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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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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相关的资讯

  •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发布2010年第23周通报
    日前,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了2010年第23周通报,共计65项(预警通报13项,信息通报29项,拒绝进口通报23项)。其中,针对中国输欧产品7项(不包括对香港和台湾地区的通报),占欧盟通报总数的10.8%。现将RASFF摘译如下:  表1 对华预警通报 通报时间 通报国 通报产品 编号 通报原因 措施 2010-6-8 德国 干海藻 2010.0736 碘含量超标 可能已上市销售/扣留 2010-6-8 德国 干海藻 2010.0727 碘含量超标 可能已上市销售/零库存  表2 对华信息通报 通报时间 通报国 通报产品 编 号  通报原因措 施 2010-6-8 捷克 三聚氰胺碗 2010.0728 甲醛物质迁移未获得销售信息/撤出市场 2010-6-8 捷克带盖三聚氰胺碗 2010.0730 甲醛物质迁移及总迁移量超标未获得销售信息/撤出市场 2010-6-8 波兰三聚氰胺沙拉碗 2010.0735 甲醛物质迁移 未获得销售信息/撤出市场 2010-6-10 芬兰烤肉架套装 2010.0755 铬和镍物质迁移 可能已上市销售/扣留表3 对华拒绝进口通报 通报时间 通报国通报产品 编 号 通报原因措 施  2010-6-11 希腊 花生 2010.BAL 含有黄曲霉素 无销售/产品遣回
  •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
    (2011年第49周,2011.12.05-2011.12.11)  根据欧盟法规(EC)178/2002的规定,在欧盟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通报体系。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进入欧盟的产品不安全事件,我们为您翻译每期涉及中国产品的预警信息。您有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欢迎与我们联系(电话:0532-85718995)。  2011年第49周,欧盟发布食品及饲料通报信息共75条,其中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共有14条。现编辑翻译如下:日期通报号产品类型通报类型通报基础通报国家来源通报原因分销国家/地区采取措施/分销状况可可粉,可可预制品,咖啡和茶06/12/20112011.COU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减肥咖啡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西布曲明(1810 mg/kg - ppm) 官方扣押/未分销06/12/20112011.COV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减肥咖啡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西布曲明(1180 mg/kg - ppm) 官方扣押/未分销06/12/20112011.COW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减肥咖啡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西布曲明(2250 mg/kg - ppm) 官方扣押/未分销06/12/20112011.COX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减肥咖啡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西布曲明(2180 mg/kg - ppm) 官方扣押/未分销08/12/20112011.COZ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减肥咖啡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西布曲明(1330 mg/kg - ppm) 撤出市场/分销到其他成员国糖果08/12/20112011. 1803食品信息通报市场官方控制爱尔兰香港来自香港的水果味糖果中发现含有未申报的色素(未申报的“南安普顿”颜色缺乏必要的健康警告)爱尔兰官方扣押/未分销鱼类和鱼类制品05/12/20112011.COL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冷冻尼罗河罗非鱼怀疑经过一氧化碳处理(70 µ g/kg - ppb) 重新派遣或销毁/未分销水果和蔬菜08/12/20112011.CPF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干蘑菇不适合人类食用(宣称是牛肝菌的蘑菇但未被真菌学家认可) 销毁/未分销08/12/20112011.CPH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枸杞中发现含有甲氰菊酯(0.099 mg/kg - ppm)和啶虫眯(0.76 mg/kg - ppm) 通知收货者/未分销食品接触材料07/12/20112011.1792食品接触材料警告通报市场官方控制德国香港来自香港的密胺汤勺和调味勺中有甲醛迁出(57.36 40.80 mg/kg - ppm)和总残余超标(51.08 24.03 mg/dm² )南非、委内瑞拉、美国、乌克兰、台湾、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叙利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新加坡、瑞典、塞舌尔、沙特阿拉伯、俄罗斯联邦、塞尔维亚、罗马尼亚、卡塔尔、葡萄牙、波兰秘鲁、巴拿马、挪威、荷兰、尼日利亚、墨西哥、毛里求斯、毛里求斯、马耳他、蒙古、马其顿、前南斯拉夫共和国、黑山、摩洛哥、拉脱维亚、卢森堡、立陶宛、黎巴嫩、科威特、日本、约旦、牙买加、意大利、冰岛、印度、以色列,爱尔兰、匈牙利、海地、海地、克罗地亚、香港、希腊、乔治亚州、英国、法国、芬兰撤出市场/限在通告国销售08/12/20112011.1797食品接触材料信息通报市场官方控制爱沙尼亚香港来自香港的密胺碗中发现有甲醛迁出(25.2 mg/kg - ppm)爱沙尼亚撤出市场/尚未获得分销信息08/12/20112011.1801食品接触材料跟踪通报市场官方控制立陶宛中国 波兰来自中国经波兰中转的摩擦板中发现有铬迁出(0.286 mg/l)立陶宛重新派遣或销毁/未分销05/12/20112011.CON食品接触材料信息通报市场官方控制意大利中国圣马力诺来自中国经圣马力诺中转的厨用刀具中发现有铬迁出(35.3 mg/kg - ppm),镍迁出(0.5 mg/kg - ppm)和锰迁出(1.2 mg/kg - ppm) 撤出市场/限在通告国销售09/12/20112011.CPN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芬兰中国来自中国的硅蛋糕模具中发现有挥发性有机成分迁出(1.4 1.4 1.3 1.5 %) 消费者召回/尚未获得分销信息
  • 欧盟更新某些饲料和食品的进口控制
    2013年9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第925/2013号条例。该条例修订了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附件1,以实施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882/2004关于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进口官方控制水平的规则。更新已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对附件1中所列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建立了在入境时根据第882/2004号条例附件1加强执行官方控制水平的法规。根据第669/2009号条例的第二章,考虑到在该章中提及的信息来源,在附件1中的清单必须有定期审查,至少一个季度一次。附件1是定期检查目标商品清单,是依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告的食品事件的发生频率及相关性,食品和兽医办公室(Food and Veterinary Office)对第三方国家执行任务的结果以及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货物的季度报告而建立的。  附件1中的清单应该删除那些根据可得信息显示整体满意度符合欧盟立法的相关安全规定的以及不再适用于加强的官方控制水平规则的相关商品条目。如在附件1清单中因沙门氏菌污染禁止从巴西进口的西瓜,因农药污染禁止从土耳其进口的西红柿等应被删除。  完整的清单可以在第925/2013号条例附件1中找到。官方控制的物理和身份核查的频率没有变化。  这些修订已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 2011年第38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
    根据欧盟法规(EC)178/2002的规定,在欧盟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通报体系。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进入欧盟的产品不安全事件,我们将及时刊发涉及中国产品出口的预警信息。本栏目信息选自欧盟官方网站(http://ec.europa.eu),由青岛中安信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中文翻译。  2011年第38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09.19-09.25)  2011年第38周,欧盟发布食品及饲料通报信息共45条,其中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共有7条。现编辑翻译如下:日期通报号产品类型通报类型通报基础通报国家来源通报原因分销国家/地区采取措施/分销状况甲壳类和其他产品19/09/20112011.1277食品警告通报企业自检比利时中国瑞典来自中国经瑞典中转的冷冻虾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硝基呋喃(2.4 µ g/kg - ppb)比利时、卢森堡、卢森堡消费者召回/尚未获得分销信息蜂蜜和蜂王浆22/09/20112011.BVZ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波兰中国来自中国的蜂蜜持有虚假健康证 /尚未获得分销信息干果、坚果制品和种子20/09/20112011.BVT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带壳花生中发现含有黄曲霉毒素(B1 = 19.2 Tot. = 22 µ g/kg - ppb) 物理/化学处理/未分销22/09/20112011.BWB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西班牙中国来自中国的脱皮花生中发现含有黄曲霉毒素(B1 = 1.78 Tot. = 2.35 / B1 = 4.24 Tot. = 5.13 µ g/kg - ppb) 官方扣押/未分销食品接触材料19/09/20112011. BVR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不锈钢猎刀中有铬迁出(0.7mg/kg - ppm) 销毁/未分销23/09/20112011.BWD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爱尔兰中国来自中国的塑料平底酒杯中有甲醛迁出(517 588 624 mg/kg - ppm) 销毁/未分销23/09/20112011. BWE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爱尔兰中国来自中国的人造象牙筷子中发现有甲醛迁出(512.8 258.9 358.8 mg/kg - ppm) 通知收货人/限在通告国销售
