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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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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相关的论坛

  • 上海将建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源在全世界范围内最为复杂。为此,2014年2月19日,环保部批准在上海建设环保部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以探索中国污染源解释方法。据介绍,实验室拥有一个复合型大气污染超级观测站,一个可移动观测平台以及两个专业实验室和城市大气污染超级观测站。

  • 【资料】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以及解决对策

    Abstract: The characteristic of air pollution i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pollution in other environmental systems. Thus the prevention ofair pollution is very difficult. In the paper, the urban air pollution was discussed, the cause of air pollution was analyzed and finally somecountermeasures from four aspects were advised.[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2245]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以及解决对策[/url]

  • 2019大气污染防治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特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目标  2019年,全国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4% 全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  二、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管理  (一)组织召开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深入总结近年来全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分析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二)组织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评估。制定评分细则,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秋冬季期间,每月通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严肃问责。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进度缓慢或恶化的地区,每季度开展预警。  (三)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调度《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细化分工方案》重点措施进展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四)强化监督督察。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区域大气环境问题,加强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继续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监督。  三、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五)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积极稳妥化解煤电过剩产能 重点区域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六)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印发《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加快农药、家具制造、人造板、印刷、日用玻璃、铸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加强与相应配套监测方法标准的衔接。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七)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推进西部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建立管理清单,实施分类治理。  (八)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治理要求。重点区域在2019年内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  (九)强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指导各地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地方保护臭氧层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2019年ODS数据统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举办保护臭氧层日纪念活动。  四、加快优化能源结构  (十一)重点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快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落实,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  (十二)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力度,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区域气源电源供应保障。  (十三)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  五、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十四)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不按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以及尾气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屏蔽和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强化老旧柴油车、燃气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推进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  (十五)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和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实现重点车型全覆盖。加快出台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统一编码登记 重点区域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划定,严格执法监管。  (十六)大力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推动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假劣尿素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除、彻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  (十七)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大幅提升铁路、水路货运比例,加快解决铁路接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十八)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排放监控体系,推动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运输通道建设遥测点位、工程机械安装排放监控系统,构建全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制定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技术规范。加强基层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六、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  (十九)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完善通报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指导各地特别是东北地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  (二十)实施重点区域降尘评估。重点区域城市各区县开展降尘量监测,每月通报各城市降尘情况及变化情况。  七、扎实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  (二十一)部署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定实施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抓好重点时段污染治理。指导成渝、武汉城市群、北部湾、珠三角等地区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切实做好重大活动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保障工作。  (二十二)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起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研究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大气污染监管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细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  (二十三)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涉VOCs重点行业加严排放控制,推进区域统一控制要求。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制定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方案,所有港口实施二阶段船舶排放控制区措施,深化“岸电应用试点港区” 建立区域执法互督互学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超级站数据长期共享,建立机动车环保信息更新机制。  (二十四)加快完善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测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快速应急响应和协作检查机制。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制定实施2019年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工作方案,加快台塬阶地和丘陵地区散煤治理。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  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五)切实提高区域预测预报能力。六大区域预报中心实现7-10天预报能力,指导汾渭平原、东北地区、成渝地区、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乌昌石城市群等提升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测预报能力。长三角和西北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测预报中心分别建立区域内、区域间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通报预警提示信息。  (二十六)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地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指导重点区域80个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新一轮修订工作,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推动辽宁、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6省(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  九、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  (二十七)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例行监测及排名。加强区县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点。指导全国93个城市开展PM2.5组分监测、78个城市开展环境空气VOCs例行监测。  (二十八)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研究推动高架源、VOCs排放重点源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强化证后管理 督促企业依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落实自行监测要求,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安装任务。  (二十九)持续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深入分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持续开展区域源解析业务化试点工作,深化“2+26”城市驻点跟踪研究。指导做好汾渭平原城市驻点研究工作。  (三十)组织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指导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各城市编制完成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城市完成排放清单更新,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清单编制工作。  十、积极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三十一)做好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声功能区调整和划定工作。  (三十二)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对重大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做好修法前期工作,积极探索将环境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湖南省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针对性治理若干规定》起草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font=宋体]《湖南省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针对性治理若干规定》起草编制工作项目[/font][font=宋体]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font][font=宋体]202[/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宋体]8[/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宋体]8[/font][font=宋体]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font][b]一、项目基本情况[/b][font=宋体]项目编号[/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HNGR-2023ZC102[/font][font=宋体]项目名称[/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湖南省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针对性治理若干规定》起草编制工作项目[/font][font=宋体]预算金额[/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500000[/font][font=宋体]元[/font][b]二、供应商产生方式[/b][font=宋体]:公告邀请[/font][b]三[/b][table][tr][td][align=center][b]单位名称[/b][/align][/td][td][align=center][b]总报价(元)[/b][/align][/td][td][align=center][b]得分[/b][/align][/td][td][align=center][b]排名[/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有限公司[/align][/td][td][align=center]486000[/align][/td][td][align=center]91.67[/align][/td][td][align=center]1[/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align][/td][td][align=center]487520[/align][/td][td][align=center]61.28[/align][/td][td][align=center]2[/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湖南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align][/td][td][align=center]488260[/align][/td][td][align=center]57.93[/align][/td][td][align=center]3[/align][/td][/tr][/table][b]四、中标(成交)供应商[/b][font=宋体]:[/font]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有限公司[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成交金额:[/font]486000[font=宋体].00元[/font][b]?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b][table][tr][td][align=center][b]评审小组职务[/b][/align][/td][td][align=center][b]姓名[/b][/align][/td][td][align=center][b]产生方式[/b][/align][/td][td][align=center][b]参与过程[/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组长[/align][/td][td][align=center]佘艺颖[/align][/td][td][align=center]随机抽取[/align][/td][td][align=center]全过程[/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组员[/align][/td][td][align=center]曹艳华[/align][/td][td][align=center]随机抽取[/align][/td][td][align=center]全过程[/align][/td][/tr][tr][td][align=center]组员[/align][/td][td][align=center]郑生斌[/align][/td][td][align=center]自行委派[/align][/td][td][align=center]全过程[/align][/td][/tr][/table][b]六、质疑[/b][font=宋体]参与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font][b]七、公告期限[/b][font=宋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font][font=宋体]1个工作日。[/font][b]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b][font=宋体]采购人:湖南省生态环境厅[/font][font=宋体]联系电话:[/font][font=宋体]0731-85698081[/font][font=宋体]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font][font=宋体]3段118号[/font][font=宋体]联系人:[/font][font=宋体]陈先生[/font][font=宋体]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font][font=宋体]联系电话:[/font][font=宋体]0731-82882777-650[/font][font=宋体]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font][font=宋体]439号浏阳河畔小区1栋5楼526室[/font][font=宋体]联系人:[/font]戴剑锋、刘芳、邹维安

