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食品风险监测招标

仪器信息网食品风险监测招标专题为您整合食品风险监测招标相关的最新文章,在食品风险监测招标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食品风险监测招标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食品风险监测招标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食品风险监测招标话题讨论。

食品风险监测招标相关的资讯

  • 近期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招标项目汇总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5年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安全 /strong /span /a 风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d2e5e06d-3f44-4149-b5e6-b394f2653d1f.jpg" / & nbs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青岛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style=" width: 615px height: 420px "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feffcd3f-e80e-4e05-b37d-ad91a07c19f4.jpg" width=" 640" height=" 368"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设备采购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4369f4c4-f211-47b8-8184-34a7188d56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afe976ab-e594-4769-8217-1b45f0102fe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购设备项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0551a826-314c-49c9-895c-c54246922df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aad3e0b1-bf52-4461-94df-604ffc03ad1e.jpg" /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 青海省农药风险检测能力项目公开招标,预算504万元
    3月15日,青海省农药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发布采购需求,该项目预算504万元,采购水沉积物采样器、地下水采样器等。  项目名称:青海省农药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20-356号 采购需求:  包1:仪器设备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水沉积物采样器详见项目详情28台2地下水采样器详见项目详情28台3土壤采样器详见项目详情28台4卫星定位设备详见项目详情56台5样品冷藏专用低温冰箱详见项目详情28台6小型气象设备详见项目详情14套7试验操作台详见项目详情14台8通风橱详见项目详情14台9万分之一天平详见项目详情14台10千分之一天平详见项目详情14台11百分之一天平详见项目详情28台12便携式低温冷藏箱详见项目详情14台13摄像照相设备详见项目详情14台14专用电脑详见项目详情4台  包2:样品运输专用车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样品运输专用车详见项目详情14辆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4号。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青海省农药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 南充食安办召开食品风险监测联席会
    日前,记者从南充市食安办了解到,为掌握和分析南充市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状况,了解其有害因素、分布情况,可能来源及未来趋势,6月12日上午,南充市食安办组织召开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联席会。   据了解,会上食药局、防疫站、农业局等成员单位分别介绍了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上的职能职责、设施设备、人力资源、产品检测能力、抽检任务、经费预算和今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南充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品种及指标进行了交流研讨。
  • 质检总局2010食品安全检测仪器项目招标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招标公告,此次采购仪器涉及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核磁共振波谱仪等多种精密的仪器设备。具体如下所示:   招标编号:10CNIC01-2001   2010年12月24日,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招标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02 高压液相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1 03 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1 04 凝胶色谱-质谱联用仪 2 06 全二维气相高分辨质谱 1 07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1 08 多维GC/GCMS系统 1 09 自动固相萃取液相串联质谱仪 2 10 全二维气质联用仪 1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室 邮编:100044   购买招标文件请洽:010-88316785 孙伟   传真:010-88316611   招标编号: OITC-G10026266-1   2010年12月24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招标货物分为3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1 一体化ESI/MALDI电离源 1 2 X-光电子能谱 1 3 准分子激光烧蚀系统 1   招标编号:OITC-G10026266-2   2011年01月04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包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1 高灵敏度核磁共振波谱仪 1 2 稳定同位素质谱联用仪 1   采购代理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7室 邮编:100142   电话:68729913 传真:68458922   电子信箱:wwxu@osic.com.cn   联系人:徐薇薇,窦志超   招标编号: 0722-1061-FE1372WZP   2010年12月24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招标货物分以下7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气-红外联用仪 1 3 多重基因表达仪 2 5 指纹图谱分型系统 1 8 蛋白相互作用系统 1 10 稳定同位素质谱仪-专用气相色谱仪联用 1 11 高分辨磁质谱仪1 1 高分辨磁质谱仪2 1 12 超高灵敏度四极杆离子阱分析仪 1   2011年01月04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内容如下:   1、高解析快速光学成像系统 2、MALDI BioTyper-微生物快速鉴定与分类系统   采购代理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100013   购买采购文件请洽:010-64291720转1116 于小姐(1层103室)   其他事项请洽:尹先生/刘小姐 010-64204200 传真:010-64204400
  • 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3月17-18日在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和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了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工作。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啸宏副部长表示,2010年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系统地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已初步建立,监测结果显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维持向好趋势。   陈啸宏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府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仍处于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及监测技术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履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陈啸宏强调,今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工作日程,落实领导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和条件。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各部门积极承担监测任务,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使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实际作用。三是抓好技术环节,保证工作质量。监测技术机构要规范样品采集与检验工作,加强培训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四是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各级行政部门和监测技术机构要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上报与通报工作。五是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中央和地方要加大投入,调动各方面资源,配备仪器设备和人员,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六是加强督导检查。今年卫生部将加强对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督导、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保证如期完成监测任务。   会议由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法监)处处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卫生部有关司局、卫生监督中心、统计信息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有关食品行业协会负责人共计170余人。
  • 北京将建300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7月28日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北京市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
  • 基金委5大食品安全课题开始招标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宏观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咨询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1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已开始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以下简称“应急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   设立应急研究项目的目的是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及其科学基础。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研究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研究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主要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 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求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研究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学者将得到优先考虑。