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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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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相关的资讯

  • 农业部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将构建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为全面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发布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将自8月1日实施。 此次办法主要提出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制度。其中,耕地质量调查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与应急调查。耕地质量监测,将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为主体,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质量变化情况开展动态监测。耕地质量评价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表示,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使用,退化、污染、基础地力下降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综合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 “制定这一办法,将通过对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推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并通过摸清耕地质量家底,掌握变化动态情况,提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具体建议。”他说。
  • 农业农村部耕保中心在杭召开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5月23-24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杭召开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保(土肥、农技)站(总站、中心、处),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局的耕保相关人员70余人参加培训。 农业农村部耕保中心主任谢建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刘嫔珺、农业农村部耕保中心质量监测处长马常宝、副处长薛彦东、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副站长虞轶俊、副站长陈红金出席会议。会议开幕式 23日上午,培训班来到了由浙江托普云农提供技术支撑的临安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现场观摩“三区四情”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监测点观摩现场 该监测点总体建设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于2018年底建设完成。在监测点内,通过定点调查、田间试验、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化验、数据分析等,可实现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质量变化进行动态的监测。结合省县级耕地质量保护数据平台建设,所有的监测数据可自动上传到耕地质量保护数据平台上,经过数据的积累可以清晰地了解耕地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及趋势。 23日下午,培训班举行开幕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刘嫔珺副厅长在培训班上致辞,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浙江省农业概况及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谢建华主任充分肯定了浙江省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表扬了托普云农作为耕保中心战略合作单位在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当中的探索与支撑,通报了近期农业部耕地质量法规、标准、体系及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系列进展与经验总结,并做了明确的工作部署。谢建华主任讲话,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刘嫔珺副厅长作开场致辞 培训班宣贯讲解了农业行业标准《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邀请华中农业大学鲁剑巍教授就《耕地质量监测样品采集技术方法与要求》进行了专题讲座,邀请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鹏就《数字耕保助推数字乡村》进行了专题汇报。托普云农副总经理钱鹏作专题汇报 培训班上,浙江、安徽、吉林、河北、河南、湖北等6省代表围绕本省耕地质量监测进行了汇报。培训班还重点围绕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意见建议、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标准、耕地质量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监测信息化等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和建议。
  • 农业部对《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征求意见
    p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掌握a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6-T000-1-1-1.html"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耕地/strong/span/a质量状况,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制订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pp  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pp  第一章总则/pp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pp  第三条【职责】 农业部所属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具体工作。/pp  第四条【能力建设】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条件和能力。/pp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对从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pp  第五条【技术规范】 农业部负责制定并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相关技术规范。/pp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pp  第六条【数据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的管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pp  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pp  第七条【信息发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质量信息。/pp  第二章 调 查/pp  第八条【调查制度】 国家建立耕地质量调查制度。/pp  耕地质量调查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与应急调查。/pp  第九条【普查】 耕地质量普查是以全面摸清耕地质量状况为目的,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由国家统一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实施,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对全国耕地自下而上逐级实施现状调查、采样测试、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验收的调查。/pp  第十条【普查启动】 耕地质量普查由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同意,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各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机构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pp  第十一条【专项调查】 耕地质量专项调查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调查、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和新增耕地质量调查。/pp  第十二条【耕地质量等级调查】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是为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而实施的调查。/pp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pp  第十三条【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调查】 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调查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实施的耕地质量及其相关情况的调查。/pp  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特定区域范围,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pp  第十四条【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 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是指为了解耕地质量某些特定指标而实施的调查。/pp  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特定耕地质量指标,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pp  第十五条【新增耕地质量调查】 新增耕地质量调查是指为了解新增耕地农业生产基本条件、耕地质量状况而实施的调查。/pp  新增耕地质量调查与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同步开展。/pp  第十六条【应急调查】 耕地质量应急调查是指因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可能污染或破坏耕地质量的情况而实施的调查。/pp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故或突发事件性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应急调查的范围和内容。/pp  第三章 监 测/pp  第十七条【目的任务】 耕地质量监测,是指为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程度和趋势,通过定点调查、田间试验、样品采集、分析化验、数据分析等工作,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生产能力和环境质量开展的动态监测。/pp  第十八条【监测网络】 以农业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机构为中心,区域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机构为纽带,不同土壤亚类的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为重点,覆盖主要土属的耕地质量监测点为基础,省、市、县及科研单位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站(点)为补充,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pp  第十九条【区域监测站】 农业部根据全国主要耕地土壤亚类、行政区划和农业生产布局建设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pp  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负责土壤样品的集中检测,并做好数据审核和信息传输工作。/pp  第二十条【监测网点】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根据耕地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和地力水平在全国布设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点。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根据需要布设本行政区域的耕地质量监测点。/pp  耕地质量监测点主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土壤污染严重区等区域布设,统一标识,建档立案。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土壤墒情、肥料效应和产地环境等监测内容。/pp  第二十一条【监测工作】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国家监测点的监管,收集、汇总、分析耕地质量监测数据,跟踪国内外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发展动态。/pp  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监测点的具体管理,收集、汇总、分析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协助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做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pp  第二十二条【设施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监测点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设施及标志。/pp  耕地质量监测点未经许可被占用或损坏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pp  第二十三条【监测点变更】 耕地质量监测点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设立监测点的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由申请变更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费用。/pp  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及时补充耕地质量监测点,并补齐基本信息。/pp  第四章 评 价/pp  第二十四条 【评价制度】 耕地质量评价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pp  第二十五条【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运用耕地质量普查、调查和监测数据,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进行评价。/pp  各省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每3年发布一次,并报农业部备案。/pp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由农业部每3年发布一次。/pp  第二十六条【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农业部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运用监测数据,对辖区内的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每年发布耕地质量监测报告。/pp  第二十七条【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运用调查资料,根据需要对特定区域的耕地质量及其相关情况进行评价。/pp  第二十八条【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 农业部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运用调查资料,对特定耕地质量指标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评价。/pp  第二十九条【新增耕地质量评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新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出具评价意见。/pp  第三十条【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依据应急调查结果,对耕地污染或破坏的程度进行评价,提出修复治理的措施。/pp  第五章附则/p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月**日施行。/p
  • 政协委员提议建立国家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周宜开作题为《土壤污染防治刻不容缓》的大会发言时说:“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使污染物在农作物中积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诱发癌症和其他疾病。”  周宜开建议: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的法律,但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空白,要抓紧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法》。  要开展重点调查,了解典型地区土壤污染的现状,尽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战略 尤其要严格保护耕地土壤环境,依据国家农业生产功能区划,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评估与安全性划分,严格控制农作物产地周边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对土壤的污染,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和农膜施用量,同时全面推广数字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耕地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国家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国耕地资源科学化、精确化、差别化的管理和全面监测。  周宜开列举土壤污染形势  1、耕地受农药、化肥污染的面积不断扩大,大量氮素进入土壤导致农产品硝酸盐、亚硝酸盐污染,另外残留农膜恶化土壤、影响农产品质量等问题日益凸显   2、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   3、工矿场地污染问题突出   4、流域性和区域性土壤污染问题凸显,成为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
  • 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邛崃现代农业的新探索和实践
    邛崃,天府南来第一州,西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种业园区落址地。岷江流经,天台山遮挡,独特的地势水文,造就了邛崃拥有着丰富的种植业生产历史。盛夏时节,在邛崃的田间地头,刚齐竹节高的嫩绿秧苗趁着微风和每一个路过的人致意,地块整齐的水田里除了水稻,还有被隔起来的高科技设备。 也许有人不经要问,田间还放设备,都能有什么作用?更专业地说,这其实是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但它的作用远不止监测耕地。由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和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省级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位于邛崃市高梗街道火星村高标准农田区域内,通过自动监测功能区、耕地质量监测功能区、培肥改良试验监测功能区的建设,成功实现了田间地情、肥情、环情、墒情的数字监测,对邛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农业的生产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广示范作用。 在邛崃的火星村高标准农田里,常年栽种小麦、油菜、水稻等粮食作物。田间地形平坦开阔,气候条件优越,排灌设施齐全,田形方正且交通便利,水稻土层发育深厚,养分均衡。托普云农在此建设的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通过小区隔断、灌水渠、排水渠等的基础设施打造,再加上土壤多参数自动监测设备、物联网和视频监控支撑系统等田间管理监测设备的布设,可以实现自动监测土壤水分、温湿度、紧实度等。 同时农田气象观测仪、移动式作物生长监测站的构建,实时了解农田区域空气温湿度、风速风向、降雨量等气象数据,以及油菜、水稻等农田土壤肥力变化情况和作物长势,为农业施肥、生产提供科学指导。最重要的是,所有系统记录的数据均可应用于培肥改良试验监测功能区,在保证耕地质量监测的基础功能上,可以结合当地主推技术,开展肥效校正、新型肥料推广等田间试验示范,优化施肥配方,指导改良土壤生态,更好进行农事生产。 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打造高效节水、绿色农田的重要步骤,据了解,邛崃市从2021年开始,不断强化监测点数据监测、分析与利用,建设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土壤培肥试验,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点向自动化、多功能的方向转变,切实促进了邛崃市的高标准农田数字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如今,在邛崃的乡野农村里,高标准农田的打造,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的建设,使得原生态农业与科技文明交相呼应,不断推进着邛崃的美丽乡村更上一层,实现更高意义上的现代农业样板图。
