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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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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相关的资讯

  • 建设速度快 但监管相对滞后!我国实验室这些问题需要关注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截至2017年底,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达到36797家,实现营业收入共计2632.52亿元,较上年增长13.51% 2017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平均每天对社会出具各类报告103万份。 br/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7月30日,第二届国际可持续发展实验室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抛出上述数据,说明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供给资源保持快速增长。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在行政许可放管服制度指导下,我国许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近几年每年增长近20%,质量水平每年也以15%的指数增长。”乔东说,随着实验室数量的快速增长,目前的监管有些滞后,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说到实验室建设面临的问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国际可持续发展实验室分会副会长迟海鹏认为,中国实验室发展还属于起步阶段,大量新建的实验室没有一个可执行或可参考的标准和要求,导致实验室的重复建设、浪费时有发生。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从顶尖实验室来看,中国的实验室设计、建设水平已不输任何发达国家,但主流实验室明显落后,主要原因还在于社会的认知,大家目前更关注数据和仪器,而不是实验环境的改善。”迟海鹏解释说,这也导致实验室行业没有意愿和动力,推动实验室新技术和新思路的应用。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基建设备处副处长徐海燕表示认同:“目前在建的国家干细胞实验室,只有上海和深圳有地方标准,国家层面尚无标准可循。”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生物学实验室的代表,包括P1—P4实验室。徐海燕举例说,在顶级实验室的设计上,中国的水平和能力在世界上拔尖,比如,中科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成为中国首个正式投入运行的P4实验室,哈尔滨兽医研究所P4实验室正在认证,未来北京、昆明也规划有P4实验室。但P2、P3实验室建设中,一些项目存在建完后要改造才能使用的情况,包括普通的实验室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不仅是实验室设计建造领域相关的规范标准较少,尤其要关注的是实验室的环境污染。”暨南大学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主任傅江南教授建议,国家实验室的管理、设计建造以及运营维护要提出全新的理念,“谁排放谁处理,排放什么处理什么,排放多少处理多少,不能给社会环境造成污染和负担”。 /span /p p br/ /p
  • 防辐射服真相背后:成功的营销 空白的监管
    不知从何时开始,防辐射服突然之间走入了千家万户,成为了孕妇们的必备之物。   为何要防辐射?恐怕与我们的科技发展有关,随着科技的发展,电磁辐射备受人们的关注,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污染,电磁辐射着实吓着了不少人!为了宝宝的健康,许多在电脑前工作的准妈妈们,不得不准备了防辐射服。   然而,据央视报道:市场上热销的防辐射服,不仅没有防护作用,反而会使防辐射服内辐射强度变大。   央视《“防辐射服防辐射”谎言?》的报道一出,让无数孕妇为之一惊!穿防辐射服本是为了防辐射,怎么却起了反作用?   不少网友大呼吃惊,纷纷转载一边转告身边的人!有网友称,原来防辐服是个谎言!赶紧告诉你身边的童鞋!   确实,消费者本是花钱买个心安,谁也没有想到带来的确是心惊!   值得注意的是,防辐射服如何在这几年走向火热的?诸多评论称,防辐射服的兴起与消费者的自我心理安慰有关。但在消费者自我心理安慰的背后确实商家的成功营销。CBCT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在博文中称,这个现在看来毫无意义的产品,于是被别有用心地包装成生活的必需品,当上班族怀孕的时候几乎人手一件,这甚至是时髦的符号了。   由此看来,防辐射服的营销是多么的成功!   不少消费者表示,有关防辐射服的监管在哪?新京报一评论称,防辐射产品是一个“新兴”产业,目前国内尚未出台行业标准,既不能定义成医疗器械,也没有明确属于工业产品,因此还处在一个监管的空白状态。   虽然,央视曝出防辐射服不防辐射,但不可否认的是,防辐射服在这几年确实火了,并且也让人们接受了这一概念!如今,乍一听见防辐射服不防辐射,恐怕不少消费者还存有诸多疑虑。现在,到了有关部门参与的时候,相关部门应该承担其检测的责任来,给消费者一个权威的说法!
  • 别让检测“软肋”拖了食品监管的后腿
    5月上旬,湖北武汉的农业、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监、公安6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三大环节同步并举,联手彻查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但据记者了解,就当前食品监管工作进行自查时,各部门反映的突出问题都是一样——检测手段滞后,食品监管乏力。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重点清查国家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以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此,工商部门反映其使用的快速检测设备,只能初步筛查8到9种常用添加剂,而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却由于检测周期较长,远远不能满足应急事件处置和食品监管工作的要求。   承担宾馆酒店、单位食堂等安全监管的食品药监部门表示,此次清查将以餐桌为源头,建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然而,面对全市大小4000多家酒楼餐馆,尤其对秘制配方和西式餐饮所使用的添加剂进行监管更为棘手,关键在于缺乏标准方法和检测技术。   负责对生猪、水产、家禽养殖企业和鲜奶收购企业进行清查的农业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且能力不足。随着农产品质量监督范围和药物品种监测的不断扩大,他们现有的检测手段则力不从心。目前,仅是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已由过去11种增加到59种。然而,因为缺乏专门检测设备,检测机构对大部分检测项目束手无策。   作为质检主力军的武汉产品质检所,建有饮料及粮油制品国家级质检中心,基本可以完成此次重点清查的47种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的常规检测。但是,质监部门坦言:针对现在我国23类共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特别是采用新资源和新材料开发的复合型食品添加剂,检测难度非常之大。   记者了解到,武汉产品质检所拥有各类检测设备总值5600万元,其中食品类检测设备为1600万元,占28%。同时,地方政府每年拨给的检验费用只有150万元。相对于近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如此水平和如此投入,造成“检不了”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湖北是我国蜂蜜生产大省,可是仅蜂蜜含糖指标一项,就需远送至秦皇岛或南京进行检测。   “捉襟见肘的投入,发展缓慢的技术,难以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武汉市质监局质量监督及食品安全处处长祝恒华介绍,就像医生必须借助于各种医疗设备进行诊断一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检测设备和方法作为技术保障。迅速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是当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刻不容缓的科学手段。   “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首要任务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工作机制。然而,长期形成的“重管理、轻检测”的局面,导致了整治行动接连不断,但总是治标难以治本。   对此,有关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专家提出,实现标本兼治必须“两手硬”,一手加快科技兴检,一手加强科学监管。针对当前检验技术和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的状况,他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包括资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不够、标准缺陷形成漏洞、相关监管部门重复建设等。这种“散而全”的做法,既削弱了检测力量,又制约着技术研发。   记者认为,政府应按照城市规模、人口比例、市场大小等实情,结合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将质检机构纳入发展规划。同时,整合大资源,推进大质检,促进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型企业、质检机构的实验室合作,以此达到检测资源共享,借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质检公共服务平台。
  •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四大尴尬”
    洗虾粉、漂白蘑菇、瘦肉精、染色馒头……类似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从市场到企业再到市民的餐桌,其间每道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管,然而,多个部门管不好一块猪肉、一杯奶、一个馒头……这其中监管环节有漏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于现状由来已久,有些还不是很容易就能改变的。这些监管中的漏洞并非深不可测,只要是每天买菜的市民就能感受得到。日前记者就食品安全的相关环节进行了采访,同时也采访到很多市民的经历、想法、建议,在此一并呈现。   尴尬一   农贸市场对食品质量出问题不赔偿   在竹辉路的养蚕里农贸市场,负责农产品检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方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每天都会对现场销售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养蚕里农贸市场内共有100多个蔬菜摊位,日销蔬菜的品种超过50个,工作人员每天从这100多个摊位中,抽取4到5个摊位的单个蔬菜品种,进行农药残留等项目检测,检测结果每天公布在农贸市场的电子墙上。   记者了解到,由于抽样检测的对象采取“轮流制”,且每天只抽取单个品种蔬菜进行检测,这就意味着今天被抽检到的摊位,距离下次被抽检有长达10多天的轮空周期,单个品种蔬菜抽检合格就“等同”于该摊位所有的农产品都合格。“在轮空的这10多天里,摊位所销售的蔬菜质量与安全如何保障?为什么不是每天对所有的摊位和所有蔬菜进行抽检? ”面对记者的提问,养蚕里农贸市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全面检测是一个“很不切实际”的提议,“现在每天检测需要花费数十元的成本,如果全部摊位都检测,检测成本就要乘以20,如果全部蔬菜都检测,成本就要再乘以50,这是多么巨大的一个数字,这还没有算上人工费和购买检测机器的成本,如此高额的费用农贸市场是承担不起的。 ”   高级农艺师、苏州市土壤肥料站副站长张导介绍,目前市区农贸市场上采取的检测方法,已属于成本相对低廉的快速检测法。相比之下,南环桥市场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其检测仪器更精密,检测的数据结果也就更权威,从这里销售出的蔬菜也相对更安全。但其检测成本也更高昂,出于成本因素考虑,该检测系统在目前市区农贸市场难以普及。   正因为如此,市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农贸市场里95%以上的农产品都从南环桥批发市场购入。通过对摊主的采访,记者了解到有部分摊主的菜不是从南环桥市场批发的,那么对于另外的5%呢?如果出现“漏网之鱼”,市场又如何处置呢?   据工作人员回忆,市场内确实曾经出现过市民购买的猪肉加热后变成绿色的情况,但当事人并未食用,因此市场方敦促摊位退款后,就结束了这起纠纷。“对这些销售问题农产品的摊位没有进一步处理吗?”相关负责人表示,农贸市场方只提供租赁,无权对这些摊位进行处罚或清退,但他们会向上级部门汇报。而从部分摊主的口中记者也了解到,如果出现纠纷,市场管理方往往是让消费者直接找摊位赔偿。   业内人士表示,农贸市场与商场、百货商店的经营模式不同,其对市场里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负全责,质量问题是摊主的事情。这种只管收取摊位费而不用对质量负责的经营模式一天不改,农贸市场里卖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就得不到根本的保证。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市区里河、彩香、友谊等多家农贸市场,发现情况大同小异。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农贸市场检测项目较为单一,且多为抽检。   建议:市场管理方应该有更多的责任担当,而不仅仅是开个市场,收个摊位费。一来对进入市场的食品要把好关,二来一旦发现问题,不光是摊位的事情,管理方也不能免责。   尴尬二   市民自检遭遇“高成本”   日前家住友联新村的彭老伯听说荧光增白剂再现市场后,对身边菜场的蘑菇不放心起来。   尽管这次被污染的是自己从来也用不到的爆米花桶,但彭老伯总感觉荧光增白剂会影响到平时爱吃的蘑菇。为了让自己放心,近日他特地买了附近菜场里看上去非常白嫩的菇类,通过咨询打听找到了本地一家较为权威的检测部门,想给买到的蘑菇做个全面检查。这家权威检测部门在文曲路,彭老伯从友联新村坐公交去那儿往返共花费了约2个小时。然而,这来回一趟彭老伯手中的新鲜蘑菇一颗未少:并非检测已经完毕,而是他自己放弃了检测。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兴致正浓的彭老伯望而却步?原来,检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市民自己送检是要掏钱的,如果测定的仅为荧光增白剂一项,那光一个批次的蘑菇就得自费200元。不仅如此,由于检测部门任务繁多,彭老伯送检的蘑菇要排一、两天的队才轮得到检验。  200元的检测费以及两天左右的检测时间,这样的成本对彭老伯等普通市民来说并非承受不起,而是不值得。他认为,上等的蘑菇一斤也就8元左右,便宜时甚至只有4、5元,要花200元才能识破它们的“真身”相当不划算,何况还需等上两天,恐怕届时那袋蘑菇早就变了味儿。   彭老伯说,检测蘑菇纯粹只是一时兴起,其实就算检测是免费的,他也不会老拎着食品拿去送检,“那地方离我家太远了,要是常往那儿跑,别说检测部门了,我都嫌麻烦。”彭老伯私下琢磨,如今检测方法越来越先进,很多指标都能通过快速检测来判定,能不能把这一方法也引入老百姓身边的菜场?   建议:相关部门可在市场内开设一个快检点,针对近期的一些市场检查热点如洗虾粉、荧光增白剂等,对摊位上菜农的鲜蔬先进行体检,从而保证流入市民菜篮子的食品是安全的。   尴尬三   “曝光不点名”无助于监督   “前阵子有报道称苏州发现了农残超标的蔬菜和荧光蘑菇,但却没说在哪个菜场发现的,你说这样的曝光不是毫无意义么? ”卞阿姨是苏安新村的居民,退休后就在家照顾孙子,生怕买到曝光食品的她异常关注各类新闻。不过,有些部门“曝光不点名”的做法让她非常不理解,“我因为不知道是哪个菜场出现了问题,所以只要是被曝光的蔬菜我统统不敢买。 ”   卞阿姨告诉记者,虽然那次抽检的平均合格率为97.97%,看上去挺高的,但我最关心的还是那2.03%。不过当她把报纸翻了遍后,依旧只看到模糊的表述,迫切想知道的信息一个没看到,这让卞阿姨极度失望。卞阿姨说,她很想知道被查出问题菜的究竟是哪个市场、哪个摊位的?如果曝光出来,大家都不去那个摊位买菜了,看他进货的时候要不要仔仔细细的?卞阿姨觉得,相关部门还是把信息完全透明化好些,“这些部门才是我们老百姓的‘火眼金睛’哪,但要是看出来了不告诉百姓,那又何必去查呢? ”   据了解,相关部门都有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检测的职权。而往往大部分检测结果仅仅以一个百分比的数字出现,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的披露缺乏一个常规机制。曝光但不点名,此类“善意”无异于纵容。   建议:信息公开有助于百姓了解食品安全的动态,同时对市场也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优胜劣汰,消费者的选择是引导市场走向良性的利器。   尴尬四   批发市场抽样检测无处置权   作为苏州的“菜篮子”,南环桥市场承担了为苏州市区供应大部分鲜活肉类、水产、蔬菜的职能。那么进入这一市场的食品,是否有着周密的检测系统呢?   昨天下午,记者在南环桥市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看到,这里被抽样检测的农产品样本井然有序地排列在一起,每一份样本上标有详细的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和相关来源。   相比农贸市场不同的是,南环桥市场的检测项目更广,除了蔬菜和水果必须检测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残留物外,进场干货必须检测二氧化硫、吊白块(添加剂),水发食品必须检测甲醛,肉类必须检测瘦肉精,食用菌必须检测荧光增白物质(添加剂),腌制品必须检测亚硝酸盐等等。   根据南环桥市场的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每一辆进入市场的货运车都必须接受检测,“车上装了多少品种,就抽几份样。 ”随后,车辆上的货物必须等待检测报告出来后才可处理,检测合格的进场交易,不合格的则进行销毁或清退处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检测项目种类繁多、检测量大,南环桥市场每年投入农产品检测的费用为100多万元。   如果单从检测项目及批次密度而言,南环桥市场的检测系统十分强大。然而,这样的系统却面临着一个很大的尴尬。“从法律角度来说,南环桥市场不是执法部门,是无权没收和销毁供货商的农产品的,所以当供货商提出不予销毁时,我们只能将他们的商品清退出场,不得在南环桥销售。 ”南环桥市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旦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他们没有处置权。   据介绍,一般检查出不合格的农产品,市场方会立即进行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合格,市场方会主动向供货商出示检测报告,并要求供货商将该批次的产品全部运送至南环桥市场的垃圾场进行销毁。事实上,这样的处理方式并非所有的供货商都会配合。按照程序,发现不合格产品,市场应向主管的工商部门汇报,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市场无法掌控这些不合格的农产品最终流向了哪里。   建议: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摊位和供货商,不应使其农产品产生二次流入市场的机会,而应由执法部门予以扣留查处。
  • 标准滞后让监管很无奈
    市工商局商品监管检测中心邵继红在接听读者投诉耐心作答   3月10日讯 说起食品质量与安全,不能不提食品标准。然而,相关标准的滞后甚至缺失往往让监管在现实面前很无奈。   市工商局商品监管检测中心邵继红坦言,从事商品检测这么多年,最让她感到无奈和困惑的是标准滞后于食品行业的发展。她举了个例子,现在市民投诉较为集中的假鸡蛋、假土鸡蛋问题,到底什么是土鸡蛋?现在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工商部门曾多次买样检测,并和省科学院合作检测假鸡蛋和真鸡蛋,但检测结果表明,靠现在的检测标准,真假鸡蛋基本上是无法分辨的,更不用说普通鸡蛋和土鸡蛋的分别了。再如闹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直到问题暴露出来了,才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检测手段。   记者发现,相关标准的滞后和缺失,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在接听热线时,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家庭小作坊生产的产品目前属于无人监管区,建议出台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加大对这个领域的监管,因为小食品作坊在目前的市场份额很大,绝大多数豆制品、素菜、冷菜、蛋糕、小吃店以及早点,都是小作坊制作的。   此外,像苏丹红、瘦肉精、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这些成分,根本就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在常规食品抽检标准中更不会有。越来越多的非食用物质被添加到食品中,这才是可怕的。国家也不可能针对每一项非食用物质出台一项食品标准。   据介绍,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目前市质监局投资建设国家级食品添加剂检测中心,形成覆盖华东地区、检测项目达1000多种的食品添加剂检测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承担起国家食品添加剂监测任务,而且能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研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检测和全市6000多家工业企业的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持 并填补我省在食品添加剂检测上的多项技术空白,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食药品监管: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
