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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首个化学纤维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发布!
    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等,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该《标准》涵盖以下污染物:化学纤维(用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经化学加工制得的纤维,涵盖GB/T 4754—2017中化学纤维制造业(C28),包括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C 281)、合成纤维制造(C 282)和生物基材料制造(C 283));再生纤维(以天然产物(纤维素、蛋白质等)为原料,经纺丝过程制成的化学纤维);合成纤维(以石油、天然气及煤等产品为原料,用有机合成的方式制成单体,聚合后经纺丝加工制成的纤维。主要产品有聚酯纤维(涤纶)、聚酰胺纤维(锦纶)、聚丙烯腈纤维(腈纶)、聚丙烯纤维(丙纶)、聚乙烯醇纤维(维纶)、聚氨酯弹性纤维(氨纶)以及其他芳香族聚酰胺纤维等);生物基化学纤维(以生物质为原料或含有生物质来源单体的聚合物所制成的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采用回收的废旧聚合物材料和废旧纺织材料加工制成的纤维);挥发性有机物 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的单项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到VOCs物质的总量,以单项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计。实际过程中,应按预期分析结果,对占总量90%以上的单项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出);非甲烷总烃NMHC(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VOCs 物料(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 %的原辅材料、产品和废料(渣、液),以及有机聚合物原辅材料和废料(渣、液));油雾(工业生产过程中挥发产生的油剂(矿物油、植物油、动物油、合成油等)及其加(受)热分解或裂解产物);工艺废气(生产过程及其辅助配套设施排放的废气。包括浆粕生产、原液制备、酸站、精炼、溶剂回收、聚合、纺丝、后处理、组件等清洗等生产工序)。作为对大气污染物监控的要求,《标准》指出,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 HJ 1139 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且,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采用表7中所列的方法标准:
  • 岛津最新方案助您狙击新污染物!(附2023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导读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该清单已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4种新污染物纳入到重点管控清单范围内,标志着新污染物的治理不仅是科研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如今更是提升到了“国策”的高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什么是新污染物?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简称ECs),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特点//分类/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如下四大类:狙击新污染物,岛津《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作为业内领先的色谱质谱解决方案提供者,岛津中国与业内龙头单位合作开发了针对清单中化合物的分析方案,助力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工作的开展。岛津最新推出的《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从POPs、EDCs、抗生素和MPs等角度入手,将各机种应对新污染物检测的应用报告汇编成册,以应对新污染物的防治需求。丰富机种、快速应对特色案例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全氟化合物采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仪LC-30A与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50联用系统,建立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残留的测定方法。在20 min内完成17种全氟化合物和9种内标的分析,具有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优势,可用于水样中多种全氟化合物的残留检测。图1. 17种全氟化合物MRM色谱图(1 ng/mL)特色案例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溴代阻燃剂岛津GCMS-TQ8050 NX结合Smart Database数据库,建立了包含BDE-209在内的26种PBDEs的MRM分析方法。采用13C标记同位素内标法定量,具有非常高的灵敏度、良好的线性和重复性,适用于环境土壤中PBDEs的检测分析。图2. PBDEs 标准品色谱图(CS4浓度点, 100-500 ng/mL)(各组分依次为:BDE-7、BDE-15、13C-BDE-15、BDE-17、BDE-28、13C-BDE-28、BDE-49、BDE-71、BDE-47、13C-BDE-47、BDE-66、BDE-77、BDE-100、13C-BDE-100、BDE-119、BDE-99、13C-BDE-99、BDE-85、BDE-126、13C-BDE-126、BDE-154、13C-BDE-154、BDE-153、13C-BDE-153、BDE-138、13C-BDE-138、BDE-156、BDE-184、BDE-183、13C-BDE-183、BDE-191、BDE-197、13C-BDE-197、BDE-196、BDE-207、13C-BDE-207、BDE-206、13C-BDE-206、BDE-209、13C-BDE-209)特色案例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短链氯化石蜡使用岛津GCMS-QP2020 NX,建立了NCI负化学源测定土壤样品SCCPs的方法。通过多类型标准品,使用“氯含量-总响应因子”作校准曲线,线性拟合回归系数良好。考察土壤在测定SCCPs浓度的同时,亦可考察SCCPs的同族体分布,为研究SCCPs的污染来源,迁移转化等提供技术支持。图3. 氯含量55.5%的短链氯化石蜡(10 µg/mL)标准品色谱图特色案例4:内分泌干扰物 — 壬基酚使用岛津超高效色谱仪LC-30A和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40联用仪建立快速准确测定奶粉中壬基酚的方法,该方法线性、精密度、灵敏度均满足壬基酚含量的测定要求。图4. 壬基酚标准品(10 μg/L)MRM色谱图特色案例5: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使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8050建立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残留的方法包。本方法包具有化合物覆盖范围广、分析速度快、重复性好、灵敏高的特点,可用于快速筛查和定量环境水样品中PPCPs污染物。图5. 101种PPCPs化合物MRM色谱图(0.05-2.5 μg/L)特色案例6:微塑料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测定了不同尺寸的微塑料,确定了其材质。在不移动样品的情况下,于同一载物台上完成红外测定和拉曼测定。图6. 使用物镜拍摄的微塑料图像《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目录0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的多氯联苯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短链氯化石蜡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中链氯化石蜡 GCMS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多氯联苯含量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环境水中得克隆残留量 GCMSMS法检测环境水中7种多溴二苯醚 固相微萃取结合GCMSMS法测定鱼塘水中的硫丹及其代谢物 GCMS-TQ8050应用于土壤中二噁英(PCDD/Fs)的检测 GC-MS/MS同位素内标法测定土壤中多溴联苯醚 GC-MS/MS法测定土壤中23种有机氯农药含量 GCMSMS法测定鸡肉中六六六和DDT的残留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土壤中的3种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 LC-MS/MS法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3种全氟化合物02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地表水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日化品洗涤剂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自来水中药物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的残留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酸性上样)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碱性上样)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中7种环境雌激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壬基酚 ICP-OES测定土壤中的多种金属元素 碱熔ICP-OES法测定土壤中的多元素含量 酸浸提-HPLC-ICP-MS法测定农田土壤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7200对岩矿土壤的分析03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磺胺类药物残留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环境水中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三重四极杆质谱检测环境水中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有机肥中多种抗生素残留04微塑料 红外显微系统分析瓶装饮用水的微塑料 红外显微镜快速鉴定长江水中的微塑料成分 红外显微镜定性分析海水中的微塑料 利用FTIR和EDX进行微塑料的分析 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评价微塑料 Py-Screener系统测定微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及溴类阻燃剂 PY-GCMS及GC-MS/MS筛查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 Py-GCMS法测定海洋微塑料中抗氧化剂和紫外线稳定剂更多应用详情敬请关注《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结语岛津中国始终秉承“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的创业宗旨和“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经营理念,长期追踪国际上关于新污染物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国内环境行业(尤其是新污染物)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您及时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撰稿人:周懿 刘洁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如需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欢迎联系津博士sshqll@shimadzu.com.cn
  •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为全球贡献“加速度”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又称POP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日前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当前,《公约》受控化学物质增至34种类。“本次大会中,得克隆、紫外线吸收剂UV-328和甲氧滴滴涕3种化学物质增列进入《公约》的附件A,大会保留了得克隆和紫外线吸收剂UV-328的特定豁免。同时,《公约》讨论了近10年的遵约机制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将有助各方履行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的义务。”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主任专家姜晨介绍了《公约》的进展与突破。为得克隆全球范围管控贡献中国速度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增列的一项管控化学物质——得克隆,对于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而言,它并不陌生。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简称得克隆,其主要是作为一种阻燃剂广泛用于高分子聚合物中。本次大会能够顺利推动得克隆的增列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控制,与中方的努力与贡献密不可分。据了解,全球范围内,仅有中国的1家企业在生产得克隆,主要是用作添加型阻燃剂,其产品90%以上用于出口,国内市场用量较小,且有成熟替代品。记者注意到,我国已将得克隆列为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得克隆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同时,对相关废弃物处置做出要求。“我国做出这一决定之后,获得了全球绝大多数的国家的赞赏和支持。而且,我国通过自我管控要求停止得克隆生产,也使得大会也未保留得克隆特定生产的豁免。”姜晨说。她解释,如某一类化学物质被《公约》批准后,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对全世界签约国家生效。如果这类物质仍有特定生产豁免的话,《公约》生效后,还会有5年的豁免期,这意味着,这一物质在5年—6年内还可以继续生产。“但由于我国家已明确在2024年起禁止生产、加工、进出口得克隆,大会最终就没有保留得克隆生产的特定豁免,而是保留了使用的特定豁免,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还可以在有限的行业与时间内使用。”姜晨说。相关企业需抓紧研发环保替代品及替代技术除得克隆外,本次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将甲氧滴滴涕、紫外线吸收剂UV-328(以下简称UV-328)列入《公约》管控。这两种化学物质分别涉及哪些行业?列入《公约》管控对于我国会产生何种影响?甲氧滴滴涕,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最初是作为滴滴涕的替代品开发的。甲氧滴滴涕主要是用作杀虫剂来防治害虫,通常用于农业和兽医实践中。早在1987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甲氧滴滴涕归类为第 3 类致癌物。姜晨介绍,甲氧滴滴涕曾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短暂使用后,就不再使用了。因此,其增列至《公约》,对我国而言影响并不大。另一增列物质UV-328是一种苯并三唑酚,用作紫外线吸收剂,防止各种物体表面在紫外线或阳光下变色和老化。其主要用途是油漆和涂料,以及作为各种塑料的添加剂,包括食品包装的非食品接触层。在汽车行业,UV-328用于油漆、涂料和密封剂,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液晶面板和仪表、用于车辆内部和外部部件的树脂等。在食品包装中,它被用作塑料、印刷油墨和黏合剂的添加剂。记者了解到,一项化学物质的增列在《公约》历届缔约方大会中,一直都是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往往在各方进行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确定相关物质是否增列,以及是否能在谈判过程中保留特定豁免。UV-328的应用中,汽车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大型钢结构涂料、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膜、相纸等用途,与未来我国相关产业发展仍高度关联。“为争取这些豁免用途,早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时,我们中方的工作人员就提前扎实做好了国内行业的调研‘摸底’。在审查阶段,提出我国需要的豁免需求,推动这些需求顺利平稳地落实在最终决定中。”姜晨说。姜晨告诉记者,目前新增列物质距离正式对全球生效还需1年左右的时间。此后,这些物质增列修正案正式对我国生效,还需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待审议批准后,增列修正案才能对我国正式生效。“这个流程可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她表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方案已经印发,相关管控手段也不断在升级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公约》新增内容有意识地逐步纳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早做准备。姜晨同时呼吁,涉及增列物质的企业应尽快加强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在3年—5年内,相关企业需找到更加环保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以促进产品达到类似的性能要求,这是企业现在就要抓紧攻克的议题。通过遵约机制,将监督签约国落实责任除了增列物质外,大会最重要的历史性突破之一,还体现在各方讨论了近10年、迟迟未决的遵约机制CRP.15,在本次大会中伴随着掌声得以通过。记者了解到,这一机制将更注重在落实层面,支持履约国家履行其义务。这项机制不仅强调所有签约国家履行其对减少和控制POPs的承诺,同时,也将建立更有雄心的监测和报告机制,以确保相关国家的履约行动得到监督和跟踪,从而有助于保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本届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主席加德纳(Gardiner)评价,遵约机制早就应该完成。BRS三公约执行秘书罗尔夫帕耶(Rolph Payet)赞扬了各方对这一成功结果作出的贡献。他说:“你们已经向世界表明,在致力于解决地球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问题。”事实上,中国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从政策法规、能力建设、技术示范、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全面开展 POPs 履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履约成就。并通过 POPs 履约带动了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了产业绿色发展,为全球 POPs 淘汰作出了重要贡献。姜晨介绍,我国不仅全面淘汰了包括林丹、硫丹、六溴环十二烷等在内的20种类POPs类物质,全面禁止了全氟辛基磺酰氟类的生产,在环境无害化方面,还处理处置了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10万余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此外,全面排查、下线、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积极主动地提前完成了2025年履约目标任务。“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公约》履约的保障工作,助力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积极探索和实践POPs污染治理,推动环境中POPs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并彰显大国担当,继续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姜晨说。
  • 新污染物“新”在哪儿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什么是新污染物?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视角来看,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涵盖了广泛的人工合成化学品,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新污染物的认知与其管理需求相关,因此对新污染物概念定义存在共性和差异。新污染物的“新”从不同角度来看具有不同含义。从科学研究角度出发,新污染物是新出现或者近期受关注的物质,即生产、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主要关注这些物质的毒性效应、迁移转化、生成及降解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从环境管理角度出发,相对于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常规污染物而言,新污染物“新”在尚无法律法规政策予以管控或管控举措不完善,更关注如何减少新污染物排放、降低其生态风险以及保障人体健康。新污染物有哪些,影响有多大?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新污染物分类达成共识。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明确了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新建以及纳入强制性生产审核、风险管控等措施的14类新污染物。目前,国际上普遍关注的新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有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且能够在环境中长距离迁移的一类有机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涂料、皮革、合成洗涤剂、炊具制造、纸质食品包装材料等。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其危害,国际社会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减少或消除有意生产和使用的排放。内分泌干扰物具有生殖和发育毒性,会干扰生物体内分泌活动,导致发育畸形,增加癌症风险,扰乱免疫和神经系统功能等。典型物质有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多溴二苯醚等,主要用于塑化剂、阻燃剂、抗氧剂、农药等精细化工产品。抗生素经人和动物使用与代谢后进入环境,会引发环境细菌抗药性,诱导生物体产生抗性基因,给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微塑料为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纤维、颗粒或者薄膜,在海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土壤、室内外空气等介质中广泛存在,具有刺激免疫等毒性效应,也能作为其他污染物的载体,可能导致生物存活率和繁殖力降低、繁殖减少、基因表达改变、DNA损伤等危害。新污染物在我国环境介质和生物体内的分布存在共性规律,在我国部分地区的空气、土壤、沉积物、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均有存在,蔬菜、鱼类、蛋类等生物介质和血液、尿液、母乳等人体样本中也曾被检出。然而,新污染物通常为痕量污染物,只有超过一定的浓度阈值才会有健康效果体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多数地区新污染物环境浓度较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可以忽略。 新污染物的来源与治理挑战。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来源类似,源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涵盖化工、塑料、医药、纺织、汽车制造等工业生产过程,以及生活消费、农业水产种植养殖、建筑材料、消防泡沫等众多行业和场景。其中,化学品是新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存在新污染物排放风险。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大部分新污染物涉及的化学品产量和使用量位居世界前列,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快速增长成为新污染物增加的重要原因。相比于传统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难度更高。首先,新污染物具备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多数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自然降解,在环境中会持续存在,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其次,新污染物危害较大,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会产生威胁,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最后,新污染物来源广泛,普遍存在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中,其特殊理化性质使得新污染物长距离迁移扩散,即便是青藏高原这样人迹罕至的区域也检测到了一些典型污染物。同时,新污染物风险较为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短期危害并不显著,但其长期累积排放仍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已做出明确部署,未来可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了到2025年实现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部署行动举措,突显了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污染物治理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筛”“评”“控”。“筛”指的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品中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评估的范围。“评”主要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品,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筛”“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行以源头淘汰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同时,要积极推动新污染物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标准,解决科学研究和科学管理之间存在的脱节问题,高度关注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共同存在的现实情况,解决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问题。此外,新污染物治理涉及产业方方面面,未来环境管理要更多依靠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了促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于6月19-21日举办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本次会议,特别设立食品与农产品中新污染物检测技术分论坛,邀请到多位专家分享精彩报告。点击报名》》》》》
