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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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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由CNAL及CNAB整合而成)的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及相关认可规范

    关于发布CNAS认可规范文件和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安排的通知各有关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根据2006年3月31日CNAS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决议,目前已完成所有认可规范文件的修订工作,经CNAS委员会主任批准,现正式发布,有关文件请登陆www.cnab.org.cn或www.cnal.org.cn下载,文件修订说明见附件1。关于CNAS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的安排,2006年5月8日,CNAS秘书处已向CNAS成员单位及相关机构发送了“关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安排》的征求意见函”(认可委(秘)(2006)1号),CNAS秘书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经CNAS主任批准,现决定与认可规范文件同时发布见附件2。附件: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规范文件修订说明》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安排》 二00六年六月一日[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7403]1.修订说明[/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7404]2.过渡转换安排[/url]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02年7月,我国结合认证认可国际国内发展实际,相继成立了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等三个认可委员会,实现了我国国家认可工作的初步统一。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国际认证认可界发生了新的变化。人员注册工作被明确为认证活动范畴,按照国际组织的要求,需从认可实体中分离出来。国家设立一个认可机构实体,成立一个覆盖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全部认可制度的委员会,以一个认可机构的名称和标徽开展国家认可工作已经成为大趋势。根据国际国内认证认可形势的发展,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我国认可组织体系进行调整,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基础上整合而成,作为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其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国际认可组织在贺信中都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认为认可委员会的工作将更加高度与国际认可界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表示,自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在认证认可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高效的发展,令国际认证认可界非常钦佩。并相信,中国认可体系结构的发展将会给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孙大伟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强调认可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集中管理认可工作的需要,也是适应认可工作国际发展的需要,此举将有助于认可工作的统一、规范和高效,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认可工作对认证市场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王凤清同志在当选为认可委员会首任主任后,向与会代表致词,并主持了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她分析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形势,介绍认证认可工作状况,特别是对认可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希望新成立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要继承和发扬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优势,在尽短时间内整合机构,形成合力,争取做到1+1大于2,以提高我国认可机构在国内、国际的形象和地位。同时,也代表首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各位委员向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楠、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陆燕荪、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舒惠国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认监委。在成立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认可委员会章程,确定了全体委员会组成,选举了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首届委员由来自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利益方的63名委员组成。首届主任委员王凤清,常务副主任孙大伟,副主任郎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存辉,秘书长肖建华。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

    [size=6][b][color=#d40a00][size=4]土豆注:看了新闻我注意到,国家认监委地位比国家认可委高哦,难道他们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吗?我还以为两者是平行的呢?[/size][/color]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b][/size]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b]服务大局 扩大影响 提高效能[/b][align=center][b]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 孙大伟王凤清出席并讲话[/b][/align]  4月15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color=#d40a00]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CNAS[/color]主任王凤清出席会议并讲话。CNAS全体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  孙大伟回顾了认可委员会自2006年3月31日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充分肯定了认可工作走出的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认证认可作用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合力进一步增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认可工作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孙大伟提出,今后我国认可工作的主要任务非常繁重,要放眼长远,服务大局 要坚定目标,提升质量 要加强合作,扩大影响 要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王凤清作第一届全体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对今后认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要求:要巩固国家统一认可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认可体系的作用 要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国家认可工作推向新高度 要继续贯彻实施《认证认可条例》,抓住质量生命线,稳步推进认可事业发展 要积极开展技术研究,拓展新的认可领域 要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国际影响力。  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了CNAS第二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确定了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最终用户委员会的组成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本着均衡、延续、适当增补的原则,CNAS第一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全部当选,第二届全体委员会委员新增一名。  在随后召开的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CNAS秘书处及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作了2009年工作报告,研究了2010年工作要点

  • (整合CNAL和CNAB)2006年3月3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

    对各实验室来说在2006年7月1日又是一个标志性的时间!在原CNAL和CNAB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自2006年7月1日起,CNAS在受理认可申请、实施认可评审、进行认可评定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活动时均以CNAS认可规范文件为依据,对于符合认可准则的机构,将授予CNAS认可资格、颁发CNAS认可证书。原“CNAL/AC0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改为“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建议各位负责体系工作的同志可考虑作文件的适宜修改了!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征文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征文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0 09:58:10 开启技术传播的窗口,展示前沿技术、汲取经验精华、汇聚百家争鸣,2009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论文征集活动将继续与您携手同行。 如果您在合格评定活动(认证、检查、检测和校准活动)的实践和探索中有所创新、有所收获,CNAS热切希望您能积极撰稿应征。CNAS将为您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将您的经验、创新和研究成果全方位进行传播,使您的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发挥最大价值。 一、 征文范围 1、 合格评定领域的最新技术和发展; 2、 当前合格评定领域关键技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合格评定工作的发展建议; 4、 电子信息技术在合格评定机构管理中的运用与探索; 5、 合格评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6、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的的风险管理; 7、 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能力建设; 8、 能力验证与实验室之间比对; 9、 检查机构间能力比对及能力验证; 10、人员(审核员、检查员)能力管理; 11、审核、评审技术的研究; 12、检查、检测和评审技术的研究; 13、检测和校准方法的管理; 14、检测和校准结果量值溯源的管理; 15、其他相关的研究成果。 二、征文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0月30日 三、论文评选 CNAS将适时组织论文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参加应征的论文进行初审,并计划于2009年12月组织对初审入选的论文进行集中复审。 本次论文评选设优秀和入选两档等级。所有入选的论文将被编入《2009年CNAS技术研究论文集》。其中,获得优秀论文奖的作者将获得由CNAS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为多渠道宣传合格评定领域的优秀成果和成攻经验,CNAS还将负责将本次获奖的优秀论文收入拟正式出版的“CNAS技术研究优秀论文集”,并同时向《中国认证认可》杂志进行推介刊发。 四、稿件要求 来稿内容应: 1. 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 2. 注重理论前瞻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准和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3. 未曾在有关刊物上公开发表过; 4. 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四、注意事项 1. 稿件及格式要求: 论文撰写须包括以下要素: a) 文章题目; 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居中。 b) 作者姓名及其单位; 字体为:宋体、五号字、居中。 c) 论文摘要及其关键词; 论文摘要200百字左右。字体为:楷体、小四号字。 d) 正文; 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其中正文中的图、表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e) 参考文献(需要时)。 编排格式:序号、编著者/作者、书名/论文名、出版地、出版社/期刊名称、年代。 字体为:楷体、小四号字 2. 投稿请提交A4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各1份,并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将论文的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以电子邮件和邮递的方式送达CNAS技术处。 3.来稿请附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包括移动电话)、传真号码。 五、投稿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南花市大街8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技术处 联系人 穆 瑾 联系电话 010—67105324 邮政编码 100062 Email:muj@cnas.org.cn