  • 全国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召开,托普云农贡献数字耕保智慧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出路在科技。7月27至28日,全国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在南浔召开。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谢建华,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马常宝,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朱勇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国荣,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云威,副区长卫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作为企业代表应邀参会,并作《信息化赋能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专题报告。托普云农技术负责人作主题报告现场参观,绿色农田建设成效凸显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由托普云农技术支持的善琏镇皇坟村绿色农田、浙江省“浙农田”、“浙农优品”等数字化应用场景。与会领导、专家一行实地考察皇坟村绿色农田,托普云农董事长陈渝阳陪同并作介绍皇坟村绿色农田围绕建设标准、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智能程度、质量效益“五高”集成的总体目标,通过田间应用智能农情监测系统、智能灌溉系统、无人整地装备、植保无人机等新装备、新技术,全面感知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状况,并在现代化农业数字中心展开多维数据分析,打造农业种植标准化方案和专家知识库,实现虫情监测与绿色防控、农田灌溉与排水、智能农机与无人机飞防、品种选育与质量安全追溯的科学化,耕地利用效率和粮食生产效益不断提高,逐渐形成了可普及推广的绿色农田增收新模式。与会领导、专家一行参观皇坟村现代化农业数字中心在浙江,围绕农田政府管理和服务主体重要需求,托普云农全资子公司——浙江森特还支撑建设了“浙农田”数字化应用场景,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子场景为突破口,打造粮功区管护、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服务等应用。自上线以来,累计服务26万次,完成高标农田上图入库1878.53亩,粮功区整治优化225.7万亩,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托普云农全资子公司——浙江森特技术支撑的“浙农田”数字化应用场景科技赋能,夯实“耕”基筑牢粮仓粮安天下,地为根基。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底线,前提是保证耕地数量稳定,重点是实现耕地质量提升。新时代新征程上,托普云农坚持科技赋能,激发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创新动力。一方面,积极参与《耕地质量信息分类与编码》、《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布设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修订、报批与发布工作,为规范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另一方面,与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依托各自优势,围绕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数字化发展方向、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数字化管理试点示范、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数字化相关科研课题等展开深入研究。托普云农与耕保中心开展全面战略合作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了切实保障和提升耕地质量,托普云农充分挖掘数字技术利用潜力,通过在各省市布设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集耕地质量信息采集存储、监测预警、分析评价、服务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省、市、县三级贯通的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实现耕保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通过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提高。通过研发土壤三普专用工具、土壤理化性状分析仪器,打造从勘察、规划到设计、施工的全栈式智能土壤样品库,配合土壤检测调查工作开展,助力粮食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托普云农打造的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土壤三普专用科学仪器当前,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耕地保护任务仍然艰巨。托普云农始终秉持“用科技改变传统农业,用服务缔造美好生活”的使命,努力构建智能、高效、规范、协同的立体化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格局,力求全面精准高效做好数字耕保工作,为耕地质量信息化建设和国家农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 全国推进耕地质量信息化建设,托普云农贡献数字耕保智慧
    信息化不仅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占据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制高点的关键。为推进全国耕地质量信息化建设,7月29-30日,全国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以及浙江、江苏、吉林、河北等全国30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参加会议。全国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召开与会同期,各位专家领导莅临托普云农参观考察,并举行座谈交流。会上,董事长陈渝阳表示,当前,中国农业的发展迎来全新阶段,数据资源潜藏着巨大的应用价值。托普云农作为农业信息化企业,多年来,将耕地质量保护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并在此基础进行了深度探索与实践。与会专家领导参观托普云农数字三农展厅托普云农董事长陈渝阳发言一方面,我们着眼与耕地保护新形势,参与耕地质量相关行业标准制修订、报批与发布工作,为规范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与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双方依托各自的资源、技术、产品、服务等优势,围绕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数字化发展方向、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数字化管理试点示范、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数字化相关科研课题等展开深入研究。从上至下,努力构建智能、高效、规范、协同的立体化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格局,力求全面精准高效做好耕保工作,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我们在保证巩固已有技术、服务基础上,积极构建集耕地质量信息采集存储、监测预警、分析评价、服务保障等于一体的省、县级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耕地保护的全过程管理、立体式监督,同时研发土壤三普专用、土壤检测以及智能传感仪器,强化数据资源的采集利用,进一步完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助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历史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与上图入库。此次会议期间,参会代表们还现场观摩了由托普云农参与建设的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数字化应用场景。在余杭区满山红蔬菜基地,托普云农聚力打造“三区、四情、一标、一牌”等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建设,配备小气候观测仪、土壤多参数监测站、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实时监测到整个地块的墒情、地情、肥情、环情等数据,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培肥试验,建立土壤改良模型,更好地保护土壤生态,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参观国家级“三区四情”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信息化平台在禹上稻香小镇,以“稻”为核心,托普云农通过建立农业病虫害测报网络和农业物联监控体系,实现永安高标准农田的全流程机械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粮食种植、生产、施肥作业。同时整合政府、市场、集体、农户资源,建立汇聚区域产业宏观、空间分布、农村经营、质量安全等数据的“一张图”,将稻香米链进“乡村大脑”,实现“浙农优品”线上展示,探索出一条共同富裕的新路径。参观高标准农田、耕肥数字化应用场景、浙江乡村大脑、“浙农优品”多跨应用场景托普云农深刻明白,耕地是农业发展之要、粮食安全之基、农民立命之本,推进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刻不容缓。未来,将进一步挖掘数据分析与成果应用,持续优化全国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模块结构和功能布局,布局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做好土壤三普检测技术支撑,助推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更向前一步,为国家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藏粮于地”的战略落实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 耕地质量信息化技术研讨会在吉召开,托普云农助力耕保信息化
    6月25日—26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吉林长春召开“耕地质量信息化技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保(土肥、农技)站(总站、中心、处)耕保相关人员以及企业代表共30余人参与。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副主任刘玉国、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永林出席会议。托普云农作为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现场图 研讨会期间,各专家交流省级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及全国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分析耕地质量信息化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研讨耕地质量信息化技术应用实践。与会人员还参观考察了吉林省农业信息化平台,并就省级耕地质量信息人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托普云农副总经理钱鹏以“多方协同,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应用深度开发”为题作了专题汇报,他提到,耕地质量保护工作要以科学的大数据体系划定质量指标,通过耕地监测系统、评价系统、耕地建设系统、保护系统、样品库系统等模块打造,不断规范大数据平台标准体系,为深化平台应用保驾护航。 耕地质量监测点是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重要的数据基础与搭建内容,截至目前,托普云农作为耕保信息化建设的先行助力者,已在全国范围内相继支撑起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建设,为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夯实基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托普云农副总经理钱鹏现场讲解图 “这还不够。”针对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问题,钱鹏表示,还需从技术驱动、深化平台政府职能端应用、探索产业市场化应用等方面多维度协同开展,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及市场服务综合化的效果,真正实现产业由政府应用向市场应用的延伸与转变,进而推动现代农业信息化发展。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也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健全管护机制,对推进大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地区农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如今,耕地信息化的转型工作已经渐入佳境,托普云农作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先锋队,还将继续加大创新、精进科技、锤炼服务,支撑构建数字耕保体系,补足农业信息化短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 守护耕地里的“大熊猫”托普云农助力吉林耕地保护
    “一两黑土二两油”,作为世界公认的肥沃土壤,黑土形成缓慢,在自然条件下形成1厘米厚的黑土层需要200至400年。吉林省作为中国农业大省,拥有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90%以上的黑土。 但近年来,受自然因素制约和人力活动破坏,吉林黑土地水土流失日益严重。为保护好“耕地里的大熊猫”,2018年,吉林省正式开始实施《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并融入先进的科学技术,联合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搭建吉林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加强了耕地保护工作能力。全域数据,直观展示助高效决策 吉林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利用GIS、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1+1+N”模式,搭建了“一个中心、一个平台、N个应用”模式。 系统汇集了土、水、肥三大耕地质量数据,宏观展示了全省及各市的土壤类型、耕地质量等级、土壤养分含量等数据,对数据进行统一归纳与整合。将以前被忽略的数据进行有效利用,提高了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效率,形成了可靠的决策驾驶舱,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夯实了数据基础。智能监测,指导农事科学生产吉林省黑土地保护专题 每年4月至5月中旬,是吉林省土壤监测的重要时期。在以往的监测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监测并上报,如果再遇上疫情的反复发生,很大程度上会阻碍监测工作的有序进行,导致错过最适宜的播种时机。吉林省墒情信息专题 通过科技的力量,在吉林省耕保大数据平台中,省土肥总站的工作人员只需坐在办公室,就能实时监测墒情地温等重要信息,随时随地通过有效的数据进行记录与判定,并在后台生成简报等发布格式,对重要农事指导信息进行及时发布,确保不误农时,科学生产。土肥管家,测土配方促增产测土配方施肥大数据监控中心 以往农户想要完成测土配方,需要走到对应的田间地头打电话,通过卫星定位来获取相应施肥建议,费时又费力。为解决这一痛点问题,“土肥管家”APP走进了农户们的家里。农户只需填好作物和土地相关信息,就能随时随地得到一张免费的“施肥建议卡”。土肥管家APP截图 作为耕地保护的“第D一责任人”和最终受益者,农户们不仅潜移默化地提升了耕保意识,更通过实际行动,有效降低了化肥农药使用不当带来的土壤面源污染。种种举措下,造福了农户,也自上而下地带领了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到全民耕保行动中,让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沉下去”“活起来”。 据了解,到2025年,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将实现全覆盖,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达到4000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000万亩,粮食产量迈上800亿斤新台阶。
  • 两会总结|加强土壤保护,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检测修复工作
    “民以食为天”,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兴国安邦、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土壤资源紧缺的国家而言,健康的土壤则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3月4日-3月13日,全国两会召开,各界代表就土壤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健康。仪器信息网对“两会土壤相关建议”进行了部分统计,展示如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4%、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沈仁芳:制定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沈仁芳为准备建议开展的调研中发现,一是我国土壤类型及其利用方式多,空间分布格局复杂;二是我国土壤污染类型多,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呈区域差异化分布,同时出现抗生素和微塑料等多种新污染物;三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底子依然薄弱。沈仁芳建议,全面持续推进我国土壤(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其中,土壤环境基准科学求证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合理制定是高质量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和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所在。中国绿发会:在全国土壤普查中将“土壤生物多样性”列入全国普查一级指标。当前,关于土壤中的生物多样性,我国在本底数据方面的重视不够。而土壤生物多样性及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对全球生态系统至关重要,在解决粮食安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及公共卫生等全球重大问题方面起着关键作用。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建议我国政府采取进一步行动,可由国务院牵头,并协调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尽快在全国土壤普查中将“土壤生物多样性”列入全国普查一级指标。朱晓丽:深化耕地污染土壤防治 把“饭碗”端稳端牢“农田土壤修复不只是治理污染,还要在治理后提升土壤的生产能力,让它成为老百姓的‘饭碗田’。”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丽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朱晓丽将履职目光聚焦到农业环境领域,针对土壤污染生态修复、土壤质量提升以及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话题提交了相关建议。她建议,加大遴选绿色生态修复技术力度,加强科研创新,提升土壤利用效率;对严格管控的受污染土地进行更详细排查,通过采取挖沟或者筑坝的形式,把干净的土壤区域分隔开,进行再次利用。同时,政府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发挥人才队伍作用,促进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苏家恩:加强农作物核心产区土壤保护“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目前尚缺少针对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制定土壤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代表苏家恩说。他建议,制定单行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现行法律中增加、细化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土壤保护内容。同时,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救济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能够高效绿色地促进农业增产和稳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朱永官:塑料污染破坏土壤生态系统,亟待治理“2020年,我国塑料用量为9087.7万吨,废弃量约为6000万吨。其中,40%是一次性塑料制品,如塑料包装袋、农业塑料薄膜、快餐盒、饮料瓶等。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永官指出。预计到2050年,全球塑料累计产量将增至340亿吨。届时,全球年人均塑料消费量将达到84.37千克。“地膜、轮胎颗粒等塑料在土壤环境中不断积累,这直接影响到了土壤的物理化学结构。塑料会吸附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干预土壤生物新陈代谢,破坏土壤生态系统。”朱永官说。因此,他建议,积极推动国家塑料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116.12万元采购离子色谱仪
    详细信息 [公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10 招标文件: 附件1 [公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10-10 项目概况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3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919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分包预算金额(元) 01 标准物质 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18瓶 1、土壤全量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检测质量监控,分析成分覆盖矿质元素与重金属元素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6.5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70g/瓶或其他规格。标准物质编号为GBW 07402a、GBW 07404a、GBW 07408a、GBW 07984、GBW 07915等。 261200.00 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45瓶 1、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样品检测的质量监控,其成分覆盖大、中、微量元素、阳离子交换量及其盐基组成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7.0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500g/瓶。标准物质编号为NSA-2、NSA-3、ASA-2a、ASA-2b-CZ、SAS-6等。 检测技术线下操作耗材费 三角玻璃瓶 150个 1、150ml 方形塑料瓶 200个 1、100ml 乳胶手套 2盒 1、50只装 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2瓶 1、土壤全量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检测质量监控,分析成分覆盖矿质元素与重金属元素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6.5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70g/瓶或其他规格。标准物质编号为GBW 07402a、GBW 07404a、GBW 07408a、GBW 07984、GBW 07915等。 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2瓶 1、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样品检测的质量监控,其成分覆盖大、中、微量元素、阳离子交换量及其盐基组成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7.0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500g/瓶。标准物质编号为NSA-2、NSA-3、ASA-2a、ASA-2b-CZ、SAS-6等。 02 农化样品容器1 20000个 1、 容积1000ml2、 棕色磨口广口玻璃瓶(含磨砂玻璃盖)3、 开口直径7cm、内径5 cm4、 瓶高20cm5、 底部直径10cm6、 厚度≥2mm7、 净重>700g 300000.00 03 农化样品容器2 20000个 1、容积1000ml2、棕色磨口广口玻璃瓶(含磨砂玻璃盖)3、开口直径7cm、内径5 cm4、瓶高20cm5、底部直径10cm6、厚度≥2mm7、净重>700g 300000.00 04 剖面样容器 600个 1、 材质:1cm厚亚克力盖板2、 内径:高100 cm×宽22 cm×厚度5 cm3、 表层及两侧采用2cm厚高密度实木板 300000.00 剖面诊断盒 600个 1、材质:橡木实木板,厚2cm,2、规格:长50cm×宽20cm×高10c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包含周六日)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0-10 至 2022-10-1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3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进口产品管理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扫描附件中二维码,录入详细信息。 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2-817 5.