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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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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测机构相关的论坛

  • 国家认监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align=center]国认实联〔2017〕145号[/align][align=center]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食品检验机构[/align][align=center]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align]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食品检验机构: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食品检验工作规范》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国家认监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7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联﹝2017﹞77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食品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底,共计对199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予以通报(见附件),对有关食品检验机构的处理以资质认定发证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相关处理结果将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今后管理和使用食品检验机构的参考。今后将继续加大食品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管理,逐步构建食品检验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我国食品检验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国家认监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4日

  • 药包材生产规范(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目录:附件:1.实施注册管理的药包材产品目录;2.药包材生产申请资料要求;3.药包材进口申请资料要求;4.药包材再注册申请资料要求;5.药包材补充申请资料要求;6.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7.药包材生产洁净室(区)要求。附件1:实施注册管理的药包材产品目录一、输液瓶(袋、膜及配件);二、安瓿;三、药用(注射剂、口服或者外用剂型)瓶(管、盖);四、药用胶塞;五、药用预灌封注射器;六、药用滴眼(鼻、耳)剂瓶(管);七、药用硬片(膜);八、药用铝箔;九、药用软膏管(盒);十、药用喷(气)雾剂泵(阀门、罐、筒);十一、药用干燥剂。附件2:药包材生产申请资料要求一、申报资料目录(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药包材生产情况考核报告。(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出具的三批申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或者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室(区)洁净度检验报告书。(四)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五)申报产品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六)申报产品的配方。(七)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说明。(八)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九)三批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自检报告书。(十)与采用申报产品包装的药品同时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药物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十一)申报产品生产厂区及洁净室(区)平面图。(十二)申报产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废气废水排放、安全消防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取得的有关合格证明。二、申报要求(一)上述第(一)、(二)、(三)项资料,均应当提供原件。(二)上述第(四)项资料,可以提供复印件。(三)上述第(八)项资料,若为新药包材或者企业标准,应当同时提供起草说明。(四)上述第(九)项资料,应当提交距申报日期一年内的检测报告书原件。附件3:药包材进口申请资料要求一、申报资料目录(一)生产者合法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文。(二)申报产品生产厂商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申报的授权文书、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文。中国境内代理机构的工商执照或者申报产品生产厂商常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三)申报产品在国外的生产、销售、应用情况综述及申请在中国注册需特别说明的理由。(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出具的三批申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五)洁净室(区)洁净度检验报告及三批产品自检报告书。(六)申报产品的配方。(七)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说明。(八)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九)与采用申报产品包装的药品共同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药物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十)申报产品生产厂区及洁净室(区)平面图。二、申报要求(一)上述第(一)项资料,申请人应当提交由原产国政府部门批准其从事药包材生产和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当于我国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注册证书等)、公证文件原件。其中:1、凡原产国政府对药包材在本国上市进行专门审批的,必须提供此类批准证明文件。2、凡原产国政府规定无须办理上述专门批准件的,在如实说明后,可免于提供此项资料。(二)上述第(二)项资料,申报产品生产厂商授权中国境内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授权文书、公证文件均需提供原件;中国境内代理机构的工商执照或者申报产品生产厂商常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可以提供复印件。(三)上述第(四)项资料,应当提供原件,可在技术审评工作开始后单独另行提交。(四)上述第(五)项资料,应当提交申报日期一年内的检验报告原件。(五)上述第(八)项资料,若为新药包材或者企业标准,还应当同时提供起草说明。(六)全部申报资料均应当使用中文并附英文,其他文种的资料可附后作为参考。中文译文应当与原文内容一致。附件4:药包材再注册申请资料要求一、生产药包材再注册申请资料要求(一)申报资料目录1、我局颁发的药包材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批准变更证明文件。2、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检验机构出具的三批申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包材或者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室(区)洁净度检测报告书。5、申报产品的配方。6、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说明。7、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8、三批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自检报告书。9、该产品五年内销售及质量情况的总结报告。10、批准该产品注册或者再注册时,要求继续完成的工作的执行情况。(二)申报要求1、上述第(一)、(二)项资料,可以提供复印件。2、上述第(三)、(四)项资料,应当提供原件。3、上述第(五)、(六)项资料,若与上次注册内容相比有所改变,应当指出具体改变的内容。4、上述第(七)项资料,再注册时对质量标准进行修订的,应当同时提供原质量标准、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及修订说明。5、上述第(八)项资料,应当提交距申报日期一年内的检验报告书原件。6、上述第(九)项资料,应当包括年销售量、使用本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及所包装药品品种目录、用户对本品使用评价、质量检验情况、药包材生产企业对产品自检合格率、有无质量事故及官方质量抽检等情况。

