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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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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的论坛

  • 【转帖】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试标委)是从事试验机标准化工作的全国性技术工作组织。试标委主要由试验机的生产、使用、科研、教学、计量、质量检验和认证认可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试验机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试标委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管理。试标委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编号为SAC/TC122。试标委秘书处设在长春试验机研究所,在主任委员和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试标委的日常工作。

  • 最新撤销11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看看有哪些?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企业、地方归口单位批准设立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各专业领域或范围的标准化归口工作,包括跟踪对应世界主要标准化机构的标准化动向和我国的有关标准进程,受委托起草相应标准,解释、宣贯重要的技术标准,开展相应级别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化的课题研究。 目前,国家标注管理委员会下属54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涵盖各国计民生领域,承担着所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推进与提高工作。如,TC25全国真空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立于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负责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领域的标准工作,该领域的标准起草与修订的立项建议均由其向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申报。再比如,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立于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负责全国钢产品及其配套的试验方法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钢铁产品及钢铁检验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随着部分专业的发展,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对一些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责于以调整,并撤销11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具体如下: (微信公众号:jiancewuyou)序号编号名称1SAC/TC32全国农业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SAC/TC38/SC1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探针与扫描电镜分技术委员会3SAC/TC64/SC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通用检测技术分技术委员会4SAC/TC111/SC1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粮油加工机械分技术委员会5SAC/TC276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SAC/TC308全国婚庆婚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SAC/TC363全国森林公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SAC/TC444全国食品进出口检验及认证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SAC/TC445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SAC/TC457全国电池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SAC/SWG10全国金属复合导体标准化工作组

  • 【转帖】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2008年5月8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研究院所、企业的专家10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会议由国标委工业二部主任刘霜秋主持,国标委副主任陈刚、认监委副主任刘卓慧到会致辞。会议还邀请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EC/TC 111)主席Koichi Mori先生致辞并介绍了IEC/TC 111组织结构和下设各工作组开展的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会上还宣布了我部经运司王秉科副司长经国标委批准为该技术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秘书处设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SAC/TC297由2005年7月20日成立的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转化而来。SAC/TC297主要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EC/TC111),开展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保护及可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及RoHS、WEEE、EuP、ELV等指令的研究工作。从工作组成立以来至今,SAC/TC297 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秘书处组织宣传建设、课题项目研发和国内外技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与此同时,SAC/TC297下设的材料声明(SC1)、环境设计(SC2)、有害物质检测方法(SC3)和回收利用(SC4)4个分技术委员会也分别召开成立暨首次会议。

  • 【转帖】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2008年5月8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我部经运司、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研究院所、检测机构、企业的专家4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2008年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会议还宣布了我部经运司黄建忠处长经国标委批准为SAC/TC297/SC3的主任委员,中国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为SAC/TC297/SC3的秘书处,会议上还向SC3委员颁发了证书。  与此同时,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及其下设的材料声明(SC1)、环境设计(SC2)和回收利用(SC4)三个分技术委员会也分别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会议。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工作组转化而来。SAC/TC297/SC3负责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IEC/TC 111/WG3)有关的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电工电子产品环境领域有害物质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相关信息跟踪、研究工作。  从分工作组成立以来至今,SAC/TC297/SC3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IEC/TC111 WG3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SAC/TC297/SC3组织我国专家参加了历次的 IEC/TC111 WG3会议,所提出的“样品拆分”提案已被写入国际标准的主要章节,同时已派多名国内专家参加IEC/TC111 WG3工作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SAC/TC297/SC3负责组织制定的有四项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一个国家标准已经立项,多个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前期研究。  专家指出,SAC/TC297/SC3的成立,有利于整合现有的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加快国家标准的制定,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 【转帖】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会议纪要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会议纪要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于2007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委员22名(缺席8人),秘书处工作人员3名,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单位委员、企业代表及其他代表45名。会议由徐金垒副主任委员、王竹天秘书长、齐庆中委员、孔震宇副主任委员分别主持。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对大家能够参加本次年会表示欢迎和感谢,他通报了2007年卫生部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田昭莹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添加剂标委会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希望在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标签标识方面继续加强工作力度,同时希望本标委会做好正在进行的换届工作,保持标委会的活力。在接下来的专题报告中,陈君石委员介绍了中国主持39届CCFA会议情况及会议的主要进展,他指出中国首次主持的39届CCFA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的各项议程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并在2007年召开的30届CAC大会上获得通过,齐庆中委员介绍了2007年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在添加剂标准化工作中所做的工作。2007年我国大多数添加剂品种经济运行良好,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局面,在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协会正在组织制定行业自主规格标准,目前正在和日本的相关行业共同组织桅子黄和红曲红两种天然着色剂申报JECFA评价的工作,卫生部卫生监督局食化一处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我国食品添加剂审批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添加剂的申报要求以及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程序,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所樊永祥博士代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起草组介绍了新颁布标准的修订过程、新标准与标准和主要差异、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后续需要开展的工作。会议通过了标委会秘书处2007年工作总结,审查了卫生组19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化工组、轻工组、香精香料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预审情况,会议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一)卫生组食品添加剂标准预审情况审查结果大会审查了卫生组对19个食品添加剂新产品的评价意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具体评审意见附表1)(二)化工组制定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了化工组提交的碳酸钠、碳酸氢铵、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焦亚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钠、氯化钙、盐酸、DL-酒石酸、L-苹果酸、冰乙酸、诱惑红铝色淀、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诱惑红、山梨酸钾等15个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国家标准,具体审查意见见附表2。(三)轻工组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了轻工组提交的阿斯巴甜、辣椒红、可可壳色素、赤藓糖醇等4个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具体审查意见附件2。本次会议还对轻工组提交的GB8276-2006《食品添加剂糖化酶制剂》、QB/T2845-2007《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846-2007《5,-鸟苷酸二钠》,QB2395-2007《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等四个标准的修改单进行了审查,针对发酵酒用糖化酶制剂不适用GB8276-2006中的5.2卫生指标的问题,建议制定发酵酒专用糖化酶制剂标准。鉴于其他三个标准修改单的内容都是对原标准不规则表述的编辑性修改,委员会讨论后通过了这三个标准修改单。(四)香精香料组食品工业用香料新品种及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通过了香精香料组提交的80种食品工业用香料新品种(郝煜委员对将丁香、肉桂列入食品香料名单保留反对意见),审查了己酸乙酯、香兰素、桉叶素含量80%桉叶油、桂花浸膏、冷磨柠檬油、留兰香油、茉莉浸膏等7个香料质量规格标准。质量规格标准的审查意见见附件2,香料新品种名单见附件3。(五)其他质量规格标准会议讨论了黄海水产品研究所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交的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两个质量规格标准,具体审查意见见附件2。(六)会议讨论1、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大会就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进行了讨论,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谢华民高工和来自小麦粉协会的专家介绍了该局主张禁止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理由,食品添加剂标委会秘书处介绍了过氧化苯甲酰的安全性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的使用情况,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意见。专家结合上述汇报情况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综合该添加剂的JECFA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允许使用情况、目前收集到的各方意见表明,GB2760中规定的该食品添加剂在面粉中具有促进面粉后熟等作用,因此禁用该添加剂的科学依据不足。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在讨论总结发言中指出保证消费者和食品安全是各界的共识,但是目前并没有科学依据表明该添加剂的使用会带来安全问题,国家粮食局及小麦粉行业协会作为主管部门可以在行业提倡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加强行业监管,避免滥用问题的发生,同时,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应该尊重JECFA、CAC对食品添加剂的评价结果和标准规定,尊重其他国家提出的评议意见。因此,委员会讨论认为取消过氧化苯甲酰使用的依据不足。2、关于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引用CAC 、JECFA质量规格标准问题会议讨论后一致同意如果引用的是CAC认可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则标明引用CAC的标准,如果JECFA制定未经CAC认可,则引用时标明是引用JECFA标准,并表明JECFA讨论通过的年代、通过该标准的会议届次、标准的出处等。表示形式分别为:引用CAC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引用JECFA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3、关于加强标准立项、标准体系建设问题会议讨论后建议标委会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立项中的作用,通过标委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标委会的意见,建议标委会各部门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上报等过程中与秘书处加强沟通。会议在完成所有议程后圆满结束,全体代表对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附件1: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查意见附件2: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审查意见附件3: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审查通过的香料新品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 【转帖】【旧闻200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08-05-09      2008年5月8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我部经运司、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研究院所、检测机构、企业的专家4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2008年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会议还宣布了我部经运司黄建忠处长经国标委批准为SAC/TC297/SC3的主任委员,中国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为SAC/TC297/SC3的秘书处,会议上还向SC3委员颁发了证书。  与此同时,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及其下设的材料声明(SC1)、环境设计(SC2)和回收利用(SC4)三个分技术委员会也分别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会议。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工作组转化而来。SAC/TC297/SC3负责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IEC/TC 111/WG3)有关的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电工电子产品环境领域有害物质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相关信息跟踪、研究工作。  从分工作组成立以来至今,SAC/TC297/SC3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IEC/TC111 WG3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SAC/TC297/SC3组织我国专家参加了历次的 IEC/TC111 WG3会议,所提出的“样品拆分”提案已被写入国际标准的主要章节,同时已派多名国内专家参加IEC/TC111 WG3工作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SAC/TC297/SC3负责组织制定的有四项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一个国家标准已经立项,多个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前期研究。  专家指出,SAC/TC297/SC3的成立,有利于整合现有的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加快国家标准的制定,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转载自:http://www.miit.gov.cn/art/2008/05/09/art_4371_40781.html

