出具的付息凭证、付息计划,贴息资金按贷款付息进度,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贷款签约银行。 四、监督管理(一)各项目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出现报送禁止类项目、项目信息造假、套取骗取贴息等问题。(二)各银行要严格落实审贷责任,从严审批、从快发放,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批复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三)各区发展改革委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负责将申报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统筹调度服务,推动设备尽早到货投用、投资应统尽统。(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人负责,落实好政策宣传解读、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审核、项目融资对接服务等责任。(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银行依规加快签约并投放贷款,跟踪监督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贷款和贴息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六)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发现贴息资金不按政策规定使用的,及时追回贴息资金。(七)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八)各相关项目单位、银行要自觉接受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九)违反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五、附则(一)本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二)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具体投向领域及分工情况一、科技创新1.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基础研究、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研究、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二、战略性新兴产业3.医药健康:(1)医药制造。(2)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3)CRO、CMO/CDMO等平台服务体系。(4)互联网医疗和医工交叉创新。4.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芯片产线、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等制造和设计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5.汽车:(1)整车制造。(2)汽车发动机制造。(3)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6.人工智能。7.智能制造装备与服务:(1)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等智能专用设备制造。(2)智能终端制造。(3)轨道交通,包括列车通信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配件制造。8.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1)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2)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3)氢能:包括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项目。(4)燃油锅炉房改造等清洁供热。(5)新型储能发展。(6)地热及热泵系统供暖改造。9.新材料:石墨烯等纳米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3D打印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液态金属、智能仿生材料等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资环处、能源处、新能源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三、未来产业10.类人机器人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1.元宇宙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2.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3.基因技术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4.商业航天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5.卫星网络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6.合成生物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7.脑机接口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8.量子信息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9.6G、卫星通信网络系统等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0.超导材料研发与应用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1.第四代半导体研发与应用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四、新型基础设施22.数据中心、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项目。23.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换电站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能源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五、社会投资公共服务24.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25.托育:相关托班以及家庭式的托管服务设施。26.卫生健康: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27.养老:包括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设备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28.体育:包括经营性体育场馆、健身活动场所、训练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户外运动、体育制造业、体育服务业投资运营主体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9.实训基地:包括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社会处、产业处。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六、文化旅游30.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场)、数字剧场、演出场所、博物馆、实体书店、酒店、美术馆,京郊度假酒店、露营休闲、乡村旅游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旅游场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31.文化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经贸处、社会处。行业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七、市政基础设施32.供水、供热、燃气、电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基础处、能源处、资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八、农业33.生物育种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3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代设施农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等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区域处。行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 高通全球高级副总裁钱堃:以持续创新和产业协作,推动半导体行业更好发展
