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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毒理学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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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环境毒理学概述

    环境毒理学是利用毒理学方法,研究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其机理的学科。它是环境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毒理学的一个分支。环境毒理学主要通过动物实验来研究环境污染物的毒作用。环境污染物对机体的作用一般有接触剂量较小;长时间内反复接触甚至终生接触;多种环境污染物同时作用于机体;接触的人群既有青少年和成年人,又有老幼病弱,易感性差异极大等特点。环境毒理学的任务主要有三项:研究环境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的降解和转化产物,对机体造成的损害和作用机理;探索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损害的早期观察指标,即用最灵敏的探测手段,找出环境污染物作用于机体后最初出现的生物学变化;定量评定有毒环境污染物对机体的影响,确定其剂量与效应或剂量一反应关系,为制定环境卫生标准提供依据。环境毒理学主要研究环境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的降解和转化产物在动植物体内的吸收、分布、排泄等生物转运过程,和代谢转化等生物转化过程,阐明环境污染物对人体毒作用的发生、发展和消除的各种条件和机理。环境污染物对机体毒作用的评定,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动物实验方法进行的:急性毒性试验:其目的是探明环境污染物与机体作短时间接触后所引起的损害作用,找出污染物的作用途径、剂量与效应的关系,并为进行各种动物实验提供设计依据。一般用半数致死量、半数致死浓度或半数有效量来表示急性毒作用的程度。亚急性毒性试验:研究环境污染物反复多次作用于机体引起的损害。通过这种试验,可以初步估计环境污染物的最大无作用剂量和中毒阈剂量,了解有无蓄积作用,确定作用的靶器官,并为设计慢性毒性试验提供依据。慢性毒性试验:探查低剂量环境污染物长期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损害,确定一种环境污染物对机体的最大无作用剂量和中毒阈剂量,为制订环境卫生标准提供依据。为了探明环境污染物对机体是否有蓄积毒作用,致畸、致突变、致癌等作用,随着毒理学的不断进展,人们又建立了蓄积试验、致突变试验、致畸试验和致癌试验等特殊的试验方法。环境毒理学的研究主要以动物实验研究为主,观察实验动物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接触不同剂量的环境污染物后出现的各种生物学变化。实验动物一般为哺乳动物,也可利用其他的脊椎动物、昆虫以及微生物和动物细胞株等。用动物实验来观察环境污染物对机体的毒作用,条件容易控制,结果明确,便于分析,是评定环境污染物毒作用的基本方法。但动物与人毕竟有差异,动物实验的结果,不能直接应用于人。因此,一种环境污染物经过系统的动物毒性试验后,还必须结合环境流行病学对人群的调查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才能作出比较全面和正确的估价。随着人类对环境污染物认识的不断深入,环境毒理学将在多个方向发展,其中主要是探讨多种环境污染物同时对机体产生的相加、协同或拮抗等联合作用;深入研究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中的降解和转化产物以及各种环境污染物在环境因素影响下,相互反应形成的各种转化产物所引起的生物学变化;一步研究致畸作用的机理,完善致突变作用的试验方法,找出致癌作用与致突变作用的确切关系;深入研究环境污染物对动物神经功能、行为表现以及免疫机能的早期敏感指标;深入研究环境污染物的化学结构同它们的毒性作用的性质和强度的密切关系,以便根据化学结构,作出毒性的估计,减少动物毒性试验,并为合成某些低毒化合物提供依据。

  •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标准:GB 15193.1—20141范围:适用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因素的安全性,检验对象包括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辐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及食品污染物。2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内容:2.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测定LD50,根据LD50进行急性毒性剂量分级。2.2遗传毒性试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等等。目的:了解受试物的遗传毒性以及筛查受试物的潜在致癌作用和细胞致突变性。2.3 28天经口毒性试验:等到28天经口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初步评价受试物的安全性,并为下一步较长期毒性和慢性试验剂量、观察指标、毒性终点的选择提供依据。2.4 90天经口毒性试验:等到90天经口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慢性毒性试验剂量选择和初步制定人群安全接触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2.5致畸试验:了解受试物是否具有致畸作用和发育毒性,并可得到致畸作用和发育毒性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2.6生殖毒性试验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了解受试物对实验动物繁殖及对子代的发育毒性。得到受试物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为初步制定人群安全接触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2.7毒物动力学试验: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等相关信息;为选择慢性毒性试验的合适实验动物物种、系提供依据;了解代谢产物的形成情况。2.8慢性毒性试验:了解经长期接触受试物后出现的毒性作用以及致癌作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的最终评价和知道健康指导值提供依据。2.9致癌试验:了解经长期接触受试物后出现的毒性作用以及致癌作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的最终评价和知道健康指导值提供依据。2.10慢性毒性和致癌合并试验广微测简浩斌:15521281489 欢迎多多交流

