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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相关的资讯

  • 关于发布《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技术指南的公告
    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是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制定大气污染物优化减排方案、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和科学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我部发布《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技术指南。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包括大气一次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的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所涉及的污染源分类分级、排放系数与活动水平数据获取、不确定性分析以及清单的应用与评估等内容。《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从常规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与颗粒物对环境质量影响的大小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臭氧生成潜势的大小两个方面分别提供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包括污染源清单建立、空气质量模型选取、目标区域VOCs成份谱测试与收集、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评估、污染源分级指数计算等内容。   各地应根据空气污染现状、工作基础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按照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选择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方法,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实测与调查数据。在试行过程中,请将发现的问题及修正的参数数据等及时反馈我部。同时,各地应加强针对性监测检测、调查统计工作,注重数据积累 增强科学研究、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提高清单编制的精准度,满足大气环境质量管理需求。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pdf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pdf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pdf   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pdf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印发《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和《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医护便函〔2015〕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医政、医管)处(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进一步提高临床实验室开展药物代谢酶和药物靶点基因检测技术,以及肿瘤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技术的规范化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个体化医学检测技术专家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和《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现将两个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7/20150731150013239.doc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doc       2. 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7/20150731150102439.doc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2015年7月29日
  • 30项“863计划”重大项目申请指南公布
    2010年10月20日,国家科技部发布30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涵盖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高技术领域,分为主题项目和重大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海洋技术领域深海潜水器技术与装备重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面向新型硬件架构的复杂地理计算平台”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信息技术领域“新型非易失存储器设计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制造技术领域“云制造服务平台关键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现代交通技术领域智能车路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能源技术领域新型太阳电池中试及前沿技术研究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新材料技术领域“先进激光材料及全固态激光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体外诊断技术产品开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干细胞治疗技术临床转化及应用研究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海洋技术领域“南极磷虾快速分离与深加工关键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海洋技术领域“300英尺自升式钻井平台关键技术与装备”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分布式可重构卫星系统技术(一期)”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GNSS多星座互用关键技术与仿真验证平台”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面向对象的高可信SAR处理系统”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Bitmap 信息技术领域“面向信息-物理融合的系统平台”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信息技术领域“毫米波与太赫兹无线通信技术开发”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信息技术领域“光子集成技术与系统应用”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制造技术领域“基于WIA的无线测控技术、装置与系统研发” 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制造技术领域“高性能四足仿生机器人”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制造技术领域“典型MEMS器件设计制造与应用关键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现代交通技术领域高集成度通用航电系统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现代交通技术领域大城市区域交通协同联动控制关键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现代交通技术领域船舶综合监测及操控系统开发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现代交通技术领域城市轨道列车在途监测与安全预警关键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能源技术领域燃料电池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关键技术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能源高效转换高压大容量新型功率器件研发与应用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先进能源技术领域基于IGCC的CO2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新材料技术领域“典型人体组织器官替代与修复用关键材料技术研发”主题项目申请指南
  • 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指南来了!
    计量标准是计量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将量值传递到生产生活中所有测量仪器的“法定标尺”,也是国家先进测量基础设施。《指南》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提升量值传递溯源的有效性。   《指南》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计量标准随机抽查的主要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重点抽查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是否持续满足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二是明确了计量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同时结合计量标准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提出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具体项目、检查方法、检查结论判定标准等细化措施,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三是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要求,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精准性、问题发现率;要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实现责任可追溯;要坚持监管服务并重,督促建标单位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管理;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随机抽查和计量标准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加强对计量标准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人员的培训。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落实《指南》为契机,不断创新计量标准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计量技术基础。
