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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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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讨会相关的论坛

  • 第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

    “第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邀请函尊敬的有关食品与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的科教、检测、监管单位和企业界的朋友们:2012年6月和2013年6月,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与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和检验检疫仪器应用技术分会联合主办了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得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和九位院士的大力支持。2013年6月3-5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盛况超过第一届,共收到论文180多篇,从中选择了71篇进行了一天的大会报告和一天设8个分会场的专题报告及壁报交流,参会人员超过1500多人,同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仪器设备展示,有1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热情参与,他们分别带来了各自最新产品和最前沿技术,使参会者和生产企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推动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国内外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交流与发展,提高我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水平,打造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权威性学术论坛及展示平台,现定于2014年5月6日至8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第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鉴于食品安全是前题,营养价值是根本,确保人民健康是最终目的,所以本届论坛和展示的主题扩展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和营养的检测水平,确保人民健康”。本届大会将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联合检验检疫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我们将努力的把本届论坛和展会办成高规格、高质量和高水平的学术盛会,在此再次真诚地邀请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国内外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朋友们莅临本次大会。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大会主席:金国藩院士2、顾 问:陈洪渊院士、陈宗懋院士、江桂斌院士、陆婉珍院士、庞国芳院士、王海舟院士、张玉奎院士、庄松林院士、闫成德原局长、陈杏蒲原司长3、学术委员会:主 席:关亚风研究员: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副主席:陈彦长研究员:中国检科院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检验检疫技术分会秘书长储晓刚研究员:中国检科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所长、分析仪器分会副理事长宋全厚研究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分析仪器分会副理事长王运浩研究员: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农科院原副院长叶志华研究员:农业部农业标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章力建研究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原巡视员、中国农科院原副院长委 员:陈光宇研究员:江西农科院副院长陈卫教授: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陈义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活体分析化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分所仪器分会副理事长程劲松高级工程师: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邓勃教授: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傅若农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原系主任、色谱学会理事高光研究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size=1

  • 【分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 7 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业经2007年10月30日农业部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孙政才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检测资源共享,推进县级农产品综合性质检测机构建设。

  • “第四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大会日程表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文件(2015)仪学分字第007号 “第四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大会日程表各有关单位:“第四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简称 CFAS 2015)”筹备工作已就绪,在学界与业界的院士、专家、学者、企业家的大力支持下,将有70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及壁报交流,同时将有约1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大会将于2015年6月17日-18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特此诚请相关单位的院士、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检测机构、实验室、科研院校、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工作者莅临本届大会。我们将力争把大会办成最前詹、最具代表性的有关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盛会。时间:2015年6月16日-18日(16日全天报到)地点: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主办单位: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支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承办单位:北京雄鹰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媒体:仪器信息网大会官网:www.cfaschina.com请您认真填写参会注册表,并提供与会人员名单,于6月15日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大会组委会。(联系人:于健 13439755593 电话:010-82967481 传真:010-82967471 邮箱:cfas@lanneret.com.cn 或 280251967@qq.com )现将本次论坛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通知如下:大会开幕式及大会报告 时间:6月17日(星期三)9:00-18:30 地点:国家会议中心311A+B会议室主持人:刘长宽秘书长及曹乃玉秘书长 时 间 内 容 08:30--09:00 注册报到 09:00--09:20 开幕式:1、主持人介绍出席论坛的院士和领导 2、致辞 09:20-09:40 演讲题目确定中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洪渊院士 09:40-10:00 拉曼技术在食品及农产品安全领域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开发报告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 田中群院士 10:00-10:20 SCIEX精确质量质谱技术用于酒类和油品溯源分析鉴定报告专家:Sciex 应用市场发展部经理 王祝伟博士 10:20-10:40 演讲题目确定中报告专家:天津科技大学校长 王硕教授 10:40-11:00 高分辨质谱在农产品检测及风险监测中的应用报告专家: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环境分析应用专家 黄春 11:00-11:20 美国原料奶生产及安全控制概要报告专家:美国佛蒙特大学 郭明若教授 11:20-11:40 赛默飞色谱、光谱仪与食品和农产品安全检测报告专家:赛默飞世尔科技色谱与质谱部产品应用经理 崔晓亮博士 11:40-12:00 天瑞仪器质谱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报告专家: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艾明 12:00-13:00 中午休息和午餐 13:00-13:20 食品安全相关病源的快检与溯源分析报告专家:军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杨瑞馥教授 13:20-13:40 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无机分析解决方案报告专家: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分析仪器事业部总经理 马放均 13:40-14:00 疑似结果的最终判定-方法选择与质量控制报告专家: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技术总监 张朝晖研究员 14:00-14:20 乳品检测的挑战与创新报告专家:安捷伦科技大中华区应用技术支持部经理 张之旭 14:20-14:40 University of Arkansas Efforts in Food Safety and Sustainability - working with global retailersUniversity of Arkansas Dr. Michael Vayda 14:40-15:00 从快速筛查到精确定量,静享“自动化”带来的极致分析体验报告专家: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仪器事业部 高妍 15:00-15:20 茶歇休息和参观展览会 15:20-15:40 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展和市场需求报告专家:中国农科院科学院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王静教授 15:40-16:00 法国阿默思电子感官平台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报告专家:法国阿默思公司 于凯 16:00-16:20 食源性致病菌检测新方法研究报告专家: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副校长 王周平教授 16:20-16:

  • 农残检测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残检测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size=16px]  农残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设备,它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药残留是指在农产品生长、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农药留存在最终的农产品中的残余物质。如果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或国际标准,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因此农残检测仪的作用至关重要。  以下是农残检测仪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几个关键作用:  风险评估: 农残检测仪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水平。通过对不同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可以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合规性检测: 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针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法规和标准。农残检测仪可以帮助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商检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合规性,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品牌保护: 农残检测仪有助于保护农产品的品牌声誉。如果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过标准,将对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通过使用农残检测仪进行自检和监督检测,农产品生产者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维护品牌的声誉。  市场准入: 一些国际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非常严格。农残检测仪可以帮助农产品出口商确保产品符合进入特定市场的要求,拓展国际贸易机会。  消费者保护: 农残检测仪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消费者倾向于购买经过农药残留检测的产品,因为这可以降低他们的食品安全风险。  总之,云唐农残检测仪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检测和控制农药残留水平,它有助于保护人类健康、维护农产品品质,并促进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291435339523_7824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随笔: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

    随笔: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

    会议时间:2013年6月4日-5日地点: 北京 国家会议中心会议名称: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新增本坛网友的会议报告:【原创】(全文下载见10楼)大气压固体分析探头串联质谱法(ASAP)用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6月4日早上8点多赶到了国家会议中心,坐的是北京8号线地铁,地铁上来就是著名的奥林匹克公园。如果有空,散会后顺便在美丽的奥林匹克公园走走,您一定感觉不错。时间较紧,没来得及照,借张照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106_443091_1782539_3.jpg今年已经是第二次来这参加食品安全相关的会议了,记忆中还有一次没能来。食品安全这个议题在社会上是热点,在测试行业也已经泛滥。此次会议——“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能有些新鲜的内容吗?迎宾门庄重大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142_443103_1782539_3.jpg比较神奇,在门边竟然见着这个,通常要大型展会才能见着。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148_443110_1782539_3.jpg进门、沿滚梯上二楼,才算进入会场。在滚梯上就能看见天瑞的展位——小而精致,小型会展竟然还精装?果然是有钱一族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150_443112_1782539_3.jpg唯二的“SYSCAN”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151_443113_1782539_3.jpg对了,这才是预想中的会展,学术交流为主、展会为辅。厂商展位不过几十,基本上每个厂商一个标摊,放些资料为主,以及少数的仪器,甚至有些就没带实物,放些展板和资料。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153_443114_1782539_3.jpg转了圈,没啥收获,是不是太早了,人数不太多。转身奔主会场——学术交流会场,这才是今天的主场地。会场挺大,可惜没带广角镜头。200多人的会场基本满了,食品安全确实是当今热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051201_443117_1782539_3.jpg