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邮箱:yw03@hcjq.net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寺96号 联系方式:郭宁,82078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联系方式:王鑫国、刘倩,010-65244483、65173825(前台:010-65910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国、刘倩 电 话: 010-65244483、65173825(前台:010-65910924) 817招标公告.docx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离子色谱仪 开标时间:2022-10-31 10:00 预算金额:116.12万元 采购单位: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公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0-10 招标文件: 附件1 [公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10-10 项目概况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3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919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分包预算金额(元) 01 标准物质 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18瓶 1、土壤全量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检测质量监控,分析成分覆盖矿质元素与重金属元素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6.5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70g/瓶或其他规格。标准物质编号为GBW 07402a、GBW 07404a、GBW 07408a、GBW 07984、GBW 07915等。 261200.00 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45瓶 1、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样品检测的质量监控,其成分覆盖大、中、微量元素、阳离子交换量及其盐基组成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7.0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500g/瓶。标准物质编号为NSA-2、NSA-3、ASA-2a、ASA-2b-CZ、SAS-6等。 检测技术线下操作耗材费 三角玻璃瓶 150个 1、150ml 方形塑料瓶 200个 1、100ml 乳胶手套 2盒 1、50只装 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2瓶 1、土壤全量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检测质量监控,分析成分覆盖矿质元素与重金属元素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6.5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70g/瓶或其他规格。标准物质编号为GBW 07402a、GBW 07404a、GBW 07408a、GBW 07984、GBW 07915等。 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2瓶 1、土壤有效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编号证书,适用于土壤样品检测的质量监控,其成分覆盖大、中、微量元素、阳离子交换量及其盐基组成等,且不少于12项,pH值7.0以上且不高于8.9,规格500g/瓶。标准物质编号为NSA-2、NSA-3、ASA-2a、ASA-2b-CZ、SAS-6等。 02 农化样品容器1 20000个 1、 容积1000ml2、 棕色磨口广口玻璃瓶(含磨砂玻璃盖)3、 开口直径7cm、内径5 cm4、 瓶高20cm5、 底部直径10cm6、 厚度≥2mm7、 净重>700g 300000.00 03 农化样品容器2 20000个 1、容积1000ml2、棕色磨口广口玻璃瓶(含磨砂玻璃盖)3、开口直径7cm、内径5 cm4、瓶高20cm5、底部直径10cm6、厚度≥2mm7、净重>700g 300000.00 04 剖面样容器 600个 1、 材质:1cm厚亚克力盖板2、 内径:高100 cm×宽22 cm×厚度5 cm3、 表层及两侧采用2cm厚高密度实木板 300000.00 剖面诊断盒 600个 1、材质:橡木实木板,厚2cm,2、规格:长50cm×宽20cm×高10c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包含周六日)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0-10 至 2022-10-1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3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进口产品管理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扫描附件中二维码,录入详细信息。 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2-817 5.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邮箱:yw03@hcjq.net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寺96号 联系方式:郭宁,82078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联系方式:王鑫国、刘倩,010-65244483、65173825(前台:010-65910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国、刘倩 电 话: 010-65244483、65173825(前台:010-65910924) 817招标公告.docx
  • 黑土粮仓荣耀吉林,托普云农多措并举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
    松辽大地,田畴万顷;黑土地上,生机勃勃。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在长春共同举办黑土地保护利用国际论坛。本次论坛主题为“珍爱黑土、保护黑土”。世界主要黑土国家代表、国际土壤学界知名专家等200多名代表出席。与会同期,吉林省还举行了首个黑土地保护日的发布仪式。黑土地保护利用国际论坛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会上指出,黑土地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天然的生物基因库、调节温室气体的缓冲器。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就是保住人类粮食安全的“饭碗田”就是留住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是人类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 作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地于国人而言,和大熊猫一样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托普云农一直高度重视黑土地的变化情况,帮助政府做好耕地质量监管,开发便民应用服务于农,多措并举守护黑土粮仓。 为便捷政府职能管理,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研发设计了吉林省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的搭建以“1个中心、1个平台、N个应用”的平台模式展开,通过建设一个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汇聚土、水、肥三大耕地质量数据,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管理、服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智能管理人员通过地力评价、土壤墒情监测、应急指挥等内容的大数据分析,达成精准管理,科学决策,形成指挥耕地新业态。吉林省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 促进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最重要的主体是农户,为响应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帮助农户更高效利用土地开展农事生产,托普云农在进行了大量的土样采集,精准的肥料试验后,设计研发了集肥料资料、测土配方、墒情信息查询功能于一体的农业服务APP——“土肥管家”,同时还有农业资讯、专家种植技术指导等信息功能。通过简单便捷的操作以及互联网手机定位系统,用户足不出户便可了解自己地块的土壤墒情信息、农作物品种和施肥方法,农业领域专家还可以随时指导疑难种植技术问题,为农业生产加持精准科学数据。“土肥管家”APP测土配方分析系统 作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战略合作单位和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技术支撑单位,托普云农此前还曾参与吉林省黑土地质量保护监测中心揭牌仪式,通过技术合作,共同展开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探索建立东部固土培肥、中部提质增肥、西部改良培肥为主的黑土地保护试点模式,多措并举,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吉林省黑土地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让“耕地中的大熊猫”永葆活力。
  • 我国超10%耕地受重金属污染 东北黑土地或消失
    大地之殇  编者按:大地涵藏万物,孕育生命,被誉为人类的母亲。但是,近年来,伴随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地不断遭到各种污染的伤害。仅仅因土壤污染防治不足、环境监管乏力,导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就频频发生,2008年以来,全国已发生百余起重大污染事故。目前我国大地污染现状严峻,成因十分复杂,形成令人扼腕的“大地之殇”。《经济参考报(微博)》以此为主题,探寻大地污染背后所触及的我国农业、工业、城市化进程中关于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矛盾与两难抉择,并以“大地之殇”系列报道的形式在“深度”版推出,敬请关注。  大地之殇一黑土地之悲  占全国粮食总产五分之一的东北黑土区是我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但一个并不为多数人了解的严峻事实是,支撑粮食产量的黑土层却在过去半个多世纪里减少了50%,并在继续变薄,几百年才形成一厘米的黑土层正以每年近一厘米的速度消失。照此速度,部分黑土层或将在几十年后消失殆尽,东北这一中国最大粮仓的产能也将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毒土:GDP至上的恶果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出现了有毒化工和重金属污染由工业向农业转移、由城区向农村转移、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逐步积累的污染正在演变成污染事故的频繁爆发。  日益加剧的污染趋势可能还要持续30年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日趋加剧的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多年来,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张维理教授一直关注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呈现一种十分复杂的特点,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局面。”  “现在我国土壤污染比各国都要严重,日益加剧的污染趋势可能还要持续30年。”中国土壤学专家,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些污染包括随经济发展日益普遍的重金属污染、以点状为主的化工污染、塑料电子废弃物污染及农业污染等。  国土资源部统计表明,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研究员单艳红说,华南部分城市约有一半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 长三角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成为“毒土”。  农药化肥污染同样严重。张维理说,我国农药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黑龙江农业监测站杜桂德站长说:“目前,农药和化肥的实际利用率不到30%,其余70%以上都污染环境了。”云南农业大学测算,每年大量使用的农药仅有0.1%左右可以作用于目标病虫,99.9%的农药则进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土壤重金属、激素的有机污染。  “不仅污染加重,而且还在转移扩散。”潘根兴说,当前,我国土壤污染还出现了有毒化工和重金属污染由工业向农业转移、由城区向农村转移、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逐步积累的污染正在演变成污染事故的频繁爆发。  2008年以来,全国已发生百余起重大污染事故,包括砷、镉、铅等重金属污染事故达30多起。其中浏阳镉污染事件不仅污染了厂区周边的农田和林地,还造成2人死亡,500余人镉超标。  频繁爆发的污染事故损失惨重,不仅增加了环境保护治理成本,也使社会稳定成本大增,而土壤污染修复所需的费用更是天价。常州农药厂土壤修复需2亿元,无锡胡埭电镀厂重金属铬污染修复费用890万元,苏州化工厂需数亿至数十亿元。  每年因土壤污染致粮食减产100亿公斤  污染的加剧导致土壤中的有益菌大量减少,土壤质量下降,自净能力减弱,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出现环境报复风险。  潘根兴教授说“许多土壤污染地区已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没有外来的治理干预,千百年后土壤也无法自净,有的地块永远都无法自净,甚至出现环境报复。”  一是生态关系失衡,引起生态环境恶化。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长江三角洲等地调查的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以上,致使稻田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系统稳定性不断降低。  “吃土吐土,净化土壤,作为土壤的‘义工’,蚯蚓的存在是土壤重要的环境指标,对土壤具有重大意义。”令潘根兴教授忧心的是,现在,土壤中的蚯蚓、土鳖及各种有益菌等大量消失,农作物害虫的天敌青蛙的数量大减,自然生态面临危机。  云南农业大学副教授周江鸿等人在湖北、安徽等地的农田里发现,杀虫剂的使用对稻田节肢动物物种有损害作用,使得稻田天敌和害虫的平衡关系被打破。  二是土壤质量下降,使农作物减产降质。  重金属污染的增加,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导致农产品产量与品质下降。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陈志群认为,由于农药、化肥和工业导致的土壤污染,我国粮食每年因此减产100亿公斤。  环保部门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三是重金属病开始出现,人们身体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汞、镉、铅、铬、砷五种重金属被称为重金属的“五毒”,对人有致命的危害。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杨积德说“这些污染严重影响儿童发育,使人致病、致癌,危及人体生命健康。”上世纪70年代,日本曾出现“痛痛病”,是镉对人类生活环境的污染而引起的,影响面很广,受害者众多,所以被公认为是“公害病”。  潘根兴教授在全国各地市场上进行的调查也显示,约有10%的大米存在重金属镉超标。他说:“这些镉米对自产自食的农民来说无疑是致命的风险。”令人担忧的是,一些“痛痛病”初期症状已开始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土壤污染导致的疾病将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最终危害中华民族的子孙未来。”  “宁愿毒死也要GDP”?产业模式亟待反思  土壤污染如隐形“杀手”,难以察觉却可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重金属在蔬菜、粮食中的累积,将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置于危险境地,甚至产生环境报复。“土壤污染的加剧原因有天灾,但更多是人祸,不科学的发展是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认为,土壤污染主要一来自矿山采冶、工业“三废”、污灌、固废堆放等,基本上都属于人为因素,表明近年来的产业发展模式亟待反思。  当前,令人忧心的是各地以追求GDP核心的政绩观,不科学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大量违法排污、超量排污。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发展心切,抱着“宁愿毒死也要GDP”的心态,有意无意地忽视环境保护,导致“引进企业就是引进污染,发展经济就是破坏环境”的恶果。  面对企业违法排污,一些地方政府成为企业的保护伞,通过变通政策打擦边球,甚至开绿灯,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护环境不被污染,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污染事件暴露了各地环保意识薄弱,政府监督缺失,是整个社会的耻辱。  “不断发生的污染事件告诉人们,缺乏对自然环境的敬畏与呵护,对公共利益和公众生命漠不关心,暴露出企业环境意识薄弱和地方政府责任缺失。”江苏省小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冯治指出,必须反思高歌猛进的产业发展模式,真正落实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黑土层流失 危及中国最大粮仓  黑土层变薄,是指黑土地的有效耕层变薄,直接导致支撑粮食产能的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肥力下降。然而,农业科技进步和高产作物增加作用下的粮食增产,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黑土层日渐变薄、耕地质量下降的严峻现实,导致农民和相关部门放松对耕地质量的保护。有关专家建议,应尽早完善耕地质量建设法规,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用最小代价守住我国最大“粮仓”的产粮之本。  “一两黑土换二两油”的日子再不会有了  “以前挖两锹深还是黑土,现在一锹后就基本看不到了。”黑龙江省依兰县三道岗镇三道岗村农民程先粟从自己地里抓起一把黑土,“你瞅瞅,黑土都不太‘黑’了,‘一两黑土换二两油’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作为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东北黑土区总面积约3523.3万公顷,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粮食年产量约占全国五分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玉米、粳稻等商品粮供应地,粮食商品量、调出量均居全国首位。  由中国科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等院所专家联合调研形成的“东北黑土资源利用现状及发展战略研究”指出,东北黑土地初垦时黑土厚度一般在60至80厘米,开垦20年的黑土层则减至60至70厘米,开垦70至80年的黑土层只剩下20至30厘米。  “建国初期,黑龙江省黑土层大都一米多厚,现在找半米深的都难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只剩下表皮薄薄一层,颜色也由黑变黄。”黑龙江省土肥管理站站长胡瑞轩有些感慨,形成1厘米的熟化黑土层大约需要50年,半米就得上千年,而现在东北黑土区平均每年流失0.3至1厘米的黑土层。有专家担心,“如果不及早治理,部分黑土层或将在几十年后消失殆尽。”  “黑土层变薄,就是指黑土地的有效耕层变薄,直接导致支撑粮食产能的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肥力下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韩晓增断言,这势必影响我国粮食安全。  黑龙江省土肥管理站对肇东、讷河等县市区的耕地检测显示,从1982年第二次土壤普查到2007年的25年间,耕地土壤有机质已相对下降两成,严重地区下降六成。  地越来越没劲儿,想增产就得大量用化肥。最近几年,45岁的张艳峰感觉自家水稻田患上了“化肥依赖症”。老张是吉林省前郭县平凤乡黑岗子村农民,“10年前一亩水稻就用60多斤肥,如今已经翻番到120斤了,不施肥就得减产一半”。老张还有些担心,现在能靠化肥增产,这地要是越来越没劲儿,以后可能化肥也无能为力了。  据了解,吉林省位于东北黑土区中部“十一五”期间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84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00多平方公里,但黑土地水土流失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全省仍有3.15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须治理。  “几年后就不是自己的地了,谁还愿意投入保护?”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粮食主产区了解到,当地一些土地已连续十几年种玉米、水稻等同一种作物,吸收养分单一,加上盲目施肥普遍,土壤养分失衡加剧。由于土地分散,不少农民常年使用小型农机具耕作,耕层越来越浅板结严重“晴天硬邦邦,雨天不渗汤”就是真实写照。  由于高产作物面积增加、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特别是化肥使用量大增等因素支撑,在黑土层日渐变薄的同时,东北黑土区粮食产量仍然稳中有升。但专家指出,恰恰是粮食增产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黑土层变薄、耕地质量下降的严峻现实,这反倒容易导致农民和有关部门放松对耕地质量的保护。东北部分黑土区在发展粮食生产过程中已透支耕地产出能力,黑土层变薄的风险性被粮食增产淡化,严重性正在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合谋”影响下加剧。  “最重要的是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张维理一语道破黑土质量下降的玄机,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村耕地转化为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耕地管理单元变小,使用权变更频繁,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不足“种几年后就不是自己的地了,谁还愿意投入保护?”  “技术层面上也落后,没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就无法及时发现耕地质量变化的最新情况,不能制定准确的修复方案。”张维理认为,耕地质量测试指标和方法陈旧,比如我国对地力的评价通常采用土壤有机质含量,但实际测定的却是有机物质全量,而不是活性有机质,这样的测试结果根本无法准确反映耕地地力和土壤演变。  此外,地方在建设桥梁、道路时会占用优质的黑土农田,补回来的却多是相对贫瘠的土地,“这就不仅是黑土层流失问题,占一亩就少一亩。”即便新增土地具备改造成黑土地的条件,还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法整理处处长任百会说,耕地占补平衡中对新增土地的整理费用每亩在10万元左右。