  • 2011年第51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
    根据欧盟法规(EC)178/2002的规定,在欧盟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通报体系。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进入欧盟的产品不安全事件,我们将及时刊发涉及中国产品出口的预警信息。本栏目信息选自欧盟官方网站(http://ec.europa.eu),由中安信(北京)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中文翻译。了解信息详情,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532-85718995,电子信箱: market@ansense.com。  请尊重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者(中安信(北京)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第51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12.19-12.25)  2011年第51周,欧盟发布食品及饲料通报信息共100条,其中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共有6条。现编辑翻译如下:日期通报号产品类型通报类型通报基础通报国家来源通报原因分销国家/地区采取措施/分销状况药草和香草23/12/20112011.CSS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芬兰中国来自中国的调味品中发现含有(3-MCPD)单氯丙二醇(0.032 mg/kg - ppm) 有疑问的产品不批准进入欧盟/未分销干果、坚果制品和种子20/12/20112011.CRR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德国中国来自中国的芥末味烤花生中发现含有未经官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重新派遣/未分销食品接触材料20/12/20112011.1873食品接触材料跟踪通报市场官方控制波兰中国英国来自中国经英国中转的密胺碗中发现有甲醛迁出(17.9 20.5 76.1 mg/kg - ppm)波兰撤出市场/尚未获得分销信息21/12/20112011.1889食品接触材料警告通报市场官方控制德国中国荷兰来自中国经荷兰中转的黑色塑料厨房用具中有初级芳香胺迁出(0.022 -- 0.071 mg/kg - ppm)德国官方扣押/尚未获得分销信息22/12/20112011.1904食品接触材料信息通报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不锈钢过滤器中发现总残余含量超标(4,009 mg/l)意大利撤出市场/限在通告国销售19/12/20112011.CRG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法国中国来自中国的沙拉盘中发现有甲醛迁出(53.4 mg/kg - ppm) 销毁/未分销 2011年50周新增的通报如下(截止2011年12月26日) 日期通报号产品类型通报类型通报基础通报国家来源通报原因分销国家/地区采取措施/分销状况非酒精饮料16/12/20112011.1863食品警告通告禁止入境-托运扣押丹麦香港来自中国的冰镇水果茶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麻黄碱和咖啡因含量超标(180 mg/item)丹麦通知收货者/尚未获得分销信息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16/12/20112011.CRE食品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罗马尼亚中国来自中国的碳酸氢铵中发现含有三聚氰胺(2.85 3.737 mg/kg - ppm) 重新派遣/未分销谷物和焙烤制品16/12/20112011.1856食品警告通报市场官方控制芬兰中国荷兰来自中国经荷兰中转的意大利粉中发现含有未经官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Bt 63)芬兰销毁/尚未获得分销信息食品接触材料16/12/20112011.1865食品接触材料信息通报市场官方控制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儿童餐盘中发现含有甲醛(37.0 mg/kg - ppm)和总残余含量超标(33 mg/kg - ppm)意大利退回至分销者/限在通告国销售15/12/20112011. CQY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入境禁止入境-托运扣押意大利中国来自中国的锅内部涂层脱落且有铬迁出(0.55 mg/kg - ppm)和锰迁出(0.843 mg/kg - ppm 有疑问的产品不批准进入欧盟/未分销
  • 欧盟更新对某些进口饲料和食物的官方控制力度
    2013年6月26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the European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 618/2013已经发布。该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加强某些进口非动物源饲料和食物的官方控制的力度的法规(EU) No 669/2009的附件1。新规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  欧洲议会提出了委员会条例(EC) No 669/2009关于加强对非动物源的饲料和食物进口的官方控制力度的规定。该条例的第二条列举了应加强官方控制的产品清单,并公布了物理检查和明细核对的频率。该清单是根据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通报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和兽医办公室(the Food and Veterinary Office)对第三方国家的核查结果,以及非动物源的饲料和食物托运货物的季度报告建立的进行定期检查的目标清单。  该实施条例商定了尼日利亚的干豆进口的修订案,暗示了将会有新风险的出现,将授权加强官方控制力度。另一方面,也应提高对清单中的商品的官方控制频率,特别是来自同样信息源时对相关联盟法规有较高不符合率的,应授权加大官方控制力度。比如将来自中国的芸苔(西兰花)列入清单。  完整的清单可以在法规(EU) No 618/2013的附件1中找到。不仅是官方控制频率的加强,还有控制频率的下降的修订都在附件中列明。
  • 欧盟委员会拟议修订食品和饲料法规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提案,建议修改现行所有官方控制的规管食品和农业行业的立法。该计划可能影响到所有涉及生产、制造、供应和监管食品、饲料、活体动物、植物和植物繁殖材料的机构。  欧委会的目标是确保在整个食品和农业领域形成一个更为一致的官方控制方法,如检验和批准。该变化也是为了支持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建立一个更为可持续的和有效控制的系统。  作为食品行业全英范围项目的一部分,英国食品安全局(FSA)已经向利益相关方展开了意见征询,同时由实施部门收集有关修订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的意见。该措施将使立法从近70部减少至5部。  提案中有重要意义的发展是官方控制资助方式的改变。  目前,资金和收费系统的决策权主要交由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委员会拟议计划,成员国将有望收回官方控制的全部成本。  受强制性收费影响,控制数量将会有大量增加。委员会提案包括费用计算和微型企业强制性豁免的详细措施。微型企业指的是雇员少于10人,年营业额低于200万欧元的企业。  根据本次修订,植物、动物、饲料和食物链的进口程序和管理上的控制将进行简化和统一。  关于政府和地方当局可向企业和公众提供的官方控制的信息水平的法规也已被提出。(转载请注明出处)
  • 欧盟决定延长对日产食品及饲料的核辐射检测
    据德国媒体11月25日消息,欧盟国家代表日前共同决定,将对进口自日本的食品和饲料进行核辐射检测的规则执行到2012年3月底。      报道说,根据目前的检测,来自受到核灾难影响的地区的日本食品或饲料仍然能够检测出放射性物质。今年3月日本东北部地震海啸引发的核灾难后,欧盟方面加强了对日本产食品的检查。