    “要我给食品药品安全打分,如果满分是10分,给5分就算不错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反问记者:“你难道放心吗?”   近年来,安全的食物、蓝色的天空和洁净的水源一次次被证明是中国的 “奢侈品”。白酒塑化剂、45天速生鸡……伴随着一桩桩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老百姓在持续的惊恐中一次次发出质问:“我们究竟还能吃什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重拳出击,利剑高悬,对食品药品犯罪“零容忍”   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拉响了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犯罪、打击销售“病死猪”犯罪和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的“三大战役”,进一步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公安机关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700余起,其中95%是主动发现查处的。今年初,公安机关又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对食品药品犯罪“零容忍”,全力保卫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山东省委主委王新陆对记者说:“对于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努力程度,如果满分是100分,我打90分 若论实际效果,那怎么也是优秀以上啊!”已经担任公安部特邀监督员4年的王新陆,对公安民警的辛劳工作 “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王新陆说:“现在已经是重拳出击,重刑重典了,在继续坚持做下去、利剑高悬的同时,还应加强教育。”   明确责任,共同努力,让每一个消费者吃得放心   “事出多门,监管上就有漏洞,一旦出问题,各部门之间往往相互扯皮、推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南大学教授麻建国说,“为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来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的问题,但光靠他们来协调是很难处理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还要进一步理顺整个食品产业链条,中间存在哪些利益链、产业链,由一个部门牵头集中管理。”   王新陆也提到,“三聚氰胺”案件发生的时候,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奶站名义上有很多部门在监管,但是最后负责任的却没有。他说:“最好通过大部制改革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对于食品卫生的监管,不要多头治理、‘群龙治水’,最好是一家负责,管到底。”   全国政协委员严琦说:“应建立督察机制,由督察队伍专门查处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实施对失职、渎职监管者的司法问责 将原来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执法职能,划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破‘多头管理’体制,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是全民的问题。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成为无处不在的眼睛,法律与政府则成为其坚强后盾。   “政府部门要对人民负责,依法管理好市场 同时,消费者也要参与到市场的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历来是推动政府监督、提高监督效率不可或缺的要素。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要联合行动,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才有保障,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美好。”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   监管问题无大小之分,需要严格的法治环境   周伯华说:“在依法监管问题上,没有大和小之分,应该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食品都高度、全面负责。依法管理要更严格认真,它没有时段性,不分产品,每一件都应让消费者放心。”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屡打不绝,说明我们的法律还不够严,犯罪的成本仍然很低,这就需要一个严格的法治环境,将一切问题都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对于公安机关和整个社会而言,我们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将来再不需要依靠这些重大的专项行动来维护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全国政协委员麻建国谈道。   餐桌上的保卫战,还应从深层次进行挖掘,对食品药品加工的源头等进行治理,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一个系统的事情。   “对食品安全犯罪要处以重刑,坚持重典治乱,但最主要的还是教育,要提高全民族文化意识和诚信意识。我认为,在严厉处置这些问题的同时,应该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就是怎么能进行我们全民族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王新陆语重心长地说。
  • 绿色食品新规: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
    由农业部新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7月全面施行后,又一项事关百姓食品安全的法规。这一新规不仅对绿色食品标志的审核和发证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还将“证后监管”放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   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审核和发证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除了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产品受理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外,这一办法还特别规定: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期间,因检查监管不合格被取消标志使用权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请。   “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在此前全面推行的有机产品新规上也同样有所体现。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因不诚信、违规使用有机生产禁用物质、超范围使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问题而被撤销认证证书的企业,任何认证机构在1-5年内不得再次受理其有机产品认证申请。   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样,绿色食品新规也同样强化了“证后监管”,建立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退出公告等证后监督检查制度。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全流程的监管体系,涉及到农业、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要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据了解,目前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超过6000家,产品总数超过17000个,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大类产品及加工产品。2011年,绿色食品国内销售额达到3135亿元,出口额24亿美元。
  • 我国4.5万种化学品仅有一个条例 法律监管滞后
    苏丹红、瘦肉精、硫酸铜、三聚氰胺、塑化剂……这些貌似离我们很远的化学名词却在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进入普通公众的视野。“国人通过食品进行化学扫盲”虽是一句戏言,却也道出了其中的尴尬和无奈,以至于很多公众谈“化”色变。   针对这一尴尬现实和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化学品监管的缺失和滞后是其重要原因。对待化学品要一分为二,不能以“有”和“无”来论是非。   4.5万种化学物质仅有一个条例 化学品法律层面监管严重滞后   来自首届全国检验检疫学术报告会上数据显示,目前世界上已知的化学品有700万种之多,而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已达10万种。   魏复盛告诉记者,我国已生产和上市销售的现有化学物质大约有4.5万种,其中约有3700种属于危险化学品,有300多种属于剧毒化学品。作为一个化工品进出口大国,我国大约100多种化学产品世界产量第一。但与之极不相称的却是,我国对化学品的监管只有一部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对于这仅有的一部条例,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化学品安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陈会明告诉记者,这部颁发于2002年监管条例,主要限制的还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今年3月经过修订后才增加了对使用、经营者的一些监管。而在欧洲,2006年至今年,连续发布的化学品监管法规就有三部。   “我国关于化学品监管在法律层面远远滞后,随着我们和国际的接轨,在这一方面和全球是有距离的。”魏复盛表示。   我国缺乏完备的化学品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价体系   早在2005年化工业产值就被中国赶超的欧盟,对化学品的监管像食品、药品一样,是并行的“三驾马车”。据陈会明介绍,欧盟不仅有专门化学品管理机构,仅管理化学品的官员就达500人。所有的化学品进入市场前都要经过系统的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价,通过风险评价确定其用途,并将数据提交给管理部门。但目前,我国并没有这套程序。   陈会明告诉记者,我国目前对化学品的管理只有一个环保部污染防治司下属的化学品管理处,监管重点是进出口的化工品。   在环保部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化学品环境管理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追踪 筛选和公布重点控制的化学品目录 承担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登记等。   魏复盛院士也表示:“化学品上市,要使用必须得到许可。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好多都没有批准,甚至都找不到人批准。国家批准的话就要有安全试验数据和风险评价,然后再确定你能不能用?怎么用?用多少?但是由于很多原因,我们现在还缺乏相应的完备体系。”   对待化学品要一分为二 食品添加剂没有“原罪”   监管的缺失让明确不能用于食品的化学品渗透到食品领域,并引发了一个又一个食品安全事件。在不能辨别“谁是谁非”的情况下,很多公众开始拒绝食品添加剂。浙江绍兴19个知名饭店的大厨更是掀起了一场“裸烹”运动,向市民承诺,以后做菜不使用任何人工添加剂,并愿意接受大家的监督。食品专家表示,添加剂并没有“原罪”,目前市民普遍对添加剂的抵触是一种误解,是少数人的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让添加剂背了黑锅。作为食品工业不可或缺的“一员”,许多食品添加剂都有自己的独特用途——如果不添加抗氧化剂、防腐剂,很多食物甚至过不了一天就会腐烂变质,对于现代食品工业而言,添加剂是绝对的“功臣”。 魏复盛告诉记者,对化学品不要以“有”和“无”论是非,一定要一分为二,正确的使用会给人带来好   处,错误的使用会给人带来灾难。如果违规添加或者加入量超过了允许范围,就会产生危害。比如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但其含量很低。儿童奶粉小于每公斤1毫克是合乎标准的,但是有意地加进去代替蛋白,就会危害儿童的身体健康。   对于由化学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陈会明提出了独到的观点:“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个角度来看食品安全事件呢?包括三聚氰胺,包括塑化剂都是非法添加物,既然是非法添加物,它跟食品就没有关系,是化工原料监管的源头出了问题。为什么市场准入没有严格监管起来?在西方都是通过化学品的立法把它确定下来的。你必须向监管机构上报相关数据,你必须要做风险评价,必须要确定它的用途,如果这条链条完整了,那么,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就会少很多。”   对于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两位专家都表示,除了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化学品的监管,还应该加大非法添加者的违法成本。   ■延伸阅读   美国:复杂的申请过程提高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成本   美国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大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3200余种。美国对添加剂有着完善的监管制度,这一工作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完成。按规定,只有经过评价和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才能生产和应用,否则会被认定为不安全,加入了不安全添加剂的食品禁止销售。   在美国,食品添加剂的审批十分严格,使用者必须提出申请。申请书包括的内容十分复杂。烦琐的审批程序不但可确保添加剂的安全使用,而且提高了使用添加剂的成本,企业和工厂对添加剂的使用会格外小心。而且一种食品添加剂在被批准使用后,隔若干年后,安全性会被重新评价和公布。这一系列复杂的申请过程无形中提高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成本,进而提高其使用安全性。比如氧化铁在许多国家都可以当作食品着色剂使用,而在美国只被允许用在化妆品中。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允许限量使用的富马酸钙,在美国也被认为安全性未能确认而根本不允许应用于食品调味剂和香水。   英国:信息公开避免原料危害   英国食品标准局是政府机构,统一制定和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当对某种食品添加剂使用存在多方争议时,英国食品标准局的处理方式非常透明,即公开介绍多个机构的不同观点,还建立一个自愿禁用某些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企业名单。食品生产者如希望避开这些添加剂可能带来的危害,可主动选择禁用,并将自己加入到企业名单中。当信息公开透明地公布之后,消费者就可以放心地自主选择了。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欧盟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列出所有成分,并按重量排列。不能笼统地仅标明是某一大类,还必须在包装最显眼的地方用粗体字标明,不得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此外,添加剂可能造成的过敏性反应也要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明,以提醒消费者。几乎每款食品包装背后会有一个过敏提示的“惊叹号”,标有该食品含有什么成分可能会导致过敏。另外,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处罚相当严厉,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受到无上限罚款和2年监禁,因此商家多数比较谨慎。   近年来部分重大化学品中毒事件   席卷全台的“塑化剂风暴”   2011年3月,台湾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一名检测员在给某公司益生菌做例行检测时,发现了一种本不该出现在食品中的塑化剂——DEHP。DEHP是一种工业原料,普遍用于塑胶材料的塑化剂,在台湾被确认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为非食用物质,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含“瘦肉精”的猪肉   201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双汇肉制品含有“瘦肉精”。这场食品安全事件愈演愈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4月12日,公安部通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6名,收缴“瘦肉精” 400余公斤。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 “瘦肉精”的肉,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浸泡福尔马林的“问题银鱼”   2011年4月,青岛市城阳质监局接到市民举报,在一间民房内查获大量浸泡福尔马林的“问题银鱼”。福尔马林是“甲醛”的水溶液,正常人体接触,轻则皮肤过敏、眼睛刺痛,重则致癌,甚至致命。另外,福尔马林会造成细胞的变性,可能引起生物畸形。   三聚氰胺毒奶粉   2008年9月11日,一条名为《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的新闻,使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开始浮出水面。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通报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三聚氰胺事件爆发。随后,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逮捕60人。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
  • 浙江食药监管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
    在浙江绍兴的鲁迅中学,每到食堂开饭前食堂大厅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就会打开,从不同方位显示食堂后厨加工操作情况。而这些视频内容也正被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步监控,一旦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没有遵循操作规范,监管部门会立即责令其改正。  如今像这样的“天网工程”已经渗透到全省的各个角落。这也正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动建设的“三网六体系”的一部分。在“打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省” 的宏愿蓝图下,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梦想,不断探索着自己的路子,在老百姓看不到的背后,壮大着食品安全守护力量,构建 “浙江格局”。  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省食药监局立足新形势、新职能、新体制,在2014年提出并全面推进“三网六体系”建设。  通过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的构建,以及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六大体系的建立健全,逐步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被动整治”走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从“两头监管”走向“过程监管”。  在推出“三网六体系”之前,全省专门成立课题组,邀请沈阳药科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上海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等院校1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浙江省内10多位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参与研究。  为此,课题组共设计31张调研问卷,发放问卷3000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30次,走访调研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25家,走访调研“四品一械”企业80多家,各课题组通过各种形式召开组内研讨会40余次,为“三网六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和实证支持。  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话说,“三网六体系”中的“网”相当于纲,“体系”相当于目,它们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纵横交错互有交集。希望借助这一框架,推动食药监管部门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行动更加系统。  责任护“网”是基础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浙江从建设“三网六体系”着手,厘清监管边界,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举措,落实监管责任,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实效,从而进一步保障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  “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网格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五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成为了“制网编网”的首要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省、市、县、乡镇(街道)层层签署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平安浙江”以及党政干部责任制考核当中去。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职责划分和通力协作十分重要,全省专门下发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27个组成单位的各自责任。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责任,201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出台。  为加快基层安全责任网建设,我省出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安办,在农村(社区)设立市场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单元、村居(社区)为中网格单元、村民小组(居委会)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了让基层责任网络站所真正发挥作用,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专门编写《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规范和引导基层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不可否认,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的食品药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提高企业自身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是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为此,省食药监局积极探索实施“1+3”模式,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监督评审、随机抽查和自查报告核查,多管齐下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1”,是指实施风险分级一个标准。