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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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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个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布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4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8:00至11月14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11月1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1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010-88225198、010-88225068。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邮编:100039。  (2)“纳米科技”重点专项:010-58881072   (3)“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010-58881070   (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010-58881079   (5)“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010-58881071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010-58881076。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7)“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010-59199379   (8)“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010-59199380   (9)“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010-59199367、59199368。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  (10)“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010-68598497   (11)“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0207   (12)“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010-68598087   (13)“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010-68598076   (14)“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1832。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附件: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2.“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3.“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5.“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7年(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7.“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8.“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9.“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10.“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11.“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12.“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13.“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14.“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科 技 部  2016年10月9日签发  2016年10月10日发布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和“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pp  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pp  strong“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strong/pp  联 系 人:卢姗/pp  联系电话:010-88225198/pp  传 真:010-88225200/pp  电子邮件:lushan@cncbd.org.c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29420f2-441a-404d-9516-cd2a0d544fc7.jpg" style="" title="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8636731e-7863-41a3-a288-d21d6f22bf6d.jpg" style="" title="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474a8257-d730-4163-8e32-17922bb31da4.jpg" style="" title="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19adbe80-626d-4c80-b384-39b86b62ea16.jpg" style="" title="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c9760931-4fa3-40ac-86e3-0da7c9c976e0.jpg" style="" title="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d315a45c-99ab-4cf0-a3d0-595c21545a59.jpg" style="" title="6.jpg"//pp  附件: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9922f708-434d-443a-81e8-de0e52df3c7a.xlsx" style="line-height: 16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span/a/p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pp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pp  联 系人:濮润/pp  联系电话:010-88225135/pp  传 真:010-88225200/pp  电子邮件:purun@cncbd.org.c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9ec55417-32e2-4b37-bc97-be1861480853.jpg" style="" title="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5fe93f4f-879a-4061-97b7-65a73b29ba47.jpg" style="" title="2.jpg"//pp  附件: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4bd9af0e-a94f-4661-902a-7f0cf162af16.pdf" style="line-height: 16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span/a/ppbr//p
  •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9acdae3e-409c-40f8-b742-5dd008fb66a7.jpg" title="11.png" alt="11.png" width="596" height="174" style="width: 596px height: 174px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资〔2019〕41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8〕43号)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3个重点专项对港澳开放申报试点的基础上,“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重点专项继续对港澳特区开放,鼓励港澳高校联合内地单位共同申报,现将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单个指南方向只有1家申报的,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5. 港澳高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三、申请资格要求/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6. 受聘于内地单位或有关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trong  四、具体申报方式/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2月 13日8:00至2019年3月25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http://service.most.gov.cn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19年3月2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项目清单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推荐项目一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邮编:100038。/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联系电话:010-58882171。/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3月2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邮编:100039。/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2)“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3)“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5)“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计划与监督处),邮编:100044。/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附件:/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bc5030ff-eb1f-416b-b87a-b5835023df14.pdf" title="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pdf"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e73b5f50-f0a1-4874-b4ec-dbe8160de5f5.pdf" title="2.“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2.“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ba1f4a07-6775-4aed-b9bc-3133745113ef.pdf" title="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c9158068-8999-4bb5-a3f4-a0bd76f2a7b2.pdf" title="4.“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4.“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efa27117-e471-457f-925c-cd9d9688bba8.pdf" title="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be1afc69-8b9a-4f21-bd2d-58bde0fe0891.pdf" title="6.“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6.“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f731af91-354f-4261-805a-1b5825553c02.pdf" title="7.“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7.“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a/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strong/strong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text-align: right "  /spanspan style="text-align: right "科 技 部/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月21日签发/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月25日发布/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此件主动公开)/p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
    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全球变化及应对等6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3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建议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相关意见建议请发至电子邮件:jcs_zdxmc@most.cn。  科技部基础司  2016年7月30日  附件:  1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2 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3 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4 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5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6 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 Eppendorf直播课:干细胞抗衰老策略与药物临床转化
    衰老是生物个体随时间推移的必然过程,是复杂的自然现象。如何逆转衰老是长久的话题,我们不断应用现代科技来对抗衰老,干细胞被誉为再生医学中最核心的医疗技术,与衰老的关系十分密切。我国正采取一系列措施减缓老龄化社会趋势,在2022年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干细胞及器官衰老的干预技术研究为5大重点方向之一。我们已知干细胞疗法可用于有效治疗多种人类疾病,但依然存在挑战。比如干细胞的致瘤性,治疗耐久性,成本问题,干细胞培养质量批次和控制问题,等等都是干细胞疗法从实验室到临床实现转化的阻力。因此,Eppendorf(艾本德)公司推出 “干细胞抗衰老策略与药物临床转化”直播课,邀请干细胞治疗领域的科研专家与企业人士进行交流探讨,以期碰撞出更多思想火花!能为干细胞抗衰老研究应用及更多干细胞治疗药物顺利运用于临床起到推动作用。主题:干细胞抗衰老策略与药物临床转化直播时间:2023年3月29日 19:00时主题一:干细胞在衰老机制与抗衰老策略研究中的应用讲师:刘海亮 博士,同济大学医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系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再生医学研究所课题组长主题二:干细胞药物实现临床转化的关键点和解决路径讲师:张宇 博士,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科学官,中源药业 CEO微信扫码报名,或点击链接报名讲师介绍刘海亮 博士,同济大学医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系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再生医学研究所课题组长,研究员,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干细胞转化医学产业基地-张江二期干细胞抗衰老项目执行负责人。长期致力于干细胞的表观遗传学与衰老的研究,相继在国际学术期刊 Nature、Cell Stem Cell和Cell 等发表研究论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发现RNA指导DNA甲基化途径中的关键组份(Nature,2010);建立第一个TALEN基因修饰RTT猴模型(Cell Stem Cell,2014);首次详细分析RTT猴模型的病理,行为学和致病机制(Cell,2017); 二甲双胍通过增强糖酵解促进神经再生和血管再生,提高老年小鼠认知水平(Aging,2020);甘草酸通过调节T / B细胞增殖来改善衰老年小鼠的认知水平(Frontiers in Aging Neuroscience,2020)。间充质干细胞疗法在老年衰弱症中的应用:从机理到治疗方法(Theranostics, 2021)。四种抗生素对肠道菌群多样性的影响(Microbiology Spectrum,2022)。肌肉卫星细胞对肌肉减少症的贡献(Frontiers in Physiology,2022)。细菌的PncA通过在宿主中实现从烟酰胺到烟酸的转化改善小鼠饮食诱导的NAFLD(Communications Biology,2023)。张宇 博士,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科学官,中源药业 CEO,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生命科学学士、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德国海因里希海涅杜塞尔多夫大学(Heinrich-Heine-Universitä t Düsseldorf)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业博士,天津医科大学双聘教授,国家干细胞工程产品产业化基地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曾任颐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中源协和总裁助理、研发总监、VCANBIO Center for Translational Biotechnology Boston 研发副总等。在德国期间曾任德国波恩科技大学讲师、德国宇航局亥姆霍兹中心助理研究员和意大利帕勒莫大学访问学者等。主持或参加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新冠、重大慢性疾病等领域重点专项、欧盟 EU、德国教育科技部 BMBF、德国研究基金会DFG等资助的细胞技术相关研究项目,累计在Lancet子刊,Nature 子刊杂志上发表 SCI 论文十余篇,发明专利若干项。目前担任国际干细胞研究学会 ISSCR 会员、国际细胞治疗协会 ISCT 会员、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会员、德国干细胞协会会员、中国生物医药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干细胞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国家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湖北省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干细胞再生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主任,天津市血液细胞治疗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海河细胞生态实验室“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德国莱茵论坛理事,《药学进展》等杂志编委,Stem Cell Research&Therapy 等杂志审稿人。入选天津 131 人才计划,3551 光谷人才计划,首批 A 类天津绿卡获得者。
  •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六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606f6f43-412d-4fa3-b2b4-a594e6c44ee9.jpg" title="企业微信截图_20190221143138.png" alt="企业微信截图_20190221143138.png" width="588" height="241" style="width: 588px height: 241px "//pp各有关单位:/pp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1号)要求,为做好“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和“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等6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pp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0125/2844.html)要求进行申报。/pp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送我委相关处室,具体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截止时间及要求详见附件。/pp  特此通知。/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2/attachment/9a82aab9-12f4-42e9-8d83-be3e59b7e32f.xls" title="附件:相关处室、联系人及报送材料要求.xls"附件:相关处室、联系人及报送材料要求.xls/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发展计划处/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9年2月20日/p
  • 2011干细胞技术临床转化应用讲座与培训
    2010年6月3日-6月5日 (技术培训6月6日-6月10日) 上海  会议简介  干细胞技术已成为自然科学中最为引人注目的领域,其理论的日臻完善和技术的迅猛发展必将在疾病治疗、动物育种和生物医药等领域产生划时代的成果,将是对传统医疗手段和医疗观念的一场重大革命。干细胞在医学应用上有着光辉的前景,国内外政府,企业及相关单位也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到了战略的高度。  2010年10月,11月美国FDA分别批准杰龙生物,先进生物运用干细胞开展临床试验,可以预见干细胞在未来的几年里将是充满机遇与竞争的。  我国干细胞研究目前处于空前的好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批复关注干细胞发展,并且将干细胞列为重大研究计划的专项。我国干细胞基础研究的成果及研究量均已受到世界瞩目,近年来我国干细胞研究进展迅速,已成为干细胞研究大国,并在许多领域几乎与世界同步,有的甚至走在了世界的前列。通过加快干细胞治疗技术临床转化及应用对提升我国生物医药领域持续创新能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干细胞是基础研究与临床联系十分紧密的领域,尤其是癌症干细胞,骨髓间充质干细胞,以及各种组织干细胞(如神经干细胞,心脏干细胞,肝脏干细胞,胰腺干细胞等)发现,为人类解决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退行性疾病,损伤与修复提供关键性的治疗手段。为此,特举办干细胞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推动干细胞的基础研究与临床结合,帮助中国临床医生与科研工作者寻觅合作机会,推动干细胞在临床中的应用与发展。  “2011干细胞技术临床转化应用讲座”将继续秉承“高水平,实用性,有效性”的原则,加强交流,提高水平,为干细胞科研事业及临床应用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培养提供最有效的支持和交流平台,技术讲座将邀请国内外干细胞领域的顶级科研和临床研究专家,分享干细胞技术进展,临床研究技术及临床标准探索,内容涉及干细胞培养/分化/重排/调控/临床研究实例等各项技术,议题包括:干细胞维持和分化 、干细胞重编程研究、发育与模式动物研究、干细胞移植和组织工程、胚胎与成体干细胞的应用、造血干细胞在疾病治疗中的应用、干细胞与药物研发等。  为满足广大学员进一步了解临床级人类胚胎干细胞建系标准和掌握扎实的胚胎干细胞培养基本技术,同期还在同济大学医学院开展“胚胎干细胞技术培训班”。  为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参加本次讲座及培训!  2011干细胞技术临床转化应用讲座组委会  会议时间:2011年6月3日~6月5日 地点:同济大学逸夫楼 会议规模:400人  培训时间:2011年6月6日-6月10日 地点:同济大学医学院  主办单位  华东干细胞库  中国细胞生物学会干细胞学分会  中科院干细胞库  北方干细胞库  南方干细胞库  演讲嘉宾  徐国彤 同济大学医学院  金 颖 中国科学院干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孙 毅 同济大学医学院  周琪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肖 磊 浙江大学  康九红 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曹谊林 组织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钱其军 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曾凡一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赵春华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邓宏魁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  卫立新 第二军医大学  沈晓骅 清华大学医学院  联系方式:  组委会秘书长:  路建伟博士  E-mail:jwlu33@gmail.com  Tel: 86(21)65984257  报名咨询:  张依寒 Yihan.zhang  E-mail:Yihan.zhang@bioon.com  Tel: 86(21)54481353  Mt: 13681810839