  • 【转帖】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进展

    我国大气污染严重,污染废气排放总量处于较高水平。为控制和整治大气污染,“九五”以来,我国在污染排放控制技术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开发工作,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果,大气污染的防治也取得重要进展。在“八五”、“九五”期间,国家辟出专款开展全球气候变化预测、影响和对策研究,在温室气体排放和温室效应机理、海洋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与自然资源的影响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体系,环境监测工作的进展明显。

  • 【我们不一YOUNG】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各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的重要作用,我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及其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编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领域(一)大气污染防治领域1.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玻璃、陶瓷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技术,燃煤电厂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工业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2.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3.船舶、矿山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4.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5.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技术;6.恶臭治理技术;7.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8.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二)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2.工业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3.建筑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4.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5.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6.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二、推荐要求(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二)污染防治或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应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应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三、报送方式申报单位申报技术须经单位推荐,“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的“推荐单位盖章”处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各直属单位、各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单位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5项。请申报单位填写“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序号排序),报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寄送2册至指定邮寄地址,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可编辑版,不超过50MB)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2024+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元生电话:(010)65645390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207室邮箱:liu.yuansheng mee.gov.cn附件:1.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7/12/110913681643769.docx]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docx[/url]2.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7/12/110945581643769.docx]技术报告编写要求.docx[/url]3.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7/12/111007391643769.docx]《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docx[/url]4.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7/12/111022171643769.docx]证明材料要求.docx[/url][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7月10日[/align](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面对灰霾,将对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2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提出了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这次纳入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这些地区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2号(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颁布日期:2000-4-29 实施日期:2000-9-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68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第八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沙治沙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二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标准。 征收排污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 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本法施行前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 国务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该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可以根据国务院的授权或者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按期实现达标规划。 第十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条件,可以对已经产生、可能产生酸雨的地区或者其他二氧硫污染严重的地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划定为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禁止使用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前两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条 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

  • 【资料】大气污染的控制与治理word版

    里面计算公式不清楚,还请见谅[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2243]大气污染的控制与治理word版[/url]

  • 【我们不一YOUNG】基于网格化水质自动监测的平原河网区汛期水污染特征研究与成因解析

    [font=&][color=#666666]汛期污染是制约我国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基于2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数据,研究了太湖流域典型平原河网区城市——平湖的河网水质时空变化和汛期污染特征,通过相关性分析锁定重点控制区域,探究不同特征降雨对重点控制区域地表水水质影响,并使用绝对主成分-多元线性回归受体模型结合现场调研解析了重点控制区域汛期污染成因。结果表明:平湖市河网在汛期水质下降明显,东湖及其入/出湖河流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比非汛期高出35.8%~67.9%,溶解氧和总磷是主要不达标因子。东湖入湖河流平湖塘中段是整个平湖河网汛期水污染控制核心区域,其氨氮和总磷浓度受降雨影响大,水质下降后直接影响东湖水质(r=0.464,P<0.01),间接影响各出湖河流水质(r>0.445,P<0.01)。从降雨特征来看,场次降水量对平湖塘氨氮和总磷影响最为显著(r>0.695,P<0.01),其次是降雨持续天数和降雨类型(r>0.514,P<0.05),而雨前干旱天数影响不显著(r<0.245)。污染成因解析表明,降雨时段平湖塘氨氮和总磷浓度升高,主要与生活污水溢出(25.7%)、地表径流污染(24.9%)以及底泥或管网沉积物等未知污染因素(40.1%)有关,个别泵站设计规模偏小且科学调度不足,导致生活污水溢流排放是最主要的污染途径。研究结果对汛期河网水质提升精准施策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color][/font]

  • 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真能控制大气污染

    PM2.5大家并不陌生,中科院发布的报告显示,机动车排放已成为京津冀地区PM2.5的最大来源之一。而据统计,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528.9万辆,其中七成以上为私家车,为了控制汽车的排放,计划今年年底出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有可能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同时,近期也有媒体报道,国家多部委也在酝酿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向重型货车征收环保税。收税和费是否就能控制机动车排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环保专家和管理机构各有不同看法,到底哪方说的在理?控制机动车排放的污染危害到底路在何方?