修订出台《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办法》,在对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按风险级别从低到高分A、B、C、D四个等级,依次实施一般监管、常规监管、重点监管和加严监管。风险分级情况作为制定各类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  所谓“3”,是指在分级分类基础上采取的三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监督评审、随机抽查以及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核查。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铁还需自身硬”,浙江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智慧护“网”为保障  在浙江台州,基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只要携带手机,在外办公就能实现GPS定位,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全程透明公开 打开手机,可以随时、随地、随需查询企业信息,输入、处理、上传数据̷̷  这套基于智能手机运行的移动执法系统,是全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三网六体系”中电子监督网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利用移动平台,对协管员及乡镇人员上传的数据资源实现与执法人员互通与共享,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的无缝隙。  2015年3月,全省启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工程的实施工作。其总体框架是“1个中心7大平台”,包括一个省级数据中心,审评审批、信用管理、实时监控、产品追溯、行政执法、公众服务和综合管理等七个应用平台。  以“标准化”推进“信息化”,是浙江探索“智慧监管”模式的思路。  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看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省、市、县各级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才能实现数据的沟通共享,走出“数据孤岛”。  目前,全省已完成“四品一械数据元标准”“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阳光厨房数据标准”等标准的编制工作,正着手编制“统一用户标准体系”“省市局公文交换标准”等信息化标准,还将启动食品药品运输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等重要标准的编制工作。  “推进数据互联,探索大数据应用,是今年浙江推进‘智慧监管’重点工作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2016全省政务服务网年中成绩单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务服务网用户访问数量增长迅猛,用户访问量的环比增长排名在省级部门中位列第三 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数据资源被评为最有价值的数据之一。  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对智慧监管“数据中心”现有的数据进行挖掘,探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数据的分析应用模式和方式,通过定期汇集、挖掘、分析现有数据资源,可以动态了解浙江省食品药品行业总体状况,包括企业、产品及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可以利用可视化图表直观反映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分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向具有辅助作用。目前,已启动《数说食药》(试刊)的编制工作。  民生护“网”为根本  台州市椒江花园菜场,许多市民来到这里并在入口看看LED屏上市场产品检测公示信息,已经成为了习惯。  有市民坦言,“可以看到蔬菜检测公示,也能拿到门口快检室免费检测,我们也感觉放心。”  距离公示牌不远,便是市民所说的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大的检测室内,试管、量杯、兽药抗生素残留分析仪、农药残留快速监测仪等检测仪器有序陈列着。工作人员卢珊珊介绍:“快检室可以对市民购买的新鲜果蔬免费进行农残快速检测,我们也会每天抽检不少于20个批次的市场内产品,结果在大屏幕上公示。”  不忘记初心、不丢掉恒心、不动摇决心,在每一件民生实事的背后,我们都能找到这样的细节,读出新的发展理念。2016年作为“为民办实事”主要项目之一,全省将新改造200家城镇农贸市场,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在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建设2000家“阳光厨房”。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共有农贸市场 2048家,其中城区农贸市场 745家,建立免费向公众开放农贸市场检测室共535家。今年,全面推进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简称“双体系”)建设,目前共有558家农贸市场开展“双体系”建设。今年1~8月份,农贸市场检测室共开展快速定性检测223万余批次。用食药人自己的话说,快检室相当于食品安全“前哨”,第一时间反馈食品安全状况,也能让普通市民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  百姓看得见的食品药品安全,并不仅限于快检室内。今年的百城万批“你点我检进家庭”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邀请消费者家庭代表指定抽检产品进行检测,即抽检什么产品、抽检哪个商家、抽检哪个批次,完全由老百姓说了算。这种覆盖超市、学校、菜场等场所的不定期抽检,也让市民真切感受到了浙江的食品药品安全守护决心。  对于整个浙江而言,维护食品安全的阳光更大面积照进了全省餐饮行业的“厨房”之中。  2013年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餐饮单位安装监控的做法命名为“阳光厨房”,并在各地市的餐馆、学校食堂等持证餐饮单位推进。浙江也从操作展示、信息公示两个方面明确了“阳光厨房”的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全力推进“阳光厨房”标准化建设。  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今年新建“阳光厨房”2189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9.45%。其中社会餐饮875家,学校食堂1114家,养老机构200家。  “餐馆的后厨不再是‘闲人免进’,而是敞开让顾客监督。”某餐厅厨房技术部副总监章彪说,厨房里共安装了8个摄像头,可以360度拍摄工作人员在厨房中的行为。  省餐饮行业协会会长章凤仙评价:“消费者只有看得明白,才会吃得放心。‘阳光厨房’有助于会员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自律,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新目标的提出是对过往实践的肯定,更是打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省的决心。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话说,“三网六体系”的建设是项长期任务,群众满意才是衡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否做到位的最终标准。
  • 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主动”
    新华网济南7月12日电 世界知名快餐连锁企业麦当劳热卖的食品麦乐鸡,近日被美国媒体揭露含有两种橡胶类化学成分,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这是洋快餐“安全门”的最新案例。   近年来,“洋快餐”频频卷入食品安全事件正迅速在国内引发广泛讨论,也一次次冲击着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经:“洋快餐”安全吗?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何时能更加主动?   “洋快餐”频频卷入食品安全事件   美国媒体日前爆出,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两种化学成分,一种是含有玩具泥胶的“聚二甲基硅氧烷”,另一种是从石油中提取的“特丁基对苯二酚”,用作植物油与动物脂肪的防腐剂。麦乐鸡每个鸡块的“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为0.02%,而人体摄取1克就会出现反胃、耳鸣、作呕等副作用,甚至会感到窒息和虚脱。   麦当劳中国公司之后发表声明称,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麦乐鸡中,这两种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加入这两种物质是为了防止食油起泡和保持鸡块的质感与形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就此事件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麦当劳麦乐鸡相关产品进行监测。   事实上,“麦乐鸡事件”只不过是“洋快餐”卷入食品安全事件的最新案例。   2005年,根据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出的安全警告,我国开始大规模追踪含有“苏丹红一号”色素的食品。调查结果表明,北京、广州等多地的亨氏、肯德基店检出了包含“苏丹红一号”色素的产品。   2007年,在北京、陕西一些地区的肯德基店,工作人员通过向浑浊的油中添加滤油粉,使油变得清亮,从而可以反复煎炸食品。使用滤油粉只是造成清洁假象,并不能阻止油品劣化及产生致癌物。肯德基和麦当劳也承认他们使用滤油粉清理炸油,一时间掀起了沸沸扬扬的“滤油门事件”.   食品安全监管有缺陷且总是处于被动局面   长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经受多次食品安全事件的考验之后,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重要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和漏洞。   此次“麦乐鸡事件”中,根据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事后反应来看,监管部门对麦乐鸡中所含两种化学物质的作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是了解的,只是并未列入日常监测项目。王忠武说:“如果在日常检测中包括这两种物质,显然有助于堵住食品安全漏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麦乐鸡含有化学物质一事先由美国媒体报道,进而引发国人关注,麦当劳中国公司立即发表声明“自证清白”,公众及国内媒体进一步质疑,随后权威部门介入调查。这种“先国外、后国内”的被动监管俨然已成“洋品牌”食品安全事件监管的“固定程式”.   相同的监管过程也发生在“苏丹红一号”事件上。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出全球事务安全警告,宣布400多种食品受致癌工业染料“苏丹红一号”色素污染,必须回收。事后,麦当劳、亨氏、联合利华3家公司迅速做出声明,称其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均不含“苏丹红一号”色素。但随后的调查结果证实,亨氏、肯德基在中国多地销售的产品均检测出了包含“苏丹红一号”的产品。   王忠武认为,这种“先国外、后国内”的被动监管局面,还暴露了我国当前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落后。   “这当然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等诸多方面的客观原因,但是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过多强调客观原因,而应该立足现实条件,努力学习先进国家的检测经验和方法,不断完善相关标准,织密监管网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王忠武说。   树立理性消费心态   记者在济南随机采访的几名消费者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宣布展开调查,相信不久“麦乐鸡事件”就会有明确的结论,只是在结论出来之前,要减少有关产品的消费。   王忠武说,不论麦乐鸡的化学成分是否超标,消费者都应树立更为理性的消费心态。首先是不能盲目相信“洋品牌”.他说:“国内许多消费者对‘洋品牌’趋之若鹜,认为跨国公司企业规模大、品牌知名度高,其产品质量必然有保证。但事实证明,即使是世界知名品牌,也不能绝对保证产品质量不出问题。另外,某些跨国公司还采取双重标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存在歧视。”   其次是不要“谈食品添加剂色变”.国内很多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有误区,加上受媒体误导,以为只要是食品添加剂就是坏的,盲目追捧标注“不含任何添加剂”的商品。中国保健协会副会长吴大真说,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可以起到提高食品质量和营养价值,改善食品观感性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藏期等作用,“完全否定食品添加剂是错误的”.   山东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所副所长、营养学专家张俊黎说,目前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只要食品企业遵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出来的食品就是安全的,消费者不必对食品添加剂过分敏感。
  •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加强标准物质监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21年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重点领域,共对258家获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机构中的7712种标准物质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存在标准物质制备定值原始记录不完整、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到位、标准物质证书标签使用不规范、测量仪器不具备溯源性等问题,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责令27种标准物质不得销售和向外单位发放,注销18种标准物质。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创新监管手段,架起政企沟通“连心桥”,构建技术帮扶“直通车”,督促和引导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标准物质相关制度和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强化标准物质合规生产和质量内部管控,保障量值准确可靠。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标准物质提质培优行动,严格标准物质定级审批,压实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主体责任,创新和加强标准物质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标准物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动标准物质高质量发展。
  • 贵州加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证后监管
    日前,贵州省质监局对该省建材建工检验和煤质检验的资质认定实验室专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   近半年来,该局对全省157个建材建工、煤质检验员实验室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152个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其中146个实验室目前已完成整改。   据介绍,从2012年5月开始,贵州省质监局为加强实验室证后监管,排查和降低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存在的风险,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其中以建材和煤质检验的实验室为重点。   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部分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不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的法律地位 部分实验室检测环境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质量合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达不到通过资质认定的监测能力的要求 个别实验室超范围出具虚假报告,一些资质证书超期的实验室仍对外出具报告。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重点打击超范围出具虚假报告、超期出具报告的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严格依法查处,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和监督实验室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细则》要求运行,对已关停的实验室加强监督,不得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 网传版《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工商重调、食品增强【全文】
    p   近日,网传一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PDF文件,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全文见文末附文 /span (不过截至目前,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还未正式发布,最终方案以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从流传的“三定”方案来看,原工商部门的调整最大。原工商总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而现在,这些内设机构基本不复存在,并新设了信用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等司局。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在食品监管层面,“三定”方案分设五个司局掌管食品安全,在市场监管总局的27个司(局)中占了近1/5。而原来的食药监总局中,直接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只有四个司。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缪宝迎提醒记者,史上首次单独设立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堪称“开创性”突破。 /span /p p   8月9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悄然在网上流传。 /p p   尽管官方还未正式发布这两份文件,但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等多位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份方案颇为可信。 /p p   在流传的文件中,市场监管总局,这个新组建的正部级机构人员编制805人,比原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等几个部门相关人员“物理相加”人数有所减少,最终设立司局27个。 /p p   而副部级单位国家药监局,机关行政编制216名,下设9个司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管,研究拟定鼓励药品、医疗器械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 /p p   原本,按照3月底国务院机构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时间表”,中央机构“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将在6月20日前报批印发。但大限早已过去,“三定”方案却迟迟不见动静。 /p p   “机构到底如何设置,各自履行怎样的职责,三个部委的资源如何整合,这都是系统内工作人员关心的大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感叹,“靴子终于落地了,好事。” /p p   记者注意到,中办和国办于7月29日正式批准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比计划延迟了整整40天。 /p p   在长期关注机构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看来,此次的监管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简政放权,所以专门成了行政许可司 加强监管,总局层面拥有稽查执法权 优化对企业和消费者的服务。” /p p    strong 工商变化大 /strong /p p   3月的这轮机构改革,被外界认为是历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不仅将传统的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的职能合并,还将反垄断、标准化等职能也并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实现了除金融之外的一般性市场监管的大统一。 /p p   从流传的“三定”方案来看,原工商部门的调整最大。原工商总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而现在,这些内设机构基本不复存在,并新设了信用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等司局。 /p p   “信用监管部体现的是对新型监管工具应用的创新,网络交易监管则体现出对新兴业态和领域的及时跟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分析,这也预示着,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把信用监管和互联网交易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部分。 /p p   此外,不再单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但“消费者维权工作被纳入各业务司局,反倒说明国家对这块工作更重视了。”刘俊海说。 /p p   质检方面,此前,质检总局对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实施管理。