  • “中央一号”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3日发布,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文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文件提出,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真抓实干做好2024年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1月1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20年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高油高产品种。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扩大油菜面积,支持发展油茶等特色油料。加大糖料蔗种苗和机收补贴力度。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支持深远海养殖,开发森林食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加大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力度,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持续整治“大棚房”。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快推进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五)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储备安全水平。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加大农产品走私打击力度。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七)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弘扬节约光荣风尚,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挖掘粮食机收减损潜力,推广散粮运输和储粮新型装具。完善粮食适度加工标准。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健全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八)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九)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落实东西部劳务协作帮扶责任,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十)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动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十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村)建设,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提升品质。优化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十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加工产业园。(十三)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十四)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五)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可单独编制,也可以乡镇或若干村庄为单元编制,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通则式管理规定。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十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户厕改造,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十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有条件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暂不具备条件的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强专业化管护,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统筹建设区域性大数据平台,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协同共享。(十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十九)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加快推进长江中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推进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探索“草光互补”模式。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优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健全对超载过牧的约束机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二十)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二十一)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二十二)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乡村篇。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市等末梢延伸,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坚持农民唱主角,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二十三)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二十四)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二十五)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能整合的整合,能简化的简化,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二十六)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十七)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对信贷业务以县域为主的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精准支持,完善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创新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等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模式。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开展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十八)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铆足干劲、苦干实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向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
  • 全国1/6耕地受重金属污染 化肥农药均成污染源
    近日,镉超标大米风波持续发酵,不仅导致湖南等地大米销路遇阻,更让公众对农田污染给百姓餐桌带来的威胁有了新的担忧。此前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华东等6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市场中,随机采购的大米样品10%左右镉超标。另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6。  问题分析  超四成大米镉超标污染源在开矿  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一项结果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广州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有8个批次不合格。  在广东省食安办公布的抽检31个批次的不合格大米中,有14个批次来自于湖南,镉含量从每公斤0.26毫克到0.93毫克不等。  5月21日,镉大米来源地湖南攸县官方通报了不合格大米的镉含量范围,披露原稻主要收自当地农户,涉事米厂手续齐全,周边也无重金属企业。  既然生产环节无污染、原稻来源也没有问题,那么,污染大米的镉又源自哪里?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说,这些重金属的确不应该存在于农田,因为它们原本来自矿山。  早在2007年,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华[-1.33%]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6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市场中,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研究还表明,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以南方籼米为主,尤以湖南、江西等省份最为严重。  “镉污染大部分来自开矿。工厂排放废气中含有镉,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影响较远的地方。”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表示,此外,一些肥料中也含有重金属镉。即使冶炼厂距离远,其排放的废气扩散后也可能随降雨落到农田中。  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土壤严重污染  当前,镉大米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对于农产品[5.29% 资金 研报]特别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安全及农田污染问题的关注。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日趋加剧的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多年来,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张维理长期关注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呈现一种十分复杂的特点,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局面。”  农药化肥污染同样严重。据张维理分析,我国农药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而据测算,每年大量使用的农药仅有0.1%左右可以作用于目标病虫,99.9%的农药则进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土壤重金属、激素的有机污染。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侯彦林指出,一项针对30多年来近5000篇中文论文的统计数据表明,矿山周边、工厂周边、城镇周边、高速路两侧、公园等经济活动和人活动密集的区域,土壤几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且经济越发达,污染越严重,南方比北方严重。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罗锡文也曾公开指出,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  治理难点  标准缺失治污难  专家指出,控制镉污染,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大米的根本办法,是查清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治理环境。“这是一项长期策略,需投入大量资源,短期很难见效。”侯彦林指出,切断污染源无疑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侯彦林呼吁,建立国家级的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监控。  张维理认为,目前我国耕地质量测试指标和方法陈旧,根本无法准确反映耕地地力和土壤演变。“更为深层的问题是,我国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目前,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立法刻不容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从整个食物的安全链角度看,在源头加强检测是重中之重。工业污染造成的损失不能由农民承担,而应该由工业排放企业承担。找到责任主体,问题解决起来就比较容易。
  • 我国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 长株潭成试点
    记者10日从财政部、农业部获悉:今年国家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作,先期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开展试点。财政部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湖南省试点地区给予补助,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通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修复治理,实现重金属污染耕地的稻米达标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  去年,媒体披露湖南省稻米镉超标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务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工作措施,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湖南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农业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开展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据专家介绍,重金属污染耕地可防可治,稻米镉积累可控可调。土壤本底中自然就含有一定数量不同种类的重金属,外源污染又会增加重金属含量,当耕地质量下降、土壤酸化等造成其活性增强时,就可能被农作物吸收并积累。通过采取农艺耕种等措施,可以调控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和积累状况。  农业部表示,今年试点工作按照&ldquo 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收益不减&rdquo 的基本思路,科学合理确定技术路线及配套措施,通过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等农艺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确保稻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污染较重的耕地(占少部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再种植水稻,改种棉花、蚕桑、麻类、花卉等,并对残余物去向进行监控,不得再回流进入耕地。  据悉,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已将试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乡镇、村组、田块。
  • 土壤污染危及18亿亩耕地红线 修复工程将启动
    今年,从北京的雾霾天,到兰州的自来水苯超标,引起了公众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关切和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视。而一种&ldquo 看不见的污染&rdquo &mdash &mdash 土壤污染,却容易被公众尤其是城市居民忽视。民以食为生,土壤污染对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影响,值得全社会高度重视。  我国当前的土壤污染有多严重?由环境保护局和国土资源局主导,耗时八年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在对全国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的调查中,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约合100.8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  在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中,耕地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2011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作报告说,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19.4%。其中轻微、轻、中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另外,矿区土壤污染及城市棕色地块(工业搬迁后留下的未经修复的土地&mdash &mdash 编者注)污染也都不容忽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对70个矿区1672个土壤点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超标点位达33.4%。世界银行2010年发布的《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称,有专家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城市的调查显示,最近几年工业企业搬迁遗留的场地中有将近1/5存在较严重污染。  土壤污染因何形成?  首先是工矿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根据统计局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32.9亿吨。在中国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都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其次是农业生产活动。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也是土壤污染的重要因素。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科学院院士武维华指出,中国不足世界10%的耕地却耗掉了全球三分之一的化肥。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官方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化肥的有效使用率仅为35%左右,农药的有效利用率是30%左右,农膜残留率高达40%。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指出,65%的化肥都变成了污染物,留在了环境当中。  土壤污染已经对粮食产量、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正在威胁着18亿亩耕地红线。2013年全国两会一项提案提到,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国耕地面积20亿亩,这意味着超过3亿亩土地受到了污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也于2013年透露,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0.5亿亩耕地受到中度或重度中毒污染,已经不再适于农业耕种。  南京农业大学潘根兴教授调查发现,我国市场上约有10%的大米存在重金属镉超标。食用镉大米可能引起骨痛病,镉在肾脏中的累积可能导致肾衰竭。更可怕的是,即使停止食用高镉大米,肾衰症状依然会持续。  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但要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资金是个大难题。据庄国泰推测,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的资金量非常大,需要上万亿、几十万亿的投入才行。但是,根据2011年12月15日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规定,&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用于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仅为300亿元。土壤修复的资金缺口巨大,使得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特别是重金属污染治理及修复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实施&ldquo 土壤修复工程&rdquo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出现关于土壤修复的说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也在今年&ldquo 两会&rdquo 上承诺,今年将出台并实施《土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ldquo 土壤污染治理要在公众信任和实际治理成效间形成有效对接。&rdquo 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刘文华建议,一方面,污染严重的土壤要严格禁止农业生产并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对于污染影响程度不确定或较轻的土壤,各地政府要在土壤污染状况清晰公布的基础上,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污染区农作物的流向。要建立、完善覆盖国土、农业、环境等各领域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和管理体制,实施土壤污染的行政问责制度,谋求在全国范围治理土壤污染的治本之策。
  • 揭秘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申报背后的故事——访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总工程师刘桀佳
    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省市迅速响应,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2022年5月2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126家单位入选,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榜上有名。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如何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土壤普查对仪器及方法有哪些新要求?日前,仪器信息网特别邀请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总工程师刘桀佳,请其就以上问题给大家分享。刘桀佳:高级工程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级评审员,CSTM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专家委员会委员,仪器信息网《原子吸收光谱实战宝典》编委。主持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国家科技支撑重点课题研究,荣获科研成果一等奖,并发表《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快速检测及修复方法研究》等多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及软件著作。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申请经验分享目前,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正在布局和申请中。据了解,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成功上榜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土壤检测实验室建设和相关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采访中,刘桀佳首先为大家分享了成功入选的经验和心得。仪器信息网:据了解,您所在的实验室入围了本次土壤三普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请问申请过程是怎样的?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刘桀佳:申请土壤三普实验室,首先要关注每个省的公告通知,每个省时间都不太一样。然后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提交。省土肥站先进行资料初审(看提交的材料是否满足申请要求),资料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看实验室实际情况是否和申报的一致),现场考察通过后报到农业部,部里再组织专家进一步的审核(按资质、环境、人员、设备、能力等条件综合打分),按照分数的高低来确定。土壤三普对实验室的条件要求,包括资质、环境、人员、设备等,当时我们实验室是基本满足的,而且2021年我们还入围了“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名录,相当于去年就做了一些土壤检测的准备工作,这也是个加分项。为了满足土壤三普的要求,我们也在三月初购买了两台全自动定氮仪、一台行星式球磨机、一台火焰光度计、三个大烘箱、三组振筛机及配套的三十组土壤筛、两套在线监测系统,还购买了一些标准物质。还有就是按要求设置了土壤晾样间、制样间及样品保存室。仪器信息网:成功申报土壤三普第一批检测实验室,您有什么经验和心得可以与大家分享?刘桀佳:我觉得最重要的除了实验室本身的实力外,资料的准备也至关重要,据我了解,第一批好多没有入围的实验室就是因为资料准备的不够充分。首先要全,要求的资料必须准备完全: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及附表、固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图、实验室平面图、业绩证明(三年)等一个也不能落下。比如设备要求几台,一定要满足要求,我们系统的一个实验室就是因为少写了一台ICP-MS而没有入围,其实他们有这台设备,但资料里忘记写了。还有一项是检测人员最少15人,他们的检测人员也够,但因为粗心,岗位那里填报的不是检测岗位。二是细,比如设备要有充分的证明资料,设备照片、发票、合同、检定证书等;人员要有社保证明来证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毕业证、职称证、上岗证、上机证、内审员证、培训记录等材料证明人员的能力;环境要有房产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文件来证明实验室面积。三是条理,不能一锅粥,专家们想找个材料半天找不到,找不到就得不到分。向部里申报的材料都是电子版,材料按1到11排好,一定要一目了然。而且第11部分,其它技术性和管理性支持文件里共6条,好多实验室这部分材料是空缺的。