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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浓烈用途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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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浓烈用途化妆品相关的资讯

  • 中国更新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技术评审结论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效率,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增设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技术审评结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结论范围  对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在其行政许可申报资料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技术审评结论判定为“完善资料后建议批准”:  1.需修改产品中文名称或完善汉语拼音名的   2.产品配方合理,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论述、提供文献依据或规范文字表述的   3.生产工艺合理,需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个别部分说明的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基本符合要求,需统一规范表述的   5.产品说明书、标签基本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完善的   6.毒理学、人体安全性评价等试验项目齐全,结论符合要求,需进一步规范试验报告格式的   7.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资料符合要求,需进一步规范文字表述的   8.其他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需进一步完善资料的。  二、工作程序  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结论为“完善资料后建议批准”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称审评中心)发放相关审评结论,申请人按审评结论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审评中心组织相关专业审评专家,对完善后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经审评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进行行政审批。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75个国产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名单公布
    为确保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本辖区内的检验机构信息予以公布,企业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浏览“数据查询”中的“化妆品”栏目,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名单序号检验机构名称1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4中山市药品检验所5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6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7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8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厦门市药品检验所10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1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12天津市药品检验所1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苏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15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16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四川大学华西医院18深圳市药品检验所19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上海市皮肤病医院21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汕头市药品检验所23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5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27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8山东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9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青岛市药品检验所31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33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5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6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37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38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9辽宁省分析科学研究院40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41江西省职业病预防研究院42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43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4江苏省扬州药品检验所45江苏省苏州药品检验所46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47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8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9湖南省药品检验所50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51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2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53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55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56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57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8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59海南省药品检验所60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1哈尔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62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6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4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65广州市药品检验所66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67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8广东省药品检验所69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0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71福建省药品检验所72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73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74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75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化妆品安全白皮书:向短暂的美丽开战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俗话说&ldquo 三分长相,七分打扮&rdquo 。美女们仿佛越来越热衷于往自己的脸上堆砌化妆品,努力让自己可以不断再美些&hellip &hellip 殊不知,其实化妆品正在偷偷伤害你本来无暇的脸庞,为了美的化妆可能最后结局令你很受伤。在美丽面前,你的选择代表了你的品位和眼光,但是在健康和短暂的美丽面前你选择哪个?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天天奋战在美容护肤战线上前仆后继的女士们&hellip &hellip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已经被各类有毒有害化妆品搞得面目全非的女士们&hellip &hellip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为了女性的美丽而一掷千金、义无反顾的大老爷们&hellip &hellip   一、&ldquo 南京大屠杀&rdquo 天天在上演?!  公元2005年,美好而又恐怖的一年,中国的消费者经历了一场超越&ldquo 麦莎&rdquo 的危机狂暴,以往大家心目中的超级品牌和企业巨无霸轰然倒地,露出了本来面目,联合利华高露洁牙膏含有致癌的&ldquo 氯仿&rdquo 事件,光明牛奶的&ldquo 回锅奶事件&rdquo ,雀巢婴儿奶粉&ldquo 碘超标&rdquo 事件,在化妆品美容界,宝洁的夸大宣传的SKⅡ事件,强生的婴儿润肤露含有&ldquo 矿物油&rdquo 事件&hellip &hellip   接踵而来的危机,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中国化妆品领域也在发生一场血与泪的风暴: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为化妆品的有毒有害成分造成毁容和过敏事件不下20万起!  2003年卫生部日前发布的一份公告称,根据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5家定点医院的监测,截至2003年11月,共发现化妆品皮肤病565例,化妆品所致皮肤病正在逐年增多,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同时,化妆品造成的难以恢复或不可逆皮肤损害的严重病例也在增多。  公告表明,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40岁,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其它依次是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和化妆品甲损害。  引起上述皮肤病的化妆品共12类合计693种。其中由普通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共327例,占57.9% 由特殊用途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共177例,占31.3% 由美容院自制产品和&ldquo 三无&rdquo 产品(指标签标识无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许可证、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无有效期标识)引起的皮肤病61例,占10.8%。  2005年3月24日,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要求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在在产品包装上应注明&ldquo 警告&mdash &mdash 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rdquo 字样,否则将受到查处。此次遭到美国FDA警告的九大品牌分别是:欧莱雅、伊丽莎白&bull 雅顿、妮维雅、美宝莲、多芬、联合利华、宝洁、圣伊芙、杰根斯。  据报道,2003年5月,黑龙江大庆工商部门在当地查获了一个将已变质的肠油、板油、内脏及肥肉片熬制成垃圾油的黑加工点。据加工人员交待,这些油是准备运往南方用作生产化妆品的原料。  来自《东方卫报》的报道,南京平均每年因美容引起的投诉有近5000起。今年3月3日,浦口区甚至发生了因对美容不满意而用硫酸报复的恶性案件,除美容店女店主许某被灼伤外,飞溅的硫酸还危及3名无辜路人,包括一名放学的女童。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警方缉拿归案。化妆品背后到底还有多少陷阱?  一场针对女性,针对美丽的&ldquo 南京大屠杀&rdquo 正在我们身边上演!  二、化妆品为何变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目前,很多的化妆品的原料均含有对人体产生危害或构成潜在伤害的恐怖成分:香料、防腐剂、乳化剂、色素、避光剂、染发剂和一些重金属。  它们有的具有直接刺激性 有的是致敏源,能引起接触过敏性皮炎 有的接触皮肤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或光毒反应 有的内含类固醇激素导致皮肤色素改变 有的内含重金属(如铅、砷、汞等),会引起皮肤黏膜慢性中毒或阻塞毛孔产生痤疮。  更恐怖的是以下几种成分对肌肤和健康带来难以想象的毁灭性打击:  1、油:矿物油(即石油提取物),对皮肤的刺激最大,浓妆或使用大量的油脂化妆,实际相当于往脸上涂很多石油提取物,人为地污染肌肤、刺激肌肤,当然影响皮肤的正常呼吸和新陈代谢,一量停止化妆,皮肤就会粗糙、无光,不得不持续化妆,皮肤也就不得不承受外来的刺激、侵入。当超过某一限度时,皮肤即出现痤疮、褐斑、斑疹,而且还可能出现黑皮和皱纹。  2、表面活性剂:也是一种化学合成物质,如乳化剂、可溶化剂和湿润剂。它们都含有重金属钛,使用时间过长会污染皮肤、刺激皮肤,使皮肤变粗糙。清洁剂中的表活性剂不仅会损伤皮脂膜和表皮层,甚至基底细胞也会受到损伤。含有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的洗涤剂会使皮肤粗糙。乳化剂是肯有破坏皮肤表面张力的性质。  3、香料:现在采用的多为化学合成香料,它具有杀菌作用,但也会对皮肤产生较少强烈的刺激性与致敏性。大多数香料都能引起皮肤炎,香水在阳光照射下常常会引起皮肤炎,在面部出现褐斑。  4、焦油系列色素:现代化妆品中的颜色是利用石油化学产品焦油系列色素制成(口红、眼影等)。一般情况下它作为食品添加剂,可致癌。口红的30多种原料中,就有15种色素,其中焦油色素达60%,并包含有引起癌变的色素。  以上有毒有害成分在化妆品当中屡见不鲜,可以想象如果您的皮肤使用了诸如含有矿物油的强生婴儿露会是怎样的结局?当然,令人遗憾的事,更多的人竟然跟着广告走,选择所谓大牌厂家的护肤品,意外这样就等于买了保险,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其实恰恰重了看不见的圈套。  三、化妆品到底是不是毒品?  美国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CD、美宝莲、露华浓等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居然含有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化学成分&mdash &mdash 酞酸盐。这一结果把&ldquo 要美丽还是要健康&rdquo 这道难题摆在了消费者面前,美国市场上3/4的化妆品中含有会导致婴儿先天缺陷并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化学成分&mdash &mdash &mdash 酞酸盐。在这份调查报告中,被列入&ldquo 有毒化妆品&rdquo 黑名单的竟然也包括CD、美宝莲、露华浓等国际知名品牌。  什么是酞酸盐?  通常说来,酞酸盐无味或带有轻微气味,看上去像是菜油。酞酸盐已经广泛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目前80%的酞酸盐被用作&ldquo 增塑剂&rdquo ,也就是说,酞酸盐可以使塑料更加柔韧,又不会发生变形而影响使用寿命。  酞酸盐不仅仅能够作为增塑剂,不同的酞酸盐还能作为化妆品和护肤品中的软化剂和溶解剂。酞酸盐能够使指甲油更均匀耐用,使香水气味更加持久,使美容美发工具更坚固不易碎。酞酸盐还能使粘合剂、色素等其他成分发挥更大的功效。  酞酸盐让化妆品&ldquo 并非很美&rdquo   由&ldquo 环境工作组&rdquo 、&ldquo 未来清洁行动&rdquo 、&ldquo 无害保健&rdquo 等三家美国卫生机构联合公布的这份名为&ldquo 并非很美&rdquo 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对市场上包括洗发水、指甲油、除臭剂在内的72种流行化妆品进行成分检验后,这三家卫生机构发现,其中52种产品含有酞酸盐,占抽样调查产品的72%,其中11种产品含有不止一种酞酸盐。  调查报告称,调查者们对这一结果深感震惊。已经同酞酸盐斗争了多年的卫生、宗教、劳工和环境组织&ldquo 无害保健&rdquo 称,动物实验显示,酞酸盐对动物机体,特别是雄性生殖器能够造成损害,导致下一代先天性缺陷,还会对肝脏、肾脏和肺也造成严重伤害。  而且过去认为是安全的原料成分,今天发现确是另外一个情形,如说上世纪90年代流行的果酸美白,由于浓度过高,可能造成皮肤受损,引起红疹、溃烂。张明还举例说,曾被各大化妆品公司广泛采用的&ldquo 熊果苷&rdquo 在日本厚生省获得通过并被资生堂率先采用后,一度被认为安全性比较高。但后来的研究发现,该成分累积到一定时间后,反而可能引起细胞类黑色素的增加。此外,曲酸这一成分也曾被看好,但医学发现,该成分可能会引起细胞毒化、染色体变异,甚至引发肝癌,也是比较危险的成分。  一系列惊人的&ldquo 发现&rdquo ,让爱美的女性同胞们不得不顾虑重重,难道我用的就是毒品吗?难道就没有相应的措施给予监管吗?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相关管理部门对原料使用做过严格要求,并制定出了行业标准。但是,标准毕竟是针对整个行业而言的,它只可能给你提供一个&lsquo 度&rsquo ,譬如铅、砷等一些有害重金属的含量不能超过总量的多少&hellip &hellip 言外之意,这个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靠的是行业企业的&ldquo 自律&rdquo 。道理很简单,这个&ldquo 度&rdquo 包括上限和下限,原料的安全程度自然也要看生产企业遵循的尺度&mdash &mdash 至于最大还是最小,控制权显然不在管理部门手上。  事实上,无论多么昂贵的化妆品,只要有人工的化学成分在里面,就会对人的皮肤产生看不见的破坏作用。有些产品像膏霜、乳液类几乎不可能是纯天然的,许多基础油、醇、蜡及乳化剂虽然是很安全的,但也还是人工合成的。现代含有天然添加剂的化妆品科技含量更高,对天然物进行了分解和去粗取精,但所谓100%&lsquo 纯天然&rsquo 化妆品,至今市面上还不存在。  比如在祛斑类化妆品中,有一半以上的配方中含有白芷,而白芷中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欧前胡内酯。这种物质是一种光敏性物质,在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下会引起皮肤产生光毒性或光敏性皮炎。又如麻黄根中含有麻黄碱,槟榔中含有槟榔碱,香加皮中含有强心贰等。这些都具有化妆品中不允许存在的强烈生物活性,在化妆品中是禁止使用的。  四、健康和短暂的美丽你选择哪个?  目前,很多成分连美国的FDA都监管不了,对广达的消费者来说你是选择健康,还是短暂的美丽呢?  如何正确和安全地选择化妆品,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仅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显示:化妆品中容易引起过敏的成分通常是色素、动物成分、香精、防腐成分,他们引起人体过敏几率高达75%,少数高纯度、高工艺、密封包装的化妆品不需添加,也只能说引起过敏的可能性小。  