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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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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营养品相关的论坛

  • 【讨论】婴幼儿配方奶粉哪段的营养成分高呢

    记得一次单位给员工发奶粉 有婴幼儿配方1段、婴幼儿配方2段、婴幼儿配方3段的供大家选择 大家都疯狂的想要婴幼儿配方1段的 大家都说 1段是刚出生儿童喝的奶粉 营养价值高 比2、3段的要高 有营养 其实不一定 在生产配方奶粉的过程中 每一个阶段所添加的营养素都是不一样的 刚出生的婴儿要求的营养成分不一定高 婴儿在慢慢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营养成分是要逐渐增高的 就像1段→2段→3段 所以说1段的营养成分高是不对的

  •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你区分的开来吗?

    最近看到特殊膳食用食品项下有婴幼儿配方食品、还有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顿感头大,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吗?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这两个名词代表的范畴是并列的,可是怎么区分啊? 后来再看到下面还有一个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更感崩溃,这个这个,多大算较大婴儿啊,这个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又怎么区别呢?

  • 【转帖】真正婴幼儿配方奶粉寥寥无几 谁来哺育中国宝宝

    “婴幼儿奶粉又涨价了”。女儿刚一岁的黄爸爸说。但作为父母,他最担心的还不是奶粉的价格,而是奶粉的质量和营养。   因为缺乏母乳等原因,目前我国超过20%的婴幼儿不能母乳喂养,婴幼儿配方奶粉已成为母乳的主要替代品。   按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发布的统计公告,中国大陆每年新生婴儿1600万,0-3岁的婴幼儿约6900万,其中城市0-3岁的婴幼儿数量超过1000万。庞大的需求群体,使中国成为全球婴幼儿配方奶粉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   目前,美国是全球婴幼儿配方奶粉第一大国,年销售额约40亿美元,中国排名日本之后,位居世界第三大市场,年销售额约50亿人民币。近几年来,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正以每年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迅速发展,大有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之势。婴幼儿配方奶粉已被公认为是中国最赚钱的市场和行业之一。   婴幼儿配方奶粉事关宝宝的健康和成长,其科学性、营养性和安全性都要求极高,对于普通消费者、特别是年轻的父母们来说,最大的苦恼不是奶粉的价钱,而是如何选购最适合自己宝宝的好奶粉。   婴幼儿配方奶粉是人类的一大发明   黄爸爸说,女儿自4个月后就开始添加婴幼儿配方奶粉,“我差不多两三个月就要购买一整箱的雅培婴幼儿配方奶粉。”一箱6桶,每桶900克,一箱的价格九百多元。这个价格算高的,但还有更高的。   但对于什么是婴幼儿配方奶粉,黄爸爸摇头说不清楚。而之所以选购雅培品牌的婴幼儿奶粉,是因为其他父母推荐、且自己女儿吃后也觉得很好,所以就一直坚持下来。   像黄爸爸一样不知何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年轻父母还有很多。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雅培的营养师。“所谓婴幼儿配方奶粉,是指模拟母乳成分,根据0-3周岁婴幼儿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特点调制而成的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既科学强化了维生素A、D、E、B等多种维生素,也含有锌、铁等婴幼儿需要的矿物质元素,具有天然免疫功能,并有利于婴幼儿大脑、骨骼及视力等的正常发育。”营养师介绍说。   据介绍,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诞生,绝对称得上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在婴幼儿配方奶粉尚未问世之前,因得不到母乳喂养而夭折的婴儿死亡率很高。根据历史记载,在1775年-1799年,都柏林的育婴院曾收养了上万个弃婴,但最终只有45个活下来长大成人。正是这种高死亡率,激发了人们对婴幼儿营养品的研发。1915年,美国的一名儿科医生戈斯腾博格博士,根据婴幼儿营养需求的大量研究,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款婴儿配方奶粉,使人类第一次有了安全的人工喂养方法。此后几年间,配方奶粉从实验室进入规模化生产,直至发展成为当今的一大产业。   不过,戈斯腾博格博士当初可能并没有想到,这项最初因为弃婴而研究出的人工喂养方式,在现代社会中竟已是与母乳平分秋色。环境污染、生活节奏加快等,正在导致越来越多的年轻妈妈不能母乳喂养婴儿。以前,婴幼儿一般母乳喂养一年后才断奶,其间宝宝4个月后逐步添加辅助食品,断奶后才以婴幼儿配方奶粉作为主要辅食。但现在,不少婴儿从一出生就依靠婴幼儿配方奶粉人工喂养。有专家预测,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潜在市场需求约40万吨,市场潜力巨大。   “称得上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寥寥无几”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才开发出第一个专为婴幼儿设计的配方奶粉,尽管起步晚,但市场发展迅速。到2003年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量已达20万吨,改变了上世纪国内高端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由进口品牌一统天下的局面,甚至被认为是进入“战国时期”。目前全球排名前100的乳品企业已有20多家进入中国市场,进口品牌的产值占国内乳品市场的三分之一。   面对国内大大小小上千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以及国产品牌、外国品牌、合资品牌等名目繁多的市场,年轻的爸爸妈妈们常常困惑,不知道选购哪一种品牌的奶粉才好,要求无非是:质量有保证、营养全面,味道好、宝宝喜欢喝,宝宝喝了没有不良反应,奶粉的粉质容易冲调,性价比又理想??   基于这些市场需求,我国食品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指出:中国奶粉消费已进入消费升级时代,今后将逐步减少普通奶粉生产,提高配方奶粉比例。   “如果不能母乳喂养,婴幼儿配方奶粉无疑是最好的替代品。但母乳才是婴儿最好的营养来源,自第一罐婴儿奶粉发明以来,科技与研发都是围绕模拟母乳开展的。”雅培营养师介绍说,“世界上的奶粉产品大多来自几个著名的奶源地,但真正称得上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却寥寥无几。”   “一罐真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意味着什么?有些人认为只需一样一样添加营养物质就行,那是大错特错。有时,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反而会额外增加宝宝的肾脏负担。”因此,营养师提醒说,在关注奶粉的品牌知名度、性价比、产地的同时,更要特别留意其“科技指数”。

