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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戊二烯排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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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戊二烯排放研究相关的论坛

  • 如何控制二噁英排放?

    所谓二噁英,实际上是二噁英类的一个简称,指的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共210种有机化合物,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种类被认为具有毒性。 二噁英并不是垃圾焚烧厂特有的公害,它是一种有机物与氯一起加热就会产生的化合物,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化学现象。二噁英在空气、土壤、水、食物和垃圾中都能发现,有研究显示,食品是其主要来源,人体接触的二噁英中约有90%来自膳食方面。 垃圾焚烧厂控制二噁英排放,主要采用成熟的前“3T”后高效净化技术,其一是保持焚烧炉膛内温度大于850度,并控制烟气在炉膛内停留2秒以上,使二噁英得到完全分解 其二是烟气通过最先进的净化处理系统,将单位二噁英浓度控制在0.1纳克以内,达到国际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事实上,自现代垃圾焚烧技术诞生120多年来,平均每10年就有一个重大的技术突破,进入21世纪以来的重大技术进步,主要是二噁英的高效处理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实质性提升,现在大部分高比例采用垃圾焚烧的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厂对自然界二噁英排放总量的贡献率都低于1%。

  • 如何控制二噁英排放?

    [font=仿宋][size=21px]所谓二噁英,实际上是二噁英类的一个简称,指的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共210种有机化合物,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种类被认为具有毒性。[/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二噁英并不是垃圾焚烧厂特有的公害,它是一种有机物与氯一起加热就会产生的化合物,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化学现象。二噁英在空气、土壤、水、食物和垃圾中都能发现,有研究显示,食品是其主要来源,人体接触的二噁英中约有90%来自膳食方面。[/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垃圾焚烧厂控制二噁英排放,主要采用成熟的前“3T”后高效净化技术,其一是保持焚烧炉膛内温度大于850度,并控制烟气在炉膛内停留2秒以上,使二噁英得到完全分解 其二是烟气通过最先进的净化处理系统,将单位二噁英浓度控制在0.1纳克以内,达到国际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事实上,自现代垃圾焚烧技术诞生120多年来,平均每10年就有一个重大的技术突破,进入21世纪以来的重大技术进步,主要是二噁英的高效处理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实质性提升,现在大部分高比例采用垃圾焚烧的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厂对自然界二噁英排放总量的贡献率都低于1%。[/size][/font]

  • 如何控制二噁英排放?

    [font=仿宋][size=21px]所谓二噁英,实际上是二噁英类的一个简称,指的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共210种有机化合物,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种类被认为具有毒性。[/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二噁英并不是垃圾焚烧厂特有的公害,它是一种有机物与氯一起加热就会产生的化合物,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化学现象。二噁英在空气、土壤、水、食物和垃圾中都能发现,有研究显示,食品是其主要来源,人体接触的二噁英中约有90%来自膳食方面。[/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垃圾焚烧厂控制二噁英排放,主要采用成熟的前“3T”后高效净化技术,其一是保持焚烧炉膛内温度大于850度,并控制烟气在炉膛内停留2秒以上,使二噁英得到完全分解 其二是烟气通过最先进的净化处理系统,将单位二噁英浓度控制在0.1纳克以内,达到国际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事实上,自现代垃圾焚烧技术诞生120多年来,平均每10年就有一个重大的技术突破,进入21世纪以来的重大技术进步,主要是二噁英的高效处理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实质性提升,现在大部分高比例采用垃圾焚烧的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厂对自然界二噁英排放总量的贡献率都低于1%。[/size][/font]

  • 今日分享内容:如何控制二噁英排放?

    [font=仿宋][size=21px]所谓二噁英,实际上是二噁英类的一个简称,指的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共210种有机化合物,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种类被认为具有毒性。[/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二噁英并不是垃圾焚烧厂特有的公害,它是一种有机物与氯一起加热就会产生的化合物,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化学现象。二噁英在空气、土壤、水、食物和垃圾中都能发现,有研究显示,食品是其主要来源,人体接触的二噁英中约有90%来自膳食方面。[/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垃圾焚烧厂控制二噁英排放,主要采用成熟的前“3T”后高效净化技术,其一是保持焚烧炉膛内温度大于850度,并控制烟气在炉膛内停留2秒以上,使二噁英得到完全分解 其二是烟气通过最先进的净化处理系统,将单位二噁英浓度控制在0.1纳克以内,达到国际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事实上,自现代垃圾焚烧技术诞生120多年来,平均每10年就有一个重大的技术突破,进入21世纪以来的重大技术进步,主要是二噁英的高效处理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实质性提升,现在大部分高比例采用垃圾焚烧的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厂对自然界二噁英排放总量的贡献率都低于1%。[/size][/font]

  • 第二届含氟温室气体论坛 | 方雪坤:基于反演研究含卤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与规律

    [size=16px]“第二届含氟温室气体论坛——履行《基加利修正案》的科学与技术”在北京大学顺利召开。会上浙江大学方雪坤研究员作了题为“基于反演研究含卤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与规律”的精彩报告。[/size][size=16px][/size][size=16px]含卤气体主要包括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含氟温室气体。对含卤气体排放的精准定量是重要的研究主题,也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科学依据。方雪坤研究员对反演溯源方法进行介绍,包括大气观测数据、传输模型和反演算法,并基于反演评估了若干重要含卤温室气体排放变化,从而更准确地认识含卤温室气体的时空排放规律。[/size][align=center][img=11.22.jpg,475,308]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312/uepic/bf2a2a8b-90a3-4d12-a3c6-736655f63fc5.jp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6px]图1 方雪坤研究员作报告[/size][/align][size=16px]最后方雪坤研究员对含氟温室气体排放的未来研究方向与挑战提出展望。开展反演研究是精准认识含氟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溯源结果能够克服基于生产与消费数据和排放因子的清单不准确或缺失的问题,未来在臭氧层保护、双碳目标中能提供重要的科学支撑。[/size][align=center][img=1122.png,500,275]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312/uepic/a6a993bc-ff35-42b0-8024-b90a11547bf7.jp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6px]图2 排放估算越来越受到蒙特利尔议定书大会关注[/size][/align][size=16px][/size][来源:华纳创新(苏州)先进制造有限公司][align=right][/align]