  • 转载-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转载-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240921_472605_2771427_3.jpg 实验室认可评审 不符合项分级指南Guidelines on Grading Non-Conformities In Laboratory Assessment(征求意见稿)2013-3-26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 次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不符合项分级……………………………………………………………………………45. 不符合项的提出…………………………………………………………………………56. CNAS对不符合项的处理措施…………………………………………………………57. 附录:不符合项分级示例………………………………………………………………6前 言 本指南依据ILAC G3《认可机构评审员培训课程指南》(08/2012)附录A《不符合项分级指南》,以及参考国际同行作法制订,旨在为认可评审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供实验室参考,便于其了解不同类型不符合项对认可决定的影响,从而加强自身质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本指南于2013年首次发布。不符合项分级指南1. 范围1.1 本指南规定了不符合项分级的原则,为评审组及CNAS秘书处评审主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评估和管理认可评审结果提供指导,确保做出规范、一致的评审结论。1.2本指南适用于实验室认可评审活动;也可用于实验室对内审发现和不符合项的控制工作。1.3 依据本指南中确定的原则,评审组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识别和分级,并根据总体评审情况作出推荐意见。CNAS评审主管审查评审组分级的适宜性,必要时可以调整不符合项的级别。2.规范性引用文件CNAS发布的实验室认可要求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说明和认可方案。3.术语和定义3.1 不符合项:实验室的管理或技术活动不满足要求。注1:“要求”指CNAS发布的认可要求文件,包括认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size=16px][color=#333333]发布日期:2024-07-19[/color][/size] [size=16px][color=#333333]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color][/size] [url=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07/t20240719_522494.html]打印本页[/url][font=宋体]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font][b][font=宋体]一、用人单位情况[/font][/b][font=宋体]详见本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cnas.org.cn)或微信公众号(中国认可)。[/font][font=宋体]二、[/font][b][font=宋体]招聘岗位[/font][/b][font=宋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font][b][font=宋体]三、资格条件[/font][/b][font=宋体]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font][font=宋体]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font][font=宋体]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font][font=宋体]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本条所指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本单位确认报名资格。[/font][font=宋体]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font][font=宋体]6.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font][font=宋体]0[/font][font=宋体]岁[/font][font=宋体],具有高[/font][font=宋体]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font][font=宋体]5[/font][font=宋体]岁。[/font][font=宋体]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font][font=宋体]8.符合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font][font=宋体]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font][b][font=宋体]四、报名和考试[/font][/b][font=宋体]1.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登录报名网[/font][font=宋体]址([/font][font=宋体][font=微软雅黑]https://zhi[/font][font=微软雅黑]k[/font][font=微软雅黑]aocn.com/inv[/font][font=微软雅黑]i[/font][font=微软雅黑]tation/notice/615[/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自愿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font][font=宋体]8[/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日24时。[/font][font=宋体]本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font][font=宋体]2.考试。[/font][font=宋体]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3[/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各环节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font][font=宋体]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认可知识及公文写作等。[/font][font=宋体]3.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font][font=宋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font][font=宋体]4.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font][b][font=宋体]五、工资福利待遇[/font][/b][font=宋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font][b][font=宋体]六、注意事项[/font][/b][font=宋体]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font][font=宋体]2.将在本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font][font=宋体]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2024年[/font][font=宋体]7[/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宋体]19[/font][font=宋体]日[/font][/align]

  • 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指南实验室认可指南等重要文件下载

    现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重要文件给各位人士下载[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991]检查机构认可指南[/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992]实验室认可指南[/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993]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的实施指南[/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994]量值溯源政策实施指南[/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995]实验室认可评审报告[/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996]实 验 室 认 可 申 请 书[/url]