  •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

    [align=center][b](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b][/align]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和针对性治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实时监测数据分析、预报和应急响应机制,防范重污染天气产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二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依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重污染天气防治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包括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气象观测、大气污染源排放调查、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等内容。受委托从事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对其出具的污染成因分析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前述单位的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进行评估。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应当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工程治理项目、改善期限、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第四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会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按规定发布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和中长期潜在趋势分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站点选址工作。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与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协商解决区域重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与应急联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级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或者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特殊时段管理。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第六条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督促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有色金属等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超低排放改造或者深度治理,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第七条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编码登记。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督促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编码登记。在本省注册登记的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具体规定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八条在本省行驶的机动车、通航船舶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的污染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第九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第十条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开征求意见

    环保部网站周四发布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中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还强化了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追责机制及违法排污处罚力度。 按照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将在今年12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意见稿提出,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须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在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将进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煤炭使用方式,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国家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对有关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机制及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治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

  •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稿3年未报送人大,汗一个

    相隔仅一周,灰霾天“卷土重来”,北京、河北、江苏、河南、上海等地一个月内连续遭遇两轮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气。这让人们自然想到必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然而,实施1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草案稿2010年1月由环保部报国务院法制办后,两三年间一直处于“排期”状态,至今未由国务院报送全国人大。专家希望灰霾天气大范围地重复出现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否则灰霾天还会一波一波地来”。  草案稿提多项经济政策  22日至23日,北京城区空气质量再次达到最严重的六级严重污染。相隔仅一周前,我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地区出现雾霾天气,多地遭受严重污染。  环保部数据显示,近日出现的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17个省(区、市),约占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达6亿。目前,我国仍有约70%的城市不能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在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回应称,2013年,将推动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六方面工作:第一,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第二,提高重点行业的准入门槛。第三,提升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第四,着力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第五,推动工业产品的生态设计。第六,促进环保装备产业的发展。  实际上,早在工信部表态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稿就提出多项经济政策。  在产业政策方面,上述草案稿在“工业污染防治”章节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使用低硫分、低灰分的优质煤炭,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推进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  该草案稿要求,火电厂等燃煤企业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减排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排放的措施。  针对重金属、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大气污染,该草案稿提出,在有毒有害物质防控的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项目。向大气排放粉尘、烟尘和其他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根据健康和生态效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制定、调整并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  另在“城市污染防治”章节,该草案稿列明了“城市清洁能源”的条款,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进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禁止销售、使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大气法修订困难重重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中国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位居全球第一,治理灰霾天,法律约束是第一位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重中之重。记者了解到,该法修改草案稿已由环保部在2010年1月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国务院法制办接受技术性审查,一旦审查和修改顺利完成,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才能以国务院名义报送全国人大。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透露,草案稿“两三年来一直被列为国务院法制办的二类立法项目”。据国务院法制办介绍,第一类立法项目是指环保部门“已报出需要配合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审查的立法项目”;第二类立法项目是指环保部门“力争年内报出的立法项目”。  郝吉明表示,该法修订已与3月将换届的本届全国人大无缘,能否排进下届全国人大会期尚不可知。  部分专家早就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部分条款表示不满。曾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咨询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王灿发透露,1995年《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修订时,当时的送审稿在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遭到产业部门的很大阻力,“最后只是简单地改了几条,不痛不痒”。  到了1999年,据全国人大网披露,钟易委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出,二次修订的草案稿中有很多条款“还是流露出对被处罚者的同情和宽容”。比如“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处直接经济损失50%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然而,2000年获得通过的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依然保留了类似表述。  去年初,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立法计划加紧进行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在送审稿的审查、修改中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的建议和意见,尽快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去年底,全国人大环资委再度提出类似建议。  全程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常纪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解释称,2006年起,《大气污染防治法》就开始修订,这两年之所以没有纳入立法程序,是因为立法排期所限,环保部将重心转向《环境保护法》修订,试图借此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某些目的。  “灰霾天气肯定会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我比较乐观。”常纪文认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立法者和广大民众的双重压力之下,经济界的反对声是没什么作用的。  王灿发呼吁,当前,“经济和环保协调发展”在各地方的实际操作中,仍导致环境保护时常为经济发展让路,现在必须提“环境优先”“否则灰霾天还会一波一波地来”。  环保部公布治污“路线图”  在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布了治污“路线图”: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不超过15%的城市,力争2015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15%以上、30%以下的城市,力争2020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30%以上的城市,要制定中长期达标计划,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涉及范围之广,污染程度之重,持续时间之长,产生影响之深远,是最近20年来没遇到过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分析称“我国已经步入复合型、区域性大气污染时期,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上一轮修订时相比,复杂得多。”  柴发合解释说,PM 2.5是由一次颗粒物(如烟尘、粉尘、扬尘等)加上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氨等)经过复杂过程形成的混合体,一次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氨等大气污染物都未纳入总量控制的约束性指标里。  对于PM 2 .5的构成,北京市副市长洪峰在北京两会期间表示,大概22%以上是机动车排放的;近17%是燃烧煤炭如电厂、锅炉、散煤排放;16%是扬尘排放,1.5亿多平方米的工地;还有16%的工业喷涂挥发如汽车喷漆、家具喷漆;4 .5%是农村养殖、秸秆焚烧;还有24.5%不是北京产生的污染。  柴发合说,如果大气系统比较稳定,城区内基本没有燃煤和高污染项目,光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平均值,机动车承担的责任就不可避免地大一些。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早在2007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稿的起草专家们就增设了“霾”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气象条件恶劣时,可以采取限制机动车出行的措施。  “立法者和专家基本达成共识,机动车尾气控制应更倾向于约束汽车制造业和石化行业,倒逼他们供应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汽车和油品,而不是去处罚汽车使用者。”柴发合强调。  柴发合还提醒,除了机动车,还有非道路移动污染源:一是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割草机用量非常大,但排放控制基本处于盲区。二是在南方的内河航运量较大地区,大型船舶污染迫切需要关注。