  • 天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通常包括哪几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是用于检测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各种仪器的总称。这些设备利用最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能够对农产品样品进行全面、快速、准确的检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农药残留检测仪:主要用于检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的安全标准。  重金属检测仪:用于检测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如铅、镉、汞等,以防止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微生物检测仪:用于检测农产品中的致病菌和其他微生物,以保证农产品的卫生安全性。  营养成分分析仪:用于测定农产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如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等,确保产品的营养价值和质量。  基因检测仪:通过检测农产品中的基因信息,进行品种鉴定和转基因食品的监测。  这些设备的工作原理通常涉及样品准备、检测仪器操作和结果分析等步骤。农产品生产者可以借助这些设备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产品质量。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这些设备不仅可以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使用,还可以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同时,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使农产品的安全监管更加科学、高效。[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5/202405161521534464_8327_6238082_3.jpg!w690x690.jpg[/img]

  •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有哪些特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是一种集成了多种先进技术的设备,用于对农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营养成分以及新鲜度等关键指标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这种仪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通常由光源、比色池、高灵敏度集成光电池、微处理器、全汉字大屏幕液晶屏、嵌入式微型热敏打印机、无线传输模块和集成芯片等部件构成。其工作原理可能涉及光谱分析、电化学分析、生物传感器等多种技术,通过对待测样品进行特定的处理和分析,从而得出农产品中的各项质量指标。  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时,用户需要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样品的制备和处理,然后将样品放入仪器中进行检测。仪器会自动完成检测过程,并在短时间内给出检测结果。这些结果可以帮助用户判断农产品的质量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的优势在于其快速、准确、简便的特点。相比于传统的实验室检测方法,这种仪器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得出结果,提高了检测效率。同时,由于采用了高灵敏度的传感器和先进的算法,仪器的检测结果也更加准确可靠。此外,仪器操作简单,用户只需要按照说明进行即可,无需专业的技术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广泛应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监管等各个环节。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可以使用该仪器对原料进行检测,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使用该仪器对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控制产品质量 在农产品流通环节,可以使用该仪器对市场上的农产品进行抽检,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监管部门,可以使用该仪器对农产品进行批量检测,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总的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是一种高效、实用的工具,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推广,相信这种仪器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61623150876_3707_4214615_3.jpg!w690x690.jpg[/img]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我公司有一小型食品检测实验室,已经通过CNAS认可,公司想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考核,请问大家是否有这方面的经验,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考核,对于一般民营企业来说,申请是否有难度?