  • 【转帖】27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

    截至6月30日,我国共有27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为SARS、H5N1、甲型H1N1、HIV等重大疫病的科研和疾病防控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实验设施,促进了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安全水平的提高,确保相关业务工作的安全有序的开展。 今年第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总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验室已经取得17025认可的基础上,根据生物安全认可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申请并获得CNAS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认可证书。截至2009年年底,没有获得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认可资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实验室活动。 CNAS秘书处及时启动了总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专项工作,并针对专项工作的特点,提出了“积极宣贯、加强培训、帮建体系、加快评审、重点支持、全面服务”的工作建议。 为加强全系统动物检疫生物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动物检疫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促进动物检疫的科学发展,总局还专门成立了出入境动物检疫生物安全管理专家组。 2003年SARS疫情之后,我国政府对生物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三级、四级生物实验室应当通过国家认可。作为中国唯一的国家认可机构,CNAS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于2004年组织制定了GB19489《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成功运行了包括认可规则、准则、评审程序、作业指导书等在内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体系,体系文件涵盖了一至四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在对三级实验室认可过程中,CNAS培训并注册了一批高水平的生物安全评审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同时,CNAS承担了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评价技术研究与示范”的科研课题,解决了认可当中的一系列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 【分享】医学实验室认可及管理体系文件下载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卫生局和CNAS开展的合作项目为“医学实验室认可奥运工程”。该项目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按照“科学审慎、循序渐进、重点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计划到北京奥运会开幕前,使所有北京地区的奥运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医学实验室进入国家认可评审的程序,北京地区的其他医学实验室也将以此为机遇,按照医学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质量和安全意识及管理水平,并逐步寻求国家认可,以整体推进北京地区医学实验室的质量、能力和安全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上海现虽还没有一家医学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但有很多三甲医院有了此意向,其中不少实验室投入了认可前期的准备工作。借助着世博会的东风,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010年底,上海地区会诞生更多通过认可的医学实验室。这些年来,我国临床检验专业飞速发展,检验学科已经从医学检验发展为检验医学 , 对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及发病机理的探讨等诸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医院检验科的建设已成为衡量医院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纵观我国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学实验室,虽引进了大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先进的实验技术,每年有大批的检验技术人员出国进修学习、参加各种各样的国际会议,同时也有不少的留学人员回国,加入到检验医学的行列,但是我们和先进国家的医学实验室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就是我们在医学实验室的管理上和国外存在一定的差距。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003 年正式发表了 ISO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这个国际标准专门针对医学实验室的质量和能力的,并规范了其管理和技术要求。 2005 年 6 月, CNAS发布消息,《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ISO15189)认可活动已被纳入《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相互承认协议》( ILAC-MRA )中,即 CNAS 依据 ISO15189 认可的医学实验室,其签发的检测报告可获得与 CNAS 签署多边认可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承认。 我国是 IPLC 的成员国,并且已经与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互认协议,这就是说我国的临床实验室如果采用 ISO15189 实施质量和能力的管理,并且能够通过CNAS的认可,就表明的我们的医学实验室和国外的医学实验室在管理上处在同一水平,而且能被国际认可。 一、 医学实验室认证认可的概念 ISO15189 对 医学实验室( medical laboratory )或 临床实验室( clinical laboratory )定义为: 以诊断、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评估人体健康为目的,对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免疫血液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病理学或其它检验的实验室,它可以对所有与实验研究相关的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对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对进一步的检验提供建议。上述检验还包括对各种物质或微生物进行判定、测量或描述存在与否的操作。哪些只是收集或制备标本的机构,以及标本邮寄或分发中心,尽管可能属于某个更大的实验室网络或实验室系统的一部分,也不能够被当作医学或临床实验室。根据这个定义我们认为,我国各级医院(卫生机构)的检验科就是 ISO15189 所说的医学实验室或临床实验室,所以,我国各级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就应该以 ISO15189 为质量管理的标准。根据ISO/IEC 指南 2 的定义,认可 (accreditation) 是“由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在最近的 ISO/IEC 17011:2004 《合格评定 - 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也就是说 获得认可资格,即证明机构的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和技术能力满足要求,而且机构出具的测试结果是可靠的。在这里,权威机构是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我们医疗单位的医学实验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医院检验科,是申请认可的机构。认证 (certification) 则是“第三方对产品 / 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 取得认证资格,证明机构具有一个有效的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但并不足以说明机构出具的测试结果具有技术可靠性,认证不适用于医学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但是认证可以应用于医疗机构如医院的整个质量管理体系,所以,有些人常说的实验室认证是不对的。二、我国医学实验室认可的概况2006年3月3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京成立。国家认监委决定整合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统一负责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2006-7-1开始实施。截止到 2006年 12月30日,CNAS已经认可了各行各业的境内、外 2736 家实验室,已与国际上40 多个经济体的50多个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这意味着 ,CNAS的认可已得到这些经济体认可机构的承认。 CNAS 从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开始受理依据 ISO15189 的认可申请,解放军总医院( 301 医院)临床检验科经过 3 年多的积极准备, 2005 年 6 月通过了由 CNAS 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成为我国第一家依据 ISO15189 为准则申请认可的医学实验室。[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3467]部分医学管理体系文件[/url]

  • CNAS顺利通过PA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

    CNAS顺利通过PA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法制网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同行评审组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进行了为期4天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互认现场评审。CNAS以“零”不符合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现场同行评审。  来自PAC的两位同行评审员对CNAS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认可活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并到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对CNAS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审组进行了现场评审活动见证。  本次评审中,同行评审组对CNAS的认可质量体系及其运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CNAS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评审资源数量及其专业基础与PAC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机构相比具有很强优势。同行评审组将以CNAS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水平作为参考标杆,并建议CNAS向PAC成员分享实践经验,以促进亚太地区各成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工作的共同发展。此次评审后,同行评审组将向PAC推荐CNAS加入PA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互认协议。  CNAS顺利通过PA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的现场评审,将进一步强化CNAS在国际上的地位,扩大CNAS的国际影响,同时对促进食品领域的国际贸易,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 我国认可机构顺利通过国际现场同行评审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接受并顺利通过了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论坛(PAC)现场同行评审。 此次同行评审是确认CNAS对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医学实验室认可和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制度在APLAC的互认地位,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在PAC的互认地位。9名同行评审员分别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菲律宾、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认可机构,他们在各自的专业技术领域和认可实践中有丰富的知识和资深的经验。 在为期6天的评审中,同行评审员不仅在CNAS办公室查阅了大量的认可活动记录,还见证了CNAS对14家合格评定机构,包括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标准物质生产者等的现场评审活动,对CNAS认可体系和活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

