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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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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就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加油站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计量市场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加油站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查看加油机是否有作弊、偷换计量装置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计量违法行为;向社会做出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情况;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同规范加油站计量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加油站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结合起来。要引导辖区内所有的加油站公开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守法经营;对还没有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加油站,引导其尽快做出承诺;对已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加油站,监督其履行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要严格执行失信惩戒机制。  (二)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查处必须到位。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加油站及时进行整改。对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检查中发现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出现社会舆情和不良影响。  (三)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手段,做到“监督举报必检查、违法行为必查处”,特别是对有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加油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彻查,通过跟踪检查、重点监控等手段,不断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对加油机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及时总结经验,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工作总结要全面反映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计量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要认真填写《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数据务必真实可靠,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总局计量司。  联 系 人:徐卿  电话电话:010-82261794、82260127(传真)  电子邮箱:[email]xuq@aqsiq.gov.cn[/email]  附件:[url=http://www.samr.gov.cn/jls/fzjl/ssj/201905/P020190515397450927422.xlsx][color=#000080]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color][/url][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19年5月13日[/align]

  • 【转帖】燃油加油机计量超差原因及采取措施

    [b]1 造成加油机计量超差的原因[/b]  (1)控制尺度不一致  各地加油机计量检定人员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允许±0.3%误差的控制尺度大多不一致,有的控制在正允许误差+0.3%,有的控制在最大负允许误差-0.3%。虽然都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但很可能在不到周期计量检定时就已经超差了。  (2)环境影响因素  温度、湿度、震动、压力、加油站管道漏气、底阀漏气等因素的影响。这里重点分析油品温度的影响。我国南北方温差较大,四季温度变化也十分明显。不同温度环境下的燃油体积是不同的。然而,目前市场上在用的税控加油机和附加税控装置的加油机,在技术上暂时还没有体积温度补偿功能,均忽略了温度对量值准确性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加油机的计量结果,多为油温在非标准温度下的量值。众所周知,加油站进油时,是以燃油标准体积(20℃的体积)乘以标准密度(20℃时的密度)的质量为结算依据,而加油站向外售油时却通常以非标准体积结算,不考虑温度因素,造成同样体积的燃油,在不同油温的状态下质量不同。于是,加油站在炎热的夏季和寒冷的冬季分别出现盈亏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目前,我国在用的税控燃油加油机是一种体积计量器具,按照加油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在-30℃至+50℃的范围内,其付油体积计量误差应在±0.3%的范围内。但付油过程中,汽油、柴油的体积会随温度的升降而变化。据测算,汽油每变化1℃,体积将随之变化0.12%。  如新疆,早晚温差大,同样体积的油,在炎热的中午和凉爽的晚上,质量肯定会不同。东北三省的大部分地区油罐的年平均温度值,远远低于标准温度(20℃)。加油机在没有温度补偿的情况下,经销者售油越多,亏损越大。  (3)设备老化  部分经过税控改造的加油机因为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老化,没有安装电磁阀或者电磁阀损坏,使用到一定的期限后,会有计量超差的情况发生。尤其是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加油机,会发生定量加油与非定量加油相差很大,往往是非定量加油时符合要求,而在定量加油时就会超出误差允许范围。  如:中石化南阳石油分公司某加油站经过税控改造的广州恒山牌加油机(没有安装电磁阀),已经连续使用8年以上。在非定量加油时,误差为+0.28%,而定量加油时却变成了-0.38%,增加了加油站的损耗。另外一台加油机,非定量加油的计量误差为+0.19%,定量加油的计量误差却为+0.59%,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4)人为因素及加油机本身因素  加油员对加油机的操作不当,熟练程度不同,计量的结果也可能不同;同样加油机使用的频繁程度、维护程度不同都会影响其计量准确度。加油机产品制造本身的原因,如制造加油机所选取的材料性能,以及加油机的流量计,辅助设备和附加设备的计量性能和准确性都会影响加油机计量准确度。  质监部门在对某社会加油站的E93号汽油加油机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计量误差高达-2.48%(即每100L多发2.48L燃油)。该站未按要求配备20L自校标准罐进行自测。后经检查,原来是加油机税控计量CPU芯片故障所为。  (5)不具备资质人员维修  加油机维修人员未经质监部门授权,不具备维修资质,多数没有《维修计量器具许可证》,擅自拆装维修加油机。维修完加油机后,也没有向质监部门再次申请计量检定,无法保证加油机计量准确度,导致加油机计量超差。

  • 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align=center][size=18px][color=#44444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font=Tahoma, &][color=#444444][size=18px]《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size][/color][/font][/align][color=#444444][size=12px][font=Tahom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font][url=http://www.gfjl.org/thread-133195-1-1.html]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url][font=Tahoma, &],[/font][url=http://www.gfjl.org/thread-138716-1-1.html]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url][font=Tahoma, &],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各有关单位:[/font]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质量,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根据《[url=http://www.gfjl.org/thread-173761-1-1.html]计量法[/url]》《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size][/color][align=right][size=12px]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1年3月18日[/size][/align][size=12px][/size][align=center][size=18px]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size][/align][size=12px] 计量标准作为统一量值的重要依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计量标准监督管理,提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提升量值传递溯源的有效性,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依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通过监督检查,以更加严格监管措施,提高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规范性,深入排查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落实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单位(以下简称建标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提升量值传递溯源的有效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计量支撑。二、监督检查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持考核的计量标准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在计量标准方面,重点检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现场监督抽查建标单位的数量不少于本单位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建标单位总数量的20%,抽查建标单位时,每个专业计量领域至少抽取1项计量标准。同时,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方面计量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对抽查数量、抽查类别进行调整细化。 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方面,重点检查《行政许可法》以及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执行情况。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选取20%左右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的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对抽查比例进行调整。三、法定依据 《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四、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size][font=Tahoma, &][color=#444444][size=12px](一)自查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各建标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持续维持和后续管理进行自查,主要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和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管理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及时逐一落实整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降低和消除风险隐患。各建标单位要加强自律管理,确保所保存的计量标准符合相关要求,计量特性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技术指标保持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建标单位应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发证单位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存在问题和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要求,对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对计量标准考核程序、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处理以及对获证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等进行自查。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存在问题和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本单位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自查材料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二)现场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制定计量标准现场监督检查方案,抽取部分计量标准,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建标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组建检查小组,可邀请计量标准考评员作为检查小组成员,提供技术支持。重点检查计量标准是否持续满足原核准条件,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的配备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撤销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的现场取证工作,对列入监督检查清单但未能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计量比对、盲样检测和测量过程控制等方式,对计量标准进行监督管理。计量标准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1)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照。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制定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现场监督检查方案,抽取20%左右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做好检查结果的确认和反馈。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表(见附件2)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照。(三)整改阶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监督检查存在不合格项或者有缺陷项的,被检查单位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报组织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予以确认。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整改不合格。(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和总结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在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对于达不到原核准条件的计量标准,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验收,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计量标准考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要责令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风险预警,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力度。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细化工作方案。对计量标准考核行政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分开的省份,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高效协同的计量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计量标准管理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质量,确保获证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水平。要坚持开门搞检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社会共治。(二)强化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要坚持依法监管、科学公正、风险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履行监管职责,完整填写检查表,并做到全程留痕,切实保障监督检查的客观公正。在检查中发现疑难复杂情况的,要做到一事一报、及时协商。(三)强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要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相关的检查情况和结果,同时对接触、了解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或在报刊、论文中引用发表。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将本地区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发现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连同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涉及案件查处信息抄报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将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与其他监督检查合并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可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具体检查内容可结合风险防控和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整。[/size][/color][/font][align=left][size=12px]附件:[/size][/align][align=center][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2px][url=http://172.16.1.146:9080/preview/samrgkml/nsjg/jls/202103/W020210322334409465407.docx]1.全国计量标准现场监督检查表[/url][/size][/font][/font][/align][align=center][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2px][url=http://172.16.1.146:9080/preview/samrgkml/nsjg/jls/202103/W020210322334409472383.docx]2.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表[/url][/size][/font][/font][/align][align=center][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2px][url=http://172.16.1.146:9080/preview/samrgkml/nsjg/jls/202103/W020210322334409478425.docx]3.全国计量标准监督检查统计表[/url][/size][/font][/font][/align][size=12px][/size][quote][size=12px]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2103/t20210322_327115.html[/size][/quote]