  • 【转帖】婴幼儿配方奶粉选购指南

    婴幼儿配方奶粉是指以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供婴幼儿食用的产品。与普通奶粉相比,婴幼儿配方奶粉去除了部分酪蛋白,增加了乳清蛋白;去除了大部分饱和脂肪酸,加入了植物油,从而增加了不饱和脂肪酸;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还加入了乳糖,含糖量接近人乳;降低矿物质含量,以减轻婴幼儿肾脏负担;另外还添加了微量元素、维生素、某些氨基酸或其他成分,使之更接近人乳。 由于婴幼儿的消化功能比较脆弱,所以在选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应相当慎重: 一、每种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说明书上都有适合的月龄或年龄,其营养成分的配比都不尽相同,而婴幼儿在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尤其是随着孩子的消化机能不断地增强,需要的营养是不同的,所以在挑选婴幼儿配方奶粉应该按婴幼儿的实际年龄挑选,千万不能出错。 二、母乳中的蛋白质有27%是α-乳清蛋白,而牛奶中的α-乳清蛋白仅占全部蛋白质的4%。α-乳清蛋白能提供最接近母乳的氨基酸组合,提高蛋白质的生物利用度,降低蛋质总量,从而有效减轻肾脏负担。同时,α-乳清蛋白还含有调节睡眠的神经递质,有助于婴儿睡眠,促进大脑发育。所以在选购婴幼儿配方奶粉要认清配方,挑选α乳清蛋白含量较接近母乳的配方奶粉。 三、选购质量优良,配方合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些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添加婴幼儿发育所必需的氨基酸、矿物质和维生素时,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虽然这些营养素对婴幼儿十分重要,然而也不能给宝宝过多的摄入或滥用,否则会对宝宝身体有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挑选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应选购生产设备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也有所保证的知名企业。2003年,国家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行了生产许可制度,只有通过审核,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才有资格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此外,优质的婴幼儿奶粉质量管理应该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企业引入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实施采供、生产、物流一体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产品安全与卫生。 在婴幼儿食用配方奶粉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必须标注制造日期和保存期限。食用前看包装是否完好,查对制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可以判断该产品是否在安全使用期内,从而避免食用过期变质的产品。 2、食用前应先观察婴幼儿配方奶粉状态,如果发现奶粉中有结块或奶粉中有霉斑,应立即停止使用这种奶粉。 3、如果发现婴幼儿食用配方奶粉后,有任何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该奶粉,去医院检查,听从医生和专家的建议。 4、冲调婴幼儿奶粉的器具一定要清洗消毒到位,不能仅仅用依靠冷水冲洗。 5、正确地冲调奶粉的方法是:在卫生的容器中先倒入65℃左右的温开水,然后再放入奶粉,搅拌使其彻底溶解即可饮用。一定不要用开水,因为水温过高,会使乳粉中的乳清蛋白产生凝块,影响消化吸收,还会将某些热不稳定的维生素将被破坏,特别是有的乳粉中添加的免疫活性物质会被全部破坏

  • 婴幼儿辅食品配方急待行业标准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行业标准亟待推出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来源: 北京青年报)

  • 【有奖活动】话说《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婴幼儿配方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现行的还是1997年标准,而我国正在着手将目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由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新标准有望今年出台。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从我接触乳制品以来,发现很多《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标准存在很多问题及可以改进的地方。活动很简单,如下。[color=#DC143C]一、活动内容:1、《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检测标准的纠错、指出方法可以改进的地方和方法不合理的地方等。2、你有比《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检测标准更好、更方便、更快捷的检测方法,分享出来。二、活动规则:1、所有帖都另发新帖,供讨论合理可行性,然后到这回复连接,版主会加连接。发帖格式:话说《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2、在活动期间,版主审核,合理且分析的很好的帖子将给予加精华奖励,好的建议纠错将给予加分奖励。[/color][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90316/1788150/]《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标准[/URL]