    8月9日,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2023集成电路(无锡)创新发展大会在无锡举行。  高通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钱堃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5G+AI:创造智能互联‘芯’机遇”主题演讲。从技术发展的视角,钱堃分享了5G和AI两大基础技术带来的智能互联“芯”机遇。钱堃表示,5G+AI这套技术“组合拳”正在开启全新的创新周期,推动众多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应用创新,也为半导体产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图为高通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钱堃在论坛作主题演讲  钱堃认为,我们正处于5G和AI两大基础科技协同发展,彼此交替推动的关键技术窗口期,5G让AI更可及,AI让5G更智慧。从原本被认为仅是单纯赋能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到如今能够深入千行百业、惠及社会的泛在技术平台,5G与AI的融合发展正在带来智能互联“芯”机遇,成为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谈及半导体产业的未来发展,钱堃说,半导体对于诸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不可或缺,对移动行业如此,对汽车、计算、工业等领域亦是如此。未来,智能手机只是各类型终端的一部分,芯片技术已经并将继续扩展到各种各样的移动终端。  钱堃举例说,在智能手机之外,XR扩展显示是具备广阔前景的新一代移动计算平台,在已面世的超过65款基于骁龙平台的XR商用设备中有很多中国厂商的身影,这一良好势头也将为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此外,随着汽车行业新能源与智能网联双重趋势叠加发展,汽车产业迎来关键转型机遇,智能网联汽车也会是集成电路产业的重要机会点之一。  钱堃认为,半导体是当今技术创新和智能互联世界的核心组成部分,一个健康的半导体生态系统对行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半导体生态系统的发展既需要持续创新,也需要通力合作。这也正是高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一直坚持的理念——持续创新,产业协作,并全力支持合作伙伴发展。地处无锡的高通-全讯射频工厂正是高通与中国合作伙伴加强协作,共促5G产业发展的例证。  展望未来,钱堃表示,希望携手更多中国合作伙伴,在5G+AI的创新时代,以先进技术和开放合作,助力智能网联终端的扩展和普及,推动半导体行业更好发展,加速迈向智相联、万物生的美好未来。
  • 北京发布设备贴息贷款实施方案,鼓励重大技术仪器采购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结合国家及本市最新要求提出了政策优化调整的建议,并征求了各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意见,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适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8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区、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意见建议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件:fgwtzc@fgw.beijing.gov.cn。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3.联系电话:010—55590893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托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合规。二、支持政策(一)适用范围。有关支持政策适用于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二)银行贷款。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用途。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四)支持领域。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8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详见附件)。(五)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对已获得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七)项目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符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项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三、工作流程(一)公开征集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向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市级部门发出项目征集通知,同时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征集通知。(二)组织申报由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申报。各项目单位应按征集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采购合同或设备采购方案、贷款合同或融资计划书、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等。(三)项目联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从是否符合投向领域要求和投资支持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方面审核。(四)项目推介通过市级部门联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推介项目清单,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直接推送至签约银行,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公开推介给各银行。推介项目清单同步抄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五)银行签约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的原则,自主选择项目,按照规范标准流程运作,严格贷款审批,完成贷款签约,及时投放贷款资金。(六)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和审批推介项目清单内项目完成贷款合同签约后,项目单位可通过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据项目立项文件、贷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七)资金下达依据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和银行出具的付息凭证、付息计划,贴息资金按贷款付息进度,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贷款签约银行。四、监督管理(一)各项目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出现报送禁止类项目、项目信息造假、套取骗取贴息等问题。(二)各银行要严格落实审贷责任,从严审批、从快发放,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批复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三)各区发展改革委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负责将申报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统筹调度服务,推动设备尽早到货投用、投资应统尽统。(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人负责,落实好政策宣传解读、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审核、项目融资对接服务等责任。(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银行依规加快签约并投放贷款,跟踪监督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贷款和贴息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六)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发现贴息资金不按政策规定使用的,及时追回贴息资金。(七)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八)各相关项目单位、银行要自觉接受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九)违反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五、附则(一)本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二)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附件:具体投向领域及分工情况一、科技创新1.