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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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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筛查相关的资讯

  • 中国环境总站发布两项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近日,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要求,加强新污染物筛查的质量控制,保障新污染物筛查定性结果准确可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结合前期研究工作,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液相色谱-质谱法(试行)》两项技术指南,与国际新污染物筛查定性准确度评定方法接轨,旨在指导新污染物筛查定性结果的准确度分级、评定标准与质控方法,供相关工作参考执行。中国环境总站欢迎各监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随时反馈试用情况,保证技术指南可靠可行。一、《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将根据新污染物筛查技术的发展和工作进展适时修订。本文件适用于评价基于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筛查定性化合物的准确度 ,提出了筛查新污染物的技术要点与技术路线,包括常用定性方法、准确度评定分级 、筛查技术路线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等。本文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及人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徐驰、师耀龙、吕怡兵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莹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李文俊浙江大学:王昆二、《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液相色谱-质谱法(试行)》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将根据新污染物筛查技术的发展和工作进展适时修订。本文件适用于评价基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筛查定性化合物的准确度,提出了筛查新污染物的技术要点与技术路线,包括常用定性方法、准确度评定分级 、筛查技术路线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等。本文件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本文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及人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徐驰、师耀龙、吕怡兵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莹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李文俊浙江大学:王昆附件:1-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印发版(1).pdf2-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液相色谱-质谱法(试行)-印发版(1).pdf
  • 一发入魂|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之解读---气质篇
    一发入魂|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之解读---气质篇原创 飞飞 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王伟 邢江涛CAS REGISTRYCAS REGISTRY,作为全球科学家、制造商及监管机构所信赖的化学物质信息的权威资源,在1965年至2015年这50年的时间里,登记在册的化学物质超过了1亿。然而我们人类仅用8年(2015年-2023年)就将这个数字改写到2亿。这些化学物质在生产、运输以及使用中势必会有意或无意地排放至环境中。环境介质的输送以及化学物质可能发生反应与降解,让环境保护与治理问题变得尤为复杂。我国生态环境部2020年发布的《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规定了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的工作程序、评估内容、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由此,若化学物质为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则被成为新污染物。(点击查看大图)新污染物的研究与治理注定是需要跨多学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中提出要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技术体系。其中,新污染物的准确定性是筛查的关键环节。基于质谱的筛查技术已广泛用于识别复杂环境介质中的新污染物。由于数据库范围、化合物丰度以及复杂基质干扰等原因,利用质谱数据筛查定性化合物的准确性差异显著。为进一步健全新污染物筛查技术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筛查结果的准确度,统一筛查准确度评定等级,指导相关实验室科学评定新污染物定性的准确度级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了« 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该指南由气相色谱-质谱法与液相色谱-质谱法两部分文件构成,提出了筛查新污染物的技术要点与技术路线,包括常用定性方法、准确度评定分级、筛查技术路线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等。其中,涉及气相色谱-质谱法的内容中提到:1. 2种分析技术: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GC-LRMS)及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GC-HRMS)2. 2种筛查路线:基于GC-LRMS与GC-HRMS两种分析技术的筛查路线;3. 2种筛查技术:非靶向筛查技术与疑似筛查技术;4. 6个用于化合物准确定性的常用方法:1.标准品确认;2.离子数量与离子丰度比;3.同位素峰识别;4.质量准确度限定(仅限高分辨质谱);5.保留指数定性;6.质谱数据库匹配。5. 3个准确度评定分级:等级3 未知化合物(Unknown feature)、等级2 疑似化合物(Probable compounds)、等级1 确认化合物(Confirmed compounds)一句话可以概括为,2种分析技术根据各自的筛查路线进行2种筛查,根据提供的用于化合物准确定性的指标,对筛查结果进行3个准确度评定分级。基于GC-LRMS开展新污染物筛查适用于污染场地未知化合物的初步筛查及应急监测场景下未知化合物的初步筛选,样品中待定性化合物浓度较高,技术路线如图。等级2的分级主要由Fullscan扫描结合谱库检索,并通过匹配度判定。若结合有解卷积谱图解析及保留指数辅助判定功能,可进一步提高准确度。等级1的分级主要由Fullscan、SIM或SRM扫描结合标准品、离子数量与离子丰度比等来判定。(点击查看大图)基于GC-HRMS筛查技术主要分为疑似筛查与非靶向筛查两类。疑似筛查受到疑似化合物列表限制,适用于各地已有新污染物管控清单,根据清单自建数据库或商业数据库开展快速筛查,确认后再建立准确定量方法进行监测;非靶向筛查无筛查范围限制,但受限于前处理方法、色谱条件、数据筛选方法等,适用于未知化合物的广谱筛选。(点击查看大图)对于疑似筛查,主要提供保留时间或保留指数信息、具有精确质量数的特征碎片离子、同位素分布匹配等定性指标。如若有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1。无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2。若均不符合则为等级3。赛默飞为客户提供不同种类的疑似污染化合物高分辨数据库,TraceFinder软件允许实验人员基于具体情况,使用该数据库对上述定性指标自定义判定权重进行批处理筛查,并在软件中显示各个定性指标的匹配情况。(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对于非靶向筛查,主要通过解卷积进行峰提取与峰识别,谱库检索进行峰匹配。依据保留指数信息、谱库匹配度等定性指标。如若有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1。无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2。若均不符合则为等级3。赛默飞同时提供最新版本的通用商业低分辨谱库(NIST、Wiley等)以及基于GC-Orbitrap/MS污染物的高分辨谱库(高分辨谱库持续更新,目前版本可以免费升级)。TraceFinder软件允许实验人员基于具体情况,跨多谱库同时进行检索。针对低分辨谱库,还提供HRF高分辨过滤打分进一步验证谱库匹配结果(否则跟GC-LRMS又有什么区别呢?)。另一方面,软件还可提供保留指数信息,进一步提高定性准确度。针对一些复杂情况,赛默飞还提供VeV及CI源的软电离技术、未知物碎裂机理预测、保留指数预测等方案。(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结 语 赛默飞是全球领先的科学研究和分析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拥有业界最全的GC/MS产线,包括单四极杆质谱ISQ7610、三重四极杆串接质谱TSQ9610以及Orbitrap-MS 的Exploris GC系列产品。实验室已成功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和《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推出新污染物定量和筛查方案,方便客户快速落地新污染物的筛查定量工作。(点击查看大图)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磨砺以须 倍道而进|新污染物高分辨液质筛查方案就现在!
    原创 飞飞 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收录于合集 #新污染物 15个关注我们,更多干货和惊喜好礼牛夏梦 郭藤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屡次发生,新污染物这一概念进入大家的视线,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科研单位以及政府机关开始关注环境中新污染物的监测和筛查:2014年,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与清华大学,联合研究发现中国地表水环境中含有68种抗生素,另外还有90种非抗生素类的医药成分被检出[1];2016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针对全国23个省、44个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共155个点位采集了164个水样,包括出厂水、用户龙头水和水源水,NDMA平均浓度分别为11ng/L和13ng/L,是美国的3.6倍[2];2019年,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北京城区河流和湖泊进行布点进行一年的长期水样的采集和检测,结果表明水中全氟化合物均有检出,总体浓度在30-70ng/L[3];2021年,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联合生态环境部,研究中国地表水 69 个,地下水 7 个,饮用水4个相关检测,监测了 432 种 PPCP(表 S2);其中,地表水中检测到 138 种 PPCP,地下水和饮用水中检测106种PPCP[4];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新污染物治理版图-国家层面(点击查看大图)从提出重视到成为攻克重点,新污染物只用了2年时间!新污染物治理版图:“筛、评、控”思路,如何针对新污染物进行快速准确的筛查是实现新污染物治理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01新污染物筛查的技术难点:✦ 新污染物种类较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就有14类,14类下面包含更多的小项,建立相关的谱库需要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很难快速实现;新污染物中含有较多不同性质的化合物,同类别的化合物也存在相关的异构体,如何能更快更全面的分离分析又是另一大挑战;新污染物的筛查结果,影响我们对当前环境污染现状的评估,那么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稳定性至关重要,对于检测物质的质量精度的要求更加准确,偏差越低数据可靠性越强;02解决方案:✦ 赛默飞耗时半年多,推出新污染物筛查方法包:使用标准品建立了新污染物的数据库及谱库,300多种化合物来源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相关的环境污染物检测标准;优化仪器方法,实现15min的梯度,两种流动相,一根色谱柱,正负切换,300多种新污染物的筛查鉴定;全新的Thermo Scientific&trade Orbitrap&trade Exploris 平台,可以实现7天内,质量偏差小于5ppm,引入系统自带的easy IC,可以实现质量偏差1ppm以内!03TraceFinder筛查数据展示:✦ 数据库中的主要化合物种类:(点击查看大图)纯标准品建立的的二级谱库Library(左)以及相关的Database(右)(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滑动查看更多实际数据匹配的结果展示:(点击查看大图)匹配细节展示:(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滑动查看更多04Compound Discoverer未知物鉴定逻辑展示:✦ 针对目前还没有进入大家重点关注的,有待发现的物质,Compound Discoverer软件可以帮助客户快速鉴定,其中包括同位素分布匹配搜索、同位素和加合离子自动归属、质量亏损过滤、碎片离子搜索以及mzlogic算法等。CD软件内置多种Nodes,方便自定义工作流程,同时也提供了一系列的包括食品、环境、药包材浸出物以及代谢组学等领域的工作模板,帮助客户实现未知物鉴定。(点击查看大图)鉴定结果展示:(点击查看大图)全氟化合物深度解析鉴定解析:分子网络以及质量亏损[5](点击查看大图)总 结环境安全与否和我们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而污染物的筛查和检测,则是环境健康的数字化指标。赛默飞推出新污染物筛查方案致力于做好环境健康指标的指示灯,预警环境安全,以帮助使我们的生活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参考文献:[1] 王丹, 隋倩, 赵文涛, 等. 