应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   应急研究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应急研究项目立项建议书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毛中根,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6660,电子版请发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   二、2011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申请指南   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宏观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咨询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1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从即日起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内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关系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   保障国民食品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关部们相继建立了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认证制度,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广食品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等,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农残豇豆”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者缺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监管责权不明确、监管资源缺乏整合、监管的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等因素是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监管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因此,亟需从根本上全面审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011年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2011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攻坚克难,深入持久推进重点整治,坚决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现代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是由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不确定性风险,行为人完全履行了法律与道德义务也无法避免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过程中,行为人因利益驱动而在投入物的选择及使用上违背诚信道德,恶意采取如标识欺诈、制假售假等手段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前一类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手段主要依靠构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机制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而后一类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根本的是通过完善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增加食品安全信息的有效供给,提高经济主体违规成本,克服市场的失灵。   本项目拟分五个专题,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包括:   (一)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来源与控制   食品安全源头、加工、流通、餐饮和进出口环节的能力建设及存在的问题;不同供应环节的食品安全无缝对接;食品供应中食品安全风险来源、关键点控制及变动趋势。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比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食品安全探索经验的总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供应全程监管的机制与方法。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与效率研究   现行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与监管体系的现状与政策的效率评估;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与监管技术手段体系的构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和处罚的法律威慑效果;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信息监管与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   (四)食品安全管理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规与制度体系的构成与演进;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能力建设及发展趋势;国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与效率分析。   (五)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政策研究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与监管技术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与协调联动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完善方案。   特别注意:应急研究项目定位于政策研究,强调应用管理理论和科学方法,运用有效的数据支撑,加强与实际管理部门的结合,在长期学术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针对项目指南提出的研究专题,快速提出科学、可靠的研究结论和可行的政策建议。因此,申请书的撰写必须突出政策研究的特色,在相关背景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明确研究问题 在提出政策建议、产生政策影响、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同时说明支撑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理论方法和数据来源。应急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也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特别要求:1.申请者一般应有扎实的相关数据和实际背景资料基础;2.申请者必须在相关科学问题研究方面,具备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承担过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关课题的扎实前期研究基础。请在申请书中明示以上相关信息。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针对本期应急研究项目主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以及上述提出的研究专题,选择独到的视角和方向,设计研究题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项目。即要求申请者将本应急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确定总负责人、分课题负责人以及分工情况(务必同时附上“承诺书”);提交总体申请书和分课题申请书。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在本期《申请指南》中某一领域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申请者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管理科学部将采取课题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经答辩,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专家评议后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下设5-6个分课题,每个分课题的平均资助强度为10-15万元,总负责人课题资助强度为16-20万。   4. 本期应急研究项目鼓励研究者与实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申请开展研究,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 研究期限定为10个月(2011年10月-2012年7月),项目启动5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   请准备申请项目的专家到基金委网站下载填写2011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G03,并在“资助类别”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 “附注说明”填写“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1年9月1-5日期间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同时发送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纸质版(一份)应在2011年9月5日前(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毛中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邮编:100085)。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管理科学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会在9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 杭州已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网络
    近日记者从杭州市疾控中心获悉,疾控中心已在杭州范围内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网络”,对食品安全进行定期抽样检测,持续、系统地收集社会人群发病情况、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等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以确保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并为有关部门调整食品安全策略、发出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据杭州市疾控中心主任赵国秋介绍,为了有效防控该市的食品安全问题,该中心最近在省内率先成立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把食品安全防控作为其主要职责,并专门负责这一网络的定期监测并及时通报。同时,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统一要求,组织制定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污染物监测计划及杭州市食源性疾病社区人群主动监测方案,定期做好食品样品采集、检测和社区人群调查。目前,这一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已开始实时监测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   赵国秋指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与监测各种危害市民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传染病监测网络一样重要。它们是广大市民生命与健康的两张保护网。   杭州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朱晓霞告诉记者,该中心针对市民需求量最大的生鲜和冷藏的鸡肉、猪肉、牛肉、羊肉,生食的蔬菜,凉拌菜和熟肉制品等,定期对主城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饭店、超市进行食品抽样,检测包括沙门氏菌在内的8种主要食源性及主要理化污染物。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中心已经对70余份各类食品检样进行了主要食源性致病菌及农药、兽药、重金属等各类理化污染物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食品安全警示。另外,针对中国近期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特定食品专项检测,如今年8月份,配合全国乳制品集中清查专项行动,进行了杭州市乳品的三聚氰胺专项检测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数据。   “从今年7月开始,该中心营养所对杭州市西湖区、淳安县二个监测试点社区人群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有多少市民吃坏了肚子,疾控专业人员掌握得一清二楚。专业人员在这二个监测点中,每月随机抽样200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记录有多少人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因为吃了不洁食品而得病,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朱晓霞表示,杭州市江干区还设立定点监测医院,对去监测点肠道门诊就诊的腹泻病人,都要进行病原体检测,查找致病的细菌或寄生虫。   与传染病的流行病调查一样,医院发现吃了特定食品后出现的异常病例后,要及时上报,这是监测网络中最新的一个环节,全省已确立杭州、嘉兴、湖州作为试点城市。目前,杭州正在前期筹备中,计划今年年底推出。杭州有六家医院已经确定列入这一监测网络,分别为邵逸夫医院、省儿童医院、浙医二院、市一医院、市六医院和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   朱晓霞介绍,以后,凡上述六家医院中发现与食源性相关异常病例和,疾病的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特征用现在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难以解释的病例;临床少见且原因不明的病例情况时,监测点医院将通过全国统一的“食源性疾病”网络报告系统逐级报告,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各相关疾控部门会组织专家来现场核查,及早发现致病原因,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据悉,杭州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最后完全覆盖杭州各区、县,并延伸到农村。
  •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定
    3月17日,实施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会上强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2010年是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部门、全过程、经科学设计的风险监测工作。要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监测,真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   据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2010年的食品安全监测任务既有对食品产品的常规监测,也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监测的环节涵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各个环节,范围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安排了29类食品、132个监测项目 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监测安排了对13种食品中的8个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 食源性疾病监测安排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2个县有关医疗机构发现的异常病例和异常健康事件的主动监测。   与以往相比,此次监测计划在选择优先食品和危害因素方面的目的性更强,样本量显著增加,对采样的代表性、实施工作的技术性和数据报送的时效性都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陈啸宏要求,2010年,各级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主动监测系统,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数据分析机制,将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纳入卫生部现有的传染病报告网络,在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监测点,收集可疑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公布食品安全监测状况和重点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完善食品安全隐患的预警机制。