  • 【原创大赛】毒理学研究中心兽医的作用和职责

    【原创大赛】毒理学研究中心兽医的作用和职责

    [align=center]毒理学研究中心兽医的作用和职责[/align][align=center]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lign][align=center]安评中心:柯海阔[/align] 近些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型产品已经融入到千家万户,特别是食品、药品和保健品,更是层出不穷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但是作为一样产品,在使用的过程中,其安全性常常令人堪忧。很多产品并没有进行严格的毒理学安全性研究,就通过了监管部门的审核,摇身一变就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例如前段时间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鸿茅药酒事件。这项产品其毒理学安全性本来就存在问题,却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下,使得很多中老年消费者购买,而这些消费者在服用之后,不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 所以,一项新的产品其质量不仅要经得住考验,其安全性更是不能出现任何问题,毕竟安全重于泰山。而对于毒理学安全评价这一个行业来讲,我国仍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机构虽然具备资质,但是其人员水平和管理方法上存在着不少问题,故测试的结果令人难以信服。[align=center][img=,690,468]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7/201807011358340649_7801_2904018_3.png!w690x468.jpg[/img] [/align] 究其原因,就要从毒理学试验的本质来说了。毒理学作为医学的一个分支,其以动物为研究载体,采用不同的试验方法研究动物的不同反应。而动物的症状观察和生理结果评价就成了毒理学试验的重中之重。都知道人有个什么问题都要去找专业的医生,而动物也一样,其也有专门的兽医。但是在国内,很多从事毒理学研究的人,都是生物学或者医学背景的,真正经过专业兽医教育的人只是少数。所以很多毒理学的试验都是从人类医学的角度上来进行评价的,而要知道从动物到人,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因此兽医在毒理学试验中扮演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由于国内动物福利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兽医培训制度的缺陷,兽医在毒理学和安全评价的工作中常常充当的是一个陪衬角色,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么在毒理学中,兽医应该如何做呢? 首先来说一下在国内很多毒理学研究机构中,一个兽医一般只是负责对动物、饲料、垫料进行采购,或者是负责对动物房进行日常的清洁维护。说好听点是个兽医,说难听点就是饲养员加采购专员。有时候兽医还会被拿过来充当QA检察人员,总之很多时候,兽医在毒理学机构里面就是一个万金油。 然而,国外兽医在毒理学机构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首先,对于毒理学试验机构中的动物来说,兽医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因为在毒理学机构中,兽医对动物有着最高的处置权。从动物的引入开始,兽医就负责对其进行健康检查与检疫,只有检疫合格的动物才能进入到机构的动物房中。之后动物的日常饲养与正常试验,也需要兽医的全程参与。因为在正常的饲养和试验中会涉及到动物福利以及人道终点的判定,这些都是需要兽医来做的,毕竟最懂这些动物的,除了饲养员之外就是兽医了。此外,兽医还应该对动物房中的动物进行优质的兽医保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虽然现在的动物大都是SPF级别或者是清洁级别的,但是也不能排除动物携带其他的病原体,而这些病原体都可能是动物发病的罪魁祸首,而兽医的治疗不仅可以减少动物的痛苦,而且还能保障实验动物的质量,从而让实验得到的数据更加的精准。最后,兽医还应负责整个动物房的防疫工作。在农业养殖中有这么一句话,病不是用来治的,而是用来防的。虽然毒理学试验的动物不是养殖,但是构建起一个完整和行之有效的动物房防疫计划也是极其重要的。现在的国内很多试验动物机构都开始引入了哨兵动物,这就是防疫的一种体现。试想一个试验动物机构没有合理的防疫计划,一旦出现传染性疾病,这对动物房的动物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总之,毒理学研究中,兽医的的职责应该和国际接轨,这不仅关乎动物福利的发展,也决定着实验结果是否准确。而不是单纯的像个牢头一样从事一些动物的管理性工作,在毒理学试验中如同一个局外人。