  • 【原创大赛】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政策解析

    【原创大赛】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政策解析

    文/任海毅(食药农化事业部)近年来, 婴幼儿配方乳粉一直是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以此为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办法, 从实践层面深化了整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监管体系。这些法规的出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的门槛,同时也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安全保障。[b]1. [b]背景及现状分析[/b][/b]所谓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自2008年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我国的乳品行业监管政策发生了重大变革,在回顾我国乳品监管政策之前,先来纵观一下国际乳品行业监管动态。[b][b][color=#333333]1.1美国FDA对乳粉产品的监管[/color][/b][/b]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人类婴幼儿期重要的营养来源之一,美国对其配方及生产的法案较一般食品监管更为严格。所有在美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对29种营养物质制定的最低标准和对9种营养物质制定的最高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也必须符合21 CFR Part 106中的良好生产管理规范。虽然FDA并未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进行配方注册, 但若是首次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其产品经历了重大变更的企业,FDA责令该企业在产品上市的90天内于监管机构进行备案并递交产品合规的分析报告,产品备案材料中应包含配方的具体信息、对产品生产变更的描述和企业对于其产品质量规范合规的声明。此外,FDA会对乳粉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中FDA会提取乳粉样品用于分析。对不符合法定营养标准或含有致病微生物的乳粉将被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掺杂或掺假,FDA有权利对这些违规乳粉产品实施强制性的市场召回。[b][b][color=#333333]1.2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监管[/color][/b][/b]综合分析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的现状,其一,产品配方众多,但多数没有营养功能上的明显差异。有数据报道国内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近2000个配方,而外资每个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一般只有几个配方。其次,标示和宣传缺乏规范。某些企业为满足营销目的,宣称上存在夸大不符的现象,容易误导消费者。再次,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为达到不同渠道的营销目的,某些企业频繁地轮换生产不同品牌的产品,这样很难做好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严格控制、批批出厂检验、产品留样等保障产品质量的制度。相较国内乳品企业,很多外资乳企具有制药背景,配方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后才准许进入市场,在科学性和可靠性方面有成熟的管理制度,这是国内生产企业值得借鉴的经验。为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监管体系,新食安法中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自此我国成为国际上首个实行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制度的国家。2016年6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体系,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无论是境内生产或是境外产品进口 (包括跨境电商销售),都要逐步纳入到注册体系的监管范畴内。考虑到企业市场交易和政策过渡的问题,食药监总局后续出台了相关过渡期的规定,帮助企业顺利过渡。截止到2018年1月1日,除了跨境电商零售以外,其余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均受到配方注册制的严格管制,此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而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处于宽限期,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配方注册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将参照药品的管理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严格监管,这不仅有助于清理多而杂乱的品牌,激励企业推进配方研发,与此同时也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乳粉行业的兼并重组和合作,从而推动全行业的发展。[b][b]2.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及核查要点[color=#333333]2.1 [/color][color=#333333]注册法规体系[/color][/b][/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为严格把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法规文件,形成了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详见下表1。所谓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CFDA依据《[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188694.html][color=#000000]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color][/url]》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办法》针对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集中存在的问题,在申请注册、标签说明、监管办法和法律责任这四方面做出科学详尽的规范,进一步提升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门槛,保障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 [img=,626,45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241148388013_9201_3051334_3.jpg!w626x450.jpg[/img][/color][b][b][color=#333333]2.2 规定申请条件和要求[/color][/b][/b]为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经营,《办法》中对于配方注册的申请人做出了明确界定:应当是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及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肃清配方品牌过多过滥,贴牌代工等情况。《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试行) 》 要求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和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这说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包括境内生产及境外生产进口的产品都需要进行配方注册,并且跨境电商销售也将逐渐被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中国市面上所有可能接触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都将进入监管部门的管控范畴,体现了配方注册制实施的广度。此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试行) 》还对于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都做出了详尽的说明。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这些制度使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上得以改善,通过提高注册门槛来筛选高质量的产品。[b][b][color=#333333]2.3严格控制产品配方数量[/color][/b][/b]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繁多的乱象,《办法》规定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注册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生产商的配方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从而影响产品销售。从CFDA公布的公开信息中可以发现,许多同一集团公司和旗下的子公司均分别成功获得超过9个配方的注册,这意味着同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独立享有配方配额。并且《办法》还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但需满足的是,使用配方的子公司之前已经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及生产许可,且已有生产该配方所需的工艺、主要设备设施等条件,以及集团公司应当提前向CFDA提交书面报告且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生产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标签应如实标注实际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这些举措均表明监管机关只是严格管理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并没有过度地限制厂商的市场空间。[b][b][color=#333333]2.[/color][color=#333333]4[/color][color=#333333] 明确配方注册现场核查原则[/color][/b][/b]《办法》规定CFDA需根据实际需要对包括境外申请人在内的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后续针对已受理注册的生产企业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该原则对现场核查内容、判断标准、核查结论和判断原则给出了明确规定,现场核查需包括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研发能力和样品试制这四个环节。值得注意的是配方注册现场核查与食品生产许可、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注册的现场核查重点有所不同,重点核查申请人提交的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实际研发情况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以及保障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相关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但是,目前为止CFDA公布的公开信息中尚未明确对于开展境外核查的程序规范。由此可见在注册制实施前期,境外现场核查制度尚未真正成熟,但随着整个监管体系的落地,境外现场核查制度也将逐渐发挥其监管的突击性,这将会给行业参与者带来更多灵活的管控和监督。[b][b][color=#333333]2.5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color][/b][/b]标签是向消费者介绍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产品的主要依据。因此标签标识的规范也是监管部门核查的的重点,《办法》中要求申请人申请配方注册时要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其声称的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做出细致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标签标识应真实规范、通俗易懂、清晰易辨,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声称及版面的要求等。这些规定旨在解决目前市场上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普遍存在标识内容虚假、混乱和夸大宣传等现象。(1)规范产品名称。明确产品名称组成及命名原则。强调通用名称标注,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等。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时,应符合命名原则,不符合命名原则的注册商标可作为曾用名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边角。(2)严格标示内容。明确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等应标注内容。要求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以及原料来源地或来源国。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规定禁止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功能等一系列禁止性要求。可选择性标注内容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获得认证项目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3)严格声称要求。标签上可选择标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企业如果标注除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交有效可靠证实材料,经卫生计生委批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方可标注。(4)明确主要展示版面标注内容。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可标注已注册商标。其他可以标示内容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为落实《办法》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执行情况,CFDA部署并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于2017年12月15日在《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的通告》中公布,总局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立案查处25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4余份。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产品名称含有具有误导消费者的“金装”、“金牌”等字样或者标签标注的原辅料来源使用了“全进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都将成为整改的对象。这也提醒生产商在宣传其产品时必须客观、谨慎地使用宣传用语,以避免监管部门的整改。[b][b][color=#333333]2.6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稳定性研究[/color][/b][/b]配方注册中的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配方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考察该配方制成的产品的质量在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试行) 》中指出申请注册配方的所有拟上市包装规格产品均应分别按要求开展稳定性研究,作为产品配方研发报告的数据,为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提供支持性信息。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这三种研究方法。[b][b]3.建议应对措施[/b][/b]为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促进国产乳粉的产业发展,政府监管部门对乳制品行业的监管力度上从法规公告、下从监督抽查都更为严格。随着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管理制度的落地,企业如何通过提升自我管理来应对日益完善的监管环境成为众多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b][b][color=#333333]3.1 加强生产环节控制,完善管理制度[/color][/b][/b]企业获得注册并非一劳永逸,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注册监管,除对配方本身的审核,认监委已组织专家对已注册的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复评和现场复查,质检总局和食药监总局也在不断加强市场监督抽查。所以即使取得了配方注册也并非绝对安全,2017年12月5日公布的法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兰特黎斯(又名CELIA-LAITERIE DE CRAON)由于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疑似被沙门氏菌感染,立即被CNCA暂停在华注册。此外,食药监总局也持续对境内多家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并作出相关处理。2017年11月28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对新疆西牧乳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函中指出西牧乳业存在生产、人员、食品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工厂因此被勒令停产整改。由此可见,获得配方注册并不是万事大吉,企业必须保持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以确保所生产婴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性。[b][b][color=#333333]3.2 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强化自我监管[/color][/b][/b]建议企业加强对产品的内部抽检,对产品质量有全面良好的把控。目前我国多数大型乳品企业对检测成本的投入逐年加大,这也说明企业在不断强化内部质量监管,欲将安全风险控制到最小。据报道伊利集团2016年投入到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检测成本约达2.8亿元。完达山乳业每年投入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自 检成本超过2千万元。[b][b][color=#333333]3.4 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color][/b][/b]建议乳制品企业提高基础研发水平,这能极大提升生产环节中对有害物质的有效识别能力,进而将生产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同时也可以优化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企业的行业竞争优势。目前已有许多乳品企业逐步建立了自己的乳制品实验室、研发中心与可追溯平台,增加产品的科技投入,保障乳粉的质量与安全。[b][b][color=#333333]3.4关注法规变化[/color][/b][/b]最后CTI提醒企业配方注册只进入市场的前提条件,如果要保证企业今后在乳粉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必须要遵守现有的法规,同时关注最新的法规变化及动向趋势,以此为指导不断完善企业生产体系建设。[b]4. [b]结束语[/b][/b]针对我国乳品生产企业规模不等、配方过滥、产品质量不均衡这些行业问题,监管部门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制度。这使申请注册企业审查更加严格,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更加详细,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法律责任追究更加严肃,以此督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风险隐患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 【转帖】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阶段性结果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阶段性结果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出重大部署,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并公布了阶段性检查结果。 全国目前共有175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其中66家企业已停止生产婴幼儿奶粉。此次专项检查对其余109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共检验了这些企业的491批次产品。专项检查显示,有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 检出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名单 1、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熊猫可宝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3、青岛圣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元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4、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城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5、江西光明英雄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英雄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6、宝鸡惠民乳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民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7、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牛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8、中澳合资多加多乳业(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可淇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9、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士利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0、湖南培益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山倍益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1、黑龙江省齐宁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2段基粉 12、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士利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3、深圳金必氏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必氏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4、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施恩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5、广州金鼎乳制品厂生产的金鼎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6、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牌儿童配方乳粉 17、烟台澳美多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美多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8、青岛索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可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9、西安市阎良区百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宝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0、烟台磊磊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磊磊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1、上海宝安力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安力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2、福鼎市晨冠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聪尔壮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87家企业未检出。 在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中,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很高,其中最高的达2563mg/kg,其他在0.09-619mg/kg之间。 被检企业中,只有广东雅士利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出口到了孟加拉、缅甸、也门3个国家。经对留样检测,未发现三聚氰胺。 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乳制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9月14日以后生产的液态奶未发现三聚氰胺。 为了保证乳制品的安全,有关部门采取了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一是对检出存在三聚氰胺的69个批次产品,立即下架、封存、召回、销毁。对有关企业立即进行全面调查,查清原因,追究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对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派员驻厂监管,对进厂原料奶和各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出厂成品进行批批严格检验,确保这次专项检查后生产的乳制品质量安全。 另据医学专家介绍,三聚氰胺是一种低毒性化工产品,婴幼儿大量摄入可引起泌尿系统疾患。目前患泌尿系统结石的婴幼儿,主要是由于食用了含有大量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引起的,多数患儿通过多饮水、勤排尿等方法,结石可自行排出。如出现尿液混浊、排尿困难等症状时,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及时治疗,患儿也可以恢复。卫生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含三聚氰胺奶粉引发病例的筛查诊断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踪调查。