  • 【原创】农业环境污染之大气污染

    在提及农业环境污染时,我们往往关注于化肥污染、水污染等能够切实感受以及对于农作物生长产生直接影响的污染源,而对于植物生长必须的依赖因素大气却较少关注,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大气污染和农作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大气污染的特性决定的。首先,大气污染具有复杂性。受污染的大气对于农作物的影响一般会通过很多途径产生作用,日光中的紫外线可使工厂和汽车排出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有毒的光化学烟雾,使植物不能正常进行光合作用;干旱情况下,植物对氯气污染的抵抗力增强,而高温、高湿条件则常加剧二氧化硫、氯化氢等对谷类作物,特别是处于抽穗扬花期作物,危害尤其严重。其次,大气污染具有传递性。气象的因素左右着大气中污染物的传送、积累以及扩散的时间和深度。更为严重的是,空气中的污染物会跟随者气象条件的变化,通过降水转变为土壤污染以及水体污染,这样就从一次污染转变为了二次污染。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大气污染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更加不易察觉,造成的污染面也更加广泛。  其中最为常见的和熟知的就是空气中二氧化硫污染,即"酸雨"对于农作物造成的危害。"酸雨"几乎对于农田中的植物都会产生影响,受到"酸雨"影响的水稻,叶片变成淡绿色或灰绿色,上面有小白斑,随后全叶变白,叶尖卷曲萎蔫,茎杆稻粒也变白,形成枯熟,甚至全株死亡。小麦受二氧化硫危害后,叶片症状与水稻相似,典型症状是麦芒变成白色。而蔬菜以及果树的叶子都会受到二氧化硫的影响,致使落叶,严重情况下可造成植物死亡或者果实脱落等症状。虽然说可能因为植物本身特性的差异,不同植物对二氧化硫的敏感程度不同,但是,"酸雨"必然会对植物健康生长过程产生不利的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对农田大气污染做一个较为明确的定义,农田大气污染是指向空气中排放的污染物数量超过了大气的自身净化和吸收能力,使得大气质量恶化,进而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大气污染虽然对农作物造成的危害较为复杂,但是仍然有迹可循,其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对作物产生影响。  第一、直接影响。通常植物都具有数量级的叶面积,这些植物叶片往往直接与空气接触,此为其一。其二植物对于外界的冲击一般也没有高等动物会产生缓冲作用,危害最为直接和快速。其三,植物也很难如同动物一样避开污染源。所以,当大气污染产生时,植物遭受的危害甚至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况下,大气污染物中对植物影响较大的是二氧化硫(SO2)、氟化物、氧化剂和乙烯。氮氧化物也会伤害植物,但毒性较小。这些污染物在短期内,可造成叶片上出现坏死斑,称为急性伤害,长期与低浓度污染物接触,植物的生长受阻,发育不良,会出现失绿、早衰等现象。  第二、间接影响。大气污染物还会通过光照、降水等途径对农作物生长产生影响。例如臭氧可使叶绿素分解、原生质变质、植物不能正常进行光合作用。溶解了大气中污染物的降水,在下降的过程中还会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从而使得危害进一步加大。降水落入地面之后,可能通过地表径流进入灌溉系统,或者进入渔业养殖水域,再次造成土壤污染以及毒害鱼类等水生生物。在最坏情况下,还可能污染水源、破坏种植环境,形成难以修复的恶性循环。  在了解了大气污染对于农业环境的种种危害之后,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也就成为我们必须思索的问题,鉴于大气污染的复杂和隐蔽,其防治措施也就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  外部防治。对于任何环境问题的解决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措施就是控制污染源。然而,对于农田大气污染来说,污染源往往不在农田系统内部,而来自农业外部的生态环境,比如工业系统产生的大量废气,人类生活产生的燃油废气,汽车尾气就是大气废气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那么,防治工业以及人类活动产生的废气进入大气,就是防治农田大气污染的关键。在数量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多采用无污染能源,改革能源结构,大量用低污染能源。在技术上,使用除尘消烟技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除此之外,应该充分认识到大气的自净能力,进行合理利用。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较多的污染物,反之,则要控制污染物向大气中的排放量。  内部优化。所谓内部优化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农业内部要减少向大气的污染物排放,农业秸秆焚烧就是就是内部优化典型反面教材,不但产生的烟雾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而且对于秸秆再利用的经济效益都欠缺考虑。欣喜的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三令五申,禁止秸秆焚烧,同时农民也看见了秸秆利用的前景,开始逐步推广秸秆直接还田以及综合再利用。内部优化更重要的一个方面还在于意识的优化,即认识到农业生产的局限性以及生态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在这方面,日本防治农田大气污染可作为榜样。日本提出的"环境保全型农业"概念就认识到农业生产不再单纯追求效率的提高,而是要充分考虑到农业的多功能和自然循环机能,从单纯追求规模转变到关注大气、土壤、水利之间的链条平衡。在这样的思路下,通过法规以及技术层面控制了向农田大气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说这是"松绑才能健康"理念的完美注释。  我们常言的"地球村"概念,从另一角度来看,也就意味着出现的问题要所有人共同承担,农田大气污染的解决之道在正在于此,需要工业、生活系统的共同努力,因为农业不只是其它行业的支持,同时还是人类生存的根基。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环评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强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要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火电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和结构,推动形成与区域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凡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都不得受理审批其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被视为促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手段,《通知》首次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的具体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等为主导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和煤电基地规划都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会商。《通知》同时明确了会商主体、途径、形式、程序等内容,将有利于从更广范围研究相关产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问题,有利于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对此类项目建设要以产能的等量或减量置换为前提。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受理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自备燃煤发电项目。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地区的新建耗煤项目,要有明确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  对公众关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污染物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将进行倍量削减替代。  《通知》通过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将与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 大气污染防治法今日表决通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订的法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制定的,2000年修订时重点加强了对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对防治煤烟型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我国大气污染正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符合型过渡,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现行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  这部法律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同时,从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了相关制度。“修法重点解决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针对这些方面,法律中做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也做了明确要求。”  法律还增加了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等内容,提高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些修改将有助于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转帖】奥运会后中国将推动区域性大气污染整治

