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仪器信息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专题为您整合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话题讨论。

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相关的论坛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list]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b]组织实施[/b]1)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主管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2)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在配合完成国家监控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计划的20%。3)农业农村部部属有关事业单位、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部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承担相关检测任务。动物实验室,拥有SPF级实验动物屏障设施。现已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具备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肥料、微生物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等产品毒理安全性评价以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的CMA检验检测资质。可开展毒理安全性评价和保健食品功能性评价试验。[/list]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我部制定了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见附件1,以下简称《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主管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在配合完成国家监控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计划的20%。农业农村部部属有关事业单位、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部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承担相关检测任务。二、抽检要求(一)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相关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官方兽医进行采样,并在抽样单上签字;相关检测机构根据需要赴采样现场协助官方兽医开展采样。(二)抽检活动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附件2,以下简称《操作要点》),并按要求填报抽样信息(见附件3)。(三)畜禽产品样品应从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开展鸡肉、鸡肝以及鸡蛋中违规用药检测的,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应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四)科学确定抽样方式。全年均匀抽样,不得在某一时段集中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五)兽药残留检测按照《201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附件4)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各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调整本计划确定的检测限、检测方法的,应事先向全国兽药残留和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残留办”)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再进行检测。(六)对于已发布过确证方法并以筛选方法或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应进一步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检测结果作为上报数据。(七)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检测结果汇总表。(八)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在检测出阳性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送抽样单位(官方兽医所在单位)及其所在地省级及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后续跟踪抽样、检测程序,抽样比例为1∶5,即每发现一份阳性样品,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每次5份样品。后续跟踪抽样检测样品数列入辖区残留监控计划,获得结果后按要求填报表格。。三、结果处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超标产品的后续处理,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跟踪督办,样品来源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农业农村部门、海关部门反馈的残留超标检测报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农牧发〔1999〕8号)启动追溯程序。(一)根据残留超标样品反馈信息溯源动物养殖场,对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兽医处方、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二)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改正措施,并监督整改。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使用了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监督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发现假劣、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要清缴销毁,及时报告本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从重处罚的情形,应依法对相关兽药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予以从重处罚。(四)超标样品处理结果要及时报本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调查处理记录,记录存档2年以上。对海关部门超标检测报告的处理结果按原渠道及时反馈。四、工作要求(一)承担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按照《操作要点》完成检测样品的抽样、登记、保存、交接和检测工作。(二)承担检测任务单位于2019年5月底、7月底、9月20日和11月底前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和相关表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次报残留办。(三)残留办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汇总和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和12月10日前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四)我部将每半年度对畜禽及畜禽产品、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及时报送监测阳性样品、实施追溯以及处理处罚情况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五)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畜牧兽医局和残留办。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1年上半年动物产品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3号)要求,各地上报了上半年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经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上半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15日。检测鸡肝、鸡肉、鸡蛋、牛奶、牛肉、羊肉、猪肝、猪肉、猪尿等9种畜禽动物组织及产品;检测药物及禁用物质包括β-受体激动剂、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喹乙醇残留标示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阿维菌素类、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氯羟吡啶、替米考星共计17种(类)。样品采自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上半年绝大部分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和结果上报工作,监控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 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点

    2014年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测内容(畜禽产品及蜂类):1.鸡肉:检测地克珠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己烯雌酚、氯霉素、氯羟吡啶、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四环素类、泰乐菌素、替米考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2.鸡肝:检测地美硝唑/甲硝唑、磺胺类、氯霉素3.鸡蛋:检测氟喹诺酮类4.牛奶:检测β-内酰胺类、阿维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地塞米松、氟喹诺酮类、磺胺类、甲砜霉素、林可胺类和大环内酯类、氯霉素5.牛肉:检测阿维菌素类、克仑特罗、同化激素、头孢噻呋6.羊肉:检测磺胺类、氯霉素7.猪肝:检测β-受体激动剂、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8.猪肉:检测地美硝唑/甲硝唑、地塞米松、磺胺类、四环素类、头孢噻呋、氟喹诺酮类、替米考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9.猪尿:检测β-受体激动剂10.蜂蜜:检测氯霉素、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1年上半年动物产品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农办医[2011]6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3号)要求,各地上报了上半年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经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上半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15日。检测鸡肝、鸡肉、鸡蛋、牛奶、牛肉、羊肉、猪肝、猪肉、猪尿等9种畜禽动物组织及产品;检测药物及禁用物质包括β-受体激动剂、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喹乙醇残留标示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阿维菌素类、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氯羟吡啶、替米考星共计17种(类)。样品采自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上半年绝大部分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和结果上报工作,监控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监控结果 截至2011年7月15日,上半年共完成6254批畜禽产品残留样品的检测,占全年计划任务的48.73%,其中未检出样品6124批,检出但低于残留限量标准的样品127批;超过残留限量标准的样品3批,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05%,比去年同期的0.19%下降了0.14个百分点(见附件)。主要超标物质为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和磺胺类总量(磺胺间甲氧嘧啶和磺胺喹恶啉)。 按检测药物统计,完成168批卡巴氧残留标示物残留样品的检测,1批猪肝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60%;完成1092批磺胺类残留样品的检测,2批鸡肉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1.72%;完成474批β-受体激动剂、364批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714批氯霉素、521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140批喹乙醇残留标示物、816批氟喹诺酮类、238批四环素类、20批阿维菌素类、473批β-内酰胺类、547批氨基糖苷类、229批林可胺和大环内酯类、46批泰乐菌素、101批氯羟吡啶、311批替米考星残留样品的检测,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按检测动物组织统计,完成982批鸡肉样品的检测,2批磺胺类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1.72%;完成465批猪肝样品的检测,1批卡巴氧残留标示物样品超标,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0.60%;完成224批鸡蛋、1075批鸡肝、1631批牛奶、20批牛肉、168批羊肉、177批猪尿、1512批猪肉残留样品的检测,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三、问题分析 2011年上半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总体超标率为0.05%,比去年同期持续下降,但检出且低于残留限量标准的批次较多。分析原因,动物养殖不规范用药现象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卡巴氧等违禁药物问题仍有发生,动物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用药监管工作,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要高度重视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下半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按时上报检测结果。检测出阳性样品的省份要严格执行阳性样品跟踪检测和追溯制度,并上报跟踪检测结果。要积极参与残留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对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存在问题的,要认真分析、总结,提出修订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 我国兽药残留方面专家出来喊话了:科学看待兽用抗生素放心消费动物产品