1、化妆品的质量  首先,选择化妆品最重要的是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名厂、名牌是个参考因素,但关键看他的产品成分是否含有香精、防腐剂、色素、动物成分,是否经过皮肤科测试,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无检验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以防假冒。其次,学会识别化妆品的质量。  ①从外观上识别:好的化妆品应该颜色鲜明、清雅柔和。如果发现颜色灰暗污浊、深浅不一,则说明质量有问题。如果外观浑浊、油水分离或出现絮状物,膏体干缩有裂纹,则不能使用。  ②从气味上识别:化妆品的气味有的淡雅,有的浓烈,但都很纯正。如果闻起来有刺鼻的怪味,则说明是伪劣或变质产品。  ③从感觉上识别:取少许化妆品轻轻地涂抹在皮肤上,如果能均匀紧致地附着于肌肤且有滑润舒适的感觉,就是质地细腻的化妆品。如果涂抹后有粗糙、发粘感,甚至皮肤刺痒、干涩,则是劣质化妆品。  2、购买场合的选择  目前国内的消费者购买化妆品一般选择超市或百货公司等化妆品专柜购买,欧美等发达国家32%的消费者选择去药店购买化妆品,因为能够进入药店销售的化妆品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指标上要求十分严格苛刻,只要把化妆品当作药物一样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它的安全性和疗效才能在药店销售,所以对在百货公司购买化妆品,一直遇到皮肤过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去药店选择合适自己的化妆品。  3、个人和环境因素选择化妆品,除化妆品的质量外,还要考虑到使用者和环境因素。  ①依据皮肤类型:油性皮肤的人,要用爽净型的乳液类护肤品 干性肌肤的人,应使用富有营养的润泽性的护肤品 中性肌肤的人,应使用性质温和的护肤品。  ②依据年龄和性别:儿童皮肤幼嫩,皮脂分泌少,须用儿童专用的护肤品 老年人皮肤萎缩,又干又薄,应选用含油分、保湿因子及维生素E等成分的护肤品 男性宜选用男士专用的护肤品。  ③依据肤色:选用口红、眼影、粉底、指甲油等化妆品时,须与自己的肤色深浅相协调。肤色较白的人,应选用具有防晒作用的化妆品。  ④依据季节:季节不同,使用的化妆品也有所不同。在寒冷季节,宜选用滋润、保湿性能强的化妆品,而在夏季,宜选用乳液或粉类化妆品。  妥善保管化妆品&mdash &mdash 保管化妆品时,须谨记化妆品有&ldquo 五怕&rdquo 。  怕晒:阳光或灯光直射处不宜存放化妆品。因为光线照射会造成化妆品水分蒸发,某些成分会失去活力,以致引起变质。阳光中的紫外线还能使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影响使用效果,甚至发生不良反应。  怕冻:化妆品可放在冰箱的保鲜冷藏室保存,不能放在冷冻室保存。寒冷季节,不宜将化妆品放在室外或长时间随身携带到室外。因为冷冻会使化妆品发生冻裂现象,而且解冻后还会出现油水分离、质地变粗,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  怕潮:有些化妆品含有蛋白质,受潮后容易发生霉变。有的化妆品使用铁盖,受潮后容易生锈腐蚀化妆品,使化妆品变质。  怕久放:一般化妆品的有效期限为1-2年,开封后存放的期限更短些。因此,化妆品最好在有效期限内用完,不可停停用用直到过期。再好的化妆品,再精心的保管,如果过了保质期,便会一文不值。  怕污:化妆品使用后一定要及时旋紧瓶盖,以免细菌侵入繁殖。使用时最好避免直接用手取用,可以用干净的棉棒等工具取用。如果一次取用过多,可涂抹在身体其他部位,不可再放回瓶中。绝代佳人之前,先考虑一下,是否会败化妆品,尤其是所谓的大品牌所暗害。  总而言之,在美丽面前,你的选择代表了你的品位和眼光。在健康和短暂的美丽面前你选择哪个?  让宣战就从今夜开始吧&hellip &hellip
  • 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立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在线固相萃取——二维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行业专家:根据《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3年9月7日,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在线固相萃取——二维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协会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特此公告。 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2023年9月7日
  •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指导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2.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  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年份+0000编制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年份+0000编制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八、本规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名称  汉语拼音名  【配方成分】  【生产工艺】  【感官指标】  【卫生化学指标】  【微生物指标】  【检验方法】  【使用方法】  【贮存条件】  【保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一、主要内容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能够准确反映和控制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的每项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按照化妆品产品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一)产品名称  包括中文名称和汉语拼音名。产品名称应当准确、清晰,能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  (二)配方成分  配方成分应包括生产该产品所使用的全部原料。所有原料应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并注明其使用目的。化妆品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配方成分中所用原料的中文名称应使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标准中文名称。原料无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名称)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  (三)生产工艺  应用文字简要描述完整的生产工艺。  (四)感官指标  分别对产品内容物应有的颜色、性状、气味等感官指标依次进行描述,并用分号分开。  (五)卫生化学指标  (六)微生物指标  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相关内容应阐述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确定的检测项目、指标。如果用表提供信息有利于检测项目的理解,则宜使用列表。  (七)检验方法  应将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的检验方法依次列出。  (八)使用方法  应阐述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九)贮存条件  应根据产品包装及产品自身稳定性等特点阐述产品贮存条件,如温度、避光保存等。  (十)保质期  应根据相关实验结果确定产品保质期,保质期的格式应标注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使用日期。  二、基本要求  (一)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产品技术要求的设计、内容和数据应符合公认的科学原理,准确可靠。  (三)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引用的标准准确、有效。术语的定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应使用规范汉字。使用的标点符号应符合GB/T15834的规定。  2.应使用GB3101、GB3102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表示量值时,应写出其单位。  3.应准确列出引用标准或文件的目录。  4.引用的标准或文件应包括出版本号或年号以及完整的标准(文件)名称。  5.如果引用的标准(文件)可以互联网在线获得,应提供详细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应给出被引用标准(文件)的完整的网址。为了保证溯源性,应提供源网址。  (四)产品技术要求中所建立的检测方法准确、精密,并经过方法学验证。  (五)产品技术要求中有限量要求的,须使用明确的数值表示。不应仅使用定性的表述,如"适量"或"合适的温度"等。  (六)产品技术要求研究的实验记录书写应真实、完整、清晰,保持原始性并具有可追溯性。其研究方法和过程要如实记录,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充分体现。  (七)产品技术要求中使用的表均应在条文中明确提及。  1.不准许表中有表,也不准许将表再分为次级表。  2.每个表均应有编号。表的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只有一个表时,仍应给出编号"表1"。  3.每个表应有表题。  4.每个表应有表头。表栏中使用的单位一般应置于相应栏的表头中量的名称之下,表头中不准许使用斜线。  5.如果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则随后接排该表的各页上应重复表的编号、表题和"(续)"。续表均应重复表头和关于单位的陈述。  (八)产品技术要求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承担识别该知识产权的责任。  (九)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标准物质(包括标准品和对照品)。若使用的对照物质是自行研制的,应按相关的要求提交相应的鉴定研究资料和对照物质。供研究用样品应是配方确定、生产工艺稳定、具有代表性的多批产品。  (十)开展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应在能满足该产品技术要求研究条件的实验室进行,并由相应技术人员承担。
  • 化妆品中汞等重金属超标问题再成焦点
    近日,一份包括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在内的10家民间环保组织发布的美白、祛斑化妆品重金属含量调查报告显示,在北京等10城市抽检的化妆品产品中,有112个汞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占所有抽检产品数量的23%。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均有汞含量超标的产品。按局汞含量标准1ppm计算,一些实体店或网点销售的美白、祛斑化妆品汞含量超标甚至达4万倍。另有近10%的化妆品砷或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这份调查针对市场上随机购买的477件美白、祛斑化妆品,环保组织用手持X射线荧光分析仪针对产品中的汞、砷和铅含量进行快速检测。据IPEN高级科学顾问乔瑟夫迪冈吉表示,此次进行调查的设备,检测结果跟实验室检测结果是一致的,并在中科院、教育部,以及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官方部门使用。这个报告结果让许多女性消费者直呼“伤不起”,并称超标化妆品为“隐形杀手”。  而这样的重金属超标化妆品事件也曾层出不穷。2011年10月,“new york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因含违禁添加成分盐酸林可霉素,被国家药监局停售。2011年11月,美国一组织发现,强生婴儿洗发水在部分市场修改了有毒物质的配方,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出售的产品仍含这些物质。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能释放甲醛的季铵盐-15。  2011年11月,香港海关检测出三款内地产美颜霜含巨量超标汞,其中“新娇丽”被检出含汞超标13000倍。近期,相关部门抽验发现,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产品检出汞、苯酚、氢醌等超标禁限用物质,不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近日走访深圳的茂业百货、海雅百货、屈臣氏、万宁等化妆品专柜时,并没有发现有调查报告上列出的重金属超标化妆品。店员表示,他们都是正规的商场,产品是经过国家药监局严格检验才能进入。随后记者登入淘宝网,发现报告中一款问题藏药祛斑美容日霜,不少网商仍在销售,价格从1元到300元不等,月销售量28笔。另外如报告中的一枝春系列美白面霜和新依祈素白里透红祛斑霜在搜索后都有显示。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咨询了网上销售这些已经被查出重金属超标的化妆品的淘宝客服,客服表示,这些她都不清楚,现在都是正常卖的,需要你就买。  在此次被检出汞超标的中国产化妆品中,有的品牌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类似的“黑名单”上。但时至今日同类产品仍在热销。在超标化妆品质量门事件频遭曝光的情况下,为何此类化妆品仍“屡试不爽”?记者注意到,此次被检测出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产品多是来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网店等地。“我们买的是消费者在市场上能够接触到的产品,并以这个为出发点购买产品。”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研究员王秋霞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可能我们检测出来重金属超标的化妆品是以批发市场居多,但这就是一个现实。它是否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去借用别的厂家的名号,这可能是相关的政府部门需要一起关注的问题。”  “化妆品企业应该多在产品的研发、生产质量上下工夫,而不仅是后端的销售。”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化妆洗涤用品分会副秘书长、中国化妆品营销研究中心副主任谷俊表示,不合格化妆品不仅危害消费者“面子”,也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无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都应该以诚信为本,不能昧着良心挣钱。  “从我国现有的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来看,还需要再完善,同时执行力度也需要加大。”王秋霞认为,祛斑化妆品属特殊用途化妆品,美白化妆品属于普通用途化妆品,但相对而言两者监管都比较薄弱。  “化妆品重金属超标确实与我国化妆品管理规范有关。”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李加楠表示,因为目前我国化妆品的监管并不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完善,而且我国的化妆品重金属含量标准与其他国家的标准相比较为宽松,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也不能做到自律,因此化妆品行业的重金属超标问题屡禁不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都要求把所含成分全部标注在包装上,即“全成分标示”。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包括知名品牌的产品一般不会将有毒的化学成分标注出来。对此,化妆品工业协会专家表示,大品牌产品为维护其品牌信誉,一般不会为了追求一时的商业效益知法犯法,有意添加违禁物质。此前发生的大牌化妆品被曝含有毒物超标的事件,多是由于生产中部分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有害杂质被带入产品,造成部分批次的产品质量问题。因此如果不是有意添加的成分,厂家并不会标示出来。正规品牌的厂家都拥有较完备的质量监控机制,出了问题会及时测查,并做好生产改进和产品召回。  据美容业内人士解析,由于汞的某些化合物具有快速增白美容效果,所以很多化妆品中都会含有汞。但专家指出,这些产品的美白祛斑效果都是暂时的,一但停用该化妆品,斑又会反复,对皮肤的伤害也更大。因为汞进入人体后无法自然排出,长期使用含汞化妆品会引发慢性中毒,对人体的神经、消化道、泌尿系统产生严重危害。王秋霞表示,化妆品中的无机汞会造成肾功能损害、皮疹、皮肤变色、结疤、焦虑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医师、教授郝凤桐曾收治数名化妆品汞中毒患者,所使用增白祛斑产品的时间不是以往经常看到的数月至数年的累积,而是只有短短的1个月。
  • 洋品牌化妆品内幕揭示
    化妆品洋品牌真的比本土品牌好用吗?面对这个似乎显而易答的问题,业内专家却称“并不如此”。法规专家指出,外资品牌在产品宣传上“更大胆” 营销专家认为,外资品牌在营销方式上“更老道” 销售人员则称,外资品牌在宣传时有很多潜规则……而这些“拿手戏”支撑的则是外资品牌所占据的半壁以上的化妆品江山。  洋化妆品真的比较好吗  为了让消费者更真实、更客观地了解外资化妆品,联合业内多位专家,以《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命名规定》等为基础,揭开洋品牌广告宣传的层层面纱。  关键词:“科学验证”  名为“高科技”实则花钱买报告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45%的消费者认为,外资化妆品在技术上更先进,主要依据是外资化妆品在宣传中经常会提到“××实验室证明”、“××研究中心研究发现”等研究报告。曾在外资品牌做过销售工作的王宝儿(化名)却告诉记者,化妆品领域存在着“验证宣传”的潜规则,所谓的实验室或研究报告大多是化妆品公司放出的“科技烟幕弹”,只是将广告用科学术语进行包装而已。  王宝儿称,国外的品牌很会用“研究报告”给产品宣传提供佐证,手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没有科学性,不过是产品营销方面的小伎俩。他们所谓的“实验”,大多是化妆品公司预先支付经费的有偿实验,而包括一些名声很大的大学如哈佛等在内,许多验证产品宣传的实验室都擅长“制造”研究报告,来配合广告宣传的需要。  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技术专家告诉记者,如果品牌在宣传时称“研究中心科学证明”、“皮肤科专家实验显示”等用语,消费者是可以要求看相关研究报告或数据的,“但我认为几乎没有一家具有权威机构认可的研究数据,即使有也不一定是基于科学的研究条件下进行的。”他举例道,比如一款保湿产品的研究,要求受试者先把脸洗干净,再用酒精擦一遍脸,此时皮肤其实是处于一个“被干燥”状态。然后再涂上该款保湿品,做前后对比,这个对比结果是值得质疑的。  关键词:“纯天然”  含量不足0.00001%照样声称“纯天然”  “100%无添加任何化学成分,即时改善肤质,并巩固效果,产品安全、有效、无刺激,适合所有肤质”……这一类宣扬“纯天然”的化妆品广告对爱美女士极具吸引力。信息时报的调查中也有28%的消费者表示,外资化妆品大多声称从植物提取有效成分,其“纯天然”非常有吸引力。比如SISLEY植物美白亮采精华液宣称“富含左旋维生素C等精纯植物配方”,娇韵诗也一直称自己“坚持以天然植物精粹”等。  面对化妆品“纯天然”的问题,专家则笑称,“这更多只是一个宣传手法而已。”  化妆品工程师土木(化名)指出,“纯天然”暗示消费者产品的成分并非人工合成,“但其实只要稍稍看一下成分表,就会发现大多数成分与植物无关,更不用说是所谓的有机植物了。”  台湾美容技术专家方惠苓也告诉记者,自称是纯天然的化妆品,许多成分都是人工合成的。“天然成分的宣传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因此化妆品公司可以任意使用、炒作这些术语,这是化妆品行业很常见的做法。”  来自外国的皮肤专家还指出,没有研究可证明,天然成分就比人工合成的成分更有益于皮肤,实际上,许多天然成分也具有毒性,也会对肌肤形成刺激性。“比如不少品牌都称自己产品添加了精油成分,甚至敏感肌肤也可使用 但皮肤病学刊上的研究报告已表明,无论天然的还是合成的香精,都会造成皮肤问题。”她举例道,“茱丽”的超敏感护肤系列产品都含有花椒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花椒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性,紫草提取物则可能伤害皮肤细胞。  广东省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也指出,“无论哪种化妆品都含有化学成分,不可能达到纯天然。”她指出,化妆品的本质就是一个化学品,一些化妆品中的确加入了植物天然成分,但所占比例很小,“据我所知,某洋品牌的一款产品只加了一种天然成分,含量只有小数点后六位,但却被用来大炒特炒。”  关键词:“有机”  有机不等于无害别为宣传噱头买单  在本次调查中,有18%的消费者表示喜欢外资的有机化妆品,理由是“它们更天然更安全”,而且“不含香精的味道很淡”。