  •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发布情况
    近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申报指南已陆续发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发布32个项目的申报指南,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已发布获资助批准通知。从资助强度、申报截止时间、发布部门、发布日期、申报状态五个方面将近期发布的基金指南情况做了汇总,数据均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供读者参考。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启动项目一览(截至2月22日)序号项目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资助强度申报截止时间申报状态1面上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4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6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8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9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指南发布10数学天元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指南发布11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20日
  • 765场!中国科协发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
    作者:高雅丽 来源:中国科学报4月13日,《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2)》正式上线发布,并首次发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2)》英文版目录Top Academic Conference 2022,入选的765场会议成为本年度授权使用重要学术会议指南标识的学术会议。经专家提名、学会遴选、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确认、指导委员会审定,《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2)》最终收录122家单位推荐的765个重要学术会议。《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2)》和Top Academic Conference 2022采取线上发布方式,滚动更新入选会议权威讯息,广大科技工作者可登陆重要学术会议指南官网(https://tac.castscs.org.cn/)或关注微信服务号“重要学术会议指南”,随时随地查询收录学术会议情况。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作风学风建设,促进科技领域学术会议繁荣发展和规范管理,中国科协自2018年开始发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已累计组织动员171家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其中82个单位连续5年参与《指南》推荐工作;年均推荐会议721个;累计动员2643余名院士、专家参与推荐,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关注与好评。据介绍,中国科协将通过持续发布《指南》,推动提高学术会议质量、发扬学术民主,推动学术交流合作和知识传播,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求真务实、奖掖后学、开放合作的学术会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创新生态。
  • 车内空气《指南》将修订 有望上升为强制标准
    今年以来,接二连三上演的车内空气污染维权事件,让越来越多车主认识到这个潜在的”健康杀手“。日前有消息称,目前环保部门计划对2012年3月起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修订,使其成为一种强制标准。   不过,即使《指南》成为强制性标准,也只是使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比过去好一些,而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根据去年年底一项权威检测,目前90%以上新车都能够达到《指南》标准,这与大部分车主的真实感受相去甚远。为什么人们对于车内空气污染的感受,与权威的测量值差距那么大?   推荐标准有望上升为强制性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一直缺乏一套明确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直到2012年3月《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出台。不过,由于该《指南》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实施一年多时间以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改进非常有限。   去年下半年300名车主投诉梅赛德斯-奔驰C级车内甲醛超标4倍的事件,以及今年3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奥迪、宝马和奔驰车内使用的阻尼材料污染车内空气等事件,引发外界对车内空气质量广泛关注。   调查显示,多达90%的人士认为政府应该立即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为这事关民众健康,刻不容缓。   在各方呼吁下,《指南》规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即将成为现实。南都记者从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悉,车内空气质量有标准无执行的尴尬即将终结,目前环保部门正准备对《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进行修订,预计2015年将出台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标准。   可以预期,一旦《指南》上升为行业强制性标准,将有助于改善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但这种改进能有多大,目前来看并不乐观。   为何九成新车空气能达标?   因为《指南》面临标准较低的问题。根据《指南》,目前我国是按照H J/T 400-2007的采样测量方法,该方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监测温度等环境与真实使用状况下有很大差异(该方法是在25摄氏度下检测,实际车辆温度经常超过50摄氏度),二是检查污染物范围有限,仅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八种物质。   正是《指南》标准较低,使得现有汽车产品达标并非难事。事实上,去年年底,京、津、沪、穗等22地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首次依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开展了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结果显示,25个汽车品牌的43个在用车型,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达标率为93.02%,只有3辆样车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显然,这一检测结果与多数车主实际感受有很大出入。   目前的状况也意味着,如果《指南》不重新修订,即使它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意义也只是象征性的,对于改善目前车内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帮助不大,因为绝大部分产品稍作改进都能轻松过关。
  • 基金委发布四个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5月24日发布了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分别是“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单量子态的探测及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指南”、“近空间飞行器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前沿中的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优先发展领域。重大研究计划以专家顶层设计引导和科技人员自由选题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通过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的支持,积极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实现若干重点领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原文请见:   关于发布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关于发布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关于发布单量子态的探测及相互作用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指南的通告   关于发布近空间飞行器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 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发布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等4个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水处理新材料制备和应用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技术与仪器研制和煤矿乏风瓦斯分离与氧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等4个重点项目已完成论证,现正式发布4个重点项目申请指南,择优确定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一、申请资格与要求   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请同时报课题申报书和课题预算申报书。项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0日17时。   课题指南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 王 磊 张书军 梁鹏   联系电话:010-58884866,58884867,58884869   Email: wanglei@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liangpeng@acca21.org.cn.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点击下载:   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项目申请指南.doc   水处理新材料制备和应用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申请指南.doc   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技术与仪器研制项目申请指南.doc   煤矿乏风瓦斯分离与氧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申请指南.doc