  • 【分享】郑州市全面启动在用燃油加油机计量防作弊系统

    近日,记者从河南郑州市质监局获悉,自8月1日起,该局相继对全市1372台加油机全部加装“黑匣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从源头上杜绝加油机人为作弊事件的发生。 据介绍,燃油加油机是国家重点管理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多年来,加油站的计量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郑州市质监局出动执法、检定人员,对辖区内456个加油站的1372台加油机进行了监督检查。 该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目前加油机作弊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监控难度大、消费者不易察觉。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杜绝各类燃油加油机高科技计量作弊行为的发生,郑州市质监局决定在全市全面启动在用燃油加油机计量防作弊系统,并为郑州市所辖县、市局配发使用国家局统一配备的新版计量专用“POS”机(ITSF-1加油机数据采集器),对加油机进行计量检定、稽查以及其他检测工作,从而加大对加油机作弊行为的监督力度。

  • 【分享】广东省质监系统开展加油机检定大比武

    为全面检查验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广东省质监局于2010年7月下旬组织全省22个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50多名检定人员开展燃油加油机计量比对大比武活动,这是近年来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加油机计量比对活动,省局非常重视并做了周密部署,开展此次比对活动旨在结合全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专项整顿对技术机构的检定能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把这次的比对结果作为整改工作的验收依据。 此次比对大比武活动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由省计量院和广州市能源院担任主导实验室,主导实验室负责比对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燃油加油机计量比对工作实施细则》,提供比对用燃油加油机及相关设施和场地,解决比对中的技术问题,并对结果进行分析等。比对采用花瓣式比对形式,由主导实验室对加油机进行调整、检定后确认参比值,参加比对单位自带标准器,现场对同一台加油机使用同一介质进行检定,检定必须控制在1个半小时内完成,检定结束后将原始记录和计算结果提交主导实验室。主导实验室负责对所有参比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和评价分析,形成评价报告再提交省局。本次比对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保密的原则对全省22个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燃油加油机的能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既对我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进行了摸查,又考核规范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行为,既交流了经验,又促进了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进一步保证我省燃油加油机量传的准确可靠。对于开展这次活动,大家都认为很及时,很有必要,组织工作做得很到位,希望以后能多组织类似的比对活动。

  • 加油机还没加油 计量表就开始“空转”?

    最近两日,达州微信朋友圈被一则达州某加油站加油机出现“空转”的视频刷屏。视频中,一男子提油枪还未加油,加油机就开始出现数字,出现“空转”。  8月5日凌晨1点过,赵先生前往达州市经开区中石油金龙加油站,发现一自助加油机提枪后,还未加油,就出现数字,加油机出现“空转”。“当时就是觉得不划算,也搞不懂为啥出现这种情况,就拍了视频。”赵先生说。  “当晚回家后,就把视频发到了自己家人的朋友圈。”赵先生说。8月6日早晨8点过,达州市本地论坛发出网帖称“在国有加油站加油!油枪刚刚取出来还没加油!但是计量表已经开始在计量了,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哪个部门监管?”赵先生拍摄的视频也被一同发出。8月6日晚上8时许,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回帖称,该问题属于设备故障。  随后,通过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和加油机厂商现场检测,加油量确实没有问题,而且加油机的维护也在正常周期内,设备正常运转。为什么会出现不加油设备“空转”的情况?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空转”主要原因,是加油枪胶管接头密封圈失效,在加油时,提枪后胶管接头出现渗漏的现象,空气进入,导致提枪时潜油泵启动,出现没有加油就“空转”的现象。

