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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北京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峰会

    [align=center][b]关于举办“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峰会暨特医食品研发思路、临床应用与临床营养交流研讨会”的通知[/b][/align][b]各有关单位:[/b]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开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新篇章。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特殊食品的范围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细则法规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特医食品的科学监管和规范发展,新颁布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特医食品的法律地位。当前国内特医食品正处在产业发展初期,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国家对于特医食品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对我国特医食品行业的发展有着明确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新版《医保目录》的出炉,为国内特医食品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的同时,国内企业也面临着发展滞后经验技术不足的挑战。产品的多样化也将为特医食品企业带来更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面临的挑战是国内企业进入该产业时间晚,占有市场份额小、自主知识产权少、技术落后、投资规模小、没有品牌影响力和创新性(大多以仿制国外的产品为主)。因此我单位定于2017年 6月23日-25日在北京举办[b]“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峰会暨特医食品研发思路、临床应用与临床营养交流研讨会”[/b],特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参会者答疑解惑。本次峰会以如何更规范的申报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为主题,群策群力、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围绕特医食品临床实验、注册申报、配方研发、现场核查、临床营养及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等课题。热忱欢迎新老朋友莅临本次峰会,与您谏言献计,展望未来。[b]一、组织机构[/b]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办单位:北京华夏医药众创研究院承办单位:北京邦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持单位: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媒体支持:中外食品工业、食品伙伴网、中国食品网、特医食品前沿动态 特医食品俱乐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b]二、时间地点:[/b] 时间:2017年 6月23日-25日(23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会前一周通知报名人员)[b]三、会议主要内容及拟邀专家1、会议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专家[b]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法规介绍》演讲嘉宾:[/b]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主任 [b]杨晓光 演讲题目:《我国特医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介绍》 报告大纲:[/b]我国标准现状和进展、特医食品生产规范、未来展望、特殊食品注册 管理司七大职责、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三大部门解读。[b]演讲嘉宾:[/b]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委员会常委、河北省医师协会营养医师分会主 任委员、河北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营养科主任、教授 [b] 李增宁 演讲题目:《肿瘤患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专家共识》报告大纲:[/b]肿瘤患者营养不良现状;FSMP现状;FSMP适应肿瘤患者的证据及指 南;FSMP营养治疗适应症;肿瘤特异性FSMP的配方制定与选择;不 同条件下肿瘤患者的FSMP营养治疗;肿瘤患者FSMP实施流程;[b]演讲嘉宾:[/b]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专家,河南临床营养学会副主任委 员、特医食品临床研究资深专家、郑大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b]陈改云演讲题目:《特医食品与肿瘤患者的营养支持》报告大纲:[/b]特医食品营养治疗概述;特医食品营养治疗流程;特医食品规范应用; 特医食品临床案例分享;[b]演讲嘉宾:[/b]清华大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博士、副教授 [b]赵红平 演讲题目:《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研发与应用》报告大纲:[/b]肿瘤特医食品研发的技术路线、基于肿瘤病人的营养代谢规律(以肠 内营养支持为例)、特医食品营养作用的再认识、肿瘤特医食品的研 制与验证。[b]演讲嘉宾:[/b]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新食品原料评审专家东南大学教授 [b]孙桂菊演讲题目:《小麦肽对胃肠道损伤保护作用研究》报告大纲:研究背景:[/b]小麦肽的制备;小麦肽的生理学功能;研究背景小结与存 在的问题;肽类物质对胃肠道的生长与保护作用;[b]研究内容:[/b]小麦肽 的主要成分;动物试验一:小麦肽对大鼠氮代谢以及胃肠道上皮的影 响;技术路线及小结;动物试验二:小麦肽对大鼠胃肠损伤的保护途 径及小结;细胞试验及小结;[b]研究总结;演讲嘉宾:[/b]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食品营养与功能因子研究中心主任 [b] 乐国伟 演讲题目:《生物活性肽对机体氧化还原状态与健康的影响》报告大纲:[/b]引言;消化、吸收过程中自由基的形成;肠道REDOX状态与消化道 结构、功能肽-抗氧化作用;REDOX影响肠上皮细胞紧密连接与屏障; 氧化应激与免疫(氧化应激导致炎性反应与许多疾病发生有关);抗 氧化肽降血脂功能;REDOX状态对组织蛋白质代谢的影响;胶原蛋白 肽对皮肤、骨骼的影响;生物活性肽抗疲劳的作用;[b]演讲嘉宾:[/b]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生物加工 过程重点实验室主任[b] 罗施中演讲题目:《抗菌肽的研究与应用》报告大纲:[/b]抗菌肽简介;抗菌肽的研究举例;抗菌肽的设计; 抗菌肽的应用及展望;[b]演讲嘉宾:[/b]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功能食品研究分院执行院长,特 医食品研究所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b]裘耀东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 报告大纲:[/b]特医食品的作用研发、生产流程、配方设计、原料筛选、生产管理, 产品注册;特医食品组成成分及特医食品性状评价、蛋白质的选择、 脂肪的选择、碳水化合物的选择、膳食纤维的配方选择;特医食品研 发应用时需参考的因素、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特医食品产品临床应用 依据、特医食品研发实例; [b] 演讲嘉宾:[/b]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b]蔡玮红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报告大纲:[/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情况、特医食品生产企业资质核查要点、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特医食品研发能力、案例分析、检验设备设 施、特医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关系等。[b]演讲嘉宾:[/b]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b]佐建锋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 报告大纲:[/b]特医食品的基本知识;特医食品产品的机遇和挑战;特医食品国内外 市场状况和趋势;特医食品产品的市场策略;[b]演讲嘉宾:[/b]北京华夏众创医药研究院总经理 [b]张小迪演讲题目:《新法规下特医、保健食品申报注意事项分析》[/b]相关专家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b]2、高手论剑 峰会对话环节[/b] 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即将出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命名规则》等系列政策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何贯通运用,以及国内特医食品科研技术支持有限,临床营养的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安排时间由参会者提问,专家进行解答。并借此进行深入探讨,探寻国内特殊食品相关产业的健康成长之路。[b]3、会议亮点:[/b]如果你阅读一下课程议题安排表你就会发现有四十多个非常好的亮点,内容取得高度关注和良好的反响效果,受到代表的欢迎。这些内容无论对于研发人员,注册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验证管理人员等都是十分感兴趣或急需渴望得到答案的内容。[b]四、参会对象:[/b]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2、保健食品、医用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b]五、、会议组委会:[/b] 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联系人: 马 超 传 真:010-88280550 电 话:13240487419 邮 箱:1683101345@qq.com[color=#333333] [/color]

  • 【法规】国家食药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第四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审批过程。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机构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审评工作。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专家库由食品营养、临床医学、食品安全、食品加工等领域专家组成。第七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人,是指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生产企业,包括拟在我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企业和拟向我国境内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境外企业。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适应的研发、生产和检验能力。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和设备;执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具有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能力。第八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九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第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一条 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评的专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 2018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技术合作峰会”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及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