  • 【分享】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包括实验动物房)的要求。 欢            本规范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进行食品毒理学试验的单位。   2 引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定义   3.1 受试物test substances   指本规范“范围”内的各种测试样品。   3.2 试验系统test system   3.2.1 指经受试物及对照物处理的一切动物,微生物及其他生物。   3.2.2 按食品毒理学要求进行的试验,也包括所用的方法。   3.3 对照物reference materials   指在试验系统中用于鉴定测试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试验系统的敏感性及特异性的物质,以及用于试验系统中结果判定时同受试物进行比较的物质。   3.4 标本specimen   一切用于测试的受试物,从试验系统中取出的用于检查或分析的物品均称作标本。   3.5 原始资料raw data   实验研究过程中进行试验和各种活动观察的记录,包括所有实验记录及数据,自动分析测试仪器上的记录资料,照片和声像记录,原件或复印件等。   3.6 试验开始日期及完成日期study initiation and completion date   试验负责人签署试验方案的日期为试验开始日期,签署最终试验结果报告的日期为试验完成日期。   3.7 试验负责人program director   负责有关课题设计的审查批准或兼为课题负责人。   3.8 课题负责人project director   负责课题或分课题的设计,试验的技术措施,对试验进行解释,分析起草有关文件和试验报告,对实验的质控提出证明。   3.9 质量控制人员quality control officier   指课题负责人之外的食品毒理学专家及有关人员,负责对实验质量的控制。   4 人员和组织   4.1 人员   4.1.1 实验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教育和训练,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4.1.2 实验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污染受试物、对照物和试验系统。   4.1.3 实验人员必须穿着适合其工作性质的特定的工作服,这些工作服必须能防止实验人员受到受试物、对照物和试验系统的污染,并适当地进行更换。   4.1.4 实验人员一旦发现患有对实验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疾病时,必须禁止其直接接触所有的受试物、对照物和试验系统,直到疾病痊愈。如果实验人员的健康影响到实验质量,必须立即向试验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实验质量。 4.1.5 所有实验人员必须明确他们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和各自的职责。   4.2 组织   4.2.1 课题负责人提出全面的试验方案,经试验负责人签署。   4.2.1.1 确定课题的参加人员及分工。   4.2.1.2 实施试验方案。   4.2.1.3 一旦发现影响实验质量和可靠性的意外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作好记录。   4.2.2 由除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质量保证系统,负责监控实验,确保设备、仪器、人员、方法、操作、记录和质量控制符合本规范。   4.2.3 按照试验计划,在人力、财力、设备、材料和法学上得到充分保证,确保及时和准确地完成实验设计中所规定的研究项目。   4.2.4 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资料的分析、解释,起草有关文件和试验报告。   4.2.5 试验全过程资料归档。   5 实验室   5.1 试验和测量装置   5.1.1 实验室应配备满足试验和测量要求的装置。装置应合理安放,以利于操作、检查、清理及保养。   5.1.2 每项试验和测量装置应保存记录,记录应包括:   5.1.2.1 该项装置的名称;   5.1.2.2 制造厂家及型号标志;   5.1.2.3 收到日期;   5.1.2.4 启用日期;   5.1.2.5 电源安置;   5.1.2.6 维护细节;   5.1.2.7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5.1.3 每项试验和测量装置的操作说明书应妥善保存,并应方便使用,实验装置只应由批准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操作。   5.1.4 装置任何部分出现超负荷,或使用不当,或结果可疑,或由检定及其他方法判定有缺陷时,应停止使用,进行修理并记录备案。如果是测量装置,还应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5.2 检验方法及程序   5.2.1 实验单位备有说明机器的正确操作,检查、调整及整理的方法,以及机器发生故障或破损时应采取的修理手续的标准操顺序书面说明书,便于工作人员查阅和使用。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的任何变动应得到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5.2.2 试剂与溶液   5.2.2.1 实验区内的所有试剂与溶液应用标签标明其性质、浓度、保存要求及失效期,特殊试剂应用指定容器保存。   5.2.2.2 变质或过期的试剂与溶液不能使用。   5.2.2.3 试剂与溶液(特别是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在称取和使用时防止造成污染和变质,保持试剂与溶液的专一性质。   5.2.2.4 接收与取出试剂的量及日期应记录存档。   5.2.3 受试物和对照物   5.2.3.1 受试物和对照物的特性   受试物和对照物的成分含量、浓度、纯度、稳定性及合成方法等反映受试物和对照物特性的指标应有完整资料并存档。如受试物和对照物为市售品,应加以注明。   5.2.3.2 受试物和对照物的管理 5.2.3.2.1 用于贮存受试物和对照物的容器应标明名称、批号、有效期及贮存条件。   5.2.3.2.2 受试物应注明其属性和采集日期,并与标本容器的标签及其他结果相一致。   5.2.3.2.3 应妥善保存标本及其观察记录,便于进一步的研究。标本保存应满足记录资料保存的有关要求(见第6章)。   5.2.3.3 受试物、对照物与载体的混合物   5.2.3.3.1 受试物、对照物与载体的混合物应符合试验要求。所用载体应对混合物中受试物或对照物的特性、试验系统、程序实施及测试结果无干扰作用。   5.2.3.3.2 应测定受试物,对照物在混合物中的均匀性,定期测定受试物、对照物在混合物中的浓度及稳定性。   5.2.3.3.3 在受试物、对照物与载体的混合物中,任一组分有失效期时,应在容器上注明;如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有失效期时,应注明较早的那一种。

  • 【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应遵守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而进行的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试验。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必须遵守本标准。2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农药安全评价机构 为农药登记而从事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研究的实验室。 2.2 委托单位 委托农药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单位。 2.3 安全评价 用试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用以评价农药的安全性。 2.4 试验系统 用于毒性试验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细胞等。 2.5 毒性试验 为明确供试物的安全性,在实验室进行的一般毒性、遗传毒性、生殖毒性等的各种试验。 2.6 供试物 用于试验的农药纯品、原药或其各种制剂。 2.7 对照物 在试验中与供试物进行比较的物质。 2.8 批号 用于识别 “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以保证供试物或对照物的可追溯性。 2.9 标本 采自试验系统用于分析观察和测定的任何材料。 2.10 原始资料 在试验中记载研究工作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文书材料,包括观察记录、笔记本、照片、底片、色谱图、缩微胶片、磁性载体、计算机打印资料、自动化仪器记录材料等。 3 组织和人员 3.1 农药安全评价机构应相对独立,其组织和管理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应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相应的试验人员。 3.2 人员数量与素质应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这些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取得上岗资格。 3.3 应有措施和计划保证其人员得到及时培训。 3.4 应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保证试验人员免受来自试验中的任何污染,也应有措施保证试验人员的身体条件对试验不产生影响。 3.5 应保存所有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培训和技术业绩、工作经历、授权以及聘任证明等技术档案。 3.6 农药安全评价机构的试验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3.6.1 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6.2 熟悉本标准的基本内容,严格履行职责,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与所承担工作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 3.6.3 及时、准确和清楚地记录试验中的有关现象和数据,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试验中发生的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情况。 3.6.4 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着装,遵守健康检查制度,确保供试物、对照物和试验系统不受污染。 3.6.5 定期进行体检,患有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者,不得参加研究工作。 3.7 农药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的职责为: 3.7.1 全面负责农药安全评价机构的建设和组织管理。 3.7.2 决定机构人事调配、晋升、奖惩、培训等事项。 3.7.3 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和试验条件符合规定。 3.7.4 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履行职责。 3.7. 5 聘任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并确保其履行职责。 3.7.6 每项研究工作开始前,聘任项目负责人。 3.7.7 负责与协作或委托单位试验协议或委托书的签字" 3.7.8 组织制定和修改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 3.7.9 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研究工作的进展。 3.7.10 审查批准试验计划书。 3.7.11 及时处理质量保证部门的报告,详细记录采取的措施。 3.7.12 审查批准试验报告书。 3.8 农药安全评价机构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为: 3.8.1 保存农药安全评价机构的主计划表、试验计划书和试验报告书的副本。 3.8.2 审核试验计划书、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书。 3.8.3 对每项研究实施检查,并根据其内容和持续时间制定审查和检查计划。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并在记录上签名,保存备查。 3.8.4 定期检查动物饲养设施、试验仪器和档案管理。 3.8.5 向机构负责人和 (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3.8.6 参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保存标准操作规程的副本。 3.9 项目负责人职责为: 3.9.1 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管理。 3.9.2 制定试验计划书,严格执行试验计划书,分析研究结果,编写试验报告书。 3.9.3 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及时提出修订或补充的建议。 3.9.4 确保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明确所承担的工作,并掌握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3.9.5 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检查各种试验记录,确保及时、直接、准确和清楚。 3.9.6 详细记录试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和采取的补救措施。 3.9.7 及时处理质量保证部门提出的问题,确保研究工作各环节符合要求。 3.9.8 试验结束后,将试验计划书、原始资料、应保存的标本、各种有关记录文件和试验报告书等归档保存。 4 质量保证部门 4.1 应设置独立的质量保证部门,负责对每个项目或课题进行监督,确保设施、设备、人员、方法、操作、记录和控制的管理符合本标准要求,质量保证部门应实施检查并如实保存检查记录, 4.2 质量保证部门职责: 4.2.1 保存该机构承担的所有主计划表副木。 4.2.2 保存该机构试验项目协议书或委托书副本。 4.2.3 制定试验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以保证项目的正确性、完整性。保存检查的记录,记录应有签字,要记录检查的日期、项目名称、被检部门、检查员、问题、建议或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进行复查的时间表。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机构负责人,并提交有关项目的书面检查报告。 4.2.4 审核项目的试验计划书,并保存其副本。 4.2.5 审查试验报告书,确保报告的结果准确反映了原始数据。 4.2.6 签署质量保证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和内容等。 4.2.7 应保存质量保证过程中的有关检查记录。

