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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部调整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
    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b5a4a663-8070-4a5e-a4cd-373b2c7ded33.jpg" title="171857_201810300942411.jpg" alt="171857_201810300942411.jpg"//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近日,科技部发布通知: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王兆耀任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原副部长王力不再担任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br//p
  • 新一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相继成立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近日,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相继公布了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至此新一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关键下设组织正式成立,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下面新一届领导组织名单如下:/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名单/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成立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主任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王志刚 科技部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副主任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白春礼 中科院院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李晓红 工程院院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秘 书 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委 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徐延豪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程 红 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张克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张 希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王兆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赵晓哲 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马永生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马伟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包为民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技委主任,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李家洋 中国农业科学院原院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吴曼青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邵 峰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胡海岩 北京理工大学原校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秦顺全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袁亚湘 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韩德民 北京同仁医院原院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詹启敏 北京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薛其坤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科 技 部/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2018年9月26日/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名单/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现成立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主任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徐延豪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副主任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贺振福 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雷朝滋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戴国庆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杨卫平 中国科学院监审局局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高中琪 中国工程院二局局长、院道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何 杰 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副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王 羽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副局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祁国明 原中华医学会副会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陈传夫 武汉大学 教授/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p
  • 科技部关于成立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通知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成立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主任委员: 王志刚 科技部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副主任委员:白春礼 中科院院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李晓红 工程院院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秘 书 长: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委 员: 徐延豪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程 红 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张克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张 希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王 力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赵晓哲 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马永生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马伟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包为民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技委主任,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李家洋 中国农业科学院原院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吴曼青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邵 峰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胡海岩 北京理工大学原校长,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秦顺全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袁亚湘 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科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韩德民 北京同仁医院原院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詹启敏 北京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薛其坤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p
  •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五个奖种的评审委员会会议已于7月底结束,评审结果将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通用项目)可在科技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本年度评审工作进一步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继续加大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力度,进一步严格专业把关,进一步把廉政建设、预防监督体系的各项举措与公平公正评审紧密结合。从评审结果看,60%以上的获奖人或获奖单位是国家重大科学规划的实施者,体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实施已逐步显现出重大成效,也体现了我国区域创新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企业能力的持续增强。
  • 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成立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的通知/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国科奖字〔2018〕40号/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现成立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主任委员: 徐延豪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第五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副主任委员:贺振福 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委员:雷朝滋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戴国庆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杨卫平  中国科学院监审局局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高中琪  中国工程院二局局长、院道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何 杰  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副主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王 羽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副局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祁国明  原中华医学会副会长/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陈传夫  武汉大学 教授/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p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公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和荣誉性。《决定》共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二是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和奖励等级有关决议等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三是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国家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国家技术发明奖;“(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国家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三、将第四条修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四、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五、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作出的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决议进行审核,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六、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颁发证书和奖金。”第三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颁发奖章和证书。”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八、将第三十条修改为:“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章、证书和奖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中新网1月14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14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发〔201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师昌绪院士、王振义院士201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务院批准,授予“基于模拟关系的计算力学辛理论体系和数值方法”等30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钞票对印技术”等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催化氧化新材料——空心钛硅分子筛”等4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大庆油田高含水后期4000万吨以上持续稳产高效勘探开发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三峡输电系统工程”等31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水稻重要种质创新及其应用”等239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德国环境规划专家克劳斯托普弗等5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师昌绪院士、王振义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谷超豪、孙家栋2位院士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务院批准,授予“《中国植物志》的编研”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太阳磁场结构和演化研究”等27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海洋特征寡糖的制备技术(糖库构建)与应用开发”等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超细耐磨钛酸盐纤维制备新技术及其应用”等5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绕月探测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超高压直流输电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开发及产业化”等17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北方粳型优质超级稻新品种培育与示范推广”等26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美国物理学家沈元壤等7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谷超豪院士、孙家栋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奋力攀登、开拓创新、爱国奉献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   二○一○年一月七日
  • 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2月14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举行国家科技奖励大会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公布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和项目,号召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谢家麟院士、吴良镛院士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务院批准,授予“流体力学与量子力学方程组的若干研究”等36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有机发光显示材料、器件与工艺集成技术和应用”等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后期功能型超级杂交稻育种技术及应用”等5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重大突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玉米单交种浚单20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0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高性能移动分组核心网智能化技术创新及应用”等26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德国数学家德乐思等8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谢家麟院士、吴良镛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以科教兴国为己任,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务院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 201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今日举行