  • 环保部发布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等4项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4年 第55号 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是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制定大气污染物优化减排方案、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和科学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我部发布《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技术指南。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包括大气一次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的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所涉及的污染源分类分级、排放系数与活动水平数据获取、不确定性分析以及清单的应用与评估等内容。《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从常规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与颗粒物对环境质量影响的大小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臭氧生成潜势的大小两个方面分别提供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包括污染源清单建立、空气质量模型选取、目标区域VOCs成份谱测试与收集、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评估、污染源分级指数计算等内容。   各地应根据空气污染现状、工作基础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按照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选择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方法,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实测与调查数据。在试行过程中,请将发现的问题及修正的参数数据等及时反馈我部。同时,各地应加强针对性监测检测、调查统计工作,注重数据积累;增强科学研究、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提高清单编制的精准度,满足大气环境质量管理需求。   附件:1.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3.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4.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4年8月19日

  • 日本垃圾焚烧二噁英排放因子,高出中国十倍

    [font=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日本垃圾焚烧量和二噁英产出关系究竟如何?本文将从日本环境省公开数据逐一揭开日本二噁英严控神话背后的骗局。[/font]2013年,日本民间环保人士服部雄一郎编写了《日本垃圾焚烧全报告(2013)》。2015年,我国环保ngo将其翻译成中文。此书一出,立即在国内反焚组织的推波助澜下,洛阳纸贵。而彼时,日本政府也在积极影响中国的环保事业,以环境省和国内某基金会组织,邀请了大量中国ngo活跃人士跨越重洋,到日本考察垃圾分类和焚烧。回国后,大量ngo人士,踊跃为日本垃圾处理,评功摆好,写稿出书,好不热闹。环保知名人士彼时提出,日本生活垃圾焚烧厂平均处理能力是每天150 吨,且只有一半的厂大于100吨,22%的厂不足30吨。跟中国相比,都是县级小项目。虽然这种小焚烧厂的单位投资和运营成本偏高,但如果污染控制措施到位,相比千吨以上的大型焚烧厂,它在局部区域产生集 中性污染的风险或由突发事故造成的环境与健康影响,却较低。一部分反焚组织,也据此,不停批评中国各省市的垃圾焚烧规划,认为焚烧总量和单项目,都规模过大,浪费公孥,而且未来一定污染很大。这种论调时至今日还在发酵。那么,ngo们的说法,对吗?清气团通过数据搜索和研究比对。发现了一个被中国NGO刻意隐瞒的事实被神话的日本垃圾焚烧项目,其真实的垃圾二噁英排放因子水平,比中国垃圾焚烧项目的排放水平,高出十倍。日本生活垃圾焚烧+工业垃圾焚烧的合计二噁英排放量,在2021年已占全国58.8%。垃圾焚烧二恶英年排放量58.8克,比中国的垃圾焚烧同参数,高出一倍。而日本当年的垃圾焚烧量,却只有中国的四分之一左右同时,日本垃圾焚烧项目的产能空置率远高于我国,垃圾吨发电量也稍逊于我国平均水平。可以说,日本垃圾焚烧的二噁英严控神话,已然陨落。[b]以下为数据来源和分析计算过程[/b][color=#0070c0]数据来源[/color]A:日本环境省令和三年,即2021年垃圾处理报告[align=center][img=640.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334876001.png[/img][/align]B:日本环境省令和三年,即2021年二噁英排放清单 [align=center][img=640 (1).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371174192.png[/img] [/align][align=center][size=12px](ダイオキシン類,翻译为二噁英类)[/size][/align][color=#0070c0]资料显示[/color]日本2021年,令和三年,垃圾总处理量3942万吨,直接焚烧量3149万吨,占比79.9%。 [align=center][img=640 (2).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413496218.png[/img] [/align][align=center][size=12px](ごみの総処理量,中文译名为垃圾处理量) [/size] [/align]垃圾焚烧厂1028个,总处理能力17万5737吨每日。目前的现有产能空置率高达50%,远远高于我国水平。即便是这样,在2021年当年,还新建了28个新项目,产能新增了465吨每日,相当于增加了28个17吨每日的小焚烧炉。日本有大量小型垃圾焚烧设施,允许间歇式运行,有垃圾就烧,没垃圾就停炉。[align=center][img=640 (3).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455991404.pn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2px](ごみ焼却施設,意为垃圾焚烧项目)[/size][/align]数据显示,2021年,日本垃圾焚烧的二噁英排放,合计为38.8克TEQ,占当年全国各类污染源排放总量的39%。如果再加上一千四百个工业垃圾焚烧项目的二噁英排放量,日本总体的垃圾焚烧二噁英排放量,2021年达到58.8克TEQ,占全国比重达到58.8%。而我国生活垃圾焚烧的二噁英合计排放量,以2020年为例,仅为22.56克TEQ,仅为日本排放量的38.3%。这与我国情况截然相反,综合我国二噁英排放溯源清单显示,钢铁、有色金属排放占比80-90%,垃圾焚烧占比约为10%,遗体火化占比接近1-6%。而2021年的日本二噁英污染清单显示,火葬场的二噁英排放为3.6克TEQ,占比3.6%。同时,根据日本环境省公开的2021年垃圾焚烧量和二噁英排放量数据,可以得出日本2021年垃圾焚烧的每吨二噁英排放因子,为1.235微克每吨。我国2020年,炉排炉二噁英排放因子为0.1206微克每吨,平均排放因子为0.154微克每吨。日本垃圾焚烧项目的平均垃圾二噁英排放因子,为我国炉排炉十倍,加权平均因子的8倍。[align=center][img=640 (4).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553107766.pn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2px](我国排放因子数据,来自清华大学刘建国教授论文《National and provincial dioxin emissions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in China》)[/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2px][img=640 (5).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599815167.png[/img][/size][/align]垃圾焚烧厂中,大部分仅为余热利用,少部分为余热发电,70.9%的垃圾焚烧设施(共729个)实施了余热利用。余热利用的具体方式包括给温泉、温水游泳池和周边居民供热等。有396个垃圾焚烧设施配备了发电设备,占所有设施的38.5%。这些发电设施的装机总量,为2149MW。总发电量为10452GWh,发电效率的平均值为14.22%。垃圾焚烧设施的平均发电量,约为320 kWh/吨。各都道府县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量出现明显巨大差异。从趋势上看,日本的垃圾焚烧,吨发电量水平,略弱于我国现有情况。 [im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683676981.png[/img][im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3/1709517687164888.png[/img]