    近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危险因素之一”的研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使公众全面客观了解我国兽用抗生素使用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情况,记者采访了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研究员徐士新和中国兽药协会副秘书长耿玉亭。 记者:近年来,抗生素问题屡见报道,请问到底应该怎样评价抗生素? 徐士新:两句话。一是功不可没。抗生素的出现和使用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抗生素对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作用同样功不可没,尤其是对人畜共患病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感染细菌性疾病的几率。许多致病性细菌,如副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仅会感染动物,而且会通过食物链感染人。如果不用抗生素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病原会在环境中大量释放,严重威胁我们人类的健康。因此,养殖业使用抗生素,从“传染源”上切断了这些人畜共患病原菌的传播,极大地减少了人类感染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第二句话,就是要规范使用。若在养殖过程中规范使用兽用抗生素,动物产品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所谓规范使用,就是指使用的兽用抗生素产品必须是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并严格按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使用,包括使用动物对象、适应症、用法和用量、休药期等。(下转第四版) 记者:我国养殖业可以使用的兽用抗生素品种有多少?这些兽用抗生素是否安全? 徐士新: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其中抗生素主要品种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8类,共56个品种;合成抗菌药主要品种有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其他合成抗菌药共3类,共45个品种。其中,允许添加到饲料中能长期使用的抗菌药物添加剂有22个产品。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抗生素,动物产品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记者: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抗生素残留是否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徐士新:抗生素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这个安全限量是假设人一生中每天都摄入这个量也不引起任何危害。农业部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也制定发布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 根据MRL标准,抗生素允许在动物产品中微量存在,人们食用含抗生素残留低于MRL标准的动物源性食品是安全的,这是严格按科学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在实际生产中,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抗生素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产品就视为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抗生素残留,就认为其不安全,这是一种误解。 记者: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是否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 徐士新:国际上兽药残留安全限量标准主要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标准为主要依据。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共同创建的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 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少量参考美国和欧盟。据了解,我国有302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同,26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严于CAC,仅8个残留限量指标值宽于CAC。因此,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98%的可比指标值已达到或超过CAC标准。 记者:我国是否有开展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检测?总体状况怎么样? 徐士新:自1999年开始,农业部每年都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年均抽检动物产品1.4万余批,检测包括肉、蛋、奶等9种动物组织样品,检测的兽药包括头孢噻呋、甲砜霉素、大环内酯类等抗生素在内共计24种(类)。检测结果显示,兽药残留超标率从1999年的1.43%降至2015年底的0.11%,2015年共检测畜禽及其产品兽药残留样品16462批次,合格16444批,合格率99.89%。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记者: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因素之一,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徐士新:据了解,目前尚无法建立起食品中抗生素残留与儿童肥胖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证明儿童肥胖的产生是因动物产品中抗生素残留所致。如果不排查其他主要因素,如家庭的饮食结构、遗传因素、生活方式、个体饮食量等,仅用尿中抗生素的残留检测值就作出与肥胖相关的结论,不科学也不严肃。我认为,任何危害与剂量之间都存在相互关系,离开剂量就无从谈起。人们因暴露于食品中极低浓度的药物残留而使健康面临可察觉的不良风险的可能性非常低。 记者:我国养殖业抗生素使用情况怎样?耿玉亭:据中国兽药协会初步统计,2014年度,全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30万吨,其中出口0.99万吨。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畜牧饲养大国,我国饲养量牛约1.55亿头、羊5.91亿头、猪12.01亿头、家禽173.21亿只和兔7.4亿只。这么大的饲养量,但我国畜禽养殖抗生素的使用量却没有因此而大幅增加。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推进,我国养殖用抗生素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记者:抗生素监管方面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今后如何监管? 耿玉亭:据了解,农业部对兽药安全和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问题高度重视,对抗生素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实施严格的兽药注册审批制度。近几年农业部批准的兽用抗生素,绝大部分为动物专用品种。对人用重要抗生素品种采取了更加严格的限用制度,禁止用作兽用抗生素使用。二是对包括兽用抗生素在内的兽药实行分类管理,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三是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停用、限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品种。2015年9月,明确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四是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2015年,农业部制定发布了《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拟利用5年时间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问题,切实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五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实施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措施,严厉打击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违禁兽药行为。六是强化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兽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安全用药,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违规使用兽药和药品行为。七是组织实施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全面监控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状况。八是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减少养殖过程中使用抗生素及其他兽药。 下一步,农业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为科学实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二是继续强化兽药残留监控和抗菌药专项整治,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兽药使用监管,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兽用抗生素风险评估工作力度,及时停用、限用高风险品种。五是实施新型执业兽医管理制度,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养殖用药。六是创新改革兽药监管机制,利用电子追溯码标识技术建设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实现全程追溯管理。七是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和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八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兽药规范生产、合法经营和科学使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合力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转帖】渠县畜牧食品局强化兽药安全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

    为确保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加快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的步伐,我局“三举措” 积极开展[url=http://www.ppsyw.com/][u]兽药[/u][/url]安全监管与[url=http://www.ppsyw.com/][u]兽药[/u][/url]残留监控,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大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养殖场和农户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兽药。 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与使用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规范兽药经营许可,从源头上控制禁用兽药和假冒伪劣兽药流入养殖环节。 三是强化兽药使用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滥用、违规使用兽药行为,督促养殖业主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规范动物养殖用药。严格按照《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医发[2009年]006号)要求,加大兽药残留检测力度。对残留超标样品,认真实施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对重点养殖场的兽药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查自备兽药、用药记录和休药期记录,对使用禁用兽药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的不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养殖环节动物产品安全

  • 【资料】【转帖】兽药残留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兽药残留的原因、危害及对策兽药残留的原因不执行休药期规定一些畜禽养殖场(户)不按休药期的要求,在畜禽出栏前或奶用畜产奶期间还继续使用兽药,造成兽药残留,最为典型的是患乳房炎的产奶牛在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所产的“抗生奶”仍然出售,供人食用。   动物疫病威胁,导致滥用药物由于我国目前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给养殖业带来极大威胁,且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一些养殖场(户)为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及死亡,提高成活率,增加经济效益,滥用药物,特别是滥用抗生素。   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等违禁兽药盐酸克伦特罗、喹乙醇等药物能改善畜禽胴体品质,加快生长速度,提高瘦肉率,但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一些不法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为追求经济利益,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兽药,造成多起中毒事件。   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兽药、违禁药物。   小规模兽药企业过多,其产品质量难以达到标准,同时增加了监管难度。   法律滞后,监管不力国家对兽药残留检验、监测、监管立法滞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缺乏专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导致监管不力。   养殖水平较低长期以来,我国畜禽饲养仍以农户散养为主,而且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分散饲养,加大了控制兽药残留的难度。   对兽药残留的危害认识不足由于药残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测才能发观,人们无法用感官发现,故容易被人忽视。   兽药残留的危害过敏反应动物使用抗生素后可在体内残留累积,人类食用含抗生素残留的动物产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中毒一些含药残的动物产品可引起人体中毒,最典型的莫过于国内外都曾发生过的食入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猪内脏发生的中毒。   产生抗药性人体食用含抗生素残留的动物产品达到一定量以后,使敏感菌产生耐药性,人类感染后使用抗生素无效或药效下降,对人体健康构成很大威胁。   三致作用一些药残进入人体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如呋喃西林是一种致癌抗生素,其残留对人体产生致癌作用;丙咪唑类药物残留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突变作用。   激素样作用兽用激素类药物残留,影响人体正常激素水平和功能,使儿童肥胖、早熟等。   影响贸易由于畜产品药物残留危及人体健康,使用违禁兽药及药物残留超标,导致我国畜产品出口受阻,极大地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如何应对兽药残留   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饲料安全标准、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及兽药残留标准,使对兽药残留的监控、对违规用药造成残留超标事件的查处等活动能够依法进行。   健全机构加快兽药残留管理和监测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使之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兽药残留管理和检测网络。   严格执法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   制定计划建立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尤其要制定未来5年至10年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把对人体健康危害大、国外重点监测、国内有滥用倾向的兽药列入重点监控计划中。   加强监测兽药饲料监察机构应加强畜产品安全控制的意识,主动承担检测、监测和科研任务,对养殖场(户)、屠宰场和食品加工厂开展兽药残留的实际检测工作,为兽药残留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多种措施进行宣传,使养殖场(户)、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个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以及广大消费者了解、掌握科学使用兽药和饲料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畜产品安全问题的认识,降低药残危害。   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及养殖过程的监管。   积极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执法行为与服务行为区别开来,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兽医从业资格准入制度,突出执法职能,本着精简高效、责权分明、规范执法、强化服务、完善机构、稳定队伍的原则,建立新型的兽医体系。   建立标准养殖小区规范养殖技术,强化养殖过程的监管。   畜禽养殖场必须在规定停药期后,方可出栏畜禽,在休药期间不得出售畜禽供人食用。   在饲养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必须是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违禁药物、未被批准的药物、可能具有“三致”作用和过敏反应的药物。   做好用药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厂、畜禽养殖场(户)要严厉查处,对查出的含违禁药物的饲料、兽药、畜禽及其产品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有关单位(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提倡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饲养加大动物疫病防治力度,减少疫病发生;加强科学饲养管理,提高动物抗病力,减少药物使用,降低(避免)药残,确保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 【分享】EFSA发布动物和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技术报告