  • 【讨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华建敏在说明中指出,我国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华建敏表示,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理顺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的关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次改革,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华建敏宣布,调整后,卫生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同时,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分合合,久分必合,FDA回卫生部了。

  • 【分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color=#00008B][color=#00FFFF][color=#DC143C][size=4][center]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center][/size][/color][/color][/color]2008年09月03日 发布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有两个大的变化,一是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卫生部;二是将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局职能调整之后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司、食品许可司、食品安全监管司、药品注册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医疗器械监管司、药品安全监管司、稽查局、人事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97名。  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进一步理顺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的关系,体现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也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吻合,必将对卫生改革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9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司局的详细职责以及各司局相关处室的职责,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三定”规定,近日将公布。这标志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阶段性任务,进入到具体的组织实施阶段。  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卫生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实施机构改革方案,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为整体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打好基础,不断建立履行新职能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调整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修改完善机关工作规则,确保新职能的顺利运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新职能的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践我们一再倡导的科学监管理念,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队伍自身的建设,履行好国务院赋予我们的职能和责任,把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得更好。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m0815]

  • 【有效】【分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实施事宜

    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办法》的贯彻实施,保证新旧《办法》的顺利过渡和衔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新《办法》及其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药品注册监管措施,切实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维护公众健康。  2007年10月1日前已经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品种,其临床试验按照原《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关于临床试验的要求和《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内容进行。临床试验结束后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申报生产。  2007年10月1日前受理的申请生产的治疗类大容量化药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已经完成技术审评送达药品注册司的,由药品注册司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申请人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药品,送负责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  2007年10月1日前受理的申请生产的治疗类大容量化药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尚未完成技术审评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按照新《办法》的要求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上述品种的检验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支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生产现场检查和药品抽验结果决定是否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生物制品注册申请的生产现场检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生产工艺的可行性进行核查。  2007年10月1日前受理的申请生产的对除治疗类大容量化药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生物制品之外的其他注册申请,在通过技术审评后,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由各省(区、市)局组织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和首批产品的抽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首批产品的抽验可结合各省(区、市)年度药品抽验计划一并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由各省(区、市)局自行制定。  2007年10月1日起,根据新《办法》获得生产批准的品种,其药品标准即为正式标准。此前已批准的药品试行标准,仍按照原《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关于药品试行标准转正的程序和要求,申报和办理药品试行标准转正。  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的药品注册各类规范性文件,新《办法》已有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其原规定同时废止;新《办法》没有规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有效。  对新《办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地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8号局令执行专栏》及时反馈。(2007.09.28)---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分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2010年第5期)

    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2010年第5期)  2010年第四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开展了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按照行动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搜索引擎的监测,发现违法链接网站责成企业进行整改。近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12家网站(见附件)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经核实,这些网站假冒或伪造开办单位,通过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有些网站还含有“性暗示”等低俗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违法网站依法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为了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现将违法网站予以警示公告。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fda.gov.cn/WS01/CL044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网上向个人销售药品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只能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1季度食品抽检信息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2014年食品监督抽检年度安排》。目前,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已组织完成了2014年第一季度全省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各类食品21类,样品总数共计1188批次,结果显示:合格食品1142批次,总体合格率96.13%。对于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被抽检单位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用新版GMP证书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2月20日发布的最新通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启用新版GMP证书了。以下为新闻内容:关于启用新版本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食药监办安137号 2011年08月20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国家局修订了《药品GMP证书》样式,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要求,对通过新修订药品GMP检查认证的剂型(产品),进行编号并发放新版本的《药品GMP证书》。对按照规定于2011年3月1日前已受理并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标准检查认证的剂型(产品),在通过认证后发放原版本《药品GMP证书》。  二、新版本《药品GMP证书》颜色为淡蓝色,内容、格式与原版本《药品GMP证书》相同。具体样式附后。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药品GMP证书》的管理,认真做好编号、登记、发放工作,做到有序、不乱,平稳过渡。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行政区域内药品认证检查工作实际,与国家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联系并领取新版本《药品GMP证书》。  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人:翁新愚、郭清伍  电 话:010—88330812、88330852  传 真:010—88330854  国家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刘 思、张彦丽  电 话:010—88372751、88370563  传 真:010—883638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新版GMP证书和老版有什么区别?是不是更好看些?