  • 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温度对测量误差的影响及对策

    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温度对测量误差的影响及对策

    [b]序 言[/b]随着我国汽车消费需求的加速增长,国内汽车燃油价格也随之不断上涨。近些年,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加油机的计量投诉也日益增多,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加油机的计量准确性。因此,加油机计量准确与否颇受全社会的关注。为全面改善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做好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势在必行。作为加油机计量检定人员应当了解的是,燃油单位体积的质量是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的。一般来讲,温度越高,单位体积的质量就会越低,那么,如何才能确保加油机检定结果的准确?结合自身实践,从加油机计量检定原理出发,对加油机的检定工作中温度的影响进行简要的探讨。[img=,685,5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192128166782_8146_1638093_3.png!w685x556.jpg[/img]目前的加油机已经进入了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时代,其内部的微型计算机可以精确地控制所加燃油的体积,乘以设定好的单价,直接计算出其燃油体积价格。如图1所示,加油机主要用于为车辆添加液体燃料,计量各种液体燃料的累计体积流量。分为自带泵型加油机和潜油泵型加油机。自带泵型加油机由电动机驱动油泵,油泵将储油罐中的燃油经油管及过滤器泵入油气分离器进行油气分离;潜油泵型加油机由计控主板发出控制信号送到潜油泵控制盒,启动潜油泵。在泵压作用下燃油经流量测量变换器、输油管、油枪输至受油容器。[b]二、加油机计量检定的工作原理及误差计算方法1、加油机计量检定的工作原理[/b]依据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利用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05%的标准金属量器,在外界环境温度为-25℃〜 55℃,相对湿度≤95%,大气压力86kPa〜 106kPa,检定过程中环境温度的变化应不超过5℃,介质温度与环境温度的最大温差不得超过10℃(如超过10℃,量器应有保温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计量检定。对加油机进行计量检定时,一般采用“容积比较法”即比较一定的流量下加油机的燃油输出示值和标准金属量器中的实际输出容量,进而得到加油机体积量的相对误差。加油机的后续检定过程中,需要在最大允许流量点处和最大允许流量点36%〜 44%处,分别进行三次测量,单次测量允许误差限制在±0.30%以内,两个流量点的测量重复性不超过0.10%。[img=,690,6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192129298962_7018_1638093_3.png!w690x675.jpg[/img][img=,690,29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192130205332_2979_1638093_3.png!w690x297.jpg[/img][b]三、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温度对测量误差的影响1、温度测量不准确对误差的影响[/b]由公式(3-2)可知: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温度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比较容易测量,而流量测量变换器处油温(由油枪口处油温代替)则较难进行准确测量。标准金属量器内的温度是在量器内测量的,油品流过加油机流量测量变换器时的温度是在加油枪出口处进行测量的,由于流量测量变换器与加油枪之间用管道和软管链接,管道和软管的长度会带来油温的变化,这里用加油枪出口处油温代替流量测量变换器内油温,是会产生误差的。根据实验数据可得,在标准量器内油温不变的情况下,油枪出口处和标准量器内油温相差0.1℃,则产生0.01%的相对误差。流量测量变换器与加油枪出口处油温的温差一般在0.2℃〜 0.3℃之间,因此由于温度测量的不正确而产生的相对误差约为:E=0.3×0.1%=0.03%。因此在加油机计量检定时必须重视这一温度因素的影响。[b] 2、环境温度和检定介质温度对误差的影响[/b]加油站在进油时,结算标准为通过燃油标准体积乘以标准密度所得到的,当加油站对外售油时,主要是以不同温度下油品的体积进行结算,而忽略了温度因素,油品受温度变化影响会出现热胀冷缩,同样体积的油品,由于油温的不同,导致质量发生变化。以汽油为例,温度每变化1℃,汽油体积随着变化0.12%。在日常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计量检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准确测量环境温度、油枪出口处油温及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油枪出口处油温与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的测量准确度直接影响单次测量相对误差,因温度测量的不正确不准确,就可能会对加油机进行错误的调整,造成更大的误差出现。因此在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温度的测量对加油机示值误差影响至关重要。在我国北方,温度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而目前使用的加油机在技术上暂时也没有体积温度补偿功能。不同的季节,在测量介质油枪出口处油温和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时得到的数值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在气温较高的夏季,油枪出口处油温普遍会小于标准金属量器内的油温,在气温较低的冬季,由于储油罐一般放置于地下几米深处,因此油枪出口处油温普遍会大于标准金属量器内的油温。计量检定过程中这两处的温度测量是非常关键的节点,这两处的温度稍有变化,测量出的该燃油加油机相对误差就会出现比较明显的变化,甚至会出现超差的现象。先对比两个不同气温条件下相对误差的变化:(1)夏季环境温度较高的情况:加油枪出口处油温通常小于标准量器内油温。例(1):用50L标准金属量器对一台汽油加油机在最大流量点处进行计量检定。经测量,加油枪出口处油温为23℃,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为25℃,加油机示值为50L,标准金属量器示值为49.892L。[img=,690,33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192131436742_9176_1638093_3.png!w690x331.jpg[/img]该加油机最大流量点处示值相对误差已经超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所规定的范围,加油站将出现油品溢余的现象,损害消费者的正当利益,也会增加消费者投诉的概率,经不住计量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经查出,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厉惩罚。由此可见,不进行温度修正,加油机的体积相对误差是合格的。但通过温度修正后的实际体积相对误差是不合格的。(2)冬季环境温度较低的情况:加油枪出口处油温通常大于标准量器内油温。例(2):用50L标准金属量器对一台汽油加油机在最大流量点处进行计量检定。经测量,加油枪出口处油温为10℃,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为6℃,加油机示值为50L,标准金属量器示值为49.986L。若忽略温度影响,该加油机最大流量点处体积相对误差为:[img=,690,25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192132359822_9875_1638093_3.png!w690x252.jpg[/img]该加油机最大流量点处示值相对误差已经超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所规定的范围,表面出现溢余现象,实际加油站出现较大油品亏损的现象,损害加油站经营者的合法利益。通过以上两个示例,可以得出一个规律:当环境温度较高的夏季检定加油机时,由于地下储油罐温度小于外界环境温度,若忽略温度修正的影响,加油机实际付油体积小于检定时的标准量器示值;当温度较低的冬季检定加油机时,地下储油罐温度往往高于外界环境温度,若忽略温度修正的影响,加油机实际付油体积大于检定时的标准量器示值。因此,必须对不同温度条件下,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由温度导致的体积变化误差进行技术分析,并通过计算进行误差消除。[b]四、减少温度对测量误差的影响及对策1、计量检定人员要重视温度对测量误差的影响[/b]在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中,计量检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并充分认识到温度对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的影响,采取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减少温度引起的测量误差影响。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人员技术水平高低,也是影响测量结果不准确的重要因素。计量检定工作需要规范操作,如果在检定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逐步进行操作,就必然使得测量结果存在误差。当计量检定过程中,温度产生变化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及时采取调整措施,使得温度的影响变大,测量误差也相应变大,对流量测量变换器进行错误的调整,严重影响加油机的计量准确。检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端正态度,提高计量检测水平,运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温度测量,降低温度对加油机计量检定中测量误差的影响。这里分享自己在日常加油机检定过程中的一点经验,在正确读取油枪出口处油温、量器示值、量器内油温后,计算此台加油机的实际体积相对误差,依据误差对加油机流量测量变换器进行相应的调整,尽量调整到±0.10%以内,防止加油机在一个检定周期内出现超差现象。[b]2、选择便于使用精密度高的温度计[/b]温度测量仪器自身会带有误差,选择精密数字温度计代替玻璃温度计可减小温度测量误差。玻璃温度计存在各种弊端:不便于测量油温,而且易碎;由于长度有限,必须伸入标准容器内才能测量油液温度,取出后读取数值,测量的油液温度误差较大。加油机计量检定要保证检定结果的准确度,就要求数据的准确,应当选择精密度高的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是最好的选择,其计量范围能够满足规程要求,最小分度值满足规程要求的不大于0.2℃,探头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而且不会产生破碎的现象,在对油液温度测量过程中,对于数据信息可以实时获取,使得测量效率大大提高,能够保证测量质量。[b]3、正确测量油枪出口处油温和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b]在测量油枪出口处油温时,需要控制好测量距离,测温探头和油枪出口距离1cm左右是最佳测量距离,避免探头与油枪或标准金属量器接触,当加注设定体积的80%后,温度计的显示值达到相对稳定后快速读取示值,避免温度在受到外界干扰后产生变化。在测量标准金属量器内油温时,将温度计探头放置于量器中心位置,待量器中的油沫和气泡消失后,读取并记录量器的示值,然后测量量器内油温并记录。

