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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平台相关的资讯

  • 粤东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成
    中国检科院汕头纺织品研究室、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粤东分中心揭牌仪式暨粤东片区检验检疫技术合作框架签字仪式在汕头隆重举行。这标志着粤东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已初步构建,汕头检验检疫局乃至粤东检验检疫各局将背靠中国检科院强大的技术后盾以及广东检验检疫局的技术优势,为特区乃至粤东各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粤东纺织服装产业基础雄厚,实力强劲。拥有超过2万家纺织服装生产销售企业,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毛衫、内衣、衬衣、婚纱礼 服为主的产业集群。以汕头为例,拥有一大批大型纺织服装企业、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针织产品自主创建的品牌数在行业中名列第一。其中汕头澄海区及外砂镇、谷饶镇、两英镇、峡山镇和陈店镇先后荣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中国针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工艺毛衫名城”、“中国毛衫专业名城”、“中国针织内衣名城”、“中国针织名城”、“中国家居服装名城”和“中国内衣名城”等称号。2009年汕头纺织服装总产值160亿元(约占全省纺织服装总产值的17.8%,占全 国6.8%),2010年前5个月,汕头口岸进出口纺织服装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2%。   去年以来,汕头加快打造粤东区域中心城市,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广东检验检疫局顺应地域性产业的发展,明确提出了“加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粤东发展的具体措施。在上级部门的支持 下,汕头检验检疫局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在整合检测资源,加快打造粤东检验检测技术“航母”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汕头检验检疫局纺织品实验室建设起步早,基础好。1991年通过实验室等级考核,1999年通过国家认监委的实验室认可,2000年被国家工商局等五部委 (局)联合授权为首批有关消费争议的纺织品检验机构。2004年被国家质检总局规划为区域中心实验室,2009年先后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自愿性产品认 证、生态纺织品产品认证检测实验室资格。近年来,针对纺织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实验室在检测传统甲醛、偶氮、pH值项目的基础上,开检了多个新的检测项 目,包括致癌致敏染料、重金属残留等,检测领域也从传统的纺织服装向生态纺织领域发展。十多年来,实验室按有关标准持续改进和运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得到较高的认可。中国检科院汕头纺织品研究室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的检验技术水平和科研水平,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帮助企业解决 纺织检测领域的技术难题,推动产业的进步和发展。   会上同时举行了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粤东分中心揭牌仪式、粤东片区检验检疫局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粤东片区检验检疫局在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上承诺,将全面加强粤东检验检疫技术交流和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技术合作关系,建立粤东一流的检验 检疫技术服务平台,促进和支持粤东各市经济快速发展。
  • 滨州将建黄三角检验检测平台
    为支持滨州市全面落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滨州建设,3月17日上午,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滨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加强全面合作备忘录》,决定在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加强全面合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光峰在签署仪式上致辞,他指出,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展开、全市上下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省质监局与我市签署全面合作备忘录,以实际行动支持滨州科学发展,必将有利地促进滨州质监事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市将继续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围绕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打造滨州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立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平台。   据了解,支持滨州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平台是《关于加强全面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之一。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依托现有的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共享社会资源,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公共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为产业发展和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构建水平一流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检验检测服务体系,为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同时,省质监局将指导我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推动实施滨州市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 推动计量和认证工作开展,打牢企业技术基础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平安滨州建设 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和质监队伍建设,在质量技术监督人才培养、培训、对口交流、考察学习、挂职锻炼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 鲁北地区最大检验检测平台7月建成
    “十一五”期间,山东质监由“质量兴省”战略转化为“质量强省”,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正在建设中的鲁北质检中心,目前一期工程正在主体施工,今年7月可以投入使用。整个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鲁北地区最大的检验检测平台。   该中心将服务于德州、聊城、菏泽等周边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囊括了国家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棉花标准样品研制中心、国家节能产品(太阳能)分中心等5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十一五”期间,山东共获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21家,总数达29家 检测产品涵盖了食品、电子电器、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制造、黄金钻石饰品等老百姓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方方面面内容。   目前,山东省已形成山东质检院、胶东质检中心、鲁南质检中心“三大质检高地”,基本实现了四小时检测圈、两小时检测圈、一小时检测圈的快速技术服务。   按照“十二五”规划,山东省质监局将紧紧抓住质量强省战略这条主线,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 “两个安全”。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全系统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国家质检中心48家、省级质检中心100家。使质监工作真正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助推器。
  • 中油测井聚焦装备制造,加快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测井”)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产学研用融合,集成优势技术,提升研发效率,加快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2023年,中油测井聚焦装备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成4条自动化加工线,推进装备升级换装,全链升级制造产能。自研的260摄氏度声波测井换能器、175摄氏度中子发生器通过了高温测试;2条天津射孔枪自动化生产线提效2倍,射孔枪出口海外39.6万米;成像探头形成自动装配能力,同比提效2.5倍;“先锋”射孔器材远销40个国家。中油测井发布测井创新基金10项,与科研院所、石油院校、高新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获批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形成“室内高精度联测+井场高保真快测”非常规岩芯油气实验体系。以荔参1井测井试验基地为主体,中油测井正在加快推进刻度实验、检验检测条件平台建设。同时,中油测井加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研究,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会诊,中油测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高效推进十大科技项目,推行完全项目制管理,深化“平台+项目”管理,建立公司自主研发技术评估认可机制和成果发布平台。智能测导、高温快测等成果被认定为国际先进,8项技术成果获评中国石油自主创新重要产品。中油测井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创效,针对高温高压、狭小空间、特殊介质等应用场景,推进补强能源技术装备短板等重大科研任务攻关。CPLog成套装备亮相国家科技创新成就展,CIFLog测井软件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测井专业数据库,光纤测井自主处理软件LogFOS打破国外技术垄断,超高温高灵敏度声波测井换能器实现进口替代,耐高温测井芯片、高性能中子管等“卡脖子”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
  • 54家单位入选!重庆首批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出炉
    近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公布首批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名单,全市共有54家单位入选。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开展创建,能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相关行业规划、法规、政策、标准,且能主动开放共享仪器、设备、信息等检验检测资源,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服务。此外,平台可根据国内外制造业发展趋势和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研究面向基础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跨行业通用检验检测技术,以及推广先进检验检测方法,参与检验检测装备研制与开发;瞄准检验检测综合性人才培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根据行业特点开展知识普及、技能提升等专业培训。重庆首批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是按行业细分领域择优选出,将助力我市促进检验检测资源开放共享,构建高水平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 首个国家级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落户上海
    全国首家&ldquo 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rdquo 正式落户上海。闸北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天召开发布会,宣布国家认监委已批复同意上海市闸北区创建 &ldquo 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rdquo 。同时,市质监局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ldquo 锦上添花&rdquo ,分别公布支持闸北优先承接自贸区有关检验检测的3项改革举措和支持闸北开展示范区建设的5项政策。   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至少有6大功能,其中最显著的功能是引领产业发展,发挥检验检测机构集聚产业技术和人才的优势,主导先进标准的制修订,从而掌握标准领域的&ldquo 话语权&rdquo 而最&ldquo 深刻&rdquo 的功能则是借助平台,让企业实现检测设备、试验场地、检验技术等资源的共享,提高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效率,推动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
  • 广州黄埔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
    4 月 12 日,广州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暨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峰会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举行,来自全市近百家大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企业代表齐聚一堂,聚焦 " 智能家电、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医学检验、食品 " 等热点领域展开深入交流,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赋能高质量发展提出新思路和新途径。本次峰会活动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黄埔区政府共同主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广州开发区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对黄埔区检验检测聚集区开展实地调研。活动现场科学精准政策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据统计,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简称 "CMA")证书的机构共有 217 家,2022 年 CMA 持证机构总营业收入达 154.98 亿元,占全市营收的 41.39%,位居第一。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 2022 年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中,广东省入选 6 个,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3 个案例名列其中。" 早在 2016 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就率先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规划了面积达 1.1 平方公里的检验检测集聚区,目前已有 6 家检验检测机构入驻,预计该聚集区内项目全面运营后,营收可达到 15 亿元以上。" 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汽车制造、新型显示、绿色能源、美妆大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科技、集成电路八大支柱产业基础雄厚,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客户市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该区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该区从政策扶持、行业提质、产业赋能、招商引资、人才培训等各个层面提出 10 项精准的细化举措,企业可通过 " 黄埔兑现通 - 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 " 申请资助扶持。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该区 " 现代服务业 10 条 " 已累计兑现资助资金 4794 万元,惠及检验检测机构 61 家、高管超 400 人;" 质量强区" 政策对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给予奖励,其中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兑现资助资金累计 1475 万元,涉及 144 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科学精准的资助政策进一步助推检验检测业发展。" 金域医学落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是因为这里有国内一流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效率,以及生物医药产业生态集聚优势。目前,金域正在广州国际生物岛全力建设广州国际医学体外诊断产业创新中心,全面布局智慧医检产业生态,以抢抓新一轮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风口。" 金域医学检测技术总监何君表示。" 三大工程 " 加速创建国家级示范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技术基础。作为广州实体经济主战场、科技创新主引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是全国最早开展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工作的区域。目前,该区已培育出一批实力雄厚、规模效益好、具有产业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逐步形成了检验检测高端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的新发展格局。目前,区内已集聚国家级、省级检验机构 45 家;国际检验检测认证(TIC)行业前十大龙头企业已有 6 家进驻,包括欧陆、SGS(通标)、ITS(天祥)、BV(必维)、T ü V(莱茵)、DEKRA(德凯)。下一步,该区将发挥领先优势,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行业营收和服务效能,加快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在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方面,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明确提出开展 " 筑基 "" 提质 "" 强链 " 三大工程,通过联合区内科研院所、协会联盟、龙头企业等优势资源,搭建产、学、研、用、检协同创新平台,提升检验检测与各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协同创新能力,发挥检验检测在 " 双链 " 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支持机构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建设高水平的省级、国家级检测中心,打造 " 黄埔检测 " 知名品牌,推进服务升级和产业融合上取得新突破。
