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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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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相关的论坛

  •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9月22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评审。验收专家组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环境保护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条件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王英俭,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文清等出席了验收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验收会。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保护总部与依托合肥研究院联合建立的环境光学监测理论和技术研究的基地。实验室于2007年10月开始筹建,主要承担环境光学应用基础研究,定量监测新方法研究和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研究,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任务,并对完善我国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以潘德炉院士为主任委员的专家组听取了关于实验室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审阅了有关实验室验收材料,实地考察了该实验室,并与实验室领导和科研骨干进行了座谈。专家组一致认为,实验室完成了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环境光学近侧技术创新团队;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自主研制建立了基于多种光谱学技术的地基、移动、机载和星载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平台,具备了环境光学监测技术创新研发的能力;实验室在环境光学应用基础、定量监测新方法、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和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等四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实验室研发的环境监测技术已推广应用到全国环境监测领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促进重点实验室更好地建设和发展,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建议,在现有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 【转帖】关于命名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http://www.zhb.gov.cn/info/gw/huanhan/200802/t20080218_118255.htm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8〕61号 关于命名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你中心所属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提交的关于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验收委员会对依托你中心建设的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委员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认为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内,以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研究对象,围绕其污染来源、排放途径、污染方式及其环境影响等问题,承担国际、国内多项重大科研课题,完成了多项环境二噁英类有机污染物的监测技术、分析方法规范和标准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建立了环境二噁英类污染数据信息库和技术服务平台,配备了必要的实验设施和条件,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形成较高的研究开发能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实验室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 请你中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验收委员会所提建议,继续做好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科研梯队建设,扩建实验场地,使之成为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领域基础研究、优秀人才培养、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进一步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名称二○○八年二月十三日主题词:环保 重点实验室 命名 通知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科所,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附件: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名称 名 称 实验室主任 依托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黄业茹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南华大学:  《关于南华大学申报“核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南华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国家核安全战略需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智能监测与控制、核设施退役治理关键技术与智能装备、核污染场地治理与生态修复研究,突破现有理论与技术瓶颈,创新核退役、核污染场地治理等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装备。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人才,为国家核科技自立自强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3年7月11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 关于通报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情况的函

    各有关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为推进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对27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参加综合绩效评估的27个重点实验室中,环境光学监测技术等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等14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等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合格”,生态工业等3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较差”(详见附件)。优化整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不再保留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对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和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给予“黄牌警告”,请依托单位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请各重点实验室在本次评估基础上,认真总结、深入分析,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升支撑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服务国家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各依托单位应继续为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提供保障与支持。  附件: 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1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开大学、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山西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东北大学、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b]附件[/b][align=center][b]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b][/align][table=800][tr][td][align=center]序号[/align][/td][td][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名称[/align][/td][td][align=center]依托单位[/align][/td][td][align=center]等级[/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优秀[/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align][align=center]研究所[/align][/td][td][align=center]优秀[/align][/td][/tr][tr][td][align=center]3[/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align][align=center]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华东理工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优秀[/align][/td][/tr][tr][td][align=center]4[/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align][align=center]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align][/td][td][align=center]优秀[/align][/td][/tr][tr][td][align=center]5[/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湖泊污染控制[/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优秀[/align][/td][/tr][tr][td][align=center]6[/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align][align=center]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南开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7[/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水环境模拟与污染[/align][align=center]控制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8[/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9[/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align][align=center]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清华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0[/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align][align=center]模拟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1[/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2[/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3[/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环境监测总站[/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4[/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与健康[/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5[/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align][align=center]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山西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6[/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与[/align][align=center]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align][align=center]研究所[/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7[/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效应[/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华中科技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8[/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东北师范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9[/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align][/td][td][align=center]良好[/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0[/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align][align=center]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合格[/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1[/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lign][/td][td][align=center]合格[/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2[/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align][/td][td][align=center]合格[/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3[/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与[/align][align=center]功能评估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合格[/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4[/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河口与海岸带环境[/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合格[/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5[/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东北大学[/align][align=center]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align=center]清华大学[/align][/td][td][align=center]较差[/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6[/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较差[/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7[/align][/td][td][align=center]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align][align=center]重点实验室[/align][/td][td][align=center]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align][/td][td][align=center]较差[/align][/td][/tr][/table]