  • 【转帖】CNAS介绍以及相关认证认可规则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历史沿革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的进出口领域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资格认可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 组织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3个单位组成。委员会领导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领导成员:主任:王凤清常务副主任:孙大伟副主任:朗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村辉秘书长:肖建华副秘书长:刘欣、樊恩健、魏昊宗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宗旨是推进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主要任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国际互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中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为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正式成员并分别签署了IAF MLA(多边互认协议)和PAC MLA,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正式成员并签署了ILAC MRA(多边互认协议)和APLAC MRA。目前我国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35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5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将继续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员和互认协议签署方地位。[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6]关于CNAS过渡安排的通知[/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7]附件1[/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8]附件2[/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9]规范文件[/url]

  • 【分享】实验室认可基础知识综述和编制体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实验室认可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由于缺乏一致的检测标准和手段,无法为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军提供军火,为此着手组建全国统一的检测体系。1947年,澳大利亚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国家检测权威机构协会(NATA)。1966年,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体系——大不列颠校准服务局(BCS)。此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认可机构。1973年,在当时关贸总协定(GATT)R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中采用了实验室认可制度。1977年,在美国倡议下成立了论坛性质的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ILAC),并于1996年转变为实体,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认可”一词“accreditation”的传统释义为:甄别合格、鉴定合格、公认合格(例如承认学校、医院、社会工作机构等达到标准)的行动,或被甄别、鉴定、公认合格的状态。与此类似,ISO/IEC指南2:1996年将认可定义为: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个人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引伸到实验室认可,其定义为:由权威机构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及其人员有能力进行特定类型的检测/校准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所谓的权威机构,是指具有法律或行政授权的职责和权力的政府或民间机构。这种承认,意味着承认检测/校准实验室有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从事特定领域的工作。由此可知,实验室认可的实质是对实验室开展的特定的检测/校准项目的认可,并非实验室的所有业务活动。在最近的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机构是指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延伸到实验室认可,即是正式表明检测/校准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校准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 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认可规范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22年6月发布了ISO 22003-1:2022《食品安全 第1部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该标准将代替ISO/TS 22003:2013。目前国际认可论坛(IAF)正在制定强制性文件IAF MD XX:2022《ISO 22003-1转换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ISO及IAF的标准与技术要求动态并结合认可业务实践,计划对FSMS、HACCP、GMP适用的认可规范文件进行系统修订。现将四项规范文件修订征求征求意见稿及认可转换说明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机构及人员如对上述文件征求意见稿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在2023年2月24日前邮件反馈CNAS。联系电话:010-67105316Email:liangxj@cnas.org.cn

  • 有关合格评定的定义

    在国家标准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和GB/T 2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11)中,对以下术语进行了定义:1.合格评定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注1:合格评定的专业领域包括检测、检查和认证,以及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活动。注2:合格评定对象包括接受合格评定的特定材料、产品、安装、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其中产品包括服务。2.合格评定机构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注:认可机构不是合格评定机构。3.认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4.认可机构实施认可的权威机构。注:认可机构的权力通常源自于政府。5.认证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6.检测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7.检查审查产品设计、产品、过程或安装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的活动。8.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合格评定的规则、程序和对实施合格评定的管理。注:合格评定制度可以在国际、区域、国家或国家之下的层面上运行。 按照合格评定的定义,广义的合格评定包括认证、检测、检查和认可等活动;狭义的合格评定通常指认证、检测和检查等活动。其中,认证、检测和检查的对象是产品、过程、体系、人员等,而认可的对象则是从事认证、检测和检查活动的机构。本书以下内容所述的合格评定是指狭义的概念。 从事认证、检测和检查活动的机构通常称为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统称为合格评定机构。从事认可活动的机构称为认可机构,认可机构通常由于政府的授权而具有权威性。认可活动属于合格评定活动,但认可机构不属于合格评定机构。按照合格评定制度的定义,广义的合格评定制度可以包括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和检查制度,以及对它们的认可制度;鉴于认可制度与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和检查制度所针对的对象存在较大差异,狭义的合格评定制度通常限于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和检查制度等作为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机构所实施的制度。本书以下内容所述的合格评定制度是指狭义的概念。 认可制度通常指实施认可的规则、程序和对认可的管理。认证制度通常指实施认证的规则、程序和对认证的管理。检测制度通常指实施检测的规则、程序和对检测的管理。检查制度通常指实施检查的规则、程序和对检查的管理。 合格评定制度有时也称为“合格评定体系”,认可制度有时也称为“认可体系”。

  • 【转帖】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复评审

    【转帖】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复评审

    日前,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复评审。来自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根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中心的人员、仪器、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方法、各类文件等相关要素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测项目开展了现场盲样检测、留样实验考核,所有盲样检测项目均获得优秀,其他项目均圆满通过考核。中心整个质量体系运行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认可。评审组一致认为中心的各要素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各方面运行状态良好,顺利通过本次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复评审。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9/201009252239_246974_1633128_3.jpg会议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9/201009252239_246975_1633128_3.jpg专家

  • 【转帖】认监委出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该规则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依据,其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则适用于对直接或间接介入食品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规则要求,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符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及其应用指南等认可规范的要求。鉴于食品安全的特殊性,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的认可。超期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暂停其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批准资质,直至获得认可。认证机构在未获得认可前,只能颁发满足认可需要数量的不带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  规则还对认证人员、认证依据、认证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获证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其认证证书:监督结果证明获证组织的体系或体系覆盖的产品不符合认证依据要求,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暂停使用期间,获证组织未采取有效纠正措施;获证组织出现严重食品安全卫生事故;获证组织不接受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的监督。

