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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新污染物管起来,潜在的新污染物怎么办?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随着重点新污染物关注度不断提升,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博士。在《清单》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微塑料等。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杜兵介绍。“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分省市区还提出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清单》之外,将可能会有其他新污染物被关注并补充进来,国家及省级的管控方案将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则与持续推进的《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在《清单》外还重点关注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当前,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务实管好重点新污染物的同时,又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关于“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要求,筛选出潜在的新污染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高暴露、高风险的潜在新污染物对应的化学物质,从数以万计的化学品中识别、筛选出来。”杜兵表示。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另一方面,则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杜兵介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如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电子轰击电离(EI)、化学电离(CI)等电离模式,高分辨全扫描和二级离子扫描等数据采集模式;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正负模式电喷雾电离(ESI)模式,数据采集使用数据依赖采集(DDA)、数据非依赖采集(DIA)等模式,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他介绍。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地筛查出已知的新污染物,分测中心并未“单打独斗”,而是与多方“打好配合”。在数据解析层面,分测中心同科研院所、合作厂商紧密合作,充分借鉴当前不同理论框架的非靶向筛查技术,形成数据合力,获得当前技术水平下的优化结果。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介绍,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和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杜兵表示,新污染物从被科学家关注到实施监管治理中存在“时差”,往往科学界对于新污染物的反应更敏锐,而实际上传递到管理层面则需要较长周期。“及时关注科研成果,对判断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或人体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及时纳入筛查清单,将有助于管理部门提前研判相关新污染物问题。”“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当前,被纳入管理视野时间较短。因而,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呈现‘头重脚轻’,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方仍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监测力量,国家及科研机构检测力量也可作为地方工作的补充支撑。”他表示。记者了解到,分测中心自2021年以来,已围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方面,健全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建立了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准定量技术方法,编制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新污染物监测调查中样品的采制留存测等标准,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对相关方法进行了技术验证。据杜兵介绍,建立的方法已成功运用于分测中心2022年的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中,完成了长江全流域200余个点位,3000余样品的检测,涉及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近600种潜在新污染物指标。调查环境介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等。初步掌握了长江流域新污染物分布浓度水平及特征情况,为后续掌握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的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分析潜在来源和预警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分测中心还组织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分析测试线上技术培训,涵盖多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要点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近300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分测中心还开发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研制了7种新污染物质控样品,开展了首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新污染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中的全氟、六溴环十二烷这两类新污染物的能力验证活动。图为分测中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团队杜兵表示,分测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技术体系,持续跟进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和调查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专精特新”的技术力量,分测中心将为全面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提供更有力的管理支撑、更有为的政策咨询和更有效的技术服务。
  • 复旦成立研究中心应对有机污染物(POPs)
    小小1毫克的二恶英可以致一个50公斤重的成年人死亡,有机物污染正在威胁着人类生存。复旦大学近日传出消息,该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最新成立了 “润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研究中心”,将致力于对有机污染物的毒理研究。  近几年来,有机物污染正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原因是有机物污染就发生在人类身边,杀虫剂、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电器设备的热交流介质……小小1毫克的二恶英可以致一个50公斤重的成年人死亡。而且,这类有机污染物可通过空气、水或迁徙物种进行远距离迁移,甚至连不毛之地北极圈都有它幽灵般的身影。  目前,在国家有关计划的推动下,复旦成立了专门研究有机污染物的中心。随着建设资金逐步到位,该校将陆续添置一些重要的污染物分析仪器和研究设备。届时,复旦将借助不断完备的分析检测手段和微观反应动力学研究手段,对有机污染物的转化、传输及分布进行深入研究。研究中心的未来的目标是逐步将研究领域拓展到有机污染物的毒理研究。
  • 岛津最新方案助您狙击新污染物!(附2023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导读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该清单已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4种新污染物纳入到重点管控清单范围内,标志着新污染物的治理不仅是科研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如今更是提升到了“国策”的高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什么是新污染物?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简称ECs),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特点//分类/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如下四大类:狙击新污染物,岛津《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作为业内领先的色谱质谱解决方案提供者,岛津中国与业内龙头单位合作开发了针对清单中化合物的分析方案,助力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工作的开展。岛津最新推出的《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从POPs、EDCs、抗生素和MPs等角度入手,将各机种应对新污染物检测的应用报告汇编成册,以应对新污染物的防治需求。丰富机种、快速应对特色案例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全氟化合物采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仪LC-30A与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50联用系统,建立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残留的测定方法。在20 min内完成17种全氟化合物和9种内标的分析,具有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优势,可用于水样中多种全氟化合物的残留检测。图1. 17种全氟化合物MRM色谱图(1 ng/mL)特色案例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溴代阻燃剂岛津GCMS-TQ8050 NX结合Smart Database数据库,建立了包含BDE-209在内的26种PBDEs的MRM分析方法。采用13C标记同位素内标法定量,具有非常高的灵敏度、良好的线性和重复性,适用于环境土壤中PBDEs的检测分析。图2. PBDEs 标准品色谱图(CS4浓度点, 100-500 ng/mL)(各组分依次为:BDE-7、BDE-15、13C-BDE-15、BDE-17、BDE-28、13C-BDE-28、BDE-49、BDE-71、BDE-47、13C-BDE-47、BDE-66、BDE-77、BDE-100、13C-BDE-100、BDE-119、BDE-99、13C-BDE-99、BDE-85、BDE-126、13C-BDE-126、BDE-154、13C-BDE-154、BDE-153、13C-BDE-153、BDE-138、13C-BDE-138、BDE-156、BDE-184、BDE-183、13C-BDE-183、BDE-191、BDE-197、13C-BDE-197、BDE-196、BDE-207、13C-BDE-207、BDE-206、13C-BDE-206、BDE-209、13C-BDE-209)特色案例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短链氯化石蜡使用岛津GCMS-QP2020 NX,建立了NCI负化学源测定土壤样品SCCPs的方法。通过多类型标准品,使用“氯含量-总响应因子”作校准曲线,线性拟合回归系数良好。考察土壤在测定SCCPs浓度的同时,亦可考察SCCPs的同族体分布,为研究SCCPs的污染来源,迁移转化等提供技术支持。图3. 氯含量55.5%的短链氯化石蜡(10 µg/mL)标准品色谱图特色案例4:内分泌干扰物 — 壬基酚使用岛津超高效色谱仪LC-30A和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40联用仪建立快速准确测定奶粉中壬基酚的方法,该方法线性、精密度、灵敏度均满足壬基酚含量的测定要求。图4. 壬基酚标准品(10 μg/L)MRM色谱图特色案例5: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使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8050建立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残留的方法包。本方法包具有化合物覆盖范围广、分析速度快、重复性好、灵敏高的特点,可用于快速筛查和定量环境水样品中PPCPs污染物。图5. 101种PPCPs化合物MRM色谱图(0.05-2.5 μg/L)特色案例6:微塑料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测定了不同尺寸的微塑料,确定了其材质。在不移动样品的情况下,于同一载物台上完成红外测定和拉曼测定。图6. 使用物镜拍摄的微塑料图像《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目录0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的多氯联苯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短链氯化石蜡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中链氯化石蜡 GCMS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多氯联苯含量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环境水中得克隆残留量 GCMSMS法检测环境水中7种多溴二苯醚 固相微萃取结合GCMSMS法测定鱼塘水中的硫丹及其代谢物 GCMS-TQ8050应用于土壤中二噁英(PCDD/Fs)的检测 GC-MS/MS同位素内标法测定土壤中多溴联苯醚 GC-MS/MS法测定土壤中23种有机氯农药含量 GCMSMS法测定鸡肉中六六六和DDT的残留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土壤中的3种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 LC-MS/MS法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3种全氟化合物02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地表水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日化品洗涤剂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自来水中药物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的残留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酸性上样)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碱性上样)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中7种环境雌激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壬基酚 ICP-OES测定土壤中的多种金属元素 碱熔ICP-OES法测定土壤中的多元素含量 酸浸提-HPLC-ICP-MS法测定农田土壤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7200对岩矿土壤的分析03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磺胺类药物残留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环境水中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三重四极杆质谱检测环境水中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有机肥中多种抗生素残留04微塑料 红外显微系统分析瓶装饮用水的微塑料 红外显微镜快速鉴定长江水中的微塑料成分 红外显微镜定性分析海水中的微塑料 利用FTIR和EDX进行微塑料的分析 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评价微塑料 Py-Screener系统测定微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及溴类阻燃剂 PY-GCMS及GC-MS/MS筛查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 Py-GCMS法测定海洋微塑料中抗氧化剂和紫外线稳定剂更多应用详情敬请关注《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结语岛津中国始终秉承“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的创业宗旨和“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经营理念,长期追踪国际上关于新污染物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国内环境行业(尤其是新污染物)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您及时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撰稿人:周懿 刘洁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如需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欢迎联系津博士sshqll@shimadzu.com.cn
  • 微塑料、双酚A上榜!上海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随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并宣布该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四大类14种新污染物治理被国家提上日程。各地方亦对此积极响应,全国各大省份的具体行动方案在去年下半年陆续出台。近日,根据《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沪府办规〔2023〕3号)和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28号令),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据悉,该清单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对比国家提出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上海在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这几项新污染物的要求上几乎相同。此外,上海提到抗生素(抗菌药物)这类新污染物,并提出要推进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仪器信息网关注到,与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不同的是,《清单》特别提到微塑料,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厚度低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以及,对于双酚A,《清单》要求落实国家禁止、加工使用有关要求,如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热敏纸产品中不得含有双酚A。详情参见:
  • 十四种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