  • 北京检验检疫局纳米生物检测技术平台初见规模
    近日,从北京检验检疫局传出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该局与国家纳米中心合作的11个纳米检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可喜成果,这标志着该局积极打造的纳米生物检测技术平台已初见规模。   纳米科学技术是当今最重要的新兴科学技术之一,纳米材料的特殊效应使其在检验检疫领域中有着极其广阔的研究和应用前景。北京检验检疫局大处着眼,立足长效,在质检系统内率先开展了纳米科学技术研究。经过3年多努力,该局科研人员与国家纳米中心合作,在纳米材料应用于动植物检疫、食品检测技术的研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研究水平在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   2009年7月8日,在北京检验检疫局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召开的“纳米生物检验检疫检测技术合作研讨会”上,北京检验检疫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自2008年11月,双方签署了《关于加强纳米生物检测技术合作的协议》以来,两家单位从纳米生物检验检疫检测技术研究起步,积极开展科研合作:2009年北京检验检疫局主持的《高效检测炭疽杆菌纳米技术研究》等6个项目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科研计划立项,研究范围涉及卫生检疫、植物检疫、纺织品检验、食品检验等领域。今年该局在申请、申报新的科研立项工作中,将战略重点进一步放在了纳米科学技术方面,申请的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科研计划项目中,与纳米科学技术相关的项目达10余项。   随着纳米科学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应用,纳米科学技术在检验检疫的应用研究将不断深入,研究范围将从动植物、食品、纺织品、卫生检疫等专业扩大到更多专业,如纳米技术应用于环境监测的研究、纳米功能性产品的检测等领域。   北京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将研究项目向深度、广度发展,为将来联合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 江苏已建成22个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居首
    走马江苏,31个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准筹建,数量位居全国第二。截至目前已建成22个,建成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江苏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已初具架构。从传统的电线电缆到新兴的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从老百姓吃的有机食品到日常用的纺织产品、眼镜产品,从电动自行车到硅材料深加工、盐化工产品……一大批“国”字号质检中心,瞄准新兴产业,定位全球视野,凸显科技研发,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在江苏转型升级的新征程中策马扬鞭。   “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需要质监部门创新工作思路,特别要加快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构建高层次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平台的辐射引领作用,助推我省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让‘江苏制造’更具核心竞争力,让更多的‘江苏创造’脱颖而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靳道强说。   从监督角色,转型为企业“第一方实验室”   【新闻现场】 去年12月24日下午,兴化戴南镇的国家不锈钢制品质检中心一层的“无损检测室”内,检测人员正仔细调试着一套由无数根管状物构成的检测流水设备。   “这一套设备花了我们三百多万,能检测不锈钢无缝管的承压能力,检测合格的压力管,价格是普通管的一倍以上。”该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安源告诉记者,戴南目前有50多家生产普通不锈钢无缝管的中小企业,都想转型升级生产附加值更高的不锈钢压力管,但国家规定,压力管道必须通过强制性检测,而一套检测设备要三百多万,企业难以承受,中心获悉后,毅然上马了这套设备。   质检中心的主要职责虽然是质量检测监督,但记者采访中注意到,许多中心都俯身“前移”,将“第三方实验室”的定位,延伸为企业的“第一方实验室”。   在扬州杭集镇的国家洗漱用品质检中心,中心主任张林向记者展示了他们刚刚研制成功的牙刷柄部抗弯测试仪。原来,高露洁三笑公司的牙刷出口,国外客户提出要出具牙刷柄部抗弯能力的检测证明,企业立即寻求质检中心的帮助。中心发现国内并没有这个检测要求,也没有检测设备和相关技术参数。于是他们参照国际标准的要求,组织专家自主研发了这套检测设备并获得了成功。   “我们已帮十多家企业做了1500批次的检测,我们正打算申报国家专利。”张林自豪地说。   “做企业的第一方实验室”,已成为江苏众多质检中心服务转型升级的自觉行动。   在常州横林,400多家集聚的地板生产企业,纷纷委托这里的省地板质检中心为其实施出厂检验,把中心视为企业“检验科”。在无锡,3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共享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检中心的服务平台,已形成“制造相对分散,检测研发培训高度集中”的新业态。在我国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宜兴,由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检中心投巨资建成的代表国际一流水平的线缆检测高压大厅刚刚投入运行,远东、万马、沪安等7家大型线缆龙头企业立即与中心建立全面技术合作……   从服务企业,转型为产业集聚“新酵母”   【新闻现场】 去年12月10日,在无锡新区创新创意产业园,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检中心的门厅里,堆放着几大箱刚刚从宁波一家光伏企业寄来的检测样品,中心工作人员正小心翼翼将样品运送各实验室。   “太阳能光伏质检中心成立不到两年,已先后为400多家光伏企业提供了数据详实的技术检测和认证服务。”中心主任吴建国介绍说。最近,无锡长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这里经过一次性测试,同时取得了欧洲TUV、北美CSA和中国CQC三个地区的光伏认证证书,一下子拿到了通往三大地区的市场“绿卡”。   “光伏产业在江苏集聚壮大,国家级质检中心发挥了巨大作用。”无锡一家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他们的出口产品,需要送到国外检验机构去检测认证,欧洲、美国等等都去过,一个产品前前后后就要花费一年多的时间。   2009年3月,在省质监局和无锡市的共同努力下,国内第一个太阳能光伏产品质检中心在无锡获得国家认监委授权。吴建国告诉记者,中心一方面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一条龙服务,方便了企业产品认证出口,另一方面也积累了大量的一手数据资料,为这里打造亚洲最大的“光伏太阳能产业园”积攒了宝贵的基础资料。   从如何为企业服务,进一步拓深为如何为产业服务,已成为我省各地质检中心在转型中形成的新理念。而质检中心由此产生的“酵母作用”,在各地特色产业集聚中,愈发凸显。   省灯具产品质检中心与60多个灯具出口国检测机构取得国家互认,并且与挪威NEMKO实验室签署互认协议,现在这里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以领到美国和欧盟等地的权威证书,当地大批灯具企业由此迅速崛起。我国唯一的国家洗漱用品质检中心落户扬州杭集后,高露洁、两面针等业内巨头追加投资,其中高露洁公司更是将牙刷生产线全部搬到这里。国家电动车质检中心在无锡建成后,协助企业突破出口的技术壁垒,引来了深圳、天津、重庆等地的知名企业,加速了电动车产业向这里集聚。   从检测机构,转型为科研创新“强引擎”   【新闻现场】 去年12月11日,丹阳国家眼镜产品质检中心内,虽然是周末,但实验室的科研人员还在为“镜片表面瑕疵智能检测仪”进行试验。   “试验如果成功,今后镜片厂就不需要大量人工用肉眼来检测每一副流水线上的镜片了。现在,丹阳每天要生产约80万副镜片,仪器检测将节省大量劳动力,大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该质检中心副主任王本平对记者说。   像丹阳国家眼镜产品质检中心这样,我省各级质检中心,凭借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发挥自身科研力量,并积极携手各科研院所高校等,在产学研结合领域摸索出一条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作为全国唯一的太阳能光伏产品质检中心,无锡光伏质检中心已与中山大学、瑞士南方应用科技大学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开启了“产检学研”新模式。   在戴南,由国家不锈钢质检中心和江苏星火公司合作开发的“韧性高铬铁素体合金材料”刚刚获批“国家重点新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在杭集,国家洗漱用品质检中心柔性引进南大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博士,在牙刷生产过程中使用回收材料的检测方法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正积极争取申报国家专利。在无锡,国家纺织产品质检中心与江南大学生态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开展“机织物柔软度评价体系”研究,被国际羊毛工业试验室联合会吸收为华东地区唯一的成员单位。
  • 1083万!山西检验检测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3CGK01477项目名称:山西检验检测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83.26万元最高限价:1083.26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一)中心业务平台1用户管理系统套12身份认证系统套13业务流程支撑系统套14消息任务系统套15综合客户管理系统套16数据对接管理系统套17业务内控管理系统套18供应商管理系统套19业务调度管理套110业务人员管理系统套111业务考核系统套112文件流转系统套113中心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套114即时通讯套115系统对接集成(含与国家平台对接)套1(二)公共组件1环境温湿度采集与监控系统套12仪器设备数据采集系统套13电子原始记录系统(ELN)套14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套15基础质量管理系统套16二次开发与自定义配置平台套17CA电子签章系统接口对接套1(三)门户管理系统套11IOC大屏110查询统计
  • 福建厦门市质检院前瞻布局打造“智慧+”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质检院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在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两岸交流合作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多项工作得到地方政府的肯定。其中,打造“智慧+”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属该院的特色之举。 据介绍,“智慧+”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是由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电池、智能医疗器械、智慧家居、智慧健体、智能消防等几个领域共同组成的服务性平台,尽显厦门市质检院在检验检测创新上的前瞻性眼光。 近年来,厦门市质检院围绕厦门市产业发展,以现有的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为技术支撑,创新性提出建设福建省首个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知名汽车制造企业提供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品测试。 “平台项目的实施,为福建省智能网联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极大填补福建乃至东南地区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领域空白。”厦门市质检院院长史园介绍,该平台将建成福建省唯一具备完整覆盖34类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标准法规模拟场景及17类V2X系统测试模拟场景的测试场,实现“人—车—路—云”一体化实景加孪生模拟测试技术。同时,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安全及关键零部件试验室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大的整车带载电辐射性能实验室之一,也将成为国内首条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18384-2020)设置的综合安全检测线。 面对高速发展的宁德时代、中创新航、海辰新能源、福建巨电等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强烈的检验检测需求,厦门市质检院敏锐抓住发展机遇,于2018年就前瞻布局建设新能源电池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就近“一站式”检测技术服务,解决企业产品研发效率低下的痛点。 据悉,该平台设有可靠性试验区、耐候性能试验区、电性能试验区、滥用测试试验区等。平台检测产品涵盖储能、动力和消费类电池领域,从电芯、模组、电池包到整车应用,全覆盖了电池性能、电池滥用、气候环境、机械环境四大关键测试能力。目前,该平台已通过CNAS、CMA实验室认可,取得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CB实验室资质,是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全国纳米技术标委会纳米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福建省动力电池风险监控站承担单位。该平台还与瑞士SGS共建动力电池联合实验室,为企业提供动力电池设计、研发、制造等的“一站式”服务。 同时,该平台也是市场监管系统唯一一个检测能力覆盖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三大应用领域的CB实验室,填补了市场监管系统在锂离子电池全领域全球互认资质上的空白,成为市场监管系统仅有的两个通过ISTA(国际安全运输协会)认可且为ISTA中国理事单位的机构之一。主动上门为厦门宙隆运动器材公司和厦门金双胜健康科技有公司开展标准培训;为企业新研发的产品进行首样评估;为知名品牌产品制定评价测试方法;联合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为厦门大博医疗、厦门致微仪器等有源医疗器械企业提供本地注册检验服务… … 厦门市智能医疗器械产业的壮大和发展,也离不开厦门市质检院对智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的布局。 据介绍,为了深度服务产业,厦门市质检院依托现有的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能力,积极规划智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共性需求、产业链上某一个或几个关键环节的共性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提升厦门市在智能医疗器械领域的研究与评价能力,营造强有力的创新支撑环境。 此外,厦门市质检院还积极规划了智慧家居、智慧健体、智能消防等多个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共同发挥“智慧+”平台在检验检测、创新研究、标准制修订、检测技术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智慧+’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不仅为产业和企业提供服务,还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发挥质量参谋作用。”史园介绍。截至目前,厦门市质检院有多项工作被纳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的意见》《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政府文件中。 与此同时,厦门市质检院规划的创新服务平台还为地方政府重大活动和应对公共危机、风险舆情提供技术服务。在2021年厦门市针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开展的质量专项抽查中,平台对比分析了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与锂离子蓄电池的产品质量状况与风险,撰写了《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质量监测评价》等。针对新能源电池的市场状况,该院承担了福建省内所有的动力电池的舆情监测和风险监控工作。作为福建省动力电池风险监控站承担单位,截至目前,共监测筛选动力电池风险舆情30多条。