  • 《中国认可发展历程》出版

    2012年7月24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编著的《中国认可发展历程》一书由中国质检出版社出版,以纪念国家认可制度集中统一实施十周年。 该书在认可委员会主任王凤清的亲自关心下,历时三年,经过十余次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纂完成。该书完整记述了认可工作发展的翔实资料,收录了上级领导对认可工作的关怀,认可的起源与认可委员会组织体系历史沿革,认可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认可结果的政府采信,认可制度领域的发展,中国认可工作的国际化发展、创新发展、科技发展、标准贡献,以及中国认可机构法律实体的自身发展等九方面的内容。转自:CNAS网站,与大家共勉。

  •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修订对我国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认证认可[/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 [/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作者唐伟 刘猛 郑丹丹[/color][/size][/font]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规定了与合格评定及其在贸易便利化中的应用有关的通用术语和定义,是整个合格评定标准体系的奠基石。ISO/IEC 17000首次发布于2004年,我国现行国家标准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00:2004制定,自发布以来,一直是我国合格评定有关各类标准制定的基础性参照标准和重要引用文件。ISO/CASCO于2017年成立ISO/CASCO/ WG49,启动了对ISO/IEC 17000的修订工作,新版国际标准已于2020年5月正式发布,等同转化而成的新版GB/T 27000也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审定,计划于2022年至2023年正式发布。考虑到国内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普遍是中文标准且以GB/T 27000为引用文件的实际,本研究主要以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送审稿)为参照文件,探讨本次制修订对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产生的影响及相应建议措施。[b]一、冲突分析[/b]对新版GB/T 27000与2006版相关内容进行了逐一比对研究,验证内容上不存在冲突情况或重大分歧。[b]二、GB/T 27000新旧版主要变化1.新增术语[/b]合格评定对象(object of conformity assessment)、所有者(owner)、公正性(impartiality)、独立性(independence)、审定(validation)、核查(verification)、决定(decision)、失效(expiry)和恢复(restoration);“合格评定对象”原本是术语“合格评定”的一个注释,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合格评定对象”的重要性,将其从注释修订为一个单独的术语。除了原本计划新增的“审定”“核查”术语外,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公正性”“独立性”“失效”和“恢复”在合格评定领域的特有作用,也新增了这几个术语。另外,考虑到“决定”是合格评定功能法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新增了这一术语,并且对合格评定功能法进行了修订,将决定纳入其中。[b]2.合格评定对象的变化[/b]在2004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是接受合格评定的特定材料、产品、安装、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在2020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的示例覆盖了产品、过程、服务、体系、装置、项目、数据、设计、材料、宣称、人员、机构或组织,或其中的任意组合。由此可见,合格评定的范围得到了较大的拓展。[b]3.关于“产品”定义[/b]删除了文件主体部分的术语“产品”(product)的定义,补充到附录B。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产品”并不是合格评定领域的专有术语,且在ISO 9000标准中已有定义,就删除了术语“产品”,放在了附录B.2 合格评定标准以外的标准中定义的相关术语中。[b]4.关于功能法[/b]修订了附录A中的功能法,将决定纳入了合格评定功能法。新的功能法的3项功能分别是“选取”“确定”及“复核、决定与证明”。[b]三、修订建议[/b]经过与全部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详尽地逐一识别及比对研究,对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提出以下修订建议:第一,现有国内主要认可规范文件,特别是认可准则类文件大多是由国际标准等同转化而来,目前相关主要国际标准对ISO/IEC 17000均为默认采用其最新版本,ISO/IEC 17000修订内容将在其按计划再修订时才会由各工作组统筹考虑是否须直接纳入正文引用;同时,考察发现GB/T 27000在主要认可标准、特别是认可准则类文件中引用时,多数存在未标注版本号的情况,按照标准引用文件的规范和惯例,未注明版本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意味着将采用该被引标准的最新版本,因此GB/T 27000的新版修订成果实际已被相关标准或规范文件自动引用,无需再做专门修订。综上,建议如无特殊需要,暂不因GB/T 27000的修订而立即对等同转化且引用无版本号GB/T 27000的认可标准/认可规范文件进行对照修订,可在这些文件按其原有计划修订时,再对本次GB/T 27000修订内容进行统筹研究考虑。第二,经过梳理发现,共有21份认可规范文件对GB/T 27000的引用是笼统概括式的,并没有具体引用到某个具体术语与定义上,如CNAS-CC 140:2018《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 ISO/IEC TS 17021-5:2014)、CNAS-GC51:2015《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指南》、CNAS-SC140:2018 《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CL01-A01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GL019:2018《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指南》、CNAS-GI001:2018《检验机构认可指南》、CNAS-TRL-013:2020《家具、人造板及木竹相关制品检测领域认可评审技术指南》等文件的“术语与定义”部分都是以类似“GB/T 27000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文件”的方式表述,对于这类文件,则建议保留该表述方法,无需修订。第三,经识别,认可准则类文件、实验室认可方案类文件、实验室认可说明类文件,以及绝大部分认可技术报告类文件、认证机构认可说明类文件、实验室认可应用准则类文件、实验室认可指南类文件,未直接涉及引用GB/T 27000,此次修订对这类文件基本无实质影响。第四,需特别关注:1.CV01(ISO/IEC 17029:2019)、CV03(ISO 14064-3:2019)及新版GB/T 27000(ISO/IEC 17000:2020)中审定与核查的中英文定义均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后续3个标准工作组关注并协调考虑审定与核查定义的一致性问题。2. CNAS-CL02(ISO 15189 :2012)中examination 在该文件及医学实验室认可领域多年沿用“检验”的译法,不宜变更,但又考虑到其与新版GB/T 27000中inspection中文译法完全吻合,鉴于ISO 15189 :2022新近发布,建议转化国家标准/认可规范文件时斟酌是否需要加注释说明该术语及定义仅限本文件或本领域使用,或以其他方式避免混淆。CNAS-CL03(ISO/IEC 17043 :2010 )中参加者 participant的定义与新版GB/T 27000中定义不同,但更贴近其等同转化标准ISO/IEC 17043及其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新版ISO/IEC 17043拟于2023年发布并计划相应转化为国家标准/认可规范文件,建议国际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工作组考虑新版ISO/IEC 17043是否需要注释该定义仅限于本文件或本领域使用的问题。第五,个别认可规范文件在引用GB/T 27000时附带了版本号或是出现了引用ISO/IEC 17000的情况,建议按照标准起草的惯例适时修订,变更为引用无版本号GB/T 27000。[b]四、下一步工作建议[/b]基于上述情况,建议下一步结合认证认可相关政策要求、行业市场发展和标准的实施应用,重点研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研究建立相关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考虑到目前合格评定标准体系处于快速发展完善过程之中,围绕政策需求和市场发展,相关方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制定了一大批重要标准,在实际的认证认可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当看到,随着合格评定技术发展以及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展,相关标准化工作的领域和标准的技术内容也呈现出快速更新的趋势,有必要研究由合格评定标准化主管部门或组织牵头,协调组织各相关方和相关标准化平台组织参与,围绕关键基础标准或标准化议题就重要术语定义、通用方法等开展研究协调工作,有效提升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通用性和广泛适用性。二是持续开展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研究。认证认可技术是标准的关键基础,标准是认证认可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桥梁。从新版的ISO/IEC 17000修订重点来看,当前国际上认证认可技术的发展正在与最新的技术和领域发展密切结合,如新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的示例增加了服务、数据等或其中的任意组合,表明服务产业和信息化技术产业等第三产业和新兴领域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国际认证认可标准化领域关注的方向之一,因此我国GB/T 27000标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应进一步加强围绕新的认证认可领域或业态的技术和方法学研究,强化下一步标准的完善和技术基础发展。三是积极推动标准的应用评估。标准的应用反馈是修订完善已有标准和提出制定新标准的前提和基础,认证认可标准是与市场、行业和用户紧密相关的技术标准,针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的验证和评价也主要依赖于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因此认证认可机构及标准化机构应高度重视基于GB/T 27000的相关标准的实施应用反馈,围绕认证认可术语、方法和技术的应用效果、发展趋势和需求等及时归纳总结,形成标准提升完善的技术建议,为今后标准的制修订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不断推动由标准文件向标准化成果的转化。四是深入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考虑以国家标准GB/T 27000为核心基础的我国现行认证认可标准体系主要是转化自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因此我国标准的提升完善是与国际标准的应用完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对认证认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积极跟踪参与,尤其是重点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将我国相关标准应用实践过程中的最佳实践、经验教训反馈到国际标准研制工作中,通过国际标准反映我国认证认可行业的需求和声音,提升国际标准在我国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通过转化国际标准最新成果为国家标准,提升和完善我国标准体系,从而实现中国经验与国际标准化成果的互补共进。同时,我们还应在新兴的认证认可领域结合我国技术和产业优势,积极争取主导制定新的国际标准,加快实现我国在本领域国际标准从“跟跑”到“并跑”以至“领跑”。[b]来源:《中国认证认可》杂志 2022年第12期[/b]

