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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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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服务相关的资讯

  • 1900万元 环保部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服务招标
    p  近日,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公告,对“2+26”城市基于认知计算的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1900万元。br//pp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招标服务项目地点涵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具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廊坊、保定(含定州)、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濮阳、开封(含兰考)市。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分析报告两大类服务产品。详细招标文件请见附件。/pp  部分招标信息如下:/pp  项目名称:“2+26”城市基于认知计算的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服务/pp  项目编号:GXTC-1730042/pp  项目联系方式:/pp  项目联系人:韩佳/pp  项目联系电话:010-87235332/p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pp  采购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pp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外北苑28号迪蒙综合楼/pp  联系方式:郭珺 赵海珍 010-65602472 010-65602312/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2/ueattachment/227352cf-4893-4958-bef1-6df1c1964230.docx"招标公告.docx/a/ppbr//p
  • 先河网格化受鹤壁政府青睐 协同打响大气污染攻坚战
    11月30日,先河环保作为河南省鹤壁市政府特邀单位,在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培训会上进行讲解。会议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鹤壁市市长唐远游、副市长胡润身、环保局局长袁远、副局长洪波等参会,并认真听取培训内容。培训吹响协同作战的号角 培训会由市环保局主办,袁局长主持。先河环保总裁陈荣强、市场部副部长王春迎、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刘新罡,分别对先河环保网格化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系统解决方案及平台功能,新乡市网格化系统应用管理服务经验等内容进行了系统介绍。来自鹤壁市及各个县区环保、企业等相关部门近200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会。 陈总在介绍先河网格化监控系统经验时指出,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存在大气污染反弹现象多、无组织排放监管不到位、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多部门未进行有效协调联动等问题。结合各地在网格化监控中的经验与作用,陈总介绍道,先河的网格化监控系统可以解决以上监控管理难题,通过对区域布设高时空分辨率的监测点位,针对城市居民区、农村乡镇、重点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区域边界、污染物传输通道等多种环境监测对象,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达到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可以对大气污染尤其是无组织排放进行精准化、精细化监管,管理部门可以直观地看到哪个具体点位的污染物浓度较高,有的放矢地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和环保执法工作,实现管理从“点对点”到“点对面”;在追查、追踪污染源上,结合气象数据、气团运动轨迹等,可对污染源头进行定位分析,管控人员可到现场进行实时的污染源管理,可在第一时间将污染控制在扩散之前;通过实时的报警信息以及科学的管理流程、管理机制,直接打通监测到监管的通道,实现多部门的“协调联动”;网格化监控系统并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结果进行评估,管控效果用实时监测数据说话,确保污染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陈总还列举了网格化针对四季不同的首要污染物进行不同的目标控制,可以做到污染防控目标明确,并提前布置不同污染物、不同的指标的考核与达标情况。 陈总又将新乡网格化监控系统的经验进行了重点介绍,新乡自建立网格化监控系统后,市政府、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先河利用网格化平台和专业科学家团队的经验和资源,在污染分析研判、减排措施制定、污染防护、行动督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方案指导等方面,提出科学防治决策建议,并与新乡市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污染防控工作,担当起科学防治参谋部的角色。新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采用网格化进行监管后,主要污染源通过精准监测及后续措施得到有效治理,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有了更多的抓手,大气环境数据得到较大改善。 通过系统培训,鹤壁市、区县主要管理及基层工作人员,对网格化系统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为接下来的网格化管理实践,打下坚实的知识储备;同时培训会也统一了各协作单位的管理思路,吹响了协同作战的号角。先河网格化与鹤壁如何结缘? 今年8月10日,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旨在切实遏制和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接下来,鹤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公安、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对存在严重污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罚。这充分显示了鹤壁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与决心。在得知先河网格化在科学治霾、精准治污方面的技术优势后,鹤壁市环保局在11月23日,专程来到先河对最新的网格化产品进行了解,并赶赴石家庄网格化建设点位进行了现场考察。陈总向市袁局长一行详细推介了系统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袁局长一行对系统“削峰减频”“精准治霾”的靶向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了解到网格化系统不仅能够为大气污染进行智能化、精准化监控,而且能提供先进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效抓手;系统的“功能网格”与鹤壁市大气污染攻坚战的7个方案不谋而合,相互形成良好的支撑。 “先河网格化+鹤壁多部门联动” ,力争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前,鹤壁市政府已经与先河环保初步达成了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合作意向。接下来,政府在继续加强环境治理力度、实施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将以网格化系统为基础,联合多个部门,构建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同时,结合先河在生态环境网格监控的智能化监控技术、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高端的管理咨询服务,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鹤壁大气质量必将达到预期的效果。培训会为当地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良好基础。
  • 监管神器出手了!人为大气污染1小时内“消失”,秘密就是.......
    “一旦发现大气污染监测数据异常,巡查组15分钟内就可抵达现场,一般情况下1小时内就可处理完相应突发状况,最长不超过24小时̷̷”,在武威市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中心,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局长赵斌这样向大家介绍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局长赵斌介绍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  如此快速有效的应急方案归功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在此之前,整个凉州区仅设有2个国家监测点,无法快速确认污染来源,人海战术效率低下,导致无法有效监测和防治大气污染。2017年10月,聚光科技入驻凉州,引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有效提升其监测能力和管理效率及水平,为其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驾护航!  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6(km)×6(km)布局,对重点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观测站点密度约为每平方公里布设1个区域监测站点,现布设点位共86个,包括区域点32个,背景点(监测大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本底水平)1个,交通点26个,沙尘暴点7个,建筑施工点20个,分别用于评价点位附近空气质量以及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沙尘天气影响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凉州区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点位分布图  系统中区域点、背景点和交通点均布设聚光科技微型站环境空气检测系统(型号:AQMS-3000),可同时监测大气中常规六参以及气象要素,实现对大气污染的高时空分辨率监测,并结合信息化数据平台实现污染来源追踪和预警预报。 区域点位(微型站) 交通点位(微型站)   系统中沙尘暴点和建筑施工点采用城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型号:立杆式CDMS-1000;固定式CDMS-2000),通过光散射法实时监测大气环境中PM2.5、PM10和TSP,该设备同时配备高清球型摄像机实现颗粒物浓度超标自动抓拍,并将数据和视频录音实时传至监控中心。固定监测点位微型站和扬尘站设备如同网格化系统的眼睛,密切监控区域点位的污染状况,此谓网格化监管助力神器之一。 沙尘暴点位和工地监测(扬尘站)   86个点位抓取的监测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到聚光科技大气环境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此谓网格化监管助力神器之二,如同网格化监管的大脑,结合GIS地图实时显示监控区域内全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分钟更新,24小时自动监控),实现不同类型区域、不同功能点位和不同时间段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和对比,及时捕捉异常排放情况,数据分析结果会以大屏、电脑、手机等多终端组合方式提供给监管人员,通过网格化责任下沉,实现大气环境的测管治联动。凉州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 手机APP实时查看(左图2019年5月监测到沙尘天气)  除了通过微型站和扬尘站对不同功能点位进行定点观测,最后出场的监管助力神器是聚光科技近地面空气质量走航车,该系统机动灵活,通过移动走航的多参数环境空气监测,可为微型站和扬尘站设备提供数据比对和校准,同时实现不定点、不定时走航,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监测! 聚光科技近地面空气质量走航车(搭载设备均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标准)  聚光科技还为该项目配备专业的运维保障小组驻守在凉州区现场,负责设备运维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数据采集的高效性,协助污染源摸排并随时待命摸查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现场运维人员  凉州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经过2年的实施运行,为当地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带来巨大变化和显著成效。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报告显示,凉州区环境空气质量日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7%,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4、21 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9%和4.5%。现该做法已成为全国空气质量网格化管理的样板。  聚光科技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系统通过三大网格化神器,实现精细管理、分片包干,责任下沉,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保驾护航,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凉州打赢蓝天保卫战!
  • 喜报!禾信仪器中标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监管综合服务项目
    2022年7月29日,重庆市璧山区大气污染精准监管综合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禾信仪器以高水准的技术方案、高品质的设备性能、高质量的服务标准,获得评审专家及用户的肯定,顺利中标。本项目以目标管理为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大气污染精准监管服务。服务体系总体以设备、平台、团队为核心支撑,综合运用卫星遥感、PM2.5在线源解析系统、VOCs多组分在线监测系统、激光雷达、VOCs走航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形成集颗粒物/光化学组分网、传输通道、移动走航、高空监测于一体的天地空监测体系。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AI等先进技术,融合了空气质量、污染因子、气象、遥感、雷达等多源数据,嵌入环境分析溯源模型和大数据算法,充分利用数字化服务优势赋能日常管控及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专家咨询、驻场服务及中台服务团队支撑,共同助力璧山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项目背景“十三五”期间,我国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细颗粒物治理的不断突破,新的挑战逐步凸显,目前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又一大因素。针对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生态环境部明确将按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我们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础上,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十四五”VOCs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工作思路结合璧山区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以目标为导向,科学制定工作规划,抓好以下关键五步:1抓规律、抓特点,夯实基础工作。通过对多站点空气质量历史数据和现状的系统分析,结合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识别影响达标的重点参数、重点点位、重点月份。并结合各站点污染特征,进一步细化“一点一策”落地方案。2抓源头、抓成因,重视科技支撑工作。结合各站点特征,充分利用高分辨的质谱技术,开展PM2.5在线源解析、臭氧源解析、VOCs在线组分分析、NOx来源解析等污染溯源和成因解析工作,实时量化评估PM2.5、臭氧及其关键前体物的主要来源和时空变化,动态调整各参数管控目标。3找问题、划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借助卫星遥感、VOCs走航、六参数走航、便携式设备等多种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绘制污染地图,实现动态挂图作战。4抓关键时段和重点污染过程,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针对重要节日(中秋节、春节等)、重要时段(秋收季节)、重要赛事、重污染天气等,制定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抓好空气质量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做到精准减排、科学防控。5抓支撑,抓评估,做好污染治理工作。通过移动走航监测和便携式设备,对污染减排、污染设施运行质量、治理技术有效性等开展评估,结合行业专家诊断,围绕主导产业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提供可行性支撑技术。方案优势1全面打通数据壁垒融合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基于综合平台和首创技术,打通数据壁垒,构建智慧环保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提高各业务系统生态环境数据的利用率与数据的价值,实现线下业务流程信息可跟踪、数据可视化,管控决策“看得见、反应快、抓得准、管得住”。2污染源靶向巡查以PM2.5在线源解析和臭氧源解析技术为核心,获取各类污染源变化规律及污染方位,采用走航监测、人工巡查等手段,结合当地污染源分布情况,针对性开展靶向巡查,实现污染源的精准巡查和监管。3多样化监管模式以自主研发质谱技术为支撑,利用PM2.5在线源解析系统、高时空分辨VOCs走航系统等高端质谱技术深度分析璧山区大气污染组成、来源及变化规律。建立臭氧前体物VOCs和PM2.5的业务化及应急监管体系,针对性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监测方案。4多元共治机制“团队驻场+专家会商+政府决策”工作模式,实现多级联动、闭环管理。5闭环工作机制完善大气污染精准管控能力和业务化管理模式,为实现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效保障。技术优势在环境监测领域,禾信仪器推出全球首套大气PM2.5在线源解析质谱系统,指导PM2.5精细化精准化减排,支撑污染应急决策,产品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300多个地市;推出国内首套大气VOCs秒级多组份走航监测系统,实现城市VOCs排放快速摸查,助力全国300多个城市建立VOCs管控挂图作战能力;推出臭氧与PM2.5协同控制综合解决方案,以业内首创的两项自研技术为核心,融合“天-地-空”多维立体监测手段,创新性构建“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综合服务技术体系”,已在全国50余个城市/区县开展了成熟应用,该技术体系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结语环境监测领域是禾信仪器基石业务领域。成立以来,禾信仪器自主研发的多款质谱产品已成功助力全国多个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广受客户青睐。未来,禾信仪器将紧跟 “十四五”政策步伐,持续深耕环境监测领域,提升产品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完备的产品及技术服务解决方案,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赋能科技力量。
  • 空气网格化监管系统进入立体化监测时代
    p style="text-align: right "  i——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联合推出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i/pp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攻坚专项行动,打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督查已经成为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环境治污,监测先行。在推进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更高期待和要求的新形势下,致力于国内城市精准治污的高效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应运而生。因其精准、科学,能有效提升治理区域大气污染的工作效率,能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等优势,成为城市环境监测的新主流,也备受一些地方政府的喜爱。/pp  目前,主流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的解决方案是将某个城市以乡镇、社区(村)为单元,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大范围、高密度的布点,建设基于传感器技术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做到城市区域网格全覆盖,实时监测每个网格内主要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和趋势,客观真实反映污染现状,快速捕捉污染异常排放行为并自动报警,形成一张空气监测的“天网”。/pp  除此之外,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可同步将“微站”和现有的空气质量标准站点结合起来,进行监测数据叠加、对比分析和校准,从而获取全城市高密度、高频度的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运用基于GIS的后台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数据的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实现城市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对污染源起到最大程度的监管作用,为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直接依据。/pp  然而,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仅能提供近地面的“微站”监测数据,无法获取不同高度层的污染变化趋势,只能依靠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而去判断、追溯污染来源 “微站”监测数据准确度相对较低,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上大都采用监控平台与标准的常规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比对和基因算法校准的方式。总之,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还有不少亟须提升、完善的地方。/pp  针对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之不足,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强强联合,综合利用“微站”技术、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以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效能为中心,开放融合,集众所长,集成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精准溯源、靶向管控及科学评估等最先进的物联网理念和技术,既将“精准”放在对污染源的精准把控上,又追求对数据的监测精准上,鼎力推出城市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可实现对城市空气VOCs等有害气体、细颗粒物、臭氧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监控。/pp  该系统根据城市无组织排放源的分布特点,在城区、商业餐饮、工地、环路和主干道、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边界等敏感区域,构建以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为网格中心,以“微站”为网格高密度监测点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网络。/pp  平台包括网格监测、空气质量监控预警、污染溯源、趋势分析、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 拥有在线监测、执法监督、精细管理、精准溯源、统计应用、在线指挥功能,成为集众所长、多项融合、开放包容的的环保大数据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攻坚的精准施策和靶向管控。具备以下特点:/pp  1、“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充分考虑城市产业结构和排污强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排污特点,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适当细化网格,“微站”与“边界站”相结合,组成“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pp  2、地面污染源监测无死角,智能高效的溯源解析。除网格化监测数据之外,系统还可收集气象数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标准化监测站点数据,根据浓度水平和变化数据,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为治理考核提供技术支撑。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pp  3、多种污染物实时快速分析,三维空间数据精准展示:可同时监测多种污染气体,时间分辨率精确到1min。采用遥感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远距离对气体多组份混合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连续自动快速分析,可获得地面或高空大区域三维空间数据。可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总携载量、污染源排放量、烟羽的动态分布、大气扩散参数及进行定量研究点源、监测优化选点等,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pp  4、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便捷、综合化的监管。系统发现异常排放,可自动报警并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实现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污染物数据可通过监控中心、手机APP等管理平台实时查看,科学分析,实时捕捉和快速锁定主要污染排放来源。/pp  5、基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定量化、精细化分析。建立气体污染快速决策与评估体系,分析城区的污染来源及贡献,并提出不同的污染减排建议,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弄清大气重污染的成因和来源,为城区及时了解污染现状及污染物来源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有效的综合解决方案。/pp  istrong关于伟瑞迪/strong/i: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研究技术成果为基础成立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提供智慧环保、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安全管理等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应用服务。先后推出工业园区气体污染在线立体防控系统、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多尺度智能分析决策系统、LDAR综合管理系统和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可真正实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染源的实时精细网格化管理,快速有效提升区域空气质量。/pp  istrong关于国信聚远/strong/i: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是我国环境光学领域高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了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和激光雷达等为核心的多种技术平台,可提供区域环境监测、化工园区环境监测、安全预警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区域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等多种技术设备与解决方案。/p
