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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的食品添加剂国际标准将出台
    20种食品添加剂和111种香料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将于7月在国际食品法典大会上审议,核准后即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2009年3月16日-20日,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odex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缩写为CCFA)第41届会议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共审议了20种食品添加剂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以及111种香料的新标准。一旦7月得到国际食品法典大会的审核批准,即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本次会议共有56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和2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中国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陈君石院士连续第三次主持会议。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在2月28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颁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根据此法,卫生部将对中国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将继续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FAO的代表在本届会议上通报了去年两次特设工作组会议的最新科学建议,一个是食品加工用含氯消毒剂的使用利弊,一个是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危险性评估。   关于后者的通报显示,2008年12月初,FAO和WHO联合在加拿大召开了专家会议,除评估三聚氰胺的化学特性、分析方法、产生和暴露原因,还确定了三聚氰胺的日耐受量(TDI)为0.2mg/kg bw(毫克每公斤体重)。根据这一耐受量,许多国际机构确定的食品中三聚氰胺的现行限量(婴儿配方奶粉1ppm,其他奶粉2.5ppm,ppm为百万分之一)是安全的。“但这是针对食品包装渗透进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而不是针对有目的人为添加。”WHO参会代表崔明慎女士说,中国去年发生的情况比较特殊。   关于三聚氰胺的报告还强调了动物饲料中发现三聚氰胺的问题,因为三聚氰胺可以由此转移到鸡蛋、牛奶、肉等人类食品中。此外,JECFA指出,天然存在于食品和精油中的六种香料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包括芹菜醛(Apiole)、榄香素(elemicin)、八角茴香油(Estragole)、甲基丁香酚(methyl eugenol)、肉豆蔻油(Myristicin)和黄樟油精(Safrole)。   在上届会议上,中国代表提出了应针对铝化合物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意见,因为油条等食品中普遍含有铝化合物添加剂。这次会议上明确了日本将在2009年年底提供含铝化合物(硫酸铵铝、乳酸铝和硫酸铝)的生物利用度和两代生殖毒性研究。   对于另一种中国消耗比较大的食品——面粉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这次会议上认为以往的二氧化氯2500mg/kg的限值过宽,其可接受的水平应为普通面粉0-40 mg/kg,特殊面粉为40 mg/kg -75 mg/kg。对于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这次会议认为原有的规定是合适的,其限值为普通面粉0-40 mg/kg,特殊面粉为40 mg/kg -75 mg/kg。   陈君石院士表示,CCFA所制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将作为各个国家制定本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参照,而且这一标准也将是国际贸易领域仲裁的标准,因此积极参与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中国的食品安全与国际接轨有积极意义。   而参加会议的中国专家表示,制定严格的标准是前提,但重在执行,实现发达国家的食品大规模统一生产和监管,摆脱现有的分散式、作坊式的生产模式,才是保证中国食品安全的长久之计。 附:CCFA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缩写为CAC)的十个综合委员会之一,具体负责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功能分类、规格和纯度、食品添加剂分析方法,以及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提出优先评价名单等相关内容。CCFA会议每年一届,明年3月将在北京召开第42届会议。
  • 新疆某地水中油现场应急演练,LUMEX荧光测油仪大放异彩
    由于新疆地处中哈交界,河流多为跨境河流,如一旦发生石油泄漏事件,很容易造成河流污染,不能及时发现、检测和控制的话,将会酿成国际事故,所以新疆环保举行了一次水中油泄漏应急演练,确保以后遇到这类应急事故能够迅速反应和处理。邀请了相关行业的老师和专家现场学习,各部门进行有条不紊的配合,除油和检测紧张有序的进行。在这次新疆环保的石油泄漏应急演练中,LUMEX的荧光测油仪和在线油膜仪能为实验室和现场应急检测提供了快速准确的方法和有效的应急监测手段。 LUMEX公司于1991年开始潜心研究水中油技术,开发紫外及荧光系列产品,主导并参与多项俄联邦水中油国家标准制定,为环境领域、海洋、石油化工等行业用户提供系列解决方案和方法参考。Fluorat系列和Panaroma系列荧光测油仪检测快速准确,用正己烷进行萃取,检出限低,可达ppb级,样品处理及检测时间短,可以检测超低含量的石油烃类,稳定性和重现性好,既可以进行实验室的检测,也可以用于环境应急监测。适用于湖泊、水库、近岸海域流域水库、河口、入海口、排污口等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石油类监控及预警。 LUMEX的在线油膜监测系统还可以为环保系统提供有效的在线油膜监测方法及方案,有效应对流域及水质溢油应急事故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可实现多组在线监测器架构设计,满足水面及海面油污及油膜联网监控需求;有效监测油膜及油污事故及泄露事故的影响范围及扩散程度。灵敏精确监测泄油漏油事故产生实时数据传送保证数据精准传送遥感在线监测、无需采样抗干扰性较强:极大的减小风浪和背景光影响先进的光强调节技术降低光散射对监测的影响数据存储传送防止数据丢失及缺失 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国网江苏电科院:升级变压器高精度油色谱远程监护系统 保障江苏电网迎峰度冬
    1月9日,由国网江苏电科院自主研发并优化完善的“升级版”变压器高精度油色谱远程监护系统在特高压泰州换流站经过1个月试运行,状态保持稳定,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江苏省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及缺陷预警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油色谱分析是非停电状态下评估变压器(换流变)健康状况的关键手段,可预警其内部放电、过热等缺陷隐患,对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目前,油色谱分析主要有实验室检测和在线监测两种手段。实验室检测精度高,但人工取样时效性差、人为因素干扰大且存在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相对及时,但检测误差大,可靠性和稳定性不足,误报警和漏报警现象频繁发生。为此,国网江苏电科院在省公司设备部指导下,创新提出油色谱远程监护技术路线,历时近一年成功研发出高精度油色谱远程监护系统,具体由油色谱监测装置和监护系统两部分组成。“第一代”油色谱远程监护系统已于2022年3月在特高压泰州换流站8221A相换流变部署应用,现场油色谱监测装置可将油色谱数据实时上传至后台监护系统,供特高压运维人员远程查看,监测设备运行状态。稳定运行9个月来,共排除在线监测装置误告警20余次。期间获取的近千条检测数据可证实,监护系统兼具实验室检测高精度和现场监测及时性,检测误差小于5%,重复性误差小于2%,最小检测周期为30分钟,装置稳定性以及时效性远优于传统在线监测装置(常规A级油色谱在线监测装置检测误差约为20%-30%,检测周期为1~2小时)。基于油色谱远程监护系统在检测精度和稳定性方面得良好表现,其在提升变压器异常缺陷及时预警能力方面有望发挥更重要作用。国网江苏电科院专业人员以进一步提升监测装置可靠性和降低现场安装运维难度为目标,结合“第一代”监护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历时近半年在完善整体结构布局、提高系统安全性能、集成和优化气源模块、装置小型化轻量化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优化提升。“‘升级版’油色谱监测装置的体积减小为原来的二分之一,重量减轻了约三分之一,在相同运行条件下同等载气量的使用时间由大约40天延长至5个月左右,而且不再需要运维人员定期清理废油桶。因此‘升级版’监护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站内运维人员的工作压力,并更好地满足对变电站(换流站)现场设备状态监测可靠性的要求。”该院高级专家朱洪斌介绍,目前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特高压泰州换流站变压器油色谱情况,将根据一段时间运行情况,配合江苏公司进一步推进“升级版”高精度油色谱远程监护系统在超特高压变压器上的推广应用,作为油色谱在线监测装置的有力补充,确保准确实时掌握设备的异常发展,助力提升设备缺陷及时预警能力,保障江苏电网迎峰度冬。
  • 扫描电镜分析技术,助力页岩油勘探开发