  • 【分享】垃圾焚烧厂二恶英的产生和排放

    4 垃圾焚烧厂二恶英的产生和排放4. 1 二恶英的产生 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二恶英的生成机理相当复杂,至今为止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还不足以完全说明问题,已知的生成途径可能有: (1) 生活垃圾中本身含有一定微量的二恶英,由于二恶英具有热稳定性,虽然大部分二恶英会在高温燃烧时得以分解,但仍会有一小部分的二恶英在燃烧以后排放出来。 (2) 在燃烧过程中由含氯前体物生成二恶英,前体物包括聚氯乙烯、氯代苯、五氯苯酚等,在燃烧中前体物分子通过重排、自由基缩合、脱氯或其它分子反应等过程会生成二恶英,这部分二恶英在高温燃烧条件下大部分也会被分解; (3) 当因燃烧不充分而在烟气中产生过多的未燃烬物质,并遇适量的触媒物质(主要为重金属,特别是铜等) 及300~500 ℃的温度环境,则在高温燃烧中已经分解的二恶英有可能会重新生成。4. 2 二恶英的控制 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均表明,减少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二恶英浓度的主要方法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二恶英的生成。这些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 选用合适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在焚烧炉得以充分燃烧,烟气中CO的浓度是衡量垃圾是否充分燃烧的重要指标之一,CO的浓度越低说明燃烧越充分,烟气中比较理想的CO浓度指标是低于60mg/ m3; (2) 控制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或在进入余热锅炉前烟道内的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不小于2s,余热锅炉出口O2浓度控制在6%-10%之间,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 (3) 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温度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不超过250℃左右; (4)在减温塔出口处喷射吸附能力极强的活性炭,吸附烟气中的二恶英。 (5) 选用高效袋式除尘器,提高除尘器效率,进一步去除二恶英; (6) 根据需要适当投加碱性物质、含硫含氮化合物等抑制剂。 (7) 在生活垃圾焚烧厂中设置先进、完善和可靠的全套自动控制系统,使焚烧和净化工艺得以良好执行; (8) 通过分类收集或预分拣控制生活垃圾中氯和重金属含量高的物质进入垃圾焚烧厂; (9) 由于二恶英可以在飞灰上被吸附或生成,所以对飞灰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4.3 二恶英的排放 德国2003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生活垃圾中本身含有约为50 ng/ kg的二恶英,由于二恶英具有热稳定性,约有32.37 ng / kg (占64.7%)的二恶英在高温燃烧时得以分解,但仍会有35.3%左右(约为17.63 ng / kg)的二恶英在燃烧以后排放出来。这排放出来的17.63 ng / kg的二恶英,在烟气中的含量约为0.48 ng / kg,占原始值的0.96%;在炉渣中约占1.75 ng / kg,占原始值的3.5%;在飞灰中约占15.40 ng / kg,占原始值的30.8%(资料来源:TWGComments (2003).” TWGComments on Draft 1of Waste Incineration BREF)。 日本酒井伸一等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研究结论是生活垃圾本身的二恶英含量为1.4-50.2ng/kg,如果按照烟气中二恶英的排放允许浓度0.1ng-TEQ/Nm3来设计生活垃圾焚烧厂,那么生活垃圾在焚烧后排放的二恶英仅为2.9 ng/kg,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二恶英在焚烧过程中得以分解(日本第8次废弃物学会研究发表会讲演论文集)。 根据美国环保署(EPA)2004年统计资料,美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二恶英排放量从1987年的1000g下降到2002年的12g,15年间下降了83倍。而2002年美国庭院垃圾露天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排放量则高达600g,是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量的50倍。 据日本环境省专家是泽裕二在200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1997年日本二恶英的年排放量约为8000g,其中生活垃圾焚烧产生了约5000g,占62.5%;经过努力,2004年日本二恶英的年排放量下降为350g,其中生活垃圾焚烧产生量仅为64g,占18.3%,7年间二恶英排放总量下降了23倍,生活垃圾焚烧二恶英排放量下降了78倍。 奥地利环保部门2000年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二恶英排放浓度仅为燃煤炉的1/84,吸烟的1/14,汽车尾气的1/10,木材燃烧的1/6,石油燃烧的1/4,也低于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燃烧时排放的二恶英浓度。 英国环保部门2000年的一份研究资料表明,1990年英国二恶英排放总量为1142g,其中生活垃圾焚烧的产生量约占52%,到1999年英国二恶英排放总量减少为345g,而其中生活垃圾焚烧的产生量只占1%左右,9年间的降幅达到172倍,仅为火电厂的1/5,钢铁业的1/16,有色金属的1/7,工业燃烧的1/14,民用燃烧的1/3,其它燃烧的1/10,火灾事故的1/20。 2005 年9月,德国环境部(BMU)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尽管1985年以来,生活垃圾焚烧规模增加1倍,但由于执行了严格的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已不再是大气中二恶英、重金属和烟尘等污染物的显著排放源。在德国所有的66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由于按照法规要求配置了袋式除尘器,二恶英年排放量由400g下降到不足0.5g,下降幅度接近1000倍。”比较其他工业排放,该报告中指出,“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下降最显著,在1990年德国生活垃圾焚烧二恶英年排放量约占全部的三分之一,而到2000年,这一比例下降到不足百分之一”。 我国已投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均委托国家核准的专业监测单位对二恶英的排放进行了检测,从监测结果看,采用引进设备或引进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全部能达到0.1ng-TEQ/Nm3的国际标准(我国的现行标准是1.0ng-TEQ/Nm3)。下面是几个实例:上海江桥焚烧厂0.038ng-TEQ/Nm3,上海御桥焚烧厂0.018ng-TEQ/Nm3,天津双港焚烧厂0.038ng-TEQ/Nm3,广州李坑焚烧厂0.056ng-TEQ/Nm3,深圳南山焚烧厂0.031ng-TEQ/Nm3,中山中心组团焚烧厂0.049ng-TEQ/Nm3。5 二恶英排放与人体健康5.1 评价标准二恶英的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环保部推荐的标准,也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评价标准。(1)日本环境质量标准(2002年7月环境省告示第46号):大气中年平均浓度值不超过0.6 pgTEQ/m3。(2)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通过呼吸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限值:0.4pgTEQ/kg体重(为人体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4 pgTEQ/kg体重的10%)。5.2 预测分析5.2.1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及扩能工程 该工程在正常排放时,二恶英的一次浓度最大值为0.035~0.130pgTEQ/m3,年平均值在阳光威尼斯为0.001~0.0025 pg TEQ/m3、在真建新村为0.001~0.002 pg TEQ/m3,远优于环境质量推荐标准(均低于标准限值0.6 pgTEQ/m3的1%). 该工程在非正常排放时(即一台烟气处理设备因故障不起作用、且持续一小时),以一个成年人处在二恶英最大落地浓度处24小时计,其通过呼吸摄入体内的最大量在0.010~0.037 pgTEQ/kg体重,相当于推荐标准值的2.5%~9.2%。可见在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该工程排放的二恶英对周边敏感人群的健康都是安全的。5.2.2 日本某生活垃圾焚烧厂 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为1200吨/日,烟气中二恶英的排放浓度限值为0.1ng-TEQ/Nm3,日本专家按烟气扩散模式计算的结果是:二恶英的最大落地浓度位于距烟囱800米处,最大落地浓度小于0.02 pgTEQ/m3,仅为环境标准0.6 pgTEQ/m3的1/30。对周边敏感人群的健康不会造成任何影响。5.3 国外调查 据瑞典和德国发布的职业安全调查报告,生活垃圾焚烧厂职工与其他人群中相比,血液中的二恶英含量没有明显差异。 日本厚生劳动省每年公布二恶英类物质对健康影响的调查结果(详见厚生劳动省政府网站http://www.mhlw.go.jp/topics/index.html#roudou)。对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就职工作人员抽样进行常年跟踪调查,将职工血液中的二恶英浓度与大阪市和埼玉县一般市民的抽样调查结果进行比较。结果表明,生活垃圾焚烧厂工作人员和一般市民血液里的二恶英浓度无显著差异。(本文作者: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院长,张益)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五标准》),今天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车载诊断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要求,并改进了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方法,实施时间改为视满足《轻型车国五标准》的燃油供应情况而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走入普通家庭,我国轻型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底产销量约160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达到8264万辆。汽车在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研究表明,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NOx)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HC)166.2万吨、一氧化碳(CO)1621.7万吨,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超过1900万辆(其中轻型汽车约1700万辆),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去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项目,收紧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加强主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轻型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降低单车的污染排放量。环境保护部适时启动了《轻型车国五标准》的制订工作,并于2011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305条,主要涉及颗粒物数量控制、车载诊断系统监测频率、排放控制关键零部件检查、生产一致性检查、车载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实施方案等方面内容。编制组认真处理各界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各方代表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   与现行的轻型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严82%,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可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排放控制技术,降低颗粒物尤其是细颗粒物的排放量;车辆达标排放考核里程增加一倍,即由原来的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提高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要求,更有利于对在用车辆实际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增加催化转化器和碳罐等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的检查要求,确保车辆实际生产中采用性能好的零部件;改进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程序,更符合我国机动车环保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确保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排放达标;考虑到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需要供应相应的燃油,标准的实施时间需待燃油供应时间明确后才能确定。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排放控制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轻型车排放法规相当。   这位负责人表示,《轻型车国五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对削减二次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标准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相关燃油标准的升级,而优质燃油的供应将促使所有在用机动车全面减排。因此,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有利于实现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联防联控、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特别是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 【资料】研究发现强降雨与温室气体排放有关