  • 为什么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近日,卫生部复函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牛初乳类产品的适用标准时提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之后,社会反响激烈,不少超市,母婴连锁店都在打折抛售牛初乳产品。许多消费者都没弄明白:牛初乳到底怎么了? 记者采访了不同的消费者,发现消费者的疑惑主要集中在几点:为什么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假如牛初乳不让添加,为什么不马上禁止,而要等到“2012年9月1日起才执行这一规定”?……等等。为此记者走访了牛初乳行业内的专家和国家卫生部标准司工作人员,了解到:卫生部卫办监督函335号文件 重申了牛初乳产品的适用范围,即牛初乳符合“RHB602-2005 ”纯牛初乳粉的行业标准的产品可正常销售。只是规定了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里。 为什么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国家标准司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原料必须是具有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标准后方准许添加,目前,牛初乳未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因此,没有产品标准,国家质监部门就没有监督检查的依据。处于这种考量,卫生部强调了牛初乳的适用范围,就是非婴幼儿配方食品。  记者调查,国内的专业牛初乳生产企业一直严格遵守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没有一家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牛初乳,而进口牛初乳有许多这类违规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如为婴幼儿生产的牛初乳复合粉、牛初乳配方粉、牛初乳奶粉、牛初乳营养粉等,有了卫生部明确的规定后,牛初乳市场将会更趋于规范。

  • 【转帖】质检总局通报全国婴幼儿奶粉检查含有三聚氰胺企业名单及产品批次号

    1、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熊猫可宝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3、青岛圣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元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4、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城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5、江西光明英雄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英雄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6、宝鸡惠民乳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民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7、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牛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8、中澳合资多加多乳业(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可淇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9、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士利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0、湖南培益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山倍益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1、黑龙江省齐宁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2段基粉  12、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士利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3、深圳金必氏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必氏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4、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施恩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5、广州金鼎乳制品厂生产的金鼎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6、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牌儿童配方乳粉  17、烟台澳美多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美多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8、青岛索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可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19、西安市阎良区百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宝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0、烟台磊磊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磊磊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1、上海宝安力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安力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22、福鼎市晨冠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聪尔壮牌婴幼儿配方乳粉

  • 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权益和全球公平贸易,国际组织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CAC)。此后的几十年间,在婴幼儿配方粉领域内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数以千计的婴幼儿伤残或死亡。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某公司的产品在非洲引发大面积婴幼儿死亡的惨剧,至今令人无法忘怀。这使得国际组织不得不重新审视整个机构的建制和运行机制在哪里存在疏漏。经过全球专家的严格论证发现:机构建制和运行机制缺少有学术修养的儿科医师参与。于是,在2004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架构内,成立有全球资深儿科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组(Codex CAC IEG),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国家标准制定、生产质量的程序管理提出科学建议。 儿童食品折射社会文明程度 2005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了国际专家组的会议。国际专家组有两个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见解是值得深思的:一是婴幼儿配方粉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婴幼儿的"粮食";二是任何制造假冒伪劣婴幼儿食品的行为是"刑事犯罪". 嗣后,在全球范围内婴幼儿配方粉的管理才真正走上科学管理的阶段。从这点来看,我国儿科工作者是与国际学术界同步进入这个学术领域,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使得我国各个领域与国际社会隔绝,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毫无所闻。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改善,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基础知识、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并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毋庸置疑,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是随着国外婴幼儿配方粉产品的输入而逐步获得的。无论是广大家长、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和儿科医师,都在这种巨大的产品流和知识流的冲击下措手不及,误区丛生。少数不法商人趁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更加重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危机,对我国婴幼儿配方粉产业和市场造成极大的伤害。此种危害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将产生久远的破坏。 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是一个多学科研发、多企业生产、多部门管理、大人群使用的特殊营养源。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法制、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教育水准。 国家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衔接 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笔者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修订国标要明确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缜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 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可承担此项任务。 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应进行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作者系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3 深度)