  • 我国第一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建成
    11月12日讯 “继苏丹红、三聚氰胺事件后,是否还会有不法人员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我们如何防范?”山东省质监局科技处处长田亮光告诉记者,由山东省质监局建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今天正式启用,它将有效避免类似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事件的发生。这是我国第一家仿照发达国家建设的保障食品安全的实验室。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山东省质监局迅速投入力量研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经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决定建设以预警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   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介绍,过去,质监部门对各类产品的监督检验都是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检测,只检测标准规定的常规项目,而不能对标准规定之外的物质进行检测,难以发现产品尤其是食品内是否添加了有毒有害的添加剂。为此,山东省质监局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启动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针对某种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展开的评价、预警和监测,主要评价食品生产、加工、 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安全性。它将对包括食品添加剂(含营养强化剂)、食品新资源及成分、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工业用微生物等为对象进行针对性监测,并通过化学剖析、生物学检测、毒理学评价等手段对食品类产品进行安全评估,为其是否能够安全食用、政府审批和上市或制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据悉,山东省质监局在其下属的国家加工食品质检中心(山东)的基础上,投资1000多万元组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建立了从食品种植、转基因、食品加工、食品检测、食品安全评估,到食品包装材料检测与评估的完整检测链条。同时,以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质检中心、国家啤酒及饮料质检中心、国家蔬菜质检中心、山东省茶叶质检中心等为技术依托,建立了覆盖各类食品的风险分析技术支撑平台。   依托这些平台,质监部门将依靠在各个领域设立的食品安全情报机构,有针对性地对某种食品内所含的所有物质进行全覆盖检测,并对这些物质是否有毒有害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食品中所含物质可能对人类构成危害,将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安全预警,避免危害食品的流通。
  • 山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正式启动
    近日,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正式启动。据了解,今年是山东省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一年,将展开跨部门、全过程、系统化的监测行动,监测范围覆盖全省人口53%以上,以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风险预警。   据了解,监测内容涵盖了产品常规监测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除生鲜乳和葡萄酒的监测分别由畜牧、质监部门负责实施外,其他项目将暂由卫生部门承担,涉及化学污染物检测指标64项、食品17类,主要食源性致病菌8个,涵盖8大类13种食品。“考虑到山东省实际情况,省里将和济南、青岛、淄博等8个城市共同承担今年的监测任务。”山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监测区域人口总数达到了全省总人口的53%以上。
  • 刘昕建议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
    &ldquo 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rdquo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刘昕参加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是&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rdquo 。   全过程动态监测、收集食品安全大数据   刘昕说,我国保障食品供应已转向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ldquo 虽然如此,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层出不穷,近年每年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都接近1万起,说明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把握上我们的预警和风险预测能力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dquo   刘昕认为,大数据时代为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与风险预测机制提供了契机。&ldquo 食品安全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稻米生产为例,产地、品种、土壤、水质、病虫害发生、农药种类与数量、化肥、收获、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无一不影响稻米安全状况,通过收集、分析各环节的数据,可以预测某产地将收获的稻谷或生产的稻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dquo 刘昕说。   国家大数据平台可整合、分析并共享   按照刘昕的设想,他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数据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在动态监测中及时分析、跟踪、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检,依据国家制定的食品生产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召回、甚至销毁等建议,并向公众实时发布,将食品安全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   此外,刘昕还建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由国家平台和省级及地方分平台组成 同时,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推行在农、林、牧、副、渔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主体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进行动态数据标示与感知将包括国家、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在内的食品检验机构拥有的海量检测数据融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让这些&ldquo 信息孤岛&rdquo 所拥有的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提供决策支持。   &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又上一个新的台阶。&rdquo 刘昕说。
  • 1440万!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025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301]FJHCDL[GK]2024003项目名称:2024-2025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408,000.00元采购包1(荔城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024,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3,024,000.00元投标保证金: 30,24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荔城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3,02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2(城厢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45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4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4,50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城厢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4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3(涵江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146,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146,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1,46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3-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涵江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146,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4(仙游县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4,064,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4,064,000.00元投标保证金: 40,64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仙游县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4,06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5(秀屿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724,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724,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7,24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5-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秀屿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72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8 至 2024-04-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三亭路联系方式:0594-27333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联系方式:199595096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林电话:19959509697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我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记者24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32家省级疾控中心将成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6家省级疾控中心将成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陈啸宏副主任24日在相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各省级中心主要职责是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发挥技术统领和牵头作用,负责对辖区内风险监测工作机构业务管理,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并承担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6家参比实验室要按照各自的参比项目,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   陈啸宏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系统、持续地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及其变化情况,并经过科学评估,将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监管重点以及评价管理措施效果等提供科学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健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到2015年末,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三定”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在本辖区组织实施。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将建省级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牌子,以加强履行国家赋予卫生部门的&ldquo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rdquo 职责,推进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将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牌子,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制订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条件的机构,还将首批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牌子,承担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科学研究等工作。   《通知》要求,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加强对挂牌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挂牌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人、财、物管理关系不变。