  • 《实验室认可208问》若干——实验室认可的意义!

    认可和认证有什么不同?——近年来,以ISO9000族标准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产生了许多有益的影响。有的检测/校准活动的需求方,也对检测/校准实验室提出了“质量认证”的要求,促使一些实验室在寻求校准、检测和测量溯源性的质量保证时,走的是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路子。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是由于实验室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两者理解不深。也可以说是认证和认可的概念不甚清楚。 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认可( 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在最近的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证(certification)则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其主要的差异在于: (1)实施主体不同 认可活动的主体是权威机构,而认可机构的权威常来自于政府,因此认可机构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三个认可机构即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均得到了国务院授权建立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的正式授权。 认证活动的主体是独立于供方和顾客的第三方,它可以是民间的、私有的,也可以是官方的。认证机构以公正的身份依靠自身服务质量来树立在行业中的威信,以此吸收顾客,但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 (2)实施客体不同 认可活动的对象是合格评定机构,即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其目的是承认某机构或完成特定任务的能力或资格。认可机构(例如CNAL、CNAB、CNAT)评审的是某个机构(如检测/校准实验室、检查机构、认证机构以及人员注册机构等)从事特定检测/校准、检查、认证或人员注册等活动的能力。这里的能力既包含了质量要求,又包含了技术要求。 认证活动的对象是产品或体系,其目的是证明某产品或体系符合特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审核的则是某个机构(大多数是生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生产/提供的产品、过程、服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规定要求的符合性。 (3)实施效力不同 正是由于两者实施主体和客体不同,其实施效力也是不同的。可以认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做出的“第三方证明”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重于认证机构所做出的“书面保证”。 因此,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而言,应选择ISO/IEC17025实验室认可,而不是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建设新闻】天津市人民医院举行检验学部国家实验室认可授牌仪式