  • 欧盟BPR法规三个指南文件即将发布
    2013年9月1日,ECHA将正式发布生物杀灭剂法规(BPR)3个指南文件,分别关于资料要求、技术等同性评估及活性物质供应商,用以指导申请人如何应对生物杀灭剂法规(BPR)。   资料要求指南文件将根据生物杀灭剂法规(BPR)列明申请活性物质批准,或生物杀灭剂产品授权时所递交卷宗必须包含的资料。   技术等同性指南文件将阐明潜在申请人依据生物杀灭剂法规(BPR)第54条在进行技术等同性评估时所应承担的义务。该项条款说明了申请人需要申请技术等同性评估的情况及相应的程序。   活性物质供应商指南文件则阐明了活性物质供应商依据生物杀灭剂法规(BPR)第95条(活性物质卷宗授权的过渡期)所应承担的义务。该指南也将指明活性物质卷宗审批的程序和卷宗递交的监管结果。   生物杀灭剂法规(BPR)下指南文件将采用新的框架,但新旧框架的更替,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新框架的实施,还需要一段时期的过渡。新框架目的之一是创建一套人性化的文件从而使每个读者都能轻松查找到与他们工作相关的部分,进而减少其花费在文档搜索上的时间。
  • 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方法指南(试行)公布
    3月11日,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方法指南(试行)》第二版。指南第二版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以及各地试行指南后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指南第二版中的主要方法技术如下:   详情见附件。   附件:《环境空气颗粒物源解析监测方法指南(试行)》(第二版)
  • 上海引进和并购海外技术机构项目指南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09年度企业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和并购海外研发机构项目征集指南   为了鼓励本市企业和产学研联合体开展以我为主的对外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加快提升本市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开始征集2009年度企业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和并购海外研发机构项目。   一、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为本市企业,且签有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的合同。   二、重点支持领域:   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民用航空、新能源汽车、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务业。   三、申请要求和方式:   1、项目研究期限为2011年6月30日。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3、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4、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5、根据课题制要求、本市申请者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栏目,在线申请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9年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限内送交钦州路100号2号楼2楼上海技术交易所国际部。所有递交材料应认真审核,保证其真实性。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   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6、申请起始日期2009年3月16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0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2份,并同时网上提交。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至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2楼上海技术交易所国际部   联系人: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陆剑锋,电话 23112521,传真 63584450 上海市技术交易所 戴顺,电话 54065211,传真 54065226。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3月16日
  • 饶毅:科研经费大项目指南是怎么立项的
    制度和自律,相辅相成。但是如果毫无自律,制度作用很小,而有些制度,无论如何自律,都无济于事。本文以科学大项目的经费指南制定过程,说明自律为什么不能纠正制度的错误,只有改变才能起作用。   科学经费大项目,是指经费上千万以上的项目,这些不一定是大科学,大科学是指需要很多人协同参与的项目,如曼哈顿工程、基因组计划。国内较多的科学大项目,如几个部委主持的大项目,以常规小科学为主,并非大科学。   目前有些部门(特别是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外的、不仅一个部门),在现行体制下,制定大项目的指南是否有较好的途径、有合理的讨论、有公平的竞争,从而使反映国家需求和科学优劣的项目得以立项?   分析立项过程可以发现,在不改变制度设计的情况下,自律只有两种结果:不参加立项评审过程,或参加但并不能做出很好的判断。   对于不熟悉科学经费的人们,必需交代:在大项目指南中得以立项,是获得经费的重要一步,甚至可以说是关键一步。因为,一旦立项后,绝大多数是一对一:一个项目常常只有一个队伍申请(少数项目有两个队伍竞争,三个要么没看过、要么凤毛麟角)。因此,立项在很大程度固定了申请对象。   我们举一个实际发生的具体例子,从事实来看立项是否合理。   目前,司局层面设立的专家组是确定指南的主要机制。如果担任了这样专家组的成员,看起来好像已经是&ldquo 大权在握&rdquo 了。那么,成员是如何参与制定项目指南呢?   我们用一个专家组为例,虽然专家组间可能有差别,但用真实的过程才有事实依据。本文透露的是过程,不是具体资料,所以,是讨论机制、而没有泄密。   某日,专家组组长通过秘书发给专家组成员们电子邮件,附上一个单子,上面有几十个项目,请成员们打分排名,50多个项目如果排名在前10(左右),有可能就获得立项。   这个单子来源各个部门,他们提交的时候,看到的材料相同于专家组看的。   是否还有人直接给行政领导、专家组领导提交项目建议,局外人就不得而知。假设他们都很自律,那么全部是通过正规途径上名单。如果不自律,恐怕有旁门左道。目前体制设计中,非行政主管、非专家组组长,不可能清楚是否有旁门左道,即使专家组成员也不可能知道。当然,如果专家组成员自己走旁门左道成功,他知道旁门左道存在,如果专家组成员清白且自律,就不知道。   那么单子给了专家组成员,他们可以看到什么?每个项目有两段介绍,&ldquo 国家战略需求分析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rdquo 和&ldquo 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rdquo 。每段大约250中文字,共500字,有时还有另外一些文字介绍,不过内容也有限。   单子给了专家组成员,需要他们干什么?是请大家排名。根据专家组排名的总分,给出一个优先的单子。总分是否让专家组成员知道,取决于各个专家组组长和行政主管自律,并无制度要求。   如果不懂科学,不懂中国科学界现状,可能会觉得这好像真有规则和程序。   我在此要不谦虚地说明,我的知识面要算比较广。但是,如果要我看单子上的文字,依赖如此少的信息,除了对少数一两个有点感觉,对绝大多数项目,我无法知道哪个项目优于哪个项目。因为,很有深度的项目可以体现不出来。而很一般的项目,如果会写短小精悍的标语口号,也能很动听。而实施的可能性,多半也无法比较。   可以说,如果专家组成员自律说实话,自己没有足够资料打分,那么就只能出局。   那么如何排名立项呢?这就是我不懂的学问了。   因为排名决定了哪些项目上指南,哪些不上,而上了指南,又很大程度决定了是否获得经费。所以,指南问题很大。   在立项以后,申请经过评审的过程中,也有设计的问题,最常为人诟病的是:评审组专家(有时包括评审组长)只有打分的任务,却无知情权,他们只知道自己的打分,而不知道整个评审组给每个项目的最后总分,只有行政主管有知情权。为什么大项目的评审专家不能知道分数,而无论是国外科研经费管理机构、还是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每个项目、每个申请梯队的分数,对于参与评审的专家都是透明的,这也是制度中巧妙设计的几个步骤之一。   大项目中,绝大多数自然科学的项目,并无绝对明显的国家需要。   当然,有时国家确有突发需求,有些领域确有国家需求。但是,对于多数学科,和平时代国家需要是广义的要发展自然科学,而没有具体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项目要求按照国家需求来立项,难以避免地团队和局部的需求大于国家需求。   这里当然不是说所有立项都不对,而是问体制、机制设计是否很好、无需较大改善?结论是非得改不可。   怎么改?如果国家有明确需求(而不是科学家提出的需求),比如突发以前没有重视某种传染病、能源需求科学基础等,可以提出国家需求的立项。但是,其他的科学项目,要么不要指南立项,要么指南要很广,不偏向特定对象。是否审定立项的时候要求更多资料可以解决立项时资料太少的问题?可以,但是如果每个项目要求很多资料,那么就等于取消立项而直接进入评审。而采用不要指南明确立项、或者指南广义立项两个方式,其目的是给实际申请带来较多竞争,竞争申请的时候,提供的资料要足够让参与评审的科学家能根据科学优劣进行判断。   当然,这样改可能导致有些部门,如科技部基础司,不太管项目,而由管理项目比较好的自然科学基金委管。但这并非使科技部基础司无事可做。实际上,比如,基础司主管&ldquo 国家重点实验室&rdquo ,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没有的一项,如果能合理地、较好地管理,可以增加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做好并做出特色。
  • 美国食药局发布带壳鸡蛋最终指南
    2012年8月20日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近日发布了有关带壳鸡蛋生产、储藏与运输的最终指南。该指南解释了《美国联邦法规》(CFR)21 CFR 16和21 CFR 118中的蛋类安全法规。指南和法规旨在预防带壳鸡蛋感染通用型鸡肠炎沙门氏菌(SE)。在美国,通用型鸡肠炎沙门氏菌是引起食源性疾病的主要细菌之一。该法规和指南适用于所有拥有3000只或以上产蛋鸡的农场。该法规已于2012年7月9日生效,但在2010年7月9日,该法规已对拥有5万只或以上产蛋鸡的农场生效。   指南涵盖的内容包括为何制定该法规、哪些对象必须遵守这项法规、需采取什么样的SE预防措施、环境测试要求、鸡蛋测试要求、抽样方法、测试方法、注册要求、执行和遵守。   例如,根据预防措施,所有带壳鸡蛋在产下36小时之后都应在华氏45度(°F)的环境温度下储藏和运输。此外,还提出了清洁和消毒要求、生物安全程序要求、记录要求和鸡蛋安全程序管理要求。   根据该指南,美国FDA明确表示,含有SE的鸡蛋品质低劣。这意味着如果鸡蛋被检测出SE呈阳性,鸡蛋生产商应立即召回或撤除已存在市场上的鸡蛋。   鸡蛋的检测必须符合美国FDA细菌学解析手册(BAM)第五章中描述的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