  • 【资料】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7月11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书记李传卿出席成立大会并为受聘委员颁发了首批中国标准化科学家、首批中国标准化专家证书和委员聘书。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刘平均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成立的决定》和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李传卿代表总局党组对专家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一五”规划对我国的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标准化工作者任重道远。专家委员会的组建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委员会结构科学合理,一定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发挥顾问作用。他表示,专家委员会是整个标准化知识的宝库,必将对推进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由23位标准化科学家和标准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刘源张院士担任主任委员,国务院参事郎志正担任副主任委员。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是中国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机构,是中国标准化领域的思想库和智慧库。成立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国际标准化发展的新形势,构建一个高层次的信息交流、决策咨询和资源共享平台,科学规划我国标准化各项事业发展,加强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充分发挥各领域标准化专家作用,提高标准化工作科学决策的水平,使我国的标准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重要技术标准充分满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支撑作用。 成立大会结束后,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还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专家委员会原则通通过了委员会章程,对《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草案)》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相关信息: 7月11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由11位两院院士,一位国务院参事,一位原IEC副主席和15位标准化专家组成。委员会的成立将对我国标准化重大问题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对我国“十一五”标准化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委员会成立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标准委主任刘平均。 记者:国家标准委为什么要成立一个作为高层咨询机构的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 刘平均: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紧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标准化工作,涉及一些事关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重要技术标准。这些都是具有很强前瞻性、宏观性和战略性的问题。 我们认为,确保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成立高层次的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形成标准化领域的专家咨询机制,专家出谋划策、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可以提高标准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使标准化工作能够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我们成立了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 记者: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要参与哪些重大问题的咨询,要在哪些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平均:标准化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在推动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措施,其中涉及很多重大问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就是对国家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出指导意见;对标准化事业发展和运行过程中的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举措提出咨询意见;对标准化重大科技项目提出论证意见;对重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进行指导和协调;对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和以我国为主形成国际标准的前瞻性战略提供决策建议。 记者:我国标准化工作将在哪些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发挥哪些作用? 刘平均:成立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是国家标准委已经确定、将要陆续推出的12项自主创新的举措之一。主要措施还包括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新机制,以龙头企业专家为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新机制,设立标准化创新贡献奖,改变现行企业标准备案制度,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实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构建新型国家标准体系,增设全国性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解决我国标准老化、提升国家标准水平,以科研带动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建设统一、权威的国家标准化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等。这些创新措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对我国实施标准战略,实现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对各项自主创新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发挥重要的作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3号公告(最新)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3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86号局长令发布),规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监委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四种形式: 计量认证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颁发,使用CMA标志; 审查认可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颁发,使用CMA标志; 验收证书: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质量(纤维)检验机构颁发,使用CAL标志; 授权证书:对国家认监委授权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颁发,使用CAL标志。 二、资质认定证书(格式见附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统一编号方法执行 。 三、计量认证证书编号采用11位数字式编号方法: XXXX (发证年份) XX (发证机关代码) XXXX (发证机关发证流水号) X(实验室领域分类代码) 第1—4位数:发证年号; 第5—6位数:发证机关代码; 31个省(区、市)的代码规定为: 01北京 02天津 03河北 04山西 05内蒙古 06辽宁 07 吉林 08 黑龙江 09上海 10 江苏 11浙江 12安徽 13 福建 14 江西 15山东 16 河南 17湖北 18 湖南 19 广东 20 广西 21 海南 22重庆 23 四川 24贵州 25 云南 26 西藏 27陕西 28甘肃 29青海 30宁夏 31新疆 国家认监委颁证的,代码为00 第7—10位数,发证机关的发证流水号。 第11位是实验室领域分类字母代码,具体代码是: A—机械汽车 B—化工 C—轻纺商贸 D—电力 E—有色冶金 F—水利海洋供排水 G—国土资源 H—信息产业 J—石油 K—科研教育 L—安全生产 M—建材 N—铁道 P—交通 Q—食品、微生物 R—建设工程及室内空气 S—卫生医药 T—煤炭 U—环保 V—农牧鱼林 W—国防科工 X—公安 Y—计量校准 Z—质检系统及其他 验收证书编号方法是: 国家认监委验收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质检机构:(年份)国认监验字XXX 号; 国家认监委验收的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年份)国认监纤验字XXX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的机构:(年份)(省/区/市简称)质监验字XXX号; 授权证书编号方法是: 国家认监委授权的机构:(年份)国认监认字XXX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机构:(年份)(省简称)质监认字XXX号; 对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编号方式采用计量认证编号方式,最后一位字母为I 。 四、CMA、CAL标志图形沿用原设计式样。 五、资质认定证书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启用,各发证机关停止发放原版计量认证、验收、授权等证书。已经获证机构证书尚未到期的,应于2007年1月1日前到发证机关办理证书更换手续。2007年1月1日后,原有计量认证、验收、授权等证书失效。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 关于召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SAC/TC279/WG9)成立会议 暨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专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维纳米材料,如石墨烯、二硫化钼、氮化硼、二维黑磷单晶等被相继发现,以这些材料为基础的各种复杂结构,如异质结、堆垛结构等也不断产生。这些低维纳米材料与结构的新奇性质以及在光电、催化、传感等领域的前景引起了学术界和产业界的高度关注,也逐步进入了从实验室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阶段。统一的命名方式、测试方法、技术规范、性能评价等标准的建立,对该领域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具有有力的支撑作用,开展标准化工作已成为迫切需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批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正式成立,编号为SAC/TC279/WG9,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低维纳米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20日~21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召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SAC/TC279/WG9)成立会议,暨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会。同时,为了加速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立项进度,推动我国主导相关国际标准,同期举办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体及参会对象主办单位: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办单位: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泰州石墨烯研究检测平台(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秘书处)协办单位: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邮电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赞助单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低维材料在线参会对象: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全体委员、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低维纳米技术领域相关单位及专家、有意参加标准编制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专家。二、会议内容(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成立仪式1. 领导致辞2. 工作组成员证书颁发(二)国家标准工作会议1. 20170324-T-491 国家标准《石墨烯薄膜的性能测试方法》编制启动会。报告人:智林杰研究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 国家标准《储能用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方法》技术交流。报告人:智林杰研究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3. 国家标准项目需求研讨(如有需求请用附件2反馈)(三)联盟标准工作会议1. 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及委员证书颁发2. 纳米技术国际标准化进展。报告人:葛广路研究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3.二维高分子材料:从微观到宏观的结构与形貌调控。报告人:张帆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4.多极轴分子铁电/压电材料。报告人:游雨蒙教授 东南大学5.新型二维材料的电子输运和器件应用。报告人:缪峰南京大学6. 原子力显微镜在纳米材料观测中的应用。报告人:陈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7. 专家专题报告8. 联盟标准项目需求研讨(如有需求请用附件2反馈)三、标准化需求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国各单位征集低维纳米技术领域的标准化需求,供本次国家或联盟标准工作会议研讨和后续立项。