国家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家标准委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p p   而“方案”显示,这两大机构已转变为机关内设司局。“自主性受到挑战,但与其他市场监管工作协调增强。”胡颖廉分析。 /p p    strong 食品安全监管“超出预期” /strong /p p   在食品监管层面,“三定”方案分设五个司局掌管食品安全,在市场监管总局的27个司(局)中占了近1/5。而原来的食药监总局中,直接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只有四个司。 /p p   在多个部门合并、尽量压缩内设机构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的直接工作司局数量不降反增,这多少有些出乎业界意料。 /p p   “食品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设置总体超出预期,体现出中央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胡颖廉说。 /p p   刘鹏分析,此次“三定”方案明确,市场监管总局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这说明食品安全战略在未来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中仍居于重要地位。 /p p   食品相关的内设机构中,新增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这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原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三司的职能,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召回和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职能。 /p p   “这种变化预示,一方面在未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中,抽检的作用和地位将会进一步增强 同时召回制度以及与卫生健康部门的食品安全标准协调方面的工作将会进一步加强。”刘鹏分析。 /p p   此外,特殊食品由原先的注册管理司“升级”为安全监管司,职责中增加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特殊食品风险进行研判等。 /p p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这意味着,“保健食品的工作重心从注册转向了产品上市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p p   在3月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并没有明确特殊食品将划入市场局还是药监局。此番机构设置也意味着,特殊食品彻底与药监部门划清了界限。 /p p   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外界曾有担忧,撤销食药监局、将食品划入大市场监管,是否会削弱高风险食品、健康产品的监管。看上去,担忧似乎基本得到了解决,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没有出现明显弱化。 /p p   但主张继续观望者众多。“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仅仅从一份三定方案中还无法看到结果。”王大宏认为。 /p p    strong 加强监管和专业性培育,如何兼顾? /strong /p p   市场监管总局机关行政编制80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0名。而原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的机构编制人数分别为300人、379人和345人。合并后,人员总数减少了200多人。 /p p   “既有的精简一些,还有部分并入了其他部委机关,当然也有少部分编制从发改委、商务部并入。”刘鹏说。 /p p   从职能上看,市场监管总局确实是一个相对较大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职能转变——深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p p   刘俊海解释,这些年,原工商部门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取消了法定验资程序,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释放了改革活力。“但如果说简政放权的得分优良,那事中事后监管只勉强及格。” /p p   2013年推动原工商总局改革时,刘俊海就一直强调,“投资兴业和交易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在实际中,原工商部门在简化企业开办手续上下足了功夫,对披着骗子外衣的企业却有所疏忽。“有些企业穿着互联网马甲,欺诈公众,有些教训非常深刻,值得监管部门反思。” /p p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此次的内设机构中,新增了执法稽查局、信息宣传等部门。 /p p   执法稽查局负责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案大要案工作,并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p p   一位地方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执法稽查局的设立,意味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开始推行综合市场监管执法改革,优点在于“覆盖面宽,执法人力资源明显增多”。但缺点亦明显,磨合需要时间,除了工商流通管理,其它领域的专业性都很强。 /p p   胡颖廉亦这样认为。设立这些部门有利于各项监管权力分力和制约,但“满足各领域的专业性培育是个难题”。 /p p   但在刘鹏看来,这个问题并非完全不能解决,“综合执法体制下面也可以进行有重点的分工,对于高风险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最好能够专人专岗,保持相对较高的专业性。” /p p   史上首个化妆品监管司成立 /p p   和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同日流出的,还有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 /p p   国家药监局下设9个司局,比外界之前的预期要少。其中,和药品直接相关的的只有2个司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和药品监管司 医疗器械则从原来的一个司局变成两个司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 /p p   原有的稽查局也被撤销,具体办案将分散到各个业务司局,具体执法稽查职能可能交由市场总局统一履行,以及由省里来负责。 /p p   但在南通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缪宝迎看来,国家对药品的监管并未弱化。“未来国家药监局的重点在于药品的注册审批,而非流通环节。” /p p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药监局的职责分工,中央和省市县在药品安全方面的事权责任清单划分更加清晰——国家药监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监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p p   “这有利于指导下一步的省级药品监管和地方市场监管改革,要求将不同环节的药品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刘鹏分析。 /p p   缪宝迎提醒南方周末记者,史上首次单独设立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堪称“开创性”突破。 /p p   2013年之前,化妆品由质监和卫生部门分头管理。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化妆品由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管理。 /p p   “此前,化妆品并没有被当作重点品类管理。”缪宝迎坦言,化妆品和药品无论从监管风险还是监管要求,都有很大差别,但长久以来却被纳入同一个司管理。 /p p   1990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正式实施。28年来,化妆品行业快速发展,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公众的需求也日益增强,但时至今日,修订版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仍迟迟未完成。 /p p   缪宝迎预测,省一级的机构改革中,可能也会单独设立化妆品监管部门。 /p p   原本,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市级的“三定”方案应该在2018年年底之前敲定。但多位专家指出,考虑到中央机关编制出台已经推迟了一段时间,省市级调整也会适当推迟,所有层级的改革预计将于明年年初调整到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br/ /p p    strong 附:网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全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strong /span /p p    strong 第一条 /strong /p p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p p    strong 第二条 /strong /p p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p p    strong 第三条 /strong /p p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p p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p p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p p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p p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p p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p p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p p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p p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p p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p p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p p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p p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p p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p p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p p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p p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p p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p p   (十八)职能转变。 /p p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p p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p p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p p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p p   5. 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p p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p p   1. 与公安部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p p   2. 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p p   3. 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p p   4. 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 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商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 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p p   5.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p p   6.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品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p p    strong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strong /p p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p p   (二)综合规划司。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p p   (三)法规司。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p p   (四)执法稽查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p p   (五)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p p   (六)信用监督管理司。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p p   (七)反垄断局。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p p   (八)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p p   (九)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司。拟订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p p   (十)广告监督管理司。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p p   (十一)质量发展局。拟订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p p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p p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司。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p p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p p   (十五)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p p   (十六)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p p   (十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拟订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p p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p p   (十九)计量司。承担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尽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p p   (二十)标准技术管理司。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p p   (二十一)标准创新管理司。承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相关工作。承担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和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 /p p   (二十二)认证监督管理司。拟订实施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划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参与认证和合格评定国际和区域性组织活动。 /p p   (二十三)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拟订实施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p p   (二十四)新闻宣传司。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p p   (二十五)科技和财务司。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p p   (二十六)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p p   (二十七)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涉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议定书的签署和执行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p p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在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p p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p p    strong 第五条 /strong /p p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80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援派机动编制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市场稽查专员4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2名)。 /p p    strong 第六条 /strong /p p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p p    strong 第七条 /strong /p p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p p    strong 第八条 /strong /p p   本规定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p
  • 食品监管不能像螺旋藻轻易“变脸”
    倘若因为“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检测结果,这样的程序是否有必要反思并予以改进?   针对螺旋藻铅超标两次检测结果大相径庭的质疑,4月10日,国家食药监局表示,两次检查采用的都是铅限量为2.0mg/kg的标准,之所以出现结果前后不一致,是因为第一次是“监测”,第二次是“监督检查”,属于两项不同的监管工作,两次结论并不冲突。   一个月内,同一个监管部门,却发出迥然不同的检测结论,引起舆论的不解和猜测。而且明明两次检测结论有着很大的冲突:第一次的监测,结果有13家螺旋藻产品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而第二次的监督检查,其中涉事的多个产品铅含量就变成“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何以说“结论并不冲突”呢?   依照国家食药监局的解释,“监测”的信息来源可以是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途径,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而“监督检查”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两者的程序和作用不同,而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即第二份报告为准。如果监测果真是通过抽检和举报等方式来检测,这样的结论其实更具有代表性,更令人信服。   更进一步而言,不管是监测,还是监督检查,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其标准本不应有所区别,结论也不该差之千里。因为对百姓而言,食品安全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没必要懂得什么“监测”和“监督检查”的文字游戏,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弄得如此复杂化,只会让公众越来越糊涂,质疑之声也只会越来越强烈。   而且,据报道,2月29日,国家食药监局下发内部通知,通报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名单。如果属实,这也意味着当初监测出的产品并不是“可疑待查”,而是“不合格”。因而,现在再以“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不同,为涉事螺旋藻的大“变脸”辩解,显然欠缺说服力。毕竟监管同样的产品,采用同样的标准,没理由会得出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   这也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有媒体报道说,一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遗憾的是,在国家食药监局的回应中,并未就此作出特别说明。事实上,回顾整个事件,涉事企业到底有无赴京“公关”,可以说是舆论关注的核心所在,对此关注焦点不予回应,态度难说诚意,甚至给人避实就虚的感觉。   《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以此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进而制订食品安全标准。如此改“事后灭火”为“预防监管”,确实很有必要。但倘若因为“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检测结果,那我们有理由反问:这样的程序是否有必要反思并予以改进?抑或程序是个“橡皮泥”,可以任由需要作出符合要求的变通?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因程序不同,就可以像螺旋藻一样,彼时“不合格”,此时“合格”。如此轻易“变脸”,最终损害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
  • 市场监管机构重新组合后的化学反应,你期待吗?