有的即使准备了但不完整,比如第4条检测员能力证明,其实在前面第五部分已经包含了,好多实验室认为前面有了在11部分便空缺,这样是不行的。还有就是第11部分第3条“质量控制证明”,大家不知道填报什么内容,我和大家分享一下,这部分内容我当时准备了以下几点: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案、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实施记录及内外检报告、能力验证证书(农业部一般默认必须三年的能力验证)、土壤标准现行有效性查询记录、质量评述报告、仪器检定计划及证书、期间核查、标准物质证书,凡是涉及质量控制的我都准备了。第11部分第5条“确保人员队伍稳定相关措施”里,也有好多实验室咨询我填哪些内容,我当时是写了一个稳定人员措施,包括薪酬福利方案、人才选拔方案、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及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如何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等内容。证明材料准备了社保证明、保险、体检报告、福利及劳保发放记录,检测人员只服务于本机构的承诺书等。仪器信息网:据了解,您所在的实验室在5月完成了土壤的资质扩项,请问你们都扩了哪些项目?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刘桀佳:我们实验室总共扩充了土壤95项(包括土壤三普的所有项目)、固废26项的检测资质,包括理化指标,肥力指标,水溶态、有效态、交换态指标,以及无机元素指标,除了满足土壤三普的检测项目,还有一些农业林业上的指标,如腐殖质组成、石灰施用量、盐基饱和度、还原性物质总量、碱化度、易还原锰、碱解氮、有效铅钴镍隔硒等。方法包括农业、林业、环境,也有几项《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的方法,比如游离铁和全硼。资质扩项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人、机、料、法、环、体系六个方面。人:人员里除了检测人员,还要有采样人员及制样人员。完善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价、资格确认、上岗证、上机证、人员档案等。机:设备的证明材料、检定证书、期间核查、内部校准、仪器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以及设备使用状态标识、仪器的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仪器检定必须按方法要求的条件制定检定计划,如NY/T890-2004土壤有效态浸提的温度是25℃,所以恒温振荡器检定的温度一定要包括25℃。料:标准物质、标准溶液购买合同、标准物质验收记录、标准物质一览表、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标准物质领用记录表、标准物质证书等。以及实验室试剂验收记录、对结果有影响的技术指标(如盐酸等)验收记录、实验室用水验收记录(根据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进行验收,并进行评价)。法:最主要的是方法验证报告和模拟报告,一定按环境的要求来完成,方法验证报告里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等参数都必须做,做完还必须有评价验收看是否满足方法要求及规范要求。没有标准物质,也没法做回收率的的方法验证,准确度最好找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间比对。此外,方法和规范都必须受控,需要有受控文件清单。还需要有检测标准的现行有效性查新记录。非标方法如《土壤分析技术规范》上的方法,一定要编制方法作业指导书。还有一点特别重要,方法验证报告除了检测方法的验证,还包括样品的采集和制备的验证,验证报告里要简述采样及制样的过程。环:环境条件须满足方法要求,比如土壤有效态对环境温度要求比较严,环境监控时必须安装空调、温湿度计等,并要有监控记录。对互相干扰的区域一定要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互相干扰及交叉污染。还需要设置单独的土壤晾样间、制样间。体系:除了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等必须在有效期,还必须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完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还需要有最近一次的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因为疫情原因,我们这次改为远程评审,所以前期准备工作特别多,所有的资料都要扫描成电子版,所以我上面提到的这些资料大家最好都提前扫描。扩项考核项目是全覆盖,而且远程评审,现场考核时,所有的考核项目都需要拍视频,甚至需要演示实验,专家远程观看和提问。当时拍摄任务非常重,加上人员不够,我们每个实验员使用直播架自己边做边拍边讲解,最后还要剪辑视频,实在太难了!由于疫情原因,之后线上远程评审的情况会比较多,一定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仪器信息网:资质扩项时,方法的选择需注意什么?刘桀佳:每个项目都有好几个方法,具体如何选择,我给大家几条建议:首先参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这是最基本的,必须满足土壤三普的需求;二是看每个方法的检出限,必须高低含量的方法都得扩进去,比如水溶性硫酸盐不能只扩重量法,要高中低含量的方法都得扩,所以把LY/T1251-1999这个方法中的比浊法、质量法、滴定法三个方法都扩进去;三是考虑土壤的类别,如酸性土壤、中性土壤、石灰性土壤,如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等这三类土壤的方法都得扩进去;四是根据自己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有更先进的设备,可以把方法一并扩进去,比如有X荧光的,可以把HJ780-2015扩进去;五就是考虑实验室以后的发展,以后有可能会做什么项目,像我们扩有效态的时候,不只是扩了NY/T890-2004有效锌、锰、铜、铁四个项目,还把HJ/T890-2016这个方法8种有效态也扩了进去。我们在3月18日提交的扩项申请,但当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还是1月份的,耕地、园地和林地、草地的方法还没有分开,我们申请扩项的时候除了游离铁和全硼选的《土壤分析技术规范》,其它都选的农业、林业、环境的方法,但4月份出来的技术规范,耕地、园地和林地、草地的方法已经分开了。我看了一下,耕地园地很多只规定了《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的方法,如机械组成、可交换酸度、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碳酸钙、有效硅、全硼、有效硼、游离铁、全磷、全钾、全硫都只有《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的方法。但《土壤分析技术规范》属于非标方法,认证的时候比较麻烦,有可能有的省质监局是不批的。4月份出来的规范是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本还没确定,现在只需满足有该项目的资质就行,方法最终会统一。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仪器需求看点《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次普查实验室职责任务、条件要求和筛选步骤等事项。实际工作中仪器如何配备?哪些仪器需求量大,以及针对国产和进口仪器有没有特别要求等情况并不是很清晰,我们可以通过刘桀佳总工程师中心实验室的现实情况一探究竟。仪器信息网:据您了解,与前两次土壤普查,以及环保部的“土壤污染详查”相比,本次土壤普查重点在哪里?刘桀佳:一普主要是针对耕地,而且数据的完整性、专业性都有所欠缺。二普只关注土壤的基本属性和肥力指标,没有包括土壤的环境和健康指标。环保部的“土壤污染详查”主要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标、有机污染物指标及少部分理化性质指标。而三普的范围更大,内容更加丰富,除了耕地,还包括园地、草地、林地、盐碱地等。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立地条件普查、利用情况普查、土壤质量状况分析等。检测内容也主要针对耕地质量参数,因为三普主要是了解我国的耕地资源到底有多少及在哪里,摸清耕地资源分布与土壤基本性状。三普任务更重、对数据的要求更高。三普的目的不仅是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而且要服务于未来的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仪器信息网: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和之前土壤详查实验室的布局会否有重复或交叉?本次土壤三普会布局多少个实验室? 刘桀佳:有部分重复,土壤详查中有机污染物指标和无机项目中氰化物、总铊、总铍、总钒、总钴、总锑等一些指标本次三普中没有。重复的主要是10项重金属离子(铅、砷、镉、汞、铜、锌、镍、铬、钼、锰)、4项有效态(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锰、有效钼)、4项理化指标(pH、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本次三普共检测47项指标,假如交换态钙镁钾钠和水溶性八大离子分开算的话,那就是59项,所以和土壤详查重复的也就18项。不过,三普的59项指标里,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这三项由专门的科研部门检测。具体实验室布局,原则上每个省不超过30家,应该是根据土地面积及数量来决定。我了解到,实验室筛选更偏重农业及地质类的企事业单位实验室,一是比较规范,二是比较稳定。仪器信息网:目前各地区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的仪器配备情况如何?是否会因土壤三普开启仪器配备新需求?哪些类别的仪器需求明显?刘桀佳:土壤三普需要的设备是比较普遍的,满足申报条件的实验室,原子吸收、石墨炉、ICP、ICP-M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等基本设备也都具备。其中,需求最大的主要是土壤加工设备(研磨仪、分装设备)、前处理设备以及全自动定氮仪,为了提高效率,有条件的实验室也会考虑配备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机械组成分析仪等设备。土壤普查过程中,我觉得用到最多的是多样品抽滤装置,因为对土壤样品做有效态、水溶态等多个项目都需要离心过滤,但有的土壤离心效果并不好,必须再经过滤膜抽滤,所以会用到很多不同尺寸的多样品抽滤装置,有效硼的测定甚至还需要石英材质的抽滤装置。此外,晾晒盘和试样瓶这些基础的耗材需求量也比较大。仪器信息网:从您实验室的配备情况来看,在土壤普查过程当中,国产仪器是否能满足检测需求?是否有相关政策的牵引和扶持?刘桀佳:我们实验室除了原子荧光(北京海光)和这次购买的定氮仪(海能)等几台设备是国产的之外,以前的设备全是进口的,像ICP、ICP-MS、原子吸收、石墨炉都是赛默飞的。其实,土壤三普的项目不涉及有机,国产仪器也完全可以满足要求,像国产的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完全没问题,但还是要看实验室的预算,预算富裕的话,ICP特别是ICP-MS我觉得还是考虑进口。据我了解,土壤三普对国产和进口没有特别规定,满足要求即可。政策上是有优先考虑国产仪器的政策牵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部分省份也有“非必要不进口”的政策。部分土壤三普检测方法仍需优化统一通过采访,我们了解到,当前第一批入围实验室,已经开始准备工作和模拟检测。据刘桀佳介绍,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检测方法和标准的不足,很多先行的标准无法满足精确度和批量检测等要求,检测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这些问题,刘桀佳总工程师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尽量多的扩增相关检测资质、有先进设备的可以将方法一并扩增进去等。仪器信息网:在土壤普查过程中,当前的技术、方法、标准等是否可以满足应用需求?有哪些技术难点或者在研项目? 刘桀佳:当前的技术、方法、标准可以满足三普的需求,但其中有几个方法我觉得不太好,比如全硅的测定,规定的方法 HJ974-2018《土壤和沉积物11种元素的测定 碱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高含量的硅很难检测,因为土壤中的硅含量比较高,一般有50%~60%,在碱熔完酸浸取的那一步硅很容易析出来;二是碱熔酸浸取完ICP测的过程中雾化器特别容易堵,根本不适合大批量的检测。我觉得大家扩项的时候有X荧光的最好把HJ780-2015《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扩进去,没有X荧光的,可以把LY/T1253-1999《森林土壤矿质全量元素(硅、铁、铝、钛、锰、钙、镁、磷)烧失量的测定》方法也一并扩进去。此外,土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比浊法和燃烧碘量法,虽然可以满足需求,但滴定的时候人为误差比较大,有条件的实验室会选择配备红外碳硫仪,准确度及精密度更高,效率更快。难度比较大的我觉得应该是有效态,因为这是个条件试验,除了温度要求,所用器皿的大小、振动频率对结果也有很大影响,所以做的时候大家尽量统一,减少实验室间误差。2022年5月25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方法比对验证工作方案研讨会,旨在摸清同一检测指标不同检测方法间的差异性,筛选出相对成熟、普遍能操作、准确度有保障、检测效率高的检测方法,所以最终肯定会统一检测方法、统一质量控制方法,从采样、制样到检测应该都会有统一培训。仪器信息网:目前,贵实验室土壤三普相关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未来的工作安排或计划是怎样的? 刘桀佳:目前我们实验室已经入围三普实验室名录,并完成了满足三普的土壤资质扩项。现在的工作,一是制定三普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流程,编制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及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化管理;二是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改造,使制样室、风干室、留样室满足规范要求,同时合理安排环境,使开展三普工作时更加方便快捷;三是对人员进行培训,使人员能力满足检测的需要。后续会进行模拟检测,看一下还存在哪些问题,哪些地方还需要改进等等,以便优化检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总之,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使进行三普检测时不至于手忙脚乱,状况百出。我在其中主要负责实验室的技术和质量这部分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设计最优化的检测方案,以及制定最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案。附: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介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始建于1950年,隶属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拥有国家级CMA资质。主要承担各种岩石矿物、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各种合金、煤炭、水质、土壤等共42个大类800多个项目的分析检测。除了检测,实验室还开展土地复垦、土地开发、耕地质量评定、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高标准农田整理、土地整治规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及工业场地污染调查等报告的编写,提供的是从采样、检测到评价全链条服务。据刘桀佳介绍,作为最早的地质实验室,实验室最大的优势就是经验和专业,7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矿物的基体相对复杂,特别在难溶样品的前处理及检测时面对其他元素的干扰上,实验室有绝对的优势。此外,实验室每年分析大批量的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及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土壤样品,具备大批样品检测的经验,在大批样品的质量控制、报告审核方面更有经验也更专业。而且工作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都要跟老师傅实习一年,老一辈的实验员特别务实认真、特别规范,实验室一代代传承老一辈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精神。
  • 中国地球化学调查报告公布无重金属污染耕地
    p  5月12日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2016年中国地球化学调查报告今天公布。/pp  化学元素好比是地球的基因。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部环境地质处处长林良俊介绍,地球化学调查就是摸清地球上各种化学元素的分布状况。从而服务于矿产、土地和地下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实施的以找矿为目的的地球化学调查计划,完成调查面积700万平方千米,通过化学元素的异常分布,圈定了一些找矿靶区,经过进一步勘查,新发现各类矿床2570处,金资源储量4000余吨。/pp  此外,《调查报告》还显示,我国从1999年开始实施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计划 从2005年开始实施了地下水水质调查计划。/pp  此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已完成平原地区196万平方千米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发现无重金属污染耕地12.72亿亩,占已调查耕地面积的91.8%。/pp  林良俊介绍,这个还是比较好的一个结果。我国耕地大部分还是质量比较好。同时,发现富硒耕地,对我们人体健康有益的,有5244万亩。/pp  在地下水水质方面,目前调查总面积达到440万平方千米,其中,30.2%的地下水可直接饮用,34.7%的地下水适当处理后可饮用,而还有约三分之一地下水属于不可饮用水。/pp  对于这组数据,林良俊强调,不可饮用的不代表是受到了污染。其他的水也有一些原生的原因造成地下水不能饮用的情况。不是说刨除掉这两个水之后其他都是污染的水。这个是地下水质量评价,还有一个相对应的概念叫地下水污染评价。质量,不管哪里来的东西,给你质量评价一下,是好是坏,是能喝还是不能喝,这是质量(评价)。/pp  对于土壤、地下水水质等情况,农业、水利和环保等各部门也有相关调查统计。那么,地球化学调查有何区别?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学求研究员指出:“我们测试的指标是最多的,一般农业部门只测和农作物生长有关的氮磷钾等等,环保部门测重金属。我们一测就是76个化学元素,全测。他们比如说,哪个地方容易产生污染,去测试。我们所有测试是网格化采样,谁也漏不掉。”/pp  而“化学地球”全球一张地球化学图平台的启动,也让相关调查数据可视化、可查询,让人们了解身边“看不见”的地球。就像人们运用电子地图来定位、测量距离、查询路线进行导航一样。王学求介绍,导航是空间方位的概念,是物理属性的地球,但要了解和环境或健康有关的,就要靠化学地球。/pp  王学求指出,和环境有关系的,比如重金属元素,把8个重金属元素信息都放上去。这次要发布的是把京津冀地区的重金属全放上去。一点击这个地区,就看格子里头铬的含量、汞的含量有多高。然后根据国家标准,比如绿色食品产地标准,都放上去。达不到绿色食品,就把格子打成黄色的。如果超过三级土壤标准,污染很严重,打上红颜色,不能用于食品种植。/pp  不过,王学求介绍,到底全球一张地球化学图能了解查询到多少信息,也要看各国对信息的公开程度。根据各个国家的意愿,看做到什么分辨率。分辨率越高,知道的越详细。有国家不想让你对本国的资源了解得这么清楚,分辨率就低一些。全球现在是要求80*80公里,这个大家都会参与。很粗了,对每个格子的量和全球资源总量做一个估算。/ppbr//p
  • 中国1/5耕地重金属污染 相关法律将出台
    与水变黑、天变灰这样肉眼可见的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有着一定的隐蔽性。在日前上海财经大学举行的中法环境高级研讨会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酝酿,不久将出台。  身为这部法律的首席专家,王树义表示,我国土壤污染状况已经影响到耕地质量、食品安全甚至人的身体健康。土壤污染面积不断增加,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一千万公顷。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化,其中严重的是重金属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两千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此外农药、抗生素、病原菌等也成为土地污染的来源。  “土壤污染,肉眼不能看出来,往往需要通过检测土壤质量及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王树义告诉记者,土壤与大气和水并列为人类环境的三大要素,而几乎所有的污染都会进入土壤。“土壤污染的这种客观形势,迫使我们不得不采取立法的办法予以应对。”  由法学家、环境专家、农业专家、水利专家等组成的土地污染防治法专家组认为,我国现阶段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可侧重于“治”,但“防”不能偏废。我国目前土壤污染的状况之所以比较严重,恐怕与过去不注重土壤污染的预防有关。  《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专家意见稿已经完成,并提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完善之后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 中国将启动重金属严重污染耕地治理工程
    据中国政府网2月4日发布消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透露,2014年,中国将加快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并启动重金属严重污染耕地治理工程。  为此,中国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据发改委介绍,中国还将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启动重金属严重污染耕地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治理工程、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工程、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等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推进耕地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工作。
  • 农业部将试点修复重金属污染耕地
    重金属污染耕地面积有多少,权威部门还未发布数据。而农产品中重金属残留,却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必检项上。  但针对耕地的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即将启动。近日,农业部下发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农业部将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并联合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加强农业生产用水和土壤环境治理。  &ldquo 蔬菜、水果的检测在沈阳市农委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检测化肥、农药残留等。&rdquo 沈阳长顺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金长顺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ldquo 重金属检测很少见到&rdquo 。  一位在北京新发地蔬菜批发市场经营蔬菜流通的经理也对记者表示,&ldquo 蔬菜的检测以农残自检为主,检测结果留档存放,另外蔬菜流通终端市场也会进行农残自检。&rdquo 其从业3年来,从未遇到过重金属检测。  重金属非必检项  相比其他种类农产品,蔬菜更易成为重金属元素富集作物。  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重金属具有富集性,重金属污染很难自然降解,如铅、镉等重金属进入土壤环境,会长期蓄积并破坏土壤的自净能力,使土壤成为污染物的&ldquo 储存库&rdquo 。在这类土地上种植农作物,重金属能被植物根系吸收,造成农作物减产或产出重金属 &ldquo 毒粮食&rdquo 、&ldquo 毒蔬菜&rdquo 。  在现行各地方政府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重金属污染并非必须检测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农业部发布的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中看到,农业部对全国26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571个生产养殖基地、储藏保鲜库、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进行了抽样,抽检参数重点是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包括非法添加和禁限用),但并未看到对重金属的检测结果。  一位北京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主要做农药残留检测,也会涉及到重金属元素检测,如果发现重金属超标,肯定会通知有关部门清理掉,不会上市流通,但因重金属检测耗资较大,往往以农业行政部门要求的检测任务为主。  业内专家指出,城市郊区耕地及浇灌水源更易遭受城市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也在威胁着土壤的环境安全。而大中城市的蔬菜供应基地多围绕在城市周边,对这些基地进行污染排查与治理变得尤为重要。  耕地修复将启动  根据《意见》,今后将集中力量对农产品主产区、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等重点地区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测,结合全国污染源普查,跟进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普查,摸清产地污染底数,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评价制度。  广东省中山市农业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土壤重金属普查工作在中山的采样已经完成,但是目前数据没有出来,也没有形成土壤修复的技术规范,土壤重金属防控问题牵扯到环保等多个部门,目前也没有形成相关的部门联动机制。只能等条件成熟,国家和省农业部门发布各区域土壤重金属状况,以及土壤修复相关技术规范,并形成部门联合机制后,才能有效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对此,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意见》下发到各省级农业部门后,各省将按照本省情况进行工作安排,相关部门联合控防和治理土壤环境的措施将在2014年陆续布局。他说,&ldquo 有的情况复杂的省可能还要再研究&rdquo 。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将&ldquo 加强产地安全管理&rdquo 放在首要位置,并提出对污染较重的农产品产地,要加快探索建立重金属污染区域生态补偿制度。  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院士刘宗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务之急是尽快摸清重金属污染耕地底数,并依照不同种类蔬菜对不同重金属元素的密集能力合理安排种植经营,并通过严格的立法防治进一步土壤污染。