  •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频遭通报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频遭通报 重金属迁移成“罪魁祸首”  根据欧盟食品及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的食品和饲料类产品通报统计,2013年1至5月份,中国地区约有近60批次的食品接触材料被通报,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不锈钢餐厨具、刀具、金属烧烤架、蛋糕模具以及食品处理器、电煎锅等厨房小家电。意大利是各种通报的“重灾区”,通报量占到欧盟通报总批次的70%以上,被通报的原因主要有重金属迁移、初级芳香胺迁移、甲醛迁移以及过高的迁移总量,其中金属制品中的铬、镍、锰、铅等重金属迁移量超标成“罪魁祸首”,占到通报总数的80%以上。  据统计,2013年1至5月,宁波地区共检验出口食品接触材料1.37万批次,金额达2.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1.67%和27.81%,其中仅欧盟市场就达3599批,货值4907.07万美元,约占整个宁波地区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输欧食品接触材料频遭通报、退货,不仅给生产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面向欧盟各国发出的预警信息也给中国制造的声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对欧盟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信息了解不够。欧盟地区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繁多且较为复杂,各成员国除了遵守欧盟(EC)No.1935/2004/EC指令以外,部分成员国还有针对本国市场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标准和法令。如意大利的D.M.21/3/73及针对不锈钢制品的n.258法令,德国的LFGB法规,法国的DGCCRF 2004-64等。根据不同的材料、不同的使用条件,不同的出口国,其检测项目、限量指标及测试方法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是企业的原料把关意识不够,检测能力和水平有限。不锈钢制品具有耐腐蚀、易清洁、美观耐用等优点,这是源于其材料是由铁、铬、镍合金掺入其他一些元素制成的,这也就很容易导致不锈钢制品的金属迁移量超标。一些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过于关注品质、外观,对产品的卫生安全项目重视不够,在第三方样品检测的过程中对测试项目和条件的选择也比较盲目,很容易导致在国外严苛的检测条件下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三是一些中小微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薄弱,质量管理水平落后,质量控制能力缺乏。如在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过程中,多采用镀层工艺,但由于镀层的厚度、化学性能及电镀工艺等原因,电镀金属极易超标。此外,焊接、涂层等工序的控制不良也导致了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及过高的总迁移量。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材料尤其是金属制品生产企业:一是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欧盟各国相关法规的条款要求,对欧盟各国的限定项目和限量保持高度关注,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应对国外通报,尽量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是要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在产品检测和原辅材料把关上投入更多的成本和精力,重点把好原料关 三是要控制关键工艺的产品质量,并不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高度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防范,提升自身产品的品质,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
  • 欧盟食品安全局公布2011年食品和饲料中化学污染物数据报告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2012年12月13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公布了2011年欧盟地区食品和饲料中化学污染物的数据报告。  根据(EC)178/2002号法规第23条和第33条的框架,欧盟委员会授权EFSA收集食品饲料中化学污染物持续监测数据。在此基础上,2010年EFSA收集化学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包括尚未纳入EFSA化学物质数据库范围内物质的数据。  EFSA制定了一项协议,旨在规范输入系统的数据,并以三大要素为基础实施EFSA数据管理,即数据收集框架(DCF)、标准样品描述(SSD、EFSA膳食和化学监测单位(DCM)开发的高级数据标准化程序。  该协议的原则在于:  (1)提供数据生成和数据传输标准   (2)促进数据收集过程中该标准的实施和检验   (3)数据存储到EFSA数据库前对其进行验证。  报告显示,天然植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所占的数量最多,这两类数据大约占一半,其余数据主要来源于化学元素及其衍生物、杀虫剂残留、加工污染物以及真菌毒素。  在报告的333种化学物质中,天然植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所占数量最多,因这些污染物通常包含不同的同系物。
  • 赛默飞针对食品与饲料推出符合欧盟要求的二恶英分析串接质谱应用方案
    2015年5月25日,上海——赛默飞近日推出运用串接质谱分析食品与饲料中二恶英的应用方案,帮助相关领域客户完美应对和满足欧盟的二恶英指令要求。二恶英(PCDD/Fs)主要通过垃圾燃烧或作为生产有机氯农药等特定化学物质的副产物而产生。二恶英可进入食物链并会长期存留及富集,人类食用受污染食物是二恶英的主要暴露途径。美国环境保护署认定即使仅暴露于背景值水平的二恶英,仍可能使人类罹患癌症。因此,精确检测并定量环境中,尤其是食品和动物饲料中的二恶英至关重要。此前,欧盟立法通过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GC-HRMS)对污染样本中的二恶英进行确证和定量的方法被认为是此类检测的“金标准”。随着近年来气相-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技术(GC-MS/MS)的不断突破,GC-MS/MS 已可实现兼顾高灵敏度和高选择性,上述进展使得GC-MS/MS 成为控制食品和饲料中二恶英最高含量水平的又一有力工具。本文实验中应用Thermo ScientificTM TSQ 8000 Evo 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产品详情:www.thermoscientific.cn/product/tsq-8000-evo-triple-quadrupole-gc-msms.html)搭配Thermo ScientificTM TRACETM 1310气相色谱仪(产品详情:www.thermoscientific.cn/product/trace-1310-gas-chromatograph.html)完成标准样品和基质样品中二恶英的检测分析,进样采用Thermo ScientificTM TriPlusTM RSH 自动进样器,并通过Thermo ScientificTM Trace GOLD TG-5SilMS 毛细管柱(60 m×0.25 mm I.D.×0.25μm film)实现化合物分离。本文比较了TSQ 8000 Evo GC-MS/MS 与GC-HRMS 测试相同食品、饲料提取物的测试结果。同时,采用标准溶液及食品、饲料样本来评估TSQ 8000 Evo 仪器性能(详情请见下表)。本次实验结果充分表明TSQ 8000 Evo GC-MS/MS 完全符合欧盟法规对于二恶英在食品和饲料中的检测和确证要求。 相关应用方案下载链接:http://www.thermoscientific.com/content/dam/tfs/Country%20Specific%20Assets/zh-ch/CMD/MS/GCMS/documents/Triple-Quadrupole-GC-MSMS-Meets-European-Commission-PCDDFs-Performance-Criteria-in-Food-Feed-Samples.pdf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 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50,000名员工。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首要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 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37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欧盟就进口食品和饲料中的微量转基因植物成分的安全性评估发布指南
    p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2017年11月20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进口食品和饲料中的微量转基因植物成分的安全性评估发布了指南文件。/pp  欧盟食品安全局指出,微量是指转基因植物成分在配料中的比例不超过0.9%。本次指南文件有助申请人按照(EU)No 503/2013附件II的要求,开展食品和饲料中转基因植物成分的安全评估。br//pp  部分原文报道如下:br//pp  This document provides guidance for the risk assessment under Regulation (EC) No 1829/2003 of the unintended, adventitious or technically unavoidable presence in food and feed of low level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plant material intended for markets other than in the European unio. In this context, the presence at low level is defined to be maximum 0.9%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plant material per ingredient. This guidance is intended to assist applicants by indicating which scientific requirements of Annex II of Regulation (EU) No 503/2013 are considered necessary for the risk assessment of the presence at low levels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plant material in food and feed.br//ppbr/br//p
  • 欧盟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法规