    p   3月1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位。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揭牌......部门重组动作迅速。此时,不要仅仅满足于做机构改革的历史记录者,或许更需要静静想想,机构重新组合后的化学反应,会是什么样?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市场监管的范畴有多大? /strong /span /p p   市场是个大概念,核心在交易。有交易就有市场。按交易对象的具体内容不同来分类,商品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信息市场等等。 /p p   改革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 /p p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组建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p p   在机构架构上,这确实是个大格局。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范围可到达商品市场、技术市场,乃至服务等等。机构的整合首先是物理整合。 /p p   要实现化学融合,不再纠结于原有的工商、质监、食药监、反垄断,打破原有的思维惯式,适应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需求,创新出市场监管新方式,或许要想想: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是什么关系? /strong /span /p p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如何扬长避短、有机结合,得到有效发挥?“公平竞争”或许是这两者的交集点。 /p p   市场能否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最关键就是要看竞争政策。围绕竞争的主线,串起各项职能,这是个大考验。政府对市场的调控,都会有哪些新手段? /p p   可以预见,不论是新方式出台,还是综合采取商标、广告、物价、抽查、反垄断等已有的多种监管手段,监管威力将几何级上升。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监管还要分生产、流通吗? /strong /span /p p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原本就不可分割。 /p p   在商品市场的监管中,是否还会延续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划分方法? /p p   对生产领域的监管是否与流通领域的监管不同呢?统一监管,规则在哪? /p p   适应市场监管需求,更科学更高效统一的监管模式必将形成。线上线下,厂内货架,这些都将难以规避监管的视线。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综合执法,难度在哪? /strong /span /p p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全国要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新的综合执法队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就是其中之一。 /p p   新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如何解决原先不同部门执法涉及到的条文差异,执行力度和要求? /p p   原有的执法程序有着不同的规定,急需解决。 /p p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信息化系统,需要在大市场监管框架下进行系统的整合。 /p p   协同化执法,如何扩展执法人员的知识面,形成综合执法能力,这就面临培养“全科医生”的新挑战。 /p p   同时,综合执法队伍的统一制服、执法文书等装备,也将配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证照分离改革大动作? /strong /span /p p   部门组建后,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梳理,性质类似的许可事项会不会被合并? /p p   营业执照作为企业的身份证,是否会整合起市场主体各类行为的资质条件,“一照一码”走天下,能否成为实质性的? /p p   “一企一证”是否有更大的空间? /p p   与此同时,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各类前置许可,是否被淘汰出局? /p p   一切皆有可能。 /p
  • 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要“瘦身”
    一纸方案,多个部门随之而动,成立13年的&ldquo 广东FD A&rdquo &mdash &mdash &mdash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ldquo 首拳&rdquo 。食品监管终于告别&ldquo 九龙治水&rdquo ,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本月开始,原来分布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可否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面临信任危机。一个部门,增加职能,权力扩大自然是&ldquo 香饽饽&rdquo ,而在&ldquo 还能吃什么&rdquo 已成国问的年代,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增加职能也是&ldquo 烫手山芋&rdquo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解析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南都:8月底,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具体来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ldquo 广东特色&rdquo ?   段宇飞:比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但广东有其特色,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在酒类流通、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ldquo 重审批、轻监管&rdquo 或&ldquo 以审代管&rdquo 的路径依赖,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按链条分管,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在执法上,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后,省局取消职责13项、下放职责10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   南都:你刚提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   段宇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整合职能、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要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整合、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进行优化组合,该合并的合并、该优化的优化,然后进行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的同时,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ldquo 瘦身&rdquo ,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抓执法,管好该管的事情。   南都:我们注意到,这次改革,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   段宇飞: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ldquo 四品一械&rdquo ,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还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广东省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在内部、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ldquo 垄断&rdquo   南都:从以往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变成了两段监管,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ldquo 踢皮球&rdquo 的现象会不会减少?   段宇飞: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比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和酒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   从这个月起,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ldquo 两段式&rdquo 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由农林渔部门监管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可以说最大的变化是职能集中,责任很明确。例如蔬菜,在田间地头时归农业部门监管 一旦进入加工厂、市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中,都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这样就可以避免过去职能交叉、监管空白与相互推诿的情况。   南都:也有专家担心这些职能整合到食药监局后,会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比如以前各部门互相可以制约平衡,现在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段宇飞:我觉得不会,现在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当然,我们政府层面也会出台一系列的考核评价机制,现在正在做&ldquo 建章立制&rdquo 的8个课题调研。其中有一个对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制考核。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还影响G D P   南都:你之前在其他场合有提及一本书,叫《屠场》,这本书好像是反映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段宇飞:对,这本书反映的是美国20世纪初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年罗斯福总统读了《屠场》后,其中的内幕让他很震惊,也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   当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我们现在要糟糕得多,罗斯福是一个一个议员去做工作。大家不要只是看到美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状况好,也要看到它曾经经历的艰难过程,从而对现在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正视问题的同时要坚定信心,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   我们正在学习美国FD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模式,如果和曾经的食药监局相比,这次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今后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磨合过程中的各种不适应,也许会碰到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南都:这些年食品安全已成为高频词,你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的?   段宇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有一句话: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不单是民生问题,还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比如,G D P是硬指标。可是,广东省G D P的1/5来自食品医药,去年G D P是1 .2万亿,从业人员1200万,超过全省人口的1/10。食品监管是不产生G D P的,但是我们监管的行业是产生G D P的,管得好是双赢,监管出了漏洞是双输,消费者受害,企业倒闭。   长远而言,广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肯定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去创新、实践中去摸索,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抵制、检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   声音   广东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   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我认为,这些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后,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 行业观察:机构改革能否带来食品监管升级
    当食品安全的话题在社会上已经风声鹤唳的时候,所有人都期待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够出现重大突破。   在公众的期待与瞩目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随着5月15日晚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这个监管部门的三定方案后,这个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部门的职能浮出水面。   总局还是"协调"监管食品安全   在三定方案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设17个内设机构,总局机关行政编制345名。相比过去,机构和人员数量都有了不小的增加。   在17个内设机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司局共3个,分别是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二司、三司。有关药品监管的共两个司,有关医疗器械监管的两个司。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大监管职能上,食品监管似乎占据了最大的分量。   这一点恐怕是大多数人都希望看到的。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容忍度越来越小,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家希望能有更多、更有效的力量来规范食品市场。   不过,在机构职责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3个食品安全监管司分工却让人有些感觉不是那么清晰。   比如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其职责是"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再看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其职责与一司相比,只有4个字的不同,就是将"生产环节"替换为"流通消费环节".   食品安全监管三司职责的表述是"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在看到这些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界定时认为,"掌握分析、提出建议、分析预测、组织开展风险预警,这些说法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还不够强硬。"   在杨小军看来,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然只是起着协调作用,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阶段,其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就是协调。   "大家都希望看到真正的监管职责,过去的协调职能并没有能够解决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问题。"杨小军说。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只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2003年,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在多个部门之间扯皮的问题,国务院将"食品"两个字加入国家药监局,变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监管局被赋予协调与食品相关的各部门共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职责。   10年来,苏丹红、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瘦肉精、皮革奶、地沟油、重金属超标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在多个部门监管、一个监管局协调的大环境下层出不穷。公众希望能有一个部门能真正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的重担。   不仅如此,让杨小军觉得不能理解的是,在这个总局的三定方案中,提出"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杨小军说,在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关系中,生产经营者成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监管者与生产经营者的关系中这样说,恐怕就要再思考了。这次机构改革是强化了行政监管,也是公众期望的,怎么能说让生产经营者成为第一责任人呢?监管部门与第一责任人是什么关系?   实际上,在监管的体系中,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博弈旷日持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多位领导都曾谈到过这一点,当监管部门去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的时候,往往会遇到来自企业所在地方政府的阻力。不仅地方政府会设置这种阻力,有些时候,这些企业甚至会求助于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从而逃脱监管部门的处理。   也许是出于这样的原因,监管部门更希望让企业自律,以减轻监管的难度。在杨小军看来,在这个总局的三定方案中,本应该明确的是总局作为食品药品的监管机构,自身到底应该承担怎样具体的职责,该如何监管,而不是去讲被监管的企业要如何。   过去多段监管真的转换成两段管理了吗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定方案中,列出了总局与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公安部的职责分工。这6个部门无一例外都有着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职责。   在机构改革之前,食品安全监管就是多头、分段监管。从田间到餐桌,要经历若干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公众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批评,认为是七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   从前,往往当某个食品出现问题时,相关的监管部门就开始互相推诿。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事件,正是在这样的监管体制下发生的,而最终的责任回溯则是政府怨企业,企业怨农民,农民怨不法收购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就表示,在食品监管体系上,各部门之间的推诿是绝对的,而且边界还有交叉。   多年来,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分段管理利大于弊,但更多的学者倾向于减少监管环节。一些国家的监管模式可以借鉴。在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由FDA从头管到尾,这个机构拥有武器,可以强制执法,还有24小时的拘留权。   不过在中国,一个部门全程监管难度太大。今年两会期间,有关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一锤定音。按照当时的说法,食品安全监管简化为两段管理,也就是由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管。   然而最终的三定方案中,依然看到了6个相关部门的身影。比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标准的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商务部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5月16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该局综合司负责人孙梅君就表示,这次改革相对过去分段监管、分头监管造成的体制弊端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任何一种事物都不是孤立的,目前仍然有若干个部门负责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次改革的最大变化是把原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合并,但对食品的界定尚无新说法,对分段管理的改革,依然是多个部门参与。   "比如食品标准的制定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那如果遇到没有标准的食品出现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没有标准,所以无法监管?"上述业内人士说。   或许真正意义上的两段管理并没有到来。   "这些年出现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大家都知道体制上的问题就是分段管理,改革应该回应这个问题,但这个方案让大家看到的依然是多个部门参与的分段管理。"杨小军说,比如让全社会都头疼的食品添加剂,到底是谁管,从三定方案中完全看不到答案。   在这次改革之前的若干次学者研讨中,就曾提出过产品监管的模式。杨小军就是这种模式的支持者。他觉得,完全的产品监管不太可能,但可以在重要的产品上进行一管到底。将产品监管与分段管理有效结合起来。   三大职能如何平衡   为什么众所期待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在杨小军看来,或许是部门之间的平衡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在如今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是其三大职能。这三个职能如何平衡同样面临考验。   "现在是强化了食品监管,原有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能否发挥得更好,还需要实践的检验。"杨小军说。   在这个三定方案中,杨小军已经发现矛盾之处。方案中称,"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但又说"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既然是把药品的生产行政许可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合二为一,那怎么又能单单将药品的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下放?"杨小军说。