    面对10万倍的电镜,原本平整一体的岩石样本,内部结构一览无余展现在镜头下,白色的是碳酸盐岩,黑色的是泥岩,中间夹杂有很多孔隙裂缝,细如发丝,地质人员日思夜想的石油就在这里。从设备中拿出1厘米见方的样品,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层古生物实验室经理王伟庆开始了揭秘,“别看只有小拇指尖那么大,经过扫描电镜数万倍放大,就是一个浩瀚的‘宇宙’了。”2021年,胜利油田页岩油勘探开发取得战略性突破,首批上报预测石油地质储量4.58亿吨,首先得益于地质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上的突破。一根头发丝的直径通常在0.03毫米左右,也就是30微米左右,胜利油田的页岩油就蕴藏在这头发丝般甚至还细小的孔缝中。“样品中看到的部分,如同在一个足球场内寻找一个乒乓球,要找到这个‘乒乓球’首先要制作出合格的样品。”地层古生物实验室扫描电镜工作人员于杰杰说,扫描电镜对岩石样本要求非常高,页岩取芯难度很大,层多且薄又易碎,手工处理样品要格外掌握好力度、技巧。将页岩手工制作成1厘米见方的小块,再用砂纸反复打磨,直到普通显微镜下看到切面平滑了,再用氩离子抛光仪继续打磨。这个过程可能要重复几十次,直到达到镜面效果了,才能用扫描电镜进行观察。扫描电镜可以聚焦到纳米级,非常直观地反映出页岩油的储集空间、成分特征、矿物架构等。一张有典型意义的图片,犹如毛细血管图似的,要想展现出页岩油孔隙,通常需要从上百甚至上千张图片中挑选出来。勘探开发研究院科研人员通过关键技术攻关,优化试验参数工序,创新工作流程,聚焦提升电镜分析质量,突破了含油样品低真空观察、氩离子抛光高精度成像、背散射样品成分精细识别等技术难关,掌握了非常规样品电镜分析方法,为油田非常规储层评价提供了关键信息,助推了油田页岩油、致密油勘探突破。纳米尺度的电镜图像成为打开非常规储层微观世界的“金钥匙”,凭借过硬的分析技术及分析质量,勘探开发研究院制定了页岩油电镜分析行业标准,成为了行业标杆及排头兵。此外,扫描电镜分析技术还在如何识别致密砂岩里的好储层,如何避免油气层伤害和改造低产储层等领域,扮演了研究工作“利器”的角色。下一步,勘探开发研究院将开发精度更高的聚焦离子束扫描电镜分析技术,模拟和寻找页岩油的流动和路径,届时,足球场上的玻璃弹珠也不再难寻,非常规储层里的原油如何从地层中流出来等难题也会有新的答案。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143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书的通告2023年第1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143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单见附件),从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特此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被注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汇总表序号持证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证书编号1英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英德市英城街道光明路2017190312692深圳市中测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燕达科技园厂房六楼6072017191205763广东白云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神山大道西363号主办公楼一楼西侧(仅限办公用)2018190129144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五星村委直路顶张屋背2019190940615佛山市测绘经济发展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62号2021190254966广东昊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537号番禺节能科技园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3号楼1区302B房2018190938317东莞市迅捷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一路1号2018191339538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深圳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解放路广场北街13号3号楼东2018191236769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韶关市浈江区黄岗20181900271710广宁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住建局一楼20191912411511清远市府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十九号区人民一路20171905154112广州穗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8栋601-1号20181911358313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 湛江市职业卫生检测中心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137号20171903058414连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广东省连州市连东路288号20171909129015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91号20191900418516北京中京奥玉珠宝检测中心深圳分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田贝四路万山珠宝园1栋11层11A20181901392617郁南县永畅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大堤二路4号交警大楼首层20171905072418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嘉罗路218号20171900087419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27号20181903352220惠州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惠州市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14号20171912078121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河源市源城区下角湖背路43号20171912210622深圳市齐一环境测试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5号金叶工业城F栋一楼20171912155723阳江市阳东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建设局大楼20181902289224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20201903496625潮州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与交通拯救中心潮州市外环北路北侧20171905074226深圳中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441号天安数码城创新园二号厂房B402-B20181901396227龙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龙门县龙城镇香滨东路14号20191904414428阳山县永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阳山县阳城镇思贤路275号20181913319129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大道126号维百盛大厦17F20171902099130深圳市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2号-120171905033231潮州市交通运输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维多利大厦首层20181902277032阳山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阳山县阳城城南商业大道前进二巷3号20201909483733深圳民声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金骐智谷2003室20171900118134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阳西县新城三区福兴一街10号20181900403835连平县建筑材料试验室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城环城北路连平县建设局内20181902403936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20181903304237河源市桂山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河源市河埔大道西面创业三路北面20191912425138深圳市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六路赤湾港机公司厂房419房20191901418439深圳市特安汽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圳埔一区1巷1号20171905062240中山市中纺联纺织品检测有限公司中山市沙溪镇理工路13号沙溪理工学校教学服务大楼二区6楼20181901362141
  • 【赛纳斯】一张有毒的单程“邮票”
    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人们的书信往来只能寄托在一张张粘着花红柳绿的邮票上,而这张张邮票也寄托了书信人的情感得失。世界上最早的邮票是英国罗兰希尔爵士发明的黑便士,中国最早的邮票是清朝的大龙邮票。这些邮票方寸空间,常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科技、经济、文化、风土人情、自然风貌等特色,这让邮票除了邮政价值之外还有收藏价值。但是我说的“邮票”除了样子长得像“邮票”其功能确大相径庭,它们图案时尚多样,有抽象艺术、卡通头像、纹身花样,它是一种新型毒 品,主要成分为麦角二乙胺(LSD),为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麦角二乙胺吸附于印有特殊图案的吸水纸上,故俗称“邮票”。“邮票”仅手指甲盖三分之一大小,含在嘴里就能“吸食”,或者贴上皮肤就能被吸收。致幻性是大麻等传统毒 品的数倍,具有毒性极强、隐蔽难发现等特点。是我国严格管制的第 一类精神药品。吸食“邮票”后,几微克就足以让人产生幻觉,使用后通常会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并出现急性精神分裂和强烈的幻觉,造成极大的心理落差。新型毒 品的“娱乐性”的假象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毒”的本质,很多人认为危害性不大往往会在他人的诱惑或者自身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新型毒 品,这是使得新型毒 品迅速蔓延的原因。为了更好的打击违法犯罪,一台便捷的检测工具有助于一线缉毒警察准确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解决方案:赛纳斯手持式拉曼光谱仪(SHINS-P700T)基于拉曼光谱及表面增强拉曼光谱(SERS)技术的新精活快速检测方案,内置大量管控精神类药品和麻醉药品、毒 品数据库,结合增强试剂可实现低浓度(主要特点:自建数据库:可自定义数据库;混合物检测分析:先进的混合物检测分析;无损检测:不消耗破坏样品 ;操作简单:触控操作、使用方便;针对新型毒 品层出不穷,赛纳斯基于专属数据库及先进独特算法,可快速自建谱库、直接生成并导出检测报告、支持蓝牙、WI-FI、USB等数据传输和数据管理,协助各级缉毒禁毒部门有效打击犯罪。
  • 胜利油田:扫描电镜分析技术助力页岩油勘探开发