  • 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
    p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公布2018年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二批)名单,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申报的“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正式获批进行建设。该实验室将在系列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科研创新基地、优秀科研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平学术交流中心,推进我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pp  据介绍,该实验室研究方向包括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水土环境调查与修复及地质灾害预警与防治。地下水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研究主要围绕我省地下水动态及干预响应特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圈定及其规范的编制、地面沉降与地下水的响应关系三个方面开展研究。水土环境调查与修复研究将建立土壤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焦化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地质灾害预警与防治研究以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工作为基础,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四大体系建设开展技术研究,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支撑依据。/p
  • 环保部年内将治理耕地污染 计划正在编制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保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  种种迹象表明,继大气污染防治后,土壤环境污染成为我国下一步重拳治理的重点。不容忽视的是,面对耕地污染触目惊心、法律缺失、巨额的治理资金投入、技术缺失的现状,我国土壤环境污染修复任重道远。  &ldquo 重拳&rdquo 治理全国耕地污染  &ldquo 国务院对土壤环境保护的工作安排是到2015年,而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相关工作安排到2017年。内容也更实,措施更新。&rdquo 一位环保部官员向记者透露,与大气、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为土壤治理需要耗费巨大的资金投入,加上缺乏法律和相关的技术支持,治理难度可想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了解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也在积极推进。在经过两年的立法调研后,目前立法草案已经完成,全国人大明确将在本届人大会议期间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  据悉,环保部正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并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国务院此前公布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文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根据国务院的安排,除了环保部正在酝酿重拳治理重金属污染外,包括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部门也在酝酿相应的治理措施。据了解,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曾对外宣布,将于2014年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严重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为此,中国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面临资金与法律困境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农业部相关领导表示,今后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对那些污染严重、生态脆弱、资源环境压力大的耕地,该改种的就改种,该治理的就治理,该退耕的就退耕。但是,在推进治理的过程中,资金和法律的多项难题仍然突出,有待解决。  研究显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资金需求巨大,如荷兰2000年至2009年土壤污染修复成本为每年3.35亿欧元,其中政府投入为每年1.6亿欧元。有专家认为,我国土壤治理市场规模一旦打开,规模或达几十万亿。但是,目前资金来源机制仍未建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也未知。  2012年,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已向农业部拨款8.27亿元,由农业部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而对于土壤修复资金问题,环保部曾表示将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包括对污染企业征收的污染税、受污染地块的开发商出资、政府拨款、向责任人追回的治理费用、对逃避承担相关环境责任的公司及个人的罚款、当地社区和居民的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  &ldquo 破坏容易保护难。&rdquo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告诉记者,虽然我国在换土等相关治理技术上已比较成熟,但由于治理资金要求高,治理过程漫长,而且存在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所以还是需要法律制度来进行有效保护。  朱启臻说,防患于未然要比污染后治理的成本低得多,按照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比例基本上是1∶10∶100,重视土壤保护政策是成本最低的土壤保护措施。因此,出台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非常重要的。  实际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曾有多位代表提出过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我国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土壤污染的监测评估、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后的治理与修复及污染责任等作出专门规定。  另据悉,农业部也将试点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详见报道: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40212/122328.shtml
  • 农业农村部耕保中心谢建华副主任一行莅临托普云农考察调研
    日前,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谢建华副主任、质量监测处马常宝处长、保护监督处董燕副处长一行在浙江省耕肥局虞轶俊局长陪同下莅临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托普云农董事长陈渝阳、副总经理朱旭华一同接待讲解。图为:农业农村部耕保中心谢建华副主任、质量监测处马常宝处长、保护监督处董燕副处长一行莅临托普调研 在公司展厅,陈渝阳董事长汇报了公司发展历程和研发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提升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效率的智能设备。目前,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对自动化、高效化有着较高的要求,同时也有着拓展更多监测指标的需求。 托普云农不断丰富完善土壤物理、化学指标检测设备,如水分、温度、肥力、土壤团聚体、紧实度、土壤重金属等智能装备。同时,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升级迭代,建立和完善贯穿信息调查、土样采集、样品检测、远程监测、任务管理下达、工作简报生成等信息系统和智能应用,开发整合耕地资源多源信息实现全方位为农服务的平台。 副总经理朱旭华先生结合近两年公司借助GIS地理信息、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给一些省市开发的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为谢主任一行做了介绍汇报。托普云农从耕地质量监测实际工作流程出发,进行用户需求调研,积极建设,不断完善“测”、“报”、“防”、“治”四个维度信息化系统,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力求形成耕地资源和信息“一张图”,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分析以及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全面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服务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将有效帮助主管单位归集好、利用好、分析好区域数据资源,探索区域耕地质量演变规律,分析耕地质量突出问题,有效指导耕地质量改良措施。目前,针对耕地质量保护中的“四情”(地情、墒情、肥情、环情)以及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都已采用物联网、直报等手段进行信息采集,且与平台对接,形成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图为:托普云农展厅内,陈渝阳董事长向谢建华副主任介绍公司情况图为:朱旭华副总经理向谢主任介绍智能硬件产品 图为:谢主任一行听取托普云农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情况 图为:谢主任对托普云农在信息化平台及智能设备上的积极探索予以充分肯定 谢主任对托普云农在质量监测保护信息化平台及耕地质量监测检测的智能设备上的积极探索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表示,耕地质量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倡导亲土种植,加强耕地保护,构建作物生长与土壤健康和谐共生关系,是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 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耕地在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离不开现代化信息化系统、信息化测报工具的支持。加快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向综合化、自动化、高效化、信息化发展,这也是此次调研考察的目的。同时,谢主任勉励托普云农要加强与主管单位深入交流与沟通,认真听取专家指导,使产品功能与用户需求紧密结合,真正实现价值体现。
  • 我国耕地重金属污染扩大 10%市售大米镉超标
    2011年环保部宣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获批,将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列为重点治理省区。  5月的“镉米”危机阴影至今未散,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浮出水面。国土资源部本周放出消息称,我国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图。研究称,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面积显著扩大并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  一项“秘而不宣”的调查  ●2006年 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组织了一项全国性的土壤污染调查,调查方案层层下达至各地环境监测站,要求各地监测人员利用GPS指引,严格按照4×4平方公里的网格化方式采样。  ●到2008年底 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213754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  ●2009年 环保部编制污染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但这项耗资高达10亿元的调查,至今未向公众公布。  ●2013年 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数据、调查依据、污染成因和防止措施以及方式方法”。但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  一些笼统、可怖的数据  ●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  ●新华社报道称,2009年到2012年,中国已有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  ●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的研究称,我国1/5的耕地受到了重金属污染。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陈同斌研究员估算,全国范围内受到重金属污染的耕地比例在10%左右的可能性较大。  ●官方数据显示,湖南全省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达2.8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3%。  我国耕地重金属污染  镉、砷污染比例最大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资料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污染、汞污染、铅污染和砷污染。中科院陈同斌研究员指出,耕地重金属污染中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最大,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约40%。  砷污染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近年来多篇学术论文称,广东连南,广西南丹,湖南常宁、常德、郴州等地存在大量砷渣废弃,导致矿区周围农作物含砷量超过国家标准几百倍。  镉污染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2010年的研究称,受到镉污染的耕地涉及11个省份25个地区。在湖南、江西等长江以南地带,这一问题更突出。南京农大潘根兴团队在全国多个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样品,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
  • 我国至少10%耕地遭重金属污染 电池行业成祸首
    3月24日,浙江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厂房外边堆满了废旧垃圾。近日,台州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139名村民出现由蓄电池污染引起的血铅含量超标生活在垃圾场的儿童把废旧电池当玩具  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重金属污染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本月28日,国家环保部等9部委联合召开2011年全国环保转型行动会议,将今年专项行动重点"剑指"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成为今年我国环保行动的首要任务。  环保专家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估算,全国每年因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相当于广东一年的粮食总产量,可以养活常住珠三角的4000万人口。  重金属至少污染中国10%耕地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透露,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并要求各地要全面启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持久战和攻坚战。  重金属污染为何成为"十二五"期间环保治理的头等大事?  国土资源部对此曾毫不讳言,全国每年仅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  专家经过对比发现,1200万吨粮食几乎相当于广东省一年的粮食总产量,4000多万人也相当于整个珠三角的常住人口。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表示,中国的重金属污染在北方只是零星分布,而在南方则比较密集。他根据调查估算,重金属污染中国耕地10%左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受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最大,约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40%左右。  珠三角40%农用地重金属超标  国家环保部门组织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调查显示,珠三角部分城市有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严重超标。  珠三角调查区域中重金属超标元素主要为:镉、汞、砷、铜、镍。其中,土壤中汞含量明显增高,增加幅度多在70%-150%.调查中约有50%调查区土壤中铅含量水平明显增高,增高幅度大多在30%左右。  2008年发布的《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珠江、深圳河等河流携带入海的重金属和类金属砷超过1.2万吨。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李志安教授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近年他参与的珠三角污染土壤修复工作,都是灌溉水被周边企业排放影响,导致重金属污染农田为主。"目前的重金属土壤修复技术还很不成熟,最快也要两三年才能修复到可耕种水平,而且修复并不等于把重金属完全消除,只是把它浓度降低。如果不修复,重金属一般可以残留几十年,例如铅可以在农田上残留100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文婕研究员指出,类似土壤重金属污染这样的环境污染,影响对象广泛,影响区域广,危害人口多。她举例说,重金属镉中毒可在20-30年后表现出来,有机氯农药虽然已经禁用多年,但目前在一些胎儿、婴幼儿体内还可查出。  电池行业成重金属污染祸首  重金属污染,使得电池行业成为众矢之的。据工信部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显示,电池行业重金属耗用量大,生产、回收、再生等环节重金属污染风险高。含汞扣式电池、含汞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废弃后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  电池专家、教育部华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善介绍,目前,在人们接触到的电池中,含有有害重金属的主要是汽车用的铅蓄电池和家庭摄像机等数码产品使用的镉镍电池,均已列入危险废物控制名录。"但前者还没有替代品,国内产能仍然很大,后者有锂离子电池可以替代,但因为成本等原因,镉镍电池仍有市场需求。"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出现"井喷式"增长,车用电池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电池产量占世界一半以上,去年铅酸蓄电池累计完成产量14416.60万千伏安时,同比增长17.3%.镉镍电池约4亿只。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蓄电池行业市场研究分析认为,铅酸蓄电池属于高污染产品,其制粉和加酸两个生产环节对周边环境污染较大,严重时会引起铅中毒或易导致酸雨的形成。  李伟善表示,除了做好废弃物处理外,也要从源头上倡导清洁生产和减少污染排放"广东是电池生产大省,尤其需要注意,像最近浙江台州和2009年清远的血铅事件,就是教训。"  铅蓄电池回收率不足30%  电池行业污染大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回收率不高。  据工信部测算,2009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200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000多万吨 产生含重金属固废22余万吨,其中含铅固体废物21余万吨,含镉固体废物约4000吨 废旧铅蓄电池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指出,现在铅酸电池再生环节常用干法再生技术,其缺点是铅的回收率不高,能耗却不低,应该升级换代。此外,应该坚决取缔手工式的铅酸电池再生"作坊".  除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外,市民常用的干电池同样面临回收难题。据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人一年用掉11节干电池,而目前90%的市民对废旧电池的处理是随意乱丢。对此,李伟善教授表示忧虑,干电池经过整治后,已经基本淘汰有毒的含汞电池,但其余重金属仍然存在,部分还不易降解。如果随意丢弃,在局部累积的量太多,也会造成生物生长紊乱,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国外有一种较为成熟的做法,是通过放置在便利店的回收箱回收废弃电池,市民就像喝完玻璃瓶装汽水交还瓶子一样,每隔一段时间,生产商或者供货商主动去取回处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建议参考这样的做法,从而避免像国内一些设施回收了大量废弃电池,却没有回收企业或者处理厂商连接,结果回收点成了污染点。  ■各方回应  垃圾分类企业:  无力回收废旧电池  废旧电池回收难道真的无路可走?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是否能有所作为?南方日报记者探访广州为数不多的垃圾分类企业,听到的是一片无奈之声。  杨静山在广州五羊新城经营着一家垃圾回收企业,主要是做垃圾分类然后变成再生资源。  杨静山透露,目前公司收集了大量的有毒有害垃圾,只能堆放在公司仓库里,无处处理,其中就包括大量的废旧电池。想交给固废中心去处理,但还得交钱。一套垃圾处理设备,要一万余元,家庭普及的可能性较低。杨静山表示,如果要推广,一个社区的设备初步估算至少要25万元,这笔钱不能光靠企业负担。  杨静山向记者坦承,目前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政策问题。  似乎,在垃圾分类回收这个环节中,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但政府又参与了利益分配。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参与到了游戏中,是否有违经济原则呢?"政府有垃圾分类的想法,喊这个口号,但其实政府没有特意给我们做政策引导,也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让企业可以有路可走,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引导并没有到位。"  对于垃圾分类回收企业面临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低碳城市项目经理潘涛认为,在垃圾分类回收上,政府应该引导而不是主导,要靠市场化来推动,政府应该配置的是市场化的要素。  广东省环保厅:  彻底排查铅蓄电池企业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表示,将把针对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要务,对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并在7月30日前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情况。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 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 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对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根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拟定的目标,到2015年,广东省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实现零增长,重点防控区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沈阳今年启动土壤环境污染详查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