  • 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首次完成
    近日从卫生部了解到,由卫生部等6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完成,这是我国首次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规定,2010年,卫生部牵头组织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2个省级、241个地(市)级和65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承担了监测计划确定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等项监测任务。采集检测了67种食品的12.36万份样品,共有157个项目被纳入监测范围。监测获得的数据将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提供数据基础。   此外,分布于各省(区、市)的312家县级医院开展了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辽宁等7个省(区、市)还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目前,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已经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在对2010年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估。
  • 广西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本报南宁讯 10月25日,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自治区疾控中心揭牌成立。有了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验设备,广西将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等多方面开展全面、专业的监测。   据了解,新成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拥有涉及理化、微生物、分子生物学、食品毒理等多学科的专业人员70多名,取得认证认可的检验项目达941种,其中与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物中毒等相关的检验项目达582种。   今后,该中心将组织全区各市县疾控中心建立全区食品化学性污染物、病源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立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和检验。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抽检,广西还会根据本地饮食特点,增加米粉、粽子等检验项目。抽检的样品也来自多个渠道,有的采自农户的菜地,有的来自农贸市场,还有从餐饮机构采集的样本。   据悉,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广西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所监测结果都上报至政府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 河南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人负责
    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河南省近日出台《2011年河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专人负责、专人上报。   该《方案》要求,要重点监测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有害元素、真菌毒素、非法添加物质、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质以及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中的有害物质等 重点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在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上,常规监测9类食品8种微生物指标,专项监测2种动物6种不同样本共3种微生物指标。   《方案》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严格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经费,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严禁挪用、占用。
  • “BCEIA 2023第四届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学术交流大会”在京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9月6日,两年一度的科学仪器行业盛会——第20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BCEIA 2023)在京举办。9月8日,作为展会的重要组成部分,“BCEIA 2023第四届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学术交流大会”同期召开。来自食品安全及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学者围绕食品新污染物研究、食品检测创新技术、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等热点问题和行业动态,展开了深入研讨。旨在进一步加强分析测试领域的学术交流,并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水平。会议现场会议伊始,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刘成雁为大会致辞、召集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峰向大家介绍会议情况。会议分别由中国检科院刘汉霞研究员和军事科学院高志贤研究员主持。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刘成雁致辞刘成雁代表会议的主办单位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支持分析测领域发展的各位学者表示感谢。38年来,在科技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BCEIA也发展成为国内外分析测试领域专业化程度最高,影响力最强的展览会。为促进我国分析测试领域的学术交流,推动分析科学和仪器制造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方面,历来受到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学术交流大会的召开,从能力提升、风险监测和科技支撑多方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召集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峰介绍会议情况会议召集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张峰表示,本次会议是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领域的一次学术盛会,大会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推广新技术和新方法,是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检测水平,政府监管、企业保障及公众服务能力的集中呈现。中国检科院刘汉霞研究员(左)、军事科学院高志贤研究员(右)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桂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科技奖第一完成人高志贤、中国检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张峰、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姜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质标所研究员王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张晶、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应用工程师余建龙、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刘清珺,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彭锦峰分别为论坛分享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江桂斌报告题目:食品与环境中新污染物研究的相关问题江桂斌院士表示,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着新形势,食品的加工、储运、风味等每一个功能的保障都离不开化学品,快速增加的化学品已经成为环境和食品污染的主因。但是,已知结构的污染物只是冰山一角,大量的污染物是未知结构、未知含量和未知毒性。新污染物最大的特点是低计量+复合效应,复合效应的存在使得环境健康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他介绍了物理化学性质、质量平衡、效应导向分析等新污染物筛选和识别方法,暴露组学、履约挑战、替代品研究和风险评估与控制等新污染物未来研究方向,以及食品与环境新污染物研究问题与思考。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 高志贤报告题目: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及其智能化便携式装备研发自然灾害会导致水源、食品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如地震后通常都会伴有降雨,雨水将一些生活垃圾冲入河流,导致水源被污染,此时对于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快速检测便尤为重要。样品前处理是制约快速检测仪器发展的瓶颈之一, 高志贤分享了近期用于前处理分析中的研究成果(12种新材料和8项新技术)。高志贤表示快检的技术研发必须做到可视化和高灵敏性,仪器设备也要向着集成化和智能化发展。他认为下一代的全自动检测设备将会集成更多的自主研发功能。中国检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张峰报告题目:食品安全检测关键材料、核心元件及创新方法张峰介绍了食品安全检测质谱技术面临着前处理技术特异性差、离子源选择性低、未知风险难以发现等瓶颈,需要研制关键材料、核心元件、创新方法等。关键材料上,新型磁性COF材料和新型磁性MIP材料可以应用于富集食品中的真菌毒素、杀菌剂、有机磷农药等,操作简单、速度快、提高了准确度和灵敏度。核心元件上,5种新元件,提高了离子源选择性,检测速度快,效率提高。创新方法上,面对新型未知有害物和生产、加工、运输等过程中风险,利用食品组学分析,结果良好。张峰认为前处理材料作为关键材料将会从特异性差向高特异性发展,核心元件核心离子源将会向着高选择性发展,侦察识别方法也会从现有的已知风险向未知风险检测发展。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 姜毓君报告题目: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主要微生物的溯源与控制多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事件频发,致病菌污染风险持续存在,需要高度关注。姜毓君提到微生物污染风险在乳粉加工链条中持续存在,对其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姜毓君通过多种方法对克罗诺杆菌的溯源进行研究,认为在对不同菌株溯源中要有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才建立完善长效的防控机制。他也对克罗诺杆菌的耐热、耐酸碱、转录组,抗生素敏感性等耐受性进行分析。该如何对克罗诺杆菌进行管控?姜毓君认为需要做到准确溯源、多元控制、联合杀灭手段、强化企业管理和人员培养多方面配合,未来致病菌的检测将会走向集成、便捷、信息和智能化。中国农业科学院质标所研究员 王静报告题目:农药残留速测技术王静表示,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的实际应用,主要是酶抑制检测技术和侧流免疫层析技术。酶抑制检测技术根据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对乙酰胆碱酯酶(AChE)的特异性生化反应建立,操作方便、成本低,但有瓶颈。侧流免疫层析技术,由于快捷、简便等优点,已成为快检技术主流。要支持快检技术运用于田间地头,作为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雷达”。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张晶报告题目:氟代液晶化合物人群暴露和代谢研究2022年中国科学10个前沿问题中,新污染物治理面料何种问题和挑战?便是其中之一。我国是液晶化合物和中间体的生产大国,也是电子垃圾处理的大国,因此我国居民可能处于液晶化合物的高暴露风险中。张晶介绍了液晶化合物毒理学效应及健康风险的研究现状,所在团队采用APGC-MS/MS方法,对食品中多种氟代液晶化合物进行检测分析,并对39中氟代液晶化合物进行膳食暴露评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应用工程师 余建龙报告题目:智能、自动、绿色色谱质谱技术助力健康生活沃特世HPLC从初代2695到E时代的e2695,发展到现在的iS时代Alliance iS,都向着智能化、自动化发展。沃特世Alliance iS HPLC System的特色功能包括:搭配行业金标准的新版Empower色谱软件,在确保合规性的同时,具有完整的审计追踪功能 -配备先进的触摸屏,可进行向导式操作指引和系统维护。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刘清珺报告题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模式、路径与关键技术探讨在当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和监管环境下,构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势在必行但任重道远。刘清珺表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面临数据信息孤岛、风险智能研判、风险判断低效、食品质量追溯断链四方面问题,为此他介绍了解决实施路径:①食品安全风险追溯、②社会公众多方共治、③政企服务无缝对接、④智能技术助力智慧监管多方面共同发力。最后,刘清珺认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关键技术在于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及人工智能。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彭锦峰报告题目:食品中禁限用香味成分检测技术与来源分析闻起来香味扑鼻、吃起来香甜可口,这样的美食也许备受消费者的喜欢,不过,这其中的“香味”很可能是香料、香精在发挥作用。面对市场上愈演愈烈的香味大战,彭锦峰从食品中常见香味成分、国内外法规要求、食品中禁用香味成分常用检测技术、香味成分来源分析及鉴别技术四方面介绍了食品中禁限用香味成分检测技术与来源分析。参会人员合照来自全国各地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专家、学者、研究生们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现场洋溢着浓厚的学术氛围,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此次大会采取线上+线下形式举办,现场参会人员超过400人,线上直播参会人员近2000人。