    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胡锦涛、习近平、温家宝、李克强、刘云山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1月1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获得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这是郑哲敏院士(左)与王小谟院士当日在人民大会堂交谈。  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奖励大会上,中国2012年度五大国家级科技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一揭晓并颁奖。郑哲敏王小谟获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  据中国政府网1月18日消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郑哲敏院士(左)、王小谟院士(右)  国务院批准,授予“水稻复杂数量性状的分子遗传调控机理”等41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飞机钛合金大型复杂整体构件激光成形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修复周围神经缺损的新技术及其应用”等7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嫦娥二号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盾构装备自主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2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特色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与创新利用”等187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美国化学家理查德杰尔等5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郑哲敏简历  著名力学家、爆炸力学专家。早期在水弹性力学研究中取得成就。长期从事固体力学研究,开拓和发展了我国的爆炸力学事 业。擅长运用力学理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提出了流体弹塑性体模型和理论,并在爆炸加工、岩土爆破、核爆炸效应、穿甲破甲、材料动 态破坏、瓦斯突出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倡导海洋工程力学、材料力学性能、环境灾害力学的研究,创建了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非线性 连续介质力学实验室,为推动我国力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1980年当选为中科院院士,1993年被选为美国国家工程科学院外籍院士。  1924年10月2日 生於山东省济南市  1943~1947年 西南联合大学电机工程系及机械工程系学习,获工程学学士学位  1947~1948年 任清华大学助教  1948~1952年 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学习,先后获科学硕士、理学博士学位  1952~1954年 任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教师  1955~1956年 任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956~1978年 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弹性力学组组长,第四研究室副主任,爆炸力学研究室副主任、主任  1978~1989年 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  1982~1986年 任力学学报主编  1986年~ 兼任中国科学院海洋工程中心主任、国际理论与应用力学联合会理事、大会委员会委员  1988年~ 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非线性连续介质力学实验室主任  王小谟简历:  王小谟 (1938.11.11-- ) 雷达工程专家。上海市金山县人。1961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电子工业部电子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信息产业部科技委副主任。  60年代创造性提出脉内扫描方法,使雷达系统大大简化。  70年代担任JY-8雷达主持设计师,研制成功我国第一部自动化引导雷达。  80年代主持设计的JY-9雷达,具有较好的低空性能,在国外的演习和综合评分中名列前茅,获得了国内外多部订货,是国际上优秀低空雷达。从事雷达科研30余年,设计研制了多种型号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雷达,尤其在三坐标雷达和低空雷达方面卓有建树,为国家创造出较大的经济效益,为军事电子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分别获1986年、199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988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主要论文有《计算机模拟试验法-雷达发展概率的计算》、《三坐标雷达的最佳设计》等。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
    p  2017年12月15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对《条例》修订稿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pp  联系方式:jdjb@mail.nosta.gov.c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修订征求意见稿)/pp  第一章 总 则/pp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制定本条例。/pp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pp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pp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pp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pp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pp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pp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pp  第四条 国家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荣誉性。/pp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pp  第五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规则制定和评审活动的组织、服务与管理工作。/pp  第六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pp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pp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pp  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pp  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社会科技奖励设立和运行进行监管、指导和服务。/pp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坚持公益为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开展奖励活动,不得在奖励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pp  第二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pp  第九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pp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pp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国防安全效益的。/pp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pp  第十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pp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pp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pp  (三)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pp  第十一条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pp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pp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pp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国防安全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pp  第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pp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pp  (二)经转化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国防安全效益显著 /pp  (三)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pp  第十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 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300项。/pp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pp  (一)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pp  (二)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pp  (三)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p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10个。/pp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pp  第十五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pp  第十六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个人提名,不受理自荐:/pp  (一)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为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和组织机构 /pp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有关国家局,中央军委科技主管部门 /pp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者。/pp  第十七条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pp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和标准进行评审,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提出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委员会的报告,对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进行审定。/pp  第十九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的规则、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pp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内容的保密管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pp  第二十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形成的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审定结果进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pp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章、奖金。/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p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章。/pp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pp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pp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有关规定,提出科学技术领域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国务院荣誉称号的初步建议人选。/pp  第四章 罚 则/pp  第二十四条 获奖者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记录不良信誉,并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二十五条 提名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提名资格,记录不良信誉,并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评审纪律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录不良信誉、暂停或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二十七条 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pp  第二十八条 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将商品或服务表述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对象。/pp  禁止利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和评审相关信息,进行各类营销、中介、代理等营利性活动。/pp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pp  第二十九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由负责监管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存在违法行为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pp  第五章 附 则/pp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可以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pp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6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同时废止。/p
  • 330余项目获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2013年1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的公告,详情如下:  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发〔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务院批准,授予“水稻复杂数量性状的分子遗传调控机理”等41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飞机钛合金大型复杂整体构件激光成形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修复周围神经缺损的新技术及其应用”等7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嫦娥二号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盾构装备自主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2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特色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与创新利用”等187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美国化学家理查德杰尔等5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13年1月8日
  •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召开
    1月14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大会。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14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  人民大会堂里灯光璀璨,鲜花吐艳,气氛庄重而热烈。奖励大会开始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  上午10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1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邀顾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名誉所长、著名材料科学家师昌绪,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终身教授、著名血液学专家王振义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大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师昌绪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授奖356项(人)。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人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30项,其中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0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4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4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73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31项、二等奖239项 授予5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相关新闻专题:盘点“十一五”仪器及检测技术“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