  • 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攻坚“新战场”
    这是一次与环保有关的会议。会上专家作报告时透露的一组数字引得在场听众投来关注的目光:在国内参与调查的66个城市中,40%左右饮用水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浓度超标,华东和西南地区最为明显;多氯联苯污染主要集中于京津冀、辽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位于典型工业城市的永定新河、海河、辽河沈阳段和松花江哈尔滨段沉积物中浓度较高;得克隆在室内灰尘中普遍存在,检出率较高,且城市地区要高于农村地区,北方地区要高于其他地区……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多氯联苯、得克隆……说起它们的名字会让人感到陌生,但它们可能已遍及我们的生活环境。它们同属于一个类别——新污染物。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化学品绿色可持续发展大会上,石化业内人士将目光齐聚新污染物,探寻治理之道。每年新增千余种 新污染物分布广而杂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化学品生产使用国,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应国,在产在用的化学品超过5万种。“随着化学品的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和废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表示,由化学品生产、交通运输、违法排污等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繁发生,由新污染物引起的环境损害与人体健康问题日益显现,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目前,已明确纳入新污染物范畴的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四大类。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专家介绍,新污染物可以从“新”和“污染”两方面辨别。简而言之,新污染物一般是指新近被发现或关注的,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且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表现出显著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的是,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性更强、治理复杂性更高。新污染物涉及的领域与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和正在开展评估的化学品为例,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得克隆、毒死蜱、紫外线吸收剂等化学品的使用行业众多,部分化学品还与农业生产、生活用品、半导体、航天产品等必需品密切相关。诸如短链氯化石蜡年生产量可达百万吨以上,毒死蜱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但它们的替代品开发较为困难,在可获得性、性能、成本、环境与安全等方面存在冲突,这给新污染物治理带来巨大挑战。推进治理迫在眉睫 立法、技术、评估等难题待解近年来,我国政府将新污染物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针对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把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指出,新污染物治理将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雾霾、黑臭水体等感官指标向更加长期、隐蔽的新污染战线转变,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迫在眉睫。多位专家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还面临诸多难题。首先,立法薄弱是突出短板。当前,我国尚没有国家层面的化学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末端治理、达标排放、监管执法、应急响应为主,且多以常规污染物为对象。这既无法满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从源头到末端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也不能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其次,我国新污染物研究处于起跑阶段,相关技术比较匮乏。一方面,由于新污染物危害机理复杂、在环境中转移和归趋过程复杂、污染控制难度大,绿色替代品研发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新污染物来源、途径、机理尚不清晰,生态和健康毒性、风险评估等研究基础薄弱,替代、减排、治理技术支撑不足,检测分析方法缺失,配套技术规范和指南也不完善。再次,现有新污染物管控机制不畅、管理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尚无明确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管理部门内部缺乏横向和纵向的管理机制;专职工作人员有限;财政资金支持不足且缺乏稳定的专职专家技术团队;未开展系统的监督执法技术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几乎没有新污染物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如何对正在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进行识别、评估并实施管控也是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心主任陈瑛谈道,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面临巨大的数据收集和风险评估需求,我国需要开展大量数据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基础性工作,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管控与治理。石化行业既是化学品的生产者,也是供应商。谈及石化行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困难,王金南认为主要有4方面。一是我国石化行业尚处于产业链底端,部分领域存在技术门槛低、产品质量要求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易发生价格战等现象。二是行业面临的绿色贸易技术壁垒严重,部分领域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发达国家,供应链前端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三是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生产制造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仍明显落后于外企,还有部分生产制造企业不掌握风险源识别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的方法。四是国家整体化学物质危害识别能力较为落后,国际谈判和国内工业发展易受牵制。风险管理是核心 防控还需“筛”“评”“控”“都有哪些物质?从何而来?哪些物质风险最高?哪些物质需要优先管理?哪些物质现阶段能管得了?”对于新污染物如何治理,王金南提出这样5个问题。他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要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其中,风险管理理念为化学物质管理的最核心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嵌套于风险管理理念之内。在此基础上,新污染物治理应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具体来说,“筛”“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筛”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王金南还提到,构建新污染物风险管控体系,相关部门要着力实施五大战略。包括要构建新污染物治理法规制度、深化新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与此同时,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由被动转为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从突发风险防控型向累积和突发兼顾型转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认为,石化行业要主动谋划新污染物治理,积极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推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品替代,强化源头管控。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环境公约,围绕管控化学品开展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二是推进绿色技术改造,加强过程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三是深化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化工。五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掌握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信息。
  • 重点新污染物管起来,潜在的新污染物怎么办?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随着重点新污染物关注度不断提升,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博士。在《清单》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微塑料等。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杜兵介绍。“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分省市区还提出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清单》之外,将可能会有其他新污染物被关注并补充进来,国家及省级的管控方案将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则与持续推进的《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在《清单》外还重点关注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当前,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务实管好重点新污染物的同时,又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关于“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要求,筛选出潜在的新污染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高暴露、高风险的潜在新污染物对应的化学物质,从数以万计的化学品中识别、筛选出来。”杜兵表示。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另一方面,则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杜兵介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如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电子轰击电离(EI)、化学电离(CI)等电离模式,高分辨全扫描和二级离子扫描等数据采集模式;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正负模式电喷雾电离(ESI)模式,数据采集使用数据依赖采集(DDA)、数据非依赖采集(DIA)等模式,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他介绍。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地筛查出已知的新污染物,分测中心并未“单打独斗”,而是与多方“打好配合”。在数据解析层面,分测中心同科研院所、合作厂商紧密合作,充分借鉴当前不同理论框架的非靶向筛查技术,形成数据合力,获得当前技术水平下的优化结果。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介绍,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和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杜兵表示,新污染物从被科学家关注到实施监管治理中存在“时差”,往往科学界对于新污染物的反应更敏锐,而实际上传递到管理层面则需要较长周期。“及时关注科研成果,对判断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或人体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及时纳入筛查清单,将有助于管理部门提前研判相关新污染物问题。”“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当前,被纳入管理视野时间较短。因而,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呈现‘头重脚轻’,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方仍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监测力量,国家及科研机构检测力量也可作为地方工作的补充支撑。”他表示。记者了解到,分测中心自2021年以来,已围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方面,健全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建立了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准定量技术方法,编制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新污染物监测调查中样品的采制留存测等标准,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对相关方法进行了技术验证。据杜兵介绍,建立的方法已成功运用于分测中心2022年的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中,完成了长江全流域200余个点位,3000余样品的检测,涉及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近600种潜在新污染物指标。调查环境介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等。初步掌握了长江流域新污染物分布浓度水平及特征情况,为后续掌握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的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分析潜在来源和预警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分测中心还组织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分析测试线上技术培训,涵盖多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要点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近300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分测中心还开发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研制了7种新污染物质控样品,开展了首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新污染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中的全氟、六溴环十二烷这两类新污染物的能力验证活动。图为分测中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团队杜兵表示,分测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技术体系,持续跟进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和调查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专精特新”的技术力量,分测中心将为全面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提供更有力的管理支撑、更有为的政策咨询和更有效的技术服务。
  •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印发!这些污染物抢眼!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行动举措、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的内容。在总体要求中,《方案》提到,“十四五”期间,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同时,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形成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采取多举措的治理体系,统筹推动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在行动举措中,《方案》提出18条具体的举措,再次强调了微塑料、抗生素、农药、新化学品的识别、检测及监管。在保障措施中,《方案》从组织领导、金融支持、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未来行动方向。通读《方案》之后,愈发感受到国家在新污染治理方面“壮士断腕”般的决心和勇气。从2025年底主要目标的实现,到具体的行动举措,无不体现着“环境保护一盘棋”的中心思想。为了便于环境监测领域专家快速了解《方案》内容,将环境监测相关的行动举措进行摘录:(文末可查看《方案》原文) 二、行动举措(二)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5.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地下水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及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生态环境部负责)7.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制定“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开展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适时制定修订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动态更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五)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15.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研究制定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17.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态环境危害机理研究。整合现有资源,重组环境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研究。(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区域(流域、海域)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化学物质计算毒理与暴露预测平台。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想了解微塑料检测技术吗?国内主流技术报告都在这个会议中!中科院、清华大学等8位专家出席开讲!6月9日微塑料检测技术——质谱、光谱专场!我要免费参会关于本次会议亮点,可点击右侧链接了解:终于全了!微塑料检测主流技术专家报告!免费报名助教微信号:13260310733,备注“微塑料”点击右侧查看原文:《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据了解,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来源复杂等特点。《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强调,在云南省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有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记者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我省将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案》强调,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对生态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如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
  • 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如何快筛?
