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重点污染源监测

仪器信息网重点污染源监测专题为您整合重点污染源监测相关的最新文章,在重点污染源监测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重点污染源监测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重点污染源监测话题讨论。

重点污染源监测相关的资讯

  • 陕西41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环保在线监测
    陕西渭南市污染物排放现形大屏幕 41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环保在线监测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完成,41家重点污染源实现环保在线监测,各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空气质量和水质量等各项数据在监测大屏幕上一目了然。   据了解,过去,渭南市进行环境执法,首先要设法采集样本,然后才能进行分析检验,得出数据往往得十几天。现在,通过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可以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全天候监控,从而告别了“执法难”,也使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更为客观公正。   该系统是陕西省环境监控管理系统渭南子系统,是用一个地理信息平台把环境管理、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测、应急指挥等方面科学集成一体,具有三方面功能。一是可同步接受管理渭南市11个县(市、区)重点污染源实时在线信息,实时测控减排总量和控制具体计划减排指标。二是建立市级联动应急指挥系统,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减低污染事故的污染范围和强度。三是实时采集市内重点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据,监控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转状况,监测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存储、分析。通过系统可以了解渭南市的环境污染物总量,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当地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等,从而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解企业的“窗口”,为全市的环境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 环保部投3.54亿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四项主要污染物
    环保部12月24日公布《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指出,2013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四项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运行经费总额为3.54亿元。   环保部指出,上述经费中,中央财政需补助1.04亿元,地方需配套2.5亿元。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比例分别为 20%、31%、41%。   环保部表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减排&ldquo 三大体系&rdquo 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已经逐渐常态化。   目前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项目支持范围涉及全国32个省级环境监测站和329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共计361个环境监测站。   《方案》要求:对污水处理厂以及COD、氨氮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COD、氨氮的去除效率 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设施,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去除效率。   国务院此前公布《&ldquo 十二五&rdquo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 号),环保部等四部委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ldquo 十二五&rdquo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 号),上述文件均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作出了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ldquo 十一五&rdquo 总量减排基础上,COD和氨氮继续减排8%,同时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总量减排10%,作为&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附录:2013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
  • 环境监测总站798万建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公开系统
    p   日前,仪器信息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标方式即将建设全国重点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3-T000-1-1-1.html" strong 污染源监测 /strong /a 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预计将于2016年底完工。 /p p   此系统主要包括电脑端和移动端两个版本,包括如下功能:污染源监测数据采集、污染源监测业务管理、污染源监测数据查询分析、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等。正式上线后,将为公众提供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详细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包括废水、废气、周边环境质量和噪声等)、未开展自行监测原因、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等信息。 /p p   主要中标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0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ba927ce7-5c44-4ea8-a3e4-08785a94c209.jpg" title=" QQ截图20160113141829.jpg" height=" 307" hspace=" 0" border=" 0" vspace=" 0" width=" 500" / /p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对污染源监测的监督管理,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我部组织编写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5月24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们。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吴敏    联系电话:(010)66556830    传  真:(010)66556825   邮  箱:wuranyuan@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李莉娜    联系电话:(010)84943200   传  真:(010)84943136   邮  箱:wry@cnem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邮  编:100012 附件:1.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5月7日
  • 乐氏科技中标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仪器采购项目
    2017年4月1日,由北京乐氏科技总代理的德国福德士MCA14-m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抽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中标。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抽测能力建设项目此次采购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主要用于污染源废气中多组分气态污染物的现场直读测试分析,要求每种污染物至少配置高低2段量程且可自动切换,要求仪器应采用全程高温采样和红外测试的方法原理。德国福德士MCA14-m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完全满足该要求!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国家环境保护部直属的事业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作为全国环境监测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对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德国福德士MCA14-m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可应用于排放监测、污染源烟气的监测、过程监测等众多场合。它可为不同类型燃料燃烧、垃圾焚烧、燃烧过程优化以及过程管理控制等场合提供相应尾气浓度监测。可同时测量10个红外气体组分。所有浓度所需的计算均在仪表内部完成,仪器配置双段量程可自动切换,可视化仪表操作、数据记录可通过随机软件完成。MCA14-M的独特之处是:采用红外测量原理,全程高温气体分析,其运行时无需仪表气供应,开机自动校准零点,零点校准仅需环境空气来实现。
  • 中国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中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30日在山东济南表示,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必须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在正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力建设与应用工作会议上说,“十一五”以来,中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截至2008年底,累计下达投资116.6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8.01%。   周建表示,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国环境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动化、信息化的环境监管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的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周建指出,当前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关键期。污染源自动监测在治污减排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既是污染源监测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今年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必须100%完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本地监控中心联网,争取早日实现污染源信息的传输。   据环保部最新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已建成324个省级、地市级监控中心,占全部应建设监控中心总数的89%。在10279个重点监控企业的7225个污水排放口、5472个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实现对85.5%的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自动监控。