    镜头拉近… … 拉近… … 再拉近,镜头前的物体逐渐清晰。  这不是某位导演在拍大片,是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地质科研人员拍的一幅“大片”。10万倍的电镜镜头下,原本平整一体的岩石样本,内部结构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白色的是碳酸盐岩,黑色的是泥岩,中间夹杂有很多孔隙裂缝,细如发丝,地质人员日思夜想的石油就在这里。  从设备中拿出1厘米见方的样品,胜利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层古生物实验室经理王伟庆开始了揭秘:“别看只有小拇指尖那么大,可是经过扫描电镜数万倍的放大,就是一个浩瀚的‘宇宙’了。”  刚刚看到的图像,只是这块样品上几十平方微米的面积。  2021年,胜利油田页岩油勘探开发取得突破,首批上报预测石油地质储量4.58亿吨,首先得益于地质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上的突破。  一根头发丝的直径一般在0.03毫米左右。胜利油田的页岩油就蕴藏在这头发丝般甚至还细小的孔缝中。科研人员就是从比头发丝还细的孔隙里找到了页岩油的“蜗居”之地。  说起来轻松,做起来却着实不易。地层古生物实验室扫描电镜工作人员于杰杰介绍,样品中看到的这个部分,就如同在一个足球场内寻找一个乒乓球。要找到这个“乒乓球”,首先要制作出合格的样品。  扫描电镜对岩石样本要求非常高,页岩取心难度很大,层多且薄又易碎,手工处理样品要格外掌握好力度、技巧。将页岩手工制作成1厘米见方的小块,再用砂纸反复打磨,直到普通显微镜下看到切面平滑了,再用氩离子抛光仪继续打磨。这个过程可能要重复几十次,直到达到镜面效果了,才能用扫描电镜进行观察。  扫描电镜可以聚焦到纳米级,非常直观地反映出页岩油的储集空间、成分特征、矿物架构等。  一张有典型意义的图片,犹如毛细血管图似的,展现出页岩油孔隙,通常需要从上百甚至上千张图片中挑选出来。这就更需要科研人员有的放矢地快速锁定目标。  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层室科研人员通过关键技术攻关,优化试验参数工序,创新工作流程,聚焦提升电镜分析质量,突破了含油样品低真空观察、氩离子抛光高精度成像、背散射样品成分精细识别等技术难关,掌握了非常规样品电镜分析方法,为油田非常规储层评价提供了关键信息,助推了油田页岩油、致密油勘探突破。  纳米尺度的电镜图像成为打开非常规储层微观世界的“金钥匙”。凭借过硬的分析技术及分析质量,勘探开发研究院制定了页岩油电镜分析行业标准,成为行业标杆及排头兵。  除了页岩油之外,扫描电镜分析技术还在如何识别致密砂岩里的好储层、如何避免油气层伤害和改造低产储层等领域,扮演了研究工作“利器”的角色。  据悉,勘探开发研究院将开发精度更高的聚焦离子束扫描电镜分析技术,模拟和寻找页岩油的流动和路径。届时,足球场上的玻璃弹珠也不再难寻,非常规储层里的原油如何从地层中流出来等难题也会有新的答案。
  • 国Ⅳ汽油标准或年底出炉 油价或再涨两角
    目前国内除北京地区实行京Ⅴ标准汽油(硫含量≤10ppm),上海、江苏和广东部分城市实行国Ⅳ标准汽油(硫含量≤50ppm)以外,其余地区仍然实行国三标准汽油(硫含量在≤150ppm),升级到国Ⅳ标准以后,尾气排放中的硫含量将有明显减少,同时也会减少空气中PM2.5的排放。   “国五”汽、柴油标准的时间表出炉: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7年年底全部换用国Ⅴ油。业内指出,年底标准出来后,应该会陆续开始更换油品。明年广州、深圳、东莞等已经使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的城市或率先使用国Ⅴ油。油品升级或将推涨油价,涨幅或达2角。业内呼吁国家财政补贴油价,以降低消费者负担。   最快明年用上国五油   “广州、深圳、东莞等率先使用粤四汽油的城市将率先使用国五汽油。”昨天,业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年底国五汽油标准才出炉,预计最快明年第一批试点城市实行国五标准。据悉,4月1日零时起,广东佛山地区主营加油站全面销售粤Ⅳ标准汽油,成为广东省继广州、东莞、深圳后的第四个全面使用粤Ⅳ汽油的地区。中山、珠海两市也于6月1日起全面置换汽油至粤Ⅳ标准。   据了解,中石化广州的炼厂已具备生产国Ⅴ汽油的能力。中宇资讯分析师路伟指出,硫含量的降低将直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硫含量的减少可降低对发动机的伤害,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   随着标准提高,汽油价格或再涨。业内预测涨幅或在2角左右。   中宇分析师孙雪君告诉记者,油品质量升级必然带来成本的压力。以广东地区为例,粤Ⅳ93#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较国Ⅲ93#汽油价格高200元/吨左右,这无形中将部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业内建议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减少消费者压力。油品质量升级成本可以由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买单”,帮助高标准资源占据市场份额,并规范成品油企业的行为,切实提高成品油质量。   油品升级将减少PM2.5   雾霾多发使得环境问题进入人们视线。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构成的压力越来越大。鉴于此,国务院于今年2月初召开的常务会议上决定加快国内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   业内指出,在油品指标中,硫含量是决定油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几乎决定了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程度。随着油品质量升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PM2.5以及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也将会随之减少。
  • 乙醇汽油锰超标98% 未能环保反成故障
    最近,在河南新乡、安阳等地的多家汽车4S店内排满了等待维修的同样病因的故障汽车:发动机声音刺耳,部分部件被腐蚀,车辆抖动,排气管喷出红色浑浊液体,严重的会出现死火现象,很多车主怀疑汽车出现问题是与中石化乙醇汽油有关。   罪魁祸首   河南省是乙醇汽油示范推广省份,从去年12月1日起采取了封闭式的推广办法,市面上乙醇汽油的市场占有率超过95%。安阳市市面上出售的主要是燃料乙醇掺混量为10%的的乙醇汽油加入到93号标准汽油中做混合,其价格也较北京地区低――4月14日前为每升6.28元,涨价后则是每升6.53元。但此次的乙醇汽油却和以往青色透明的乙醇汽油并不相同,这些汽油呈红色。   然而,问题出现在产品升级过程中:4月初,中石化河南安阳分公司在安阳市电视台发表了公开声明,表示在国II乙醇汽油向国III乙醇汽油过渡期间,公司向汽油中添加了环保添加剂,现在车辆出现的问题是过渡期间的正常现象。据了解,环保添加剂中含有锰,其主要功效在于降低油耗、减少污染,能提高汽油的辛烷值。   在北京现代总部的检验结果表明:送检的样本汽油中锰含量大幅超标,锰含量超过9.8%,根据中石化石科院起草并通过的国家《乙醇汽油标准》,锰含量应在0.018克/升以内。这意味着该乙醇汽油的含锰量是正常含量的98倍,严重超标的锰造成发动机内活塞连杆、活塞环等部件的严重腐蚀。   理赔之路   问题出现后,中石化的善后工作也相继展开,有报道称4月18日的周末,又一批因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的车主们上门理赔。但由于这批车主没有加油凭证,中石化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甄别情况。   中石化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保修期外需自费的车辆,由安阳分公司指定的厂家处理。清理后将根据清洗前清箱数量或最后一次加油数量免费补油。这样持加油卡加油的车主能够得到第一批顺利理赔。但有车主表示,理赔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可执行的标准,甚至连免费补油的单据也是一张并不严谨的盖章手写纸条。   而没有加油凭证的车主的理赔之路则要复杂得多,他们首先需要先通过中石化的甄别,否则可能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另外,由于零部件受到腐蚀,这些车辆的后续补偿依然是一个问题。目前,中石化对此尚无统一的认定程序。   出现问题的汽车涉及到了一汽大众、北京现代、上海大众、奇瑞汽车、东风日产、上汽通用、广汽本田和东风本田等多个品牌。报修的问题汽车大部分是开了1万公里以内的新车,但汽车的润滑系统被破坏,导致气门声音发响、一些发动机的部分部件如活塞环、活塞连杆也生锈了。为进一步确定是否是乙醇汽油惹的祸,一汽大众新乡4S店已将油品送往长春再做化验。   据了解,光是维修每笔费用约为1000元,这还不包括车辆部件损坏带来的损失。
  • 关注!7张认证证书被撤销
    2022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第1期认证风险预警的通告为监测认证活动相关方的工作质量和认证风险,推动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有机粮谷、食用菌、食用植物油、茶叶、蔬菜、水果6类产品)的25家认证机构涉及的141批次产品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认证机构覆盖率为25.5%。抽查发现2批次抽样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总体不符合率为1.42%。二、相关信息已通报有关认证机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已作出撤销7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理。对抽查发现严重不符合(违规使用禁用物质等情况)被撤销认证证书的相关产品(详见附件),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其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三、要求有关认证机构立即对抽查发现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产品和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和完善认证风险防控措施,严把发证质量关,并报告有关排查结果和防控措施。四、对于因抽查发现严重不符合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产品,请有关单位和消费者予以关注并防范风险。附件: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月11日附件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
  • EDX系列 | 润滑油中的元素分析
    引言发动机润滑油在车辆、工程机械、船舶、飞机和其他内燃机或涡轮机设备的润滑、冷却、清洁和防锈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由于物理和热应力引起的油组分和添加剂的分解和化学变化,以及金属磨损颗粒和混合燃料的污染,润滑剂会变质。随着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变质,其性能将下降,发动机内部可能磨损,从而导致使用寿命缩短和潜在故障。因此,建议在润滑剂的整个使用寿命内对其进行分析,以评估其质量、效用和剩余使用寿命。这些分析可以用许多仪器来完成,其中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可以快速检测润滑油中外来污染元素、添加剂、残损金属等元素分析。 发动机润滑油变质的典型原因分析方法以往ASTM多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分析以上元素,虽然湿法化学的准确度高,但前处理需要使用化学试剂,稀释时会引入误差,对人员的操作要求较高,使用成本也较大。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法可以直接无损分析样品,无需任何化学前处理,无需稀释,操作简单,无昂贵的消耗品,可用于润滑油中各种元素的分析。 岛津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 EDX-8100 ■ 元素检测范围 C-U■ 可选氦气分析气氛,显著提高轻元素的灵敏度■ 油品专用液体样品盒 ■ n=连续10次空白样品分析,结果的3倍标准偏差即为检出下限 ■ 连续十次测量的精确度和重复性 结语通过岛津EDX-8100可检测添加剂相关的元素,从而对原料和成品进行质量管控;而对使用前后的润滑油进行元素分析,高效监测元素种类及含量的变化,可了解机械磨损程度,预测部件故障的潜在风险和润滑油的更换周期。EDX系列可广泛应用于润滑油或机械汽车等制造厂商。
  • 矿物油、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真菌毒素、农残检测要点一网打尽!