    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正式施行,包括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等14种新污染物被列入重点管控范围,被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说,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对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意义重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作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予以部署。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清单》编制过程中,重点关注环境和健康危害大且在我国环境风险已经显现、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国际环境公约管控的新污染物。《清单》的实施,明确了目前新污染物“治什么、怎么治”。《清单》主要包括4类14种新污染物,编号1—9是《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POPs一旦进入环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极低浓度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环境风险。编号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编号12、13分别是壬基酚、抗生素,编号14是在我国已被淘汰的POPs。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说,“十四五”期间,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新污染物等问题逐渐凸显。目前,我国已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术研发与评价等方面开展工作,建立了“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形成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等系列标准、技术规范,有效支撑了新污染物的治理工作。为支持《清单》施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和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启动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工作。作为试点参与单位,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主要负责长江流域重点区域的新污染物监测。“我们单位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完全可以支撑《清单》中新污染物的监测。”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二英监测室翟婉盈博士说,除《清单》的14种新污染物外,中心还对部分增塑剂、手性农药等进行监测。但新污染物治理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高效检测方法的建立就是一道急需克服的“难题”。“不同种类的新污染物,所需检测时间不同,比如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检测只需要几小时。需要复杂前处理的全氟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等,检测通常要耗时数天不等。”翟婉盈说。邹首民也表示,总体来说,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支撑基础相对薄弱,还应加强科技攻关。比如加强新污染物毒性测试、危害机理、计算毒理、暴露预测、环境归趋、追踪溯源、监测检测等基础研究;研发绿色替代品、替代技术、减排技术和治理修复技术,加快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推广等。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在抗生素快速检测方面取得新进展,开发了地表水、地下水中45种抗生素大体积直接进样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可使检测时间由传统的几天缩短至几小时,极大提升了检测效率。翟婉盈说,团队还将探索其他高效的检测方法。为支持《清单》实施,目前,少数POP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已发布行业监测标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正在制定中。
  •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实施!对重点新污染物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近日,《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要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上海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基本形成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据悉,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本次颁布的工作方案就是为这项工作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二、落实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区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关法规标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落实和完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在重点行业对重点化学物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2023年底前,根据国家部署完成本市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以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建立健全评估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成抗生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环境风险筛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细化制定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衔接后续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动态发布,自动动态更新相关清单及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实施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研究性监测,持续推动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一)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分类强化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监督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重要消费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典型园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依托上海化工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探索推进上海化工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工区双酚A等特征物质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五)推动消防行业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鼓励消防行业按照规定从源头提前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的采购,完成上海化工区等消防部门现有装置中含PFOS类泡沫库存产品的环境无害化销毁处置示范工作,进一步降低全氟化合物排放的生态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一)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产品),并在本市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使用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医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做好兽药实名销售和使用追溯,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加强农药风险监测预警,持续监测跟踪农药安全使用风险情况。在农田、森林、绿地等区域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植保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并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推进本市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到2025年,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率达到90%。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质技术与管控标准体系,加强难去除新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研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投集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深化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持续开展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跟踪监测。在青浦区金泽镇沙田湖,利用人工湿地继续开展养殖业尾水中抗生素治理试点,并加强人工湿地日常维护和尾水排放口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鼓励和引导水产养殖企业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四)加强制药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治理。开展制药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制药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规范,加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五)加强微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调查,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工作,建立岸滩垃圾清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七、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强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提升创新能力;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支持本市环境领域有关重点实验室加强新污染物相关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本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动新染物检测技术和质控标准化,打造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赋能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结合各区实际细化分解、完善本方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报送新污染物治理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新污染物治理重点支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上海银保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12345”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发布,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全文内容如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5日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机制、科学评估、全面兼顾为工作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高成都市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水平。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加强新污染物有关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的协调衔接,在市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中充实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征及地域分布,制定成都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统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对纳入国家《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详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工作要求,配合开展首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会同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实验室(成都大学),开展抗生素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开展制药、养殖等行业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指导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协助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管。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未按期淘汰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国家、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履约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检查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进(出)口产品新污染物含量管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进行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名称、使用数量、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制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规范抗生素使用管理。落实国家、省关于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工作要求,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学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抗生素药物规范使用情况抽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生素药物,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药物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生素药物行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兽用抗生素药物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提升畜禽养殖过程中兽用抗生素药物用药能力和水平,推广使用低残留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生素药物使用管控,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严格控制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使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县(镇)集中”回收体系,在生产环节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督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新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及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排放口及周边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及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使用、排放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十二)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探索研究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利用处置方法,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参与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先行区建设工作,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推动实施废水抗生素去除试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落实川办发〔2022〕77号文工作要求,推进抗生素研究与再评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与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四川分室、四川省水生生物毒性实验室的整合,建设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在市级科技项目中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新增列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能力建设。整合现有生态监测网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加强新污染物监测、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领域短板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公众正确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将新污染物环境污染防治融入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宁夏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按照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区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方案提出,我区将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今年起,我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区域,聚焦畜禽养殖、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建立典型行业潜在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选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 我国已全面淘汰八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1月9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这是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印发后取得的重要进展。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得克隆等工业添加剂曾作为增塑剂或阻燃剂广泛用于日常生产生活,存在较大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对短链氯化石蜡等一批健康危害大且环境风险高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印发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着力推动完成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淘汰,包括宣传引导行业企业有序转产、开展跨部门联合督导等,各地方严格执行淘汰任务。此外,各有关部门还积极推动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有关管控要求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等,引导行业绿色发展,强化重点环境监管,以长效机制保障淘汰成果。早之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清单》主要包括四大类14种类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14种类新污染物具体如下: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控的“中国路径”如何弯道超车?