    新华社中国环境保护部污染控制司司长樊元生3日表示,奥运会后还会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整治北京市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并利用这个机会推动区域性大气污染整治。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樊元生介绍,大气污染是带有区域性的,为了改善北京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国家和北京市环保部门联合北京周边省区市共同采取措施。从7月份北京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来看,这些措施已经取得明显的效果。据介绍,北京及周边5省区市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任务,包括工业污染治理、关停污染企业、机动车污染控制、加油站污染控制等方面。为了确保这些措施能够正常执行,国家要求这些省区市政府将此当作重要任务落实责任,成立协调工作组共同研究保障措施的贯彻,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等。樊元生表示,截至7月底,保障措施规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他说,8月1日,环保部又组织了5个大区环保督察中心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实施为期近1个月的督察。樊元生说,目前采取的大部分措施是长效的,而且到奥运会之后还要继续实施。奥运会期间临时采取的措施,日后不一定原封不动地全都执行,但是会为下一步的大气污染控制提供依据。樊元生强调,解决北京的空气污染要特别推动区域性治理,国家环保部门将会继续协调北京周边省区市,目前已组织专家对整个华北地区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展开研究。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

    [align=center][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size][/font][/align][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size][/font][align=center][font=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粤环函〔2022〕330号[/font][/align][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font]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聚焦细颗粒(PM[size=12px]2.5[/size])和臭氧(O[size=12px]3[/size])协同控制,加快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厅组织开展了涉VOCs排放和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题专项研究,编制了《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附件1-1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font=宋体, SimSun]附件: [/font]  [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57/3955237.pdf]1.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58/3955237.pdf]2.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人造石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59/3955237.pdf]3.广东省有机液体储罐和装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排查技术指引.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0/3955237.pdf]4.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1/3955237.pdf]5.广东省人造石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2/3955237.pdf]6.广东省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3/3955237.pdf]7.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4/3955237.pdf]8.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钢压延加工行业).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5/3955237.pdf]9.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铝压延加工行业).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6/3955237.pdf]10.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石灰制造行业).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7/3955237.pdf]11.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砖瓦制造行业).pdf[/url][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2022年6月5日[/font][/align]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

    [align=center][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size][/font][/align][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size][/font][align=center][font=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粤环函〔2022〕330号[/font][/align][font=微软雅黑, &][size=24px][/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font]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聚焦细颗粒(PM[size=12px]2.5[/size])和臭氧(O[size=12px]3[/size])协同控制,加快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厅组织开展了涉VOCs排放和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题专项研究,编制了《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技术文件(附件1-1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font=宋体, SimSun]附件: [/font]  [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57/3955237.pdf]1.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58/3955237.pdf]2.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人造石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59/3955237.pdf]3.广东省有机液体储罐和装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排查技术指引.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0/3955237.pdf]4.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1/3955237.pdf]5.广东省人造石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2/3955237.pdf]6.广东省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3/3955237.pdf]7.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4/3955237.pdf]8.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钢压延加工行业).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5/3955237.pdf]9.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铝压延加工行业).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6/3955237.pdf]10.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石灰制造行业).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492/492067/3955237.pdf]11.广东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分级评估技术指南(砖瓦制造行业).pdf[/url][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2022年6月5日[/font][/align][align=right][/align][font=宋体, SimSun] [/font][font=宋体, SimSun]联系人及电话:许技科020-87532485,陶雁斌 020-83629747[/font][font=宋体, SimSun]邮箱:taoyanbin@gdee.gd.gov.cn,传真:020-87531752[/font]

  • 【有奖问答】大气污染监测方案的制定

    一、制定大气污染监测方案的程序为:(简答)二、监测目的是(填空):1.通过对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质进行--或--地监测,判断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是否符合国家制订的----标准,并为编写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报告提供--。2.为研究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和---,开展大气污染的----工作提供依据。3.为政府部门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开展环境质量管理,环境科学研究及修订------标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三、有关资料的收集(一) 污染源分布及排放情况包括:(简答)(二)气象资料。对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扩散、输送及变化情况有影响。主要有要收集监测区域的------------------------------------------------等资料。(填空)(三) 地形资料。----------------、------------------。因此,是设置监测网点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填空)(四) 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情况:这也是设置监测网点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功能区的污染状况是不同的。如--区、--区、--区、--区等污染状况各不相同。(填空)(五) 人口分布及人群健康情况。环境保护的目的是维护自然和的生态平衡,保护人群的健康。因此,掌握----的人口分布,--和---受大气污染危害情况及流行性疾病等资料,对制订----、分析判断----是有益的。(填空)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济南鲁纺仪佳自控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起草单位按照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同时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行业从业者等加入本标准的研制工作,有意参与该团体标准研制工作的请与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李琬聪[/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话:15339966752[/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size][/font][email]sdsesxsb@163.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1室[/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东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8月30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830/6382900917160516795808920.pdf]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url]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现批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标准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url=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fbz/201906/t20190606_705905.shtml]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url];  二、[url=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fbz/201906/t20190606_705913.shtml]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url];  三、[url=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fbz/201906/t20190606_705916.shtml]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url]。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制药、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规定。  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2019年5月24日[/align]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5月29日印发