  •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5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度指南发布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ff0000"strong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国科发资〔2017〕298号/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pp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5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  strong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strong/pp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pp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pp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pp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pp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pp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pp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pp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pp  strong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strong/pp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pp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pp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pp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pp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pp  strong三、申请资格要求/strong/pp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pp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pp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4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pp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pp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strong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strong、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pp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pp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pp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pp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pp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pp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p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pp  strong四、具体申报方式/strong/pp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pp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8:00至12月1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pp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pp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pp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pp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p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pp  联系电话:010-88654074。/pp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pp  strong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strong/pp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6、010-88225068。/pp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pp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pp  (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pp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4。/pp  (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pp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pp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pp  (7)“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pp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pp  (8)“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8。/pp  (9)“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9。/pp  (10)“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68、59199367。/pp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pp  (11)“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pp  (12)“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pp  (13)“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pp  (14)“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6。/pp  (15)“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1832。/pp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pp strong 附件:/strong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1c85ff12-ea0d-479c-886d-9b37444adb0e.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2fd5089e-8234-4fe4-adfa-b877fe55b3f7.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f5953e4-59bd-4e55-b95e-f0b56c12d13b.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 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8c74da6-1755-4875-9e86-88d91b46451e.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3b3f48d9-e848-4d5e-8d5e-d701e1d6ada5.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43d7f448-230d-494e-b566-0cd337d58e5a.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ca065cdf-707d-422e-8c9d-c0fb90a02a9c.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2906c200-a3ff-4749-96d0-91511779e0e1.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43fb945-ccdd-4096-95e6-014b1176abf1.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a07b2e34-2983-4840-93c7-4e41a29784ed.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868d0502-54a6-4718-bcfd-a65045aaa23e.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15fccd86-77b9-491e-991b-530b5943b49a.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660a2b5c-9a9e-4125-8d08-e9370de649ce.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44489bd-e666-4119-a227-7dfcf827109f.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b4d2050c-0554-44e9-be98-0c57a48282d8.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7ca9e694-8c01-4c67-b997-458aa722c9d0.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6.“全球变化与应对”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a0511295-d3d2-4a3b-95ea-03729b533796.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620d03f-aa04-4a42-b021-0c285968af33.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31ac978e-79ac-4fad-bf12-1404fa456aea.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7.“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0bffbe62-3514-4ab3-92f9-d6b1743fdfb5.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e26ea7d-044e-472f-a254-886e317d9a67.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d38c922c-07c4-4f94-968a-0f3b54d7ddb9.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8.“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78382f30-65a9-43a8-b346-a540a3f889a8.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6d0d3a3-094d-4b2a-b0c4-e01e2d4729df.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173a7622-71b1-4d6b-b5e4-5b252c1ec092.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9.“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d43cffd5-79fd-4334-b41f-e91e191ef8b3.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a0dbea3b-8849-4126-b6d3-84fd6a027cdc.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a3f33e0-fb73-436e-ab0e-2242eca481a7.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0.“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d241e5f-4be3-4c26-8753-95b3d68a241e.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f523905-460f-4162-a9eb-a5372e671218.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3b093f5-1a86-4e89-859e-9ba2efd691b7.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1.“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1a47c1a9-8159-4ac3-a7d7-add3eb732298.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67b216e-0957-4e65-9450-5186f5fc891c.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9d279940-5fce-4937-8448-a9b43d0261a7.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2.“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pp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6019ad64-d90f-4cdb-bed0-b04232f7c207.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229055e4-3b72-4f3f-98ad-09754d743e1a.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6069fb74-665d-4324-88a5-0c818665105c.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3.“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4ae0b54a-b266-49a0-b903-076a9b3efbd9.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89f87df-3ef0-4a60-acf0-48059adb45bb.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dd39d182-b92f-4121-9f7d-cb789baec255.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4.“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8a3eadd8-6970-475d-b835-1851af900703.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666596b4-87cd-4228-a0a0-88d6342c3f76.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span style="COLOR: #00b0f0"  /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4b85c9b8-7379-4ac6-bb86-3e266b89aba9.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15.“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f253a18b-6f3d-4a8c-82f7-78115ccb66c2.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a style="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31a50eaf-c673-44dc-94b0-f621648d786a.doc"span style="COLOR: #00b0f0"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span/aspan style="COLOR: #00b0f0")/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科 技 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9月28日 签发/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10月12日 发布/p
  • 干细胞领域的专家共同探讨生命科学的发展与相关研究发现
    本届论坛邀请了国际一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家、国家“发育与生殖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成员、973首席科学家等国内外本领域知名专家30多人参会演讲,200余位国内干细胞领域的科技人员参加论坛。  论坛以评述报告、专题发言和深入讨论为基本方式,围绕干细胞调控、干细胞及胚胎发育、细胞命运转化、干细胞的直接分化、小分子化合物与干细胞调控、成体干细胞和癌症干细胞、干细胞应用及干细胞产业化等议题展开交流与讨论。  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参加论坛开幕式表示,干细胞和再生医学作为生命科学领域发展速度最快、前景最为广阔的领域,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干细胞研究有助于阐明诸如癌症、遗传性疾病、组织退行性病变、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的发病机理,干细胞和再生医学的研究与应用,将有可能使人类实现修复和制造组织器官的梦想。  贡儿珍说,广州因此把干细胞和再生医学研究作为重要支持领域,2004年设立干细胞专项,2008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干细胞联盟——广州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技术联盟,近两年更是投入重大专项于干细胞的研究与开发。  干细胞研究是近年来生命科学的热点领域,其在细胞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和基因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院长裴端卿介绍,国际干细胞研究领域一直关注诱导干细胞形成的分子机制机理,但缺乏关键性突破。英文名称Homo sapiens (Human)轴突蛋白1(NRXN1)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规格:48T/96T英文名称Homo sapiens (Human)周期素依赖性激酶抑制因子3(CDKN3)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规格:48T/96T英文名称Homo sapiens (Human)周期素依赖性激酶抑制因子2A(CDKN2A)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规格:48T/96T细胞英文名称Rattus norvegicus (Rat)周期素依赖性激酶抑制因子2A(CDKN2A)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规格:48T/96T英文名称Mus musculus (Mouse)周期素依赖性激酶抑制因子2A(CDKN2A)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规格:48T/96T
  • 国际干细胞联合研究中心在广西建设基地
    记者10日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亚洲目前规模最大的大型干细胞研发和产业化中心——国际干细胞联合研究中心日前在南宁高新区建立广西基地,广西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成立,这标志着广西有了第一个大型干细胞研发和产业化中心,广西也有了自己的综合性临床干细胞库。  干细胞的保存有“生命保险”的美誉。据介绍,干细胞与每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它不能人工制造,存在每个人的骨髓里,但是它已成为治疗多种疾病的重要“武器”。在临床上,利用干细胞进行移植治疗的疾病超过92种,包括缺血性心脏病、中风、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病、烧伤等。如果每个人为自己或者帮孩子储存干细胞,当以后遇到上述疾病,可用已储存的干细胞进行相关治疗。  记者了解到,国际干细胞联合研究中心广西基地暨广西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预计从明年起,南宁市民可在国际干细胞联合研究中心广西基地申请长期保存干细胞。广西作为中国对东盟的窗口,国际干细胞联合研究中心的引入以及其技术优势也将大大提升广西和南宁对周边地区和国家的辐射力。  国际干细胞联合研究中心(INCOSC)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四川大学、英国罗斯林研究所、苏格兰再生医学研究中心等7家国内外一流干细胞研究机构、17支国内外干细胞领域最领先的科学家团队共同参与组成的大型研发和产业化中心。这项大型国际合作被列为2010年度科技部国际合作重大专项,是亚洲目前规模最大的大型干细胞研发和产业化中心。
  • 中国医科院成体干细胞转化研究实验室揭牌
    p  近日,中国医学科学院成体干细胞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在贵州医科大学揭牌。贵州医科大学校长何志旭教授受聘为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br//pp  该实验室是首个批建的中国医学科学院重点实验室,依托贵州医科大学建设该实验室,目标是促进成体干细胞转化研究相关关键技术平台建设,打造一个产学研结合紧密的大型科研平台和临床转化基地,进一步提升贵医在成体干细胞转化研究领域的研究水平。/ppbr//p
  • 医药卫生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最新成果发布 两款IVD产品获肯定