    ☆ 导读 ☆近年来,随着塑料的大量生产与使用,环境中的(微)塑料浓度不断增加,微塑料污染已成为与臭氧耗竭、海洋酸化、气候变化等并列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微塑料本身含有增塑剂等添加剂,加之具有较大表面积,容易吸附海水中的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等疏水性污染物,并产生富集作用。有研究表明,微塑料吸附有机污染物的浓度较周围沉积物高100倍,较海水高100万倍(Mato et al. 2001)。而这些疏水性污染物基本都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都具有较大生物毒性,能在环境中持久存在,并通过生物食物链进行累积。 ☆ 微塑料小知识 ☆ 什么是微塑料?微塑料是指所有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其中直径小于100纳米(比病毒还小)的颗粒被称为纳米颗粒。迷你尺寸意味着它们可以轻松在河道和海水中游走。 微塑料来自哪里?微塑料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大块塑料随时间的碎裂分解;二是工业产品中本身含有的微塑料(如牙膏、洗面奶中的微塑料研磨剂)。 微塑料有什么危害?生物摄入微塑料主要造成生物体的物理损伤,而微塑料中的有毒有害添加剂和其表面吸附的有机污染物则对生物体具有更深的毒理学危害。 ☆ 微塑料中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快速筛查方案 ☆使用热裂解-气质联用仪(PY-GCMS)、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GC-MS/MS)对微塑料中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进行筛查。方法简单高效,可以快速筛查微塑料中典型有机污染物。GCMS-TQ8040 NX PY+GCMS-QP2020 NX ☆ 方法介绍 ☆样品前处理 仪器参数 标准谱图图1. 28种PCBs和16种PAHs色谱图(50 μg/L,MRM模式采集) 表1 目标组分信息 样品分析图2. PY-GCMS分析微塑料样品总离子流图 对10份微塑料样品进行分析,其中7份样品不溶于丙酮,使用PY-GCMS筛查。7份样品中两份样品检出菲,一份样品检出苊。3份可溶于丙酮样品中PCBs类化合物均未检出,一份样品检出包括萘、芴等10种PAHs,一份检出苯并(a)蒽和䓛两种PAHs。 图3. GC-MS/MS分析微塑料样品总离子流图 ☆ 结语 ☆万物生灵息息相关,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抗击微塑料污染的道路道阻且长,科学研究必须走在前面,利用先进的分析手段及早发现潜藏在微塑料外衣下凶险的有毒有害物质,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微塑料的危害,从而为微塑料污染治理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1] Mato Y , Isobe T , Takada H , et al. Plastic resin pellets as a transport medium for toxic chemicals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J].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2001, 35(2):318-24.
  • 生态环境部权威解答:新污染物监测如何开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面临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诸多不足和短板。这其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尤为重要。  那么,目前新污染物监测基础如何?现有监测网络是否满足新污染物监测要求?尚存哪些难点?记者近日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  中国环境报:《方案》要求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新污染物监测和其他污染物是否有差别?前期基础如何?  生态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新污染物一般具有“新”“多”“广”“低”等特点。新,是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多,是现有种类多、新增多;广,是来源广,可能来自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置各环节;低,新污染物浓度普遍较低,有的达到痕量/超痕量水平。这些特点,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污染物比其他污染物监测难度大。  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基础和能力比较薄弱,监测技术体系尚未健全,环境监测方法尚不完善。目前,少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VOCs已发布行业监测标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正在制订中。2021年,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开展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靶向/非靶向筛查和准定量技术研究,并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展全流程技术验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调查监测试点,夯基础、建体系、提能力、促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鼓励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化力量等在内的各方生态环境监测力量积极有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强化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测技术支撑。  中国环境报: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否满足在重点地区、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建成覆盖所有建制区县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十四五”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层面,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73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3641个,地下水考核点位1912个,海洋监测点位1359个,土壤监测点位22427个。省级层面,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330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5115个。  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针对的是已纳入常规管理的污染物,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还需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及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相应监测网络。  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有哪些难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难点。一是监测技术体系有待完善,现有的技术规范、监测方法及质控要求,可初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亟待规范和完善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技术方法,加快开展生态环境管理迫切需求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方法、质量管理等技术研究。二是监测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新污染物监测技术难度大,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高,急需加强相关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适应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工作需要。三是相关保障有待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项资金保障有待落实。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将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新污染调查监测试点的有关安排部署,及时跟踪最新研究动态,提升新污染物监测科研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化,积极构建并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做好技术储备和支撑工作。
  • 南极雪样惊现微塑料!新污染物治理拉开序幕!
    据今日央视网报道,科研人员从南极洲最大的冰架——罗斯冰架沿线的不同地点采集了19个雪样本,在每个样本中都发现了微塑料,这可能意味着塑料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加速,即便是被科研人员称为地球上“最干净”的地方——南极洲也无法幸免。科学家曾在该地区的深海沉积物、海洋和地表水中发现过微塑料,但在雪样中发现微塑料尚属首次。渐入人心的“微塑料”微塑料(Microplastics, MPs)是指粒径小于5 mm的塑料碎片,被认为是一类新污染物。微塑料这一概念早在2004年由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的理查德汤普森(Richard Thompson)在《Science》上发表文章时提出。随后,由于其在海洋环境中的广泛存在以及对生物产生的各种确定的以及不确定的危害,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随着科学家不断深入的研究,大气、土壤、陆地环境乃至生物体中相继检出微塑料,研究人员已开始尝试对微塑料样品进行更进一步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据相关媒体报道,不久前,南京医科大学夏彦恺教授团队联合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骆永明教授团队,首次在人体血栓样本中发现了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微塑料和染料颗粒。据文献,这是第一次检测血栓中的微塑料,尽管只有一种颗粒被鉴定为LDPE(主要用于农用薄膜,医疗器械,药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随着微塑料的“渐入人心”,更多的新污染物逐渐走进大众视野。新污染物治理,蓄势待发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共分为四大类,主要包括 14 种类新污染物:分类二级分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1.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2.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1(PFOA 类)3.十溴二苯醚4.短链氯化石蜡5.六氯丁二烯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7.三氯杀螨醇8.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3(PFHxS 类)9.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14.已淘汰类 (六溴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 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 有毒有害污染物类10.二氯甲烷11.三氯甲烷 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12.壬基酚 抗生素类13.抗生素 ACCSI同期会议——新污染物监测新技术论坛为了进一步助力我国新污染治理行动的进行,仪器信息网联合珀金埃尔默,将于ACCSI2022期间举办新污染物检测与监测新技术发展论坛,邀请了5位报告专家聚焦新污染物检测新技术,分享新污染物最新研究进展和检测技术!ACCSI2022 线下到场参会,实现与专家面对面互动交流!年会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accsi/2022/嘉宾报告1:海洋环境中微塑料检测技术报告嘉宾:孙承君嘉宾简介:孙承君,2001年12月于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获得博士学位,现任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海洋环境科学、海洋生物化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获评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创新人才和自然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承担和完成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在内的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次参与我国大洋和极地科考,近五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SCI论文50余篇,目前团队研究工作以海洋微塑料和海洋生物材料为主,在微塑料研究领域又较好的积累。嘉宾报告2:“eXXpedition环球航行”:全球海洋中的塑料污染状况研究报告嘉宾:Dr. Winnie Courtene-Jones嘉宾简介:Dr. Winnie Courtene-Jones是一位塑料污染研究方面的专家,2019年完成博士学位(深海生态系统中的微塑料),就职于普利茅斯大学国际海洋垃圾研究小组,曾以“eXXpedition环球航行” 组织科学项目领队的身份,开展全球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研究,目前正参与“BIO PLASTIC RISK”生物塑料风险研究项目,调查研究可生物降解塑料的环境归趋,以及它们对生物和生态系统功能的相关影响。她的科学研究遍布各种陆地、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情况,从海岸线到地球上一些最偏远的地方,包括深海和海洋环流。Dr Winnie Courtene-Jones在其研究领域发表了大量论文和技术报告,并在国际会议、英国和欧洲学术议会上发表演讲。嘉宾报告3:新污染物的转化与毒理报告嘉宾:曲广波嘉宾简介: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职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型污染物的转化与毒理”。研究成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Chemical Reviews、Chemical Society Reviews、Chem、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Environmental Health Perspectives、ACS Nano、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等期刊上。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2018年获第五届中国毒理学会优秀青年科技奖、2018年获“The 16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Persistent Toxic Substances Young Scientist Award”、 2021年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特等奖(排名第1)。中国毒理学会分析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毒性测试与替代方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环境化学》青年编委。嘉宾报告4:人体生物组织中PFAS的检测与研究报告嘉宾:Dr. Sabra Botch-Jones嘉宾简介:Sabra Botch-Jones是波士顿大学医学院—生物医学法医学研究生课程的法医毒理学家和助理教授,长期从事于法医毒理学和分析化学方面的研究,Sabra担任美国科学院标准委员会毒理学共识机构副主席,美国法医学会毒理学分会主席。她被州长查理贝克(Charlie Baker)任命为马萨诸塞州法医监督委员会成员。 嘉宾报告5:纳米材料检测和职业风险防护标准示例及应用研究报告嘉宾:郭玉婷嘉宾简介:郭玉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全国标准化教育标准化工作组(筹)委员,从事纳米技术标准化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检测研究工作,主持制定五项国家标准,参编《纳米技术标准》书籍,发表多篇科技论文,参与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一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项目。报名现场,赢取珀金埃尔默定制礼品!