    2009年5月3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关于“活性和智能”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C) No. 450/2009)。根据该法规,欧洲食品安全局将评估活性和智能物质,并批准其用途。  活性材料和物品通过故意释放活性物质,改善包装食品的性能和延长保质期等 智能包装系统提供微生物污染预警等食品状况的信息,而并不向食品中释放物质。这一法规的通过需要确定这些材料的安全性和制造商对包装容器加贴标签的义务,以确保信息在供应链传递。  该法规将在公布后20天(2009年6月19日)生效。  详细内容见委员会法规:(EC) NO.450/2009)
  • 欧盟廉价快速食品毒素检测技术研制成功
    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是食品和饮料中最常发生的毒素之一,主要抑制免疫系统,可对人体和动物引发多种形式的癌症,被欧盟列为&ldquo 健康风险&rdquo 毒素。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提供110万欧元资助,总研发投入140万欧元,由意大利Automation srl实验室领导的,欧盟5个成员国意大利、克罗地亚、德国、挪威和葡萄牙科研机构与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参与的欧洲OTASENS研发团队,经过2年时间的联合攻关,成功研制出一款廉价快速、环境友好型赭曲霉毒素A检测技术及装置。分别在餐馆、酒窖、啤酒厂、农场和超市的检测应用中,得到广泛验证。  OTASENS研发团队研制的食品毒素快速检测技术,关键突破点在于光电感应技术同微电子专家芯片技术的有机结合。同传统的过电流检测系统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装置几乎不使用化学溶剂,因此可赋予环境友好型标示 其次,装置小巧轻便,重量不超过1公斤,完整的检测装置系统成本低于2000欧元 第三,装置可直接连接笔记本电脑,操作简便,无需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相对传统技术检测分析结果,至少可节省50%以上的时间。  OTASENS研发团队2年期间的研发创新活动,已申请5项发明和新颖性专利。目前,参与研发团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合作伙伴,正在进行预商业化的技术产品开发,希望将新产品尽快应用于食品、饮料和饲料相关行业。
  • 欧盟批准非反刍动物蛋白产品(PAP)用作鱼饲料
    2月14日欧盟理事会(EC)宣布,在英国食品安全局的建议下,欧盟理事会已批准猪、禽类蛋白可用作鱼饲料。官方解释,从2013年6月1日起,来自单胃动物(只有一个胃的各种动物)的蛋白粉,可以用作鱼及其他水生养殖动物饲料。上述措施将在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项措施还对记录追溯、检测等非反刍动物蛋白产品的使用条件作了规定。预计2014年前,欧盟理事会不会批准禽类蛋白产品用作猪饲料,以及猪蛋白产品用作禽类饲料。有关禁止动物蛋白用作牛饲料,和禁止同种动物的蛋白产品用作同种动物饲料的规定仍然维持不变。
  • 欧盟食品业要求欧委会批准进口食品含痕量转基因成分
    路透社报道,继6月欧盟批准转基因饲料进口之后,近日欧盟食品与饮料行业要求欧委会批准进口食品含痕量转基因成分。  6月份欧盟投票通过了进口饲料可以含不高于0.1%的转基因成分,这可以避免2009年美国大豆产品因含有微量的转基因成分而被拒绝入境欧盟的状况再次发生。  欧盟食品与饮料协会表示,6月份通过的进口转基因饲料法规是欧盟批准转基因商品征途中迈出的第一步,那么下一步亟需将批准范围扩大至食品。  由于全球化食品供应链复杂而庞大,供应商很难保证其出口商品不会含有少量转基因成分。  据了解,目前欧盟对转基因食品进口的认证过程长达2年,远远超过商品出口国的认证时间。  这是第一次欧盟食品饮料行业联合起来竭力要求欧盟政府批准转基因食品的进口。2010年对欧盟委员会的调查中,57%的委员反对转进口基因食品。
  • 欧盟紧急管制中国米制品转基因成分
    6月14日,欧盟发布2013/287/EU决议,修改2011/884/EU号决议,就我国输欧盟米制品中的转基因大米成分出台紧急措施。此次修订将决议的适用范围调整扩大到未去壳米、糙米、米粉、大米淀粉等27大类产品,欧盟成员国还会对名单以外可能含有大米或用大米制成的食品随机开展检查。对中国输欧不能提交转基因成分分析报告和由国家质检总局(AQSIQ)签发卫生证书的货物,欧盟将采取退货和销毁处理措施,对已提交转基因成分分析报告和卫生证书的货物,欧盟将逐批开展转基因检测分析。  2011年12月,欧盟首次发布专门针对中国米制品转基因成分的2011/884/EU决议,自该决议实施后,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共通报了56批来自中国的含转基因成分的米制品。欧盟认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的转基因食品和饲料进入欧盟市场,应继续实施针对中国米制品的紧急措施。因此欧盟又一次针对中国米制品的出台的紧急措施,新修订后的法规对中国米制品采取的措施更加严苛,中国将面临欧盟对米产品实施的史上最为严格的入境检查。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输欧盟米制品企业,应立即开展对欧盟发布的米制品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和进口商及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同时,出口企业要加强输欧米制品的质量安全建设,杜绝使用含转基因成分的原料,尽量避免商品由此被欧盟成员国拒绝入境等情况,以免带来经济损失。
  • 欧盟批准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5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No445/2013号条例,批准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添加于饲料时,分属的添加剂类型为“营养添加剂”,功能组为“微量元素化合物”,需保证硒元素在12%含水量的饲料成品中的含量不超过0.5mg/kg,有机硒不超过0.2mg/kg。  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饲料添加剂时,可作为蛋氨酸营养补充剂,促进动物生长发育。但该物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在使用该产品后,必须用水冲净皮肤。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来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二是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大检测力度,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欧盟标准。三是推进生产工序升级和优化,并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分析关键控制点并予以重点关注,确保其含量符合法规要求,避免退运或召回。
  •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需高度关注新法规
    2011年12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EU) No 1282/2011号法规,修订了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的(EU)No 10/2011号法规。新法规指出,对于2012年1月之前符合现有法规获准上市销售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而言,如果不符合该项最新法规规定,仍可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上市销售,相关库存产品可以售完为止。该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20天后生效。2012年1月25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又发表了食品接触塑料制品的新法规的细节说明,即塑料实施措施,对法规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须引起高度关注的是在新法规中,三聚氰胺的特定迁移限量(Specific migration limit, SML)由原来的30mg/kg减少到2.5mg/kg。此外,根据EFSA的意见,2,4-双(2,4-二甲基苯基)- 6-(2-羟基-4-正辛氧基苯基)- 1,3,5-三嗪的SML由0.05mg/kg修订为5mg/kg N-甲基吡咯烷酮的SML设定为60 mg/kg。此外,法规还修改了部分欧盟清单中已授权物质的限制和规范。  食品接触类塑料制品是宁波地区重要的出口消费产品。据统计,2011年宁波地区检验检疫出口食品用包装容器、食品用具已突破2.2万批,货值突破3.96亿美元,其中塑料制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欧盟地区为重要的出口市场。近年来,欧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条例,不断提高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门槛,面对日趋严厉的贸易壁垒和管控要求,国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在产品检测和原辅材料把关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成本。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一是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法规的相关条款要求,对欧盟法规的限定项目和限量保持高度敏感,提高风险意识,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是要规范管理,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尤其是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密胺塑料)为原辅料的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新法规中对三聚氰胺可迁移限量从严要求的限制,警惕由此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要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防范,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品质,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