    p 日前,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了医药卫生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最新进展与动态,共涉及“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传染病专项”) 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其中传染病专项的最新成果——两款由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医药承担研发的两款IVD产品被认可为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pp 公告显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肝癌早诊早治、预测复发转移技术上获得重大突破,两项全球首创且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已分别实现上市或签约转化。其研发的“7种微小核糖核酸肝癌检测试剂盒”仅需采集0.2ml的血浆即可准确诊断肝癌,并且填补了临床尚无有效监测甲胎蛋白阴性肝癌方法的空白,其灵敏度和特异性均达80%以上。/pp 另一项“全自动循环肿瘤细胞分选检测系统”以国际上首次检测到的“外周血中干细胞样循环肝癌细胞”为基础,成功研制了全球首台原型机和检测试剂盒,并与企业合作实现成果转化。/pp 据悉,肝癌是世界上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我国每年新诊断肝癌占全世界55%,死亡率在所有恶性肿瘤中位列第二位。晚期肝癌5年生存率接近0,早期肝癌经根治性手术治疗后,5年生存率可达60%以上。可怕的是,肝癌起病隐匿,早期无特异性症状,约8成患者首诊已进入晚期,失去根治性手术机会;即便实施根治性手术治疗,5年内仍有60%至70%患者出现转移复发;肝癌患者5年总体生存率仅为7%左右。/pp 中山医院院长樊嘉教授领衔的团队,历经9年研制,开发的“7种微小核糖核酸肝癌检测试剂盒”诊断肝癌,灵敏度和特异性均达80%以上。据悉,目前该试剂盒已经完成多中心临床实验,去年8月,获得CFDA三类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ppbr//p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2018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2018年1月23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2018年度合伙人会议在北京召开。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司、风险中心,上海市发改委、杨浦区政府,国投集团等单位负责同志,基金管理团队以及兴业基金、邮储银行、中国人寿等基金合伙人代表40余人参加会议。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主任陈传宏出席会议并讲话。/pp  会上,基金管理团队汇报了2017年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基金合伙人对基金运行情况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议代表认为,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投资业绩表现符合预期。大家表示,要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努力共同推动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实现国家、地方、企业等多方共赢。/pp  陈传宏主任指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加速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落实、落地”,中央财政资金引导设立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的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希望基金聚焦国家战略,紧盯市场需求,深化项目对接,优化投资布局,强化内部管理,做好风险管控,保障投资效果和资金安全,为重大专项战略目标如期实现做出新的贡献。/pp  2016年12月,科技部与国投集团联合发起设立了首期规模100亿元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即“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作为国家战略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创新实践,一年来,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聚焦先进制造、电子信息、能源环保和生物医药四大战略领域,在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和关键材料行业、人工智能和信息安全行业、重大新药创制和新能源技术产业重点投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标志性项目,得到了行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通过募资和投资两个环节,使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整体放大约15倍,充分发挥了中央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和引导作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00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noimg/b031fb9a-6126-46de-a7a5-aec59ccae687.jpg"//p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开始申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p  各有关单位:/pp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及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要求,“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已被列为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之一,2016年度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并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pp  一、主要内容和课题遴选方式/pp  (一)主要内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等10类(种)重大疾病,以临床试验阶段创新品种研发为主,同时带动与产业化密切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突破。在已基本建成国家新药创新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各类平台的资源共享和开放服务,显著提高原始创新转化和重大产品产出的效率。已在本专项“十二五”计划中立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pp  (二)遴选方式。2016年课题组织以滚动支持方式为主,以项目备选库中遴选重大创新药物临床研究课题为补充,同时进一步加强后补助的支持力度。此次不受理自由申报课题。/pp  二、承担课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pp  (一)承担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pp  1.重大专项课题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法人单位是课题的责任单位,且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一个责任单位和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可由一个单位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牵头申报单位应是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该课题内部组织实施的管理者。/pp  2.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pp  3.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pp  4.申报单位能够按照课题要求投入相应资金,并出具投入资金证明和投入资金承诺书。/pp  (二)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pp  1.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pp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pp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pp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pp  (4)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如申报人同时负责或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课题,合计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 /pp  (5)现任总体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承担专项课题 /pp  (6)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pp  2.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pp  港澳台科技人员: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2-6项条件 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pp  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2-6项条件 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pp  3.为确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完成,对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课题数量有所限制。在每一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项本专项课题。/pp  4.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课题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科技重大专项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取消个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处理。/pp  (三)其他事项。/pp  1.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地在线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软件中的各项内容,在纸质材料中提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新药注册申请批准材料、其他证明性材料等相关附件,并按相应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pp  2.申报单位应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综合考虑前期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情况、执行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pp  3.申报专项课题应紧密围绕专项总体目标,同时兼顾地方发展需求,注重发挥地方和部门组织管理作用,鼓励地方财政积极投入。/pp  三、工作流程/pp  (一)课题材料填报方式。新药专项2016年度非涉密课题申报将统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申报中心网站”)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本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课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仍按照离线方式进行报送,并派专人送达。/pp  (二)立项组织流程。/pp  1.通知课题单位。由科技发展中心通知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单位和课题组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报材料。/pp  2.课题单位网络申报。/pp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申报中心网站说明。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单位建议尽早提前完成注册。/pp  (2)账号创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pp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科技发展中心。/pp  (4)填报时间。网络受理时间为2015年10月15-24日,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课题填报时间,认真审核,按时提交课题申报材料。/pp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pp  传真号码:010-68523108、68520906、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pp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pp  3.递交纸质材料。/pp  在完成网上在线提交后,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或导出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相关附件一起简易装订成册,将申报材料按时间要求邮寄或派专人送至科技发展中心指定地点。/pp  邮寄地址、项目联系人、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以科技发展中心申报通知为准。/pp  4.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pp  收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报材料,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通知有关单位参加课题评审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pp  (三)咨询电话。/pp  联系人:辛宏,赵健/pp  电 话:010-68792850, 68791854(工作时间08:30-17:00)/pp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科训局/pp  2015年9月30日/ppbr//p
  • 国家药监局关于《大力推动干细胞应用转化大力发展国家干细胞产业促进机制的建议》的答复函
    杨铿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干细胞应用转化大力发展国家干细胞产业促进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细胞治疗技术是近年来国际医学前沿重点发展领域,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包括干细胞在内的生物医药新技术产品的审评能力建设和技术规范研究工作。一、明确细胞治疗产品的注册申报路径,增强产业研发信心近年来,我国细胞治疗类产品研究发展迅速,为更好的管理和服务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明确了按照药品进行管理的细胞治疗产品的申报注册路径,极大的提高了国内企业开展细胞和基因治疗等先进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申报的积极性。二、研究制定干细胞研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发布《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明确了细胞治疗产品的转化路径和申报要求。综合考虑干细胞相关产品产业化过程中对监管和评价体系的需求,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于2021年发布《免疫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基因修饰细胞治疗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于2022年发布《免疫细胞治疗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持续完善技术评价体系。三、积极探索细胞治疗产品上市后监管路径在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上,国家药监局着手在原有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基础上,积极探索细胞治疗类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路径、手段和监管措施。为促进我国干细胞研究与应用科学、有序、健康发展,针对细胞治疗产品生产管理的特殊性,国家药监局研究起草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以规范细胞治疗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行为,现已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与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有效运行的监管体系,继续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为我国细胞治疗领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感谢您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010-88331059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发布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编制重大专项2017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发专〔2016〕103号)及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地方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其主要目标为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研制一批重大药物,完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我国由仿制向创制、由医药大国向强国的转变。专项实施期为2008年至2020年,按照三个五年计划分阶段落实。  目前,专项实施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按照三个五年计划“铺、梳、突”的总体发展策略,结合科学院、工程院、社科院对专项标志性成果的咨询评估意见,在“十一五”和“十二五”已部署课题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坚持创新定位和“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三重”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主线,在战略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维度上,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项目,实现“突”的跨越。同时依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聚焦调整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专〔2015〕78号)要求,将重点任务由原五大任务板块调整为品种与关键技术、核心创新平台能力建设两部分,不再单独支持候选药物、一般性大品种技术改造、单纯性技术研发和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  2017年度课题是“十三五”实施计划的主体,主要支持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对实现专项“十三五”总体目标有重要作用的研究内容,实施期限为2017-2020年。主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部署任务,以进一步提高课题的目标性和集成度。立项主要以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公开择优方式组织,加强后补助的支持力度。  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课题以国家重大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课题的顶层设计。定向委托课题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经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定向择优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整合建议,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再次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通过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  公开择优课题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专家两轮评审后,择优遴选并分类整合(采取二级合同单独管理)后提出立项建议,如符合定向委托或定向择优课题支持方向的则纳入相应课题。  鼓励国内课题申报单位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鼓励在国内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课题。  2017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科技发展中心受理课题申请后,将根据专家评审和论证情况,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立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充分整合优势力量,严格遴选,系统集成,论证完善,实现协同创新。  一、 研究方向  1. 定向委托课题  1.1. 药物一致性评价关键技术与标准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药物一致性评价相关新技术、新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原料药及制剂处方工艺、质量标准提高、人体生物等效性等研究 开展仿制药的国家参比制剂及其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研究,探索建立我国仿制药品技术标准与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开展药品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功能性辅料数据库和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数据库研究。  考核指标:建立我国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目录 制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检测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操作规范 建立部分药物的标准制剂和标准品库 建立3-5项一致性评价相关新技术和新方法 突破5-7种药物生物等效性评价关键技术 指导解决不少于50个品种一致性评价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牵头,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优势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实施。  1.2. 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创新药物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青蒿素的化学结构和作用机理,针对疟疾耐药性等问题,研发新型抗疟药物,包括化学单体药物、复方药物或新型制剂 研究青蒿素类药物对红斑狼疮等其它疾病的治疗作用,开发新的适应症 开展青蒿素原料高效制备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研发新型抗疟药物,其中2-3个申请临床研究 完成1-3个青蒿素的新适应症临床前和临床研究,其中1-2个申请新药证书 青蒿素原料成本降低20-30%。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牵头组织,联合有良好青蒿素研究基础的单位共同开展。  1.3. 天然产物来源创新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在品种研究方面,开展我国天然产物来源的创新药物研究及原创药物临床新适应症研究,并开展相关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研制一批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原创天然药物。在药物复杂体系方面,以我国天然药物复方为基础,建立能够解析药物作用靶标及机理、质量可控的现代复方药物技术体系。在技术方面,重点研究天然复杂化学小分子的高效鉴定、(类)天然活性分子组合物的发现、离子通道等分子靶标、机理及信号通路、符合天然药物的药动/药效/毒性关联研究技术、微量活性单体的全合成和半合成技术、合成生物学、生物酶工程等新技术。  考核指标:获得1-2个天然产物来源药物品种新药证书,获得至少8个品种的临床批件,开展至少15个品种临床前研究 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 承担相关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让。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药物研发相关优势单位(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同)实施,鼓励持有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创新品种、或该方向国际前沿自主专利技术的单位与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1.4. 新靶点小分子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以个性化药物研发革新药物研发模式,针对中国人高发的重大复杂性疾病,研制极具市场前景的创新小分子药物 突破GPCR等新靶标研究技术瓶颈,开展GLP-1分泌相关GPCR 、SGLT2等膜蛋白关键靶标在糖尿病等治疗中的作用,加速推动抗2型糖尿病个性化药物研究 发现一批具有研发前景的潜在靶标,确认作用机制与假设,并对新靶标进行确证性研究 发展新药设计与发现研究的核心技术,设计、合成和筛选一批具有全新化学结构的先导化合物 构建集药物代谢动力学、药效学及安全性评价三位一体的成药性评价技术体系 创建基于临床生物标记物群的转化药动/药效/毒性评价技术体系 建立和优化临床前系列评价模型与技术。  考核指标:获得1-2个小分子药物品种新药证书,获得至少8个品种临床批件,开展至少15个品种的临床前研究 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 承担相关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让。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药物研发相关优势单位实施,鼓励持有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创新品种、或该方向国际前沿自主专利技术的单位与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1.5. 应急医学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重点建立应急医学药物的快速研发、制备、规模生产、储备转运等一系列的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发链。建立以快速侦检、诊断技术及生物医学防护为目标的支撑体系 建立应急防护医学新结构、新功能药物的靶点筛选、确认以及成药性评价技术体系 建立应急防护药物制备新工艺,如药物重组表达技术和中试工艺研究 建立应急防护药物的产业化工艺及储备系统 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药物防控的预判体系,提前部署针对性药物研究,加快应急防护药物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际维和行动中的应用和转化。  