中国地表水环境中药物和个人护理品的研究进展. 科学通报, 2014, 59: 743–751.doi: 10.1360/972013-370.[2]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国家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对全国饮用水系统中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的普查结果.[3] Wang, Y., Shi, Y., & Cai, Y. (2019). Spatial distribution, seasonal variation and risks of legacy and emerging 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in urban surface water in Beijing, China.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673, 177–183. doi:10.1016/j.scitotenv.2019.04.067.[4] Huang, C., Jin, B., Han, M., Yu, Y., Zhang, G., & Arp, H. P. H. (2021). The distribution of persistent, mobile and toxic (PMT) pharmaceutical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 monitored across Chinese water resources. 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 Letters. doi:10.1016/j.hazl.2021.100026[5] Simplifying Nontargeted Analysis of PFAS in Complex Food Matrixes Get access Arrow Anton Kaufmann, Patrick Butcher, Kathryn Maden, Stephan Walker, Mirjam Widmer Journal of AOAC INTERNATIONAL, Volume 105, Issue 5, September-October 2022, Pages 1280–1287, doi.org/10.1093/jaoacint/qsac071.相关阅读● 简单上手 快速落地 | 新污染物气质解决方案看这里► 点击阅读● 蓝色星球上发生的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点击阅读● 简单上手 快速落地 | 新污染物液质解决方案看这里► 点击阅读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赛默飞与暨南大学达成合作 共建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
    2022年12月8号,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与专注于环境化学、污染生态学、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等研究方向的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战略合作,立足新污染筛查与监测,依托赛默飞的质谱创新技术优势和新污染物领域的服务能力,以及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特色学科优势和强大的科研力量,携手共同打造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助力我国打好新污染防治攻坚战!赛默飞色谱和质谱业务中国区商务副总裁沈严先生表示:赛默飞在新污染物领域顺应国家“十四五”发展战略,创新的色谱质谱技术,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价值。此次与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紧密合作,加大对学校科研平台的支持,以更好的产品、服务支持特色学科建设,赋能环境科学研究,促进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践行赛默飞人的使命:携手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暨南大学环境学院曾永平院长表示:在国务院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规划下,学校也承担着攻克新污染难题的重任。希望借此合作实验室的成立,暨南大学环境学院能够加强新污染相关研究,在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和微塑料定性定量等方向借助赛默飞高端色谱质谱仪攻克技术难关,能够获得更多的科研成果。暨南大学设备处张龙钊科长代表暨南大学对本次战略合作实验室的成立表示祝贺,期待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和赛默飞能够强强联合,攀登科研高峰!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在2022年11月2日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公布《“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重点强调了新污染物的分析监测、毒性测试和暴露评估等方向。赛默飞持续关注环境行业新污染物筛查和监测,借由本次合作,赛默飞丰富的色谱质谱平台将能够更好,更广泛地服务于中国的环境事业,在广东地区逐步形成一个依托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新污染物攻坚战的胜利。
  • 大咖面对面丨细胞代谢组学新法 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和风险评估
    大咖面对面丨细胞代谢组学新法 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和风险评估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新污染物治理步入“快车道”。新污染物通常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点,它们在环境中主要以痕量/超痕量形式存在。因此,如何选择高灵敏度和高选择性的检测技术,识别新污染物的毒性效应,评估潜在环境风险,从而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生产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近日我们采访了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镇华君副教授,他分享了团队开展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的研究工作,并评述了科学仪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镇华君副教授新污染物监测的挑战从留学美国到加入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镇华君持续致力于新污染物的生态效应和健康风险研究。他表示:美国的国家环境保护署是其主要化学品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在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品对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并预防未知风险。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工业生产活动是新污染物的一个重要来源。新污染物在环境中大多以痕量/超痕量水平存在,对于分析仪器的性能要求较高,通常需要高灵敏、高选择性的色谱-质谱联用仪甚至高分辨质谱仪。目前,大部分的新污染物仍缺乏常规监测,甚至缺少相应的监测方法标准;人们对工业生产过程产生新污染物的来源、排放途径以及在环境介质中的传播规律及毒性效应的研究都尚不充分,这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细胞代谢组学技术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和风险评估近期,镇华君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上发表论文,将基于细胞代谢组学的实验方法应用于环境水质安全评估。目前,大多数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数据仍有限,仅靠化学监测方法无法有效评估污染物复合暴露产生的环境风险;而传统环境监测采用的生物监测方法,主要关注致死率等传统毒理学指标或其他单一的生物学评价终点,缺乏面向环境复合污染水体的综合毒性评估技术。为此,课题组发展了联合细胞体外暴露实验和脂质组学分析的研究方法,来评估污染物复合暴露对斑马鱼肝细胞的影响,并应用于全美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联合斑马鱼肝细胞体外暴露实验和脂质组学技术评估地表水水质安全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55 (2021)(点击查看大图)镇华君谈到该研究遇到的三个关键问题:“首先,如何采集到更丰富、更稳定的小分子代谢物的质谱信号?课题组通过优化样品的前处理过程、仪器条件和参数,解决了该问题。“其次,如何处理采集到的大量质谱数据?课题组开发了基于R语言的高分辨质谱代谢组数据处理程序包。通过该程序包,可有效去除背景以及仪器波动所产生的信号干扰,从而保留有效的质谱信号信息。“第三,如何从发生变化的小分子代谢物的质谱信号中,挖掘隐藏其后的生物学信息,进而揭示环境污染暴露特征。在分析脂质组学的相关数据时,课题组通过充分的文献调研和数据挖掘鉴定出一些和特定亚细胞器相关的脂类生物标志物。通过测定细胞中上述生物标志物的丰度变化,揭示了污染物复合暴露对细胞线粒体、溶酶体、内质网、过氧化物酶体等亚细胞器产生的不良影响。结缘赛默飞 助推新污染物筛查与风险评估研究谈到和赛默飞分析仪器的结缘,得从在美国环保署国家暴露研究实验室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时说起。那时候,镇华君所在实验室有两台赛默飞质谱,一台是早期型号的Orbitrap静电场轨道阱高分辨质谱仪,另外一台是TSQ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镇华君说道“当时,我的工作是使用这两台仪器分析样品,并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我对赛默飞产品最深刻的认识就是功能先进,尤其是Orbitrap质谱仪的分辨率在当时的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赛默飞仪器给镇华君的另一个印象是稳定,俗话说就是“皮实耐用”。“有一个细节,当时我们实验室源源不断地接收到从美国各地运送来的一些环境样品以及生物样本。为了按时完成这些样品的分析,很多时候仪器需要长时间高负荷运行。”镇华君说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两台赛默飞质谱仪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在偶尔的一些时间段,当仪器需要检修或维护保养的时候,赛默飞工程师都能够第一时间赶到,对仪器进行功能检测和故障排查,确保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有了这两台仪器的关键助力,镇华君博士后期间的研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赛默飞Orbitrap Exploris 240 质谱仪回国之后,在学校和学院的支持下,镇华君所在的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添置了赛默飞Orbitrap Exploris 240 质谱仪,继续围绕新污染物的环境过程、效应及风险开展研究。“我衷心期待与赛默飞加强合作,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研究,并共建更多新方法、新应用。”参考文献:1、Untargeted Lipidomics for Determining Cellular and Subcellular Responses in Zebrafish (Danio rerio) Liver Cells Following Exposure to Complex Mixtures in U.S. Streams.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Volume 55, Issue 12, 15 June 2021, Pages 7757-8458. 2、Multi-omic responses of fish exposed to complex chemical mixtures in the Shenandoah River watershed.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Volume 902, 1 December 2023, 165975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应用报告 | X-MET8000 Geo 在土壤污染物现场筛查领域的应用
    引言地壳中天然存在铅(Pb)、镉(Cd)或汞(Hg)等重金属。多年来,此类重金属常年被应用于许多领域(包括工业、农业、家庭等应用领域),有时会导致其集中在特定地理区域,例如旧工业场地和采矿场地。一旦人体接触此类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物,即使其含量很低,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这就是现在广泛限制使用此类重金属的原因,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实施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其接触限制条件。应用报告手持式X射线荧光(HHXRF)分析仪通常用于快速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的有毒金属。由于其可在现场快速筛查重金属,大幅减少必要的实验室分析次数及其相关成本,因此在环境保护机构的指南(例如US EPA方法6200)中规定在相关领域可使用这款分析仪进行相关项目的分析。X-MET8000 Geo 设计专门用于承受最恶劣的环境,具有满足环境土壤筛查法规所需的卓越性能。本仪器便于携带且易用,有助于用户在现场快速作出决定。X-MET 可大幅减少送往实验室的样品数量,助力用户节省时间和金钱。联系我们本仪器易于使用且分析速度快,允许用户实时识别和定位污染物热点,并更快地完成土壤调查。欲了解与 X-MET8000 Geo 有关的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官网联系我们。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官网下载应用报告阅读原文
  • 赛默飞惊艳亮相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年会,新兴、未知污染物筛查与鉴定方案深受好评!
