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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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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相关的资讯

  • 中国首个国家卫星有效载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启动建设
    国家卫星有效载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揭牌。 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供图中国首个专门面向卫星有效载荷产品的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国家卫星有效载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1月16日在北京怀柔科学城正式启动建设。国家卫星有效载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建设,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批复筹建的首个专门面向卫星有效载荷产品全研制周期、全链条质量检验检测的国家认证机构,定位于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提供者、行业领先者和技术高地。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介绍说,国家卫星有效载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将联合优势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商业航天企业等,共建从元器件、原材料、部组件、单机到有效载荷整机研制的全阶段、全链条的检验检测能力高地,加强质量基础设施(NQI)全要素的融合、科研与市场化的融合、建设单位全产业链的融合,打造形成“技术装备一流、环境设施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支撑服务一流”的检验检测机构,为中国卫星有效载荷产品的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保障。中国最新启动建设的国家卫星有效载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围绕新型有效载荷产品检测方法的前瞻性研究、检验检测技术体系与规范、商业航天等市场化开展建设,为实现航天强国、质量强国的国家战略需求提供支撑。
  • 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通过现场评审验收
    11月5日,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评审验收,历时18个月建设的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顺利通过现场验收,标志着宁夏新增一“国”字号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并正式进入运行,将为宁夏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宁夏“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设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厅局部门的鼎力支持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药监局联合推动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取得了国家级CMA资质认定的枸杞及其枸杞产品20个、项目(方法)1137个,项目(方法)覆盖率达99.7%,其中,43个方法通过CNAS认可,40项关键项目(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检测)全部通过国家级CMA资质认定,按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检验能力为100%。专家组经现场评审后一致认为,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建设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产业区位优势明显,实验室布局基本满足检验检测需求,部分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能够与科技部门、科研机构、高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切实为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筹建目标和预期功能已基本达到,同意推荐通过验收。下一步,将以本次现场验收评审为契机,紧紧围绕专家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建议,着力提高核心本领,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体系,持续提高能力水平,切实将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建设成权威的枸杞产品检验检测平台、标准制修订平台、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平台,不断为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上海发布两项新规,事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为推动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根据《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关于促进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市监认检〔2022〕221号),现将《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验收工作程序(试行)》和《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建设领域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30日 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验收工作程序(试行)根据《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关于促进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市监认检〔2022〕22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市质检中心”)筹建与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程序。一、筹建工作程序(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上海市质检中心遵循自愿申请和总体规划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主体资格:申报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产业基础:申报的检验检测项目领域要有一定规模的产业支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并形成较高的产业集聚度;3.技术水平:申报单位应当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权威性,相关检验检测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或者填补国内空白;4.科研实力:申报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数字化水平,拥有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和人才技术团队;5.建设规划: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完善的市级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支持,在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基础资源投入上满足中心建设需求。(二)提出申请1.申报渠道。拟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的机构,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前期初审和可行性论证,并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者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受理。2.申报材料。上海市质检中心筹建申报应报送以下材料:——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者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函。——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及可行性论证材料。——《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可行性报告》(格式及撰写提纲见附件2)。主要包括:按照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7635《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以及《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建设领域指南》等界定产品范围、中心名称的合理性、申报单位现有能力与条件、相关产业状况及检验检测需求、本市及国内主要同类技术机构的状况、规划建设目标、筹建方案等。——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名称所对应的产品分类表及相关标准目录。——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承担单位法人证书,组织证明及已经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现有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含姓名、年龄、职务、学历、专业、职称)。——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现有的主要检验检测设备(含名称、产地、型号、规格、价格、台/套数)清单及拟购置设备清单。——相关政府部门支持文件或筹建单位自身实力证明,及其他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证明材料。——经过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论证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格式见附件3)。3.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委托专门技术机构对申报材料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材料申报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要求整改。经审查符合的,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受理,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审查和论证。(三)现场审查和论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筹建任务进行现场审查和论证,重点核查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现场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产业基础情况。审查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相关产业是否属于本市重点产业或优势产业,产业规模与相关产品市场占有份额、产业集群优势和产业集聚度等。——政府支持情况。核实相关政府部门支持文件或承建单位自身实力证明,及其他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证明材料。——申请单位技术能力情况。审查现有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与布局、核查已开展项目关键设备的配置、当前的检验检测项目设置、现有科研创新能力、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的能力等。——申请单位保障体系情况。审查现有质量体系、创新体系设计、服务机制计划、人才激励制度等保障体系建设情况。2.技术论证。依据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申请表》《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可行性报告》和《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重点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实施的可行性、规划的合理性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和政策,建设目标明确。——名称科学、规范,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产品范围能够明确界定。——实验室基建、技术装备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充足、渠道明确。——检测项目设置特色鲜明,满足覆盖其名称对应的85%以上的产品或项目(参数)。——设备选型先进、数量满足检测项目设置需求。——有较强的科研和标准化创新能力和激励机制。——有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或培养计划。——计划方案符合沪市监认检〔2022〕221号文的建设任务要求导向。3.现场审查和论证包括首次会议、现场论证和末次会议。审查论证专家组在首次会议上听取筹建准备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汇报;现场论证重点核实技术能力、产业基础、政府支持等内容。专家组集中评议提出现场论证和评价结论后,在末次会议上宣布现场论证和评价意见。(四)批准筹建现场审查和论证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现场审查和论证评价意见表》(格式见附件4)并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对专家意见和修改完善后正式上报的筹建任务书进行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批准筹建,并将经批准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下达申报单位。《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是上海市质检中心批准筹建、建设和验收的依据,自批准筹建之日起实施。二、验收工作程序(一)申请验收基本要求1.筹建期要求。筹建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含有基建任务的可延长至24个月。2.申请验收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筹建期内完成了《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所确定的任务,进行了总结和自查,达到了筹建预期目标。——具备质检中心名称对应的85%以上的产品或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列入资质认定范围的检测能力,应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已经到位,或承建单位资金投入已达筹建目标、相关材料应能证明落实已全部到位。3.符合验收申请条件的上海市质检中心,应于筹建期满前对照《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检查、总结筹建工作完成情况,填写《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5)。4.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筹建任务的上海市质检中心,应至少提前2个月,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验收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具体的延期验收时间,经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5.对超期无故不提出申请验收的,暂停批准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新的上海市质检中心筹建。(二)提交申请1.申请渠道。