    在采取措施管控重点新污染物的信号“发令枪响”的同时,我国《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履约步伐也跑出“精气神”和“加速度”。治理一种POPs物质从提出到落实,速度到底有多快?近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的第17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化学品环境安全大会上,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负责人彭政在发言中给出了答案——从17年加速至3年。彭政认为,去年年底,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发布,象征着新的重要节点,其推动了国际公约的履约行动和国内的POPs污染防控走向一体化。如何更好地理解“一体化”的概念?这需要从理解《公约》履约程序与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程序的两条路径入手。记者了解到,当一种POPs物质增列至《公约》,真正传导至国内进行管控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公约》的运行机制,首先是缔约方提出应增列入《公约》物质的相关提案,这一提案会被POPs公约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一般流程是按照附件D进行POPs特性鉴别,按照附件E进行风险评价,按照附件F进行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这3个阶段,最快也要经历3年左右。”彭政介绍,待附件F最终通过后,缔约方经协商一致后,最终这一物质才会增列至《公约》附件A或B或C。随后,这一物质还要在国内经历相应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相关修正案也需经历报批和生效,最终由国家发布实施计划进行管控。在我国重视并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之前,大部分增列的POPs都要按照《公约》来推动。如短链氯化石蜡从提案环节到最终在国内管控生效,就历经了17年。但现在多了一条路径可以选择,实现国内管控“反超”国际《公约》。他介绍,在这一条“中国路径”中,一旦有POPs相关提案提出,我国就会将其列入优先评估化学品清单中,根据评估结果来考虑这一物质更适宜增列至优先控制化学品清单中、还是增列至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以得克隆为例,2019年,缔约国挪威向《公约》秘书处提交得克隆应增列至《公约》的提案后,截至近日得克隆正式增列至《公约》,共用时4年。“如果按照《公约》的路径,实际上真正到我国实施管控得克隆的时间应该在8年以上。”彭政解释,但我国在《公约》批准前,于2022年年底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提出对得克隆实施管控,仅用了3年时间。“这大大缩短了相应POPs物质在国内管控应经历的时间。”彭政评价,这也得益于长期以来扎实的履约工作为我国新污染物管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要求,截至今年年底,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得克隆这4种POPs类新污染物将被淘汰。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据了解,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来源复杂等特点。《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强调,在云南省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有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记者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印发!这些污染物抢眼!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行动举措、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的内容。在总体要求中,《方案》提到,“十四五”期间,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同时,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形成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采取多举措的治理体系,统筹推动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在行动举措中,《方案》提出18条具体的举措,再次强调了微塑料、抗生素、农药、新化学品的识别、检测及监管。在保障措施中,《方案》从组织领导、金融支持、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未来行动方向。通读《方案》之后,愈发感受到国家在新污染治理方面“壮士断腕”般的决心和勇气。从2025年底主要目标的实现,到具体的行动举措,无不体现着“环境保护一盘棋”的中心思想。为了便于环境监测领域专家快速了解《方案》内容,将环境监测相关的行动举措进行摘录:(文末可查看《方案》原文) 二、行动举措(二)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5.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地下水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及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生态环境部负责)7.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制定“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开展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适时制定修订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动态更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五)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15.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研究制定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17.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态环境危害机理研究。整合现有资源,重组环境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研究。(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区域(流域、海域)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化学物质计算毒理与暴露预测平台。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想了解微塑料检测技术吗?国内主流技术报告都在这个会议中!中科院、清华大学等8位专家出席开讲!6月9日微塑料检测技术——质谱、光谱专场!我要免费参会关于本次会议亮点,可点击右侧链接了解:终于全了!微塑料检测主流技术专家报告!免费报名助教微信号:13260310733,备注“微塑料”点击右侧查看原文:《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我省将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案》强调,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对生态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如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
  •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为全球贡献“加速度”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又称POP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日前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当前,《公约》受控化学物质增至34种类。“本次大会中,得克隆、紫外线吸收剂UV-328和甲氧滴滴涕3种化学物质增列进入《公约》的附件A,大会保留了得克隆和紫外线吸收剂UV-328的特定豁免。同时,《公约》讨论了近10年的遵约机制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将有助各方履行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的义务。”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主任专家姜晨介绍了《公约》的进展与突破。为得克隆全球范围管控贡献中国速度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增列的一项管控化学物质——得克隆,对于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而言,它并不陌生。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简称得克隆,其主要是作为一种阻燃剂广泛用于高分子聚合物中。本次大会能够顺利推动得克隆的增列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控制,与中方的努力与贡献密不可分。据了解,全球范围内,仅有中国的1家企业在生产得克隆,主要是用作添加型阻燃剂,其产品90%以上用于出口,国内市场用量较小,且有成熟替代品。记者注意到,我国已将得克隆列为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得克隆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同时,对相关废弃物处置做出要求。“我国做出这一决定之后,获得了全球绝大多数的国家的赞赏和支持。而且,我国通过自我管控要求停止得克隆生产,也使得大会也未保留得克隆特定生产的豁免。”姜晨说。她解释,如某一类化学物质被《公约》批准后,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对全世界签约国家生效。如果这类物质仍有特定生产豁免的话,《公约》生效后,还会有5年的豁免期,这意味着,这一物质在5年—6年内还可以继续生产。“但由于我国家已明确在2024年起禁止生产、加工、进出口得克隆,大会最终就没有保留得克隆生产的特定豁免,而是保留了使用的特定豁免,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还可以在有限的行业与时间内使用。”姜晨说。相关企业需抓紧研发环保替代品及替代技术除得克隆外,本次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将甲氧滴滴涕、紫外线吸收剂UV-328(以下简称UV-328)列入《公约》管控。这两种化学物质分别涉及哪些行业?列入《公约》管控对于我国会产生何种影响?甲氧滴滴涕,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最初是作为滴滴涕的替代品开发的。甲氧滴滴涕主要是用作杀虫剂来防治害虫,通常用于农业和兽医实践中。早在1987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甲氧滴滴涕归类为第 3 类致癌物。姜晨介绍,甲氧滴滴涕曾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短暂使用后,就不再使用了。因此,其增列至《公约》,对我国而言影响并不大。另一增列物质UV-328是一种苯并三唑酚,用作紫外线吸收剂,防止各种物体表面在紫外线或阳光下变色和老化。其主要用途是油漆和涂料,以及作为各种塑料的添加剂,包括食品包装的非食品接触层。在汽车行业,UV-328用于油漆、涂料和密封剂,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液晶面板和仪表、用于车辆内部和外部部件的树脂等。在食品包装中,它被用作塑料、印刷油墨和黏合剂的添加剂。记者了解到,一项化学物质的增列在《公约》历届缔约方大会中,一直都是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往往在各方进行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确定相关物质是否增列,以及是否能在谈判过程中保留特定豁免。UV-328的应用中,汽车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大型钢结构涂料、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膜、相纸等用途,与未来我国相关产业发展仍高度关联。“为争取这些豁免用途,早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时,我们中方的工作人员就提前扎实做好了国内行业的调研‘摸底’。在审查阶段,提出我国需要的豁免需求,推动这些需求顺利平稳地落实在最终决定中。”姜晨说。姜晨告诉记者,目前新增列物质距离正式对全球生效还需1年左右的时间。此后,这些物质增列修正案正式对我国生效,还需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待审议批准后,增列修正案才能对我国正式生效。“这个流程可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她表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方案已经印发,相关管控手段也不断在升级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公约》新增内容有意识地逐步纳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早做准备。姜晨同时呼吁,涉及增列物质的企业应尽快加强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在3年—5年内,相关企业需找到更加环保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以促进产品达到类似的性能要求,这是企业现在就要抓紧攻克的议题。通过遵约机制,将监督签约国落实责任除了增列物质外,大会最重要的历史性突破之一,还体现在各方讨论了近10年、迟迟未决的遵约机制CRP.15,在本次大会中伴随着掌声得以通过。记者了解到,这一机制将更注重在落实层面,支持履约国家履行其义务。这项机制不仅强调所有签约国家履行其对减少和控制POPs的承诺,同时,也将建立更有雄心的监测和报告机制,以确保相关国家的履约行动得到监督和跟踪,从而有助于保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本届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主席加德纳(Gardiner)评价,遵约机制早就应该完成。BRS三公约执行秘书罗尔夫帕耶(Rolph Payet)赞扬了各方对这一成功结果作出的贡献。他说:“你们已经向世界表明,在致力于解决地球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问题。”事实上,中国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从政策法规、能力建设、技术示范、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全面开展 POPs 履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履约成就。并通过 POPs 履约带动了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了产业绿色发展,为全球 POPs 淘汰作出了重要贡献。姜晨介绍,我国不仅全面淘汰了包括林丹、硫丹、六溴环十二烷等在内的20种类POPs类物质,全面禁止了全氟辛基磺酰氟类的生产,在环境无害化方面,还处理处置了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10万余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此外,全面排查、下线、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积极主动地提前完成了2025年履约目标任务。“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公约》履约的保障工作,助力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积极探索和实践POPs污染治理,推动环境中POPs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并彰显大国担当,继续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姜晨说。
  • 合肥研究院在SERS检测有机污染物PCBs研究中取得进展
    近期,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技术生物与农业工程研究所研究员黄青课题组在功能化贵金属核壳结构组装及其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污染物检测应用方面取得进展,相关结果以Surface-enhanced Spectroscopies 为主题发表在《物理化学 化学物理》的邀请投稿论文专辑中(Phys.Chem.Chem.Phys.,2015,17,21149-21157)。  表面增强拉曼光谱(Surface-Enhanced Raman Spectroscopy, 简称SERS)技术由于其高检测灵敏度、能提供待测分子指纹信息、具有无损检测和抗水干扰等优点,在痕量物质检测和分析领域中应用广泛并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SERS效应主要发生在一些贵金属纳米材料表面,对于利用SERS探测不溶于水且在贵金属表面吸附能力差的有机污染物还存在一些困难。为了提高其检测灵敏度,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制备出具有SERS活性高的纳米材料和结构,二是对SERS衬底进行特殊功能化的修饰,使待测分子可以富集在SERS衬底表面。  为了实现对环境中可持续存在的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简称PCBs)快速、准确、痕量检测,课题组研究人员通过一种简便优化的方法制备完成了以环糊精(一种环状低聚葡萄糖分子,具有内缘斥水、外缘亲水的结构)修饰的核壳结构的金属纳米颗粒,并成功用于PCBs的痕量检测。他们利用环糊精分子在碱性条件下具有还原性的特性,直接还原硝酸银,在金包裹二氧化硅材料的表面上包覆上一层薄银壳层,同时让过量的环糊精分子吸附在材料表面,从而用一步反应的方法得到化学性质稳定、具有SERS活性的纳米颗粒,同时完成对纳米颗粒的修饰,有利于捕获和富集PCBs分子。  实验结果显示,这种方法极大地提高了材料的SERS检测效果。有限元局域电场模拟结果也证明,相对于单独金包裹二氧化硅或银包裹二氧化硅颗粒来说,银包裹金包裹二氧化硅材料具有更好的SERS效应。利用此功能化核壳结构纳米颗粒构筑的SERS基底,可以检测PCB-3、PCB-29和PCB-77三种不同PCB分子,检测限为微摩尔量级。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验中不仅观察到了归属于PCBs的特征峰,还观察到了一些新峰,通过光谱理论计算归属于PCBs和环糊精相互作用的各种复合体,这是第一次在实验上提供了环糊精捕获PCBs分子的SERS光谱证据。因为环糊精修饰的核壳纳米颗粒可以用于鉴别和检测不同PCBs分子,这项工作为特异性检测环境中痕量多氯联苯提供了新的方法和依据。  该工作得到科技部“97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  文章链接(a)检测模式图 (b)材料微观表征图 (c)三种多氯联苯检测SERS检测图
  • 南极雪样惊现微塑料!新污染物治理拉开序幕!