    10月20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7年科学与技术年会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2000多位来自中外专家学者、企业家与环保人士参加此次盛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黄润秋为大会致辞。 图为:国家环保部副部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黄润秋致辞本届年会以“创新驱动助推绿色发展”为主题,设立了近30场环境学术交流、科技论坛以及“2017年度环保科学与技术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权威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创新成果展”等多项活动。 图为赛默飞应用经理王申赛默飞倾力赞助本次大会,并由应用经理王申带来《环境中新兴、未知污染物筛查与鉴定》的报告,受到在座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可。 赛默飞环境中痕量污染物分析完整解决方案 QE HF-X TSQ Altis
  • 南科大环境学院郑国贸团队在室内新污染物筛查方面取得进展
    近日,南方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郑国贸团队在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上发题为“High-Reso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Screening of Quaternary Ammonium Compounds (QACs) in Dust from Homes and Various Microenvironments in South China”的研究论文,并被选为当期 Supplementary Cover。该研究基于高分辨质谱技术,结合靶向和疑似靶向的方法,对家庭和多种不同公共场所的室内环境中的季铵盐化合物(Quaternary Ammonium Compounds, QACs)进行了全面筛查,定量了该类物质在疫情期间室内环境中的浓度水平,并且比较了其组成特征,为了解这一新污染物在室内不同微环境的污染情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季铵盐化合物(QACs)是一类阳离子型化合物,作为活性成分被广泛应用于抗菌剂、表面活性剂、防腐剂、抗静电剂、织物柔软剂和分散剂中。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季铵盐化合物作为主要成分的抗菌剂被大量用于环境(尤其是室内环境)中的病毒消杀,造成了这一类物质在室内环境的严重污染。图 1. 室内环境中新型季铵盐化合物(QACs)的筛查策略、色谱和高分辨质谱图。在先前的报道中,全球范围内针对这类物质在室内环境的研究仅限于北美和欧洲,而中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仍然十分缺乏。此外,以往的研究仅限于家庭室内环境,并且监测的季铵盐化合物种类有限。在该研究中,研究团队基于 PubChem, EPA N List 等数据库中可疑的季铵盐化合物,构建了高分辨质谱 Personal Compound Database and Library (PCDL) 数据库(图 1)。随后,采用迭代数据依赖的采集模式(Iterative DDA),对超过 200 种季铵盐化合物在多种不同的室内环境中进行了全面筛查,包括医院、火车站、商场、电影院、酒店、办公室以及家庭,并成功鉴定出 46 种季铵盐化合物,其中 15 种为首次在环境中报道。研究结果显示,在不同的室内环境中,电影院的室内环境中季铵盐化合物的污染情况最为严重,中位数浓度达到 65.9 μg/g, 其次是家庭(58.3 μg/g)、办公室(44.2 μg/g)、商场(34.2 μg/g)、医院(34.1 μg/g)、火车站(28.4 μg/g)和酒店(23.7 μg/g)(图 2)。图 2. 不同室内环境灰尘中 QACs 浓度水平和差异比较 。此外,研究团队还对比了不同室内环境中季铵盐化合物的组成特征(图 3),发现在所有室内环境中,季铵盐化合物的组分相差不大。对于传统的季铵盐化合物而言,均以 BAC 类季铵盐化合物为主,这一现象在家庭的室内环境中尤为明显;而对于新型的季铵盐化合物而言,在不同的室内环境中均以 DADMAC 类物质为主,且在不同室内环境中没有明显差异。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团队在办公室的室内环境中发现了较高比例的新型季铵盐化合物,表明办公室室内环境有其他的季铵盐化合物的污染来源。图 3. 不同室内环境灰尘中 QACs 组分特征和差异比较。此外,研究团队在含有纺织品(如地毯和窗帘)的室内环境中检测到了较高浓度的季铵盐化合物 (65.6 μg/g),显著高于不含纺织品的室内环境中的季铵盐化合物浓度水平 (32.6 μg/g),这表明纺织品的使用可能是室内季铵盐污染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来源,未来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证实。该研究论文的第一作者为科研助理程瑶(现为暨南大学在读博士),目前已在 ES&T 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2 篇。课题组成员刘成琳、吕中、梁宇戈、谢懿春、万盛、冷馨蕊以及胡敏均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王琛研究员为论文的共同作者,郑国贸副教授为论文的通讯作者,南科大是论文的第一单位。该研究成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2206071)和深圳市城市环境健康风险精准测量与预警技术重点实验室(ZDSYS20220606100604008)的联合资助。在研究过程中,季铵盐化合物全面筛查及定量分析在本研究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而本研究的数据采集采用的是安捷伦 1290 超高效液相 - 6546 四极杆串联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系统 (Q-TOF) 联用,并基于安捷伦高分辨质谱 PCDL 数据库的强大功能进行靶向和疑似靶向数据分析,采用 MassHunter 等数据处理软件对不同室内环境中的季铵盐化合物进行深入的定量分析,为本次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 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如何快筛?
    ☆ 导读 ☆近年来,随着塑料的大量生产与使用,环境中的(微)塑料浓度不断增加,微塑料污染已成为与臭氧耗竭、海洋酸化、气候变化等并列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微塑料本身含有增塑剂等添加剂,加之具有较大表面积,容易吸附海水中的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等疏水性污染物,并产生富集作用。有研究表明,微塑料吸附有机污染物的浓度较周围沉积物高100倍,较海水高100万倍(Mato et al. 2001)。而这些疏水性污染物基本都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都具有较大生物毒性,能在环境中持久存在,并通过生物食物链进行累积。 ☆ 微塑料小知识 ☆ 什么是微塑料?微塑料是指所有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其中直径小于100纳米(比病毒还小)的颗粒被称为纳米颗粒。迷你尺寸意味着它们可以轻松在河道和海水中游走。 微塑料来自哪里?微塑料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大块塑料随时间的碎裂分解;二是工业产品中本身含有的微塑料(如牙膏、洗面奶中的微塑料研磨剂)。 微塑料有什么危害?生物摄入微塑料主要造成生物体的物理损伤,而微塑料中的有毒有害添加剂和其表面吸附的有机污染物则对生物体具有更深的毒理学危害。 ☆ 微塑料中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快速筛查方案 ☆使用热裂解-气质联用仪(PY-GCMS)、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GC-MS/MS)对微塑料中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进行筛查。方法简单高效,可以快速筛查微塑料中典型有机污染物。GCMS-TQ8040 NX PY+GCMS-QP2020 NX ☆ 方法介绍 ☆样品前处理 仪器参数 标准谱图图1. 28种PCBs和16种PAHs色谱图(50 μg/L,MRM模式采集) 表1 目标组分信息 样品分析图2. PY-GCMS分析微塑料样品总离子流图 对10份微塑料样品进行分析,其中7份样品不溶于丙酮,使用PY-GCMS筛查。7份样品中两份样品检出菲,一份样品检出苊。3份可溶于丙酮样品中PCBs类化合物均未检出,一份样品检出包括萘、芴等10种PAHs,一份检出苯并(a)蒽和䓛两种PAHs。 图3. GC-MS/MS分析微塑料样品总离子流图 ☆ 结语 ☆万物生灵息息相关,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抗击微塑料污染的道路道阻且长,科学研究必须走在前面,利用先进的分析手段及早发现潜藏在微塑料外衣下凶险的有毒有害物质,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微塑料的危害,从而为微塑料污染治理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1] Mato Y , Isobe T , Takada H , et al. Plastic resin pellets as a transport medium for toxic chemicals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J].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2001, 35(2):318-24.
  • 赛默飞与暨南大学环境学院达成战略合作,携手共建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
    车金水 董丹赛默飞 × 暨南大学环境学院2022年12月8号,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与专注于环境化学、污染生态学、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等研究方向的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从左至右:张龙钊 暨南大学设备处科长,游静 暨南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曾永平 暨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沈严 赛默飞色谱质谱中国区商务副总裁,赵素丽 赛默飞色谱质谱应用总监,周昕 赛默飞色谱质谱高级商务总监本次战略合作,立足新污染筛查与监测,依托赛默飞全球领先的质谱创新技术优势和新污染物领域的服务能力,以及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特色学科优势和强大的科研力量,携手共同打造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助力我国打好新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 曾永平(左)与赛默飞色谱质谱中国区商务副总裁 沈严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合影留念赛默飞色谱质谱中国区商务副总裁 沈严致辞赛默飞色谱和质谱业务中国区商务副总裁沈严先生表示:赛默飞在新污染物领域顺应国家“十四五”发展战略,创新的色谱质谱技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和价值。此次与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紧密合作,加大对学校科研平台的支持,以更好的产品、服务支持特色学科建设,赋能环境科学研究,促进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践行赛默飞人的使命:携手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暨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 曾永平致辞暨南大学环境学院曾永平院长表示:在国务院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规划下,学校也承担着攻克新污染难题的重任。希望借此合作实验室的成立,暨南大学环境学院能够加强新污染相关研究,在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和微塑料定性定量等方向借助赛默飞高端色谱质谱仪攻克技术难关,能够获得更多的科研成果。暨南大学暨南大学设备处科长 张龙钊致辞暨南大学设备处张龙钊科长代表暨南大学对本次战略合作实验室的成立表示祝贺,期待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和赛默飞能够强强联合,攀登科研高峰!结语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在2022年11月2日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公布《“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在十大任务中重点强调了新污染物的分析监测、毒性测试和暴露评估等方向。赛默飞持续关注环境行业新污染物筛查和监测,借由本次合作,赛默飞丰富的色谱质谱平台将能够更好,更广泛地服务于中国的环境事业,在广东地区逐步形成一个依托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新污染物攻坚战的胜利。往期推荐_● 新污染物分析无从下手?我们为您准备好了一整套的GCMS工具 ► 点击阅读 _● 双剑合璧,一锤定音——赛默飞微塑料分析全面解决方案 ► 点击阅读 _● 警惕“氟”污染-赛默飞CIC燃烧离子色谱助力PFAS分析 ► 点击阅读 _● PFAS检测新方案 GCMS大有可为 ► 点击阅读 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需要土壤污染物现场筛查的解决方案吗?