筹建单位将《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验收申请表》报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审查和预验收合格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验收申请。2.申请材料。上海市质检中心申请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验收申请表》。——上海市质检中心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他能力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支持落实证明,或筹建单位资金投入已达筹建目标、相关材料应能证明已全部落实到位。——上海市质检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业绩、专业特长、劳动合同或其他在职在岗证明等。——上海市质检中心主要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的任命文件,其中应明确中心组成人员及相应的岗位职责。——筹建期内与上海市质检中心产品范围相关的科研项目、标准、论文论著、专利清单、制度及相关证明材料。3.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验收申请材料后,委托专门技术机构对申请材料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要求整改。经审查符合的,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受理,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三)现场验收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组织专家依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验收。1.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能力和水平:大型和关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已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关键检验检测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实验室环境条件和硬件设施状况等。——科研能力和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国内外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情况,前瞻性和疑难性项目研究情况、数字化建设情况,科研团队建设情况,近期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科技团队建设: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能力和水平,本专业领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考核情况等。——运行状况:主要负责人及技术带头人的任命文件,现行管理运行机制,依托法人单位近年来相关检验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等。——影响力和权威性:在相关学术组织、专业技术组织、联盟平台等所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力,参加学术、技术交流的情况等。——政府支持及资金投入:相关政府部门及各方面支持情况,筹建资金投入及构成。——对照市监认检〔2022〕221号文中四大建设任务筹建目标完成情况。2.现场验收包括首次会议、现场核查和末次会议。验收专家组在首次会议上听取筹建工作总结报告;现场核查要重点核实技术能力、科技团队建设、科研能力、政府或行业支持落实等内容,验收专家对照筹建任务书确定的目标,根据相关评审要素进行评定,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盲样检测考核。专家组集中评议提出现场验收结论后,在末次会议上宣布现场验收意见。(四)批准成立现场验收结束后,专家组将《现场验收专家意见表》(格式见附件6)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对专家意见和验收情况进行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批准成立上海市质检中心并挂牌;验收不合格的,市市场监管局下达整改通知书,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整改,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整改结果。附件:1.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申请表2.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可行性报告3.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4.现场审查和论证评价意见表5.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验收申请表6.现场验收专家意见表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建设领域指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关于促进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市监认检〔2022〕221号)有关要求,积极培育、建设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结合《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精神,特制定上海市质检中心重点建设领域指南:一、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涵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生产工艺设计。包括处理器芯片、存储器芯片、微处理器芯片、图像处理器芯片和专用集成电路芯片、可程序化逻辑门阵列芯片、5G/6G核心芯片、RISC-V指令集架构芯片等——集成电路装备: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物流环节所需要的特种装备、设备和器具。主要包括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光刻设备、刻蚀设备、覆膜设备、注入设备、湿法设备、检测设备等——集成电路材料: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物流环节所需要的构成材料、消耗材料和包装容器材料。主要包括硅片、掩膜板、光刻胶和相关化学品、特种气体等——集成电路制造:涵盖集成电路制造涉及的光刻、刻蚀、覆膜、注入、封装和测试、检测。主要包括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晶圆级封装、2.5D/3D封装、柔性基板封装、系统封装等——集成电路基材:涵盖封装基板、封装载板、承载基板、互连积层板、柔性线路板、柔性IC载板、刚挠结合板、类载板和集改进半加成工艺(MSAP)、线路埋入工艺(ETS)、半加成工艺(SAP)于一体的高密度倒装芯片封装基板二、生物医药——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制品,创新药研发制造,高端医疗器械,现代中药,智慧医疗等——前沿生物领域:脑科学、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细胞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三、人工智能——智能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开发框架、人工智能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开发;算法、算力、数据融合应用、大规模算法模型——智能基础硬件: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嵌入式智能压力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毫米波智能传感器)——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驾驶、智能机器人四、电子信息——新型显示:涵盖3D显示、柔性显示、激光显示、全息投影等新一代显示技术及音频处理、播控设备——电子元器件:涵盖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电子设备和高储能材料、电子材料——通信网络设备:涵盖高性能网络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服务器和信息终端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智能终端:涵盖因通信协议不同导致的多媒体与信息处理复杂性,而将某些应用独立于由运算器和控制器构成的中央处理器处理单元,辅之于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部件组成的松耦合主从式多计算系统——智能物联:涵盖因通信协议不同导致的智联平台、应用场景、云边端协同过程的设备注册、业务同步、库同步、数据同步、文件同步和数据接口、交互流程、验证方法五、生命健康——智能健康产品:智能健身运动器材、可穿戴设备、健康管理设备、健康体检设备、康复辅助器具、营养保健品等。——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生物医学工程信息技术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医用防护物资,疫苗,治疗性药物,应急体外诊断试剂(IVD)检测,高端诊疗设备——其他生物业:生物基材料、生物化工制品、生物酶等发酵制品、海洋生物制品、其他生物工程相关设备六、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三电系统,燃料电池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件——新能源汽车相关设施:控制器技术,供能装置制造,试验装置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高精度定位,语音交互,远程控制,5G通信在智能网联汽车上的应用,OTA远程升级,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和应用——智慧出行:智能交通无人作业系统关键技术,汽车大数据智能监测与收集应用平台,共享换电技术,汽车及共享换电型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高精度定位,远程数据交互,共享换电设施,共享换电相关标准制定七、高端装备——民用航空:航空器装备制造,其他航空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商用飞机、通航飞机、无人机、商用航发体系配套、中小型通用航发体系配套,机载系统自主化)——航天及空间信息:卫星装备制造,航天运输系统,卫星应用,北斗应用——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增材设备制造,智能物流与仓储设备,智能仪器仪表与传感器,重大成套设备制造,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船舶工程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采矿设备,其他海洋相关设备与产品制造,海洋环境监测和探测装备,智能船舶产业——高端能源装备:核电高端设备制造,气电装备制造、清洁火电装备制造、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及关键部件制造,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储能设备制造——节能环保装备:高效节能设备,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生物降解等技术与设备——高端医疗装备:诊断检验装备、治疗、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植(介)入器械、先进制药设备、康复辅具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铁路高端装备、城市轨道装备、其他轨道交通装备——其他高端装备:高端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应急救援装备、其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装备八、先进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关键战略材料:集成电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高端装备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特色攻坚材料(碳纤维材料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前沿新材料:高温超导、石墨烯、纳米材料、功能纤维、镁氢材料、3D打印用材料、液态金属,柔性材料,类肤材料九、时尚消费品——时尚服饰:时尚服装、潮流配饰、功能性家纺、车用纺织品——特色食品: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智能轻工:化妆品、智能家居、适老及婴童、时尚数码、文创办公、学生用品——时尚创意设计十、绿色低碳——氢能产业:氢燃料电池系统、基础材料制备、零部件研发,电解水制氢装备、海上风电制氢、光伏制氢、储运环节关键材料与装备——风能产业: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制造——太阳能产业: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太阳能材料制造——核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产业:核燃料加工及设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制造,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智能电网产业: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制造,智能电网输送与配电——高效节能产业:高效节能通用设备,高效节能专用设备,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造,高效节能工业控制装置制造,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制造,装配式建筑——先进环保产业: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及电子设备制造,碳捕集及应用——低碳冶金:绿色精品钢,高能效硅钢,核电用钢,高温合金,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和电池用钢,高能效变压器核心软磁材料——大规模电化学储能产业:全钒液流电池、铁铬液流电池、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制造、电堆组装、储能系统集成——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设备和产品十一、元宇宙——人机交互:空间计算、云边计算、全息光场、五感提升、脑机接口等技术及相关设备应用;微型有机发光显示(Micro-OLED)、微型发光显示(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应用;光波导、光纤扫描等近眼显示技术和柔性、类肤等新材料应用;图形处理器(GPU)、专用集成电路(ASIC)、可编程逻辑阵列(FPGA)等计算芯片和RISC-V指令集架构芯片的研发应用——元宇宙基础设施:5G+,6G,卫星互联网,Wi-Fi 7,IPv6等未来网络——交互终端:虚拟现实终端产业、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消费级产品、全息显示及体感终端——数字工具:关键基础软件;三维图形图像引擎、数字建模、数字设计、数字人生成等关键生产力工具;城市信息模型,建筑信息建模,数字孪生,数字沙盘仿真十二、智能终端——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家居设备——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商业终端——智能医疗设备——信创终端——软硬件基础支撑体系;十三、数字经济——数字新产业:数字健康、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零售、数字金融、智能城市、数字碳中和——数字新要素:数据产品与服务、数字内容、数字贸易、数字设计、数字安全——数字新基建:软件与算法、云原生与智能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十四、公共安全和重大突发事件保障支撑——监测预警产品——预防防护产品——救援处置产品