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国家并未对“有机化妆品”有明确的标准,而国外的有机认证证书也五花八门,不少品牌在其宣传资料上暗示其是有机产品,比如称“原料来自纯正天然的有机种植植物”等,大玩“有机”的文字游戏。  从事进口化妆品销售的业内人士陈小姐告诉记者,在“有机风”下,一些洋牌化妆品争相打出“有机”、“天然”等口号来做宣传。“即便是产品中只含有0.001%的植物提取物,也敢宣称自己的产品是’天然植物精华’、’天然萃取物’、’有机’等。”专家还指出,有机化妆品一直在误导消费者,事实上,“有机不等于无害,天然也不等于安全,这是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必须谨记的一点。”  对于某些外资品牌号称“不含香精”之说,有关专家也提出了异议。“不含香精”的宣传原本是用来告诉消费者产品不含香精或芳香性成分,但事实上未必如此,“许多产品都会选用芳香的植物提取物,所以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引发过敏反应或光毒反应。此外,芳香成分,如芳香的植物油或植物提取物,也有可能被添加到’不含香精’的化妆品中,来掩盖其他成分难闻的气味,因为用量较少,因此香味不会很明显。所以不含香精也可以指产品没有明显香味,却确实添加了芳香性成分。”  对于市面上一些宣称不加防腐剂、香精香料却叫价很高的化妆品,业内专家杜老师则指出,“事实上,目前不添加防腐剂、香精香料的技术已经具备,并不是一个很难的技术难题,一些化妆品原料本身就有抗菌的作用。”  SPF值专钻漏洞  一个瓶身两个SPF值易误导消费者  在本次调查中,专家组还提出“洋品牌两个SPF值”的问题,并称这一做法是在钻法规的漏洞。虽然目前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现象果然比较普遍,比如碧柔亮采防晒乳液,其外包装上标注的是SPF30+,而瓶身上标注的却是SPF50+ 理肤泉特护清爽身体防晒露瓶身上标注的是SPF50+,中文标签上的SPF值则是30+ 资生堂安热沙防晒露瓶身上标注的也是SPF50+,中文标签上则标SPF30+。  据了解,为了防止厂家虚标防晒指数、误导消费者,2007年我国重新修订了《化妆品卫生规范》,其中对防晒化妆品的SPF值要求最高只能标注SPF30+。专家指出,一个产品有两个SPF值是有点矛盾的,从当时的法规原则来看,应该是指要遮盖住洋标签上的SPF值,但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洋品牌保留原SPF值的做法算是钻了规范的空子。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本土品牌负责人认为,当时修改法规时不够严密,导致了目前许多进口防晒品上出现两个SPF值,这不但让消费者看不懂,还对本土品牌不公平,“不少外资品牌在销售时都会强调自己是高SPF值,对肌肤的保护度比较高,而本土品牌却不能以此为竞争优势。”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如果在购买防晒品时发现有两个不同的SPF值,要留意该产品是否具有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非进口产品是不会出现高于SPF30+标注的。”另外,防晒品在我国是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所以在购买防晒品时,也要看是否有“卫妆特字”或“卫妆特进字”等标注。  “药妆”就安全吗?  在中国不受承认药妆并非十足安全  调查中,有13%的消费者表示只会选择洋品牌药妆品,因为“它们有医药背景、更安全有效”。据悉,在药店销售的化妆品被不少消费者及品牌称为“药妆”。“药妆”概念源自欧美,是指介于药品和美容品之间,如去青春痘系列、含氟化物牙膏、去头屑洗发水、有助睡眠的芳香油等产品。但专家指出,中国的化妆品定义中并无“药妆”的说法,“药妆就更安全更有效”是被误导的观点。  国内法规专家指出,中国并不存在药妆的提法,目前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规范中,对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 而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一些进口的化妆品或许在国外可以称作是药妆,但在中国要么是药,要么是化妆品,是不能把两者混合的,这样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业内人士王宝儿告诉记者,目前药妆品很热门,许多洋品牌都爱用这个名词,尤其是医生自己做销售或支持的产品,让消费者觉得效果比普通产品具有更强的生物活性。“事实上,’药妆品’一词在使用上缺乏监管,有些更是夸大宣传的营销用语。一些牌子强调自己是药妆,更多的作用是暗示自己有更多的’药用价值’。”她还指出,很多消费者已经被误导,认为药妆品就是安全的,甚至敏感肌肤都可以用。她举例说明称,宣称德国某医生创办的“优色林”的一款抗皮肤红肿的产品中就有一些成分会堵塞毛孔,反而对皮肤产生刺激。
  • 化妆品汞超标导致身体浮肿 化妆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新买的化妆品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身体出现浮肿。后经多方检查,原来是化妆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导致消费者中毒。  随着人们对化妆品需求的日益增长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化妆品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  化妆品汞超标 消费者“中毒”  2011年,长春市消协接到一位消费者家人的投诉。他说,他的爱人经人介绍在一化妆品门市购买了化妆品套盒,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身体浮肿,但并不知道是否与化妆品有关,到几家医院检查说是肾有问题,后又转院到北京301医院。经过多方检查和排查,发现是化妆品有问题,经对消费者所用化妆品进行化验,汞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导致消费者重金属中毒。  长春市消协在2011年接到了多起投诉,很多消费者在美容院购买化妆品,使用后产生依赖症,一旦停用,皮肤红疹、脱皮、干裂等“面子问题”就会接踵而至,令消费者身心都受到伤害。用消费者的话说就是,“没买到美丽,买到的是痛苦。”  化妆品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长春市消协对2011年长春市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情况进行了调查,很多女性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同用途的化妆品3-5种,而市场上琳琅满目、品类众多的化妆品尽管让消费者选择范围不断扩大,但也让其面临着各种困惑。  厂家的各种宣传铺天盖地,不良促销、化妆品标识混乱的状况也随之出现。名目繁多的化妆品让消费者常常感觉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以至于常常发生消费者用了化妆品不仅没有达到美容效果,反而给皮肤带来了伤害。  由于我国美容化妆品行业还不够规范,消费者无法得知其中的隐性侵权,同时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也比较多,消费者缺乏科学的指导,因此,近年来,因使用化妆品和接受美容服务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化妆品市场秩序混乱  长春市消协副秘书长钟萍说,从化妆品投诉的情况来看,化妆品市场秩序较为混乱,一些厂家、销售商及美容院打着高科技的幌子,随意承诺美容功效,消费者搞不清,弄不懂,形成伤害 一些生产厂家唯利是图 ,生产中缺少责任意识,导致不能传递准确的产品安全和适用性信息 化妆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对所售产品的品种、质量、功能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在销售时不能准确告知消费者,在提供服务时也不能根据消费者的身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的服务 消费者对于化妆品的了解不足,对于隐性问题无法得知,同时又不能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使得不适用于自己的化妆品对其造成伤害。  长春市消协发现,目前,化妆品行业检测标准缺失,化妆品监管制度存在缺陷。我国对化妆品的审批实行的是送检制,执法则是抽检制,这样很容易出现“偷梁换柱”的情况,成为质检的“漏网之鱼”。  长春市消协呼吁,化妆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 “有机”化妆品涨身价
    化妆品也分“有机”和“无机”?近日,不少市民在购买化妆品时发现,一些商家热情地推荐新上市的“有机化妆品”,不仅功效显著而且价格不菲,记者走访发现,沾上“有机”两字的高价化妆品,认证却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机产品国标》里也并无“有机化妆品”一说。  18日,记者在哈市南岗区某商场化妆品销售区看到,很多品牌都推出了“有机”概念的化妆品。销售人员向记者热情地介绍,“‘有机化妆品’是2009年才上市的,成分都是纯天然的,可以当化妆品用,还可以食用,绝对无害。”记者发现,这些沾了“有机”边的化妆品比一般化妆品价格贵出不少,一支普通护手霜也就几十元,但一支标注含有“有机”成分的护手霜就要近100元。有机化妆品的商家纷纷表示,“有机”化妆品本身成本高,价格自然也高,某品牌销售人员说,“有机食品都比普通食品贵,化妆品当然也一样呀。”  不单商场热卖,“有机”概念也蔓延到美容界,一些美容院纷纷打出“有机美容”的概念牌。南岗区一家美容院工作人员介绍,“有机美容”是最自然的美容方式,产品都取自天然有机植物,绝对无污染,也不含化学原料。记者看到,各种有机成分的美容品售价都很高,一瓶15ml的植物精油就要350元,一张植物美白面膜就要120元,但不少爱美的女性对这个新概念却并不陌生,还十分热衷。  “有机化妆品”大行其道,那究竟有无统一的认证标准呢?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宣称的有机化妆品分两种,一种只在其宣传资料上标有“原料来自纯正天然的有机种植植物”等字样,另一种是商家在产品上标注着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认证标志。对此,记者从药监及卫生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无有机化妆品的具体标准,对化妆品只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和一般用途化妆品之分,并无其他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机产品国标》里也并无“有机化妆品”一说。一些有机化妆品标注的欧美、亚太一些国家的有机化妆品认证标准,基本也是“各行各的”,标准不一。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不要被“有机”、“纯天然”等宣传迷惑,真正的有机化妆品,不仅工艺复杂,而且保存时间短,消费者尽量选择标有中文说明的有机化妆品,对于一些全外文的进口有机化妆品不可盲目轻信。
  •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预计4月1日实行
    根据12月21日公布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给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知,中国计划于2013年4月1日采纳《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强制执行。自实施1年后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其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此前已生成或进口的产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目前全球公众咨询已经开放,截止为2013年2月18日。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要求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产品)、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或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标识为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在其标签上可无需表明生产企业地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及成分信息。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还要求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除注册商标、境外企业地区和其他必须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应为规范汉字。如同时出现多种文字,化妆品标签同一可视面内规范汉字的字体不得小于对应的其他文字。  此外,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涉及适应症、疗效、医疗术语的内容 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宣传超过其含义的内容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0]474号  2010年11月29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加强化妆品新原料管理,做好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反馈国家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陈张好,陈少洲  联系电话:010-88330422,88330405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h@sfda.gov.cn  附件: 1.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录: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性评价。  一、化妆品新原料的定义  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二、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要求  化妆品新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量,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化妆品新原料毒理学评价资料应当包括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综述、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资料和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化妆品新原料,一般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一)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二)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三)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四)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五)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六)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七) 致畸试验   (八) 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九) 毒物代谢及动力学试验   (十)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还可考虑其他必要的试验。  如果该新原料与已用于化妆品的原料化学结构及特性相似,则可考虑减少某些试验。  本指南规定毒理学试验资料为原则性要求,可以根据该原料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类似化学物的毒性等资料情况,增加或减免试验项目。  根据产品的暴露途径,提供相应的急性或重复毒性毒理学资料。若以100%皮肤吸收来计算全身暴露量(SED), 可采用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中的NOAEL来进行风险评估,可不再进行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对于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如试验周期低于90天的,应适当增加安全系数。  三、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资料的具体要求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应按《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提交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制报告  1. 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天然原料还应包括该原料化学成分、功能、毒理等研究的文献资料或试验资料。  2. 原料的来源、分子量、分子式、化学结构式、理化性质。  (1)原料来源:应说明原料名称,包括化学名、INCI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如有)及中文译名、CAS名和CAS号(如有)、商品名,应明确原料为天然或人工的,原料应为单一物质(由于技术等原因必须复配的除外) 天然原料应为单一来源,应提供拉丁学名和使用部位等 聚合物还应提供平均分子量以及分子量分布。  (2)理化性质:如感官性状、溶解度、稳定性、熔点、沸点、比重、蒸汽压、pH、pKa、折光率、旋光度等。  3. 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范围,基于安全的使用限量及依据。  (二)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应说明化妆品新原料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工艺参数,如使用原料、反应条件(温度、压力等)、催化剂、稳定剂、中间产物及副产物、精制过程等 若为天然提取物的,应说明其加工、提取方法,包括加工、提取条件,使用溶剂、可能残留的杂质或溶剂等。  (三)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等  1. 规格:包括纯度、杂质及其含量及其他理化参数,保质期及贮存条件等 若为天然提取物的,应明确其质量控制指标 若为聚合物,应说明单体及其含量   2. 检测方法:原料的定性和定量检测方法、杂质的检测方法等   3. 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  (四)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毒理学试验资料可以是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  1.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一般应按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要求提交毒理学试验资料。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按以下规定提交毒理学试验资料:  (1) 凡不需列入《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和染发剂以及从安全角度考虑不需要列入限用物质中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②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③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④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时需做该两项试验)   ⑤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⑥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⑦ 致畸试验(采用交叉参照获知化妆品新原料毒性的除外)。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2) 当植物某些部位提取物已经被允许用作化妆品原料,其他部位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②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③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④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时需做该两项试验)   ⑤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当全植物已经被允许用作化妆品原料时,则该植物各部位不需再按新原料申请。