如有需求请于7月28日前反馈《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四、会务安排(一)会议报到时间:8月20日全天,欢迎晚宴18:30开始。会议于8月21日召开,会期一天。(二)会议地址:泰州天德湖宾馆酒店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268号(天德湖公园内)(三)交通1. 高铁到镇江南站后,会务组安排专车接站,接站发车时间:17:00(需接站者请在附件1会议回执中注明)。2. 高铁南京站到泰州火车站动车约1小时20分钟。3. 扬州泰州机场到泰州汽车南站约35分钟车程,大巴班次如下:10:00、12:00、13:40,、18:00、20:10。4. 南京禄口机场到泰州汽车南站约2.5小时车程,大巴班次如下:10:30、12:30、14:30、16:30、19:00、21:30。五、会务费用及相关事宜1.会议费用全免(含会务费、资料费、餐费)。往返差旅、zhusu费自理。2.会议酒店客房紧张,会务组可提前帮助预订房间。住宿标准:大床房和标准间均为380元/间• 天(含双早)。标准间如需拼房,请在附件1会议回执中注明。六、参会报名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4日前将《附件1:会议回执》反馈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参会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会议网址:[url]http://www.grapheneiso.com/[/url]七、会议赞助更多合作,会议支持,会议展示,欢迎来电洽谈。赞助/参展联系人:袁文军13761090949,[email]sponsor@graphene-center.org[/email][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lign][align=right]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 [/align][align=right] 2017年7月15日[/align][align=right] [/align]附件1:会议回执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附件3:国家标准项目介绍附件1:会议回执 [table=623][tr][td]姓 名[/td][td]性别[/td][td]单位[/td][td]职务[/td][td]联系电话[/td][td]8月20日是否订房(注明大床/双床)[/td][td]8月21日是否订房(注明大床/双床)[/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7,1] [b]备注:会务组将到高铁镇江南站接站,接站发车时间:17:00[/b]是否需要接站: [color=red](必填项,请填“是/否”)[/color]到站班次: [color=red](若无需接站则不必填写)[/color]到站时间: [color=red](若无需接站则不必填写)[/color][/td][/tr][/table]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4日前将《附件1:会议回执》反馈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参会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会议网址:[url]http://www.grapheneiso.com/[/url]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table][tr][td]项目名称(中文)[/td][td=3,1] [/td][/tr][tr][td]项目名称(英文)[/td][td=3,1] [/td][/tr][tr][td]标准类别[/td][td=3,1] 选填:产品/基础/方法/管理/安全/卫生/环保/其他[/td][/tr][tr][td]提出单位[/td][td=3,1] [/td][/tr][tr][td]主要提出人[/td][td=3,1] [/td][/tr][tr][td]主要提出人联系电话[/td][td] [/td][td]主要提出人电子邮件[/td][td] [/td][/tr][tr][td]项目提出时间[/td][td=3,1] [/td][/tr][tr][td]项目计划开始时间[/td][td] [/td][td]项目计划结束时间[/td][td] [/td][/tr][tr][td]目的、意义[/td][td=3,1] [/td][/tr][tr][td]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td][td=3,1] [/td][/tr][tr][td]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td][td=3,1] [/td][/tr][tr][td]项目成本预算[/td][td=3,1] [/td][/tr][tr][td]备注[/td][td=3,1] [/td][/tr][/table]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4日前将《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反馈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附件3:国家标准项目介绍 [table][tr][td][b]标准名称[/b][/td][td]石墨烯薄膜的性能测试方法[/td][/tr][tr][td][b]ICS分类号[/b][/td][td]07.030[/td][/tr][tr][td][b]目的意义[/b][/td][td]石墨烯是一种典型的二维纳米材料,由于石墨烯具有高电子传输速率以及光透过率,石墨烯薄膜材料被广泛应用于透明导电膜的制备,在许多光电器件,如太阳能电池、触摸屏、智能窗、液晶显示等领域中备受关注。由于不同应用对于透明导电膜的性能要求不同,在使用前需要对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透光性等性能进行测试,以评价石墨烯薄膜的光电性能,并有助于选出符合应用所需的材料。 本标准使用四探针法对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和面电阻均匀性进行测试,使用原子力显微镜扫描法对石墨烯薄膜的厚度进行测试,使用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法对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进行测试。国内尚无测试石墨烯薄膜上述性能的标准方法。因此,为满足国内该领域的使用需求,制定石墨烯薄膜性能测试标准具有重要意义。[/td][/tr][tr][td][b]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b][/td][td]本标准规定了在常温常压空气环境下使用四探针法对石墨烯薄膜样品的导电性和面电阻均匀性进行测试的方法。通过定量测试石墨烯薄膜的方块电阻值,并结合厚度信息得到电导率值,从而进行石墨烯薄膜样品的导电性的综合评价。本标准规定了九点电阻测量法测定石墨烯薄膜的面电阻均匀性的方法,通过测定特定的九个点的方块电阻值,计算方块电阻偏差的相对大小,从而得到薄膜样品均匀性的评价。本标还准规定了原子力显微镜扫描法测定石墨烯薄膜的厚度的方法,通过扫描样品边缘处的高度差,得到薄膜的厚度信息。本标准同时规定了在空气环境下使用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法(UV-Vis-NIR)对石墨烯薄膜样品的透光性进行测试的方法。通过定量测试石墨烯薄膜在紫外-可见-近红外波长范围内的透过率曲线,进行石墨烯薄膜样品在所选取的波长范围内透光性的综合评价。同时,本标准提供一种对可见光区域内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的评价方法。 技术内容: 使用四探针测试仪对石墨烯薄膜的方块电阻和电导率进行测试,明确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具体为样品准备、方块电阻的测试、样品厚度测试、电导率的计算,重复进行三次样品测试。使用四探针测试仪对石墨烯薄膜的面电阻均匀性进行测试,具体为选取测试区域和测试点、方块电阻的测试、均匀性的计算。使用原子力显微镜对样品的厚度进行测试,具体为样品准备、原子力显微镜扫描得到厚度信息、多次扫描取平均值。使用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对石墨烯薄膜在某一波长范围的透光率进行测试,明确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具体为样品准备、波长区间及扫描速率确定,重复进行三次样品测试,由透光率曲线得到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评价。[/td][/tr][tr][td][b]国内外情况[/b][/td][td]国内尚无对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面电阻均匀性、厚度、透光性等性能测试制定标准方法。[/td][/tr][/table] [table][tr][td][b]标准名称[/b][/td][td]储能用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方法[/td][/tr][tr][td][b]ICS分类号[/b][/td][td]07.030[/td][/tr][tr][td][b]目的意义[/b][/td][td]石墨烯作为一种新型纳米材料,其独特的二维单原子层结构赋予了它许多新颖特性,如优异的机械性能、良好的导热和导电性能等,其在诸多领域均表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基于石墨烯与锂离子电池活性电极材料的复合,一类新型纳米复合电极材料正成为科学界和工业界重点关注的能源材料体系。尽管能源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对于其实际应用至关重要,目前国际国内尚无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的相关标准,其主要原因是各种维度、结构和形态的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在不同的堆积方式下及不同形态的测试器皿中具有不同的振实体积,致使现存的颗粒及粉末振实密度测试方法完全无法应用于该类新型的纳米材料体系;制定该类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标准对推进材料的实际应用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td][/tr][tr][td][b]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b][/td][td]本标准提供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振实密度的测定方法,即要求在考虑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结构及形态特征的基础上,将未排列及预排列的样品置于器皿形状与材料维度相匹配的器皿中振实;本标准提供一种对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进行表征的指导。 技术内容:使用振实密度测试仪将精确称量的具有不同堆积方式的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根据材料的维度等结构形态信息在不同形状的体积测试器皿中进行振实,以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质量除以材料经振实后的体积,得到其振实密度值。具体为样品堆积方式的确定、器皿形状的选择、样品量的确定、振实过程的控制等,重复进行三次样品振实密度测试,确保数据可靠性。[/td][/tr][tr][td][b]国内外情况[/b][/td][td]国内尚无针对纳米材料-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进行其振实密度测试的标准方法。[/td][/tr][/table]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02年7月,我国结合认证认可国际国内发展实际,相继成立了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等三个认可委员会,实现了我国国家认可工作的初步统一。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国际认证认可界发生了新的变化。人员注册工作被明确为认证活动范畴,按照国际组织的要求,需从认可实体中分离出来。国家设立一个认可机构实体,成立一个覆盖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全部认可制度的委员会,以一个认可机构的名称和标徽开展国家认可工作已经成为大趋势。根据国际国内认证认可形势的发展,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我国认可组织体系进行调整,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基础上整合而成,作为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其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国际认可组织在贺信中都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认为认可委员会的工作将更加高度与国际认可界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表示,自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在认证认可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高效的发展,令国际认证认可界非常钦佩。并相信,中国认可体系结构的发展将会给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孙大伟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强调认可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集中管理认可工作的需要,也是适应认可工作国际发展的需要,此举将有助于认可工作的统一、规范和高效,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认可工作对认证市场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王凤清同志在当选为认可委员会首任主任后,向与会代表致词,并主持了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她分析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形势,介绍认证认可工作状况,特别是对认可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希望新成立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要继承和发扬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优势,在尽短时间内整合机构,形成合力,争取做到1+1大于2,以提高我国认可机构在国内、国际的形象和地位。同时,也代表首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各位委员向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楠、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陆燕荪、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舒惠国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认监委。在成立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认可委员会章程,确定了全体委员会组成,选举了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首届委员由来自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利益方的63名委员组成。首届主任委员王凤清,常务副主任孙大伟,副主任郎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存辉,秘书长肖建华。