  • 【原创大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几点设想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新时期农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繁爆发,二是国际农产品贸易屡屡受阻。“瘦肉精”事件、多宝鱼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给农业生产造成巨额损失,更是对公众消费造成一定的心理恐慌。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受阻,也说明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不够重视,总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的标准存在了一定的差距。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农产品质量方面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的控制,农产品质量全水平得到的显著提高。根据农业部官方网站显示,今年1-3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监测了31个省(区、市)155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4类产品83个品种94个参数,抽检样品10228个,总体合格率为97.6%。其中,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6.8%、95.3%、99.4%和96.9%,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 但是,我们必须得意识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迫切要求提供无污染和更高质量的食物。要求在不断的提高,标准在不断的严格,因此仅仅满足于现有的成绩还是不够的。 笔者长年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从检测工作的角度如何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以下几点设想。[b] 一、政府检测机构应加强服务意识[/b] 政府检测机构相比于外资检测机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政府检测机构规模普遍较小,行业资源整合度不高,没有建成突显专业测试服务机构的能力,机构与机构之间协作效率低。另外,政府检测机构普遍缺乏市场意识,对产业经济和市场需求不敏感。很多国外检测机构不仅能测试客户样品和出具测试报告,而且还可提供定制增值服务。 客户是检测机构发展的根本,而客户满意对于质检机构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客户满意理念,就是要求检测机构所有的工作都要从满足客户的需要出发,以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以满足客户需要、使客户满意作为目的。把检验服务看成是开展新服务、拓展新市场的起点,进一步拓展检测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可通过挖掘客户需求从单一的检验延伸到体系认证、国际认证、标准物质采购、质量鉴定、技术咨询等多种服务产品,倡导“为企业量身定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一个标准一次检测、走遍全球”等服务。[b] 二、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逐渐成为检测服务的主导力量[/b] 随着科技时代的进步,第三方检测机构受到众多企业的关注与亲睐。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20年中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支持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检测市场国有检测和企业内部检测占60%,而第三方检测仅占40%。具体来看,国内市场上以国有检测和企业内部检测为主。进出口检测市场上则以第三方检测为主,占比为84%。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使国有检测机构在形式上撤去属性,正式参与到与民营机构、外资机构的市场竞争中。 仅徐州全市,现有近200家各种类型的检测机构,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就占据大半部分。在农产品检测领域,除了政府检测机构外,谱尼测试、华测等大型民营检测机构均在徐州设立了办事处。相比于政府检测机构,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有着很多方面的优势。首先,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公司化管理,岗位清晰单一,流程简单清楚,效率高;其次,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由于样品集中,数量多,单个检测成本低,有非常明显的价格优势;再次,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收益自由支配,有助于提高员工待遇和购买仪器设备来不断的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最后,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规模大,能力范围广,适合不同种类不同行业的检测需求。 以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谱尼测试为例,该公司员工总人数逾4000人,拥有22个大型实验基地、28个全资子公司、40多个分支机构,服务网络遍及全国。检测项目几乎达到了全品类、全参数的覆盖,且具备CNAS、CMA,CMAF,CCC等资质。该公司除了承接各类委托业务之外,已经开始承担部分政府部门下达的例行监测。监督检测任务,并且还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申报检测,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影响力。[b] 三、特色检测机构才能突显区域化优势[/b] 我们国家目前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有1584项,农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800多项。任何一家政府检测机构,哪怕是部级中心都很难做到全部包含。大而宽泛的检测机构设置难以做到面面精通,而且分散了检测机构精力,增加了检测成本和检测难度。 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效仿质检检测机构建立特色检测中心,方能发挥和突显检测优势。以质检检测机构为例,我市建有国家网架质检中心,邳州建有国家板材质检中心;扬州市建有国家洗漱用品质检中心;南京建有国家金银制品质检中心、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检中心等等。 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区域优势明显,农业特色鲜明,完全可以效仿质检系统建立区域特色检测中心,譬如牛奶质检中心,畜肉质检中心。这样不仅专一化程度高,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工作的效率,也能打造出品牌特色,成为经济区内的权威检测机构。[b] 四、政府检测机构需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b] 民营第三方检测在检测市场中占据比例越来越大,检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均要求检测机构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质量控制分为外部质量控制和内部质量控制。外部质量控制是由发证机关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上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间进行的实验室比对活动等方式。内部质量控制活动主要是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机构制定的质量控制计划所实施的质量控制活动,包括添加回收实验,平行实验,留样再测等。 所有的质量控制手段的目的只有一个,保证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结果能够达到质量要求,监视过程并排除导致不合格、不满意的原因以取得准确可靠的数据和结果。仅仅依靠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即自我监督;以及外部质量控制活动,主要为一年一次的能力验证活动来保证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数据和结果是远远不够的。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领域,可以由主管部门牵头,技术依托政府检测机构,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采取记录检查,运行检查和样品复检的方式对承担检测任务的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以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计量认证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转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 科技新论国家技术前瞻研究组 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有关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和实践,有计划地部署农产品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体系的建设。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但是,与欧盟、美国、日本等相比,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还不健全,在很多方面都亟待填补空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问题严重。据农业部有关研究报告,我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如果按欧美等发达国家标准衡量,合格率仅为30%左右;主要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仅为70%左右,有近1/3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的农产品(如毒大米、有毒食用油等),以及因食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引发中毒事件在国内新闻媒体上时常曝光。农产品生产中的源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农药、兽药的滥用,造成食物中农兽药残留问题严重;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剂超标使用,污染物、重金属超标现象经常发生。