  • 深圳240家重点污染源年内全部视频监控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了解到,继去年深圳实现所有重点污染企业排放污水的24小时在线监控之后,今年还计划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重点监控的240家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据了解,深圳目前有306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占深圳废气、废水排放量的八成以上,为实时掌握污染源的排污工作,环保部门对滨河污水处理厂、妈湾电厂等30家重点废水、废气企业已经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联网监控和数据实时传输。“我们主要关注的两大方面,一个是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看它的运行正常不正常,是否处在合理的负荷运行状态,另外观察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情况,分析仪器运行正常不正常,看有没有人为的调整或者去设定一些相应的参数”相关专家介绍。   据介绍,一旦遇到污染指标超标情况发生,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将采取报警的方式直接反馈到环保部门的终端监控系统上,环保部门将及时跟进、查处环境污染行为。根据最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下一步,深圳将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对240家由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 天津印发《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p p   各相关区环保局: /p p   为促进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关于转发2016年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确定了2016年需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重点污染源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p p   一、建设要求 /p p   (一)本次建设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以“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综合控制指标,须选择采用火焰离子法(FID)检测技术的设备。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特征污染物加装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设备。 /span /p p   (二)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须包括:监测子系统(采样及预处理子单元、氢气发生单元、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等),样气排放参数监测子系统(样气温度、样气压力、样气流速流量、样气含湿量等参数),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单元以及网络通讯单元等 /span 。 /p p   (三)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及联网,应当符合《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16〕129号)的要求。 /p p   (四)企业排放口应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设置。 /p p   二、进度安排 /p p   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应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p p   (一)2016年10月31日前,石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 /p p   (二)2016年11月30日前,其他企业有组织排放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 /p p   三、工作要求 /p p   1. 各相关区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建设目标,落实各项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向此次建设范围内的企业下达建设计划。为便于及时沟通联系,请各区环保局填写“区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8月22日前上报市环保局。 /p p   2. 请各相关区从9月起每周三中午前报送每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3)。市环保局负责此次建设的整体协调、推动、技术指导等 并就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向区政府通报。 /p p   3. 此次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建设资金来源以排污单位自筹为主,市财政将对按要求完成建设的企业进行适当的资金补助。 /span /p p   附件:1. 2016年天津市重点污染源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名单 /p p   2. 区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联络表 /p p   3. 区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建设情况汇总表 /p p   2016年8月12日 /p p   (联系人: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蒙海涛 /p p   联系电话/传真:87671976) /p p   (此件主动公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7364b38-dbb7-4bf9-b157-099367e82dba.jpg" title=" 0.jpg" / /p
  • 污染源、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通过环保部验收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经过在山东省累计半年多的试运行,6月28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的验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总量司、监测司、环境监测总站、信息中心、华东督查中心、济南电监办、河北、江苏、浙江、河南等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以及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及有关试点企业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以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为主任的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山东省环保厅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应用试点的报告,以及上海麦杰环境科技公司的技术报告,并实地检查了华能黄台电厂试点工作现场。验收组认为,这一系统改变了只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在线监控的方式,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的转变,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重点污染源监控数据更具科学性和公信性,对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持,对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陆新元在讲话中表示,环境保护部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在线监控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已经投入了100多亿元,现在国控6488家重点污染源都已实施了自动监控。但也出现了数据造假等问题,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拿出来的是靠不住的数据,就起不到监控作用。他说,麦杰公司开发的这套系统在理念上有所突破,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有效杜绝了数据造假的问题,这就是这套系统的价值所在。   陆新元强调,这套系统还体现了环境执法的服务理念。通过安装工况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不仅对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陆新元说,“十二五”期间对环境监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此有必要把这套系统和其成熟的经验尽快向全国推广。
  • 在线课堂: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
    在线课堂: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哈希公司 叮叮叮,哈希线上课堂开课了,让您足不出户,了解最新水质行业知识。5月为在线课堂的污染源主题月,三场在线课堂,精彩不容错过。5月的在线课堂的主要内容是水污染源水质监测各方面知识。水污染源是环境监测中的一项重点,5月中,哈希专家将据此主题,为大家带来满满的干货,助力大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难题。 参加费用:免费 参与方法: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日期主题5月14日下午 14:00 水污染源新标解决方案5月20日下午14:00CODmax III蜕变上市5月26日下午14:00水污染源在线仪表解决方案在这里,有:工程师专家直播讲解在线抽奖,精美礼品相送闪迪32G优盘3.0、羽博便携充电风扇、小米Redmi小爱音箱、米家保温杯、小米电动牙刷等奖品直播抽奖END不要犹豫,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加报名吧!
  • 下午14点,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
    下午14点,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哈希公司 叮叮叮,哈希线上课堂开课了,让您足不出户,了解最新水质行业知识。5月为在线课堂的污染源主题月,三场在线课堂,精彩不容错过。5月的在线课堂的主要内容是水污染源水质监测各方面知识。水污染源是环境监测中的一项重点,5月中,哈希专家将据此主题,为大家带来满满的干货,助力大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难题。 参加费用:免费 参与方法: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日期主题5月14日下午 14:00 水污染源新标解决方案5月20日下午14:00CODmax III蜕变上市5月26日下午14:00水污染源在线仪表解决方案在这里,有:工程师专家直播讲解在线抽奖,精美礼品相送闪迪32G优盘3.0、羽博便携充电风扇、小米Redmi小爱音箱、米家保温杯、小米电动牙刷等奖品直播抽奖END不要犹豫,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加报名吧!