  •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SAC/TC279/WG9)成立会议暨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会赞助方案

    会议时间:2017年8月20日-21日会议地点:泰州天德湖宾馆主办单位: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办单位: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泰州石墨烯研究检测平台(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秘书处)协办单位: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color=windowtext]盟、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color]南京邮电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赞助单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低维材料在线赞助联系人:袁文军(手机13761090949,邮箱[email=sponsor@graphene-center.org][color=black]sponsor@graphene-center.org[/color][/email])[align=center][b]赞助条款细则[/b][/align]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维纳米材料,如石墨烯、二硫化钼、氮化硼、二维黑磷单晶等被相继发现,以这些材料为基础的各种复杂结构,如异质结、堆垛结构等也不断产生。这些低维纳米材料与结构的新奇性质以及在光电、催化、传感等领域的前景引起了学术界和产业界的高度关注,也逐步进入了从实验室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阶段。统一的命名方式、测试方法、技术规范、性能评价等标准的建立,对该领域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具有有力的支撑作用,开展标准化工作已成为迫切需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批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正式成立,编号为SAC/TC279/WG9,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低维纳米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20日~21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召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SAC/TC279/WG9)成立会议,暨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会。同时,为了加速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立项进度,推动我们主导相关国际标准,同期举办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本次会议预计参会人数近200人,是低维纳米技术领域相关企业、仪器设备厂商向中国和国际低维纳米行业展示自己产品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编制的一个很好机会,我们诚挚地邀请贵单位赞助这一盛会并展示宣传,共同推动低维纳米技术领域的蓬勃发展。大会的基本赞助条款如下:[b]A类赞助(5万元)[/b]承担会议期间举行的酒会、晚宴部分费用。(1) 由赞助企业代表在会议欢迎酒会或晚宴上代表本企业致辞;(2) 成为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优先推荐相关专家成为观察员;(3) 长期优先参与标准的编制讨论;(4) 在会议手册上印制公司LOGO或显示公司名称;(5) 在会议各轮通知、日程及网页的突出位置显示公司的LOGO;(6) 在会场展区提供大约 4 平方米的展位,在展示区内提供2个宣传易拉保位置;(7) 免费参加会议(含会务费、资料费、餐费);(8) 会议资料袋中放置赞助单位的宣传资料。[b]B类赞助(2万元)[/b](1) 有权参与本次标准的编制讨论;(2) 在会议手册上印制公司LOGO或显示公司名称;(3) 在会议各轮通知、日程及网页的突出位置显示公司的LOGO;(4) 在会场展区提供大约3平方米的展位,在展示区内提供1个宣传易拉保位置;(5) 免费参加会议(含会务费、资料费、餐费);(6) 会议资料袋中放置赞助单位的宣传资料。更多合作,会议支持,会议展示,欢迎来电洽谈。如果赞助企业有其它特殊要求,请提出具体设想。我们将竭诚为本次会议的赞助商提供全方位细致周到的宣传与服务。联系人:袁文军(手机13761090949)E-mail:[email=sponsor@graphene-center.org][color=black]sponsor@graphene-center.org[/color][/email]会议网站:[url=http://www.grapheneiso.com/][color=black]http://www.grapheneiso.com/[/color][/url][align=right]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lign][align=right]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align]