  • 国家通信光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正式获批筹建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正式发函,同意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锐公司)筹建国家通信光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作为筹建主体,网锐公司拥有30多年的通信网络产品检测经验,是信息通信领域知名、权威的综合性第三方实验室,是信息产业光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宽带网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8月,公司正式提出申请筹建国家通信光器件产品质检中心,并先后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湖北省政府、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于2021年9月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筹建论证。  网锐公司拥有超过15500平米的检测场地,配备有超亿元的先进检测仪表和试验设备,在光器件检测领域更是具有显著优势。公司建有国内通信检测行业首个十万级洁净度、面积超300平米的光器件专用检测洁净室,自主研发了系列光器件产品的自动化测试分析系统,并取得多项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的完备的光器件测试能力,是通过认可项目最多、标准最全的实验室,可为客户提供包括性能测试、功能测试、可靠性、兼容性、环境试验、安规试验、材料分析、EMC等“一站式”检测服务。近几年,依托湖北光电子信息产业链集聚优势,公司已先后为国内广大的光器件产品制造企业、通信网络运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各类光器件产品检测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验收测试。  下一步,武汉网锐将严格按照技术装备一流、环境设施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支撑服务一流的要求,高标准推进国家通信光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中心建成后,将充分发挥公共技术服务和质量技术高地的作用,成为国家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支撑中心和服务中心、光器件产品的分析检测和评价鉴定中心、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研究及制定的技术支撑中心、产品质量及检测技术的信息咨询中心,为光器件产业和通信行业以及国家核心光器件技术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技术服务,促进产业技术攻关和产品质量提升,推进中国光器件产业集群发展,助力质量强国建设。
  • 鹤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举行成立暨揭牌仪式
    11月25日上午,河南省鹤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举行成立暨揭牌仪式。鹤壁市政府副市长林鸿嘉出席并讲话。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牛海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辉显主持仪式。   林鸿嘉指出,鹤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成立,是市直检验检测机构重塑性改革的一个重要阶段性成果,将对我市统筹检验检测资源资质,促进检验检测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涉改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推进检验检测机构重塑性改革,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构建完整检验检测体系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我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的必然要求;要把准功能定位,增强服务效能,聚焦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资质、能力、技术、人才、科研优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要巩固改革成果,实现系统集成,围绕新使命、新职能,推进资源整合、流程再造、服务提质,实现从“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的根本转变。   市政府副市长林鸿嘉,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牛海民,共同为鹤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揭牌。   仪式上,市委编办副主任李冠利宣读成立文件,原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郭太忠、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郭永军做表态发言。   鹤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检验检测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中心全体人员将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我市检验检测工作新局面,为助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局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所属二级行政单位负责人、涉改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 全国唯一!国家煤基合成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长治市建成
    近日,由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建的国家煤基合成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专家组现场验收,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家集煤基合成油领域质量检验、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科研创新平台,将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科技高水平发展、稳固工业产业基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作为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长治市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之路,建成潞安180等一批精细化工项目,不断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在有效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进程中,科学、准确、权威的检测数据,创新、先进、开放的科技研发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为构建煤基合成油产品领域的高标准检测技术和科学研究体系,长治市聚焦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凭借专业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等优势启动了国家煤基合成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作,为该市拥有产品标准的制定权、话语权,吸引相关产业项目落户,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能效水平、深化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助推国家煤化工行业创新升级和健康发展。    建设过程中,国家煤基合成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团队始终保持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务实严谨、科学高效的工作作风,一举通过国家CNAS/CMA双认证、CNAS监督评审,并制定地方标准20项,完成重点科研项目15项,取得专利9项,与德国北德、瑞士SGS等权威机构实现结果互认,同时建成山西省汽柴油质检中心、长治市煤基油检测与研究重点实验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正式成立
    12月4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批准包括“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在内的11个国家质检中心正式成立,安徽再添“国字号”质检中心。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于2013年11月经原国家质检总局(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筹建。中心依托于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系统内较早从事公共安全产品检验的技术机构之一。自筹建以来,安徽省质检院在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开展各项建设工作。中心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投入总预算近1亿元。已建有电磁兼容(EMC)、视音频、电性能、信息安全、消音、环境试验、可靠性等实验室,拥有视音频分析仪、声频分析系统、码流分析仪、综合网络测试仪、混合域示波器、EMC等专项产品性能检测设备54台套,累计拥有相关主要设备总值4050万元,已具备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领域CMA、CNAS资质和检验能力,关键项目的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该中心围绕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重点开展安全技术防范电子产品、消防电子产品、道路交通安全电子产品以及信息安全专用设备等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检验、科研、标准制定及培训咨询等工作。在电磁兼容、烟感和温感探测器、安防工程等检测方面形成自身特色,与TÜVRheinland InterCertKft、上海联广认证有限公司(Nemko中国)、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等实现互认,为促进区域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国家质检中心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高水平技术机构建设发展,是检验检测行业的重要力量,是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应用的重要载体。作为市场监管系统一支重要技术力量,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为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持续把这一“国字号”品牌做专做精,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坚持创新引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企业产业研发和质量提升,有效支撑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的监管,助推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发展“助推器”作用,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为政府、企业和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优质服务,为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 湖北省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获批正式设立
    5月1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湖北省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2个省级质检中心的批复》明确,以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依托筹建的“湖北省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获得资质认定证书(CMA),并通过专家组验收评审,予以正式批准设立。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评审专家组对该中心进行了评审验收。评审组依据评分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实验室环境、核查仪器设备、盲样考核等多种方式,对中心技术能力、规划与人才培养、科研能力等6个方面进行验收评分。评审组一致认为,中心的实验室基础设施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先进、科研能力强、检验项目覆盖率高,能够为区域特殊钢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截至目前,该中心已获得碳素钢、中低合金钢、不锈钢、钢铁及合金等各类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共37个产品、106项参数的检测能力,覆盖标准近200个,可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权威、可靠的专业技术服务。下一步,黄石市质检所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在完善中心布局建设基础上,迎接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心的验收。
  • 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成立
    近日,经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甘肃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申请在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基础上成立“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并颁发了授权证书。  甘肃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在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资质的基础上,又取得了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检验检测的授权,标志着甘肃省经济林产品检验检测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利于提高全省林产品质量检测服务水平,对推动全省林业产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 350万!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TH2022-GZ-G001-1项目名称: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0000.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市购2021F000548217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1批35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85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正式获批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成立国家食品相关产品及绿色包装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等22个国家质检中心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标志“枸杞国检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8月,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依托自治区药品检测研究院,筹建了“枸杞国检中心”。两年多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级领导包抓机制推动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部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枸杞国检中心”建设任务。我区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在药品检测研究院原有实验室基础上,先后投入资金600万元,用于检验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编办,于2022年批准药品检测研究院设置专门机构,赋予枸杞产品检验检测职能;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宁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课题、标准制修订、论文发表等方面密切协作;与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及区内外枸杞生产加工企业密切联系,在人员培训、标准制修订方面积极合作。宁夏将通过“国”字头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引领,深入研究枸杞种植、加工、储存、包装等领域相关标准,由单一的成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向生产加工全领域全过程检验检测服务转型,推动全产业链质量提升。以“枸杞国检中心”为示范和龙头,建设多方参与、产学研并重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行业技术交流、技术比对及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水平。推动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合作事项落地,实现检测结果互认,力争香港STC为宁夏枸杞授予“香港STC‘优质正印’认可标志”。开展宁夏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规范使用“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我区枸杞知识产权“金字招牌”。