    [b] 2018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技术合作峰会”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及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b]全世界特医食品市场规模价值约700亿人民币,且预计2016~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6%,但中国仅占全球市场的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发达国家的发展相对成熟,在技术和临床营养干预方面的分配较为合理。虽然中国特医食品的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特医食品种类单调,分型简单,应用领域单一,而且主要原料依靠进口,加工技术落后;无论是产品的使用者、生产者还是监管者,对特医食品的认知都普遍缺乏;需要得到肠内营养干预的人群甚至对其一无所知。此外,由于国外品牌产品介入早、起点高,因而在我国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事实上,中国食品行业拥有很大的舞台,未来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也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贯彻落实大健康产业,促进我国临床营养事业整合发展,帮助企业对特医食品市场竞争、原材料、客户分析进一步了解,我单位定于2018年1月12日-14日在[b]上海市[/b]举办[b]“2018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技术合作峰会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及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b],特邀请国内特医食品行业资深专家,国内外知名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研发总监,总经理出席报告。本次会议以实现特医食品关键技术突破为主题,从政策解读,投资分析、研发方向及临床应用等多方面为到会者答疑解惑,为准备或已经进入特医食品领域的企业提供丰富的参考性,形成特医食品技术领先优势,围绕特医食品原料制备关键技术过程中相互作用及其对产品营养特性、稳定性的影响机制,研发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疾病人群所需的配方和制备工艺等关键技术等进行交流探讨。热忱欢迎新老朋友莅临本次峰会,共同探讨充满机遇的新兴蓝海,大健康产业的下一场盛宴。[b]一、组织机构[/b]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赞助单位:泰州中国医药城、招募中支持单位:纽迪希亚、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纽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媒体支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食品伙伴网、中国食品网、营养科技、中外食品工业、特医食品论坛[b]二、时间地点:[/b]时间:2018年1月12日-14日(12日全天报到)地点:上海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会议已确定出席专家[/b]1、会议已经确定出席部分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b]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b] 相关专家演讲嘉宾:[/b]中国学生营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卫生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学会营养支持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营养学会副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营养系、教授、副主任 [b] 蔡美琴演讲题目:《待定》演讲嘉宾:[/b]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办公室主任、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b] 郑 林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演讲嘉宾:[/b]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医院营养科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资深专家 [b]孙建琴演讲题目:《特医食品/ONS在老年营养支持治疗中的应用》演讲嘉宾:[/b]江苏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解放军南京总医院营养科主任、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解放军营养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营养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b] 郑锦锋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CKD患者的应用》演讲嘉宾:[/b]纽迪希亚医学营养事业部亚太区研发总监 [b] 刘江南演讲题目:《疾病特异型特医产品的开发思路》演讲嘉宾:[/b]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医用食品与营养支持分会委员[b] 余 震演讲题目:《围手术期患者的特医食品营养支持》演讲嘉宾:[/b]武汉大学药学院教授、湖北省生物医药评审专家、武汉市药理学会常务理事、临床药物研究中心副主任 [b]丁 虹演讲题目:《肿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与市场分析》演讲嘉宾:[/b]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b] 杨 宏演讲题目:《如何针对临床需求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演讲嘉宾:[/b]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b] 佐建锋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演讲嘉宾:[/b]泰州医药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商分局局长 [b] 万年青演讲题目:《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介绍》演讲嘉宾:[/b]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临床营养科主任 [b]洪 莉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儿童中的应用与管理》演讲嘉宾:[/b]恩特纽健特医食品研究所所长,广州精准健康管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营养学部委员,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委员会委员[b] 李汉西演讲题目:《精准营养诊疗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演讲嘉宾:[/b]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研究组长,营养与代谢质谱分析中心主任,上海特聘专家[b] 尹慧勇演讲题目:《营养组学技术与精准营养》[/b]注:其他专家正在邀请确定时间及课题中,确定出席后更新[b]四、会议主要内容(部分)(一)特医食品法规、配方设计、产品研发、检测分析及知名企业案例分析[/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解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解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检测方法、疾病特异型特医产品的开发思路、特医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制备关键技术特殊医用食品高效精准检测技术和质量评价体系研究技术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法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外现状分析、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口服营养补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技术难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概况、特殊用途医学配方食品在CKD患者的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慢性肾脏病的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应症、如何针对临床需求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市场分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形态及分型对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设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及配方设计、特医食品研发案例分析、联系人:马 超 电 话:13240487419 [b][color=#333333] [/color][/b]

  • 资讯:食品重金属检测获国际验证

    食品重金属检测获国际验证2012年05月17日07:21 来源:半岛都市报 http://i5.hexunimg.cn/2012-05-17/141500215.jpg工作人员正在进行上机检测。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黄岛)分局了解到,开发区质监分局通过了英国FAPAS组织的果汁中重金属镉含量国际能力验证计划(FAPAS07168),本次能力验证计划有全球81家实验室参加。以开发区质监分局食品实验室为依托的开发区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是首次参加食品检测项目国际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  首次参加国际验证  5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开发区质监分局质检所,质检所张风光所长给记者介绍了此次实验室参加 FAPAS组织的检测情况,近日,开发区质监分局收到了英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食品分析水平测试计划评估报告,对2012年开发区质监分局质检所食品实验室参加的果汁中重金属镉含量国际能力验证计划测试结果做出了评价,所有结果评价均为满意。张所长表示“本次能力验证计划有全球81家实验室参加,我们是首次参加食品检测项目国际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这标志着开发区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检测能力已经达到国际水平。”  检测适用于各类食品  张所长告诉记者,实验室里正在进行果汁中镉含量的检测,而FAPAS组织的果汁中镉含量的检测方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镉的测定。张所长带着记者来到其中一间正在进行实验的实验室 ,边看边讲解,“就是用这个"大家伙"检测出果汁中重金属镉含量的。”张所长指了下工作台上的耶拿ZEENIE-700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张所长继续介绍道,“这是我们的工作人员王雷雷,从事食品中重金属检测工作,至今,他已完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近4000批次;食品中重金属检测项目累计通过国家认可委能力验证7项,省级实验室能力验证7项,本次国际能力验证就是他做的。”  曾承担奥帆赛饮用水检测  据了解,开发区质监分局质检所每年都要组织十几次的技术考核,2008年奥运会期间,质检所组织检测骨干力量,短时间内研究出饮用水中溴酸盐检测方法并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作为青岛市唯一一家奥帆委指定的奥运饮用水溴酸盐检测机构,承担了奥帆赛期间饮用水的检测任务。2008年10月份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检测人员加班加点,研究出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并最终成为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全国第一批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机构。  为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饮食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张所长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食品中重金属含量的检测,要市民吃上更放心的食品,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据悉,质检所已形成以食品为主的检测优势,食品检测项目涵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以及三聚氰胺、苏丹红等,600余种产品、参数和方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累计通过国家级食品检测项目能力验证18次31项,省级24次70项,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张所长表示“我们实验室正在积极筹建全省唯一一家省级食品综合检测中心,力争年内通过省质监局审核验收。”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董皓 通讯员 宋明君  名词解释  FAPAS(FoodAnalysisPerform-anceAssessmentScheme)食品分析水平测试计划于1990年由英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MAFF)创建,由MAFF中心科学实验室(CSL)下属的水平测试组(PTG)负责管理,属非营利性的官方组织。FAPAS能力验证体系目前是食品分析领域全球公认第一的国际评价体系。

  • 食药总局发布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是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以及评价和提高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能力验证的结果可作为承担相应检验检测任务的参考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现就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承担总局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根据需要配合中检院承担能力验证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  二、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总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能力验证计划,指导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每年的能力验证计划一般应于上一年度12月底前印发。  中检院根据总局能力验证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能力验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  三、能力验证工作的要求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鼓励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  (二)中检院和相关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及时制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科学、规范地完成总局能力验证计划,建立并保存能力验证工作档案和相关记录。中检院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总局能力验证计划,并向总局科技标准司提交能力验证年度工作报告。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也接受其他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和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提出的能力验证申请。  (四)总局能力验证的参加者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地报送检测结果,并确保数据的完整、规范与真实。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离群的参加者,应当认真查找原因,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中检院和相关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应为相关参加者的整改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五)总局能力验证的参加者应当保存相关记录,并向中检院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能力验证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中检院进行申诉;对于在能力验证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可以向总局投诉。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  (一)对于在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中结果为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总局将公布名录。  (二)对于在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中串通或伪造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总局将予以通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人:张学博,电话:010-88330923。  中检院检验机构能力评价研究中心联系人:项新华,电话:010-6709594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8月19日

  • 关于食品快检方法的认定、再评价、监督管理的综述(一)认定

    [font=宋体]来源:[/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font]——[font=宋体]国食药监食[/font][2011] 294号([font=宋体]2011年06月30日 发布[/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宋体]一、认定条件:[/font][/font][/font][list=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请的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应当定型并通过鉴定,该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申请的方法应[font=宋体]符合[/font]国家相关的[font=宋体]产业政策[/font]。[font=宋体] [/font][/list][font=宋体][font=宋体]二、认定材料准备:[/font][/font][list=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相关鉴定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 [*]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验证检测报告; [*]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 [*]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方法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 [*]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六份、申请表的电子版本及申请方法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样品六台(套)[/list][font=宋体][font=宋体]三、认定程序:[/font] [/font][list=1][*]申请人向[u]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u]提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研究院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和样品并做出说明;提供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研究院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评。审评专家根据所申请快速检测方法的特性,提出技术参数验证试验方案。技术审评应在3个月内完成。 [*]根据审评专家的验证方案,研究院指定相应检验机构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试验应在3个月内完成。 [*]审评专家根据验证试验的结果,对申请的快速检测方法的技术参数等进行审评,将书面专家意见提交研究院。 [*]研究院根据审评专家提交的书面专家意见提出技术审评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研究院提交的技术审评意见进行审核认定。[*]未通过审查、审评和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告。[/list][font=宋体]四、技术审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font][list=1][*]方法技术性能(如重现性、再现性、灵敏度和稳定性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指标; [*][font=宋体]方法及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技术产品是否符合环保、安全和卫生等有关规定;[/font] [*]方法及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技术产品结构是否合理,性能是否稳定,是否有应用价值。[font=宋体] [/font][/lis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宋体][/font]五、异议申请:[/font][/font][list=1][*]申请人对审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其他专家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个月内作出相应答复或重新组织开展技术审评。[/list]