  •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高度肯定廊坊市文安县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成果
    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首先播放了廊坊市治理“散乱污”专题片,廊坊市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优秀典型进行了经验分享。作为2+26通道中的重要城市,廊坊市肩负着极为艰巨的任务。然而廊坊市在工作中却总结出了一套方法,尤其在“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方面,颇有心得,成为京津冀及周边城市中的典范。与此同时,廊坊市文安县建设的大气污染网格化精准监测项目成为本次调研中的亮点,为了实现“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协同治霾”的目标,2017年初,文安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的科技手段,在全县28个乡级单位全部安装了由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制造的微型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形成一张覆盖全县的监测网络,实时监测6项主要污染物。泛测环境的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设备发挥了三大作用: 实时监控。通过各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实时传输的数据,能及时全面掌握县域空气质量变化状况。 及时锁源。当发现某个监测点数据异常时,可及时锁定污染源的所在区域,立即启动无人机到场巡查,包括查看区域内每个企业生产状况,有效发挥了精准查找污染源具体点位的作用。 精准考核。各监测点的年终数据排名,为年终对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依据。 除此之外,泛测环境国内顶尖的专家团队是文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的坚强后盾。对于“散乱污”企业的监察,多少个不眠不休的日日夜夜,泛测专家们给予技术把控。对污染的趋势进行研判,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且制定应对措施,泛测专家团队,是环境执法部门的技术保障和有力依靠。 精准的设备、专业的团队打造了文安县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这一优质项目,文安县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项目的建设,切实增强了各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进了全县空气质量的好转,并且成效显著。6、7、8、9月份,文安县空气质量均排在全省前列。1-9月份,空气综合指数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四。当天,李干杰部长特地对文安县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给予高度认可。李干杰部长同时对文安县通过整治“散乱污”,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文安县的做法和经验可以认真总结并且推广开来。希望文安能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 伟瑞迪 I 空气网格化监管系统进入立体化监测时代
    导读:构建以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为网格中心,以“微站”为网格高密度监测点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网络。——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联合推出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攻坚专项行动,打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督查已经成为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环境治污,监测先行。在推进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更高期待和要求的新形势下,致力于国内城市精准治污的高效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应运而生。因其精准、科学,能有效提升治理区域大气污染的工作效率,能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等优势,成为城市环境监测的新主流,也备受一些地方政府的喜爱。目前,主流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的解决方案是将某个城市以乡镇、社区(村)为单元,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大范围、高密度的布点,建设基于传感器技术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做到城市区域网格全覆盖,实时监测每个网格内主要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和趋势,客观真实反映污染现状,快速捕捉污染异常排放行为并自动报警,形成一张空气监测的“天网”。  除此之外,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可同步将“微站”和现有的空气质量标准站点结合起来,进行监测数据叠加、对比分析和校准,从而获取全城市高密度、高频度的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运用基于GIS的后台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数据的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实现城市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对污染源起到最大程度的监管作用,为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直接依据。然而,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仅能提供近地面的“微站”监测数据,无法获取不同高度层的污染变化趋势,只能依靠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而去判断、追溯污染来源 “微站”监测数据准确度相对较低,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上大都采用监控平台与标准的常规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比对和基因算法校准的方式。总之,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还有不少亟须提升、完善的地方。  针对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之不足,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强强联合,综合利用“微站”技术、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以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效能为中心,开放融合,集众所长,集成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精准溯源、靶向管控及科学评估等最先进的物联网理念和技术,既将“精准”放在对污染源的精准把控上,又追求对数据的监测精准上,鼎力推出城市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可实现对城市空气VOCs等有害气体、细颗粒物、臭氧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该系统根据城市无组织排放源的分布特点,在城区、商业餐饮、工地、环路和主干道、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边界等敏感区域,构建以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为网格中心,以“微站”为网格高密度监测点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网络。  平台包括网格监测、空气质量监控预警、污染溯源、趋势分析、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 拥有在线监测、执法监督、精细管理、精准溯源、统计应用、在线指挥功能,成为集众所长、多项融合、开放包容的的环保大数据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攻坚的精准施策和靶向管控。具备以下特点:  1、“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充分考虑城市产业结构和排污强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排污特点,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适当细化网格,“微站”与“边界站”相结合,组成“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  2、地面污染源监测无死角,智能高效的溯源解析。除网格化监测数据之外,系统还可收集气象数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标准化监测站点数据,根据浓度水平和变化数据,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为治理考核提供技术支撑。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3、多种污染物实时快速分析,三维空间数据精准展示:可同时监测多种污染气体,时间分辨率精确到1min。采用遥感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远距离对气体多组份混合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连续自动快速分析,可获得地面或高空大区域三维空间数据。可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总携载量、污染源排放量、烟羽的动态分布、大气扩散参数及进行定量研究点源、监测优化选点等,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  4、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便捷、综合化的监管。系统发现异常排放,可自动报警并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实现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污染物数据可通过监控中心、手机APP等管理平台实时查看,科学分析,实时捕捉和快速锁定主要污染排放来源。  5、基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定量化、精细化分析。建立气体污染快速决策与评估体系,分析城区的污染来源及贡献,并提出不同的污染减排建议,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弄清大气重污染的成因和来源,为城区及时了解污染现状及污染物来源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有效的综合解决方案。关于伟瑞迪: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研究技术成果为基础成立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提供智慧环保、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安全管理等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应用服务。先后推出工业园区气体污染在线立体防控系统、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多尺度智能分析决策系统、LDAR综合管理系统和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可真正实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染源的实时精细网格化管理,快速有效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关于国信聚远: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是我国环境光学领域高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了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和激光雷达等为核心的多种技术平台,可提供区域环境监测、化工园区环境监测、安全预警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区域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等多种技术设备与解决方案。
  • 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网格化决策支持系统入围中国创业大赛决赛
    2016年11月4日,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行业总决赛在古城西安隆重开幕。包括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入围推荐企业和两支优秀队伍将代表天津赛区参决赛。历年来创新创业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在有关部委高度关心指导下,各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积极配合下,银行、创投、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发展成为目前国内规格最高、规模最大、质量最好、影响最广的双创赛事。此次新能源节能环保行业全国总决赛汇聚了一批优秀的行业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展现出一场精彩绝伦的创业盛宴。本次比赛,天津智易时代参赛项目为《空气质量污染防治精准网格化决策支持系统》,主要针对于目前极为严重的大气污染现象提供解决方案,为政府的治理管控提供信息化决策支持。参赛项目从政策背景、市场需求发展作为切入点,从系统核心功能和智能监测设备、商业运营分析和战略布局规划等方面,详细的阐述了针对现有环境状况监测的整体解决方案。智易时代成立于2013年6月,2015年正式启动环保监测项目并专注于环保行业,在此次大赛中由于企业规模和财务营收等条件限制,并未取得最终决赛的入场券,但是其项目的创新理念和务实求知的态度获取了专家评审的高度认可,行业专家也对目前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其独到的理解和建议。附:项目介绍展示:
  • 西安开展“技术”+“服务”进工地活动助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为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持续强化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市一级网格)联合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办开展“技术”+“服务”进工地活动,助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共有1200余名网格员,派驻在西安市各街道、乡镇。每名网格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治理的紧迫性,做到对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了如指掌,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做细做实,让网格化精准管理、精确服务成为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有力抓手。”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网格部部长张超在活动现场宣讲了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并就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网格巡查工作打通了环境污染问题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坚决落实会议精神,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举措、最实的作风,认真站好每一班岗,以实际行动为打赢西安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作出贡献。”高新区兴隆街道姚恳代表全市网格员表态发言。随后,建筑企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代表分别就落实会议精神、夯实自身责任作出郑重承诺。此外,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工程师从设备运行、监测规范、系统告警等方面对西安市工地扬尘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讲解,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意识。活动最后,市一级网格向参加活动的企业代表们发放了《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宣传资料,并现场进行答疑解惑。此次活动不仅为网格员“充电赋能”,更通过送技术、送服务的方式帮助企业严格规范施工,从源头减轻污染,筑牢大气污染防线,为争取更多“西安蓝”作出应有的贡献。
  • 连云港市制定《走航监测管理规定办法(试行)》 网格化严查大气污染
    p  为进一步加强走航监测管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能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22日制定《走航监测管理规定办法(试行)》。/pp style="text-indent: 2em "该办法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全面组织实施走航监测工作,各驻县区局与各处室、直属单位具体落实。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结合VOCs管理需求制定全市走航监测计划,分析研判走航监测结果,优化走航区域与路线;监测处配合做好监测机构现场执法监测保障工作;执法局配合做好执法人员抽调、业务指导等工作;信息中心做好走航车运行维护管理,将走航监测数据纳入大数据平台,开展统计分析 各驻县区局环境具体负责执法与问题整改工作。/pp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省生态环境厅《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开展VOCs现场执法检查,切实提升大气监管执法精细化、智能化水平。/pp 据了解,连云港市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车已于8月份正式上岗,在目标区域内臭氧和VOCs的精细化管控方面起到了有效作用。/p