    为了促进粮油行业分析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在8月1-2日举办第三届“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及品质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我们特别邀请了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会议紧密关注时事热点和技术市场动态,于8月1日聚焦粮油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深入探讨了粮油中矿物油、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等关键议题,进行了精彩的技术交流。8月2日会议针对近两年来备受关注的粮油品质检测技术,特邀国内顶尖研究专家,分别就食品多组学技术在粮油研究中的应用、橄榄油中生物酚精确定量技术难题、纯油体系中抗氧化剂界面活性研究等多个领域进行了深入研讨。点击图片 免费回看01矿物油检测武彦文老师指出,矿物油分析检测技术包括GC-FID、LC-GC、GCxGC-MS等,其中LC-GC被誉为“金方法”,尤其适用于复杂样品如食用油,并通过在线溶剂挥发技术实现大体积进样,提高灵敏度。但食用油中矿物油检测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样品基质复杂、干扰物众多、谱图解析困难、标准品缺乏和溯源难度大等。为解决上述难点,研究人员和企业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例如LC-GC全自动分析平台、在线净化技术、LC-GC-MS/MS、数据库建设和标准化等方法。02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检测氯丙醇酯以及缩水甘油酯在消化过程中会水解并高效释出游离氯丙醇和缩水甘油。氯丙醇酯水解产物3-MCPD是公认的食品污染物,具有潜在的致癌性、神经毒性、免疫毒性、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缩水甘油酯降解产物缩水甘油同样具有致癌风险。GB 5009.19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将替代原有的GB 5009.191-2016标准并在8月8如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中新增了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GC-MS/MS)的检测方法,并且首次将缩水甘油酯纳入检测范围,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进一步提升。张鸿老师向听众深入解析了标准中提及的三种检测方法,并逐一阐述了每种方法的独特优势和应用特点。“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诚邀各位专家和仪器厂商踊跃投稿,共同探讨和分享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的最新研究与应用。03真菌毒素检测真菌毒素是真菌在适宜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在农作物、食品、饲料及中药中污染较为普遍。真菌毒素是天然存在而非人为添加的,尽管污染量小,但危害性大。在适宜的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条件下,食品可以直接感染真菌并被其产生的毒素污染,且这种污染可以发生在食品链的任何阶段如生产、加工处理、运输和储藏过程等。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全球每年有25%的食品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真菌毒素污染。许多真菌毒素还可在体内积累后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和免疫毒性,这些均对人和动物的生命与健康造成重大威胁。我国食品安全限量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了6种真菌毒素在不同类别食品中的限量值。董恒涛老师介绍了岛津LC-MS/MS生物毒素数据库,包含了谷物、水果、水产品中常见的100余种生物毒素的化合物信息、MRM参数、分析方法及操作指南,帮助用户快速建立分析各种毒素的方法。同时董老师还分享了多个LC-MS/MS法测定真菌毒素的应用案例。黄曲霉毒素B1是真菌毒素中的一种,也是国际卫生组织认定的一类致癌物。耿旭辉老师介绍了以紫外LED替代氙灯为光源(寿命是氙灯的6~7倍),自研制基于光电二极管(PD)的微光探测器替代光电倍增管(PMT)探测荧光,设计“紧贴式”荧光光路和首创的微池光衍生化器,研制出我国首套黄曲霉毒素荧光检测器,对黄曲霉毒素B1检测限2.4 ng/L,灵敏度比国际同类仪器高数倍。微光探测器已出口美国,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成果鉴定为动态范围和长期稳定性达国际领先水平。黄曲霉毒素荧光检测器已在中粮集团、美国Agilent公司等多家权威机构长期应用示范,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成果鉴定为填补国内空白、性能达国际领先水平。04农药残留检测在粮谷种植过程中合理使用农药能够防治病虫害、清除杂草,保障粮食的产量和质量。不合理使用农药可能导致终端产品中存在农药残留,带有农残的粮食进入食物链后,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为共同提升粮谷中农残检测的技术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王李平老师介绍了粮谷中农药的作用、各种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相关农产品检测技术及注意事项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GB 2763. 1-2022是GB 2763-2021的 增补版,可以配套使用。近日,农业农村部 公布 了 《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实施后也将于GB 2763配套使用。
  • 【技术指导】油介损及体积电阻率测定仪的油杯三种清洗方法及常见故障
    油介损及体积电阻率测定仪油杯清洗方法、常见故障A1170技术指导产品介绍产品名称:油介损及体积电阻率测定仪产品型号:A1170概 述:油介损及体积电阻率测定仪用于测定在试验温度下呈液态的绝缘材料的介质损耗因数及体积电阻率,包括变压器、电缆及其它电气设备内的绝缘液体。可广泛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商检及科研等部门。适应标准:GB/T5654油杯三种清洗方法测量前,应对油杯进行清洗,这一步骤非常重要。因为绝缘油对极微小的污染都有极为敏感的反应。因此必须严格按照下述方法要点进行。方法一:⑴ 完全拆卸油杯电极;⑵ 用中性擦皂或洗涤剂清洗。磨料颗粒和磨擦动作不应损伤电极表面;⑶ 用清水将电极清洗几次;⑷ 用无水酒精浸泡各零件;⑸ 电极清洗后,要用丝绸类织物将电极各部件的表面擦拭干净,并注意将零件放置在清洁的容器内,不要使其表面受灰尘及潮气的污染;⑹ 将各零部件放入100℃左右的烘箱内,将其烘干。有时由于油样很多,所以在测试中往往会一个接一个油样进行测试。此时电极的清洗可简化。具体做法如下:⑴将仪器关闭,将整个油杯都从加热器中拿出,同时将内电极从油杯中取出;⑵ 将油杯中的油倒入废油容器内,用新油样冲洗油杯几次;⑶ 装入新油样;⑷ 用新油样冲洗油杯内电极几次,然后将内电极装入油杯。这种以油洗油的方式可大大提高了测量速度,但如遇到特别脏的油样或长时间不用时,应使用方法一。方法二:⑴ 将电极杯拆开(参见油杯示意图)。⑵ 用化学纯的石油醚和苯彻底清洗油杯的所有部件。⑶ 用丙酮再次清洗油杯,然后用中性洗涤剂漂洗干净。⑷ 用5%的磷酸钠蒸馏水溶液煮沸5分钟,然后,用蒸馏水洗几次。⑸ 用蒸馏水将所有部件清洗几次。⑹ 将部件在温度为105~110℃的烘箱中,烘干60~90分钟。⑺ 各部件洗净后,待温度降至常温时将其组装好。方法三:超声波清洗方法⑴ 拆开油杯。⑵ 用溶剂冲洗所有部件。⑶ 在超声波清洗器中用肥皂水将所有部件振荡20分钟;取出部件,有自来水及蒸馏水清洗;在用蒸馏水振荡20分钟。方法四:溶剂清洗法⑴ 拆开油杯。⑵ 用溶剂冲洗所有部件,更换二次溶剂。⑶ 先用丙酮,再用自来水洗涤所有部件。接着用蒸馏水清洗。⑷ 将部件在温度为105~110℃的烘箱中,烘干60~90分钟。 当试验一组同类没有使用过的液体样品时,只要上次试验过的样品的性能优于待测油的规定值,可使用同一个电极杯而无需中间清洗。如果试验过的前一样品的性能值劣于待测油的规定值,则在做下一个试验之前必须清洗电极杯。常见故障1、屏幕显示“电极杯短路”答:首先查看内电极与外电极的定位槽是否对准,再检查“内电极”安装是否有松动。2、屏幕显示“请进行【空杯校准】”答:空杯电容值不在60±5pF的范围内的时候,需要空杯校准;①油杯的内外电极未放好或内电极未组装好,有放电现象;②油杯不干净,在内外电极之间有杂质需要进行清洗 。3、蜂鸣器响5声后仪器返回到开机界面。答:①检查空杯电容值是否在60±5pF范围之内,②检查油杯是否放 好,有无放电现象。4、在做直流电阻率时,电化60秒时间不变化。答:检查仪器的时钟是否在运转,调整时钟。5、被设电压参数个位显示不为零时,怎么办?答:用【减小】键使被设电压值变为最小,再用【增加】键调整即可。
  •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仪如何排除常见故障?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仪符合GB/T507 、DL/T429.9标准,用于检验绝缘油被水和其他悬浮物质物理污染的程度。测定方法是将试油放在专业的设备内,经受一个按一定速度均匀升压的交变电场的作用直至油被击穿。可广泛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仪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这样做就可以了⑴ 电源指示灯不亮,屏幕无显示① 检查电源插头是否插紧;② 检查电源插座内的保险管是否完好;③ 检查插座是否有电。⑵ 油杯无击穿现象① 检查线路板接插件插接是否到位;② 检查箱盖高压开关是否接触好;③ 检查是否高压接点无吸合;④ 检查是否存在高压断线。⑶ 显示器对比度不够① 调节线路板上的调节电位器。⑷ 打印机不打印① 检查打印机电源线是否插接到位;② 检查打印机数据线是否插接到位。
  • 酱油醋塑化剂超白酒400倍?