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基础研究、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研究、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二、战略性新兴产业3.医药健康:(1)医药制造。(2)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3)CRO、CMO/CDMO等平台服务体系。(4)互联网医疗和医工交叉创新。4.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芯片产线、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等制造和设计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5.汽车:(1)整车制造。(2)汽车发动机制造。(3)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6.人工智能。7.智能制造装备与服务:(1)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等智能专用设备制造。(2)智能终端制造。(3)轨道交通,包括列车通信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配件制造。8.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1)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2)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3)氢能:包括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项目。(4)燃油锅炉房改造等清洁供热。(5)新型储能发展。(6)地热及热泵系统供暖改造。9.新材料:石墨烯等纳米材料、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3D打印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液态金属、智能仿生材料等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资环处、能源处、新能源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三、未来产业10.类人机器人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1.元宇宙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2.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3.基因技术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4.商业航天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5.卫星网络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6.合成生物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7.脑机接口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8.量子信息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19.6G、卫星通信网络系统等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0.超导材料研发与应用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1.第四代半导体研发与应用领域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四、新型基础设施22.数据中心、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项目。23.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换电站有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能源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五、社会投资公共服务24.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25.托育:相关托班以及家庭式的托管服务设施。26.卫生健康: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27.养老:包括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设备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28.体育:包括经营性体育场馆、健身活动场所、训练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户外运动、体育制造业、体育服务业投资运营主体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29.实训基地:包括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社会处、产业处。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六、文化旅游30.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场)、数字剧场、演出场所、博物馆、实体书店、酒店、美术馆,京郊度假酒店、露营休闲、乡村旅游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旅游场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31.文化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经贸处、社会处。行业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七、市政基础设施32.供水、供热、燃气、电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基础处、能源处、资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八、农业33.生物育种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3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代设施农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等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区域处。行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 前Tecan高管偶铁明加入汇像科技任联席CEO,聚焦实验室智能化自动化业务发展
    近日,汇像科技宣布任命偶铁明先生为公司联席CEO,负责支持和推进汇像科技的业务拓展,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支持。偶铁明先生深耕生命科学和体外诊断行业多年,曾在跨国企业亚太区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拥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专业背景,并对实验室自动化具备深刻认识。偶铁明先生曾担任Isopelxis亚太区总裁兼总经理,带领Isoplexis在亚太区组建运营团队并实现从零到一主导的跨越。在此之前,偶铁明先生担任Tecan亚太区OEM业务部门负责人,主导建立了TecanOEM亚太区元部件及整机事业部,并带领团队实现业务的跨越式发展;此后擢升至Tecan亚太区总经理,由他负责管理的生命科学和OEM事业部在三年内实现业绩翻倍增长,同时在他的带领下Tecan中国团队还首次成功突破1亿美元销售目标。偶铁明先生表示:“很高兴加入汇像科技不断创新和充满活力的团队。汇像科技是国内实验室自动化领导者,公司的‘机器人科学家’核心技术让我印象深刻。近年来,国内的生命科学行业实现了高速发展,并积累了全球竞争优势,我希望与团队一起推进实验室自动化技术的升级与迭代,加速驱动国内乃至全球生命科学行业的创新与进步。”汇像科技创始人兼CEO刘家朋先生表示:“在国家智能化升级的战略指引下,实验室自动化领域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和意义,也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高难度赛道。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多学科交叉的应用场景对团队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期待偶铁明先生的加盟,助力汇像在实验室智能化和自动化变革中引领新的浪潮。”关于汇像科技:汇像科技(X-imaging)始终坚持将AI和生命科学及高通量实验相结合,致力于为合成生物学、药物筛选、微生物检测、细胞检测、分子检测等领域提供全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产品范围涵盖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到生命科学领域的智能机器人工作站系统、智能化整合系统以及配套的仪器设备及相关耗材等。
  • 嫦娥五号月球样品证明月球晚期玄武岩富含富铁高钙辉石