    p  4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今年起,沈阳市将从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同时入手,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pp  到2020年,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pp  今年,沈阳市将启动土壤环境污染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沈阳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子平台。/pp  依据土壤环境污染详查的结果,将沈阳市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保护,确保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同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管控名录及其开发利用控制清单。/pp  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面,沈阳市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治理修复的重点区域,综合利用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化学钝化、植物修复等措施,选择连片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治理修复技术和模式。/pp  同时,以沈阳地区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矿企业、遗弃遗留污染地块、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废弃物堆存场所等区域拟开发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到2020年年底前,完成沈阳化工厂、东北制药厂北厂区、原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等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工作。/p
  • 土壤三普:哪些仪器是“刚需”?——访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张培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到2025年底利用四年时间进行“全面体检”,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土壤三普,这场时隔43年的“摸家底”与土壤二普有什么不同?土壤三普的重点在哪里?这其中涉及哪些仪器及分析方法?日前,仪器信息网特别邀请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张培新就以上问题给给大家做以解答。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 张培新仪器信息网:土壤三普和前两次土壤普查,以及环保部的“土壤污染详查”有何区别,侧重点或检测指标有什么差异?本次土壤普查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张培新: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官网发布的消息介绍,我国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是在1958年到1960年,这次普查以土壤农业性状为基础提出了全国第一个农业土壤分类系统,完成了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改良分区图、土壤养分图、土壤志。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还是来自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消息,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时间是在1979年,这次的普查分级完成了不同比例尺的土壤图,土地利用资源图、土壤养分图和土壤改良利用分区图,检测项目主要是理化性能和养分。土壤污染详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土壤污染详查主要检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和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侧重于土壤污染项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普查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侧重土壤理化性状、有效态、营养元素、重金属污染项目,暂未包括有机污染物。仪器信息网:4月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共计126家,本次土壤三普在检测实验室布局方面是如何规划的?各省市如何分配?对入选实验室有什么要求?张培新:《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实验室筛选步骤和实验室条件要求。从通知来看,没有明确检测实验室布局规划和各省市如何分配,只是原则上限制行政区内检测实验室不超过30家,而且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中对实验室要求如下:1、实验室筛选步骤 (一)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通知中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向所在地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符合通知中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经专家推荐,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检测实验室筛选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内的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家。 初步筛选采用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从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报送文件、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省级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进行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用。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 2、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证明材料。 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均应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检测方法。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质量保证。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仪器信息网:目前各地区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的仪器配备情况如何?哪些类别的仪器需求明显?张培新:通过筛选入选的检测实验室大都配备火焰和无火焰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等,但不一定会有火焰光度计和极谱,设备配备对土壤三普分析来说应该可以胜任。其中,没有而且不准备购置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的实验室至少得配备火焰光度计和火焰/无火焰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场地和前处理设备都需要筹划。我觉得本次土壤普查中智能化的前处理设备、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需求量将有所加大。仪器信息网:针对土壤检测,目前相关的检测手段和标准是否完善? 张培新:目前检测手段和标准应该可以完成土壤三普检测。XRF类标准没有确定为推荐标准有一定遗憾,但是由于其对标样依赖性和三普样品的复杂性,XRF类标准没有确定为推荐标准也是可以理解的。仪器信息网:您单位在本次土壤普查中将承担哪些工作?您主要负责哪部分的工作?张培新:本人主要从事分析方法研究、实验测试和质量管理工作,兼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研发等工作。我们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是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自然资源工作服务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始建于1948,为原地矿部五大检测中心之一。2004年经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批准成立“江苏省无机材料专业测试服备中心”,为江苏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之一。业务领域涵盖岩石矿物分析、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分析、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水质分析和元素形态价态分析、土地质量调查监测和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场调采样检测、耕地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岩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建筑材料检测、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内环境有害物质检测、岩矿珠宝鉴定、标准方法研究和标准物质研制。检测中心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样品加工组、化学光谱检测室、工程材料检测室、岩矿及珠宝鉴定室五个部门。现有实验室面积7650m2,职工68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工程师30人,博士2人,硕士21人,本科28人。各类检测设备400多台套,设备总值超4000万元。检测中心于1989年首次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CMA),现检测能力共1732个产品,3147项参数,具有以下检测服务资质:国土资源部地质实验测试甲级资质(岩矿分析、岩矿鉴定、岩土试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见证取样类、专项类和备案类);南京市一类土工实验室;江苏省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水质全分析技术检验机构;自然资源部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样品(五十四种元素)测试资格;自然资源部地下水有机、无机污染物分析资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除此之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检测中心还入选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第一批名单。目前,实验室质量体系完备,自己研发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遵循《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规范,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包括《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在内的各质量规范为依据,实现实验室人、机、料、法、环的全方位和全流程管理,该系统已正式运行了14年,在全国约30家检测机构推广应用。现阶段,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规程中提到的等离子体质谱、等离子体光谱、火焰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分析仪、pH计等设备,检测中心都一应俱全,而且每个检测项目都做了方法验证试验,为迎接土壤三普做好了质量体系、人员和设备的准备。仪器信息网:在土壤普查过程当中,国产仪器是否能满足检测需求? 张培新:国产仪器因其物美价廉越来越受到各大实验室青睐,虽然说国产仪器在灵敏度稳定性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但是不得不说国产仪器跟国外同类先进设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不过,就土壤三普而言,一些知名国产品牌的仪器基本能满足检测需求。希望国家可以在国产仪器性能研究、应用研究、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牵引和扶持,鼓励用户使用国产仪器。我相信,经过努力,未来国产仪器一点也不比进口仪器差。(作者: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工程师张培新)
  • 贵州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建48个点位的地下水质量考核网络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监管等布局了一系列任务,其中包括: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国控网络和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建成48个点位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网络。对21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52个省级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组织开展12个特色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口、水产养殖集中区养殖尾水等监测。附1:为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检测,仪器信息网3i讲堂拟于5月9日-10日举办“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点击即可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30509/附2:规划全文如下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工作进展“十三五”时期,贵州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1.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和调度考核机制基本形成。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任务1039.35万亩(其中安全利用类任务834.75万亩,严格管控类任务204.6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超额完成《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净土保卫战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成2227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典型地块布点采样监测,确定地块环境风险等级,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204个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块开展调查,将75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确保130万平方米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理,按年度公布《贵州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截至2020年底,已将201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措施;排查整治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将29个污染源纳入排查整治。建立贵州省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铜仁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2.21亿元,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项目188个,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率达到87.8%,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省2051座加油站共7036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更换或防渗池建设。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评价,基本掌握12.3万平方公里1:25万比例尺区域地下水质量。完成1926眼废弃井封井回填。地下水监测点位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409个。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进展农村环境整治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302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各地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75套,日污水处理能力约20.73万吨,建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8961.9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4202个,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0.2%,圆满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2020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94.4%以上,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养殖业、种植业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4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57%;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区域存在地质高背景导致土壤重金属“超标”六盘水市、毕节市等部分区域因地质高背景导致农用地镉“超标”严重,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面积过大。贵阳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地部分地块因存在地质高背景,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开发利用要求,制约了土地的开发利用。2.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治理难度大我省喀斯特地貌特征显著,地下水埋藏较深,地下水污染较隐蔽,化工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污染风险尚不明确。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局部区域因历史上煤矿、硫磺矿、锑矿、锰矿等开采导致地下水污染,形成矿井涌水对土壤和地表水产生影响,目前尚未探索出适宜岩溶山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技术路径和方法。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较大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镉行业企业需进一步筛选和完善;部分企业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事故泄漏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没有得到根本消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落实不到位。部分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扩散趋势未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恶化风险。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环境整治存在明显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约90%的行政村还需接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已整治地区成效还不稳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严重缺乏,长效机制不健全,治理成效不明显;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机制尚不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不规范,养殖生产布局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使用量偏高,部分地区地膜残留量大等问题突出。5.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基础比较薄弱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设备不足、监测和执法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监管需要。部分地方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认识不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和二次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手段。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尚不清晰,区域土壤地质背景调查工作尚未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砷等元素地质高背景边界不清晰。