  • 食药监总局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三〔2013〕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风险监测承检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   附件: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职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地、持续地对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因素进行样品采集、检验、结果分析,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依据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本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指导督促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风险监测技术机构相关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指定的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承担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的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和结果报告。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   第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职责规定,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提出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   第八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符合食品种类风险等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产品品种、监测项目、监测区域、监测频次和样品数量等。   第九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应遵循高风险食品监测优先选择原则,以下情况应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问题检出率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对婴幼儿等特殊人群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在国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   (五)已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的   (六)已在国外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根据日常监管、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其他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专项监测。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检验方法。对没有检验方法的,要组织有关机构研究建立,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方法验证后作为指定的检验方法。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和风险监测工作需要确定承检机构。   第十三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承检机构制定本行政区域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工作。必要时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应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监测数据应准确、可靠,并按要求通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信息系统及时报送。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要求进行问题样品报告及核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秘书处对承检机构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提交风险监测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和相关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监管重点建议。   第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风险监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涉及农业、质检等部门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的考核和人员培训。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承检机构不得委派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采样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不得向被采样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采样和检验费用,监测样品由采样人员向被采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   第二十三条 承检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承检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因出具检测结果不实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收回风险监测经费。   第二十五条 未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和对外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所称问题样品,指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承检机构经检测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照本规范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 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承检机构对食品潜在风险因素开展研究,为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问题样品的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化解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   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的信息报告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涉及本行政区域问题样品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 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应做到准确及时,核查处置工作应依法高效。   第二章 信息报告   第四条 承检机构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样品并经复核确认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要求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报告信息应当包括问题样品的详细信息、检验结果及发现的问题等内容。   第五条 承检机构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样品,应在确认后24小时内报告问题样品采集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问题样品为加工食品的,还应报告生产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秘书处每月编制高风险问题样品分析报告。   第六条 承检机构检出除第五条之外的问题样品,应及时报告采集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抄报秘书处。问题样品为加工食品的,还应报告生产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秘书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第三章 核查处置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收到有关问题样品的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对问题样品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问题样品为加工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由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样品采集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完成。   第八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问题样品的风险情况,可以直接开展或者指定问题样品所在地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认为情况未核查清楚、处理不到位的,应当提出意见,要求继续核查处置。   第九条 经调查核实,对由于原料把关、生产工艺失控、设备设施失准等系统性原因造成问题的,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监督问题样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   对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督企业查清产品生产数量、销售数量、销售去向等,实施召回,并予以销毁 企业未召回的,可以依法责令其召回。对于进入流通消费环节的,应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下架销毁处理。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第十条 核查处置过程中,对情况严重的或者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报告当地政府。报告可分阶段进行,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补充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并定期对核查处置的问题样品品种、发生原因、生产经营者所在区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苗头性问题的,研究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专项整治。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当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认为情况未核查清楚、处理不到位的,应当提出意见,要求继续核查处置。   第十三条 各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整理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的有关资料、报告,予以存档。未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开展风险监测发现的或外省市通报的问题样品,参照本规定开展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检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有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二)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安全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   (三)具备与承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相关的产品品种、检验项目、样品数量相适应的采样、检验能力   (四)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承检机构应当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承担任务的部门、岗位职责,并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经费使用等制度。   第五条 承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完成样品采集、检验、留存、信息报告等任务。   第六条 承检机构发现检验方法可能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报告有关情况,可提出完善检验方法的建议。   