  • 赛默飞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助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赛默飞世尔科技具有超过40年的专业技术和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多种不同污染物及应用需求的监测设备以及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赛默飞庞大的空气监测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对不同监测技术和精度等级的需求,在区域内形成有机的、高效的空气监测网络;监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并以“一张图”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尽在掌控。赛默飞丰富的空气质量监测产品赛默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赛默飞基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的应用而开发的一款适用于室外的小型化,高性价比,多参数连续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凭借科学的设计,专业的品质,稳定可靠的数据,一经问世便受到广泛关注。其与赛默飞多种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有机结合,为不同用户实现全方位立体科学的监测网络构建和大气污染精细化监管提供了有力工具,帮助客户实现更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监管目标。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 GM-5000的主要技术特点01. 一台监测仪器实现多种污染物的监测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集成了不同电化学传感器、光学粒子计数器和PID传感器,能够实现SO2、NO、NO2、CO、O3、PM10、PM2.5、TVOC等多达8种污染物的同时监测,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多种不同参数配置。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传感器位置02. 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众所周知,电化学传感器需要在一定的温湿度范围内运行,光学粒子计数器对颗粒物的测量受湿度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仪器设计上应给予充分考虑来实现不同地域和季节的户外应用。GM-5000采用加热采样和冷却循环气路设计,加热采样能够去除高湿对颗粒物测量的影响,提高低温环境下样气温度;冷却循环气路通过控制风扇调节循环气体流速,从而使得仪器内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气路03. 丰富的用户界面功能虽然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空气监测仪设计通常较为简单,但对于空气监测设备而言,用户交互界面是十分必要的,其可以直观的反映仪器监测数据和运行状态,且便于现场维护。鉴于微型空气监测仪安装方式多样的特点,GM-5000并未标配显示屏,而是采用了一种更为方面的方式。用户的个人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可连接GM-5000内置Wi-Fi信号而登录用户界面,实现数据、校准和维护等操作。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用户界面04. 完备的质控程序尽管传感器技术有着运行成本低、应用简单等优势,但在数据精度和准确度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要想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仪器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设计了多级校准模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除了基本的传感器筛选外,GM-5000在出厂前进行严格专业的校准操作,确定每一台仪器每一个传感器的零点、跨度、温湿度系数、交叉干扰系数。当GM-5000运送至安装现场,可结合标气校准、初始校准、月度自动校准和季度抽检等多种现场质控程序,保证其稳定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出厂前校准程序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现场质控程序GM-5000的主要应用场景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针对中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及网格监管的需求,结合传感器技术的发展和对其应用方向的理解,特别设计开发的空气监测产品,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加密监测。基于仪器级别的科学设计可为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准确化及分析研究污染物来源及趋势提供稳定可靠的数据支撑。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密网格监测;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敏感区加密监测;道路交通空气质量加密监测;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颗粒物监测;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边界预警监测;科研院所污染分布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互动福利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产品手册结语赛默飞世尔科技始终致力于以高品质的产品来服务于空气质量监测行业,并将一如既往走在行业前列,倾听用户声音,提供更为丰富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赛默飞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助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赛默飞世尔科技具有超过40年的专业技术和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多种不同污染物及应用需求的监测设备以及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赛默飞庞大的空气监测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对不同监测技术和精度等级的需求,在区域内形成有机的、高效的空气监测网络;监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并以“一张图”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尽在掌控。赛默飞丰富的空气质量监测产品赛默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赛默飞基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的应用而开发的一款适用于室外的小型化,高性价比,多参数连续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凭借科学的设计,专业的品质,稳定可靠的数据,一经问世便受到广泛关注。其与赛默飞多种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有机结合,为不同用户实现全方位立体科学的监测网络构建和大气污染精细化监管提供了有力工具,帮助客户实现更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监管目标。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 GM-5000的主要技术特点01. 一台监测仪器实现多种污染物的监测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集成了不同电化学传感器、光学粒子计数器和PID传感器,能够实现SO2、NO、NO2、CO、O3、PM10、PM2.5、TVOC等多达8种污染物的同时监测,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多种不同参数配置。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传感器位置02. 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众所周知,电化学传感器需要在一定的温湿度范围内运行,光学粒子计数器对颗粒物的测量受湿度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仪器设计上应给予充分考虑来实现不同地域和季节的户外应用。GM-5000采用加热采样和冷却循环气路设计,加热采样能够去除高湿对颗粒物测量的影响,提高低温环境下样气温度;冷却循环气路通过控制风扇调节循环气体流速,从而使得仪器内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气路03. 丰富的用户界面功能虽然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空气监测仪设计通常较为简单,但对于空气监测设备而言,用户交互界面是十分必要的,其可以直观的反映仪器监测数据和运行状态,且便于现场维护。鉴于微型空气监测仪安装方式多样的特点,GM-5000并未标配显示屏,而是采用了一种更为方面的方式。用户的个人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可连接GM-5000内置Wi-Fi信号而登录用户界面,实现数据、校准和维护等操作。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用户界面04. 完备的质控程序尽管传感器技术有着运行成本低、应用简单等优势,但在数据精度和准确度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要想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仪器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设计了多级校准模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除了基本的传感器筛选外,GM-5000在出厂前进行严格专业的校准操作,确定每一台仪器每一个传感器的零点、跨度、温湿度系数、交叉干扰系数。当GM-5000运送至安装现场,可结合标气校准、初始校准、月度自动校准和季度抽检等多种现场质控程序,保证其稳定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出厂前校准程序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现场质控程序GM-5000的主要应用场景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针对中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及网格监管的需求,结合传感器技术的发展和对其应用方向的理解,特别设计开发的空气监测产品,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加密监测。基于仪器级别的科学设计可为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准确化及分析研究污染物来源及趋势提供稳定可靠的数据支撑。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密网格监测;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敏感区加密监测;道路交通空气质量加密监测;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颗粒物监测;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边界预警监测;科研院所污染分布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互动福利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产品手册结语赛默飞世尔科技始终致力于以高品质的产品来服务于空气质量监测行业,并将一如既往走在行业前列,倾听用户声音,提供更为丰富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同阳环境大数据助力韩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韩城市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冬季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告显示韩城市在2019-2020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一季度以及2020年3月份的空气质量排名均创历史最佳。韩城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阳科技提供的监控数据及分析服务在项目应用中发挥实效作用,助力韩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19年上半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韩城市在13个(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在经历了一段异常艰难的大气污染防治探索道路后,韩城市决定借助科技和专业的力量进行大气污染防治,韩城市智慧环保网格监控中心项目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此项目是韩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现代化能力水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重要举措。韩城市智慧环保网格监控中心项目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为用户提供覆盖监测监管全过程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找出当地大气环境存在的问题,分析环境问题形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同时也为用户提供环境大气污染监管流程中巡查、调度、防控、协同、督导等环节的信息互通、业务支持直至一站式“环保管家”服务。有了这一网格化“利器”,不仅可以精准锁定污染源头,实现多部门协调联动,高效、精准治理,还可以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进行评估,用实时监测数据说话,确保污染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此外,同阳为韩城市提供的大数据分析研判也为科学、专业化大气污染防治找准了方向。图为韩城市智慧环保网格监控中心01.精细的监测网格项目将韩城市重点区域、环境敏感区域和企业内区域列为首要监控地带,共建设视频监控设备100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113个,监测因子包括常规空气质量六参数(PM10、PM2.5、SO2、NO2、O3、CO)、总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硫化氢等。通过监测网格的部署,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摸清污染物浓度变化规律,为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02.精准的管控系统在两个省控站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8个方位各安装8台小型空气监测站,通过实时监控数据进行每小时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数据后,通过风向进行分析判断,锁定污染来源方向,提前布控。在工业区至城区传输通道部署5台小型空气监测站,进行数据分析,找到工业区对城区的影响,开展限时管控。03.同阳委派专业的监控人员驻扎在韩城市智慧环保网格监控中心,24小时轮岗值班,查看平台实时监测数据、厂区/城区视频图像,数据异常报警、图像异常,通过手机APP下交办单给到各街办、厂区负责人。对平台数据进行统计,查看是否结案(结案要有现场照片),并进行结案率考评。环保局监测中心负责人进行督办。针对省控站点小时数据进行核算,确定当天是否有希望争优保良,并及时发布至环保督察群。市领导工作群统一调度,回馈。 01.高效的数据分析团队同阳高效专业的数据分析团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提供日报、周报、月报,提供连续三天以上污染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周边城区首要污染物数据对比分析及内、外传输占比,治理措施等。针对夏季臭氧污染、冬季扬尘污染提供合理化管控建议,提前采取有利措施。02.完备的环保专家服务每月进行数据汇总,定期开展专家论坛会,专家到污染现场进行查看,进行分析研判,提供合理化的管控措施及建议,为环保局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03.专业的前端设备运维人员同阳科技委派专业的前端设备运维人员负责查看设备运维情况,每周进行设备校准、运维以及设备故障的排查。针对异常数据进行判断,查看是否有污染源或设备异常,若是真实污染,会及时与监控值班人员联系,核实情况。根据韩城市2020年3月份监测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空气中PM10浓度下降12.2%,PM2.5浓度下降24.4%,SO2浓度下降8.7%,NO2浓度下降15.2%,CO浓度下降15.0%,臭氧浓度下降12.4%;综合质量指数4.38(去年同期5.20,下降15.8%),大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全面好于历年同期。在韩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督导下,全市上下将紧紧围绕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这一目标,按照“科学治霾、铁腕治霾、系统治霾”的工作思路,采取“网格化、精准化、数字化、责任化、军事化”的环保监管模式,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卫黄河• 守望星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意见,联防联控,合力攻坚,同心治霾,圆满完成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力保2020年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项目的后续运维阶段,同阳科技也将会紧紧围绕圆满完成韩城市全年空气质量改善这一目标,为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和技术支撑。
  • 网格化监测与精准监管促进城市环境改善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4f67c798-60e7-47dc-98cf-cd22f48ab8d8.jpg" title="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图为智慧环保网格化管理平台/strongbr//pp  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发展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环保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环境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等,产品覆盖水、气、土壤、声在线监测需求及环保物联网建设。/pp  针对环境污染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日趋增多,涉及监管部门众多,监管人员疲于应付,处置效率低下的现状,天津同阳自主研发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平台,实现了环境监测、预警、监督、执法的一体化闭环式监管,将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业务流程化和信息化,实现了环境污染防治事件从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记录存档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通过网格员和监督员等各方的环保终端与平台联动,形成了事件的闭环高效管理。建设并集成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网络化质控管理、污染源一源一档、环境监测业务管理、视频监控、环境地理信息等系统,形成监测系统与执法系统的紧密联动和综合考评,实现对辖区范围内街镇、社区、污染源、空气环境质量、建筑工地等各个方面的有效监管治理和整体量化考核。/pp  空气质量智能监测系统由不同大气因子微型站、小型空气监测自动站、常规空气站和监控软件平台等构成,通过国标监测设备和小型监测仪器的合理组合,可对城市道路交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等领域各类污染排放因子进行实时监控管理,精确定位污染源排放点位及污染物排放因子。系统一旦发现污染源异常排放行为,会将异常报警信息自动通过电脑web端、手机APP端或手机短信等方式,推送到相关网格监督员,并且清晰标注污染源所在地理位置及污染物排放时间,监督人员可快速锁定污染源采取处理措施,相关处置部门可对处理效果进行实时监控。/pp  常规式空气站和可移动式空气站均可定制化设计,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和监测因子可以灵活配置,利于在不同污染源或区域高密度部署监测点位,降低了建设监测网络的成本。并且采用数字量采集和模拟量采集的双采集系统,确保了数据的超高准确性和稳定性,同时采集仪器内部的各项状态和报警数据,实现远程质控,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集成了颗粒物、气态参数、能见度摄影、视频、动力环境等多项参数的监控,方便客户的运营维护,并将运营成本和工作量降到最低,同时还可以确保数据的有效性。/pp  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PM2.5前体物之一,是导致颗粒物污染的一项重要因素,建立覆盖各类污染源的 VOCs在线监测网络是控制排放量的关键。天津同阳自主研发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具有采用FID和PID工作原理以及完善的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可定制化的产品系列,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监测设备,实现固定电源、厂界、园区全面监控。搭配自主开发的VOCs在线监测智慧云平台,在全面掌握、分析污染源排放、气象因素的基础之上,采用基于高斯算法模型实现对VOCs排放区域整体监控,污染物扩散趋势推算,排放源解析等功能,同时结合物联网、智能采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动态图表系统等先进技术,建立全面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区域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控制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等综合管理,为环保部门排污收费提供数据依据。/pp  近年来,化工企业、制造企业排放的恶臭气体污染投诉事件屡见报端,成为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对象,恶臭气体由于其痕量、超痕量的特点,检测方式主要以感官评价为主,在线监测领域还处于一片空白。2012年,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联合天津大学、天津环科院、河北工业大学等多所科研院校承担“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国家重大仪器专项项目,成功研制出了全自动留样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恶臭污染物浓度由定性检测向定量分析的飞跃式发展,同时建立了恶臭指纹谱和恶臭数据库,能够对恶臭污染物的来源实现精准溯源。/pp  在建立覆盖各类污染源、敏感区、重点污染区域的监测网络基础上,通过高密度监测网络和行政监管网格的一致划分,智能监测为监管人员提供了环境管理的工具,实现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能够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将环境污染事件解决在投诉之前。环保部门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对下属单位的量化考核和问责,层层督导传递环境治理压力,促进空气质量的整体根本性改善。智能监测获取的海量数据是宝贵的资源,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和分析,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排放源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值和分担率,建立本地区高分辨率的污染排放源清单,为政府制定各类污染源量化减排指标,淘汰高污染企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对减排措施实施效果定量分析评估,通过动态调整达到减排措施的最优化效果。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快速识别主要污染源,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提供数据支撑。/p
  • 第二十四届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成功落幕! ——聚光科技助力大气污染控制
    大会盛况  炎炎八月,流金砾石,来自大气环境领域两院院士、知名专家学者和科技工作者齐聚羊城,共同见证了第二十四届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的召开(8月27—28日)。本次盛会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自1995年创办以来,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最具学术影响力的盛会,研讨会遵循“开放、自由、交流、共享”的办会原则,为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决策者和产业界搭建高层次的交流互动平台。第二十四届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开幕式  本届大会主题为“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柴发合、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和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均出席致辞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发展的前沿和大气污染防治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作了主旨演讲来自全国各地环境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环保产业界的技术专家等就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言献策。出席大会的专家学者聚光风采聚光科技展台设备展示  作为此次大会的受邀参展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携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走航车、大气颗粒物在线源解析、大气光化学污染监测和大气网格化综合监测解决方案以及工业源大气异味管控服务方案亮相展会,备受与会嘉宾瞩目。  本次展会,聚光科技重点带来了几款大气环境在线监测产品,可应用于光化学污染和颗粒物监测解决方案中,受到与会人员广泛关注。光化学污染重要指示剂——PANs分析仪  PAN(CH3C(O)OONO2,过氧乙酰硝酸酯)是大气环境中重要的二次污染物,己知PAN没有天然源,全部由光化学反应生成,相比臭氧,PAN是更好的光化学烟雾污染指示剂。颗粒物源解析的重要因子——大气颗粒物在线碳质组分分析仪  基于热光法的OCEC-100可在线监测大气中的OC(有机碳)&EC(元素碳),数据可应用于颗粒物源解析,应用场景更加灵活,既可应用于固定站房监测,又可应用于移动车监测。无机元素分析的重要设备——大气颗粒物重金属分析仪  AMMS-100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可对大气中的颗粒物及其中的重金属污染物进行无损、快速地定性和定量分析,可检测30种无机元素。获2015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以及2015年杭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且具有国家辐射豁免权。精彩报告  在28日上午的深圳厅报告会上,聚光科技解决方案工程师给与会人员分享了题为《臭氧污染成因诊断与精细化管控决策支撑服务》的精彩报告。基于当前我国面临的臭氧污染问题,特别是针对以城市臭氧污染防控为目标的前体物监管监测和控制的工作需求,我司利用一套完整的光化学监测系统和本地化的模型算法,采用科学分析手段,定量定性的分析臭氧污染成因,结合实践经验,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精细化管理措施,协助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提升臭氧监管防控的能力。 解决方案工程师发表报告《臭氧污染成因诊断与精细化管控决策支撑服务》写在最后  通过参加本届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聚光科技与会人员与行业学者深入交流并分享了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的先进技术。未来,聚光科技会秉持“创新进取,激情高效,公正尊重,开放共赢”的理念,一如既往为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绿色科技的引领者!