    前言随着全球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在中国、菲律宾和英国等国家,组织机构需要考虑如何管理建筑工地的污染物现场筛查工作。多年以来,重元素已在众多工业、农业和国内应用领域中得以使用。这有时会导致重元素在特定的地理区域积累,比如旧工业区或矿区。由于其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世界各地的许多公共卫生和环境部门已实施了土壤筛选和修复方案,以尽量减少和防止暴露。以美国为例,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实施了《土壤筛选指导》(SCG),从而为现场评估和筛选水平提供了一个开发框架。使用手持式XRF分析仪进行土壤筛查,通过减少发送到非现场实验室的样本数量,可以帮助现场管理人员大幅降低分析成本:您可以快速确定需要清理的区域。通过确定土壤样品的元素组成,定性和半定量数据有助于分析人员做出进一步的取样策略决定,以全面评估土壤质量。其还有助于监测整治工作。产品经理Christelle Petiot分享了利用手持式XRF分析仪进行土壤分析的好处、限制和技巧:为什么要投资最*新的手持式XRF分析仪?1.它们很快。探测器电子技术的最新进展大大缩短了测试时间。由于可以更快地完成现场筛选调查,因此您将能够提高测试密度,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并节省时间。无需等待可能需要几周才能出来的实验室结果。2.它们非常便携,可在恶劣的环境和天气条件下使用。一些手持式XRF(比如X-MET8000)紧凑而又轻便,且防护等级达到IP64(防尘防水),同时符合MIL-STD-810G军用标准,坚固耐用。3.“一按即测”操作简单。无需化学品或试剂,即使戴着手套也可操作。不需要或者只需要简单的样品制备工作,非常简单。您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1.您需要详细的结果吗?由于检测下限没有ICP-OES、ICP-MS或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那样低,因此手持式XRF不能完全替代实验室分析。2.您想要测量何种范围的元素?手持式分析仪对于Li和Be等非常轻的元素不够灵敏。可以测量典型范围的元素,从Mg到U,其取决于您的应用。获得良好结果的提示您在土壤样品的预处理工作中投入的努力越多,效果就越好:清除杂物、岩石,用非金属物体将待测试表面弄平整。尽可能地让样品干燥。如果需要,可以使用吸水纸来干燥,和/或让样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风干,因为10%以上的湿度会对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当样品含水量为15%至25%时,结果通常为实验室报告值的70%-80%。筛分和/或研磨,以获得精细的粒度,然后将粉末放入薄样本袋或杯中。定期测量原坯(比如杯子中的SiO2),以检查污染情况。需要时更改分析窗口。定期测量已知的土壤检验样品,以验证准确性和稳定性。了解更多信息… 了解有关X-MET8000 Geo相关优势的更多内容。如果您对X-MET8000 Geo能给自己公司带来哪些帮助有疑问,请联系我们安排产品演示。
  • 用飞行时间质谱进行农药筛查过程中检测和鉴定非目标未知污染物
    目的在使用飞行时间质谱对环境水源进行广泛的农药筛查的过程中,成功鉴定天然河水中发现的一种非目标未知污染物。背景TOF筛查常用于目标筛查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全面的数据库用于在筛查采集过程中将关键的目标化合物作为目标。当分析环境水源时,农药污染筛查是最重要分析之一。然而,诸如兽药或人用药品及其代谢物等其他污染物种类可能也以和农药类似的超微量水平存在并能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同等危害。发现一种非目标化合物后,需要对其进行确认和鉴定。TOF仪器必须足够灵敏和准确,从而确保未知化合物能被正确检出和鉴定,同时又能保持极低浓度组分的质量准确性。关于低能量前体离子和MSE高能量碎片离子的精准质量数据以及较窄的色谱提取窗口都为非目标种类的鉴定提供了更高的可信度。解决方案Waters Xevo&trade G2 QTof连同ACQUITY UPLC和ChromaLynxTMXS数据处理软件用于快速筛查经Oasis HLB柱萃取后的天然河水。该方案使用一种总运行时间为五分钟的UPLC通用筛查梯度。所用的流动相为10 mM醋酸铵水溶液和10mM的醋酸铵甲醇溶液。对河水空白基质进行了筛查,以研究可能存在的任何本底污染。经ChromaLynx XS软件去卷积后,在2.44分钟处发现了离子m/z 237.1031的一个明显色谱峰,如图1所示。Xevo G2 QTof采集得到的精确而可重现的准确质量数据为分析师提供了一种非目标污染物筛查和研究的解决方案,这种解决方案结果具有较高可信度。当这种准确质量离子使用MassLynxTM应用管理系统内的元素组成工具进行分析时,最大质量公差为2.0ppm的最有可能的建议分子式为C15H13N2O,并且通过使用i-FIT TM 而将该分子式选定为最佳拟合。该分子式与一种人用抗惊厥和情绪稳定药物质子化卡巴咪嗪相匹配。然后,在2.44分钟采集的低能量质谱和MSE高能量质谱使用MassFragmentTM 工具进行处理,并与卡巴咪嗪的母体分子及其初级碎片离子相匹配,如图2所示。最后,通过与纯卡巴咪嗪的溶剂标准溶液比较而得到了明确确认。图3所示的溶剂标准品数据与非目标污染物数据建立了一个匹配,从而清晰地证明了这种非预期化合物就是卡巴咪嗪。总结由Oasis HLB SPE萃取、通过ACQUITY UPLC快速分离并由Xevo G2 Qtof进行检测、以及接下来的ChromaLynx MS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一整套流程可成功用于天然河水的筛查。使用一种非目标筛查方法实现了对非预期污染物&mdash 药物分子卡巴咪嗪&mdash 的检测和鉴定。Xevo G2 QTof采集的精确而可重现的准确质量数据实现了母离子和碎片离子结构的明确分配。该方法为分析师提供了一种最终结果具有较高可信度的非目标化合物的筛查和研究解决方案。
  • 云南加快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有序开展“筛、评、控”和“禁、减、治”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部门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云南将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协同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喜介绍,云南省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总体思路是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自2011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围绕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等,开展了部分行业重点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情况统计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淘汰禁用等工作,奠定和积累了一些工作基础和经验,在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管控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性研究。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起步晚,还存在底数不清、工作基础薄弱、资源配置不足、治理体系尚未完整建立等诸多不足和短板。王天喜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联防联控,统筹推进。要更加坚定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准确把握工作基础和经验,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坚持科学研究和制度创新齐头并进,坚持源头防范、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一体推进,加强分类治理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充分利用好现有治理机制和监管手段,全面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各项任务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新污染治理省级部门协调机制;有序开展“筛、评、控”和“禁、减、治”工作等。此外,会议宣布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将积极主动围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供综合决策咨询与技术支撑,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科学决策做好参谋助手。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桂斌就《新污染物治理:研究与思考》作了专题讲座。
  • 重点新污染物管起来,潜在的新污染物怎么办?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随着重点新污染物关注度不断提升,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博士。在《清单》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微塑料等。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杜兵介绍。“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分省市区还提出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清单》之外,将可能会有其他新污染物被关注并补充进来,国家及省级的管控方案将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则与持续推进的《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在《清单》外还重点关注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当前,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务实管好重点新污染物的同时,又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关于“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要求,筛选出潜在的新污染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高暴露、高风险的潜在新污染物对应的化学物质,从数以万计的化学品中识别、筛选出来。”杜兵表示。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另一方面,则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杜兵介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如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电子轰击电离(EI)、化学电离(CI)等电离模式,高分辨全扫描和二级离子扫描等数据采集模式;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正负模式电喷雾电离(ESI)模式,数据采集使用数据依赖采集(DDA)、数据非依赖采集(DIA)等模式,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他介绍。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地筛查出已知的新污染物,分测中心并未“单打独斗”,而是与多方“打好配合”。在数据解析层面,分测中心同科研院所、合作厂商紧密合作,充分借鉴当前不同理论框架的非靶向筛查技术,形成数据合力,获得当前技术水平下的优化结果。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介绍,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和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杜兵表示,新污染物从被科学家关注到实施监管治理中存在“时差”,往往科学界对于新污染物的反应更敏锐,而实际上传递到管理层面则需要较长周期。“及时关注科研成果,对判断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或人体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及时纳入筛查清单,将有助于管理部门提前研判相关新污染物问题。”“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当前,被纳入管理视野时间较短。因而,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呈现‘头重脚轻’,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方仍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监测力量,国家及科研机构检测力量也可作为地方工作的补充支撑。”他表示。记者了解到,分测中心自2021年以来,已围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方面,健全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建立了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准定量技术方法,编制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新污染物监测调查中样品的采制留存测等标准,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对相关方法进行了技术验证。据杜兵介绍,建立的方法已成功运用于分测中心2022年的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中,完成了长江全流域200余个点位,3000余样品的检测,涉及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近600种潜在新污染物指标。调查环境介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等。初步掌握了长江流域新污染物分布浓度水平及特征情况,为后续掌握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的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分析潜在来源和预警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分测中心还组织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分析测试线上技术培训,涵盖多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要点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近300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分测中心还开发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研制了7种新污染物质控样品,开展了首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新污染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中的全氟、六溴环十二烷这两类新污染物的能力验证活动。图为分测中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团队杜兵表示,分测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技术体系,持续跟进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和调查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专精特新”的技术力量,分测中心将为全面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提供更有力的管理支撑、更有为的政策咨询和更有效的技术服务。
  • 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攻坚“新战场”
    这是一次与环保有关的会议。会上专家作报告时透露的一组数字引得在场听众投来关注的目光:在国内参与调查的66个城市中,40%左右饮用水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浓度超标,华东和西南地区最为明显;多氯联苯污染主要集中于京津冀、辽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位于典型工业城市的永定新河、海河、辽河沈阳段和松花江哈尔滨段沉积物中浓度较高;得克隆在室内灰尘中普遍存在,检出率较高,且城市地区要高于农村地区,北方地区要高于其他地区……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多氯联苯、得克隆……说起它们的名字会让人感到陌生,但它们可能已遍及我们的生活环境。它们同属于一个类别——新污染物。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化学品绿色可持续发展大会上,石化业内人士将目光齐聚新污染物,探寻治理之道。每年新增千余种 新污染物分布广而杂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化学品生产使用国,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应国,在产在用的化学品超过5万种。“随着化学品的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和废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表示,由化学品生产、交通运输、违法排污等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繁发生,由新污染物引起的环境损害与人体健康问题日益显现,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目前,已明确纳入新污染物范畴的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四大类。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专家介绍,新污染物可以从“新”和“污染”两方面辨别。简而言之,新污染物一般是指新近被发现或关注的,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且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表现出显著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的是,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性更强、治理复杂性更高。新污染物涉及的领域与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和正在开展评估的化学品为例,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得克隆、毒死蜱、紫外线吸收剂等化学品的使用行业众多,部分化学品还与农业生产、生活用品、半导体、航天产品等必需品密切相关。诸如短链氯化石蜡年生产量可达百万吨以上,毒死蜱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但它们的替代品开发较为困难,在可获得性、性能、成本、环境与安全等方面存在冲突,这给新污染物治理带来巨大挑战。推进治理迫在眉睫 立法、技术、评估等难题待解近年来,我国政府将新污染物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针对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把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指出,新污染物治理将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雾霾、黑臭水体等感官指标向更加长期、隐蔽的新污染战线转变,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迫在眉睫。多位专家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还面临诸多难题。首先,立法薄弱是突出短板。当前,我国尚没有国家层面的化学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末端治理、达标排放、监管执法、应急响应为主,且多以常规污染物为对象。这既无法满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从源头到末端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也不能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其次,我国新污染物研究处于起跑阶段,相关技术比较匮乏。一方面,由于新污染物危害机理复杂、在环境中转移和归趋过程复杂、污染控制难度大,绿色替代品研发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新污染物来源、途径、机理尚不清晰,生态和健康毒性、风险评估等研究基础薄弱,替代、减排、治理技术支撑不足,检测分析方法缺失,配套技术规范和指南也不完善。再次,现有新污染物管控机制不畅、管理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尚无明确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管理部门内部缺乏横向和纵向的管理机制;专职工作人员有限;财政资金支持不足且缺乏稳定的专职专家技术团队;未开展系统的监督执法技术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几乎没有新污染物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如何对正在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进行识别、评估并实施管控也是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心主任陈瑛谈道,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面临巨大的数据收集和风险评估需求,我国需要开展大量数据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基础性工作,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管控与治理。石化行业既是化学品的生产者,也是供应商。谈及石化行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困难,王金南认为主要有4方面。一是我国石化行业尚处于产业链底端,部分领域存在技术门槛低、产品质量要求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易发生价格战等现象。二是行业面临的绿色贸易技术壁垒严重,部分领域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发达国家,供应链前端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三是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生产制造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仍明显落后于外企,还有部分生产制造企业不掌握风险源识别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的方法。四是国家整体化学物质危害识别能力较为落后,国际谈判和国内工业发展易受牵制。风险管理是核心 防控还需“筛”“评”“控”“都有哪些物质?从何而来?哪些物质风险最高?哪些物质需要优先管理?哪些物质现阶段能管得了?”对于新污染物如何治理,王金南提出这样5个问题。他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要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其中,风险管理理念为化学物质管理的最核心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嵌套于风险管理理念之内。在此基础上,新污染物治理应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具体来说,“筛”“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筛”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王金南还提到,构建新污染物风险管控体系,相关部门要着力实施五大战略。包括要构建新污染物治理法规制度、深化新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与此同时,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由被动转为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从突发风险防控型向累积和突发兼顾型转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认为,石化行业要主动谋划新污染物治理,积极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推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品替代,强化源头管控。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环境公约,围绕管控化学品开展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二是推进绿色技术改造,加强过程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三是深化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化工。五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掌握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信息。