  • 全国环境监测站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能力验证将开始
    关于开展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总站统字 [2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了解掌握各级监测站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和典型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能力现状,促进监测水平提升,根据《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2]22号)有关要求,我站于2012年5月-8月组织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   现将《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方案》(见附件1)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可下载本方案电子件。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信息及时沟通,请各省确定1名联系人,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联系信息(见附件2)发至我站环境统计与污染源监测室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秦承华 010-84943161   传真:010-84943136 E-mail:wry@cnem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统计与污染源监测室 100012。   附件1: 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附件2:污染源质控样考核联系信息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一二年三月廿八日 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2]22号)有关要求,我站于2012年5月-8月组织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样考核暨能力验证工作。   一、工作目标   了解掌握各级监测站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和典型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能力现状,促进监测水平的提升。   二、考核内容   1. 废水质控样考核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   2. 废气质控样考核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3. 废水重金属考核   汞(Hg)、铅(Pb)、镉(Cd)、铬(Cr)、砷(As)。   三、考核范围   1. 废水质控样考核   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辖区内承担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   2. 废气质控样考核   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辖区内承担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   3. 废水重金属考核   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所在225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   四、考核方式与进度安排   1.考核样品的发放   总站定制考核样品,统一进行编号,分废水、废气考核样品2批次,5月向各省级站快递发放。   废水考核样品的发放数量:每个考核项目,每个被考核站高、低浓度样品各1支。   废气考核样品的发放数量:10个以下地市的省份,每省1瓶4L气体样品 10-15个地市的,每省2瓶4L气体样品 15个以上地市的,每省3瓶4L气体样品。   随每批考核样品一同快递的材料包括:《考核样品信息表》(1份)、《作业指导书》(1套)、《结果报告单》(1套)、《考核样未能测试情况说明》(1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件,请登录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2. 省级站组织本辖区的考核   5-8月,各省级站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考核工作:向各地市站分发、交接废水考核样品,携带废气考核样品钢瓶到各地市站供其测试 8月20日前汇总结果报总站。   五、注意事项   1.对废气考核样品,考核工作完成后,由省级站负责将气体钢瓶快递回我站。请务必寄回,对不寄回的省,将扣减明年监督性监测经费。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安外大羊坊8号(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邮编:100012 联系人:秦承华 电话:010-84943161。   2.接到考核样品后,请各省级站对照《考核样品信息表》(随考核样品一起发放),检查确认样品数量及状态 如果考核样品发生损坏,请及时联系总站补发。如2012年6月1日前尚未接到考核样品,及时联系我站。   3.每个废气考核项目,每个被考核站高、低浓度样品各1种,校准仪器用的标准样品请各站自行准备 同一种浓度水平SO2或NOx发放2个或3个气体钢瓶的省份,每个被考核站无需测试各个气体钢瓶,仅测试其中一瓶即可,但应准确记录所测试气体钢瓶的样品编号,随考核结果一并上报。   4.为保障所有站的考核,各被考核站要节约使用气类考核样品,每个被考核站只用一种原理的仪器测试,读数稳定后应尽量缩短测试时间 省级站应现场监督各被考核站节约用气,确保辖区内各地市级站均能有足够的考核样品。   六、结果报送与通报   各被考核站测试结束后,填写附表中的《结果报告单》、《未能测试情况说明》(无未测试样品的,不报此件),经三级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原件、电子件报送省级站汇总。   2012年8月20日前,省级站负责汇总本辖区内所有被考核站的《结果报告单》、《未能测试情况说明》报送总站,同时将电子件发至wry@cnemc.cn。   总站汇总考核结果,通报考核情况。
  • 我国投入百亿元对重点污染源进行自动监控
    “十一五”期间,我国投入百亿元用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目前,全国已建成343个省级、地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55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完成率和联网率均达到百分之百。这是记者近日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工业污染源监控暨环保物联网技术研讨会上获悉的。   “监控技术和装备发展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能否对污染源进行实时、准确的监控,关系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已经成为现阶段发展和推动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司长赵英民说。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在原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增加氮氧化物、氨氮含量考核指标。赵英民说,下一步应围绕物联网技术整合集成、市场开拓和推广开展相关工作。在开发出适宜我国国情应用的技术、设备和加快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工作的同时,政府、企业和科研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环保物联网技术,将各类污染源信息和环境信息实时采集,建立统一的智能海量数据资源中心,进行数据挖掘、模型建立。为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执法服务 为企业排污设施优化调节和为不同行业的污染控制技术的提升提供服务,达到生产和环保的和谐统一。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在会议上说,在现阶段的物联网应用中,环保物联网是规模最大、技术最复杂的。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环保监控,这条路任重道远。
  • 工业锅炉治理新增污染源监测市场超200亿
    过去十余年,我国集中对电厂排污进行治理,但从实际情况看全国范围空气质量&ldquo 不好反差&rdquo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60万台的各类型锅炉中绝大部分为能效低下的工业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的环保设施建设严重不足,整体污染控制水平低,且工业锅炉出于供暖等需要,多靠近城市及居民区,加之排放高度低,不利于污染物的及时扩散,实际已成城市雾霾主因,治霾必治本,对工业燃煤锅炉的治理工作势在必行。   政府管理思路转变 政策成催化剂   政府环境管理思路转变,政策成催化剂。十余年的以总量减排为目的的电厂治理,已使我国电厂污染控制达到甚至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下一步,针对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局面,大气治理的重点将转向以污染物综合治理为目的的工业锅炉治理,工业锅炉治理行业拐点已现:   (1)政府环境管理思路转变,治霾不力已迫使政府大气环境管理思路由狭义的减排转向全盘统筹、污染物综合治理。   (2)针对工业锅炉整治的政策频发,其中锅炉排放标准重新修订,相关排放限值均大幅降低,标准已定,治理已成必然。   锅炉治理 开启千亿市场   民生证券预计,工业燃煤锅炉将催生4000亿元的新环保市场,与&ldquo 十一五&rdquo 脱硫、&ldquo 十二五&rdquo 脱硝相比,市场规模毫不逊色,而且惠及面更广:   (1)除尘、脱硫工程超2000亿元,据民生证券估算,为达到新标准所规定的排放限值,全国存量燃煤锅炉中70%以上需要改造高效除尘器、75%以上需要进行湿法脱硫改造,仅工程市场就达2110亿元   (2)10t/h以下规模的小容量燃煤锅炉需淘汰,替换为新型节能环保锅炉,节能环保锅炉替换市场空间近2000亿。工业锅炉治理开启,大气治理景气周期将延续至&ldquo 十三五&rdquo 末,除尘、脱硫及在线监测等多个相关领域均有望受益。   环境监测厂商最为受益   对工业锅炉治理所涉及的污染源监测、除尘、脱硫及新型节能环保锅炉4个领域进行了梳理,最受益为监测板块:   (1)工业锅炉治理带来的污染源监测新增市场超200亿元,预计未来3年行业年复合增速不低于50%,且监测市场竞争格局稳定,龙头企业弹性最大   (2)脱硫因工业锅炉更注重经济性最优,电力脱硫企业进入工业锅炉领域后能否保持现有竞争格局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除尘及新型节能环保锅炉领域分别新增市场空间960亿元和近2000亿元,相当于各自现有市场规模的5-10倍,行业弹性大,但因门槛较低、集中度不高。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12月4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主题网络研讨会将在仪器信息网平台举行。