  • 安徽省镁铝合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落户池州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同意筹建安徽省镁铝合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下发,正式批准以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非金属矿质检中心)(以下简称“市质检院”)为母体单位,在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筹建安徽省镁铝合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据介绍,镁铝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包装、交通运输、电力、航空航天、军工、光伏太阳能、家电家居等领域。“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实施包括镁基、铝基在内的“六基”提升计划。当前,我市正聚焦镁基、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立足全国、全省战略布局,发挥宝镁轻合金项目龙头带动作用,加快补链延链固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延伸。该中心建成后,将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促进政产学检研深度融合,降低研发和检测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助力镁基、铝基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该中心的承建单位,市质检院拥有近800余台先进仪器设备,先后通过CNAS和CMA资质认定,检测产品和参数达1000多个,检验检测能力覆盖非金属矿产品、非金属和建筑材料、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农资、轻工、化工、小家电等领域。“市质检院将加紧项目实施,加强与重庆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进一步整合资源、链接要素,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如期建成一个集产品检验、标准研制、技术研发、信息交流的国家级质检平台,不断提升平台能级、扩大平台影响。”该院院长汪安表示。
  • 上海市培育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近期,上海市印发《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关于促进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培育、建设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市质检中心),完善上海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技术服务能级,服务上海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服务政府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检验检测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抢抓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赛道布局,提升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利于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协同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共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上海市质检中心是上海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提供者和技术高地,是国家质检中心的重要培育基础,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申报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报的检验检测项目领域要有产业支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并形成较高的产业集聚度;申报单位应当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权威性,相关检验检测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申报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数字化水平,拥有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和人才技术团队;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完善的市级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支持,在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基础资源投入上满足中心建设需求。首先,拟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前期初审和可行性论证,并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受理。其次,论证批筹。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筹建任务进行审查和论证,重点核实技术能力、产业基础、政府支持等内容,并对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实施的可行性、规划的合理性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对通过审查论证的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批准筹建。筹建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含有基建任务的可延长至24个月。最后,验收成立。获批筹建的建设单位按照《筹建任务书》的要求和检验检测有关法律规定全面完成筹建任务后,报所在区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批准其成立上海市质检中心并挂牌。
  • 国家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通过能力验收
    5月18日至22日,福建省特检院所属国家特种机器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以下简称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家组在技术能力、团队建设、科研能力、运行状况、影响力和权威性以及地方政府支持六个维度严格细致评审,高分通过验收。据悉,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由福建省特检院于2016年提出建设规划,2018年3月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批筹,是国内首个批筹的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2021年该中心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证书,能力涉及14个领域的32个产品,295项检测参数和477项引用标准,建成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制修订、科技研发和人才应用技能提升等四大功能板块。作为全国机器人标委会特种设备用机器人分委会的秘书处承担单位,近年来,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牵头和参与起草国家标准6项,地方标准10项,团体标准10项。推动申报国家标准40余个,立项7个,发布5个。承担了包括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科技部质检公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内的各级高水平科研项目30余项。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市场和业务需要,适时开展CMA、CNAS扩项,参与各项国家级、国际级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围绕检测设备国产化,吸收、消化、转化国际先进检测技术,重点开展特种设备智能化终端评价、特种设备用机器人检验检测以及智能化设备性能测试,树立福建的“智能特检”品牌,打造“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和“精品化”的服务项目。同时,牵头开展特种机器人国家标准制修订,大力开展机器人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积极推进特种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不断研发“特种设备+”智能化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福建省乃至全国机器人及相关智能装备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将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一流检验检测机构。
  • 烟台投资1000万改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烟台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同时也是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该中心2005年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审查认可,是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国家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和农业部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承担单位。  中心现有检测人员13名,检测和办公面积1000多平方米,设有20多个功能室,配备价值800余万元的仪器设备,包括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70余台(套)。检测能力覆盖蔬菜、果品、苗木、土壤、肥料、水六大类产品,检测项目(或参数)达3000多个。每年检测各类蔬菜样品2000多个,检测项目涉及到50种农药残留和5种重金属。  承担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检验,已完成100余个产品和产地环境的检测。承担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全市14个县市区蔬菜例行监测和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承担农业部“农药登记残留试验项目”67项,为国家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提供了科学依据。承担研制山东省农业地方标准8项,其中5项已发布实施。  2012年,中心被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纳入全国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中心的检测能力将大幅度提升,对提升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将起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国家民用无人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获批成立
    财联社4月25日电,近日,依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筹建的国家民用无人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该中心能力覆盖微型、轻型、小型、中型的固定翼、单旋翼、多旋翼民用无人机产品类型,检测能力涉及188个国内标准、70项国际标准,共476个参数。未来,无人机国家中心将致力成为无人机及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领域国内领先的QI集成应用与协同创新平台,为无人机及eVTOL产业质量升级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浙江省家纺布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成立
    消费者如果对市场上买到床上用品、窗帘等家纺用品的质量存在疑虑的,可以去浙江省家纺布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近日,由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筹建的“浙江省家纺布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已按照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并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获批成立,正式对外开展工作。  浙江省家纺布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继浙江省电缆料检验中心之后建成的又一个省级检验中心。目前,浙江省家纺布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有功能齐全的恒温恒湿、常温物理、化学分析等标准实验室1000余平方米,配有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干洗试验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先进仪器设备,经省级资质认定产品参数150项,具备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装饰用织物、布艺类产品、阻燃织物、亚麻装饰织物等多数布艺类产品的检测能力。  检测范围涵盖布艺类产品、成人服务、儿童服装、床上用品等领域,可对外开展家纺布艺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标准宣贯、科研项目研究、标准制修订等质量技术服务工作。
  • 辽宁省流量计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成立