    酱油醋塑化剂超白酒400倍?   报料人称此说法有点“夸张” 国内存在两套标准   塑化剂危机持续发酵,白酒上市公司遭遇重创的同时,调味品、饮料企业也被卷入了这场风波。   “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龚也长在微博中语出惊人。短短一天,这条微博就被转发15000余条。一时间,消费者人心惶惶。   所谓的“塑化剂调味品”果真如传言的一样毒过白酒吗?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上市公司却坚称自己产品不含塑化剂。   “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全部不含塑化剂。”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的判断,与龚也长基本一致。   两套标准前后冲突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事件的始作俑者龚也长。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龚也长对“调味品塑化剂含量400倍白酒”的说法也有些“含糊”。   “在微博中说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确实有点夸张。”龚也长改口称,食品用香精香料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标准比白酒行业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确实高出很多倍。   按龚也长的说法,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饮料、调味品塑化剂含量上限,卫生部于2011年先后下发的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文件和卫办监督函[2011]773号文件,对于食品、调味品的检测标准界定,存在明显冲突。   2011年6月,卫生部下发的[2011]551号文件中表示,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和0.3mg/kg。   而2011年8月,卫生部却又下发了[2011]773号文件,规定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可以允许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从卫生部对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规定来看,要比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高出数十倍。   实际上,塑化剂标准的前后不一,幕后推手源自众多国内食品巨头的集体抗议。   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产品不含塑化剂   朱丹蓬对记者表示,香精香料是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原料的重要成分之一,但由于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都是成品,如果用香精香料的塑化剂总含量标准来作为调味品和饮料塑化剂总含量的标准不太恰当,如果以551号文件执行,对调味品和饮料来说又显得过于严厉。   同时,由于卫生部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中所含塑化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仅让消费者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里面所含塑化剂标准模糊不清,也让相关企业在控制和检测塑化剂方面无明确的依据。   朱丹蓬表示,在饮料和调味品的原料中,香精香料是主要成分之一,而卫生部专门就香精香料塑化剂最大残留量做出了“高数字”标准,显然是国内的香精香料中塑化剂含量较高,相关饮料和调味品含有塑化剂的概率较高。   除了原料以外,调味品和饮料企业在生产线和包装上如果有塑料装置,则会加大产品存在塑化剂的风险,朱丹蓬透露,“特别是醋对塑料具有一定腐蚀性,在生产、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塑化剂转移到产品中的可能性,因此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全部不含塑化剂。” 据中国经营报   塑化剂超标?   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龚也长微博报料称,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   塑化剂   是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可合法用于工业用途。有机化学里的国际化学命名叫:邻苯二甲酸酯同系物。塑化剂的作用类似于人工荷尔蒙,会危害男性生殖能力并促使女性性早熟,长期大量摄取会导致肝癌。   国家检测   在酱油等调味品塑化剂含量检测方面,国家现没有独立标准文件,而卫生部的两份文件标准不一致。
  • DHA冬化油和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解决方案
    目前检测黄曲霉毒素主要有薄层色谱法 ( TLC )、免疫亲和柱-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FL)、酶联免疫法( ELISA)、免疫亲和柱-高效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等,薄层色谱法和酶联免疫法主要应用黄曲霉毒素的定性,不能准确定量,免疫亲和柱-液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能够准确定量,但是由于免疫亲和柱与质谱检测成本高,应用范围受到限制。 方法优势: 对比国标方法《GB/T 18979-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迪马科技开发的《DHA冬化油和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采用检测成本较低的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也可达到准确定性定量,并且本方案具有:前处理步骤简单、回收率高、方法稳定性好等特点;避免了免疫亲和柱容易受环境影响而引起黄曲霉毒素B1回收率低和净化效果不好的弊端,保证了实验结果的重现性和准确性;过柱方法简单易操作,对操作人员要求不高,检测成本相对较低,能被很多企事业单位采用;检出限是0.1 μg /kg,远低于国家标准和欧盟标准(欧盟对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限量标准不得高于 2 μg /kg,我国标准《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对其限量要求不得高于10 μg /kg) 以下为详细解决方案,敬请参考!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DHA冬化油和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检测,方法检出限是0.1 μg /kg。 2、提取(1) 取0.5 g样品于15 mL离心管中,加入2 mL正己烷混匀,加入10 mL乙腈,涡旋混合2 min,6000 rpm下离心2 min,收集上清液;(2) 向步骤(1)下层残渣中加入10mL乙腈,按照步骤(1)重复提取一次,收集上清液。(3) 合并步骤(1)、(2)的上清液,在40 ℃下减压蒸至低于5 mL,待净化。 3、净化——ProElut AFT-2 12 mL(Cat.#65906)a活 化:向柱中加入10 mL乙腈,流出液弃去; b上 样:加入待净化液,收集流出液; c洗 脱:加入20 mL 乙腈,收集流出液,合并步骤(b)、(c)流出液; d衍 生:将流出液在40 ℃下减压蒸至完全干燥,依次加入0.5 mL正己烷和0.5 mL三氟乙酸,旋紧玻璃塞充分混匀衍生液,45 ℃静置10 min,吹干衍生液,用流动相定容至1 mL。 4、色谱条件色谱柱:Diamonsil C18(2), 250 mm × 4.6 mm, 5 μm(Cat# 99603)流 速:1.0 mL/min 进样量:20 μL 柱 温:30 ℃检测器:荧光检测器,Ex:365 nm;Em:435 nm流动相:A:水;B:异丙醇+乙腈=3+2;A/B=8/2 5、添加回收结果DHA冬化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HPLC检测添加回收结果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HPLC检测添加回收结果 油脂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专用固相萃取柱货号:65906描述:ProElut AFT-2 12 mL 20/pkg产品特点:ProElut AFT-2专用柱填料由多种吸附剂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层填装而成,采用多种作用机理去除油脂以及其他杂质,适用于油脂类样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检测;本产品避免了免疫亲和柱容易受环境影响而引起黄曲霉毒素B1回收率低和净化效果不好的弊端,保证了实验结果的重现性和准确性;本产品过柱方法简单易操作,对操作人员要求不高,成本相对较低,能被很多企事业单位采用。DHA冬化油和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相关产品信息:
  • 拉曼光谱仪:三十秒速测电子烟油中合成大麻素
    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毒品问题治理事关人类前途命运。除了传统的冰毒、吗啡、K粉等常见毒品外,近几年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NPS)引发的危害健康事件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为解决公安执法中含量低、毒品检测环境复杂等难题,嘉庚创新实验室公共安全联合研究中心李剑锋教授团队根据国家社会的重大需求,与公安部禁毒情报中心、厦门赛纳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建立毒品数据库,并结合自主研发的手持式拉曼光谱仪,可在三十秒内实现电子烟油中现场痕量毒品的快速鉴定,将合成大麻素、芬太尼等毒品一网打尽。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其中,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芬太尼类衍生物都归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什么是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具有下列化学结构通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分子结构通式该类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具有成本低,易获取的特点。同时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吸毒人员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甚至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多以香料、烟草等形态出现,不少毒贩把毒品稀释后混进香烟内,公然在朋友圈贩卖“上头电子烟”,宣称可以让人合法“上头”、合法“飞行”。什么是芬太尼?芬太尼原本是一种强效的类阿片止痛剂,是医学中使用最广泛的合成阿片类药物。但由于芬太尼衍生物的成瘾性和使用者的滥用,使其成为一种新兴起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芬太尼类的分子主体结构芬太尼成本低廉,变体丰富,不少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在芬太尼的分子结构侧基添加一些其他基团,就可生产出新的“芬太尼替代品”,如卡芬太尼、丙酰芬太尼、乙酰芬太尼等等。以卡芬太尼为例,其药效是芬太尼的一百倍、海洛因的五千倍、吗啡的一万倍。仅0.02克卡芬太尼(相当两颗食盐的重量),通过吸入或皮肤直接接触的方式摄入,就足以使一个成年人毙命。高毒性芬太尼通常以难以察觉的方式进入边境,由于芬太尼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查缉难,已成为当前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为严控毒品,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监管力度。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两年后,国家禁毒委员会宣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类物质列入精麻药品目录管制。此次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将含有公告所列化学结构通式的物质都列入了管制。此外,当人体意外暴露、接触高纯度的精神类药物也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要求在现场缉毒查毒的过程中能够快速、简单、无接触地对样品进行定性识别。拉曼光谱是分子的指纹光谱技术,利用样品受到激光的照射而发出具有特征性的散射光信号来进行分子鉴别,这些特征信号包含了目标分子的结构信息和化学信息。为应对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及芬太尼类物质防控的迫切需求,不论是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还是芬太尼类物质均有品种多、变异快、使用环境复杂、查缉难等难题,为攻克以上难题,研究团队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策略:一、建立合成大麻素类和芬太尼类毒品的常规拉曼谱图库。二、研发1064 nm激发光的手持拉曼光谱仪,以尽可能规避荧光信号的干扰。三、总结合成大麻素类和芬太尼类物质的特征谱图共性,并利用团队自主研发的增强拉曼芯片来实现对痕量毒品的快速检测,建立痕量毒品的表面增强拉曼数据库;同时,还可以利用增强芯片来猝灭实际体系中的荧光信号,从而实现复杂环境下混合物中毒品的痕量快速检测。目前,嘉庚创新实验室公共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与公安部禁毒情报中心和厦门赛纳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的毒品数据库多达1000余条,其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拉曼谱库百余条。同时,该数据库能实现200余种芬太尼衍生物的识别,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全的芬太尼类拉曼光谱数据库。结合自主研发的手持式拉曼毒品识别仪,可在三十秒内实现对电子烟油中痕量合成大麻素以及其他混合物中的毒品现场快速鉴定。手持式拉曼光谱仪常见的手持式拉曼光谱仪的激发光源为785 nm激光,可以实现大部分毒品标准品的鉴定。但是贩毒链中毒品纯度较低,且含有的杂质容易带来荧光干扰,甚至有些毒品本身的就具有较大的荧光基团。785 nm波长激发光下测试的拉曼特征谱峰往往会被湮没在荧光信号当中,难以实现有效鉴定。而嘉庚创新实验室公共安全联合研究中心开发的手持式拉曼光谱仪(SHINS-P1000),配备有1064 nm近红外激光器,可以有效规避荧光干扰,将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毒品一网打尽。电子烟油中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检测流程对于肉眼不可见的痕量毒品,比如包裹或桌面残留、皮肤接触残留等,常规的手持拉曼光谱仪很难进行采集。一方面是物质颗粒微小不可见,难以找到有效的采集区域。其次是表面残留的毒品浓度低,难以贡献出可观的拉曼信号强度。对此,实验室公共安全联合研究中心利用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开发出拉曼信号增强芯片,可以百万倍地放大目标分子的信号,让痕量物质也无处遁逃。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痕量检测为例,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将其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等植物表面。若直接进行拉曼信号采集容易产生杂质干扰,此处只需一个简单的前置步骤即可避免杂质干扰,再将处理后的样品直接滴于增强芯片表面(三十秒即可检测出结果)。这里的增强芯片就是一个拉曼信号放大器,可以百万倍地放大毒品分子的拉曼信号。同时,增强芯片的表面修饰有能够捕捉合成大麻素类分子的捕获层,能够将合成大麻素类分子抓取到增强芯片表面,从而增强该分子的拉曼信号。增强芯片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可以猝灭荧光。原本带有强荧光信号的“宽包式”谱图特征的分子,落到增强芯片上,就可以变为“窄带宽”的特征性拉曼谱图。这种效果就像近视眼带上了眼镜,从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变成可以看清楚更多的细节。同时百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是基于相同的骨架而衍生出来的,因此在表面增强拉曼光谱中,其骨架上表现出相似的谱峰特征。毒品痕量残留检测流程我们通过分别对七大类合成大麻素结构通式的分子骨架振动模式谱峰进行总结,建立谱图库,来实现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整类识别管控。并且通过建立标准物质的谱图数据库,利用采集谱图与数据库比对的方式,实现无接触式的物质精准鉴定。对于毒品痕量残留的检测,只需要简单的刮涂式采集表面,再转移到增强芯片表面,即可实现对痕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我们利用拉曼光谱技术本身的优势,并结合国家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在深耕基础研究、力求实现“从零到一”突破的同时,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的号召,推动技术从“书架”向“货架”转化,实现落地转化,解决公安执法中毒品现场检测的难题,为公共安全问题提供高端前沿的解决方案。(厦门赛纳斯)