    研究结果显示,全球强降雨更为频繁,与人类排放温室气体有关。科学家认为,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变暖,造成未来更多水分蒸发,从而导致空气湿度加大、更多强降雨。这两项最新研究报告,是科学家首次将上世纪後半叶强降雨增多、以及英国一次特大洪水,与气候变化直接联系起来。英国雷丁大学气象学院的艾伦(Richard Allan)说:“这两项研究表明,强降雨增多、以及洪水灾害与人类活动有明显关联。”《自然》杂志刊登的一项加拿大研究报告,分析了1951-1999年全球强降雨增多的趋势,首次将其与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等联系起来。《自然》杂志刊登的另一项报告则更为深入具体,将气候变化与英国2000年特大洪水联系起来。

  • 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分析

    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分析首先要分清或理解下述文中所介绍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点”以及“参照点”的概念: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意思就是所有测点值取最高的一个;监控点就是分散的一些数据采集、信息收集点,本处是指实际监测过程中所设立的大气监测点位;参照点有两种:一种是绝对参照点(以绝对的零点作为测量的起点),另一种是相对参照点(以人为确定的零点为测量的起点),大气监测参照点就应为相对参照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于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注意了,上述规定只是针对旧污染源(或称老污染源),对新污染源并无此要求。在综合排放标准上,对于新建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全部都在场界10米内浓度最高点进行监测,这里所说新旧污染源分界时间有明确定义: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简称为现有污染源), 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简称为新污染源。规定新、旧污染源也是为了有区别对待,新污染源所有项目无组织排放都是周界外10米浓度最高点,不存在参照点问题;旧污染源才存在参照点问题。这样立法的本意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空气质量,只要无组织监控点超标即可视为超标,无需再扣除参照点监测值。有的人认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两者之间有些矛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全部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解释:“一般应设置於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 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2~5O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Om范围内;其余物质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这下子要确定应该执行哪个标准让人有点头晕了,其实可以这样子分析:第一条原则,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这一点必须视情按规定执行。第二条原则,根据遵循的排放标准里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原则,教材里写的是一般规律,特殊的在各自的行业性排放标准里。第四条原则,规定点位的选择非常复杂的目的,就是要判断出污染源对环境的最大影响或判定污染因子的最大贡献值。有一种理解方式可供参考:2~50米距离范围可做为验收监测采用,10米距离范围可做为环境评价及现奖调查时采用。

  • 【你相信吗】一项新研发让汽车尾气无排放?