  • 构建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互联网+”服务平台84个 山东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在10月20日举行的解读《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赵风勇介绍了前期山东省在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他介绍,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是检验检测大省,据统计全省共有检验检测机构3886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年出具报告4200余万份,检验检测从业人员11.2万人,实现营业收入240亿元,基本构建了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检验检测体系。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在服务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撑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推动规范运行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保持稳中向好、提质增效态势,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强化政策引领。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检验检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推动检验检测与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深化检企对接,建立标志性产业链、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供需清单。加快质量基础设施(NQI)综合应用,积极推动“质量驿站”机制,构建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互联网+”服务平台84个,引导优质龙头检验检测机构围绕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就近设置分支机构,打造检测链、标准链、认证链集成服务,有效解决传统检验存在的“周期长”“距离远”“花费大”等难题。夯实平台建设。围绕满足产业优化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撑政府监管等需要,建设完善了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国家锂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网络软件产品质检中心等一批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家质检中心。全省拥有国家质检中心47家,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8家,各类技术标准创新中心32家。持续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善济南、青岛、烟台园区布局;建成了3个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位。加强综合保障。积极谋划和培育现代检验检测服务业优质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今年,推动国检集团山东检测认证平台、检验检测集聚区烟台园区等15项优质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入库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在土地、能耗、资金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出台检验检测认证奖补政策,引导行业做优做精、做大做强。四是优化行业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构建以“法治监管”为根本、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手段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在机动车、农业畜牧等领域连续多年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大幅提升联合发现问题和联动处置风险的能力,服务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 新兴产业集成化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拟落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近期,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牵头组织的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兴产业集成化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项目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落地备忘录签约仪式在G60科创集团举行。   CTI华测检测集团副总裁曾啸虎,集团研究院院长白洪海,G60科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由杨,党委副书记、联席总裁闫晓共同出席了本次活动,并为“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应用示范基地”揭牌。据悉,此次举办签约仪式,旨在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一站测平台”拟计划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顺利落地转化,后期双方将携手共同推动。   此次科技部项目落户松江,看中的正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CTI华测检测集团副总裁曾啸虎表示,项目组将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平台落地松江,希望依托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将服务更好辐射到长三角上海、嘉兴、杭州、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9个城市,集中大学、大院、大所优势资源,实现检测平台的共建共享,帮助更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G60科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由杨,对科技部项目落地松江表达了感谢和祝贺。他表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不仅集聚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集群,也有着丰富的科技、人才、创新资源,期待项目成果一站测平台能够成为G60科创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检测产业链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纵深发展。G60科创集团也将无微不至做好“店小二”服务,让企业心无旁骛发展主业。   关于“一站测”平台   一站测平台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面向重要装备、产品和关键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运维服务全过程的检验、检测、认证、校准等服务环节,研究集成化检验检测服务模式,研制集成化检验检测服务资源管理、服务质量控制、服务信用评价标准;研究集成化检验检测服务发现、服务集成、服务调用、服务评价等协同技术,研究支持重要设备、产品与关键零部件安全可靠性运行监测与检测评估技术等服务共性关键技术;基于大数据应用下的智能分析技术,研发集成化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协同平台,实现资源管理、智能化服务匹配、服务交易和交付、服务评价、监测检测评估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从多种维度了解信息背后规律,识别和提炼有价值信息,实现状态感知评估、故障诊断预测、运维决策、可靠性分析等功能。基于服务资源安全共享的目的,构建检验检测服务资源库、运行库、业务库、服务库;突破服务资源分散不均、协同不足的“信息孤岛”;整合集成全国检验检测服务资源,提供数据管理与资源共享云服务,架起送检企业和承检机构之间的桥梁,建立面向质量提升与生产安全管控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探索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与协同新模式。
  • 质谱适合开展临床特色项目 不会替代主流检测平台——访北京妇产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曹正
    p   两年前,仪器信息网采访了北京妇产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曹正,详细了解了液质联用仪在我国临床检验中的应用与发展情况。当时曹正说“质谱临床检验将进入黄金发展期”,给小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两年过去了,质谱仪的临床应用有了哪些进展和变化?在这个背景下,仪器信息网再次专访了曹正主任。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质谱应用于临床具有两面性 /span /strong /p p   同两年前相比,临床质谱技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细心地读者可以发现,各类医学检验相关会议都会开设质谱技术的相关主题。“2017年质谱仪的临床应用还不多,2018年开始有一些基于质谱技术的大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ae20dbb5-0e45-4674-884f-02468faeda04.jpg" title=" 01曹正.jpg" alt=" 01曹正.jpg" width=" 600" height=" 4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北京妇产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曹正 /span /p p   质谱技术应用于临床有两大突出优点。一是质谱仪具有高灵敏度和高特异度,检测人员可以通过质谱技术直接看到物质的分子本质,所以质谱技术常常作为参考方法或者检验金标准。二是可以根据实验室需要定制检验项目(LDT),解决一些特色临床需求。 /p p   但质谱技术用于临床也有两面性。据曹正介绍,当下很多检验科也想要尝试引入质谱平台,但多数处于了解和观望状态。究其原因,一则是质谱仪的技术门槛很高,对操作人员的要求很高。作为开放性的平台,基于质谱技术的检测方法的开发和维护需要一支专业的团队,而组建和培训团队需耗费大量精力、物力。再则是质谱仪前处理过程复杂、手工操作繁琐。“虽然有企业在做前处理自动化的尝试,但适用性还不高,临床实验室用的还不多。” /p p   在曹正看来,质谱技术的两面性正是质谱临床应用应该存在的样子。曹正解释说:“质谱技术是医院检验科技术能力和医院诊疗水平的象征。质谱仪应当按照LDT的形式存在,以帮助解决一些特色的项目。如果像傻瓜似的一键就能解决所有问题,那质谱本身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就不存在了,那和现有的普通设备有什么区别呢?”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质谱适合开展临床特色项目 /span /strong /p p   目前质谱仪在临床的应用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比较成熟的基于MALDI-TOF技术的微生物鉴定。“MALDI技术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肯定是质谱技术的一大发展趋势。”此外,液相串联质谱技术在检验科是一个重要的辅助平台,主要用于维生素、激素、药物浓度检测和新生儿筛查。 /p p   临床上,质谱联用包括液质联用、气质联用两大类。“总体来看,气相质谱联用技术使用的比较少,且在临床上有越来越少的趋势。”曹正表示,气质联用仪主要用于挥发性的有机小分子、尿液标本中有机酸的测定。相比之下,液质联用技术的使用场景更多。“临床还是以液质联用技术为主。”北京妇产医院检验科是新生儿筛查中心,液质联用技术用于新生儿筛查是该科室最多的临床应用。另外,孕妇产前及儿童维生素健康评估,生殖科、妇科、内分泌科一些针对女性激素的检测等用液质联用技术也很多。 /p p   北京妇产医院检验科近两年开设了新的基于质谱技术的特色检验项目。一个是雄性激素检测。雄性激素的检测是临床一大刚需。现代社会中,很多女性存在激素分泌紊乱、雄性激素过旺的现象,临床上通常使用液质联用技术来检测雄性激素,以此来对女性多囊卵巢综合征进行检查。第二个是新生儿筛查项目——先天肾上腺皮质增生检测。除此之外,检验科正在开发1,25-双羟维生素D检测,临床通过测定它的水平来了解代谢性骨病患者体内活性维生素D的水平。 /p p   由于液质联用技术存在自动化程度低、对人依赖性大、检测项目为自建方法、不能标准化和规范化等问题,所以还不会取代主流临床检验设备。“我认为对质谱仪正确的理解是——辅助平台,它是帮助我们解决现有平台难以实现的特色项目的。所以即使在未来,液质联用设备也不可能替代主流检验平台。”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监管LDT、室间质评是迫切需要 /span /strong /p p   2017年,在曹正及国内其他检验专家的组织推动下,“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分会临床质谱专业委员会”成立。分会的核心目标是组织国内具有串联质谱使用经验的顶级主任专家做质谱仪使用的行业共识。“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一篇关于新生儿筛查的共识。”曹正介绍道。同一时期,中华医学会、中华检验医学会和微生物营养中心也都分别起草了新生儿筛查共识。“这说明大家都在开始研究这个并且开始发声,这是好事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eed1950a-2dc9-4a66-86c2-42f02f847785.jpg" title=" 02共识.jpg" alt=" 02共识.jpg" width=" 600" height=" 4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由曹正主笔的新生儿筛查共识 /span /p p   “对于质谱仪的临床应用,我认为试剂盒与LDT应当共存,所以监管LDT就会很重要。”但鉴于目前尚未有质谱临床应用的法规,“室间质评”就是当下一件比较急迫的事情。“我们中心也在做一些基于质谱仪的激素、维生素检测项目的室间质评工作。但这个项目不是强制性的,其实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会更好。”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精准医学某些领域出现过热 需谨慎对待 /span /strong /p p   在谈到时下大热的精准医疗的概念时,曹正表示:“精准医学有一些领域出现过热,但医学自身发展落后于检测技术的发展。”曹正认为,精准医学的真正概念是“给正确的人用正确的药”,目前只有非常少的疾病和很少的药物种类能够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精准医学,且这还是在付出很大代价的前提下。所以当下的精准医学远没有达到精准医学该有的样子。 /p p   狭义的精准医疗是指基因测序,最直接的就是针对肿瘤靶点的测序,但通常情况是很多靶点没有对应的药。当下基因测序技术大火,测序过程是很容易实现的,但是想要证明一个基因的功能同样是需要经过反复验证的。“你不能直接把别人的某个基因敲除了来验证,这是伦理不允许的。” /p p   曹正认为,医学是基于证据的科学,所以医学的发展是很缓慢的。科学家即使发现一个药效很好的物质,仍需要经过多年的临床疗效验证。根据单核苷酸多态性来确认疾病,同样缺乏大规模的数据。有的基因单核苷酸多态性达几十种,数量很多。其次,相关药物的作用机理也很难弄清楚。“我们知道多态性的存在,但是没证据,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减法。所以现在的精准医疗远没有达到普及程度,离大规模应用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相比检验仪器,检验人员对项目更感兴趣 /span /strong /p p   对于检验设备,曹正表示临床专家最关心的是设备能够为检验科实现哪些检测项目。“我们检验人员对仪器不如项目本身敏感。”曹正以MALDI-TOF为例进行了说明:“MALDI提供的微生物鉴定服务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既缩短了时间,还准确、快速、便宜。用新的技术方法去做旧的检验项目,大家接受起来很快,那这个产品是好的。但是如果你给我提供一个新的检测物或新的标志物,那我们接受起来就慢了。对于质谱平台,也是因为我们有很多检测项目需要才会引进的。”曹正所在的北京妇产医院检验科服务人群涉及到的检验项目很多需要用到质谱设备,目前该科室已经引进了3台液质联用仪,2台气质联用仪和1台MALDI-TOF。“7月份还会再进一台液质联用设备。”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后记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人们对质谱技术关注度日益提高,质谱技术在临床检验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作为检验领域新兴的发展方向,质谱技术两大亮眼优势使其具有独特的魅力,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我国临床检验中质谱技术的应用还非常有限。采访过程中曹正也提到,即使是在对前沿技术接受度很高的北京,要求所有三甲医院配置质谱检测平台也是不现实的事情。目前,质谱平台检测项目少、质谱技术专业人才缺乏,与国外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质谱技术的临床应用还未有完善的法规和标准,但“业内共识”也是另一种发声,距离行业标准更迈进一步。随着质谱检测数据判断标准的建立、技术人才的培养、质控体系的完善和收费标准等问题的解决,质谱检测将迎来崭新的发展机遇。到那个时候,质谱仪就不仅仅只应用在少量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大型综合三甲医院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margin-top: 0em margin-bottom: 1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68, 68, 68) font-family: 宋体, & quot Arial Narrow& quot text-indent: 0em white-space: normal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38, 38, 38) background-color: rgb(255, 192, 0) " strong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 扫码关注【3i生仪社】,解锁生命科学行业新鲜资讯!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top: 0em margin-bottom: 1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68, 68, 68) font-family: 宋体, & quot Arial Narrow& quot text-indent: 0em white-space: normal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38, 38, 38) background-color: rgb(255, 192, 0) " strong data-filtered=" filtered"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top: 0em margin-bottom: 1em padding: 0px color: rgb(68, 68, 68) font-family: 宋体, & quot Arial Narrow& quot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a6aca3c5-ee04-42f3-bf71-742d796c747a.jpg" title=" 小icon.jpg" alt=" 小icon.jpg"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br/ /p