    近日,由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检验技术机构沈阳计量测试院负责具体承建的辽宁省流量计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成立,成为省内第一家流量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填补了我省乃至东北地区流量计质量检验检测领域多项空白。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2020年10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筹建辽宁省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批复》(辽市监发〔2020〕45号)批准同意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筹建辽宁省流量计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4月,沈阳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得到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 号)的激励政策支持,省政府因势利导围绕沈阳的产业优势,优先布局打造辽宁省流量计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此时此刻,沈阳计量测试院砥砺奋进,将"争当先锋,奋力突破提升"深植于心中,拉高标杆、快干实干,立足"四高"(高质量、高素质、高标准、高能效),打造出高水准的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有效地提升了辽沈地区乃至东北地区流量计整体检验检测资质水平及能力,为实现进一步突破提升精准"落子"。  以高质量专业实验室,打造流量计检验技术高地  中心包括5个专业实验室,总面积4440m2,获得授权的检验检测能力可覆盖主流流量仪表、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液位计和采样器,包括:电磁流量计、涡轮流量计、涡街流量计、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等57种流量计量器具和1052个项目/参数的检验项目,综合技术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以高素质人才队伍,赋能产品检验高质量发展  中心目前共拥有技术人员28名,其中:博士2人、硕士4人、本科21人。高级工程师以上11人。一级注册计量师4名。中心人员结构合理、理论深厚、技术过硬、经验丰富,核心竞争力强,有效地保证流量计检验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中心将以科研为突破方向,坚持"蝶变跃升""整体智治",着力打造最优人才生态,形成引才聚才的强大"磁场"。  以高标准检验设备,提升产品检验"硬核"实力  中心拥有仪器设备136台,主要包括八类"硬核"检验检测仪器设备:(1)静态质量法和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2)气体流量标准装置;(3)基于三合一检测方法的油流量标准装置;(4)燃气表温度适应性试验装置和耐久性试验装置;(5)电动振动试验系统和冲击碰撞台;(6)耐压气密性及水表耐久性试验设备;(7)环境试验设备:恒温恒湿室、淋雨试验装置、太阳模拟光照试验箱、盐雾腐蚀试验箱、沙尘试验箱等;(8)3m法电磁兼容实验设备。这八类国内一流的"硬核"检验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地为辽沈地区提供权威、快捷、精准的检测服务,中心将整合所有计量检验检测资源,攥指成拳打造东北地区计量检验检测领域知名品牌。  以高效能服务质量,打造营商环境的"新名片"  中心具备独立执行流量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试验项目的技术能力和条件。中心可开展流量仪表的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投产前的质量鉴定检验、产品质量认证检验以及客户委托的产(商)品检验,实现流量计质量检验及研发的全覆盖和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中心以检验检测高质量提升行动和深化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依托,延伸辐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及时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流量计的产品质量状况信息,为企业生产提供各种委托检验服务及技术信息和科研支持,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信誉保证。下一步,中心以检验检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以一站式服务为抓手,大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亲如家人、尊如贵宾"的服务体验,实打实的打造成为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名片"。  中心的建成为促进辽沈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能积极发挥"三推动三加快"的重要作用。一是推动本地区流量计安全应用工作,提升流量计使用安全指数,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排除安全隐患,为应用流量计的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加快大宗贸易计量和工业生产检验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对于提升流量计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推动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流量计产品监督和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加快推进流量计的质量检验技术验证体系的能力建设,从而促进我省流量仪表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推动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公益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快流量计产品质量的保证、监测、服务等综合保障体系的构建,为促进辽宁智能流量仪器仪表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集聚高地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新起点,新使命,新征程。打造东北地区流量计产品检验知名品牌,其时已至,其势已成。站上全新历史起点,沈阳计量测试院将汇聚起争当先锋的蓬勃力量,突破不停,提升不止,推动沈阳市检验检测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进程,促进形成行业竞争优势。下一步,沈阳计量测试院将继续聚焦检验检测主业"基本盘",深耕流量计检验领域"核心盘",拓展新兴业态市场"发展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推动市场监管事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征程中勇当先锋。
  • 350万!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TH2022-GZ-G001项目名称: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0000.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市购2021F000548217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实验室设备1批35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85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9日 至 2022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方式:网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2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大楼,详见五楼场所安排告示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回避情形的确认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可通过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特别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18179120533。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3.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与网上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户名: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304 1929 9900 028;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6.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②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③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④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联系方式:0797-8388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中心C2区华润大厦C座1005室联系方式:0797-82606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乐洋电话:18370844463
  •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成立
    9月25日,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在国家测绘局挂牌成立,该中心将按照国家测绘局下达的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承担全国范围内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对国家重大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并对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质量争议进行仲裁检验等。  国家测绘局局长徐德明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测绘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测绘产品质量作为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生命,不仅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并对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有着重要影响,同时也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要加强测绘质量统一监督管理,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测绘质量监理制度,加强对房产测绘和导航电子地图、重大建设项目等的测绘质量监督。  徐德明强调,中心既是一支测绘产品的质检队伍,更是一支保障测绘产品质量安全的队伍。不仅要严格把住测绘产品的质量关,更要切实维护测绘产品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测绘行业的良好形象。中心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服务至上、效率至上的理念,积极主动地做好质检、仲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产品质量保障。  据悉,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成立后,将加快完善内设机构和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理顺内外关系,保证中心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严格把住测绘产品的质量关,切实维护测绘产品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质检、仲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产品质量保障。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管理,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制定了《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如有意见,可反馈至邮箱jiangzhiyong@shandong.cn。到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51792525、51792516。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2日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检中心”)建设管理,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省质检中心,是指依托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建设,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认定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条 省质检中心对某一产品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坚持技术一流、环境设施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支持服务一流的建设标准。第四条 省质检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坚持公益和创新属性,服务全省市场监管,服务全省“十强产业”、“好品山东”建设以及地方支柱产业发展,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第五条 省质检中心的建设、评审认定及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六条 省局是省质检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统筹全省省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组织省质检中心评审认定和考核工作。各市市场监管部门、省局直属单位是省质检中心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省质检中心项目申报,督导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依托单位是省质检中心的责任主体,负责省质检中心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七条 省质检中心名称统一命名为“山东省 XX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473个中类进行命名。第八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质检中心依托单位的法定检验职责和承接能力,可直接将法定检验检测任务委托给依托单位为系统内公益一类和具有法定检验职责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省质检中心;依托单位为系统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一般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承接各级各类检验检测任务。第二章 建设第九条 省质检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建设目标明确,有完善的省质检中心建设计划,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人才、资质等基础资源能够得到保障;(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申报省质检中心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1年以上相关领域的产品检验检测经历,达到技术一流、支持服务一流;(三)具备必要的检验检测场所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置的总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水平,达到环境设施一流;(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建立与省质检中心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有明确的人才培养计划,科研水平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第十条 支持方向:符合我省产业规划和政策,申请产业应当是区域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具备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产业集聚度,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共安全、填补空白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领域建设省质检中心,更好地服务全省“十强产业”发展、“好品山东”建设以及地方支柱产业发展。