    一项新研发让汽车尾气无排放? ---------------------------------------------------------------------金羊网 2007-11-13 15:18:28 七旬老翁十年潜心研制,东莞一公司准备进行规模化生产,有望引发一场环保工业革命 汽车可以不再排放尾气?乍一听这个消息,几乎无人相信。然而,东莞明昊公司近日对外宣布,一种名为汽车集成动量交换器的汽车尾气无排放装置问世,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世界范围 内的专利申请正在进行中。该企业已在江苏置地准备进行规模化生产,有专家表示,如果这项技术能够转化成为产业化生产,将引发一场环保革命。 汽车出现“负排放”惊倒众人 近日,记者来到坐落在东莞市长安镇明和建材市场内的明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验室,无排放汽车的现场展示令在场记者目瞪口呆。头发花白的发明者张裕光直接启动了室内的一台汽车和一台摩托车,从外表来看,这些都是普通的车型。但是,当记者走近汽车寻找排气装置时,热议开始了。 “怎么这个排气管这么小?”看着一般直径最少几厘米大小的汽车排气孔,在这里变成不到一厘米大小,记者奇怪地问。张老解释道:“这是用来吸气的,这台车的气体已经全部进行了内处理,根本没有气体排放出来。这个孔从空气中吸取少量气体来完成汽车尾气的内处理。” 在现场,记者见到北京现代、奥迪TT跑车、丰田面包车等已装上汽车无尾车排放的车型,有人从笔记本中撕下白纸贴近装置的尾部,几分钟过去了,白纸如故。还有人直接将手紧贴尾部的小孔,也丝毫感觉不到气体的排放。大家在一片惊叹声中向张老讨教这是什么原理。 张老说,奥秘在它内部的特殊形状结构,把它接在内燃机废气排放出口,在无需添加任何催化剂的情况下,当机动车排出的废气进入装置后便产生激烈的动量交换、催化,并且不间断在内部进行多次循环和动量交换,就不会有任何气体排放了。”张老对我们说,能够把气体减少,关键是动量交换器所产生的真空,也就是张老提出的负能概念,当气体高速流入动量交换器时,就会产生负能,并同时湮灭部分气体,真空度越高,湮灭的气体就越多。 嘲笑声中创造研发奇迹 发明者张裕光是某部门退休干部,他长期从事环保研究工作,研究领域涉及数学、力学和化工,并致力于噪声废气污染处理新技术,对流体力学的创新和研究数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张裕光总结出“气体在被压缩的过程中能量是不守恒的”,对牛顿第二定理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该理论并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写入大学流体力学课本。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张裕光曾经研制成功机械延时同步跟踪轨迹装置和WAP微穿吸声板,具有突出的减噪效果;他发明的DY-A型亚音速引射器,也广泛地应用于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他曾经是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广州军区7215厂科技开发办主任,高级工程师,是一个多次获得国家及全军奖励的科技工作者。20年前,本报以及《解放军报》、《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对此作了报道。 说起内燃机气体处理装置的研制过程,张老一脸感叹。1999年,退休在家的张老偶然从电视新闻中看到了北京车展的消息,汽车排放标准成为了当年最热门的车界话题,福特推出的零排放汽车成为了最大的热门。电视播音员旁白:因为排放的问题,中国的汽车不可能在欧美的大陆上行驶。张老听了非常激动,萌发了把中国汽车废气处理掉,使中国的汽车能够在全世界通行的强烈愿望。 马上研发汽车废气处理技术的决定,在张老头脑里形成了,他要发明出内燃机气体处理负排放的装置!当时大部分人抱着观望甚至嘲笑的态度。 实验需要大量资金,他就把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搞实验,埋头苦干了近三年,装置研制成功了。2002年,申请了第一个专利,一年后又申请了第二个专利,欣喜的张老开始四处去检测,效果惊人的好,不单废气没有了,还提高了内燃机的动力性和节油。记者在一份在襄樊的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看到,对安装集成动量交换器的汽车进行检测,在试验中没有收集到汽车排出的气体、在车尾也没有收集到气体。 去年,在众多的慧眼投资人中,张老选择了生产汽车消声器的企业——明和(澳洲)集团董事长孙先生进行合作,孙先生尽全力投入资金协助张老开发该技术,目前该项目已得到广东和江苏相关部门的重视,据说,江苏方面已划出数百亩,作为该项目的生产基地。 尚需更多检测和认可 记者就这种汽车尾气无排放装置的市场前景问题,采访了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的陈秉均副教授。他告诉记者:“首先,一种新产品的研发到它问世,是需要经过大量的实验和数据,仅在一个地方或几辆车上进行实验是不够的,需要考虑到各种环境和情况。而且,像汽车尾气排放研究这种项目,需要得到专门机构检测和认可,比如中国科学院车辆研究所。如果经过检测,这种装置真的能够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其应用前景广阔,毕竟现在人类生存环境和质量已经相当的严峻,汽车的环保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国外大的汽车制造商也在向这个方向努力。”陈秉均说。 毕业于武汉大学,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的肖传恒副教授,是这种汽车尾气无排放装置的研究顾问,作为全程参与研发的专家,肖教授兴奋地告诉记者,这种尾气无排放装置的市场前景肯定十分的广阔。“现在人类对汽车驾驶的的要求不仅仅是安全舒适,是能节能和减排,而用这个装置两项要求都能达到。这是在专业的汽车实验室经过多次实验得出的结果。 张裕光告诉记者,他发明的动量交换器技术适用于所有使用内燃机动力的机器。如进一步研发,这项技术可以应用到燃煤、燃气发电厂、石油冶炼、化工及钢铁等行业的废气排放处理,从而将引发一场世界范围的环保工业革命。据了解,本月举行的2007年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明昊公司将向外界展示装有无尾气排放装置的汽车。 本报记者 彭纪宁 [url=http://www.ycwb.com/ycwb/2007-11/13/content_1682591.htm]手挡住排气孔,记者感觉不到丝毫气体排出[/url]