为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2019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4项水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这四项标准于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持。 本次会议,将邀请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及哈希水质分析仪器公司的产品专家,讲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标准,带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最新解决方案。主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参加费用: 免费参加方法: 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观看平台: 仪器信息网 专家介绍左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的开发研究以及标准化等工作,主要负责的课题有:《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发展策略研究》、《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技术转化平台》,组织制定《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铅水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黄林,哈希高级定制品及系统集成经理,从事水质在线监测事业18年,有着多年的仪器硬件研发、软件开发、分析应用的经验。常年负责水质在线系统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诸多领域的水质相关监测技术方案的编写和相关应用项目的开展。在水污染源、地表水等水质监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不要犹豫,报名及获取更多资讯,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报名参与吧。END
  • 北京投资2.48亿元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测
    3月8日,北京市召开城市管理和民生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公开招标信息发布会,这是北京首次大规模开展科技项目招标,公开的招标科技项目共31个,招标资金约4.6亿元。   招标项目共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化建设)类项目15个,能源环保类项目5个,公共安全类项目5个,市政管理类项目4个,健康医疗类项目2个。招标部门涉及市科委、教委、经信委、市政市容委、交通委、人口计生委、环保局、卫生局、新闻出版局、文化局、科学技术研究院等11个市属部门。   例如,北京市环保局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一期),该科技项目招标金额为13335万元,项目包括新建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以国控、市控重点源为主的约200家排污单位的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等内容。公开招标面向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成的科研团队等。   目前,北京市有近50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有焚烧、生化和填埋等。处理不当,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对此,市政市容委发布招标项目信息,拟投资1.15亿元,在全市建立环卫设施运行监管系统,确保设施运行达标。具体方案是,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和标准,在北京市近50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内建设前端监控设施,包括环境空气、污水排放、大气污染物集中排放、生产运行工艺过程监测和视频监控等。   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科技项目公开招标,是北京首次大规模的科技项目招标。项目围绕城市管理、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展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城市建设与管理、公共安全、交通管理、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均列为重点。   据了解,2010年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视察中关村,提出了“在中关村开展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由此发端,中关村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体制改革得以迅速推进。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行公开招标,是重大需求和应用对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直接拉动,有利于促进科研经费的科学公平分配。   大规模公开招标,也是我国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声。与此同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还将着手实施一系列针对科研经费的改革举措,如:对国家部委和北京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间接经费补偿机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经费的分阶段拨付 对明显可考核的项目,实行后补助的方式 开展增加科研单位科研经费自主权试点,完善程序,适当增加科研单位在项目内部各项经费间预算调整的权限。   北京市科委委员刘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科研经费的使用更符合科研规律了,不像原来管的太死,改革之后,科研单位可以相对灵活的掌握科研项目经费,便于组织科研项目。
  • 崂应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湖北站)成功举办
    由崂应主办, 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湖北站),于2017年5月26日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来自武汉市的100余名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崂应团队培训现场合影武汉培训班签到现场 与此前河北培训班相同,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操作流程”,“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光学法”,“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超低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和“硫酸雾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此次培训由崂应技术人员授课,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使得学员们学有所思且学有所获。培训班授课现场 湖北省2017年颁布了《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明确指出,要狠抓污染源排放及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大气十条”与“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全面深化对接,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湖北省环境现状,此次崂应超低排放培训班的举办必将进一步的解决和完善一些国家政策的应对,崂应最近推出的许多新型仪器,相信可以为客户提供有力的帮助,此次培训班的课程得到在场环保技术人员们的充分肯定,使得崂应仪器在今后的环保道路上更加出众,必将为该省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提供助力。崂应讲师与学员积极互动培训班实操现场 下午三时许,在湖北省客户的积极配合下,此次崂应培训班顺利收官。6月8日,崂应与您相约山西.太原!
  • 污染源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软件
    p    strong 系统概述 /strong /p p   污染源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软件综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监测数据智能分析模型,在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基础上,改进自动监测数据监控方式,实现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工作参数、运行状态“三同时”监控,从技术上屏蔽通过软件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作假行为,在减轻环境监测、监察工作量的同时,实现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有效监管,提高在线监测数据质量。 /p p    strong 系统界面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7a653070-72b3-4dbf-973a-744d42752bbb.jpg" title=" 信息板_副本1.jpg" /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 信息看板 /p p br/ /p