第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准确、按时通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信息系统报送风险监测检验结果。   第八条 承检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按时报送问题样品报告。   第九条 承检机构应当认真开展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并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报秘书处。   第十条 承检机构不得瞒报、谎报、漏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等信息。   第十一条 承检机构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考核检查,内容可包括:   (一)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产品与相关项目,核查承检机构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样品存放等检验相关硬件条件,以及管理体系、检验能力的符合性情况   (二)抽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报告、数据报送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材料   (三)抽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原始记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等材料   (四)盲样测试和留样复测,通过提供盲样或抽取承检机构风险监测样品留样,进行检验,考核承检机构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五)检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六)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承检机构出现以下情况,立即终止承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一)擅自对外发布或泄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评价结果等信息,或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数据进行有偿活动的   (二)检验工作出现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承检机构出现以下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或终止承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一)不能持续满足第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的   (二)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不符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的   (三)检验工作出现差错的   (四)风险监测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的   (五)不按要求报送问题样品报告、监测数据和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的   (六)瞒报、谎报、漏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等信息的   (七)盲样考核、留样复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八)违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   (九)其他违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要求的。   第十五条 考核检查中发现承检机构在承担风险监测任务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通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对承检机构的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依据。   第十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风险监测工作,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承检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协助完成采集工作。   (一)承检机构应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样品采集工作方案,明确采样地域、采样环节及地点、样品选取等具体事项,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样品采集 对于没有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根据食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情况和季节性特征进行样品采集。   (三)承检机构应指定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工作由2名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完成 对特殊样品采集环节,应由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与承检机构样品采集人员共同完成 所有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四)样品采集工作开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文书、工具与容器、装备等 样品采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做好记录,尤其是做好样品采集信息的登记,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和清晰,具备溯源性。   (五)样品采集后,应根据被采集样品的特质进行包装和签封,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储运,以保证符合后续检验要求。   二、样品采集一般程序   样品采集一般包括采集前准备、现场采集、样品送检、无法满足检验要求样品的处理和采集工作结束五个步骤,其中:   采集前准备包括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联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确定具体行程安排、准备样品采集文书及相关资料,以及备齐样品采集工具、容器与装备等工作内容   现场采集包括协调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样品采集、样品签封、填写样品采集文书与文书确认,以及交付购样款、索取支付凭证等环节   样品送检包括样品储运和样品送达承检机构两个环节   采集工作结束包括样品采集器具清洁归位、交回剩余文书、汇总样品采集信息和办理财务手续等工作内容。   三、操作要求   (一)采集前准备   1.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样品采集人员应全面掌握样品采集工作方案,并与实验室沟通,在执行样品采集任务前应详细了解被采集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   2.联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各承检机构在样品采集过程中如需协助,可联系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   3.确定具体行程安排。样品采集人员应熟悉采样区域内的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机构及其经营业务情况,出行前应确定具体样品采集目标,并设计合理路径与时间安排,提高样品采集工作效率。   4.准备样品采集文书及相关资料。相关文书包括样品采集记录、样品信息单和封签等。样品采集人员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上述文书,需加盖印章的(如封签等)加盖印章。   5.样品采集工具与装备准备。根据被采集样品的特点准备相应的样品采集器具,器具的数量应根据需采集的样品数量确定。所有用于样品采集的工具(如样品采集器、容器、包装纸等)都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并不应存在将任何杂质带入样品中的隐患。对检测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做好样品采集工具、容器的预处理,如:检测微量和超微量元素时,应事先对容器进行预处理 对涉及微生物检验的样品采集工具、容器,应预先做好灭菌处理 对需洁净干燥的物品,应预先做好清洁、干燥工作。需准备的物品包括:   无菌样品采集容器:无菌袋、无菌盒、灭菌广口瓶等   普通样品采集容器:塑料瓶(袋)、密闭塑料盒、带盖螺口玻璃瓶、带塞玻璃瓶、带塞广口瓶等   样品采集工具:钳子、螺丝刀、小刀、剪刀、镊子、勺子、用于罐头及瓶盖的开启器、双套回转取样管、玻璃吸管及吸耳球等   冷藏工具:冷冻或保温箱及冰袋等   样品采集服装:防护衣、口罩、帽子、一次性无菌手套等   辅助工具:手电筒、记号笔、记录用笔、防水标签、胶带、温度计、记录表、照相机(摄像机)、棉球、75%酒精、酒精灯和运输车辆等。   (二)现场采集   1.协调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对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机构内部的样品采集,应出示样品采集证明文书或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协助下,说明来意、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   2.样品采集   采集样品时,应使用符合相关检验要求的样品采集器具。无菌或灭菌且供微生物检验用的样品,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采集。   (1)样品采集数量   除国家标准另有规定外,样品采集份数应根据检验需要而定,原则上:用于理化检测的样品,每一批/件次应采集3份(样品1份、复测1份、留样1份) 用于微生物检测的样品,每一批/件次样品采集1份 既做理化检验项目又做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样品,每一批/件次应采集4份。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按上述份数要求现场分割 对均匀性不好的样品,应按份数总量采集后,交实验室分割。   每份样品的采集数量应按检测项目对试样的需要量确定(具体由承检机构作出规定),一般按需要检测的最小量的3倍采集,用于微生物检测的应按最小量的5倍采集。原则上,一般固体样品每份不少于500克,液体、半固体样品每份不少于500毫升,涉及蔬菜、水果、蛋类和鲜或冻水产品等样品每份不少于1000克,对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不能与其他检验项目共用的样品,或预包装食品包装量低于上述样品需求量的,应适当增加样品采集包装数量 特殊样品,按照检验项目需求和样品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不同包装形态的样品采集   预包装食品:应选择包装无破损、变形或是否受污染,并确保检验期间食品不会过期。对预包装食品,原则上按完整包装采集 必要时应启开包装,按散装食品样品采集方法进行样品采集。   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应检查有无发霉、变质、虫害、污染,不得采集不符合风险监测工作要求的食品。一般情况下,采集散装固体、半固体(如稀奶油、动物油脂、果酱)样品时,散装固体从盛放样品容器的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多点样品采集,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样品采集,再进行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放入样品采集容器中 散装半固体类较稠的物料不易充分混匀,打开包装,用样品采集器从各桶(罐)中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出检样,然后将检样混合均匀。散装固体、半固体样品采集时,可使用钳子、小勺或镊子样品采集 采集散装液体(如植物油、鲜乳、酒类或其他饮料等)样品时,应先充分混合后,再取中间部位进行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时可使用玻璃吸管或倾倒方式进行采集。每一份散装样品应当单独装入容器,不得多份样品共用容器。尤其是感官性质极不相同的样品,切不可混在一起,应另行包装,并注明其性质。   盛装样品的样品采集容器应密封,并不应含有待检物质及干扰物质。其中:盛装液体、半液体样品的容器,常用带塞玻璃瓶、带塞广口玻璃瓶、塑料瓶 盛装固体、半固体样品的容器,可用广口玻璃瓶、塑料袋。用于理化检验的样品采集容器根据检验项目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酸性食品不应选用金属容器盛装,检测农药残留用样品不应选用塑料袋或塑料容器盛装,黄油类样品不应与纸或任何吸水、吸油材料表面有接触。   样品装入容器后应进行适当的封装,防止样品发生外漏、混杂等,并应因样品检测项目的特别要求选用合适的封装材料。例如:因某些石蜡含有3,4-苯并芘,因此测定3,4-苯并芘的样品容器不可用石蜡封瓶口或用蜡纸包 测定锌的样品容器不能用含锌的橡皮膏封口 测定汞的样品容器不能使用橡皮塞 酒类、油类样品不应用橡胶瓶塞等。   盛装样品的容器上应粘牢
  • 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31个省级、218个地市级食品污染物监测点和312个县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上述数字,是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通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进展时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已扩大到138个主要大中城市,监测种类达到6大类101个品种,监测指标86项 对外公布了5130家符合资质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区域分中心的组建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此外,有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编制了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建设规划。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以来,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了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推进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制修订工作 各部门发布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部门的规章10余件以及一批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清理完善以及新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5项。   二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建立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公布实施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等行业标准,开展了乳制品和肉类加工行业的诚信企业试点建设工作。   此外,我国还组织编制了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了粮食、马铃薯、生猪屠宰、肉类加工业等行业的发展规划 在上海、大连等10个城市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组建了食品行业专家库,建立了月份运行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