    14日,记者从中科院国家天文台获悉,基于嫦娥五号月球样品的实验室分析结果,并结合遥感探测数据,国家天文台李春来、刘建军研究员领导的团队证明,嫦娥五号月壤的光谱特征主要是由其富含的富铁高钙辉石引起,而非此前认为的富含橄榄石所致。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于《自然通讯》杂志。“我们的研究解答了过去对月球晚期玄武岩遥感光谱解译的疑惑,纠正了月球晚期玄武岩独特遥感光谱特征的物质成分解译结果。”中科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李春来告诉记者。基于以往地基望远镜和月球轨道器遥感光谱数据,曾经天文学家普遍认为,月球正面西部晚期月海玄武岩覆盖的区域富含橄榄石。因此,富含橄榄石是理解月球晚期玄武岩成因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缺乏实际样品,这一推论的正确性一直无法得到证实。嫦娥五号任务采集的月球样品,为解答这一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利用嫦娥五号返回样品纠正月球晚期玄武岩的遥感光谱解译(图片由中科院国家天文台提供)通过对带回的月球样品开展实验室光谱和X射线衍射分析,同时,与以往获取的月球样品进行对比,并结合电子探针分析的数据结果,研究团队证明,嫦娥五号月壤的光谱特征主要是由其富含的富铁高钙辉石引起,而非富含橄榄石所致。“由于国外历次月海采样任务鲜有以富铁高钙辉石为主的月球样品,加之富铁高钙辉石晶体结构的特点在光谱特征上与月球上常见的橄榄石光谱相近,导致了月球晚期玄武岩的遥感光谱被错误地解译为富含橄榄石。”李春来说。研究团队进一步分析显示,月表其他被认为是晚期玄武岩覆盖的区域与嫦娥五号着陆区有着相似的光谱学和地球化学特征。这说明,它们可能具有与嫦娥五号样品相似的岩石矿物学组成,都应是以富铁的高钙辉石为主,而非过去遥感光谱推测的橄榄石为主。李春来表示,这项研究对回答月球晚期玄武岩物质组成问题,深化对月球热演化历史,特别是月球晚期火山活动特点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p  日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pp  各有关单位:/pp  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为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我会组织编制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行业意见,确保指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0月19日前反馈我会。/pp  联系人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 田澍/pp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609/pp  邮政编码:100010/pp  电话:13488669515/pp  邮 箱:tianshu@mpi1972.com/pp  联系人2: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部 闫骏/pp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00室/pp  邮政编码:100037/pp  电话:(010)51555007/pp  传真:(010)51555002/pp  电子邮箱: standard@caepi.org.cn/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005b33aa-fb67-48da-9bd1-0b73f6f759e8.pdf" target="_self" title="附件1.pdf" textvalue="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span/a/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ffa87b55-9249-424b-b2c2-9dba8f687eb2.pdf" target="_self" title="附件2.pdf" textvalue="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pdf/span/a/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fd72f997-574d-4103-9e0c-e812564df8c3.pdf" target="_self" title="附件3.pdf" textvalue="3.《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3.《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span/a/p
  • 北京市发改委:接续“贴息贷款”,截至2023年11月底
    日前,中国银行联合财政部联合发文(银办发[2023]11号)通知,其中提到:“人民银行、财政部对金融机构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向2022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发放的贷款继续提供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换言之,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项目不在受理。这也意味着2023年设备更新改造新签项目将不再享受贴息政策。然而在2022年12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京发改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支持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可享受贴息政策。这是否意味北京地区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继续享受贴息贷款政策呢?《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基本原则、支持政策、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附则。适用范围:明确支持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银行贷款:明确由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项目,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投向领域:支持科技创新(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等)、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等智能专用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项目。对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此外,明确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明确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明确项目须符合规划和禁限目录要求,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附全文: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巩固壮大以高精尖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参照国家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有关政策,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托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合规。二、支持政策(一)适用范围。有关支持政策适用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二)银行贷款。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用途。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四)支持领域。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详见附件)。对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五)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对已获得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七)项目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符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项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三、工作流程(一)公开征集。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向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市级部门发出项目征集通知,同时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征集通知。(二)组织申报。由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组织申报。各项目单位应按征集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采购合同或设备采购方案、贷款合同或融资计划书、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等。(三)项目联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从是否符合投向领域要求、是否符合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方面审核。