  • 欧盟食品安全局公布样品描述标准指南文件
    2010年1月29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公布了食品和饲料“样品描述标准”,其中详细说明了在残留监控和控制计划中(样品描述、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食品和饲料样品以及其化学污染物和残留水平分析结果的数据组成和结构。样品描述标准包括一系列标准化的数据单元(描述样品和分析结果属性的条目,如来源国名称、产品名称、分析方法、检测限和结果等)、监控术语和提高数据准确性的确证准则。数据提供者和数据整理者可以使用这些标准来精确描述所分析的样品,从而有助于评估工作。  数据收集科技工作组(TWG-DC)受欧盟食品安全局的委托收集和分析食品、饲料和水中有害的或有益的化学物质测量数据,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尽可能全面的样品数据描述方式来促进其应用于食品和饲料中的安全性评估工作。TWG-DC认为一个标准的样品描述方式是支持欧盟和各成员国之间数据传输协调的第一步(包括定义变量和术语、一个标准的数据传送模板和机制)。其最关键的完成实施此标准的要素就是建立一套维护和评估规划。
  • 欧盟一年19次通报中国大米制品含非法转基因
    专家认为,不排除利用技术规范进行贸易保护的嫌疑  尽管中国政府从未允许在境内主食作物领域进行转基因商业种植,但在中国出口欧盟的大米制品中,“非法转基因”却被屡次查获。  6月6日,欧盟发出《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通报》(下称“预警通报”),称在输欧大米制品中检出“非法转基因”。而自2012年开始,欧盟已经19次通过预警通报指出从中国进口的食品中检出非法转基因。  尽管转基因水稻在国内尚未批准商业化种植,但农业转基因技术专家表示“确有转基因水稻种子流出种植”,只是传播面积一直没有明确数据。而农业部虽然每年都会检查转基因生物的研究、管理和安全情况,但却从未公布过。  19次查获非法转基因  根据欧盟食品和饲料委员会每周发布的预警通报,今年以来,中国输欧米制品已经有19次被查出含有转基因成分,其中一次标明是含有Bt63抗虫基因,其余未标明是何种基因。所涉及到的产品品种为米线、米粉制品。此外其他食品,如饼干、芝麻汤圆等,也数次被检出含有转基因成分。  实际上,自2006年起,含有Bt63转基因的中国米制品就出现在欧盟的预警系统中。2011年,因频频出现在预警通报上,加之当年欧盟委员会食品与兽医事务处访华代表团关于中国大米受转基因污染影响的报告,去年底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中国出口大米制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采取紧急措施的决定》。  根据这个决定,欧盟27国对中国25种米制品采取强制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采取退货和销毁处理措施。据了解,欧盟最新的管控系统能够检测出大米产品中的26种转基因物质,欧盟要求中国官方必须在向欧盟出口前批批提交米制品的检验报告,表明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而且,欧盟成员国还要加强抽样和检测的频率,使抽样和检测覆盖所有中国进口的米制品。这被称为中国米制品史上最为严苛的入境检查。  “按照欧盟的规定,如果人用食品或者动物饲料含有0.9%以上的已被欧盟批准的转基因物质的农作物,产品标签必须标注。”中央民族大学(微博)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薛达元解释,所谓0.9%,如果一块饼干所用主要原料是面粉,但同时也用了米粉,若米粉中含有的转基因大米达到米粉的0.9%,即需要标注。  2010年,绿色和平(微博)调查显示,中国境内已经有非法销售的转基因大米和在米粉等食品中发现转基因成分。对于今次欧盟的预警通报,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认为,这有可能说明国内现在仍有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或者是前几年收获的转基因大米刚刚进入流通渠道。  而在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下称“转安委”)专家黄大昉和中国农业大学(微博)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看来,如此多的预警通报未免有利用技术规范进行贸易博弈的嫌疑。罗云波曾是第一届转安委专家组成员。  各执一词  迄今为止,在WTO框架下,关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欧盟和美国各执一词。  欧盟要求进口的转基因农产品必须强制性加贴标签,而美国反对,认为这是利用技术壁垒进行贸易歧视。中国亦要求出口到中国的转基因农产品须预先取得安全证书和批准方可进口。  但这些米制品在中国和欧盟都无法贴上转基因的标签,因为中国农业部虽然在2009年为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系颁发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而欧盟亦未批准Bt63基因在其区域内为合法物质。  记者就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非法转基因预警通报致函农业部,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复。欧盟方面表示将尽快回复,但需要时间。  尽管官方没有明言,但转基因技术专家表示,试验中难免有种子流出,收获后的大米常常混入普通大米进入流通渠道,这都是因为“监管太难”。  “我们转基因试验的每一个步骤,都是要上报的,只有经过农业部批准才能做。”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植物基因研究中心教授林拥军表示,试验的每个环节都是严格按照2001年开始实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来进行的。  在转基因监管方面,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源头管理”:包括研发单位管理、种子审定时的转基因检测、种子经营企业培训与监管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转基因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据了解,转基因植物品种在培育出来后,需要经过安全性评价阶段,才能获得安全证书。  安全性评价阶段包括实验室、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四个阶段。  “实验室阶段,包括在温室内的阶段,范围可以控制。”黄大昉表示。  而中间试验阶段,据林拥军介绍,试验田一般选择在农场里面,或者农科所里面,田地处于完全封闭状态。  林拥军表示自己实验室的试验田四周有2米深2米宽的“护城河”,以及3米高的围墙。“在早期试验和中试阶段,管理是很严格的。因为安全性试验刚刚起步,对早期材料要求也很严格。”  但环境释放阶段就要求到不同的水稻产区检验植物是否适应不同的气候和生态条件,“这就要和农民合作了。”黄大昉表示。  下一步,“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转基因试验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生产型试验要求至少3个点种植,一个点面积超过45亩,这个时候管理不可能像中试那么严格。”林拥军表示,如果再像中试那样做成碉堡,成本就太高了。  按照规定,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产生的试验结果(即收获的水稻)应该统一回收处理,“但是不排除农民看到这种水稻不用农药、节约人工,就私自留藏。”黄大 表示,在这个过程中,有时也会有种子公司介入私自育种,“这让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并介绍,在中国研究实验抗虫棉时,就有这种情况,当时农民“非抗虫棉不买” 。  而薛达元表示,《条例》虽然规定了种植面积,但在实际操作中,科研人员几乎都扩大了种植面积,达到几百亩甚至上千亩,这就使得管理更加困难。  除了被动流失,一些科研人员也创造机会造成转基因水稻种子的“主动流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转基因科研人员表示,确实有些科研人员未经申报就擅自进行试验。  此前,绿色和平组织调查显示,早在2005年,湖北多个地方的种子市场、农技站和种子站就在非法售卖当时尚未通过安全审评的转基因水稻。2010年,该组织的调查发现湖北和湖南等地仍旧存在违法转基因稻种的销售。第三方的检测结果显示,这些转基因稻种的品系为Bt63,正是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团队获得安全证书的品种。  而对于去年有媒体报道的农业部联合环保部、卫生部等进行的中国第一次大规模调研转基因生物安全,该研究人员称并不知情,同时表示“每年农业部都会组织专家和地方管理部门检查转基因研究进展和生物安全性情况,研究进展和安全管理的检查结果我们都是清楚的,但是不一定要公布。至于非法试验,惩罚措施通常是内部进行罚款和通报批评。一定范围内吸取教训惩罚不当行为就够了,没有必要大肆宣传,毕竟没有像三聚氰胺和瘦肉精那样造成实际的安全问题。”  在黄大昉看来,农业问题比较复杂,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同时中国有8700家左右种子公司,数量多,小而散。“经营者过多,环节过多,往往会有漏洞。”  “尽管已经有了安全证书,但是还没有进行品种评审和商业化许可,种植转基因水稻在中国还是违法的。”黄大昉表示,还是应该依法依规办事,这就需要加强监管,研究单位做试验一定要按规定办理,而经营水稻种子的公司也要对自己的产品严格把关。  但农业部现在显然更忙于转基因的宣传活动。在其主办的“转基因权威关注”网站上,宣传活动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描述非常正面:转基因前景广阔、技术优势明显、转基因作物已大面积应用、转基因食品“人吃了没事”以及通过国家安全审定的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与非转基因作物同样安全。今年4月,农业部还专门组织了转基因知识媒体培训班,随后《科技日报》、中国网等主流媒体频频发文,正面宣传转基因农产品。  黄大昉表示,农业部做了很多工作,只是没有说。但至少在目前看来,作为监管者的农业部和转基因农作物的研发者,都没能控制转基因农作物的非法蔓延。(中国经营报)
  • 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通报2011年第38周(9.17-9.23)