  • 【“仪”起享奥运】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

    问题:针对区环保局提出的问题:广东地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对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进行了要求,然而却没有明确检测方法,请问是否可以采《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的方法进行无组织颗粒物的检测?而检测分析方法是根据之前国家环保部2018年10月31日答复的“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的回复”可以用《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开展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监测。所以急需省环保部给我们一个答复是否可以用,谢谢!回复: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均未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监测分析方法作出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的回复”(https://www.mee.gov.cn/hdjl/hfhz/201810/t20181031_672042.shtml),以及后续出台的标准(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GB 4915-2013)、《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28662-2012)等)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方法作出的规定,采用《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开展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监测。《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已于2023年1月5日起实施,《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已被HJ 1263-2022替代。故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可采用《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进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

  • 专家解读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以高质量数据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科学制定国家政策、评估考核工作进展、参与国际谈判履约等提供必要的数据依据。[url=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110/t20211024_957580.shtml]《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url]和[url=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110/t20211026_957879.shtml]《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url]提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系统部署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b]一、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b]  为满足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履约要求,支撑实现我国提出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我国在国家、地区、企业、项目和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层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定期编制更新温室气体清单,为我国完成各项履约任务提供基本保障。自2000年以来,为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履约工作,我国初步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工作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分别于2004、2012、2017和2019年,以中国政府名义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交了5份国家履约报告,包括1994、2005、2010、2012和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最新国家清单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以及废弃物处理等5个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汇情况,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等6类气体。国家清单编制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符合《公约》相关决议要求,基础参数主要来自官方统计以及专项调研和实测。我国履约报告接受了多次《公约》秘书处组织的国际磋商和分析,清单质量得到国际专家认可。  二是形成碳排放强度指标核算发布机制,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从“十二五”时期起,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根据全国及各省(区、市)分品种能源消费量及其相应排放因子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工作,核算结果为编制国家履约报告,开展国家和地方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进展评估、考核、形势分析等工作提供了保障。此外,我国还印发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对地方开展清单编制培训,先后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2005、2010、2012和2014年清单编制和清单质量联审工作,目前部分地区已实现连续年度的清单编制。  三是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制度,为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奠定坚实基础。陆续发布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其中11个转化成了国家标准,印发和修订了发电设施核算指南,组织开展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2013—2021年碳排放核算报告工作。先后分12批共备案200个项目碳减排核算方法学,支持了1300多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注册。为提高数据质量,上述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包括全国碳市场纳入的2000多家火电企业)的碳排放报告以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还经过了第三方机构核查。此外,一些地区和机构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规范了企业碳足迹核算。  四是初步建立了人才队伍和支撑平台,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提升注入动力。在历次国家清单编制过程中,我国建立了由主管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人员构成的国家清单编制工作团队,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国内履约、清单编制等方面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通过开展多轮地方清单能力建设,先后组织4个年度省级清单编制和联审,培养了一批地方清单编制管理和技术人员。通过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核查,提升了企业碳核算能力以及配套的核查和监管水平。通过实施《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培育了一批专业的减排项目碳核算咨询机构。我国还建立了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碳排放数据的报送、核算、审核以及分析管理。  [b]二、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展望[/b]  在国内外新形势下,国内“双碳”目标和其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以及《巴黎协定》下强化的透明度框架对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可比性和透明性等提出更高需求。大型跨国公司从供应链及生命周期角度对产品碳核算产生倒逼效应,原有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多重挑战,亟需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健全完善。  一是进一步理顺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国及地方、行业企业、产品碳核算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开展方法学研究、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数据管理和加强成果应用等具体措施。《实施方案》结合我国已有工作基础,细化了各部门在不同环节的职责分工,有利于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部门合力,确保不同层级碳核算数据流通顺畅、结果有机衔接。  二是推动实现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和定期更新。基于我国基础统计数据可获得性,参考发达国家经验,采用与国际接轨方法逐步实现时效性强的国家清单编制,并及时对往年国家清单开展回算,确保具有长时间序列、一致可比的国家清单数据。为满足部门行业碳达峰工作需要,同步探索开展碳达峰部门行业口径的清单编制。基于国家清单编制进展,更新完善省级清单指南,鼓励有条件地区参照国家做法编制省级清单。随着企业和设施排放数据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其在清单中的应用将逐步扩大。与此同时,将同步做好清单同国家和地区碳核算数据的衔接。  三是进一步提升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结合已有行业企业实践经验,统筹兼顾准确性、可操作性以及监管成本等多个维度,制修订企业以及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指南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不断强化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监管,加强碳排放核查以及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数据造假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筑牢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基石。  四是有序开展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产品碳核算涉及产品生产上下游,依赖于扎实的行业企业碳核算以及区域清单基础。《实施方案》明确了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工作节奏,聚焦于重点行业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再逐步扩展至其他行业产品和服务类产品。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推动出台相关标准,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在完善产品碳核算基础上,探索建立碳标签制度体系,引导消费者选择低排放产品和服务,倒逼全产业链减排。  五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基础统计制度,包括新增统计指标,细化统计分类,提高有关统计工作时效性。加强我国关键排放源特征参数统计调查和排放因子定期监测,结合全国碳市场企业数据报送,建立我国官方权威的排放因子数据库,为不同层级碳核算提供技术参数,降低碳核算成本并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建设全国碳市场一体化管理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打通融合现有数据系统、增强业务数据共享,给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提升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探索卫星遥感等大尺度高精度监测手段的应用,支持开展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反演排放量模式等研究。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统筹支撑国内“双碳”目标实现和国际履约工作的重要手段。《实施方案》的发布和落实,将有力推动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更加扎实,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核算数据更加全面、科学和可靠。  作者: 马翠梅、苏明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 [热点讨论] 生物燃料也有排放问题