(四)项目推介。通过市级部门联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推介项目清单,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直接推送至签约银行,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公开推介给各银行。推介项目清单同步抄送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五)银行签约。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的原则,自主选择项目,按照规范标准流程运作,严格贷款审批,完成贷款签约,及时投放贷款资金。(六)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和审批。推介项目清单内项目完成贷款合同签约后,项目单位可通过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据项目立项文件、贷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七)贴息资金下达。依据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和银行出具的付息凭证、付息计划,贴息资金按贷款付息进度,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贷款签约银行。四、监督管理(一)各项目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出现报送禁止类项目、项目信息造假、套取骗取贴息等问题。(二)各银行要严格落实审贷责任,从严审批、从快发放,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批复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三)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将申报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统筹调度服务,推动设备尽早到货投用、投资应统尽统。(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人负责,落实好政策宣传解读、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审核、项目融资对接服务等责任。(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银行依规加快签约并投放贷款,跟踪监督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贷款和贴息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六)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发现贴息资金不按政策规定使用的,及时追回贴息资金。(七)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八)各相关项目单位、银行要自觉接受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九)违反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五、附则本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附件:具体投向领域及分工情况附件具体投向领域及分工情况一、科技创新1.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等网络安全和信创建设,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开发、AR/VR应用场景等。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二、先进制造业3.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4.医药健康:(1)医药制造。(2)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5.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产线、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制造。6.智能网联汽车制造:(1)自主品牌乘用车、高端品牌整车、产品结构升级等整车制造。(2)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3)汽车发动机制造。(4)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的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7.智能制造与装备:(1)智能机器人与自动化成套装备制造。(2)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等智能专用设备制造。(3)智能终端制造。(4)航空航天,包括商业航天卫星网络、航空核心关键部件、无人机等领域制造。(5)轨道交通,包括列车通信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配件制造。8.新材料:石墨烯等纳米材料、生物医用材料、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液态金属、智能仿生材料等。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9.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服务业融合:(1)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服务业的创新应用。(2)区块链研发及应用。(3)“北斗+”“+北斗”研发及集成应用。10.医药制造与健康服务融合:(1)CRO、CMO/CDMO等平台服务体系。(2)互联网医疗和医工交叉创新。(3)“智能+”模式拓展远程健康管理、远程门诊、移动医疗、运动向导、精准照护等服务业态。(4)中医药同旅游、康养、教育、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11.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融合:(1)车联网、智能交通、共享汽车、智能停车等智慧出行服务及平台建设。(2)高级别自动驾驶。(3)汽车企业开展汽车租赁、改装、二手车交易、维修保养等全生命周期服务。(4)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平台建设。12.集成电路制造与研发设计服务融合:(1)集成电路设计。(2)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提升设计能力相关项目。13.高端装备与服务业融合: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拓展协同设计制造、预测性维护、远程维护、远程监测等服务业务。14.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与相关产业绿色融合:(1)能源智慧化管理。(2)智慧化节能环保综合服务。(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15.现代物流和制造业融合:(1)支持物流园区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2)智慧物流,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16.消费领域服务与制造融合:(1)新型终端、智慧家居等领域“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2)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3)新型智能终端开发应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产业处、社会处、能源处、新能源处、经贸处、资环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四、新型基础设施17.先进通信网络、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项目。18.智慧城市:(1)城市感知网络、智慧杆塔等。(2)燃气、供热、水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19.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换电站。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高技术处、能源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五、节能降碳与环保20.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21.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22.氢能:包括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项目。23.燃油锅炉房改造等清洁供热。24.新型储能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资环处、能源处、新能源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六、社会投资公共服务25.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26.托育:相关托班以及家庭式的托管服务设施。27.卫生健康: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28.