    据今日央视网报道,科研人员从南极洲最大的冰架——罗斯冰架沿线的不同地点采集了19个雪样本,在每个样本中都发现了微塑料,这可能意味着塑料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加速,即便是被科研人员称为地球上“最干净”的地方——南极洲也无法幸免。科学家曾在该地区的深海沉积物、海洋和地表水中发现过微塑料,但在雪样中发现微塑料尚属首次。渐入人心的“微塑料”微塑料(Microplastics, MPs)是指粒径小于5 mm的塑料碎片,被认为是一类新污染物。微塑料这一概念早在2004年由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的理查德汤普森(Richard Thompson)在《Science》上发表文章时提出。随后,由于其在海洋环境中的广泛存在以及对生物产生的各种确定的以及不确定的危害,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随着科学家不断深入的研究,大气、土壤、陆地环境乃至生物体中相继检出微塑料,研究人员已开始尝试对微塑料样品进行更进一步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据相关媒体报道,不久前,南京医科大学夏彦恺教授团队联合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骆永明教授团队,首次在人体血栓样本中发现了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微塑料和染料颗粒。据文献,这是第一次检测血栓中的微塑料,尽管只有一种颗粒被鉴定为LDPE(主要用于农用薄膜,医疗器械,药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随着微塑料的“渐入人心”,更多的新污染物逐渐走进大众视野。新污染物治理,蓄势待发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共分为四大类,主要包括 14 种类新污染物:分类二级分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1.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2.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1(PFOA 类)3.十溴二苯醚4.短链氯化石蜡5.六氯丁二烯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7.三氯杀螨醇8.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3(PFHxS 类)9.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14.已淘汰类 (六溴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 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 有毒有害污染物类10.二氯甲烷11.三氯甲烷 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12.壬基酚 抗生素类13.抗生素 ACCSI同期会议——新污染物监测新技术论坛为了进一步助力我国新污染治理行动的进行,仪器信息网联合珀金埃尔默,将于ACCSI2022期间举办新污染物检测与监测新技术发展论坛,邀请了5位报告专家聚焦新污染物检测新技术,分享新污染物最新研究进展和检测技术!ACCSI2022 线下到场参会,实现与专家面对面互动交流!年会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accsi/2022/嘉宾报告1:海洋环境中微塑料检测技术报告嘉宾:孙承君嘉宾简介:孙承君,2001年12月于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获得博士学位,现任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海洋环境科学、海洋生物化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获评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创新人才和自然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承担和完成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在内的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次参与我国大洋和极地科考,近五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SCI论文50余篇,目前团队研究工作以海洋微塑料和海洋生物材料为主,在微塑料研究领域又较好的积累。嘉宾报告2:“eXXpedition环球航行”:全球海洋中的塑料污染状况研究报告嘉宾:Dr. Winnie Courtene-Jones嘉宾简介:Dr. Winnie Courtene-Jones是一位塑料污染研究方面的专家,2019年完成博士学位(深海生态系统中的微塑料),就职于普利茅斯大学国际海洋垃圾研究小组,曾以“eXXpedition环球航行” 组织科学项目领队的身份,开展全球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研究,目前正参与“BIO PLASTIC RISK”生物塑料风险研究项目,调查研究可生物降解塑料的环境归趋,以及它们对生物和生态系统功能的相关影响。她的科学研究遍布各种陆地、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情况,从海岸线到地球上一些最偏远的地方,包括深海和海洋环流。Dr Winnie Courtene-Jones在其研究领域发表了大量论文和技术报告,并在国际会议、英国和欧洲学术议会上发表演讲。嘉宾报告3:新污染物的转化与毒理报告嘉宾:曲广波嘉宾简介: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职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型污染物的转化与毒理”。研究成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Chemical Reviews、Chemical Society Reviews、Chem、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Environmental Health Perspectives、ACS Nano、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等期刊上。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2018年获第五届中国毒理学会优秀青年科技奖、2018年获“The 16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Persistent Toxic Substances Young Scientist Award”、 2021年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特等奖(排名第1)。中国毒理学会分析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毒性测试与替代方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环境化学》青年编委。嘉宾报告4:人体生物组织中PFAS的检测与研究报告嘉宾:Dr. Sabra Botch-Jones嘉宾简介:Sabra Botch-Jones是波士顿大学医学院—生物医学法医学研究生课程的法医毒理学家和助理教授,长期从事于法医毒理学和分析化学方面的研究,Sabra担任美国科学院标准委员会毒理学共识机构副主席,美国法医学会毒理学分会主席。她被州长查理贝克(Charlie Baker)任命为马萨诸塞州法医监督委员会成员。 嘉宾报告5:纳米材料检测和职业风险防护标准示例及应用研究报告嘉宾:郭玉婷嘉宾简介:郭玉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全国标准化教育标准化工作组(筹)委员,从事纳米技术标准化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检测研究工作,主持制定五项国家标准,参编《纳米技术标准》书籍,发表多篇科技论文,参与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一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项目。报名现场,赢取珀金埃尔默定制礼品!
  • 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攻坚“新战场”
    这是一次与环保有关的会议。会上专家作报告时透露的一组数字引得在场听众投来关注的目光:在国内参与调查的66个城市中,40%左右饮用水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浓度超标,华东和西南地区最为明显;多氯联苯污染主要集中于京津冀、辽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位于典型工业城市的永定新河、海河、辽河沈阳段和松花江哈尔滨段沉积物中浓度较高;得克隆在室内灰尘中普遍存在,检出率较高,且城市地区要高于农村地区,北方地区要高于其他地区……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多氯联苯、得克隆……说起它们的名字会让人感到陌生,但它们可能已遍及我们的生活环境。它们同属于一个类别——新污染物。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化学品绿色可持续发展大会上,石化业内人士将目光齐聚新污染物,探寻治理之道。每年新增千余种 新污染物分布广而杂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化学品生产使用国,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应国,在产在用的化学品超过5万种。“随着化学品的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和废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表示,由化学品生产、交通运输、违法排污等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繁发生,由新污染物引起的环境损害与人体健康问题日益显现,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目前,已明确纳入新污染物范畴的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四大类。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专家介绍,新污染物可以从“新”和“污染”两方面辨别。简而言之,新污染物一般是指新近被发现或关注的,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且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表现出显著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的是,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性更强、治理复杂性更高。新污染物涉及的领域与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和正在开展评估的化学品为例,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得克隆、毒死蜱、紫外线吸收剂等化学品的使用行业众多,部分化学品还与农业生产、生活用品、半导体、航天产品等必需品密切相关。诸如短链氯化石蜡年生产量可达百万吨以上,毒死蜱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但它们的替代品开发较为困难,在可获得性、性能、成本、环境与安全等方面存在冲突,这给新污染物治理带来巨大挑战。推进治理迫在眉睫 立法、技术、评估等难题待解近年来,我国政府将新污染物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针对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把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指出,新污染物治理将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雾霾、黑臭水体等感官指标向更加长期、隐蔽的新污染战线转变,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迫在眉睫。多位专家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还面临诸多难题。首先,立法薄弱是突出短板。当前,我国尚没有国家层面的化学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末端治理、达标排放、监管执法、应急响应为主,且多以常规污染物为对象。这既无法满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从源头到末端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也不能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其次,我国新污染物研究处于起跑阶段,相关技术比较匮乏。一方面,由于新污染物危害机理复杂、在环境中转移和归趋过程复杂、污染控制难度大,绿色替代品研发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新污染物来源、途径、机理尚不清晰,生态和健康毒性、风险评估等研究基础薄弱,替代、减排、治理技术支撑不足,检测分析方法缺失,配套技术规范和指南也不完善。再次,现有新污染物管控机制不畅、管理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尚无明确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管理部门内部缺乏横向和纵向的管理机制;专职工作人员有限;财政资金支持不足且缺乏稳定的专职专家技术团队;未开展系统的监督执法技术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几乎没有新污染物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如何对正在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进行识别、评估并实施管控也是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心主任陈瑛谈道,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面临巨大的数据收集和风险评估需求,我国需要开展大量数据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基础性工作,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管控与治理。石化行业既是化学品的生产者,也是供应商。谈及石化行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困难,王金南认为主要有4方面。一是我国石化行业尚处于产业链底端,部分领域存在技术门槛低、产品质量要求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易发生价格战等现象。二是行业面临的绿色贸易技术壁垒严重,部分领域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发达国家,供应链前端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三是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生产制造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仍明显落后于外企,还有部分生产制造企业不掌握风险源识别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的方法。