  • 240万!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测检验仪器设备采购
    1.项目编号:MASCG-0-F-H-2022-0166 2.项目名称: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测检验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包2、包3第二次)3.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其中:包2为120万元;包3为12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同预算。5.采购需求:包2: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仪(进口产品)1套;包3:振动噪声测试分析仪(进口产品)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4个月内交货;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工作。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 宁波药品检验平台正式开工建设 投资1.1亿
    今天上午,被列为市政府十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药品检验平台正式开工。   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简单形容就是一个扩大了几百倍的 “药品检验所”,是一个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等四大功能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动物实验中心、药品技术培训研发服务基地等的综合性药品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1.1亿元,其中新建药检大楼建设总面积12500平方米,投资概算8500万元;增添仪器设备2500万元,项目落户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宁波研发园区五号地块。   据悉,该平台建设将以口岸药检所和国家实验室认可为目标,按国家标准实验室要求以及国际认证标准要求来进行规划和建设,将使市药检所拥有国内一流的实验室,一流的仪器设备,一流的检测水平,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 检验检测助力复工复产 抗击疫情帮扶企业创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组织召开“百进千”活动
    p   为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资源及服务优势,促进人才、技术、资金、政策、管理等与企业深度对接,引导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6月30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组织召开“百家实验室进千家企业”(以下简称“百进千”)活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活动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共有来自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大学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清华大学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师范大学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鑫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瑞亿科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校院所和企业的30余名代表参加。 /p p   会议首先由装备中心主任孙月琴致辞。孙主任表示,本次活动是在建党99周年到来之际,装备中心党支部与市科委资管处党支部将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的一次党日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作为,强化服务对接,加大对创新主体复工复产的帮扶力度,同时在业务工作中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初心使命。 /p p   会议由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石胜杰对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进行总体介绍,着重为参会人员讲解首都科技创新券的内容、支持对象和范围、支持比例、申请流程、使用和兑现方式等内容,对市科委科技政策进行宣讲和解读,帮助创新主体更好地了解政府政策,并由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5家科研院所和高校介绍科技资源、实验室设备、检测技术服务及成果等内容,让创新主体更加深入地了解科技资源方的总体情况和服务特色。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始终服务抗疫一线,支援小汤山医院重启工程,并在北京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为社会公众讲解红外额温计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还有北京师范大学研发的非接触式测温系统也广泛应用于北京的疫情防控工作。这些检验检测的服务案例和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和北京市民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p p   最后,由北京鑫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瑞亿科科技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发布了科技需求,并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资源主体进行交流,期待下一步合作。 /p p   本次活动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推动平台实验室和可产业化的技术,探讨能源环保的安全与清洁利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的一次科技服务对接活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在检验检测领域加强系统谋划,一是以电话调研的形式,访问检测认证领域企业,了解他们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的需求和困难,提供科技服务 二是通过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学仪器社区2个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科技政策和科技需求,提供一对一服务,挖掘企业需求,主动服务 三是以“百进千”对接会等形式搭建科技资源方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实现直接对接。下一步,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将继续整合梳理检验检测领域科技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接工作,做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提高科技资源与服务对接的有效性,为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和持续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通力协作帮扶企业战胜疫情、渡过难关! /p
  • 1019万!中原研究中心农药代谢检验检测平台和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一(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997 2、项目名称:中原研究中心农药代谢检验检测平台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最高限价:68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现需采购一批设备,主要包括超高效液相色谱-四极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1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1套、同位素磷屏成像仪1套、超高效液相色谱同位素检测仪1套等仪器设备5.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量保证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www.hnggzyjy.cn/)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售价:0元 (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原研究中心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2#展厅东厅 联系人:徐晴晴 联系方式:0373-603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宋芳芳、张建森 联系方式:0371-85512909-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芳芳、张建森 联系方式:0371-85512909-811 二、项目二(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001]SC[LHCS]20240005]项目名称:2024年度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暨食源性兴奋剂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39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暨食源性兴奋剂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的第1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666,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仪器仪表全自动高通量浓缩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1-2其他仪器仪表多维气相色谱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0-1-3其他仪器仪表液相原子荧光光谱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1-4其他仪器仪表二氧化硫测定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46,000.00-1-5其他仪器仪表氧化安定性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1-6其他仪器仪表液相色谱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32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合同包2(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2024年度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暨食源性兴奋剂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的第2包):合同包预算金额:1,724,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仪器仪表恒温恒湿精密空调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31,000.00-2-2其他仪器仪表全自动水分测定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32,000.00-2-3其他仪器仪表液体自动进样器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78,000.00-2-4其他仪器仪表气相色谱仪串联质谱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1,550,000.00-2-5其他仪器仪表测厚仪1(台套)详见采购文件33,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25号联系方式: 0451-51969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联系方式:0451-859757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岩电话:0451-85975709
  • 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加快建设检验检测等平台
    氢能是我国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一、发展现状从国际看,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氢能作为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将氢能产业上升为国家能源战略。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预计2050年氢能消费将占终端能源消费的18%,减排二氧化碳60亿吨/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5000亿美元,并创造3000万个岗位。从国内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年制氢产量约3300万吨。我国氢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布局取得积极进展,产业集群已具雏形,正处于全产业链技术突破,从研发阶段转入规模化商业化示范应用的关键时期,在部分区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小规模示范应用,基本形成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为主的三大氢能产业城市集群。从我省看,山西可再生能源装机量位居全国前列,在清洁低碳的氢能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我省作为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基地,氢能资源丰富、来源广泛、成本低廉。开展氢燃料电池全产业链研究和布局,已初步形成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等产业,在部分区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小规模示范应用。率先实现氢基还原铁技术突破。但整体看,我省仍处于氢能产业初期培育阶段,存在龙头企业少、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产业核心技术还有待突破、产业关键装备制造基础薄弱、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面对新机遇、新要求,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进一步提升氢能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拓展市场应用新空间,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统筹氢能产业布局,明确主攻方向,走具有省情特色的氢能产业路径,打造全国氢能产业发展高地,推动我省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绿色转型,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基本原则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系统布局、科学规划,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关键技术突破,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实施,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创新商业模式,推动氢能规模化应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全生命周期政策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创新引领,典型示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协同创新体系,集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瓶颈。推动山西特色商业化发展模式,以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应用示范,打造国内氢能产业高地。(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协同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列,基本构建较为完备的产业链体系。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在不新增碳排放的前提下,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1万辆以上(全国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应用规模全国领先。可再生能源制氢量显著增长,成为新增氢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推动二氧化碳减排。到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可再生能源制氢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实现多元规模化应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互补、协同共进的氢能产业集群,有力支撑我省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群。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升,为我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强支撑。三、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围绕氢能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推动省内创新资源与国内外知名机构、龙头企业联合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强化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建立更加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体制机制,集中优势力量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氢气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和应用等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氢能安全基础规律研究。