  • 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面临哪些难点?
    我国有各类工业园区2.2万多个,各级各类工业聚集区(集中区)数量众多。工业园区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多达万余种,是工业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也是治理和管控的主要对象。工业园区涉及哪些新污染物?有哪些治理技术?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陈勇。中国环境报:工业园区涉及哪些新污染物?陈勇:根据新污染物清单,我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包括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特征有机污染物二氯甲烷、邻苯二甲酸酯类、双酚A类等。而这些新污染物在工业园区基本都有所涉及。不久前出台的《江苏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印染、电镀、电子等重点行业及污水处理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同时,开展化工园区等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提出在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中国环境报:该怎样对这些新污染物进行有效管控?如何开展筛查识别?陈勇:以江苏为例,江苏是工业大省,为降低长江、太湖等重要水体的环境风险,我们对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新污染物源头管控、过程限制和末端治理管控技术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对生产端进行源头控制,即对原辅料、产品进行全流程的物料筛查;其次是治理端,对工艺段废水运用多源多相AOPs技术和低碳生物强化技术等进行污染物协同治理。此外,在环境端,通过检测甄别、风险评估及生态净化等进一步的措施,将污染风险降到最低,最终形成工业园区的管控体系,即包括快速溯源解析、多维度参数综合评估、多级削减效能评估的全链条风险管控。对于新污染物的识别,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区域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筛查模型。即通过综合新污染物暴露潜力、危害特征及环境迁移等参数,利用多层次分析、熵值法、指标权重矩阵赋值等,建立区域新污染物削减效能和多维参数综合评估方法,并结合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构建工业园区高风险新污染物清单,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有何治理技术?陈勇:针对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我们研发了多源多相臭氧催化技术。采用这一技术,可以针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生化尾水的双酚类、沙星类、环唑类等特征新污染物开展深度去除。这种技术相较于其他传统技术,COD可稳定降至25mg/L以下,达到地表 Ⅳ类水要求,同时,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削减,最高去除效率达95%以上,臭氧投加量相较臭氧固定床下降30%。中国环境报:目前我国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还存在哪些难点?陈勇: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难点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新污染物种类多、识别难度大。我国现有化学物质有几万种,其中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新污染物数量大、类型多,如全氟化合物超过上千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类也有数百种。而且,园区以常规污染物监测为主,只具备少数新污染物监测识别能力,园区筛查识别的新污染物有限。二是工业园区新污染物管控体系急需完善。目前,园区新污染物环境生态风险和毒性效应评估研究力度还不够。现有环境质量标准主要以常规污染物为主,涉及新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较少,主要包含了几种内分泌干扰物和全氟化合物,对大部分新污染物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法规标准,园区新污染物防控意识不强。三是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水平有待提升。新污染物存在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影响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而一些全氟化合物的生产替代品仍然是新污染物;现有常规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对新污染物去除能力有限,抗生素及全氟化合物等去除率仅约30%,许多基于高级氧化发展的新污染物高效削减技术缺乏规模化应用,园区新污染物管控能力不足。目前,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方面针对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废水污染治理难题,开发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另一方面,正加快研究编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等,为政府管理部门、工业园区及企业提供污染物筛查评估、处理效能评价、治理能力提升等技术咨询及管理支撑。
  • 甘肃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严把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近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把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2024年年底前,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初步建立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完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初步掌握甘肃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对此,全省将成立省、市(州)两级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在调查、监测、筛查、风险评估与管控等方面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在完成甘肃省管控任务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研究提出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一品一策”管控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把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
  •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湖北力争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近日,我省公布《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湖北将在长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推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助力建设美丽湖北、健康湖北。不同于二氧化硫、PM2.5等常规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监管的污染物,分别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根据方案,湖北将在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养殖区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监测,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湖北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湖北将强化过程控制,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全省将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确保“十四五”时期肉蛋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湖北将实施末端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今年底,湖北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查。2025年底,全省将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 吉林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其列为建设生态强省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标国家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立足吉林实际,明确了吉林省2025年具体目标。”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介绍。从开展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实施全过程治理、加强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实施方案》部署了14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坚持稳中求进,体现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十四五”期间以“打基础、建体系”为重点,紧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建立全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完善水、气、土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模式,构建责任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分步实施,明确“筛、评、控”具体行动举措。第一步“筛”,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和风险筛查,建立全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数据库,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第二步“评”,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等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评估,精准确定重点管控对象。第三步“控”,对重点管控对象实施源头淘汰限制、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突出建机制、强基础、提能力,建立新污染物治理领导机构,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监测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加大资金投入和科技支撑力度,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发布,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全文内容如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5日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机制、科学评估、全面兼顾为工作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高成都市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水平。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加强新污染物有关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的协调衔接,在市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中充实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征及地域分布,制定成都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统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对纳入国家《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详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工作要求,配合开展首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会同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实验室(成都大学),开展抗生素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开展制药、养殖等行业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指导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协助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管。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未按期淘汰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国家、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履约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检查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进(出)口产品新污染物含量管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进行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名称、使用数量、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制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规范抗生素使用管理。落实国家、省关于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工作要求,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学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抗生素药物规范使用情况抽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生素药物,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药物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生素药物行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兽用抗生素药物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提升畜禽养殖过程中兽用抗生素药物用药能力和水平,推广使用低残留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生素药物使用管控,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严格控制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使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县(镇)集中”回收体系,在生产环节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督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新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及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排放口及周边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及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使用、排放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十二)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探索研究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利用处置方法,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参与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先行区建设工作,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推动实施废水抗生素去除试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落实川办发〔2022〕77号文工作要求,推进抗生素研究与再评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与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四川分室、四川省水生生物毒性实验室的整合,建设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在市级科技项目中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新增列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能力建设。整合现有生态监测网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加强新污染物监测、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领域短板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公众正确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将新污染物环境污染防治融入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岛津最新方案助您狙击新污染物!(附2023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导读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该清单已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4种新污染物纳入到重点管控清单范围内,标志着新污染物的治理不仅是科研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如今更是提升到了“国策”的高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什么是新污染物?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简称ECs),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特点//分类/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如下四大类:狙击新污染物,岛津《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作为业内领先的色谱质谱解决方案提供者,岛津中国与业内龙头单位合作开发了针对清单中化合物的分析方案,助力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工作的开展。岛津最新推出的《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从POPs、EDCs、抗生素和MPs等角度入手,将各机种应对新污染物检测的应用报告汇编成册,以应对新污染物的防治需求。丰富机种、快速应对特色案例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全氟化合物采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仪LC-30A与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50联用系统,建立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残留的测定方法。在20 min内完成17种全氟化合物和9种内标的分析,具有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优势,可用于水样中多种全氟化合物的残留检测。图1. 17种全氟化合物MRM色谱图(1 ng/mL)特色案例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溴代阻燃剂岛津GCMS-TQ8050 NX结合Smart Database数据库,建立了包含BDE-209在内的26种PBDEs的MRM分析方法。采用13C标记同位素内标法定量,具有非常高的灵敏度、良好的线性和重复性,适用于环境土壤中PBDEs的检测分析。图2. PBDEs 标准品色谱图(CS4浓度点, 100-500 ng/mL)(各组分依次为:BDE-7、BDE-15、13C-BDE-15、BDE-17、BDE-28、13C-BDE-28、BDE-49、BDE-71、BDE-47、13C-BDE-47、BDE-66、BDE-77、BDE-100、13C-BDE-100、BDE-119、BDE-99、13C-BDE-99、BDE-85、BDE-126、13C-BDE-126、BDE-154、13C-BDE-154、BDE-153、13C-BDE-153、BDE-138、13C-BDE-138、BDE-156、BDE-184、BDE-183、13C-BDE-183、BDE-191、BDE-197、13C-BDE-197、BDE-196、BDE-207、13C-BDE-207、BDE-206、13C-BDE-206、BDE-209、13C-BDE-209)特色案例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短链氯化石蜡使用岛津GCMS-QP2020 NX,建立了NCI负化学源测定土壤样品SCCPs的方法。通过多类型标准品,使用“氯含量-总响应因子”作校准曲线,线性拟合回归系数良好。考察土壤在测定SCCPs浓度的同时,亦可考察SCCPs的同族体分布,为研究SCCPs的污染来源,迁移转化等提供技术支持。图3. 氯含量55.5%的短链氯化石蜡(10 µg/mL)标准品色谱图特色案例4:内分泌干扰物 — 壬基酚使用岛津超高效色谱仪LC-30A和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40联用仪建立快速准确测定奶粉中壬基酚的方法,该方法线性、精密度、灵敏度均满足壬基酚含量的测定要求。图4. 壬基酚标准品(10 μg/L)MRM色谱图特色案例5: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使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8050建立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残留的方法包。本方法包具有化合物覆盖范围广、分析速度快、重复性好、灵敏高的特点,可用于快速筛查和定量环境水样品中PPCPs污染物。图5. 101种PPCPs化合物MRM色谱图(0.05-2.5 μg/L)特色案例6:微塑料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测定了不同尺寸的微塑料,确定了其材质。在不移动样品的情况下,于同一载物台上完成红外测定和拉曼测定。图6. 