四是国家整体化学物质危害识别能力较为落后,国际谈判和国内工业发展易受牵制。风险管理是核心 防控还需“筛”“评”“控”“都有哪些物质?从何而来?哪些物质风险最高?哪些物质需要优先管理?哪些物质现阶段能管得了?”对于新污染物如何治理,王金南提出这样5个问题。他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要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其中,风险管理理念为化学物质管理的最核心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嵌套于风险管理理念之内。在此基础上,新污染物治理应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具体来说,“筛”“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筛”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王金南还提到,构建新污染物风险管控体系,相关部门要着力实施五大战略。包括要构建新污染物治理法规制度、深化新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与此同时,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由被动转为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从突发风险防控型向累积和突发兼顾型转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认为,石化行业要主动谋划新污染物治理,积极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推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品替代,强化源头管控。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环境公约,围绕管控化学品开展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二是推进绿色技术改造,加强过程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三是深化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化工。五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掌握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信息。
  • 六部门列清单:3月1日起重点管控14种新污染物
    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等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具备阻燃特点的十溴二苯醚等14种新污染物,将被严格销售管控,或禁止生产、禁止新建生产装置、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环境问题之一。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后确定。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第一财经记者拿到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显示,禁止生产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PFOS相关化学品主要包含了三个应用领域:用于表面处理的PFOS相关化学品可保证个人衣服、家庭装饰、汽车内部的防污、防油和防水;用于纸张保护的PFOS相关化学品,作为浆料成形的一部分,可保证纸张和纸板的防油和防水;性能化学品种类中的PFOS相关化学品广泛用于专门工业、商业和消费领域。该种类包括各种作为最终产品被商品化的PFOS盐。但这类新污染物持久性极强,是最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在浓硫酸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试验研究表明,PFOS可以在有机生物体内聚积。这类新污染物还具有肝脏毒性,影响脂肪代谢,破坏中枢神经系统。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图为一家危险废物处理厂。摄影/章轲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禁止生产、加工使用阻燃剂十溴二苯醚。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十溴二苯醚在三类致癌物清单中。上述清单明确,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具);塑料外壳的添加剂及用于家用取暖电器、熨斗、风扇、浸入式加热器的部件;用于建筑绝缘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等,不在十溴二苯醚的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范围,但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十溴二苯醚进出口。上述清单明确,对于抗生素,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抗生素菌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发酵类、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行动方案》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在长江、黄河等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河口、重点海湾、重点海水养殖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聚焦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选取一批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介绍,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仅2021年,国家就共批准登记564种新化学物质,提出了500多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十四五”期间,应聚焦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且环境与健康风险已经显现的新污染物,集中攻关,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禁止、限用、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风险隐患。王金南建议,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对新污染物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管控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 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点击文件名称,可下载原文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此前,各省市针对新污染物的治理已纷纷“亮剑”。譬如,9月22日,天津发布了《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基于此,仪器信息网拟于11月15日举办“第三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将邀请生态环境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权威专家出席本届大会。本届大会计划招募1000名听众,经审核通过的听众,将免费线上观看大会直播!专场一:新污染物筛查与识别技术(点此报名)在新污染物筛查技术研发方面,我国的环境科学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一些初步成果。然而针对复杂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的高通量筛查及风险评估技术还有待完善。为此,大会将邀请2022年,在新污染物筛查与识别方面有最新研究成果和技术的专家进行分享(诸如非靶标污染物筛查新技术等)。专场二:POPs分析检测专场(点此报名)结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专场将聚焦氯化石蜡、全氟化合物、多氟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的研究进展及检测技术,将有来自中科院、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的权威专家出席。专场三:微塑料分析检测专场(点此报名)微塑料作为新污染物,日益受到业内关注,在水、土壤、大气中均能检测到其存在。为此,将邀请水质、土壤、食品等领域的权威专家出席,分析微塑料在不同环境介质的转化行为及常用前处理、分析检测技术等。专场四:抗生素分析检测专场(点此报名)近几年,抗生素已然成为国内外关注度极高的新污染物,然而国内对于环境中抗生素的检测规定及排放标准方面仍待完善,为此,将邀请权威单位的专家,围绕抗生素,从前处理、分析检测技术、国内外标准异同点等方面进行分享。会议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2/
  • 四大类14种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征求意见
    2022年9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共分为四大类,主要包括 14 种类新污染物,仪器信息网整合如下:(一)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1.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2.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1(PFOA 类)3.十溴二苯醚4.短链氯化石蜡5.六氯丁二烯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7.三氯杀螨醇8.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3(PFHxS 类)9.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14.已淘汰类 (六溴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二)有毒有害污染物类10.二氯甲烷11.三氯甲烷(三)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12.壬基酚(四)抗生素类13.抗生素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单
  • 投入6825万元 国内首个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在粤揭牌
    10月28日,粤港澳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学术论坛在广州举行,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同时揭牌成立。同时,第一届广东省新污染治理专家委员会也举行了成立仪式。国内首个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在粤揭牌据悉,该实验室是国内首个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依托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在2021年启动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丰昌领衔,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目前已投入6825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在广东率先建成本土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平台,开展筛查识别、基准标准、毒性效应等相关的技术和体系研究,填补广东新污染物分析管控领域空白。
  • 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如何快筛?
    ☆ 导读 ☆近年来,随着塑料的大量生产与使用,环境中的(微)塑料浓度不断增加,微塑料污染已成为与臭氧耗竭、海洋酸化、气候变化等并列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微塑料本身含有增塑剂等添加剂,加之具有较大表面积,容易吸附海水中的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等疏水性污染物,并产生富集作用。有研究表明,微塑料吸附有机污染物的浓度较周围沉积物高100倍,较海水高100万倍(Mato et al. 2001)。而这些疏水性污染物基本都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都具有较大生物毒性,能在环境中持久存在,并通过生物食物链进行累积。 ☆ 微塑料小知识 ☆ 什么是微塑料?微塑料是指所有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其中直径小于100纳米(比病毒还小)的颗粒被称为纳米颗粒。迷你尺寸意味着它们可以轻松在河道和海水中游走。 微塑料来自哪里?微塑料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大块塑料随时间的碎裂分解;二是工业产品中本身含有的微塑料(如牙膏、洗面奶中的微塑料研磨剂)。 微塑料有什么危害?生物摄入微塑料主要造成生物体的物理损伤,而微塑料中的有毒有害添加剂和其表面吸附的有机污染物则对生物体具有更深的毒理学危害。 ☆ 微塑料中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快速筛查方案 ☆使用热裂解-气质联用仪(PY-GCMS)、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GC-MS/MS)对微塑料中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进行筛查。方法简单高效,可以快速筛查微塑料中典型有机污染物。GCMS-TQ8040 NX PY+GCMS-QP2020 NX ☆ 方法介绍 ☆样品前处理 仪器参数 标准谱图图1. 28种PCBs和16种PAHs色谱图(50 μg/L,MRM模式采集) 表1 目标组分信息 样品分析图2. PY-GCMS分析微塑料样品总离子流图 对10份微塑料样品进行分析,其中7份样品不溶于丙酮,使用PY-GCMS筛查。7份样品中两份样品检出菲,一份样品检出苊。3份可溶于丙酮样品中PCBs类化合物均未检出,一份样品检出包括萘、芴等10种PAHs,一份检出苯并(a)蒽和䓛两种PAHs。 图3. GC-MS/MS分析微塑料样品总离子流图 ☆ 结语 ☆万物生灵息息相关,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抗击微塑料污染的道路道阻且长,科学研究必须走在前面,利用先进的分析手段及早发现潜藏在微塑料外衣下凶险的有毒有害物质,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微塑料的危害,从而为微塑料污染治理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1] Mato Y , Isobe T , Takada H , et al. Plastic resin pellets as a transport medium for toxic chemicals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J].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2001, 35(2):318-24.