持续推进氢能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大产品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构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体系。突破高回收率氢气纯化、甲醇重整制氢和生物质、甲酸、氨气定向分解制氢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突破低成本、高效率、长寿命质子交换膜电解制氢技术。开展低成本安全可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示范。开展低能耗低蒸发低温液氢、轻质高容量固态储氢和高密度长寿命固态/高压等复合储氢系统研究,突破70MPa加氢站用加压加注关键设备开发。开发具有优良机械性能、阻气性能、耐腐蚀性能的双极板加工产业。开展聚苯并咪唑高温质子交换膜产业放大和应用,开展炭纸中试和应用。开展富氢冶金等技术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二)搭建创新平台聚焦产业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开放型、合作型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互利共赢的创新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氢能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工程化、产业化。支持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布局建设氢气制取与储存、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整车生产、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创新支撑服务平台。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科技服务平台。(三)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研攻关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进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应用研究。支持重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氢能创新资源集聚区创建科创飞地,开展项目合作与技术引进。创新高端人才柔性引才引智机制,强化合作交流。四、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全省氢能产业布局,适度超前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一)合理布局制氢设施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合理推动氢气制备产业。近期,在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储能示范。在太原、吕梁、阳泉、长治等工业园区(矿区)集聚区域,以不新增碳排放为前提,充分利用工业副产氢,鼓励就近消纳,带动运输、焦化、化工、氯碱等行业转型升级。中期,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商业化推动可再生能源耦合电解水制氢。推动工业尾气及非常规天然气结合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制氢,进一步降低碳排放。远期,大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制氢成本持续降低,形成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二)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坚持安全可控,发挥我省碳纤维、特殊钢等新材料优势,积极推动工艺创新,提升高压气态储运商业化水平,加快降低储运成本。推动甲醇、液氨储运产业化应用。依托燃气龙头企业,探索纯氢管道、掺氢天然气管道等灵活运输方式的应用实践。探索固态储运、分布式氨-氢储能、有机液体储运等储运方式应用。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三)统筹规划加氢网络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加氢网络建设。坚持安全为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鼓励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和充电站基础建设油气氢电综合一体站。探索加氢站智能化、高效率运营模式,增强供需协同性、灵活性。五、推动氢能商业化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山西省氢源富集、应用场景丰富和整车制造优势,科学规划布局,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快形成符合山西特色、多能互补的氢能产业商业化路径。(一)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围绕太原国家物流枢纽,开展燃料电池物流车商业性示范应用。在运营强度大、行驶线路固定的工业园区(矿区),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卡短倒运输示范应用。在太原市、大同市、忻州市、吕梁市等地,谋划开展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燃料电池商用车试点。在吕梁、阳泉、长治等重卡物流聚集地区打造“燃料电池重卡+加氢站+长管拖车”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氢燃料电池重卡投放规模和行驶范围,合理布局加氢站点和长管拖车运氢路径。推动建立“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供应链。持续开展“柴改氢”,有效降低我省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十四五”时期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二)积极开展储能领域示范应用鼓励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通过风电、光伏电解水制氢开展新型储能和调峰示范,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探索开展“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鼓励非常规天然气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制氢+储能”的技术探索。探索氢储能与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运行的商业化运营模式,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探索氢能跨能源网络协同优化潜力,促进电能、热能、燃料等异质能源之间的互联互通。(三)稳妥推进工业领域替代应用探索推广开展以氢作为还原剂的氢冶金技术规模化应用,率先打造氢能冶金示范应用试点,破解冶金行业脱碳难题。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引导合成氨、合成甲醇等行业由高碳工艺向低碳工艺转变,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六、协同创新打造高端装备制造集群加快推动制、储、运、加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着力提升燃料电池装备水平,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等装备产业发展,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形成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抢占发展制高点。(一)重点开发制、储、运、加成套装备开发工业副产氢纯化装置。开展低成本、安全可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重点发展电解水制氢装置。推动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70MPa加氢站用加压加注设备制备。开发氢气运输管道的相关装备。引进国内外加氢站建设和运营优势单位,进行加氢站关键装备和部件开发和控制工艺应用。(二)重点发展燃料电池系统实施链长制,依托链主企业,坚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自主研发技术并举,布局建设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膜电极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开展控制和集成系统研发。(三)做优做强燃料电池整车近期,发挥我省骨干企业优势,支持运城重点发展燃料电池重型卡车,长治重点发展燃料电池物流车、环卫专用车,晋中重点发展燃料电池公交车,逐步实现批量生产能力。中期,围绕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要求,优化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动力总成集成与控制技术,全面提升整车设计、制造水平。远期,逐步推动乘用车开发应用,建设国际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生产基地。七、完善氢能发展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加快构建“1+N”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聚焦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氢能标准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审批、财税支持等方面制度供给,有效发挥政策引导规范作用。(一)健全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规范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围绕氢能制、储、输、用,积极实施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支持龙头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相关团体标准。对在工作实践中取得实际效益的标准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不断健全和完善氢能产业标准体系,为氢能产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加快建设氢能产品检验检测、计量测试、认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相关服务。(二)建立健全氢能政策体系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建设加氢站,在兼顾化工项目入园入区政策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着力破除制约产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性瓶颈。完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关规定,注重在建设要求、审批流程和监管方式等方面强化管理,提升安全运营水平。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改扩建加氢站。探索站内制氢、储氢和加氢一体化的加氢站等新模式。(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制定政府性资金引导支持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提供针对性、专业化和差异性金融服务,支持氢能相关产业发展。探索设立氢能产业基金,推进氢能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市场化融资新路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产业投资管理,鼓励创投资金在氢能产业中投资发展。(四)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氢能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健全氢能全产业安全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氢能产业发展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预警氢能生产储运装置、场所和应用终端的泄漏、疲劳、爆燃等风险状态,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提高氢能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八、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厅际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全省氢能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氢能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实施、项目推进、政策制定、试点示范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氢能产业联盟,吸收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金融机构,发挥优势嫁接、成果催化等桥梁纽带作用,强力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布局、市场、管理、人才等方面的协同发展。(二)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有全国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主企业10家以上。积极引入国内外燃料电池产业链企业总部机构或研发中心入驻我省。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兼并收购等活动,重组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制造龙头企业,发挥整车牵引作用,带动燃料电池系统及配套产业链企业成长。(三)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我省氢能产业重点主攻方向,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分级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编制重大项目建设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加快推进项目报建审批和前期准备工作,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招引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将氢能产业典型示范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工程,进一步破除重大项目建设面临的制度瓶颈,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大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尽快建成运行,发挥效应。(四)强化智力支撑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遴选国内外氢能领域一流专家组建智库,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提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举措。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各层次教育、培训机构,加快推进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壮大氢能创新研发人才群体。完善氢能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跨产业协同平台。(五)做好规划督导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适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划实施中期,根据技术进步、资源状况和发展需要,结合规划成效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后续任务工作方案。