  • 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的函

    北京大学:  《关于申报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的函》(北自〔2023〕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北京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国家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战略需求,开展大气中主要健康危害因素识别、来源及环境过程,大气污染健康效应、机制及人群易感性,大气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与环境治理关键支撑技术研究,推动解决大气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科学问题,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健康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推进国内环境健康学科发展,促进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特此函复。[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3年7月25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 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函

    [b]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函[/b]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 :  你单位《关于报请组织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验收的函》(特发函〔2022〕74号)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核和研究,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完成了《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确定的建设任务,达到了验收要求,我部同意该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作用,围绕国家环境与健康重点任务,加强合作交流,强化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进一步为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302/W020230202522291057728.pdf]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29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 【转帖】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3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HJ 440-2008) 以上标准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二○○八年七月三日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453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HJ 440-2008)[/url]

  • 国内外环境保护实验室的发展趋势

    [color=#222222] 环境科研实验室能力建设备受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发达国家针对当前一些重大的国际环境问题以及新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特点,加强实验室科研能力建设,配备先进的室内外模拟装置和先进的分析测试及观测仪器,开展环境基础性和应用基础性研究,揭示环境问题的成因、变化趋势和演化规律,并建立相应的监控方法和环境基准、标准体系,进一步关注环境问题的驱动力,从流域和区域尺度上以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研究环境影响和控制对策,加强与社会需求的直接联系,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color] 重视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的区域综合性研究。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成立了一批国家级实验室,在环境保护和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 美国国家环保局高度重视[color=#0000ff][b]实验室建设[/b][/color],为国家环境管理提供科技支撑。[align=center][img=实验室建设]http://www.szznlab.com/uploadfile/2017/0626/20170626021050261.jpg[/img][/align] 主要实验室包括:美国国家暴露研究实验室,下设6个研究室:(1)人类暴露与大气科学研究室;(2)环境科学研究室;(3)生态系统研究室;(4)微生物暴露与化学暴露研究室;(5)生态暴露研究室;(6)大气模型研究室。 美国国家健康与环境影响研究实验室,主要开展污染物和不利环境因素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影响研究,下设九个研究实验室:(1)大西洋生态研究室;(2)海湾生态研究室;(3)中部陆地生态研究室;(4)西部生态研究实验室;(5)实验毒理学研究室;(6)环境致癌研究室;(7)生殖毒理学研究室;(8)神经毒理学研究室;(9)人类研究室。 美国国家风险管理研究实验室,由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室、土地修复与污染治理研究室、地下水与生态系统恢复研究室、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室和水供给与水资源研究室5个研究室组成。辐射与室内环境国家实验室,隶属于EPA的辐射与室内空气办公室,该实验室主要开展室内环境恢复、放射性**管理、放射学应急反应以及放射分析与质量保证等领域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和应用服务。 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关注[color=#ff0000][b]二恶英[/b][/color]、环境激素、大气细粒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流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研究所拥有一流的大型科研设备,包括大气扩散风洞、光化学反应箱、大型激光雷达、臭氧激光雷达、动物气体实验箱、植物气体实验箱、自然环境模拟系统、淡水环境模拟系统、海洋环境模拟系统、生物核磁共振仪、加速风光计等;同时还配备有三个系统的野外研究观测台站。

  • 【转帖】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的公告公告 2009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促进环境工程技术发展,现批准《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 (HJ 496-2009)  该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二○○九年九月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249] 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 (HJ 496-2009).pdf[/url]

  • 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拟入选名单

    一、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高 翔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副主任、教授,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高吉喜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郝芳华(女)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环境学院教授  贺克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  黄 霞(女)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主任  李发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研究员  马 军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宋永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 桥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王金南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研究员  王业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研究员  吴丰昌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研究员,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席北斗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地下水与环境系统工程创新基地首席专家  夏 光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徐海根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余 刚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UNEP-POPs区域中心技术负责人  张远航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郑丙辉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周岳溪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研究员  二、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  陈操操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陈多宏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冯进军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高级工程师  郭观林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郭婉茜(女)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  何立环(女)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  胡国成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胡京南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霍守亮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季苏园(女) 中国环境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编辑管理部主任、副编审  蒋洪强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  鞠勇明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蓝文陆 广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  李 莉(女)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李 顺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 轶 河海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url=http://rss.mep.gov.cn/rlzy/rcpy/