养老: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29.体育:包括经营性体育场馆、健身活动场所、训练培训基地建设,以及户外运动、体育制造业、体育服务业投资运营主体设备购置更新。30.实训基地:包括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社会处。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七、文化旅游31.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游乐园(场)、数字剧场、音乐厅、歌舞剧院、博物馆、实体书店、酒店、美术馆,京郊度假酒店、露营休闲、乡村旅游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旅游场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32.文化智慧化平台、数字化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与更新。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经贸处、社会处。项目联审行业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3.地下综合管廊涉及的监测及预警等系统和装备。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基础处。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九、垃圾处理体系建设34.固废垃圾处理设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等。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处室:资环处、产业处。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 政策利好!2000亿级财政贴息医疗设备更新改造落实——欧罗拉生物科技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仪器用户通过此次财政贴息贷款选购适合的仪器设备,仪器信息网联合多家优质仪器厂商上线了专门的仪器展示专题,提升用户选购仪器的效率;同时面向广大仪器厂商发起征稿活动,仪器厂商可围绕“2000亿贴息贷款政策下,如何助力快速选型采购”这一主题进行原创稿件创作(字数1000字左右),稿件一经采用将发布在仪器信息网上并收录到相关专题中。专题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topic/txdk2022.html近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阶段性财政贴息和加大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重点提出医疗),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打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为此卫健委发布了《国家卫健委开展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的通知》,对医疗机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该政策面向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所有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民营医院及各类传染病医院,要求每家医院贷款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款项主要用于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医疗设备购置。2000亿级财政贴息补助,医疗设备更新浪潮涌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家这次再下决心支持各医疗机构更新设备改造,进一步加强医疗体系建设,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欧罗拉生物科技已准备就绪,保证高效、快速、全方位响应用户需求!欧罗拉生物科技近年专注于试剂分装、PCR体系构建、核酸提取、NGS文库构建、液液萃取系统、固相萃取系统、mRNA疫苗开发前处理、ELISA前处理等精准医疗分子诊断领域,产品包括全自动移液工作站、自动化核酸提取仪、全自动核酸工作站、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多通道荧光定量PCR仪等相关设备及配套试剂。此外,VERSA系列液体处理工作站提供多种功能模块与适配器部件,强大而灵活,可根据医院方案需求自由配置,为医疗设备更新改造出一份力。mRNA疫苗合成更多产品关于我们Aurora生物科技集团创建于1990年,是一家北美著名的分析仪器和自动化设备与试剂的厂商,公司致力于为生命科学、分子诊断、精准医疗、食品安全、环境检测、药物研发及安全性评价、法医鉴定等多个行业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及成为生命科学创新解决方案的引领者。
  • 重磅!华海清科首台 12 英寸封装减薄贴膜一体机交付国内头部封测企业
    6月12日,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海清科”,股票代码688120)首台12英寸封装减薄贴膜一体机Versatile–GM300出机发往国内头部封测企业,此产品是华海清科继在先进封装领域推出量产机型减薄抛光一体机(Versatile–GP300)之后,面向封装领域推出的又一关键核心产品,为公司业务多元化增长注入新动能。封装减薄贴膜一体化设备Versatile–GM300,该设备采用新型布局,可实现薄型晶圆背面超精密磨削与应力去除;兼容8/12英寸晶圆,搭载晶圆贴膜机联机使用,可实现从精密减薄、清洗干燥到粘贴料环、背膜剥离的全流程自动化作业;高可靠性的晶圆搬运系统有效降低薄型晶圆破损风险,满足高端封装领域的薄型晶圆生产工艺技术需求。Versatile–GM300超精密晶圆减薄机,在技术上突破了超薄片减薄工艺技术壁垒,依托卓越的厚度在线量测与表面缺陷控制技术,可实现片内均匀性TTV<1.0m,达到了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此外,该产品具有高精度、高刚性、工艺开发高灵活性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封装领域中的晶圆背面减薄、BG/DC倒膜等工艺。本次12英寸封装减薄贴膜一体机出机,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Versatile–GM300,图片来源:华海清科官网华海清科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制造商,其主要业务包括CMP设备、减薄设备、供液系统、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其CMP设备是华海清科的核心产品之一,该设备可以实现晶圆或硅片表面纳米级全局平坦化,是先进集成电路制造前道工序、先进封装等环节必需的关键工艺设备。公司的CMP设备产品全面覆盖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的非金属介质CMP、金属薄膜CMP、硅CMP等抛光工艺,并实现量产。华海清科致力于为半导体领域的企业提供先进的设备及工艺的集成解决方案,其业务涵盖了集成电路制造的多个环节,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 岛津电子探针用户高级应用培训——杭州站
    岛津电子探针用户高级应用培训&mdash &mdash 杭州站 电子探针作为微区形貌观察与元素定性定量分析完美结合的仪器,随着国内日益提高的分析测试要求,市场需求量也逐步扩大,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年均1-2台,到近几年的年均十余台。 为与中国用户共同提高应用水平,岛津公司全球应用开发中心EPMA高级应用工程师&mdash 加藤治彦先生于3月15-18日在中国石油杭州地质研究院进行了钢铁、地质行业复杂样品的应用培训。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针对钢铁、地质行业复杂样品从理论知识到上机操作进行了系统学习。在最后阶段的客户实际测试中,都取得了满意的分析结果,培训效果得到客户的积极肯定。 据悉,本次培训是岛津电子探针高级应用培训的第一站,今后将应客户的需求,陆续在用户现场进行专业化、能够保证每个人培训效果的小规模培训班。 电子探针是什么仪器?电子探针利用高能(典型的加速电压为1~40kV)的聚焦电子束(典型的电子束直径为1mm或更细)照射试样的表面,从而在微米级的区域内激发出大量携带着各种信息的量子信号,如用于定性、定量分析的特征X射线,用于形貌观察的二次电子,用于利用有效原子序数进行成分分析和形貌分析的背散射电子,用于价带电子结构研究的阴极发光等等。结合电子束扫描和/或样品台扫描,电子探针还可以对样品的表面进行数十微米至10厘米的区域的扫描分析,可以提供此区域内的元素成分定性、定量分析及其分布的信息。目前最先进的电子探针的二次电子像分辨率为5~6纳米,放大倍数可从低倍至几十万倍。电子探针的元素成分检测灵敏度可达10-6量级,可分析的元素为5B~92U(选用特殊的分光晶体,亦可分析4Be)。电子探针具备一套与电子光学系统共分析点的光学系统,可以直接地对样品的分析区域和分析点进行观察并确定分析位置。该光学系统的观察结果有别于以形貌观察的二次电子图像,尤其对磨制成金相样品或矿物薄片的试样来说更为方便和准确。电子探针的检测方式为晶体分光后的X射线强度检测的波谱仪,有别于扫描电镜上先检测后分光的X射线能谱仪。前者比后者具备更高的检测分辨率,一些钢铁和矿石中常见的能谱仪很难分辨的元素(如S和Mo,以及稀土元素的分量)在波谱仪中却可以非常简便地得以分析。因此,电子探针在科研、工业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及生产在线检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岛津电子探针的特色 岛津公司作为专业的分析仪器生产厂家,从1960年生产出首台电子探针以来,不断追求高品质,于2010年推出新品EPMA-1720,经实际安装使用后,获得用户好评。◆完美设计的X射线分光器可以实现高灵敏度· 高精度分析 X射线取出角决定分析性能,52.512潞' type="#_x0000_t75" 高取出角更胜一筹 分光晶体采用全聚焦Johanson(约翰逊)型晶体 最多可配置5台高灵敏度· 高分率兼备的4英寸分光器◆只需鼠标即可完成所有动态操作,大大提高了分析工作效率◆简单的日常维护,免去后顾之忧 资料索取