  • [分享]食品毒理学教材word版zt

    目 录第一章 绪论 1第一节 食品毒理学概述 1学科内容任务性质、地位 2食品毒理学研究方法 2食品毒理学发展历史和现状 4第二节 食品毒理学和食品安全性 8食品安全性的现代问题 9食品安全性控制与人类食物链 11第二章 食品中外源化学物的来源、转运与转化 13第一节 食品中外源化学物的来源 13一、天然物 13二、衍生毒物(derived toxicants) 13三、污染物----生物学污染物和化学污染物 13四、添加剂 14第二节 生物转运与生物转化 14一、外源化学物的体内动态过程 14二、生物膜和生物转运 15第三节 吸收 16第四节 分布 18第五节 生物转化 19第六节 排除 33第三章 食品中外源化学物的毒性损伤和影响因素 36第一节 食品中外源化学物引起的毒性损伤 36一、损害作用与非损害作用 36二、毒效应谱 36三、毒性作用分类 37四、靶器官 38五、生物学标志 38第二节 表示毒性损伤的指标 39一、剂量—反应关系 39二、毒性参数和安全限值 41第三节 毒性损伤(细胞损害)的机制 45一、细胞运作对物质的需求与限制 45二、外源化学物对细胞功能的干扰 47第四节、影响外源化合物毒效应的因素 48一、外来因素 49二、内在因素 53第四章 各类食品外源化学物 51第一节 植物类食品中的天然毒素和生理活性成分 57一、致甲状腺肿物 60二、生氰糖苷 62三、蚕豆病和山黧豆中毒 65四、外源凝集素和过敏原 66五、消化酶抑制剂 66六、生物碱糖苷 67七、血管活性胺 69八、天然诱变剂 70九、香辛料中的生理活性成分 73十、蘑菇毒素 76第二节 动物类食品中的天然毒素 77一、含有毒物质的动物组织 78(一)内分泌腺 78(二)动物肝脏动物肝脏中的毒素 79二、海洋鱼类的毒素 81三、河豚毒素 83四、贝类毒素 85五、海参类 87六、蟾蜍 88第三节 衍生物 88—、苯并[a]芘 89二、美拉德反应产物和杂环胺 90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 92四、N-亚硝胺 94第四节 污染物 96—、食物中的真菌毒素 97(一)黄曲霉毒素 97(二)其他曲霉和青霉毒素 101(三)麦角中毒和食物中毒性白细胞缺乏症 103二、食品中的工业污染毒素 105(一)多环芳烃 105(二)多氯联苯 107(三)二英 109(四)铅 113(五)汞 116(六)镉 118三、食物中的农药残毒 119(一)概 述 120(二)有机氯农药 122(三)有机磷农药 126(四)氨基甲酸酯农药 128(五)拟除虫菊酯农药 129(六)除草剂 130四、兽药残留 131(一)食品中兽药的污染 132(二)健康危害 135(三)控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措施 136第五节 添加剂 137一、食品添加剂的毒性 138二、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案和规定 139三、防腐剂 140四、抗氧化剂 143五、合成甜味剂 146六、食用色素 148七、食用香料 151第五章 食品毒理学实验基础 152第一节 食品毒理学实验的原则和局限性 152一、食品毒理学实验的原则 152二、食品毒理学实验的局限性 153第二节 毒理学毒性评价试验的基本目的 154第三节 实验动物的选择和处理 155一、实验动物物种的选择 155二、实验动物品系的选择 156三、对实验动物微生物控制的选择 157四、个体选择 157第四节 食品毒理学试验设计要点 159一、体内毒理学试验设计 159二、体外毒理学试验设计 160第五节 实验动物的染毒和处置 161一、动物实验前的准备 161二、受试物和样品的准备 161三、染毒途径 162四、实验动物处死及生物标本采集 163第六节 毒理学实验结果处理和分析 164一、毒理学试验的统计学 164二、统计学意义和生物学意义 169第七节 食品毒理学试验方法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展望 170第六章 食品中化学物质的基础毒性评价 172第一节 急性毒性试验 172一、急性毒性和急性毒性试验的目的 172二、经典急性致死性毒性试验 172三、急性毒性分级 177四、急性毒性试验的其他方法 177第二节 亚慢性和慢性毒性试验 181一、亚慢性和慢性毒性试验的概念和目的 182二、亚慢性和慢性毒性试验方法 182第三节 蓄积毒性 191一、化学物质的蓄积作用 191二、蓄积作用的研究方法 191第七章 食品中化学物质的遗传毒理学 193 第一节 基本概念 193第二节 遗传损伤的类型 193一、基因突变 193二、染色体畸变 195三、基因组突变 196第三节 致突变作用机制 197一、DNA损伤与突变 197二、非整倍体及整倍体的诱发 198三、DNA损伤修复与突变 199第四节 突变的不良后果 201—、体细胞突变的不良后果 201二、生殖细胞突变的不良后果 202第五节 遗传毒理学试验 202 一、遗传毒理学试验的分类 202