  • 2015年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结果公布

    总体合格率较上年均有提高  日前,质检总局公布了2015年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结果。据悉,2015年质检总局继续组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及全国26个省(未含辽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对月饼、酒精饮料(包括白酒、红酒、黄酒等)、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加工农副商品开展了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共检查上述商品2929批次,合格2408批次,涉及1048家企业,总体合格率为82.2%。  其中生产领域检查上述商品995批次,合格907批次,涉及380家生产企业,合格率为91.2%,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出厂价格比及包装空隙率的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9.9%、99.0%、92.1%;在销售领域检查上述商品1934批次,合格1501批次,涉及668家销售企业,合格率为77.6%,包装层数和包装空隙率的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9.7%、77.7%。

  • 专项监督检查

    CNAS 11月14日发布开展2023年度CNAS认可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规则符合性”专项监督检查,请教下大家,哪些实验室被抽到?需要注意些什么。今年刚通过了复评审,有可能被抽到吗?谢谢。

  • 《基于摄像技术的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装置的研究》项目通过验收

    日前,由福建省计量院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基于摄像技术的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装置的研究》通过验收,来自北京、上海、辽宁等计量院的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的综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燃油加油机的计量检定工作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但由于加油机计量检定过程复杂、数据处理繁琐,急需实现检定过程和数据处理的自动化。该项目研制的HX443型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装置实现了加油机枪口温度、标准器内温度、体积和流量等参数的自动采集、计算和报表等数据库管理功能。装置通过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防爆认证(防爆合格证证号:GYB14.1560X,防爆标志:Ex db ia II B T4),且外接传感器均达到本质安全要求。  该项目申请发明专利3项,已获得实用新型授权专利1项。该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将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

    昨天接受了市技术监督局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我们是第一次接受此任务,不只兄弟单位有过这样的检查,请教了。

  • 全国多地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期,全国多地开展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具体内容如下:[b]  1、山东济南市将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b]  16日,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今年5月起至7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将针对六大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全市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大领域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  整治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b]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等违法行为。[/b]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将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国家“互联网+监管”网站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b]  2、安徽省安庆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监督检查[/b]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到位于怀宁县的安徽省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检验中心负责人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查看相关文件,现场检查实验室环境、设备仪器等。[b]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是否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是否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篡改编造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伪造其他机构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b]  检查组负责人表示,要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环节,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助推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b]  3、黑龙江省、市联合开展新冠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b]  近段时间,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新冠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按照“五查五看”要求,以新冠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正在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管理为重点。  “五查五看”要求包括:查产品合法性,看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查购进渠道,看是否从具备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查产品说明书,看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查储运条件,看是否符合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查网络销售行为,看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是否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专项监督检查期间,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各使用单位严格履责。严把医疗器械质量关,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从严审核供应商资质和产品信息,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要求运输储存试剂,实施全程冷链管理并保留冷链数据。同时,全面落实新冠核酸检查提取试剂、扩增试剂及其配套医用耗材的储备工作。另外,确保采购与设备维保渠道畅通。各使用单位加强医用耗材与检测设备维保管理,与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疗设备供应商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以便及时采购调配物资和开展设备维保。[b]4、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约谈18家检验检测机构同步开启专项整治行动[/b]  日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集体约谈会议,对2022年1月至4月以告知承诺方式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18家机构进行集体约谈。  会议介绍了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的背景和意义,组织各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以近期发生的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检测机构法人代表及技术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的事件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机构享受告知承诺便利的同时,守住法律法规底线,杜绝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为期3个月的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以及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机构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b]重点整治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等违法行为。[/b]这些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b]  5、青海省海西州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b]  日前,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虚假检测、伪造数据、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标志)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面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为推动全州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海西州市场监管局以[b]“检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b]为工作方针,对全州范围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整治假冒机构资质编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重点针对建工建材、食品、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等一系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行为,严厉查处检验检测违法案件。  据介绍,为形成监管合力,海西州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住建、卫生、环保、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州32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list][/list][b]6、山西省晋中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打不实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b]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晋中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全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中,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摸排辖区内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充分发挥系统监管合力,综合运用信用监管、信息化监管等手段,提升检验检测监管效能。重点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本次专项整治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后处理工作将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推动失信惩戒。  此次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细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检验检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维护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秩序,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b]  7、新疆市场监管局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行政审批远程评审[/b]  新疆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联合审核评价中心为解决疫情防控下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审批难题,针对无法赴现场开展评审工作的实际,今年以来,新疆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方法,紧扣检验检测机构办事需求,通过“远程指导+线上同步”的方式开展远程评审工作,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行业稳步发展。  巴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2021年1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现场评审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机构申请参数涉及竞标创收的迫切需求后,立即决定启动远程评审机制,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审核评价中心组建6人评审组,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讲解评审工作方法和工作纪律,安排评审日程,明确各位专家的职责分工。机构负责人在视频会议中介绍评审前的准备情况,并对此次评审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参数涉及的人员、设备、环境、体系运行等方面符合法定必备条件作了自我承诺。[b]  8、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岗位培训督导工作[/b]  为提高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意识,维护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潍坊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八抓20项系列创新举措》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二是严格岗位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学习培训覆盖全行业、全领域、全岗位,并跟进检查和考核,确保落实落细、到底到边。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工作实效。把各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情况纳入企业监督检查必查内容,把企业学习贯彻“八抓20项”创新举措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安排专门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专项检查。9、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5月1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行四人对内蒙古特检院鄂尔多斯分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鄂尔多斯分院领导班子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鄂尔多斯分院现场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能力及出具报告时效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先后深入到鄂尔多斯分院检验中心气瓶检验站、安全阀检验车间、仪器设备室、实验室、检验报告档案室等场所,对鄂尔多斯分院的各项资质、人员条件进行细致审查。并就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鄂尔多斯分院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list][/list]