  • 【转帖——也谈两会】区域合作摘大气污染“锅盖”

    [size=3]在今年两会期间,"低碳经济"等环保话题引发老百姓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表示,我国有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几个比较著名的大气污染 "小锅盖",由于大气是会流动的,靠某一地单兵作战行不通。 "要通过区域联防联控,让''''''''小锅盖''''''''变成蓝天。 "张全代表打算在今年的人代会上提交一份议案,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摘掉头顶的"小锅盖"。  张全代表表示,我国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占全国6.3%的国土面积,消耗全国40%的煤炭,生产了50%的钢铁,大气污染物集中排放,重污染天气在区域内大范围同时出现,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大气污染这种流动性、区域性的特征,单靠某一省市进行污染防治,无法达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目的。  张全代表认为,虽然长三角地区已于2008年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开始携手合作区域污染治理,但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由于区域内各省市之间的各自利益不同,单兵作战并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  由于城市间的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互影响较大,区域内还应当建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联合监测和联合预报机制,由各省市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的监测、布点,建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环境信息平台,互通监测信息,联合发布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对重污染天气共同协调防御。如果区域内一旦发生大气污染事故,还需要应急联动机制保障。当一个地区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时,应当及时通报周边地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影响。 [/size]

  • 【分享】常见的大气污染与一些监测植物

    大气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必不可少的物质和基本环境要素之一,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年人每天要吸入10 ~12m3 空气, 质量约为13 ~15kg,总计要呼吸两万多次。人离开空气5 分钟就会死亡。人类生存需要的是新鲜、清洁的空气,通常认为海平面附近的空气是干燥洁净空气,其组成成分基本不变。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大气却正在不断受到污染,而且越来越严重。 如今,大气污染是人类面临的最严峻问题之一。我国城市的大气污染现状随着工业及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而加剧。如燃烧矿石、火力发电、合成化学物质、汽车尾气排放等等,使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的浓度成倍甚至几百倍地增高。调查研究表明:大气污染物浓度的增加,不仅会引发人的呼吸道疾病、心脏病、皮肤病等,还会引起多种癌症,甚至导致死亡。 目前,城市的主要大气污染包括SO2、HF、CI2、O3、NH3、光化学烟雾等。我国的大气污染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工业区域,大气污染的危害程度居于其他环境污染之首,成为急遽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我国政府正在努力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减少污染源的数量,控制污染气体的排放量,同时也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监测大气中的有害气体的含量。例如,有些植物不仅具有净化作用,同时还具有监测作用。因此,利用这些植物来净化与监测大气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 一。 所谓监测作用,就是利用某些植物对有害气体的敏感性,当有害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含量且此状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不同的植物就会表现不同程度的伤害特性,反映出有害气体的大概浓度,作为大气污染程度的指示,这就是监测作用。这些植物就称为监测植物。 目前,主要采用观察植物外观伤害症状(通常观察植物叶片)来判断植物的受害程度。伤害因伤斑的部位、形状、颜色和受害叶龄等特征的不同而相互区别。下面就几种常见的有害气体对一些植物的伤害加以分析:(1) SO2  当植物吸收SO2 后,叶脉间出现黄白色点状“烟斑”,轻者只在叶背气孔附近,重者从叶背到叶面均出现“烟斑”。随着时间推移,“烟斑”由点扩展成面。危害严重时,叶片萎缩,叶脉褪色变白,植株萎蔫,甚至死亡。 植株受害的顺序:  先期是叶片受害,然后是叶柄受害,后期为整个植株受害。叶片受害与叶龄的关系:在一定浓度的SO2 范围内,叶片的受害与叶龄有关。其受害的先后顺序是成熟叶,然后是老叶,最后是幼叶。这是因为幼叶的抗性最强,成熟叶最敏感,老叶介于两者之间。 对SO2 敏感的植物:落叶松、向日葵、梨、雪松、苹果、复叶槭等。对SO2 抗性强的植物:大叶黄杨、夹竹桃、女贞、臭桐、凤仙花、菊花、一串红、牵牛花、金盏菊、石竹、西洋白菜花、紫背三七、青蒿、扫帚草等。较强者: 温州蜜柑、广玉兰、香樟、棕榈、海桐、蚊母、珊瑚树、龙柏、罗汉松、梧桐、石榴、白蜡、泡桐、白杨、八仙花、美人蕉、蜀葵、蓖麻等。 (2) FH 当植物吸进FH后,常在叶片尖端和边缘积累,到足够浓度时,使叶肉细胞产生质壁分离而死亡。故它引起的伤斑大多是在叶尖、叶缘,少脉间。其伤斑成环带分布,然后逐渐向内扩展,颜色呈暗红色。严重时叶片枯焦脱落。叶片受害与叶龄的关系: 先幼叶受害,再老叶受害。对FH敏感的植物:雪松、菖兰、郁金香、杏、葡萄、榆叶梅、紫薇、复叶槭等。对FH抗性强的植物:夹竹桃、龙柏、罗汉松、小叶女贞、桑、构树、无花果、丁香、木芙蓉、黄连木、竹叶椒、葱兰等。较强者:大叶黄杨、珊瑚树、蚊母树、海桐、杜仲、胡颓子、石榴、柿、枣等。 (3) Cl2  Cl2 对叶肉细胞有很强的杀伤力,进入叶肉细胞后很快破坏叶绿素,产生点、块状褪色伤斑,叶片严重失绿,甚至全叶漂白脱落。其伤斑部位大多在脉间,伤斑与健康组织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对CI2 敏感的植物: 圆柏、垂柳、加拿大杨、油松、紫薇、栾树等。对CI2 抗性强的植物:樱花、丝棉木、臭椿、小叶女贞、接骨木、木槿、乌桕、龙柏等。较强者:海桐、大叶黄杨、小叶黄杨、女贞、棕榈、丝兰、香樟、枇杷、石榴、构树、泡桐、刺槐、葡萄、天竺葵等。 (4)NO2  它所引起的主要症状为黄化现象。主要发生在叶脉间或叶缘处,成条状或斑状不一,幼叶在黄化现象产生之前就可能先脱落。但与其他原因所产生的黄化现象较难区分开。对NO2 敏感的植物:榆叶梅、连翘、复叶槭等。对NO2 抗性强的植物:圆柏、侧柏、刺槐、臭椿、旱柳、紫穗槐、桑树、毛白杨、银杏、栾树、白榆、五角枫等。 较强者:加拿大杨、核桃、泡桐、油松、北京杨、白蜡树、杜仲等。 (5)O3  它由气孔进入叶子,与叶肉细胞接触后首先破坏其细胞膜,因而造成细胞死亡。其伤斑大多数叶面,少脉间。黄化斑点及白色斑纹是最常见的病症,也可能出现叶面完全漂白者。其受害叶最先为中龄叶。对O3 敏感的植物:悬铃木、连翘等。对O3 抗性强的植物:圆柏、侧柏、刺槐、旱柳、紫穗槐、桑树、毛白杨、栾树、白榆、五角枫、垂柳、加拿大杨、核桃等。较强者:苹果、泡桐、金银木、油松、复叶槭等。 NH3  当空气中的NH3 达到一定浓度时,植物叶片首先会受到伤害。其部位大多为叶脉间,伤斑点、块状,颜色为黑色或黑褐色,与正常组织之间界限明显。另外,症状一般出现较早,稳定的也快。对NH3 敏感的植物:悬铃木、杜仲、龙柏、旱柳等。对NH3 抗生强的植物:臭椿、银杏、紫薇、女贞、木槿等。 (7)光化学烟雾 它使叶片下表皮细胞及叶肉中海绵细胞发生质壁分离,并破坏其叶绿素,从而使叶片背面变成银白色、棕色、古铜色或玻璃状。叶片正面还会出现一道横贯全叶的坏死带,受害严重时会使整片叶变色,很少发生点块状伤斑。对光化学烟雾敏感的植物:紫薇、连翘、白蜡树、复叶槭等。对光化学烟雾抗性强的植物:圆柏、侧柏、刺槐、臭椿、旱柳、紫穗槐、桑树、毛白杨、银杏、栾树、白榆、五角枫等。 以上的这些植物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从宏观上监测与净化大气污染,但不能彻底根除大气污染。故而,我们要有效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污染的源头,且还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城市空气进行进一步监测与净化。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解读