  • 建设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需要采购哪些仪器?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日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首期)建设》项目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平台设备采购市场调研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为保障广东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防控管理需求,拟购置一批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专业仪器设备,建设新污染物实验分析测试平台,进行水体、土壤和沉积物等环境介质中全氟有机化合物、饮用水消毒副产物、溴化阻燃剂、微/纳米塑料和内分泌干扰物等多类型新污染物的鉴别和测试,开展环境筛查与识别、环境毒性效应测试、环境基准标准制定、环境风险评估等多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形成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新污染物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体系,为准确预测及评估新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演变规律和防控政策制定提供基础保障。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实验分析测试专业仪器设备进行市场调研,包括快速扫描纳米红外光谱仪 、核磁共振波谱、高分辨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等共计23类仪器。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序号采购内容1快速扫描纳米红外光谱仪 (允许进口)2核磁共振波谱(允许进口)3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允许进口)4高分辨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允许进口)5Zeta电位仪6梯度PCR仪7荧光定量PCR仪(允许进口)8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允许进口)9相差显微镜10植物根系分析仪11人工气候箱12超净工作台13凝胶成像系统14电泳仪15生物安全柜16真空手套箱17-80度冰箱18台式高速离心机19细胞培养箱20高压蒸汽灭菌器21原子荧光光度计22十万分之一天平23氮吹浓缩仪
  • PFAS成全球最受关注新污染物 被多国限制后该如何治理?
    目前,全球多发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污染,由于在环境和人体中不易降解,PFAS也被称为“永久化学物质”和“有毒定时炸弹”。PFAS俨然成为全球新晋最受关注污染物,个人如何防治PFAS所带来的影响也成为大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据《国会山报》当地时间5日报道,美国地质调查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至少45%的自来水中都含有有毒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然而,这并非PFAS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据英国《卫报》5月24 日报道,两家英国环保公益机构对英国环境署公开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英格兰 81%的河流湖泊中存在有毒的“永久性化学品”。环保人士建议,英国政府应封杀 PFAS 在化妆品、食品包装等领域的不必要使用,并制定安全标准避免出现“化学鸡尾酒效应”。此外,日本东京都政府7月5日公布,位于东京多摩地区的美军横田基地2010年至2012年间共发生3起含有机氟化合物的泡沫灭火剂泄漏事件。今年6月公布的一项血检结果显示,当地居民血液中检出较高浓度的PFAS。联络协议会的请愿书写道,很多东京都居民对PFAS的健康影响抱有不安,有必要尽早消除这种不安。横田基地“永久性化学物”PFAS在你身边无处不在资料显示,PFAS包括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酸等,广泛应用于塑料加工和制造过程,尤其是氟塑料和高性能工程塑料。由于PFAS是广泛使用的长效化学品,这类化学物质难以降解,会在环境和人体中累积,通常又被称为“永久性化学物”。PFAS可以存在于水、土壤、空气和食物,以及家庭或工作场所中的材料中,包括饮用水、废物场内或附近的土壤和水、垃圾填埋场、处置场和危险废物场、灭火泡沫、电子产品以及某些纺织品和纸张制造商、食品包装、家用产品和灰尘、个人护理产品等。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在人、动物和环境中积聚。美国同行评审科学研究表明,接触一定水平的PFAS可能带来孕妇生育能力下降、儿童发育延迟、癌症风险增加、身体免疫力下降、干扰人体的天然激素以及肥胖风险增加等影响。此前研究发现部分PFAS与严重健康问题有关。被多国限制使用的PFAS,究竟该如何治理?美国环保署署长迈克尔里根曾表示,“这个国家的社区长期以来一直受到PFAS污染威胁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拜登总统发起了全政府积极应对这些有害化学物质的方法,而美国环保署正在引领前进的道路”。2022年12月,美国工业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迈克•罗曼宣布 ,将退出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生产,并努力在2025年底前停止在其产品组合中使用PFAS。今年2 月,美国环保署宣布从拜登总统的两党基础设施法中获得 2亿美元,用于解决全国饮用水中出现的污染物,并扩大饮用水中的PFAS监测。今年4月,拜登-哈里斯政府提出首个国家标准,以保护社区免受饮用水中PFAS的侵害。据生态环境部官网显示,我国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就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而这三类污染物均已被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除了豁免用途外,在国际上已经被禁止生产和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目前各国都已经开始针对PFAS产品的流出发出禁令,那么PFAS已经带来的污染又该如何有效治理?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POPS专委会委员邓述波曾在中国环境报采访中表示,在众多去除水中PFAS的技术中,吸附技术是其中实用性最强,也最常用的技术,可以在去除传统污染物的同时去除PFAS。但通常要去除水中PFAS,处理成本都较高。另据资料显示,反渗透和纳滤(NF)等半透膜处理工艺已被证明可有效去除PFAS,但是在处理含有PFAS的浓缩物上仍有较大问题。根据Water Research期刊最新研究,使用新技术泡沫分馏(FF)可使NF浓缩物中的PFAS去除效率达到90%。研究人员还在FF工艺中添加阳离子助表面活性剂提高了短链PFAS 94%的去除效率。其中,PFPeA的去除效率为37%,PFHxA为9%,PFB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34%。个人或可通过富含纤维的饮食降低影响那么基于PFAS的长久性危害,个人究竟该如何预防?美国肯塔基大学似乎给出了一个具有可行性的方法。其研究人员表示,富含纤维的饮食可以降低与全氟辛烷磺酸(PFOS)暴露相关的疾病风险,抵消环境污染物对健康的不利影响。据美国环境卫生科学研究今年4月发布的资料显示,肯塔基大学SRP中心的Pan Deng博士领导小组研究了不同纤维(包括菊粉和果胶,另一种可溶性纤维)对全氟辛烷磺酸诱导的小鼠肝脏和肠道健康破坏的作用。结果显示,与喂食标准饮食的小鼠相比,菊粉和果胶喂养的小鼠不太容易受到全氟辛烷磺酸暴露的代谢结果的影响,例如肝损伤和脂质积累。喂食可溶性纤维的小鼠血浆和肝脏中的全氟辛烷磺酸含量也较低,并且具有较高的基因表达,可防止全氟辛烷磺酸诱导的动脉粥样硬化或动脉壁内和动脉壁上的脂肪堆积。项目负责人Bernhard Hennig博士表示,未来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来了解膳食纤维对环境损害的预防特性所涉及的确切机制。团队接下来计划进一步了解积极的生活方式改变,如健康营养和增加身体活动将如何改变与PFAS暴露相关的疾病风险机制。
  • 中科院用纳米技术成功去除饮用水微污染物
    据新华社电 8月21日从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了解到,以该院智能所为首席单位的科技部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应用纳米技术去除饮用水中微污染物的基础研究”取得成果。这套包括新型纳米材料及配套处理程序的技术,对控制饮用水源砷、氟等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这项技术已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现场使用,为改善当地农民饮用水质作出了突出贡献。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饮用水处理上使用纳米材料及其处理程序。  据了解,常规饮用水处理方式下,部分重金属等微污染物会有明显残留,长期饮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饮用水中微污染物的处理是饮用水安全领域最富有挑战性的前沿课题。  据负责此项研究的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智能所刘锦淮研究员介绍,富有活力的纳米材料具备常规材料无法比拟的高吸附效率等优势,为解决这些关键问题提供了新的机遇。  刘锦淮及其合作团队设计合成了一系列同时具有微米级材料的易处理性和纳米级材料高效率、高活性等优点的三维微纳分级结构材料,包括花状镁铝双氢氧化物、花状氧化镁、类棉花糖状氧化铜、铁基金属有机骨架等,对于砷、氟等微污染物具有快速吸附动力和超大吸附容量。同时,科研人员还配套设计了有别于常规自来水处理的应用程序。  科研人员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兴旺庄村建立了纳米技术去除饮用水中微污染物的示范基地。  在近日举行的现场会上,来自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合肥物质研究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单位的专家,对这项技术的处理效果给予了很高评价。
  •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湖北力争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近日,我省公布《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湖北将在长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推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助力建设美丽湖北、健康湖北。不同于二氧化硫、PM2.5等常规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监管的污染物,分别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根据方案,湖北将在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养殖区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监测,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湖北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湖北将强化过程控制,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全省将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确保“十四五”时期肉蛋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湖北将实施末端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今年底,湖北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查。2025年底,全省将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遍布周围的人类杀手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在全球被封杀的有毒污染物总称,它具备四种特性:高毒、持久、生物积累性、亲脂憎水性,而位于生物链顶端的人类,则把这些毒性放大到了7万倍。如果没有三鹿奶粉事件,有多少人会知道三聚氰胺这种化学物质?但它确实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再看看这些: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十氯酮;六溴联苯;林丹;五氯苯;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也许你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一连串陌生的名字,更不知道它们会给人类生活带来哪些危害,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却随时可以找到它们的身影。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日前,这9种POPs在全球被“封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意减少并最终禁止使用这几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的有毒化学物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它们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也使该公约所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增至21种。 这些人类和环境的“肮脏杀手”从何而来?究竟有什么杀伤力? 有了POPs,连母乳也不安全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POPs显得很陌生。但李琴(化名)对这个词并不生疏。早在2004年的时候,她就知道了这个名词,并且在以后的几年中,她都一直关注着。和记者谈起POPs,她竟然就像个万事通,头头是道地讲着POPs的种类和危害。 李琴在一家公司做市场营销工作,她既不是科研工作者,也不是这方面的老师,怎么会对如此专业的问题,了解得这样透彻?这一切还要从她生宝宝说起。 2004年底,她的宝宝降生了。一家人沉浸在喜悦和幸福中,为宝宝的喂养忙前忙后。最初的一个月,她的奶水很足,看着宝宝吃得有滋有味,作为妈妈,李琴的心里甭提有多幸福了。但她无意中看到的一条新闻,却让她的心里一直长了个疙瘩。