  •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与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部级质检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管理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轻检测机构负担,我部决定对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以下简称“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事项进行优化调整。  一、延长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  即日起,经我部公告并核发的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为六年,《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农市发〔2007〕23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条款以本通知为准。自2017年11月30日以来,已经我部公告并核发的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三年,我部将统一公告并换发新证书。  二、优化现场评审程序  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现场评审流程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考查、实施评审(包括对照评审条款进行审查、现场操作考核、人员询问访谈、授权签字人考核、座谈会及笔试)、沟通会、末次会议等环节。现就有关评审要求作出如下调整。  (一)精简参会人员。首次会议与末次会议参加人员为被评审机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评审密切相关的人员,承担现场操作考核任务的人员可不参加。  (二)适当降低现场操作考核项目比例。根据被评审机构申请情况,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应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所申请项目总数的10%,具体比例由评审组组长确定,重点考核随机抽样、前处理、上机检测和快速出具报告能力,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可在预备会议之后安排。一年内通过有关部门或机构组织能力验证的项目参数,可计入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免于现场操作考核。  (三)取消不必要的记录表格。取消笔试、座谈会记录及《人员素质考核表》《仪器设备考核表》。如没有新增授权签字人或扩大检测范围,可不对授权签字人考核。  (四)取消备忘录。如设软件组和硬件组,取消软件组和硬件组备忘录,相关内容填入《评审报告》。  (五)缩减现场评审时长。单独进行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评审时间应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预备会时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现场评审程序参照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现场评审程序执行。  三、加强日常运行监管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内部管理。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持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控制,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要加强检测人员管理,严格抽样、检测和报告程序,提高检测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我部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大部级质检机构飞行检查力度,确保每个机构在一个评审周期内至少被抽查一次。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日常运行情况,采取能力验证、现场检查等方式,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比武练兵。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行政部门要制定计划,定期组织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比武练兵,打造一支业务强、作风硬的检验检测队伍。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不包括部级质检机构)监管和培训情况。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测处,张昶、杨扬;电话:010-59192625、59192623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检验检测处,朱玉龙、王艳;电话:010-59198536、59198531[align=right]  农业农村部[/align][align=right]  2020年3月25日[/align][font=&][size=12px][color=#999999]附件:[/color][/size][/font][url=http://www.aqsc.agri.cn/jyjc/202004/P020200401009023963402.pdf]农质发【2020】2号.pdf[/url]

  • 关于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catl的问题

    各位老师好,现在我们实验室在准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申报,遇到几个问题,还请各位老师帮忙解答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向哪个部门申报?农产品涉及到的各个部门都需要考核评审吗,还是通过农业厅的考核就行了,林业厅、畜牧兽医局、海洋渔业厅还需要考核评审吗?2.农产品涉及到的蔬菜水果、粮食、茶叶、肉等能一块申报吗?

  • 关于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catl的问题

    各位老师好,现在我们实验室在准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申报,遇到几个问题,还请各位老师帮忙解答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向哪个部门申报?农产品涉及到的各个部门都需要考核评审吗,还是通过农业厅的考核就行了,林业厅、畜牧兽医局、海洋渔业厅还需要考核评审吗?2.农产品涉及到的蔬菜水果、粮食、茶叶、肉等能一块申报吗?

  •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农药残留检测仪:用于检测蔬菜、水果、粮食等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该仪器采用酶抑制率法、酶联免疫法等方法,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农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食品重金属检测仪:主要用于检测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如汞、铅、镉等。它采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光谱[/color][/url]法、原子荧光法等方法,可确保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微生物检测仪:用于检测农产品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如细菌、霉菌等。通过显微镜观察、培养基培养等方法,该仪器可以快速准确地完成检测任务。  营养成分检测仪:用于检测农产品中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等。采用光谱分析、色谱分析等方法,实现对农产品营养成分的快速准确检测。  此外,还有一些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它们能够检测农产品中的多种有害物质,从而判断农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请注意,这些仪器在市场上的种类繁多,功能各异,选择和使用时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的原则,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对于特定农产品的检测,可能还需要使用特定的仪器或方法,以满足特定的检测需求。

  • 【资料】《山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7日通过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田间安全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条例建立了安全监测管理制度,首次要求在农产品产区设定安全监测点,同时划定了禁止生产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投入品的滥放,是农产品安全的重要隐患。条例鼓励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让农产品安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 问题农产品召回制、监管部门的追溯制此次被写进条例,为农产品安全加了一道紧箍咒。(来源:齐鲁电视台)

  •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优势介绍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在农产品安全检测领域具有显著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检测速度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采用了高效的检测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对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这种速度优势使得仪器能够应对大量样品的检测需求,提高了检测效率,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检测精度高:该仪器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方法,能够对农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准确测定。无论是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还是其他有害物质,都能得到精确的检测结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判断提供了可靠依据。  操作简便: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通常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使得操作人员能够轻松上手。即使是没有专业背景的人员,在经过简单的培训后也能快速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降低了操作难度和门槛。  便携性强:为了满足现场检测的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通常设计为体积小、重量轻,方便携带。这使得仪器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检测,无论是在农田、批发市场还是超市等场所,都能轻松应对。  智能化程度高:一些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还具备智能化功能,如自动校准、自动存储数据、自动打印报告等。这些功能不仅提高了检测效率,还降低了人为操作误差的可能性,使得检测结果更加准确可靠。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以其快速、准确、简便、便携和智能化的优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使用这种仪器,可以有效地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img=,690,46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61550201377_1058_4214615_3.jpg!w690x460.jpg[/img]