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3) 凡有安全食用历史的,如食品原料、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公布的药食两用物品等,或已有国外权威机构评价结论认为在化妆品或食品中使用是安全的,或在国外或地区批准的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③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4)含有至少3个单体单元的序列分子,其至少与1个额外单体单元或其它反应物通过共价键连接,平均分子量大于1000道尔顿的聚合物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光毒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5) 无任何致癌、致突变的结构预警且全身暴露量(SED) 低于1.5ug/kg/day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急性皮肤和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③ 皮肤光毒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6)化学惰性(如无活性反应基团化合物,无机物, 烷烃类等)或易挥发(沸点低于100℃,或沸点在50至260℃之间且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2Pa)的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②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四、化妆品新原料的审评原则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1. 安全性评价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上述有关资料要求   2. 化妆品新原料的来源是否清楚,新原料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是否明确,是否提供新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使用限量、检测方法以及必要的毒理学评价资料等   3.依据是否科学,资料是否充分,关键数据是否合理,分析是否科学、符合逻辑,结论是否正确。  (二)经审评认为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资料存在问题的,审评专家应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和科学依据,提出具体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资料。  (三)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已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进行再审评,对其他新类型的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价要求另行规定。
  • 基础化妆品新国标实施 部分标准高于美日
    日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GB/T29665-2013《护肤乳液》和 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两个国家标准于8月起实施。购买化妆品应选择大型商超或者信誉较好企业,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者电脑打印小票,上面注明品名、厂家等内容,利于以后维权。  京华时报讯(记者钱宇阳)日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GB/T29665-2013《护肤乳液》和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两个国家标准于8月起实施。至此,中国化妆品行业摆脱了基础化妆品无国家标准的尴尬境地。业内人士指出,国标的实施必将提高整个行业的门槛,也将带动整个行业的洗牌。  卫生安全指标趋严  护肤乳液和洗面奶是消费者使用最广泛的两款基础化妆品,然而此前这两个产品却一直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了解,《护肤乳液》和《洗面奶、洗面膏》两项新的国家标准在原料、卫生标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修订完善了禁限用物质表等内容。  以卫生指标为例,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且规定汞含量不得大于1mg/kg、铅含量不得大于10mg/kg、砷含量不得大于4mg/kg。除了砷含量高于欧盟标准外,其他的均一样,其中部分标准高于美国和日本的标准。  资深化妆品专家晁龙表示,两款基础化妆品产品国标的出台,必将提高整个行业的门槛,将对大量低端化妆品企业形成冲击,中高端的企业会获益。行业兼并重组也将加速。  选购化妆品要&ldquo 三看&rdquo   市场上化妆品鱼龙混杂,消费者在购买时该如何选择?国际美妆教练林琼介绍,选购化妆品要&ldquo 三看&rdquo 。  一看产品外包装。购买化妆品时应仔细检查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产品名、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打开顶盖,查看产品外观有无变色、膨胀、浑浊、起泡、分层、干缩、裂缝、霉点等现象,有无酸败气味或其他异味。  二看使用产品是否过敏。在首次购买和更换原有化妆品时,可取出少量产品均匀涂擦在手腕内侧,观察是否过敏。如果产品能均匀紧致地附着在皮肤表面,有润滑舒适感觉,说明产品质地细腻,适合购买。  三看合法票据。购买化妆品应选择大型商超或者信誉较好企业,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者电脑打印小票,上面注明品名、厂家等内容,利于以后维权。
  • 云南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被注销卫生许可证
    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近日通报2009年化妆品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情况。  据了解,云南省卫生监督局于1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化妆品生产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95.12%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签订了《云南省化妆品生产卫生安全承诺书》。二是加强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把许可准入关,对化妆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建立了从原料采购、生产流程、产品监控、销售环节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化妆品生产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大力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省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 组织全省开展了“一洗黑”等产品的抽检、“爽身粉”等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情况的清理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专项调查等活动。四是加大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全省有15个州市共监督检查化妆品零售经营店、批发市场、美容美发场所、宾馆饭店等共11133户,检查化妆品29680种,合格28965种,合格率为97.59% 共监测本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103个,合格101个,合格率为98.06%。  在监督检查中,依法注销了云南天然芦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40046.00元,没收违法产品513.5公斤。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法规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给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二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一直没有出台,标签标识违规情况难以准确认定,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市场上夸大宣传、暗示疗效、标注适应症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全国化妆品许可信息查寻、资源共享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在监督过程中难以及时核实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的真实情况,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的产品冒用其它产品卫生许可证号,使用过期卫生许可证号,一号多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化妆品检验机构的监测检验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化妆品监督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对化妆品禁用物、限用物难以及时、准确地检测出来,给化妆品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 新品上市丨化妆品检测专用国产质构仪
    ENS系列新型高精度国产质构仪,采用美国FTC技术开发的一款全新多功能、高精度的专业用于食品、农产品、医药、化妆品、烟草、化工和材料等行业物性指标分析的仪器。可用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物性研究与教学应用,也可用于工厂和企业实验室的原料质量控制、配方研究、生产工艺研究以及产品研发等。 如果说如今的美容博客都会预测下一季的流行趋势,这些预测定能让您眼花缭乱。炫彩,美白,烟熏,双色,粉白,亮闪,完美底霜,光泽闪耀,精细透明以上这些,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词汇,揭示了化妆品行业的专家们如同变色龙般地鼓励消费者购买更多的美容装备。化妆品也俗称战妆,而事实上化妆品生产商之间的竞争也时刻弥漫着火药味。在这个方兴未艾、竞争激烈的行业里,厂家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跟上行业的发展步伐,只有依靠产品的卓越品质才能在竞争中屹立不摇。化妆品的品质,及其是否受消费者青睐都取决于化妆品的质地、外观、气味和功效等因素。准确可靠的产品质地分析更是至关重要,其不仅可以帮助厂家决策出正确的产品成份结构,而且能够找到最恰当的生产法,从而取得理想的结果。如今,人们更加崇尚年轻和美丽,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个人形象并不遗余力地追求至善至美,从而使得新产品的开发机会远多于以往。质构仪做出了一系列测试方法,以分析和量化化妆品的质构特征,例如硬度,粘质,洗发水的柔顺效果等等。质构分析仪能对处于任一生产环节的各类化妆品进行测试,确定出所需参数,进而据此打造出完美无缺的产品。
  • 欧盟颁布化妆品新法规
    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欧洲经济区1 (EEA)市场中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颁布的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2的要求,其中部分要求将先于上述日期开始执行。  这些新的化妆品要求以欧盟法规的形式发布,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实施,不像欧盟指令那样在国内执行前需要转换。法规(EC) No 1223/2009将取代旧的化妆品指令76/768/EEC及其到目前为止的67项修订文件。  新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化妆品通报只需递交给由中央委员会和COLIPA(欧洲化妆品协会)联合开发的数据库,而不是现在的各个成员国。不过,企业要对自己通报的内容负责,而不是由行业协会代为管理。  2010年12月1日–CMR (致癌、诱导有机体突变或对生殖有毒害的物质3)  禁止使用CMR 1A、1B或2类物质。欧盟的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可能会授予豁免,但危害性更高的1A和1B类CMR还需要符合其它更加严格的标准。  2013年1年11日–纳米材料  除需符合其它通报要求外,2013年1月11日前投放市场的含有纳米材料的化妆品应在2013年7月11日前通过电子方式向委员会通报。  1 欧洲经济区(EEA)包含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2 OJ L 342, 22.12.2009, p. 59,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42:0059:0209:EN:PDF  3 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EC) No 1272/2008附件六第3部分1A、1B和2类CMR,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353:0001:1355:EN:PDF  2013年7月11日–所有化妆品–其它要求  责任人  现在,责任人的定义更加明确:  EEA内的生产商  将产品输入EEA的进口商  EEA内进行以下活动的分销商:  1.使用其自己的名称或商标将化妆品投放市场 或者  2.对化妆品的更改可能影响其法规符合性(不包括仅文字翻译)。  由生产商或进口商指定在EEA内担任责任人的人。指定责任人的要求和协议应为书面方式。  EEA内的生产商为责任人,除非该生产商指定其他人作为代理。  根据新要求,责任人将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良好生产规范 (GMP)  目前已有统一标准为强制性的良好生产规范提供基准规范,但企业仍然可以采用至少达到GMP同等水平的其它标准或体系。  上述统一标准其实就是为EN ISO 22716: 2007化妆品 – 良好生产规范(GMP) – 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当此指南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刊登时便已成为统一标准了。已有部分欧盟成员国将其转换为国家标准。  良好生产规范符合统一标准EN ISO 22716也即符合此新法规GMP的要求。虽然符合EN ISO 22716并非强制性,但统一标准为企业提供了最简便的选择。  化妆品安全报告  l 这一安全评估文件包含两个部分,扩展了之前评估需要考虑的数据范围,其中有些数据是已经存在的。  l 对每种原材料进行评估,需要以安全边际(MoS)的计算为基础,用于所有显著的毒性吸收途径和系统效果,以及无明显损害作用水平(NOAEL)。没有此类评估的应及时提供理由证明。  l 在安全评估人员最终签署化妆品安全报告之前,需要提供微生物质量和稳定性测试报告。  l 根据现行指令76/768/EEC已经通报的产品也需要提供符合新法规的化妆品安全报告。  A部分– 化妆品安全信息  1.化妆品成份的定量和定性  2.化妆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   包括稳定性测试报告  3.微生物质量   微生物限量   防腐剂有效性测试报告  4.杂质、痕量物质,以及包装材料的信息   原材料的纯度   技术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痕量禁用物质的证据   包装材料的规格,包括纯度和稳定性  5.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用途  6.化妆品的暴露  7.物质的暴露  8.物质的毒性信息  9.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10. 化妆品上的信息   通过人体自愿者进行的研究   其它相关的已验证的风险评估  B部分– 化妆品安全评估  1.评估结论  2.标签上的警告,以及使用说明  3.论证  4.评估人员的资质和对B部分的核准  产品资料档案 (PIF)  与目前的产品资料套装(PIP)相似,将包括化妆品安全报告和一份GMP符合性声明。  根据现行指令76/768/EEC已经通报的产品也需要提供符合新法规的PIF。  在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由责任人保存10年。  通报  责任人必须通过数据库向委员会通报每种化妆品,此数据库目前正在建立中。  委员会将向每个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和毒害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传达上述信息。  不再需要在化妆品的销售国进行单独通报。  通报内容应包括:  l 化妆品类别和名称以便识别  l 原产国(从哪里进口至EEA)  l 将要销售的成员国市场  l 在需要情况下可以联络到的实际联系人的详细信息  l 纳米材料–识别和名称(IUPAC)、CAS号码、EINECS或ELINCS号码,非专利商品名  l CMR – 名称(IUPAC)和CAS或EINECS或ELINCS号码  l 结构公式(仅提供给毒害管理中心或类似机构)  l 原始标签,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包装的照片  纳米材料  纳米材料是不能溶解、具有生物持续性,并且人为生产的材料,有一个或多个外部尺寸或一个内部构造,大小为1-100毫微米。  与大粒子的纳米材料相比,非常小的纳米材料粒子可能影响其化学甚至毒物学特征。所以需要额外的详细审查。  化妆品中使用的纳米材料包括二氧化钛、氧化锌、二氧化硅、黑烟末、氧化铁和氧化铝。  除非特别规定,用作着色剂、防腐剂或紫外线过滤剂(参见附件IV至VI)的纳米材料不受这些补充要求的限制。  除有关化妆品的一般通报要求之外,责任人在投放市场前6个月还应通报委员会产品中使用的纳米材料。  每种纳米材料的通报内容包括:  l 识别方法和名称(IUPAC)、CAS号码、EINECS或ELINCS号码,非专利商品名  l 规格,包括粒子尺寸、物理和化学特性  l 对每年投放市场的纳米材料的数量估计  l 毒性资料  l 在相关类型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数据  l 合理可预见的暴露情况  如果委员会对某种纳米材料的安全性存在疑虑,将会咨询欧盟的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  SCCS有六个月的时间提出意见,但在必要情况下,可能会要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进一步资料和信息,在此情况下就要从SCCS收到新的资料后重新计算6个月的时间。  标签  进口至EEA的化妆品必须标明原产国。  最短有效期 – 日期前的文字“有效期至”(“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可由新的煮蛋计时器标志取代如果开启后有效期无关紧要(现实实践确认)则无需注明开启后有效期。  成份表中纳米材料的名称后应带有“(nano)”字样。  产品声明  将制定有关正确使用产品声明的通用准则。  分销商  l 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分销商应确保符合以下标签要求:  l 责任人的姓名或注册名称和地址  l 化妆品的批号或识别信息  l 成份表  l 肥皂、沐浴球和其它小产品的减损  l 有关非预包装的、按买方要求在销售时进行包装的,或为立即销售进行预包装的化妆品的国家法规
  • 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统计一览