  • 2011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14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李克强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人民大会堂里洋溢着热烈的气氛。奖励大会开始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荣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代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颁奖  上午10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原副所长谢家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所长吴良镛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代表颁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诚挚问候和崇高敬意,向关心和参与中国科技事业的外国科技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要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缓解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最根本的要靠改革开放、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靠激发和调动包括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内的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温家宝强调,要敏锐发现国际金融危机给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带来的契机,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科技力量布局,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中国经济的新优势。要积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企业建立和充实研发中心,承担国家和地区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产业关键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要从制度上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和空间,鼓励他们走出科研院所创业,特别是创办科技型企业,让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带动和促进科研成果、创新产品、创新人才的大量涌现。要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学术诚信,鼓励独立思考,保障学术自由,形成百家争鸣、民主开放的科学氛围,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勇于追求真理、执着科学探索、尊重知识产权、珍视学术声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大会时强调,科学技术在一定意义上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具革命性的因素,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以科教兴国为己任,把自己的事业抱负、科技专长同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原总工程师张洪涛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土资源部原总工程师张洪涛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表示,伟大祖国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环境。我们要把荣誉变成新的动力,不辱使命、自强不息、团结协作、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出席大会并参加会见的中央领导同志还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源潮、张德江、徐才厚、令计划、路甬祥、韩启德、李建国、桑国卫、马凯、孙家正、郑万通、万钢、林文漪、厉无畏以及中央军委委员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方面负责人,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等出席大会并参加会见。首都科技界代表约3300人参加大会。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授奖374个项目和10位科技专家。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人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36项,其中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6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3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83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262项 授予8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隆重举行
    2008年1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  1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举行。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里鲜花吐艳,灯火辉煌,洋溢着喜庆的气氛。上午10时整,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0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高级顾问闵恩泽,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名誉所长吴征镒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在热烈的掌声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9409工程”项目代表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其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向获得200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闵恩泽颁奖。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向获得200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征镒颁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获奖的科技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关心和参与中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国外科技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温家宝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是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真正摆在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位置。  温家宝就今后科技工作提出6点具体要求:(一)要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二)要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三)要切实加强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四)要重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五)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六)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素质。  温家宝最后说,中华民族是富于创新精神的伟大民族。中国曾是科技发达的文明古国。当代中国科技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正在大踏步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勇攀世界高峰,努力把我国科学技术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在主持大会时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奖励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科技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大力发扬心系祖国、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创造出更多的优秀成果。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闵恩泽院士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   闵恩泽在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时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科学技术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将同大家一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奋力拼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  出席奖励大会并参加会见的领导人还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源潮、吴仪、徐才厚、郭伯雄、曹刚川、曾培炎、令计划、盛华仁、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张思卿、徐匡迪、李蒙。  中央军委委员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方面负责人,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等也出席了大会并参加了会见。首都科技界代表约3000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颁布了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人选和项目。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奖项目39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1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50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55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235项 授予4名外籍科学家和1个外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月8日,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会场。
  • 第三次大修变在哪里? 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2月1日实施
    p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38条,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br//pp  《条例》规定,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是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明确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强调科技奖励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p  《条例》落实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改革报奖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奖励的学术性。/pp  《条例》完善科技奖励的评审职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制度,明确科技部与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奖种评审标准和激励导向,完善评审办法,明确评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办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pp  《条例》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明确评审专家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在科技活动中违反伦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建立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pp  《条例》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明确提名者、评审专家等奖励活动主体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禁止任何个人、组织进行可能影响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对奖励活动各主体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strong/pp  (1999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5号发布 根据2003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20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第三次修订)/pp  第一章 总  则/pp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pp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pp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pp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pp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pp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pp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pp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国家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pp  第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p  第五条 国家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将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敢于超越、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pp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pp  第六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办法制定和评审活动的组织工作。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应当实施绩效管理。/pp  第七条 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pp  第二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pp  第八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中国公民:/pp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pp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pp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pp  第九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pp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pp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pp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pp  第十条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pp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pp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pp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pp  第十一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pp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pp  (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pp  (三)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pp  第十二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 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pp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pp  (一)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pp  (二)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pp  (三)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p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pp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pp  第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pp  (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 /pp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pp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个人、组织的提名资格条件,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pp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者。