  • 农药检测仪器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药检测仪器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size=16px]  农药检测仪器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药检测仪器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关键方面,这些仪器如何有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药残留检测:  农药检测仪器可以检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物质,包括有害的农药。这有助于确保农产品不含超过法定或安全的农药残留限值。  快速检测:  现代农药检测仪器通常具备快速检测的能力,可以在短时间内提供准确的结果。这有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及时监测和控制。  高精度和高灵敏度:  这些仪器通常具备高精度和高灵敏度,可以检测到非常低浓度的农药残留。这有助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对儿童和敏感人群的食品。  高度特异性:  农药检测仪器能够识别不同种类和类型的农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无误。这有助于防止误报或漏报。  大规模监测:  这些仪器可用于大规模监测,可以处理多个样本,以确保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农药残留得到充分控制。  合规性和法规遵守:  农药检测仪器通常是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校准和认证的,确保其合规性和可信度。  检测结果通常与法定的农药残留限值进行比对,以确保农产品符合法规。  追溯性:  通过记录检测结果和样本信息,农药检测仪器有助于建立农产品的追溯性。这使得在发生问题时能够追溯到受影响的产品批次。  教育和培训:  农药检测仪器的操作需要专业知识和培训。相关人员需要了解如何正确操作仪器,正确取样,以及如何解释和处理检测结果。  总的来说,云唐农药检测仪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可以帮助监测和控制农药残留,确保消费者获得安全的食品。然而,仪器的性能和准确性取决于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以及合规性和法规遵守。因此,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对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9/202309191015575846_8245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align=center][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b] [/align][align=center](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align]  [b] 目 录[/b]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align=center]  [b] 第一章 总 则[/b] [/align]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第八条 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第九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align=center]  [b]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b] [/align]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align=center]  [b]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b] [/align]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  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八条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align=center]  [b]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b] [/align]  第二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二十三条 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第二十五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第二十六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第二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align=center][b]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b] [/align]  第二十八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第三十条 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第三十一条 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十二条 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align=center]  [b] 第六章 监督检查[/b] [/align]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三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第三十六条 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第四十条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有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十二条 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尚未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align=center]  [b] 第七章 法律责任[/b] [/align]  第四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害的,并撤销其检测资格。  第四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对行政处罚及处罚机关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生产、销售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权追偿。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align=center]  [b] 第八章 附 则[/b] [/align]  第五十五条 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

    最近省里搞了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市县级均要用此系统开展工作。该系统的特点是将监测任务所涉及的自上之下的单位联系起来,抽样用PAD扫描条码,上传至平台。你们那里的监测任务使用本系统了吗?好像是农业部的要求吧,呵呵。交流交流,看看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一起交流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检测单位招人啦,有适合你的吗?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检测单位招人啦,有适合你的吗? 许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公招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和化学类的本科、硕士人才了,看有适合自己的吗,赶快报名吧!还有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许昌分中心等单位也在招考优秀人才。详情请登录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cbys.com)、许昌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和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crskszx.com)等网站查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8:00至6月30日18:00,要报名的坛友抓紧吧。