  • 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重点建立风险监测体系
    8月13日,卫生部就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在问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的建设情况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表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卫生部正在抓紧完善制度,部署相关工作,并将其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方向。   严卫星说,按照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卫生部正在抓紧完善及部署相关工作。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卫生部在全国31个省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将监测工作从城市向农村逐步覆盖。   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内容,严卫星介绍:一是针对食品的风险监测,包括食品中的化学污染物、致病菌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 二是针对人群的风险监测,包括食物中毒的报道,异常症状和异常事件监测的报道,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等。   出席发布会的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对记者表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非常重要,但是,我国的风险监测工作刚刚起步。从现在监测网络的覆盖情况来看,离国务院规划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所以这也是卫生部“十二五”期间努力的重要方向。”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发展
    仪器信息网讯 2013年4月1日,由北京食品学会、北京食品协会主办,太平洋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李宁研究员作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与发展”的报告。 食品安全高峰论坛现场   据其介绍,目前,食品安全已受到全球广泛关注,它不仅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还会阻碍食品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国当前食品安全主要问题包括: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化学性污染,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污染;农药和兽药滥用;食品生产经营和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物和添加剂滥用。   基于上述状况,我国在2009年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这是我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迈向科学监管的重要一步。   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不仅为制定食品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对未确定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管理优先内容提供科学依据,还可用于评价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成功,是风险交流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   据悉,食品安全评估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应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是由检测技术、信息技术、毒理学研究技术等多个领域的相关技术组成的技术体系,风险评估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体系的支持,这将有力的促进相关技术的发展,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研究的总体水平。   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大量样本的快速筛选和对于痕量物质的精确检测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提出了很大挑战,也推动着快速检测技术和仪器分析技术的发展。现代分析化学的发展已经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提供很好的方法基础,近年来我国在食品检测方面也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很多检测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在总体水平上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特别是风险评估中大量样本检测急需的快速检测技术方面。WHO、FAO、OECD、IEO和WTO等有关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国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的发展,各国都把食品安全先进检测方法作为国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重点,检测技术日益趋向于高技术化、系列化(多残留)、速测化、便携化。因此在今后风险评估的发展中,检测技术仍将是最重要的技术支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也将会因为风险评估的广泛开展而受到更多的重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促进我国毒理学基础研究的发展   食品毒理学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我国在食品毒理学研究方面起步晚,研究基础薄弱。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食品毒理学研究资料,我国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只能借用国外的毒理数据,很多食品安全限量标准的制定只能参考国外的毒理学资料,增加了评估的不确定性,对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造成了很大影响。风险评估制度的确立和推广实施,必定会对促进相关学科协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食品毒力研究的发展,从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水平。   可以进一步加快我国暴露评估技术的发展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暴露评估最关键的技术环节。暴露评估需要大量的食物污染物残留量数据和膳食消费量数据。为了更加准确科学的开展膳食暴露评估,加快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发展,加强我国暴露评估数据网络的建设势在必行。   有利于我国食品污染物数据库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我国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对食品中主要污染物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食品中的许多污染情况仍然“摸不清”,在源头污染资料方面缺乏产地环境安全性资料和数据库,食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及其他持久性化学物的污染状况缺乏长期、系统的监测资料,由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推动,我国与风险评估相关的检测网络数据的建立也势必将走上快车道。(编辑:萧然)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挂牌
    实验室工作人员正在做脱水实验   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挂牌成立,自此,我省将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从食品的养殖业,到食品的销售流通,直至到食品的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安全风险全程监控。   植物食品是否存在农药残留?动物食品在养殖过程中是否添加了违禁药品?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是否超标?这些问题,该中心都能检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设在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营养与食品安全评估所、理化检验所、微生物检验所、卫生毒理与功能检验所等所室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它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各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以县(市、区)6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辅助和70家医疗机构为哨点医院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今后,一方面,该中心会及时准确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省政府食药安办及省级卫生计生委上报风险监测结果以及相关风险隐患的专项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另一方面,该中心还可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如食品污染物、食品微生物、食品毒理与功能学、居民食物摄入量和总膳食研究等。   昨日,记者参观了该中心的理化实验室。吉林省疾控中心理化检验所副所长刘思洁说,这里共有监测设备132台(套),价值2000余万元。"比如这台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就能检测兽药残留、瘦肉精、真菌毒素等等。"刘思洁说,超市里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只是初筛,能发现问题食品,但具体危害物质超标多少等表现得并不精确。而在这里,这台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不但可以发现问题,还能精确检测出超标多少,而且一次可能监测384份样品。当然,它耗时也会更长,快检室只需2~10分钟,但在这里需要1天左右。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课题招标结果公告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课题招标结果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招标编号NF2010-04)”课题采取邀请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按招标程序产生中标人为“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方案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   特此公告。   在此谨向参加并支持此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投标人表示感谢!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卫生部2011建6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
    2012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于1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回顾总结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陈啸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竺部长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过去的一年,各地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查处“问题乳粉”、“瘦肉精”、“地沟油”等案件,积极应对“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及时开展“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放射性污染应急监测,为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陈竺强调,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进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陈竺指出,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客观上存在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和风险。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卫生事业基础薄弱、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   陈竺要求,2012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提高全体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同时要狠抓卫生监督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队伍思想素质。   陈啸宏副部长做了工作报告。2011年,中央与地方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投入不断加大,全面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为中西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条件得到改善。