    2010年4月19日消息,因欧洲委员会的援助请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表了一份关于动物及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技术报告。   Report for 2008 on the results from the monitoring of veterinary medicinal product residues and other substances in food of animal origin in the Member States (2008年原产于成员国的动物源食品中兽药产品残留和其他物质的监测结果报告)   这份报告被纳入欧盟委员会2008年关于欧盟成员国实施国家残留监控计划情况的年度报告。   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技术报告,除兽药外,其中也包括污染物等其他物质,通过与欧盟立法规定的限定值进行比较,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Council Directive 96/23/EC of 29 April 1996 on measures to monitor certain substances and residues thereof in live animals and animal products (理事会指令96/23/EC,关于监控活体动物和动物产品中某些物质和残留物的措施以及撤销85/358/EEC指令和89/187/EEC和91/664/EEC决定31996L0023)   该报告以2008年27个欧盟成员国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报告了超过75万份的目标样品,结果其中发现不到2000个(0.27%)超过了法定限制。   报告中,抗菌药的使用占了不合格结果的46%,其次为激素(19%),归类为“其他兽药产品”的占18%。根据动物种类分,结果中发现,猪的比例最高(39%),其次为奶牛(31%)和家禽(17%),这些群体动物也占据了不合格样本的大多数本文来自: 富农网(www.d288.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shouyao.d288.com/hyxx/100426174676.html

  • 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作用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05073b][size=16px]  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作用,兽药残留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动物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主要作用:  一、食品安全保障  检测兽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仪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食品(如肉类、禽类、蛋类、乳制品等)中的兽药残留,包括抗生素、激素、抗寄生虫药等。这有助于防止因兽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定量检测:通过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对食品中的兽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确保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量在国家规定的安全限量之内。  二、合规监管  监管农产品和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仪可用于监管部门对农产品和动物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者在使用兽药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促进国际贸易:许多国家在进口动物产品时都有严格的兽药残留标准。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要求,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三、兽药使用控制  监控兽药使用情况: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帮助养殖业者监控兽药使用情况,确保按照正确的剂量和时机使用兽药,从而减少兽药残留产生的风险。  提高兽药使用效率:通过定期检测兽药残留,养殖业者可以及时调整兽药使用方案,提高兽药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四、环境保护  监测环境样品:兽药残留不仅可能存在于食品中,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帮助监测水体、土壤等环境中是否存在兽药残留,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通过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中的兽药残留问题,可以防止兽药残留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五、其他应用  畜牧兽医部门:畜牧兽医部门可以利用兽药残留检测仪对动物疫病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控制疫情。  超市、农产品市场:超市、农产品市场可以利用兽药残留检测仪对肉类产品进行自检,确保销售的肉类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畜禽养殖、屠宰企业: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可以利用兽药残留检测仪对肉类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总之,兽药残留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国际贸易、控制兽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兽药残留检测仪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7/202407041009250605_7934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color][/font]

  • 【讨论】关注欧盟新版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

    为确保动植物源性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低于最大残留限量,并评估消费者摄入食物的农药暴露量,欧盟发布了新法规(EC)NO.901/2009用来代替(EC)NO.1213/2008法规,内容涉及到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动植物源性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该法规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欧盟认为,农药的使用每3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每次欧盟都会制定一个3年的食品监控计划。(EC)NO.1213/2008法规就制定了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食品监控计划。2009年9月28日欧盟经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又发布了(EC)NO.901/2009法规对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食品监控计划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取消了(EC)NO.1213/2008法规,而2009年仍执行原来的计划。另外,欧盟监控计划中的部分监控样品会从部分欧盟进口产品中扦取。据统计,样品来自进口食品的不合格检出率高于来自欧盟成员国内的扦取样品。 欧盟的农产品残留监控行动是政府主导的行为,通过法律的手段赋予其相应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残留监控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法律基础明确。通过法律手段明确执法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关监管程序和方法。 二是抽样制度科学。抽样计划均是根据生产或进口产品的数量或重量,按一定比例确定抽样数量,这个比例根据不同产品进行动态调整。抽样比例根据统计学要求设计,以保证其在一定置信水平样品的代表性。 三是检测高效准确。欧盟兽药残留检测机构分为欧盟基准实验室、国家基准实验室和常规检测实验室,分别承担不同的检测工作和任务。在残留检测中都形成了“快速筛选+准确确认”的高效检测模式。 四是结果处理得当。欧盟各成员国每年向欧盟提交年度残留监控报告,如果在共同体内检出阳性样品,成员国的主管当局须及时获取所有必要信息验明有关动物的原始出处,及时调查残留出现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从第三国进口的食品检测呈阳性,会将所有使用制品的种类和有关批次通告欧盟委员会,并立即通知所涉及的边检站。此外,欧盟还建立了针对常规食品安全的快速警报体系。

  • 【分享】关于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05]3号 关于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是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实施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保证动物性产品安全的特殊产品,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残留检测结论的科学、准确和残留监控效果。自1999年我部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来,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的市场需求量激增。但据了解,由于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未纳入规范化管理,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均未经严格审查,导致残留检测试剂(盒)市场混乱、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实行备案制,必要时做比对实验。自发文之日起,进口试剂(盒)和国产试剂(盒)均须向我部兽医局申报,至2005年底前履行并完成备案手续。二、申报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需提交以下技术资料:(一)申请报告;(二)产品研制概况;(三)产品生产工艺;(四)产品质量标准;(五)产品稳定性试验;(六)产品技术参数,包括标准曲线、检测限、准确率、回收率等;三、农业部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负责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的技术审查工作,在收到申报资料的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我部兽医局。四、我部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定期发布允许进口或允许生产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不得进口、生产和使用。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一 日

  • 关于2013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中多西环素不得检出的疑问?

    关于2013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中多西环素不得检出的疑问?