那条新闻说,珠三角地区的母乳中DDT的含量严重超标。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李琴,知道DDT是个什么东西,她自己就帮着父亲在农田里喷洒过DDT农药。她开始惊慌起来:如果自己的奶水里DDT超标,是不是就不能母乳喂养了?宝宝会不会中毒?以后会不会得癌症?这一连串的可怕想法,在她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她先是到医院咨询,但医生告诉她,现在做不起来母乳中DDT含量的检测。无奈之下,李琴决定,为了安全,就给宝宝断奶,改成喂配方奶粉。就这样,刚刚满月的宝宝,就断了母乳。 李琴一直担心着自己的宝宝会不会已经吃到了含有DDT的母乳,担心宝宝的健康会受到影响。这样的想法,让她从那以后特别关注有关DDT的报道,她也专门找来书籍并上网查找资料。 POPs广泛存在于黑白家电和食物玩具中 而李琴也渐渐明白了很多相关的知识,她知道了DDT只是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一种,和DDT一样的污染物还有好多种。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六溴联苯醚,全氟辛基磺酰氟……虽然这些POPs的名字既拗口又难记,但她知道,它们广泛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白家电”中有它们,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中也有它们,DVD、VCD、数码相机、游戏机、家庭影院、电话等。大到飞机、汽车,小到孩子们玩的玩具,都有它们…… 我们所吃的食物中,更是无法抹去它们的身影。水里游的鱼,天上飞的鸟,地上种的蔬菜、水果,圈中养殖的鸡鸭猪牛……专家们表示,POPs在各种环境介质和生物体中广泛存在,这也包括我们人类本身。 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放射医学和物理治疗系的科研人员在2008年1月公布的一项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在他们所检测的387名成年西班牙人志愿者的体内,100%都被检出有一种以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这些POPs被认为是通过食物、饮水或呼吸等进入人体并在人体脂肪组织中累积下来的。 而在北京进行的一项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调查发现,在北京采集的孕妇的乳汁里,300多位孕妇的乳汁中有90%检出多氯联苯或者有机磷农药等POPs,有10%的人处在比较危险的水平。 人类为什么离不开这些毒魔 为什么我们日常生活使用的东西中,会含有这些有毒的化学物质? 如果你知道这9种物质除了巨毒之外,还有巨大的用处,就不难理解它们为什么会“如影随形”地遍布于我们身边的物品和我们的体内了。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导高士祥介绍,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是杀虫剂副产物,也就是说,它们本身没有杀虫作用,而是在合成杀虫剂的过程中额外的“赠品”,只是这“赠品”给人类带来的是毒性;十氯酮和林丹都是杀虫剂,五氯苯是一种杀虫剂的中间体,靠它来合成杀虫剂的,这些物质曾经帮助人类把害虫解决掉,提高粮食的产量,但也给人类制造了别的麻烦。 六溴联苯醚、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五溴联苯醚和六溴联苯,它们的名字里都含有“溴”,一看就知道是属于同一个家族的,它们都是阻燃剂,又叫防火剂,家用电器中必须加它们,不然万一漏电或是着火,家电很快就会烧光。 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三个“全氟”兄弟,可以用来做表面活性剂,由于它们有不沾水、不沾油的特性,一般用在皮革、纸制品等的保护涂层上,比如皮鞋,在皮革涂料中含有一些少量的含氟化合物,这样雨天在水里走也不会有水沾上去。高士祥还举了不粘锅为例,不粘锅之所以不粘,全在于锅底的那一层叫“特富龙”的涂料。这种物质是含氟树脂的总称,其中就有那三个“全氟”兄弟。含氟有机化合物虽然在不粘锅中已没有痕迹,但在高温下有可能分解。研究发现,“特富龙”在高温下,会释放出十几种有害气体,导致一些呼吸道敏感的动物死亡。“所以不粘锅千万不能空烧。” 而在刚刚被禁的这9种POPs中,更多的是阻燃剂,它们的合成也是人类的需要。 阻燃剂更是在现代生活中与人形影相随 家电、家具的发明和使用大大方便和舒适了人们的生活,但电器产品的普及一直伴随着另一个问题:电器一旦引发火灾,损失将极为惨重。据国际权威机构国际消防技术委员会和日内瓦国际保险经济研究学会统计,目前全球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火灾,火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球GDP的1%左右。 有效降低火灾损失的措施之一就是提高防火标准。英国有着全球最为严格的家具防火标准,自该国1988年实施这一标准后,家具火灾事故呈现大幅下降趋势;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1975年出台了家具的防火标准,目前该地区每年由家具引发的火灾造成的死亡人数比美国其他地区低得多。在材料中加阻燃剂是防火的重要途径,现在阻燃剂已大量用于电子电气、建筑、家具、汽车、纺织品等领域,不加阻燃剂可能通不过消防安全要求。 前面提到的六溴联苯醚、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五溴联苯醚和六溴联苯,都是阻燃剂,为什么溴类阻燃剂阻燃效果这么好?高士祥解释说,现在塑料制品在建筑、包装、交通运输、电子电气、家具等领域使用很广泛,像家电的外壳和电路板都是塑料材质的。塑料主要成分是聚乙烯、聚苯乙烯,含有碳、氢元素,很容易燃烧。学过化学的人可能知道,燃烧过程实际上是氧气与碳氢结合的一个链式反应过程;而加了溴类阻燃剂后,可以阻断燃烧的过程,把产生的自由基吸收掉,使燃烧不能继续下去;在燃烧时,溴类阻燃剂也会释放出大量的烟,把氧气隔断,没有氧气也就烧不起来了。高士祥也强调,加阻燃剂的目的是烧得慢一点,给人们赢得营救的时间,虽然不可能完全“绝火”,但不加阻燃剂的话很快就会烧得精光。 毒魔们是从哪里来的 POPs是从哪里来的? 高士祥说,这些POPs本不是大自然界中存在的,大多数是人类为了满足特定的需要而故意合成和生产的,也有一些是在工业过程中作为副产物而无意中生成的。 害虫是农作物的天敌,有它们存在,农作物等不到收获已经被毁坏得差不多了,那人类吃什么?所以人类一直与害虫在做斗争,很多杀虫剂就是人类合成的化学产物。 在众多的杀虫剂中,最为我们所熟悉的就是DDT了。正因为之前对害虫的深恶痛绝和束手无策,这些杀虫剂在发现之初都被认为是“伟大的发现”。DDT的发现就有这样一段历史:1873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工作的德国人Othmar Zeidler合成了DDT;1939年,瑞士化学家Paul Hermann Müller发现了DDT的杀虫活性,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内,以DDT为代表的有机氯合成杀虫剂大规模生产,并在农业生产和卫生领域广泛应用;1948年,Paul Hermann Müller还因这一发现而获得当年度的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 同属于POPs的灭蚁灵——这种杀虫剂主要用于控制红蚁,也曾用于控制其它类型的蚂蚁和白蚁。它还可在塑料、橡胶及电子产品中用作火焰延缓剂,它是一种持续性强、极为稳定的杀虫剂,其半衰期长达10年。 “明天的寓言”为人类敲响警钟 人们为了杀灭害虫或者提高产品的性能而合成了POPs,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人们始料未及…… “一个美丽而充满生机的美国中部小城,以其鸟类丰富多彩而驰名,当候鸟蜂拥而至的季节,人们会长途跋涉来这里观光。一天随着一批携有杀虫剂居民的到来,很快发生许多不祥变化。神秘的疾病袭击成群小鸡;牛羊也病倒和死亡;孩子在玩耍时突然倒下,几小时后已经死去……人从梦中醒来,再也听不到鸟儿歌唱,原野、森林和沼泽都是一片沉寂,一切声音都没有了,只有可怕的寂静……” 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在她的著作《寂静的春天》中,从一个震撼人心的“明天的寓言”讲起,惊世骇俗地向世人预言了杀虫剂对人类环境的危害,卡逊在寓言最后说:“我知道并没有一个村庄经受过所描述的全部灾难,但其中某些灾难在有些地方确已发生。” 卡逊说的完全正确,自从杀虫剂和阻燃剂一类的POPs问世以来,人类的生存环境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实际上,自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多的污染事件和研究结果证实了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的预言…… 那么,这些跟我们形影不离的毒魔,又是怎样危害我们的呢?毒魔如何附上人体 这些与生活紧密相关的有毒物质在怎样危害我们?人类有能力把自己从这些毒魔手中拯救出来吗?若去翻阅上世纪60年代以前的报纸或书刊,人们会发现几乎找不到“环境保护”这个词。而从70年代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环保”概念铺天盖地出现在媒体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造成的危害成为人类的噩梦。这场噩梦中有疾病、灾难、毁灭……人类亲手制造了这场噩梦,现在,人类有能力把自己从这场噩梦中拯救出来吗?专家的答案是:非常困难……“肮脏的一打”首先被封杀 就在《寂静的春天》问世的前后,西方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有机氯农药尤其是DDT,这些化学物质在污染源附近以及距离几千公里之遥的地方都引起了负面效应,比如肿瘤和癌症、行为失常、生殖障碍等。那些在食物链中属于高等捕食者的对象受到的损害最重,而处于食物链最高端的人类,无疑正面临着极大的威胁。 人类对其他杀虫剂的认识也经历了和DDT一样的蒙昧和觉醒过程。1995年联合国环境署就强调了减少或消除首批12种POPs的必要性,其中有9种都是有机氯类杀虫剂,本世纪开始全面“封杀”这12种POPs,被人们称为“肮脏的一打”;随着人们认识的前行,和寻找到了更好的替代品,“封杀”的POPs名单还在不断增加。此次增加的9种就是第二批。 杀虫剂在杀虫时也在杀人 说起POPs的危害,李琴就心有余悸,她的父亲就曾经农药中毒,而她以前也因为喷洒农药而出现过不适的症状。正是因为这样的心理阴影,才让她在听说母乳中DDT的含量严重超标的消息后,吓得不敢给宝宝喂奶。 她清晰地记得父亲当时中毒的情景。当时是六七月份,那天非常热,父亲在稻田里用喷雾器喷洒农药,她在田埂上等着。具体的农药,她依稀记得是六六粉,用来杀虫的。可能是那天的风向变化太快,站在田埂上的她,也能闻到刺鼻的农药味,有种想吐的感觉。半个小时下来,父亲已经是浑身大汗。就在父亲转回田埂的时候,她看到父亲的身子开始摇晃起来,然后就倒在了稻田里。她吓得大喊起来。周围的人赶紧跑过来,把她的父亲抬上了田埂。她看到,父亲的脸色发紫,不停地呕吐,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出现了很多红疹子。送到医院时,父亲的体温超过了40摄氏度。幸亏医院离得比较近,治疗及时,父亲才没有留下后遗症。 南京市疾控中心金山医院副院长宋海燕说,六六粉,也就是六氯环己烷,我国早已禁止生产使用六氯环己烷农药,但一些小作坊仍有生产。六氯环己烷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对心、肝、肾也有显著毒性。 不直接打农药的人也会遭到毒害 杀虫剂制造的矛盾更明显,一般杀虫剂是通过喷洒在叶面或是根部,害虫要么是呼吸到杀虫剂,要么是吃了吸收杀虫剂的植物中毒而死。杀虫剂是把害虫灭了,但人类的厄运也开始了!施洒在田地里的DDT、林丹、十氯酮等有机氯农药随着雨水流入河川,或者附着在瓜果蔬菜上进入了人们的菜篮子,不要以为水可以洗掉这些农残,要知道有机氯农药是很难溶解于水的;即使这些有毒物质被水洗掉了,它们也很难降解,还是存留在水中,人类喝这样的水,吃着水里的鱼,结果是怎样?杀虫剂在外“漂泊”一圈,还是进入人的身体…… 它是如何导致人体中毒的呢?六氯环己烷从呼吸道、消化道、皮肤进入体内后,主要蓄积于中枢神经和脂肪组织中,刺激大脑运动及小脑,还能通过皮层影响植物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在脏器中影响细胞氧化磷酸化作用,使脏器营养失调,发生变性坏死。能诱导肝细胞微粒体氧化酶,影响内分泌活动,抑制ATP酶。 急性中毒的人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震颤、多汗、阵发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面色苍白、血压升高、心律失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重者肝肾功能减退,还会出现体温升高,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泡等。而长期接触这种物质,还会导致慢性中毒,出现神经衰弱、消瘦、食欲不佳等。 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将原始毒性放大7万倍 可怕的事实不仅于此。高士祥说,被列入POPs“黑名单”的物质一定具备四种特性,首先是高毒性,它们会对人和其他生物体造成伤害,比如致癌性、致畸性,最终使人毙命;第二是持久性,它们在环境中存留的时间很长,比如十氯酮,有报道说,美国弗吉尼亚州一家生产十氯酮的工厂在停产20多年后,其下游鱼类样品中仍能检出十氯酮,研究还表明,十氯酮能在土壤中保留100年,其结果就是导致食物链、特别是水源遭到污染;第三就是生物积累性,POPs可能在环境中浓度很低,但是到生物体内,浓度就会越积越高,“比如水里有某种POPs,喝一杯水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长期喝这样的水、吃水里的鱼,对人体就有害;而且鱼里的浓度要比水里高,从小鱼到大鱼,鱼体里也是不断积累的。” 积累性又与POPs“亲脂憎水”的特性有关,在脂肪里的溶解度比水里高,这样的话,进入身体里很容易在脂肪里积累起来。“如果在水里溶解度高,就会通过血液循环、小便排泄排出去。”长期积累,因此老人体内的POPs含量相对较高。 虽然POPs不溶于水,但极易被脂肪组织吸收而放大到原始值的7万倍。鱼类、猛禽、哺乳动物以及人类等由于处于食物链顶端,因此会大量吸收POPs。这些POPs被认为是通过食物、饮水或呼吸等进入人体并在人体脂肪组织中积累下来的。因此,要特别注意微量的POPs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或其他高脂肪含量的食品被摄入体内。 南北极的企鹅和海豹体内POPs从哪来 POPs物质会随着动物的迁徙而迁移。通过这样的过程,POPs物质可在远离主要源地千里之外的生活在北极等地区的人类与动物体内发现。 POPs的最后一种特性也很可怕,就是流动性大,可以通过风和水流传播到很远的距离,地球上的大气层、江河湖海中都有POPs,科学家在南极、北极这种远离污染源的地方都发现了POPs污染,在企鹅、海豹的身体中发现了POPs,而且浓度越来越高。“总体而言,这个地球基本上没有不受POPs污染的净土了!” 由于POPs的持久性和生物积累性,POPs在各种环境介质和生物体中广泛存在。时至近日,尽管大多数的POPs已被停止生产和使用,但是世界上已很难找到没有POPs存在的净土了,相应的几乎人人体内都有或多或少种类、或高或低含量的POPs。 寻找替代品是一个困难的过程 溴类阻燃剂是阻燃剂市场的主力军,它的家族成员众多,但也因为存在或多或少的毒副作用和对环境的危害而饱受争议,高士祥说,这次没有全面“封杀”溴类阻燃剂,只是禁止使用其中的几种,就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找到可以完全替代溴类阻燃剂更好的产品。 让人类觉得无奈的是,阻燃剂虽然发挥很大的作用,但它本身却是有毒的,在日常状态或是燃烧中挥发到大气中,又进入人类的体内,慢慢侵害着人类的身体……人们往往为了某种需要去合成化学物质,但是合成的化学品,没有一样是完全、真正无毒的!