考核指标:获得1-2个应急药物品种新药证书,获得至少8个品种临床批件,开展至少15个品种临床前研究,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并在实际研发或生产中应用,承担相关技术服务。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药物研发相关优势单位实施,鼓励持有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创新品种或拥有该方向国际前沿自主专利技术的单位与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2. 定向择优课题  2.1. 耐药菌防治药物品种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新结构和/或新作用机制的抗菌药物及其增效剂研究 开展基于病原机制的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关键技术及创新品种研究 开展以宿主识别、防御、免疫机制为代表的基于宿主机制的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关键技术及创新品种研究 建立整合现代筛选与药效评价技术、多水平、全新机制的体内外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突破3-5项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及临床前评价关键技术,并基于关键技术的应用,2-3个创新品种获得临床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2.2. 高端制剂、新型辅料品种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新型高端制剂研发及规模化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新型注射液、缓控释、长效靶向释药关键技术,新型吸入给药制剂及其规模化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药物制剂三维(3D)打印关键技术研究 研发新型药用辅料、新型包材及给药装置并获准生产,突破共性关键技术 完善新型辅料等质量评价和工业化生产技术体系的构建 开展我国具有优势的新药及制剂的国际化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4-6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研制不少于15个高端制剂品种并通过国际市场(美国、欧盟或日本)注册 至少3个应用新型药用辅料的药物品种进入临床研究或获得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按照剂型类别设置5项。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企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优先支持创新品种的国际化相关研究。  2.3. 治疗艾滋病和丙型肝炎药物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艾滋病和丙型肝炎防治需求,开展单方及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研发。  考核指标:4-7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2-3项。  有关说明:遴选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2.4. 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适宜于儿童的速释、缓控释、肺部给药及直肠给药等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适合儿童用药的矫、掩味技术和口感评价体系研究 开展临床亟需的儿童用药系列品种的制备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针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等亟需药物品种和口服液体制剂、吸入制剂、栓剂等儿童适宜的剂型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2-3项关键技术,10-15个儿童用药物品种获得临床批件 2-3个儿童用亟需药物品种获得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1-2项。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优先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中的品种。  2.5. 基于中医典籍的经典名方研发  研究内容:以《伤寒论》、《金匮要略》等中医古籍(清代以前)记载、且组方未开发成现有注册中成药的经典名方为基础,依托已具备的前期临床预试及工艺、质量标准、药效研究,可采用大数据挖掘及现代新药开发技术,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相关要求,完成相应中药复方制剂的药学或临床研究。  考核指标:开展30-35个中药经典名方开发研究,明确中医证候或适应症,突出临床优势,10个以上品种获得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1-2项。  有关说明:由具有中药开发生产能力和经验的企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3. 公开择优课题  3.1. 中药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  研究内容:开展组分中药和现代复方中药等创新中药及民族药的研发,突破中药新药发现、评价等关键技术瓶颈 支持已有研究基础或具有显著临床疗效优势的中药活性成分新药研发,如大黄酸、益母草碱、小檗碱、仙茅苷、淫羊藿苷等 建立临床中医药疗效大数据与中药新药开发的技术和分析方法。  考核指标:获得一批新品种的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3.2. 创新抗体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  研究内容:研发针对10类(种)重大疾病的创新抗体药物。筛选确认新抗体的新靶点,突破抗体修饰前沿关键技术 支持已有研发基础的创新抗体药物和新型修饰型抗体药物,如ADCC增强抗体药物、智能交联药物(ADC、前体靶向药物等) 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药物研发及产业化技术体系建设。  考核指标:获得一批创新抗体药物的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3.3. 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  研究内容:研发针对10类(种)重大疾病的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加强自主创新重组药物研发,突破重组技术、基因导入技术等前沿关键技术 支持已有研发基础的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 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该领域研发及产业化技术体系建设。  考核指标:获得一批创新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的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3.4. 示范性新药临床评价技术平台建设  研究内容:围绕10类(种)重大疾病,建设符合国际规范的I-Ⅳ期临床研究中心 完善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评价体系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开展国际前沿的新药临床评价关键技术和大规模随机多中心临床和结局研究。  考核指标:每年新开展若干项新药专项支持和国内企业发起的Ⅰ-Ⅳ期临床试验。  有关说明:优先支持承担过专项GCP平台类课题、管理规范、无临床试验数据弄虚作假记录的医疗机构。  3.5. 重要资源性平台及关键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  化合物资源库:采用“互联网+”模式,以实时和互动为特征,面向全国提供样品资源和筛选技术服务,同步建设实体化合物库和虚拟化合物库,促进成药性评价。  中药组分资源库:建立单味中药组分库和中药方剂公益性组分库,建立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新药筛选和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提供样品和技术服务。  考核指标:  化合物资源库:为药物研发机构提供样品和技术服务,建成自有、完备的实体库和虚拟库。  中药组分库:建立并完善中药组分库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对全行业的技术服务。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3.6. 临床亟需药物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等10类(种)重大疾病(包括罕见病)防治需求,重点支持临床亟需、短缺的通用名化学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及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完成临床研究、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3.7. 中药和生物药品种国际化相关研究  研究内容:支持中药新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展临床试验及相关技术研究,突破中药品种国际化相关技术,推动名优产品国际注册进程。支持疫苗、抗体、重组蛋白和多肽药等生物药开展生产工艺优化、国际临床研究、国际认证等相关研究。  考核指标:若干中药品种完成Ⅱ、Ⅲ期国际临床研究或国际新药注册。若干生物药品种完成国际临床研究、获得WHO预认证或获得出口注册许可。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3.8. 联合疫苗及免疫规划疫苗的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十三价肺炎等多联多价疫苗的临床研究及规模化制备工艺研究 开展相关疫苗的质量控制标准研究 按照WHO预认证标准开展无细胞百白破等免疫规划疫苗及黄热疫苗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的升级换代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疫苗完成临床研究、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建立相应疫苗的质量标准。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3.9. 其它  在10类(种)重大疾病范围内,依据“三重”原则,重点支持少量具有原创性的品种研发和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完成临床研究、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3.10.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  申报范围:2015年6月以来获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发的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生产批件,且在相应研发阶段未获得本专项支持的药物品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  二、申报评审方式  根据不同的立项方式,具体申报及评审流程如下:  (一)定向委托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委托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要求,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论证,牵头单位组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立项建议。  (二)定向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  ——预申报和推荐。针对指南定向择优课题内容(或部分内容)组织申报(可单独亦可联合优势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能力和基础等进行评价。提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课题集成的建议。第一轮评审原则上不进行会议答辩或召开论证会,必要时可根据需求临时组织答辩或论证。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牵头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组织参与单位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重点对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团队、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等进行多轮论证,提出立项建议。  (三)公开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  ——预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针对指南公开择优课题内容组织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的能力和基础进行评价,遴选优势单位形成进入第二轮评审的课题。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申报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内容和研究阶段进行分类集成,提出立项建议。课题采取任务归类、子课题二级合同单独管理的方式进行立项和过程管理。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直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上报科技发展中心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提出立项建议。  三、经费支持  申报单位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承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企业申报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并先行投入研发经费,自筹经费与申报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需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若中央财政经费预算被评审核减后,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等比例减少。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同一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应为该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课题。  (四)为确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完成,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课题(含子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含子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含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任务。任务合同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课题申报书前可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五)专项总体组成员不得牵头或参与本专项课题申报。  (六)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申请作为本专项的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课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七)课题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课题负责人须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课题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报。对于故意在课题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课题,纳入诚信记录,并在3年内取消个人申报本专项的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给予通报和处理。  (九)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其他单位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  (十)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发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十一)既往承担专项课题(含子课题),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  (十二)课题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十三)其他曾严重违反专项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书。推荐单位对课题申报单位及联合单位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报送。推荐单位主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应依据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课题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军委后勤保障部限推荐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限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行业协会推荐其会员单位。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申报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根据课题不同立项方式,课题申报分为一轮申报和两轮申报两种,立项方式详见专项申报指南。  (一)网上填报。课题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报。填报信息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答辩的依据。请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公共服务平台说明。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单位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2.账号创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科技发展中心。  4.填报时间。一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以后-2017年3月28日17:00,两轮申报课题第一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以后-2017年2月27日17:00。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课题填报时间,按时提交课题申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ervice.most.cn/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传真:010-88654001/4002/4003/4004/4005。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二)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5个自然日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发展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材料报送。课题申报书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2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自行存档份数自定) 电子版光盘一份。  申报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7个自然日内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送达科技发展中心。  (四)集中形式审查。收到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答辩的具体要求由科技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五)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层603  邮政编码:100044  咨询电话:010-88312265  传真号码:010-88312271
  • 重大突破!科学家用恒河猴的胚胎干细胞在体外分化出功能性精子细胞
    近日,有报道称,20世纪70年代男性平均每毫升精液有9900万个精子,到了2011年,这一数量降至4700万个,降幅高达53%。美国西奈山伊坎医学院环境医学和公共卫生学教授Shanna Swan因此预测,照这一趋势持续下去,到2045年时,男性或将“绝精”。这一说法是否耸人听闻我们还无法下结论,但男性不育症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健康问题。全世界至少15%的夫妇受到不孕不育的困扰,其中一半是男性。男性不育的原因包括遗传缺陷、环境毒剂、损伤或治疗后遗症,如碱化化疗。目前还没有治疗不育症的方法。近日,发表在《Fertility and Sterility Science》上的一项研究中,来自美国佐治亚大学领导的研究团队首次利用非人灵长类动物的胚胎干细胞在体外分化出功能性精子细胞。该研究是生殖和发育生物学领域的重大突破,有望在男性无法生成活精子的情况下治疗不育症。在此前的研究中,该研究团队、华东师范大学团队等已经证明利用小鼠干细胞分化出高级生精细胞的能力,但啮齿类动物精子的生成过程与人类截然不同。在这项工作开始之前,研究人员还不清楚这项技术能否应用于人类。由于恒河猴与人类具有相似的生殖机制,而且它们的精子发生在动力学上也与人类更类似,这使其成为探索基于干细胞技术的男性不育疗法的理想和必要模型。在这项新研究中,研究人员通过恒河猴实验首次表明功能性单倍体精子可以完全在体外从非人灵长类多能干细胞分化出来。这一结果代表了在体外生成雄性生殖细胞的重要一步。然而,研究人员表示仍存在一些问题。他们注意到精原干细胞介导的生殖细胞分化不会使TET3基因(通常在成熟精子中表达)表达提升到在恒河猴精子中观察到的水平。也就是说,生成的精子样细胞,就像灵长类动物体内的圆形精子一样,是不成熟的。因此,不能自行激活成熟的卵母细胞。为了克服受精这一障碍,研究人员发现,加入激活因子和纯化的TET3蛋白可以提高生成健康胚胎的效率。总之,这项研究证明了非人灵长类多能干细胞可以分化成生精细胞系,包括可以使非人灵长类卵母细胞受精并发育到囊胚阶段的精子样细胞,该研究还强调了一些减数分裂机制参与了在体外生成单倍体圆形精子细胞样细胞。研究人员表示,可以通过深入了解男性不育症患者精子发生停止的原因,来帮助弥合生殖和发育生物学领域的问题。该研究负责人、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席研究员Charles Easley教授说:“这项研究是表明干细胞技术具有可转化性的重要一步。我们正在使用一种与我们更近的物种进行研究,并且在创造健康胚胎方面我们已取得了成功。”今年秋天,研究人员计划进行下一个关键步骤,将这些胚胎植入代孕恒河猴体内,以检查这些体外生成的精子细胞是否能产生健康胚胎。如果这一步成功,研究团队将使用源自恒河猴皮肤细胞的精子样细胞复制这一过程。论文链接:https://www.fertstertscience.org/action/showPdf?pii=S2666-335X%2821%2900066-5
  • 南开团队开发干细胞仿生赋能系统助力干细胞研究发展