  • 急助化学物毒理学测定项目申报,

    各位大侠,小弟有事相求,我准备申请实验室认可,有一个实验项目不知如何申报,要做化学物毒理学测定项目,按这项目直接申报,还是按一个个申报(食品毒理学,中药毒理学,环境毒理学等).请指教!先谢谢![em54]

  • 【论坛原创之星】:毒理学中多毒算“毒”

    【论坛原创之星】:毒理学中多毒算“毒”

    毒理学也许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自从天才的传奇人物Paracelsus定下了Dose makes the poison的基调后,毒理学——这门古老而年轻、简单又复杂的学科——就始终围绕着剂量-反应相关的核心问题展开。直到一个名叫Calabrese的年轻科学家2003年在Nature上发表了题为Toxicology rethinks its central belief的评论后,整个学术界为之震动。[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8/08/200808182345_104695_1620019_3.jpg[/img] 图1 剂量-反应关系 (Caroline Hadley, 2003)(A) 阈值模型, (B) 线性非阈值模型(LNT), (C) 倒U型模型 和 (D) J型模型.传统上,人们认为毒物对受试生物的效应是与暴露剂量单调相关的(如图1A和图1B),这可能源于数千年的经验累积。到了19世纪,某些实验却表明毒物在低剂量下却可能表现出相反的效应,例如极低剂量的苯酚(常用杀菌剂)不仅不能杀菌,反而对真菌的生长有一定促进作用。这种现象后得名Hormesis(中文可译为“毒物兴奋效应”),显示在剂量-反应关系图上,就是倒U型(图1C)或J型(图1D)的双相剂量-反应模式。但在Calabrese之前的很长时间里,人们并没有对Hormesis投入过多的关注,或许是单调相关的观念太深入人心了吧。然而,时局总是会被出色的人物所打破。Calabrese没有受到主流观念的影响,在对双相剂量-反应模式进行了十余年的潜心研究后,终于大声宣布:Hormesis不仅是客观存在的,更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上,J型或倒U型才是剂量-反应曲线的真实形状!Hormesis的概念一俟提出,即在多个领域内产生了轰动性的影响。其中最实用的最受人关注的领域,首推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我们生活中所接触的ADI(每日允许摄入量)、MRL(最大残留限量)等概念,多半来自于毒理学等科学方法的实验数据和风险评价中估算得出的安全阈值。以权威性极高的USEPA的剂量-反应估算模型为例。在USEPA现行风险评价程序中,剂量-反应估算广泛采用的即图1A的阈值模型(适用非致癌效应)和图1B的非阈值模型(适用致癌效应和电离辐射,但此模型现也陷入争议)两类。因为两者的本质均为剂量-效应单调相关;故而只要低于某一特定临界剂量(EPA称之为RfD,即“参考剂量”),暴露就被认为是安全的。而Calabrese认为,Hormesis的存在很可能源自生物进化中的适应机制;因此,对化学品环境残留过于严格的要求不仅毫无必要,而且可能丧失适宜含量对生物体原有的有益影响。管理机构必须调整现有惯例,获取化学品安全剂量限值的最优化范围。可以想见的是,反对的声音也绝不罕见,有相当部分的学者担心Calabrese对Hormesis的估计过于乐观。他们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双相剂量-反应的情况,也完全可能由多种效应重叠、多种暴露并存、受试生物易感性差异等非机理性原因所导致。另外,部分学者指出,刺激并不代表有益,要求管理规章更改为时尚早。即便真的需要调整,也应该是对现有标准的加强而非放松。一个典型的例证来自2002年Berkeley大学Hayes小组的惊人发现。他们声称0.1ppb浓度下的阿特拉津致使两栖类产生了明显的雌雄同体特征,而美国对阿特拉津的饮用水限量为3ppb!尽管这个实验结果其未其他实验组重现,但由于事关重大,还是引起了USEPA等部门的高度重视。最后,请允许我做一次预言家:不管Calabrese对Hormesis的论断最后能否被验证,它给已许久未有波澜的毒理学带来的冲击已经不容忽视。如果我们把眼光从纠缠于Hormesis本身的正误中释放开来,就会发现当前围绕的Hormesis的诸多怀疑和争议,本身就暗含着否定毒理学原有秩序的惊人能量。不破不立,正如上世纪初那场伟大的物理学革命,伴随旧体系灭亡的往往是人类认识上的巨大进步。要想弄清多毒算“毒”这个困扰了人类千百年的问题,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突破勇气和创新精神。(后记:本文应该算是一篇小的comment,内容不是仪器方面的而是理论方面,不过为响应论坛号召参与奥运原创活动。受能力和时间所限,本文较为简单,也有所保留;但毕竟字句都是本人亲出,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请勿转载,谢谢)