原则上省内有相同或相近国家质检中心的不再批准同类省质检中心的建设。第十一条 依托单位研究制定省质检中心《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第十二条 依托单位对《建设方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负责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和保障条件。第十三条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局直属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论证,经集体研究,对认为符合省质检中心建设要求的报省局备案。同时指导省质检中心建设,督导建设进度,及时向省局报告建设情况。第三章 评审认定第十四条 省质检中心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含有基建任务的省质检中心,建设周期可至36个月。第十五条 省质检中心完成建设任务,获得相关资质认定,具备健全的管理运行机制,自评达到省质检中心认定条件的,应由市市场监管局、省局直属单位向省局申请认定。第十六条 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省质检中心,应至少于建设周期结束前2个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省局直属单位向省局备案,说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限。第十七条 评审认定程序:(一)省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通过的组织现场评审。(二)现场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按照考核评审标准要求进行。(三)评审结论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专家组现场出具评审结论,签字后报省局。(四)省局参考专家组意见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批准成立。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责令整改,重新组织评审认定,或由依托单位撤回评审认定申请。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十八条 省质检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运行,确保省质检中心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第十九条 省质检中心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评比活动或向社会推荐其检验检测的产品;不得对其检验检测的产品通过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不得单独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得违规向企业收费。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等政府任务的省质检中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行为规范要求,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性。第二十条 省局对省质检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每3年考核全覆盖。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评审或材料函审的方式进行,按照省质检中心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省质检中心予以撤销。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机构改革等,省质检中心依托单位名称、地址、检验检测资质、实验室、仪器设备、人员队伍等发生重要变化的,应及时向省局备案。第二十二条 省质检中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局撤销省质检中心名称:(一)出现严重质量工作问题或存在严重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行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查证属实的;(二)省质检中心领域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被依法注销、撤销或吊销的;(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四)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任务时多次出现工作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的;(五)被公共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通报,确系工作质量或服务问题,带来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利用省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受到查处,被举报并查证属实,且情节严重的;(七)发生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八)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由于机构改革、资源配备不足、检验检测范围调整等原因导致省质检中心无法正常运行,或省质检中心主动申请注销的,予以注销省质检中心名称。第二十四条 鼓励省质检中心积极参与国内外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等各种技术交流活动,持续提升技术能力水平。鼓励省质检中心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跟踪、监测行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鼓励省质检中心加强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第二十五条 鼓励省质检中心积极申请国际、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对其检验检测能力的认可。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市场监管系统外单位申报省质检中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局负责解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鲁质监科认发〔2018〕32号)同时废止。
  • 81.97万!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口罩检测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专用仪器仪表(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1]-HT-CS-100-1项目名称:专用仪器仪表(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19,7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专用仪器仪表):合同包预算金额:819,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口罩检测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819,7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专用仪器仪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9日至2022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辖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政采开-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西段联系方式:18647680166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上海城1-7-07018联系方式:0471-59741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0471-5974147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征集《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管理,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现对拟颁发的《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7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6375034。附件: 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日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依据】为加强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检中心”)建设管理,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心定义】本办法中省质检中心是指由省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省质检中心是非法人技术组织,具有公益和科研属性,其行为的法律责任由依托法人单位承担。第三条【适用范围】省质检中心的规划、审批、监管适用本办法。第四条【部门职责】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质检中心的规划、批筹、验收和监管等工作。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省质检中心的申报筹建、申请验收、运行指导等工作。第五条【中心职责】省质检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应当落实省质检中心建设运行的主体责任,承担省质检中心相应的法律责任。省质检中心主要承担下列职责:(一)为产业发展提供科研试验、新产品测试以及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二)开展与检验检测相关的科研活动,包括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以及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制等;(三)申报并承担有关标准(规程)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四)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全省相关产业、行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五)提供产品质量分析诊断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相关技术服务;(六)为全省同类别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帮扶和人员培训;(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检验检测任务;(八)承担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六条【规划原则】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在区域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等主导产业领域布局建设省质检中心,优先支持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建设省质检中心。按照就近就便服务产业发展的原则,可以在合理的区域辐射半径内规划建设同类产品省质检中心。第七条【建设原则】省质检中心应当坚持人才队伍一流、技术装备一流、环境设施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服务水平一流的建设原则,达到引领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做专做优做强的目标。第八条【命名原则】省质检中心的命名应当科学规范、合理准确,名称统一为“江苏省 XX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其产品类别原则上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产品名称相一致。上述标准中未涉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产品,应当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名称相一致;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与其行业组织使用的名称相一致。第二章 申报和批准筹建第九条 【申报条件】申报省质检中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相关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省质检中心规划原则,产业规模较大、集聚度较高、区域经济特色明显;(二)申报单位应当为在我省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有所申报领域2年以上第三方检验检测经历;(三)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检验检测场所和环境条件,配备较好的检验检测装备,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与所申报领域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所申报领域2年以上的检验检测工作经历。对于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科技和产业前沿领域,可适当放宽条件。第十条 【申报否定条件】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3年内不得申报省质检中心:(一)因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报告受到行政处罚;(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等事故;(四)已获批筹建或成立国家、省质检中心因主观过错被取消。(五)其它严重影响申报单位公信力的情形。第十一条【“揭榜挂帅”项目】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全省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发布省质检中心建设指引,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申报建设。第十二条【申报程序】筹建省质检中心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二)市场监管系统之外的省属单位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三)其他单位由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出具推荐意见,经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第十三条【地方政府支持】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建设省质检中心的应当取得所在地人民政府在人才、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第十四条【申报材料】申报筹建省质检中心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 筹建推荐文件;(二)省质检中心申报表;(三)省质检中心筹建任务书;(四)法人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五)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能力与条件、相关产业状况及检验检测需求、省内外同类技术机构情况、建设目标、筹建方案等);(六)地方政府在人才、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配套支持政策文件。第十五条 【筹建审批程序】申报筹建省质检中心按以下程序审批:(一)推荐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核查和报送;(二)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三)通过材料审查的,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技术专家对相关产业基础、技术基础、建设方案等现场考查论证,提出考查论证意见;(四)通过专家考查论证的,经过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筹建。