  • 关注 | 这一地方将出台检验检测条例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被列入重点立法项目。目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了《条例》的起草,为提高《条例》制定地方立法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6月16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cjgrzc@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7192385。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7日以下为《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及检验检测服务,是指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其他特定对象的属性进行测定或者验证,并出具数据、结果、判定结论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其他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专业技术组织。第四条【工作方针、基本原则】检验检测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检验检测服务及其从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划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检验检测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检验检测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配套的保障体系,健全扶持、奖励政策,发挥检验检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检验检测工作重大事项,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保障相关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经费,扶持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认定等工作。第八条【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整合改革、创新及国际合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横向联合与并购重组,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做大做强检验检测产业。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参与标准制定。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国内外机构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第十条【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检验检测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第十一条【表彰、奖励机制】对在检验检测服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第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有资质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没有资质规定的,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增设检验检测服务的前置门槛。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固定资产一般不少于三百万元;对从事机动车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四百万元;对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对从事食品安全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具有固定、独立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持续具备前款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以及与其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相适应的能力。第十四条【信息公示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等易被公众获知的途径,公示其取得的资质信息、公正性声明和相关承诺。公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第十五条【网络交易义务】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查验入驻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信息,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页面公示相关信息。第十六条【价格公示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或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应如实公布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价格、收费依据等。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第十七条【保密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服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八条【统计调查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检验检测统计调查数据、报告编号等信息。第十九条【能力验证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相关资质颁发部门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并取得合格的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第二十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服务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环境的情形,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可能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环境的情形进行情况分析。对应当予以公开的,及时对外公布。第二十一条【优化准入的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在检验检测政务服务前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保障检验检测服务准入即准营,推动检验检测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章 检验检测行为及人员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人员的基本要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检验检测人员有执业资格规定或者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服务规定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检验检测机构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之前,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途径查询其信用记录,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必要的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检验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行为的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并依据相关标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合同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检验检测服务合同,约定检验检测项目、标准依据、样品获取及处置方式、报告形式、合同金额等内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提供如下检验检测服务:(一)委托人不提供被检对象,或要求无须进行检验检测,直接提供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二)委托人提供的被检对象或服务要求,不符合样品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三)委托人的委托业务产生公正性等不利影响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政府购买检验检测服务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择优购买、使用及采信检验检测服务。对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而受到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购买、使用及采信其检验检测服务。第二十六条【样品管理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通过采样、抽样等方式获取样品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实施,并与委托人约定采样、抽样的具体要求,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委托人送检的样品进行检验的,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对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第二十七条【报告权属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归委托人所有,检验检测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窃取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擅自公布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信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检验检测报告处置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报告存档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归档留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报告更改、召回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原则上不得更改。检验检测机构发现检验检测报告确有错误需要更改的,应当及时与委托人按照规定进行更正,并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等醒目位置公告召回错误检验检测报告。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第三十条【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二)推销、监制被检对象或者其他与检验检测服务有利益关联的产品、服务; (三)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以其他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四)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 (五)其他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样品管理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样品管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 (二)样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与标准、规范的要求或委托方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抽取、查验样品的; (四)样品的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或者违反与委托方的约定,导致无法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进行复核的。 第三十二条【违标、违规检验检测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违反标准、规定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情形: (一)未取得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资质,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服务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三)未按照标准、规定等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四)违反规定要求,在多个检验检测数据中选择性使用或不合理修约,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影响的; (五)违反规定要求,私自比对、串通、虚报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 (七)其他检验检测过程不符合规定,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虚假检验检测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 (一)未经检验检测的; (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 (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 (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 (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 (六)使用可以实现非法修改、非法自动生成检验检测数据的仪器设备或者软件程序的; (七)其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原始记录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纸质原始记录、电子储存数据记录应当互为印证,可追溯、可溯源,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一)纸质原始数据与电子存储数据记录不一致的;(二)销毁、遗弃、隐匿原始记录的;(三)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原始数据不全的;(四)未按规定保存自动检测仪器电子记录数据的;(五)检验检测报告与原始数据记录不能对应的;(六)所保存的检验检测报告副本和发放的正本不一致的;(七)报告所载明的时间与存档原始记录的时间相矛盾的。 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监管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第三十六条【监管的原则】检验检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第三十七条【双随机、信用监管、分类监管、专家队伍等监管手段】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按照检验检测行业风险程度、能力验证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举报投诉等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同频次、方式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行业、领域管理需要,组建行业专家队伍,保障相关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信息公开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 北京检验检疫局入驻中关村创新平台
    8月26日,北京检验检疫局入驻中关村创新平台暨北京检验检疫局中关村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北京裕惠大厦举行。北京检验检疫局入驻中关村创新平台,是推进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北京市政府签署《推进北京质量首善之区建设合作备忘录》的一项重要举措。北京检验检疫局入驻平台后,将实行示范区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先行先试,为示范区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快速、高效的检验检疫相关服务,促进示范区企业进出口贸易便利化,优化示范区的投资和贸易环境。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出席仪式。北京检验检疫局、中关村创新平台、中关村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揭牌仪式上,北京检验检疫局齐京安局长表示,北京检验检疫局将以“一站式”办公,“全程办事代理”和“跨层级联合工作”等全新工作模式,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在讲话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始终高度关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全力支持北京检验检疫局入驻中关村创新平台,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为示范区企业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检验检疫服务保障,促进自主品牌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   赵凤桐表示,希望北京市检验检疫局中关村办公室不断探索新机制、新模式,为企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中山医院获“上海市临床检验质谱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立项
    2023年1月13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立项的通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检验科获得“上海市临床检验质谱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立项!平台介绍中山临床质谱平台拥有符合国际标准的质谱实验环境、先进质谱仪器、智能化质谱数据分析算法和系统等软、硬件设施,集合了分析化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支撑等领域专业人才,具有高通量临床服务能力、高水平医疗科研实力和先进临床质谱检验技术优势。为提升平台服务效能,计划推出一系列服务:委托检验服务部分医疗机构具有临床质谱检测需求,但受制于仪器购置、高新人才、标本成本等因素,还不具备本地化开展临床质谱检测的能力。以上医疗机构可以以委托检验的方式外送样本至中山检验。中山检验也致力于拓展优质医疗服务,让高精质谱技术惠及更多患者。咨询服务对于有意愿搭建临床质谱实验室的医院,平台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临床需求评估、应用经验交流以及质谱实验室设计等专业技术咨询。方法开发服务临床质谱方法开发和优化高度复杂,临床质谱检验方法必须满足快速、准确、靶向和高通量等特点。许多临床实验室已购买了昂贵的质谱仪器,却无法充分利用。平台将从方法开发、预验证、性能验证等全环节进行协助和指导。技术人员培训服务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人,临床质谱检验需要交叉人才,国内存在很大缺口。临床质谱检测需要通过一系列培训填补质谱人才缺口。平台灵活推出了为期3个月和6个月的进修培训服务。在培训期间,进修人员将全面接触质谱方法开发、验证、运行和临床沟通等环节,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实验室间比对服务室间质评和实验室间比对一直是临床质谱实验室运行的难题。平台自2020年起,推出了“上海临床质谱实验室一致性计划”,目前已走出上海,辐射至全国多家单位。有意参加一致性计划的实验室请发送邮件至chen.fangjun@zs-hospital.sh.cn,平台工作人员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科研服务平台依托私有云、数据中台、集成平台以及专业数据分析和算法开发团队,搭建了数据共享、计算分析、业务支撑平台;以满足实际服务需求为根本,探索知识库建设、自适应模型算法应用、智能化人机交互等方向,推动了平台的智能化发展。在临床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工具整合研发、高质量数据集沉淀等方面,有机结合了质谱组学分析和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为临床科研转化提供了很好的支撑。平台能够开展靶向代谢组学检测、新型试剂耗材研发、智慧检验方法开发、仪器设备性能分析和验证、先进质谱仪器研发、蛋白质组学研究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尤其欢迎人工智能应用、仪器设备智能化、智能化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合作。
  • 张伯礼建议加快中药材及饮片第三方检验平台建设