  • 【原创】毒理学观点解读三聚氰胺事件

    历史总是给人以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次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很快让我想到了影响深远的磺胺类药物事件。今天磺胺类药物已经很少用于治疗人体疾病了,但是一百年前它也曾经是一种备受迷信的滥用药,直至百余患者因为急性肾衰竭而死亡。那次事件促成1938年Copeland法案的出台——后者直接导致了FDA的诞生。现在很多地方的人们已经可以享受毒理学发展所带来的保护。但是毒理测试也有其自身的不足,首先由于毒理试验的试验对象局限于非人类生物,除去某些特殊情形,如流行病学研究、干预试验外,人体试验存在着不可逾越的伦理障碍。其次,主要由于实验技术和环境状况的限制,传统毒理测试倾向于采用相对高剂量和短时间暴露。插一段话,在本次事件爆发之初,我们实验室也曾经希望在三聚氰胺的毒性方面做点文章,并且这方面的已有工作并不多。然而很快就有单位劝我们放弃这个念头,因为它的毒性似乎并不大(昨天看到阳线提供的FDA报告,结果也基本如此),好像也没多少发挥的余地。据报道三鹿的三聚氰胺含量竟高达几千个ppm,是其余奶粉中含量的数百乃至数千倍;这个浓度别说三聚氰胺,N多化合物喝下去多少都会有些反应吧。说得再极端点,H2O摄入过量你还有可能中毒呢。所以,过高的剂量可能是事件的直接原因之一。另外一个毒理学难以顾及的就是易感人群。毒理试验从最初的设计就是以统计原理为基础,结论也是为群体的绝大多数个体而服务的。这很可能是三聚氰胺事件产生的另一个重要根源。个体和小群体之间的差异总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有时差异比较大,对于婴儿、孕妇、老人、免疫缺乏者等高风险群体而言,即便低剂量的化学暴露也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但对该后果的预知是相对困难的。人类研究毒理的目标很简单,就是服务于应用。有人对毒理试验中的不确定因素表示质疑,认为很多东西都无法确定,又凭什么作为健康安全指导的依据?其实这就是风险评价的意义所在。现行健康风险评价体系源于1981年美国国家研究中心NRC的基本框架,而后USEPA又对该框架进行大量的补充和完善,成为北美地区风险评价的通用标准。在USEPA的指导文件里,除了致癌效应外,化合物的其余有害效应均存在一个安全阈值的概念(至于为什么存在这个概念,可以参见本人本版内另一篇文章;如果某些人只是一味怀疑,而又不愿意接受毒理学的基本原理,我只得表示无能为力)。这个安全阈值(SHD/RfD/ADI/BMD)并不是简单的借用毒理学数据,而是在慢性毒性试验的临界值(NOEL也有叫NOAEL/LOEL,或LED10)基础上,除以一定的不确定因子UF所得。这个UF主要因试验数据外推产生,包括动物到人的外推、短期到长期的外推,等等,每一项最大设定值为10,多项间可以累乘。UF愈大,得出的安全阈值就愈小,表明评价者对风险的认识存在“过估计”的可能,此即风险评价中最基本的保守估计原则。也就是说,虽然不是精确的结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仍是一个可靠的结果。UF的理论上限可达100000以上,不过通常高于1000的UF就不被采用了,因为与其接受过高的不确定性,倒不如重新设计一个更为贴近的毒理试验。FDA的三聚氰胺评价报告中使用的UF是100,表明评价者对不确定性已有已有比较充分的考虑。然饶是如此,易感群体的保护依然是个棘手的问题,再加上其他种种生物因素和统计因素,评价的结论往往类似于“不太可能造成风险”的格式;几乎没有专业人士胆敢告诉你,什么是绝对安全的。仅就目前来看,三聚氰胺事件最大的意义可能在于这冰山一角唤醒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其余方面并无特别之处。大约10年前我在上海的时候,曾被告知尽量不要去买很大很甜的西瓜,因为那些西瓜极有可能是在涝港垃圾填埋场里种出来的。填埋场里什么垃圾都有,其中当然不乏西瓜的营养品,也当然富含人类健康的杀手,但瓜农能意识到么?其他例子恕我不举了,相信大家该清楚我想表达什么: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需要的,然而它不应左右责任判断的结果。诚然,奸商尽管确实唯利是图,但奸商的行为也有一个“优选”的问题:假设它已经了解到可能的严重后果,并且势力既然已经大到可以控制这个、控制那个,为什么不选择一种更保险的作假方式?某些化学品或许并非必检项目,哪怕它根本就不是检测项目,可监管部门不会常年对行业中无规行为一无所知吧?公众的观念也比较简单:三聚氰胺事件是在短期内爆发,所以公愤极大;可假如患儿的效应要到5年或10年后甚至更长时间才慢慢体现,有没有人想到要去追究谁的责任?所以严格意义上,这一次不是“事件”而是“规则”的显现,产业链上很难讲有哪一方是清白的。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对产品健康安全意识的匮乏不仅是奶产品行业的问题,也是整个食品日用品产业的毒瘤。我们应该大力宣传普及健康安全的常识,从健全、完善法规和制度上着手,尽管可能某些人非常鄙视这些意见,但无论如何它也比动辄打出道德的旗号要实际得多。站在科研人员的立场看,“道德审判”这个玩意貌似很吓人,可惜却不怎么科学,也基本无用。就像司马昭是标榜以“孝”治天下的,最后偏偏骂司马氏无德的人最多。由此可见,整天把道德挂在嘴边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也是我对国内类似事件的普遍看法。