  • 2023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启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拟开展2023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5月15日。重点实验室属于科学与工程类科技创新基地,是推进重大科研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平台,以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为重点任务,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创新中心属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以协同创新等方式开展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服务、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重点任务包括开展引领前沿、颠覆性创新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培育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行技术试验、孵化、示范、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工程化、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解决产业和企业技术难题,提高核心竞争力。此次布局的重点方向分为市场综合监管、计量科学、质量科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六个方面。市场综合监管:围绕信用体系建设、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价格监测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广告智慧监管、执法办案装备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结合市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技术研究,推动其与市场监管业务加速融合。计量科学:开展量子计量基标准、量子传感、片上计量、数字化转型等前沿技术研究,加强生命科学与健康、生态与能源、绿色低碳、新型信息化、先进制造、空天海洋等重点领域的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高可靠性计量仪器和标准器,建立国际互认的新型计量体系和量值传递方法,提升计量支撑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发展的核心技术能力。质量科学:加强质量科学基础理论、原理和方法研究,开展质量特性分析新技术研究;开展标准数字化技术研究,加快标准迭代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开展认证认可智慧化技术研究,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与前沿交叉、安全与应急保障等领域的认证认可技术研究;围绕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应用场景,攻克快速检测、智能检测、在线检测、云检测等急需关键技术,研发常态防范、高场景适应性和先进智能化技术及装备,构建智能化检测平台。食品安全:围绕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传统食品,关注特殊食品和细胞培养肉、替代蛋白等未来食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子与营养品质检测监测、溯源预警、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溯源预警的关键材料和装备,搭建基于大数据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突破。特种设备安全:开展高参数电梯智能运维、大型游乐设施健康管控、锅炉清洁高效燃烧与安全评价、特种金属结构材料检测与评价等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和追溯体系相关技术及平台研发,有效提升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与监管技术能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围绕全国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因子识别、评价和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全面提升工业产品准入、生产、流通、消费与处置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具体通知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监科财函〔202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相关直属单位:按照《“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部署,为加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根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应为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或具有行业优势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总体定位重点实验室属于科学与工程类科技创新基地,是推进重大科研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平台,以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为重点任务,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创新中心属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以协同创新等方式开展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服务、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重点任务包括开展引领前沿、颠覆性创新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培育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行技术试验、孵化、示范、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工程化、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解决产业和企业技术难题,提高核心竞争力。三、布局方向申报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布局重点方向(附件1),具体名称突出优势和特色,主要研究方向应更明确和集中,避免过于宽泛。 四、申报条件(一)重点实验室1. 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在本领域有代表性,科研优势或区域特色明显,具备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3. 拥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4. 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实验条件和充足的场地,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5. 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6. 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能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二)技术创新中心1. 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并具备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3. 具有较强的应用示范、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装备、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等保障条件;4. 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5. 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能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五、申报程序(一)采用网络申报方式,主管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kjcxjd.gsxt.gov.cn,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填报《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或《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二)主管单位应对申报书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后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汇总所有单位材料并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通过EMS一并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科技规划处。(三)“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5月15日,请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报工作,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以邮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六、推荐要求(一)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全系统科技发展需求,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统一布局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请各主管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切勿盲目申报。(二)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推荐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总数不超过3个,总局相关直属单位推荐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总数不超过1个。(三)已列入省级政府规划,或省级政府承诺在资金、场地等方面明确支持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有相关证明文件,可视情况增加推荐指标。(四)涉及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创新和管理改革重大任务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有相关证明文件,可视情况增加推荐指标。(五)同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只能通过单个主管单位推荐,不得多头推荐。七、其他事项(一)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二)总局已批准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资源不得重复申报。(三)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积极申报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四)鼓励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实施,集成市场监管系统内外优质资源,联合申报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融通发展。(五)联合申报要避免“拼盘”和“拉郎配”。联合申报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联合申报需选择其中一家单位为依托单位,其他单位为参与单位,由依托单位负责汇总、核实各单位材料,并提出申请。联合申报各方应优势互补,并简述各单位在过去5年内开展合作研究及产出成果情况,明确各方在建设、运行管理、研究内容、重点任务等方面的职责和分工。在申报书附件中提供加盖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公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分工。(六)由地方政府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或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或运行两年以上并运行较好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以及能够设立为独立法人实体的技术创新中心,将予以优先支持建设。八、联系方式政策咨询:010-88652672 技术支持:010-88301620、18332310186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科技规划处附件:1. 布局重点方向2. 申报操作说明3. 推荐项目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3月附件1布局重点方向 一、市场综合监管围绕信用体系建设、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价格监测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广告智慧监管、执法办案装备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结合市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技术研究,推动其与市场监管业务加速融合。二、计量科学开展量子计量基标准、量子传感、片上计量、数字化转型等前沿技术研究,加强生命科学与健康、生态与能源、绿色低碳、新型信息化、先进制造、空天海洋等重点领域的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高可靠性计量仪器和标准器,建立国际互认的新型计量体系和量值传递方法,提升计量支撑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发展的核心技术能力。三、质量科学加强质量科学基础理论、原理和方法研究,开展质量特性分析新技术研究;开展标准数字化技术研究,加快标准迭代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开展认证认可智慧化技术研究,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与前沿交叉、安全与应急保障等领域的认证认可技术研究;围绕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应用场景,攻克快速检测、智能检测、在线检测、云检测等急需关键技术,研发常态防范、高场景适应性和先进智能化技术及装备,构建智能化检测平台。四、食品安全围绕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传统食品,关注特殊食品和细胞培养肉、替代蛋白等未来食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子与营养品质检测监测、溯源预警、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溯源预警的关键材料和装备,搭建基于大数据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突破。五、特种设备安全开展高参数电梯智能运维、大型游乐设施健康管控、锅炉清洁高效燃烧与安全评价、特种金属结构材料检测与评价等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和追溯体系相关技术及平台研发,有效提升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与监管技术能力。六、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围绕全国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因子识别、评价和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全面提升工业产品准入、生产、流通、消费与处置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计量领域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改革试点的批复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计量领域部分许可事项先行先试改革的请示》(沪市监计量〔2023〕3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住所和实际生产地均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奉贤区的市场主体申请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由市场监管总局下放至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试点实施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及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细则,建立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标准物质审评审签技术能力建设,保证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标准统一规范。要认真落实标准物质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标准物质生产研制单位依法依规生产二级标准物质,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二、原则同意上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试点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及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切实优化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复查考核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管增效。   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先行先试改革中不得降低审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给市场主体增加负担,确保改革合法合规。要尽快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试点政策解读,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舆情,及时解决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请示报告。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每半年将相关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29日
  • 美国FDA驻京办挂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新思维