/pp  第十五条 提名者应当严格按照提名办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pp  提名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pp  第十六条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pp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pp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pp  (三)有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pp  第十七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覆盖各学科、各领域的评审专家库,并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应当精通所从事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道德。/pp  第十八条 评审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专家与候选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pp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委员和参与评审活动的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有利用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身份牟取利益或者与其他评审委员、评审专家串通表决等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行为。/pp  评审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pp  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组进行初评,评审组负责提出初评建议并提交评审委员会。/pp  参与初评的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pp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办法对初评建议进行评审,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提出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pp  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办法对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报告监督情况。/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委员会的报告,作出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决议。/pp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作出的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决议进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pp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p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奖章和证书。/pp  第二十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的办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pp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内容的保密管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pp  第二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pp  禁止任何个人、组织进行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pp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pp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中央预算。/pp  第二十六条 宣传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的突出贡献和创新精神,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保密、适度、严谨。/pp  第二十七条 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pp  第四章 法律责任/pp  第二十八条 候选者进行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pp  其他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相关候选者有责任的,取消其参评资格。/pp  第二十九条 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违反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纪律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取消其评审委员、评审专家资格,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三十条 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章、证书和奖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三十一条 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提名资格,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pp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pp  第三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获奖者、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和提名专家、学者涉嫌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pp  第三十五条 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第五章 附  则/pp  第三十六条 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安全领域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设奖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备案。/pp  设立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精简原则,严格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优化奖励程序。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科学技术奖。/pp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pp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有关活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并制定具体办法。/pp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ppbr//p
  • 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召开
    2007年2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李长春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长春主持大会。  大会现场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里灯火璀璨,鲜花簇簇,气氛隆重而热烈。上午10时整,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0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遗传发育所研究员李振声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热情握手,表示祝贺。在热烈的掌声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歼十飞机工程”项目代表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其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2006年度获奖的科技工作者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温家宝说,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要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可以使社会生产力产生革命性的飞跃。科技发展归根到底靠人才。谁在人才上占有优势,谁就能在科技上占领制高点。发展科技事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造就大批杰出人才。  温家宝强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让他们在科技创新中大显身手。要通过落实科技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培养和锻炼杰出人才,鼓励科学家各展所长,在众多科技领域广泛探索,多出成果。要发扬科学民主,提倡百家争鸣,营造解放思想、开放包容的学术环境,倡导追求真理、百折不挠的科学精神,鼓励科学家独立思考,大胆创新,特别要让年轻人勇于实践、敢于超越。  温家宝指出,科学家最宝贵的品格是坚定的信念、执著的追求和踏实的作风。要在科技界倡导淡泊名利、甘于寂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技工作的氛围,为科学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杰出人才必须重视教育,要重视对中小学生科学素质的培养,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保护他们的创造精神,使他们从小树立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远大志向。  温家宝最后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养和造就大批杰出的科技人才,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主持会时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奖励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科技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继续发扬心系祖国、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中,争做自主创新的先锋、拼搏奉献的楷模,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光辉业绩。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李振声在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时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科学技术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世界的眼光看科技,以国家的需求促科技,大力推进科技进步,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宏伟蓝图而不懈奋斗。    会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  出席奖励大会并参加会见的领导人还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吴仪、贺国强、郭伯雄、曹刚川、曾培炎、王刚、徐才厚、盛华仁、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李贵鲜、徐匡迪、张梅颖。    中央军委委员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中央和国家机关和军队有关方面负责人,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等也出席了大会并参加了会见。首都科技界代表约3000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颁布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人选和项目。200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李振声院士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2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7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55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4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220项 授予2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1月10日,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获得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开甲颁奖。  1月10日,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获得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存浩颁奖。  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  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主持大会。  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大会上宣读《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这是获得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开甲在台上领奖。  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这是获得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存浩在台上领奖。  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习近平出席大会并为最高奖获得者等颁奖 李克强讲话 刘云山出席 张高丽主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1月10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张高丽主持大会。  人民大会堂里灯光璀璨,气氛热烈。上午10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  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首先向获得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存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程开甲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随后,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体获奖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条战线为推动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人们表示崇高敬意和诚挚问候,向关心和参与中国科技事业的外国专家表示衷心感谢。  李克强指出,当前我国已到了必须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阶段。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才能有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提升经济的整体质量 才能更多培育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使我国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 才能有效克服资源环境制约,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李克强强调,要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使创新成果更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面向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安全、增进民生福祉、生态建设和改善,努力在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必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用科技和创意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难题,服务国家战略、惠及千家万户。  李克强要求,要通过深化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在研发方向、资源配置和经费使用、项目评审以及成果评价和应用等各个环节,都要放手让市场“说话”。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创新政策、营造公平环境上来,重点支持基础性研究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要把发挥人的创造力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营造鼓励大胆探索、包容失败的宽松氛围,使青年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吸引和激励更多人投身创新创业,汇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大合力,用改革红利、人才红利、创新红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主持大会时说,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奖励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创业,把科技成果应用到实现国家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把人生理想融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不懈奋斗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张存浩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  奖励大会开始前,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代表。  部分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以及中央军委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和首都科技界代表等共约3300人出席大会。  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授奖10位科技专家和313项成果。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人 国家自然科学奖54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53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7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9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88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24项、二等奖161项 授予8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文章转载自:新华社