  • 雪迪龙承建江西省首套交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近日,南昌建设完成江西省首套交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建成后,南昌市将形成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为基础,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站为辅助的综合性大气环境污染监测系统。雪迪龙作为交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的精准可靠,为南昌市大气污染研判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交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将完善南昌市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弥补南昌市现有8个国控和14个省控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只配备空气质量六参数和气象五参数,无法进行进一步的污染源解析的短板。”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李卫东说。据了解,该套系统在南昌市的公路、港口、机场、铁路货场附近共建设了5个交通污染源监测站(含2个路边站、1个港口站、1个机场站、1个铁路货场站),5座站房配置有交通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57套,噪声监控设备5套。该系统数据采取VPN点对点加密传输,确保每天近15000条用于大气污染研判的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这5座监测站将更加全面地监测区域内移动源污染物时空分布情况,同时依托“南昌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平台,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数据实时传送至大气团队,方便协同控制研究,及时评估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成效。实现多污染物协同监测和污染专项监测双轮驱动,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技助力。素材来源:南昌生态环境■ 雪迪龙交通污染溯源监测解决方案为增强城市交通污染防治与管控能力,雪迪龙推出的交通污染溯源监测设备可以应用在公路、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重点交通污染区域,实时监测NO-NO2-NOx、CO、O3、SO2、PM10、PM2.5、NMHC、苯系物、气象五参数、BC、116种VOCs组分、57种PAMS物质、汽车流量等因子,有效提升城市移动源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交通污染物排放。|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AQMS-900&bull 适用于城市/厂界/交通道路等空气质量监测,可用于AQI发布&bull 广泛应用于总站的国控站点&bull 获得北京市新技术产品认证&bull 获得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 AQMS-900VII&bull 适用于城市环境、交通道路、园区/企业厂界的NMHC、BTX、特征VOCs组分在线监测&bull 直接法设计通过富集测量非甲烷总烃,无其他物质(O2、N2、H2O)干扰,检出限低,准确度高&bull 低温富集高温解析采样BTX,检测下限可达10ppt| 环境空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 AQMS-900VC/VCM&bull GC-FID原理测量PAMS 57种VOCs组分,是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与比利时傲领技术结合产物&bull GC-MS方法测量116种VOCs组分,全自动校准,FID/MS双检测器准确定性定量|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MODEL2630&bull 适用于交通道路、声功能区、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机场及周边的噪声监测&bull 能够提供频谱分析的原始数据&bull 预极化式电容传感器,超大动态范围,无需切换量程| 交通污染溯源在线监测系统 AQMS-900TE&bull 适用于公路、港口、机场和铁路货场等交通污染监测&bull 可监测PM2.5、NO、NO2、BC的质量浓度及30多种颗粒物粒径的数浓度和质量浓度&bull 结合数据平台,实时显示、存储、分析监测数据
  • 雪迪龙公司成功中标2780万元“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公司成功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4包与第10包,中标金额合计为2780.4万元。 项目第4包将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监测站(含直辖市)、省会城市环境监测站及部分重点环境监测站提供多功能烟气测试仪-Ⅰ83台;项目第10包将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省、河南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157套配气装置。 项目中标设备MODEL 3080 便携式红外线烟气分析仪、是雪迪龙公司新技术应用的重点产品;其中,便携式红外线烟气分析仪采用抽取式采样+非分散红外分析方法,可以根据配置测量一个或多个气体组分,预热时间短,测量值稳定,抗震性能好,可车载使用;该设备广泛应用于污染源排放的在线烟气监测、便携式检测、现场应急检测、CEMS的参比仪器及实验室检测。标准气发生器是通过对标准物质按比例进行稀释,产生常规及特殊的标准气体,可便携至现场操作;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气体分析仪表测试及标定,仪表工厂仪器生产测试、标定和线性化处理以及工业现场气体分析系统测试及标定。 此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是公司在应急检测及比对检测领域取得的较大进步,同时为公司检测设备大批量应用于移动执法和环境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 总投入100亿元 我国应用物联网对1.5万个重点环境污染源实施监控
    12月6~8日,环境保护部“工业污染源监控暨环保物联网技术研讨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会议重点研讨了工业污染源监控的新形势和环保物联网发展的趋势,以及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思路。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国家将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环保考核在原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将增加NOx、NH3-N考核指标,这需要强大的科学技术做支撑和保障。监控技术和装备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能否对污染源进行实时、准确地监控,关系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他强调,物联网应用于环境监管已成为现阶段推动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   据介绍,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符合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十一五”期间,全国31个省市区300多个地市近万家排污企业共同实施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总投入超100亿元人民币,实现了数万个信息点位的联通,实现了对排污口、环保治理设施以及部分生产工艺的全方位监控,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环保监控体系,使得“十一五”环保呈现向好态势。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最新统计,中国已经建成343个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万多家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应用物联网理念创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有效手段。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将由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承担建设,中心以开展相关领域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基于物联网技术,建立完整的工业污染源监控技术创新体系及构建工业污染源监控的系统集成和工程化验证平台为目标,提供各行业工业污染源监控技术的环保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新闻链接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世界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环保物联网技术将各类污染源信息和环境信息实时采集,建立统一的智能海量数据资源中心,进行数据挖掘、模型建立,为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生态保护和环境执法服务 为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等提供数据服务 为不同行业的污染控制技术的提升提供服务。
  • 崂应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山西站)成功举办
    由崂应主办的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山西站),于2017年6月8日在山西太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功举办。此次培训得到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力支持,来自山西省的100余名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崂应团队培训现场合影培训班签到现场 此次培训由崂应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操作流程”,“ 固定污染源监测常见问题及故障”,“ 环境空气类故障排查”“超低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和“硫酸雾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等。培训班授课现场 山西省于2017年总体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尤其是要强化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站到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坚持“经济生态两手硬,青山金山长相依”,构造。相继颁布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出台》《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山西省火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山西省控制SO2污染攻坚行动方案》等。为此,崂应此次培训班带来了对大气污染、超低浓度排放、污染源相关的仪器展示,通过实操培训、原理分析以及专业的授课,充分的让客户了解崂应仪器。培训会现场客户与讲师积极互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现场气氛活跃。培训班实操现场 通过崂应此次培训班,体现出崂应以人为本,为国家服务的理念。相信今后崂应在环保之路上会继续秉承这一理念,必将为山西省客户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技术支持!