  • 【原创大赛】品类众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该如何选择

    【原创大赛】品类众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该如何选择

    文/朱琳 华测检测 [color=#191919]食品事业部[/color][color=#191919][color=#333333]普通奶粉一般是指鲜牛奶经过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奶制品,常见的有全脂奶粉、全脂加糖奶粉或脱脂奶粉等。而婴幼儿配方奶粉是根据婴幼儿发育特点,调整鲜牛奶的营养组成,使其接近母乳,适宜于喂哺婴幼儿的一种改良型的代乳品。它是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成分,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并且婴儿配方奶粉的理化、微生物等指标要求比普通奶粉要求更为严格。看着市场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论坛里不断更新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选购经验和营养分析报告,很容易被信息裹挟着选择相应的产品。可从专业的角度看,很多人选购的方式除依靠品牌和广告效应的影响外,还处于只看适用年龄段、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初级阶段,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外包装标签,你真的能读懂吗?如何通过产品标签选购适合的奶粉呢?本期我们以乳基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例,来了解一下外包装上的秘密。[/color][color=#333333] [/color][b][color=#333333]一、奶粉名称 [/color][/b][color=#333333]  婴幼儿配方粉的正面包装上,会有着比较醒目的一些字,他们一般有商标名称、品牌名称、适用的月龄、还有一种反应食品真是属性的专用名称(如:婴儿配方奶粉),重点就是要看专用名称。根据不同阶段奶粉的成分不同,一般按适用月龄分为以下三类(表1): [/color][/color][align=left][b][color=#333333]表1 婴幼儿配方奶粉分类[/color][/b][/align] [table=557][tr][td] [align=center][b][color=#333333]月龄[/color][/b][/align] [/td][td] [align=center][b][color=#333333]阶段[/color][/b][/align] [/td][td] [align=center][b][color=#333333]专用名称[/color][/b][/align] [/td][td] [align=center][b][color=#333333]产品成分变化及作用[/color][/b][/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0-6[/color][color=#333333]个月[/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1[/color][color=#333333]段[/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婴儿配方乳(奶)粉[/color][/align] [/td][td][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该阶段婴儿的正常需求,但并不是追求某种营养成分含量大,而是追求营养成分和成分配比足够科学性。[/color][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会改变一些不利于此阶段婴儿消化吸收的营养素的构成,使其更加适合婴儿的消化和吸收。[/color][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对于0-6月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color][/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6-12[/color][color=#333333]个月[/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2[/color][color=#333333]段[/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color][/align] [/td][td][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全部营养需要的一部分,主要增加了蛋白质和能量的含量,以及补充智力和视力两个方面发育需要的营养成分,同时为了防止肥胖和消化不良,其脂肪含量会有所减少,并通过增加膳食纤维促进益生菌增殖。[/color][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6[/color][color=#333333]个月以后的较大婴儿可以适当添加辅食,并通过辅食补充必需脂肪酸和维生素。[/color][/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12-36[/color][color=#333333]个月[/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3[/color][color=#333333]段[/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333333]幼儿配方乳(奶)粉[/color][/align] [/td][td][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进一步调整了必需脂肪酸、亚油酸、蛋白质等营养素的比例,并添加牛黄酸,钙、铁等矿物质及多种维生素,以保证幼儿获得充足均衡的营养。[/color][color=#333333]Ø [/color][color=#333333]这个年龄段的幼儿已经可以进食很多种食物,并从中获得丰富的营养素,奶粉不再是唯一或主要的营养素来源。[/color][/td][/tr][/table][color=#333333] [/color][b][color=#333333]二、奶粉配方[/color][/b]经常被人们提到的“配方”并没有很神秘,虽然在一个奶粉标签上不能直接读取出每种配料在一罐奶粉中添加量的具体数值或经过何种工艺加工的,但是可以通过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上的信息,了解此种奶粉是否是我们所需要的。各种品牌配方奶粉的配料表都会标示出几十种配料,看起来十分复杂,而且还有好多看起来很“化学”的名词,但是只要你了解配料表的组成,还是比较容易看懂的。因为配料表是按配料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列出食品在制造或加工时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等,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标示排列。说到配料,不得不谈一下类似“黄金奶源带、源自某某牧场、甚至原罐原装进口”、“湿法工艺或干法工艺加工制成”等广告宣传语,而现实中,并非所有奶粉的生产都能保证所用的鲜奶原料在几小时内就可以运输到工厂,并快速加工成粉,从而保证婴幼儿奶粉的绝对新鲜。所以,此种产品很有可能只是采用了来自优质奶源地的原料奶粉后,再进行二次加工并包装上市的。一罐奶粉是否采用了优质奶源的鲜牛奶,采用了何种加工工艺生产的,也是可以通过配料表的标示内容来确认的。首先,通过下图了解一下湿法工艺和干法工艺的区别:[img=,690,66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1543304928_2381_3051334_3.jpg!w690x666.jpg[/img]所以,配方奶粉的生产工艺是可从配料表上来区分的,如果配料表第一位是“生牛乳、全脂牛奶或脱脂牛奶、脱脂牛乳、脱脂乳”,那就是湿法工艺;如果是“全脂奶粉或是脱脂奶粉”等,就是干法工艺或干湿混合工艺。如果某品牌奶粉有类似“产自优质奶源带”的宣传,而其配料表第一位却标示着奶粉,这样就需对其真实性持有怀疑的态度了。标签中的营养成分表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按照在每100kJ和每100g中的含量标示,也可同时标示在每100mL中的含量,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我国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 和GB10767)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B2、维生素C、钙、铁、锌等)的含量值有明确规定,不能过低,过低不能满足成长需要,也不能过高,过高会增加婴幼儿代谢负担。国家相关标准中规定了婴幼儿奶粉中部分可添加但非必须添加成分,如DHA、ARA、牛磺酸、肌醇、左旋肉碱、叶酸、胆碱、核苷酸、亚油酸、亚麻酸等,其目的是为了让配方奶的成分尽可能接近母乳。了解各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中可选择性成分差别,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婴幼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婴幼儿期望获取的营养成分。[color=#191919]三、[b]简析配方粉中主要营养元素及同类别中比较晦涩的营养成分的作用[/b][/color][b] [/b][color=#191919][b][/b] [/color][table=553][tr][td=2,1] [align=center][b]1. 蛋白质[/b][/align] [align=center]牛奶中蛋白质主要有乳清蛋白和酪蛋白两大类[/align] [/td][/tr][tr][td][b]乳清蛋白[/b][/td][td]能提供最接近母乳的氨基酸组合,提高蛋白质的生物利用度,降低蛋白质总量,从而有效减轻肾脏负担。同时,α-乳清蛋白还含有调节睡眠的神经递质,有助于婴儿睡眠,促进大脑发育。[/td][/tr][tr][td][b]酪蛋白[/b][/td][td]是优质蛋白,但分子结构较大不适合婴幼儿的弱小肠胃。酪蛋白又可以进一步分为α、β、γ等不同类型,其中β酪蛋白大约占酪蛋白的 40%,是氨基酸的重要来源,同时在体内传递重要的矿物质(如钙和磷等),促进其消化吸收。而β酪蛋白还能继续细分为 A1、A2、B、C 等 13 种,其中A1β-酪蛋白和A2β-酪蛋白最为常见,其区别在于蛋白质结构中第 67 位氨基酸不同。普通牛奶中的β酪蛋白以 A1β-酪蛋白为主,而A2-β酪蛋白更接近母乳的蛋白质,更有利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和消化吸收。[/td][/tr][tr][td][b]乳铁蛋白[/b][/td][td]是母乳中的核心免疫蛋白,能帮助婴幼儿抵抗细菌、病毒等有害微生物,预防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及腹泻等婴儿常见疾病;同时还可以促进婴儿的生长发育和增强造血功能。[/td][/tr][tr][td][b]免疫球蛋白(IgG)[/b][/td][td]与抗原起免疫反应,生成抗原-抗体复合物,从而阻断病原体对机体的危害,使病原体失去致病作用,提高机体抵抗力。[/td][/tr][tr][td=2,1] [align=center][b]2. 脂质类[/b][/align] [/td][/tr][tr][td][b]二十二碳六烯酸(DHA)、花生四烯酸(AA或ARA)[/b][/td][td]这两种营养素同属于不饱和脂肪酸,是大脑和视神经发育的重要物质。ARA(AA)有利于体格和脑力的发育;DHA俗称脑黄金,改善人的记忆功能的作用。[/td][/tr][tr][td][b]亚油酸、α-亚麻酸[/b][/td][td]许多不饱和脂肪酸人体无法直接合成,需要借助亚油酸和α-亚麻酸合成,比如上面提到的DHA和ARA。[/td][/tr][tr][td][b]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OPO)[/b][/td][td]帮助DHA、AA的有效利用,促进智力发育;帮助增加肠道双歧杆菌的数量,改善胃肠道,激活免疫细胞,降低胃肠道疾病发生率;促进钙和能量吸收,防止便秘。[/td][/tr][tr][td=2,1] [align=center][b]3. 碳水化合物[/b][/align] 主要是糖类,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奶粉中多以乳糖和半乳糖为主[/td][/tr][tr][td][b]低聚半乳糖[/b][/td][td]可帮助建立双歧杆菌菌群,帮助双歧杆菌生长,抑制有害菌,增强免疫力;新生儿的消化功能比较薄弱,婴幼儿奶粉中添加低聚半乳糖,可以改善宝宝的消化功能。[/td][/tr][tr][td][b]低聚果糖[/b][/td][td]能增殖肠道有益菌,增强免疫力,保护婴幼儿健康;促进矿物质的吸收、维生素的合成和生长发育;防治腹泻和便秘;低聚果糖只能被肠道细菌吸收利用,不能被消化吸收,摄入后不易引起肥胖。[/td][/tr][tr][td=2,1] [align=center][b]4. 维生素[/b][/align] [align=center]调节婴幼儿的身体代谢,提高免疫力,促进矿物质吸收[/align] [/td][/tr][tr][td=2,1] [align=center][b]5. 矿物质[/b][/align] [align=center]以无机盐的形式存在,如氯化镁、氯化钠等,确保婴幼儿身体健康发育[/align] [/td][/tr][tr][td=2,1] [align=center][b]6. 其他选择性添加的成分[/b][/align] [/td][/tr][tr][td][b]胆碱[/b][/td][td]卵磷脂的组成成分,同时又是乙酰胆碱的前体,是亲脂肪性的维生素B族中的一种,它能进入脑细胞,生成能帮助记忆的物质。有促进脑细胞、大脑神经系统的发育,提高思维和记忆力,促进脂肪代谢,调控细胞凋亡等多种作用。[/td][/tr][tr][td][b]牛磺酸[/b][/td][td]又称牛磺胆碱、牛胆素,能够促进婴幼儿脑组织和智力发育,提高婴幼儿新陈代谢能力,促进神经细胞合成。虽然它也可以通过人体合成,但是相对于婴幼儿、早产儿,他们合成牛磺酸不足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因此需要用从母乳或奶粉中获取。[/td][/tr][tr][td][b]核苷酸[/b][/td][td]是体内合成核糖核酸(RNA)及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基本组成单位。核苷酸主要有五种(CMP、UMP、AMP、GMP、IMP),对生命早期快速增长的组织细胞具有重要作用,对维持机体免疫系统功能、促进肠道成熟减少婴儿腹泻的发生、肝脏的生长发育和代谢及脂质代谢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td][/tr][tr][td][b]酪蛋白磷酸肽[/b][/td][td]简称“CPP”,是以牛乳酪蛋白为原料,通过生物技术制得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肽,被称为“矿物质载体”,能增强肠内可溶性矿物质浓度,促进钙、铁、锌吸收作用,充分保障快速生长期儿童发育的矿物质需求。[/td][/tr][tr][td][b]MFGM乳脂球膜[/b][/td][td]乳脂球膜通过包被脂肪球,使脂肪均匀稳定地分散在母乳中,它是近年来母乳中继DHA之后的脑部营养突破性发现,有助于婴幼儿脑部发育,让大脑反应灵敏,同时也对免疫和肠胃健康有益。[/td][/tr][/table][color=#333333]婴幼儿配方粉的配料表中除以上列举出的主要营养配料外,还有很多看起来很“化学”的物质,如柠檬酸钾,L-抗坏血酸, d-α-醋酸生育酚,盐酸吡哆醇,5’-单磷酸胞苷等等。他们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允许婴幼儿配方粉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是有一定的使用限量要求的,是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通俗点儿说,它们是为了使婴幼儿配方粉的“营养价值”更接近母乳而加入的。[/color][color=#333333]但是,无论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如何丰富,各种食品配料和营养元素的添加需要有科学合理的配比,多了少了都会影响其起到的效果。但是,现下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成分,与母乳中的营养依然存在一定差距,还无法完全人工合成母乳中的所有成分。配方奶粉只能实现让奶粉尽可能地贴近母乳的目标。在选购婴幼儿配方粉时也可以在关注一下营养成分表中营养元素的配比(见表2),这样的配比是比较接近母乳的。[/color][img=,552,45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1543546629_8835_3051334_3.jpg!w552x452.jpg[/img][b][color=#333333]四、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color][/b]这是选购所有食品都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应选择保质期内产品,并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这样才可避免营养成分发生缺失、变质等变化。[color=#191919][b][color=#333333]五、贮存条件[/color][/b][color=#333333] [/color]标签上应标明产品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如果开封后的产品不易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有特别提示。消费者可以据此判断家中是否具备相应贮存条件。对同一品牌的奶粉,通常会有袋装的或听装的,其质量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包装形式。但相对来说,听装的奶粉开启后会更利于产品的贮存,包装成本较高,价格也略贵一些。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配方奶粉的选购还要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选择合法、合规的经销商。婴幼儿配方乳粉在我国已经开始实施严格的注册制度,所以在选购配方奶粉时还应注意配方注册号,奶粉的外包装或罐底处都会有可进行奶粉溯源查询的二维码,可用手机扫码来了解一下该产品的生产追溯信息。对于进口奶粉还应注意原产国的信息,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查看标签上标明的生产企业、进口商、国内代理商等是否备案,或核对生产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注册产品是否与“获得注册的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名单”标明的内容一致。[/color]