  • 2017上海第四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论坛

    第四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上海)论坛”暨临床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研讨会通知各有关单位: 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为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行业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为使各相关单位及时正确理解相关法规,厘清最新政策法规变更要求,提高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研发水平,明确产品的申报注册、技术审评的操作要点,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掌握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重点,实现食品健康营养学、研、产各方面的深入对接合作,促进国内健康产业的有序发展,我单位将于2017年5月第77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暨2017中国健康营养博览会召开之际,在上海同期举办第四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上海)论坛”暨临床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研讨会。本次会议将邀请业界经验丰富的国家级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研发和审评专家到会,就研发应用、注册备案等关键问题进行主题演讲、剖析讲解,并以现场问答讨论的形式深入探讨,为参会者提供最专业权威的指导,专业有效的咨询服务。 论坛主题:“合作、共赢、发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媒体支持:中外食品 中外食品工业 食品伙伴网 中国食品网 中国临床营养网 《中国食物与营养》 营养科技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4日-16日(14日全天报到)地点:上海(地点确定直接通知报名者)三、议程安排:会议拟出席部分主讲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场:出席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专家 主讲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 杨晓光报告主题: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报告大纲: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解读;2、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中可调整的营养素含量及依据;3、产品配方的技术要求;4、特医食品临床试验的实施;5、如何解决技术审评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主讲嘉宾: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报告主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报告大纲:1、FSMP的作用; 2、FSMP研发、生产流程;3、 FSMP临床应用;4、FSMP研发实例; 主讲嘉宾: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 葛 声报告主题:待定主讲嘉宾: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营养科主任 凌轶群报告主题:待定主讲嘉宾:恒瑞医药恒瑞数据科学中心负责人、中国临床研究数据管理学组(CDMC)核心成员、营养学博士 颜崇超报告主题:新的法规要求下特医食品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报告大纲:1、临床研究过程;2、日程;3、特医食品GCP中对于数据管理的要求;4、从药物临床试验自查核查,看数据管理在临床试验中的重要性;5、数据管理定义;6、数据管理组织架构与分工职责;7、数据管理在临床研究各阶段的主要工作;8、临床研究数据与数据管理文件;9、数据管理计划与数据管理报告;10、数据管理SOPs。主讲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 潘建平报告主题: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重点释疑报告大纲:1、申请与审批程序的变化;2、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的变化(新旧法规变化之对比)3、“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的变化(新旧审评审批细则变化之对比);4、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的注意事项;主讲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张宏桂报告主题:保健食品工艺、质量审评常见问题规避报告大纲:1、与工艺相关的原料问题;2、与工艺相关的辅料问题;3、原料粉碎工艺问题;4、提取制备工艺问题;5、标志成分问题;6、成型工艺问题;7、中试、检验报告、技术要求;8、灭菌、包装工艺问题;9、处方设计新思路探讨;主讲嘉宾:国家食药总局化妆品新原料和新产品审评专家、郑州大学药学院教授、保健食品/GMP/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专家 李寅超报告主题:双轨制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报告大纲:1、相关配套文件应用解读;2、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核查要点:生产能力;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物料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检验能力;研发能力;关键项目:生产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生产条件;生产用水;) 等;主讲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东南大学教授 孙桂菊报告主题: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与评价及新**化报告大纲:1、保健食品功能检验方法;2、各功能试验的结果判定;3、新规下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4、功能评价时需考虑因素;5、功能性检验与评价中常见的问题;6、新政下保健食品功能性检验与评价的变化;主讲嘉宾: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主任、教授、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副会长 潘苏华演讲题目:保健食品开发与产业化探究 报告大纲:A、熟知法律法规是保健食品开发的前提;B、创新是产

  • 【播报】进口特殊用途食品质量值得关注

    特殊用途食品是指通过特殊配方和工艺改变,控制食品中某些营养物质或生物活性成分的含量和比例,采用非传统的资源加工生产,形态上有别于普通食品,以适宜特定人群食用、能满足某些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需要的一类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殊用途食品的需求量亦相应增加。货架上多种色泽的胶囊状、片状、粉末状、品牌繁多的进口特殊用途食品让广大消费者眼花缭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履行对进口特殊用途食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职责,同时,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要求,对预包装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签进行审核和必要的验证。

  • 2019年各类能力验证提供者食品微生物相关能力验证组织汇总(含非认可机构、不含A类及测量审核)

    2019年各类能力验证提供者食品微生物相关能力验证组织汇总(含非认可机构、不含A类及测量审核)

    今天为大家汇总一下2019年各类能力验证提供者食品/食品相关微生物相关能力验证组织项目及实施时间(含非认可机构、不含A类及测量审核)。请大家参考,如果有缺失请大家见谅并回复补充谢谢~!其中[color=#ff0000]标红项目[/color]为特色、新开展或唯一组织机构。1、[b]机构名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北京海关技术中心[/b] 报名时间:第一轮:2019年1月-9月;第二轮:2019年1月-10月;第三轮:2019年1月-11月 实施时间:第一轮:2019年9月;第二轮:2019年10月;第三轮:2019年11月 实施项目:第一轮: 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单增生李斯特氏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定性); 第二轮: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定性)、饲料中沙门氏菌检测[color=#ff0000]、羽绒羽毛中的沙门氏菌检测、食品中霍乱弧菌检测(定性)[/color] 第三轮:[color=#ff0000]一次卫生用品中绿脓杆菌检测、一次卫生用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color]食品中沙门氏菌检测、 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肠杆菌科计数、 食品中菌落总数检测 报名网址:http://www.ptbjciq.org.cn/ bjciqqcm@163.com2、[b]机构名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辽宁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b]报名时间: 第一轮:报名截止时间5月30日;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实施时间:第一轮:6月-12月;第二轮:10月-12月 实施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大肠埃希氏菌(定量)、沙门氏菌(定性)、副溶血性弧菌(定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单核细胞增 生李斯特氏菌(定性)、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定性)、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定性) 邮箱或网址:Selen369@163.com3、[b]机构名称: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b] 报名时间: 仅提供实施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详询提供者机构 实施时间: 9月15日-12月15日 实施项目:饲料中沙门氏菌 邮箱或网址:wswpt@163.com4、[b]机构名称: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b]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实施时间: 2019.5-2019.11 实施项目: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的定性检验 邮箱或网址:http://ptp.iqtc.cn:8080/iqtcapp[b]5、[b]机构名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测试评价中心[/b] [/b]报名时间: 见下表 实施时间: 见下表 实施项目:见下表 邮箱或网址:http://www.acas.com.cn/[align=center][b] [img=,563,69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3/201903040922285158_3959_3830199_3.jpg!w563x692.jpg[/img][img=,560,16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3/201903040923188488_723_3830199_3.jpg!w560x162.jpg[/img][/b][/align][b] 6、[b]机构名称: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 [/b]报名时间: 2019.06(报名时间在实施时间之前) 实施时间: 2019.06(报名时间在实施时间之前) 实施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邮箱或网址:http://pt.cti-cert.com[b] 7、[b]机构名称:大连中食国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 [/b]报名时间: 2019.1.1~5.15 实施时间: 2019.1.1~12.31 实施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沙门氏菌(定性) 邮箱或网址:[color=black][url=http://www.cfapa.com/]www.cfapa.com[/url][/color][b] 8、[b]机构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b] [/b]报名时间: 见下表 实施时间: 见下表 实施项目:见下表 邮箱或网址:http://www.nifdc.org.cn/CL0801/[align=center][img=,384,1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3/201903040939411608_7860_3830199_3.jpg!w384x175.jpg[/img][/align][b] [/b]