    随着人类在生命科学领域探索的不断深入,干细胞研究和应用已经成为科学界和全球生物医药行业关注的热点之一,也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不少国家的重要科技战略。尽管具有广阔前景,但干细胞研究和应用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干细胞的高质量地体外培养就是关键难题之一。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军课题组,在20余年持续研究的基础上,开发出一套可以模拟体内微环境的干细胞防生赋能系统,有效解决了目前干细胞体外培养效率低、费用高、安全性差、代际功能减损等问题,助力干细胞研究更好地走向应用。以课题组成员为骨干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奇府”,正致力于将这一研究成果推向市场。干细胞是人体发育过程中以及成体后体内存在的一类细胞,具有自我复制,多向分化等特点,常用于生长发育、疾病发生、药物筛选等科学研究。除此之外,干细胞还可以用于疾病治疗,例如:胚胎干细胞分化的眼角膜给患者带来了光明,脐带造血干细胞用于治疗遗传性或获得性造血系统疾病、间充质干细胞对自身免疫病患者进行免疫调节等。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干细胞,尤其是间充质干细胞也被应用到重症以及危重症的救治研究当中。然而,通常干细胞获取比较困难,数量也极其有限。为了获取足够数量用于治疗的干细胞,必须进行体外扩增。然而,随着扩增代数的增加,干细胞的生物学功能逐渐减弱,这使得可应用的干细胞可用代次有限,导致干细胞资源稀缺,难以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而其高昂的成本也极大限制了干细胞产业发展。因此亟需一套解决干细胞数量严重短缺的方案。研究人员介绍,目前的干细胞培养系统存在四大痛点——增殖能力不足,细胞产量低;功能丢失,治疗效果差;干细胞纯度低,安全风险大;细胞资源稀缺,生产成本高。简而言之,现有的培养系统极易造成培养的干细胞不够用、不好用、不敢用和用不起的问题。“这是由于一般的干细胞扩增使用的培养表面不能很好地仿生体内微环境导致的。” “奇府”团队负责人、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陈国强介绍,在多细胞生物中,没有一个细胞是孤立状态,细胞间的相互作用尤为重要。如果把干细胞培养环境比作“房子”,细胞间相互作用就是一根重要的“支柱”,没有这根“支柱”,“房子”就摇摇欲坠。那么,如何实现体外微环境构建呢?研究团队以干细胞仿生培养材料入手,全面优化配套培养体系。首先,研究团队筛选多种细胞间相互作用蛋白,分析其基因以及蛋白序列,随后选择几种基因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构建融合蛋白基因,通过生物合成技术稳定批量制备人工基质蛋白产品,最后利用纳米涂层技术在传统材料表面形成人工基质蛋白涂层实现表面功能改性。“奇府”团队通过先进基因工程技术制备的核心产品,其基质成分明确稳定,量产纯度>95%,且为人源蛋白,能够更好地调控人源干细胞,且更为安全。同时,“奇府”干细胞赋能体系大规模构建细胞间相互作用的核心蛋白,很好地在培养平面上实现了体内微环境的仿生,从而使细胞功能得以维持。此外,“奇府”产品通过细胞间相互作用蛋白仿生调控干细胞生长微环境,缩短干细胞增殖周期同时延缓干细胞衰老,使可用的干细胞数量大大增加,扩大了干细胞的生产规模,降低了干细胞的生产成本且减少了患者等待的时间。“我们的培养技术补齐了最后一根‘支柱’,仿生干细胞微环境,在体外构建了干细胞生存之家,而且还是一个温暖舒适的‘阳光房’,达到高效增殖、安全使用、功能提升和成本降低的四大效果。”陈国强说。“为了实现最好的干细胞培养效果,进行培养体系各组分详细优化,从培养基质的成分配比,作用时间到培养基的选择以及细胞消化液组成都进行了数百次以上的尝试。”项目骨干秦政介绍。干细胞扩增技术成熟后,“奇府”团队开启了针对干细胞不同用途赋能体系的开发。干细胞的行为受到其所处的微环境的影响,要想让干细胞发挥指定的功能,需通过微环境对其进行精准调控。为实现这一目的,“奇府”团队通过查阅各种疾病以及发生发育相关论文,不断优化培养体系,先后开发出心肌修复、血管再生、免疫调节以及关节修复等4种干细胞赋能体系。在相应疾病模型小鼠试验中,相较于传统基质表面培养的干细胞,“奇府”赋能的干细胞具有更加显著的治疗效果。截至目前,“奇府”干细胞防生赋能系统涉及的相关技术现已获得十余项国内外发明专利,发表科技论文100余篇。基于领先的仿生构建技术和良好的实验效果,“奇府”团队还将研究成果积极向产品转化,将人工基质蛋白及其配套的培养体系简化组合形成了简单易用的试剂盒产品。“目前,我们的团队已与国内干细胞生产企业和相关医疗机构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将产品提供给合作单位进行试用,得到了很好的评价反馈。未来,我们希望以市场化的方式,将‘奇府’系列产品规模化推入市场,真正助力我国的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相关论文链接: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002/adhm.201600114
  • Nature重磅:北京大学邓宏魁教授团队发表重大研究成果-干细胞技术重大突破
    2022年4月13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北大-清华生命联合中心邓宏魁研究团队在国际学术期刊Nature杂志在线发表了题为“Chemical reprogramming of human somatic cells to pluripotent stem cells”的研究论文,首次在国际上报道了使用化学小分子诱导人成体细胞转变为多潜能干细胞这一突破性研究成果。运用化学小分子重编程细胞命运(化学重编程),是继“细胞核移植”和“转录因子诱导”之后新一代的,由我国自主研发的人多潜能干细胞制备技术,为我国干细胞和再生医学的发展解决了底层技术上的“瓶颈”问题。多潜能干细胞具有无限增殖的特性和分化成生物体所有功能细胞类型的能力,这些神奇的特质使其在细胞治疗、药物筛选和疾病模型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是再生医学领域最为关键的“种子细胞”。在哺乳动物自然发育过程中,多潜能干细胞只短暂存在于胚胎发育的早期阶段,随后便会分化为构成生物体的各种类型的成体细胞,丧失其“种子细胞”的特性。如何逆转这一自然发育过程,使高度分化的成体细胞重新获得类似胚胎发育早期的多潜能状态,一直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领域最重要的科学问题之一。上世纪60年代,英国科学家John Gurdon在爪蟾中开发了细胞核移植技术,1997年Ian Wilmut团队利用该技术制备了克隆羊多莉,证明了哺乳动物高度分化的体细胞也可以被逆转为早期胚胎的初始状态,并获得了发育为整个动物个体的能力。2006年,日本科学家Shinya Yamanaka报道了使用转基因的方式可以将小鼠成体细胞重编程为多潜能干细胞,称为诱导多潜能干细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iPS细胞)。细胞核移植和导入外源基因的方法,证明了哺乳动物体细胞可以通过重编程逆转为胚胎发育早期状态,重新获得“多潜能性”。这两项技术于2012年荣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iPS技术的建立,打破了传统胚胎干细胞的伦理限制,为构建病人自体特异性干细胞系提供了全新的方法,大大加速了干细胞临床应用的进程。近年来,已开展了针对帕金森、糖尿病和癌症等多种重点疾病的细胞治疗临床试验。然而,目前细胞治疗的技术体系都是国外发展起来的,中国能否拥有原创的底层技术?长期以来,邓宏魁团队一直致力于开发调控细胞命运的新方法和建立制备干细胞的底层技术。2013年,邓宏魁团队在Science杂志发表了一项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即不依赖卵母细胞和转录因子等细胞内源物质,仅使用外源性化学小分子就可以逆转细胞命运,将小鼠体细胞重编程为多潜能干细胞(chemically 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 CiPS细胞)。相比传统方法,化学小分子操作简便灵活,时空调控性强、作用可逆,可以对细胞重编程过程进行精确操控。另外小分子诱导体细胞重编程技术作为非整合方法,规避了传统转基因操作引发的安全问题,有望成为更安全的临床治疗手段。之后,邓宏魁团队又相继在Cell和Cell Stem Cell等杂志发表文章,详细阐明了化学重编程独特的分子机理,并进一步对小鼠化学重编程体系进行了大幅优化。随后,包括谢欣、姚红杰、裴端卿、刘林、祝赛勇等多个研究组利用相同或类似的化学小分子组合,重复和优化了小鼠化学重编程技术。化学重编程诱导多潜能干细胞的研究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体细胞重编程途径,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细胞命运决定和转变机制,而且为未来再生医学治疗重大疾病带来新的可能。本次研究中,邓宏魁团队首次报道了使用化学重编程的方法,成功实现了使用化学小分子将人成体细胞诱导为多潜能干细胞(人CiPS细胞)。这一技术的建立开辟了人多潜能干细胞制备的全新途径,使其向临床应用,迈进了关键一步。图1:新一代诱导多潜能干细胞技术作为高等动物,人类成体细胞特性和稳态调控的复杂性远非小鼠成体细胞可比,在表观遗传层面上存在重重障碍,严重限制了在人类成体细胞中激发细胞可塑性的可能。自2013年以来,尽管众多国际团队在小鼠化学重编程工作的启发下进行大量尝试,却一直未能解决人类成体细胞的化学重编程问题。这使得领域内普遍认为:人类成体细胞的表观遗传限制是极其严格的,很可能无法通过化学重编程激发人类成体细胞获得多潜能性。邓宏魁团队经过长期地坚持和不懈努力,突破了这一瓶颈。这一突破的关键步骤受低等动物再生过程启发。蝾螈等低等动物在受到外界损伤后其体细胞会自发的改变本身的特性,进而通过去分化获得一定的可塑性,借助这一可塑的中间状态实现肢体的再生。沿着这一思路,研究团队进行了大量化学小分子的筛选和组合,最终发现高度分化的人成体细胞在特定的化学小分子组合的作用下,同样可以发生类似去分化的现象,获得具有一定可塑性的中间状态。在此基础上,研究团队最终实现了人CiPS细胞的成功诱导。图2: 人体细胞化学重编程诱导人CiPS细胞与传统的技术体系相比,CiPS细胞诱导技术具有更加安全和简单、易于标准化、易于调控等不可替代的优势,突破了iPS技术面临的限制,具有广阔的临床应用前景。1)安全性方面,之前在小鼠CiPS细胞中已经证明,其携带的遗传突变显著少于传统 iPS 细胞,产生的嵌合体小鼠在长达 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产生肿瘤且全部健康存活。同时,人CiPS细胞分化来源的胰岛细胞移植入小鼠和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体内,经过长期观察未发现肿瘤形成;2)在个体化制备方面,研究团队目前已在不同年龄个体来源的体细胞类型上都可实现稳定诱导人CiPS细胞;3)在细胞标准化制备方面,化学小分子具有操作简单,时空调控性强,作用可逆,合成储存方便,易于标准化生产等一系列特点,使得人CiPS细胞在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要特别指出的是,人CiPS细胞能高效制备胰岛细胞,且安全有效地改善了糖尿病猴的血糖控制,凸显了人CiPS细胞作为“种子细胞”治疗重大疾病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的巨大优势。这一研究的主要结果于今年二月发表在医学杂志Nature Medicine上。图3:人CiPS技术在生物医学领域具有广阔的潜在应用前景在此基础上,研究团队还描绘了化学重编程诱导人CiPS细胞的分子路径,揭示了化学重编程与传统转录因子重编程不同的分子机制和独特的调控机理。研究发现人CiPS的诱导以分阶段精确调控的方式发生,在早期阶段产生了特殊的中间状态。通过和低等动物再生去分化过程中细胞性质的详细比较,研究团队确认了人CiPS细胞诱导的早期阶段激活了与低等动物断肢再生早期类似的基因表达特征。更重要的是,研究团队还发现了调控这一类再生状态的关键信号通路,证明抑制过度的炎症反应,对于化学重编程诱导人体细胞重新获得类再生中间态至关重要。这一再生中间态为研究人体细胞重新激活再生基因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并且提示将来有仅通过化学小分子组合重新激活人体细胞可塑性和再生潜能的可能性,有望推动化学重编程在组织器官再生方向的应用,为再生医学研究提供新的可能途径。图4:化学重编程激活再生相关网络的分子机制综上所述,化学重编程技术体系的建立不仅在多潜能干细胞临床应用领域具有巨大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为细胞命运调控及再生生物学理论研究方面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平台。化学重编程可以精确调控细胞命运,有望成为高效制备各种功能细胞类型的通用技术,为治疗重大疾病开辟了新的途径。
  • 科技部公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p  2017年6月27日,科技部官网公开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文件具体内容,该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一章 总 则/pp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pp  第二条 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pp  第三条 重大专项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研究论证提出,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pp  第四条 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pp  第五条 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pp  (一)明确目标,聚焦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中的重大问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强调坚持自主创新,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关键领域跨越式发展。/pp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重大工程的衔接,推动军民融合,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pp  (三)厘清权责,规范管理。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在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pp  (四)定期评估,突出绩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执行情况与实施成效进行跟踪检查。/pp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pp  第六条 重大专项的资金筹集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等方面的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pp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pp  第八条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议重大专项总体布局、新增重大专项立项建议和实施方案、重大专项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遴选确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等重大事项。/pp  拟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的重大专项议题,须按程序由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评委)咨询评议。/pp  第九条 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项综合协调和整体推动,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pp  (一)牵头研究制订重大专项发展规划 /pp  (二)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管理规定和配套政策 /pp  (三)组织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含总概算和阶段概算,下同)编制论证 /pp  (四)指导牵头组织单位制订重大专项年度指南,负责重大专项年度指南合规性审核 /pp  (五)负责对各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一般按五年计划,含分年度概算,下同)和年度计划(含年度预算,下同)进行综合平衡 /pp  (六)组织重大专项的监测评估、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将重大专项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对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评估 /pp  (七)对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包括对涉及专项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重大调整的意见 /pp  (八)负责统筹协调各重大专项之间目标定位、政策措施、绩效监督等涉及重大专项全局的主要工作 /pp  (九)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关系 /pp  (十)组织做好拟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重大专项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等。/pp  第十条 科技部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衔接 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办法以及与实施相关的科技配套政策 汇总重大专项各类信息,提出信息汇总的统一要求 向国务院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执行情况。承担重大专项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工作等。/pp  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产业配套政策等 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等。/pp  财政部负责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研究制订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负责提出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的要求,牵头审核重大专项总概算和阶段概算,审核并批复重大专项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 按规定审核批复重大专项概预算调剂。/pp  第十一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重大专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强化宏观管理、战略规划和政策保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专项实施,保证重大专项顺利组织实施并完成预期目标。同一重大专项的不同牵头组织单位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主要职责包括:/pp  (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重大专项实施的日常工作。组建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 /pp  (二)负责组织制订本重大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pp  (三)负责组织制订本重大专项的阶段实施计划,制订年度指南,审核上报年度计划 /pp  (四)批复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立项(多个牵头组织单位的专项,联合行文批复) /pp  (五)负责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指导督促本重大专项的实施 /pp  (六)负责加强对本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宏观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pp  (七)负责协调落实本重大专项实施的相关支撑条件,协调落实配套政策,推动本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pp  (八)组织落实本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工作 /pp  (九)核准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相关内容的调整,涉及专项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重大调整时,商三部门提出意见 /pp  (十)组织编制上报本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总结报告等,根据本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本重大专项验收申请 /pp  (十一)负责本重大专项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和取得的成果,进行密级评定和确定等。/pp  第十二条 各重大专项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配合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做好专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总体专家组的咨询建议是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决策的重要依据。总体专家组设技术总师,全面负责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的工作,各专项可根据需要设技术副总师。总体专家组主要职责包括:/pp  (一)负责开展相关技术发展战略与预测研究,对重大专项主攻方向、技术路线和研发进度提出咨询意见 /pp  (二)负责对重大专项发展规划、阶段实施计划、年度指南、年度计划提出咨询建议 /pp  (三)对重大专项集成方案设计、项目(课题)衔接和协同攻关促进重大专项成果的集成应用提出咨询建议 /pp  (四)参与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等。/pp  技术总师、副总师要求是本重大专项领域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能够集中精力从事本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要求是本重大专项相关领域技术、管理和金融等方面的复合型优秀人才,能够将主要精力投入本重大专项的具体实施工作。总体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pp  第十三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原则上委托专业机构承担。三部门会同牵头组织单位等提出备选专业机构建议,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专业机构接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牵头组织单位的共同委托,负责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pp  (一)负责制订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pp  (二)参与制订本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指南,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pp  (三)负责组织受理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批复下达立项通知并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含预算书,下同),落实资金安排 /pp  (四)组织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督促、检查 /pp  (五)组织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验收等 /pp  (六)研究提出本重大专项组织管理、配套政策等建议 /pp  (七)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项目(课题)进行任务调整或预算调剂 /pp  (八)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的建议 /pp  (九)定期报告本重大专项的实施进展情况 /pp  (十)负责项目(课题)的档案和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pp  专业机构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pp  尚未委托专业机构的重大专项,其职责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承担。/pp  第十四条 重大专项任务的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执行责任主体,要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项目(课题)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要求,落实配套支撑条件,组织任务实施,规范使用资金,促进成果转化,完成既定目标。要严格执行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评估和验收工作。/pp  第十五条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地方的组织协调工作。地方政府加强统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技、发展改革、财政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做好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配套支撑条件的落实工作 组织力量积极承担重大专项的研究开发任务 做好地方科技项目(专项)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配套 及时与三部门、牵头组织单位进行联络沟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三章 实施方案与阶段实施计划/pp  第十六条 实施方案是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的依据。/pp  第十七条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三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由技术、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编制论证委员会,编制论证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pp  (一)重大专项目标。提出重大专项任务和总体目标,确定重大专项的具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提出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等。/pp  (二)重大专项启动条件。确定重大专项实施需具备的科技、产业、财力等基础和条件,提出启动重大专项的时机。/pp  (三)组织实施方式。根据重大专项特点,按照部门职能,在充分考虑科技与产业结合、与已有工作基础相衔接等基础上,明确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提出专业机构备选建议以及组织实施方式和相应分工。/pp  (四)筹资方案。根据重大专项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实施所需资金的概算及筹资方案。/pp  第十八条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批。三部门将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提交咨评委咨询评议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国务院审定,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审定。/pp  第十九条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各牵头组织单位组织总体专家组、专业机构等编制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pp  第二十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pp  综合平衡的主要内容包括:所确定研究任务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与已有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情况 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情况 分年度概算建议的合理性等。