    对于四环素药中多西环素多年都没有明确的检测要求。为什么在今年的监控计划中出现了,并且一出现就要求不得检出。大家有没有人很知道后边有什么样的背景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9/201309231001_466386_1606562_3.jpg附录4: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doc水产品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xls

  • 兽药残留检测仪适用范围

    兽药残留检测仪适用范围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0/202310191026117648_2350_5604214_3.png!w690x690.jpg[/img]  兽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食品和食品来源动物组织(如肉类、乳制品和鱼类)中兽药残留的仪器。它在多个领域中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  食品安全检测:用于检测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这包括肉类、奶制品、禽肉、鱼类等食品。  兽医和畜牧业:在畜牧业中,用于监测动物组织中的兽药残留,以确保畜禽养殖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生产和加工: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以确保其产品中不含有超出法规允许的兽药残留。  出口和进口检验:兽药残留检测仪在食品出口和进口国家中使用,以确保进口食品符合目的国或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  食品检验实验室:政府和私营实验室使用这些仪器来进行兽药残留检测,以监控市售食品的合规性。  科研和学术研究:科研机构和大学研究实验室可以使用兽药残留检测仪来进行兽药残留相关的研究,以了解兽药的使用对食品和食品来源动物组织的影响。  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主要目标是检测食品和动物组织中可能存在的兽药残留物,以确保这些残留物在法规规定的安全水平内。这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免受潜在的健康风险,同时也有助于监管机构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符合法规。检测仪器的具体用途和性能特点可能因制造商和型号而异,因此在选择特定的仪器时需要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评估。

  • 农业部2016年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解读

    农业部2016年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解读1.监测项目增加的项目:鸡肉中金刚烷胺残留、牛奶中四环素类残留、牛肉中阿苯达唑及其主要代谢物残留、羊肉中阿苯达唑及其主要代谢物残留、猪肉中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残留。删除的项目:猪肝、猪肉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2.监测方法猪肉、鸡肝中地美硝唑/甲硝唑检测方法,原采用液相色谱质谱法LC-MS-MS(1025号公告-2-2008修订版),现采用文件附录中的方法,现方法与原1025号公告-2-2008比较变化较大,但1025号公告-2-2008修订版无法查到。3.监测数量从动物种类来看,鸡及牛样品变化不大,但大幅度提高了羊样品监测量,而猪组织样品监测量则大幅降低,这与删除了猪肝、猪肉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监测有很大关系。 样品类型2015年任务2016年任务增减鸡组织40304270+5.96%牛组织及牛奶34503274-5.10%羊组织410520+26.83%猪组织42753275-23.39%在具体检测项目上,部分项目检测数量变化较大,主要有: 化合物样品种类2016年2015年增减 鸡组织 地美硝唑/甲硝唑鸡肝50100-50.00%氯霉素鸡肝220100120.00%氟喹诺酮类鸡肉250590-57.63%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鸡肉300100200.00%替米考星鸡肉15010050.00%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鸡蛋15010050.00%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鸡肉400650-38.46% 牛组织及牛奶 地塞米松牛奶116252-53.97%氟喹诺酮类牛奶216350-38.29%林可胺类和大环内酯类牛奶100150-33.33%头孢噻呋牛肉1508087.50% 猪组织 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猪肝100150-33.33%地塞米松猪肉200420-52.38%四环素类猪肉250620-59.68%头孢噻呋猪肉15010050.00%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猪肉15010050.00%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测的重心在发生着轻微的变化,这些变化也可以给基层在新一年的兽药残留监测工作中提供一些思路。

  • 【原创】兽药残留检测:沧海寻一粟

    看这里实在是冷清,转篇文章大家看看  有很多事物,会让我们产生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心理。兽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方面,兽药能够治疗和预防畜禽的很多疾病,让它们能够健康生长,也给人类提供没有疾病的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另一方面,我们对于兽药残留始终有一种深切的恐惧。   在对兽药的“爱”与“恨”之间,兽药残留专家们划出了一个谨慎的界限:把兽药残留控制在对人体安全的范围内。   这个界限有多精确?课题组负责人、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沈建忠提供了一个计量单位“ng/g”。把它通俗化的“换算”一下,就是“在1000吨的物质中,必须能够检测到1克的药物残留”。   同时,考虑到实际应用的需要,除了准确之外,检测的方法必须还要满足“快速”和“经济实用”的要求。   国家“十五”食品安全重大科技专项课题“阿维菌素类残留检测技术研究”,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动物性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免疫快速检测技术以及定量确证检测技术。   课题目标:瞄准全球使用规模最大的兽药   从畜牧业诞生以来,如何驱除动物身上的寄生虫是一个让所有饲养员头疼的问题。然而,人们苦于没有一种很好的办法。   1976年,阿维菌素类被首次发现,并且迅速在世界范围内被大规模推广使用。世界主要农牧业国家普遍应用此药,如在美国、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等国家和地区,阿维菌素类占驱虫药市场50%以上。据介绍,目前已商品化的阿维菌素类药物至少有8种,主要有阿维菌素、依维菌素、多拉菌素、莫西菌素等。这类药物是目前兽医临床上用量最大的抗寄生虫药,对各种寄生线型动物和节肢动物具有很强的抑杀作用。   1998年全世界仅依维菌素的年销售额即为17亿美元,居兽药单项销售额第一名。而且,随着各种剂型专利的全面到期,阿维菌素类(包括农药、兽药、医药)的全世界年营销额可达上百亿美元。   这类药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药效持久。这也就意味着它在动物体内残留的时间比较长,因此,检测残留量就是一个非常必要和实际的要求。尤其是1997年Merck公司开发出来的第二代大环内酯类内外抗寄生虫药物:爱普菌素。这种新药比其他的阿维菌素类持续时间更持久。   虽然哺乳动物对阿维菌素类药物的耐受性较无脊椎动物高得多,但是按WHO五级分类标准,阿维菌素类仍属高毒化合物,而且在动物体内残效时期长。因此,动物组织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受到极大关注。美国、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中国等均制定了阿维菌素类药物的最高残留限量。   针对全球销量最大的一类兽药,寻找一种准确、快速、经济、实用的检测方法,这是本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专家点评:   阿维菌素类药物是一类广谱的抗体内外寄生虫的药物,目前家畜(牛、羊、猪)使用的抗寄生虫药大多为该类药物。该类药物大多为浇泼剂型,在动物体内存在时间特别长,难以确定休药期,必须建立相应的检测方法。本课题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建立快速筛选、常规定量和确证一体化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多残留检测方法:处理样品“多快好省”   “阿维菌素类药物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使用剂量小,分子量大,而且缺乏显著的分析基团,其残留分析过程比较复杂,几十年来,人们从分离和检测两方面对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分析方法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很大进展。”沈建忠说。   阿维菌素类药物水溶性差,极难气化,而且尚无可行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衍生化法。目前阿维菌素类药物在畜禽产品中的残留分析方法主要是液相色谱(LC)法。但是,由于液相色谱和[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等仪器分析方法样品前处理及测定操作繁琐,费用高,因此不适用于大量样品筛查。   “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建立起来的免疫学测定方法,尤其是单克隆抗体技术的灵敏度较高,特异性强,仪器化程度低和样品前处理相对简单,使用方便等优点,适用于现场监控和大量样品筛查。”沈建忠说。   本课题旨在研究阿维菌素类多残留的免疫亲和色谱(IAC)分离净化新技术,简化样品前处理过程,大大缩短前处理时间,节省有机溶剂,减少环境污染。   课题组取得的成果,从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方面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为我国农畜产品更好的打入国际市场,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提供保障,提高了我国畜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了我国畜禽产品的安全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对保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专家点评:   国内外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几乎每个国家对食品中兽药残留都有相关的限量规定。只有建立可行的检测方法,才能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只有建立更低检测限的检测方法,打破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才能在动物性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建立多残留检测方法已经成为国际残留分析领域的发展热点。   多残留检测试剂盒:同类药物,一盒搞定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加入WTO后,对畜禽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沈建忠说。   然而,相关的检测仪器一般是非常昂贵的,而且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来操作。   兽药残留检测的仪器设备通常在十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人民币,确证设备就更贵,动则超过百万元。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农业大学曾经用20多万美元购买了一台设备。这是获得了多重优惠后的价格: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了一次全国性“团购”,享受了接近对折的优惠;作为高校的教学和科研设备,享受国家给予的免税政策。即使这样,这台设备也还算不上是最高档的。   课题组成功研制了阿维菌素类残留检测试剂盒,打破了动物性食品中该类化合物残留的检测仅限于仪器检测的现状,使得基层单位、生产企业现场快速检测多种阿维菌素类药物(阿维菌素、爱普菌素和依维菌素)残留成为可能,从而扩大了我国对该类化合物残留的检测范围和检测数量,使得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得到更好的实施。   本课题研制出的阿维菌素类残留检测试剂盒的最低检测限为1.2ng/g,远远低于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许多国家对该类化合物的残留限量(10ng/g)的要求。阿维菌素类残留检测试剂盒的使用,可以保障我国出口的畜产品的质量,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基层进行常规筛选,县市级进行常规定量,省级检测中心进行确定,将全面建立畜禽产品的安全监测和残留监控体系,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供有力的科学技术手段。”沈建忠说。专家点评:   多残留检测试剂盒正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该类试剂盒针对同类药物具有很好的交叉反应性。实际生产中使用的药物很多,像磺胺类、喹诺酮类本身就有近10种,如果每种药物都用一种试剂盒去检测,那成本得有多高?由于同类药物残留限量都差不多,初步筛选出的阳性样本用仪器方法进一步确证,就能计算出单个药物的实际残留量。可以说多残留试剂盒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转帖】浅谈兽药残留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兽药残留已逐渐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兽药残留是指给畜禽等动物使用药物后蓄积或贮存在动物细胞、组织和器官内以及可食性产品中的药物或化学物的原形、代谢产物和杂质。药物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动物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而且兽药残留还影响我国养殖业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1 兽药残留的现状世界发达国家对药物残留非常重视,都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标准。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今后发达国家低价、低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势必大量涌入我国。如果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药残问题不能尽快解决,我国畜牧业将遭受“洋产品”的严重冲击。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肉类生产国,但是我国肉类出口量只占生产量的1%左右,而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出口量占本国总产量的40%”。药残超标,不但我们的产品不能出口,相反,国外畜产品由于药残低、品质好,将会抢占国内市场,冲击我们的产品。值得欣慰的是,虽然我国兽药残留的研究工作起步较晚,但有关部门已开始重视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问题,制订了各种监控兽药残留的法规,并开始建立全国范围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 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作用有哪些