  • 襄阳有了空气监测“片警” 3小时内可找出大气污染源
    p   3月20日,记者随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省级“回头看”第二督查组赴襄阳现场督查时了解到,襄阳市已建设了180个空气监测微站,一旦出现大气污染源,三个小时内就可精准找到,有效提高了大气环境监管水平。 /p p   襄阳因大气环境质量下降未完成2017年度考核任务,是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20日上午,在该市襄城区内环路上,记者随督查组一行看到设在路边的一个空气监测微站,其外观像一个半圆形监控摄像头,下方有一个采样口,用于采集空气,采样口两边有监测风速和风向的装置。 /p p   该市环保检测项目经理赵阳介绍,空气监测微站一般安装在安防杆上,离地3-5米。可以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PM10指数等)进行24小时无间断实时监控,数据信息10分钟更新一次,环保工作人员通过手机上安装的APP就能随时了解空气指数情况。 /p p   襄阳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华伟表示,以往,襄阳市内仅有4个国控监测点,AQI(空气质量指数)出现异常后,需要动用人海战术寻找污染源,有时搜寻半天也找不到。监测微站“上岗”后,每个微站配有对应的网格员,哪个站点数据异常,网格员就直奔对应站点,在监控范围1公里内寻找污染源,可做到三个小时就能发现污染源,三天之内解决污染问题。 /p p   据了解,无论是工地施工的扬尘污染、涉气企业的排污污染,还是街头烧烤、燃煤排放,监测微站都能敏锐地感知。自1月23日上岗以来,截至3月18日,全市监测微站一共发布大风提醒、国控站数据异常提醒、实时动态分析共计172条。“一个空气监测微站相当于一个‘片警’,180个空气监测微站就构建了一个空气质量监测网。”赵阳说。 /p p   除建设空气监测微站外,去年,襄阳实施蓝天保卫战工程,大力整治工地扬尘和黄标车,去年该市黄标车基本消除。截至3月20日,襄阳今年优良天数达到2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空气状况有所好转。 /p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污染源监测应进一步统筹安排
    p   污染源监测是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监测 /strong /span /a 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污染源的监测,包括监督性监测、在线及比对监测、总量减排监测、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评价监测等,每类污染源监测都有其特定目标和工作要求。总体来看,环保系统内的不同部门会从各自角度对污染源监测提出数据要求,以满足管理需要。随着环保业务稳定化运行,这些需求逐步固定下来,具有了例行监测的特性。这就要求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强对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统筹,以最低的人力和资金成本获得最完整最全面的监测信息。 /p p   首先,针对某个污染源的监测业务进行整合。每次到一个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一定成本,因此,每次必须完成全套的监测任务。所有资料整理完毕后,分送不同管理部门,以利于其主动掌握污染源的相关信息。抵达污染源监测现场后,有关技术人员应优先开展与工况紧密相关的监测,如盯紧各种类型的污染物排口和在线检测设备等,再安排资料查阅性质的检查。目前,急需夯实的基础性工作是归类针对污染源的监测,设计好相应的记录表格或文书,将监测成果以固定的形式表达出来。通过污染源监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去现场执行任务时,要求分类填写表格或文书后分送相应管理部门,从而达到一次出动但取得多项成果的效果。 /p p   其次,各管理部门应系统提出对污染源监测的要求,以利于监测站归类整理。如果管理部门间的工作缺少协调,零散的监测任务不断,企事业单位应接不暇,既会招来怨言,也降低了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并导致监测人员疲于应付,效率不高。为此,监测团队也要提高自身素质,配备质控专家,具备评价企事业单位自测开展情况的能力。要配备现场监测专家,迅速锁定排污节点。要配备操作能手,培养其精湛的采样技术。 /p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要点
    该标准是环境保护部废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发〔2009〕88号,2009年7月22日公布)、《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2010年8月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117号,2011年9月19日公布)、《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2013年8月28日公布)等文件后,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参数管理及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原比对监测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2010年8月)执行,该规定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本标准删除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的运行技术要求。笔者对比以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 (HJ/T355-2007),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发现紫外(UV)法对废水监测数据准确度不高,特别是对以有机污染为主的废水比对合格率很低,监测结果无法反应废水真实情况,监测结果不准确。故企业选择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时建议不考虑该分析方法。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 自从2014年7月环境保护部废止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在线设施)再无运营资质的要求,虽然有的省出台了有关政策要求,但是随着“放管服”,这些政策陆续废止,使环保部门难以监管这些运行单位和运行人员,无据可依,本次修订对运行单位和运行人员重新做了规定,提出了运行单位的基本要求。 运行单位要求: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有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应备有所运行在线监测仪器的备用仪器,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装置。 运行人员要求: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2.仪器运行参数管理及设置2.1 仪器运行参数设置要求2.1.1 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2~3 倍。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时COD为100mg/l,上限不超过300mg/l。2.1.2 针对模拟量采集时,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采集信号量程设置、转换污染物浓度量程设置与在线监测仪器设置的参数一致。但是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全部用数字传输,不再使用模拟量。2.2 仪器运行参数管理要求2.2.1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的设定修改,应设定相应操作权限。应能够设置三级系统登录密码及相应的操作权限,预防随意修改仪器参数。2.2.2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修改等动作,以及修改前后的具体参数都要通过纸质或电子的方式记录并保存,同时在仪器的运行日志里做相应的不可更改的记录,应至少保存1 年。2.2.3 纸质或电子记录单中需注明对在线监测仪器参数的修改原因,并在启用时进行确认。笔者认为最好还是不要轻易修改参数,一旦修改不仅要执行上述要求,同时还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备。3.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要求3.1 采样方式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和流量计对瞬时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pH 值、温度 和流量至少每 10min 获得一个监测数据;间歇排放时,数据数量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 数的 6 倍。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 1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间歇排放时,每 1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3.2 数据上报3.2.1 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在线监测仪器与监控中心平台时间一致。3.2.2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完成后开始采集分析仪的输出信号,并在 10min 内将数据上报平台,监测数据个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3.2.3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存储的测定结果的时间标记应为该水质自动分析仪从混匀桶内开始采样的时间,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数据时报文内的时间标记与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存储的时间标记保持一致;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能存储至少一年的数据。3.2.4 数据传输应符合 HJ212 的规定,上报过程中如出现数据传输不通的问题,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对未传输成功的数据作记录,下次传输时自动将未传输成功的数据进行补传。4.检查维护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具体内容,遵照执行,不需要自行制定,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在规范中有统一的表格格式。 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般在站房内和采水位置各安装一个视频监控。5. 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5.1 运行技术要求 对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定期进行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自动标样核查结果应满足规范要求。 对 CODCr、TOC、NH3-N、TP、TN、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及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的要求。5.2 pH 计和温度计 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如果比对结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应对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温度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5.3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每季度至少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使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 行 1 次比对试验(比对前应对便携式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如比对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要求, 应对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5.4有效数据率 以月为周期,计算每个周期内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实际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占应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的百分比不得小于 90%。6 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6.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6.2 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 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6.3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6.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若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本规范要求。维修和更换的仪器,可由第三方或运行单位自行出具比对检测报告。