第三章 筹建和验收第十六条 【建设要求】筹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筹建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省质检中心建设任务目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基建、设备采购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报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可延长至24个月。建设过程中申报基本条件、技术能力等《筹建任务书》中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筹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市场监管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调整。第十七条【申请验收条件】申请验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建立或完善与省质检中心运行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二)技术能力在相关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省质检中心名称对应的85%以上的产品或参数的检测检测能力;(三)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能够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总人数不少于 20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总人数的80%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占技术人员的60%以上,至少有相关专业的1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四)服务范围覆盖全省相关产业集聚区;(五)具备较强的科研和标准制修订能力;(六)地方政府承诺的配套政策已落实到位;(七)其他必须满足的条件。第十八条【验收申请】筹建单位完成建设任务目标后,按照申报程序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时应当提交管理体系、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技术负责人、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科研、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九条【验收审查】省市场监管局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第二十条【现场验收】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技术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省质检中心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第二十一条【批准成立】通过现场验收的,由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成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机构主体责任(积极义务)】省质检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运行,确保省质检中心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第二十三条【机构核心业务规范】省质检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包含法人单位信息并加盖法人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第二十四条【机构主体责任(消极义务)】省质检中心不得发生下列行为:(一)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二)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评比活动或向社会推荐其检验检测的产品;(三)单独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四)对其检验检测的产品通过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五)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第二十五条【获批国家质检中心的调整】省质检中心获批为同类产品国家质检中心的,原省质检中心授权名称不再保留。第二十六条【变更调整程序】省质检中心扩展不同领域产品的检测能力,应当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扩项。省质检中心场所、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市场监管局。省质检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性质、名称、地址、隶属关系、投资关系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市场监管局。第二十七条【日常管理】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苏检通平台定期发布通过验收的省质检中心名单,及时更新省质检中心名录。采取能力验证等方式实施管理。第二十八条【考核评估】省市场监管局每两年组织一次省质检中心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省质检中心每年3月底前通过苏检通平台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上年度自评报告。第二十九条【奖励激励机制】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省质检中心,在人才队伍建设及承担相关领域产品科研项目、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对其依托法人单位申报新专业领域国家质检中心、省质检中心等予以支持。第三十条【筹建不成退出】对无法按期完成筹建任务或筹建工作不达标的在筹省质检中心,取消其筹建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筹建任务的情况除外。第三十一条【依申请退出】省质检中心由于产业发生重大变化、机构改革、资源配备不足、检验检测范围调整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依托单位应当申请取消该中心授权名称。第三十二条【依职权退出】省质检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场监管局应当撤销其省质检中心授权名称:(一)依托法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二)检验检测资质被依法注销、撤销或吊销的;(三)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从事或者参与影响检验公正性等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五)被公共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通报带来严重社会影响的;(六)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且情节严重的;(七)发生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八)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九)“第三十条”所列情形未主动申请取消的;(十)其它应当撤销的情形。第三十三条【退出管理】 省质检中心授权名称被取消或撤销后,原印章同时废止。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管理办法》(苏市监检测〔2019〕280号)同时废止。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检中心”)建设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省质检中心,是指依托依法成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依托法人单位”)建设,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认定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第三条 省质检中心应当坚持公益属性和创新属性,聚焦全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提供高端检验检测服务,推动质量提升、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四条 省质检中心的依托法人单位负责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任务,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和日常运行管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省局负责省质检中心管理,制定省质检中心建设管理制度,负责认定和考核管理。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省质检中心的推荐申报、建设督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第五条 省质检中心统一命名为“山东省XX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XX产品”命名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分类规定或特定行业的国家分类标准规定。第二章 建设管理第六条 依托法人单位应具备相关建设条件,提出的省质检中心建设方案符合我省产业规划和政策,并符合以下建设标准要求:(一)应当具有法人地位,已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所申请领域1年以上检验检测经历。(二)申请产业应当是区域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具备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产业集聚度,区域经济特色明显。(三)应当具备完善的省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并明确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基础资源能够得到保障,拥有地方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明确支持。(四)应当拥有或计划配置与筹建领域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五)应当具备与筹建领域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检验检测人员总数比例不少于40%,其中,关键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筹建领域2年以上的检验检测工作经历。(六)应当承担过筹建领域相应的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科研项目,或参与过筹建领域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七)能够按照要求落实省质检中心建设各项预期目标,所在地无超过48个月未通过认定的省质检中心。第七条 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建设省质检中心。省内已有相同产品国家或省质检中心的,原则上不再建设同类省质检中心。第八条 依托法人单位应当研究制定省质检中心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服务监管和产业发展的措施,时间安排、保障条件等,并对建设方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第九条 依托法人单位应当参照《市场监管系统国家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工作程序(试行)》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审核后,向省局推荐申报。第十条 省局自收到筹建申请1个月内,组织材料形式审查、现场审查和论证。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批准筹建相关省质检中心,命名为“山东省XX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第三章 认定管理第十一条 省质检中心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含有基建任务的一般不超过36个月。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筹建任务的省质检中心,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向省局提出延期验收书面申请,经省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筹建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第十二条 依托法人单位在建设周期内完成省质检中心各项建设任务后,按照程序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审核后,向省局提交。第十三条 省局自收到认定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认定工作:(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通过的,组织现场评审。审查不通过的,1个月内由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补充完善。(二)按照建设方案和考核标准组织评审,现场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三)通过现场评审的,在省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批准成立相关省质检中心。未通过现场评审的,应当予以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未完成整改的,不予批准成立。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十四条 省质检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运行,确保省质检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第十五条 省质检中心不单独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以依托法人单位在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有效期和检验检测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第十六条 省质检中心应当按照要求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和社会责任报告;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政府任务的省质检中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行为规范要求,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评比活动或向社会推荐其检验的产品,对其检验的产品通过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二)单独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三)违规向企业收费等。第十七条 依托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检验检测资质、实验设施、仪器设备、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报省局备案。第十八条 省局对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进行动态考核,考核工作三年全覆盖。考核工作由省局组织或委托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采用专家现场评审等方式,重点考核以下内容:对照省质检中心建设方案和考核标准,考核其能力水平保持情况;三年以来的运行情况,服务监管、服务产业发展情况,能力提升情况等。第十九条 依托法人单位应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人才、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第二十条 省质检中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局注销省质检中心或省质检中心(筹)名称并公布:(一)不能按期完成省质检中心建设任务的;(二)未通过认定,且6个月内整改后仍无法通过认定的;(三)未通过考核,且6个月内整改后仍无法通过考核的;(四)主要人员、组织机构、检验能力、主要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要求的。