  • 【转帖】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标准类型及启示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 ,是欧盟按照 83 / 189 / EEC 指令 ( 在技术标准和法规领域提供信息的程序 ) 正式认可的欧洲标准化组织,专门负责除电工、电信以外领域的欧洲标准化工作。 CEN 的标准是 ISO 制定国际标准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欧盟市场上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全面了解CEN 标准类型对于加快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中欧贸易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CEN 标准的类型 CEN 标准 (deliverables) 的类型有欧洲标准 (EN) 、技术规范 (TS) 、技术报告 (TR) 和 CEN 研讨会协议 (CWA) ,早期还有欧洲预备标准 (ENV) 和 CEN 报告 (CR) 。现在的 CEN 标准目录中仍可见一定数量的 ENV 和 CR ,这些 ENV 和 CR 将逐渐被转化为 TS 和 TR ,或者被废止。 1 .欧洲标准 (EN) 欧洲标准 (EN) 由 CEN 技术委员会 (TC) 或 CEN 技术局任务小组 (BTTF) 起草,由 CEN 技术局 (BT) 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s) 。欧洲标准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 ( 国家标准组织 ) 委派的代表。欧洲标准制定必须经历征求意见阶段和投票阶段,即标准草案要向国家成员正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通常为 5 个月。 TC 或 BTTF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草案,再由 CEN 管理中心散发给国家成员正式投票,投票期限通常为 2 个月,如果赞成票的权重大于或等于 71 %,则由 BT 批准该草案为欧洲标准。欧洲标准必须以 CEN 的三种官方语言 ( 英、法、德语 ) 同时出版,各国在实施欧洲标准时可视本国需要将其翻译成本国语言,但必须完全等同,不能有任何偏差。欧洲标准在 5 年内必须复审一次,在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欧洲标准的勘误表或修改单。 欧洲标准是 CEN 各类标准中执行力最强的一种,各国必须将欧洲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并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一旦某项欧洲标准立项,所有国家标准组织在没有得到技术局许可的情况下都不允许制定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也不允许修改现有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这种义务被称作“停止政策” (Standstill) ,以便各国将精力集中到欧洲标准的起草和协调上来。但是欧洲标准的属性是自愿性的,即对于生产商来说是自愿执行的,生产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可以不遵守欧洲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欧洲标准相当于我国的推荐性标准 (GB / T) 。 标准的代号放在欧洲标准编号的前面,如:英国国家标准 BS EN 71 : 2003 、法国国家标准 NF EN 71 : 2003 、德国国家标准 DIN EN 71 : 2003 。 另外, CEN 制定的欧洲标准中有一部分是协调标准 (Harmonized European Standard) 。协调标准是由 CEN 依据欧盟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化委托书”制定的欧洲标准。与其他欧洲标准不同之处在于:协调标准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实施的技术规范,其标题、代号及其对应的新方法指令等信息都需要公布在欧盟官方公报 (OJEC) 上。 2006 年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 制定的协调标准有 1 825 项,还有 600 项协调标准正在制定中。 2 .技术规范 (TS) 技术规范 (TS) 是由 CEN 的 TC 或 BTTF 起草并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s) 。当一个技术文件将来可能成为欧洲标准时, CEN 将其批准为技术规范 (TS) 。下列情况的技术文档可能会批准为技术规范: (1) 欧洲标准草案没有获得足够的赞成票时; (2) 对欧洲标准草案是否达到一致 (Consensus) 还存在质疑时; (3) 标准所涉及的技术还不够成熟时; (4) 有别的原因阻止将标准草案立刻批准为欧洲标准时。 技术规范的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 ( 国家标准组织 ) 委派的代表。技术规范的制定可以没有征求意见阶段,但必须要有正式投票阶段。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必须在国家层面宣布被批准的技术规范的存在,但不需要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必须至少以 CEN 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技术规范在 3 年内必须复审一次,第一次复审的结果有三种:新版技术规范、废止或通过正式投票转为欧洲标准。如果技术规范在第二次复审时,仍然不能转为欧洲标准,则废止该技术规范,也就是说技术规范的最长寿命是 6 年。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技术规范的勘误表,但是不可以发布该技术规范的修改单。如果要在我国国家标准类型中寻找对应的类型,那么就是指导性技术文件 (GB / Z) 。 3 .技术报告 (TR) 技术报告 (TR) 是由 TC 、 BTTF 或 BT 批准的有关标准化工作技术信息的资料性文档 (Informative Document) ,它不适合作为欧洲标准或技术规范出版。例如,一项技术报告可以是 CEN 国家成员标准化工作的调查数据,也可以是反映其他欧洲组织有关标准化工作的信息,或者是就某一特定主题的国家标准最新信息。 技术报告的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 ( 国家标准组织 ) 委派的代表。技术报告的制定可以没有征求意见阶段,但必须要有正式投票阶段。与欧洲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同的是,这种投票是简单多数投票,不用考虑赞成票的权重。技术报告必须至少以 CEN 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也不需要在国家层面宣布被批准的技术报告的存在。技术报告的有效期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勘误表,也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修改版,但不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修改单。 4 .CEN 研讨会协议 (CWA) CEN 研讨会协议 (CWA) 是一个更快更灵活的标准化产品,由 CEN 研讨会批准,反映了参加研讨会的个人和组织所达成的一致性。 CWA 被引入的最初是为了满足信息通讯领域快速发展的需要。现在, CWA 用于 CEN 的所有标准化领域。 CEN 研讨会是一个开放的组织,参加者为任何对标准制定感兴趣者,不要求一定是国家代表,也没有地域限制,因此 CWA 的起草者可以来自世界各地。 CWA 的制定不需要向各国标准组织正式征求意见,只要参与研讨会的个人和组织达成广泛的一致即可被批准。 CWA 必须至少以 CEN 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像 TS 和 TR 一样, CWA 不具有欧洲标准那么高的执行效力,即 CEN 成员没有将 CWA 采纳为国家标准的义务。 CWA 的有效期为 3 年, CWA 到期时, CEN 管理中心征求起草该 CWA 的研讨会意见,要么废止,要么成为新版 CWA 。 CEN 的标准类型与 ISO 的标准类型大致对应,如: EN 对应 ISO , CEN / TS 对应 ISO / TS , CEN / TR 对应 ISO / TR , CWA 对应 IWA( 国际研讨会议 ) 。 ISO 的 PAS(Public Available Specification ,可公开提供的技术规范 ) 在 CEN 系统中没有对应的标准类型。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