  • 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印发 环监仪器迎来蓝海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明显增强。但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进入秋冬季,重点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还不稳固。自2017年以来,为做好重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改善了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秋冬季,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 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自“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阶段性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是我国大气污染总体情况依然严峻。其中,监测点位不足、污染源管控难、环境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区域大、监管效率低等依然是困扰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难题。和水、土壤治理一样,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新常态下,伴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和监测技术的进步,大气污染治理将进入精细化阶段。依托网格化管理和高科技手段实施打击,让大气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在以往的大气环境监测中,主要依靠大气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随着智慧环保和网格化监测等手段的全面引入,微型空气站也将得到大量推广和应用,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网络,实现网格化预警预测、污染源清单核查、单点污染源控制等,为区域空气治理带来新的决策依据。此外,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对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配套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修改了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规定,并修改完善了相应的配套监测方法标准,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当前,大气监测正经历着从“污染源监测”为主向“环境质量监测”转变,在各项环保政策的支持下,乘着政策东风,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到环境监测领域。如先河环保、雪迪龙、力合科技、皖仪科技等。可以预见,大气污染治理市场作为未来潜力的数千亿“蛋糕”,将成为未来资本在环保领域布局的重要阵地。相关企业应对市场进行前瞻性判断,在技术、运营、产品等方面做好准备,临机制胜。
  • 627万!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招标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计划采购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预算金额6276949元,潜在投标人需于2022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编号:HB2022054670010027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276949最高限价(如有):A包:4362949元;B包:1914000元采购需求:A包: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第三方服务、重点区域精细化降尘服务、网格化设备运维服务;B包:机动车尾气监测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陈荣强:网格化精准监控为科学治理空气污染添利器
    当前,政府治理空气污染真正的难点在哪?带着问题,新华网记者走访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总裁陈荣强。  陈荣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个城市数百个工地,上千个企业及民生工程,如果全部关停会造成很多误伤,也会打击环境治理工作做得好的企业积极性。只有建立起大范围、高密度的监控网格,以实时监测数据精准锁定污染源头,擒住污染龙头,让每一处污染无处遁形,才能形成真正的科学治理。所以,现在迫切需要一套能够精准找到污染源头、科学施策、分步实施的科技抓手。先河环保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简称“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就是这样应运而生。  据陈荣强介绍,先河环保早在2012年就开始研发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累计投入经费2000余万元对传统监测方法进行理念、产品上的全面创新。公司于2015年在市场最先提出并最早试点该系统,截至目前形成了大范围的应用实践经验。这套系统基于环境监测、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组合布设微型化、小型化监测设备,形成大范围、高密度的环境监控网格点,结合政府管理手段,建立“监测、执法、治理”为一体的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和决策指挥平台,并直接打通了环境监测到监管的通道。图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荣强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  在应用上,该系统已在11个省(河北、河南、甘肃、广东、山东、山西、广西、湖北、福建、安徽、四川),40个城市(石家庄、保定、唐山、衡水、沧州、廊坊、新乡、德州、兰州、桂林、荆门等)以及近20个县级行政区域(正定、鹿泉、无极、永清、高碑店等)广泛应用,布设点位数量已经超过8500个,使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了“消息树”和“发令枪”,发挥出强有力、更精准的抓手作用。  在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陈荣强向新华网重点介绍了河南省新乡市对系统的应用效果。新乡市(环保部划定的26个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自2016年11月安装先河环保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后,应用效果非常明显。截至今年的3月底,新乡市的城市综合指数、优良天数、pm10、pm2.5等监测数据都有了很大提升。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9.078)同比下降17%;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9天)同比增加17天;全省综合指数累计排名从2016年倒数第1(10.933)提升至倒数第6(9.078);在2+26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累计排名中,从2016年倒数第7提升至倒数第15。  陈荣强强调,根据目前已经运行的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管理的经验来看,新乡没有采取“一刀切”的管控措施,而是把一些超标的排放企业进行重点管控或者关停。  环保部在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强化督查工作中,从每天公布的问题清单中可以看出,“散乱污”成为高频词。  对此,陈荣强表示,要全力依靠更加有效的科学管理手段,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对“散乱污”的治理,排放源是造成污染的源头,可以利用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找到这个源头,并进行合理选择和治理。此外,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春夏季o3已成为新的首要污染物,反映出一些地区工业和机动车排放强度居高不下,臭氧的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还不到位,需要锁定污染源头,进行精准管控。  通过系统分析后,对地方经济贡献率低、对环境污染贡献高的“僵尸企业”和超标车辆,就必须坚决砍掉,而对于经济贡献高、废气污染贡献也高的企业,就需要采用综合治理手段,对废气进行净化至达标排放,甚至将部分废气变成可再用资源实现循环使用,从根本上改善大气环境。  另据了解,先河环保目前在产业集群区开展的vocs第三方治理模式,是对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性治理、支撑区域绿色经济发展的有益探索,目前已经获得行业内和地方政府的关注。  尽管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在市场应用中被越来越多的环境监管者认可,但陈荣强面对行业的发展,也透露出些许担心,对企业自身来讲,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提升的地方,比如,大数据应用、气象数据应用对企业提到了更高的要求,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也颇为急切。最让人头疼还是市场的跟风模仿,以低价、低质手段扰乱市场。希望国家标准早日出台,给市场一个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  陈荣强还认为,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毕竟只是个工具,必须有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相配套,最终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发挥出应有的强大效用。(转自新华网)
  • 开放融合,集众所长,北京伟瑞迪创新推出城市环境空气立体网格化监管系统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攻坚专项行动,打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督查已经成为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强化督查在方法上突出执法重点,在区域上突出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在行业上紧盯“散乱污”企业,集中优势兵力,注重执法效率;切实传导压力,严肃追责问责。环境治污,监测先行在推进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更高期待和要求的新形势下,如果依然沿用过去环保部门传统的人工排查和监管,显然会力不从心。只有依靠科技手段,精准找到污染源头、科学施策,对症下药,才能让每一处污染无处遁形,才能形成真正的科学决策!近年来,致力于国内城市精准治污的高效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应运而生。因其精准、科学,能有效提升治理区域大气污染的工作效率,能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等优势,成为城市环境监测的新主流,也备受一些地方政府的喜爱。甘肃兰州、山东济南、河南郑州、北京通州、山东济宁、河北廊坊等市已经实施了城市网格化监测系统,而且正在如火如荼的迅猛发展。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顾名思义,就是将某个城市以乡镇、社区(村)为单元,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大范围、高密度的布点,建设基于传感器技术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做到城市区域网格全覆盖,实时监测每个网格内主要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和趋势,客观真实反映污染现状,快速捕捉污染异常排放行为并自动报警,形成一张空气监测的“天网”。“微站”和现有的空气质量标准站点可同步结合起来;进行监测数据叠加、对比分析和校准,从而获取全市高密度、高频度的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运用基于gis的后台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数据的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实现城市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对污染源起到最大程度的监管作用,为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直接依据。一般来说,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由感知层、平台层和应用层三个部分组成,其显著特点有“四可一高效一及时”,即:结果可信,污染可管、事件可查、行为可控、处置高效、发现及时。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是问题不断解决、措施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升级、效能不断提升的过程。目前,已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的城市感知层的神经末梢大都是网格人员或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对于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类型、规模、治污设施运行等依靠统计台账来监管;对于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靠人工巡查、发现、上报;依靠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而去判断、追溯污染源;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上大都采用与标准的常规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比对和基因算法校准的方式。总的来说,该系统还有不少亟须提升、完善的地方。伟瑞迪公司是一家以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效能为中心的公司,是以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研究技术成果为基础成立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提供智慧环保、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安全管理等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应用服务。先后推出工业园区气体污染在线立体防控系统、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多尺度智能分析决策系统、ldar综合管理系统和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可真正实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染源的实时精细网格化管理,快速有效提升区域空气质量。伟瑞迪开放融合,集众所长,与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和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集成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精准溯源、靶向管控及科学评估等最先进的物联网理念和技术,既将“精准”放在对污染源的精准把控上,又追求对数据的监测精准;鼎力推出城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立体监管系统。 该系统根据城市无组织排放源的分布特点,在城区、商业餐饮、工地、环路和主干道、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边界等敏感区域高密度布点(1~3×1~3平方千米),建设全面覆盖区域的网格实时监测网络。平台包括网格监测、空气质量监控预警、污染溯源、趋势分析、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拥有在线监测、执法监督、精细管理、精准溯源、统计应用、在线指挥等功能,成为集众所长、多项融合、开放包容的的环保大数据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攻坚的精准施策和靶向管控。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优势★“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充分考虑各城市产业结构和排污强度,针对城市、商业、乡镇、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区域边界、污染物传输通道等多种监测对象和参数,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适当细化网格,在城区近郊及远郊区县、传输通道上建立边界站,组成“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实现对城乡监测网络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地面污染源监测无死角,智能高效的溯源解析。二代“黑匣子”、厂界噪声和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特征污染物监测“微站”,可以24小时在线监控小微污染源工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及趋势;实时捕捉企业污染异常排放行为并自动报警,并精准锁定到具体排放污染源;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溯源和查证。结合气象数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空气质量标准化监测站点环境质量参数的浓度水平和变化数据,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为治理考核提供技术支撑。★实现多种污染物实时快速分析,三维空间数据精准展示。系统可同时监测多种污染气体,时间分辨率精确到1min。采用遥感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远距离对气体多组份混合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连续自动快速分析,可获得地面或高空大区域三维空间数据。可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总携载量、污染源排放量、烟羽的动态分布、大气扩散参数及进行定量研究点源、监测优化选点等,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便捷、综合化的监管,实现与监测的协同联动。系统发现异常排放,可自动报警并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实现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污染物数据可通过监控中心、手机app等管理平台实时查看,科学分析,实时捕捉和快速锁定主要污染排放来源。★优质的软件平台,灵活的方案配置。通过中心端软件平台,实现多站点数据集成、分析、上报和发布。可根据政府管理机构的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不同需求定制开发多种监管功能,可分大气环境监管型或环境监督执法型。★低成本运行,高密度布点。微观站设备成本投入低,适合大范围、高密度布点。可实时、连续、长期运行,操作简单,维护方便,运行成本低,运维费用较低。★提供科学有效的综合解决方案。基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定量化、精细化分析,建立气体污染快速决策与评估体系,分析城区的污染来源及贡献,并提出不同的污染减排建议,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弄清大气重污染的成因和来源,为城区及时了解污染现状及污染物来源提供技术支撑。
  • 【关注两会】系列报道之二:先河环保布好“监测天网”助力大气污染改善
    今日,中国环境报“两会关注”栏目,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环境监测工作相关建议和提案,记者重点采访了先河环保总裁陈荣强,并刊发专题报道《应用现代科技才能布好天罗地网》。文中,陈总强调,以传感器为主的网格化监控是灰霾治理的有效手段,先河环保通过微型化、小型化、源解析、无人机等组合监控,构建天地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目前市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证数据质量,不是装了传感器就是“网格化”,先河环保通过三级质控、四级校准,构建全生命周期质控体系;各地需进一步加强大数据综合应用、分析研判、精准溯源,结合管理体制、机制,为政府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切实支撑。请关注以下详细报道:图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培黎街道利用无人机对大气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图为先河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唐山市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以此为中心,开展11个系统联合监控、第三方服务精准治霾、协同治霾。编者按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很关注环境监测工作,并就建立污染源全面监测系统,试点开展企业污染源工业物联网监测布点工作等提出相关建议和提案。本版为此刊发专题报道,以飨读者。1 提案关注科技创新与大气监测“两会”期间,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关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破解空气污染监管难题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一提案将环境监测与科学技术进行了关联,建议建立污染源全面监测系统,建立非法排放污染源识别定位技术与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并选择试点城市,尽快深入开展企业污染源工业物联网监测布点、污染源交叉验证识别等大数据分析方面的研究工作。环境监测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在2月27日的环境保护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之前我国还没有PM2.5的例行监测站点,目前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全部具备PM2.5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且已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已经建成。但是,大气环境监测依然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偏远地区和部分企业的污染指标仍没有完全覆盖,部分监测指标只有PM2.5的数据,缺少SO2、NOX等指标,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地区整体污染情况。在企业污染源的监管上也有一定困难。并且,环境监测数据的应用与环境监测手段仍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系统需要运用先进的科技进行构建,尤其是在当下,急需进行科技创新,建设一流的智慧数据监测平台,不断提高大气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荣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应该融合多元化数据来源,构建天地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统筹气象、交通、地理、经济、工业等相关大数据,开展环境监测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同时,结合经济发展和人口社会信息等,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为政府提供精准溯源、污染源解析、达标规划、能源结构调整等有力的数据支撑。2 有的放矢确保数据“真准全”虽然我国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已经较为完善,但在确保数据“真、准、全”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在一些地方,近年来就发生过当地有关人员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被全部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以信接人,天下信之。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调研时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着力打造环境监测的“国家队”,确保数据的“真、准、全”。如何以科学手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2015年,我国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实时监测数据按“一点三发”的模式,第一时间同时直传城市站、省级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工作人员汪太明告诉记者,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不给瞒报、虚报监测数据者任何机会。“虽然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仅是个案,但性质恶劣。”汪太明说,干扰行为就是“白蚁”,空气质量监测就是“堤坝”,白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理不睬任其发展。一旦发现“白蚁”就要及时消灭,这样堤坝就会安全稳固,否则就会出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情况。所以必须重拳打击干扰监测的行为,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现象虽然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上较少发生,但在污染排放监测上却并不鲜见。有些工业园区“三废”治理各自为政,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周围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同时,各地污染源特点千差万别,如华北地区供热采暖锅炉烟粉尘排放比较集中,华东地区工业废气污染较为普遍。此外,一些企业缺乏环境意识,或从一已私利出发偷排漏排。这些都是环境监测面临的难题。“企事业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是降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监测企事业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投入比较大,传感器监测在这方面就显示出优势所在。传感器监测能指示稳定运行状态,若数据突然升高,就表明存在偷排行为,应立即跟进现场检查等工作。至于传感器与传统监测手段的可比性,可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基本可信的换算关系。”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罗岳平表示。对于无组织排放,陈荣强建议首先要加强监控点位布设,从源头进行管控,将重点排放源全部纳入大气管理监控范围,及时进行预警。其次,加强末端治理技术及设施运用,一旦发现企业异常排污就及时进行处罚。而对于管理有效、积极进步的企业,可给予奖励,推动涉污管理部门及责任主体积极参与,将责任与压力逐级传递,真正将污染排放降下来。对于污染源差异,各地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加强与科技攻关团队的合作,开展源解析工作,搞清楚区域污染的主要来源,瞄准难点和痛点进行精准治理,做到有的放矢。3 工业物联网技术助力增强监测能力2016年12月22日,我国发射了首颗二氧化碳观测科学实验卫星——TanSat,从而成为全球第三个可提供碳卫星数据的国家。TanSat卫星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监测全球二氧化碳浓度分布情况。这是科技手段在环境监测上有力运用的一个体现。当前,我国的科技发展迅猛。提案认为,要把握住工业物联网技术,应用传感器、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将环境监测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部发布《生态环境大数据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在2020年要做到生态监测网络全覆盖。政策利好极大地催生了物联网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前景。罗岳平对此也持积极态度,他认为以传感器为基础的物联网技术,可在同等资金规模下扩大监管范围,发现更多的疑似违法排污现象。虽然不能直接开展监督执法,但有利于锁定重点可疑对象,同样会形成震慑力。空气监测微站的建设则是对大气流场数值模拟技术的实践。这项技术可以通过计算机技术模拟在线大区流场,进而结合污染物的分布追溯污染物可能来自的方向,进而识别污染排放源头。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张莎对空气监测微站深有体会。她说,襄州区以前只有一个国控站,AQI指数出现异常后,工作人员不了解是哪里出了问题,需要调集几拨人,围绕国控站往不同方向巡查,才能找到污染源。有了监测微站后,哪个站点数据异常,就直奔对应站点,找到污染源后,及时采取措施。另外,处置措施是否收到了实效,监测微站的数据也能让环保工作人员当个“明白人”。目前,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安徽、四川、广东等地均已建有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先河环保将小型国标监测方法设备与利用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站组合使用形成网格化系统,建立以三级修正、四级校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数据质控体系。” 陈荣强说。这种精准溯源、定点治污的网格化系统已成为各地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工具和抓手。 环境监测相关科学技术一览物联网传感器技术实际是传感器技术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与传统的监测体系相比,具有体积小、费用低、布点灵活、用电方便等特点,可以布设的监测点位更多、覆盖面更广,从而为环境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统筹气象、交通、地理、经济、工业等相关大数据,结合环境监测大数据和经济发展数据、人口社会信息等,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指导环保部门更好地开展治理工作。卫星遥感技术基于MODIS、OMI、AIRS等卫星传感器,可以进行PM2.5、NO2等多种大气污染物、雾霾分布、沙尘传输、秸秆焚烧、城市热岛、植被指数等一系列区域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遥感领域的动态监测。大气流场数值模拟技术通过计算机技术模拟在线大区流场,包括气压、风速的参数分布,进而结合污染物的分布追溯污染物可能来自的方向,进而识别污染排放源头。
  • 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体现“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理念
    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出了限制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指标,以及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  北京&ldquo 最严格&rdquo 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北京近日新发布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涉及锅炉、炼油与石油化工、印刷、家具制造、火葬场等行业领域。5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至此,北京现行有效的地方环保标准达到55项,其中37项为排放标准。  这5项新规包括《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油与石油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底前,北京还将发布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工业涂装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完善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了先进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了企业的治污水平,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加快北京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修订并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北京2013年至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重点任务之一,主要目的是加严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今年7月1日起,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由现行的150毫克/立方米收严到80毫克/立方米 2017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氮氧化物进一步收严到30毫克/立方米。该标准对在用锅炉也收严了限值,2017年4月1日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将执行8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预计到2020年,在北京燃气锅炉天然气消费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因执行新标准,每年仍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约3万吨,相当于2013年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  此次发布的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3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其中《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针对印刷业和木质家具制造业提出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首次在排放标准中提出了限制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指标,以及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体现了&ldquo 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rdquo 的综合管控理念。