  • 【分享】食品毒理学课件

    中国心一点心意[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4920]“食品毒理学课件”[/url][/color][/color]

  • 欧洲就食品饲料的毒理学关注阈值方法提起公开征询

    针对欧盟科学委员会近期通过的一项关于食品饲料中低暴露物质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hresholds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TTC)与人类健康风险初步建议的意见草案,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日前向公众提起征询。 该意见草案主要评述了支撑毒理学关注阈值(TTC)的科研相关性和可靠性,TTC方法适用数据缺乏的物质,对已知化学结构、但毒性数据有限而暴露水平较低的物质是一种实用的风险评估筛选工具。 意见草案用generic scheme显示TTC方法在哪些情况下适用和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该generic scheme说明,可靠的人类暴露评估对如何应用TTC方法至关重要。不过,它难以预测非食品源头的暴露。 进行量化风险评估,尤其为确定是否需要一种综合的风险评估方式时,TTC方法是一种明智之选。与暴露场景相结合,如果暴露信息显示人体、食物或环境中不会达到TTC的水平,毒理学关注阈值就可以用来作为优先设置的筛选工具,也就是说将化学物质分类为“低关注物质”。如果测量或预测的暴露浓度与TTC相近,那么就需要获得化学物质毒理学的进一步信息。如果化学品的用途和其暴露的信息足够充分,利用TTC概念可用来限制动物实验。

  • 【求助】谁那里有《环境毒理学》这本书?

    《环境毒理学》,朱琳(主译),本人考博士的参考书之一。电子书,或者图书馆借的都可以,如果是图书馆借的话,本人可以到你们学校去拿。本人现在在北京,联系方式:ycybs@163.com

  • 【分享】德国毒理学专家:双酚A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据外媒报道,德国毒理学会(GST)在近期的《毒理学评论》杂志中表示,双酚A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时该组织支持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为双酚A制定的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目前的TDI为0.05毫克/千克/天。 德国毒理学会称:"总体来讲,我们认为目前制定的双酚A可耐受摄入量恰当合理,现有的证据可证明双酚A不会显著影响人体健康,这包括婴幼儿在内" 。

  • 【原创大赛】国家卫生计生委就《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分为食品产品、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特殊膳食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规范8个工作组进行。   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专家组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的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进行整理和评估,依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以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考虑我国管理现状,借鉴或者采纳国际指南及方法,同时考虑食品毒理学的发展和需求,提出了现行标准清理结果和拟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目录。   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组所涉及的标准多为试验方法,每项试验方法均较为完整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科学性和客观性,清理工作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现行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共21项,其中《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标准(GB 15193.11-2003)仅需要在文本形式和文字编辑上进行修改后即可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括《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2003)等19项标准;建议废止《小鼠精子畸形试验》标准(GB15193.7-2003),该试验方法存在检测终点影响因素较多、特异性较低等问题。   根据国外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专家组建议新制定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28天经口喂养试验》、《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我委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按照标准清理结果和拟定的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目录,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对拟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标准立项和起草工作。   根据标准清理工作情况,专家组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的目录如下:   (一)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二)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   (三)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四)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五)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六)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七)小鼠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八)啮齿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九)哺乳动物细胞DNA损伤修复/非程序性DNA合成体外试验   (十)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   (十一)体外哺乳类细胞HGPRT基因突变试验   (十二)28天经口毒性试验   (十三)90天经口毒性试验   (十四)致畸试验   (十五)生殖毒性试验   (十六)毒物动力学试验   (十七)慢性毒性和致癌合并试验   (十八)慢性毒性试验   (十九)致癌试验   (二十)健康指导值   (二十一)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   (二十二)体外哺乳类细胞TK 基因突变试验   (二十三)受试物处理方法   (二十四)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实验   (二十五)生殖发育毒性试验相关链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http://www.moh.gov.cn/zhuzhan/zqyj/201307/66fc8a25a332471786464ba6d4e8f7ba.shtml

  • 【分享】伪造生态毒理学报告 名企违反China REACH被罚款

    环境保护部2月9日发布企业违规公告:某国际知名跨国企业旗下六公司因伪造生态毒理学测试报告而违反了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相关规定。 经调查核实,该六家公司在联合申报新化学物质“重氮化的萘二磺酸钠盐与4-氨基-5-羟基-2,7-萘二磺基-2-〔(3-氨苯基)磺酰基〕乙基硫酸氢盐和2,4,6,-三氯-1,3,5-三嗪钠盐的反应产物”过程中提供虚假生态毒理学测试报告(编号为检字第S-066-2010和检字第S-067-2010)。其行为构成《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又称ChinaREACH)第八条违法事实,被处以依法改正和各自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本次涉案中国境内企业有四家,其余两家分处新加坡和泰国。 该公司回应称“完全接受环境部行政处罚并对违法事实感到惭愧”。公司发言人表示“此次受罚缘于对中国化学品法规监管程序的短视和认识不足”,当前企业正在“积极配合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当地主管部门展开违法情况调查,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力图保证企业充分履行法规义务”。

  • “发光菌生物检测技术”和“藻类毒理学”这两个话题哪个好?