  • 食药监总局印发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出台,规定“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某种程度上给快检结论赋予了法律效力,由此催生食品快检行业及快速检测方法的高速发展。  2017年3月28日,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这也意味着风头正劲的快检技术自此有了评价规范,变得有据可依。详情如下: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1 目的  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等定性快速检测方法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评价。  3 评价指标  3.1 灵敏度  3.2 特异性  3.3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3.4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  4 评价方法  最低检出水平(检出限)设置对于禁用物质或者无残留限量的物质应小于或者等于参比方法的检出限水平,对于存在国家标准限值规定的物质应小于或等于限值规定。所有参数需要在不同种类或者类型的食品中测定的实际结果进行统计。  4.1 灵敏度  灵敏度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阳性结果的阳性样品数占总阳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该百分比下方法的检出限。  4.2 特异性  特异性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阴性结果的阴性样品数占总阴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方法检出限下不存在干扰的百分比。  4.3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假阴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阳性样品中检出阴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阴性率的结果。  假阳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阴性样品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阳性率的结果。  4.4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  快速检测方法应与方法中规定的参比方法进行一致性比较。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统计方法常见卡方检验,具体可见附表中显著性差异(c2)所示,一般:  c2=(?a-b?-1)2/(a+b)  a: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阳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阴性的数目;  b: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阴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阳性的数目。  c23.84表示两种方法的阳性确认比率在95%的置信区间内有显著性差异。  如果能够证实待确认方法灵敏度优于参比方法,则两种阳性比例的显著性差异可以接受。  在考察与参比方法的一致性分析中,也需要考察在检出限或者报告限度水平附近的检测结果与浓度之间的趋势一致性。  5 评价步骤  5.1 拟定评价技术方案  在比较快速检测方法与待评价方法的适用范围、性能指标和要求等符合性情况的基础上,评价机构应针对待评价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及相关产品制定评价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实施程序、评价内容及依据、评价比较用参考限值标准及方法标准、参考样品制备、参考值选择、参考样品定值及依据、参考样品编码及说明、测试程序、结果判断及统计方式、结论出具等,最终结论的出具应附相关判别依据,并给出相应判别指标。  5.2 盲样制备  试验评价需使用盲样检测进行。试验评价盲样涉及空白、阴性、阳性样品等均应进行实验室测定赋值,并出具均匀性和稳定性结果,相应盲样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测试结果计算的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应为参比方法要求对应浓度应符合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的1/3。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者质量控制品等进行溯源参考,测定完成后的各类样品应进行随机编号处理,形成盲样。用于试验评价的盲样或者质量控制样品,可自行制备,应符合:  1)基质符合性和与实际食品样品所含物质成分相似性;  2)考虑成分存在的浓度水平,应涵盖涉及产品的检出水平、标准限量值(标准规定值)、对应标准的检出水平等,选择多个水平进行测定;  3) 根据标准方法规定的食品类别或者评价范围适用的食品,盲样制备时应重点考虑典型样品基质或相似基质,结合相关食品类别和测定目标物存在形式,按照食品宏观组分进行区分,综合考虑蛋白、脂肪、水分、糖分、高聚物或者多聚体物质、色泽、酸碱性等影响检测的组分进行区分选择,必要时应按照食品生产工艺制备添加样品;  4)对于多种成分检测,应选择其分析成分进行分类比较(结构类似程度、危害程度等),综合选择几种代表性成分进行评价;对于易于获得的成分组合,尽可能考虑全部进行试验评价;  5)盲样测定方式按照单位样品量以及添加目标物的情况,样品处理可以采用部分样品、全量处理等方式进行。盲样必须进行批内均匀性检查,对于一定时间范围内检测的样品,需要进行稳定性检查,保证在评价期限内样品稳定,以上均需评价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5.3 试验测试  5.3.1 试验评价可按照方法前期验证结果(如有),进行浓度水平和基质设计,应比较空白检测、对照检测、标准方法平行对照检测等内容,附带考察方法操作环境、方法用时、操作难易等情况;对于多检测规格产品,应根据其实际规格制定具体评价浓度范围和水平,并在结果判断中注明适用检测范围。  5.3.2 评价应进行双盲检测,对待评价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和用于比较的参比方法平行利用盲样进行测试,并对样品进行平行测定,分别计算获得平均检测结果,用于方法间一致性评价,检测过程中应利用根据检测物在食品中实际可能存在的水平,设置质量控制样品,考察检测稳定性。实验中测试样品包括但不限于:  1) 食品基质空白样品;  2) 测试水平一般应包括标准方法检出水平(或者标准限量值)的0.5、1、2倍水平或者其他可检测区分的水平(不少于3个);或者方法标称检出限0.5、1、2倍水平或者其他可检测区分的水平(不少于3个);  3) 依据相关分析检测统计计量要求,一般检测样品每种基质空白及每个浓度水平不得少于50例,对于非法添加等重点项目的检测,可考虑在低浓度水平设置为100例,以便更好地评价出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  4) 如存在或易获得,应进行阳性样品复核测试;  5) 针对多成分方法,每种典型物质均需有检测结果和相应评价参数结果;  6) 应给出差异比较结果,具备数值的应有统计识别结论,统计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但需说明理由。  6 评价结果及报告出具  6.1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计算快速检测方法可检出限度水平的灵敏度、特异性、假阴性率、假阳性率以及检测结果与参与方法的一致性。一般可考虑(但不限定)每个基质每个浓度水平应在数据采集数不少于50例情况下,获得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的结果。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技术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出上述指标评价结果,并提供具有统计意义的说明。  6.2 报告出具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出具技术评价报告,对评价整体情况和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报告中应有被评价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产品标称的结论。  附表:快速检测方法性能指标计算表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8b238909-f584-4c8e-b5a9-c3f8fbcc66de.jpg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d44e98c-4521-431f-9aaa-5688f8e89803.jpg

  • 非特殊化妆品常规9项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8429.html[/url][/color][/size][/font] 化妆品纳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管理范畴,化妆品违法违规等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这将对各大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以及质量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内容[/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 汇标检测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可为化妆品质量监测、化妆品生产流程管理、化妆品品质控制提供一站式的技术服务。《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常规9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项目中的常规9项包含:细菌总数(菌落总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 2菌落总数检验方法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 6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方法耐热大肠菌群--《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 3耐热大肠菌群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 5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铜绿假单胞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 4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汞--《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第一法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铅--《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第二法 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第一法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标准[/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产品名称[/td][td]检测项目[/td][td]检测标准[/td][/tr][tr][td]化妆品[/td][td]41项激素[/td][td]GB/T 24800.2-2009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串联质谱法[/td][/tr][/table][font=&][size=16px][color=#333333]我们的优势[/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食品、环保、医药、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化妆品、烟草及包装材料等领域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等资质。 现拥有专业技术保障团队600余人,实验室面积10000余平方米,通过认可、认证资质参数24000余项,大型精密仪器共1600多台/套,设备原值11000万元,为检测服务公平性、科学性、严谨性提供强大保障。

  • 食品企业实验室通过能力验证的意义

    [font=宋体][size=15px][color=#333333]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能为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Conformity Assessment)认证评价提供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客观数据。[/color][/size][/font][size=15px][font=宋体][color=#333333]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实验室必须通过CMA ([/color][/font][font=新宋体][color=#121212]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的认可,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多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身也要求通过CNAS的认可;生产企业的实验室自愿参加CNAS认可,国家无强制要求。有些企业,特别是知名的大型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制品企业,企业自身要求实验室要通过CNAS认可。[/color][/font][/size][font=宋体][size=15px][color=#333333]企业实验室为什么要做能力验证呢,换一句话说企业实验室做能力验证有什么好处呢?一方面是因为一个企业的实验室是一个公司的脸面,监察部门或者审核人员到你的实验室审核,实验室的环境设备、人员配备和检测人员的能力,代表公司的实力形象和对产品质量的管控能力,会直接影响后续审核的打分。另一方面,一个企业的实验室检测技术能力是企业产品质量保障的坚强后盾。检测能力和一些检测项目能够满足一些特殊客户的要求。一旦遇到投诉,检测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还能够作为举证的有力证据。所以,越是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对实验室的工作越重视,越是对实验室的设备和人员舍得投入。[/color][/size][/font]

  • 国家卫生计生委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分为食品产品、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特殊膳食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规范8个工作组。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清理专家组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的特殊膳食类食品相关标准进行整理和评估,依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开展标准清理工作,提出标准的清理意见。 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清理专家组研究确定了本类食品标准的具体清理工作方案、工作方式和具体安排,认真梳理现行特殊膳食类食品相关标准,根据我国特殊膳食类食品管理要求,充分借鉴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特殊膳食类食品管理经验,逐项分析和评估标准,提出清理工作意见。专家组研究了国际组织和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框架体系,通过借鉴国外管理经验,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研究我国现行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和拟定的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框架。如考虑将《运动营养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等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201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规性研发和质量安全论坛暨配方设计思路与技术评审常见问题研讨会