  • 【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3种治疗糖尿病非法药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未经注册,借虚假机构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具有治疗糖尿病等疾病药品特征的产品“蜂蚁健骨素”、“特供叁号”和“糖瑞平胰活胶囊”进行查处。  “蜂蚁健骨素”(麝香风湿胶囊)标示企业名称: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该产品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及其产品的名义);“特供叁号”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老干部局糖尿病中心 “糖瑞平胰活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依法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 【转帖】国家食品药品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此次对1999年公布实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修订,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原《办法》的实施对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的药品市场状况、流通模式、监督重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并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如有些药品展示会、博览会秩序混乱,不法分子借机销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者参与药品经营活动;医疗机构制剂进入流通领域;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一些非法经营者通过挂靠等手段,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义从事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等等。此外,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公布实施后,原《办法》的立法依据发生了变化。因此,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管需要,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 食药总局发布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是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以及评价和提高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能力验证的结果可作为承担相应检验检测任务的参考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现就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承担总局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根据需要配合中检院承担能力验证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  二、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总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能力验证计划,指导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每年的能力验证计划一般应于上一年度12月底前印发。  中检院根据总局能力验证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能力验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  三、能力验证工作的要求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鼓励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  (二)中检院和相关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及时制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科学、规范地完成总局能力验证计划,建立并保存能力验证工作档案和相关记录。中检院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总局能力验证计划,并向总局科技标准司提交能力验证年度工作报告。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也接受其他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和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提出的能力验证申请。  (四)总局能力验证的参加者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地报送检测结果,并确保数据的完整、规范与真实。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离群的参加者,应当认真查找原因,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中检院和相关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应为相关参加者的整改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五)总局能力验证的参加者应当保存相关记录,并向中检院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能力验证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中检院进行申诉;对于在能力验证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可以向总局投诉。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  (一)对于在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中结果为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总局将公布名录。  (二)对于在参加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中串通或伪造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总局将予以通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人:张学博,电话:010-88330923。  中检院检验机构能力评价研究中心联系人:项新华,电话:010-6709594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8月19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中考、高考即将来临,个别不法企业利用报纸、网络等虚假夸大宣传,宣传产品具有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误导消费者;有些家长为了考生能够取得好成绩,盲目选购使用保健食品,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也给不法企业非法谋利提供可乘之机。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认识和合理使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一、国家从来未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国家批准的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不适用于补脑、提高智商、缓解脑力疲劳。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二、消费者要合理使用保健食品。有些保健食品原料不太适合考生使用,且产品有规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量,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考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以免延误病情。三、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品,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在考试前要合理饮食,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睡眠和愉悦的心情,做好心理的调节与放松,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祝愿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 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技能测试

    各位大侠,本人进入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面试,但面试中有技能测试这一项,本人不是学药学的,想知道都是些什么技能啊?希望有知道的人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啊!!!

  • 【转帖】中美两国将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11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在北京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埃森巴赫(左)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为该机构揭牌。(FDA)中国办事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11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在北京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埃森巴赫(左)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为该机构揭牌。(FDA)中国办事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新社发 张宇 摄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美在华设立首个海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图)  中新网11月19日电 综合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今天将在北京成立。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  北京晨报报道说,在昨天举行的中美食品安全政策研讨会上,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部长莱维特表示,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中国办事处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据介绍,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未来三日内在北京、广州、上海设立三个办事处,并将于下月在印度开设两个办事处,之后还将在拉丁美洲等其他地区设立办事机构。  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说,美国食药局驻京办事处将包括8个全职常驻职位,并雇用5名中国公民一起工作。FDA首批将派出8名成员到中国,除主任一职外,还包括食品、药品、设备方面的技术专家各一人,以及4名检查员,美国食药局还将在2009年增加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中国也将在美国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中国也将在美国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目前在准备当中”。  对于中美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原因,陈竺解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出口食品不仅要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还要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他希望,这一互建办事处的举措能对双方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的互动起到良好作用,为两国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了解情况的机会。  陈竺表示,中国即将启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对食品添加剂展开全面整顿,特别需要美国食药局驻华办事处在技术层面的大力支持,以确保中国在食品监管方面的技术能力。  据了解,目前中国正在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建设工作力度。正在进行的工作包括国家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机构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成立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等一系列内容。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2005