    绿色和清洁能源正逐步替代传统的化石类能源,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角,但与化石类能源遇到的问题一样,使用清洁能源也存在排放问题,只是排放物及危害不同而已。由于在使用生物燃料时排放到大气中的乙醇,容易变为乙醛,而乙醛非常容易起化学反应,被认为对人体健康有害,因此,关注清洁能源使用中的排放问题,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今后遇到与化石类燃料使用过程中类似的严重后果。5 天前 上传下载附件 (32.92 KB) 研究清洁能源的排放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排放的主要物质及其危害。来自美国的研究人员发现,在使用生物燃料的过程中,未燃烧完的乙醇是主要排放物,而这种乙醇与一般乙醇的性质不一样。由于生物燃料中的乙醇携带玉米和甘蔗等传递的独特化学特征,这一特征与这些植物通过光合作用产生营养的方式有关,因此这种乙醇稳定性较差,容易转化成有害物质乙醛。 研究人员分别在人类活动较频繁地区(迈阿密)和不频繁地区(大沼泽地国家公园)大气中采集空气样本,运用气相色谱法分离和燃烧每一种分离出来的成分,并使用质谱仪分析比对得到的每一种碳同位素,结果发现,前者大气中75%的乙醇来自燃烧后的生物燃料,而后者空气中的乙醇基本来自公园里的植物。 研究人员认为,根据对全球排放量的估计,目前活体植物释放出的乙醇是人工来源的3倍,但如果我们燃料中使用的乙醇量继续增加,通过机动车排放出的乙醇将最终超过自然界的排放量,成为人类又一棘手问题。biodiscover_8a117725154459e4.jpg (32.92 KB) 下载次数:016 秒前http://www.soudoc.com/bbs/attachments/day_110817/11081716285ac6e89a7e64ab17.jpg

  • 咨询一个无组织排放铅的监测和分析问题

    现在有一个电池厂需要监测无组织排放铅,是否按照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参见GB30484-2013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现在电池厂无组织排放铅,具体应当如何操作呢?具体的步骤是什么呢?现在我们单位是按照GB/T 15264在电池厂厂界进行监测,采样体积至少30m3,采样时间为5个小时。

  • 相关研究启动-烟囱朝下把二氧化碳埋到地下

    向着天空大吐烟雾的工业烟囱加剧环境恶化令人生厌。但如果把这些烟囱倒一个个儿,让它掉过头来把烟雾吐向地底,从而避免大气污染,你会不会觉得这是不切实际的玩笑?  这不是笑话:不仅国外已有了这种烟囱,我国也已开展了相关研究。这些研究将用一条长长的管线连接烟囱,把电厂和化工厂排放的“烟”——二氧化碳沿着事先铺设好的管线,滚滚喷向幽深的地底,而非我们头顶的蓝天。  “这是一项名为二氧化碳捕获与地质封存技术(CCS),旨在应对愈演愈烈的全球气候危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我国牵头二氧化碳含水层封存技术研究的专家、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李小春研究员介绍,CCS是指将二氧化碳从工业生产或能源转化过程中捕获出来,注入地下具有密封性能的地层,并且中长期与大气隔绝的一个过程。这些地层包括:没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深部煤层、枯竭的油田和天然气田、深部含咸水地层(简称含水层)。我国早在2003年和2006年相继展开了深部煤层封存和油气田封存的研究。今年元月,以李小春为首的研究团队参与了对二氧化碳进行含水层封存的技术研究,该项目被列为国家863计划和中国科学院重要方向性研究计划。  我国二氧化碳每年总排放量达30亿吨,估计地质封存容量为2000亿吨左右。两相对比,地质封存资源可供我国利用至少100年。  专家认为,在一定条件下这些封存在地下的二氧化碳还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因为理论上它还可以起到增采石油、煤层气和天然气的效果。  研究人员预测,二氧化碳地下封存技术实用化仍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不过一旦这项技术能在10-20年内实现工业化应用,对能源商家而言无疑将是一个非常诱人的机会。

  • 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必须在控制污染增量的同时削减污染存量,这是当前我市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重头戏”。本市已实施的购车摇号政策和拟于2012年继续率先实施的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将有效减缓新增机动车的污染排放,但并不能完全抵消“十二五”末本市机动车总量突破600万辆带来的机动车排放增量。我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虽不高,但它们对污染的贡献率却很大。研究表明,使用8年以上的车辆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26.6%,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将有效优化我市机动车排放结构,进而削减机动二手车置换车排放污染存量,达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 无组织排放监测氮氧化物采样?

    [img=,1236,23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181708215995_6659_1858968_3.png[/img]无组织排放监测氮氧化物,不区分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是否可以这样连接吸收瓶(即:拆掉第一个吸收瓶只用后面两个瓶子)

  • 【直播倒计时】7.28环境中二噁英检测分析技术,聚焦二噁英分析技术及控制研究

    【直播倒计时】7.28环境中二噁英检测分析技术,聚焦二噁英分析技术及控制研究

    [size=16px]仪器信息网将于[/size][size=18px][b]7月28日举办环境中二噁英检测分析技术[/b][/size],[size=16px]聚焦二噁英分析技术及控制研究[/size]。([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ioxin2021/]会议页面点击此处[/url])[align=center]=======================================================================[/align] [align=center][img=,690,15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7/202107141330036432_9657_2507958_3.jpg!w690x151.jpg[/img][/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size=16px][b]会议介绍[/b][/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一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质,具有高毒性、持久性、生物积累性、远距离迁移性。目前,国际范围内主要针对经典POPs (二噁英、多氯联苯、含氯杀虫剂等)的分析方法、环境行为及风险评估等进行研究。 二噁英主要来源于废物焚烧、金属冶炼、化学物质制造等过程,具有致畸性、致癌、致突变毒性,可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对环境中二噁英的潜在危害及控制的研究成为环境科学领域的重大课题之一,如何对二噁英进行有效准确的检测分析至关重要。 由此,仪器信息网拟于7月28日举办“环境中二噁英分析及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会议将邀请行业专家及分析厂商围绕二噁英分析检测技术及难点进行探讨,旨在促进相关领域发展,提供交流平台,欢迎大家参会。[/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b]会议日程[/b][/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6px][b][img=,690,22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7/202107141332255814_1070_2507958_3.png!w690x225.jpg[/img][/b][/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页面[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ioxin2021/]戳这里[/url][/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欢迎大家参会![/size][/align][align=left][size=16px][b][/b][/size][/align]