  • 预算1380万 宁夏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3021项目编号:ZTSJ-NZC-A21199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二、三标段)预算金额(元):138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1380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保证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最终的中标资格将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成为中标人,每个投标人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09-07 10:43:46 至 2021-09-14 18: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09-2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德国J.U.M.助力监管挥发性有机物
    自2014年3月1日零时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自首日实施至今,经过北京市环保部门的严格检查和监测,已有数家企业接到罚单。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9次提到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与控制。“挥发性有机物”这一以往被忽视的大气污染的原凶已得到了相关部门充分的重视。可以预见,在之后的大气污染纺织工作中,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力度之大会让各相关单位闻之色变。因此《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是对使用和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相关单位拉响了警报。只有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实时在线监测,才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最终排放量。由北京诚驿恒仪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国J.U.M. 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仪”,经过多年发展,对VOC的实时在线监测方面已经非常成熟,也经历过发达国家曾因挥发性有机物而造成的严重大气污染的考验。相信面对今天北京乃至全国出现在重度雾霾天气,德国J.U.M.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仪一样能够很好的发挥它的作用,为“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提供有效帮助,帮助各相关单位应对如今环境保护的严峻考验。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共同防治 第三章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四章 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 第五章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第六章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有效、严防严治的原则。 第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措施。 第五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坚持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加快削减排放总量。 第二章 共同防治 第六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县人民政府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污染防治的要求,建立统一有效、分工明确的监管治理体系,并加强整体统筹协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产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减少生产、生活带来的污染。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分析,推广应用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大气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生态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扩大水域面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限期达标的工作目标,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严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控制阶段措施,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制定或者修订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推行有利于防治大气污染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或者转产、退出。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污染者担责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确定并公布排污费征收事项和征收标准。 第十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监测网络,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空气重污染等专业信息。 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规律的研究,所属气象台站配合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和生活服务指导。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数据信息。 第十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名单,并录入企业信用系统。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方案,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有关排污单位应当执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对措施。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污染大气环境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等,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受理范围和职责。 有关政府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及社会组织配合政府开展宣传普及,促进形成保护大气环境的社会风气。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区域联防联控机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省区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建立重大污染事项通报制度,逐步实现重大监测信息和污染防治技术共享,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与应急联动。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综合考核评价,应当包含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都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二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并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第二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依法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三十二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第三十三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缴纳排污费。 第三十四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除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外,禁止通过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自行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在网站或者其他对外公开场所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五年。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并保持正常使用,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性监测。 第三十六条 列入本市自动监控计划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纳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控系统。 前款规定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负责维护自动监控设备,保持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 第三十七条 可能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制定大气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第三十八条 公民负有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突发大气环境事件,以及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情况等信息。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三章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四十一条 本市对重点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四十二条 全市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以及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排放总量,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特点、交通运行状况等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区、县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制定年度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四十三条 本市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及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总量指标等要求排放污染物,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四十四条 排污单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清洁生产水平、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等因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 第四十五条 本市在严格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总量减少的原则,可以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六条 现有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取得。 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说明指标来源。 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调剂取得,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减量替代、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通过减量替代获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在替代的排放量未削减完成前,不得投入试生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行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或行业内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第四章 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 第四十九条 本市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环保规定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十条 本市实施燃煤消耗总量控制。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确定燃煤总量控制目标,并规定实施步骤,逐步削减燃煤总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燃煤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削减燃煤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五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规定实施步骤,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第五十二条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设施。 使用煤炭、重油、渣油为燃料的工业锅炉、炉窑、发电机组等设施,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 远郊区、县燃煤供热设施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第五十三条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炼油、水泥、炼焦、钢铁、有色金属冶炼、铸造、平板玻璃、陶瓷、沥青防水卷材、人造板、粘土砖等制造加工项目以及非金属矿采选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列入前款和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名录的项目,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列入调整和淘汰名录的行业、工艺和设备,相关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调整退出。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退出、关闭、搬迁的现有企业,市经济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向企业公告,听取企业意见。 第五十四条 本市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 居民住宅生活用煤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优质煤。 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以其他清洁能源为燃料。 第五十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执行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减少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五十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本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 在本市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限值标准。 第五十七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活动除外。 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和使用油罐车、气罐车等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并每年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由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 第五十八条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记录生产工艺、设施及污染控制设备的主要操作参数、运行情况,并建立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和去向,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台账。台账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三年。 第五十九条 石油、化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并对已经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 第六十条 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 第六十一条 向大气排放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单位,应当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五章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第六十三条 本市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 本市优化道路设置和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 第六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督监测机构,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在本市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的数据和防治污染的有关材料。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数据和材料后,对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纳入可以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录。 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在耐久性期限内稳定达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按照规定检测,因质量原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在本市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录。 第六十六条 符合本市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与本市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当的机动车,方可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转入手续。 第六十七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定期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环保、安全检测合格标志。 进入本市行驶的外埠车辆,应当按照本市规定,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办理机动车进京手续。 具体检测管理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查和检测,并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下,对行驶中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进行抽测。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测。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前款规定的检测机构名单。 第七十条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并保持装置正常使用。 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应当及时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确保车辆达到排放标准。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维修资质,按照技术规范对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进行维修,确保机动车排放达标。 第七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七十三条 本市提倡公民绿色出行,每年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市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方便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第七十四条 本市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第七十五条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 第七十六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或者在检测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测周期内未能取得排放检测合格标志的,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第七十七条 本市加快老旧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淘汰,鼓励发展小排量、低能耗和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加快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七十八条 本市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本市车用燃料标准。本市销售的车用燃料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并按照规定添加车用油品清净剂。 第六章 扬尘污染防治 第八十条 进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放、园林绿化等活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第八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本市绿色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 (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四)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按照本市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七)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覆盖破损路面,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修复路面; (八)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市将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违法行为,纳入本市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 第八十三条 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有效覆盖,不得产生扬尘。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 第八十四条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依法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 第八十五条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渣土消纳场、燃煤电厂贮灰场和垃圾填埋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八十六条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标准。清扫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清扫冲洗保洁标准,防治扬尘污染。 第八十七条 裸露地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一)待开发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 (二)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分别由交通、水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按照规划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三)其他裸露地面由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负责进行绿化或者铺装,并采取防尘措施。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对裸露农田采取生物覆盖、留茬免耕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八十八条 本市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开采后应当进行生态修复。 第八十九条 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不符合环境治理规划的已建成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限期关闭。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接到公民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举报,不依法查处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公开大气环境相关信息的; (四)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五)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的。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有关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施工或露天烧烤的应对措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机动车停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对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国家或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制排放,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部分在核定下一年度排放总量指标时扣除;拒不停止排污的,可以查封排污设施。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生产、使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建设或者生产、使用的,可以查封施工现场或者排污设施。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或本市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或者通过其他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或者保存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或者采样平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自动监控设备未稳定运行、数据不准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排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替代的排放量未削减完成前,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生产,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工业锅炉、炉窑、发电机组等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经济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关停违法项目。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不使用清洁能源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标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或者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者不正常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记录或者保存相关数据和信息、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采取措施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不正常使用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销售的机动车不符合注明的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机动车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每超过一个检测周期处五百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检测机构未取得委托擅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承担检测的资格。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人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对机动车进行维修,车辆行驶超过二百公里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三百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进入限制行驶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或本市标准的车用燃料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销售的车用油品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车用油品清净性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资质。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未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即开工建设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工业企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不符合环境治理规划的已建成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关闭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闭,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除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受到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一倍进行处罚。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等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同时废止。