    哪位大神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2005;食药监办许[2010]11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2004、2009024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褪黑素、佐匹克隆、氯苯那敏、扎来普隆的补充检验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3002这几个补充标准PDF,分享一下谢谢。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22种假冒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22种假冒保健食品“7色瘦”等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掺入化学药物成分2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7色瘦”等假冒保健食品,并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严肃查处。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发现,由美国恒生元药业集团、厦门万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代理生产的“7色瘦”,美国默克制药公司监制、威海清华紫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福莱健牌褪黑素软胶囊等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并检出化学药物成分。  针对此次抽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一经发现违法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保健食品的许可信息。

  • 【食品法规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号,以下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36号,以下称《规划》)发布。《决定》和《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认真学习践行《决定》和《规划》精神,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重大意义  《决定》和《规划》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决定》和《规划》对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决定》和《规划》精神,作为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决定》和《规划》确定的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时间安排明确、措施方法明确、责任人员明确,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抓住机遇,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编制、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加快监管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合理配备、不断充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合理划分和确定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切实做到监管链条不脱节、监管对象不遗漏,监管事项不缺失。  要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社会优质检验检测资源为补充、快速检测方法和实验室确证方法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快推进食品检验相关参数认证扩项,力争2012年内实现地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全部更名为食品药品检验所或者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并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到“十二五”期末,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完全满足《规划》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支持,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覆盖城市、乡村的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许可管理,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力争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动态等级评定,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的总体水平。  要认真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及其变化规律,针对危害大、风险高的品种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可能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尽快建立与餐饮业相适应的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筛查模式,加强政策支持,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效能。  要加快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支持和鼓励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系统。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降低量化分级等级、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公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紧密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的特点,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学校及其周边、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食用油、肉与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原材料采购、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  要认真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主动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违法行为。凡是在餐饮服务环节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一律没收违法所得,一律没收食品原料、相关食品和工具设备,一律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追究到位。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要求,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安全发展、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主管人员、部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逐人落实岗位责任。  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快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内部管理。  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和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  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大食品安全软硬件投入,不断改善经营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动采用HAC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8年 第19号 2008年08月21日 发布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化妆品卫生许可职责的移交工作,现就化妆品卫生许可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8月29日前,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仍由卫生部负责,受理地点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地址为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邮编为100007,联系电话为010-64047878-2209。  二、从2008年9月1日始,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地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为100810,联系电话为010-68315572。  特此公告。                     二ΟΟ八年八月二十日

  • 【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

    【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2/201102191044_278423_1638724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2/201102191045_278424_1638724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2/201102191047_278426_1638724_3.jpg

  • 【转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议 部署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议 部署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3-05 2008年3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近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怡出席本次会议并讲话。  刘怡指出,在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不断深化对职能定位和监管规律的认识,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工作内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是各地结合实际,推进了制度创新、组织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如上海在监管体制创新方面,北京、广东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江西、成都在整合检测资源方面,浙江在宣传教育方面,山东、江苏在基层监督网络建设方面,云南在发挥监察专员作用方面,安徽、吉林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方面,湖北、宁夏在综合评价方面,河南、贵州在专项整治方面等,都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  刘怡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保障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管工作。二是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能。继续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和督查督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等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今年的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综合评价工作,督促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四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把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相结合,建设一支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  在本次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和食品安全监察司负责人分别部署近期工作,湖北省、安徽省、江苏省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会议交流发言。全国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分局分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人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安全监察司、人事教育司、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 【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琥珀酸舒马普坦口服制剂说明书

    为规范琥珀酸舒马普坦口服制剂说明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琥珀酸舒马普坦片剂和胶囊剂说明书进行修订,并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说明书样稿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 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等形式,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条 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具体承担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具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诉举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具备投诉举报机构或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投诉举报机构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举报;  (二)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  (三)负责跟踪、督促、审查重要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四)负责协调重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  (六)指导协调下级投诉举报机构工作。  第六条 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建立一体化的投诉举报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 【分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式样印发