  • 【最新消息】去年婴幼儿配方奶粉抽检不合格样品48批次

    广州日报讯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挂出《关于2014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据悉,去年抽检覆盖国内全部100家生产企业的产品和部分进口产品,抽检样品156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8批次,涉及23家国内生产企业和4家进口经销商。  据了解,国内企业样品不合格的有44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样品23批次,存在较高风险的11批次。  据悉,进口样品抽检20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存在一般风险的2批次,分别为福州迪瑞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西班牙的宝露芬品牌乳粉、武汉美斯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奥地利的Holle品牌乳粉。  与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2批次,分别为申维健怡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荷兰的玛米力品牌乳粉、北京百慧智业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瑞士的Tanilac(R)品牌乳粉。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经销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吊销了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注销了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仍在停产整改的10家企业分别是: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富裕明星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华丹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乳多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冈分公司、黑龙江澳乐滋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正元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贝登(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陕西圣唐秦龙乳业有限公司、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其他11家企业已整改合格恢复正常生产。

  • 食典委:婴幼儿配方食品含铅量每公斤不得超0.01毫克

    7月17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在日内瓦通过一项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每公斤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今晨向媒体通报了这一消息。 我国婴幼儿配合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主办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食品标准组织,负责制定国际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确保全世界的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安全和更有营养的食物。食品法典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被作为国家立法的依据,并为国际食品贸易提供食品安全基准。 对于为婴幼儿配方食品设定铅限量,联合国粮农组织评价说,婴幼儿特别容易铅中毒,给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甚至永久性影响,尤其会破坏其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发育,导致学习能力降低。"存在于环境中的铅,即便是微量的,也会进入生产婴儿配方食品所使用的配料。控制婴儿配方食品含铅量一个办法是从少铅的地点采购原料。"

  • 广州4批次婴幼儿配方谷粉检出营养成分不达标

    广州市消委会26日公布了其对广州市场婴幼儿配方谷粉的比较试验结果,其中,由江西金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产品被检出维生素E和维生素B12营养成分指标不达标。 检测发现,由江西金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彤伴益生元钙铁锌配方营养米粉2段"、"彤伴鱼肉DHA有机营养米粉全段"、"宝之选草本智护腹泻期专用营养奶米粉(适合辅食添加初期-36个月的宝宝)"、"宝之选草本智护红枣莲子果蔬宝营养奶米粉1"4批次样品维生素E、维生素B12不达标。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维生素E具有抗氧化作用和免疫功能,检测发现上述4批次样品在标签上标示添加了维生素E,但并未检出;维生素B12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添加了维生素B12,应≥0.02μg/100kJ,但检测发现,上述4批次标称添加了维生素B12的样品实测值0.012μg/100kJ,达不到标准要求。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维生素E和维生素B12是产品可选择添加或不添加的营养成分指标,但如果添加了,就必须符合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规定的要求。据其分析,导致营养成分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在进厂原料检验方面把关不严;营养素配比计量不准确,营养素添加量不足;生产工艺控制不力等。大家也可以就此事件讨论下各种维生素的检测方法?