    [b]一、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b][font=&]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大力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玻璃工业是NOx、颗粒物等污染物重要排放行业。我国是玻璃生产大国,2021年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玻璃纤维纱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50%、30%和65%。玻璃工业尚未制订统一的国家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日用玻璃和玻璃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平板玻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电子玻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495—2013)。上述标准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污染物控制项目不全,如日用玻璃和玻璃纤维熔窑排放NOx,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未规定NOx排放控制要求;二是部分排放限值宽松,与目前的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不匹配;三是未规定更有效的源头和过程管控要求,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管理需求。[/font][font=&]  为进一步规范玻璃行业污染物排放管理,补齐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短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有必要整合标准,统一制订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font][font=&]  [/font][b]二、本标准在排放控制上有哪些特点?[/b][font=&]  本标准基于精准科学治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原则,实施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和协同治理,强化以源头减排、过程控制为主的全过程协同控排。[/font][font=&]  (一)强化无组织排放源头、过程控制[/font][font=&]  无组织排放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难点。对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本标准综合考虑了玻璃行业物料性状和工艺装备水平,从煤炭、石英砂等物料储存、运输以及配料等工艺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管控要求。对于VOCs无组织排放,本标准抓住涂料、胶粘剂、树脂等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以及施胶、喷漆、烘干等主要环节,规定了措施性管控要求。此外,本标准提出了颗粒物和VOCs厂区内监控浓度限值的建议值,由地方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自主实施,对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通过上述控制措施,实现无组织排放全过程管控。[/font][font=&]  (二)加强有组织排放精准管控[/font][font=&]  玻璃行业覆盖的产品种类繁多,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玻璃行业工艺的相通性,区分玻璃熔窑、在线镀膜、VOCs物料加工以及原料称量、配料等工序,规定了适用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同时,考虑到不同类型产品的差异性,对排放限值进行差别化管控。针对玻璃制品企业规模小、脱硝设施安装运行成本相对较高等特点,规定玻璃制品制造行业NOx排放限值为500mg/m[/font][sup]3[/sup][font=&],其他玻璃工业NOx排放限值为400mg/m[/font][sup]3[/sup][font=&]。[/font][font=&]  根据企业初始VOCs排放量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于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实行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对于排放量小的企业,则只需要满足浓度指标要求。同时,为鼓励源头替代,对于采用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企业,仅执行浓度指标,不执行去除效率指标,鼓励企业采用水性涂料等源头措施削减排放总量。[/font][font=&]  (三)优化控制指标,体现减污降碳协同控制[/font][font=&]  纯氧燃烧工艺在玻璃窑炉上的应用较为广泛,该技术采用纯氧(含氧量在90%以上)代替空气助燃,在显著减少NOx产生的同时,又降低能耗,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控制技术。对于燃烧装置的废气排放,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以及我国通常都是采用基准含氧量的指标来控制稀释排放,而纯氧燃烧工艺实测废气含氧量高达20%,采用基准含氧量不利于该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此标准设置了基准排气量指标,解决了纯氧燃烧技术推广应用的瓶颈,确保标准管控的科学性。[/font][font=&]  [/font][b]三、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如何?[/b][font=&]  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区域内玻璃企业已率先开展了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积累了达标技术的成熟案例,为标准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行业协会和相关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能够反映行业关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迫切希望出台标准。目前,技术先进且环保措施比较完善的大中型玻璃企业,已具备达标能力;其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会相应增加生产成本,但不会对供给或需求产生收缩效应,处于行业可接受水平。标准制订过程中,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与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充分沟通,市场已有预期,相关企业已经开始筹备改造工作。现有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给予企业充足的升级改造时间。[/font][font=&]  [/font][b]四、标准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b][font=&]  标准的修订实施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改善环境空[/font][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color][/url][font=&]量具有积极作用,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实施本标准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将引导玻璃行业采用无毒无害原辅材料,推进实施燃料结构、燃烧技术以及窑炉结构优化,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玻璃工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font]