/pp  第二十一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综合平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备案。/pp  第二十二条 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涉及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目标、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的重大调整等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提出建议,经三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涉及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目标、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总额的重大调整等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按程序报三部门。涉及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其他一般性调整的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核准,报三部门备案。/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四章 年度计划/pp  第二十三条 重大专项任务以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为前提,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向委托、择优委托(包括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招标等方式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pp  第二十四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组织总体专家组、专业机构等编制年度指南。/pp  第二十五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指南报三部门合规性审核后,提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布。涉密或涉及敏感信息项目(课题)的指南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进行发布。/pp  第二十六条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课题)申报。对于公开择优和招标的,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5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课题)。/pp  第二十七条 专业机构采取视频评审或会议评审等方式,组织开展项目(课题)任务和预算评审。评审专家应从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名单应向社会公开,强化专家自律,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项目(课题)申报材料应提前请评审专家审阅,确保评审的效果、质量和效率。/pp  第二十八条 专业机构完成任务和预算评审工作后,形成年度计划建议(含预算建议方案),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pp  第二十九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三部门将重点对立项程序的规范性、与任务目标和指南的相符性等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专业机构对经过综合平衡的拟立项项目(课题)(含预算)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和处理意见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报三部门。三部门依据公示结果反馈正式综合平衡意见。牵头组织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程将综合平衡后的预算建议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程序审核批复预算。科技部汇编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年度计划。/pp  第三十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和财政部预算批复,向专业机构下达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含预算)。/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pp  第三十一条 专业机构根据牵头组织单位下达的立项批复,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加盖重大专项合同专用章 需地方(有关单位)提供配套条件和资金投入的,由地方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在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上盖章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保密协议。/pp  第三十二条 专业机构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检查、督促项目(课题)相关配套条件的落实,负责日常管理,并建立项目(课题)诚信档案。/pp  第三十三条 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专业机构在总结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三部门,由科技部汇总后报国务院。/pp  第三十四条 需要调整或撤销的一般性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并报三部门备案。/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六章 评估与监督/pp  第三十五条 三部门负责开展重大专项实施总体进展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三部门按计划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对重大专项实施进行阶段绩效评估和年度监督评估,加强对相关项目(课题)的抽查,并进行责任倒查 会同牵头组织单位对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并督促落实监督和评估意见建议。阶段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实施方案和阶段实施计划的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调整的重要依据。三部门将阶段绩效评估和调整结果上报国务院。/pp  第三十六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力量或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负责对重大专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pp  第三十七条 重大专项指南、评审、立项及监督评估等相关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pp  第三十八条 建立科研信用管理机制。要根据相关规定,客观、规范地记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科研信用信息,包括项目(课题)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的信用状况,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的信用状况,专家参与项目(课题)评审评估、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信用状况,并按照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申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或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资格。/pp  第三十九条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七章 总结与验收/pp  第四十条 项目(课题)验收。/pp  专业机构负责组织项目(课题)总结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验收结果报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三部门。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pp  按照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课题)在验收时向专业机构提交完整的、统一格式的技术报告,专业机构按季度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汇总后提交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科技部。/pp  项目(课题)验收等相关情况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并记入诚信档案。/pp  每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向部际联席会议和牵头组织单位报告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组织编制重大专项验收材料。/pp  第四十一条 阶段总结。/pp  各重大专项每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组织进行阶段总结。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形成重大专项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报送三部门。/pp  三部门将阶段总结及评估监督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pp  第四十二条 各重大专项总结验收。/pp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重大专项任务目标完成及项目(课题)验收情况,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并向三部门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原则上,应于重大专项即将达到执行期限或执行期限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组织实施顺利、提前完成任务目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pp  三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根据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工作,重点从目标指标完成程度、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实施成效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报告和整体验收结论,并将各重大专项整体验收结论和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八章 资金管理/pp  第四十三条 重大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pp  第四十四条 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其他来源的资金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重大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pp  第四十五条 重大专项的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审计规定进行重大专项审计,保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九章 成果、知识产权和资产管理/pp  第四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跟踪国内外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形成知识产权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各重大专项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考核和目标评估制度。必要时,可委托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负责相关工作。/pp  第四十七条 在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重大专项成果与知识产权的管理。/pp  第四十八条 重大专项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执行。对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有向国内其他单位有偿或无偿许可实施的义务。/pp  第四十九条 专业机构应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许可等事项,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实现重大专项总体目标提供保证。/pp  第五十条 各重大专项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对取得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pp  第五十一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pp  第五十二条 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十章 信息、档案和保密管理/pp  第五十三条 科技部负责建立统一的重大专项信息管理平台,并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重大专项建立信息管理分平台,与管理平台衔接,保障信息畅通。/pp  第五十四条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项目(课题)立项、资金预算、监督和评估、科技报告、验收和成果等有关信息。/pp  第五十五条 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的有关信息、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信息、项目(课题)的验收与成果信息,随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科技部,并抄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pp  第五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按照国家和三部门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归档和移交工作,将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重大专项方案制定、论证、实施、考核验收的全过程,确保档案收集齐全、保存完整。/pp  第五十七条 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重大专项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pp  第五十八条 各重大专项实施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在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认真开展重大专项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以及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pp  第五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重大专项涉密信息和档案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十一章 国际合作/pp  第六十条 为了充分利用国际资源,要积极开展平等、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活动。结合重大专项目标,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定系统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案和措施,经严格科学论证后执行。/pp  第六十一条 在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负责重大专项国际合作的具体工作。/pp  第六十二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展与重大专项有关的重大国际合作活动,由专业机构审批,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核准。/pp  第六十三条 重大专项国际合作活动应遵守有关外事工作规定、保密工作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十二章 附 则/pp  第六十四条 各重大专项依照本规定,结合重大专项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细则,报三部门备案。/pp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同时废止。/p
  • GE推出新型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助力干细胞研究与应用
    20世纪60年代,自骨髓移植成功治疗造血系统疾病以来,人们对干细胞治疗的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干细胞是具有自我复制和多向分化潜能的原始细胞,是机体的起源细胞。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分化成多种功能细胞或组织器官。干细胞治疗是把健康的干细胞移植到病人体内,以达到修复病变细胞或重建功能正常的细胞和组织的目的。 在刚刚结束的&ldquo 2011细胞治疗技术研讨会&rdquo 上, GE医疗的全球研发总监Dr. Stephen Minger做了题为《Therapeutic and Research Potential of Human Stem Cells》的演讲,分享了他对人类干细胞研究与临床应用潜力的看法。 Dr. Stephen Minger 演讲现场 干细胞疗法就像给机体注入新的活力,相比于常规方法,具有很多突出优势。目前很多细胞退行性疾病的发病机理幵不明确,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硬化、肢体缺血性疾病等,由于干细胞具有"修复再生"的生物学特性,干细胞治疗有可能成为此类疾病的终结者。无论是自体干细胞移植还是异体干细胞移植,由于所采用的干细胞免疫原性非常低,几乎不引起排异反应,因此,干细胞治疗高效安全、无毒副作用,同时,干细胞治疗可以很好的与基因治疗相结合,还是基因治疗的良好载体。成体干细胞取自成人自体或胎盘和脐带血,因此来源十分广泛,不用担心治病"原材料"短缺的问题。 干细胞技术是当今生命科学的聚焦点,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生物和医学技术领域可能取得革命性突破的项目,有望启动具有划时代影响的一场"医学革命",将会为社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 干细胞研究和临床应用需要严格的监测细胞的属性,以确定该细胞是否保留其多能性,处于分化阶段,这对于确认干细胞性质非常重要。此外,也需要有适当的分析方法用于测试和优化干细胞的培养和分化条件。这些方法通常包括使用流式细胞仪分析生物标志物的表达,以及用RT - PCR迚行基因表达的研究。然而当前,高内涵分析技术较上述技术体现了更多的研究优势,帮助研究者更好地定量研究干细胞的多能性与分化作用,实现科研与临床的转化。 通用电气医疗集团(GE Healthcare)推出了IN Cell系列最新一代高端产品IN Cell Analyzer 6000 激光共聚焦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它将高质量激光光源和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相结合的系统,使高速度和高质量细胞图像获取和分析达到统一,为客户提供了快速而精准的细胞技术分析平台。它可以满足要求更高的高内涵分析和筛选。拥有专利技术的光学系统采用了全新的设计理念:IN Cell Analyzer 6000的共聚焦光阑是可变的,类似于眼球虹膜控制瞳孔的大小;感光成像采用了新一代科研级sCMOS技术。针对不同要求和难度的实验,IN Cell Anaylzer 6000提供成像速度和图像质量最优组合。 与此同时,GE还推出了以金属卤素为荧光光源的IN Cell Analyzer 2000全自动荧光显微镜型细胞高内涵成像分析系统。该系统非常灵活,使用广泛,可以为您实现一些以前无法完成的实验设想。可实现从显微观察到自动化筛选,以及细胞器、细胞、组织和整个生物体的成像。IN Cell Analyzer 2000有着硬件和软件的独特组合,能够非常快速地获取图像,是筛选的理想选择。该仪器是利用六西格玛原理来设计的,结构坚固,能确保它在多用户环境中高通量应用的可靠性。
  • 西班牙学者成中国干细胞重大科研计划首席科学家
    受聘于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的西班牙专家米盖尔(Miguel Esteban)申报的“不同组织与疾病来源的iPS多能性差异与调控的分子机制研究”项目最近获得科技部批准,成为干细胞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米盖尔研究员毕业于西班牙马德里大学,获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他曾在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医学部肾脏实验室开展过生物研究,在胚胎干细胞的周期调控与代谢,以及体细胞诱导成为多能干细胞的分子途径等方面成果突出。  米盖尔研究员受聘于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以来,与中国同事密切合作,今年3月针对干细胞研究指南方向提出了重大项目申请,在经过两轮答辩后,项目重点内容、研究思路、队伍组织等受到专家的认可和好评。该项目于10月18日被科技部正式批准,他也成为第一位担任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的外国科学家。
  • 首届中国干细胞研究年会召开
    10年前,中国的干细胞研究刚起步,经过10年的努力,中国的干细胞研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研究团队逐渐壮大起来,已经成为世界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近日举行的中国首届干细胞研究年会上,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马宏建介绍道:“近5年,中国的干细胞研究发展较快,在干细胞领域的专利数及文章发表数已位列世界第五。然而,我们虽然在位数上靠前,但是在队伍规模和数量上与美、德、日等国仍有很大距离。”美国是干细胞研究领域最有实力的国家,其干细胞领域相关的专利和论文发表数占世界总量的50%左右。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周琪认为:“由于我国的干细胞研究起步较晚,和海外同行比,中国的干细胞队伍是最年轻的,但是我们有很大的热情,我也十分希望广大学生加入进来。相信大家精诚合作、共同努力,一定可以为中国干细胞在国际上杀出一条血路,提高我国的声誉和影响力。”同时,因首次成功证明了IPS细胞的全能性、首次利用体细胞成功克隆大鼠等在干细胞领域的突出贡献,周琪获得大会设立的“干细胞研究杰出贡献奖”。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董事长、同济大学校长裴钢认为:“干细胞作为一个前沿的领域,有无限的事情可以发生,尤其是青年研究员和学生有无数的事情可以做。”  中国首届干细胞研究年会上,来自我国干细胞研究领域的60多位专家、学者、医生聚焦两个重点:一是紧贴干细胞研究的重要前沿问题 二是大力推进干细胞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的转化。  干细胞生物学分会成立1年来发展迅速,分会成员致力于把分会打造成我国干细胞研究人员的精神家园、信息总汇和交流的平台、培训基地以及对外合作窗口。
  • 全球首个多能干细胞质控标准发布