  • 国标委印发《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2014年4月2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印发《2014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4年要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注重项目系统性和完整性,强化与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的协调性。注重统筹国际国内,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其中,2014年立项重点领域:(一)现代农业;(二)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生物产业领域、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新能源产业领域、新材料产业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三)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建设;(四)原材料及制造业;(五)消费品领域;(六)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乡一体化;(七)信息化及其应用领域;(八)生产生活安全;(九)服务业领域。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按照《指南》要求,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附件: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pdf
  • 环保部发布技术指南 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
    p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提出技术指导,支撑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规范企业自证守法行为。 /p p   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环保法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由企业“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自行监测要求是排污许可证重要的载明事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出台,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提供了系统性技术指导。地方政府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参照相应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载明,依托排污许可制度进行实施。 /p p   《总则》对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火力发电及锅炉、造纸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包括自行监测方案,信息记录和报告两个核心内容,结合行业排放特点和管理要求,对《总则》中相应内容进行细化。 /p
  • 环保部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上了解到,车内空气污染主要有三大来源,一是来自于车内各种配件 二是来自于车内饰件材料,主要有塑料类、纤维纺织类、皮革类、橡胶类等四大类材料 三是来自于生产中使用的溶剂型油漆、稀释剂和黏合用的胶水油漆及涂料。《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其中,车内苯含量不能超过0.11毫克/立方米,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10毫克/立方米,乙醛含量不能超过0.05毫克/立方米。   根据指南要求,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检测时,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受检车辆须处于静止状态。此时,车辆门、窗和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和空调等设备不工作。   北京理工大学汽车动力性与排放测试国家专业实验室高级试验师高力平介绍,指南在制订方面参考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但比室内标准略为宽松,涉及的指标均为挥发性有机物,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还涉及温度、湿度等物理参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常规污染物,以及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与此同时,该标准在有些指标限值上不及欧盟、北美等地区严格。比如,根据德国制订的车内环境标准,车内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08毫克/立方米,而我国的标准是不能超过0.10毫克/立方米。本组撰文 新报记者 苑冰   业内声音   对企业形成软性约束   一项旨在保障车主权益的指导标准出炉,改变国内当前车内空气质量“无标可依”的现状,尽管此次发布的指南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国家标准,但业内专家纷纷表示,虽然指南并非法律规范,即使超标,汽车厂商也并不一定要做出赔偿,但是由于消费者、裁决机构会根据评价指南的标准来判断车内空气质量好坏,因此它仍然会对厂商形成软性约束。   但不容忽视的是,车内环境是一个涉及汽车主机厂、零部件供应商、消费者、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的综合性问题,目前这一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指南,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指导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并且,在指南中对于不达标的车辆如何处理也并未明确。   此外,目前对新车进行检测,只能找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具备此资格的多为当地质检部门,但车主需要自行承担检测费用。
  • 《异物管理指南》新书发布
    2019年3月28日,IFS标准机构在上海举办了第五届IFS中国主题日活动。两百余位来自国内外食品行业的专家和决策管理层齐聚上海出席了本次会议,推动了IFS在中国的发展,促进国内食品行业交流与合作。新书发布IFS(International Featured Standards) 是食品行业盛行的国际标准之一。梅特勒托利多(METTLER TOLEDO)作为全球产品检测领域首屈一指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重量控制与异物检测解决方案。针对新技术条件下的新挑战,由IFS亚洲代表处负责人联合梅特勒托利多共同翻译出版的《IFS标准-异物管理指南》在全场与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正式发布。《IFS标准-异物管理指南》针对新技术条件下的异物管理问题,从异物管理要求、来源与风险分析、检测方法、处理方式、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新书旨在帮助食品企业建立起完整的异物控制机制,从而避免企业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负面报道、公众恐慌、质量投诉,以及由此引发的成本损失。”有效的异物管控机制“分享&异物控制工业4.0智能化管理新书发布仪式之后,梅特勒托利多产品检测事业部产品经理黄建春就《有效的异物管控机制》以及工业4.0条件下的智能化管理这两个话题,给食品生产、加工、零售企业提供了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黄建春老师作为产品检测领域的技术专家,针对自媒体时代食品企业面临的主要诉求——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高、监管越来越严格以及竞争越来越激烈——就如何应对这些诉求,黄建春老师和大家分享了IFS主张的,也是梅特勒-托利多一贯倡导的、真正有效的异物检测机制。此外,黄建春老师介绍了梅特勒托利多的异物控制智能管理平台——ProdX。ProdX能够对于检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和报告,即使管理者不在生产现场,也能够实时通过智能终端设备接收信息。同时,ProdX还能生成报告,既满足了质量体系与尽职调查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自身对于改进生产的数据要求。通过梅特勒托利多ProdX,能够让异物控制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无缝融入工业4.0。
  • 基金委发布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
    9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发布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即《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和《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冻土区是全球土壤碳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冻土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具有潜在的正反馈关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冻土区碳循环的基础性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基于《“双碳”基础研究指导纲要》,资助开展中国典型冻土区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的系统性研究,旨在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势,进一步加强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研究,满足国家实施“双碳”战略对基础科学研究的需求。一、总体科学目标通过研究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组分的动态变化特征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规律,揭示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阐明我国冻土区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的反馈机制,从而准确评估我国冻土生态系统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中的作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二、核心科学问题阐明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揭示冻土区土壤碳库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并探索稳定冻土区土壤碳库的技术原理及控制策略。三、拟资助研究方向以青藏高原和东北大兴安岭等典型冻土区为研究对象,开展如下研究:土壤碳组分的储量及其变化特征,活动层与冻土层不同土壤碳组分的形成、转化与稳定机制,以及不同土壤碳组分对气候变暖的响应机制等。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2000万元。计划资助中等额度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条件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加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二)限项申请规定1. 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三)申请注意事项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8日16时。