  •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71.60万元采购测油仪,浓缩仪,固相萃取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14 招标文件: 附件1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21214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2-12-14 13:33 ● 项目编号: XZP2022121400062 ● 项目名称: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 建设单位: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条件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12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6万元,招标人为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12-15 09:00 至 2022-12-21 17:30 获取方式 投标人将:(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2)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4)公开询价文件对公支付凭证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413733852@qq.com)获取公开询价文件(供应商发送邮件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本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因未备注相应信息而导致的相关问题,后果自负)。公开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每标段,仅支持投标人对公账户支付。公开询价文件售出不退。(付款单位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账号:08854020102168449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12-23 14:30 递交方式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304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12-23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304会议室 其他 一、采购清单 标段一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品目号;仪器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台/套);1;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谱临晟 ELSpe-2 PreCon型;1; 标段二 自动固相萃取仪等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品目号;仪器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台/套); 1;自动固相萃取仪;睿科 Fotector Plus型;1; 2;定量浓缩仪;睿科 Auto EVA 12A型;1; 标段三 全自动紫外测油仪等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品目号;仪器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台/套); 1;全自动紫外测油仪;然诺 RN3000型;1; 2;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然诺 RN2000型;1; 二、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三、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询价。 监督部门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8号B4幢3单元15楼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5-5237267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285 号 302 室 联系人: 严豪 电话: 025-83581356 电子邮件: 413733852@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测油仪,浓缩仪,固相萃取仪 开标时间:2022-12-23 14:30 预算金额:171.60万元 采购单位: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14 招标文件: 附件1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21214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2-12-14 13:33 ● 项目编号: XZP2022121400062 ● 项目名称: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 建设单位: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条件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12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6万元,招标人为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 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12-15 09:00 至 2022-12-21 17:30 获取方式 投标人将:(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2)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4)公开询价文件对公支付凭证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413733852@qq.com)获取公开询价文件(供应商发送邮件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本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因未备注相应信息而导致的相关问题,后果自负)。公开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每标段,仅支持投标人对公账户支付。公开询价文件售出不退。(付款单位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账号:08854020102168449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12-23 14:30 递交方式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304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12-23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304会议室 其他 一、采购清单 标段一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品目号;仪器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台/套); 1;海水重金属实验室在线富集系统;谱临晟 ELSpe-2 PreCon型;1; 标段二 自动固相萃取仪等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品目号;仪器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台/套); 1;自动固相萃取仪;睿科 Fotector Plus型;1; 2;定量浓缩仪;睿科 Auto EVA 12A型;1; 标段三 全自动紫外测油仪等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品目号;仪器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台/套); 1;全自动紫外测油仪;然诺 RN3000型;1; 2;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然诺 RN2000型;1; 二、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三、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询价。 监督部门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8号B4幢3单元15楼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5-52372675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285 号 302 室 联系人: 严豪 电话: 025-83581356 电子邮件: 413733852@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 煤制油罐车装运食用油!粮油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近期,“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据相关媒体报道,两辆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并未洗罐的情况下,顺利装上了食用油,涉及的食用油企业分别是汇福粮油集团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7月6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罐车运输油罐混用事件发文回应。针对近日媒体关于罐车运输油罐混用的报道,中储粮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中储粮集团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工作规范,严防粮油污染风险,切实保障储备粮油食品安全。汇福粮油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公司正在等官方通报。“这个油罐车不是我们单位的油罐车,涉及我们公司‘汇福’品牌的油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该工作人员称。从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获悉,针对汇福粮油集团卷入油罐车运输乱象一事,相关部门已完成调查,并已将调查结果报给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罐车运输油罐混用对人体有何危害?行业有何规范标准?对此,食品安全博士、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介绍,煤制油属于化工产品,含有重金属和苯等化工原料,“装化工原料再装食用油不可避免会有残留”,长期摄入含有这些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 刘少伟指出,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油应使用专业车辆,不过该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而没有强制性标准,一些企业可能就不重视,对此应加强监管。————————————————————————————————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当前粮食生产方面受气候、资源、环境、技术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由于环境污染、农民用药施肥不规范、粮食储藏手段和技术水平低,粮食流通环节多等,导致部分粮食水分超标,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都会影响粮食质量安全。在追求粮油质量安全的同时,消费者对产品营养价值的需求日益提高,这使得粮油产品的营养与卫生标准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促进粮油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举办第三届“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及品质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
  • 江苏开审案值6000万元特大制贩地沟油案
    2日上午,一宗案值高达6000万元、涉及全国多个省市117家大中食品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ldquo 地沟油&rdquo 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是《中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被诉诸刑律的又一起特大食品安全案件。   据公诉机关调查,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奎与该公司副经理李树圣决定,由李树圣负责采购、生产管理,王成奎负责销售,被告人刘伟(该公司一厂生产厂长)、何丙学(该公司一厂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工人、技术指导并安排工人生产,明知王佃生、蔡学飞、顾涛、张伟军、赵广田、李伟、叶连军、马先龙、张砚龙、李卫行、吴利永等人提供的毛油是由废弃油脂以及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火炼出来的火炼毛油,仍多次从其处购买大量火炼鸡毛油、鸭毛油、猪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等,加工成&ldquo 食用油&rdquo ,销售至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安徽汇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嘉里粮油有限公司、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圣伦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汇华东泽生物有限公司、北京鸿禧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北京味食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王三粮油店等共计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个人粮油店,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   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起诉书建议法院对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王传果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将持续到9月3日,法庭将择机宣判。
  • “三油一网”28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近日,2021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动员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今年,全国397个集体和1197名个人分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1297个集体获全国工人先锋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以及国家管网共计28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石油4家单位、中国石化3家单位、国家管网3家单位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此外,“三油一网”共计数十家单位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相较以往,今年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次性奖金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石油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定向井技术服务分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封城油田作业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制造集团中国石化河南中原油田信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化工部国家管网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检测技术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 吉天仪器助力江苏粮油系统培训会