    [b][color=#404040]关于举办201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规性研发和质量安全论坛[/color][color=#404040]暨配方设计思路与技术评审常见问题研讨会的通知[/color][color=#404040][/color][/b]近年来,特医食品作为大健康领域里的新蓝海,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特医食品领域,中国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从按照药品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监管到施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通过特医食品品类的设立对原有药品的发展进行补充,从而扩大受众群体,尤其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发布,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中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和对特医产品整体需求的不断提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此外,中国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营养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将是特医食品面临的又一机遇和挑战。纵观眼下特医食品在国内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国内从医护人员到消费者对于特医食品的认知仍比较模糊,甚至无法分辨其与保健品的差别。另一方面在药占比受限,医药分家的大背景下,药企跨入特医食品行业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向,如何借助当下的政策红利与市场扩容的优势做到后来居上,则是摆在跃跃欲试者面前的挑战。随着国家逐步明确特医食品发展方向,并出台相应的执行标准与法规,相信特医食品这片蓝海,将会迎来爆发式增长。截止目前共计35款特医食品获批,随着恒瑞,雅培,雀巢,伊利陆续拿到成人FSMP的注册证,也昭示着成人FSMP市场的起步,预计2019年底到2020年将加速推进成人FSMP注册和上市。随着人们对营养健康重视的提高,特医食品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众多医药食品企业也蓄势待发,试图从特医食品蓝海中分一杯羹。因此,[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将在12月27日-12月29日在北京市举办”201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规性研发和质量安全论坛暨配方设计思路与技术评审常见问题研讨会”。[/b]本次会议将从特医食品现状及产品形式,特医食品合规性研发,液体特医食品的关键技术,粉体特医食品的关键技术,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特医研发与工艺方向确定,配方设计与研发流程等方面讲解。作为特医食品改革的见证者、亲历者,国产企业在申请成人特医食品上的注册难度,目前在成人特医食品的审批上国家的态度是什么,以及围绕特医食品发展与智能制造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为特医食品产业未来发展把向诊脉,倡导参与各方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并通过本次会议,凝聚发展共识,架设起互学互鉴的桥梁。[b][b]一、组织机构[/b]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b]赞助单位: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招募中支持单位:[/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媒体支持:[/b]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庶正康讯、《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 、中国食品网[b]参会人数:200人+[/b]二、[b]会议时间:时间:[/b]2019年12月27日-12月29日(27日全天报到)[b]地点:[/b]北京明日五洲大酒店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地址:[/b]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16号。[b]三、参会对象:[/b]1、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制药企业总经理、研发总监、注册申报专员、质量管理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投资机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负责人;2、特医食品产业链相关企业、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特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专家学者、医生等特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共同探讨行业最新进展。[b]四、会议拟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副总经理 [b] 温 凯演讲嘉宾:[/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相关专家[b]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评进展及常见问题分析》 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专家[b]演讲题目:《婴幼儿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制修订进展和相关情况》演讲嘉宾:[/b]特医食品通则标准重要起草人之一、国家营养食物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 [b]杨晓光 演讲题目:《特医食品国家标准和未来发展方向分析解读》演讲嘉宾:[/b]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中青年委员兼秘书长。 [b]陈 伟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与临床应用规范》演讲嘉宾:[/b]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科研副所长,系统营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国家营养标签和营养素补充剂主要专家组成员 [b]何 梅演讲题目:《FSMP配方科学设计、原料特性及筛选》演讲嘉宾:[/b]日本大阪市立大学食品营养科学专业工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硕士生导师 [b] 黄 龙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开发与精益制造》演讲嘉宾:[/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起草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审查技术部部长 [b] 吴 磊演讲题目:《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现场核查》演讲嘉宾:[/b]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b]佐建锋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发技巧与实践》演讲嘉宾:[/b]安捷伦科技 ( 中国 ) 有限公司液相色谱应用经理[b] 肖 尧演讲题目:《安捷伦液相色谱在特医食品检测中的解决方案》演讲嘉宾:[/b]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综合科副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分会副秘书长、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营养学部副主任委员 [b] 丛明华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肿瘤患者中的应用》演讲嘉宾:[/b]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教授,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临床营养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委员 [b]于 康演讲题目:《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研究及相关FSMP研发方向》演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 [b]姚 亮演讲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演讲嘉宾:[/b]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营养学会理事,第五届和第六届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主任委员、教授[b] 荫士安演讲题目:《FSMP中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演讲嘉宾:[/b]上海Creability Group咨询公司总经理 [b]陈 菲演讲题目:《从特医食品研发看中国市场未来发展》演讲嘉宾:[/b]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营养科主任、中国营养学会理事及临床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b]刘英华演讲嘉宾:[/b]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特殊食品研发中心副主任 [b]刘 鹭演讲题目:《FSMP工艺科学设计及工厂布局》演讲嘉宾:[/b]澳大利亚德洛兰乳业、澳大利亚爱微牛乳业中国首席科学家、兰州大学MBA特聘教师、玛思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b]刘保惠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研发与注册申报实践分享》演讲嘉宾:[/b]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b]演讲题目:《岛津应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解决方案》五、会议费用:[/b]1、[b]会务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六、企业赞助:[/b]本次会议诚邀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及新产品、新设备展示单位。有意者请与会务组联系。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赞助方案及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冠名赞助(注非独家冠名),赞助金额8万元/期。(1).背景板第三顺序冠名,(2).会刊资料冠名,(3).正式通知冠名,(4).会刊封底广告1页,(5).展位(2.5m×2.5m)1个,(6)5个免费代表名额,(7)大会报告30分钟,(8)发放宣传资料200份。2、赞助单位(赞助金额3万元/期),10万元/年(5-6次),(1)含展位(2.5m×2.5m)1个,(2)3个免费代表名额、超过2个名额按1500元/人收费,(3)大会报告30分钟,(4)发放宣传资料200份。3、展位费:1万元/期,5万元/年(5-6次),(1)含展位(2.5m×2.5m)1个,(2)1个免费代表名额,超过2个名额按1500元/人收费,(3)2个易拉宝(放置于展位后)(展位共20个)。4、会刊广告费:(1)封底10000元/期,(2)彩页会刊5000元/期,(3)会场侧面易拉宝展示1000元/个(自备),(4)发放资料5000元/期,(5)礼品赞助5000元/期,会议记录本赞助等。[b]七、会议组委会:[/b]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b]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b]。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联系人:马超电 话:010-88287870手 机:13240487419邮 箱:[email=1683101345@qq.com][u][color=#3e84a3]1683101345@qq.[/color][color=#3e84a3]com[/color][/u][/email][b][color=#333333] [/color][/b]

  • 2018南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 与检验、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

    [color=#444444] 关于举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与检验、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的通知[/color][color=#444444]各有关单位:[/color][color=#444444]2017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了特殊食品注册司,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11月20日,食药监总局公布了首批2家企业3个配方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目录信息,11月22日食药监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过渡期的公告,2018年2月13日,CFDA批准首款国产特医食品。2018年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1家企业共1个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随着特医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大限”从原来的2018年1月1日延长至2019年1月1日,为企业充分预留了申请注册的时间。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依法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并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昭示着真正意义的特医食品登上舞台,将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特医食品质量,与国际接轨。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细则的出台,生产、流通、监管将有法可依,未来几年,将是中国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color][color=#444444]新版《医药目录》的出炉,为国内特医食品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的同时,国内企业也面临着发展滞后经验技术不足的挑战。目前只有5个产品获得注册批准,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加速,中国或将拥有全球最大的特殊食品消费市场。随着企业产品正式获得特医食品批文,特医食品将以明确身份通过医生处方的形式在医院的临床科室,比如肿瘤、内分泌、外科、ICU等科室应用。有专家甚至表示,预计5-10年特医食品市场将超过6000亿规模。[/color][color=#444444]为进一步推动特医食品产业顺利发展,交流特医食品有关研究的新技术和应用新领域,促进我国特医食品事业整合发展,我单位定于2018年4月21日-23日在南京市举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与检验、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特邀请国内特医食品行业资深专家,首批获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企业研发总监、国内外知名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研发总监,总经理出席报告。本次会议以实现特医食品关键技术突破为主题,从政策解读,配方设计、注册申报经验分享、研发方向及质量与检验等多方面为到会者答疑解惑,热忱欢迎全国行业界新老朋友莅临本次论坛,共同探讨充满机遇的新兴蓝海。[/color][color=#444444]一、组织机构[/color][color=#444444]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color][color=#444444]赞助单位: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color][color=#444444]支持单位:纽迪希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茏行盛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研究所 [/color][color=#444444]媒体支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 食品伙伴网、中国食品网、营养科技、中外食品工业、特医食品论坛 [/color][color=#444444]二、时间地点:[/color][color=#444444]时间:2018年4月21日-23日(21日全天报到)[/color][color=#444444]地点:南京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color][color=#444444]三、会议已确定出席部分专家[/color][color=#444444]1、会议已经确定出席部分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主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标准重要起草人之一 杨晓光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标准体制介绍》[/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办公室主任、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郑 林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分[/color][color=#444444]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张片红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江苏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解放军南京总医院营养科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FSMP抽检监测分析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color][color=#444444]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解放军营养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郑锦锋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 CKD 患者的应用》[/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纽迪希亚医学营养事业部亚太区研发总监 刘江南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疾病特异型特医产品的开发思路》[/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著名普外科专家、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全军普[/color][color=#444444]通外科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江志伟演讲题目:《待定》[/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佐建锋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团队负责人,院创新工程“营养功能型专用食品制备关键技术”首席专家 徐同成[/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备过程中的生产工艺及关键技术》[/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上海茏行盛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立新演讲题目:《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和困惑》[/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总经理 苑洪德[/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口服中长链脂肪酸结构脂肪乳临床特点及产品解读》[/color][color=#444444]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演讲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color][color=#444444]2.面对面提问交流 专家对话沙龙[/color][color=#444444]针对特医食品临床营养需求和应用于临床营养支持的特点,如何确保产品在基础研究、配方设计、研发生产、临床试验和流通应用等方面与临床研究紧密的联系起来并且符合相关法规所要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规范化,成为业内各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安排时间让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交流,探讨国内特医食品产业高速发展前景。[/color][color=#444444]主持人:佐建锋 嘉宾:杨晓光 郑林 张片红 郑锦锋 刘江南 江志伟 徐同成等。[/color][color=#444444]3.本次会议主要交流内容(部分)[/color][color=#444444]特医食品法规、配方设计、产品研发、检测分析及知名企业案例分析[/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解读[/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解读[/color][color=#444444]疾病特异型特医产品的开发思路、特医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制备关键技术[/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法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外现状分析、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口服营养补充、[/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技术难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概况、特殊用途医学配方食品在CKD患者的应用、[/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慢性肾脏病的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应症、[/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市场分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形态及分型对比、[/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及配方设计、特医食品注册申报经验分享、肿瘤FSMP产品特点、肿瘤FSMP的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color][color=#444444]五、参会对象:[/color][color=#444444]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color][color=#444444]2、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color][color=#444444]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color][color=#444444]六、会议费用:[/color][color=#444444]1、会务费:现场交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特医食品俱乐部会员2000/人;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会员2000/人;[/color][color=#444444]2、会务费含: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color][color=#444444]七、企业参与单项宣传:[/color][color=#444444]本次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color][color=#444444]1、冠名赞助单位(赞助金额:3万人民币);[/color][color=#444444]2、黄金赞助单位(赞助金额:1.5万人民币);[/color][color=#444444]3、展位费:展位:5000元(2m*2m)含1个免费代表名额(展位共20个) ; [/color][color=#444444]八、证 书:[/color][color=#444444]参加会议的代表,如需要证书者,经考评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和中国战略型人才库管理中心联合颁发的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研发工程管理师》专业能力高级证书,证书费用1300元(含资料费、考核评审费),全国通用,联网查询,是相关人员上岗、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官方网站。(需要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九、证书报考条件及所需准备资料:[/color][color=#444444]1、参加证书考核者报到时需交三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color][color=#444444]2、凡从事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研发及注册体系人员,均可参加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研发工程管理师》的培训及考试(团体培训请致电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十、会议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color][color=#444444]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color][color=#444444]联系人:马 超 电 话:010-88287870 [/color][color=#444444]手 机:13240487419 邮 箱:[/color][email]1683101345@qq.com[/email][color=#444444] [/color]