    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式样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134号 2011年03月2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等有关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2011年4月1日起受理的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 东莞1.5亿元拟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锡江称目前正编写项目建议书  今日上线接受“问政”的镇街和单位:东莞市委政研室、石碣镇、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东莞现有涉餐饮、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单位有7万多家,让上千万人口吃上放心饭,用上安全药是一项艰巨任务。  昨日,在迎接党代会媒体集中采访会上,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锡江提到,抽检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东莞现在正在编写建设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的项目建议书,拟投入1.5亿元。  而且,今年市政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列入了“十件实事”,这一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  【网友问政】  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启用未有时间表  市民潘先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具体何时能启用?  陈锡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规划占地25亩,投资1.5亿元,市政府已经基本同意,目前还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还没有到具体的实施阶段,所以还不能确定何时启用。  关键词  检测中心 规划面积25亩投资1.5亿元  技术监督一直是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力手段。陈锡江说,东莞不断拓宽检测领域,新增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项目170项。在2006年与省医械所合作共建了生物性能实验室,合作范围逐年扩大。  但是,东莞技术监督目前却面临着场地问题。“东莞药品检验所在建立之初是全省最好的,但是,现在随着监管检测的新发展,面积已远远不够。”陈锡江说,建立东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有着迫切的需求,“现在市政府已同意我们开始编写该项目建议书,其中规划面积为25亩,投资为1.5亿元。”  根据统计,东莞现有涉餐饮、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单位7万多家,这也是保证上千万人口饮食用药安全的关键场所。  关键词  中毒事故 今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仅7起  今年年初,东莞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列入了“十件实事”,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工作。根据要求,要在今年年底全市至少有5条市级示范街创建完成并通过考核验收,力争不少于1条示范街达到省级标准并通过省的考核认定。  陈锡江说,目前,东莞已有15条创建街道全部通过示范创建考评,其中,2条街获得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可以说,‘十件实事’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了。”  而且,东莞示范街创建工作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充分肯定,本月28~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将在东莞召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东莞创建做法、经验。  截至目前,东莞发生食物中毒事故7起,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主要发生场所为集体食堂。

  • 【转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0年版《中国药典》发行工作视频会议

    [size=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0年版《中国药典》发行工作视频会议[/size]2010年1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0年版《中国药典》发行工作视频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强调,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2010版《中国药典》宣传、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发行工作力度,使《中国药典》深入人心、发挥应有作用,推动我国药品标准稳步提升。  吴浈在讲话中指出,《中国药典》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可控、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药品法典,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是最具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药品标准。重视《中国药典》就是重视药品标准、重视药品质量。每一次新颁布的《中国药典》,既是我国药品标准最新研究水平的体现,也是我国医药科技和监管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要发挥好《中国药典》提升药品标准的作用,不仅要把它修订好,更要宣传好、执行好。因此,完成了新版《中国药典》的修订工作,只是完成全部工作的一部分,是基础,之后必须像抓标准修订提高一样,把《中国药典》宣传、发行工作作为标准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2010年版《中国药典》正式启动发行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局的要求,以各种形式对辖区内新版药典宣传发行工作做出了安排,2010年版《中国药典》宣贯工作顺利推进。此次会议上,江西、湖北、安徽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还介绍了他们在新版药典宣传、发行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转自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0/45449.html[color=#DC143C]联系药典发行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的另外一个会[/color]

  • 【转帖】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宁、黔召开 邵明立: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是当前重中之重

    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宁、黔召开 邵明立: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是当前重中之重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7-30 2008年7月22日和7月24日,“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分别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贵州省贵阳市按南北片区召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交流了今年上半年采取的监管措施、工作成效、经验体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总结了上半年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要求。  邵明立指出,上半年,面对突发的自然灾害,面对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攻坚战役,全系统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尤其是严重的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以赴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证灾区药械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为维护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灾区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这场特殊的考验中,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团结互助,自强不息,用实际行动证明,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  在兴奋剂专项治理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七部门做了周密部署,依法处理了违规生产、经营兴奋剂的一些企业以及非法发布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的网站。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其他部门组织开展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督查工作。对6个奥运赛事承办城市进行的全面检查和明察暗访结果表明,兴奋剂治理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在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方面,大力规范药品注册秩序、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上半年,共计收回《药品GMP证书》19张;查处各类案件14.5万件,货值3.6亿元,捣毁制假窝点196个;对181个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10057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移送违法网站328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90多名。目前,2万多个过渡期品种的集中审评正按计划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已增加到131个,省级150多个,示范县建立了示范乡镇、村2000多个。近期,国务院新闻办向社会发布了《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以来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  对于下半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邵明立强调,全系统仍然面临一些重大的考验,形势不容乐观,丝毫不可放松,要上下齐心,全力以赴。  首先,要深入细致做好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这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系统务必狠抓落实,做到精益求精、万无一失,确保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无盲区、无盲点、无断层、无缺漏;要未雨绸缪做好实战准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印发了《2008北京奥运会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省(区、市)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事态可控、影响可控。  其次,要科学推进灾后恢复发重建工作。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重建规划,恢复监管能力,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积极稳妥地恢复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决不能盲目恢复生产、经营,埋下质量安全隐患。要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灾区要尽快完成恢复重建的调查摸底,及时、准确地上报受灾情况,把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纳入地方重建规划。全系统要继续以各种形式支援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帮助灾区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恢复到正常水平。  第三,要统筹抓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在抓好抗震救灾和奥运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都能够按计划完成。在研制环节,要按时完成集中审评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审评秩序。在生产环节,要全面完成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在流通环节,要继续强化药械经营许可监管,开展打击假冒狂犬疫苗、中成药非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在使用环节,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力度。  第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上来。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要求,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保障。要围绕新增职能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提出监管思路,做好履行新职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加强内部维护稳定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工作,要把信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怡、张敬礼分别出席了两地的座谈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邵明立局长出席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 【政策要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实施工作