    [b][size=3][color=#fe2419]天津市人民医院举行检验学部国家实验室认可授牌仪式[/color][/size][/b][table=90%][tr][td][size=3][/size][/td][/tr][tr][td][b][size=3][/size][/b][/td][/tr][/table][size=3] 4月2日下午,天津市人民医院检验学部国家实验室认可授牌仪式隆重举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副秘书长宋桂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处长何兆伟、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定处处长冯涛参加授牌仪式。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临检中心领导出席,各兄弟医院领导及检验科主任到院祝贺。 至此,人民医院成为天津市第一个全领域(包括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在内),通过《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专用要求》评审,得到国家实验室认可标牌的医院,今后,这个实验室给患者出具的73项检验报告将能得到全世界56个国家医疗机构的认可。 仪式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处长冯涛宣读了认可决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副秘书长宋桂兰为天津市人民医院检验学部颁发了国家实验室认可标牌。天津市卫生局领导和天津市人民医院院长吕文光分别讲话。[/size]

  • ISO17025实验室认可指南cnas认可概述

    1 前言本指南旨在介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有关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便于CNAS工作人员、申请和获准认可实验室从事相关认可活动时参考,也可供对实验室认可工作感兴趣的人员参阅。 2 CNAS简介2.1法律地位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心作为CNAS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CNAS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2.2宗旨CNAS的宗旨是推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按照国际规范要求加强建设,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更有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统一负责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评价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和贸易发展的需要。2.3任务经政府授权,CNAS的任务为:2.3.1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2.3.2 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2.3.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2.3.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2.3.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2.3.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2.3.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2.3.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2.3.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2.4 组织机构CNAS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根据需要还可增设其他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由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相关的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方面代表组成。全体委员会的构成应符合利益均衡的原则,任何一方均不占支配地位。执行委员会由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组成。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和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是由全体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正性原则,主要由相关的利益方代表组成。评定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是由全体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相关人员组成。2.5工作原则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自愿性认可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CNAS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建立、保持质量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2.6 经费CNAS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认可委员会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2.7 认可准则CNAS采用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CNAS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与此同时,CNAS也要求实验室符合APLAC、ILAC 有关应用指南的规定。2.8 认可领域CNAS实验室认可领域如下:01 生物;02 化学;03 机械;04 电气;05 CCC认证产品;06 动植物检疫;07 医学;08 法医;09 兽医;10 建材与建筑;11无损检测;12 电磁兼容;13 计量;14 声学和振动;15 热学和温度;16 光学和辐射;17 其他。 3.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适用引用的版本;未注明日期的,适用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3.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3.2 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3.3 CNAS/R 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3.4 CNAS/R 02 《公正性与保密规则》3.5 CNAS/RL 03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3.6 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3.7 CNAS/RL03 《认可收费管理规则》3.8 CNAS/RL04 《港澳台及国外机构受理政策》3.9 CNA

  • 实验室认可和认证有什么不同?

    [color=black]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认可(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在最近的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color][color=black]认证(certification)则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其主要的差异在于:[/color][url=https://sinoyard.taobao.com/][color=#ff4c41][b]实施的主体不同[/b][/color][/url][color=black]认可活动的主体是权威机构,而认可机构的权威常来自于政府,因此认可机构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三个认可机构即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均得到了国务院授权建立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的正式授权。[/color][color=black]认证活动的主体是独立于供方和顾客的第三方,它可以是民间的、私有的、也可以是官方的。认证机构以公正的身份依靠自身服务质量来树立在行为中的威信,以此吸引顾客,但不具的法律上的权威性。[/color][url=https://sinoyard.taobao.com/][color=#ff4c41][b]实施客体不同[/b][/color][/url][color=black]认可活动的对象是合格评定机构,即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其目的是承认某机构或完成特定任务的能力或资格。认可机构评审的是某个机构从事特定检测/校准、检查、认证或人员注册等活动的能力。这里的能力既包含了质量要求,又包括了技术要求。[/color][color=black]认证活动的对象是产品或体系,其目的是证明某产品或体系符合特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审核的则是某个机构生产/提供的产品、过程、服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规定要求的符合性。[/color][url=https://sinoyard.taobao.com/][color=#ff4c41][b]实施效力不同[/b][/color][/url][color=black]正是由于两者实施主体和客体不同,其实施效力也是不同的。可以认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做出的“第三方证明”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重于认证机构所做出的“书面保证”[/color][color=black]因此,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而言,应选择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而不是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olor]

  • 中国认证认可亮相巴黎气候大会

    中国认证认可亮相巴黎气候大会日前,记者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巴黎时间12月8日18时,国家认监委和清华大学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馆”联合主办“中国MRV体系建设”主题边会。这是中国也是世界各国官方机构首次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举办以合格评定与“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MRV)体系建设为主题的专场活动,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近80位代表参加。各国专家表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展现出的能力和贡献,令人印象深刻;中国在节能低碳领域认证认可的成果和经验,值得国际同行借鉴。  来自国务院参事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欧盟委员会气候总司的嘉宾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认可委、清华大学的专家分别作了“创新认证认可制度,推进中国MRV体系建设”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MRV体系建设”的主题发言,介绍了中国运用认证认可手段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成功经验。  会议邀请欧盟委员会、世界资源研究所、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国家电网等方面的国内外专家,就碳核查、低碳产品认证等MRV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技术的最新研究与实践分享了经验。  据介绍,构建以合格评定为基础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体系,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技术基础,也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之一。通过建立该体系,能够为碳排放权交易和企业减排行动提供碳排放数据审定、核查、认证等服务,从而保证相关过程的公平、透明和结果的真实、可信,有助于实现减排义务和权益的对等,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减排目标。国际上普通采用第三方认证认可的方式,构建MRV体系并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提供技术支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制定了参与排放权交易的资格标准,《京都议定书》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针对工业化国家的联合履约机制项目,均将第三方认证认可作为评价方式。  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我国遵循《联合国气候公约》《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积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MRV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国家认监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从我国国情和发展需求出发,运用国际通行的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规则,建立了包括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量第三方审定/核查以及相关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在内的、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特点和节能减排目标需求的认证认可体系,并广泛应用于“节能低碳万家企业行动”“金太阳”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低碳城市创建等项目,在相关技术研发、制度建设、支撑国家政策、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彰显了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治理机制中的贡献。