第二十一条 省质检中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局撤销省质检中心名称并公布,依托法人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筹建省质检中心:(一)出现严重质量工作问题或存在严重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行为以及出具超范围检验检测报告、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查证属实的;(二)相应检验检测资质依法注销或被撤销、吊销的;(三)依托法人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任务时出现工作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的;(五)被公共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通报,确系工作质量或服务问题,带来恶劣社会影响的;(六)以省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查证属实,且情节严重的;(七)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八)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 安徽省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获批成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安徽省质检院”)自主筹建的安徽省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获批成立。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徽省质检院下发《关于批准成立安徽省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该中心是安徽省质检院自主筹建并获批成立的第十个省级质检中心,该中心的正式运行,将为安徽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搭建起一个更为完备的集“产-学-研-转-创-用”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下一步,中心将锚定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检测技术前沿,立足服务新产业、新业态能力提升,致力于开展关键共性检测技术研究,打造协同创新研究平台,凝聚、培养行业技术创新人才,攻克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高压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彭达)
  •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打造一流海西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近年来,福建省中心检验所(以下简称福建省中检所)加大国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力度、强化科研能力、引进培养高技术能力人才,技术基础不断夯实,平台作用逐渐凸显,全面提高了社会质量综合水平,有力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去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将海西定位为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产品出口和招商引资让政府公共检测平台备受瞩目。搭建高标准海西检测服务平台,提高产品检测能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福建省中检所以建设高水平国家中心为引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截至目前,该所已拥有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国家塑料(10485,15.00,0.14%)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在建的国家中小型电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和国家低压开关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等5个国家中心,占福建省国家质检中心总数的1/3。  检测能力的大幅提升也快速带动了该所综合实力的增强。今年5月16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组顺利通过了福建省中检所实验室认可暨检查机构认可现场评审。至此,福建省中检所成为集检测、检查和认证服务三项资质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机构。  抓科技,上水平,是快发展的前提。福建省中检所在大幅提升技术能力的同时,不断加重科技“引擎”的构建,以项目带动科研,以科研提升能力,以能力拓展服务,走出了一条独有的科技发展之路。2007年以来,该所科研立项达100余项,其中2009年立项47项,比2008年翻了一番,首次申报成功了国家质检总局公益性项目——生物降解塑料降解性能检验方法研究,在承担重大实用型科研项目上有了新的突破。  为了适应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福建省中检所还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力度。目前,该所已有博士8名、硕士59名,本科生16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83.8%。其中,中高级职称的人分别达到104人和54人,占全所专业技术人员的57.4%。  综合实力的提升,带动了该所服务和业务领域的多项突破。该所创新“诊断式”个性化服务模式,帮助企业分析产品质量风险,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改进产品品质。该所先后与闽西大学合作帮助连城地瓜干产业走出困境、联合开展花生产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EDTA和二氧化硫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推广“检企”合作模式,将服务由产品终端检验延伸到全过程,受到了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的高度评价。
  • 聚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首批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授牌
    6月8日,在第16个世界认可日来临之际,上海举办“世界认可日”主题宣传活动。聚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首批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授牌,上海首批5家检验检测机构获批筹建。与此同时,用“数据”刷新上海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水平新高度,用“上海首创”检测技术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上海检测认证赋能产业不断优化升级。  涵盖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  现场,举行了首批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授牌仪式,上海市创新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检验检测机构获批筹建。记者了解到,首次获批的上海市创新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市高密度系统级芯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5个上海市质检中心涵盖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氢能动力等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中心建成后,不仅助力相关产业优化升级,也为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解决技术难题的路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重视和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级质检中心建设,通过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保障,推动检验检测互联互通。例如,此次获批筹建的上海市创新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在助推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关键作用。中心依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筹建,聚焦细胞制品、核酸药物、重组技术药物等新型生物制品。一旦建成,意味着细胞治疗产品的质量检测环节得到了保障,创新生物制品有了全生周期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近年,以CAR-T为代表的新型细胞治疗产品已成为生物医药研发的热点,在白血病等恶性肿瘤的治疗中展现出强大的优势。质量检测是保障细胞制品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中心已具备细胞产品鉴别、纯度检测、生物学活性检测、微生物快检、动物安全性评价等创新技术检测平台,借助该平台开展细胞治疗产品质粒等物料、病毒载体、成品制剂等环节的关键质量属性检测技术的方法开发、标准起草、样品检测、监督抽检等系列工作,为保障细胞治疗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一致性发挥重要作用,在服务监管的同时,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长王彦表示。  “这5个上海市质检中心将以产业需求牵引为导向,坚持自主技术创新为手段,围绕技术装备一流、环境设施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支撑服务一流的建设目标,着力提升产业支撑力、科技服务力、公共服务力、平台带动力。并助力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保障、推动检验检测互联互通。推动检验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提升国际检验检测合作交流参与度和话语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倪大伟表示,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等部门,围绕本市建设“2+3+6+4+5”现代产业体系需求持续发力、加速布局,加快新一批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与前沿产业的契合度,增强高端检测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截至2022年底,本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305家、认证机构178家,分别较上年增长6.4%和9.2%;全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327.78万份,较上年增长10.2%,业务收入近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10.9%。户均收入和人均收入位列全国第二。认证机构有效证书数48.02万张、业务收入51.30亿元、户均收入2882.02万元,均位列全国第二。  10项检验检测创新案例发布  用“上海首创”检测技术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活动上发布了“开发先进氢爆可用性验证试验装置,实现核电领域关键试验技术突破”等10项2023年度检验检测创新案例。本次的创新案例涵盖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等多个重要产业领域的“上海首创”检验检测技术。例如,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开发了先进氢爆可用性验证试验装置,实现核级仪表严重事故环境试验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为核电重大专项示范工程建设提供保障。广州广电计量(002967)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开发基于电子显微技术的先进制程芯片检测分析方案,更好地服务我国芯片设计及制造企业,也保障了自主知识产权安全。  现场还举办了“上海品牌”认证办证仪式,发布了第六批获“上海品牌”认证的35家组织37项产品或服务。相较以往,第六批“上海品牌”多了像昱章电气、微创神通、征世科技、芯龙光电等一批坚持科技创新、钻研产品研发的新锐品牌,尽显“上海品牌”的科技范儿。在数字化转型“新赛道”上,涌现出了国网电力、新致软件、南洋万邦等,以品牌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民生服务保障上,城市排水、漕河泾物业、虹桥机场、万宏养老等深耕改善民生福祉,用品牌彰显服务能级的持续提升。自2018年,“上海品牌”亮相以来,截至目前,共认证“上海品牌”141家企业,发放148张证书,涉及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科技文化、市政建设、教育养老等诸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 国家内燃机及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落成
    11月15日上午,位于玉柴工业园区的国家内燃机及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落成启用。在当天上午的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日波,自治区质监局局长邓于仁,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卢厚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钟会超,以及玉林市市长韩元利、政协主席刘子福等领导出席仪式并为检验中心揭牌。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天生、总经理助理兼总质量师谭贵荣应邀出席启动仪式。  该检验中心自2010年1月筹建至今,历时两年多时间,位于玉林市玉柴工业园玉公公路东侧,紧邻玉柴专卖公司,距离玉柴股份公司新建的检验大楼约700米。  据悉,检验中心建成后,将成为玉林打造千亿元玉柴工业园区必需的重要公共服务检测技术平台,成为玉林招商引资的一张名片,不仅为提供优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服务,而且将作为千亿园区的技术引擎,积极开展标准研发工作,发布行业权威质量信息,提供内燃机检验人才培训,为玉林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提供服务。  玉林市政府建设国家内燃机及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仅是对全国内燃机的质检机构布局的进一步优化,更是对玉柴千亿航母的发展创造更强大的技术服务支持。  相关新闻:投资近亿,内燃机国家工程实验室落户广西玉柴
  • 150万!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两台进口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GZ2022-C005项目名称: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两台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市购2022J000572748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仪器(进口)设备1批15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9.6万!赛默飞世尔中标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两台进口仪器设备项目
    一、项目编号:GZ2022-C005二、项目名称: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两台进口仪器设备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德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人:冷双全供应商联系电话:15070894155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中路5号1504-1506房中标(成交)金额(元)\(%):1496000.00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仪器(进口)设备赛默飞世尔Vanquish Core等1149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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