  • 华北成全球大气污染物沉降量最高区域之一

    华北成全球大气污染物沉降量最高区域之一 (记者冯丽妃)记者近日从中科院大气与物理研究所获悉,该所大气分中心系列研究显示:我国华北区域大气硫、氮和重金属沉降量已成为全球最高区域之一。 研究人员经过连续7年的数据统计与评估发现,华北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氮、硫等酸性物质和重金属等有害污染物沉降量最高的区域之一,目前的沉降通量水平与欧美历史最高观测纪录相当,并且已经严重超过自然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临界负荷。华北区域每平方公里每年平均大气硫和氮沉降量分别达到了6.5吨和6.1吨;重金属铅的年均沉降量已达到每平方公里14公斤,是发达国家城市区域的十多倍。 据介绍,干湿沉降是大气自然净化的重要途径,如果这一过程把大量人为污染物从大气携带到地表,将进一步加重土壤和水体污染。研究表示,我国目前在大气污染物的源排放、大气理化过程及其在霾形成中的作用等方面相关研究较多,但对大气污染物的汇机制(即污染物的去向和归趋)缺乏系统研究,而对大气污染物的沉降通量更是鲜有报道。大气污染物沉降方面的主要问题在于,有毒有害物质在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农作物生态系统之后,会沿着生物链逐级传递、富集,最终危害人体健康。为此,亟须通过针对性研究,提高对这一潜在风险的科学认识。 针对这些问题,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跃思课题组的副研究员潘月鹏、助理研究员唐贵谦和博士吴丹等人近年来全面评估了华北区域硫、氮和重金属等污染物的干湿沉降通量,并对这些污染物的生态风险进行了评价。这是基于华北大气沉降观测网络展开的系列研究,首批数据集成结果在欧洲《大气化学和大气物理学》期刊等国际刊物陆续发表。 他们的研究网络涵盖了京、津、冀、鲁的典型城市群、工业区、农田、郊区和森林背景区等10个站点,自2007年起采用统一规范的观测方案,每年采集几千个干湿沉降样品,通过大量的实验分析了研究区域内的营养物质(碳、氮、硫和磷)和污染物(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等)的干湿沉降量。特别是在结合大气化学与传输模型估算活性氮和含硫气态污染物的干沉降量方面,填补了以往研究的空白。 针对当前华北地区大面积的重污染的问题,研究人员建议,在制定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和政策时,应当全面考虑干湿沉降对陆地和水体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加强相关监测和预警研究。来源: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2/313274.shtm

  • 【分享】大气污染监测方案的制定

    制定大气污染监测方案的程序为:首先要根据监测目的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必要的基础资料,然后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监测项目,设计布点网络,选定采样频率、采样方法和监测技术,建立质量保证程序和措施,提出监测结果报告要求及进度计划等。一、监测目的1.通过对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质进行定期或连续地监测,判断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是否符合国家制订的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并为编写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报告提供数据。2.为研究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开展大气污染的预测预报工作提供依据。3.为政府部门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开展环境质量管理,环境科学研究及修订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二、有关资料的收集(一) 污染源分布及排放情况:弄清污染源类型、数量、位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所用原料、燃料及消耗量等。另外,区别高低烟囱形成污染源的大小,一次污染物与二次污染物应区别清楚。(二)气象资料:对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扩散、输送及变化情况有影响。要收集监测区域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降水量、日照时间、相对湿度、温度的垂直梯度和逆温层底部高度等资料。(三) 地形资料:地形对当地的风向、风速和大气稳定情况等有影响,因此,是设置监测网点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四) 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情况:这也是设置监测网点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功能区的污染状况是不同的,如工业区、商业区、混合区、居民区等污染状况各不相同。(五) 人口分布及人群健康情况:环境保护的目的是维护自然和的生态平衡,保护人群的健康。因此,掌握监测区域的人口分布,居民和动植物受大气污染危害情况及流行性疾病等资料,对制订监测方案、分析判断监测结果是有益的。(六) 监测区域以往的大气监测资料: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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