  • 2019年4月12日上海第七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通知

    [b] 第七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注册申报与临床试验、配方设计、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交流会各有关单位:[/b]2019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因为刚起步、潜力大,在我国被称为是黎明行业,也被看作大健康领域的一片新蓝海。制药企业凭借着临床有需求、自身有优势,纷纷摩拳擦掌,将其作为跨界转型的新战场,有资料显示,中国特医食品未来的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在这片百亿蓝海上,诸药企怀揣着一颗火热的心争相竞逐。随着新法规实施以来以来众多实力企业纷纷介入该领域,《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实施及相关政策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特医食品市场,同时也将推动特医食品领域的资本运作,会有更多的国际品牌进入中国,为特医食品产业勾画了发展蓝图。特医食品作为一个新兴行业,面对这个有望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的市场,部分海外特医食品巨头以及中国国内知名企业已经开始布局,基于巨大的需求潜力,其发展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帮助各有关单位特医食品注册、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等要求,明确产品申报注册的操作要求,解决研发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b]我单位定于2019年04月12日-14日在上海市举办“第七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注册申报与临床试验、配方设计、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交流会[/b]”,本次会议邀请经验丰富的特医食品审评和研发专家主讲及相关案例经验分享。会议从特医食品注册操作流程、注册申请材料要求、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特医食品研发报告编写、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申报要求及分析点评、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等多方面为到会者答疑解惑,以期帮助广大特医食品技术研发人员把握市场动态,了解行业趋势,洞悉技术成果,展开业务合作。[b]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b]赞助单位:[/b]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韫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b]支持单位:[/b]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中科凯晟医药化工研究院、诺利如一(安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迦南莱米特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东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顺仪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b]媒体支持:[/b]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中国食品网[b]二、时间地点:[/b]时间:2019年04月12日-14日(12日全天报到)地点:上海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会议已经确定部分出席专家1、会议已经确定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演讲嘉宾:[/b]特医食品通则标准重要起草人之一、国家营养食物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国际营养科学联合会(IUNS)执行理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教授 [b]杨晓光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标准体制介绍》演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临床营养中心主任、教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资深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老年营养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国家卫计委营养标准委员会委员、 [b] 孙建琴演讲题目:《非全营养特医食品的配方设计及临床需求》演讲嘉宾:[/b]中国学生营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卫生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学会营养支持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营养学会副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营养系教授 [b] 蔡美琴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依据及研发要点》演讲嘉宾:[/b]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b] 郑 林演讲题目:《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法规及其开发思路解读》演讲嘉宾:[/b]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特医食品研发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中国营养学会营养与保健食品分会委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营养支持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市营养学会理事 [b] 潘兴昌演讲题目:《待定》演讲嘉宾:[/b]兰州大学 MBA 特聘教师、玛思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澳大利亚德洛兰乳业、澳大利亚爱微牛乳业中国首席科学家 [b] 刘保惠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演讲嘉宾:[/b]江苏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解放军南京总医院营养科主任、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解放军营养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营养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b] 郑锦锋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CKD患者的应用》演讲嘉宾:[/b]山东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博士[b] 杨振东 演讲题目:《特医食品注册政策法规及申请材料的编写技巧及注意事项》演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 [b]姚 亮 演讲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演讲嘉宾:[/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b]刘保军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设备的设计与应用》演讲嘉宾:[/b]浙江省肠外肠内营养学会常委,浙江省肠外肠内营养学会特膳与营养分会委员,浙江省营养学会理事,浙江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委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营养科副主任 [b] 马 鸣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儿童中的应用实践》演讲嘉宾:[/b]山东韫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b] 万江河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未来展望分析》演讲嘉宾:[/b]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总经理 [b]苑洪德演讲题目:《口服中长链脂肪酸结构脂质临床优势及产品解读》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演讲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2.面对面提问交流 专家对话沙龙[/b]针对特医食品注册申报流程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关键问题相关要求 、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注册申请条件及注册程序、特医食品原料特性与应用中注意事项、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及原辅料的选择依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研发经验案例分享、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旧变化要求、特医食品临床应用及管理等相关问题,安排时间让参会者与专家互动交流,探讨特医食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b]四、参会对象:[/b]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2、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4、特医食品产业链及药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及医生高校师生;特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共同探讨行业最新进展。5、本次会议茶歇时间将安排半小时参观展位及专家沟通交流。联系人:马超电 话:010-88287870手 机:13240487419邮 箱:[email=1683101345@qq.com][color=#3a3a3a]1683101345@qq.[/color][color=#3a3a3a]com[/color][/email][b][color=#333333] [/color][/b]

  • 2016广州·举办第三届跨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功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研讨会暨(HCI2016)

    广州举办第三届跨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功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研讨会暨(HCI2016)一、组织机构:指导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办单位: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振威展览集团、北京采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健天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营养学会医用食品与营养支持分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局、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北京凯吉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奕伯玛咖养生酒、 支持媒体: 《中国食品报》《中外食品》 《肿瘤代谢与营养电子杂志》《食品工业》 《中外食品工业》《食品科技》杂志社 《丁香园》1、会议拟出席部分主讲嘉宾(排名不分先后)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专家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家嘉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专家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理 化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福建省食品卫生学会主任委员 林升清嘉宾: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教授 金宗濂嘉宾: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植物蛋白中心主任 涂顺明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委员、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于留荣嘉宾:美国外科学院院士(FACS)、中国科学院北京转化医学研究院\航 空总医院肿瘤医学中心主任、北京康爱营养医学研究院院长、中国 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委会主任委员 石汉平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原广东省CDC主任 邓 峰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广东省CDC首席专家 黄俊明嘉宾: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专家,河南临床营养学会副主任委员、 特医食品临床研究资深专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陈改云嘉宾:浙江大学教授、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嘉宾: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工程学院教授 刘新旗嘉宾:清华大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副教授 赵红平嘉宾:时代(中国)生物活性多肽研究所所长 殷腊生嘉宾: 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 潘建平嘉宾: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保健食品研究资深专家 王林元嘉宾: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专家、国内资深保健食品、中 药饮片GMP专家、中药饮片龙头企业质量总监 姜 涛嘉宾:国家食药总局化妆品新原料和新产品审评专家、郑州大学药学院 教授、保健食品/GMP/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专家 李寅超相关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2、会议主要内容安排(见附件一)3、论坛对话环节 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贯通运用、研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临床营养支持的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提问解答,并进行深入探讨,探寻产业的健康成长之路。4、新产品研发、申报注册(备案)现场指导会 研发指导、申报注册(备案)咨询,合作签约等。5、参观第七届中国(广州)国际保健食品及特医食品展览会联系人: 马超 主任 电 话: 010-51606934传 真: 010-51606934 邮 箱: 1683101345@qq.com 一、政策法规解读:1、我国健康产业十三五规划解读;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CFDA正式版)及相关配套文件解读;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CFDA正式版)解读;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及良好生产规范标准;5、部分法规征求意见稿的探讨; 特医食品专场(一)1、特医食品配方设计原则和研发思路与应用群体研究;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的开展要点与临床周期要求;3、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原则;4、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临床效果的材料准备;5、婴幼儿配方乳品注册要点难点解析;6、特医食品的标准编制与注册的技术要求;保健食品专场(一)1、保健食品的管理新模式与研发要求;2、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与评价及常见问题;3、保健食品工艺、质量常见问题规避与应对;4、双轨制下保健食品如何注册申报与降低风险;5、保健食品研发风险控制、注意事项与失误案例;6、保健食品备案制:适用对象与备案方式; 特医食品专场(二)1、特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安全性评价;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应用;3、特医食品的个体化营养治疗;4、肿瘤营养若干问题;5、肿瘤代谢调节治疗;6、食物蛋白中生物活性肽----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开发应用;6、老年人适用的医用配方粉研发案例分析;7、蛋白质医用配方粉的分布研究;8、蛋白质和蛋白肽在特医食品中的功能和应用;保健食品专场(二)1、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和申报资料解读;2、以提取物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要求及资料审核;3、保健食品注册产品抽样检验与现场核查技术要点;4、保健食品注册资料要求及文本格式;5、保健食品工艺评价方法及申报资料要求;6、进口保健食品及特医食品国内申报流程解析;7、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与生产许可; 1、人保部中职协《保健食品研发工程管理师》证书考试;2、参观第七届中国(广州)国际保健食品及特医食品展览会