  • 【转帖】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海大设备字[2008]2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避免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环境,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院(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校、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每一级均有明确的任务和责任,各级之间层层签订《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第四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委校长办公室、公安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后勤工作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行政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秘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重要事项。第五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及检查各院(系)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第六条 院(系)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做好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各院(系)应成立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行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各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及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第七条 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相关工作。各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各实验室需指定一名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第八条 各院(系)及实验室,应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与培训;实验室对新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应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与培训,新进入人员经培训并获得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的认可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

  • 【转帖】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 HJ 460—2009 )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的统一建设、管理,实现全国环境保护部门网络互联互通,保障环境业务数据的实时、有效传输,为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环境信息三级骨干网络网际互连,以及全国信息网络建设的原则、基本流程、骨干网络建设、局域网络建设,IP地址和域名规划,机房建设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和地市级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区、县级环境保护局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亦可参照执行。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 HJ 461-2009)   为规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网络管理工作,提高网络管理维护水平,保障各级环境信息网络运行平稳、有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的内容,对网络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机房维护管理、安全维护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所属的环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所进行的维护工作。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工业锅炉及炉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脱硫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石灰法、钠钙双碱法、氧化镁法、石灰石法工艺,配用在蒸发量≥20 t/h(14MW)的燃煤工业锅炉或蒸发量<400t/h的燃煤热电锅炉以及相当烟气量炉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的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国家将加快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设

    在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历时6年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会议提出,要将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形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严格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确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建立保护档案和评估、考核机制。国家实行“以奖促保”政策,支持工矿污染整治、农业污染源治理。(二)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加强城镇集中治污设施及周边土壤环境管理。(三)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强化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实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深化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会议要求落实企业保护土壤环境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

  • 【我们不一YOUNG】实验室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align=center][/align][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1目的[/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中心各检测部门须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的处置。[/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2范围[/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内业和外业实验室。[/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3职责[/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3.1检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环境环保工作 3.2检测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实验室环境保护管理程序。[/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工作程序[/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1 各检测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提高环保意识,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人人重视执行环保管理制度,把保护环境作为己任。[/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2对于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3严格控制污染源。各部门在完成检测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积极防治各种污染源(如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恶臭等),积极提倡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4凡对环境有污染的科研项目,都必须在环保方面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否则不能实施。[/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5对于实验和生产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化废为宝。无法利用的废液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废气严禁排入室内,废渣严禁随意乱扔。对于有机废液定期收集,由检测部门统一处理。对于废酸、废碱液[i][/i]需经中和后再排入下水道。[/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6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少量有毒、有害、有味气体一定要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再利用通风设施排入高空。对于废渣,根据其性质,适当地深埋地下。产生粉尘的地方要采用除尘装置。[/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7对于有放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i][/i]的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加强管理及保护,不得丢失,不得随意转让,不得超剂量操作 对于射线泄露较严重的仪器设备,必须设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及措施,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照射,否则不能使用。凡新购入或者要作重大变更的带护设备及措施,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照射,否则不能使用。凡新购入或者要作重大变更的带放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射线泄漏性进行严格检查,制定安全操作规程。[/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8 凡违反国家环保法或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事故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负法律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实验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5相关/支持文件[/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6质量记录[/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实验室环境保护检查记录》[/font][/size]

  • 【讨论】你如何看这种合作方式:环保部批准聚光科技筹建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

    2011年2月12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同意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发展需要及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主要任务:围绕我国环境监测领域急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污染物监测和分析技术研究,开展水和大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的研究和开发,推进监测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以工程中心为技术交流平台,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培养监测技术、仪器设备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政府、行业和社会提供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  该中心建设期两年。请按照《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和跟踪世界环境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注意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按要求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土豆:仪器厂商与政府部门合作,合作的方式,合作的深度,合作的可行性....欢迎大家畅所欲言。