    [size=6][b][color=#d40a00][size=4]土豆注:看了新闻我注意到,国家认监委地位比国家认可委高哦,难道他们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吗?我还以为两者是平行的呢?[/size][/color]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b][/size]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b]服务大局 扩大影响 提高效能[/b][align=center][b]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 孙大伟王凤清出席并讲话[/b][/align]  4月15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color=#d40a00]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CNAS[/color]主任王凤清出席会议并讲话。CNAS全体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  孙大伟回顾了认可委员会自2006年3月31日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充分肯定了认可工作走出的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认证认可作用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合力进一步增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认可工作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孙大伟提出,今后我国认可工作的主要任务非常繁重,要放眼长远,服务大局 要坚定目标,提升质量 要加强合作,扩大影响 要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王凤清作第一届全体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对今后认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要求:要巩固国家统一认可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认可体系的作用 要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国家认可工作推向新高度 要继续贯彻实施《认证认可条例》,抓住质量生命线,稳步推进认可事业发展 要积极开展技术研究,拓展新的认可领域 要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国际影响力。  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了CNAS第二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确定了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最终用户委员会的组成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本着均衡、延续、适当增补的原则,CNAS第一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全部当选,第二届全体委员会委员新增一名。  在随后召开的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CNAS秘书处及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作了2009年工作报告,研究了2010年工作要点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免费查标准

    之前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就有相关通知说国家开放了对一些标准的阅读和下载,可以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面免费查询阅读和下载一些标准,就让我们来看看在哪里?http://www.sac.gov.cn/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公众服务—国家标准目录查询—输入标准号(注意标准号要输入完全,例如GB/T 7492-1987,英文字母和数字之间要有空格,有些标准有/,一定要写清楚,标准年号要书写完整)—下拉至最下面,有个查看标准全文—在线预览就可以了。预览以后有的标准是可以下载的,有些事不能下载的。

  • 【分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分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加强实验室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110余个相关实验室申报的20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2010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1项、食品安全检测专项8项(见附件1)、B类项目20个(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报告;  (二)已获得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食品安全检测专项;  (三)其他实验室可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四)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已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参加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会(能力验证设计方案(纸版和电子版)需在3月31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  2.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实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相关单位的协助,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3.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的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送报告。  6.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 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和论证,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7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食品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时间由认监委适当调节。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和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的实验室可免交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初测费用;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实验室2011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食品安全检测专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5_259497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5_259498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6_259499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6_259500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7_259502_1759541_3.jpg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1日 实施日期:2010年03月11日 (中央法规)

  • 关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关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留言日期:2023-09-28最近一家公司与我公司进行对接,对方自称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并且有备案的牌子,牌子上明确写出了对方公司的名称,也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字样,我想问贵司是否有备案公司名录?对方公司名称【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其是否是贵司的备案企业?另外我公司是准备招投标这家公司说是可以给我们申办资质,而且对方是得到了贵司授权,也是备案企业,所以申办的资质是可以用于招投标的,所以想询问贵司是否有这样的授权和业务?这家公司既然拿出了贵司的备案铜牌,那么我需要得到贵司的解释不然很难判断,谢谢?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3-09-28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统一部署,国家已经于2017年全面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按照《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企业标准实施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详情请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看首页的“警示”弹出页。

  • 关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说明,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最近一家公司与我公司进行对接,对方自称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并且有备案的牌子,牌子上明确写出了对方公司的名称,也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字样,我想问贵司是否有备案公司名录?对方公司名称【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其是否是贵司的备案企业?另外我公司是准备招投标这家公司说是可以给我们申办资质,而且对方是得到了贵司授权,也是备案企业,所以申办的资质是可以用于招投标的,所以想询问贵司是否有这样的授权和业务?这家公司既然拿出了贵司的备案铜牌,那么我需要得到贵司的解释不然很难判断,谢谢贵司解答[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0-07[/back][/color]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不开展企业资质评价工作,不颁发有关资质备案证书。

  • 五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7项计量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

    近日,全国力值硬度重力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计量器具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纯度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规范—有机物纯度标准物质》、《标准物质计量溯源性的建立、表述与评估》规范、《烟气采样器检定规程》、《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GB/T《计量器具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等7项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对以上技术文件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反馈给相关技术委员会。[b]全国力值硬度重力计量技术委员会[/b][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7/cly/cly.rar]《落锤冲击法测力仪动态校准规范》[/url][b]全国计量器具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b] [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41/jlqjhjsy/jlqjhjsy.rar]GB/T《计量器具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url][b]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b] [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37/tlzc/tlzctz.pdf]《铁路辙叉磨耗测量器》[/url][b]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b][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24/yjwcd/yjwcd.rar]《纯度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规范—有机物纯度标准物质》[/url][color=#333333][/color][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24/bzwzjl/bzwzjl.rar]《标准物质计量溯源性的建立、表述与评估》规范[/url][color=#333333][/color][b]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b][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16/yqcyq/yqcyq.rar]《烟气采样器检定规程》[/url][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16/lhqqtjcq/lhqqtjcq.rar]《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url]