  • 奶粉新细则 严管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

    人民网12月26日电(李彦增)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新版细则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指出,新细则是维护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新细则强调,要求严格监管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不再受理新建企业以基粉为原料,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申请。对集团公司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并已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限进行工艺整改。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严控安全风险。

  • 中国发布新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陈炜伟、胡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5日在京召开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并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介绍,这次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制定工作开始于今年7月,共有20家单位的30位专家参与制定工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8970条。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新细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暂不能达到新细则要求、不能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以及未通过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2年的停产整改时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按照此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的规定,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的企业应向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的式样。按照新细则有关生产0-6个月龄婴儿配方乳粉使用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质量要求及产品分段要求,企业需更改配方或改变产品名称、包装、标签的,给予1年的整改过渡期。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明确,对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集团公司,基粉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不在同一厂区的,要一并组织审查;不在同一省(区、市)的,由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基粉工厂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审查,增加对基粉管理制度的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工厂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发放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和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并在生产许可证书副页中注明基粉规格和相关企业名称。对该类情况,根据集团公司申请,原则上给予3年的整改过渡期。对使用基粉添加部分配料干混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其基粉不是企业内部工厂提供的,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已发布实施。为了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制定依据是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6月6日颁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标注注册号等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url=http://www.foodmate.net/law/jiben/186186.html][b]食品安全法[/b][/url]》《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于2017年1月26日至2月2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国外大使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行业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欧盟商会、美国营养婴儿协会)、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171条,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  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产品名称要求、标签的形式要求、标签的禁止性要求以及可选择性标注内容等其他标注要求。  三、关于商品名称的标注有哪些要求?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规定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必须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功能;不得涉及保健功能;不得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功能声称。力求解决目前商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商品名称应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相关规定,可以是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不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商品名称规定的,不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不得与产品名称连用,但可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边角。  四、关于标签样稿可标注哪些内容?  标签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需要标明或可以标明的其他事项或信息。  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2.获得认证项目,可以文字或认证标识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并提交认定证书复印件;  3.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  五、标签样稿中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如何标注?  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用语标注。企业如果标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标注。  标签样稿涉及的声称应以文字形式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六、主要展示版面可标注什么内容?  主要展示版面指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为了规范标签标识,方便消费者准确选择产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也可标注已注册商标。  七、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如何标注?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产品名称中标明是羊乳(奶)粉的,生乳和乳粉应该全部来自羊。生乳或乳粉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不应标注为羊奶粉。  八、标签样稿中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需要与申请材料一致吗?  申请人需要提交注册产品配方的所有包装规格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对应的内容应当一致。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有标签但无说明书的,应注明。  产品标签样稿中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应与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的内容一致。  九、商品名称有哪些标注要求?  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等;  2.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如“益眠”“强体”等;  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益生菌”等;  4.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贵族”等;  5.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如“心护”等;  6.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 【分享】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有了国家标准

    适用于6个月龄至36个月龄婴幼儿辅食中添加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国家标准,已由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颁布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也是世界上首个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8613]GB/T22570-2008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url]

  • 【转帖】中国政府将依法科学监管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企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2008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组长陈竺、副组长李长江等通报婴幼儿奶粉抽检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路透社记者]请问陈部长,昨天我去了石家庄,我也同石家庄很多婴儿的家长进行了交谈。从我们的谈话中,我发现,大部分的家长都认为给他们的孩子喝奶粉要比母乳喂养更好,请问中国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鼓励母乳喂养,中国的专家也提出过母乳的喂养比婴儿吃奶粉更好,所以我想问一下中国政府将如何推动这方面的宣传,促进母乳喂养,而不是让婴儿主要依靠奶粉的喂养。 [陈竺]首先我要感谢记者朋友的这个问题。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母乳喂养的效果远远要好于替代品,包括婴幼儿奶粉。在中国政府大力推动的母婴健康计划当中,就包括有推进母乳喂养这样一个重要内容。但是正如我们所知,年轻的妈妈们,现在面临的社会压力是很大的。她们由于工作的原因,常常出现母乳不足的现象,所以在我们国家婴幼儿奶粉的使用量的确是比较大。在今后我们还是要大力推进母乳喂养的计划。 但这绝不是说我们可以放松对食品安全,特别是不能放松对婴幼儿食品安全,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监管。正如刚才李局长已经提到的,和昨天政府公告的那样,中国政府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监管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企业,确保婴幼儿健康。

  • 【讨论】5种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47种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69-1997《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GB 10770-1997《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对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的脂肪、蛋白质、灰分、钙、磷、铁、锌、钠、碘、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 、维生素C、烟酸、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脲酶定性等26个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的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脲酶定性等11项卫生指标单项符合率均为100%。抽查中有5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本次抽查中湖南南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萝卜果蔬米粉产品维生素C含量实测值为13mg/100g,达不到企业标准规定维生素C指标为≥20mg/100g的规定。二、本次抽查中江西瑞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淮山多维营养米粉产品的多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检验项目不合格。包括:磷、钙、维生素A、维生素D含量均低于产品标准范围值。三、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维生素A指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的维生素A含量为166.9 IU/100g,达不到产品标准1000~1500IU/100g的规定。四、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维生素D指标不合格。维生素D含量为869.6 IU/100g,超出产品标准200~600 IU/100g的规定。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9]婴幼儿配方米粉.rar[/url]

  • 【分享】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标准规定的条件加工制成的,供婴幼儿(三周岁以内)食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产品包括: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要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生产工艺,即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2。使用本细则规定的部分条件,对另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相同)生产产品进行包装等,其生产条件不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同)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本细则中引用的国家、地方等文件、标准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就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标准征求意见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政策和贸易部Deborah Roche表示,配方奶粉对于婴幼儿非常重要,是这一免疫力低下群体获取营养的唯一来源。这次提议的生产规范更为明确,从厂房建筑和生产设备的设计,到空气质量管理、成分管理和包装等一系列的领域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提出了技术要求。 目前,初级产业部正在就这项婴幼儿配方奶粉制造规范草案向所有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向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和乳粉配料生产商征求意见。