使用物镜拍摄的微塑料图像《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目录0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的多氯联苯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短链氯化石蜡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中链氯化石蜡 GCMS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多氯联苯含量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环境水中得克隆残留量 GCMSMS法检测环境水中7种多溴二苯醚 固相微萃取结合GCMSMS法测定鱼塘水中的硫丹及其代谢物 GCMS-TQ8050应用于土壤中二噁英(PCDD/Fs)的检测 GC-MS/MS同位素内标法测定土壤中多溴联苯醚 GC-MS/MS法测定土壤中23种有机氯农药含量 GCMSMS法测定鸡肉中六六六和DDT的残留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土壤中的3种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 LC-MS/MS法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3种全氟化合物02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地表水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日化品洗涤剂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自来水中药物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的残留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酸性上样)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碱性上样)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中7种环境雌激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壬基酚 ICP-OES测定土壤中的多种金属元素 碱熔ICP-OES法测定土壤中的多元素含量 酸浸提-HPLC-ICP-MS法测定农田土壤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7200对岩矿土壤的分析03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磺胺类药物残留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环境水中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三重四极杆质谱检测环境水中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有机肥中多种抗生素残留04微塑料 红外显微系统分析瓶装饮用水的微塑料 红外显微镜快速鉴定长江水中的微塑料成分 红外显微镜定性分析海水中的微塑料 利用FTIR和EDX进行微塑料的分析 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评价微塑料 Py-Screener系统测定微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及溴类阻燃剂 PY-GCMS及GC-MS/MS筛查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 Py-GCMS法测定海洋微塑料中抗氧化剂和紫外线稳定剂更多应用详情敬请关注《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结语岛津中国始终秉承“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的创业宗旨和“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经营理念,长期追踪国际上关于新污染物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国内环境行业(尤其是新污染物)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您及时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撰稿人:周懿 刘洁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如需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欢迎联系津博士sshqll@shimadzu.com.cn
  • 天津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近日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布《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了16项重点任务,目的是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即日起,本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短板,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何为新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专家介绍,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四大类。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根据该方案,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物质和本市重点行业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适时发布本市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实施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体系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渐形成。“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方案》突出‘筛、评、控、禁、减、治’全环节,围绕建立机制、摸清底数、源头防范、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等多方面制定了16项重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说。从今年起,本市动态开展天津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摸清化学物质底数,确定天津市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清单,开展天津市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开展天津市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逐步完善天津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平台,将新污染物及其他需重点关注的化学品管理相关业务整合并进行集中管理,形成“一企一档”管理模式。根据该方案,本市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天津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将已经具备日常监测能力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纳入现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2025年底前组织完成一轮地下水新污染物摸底调查监测试点。同时,启动全市新污染物筛选及“一品一策”管控行动,综合提出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启动天津近岸海域微塑料监测行动,开展以渤海近岸海域典型区域为试点的微塑料监测。从今年起,本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比如,选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海水养殖用药的监督抽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成为本次治理行动的特色措施。”工作人员介绍,本市聚焦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领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暴露评估、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危害机理、迁移转化规律及重点优先控制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技术等相关研究与应用示范。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和市级相关重点科研项目,推动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盟、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基础研究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涉新污染物科学研究,提升创新能力。
  • “十四五”时期要更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提出了有关要求。近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联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组织举办了新污染物治理高端论坛,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就新污染物的内涵、国内外管控情况、问题与挑战以及管控建议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形成了共识。  会议梳理了国内外有关新污染物的概念。国际上普遍认为,新污染物是指:未被纳入常规环境监测,但有可能进入环境并导致已知或潜在的负面生态或健康效应的化学物质,有可能成为未来法规管理对象。  现阶段国际上主要关注的新污染物包括:环境内分泌干扰物(EDCs)、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四大类。专家指出,有毒有害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都是潜在的新污染物,随着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和监测对象的扩展,以及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化,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不断增加。  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专家们纷纷建言献策,提出建议。  新污染物治理应纳入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 王金南  新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差异大,其治理应纳入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基本理念,基于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物质管控重点,充分结合经济社会条件,实现分类、分级、分阶段、分区域的科学化、精准化、务实化管理,避免“一刀切”。  我国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仍在发展阶段,存在管理理念不到位、上位法和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底数不清、科研和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  近期来看,建议将探索性和示范性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制定行动计划,在重点区域、流域开展调查监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基于评估结果,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开展精准管控示范。  长期来看,建议在示范基础上,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从顶层设计、法规制度、管理机制、调查评估、精准管控、科技研究、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与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于红霞  当前,新污染物治理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技术储备不充分、治理体系不完善等挑战。此外,优先控制化学品生产使用量大,在水体、土壤等环境中被广泛检出。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谋划好新污染物治理,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国家统一的新污染物数据库,制定数据入库标准,分批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二是建立区域差别化研究实验室,开展统分结合的治理技术体系研究;三是与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研究新污染物管控的激励政策,在特定行业开展试点;四是要加强新污染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探索可测、可查、可考、可追责的考核评价体系。  借鉴国际经验管控化学品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胡建信  借鉴国际公约增列化学品管控的经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采用类似《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审查委员会的程序审查管控化学品。二是设立化学品相关专项研究,利用大数据手段管控化学品。三是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通过之前开展已增列POPs淘汰减排行动。  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和监管体系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会长 周献慧  新污染物治理须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重点,采取多方面环境管理措施防范风险。  一是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建立化学品环境监管体系,确定重点管控对象,制定控制标准,确定管控措施;三是尽快建立优先控制化学品筛选和风险评估制度、有毒物质排放转移报告制度等核心制度;四是加强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如信息平台建设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部门之间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等;五是推行责任关怀,促进企业自律;六是秉承“绿色”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促进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七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公众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新污染物预警机制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于云江  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一是建立环境管理目标污染物清单及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二是开展重点地区环境和人群健康监测;三是开展典型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建立新污染物预警机制。  应针对微塑料展开相关研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 李金惠  新污染物不仅是新出现的污染物,还包括一些国际社会长久以来未能完全解决的问题。比如,对于联合国环境大会关注的铅、镉等物质,国际社会保持持续关注,并呈现出可能发展为新的多边协定的趋势。对此,我国应紧跟国际进程,追踪最新进展。  新污染物不等同于新化学物质,其范围更广,还包括危险化学物质、无意产生的化学物质和危险废物。对于巴塞尔公约关注的重点废物流,如纳米废物、塑料废物、含POPs废物、含汞废物等,也应予以关注,开展相关调研,研究其特性、国内外管理进展以及处理处置相关技术,为进一步管理此类危险废物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对微塑料的国际管控力度大、立法进展速度快,但微塑料的化学品属性仍有待确认。国内应针对微塑料展开相关研究,调查微塑料的特性、赋存特征、迁移转化特性、环境及健康风险等内容,为合理管控微塑料问题做好应对措施。  尽快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顶层设计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吴丰昌  新污染物治理属全球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不同于常规污染物,我国新污染物管理基础薄弱,研究基础与欧美国家存在差距;环境质量标准中缺乏新污染物指标。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建议一是尽快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顶层设计,启动新污染物科技专项;二是持续加强新污染物来源、归因分析和环境行为与效应研究,加强新污染物环境基准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三是对新污染物的重要源头实行环境风险管控,实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管理。  建立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数据库与风险评估系统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余刚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研究新污染物控制名录,建立其环境污染数据库与风险评估系统;二是调查全国新污染物污染状况,分析其生态、健康风险,弄清主要排放源并建立源清单;三是编制新污染物防治规划,研究其防治的全国及区域目标,修改完善相应的法规、标准。  利用大数据手段重构标准体系  南方科技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胡清  利用大数据手段摸清已有标准底数及存在问题,制作生态环境政策标准图谱,重构标准体系。建议以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实现材料、物料的闭环管理,从而实现对各种污染物的全面管理。此外,建议利用物联网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由末端管控转为前端监管。  建立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石利利  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环境治理方面存在顶层设计不完善、评估监测不系统、科学研究弱等问题。应以提高认识、科学防控、突出重点、精准治污为指导思想,建议:  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立法及《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二是开展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建立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度;三是建立新污染物环境管理名录提名和动态更新机制,修订、制定高危害高风险新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做好限制使用与淘汰替代工作,加强监督监管;四是设立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攻克危害鉴别、环境暴露与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替代和治理修复等技术难点;五是加强组织和机构能力建设。  建立和实施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健全管理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子健  新污染物治理有三个要点:一是根据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等级、社会经济代价确定管理对象。二是基于已有技术水平和管理政策下的管理成本效益确定管理能力。三是考虑整个生命周期,针对不同环节,选择有效的管理措施。  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构建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架构,制定中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针战略,建立化学污染物释放、暴露、危害数据库,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确定管控重点。二是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危害、风险评估和社会经济分析。三是合理选择淘汰、限制、授权、分类与标签、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等防控措施,充分利用不同管理工具及其组合。四是建立和实施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健全管理机制,从源头控制重点新污染物进入流通领域和生态环境,建设无毒环境。  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化工绿色技术创新平台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爱民  “重化围江”是长江流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江苏段环境风险问题突出、下游水源地安全风险大,新型高风险有机污染物检出频率高。  建议优先选择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建立化学工业绿色技术创新平台,研发一批化学工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撑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从多层级管理PBT属性化学品  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陈景文  从PBT管理角度,提出多层级化学品环境管理建议:第一层级,从已有化学品中筛查具有PBT属性的化学品;第二层级,摸清底数,对体量大的化学品开展环境浓度和暴露水平监测,评估其环境风险;第三层级,对环境风险高的化学品开展风险管理并替代;第四层级,将环境风险难以削减到可接受范围的污染物纳入优先污染物,对其进行环境监管。  新污染物与传统污染物将长期共存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江桂斌  新污染物与传统污染物将长期共存,我国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治理体系还不完善:一是无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二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无法覆盖化学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三是新污染物的研究积累与学术引领不够。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有六项建议:一是设立“新污染物健康影响专项”,加强基础研究,为国家履约服务;二是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三是制定符合我国化学品生产和行业特点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评估技术体系;四是加强替代品研究;五是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追溯的全链条责任;六是推动信息公开,提高全民对新污染物的认知水平。  有序开展新型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控制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 王毅  在完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方面,建议一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战略研究,明确新污染物管控的优先排序和分类施策方案;二是完善名录管理,评估并逐渐增加新管控重点污染物名单;三是有序开展新型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控制;四是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法。  