  • 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隆重举行
    2009年1月9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里灯火璀璨,鲜花竞艳,气氛庄重而热烈。上午10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0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所长、北京天坛医院名誉院长王忠诚,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徐光宪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在热烈的掌声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其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向获得200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忠诚(右)、中国科学院院士徐光宪颁奖(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诚挚问候和崇高敬意。  温家宝指出,科技实力决定国家命运。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谁不重视科技,谁就要被淘汰。一个13亿人口的中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事业,必须充分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发展和引领未来。要坚持科教兴国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只有这样,才能把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国的现代化事业才有光明的前景。  温家宝强调,当前,一场历史罕见的金融危机正在蔓延加剧,给全球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带来很大冲击。历史表明,每一次大的危机常常伴随着一场新的科技革命 每一次经济的复苏,都离不开技术创新。知识和科技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克服经济困难的根本力量。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要深入到企业、农村中去,深入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去,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把加快组织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与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结合起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要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要有宽广的胸怀和长远的眼光,真正让知识和科技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大显身手。  温家宝最后说,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运用知识和科技的力量,一定能够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也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大会时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奖励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希望同志们继续发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奉献精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科学精神,敢于创新、不懈攀登的求索精神,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实现祖国繁荣富强和人民幸福安康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王忠诚在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时表示,当前,我国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世界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创新创造日新月异。我们广大科技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  出席奖励大会并参加会见的领导人还有: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源潮、张德江、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桑国卫、马凯、阿不来提• 阿不都热西提、张梅颖、李金华、万钢和徐匡迪。  中央军委委员陈炳德、廖锡龙、常万全,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方面负责人,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等也出席了大会并参加了会见。首都科技界代表约3300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颁布了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人选和项目。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奖项目34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2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54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26项、二等奖225项 授予3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008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小传  王忠诚(1925- )神经外科专家。山东省烟台人。195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院。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所长、教授。20世纪50年代,在我国开展脑血管造影新技术,提高了颅内病变的确诊率,1965年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神经外科专著《脑血管造影术》,推动了我国神经外科的发展。70年代,在国内开展了脑血管病的外科治疗,脑血管吻合术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巨大动脉瘤及多发动脉瘤的手术切除、脑血管畸形的综合治疗等方面,都有新建树。80年代以来,潜心研究脑干肿瘤这个手术禁区的治疗方法,继而对脊髓内肿瘤进行了研究,成功地施行了手术治疗。这两项治疗从病例数量,手术方法及所得结果诸方面,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四项。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徐光宪(1920- )化学家。浙江绍兴人。1944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化学系。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教授。长期从事物理化学和无机化学的教学和研究,涉及量子化学、化学键理论、配位化学、萃取化学、核燃料化学和稀土科学等领域。通过总结大量文献资料,提出普适性更广的(nxcπ)格式和原子共价的新概念及其量子化学定义,根据分子结构式便可推测金属有机化合物和原子簇化合物的稳定性。建立了适用于研究稀土元素的量子化学计算方法和无机共轭分子的化学键理论。合成了具有特殊结构和性能的一系列四核稀土双氧络合物。在串级萃取理论、协同萃取规律、萃取机理研究方法及萃取分离稀土工艺等方面,都有大量的研究成果。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strong/pp  为贯彻《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从法规制度层面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经多次专题研究和广泛征求、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pp  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对《条例》修订稿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办提出。/pp  特此公告。/pp  联系方式:jdjb@mail.nosta.gov.cn/pp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15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修订征求意见稿)/strong/pp  第一章 总 则/pp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制定本条例。/pp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pp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pp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pp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pp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pp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pp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pp  第四条 国家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荣誉性。/pp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pp  第五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规则制定和评审活动的组织、服务与管理工作。/pp  第六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pp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pp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pp  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pp  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社会科技奖励设立和运行进行监管、指导和服务。/pp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坚持公益为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开展奖励活动,不得在奖励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pp  第二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pp  第九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pp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pp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国防安全效益的。/pp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pp  第十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pp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pp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pp  (三)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pp  第十一条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pp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pp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pp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国防安全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pp  第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pp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pp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pp  (二)经转化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国防安全效益显著 /pp  (三)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pp  第十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 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300项。/pp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pp  (一)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pp  (二)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pp  (三)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p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10个。/pp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pp  第十五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pp  第十六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个人提名,不受理自荐:/pp  (一)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为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和组织机构 /pp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有关国家局,中央军委科技主管部门 /pp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者。/pp  第十七条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pp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和标准进行评审,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提出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pp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委员会的报告,对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进行审定。/pp  第十九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的规则、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pp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内容的保密管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pp  第二十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形成的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审定结果进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pp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章、奖金。/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p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章。/pp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pp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pp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pp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有关规定,提出科学技术领域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国务院荣誉称号的初步建议人选。/pp  第四章 罚 则/pp  第二十四条 获奖者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记录不良信誉,并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二十五条 提名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提名资格,记录不良信誉,并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评审纪律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录不良信誉、暂停或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pp  第二十七条 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pp  第二十八条 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将商品或服务表述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对象。/pp  禁止利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和评审相关信息,进行各类营销、中介、代理等营利性活动。/pp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pp  第二十九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由负责监管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存在违法行为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pp  第五章 附 则/pp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可以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pp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6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同时废止。/p