  • 【讨论】全省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研讨会心得

    全省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研讨会心得**月**至**日,本人赴**农检中心参加了全省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研讨会,省农检中心*副主任到会并讲话,他指出我省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重点已经从上世纪主要针对农业投入品转移到目前对农产品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检测,,农产品检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和网络逐步完善,通过例行监测为各级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已经出台,我省将于近期下发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各检测中心的考核和管理。他希望各检测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交流和合作,提高检测技术。本次研讨围绕农产品(大米)中重金属(铅、镉、砷、汞)检测的准备、前处理、上机和检测前沿动态等方面开展。检测准备工作。关怀检验人员健康,检测不可避免的接触到重金属和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对检验人员安全和健康教育,挥发性试剂的试验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优先采用毒害比较小的检测技术,定期体检等;降低试验背景和本地污染,用消解用混酸煮器皿的方法可降低污染,省内已有实验室装备除尘净化装置降低背景污染;控制环境的温湿度,定期定时除湿。前处理。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前处理技术有湿消解法、微波消解法、干灰化法、水浴法等方法,其中湿消解法和微波消解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尤其是微波消解法是本次参与研讨单位的主要方法。微波消解法的有点有用酸量少,密闭消解,试剂本地值低,缺点是价格相对昂贵、不适宜大批量检测。消解前,为避免消解过于强烈,最好需要进行预反应,预反应的途径有放置过夜、恒温反应或低温消解。微波消解后,需要经过赶酸过程,赶酸的温度需要控制在190度以下,在做汞的时候,必须通过赶酸把氮氧化物除尽。上机和仪器维护。石墨锥需要定期维护和清洗。石墨炉检测法使用的氩气需要用高纯度的氩气,无氧和无水分,否则会对检测造成干扰。将水放在微波清洗器中振荡可消除石墨炉进样针管中的气泡。进样针头挂水滴现象的原因待查。各种谱图峰型的的判断待进一步学习。前沿技术。本次参与研讨的检测中心中有使用原子荧光检测铅和镉,在没有石墨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考虑采用,但检测条件较为苛刻。通过仪器工程师介绍,了解了其他仪器如icp、icp-mas,[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color][/url],流动分析仪的特点和用途,如icp可一次测70余个元素,目前省级检测中心已经开始装备,缺点是操作成本比较高,某些元素Pb、Cd不如石墨炉灵敏,ICP-mas可同时测定100余个元素,灵敏度比石墨炉高3个数量级别。流动分析仪,可用于检测总磷、总氮、铵态氮、挥发酚、硝酸盐,其原理和比色法相同,但自动操作减少了人工的带来的误差,提高工作效率。原子荧光工程师主要对砷、汞、硒的形态检测做了简明的介绍。由于价态不同(三价砷和无价砷、元素汞和甲基汞等),元素的毒性差异很大,所以现在不仅仅要关注被测元素的总量,更需要关注其各个价态含量。

  • 【求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配置

    各位朋友:本人正在负责筹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经费在150万左右.要求所有检测仪器设备目前在国内是性能较好的.我不知要配备什么型号和多少数量的检测仪器和配套设备\化学试剂,恳请有这方面的朋友指点下,先谢谢了.

  • 【讨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现状和对快速检测技术的期望

    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现状和对快速检测技术的期望[color=#DC143C] 对蒋教授的观点有什么看法以及自己的想法,可以跟帖讨论,对于有见地的观点,将给予积分奖励![/color]  《生物技术世界》2008年4月10日报道 食品安全问题最令世人关注,是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有误区也有误导和误解。近几年来形势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我国是食品生产和贸易大国,2006年我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总产值21586.95亿元,进出口食品贸易额达404.48亿美元(不包括农产品)。2006年全国食品抽查合格率为77.9%,2007年上半年合格率上升85.1%,31个省、市食品质量平均合格率89.2%,2007年下半年已上升到95%以上,而且近几年来我国全面启动和建设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在第六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 2008)上,中国农业科学院教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农仪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专家蒋士强老师所做的报告博得了听众的阵阵掌声。会后,笔者对蒋士强教授进行了跟踪访问,就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生物技术世界》记者:请问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标准有那些?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状况如何?  蒋士强:2007年,中国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50多项。  涉及的范围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 动植物检疫规程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食品中农药、兽药、污染物、有害微生物等限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标准 食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标准 食品检测方法标准 涉及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制品、乳与乳制品、肉禽蛋及制品、水产品、饮料、酒、调味品、婴幼儿食品等可食用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基本涵盖了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  我国建立了强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国政府坚持从源头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完善食品监管的各项基本环节和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树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坚持以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工作格局。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在国内食品监管方面,建立一个批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了“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和部门食品检验机构为主体,市、县级食品检验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共有3913家食品类检测实验室通过了实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较先进水平。  我国启动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总投资59.06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88亿元。质检总局和工商部门也在大力完善相应的检验检测体系。  在进出口食品监管方面,形成了以35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全国共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163个,专业技术人员有1,189人。  各实验室可检测各类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含量等786个安全卫生项目以及各种食源性致病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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