更新优先监测污染物名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郑明辉  从新污染物监测和筛查、国家优先监测污染物名录更新等方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筛查高产量化学品中优先控制化学品,尽快商讨高风险的中链氯化石蜡的限产和转产问题。二是借鉴美国地质调查局等机构新污染物筛查的经验,更新我国优先监测污染物名录。三是采用“效应导向”“非靶标筛查”等新技术和方法,发现中国特征性新污染物。  构建动态评估机制和赋存状况调查监测技术体系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 黄业茹  基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支撑需求,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立“摸清底数、完善名录、分类管理、重点治污”的支撑体系。完善成效评估,进一步加强已有框架下调查、评价和治理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污染物趋势动态评估机制,调整约束性标准,适时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现有监控体系;建立基于调查性监测、国际动态跟踪、定期文献调研的优先评估、控制污染物候选名录方法学。二是构建包括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5年及中长期行动计划及重大工程在内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框架。三是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赋存状况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建立基于现代质谱技术的靶标、非靶标筛选方法和生物筛选方法;完善、补充现有方法标准,制定环境多介质中化学物质调查、监测技术规定;建立重点区域及行业新污染物调查方法学等污染物环境赋存状况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四是持续开展年度新污染物环境赋存状况调查。  开展PFAS环境风险管控相关研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 黄俊  针对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风险管控,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氟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要PFAS的生产和使用清单调查工作。  二是加强PFAS类替代品的环境友好性评估与环境监管,要在PBT(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特性之外特别关注PMT(持久性、迁移性、毒性)特性。  三是尽快对有机氟化工聚集区、饮用水水源地、PFAS典型生产使用设施等开展系统监测,准确把握我国PFAS污染现状。  四是开展PFAS环境风险管控相关研究,包括污染场地筛选值和管控值、重点源排放标准、环境质量基准研究,PFAS回收利用和控制技术研究,污染场地评估与修复技术研究,针对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开展PFAS风险管控综合示范,考虑编制中国PFAS环境管理战略与行动计划。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我省将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案》强调,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对生态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如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
  •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步入“快车道”
    目前,我国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术研发与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工作,研究建立了“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形成了系列标准、技术规范,有效支撑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对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作出了淘汰或限制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我国对新污染物的治理步入“快车道”。动态开展对新污染物的“筛—评—控”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且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被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据了解,新污染物大多具有器官毒性、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种生物毒性。同时,新污染物还可以随着空气、水流实现长距离迁移,并经食物链富集后,长期蓄积在生物体内。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指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行动方案》还明确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分阶段目标任务、实施路线图。《行动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任刘国正说,与常规污染防治不同,新污染物治理的复杂性在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种类繁多、来源广泛、环境风险隐蔽。在确定每种新污染物治理措施时,需紧密结合环境风险的特异性,找到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对策。“目前,我国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术研发与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工作,研究建立了‘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形成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等系列标准、技术规范,有效支撑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说。“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是指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和监测,筛选出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再对其实施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刘国正说,由于人们对新污染物危害的认知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新污染物的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还需要不断推进。绿色替代品助力新污染物治理多年来,我国大力研发新污染物绿色替代品、替代技术,有效支撑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以六溴环十二烷(HBCD)为例,HBCD是一种多溴代白色固体物质,可以作为阻燃剂添加到其他材料中使用。研究发现,HBCD本身具有毒性,容易进入生物体内,HBCD的大量长期累积还可能增加致癌风险。山东是HBCD的生产和加工使用大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晓东说,在推进HBCD淘汰过程中,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科学制定方案,协助企业寻找绿色先进的替代产品和工艺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经过专家们的反复研究、试验认证,发现甲基八溴醚和溴化SBS(溴化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能有效替代HBCD,并且具备工业化生产条件、环境风险低。原来使用HBCD生产保温板材的企业,仅需要简单调整工艺参数就能使用替代品进行生产,并使产品质量满足国家要求。如今这两类替代品的产能正在不断扩大,产销两旺。”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主任刘强说。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我国强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助力钢铁、化工、造纸、建材等十余个行业绿色转型升级。目前,我国环境和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不仅如此,我国还为新污染物的全球治理贡献了“加速度”。作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首批签署国之一,我国每年减少了数十万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生态环境部原副部长邱启文表示,签署公约以来,我国建立国家履约机制、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绿色替代、参与全球治理等,为履约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提出了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等要求。根据《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科技支撑与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据不完全统计,《行动方案》发布后,全国约30个地区发布地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进。但不容否认的是,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科学认知不足等困难和挑战。“面对新挑战以及新的防控需求,应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构建新污染物的风险评价与控制技术体系、建立完善风险评价方法学、识别重点风险源为目标,开展一系列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强调,应大力发展高效、灵敏的新污染物检测技术,实现新污染物识别、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研究,开展新污染物生物毒性和健康风险评价体系研究,发展绿色、高效的新污染物实用去除技术,研发、构建大数据技术支持下的、涵盖新污染物转化迁移体系的智慧化水网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桂斌则表示,面对更为繁复的新污染物环境问题,我国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促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新污染物治理效果,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例如,通过区块链、深度学习等技术研发绿色替代品;通过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相结合,开发针对新污染物的毒性测试和优先化筛选体系等。江桂斌说,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系统可以让新污染物的防控与风险预警更进一步。比如可以从一个化合物的结构设计开始,提出绿色化学合成方案,从源头减少对生态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化学品的产生,为环境友好型替代品的安全设计提供虚拟筛查等。
  • 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27日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助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建设美丽广东。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1. 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建立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衔接国家调查制度。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落实国家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要求,制定广东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珠三角地区以纺织印染、涂料、橡胶、电镀、电子电路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东地区以纺织印染、电镀、养殖、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西地区以石化、养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粤北地区以养殖、涂料、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珠江、韩江、粤东沿海及粤西沿海等水系和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表水新污染物污染状况本底调查与环境监测。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省内重点地区土壤、地下水,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废水调查监测工作。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研究制定广东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本地区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制定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列入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按照“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要求,开展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动态更新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并适时完善管控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识别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严格源头管控,切实防范新污染物产生。4. 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宣贯和督导力度,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与国家的监督执法联动,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加大抽查频次,对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省生态环境厅负责)5. 严格实施新污染物禁限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落实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依法限期淘汰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进出口管控,落实化学品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等国际公约,落实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及汞化合物的淘汰、禁止、限制、控制等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行为。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对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管执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过程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排放。6.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大力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 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的规定。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督促其严格执行用药休药期规定。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技术培训指导,建立主要养殖品种用药减量技术模式,骨干基地实现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 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研发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指导各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探索建立回收处理长效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9. 加强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实施治理试点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在前期对本地区重点化学物质筛查识别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11.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整合新化学物质名录、优控化学品名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等相关数据库,提高化学品和新污染物环境治理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抗生素和微塑料生态危害机理、绿色替代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新污染物的环境筛查与识别、环境危害机理、基准与标准制定、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等相关研究。(省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 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新污染物分析测试实验平台,配齐配全新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初步形成内分泌干扰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开展非靶向-靶向监测技术研究,对新污染物进行定性识别和定量检测。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新污染物专业监测技术人员。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有效防控饮用水健康风险。(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督、药监等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建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美丽广东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体系,组织落实本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省生态环境厅要牵头会省有关单位,于2025年底前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落实本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推动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废弃、排放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宽资金渠道。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做好新污染物治理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污染物治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新污染物科普宣传,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借助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实施!对重点新污染物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近日,《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要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上海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基本形成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据悉,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本次颁布的工作方案就是为这项工作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二、落实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区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关法规标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落实和完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在重点行业对重点化学物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2023年底前,根据国家部署完成本市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以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建立健全评估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成抗生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环境风险筛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细化制定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衔接后续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动态发布,自动动态更新相关清单及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实施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研究性监测,持续推动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一)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分类强化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监督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重要消费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典型园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依托上海化工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探索推进上海化工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工区双酚A等特征物质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五)推动消防行业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鼓励消防行业按照规定从源头提前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的采购,完成上海化工区等消防部门现有装置中含PFOS类泡沫库存产品的环境无害化销毁处置示范工作,进一步降低全氟化合物排放的生态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一)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产品),并在本市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使用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医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做好兽药实名销售和使用追溯,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加强农药风险监测预警,持续监测跟踪农药安全使用风险情况。