  • 婴幼儿奶粉配方注册制最快明年5月实施

    4月13日晚,财政部关税司称,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食药监对配方注册制的实施最早在明年5、6月份。 被称为最严奶粉新政的配方注册制,从去年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就被业界炒得沸沸扬扬,但细节一直未出。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又引起了市场对于奶粉配方注册制度的再度关注。 4月13日晚,财政部关税司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称,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财政部为了保证跨境购税收征缴的及时,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这块,给予了食药监一个最宽泛的时间。但实际上,食药监对配方注册制的实施,要比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1月1日的时间要早一些。 上述人士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今年很快就要出台,会给企业一年左右的调整期。最早明年5、6月份开始实施,将比财政部的要求早半年。 婴幼儿奶粉市场洗牌在即 去年9月,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今年初,中国监管当局又向WTO提交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送审稿)》,送审稿的提交意味着奶粉配方注册制度将从国产品牌扩大到进口奶粉领域。据媒体报道,在颇受关注的乳粉配方数量上,送审稿规定,“每个企业不得超过3个系列9种产品配方。” 国家食药监总局此前公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今后每家乳企不得拥有多于3个系列9种配方的产品。 对于“每家乳企究竟可保留多少配方及品牌”这个问题,上述接近食药监总局人士对记者表示,“3个系列9个配方,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该人士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最近就会发布,会给企业一年左右的调整期。“另外,对海外企业要践行重新认证,认证完后还要进行配方注册,时间也是一年。”他说。 这也意味着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将遭遇洗牌。据奶粉行业内部人士预计,目前国内奶粉市场(包括国产、海关进口以及跨境电商进口)的品牌数量在2000~ 3000个。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AC尼尔森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惠氏、达能、美赞臣、伊利、合生元、飞鹤等前10名厂商市场份额约为73%,几乎满足了中国奶粉市场四分之三的配方奶粉需求,剩余部分市场则为众多的中小品牌奶粉企业所分割。 乳业分析专家宋亮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说,经过配方注册制以后,预计国内品牌将减至500到700个。生产商和渠道商地位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商的话语权会进一步提升。并且,一些中小经销商中的小门店将被淘汰出局。未来市场竞争趋于良性,价格平稳与国际接轨。 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进入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的企业,有100多家,如果实施配方注册之后,能有60~70家就不错了。“有些国内的企业,一家做婴幼儿奶粉的品牌就能到20~30个,将来规定实施同一配方不能做多个品牌后,就把许多品牌堵死了。”他说。未来跨境购奶粉热度会下降 王丁棉表示,配方注册制正式实施之前,中间的缓冲期对企业非常重要。企业的投资计划、转型等都会在这个时间内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达能旗下在中国畅销的奶粉品牌可瑞康突然宣布退出中国市场,可瑞康母公司纽迪希亚方面回应称,这是一次正常的商业策略调整。 对此,宋亮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配方注册制度即将来临,外资和国产奶粉将一视同仁,对于企业的配方和产品数量提出了严格把控,达能此次选择放手可瑞康,也是为了在品牌数量有着严格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销量好的品牌,摒弃销量下滑的可瑞康。 在有国外品牌退出中国市场的同时,亦有国外新的品牌进入中国市场。4月15日,澳大利亚乳制品生产巨头德运迈高在北京举办新品上市会,宣布德运婴幼儿配方奶粉在中澳两国同步上市。 德运迈高乳业集团执行总经理Albert Moncau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中国政府有关确保进入中国市场的产品拥有公平合理税收的改革表示支持。此外,对于中国配方注册制的要求,他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筹划以适应政策的变化。 在宋亮看来,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对于进入线下市场的国外品牌是重大利好。“未来跨境购奶粉热度会下降,未来与线下品牌会更加同质化,价格明显缩小。” 对于海外企业的配方注册证书的获取,上述接近食药监总局人士表示,食药监总局配方注册制出台以后,食药监会召所在国的相关政府部门,把配方注册制的相关意见,发给相关部门,食药监会派海外企业进行认证,认证完毕后,然后会召所在国的相关部门,对其所在国的企业的配方进行注册。 “凡是注册了的产品品牌,就会登记备案,进口的品牌就会包括这些品牌。凡是没有注册的,就不允许进口,无论是线下进口,还是未来跨境购进口都不可以。”他说。专家观点 乳业分析专家宋亮:经过配方注册制以后,预计国内品牌将减至500到700个。未来市场竞争趋于良性,价格平稳与国际接轨。乳业专家王丁棉:配方注册制正式实施之前,中间的缓冲期对企业非常重要。企业的投资计划、转型等都会在这个时间内进行调整。(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大家对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怎么看?

    随着新《食品安全法》即将于10月1日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于本月发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办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对在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譬如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标签需标注真实产地;对乳粉配方进行注册等。

  • 国内婴幼儿奶粉将全面“体检”

    国内婴幼儿奶粉将全面“体检”孩子们吃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究竟有多大差别,质量安全如何?昨日下午,中消协在食品安全周发布会上呼吁,食品安全消费要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将启动对国内市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比较试验,为家长们提供真实参考。  今年以来婴幼儿奶粉受到很高的关注度,国家相继出台奶粉监管新政。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昨日特别指出,只有“实现知情权,行使选择权,才能确保安全权”,中消协将启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比较试验,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奶粉进行检测,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试验是今年一个重点工作,希望全面、客观公示奶粉的真实质量状况,家长们买奶粉可参考”。  同时将编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科学安全消费知识,帮助辨别消费信息真伪,指导科学合理选择。还会把消协在受理投诉、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等发现的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向食药监总局、工商、质检部门反馈查处。  此次的婴幼儿奶粉比较试验马上就要启动,会选择市场上的主要品牌,研究确定样品、检测项目,诸如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都会涉及。  姜天波表示,在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中消协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构建食品安全救济制、控制食品添加剂总量、餐饮企业应强化披露信息、增加预包装食品包装材质安全性规定、完善食品召回、严格食品广告管理、提高惩罚性赔偿力度等。(记者廖爱玲)

  • 【分享】新加坡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进口要求

    2011年2月18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及兽医局(AVA)发布通告,向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商和代理商通报了婴幼儿配方奶粉(0-12个月)新进口要求。AVA曾于2010年3月31日发布了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要求。近期,在综合考虑食品法典的最新进展和企业的反馈信息后,AVA审查并更新了在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在质量控制报告中需提交的检测参数。自4月1日起,每隔6个月,进口商需提交一份健康证书或列明以下检测参数的结果的生产商质量控制报告。进口商需提交的实验报告(6个月1次) 化学物质微生物密封装的配方奶粉和液态配方奶:1、黄曲霉毒素M1配方奶粉:1、菌落总数2、总大肠菌群3、粪大肠菌群4、大肠杆菌5、阪崎肠杆菌(Cronobacter属) 6、沙门氏菌7、葡萄球菌肠毒素(或金黄色葡萄球菌) 密封装的液态配方奶:1、无菌检测注:1、肠杆菌科细菌检测可视作对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大肠杆菌和阪崎肠杆菌(Cronobacter属)的检测。2、如需要,AVA可能要求进口商检测以下参数:(1) 化学物质:重金属、三聚氰胺、农药残留、多氯联苯(PCBs);(2) 微生物:肉毒杆菌、弯曲菌、单增李斯特菌、芽孢杆菌肠毒素。

  • 卫生部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禁添牛初乳

    中国卫生部办公厅18日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卫生部表示,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卫生部要求,上述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专家介绍,国际上许多国家并未将牛初乳列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可添加物质。

  • 【分享】新加坡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进口要求

    2011年2月18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及兽医局(AVA)发布通告,向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商和代理商通报了婴幼儿配方奶粉(0-12个月)新进口要求。  AVA曾于2010年3月31日发布了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要求。近期,在综合考虑食品法典的最新进展和企业的反馈信息后,AVA审查并更新了在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在质量控制报告中需提交的检测参数。  自4月1日起,每隔6个月,进口商需提交一份健康证书或列明以下检测参数的结果的生产商质量控制报告。进口商需提交的实验报告(6个月1次) 化学物质微生物密封装的配方奶粉和液态配方奶:1、黄曲霉毒素M1配方奶粉:1、菌落总数2、总大肠菌群3、粪大肠菌群4、大肠杆菌5、阪崎肠杆菌(Cronobacter属) 6、沙门氏菌7、葡萄球菌肠毒素(或金黄色葡萄球菌) 密封装的液态配方奶:1、无菌检测  注:1、肠杆菌科细菌检测可视作对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大肠杆菌和阪崎肠杆菌(Cronobacter属)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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