  • 等离子体修饰碳纳米管在污染物处理方面取得进展
    低温等离子改性接枝是一种处理时间短、不产生化学污染、不破坏材料的整体体积结构、仅仅改变材料表面性能的处理技术。近年来,等离子体所“低温等离子体应用研究室”陈长伦、邵大冬、胡君、王祥科等所在的课题组利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对碳纳米管进行表面修饰改性组装,克服了碳纳米管的难溶性带来的制约等问题,大为提高了其实际应用程度。  该课题组在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对碳纳米管进行改性组装后,将其应用于环境污染物检测和治理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一是分别利用Ar/H2O,Ar/NH3,Ar/O2微波等离子体对碳纳米管进行表面处理,使其表面引入含氧、含氨基等功能基团,提高了碳纳米管的亲水性和分散性,使其可制备纳米溶液。这些经过处理的(表面修饰的)功能化材料对改善碳纳米管在生物、环境污染物吸附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部分研究结果发表在Applied Physics Letter (2010, 96, 131504) Carbon (2010, 48, 939-948) The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C (2009, 113, 7659-7665) Diamond & Related Materials (in press) 并受邀请在国际会议上做2次口头报告。  二是利用N2射频等离子体对碳纳米管表面进行活化处理,然后接枝上有机单体和天然高分子材料,制备碳纳米管/有机物复合材料。等离子体制备的复合材料表面具有各种功能基团,这些功能基团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离子、放射性核素具有强的吸附、络合能力,因而提高了复合材料对污染物的吸附能力。部分研究结果发表在The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B (2009, 113, 860-864) Chemosphere (2010, 79, 679-685) Plasma Processes and Polymers (in press,并被选为封面)。  三是碳纳米管由于尺度小,使其在吸附处理有机/无机污染物后,在回收和循环利用纳米材料方面具有很大的难度。采用传统的离心法需要高的转速,过滤法易导致过滤膜堵塞,如果吸附污染物的碳纳米管进入环境,会产生二次污染。针对上述问题,该课题组采用溶胶—凝胶法,首先在碳纳米管上组装上铁氧化物,然后利用N2射频等离子体对碳纳米管/铁氧化物表面进行活化处理,接枝上有机单体和天然大分子材料,制备出磁性多重复合纳米材料,该磁性复合纳米材料不仅具有高的吸附性能,且磁分离技术可以简单方便地把磁性复合纳米材料从溶液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固液分离的难题,同时可以大量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部分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43,2362-2367) Journal of Hazard Material (2009,164, 923-928)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B (jp-2009-11424k)。  该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973重大研究计划“面向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痕量检测与治理的纳米材料应用基础”,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重大项目,合肥研究院人才项目和火花项目,中科院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重点实验室基金等经费的支持。
  • 新污染物“新”在哪儿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什么是新污染物?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视角来看,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涵盖了广泛的人工合成化学品,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新污染物的认知与其管理需求相关,因此对新污染物概念定义存在共性和差异。新污染物的“新”从不同角度来看具有不同含义。从科学研究角度出发,新污染物是新出现或者近期受关注的物质,即生产、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主要关注这些物质的毒性效应、迁移转化、生成及降解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从环境管理角度出发,相对于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常规污染物而言,新污染物“新”在尚无法律法规政策予以管控或管控举措不完善,更关注如何减少新污染物排放、降低其生态风险以及保障人体健康。新污染物有哪些,影响有多大?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新污染物分类达成共识。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明确了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新建以及纳入强制性生产审核、风险管控等措施的14类新污染物。目前,国际上普遍关注的新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有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且能够在环境中长距离迁移的一类有机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涂料、皮革、合成洗涤剂、炊具制造、纸质食品包装材料等。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其危害,国际社会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减少或消除有意生产和使用的排放。内分泌干扰物具有生殖和发育毒性,会干扰生物体内分泌活动,导致发育畸形,增加癌症风险,扰乱免疫和神经系统功能等。典型物质有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多溴二苯醚等,主要用于塑化剂、阻燃剂、抗氧剂、农药等精细化工产品。抗生素经人和动物使用与代谢后进入环境,会引发环境细菌抗药性,诱导生物体产生抗性基因,给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微塑料为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纤维、颗粒或者薄膜,在海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土壤、室内外空气等介质中广泛存在,具有刺激免疫等毒性效应,也能作为其他污染物的载体,可能导致生物存活率和繁殖力降低、繁殖减少、基因表达改变、DNA损伤等危害。新污染物在我国环境介质和生物体内的分布存在共性规律,在我国部分地区的空气、土壤、沉积物、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均有存在,蔬菜、鱼类、蛋类等生物介质和血液、尿液、母乳等人体样本中也曾被检出。然而,新污染物通常为痕量污染物,只有超过一定的浓度阈值才会有健康效果体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多数地区新污染物环境浓度较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可以忽略。 新污染物的来源与治理挑战。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来源类似,源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涵盖化工、塑料、医药、纺织、汽车制造等工业生产过程,以及生活消费、农业水产种植养殖、建筑材料、消防泡沫等众多行业和场景。其中,化学品是新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存在新污染物排放风险。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大部分新污染物涉及的化学品产量和使用量位居世界前列,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快速增长成为新污染物增加的重要原因。相比于传统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难度更高。首先,新污染物具备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多数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自然降解,在环境中会持续存在,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其次,新污染物危害较大,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会产生威胁,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最后,新污染物来源广泛,普遍存在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中,其特殊理化性质使得新污染物长距离迁移扩散,即便是青藏高原这样人迹罕至的区域也检测到了一些典型污染物。同时,新污染物风险较为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短期危害并不显著,但其长期累积排放仍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已做出明确部署,未来可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了到2025年实现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部署行动举措,突显了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污染物治理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筛”“评”“控”。“筛”指的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品中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评估的范围。“评”主要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品,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筛”“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行以源头淘汰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同时,要积极推动新污染物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标准,解决科学研究和科学管理之间存在的脱节问题,高度关注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共同存在的现实情况,解决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问题。此外,新污染物治理涉及产业方方面面,未来环境管理要更多依靠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了促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于6月19-21日举办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本次会议,特别设立食品与农产品中新污染物检测技术分论坛,邀请到多位专家分享精彩报告。点击报名》》》》》
  • 聚焦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控——POPs论坛2021分会报告集锦
    仪器信息网讯 2021年5月17日 ,第十六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化学品环境安全大会 (简称“POPs论坛2021”)在夏都西宁开幕。本次会议主题为“聚焦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与控制”,除大会报告之外,会议共设立9个分分论坛,其中包含“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控”分论坛,该分论坛部分精彩报告整理如下。“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控”分论坛现场分论坛主持人:同济大学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POPs专委会委员 尹大强报告人:南京大学副教授 韦斯报告题目:非靶向分析技术在新污染物监测与管理中的研究与应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而新污染物的有效识别是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与管理的前提与基础。由于环境和人体暴露的污染物种类繁多,其中大量新型污染物结构未知,且由于环境基质复杂,使得环境新型污染物分析面临巨大挑战。传统分析方法耗时耗力,难以实现对众多污染物的准确识别。本研究以质谱分析为主要的研究手段,优化前处理方法,构建了高覆盖度的新污染物非靶向质谱分析新技术,可以有效识别环境与人群暴露的新污染物,在真实场景下,为新污染物监测提供技术支撑,为新污染物管理提供数据来源。报告人:同济大学副教授 黄清辉报告题目:我国河口近岸环境有机锡新兴污染问题挑战与思考 有机锡污染问题由来已久,TBT作为防污底中的杀虫剂给海洋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2000年UNEP将有机锡列入持久性有毒污染物(PTS)清单,2001年国际海事组织IMO签订《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简称AFS公约),2011年AFS公约在我国生效。经检测,我国长江口及邻近海域沉积物中存在一定的有机锡污染,其中TBT多为历史输入,TPhT以新近输入为主。我国河口有机锡污染物形势已经发生变化,原有TBT主导的污染模式可能逐步有所缓解,但TBT污染还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而广泛用于农药的TPhT及其衍生物主导的污染链模式已经形成,尤其是在海洋动物中,可能经食物链传递威胁高等哺乳动物及人体健康等。应对有机锡新兴污染问题可以采用的采样技术包括笼养贻贝和被动采样器、TECAM膜采样技术等,检测方法则包括基于GC或基于LC的质谱检测技术以及三重同位素稀释加气质联用仪等。报告人: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员 邬言报告题目:发掘潜在新兴环境污染物报告介绍了利用质谱技术及数理统计手段,探寻环境中的新型有机污染物,并分析其环境行为并评估其潜在的生态环境影响及公共健康风险的研究。该研究进一步证实针对高产量人造消费品进行主成分解析是发掘潜在新兴环境污染物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发现了环状磷酸酯阻燃剂、大分子抗氧剂和侧链氟调聚合物在婴幼儿车载座椅中被大量添加,尽管它们都没有在产品成分清单中被明确列出。这三类物质在环境中已有赋存,且存在潜在生态健康风险,但是其环境数据仍比较有限,相关管理措施十分缺乏。报告人: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院研究员 孙倩报告题目:流域水环境中新兴有机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垂直剖面变异与水平自相关研究 本报告对闽江流域水口水库表层及深层水样进行多点采样,采用固相萃取法浓缩净化,应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PPCPs等新兴污染物,并应用主成分分析和莫兰指数分析探索新兴污染物的时空变异特征,结果发现闽江流域水口水库段新兴污染物呈现显著垂直变异特征,多数抗生素浓度随深度增加而升高,流水表层水体中新兴污染物呈现空间自相关性,污染来源包括局域排放与邻域输入。报告人: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 李思报告题目:内陆湖中抗生素的累积及环境风险 抗生素在畜牧业中的应用可能导致其在青海湖中的累积,但目前有关青海湖中抗生素的赋存特征和潜在生态风险还未见报道。本研究系统分析了7类83种抗生素在青海湖的分布特征,首次揭示其入湖河流对湖中抗生素累积的影响,为内陆湖中抗生素的累积和生态风险。