  •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8—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制糖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控制制糖废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制糖废水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糖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0-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袋式除尘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控制粉尘和微细粒子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袋式除尘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袋式除尘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调试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1-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规范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在污水处理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主要设备、检测和控制、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代替GB 4287-9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废止。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缫丝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缫丝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毛纺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毛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洗毛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毛纺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麻纺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麻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麻纺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

  • 国家将建设20个环保重点实验室

    [font=宋体][size=12pt] [size=18px] 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第二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精神,面向国家环境保护与管理决策的科技需求,大力提升环保领域的知识创新能力。进一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先在支撑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重点学科领域,高目标、高起点地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到2015年,在涉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家环保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学科方向,计划新建成1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到2020年,再建成1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基本建成与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科技需求相适应的重点实验室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先进、运行高效、良性发展的科研实验平台,成为国家环境保护科研和管理决策的重要支撑。[/size][/font][/size][size=18px][font=宋体][size=12pt] [/font][/size][font=宋体][size=12pt]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解决环境保护重大和关键性难题;建设与发展环境科学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学术带头人,培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学术研讨和专题交流,掌握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向,向环境保护部提供相关领域科技发展报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并开展科学普及活动。[/font][/size][/size]

  • 【转帖】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HJ 496-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不含核环境工程技术)的分类与命名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环境工程技术及工艺单元的分类与命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918371534879940.pdf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治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及恶臭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以我国当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染治理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和已建污染治理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013328157501138.pdf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TOC)的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TOC)的测定,检出限为0.1 mg/L,测定下限为0.5 mg/L。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的整合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8月31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9月29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废止。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106488154189922.pdf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溴化容量法。本标准适用于含高浓度挥发酚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废止。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106496512963355.pdf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废止。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106498406198529.pdf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臭氧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测定。相对封闭环境(例如:室内、车内等)空气中臭氧的测定也可参照本标准。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的修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年3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废止。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106500279601567.pdf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稀释与接种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本标准是对《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废止。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106502268873646.pdf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溶解氧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溶解氧的电化学探头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盐水中溶解氧的测定。本标准是对《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废止。下载链接:http://kjs.mep.gov.cn/hjbhbz/bzw ... 106503820448426.pdf

  • 【转帖】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函[2009]1353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于军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0531)8587004613705311831  传真:(010)66556218  电子邮箱:yujunsdjn@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政编码:100035       2500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转帖】环保部发布一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6月起施行

    中新网6月2日电 环境保护部网站日前发布一批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详情如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 HJ 460—2009 )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的统一建设、管理,实现全国环境保护部门网络互联互通,保障环境业务数据的实时、有效传输,为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环境信息三级骨干网络网际互连,以及全国信息网络建设的原则、基本流程、骨干网络建设、局域网络建设,IP地址和域名规划,机房建设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和地市级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区、县级环境保护局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亦可参照执行。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 HJ 461-2009) 为规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网络管理工作,提高网络管理维护水平,保障各级环境信息网络运行平稳、有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的内容,对网络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机房维护管理、安全维护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所属的环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所进行的维护工作。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工业锅炉及炉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脱硫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石灰法、钠钙双碱法、氧化镁法、石灰石法工艺,配用在蒸发量≥20 t/h(14MW)的燃煤工业锅炉或蒸发量<400t/h的燃煤热电锅炉以及相当烟气量炉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的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分享】9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434-2008)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除尘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新建、改建、扩建除尘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和已建除尘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435-2008)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主要生产工艺中烟(粉)尘的治理原则和措施,以及除尘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新建、改建、扩建除尘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和已建除尘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HJ 440-2008)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通常分为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建筑群),可按需要分为规划设计阶段和验收阶段两个阶段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 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606/t20160617_354719.htm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环办〔2010〕86号)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能力,项目参与人员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承担监测方法标准的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或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已经建立并实行了较为完备的监测工作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具备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试剂等实验条件,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标准验证工作,保证验证结果客观、真实。  (四)保证高质量完成标准项目任务和项目相关材料(如编制说明、评估报告、体系设计报告等)的编写工作,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能达到出版要求。  (五)承担过国家环保标准项目工作的单位及拟担任标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没有出现过在未办理项目变更、调整事宜的情况下,擅自拖延或中止项目,无故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六)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经费预算根据项目任务实事求是申报;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正在承担标准项目10项以上(含10项)的单位(环境保护部所属正司级单位以二级单位计),或者正在承担标准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个人,2017年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评审。  二、承担单位征集和确定方式  标准项目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请项目申报单位对照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6月26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申报表将由科技标准司统一分送各分管业务司,由分管业务司组织申报单位答辩,经专家质询和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答辩时间初步定于6月26日-7月1日期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10-15分钟汇报演示材料,着重介绍对拟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和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科研及标准工作经验、人员安排及经费预算)。  若某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均不能达到承担该项目的要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可撤销该项目。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报送要求  (一)按照环保标准制修订和评估工作的最新要求,排放标准应充分调研、实测企业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水平,科学论证污染物项目与限值,加强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技术成本分析以及达标率测算,在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标准实施评估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充分体现上述内容,详述技术路线、工作内容与资金需求(其他项目参照此要求执行)。  (二)按照资金预算管理要求,请细化项目工作经费的使用方案(如开展调研和测试工作的次数和数量等)。  (三)申报材料的电子件请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纸质文件请邮寄至指定的联系人,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  (四)电子邮件标题和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申报”,申报表电子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归口管理业务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6,66556215  电子邮箱:biaozhun2016@126.com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     2.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申报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6日