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人应围绕本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资金预算。(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选择“C03”。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4)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5)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2年10月18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环境与生态科学处,联系电话:010-62329321。(四)其他注意事项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形成紧密有机联系,注重研究内容互补。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战略,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保障人群健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医学板块设立“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本专项聚焦碳中和与人类健康收益及潜在风险;碳中和行动的新型污染物的健康危害;人群病原生物流行的监测及健康风险预警评估;极端气候变化与人类健康风险等。通过阐释双碳行动计划与健康的互馈关系,评估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健康收益和职业及环境健康暴露风险,开发预测、预警技术,为实现降碳减排目标和保障人群健康提供科学依据。一、总体科学目标实现双碳目标将极大改变现有能源结构,大量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以及新产业的发展将带来重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改变。减排增汇技术路径选择应以最小人群健康风险、最大人群健康收益为前提。在“双碳计划”及“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项目拟聚焦双碳技术的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与人群健康的互馈关系。基于双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进程,研究新产业、新材料、新工艺对重点职业人群和重点区域普通人群健康的影响规律,开发人群健康预警、预测及医学干预策略和方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健康保障。二、核心科学问题(一)减排增汇重要产业的新技术和新物质的健康风险预测和评估。(二)双碳计划实施人群环境污染物暴露及健康效应动态变化。(三)新型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效应、毒作用模式和风险预测预警。三、拟资助研究方向(一)能源捕获和储能产业中新材料和新产业的职业健康风险针对能源捕获和储存产业链中新型职业暴露和健康效应开展研究。重点关注光伏系统的电池、高效储能新材料以及永磁体和重稀土等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风险。表征重点职业人群暴露特征,揭示潜在职业健康危害和发生机制;筛选和确证暴露和健康效应生物标志,进行健康风险预警;建立高效准确毒性测试方法,对新型职业和环境污染物暴露健康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和评估。(二)双碳产业重点区域人群新型污染物暴露和早期健康效应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选择新型产业重点区域的普通人群,对新型污染物暴露负荷及早期健康效应标志物进行动态监测。通过与全国范围历史性代表性人群数据的时序分析,阐述新型污染物暴露与健康损害效应的关系。通过比较不同双碳路径下的人群暴露负荷变化与健康效应关系,指导基于健康收益的适宜双碳路径。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1000~1500万元。方向(一)拟资助200-300万元/项 2~3项,50-60万元/项 5~8项;方向(二)拟资助200-300万元/项2~3项。200-30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50-6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条件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3. 本年度已获资助强度200万元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二)限项申请规定1. 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2. 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三)申请注意事项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0月18日16时。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经费预算,并需要在项目摘要的第一句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30”,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5)本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6)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八处,联系电话:010-62328962。(四)其它注意事项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形成紧密有机联系,注重研究内容互补。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 FDA注射剂可见异物指南解读
    符合中国药典2020 “0904可见异物检测法”要求应用于注射剂可见异物的检测美国FDA和其他监管机构曾反复表示,无菌制剂必须“基本不含”可见异物,制药商的可见异物控制计划是FDA检查员在检查无菌药品生产场地时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对于这一监管预期的合规对行业来说是个挑战,它曾导致大量产品召回、执法行动和供应链中断。FDA在2021年12月份发布了题为《注射剂产品中可见异物的检查》的行业指南,该指南包括开发和实施一种整体的基于风险的可见颗粒物控制方法,该方法结合了产品开发、生产控制、目视检查技术、颗粒物识别、调查和纠正措施,旨在评估、纠正和预防可见颗粒物污染的风险。同时,指南还表示,仅满足适用的美国药典(USP)标准通常不足以满足注射产品的CGMP要求。指南对“异物”的定义如下:异物是指注射产品中非有意添加的、可移动的、不溶的、非气泡的微粒。异物存在不同性质(例如金属、玻璃、灰尘、纤维、橡胶、聚合物、霉菌、降解沉淀剂)且可分为三个类别:固有异物(产品特性所固有的颗粒),内源性异物(来自生产设备、产品配方或容器系统的颗粒)和外源性异物(源自生产环境的颗粒,是生产工艺的外来异物)。指南指出以下要点:1.制造商不应在制造过程中依靠下游调整来证明设计不佳的产品或工艺的合理性。相反,质量应该内置于制造过程中,从开发阶段开始,在放大生产、工艺确认研究和商业制造期间继续进行。对可见颗粒物的成功管理还包括对受控状态的警惕评估,早期发现不良工艺性能,以及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有效改进工艺。2.在工艺放大或转移至合同制造商的过程中,应评估目视检查方法,以确认它们在新的规模或制造现场仍然合适和有效。目视检查程序应允许根据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获得的知识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如果批量大小、制造工艺或条件发生变化,则检查程序或分析和统计方法可能需要修订。3.制造商应在最终容器中最有可能检测到可见颗粒的阶段进行100%检查(例如,在贴标之前,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容器的透明度)。4.指南还包括部件和容器密封系统的考虑要点、设施和设备、工艺特殊注射产品的考虑要点。对于可见异物检测,指南解释指出,可以使用人工、半自动和自动目检。制造商可以将单独的检查站作为独立的一些单元运作或串联为一个系列运作,用一些不需要受控的独立检查设备设施来进行可见异物检查。对于人工和半自动化检查,检查环境应该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以提高检查人员的舒适度。对于半自动化和自动化检查,必须根据旨在保证良好性能的书面规程对设备进行日常校准、检查或核查,并且必须保留这些校准核查和检查的记录。设备也应当经过恰当的确认。与人工检查相比,自动化检查技术可以提高可见异物的可检测性、大幅提高目检的准确性,使生产商更好的控制产品质量。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任务不断重复执行时,机器的变异性通常比单个人员所引入的变异性更容易控制。在某些情形下,自动化检查技术可以检测到更高水平的特定可见异物。对于其他情形,与检查相同产品的人工检查和半自动化检查相比,它可以检测到目视检查范围下限的异物,并具有更高的统计可靠性。可见异物指南强调了对目检程序进行持续改进的重要性,并鼓励企业通过考虑更高效且可提高异物可检测性的自动化流程来改进目检过程。这部分内容特别适用于可能使用传统人工目检程序的旧式无菌产品。生产商应当对可见异物的可检测性、每个单元的检查时间、照明和疲劳时间限进行检查可行性研究。这些研究应以科学为基础并使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并应制定执行目检的适当书面程序。指南中高度肯定的自动化可见异物检测技术,因其科学性、持续性、稳定性及标准化特点,已经在国内外现代化药企及药检部门得到广泛应用。施启乐VIDI 3860第三代全自动可见异物检测系统结合精密机械制造、现代光学技术、序列图像处理技术,集自动进样、检测、数据处理等全自动检功能于一身,具备数据备份、审计追踪、权限分级等多项 ,其搭载的“轨迹追踪”技术,实现看可见异物的准确计数和定性,符合本次FDA可见异物指南要求。同时,符合中国药典2020 “0904可见异物检测法”要求。保证数据完整性,具备权限分级功能,可多用户、多层级权限管理,可根据软件内的权限种类自定义各层级和账户的权限。具备审计追踪功能,用户登录或产生、修改、删除电子数据的记录及其时间,系统都可以以审计追踪记录。施启乐研发团队针对纤维、细毛等质量轻、易漂浮在液面的异物及金属屑、玻璃屑等质量较重的异物,进行了算法上的区分和优化,确保准确检出微粒性质。系统可区分50μm以上颗粒,避免产生假阳性,40μm在仪器当中呈现阴性,60μm在仪器中呈现阳性。施启乐VIDI 3860第三代全自动可见异物检测系统,节约人力成本、避免人眼检测造成的误差,检测结果一目了然,使注射剂可见异物检测变得更简单、更轻松、更规范。
  • 卫计委发布两份基因检测技术指南