    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作用有哪些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2/202312190908427860_9891_5604214_3.png!w690x690.jpg[/img]  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食品安全:兽药残留检测仪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包括抗生素、激素、抗寄生虫药等,从而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2. 监控动物养殖:通过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实时监控动物养殖过程中兽药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控制兽药残留,提高动物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规范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规范兽药使用的依据,指导养殖户合理使用兽药,避免滥用和超标使用,确保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4. 辅助科研:兽药残留检测仪还可以为科研提供数据支持,研究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排泄等过程,为开发新的兽药和优化现有兽药提供科学依据。  5. 应对国际贸易壁垒: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帮助我国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提高我国动物性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总之,兽药残留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监控动物养殖、规范兽药使用、辅助科研以及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技术也将不断升级和完善,为保障人类健康和食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 【转帖】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控制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动物性食品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对其食用安全性的要求也在进一步提高,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兽药在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生产效率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发展现代养殖业的保障。在实际生产中,长期或超过用量标准使用兽药;使用违禁药物及其它有毒有害的化合物;不合理地使用和滥用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环境的污染都是造成兽药残留的原因 。兽药残留的危害主要表现在:1.长期食用兽药残留的动物产品,蓄积下来可造成慢性中毒。一次性摄入量过大使人体急性中毒。2008年11月10日,浙江省嘉兴市中茂公司70名职工食用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的红烧肉发生食物中毒。今年2月,在广州发生的46人因食用猪内脏中毒,中毒原因也是市民所吃猪内脏中含有盐酸克伦特罗。2.细菌耐药性增强。由于抗菌药物长期不合理的滥用、乱用,促使很多细菌耐药性不断增强,耐药菌不断增多,人们通过食用残留有抗菌药物的动物,自身体内的耐药菌也不断增多,对人类细菌性疾病的治疗产生严重的威胁。3.产生过敏反应。一些抗生素的残留可使敏感人群发生过敏反应,引发皮炎、皮疹、瘙痒、急性血管性水肿和休克等过敏症状,如青霉素引起过敏性休克,磺胺类氨基糖药物引起皮肤和粘膜过敏性损伤,四环素引起过敏性皮炎等。4.发生激素反应,在畜牧业生产中,使用激素,如已烯雌酚(DES)、有机砷制剂等,可增加畜产品产量,调节繁殖机能,促进动物生长,但是,这些激素的残留如果残留在动物体内,被人体食用吸收,直接影响人体的机能和代谢。近几年来,屡见不鲜的小孩早熟,激素残留是一个重要原因。5.产生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研究表明,一些药物及某些化学物质如苯丙咪唑呋喃唑酮,喹乙醇,苏丹红Ⅳ,均对人类有潜在危害,可引起基因突变或染色体畸变。(资料来源:云南省农业厅)