  • 【分享】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关于200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国认实函[2008]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有效性, 2007年8月,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7(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9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国家认监委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7(63)]号] (下简称“63号文”) ,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实验室资质专项检查工作。 在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按照53号文的部署,200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以提高资质认定有效性为目标,以涉及人身安全的食品等领域的实验室为重点。检查的内容涉及到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国家认监委组织了28个检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180家获证实验室进行跨省飞行检查;这180家实验室中,属于国家认监委发证的91家,属于地方发证的89家(其中县级机构35家); 180家实验室中属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的38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家,农业26家,卫生16家,水利6家,环保系统4家;180家实验室中涉及食品农产品的127家。  根据各检查小组上报的检查结果,有11家实验室表现优异;有12家实验室存在各种问题。  二、开展食品等产品质检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63号文件的部署,国家认监委制定了6个100%的工作目标,即:获资质认定的食品等产品实验室100%进行自查;获认可的食品等产品实验室100%进行自查;100%监督检查食品和玩具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中的食品实验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的食品实验室和玩具实验室、认可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为落实63号文件,国家认监委组织了8个专家小组100%现场监督检查了涉及食品和玩具的国家质检中心(60家),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对获认可的涉及食品、玩具类实验室(1020家)组织进行了100%的自查;现场100%监督检查了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35家)、省级药品检验所(27家)、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15家)、涉及食品、玩具类检查机构(1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及有关行业评审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所有相关实验室开展自查,共回收 5895家实验室上报的自查表格,其中涉及到食品、农产品、药品和玩具检测的实验室4123家(获认可的1020家)。实验室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人员、检测管理、报告和记录、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反商业贿赂等10个方面。涉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药品、玩具的实验室自查项目总计41230个,其中,符合项总计 39519 项,占95.9%,不符合项总计只有 1711 项,占4.1%。在不符合项中,有876家没有及时更换新资质认定证书,占不符合项的51%,有137家的报告和记录存在不符合项,占8%。有89家仪器设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环节存在不符合项,占5.2%,有34家的人员存在不符合项,占2%,有354家的反商业贿赂措施不具体不到位,占20.7%,有108家的检测工作管理存在不符合项,占6.3%,有113家的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项,占6.8%。  三、2007年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   2004年以来,国家认监委每年组织开展获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提高了获证实验室管理水平,监督检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07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国务院组织实施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对食品类实验室100%组织开展自查,对我国实验室的资质监管和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跨省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了各省资质认定工作经验的交流,进一步统一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和程序,提高了全国资质认定的水平。被检查到的实验室也通过监督检查看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特别是全国性的专项检查,引起了实验室所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解决了实验室的一些实际问题。

  • 【转帖】国家质检总局:严查五大领域计量

    国家质检总局:严查五大领域计量 酒楼里点食螃蟹,服务员是不是连着捆绳一起约斤两;超市里购买的称好分量的袋装食品,有没有掂着觉得轻;还有,扎啤的分量够不够,出租车计价器有没有搞鬼?从4月15日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计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包括餐饮业、加油站、出租车、集贸市场(含商店超市)、眼镜制配场所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5大重点市场。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餐饮计量。对餐饮业(包括饭店、酒店、饭馆、菜馆等)实施计量监督检查,针对风景旅游区、商业区以及其他人口流动较大的地区或地段的餐饮业,重点检查其在用的衡器、啤酒量杯等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是否存在缺秤少量、不去除包装(包扎)物进行称量等计量违法行为。二是油站计量。对交通主干线沿线、城乡结合处以及平时有投诉的加油站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破坏加油机铅封、偷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以克扣消费者油量等计量违法行为。三是里程计价。重点检查机场、车站、饭店、医院等出租车相对集中的场所,一经发现利用出租车计价器进行作弊从而坑害乘客利益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四是集贸市场。针对集贸市场、商店超市等场所,重点检查其在用衡器是否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是否设置了公平秤,当场称重零售商品的,是否按实际值进行结算,是否存在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足进行投诉的,及时进行跟踪处理。五是眼镜制配。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在用的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等。(发布时间:2007-4-16)

  • 【讨论】关于2009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计量认证各行业评审组,各有关实验室:  2009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计量认证各行业评审组和有关实验室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现将此次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9年度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方案设计到组织实施,紧密围绕“质量和安全年”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以责任为主线,质量为核心、增强有效性为目标。今年的检查改变了以往按区域划分检查小组的做法,采取了专业与区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实验室实施专项检查,确定了涉及家电、食品、节能、农资和农产品、建工建材等检测的5个领域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领域,确定了北京、辽宁、广东等20个重点省份作为重点检查地区。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家认监委有针对性的为每一个检查小组选配了技术专家。  在检查内容安排上,以实验室法律地位为主线,明确实验室的依法设立、依法检验和法律责任主体,保证检测市场行为主体的合法性;以公正检验为主线,核查实验室防止商业贿赂措施的制订和实施,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明确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以资质认定评审质量为主线,核查资质认定评审组的评审质量,明确资质认定的评审责任和监管责任。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认监委的文件要求部署了辖区内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国家认监委派来的检查组的工作予以积极的支持配合。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计量认证部分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也对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 认监委和生态部将开展2018年度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认监委和生态部将开展2018年度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img=,690,38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7/201807051521167971_9783_1634717_3.jpg!w690x382.jpg[/img]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各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b](一)组织形式[/b]1.全面自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厅(局)自行或者联合组织对行政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加大现场“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同时应要求全部机构按照《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认办实函〔2018〕16号)开展自查,并通过“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网上提交本机构自查情况,严肃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2.专项检查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监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分别抽取100家左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10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检查。检查组由认监委、生态环境部各自选派检查人员组成,相关检查实施工作由认监委、生态环境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策划组织安排。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厅(局)配合实施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对社会公开。[b](二)检查内容[/b] 主要包括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情况 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检查依据的检查表具体见附件(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时采用A+B表,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时采用A+C表)。[b](三)检查手段[/b] 推行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信息化终端系统”(简称监管APP系统),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互联网+监督管理”机制及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完善。[b](四)时间安排[/b]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厅(局)自行组织开展的全面自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分别向认监委、生态环境部报送检查计划,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检查结果。认监委会同生态环境部于7月初完成专项检查的各方面准备工作,于7月至9月实施现场检查,11月底前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和处理结果,12月底前向社会通报检查情况。[b]二、工作纪律[/b] 专项检查工作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b]三、联系方式[/b] 本通知相关事项的解释,可联系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监督管理处、生态环境部监测司环境统计与监测质量管理处、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机动车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管室。认监委联系人:张世鹤、郭栋联系电话:010-82262768、82262733传真号码:010-82260754电子邮箱:zhangsh@cnca.gov.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认监委实验室部部监督管理处(100088)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联系人:杨嘉玥联系电话:010-66556824传真号码:010-66556824电子邮箱:zhiguanchu@mep.gov.cn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100000)生态环境部大气司联系人:汪涛联系电话:010-66556234传真号码:010-66556284电子邮箱:jidongche@mep.gov.cn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系人:杨婧联系电话:010-84943042传真号码:010-84943169电子邮箱:yangjing@cnemc.cn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100012)附件: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检查表(A表、B表、C表)认监委 生态环境部2018年6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b]附件: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检查表(A表、B表、C表)[/b]