  • 媒体】先河环保网格化精准监测助力阜阳大气治理
    编者按:阜阳市是先河环保在安徽提供网格化监控及管理咨询服务的第一座城市。阜阳市通过先河环保的网格化监测系统进行精准监控,并结合公司管理咨询服务专家团队进行分析研判利,诊断环境问题并对污染源进行精准化、精细化监管。先河环保的科技手段和专家团队,就是这样守护着阜阳的蓝天白云。图为先河环保网格化监测微站 阜阳的空气质量,给大多数人的印象是“灰头土脸”。2017年,因没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控制目标,阜阳市被省环保厅涉气建设项目环评限批。面对严峻形势,阜阳市委、市政府聚焦重点难点,探索治理路径,聚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近一年来,阜阳市在先河环保网格化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推进“一管四全”,即建立健全精准管理的监测体系,对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全域范围、时空时间、管理责任、系统治理全覆盖,城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实现明显改善。截至8月14日,阜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去年同期的第13名上升至第6名;PM2.5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5.0%,降幅居全省第2位;优良天数156天,同比增加27天。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阜阳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169个城市第5位。32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全天候监控——“罪魁祸首”精准锁定 8月15日上午,在阜阳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中心,记者看到电子大屏上显示的监控平台里,呈现着阜城空气质量实时动态,其中,324个颜色不一的数据框,代表着监测点位不同的空气质量状况,任意点击其中一个,就会出现PM10、PM2.5、SO2、NO2、O3、CO等主要空气污染物参数。 “这324组数据,来自于分布在阜城的324个微型监测站。这些站点设在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搅拌站、餐饮集中区等有可能超标排放的‘敏感地带’。”网格化专家组负责人刘兵朝向记者介绍,微型监测站的监测数据传到监控平台后,工作人员会从中找到参数高值进行分析,实时判断污染源的类型,锁定污染源的位置。微型监测站的监测数据每10分钟更新一次,对于异常数据,会发出预警信号。“以前只知道空气质量变差,污染加重,但污染源是何种类型、在哪个区域,必须靠人工排查,费时费力还难找。网格化监控系统可以精准发现‘罪魁祸首’,及时进行管控。”阜阳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阚书培告诉记者。 为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科技含量,2017年10月,阜阳市投入近2000万元在主城区建成投运全省首套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实现重点污染源24小时监测。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打破了传统空气质量评价的点位限制,采用高密度布设网格点实测的方法,在网格化布点的基础上,另行布设敏感区域监控网格、重点污染源监控网格、道路扬尘监控网格和餐饮集中区监控网格,累计安装各类微型监测设备324套,形成了一张覆盖整个城区,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和多参数的实时监测大网格,以此消除监测盲区,实时掌握区域内环境污染分布状况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污染事件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网上指挥部”显成效 实时的网格化监测结果出来后,如何确保问题得到快速处置,有效发挥“定向管控,即时见效”的功能,需要一套决策支持系统来支撑。为此,阜阳市精心搭建了以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为基础,市环保委办公室总牵头,属地管理为主,市直部门通力协作的“大环保”“大监管”工作机制,其中两个微信群(阜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指挥群和工作群)起到了网上“作战指挥部”的作用。刘兵朝以一个实例给记者描述了快速处置污染事件的工作流程: 7月24日,网格化监控平台发出自动报警:颍州区技术学院正南500米1609点位PM10高出市均值250%,达到轻度污染水平。专家组实时调取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为扬尘污染事件后,立即将该高值点位进行群内交办:“技术学院正南500米,PM10数据异常,今日以东南风为主,请立即对东南方向进行扬尘源排查”。不到2分钟,颍州区副区长杜刚、颍州区环保局李军进行群内回复:“颍州收到,立即赶到现场”。 大约15分钟后,颍州区进行反馈,距离站点20米为城泉路拆迁现场,拆迁单位未按要求采取喷淋相关措施,雾炮车放置一旁、且拆迁主体未提前打湿,拆迁过程扬尘污染严重。颍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拆迁作业,立即对拆迁面采取降尘措施,同时要求拆迁单位配置与作业面匹配的防尘、抑尘设施,安排专门人员具体实施。不出20分钟,数据恢复到与市均值相当水平。 阜阳市环保局局长李哲告诉记者,为加大对应急处置的监督力度,群里还邀请了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等进群,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制定了考核问责制度,以确保异常问题得到快速有效处置,达到“以分保时、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目标。分类施策堵住污染源——“水洗”行动防尘抑尘 走进阜阳大剧院施工现场,映入记者眼帘的是,所有裸土均用防尘网覆盖,施工现场内道路都已硬化;沿主要道路及工地四周安装了近300处喷淋设施,工地上的一块电子显示屏上,场区内空气质量各类参数一目了然。 “为防治大气污染,我们工地严格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四周封闭围挡、易扬尘的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封闭运输。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场区内的PM2.5和PM10都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借助网格化监控系统,阜阳市对空气污染源进行靶向防控,分类施策,治理污染源,一个不能少。图为网格化监控系统设备正在检测工地扬尘污染情况 地面扬尘、烟尘、粉尘是影响阜城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为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阜阳市全面提升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水平,积极推行标准化、绿色施工和预拌砂浆、建筑产业化,在省内率先实施混凝土搅拌站点布点规划,阜城建成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已全部完成搬迁工作,形成了围绕阜城建成区的3个混凝土搅拌站集聚区,在产的混凝土搅拌站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均已基本落实。同时,大力开展渣土车规范化清运整治,实行渣土清运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互联网在线监测管理,所有准入渣土车辆全部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在城区主要出入口设置渣土车辆返城冲洗点,实现了渣土运输车辆“出门洗洗澡、进门洗洗脚”。 阜阳市投资1070万元对阜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进行整治,目前,该市380户3个及以上基准灶头餐饮服务单位和1903户3个以下基准灶头餐饮服务单位全部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从2017年11月开始,阜阳市持续开展“水洗阜阳”清洁行动,加大主次干道保洁冲洗力度,全面落实快车道快洗、慢车道慢洗、人行道擦洗、绿化带冲洗“四洗”措施。开展小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区保洁冲洗工作,对慢车道、公交站台等环卫死角死面实行人工冲洗作业,力保“不起尘、不见尘”。
  • 大气污染治理的“辛集路径”——辛集市利用科技手段实施精准治霾、铁腕治霾、合力治霾
    精准溯源 强力执法 靶向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的“辛集路径”——辛集市利用科技手段实施精准治霾、铁腕治霾、合力治霾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刘晓星对于河北省辛集市的百姓来说,地处京津冀这一特殊的扩散区域内,“蓝天常在,繁星闪烁”曾几何时是如此奢侈;而现如今,他们更加期许的是碧蓝如洗的天空能够常驻,飘逸灵动的云彩可以长留。这一改变缘于以下一组数据:2017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数据显示,辛集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来自辛集市环保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1至6月份,辛集市PM2.5为78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25%,下降率在河北全省168个县中排名第18位。自2017年以来,为坚决打赢大气治理攻坚战,辛集依托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领先的博士专家团队和设备生产基地,成立了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严格落实精准治霾、科学治霾、铁腕治霾、协同治霾,2017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1.6%,下降幅度位居全省第一,走出了一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辛集路径”。关注一:监测监控突出“全”,确保无缝隙全覆盖辛集市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污染形势严峻,特别是冬季采暖期间,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对生产生活秩序、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在辛集治霾的历程中,也曾一度受到PM2.5数值爆表却无法精准找到污染源的困惑。如何通过对大气环境全方位、立体化、全时段的实时监测,最终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及精准化?辛集市委书记邸义给出的答案是:大气污染的有效控制依赖于核心技术问题的突破和环境管理指导思想的创新,因此,必须依靠科技力量来实现精准治霾。在实施蓝天保卫战的征程中,辛集市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破解难题、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瞄准国内一流的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生产商——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引设备、引技术、引人才、引服务,并在辛集建设了国内领先的环保设备生产基地,走在了国内大气污染治理的最前沿。2017年11月,由河北思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正式建成,由市委督查室牵头,从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交警大队、辛集镇各抽调一名骨干成员组成专门队伍,全面调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走进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记者看到电子屏上显示着一个个监测点位及分布情况,且每个监测点颜色不一,实时反映着监测点位的污染程度变化情况。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祖光博士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将物联网大数据的功能融合在环境监测领域,有效地解决了目前监测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这个平台融合了一个辛集市网格化空气环境全覆盖监测网络、一个空气质量传感监测设备的管理平台、一个空气环境监测大数据展示和分析平台及对散煤、秸秆和典型排放源智能监控与解析。图为高新区高桥科技公司微站站点。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主任刘理宪指着显示屏介绍说,生态环境部将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2+26”城市按照3km×3km划分网格,共计约3.6万个。在这个基础上,辛集结合自身企业分布和污染源分布情况进一步优化,在全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典型村街、主要道路等关键部位加密安装150个微型大气环境监测仪,并预留10个流动监测仪,根据监测情况,随时对重点区域、异常区域加密布置,确保做到监测无缝隙、全覆盖;在全市所有乡(镇、区)设置34个蓝天卫士高清视频探头,采用红外捕捉功能,对其周边2至3公里范围内发生的焚烧秸秆、垃圾等污染行为进行实时报警,并抓拍锁定证据;三是用好“无人机”。指挥中心两台无人机,与各乡镇40余台无人机集团作战,实现市域全覆盖,彻底消灭监控死角死面;组织人员每天开展日常巡查,特别是对异常点位进行重点巡查。从“雷达站”“千里眼”再到“无人机”,辛集在全市960平方公里上建起了一张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网。自指挥中心成立以来,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已经有效制止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360余起,各乡镇区、公安派出所共对31名故意焚烧的行为人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2018年麦收期间,全市彻底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截至目前,指挥中心两台无人机已经查处取缔散乱污企业20余家,拆除沿街商店燃煤锅炉30余台,查扣非法超载超限、拉运蓝湿皮车辆12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周边异味、偷拍偷放问题10余起,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关注二:污染成因突出“准”,确保科学分析研判在建立完善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辛集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精准分析,研判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泛测(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立国向记者介绍说,该公司拥有一套“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技术服务”的完整技术体系。在数据分析和技术运维服务方面,汇集了一支包括环境科学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专家的强大科学家团队,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自主研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与管理平台(FDATA)和空气质量大数据监管与解析平台(AQmap)。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与管理平台融合了地理、空气、气象和溯源等多源数据,不仅可对指定地区空气质量多维监测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示,更多是对环境全方位分析,助力环保部门的日常管理。比如从时间维度上实现历史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从空间维度上实现区域污染事件发现和报警,支持具体污染情况深入分析。空气质量大数据监管与解析平台,配合数据服务功能可实现每日污染排放监管和特定事件来源分析,从而为环境管理者提供高精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大数据分析和服务。保证实时反馈到位。采用泛测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精度、高集成、高性价比全参数空气质量传感器,对PM2.5、PM10、SO2、NO2、CO、O3以及温湿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所有采集数据利用物联网技术传输到中心平台,为及时掌握分析空气质量情况提供大数据支撑。保证精准分析到位。以泛测公司博士团队为依托,对辛集市空气质量大数据及时进行研判,既分析辛集内生因素,又分析周边环境影响;既分析短期数据异常,又分析长期波动变化;既分析自然天气因素,又分析人为影响因素,科学研判全市空气污染成因。保证分类施策到位。2017年,辛集市出台了《中共辛集市委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1+27”方案)、《辛集市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每项治理任务逐一分解到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同时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了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步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并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图为辛集市委书记邸义现场分析污染状况。关注三:反应处置突出“快”,确保第一时间查处2017年12月1日16时到12月2日15时辛集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22,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平台通过对辛集市及周边区域的污染过程研究发现,在重度污染天气的大环境前提下,辛集市的空气质量要明显好于周边县市,说明辛集市的本地污染排放控制初见成效,但是辛集市的污染主要受到不利的气象地理条件以及周边城市的污染传输的影响比较明显。依据排污活动分析结果,建议落实预警期间工业源停产状况;城区及周边减少劣质煤燃烧及杜绝秸秆等生物质类燃烧。辛集市在第一时间发布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辛集市委书记邸义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从监测平台上研判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分析恶劣天气形成原因,要求采取更加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开展精准治霾、协同治霾。预警启动后,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落实红色预警应对机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辛集市环保局派出6个督导组61人,对全市重点企业、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各督导组严格按照市新版预案要求,认真检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线设备监测数据,设备停限产、厂区环境现场管理等情况,现场督促指导企业将停限产措施落实到方案、落实到设备、落实到操作人员,切实实现削峰降速、科学减排、精准治霾效果。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主任刘理宪介绍说,辛集市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设置预警专员,实时监测各类影响环境质量的问题,并实现了随时发现、随时交办、随时处置的目标。设置巡察专员,利用两台无人机、手持式VOCS检测仪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等不断进行巡察监测,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设置分析专员,随时对空气质量检测仪、蓝天卫士视频探头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一日一报告、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精准数据。那么,这么多的任务又是怎样实现及时交办、快速处置的呢?——织牢三级责任网。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乡村三级网格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辛集市19个市直部门、16个乡(镇、区)、344个村街网格长、网格员的监管范围、工作职责、考核奖惩,做到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肩上有担当。——建立互动微信群。组建500人的“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微信群”,市级领导、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各乡(镇、区)主要领导和主管副职、各派出所所长、重点企业负责人、各村街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全部加入。指挥中心交办任务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跟进督导。截至目前,指挥中心交办的焚烧柴草垃圾、监测点数据不正常等400余件问题,全部得到快速有效解决。——联合打好保卫战。指挥中心牵头,协调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管重罚、顶格处理,对7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31名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人实行了行政拘留,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同时,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奖励举报人员7人,奖励金额48.5万元,打了一场保卫蓝天的人民战争。图为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与管理平台。关注四:压力传导突出“严”,确保治理效果长效大气污染治理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任务,辛集市站在与京津共享一片蓝天的高度,辛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科学布置监控点位,亲自到基层一线夜查空气污染源,亲自跟专家一起研判污染成因,亲自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严实举措,确保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中,辛集市委书记邸义是一位多面手,是领导,是专家,更是司令员!从技术选择到监测点位设计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他的领导下,辛集市善于利用高科技秘密武器来解决环保问题。除了引进泛测公司的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方案,辛集市还将申科公司的环保设备精准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到污染企业的生产过程监控中,通过物联网通信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来预防企业“偷排漏排”;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辛集市率先引进光纤传感技术,实现了对长距离流域的高密度监测监管。“环境监测点位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可比性及科学性。”他解释说,监测点位的设计要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客观表征污染源排放特征或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状况;又要考虑地理、气象、工业布局、人口分布特点,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压力在层层传导中更严,更实。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辛集市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稳定化、常态化,持续改善辛集空气质量。——用好通报“利剑”。每天对污染排放活动频繁排名前10的点位,通过《空气质量日报告》进行通报,责成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排查问题原因并反馈现场照片,对排查后仍然排名靠前的点位,指挥中心会同思蓝泛测公司专家利用无人机、热感摄像头等手段进行现场排查,真正查找污染源头。同时,每月对各乡镇常规空气污染6参数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切实增强了乡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用好督查“利剑”。建立空气质量监测反应指挥中心发现问题交办反馈情况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同时,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查问效,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到位。对敷衍推诿、瞒报谎报的严肃问责,并在全市通报。——用好考核“利剑”。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乡科级领导班子年终考核挂钩。制定了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发放办法,明确了环境治理、违法占地、信访稳定、软弱涣散、场所建设五个绩效补贴一票否决项,以此倒逼村级组织这第一道防线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从源头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应该说,辛集充分利用网络化监测与服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空气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科学决策提供强大支撑。总结辛集大气治理的路径,对于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带来了诸多启示。2017年,为提高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效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生态环境部启动“千里眼计划”,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全行政区域按照3km×3km划分网格,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筛选出PM2.5年均浓度较高的3600个网格作为热点网格,进行重点监管。经过一年多的试点,现已在“2+26”城市全面开展,取得较好成效。据了解,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逐步扩大“千里眼计划”实施范围。2018年10月前实施范围为“2+26”城市;10月起增加汾渭平原11城市;2019年2月起增加长三角地区41城市,从而实现对重点区域的热点网格监管全覆盖。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将研究通过地面监测微站和移动式监测设备(车载式或便携式)等技术手段,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理念,探索构建“热点网格+地面监测微站+移动式监测设备”的工作模式,不断深入实施“千里眼计划”,细化执法监管区域,精密监控PM2.5等污染物质的浓度变化和异常时段,进一步提升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高大气污染监管水平。辛集在大气污染治理的历程中,为探索“热点网格+地面监测微站+移动式监测设备”的工作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走出了一条大气污染治理的“辛集路径”。
  • 襄阳有了空气监测“片警” 3小时内可找出大气污染源
    p  3月20日,记者随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省级“回头看”第二督查组赴襄阳现场督查时了解到,襄阳市已建设了180个空气监测微站,一旦出现大气污染源,三个小时内就可精准找到,有效提高了大气环境监管水平。/pp  襄阳因大气环境质量下降未完成2017年度考核任务,是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20日上午,在该市襄城区内环路上,记者随督查组一行看到设在路边的一个空气监测微站,其外观像一个半圆形监控摄像头,下方有一个采样口,用于采集空气,采样口两边有监测风速和风向的装置。/pp  该市环保检测项目经理赵阳介绍,空气监测微站一般安装在安防杆上,离地3-5米。可以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PM10指数等)进行24小时无间断实时监控,数据信息10分钟更新一次,环保工作人员通过手机上安装的APP就能随时了解空气指数情况。/pp  襄阳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华伟表示,以往,襄阳市内仅有4个国控监测点,AQI(空气质量指数)出现异常后,需要动用人海战术寻找污染源,有时搜寻半天也找不到。监测微站“上岗”后,每个微站配有对应的网格员,哪个站点数据异常,网格员就直奔对应站点,在监控范围1公里内寻找污染源,可做到三个小时就能发现污染源,三天之内解决污染问题。/pp  据了解,无论是工地施工的扬尘污染、涉气企业的排污污染,还是街头烧烤、燃煤排放,监测微站都能敏锐地感知。自1月23日上岗以来,截至3月18日,全市监测微站一共发布大风提醒、国控站数据异常提醒、实时动态分析共计172条。“一个空气监测微站相当于一个‘片警’,180个空气监测微站就构建了一个空气质量监测网。”赵阳说。/pp  除建设空气监测微站外,去年,襄阳实施蓝天保卫战工程,大力整治工地扬尘和黄标车,去年该市黄标车基本消除。截至3月20日,襄阳今年优良天数达到2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空气状况有所好转。/p
  • 先河专家团队受邀参与濮阳大气污染防治攻关研讨会
    10月17日,在濮阳市政府邀请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大气科学家、研究员柴发合,研究员乔琦等跟踪研究组以及河北先河环保专家团队齐聚濮阳,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研判分析、跟踪研究,并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出谋划策。濮阳市五县三区分管环保负责人、环保局长,以及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等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濮阳市副市长王天阳出席并讲话。 王副市长强调,濮阳市作为传输通道城市之一,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专家组为濮阳市制定大气重污染解决方案,必将提升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方位搞好配合,切实为专家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测试、应用跟踪等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全体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柴发合重点介绍了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法、措施建议,包括削减燃煤、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气代煤、电代煤、油品升级等具体问题,并指出重点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把秋冬季节分派给个政府部门任务落实好;其次,做好秋冬季节错峰生产工作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另外,他还提出做好源解析工作,提高数据监测能力,确定各行业污染因子及占比,从而做到精准治理污染源。 跟踪研究组下一步将完成源清单编制以及源解析、成分分析及成因分析等工作,确定各行业污染来源占比以及本地源、传输污染占比,并分别提出综合治理方法、方案。 先河环保专家组系统地讲解了濮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了今年冬防形势、“双降15%”的任务,以及完成任务存在的问题、难度等,并将调控目标进行了详细的拆分,并以此为据,完成天保周、周保月、月保年的调控目标。为了完成减排目标,先河环保网格化管理咨询专家组将全力支持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公司也将联合内外专家力量,提高网格化数据实时监控、污染管控、现场核查、分析研判能力,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政府持续开展动态源解析、预警预报、致力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本次研讨会专家云集,深入研判,为濮阳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 国家能源局启动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工作。按照工作安排,选取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为重点监管范围,并将河北省定为驻点监管省份,通过以点带面,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探索建立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专项监管重点内容包括: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企业自备电站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与投运情况 统调热电联产机组“以热定电”运行情况 煤改气、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气源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管工作主要分为企业报送材料、工作组现场检查、落实整改等三个阶段开展,计划于2014年5月完成。