  • 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隆重召开
    2010年1月11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  人民大会堂里华灯绽放、鲜花吐艳,气氛庄重而热烈。奖励大会开始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  上午10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数学研究所名誉所长谷超豪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高级技术顾问孙家栋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向获得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谷超豪(右)、孙家栋(左)颁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表示祝贺。他说,过去的一年,在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的形势下,我国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加强科技支撑作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动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超前部署、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措施对遏制经济下滑势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温家宝强调,最终战胜危机、实现经济复苏要靠科技的力量。科技创新不仅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强大武器,也是经济持久繁荣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始终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紧密跟踪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着力突破带动技术革命、促进产业振兴的前沿科学问题,突破提高健康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突破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技术问题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我们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气氛,使科技人员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大量涌现 我们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队伍,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大会时强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孙家栋在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时表示,中央召开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央领导同志向获奖人员代表颁奖,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科技工作者的热情关怀。作为科技工作者,一定不负党和民的期望,继续为我国科技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工作。  出席奖励大会并参加会见的中央领导同志还有: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源潮、张德江、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路甬祥、韩启德、李建国、陈昌智、马凯、白立忱、张榕明、钱运录、万钢、罗富和以及中央军委委员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方面负责人,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等出席大会并参加会见。  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授奖374项(人)。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人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28项,包括一等奖1项、二等奖27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5项,包括一等奖2项、二等奖53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82项,包括特等奖3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262项 授予7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27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李长春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李长春主持大会。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里灯火璀璨,鲜花如簇,气氛隆重而热烈。上午10时整,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0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遗传发育所研究员李振声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热情握手,表示祝贺。在热烈的掌声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歼十飞机工程”项目代表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其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代表颁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主持大会。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李振声代表全体获奖人员发言。 会前,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 会上,颁布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人选和项目。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2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5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5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24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220项;授予2名外籍科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就分析测试、仪器及实验室设备领域而言,据本网粗略统计,共有一个项目获得200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为教育部推荐的黄卡玛 唐建华 陈 星 闫丽萍 党亚固 郭庆功等人完成的“基于动力学研究的新型微波化学反应器关键技术及应用”。两个项目获得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分别是:1、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北京望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沈建忠,吴永宁,何方洋,丁双阳,李敬光,江海洋,苗虹,肖希龙,张素霞,万宇平等人完成的“动物性食品中药物残留及化学污染物检测关键技术与试剂盒产业化”;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王健,陈人,王欣,顾海涛,曾宏晔,刘罡,熊志才,张涛,佘检求,叶华俊等人完成的“激光在线气体分析系统”。
  • 高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情况透视
    70.9%、74.7%、77.8%,3年来,高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获奖数量占通用项目总数的比例不断增加。对于这不断攀升的数字,我们除了感到欢欣鼓舞,也试图从中读出更多。  历史新高背后是高校科研实力的整体提升  事实上,近5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奖励总数再次压缩到300项以内,今年更进一步减少到279项。“压缩数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周静看来,获奖比例不断提高的背后,是我国高校科研实力的整体提升。这种提升,从获奖项目上有迹可循。  “过去往往认为高校的强项在理论研究,如今在强调应用成果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上,高校获奖数量也有了显著提高,分别达到80.9%和80.3%,而前几年基本在70%左右。”周静介绍说,“这说明近年来高校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改革已初见成效,高校正在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创新主力军。”  从高校类型看,不同类型的院校均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周静告诉记者,近几年,获奖总数排名前三的基本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充分体现了国内顶尖大学的优势。记者同时发现,在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行业特色院校和地方高校则表现不俗。2015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中,地方院校为15所,占总数67所的22.3%。2016年,地方院校为19所,占总数75所的25.3%。“这说明,我国各类高等院校的定位及发展特色进一步清晰。”周静说。  “国家急需、群众急盼的就是我们要研究的”  在数量之外,高校获奖的研究成果内容又透露出什么信息呢?  浏览长长的奖励公报不难发现,许多研究项目正中当下社会关切的焦点。“生态节水型灌区建设关键技术及应用”“动物源食品中主要兽药残留物高效检测关键技术”“清洁能源研究”“消化道肿瘤研究”̷̷农业、环境、食品安全、生命健康等领域的研究似乎比以往更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民生的项目越来越多,这个趋势是存在的。它符合现阶段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并且今后一段时间可能还会继续。”  在一度被雾霾笼罩的京城,“浙江大学清洁能源创新团队”负责人倪明江成了媒体记者采访的焦点。在华中农业大学,袁宗辉及其团队为维护食品安全努力着。袁宗辉告诉记者:“国家急需、群众急盼的就是我们要研究的。”  当然,高校所做的远不止于此。以移动4G、北斗导航为代表的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扭转了我国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重塑了世界产业格局。其中,大都可见高校的身影。  支撑硕果的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  是什么支撑高校科研工作取得累累硕果?归根到底答案是人。  倪明江告诉记者,团队研究是中国高校的一种特色模式,可以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做重大科研项目。他所在的团队有固定人员50余人,研究生近500人。在他看来,不断地有新生力量加入,形成科研梯队,正是高校进行科技创新的优势所在。  倪明江说,他的团队依托的国家协同创新中心,是近年来国家为促进高校和企业深度合作而组建的,吸纳了4家大型电力企业参与。“还有成果转化,浙江大学的政策是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的70%归团队或个人。这对科研工作者也有激励作用。”倪明江说。  在科研队伍中,还有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女性。今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首次授予女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中,有15个项目由女性领导。因研发我国首艘海洋无人测量艇获得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的上海大学教师谢少荣告诉记者,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坚韧在科研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  “科技奖励体现了政府对优秀科研人员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广大科研工作者的激励。”周静表示,“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高校科研工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未来应着力改善科研环境,更加注重发挥青年人的作用。”
  •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启动
    各推荐单位:  为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做好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的要求,体现继承和改革发展相结合的精神,现将2012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1月16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见附件1)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jltj),按要求组织推荐。如采取专家推荐方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  非国家安全与国防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或人选的推荐材料,均需在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jltj)后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项目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相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计划的支持,应在项目验收或鉴定完成两年后方可推荐。  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单位推荐指标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科学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3.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指标  各单位推荐指标数及系统登录信息表由我办发放(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下达你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指标数进行推荐,各奖种指标不得挪用,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  2.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奖种限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人独立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人选),不能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  3.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4. 由专家推荐的项目公示时将公布专家姓名。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推荐函及项目(人选)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并以正式发函的方式报送推荐项目(人选)的汇总表,发函要求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等推荐单位须是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推荐单位须是部发文,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经科技部认定的推荐单位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涉密项目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办,并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本部门项目(人选)的网上材料报送工作。专家推荐候选人的书面推荐材料由候选人直接寄送我办,网上材料报送工作,由候选人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2.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密项目及国家安全类专用项目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密项目推荐书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需由专人送交我办,其中电子版材料只能以光盘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安全类项目由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按照现行专业组报送至受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 由民口推荐单位推荐的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直接报送我办,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专用项目除报送推荐材料外,还需向我办报送专用项目汇总表及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推荐书首页和项目简介各1份。  3.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5)。  注:“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3、附件4),推荐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刻录成1张光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还需报送推荐书从基本情况到推荐意见九个部分内容合订简本30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荐截止时间  1.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推荐项目光盘请于2012年2月29日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2. 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按单位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3日。  (2)中共中央直属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及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7日。  (3)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大型行业协会、学会,大型国有企业及其他推荐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李 冰 010-68581762  于 光 010-68581761  吴 晓 010-68598395  金寿平 010-68519746(专项奖励处)  传 真 010-68598100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推荐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  查询电话:010-68581761  附件:打包下载.zip  1. 推荐指标数及系统登录信息  2.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奖励办门户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3. 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非涉密项目(或人选)汇总表  4. 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涉密项目汇总表  5. 回避专家申请表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开始