    近年来,随着人类基因组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药物基因组生物标记物及其检测方法相继涌现。药物基因组学已成为指导临床个体化用药、评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风险、指导新药研发和评价新药的重要工具。  为进一步提高临床实验室开展药物代谢酶和药物靶点基因检测技术,以及肿瘤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技术的规范化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个体化医学检测技术专家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和《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于7月29日正式发布。  《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主要内容包括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的质量保证规范,旨在为临床检验实验室进行药物代谢酶和药物靶点基因检测的质量保证提供全过程动态指导。  目前,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已批准在140余种药物的药品标签中增加药物基因组信息,涉及的药物基因组生物标记物达42个。此外,部分行业指南也将部分非FDA批准的生物标记物及其特性(如MGMT基因甲基化)的检测列入疾病的治疗指南。药物反应相关基因及其表达产物的分子检测是实施个体化药物治疗的前提。  药理学与遗传学结合的关键环节包括药物代谢动力学(PK)和药物效应动力学(PD)两方面。PK主要是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侧重于阐明药物的体内过程 PD主要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作用规律及作用机制,其内容包括药物与作用靶位之间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生化、生理学和形态学变化,侧重于解释药物如何与作用靶点发生作用。  对药物代谢酶和药物靶点基因进行检测可指导临床针对特定的患者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给药剂量,实现个体化用药,从而提高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防止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另外,肿瘤的个体化治疗基因检测已在临床广泛应用,实现肿瘤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标准化和规范化,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紧迫任务,《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则进一步提高了肿瘤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技术的规范化水平。  该指南从诊断项目的科学性、医学实验室检测方法的准入、样本采集至检测报告发出的检测流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四个方面展开了相关论述,使临床医生能够了解所开展检测项目的临床目的、理解检测结果的临床意义及对治疗的作用 医学实验室为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检验报告,并为其提供与报告相关的咨询服务。检测技术的标准化和实验室准入及质量保证对临床和医学实验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 《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有关行业协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10日《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pdf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 )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总局工作总思路,聚焦总局工作着力点,突出增强标准先进性,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做好 2024 年国家标准 (含标准样品) 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本指南。该《指南》提出6大总体要求:①围绕扩大内需加快标准升级;②围绕对外开放推进国家标准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③围绕产业稳链加大关键标准研制;④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标准体系协调性;⑤围绕全域化持续优化体系结构;⑥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标准底线。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重点将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材料、新型技术、新能源、节能减污、绿色低碳、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安全应急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国家标准样品领域。
  • 《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正在征求意见
    《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正在征求意见我们从全国标准服务信息公共平台了解到,国家标准计划《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由TC313(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司),正在征求意见稿。本次制定的标准给出了食品保质期确定的总则、需要考虑的因素、食品保质期的确定流程、食品保质期的验证和食品保质期确定的管理及建设制度等方面的指导。明确了食品保质期确定的流程和步骤:选择方法-设计方案-实施方案-确定食品保质期。并根据流程,分步骤给出了常用的参照法、文献法和试验法的实施指导。附录:《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 》征求意见稿《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 》编制说明附录部分截图
  • 2022年海外优青项目指南发布
    2月11日,基金委网站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全文如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一、项目定位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二、资助模式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2. 资助期限:3年。三、依托单位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访问系统并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先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系统将于2022年2月15日以后开放。四、申请人条件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2)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3)具有博士学位;(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2. 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五、申报说明(一)申请人注意事项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2年2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1. 依托单位应认真组织申请工作,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2. 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3. 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签署承诺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86-10-62329133 62325562 62328623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27021七、相关链接1. 单位访问系统链接访问https://isisn.nsfc.gov.cn/,点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系统”。2. 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https://isisn.nsfc.gov.cn/
  •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南》《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南》2项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书.pdf《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书.pdf
  • GB/T 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制定背景国家标准GB/T 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的修订计划于2020年1月立项,项目编号20194247-T-469,为等同采用ISO 19011:2018 Guidelines for auditing management systems,已于2021年1月完成报批,2021年8月20日正式发布。管理体系是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体系要素规定了组织的结构、岗位和职责、策划、运行、方针、惯例、规则、理念、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一个管理体系可以针对单一的领域或几个领域。同时,组织也可以建立和保持多种不同的管理体系,每种管理体系用于不同领域。随着国内外企业管理水平和相关方需求期望的不断提高,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很多组织已经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并不断新增其他管理领域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数量增多和要求提高,使得对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变得尤为重要。该标准将有助于管理体系审核的有效进行,在不同体系之间实行审核过程的统一方法。国际上,ISO为了帮助全球需要进行审核活动的组织,于2002年10月首次发布了ISO 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2011年发布了第二版ISO 19011:2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我国分别于2003年、2013年等同采用了这两个版本的国际标准,并发布实施。2018年7月,ISO发布了第三版ISO 19011:2018《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国际标准ISO 19011:2018的修订,顺应了管理体系数量的增长和近期修订的ISO 9001、ISO 14001等重要管理体系标准带来的新变化。管理体系的审核需要反映这些管理体系标准修订的新动向,也需要与新发布或正在制修订中的新管理体系标准相容。新版标准将帮助我国在审核领域与各管理体系标准的最新发展保持同步,与国际上审核领域新原则、新概念、新要求保持同步,促进组织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标准主要内容1、标准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需要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外部审核或需要管理审核方案的所有组织,主要侧重于内部审核(第一方审核)和由组织对其外部供方和其他外部相关方所进行的审核(第二方审核),也可用于第三方认证以外的外部审核。表1 不同类型的审核第一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第三方审核内部审核外部供方审核认证和/或认可审核其他外部相关方审核法律、法规和类似的审核 2. 主要技术内容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原则、审核方案管理和管理体系审核实施,以及评价参与审核过程的人员能力的指南。