  • JJG443-2006 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

    JJG443-2006 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燃 油 加 油 机 检 定 规 程 本规程参照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非水液体测量系统》R117和《机动车燃油加油机型式评价的试验程序和试验报告的格式》R118。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燃油加油机(以下简称加油机)的型式评价、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本规程引用下列文献 OIML R117-1995 非水液体的测量系统 OIML R118-1995 机动车燃油加油机型式评价的试验程序和试验报告格式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T 9081-2001 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 10543-2003 飞机地面加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GB/T 17626.2-1998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8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注: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加油机 本规程所指加油机是为机动车添加燃油的一种液体体积测量系统,它可以具有IC卡加油、油气回收等功能。用于国内油品贸易结算的加油机应具有税控功能和防作弊功能。 3.2 税控功能 加油机中的编码器应能正确生成脉冲信号,经计量微处理器将计量数据真实、可靠、安全地传输到监控微处理器,该数据经监控微处理器处理后存入税控存储器并同时送显。当不能完成上述功能时,加油机应能被自动锁定,即不能进行加油工作。 3.3 作弊 作弊是指以少给油或偷税为目的的行为,作弊方式有增加脉冲数、更换计数器(更换电脑主板)、更改脉冲当量等。 3.4 流量测量变换器 将油品的流动量转换为机械转动信号送给编码器。 3.5 编码器 位于流量测量变换器的附近,将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转动信号转换为脉冲信号送给计数器。 3.6 计数器(电脑主板) 接收编码器送来的脉冲信号,由计量微处理器生成加油量,经监控微处理器处理后送指示装置显示。3.7 其他名词术语 其他名词术语参照GB/T9081-2001《机动车燃油加油机》中3.6~3.21的规定。 4 概述 4.1 构造 加油机一般是由油泵、油气分离器、流量测量变换器、编码器、计数器、指示装置、视油器、油枪等主要部件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液体体积测量系统。 4.2 工作原理 电动机驱动油泵将储油罐中的燃油经输油管及过滤器泵入油气分离器进行油气分离,在泵压下燃油经流量测量变换器、视油器、油枪输至机动车。工作原理见

  • 四川省质监局检查组到绵阳市计量测试所进行监督检查

    近日,四川省局计量处组织专家检查组对绵阳市计量测试所进行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质量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组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查阅原始记录、计量标准文件集、质量监控记录等技术资料,查看工作现场和与相关人员面谈询问等方式,对该所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量值溯源,计量标准运行情况,检定工作质量等10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该所的质量工作进行了肯定,认为该所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对有待改进的方面,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  检查组要求,要不断强化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器具强制检定等重点工作。绵阳市计量所所长李亮远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将按时整改,举一反三;同时加强人员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培训,推动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 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启动了~~~

    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启动了,我市质监部门列出了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快来看看与你们的有差别吗~~~机构需提供的材料清单:1、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如资质认定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需提供相关事项变更手续;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编办批准文件、任命文件等);3、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4、人员档案(含履历等)、设备档案(购置发票、说明书、设备一览表、周期检定计划表等);5、关键人员上岗证(内审员证、毕业证、职称证等)、设备检定证书;标准查新报告;6、CMA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检测人员不同时在两家以上检测机构从业的承诺;7、随机抽取档案室存档的涵盖全部参数的检测报告20份(含委托单、传递卡、原始记录、报告)注:括号里的内容为包含且不限于

  • 【分享】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现场样机试验检测报告

    一、税握装置样机工作原理与特点  本次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以下简称税控装置)现场样机试验选用两家厂商提供的WC型和DF型两种型号的税控装置。这两种型号的税控装置均已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税控功能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  WC型税控装置为集中控制管理型。它主要由数据采集器和数据存储器两大部分组成。数据采集器与数据存储器之间通过电缆连接。每台(单枪)加油机内安装1台数据采集器,每个加油站在营业室内安装1台数据存储器,每台数据存储器最多可与32台数据采集器相连。对电脑加油机,数据采集器从原加油机显示终端采集数据,通过信号电缆将数据送往数据存储器,数据存储器对数据进行处理与存储,用IC卡读取数据存储器中的数据进行报税。对机械加油机先将原机械计数器改为电子计数器,再进行数据采集器等部件的安装。  该税控装置的主要特点:  1.易实现联网;  2.对电脑加油机不改变原加油机结构;  3.不改变原加油机计量性能;  4.可覆盖所有燃油加油机品牌。  DF型税控装置为单机控制型。它主要由控制存储器、显示器、操作板和防爆配电盒四部分组成。每台(单枪)加油机安装一套税控装置。无论是机械加油机,还是电脑加油机,都去掉原加油机的计数显示部分,由该税控装置代替。控制存储器直接从加油机测量变换器采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与存储,用IC卡在操作板上读取控制存储器中的数据进行报税。  该税控装置的主要特点:  1.从加油机计数部分开始税控锁定;  2.计量检定用油不计人加油机发油数;  3.用户可持IC卡进行加油;  4.安装与维护比较方便。

  • 兴安盟质监局启动2018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定行为,提升计量检定工作质量,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兴安盟质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组织开展2018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以提高计量工作有效性为宗旨,以规范检定行为、提高检定工作质量为目标,促进全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科学管理,确保检定结果准确、可靠、公正、有效。检查范围为全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包括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采取自查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主要是听取被抽查机构自查情况汇报,查看工作场所和仪器装备,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与有关人员面谈询问,抽查服务对象意见等。此次检查共分为自查、现场抽查和整改三个阶段,目前全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已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