  • 【资料】-微波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应用

    微波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应用:2002中国水污染防治与废水资源化技术交流研讨会中的一篇文献:[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5601]微波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应用[/url]

  • 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HJ2526-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饮食业油烟的排放管理,规范油烟检测仪设计生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荷电量检测原理测试饮食油烟排放浓度的仪器。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薄层色谱法车用汽油中清净剂快速测定仪(HJ2525-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汽车发动机污染物排放,监管车用汽油中清净剂的添加,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薄层色谱法测定车用汽油、乙醇汽油中清净剂的测定仪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检测车用汽油、乙醇汽油及甲醇汽油中是否加入了足量的以聚异丁烯胺和聚醚胺(分子量为600-1500)为有效清净物质的清净剂的快速测定仪。本标准为首次制订。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螺杆泵(HJ2524-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单螺杆泵的生产、制造,提高单螺杆泵的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单螺杆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含有固体颗粒及纤维介质的单螺杆泵。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袋复合除尘器(HJ2529-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大气污染,规范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验收,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袋复合除尘器(以下简称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个箱体内安装电场区和滤袋区,将静电和过滤两种除尘技术复合在一起的电袋复合除尘器。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膜生物反应器(HJ2527-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膜生物反应器生产制造,提高膜生物反应器的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膜生物反应器的定义、分类与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日处理水量不大于500m3/d的生活污水和可生化处理的工业废水处理或回用的膜生物反应器。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通风消声器(HJ2523-2012代替 HJ/T 16—1996)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通风消声器产品质量水平,指导通风消声器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通风消声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配套使用的消声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通风消声器》(HJ/T 16—1996)废止。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制订技术导则(HJ2521-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推动环境保护产品的标准化,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殊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构成要素、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以及其他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制修订。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HJ2528-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设计和生产,提高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生活污水和处理可生化工业废水的工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HJ 2522—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生产、制造,提高紫外线消毒装置的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水、医院污水、畜牧养殖场污水等消毒工艺的紫外线消毒装置。自以上规章、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规章、标准废止:《通风消声器》(HJ/T 16—1996)[

  • 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环境保护领域实习生职位,坐标北京,速来围观!

    [b]职位名称:[/b]环境保护领域实习生[b]职位描述/要求:[/b]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在读研究生。善于学习,写作能力强。主要从事调研、论证等工作。[b]公司介绍:[/b] 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于北京海淀上地高新科技园区,由一批资深仪器人联合创建,主要致力于实验室样品制备及分析仪器的全自动化业务。公司以解放实验室分析人员为企业使命,打造智能实验室为企业理想。我们首期业务从自动化仪器做起,核心目标着力解决目前费时费力的制样、制液工作,推出了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大通量多组份配液机器人、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净化仪、实验室自动COD、BOD5分析仪等业务...[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47756]查看全部[/url]