    p  目前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体系主要包括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部分。/pp  1.strong法规/strong: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由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起实施。/pp  2.strong部门规章/strong: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3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00号令)、《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2号)。/pp  3.strong规范性文件/strong:主要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卫监督发〔2007〕1号)、《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9号)、《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93号)、《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和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79号)、《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关于印发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207号)等。/pp  4.strong技术标准/strong:技术标准可分为通用基础标准、卫生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和原料标准几大类。/pp  (1)strong通用基础标准/strong:如《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化妆品分类》(GB/T 18670—200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化妆品检验规则》(QB/T 1684—200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QB/T 1685—2006)等。/pp  (2)strong卫生标准/strong:如《化妆品卫生标准》(GB 7916—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 7919–1987)、《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系列标准等。/pp  (3)strong方法标准/strong:如《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T 7917—19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 7918—1987)、《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T 13531—2008)、《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GB 17149.1—1997)、《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GB/T 24800.2—2009)、《化妆品中十九种香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4800.10—2009)等。/pp  (4)strong产品标准/strong:如《发用摩丝》(QB 1643—1998)、《洗面奶(膏)》(QB/T 1645—2004)、《润肤膏霜》(QB/T 1857—2004)、《香水、古龙水》(QB/T 1858—2004)、《香粉、爽身粉、痱子粉》(QB/T 1859—2004)、《发油》(QB/T 1862—1993)、《洗发液(膏)》(QB/T 1974—2004)、《护发素》(QB/T 1975—2004)、《化妆粉块》(QB/T 1976—2004)、《定型发胶》(QB 1644—1998)、《唇膏》(QB/T 1977—2004)、《染发剂》(QB/T 1978—2004)、《沐浴剂》(QB 1994—2004)、《发乳》(QB/T 2284—1997)、《头发用冷烫液》(QB/T 2285—1997)、《润肤乳液》(QB 2286—1997)、《指甲油》(QB/T 2287—1997)、《洗手液》(QB 2654—2004)、《化妆水》(QB/ T 2660—2004)、《浴盐》(QB/T 2744—2005)、《发用啫喱(水)》(QB/T 2873—2007)、《护肤啫喱》(QB/T 2874—2007)、《面膜》(QB/T 2872—2007)等。/pp  (5)strong原料标准/strong:如《化妆品用芦荟汁、粉》(QB/T 2488—2006)等。/ppbr//pp其中部分重要技术标准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2bdf7cdb-e57f-40ab-93af-cff5b2cfa46f.pdf"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bbe188d9-0e3c-4b75-bc91-6056495a8532.pdf"GB 7918.2-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2c8d93b2-981f-48d2-a65a-ce46e7831832.pdf"GB 17149.1-1997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4ed5e378-4d17-48e8-b5aa-16b446e7a39a.pdf"GBT 7917.1-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汞.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3fcf44b7-52ff-4e11-bf27-b781582dc3d7.pdf"GBT 7917.3-19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d82ed35b-3f50-4053-b306-3d2b43ca55c1.pdf"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ee4deeee-b4bc-4073-8f79-4734f4a216ad.pdf"GBT 24800.2-2009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pdf/a/ppbr//ppbr//p
  • 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品牌化妆品查出违禁物质
    继广东省和上海市两地查出SK-Ⅱ化妆品含有铬和钕之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六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  四大品牌均含违禁物质  香港有线电视22日有报道称,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个品牌的化妆品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含有铬、钕等违禁物质。其中,倩碧与雅诗兰黛都是隶属于美国雅诗兰黛集团,而兰蔻则属于欧莱雅集团,后者为全球最大的化妆品集团。  报道中称,在四大品牌的六款粉饼中,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的测试显示,其中一款迪奥和雅诗兰黛的粉饼铬含量分别达到4.5毫克/千克和3.9毫克/千克,都高于之前内地对部分SK-Ⅱ产品的测试数据。同时,一款美国产的倩碧品牌粉饼和日本产的雅诗兰黛粉饼钕的含量分别是1.8毫克/千克和1.6毫克/千克。另外,其他品牌粉饼也都含有铬、钕等物质。  对于这一突发事件,欧莱雅(中国)与雅诗兰黛(中国)昨日均没有表态。记者了解到,由于这两个集团中被卷入违禁物质事件的品牌均属于进口化妆品,所以其执行的都是欧盟或美国的有关标准。  记者通过香港化妆品同业协会了解到:铬和钕这两种金属元素并未在欧盟、日本以及美国作为化妆品列管项目,而欧盟的“COUNCIL DIRECTIVE 76/768/EEC”《欧洲化妆品产品法例》有规定“铬酸和其盐”及“钕酸和其盐”不得作为化妆品的原料,但若在生产时已采用优良生产程序而不可避免地残留微量,并在一般合理情况下不会使消费者受影响,则该微量在这法例下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香港化妆品同业协会的说法,铬绿(CI77288、CI77289)是被欧盟、日本、美国列为许可的化妆品色素。“这两种元素存在于化妆品原料中的可能性不大。”一位供职于某大型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资深研发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称,“铬和钕这两种微量元素极有可能是系统性添加进配方中。如果并非如此,那么涉及到两种元素的化妆品公司都应该对外提供出相关的证据,以说明微量元素的来源,例如,是来源于原料中的水,还是其他物质。这才能真正解除消费者的疑虑。”  SK-Ⅱ暂停在中国销售  9月22日,SK-Ⅱ已对外发表声明,决定暂停其在内地的产品销售。同时表示,其相信产品是安全的,但是仍然做出此项决定,直至确认符合内地在售化妆品中所含微量铬和钕的相关规定。  声明称,SK-Ⅱ在内地的退货服务中心从2006年9月22日起暂时停止运作。在2006年9月21日以前受理的有效退款要求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向消费者支付。从即日起,改由24小时服务热线处理消费者的退款要求。此前,对消费者的退款是基于善意的原则进行的,公司正在努力通过最有效的退款程序,来确保消费者和公司员工的安全。  同时,记者从宝洁公司内部人士处了解到,宝洁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有望近期对外公开发布事件进展。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下一步战略,即全面、彻底地与媒体进行沟通。宝洁公司最高领导人在一次内部会议中强调,中国销售的SK-Ⅱ和日本销售的产品,都是在同一家日本工厂生产的,执行的也是统一标准。  另外,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SK-Ⅱ的12种产品在沪分别验出铬、钕,其中3种产品在国家质检总局此前公布的名单之外,包括SK-Ⅱ护肤洁面霜、SK-Ⅱ活肤抗皱修护膜、SK-Ⅱ重点净白精华液。  相关链接  SK-Ⅱ是否有害健康依然没有定  上周,香港海关在市面上抽取SK-Ⅱ品牌的九种化妆品样本。海关先将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作安全测试,再向卫生署征询涉及健康的专业意见。  海关认为,现在并无证据显示被发现含有微量铬或钕的化妆品不符合《消费品安全条例》内的一般安全规定。  政府化验所的测试样本结果显示,上述九款化妆品样本中,八个样本所含铬成分为每千克0.02毫克至0.40毫克,而其中一个样本含钕成分为0.01毫克/千克。另外一款的“净白修护粉饼”所含铬及钕成分分别为5.20毫克/千克及4.20毫克/千克。  海关发言人说:海关引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及欧盟议会指令《Cosmetic Directive of E u ro p e a n C o m m is s io n》(7 6 /7 6 8 /EEC)作执法用途,根据这两个标准,铬及钕均不能作为化妆品的成分之一,但是欧盟议会指令允许残留微量的铬及钕在正规生产过程中存在。含有该微量铬及钕的化妆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对人体还不能构成伤害。  香港卫生署表示,目前,铬及钕在化妆品可接受的含量,并没有一个确定可接受的水平,也没有一个关于钕可接受的每天吸取分量水平。鉴于九款化妆品样本化验结果所含的铬分量轻微,正常使用含有该分量铬的化妆品对人体构成的健康风险较低。  9月22日香港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某香港媒体,卫生署表示,上述九种样本所含的铬属微量,在正常使用含有该分量铬的化妆品对人体构成的健康风险应属低。在考虑到其中一个测试样本“净白修护粉饼”含有微量钕成分,而每天正常使用该产品的分量属少量,海关相信该样本若在正常使用下,属于安全范畴。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日前也发表声明,称初步检测显示,在新加坡市场销售的SK-Ⅱ重点净白素肌粉饼、清透防晒乳液、多元修护精华霜、护肤洁面油、护肤精华露和护肤面膜产品中,含有微量的重金属成分铬和钕,但不会构成安全威胁。
  • 我国化妆品功效标准起草中
    现状:名词混乱 功效标准缺位  众所周知,目前对化妆品划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为特殊化妆品,实施审批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 其他普通化妆品则在各省(区、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即可。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 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 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最终产品必须使用安全,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且无感染性等众多内容。  “但没有一项规定是针对化妆品的功效的。”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赵华表示,他是皮肤用化妆品功效性评价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起草人之一。赵华介绍说:“化妆品行业其实已存在若干标准:有针对重金属含量的,有针对原材料的,有针对膏、霜、粉、乳液这些基本形态做出规定的,有针对外包装的……但是,一瓶标注着‘美白霜’的化妆品,是否真的能美白、美白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之后,即使觉得毫无效果,也没有办法。”  赵华表示,目前惟一一个功效评价标准做得比较好的就是防晒类化妆品,这类产品有个通用的标准:SPF值。所谓SPF值,即防晒系数,表明防晒用品所能发挥的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SPF防晒系数的数值适用于每一个人,其计算方法是:假设紫外线的强度不会因时间改变,一个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的人如果待在阳光下20分钟后皮肤会变红,当他采用SPF15的防晒品时,表示可延长15倍的时间,也就是在300分钟后皮肤才会被晒红。另外还有一个指数是PA。PA是1996年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公布的“UVA防止效果测定法标准”,是目前日系商品中广被采用的标准,防御效果被区分为三级,即PA+、PA++、PA+++,PA+表示有效、PA++表示相当有效、PA+++表示非常有效。  但除此之外,其他化妆品的功效标准都是一片空白。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深度锁水保湿”、“享受时光、点亮青春”、“肌肤寸寸嫩滑”、“28天让你草地变森林”等语句,用含混不清的表述和暗示,刻意地夸大了产品功效。  完善:制定太难 推广尚待时日  “我们联合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空军总医院,还有上海家化、欧莱雅等知名企业,研究了4年,目前也只有一项‘保湿化妆品标准’基本成型。”赵华表示,制定化妆品功效标准是一件太复杂的事。  赵华拿出起草的“保湿标准”向记者介绍,保湿功效的检测方法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种: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它的原理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质的介电常数差异显著,按照皮肤含水量的不同,测得的皮肤的电容值不同,其观测参数可代表皮肤水分值。检测时,环境温度应保持22±1℃,湿度保持在50±5%,需选用30名以上的志愿者,受试部位前2~3天不能使用任何产品(化妆品或外用药品)。试验前,受试者需要统一清洁双手前臂内侧,用干的面巾纸擦拭干净。清洁后在受试者双手前臂内侧做好测量区域标记。实验中左右手前臂内侧标记4×4cm2试验区域,同一手臂可同时标记多个区域,区域间隔1cm。测试产品和空白对照均随机分布在左右手臂上。涂抹后分别测量1小时、2小时、4小时受试区域和空白对照区域的皮肤含水量。  “但是,这样的检测方法也受到了各种局限:首先是地域,比如上海和北京,温湿度差距太大,即使是同一个试验者在不同的地点,得出的数据也会相差很大。其次是人体变化,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段也会测出不同的结果。”赵华介绍,结果的随机性是标准迟迟难以出炉的主要原因。而化妆品的功效其实并不难判定,比如美白产品,可以检测使用前后皮肤的色度和黑色素值是否有变化 抗皱产品,可检测皮肤的纹理度是否变化 育发产品则更简单……  “我们现在只能做这样的事:同类产品比对结果。即同时使用测试品和对照品,进行功效比对,最后出具检测报告。”赵华表示,相关的功效标准正在制定中,最快明年就可以出台。“届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只要有硬件设备,都可以自己利用标准来对化妆品做出评测。”那么,今后的化妆品能否如防晒指数那样,直接标以“保湿指数”、“美白指数”、“抗皱指数”呢?“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意味着对化妆品的产品说明、广告用语做出了严格规范,让消费者对功效一目了然。但是让标准实际用于产品中并得到大众的承认,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赵华说。
  • ATAGO便携式粘度计在化妆品原料中的应用
    化妆品是由各种原料经过合理调配加工而成的复配混合物。化妆品的原料种类繁多,性能各异。根据化妆品的原料性能和用途,大体上可分为基质原料和辅助原料两大类。前者是化妆品的一类主体原料,在化妆品配方中占有较大比例,是化妆品中起到主要功能作用的物质。后者则是对化妆品的成形、稳定或赋予色、香以及其它特性起作用,这些物质在化妆品配方中用量不大,但却极其重要。     油质原料包括天然油质原料和合成油质原料两大类,主要指油脂、蜡类原料、烃类、脂肪酸、脂肪醇和酯类等,是化妆品的一类主要原料。   ATAGO便携式粘度计摒弃传统式粘度计设计,即便在质检室和研发室的桌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测量仪器,摆放仪器的位置也会有限。测量样品需要很多准备工作,ATAGO便携式粘度计产品规格小,精巧/省空间的设计可以确保有测量的空间,有助于测量人员有效的工作。 表面活性剂有去处污垢,增稠、发泡、润湿等功能,目前已经广泛用于工农业生产,被化工界称为工业味精。现今全世界表面活性剂年产值已经达到1600万t,这些表面活性剂是化妆品中普遍使用的原料。表面活性剂有三种特性:去污作用,生产清洁类化妆品利用该特性;乳化作用,生产膏霜类、以及香波类用的表面活性剂作为乳化剂;湿润渗透作用,如染发剂、烫发剂均匀接触皮肤,面霜、唇膏用于涂展。粘度是影响化妆品原料、质量的至关重要因素。如何控制化妆品原料的粘度计,用什么样的粘度计去检测呢?答案就是:ATAGO便携式粘度计!生产化妆品原料行业中通常使用ATAGO爱拓便携式粘度计来检测控制产品粘度mPa*s。使用ATAGO爱拓便携式粘度计可以精准的控制化妆品原料的粘度,是生产和产品开发不可或缺的工具。
  • 欧盟化妆品法规将于2013年7月11日实施
    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 Regulation(EC)No.1223/2009即将于2013年7月11日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而不像之前的化妆品指令76/768 EEC那样在各国执行前需要转换。该法规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后方能够上市销售。  该法规主要涵盖两部分内容:  A部分—化妆品安全信息  1.化妆品成份的信息定量和定性描述  2.化妆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包括稳定性测试报告  3.微生物的描述和测试  4.杂质、痕量物质,以及包装材料的信息,包括原材料的纯度 技术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痕量禁用物质的证据 包装材料的规格,包括纯度和稳定性  5.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用途  6.化妆品的暴露  7.物质的暴露  8.物质的毒性信息  9.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10. 化妆品上的信息,包括通过人体自愿者进行的研究,临床测试以及其它相关的已验证的风险评估  B部分—化妆品安全评估:  1.评估结论  2.标签上的警告,以及产品使用说明  3.论证解释和结果  4.风险评估人员的资质和对B部分的核准信息。  化妆品的欧盟毒理风险评估和化妆品安全报告不仅需要根据化妆品的法规和指令进行严格审查,而且还包括了欧盟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REACH和EN-71等有关法规、指令和决议等一并进行审核。如果化妆品在2013年7月11日之后还在市场销售,那么企业必须有包括化妆品安全报告在内的产品信息档案(Product Information File)供官方当局随时查询。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仍存在对(EC)No.1223/2009法规认知度低、缺乏风险意识、应对无措的情况,新法规列出了对于产品稳定性和包装材料的要求,包括为新的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收集补充资料,以及对GMP体系的审核/升级等,完成这些工作至少需要耗时三个月至六个月,因此留给企业时间十分有限。
  • 国产化妆品如何在昙花一现的行业现状中,脱颖而出......