  • 【转帖】CNAS介绍以及相关认证认可规则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历史沿革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的进出口领域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资格认可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 组织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3个单位组成。委员会领导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领导成员:主任:王凤清常务副主任:孙大伟副主任:朗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村辉秘书长:肖建华副秘书长:刘欣、樊恩健、魏昊宗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宗旨是推进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主要任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国际互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中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为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正式成员并分别签署了IAF MLA(多边互认协议)和PAC MLA,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正式成员并签署了ILAC MRA(多边互认协议)和APLAC MRA。目前我国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35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5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将继续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员和互认协议签署方地位。[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6]关于CNAS过渡安排的通知[/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7]附件1[/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8]附件2[/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9]规范文件[/url]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征文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征文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0 09:58:10 开启技术传播的窗口,展示前沿技术、汲取经验精华、汇聚百家争鸣,2009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论文征集活动将继续与您携手同行。 如果您在合格评定活动(认证、检查、检测和校准活动)的实践和探索中有所创新、有所收获,CNAS热切希望您能积极撰稿应征。CNAS将为您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将您的经验、创新和研究成果全方位进行传播,使您的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发挥最大价值。 一、 征文范围 1、 合格评定领域的最新技术和发展; 2、 当前合格评定领域关键技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合格评定工作的发展建议; 4、 电子信息技术在合格评定机构管理中的运用与探索; 5、 合格评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6、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的的风险管理; 7、 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能力建设; 8、 能力验证与实验室之间比对; 9、 检查机构间能力比对及能力验证; 10、人员(审核员、检查员)能力管理; 11、审核、评审技术的研究; 12、检查、检测和评审技术的研究; 13、检测和校准方法的管理; 14、检测和校准结果量值溯源的管理; 15、其他相关的研究成果。 二、征文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0月30日 三、论文评选 CNAS将适时组织论文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参加应征的论文进行初审,并计划于2009年12月组织对初审入选的论文进行集中复审。 本次论文评选设优秀和入选两档等级。所有入选的论文将被编入《2009年CNAS技术研究论文集》。其中,获得优秀论文奖的作者将获得由CNAS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为多渠道宣传合格评定领域的优秀成果和成攻经验,CNAS还将负责将本次获奖的优秀论文收入拟正式出版的“CNAS技术研究优秀论文集”,并同时向《中国认证认可》杂志进行推介刊发。 四、稿件要求 来稿内容应: 1. 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 2. 注重理论前瞻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准和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3. 未曾在有关刊物上公开发表过; 4. 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四、注意事项 1. 稿件及格式要求: 论文撰写须包括以下要素: a) 文章题目; 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居中。 b) 作者姓名及其单位; 字体为:宋体、五号字、居中。 c) 论文摘要及其关键词; 论文摘要200百字左右。字体为:楷体、小四号字。 d) 正文; 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其中正文中的图、表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e) 参考文献(需要时)。 编排格式:序号、编著者/作者、书名/论文名、出版地、出版社/期刊名称、年代。 字体为:楷体、小四号字 2. 投稿请提交A4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各1份,并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将论文的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以电子邮件和邮递的方式送达CNAS技术处。 3.来稿请附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包括移动电话)、传真号码。 五、投稿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南花市大街8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技术处 联系人 穆 瑾 联系电话 010—67105324 邮政编码 100062 Email:muj@cnas.org.cn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有关行业协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align=right]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align][align=right]2024年1月10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list][/list][list][*]附件下载[*][/list][list][*][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attach/20241/660f870a21d74ea9be5bb2e21deb817d.pdf?fileName=2024%E5%B9%B4%E5%9B%BD%E5%AE%B6%E6%A0%87%E5%87%86%E7%AB%8B%E9%A1%B9%E6%8C%87%E5%8D%97.pdf]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pdf[/url][/list]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align][align=center]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国市监办发〔2024〕70号[/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fon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一届专委会由55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参与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立项、技术审查、复审等评审工作;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建议、指导、论证和评审等。附件: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align=center][table][tr][td=4,1,737] [/td][/tr][tr][td=1,1,439] [/td][td=1,1,172][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align][/td][td=2,1,125] [/td][/tr][tr][td=3,1,631][align=right]2024年7月18日[/align][/td][td=1,1,105] [/td][/tr][/table][/align]附件[align=center][size=24px]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size][/align][align=center][size=24px][/size][/align][align=center][td=2,1,100.0000%]一、主任委员[td=1,1,29.0800%][/align][align=center]蒲 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d=2,1,100.0000%]二、副主任委员[td=1,1,29.0800%][align=center]方滨兴[/align][align=center](中国工程院院士)[/align][td=1,1,70.900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td=1,1,29.0800%][align=center]庞国芳[/align][align=center](中国工程院院士)[/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陈建良[/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贾国栋[/align][td=1,1,70.9000%]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布 宁[/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2,1,100.0000%]三、秘书长[td=1,1,29.0800%][align=center]闫小良[/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2,1,100.0000%]四、副秘书长[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辉[/align][td=1,1,70.9000%]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曹俐莉[/align][td=1,1,70.9000%]中国标准化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陈 颖[/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2,1,100.0000%]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伟[/align][td=1,1,70.9000%]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td=1,1,29.0800%][align=center]王李乐[/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玲[/align][td=1,1,70.9000%]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娜[/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王晓峰[/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邓 峰[/align][td=1,1,70.9000%]北京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厉梁秋[/align][td=1,1,70.9000%]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td=1,1,29.0800%][align=center]田 野[/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申 军[/align][td=1,1,70.9000%]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史 园[/align][td=1,1,70.9000%]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td=1,1,29.0800%][align=center]曲传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乔亮亮[/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朱建平[/align][td=1,1,70.900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许秀丽[/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孙建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凤华[/align][td=1,1,70.9000%]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td=1,1,29.0800%][align=center]李亚琦[/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育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健华[/align][td=1,1,70.9000%]中国物品编码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李 强[/align][td=1,1,70.9000%]中国标准化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张卫洪[/align][td=1,1,70.9000%]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张晨颖[/align][td=1,1,70.9000%]清华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陆旭忠[/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td=1,1,29.0800%][align=center]陈秋香[/align][td=1,1,70.9000%]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陈湘宁[/align][td=1,1,70.9000%]北京农学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周志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td=1,1,29.0800%][align=center]郑 颖[/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td=1,1,29.0800%][align=center]侯纪伟[/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姚泽华[/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贺艺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秦先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夏 超[/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徐 峰[/align][td=1,1,70.9000%]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徐战菊[/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郭 弘[/align][td=1,1,70.9000%]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崔迎琪[/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梁慧德[/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葛红梅[/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谢正豪[/align][td=1,1,70.900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蔡峻峰[/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鲜 涛[/align][td=1,1,70.9000%]深圳市信用促进会(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发展联盟)[td=1,1,29.0800%][align=center]谭凌波[/align][td=1,1,70.9000%]中国计量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翟 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潘 牧[/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td=1,1,29.0800%][align=center]潘 欣[/align][td=1,1,70.9000%]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able][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able]

  • 农业部成立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2010年组建了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专业分委员会),届期已满。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我部遴选产生了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60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本届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家委员和单位委员组成,下设残留化学、毒理学、分析方法3个工作组,主要负责审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长期规划,提出实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对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相关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等工作。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曾衍德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司长  副主任委员  周 普国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所长  陈友权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巡视员  金发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副局长  张志强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副司长  毕克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副局长  任玫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副巡视员  乔雄梧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 主席/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研究员  秘 书 长 季颖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总农艺师 研究员  副秘书长  李文星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 处长  董洪岩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 处长  李富根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处长  残留化学组  组 长 郑永权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副组长 花日茂 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教授  委 员  潘灿平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教授  骆鹏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李建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研究员  吴亚玉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王凤池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研究员  何 娟 河南工业大学 教授  刘贤金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食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 研究员  欧晓明 湖南化工研究院 研究员  王 强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研究员  杨 松 贵州大学 教授  单炜力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管理处 研究员  简 秋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研究员  叶贵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CCPR秘书处办公室研究员  李永平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毒理学组  组 长 李 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副组长 陶传江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委 员  丁日高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关勇彪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徐海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邢立国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郝卫东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教授  王 莹 沈阳医学院 副教授  张丽英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高级工程师  分析方法组  组 长 周志强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教授  副组长 刘肃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研究员  委 员  苗 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李 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王海燕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副研究员  王 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教授  刘 新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研究员  刘潇威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  李 青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  姜 俊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志强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研究员  王建华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研究员  林 峰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室 研究员  邵 兵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  龚 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研究员  董丰收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单位委员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 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标准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中国消费者协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426/189643.shtml

  • 【分享】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宣布修订玩具安全标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于2011年6月8日对外宣布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TSD)EN 71-1:2011《玩具的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EN 71-1:2011 Safety of toys – Part 1: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该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生效(不包括对化学物质的要求)。EN 71-1:2011《玩具的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将会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一致性进行测定。该指令由CEN技术委员会CEN/TC52玩具安全专家在欧洲委员会提出要求后的两年之内订立。修订后的玩具安全标准详细描述了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相关要求和测试方法,对儿童玩具的使用范围也进行了区分,“玩具”指的是设计用于或明显打算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用品或材料。同时,新标准也适用于新的玩具,并考虑到了可预见和正常使用下使用玩具的情况。新标准还包括了针对36个月以下儿童、18个月以下儿童以及供年龄太小而不能独自坐起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详细要求;此外,还对与玩具接触的食品包装、充气玩具提出了要求;并介绍了新引进的测试方法。据悉,EN 71的其他部分将会在未来几年内陆续修订和发布。专家们预测的日期为:EN71-2易燃性测试:2011年9月EN71-3特定元素的迁移测试:2013年9月EN71-8活动玩具测试:2011年11月21日EN71-X 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含量测试:2013年2月EN62115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时间尚未确定。