  • 环境保护部发布五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15097—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4622—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8176 —2016)、《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 19755—2016)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等五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施这五项标准可以大幅削减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污染,有效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环境质量改善。 我国是一个内河航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港口城市、江河沿岸城市。鉴于我国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填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新标准适用于具有中国船籍在我国水域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如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船和各类渔船)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千瓦、新生产船用发动机的环境管理,不适用于远洋船舶,远洋运输船舶执行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另外,标准还规定了船舶使用燃料的要求以及船舶和船机实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新标准实施后,船舶发动机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将明显降低,按照每年新增船机1000万千瓦,寿命期为25年计算,实施第一阶段标准3年,所制造投入使用的船机在全寿命期内将减排NOX约140万吨,PM约40万吨;若实施第二阶段标准3年,装用这些船机的船舶在其寿命期内将进一步减排NOX约115万吨,PM约6万吨。若所有内河、沿海及渔业船舶都能符合该标准规定的燃料要求,污染减排效果将更为显著。  我国摩托车行业产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底,摩托车保有量达9514万辆。据测算,2015年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机动车排放量的比例为:一氧化碳(CO)占12.7%,碳氢化合物(HC)占13.5%,NOx占1.6%。我国虽然是摩托车生产和使用大国,但摩托车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明显差距。为有效控制摩托车污染,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标准。与现行的第三阶段标准相比,主要修订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标准适用范围,新增柴油三轮摩托车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新增污染物项目,对柴油三轮摩托车新增了颗粒物的控制要求;三是污染物限值进一步加严;四是进一步提升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五是提出更加完善的环保管理和技术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满足新标准要求。以国四标准实施3年估算,这期间新生产的全部摩托车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内将比实施国三标准减少CO排放约650万吨、HC排放约200万吨、NOx排放约30万吨。  近些年来国家积极鼓励发展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且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从2014年开始,我国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产销量大幅上升,且随着我国汽车油耗和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该类汽车的产销量仍将保持增长。由于有电能的辅助,传统汽车的测量方法无法准确评判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因此需要制订专门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新标准是对《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GB/T19755-2005)的修订,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污染控制要求和测量方法,具体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执行轻型汽车排放标准(GB 18352.3-2005和GB 18352.5-2013)相应阶段的要求。GB/T 19755-2005仅适用于国二阶段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新标准适用于国四、国五阶段的轻型混合动力汽车的环保管理。该测量方法标准的实施,不会带来额外的车辆技术升级成本。  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我国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已经成为烧碱和聚氯乙烯最大生产国。该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聚氯乙烯工业属于《水俣公约》重点治理的涉汞行业,行业每年耗汞约850吨,约占国内消耗量的85%,占全球消耗量的51%。新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内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发展情况以及达标的经济成本等因素,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调整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收紧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实施新标准后,预计废水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汞和氯乙烯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77%、67%、67%和87%。废气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51%、72%、58%。

  • 【“仪”起享奥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国务院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7月30日[/align](本文有删减)[align=center][b]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b][/align]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二、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一)推动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以及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并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进行统筹部署。“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工作,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二)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细化碳排放目标控制的工作举措、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十五五”时期,细化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三)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全面清理现行法规政策中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快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度,纳入碳排放双控有关要求。三、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四)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五年规划初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和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将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省份。各省份可进一步细化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五)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评价考核工作程序及结果运用方式,对各省份开展评价考核。统筹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为重点,纳入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等指标。(六)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碳排放核算,指导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并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协同。2025年底前,指导各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十五五”时期,指导各地区根据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十六五”时期及以后,推动各地区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刚性约束机制,实行五年规划期和年度碳排放预算全流程管理。四、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七)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依托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八)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与减排潜力,常态化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形势预警,并视情采取新上项目从严把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严管控、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从严管理等措施。条件成熟时,将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五、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九)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制修订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出台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现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加强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检定校准。(十)发挥市场机制调控作用。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控机制,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探索配额有偿分配机制,提升报告与核查水平,推动履约企业减少碳排放。健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推动更大范围减排。加快健全完善绿证交易市场,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六、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十一)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十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水平进行预测和评价,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七、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十三)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对产品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明确统一要求。按照急用先行原则,聚焦电力、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煤化工、动力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十四)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立定期更新发布机制,为地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基准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需要建设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探索建设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十五)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组织有条件的城市聚焦重点产品开展先行先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八、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双碳”有关协调职责,强化调度督促和推进落实,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及时优化有关任务举措,抓紧补齐制度短板,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 【转帖】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环境保护部函环函〔2009〕124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军工企业偶发噪声环境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豫环文〔2009〕4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对于非城市区域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行为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处理因该类环境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地方性法规、地方ZF规章有规定的,适用地方规定;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或相关方不同意调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仅对工业企业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管理提出了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方法。该标准不适用于昼间工业企业偶发噪声排放的环境监管。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欧洲联合研究中心研究显示婴儿奶瓶无BPA或BPS析出风险

    CHEMICAL WATCH网站消息,欧洲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公布了关于欧盟成员国范围内塑料婴儿奶瓶释放化学物质的综合检测研究报告的第一部分。研究基于欧盟所承认或验证的测试数据,对象为40种聚碳酸酯奶瓶和30种聚醚砜(polyethersulphone)奶瓶。在第一轮的迁移测试中,聚碳酸酯奶瓶中有20%的微量双酚A(BPA)析出,略高于检测水平。只有一种奶瓶在第二和第三轮测试中持续释放低含量的BPA。JRC称,研究证实从聚碳酸酯婴儿奶瓶中析出的BPA含量极其低,且持续保持在低含量水平。而在另外的30种聚醚砜奶瓶没有一种释放任何含量的双酚S(BPS)。只有两种奶瓶显示释放了轻微的砜化合物。JRC表示,研究结果显示聚醚砜奶瓶析出的化学物质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险。

  • 【求助】排气筒和无组织排放乙腈的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

    最近一家化工企业要环保验收。他们用到乙腈做原料。国家没有乙腈的排放标准和分析方法标准。查找到资料有卫生部门的车间卫生标准,分析法是空气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地方有上海的环保地方标准。用采样管吸收,气相色谱法分析。因为在环评报告中提及乙腈的排放限值,所以我们也要做。一是排气筒,还有无组织。请教 用什么方法采样?针筒抽气,还是采样管?采样管用活性炭管吗?采样管还要热脱附装置,没有岂不是不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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