    最近跟日化圈里朋友探讨广东化妆品企业的现状,也是中国化妆品的现状。众所周知广东的日化企业占全国的70%左右,而一直以来国产化妆品品牌都是让人诟病的。因为很少有品牌能够坚持10年以上,更多的是昙花一现。作为日化行业实验室设备供应商,绿百草的客户遍及日化行业的整个系统。既有好来、高露洁这样的外资企业,也有环亚、丸美这样的知名民族品牌企业,还包括花安堂、三好、中通这样的研发能力很强的代工企业,更多是数量巨大的中小品牌企业和OEM代工厂。通过跟他们的合作,我们能够看到企业文化的差异和管理模式的不同。知名的外企,比如好来,他们对于基础研究和基础创新的重视是国内企业无法比拟的,并且他们在质量控制方面更是精益求精,这也是他们能够保持持久领先最主要的原因。可喜的是随着国际化程度的加深,政府、企业、科研对于基础研究和创新的重要性逐渐清晰。特别是我们看到广东省化妆品学会这样的组织,为日化行业搭建平台,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我们也希望它能承担一部分基础研究,并且服务于企业客户。对于企业本身,更多的是避免同质化竞争,打造自己独特的产品竞争力。也许下面的故事会让日化企业们找到前进的路。巴斯夫、拜耳和赫希斯特公司是德国化学产业的“三巨头”企业,为德国成为世界化学工业的垄断者和领先者立下了汗马功劳,它们是德国化学产业发展的缩影,却代表着产业发展的不同路径。合成染料:“三巨头”企业的共同起点。在世界化学工业史上,德国是后来者。1862年,英法科学家开启了化学工业的合成染料时代,而德国人只能模仿,相继成立了一批生产合成染料的企业。其中就有后来成为德国化学制造“三巨头”的拜尔、巴斯夫和赫希斯特公司。1863年,拜耳公司创建于德国的勒沃库森,主要研制和生产苯胺合成染料,同时开始了自主创新。1869年,拜耳公司实验室的科学家格雷贝和李普曼成功合成了茜素染料。1872年,公司开始生产茜素染料,并将其作为拳头产品,此举结束了德国企业对英法合成染料生产工艺的仿制。 1878年,科学家和企业家拜耳以靛红染料为起点,实现了靛蓝染料的实验合成。1880年,注册了合成靛蓝染料专利。1883年,拜耳通过实验揭开了靛蓝分子的原子结构。1885年,拜耳公司的科学家杜斯堡发明并申请注册了苯紫红素染料专利,随后还研制出其它可供工业化生产的新染料。1865年,巴斯夫公司的前身——巴登苯胺碱厂创建于德国西南小镇曼海姆。1869年,巴斯夫公司的化学家卡洛与拜耳公司格雷贝和李普曼合作,人工合成了茜素染料,为巴斯夫公司打开了通往世界市场的大门。随后,巴斯夫公司又发明了曙红、槐黄和偶氮等新染料,奠定了它在染料产业的领先地位。1876年,在巴斯夫公司的努力下,德国化学家成功研制并率先推出各种偶氮染料。同年,巴斯夫公司成功合成甲基蓝,并注册了专利。1880年开始,巴斯夫公司斥巨资集中研发靛蓝染料,终于在1897年获得成功,并实现了工业化生产。1901年,化学家邦恩发明了醌还原新染料,为缤纷的染料世界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巴斯夫公司由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以染料为核心的化学品制造商。1863年,赫希斯特公司的前身——迈斯特尔鲁齐乌斯公司成立于法兰克福附近的赫希斯特镇,主要生产品红、合成茜素和偶氮染料。80年代以后,赫希斯特公司投入巨资开发合成靛蓝染料,于1901年获得成功,与拜耳和巴斯夫一起开创了靛蓝染料的工业化生产时代。依靠合成染料系列产品起家的“三巨头”企业,先后成功合成了茜素染料、偶氮染料和靛蓝等染料,同时,也从竞争走向了合作。例如在合成茜素染料的研发和生产中,为了避免无谓的竞争,1881年,由赫希斯特公司、巴斯夫公司和拜耳公司等9家德国企业与一家英国企业,围绕价格和市场份额进行了协商和谈判,最终签订了“茜素条约”,形成初级卡特尔。1885年,“茜素条约”卡特尔解体。后经多次商讨,1900年4月,赫希斯特、巴斯夫和拜耳三家公司又缔结了新茜素条约,组成新的卡特尔组织,以垄断价格获得高额利润。人工合成染料,不仅使“三巨头”企业成功起家,也使德国掌握了该领域绝大多数的技术专利和生产工艺,为德国染料产业的发展添上了腾飞的翅膀。1880年,德国的合成染料占当时世界总产量的50%,1900年,占世界总量的90%左右。至1914年,德国取代英法成为化学工业中心,控制全球染料产业88%的份额,几乎达到独家垄断的情形。 差异化的合作、竞争和垄断。20世纪前半期,德国化学产业的“三巨头”企业进入到一个非常特殊的发展阶段。竞争与合作,战争与垄断一直相伴而行。首先,企业从竞争合作走向了高级垄断。前述的卡特尔组织,只是垄断组织的初级形式,只涉及独立企业的某个部门或某类产品,企业之间的相互依存度很低,难免存在恶性竞争。为此,拜耳公司倡导建立更高层级的垄断组织——辛迪加。参加的企业虽然在生产和法律上仍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但在商业营运上已完全受制于总办事处。1904年,拜耳、巴斯夫和爱克发公司组成辛迪加性质的“利益同盟”,即小I.G.集团,三方共享利润,其中巴斯夫和拜耳公司各占43%,爱克发占14%。赫希斯特公司通过收购或联合一些中小型企业,形成以其为绝对核心的集团组织。这两大染料集团几乎垄断全世界90%的染料市场。1914年,德国发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于军事和战争的考虑,大力支持小I.G.集团和赫希斯特集团合并,以建立更大规模的垄断组织。1916年,大I.G集团诞生,它几乎兼并了德国化学制造领域所有独立的小企业。大I.G.集团建立后,出现了机构臃肿、产品重复、效率低下等问题,改革势在必行,走向高级垄断组织——托拉斯成为最佳选择。1925年元旦,德国I.G.法本工业公司(即托拉斯集团)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柏林。其中巴斯夫、赫希斯特、拜耳各占27.4%的原始资金份额,成为最大的三家创立公司,所有的德国化学制造企业都合并到这一个企业中。原来独立营运的“三巨头”企业,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托拉斯集团下的三个组成部分。I.G.法本公司是一个巨大的企业集团,是由“营运共同体”来进行管理的,但各公司仍然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每个共同体仍然围绕着一组类似技术的多产品部门,形成差异化的合作、竞争和垄断的市场格局。以巴斯夫公司为主体形成了莱茵河上游共同体,虽然继续生产染料类产品、中间产品、其它化学品,以及煤变油和合成材料的化学创造,但主要经营活动集中于合成氨和含氮类农业肥料的生产。以赫希斯特公司为主体组成了莱茵河中游共同体,虽然仍是药品生产中心,但同时也生产还原染料类产品、乙炔和醋酸盐类产品等,还负责开发合成橡胶。以拜耳公司为主体则建立了莱茵河下游共同体,继续制造精细染料类产品、药品、摄影化学类产品和纸张。原来拜尔公司的总部勒弗库森发展成为基础化学品和中间化学品的生产基地,以及最大的染料产地,合成橡胶和高分子聚合物成为主要的研发领域。每一个营运共同体都在中央办公室的监督之下,尽可能实行自治式管理,自我控制,与其他营运共同体开展合作和竞争。I.G.法本工业公司属于康采恩性质的大型垄断集团,不仅垄断了全德国的染料、炸药和合成氨等产品的生产,控制了德国化学制造业85%的份额,而且也是当时欧洲最庞大的康采恩、世界化学制造业的“巨无霸”企业,形成了全球性垄断。二战期间,I.G.法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战争的漩涡。如其子公司巴斯夫公司,几乎把所有的“化学创造”用于满足纳粹政府的各种军事需求上。二战结束时,巴斯夫公司损失惨重,据统计,其工厂33%被完全毁坏、61%被严重损坏。德国在二战中的失败,意味着I.G.法本公司垄断时代的结束。1950年,盟军占领当局决定将I.G.法本公司拆解,位于莱茵河畔的拜尔公司、赫希斯特公司和巴斯夫公司成为其三大继承公司。1951年12月,拜尔公司重新成立,恢复了1925年之前原拜尔公司的四个生产基地,即勒弗库森、多马根、埃尔伯菲尔德和乌丁根,集中精力扩大其药品系列的生产,凝聚于药品研发的核心竞争力。1952年,巴斯夫公司以“巴登苯胺苏打股份公司”的名称得以重建,但也只能回过头来重新营运其1925年以前的设施。战前建立的农业站和农业化肥的研制技术,这时却发挥了巨大作用,巴斯夫公司沿着这一研究路径重新开发了一系列的农业化学产品。同时,利用战前在高分子聚合物,如贝纶和尼龙的技术研发优势,巴斯夫公司在开发包装用聚乙烯薄膜等塑料制品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聚乙烯的原材料是当时成本较低的石油和天然气,通过上下游产业的连接,巴斯夫公司顺势进入了石油化工领域。1953年,赫希斯特公司完成了重新组建。除了药品和精细化学产品业务以外,它还保留了制药、玻璃纸、纤维素衍生物类产品、中间化学品等业务。后来,赫希斯特公司又同美国企业合作,由此进入聚合物日用品的生产领域。就这样,德国化学制造业的“三巨头”企业从战争废墟中重新起步,在20世纪下半期踏上了新的发展之路。巴斯夫集团:从染料走向化学品的创造。20世纪后半期,凭借对各种合成染料的研发技术和基础,巴斯夫公司开始了化学品创造的新征程。在50年代,聚苯乙烯树脂的生产为巴斯夫公司的海外“化学创造”铺平了道路。通过与英美企业的合资和合作,巴斯夫公司不仅开拓了美国、法国、巴西和阿根廷市场,而且还进入了以聚合物为基础的纺织纤维类产品制造领域。从60年代中后期开始,巴斯夫公司通过并购和合资等方式,先后进入到欧洲、北美、亚太和非洲等地。80年代以后,巴斯夫公司重点开发了发展中国家市场。1965年,巴斯夫公司开始了多元化经营,逐渐活跃在印刷业领域。1970年,巴斯夫公司开始生产印刷油墨、绝缘涂料和电气材料,为其后来成为汽车涂料和抛光材料生产商奠定了技术基础。1975年,巴斯夫公司增加了在药品和医药物资等方面的研发活动。1987年,巴斯夫公司的研究人员发现了维生素B2的生产新技术,便尝试用生物技术开发了饮料和牛奶制品的天然添加剂。在70年代的石油和经济危机中,巴斯夫公司再次调整发展战略,把一体化作为不断进行化学创造的力量源泉。一体化是指集团内部智能化的生产车间、能量流和基础设施等相互联系的网络,同时还有彼此联系的技术诀窍和客户,包括生产、技术、客户和员工的一体化。根据一体化战略,巴斯夫公司有6个协作生产平台和390多个生产点,形成全球范围的生产网络,在世界每一个地方都能给顾客和合作伙伴提供支持。在一体化战略中,巴斯夫公司纵向发展核心化学业务,包括基础类和中间类化学品,通过兼并上下游企业,形成庞大的“生产链”,同时开始将眼光投向一个远离化学及其核心业务的领域——化学与技术、化学与生物融合的边缘领域,如生物和纳米技术,逐渐发展成为综合的大型化学品生产集团。经过20多年的一体化和全球化经营和发展,目前,巴斯夫公司创造的化学品包括生产性化学品、塑料、高性能添加剂,以及为特殊顾客提供的功能性涂料、催化剂、凝固剂等,此外还有农业化学品、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等。化工企业的污染一直饱受诟病,为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以及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巴斯夫公司选择了绿色和环保的化学创造。公司自60年代开始致力于环境保护,逐步对化学生产废物、污水、废气等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处理。源于合成染料的巴斯夫公司,用技术创造了化学世界,用合作赢得了市场,更用绿色和清洁的新理念将化学品创造进行到底。 拜耳公司:从染料到专注于化学药物的研制。作为一家从事合成染料制造的企业,拜耳公司较早开始了化学药物的研发,始终走在科研和生产的前列。19世纪研发的消炎药——非那西汀,以及治疗类风湿病的良药——阿司匹林,奠定了拜耳公司作为化学药物主要生产商的地位。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拜耳公司最后还是回过头来集中精力扩大其系列药品的研制和生产,力图用科学技术来提高人类的生活品质。在整个五、六十年代,拜耳公司重建了化学品和药品的经营设施,同时试图通过与英美企业的合作,进入石化和聚合物产品生产领域,但成效有限。因此,七十年代后,拜耳公司主要通过收购方式实施战后确定的重建方略,专注于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八十年代,拜耳公司在化学药品研发方面又进行了一次转型,即从原来集中于广告密集型的非处方药业务,转变为研究密集型的处方药业务,并试图成为能够制造各种诊断设备的企业。到1994年,拜耳公司已跻身于世界五大非处方药生产商行列,同时开始进军新型生物技术领域,但发展步伐相对缓慢。同样是起源于合成染料化学制造企业,拜耳公司与巴斯夫公司却走上了同源异途的发展道路。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业务凝练,拜尔公司越来越认识到企业的使命和价值所在。拜尔公司将其文化价值理念浓缩为两句话,一句是LIFE,(Leader、Integrity、Flexibility和Efficiency四个英文单词的缩写),代表着领导和榜样、正直和诚实、灵活而富有弹性,以及效率 另一句是“科技为更好的生活服务”,关注人类的医疗健康、维持人类生存的农业科技,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目前,作为德国化学制造的“三巨头”企业之一,拜耳公司是一家在医药保健、生物学和高科技材料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全球性企业,其产品种类超过1万种,其发展史体现了人类对更高生活质量的不断追求。 赫希斯特集团:从染料到药品,最终从生命科学领域消失的企业。与巴斯夫和拜尔公司一样,赫希斯特公司也是依靠研发和生产染料起家的,同时也涉足化学药物的研制。不同的是,赫希斯特公司采取一体化经营策略,研制其它公司所没有的新药,如针对治疗白喉和其它传染病的血清制品、疫苗类药、去痛片类药品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赫希斯特公司开始了新的征程。1953年,赫希斯特公司完成了重新组建。在50年代,依赖外部供应者为其提供石油和聚合物原材料、石蜡类和芳香族化合物类产品,以及其它中间产品,赫希斯特公司成功进军聚合物、石化产品市场,同时企业内部则集中力量运用新技术来强化染料、药品,以及新开发的杀虫剂类产品的生产。1953年,从英国帝国化学品公司获得排他性许可经营权,并以此为基础,顺利进入到聚合物终端产品的生产。1956年,凭借着与美国赫尔克里士炸药公司的紧密合作,赫希斯特公司得以进入日用聚合物类的产品制造领域。六、七十年代,赫希斯特公司一直保持着多产品事业部结构,包括有机化学品、农用化学品、药品、聚合物和塑料产品,以及纤维和胶片等五个产品营运部门。1970-1995年,赫希斯特公司通过两次收购行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学品公司之一。不料,从90年代开始,赫希斯特公司的发展出现了重大的变化,逐渐从染料和化学品的研制,转向了以生命科学为基础的新产品领域。与此不相关的业务,则通过收购和重组,完成产品结构的转型。如1992年,退出了公司在美国的高密度聚乙烯业务,并出售了生产基地。在德国则关闭了中间体和聚氯乙烯生产厂,购入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大湖炭素公司、日本鲁塞尔—森下公司的股份等。1995年,赫希斯特公司投资70亿美元,收购了美国的MMD制药公司,此举使其进入到世界四大制药公司之列,逐步转变为完全的制药和生命科学公司。1996年,又以30亿美元购买法国马里恩罗素制药公司43%的股份,进而组建赫希斯特马里恩罗素公司。1999年,新组建不久的公司又与法国罗纳普朗克公司合并,成立德法跨国公司安万特 (Aventis),试图打造成专业的药品生产巨擘,聚焦于发展人体疫苗类药品、处方药和蛋白质类药品等核心药物系列,而赫希斯特公司却悄然消失在这新的名称之中。2004年,安万特公司又与法国药企赛诺菲圣德拉堡公司合并,组成赛诺菲安万特公司,缔造出欧盟最大的制药企业,以及世界第三大制药巨头,2011年,赛诺菲安万特正式更名为赛诺菲(Sanofi)公司。新合并组建的赛诺菲公司,实际上是由5个企业实体先后合并而成,而作为百年老店的“三巨头”企业,赫希斯特公司的商标和名称都已淡出人们的视线。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赫希斯特公司最终消失在生命科学的园地里,这不得不说是其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遗憾。启示。今天,当我们重新审视德国化工三巨头的百年兴衰之时,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一个国家的崛起,一定与一个国家某些产业或产业集群的崛起密切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与这个国家的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企业联系在一起。德国在过去100多年几起几落,但都能复兴,这与这个国家的企业具有全球竞争力密切相关。而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1880年,德国的企业就具备全球竞争意识了。正是这种全球竞争意识,使得这三巨头具有持续的发展动力和适应时代的能力。德国的三巨头的历史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企业的发展要具有包容性,既要竞争,更要合作。不仅与本国竞争对手合作,也可以与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合作。不仅合作,还可以合并,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三家企业能够历经百年不败,重要原因就是不将对手看成敌人,而是合作伙伴,避免同质化竞争。从长期来看,避免同质化竞争的最佳路径就是发展技术深度和实现产业的专业化,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这正是三巨头给我们的启示。他们虽然都是染料起家,最初为了避免同质化竞争进行垄断联合,但后来都走向了各自的专业化道路,其技术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技术深度和专业化是德国企业的共同特点,也是多数中国企业所缺乏的。同时,这三巨头的百年史中遇到多次经营环境、政治环境的巨变,这三家企业都能适应当时复杂的环境,公司不断转型,在转型中不断发展。这要求企业组织、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者具有非常强的韧性,不追求一时的高速发展,而是追求企业长期生存的根基。这样的企业往往是财务上保守、技术根基深厚、内部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公司。对于这样的企业,每次环境巨变,都会增强企业的适应能力、包容性和发展动力,都会使企业的技术根基更加牢固深厚。只有这样的公司,才有可能历百年而不衰。其实在德国百年的企业非常多,遍布在不同的行业。优莱博(Julabo)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作为温度控制设备、反应釜设备、化学反应系统,物性测试设备的专家,在日化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广州绿百草正式成为优莱博在广东的代理商。至此,广州绿百草作为 IKA、VWR、赫施曼、赛多利斯、美墨尔特之后再次与行业巨头联姻,共同为日化、制药、科研、政府单位提供全面的实验室解决方案。绿百草日化企业行如火如荼,为企业免费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和应用支持,8月15-17日,分别到访了韩后、欧妆、瑞品、欧正、友德生物、皓雨,如果你们单位也有需要,关注微信公账号,及时联系我们。 ● ● ●精选原创文章列表 90后广药女生的抉择之四:老板让我开分公司,收入可能过百万,要去吗? 关于日常使用移液器,仅看这一篇就够了!(一) 某药厂"飞行检查"遭省药监警告,竟然是因为小小的天平? 曾经作为实验猿的我,更懂得如何做好销售工程师~ 对于喀斯玛商城,我们是该合作还是对抗? 十个好用不贵的小物,让你瞬间提高实验幸福感~【喜讯】广州绿百草正式成为德国Memmert授权代理商 点滴善行 || 在喧扰的城市奋斗之余,你是否关注过为生存挣扎的他们...【喜讯】广州绿百草正式成为德国Sartorius授权经销商 全球仅有的烷基汞气相专用柱,到底好不好用? 日化企业如何在变化中的行业“求变”—— 记第四届化妆品技术研讨会 90后广药女生的抉择之一:毕业了要不要去小私企? 广州绿百草炫十年风采丨第八届慕尼黑(上海)生化展完美落幕 十载 ? 人物 | 一个分析仪器行业“小”老板的打工创业之路 阿蛋学仪器 | 色谱分离的原理 So Easy !