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总路径,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强化监督、依法治污,解决一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努力建设贵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重点园区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表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类  型指标名称2020年(现状值)2025年指标属性土壤生态环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左右约束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有效保障约束性地下水 生态环境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26%8.1%左右预期性“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预期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减少预期性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减少预期性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3027新增2000个预期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10.2%25%预期性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 2.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指国家级地下水质区域监测点位中,水质为Ⅴ类的点位所占比例(2020年考核点位33个,十四五考核点位为37个,因考核点位数增加,2025年目标较2020年对应提高了2.1%)。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是指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三、主要任务(一)推进土壤污染防治1.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治理管控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2023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的毕节市赫章县,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开展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重有色金属、硫铁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排查,明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建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台账,有序开展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以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18个县(市、区)为重点,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探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为耕地土壤污染精准科学防控和安全利用提供基础数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载入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要求,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已查明用地土壤严重污染的企业,督促落实必要的污染源隔断、污染区域阻隔等风险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聚焦铅、镉、汞污染,推动毕节市赫章县、铜仁市万山区、黔东南州台江县等地重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工行业企业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提标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深化耕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强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以县(市、区、特区)或市(州)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在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地选择一批受污染耕地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分区分类探索实施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探索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到2025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面积累计不少于50万亩,其中联合攻关区面积不少于0.8万亩,集中推进区面积不少于19万亩。沿用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及技术组成员,加强对各市(州)农用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的工作指导。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并将清单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原则上禁止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及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堆存点、治理点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耕地。(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及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土壤平行样采测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涉及土壤监测环节质量监管。到2025年,全省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鼓励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建立完善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共享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有关信息,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明确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加强风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到2025年,完成20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监管。探索建立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严控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强化后期管理。严格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社会选择水平高、信用好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提高水平和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1 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全省九个市州及贵安新区铅锌矿、汞矿、锑矿、钼镍矿、锰矿、煤矿、硫铁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排查,对区域位置敏感、环境风险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进行风险管控或整治。(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18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查明污染成因。(三)污染源治理。以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为重点,围绕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含汞试剂生产及汞冶炼、电镀等行业企业实施一批在产企业绿色生产和提标改造工程,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四)农用地安全利用。选择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地一批受污染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修复利用面积累计不少于50万亩,其中联合攻关区示范面积不少于0.8万亩,集中推进区示范面积不少于19万亩。(五)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在铜仁市等地开展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实施20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六)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以砷等重金属元素为重点,开展贵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试点。(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1.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查明贵阳市扁井及遵义市汇川区高坪街道大桥村、汇川区高桥街道玻璃厂3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污染来源,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率先在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等市(州)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推进遵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以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地表—地下污染协同防治为抓手,探索创新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打造西南岩溶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样板。(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到2023年底,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5年,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产业等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后期环境监管。试点开展废弃矿井、金矿堆浸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依法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有色金属采选矿区矿井涌水排查,探索煤矿酸性废水、矿井涌水治理技术模式。(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强化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立标志,进行规范化建设。针对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分析超标原因,因地制宜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护。开展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重要水源补给区划定,加强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防范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河道水质管理,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确保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2 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有色金属矿采选区矿井涌水摸排调查。(二)遵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遵义市习水县等14个县(市、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重点区划分,评估地下水环境状况、环境及健康风险,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对策措施。(三)地下水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鱼洞河、坝辉河等一批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锑矿采选区矿井涌水等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三)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1.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聚焦赤水河、乌江流域重点区域,明确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和措施。在主要粮油作物上实施精准施肥,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制定水稻、玉米、油菜等氮肥推荐定额用量,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氮、磷、钾配比,逐步实现在粮食主产区及果菜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覆盖。改进施肥方式,推广应用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措施,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在更大范围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四统一”服务。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2025年,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稳中有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运输和供应能力,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探索推广环境友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2.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统筹考虑、一体推进、源头预防”原则,将畜禽污染防治纳入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022年率先组织开阳、播州、习水、七星关、威宁、思南和松桃7个畜牧大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贵阳市为试点,逐步推进市(州)和其他县(市、区、特区)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创新粪肥还田组织方式,加快建设田间粪肥施用设施,鼓励采用覆土施肥等施肥方式。促进粪肥科学适量施用,推动开展粪肥还田安全检测。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15个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示范县建设,重点支持养殖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地还田,实现示范县域内“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防止粪污偷运偷排。推动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增殖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深入实施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水产种业提升“四大行动”,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以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区域为重点,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以乌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黔南州贵定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优化完善监测点位,开展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污染负荷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分区分类建立适宜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开展治理绩效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明确整治重点。建立全省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优先整治纳入国家监管、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到2025年,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0%。(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系统开展整治。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确保治理成效。对垃圾坑、粪污塘、废弃鱼塘等淤积严重的水体进行底泥污染调查评估,采取必要的清淤疏浚措施。对清淤产生的底泥,经无害化处理后,可通过绿化等方式合理利用,禁止随意倾倒。根据水体的集雨、调蓄、纳污、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科学选择生态修复措施。对于滞流、缓流水体,采取必要的水系连通和人工增氧等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长治久清”。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做法。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向社会公开公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排查结果、整治情况监督举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积极稳妥推进治理。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流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加强与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示范试点建设等相衔接,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微)动力生态处理技术。聚焦解决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其中有基础、有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左右;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左右;基础较弱、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已完成水冲厕所改造的地区,目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暂时无法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应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体系。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鼓励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预留后续污水治理空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6.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推进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资源再回收利用网络的衔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必要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实施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3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20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织金县阿弓镇狗场村、平坝区羊昌乡稻香村、清镇市卫城镇南门村、花溪区石板镇盖冗村、花溪区高坡乡新安村、惠水县摆金镇关山村等5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实施15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进一步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四)贵定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程。开展贵定县农业面源调查、监测及负荷评估,为贵州山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提供示范。(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1.完善法规标准推进《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制修订《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国控网络和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建成48个点位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网络。对21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52个省级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组织开展12个特色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口、水产养殖集中区养殖尾水等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负责)4.强化科技支撑优化整合科技计划,支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技术研发。开展高背景农用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元素生物有效性及向农产品迁移转化规律研究。推进铅、汞、镉、砷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和修复共性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适宜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围绕鱼洞河废弃煤矿酸性水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松桃“两井四库”锰矿渣场渗漏废水等地下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探查、酸性水生成速率控制、生物处理工艺和污染协同防治技术研究和开发利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喀斯特地区农村分散式污水无动力处理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市(州)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县(市、区、特区)将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作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积极推动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畴。(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贵州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用培训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强化宣传培训。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四)强化效果评估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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