  • “2016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创新峰会”暨特医、保健食品研发思路与临床营养支持技术交流会

    “2016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创新峰会”暨特医、保健食品研发思路与临床营养支持技术交流会各有关单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的颁布实施,相关配套文件也陆续发布,代表了中国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正式开启,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有业内人士估计,中国特医食品未来的市场规模将超过400亿元,市场前景之巨大对于企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中心于2015年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多期特医食品及保健食品相关论坛及培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关注。为提高国内特医食品、保健食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的水平,明确产品的申报注册、技术审评及临床质量管理的操作要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行业乱象,充分发挥我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各相关单位及时正确理解相关法规,厘清最新政策法规变更要求,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实现学、研、产各方面的深入对接合作。我单位将于2016年11月11日-13日在北京举办“201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峰会”暨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研发思路与临床营养支持技术交流会。本次会议以“科学创新发展引领产业升级” 为主题,围绕目前临床营养特医食品、保健食品最新前沿动态和各方最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主题演讲与深入探讨,为参会者提供最专业权威指导和最专业咨询服务。一、组织机构:指导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 中国营养学会医用食品与营养支持分会 食品伙伴网 丁香园 营养科技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1日-13日(11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 三、议程安排:1、会议拟出席部分主讲嘉宾及议题(排名不分先后)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专家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杨晓光 演讲题目:《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嘉宾:美国外科学院院士(FACS)、中国科学院北京转化医学研究院\航 空总医院肿瘤医学中心主任、北京康爱营养医学研究院院长、中国 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委会主任委员 石汉平 演讲题目:《肿瘤代谢调节治疗》嘉宾:北京协和医院肠外肠内营养科副主任医师\教授、中国营养学会临 床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北京糖尿病防治协会理事长 陈 伟 演讲题目:《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体系标准》嘉宾: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专家,河南临床营养学会副主任委员、 特医食品临床研究资深专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陈改云 演讲题目:《关注个体化营养支持》嘉宾: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 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嘉宾:清华大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博士、副教授 赵红平 演讲题目:《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研发与应用》嘉宾: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佐建峰 演讲题目:《肠内营养产品开发的战略思考》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北京联合大学教授 金宗濂 演讲题目:《我国保健食品注册制度变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 潘建平 演讲题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保健食品 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东南大学教授 孙桂菊 演讲题目:《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及常见问题》嘉宾: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保健食品研究资深专家 王林元 演讲题目:《保健食品的开发和风险控制—兼谈中国相关政策的变化》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教授 张宏桂 演讲题目:《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审评常见问题规避》2、沙龙对话环节 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贯通运用、研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临床营养支持的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提问解答,并进行深入探讨,探寻产业的健康成长之路。 联系人: 马超 主任 电 话:010-51606934传 真:010-51606934 邮 箱:1683101345@qq.com 附件:参会回执表

  • 【分享】CNAS发布2007年食品、玩具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

    本次计划是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而开展的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目的是确认实验室的相关检测能力,为确保食品、玩具产品质量打好基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07年9月组织开展了“CNAS T0366酱油中重金属检测”、“CNAS T0367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检测”、“CNAS T0368玩具部件的重金属检测”三项能力验证计划。该三项计划现已完成,结果通知和结果报告在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公布。“CNAS T0366酱油中重金属检测” 的实施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统计处理结果及能力的评价是:本次能力验证试验共有415 家实验室,其中按要求返回结果的有406 家实验室,其中,参加A 组的实验室有222 家,参加第B 组的实验室184 家,A 组收到铅的结果221 份,总砷结果215 份;B组收到铅的结果182 份,总砷结果180 份(有些实验室只认可了铅或总砷中的一个参数)。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对406 家实验室提交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处理。结果满意的实验室有305 个,占75.1%;结果有问题的实验室35 个,占8.6%; 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66 个,占16.3%。“CNAS T0367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检测”的实施机构为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计结果处理及能力的评价本次能力验证试验活动报名的实验室共446 个,提供有效数据的实验室共440 个。其中,参加蛋白质项目的实验室有362 个;参加脂肪项目的实验室有318 个、参加菌落总数项目的实验室有426 个。对440 家实验室所提交的数据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处理,其中蛋白质测定的数据虽采用检测标准方法不同,但因方法原理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基本无差异,所以在对数据进行统计时,将全部测试结果合成为一组数据进行;而脂肪测定中由于GB/T5413 与GB/T5009 两个标准中采用的仪器设备等存在明显差异,即方法差异较为明显,在统计时按采用的标准不同分别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蛋白质:362 个结果中,有28 个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7.73%; 脂肪:317 个结果中,有36 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11.36%; 其中:第一组有128 个结果中,有9 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7.03%; 第二组有189 个结果中,有27 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14.29%。菌落总数:426 个结果中,有8 个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1.88%; 本次能力验证的440 家实验室中,测试结果全部满意的实验室为296 个,占实验室总数的67.27%。其中测试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为64 个,占实验室总数的14.55%。“CNAS T0368玩具部件的重金属检测”的实施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统计处理结果及能力评价为:本次能力验证要求检测两个样品的四个元素含量的结果,共有113家实验室参加,其中按要求返回结果的有109家实验室。 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对109家实验室提交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处理。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油漆涂层样品的结果数、中位值、标准化四分位距(标准IQR)、稳健的变异系数(CV)、最小值、最大值和极差共7个统计量。结果全部满意的共计82个实验室,占总数的75.2%,表明大部分参加实验室能胜任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附录C:特定元素的迁移的检测工作。

  • 谱尼研究院2024年能力验证计划公告 (第一轮)食品、饲料、环境保护、化妆品、金属与合金类材料等

    [size=14px]各有关实验室:[/size][size=14px]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参加能力验证是实验室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实验室评价和证明其测量数据可靠性,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力验证的结果可作为证明实验室技术能力的有效证明,为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选择、评价、认可有能力的实验室提供依据。[/size][size=14px]谱尼测试集团北京检验认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url=https://www.zhikongyangpin.com/tag/%e8%b0%b1%e5%b0%bc%e7%a0%94%e7%a9%b6%e9%99%a2]谱尼研究院[/url]) 是谱尼测试集团旗下长期从事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工作的研究机构,具备食品及农产品、饲料、环境保护、化妆品和金属与合金类材料与制品等多领域的能力验证计划实施经验和样品制备能力,是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证书编号:CNAS PTO091)。谱尼研究院依据ISO/IEC17043组织和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和测量审核服务,客观、公正地为参加实验室出具评价报告,结果可作为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评审机构判定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size][size=14px]2024年,我院计划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涵盖酒类、果蔬汁和饮料、粮谷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蛋及蛋制品、化妆品、微生物、水、饲料、土壤、茶叶、牙膏、果蔬及果蔬制品、金属与合金类材料与制品等产品领域,欢迎广大实验室报名参加。同时,我院可根据各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单位、第三方实验室的实际需求提供包括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和盲样考核等形式的定制化服务详情可拨打400-819-5688咨询。[/size][size=14px]为保障各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size][size=14px]一、计划目录[/size][size=14px]详情请见附件1《谱尼测试集团北京检验认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度能力验证计划》[/size][size=14px]二、报名方式参加者请登录能力验证平台http://hzp.ponytest.com:9100/Login/Index,完成“注册”后进行在线报名.三、付款方式实验室报名成功后,请将费用汇至以下账号,付款时请备注实验室代码,并将汇款凭证按照要求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账户信息户 名:谱尼测试集团北京检验认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账号:630227501行 号:305100001459税 号:91110108MA01CL0W2D四、能力验证相关信息能力验证计划实施相关事项及信息更新,将通过谱尼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邮件形式发布,诚邀您持续关注。五、能力验证流程详情请见附件2《谱尼研究院能力验证流程》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春红电 话:010-82493955转8064、010-83055000转2868邮箱:biptp@ponytest.com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2层101谱尼测试集团北京检验认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3日[/size]

  • 特殊膳食类食品11项标准拟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专家组分析整理了相关的25项标准,提出清理建议: 建议废止《营养强化小麦粉》等11项标准;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 能量补充食品》等5项标准整合到《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绿色食品 婴幼儿谷粉》为认证认可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议《婴儿配方食品》等5项标准继续有效。 根据标准清理工作情况,清理专家组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目录如下: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如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其他标准).