  • 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即将实施
    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 Regulation(EC)1223/2009即将于2013年7月11日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而不像之前的化妆品指令76/768 EEC那样在各国执行前需要转换。该法规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后方能够上市销售,且该规定中的部分要求将于2013年7月11日e="text-indent: 21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class="MsoNormal"  该法规主要涵盖两部分内容。 A部分—化妆品安全信息:1.化妆品成份的信息定量和定性描述 2.化妆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包括稳定性测试报告3.微生物的描述和测试 4.杂质、痕量物质,以及包装材料的信息,包括原材料的纯度 技术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痕量禁用物质的证据 包装材料的规格,包括纯度和稳定性 5.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用途 6.化妆品的暴露 7.物质的暴露 8.物质的毒性信息 9.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10. 化妆品上的信息,包括通过人体自愿者进行的研究,临床测试以及其它相关的已验证的风险评估 B部分—化妆品安全评估:1.评估结论 2.标签上的警告,以及产品使用说明 3.论证解释和结果 4.风险评估人员的资质和对B部分的核准信息。  化妆品的欧盟毒理风险评估和化妆品安全报告不仅需要根据化妆品的法规和指令进行严格审查,而且还包括了欧盟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REACH和EN-71等有关法规、指令和决议等一并进行审核。如果化妆品在2013年7月11日之后还在市场销售,那么企业必须有包括化妆品安全报告在内的产品信息档案(Product Information File)供官方当局随时查询。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仍存在对(EC)1223/2009法规认知度低、缺乏风险意识、应对无措的情况,新法规列出了对于产品稳定性和包装材料的要求,包括为新的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收集补充资料,以及对GMP体系的审核/升级等,完成这些工作至少需要耗时三个月至六个月,因此留给企业时间十分有限!
  • 《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在京发布
    《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在京发布  化妆品成分面纱被掀起  6月13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联合发布了《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是针对公众的普及型读本,旨在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化妆品标签上采用的全成分标识,包括化妆品成分标识常识、化妆品成分详解和权威专家答疑解惑等。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的有关规定,自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国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均须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配方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但在今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产的国产和进口报检的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注,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据悉,实施全成分标识的化妆品,包括属于化妆品定义的护肤、彩妆、洗护发、头发定型、染发、烫发、香氛类、沐浴及洗手液等产品。其中,含量在1/100以上的成分,须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称则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标注。另外,今后化妆品企业在进行宣传时,也须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全成分标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陈少军介绍说,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识,是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国际惯例。如美国自1976年11月30日、日本自2004年4月、韩国自2008年10月起,先后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开始实施化妆品全成分标识。我国也于2000年起针对我国需求不断上升的化妆品市场以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消费群体,着手化妆品全成分标识通用标签制修订工作,并于2008年颁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新的国家标准,决定自今年6月17日起,对市场上销售的国产及进口报检的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识。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销售年均增速达10%,至2009年已形成了销售额达1400亿元左右、品种多达25000余种的庞大市场。为了规范这一快速发展的产业,确保消费者安全使用化妆品,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产业良性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在促进企业加强自律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关化妆品安全事件也不时见诸媒体,这一方面与少数不法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有关,另一方面则在于消费者化妆品消费知识欠缺。而此次发布的《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则有助于消费者对化妆品成分中大多相对专业并晦涩难懂的物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便消费者选择到最适合自己的化妆品,真正做到理性消费。  为了促进化妆品全成分标识的顺利实施,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加强消费教育,目前,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开辟了专栏,帮助公众获取相关资讯。
  • 中草药化妆品越“禁”越热 佰草集1.7亿再投入
    随着人们追求天然与健康的潮流日益兴起,近年来,宣称添加了中草药成份的化妆品也越来越受到爱美人士的青睐。其中,上海家化的佰草集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然而近期,《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引发了业内热议,一时间,“中草药化妆品”的前景似乎也增添了一些变数。  《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征求意见稿先是禁止在标签上使用“中草药”用语,随后又改为禁用“药”字。  与此相对应的是中草药化妆品市场的火爆。12月17日,上市不久的霸王集团高调进入这一市场。“老大哥”上海家化(600315,SH)也在近期通过了1.7亿元的增资方案,该部分资金将全部投入旗下子公司佰草集。  种种迹象表明,上海家化正在集中公司资源,全力扩展“佰草集”的市场份额。  日化企业“扎堆”中草药  中国市场上的“中草药化妆品”正在不断升温。  继片仔癀、同仁堂、马应龙之后,12月17日,向来低调的霸王集团(以下简称霸王)总裁万玉华宣布,霸王也将推出中草药化妆品。  今年7月,霸王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万玉华及丈夫身家飙升。拥有充沛资金的霸王很快将“触角”拓宽到洗发水之外,公司向外透露,除了年底出的化妆品,明年还要继续扩充产品线,涉及个人护理方面更广的领域,将要构筑庞大的“中药日化产品链”。  另一个诱因是霸王的“中草药”渊源。霸王旗下的霸王、追风等洗发水品牌,很大程度上是凭借着中草药的概念,在外资一统天下的洗发水市场生存了下来的。万玉华对外表示,霸王为了做化妆品“本草堂”,进行了长达7年的市场调查和研发。  然而在已有十年以上历史的中草药化妆品市场上,霸王有些姗姗来迟。  记者从霸王了解到,本草堂的销售渠道将是各大型卖场以及百货商店。分别背靠两大本土日化集团,定位又非常接近,本草堂尚未上市,就已引发与佰草集之间“两草”之争的话题。  比霸王行动更早的还有一大批中药企业。同仁堂化妆品已经推出数年,但2008年销售额仅约2000万元,未能跻身主流。此外,以生产痔疮膏为主业的中药老字号马应龙,也在近期推出了眼霜等护肤品。  看中这一市场的还有外资企业。2009年9月,联合利华斥资5000万欧元在上海建成其全球第六个研发中心。联合利华大中华区副总裁曾锡文当时向记者透露,这一研发中心将开辟整整一层楼,专门进行中草药产品的研发。联合利华也早就开始以“汉方”的概念,将中草药用于洗发水中。  霸王向记者提供了一些统计数据。据称,一家名为Euromonitor的调查公司分析显示,中国护肤品市场规模每年以18.3%的速度增长,并预期至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709亿元。据行业内估计,纯中药护肤品的年增长率已超过61%。  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霸王媒体负责人避谈“佰草集”。而上海佰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震则表示,已经感受到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  佰草集国内7年方盈利  中草药化妆品市场虽然火爆,却是一个需要漫长投入期的行业。在中草药概念突然升温之前,上海家化十余年的跋涉并不轻松。  上海家化董事长葛文耀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上海家化在1998创立佰草集的同时,还推出了一个名为Distance的香水品牌,中文名为“迪诗”。  葛文耀透露,当时的设想就是佰草集走中草药概念,打中国文化牌,而Distance则是全盘效仿西方成熟化妆品品牌的模式。然而实践证明“洋不过老外”,Distance逐渐销声匿迹,而佰草集凭借差异化的思路,生存了下来。在上海家化多次试水之后,佰草集才逐渐演变为高端护肤品方面的“独苗”,成为上海家化力推的支撑性品牌。  黄震告诉记者,佰草集1998年进入市场,2001年上海家化单独为佰草集成立了子公司,直到2005年,佰草集才实现盈利。到了2009年,佰草集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额预期为10亿元。黄震表示,佰草集几乎是在一片空白的细分领域起步,因而一直采取极为谨慎的方式,摸索着前进,姿态也一直是低调的。  但竞争的加剧迫使佰草集不得不做出改变。黄震表示,佰草集注意到在中草药化妆品这一细分市场上的格局变化,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开始试水,国际品牌亦开始了对这一领域的关注。  “2010年压力很大。”黄震认为,更多企业的加入有助于把市场蛋糕做大。“以前只有佰草集一家发出声音,规模、影响都有限。”但黄震同时也承认,佰草集现在每年必须有一到两个突破性的动作,才能维护住自己目前的地位。  1.7亿元孤注一掷?  在霸王加入中草药化妆品市场竞争行列的前一周,上海家化股东大会同意了一项对佰草集1.7亿元的增资方案。  黄震所面临的压力,可能还包括上海家化董事长葛文耀对佰草集的高期望值。虽然上海家化对外宣称“六神”和“佰草集”两大品牌是重中之重,但两者情形并不相同:拥有牢固群众基础的“六神”早已进入收获期,佰草集却仍在不断投入不菲的资金和人力。  葛文耀曾向记者透露,在淮海路的佰草集旗舰店,仅店面租金,就高达每年600万元。葛文耀希望佰草集能够和国际大品牌一起出现在淮海路、南京西路上。  一方面为了抵御国内日益加剧的竞争,另一方面向技术、毛利更高的方向转移,上海家化选择将公司内部资源向佰草集集中。  2001年上海家化上市之时,募集资金共超过7亿元。此次上海家化决定放弃原本计划投入的高效洗液项目,将剩余的1.7亿元首发剩余募资,一分不剩地全部投给佰草集,从中或能看出上海家化对“佰草集”的重视。  在公告中,上海家化简要地把资金用途介绍为品牌建设、渠道建设以及海外市场拓展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黄震向记者表示,1.7亿元资金的流向有着清晰的规划,但他并未透露具体分配方案。  公告披露,上海家化将为佰草集建立中草药基地,还将买下商铺和办公用房,避免佰草集在“关键性商圈营业场所”“受制于人”。此外,销售渠道将覆盖全国170个主要地级以上城市,零售终端从700家扩大到1200家。  “佰草集”预计2014年销售收入13.5亿元,5年内销售收入和毛利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21.98%。黄震向记者表示,销售收入可能会超过这一目标。  海外拓荒对手更强  黄震透露,佰草集起步阶段,高端百货商场并不买账,随后才逐步改变。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各品牌未来可能出现争相圈地的现象,对渠道的争夺将耗费不菲的资金。  上海家化的此次增资,将有一部分流向海外。但黄震表示,在征得董事会同意之前,不能披露具体数字。  葛文耀曾向记者透露,上海家化已为“佰草集”等两个高端品牌在国外主要市场注册了商标,坚持送“佰草集”出海。  葛文耀希望将“六神”输出到东南亚国家,而“佰草集”则承担了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的任务。  2008年10月,上海家化将“佰草集”通过丝芙兰专卖店卖到法国,月销售额约100万元。此后“佰草集”一直试图在欧洲继续扩张,已经进入荷兰,计划陆续进入意大利、西班牙以及东欧等国家市场,并开始了进入北美、日本等市场的计划。  由于西方市场成熟度高,“佰草集”的推广费用居高不下,且在未来需持续投入。黄震透露,佰草集2009年在法国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目标是在2010年翻番,但现在还没有在海外实现盈利的时间表。葛文耀也曾坦言,“佰草集”出海刚踏出了第一步,将是一个长远而艰巨的任务。  与国内近年来才纷纷崛起的竞争对手不同,“佰草集”在国际市场上面对的是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的众多国际品牌。其中也有不少主打有机或天然概念的知名品牌。  “除了十多年以前在中国起步时遇到的相同困难,国外成熟市场上的压力更大。”黄震向记者表示,在营销手段上,比起本土作战的国际大牌,“佰草集”还是小学生。  语言差异也是一个难题。“佰草集”引以为荣的中国文化如何让外国消费者理解,有着诸多困难。“以太极泥为例,对中国人不需要解释‘太极’的概念,而西方人不能理解,还容易产生歧义。沟通是个挑战。”黄震说。  “佰草集”开始在法国巴黎设立办事机构,缺乏国际运作经验,加上海外人力、宣传的高费用,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  对于“佰草集”的执意出海,黄震解释道,“佰草集”在法国的售价比在国内高出70%,海外市场溢价空间大、市场容量也远比国内大,上海家化对“佰草集”有耐心。
  • 菲律宾称查出中国化妆品水银超标
    法新社2月10日文章,原题:菲律宾验出中国化妆品水银成分超标 菲律宾卫生监管部门周三宣布禁止3款中国制造的化妆品,因为这些产品被检验出水银成分超标。  菲律宾卫生部在一份警告文件中指出,菲食物和药品管理局针对中国“娇丽”牌的面霜进行测试,发现水银成分“超过所规定的百万分之一的标准”,但没有公布确切的水银成分指数。文告补充说:“这些化妆品含有的污染物,远超过标准的安全指数,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  食物和药品管理局局长塔坎东表示,菲律宾目前没有发现由这3种化妆品所引起的中毒事件,并称这3款面霜由中国出产,因为“包装上印有中文字”。该机构说,一经发现有商店销售这些产品,将“重罚”。
  • 国家药监局提出以滑石粉为原料的化妆品新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申报以滑石粉为原料的化妆品有关要求发布公告,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其配方中含有滑石粉原料的,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具有粉状化妆品中石棉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出具的申报产品中石棉杂质的检测报告。  针对媒体对婴幼儿爽身粉中含有禁用物质石棉的报道和我国目前尚无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含滑石粉的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进行了论证。