这似乎是“宿命式”的矛盾,这种矛盾让人类很是苦恼,所以科学家们在不停地寻找它们的替代品,一旦找到就会将它们打入“黑名单”,问题是,找到的替代品也不是完全无害的,只是危害小些、再小些…… 仿瓷密胺餐具有无毒性存在争议 这样的问题同样也出现在仿瓷餐具上。仿瓷餐具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由密胺树脂制成,另外一种是在脲醛树脂表面覆盖密胺粉制成。国内市场上大约80%的产品是后者。对于仿瓷餐具有毒的原因,大多数消费者的观念是,密胺树脂是由三聚氰胺与甲醛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化学反应而形成的高分子聚合物,三聚氰胺和甲醛这两种有害物质怎么能做餐具?但当前也有专家认为,密胺树脂加工成型后具有稳定的化学结构,长期使用的结果证明未检出三聚氰胺析出物,而使用脲醛树脂加表面密胺粉制造餐具,本身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工艺,只要生产厂家使用合格的工艺进行生产,产品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读者购物时需要慎重。 南京有没有生产被封杀毒物的厂家? 在经历剧毒农药带来的对人类和环境巨大杀伤力之后,人们渐渐意识到,农药的毒只能“适可而止”。据了解,目前,南京地区至少有10余家农药生产厂家,但这些厂家生产的产品中,早已没有了这些被“封杀”的“毒物”。 生产“中国驰名商标”农药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一位技术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药厂从上个世纪80年代建厂以来就没有再生产过十氯酮、林丹这类剧毒农药了,林丹等属于第一代有机氯农药,毒性大不说,还很难降解,附着在植物表面,很容易伤害人类本身。而第二代是有机磷农药,该厂也生产不多,现在产品以第三代、第四代仿生类农药为主,有效性强而且毒性小。 高士祥介绍,最早的有机氯农药被有机磷农药取代后,人们发现,有机磷农药对人的毒性还是非常强,比如甲胺磷、乐果等,不少人喝农药自杀,喝的就是这些,另外农民在喷洒时也容易吸入而中毒;有机磷农药现在还在用,不过通过改进,使之对人的毒性降低,对害虫的毒性不降低。现代农药的类型很多,主要是含氮类化合物,这类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环境的伤害都小了很多,新农药研发时一定要做生态风险评估,看农药对蜜蜂等有益的昆虫有没有毒害作用,“农药除了杀死害虫外,不能把有益的昆虫也杀了。”现代农药有很强的生物选择性,而且残留期很短,打下去一个星期就基本没有残留了。但以前的有机氯农药撒下去一年半载都还在。 红太阳技术部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一个去除农残的小窍门:“用淘米水浸泡蔬菜、水果等,效果很好。”这是因为淘米水里含有淀粉类物质,具有较好的吸附性,农药在这样的水里更容易溶解掉。 中国将禁止生产和使用这9种POPs 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多个部委近日专门发出了公告,从今年5月17日起,禁止在我国境内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代苯。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和六氯代苯都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限期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认为,对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代苯所实施的禁令,不但落实了《我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也兑现了我国关于2009年5月停止特定豁免用途,全面淘汰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履约承诺。 “对于六氯环己烷、十氯酮这9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既然已经列入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我国也会遵守该公约的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这些化学物质。”有关专家说。
  • 新污染物之POPs:分析测试方法与解决方案探讨
    POPs是英文(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缩写,中文名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它是一类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累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并通过各种环境介质能够长距离迁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危害更大:在自然环境中滞留时间长,极难降解,毒性极强,能导致全球性的传播;被生物体摄入后不易分解,并沿着食物链浓缩放大,对人类和动物危害巨大。很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2001年,国际社会通过《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至2004年正式生效,距今已19年。《公约》控制对象持续增加,从2001年首批控制的12种(类)到今年已增至34种(类),由最初的氯代POPs逐步转向溴代和氟代POPs。目前,对POPs判定、筛查、替代、减排、处置等全过程的科技支撑十分重要,其中,多介质环境中POPs物质的快速筛查与检测方法等是目前急需的技术。为了促进对POPs检测分析方法和在实际应用中解决方案的沟通交流,7月27日-28日,仪器信息网将举办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在27日下午,以“POPs的检验检测”为主题的会议专场,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与大家分享当前针对该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进展等。点击图片报名7月27日下午日程安排:07月27日POPs的检验检测14:00--14:30有机污染物质谱分析技术马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副所长14:30--15:00液质联用技术在新污染物中的应用邝江濛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高级应用工程师15:00--15:30微波前处理在环境新污染检测中的应用梅枝意安东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应用支持专家15:30--16:00基于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的大气中新污染物的筛查高丽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6:00--16:30水中POPs分析的难点与解决方案高松吉林大学 研究员16:30--17:00水体中全氟化合物的分析测试方法杨文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嘉宾简介:马强 副所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马强,博士,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青年英才,工业与消费品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创新委员会安全与风险防控技术分委会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化妆品技术委员会分析工作组(ISO/TC217/WG3)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纺织品技术委员会成分与化学分析工作组(ISO/TC38/WG22)委员,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委员,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7)委员,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7/SC2)委员,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青年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质谱仪器专家组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接触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验检测智库专家,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化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国中药协会精准中药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Journal of Analysis and Testing》《分析试验室》《分析测试学报》《中国无机分析化学》青年编委,《日用化学工业》《化学试剂》《香料香精化妆品》编委;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优秀类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制定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80项,在Analytical Chemistry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40余篇,参编英文论著1部(Wiley出版)、中文论著12部,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57件,荣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省部级或社会科技奖励近20项,先后20余次在美国质谱年会、国际质谱大会、国际液相分离及相关技术学术会议、中国化学会学术年会等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报告。邝江濛 高级应用工程师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邝江濛,博士毕业于英国University of Birmingham地理地质及环境科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利用质谱技术分析环境中的痕量污染物。本科及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加入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负责环境化工领域液相色谱质谱仪的应用支持工作,于质谱分析特别是高分辨质谱分析有着丰富的经验。梅枝意 应用支持专家安东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梅枝意, 药物化学硕士 ,安东帕(中国)有限公司 微波化学应用专员,从事样品前处理工作近6年,主要负责微波前处理设备的技术支持和方法开发,在特殊应用支持和培训方面有丰富的经验。高丽荣 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06年在中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获得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从事新型有机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和环境行为研究工作,建立了多维色谱分离分析复杂POPs的分析方法,方法获得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开展了大气中有机污染物的非靶标筛查,识别出多种新型高风险有机化合物。多次作为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POPs分析国际比对,比对结果优秀。编写了我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成效评估监测报告,已提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发表SCI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项,研制标准参考物质2项,编制生态环境部监测标准一项,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二等奖获得者(排名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等。高松 研究员吉林大学博士,研究员,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暨地下水资源与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境工程专业,主要从事环境污染物分析技术研究与应用。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30余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8项。其中2项专利实现成果的产品转化及推广应用,即针阱微萃取,主要用于环境、地质、石化、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快速、应急、实时监测,负责起草1项基于针阱微萃取技术的水质检测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吉林省第三届专利金奖,吉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一、二等奖等奖项。杨文龙 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杨文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职员,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多环境介质中传统和新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污染状况调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先后参与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多个科研项目。参与制订十余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全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专项质控专家。中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专家委员会委员。免费报名点击: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3/ 诚邀您的参与!