报告人:上海海洋大学讲师 杜心宇报告题目:长三角地区爬行和两栖动物体内氯化石蜡的赋存特征 SCCPs由于其较强的生物毒性、生物富集能力以及长距离迁移能力受到较多的关注,并于2017年4月被正式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在SCCPs全面禁用的背景下作为其替代品MCCPs和LCCPs的生产与使用将呈现增长趋势。然而,目前有关MCCPs和LCCPs在生物体内的研究极为有限。本研究对长三角地区爬行和两栖动物体内多器官SCCPs、MCCPs和LCCPs进行了定量分析,探讨了CPs的赋存情况、同系物组成分布于食物链放大特征。报告人: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 李菲菲报告题目:近海环境中优先控制抗生素的筛选方法构建 本研究以杭州湾及湾内2个纳污区为例,将抗生素和生态风险结合考虑,提出了一种简单、科学的优先控制抗生素筛选方法,提出了一种简化抗生素监控的有效策略。经初步验证该筛选框架具有稳定性、敏感性和易操作性,可为我国水环境中抗生素污染的监测及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分论坛主持人:同济大学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POPs专委会委员 仇雁翎报告人: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研究员 郑明辉报告题目:新污染物筛查与监测 本报告从新污染物的定义出发,提出研究新污染物的方法学,包括源头控制、编制优先监测名单、以及相关的科学研究等,并介绍了在化学品中高风险物质筛选与在环境中优先监测污染物筛查等两种新污染物筛查策略与方法,最后提出了效应导向的成组毒理学分析系统可有效用于新污染物环境暴露组学研究。报告人:北京大学教授 邱兴华报告题目:大气细颗粒物中新型危害组分筛选识别污染物筛选识别 本研究对2016-2018年3月北京大学校园内观测平台的一百多个采样样品进行分析,采用独特的电子捕获负电离方法,完整“全组分”表征,共获取超过2000Gb数据,并根据独特电离规律,从1300种大气细颗粒组分中筛选出78种未知有机硝酸酯,自定合成标样确证12种。报告人:University of Melbourne Professor Brad Clarke报告题目:Occurrence and fate of legacy and novel PFAS in freshwater after an industrial fire of unknown chemical stockpiles(远程在线报告)报告人: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应用开发专家 王雯雯报告题目:土壤中新污染物非靶标检测研究进展 报告中介绍了QTOF/MS技术用于非靶标筛查的优势,包括测定化合物数量不受限制、采集方法简单、数据可回溯、提供同位素信息,以及降低对标准物的依赖等,同时还介绍了该技术在大气、土壤及水体等多环境介质非靶标筛查中的应用案例。报告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赵建亮报告题目:环境效应导向分析技术研究进展 效应导向分析技术(effect-directed analysis, EDA)是分析复杂基质中效应污染物的实用工具,该方法结合了生物效应测试、有机污染物分离、污染物浓度测定和结构鉴定等分析评价方法,可有效用于各种环境基质样品的有机污染物分析。报告主要介绍了EDA在环境应用中的研究进展,包括焦化废水的环境雌激素效应导向分析,利用高分辨效应定向分析鉴定地表水和污水处理厂废水中的致突变物质和内分泌干扰物,以及用于城市河涌沉积物致毒物质鉴定等。
  •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湖北力争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近日,我省公布《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湖北将在长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推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助力建设美丽湖北、健康湖北。不同于二氧化硫、PM2.5等常规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监管的污染物,分别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根据方案,湖北将在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养殖区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监测,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湖北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湖北将强化过程控制,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全省将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确保“十四五”时期肉蛋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湖北将实施末端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今年底,湖北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查。2025年底,全省将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 生态环境部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
    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以下统称《修正案》)。《修正案》自2023年6月6日对我国生效。  《修正案》对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二苯醚和短链氯化石蜡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作出了淘汰或者限制的规定。结合我国相关管理规定,现就限控上述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二、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十溴二苯醚(以下用途除外)。  (一)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具);  (二)塑料外壳的添加剂及用于家用取暖电器、熨斗、风扇、浸入式加热器的部件,包含或直接接触电器零件,或需要遵守阻燃标准,按该零件重量算密度低于10%;  (三)用于建筑绝缘的聚氨酯泡沫塑料;  以上三类用途的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以下用途除外)。  (一)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加剂;  (二)采矿业和林业使用的橡胶输送带的备件;  (三)皮革业,尤其是为皮革加脂;  (四)润滑油添加剂,尤其用于汽车、发电机和风能设施的发动机以及油气勘探钻井和生产柴油的炼油厂;  (五)户外装饰灯管;  (六)防水和阻燃油漆;  (七)粘合剂;  (八)金属加工;  (九)柔性聚氯乙烯的第二增塑剂(但不得用于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加工使用);  以上九类用途的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排放六氯丁二烯、多氯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排放量或消除排放源。鼓励开发和应用替代技术,以防止六氯丁二烯、多氯萘的生成和排放。  五、除非另有规定,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照标准的化学物质、在产品和物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出现的化学物质,不适用于上述有关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进出口的要求。  六、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以及海关,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上述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产、使用、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七、本公告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修正案》限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  生态环境部  外交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3年6月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6月6日印发   附件  《修正案》限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序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名称化学文摘社编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1六氯丁二烯87-68-329032990202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87-86-5131-52-227735-64-43772-94-91825-21-4290811000029081990232908199024291590001429093090173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2903999050等4十溴二苯醚1163-19-529093090185短链氯化石蜡*例如:85535-84-868920-70-771011-12-685536-22-785681-73-8108171-26-23824890000  注:短链氯化石蜡是指链长C10至C13的直链氯化碳氢化合物,且氯含量按重量计超过48%,其在混合物中的浓度按照重量计大于或等于1%。
  • 生态环境部权威解答:新污染物监测如何开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面临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诸多不足和短板。这其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尤为重要。  那么,目前新污染物监测基础如何?现有监测网络是否满足新污染物监测要求?尚存哪些难点?记者近日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  中国环境报:《方案》要求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新污染物监测和其他污染物是否有差别?前期基础如何?  生态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新污染物一般具有“新”“多”“广”“低”等特点。新,是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多,是现有种类多、新增多;广,是来源广,可能来自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置各环节;低,新污染物浓度普遍较低,有的达到痕量/超痕量水平。这些特点,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污染物比其他污染物监测难度大。  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基础和能力比较薄弱,监测技术体系尚未健全,环境监测方法尚不完善。目前,少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VOCs已发布行业监测标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正在制订中。2021年,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开展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靶向/非靶向筛查和准定量技术研究,并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展全流程技术验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调查监测试点,夯基础、建体系、提能力、促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鼓励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化力量等在内的各方生态环境监测力量积极有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强化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测技术支撑。  中国环境报: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否满足在重点地区、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建成覆盖所有建制区县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十四五”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层面,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73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3641个,地下水考核点位1912个,海洋监测点位1359个,土壤监测点位22427个。省级层面,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330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5115个。  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针对的是已纳入常规管理的污染物,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还需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及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相应监测网络。  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有哪些难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难点。一是监测技术体系有待完善,现有的技术规范、监测方法及质控要求,可初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亟待规范和完善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技术方法,加快开展生态环境管理迫切需求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方法、质量管理等技术研究。二是监测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新污染物监测技术难度大,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高,急需加强相关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适应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工作需要。三是相关保障有待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项资金保障有待落实。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将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新污染调查监测试点的有关安排部署,及时跟踪最新研究动态,提升新污染物监测科研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化,积极构建并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做好技术储备和支撑工作。