  • 指含汞超标 菲政府再禁九种中国化妆品
    菲食物和药物署昨天说,由于汞超标,他们又禁止了九种中国制造的化妆品。这九种其中有七种称能治疗雀斑,另外两种称有“美白”功效。  食物和药物署在两周之前对另外三种面霜也发出了类似警告,它们都带有娇丽(Jiao Li)的品牌。  署长沓干东昨天说,九种化妆品中的其中四种带有娇丽的品牌。其它品牌为新娇丽、娇亮、新娇亮、娇美和娇艳(以上皆音)。她说,这些化妆品是在没有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进口的,现下令没收。她告诫,囤积这些产品的商店将面对刑事指控。
  • 探秘化妆品检验过程 买化妆品3个"千万别追求"
    8月下旬,山西省11个市的70多名食品药品检验精英齐聚太原,接受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检验培训。自此,山西省市级检验机构餐保化技术扩项工作全面启动。  所谓的"餐保化技术扩项",是指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增加了餐饮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检测检验项目。此前,作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类日用品,化妆品检验一直是山西省监督检验能力的一个薄弱环节。化妆品检验都会检什么?检验的过程又是怎样的?8月30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进了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化妆品检测室。  禁用和限用物质是检测重点  8月30日上午,记者进入省食药检所的化妆品检测室,看到工作台上,各种各样的化妆品琳琅满目。每个被检的产品上都贴了一张试验用标签,上面标着该产品的检验编号,以及"待检""检验中""检毕""留样"的字样。检测室工作人员刘涛称,每进行到一个步骤,检测人员就要在相应的字样下做下记号。  检测室主任刘泽涛称,按照安全风险检测分类,化妆品分为国产非特殊、国产特殊、进口非特殊、进口特殊四大类,其中非特殊类化妆品包括婴幼儿护肤产品、眼部用护肤品、洗浴护肤品、粉状彩妆产品、芳香产品等 特殊类化妆品包括祛斑产品、防晒产品、染发产品、育发产品、烫发产品、脱毛产品、除臭产品、健美产品、丰乳产品等。  刘泽涛说,化妆品有没有效果,不是他们关心的内容。他们的任务是检测化妆品安全与否,即对国家规定的化妆品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进行重点"盯防"。记者在一份《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的培训教材上看到,石棉、去屑剂、染发剂、抗生素、塑化剂等属于禁用物质 铅、砷、汞、甲醇、防腐剂、防晒剂等属于限用物质。  检一个品种一般需40个工作日  刘泽涛称,我国的化妆品行业销售额从1982年2亿元持续快速增长到2010年近2000亿元,但化妆品的安全问题也饱受诟病。2010年,化妆品监管职能划归各级食药监系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用4年的时间,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风险监测,彻底摸清化妆品的安全状况。  为此,他们从抽样到检测到出具结果,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敢掉以轻心。从取样来看,化妆品高中低档都有,他们的取样范围涵盖地摊儿、小商品城、超市、专卖店直至大型商场。通常,同一个名称、同一个批次的化妆品要取3个完整包装的样品。其中1个进行留样,另外两个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一个品种需要40个工作日出具检验结果。如果遇到重大的化妆品安全案件,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检出。 记者 兰玲  ■提醒  化妆品不是越贵越好  刘泽涛说,根据他们的经验,女士在购买化妆品的同时,有3个"千万别追求"。  首先是千万别追求有效性。所谓"有效性",就是化妆品的特别功效,比如"美白""祛斑""祛痘"等,往往这种特殊的功效背后,都隐藏着一种特殊的成分。今年,阳泉盂县西烟镇两姐妹使用"彩珂"美白套装化妆品后被诊断为 "肾病综合征"。后经过检测,发现该产品汞含量为789mg/kg,而国家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mg/kg。  其次是千万别追求纯天然。现在,许多化妆品厂家声称自己的产品是"纯天然、纯植物"。事实上,几乎80%左右的这种宣传都是不真实的,都在误导消费者。  还有,千万不要追求高消费。化妆品并不是越贵就越好,也不是进口的就比国产的好。不同的两款产品,价格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检测的结果很有可能成分与含量是一样的。
  • 如何用科学仪器鉴定正品大牌化妆品?
    最伤女孩子心的往往不是渣男的谎言而是吃土买下的大牌化妆品竟然是假货骗感情可以骗钱?想都别想每年的“618”、“双十一”,不少精致的小姐妹、小兄弟都会为自己心仪好久的化妆品大出血,甚至不惜掏空腰包!如果没猜错,有的小伙伴家里还存着去年抢购但到现在都没来得及拆封的化妆品。可能有的人觉得浪费,但是也有人说,这钱买的不是化妆品,而是快乐,化妆品有价,快乐却无价,这钱花得很值。这听起来也很有道理,但是,如果这些大牌化妆品中混入假货,你还能快乐吗?网络上倒是有不少教人辨别真伪的方法,但是无良商家也懂得与时俱进,各种仿制手段层出不穷,比如“买真瓶制造假冒伪劣化妆品”、“正品勾兑”等,让消费者忍不住直呼会玩。那么有没有科学、精准的鉴别方法,能让商家的套路无所遁形?答案是:有。案例——口红鉴定样品情况选择两款口红样品,一款为官方正品,另一款为其它渠道同款口红。依据产品标准QB/T 1977-2004《唇膏》对两款产品进行外观、色泽、香气的判定,结果发现两款产品的相似度很高,基本无法靠肉眼识别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辨别真伪的难度很高。图1 近似产品方法一 红外光谱仪鉴别实验原理:借助红外光谱仪,利用物质对不同波长的红外光的吸收特性,进行分子结构和化学组成的分析,从而确认相似度。通过红外光谱仪,一些隐秘的“细节”在我们面前展露无遗。见图2-4。图2 近似产品的红外光谱谱图图3 近似产品可溶部分的红外光谱谱图图4 近似产品不溶部分的红外光谱谱图从图2-图4我们可以看出近似产品的红外光谱特征峰的数目、峰位及相对峰高比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简单些说就是黑色的线与红色的线不能完全重合,可以初步推定二者成分不一致。这种用红外光谱检验化妆品的方法,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被姜红等人发现。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对不同品牌、同一品牌不同系列、同一品牌同一系列不同批次、同一品牌同一系列不同功效、不同品牌同一功效的护肤品样本进行鉴别,且红外光谱法操作简便,快速准确同时还不破坏检材。依靠这种方法,我们就可以辨认出“李逵与李鬼”。除了用红外光谱法检验护肤品,国内外学者还提出了许多分析检验护肤用品的方法,比如:用原子发射光谱法、原子吸收光谱法[1]、感应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 [2]、扫描电镜/能谱仪法[3]检验护肤品中的无机元素种类和含量;用红外光谱法、热分析法或高效液相色谱法来分析护肤品中的有机基团的种类及结构[4 -7]。L. Roger等利用酯交换反应及GC/MS法检验化妆品痕迹也取得了很好的实验结果[8]。方法二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鉴别为了进一步证实我们之前的初步推断,我们利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对近似产品做进一步检验,见图6。图6图6 近似产品可溶部分(左)和不溶部分(右)的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谱图通过对近似产品进行气相色谱-质谱分析,进一步验证了之前红外光谱分析的结论。简单来说,从图6我们可以轻易看出黑色线与红色线不能重合,且差异颇大。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其中一款口红有猫腻!无奖竞猜开盘,你知道哪个有问题吗?以上检测方法只能算是“小试牛刀”,针对化妆品真假鉴别,我们还可以通过光谱、色谱、核磁等精密仪器分析样品成分的化学名称和成分含量,还原配方,或者按照客户要求定性定量分析样品成分及含量,或者分析样品中某指定成分,鉴别原材料、助剂、特定成分、含量及异物等。参考文献[1] 姜红. 化妆品检验的研究进展[J]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7( 3) : 310 -15.[2] 姚中栋, 李梅君. 护肤用品鉴别方法研究[G] ∥司法鉴定研究所科研论文汇编: 第四集, 1997.[3] Gordon A, Coulson S. The Evidential Value of cosmetic foundation smears in forensic casework [J] . Forensic Sci., 2004, 49 (6) :176 -184.[4] Mishra GR. Comparative study of some samples of nail enamel by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J]. IndianJ.For.Sci., 2004, 7:75 -77.[5] Tebbett I R, Tulloch I A, Knutsen P. The Analysis of Nail Varnishes by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J].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1987, 32 (1) :778 -783.[6] ReulandDJ, Trinler W A. A Comparison of lipstick Smears by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J] . Journal of the Forens. Sci. Soc, 1980, 20:111.[7] Reuland D J, Trinler W A. A comparison of lipstick smears by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Part Ⅱ [J]. Journal of the Forens. Sci. Soc, 1984, 24: 509 - 518.[8] Keagy R L, B S. Examinations of cosmetic smudges including transesterfication and gas chromatographic/mass spectrometric analysis [J]. Journal of Forensicscience, 1983, 28(3): 623 -631.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不断提高及民众对生活高品质的需求,仪器信息网联合中检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机构、化妆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策划组织“化妆品质量安全分析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旨在有效提升化妆品检测及生产企业质量控制等相关行业人员的检测能力及仪器应用水平,会议将围绕化妆品安全及功效评价、微生物及禁限用物质检测、样品前处理、原料分析及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组织有代表性的专家报告,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在线技术交流平台,从而促进化妆品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日益增涨。会议时间:2022年8月31日 9:00—18:00主要参会目标对象:政府检测部门海关检测中心、各地/级食药监、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实验室技术人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化妆品生产/加工企业研发、质检实验室工作人员、科研院所等分析检测人员。会议日程: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专家9:00—9:30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研究与应用马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副所长9:30—10:00新条例下,应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方案申玲玲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经理10:00—10:30新规下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陈云霞中检科(北京)化妆品技术有限公司 经理 / 高级工程师10:30--11:00沃特世化妆品化学安全性评价解决方案钟丹丹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1:00—11:30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法规要求和人体功效评价方法汪凤毅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工程师13:30—14:00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孙姗姗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14:00—14:30微波消解在化妆品元素分析样品前处理中的应用于学雷上海屹尧仪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14:30—15:00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方法吴卫玲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工程师15:00—15:30待定PE15:30—16:00化妆品中香精香料现代分析技术朱建设朱德之馨上海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16:00—16:30待定SICEX16:30—17:00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化妆品的开发思路及质量安全郑立波植然天成(北京)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osmetics20220831/扫码报名会议赞助:刘老师15718850776(微信同号)
  • 药监局认定6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现场审核和复核审查,认定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下称许可检验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许可检验机构及检验项目范围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福建省药品检验所、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化妆品行政许可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  二、许可检验机构资质  以上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有效期4年。各许可检验机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被认定许可检验项目范围,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行政许可检验工作,并出具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许可检验机构的许可检验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和专项现场核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许可检验机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认定资格的处理决定。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取得认定资格每满4年的许可检验机构,组织开展复核审查工作。  三、许可检验机构编号  许可检验机构编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编号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编号  018.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19.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20. 福建省药品检验所  021.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022.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    023.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以上6家单位将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以上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有效期4年。公告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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