6.5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6.6 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6.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 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 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4 次。7.运行比对监测要求7.1 运行工作管理 运行工作管理应从参数设置和管理、检查维护、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校准、比对试验、 检修和故障处理、比对监测以及记录与档案等几个方面来进行。7.2 比对监测要求 比对监测时,应记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按照 HJ353 进行采样并在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比对监测应及时正确地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正确地粘贴样品标签,以免混淆。 比对监测时,应核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情况,必要时进行标准溶液抽查,核查标准溶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在记录和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比对监测所使用的标准样品和实际水样应符合现场安装仪器的量程;比对监测期间,不允许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任何调试。8 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的基本要求8.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说明书、HJ353 要求的系统安装记录和 HJ354 要求的验收记录、仪器的检测报告以及各类运行记录表格。8.2 运行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可从记录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并妥善保存。
  • 治理需求不断扩大 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日益受宠
    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江苏省无锡等地迅速行动,已将80%以上的污染排放纳入实时监控,并有计划地检查其运行状况和数据质量。可以预计,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会在最近几年内快速发展。 在线监测为什么受到青睐?其优势在于能准确反映污染物在不同环境介质中的时空变化情况。然而,对在线监测的质疑也不少见,突出表现在分析方法的单一,与现行有效的实验室国标方法有出入。尤其是在线监测不能区别进样的性质,用一个方式完成对所有样品的分析,结果与人工分析可能比对不上。此外,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做不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而且超标排放时污染物浓度高,成分复杂,基体干扰大,要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难度很大。因此,如何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依笔者之见,鉴于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测绝对值准确的挑战较大,宜优先考虑其指示功能。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有两点是确定无疑的:一是治污设备不运行,就没有在线监测数据产生,藉此可判断企事业单位处于生产还是停产状态 二是如果治污设备运行不稳定,那么在线监测数据会相应波动,尤其高浓度排放时会相应出现峰值,这对值班员是一种提醒,应立即启动检修机制。根据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这两个特点,跟踪浓度曲线变化就能判断治污设施是否在运行,以及运行是否稳定,这种指示作用的可靠性较高。    如果要量化超标排放浓度,则应优先研发留样复测装置,其生产成本远低于整机重构,设备制造商应理性决策。按在线监测设备预警、留样复测确证超标的思路,就能很好地将自动和人工监测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    在线监测不是万能的,不能认为只要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就万事大吉。在复杂、恶劣的运行环境下,污染源在线监测尤其脆弱。一方面,仪器本身存在缺陷 另一方面,不利的运行环境加速了仪器的老化、故障。在线监测需要精心维护才能较稳定地发挥辅助决策作用。而在当前的管理模式下,如果漫不经心甚至不按规定使用维护,则在线监测更不能像交通电子监视器那样清晰地显示违章。有鉴于此,要相应调整在线监测策略,对具备条件的点位,应依靠在线监测设备准确监测 对周围环境恶劣的点位,应发挥在线监测的指示作用,结合手工监测准确判断超标情况,通过技术改进服务监测方向的调整。
  • 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现状与发展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11月26日,在&ldquo 第七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暨展览会&rdquo 的&ldquo 在线水质分析专题报告会&rdquo 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孙海林作《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现状与发展》主题发言。报告中,孙海林介绍了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方面的法规政策、技术体系、仪器生产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在线监测仪器行业的现状和展望。   企业现状分析   我国约有80家企业生产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所提供的产品主要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和地表水在线监测仪。具体包括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总磷在线监测仪、总氮在线监测仪、水质五参数在线监测仪、水质采样器、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   2012年水质监测设备销售12130台(套),数据采集设备销售3155套。2013年水质监测设备销售9948台(套),同比下降约18% 数据采集设备销售2714套,同比下降约13%。虽然2014年监测仪器的销售数据还没有统计出来,但据孙海林了解,情况好于2013年。   2013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共实现销售总额58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2% 环境监测相关产品利税总额达到9亿元,同比去年下降15%。   行业现状分析   1、 行业总体形势良好,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由于&ldquo 十二五&rdquo 减排项目的实施,水质COD和氨氮在线监测仪得到了全面安装与应用,行业总体形式发展良好,各企业的销售额、利润、从业人数、厂房面积等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 企业产品持续丰富,产品质量有明显提升   企业产品从COD扩展到氨氮、TOC、五参数、总磷、镉、六价铬、总铬、铅等重金属在线监测仪,产品种类不断增长。同时,产品质量也得到了持续改进,产品的稳定性、数据的准确性都在稳定提升。   3、 龙头企业销售额增长明显,企业两极分化明显   行业龙头企业,尤其是销售额和固定资产数额大的企业增长明显,资产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8家,占统计总数的13%,最高的企业达到34亿元。2013年行业全部销售收入的84%来自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去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4、 运营和社会化监测新增长,产业链持续扩大   由于环保部出台了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的新规定,水质在线监测企业相继成立了社会化监测实验室,并取得了相关资质,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百家社会化监测实验室。设备专业化运营市场也在持续升温,水质在线监测企业基本上都投入了设备现场运营行业中。   5、 现场应用总体形势良好,不规范运营依然存在   全国大多数省份的数据的有效传输率都能达到75%,满足国务院规定的相关要求,但个别省份依然存在现场粗放运营,主要表现在排污口不规范、仪器设备参数设置不合理、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率低等。   行业发展展望   1、 产品种类需要进一步丰富   &ldquo 国家十二五重金属防治规划&rdquo 的出台,对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的发展必定有推动作用,国际按标准的相继出台,对仪器的研发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水质中镉、六价铬、总铬、铅、砷、汞、镍、铜等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将在相关涉重企业得到应用,水质VOC、水质生物毒性等产品亟需开发。   2、 企业规模需进一步扩大   传统的水质在线监测行业企业销售额上亿企业还不多,上市企业还以CEMS、环境空气站等产品,因此,要围绕新政策、新规范的实施,调整思路、扩充产业链,扩大企业规模。   3、 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传统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还是以化学法为主,带来运营维护成本高等不便,新型传感器的应用也为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带来利好消息,国家水专项已经投入相关资金用于新型传感器对水质检测的研究。   4、 行业自律,产业而来那个姓发展   在线监测发展几十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环境管理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还是存在个别不良企业,迎合排污企业,带来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为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各企业应真正做到公正的第三方,真实、科学地反映企业排污状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了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方案中不仅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VOCs检查监测工作安排,还对不同行业不同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标准、监测技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p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进一步掌握VOCs排放及治理情况,切实加强VOCs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为实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夯实基础。 /p p   二、工作原则 /p p   ----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落实环境质量属地管理的要求,对VOCs排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p p   ----“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原则。VOCs排污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要求开展VOCs自行监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p p   ----双随机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 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三、主要工作内容 /p p   (一)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p p   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没有监测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 /p p   (二)加强工业园区监测监控 /p p   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周界及内部VOCs开展监测,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VOCs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及时了解园区周边的VOCs污染情况,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成“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预警体系。 /p p   (三)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 /p p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确定VOCs排污单位,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VOCs排污单位应覆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 /p p   (四)开展VOCs专项检查监测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1.检查要求 /p p   重点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及VOCs达标排放情况,详见附件1。 /p p   2. 监测要求 /p p   (1)监测范围:火电及锅炉、氮肥、电池、纺织印染、钢铁、工业炉窑、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铝工业、农药、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场、石化、水泥、橡胶制品、制糖、制药行业及其他产生VOCs的排污单位。 /p p   (2)监测内容: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一般有固定的排气系统。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一般为厂界,储油罐及法兰、阀门、泵压缩机等连接装置的无组织排放源。 /p p   (3)监测时间和频次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原则”对所有VOCs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测,重点行业不得少于2家。 /p p   (4)任务分工 /p p   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本地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抽测工作。确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抽测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对盟市、旗县级VOCs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 /p p   具体监测要求详见附件2。 /p p   四、工作进度 /p p   2018年3月31日前,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完成VOCs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形成VOCs排污单位名录,报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p p   2018年5月1日前,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2018年11月1日前,所有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行业VOCs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自治区环保厅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VOCs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环保部。 /p p   2019年起,将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计划,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开展检查监测,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15前将检查监测报告报自治区监测中心站。 /p p   五、保障措施 /p p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p p   VOCs是导致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二次PM2.5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VOCs排放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组织开展本地区检查监测工作 指导园区管理部门对园区周界及内部开展VOCs检查监测 建立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并通过全面加强VOCs检查监测,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p p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p p   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要求,按时开展VOCs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排查筛选、建立名录库、日常检查、随机抽测深入推进VOCs检查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分布、排放和治理情况,切实加强环境监管。 /p p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VOCs监测管理能力水平 /p p   我区各盟市VOCs监测能力较薄弱。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能力水平。 /p p   (四)强化质控,保证VOCs监测工作质量 /p p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承担抽测工作的监测(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控检查。质控检查包括被检查单位的污染源监测质控管理、有关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内容。根据需要开展实验室内比对监测。 /p p   承担抽测工作的各级监测(检测)机构要对本单位出具的所有监测数据和报告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相关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监测,不得弄虚作假。 /p p   各级监测(检测)机构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向同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监察机构汇报。 /p p   (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 /p p   排污单位应主动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 /p p   附件1 /p p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p p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 /p p   一、检查要点 /p p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p p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p p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 /p p   二、监测要点 /p p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e5e28fb0-6759-4fc9-94c6-0c393c051bb3.docx"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docx /a /p p br/ /p
  •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当前,我国进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环境管理要求固定污染源监测提供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硬核服务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监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污染治理措施不断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目前排污企业和管理部门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方面,部分排污单位不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不如实公开监测结果,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滞后,导致监测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各方面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固定污染源监测支撑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也造成了管理工作的被动。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两个方面对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擘画了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蓝图,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法监测明确了方向,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通知》确定了2023年、2025年阶段性目标:到2023年年底,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机制顺畅高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性显著增强,执法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通知》结合环保垂改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国家、省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的有关要求,鼓励各地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相关管理制度。《通知》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行监测监管责任,明确了环境监测部门、排污许可审批部门、环境执法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排污单位应当于监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手工监测数据;进一步明确“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2种违法行为认定情形。在强化平台支撑方面,《通知》明确所有自行监测的手工监测数据,实现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一口”登录、监测数据“一网”填报、排污信息“一窗”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要求排污单位重复填报监测信息,国家将排污单位填报的监测信息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各级共享。在强化队伍建设方面,《通知》分别对生态环境部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强化队伍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部建立专家委员会,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45个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配套教材编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针对性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业务培训。在鼓励公众参与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众,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作用。《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平台,拓宽意见交流和投诉渠道,并积极调查处理反馈意见。接下来,《通知》还将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应用、加强智能化污染源监测技术研发应用,其中包括持续推进以执法监测需求为导向的快速、便携、智能监测仪器研发和方法的标准化,包括颗粒物、VOCs和烟气参数等,加大便携、智能化现场监测设备配置应用。推动基于仪器物联化的质控体系建立,实现现场质控全留痕、保存形成完整证据链,保证数据质量以满足执法监测需求。强化智能化自行监测检查技术研究,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管理效能。以有力推动《通知》的高效实施。《通知》的印发,有利于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固定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行政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紧密融合;有利于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优化执法监测管理机制;有利于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实现对生态环境精准管理、科学决策、高效服务的强力支撑。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