  • 关于制定CNAS-SC132《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精神,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国认可〔2017〕137号)的工作部署,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制定了CNAS-SC132《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计划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指导和规范对“升级版”认证机构的认可活动。  现将CNAS-SC132《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18年3月4日前邮件反馈。  联系电话:010-67105327  联系邮箱:renqy@cnas.org.cn  附件: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3/34A437A4C5F9482D4CA64767D59342FC.docx]1.CNAS-SC132《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编制说明[/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3/3AF5E4F442537B7CE91339A2AAE9FCF8.doc]2.CNAS-SC132《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3/5B023786809BEE33F8B0B112B0DB3C5A.doc]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url]

  • 【转帖】关于编制《2008CNAS国家认可公报》的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文件[url]http://www.cnas.org.cn/extra/col21/1226022288.doc[/url]认可委(秘) (2008)142 号关于编制《2008CNAS国家认可公报》的通知各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为了方便相关方充分利用获准认可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结果,对2008年认可情况进行总结,充分向国内外展示认可成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定于2008年10月下旬开始编制《2008 CNAS国家认可公报》和《2008国家认可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公报》和《查询系统》)。凡于2008年12月31日前获准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将被编制在该《公报》和《查询系统》中。为了保证《公报》和《查询系统》中信息的准确性,请各获认可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核对本单位的认可基本信息、能力范围等内容。如有变更或异议,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告之CNAS秘书处。《公报》和《查询系统》数据库开发将同步进行,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数据采集量大、数据库要求内容准确, CNAS秘书处委托北京东方精创标准化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若有不详之处,请与CNAS秘书处或北京东方精创标准化技术有限公司(公报编辑部)联系。1.北京东方精创标准化技术有限公司(公报编辑部)联 系 人:刘外文、冯艳菊、李 莹联系电话:010-62178362或010-62133966、010-62177887传 真:010-62177887 邮 编:100081电子邮箱:Liuwaiwen@163.com或Liuwaiwen@263.net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吉安大厦2045室)2.CNAS秘书处联系人:耿星河电 话:010-65993962传 真:010-65994317特此通知。二○○八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编制 公报Δ 通知 抄送:本秘书处:存档(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08年11月3日印发录入:王媛媛 校对:娜仁图亚

  • 【转帖】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及其在实验室认可中的应用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及其在实验室认可中的应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及其在实验室认可中的应用举办时间:2007年4月25日 培训对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检测/校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脱产学习报名/咨询 各有关单位: 国培认证培训中心/国家质量认证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国培/NECCA”)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批准号:CNCA-P-2002-001)、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确认/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认可(认可号:CNAT-001-2002)的中国首家认证培训机构,同时也是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常务理事单位;还是全国第一家经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认可的提供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课程(课程注册号:CNAT-Q-001-2002)、环境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课程(课程注册号:CNAT-E-001-2002)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课程(课程注册号:CNAT-OHS-001-2003)的专业培训机构。从1993年举办我国首期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班至今,国培/NECCA已开设各类认证人员专业培训课程十余种,举办各类认证人员培训班数千期,培训学员数万人。NECCA本着“广泛开拓、规范教学、优质服务、不断进取” 的工作理念和经营宗旨,形成了规范而科学的服务提供模式,“雄厚的师资力量、严谨的教学作风、科学的管理模式、一流的培训服务”使国培/NECCA举办的历届培训班的整体教学与服务质量保持较高的水平,被誉为培养认证人才的“黄埔军校”。 2006年,实验室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局长令)》同时发布了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随着2005年实验室认可标准ISO/IEC17025的改版,以及新标准IS0/IEC17011:2004《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因此CNAL将要对一认可实验室于2007年5月前完成新旧标准的过度转换工作。为了与国际合格评定活动接轨,对我国认可机构进行了整合,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CNAS在发布相关认可规范文件的同时,根据我国实验室认可活动的深入,对体系管理和技术运作提出了新的和更严格的要求。为获得实验室认可,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除了需要熟悉和理解CNAS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还必须理解和熟悉包括量值溯源要求、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要求、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要求、认可规则、认可标志使用规则、检测结果符合性评价要求以及认可准则的相关应用说明等一系列CNAL发布的认可规范文件。为了满足尚未通过认可的实验室认可准备的需要,以及满足已经通过认可的实验室高层管理人员(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内审员、授权签字人、监督员和检测/校准人员提高的需要,且考虑到2006年CNAS已明确要求“检测实验室应有能力对每一项有数值要求的测量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评估”,拟于2007年3月至4月举办相关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检测/校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课程内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详解,及举例说明相关应用说明;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编写;详细讲解内审和管理评审;详细讲解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符合性判别与测量不确定度的关系;详细讲解测量结果的质量保证(包括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校准、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校准。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详细讲解期间核查等。◆ 教 师:聘请我国最早一批接受英国实验室认可组织NMAS培训的专家,自1996年我国开展实验室认可以来,一直从事实验室认可工作,是CNAS和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实验室认可主任评审员。担任CNAS和DILAC评审组长,对数十个实验室进行过现场评审。◆ 教 材:采用经认可的培训教材。◆ 证 书:考核合格后将颁发盖有“北京国培认证培训中心”印章的内审员证书(并说明培训内容)。 ◆ 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尽早按要求填好《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并以传真的方式或先电话通知,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并向您函发正式报到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正式报到通知中说明。◆ 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地点:桂林 费用:1300 时间:2007.04.25-2007.04.28 备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举办时间:2007年4月25日脱产学习|IT(计算机/网络)中国国内|桂林¥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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