    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消息,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见附件1)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如选择专家推荐形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专家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  所有非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或人选的推荐材料,必须使用我办提供的规定填写软件填写。推荐书填写软件可以从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和国家科技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xmsb)下载。使用的计算机要求安装了Microsoft Word 2000以上版本,把“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网站和国家科技奖励业务平台上的使用说明。  2010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1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单位推荐指标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科学家。鼓励部门和地方联合推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指标  各单位推荐指标数及系统登录信息表由我办发放(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下达你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指标数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奖种限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人独立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人选),不能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  3.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4. 由专家推荐的项目公示时将公布专家姓名。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报送要求如下: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涉密项目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办,并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本部门项目(人选)的网上材料报送工作。专家推荐候选人的书面推荐材料由候选人直接寄送我办,网上材料报送工作,由候选人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2.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密项目及国家安全类专用项目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密项目推荐书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需由专人送交我办,其中电子版材料只能以光盘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安全类项目由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按照现行专业组报送至受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 由民口推荐单位推荐的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直接报送我办,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专用项目除报送推荐材料外,还需向我办报送专用项目汇总表及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推荐书首页和项目简介各1份。  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5)。  注:“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3、附件4) 推荐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刻录成1张光盘)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还需报送推荐书从基本情况到推荐意见九个部分内容合订简本30套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荐截止时间  1.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推荐项目光盘请于2011年2月28日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按单位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2日。  (2)中共中央直属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及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6日。  (3)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大型行业协会、学会,大型国有企业及其他推荐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朱 清 010-68581762  吴 晓 010-68598395  黄雅丽 010-68598100  金寿平 010-68519746(专项奖励处)  传 真 010-68598100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推荐材料)  邮编:100045  查询电话:010-68598100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二日  相关链接: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开展
    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推荐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0年1月1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见附件1)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请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专家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  所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或人选的推荐材料,必须使用我办提供的规定填写软件填写。推荐书填写软件可以从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和国家科技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xmsb)下载。使用的计算机要求安装了Microsoft Word 2000以上版本,把"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网站和国家科技奖励业务平台上的使用说明。  2009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0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单位推荐指标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科学家。鼓励部门和地方联合推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优先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指标  各单位推荐指标数及系统登录信息表由我办发放(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下达你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指标数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奖种限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独立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人选)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独立完成技术发明项目的人选),不能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  3、专家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推荐材料”指:①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②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3、附件4) ③推荐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刻录成1张光盘) ④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还需报送推荐书从基本情况到推荐意见九个部分内容合订简本30套 ⑤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办。专家推荐候选人的书面推荐材料由候选人直接寄送我办。  对于非涉密通用项目(人选),各推荐单位还需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本部门项目(人选)的网上材料报送工作。专家推荐的候选人的网上材料报送工作,由候选人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涉密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只能以光盘(或软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  2、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安全类专用项目  由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所推荐的专用项目推荐材料按照现行专业组报送至受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 由民口推荐单位推荐的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直接报送我办。  专用项目除报送推荐材料外,还需向我办报送专用项目汇总表及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或存至软盘)、推荐书首页和项目简介各1份。专用项目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  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5)。  四、推荐截止时间  1、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推荐项目光盘请于2010年2月28日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按单位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2日。  (2)中共中央直属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及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6日。  (3)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大型行业协会、学会,大型国有企业及其他推荐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朱 清 010-68581762  吴 晓 010-68598395  黄雅丽 010-68598100  金寿平 010-68519746(专项奖励处)  传 真 010-68598100,68581761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推荐材料)  查询电话010-68598100  附件: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启动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要求,现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请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推荐前需向我办申请推荐号和密码,申请截至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 公示内容应按照《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我办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情况需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指标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查看)进行推荐,各奖种指标不得挪用,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推荐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候选人或外国组织。推荐前需向我办申请推荐号和密码,申请截至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各推荐单位可以于2014年12月1日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要求组织推荐。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荐1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外国组织)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仅限1人独立完成的项目)。  3.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员牵头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可由3名以上国内知名同行专家(至少有1名院士)共同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我办进行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专家姓名。专家推荐前需向我办申请推荐号和密码,申请截至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三)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2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4.2013年、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需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专用项目和涉密项目,需通过专用的单机版推荐系统(可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期间联系专项奖励处或相应专用项目委托管理单位获取)填写,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按规定做好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发函要求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推荐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推荐单位应是部发文,社会力量设奖的推荐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通用项目  各单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办,并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组织项目(人选)材料的网上报送工作。专家推荐项目的纸质材料由项目完成人直接寄送我办,并由完成人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送工作。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二)专用项目  国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由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按照现行专业组报送至受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 由其它单位推荐的涉密项目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我办。专用项目除报送推荐材料外,还需向我办报送专用项目推荐书首页和项目简介各1份。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说明材料  1.在《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在报送纸质推荐书时,推荐单位应在推荐函中说明。  2.推荐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1),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材料包括:⑴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 ⑵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⑶专用项目推荐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按推荐单位刻录在1张光盘上 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还需报送推荐书从基本情况到推荐意见共九个部分的合订本30套 ⑸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荐时间要求  (一)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上午8时。  2.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8时。  3.协会、学会及其他推荐单位(推荐人),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上午8时。  (二)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4日&mdash 15日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鹏飞 010-68581761(通用项目)  吴 晓 010-68598395(通用项目)  黄灿宏 010-68511819(专用项目)  李慧琦 010-68511852(创新团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收件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ldquo 推荐材料&rdquo )  邮政编码:100045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附件: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zip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zip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介绍(PPT).zip