  • 《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19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点旨在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pp  工作要点从十大方面对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规划,对于细颗粒物(PMsub2.5/sub)年均浓度、二氧化硫(SOsub2/sub)、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提出了要求 提出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并且要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研究推动高架源、VOCs排放重点源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强化证后管理 督促企业依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落实自行监测要求,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安装任务....../pp  详情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strong/pp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订本工作要点。/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一、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目标/span/pp  2019年,全国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4% 全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二、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管理/span/pp  (一)组织召开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深入总结近年来全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分析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pp  (二)组织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评估。制定评分细则,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秋冬季期间,每月通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严肃问责。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缓慢或恶化的地区,每季度开展预警。/pp  (三)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调度《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细化分工方案》重点措施进展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pp  (四)强化监督督察。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区域大气环境问题,加强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继续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监督。/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三、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span/pp  (五)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积极稳妥化解煤电过剩产能 重点区域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pp  (六)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印发《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加快农药、家具制造、人造板、印刷、日用玻璃、铸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加强与相应配套监测方法标准的衔接。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p  (七)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推进西部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建立管理清单,实施分类治理。/pp  (八)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治理要求。重点区域在2019年内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pp  (九)强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pp  (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指导各地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地方保护臭氧层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2019年ODS数据统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举办保护臭氧层日纪念活动。/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四、加快优化能源结构/span/pp  (十一)重点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快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落实,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pp  (十二)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力度,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区域气源电源供应保障。/pp  (十三)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五、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span/pp  (十四)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不按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以及尾气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屏蔽和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强化老旧柴油车、燃气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推进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pp  (十五)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和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实现重点车型全覆盖。加快出台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统一编码登记 重点区域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划定,严格执法监管。/pp  (十六)大力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推动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假劣尿素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除、彻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pp  (十七)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大幅提升铁路、水路货运比例,加快解决铁路接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pp  (十八)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排放监控体系,推动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运输通道建设遥测点位、工程机械安装排放监控系统,构建全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制定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技术规范。加强基层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六、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span/pp  (十九)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完善通报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指导各地特别是东北地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pp  (二十)实施重点区域降尘评估。重点区域城市各区县开展降尘量监测,每月通报各城市降尘情况及变化情况。/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七、扎实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span/pp  (二十一)部署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定实施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抓好重点时段污染治理。指导成渝、武汉城市群、北部湾、珠三角等地区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切实做好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pp  (二十二)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起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研究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大气污染监管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细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pp  (二十三)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涉VOCs重点行业加严排放控制,推进区域统一控制要求。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制定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方案,所有港口实施二阶段船舶排放控制区措施,深化“岸电应用试点港区” 建立区域执法互督互学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超级站数据长期共享,建立机动车环保信息更新机制。/pp  (二十四)加快完善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快速应急响应和协作检查机制。开展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制定实施2019年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工作方案,加快台塬阶地和丘陵地区散煤治理。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span/pp  (二十五)切实提高区域预测预报能力。六大区域预报中心实现7-10天预报能力,指导汾渭平原、东北地区、成渝地区、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乌昌石城市群等提升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长三角和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分别建立区域内、区域间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通报预警提示信息。/pp  (二十六)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地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指导重点区域80个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新一轮修订工作,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推动辽宁、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6省(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九、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span/pp  (二十七)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及排名。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指导全国93个城市开展PM2.5组分监测、78个城市开展环境空气VOCs例行监测。/pp  (二十八)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研究推动高架源、VOCs排放重点源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强化证后管理 督促企业依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落实自行监测要求,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安装任务。/pp  (二十九)持续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深入分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持续开展区域源解析业务化试点工作,深化“2+26”城市驻点跟踪研究。指导做好汾渭平原城市驻点研究工作。/pp  (三十)组织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指导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各城市编制完成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城市完成排放清单更新,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清单编制工作。/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积极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span/pp  (三十一)做好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声功能区调整和划定工作。/pp  (三十二)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对重大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做好修法前期工作,积极探索将环境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p
  • 北京印发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强调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p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根据规划,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6%以上。其中,南部地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5%以上。/pp  规划中特别强调,要完善环境法规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科研和技术示范带动,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作用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等。/pp  具体来说:/pp  十三五期间要适时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 研究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研究制定环境治理第三方实施管理办法,推进第三方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治污机制。/pp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逐步构建产品VOCs含量标准体系,制定生活消费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降低产品使用过程VOCs排放 完善大气VOCs监测配套标准。率先制定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车用油品标准 制定餐饮行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p  在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方面,要求全力推进“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等建设,优化完善监测点布置,开展完善地基遥感监测、细颗粒物基准监测、近地面垂直监测和大气综合观测。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决策支持平台”,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精准预报、中长期预报的能力 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低浓度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源成分谱等监测能力和监测技术方法研究,研究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体系 拓展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建设北京市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项目 加强新车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型检测的综合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配合第六阶段机动车油品标准的实施,完善实验室检测设备。/pp  详细内容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strong/pp  前言/pp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为最公平的社会公共产品之一,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已成为全市人民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转型工程、生态工程、公信工程,举全市之力防治大气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效。/pp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首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是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五年。为进一步提升首都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保障,作为指导今后五年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和重要依据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pp  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pp  一、“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成果/pp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立足和谐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组织实施“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领域,健全体制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pp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p  “十二五”期间,本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呈总体下降趋势,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57.8%、12.3%、16.1%,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其中二氧化硫已稳定达标,年均浓度与南方非取暖城市水平相当。201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80.6微克/立方米,较2012年同期下降了15.8%。/pp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空前/pp  1.健全机制,共同防治体系初步建成/pp  加强了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公共治理体系,着力构建了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社会共治的新局面基本形成。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升,积极践行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方式。/pp  2.科学施治,减排措施取得实效/pp  对PM2.5状况科学监测、科学解析。建成了覆盖全市范围的35个PM2.5监测站点组成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向社会实时发布主要污染物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了系统的PM2.5源解析结果。/pp  “压减燃煤”取得里程碑式成果。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引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压减燃煤近1400万吨,优质能源占比提高到86%以上。建成投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实现了城六区基本无燃煤锅炉、核心区基本“无煤化”。/pp  “控车减油”全国领先。以“车、油、路”为导向,以“先公交、严标准、控总量、调结构”为原则,优化全市机动车结构。机动车排放标准领跑全国,创新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加快新能源车推广使用,淘汰老旧机动车183.2万辆,并率先淘汰黄标车。/pp  “治污减排”成效显著。严格环境准入,率先在全国出台地方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加大污染企业淘汰退出,制订工业污染行业调整退出目录,退出工业污染企业1370家,水泥产能压缩到400万吨以内。/pp  “清洁降尘”有所突破。完成平原造林105万亩,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在全国首推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渣土车实现密闭化改造,机械化清扫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6%以上。/pp  3.改革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更富效率/pp  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颁布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总量控制、环评审批、应急预警、法律职责等制度设计方面取得新突破。/pp  环境经济政策多元化。建立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大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减排项目,出台实施了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排污收费,首创征收挥发性有机物和施工扬尘排污费。出台实施了促进老旧车淘汰、燃煤设施改清洁能源、工业污染企业调整退出等政策。/pp  大气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实现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至2015年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标准达到38项,标准体系完整、标准限值严格,有力引导排污单位加快污染治理或者转型升级。/pp  4.联防联控,区域大气协同减排工作成效显著/pp  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领导下,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更加完善。与河北廊坊、保定两市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对接合作机制,重点加大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燃煤、机动车、工业等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技术等支持力度 深入探索推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企业偷排超排、非法焚烧秸秆、非法使用劣质散煤等行为 搭建了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平台,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及应急联动更加有效。区域协同共同保障“APEC”会议、“世锦赛”、“9˙3”阅兵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pp  5.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引导市民依法有序参与/pp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全社会共治的行动。本市持续强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执法监察等政府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同时,积极鼓励市民依法有序参与,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环保组织成为做好本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出台“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新闻媒体发挥“聚光灯”作用,宣传成效、曝光违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生态环保理念在广大公众中逐步“入心化行”。/pp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形势/pp  (一)主要问题/pp  虽然本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但距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广大群众要求、首都功能定位仍有较大差距。2015年除二氧化硫稳定达标外,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年均浓度分别超标25%、45%、130%和27%。特别是秋冬季空气重污染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pp  当前本市人口增速虽已放缓,但拐点尚未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刚性需求还在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过环境容量,大气环境承载力严重超载情况短期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资源与环境压力日益凸显,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市已进入后工业化时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的深化,生产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由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大幅削减,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已达到峰值并进入稳定下降通道 但因化石燃料燃烧带来的氮氧化物排放仍保持较高水平,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处在平台期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和氨等前体物控制力度不足,未来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难度较大。而且,臭氧污染问题有所突出,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上要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大幅度减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仍然还是一个艰巨、复杂、长期的过程。/pp  (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pp  一是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空气质量改善的紧迫性矛盾日益突出。虽然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环境改善基础仍不牢靠,整体生态环境较脆弱、环境敏感性强,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对大气环境质量加速改善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但由于空气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改善进程与公众热切期盼、迫切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广大市民对良好空气质量的强烈诉求给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pp  二是日益突出的“生活消费型”污染特征使空气质量改善难度越来越大。随着本市大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污染特征已从以“工业生产型”转向“生活消费型”,超大型城市正常运转和市民日常生活刚需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占比越来越大。容易推进、成效显著的措施已经实施,而且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然较低,现有环境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污染结构的转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需采取的措施因涉及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工程建设等,难度越来越大。/pp  三是现有环境管理体系与迫切的空气质量改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本市的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但面对现阶段散煤、餐饮等面广、量大、点散的生活面源污染,还存在监管能力不足、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从横向看,各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责难以落实 从纵向看,存在“市强区弱”的问题,区政府尤其是街乡镇村等基层政府的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薄弱。/pp  四是区域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目前京津冀区域单位国土面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排放强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且未来几年排放总量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区域生态环境规划、监测、执法、应急体系,还面临着体制机制藩篱。特别是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极易发生区域性空气重污染,需要本市与周边省(区、市)一道,不断完善区域协同机制。/pp  (三)发展机遇/pp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绿色发展成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为首都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二是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和强化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调整疏解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供了依据。