    2006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4号令),此后,针对企业更换说明书和标签的实际情况,又陆续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对24号令进行了更加具体明确的阐释,同时规定了过渡期政策。目前,24号令即将进入全面施行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24号令的实施及监督管理,保证药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平稳、有序地完成标签和说明书的更换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事宜做出明确。  按照《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以生产日期为准)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都应当符合24号令的要求。由于技术原因,有的企业申报较晚,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还未完成审核。鉴此特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已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尚未完成审核的,各审核部门应当抓紧时间,集中审核,并于2007年7月1日以前审核完毕。[color=blue]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2007年10月1日前其生产出厂的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未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补充申请的,自2007年6月1日起出厂的药品不得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color]  地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贯彻执行24号令的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遵守24号令,发现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与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属于进口药品的,应当及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以审核备案后的说明书和标签为依据,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24号令对药品包装标签做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三条有关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经核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有关药品名称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有关药品商标的规定,目的是要加强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重在强调药品说明书、通用名、商品名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任何文字、标识等信息都不得扩大或者暗示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并着力解决“一药多名”产生的负面影响。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审查和监督管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未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一律不得使用。对未经批准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擅自增加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等严重违反《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24号令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07.06.01)

  • 【分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六种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

    [table=778][tr][td][/td][/tr][tr][td][/td][/tr][/table][table=100%][tr][td] [size=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六种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size][/td][/tr][tr][td][/td][/tr][tr][td]2010年08月27日 发布[/td][/tr][tr][td][/td][/tr][tr][td]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曝光了“厚德牌蜂胶软胶囊”等六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为加大对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在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后,集中对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集中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六种保健食品广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健食品“厚德牌蜂胶软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599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调节血脂”。广告宣称“厚德蜂胶是糖尿病专用蜂胶,添加了胰岛素辅助因子,吸收率达到惊人的99.99%,服用可以血糖平稳,胰岛被修复,并发症全面逆转……”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保健食品“绿海牌复方蜂胶胶囊”(国食健字G20070332),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服用当天,血糖就正常了,脚麻酸都明显变轻了……”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保健食品“诺尔牌养正堂胶囊”(国食健字G20070066),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广告宣称“很多糖尿病患者服用养正堂胶囊不到一周时间,以前剧烈波动的‘7点血糖’变的非常平稳,皮肤不痒了,随脚灵便了,看东西清楚了,从来没有过的舒畅感觉遍布全身……”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保健食品“百邦牌蜂参胶囊”(国食健字G20050254,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百姓蜂胶),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一般在一个月内餐后血糖会降到6mmol/l左右。口渴、多尿、乏力等,不超过半个月基本消失……”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保健食品“中葆牌苹唐胶囊”(国食健字G20041139),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广告宣称“服用3~7天:血糖平稳下降,注射胰岛素可停1/3……”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table=100%][tr][td]  六、保健食品“今雄牌苍芎胶囊”(国食健字G20090331,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基因口服胰岛素),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广告宣称“昨天血糖14,今天11,后天6,停药1-2天,血糖还是6,有些甚至能维持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还是6……”等。该广告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地断言和保证。[/td][/tr][tr][td][/td][/tr][/table][/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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