  • 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2021年1月18日)

    [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4px]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font][/align][font=仿宋][size=18px] 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size][/font][font=黑体][size=18px]一、检查情况[/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集贸市场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计量器具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改装、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是否制定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做好保管、维护和使用等方面。全国各地共检查集贸市场44516家,查处未执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3583台件,查处超过检定周期计量器具17586台件,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8073台件,查处计量作弊行为1558件,发现未建立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2165家,查处未按要求设置公平秤663家。[/size][/font][font=黑体][size=18px]二、取得的成效[/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规范了集贸市场计量行为,维护了集贸市场计量秩序。通过督促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了其守法、诚信、自律经营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了“诚实守信、诚信计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了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计量作弊和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助推复市提供了计量保障。[/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一是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多地通过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和动态管理,有效的掌握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分布和底数。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收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相关信息,摸清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底数,建立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使用档案,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了集贸市场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手把手帮助辖区内集贸市场主办者建立台帐,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对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网上审报流程进行了再培训。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33家集贸市场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器具台账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和培训。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集贸市场建立了完整的计量器具台账,逐一登记造册,规范统一管理制度。[/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二是严厉打击了计量违法违规行为,集贸市场计量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发挥行政机构、执法机构、技术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的不同专业优势,形成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合力,严厉打击了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对有问题的集贸市场进行两次以上的跨旗(县)异地抽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监管局+计量院(所)”、“业务科室+稽查大队+监管所”等模式,统一组织、全面配合、无缝衔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优势,形成了稽查、网监、广告、信用、消保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了监管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检查中发现的232台不合格计量器具和26台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现场销毁,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三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各种媒介向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引导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提高计量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放各种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多份。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放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000余份,并被江西日报、南昌一套、南昌晚报等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陕西省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开设“进市场、看计量”专栏,广泛宣传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海南省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发现辖区内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登记备案率较低后,立即组织基层市监所人员上门对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进行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海南省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系统”的实操培训。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印制了《依法使用计量器具告知卡》,发放给集贸市场主办者,积极提高市场经营者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管理不规范的集贸市场主办者进行了约谈,督促各集贸市场建立和完善计量投诉处理机制等相关制度。[/size][/font][size=18px][font=仿宋] 四是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机制进一步创新。各地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智慧监管手段,压实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探索创新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机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当地市商务部门,做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制定工作,将法制计量管理要求纳入规范之中,不断提升集贸市场的计量管理水平。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地方管理办法,印发《数字指示秤计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起草《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规范》地方标准,从管理方式、方法上明确对各个环节要求,补上管理漏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张家港市开展防作弊智能秤技术规范研究以及在线检定、校准技术攻关,探索远程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能力。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东莞市20家农贸市场组织开展集贸市场公平秤“互联网+”监管试点工作,统一配备具有追溯功能的公平秤,并利用“智慧计量监管系统”,采集市场信息、公平秤检定、复秤、投诉等数据,实现远程精准监督。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动集贸市场智慧计量监管系统建设,对全市集贸市场信息、计量器具信息、检定信息、交易信息等实现可视化、电子化管理,并对计量作弊实时预警,实现精准高效监管。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运用“互联网+”手段,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做好现场检查及结果录入,并将检查结果无缝链接至政务服务网自动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台州、三门等地积极探索农贸市场电子秤精准监管新模式,联合计量技术机构、电子秤制造厂家、金融机构,标准化定制并推广应用具有防作弊功能的智慧溯源电子秤,实现电子秤称量数据自动采集、分析预警、靶向监管等功能,打造“四统一”监管模式升级版。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在湄洲岛餐饮业先行先试贸易结算类电子秤“三统一”运行模式的基础上,选取条件成熟的4家集贸市场,实行统一备案、统一检定、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做法,有力提升了计量管理水平。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集贸市场电子秤“五统一四落实”标准规范;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市场主办者短斤缺两先行赔付制度”。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大渡口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推行“智慧监管集贸市场”,在渝北区、渝中区等4个区县推出海鲜市场“超市化”计量的管理模式,实现手机APP实时查询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信息,形成了“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社会有效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中的可行模式,重点在南宁、桂林、梧州、贵港、防城港、贺州等6个市试点开展“一套体系+一套标准+双随机监管”的模式监管机制;钦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试行“黄、红牌警告、退市制度”动态监管机制,指导集贸市场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协议并公示,明确一次不诚信在摊点悬挂黄牌,二次不诚信悬挂红牌,三次不诚信清退出市场的标准,有效规范集贸市场经营者行为。[/font][font=仿宋] 五是计量监管与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检查过程中,多地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教学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到一线现场指导,计量监管与执法队伍监管水平和办案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编制《作弊秤查处操作方法》工作手册下发至各个基层所,指导基层计量执法人员科学高效识别作弊秤,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执法专题培训与案例研讨,邀请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资深专家通过互联网讲授电子计价秤计量法制监管课程,全区共计900余名计量行政监管和计量技术人员参加,有效提升一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分两期组织区县局分管领导、计量科长、业务骨干参加的计量监管专题授课,将培训延伸到基层,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同时,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区县局市场监管部门分级组成现场指导组,采取边督查边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基层监管和执法进行现场培训。[/font][/size][font=仿宋][size=18px] 六是提供优质计量服务,为助推集贸市场尽快复市提供了计量保障。疫情期间,各地在开展检查的同时,积极帮助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解决计量方面的问题和难题,提供优质的计量技术服务,为助推集贸市场尽快复市提供了有力支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计量服务,坚持督促送检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协调本区计量检测所制定专门的检定方案,确保防疫与检定两不误。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开展“公平计量进市场”活动,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16万元,为全省集贸市场免费配备公平秤163台,为助推全省集贸市场快速复市提供了坚强计量保障。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临时市场、摊点摊区计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计量行为,为集贸市场复市提供了有力的计量服务保障。新疆在第二次疫情封闭期间,部分地州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抽调专人坚守岗位,定期对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全力保障正常社会秩序。[/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七是有效推进了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各地借助此次检查,扎实推进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新增115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实施计量作弊行为等严重失信的集贸市场经营者,及时向社会曝光。陕西省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集贸市场“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采取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设置公平秤、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等措施,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打造了“计量信得过市场”、“计量管理先进市场”、“计量放心农贸市场”等一批计量诚信典型,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利用LED电子大屏,在公示栏、收银台等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张贴《承诺公示牌》或《承诺书》等多种手段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公示。并对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单位,在专项监督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其履行承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承诺的,严格执行失信惩戒机制。 [/size][/font][font=黑体][size=18px]三、存在问题[/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集贸市场计量秩序整体有序,绝大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都能做到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但也发现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一)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计量法律意识淡薄。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学习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和相关计量知识较少,法律意识淡薄。一是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发挥计量管理作用不到位,存在未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或计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设置公平秤、公平秤设置不规范和公平秤维护使用不到位;计量器具管理不到位,未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规范登记造册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等问题。二是部分集贸市场经营者对使用的计量器具管理不到位,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周期检定计量器具的情况。个别集贸市场经营者甚至擅自改装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二)部分地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不到位。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封闭管理且有固定摊位的市场计量管理比较规范,相关计量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公平秤的设置和管理也比较好。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郊区乡镇集贸市场,由于位置偏远,地域分散、规模不一,计量监管难度大,难以实现全覆盖。此外,该类集贸市场经营者以农户为主、流动性大、摊位和时间不固定,加上市场管理水平不高,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容易造成计量监管执法不到位,导致部分地区对该类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不能全覆盖,存在监管死角。[/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三)部分基层计量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基层计量监管工作力量薄弱。部分地方计量监管人员与管理工作任务配比不合理,机构改革后,多地市场监管计量监管部门普遍面临着人员数量少但任务重的问题,一些基层市场监管所甚至没有专职负责计量工作的人员。二是基层计量监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地方基层监管和执法人员对计量相关法律法规不熟,计量监管工作相对滞后,造成集贸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强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三是部分基层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技术能力不足。检查中发现集贸市场存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其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个别基层计量技术机构技术能力偏低,给基层监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四)部分地区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对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较少,导致有的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在电子秤检定周期上时间观念不强,不能主动向计量检定部门提出检定申请,往往是计量检定部门通知才进行检定。有的地区诚信计量宣传不到位,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有些消费者遭遇欺诈行为时,未能积极开展维权。[/size][/font][font=黑体][size=18px]四、下一步工作要求[/size][/font][size=18px][font=仿宋]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font][font=仿宋] (一)巩固检查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违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之一,保持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高压态势,采取随机检查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进行常态化管理。三是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率,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四是针对部分集贸市场本身管理不规范、商户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的问题,积极探索寻找有效解决方案,努力做到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全覆盖。五是帮助和指导基层计量技术机构配备、建立和完善计量标准装置,提高计量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能力。[/font][/size][font=仿宋][size=18px]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量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充实基层计量监管和执法队伍,努力打造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计量监管工作人员,持续推进基层计量执法装备配备,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对新上岗检定人员实际操作和专业技术应用的培训和监督,切实做好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省、市、县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及时完成检定任务。[/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三)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组织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明确计量器具使用、管理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引导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集贸市场主办者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存在计量器具配备、检定、管理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积极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集贸市场经营者履行诚信计量公开承诺,鼓励更多的集贸市场经营者签订计量诚信承诺书。通过创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树立一批“诚信计量集贸市场”,以点带面,提高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整体水平,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集贸市场计量环境,保证计量结果真实可信,有效减少由此引发的计量纠纷,促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四)加强计量宣传,形成全民监督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计量的认知度,提高全民诚信计量意识。不断提升大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参与意识,加大对市民有关反作弊小常识的宣传,提高市民防作弊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不法商贩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商家自律、全民监督的市场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size][/font][font=仿宋][size=18px] (五)强化技术服务,继续加大计量服务力度。各地要在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同时,继续开展集贸市场计量服务工作,深入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调研。围绕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计量需求,加大计量服务力度,提供优质计量技术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计量突出问题和难题。要对辖区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等工作加强指导帮扶,不断提高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规范性,营造集贸市场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市场环境。[/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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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保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监委)发出通知,将在年内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7~9月为现场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有哪些地区完成了专项监督检查?成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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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官网CNAS关于开展专项监督评审的通知。评审为抽样检查,CNAS将根据相关输入信息和随机抽样的结果对部分被认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评审。接受CNAS 的专项监督检查是被认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义务。不知大家有幸被抽到过吗?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欢迎大家谈谈具体情况~