  • 能力验证培训参加前你们对组织机构评价过吗?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的培训,包括能力验证培训在内。有的机构在网上可以查到有的机构竟然没有注册,自然这种机构的法律效力也是没有的。仔细看了以下体系文件才发现能力验证培训也属于实验室的服务,我们在参加培训之前应该对培训的组织机构进行评价的,不知道你们的实验室在参加培训前是否对组织机构进行过评价?是如何评价的?

  • 2018上海第六届跨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

    [b] 关于举办“第六届跨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注册申报、配方设计及临床应用高级交流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力争12月31日前,实现1岁以下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产品类别全覆盖,这对推动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国将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这两大战略的指引下,中国特医食品行业进入发展快车道,将成为健康产业的大蓝海。中国作为世界上特医食品消费最大的潜在市场之一,特医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快速发展,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参与竞争。随着《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实施,为特医食品产业勾画了发展蓝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因为刚起步、潜力大,在我国被称为是黎明行业,也被看作大健康领域的一片新蓝海。制药企业凭借着“临床有需求、自身有优势”,纷纷摩拳擦掌,将其作为跨界转型的新战场。自2016年7月1日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配套的各项法规日益完善,但是因为特医在国内主要由外企主导,因此国内企业在此领域的经验相对匮乏,对生产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挑战,研发人员经验不足,对于配方的设计相对陌生,生产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导致生产线建设和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均存在风险,同时因为采用注册制,严控产品质量关产品注册,此后各种相关政策均为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避免恶性竞争导致行业不健康发展相关条件设置了较高的要求;2017年4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严格监管生产企业资质条件、审评审批程序、临床试验,确保特医食品行业规范化发展。新法规实施以来,截止目前只有8个产品获得国家局注册批准(且全部为非成人类特医食品),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虽然目前国内的特医食品市场由几个国外背景的企业所占据,但随着2018年以来众多实力企业纷纷介入该领域,为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以及特医食品审批、注册的放开,国内企业会逐渐的加入到这个领域内,2018年将开启特医食品注册管理新行业新篇章。自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实施特医食品相关注册法规及系列配套文件以来,许多企业或投资机构都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此领域大展宏图,据估计有不下1000家企业有意向进军特医食品领域。中国特医食品市场在过去几年里发展迅速,平均增长率是37%,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规模仅约6亿美元人民币,仅相当于全球的1%。另一方面,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市场的诱人之处在于其蕴藏的巨大发展潜力。特医食品在我国是一个朝阳产业。我国正在实施的医疗制度改革,对中国特医食品产业的发展也是一个利好因素。虽然我国特医食品产业发展滞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是鉴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其日益攀升的营养健康需求,特医食品在我国必然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我中心先后在全国组织过多场特医食品高峰论坛,均得到了各有关单位及企业的强烈反响,一致认为在会议上学到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探讨解决特医食品面临的难点问题,本着不忘初心,持续推动特医食品产业顺利发展的目标,我单位定于2018年8月17日-19日在上海市举办“第六届跨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注册申报、配方设计及临床应用高级交流会,特邀请国内特医食品行业资深专家,国内外知名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研发总监,总经理出席报告。本次会议从特医食品注册操作流程、特医食品注册申请材料要求、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申报要求及分析点评、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等多方面为到会者答疑解惑,欢迎参加本次会议。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赞助单位: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招募中支持单位:诺利如一(安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庶正康讯 ( 北京 ) 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加坡商艾益生私人有限公司、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媒体支持: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中国食品网、[b]二、时间地点:[/b]时间:2018年8月17日-19日(17日全天报到)地点:上海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会议已确定部分出席专家[/b]1、会议已经确定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b]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负责GB 29922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套相关标准和老年食品标准工作、 [b]李湖中演讲题目:《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分析解读》演讲嘉宾:[/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标准项目负责人、国家营养食物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教授 [b]待 定演讲嘉宾:[/b]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营养部主任、台湾营养师联合会理事、台湾营养医学期刊主编、台湾肾脏病学会委员、教授 [b]黄孟娟演讲题目:《台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肾脏病患者的应用》演讲嘉宾:[/b]中国学生营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卫生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学会营养支持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营养学会 副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营养系教授、副主任 [b]蔡美琴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依据及研发要点》演讲嘉宾:[/b]台湾益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台北医学院保健营养学系研究所、台湾国际生命科学会会员营养组法规召集人、食品药物管理署委托计划专家委员、台北市营养师公会理事、教授 [b] 陈盈蓉 演讲题目:《台湾特医食品法规管理与临床试验状况与挑战》演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临床营养中心主任、教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资深专家、中国营养学会老年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老年营养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国家卫计委营养标准委员会委员、 [b]孙建琴演讲题目:《非全营养特医食品的配方设计及临床需求》演讲嘉宾:[/b]新加坡商艾益生私人有限公司营运副总,原费森尤斯卡比亚太区肾脏市场经理,全球产品经理,雀巢婴幼儿营养品牌经理。台湾注册营养师、台湾营养师公会台北市会员代表 [b] 王雅玲演讲题目:《台湾特医食品配方设计规范与安全监控系统》演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放疗营养学组委员,上海食疗研究会理事兼肿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b] 凌轶群演讲题目:《待定》演讲嘉宾:[/b]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b]佐建锋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业化研究中的技术探讨》演讲嘉宾:[/b]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审查技术部部长 [b] 吴 磊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条件概述》演讲嘉宾:[/b]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临床营养科 [b]贺 源[/b]石汉平教授团队临床营养专家[b]演讲题目:《FSMP在肠内营养支持治疗中的应用》演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b] 姚 亮演讲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演讲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2.面对面提问交流 专家对话沙龙[/b]针对特医食品注册申报流程和特医食品生产放大中技术难点,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标准要求、特医食品的报要求及实例分析点评、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等相关问题,安排时间让参会者与专家互动交流,探讨特医食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b]四、参会对象:[/b]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2、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4、本次会议茶歇时间将安排半小时参观展位及专家沟通交流。[b]五、会议费用:[/b]1、会务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2、会务费含: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b]六、企业参与单项宣传:[/b]本次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赞助单位(赞助金额:2万人民币);2、展位费:展位:5000元(2m*2m)含1个免费代表名额(展位共20个) ;3、会刊广告费:封底:3000元;封二/扉页:2000元;会议记录本赞助等。[b]七、会议组委会:[/b]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或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联系人:马超 主任电 话:010-88287870手 机:13240487419邮 箱:[email=1683101345@qq.com][color=#3a3a3a]1683101345@qq.[/color][color=#3a3a3a]com[/color][/email][b][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color][color=#333333]二零一[/color][color=#333333]八[/color][color=#333333]年[/color][color=#333333]七[/color][color=#333333]月[/color][color=#333333] [/color][u]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u][/b]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现予印发,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8月21日

  • 【食品法规六】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卫生部2012年12月19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第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第四条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第五条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第六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评价任务;(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三)承担单位;(四)完成时限;(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第七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第八条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第九条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第十条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一)问卷调查;(二)现场调查;(三)指标验证;(四)专家咨询;(五)其他方式。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三)数据分析及结论;(四)意见及建议。第十二条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能力验证服务机构的评价应如何进行?

    对于能力验证等服务机构的评价应如何进行,和供应品采购的合格供应商评价一样吗?还需要审核他们营业执照之类的东西吗?还是通过网上CNAS提供的清单就可以确认,具体的记录里应该怎么做?

  • 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实施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近日,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  第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  第五条 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  (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  (三)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第七条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  第八条 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第九条 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条 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一)问卷调查;  (二)现场调查;  (三)指标验证;  (四)专家咨询;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  (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及结论;  (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 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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