  •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度进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度进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2006. 1-200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录●起草说明●附录1 2006年对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监控的残留物质与动物种类表●附录2 2006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计划表●附录3 2006年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监控的残留物质与动物种类表●附录4 2006进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计划表●附录5-1 2006年出口残留监控计划各局抽样与检测样品数目统计表●附录5-2 2006年进口残留监控计划各局抽样与检测样品数目统计表●附录5-3 2006年进出口残留监控计划各局抽样与检测样品数目统计表●附录6 残留监控的取样流程图和有关单证●附录7 基准实验室及其分工●附录8 残留监控样品接受人通讯录●附录9 残留监控标准物质供应中心通讯录2006年度进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起草说明为提高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增强我国动物源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结合检验检疫的出口业务需要和实际检测能力,在总结过去5年半残留监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重点考虑2005年监控检出和阳性情况以及出口国对我国产品的预警通报情况,同时兼顾其他国家对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度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度进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现对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 实施时间2006年度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1月至12月。二、残留监控计划修订的依据和原则(一)针对我国在2005年残留监控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如产品的调整或进出口数量的变化,适当调整各地区的取样数。(二)根据上年度残留监控结果反馈情况,特别是阳性结果的检出情况,同时根据各国预警通报的情况,适当增加对应动物和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对于历年监测均为阴性的项目, 适当减少对应动物的取样数量。总体取样量比去年略有上升。(三) 在对过去2年进口产品监控结果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在2006年对各个项目的抽样量进行调整。针对出口情况的变化,取消了个别动物品种的监控。同时也对检测的药物种类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个别项目。(四)根据日本肯定列表的情况和我国实际检测能力,适当增加监测项目。三、主要修订之处(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度出口动物及动物源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中:1.监控的物种、样品基质及残留标识物。(1)鉴于2005年马产品无出口,无法取样,故取消对马组织的残留监控。(2)对于牛的监控,左旋咪唑、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的监测样品基质由牛肾调整为牛肝(参照欧盟标准)。(3)对于鸡的监控,左旋咪唑、阿维菌素的监测样品基质由鸡肾调整为鸡肝(参照欧盟和日本标准)。(4)对于氯霉素残留的监控,检测样品基质由肝组织调整为肌肉组织。(5)对于硝基咪唑类残留的监控,检测样品基质由肝组织调整为肾组织,并明确需要同时检测其代谢产物2-羟甲基-1-甲基-5-硝基咪唑。(6)对于链霉素的监控,明确需同时检测其代谢产物双氢链霉素。(7)对于多氯联苯的监控,检测样品基质调整为脂肪组织。(8)对于苯并咪唑的监控,明确需同时检测其代谢产物。2.增加的检测项目。(1)牛:增加甲基氢化泼尼松、氟苯尼考、麻保沙星、萘夫西林、磺胺氯哒嗪、磺胺胍、磺胺甲氧哒嗪、氧化丙硫咪唑、氟苯哒唑、甲苯咪唑的监控。(2)羊:增加萘夫西林、磺胺氯哒嗪、磺胺胍、磺胺甲氧哒嗪、氧化丙硫咪唑、氟苯哒唑、甲苯咪唑的监控。(3)猪:增加莱克多巴胺、萘夫西林、甲砜霉素、磺胺氯哒嗪、磺胺胍、磺胺甲氧哒嗪、丙硫哒唑、氧化丙硫咪唑、氟苯哒唑、甲苯咪唑的监控。(4)禽:增加甲基氢化泼尼松、氟苯尼考、马杜霉素、萘夫西林、磺胺氯哒嗪、磺胺胍、磺胺甲氧哒嗪、丙硫哒唑、氧化丙硫咪唑、氟苯哒唑、甲苯咪唑的监控。(5)兔:增加甲基氢化泼尼松、氟苯尼考的监控。(6)水产品:增加磺胺氯哒嗪、磺胺胍、磺胺甲氧哒嗪、结晶紫的监控。(7)蛋:增加氟苯尼考的监控。3.调整的检测限和最高残留限量。(1)牛肝:磺胺喹恶啉检测限由20μg/kg调整50μg/kg,最高残留限量由20μg/kg调整为1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2)猪肝:强力霉素最高残留限量由300μg/kg 调整为50μg/kg(参照日本标准);伊维菌素最高残留限量由15μg/kg调整为100μg/kg (参照欧盟标准);磺胺喹恶啉检测限由20μg/kg调整为50μg/kg,最高残留限量由20μg/kg调整为1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3)鸡肝:强力霉素最高残留限量由300μg/kg 调整为50μg/kg(参照日本标准);链霉素的检测限100μg/kg 调整为10μg/kg,最高残留限量由500μg/kg 调整为 10μg/kg(参照日本标准);磺胺二甲嘧啶检测限由20μg/kg调整为50μg/kg,最高残留限量由20μg/kg调整为1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盐霉素最高残留限量由1800μg/kg调整为5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莫能菌素最高残留限量由50μg/kg调整为500μg/kg (参照日本标准);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最高残留限量由200μg/kg调整为10μg/kg ,两者之和小于200μg/kg调整为小于10μg/kg(参照日本标准);沙拉沙星最高残留限量由100μg/kg调整为80μg/kg(参照日本标准); 左旋咪唑最高残留限量由10μg/kg调整为1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鸡肾的尼卡巴嗪检测限由10μg/kg调整为50μg/kg(参照日本标准);氯氰菊酯最高残留限量由200μg/kg调整为50μg/kg(参照日本标准)。(4)兔肝:甲砜霉素最高残留限量由50μg/kg调整为未制定。(5)鳗鱼: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检测限由20μg/kg调整为10μg/kg,最高残留限量由ND调整为100μg/kg、100μg/kg、10μg/kg、100μg/kg,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残留之和不得超过100μg/kg(参照欧盟和日本标准);磺胺类检测限由20μg/kg调整为10μg/kg(磺胺二甲嘧啶未改变),最高残留限量由ND调整为10μg/kg(磺胺二甲氧嘧啶调整为1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6)养殖虾:磺胺二甲嘧啶检测限由10μg/kg调整为20μg/kg;恶喹酸最高残留限量由50μg/kg调整为100μg/kg(参照日本标准)。(7)蜂王浆:链霉素最高残留限量由20μg/kg调整为未制定。(8)蜂蜜:链霉素最高残留限量由20μg/kg调整为未制定。(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度进口动物及动物源食品残留物质监控抽样及检测计划》中:1.增加的检测项目及其检测限与最高残留限量。(1)禽类:增加甲砜霉素、磺胺氯哒嗪、磺胺胍、磺胺甲氧哒嗪、克球酚的监控。(2)水产品:增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的监控。(3)奶制品:增加甲砜霉素、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双氯青霉素、亚硝酸盐的监控。(4)牛组织:增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的监控。(5)猪组织:增加甲砜霉素、莱克多巴胺、二恶英的监控。各监控产品增加的监控项目的检测限和最高残留限量详见附录。2.物种和抽样地区变化情况。(1)对水产品的监控:增加对云南、广西、宁波局辖区的监控,减少福建局抽样量。(2)对牛的监控:去掉深圳、山东局的抽样,减少天津局抽样量。(3)对甲壳类的监控:去掉深圳局,新增宁波局,增加上海局抽样量,减少辽宁局抽样量。(4)奶粉的监控:新增湖南局辖区的监控,减少上海、辽宁局抽样量,增加深圳局抽样量。(5)对猪组织的监控:减少山东局抽样量。(6)对禽类的监控:减少天津局抽样量。(7)对肠衣的监控:减少江苏、天津局的抽样数。四、计划外残留监控对鹅、野禽等禽类产品,牛娃,贝类、蟹、海蛰、鱿鱼等水产品的残留监控,2006年仍不列入统一的残留监控计划。请各有关直属局根据出口业务的需要并结合本局的检测能力,分别参照鸡或鱼的残留监控项目开展残留监控工作;监控结果按照有关《残留监控结果统计报表》的规定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 【云唐仪器】兽药残留检测仪用途有哪些

    【云唐仪器】兽药残留检测仪用途有哪些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010956059952_9028_5604214_3.png!w690x690.jpg[/img]  兽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用于快速检测动物源食品中药物残留的仪器。其用途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兽药残留监控: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对动物源食品中的兽药残留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控制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食品安全监管: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动物源食品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市场上的动物源食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养殖业质量控制: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帮助养殖企业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兽药使用行为,提高养殖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对养殖产品的信任度。  4. 进出口检验检疫: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动物源食品的检验检疫,确保进出口动物源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形象。  综上所述,兽药残留检测仪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养殖业和进出口贸易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兽药残留检测仪将会在未来的食品安全和动物源食品质量控制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分享】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分析