  • 建设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需要采购哪些仪器?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日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首期)建设》项目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平台设备采购市场调研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为保障广东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防控管理需求,拟购置一批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专业仪器设备,建设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平台,进行水体、土壤和沉积物等环境介质中全氟有机化合物、饮用水消毒副产物、溴化阻燃剂、微/纳米塑料和内分泌干扰物等多类型新污染物的鉴别和测试,开展环境筛查与识别、环境毒性效应测试、环境基准标准制定、环境风险评估等多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形成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新污染物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体系,为准确预测及评估新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演变规律和防控政策制定提供基础保障。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实验分析测试专业仪器设备进行市场调研,包括快速扫描纳米红外光谱仪 、核磁共振波谱、高分辨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等共计23类仪器。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序号采购内容1快速扫描纳米红外光谱仪 (允许进口)2核磁共振波谱(允许进口)3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允许进口)4高分辨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允许进口)5Zeta电位仪6梯度PCR仪7荧光定量PCR仪(允许进口)8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允许进口)9相差显微镜10植物根系分析仪11人工气候箱12超净工作台13凝胶成像系统14电泳仪15生物安全柜16真空手套箱17-80度冰箱18台式高速离心机19细胞培养箱20高压蒸汽灭菌器21原子荧光光度计22十万分之一天平23氮吹浓缩仪
  • VOCs气态污染物监测:罐采样-GC/MS结合技术概述与进展
    p  气态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因而对它的监测技术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其中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在VOCs气态污染物测定中的应用逐步受到关注。对罐采样技术进行了综述,重点介绍了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废气中VOCs检测的应用。/pp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大气环境中的重点污染物之一,其主要成分为烃类、含氧烃类、含卤烃类、氮烃及硫烃类、低沸点的多环芳烃类等,种类繁多且成分复杂。/pp  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物等。此类化合物大多有毒性及一定的刺激性气味,易被皮肤、黏膜等吸收,具有致突变、致畸、致癌性,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有不可估量的损害,已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焦点。/pp  一般的VOCs采样分析方法如吸附解析法、热脱附法等,由于灵敏度较差、采样时间长、通用性较差等缺陷使其使用有一定的局限性。而Summa罐采样法可以克服上述不足,是目前空气采样中比较好的方法。本文详细介绍了罐采样方法及其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VOCs检测中的应用。/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20px "strong1 罐采样技术/strong/span/pp  “罐采样主要是通过罐内负压自动采集现场空气,能够完全还原现场空气状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noimg/a65a4f85-f954-4d4f-9ac8-bd2a7d2b8fdc.jpg" title="2.jpg"//pp  气体样品采集后,在Summa罐中保存稳定,尤其是样品放在经过硅烷化处理过的Summa罐中可以保存几个月。李振国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气罐中的气体混合物组分将发生改变以至于不能代表被采集的样品。气罐表面面积有限,所有的气体都争可提供的活性点,因此不能确定绝对存储稳定期限,幸运的是在正常采集环境空气的使用条件下,即使储存30天罐中的大多数VOCs都接近它们原始的浓度。另外罐采样还可用泵加压技术增大采样体积使得样品压力达到10~20倍大气压,用于分析的样品量大大增加 。Bottenheim 等 使用加不锈钢泵的2.6L电抛光罐采集样品,使罐压最终达到 2.58 atm。 Grosjean 等使用电抛光罐采样GC-FID和GC-MS联用法对巴西某市空气进行分析,采样时利用泵将罐加压到30磅,研究检测出空气中所含的150种VOCs。因此,加压增大采样体积能减少采样过程中污染和吸附损失造成的影响。/pp  “Summa罐的罐体主要有抛光处理和硅烷化两种。其中经典抛光处理的Summa不锈钢罐取样技术,是美国EPA采用的标准方法(TO-14、TO-15)。/pp  采样时用泵将罐中空气采集成正压,多用于非极性物质的分析。其优点是可避免吸附剂采样时的穿透分解和解析,但采样设备价格昂贵、标样的制备和罐的清洗费时费力,且不能对样品进行预浓缩。不锈钢的采样罐技术在国内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中应用较多。Batterman等使用抛光处理的Summa罐在分析储存挥发性有机物时发现,醛类和萜类在湿空气填充罐中的半衰期是18天,湿氮气中24天,干空气中最短为6天,研究表明Summa罐在储存有机物时需要一定的湿度。采样时可以根据样品的种类和需要连接流量阀控制气体的流速。Kwangsam等利用安装了流量控制阀的6L苏码罐采集空气2小时。王伯光等采用内壁经抛光电钝化的不锈钢采样罐采样分析了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毒有机物,此外他还将限流阀、不锈钢过滤头和采样管连接到采样罐进口对交通道路的空气进行样品采集,采样流量为30ml/min,每次采样时间为3h。/pp  内壁硅烷化的Summa罐在气体污染物的测定中使用较多。甲醛等极性组分和轻羰基化合物C2~C3组分一直被排斥在罐采样法之外,原因在于要么它们在采样罐中不稳定,要么在预浓缩或者色谱分离当中存在困难,而采用Summa罐的内壁硅烷化技术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尹彦欣利用硅烷化Summa罐对不同场所如居室、汽车、超市的室内空气进行采样,利用预浓缩器将气体样品冷聚焦,并去除水和二氧化碳,然后自动将样品导入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其中的主要有机污染物。结果表明该方法采样快速简单,分析操作中不需使用任何有机试剂,实验背景干扰少,定性分析准确。/pp  “虽然罐采样法可以同时采集多种所需样品,使用快速方便。但是该方法成本高,对低浓度往往因缺少相应的稳定标准物质而无法准确定值,同时仪器的检测限也限制该方法的推广应用。/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20px "2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span/span/strong/pp  由于罐采样只是一种空气样品的采样手段,在气态VOCs测定过程中样品采集后,通常会与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对气态VOCs中的组分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pp  气相色谱法是近二十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分离分析方法,它具有高效能、高选择性、高灵敏度、分析速度快、应用范围广和样品用量小等特点,尤其对异构体和多组分混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更能发挥其作用,因而在VOCs检测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pp  “一般用于罐采样气相色谱分析的检测器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电子捕获检测器(ECD)、质谱检测器(MS)、火焰电离检测器(FPD)等,其中FID与MS常用于气态VOCs的分析测定。/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2.1 罐采样-GC/MS/strong/span/pp  1957年Holmes等首先实现了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主要是利用气相色谱法对混合物的高效分离能力和质谱法对纯化合物的准确鉴定能力而开发的分析方法。采用罐采样对真实的气态物质进行采集,再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可对环境样品中所含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准确地定性、定量分析和检测,且与其他技术相比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孙焱婧等将Summa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与VOCs在线监测法进行定性对比,结果表明,实验的VOCs的Summa罐采样气相GC-MS法的偏差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环境适用性。Goldthorp等研究比较了罐采样-GC/MS和便携式IR两种方法对空气中轻碳氢组分排放的监测,结果表明,便携式IR不能满足研究的需要,而罐采样-GC/MS可以获得较为完整的排放模型。/pp  鉴于罐采样-GC/MS联合技术较高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因此在气态VOCs的检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Chiang等使用不锈钢罐每天采集台湾南部臭氧不合格地区VOCs样品,并用GC-MS对C3~C11的碳氢化合物进行分析研究,取得了理想的结果。肖珊美等和李振国都采用苏码罐采样技术,预浓缩系统与GC-MS联用,建立了测定环境空气中41种挥发性物的检测方法,研究表明该方法采样方便,灵敏度高,准确度高,且样品保存时间长,而且绝大部分有机物该法检出限达0.2ppbv,回收率在86%~105%的范围。/pp  机动车尾气等污染也是城市大气VOCs的主要来源,并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Mei-Yin等使用罐采样GC-MS联用法分析检测了台北某隧道中的56种VOCs,检出限为0.1~0.7ppbv。鲁君和吴迓名等分别利用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上海市主要交通干道和某越江隧道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结果共检测出78中VOCs,分析了上海市和隧道废气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水平并查明了隧道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和组成。/pp  在室内污染的测定中,罐采样-GC/MS联用技术也是常用的检测技术之一。谭和平等采用罐采样GC/MS分析方法测定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考察了凝结水对样品分析浓度的影响、样品在罐中稳定储存的时间,结果表明在样品采集及储存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冷凝水,正常情况下样品能在罐中稳定存储1个月以上 研究了该分析方法的特性如检出下限、回收率、线性响应范围、精密度、稳定性及方法扩展不确定度,证实该方法比现行国家标准方法稳定、准确、检出限低。李月娥采用预冷浓缩系统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建立了测定室内空气中39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该方法采用苏码罐采样,经液氮预冷冻浓缩后,用GC-MSD检测。研究表明苏码罐采样预冷浓缩和气—质联用技术测定室内空气中痕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重现性好,可以多次进样分析,有满意的准确度和灵敏度。/pp  此外在生产燃烧的有组织排放中,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质谱系统分析联用在VOCs的测定中多组分的定性和定量也发挥了作用。/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2.2 罐采样-GC/FID/span/strong/pp  罐采样与气相色谱联用,以FID作为检测器也是测定VOCs的常用的技术。FID是一种利用氢气/空气火焰的热能和化学能作电离源,使有机物电离,产生微电流而响应的检测器。它是破坏性的质量型检测器,其响应值取决于单位时间进入检测器的组分量,峰高随着载气流速的增加而增大,峰面积基本不变。FID对气体流速、压力和温度变化不敏感。它对H2O、O2、N2、CO和CO2等无响应,但对几乎所有的有机化合物均有响应,特别是对烃类灵敏度高,且响应与碳原子数成正比,检测限达10~12g/s。Yoshiko等使用不锈钢罐采集草原植被中的空气,用GC/FID法测出约40种非甲烷挥发性有机物。/pp  谭和平等采用Summa罐采集样品,自动进样器进样,三级冷阱预浓缩样品,气相色谱(GC)柱分离,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并采用自主研制的混合标准气体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到各室内挥发性有害有机物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研究表明全采样GC/FID检测室内挥发性有害有机物方法样品储存时间长,加标回收率、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等方法特性较国家标准方法有明显改善。FID检测器替代MS检测器不仅满足方法学对方法特性的要求,更明显降低了分析成本。Olso等利用Summa罐瞬时采样法采集85个样品,并用GC/FID对样品中53种VOCs进行检测。/pp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对有机污染物进行定性和定量测定是比较成熟的方法之一,常用于非甲烷总烃的测定。Seila等对空气中的VOC进行检测,使用罐采样GC/FID对空气中C2~C10+的碳氢有机物进行研究。Mugica等研究食物烹制时候释放的非甲烷有机物时用6L的Summa在不同餐饮行业采集样品并由FID分析。/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2.3 其他联用方法/span/strong/pp  除了上述联用方法,罐采样还可以与GC/ECD、GC/FPD等联用。戴秋萍等研究讨论了空气罐采样、三级冷阱预浓缩对气体样品进行前处理,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器等对空气中七种恶臭污染物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分析方法准确可靠,可用于空气中恶臭污染物的检测。/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3 小 结/span/strong/pp  利用罐采样能采集并再现真实气体这一特点,加上与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技术,罐采样法在气态VOCs污染监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由于容器特点致其获得的样品浓度低,这就要求分析和监测仪器的精密度相应增高,检出限降低,成本也相应提高。为此,减少罐中样品的残留量,增加可测样品的体积,提高预浓缩系统的有效性至关重要。/pp  作者:李丹 戴玄吏等,单位常州大学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pp  文章刊登于环境工程2013年第四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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