    2016年7月19日至20日,由江苏省粮食局粮油检测中心主办,江苏各地市级及县级地区粮油检测部门参加的江苏粮油系统培训会在江苏省南京市成功举办,来自13个地级市及县级地区粮油检测部门的主任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人员达到50余人。聚光科技旗下的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会议,全程跟进和助推培训会议的开展。江苏粮油系统培训会现场  本次培训会议是为了贯彻国家新标准5009.11无机砷检测项目,增强全省粮油系统在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等环节的工作效率。聚光科技实验室业务平台包括吉天仪器、聚光盈安、安谱实验三大品牌。实验室平台的原子荧光、近红外分析仪等产品在粮油监测行业中有着丰富的应用经验,在国家粮食系统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合作关系。在2016年6月吉天仪器协助四川省粮油中心监测站建立了全国首个初具规模的粮食近红外分析网络体系,促进四川省粮油检测工作的系统化和智能化。吉天仪器AFS系列原子荧光光度计聚光科技SupNIR-3000近红外分析仪
  • 吉天仪器参加江苏粮油系统培训会
    2016年7月19日至20日,由江苏省粮食局粮油检测中心主办,江苏各地市级及县级地区粮油检测部门参加的江苏粮油系统培训会在江苏省虎踞楼饭店成功举办,聚光集团旗下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会议,全程跟进助推培训会议圆满成功。本次培训会议是为了贯彻国家新标准5009.11无机砷项目的检测,增强全省重粮油系统在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等环节的工作效率,来自13个地级市及县级地区粮油检测部门的主任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人员达到50人。吉天仪器全力支持此次技术培训会议,为江苏省的粮油系统分析检验工作作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吉天仪器的工程师和大家分享交流了AFS系列原子荧光产品及近红外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和在粮油系统分析技术工作中的应用。通过会议现场的交流,吉天仪器的工程师了解每家单位对形态分析的需求,希望可以为诸位客户提供良好的方案推荐,帮助各个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新标准5009.11无机砷项目的检测工作。吉天仪器的原子荧光、近红外分析仪等产品在粮油监测行业中有着丰富的应用,在国家粮食系统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合作关系,在2016年6月吉天仪器还帮助四川省粮油中心监测站建立了全国首个初具规模的粮食近红外分析网络体系。随着应用的增加及数据库的不断完善,相信以吉天仪器为载体的聚光一站式智慧实验室平台会对国家粮油系统的检测分析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 鉴知技术发布鉴知技术 RS1500 手持式拉曼光谱仪(1064nm)新品
    产品简介 鉴知技术RS1500手持式拉曼光谱仪(1064nm)采用拉曼指纹光谱分析技术,能快速识别未知化学品,可在不接触样品的情况下鉴别芬太尼、管制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原辅料、包材、常用有机溶剂等物质,尤其适用于具有高荧光的样品,可有效规避荧光干扰,同时采用制冷探测器,高信噪比,高灵敏度,强稳定性,适用于各类型药厂、监管机构对药品进行快速鉴别。技术特点采用1064nm波长光源,有效避免荧光干扰内置制冷探测器,灵敏度高,可检测弱信号高通量光学系统,最长检测时间不超过60s可透过透明及半透明容器直接操作简单,无需取样不受水分干扰快速响应,数秒内即可完成检测固体、液体、粉末均可检测可检测物质管制精神药品: 甲卡西酮、三唑仑、咖啡因、安钠咖、硝西泮、巴比妥等易制毒化学品: 麻黄碱、三氯甲烷、乙醚、甲苯、丙酮、黄樟素等芬太尼及其衍生物:芬太尼、丁酰芬太尼、乙酰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等原料药: 氨基酸、氨苄青霉素、对乙酰氨基酚、叶酸、维生素类等赋形剂: 淀粉、碳酸氢钠、羧甲基纤维素钠、糊精等甜味剂: 葡萄糖、岩藻糖、阿拉伯糖、甘露糖、海藻糖等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钠、对羟基本甲酸酯类等溶剂: 丙酮、乙腈、1,3-丙二醇、乙醇、甲苯等1064nm拉曼光谱仪可有效去除荧光干扰创新点:鉴知技术RS1500手持式拉曼光谱仪采用1064nm激发波长的拉曼光谱分析技术,可以快速、无损地识别未知化学物质,相比一般拉曼,可有效规避荧光干扰,实现高荧光物质的检测识别。本仪器采用制冷探测器,具备高信噪比、高灵敏度、强稳定性。同时通过高度集成设计,将仪器重量减至750g,便携灵活,尤其适用于芬太尼、管制化学品、药品等现场快速检测。 鉴知技术 RS1500 手持式拉曼光谱仪(1064nm)
  • 李培武:粮油真菌毒素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6月5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北京雄鹰国际展览公司承办的2012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CFAS 2012)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本届论坛特别邀请到了多位食品、农产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和食品质检领域的著名学者做主题报告。   如下是农业部生物毒素检测重点实验室李培武研究员报告的精彩内容:   农业部生物毒素检测重点实验室李培武研究员   报告题目:粮油真菌毒素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报告伊始,李培武研究员介绍说,目前已知的真菌毒素有300多种,其中粮油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棒曲霉素、伏马毒素和T2毒素等。并介绍了粮油真菌毒素在农产品中的分布和危害性,同时以粮油毒素为例介绍了食品安全与真菌毒素污染的关系。   李培武研究员说到:“真菌毒素不仅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对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有制约作用,并且危害公共安全。另外,在粮油安全问题中,真菌毒素含量低、毒性强、危害大、管控难、检测要求高,粮油问题成为了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全球瞩目的热点,人们对检测仪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   接着,他介绍说:“真菌毒素检测技术包括确证检测技术和快速检测技术,其中确证检测技术从传统的UV、FL到HPLC-MS/MS,此技术的重要特点是高的准确度、精密度、灵敏度,其中,灵敏度可以达到0.003ppb;但是检测时间较长,且仪器昂贵,需要专业人员在特定环境下进行检测;此外还有基质效应等”。   “快速检测技术从ELISA发展到免疫传感/芯片技术,其中免疫亲和快速检测技术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超灵敏高特异单抗研制,一步完成了杂交瘤细胞筛选和细胞单克隆化,提高单克隆抗体研制效率;抗体与微球偶联修饰与免疫亲和柱方面研制出了一系列真菌毒素免疫亲和微柱;研制出了黄曲霉毒素速测仪”。   “在免疫层析与传感快速检测技术方面,近期研制出了数码免疫层析与传感检测仪,该技术灵敏度高、操作简单、成本低廉,适合大批量样品的同步快筛,可以在线可视化检测,适合半定量分析”。   最后,李培武研究员说到:“确证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多级质谱精确定性定量技术,以及多组分信号解析技术等;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微型化、数字化、集成化和增敏化”。
  • 【赛纳斯】合成大麻素及电子烟油的快速检测
    毒 品是全人类的公害,毒 品问题治理事关人类前途命运。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吸食合成大麻素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这导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值得注意的是该类毒 品因具有比天然大麻更容易上瘾、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被检测等特点,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 品的替代品吸食。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正式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入管制。 合成大麻素通式【物理性质】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 “香草烟”等【毒性】一般认为它们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滥用方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一般被喷涂在植物碎末表面,制成植物熏香用于吸食,而且往往是多种合成大麻素混合使用,这使得它们的成瘾性和危害性更难以判断,相关的研究也很有限。小树枝电子烟油本方案中采用SHINS-P700T手持式拉曼光谱仪,针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七大化学结构通式,再结合拉曼光谱技术反映分子的特征结构的特点,总结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公共特征,从而实现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整类管控。同时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具有极高的检测灵敏度,同时还能够指纹式识别物质,检测速度快、消耗样品量少等优点,大大满足了法律法规的需求,适用于各种情形下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整类管控。【仪器介绍】SHINS-P700T手持式拉曼光谱仪能够对各种常见毒 品、芬太尼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活等物品进行快速检测和准确识别。该设备采用革新技术(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能够百万倍地增强痕量物种的拉曼信号,从而完美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实际样品毒 品浓度低等常规拉曼无法检测的问题。【方法提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吸食,主要形态俗称为“小树枝”“电子烟油”“娜塔莎”等。本方案采用简单的前处理方式(①),然后将处理后的样品直接滴于芯片表面(②)。再将芯片插于拉曼光谱仪的检测槽中(③),进行拉曼检测,直接输出结果,检测限低至ppm级别,检测时间数十秒即可。【结论】本方案选用SHINS-P700T手持式拉曼光谱仪,结合拉曼信号增强芯片,针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公共特征,利用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技术对其进行整类管制。该方法具有检测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消耗样品量少等优点,适用于各种情形下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整类管控。
  • 酱油醋塑化剂检测未现异常
    针对微博传言酱油塑化剂超标400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   本报讯 昨天,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随机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酱油、醋等食品进行应急检测,未发现异常。此前,一位食品业人士在微博上发布“我们天天需要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塑化剂的含量是酒的400倍”的信息,引起了部分消费者的恐慌,此次是权威部门给出的正面回应。   前日,针对互联网上关于“酱油醋等调味品塑化剂问题”的传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信息显示,已随机采购了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酱油、醋等食品,进行了应急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将继续跟踪监测,同时提醒,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   12月17日,微博认证为“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龚也长”称:“塑化剂原来离我们这么近,现在知道的是白酒,要知道这东西可不是天天喝的,而我们天天需要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含量是酒的400倍!请大家转发关注,要求有关部门公布真相。”   截至昨天,这条微博被转发了1.5万余次。3天后,“龚也长”却解释说,“听业内人说了点塑化剂的事就随手发了出来”。   另据记者了解,从目前市场反应来看,各大超市、市场上的酱油、醋等调味品的销售并没有因为网络上的传言而受到影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韩北忠教授表示,酱油醋中是否含有塑化剂,塑化剂是否超标,需要有严谨的科学实验来进行佐证。对于某些个人曝出的食品中存在的问题,民众没有必要恐慌。
  • 中国农大地沟油速测试剂盒将投产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当地沟油这个词进入到人们视野的时候是两年前,当时大家都在想怎么来辨别地沟油的办法,但一直没有一个特别可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研制出一种快速专门用来快速检测地沟油的方法,并将这种方法首次正式进行市场化的生产和销售。   据了解,这种检测试剂盒的小包装价格为200元左右,能够在半小时内就快速检测出地沟油,那么这样的装置是不是真的能够将地沟油抓一个现形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提出的检测方式在5月份被卫生部认可为3种有效快检"地沟油"的方法之一。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检测方式的创新在于找到了"地沟油"的特征物质。   罗云波:就是特征物质如果一旦找到了,那么它八九不离十是地沟油,同时再配合几个劣质油的其他指标,这么两三个指标配在一起就可以基本判定这个东西是地沟油。   不过,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认为,这样的检测只是模糊的评判。   董金狮:目前地沟油里有害成份胆固醇比较多,还有一些黄曲霉毒素,还有其他的一些过氧化物,就这些化学物质而言,目前没有在哪一个产品里面同时含这几种物质,所以现在要用一种快速的方法来准确的判定比较困难,所以国家现在也没有标准、方法。   董金狮关注地沟油问题多年,他提到,家庭餐桌的剩菜、炸薯条用的老油倒掉后是地沟油,从潲水里回收或从废弃动物内脏炼出的油也称为地沟油。地沟油种类多且复杂,无法用一个系统的尺度衡量。   董金狮:比如说我正在吃的时候是食用油,吃完以后剩下就叫地沟油,吃完以后剩下或者你吃的过程中可能有几分钟差异油不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用一个方法确定它肯定就是地沟油不科学。   研发方负责人反复向记者强调,"检测试剂盒"的准确率并不是100%,只能作为初筛,如果需要进一步确认是否是地沟油还需要精密仪器检测。在卫生部"盲检"的40个样品中,快检试剂的正确率80%,算是一种较有效的检测方法。董金狮表示,这种方法无法作为法律依据。   董金狮:我觉得一个方法是不是可行要经过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评估委员会进行最终确定,但没有确定之前,如果推荐这种方法,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也就是说即使你测出来是地沟油你对饭店也没有投诉的依据,也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   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徐州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刘恩岐。刘恩岐说,这只能作为筛查的技术,起到震慑作用,但是判断它是地沟油还有一段距离。   刘恩岐:地沟油如果按1比10或1比20和普通油掺和在一起,这是不是能检测出来还是一个问题。检查可以判断这个油是不合格的,是对人体有害的,但我们不能判断说他是地沟油。因为油脂经过氧化,这些东西可能超标,但是地沟油超标的可能性很大,至于市场上宣传的快检办法,我觉得可能还有些夸大。   虽说这是"快速筛查",但这种试剂盒包含4个指标检测试剂,共需4个实验,其中有将试管放入沸水中加热5分钟,取出后与标准管对比,呈现的红颜色深于标准颜色的,也就是80%的可能性为"地沟油"。整个实验过程需要半小时。研发方透露,小包装试剂盒将在淘宝等网上渠道销售,销售价格是200元。那么这个试剂盒对普通公众是否受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认为,这种检测更适合执法使用,不倡导百姓日常使用。   罗云波:油、食物的好坏不应该是老百姓的任务,应该是监管者的任务,我不主张我们后院去种一块地,在那儿去养一头牛,这个完全不靠谱。
  • 【安捷伦】地沟油无有效检测方法?辣椒素来终结!