三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环境资源承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可以纳入京津冀区域的战略空间加以考量,京津冀协同推进治理污染和生态建设,为解决区域污染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pp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pp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准确把握新时期首都发展阶段性特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治理PM2.5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和创新机制相结合、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相结合、本地治污和区域协作相结合,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改善空气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障和环境支撑。/pp  (二)主要原则/pp  1.环境优先,绿色发展/pp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相统一,遵循自然规律,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调控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以绿色化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的调整转型,实现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绿色协调可持续。/pp  2.重点突破,综合防治/pp  紧抓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副中心建设、筹办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机遇,根据本市大气复合型、生活消费型等污染特征,坚持聚焦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针对散煤、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污染等面广、量大、点多的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pp  3.依法治污,改革创新/pp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依法从严管理。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框架下,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在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大气环境治理体系、环境监测监察督察领域、环境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等方式,破解大气污染防治难题。/pp  4.区域协同,联防联控/pp  针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抓住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契机,遵从“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战略目标,率先示范,主动作为,在更高层次上、更宽视野内推动解决首都环境问题,示范带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pp  (三)目标指标/pp  到2020年,在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情况下,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清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环境。/pp  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6%以上。其中,南部地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5%以上。/pp  四、深化大气污染协同减排/pp  针对本市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点,从机动车、燃煤、工业、扬尘、农业等方面推进多种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协同减排,从本地及周边等方面推进区域协同减排。/pp  (一)控总量调结构,推进机动车低排放化/pp  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的技术路线,以重型货运车(柴油机械)管控为重点、以深化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车型结构、提升油品质量,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约束等综合手段,使全市机动车结构向更加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pp  1.政策引导和法律约束并举,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pp  进一步完善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研究制定并实施提高用车成本、差别化停车收费、高排放车管控等公共政策。研究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污染减排,通过“规”、“建”、“管”、“限”措施,打造绿色、便民、智慧交通体系 大力规划建设以五环内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和连接新城的公交专用道,打造绿色出行生活圈和绿色出行通勤圈,采取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综合措施,引导降低主城区机动车使用强度。/pp  2.强化“车、油”源头控制,推广新能源等“零排放”“低排放”车/pp  实施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16年起全市新增重型柴油车应选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的车型。2017年1月起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加严主要环保指标。在公共领域和社会用车等领域,加大新能源车、节能型乘用车等推广使用,并基本建成与新能源车使用规模相适应的充电网络。/pp  3.加快高排放车更新淘汰,优化重点行业机动车结构/pp  采取空气重污染高排放车限行、加大补助力度、加强处罚等手段,引导老旧机动车淘汰,力争到2020年基本淘汰全市国II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严格执行新增出租车“8改6”强制淘汰制度,并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到2017年完成一轮更换 到2020年,全市在用燃油出租车力争达到国Ⅴ及以上标准。推动城市公交、郊区客运、省际客运、环卫、旅游、建筑垃圾运输车、邮政、驾校、机场巴士等行业车辆基本更新为新能源车或国Ⅳ及以上标准车辆。/pp  4.统筹规划布局,重点加强重型货运车管理/pp  研究出台促进高排放货运车辆更新淘汰鼓励政策,促进国三重型车加快更新淘汰,推广使用国五标准水平以上货运车辆。研究建立对违法车辆实施联合处罚机制,严厉查处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行为。统筹规划布局,按照“内客、外货”的原则,推动织密京津冀区域城际客运铁路网和铁路货物运输网络,逐步引导区域性物流中心、区域性专业市场退出,加快疏解五环路内客运场站,推广新能源车、节能乘用车等在中心城区转运货物。/pp  5.依法依规划定,强化非道路机械管控/pp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分时分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2017年,城六区和通州区部分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并逐步扩大。加强在用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排放监管,禁止租赁、使用并逐步淘汰排放超标的动力机械。除特殊车型外,机场地面支持设备和车辆使用电能,原有设备和车辆加快更新改造。/pp  (二)疏功能强治理,推进产业绿色化/pp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为引领,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根据“就地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转移疏解一批”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多种手段,分类、分业施策推动工业企业调整疏解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产业实现结构性减排、工业污染实现内涵型减排。/pp  1.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pp  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业项目建设。全市范围禁止新建、扩建传统的炼油石化、冶金建材、化工等工业项目,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制造业、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和燃油热力生产 限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建设项目。/pp  对于与城市运行保障密切相关的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全市水泥行业全面实施调整转型,保留的水泥窑全部用于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严格控制第三产业中劳动密集型、附加值低的行业规模。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研发、设计等非生产制造产业,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化水平。/pp  2.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淘汰退出落后产业/pp  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制造业,特别是高消耗、污染产业。严格执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到2017年,铸造、锻造、彩钢板、沥青防水材料生产、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使用苯胺油墨的凹版印刷、有机溶剂型涂料、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铁)制造、化学原料药制造等整体淘汰。推进水泥制品、商品包装印刷、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品制造等行业调整。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2017年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并实施“动态清零”。/pp  3.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约化发展/pp  对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化建设,推进全市镇村工业聚集区综合治理,结合拆除违建、棚户区改造、绿化造林等工作,镇村工业聚集区内非法生产企业全面取缔,合法企业实现清洁能源改造、达标排放。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引导入园区,实施集约化发展。未达到生态化建设标准的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扩建工业项目。/pp  4.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pp  燕山石化公司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修复工程(LDAR),严格控制密封点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泄漏率控制在1%以下 严格生产管理,完善石化生产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状态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汽车制造、印刷、电子、装备制造、金属制品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推广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升级喷涂设备及生产工艺,实施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和深度治理,并推进汽修喷漆集约化和印刷工艺绿色化。/pp  5.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环保提质增效工程/pp  在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包装印刷、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40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审核企业120家。/pp  (三)压规模促保洁,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pp  1.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施工扬尘控制/pp  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推动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和集中集约利用,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增效。/pp  大力推动新建建筑装配式建造,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不断提高商品房开发项目装配式建造比例,推行结构装修一体化成品交房。/pp  针对不同类型施工工地,采取针对性扬尘控制措施。在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推进预拌混凝土(砂浆)、高效自动洗轮机、防尘抑尘材料等新技术。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全部密闭作业,并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市政道路、水利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分段施工,加强施工区域及周边清扫保洁作业,加大洒水抑尘频次。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自动洗轮机、多功能抑尘射雾器、高空喷雾抑尘装置等新技术,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pp  严格落实业主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污染控制主体责任,将“建、管、督”责任分离,依法开展现场检查、监督,并实施违法信息公开。研究完善施工工地场界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的在线监测、评价和考核办法。/pp  2.提高道路扬尘控制水平,降低路面尘负荷/pp  深化城市道路清洁保洁等级管理,进一步严格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程,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到2020年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新工艺作业率达到92%。落实公路养护单位责任,加大郊区公路的除尘清扫保洁力度,有效减少路面积尘。/pp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体系,实施建设单位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推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运营模式。在京使用的外地牌照的渣土运输车辆,要达到《建筑垃圾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11/T1077-2014)要求。/pp  3.提高治污水平,加强生产源扬尘控制/pp  进一步调整优化混凝土搅拌站布局,根据施工规模同步压缩混凝土搅拌规模,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迁建的监督管理 修改完善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标准,全面实施混凝土搅拌站提标改造工作,实现全流程密闭、清洁、绿色生产。制定预拌砂浆绿色标准,对于生产中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状物料的,实施储存和运输全密闭改造,避免无组织排放。/pp  4.落实责任制,加大城乡扬尘面源污染整治力度/pp  落实属地职责,将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监管职责纳入街乡镇环保责任,切实落实“门前三包”,村容清洁责任制,实现辖区内无土堆、无裸地、无道路渣土遗撒等。/pp  采取绿化、覆盖、硬化等措施,整治废弃砂石坑、裸地、建筑渣土和垃圾堆场等扬尘污染。/pp  (四)调电调气压煤,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pp  大力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积极引进外埠清洁优质能源,逐步推进形成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按照“能源节约利用、全面压减燃煤、重点整治散煤”的思路,最大限度降低能源利用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pp  1.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能源和煤炭消费量双控/pp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双控,减少污染新增量。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力度,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6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5%以上。/pp  2.电力生产全面燃气化,最大限度降低本地排放/pp  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2016-2017年采暖季华能电厂燃煤机组停备,本市电力生产燃气化。全市不再新建电厂,新增电力负荷原则上通过外调电解决。按照“调峰发电、供暖季以热定电”等原则,最大限度降低本地电厂排污。/pp  3.加快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全市平原地区基本无燃煤/pp  以天然气为主、外埠电厂余热和工业废热等为补充,推进远郊区各类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到2017年,远郊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和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其中,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实现辖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燃煤锅炉。/pp  4.重点治理散煤,城六区和平原地区农村采暖清洁化/pp  按照整村连片、集中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广的原则,采取“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辅助热源”等多种方式,推进压减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用生活散煤。2017年底前,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的平原地区实现平房采暖基本“无煤化” 到2020年底,全市平原地区实现平房采暖基本“无煤化”。/pp  5.全面推进低氮提标改造,燃气燃烧设施上水平/pp  全面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版),新建燃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内。按照由内及外、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在用燃气、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到2017年全市在用燃气锅炉实现达标排放。/pp  6.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全面满足清洁能源利用需求/pp  加快外受电力通道、变电设施、高压环网建设,构建以外调电为主的电力供应系统。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为农村地区用能清洁化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pp  进一步拓展燃气供应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陕京四线、中俄东线、京津天然气管线等气源工程建设,实现多气源调度,形成“两大环网、三种气源、八条通道”的输配体系,增加本市外埠气源进气通道。完善城市输配管网,加快远郊村镇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逐步在有条件村庄完善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多元互补的天然气供应体系 以筹备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加快推进延庆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平原地区燃气管网“镇镇通”。/pp  (五)压规模促治理,推进农业生态化/pp  按照源头减量化、过程协同治理、全过程资源化的原则,推进农业领域氨减排。压缩农业生产规模,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步实现畜禽粪污的基本资源化利用。/pp  1.压缩农业生产和养殖业规模/pp  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力发展现代种植业和旅游休闲农业,有序压缩农业种植和养殖业规模。/pp  2.开展畜禽养殖行业氨排放治理/pp  从饲喂、畜禽圈舍、粪污存储和粪肥土地利用等氨排放环节采取控制措施。对保留的规模化养猪场和养鸡场,实施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畜舍废气密闭收集和恶臭气体净化。在氨气排放量大的规模化养殖场开展氨气排放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引导鼓励农业生产综合应用氨排放控制技术。/pp  3.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pp  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降低化肥、农药使用强度。/pp  (六)强绿化扩容量,推进城市宜居化/pp  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路、城”的和谐相融,构建“一南(京津保地区森林湿地大板块)、一北(西北部生态涵养区)、一环(环首都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环)、多廊道(重点生态廊道)”的绿色空间格局,加强造林绿化抚育,提升生态环境功能。/pp  1.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pp  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完成宜林荒山绿化,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到2020年,全市宜林荒山绿化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基本完成。/pp  2.扩大平原区绿色空间/pp  推动京津保中心区过渡带退耕还林,实施平原地区造林绿化工程 推动永定河全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等四条重要水系两侧绿化 重点加大九大楔形绿地建设力度,通过加宽加厚、改造河道和干线道路两侧绿化带,构建连通区域、林水相依的平原生态廊道骨架 在荒滩荒地、砂石坑、农村沟渠周边等地实施绿化,提高生态用地数量。/pp  3.提高城区绿化水平/pp  实施城市道路“增绿添彩”工程,提升主干道和次干道道路绿地景观 继续推进滨水绿廊建设,保证沿清河、永引渠、亮马河、大羊坊沟等主要河道两侧绿地的宽度规模 加强城市中心区公园绿地建设,积极推进小微绿地建设和多元增绿工程。/pp  4.恢复建设集中连片的湿地/pp  构建“一核、三横、四纵”湿地总体布局,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围绕京津保过渡带和张承生态功能区大力恢复建设湿地,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重点历史河湖湿地。/pp  (七)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pp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原则,完善有利于区域协同发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保障。/pp  1.有序推进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pp  推进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研究工作。推进联合防治,进一步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结对合作机制,继续支持河北保定、廊坊等重点区域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以及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工程。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三河热电二期余热进通州、京能涿州电厂热源进房山、张家口绿色风电进延庆等区域引热工程。推进联合执法,针对跨区域的机动车排放、秸秆焚烧、煤炭和油品质量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重点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车排放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以及重型柴油车检查力度。/pp  2.进一步完善运行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pp  重点建立完善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环评会商、机动车异地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和异地处罚机制。逐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协调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pp  五、制度建设及政策保障/pp  (一)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机制/pp  完善以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考核机制,进一步引导各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深化污染治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本市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各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延伸督察和下沉督察。/pp  以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的作用,实现对面广、量大、点散的污染源的全方位监管。推进构建落实到街乡镇的空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减排措施清单。/pp  (二)完善环境法规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pp  坚持依法治污,适时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 研究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研究制定环境治理第三方实施管理办法,推进第三方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治污机制。/pp  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等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任意改变用途。/pp  (三)加强科研和技术示范带动,提升科技支撑水平/pp  以科技创新促进精准治污。深入开展细颗粒物形成机理研究,确定不同VOCs机物物质与PM2.5的关系。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研究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减排策略,完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方法和定期更新机制。研究建立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最佳可行技术库,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推广交通节能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农业氨减排等技术。/pp  (四)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作用/pp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逐步构建产品VOCs含量标准体系,制定生活消费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降低产品使用过程VOCs排放 完善大气VOCs监测配套标准。率先制定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车用油品标准 制定餐饮行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p  (五)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控作用/pp  发挥资源价格调节作用,推进构建分区域、差别化的电、气、热等资源能源价格体系,加大对功能疏解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实施“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区级转移支付政策等。完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改造管网和电网建设补助政策、运行补贴、电价补偿、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配套政策 出台实施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减排政策。/pp  发挥金融政策的保障和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研究把低碳环保的“绿色指标”纳入信贷考核体系,增加对大气污染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pp  (六)完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能力/pp  全力推进“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等建设,优化完善监测点布置,开展完善地基遥感监测、细颗粒物基准监测、近地面垂直监测和大气综合观测。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决策支持平台”,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精准预报、中长期预报的能力。/pp  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低浓度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源成分谱等监测能力和监测技术方法研究,研究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体系。/pp  拓展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建设北京市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项目 加强新车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型检测的综合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配合第六阶段机动车油品标准的实施,完善实验室检测设备。/pp  (七)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管/pp  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固定源“一证式监管”。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完善覆盖全面、结构合理、技术成熟、动态更新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对污染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和污染源的排放贡献,分期分批核发排污许可证。/pp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pp  利用环境教育基地和北京环保公众网等,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宣传教育。将绿色生活方式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使之成为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通过进家庭、进社区、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等活动,倡导绿色出行,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引导公众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能家电、绿色建材等。加强环保舆情分析,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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