    张伯礼代表介绍:“我国中药材和饮片质量检验主要依赖于各级各地药检所。2019年我国中药饮片行业产量就达到380万吨,而全国监管系统从事中药监管检验的人员不到3000人,机构数量和人员配置严重不足。”随着2020版《中国药典》的实施,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检测项目更多、标准更高,各地药检所的工作量大幅提升,急需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开展中药材、饮片检验检测,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因此他建议:完善对中药材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认证机制。建议国家加大对中药材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能力考查和资质认证,完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于通过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应从法规上认可其检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并认可其报告可以作为法律仲裁、质量监管的依据。加快对中药材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培育和推广。每个区域重点选取3-5个专业化第三方检验机构,在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和税收等方面给予帮扶和支持,对服务半径大、品类全、范围广、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实施重点补助 建立中药材检测专项奖补资金,鼓励药农、种植企业和流通企业到中药材第三方检测平台接受质量检验,并提供检测补助,逐步实现中药材检测由“被动检验”变“主动检验”;充分利用第三方检测服务平台,对国内中药材市场实施全品种和广覆盖检测,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中药材市场无假药。利用第三方检测资源推广中药饮片委托检验。建议在地方政府监管下,允许饮片或中成药生产企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中药材、中药饮片检验,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压力、稳定药品价格。支持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中药材质量关键技术研究。建议国家组织专项科研资金,支持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中药材质量关键技术及行业标准研究,如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研究、快速检测装备研发和技术创新等,不断提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从国家层面建立中药材质量指数、价格指数。从国家层面建立科学、权威的中药材“质量指数生成体系”“价格指数生成体系”,打造权威发布平台,定期发布中国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指数、价格指数,增强质量与价格的关联性和透明度,引导中药材质量与价格的健康有序发展,形成“优质优价、质价匹配”的质量体系和价格体系,使中药材管理迈上数字化、科学化、精准化新台阶。
  • 重庆出台10条措施 赋能检验检测新质生产力发展
    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十条措施》,从招商引资、产业基金、用地税收等多个方面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全市检验检测服务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激励。加大招引培育力度。锚定世界500强、全国100强检验检测机构和高端检验检测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应用场景招商。新引进检验检测机构投资到位、稳定运营的,可按招商引资政策予以激励扶持。对招引重庆急需的重大检验检测项目,可以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强化产业发展基金。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参与组建由头部投资机构等发起设立的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产业链优质项目的投资与招引。鼓励市级各部门、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及相关区县设立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基金。明确用地支持政策。鼓励区县运用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保障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合理布局新型产业用地,灵活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地,为检验检测产业提供低成本发展空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装备研发制造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条件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规模化经营。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区县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分类分档给予最高150万元奖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检验检测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鼓励检验检测从业者参与各类人才评价和技能比赛,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博士后,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进站博士后给予资金资助。支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工业园区、特色食品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建立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园区企业检验检测共性需求。对于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认定(验收)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各区县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检验检测管理信息化,在检验检测机构中推广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系统)。鼓励高标准新建数字化智能化实验室,支持传统实验室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检验检测机构建成数字化智能化实验室的,相关主管部门或区县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提升创新能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牵头制定标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区县可依据《重庆市标准化条例》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和检验检测装备研制,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装备可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并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创建国家级(市级)中心(实验室)。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全国重点实验室,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认定的,按照《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执行,一次性资助最高1000万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质检中心认定的,各区县按已有政策予以奖励或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
  • 《上海检验检测条例》出台 数据造假将处1万-5万罚款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检、验检测行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 以下为条例全文: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草案) (2016年11月1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从事军工产品的检验检测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是指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确定被检对象的特性,并出具数据、结果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依法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成立、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客观独立、科学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区承担质量技术监督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质量技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质量技监、司法行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卫生计生、水务、交通、民防、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经济信息化和气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负有资质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和本市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未作明确规定的,由质量技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综合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规划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促进保障措施,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综合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认定。 第八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参与标准制定。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国内外实验室认可等能力认定,使其检验检测能力符合国际准则和通用要求,实现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国际互认。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方法等专利,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检验检测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协调解决会员纠纷,规范和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第二章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有资质许可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未取得资质许可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持续具备与其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能力。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资质许可部门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 第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其取得的资质许可证书、认可证书。公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查验入驻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证书、认可证书,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相关信息。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虚假描述、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对前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的情形制定信息报告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投保机构责任保险和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和风险抵御水平。 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有执业资格规定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之前,应当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途径查询其信用记录,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必要的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检验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以其他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二)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许可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 (三)推销、监制被检对象或者其他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利益关联的产品、服务; (四)其他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为。 第三章检验检测行为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检验检测服务合同,约定检验检测项目、依据、样品获取及处置方式、报告形式等内容。 第二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且面向社会接受委托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其资质许可范围内能够提供的检验检测项目。在公告的项目范围内,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因下列情形无法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被检对象不符合样品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 (二)对所承担的政府委托业务公正性产生影响的; (三)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暂时停止对外服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提供前款规定的普遍服务,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委托他人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对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受到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购买其检验检测服务。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通过采样、抽样等方式获取样品的,应当与委托人约定采样、抽样的具体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委托人送样获取样品的,委托人应当如实告知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委托人未如实告知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对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 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注明样品获取方式、检验检测依据,以及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利诱、胁迫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得作误导性的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建立档案,并至少保存六年。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托人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异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解释说明;委托人有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相关原始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资质许可部门建立联合现场评审制度,组建联合评审专家组,对检验检测机构同时申请多项资质许可或者申请相关资质许可的复审,实施联合现场评审。 联合现场评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质量技监部门会同其他资质许可等部门制定并发布。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以计量认证为前置条件的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部门应当依法采信计量认证结果,对相同内容不再重复考核,但发现检验检测机构不再符合计量认证规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计量认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资质许可。 第二十八条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许可事项外,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许可变更或者延续的,资质许可部门可以依法简化现场评审或者采用书面评审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资质许可部门公布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其项目范围,供社会公众查询;对属于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予以标注。 