一年来,各地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扎实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国共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对象253万多户次,监督抽检43万件样品,行政处罚案件4万余件,罚款金额近6000万元。卫生部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4项、公布实施21项,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食品添加剂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建立覆盖32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716个县级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110个地市和620个县建立近2万个饮用水监测点,职业病哨点监测网络由72个增加到120个。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健康咨询、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五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过去的一年,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安徽省淮北市卫生监督所等多个卫生监督机构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为全国卫生监督系统树立了榜样。   陈啸宏强调,根据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和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中心任务,以强化能力建设为基础,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与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2年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和跟踪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依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二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完成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三是深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卫生监督系统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五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省卫生监督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和职防院(所)负责人,卫生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相关协会负责人等共2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中编办、全国人大、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铁道部、农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全国总工会、总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四川大学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 重点食品塑化剂已纳入卫生部今年风险监测
    卫生部12月12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2年我国卫生监督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发展,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   苏志介绍说,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27.79万户次、医疗机构61.67万户次、学校20.84万户次、供水单位7.33万户次,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15.27万户次,抽检各类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5万余件,查处违法案件3.7万余起。经过努力,目前已在全国设置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2.86万个,覆盖全部省份、地市和30%的县。同时,还设置了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120个、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点500余个、中小学校卫生监测点近400个。通过开展监测,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并采取控制措施。   近一段时间,白酒里的塑化剂是否超标引人关注。如何控制食品中塑化剂的总量?白酒塑化剂含量是否要单独定一个标准?苏志表示,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之后,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的条例,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也对重点食品开展这方面的监测。这类监测有两个目的:一是了解我国食品中的塑化剂迁移或污染是否存在人为添加的情况 二是为制定标准积累经验。我国在2008年就开始关注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添加剂(即增塑剂)。去年551号文件意在控制违法添加行为,其中规定了限量值。苏志表示,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做工作。卫生部在今年的风险监测中,也安排了重点食品的塑化剂方面的风险监测。
  • 中国今年底建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在6日举行的第二届(2010)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说,卫生部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据尹力介绍,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来,卫生部积极依法履职,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了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清理废除了23件原有的部门规章,成立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并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乳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   此外,卫生部还开展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基础标准整合工作 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为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卫生部还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食品重大违法案件。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论坛上说,商务部今年将开展食品安全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率先在全国36个大城市以及部分有条件的城市建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机制体系,形成可倒追机制,提高肉菜的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   姜增伟表示,商务部还将加强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和餐饮业等重点行业的管理,严格屠宰企业的准入制度,鼓励引导生猪屠宰场全面实行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实现酒类流通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酒类流通行业管理水平 督促餐饮企业建立监管制度。   他还透露,商务部将通过构建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各类食品市场建立食品经营者协议准入和管理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最终达到绿色市场可追溯的系统建设。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表示,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水平,归根到底要通过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生产安全的食品,主体责任在企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记者从8月27日在浙江义乌闭幕的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针对我国尚未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起草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形成送审稿,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重新认定及认定工作正有序进行,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遴选工作已经展开,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即将征求意见,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基本条件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即将下发。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对于今年以来出现的几起化妆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公众高度关注化妆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必须对相关信息具备高度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并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广西建成102个疾控中心监测食品安全风险
    本报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广西食品安全监测计划(2013—2015)》,今年是实施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监测计划的第一年。为此,广西卫生部门日前制定了今年的监测实施方案。《方案》除了“规定动作”,还针对广西人爱吃的米粉、烧烤、甜品进行监测。时下,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随着气温升高,也将进入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所谓病从口入,入口关很重要。疾控专家特别提醒广大群众,除了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还得讲究安全地“吃”。   102个疾控中心检测吃喝   目前,广西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正在逐渐完善,已建成了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行政区域共设102个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覆盖餐饮、流通、食品加工、种养殖、其他等5大环节。   去年,10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广西产销25类18120份91个项目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具体涵盖了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与此同时,还对8类食品(肉、奶、冷冻食品、淀粉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进行21个项目的专项监测 对某些区域开展8类食品,如肉、蔬菜、水产品、谷类、玉米等共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 承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土特色食品也要监测   2013年是实施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监测计划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门制定了《2013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广西除了要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还将同时进行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记者注意到,其中针对广西人“钟情”的米粉监测项目不少,包括甲醛次硫酸氢钠、硼砂、二氧化硫、硫酸铝钾、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此外,广西人爱吃的烧烤、甜品等也在监测范围内。   另外,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第一次在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以外,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对卫生等相关监管部门给予了经费投入,卫生部门获得了1400多万元的风险监测经费。   科学烹饪避免吃出问题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中心食品所负责人介绍,疾控人员曾入户调查了5个市县4000多人的吃喝卫生状况,发现约有5%的人反映,在调查日之前的1个月内均有过腹泻现象。   该负责人分析说,引起腹泻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食物加工、保存的方式方法不当,剩菜加热不透 不小心吃到腐败变质或不熟悉的野蘑菇、野菜等食物 吃了冷冻存放过久的食物,烹饪的时候由于加热不均匀,个人体质过敏 或者是其他食品质量问题等。   时下,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随着气温升高,也进入了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所谓病从口入,入口关很重要。疾控专家提醒市民,除了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还得讲究“吃”,如:要注意科学烹饪、不喝生水 吃剩的菜放在冰箱里过夜,食用时应重新回锅加热 对碗筷等餐具应经常煮沸消毒等。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