    地沟油,源于城市下水道的隔油池,在利益熏心下,被不法商贩重新推至大众的餐桌上。长期食用此类劣质油,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早在 2011 年 9 月13日,中国警方就破获了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案。但面对屡禁不止的“地沟油”制售违法行为,行业却急缺有效的检测技术、判断手段。终结地沟油检测无标准历史2012 年 8 月,由大连化物所和重庆公安局起草的《食用植物油中辣椒碱成分的液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及其在“地沟油”识别中的应用》[1] 为质谱鉴别地沟油开创了先河。其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将《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 BJS 201801》[2] 作为了食用油检测过程中的补充检验方法。这两项标准均以天然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和合成辣椒素作为鉴别地沟油的特征指标,自此彻底终结了地沟油检测无标准的历史。通过测定辣椒素鉴别地沟油的原理辣椒是餐饮业中用量较大的调料,使用范围遍布全国各地。通常情况下,正常的食用油基本不含辣椒碱,而接触过辣椒的餐厨废弃油脂中难以避免地含有这类成分,而目前的地沟油加工工艺很难完全去除脂溶性强的辣椒碱物质。因此可将含量较高的天然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和合成辣椒素(结构式如图 1 所示)作为鉴别餐饮废弃油脂的特征指标。安捷伦食用油中的辣椒素分析解决方案安捷伦采用 Agilent 1290 Infinity Ⅱ 液相色谱和 6470 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系统,成功开发出了食用油中 3 种辣椒素类成分的测定方法。该方法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颁布的 BJS 201801《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保持一致,并对样品前处理过程进行了优化,简化了操作步骤。UHPLC 色谱分析只需 6 分钟,灵敏度是 BJS 201801《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补充检验标准方法的 10–20 倍。图 1. 3 种辣椒素类化合物的结构式图 2. 样品前处理流程图 表 1. 色谱条件分离效果:本方法可在 6 分钟内完成 3 种辣椒素类化合物的 LC-MS/MS 分析。天然辣椒素和合成辣椒素的结构类似,极性相似,出峰时间一致。图 3. 3 种辣椒素类化合物的 MRM 色谱图 (1 ng/mL)检测限:使用 Agilent 6470 三重四极杆系统可以对 3 种辣椒素类化合物进行超低浓度的检测,该方法仅为 BJS 201801《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补充检验标准检测限的 1/20–1/10。表 2. 3 种辣椒素类化合物的检测限和定量限线性范围:3 种辣椒素类化合物的线性范围为 5 pg/mL–100 ng/mL(每个级别下重复进样 3 次),涵盖四个数量级,完全满足原标准中 0.1–100 ng/mL 的要求。加标回收率:在空白样品中加入 1 ng/mL 和10 ng/mL 混标溶液,经过前处理后计算其回收率。图 4. 3 种辣椒素化合物的加标回收率(%)实际样品检测:检测样品均为餐饮调和油,购于成都市食品批发市场,包含 8 个批次不同品牌的样品。由实验结果可知,8 个品牌样品中有 2 个未检出任何信号,6 个品牌样品中含有少量辣椒素类成分。但根据 BJS 201801《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补充检验标准的规定,所测定的样品中辣椒素(合成辣椒素、天然辣椒素和二氢辣椒素)总含量大于或等于1.0 μg/kg 时,才表明该油脂样品可能有异常,存在使用餐厨回收油脂的可能。这里所有样品中辣椒素的总含量均低于 1.0 μg/kg,因此它们均符合标准要求。参考文献: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地沟油”筛查方法的函(卫办监督函 [2012] 878号)第 2 部分. 食用植物油中辣椒碱成分的液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及其在“地沟油”识别中的应用2. 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 BJS 201801原文链接:https://www.agilent.com/zh-cn/digouyou-ht-cn-19推荐阅读:1. 液相色谱智能模拟技术(ISET),让你的仪器变身任何一台液相 https://www.agilent.com/zh-cn/iset 2. 液相色谱Blend Assist溶剂混合助手,专治流动相“众口难调” https://www.agilent.com/zh-cn/liudongxiang 关注“安捷伦视界”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条例根据2014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务院令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nbsp (第十五条修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2016年2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四十六条修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2018年9月1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六条修改。)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章 总 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五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六条 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七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八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生产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生产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经营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一条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履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生产企业,可以经销自产的易制毒化学品。但是,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经销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二条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凭生产、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进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吊销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三条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前两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章 购买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四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六条 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七条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八条 经营单位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委托代购的,还应当查验购买人持有的委托文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经营单位在查验无误、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方可出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九条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章 运输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条 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一条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当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10日内,收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二条 对许可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一次有效的运输许可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对许可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3个月有效的运输许可证;6个月内运输安全状况良好的,发给12个月有效的运输许可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拟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情况以及运输许可证种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三条 运输供教学、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麻黄素样品和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装麻黄素以及医疗机构或者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麻黄素片剂6万片以下、注射剂l.5万支以下,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麻醉药品调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四条 接受货主委托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并查验所运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运。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人员应当自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公安机关应当在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进行检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五条 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医用单张处方最大剂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公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五章 进口、出口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六条 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口活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营业执照副本;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四)进口或者出口合同(协议)副本;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还应当提交进口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或者进口方合法使用的保证文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七条 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口、出口申请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对进口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的商务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征得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八条 麻黄素等属于重点监控物品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企业进口、出口。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国际核查目录及核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国际核查所用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之内。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对向毒品制造、贩运情形严重的国家或者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本条例规定品种以外的化学品的,可以在国际核查措施以外实施其他管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规定、公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条 进口、出口或者过境、转运、通运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进口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一条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应当以自用且数量合理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进出境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前款规定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三条 对依法收缴、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海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区别易制毒化学品的不同情况进行保管、回收,或者依照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其中,对收缴、查获的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一律销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无力提供保管、回收或者销毁费用的,保管、回收或者销毁的费用在回收所得中开支,或者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禁毒经费中列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查处,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五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以及依法吊销许可的情况通报有关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依法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情况通报有关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交流机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许可申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海关没收走私的易制毒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十一条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十三条 易制毒化学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备案,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八章 附 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十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许可证,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规定式样并监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业务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许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附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1-苯基-2-丙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3.胡椒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4.黄樟素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5.黄樟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6.异黄樟素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8.邻氨基苯甲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9.麦角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0.麦角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1.麦角新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苯乙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醋酸酐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3.三氯甲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4.乙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5.哌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甲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丙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3.甲基乙基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4.高锰酸钾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5.硫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6.盐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说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p p br/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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