  •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二)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三)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对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政府按规定予以表扬和相应政策支持。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群体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项目。鼓励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推广求学圆梦行动,定期组织开展研修交流活动,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与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相适应。(五)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建立一批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打造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举办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实施数字教育培训资源开放共享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技艺,打造一批“工匠园区”。(六)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学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合理保障职业学校师资受公派临时出国(境)参加培训访学、进修学习、技能交流等学术交流活动相关费用。切实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七)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力度。健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加快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依托“金保工程”,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三、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八)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企业可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选用。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九)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要发挥向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为企业与技能人才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信息参考。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分别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畅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完善高技能特殊人才特殊待遇政策。(十)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关心关爱技能人才,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能人才配置效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引导企业规范开展共享用工。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引导技能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基层一线流动。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四、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十一)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支持各地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十二)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技能人员职业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工作,各地可建立境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评价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与使用、待遇相衔接。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围绕新业态、新技术和劳务品牌、地方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十三)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对新招录或未定级职工,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结合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要求,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强化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管理,加大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优化遴选条件,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保障评价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十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世界技能大赛综合训练中心、研究(研修)中心、集训基地等平台建设,推动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定期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推动省、市、县开展综合性竞赛活动。鼓励行业开展特色竞赛活动,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举办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健全竞赛管理制度,推行“赛展演会”结合的办赛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并落实竞赛获奖选手表彰奖励、升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鼓励企业对竞赛获奖选手建立与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五、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十五)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十六)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六、保障措施(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在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十八)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省级统一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各地要按规定发挥好有关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作用,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十九)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加强高技能人才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大力推进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实施技能领域“走出去”、“引进来”合作项目,支持青年学生、毕业生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推进与各国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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