  • 环境保护工程方面的中级职称

    [align=left]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align][align=left]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align][align=left](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lign][align=left]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1项以上;[/align][align=left]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2项以上,并是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align][align=left]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订、修订区域性环境标准或撰写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以上;[/align][align=left]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1项以上推广和开发环境保护新产品、新软件、新材料、新技术工作,或对企业三废治理提出工艺技术改进方案1项以上。[/align][align=left](二)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lign][align=left]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日处理量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2项以上,或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项以上,或年处理量1万吨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align][align=left]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总投资10万元以上的噪声控制、振动控制、辐射防治工程2项以上;[/align][align=left]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市级以上环境规划或中型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2项以上及报告编写;[/align][align=left]4.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以上环保科研课题或应用软件开发研究工作1项以上;[/align][align=left]5.作为技术骨干负责中型以上企业环境保护技术工作或污染防治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align][align=left](三)从事环境监测、监察、督查、评估、信息、固废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lign][align=left]1.参加环境监测包括采样、分析、提交数据报告等全过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align][align=left]2.参加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分析、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等全过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align][align=left]3.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主管部门以上科技课题2项以上;[/align][align=left]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区域环境标准、监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1项以上;[/align][align=left]5.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写等工作3项以上;[/align][align=left]6.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推广和开发环保新产品、新软件、新工艺、新技术工作1项以上。[/align][align=left]六、业绩成果条件[/align][align=left]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lign][align=left](一)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color=#000000]以奖励证书为准,[/color]限额定人员);[/align][align=left](二)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align][align=left](三)在国家或省级实验室质量保证与质控考核中成绩合格者(附合格证);[/align][align=left](四)参与主持完成中型环保(污水、固废、废气、噪声、辐射等)工程1项以上,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align][align=left](五)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总投资2千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市、地级以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生态环境评价、生态恢复工程,经市级以上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附验收材料);[/align][align=left](六)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环境标准、地方性法规(规章)或撰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align][align=left](七)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环保新产品、新软件、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成果推广后,取得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附推广依据);[/align](八)参与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环境评估、宣传教育等工作,其成果有2项以上被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附采用依据)。

  • 【分享】《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和《环境保护程序》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要求实验室有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和环境保护程序,上次在网上查了好多地方都没找到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的程序,现本人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资料编制了两个程序,与大家分享,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9418]《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9419]《环境保护程序》[/url]

  • 【转帖】今年我国将在十大战略领域设国家实验室

    科技部日前正式批准在我国10个重要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其中新能源国家实验室将落户大连。  据了解,自2000年我国进行首家国家实验室试点以来,2003年科技部又批准了5家试点,经过论证,现已被确认是一种成功的模式,正式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  据介绍,2007年将在全国陆续启动的10个国家实验室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涵盖海洋领域、航空领域、人口健康领域、核能领域、新能源领域、先进制造领域、量子调控方面、蛋白质研究方面及农业、轨道交通等领域。主要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卫生部和中国科学院牵头,依托国家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学分期建设,包括中国海洋大学建“青岛海洋科学和技术国家实验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航空科学和技术国家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研究院建“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实验室”、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建“磁约束核聚变国家实验室”、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建“清洁能源国家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建“海洋和船舶工程国家实验室”、南京大学建“微结构国家实验室”、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建“蛋白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这些国家实验室建成后,实验室负责人和主要学术带头人将向全球招聘。

  • 【转帖】今年我国将在十大战略领域设国家实验室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科技部日前正式批准在我国10个重要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其中新能源国家实验室将落户大连。 据了解,自2000年我国进行首家国家实验室试点以来,2003年科技部又批准了5家试点,经过论证,现已被确认是一种成功的模式,正式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 据介绍,2007年将在全国陆续启动的10个国家实验室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涵盖海洋领域、航空领域、人口健康领域、核能领域、新能源领域、先进制造领域、量子调控方面、蛋白质研究方面及农业、轨道交通等领域。主要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卫生部和中国科学院牵头,依托国家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学分期建设,包括中国海洋大学建“青岛海洋科学和技术国家实验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航空科学和技术国家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研究院建“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实验室”、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建“磁约束核聚变国家实验室”、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建“清洁能源国家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建“海洋和船舶工程国家实验室”、南京大学建“微结构国家实验室”、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建“蛋白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这些国家实验室建成后,实验室负责人和主要学术带头人将向全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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