在农田、森林、绿地等区域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植保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并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推进本市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到2025年,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率达到90%。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质技术与管控标准体系,加强难去除新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研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投集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深化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持续开展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跟踪监测。在青浦区金泽镇沙田湖,利用人工湿地继续开展养殖业尾水中抗生素治理试点,并加强人工湿地日常维护和尾水排放口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鼓励和引导水产养殖企业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四)加强制药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治理。开展制药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制药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规范,加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五)加强微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调查,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工作,建立岸滩垃圾清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七、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强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提升创新能力;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支持本市环境领域有关重点实验室加强新污染物相关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本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动新染物检测技术和质控标准化,打造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赋能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结合各区实际细化分解、完善本方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报送新污染物治理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新污染物治理重点支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上海银保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12345”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据了解,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来源复杂等特点。《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强调,在云南省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有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记者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资金投入!厦门发布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到,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方案》提到,要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厦门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厦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并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涉及到科学仪器方面,《方案》特别提到2023年到2025年期间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详情参见: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1号,以下简称“省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准则,遵循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实施调查监测、分类治理、全过程风险管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以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㈡工作原则  1.全面落实,稳步推进  坚决贯彻国家和省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遵循污染治理规律,树立系统防治观念,合理安排各项措施和工作进度,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2.精准施策,突出重点  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实际情况,瞄准新污染物潜在排放源以及主要环境归宿开展调查监测,科学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针对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建立跨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体系,形成新污染治理合力,统筹推动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科技支撑、资金支持与宣传引导,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㈢工作目标  到2025年,落实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围绕涉新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成一批我市特征性新污染物及其主要排放源的筛查工作,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㈠落实法规政策,健全管理机制  1.贯彻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决落实国家、省级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相关标准规范,适时制定我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的地方标准、规范,做好与国家、省相关管理文件的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金融监管局,厦门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成立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在厦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征集新污染物研究、治理专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支撑、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积极先行先试,开展调查监测  4.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我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省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逐步建立厦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数据库,力争形成企业的“一户一档”管理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依托我市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瞄准电子、橡胶、医药、农药、石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消防、印染、皮革、涂料、电镀、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废水和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生物体等新污染物主要环境归宿以及九龙江河口等外源输入端口,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方法。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需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及其它化学物质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筛查。收集并根据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环境调查监测结果,识别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的主要环境源汇,分析我市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环境暴露时空特征,探索建立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模型。按国家、省要求完成首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依据并衔接最新版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一品一策”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基于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数据,建立厦门特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整合优势力量,力争接入高校、科研院所新污染物相关科学研究积累的历史数据,打造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促进我市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治理工作的数据化管理,指导相关调查监测,支撑相关理论技术研究,服务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科学决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等参与)  ㈢实行全过程监管,降低环境风险  8.落实新污染物源头防范。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并公开核查结果。配合国家、省联动的监督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纳入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按期完成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新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进出口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强化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绿色制造和产品认证。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相结合,在电子及机械制造、消费品、材料、医药等领域推广绿色技术工艺装备,切实减少新污染物产生。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实施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在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推荐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绿色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逐步推广绿色示范技术。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定期对相关产品中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合理应用培训考核和处方权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落实不合格药物无害化处理要求。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的生产和使用,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的管控,严禁人用重要抗生素类药品在养殖业中应用,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的投入品管理,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抽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包装物,逐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积极研发推广性能好、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推进餐饮外卖行业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行业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探索开展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海洋及其沉积物等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紧盯医药、农药等生产企业,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火炬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工业园区以及电子、橡胶、医药、农药、污水处理、消防、涂料、纺织印染、石化等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选取至少一个重点工业园区和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力争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市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19.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我市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市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专项,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发挥新污染物相关基础科研优势,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相关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毒理分析、环境行为、源汇通量、生态效应、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探索和攻关;支持已有科技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理论基础研究和管控治理关键技术研究;通过科技项目引导相关研究单位建立新污染物数据库、研究中心,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大新污染物相关科研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学研用结合。(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探索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制度以及环境监测体系。2023年到2025年,动态跟进国家、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发布情况,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宣贯和标准规范培训,组织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采样、检测、监测、质控、评估等业务培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监督、执法装备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2023年到2025年期间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相关测试分析标准方法的建立和认证,研究制定我市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合作,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和新污染物测试重点实验室,逐步构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市、区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上下衔接,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健全新污染物相关信息报告、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强化制度机制设计。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将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N”方案体系。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对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风险管控,贯彻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的行动举措。加强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的执法监测以及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进出口、生产、销售、使用、排污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新污染物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降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加大对新污染物相关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的资金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项目申请中央、省级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资金;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模式。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提高企业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动态发布新污染物相关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鼓励企业、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为新污染物治理献言献策,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新污染物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新进展,引导公众树立对新污染物的科学认识,为做好新污染物防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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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2021.10.1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印发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2.05.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11.29 生态环境部通过《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2022年12月29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正式颁布;2022.11-至今 包括黑龙江、吉林、海南、广东、重庆多个省市均印发相关的《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从国家征求意见的通知到具体政策落实以及后期文件的印发跟进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新污染物的治理实施工作较为重视,治理工作刻不容缓!目前认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内分泌干扰物(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EDCS)、药物与个人护理品(pharmaceutical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PPCP)、全氟化合物、抗生素、微塑料(Microplastics)等均属于新污染物的范畴。赛默飞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推出新污染物筛查和定量方案,方便客户能够更快抓住国家政策方向,快速落地新污染物的筛查定量工作。 基于全新的OE系列的Orbitrap的平台,赛默飞推出了筛查新污染物的解决方案,该方案的主要亮点在于:针对管控清单建立的新污染物数据库,方便客户拿来使用,无需从零开始新建;分析速度快,一针只需15min的方法;正负一起采集,可实现较高的通量检测;一次校正,可以实现连续7天不校正,偏差5ppm以内,使用标配的内标校正,可实现亚ppm的质量精度; 使用TraceFinder软件,根据已经建立好的的数据库,可以实现精确的靶标筛查工作,同时针对目标物质的谱图、同位素匹配、二级碎片的匹配以及标准品和样品数据库的匹配均有展示和标记,方便确认,图1为TF的筛查结果展示。赛默飞本身还有Compound Discoverer ,针对目前未列入新污染物名单里的化合物做非靶标筛查,有利于在之后新污染物名单第二批公布之前,做到相关的预期,提高我们在新污染物筛查方面的工作可预见性以及创新性。图1 Orbitrap 新污染物筛查结果展示界面(上面为结果标注,左下为同位素匹配,右下为碎片匹配)(点击查看大图) 基于全新一代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平台,赛默飞推出了新污染物的定量方案,该方案优势:只用一款色谱柱和两个方法实现了主要环境新污染物全覆盖!真正的高通量,极大缓解人力、物力不足和时间紧张,效率提高!图2.部分提取离子流色谱叠加图总结根据当前新污染物政策的更新以及相关省市的响应速度,可以预期在之后的环境监测工作中,新污染物的筛查工作必将是新的重心所在,赛默飞将继续努力,不断开发更优质的方案,以帮助使我们的生活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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