    近期,干细胞转换医学与再生医学界的学术交流气氛异常活跃。据悉,2014年4月25日至28日,全球分子与细胞生物学领域最专业、最前沿的国际会议&mdash &mdash &ldquo 第四届国际分子与细胞生物学大会&rdquo 在大连举行,11位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得主以及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该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共聚大连。此间,SCL圣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首席技术顾问郭镭教授受邀作为此次&ldquo 诺贝尔奖专家论坛主席&rdquo 出席大会。会上,他与11位诺贝尔奖得主同台演讲,并首次发布了SCL圣释的核心产品&mdash &mdash 全球唯一带有专利质控证明的多能干细胞(SCL圣释多能干细胞),同时,已经获得国际高标准量化成有形质控专利的&mdash &mdash SCL圣释多能干细胞出生纸产品也正式发布(国际专利:201330651446.7、2013Z11S036414)。SCL圣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首席技术顾问郭镭教授受邀作为&ldquo 诺贝尔奖专家论坛主席&rdquo 在大会上发言  4月28日,&ldquo 第四届国际分子与细胞生物学大会&rdquo 落幕后,诺贝尔奖得主达尼埃尔&bull 谢赫特曼(DR.danny Shechtman) 与&ldquo 诺奖大师论坛主席&rdquo 、SCL圣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首席技术顾问郭镭教授一起来到北京SCL圣释园区考察,他们就&ldquo 干细胞转换医学与再生医学临床研究与应用以及SCL圣释多能干细胞出生证明&rdquo 进行了深层次的科学及产业对话。  &ldquo SCL圣释是以干细胞转换医学和再生医学相结合的全产业链企业,我们倡导这样一种生活SCL Life Stely&mdash &mdash 干细胞的美好生活,这是SCL圣释推崇的一种全新人生理念。&rdquo SCL圣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首席技术顾问郭镭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如此表示。  郭镭对记者介绍说,干细胞转换医学和再生医学是生命科学的亮点,目前中国在该领域有很多研究与国外同步,某些方面还处在领先地位。在干细胞转换医学与再生医学临床研究与应用方面,SCL圣释生物已经走在了世界技术的前沿。SCL圣释园区由SCL Bank圣释干细胞生命银行(Stem Cell Life of Bank)、SCLGL圣释再生医学实验室(Stem Cell Life is Good Life Lab Stem Cell Life of GuoLei Lab)、SCLIC圣释再生国际诊疗机构(Soul Cozy Life InternationalClinic)、SCLCC圣释再生医学云中心(Stem Cell Life Cloud Center)构成,SCL Bank圣释干细胞生命银行以储存神奇再生种子业务为基础, SCLGL圣释再生医学实验室以科研和创新为原动力,SCLIC圣释再生国际诊疗机构标准化三大检测系统和HIS电子诊疗为临床应用积累数据,SCLCC圣释再生医学云中心的数据积累,将 SCL圣释再生医学成果、标准推广至全球。诺贝尔奖得主达尼埃尔&bull 谢赫特曼在SCL圣释园区与业内专家交流  &ldquo 在中国与SCL圣释再生医学实验室进行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及数据化成果分享,让他真正体验了再生医学大数据没有国界。&rdquo 达尼埃尔&bull 谢赫曼认为:今后,有了多能干细胞(即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可以帮助人们治疗疾病,也可以在组织工程、器官再造方面有广泛的应用。随着干细胞技术的快速发展,许多童话世界中的幻想有望变为现实。  据权威机构预测,到2024年,全球干细胞技术市场将达1500亿美元。随着科学的飞速发展,再生医学技术在不断进步,其中多能干细胞已成为日本、英国等国家医学研究热点。《Science》、《CellStemCell》、《Nature》等世界级高端科研杂志已陆续刊登了脐带干细胞的相关研究与进展。《Science》杂志曾公布干细胞为世界十大科技进展榜首,脐带间充质干细胞领域研究为各种难治性疾病的治疗带来了新希望,而与胚胎干细胞、脐血干细胞、胎盘干细胞相比,新生儿脐带来源的多能干细胞具有高纯度、多能性、稳定性等更多优点,脐带多能干细胞移植技术作为一种继药物与手术治疗疾病后的第三类诊疗技术将造福于人类,为改善亚健康、再造年轻活力、延缓生命衰老提供了完美解决方案。  SCL圣释公司技术负责人对记者说:&ldquo SCL圣释脐带多能干细胞,储存40天后便可使用,一次可提存100份,无需配型,该技术创造了干细胞行业的新记录,未来很多人都会储存属于自己私人定制的SCL圣释多能干细胞,并且这份珍贵的SCL圣释多能干细胞种子,将会成为生命必需品。&rdquo 该负责人解释说,&ldquo SCL Bank不是存钞票,而是储蓄私人健康的再生种子&mdash &mdash SCL圣释多能干细胞。据统计,在中国这个人口大国,每天都有很多新生儿诞生,新生儿的家长可以选择储存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脐带多能干细胞。这是一份最珍贵的生命厚礼,一生只有一次机会,妈妈生产前应提前作好规划,为孩子未来的健康储存这份生命密码。&rdquo 诺贝尔奖得主达尼埃尔&bull 谢赫特曼夫妇(左一二)与SCL圣释CEO里程(右二)及郭镭教授(右一)一起在SCL圣释北京园区展开交流  &ldquo 以干细胞治疗为核心的再生医学,将成为继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后的另一种疾病治疗途径,从而成为新医学革命的核心。&rdquo 科技部《干细胞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ldquo 十二五&rdquo 专项规划》对干细胞治疗的地位作了上述评估。不过,干细胞产业尽管市场前景广阔,但国内干细胞技术的科研成果转换目前还存在一定障碍。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韩忠朝曾表示:&ldquo 干细胞再生医学产品研究开发代表着新方向,但是目前只有干细胞库技术服务产生了经济效益,其他干细胞产品还不能走入市场。干细胞药物上市审批存在障碍,导致科研成果难以转化、VC/PE不敢投资、企业不愿投入科研资金。&rdquo
  • 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启动
    2014年6月16日,科技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启动并部署重大专项&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会议由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许倞主任主持,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实施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专项专职技术责任人/技术总师、副总师等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和国家&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研究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研究编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的工作方案》。会上,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金奕名副主任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主要包括工作依据和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以及基本要求等,并对各专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专项(民口)&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许倞主任在总结中强调,&ldquo 十三五&rdquo 是全面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任务的最后五年,也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五年,重大专项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意义重大、时不我待。他指出,&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既要面向2020年重大专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在中期评估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任务聚焦调整和资源集聚,又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面向战略必争重点领域紧迫需求,体现采用非对称策略集中力量抢占和构建战略制高点 要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上有新办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关注企业发展需求,真正反映企业意愿 要强化专项成果应用成效,突出与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的结合,注重与产业、金融、财税等相关政策对接 要突出体现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等。  会议还通报了重大专项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 2018年度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课题开始申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7〕32号/pp各有关单位:/pp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专项2017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地方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pp  现将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7月28日/pp  附件: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6203875b-bda2-4937-ae9b-1b2bd933f0f4.doc"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993fd26a-6b2b-4cf3-a109-e6bb845d2488.docx"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1-填写说明.docx/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277471c7-ad98-40cd-9ee7-5f98f604cb0b.doc"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2-形式审查标准.doc/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d91d84e1-802b-4337-8042-f3edb09ef81e.doc"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3-编写专家组名单.doc/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8223589c-95fa-43b0-9826-1d5d286de61b.docx"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4-预申报书.docx/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cf1e78c7-3ae0-4ceb-8a79-33d384f14053.docx"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附件5-正式申报书.docx/span/a/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strong/span/pp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其主要目标为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研制一批重大药物,完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我国由仿制向创制、由医药大国向强国的转变。/pp  “十三五”期间专项将继续坚持创新定位和“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三重”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主线,以完成自主创新药物与急需品种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中药现代化取得突破性成果、引领医药行业发展与推动行业转型和实现国产药品的国际化等五大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在战略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维度上,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项目,实现“突”的跨越。同时依据《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聚焦调整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专〔2015〕78号)要求,将重点任务由原五大任务板块调整为品种与关键技术、核心创新平台能力建设两部分,不再单独支持候选药物、一般性大品种技术改造、单纯性技术研发和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pp  2018年是专项“十三五”期间的重要阶段,将紧紧围绕专项总体目标,遴选优秀项目,查缺补漏、完善布局,同时立足长远,进行前瞻性部署,提升原始创新能力。2018年课题立项主要以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公开择优方式组织,适度进行后补助的支持,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pp  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课题以国家重大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课题的顶层设计。定向委托课题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经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定向择优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整合建议,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再次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通过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公开择优课题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专家两轮评审后,择优遴选并分类整合(采取二级合同单独管理)后提出立项建议,如符合定向择优课题支持方向的则纳入相应课题。/pp  鼓励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项目产生的成果申报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鼓励国家高层次人才、青年科学家和在国内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课题 鼓励国内课题申报单位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新药品种临床研究课题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 新药品种类课题原则上单一品种单独申报,不得多个打包。/pp  2018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pp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  一、研究方向/strong/span/pp  strong1. 定向委托课题/strong/ppstrong  1.1. 创新生物技术药评价及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strong/pp  研究内容:针对新型疫苗、抗体、重组蛋白、免疫细胞治疗产品等创新生物技术药研发及国际化发展需求,开展关键质量属性的创新性评价方法研究及关键技术标准化研究:建立系列转基因细胞等体外生物活性替代测定新方法、CD19及CD20-CART等治疗性细胞产品成药性及安全性评价关键技术及药效学模型以及人源创新抗体药物评价新模型 建立HPV等新型多价疫苗、新表达系统疫苗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疫苗的创新性评价技术及符合国内外新药审评规范的质控标准 建立传统疫苗创新性再评价技术体系 支持疫苗WHO预认证相关研究。/pp  考核指标:建立2-3种转基因细胞等细胞活性测定替代新方法并应用于细胞因子、免疫检查点人源化单抗和双特异性抗体的评价 建立2-3个用于人源抗体成药评价的人源化嵌合小鼠模型 建立2-3个治疗性细胞产品药学及安全性评价方法以及药效学评价模型,并形成规范的产品质量评价标准 建立新型疫苗质量标准3-5种 建立2-3种已上市疫苗对变异株效力的再评价体系 主持1-2项生物技术药评价用国际标准品的研制。/pp  拟支持课题数:1项。/pp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共同牵头,联合国家级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和其他优势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等实施。/pp  strong2. 定向择优课题/strong/ppstrong  2.1. 器官纤维化防治药物研发/strong/pp  研究内容:针对脂肪肝的发病机制,开展防治非酒精性脂肪肝及肝纤维化等创新药物研发 结合特发性肺纤维化等疾病治疗药物新靶点研究成果,开展相关创新品种研发。鼓励开展固定剂量复方以及新型给药技术和新制剂研发。/pp  考核指标:获得2-3个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至少8个品种获得临床批件,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pp  拟支持课题数:2-3项。/p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pp  strong2.2. 个性化药物及其伴随分子诊断试剂研发/strong/pp  研究内容:重点开展针对恶性肿瘤等的个性化抗体药物、小分子靶向药物及相应的伴随分子表型诊断试剂盒研究 对已上市的抗体药物及小分子靶向药物开展适合中国人群适应症的临床研究,确定其个性化分子表型,建立该药物的伴随诊断方法,申报新适应症批件。/pp  考核指标:完成一批抗体及小分子药物个性化评价,获得新适应症注册批件10-15项及伴随分子表型诊断试剂盒注册证10-15项。/pp  拟支持课题数:2-3项。/p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pp strong 2.3. 埃博拉等新疫苗及基于新佐剂疫苗研发/strong/pp  研究内容:开展埃博拉疫苗的临床和产业化研究 针对我国流行毒株,开展布尼亚病毒、诺如病毒、登革热等临床急需疫苗研制 开展采用新型重组载体等新技术以及基于新佐剂疫苗研发。/pp  考核指标:埃博拉疫苗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1-2个临床急需品种获得新药证书或完成临床研究,建成质量评价标准 1-2个基于新技术及1-2个基于新佐剂的疫苗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批件。/pp  拟支持课题数:3-4项。/p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pp  strong2.4. 基于大数据的中药新药研发/strong/pp  研究内容:围绕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变态反应性疾病等中药治疗具有特色的疾病,系统整理和挖掘文献记载、临床用药经验等数据,选择临床确有良好疗效或特色的传统方、名方验方、协定方及医院制剂等,借鉴系统生物学、网络药理学和组学等新技术,按照现代新药研发要求和规范,研发中药新药。/pp  考核指标:获得2-3项中药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至少5个品种获得临床批件 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pp  拟支持课题数:1-2项。/p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pp  strong2.5. 中药先进制药与信息化技术融合示范研究/strong/pp  研究内容:为提升中药产品质量,推动中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结合重大品种,开展先进中药制药技术研究。参照国际先进制药理念,将先进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与中药制药技术融合,搭建数字化中药制造技术平台,构建符合国际规范的中药生产质量标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引领国际发展。/pp  考核指标:建立中药先进制药技术平台,建立2条示范性生产线 形成5-8项中药智能制造关键技术 在不少于5家企业10个中药品种中应用。/pp  拟支持课题数:1-2项。/p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与集成电路、无线宽带移动通信等专项技术平台联合,组织相关企业联合实施。/pp strong 2.6. 示范性新药临床评价技术平台建设/strong/pp  研究内容:围绕10类(种)重大疾病,建设符合国际规范的I-Ⅳ期临床研究中心,开展国际前沿的新药临床评价关键技术和大规模随机多中心临床和结局研究。/pp  考核指标:每年新开展若干项新药专项支持和国内企业发起的Ⅰ-Ⅳ期临床试验。/pp  拟支持课题数:不超过5项。/pp  有关说明:支持承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的医疗机构。/pp  strong2.7. 创新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关键技术/strong/pp  研究内容:开展人体芯片、生物标志物、3D细胞模型、计算机毒性预测、活体成像技术、干细胞诱导分化细胞模型等体外替代方法和前瞻性新技术、新方法研究,进一步完善药物依赖性评价、大动物生殖毒性评价、致癌性评价以及眼科毒理学评价等技术和方法 开展新型细胞治疗产品、新抗体、新疫苗、重组蛋白、核酸药物和基因治疗产品等生物技术新品种,中药新药以及特殊制剂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 开展临床检验等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研究 开展国际互认及国际毒理学家资质认证 完善电子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开展重大创新药物品种的全套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pp  考核指标:建立10-15项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新技术 相关技术体系通过国际认证 完成不少于50个创新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pp  拟支持课题数:1项。/pp  有关说明:由GLP机构牵头,组织相关科研院所或企业申报。优先支持既往承担过专项课题的GLP机构。/pp  strong2.8. 新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项目/strong/pp  研究内容:围绕促进新药研发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带动和促进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构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开放性新药创制共性技术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突破制约从研发链到产业链的核心关键瓶颈技术,重点研究并提升靶点研究与确认、化合物优化、工艺研发、临床前评价、临床评价和上市后临床价值评价等技术水平 构建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产业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平台,研究并完善加快创新药物和临床亟需药物上市的政策保障体系,形成区域化示范效应。/pp  考核指标:建成技术、人才、资金、政策整合集成、优势突出的全链条开放性新药成果转移转化公共关键技术和系统服务平台,达到新药研发全链条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的高质量一站式服务能力,每年承接新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100个以上(其中一类新药不低于30个),5个以上关键技术平台(包括GLP、GCP)获得国际认证或国际行业认可 突破10项以上核心关键技术并在品种研发或产业化中应用 至少支持50个新药品种国内申报,其中30个新药品种国际国内申报 至少支持10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 推进10个以上已上市新药的临床价值再评价研究 培育/孵化30家具有显著创新能力的新药研发/生产企业,培育3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pp  拟支持课题数:不超过3项。/pp  有关说明: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牵头联合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要求具有较高的生物医药创新和产业基础,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评价到临床评价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能力,所在区域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政府将医药产业列为支柱产业并出台或承诺出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准入与产业激励政策,具有良好改革示范效应,要求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和其他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1:2:3。/pp  strong3. 公开择优课题/strong/ppstrong  3.1. 重大新药研发/strong/pp  研究内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耐药性病原菌感染、病毒感染等重大疾病,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价值大、市场前景好,处于临床前和临床研究阶段的原创性化学药、中药、生物药新药研发及其相关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开展具有优势、特色的固定剂量复方以及新型给药技术和新制剂研发 立足长远发展需求,积极转化和应用国内外新药研发相关基础研究的最新成果,开展药物新靶标以及基于新靶标、新作用机制等创新药物发现研究。/pp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完成临床前或临床研究,并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pp  拟支持课题数:临床研究阶段药物不限,临床前药物不超过50项。/pp  strong3.2. 临床亟需药品研发/strong/pp  研究内容:针对当前我国防治疾病的用药需求,解决临床亟需药品的可及性,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新药、首仿药及其制剂研发:艾滋病、乙肝、丙肝、耐药性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药物及耐药菌防治药物 儿童用药物,鼓励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开展研究 罕见病治疗急需药物 眼科疾病治疗药物及制剂 针对阿片类和甲基苯丙胺等新型毒品的戒毒药物 防治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其它临床亟需药品。结合制剂改良等需求,针对提高疗效、降低毒副作用或克服现有重大品种的不足,开展化学药、中药及生物药新制剂研发。/pp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注册批件或生产批件。/pp  拟支持课题数:不限。/pp  有关说明: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pp  strong3.3. 