  • “世界认可日”与认证认可

    2013年6月9日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联合设立的第六个“世界认可日”。今年“世界认可日”的主题是“认证认可促进世界贸易”。质检总局、认监委将联合有关部委举办主题活动,启动“认证认可促贸惠民行动”,通过构建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产业节能减排、开展消费品认证执法整治、组织检测认证便民服务等一系列促贸惠民措施,更好地“传递信任,服务发展”,进一步便利贸易、服务民生,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世界认可日的由来  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在联合召开的2007年会上确定,自2008年起每年的6月9日为“国际认可日”。2010年起,“国际认可日”更名为“世界认可日”。设立“世界认可日”的目的是推动认证认可在全球的广泛发展。每年“世界认可日”确定一个年度主题,全球100多个IAF、ILAC成员方都将举行纪念活动。  我国是世界上开展认证认可活动最为广泛的国家之一。2007年6月9日,国际认可论坛(IAF)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联合举办“国际认可中国日”,这是国际认证认可界的首个国家日,也成为“世界认可日”的先导。我国每年的“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国家质量工作实际,组织动员政府部门、认证认可相关方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得到了社会上和国际上的广泛关注。  二、认证认可及其国际组织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在贸易相关方之间建立和传递信任,对于促进质量提升和贸易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认证是由合格评定机构对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进行符合性评定的第三方证明,认可是由认可机构证实合格评定机构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证明。相关国际组织各经济体之间通过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能够增进互信,减少贸易壁垒,促进世界贸易经济的共同发展。  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是全球两大认可国际组织,分别在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领域建立多边互认协议(MRA),以此推动认证认可结果的国际互认。目前,IAF和ILAC的多边互认协议签约方分别为66个(59个经济体)和81个(67个经济体)。签约成员经济体占到全球经济总量的95%,在全球范围具有广泛影响。  三、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情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初从国际上引入认证认可制度。2001年,为适应我国入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认监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认监委的成立,结束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多头管理、分散发展的局面,依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了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认证认可体系,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建立完善认证认可制度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覆盖20类149种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共36项;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覆盖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三大门类,11项基本认可制度和29项分项认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包括实验室计量认证、检查机构审查认可、国家质检中心授权等,现有获证实验室2.8万余家,国家质检中心509家;进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制度,对肉制品、水产品等进口食品境外企业实施注册,现有注册企业3501家,对出口食品企业实施备案,现有备案企业13725家。我国认证认可制度既与国际规则相一致、与国外制度相协调,又较好地适应了我国现阶段产业条件参差、质量水平较低、社会诚信薄弱的国情,成为我国质量管理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二是推动认证认可活动的迅速开展,认证认可结果得到社会的广泛采信。在“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工作机制的推动下,认证认可迅速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从传统工农业逐渐渗透到新兴产业、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除作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手段外,还为节能减排、保障信息安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提供技术支撑,成为产业调整升级、政府职能转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认证认可为多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规划所采信。如节能认证产品被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惠民工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CCC认证成为公安消防产品的基础管理方式,铁路产品认证成为铁路产品及工程的准入评价手段,实验室认可成为医学实验室、司法鉴定机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基础技术设施的通用技术依据。此外,在农业、水利、工交、金融、旅游等行业的应用和采信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在职能转变中采用认证认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准。目前已有3000多家政府机关获得第三方认证。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互认,我国认证认可的国际地位影响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已加入全球及区域所有的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签署12个多边互认协定,与2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82份双边协议。我国在国际组织的地位也不断提升。我已成为ISO、IEC常任理事国,中方代表目前担任国际电工组织理事局(IEC/CB)和合格评定局(IEC/CAB)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CPC)主席顾问、国际认可论坛(IAF)副主席、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主席等高层职务,131人次在国际组织管理层和技术层任职。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已累计颁发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110余万张,获证组织40余万家,数量连续10年居世界之一。认证认可为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搭建了信任之桥,帮助中国企业实现“一张证书,世界通行”,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消除了国外贸易壁垒,增强了国际竞争力。以出口货值最大的机电产品为例,中国和新西兰电子电器产品合格评定互认协定的签署,使得8类电子电器产品凭我国“CCC”证书直接通关进入新方市场,避免了重复检测认证。IECEE-CB是全球最大的电工产品检测报告互认体系,我国已有35家检测机构加入IECEE-CB体系,每年签发CB证书4000余张,惠及数十亿美元出口产品。

  • CNAS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

    CNAS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发布时间:2011-05-24 09:34:22序号委员会职务姓名委员单位单位职务备注1主任孙颖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新调整主任2副主任王竹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3副主任昃向君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新调整副主任4副主任胡清源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新调整副主任5副主任周卫龙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工 新调整副主任6副主任张志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标准处处长新增委员单位7副主任张庆生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处长新增委员单位8副主任曹志军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新调整副主任9秘书郭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长/工程师10秘书李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处 项目主管11委员尹建军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高工12委员徐锐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化学计量所副主任/副研究员13委员鲍晓霞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认可协会秘书长/高工14委员王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物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5委员卢行安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高工16委员焦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 主任/研究员17委员陈金东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所长/主任技师18委员俞秋蓉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高工19委员乔建淮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高工20委员[td=1,1,

  • 【分享】认证认可发展历程

    [size=4] [size=3]1981年4月,建立了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 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  1983年启动实验室认可制度。  1994年启动认证机构认可制度。  1995年启动认证评审员注册制度。  此后,中国各类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以及中国的认可工作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不断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之中而不断完善发展。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明确实施质量认证工作等。  198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颁布实施,明确在进出口商品领域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1991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全面规定了认证的宗旨、性质、组织管理、认证条件和程序、认证机构、罚则等。  199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明确质量认证制度为国家的基本质量监督制度。  中国认证认可制度逐步进入到法治化轨道。  2001年国家认监委成立。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  自此,中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进入国家统一管理,全面规范化、法治化阶段。[/size][size=1]----转自CNCA网站,仅为传递更多资讯。[/size][/size]

  • 认监委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公告

    认监委2020年第21号公告《认监委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公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nca.gov.cn/zw/gg/gg2020/202009/t20200904_63985.shtm只有目录,这些文本去哪里下载啊,认监委办事也比较不靠谱啊

  • 【转帖】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发布关于中国拟议调整RoHS政策的报告

    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技术贸易壁垒(TBT)协议,中国于2010年10月正式向WTO发布通知,提出对电子电器产品中使用的某些有毒有害原材料指导守则进行修正。此次提议不但会促使中国履行WTO/TBT承诺,同时被视为有利于增加法规的透明度。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修订包括受影响物质和产品的定义变更以及披露要求的变化等。若经批准,对由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产生的污染的强制性措施将成为自愿性国际标准,同时,对达到或超过标准的产品还附有鼓励机制。今年二月,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ANSI)以及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曾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圆桌会议,对RoHS政策的修改展开讨论。会议成员来自中国政府机构和团体的发言人,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MITT)、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CNCA)以及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会议上,ANSI所有制造企业成员就机遇、挑战,以及行业部门的信息交流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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