    摘 要: 现代畜牧业日益趋向于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越来越多地使用兽药以保障畜禽健康生长和畜牧业的正常发展。如果不合理的使用兽药后易造成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不但影响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人体健康,而且还影响动物性食品的国际贸易,对引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现状、原因及其危害进行探讨,提出控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措施与建议。关键词: 兽药残留;动物性食品;危害;耐药性中图分类号:S 85 文献标识码: AReasons & Harm of Animal Medicine Remainderr to Animal Material FoodCHEN Yi2zi ,  HU Bin(College of Food Engineering ,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 Ya’an 625014 ,China)Abstract : Modern animal husbandry tends to produce in scale2rization wit h intension gradually ,Using beast medicine more and more guarantees livestock2bird growt h healt hly and t he animalhusbandry development regularly. If unreasonable using beast medicine easily brings aboutmedicine remainder in animal derived food. The animal medicine remainder affect s not only t hesafety and harm t he people healt h ,but al so t he international t rade. The present sit uation , reasonand harm of animal medicine remainder ,advancing some met hods and suggestions were discussedin this review , and t he methods and suggestions was al so pronuted. .Key words : Animal medicine remainder , Animal derived food ,Harm , Drug resistance  中国是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2006 年肉类总产量达8 051 万t ,肉类产量已连续16 年居世界第一位, 畜牧业的发展促进了肉类工业的快速发展。兽药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物质基础,在降低畜禽的发病率与死亡率、促进动物生长、改善动物产品品质和提高饲料利用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生产实践中,误用、滥用兽药,使得部分畜禽产品药残超标,产品品质受到影响,从而会影响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也成为制约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于从事食品安全的科技工作者来说,更要提高对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问题的认识,认真思考其产生的根源从而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 【转帖】涉奥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监管 2008年 5月20日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晓华 实习生 杜文娟)为保证奥运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5月19日,省畜牧局出台《山西省奥运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从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动物免疫和监测力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等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动物产品安检。对涉奥动物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冷库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并由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专人实施监管。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和定点监测制度。加强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养殖档案管理,确保涉奥动物及动物产品100%可追溯管理。对涉外和旅游景区的宾馆饭店检疫监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宾馆饭店100%使用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对供奥重点企业实行派驻监督员制度,监督企业用药记录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使用合成类固醇类、糖皮质激素类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和禁用药物。

  • 什么是兽药残留检测仪

    兽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专门用于检测动物肉类等食品中兽药残留的仪器。它基于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能够快速、准确地分析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成分,如磺胺类、氯霉素等常见兽药。该仪器使用方便,具有高通量、高灵敏度、高特异性等特点。  兽药残留检测仪在食品加工业、畜牧业、兽医行业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它通过检测肉类、乳制品等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保证消费者食用到无害的产品,并监测兽药的使用情况,促进养殖业的规范和发展。  此外,兽药残留检测仪还可以连接食品安全监控系统,为政府监管机构提供数据支持,帮助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增进国民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在使用兽药残留检测仪时,需要遵循操作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总之,兽药残留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养殖业规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需更多关于兽药残留检测仪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或查阅专业资料。[img=,690,3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51112269819_4203_4214615_3.jpg!w690x387.jpg[/img]

  • 何为兽药残留限量

    嘿嘿,这个一在般地方都没有人会注意的,但是谁让我们是做检测的呢,要做我们就应该做的更专业一点。这个是我今天和一个老专家说话时他提出来的。看来我还是够专业,希望能分享给大家,让大家一同去发现自己在实验过程中的一些小细节,和小操作。“兽药残留”是指对食用动物给药后,该动物的食用部分所残留的任何药物及其相关物质,包括原型药物及其代谢产物。草案核准的《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列表,适用于监控所定动物种类,如牛、猪、鸡、鸭、绵羊、鱼、虾等的食用部分的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不论该等食用部分是处于进口、加工或售卖的阶段。大家一般都对这个名词有一定的概念,但是有没有细读过呢,或着就自己知道的只是一个自己认为的,或着是想象的。还有一点有是“食用部分”,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大家可能会检测到尿样,但是,这个的检测结果只能用作监控,对于残留只来说只是一个间接的指导。别的一点意义都没有。大家记得以后别说:我测过他们的猪尿,瘦肉精超标了。应该说成:我测过他们场的猪尿,发现含有瘦肉精。现行非食用部分就没有残留限量的说法,更不会有超标的问题了。

  • 【转帖】兽药残留与食品安全

    兽药残留与食品安全 施祖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生产和环境中外源性化学物质的日益增多和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食品污染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已知的外源性化学物质达500万种以上,其中至少6万种已经进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如各种工业原料及产品、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和生物毒素等。这些化学物质可以通过食品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烹调、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进入食品成为食品污染物。食品污染物对机体的损害一般呈慢性的蓄积过程,危害性质严重、范围广和影响深远[1]。兽药残留(animal drug residues)是指给动物使用药物后蓄积或贮存在细胞、组织或器官内的药物原形、代谢产物和药物杂质。近年来食品中兽药残留在国内外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和颇具争议的问题,其公众的健康息息相关,也直接关系到产业界的经济利益,甚至国家的对外经贸往来和国际形象。兽药残留是动物用药普遍存在的问题,又是一个特殊的问题。动物,特别是食品动物疾病的治疗有两个原则:一是保证动物健康;二是防止残留污染食品。这就是所谓兽医工作者的双重责任的涵义,但实际治疗中平衡两者往往非常困难。不过,常规的临诊治疗(一般不超过一周)导致的残留相当有限。1 国内外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肉类生产国,但是我国肉类出口量只占生产量的1%左右,而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出口量占本国总产量的40%[2]。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肉类食品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但是低廉的价格并未给我国肉类食品带来国际竞争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肉类食品的安全性严重妨碍了出口量。近年来,因疾病、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而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4月,韩、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完全禁止从我国进口家禽和禽类产品,给我国带来巨大损失。巴西肉类产品出口占其产量的30%以上,与我国出口量仅占1%形成强烈的反差。紧邻我国的泰国1996年以来鸡胸肉出口欧盟,鸡腿肉出口日本,是泰国十大出口创汇产品之一。我国在因产品质量问题丢失了欧洲市场,出口量萎缩的同时,美国鸡肉却打进了中国市场。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美国对中国近年出口冻鸡为100吨,极大地冲击了中国肉鸡产业。我国肉类产品由于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出口创汇能力。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动物食品安全性非常重视,20世纪80年代起即开始讨论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并且开始对生产食品的动物限制使用兽药的品种,如欧盟1997年开始讨论动物长期使用抗菌药,会导致细菌耐药性滋生的问题,2000年建议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安全性评价等[3]。我国在养殖业中大量超标使用不利于人体健康的抗生素、激素、农药,并由于工业发展所带来的饲养环境污染的加剧,如何保证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已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制定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现今制定了一些符合国际标准的药物残留指标[4]。但由于我国的禽畜养殖和屠宰是以个体分散为主,检验和监控难以落实到位,实际技术标准和安全指标较低,与国际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2 抗生素亚治疗量使用(subtherapeutic use)[5-9]兽药残留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其起因是进50年来畜牧业生产中普遍采用的抗生素亚治疗量用法。类似这种用药方法产生的根源,一是畜牧业生产者一直致力寻找一种能够促进动物生长的动物蛋白因子(animal protein factors APFs),二是工厂化、高密度饲养方式使现代畜牧业面临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巨大压力。20世纪40年代以来出现的各种抗生素、激素等药物及其所显示的快速高效的治疗效果,诱使人们不但随即将其用于动物疾病的治疗,而且很快添加到动物日粮或饮水中由于非治疗性的防病和促生长目的,称为药物性饲料添加剂(medicated feed additives, MFAs),使用剂量常为治疗剂量的三分之一或更低。药物添加剂无论在试验或生产中均呈现显著的应用效果主要表现为发病率和死亡率下降、促生长、提高饲料利用率、改善产品皮质(如提高瘦肉率)等,生产性能提高10%以上。这些直接和巨大的商业利益改变了人们对药物作用的观念,提高动物的生产性能逐渐成为动物药品的重要功用。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亚治疗剂量的抗生素等药物添加剂逐渐成为动物日粮或饮水的常规成分;至60-70年代,80%以上的家禽或家畜长期(数月)或终生(上市前)使用药物添加剂,约50%的兽用抗生素被用于非治疗性目的。目前大多数食品动物需长期使用至少一种药物,在家禽生产中90%的抗生素被作为药物添加剂[4]。3 兽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因素很多,一般来讲,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3.1 非法使用违禁药品 氯霉素、己烯雌酚和克伦特罗等一直作为药物添加剂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抗病和促生长作用。但后来发现它们具有严重的残留毒性,各个国家都逐渐禁止在畜牧生产中使用这些药物。由此引发的围绕药物添加剂及其残留危害性的争论使各国普遍加强了对药物亚治疗用途的评价,特别是撤销了一些具有潜在致癌和高毒性药物添加剂的登记。但某些不法商人为获得较高的利益,仍然在养殖生产中使用被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为此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及欧盟各成员国已开始实施国家残留监控计划(the National Residue Program)[10-12],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测结果。在我国这一工作也已逐渐开展,但因为相关法律体系的薄弱及市场监管的不力,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如β-兴奋剂、激素、镇静剂等)在畜牧生产中仍很常见。3.2 不遵守休药期 休药期(withdrawal period)指从停止给药到允许动物屠宰或其产品上市的间隔时间。美国FDA一直在对导致食品残留超标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未能正确遵守休药期一直是最主要的原因,如1970年、1985年、1990年和1991年所占比例依次为76%、51%、46%、54%[13,14]在目前高密度集约化饲料条件下,传染性疾病特别是一些仍无法用疫苗预防的疾病(如某些细菌病、球虫病等)对畜禽健康的威胁仍然是巨大的。因为以现有的技术手段我们很难把这些病原从环境和畜群中完全清除,需要维持一定的药压以控制它们的繁衍,防止其爆发,所以养殖者往往不愿在离上市还有一段时间就开始停止用药,使畜群置于危险之中,从而导致休药期难以被执行,出现兽药残留超标现象。3.3 其他原因 除使用违禁药物和不遵守休药期外,还有其他导致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的因素,如饲料加工的交叉污染(一些静电性强的药物如金霉素、磺胺二甲基嘧啶、莫能菌素等较严重)[15]、非靶动物用药、动物个体代谢差异等。