国产药品国际化相关研究/strong/pp  研究内容:支持国产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及其制剂开展国际临床研究,进行临床研究数据的评价,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突破相关关键技术及技术壁垒,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上市,或通过WHO预认证。/pp  考核指标:完成国际临床试验并获得上市或出口许可。/pp  拟支持课题数:不限。/pp  有关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申报,鼓励国际国内同时申报并开展相关临床研究。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pp  strong3.4.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strong/pp  申报范围:2015年6月以来获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发的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且在相应研发阶段未获得本专项支持的药物品种。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及临床需求大、市场前景好的首仿药,以及通过欧美等发达国家注册、获得上市许可的国产药物。/pp  拟支持课题数:不限。/pp  有关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申报。/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 二、申报评审方式/strong/span/pp  根据不同的立项方式,具体申报及评审流程如下:/pp  (一)定向委托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委托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要求,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论证,牵头单位组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立项建议。/pp  (二)定向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pp  ——预申报和推荐。针对指南定向择优课题内容(或部分内容)组织申报(可单独亦可联合优势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pp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能力和基础等进行评价。提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课题集成的建议。第一轮评审原则上不进行会议答辩或召开论证会,必要时可根据需求临时组织答辩或论证。/pp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牵头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组织参与单位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重点对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团队、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等进行多轮论证,提出立项建议。/pp  (三)公开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pp  ——预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针对指南公开择优课题内容组织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pp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的能力和基础进行评价,遴选优势单位形成进入第二轮评审的课题。/pp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申报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内容和研究阶段进行分类集成,提出立项建议。课题采取任务归类、子课题二级合同单独管理的方式进行立项和过程管理。/pp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直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上报科技发展中心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提出立项建议。/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 三、经费支持/strong/span/pp  申报单位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承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企业申报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并先行投入研发经费,自筹经费与申报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需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若中央财政经费预算被评审核减后,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等比例减少。/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四、申报条件和要求/strong/span/pp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有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pp  (二)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前)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同一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pp  (三)课题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应为该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课题。/pp  (四)为确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完成,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课题(含子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含子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含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任务。任务合同书执行期到2017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p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课题申报书前可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pp  (五)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不得牵头或参与本专项课题申报。/pp  (六)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申请作为本专项的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课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pp  (七)课题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pp  (八)课题负责人须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课题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报。对于故意在课题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课题,纳入诚信记录,并在3年内取消个人申报本专项的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给予通报和处理。/pp  (九)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其他单位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pp  (十)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发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pp  (十一)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处罚期间的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合同研究组织不得申报相关研究课题。/pp  (十二)既往承担专项课题(含子课题),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pp  (十三)课题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pp  (十四)其他曾严重违反专项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五、申报流程/strong/span/pp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书。推荐单位对课题申报单位及联合单位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报送。推荐单位主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应依据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课题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军委后勤保障部限推荐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限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行业协会推荐其会员单位。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申报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pp  根据课题不同立项方式,课题申报分为一轮申报和两轮申报两种,立项方式详见专项申报指南。/pp  (一)网上填报。课题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报。填报信息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答辩的依据。请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pp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公共服务平台说明。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单位建议尽早完成注册。/pp  2.账号创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pp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科技发展中心。/pp  4.填报时间。一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后-2017年9月11日17:00,两轮申报课题第一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后-2017年8月15日17:00。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课题填报时间,按时提交课题申报材料。/pp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ervice.most.cn//pp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pp  传真:010-88654001/4002/4003/4004/4005。/pp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pp  (二)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5个自然日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发展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pp  (三)材料报送。课题申报书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2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自行存档份数自定) 电子版光盘一份。/pp  申报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7个自然日内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送达科技发展中心。/pp  (四)集中形式审查。收到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pp  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答辩的具体要求由科技发展中心另行通知。/pp  (五)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pp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咨询电话:/pp  受理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pp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层603/pp  邮政编码:100044/pp  咨询电话:010-88312265/pp  传真号码:010-88312271/p
  • 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2015课题申报指南发布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ldquo 重大新药创制&rdquo 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和&ldquo 十二五&rdquo 实施计划,专项牵头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专项2015年度新增课题重点内容方向。2015年度立项工作按照&ldquo 完善布局、突出重点&rdquo 的原则,采取&ldquo 定向择优&rdquo 为主、&ldquo 滚动支持&rdquo 为辅、&ldquo 公开择优&rdquo 为补充的方式组织。其中,&ldquo 公开择优&rdquo 的课题以拾遗补缺为主,是在符合&ldquo 三重&rdquo 原则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少量创新性强的品种研发和技术研究,体现对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的把握。现将采取&ldquo 公开择优&rdquo 方式新增课题的重点内容方向和申报要求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专项牵头组织部门将根据专项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遵循&ldquo 公开、公平、公正&rdquo 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两轮评审,对通过初审的课题,将要求其进一步完善有关内容,细化任务目标,落实配套条件,在填报完整版《申报书》的基础上进入复审,择优对少数优秀课题提出立项支持的建议。其他申报课题将统一纳入专项候选项目库,动态跟踪其后续研究进展,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  附件:1.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申报原则.pdf  2.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重点内容方向.pdf  3.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申报条件与要求.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2014年3月18日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座谈会在津举行
    6月4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组织实施情况座谈会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何立峰会见了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一行,共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苟利军参加会见并主持座谈会。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和刘昌孝出席。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滨海新区,部分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会后,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向滨海新区递交了《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建设目标责任书》。  何立峰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刘谦副部长一行来津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卫生部长期以来给予天津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是中央赋予天津和滨海新区的重大任务。当前,我们正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天津工作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构筑高端高质高新化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提高科技研发水平,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何立峰说,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战略举措。天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并将其列为本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之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产学研结合,组织科技攻关,积极抢占发展制高点,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目前,联合研究院综合性平台已经建成使用,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初具规模,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落户。天津生物医药产业正在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和广阔发展空间。我们将充分发挥天津的区位、交通、政策、人才、市场等优势,不断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考察团此行来津,对天津工作是一次有力推动,我们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机制,努力把天津打造成为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和产业发展基地。  刘谦对天津在推进“重大新药创制”组织实施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进展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天津在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和增强创新药物研发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取得了很好成绩,希望天津在推进重大专项和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继续加大力度,走在前列,为推动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卫生部将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截至目前,本市共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39个课题,获中央财政拨款3.8亿元。通过专项实施,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  在津期间,刘谦一行先后到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药物研究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进行调研,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生物医药“滨海模式”  以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代表,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本市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以“政府搭台,市场机制 国有资产,企业运行 不设围墙,开放联合 国际认证,互利共赢”为特征的“滨海模式”,通过高效整合现有资源,与重点科研单位优势互补,合力搭建国际化、高水平的平台体系。  如今,联合研究院综合性大平台已建成使用,先后引进了106个研发团队和项目,其中76个项目已经入驻研究院,海外项目超过50%,带动了一批国内外项目组成员为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服务。预计到今年底,将有100个团队在研究院从事研发工作。
  • 聚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重大专项申报沙龙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2016年2月26日晚,由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装备协作服务中心)、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主办的“关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申报经验分享”主题沙龙活动在北京UCoffee悠咖啡成功举办。来自主办方、科研院校、仪器厂商及检测机构等3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沙龙。仪器信息网作为支持媒体也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沙龙现场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对我国科学仪器的研制与开发起了很好的作用,通过不断地完善和补充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的实施办法,已形成了比较好的体系,并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获“此工作应坚持实施,政府要继续支持”的评语。 今年,十三五期间科学仪器重大专项即将开始启动。科技部已经发布十三五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大专项的项目指南,介绍了研发方向、管理方法等详情。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孙月琴主任说到,本次沙龙活动是中心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是紧密围绕中心业务工作开展的一项服务企业的活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受北京市科委委托作为北京地区国重项目推荐的服务组织单位,主要是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本次沙龙特邀请装备协作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朱希洪,就以往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组织申报流程及通过层层选拔最终获得国家经费支持的经验进行分享,探讨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朱希洪 朱希洪高工不仅就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的组织申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分享,还详细介绍了十三五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的支持方向、主体的定位和实施方向以及项目管理情况,引起了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本次沙龙活动由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发展部主管工程师苏立清主持,在精彩的分享结束后,与会代表们纷纷提出各自对于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申报方面的疑问并得到了朱希洪高工的解惑,沙龙现场气氛非常热烈。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发展部主管工程师苏立清主持沙龙活动 申报单位可以访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官方网站,了解申报流程和具体申报事项: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的通知(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4761/n8904870/n8917781/10539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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