这些活动涉及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审核员和审核组。2.1 审核原则审核原则保证审核结论可靠的前提。本章主要阐释了诚实正直、公正表达、职业素养、保密性、独立性、基于证据的方法、基于风险的方法等7项审核原则。其中,基于风险的方法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原则。2.2 审核方案的管理审核方案的范围和程度应基于受审核方的规模和性质,以及拟审核的管理体系的性质、功能、复杂程度、风险和机遇的类型以及成熟度等级。还应特别注意重要职能外包或存在多个地点/场所的情况。本章还列举了审核方案应包括的信息,其中包括本次修订新增的“与审核方案有关的风险和机遇及应对措施”以及审核类型等信息。图1 审核方案的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本标准第5章“审核方案的管理”构成了一个PDCA循环。这个PDCA循环的策划阶段包括确立审核方案目标、确定和评价审核方案的风险和机遇、建立审核方案。本章提供了确定目标、风险和机遇时可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及其示例。建立审核方案主要论述了审核方案管理人员的作用和职责、审核方案管理人员的能力、确立审核方案的范围和详略程度、确定审核方案资源。实施审核方案环节阐述了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在实施计划和协调方案内的所有活动时需完成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定每次审核的目标、范围和准则,选择和确定审核方法,选择审核组成员(第7章介绍了审核组成员需要的能力),为审核组长分配每次的审核职责、管理审核方案结果,管理和保持审核方案记录。在监视审核方案环节,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应对审核目标是否实现等结果进行评价,而审核发现等一些因素可能表明需要修改审核方案。评审和改进审核方案是第5章PDCA循环的处置阶段。从审核方案评审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则是审核方案改进的输入,即在未来确立审核方案目标时考虑以往审核方案的结果。2.3 实施审核这一章为作为审核方案一部分的审核活动的准备与实施提供了指南。实施审核的过程也构成了一个PDCA循环,其策划阶段的审核的启动、审核活动的准备与第5章的实施审核方案衔接。上一章的活动由审核方案管理人员负责,本章活动的责任人则是指定的审核组长。审核的启动主要包括与受审核方建立联系、确定审核的可行性等活动。审核活动的准备包括成文信息评审、审核的策划、审核组工作分配、准备审核所需的成文信息。评审受审核方的成文信息是为了了解受审核方的运行、成文信息概况,以便于审核策划。审核的策划应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并包括或涉及审核目标、范围、准则等具体内容。审核活动的实施主要包括为向导和观察员分配角色和职责、举行首次会议、审核中的沟通、审核信息的可获得性和访问、实施审核时的成文信息评审、收集和验证信息、形成审核发现、确定审核结论、举行末次会议。审核信息的可获得性和访问是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由于对虚拟位置/场所的审核日益普遍,在何处、何时以及如何访问审核信息是选择审核方法的重要决定因素。图2概述了从收集信息到得出审核结论的典型过程。实施审核时的成文信息评审也属于一种收集信息的方法,其他方法包括访谈、观察等。通过对照审核准则评价审核证据来形成审核发现。当审核计划有规定时,具体的审核发现应包括符合事项和良好实践以及相应的支持证据、改进机会和对受审核方提出的任何建议。对审核发现的评审帮助形成审核结论。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分发主要阐述了审核报告应包括及可包括的要素。审核活动的实施、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分发构成了本章PDCA循环的实施阶段。从审核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可为审核方案和受审核方识别风险和机遇,所以第6章PDCA循环的检查阶段“审核的完成”,以及如有审核后续活动,为第5章的监视审核方案提供输入。2.4 审核员的能力和评价这一章详细论述了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行为素质以及应用通用、特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能力的获得、保持和提高,以及对审核员能力的评价过程。2.5 审核员策划和实施审核的补充指南该标准在附录中提供了审核员策划和实施审核的补充指南。本次修订新增了对一些新概念如何进行审核,例如如何审核组织环境、领导作用与承诺、合规和供应链。本次修订还引入了“虚拟审核”的概念,即审核使用在线环境开展工作或提供服务的过程。虚拟审核遵循标准的审核过程,同时应考虑适当的技术要求、审核员能力要求及一些注意事项。3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审核原则新增基于风险的方法;b) 扩充了管理审核方案的指南,包括审核方案的风险;c) 扩充了实施审核的指南,特别是审核策划部分;d) 扩充了审核员的通用能力要求;e) 调整了术语,以反映过程而不是对象(事物);f) 删除了包含审核特定管理体系专业能力要求的附录;g) 扩充了附录A,以提供审核(新)概念的指南,例如组织环境、领导作用与承诺、虚拟审核、合规和供应链。
  • 加拿大发布儿童珠宝行业指南
    加拿大卫生部于2013年6月18日发布了有关儿童用珠宝产品的安全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制定的。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于2010年生效,该法案授权加拿大卫生部依法发布法规监管消费品的安全和卫生。2013年6月1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儿童珠宝行业指南,指出了定义和安全要求,尤其是儿童珠宝中的铅和镉的含量。该指南适用于任何在加拿大“制造、进口、宣传、销售或测试用于商业目的消费品”的相对人。   儿童珠宝被定义为制造、尺寸、装饰、包装、宣传或销售主要面向15岁以下的儿童,但不包括奖励的徽章、奖牌或其他类似的偶尔佩戴的珠宝产品。   提案中提供了儿童珠宝的几个例子,包括手镯、动物胸针、戒指、吊坠和发饰。这些例子给出了为何他们被视为儿童珠宝的理由:成人趾环被认为儿童珠宝原因是其小尺寸使得儿童容易将他戴到手指上。   指南对儿童珠宝中的铅提出了要求:当儿童珠宝进行良好实验室操作测试时,其总铅含量不得超过600毫克/千克,可迁移铅含量不得超过90毫克/千克。   另外,为了符合一致性,总限制和可迁移限制都必须符合所有的可接触部件标准。可接触部件指的是与手或嘴部直接接触,或儿童通过可预见方式受到潜在暴露的部件。根据该定义,加拿大卫生部认为若表面涂层可通过吮吸或啃咬而掉落,那么底层衬底是可接触的。目前表面涂层已受到表面涂层材料法规第7.2条规管,铅限制为90毫克/千克。   根据指南,加拿大卫生部还提出总镉含量限制为130毫克/千克。该结论来自其儿童珠宝产品镉指南拟议草案,该草案提供了得出含量极限值的风险评估数据。镉限制目前是自愿性的,但是会在将来受到强制性规管。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三连发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分别对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石油化学工业、氮肥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活动提出了技术指导。就三项标准的定位、意义与制定思路等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三项标准定位、意义与制定的主要思路? /p p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需要有配套的技术文件作为支撑。 /p p   排污许可制度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施的重要载体,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十一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之一。 /p p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石油化学工业、氮肥制造工业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发布实施,尽管这些标准中已包含自行监测要求,但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实施后,自行监测要求应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为准。 /p p   3项标准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p p   标准制定过程中,系统梳理行业排放标准、相关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行业排放监管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总则》确定的原则提出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要求等。 /p p   问: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 /p p   答:系统梳理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衔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制革工业》(HJ 859.1),确定废水污染物监测指标。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目前尚未发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结合现场调研、全国监督性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的开展情况,对自备锅炉、污水处理设施、喷浆设施等工序进行了废气监测指标的规定。 /p p   对于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放口规定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 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皮革和毛皮鞣制加工被纳入总氮重点行业,并要求安装总氮自动监测设施,但由于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总氮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因此规定总氮目前最低监测频次按日执行,待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后,须采取自动监测 五日生化需氧量等7类一般污染物按月进行监测,同时规定对间接排放及非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监测频次相对进行降低。针对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总铬每周监测一次,六价铬按月进行监测。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自备锅炉的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规定。其他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本标准对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颗粒物等污染物提出半年到年的监测频次要求。 /p 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根据排污单位所包含的不同工艺及设施,规定颗粒物、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等8项指标,按年进行监测 对于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园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规定对8项指标按半年进行监测。 /p p   问:石油化学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 /p p   答: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装置除外)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包括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p p   (一)排放源分类 /p p   根据污染物排放类型,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监测点位分废水、废气、噪声、周边环境质量四类进行梳理。废水监测点位包括:废水总排放口,7种排放第一类废水污染物的装置或车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并按企业类型分为石油化学工业、合成树脂工业两类。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8种废气排气筒,其中,工艺加热炉排气筒数量较大,以单台额定功率14MW划分为两类。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企业边界,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 /p p   (二)监测指标的选择 /p p   在污染物指标确定上,《指南》以当前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据。 /p p   按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选取废水污染物、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指标 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在部分监测点位添加恶臭污染物监测指标 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添加危险废物焚烧炉废气污染物监测指标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选取噪声污染监测指标。 /p p   由于石油化学工业工艺、产品众多,无法在指南中列全所有种类。因此,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排污单位在制定监测方案时,结合指南附表及企业生产现状对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废气特征污染物进行逐一识别后确认监测指标。石油化学工业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监测指标的选取要求与之相同。对于合成树脂工业,指南在附表中对生产不同产品应监测的其他废水污染物、其他废气污染物分别进行规定,排污单位应根据附表结合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检测指标的选取。 /p p   (三)监测频次的确定 /p p   对于石油化学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石油类等7类主要污染物按周进行监测,规定对五日生化需氧量等8类污染物按月进行监测,规定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次为半年,同时规定对间接排放的污染物监测频次相对进行降低。针对装置及车间排放口,规定对总铅等7种金属类污染物按月进行监测,苯并(a)芘和烷基汞含量较低且监测成本较高,与其他污染物治理具有协调效果,规定监测频次为半年,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月进行监测。 /p p   对于合成树脂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总氮等4类主要污染物按周进行监测,规定对五日生化需氧量等3类污染物按月进行监测,规定其他废水污染物的监测频次为半年,同时规定对间接排放的污染物监测频次相对进行降低。针对装置及车间排放口,规定对总铅等7种金属类污染物按月进行监测,烷基汞含量较低且监测成本较高,与其他污染物治理具有协调效果,规定监测频次为半年,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月进行监测。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工艺加热炉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规定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为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规定按月进行监测。规定其他各类污染物监测频次为月至年不等。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监测频次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进行规定。 /p 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规定非甲烷总烃等9项按季度进行监测,苯并(a)芘按年进行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频次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中的频次进行规定。 /p p   问:氮肥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 /p p   答:合成氨是氮肥工业最重要、最基础的生产环节,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指标是根据《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确定的 雨水排放口监测指标是根据行业的产排污特点确定的。根据《总则》划分主要监测指标的原则性要求,衔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HJ864.1),确定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为主要监测指标,石油类、氰化物、挥发酚和硫化物为其他监测指标。为实现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规定对废水总排放口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 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氮肥工业被纳入总氮重点行业,并要求安装总氮自动监测设施,但由于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总氮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因此规定总氮目前最低监测频次按日执行,待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后,须采取自动监测 对悬浮物、总磷等其余6项指标分别针对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企业提出了各项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间接排放企业监测频次要求略低于直接排放企业。 /p p   化肥行业目前尚未发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结合行业废气排放标准制定现状,并考虑氮肥工业不同产品、不同原料、不同生产工艺的实际排放情况,对氮肥工业的废气自行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氮肥工业以煤、天然气、焦炉气或油为生产原料,以煤和天然气为原料的产量占绝大比例。其中对以煤为原料的固定床常压煤气化工艺生产合成氨的自行监测规定较为严格,涉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酚类等12项指标,根据各排放源特点和污染物监测技术情况,规定按月到年的监测频次,吹风气余热回收系统或三废混燃系统排气筒、硫回收尾气排气筒等部分排放量贡献率大的污染源要求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进行自动监测,以准确核算排放总量,汞及其化合物监测成本较高,且与其他污染物治理具有协调效果,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自行监测规定较为宽松,仅涉及颗粒物、氮氧化物等3项指标,规定按季度进行监测。 /p
  • 《食品指南》杂志社2014年征订开始了
    《食品指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11-5793/TS,国际刊号:ISSN1674-5353,广告许可证号:京朝工商广字第0128号,邮发代号:82-965 《食品指南》杂志,彩色胶印,海内外公开发行。目前国内所有省、市、区均有征订(不含港、澳、台),20多个省、市均有零售。年定价180元。   《食品指南》以传播食品安全和营养科普知识科学,交流饮食文化为办刊宗旨,融科学性、权威性、知识性、实用性于一体,以&ldquo 科学、求真、公正、实用&rdquo 为编辑原则,以朴实通俗的文风帮助广大读者认清伪科学的危害,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和营养观念,提高中国小康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欢迎订阅!   附件:《食品指南》杂志征订单.doc
  • 富瑞曼科技发布粉体表征知识指南
    全球粉体流动及特性表征领域领先企业富瑞曼科技最近发布了一系列工业应用粉体表征知识指南。这些指南为对粉体知识缺乏了解的群体提供了宝贵的基础知识,同时,也为所有寻求深入了解与产品开发及加工特性相关因素的人提供了有用资源。 理解粉体特性是实现高效加工的重要前提,第一部分“认识粉体”重点关注粉体的三个组成部分,即:粉体颗粒、周围的空气以及水分之间的交互作用将对粉体特性产生何种影响,并据此回答整个行业中最常见的粉体加工问题。指南还继续探索了粉体流动性在一系列工业加工中的重要性,解释了操作条件在粉体加工中的重大意义。 充分理解粉体特性的基础,对于评估现有各类不同粉体测试技术的优劣十分有益。“选择恰当的粉体测试仪器”部分则解答了希望投资粉体测试仪器的粉体加工者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粉体测试技术包括哪些?粉末加工企业在挑选测试方法时应注意些什么?哪些特性使粉体更适合于各种工业应用? 对特定粉体测试仪器可提供的潜在经济效益的评估也同样重要。“粉体测试的价值”部分探索了与投资有关的各种关键性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粉体测试数据的价值何在?粉体测试能提供什么样的经济回报?如何确定哪种粉末测试技术能为某种特定工艺或某个特定研发实验室提供价值?该指南还提供了案例研究,通过演示帮助了解如何评估潜在收益。 上述指南依据15年粉体表征经验撰写而成,行文简捷易懂。登录www.freemantech.com.cn/_ebook/,可获取所有指南。 Fu Rui Man(富瑞曼)是富瑞曼科技公司注册商标。 Powder Rheometer(粉体流变仪)是富瑞曼科技公司商标。 关于富瑞曼科技 英国富瑞曼?科技是系统测量粉体属性的专家,有十多年粉体流动性和表征的经验。公司大量投资在研发和应用方面,其专家团队通过多功能粉体测试仪——FT4粉体流变仪TM——提供详细的技术咨询。 根据粉体的流动性和可加工性,FT4粉体流变仪使用专利保护的动态模式,全自动剪切盒和松装属性测试,来量化粉体的属性。该系统已在全球各种不同的行业中使用。它们所产生的数据能使客户最大程度地理解他们的工艺和产品,加速了研发和配方向商业化的成功转化,并为粉体工艺提供长期的优化方案。 英国富瑞曼科技的总部位于英国的格洛斯特郡,在美国和中国拥有全资子公司,在巴西、加拿大、法国、印度、爱尔兰、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台湾和泰国有分销。2007年公司获得英国“女王奖”以表彰企业的创新能力,2012年再次获得“女王奖”以表彰企业在国际贸易方面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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