第三十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组建行业监管专家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能力验证和比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按照检验检测行业风险程度、能力认定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举报投诉等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同频次、方式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检验检测经营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向检验检测机构、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档案、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三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开,并将其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信用状况不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监管中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授予荣誉或者提供政策扶持时,应当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信用状况不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限制。 第三十四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统计分析,并每年向社会发布本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分布、种类; (二)检验检测行业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三)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应对策; (四)其他需要发布的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向市质量技监部门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第三十五条能力认定机构应当对取得其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跟踪监督,验证其是否持续符合认定条件。检验检测机构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能力认定机构应当撤销其能力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相关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对违规的会员采取警告、通告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有权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对能够确定有权处理部门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处分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不再符合资质许可或者执业资格条件仍继续从事相应检验检测活动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改正的,暂扣其资质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资质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未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信息查验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时,未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其所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以其他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所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并处检验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检验检测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禁止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许可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所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检验检测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且面向社会接受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内部机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参照适用本条例。
  • 山东青岛出台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后3年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到2026年,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数量达到600家,总营收100亿元,从业人员2.5万人,对外出具报告620万份/年,认证证书保有量6万张,产值过亿元机构达到15家以上。《方案》提出,围绕“四个聚力”统筹推进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工作。聚力扩大检验检测认证产业规模,培育壮大从业主体,做优做强领军企业,加强国际互认合作;聚力培育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推进品牌高端化建设,打造“一站式”技术平台,推进数字化智能建设,引育复合型专业人才;聚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与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促进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乡村振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聚力营造开放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实施“一码通办”综合监管,推进车检“一件事”改革,推动服务研发创新,优化行业服务扶持政策。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不断以创新拉升服务高线,稳步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政行企校”多元合作的检验检测装备技术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建立8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推行“岗课赛证”多能融通培训模式,培育拥有学历证书+X种专业资格证书+N种技能的“适销对路”多型技能人才;联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开展常态化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试点和设置全国认证认可评审员考点,完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能力评价等制度;推行“一平台、两清单、三纽带”检企对接前置服务模式,连续举办10场检企对接赋能重点产业链路演推介会,85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赋能12个重点产业链100余家链主、链上企业,达成81项合作协议,撬动全产业链增加值3000余万元,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将其常态长效推进;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服务,打造以检验检测全产业链为主体的现代高技术服务业集聚高地,建成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崂山)、国家海洋设备质量检验中心(山东)、青岛自贸片区特色检测集聚基地和青岛国际检测认证总部基地(城阳)4个集聚园区,引进入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达到300家以上,引进培育年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培育年产值过千万元的检测认证机构20家以上。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市已明确将检验检测认证确定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十大领域之一,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扩大行业规模,支持实力雄厚、国际影响力强、国际互认度高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专业化提升和规模化整合,着力培育出一批知名检验检测认证品牌。
  • 江西“十二五”将打造稀土等十大产品检验技术平台
    中国江西新闻网1月24日南昌讯(记者 肖承聪 报道)1月24日,记者从2010年全省质监会议上获悉,围绕做大做强产业经济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江西“十二五”期间将对农林、光电、铜及铜产品、有机硅及化工、新能源材料及设备、纺织、光学、钢材及其制品、陶瓷、钨与稀土等十大产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据悉,2010年国家正式批复了筹建新余光伏、鹰潭铜材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也顺利通过现场验收。“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获得了2009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在此基础上,江西质监局精心编制《“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今后5年的主要目标及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十二五”及以后一段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规划了“农林、光电、铜及铜产品、有机硅及化工、新能源材料及设备、纺织、光学、钢材及其制品、陶瓷、钨与稀土”等十大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   据了解,未来五年,江西将扎实推进“江西省质监检测基地”建设,大力提升质监科研能力水平,推进新余光伏、宜春建筑陶瓷等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争取批准设立有机硅、食品添加剂与锂电产品国家质检中心,加快建设江西省质监检测基地,合理规划并有序推进县(区)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设,提高产业支撑能力。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推行检验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估制度,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完成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转换工作,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与安全保障能力。针对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继续抓好科研创新活动,力争承担总局4-6项科技项目,获得省科技厅2项科技项目。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省质监局将推广鹰潭、武宁、南康等地工作模式,调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的积极性,提出了质量安全、名牌带动、标准提升、技术基础、安居畅行、顾客满意、生态保护、净化市场、质量诚信、质量文化等十大工程的主要任务,力争到2020年,江西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质量水平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 “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严查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
    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任务:  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  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CMA、CNAS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信息。  严厉查处在网络交易平台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或证书。  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据了解,整治行动分全面排查、专项检查与总结汇总三个阶段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整改到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采取网络监测、重点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辖区网络交易平台情况,深入排查重点任务事项;运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
  • 专家把脉食品安全:应建立食品检验信息共享平台
    3月23日讯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出的现实面前,食品企业如何提高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如何提高监测能力?今天,在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举办的食品安全专题论坛上,多位专家表示,企业应不断提高食品生产检验、化验能力,监管部门应加强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准入标准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形成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检测服务市场。   来自省食品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1016个,虽然企业已认识到食品安全事关生死,也不断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但因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影响了食品安全的保障度。   省食品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在食品安全整顿过程中,政府应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扶持,帮助企业不断提高检验、化验能力。   石家庄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宗力则表示,目前部分检测机构检验效率较低,样品送过去,有时半个月才能出结果,难以跟上企业生产需求。   “当前我省食品检测存在着检测技术、人员素质不高,多头检测等问题。”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春和表示,针对我省食品安全监测存在的部分检测机构分头建设、资源分散、检测效率不高等问题,应采取设置严格入门条件、准入制度等措施,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和监管。   据了解,《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有序推进食品检验机构社会化,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 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提高检验结果的公信力 建立食品检验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检验报告、数据电子化,实现实时调取、查询。   多位专家指出,在这一宏观背景下,省内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保证数据权威性,并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检测机构建设,对政府监管形成有益补充。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要求,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加快引进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提升检测能力和效率。
  • 佛山电器检测或将有新平台
    电器检测或将有新平台   佛山日报讯:在严峻的外贸形势下,各级政府部门对出口企业的帮扶在升温。昨日,广东检验检疫系统主要官员来到佛山新昇电业公司,为企业解决出口难题,并表态愿与企业共建行业检测平台。   “这对于一家民企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消息。”新昇电业公司副总裁孙世民表示,直接出口超过一半,间接出口达95%的新昇电业对与政府部门共建检测平台一事盼望已久。利好的消息还不止一个,新昇电业在与广东检验检疫系统的“企检面对面座谈会”上一口气提出了包括“加快实现电子通关”、“认定成为免验企业”等4个“不情之请”,全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2007年6月,新昇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自己的检测中心,内设多个电器检测的专业实验室,并配备了30多人的技术团队。去年,该检测中心通过了一项重要的国家级认证,目前已具备专业检测机构的硬件条件,但是,依附于一家电业制造公司的检测机构并不具备第三方的公信力。   政府部门的介入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而佛山政府也乐于为新光源、电器等重点产业的发展配置行业检测平台。目前,佛山有200~300家电业制造企业,不少电器企业部分出口产品需要到国外机构检测,部分产品的检测周期长达半年至一年,收费也贵。佛山市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岩认为,该局与新昇电业合办第三方检测平台,能推动佛山电子电器产业集群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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