  • 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2月21日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水污染防治法》大修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拟公布
    近日,环保部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第三次大修,距上次重修已有8年。《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增加了八个方面的预防性规定。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此外,草案还提出,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支持受害人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对水污染物风险管理  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新增了八方面预防性规定,包括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机制,建立江河流域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保障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  此外,“草案”还要求: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表示,此前20年,我国的环保治理一直是末端治理,但是最近以来,环保的主导思想在发生变化,“防治结合”成为主流。在最新出台的《土十条》中就可以看出治理思想的转变。  傅涛表示,在以前的规划中,一些化工、石化企业都被布设在沿江沿海边,当时只考虑到物流方便,排污方便,没有考虑到其带来的环境风险。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曾指出:在我国,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  增农村水污染治理规定  较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增加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规定。草案提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渔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化肥和农药的施用,草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鼓励采取生态措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防止造成水污染。  据了解,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绝大部分制度针对城市和工业污染控制设计。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城市水污染和工业污染源控制也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对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在一些地区面源排放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城市和工业点源,城市水污染向农村转移也呈加速趋势。  设专章强调公众参与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运用司法手段等是草案稿的一个特点。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费”、“查封、扣押”的手段都被写入。此外,草案稿落实环保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草案中明确,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和依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草案还规定,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或者多个排污方排污使同一水体受到污染,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起诉要求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共同诉讼受理。  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中,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水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质量信息、重点监管排污单位名录及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监测信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生的重大水环境事件。
  • 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资金投入!厦门发布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到,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方案》提到,要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厦门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厦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并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涉及到科学仪器方面,《方案》特别提到2023年到2025年期间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详情参见: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1号,以下简称“省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准则,遵循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实施调查监测、分类治理、全过程风险管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以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㈡工作原则  1.全面落实,稳步推进  坚决贯彻国家和省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遵循污染治理规律,树立系统防治观念,合理安排各项措施和工作进度,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2.精准施策,突出重点  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实际情况,瞄准新污染物潜在排放源以及主要环境归宿开展调查监测,科学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针对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建立跨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体系,形成新污染治理合力,统筹推动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科技支撑、资金支持与宣传引导,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㈢工作目标  到2025年,落实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围绕涉新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成一批我市特征性新污染物及其主要排放源的筛查工作,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㈠落实法规政策,健全管理机制  1.贯彻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决落实国家、省级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相关标准规范,适时制定我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的地方标准、规范,做好与国家、省相关管理文件的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金融监管局,厦门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成立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在厦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征集新污染物研究、治理专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支撑、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积极先行先试,开展调查监测  4.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我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省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逐步建立厦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数据库,力争形成企业的“一户一档”管理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依托我市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瞄准电子、橡胶、医药、农药、石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消防、印染、皮革、涂料、电镀、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废水和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生物体等新污染物主要环境归宿以及九龙江河口等外源输入端口,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方法。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需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及其它化学物质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筛查。收集并根据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环境调查监测结果,识别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的主要环境源汇,分析我市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环境暴露时空特征,探索建立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模型。按国家、省要求完成首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依据并衔接最新版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一品一策”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基于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数据,建立厦门特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整合优势力量,力争接入高校、科研院所新污染物相关科学研究积累的历史数据,打造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促进我市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治理工作的数据化管理,指导相关调查监测,支撑相关理论技术研究,服务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科学决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等参与)  ㈢实行全过程监管,降低环境风险  8.落实新污染物源头防范。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并公开核查结果。配合国家、省联动的监督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纳入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按期完成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新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进出口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强化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绿色制造和产品认证。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相结合,在电子及机械制造、消费品、材料、医药等领域推广绿色技术工艺装备,切实减少新污染物产生。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实施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在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推荐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绿色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逐步推广绿色示范技术。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定期对相关产品中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合理应用培训考核和处方权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落实不合格药物无害化处理要求。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的生产和使用,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的管控,严禁人用重要抗生素类药品在养殖业中应用,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的投入品管理,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抽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包装物,逐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积极研发推广性能好、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推进餐饮外卖行业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行业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探索开展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海洋及其沉积物等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紧盯医药、农药等生产企业,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火炬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工业园区以及电子、橡胶、医药、农药、污水处理、消防、涂料、纺织印染、石化等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选取至少一个重点工业园区和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力争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市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19.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我市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市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专项,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发挥新污染物相关基础科研优势,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相关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毒理分析、环境行为、源汇通量、生态效应、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探索和攻关;支持已有科技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理论基础研究和管控治理关键技术研究;通过科技项目引导相关研究单位建立新污染物数据库、研究中心,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大新污染物相关科研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学研用结合。(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探索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制度以及环境监测体系。2023年到2025年,动态跟进国家、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发布情况,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宣贯和标准规范培训,组织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采样、检测、监测、质控、评估等业务培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监督、执法装备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2023年到2025年期间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相关测试分析标准方法的建立和认证,研究制定我市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合作,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和新污染物测试重点实验室,逐步构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市、区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上下衔接,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健全新污染物相关信息报告、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强化制度机制设计。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将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N”方案体系。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对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风险管控,贯彻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的行动举措。加强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的执法监测以及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进出口、生产、销售、使用、排污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新污染物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降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加大对新污染物相关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的资金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项目申请中央、省级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资金;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模式。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提高企业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动态发布新污染物相关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鼓励企业、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为新污染物治理献言献策,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新污染物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新进展,引导公众树立对新污染物的科学认识,为做好新污染物防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实施!对重点新污染物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近日,《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要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上海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基本形成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据悉,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本次颁布的工作方案就是为这项工作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二、落实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区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关法规标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落实和完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在重点行业对重点化学物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2023年底前,根据国家部署完成本市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以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建立健全评估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成抗生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环境风险筛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细化制定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衔接后续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动态发布,自动动态更新相关清单及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实施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研究性监测,持续推动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一)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分类强化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监督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重要消费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典型园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依托上海化工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探索推进上海化工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工区双酚A等特征物质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五)推动消防行业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鼓励消防行业按照规定从源头提前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的采购,完成上海化工区等消防部门现有装置中含PFOS类泡沫库存产品的环境无害化销毁处置示范工作,进一步降低全氟化合物排放的生态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一)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产品),并在本市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使用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医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做好兽药实名销售和使用追溯,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加强农药风险监测预警,持续监测跟踪农药安全使用风险情况。在农田、森林、绿地等区域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植保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并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推进本市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到2025年,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率达到90%。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质技术与管控标准体系,加强难去除新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研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投集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深化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持续开展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跟踪监测。在青浦区金泽镇沙田湖,利用人工湿地继续开展养殖业尾水中抗生素治理试点,并加强人工湿地日常维护和尾水排放口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鼓励和引导水产养殖企业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四)加强制药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治理。开展制药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制药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规范,加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五)加强微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调查,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工作,建立岸滩垃圾清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七、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强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提升创新能力;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支持本市环境领域有关重点实验室加强新污染物相关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本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动新染物检测技术和质控标准化,打造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赋能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结合各区实际细化分解、完善本方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报送新污染物治理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新污染物治理重点支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上海银保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12345”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发布,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全文内容如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5日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机制、科学评估、全面兼顾为工作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高成都市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水平。