  • 高校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于2014年1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并为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代表颁奖。  在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中,全国高等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6项,占总数的66.7%。  全国高等学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38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7项),占通用项目总数5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4项)的69.1%。2项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通用项目1项,专用项目1项)。  全国高等学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94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9项,创新团队奖1项,二等奖8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137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13项,创新团队奖3项,二等奖120项)的68.6%。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48项(一等奖3项,创新团队奖1项,二等奖44项),占通用项目总数的35.0%。  2013年度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全国高等学校共获得168项,占通用项目总数246项的68.3%。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22项,占总数的49.6%。(以上统计不包含国防专用项目)。  高校在全国授奖项目中的继续保持高比例,说明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在不断增强,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越来越大。尤其是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充分表现出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在我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附:1. 高校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统计表  2. 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统计表  3. 高校获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目录  4. 高校获201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通用项目)  5. 高校获201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通用项目)  6. 高校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统计表  7. 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统计表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4年1月10日
  • 由“公民”调整为“个人”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拟放宽国籍限制
    p  昨天,《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及其说明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司法部官网、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查看。《条例》中规定,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放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现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于1999年颁布,至今已经实施19年。目前,科技部已向国务院报请审议《条例》。/pp  strong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strong/pp  目前的修订草案对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修订后的条文共计5章31条,其中保留4条,修改21条,新增6条。记者注意到,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放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使今后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纳入国家科技奖励的范围成为可能,未来将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作,对相关操作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实现外籍人士依法平等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活动。/pp  修订说明中提出,增加了与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相衔接的规定。/pp  strong奖励条件不再按领域方向分类/strong/pp  新《条例》对各奖种的奖励条件和标准做了调整。其中,对国家科技进步奖不再按领域方向分类,改为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样只设定原则性条件标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pp  同时,在奖励数量方面,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总数从原来的400项调整为不超过300项,并明确规定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10个。/pp  除此之外,明确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除《条例》中直接规定的部分推荐单位外,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有关提名者的资格条件和认定具备资格的专家学者和学术机构。/pp  而且,增加了关于实行公示制度的规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的规则、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内容的保密管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pp  strong强化监督获奖成果宣传不得夸大误导公众/strong/pp  修订说明中显示,加强对奖励活动各参与主体的全面监督,有效惩戒不端行为,《条例》强化了监督惩戒机制。/pp  首先,《条例》增加了对骗取奖励者以及对提名者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的处理权限。《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获奖者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记录不良信誉,并依法给予处分。/pp  《条例》增加了对其他相关违规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规定。/pp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将商品或服务表述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对象。/p
  • 工信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公示
    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各申报单位:  按照国家奖励办国科奖字〔2011〕64号文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将推荐项目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进行公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认真研究推敲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的组成和顺序等,如发现问题,请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请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主要贡献等内容。公示和公示结果的文件于2月12日前报到相应的学会或协会,审核汇总后于2月14日前报到我司。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联系人:李建国 010-68205245 13801398391 ljg@miit.gov.cn  附 件: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奖种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1. 宽带无线网络研发创新及规模商用进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张新、李安民、傅光明、张宇峰、张明杰、艾水根、林睿、郭宁、赵佑春、赵凌云、何潇、张正风、高波、张京辉、徐龙杰2. 新一代高速以太网无源光网络关键技术突破与规模商用进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许明、王作强、贝劲松、王波、史伟强、沈成彬、马壮、蒋铭、朱永兴、王晓牧、王翔、许志成、李明生、董伟杰、张博山3. 三网融合下IPTV业务网络相关技术研究及大规模商用进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高同庆、嵇正鹏、褚烽、李忠超、汪敏娟、郑浩、赵新宁、沈骏祥、陈美、李明久、嵇建军、乔安、汪清清、余明、庄旭4. TD-SCDMA关键工程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进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2)、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5)、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6)、北京邮电大学(7)、北京时分移动通信产业协会(8)、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9)、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1)、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12)、重庆邮电大学(13)、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14)、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15)、新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16)、北京星河亮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18)、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锐迪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20)、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公司(2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2)、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2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25)、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6)真才基(1)、李 跃(2)、曹淑敏(3)、陈山枝(4)、王晓云(5)、杨家军(6)、周建明(7)、王志勤(8)、刘迪军(9)、王溪澄(10)、张 平(11)、张韶井(12)、赵先明(13)、王 远(14)、杨 骅(15)、王映民(16)、阎 江(17)、魏 然(18)、孙玉望(19)、魏丽红(20)、魏贵明(21)、陶雄强(22)、张同须(23)、李文宇(24)、李 峰(25)、吕宣斌(26)、陈林江(27)、杨贵亮(28)、徐 菲(29)、童学俭(30)、王 勇(31)、孙晓楠(32)、刘 佳(33)、李 星(34)、王海龙(35)沈 忱(36)、王新民(37)、舒建军(38)、胡颖平(39)、郭德英(40)、杨万丽(41)、杨文琳(42)、果 敢(43)、郑建宏(44)孔 飞(45)5. 运营级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关键技术开发及规模应用进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李安民、冯明、梁笃国、万军、钟泽明、王志宏、吴伟、孙军涛、曹宁、张艳霞、潘天舒、何国锋、聂劲松、彭凯、任广杰序号 项目名称奖种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1. 无线多媒体协同通信模型及性能优化自然科学奖清华大学陆建华、朱文武、张黔、殷柳国、陶晓明2. 复杂构件不均匀变形机理与精确塑性成形规律自然科学奖西北工业大学杨合,詹梅,郭良刚,李宏伟,孙志超3. 高速分布反馈半导体激光器及其与电吸收调制器单片集成光源 技术发明奖清华大学、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罗毅(清华大学)、孙长征(清华大学)、熊兵(清华大学)、王任凡(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柴广跃(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阳红涛(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4. 新型微机械摆敏感旋转体姿态的机理及其应用技术技术发明奖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沃尔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福学 张伟 王丽坤5. 基于辐射成像的工业火焰可视化测控新方法新技术技术发明奖华中科技大学、清华大学、武汉九州三维燃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周怀春、娄春、罗自学、程强、张向宇、黄志锋6. 空间关键活动件新型锆合金材料的制备与应用技术发明奖燕山大学刘日平、王文魁、马明臻、张瑞军、杨育林、李工 7. 微型构件微成形技术与装备技术发明奖哈尔滨工业大学单德彬、郭斌、王春举、袁林、曲东升、徐杰8. 含超薄金属内衬轻量化复合材料压力容器设计方法与制备技术技术发明奖哈尔滨工业大学赫晓东、王荣国、刘文博、矫维成、杨帆、张剑光9. 电磁热力环境下材料与结构性能检测技术、仪器及应用技术发明奖清华大学方岱宁、谢惠民、裴永茂、冯雪、戴福隆10. 高端光刻机纳米定位精度工作台的关键技术及其应用技术发明奖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陈学东、袁志扬、周云飞、池峰、胡元太、刘云11. 大规模网络信息监测与服务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进步奖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程学旗,王丽宏,余智华,查礼,许洪波,张瑾,廖华明,王元卓,郭嘉丰,郝晓伟,李国杰,聂华,沈华伟,刘悦,谭松波12. 传媒业务协同处理关键技术及应用进步奖北京邮电大学、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马华东、李军、何宇飞、李祺、蔡常军、袁海东、黄晓冬、高广宇、王长虹、赵志华13. 数字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标准AVS与产业化应用进步奖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华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高文、黄铁军、虞露、何芸、马思伟、陈熙霖、王国中、张爱东、张恩阳、梁凡、高麟鹏、刘红旗、贾惠柱、徐加全、黄智杰;14. 可信计算安全支撑平台及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进步奖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冯登国,贺志强,韦卫,徐震,秦宇,吴秋新,王京旭,张振峰,刘韧,张敏,汪丹,宁晓魁,于爱民,胡民,李昊15. 复杂零部件快速三维测量系统及应用进步奖华中科技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中航工业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汽车轮机厂有限公司史玉升、赵灿、李中伟、周波、王从军、程俊廷、李勇军、姚青文、车向前、黄树槐16. 大型ERP软件平台的关键技术与产业化进步奖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林大瀚、史周军、樊冠军、张鑫、谢志华、薛峰、郑雨林、倪旻、刘剑锋、程操红、朱俊彬、刘剑、刘建波、何冠宇、邓君涛17. 现代服务业元建模关键技术与应用进步奖吉林大学、 北京国电联合商务网络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斯博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刘淑芬,刘启平,刘曙元,姚志林,包铁,张欣佳,王晓燕,韩立权,李兵,韩璐, 吴姚睿,兰庆国,彭君,李树秋,郑万波18. 大规模网络流媒体服务关键支撑技术进步奖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市融创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海、廖小飞、陈汉华、蒋文斌、韩宗芬、马国强、朱在国、涂旭平、姚宏、余林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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