    “发光菌生物检测技术”和“藻类毒理学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这两个话题不知道大家更趋向于哪个?最后一个月了,打算全力打造一篇全新的作品,先做个简要的调查PS:“发光菌生物检测技术”和国标的方法不同,打算从多个方面分析国标的不足,以及现有技术与未来技术。这不是简单的把国标方法做一下出几个数据那么简单了

  • 【转帖】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的毒理学试验研究

    为对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的安全性进行毒理学评价,采用急性毒性试验、溶血试验、局部血管刺激性试验、肌肉及皮肤刺激试验及豚鼠全身用药的过敏试验,考察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制剂的安全性。结果表明,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对小鼠肌肉注射的LD 。为4.989 mL/kg,0.1~0.5 mL该注射液在4 h内对兔红细胞不产生溶血和凝聚作用;静脉注射部位血管及周围组织均未见充血、水肿、出血和坏死等病理改变,肌肉注射部位充血范围在0.5 cm×1.0 cm 以下,4块股四头肌反应级的最高与最低之差等于0,家兔四块股四头肌反应级之和小于1O;以相当于临床用量2倍的剂量涂抹皮肤,停药后1、24、48、72 h镜下观察均未见明显异常的病理变化;豚鼠首次致敏后第14天及第21天静脉注射液攻击,在观察期内未见过敏反应。表明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在该试验条件下是安全的。过敏试验猪链球菌病是由猪链球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规模化养猪场中最常见的细菌病之一(蔡宝祥,2001)。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5一l1月发生较多,大小猪均能感染发病,但多见于断奶仔猪和育肥猪。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断奶仔猪链球菌病,临床多肌肉注射给药。为了考察该给药方法的安全性,根据《新药注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作者对庆大霉素和林可霉素注射液进行了急性毒性试验、溶血试验、局部刺激性试验(肌肉、血管、皮肤)及全身过敏试验,供临床参考。

  • 含银敷料表征和银的释放及纳米银毒理学研究

    【序号】:2【作者】: 程祥【题名】:含银敷料表征和银的释放及纳米银毒理学研究【期刊】:西南交通大学【年、卷、期、起止页码】:2015【全文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MFD&dbname=CMFD201601&filename=1015340974.nh&uniplatform=NZKPT&v=CMQgMBQhMOxGCgKwO_iA-cjoornfF2GOYVupd27jGAGETdPyAvK4Uzd2xbknnrDD

  • 【资料】一点心意,OECD毒理学测试标准25个

    新年快到,各版都在忙着欢庆节日,我们这儿也不能闲着。坛子里藏龙卧虎,本人能拿得出的收藏实在有限,就发些OECD的毒理学测试标准吧。OECD的毒性测试标准在圈内的权威性还是很高的;尽管目前做毒理测试的朋友恐怕还不多,不过也说不定哪天就会用上。您说是吧,呵呵~~[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4190]OECD Test Guidelines[/url] OECD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Section 2: Effects on Biotic Systems201: Alga, Growth Inhibition Test 202: Daphnia sp. Acute Immobilisation Test 203: Fish, Acute Toxicity Test 204: Fish, Prolonged Toxicity Test: 14-Day Study 205: Avian Dietary Toxicity Test 206: Avian Reproduction Test 207: Earthworm, Acute Toxicity Tests 208: Terrestrial Plant Test: Seedling Emergence and Seedling Growth Test 209: Activated Sludge, Respiration Inhibition Test 210: Fish, Early-Life Stage Toxicity Test 211: Daphnia magna Reproduction Test 212: Fish, Short-term Toxicity Test on Embryo and Sac-Fry Stages 213: Honeybees, Acute Oral Toxicity Test 214: Honeybees, Acute Contact Toxicity Test 215: Fish, Juvenile Growth Test 216: Soil Microorganisms: Nitrogen Transformation Test 217: Soil Microorganisms: Carbon Transformation Test 218: Sediment-Water Chironomid Toxicity Using Spiked Sediment 219: Sediment-Water Chironomid Toxicity Using Spiked Water 220: Enchytraeid Reproduction Test 221: Lemna sp. Growth Inhabition Test 222: Earthworm Reproduction Test (Eisenia fetida/Eisenia andrei) 224: Determination of the Inhibition of the Activity of Anaerobic Bacteria: Reduction of Gas Production from Anaerobically Digesting (sewage) Sludge 225: Sediment-Water Lumbriculus Toxicity Test Using Spiked Sediment 227: Terrestrial Plant Test: Vegetative Vigour Test

  • 卫生部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1108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17)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1.《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GB15193.3》(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细菌回复突变试验GB15193.4》(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4.《体内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GB15193.5》(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5.《小鼠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GB15193.8》(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6.《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GB15193.11》(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7.《28天经口毒性试验GB15193.13》(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8.《90天经口毒性试验GB15193.x》(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9.《致畸试验GB15193.14》(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0.《生殖毒性试验GB15193.15》(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1.《慢性毒性和致癌合并试验GB15193.17》(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2.《健康指导值的制定GB15193.18》(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3.《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GB15193.19》(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4.《受试物处理方法GB15193.21》(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5.《慢性毒性试验GB15193.x》(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6.《致癌试验GB15193.x》(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免费研讨会抢先知】足不出户了解环境毒理学相关研究技术进展,免费研讨会参会名额只剩31位!

    [align=left][b]推荐网络研讨会:[b][color=#ff0000][b]环境毒理学相关研究技术进展[/b][/color][/b][/b][/align][align=left][b]举行时间:[color=#ff0000]2019[/color]年[color=#ff0000]10[/color]月[color=#ff0000]31[/color]日[color=#ff0000] 下午14:00[/color][/b][/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北京林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五位专家做客网络讲堂,[/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帮您从[color=#333333]浮游生物生态毒理、[color=#333333]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等多维度了解环境毒理学相关研究技术进展,[/color][/color][/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color=#333333][color=#333333][/color][/color][/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点下面链接免费报名占位,10月31日不见不散![/color][/align][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l/[/url][color=#333333][/color][align=left][color=#333333][/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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