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治理能力,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推进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加强新污染物有关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的协调衔接,在市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中充实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征及地域分布,制定成都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统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对纳入国家《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详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将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或科研监测计划。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工作要求,配合开展首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会同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实验室(成都大学),开展抗生素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开展制药、养殖等行业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指导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协助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管。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未按期淘汰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国家、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履约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检查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进(出)口产品新污染物含量管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进行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名称、使用数量、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制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规范抗生素使用管理。落实国家、省关于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工作要求,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学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抗生素药物规范使用情况抽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生素药物,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药物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生素药物行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兽用抗生素药物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提升畜禽养殖过程中兽用抗生素药物用药能力和水平,推广使用低残留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生素药物使用管控,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严格控制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使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应用农业防控、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县(镇)集中”回收体系,在生产环节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督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新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及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排放口及周边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及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使用、排放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十二)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探索研究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利用处置方法,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参与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在岷江、沱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区域,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先行区建设工作,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推动实施废水抗生素去除试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落实川办发〔2022〕77号文工作要求,推进抗生素研究与再评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与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四川分室、四川省水生生物毒性实验室的整合,建设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在市级科技项目中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新增列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成都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能力建设。整合现有生态监测网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加强新污染物监测、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领域短板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生态环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公众正确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将新污染物环境污染防治融入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广东明确5大任务治理新污染物,2025年底前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3月15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方案部署了调查评估、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等5大任务,明确到2025年,要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并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今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面对新污染物,方案首先指明要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建立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在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同时,针对不同地区,方案提出要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其中,珠三角地区以纺织印染、涂料、橡胶、电镀、电子电路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东地区以纺织印染、电镀、养殖、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西地区以石化、养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粤北地区以养殖、涂料、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此外,还要在珠江、韩江、粤东沿海及粤西沿海等水系和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表水新污染物污染状况本底调查与环境监测。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方案还提出,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本地区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同时,动态制定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列入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按“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要求,开展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 重点涉新污染物企业应公开浓度、数量等信息方案强调,要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并严格实施新污染物禁限措施,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还要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对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管执法。在生产环节,方案提出,强化过程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排放,要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强调推动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方案提出要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包括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的规定、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等。同时,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对于末端新污染物治理,方案提出加强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方案还强调要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整合新化学物质名录、优控化学品名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等相关数据库;并要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新污染物分析测试实验平台,配齐配全新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初步形成内分泌干扰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还要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有效防控饮用水健康风险。
  • 甘肃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严把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近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把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2024年年底前,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初步建立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完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初步掌握甘肃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对此,全省将成立省、市(州)两级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在调查、监测、筛查、风险评估与管控等方面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在完成甘肃省管控任务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研究提出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一品一策”管控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把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
  • 广东部署五大任务治理新污染物
    《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方案》部署了调查评估、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等五大任务,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及相关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开展调查评估,摸清风险底数面对新污染物,《方案》首先指明要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建立广东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在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方案》提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其中珠三角地区以纺织印染、涂料、橡胶、电镀、电子电路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东地区以纺织印染、电镀、养殖、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西地区以石化、养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粤北地区以养殖、涂料、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在珠江、韩江、粤东沿海及粤西沿海等水系和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表水新污染物污染状况本底调查与环境监测。由于新污染物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方案》提出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本地区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全流程监管防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中,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治理程度要求高。而且末端治理无法实现对新污染物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就此,《方案》提出从源头到过程再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治理,防范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源头管控上,《方案》强调,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落实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对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管执法。在生产环节,《方案》提出,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方案》同时规范了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的规定、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等。对于末端治理,《方案》提出,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方案》要求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为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方案》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例如在组织领导方面,组建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美丽广东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健康消费理念。
  • 宁夏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按照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区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方案提出,我区将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今年起,我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区域,聚焦畜禽养殖、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建立典型行业潜在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选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 助力应对四大类新污染物检测挑战!莱伯泰科发布全新《新污染物整体解决方案》
    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简称 ECs)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新污染物具有隐蔽性高、持久性强、来源广泛、危害严重、治理复杂等特点。莱伯泰科特针对新污染物的种类及各自特点,开发了完整的样品前处理及检测方法,方法中涉及多款自动化前处理仪器,包括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全自动真空浓缩仪、全自动固液吹扫捕集仪、全自动液体处理平台等分析仪器,为新污染物检测提供自动、智能的整体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的分类、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解决方案中包含的新污染物种类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中涉及到的仪器设备
  • 技术干货 | 珀金埃尔默让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更轻松
    土壤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95%的食物来源于土壤。然而土壤中的农残、SVOC、VOC等却对人类的生存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针对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国家出台了众多环境相关标准,主要采用顶空或吹扫捕集与气相、气质联用仪搭配的方案来进行检测。测试项目仪器设备标准号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65种)P&T – GCMSHJ 605-2011土壤中挥发性卤代烃(35种)P&T – GCMSHJ 735-2015土壤和沉积物 丙烯醛,丙烯腈,乙腈HS-GC-FIDHJ 679-2013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36种)HS-GCMSHJ 642-2013土壤中挥发性卤代烃(35种)HS-GCMSHJ 736-2015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37种)HS-GC-FIDHJ 741-2015土壤中挥发性芳香烃(12种)HS-GC-FIDHJ 742-2015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P&T-GC-FIDHJ 1020-2019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HS-GC-ECDHJ 1054-2019珀金埃尔默根据国标方法,推出了顶空、吹扫捕集等多种自动化、快速的前处理手段,结合气相、气质方法进行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定量检测;针对突发事故和应急要求,推出了便携式气质与固相微萃取采样结合的方式,对土壤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了快速的现场分析。HJ 642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PerkinElmer TurboMatrix™ HS40 与Clarus SQ8 GC/MS联用使用PerkinElmer TurboMatrix™ HS40顶空自动进样器联用Clarus SQ8 GC/MS测定土壤中VOCs。TurboMatrix™ HS-40是一款基于压力平衡的进样系统,该系统的样品采集量是根据已知流速的气体在一定时间内进入分析柱的体积来计算的。和其它顶空技术相比,压力平衡的TurboMatrix™ HS具有精密度高、操作简单及管路惰性化处理等优点。什么是压力平衡?压力平衡技术无需使用气体进样器或进样阀即可将样品导入色谱柱,利用载气压力精确调节实现样品的转移,消除了在其他进样系统中发现的许多不稳定因素和污染来源。待机:加热的进样针区域用载气不断冲洗,以消除污染。由于色谱柱或传输线完全插入进样针,因而能够保持大的惰性和小的死体积。加压:所有样品瓶加压到完全相同的压力。无论样品瓶中的平衡压力如何,均可实现绝佳重现性。进样:一个电磁阀中断载气流,样品瓶作为载气的储蓄器。在进样过程中,压力衰减,样品转移到色谱柱。这可以防止载气稀释样品,避免了进样前的样品扩散。该技术不需要气体进样阀和其它活动部件,从而减少了样品与热的金属样品环接触,且不必维护活动部件。TurboMatrix™ HS-40包括多位的样品炉,该样品炉具有重叠样品瓶加热的功能。重叠样品瓶加热功能使得GC柱温箱一旦准备好,第二个样品就可以运行进样操作,从而提供无与伦比的样品通量。HS-GC/MS法测定37 种VOCs 的离子流色谱图除了常规的顶空自动进样器之外,珀金埃尔默还可以为您提供带捕集阱的顶空自动进样器。TurboMatrix HS-40带捕集阱顶空进样系统和HS-110带捕集阱顶空进样系统采用内置被分析物捕集技术,灵敏度可提高100倍。样品反复进行加压循环,以尽可能多地提取样品蒸汽。当提取完成后,样品经过干吹并脱附使被分析物进入气相色谱,整个过程非常简单:第1步:样品被加热到平衡。第2步:对瓶内的样品加压,并减压通过冷的带吸附剂的捕集阱。可以重复这种加压/减压循环4次,以尽可能多地提取蒸汽。第3步:蒸汽提取完成后,干吹气流通过捕集阱以去除样品中的水分。第4步:捕集阱被迅速加热,脱附的被分析物由载气,使用可选的分流流量带到气相色谱柱,进行分离和定量。除了提高灵敏度之外,带捕集顶空进样器还具备以下额外优点:干吹扫设计—有效去除分析物中的水,消除耗时的烘烤过程,样品处理时间可缩短25%。色谱柱隔离—为确保气相色谱/质谱的稳定性,色谱柱隔离功能使载气能够在维修期间进入气相色谱柱,即使顶空装置关闭。内标添加—可以自动添加内标物,使仪器的响应标准化。这提供了更好的长期精度和性能。使用带捕集阱顶空进样器分析水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的色谱图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质联用法除了顶空法以外,吹扫捕集与气质联用的方法在标准方法里也很常见。与顶空自动进样器类似,使用Tekmar-Atomx联用PerkinElmer Clarus SQ8 GC/MS 测定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样品处理也是非常简单,不需要经过复杂的溶剂萃取等步骤,就能检测到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充分符合HJ 605-2011方法设定的性能标准。65种挥发性化合物吹扫捕集-气质联用法色谱图利用SPME-GC/MS 对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筛查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具有易挥发和易流失等特点,因此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及时的分析尤为重要。采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现场分析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可获得更为真实客观的实验数据,并对土壤质量进行现场评估。快速分析的结果不仅可以为土壤采样提供参考,同时对样品的保存、运输以及实验方法优化提供有力的帮助。实验先利用盐析的原理对土壤中的VOC 进行前处理,再采用Custodion SPME 方式提取和萃取目标化合物,最后采用Torion T-9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对37 种VOCs 进行分离和测定,分析时间仅为3 min。SPMEGC/MS 技术具有快速、可靠等优点,无需实验室设备或试剂即可现场快速筛查分析复杂基体样品中的VOC。简单的样品提取Custodion SPME 采样针含一根1 cm长的固相萃取纤维,纤维固定相为50-100 μm 膜厚的液态聚合物或固态吸附剂,或是两者混合物。此固定相可以吸附空气、顶空气体、液体或溶液中的溶质。Custodion 采样针的结构与伸缩式圆珠笔类似,SPME 萃取纤维类似于笔芯,取样器尾端设有按钮,可以控制SPME 萃取纤维在取样器的保护鞘内外进行伸缩,只需单手操作即可。在本试验中,Custodion SPME 取样器的纤维固定相为65 μm 膜厚的聚二甲基硅氧烷/二乙烯基苯(PDMS/DVB),用于从土壤样品中萃取挥发性有机物。前处理提取溶剂为水,避免了有机溶剂对于GC/MS分析的干扰,有效降低了取样和分析成本。SPME-GC/MS测试土壤中37 种VOCs 的色谱峰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珀金埃尔默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相关应用资料。
  • 保卫黄河,关注生态!新污染物治理纳入要求
    为贯彻国家《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部署要求,山东省日前起草了《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整体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达到“十四五”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沿黄9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2%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4.4%,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水土保持率达到85%,造林绿化2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70公顷。环境监测方面,《行动计划》指出:要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并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在黄河入海口、南四湖开展微塑料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推进流域突发环境风险调查与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田氮磷流失、地膜残留污染监测,对10万亩及以上灌区灌溉用水开展水质监测;尾矿库所属企业开展尾矿库污染状况监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设施和物资装备。并且,《行动计划》提出要有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附件:1.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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