  • 【转帖】规模集约化养殖场如何控制兽药残留

    随着集约化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兽药的应用品种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兽药残留作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性影响的重要因素,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兽药残留不仅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还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直接影响着我国养殖业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   1、兽药残留的危害   药物的代谢途径多种多样,但大多数以肝脏代谢为主。药物经胆汁由粪便排出体外,也会通过泌乳和产蛋过程残留在乳和蛋等畜产品中。一些性质稳定的药物被排到环境后仍能稳定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从而造成环境中药物残留。这些残留的药物通过畜产品和环境慢慢蓄积于人体和其他植物中。最终汇集于人体,导致人体耐药菌的增加,失去对某些疾病的抵抗力,或因大量蓄积而对畜体产生毒害作用。医学界己证实,畜禽产品中的抗生素、激素及其他合成药物的滥用与残留,往往与人类常见的癌症、畸形、抗药性、青少年性早熟、中老年心血管疾病等问题以及某些食物中毒有关。   我国畜产品产量较大,但出口量却很小,如肉类出口仅占总产量的1%,化学药物残留超标是限制出口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不重视药物残留,最终必将阻碍畜牧业的发展。   2、控制措施   2.1注重产地环境   禽场是家禽赖以生存的场所,其环境质量会直接影响到禽产品的卫生质量。畜禽饲养场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其选址、设计应选择无工业污染、环境安静之处,防止工业三废和噪音对畜禽的侵害,其空气、水质、土壤均应经过专门机构监测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其中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必须符合GB3095-1996中新国标一级,家禽用水须达到国家居民生活用水标准(GB5749-85)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参照农业部制定的无公害食品标准、蔬菜产地环境条件中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执行。其建设要标准化设计和施工,做到地面硬化、粪便易除、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能防暑防寒。   2.2搞好兽医卫生管理   2.2.1搞好圈舍卫生,改善畜禽的生存环境。要及时清除和处理粪便、更换垫草、清洁圈舍、定期消毒、保持畜体卫生。   2.2.2消毒措施。为了预防疫病,消毒是禽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要有适宜的消毒设施,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消毒目的而定,通常应选高效、低廉、使用方便,对人和家禽安全、无残留毒性,并且在禽体内不产生有害物质的消毒剂。在反复消毒时最好选用两种以上化学性质不同的消毒剂,同时也必须遵守消毒剂配合使用的原则及配伍禁忌的原则。蛋鸡场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产蛋期禁用酚类、醛类消毒剂。   2.2.3及时淘汰患病畜禽。一旦畜禽发病,要及早淘汰病畜禽。必要时可添加作用强、代谢快、毒副作用小、残留最低的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或以生物学制剂作为治病的药品,控制畜禽疾病的发生发展。发生传染病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以防疫情扩散。   2.2.4疾病防治。畜禽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使用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消毒程序、病畜禽处理程序,搞好消毒、驱虫等工作。有的畜禽传染病只能早期预防,不能治疗,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适时使用疫(菌)苗进行预防,及时搞好疫(菌)苗的免疫注射,搞好疫情监测。防止畜禽发生疫病,避免动物发病用药,确保畜禽及产品健康安全、无残留。

  • 【转帖】农业部发布动物源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农业部发布动物源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记者近日从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了解到,为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布了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等应急标准。此外,农业部还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蜂蜜中氟氯苯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牛奶中青霉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等多项动物源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这些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功能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6/202406140941151396_319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关键工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的出现,极大地提升了农产品和动物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先,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具备高效准确的检测能力。该仪器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如光谱学、色谱学等,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并测量农产品和动物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残留量。光谱学技术利用光的吸收、散射、发射等性质,通过分析物质的特征峰值,实现对农兽药的鉴别和定量分析。而色谱学技术则通过分离混合物中的各个组分,并测定其相对含量,从而确定农兽药的具体类型和浓度。这些技术的应用,使得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样品的检测,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  其次,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它不仅可以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畜牧兽医、动物卫生、农林等政府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还可以应用于超市、农产品市场、畜禽养殖、屠宰企业等实际生产场所。在这些场合,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能够对各种农产品和水产中的农药或兽药残留进行检测,包括蔬菜、水果、肉类、乳制品等。通过定期检测,该仪器能够及时发现超标或违规使用农兽药的情况,防止药物残留超标的食品流入市场,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此外,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还具备智能化的特点。它采用自动化检测技术,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该仪器还具备数据记录和分析功能,能够将检测结果实时传输至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方便用户进行数据的存储、查询和分析。这使得监管部门和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农产品和动物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可靠。  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的应用,不仅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农产品和动物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进行检测和控制,推动了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同时,该仪器的应用也增强了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促进了农产品和动物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具备高效准确的检测能力、广泛的应用范围和智能化的特点,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食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农兽药残留综合检测仪将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