    本周RAPEX预警通报共涉及36例产品,通报产品主要为服装,占所有通报的30.56%。  本周中国产品通报量最高,共计23例,占全部通报的63.89%。  注意:本期儿童玩具通报都是因为玩具中含有超过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包括DEHP、DBP、BBP、DINP、DIDP、DNOP)。产品通报类型表 产品类型/期服装汽车配件玩具化妆品电子设备其它第38期2例8例11例3例4例1例 危险类型表危险类型/期人身伤害化学风险着火危险触电危险烧伤危险呛噎危险第38期6例13例4例3例1例2例 中国通报情况详表(9例违反REACH法规)通报国通报产品通报原因实施措施1.西班牙 类型:玩具产品:警察套装品牌:Color Baby来源:中国 呛噎危险该产品存在呛噎危险是因为含有口哨,很容易就可被儿童吞食。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71。 当局责令撤柜2.西班牙 类型:玩具 产品:面具 品牌:Clown来源:中国烧伤危险该产品遇到火焰会有烧伤的危险是因为:1. 移开火焰后,面具可持续燃烧超过2秒2. 针对头巾,火焰蔓延速度超过10mm/s不符合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71。当局责令撤柜3.丹麦 类型:服装及配饰产品:女式衬衫品牌:InWear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拉链贴含有可释放的偶氮对氨基偶氮苯130mg/kg,不符合REACH法规。主动撤柜5.拉脱维亚类型:玩具 产品:充气玩具 品牌:TOI-TOYS来源:中国 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绿色底部聚合物材料中含有0.27%的DNOP,6.1%的DEHP,0.09%的DINP;绿色透明聚合物材料中含有13.1%的DEHP。不符合REACH法规。 主动撤柜并停止销售;当局责令禁止销售,召回并销毁剩余产品6.罗马尼亚 类型:电子设备产品:电热水器品牌:RJE来源:中国触电危险该产品存在触电危险是因为;1. 插头由2部分组成,但是因为没有合适固定,导致水可能进入到里面;2. 电源线由2根低于规格且没有效果绝缘的电线组成;3. 没有接地。不符合LVD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 60335。 当局责令撤柜7. 芬兰类型:玩具产品:塑料动物像品牌:Dausini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含有3.6%的DEHP,此外包装袋上的苯酚和镉也超标了。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8.芬兰类型:玩具 产品:塑料动物像品牌:Funny Toys Animals, World of Nature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含有6.9%的DEHP,此外,产品含有DINP和超过限量的苯酚。此外包装袋中含有330mg/kg的镉,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9.芬兰类型:玩具产品:玩偶和配件套装品牌:未知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玩偶的脸上含有28%的DEHP,听诊器含有22%的DBP。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10.芬兰 类型:玩具 产品:玩偶和配件套装品牌:Funny Toys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玩偶脸部含有31%的DEHP、 DBP和DINP,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16.芬兰 类型:玩具 产品:玩具及配件套装品牌:Unique, Special Style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玩偶脸部含有30%的DEHP,此外脚步含有DBP和DINP。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17.芬兰 类型:玩具 产品:玩具及配件套装品牌:Sikaly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玩偶脸部含有34%的DEHP,此外玩具的鞋子含有DBP。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18.芬兰 类型:玩具 产品:玩具及配件套装品牌:Hui Xin Rong来源:中国化学危险该产品存在化学危险是因为玩偶脸部含有25%的DEHP和3.6%的DINP,小马含有23%的DEHP。不符合REACH法规。海关拒绝进口23.芬兰 类型:照明设备产品:照明灯品牌:Merox来源:中国烧伤危险该产品存在烧伤的危险是因为:1. 电灯泡旁边的支架表面温度高达188℃,而允许的最高温度为90℃。2. 靠近反射镜的内部电线温度有365℃,而允许的最高温度是180℃。不符合LVD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 60598。当局责令召回26.芬兰类型:电子设备 产品:延长导线品牌:Elexi来源:中国触电危险当从独立插座上拔下来时,靠近设备这边的整个插座可能送掉,暴露带电部位。不符合LVD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当局责令召回
  • 欧盟食品安全神话破灭 全球食品安全面临挑战
    食品法律制度遭质疑" src="http://i1.sinaimg.cn/dy/cr/2011/0627/2614242566.jpg" width=300食品法律制度遭质疑  食品安全问题近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尤其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更是令人们唏嘘不已。毒黄瓜、毒豆芽居然让欧盟餐桌变得“肮脏不堪”,这大概令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官员倍感意外。忆及过去二十年出现在欧洲的“疯牛病”、“口蹄疫”、“二噁英”、“李斯特杆菌”、“沙门氏菌”, 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丑闻戳破了欧盟食品安全神话,欧盟食品法制制度再次受到质疑。   欧盟号称拥有“天下第一”的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如果回溯到几年前,“疯牛病”、“口蹄疫”、“二噁英”、“李斯特杆菌”、“沙门氏菌”等热词就会跳到眼前。欧盟食品法律制度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就眼前的“毒豆芽风波”来看,德国政府广受诟病。就在德国方面迟迟不能确定病源的时候,欧洲其他国家提高了批评德国的声音,认为它应对疫情的反应太官僚,而且各地区、各级别部门缺乏协调,以至于延误了追踪病源的时间。由于德国一度错报了病源,让欧洲的农民直呼“伤不起”,白白浪费了许多无辜的蔬菜。比利时农业部长拉鲁尔6月7日在卢森堡参与讨论受影响欧洲农民补贴方案时说,她真搞不清楚到底德国方面谁在对这件事情负总责。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德国大肠杆菌疫情的肆虐,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德国政府必须担负主要的责任。首先,德国政府的监管疏忽造成疫情的产生 其次,德国政府效率低下造成疫情肆虐 最后,德国政府的推卸责任和不断猜测,给不少国家和菜农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据悉,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病源菌的快速检测能力,预防大规模食物中毒的暴发,1996年,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建立了PulseNet网络实验室,将沙门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李斯特菌等常见致病菌的基因图谱和标准检测方法放到PulseNet平台,美国州立和市立的公共卫生实验室只要加入该平台,就可以随时进入PulseNet数据库,将可疑菌的检测结果与电子数据库中致病菌基因图谱进行比对,及时快速地识别致病菌,以便进一步展开调查和控制。  一些德国法律制定者和健康专家也呼吁,此次疫情过后,不光是德国,欧洲其他国家都应该建立类似美国这样的应急系统。  持续了一个月的疫情得不到控制,让一些人怀疑欧洲在应对食品危机方面缺乏专业性。有国外专家指出,一个小小的“毒豆苗”就把整个欧洲搅得天翻地覆,造成果蔬业瘫痪,这说明欧盟对这类突发性疫情的判断和处理不够专业,最后的结果是,让无辜者承受后果,让恐慌无从控制。  就此,业内人士建议政府应提高工作效率,以应对现在各种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以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国际商报)  全球食品安全监控难度增大  食品安全事件的集中爆发,一定程度上引发全球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食品安全的恐慌,也严重挫伤了当地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全球食品安全问题多发不仅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也给各国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一是监控难度增大。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国家产业分工,食品供应链分布更加广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难以及时有效清查和处理。美国从约150个国家进口食品 ,但仅能检测不足1% 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花费近一个月时间才确认感染源。另外,新型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品层出不穷,各国难以及时出台新的监管规定加以规范。资料显示,台湾市面可买到10万余种化学品,但仅有271种被列为有毒,其余大量化学品有可能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容易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加剧经济困境。食品安全危机使一些国家的经济雪上加霜。预计日本食品 出口下滑趋势持续数月 西班牙因黄瓜被误判为感染源,农业每周损失2.25亿欧元 德国、荷兰等国家的蔬菜滞销,农民损失惨重 台湾饮料市场预计损失150亿元新台币(约合40亿元人民币),全年下降达30%,为历史之最。  三是引发贸易摩擦。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暂停进口部分日本食品,其他国家也加强了对日本食品放射性物质的监测。台湾塑化剂食品污染事物发生后,各国纷纷对台湾制造的产品亮起红灯。  四是导致相互指责。欧盟指责俄罗斯封杀欧盟蔬菜的行为违反了WTO规则,而俄罗斯则要求欧盟重新审议食品流通监管机制。