  • 权威发布丨民生计量专项行动来了

    权威发布丨民生计量专项行动来了

    [b][size=16px]权威发布丨民生计量专项行动来了[/size][/b][size=16px][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3333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发文,关于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的通知。总局决定2021年3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详情如下:[/color][/font][/size][size=16px][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33333][img=,690,27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4/202104011259186126_1037_1626275_3.png!w690x277.jpg[/img][/color][/font][/size][size=16px][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font][/size][align=center][size=16px][color=#625d5d][b]市监计量法【2021】21号[/b][/color][/size][/align][size=14px]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size][size=14px][color=#625d5d] [/color]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推动市场监管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工作中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2021年3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size][color=#ffffff]一、[/color][size=16px][color=#333333]主要任务[/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5272b9](一)持续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整治。[/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巩固2019年、2020年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对2020年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眼镜制配场所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检定合格等。严厉打击眼镜制配环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防止对青少年视力的二次伤害。[/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5272b9](二)集中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巩固2020年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的作用,重点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5272b9](三)提高加油机、加气机、充电桩计量精准度。[/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围绕汽车消费的民生关切,对加油机、加气机实施计量监督检查,保障加油、加气的计量准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监管研究,摸清本地区在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基本情况,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管新模式,提高计量检定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5272b9](四)推动智能电表状态评价及更换工作。[/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的省份,逐步推行以“电能表状态评价及更换”替代“电能表到期轮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引导相关企业完善状态评价方案,主动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可采取抽样的方式对到期民用智能电能表实施监督检查。逐步推广智能电能表在线监测、精准研判、状态评价、失准更换,建立“企业自控、用户监督、政府监管”机制。[/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5272b9](五)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行动。[/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的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动经营者按照《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要求,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行动,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示范,促进信用为本、诚实守信、自觉自律良好风气的形成。[/color][/color][/size][color=#ffffff]二、[/color][size=16px][color=#333333]工作要求[/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计量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制定具体措施,确立工作目标,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惠民效果。在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民生领域,打通计量惠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二)依法进行查处。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的作用,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提供优质高效的计量技术支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按要求进行公示曝光。[/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三)认真做好总结。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总局计量司,工作总结应包括专项行动的部署情况、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联系人:计量司王锦华 芦彦琨[/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电话:82261852,82261840,82260127(传真)[/color][/color][/size][size=14px][color=#333333][color=#625d5d]邮箱:jlsfzc@samr.gov.cn[/color][/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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