德国和西班牙为此大打口水仗,西班牙还向德国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并称可能起诉将黄瓜定为感染源的德国汉堡当局。  五是民众心理更加脆弱。食品安全问题加重了各国民众的恐慌心里,有的媒体甚至抛出“农业恐怖主义”论,更使民众成为惊弓之鸟。德国媒体称,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或为蓄意攻击,系恐怖分子和“流氓组织”将致命细菌注入食品所致。美国媒体披露,基地组织正寻找致命生物武器,以攻击西方国家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中国经济网)  发达国家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其实,在食品安全领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欧盟各国还有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个层面。三级监管机构大多聘请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和食品科研专家等,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美国联邦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方式,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务实行从上到下的“一揽子”管理。这种管理方式避免了各个环节之间的脱漏或重复,防止因管理缺位导致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到整个食品行业。  在德国,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对食品企业的检查有上百万次,抽取样本40万个以上,检验内容包括样本成分、病菌类型及数量等,检验项目通常达上百种。为了保证检测的有效性,德国很重视事前不通知的突击检查,对重要食品企业的突击检查尤其频繁。  在澳大利亚,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食品局的官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会经常在超市中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问题时往往会现场做出处罚决定,并将商家违规和处罚情况通过食品局网站和新闻媒体广泛发布,以儆效尤。  可追溯管理模式与食品召回制度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食品召回制度即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该制度力图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引入召回制度的国家。食品召回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 另一种是监管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强制要求企业召回食品。  要建立完善的召回制度,食品的追溯机制必不可少。德、法、日是这方面的典范。  2005年以后,德国每个食品包装上都标有号码或生产日期,监督机构能够据此判断产品所属批次,以便监督。以鸡蛋为例,德国超市销售的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数字,如2-DE-0356352。其中第一个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代表母鸡为圈养 “DE”表示德国出产 第三部分数字则代表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舍或鸡笼的编号。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有关方面可以根据这些编码迅速追查到问题的源头。  正是借助这样的检测和追溯机制,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口恶英污染后,很快确定了肇事企业,并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由此避免了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更大损害。  其实,欧盟范围内各国都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日本也对所有农产品实施可追溯管理模式。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农协)下属的各地农户,必须记录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供消费者查询。  农产品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食品供货链上的所有企业会陆续加入原材料、添加剂等信息,并有义务保管这些信息3年。在零售店里,每种产品都必须醒目地标出“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在店内的查询终端输入这个号码,查询到有关这一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信息。  在可追溯管理模式中,农产品生产者向食品生产厂家供货前要签订合同,承诺提供的农产品信息完全属实,并受法律保护和约束。如果厂家发现原料有问题,就可以追究生产者的责任。以此类推,经销商也可以追究厂家的责任。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比如遗漏了对过敏源的标记,企业就必须回收特定批号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还要向消费者道歉。  东京农业大学客座教授中村靖彦说,企业在第一时间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是一种良性的自我保护行为,会因信息公开而赢得消费者信任。相反,企业如果忽视这个责任,出现问题后经媒体曝光,几乎就宣告了企业的破产。  法律惩戒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进入20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大公司和大企业蓬勃兴起,各种不合格的产品导致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案件也频繁发生,食品企业亦如此。与消费者相比,侵权企业非常强势,补偿性赔偿难以遏制其为逐利而制造和销售不合格甚至危险产品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惩罚性赔偿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对生产和销售危险产品的企业日益发挥出威慑作用。  德国在处理2010年底二口恶英污染事件中临时关闭的农场数量约占全国农场总数的百分之一。检察部门表示要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明镜》周刊网站报道称,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初级产业部长卡特里娜 霍奇金森透露,沃尔沃斯超市的一家分店把美国产的柠檬标注为澳大利亚产,因此被罚1540澳元(1澳元约合1.08美元),而科尔斯的一家分店在展销一些产自以色列的西柚时未标明产地,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因此被罚880澳元。霍奇金森说,鉴于是初犯,监管人员对两家开出的罚单数额不大。但是,如果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按照相关法令,这两家企业可能面临最多27.5万澳元的罚金。  严厉的惩罚性赔偿会使公众感受到法律对某种侵权行为的强烈否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一些受害人勇敢提起诉讼揭露不法行为,并使食品企业感受到这种强大威慑而心有所忌,不敢恣意妄为,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 欧盟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草案
    欧盟发布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草案,该拟定法规是一项第(EC)1935/2004号法规框架内的专项措施,它规定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主要原则和程序。该专项法规将欧盟塑料制品协调框架合并为一个法规。当前这些法规分列在6条指令和8个修改案内,包括塑料基本法规、批准物质名单及塑料迁移测试法规。  此外,它将明确源自(EC)1935/2004号法规有关纳米材料只有经事先批准后才可使用的解释。本法规还批准使用21中新物质。  附件:欧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草案”详细内容
  • 欧盟更新罐装宠物食品中的三聚氰胺最大使用量
    欧盟于2013年2月6日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欧盟委员会第107/2013号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 No 2002/32/EC法规附件一有关罐装宠物食品中三聚氰胺(melamine)的最大使用量。  据悉,2007年和2008年曾发生宠物食品三聚氰胺污染危机,进一步的研究为法规的修订提供了新的信息。  新的研究表明,装宠物食品的罐头的涂层中的三聚氰胺可迁移到宠物食品中。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有关食品和饲料中三聚氰胺使用的科学意见,对相同涂层的罐装食品中三聚氰胺的特定迁移限值(SML)设定为2.5毫克/千克。该值根据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的有关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产品经由欧盟(EU)第1282/2011号法规修订的第10/2011号法规建立,而现在已扩展至罐头宠物食品。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此前已经对出售饲料和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建立了最大使用量,而2002/32/EC指令中建立的最大使用量则针对湿度为12%的饲料。  最近提供的信息表明,在湿度为12%的宠物罐头食品中三聚氰胺迁移量高于2.5毫克/千克,而在其它湿度的宠物食品中从罐头涂层迁移至湿宠物食品的三聚氰胺迁移量则低于2.5毫克/千克。根据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将供销售的罐装宠物食品中的三聚氰胺最大使用量设定为2.5毫克/千克是合适的,符合法典委员会有关罐装食品的可预见性。
  • 牛肉中检测出马肉 欧盟对牛肉食品进行DNA检测
    欧洲冷冻食品加工和供应商芬德斯公司8日宣布在瑞典召回多款冷冻牛肉类食品,因其中检测出高含量马肉,瑞典成为又一受这场“挂牛肉卖马肉”丑闻波及的欧洲国家。  牛肉包括100%马肉  英国、爱尔兰、波兰和法国已经陷入这场食品风波,多家企业这几天召回数以百万计“牛肉”汉堡。  芬德斯公司发言人亨里克尼贝里8日告诉美联社记者,从瑞典召回大约两万份肉酱千层面。这家企业先前宣布分别从英国和法国召回大量同类产品,原因是其中“牛肉”成分中60%到100%为马肉。  或触发“严重公共忧虑”  英国阿尔迪(Aldi)公司8日确认,在两款冷冻牛肉食品中检测出马肉,含量为30%到100%。这两家企业确认,问题产品原材料供应商为法国可米吉尔(Comigel)公司。这家法国供应商说,问题肉来自罗马尼亚一家屠宰场,经由另一家法国企业加工。  食品安全专家和供应商说,牛肉食品中掺杂马肉基本上不构成健康风险,但让一些消费者产生不良食用感受,同时涉及商品标签有误。  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8日说,这件事“完全不能接受……让人非常震惊”,触发“严重公共忧虑”,因为“大家本以为吃牛肉,却发现其实是马肉,会非常愤怒”。多名英国官员说,警方已经介入这场风波,怀疑涉及犯罪行为。  新闻进展:欧盟批准立即对牛肉食品进行DNA检测  中新社布鲁塞尔2月15日电 欧盟委员会2月15日在此间批准了欧盟卫生和消费者事务委员托尼奥博格提交的申请,将立即在欧盟范围内对牛肉食品进行DNA检测,以安抚消费者并防止“马肉风波”进一步扩散。  根据欧盟宣布的计划,将在欧盟范围内进行2250件样本的检测,每个成员国会有10至150个不等的样本检测,检测的样本主要来源自零售业。欧盟会承担首月检测费的75%。  欧盟还决定检测马肉中的苯基丁氮酮成分残余,计划每50吨马肉进行一个样本的检测,并要求每个欧盟成员国至少进行五份样本检测。  英法两国日前在马尸中发现了止痛类药物苯基丁氮酮成分,虽然两国检验机构都强调此事与“马肉风波”并无牵连,但依旧引起了欧洲民众的高度关注。资料显示,苯基丁氮酮可用于治疗强制性脊柱炎等疾病,可能会引起一些患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不良反应,国际上对其进入食物链有严格限制。  欧盟卫生和消费者事务委员托尼奥博格对相关申请迅速得到批准感到欣慰。他说:“我要求他们继续保持现有的状态,以期尽快给民众一个明确的回复,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托尼奥博格表示:“消费者希望欧盟、各国政府以及相关各方能够让他们安心,尤其是确保他们餐盘中食物的安全。”  据悉,DNA检测结果将在4月15日前后报告至欧盟相关机构。欧盟食品快速预警系统会在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发布相关信息。  英国和爱尔兰上月中旬发现在部分超市出售的牛肉汉堡包中掺杂了马肉和其他肉类,在被检查的27种汉堡中,10种被发现含有马肉,23种含有猪肉。目前,马肉风波已蔓延至欧洲12国,挪威和奥地利的市场最近也发现了“挂牛头卖马肉”的情况。
  • 欧盟将对中国餐具加严进口检验
    欧盟食品安全及动物健康常任委员会(SCoFCAH)25日投票通过了一项立法提案,将加强对自中国进口的、由聚酰胺(polyamide)和三聚酰胺(melamin)制成的塑料餐具的检验,并将于2011年7月起实施。届时,欧盟将对来自中国所有批次的的塑料餐具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并抽取10%进行实验室分析。欧盟官员称,近年来欧盟《食品及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多次通报上述中国产品的不合格情况,欧盟食品与兽医办公室派专家赴中国实地考察时也发现控制体系存在明显缺陷,因此决定将对上述中国产品加强检验。
  • 美国、欧盟、日本食品包装材料要求大对比
    食品伙伴网在日常为客户提供各国食品进出口业务支持时,通过自身积累的大量经验,发现各国食品行业细分领域均或多或少的有些差异。由此,食品伙伴网推出了“聚焦看世界”系列文章,通过对比各国对降低疾病风险声称、食品包装材料等的不同要求,为读者全方位、多层面地剖析各国食品行业细分领域的异同,前瞻行业发展方向,助力食品进出口业务蓬勃发展。本期“聚焦看世界”文章聚焦在食品包装材料领域,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例,着眼世界,辨析异同。01 肯定列表制度及否定列表制度目前世界各国的食品包装材料制度主要分为肯定列表制度及否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是指在全盘否定基础上,制定部分可使用物质的清单;否定列表制度是指在全盘肯定基础上,制定部分不可使用物质的清单。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肯定列表制度,且近年部分采用否定列表制度的国家已开始逐渐改用肯定列表制度,如:日本已于2020年正式引入肯定列表制度;韩国、泰国目前正在讨论引入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事宜。详情请见下表。其中,在实行肯定列表制度的国家中,其核心监管思路可能也会略有不同。如:美国肯定列表制度的核心监管思路为“只要使用安全的材料及制造方法,就可认为该食品包装材料安全”,欧盟肯定列表制度的核心监管思路为“如果使用安全的材料进行制造且材料不会向食品中溶出,则可认为该食品包装材料安全”02 监管及法律法规体系以下以美国等实行肯定列表制度的国家、组织为例,介绍其监管及法律法规体系,探寻国际食品包装材料发展趋势。美国:美国食品包装材料的主管部门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法律法规包括《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FFDCA)、《美国联邦法规》(CFR)、《食品接触通报》(FCN)等。美国将食品包装材料作为间接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其中,可用的物质收录在《美国联邦法规》(CFR)中,未明确规定的物质可依据《食品接触通报》(FCN)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即可使用。欧盟:欧盟食品包装材料的主管部门为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法律法规包括(EC)No 178/2002、(EC)No 1935/2004、(EU)No 10/2011及其指南、(EC) No 2023/2006等。当单体等不在清单中时,需向主管当局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即可使用。另,由于欧盟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包含粘合剂、涂料、印刷油墨等内容,故在使用以上材料时,还应参照欧盟成员国的要求,且各欧盟成员国间相互承认(其中,法律法规最完善的国家为德国)。日本:日本食品包装材料的主管部门为日本厚生劳动省,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等。其中,可用的物质收录在《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物质原则上不可使用。但是,含量在0.01ppm以下且不会向食品迁移的材料、非食品接触材料等的特殊食品包装材料可以使用。另,目前日本正在补充可使用物质名单,预计将于近年发布。以下是食品伙伴网整理的美国、欧盟、日本对比表,以供参考。结语由上可见,各国家由于国情不同,食品包装材料适用的法律法规也略有出入。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肯定列表制度,部分实行否定列表制度的国家也在逐渐向肯定列表制度转变。相对而言,欧美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成熟,日韩各国目前还处于逐步完善阶段,近年可能不断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食品伙伴网今后将继续追踪世界各国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法律法规,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实时保障各食品企业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
  • 欧盟将加强对部分进口食品的安全检测
    据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7月26日报道,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欧盟日前通过新的条例,要求各成员国对巴基斯坦大米等10多种进口食品加强安全检测。  报道称,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最新的预警清单,要求各成员国对自巴基斯坦和印度进口的巴斯玛蒂大米分别按50%和10%的比例抽检产品的致癌性黄曲霉素含量,对自阿根廷、巴西、加纳和印度进口的花生进行黄曲霉素检测;对所有进口辣椒和辣椒粉进行“苏丹红”检测;对自土耳其进口的西红柿、胡椒、小胡瓜和梨,自多米尼加共和国进口的香蕉和甜瓜以及自泰国进口的豆类和茄子进行农药残留物检测。
  • 欧盟频发警告,玩具企业应关注欧盟标准
    近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多款玩具产品频频发出消费者警告。7月27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Weilong”牌水上婴儿座椅发出消费者警告。称该款水上座椅有导致婴儿溺水的危险,不符合欧盟相关标准EN 13138-3。8月3日,该系统对中国产浴室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称一款浴室玩具中含有1.5%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 目前,欧盟委员会正在推行玩具安全宣传运动,目的是提高玩具制造商和零售商对玩具安全规则的认识。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欧玩具生产企业:一要严格按照欧盟标准设计制造产品,切勿盲目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生产;二要实时关注国外法规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作出生产调整,避免出口产品遭退运或召回的贸易风险;三要加强与外部权威实验室的合作,在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中加强原料、小样等成分检测,确保产品达到进口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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