    央视《新闻1+1》11月19日播出《“先发制人”:食品安全新思维》,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   欢迎收看《新闻1+1》。   今天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就是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在北京揭牌成立,卫生部部长陈竺这样评价,说这是双方合作的一种新的形式。FDA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能给中国带来什么,岩松你怎么看?   白岩松:   这是一个看着好像很普通的一条新闻,但是在这条看似很普通的新闻背后,却透露了非常不普通的一个信号。尤其我要提醒观众朋友注意的是,这个事情之前,昨天在进行的中美食品安全这样一个看似也很务虚的论坛里头,陈竺部长的一番讲话可是透露出最近我们持续地关注食品安全未来一个重要的解决之道,甚至思路都有了,叫先发制人。所以很多年后,我们回头看食品安全的监管纳入正轨的时候,恐怕忘不了这两天。   主持人:   《新闻1+1》,不一样的解析。首先我们来关注美国FDA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的新闻。   中美合作有利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   (播放短片)   解说:   FDA,这个名字在中国,您可能没听说过,但在美国,FDA大名鼎鼎。   就在今天,FDA这个百年老店飘洋过海,在北京开了第一家分店,这是FDA第一次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引起众多媒体关注。   这是今天上午FDA北京办事处成立的剪彩仪式,剪彩人员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莱维特,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艾森巴赫以及美国驻华大使雷德,中美两国对FDA办事处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莱维特(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   我们的期待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当地政府建立制度化的合作关系,换句话说,增进我们的友好合作。第二,希望我们能够对个例事件做个案研究,建立更快捷更广泛的数据系统,以便在问题发生时有更快反应。   解说:   据悉,FDA在中国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FDA驻京办事处包括八个全职常驻职位,除主任一职外,还包括食品药品设备方面的技术专家各一人,以及四名检察员。   邵明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深知道我们这一使命的艰巨,我们也深知道,只有合作,只有加强合作,只有发展合作,才是我们唯一的共同的选择。   解说:   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近日还将在广州、上海设立办事处,FDA办公室将在中国寻找可信任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出口到美国的食品进行认证或是检验。   莱维特:   很快我们会落成在中国三地的办公室,下个月我们将在印度新开两个食药局的办公室,接下来在拉丁美洲也会再开两个食药局办公室,我们在其他地方还会陆续设立办公室。   解说:   FDA来到中国,有朋自远方来,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这一次也不例外。   陈竺(中国卫生部部长):   中方有关部门和美方商谈的结果,两国将在对方的国家对等地设置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中方正在准备当中。   解说:   值得注意的是,陈竺部长透露消息的研讨会主题就定为加强食品安全机构间合作。对于中美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原因,陈竺解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出口食品不仅要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还要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如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FDA远道而来意味着什么?它是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还是火眼金睛的监督者?它有力量帮助中国打造一张严密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吗?FDA究竟能给中国带来什么?中美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又会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主持人:   好,我们来连线一下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何计国教授,何教授您好。   何计国(中国农业大学食品营养与安全系主任):   你好。   主持人:   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在中国的三个地方将开设办事处,您觉得这样的一个举动,它向外界释放的信号是什么?   何计国:   首先释放我们中国政府更开放、更理性的一种发展的观念。   其次就是说我们也认识到在中国目前存在的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那么这样的问题在美国也同样发生过,但是它发生比我们早,那么以美国当年处理的一些经验和它的一些技术来帮助中国处理食品安全,应该说对中国食品安全有很大的一个帮助作用。   主持人:   新闻里面说,美方说是要帮助中国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您怎么理解这个能力建设,让美方帮助我们进行?   何计国:   是这样,因为这种能力包括我们在技术方面的一些能力,也包括我们在管理的方面,比如说检查的时候有些细节,就是说只有以前经过很多事情的这种专家,他才会有这些经验,所以在这方面都会有一些带动作用、一些促进作用。   主持人:   您这是理解能力建设,好,谢谢何教授。   岩松,我刚才希望何教授跟我们解析帮助中国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刚才何教授也解释了一下他理解的能力,你怎么理解这个能力建设?   白岩松:   首先我觉得好像我们的内心都有一种,因为的确,我们的食品安全屡屡出事,尤其今年更是让大家格外地关注,像三聚氰胺这样的,我们内心好像都有一个我错了,想做检讨这样的概念。其实首先别忘了,这是一个对等的原则,不仅是美国的FDA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中国明年也会去美国设立相关的办事处。美国这几年食品安全威胁到我们的事情也不少,像比如说沙门氏菌,花生酱里头有,这也是这次举办研讨会和设立这项机构重点研讨的两个问题,一个是美国花生酱里面的沙门氏菌,一个是中国的三聚氰胺的问题。   所以我觉得简单先说,第一个是证明食品安全已经变成国与国交往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毕竟是民以食为天,所以双方要到对方去设立相关的机构,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关卡前移了。就是说原来是你的食品到我们国家的时候,在边境这块来进行食品安全的检查,现在在全球化的范围内,这已经漏洞非常大,很危险,来不及,慢,所以现在我关口前移,到你国内去对要向我出口的食品实行监管,这是第二个信号。   第三个信号,我要在你国内选择第三方的独立论证机构,还要经过我的这种审批,如果说帮助中国能力提高的话,我觉得可能会体现在这一点,美国这么多年也出了很多很多的问题,它在监管,在独立机构的认证等方面有很多的经验,那么我们明年去的时候,相信也会采用同样的方法。   我觉得第四点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以后食品的磋商,由于在对方国家设立了办事机构,将变得非常容易解决和常态化。   主持人:   信息交流可能更通畅。   白岩松:   没错,非常容易。   主持人:   但你看双方的这种解决机制是不是真正能够做到对等,因为刚才短片里面也说到,美国的FDA在中国的机构它会有三个,就是在中国进行这种第三方的评估,但我们到未来在美国建设,我们是不是也能够在美国找这种第三方?   白岩松:   我觉得像这样的话可能问题不大,因为美国的第三方的论证的机构,因为它已经这么多年,已经相对成熟,但也需要有我们的审批,我们认同它向中国出口的这种食品,也是经过它的第三方论证的机构。所以美国也提到了有两方面的帮助,一个是在更好的技术等等这方面;另外一个是食品监管体制双方如何磋商,我觉得这是一个共同进步的问题。   陈竺部长在昨天的论坛当中特别谈到对等这样的原则,我想在国与国交往之中,这个对等可不是一个务虚的话。   食品安全监管,从“望远镜”到“显微镜”   主持人:   或者能不能这么理解,可能有些问题,因为我们知道食品安全的监管,在我们国家是多头治理,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美国的FDA在我们国家设立办事处的话,用一种外力来压住。   白岩松:   对,我觉得这里可能有几个好处。第一个好处来说,你看他首先要谈到这样一点的时候,原来你到我美国海关的时候我再去查,这里头抽查,或者怎么样,是不是食品安全有问题。现在我在你的国家设立了安全机构的时候,所有向我出口的这种食品或者药品,都要经第三方的机构来进行论证、评估,那好了。可是你的第三方机构的中立和客观性需要我认可,这时候就会提出一个很高的标准,因为现在的通用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国际普遍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标准,还有一个是被进口国,就是比如说我们直接说美国它的一个标准,那么它要用它的标准来衡量你是不是一个第三方的这种机构,你的客观性,你的水准、能力,那么这就是一个标杆,如果你要向他出口的话,大量的这种中美之间的贸易额这么大,食品药品之间也同样如此,那你的第三方机构的建设就要加速,就要保质保量,做到客观,我觉得这也是我们将来一个很重要的收获。   另外,对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安全来说,也又多了一个砝码,既然是对等原则,我将来到你美国,明年可能就去了,你向中国出口的很多的食品也要经过相类似的这样一个论证过程,对我们的安全也又多穿了一件外衣。   我做一个形象的比喻,我觉得过去对对方的食品安全的监管是用望远镜,现在开始用显微镜。   主持人:   刚才说到了两个标准,就是我们出口的食品两个标准,一个是国际标准,一个是出口国的它的国内标准,而出口国如果是发达国家的话,发达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往往是高于国际标准。现在美国这样一个FDA直接深入到你的内部,你说你满足的是哪个标准?是国际标准还是所在国的标准?   白岩松:   我想有一个,如果眼前的事情一时间我们还看不清楚,但是从长远的角度去看的话,毫无疑问,中国将来会采取逐步提高的一个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会提高的,因为我们不能永远建立在一个低标准,尤其在全球化这样一个范围内,举一个例子说,可能是三聚氰胺含多少就算安全了,其实将来的标准是一点都不能有,哪能像我们前几天做节目的时候,是不是0.2%就可以,我们也含糊了,0.1%是不是就没问题。我觉得中国一定会面临一个我们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在逐渐提升的过程,所以我觉得既是外力,也是内力,相结合,更可以使我们的速度提高得更快。我希望透过这样一个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反过来对各自国家的老百姓,从我们自己的角度来说,对我们自己面对的这种食品安全的环境有一个更快的提升。   主持人:   陈竺部长昨天也提到对等两个字,但是我们看实体能不能真正的对等,因为双方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虽然都叫FDA,但是职能不一样。   白岩松:   但是我们也会有一个改变,我觉得今天节目的下半部分可能会关注到非常重要的信号,在昨天的食品安全论坛当中,陈竺部长的讲话,我们暂且搁到后半部分。可是比如说到了这个地步,这几年的时候,美国对我们的这种食品安全的出口,其实对全世界影响是非常大的。比如说它的一个疯牛病,导致像日本、韩国都终止了进口美国的牛肉,美国的牛肉在它是一个非常庞大的行当,有过百万人的就业。   甚至讲一个细节,就因为阻止了美国的牛肉来进入韩国,后来当李明博当选为总统之后,他为了跟美国处好关系,立即解禁了美国的牛肉,就说可以进口到韩国了,没想到导致韩国的百姓,还有牧民,就是养牛户等等,极其不满,游行等等,使李明博的支持率刚一上任不久,迅速地下滑,你就想想,围绕食品安全,它已经不仅仅是食品安全的本身。   美国像沙门氏菌的这个问题,我们也曾经终止了进口它的鲜的西红柿,因为也有一些病菌可能是这样的,还有它的大肠杆菌,在国内也闹得沸沸扬扬。其实现在食品安全是全世界很多国家都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是常做检讨,我们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日本国内对它的监管有不满,美国国内对它的政府监管有不满。所以在这次研讨会上反而透露出是双方的态度很好,美国也意识到这一点,双方共同去提高这种监管水准。   主持人:   昨天的研讨会上,美国的卫生部长也说了这么一句话,很中肯,他说现在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不是说你中国的问题还是美国的问题,只要出了问题就是全世界的问题。   白岩松:   而且是一个链条,有的时候围绕着一个食品,你一看,把很多的国家都给串起来了。比如说沙门氏菌,我们看到了,全球所有的超市都要去考虑我有没有美国那两家公司生产的花生酱,然后导源头又导到墨西哥去等等等等,你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链条。所以如果没有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与协作的话,恐怕食品安全在目前全球化贸易的一种范围之内也是一句空话。   主持人:   您现在收看的是《新闻1+1》,我们的节目稍后会继续关注中国在构建自己的食品安全方面将有什么样的举措。   先发制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新思维   主持人:   从这段发生的食品安全的事件来看,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信息披露是有些滞后的,我们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周一岳(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既然在鸡蛋中验到有,当然鸡肉会验,另外会看看猪肉或养鱼,各方面肉类,我们都会验。   解说:   这时今年10月,香港有关部门检出第一例来自内地的三聚氰胺鸡蛋后所做的表态。到10月底,相继有三例来自内地的三聚氰胺超标鸡蛋样本被香港有关方面检测出来,三聚氰胺事件由此再度升级。而此时,许多内地民众也在发问,为什么又是香港查出了内地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什么在检测出第一例三聚氰胺鸡蛋后,接下来的第二例、第三例仍然还是由香港查出,这家负责香港600万人食品安全的机构,为什么屡屡走在我们的国家质检总局之前。   其实三聚氰胺鸡蛋由香港检出并非偶然,在9月上旬,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不久,香港方面就成立了由专家和政府部门组成的行动组,对各类食品展开检测,并陆续在一些内地产的食品中发现了三聚氰胺。   9月16号,行动组发现由上海伊利AB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雪条有三聚氰胺。   10月1号,香港有关方面宣布,内地产乐天饼干三聚氰胺超标。   在宣布检测结果的同时,香港有关部门就建议市民停止食用问题食品,并当即要求业界回收。而在内地的三鹿奶粉事件中,情况却似乎不同。   9月16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2家乳制品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然而直到10月14号,也就是近一个月之后,有关部门才紧急要求所有乳制品企业停售9月14号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而其相应公布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虽然与香港几乎一致,却比香港方面晚了整整15天,这似乎已经成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中常见的现象。   国产或国内市场上的食品,先被境外监管机构查出问题,才引起我们有关部门重视,进而再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007年3月,美国数千只宠物因肾衰竭死亡,当地民众反映强烈,美国相关部门调查后宣布,这源于宠物食品中中国生产的配料含有三聚氰胺,事后美国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该配料。   2005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署发布公告,称Heinz等30家企业的300多种食品中可能含有致癌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12天后,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广东Heinz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苏丹红不断被国内各省市的工商、质监部门从食品中检出,辣椒酱、腐乳、腌菜、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方便面,这时人们才知道,原来苏丹红早已经无处不在。   所有这些无疑暴露出我国食品行业存在监管缺失,检测有漏洞,标准滞后等许多问题。而现在,中美互设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成立,也许正是我们从中借鉴经验,取长补短的一个良好时机。如何完善我们的食品标准,堵住监管漏洞,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部门的管理水平,也许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主持人:   我们继续连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何计国教授。   何教授,昨天在中美食品安全的政策研讨会上,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我们要建立先发制人的食品安全体系,您怎么去理解他说的先发制人?   何计国:   我刚才看了一下,我感觉他可能说的是在食品生产的环节里面去做一些控制,而不是事后去检验。因为食品的安全质量决定于它生产的环节是不是受到了一些有害成份的污染或者进入,而检验只能是事后查出来有没有问题,其实已经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了。因此先发制人应该是从生产的源头,或者说从田间生产一直到整个食品链中,全部生产过程的管理来保证食品的安全。   主持人:   就是关口前移。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还即将筹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委员会,您怎么看这个举措?   何计国:   因为在中国,其实在其他国家也有这种现象,就是说食品安全的问题不是由一个部门来管理的,是由不同的部门,比如说美国由FDA,由美国的USDA农业部,这样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管理就需要有一个牵头单位,所以我们在中国成立了一个这样的协作委员会,或者协调委员,来协调各部门之间在监管中的一些信息的交换,以及统一的行动等等这些问题。   主持人:   谢谢何教授。刚才何教授说先发制人就是关口前移,你是否同意?   白岩松:   其实我们接下来要谈论的这个问题,包括刚才教授谈到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引起所有电视机前的观众,和我的媒体同行高度的关注,这是一条大新闻,就意味着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关注食品安全的时候,在整个监管思维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很欣赏陈竺部长说的先发制人的这种管理方法,因为如果不能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先发制人的话,结果就是后发制命,因为用我们的身体去进行检测,然后不断地出现问题,你看奶粉的事件,从三聚氰胺到阜阳奶粉事件是不是都是这样的例子,几乎都是这样的例子。所以先发制人是一个思路的重大转变,是中国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一个彻底的思维革命。但是如果光有这样一个空的先发制人,你就觉得很难找到抓手。所以刚才你接着问的第二个问题里涉及的这些关键的变化就非常重要。   整顿措施有助于解决“多龙治水”的乱象   主持人:   因为刚才我们在节目的上半段也说了,我们国家的FDA和美国的FDA在职能方面是有差距的,我们要解决一个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会涉及到方方面面,连公安部、国家海关总署都会牵涉进去。   白岩松:   你看,我们现在其实有四大问题,第一大问题是多个部门来管食品安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等等全都参与其中,都在管,有可能就都不管。我们在节目里也曾经提出这样的问题,你发现陈竺在昨天的论坛当中已经谈到,要筹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国家食品安全科学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机构,什么意思?就是把各个部门合起来,形成合力,由卫生部牵头,这样负责协调机制,其实就是政府改革大部制的某种思路,由多龙治水,多龙治食品安全变成划归到一个部门,这时候责权利就比较明确。当然我谨慎乐观,因为它还可能存在着扯皮或者怎么样的问题,这需要国务院,包括总理,可能引起高度的重视,怎么让他不扯皮,效率提高。   第二大问题,我们过去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刚刚划归卫生部,刚划过去,质检总局既检玩具又要检食品安全等等。那么请注意,陈竺说了这样一句话,要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机构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就是要成立一个独立的,只针对食品安全的一个检测的这样一个机构,我猜想可能就要从质检总局当中脱离出来,只是乱世用重典,现在食品安全是一个非常牵肠挂肚的事情,所以要由独立的机构来进行这个,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接下来的时候谈到了第三个,可能就谈到了标准的问题。你刚才也问到了,关于标准,我也说会逐渐地提高,但是这背后要有一种制度条文的约束,你看,要成立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立项、制定、审查、发布等等工作,要有这样的一个法典委员会,专门来进行食品安全的标准设项等等,都非常重要。   如果说第四个问题,我就觉得是一个信息的披露问题。他也专门地谈到了,要建立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而且也特别谈到了,昨天论坛也谈到了关于媒体的监督等等。我觉得这几块虽然只是论坛中讲的,但是这个风发射地非常强烈。我们已经关注由三聚氰胺引起的食品安全已经好几个月的时间了,这两天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主持人:   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反复提及,就说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要从农田到餐桌,这是一个链条,那这一次的落实,这一次的安全整顿措施,是不是也在响应他?   白岩松:   我觉得总理在国外的时候提出来要用两年的时间建立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整个食品安全的环境等等,这必然要落实,现在都在筹建,这个风已经吹出来了,昨天陈竺部长吹出来了。接下来看落实,落实完之后,美好的这些愿望能不能在现实实施当中不被衰减,然后这种扯皮的等等很多事情能够消减,所以我觉得先发制人的思路好,我们鼓掌,但是谨慎地鼓掌,我觉得等到真正让我们都感觉到安全的时候…… .pb{zoom:1 } .pb textarea{font-size:14px margin:10px font-family:"宋体" background:#FFFFEE color:#000066} .pb_t{line-height:30px font-size:14px color:#000 text-align:center } /* 分页 */ .pagebox{zoom:1 overflow:hidden font-size:12px font-family:"宋体",sans-serif } .pagebox span{float:left margin-right:2px overflow:hidden text-align:center background:#fff } .pagebox span a{display:block zoom:
  • 食安科技助力广州开发区打造市场监管改革亮点
    近日,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少媚率队考察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并与广州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行座谈会,食安科技旗下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伟受邀出席会议。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情况介绍座谈会 2014年以来,广州开发区先后被省编办确定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两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区。座谈会上,开发区编办及与会各部门针对试点改革工作做了整体汇报和介绍。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领域,实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创新监管模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改革一大亮点。据介绍,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食安科技开展合作,购买专业的检测服务,一方面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校园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2016年通过快检成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0处;另一方面,将餐饮食品原料、菜品快速检测技术100%运用到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中,2016年以来开展了亚欧互联互通媒体对话会、香雪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19次、保障对象约15000余人,现场实施食品、原料及工具快速检测337批次,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零投诉”。中检达元副总经理余总发言 中检达元副总经理余伟在座谈会上发言,就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专业的食品快检服务进行了补充介绍。他谈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要求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全覆盖,运用食品快检技术和服务能够帮助政府监管部门解决监管过程中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短缺等问题。食安科技通过企业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规范化管理帮助政府监管部门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助力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试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每周一检在萝岗好又新超市公益检测每周一检在萝岗香雪人家公益检测
  • 芬太尼爆红的背后:监管与“实验室毒品”研制抢速度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几天,“芬太尼”突然走红网络。原因之一是,近日,在我国邢台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2017年中美联合破获的跨国售卖芬太尼要案;原因之二是,当地时间12月1日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介绍中美元首会晤情况时提到“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3a4d74e-f590-47ca-bc94-1f6030f41a8f.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芬太尼被地下工厂迅速开发出数目繁多的新品种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时间,“芬太尼”迅速在网络走红,芬太尼是什么?为何成为中美元首会晤重要内容之一?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具有双重身份和数百种衍生物 br/ & nbsp & nbsp & nbsp “芬太尼在临床上与吗啡、杜冷丁有相似作用,是一种强效麻醉性镇痛药,我们主要在手术麻醉辅助中用于镇痛,我现在所在的哈尔滨高新医院经常做断指、断肢手术,都是痛感最强的部位,芬太尼镇痛效果比传统常用麻醉药强,其镇痛效果是吗啡的80倍,而且芬太尼镇痛效果更全面,无盲点。因此,现在我们医院里手术麻醉镇痛用药基本上都使用芬太尼,几乎已经淘汰了吗啡和杜冷丁。”12月2日,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医院麻醉手术科、现哈尔滨高新医院麻醉手术科主任、急诊急救中心主任张鲁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前,临床麻醉用药中,芬太尼还有两种升级版,分别是舒芬太尼和瑞芬太尼,镇痛效果比芬太尼还要好,但价格要高一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警方起获的列管药品芬太尼替代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芬太尼是人工合成阿片类药品,实际上我们现在提到的芬太尼,并不是特指‘芬太尼’(fentanyl)这一种物质,而是指以芬太尼为主要成分的系列衍生物。根据我国《禁毒法》第2条第1款和《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芬太尼是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的物质,它具有毒品的属性。”12月3日,中国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副教授、禁毒研究专家包涵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br/ “芬太尼是由杨森制药公司创始人保罗· 杨森博士于20世纪60年代发明合成的,原本是一种安全的高效镇痛药。”包涵强调说,“芬太尼理论上大约有数百种衍生物,因此,我国提出的是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媒体报道,芬太尼同时又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之后的第三代毒品——“实验室毒品”中的重要成分。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国家禁毒办一份资料显示,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因此,从2017年3月1日起,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br/ 监管与“实验室毒品”研制抢速度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那么,列管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实验室毒品与传统毒品、药品之间究竟什么关系?如何区分?为何实验室毒品屡禁不止?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药品和毒品之间在药理属性上并没有明显界限,很多类型的‘毒品’都属于药品,也都有医疗用途,但毒品又是特殊药品,具有成瘾性,因此国家对它们施以法律上的管制。”包涵教授说,“有些既是药品又是毒品,用在医疗上比如麻醉药,就是药品,但如果用于滥用而寻求某种精神状态就是毒品。有一部分药品既有药用价值,也有成瘾性,比如杜冷丁,所以它们被列入《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而有些物质还没有被证明有药用价值,但是其存在成瘾性,会有人滥用,比如我们提到的卡芬太尼,它们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增补目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实验室毒品的致瘾性,往往缺乏评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包涵认为,“实验室毒品或者说策划毒品(designer drug),是指在毒品目录之外策划的,具有毒品的成瘾或药理属性,但没有被列举管制的物质,这一类物质有毒品的自然属性,但缺乏毒品的法律属性。芬太尼可以有几百种衍生物,是经常用于被策划的毒品。” br/ 包涵说,所谓的“第三代毒品”,其实就指如芬太尼衍生物此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实验室毒品”,其合成本身就带有明显的规避法规的属性。“这种物质一般缺乏药用价值,它们被合成出来,就是为了故意去规避这(列管)附表。你管了什么,我就盯着附表目录来做一个里面没有的,比如说卡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都是被不法分子研制出的芬太尼替代品。”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当前的形势是,新的芬太尼衍生物总在源源不断地被研发,每天在和监管比速度,每天都在上演着猫和老鼠的现实版追捕游戏。 br/ “猫和老鼠”追捕游戏如何升级?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包涵介绍说:“对于毒品的管制,目前世界各国使用的都是列举管制办法,随着实验室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第三代毒品的不断研发,世界各国都在不断更新列管毒品的种类。”。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我国对于芬太尼的监管有两个规范,其一是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附设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其二是2015年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卫计委、食药总局颁布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列管办法》附设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增补目录》,2017年以及2018年列管的芬太尼衍生物都列入后一个目录。 br/ & nbsp & nbsp & nbsp “在我国,芬太尼管制种类已经很多,我国至今已经列管的有25种,联合国列管的只有23种,中国列管芬太尼种类大于联合国公约附表。这说明,在芬太尼监管方面,我国不仅与世界同步,而且还走在前列。”包涵强调说。 br/ & nbsp & nbsp & nbsp 但监管难题在于,策划毒品或者说实验室毒品,都是有意识地针对毒品管制目录来设计的,管制速率和设计速率之间是不匹配的,策划速度要大于管制,所以就呈现出一种“猫抓老鼠”的现象,制度总在追赶策划。 br/ & nbsp & nbsp & nbsp 各国也在摸索新的管制办法,如尽可能缩短管制时间,例如很多国家都采用临时列管制度,临时性管制一些已经产生滥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美国创设了“类似物管制”制度,加拿大、澳大利亚则有“骨架管制”等,英国则采用了设立《精神物质法案》的方式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单独管制。“但实际上,都只是缩短管制和研发出新一代毒品的时间,不可能做到提前管制。”包涵说。 br/ & nbsp & nbsp & nbsp “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加快列管速度,让新实验室毒品研制出来后,还没全部进入市场就进入监管范围;或者制定一些新规则,例如临时列管制度,同时参加国际早期预警系统。此外,还需要厘定这些物质对应的罚则,给不法分子予以一些必要的威慑。”这是包涵期待的“猫抓老鼠”游戏升级版。 /p
  • 地方食药监管垂直属地管理模式惹争议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确定地方食药监管机构改革的时间表。根据上述文件,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将在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目前,关于食药监管究竟是要属地管理还是垂直管理,一直存在争议。专家认为,该文件再次明确了属地管理的监管模式,但如何“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成为新监管模式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属地管理模式存在争议   南开大学法学系教授宋华琳告诉南都记者,该文件实际上再度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到底是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一直是有争议的。垂直管理是中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实行垂直管理意味着直接由省级或者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从1999年初开始,工商、质监、药监部门先后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这一模式被认为遏制了上世纪90年代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   但从2008年开始,药监系统率先取消了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曾表示,“我们曾经垂直管理过,但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把责任往上推,说他们没有管理手段了,不该承担责任。后来在调整监管机制的时候,又以属地管理为主。现在,到底如何管理,依然是有争议的。”   2012年发生了毒胶囊事件,在当时就有专家指出,属地管理不利于遏制这种跨地域的违法行为。宋华琳则认为,“尽管《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监管,但实践中药品监管还涉及到诸多其他部门,比如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活动的管理、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对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实施监管 邮政部门要配合打击通过邮寄途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要协同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然而,宋华琳也坦言,“在发展导向下,地方政府可能更重视促进包括医药在内的产业发展,而把药品安全监管放在相对次要的地位。”另外,有不愿具名的卫生系统内部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之前的属地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在编制、人员配置、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在困难,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事权划分不合理,此外,容易形成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的局面。   破解“地方保护主义”难题   既然已经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那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制度层面,政府也针对该问题做了一些设置。根据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食药总局将设10名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稽查专员专司检查督查地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这个制度是好的,因为地方负总责,地方一般不愿意把负面的信息暴露出去,以免让上级知道。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商品生产地的地方政府会因为问题发生在消费环节,不在自己管辖地盘,就不太重视质量问题。对此,稽查员开展监督会有一定作用。”   郑风田同时强调,“稽查员也有漏洞,因为稽查员有可能‘被公关’。稽查员就那么几个人,很容易成为公关对象,如果稽查员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就等于‘猫都给关到笼子’里去了。建议稽查员应该经常换,多聘一些食药监管部门之外的人,一定要是匿名的。如果稽查队伍老是不变、数量又少,很容易被搞定。”   宋华琳认为,“药品监管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药品的监管能力建设一直是个大问题,之前各地有药检所,在本次机构调整中如何整合,甚至能可以考虑引入类似科研院所之类的第三方,从而加强我们的药品监管能力。”
  • 谱尼测试2023年再次中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
    2023年4月22日,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2023年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食品公开招标项目中再次成功中标,继续作为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开展本级普通食品抽检。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抽检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从整体上统筹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极其重要的一环,是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为主向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安全状况的重要措施,也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技术支持。   继2022年中标成为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谱尼测试严格依据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任务,本次能再次在众多检测机构中脱颖而出,中标成为总局本级承检机构,充分证明了谱尼测试在食品检测领域的技术实力和深厚的项目承担能力,也是总局对谱尼测试综合实力的肯定和信任。   谱尼测试将按照总局部署和工作要求,秉承着“守护食品安全”的信念砥砺前行,充分发挥谱尼专业、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统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任务,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侯成君来我市现场督战成品油监管并调研市场监管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侯成君来我市现场督战成品油监管并调研市场监管工作2020-04-17 11:024月16日,省中央环保督察第七督战队队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成君带队来我市现场督战成品油监管,并调研市场监管工作。市委书记王安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副市长刘贤军,市局领导黄杰、韩波、刘云霞、李晓、张东升分别参加相关活动。在成品油督战工作中,侯成君一行随机抽查3家加油站,现场检查1处批发市场、1家炼化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工作情况汇报,反馈相关工作。侯成君对我市成品油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政治任务、一项民生工程。临沂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牵头部门组织有力,有关部门配合密切,整改措施清单规定的各项硬性要求正在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下一步,临沂市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牢固树立全省油品监管“一盘棋”思想,强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全力推动油品监管能力水平更上新台阶,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应有贡献。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第七督战队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督战会。在市场监管调研中,侯成君一行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兰山市场监管所,详细了解了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征求市局、各县区局和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的工作意见建议。侯成君对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准入、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临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整合职能、提升效能,聚焦推进流程再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通信息推送共享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关于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的意见》《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市场监管系统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 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四个最严”的具体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升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效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同志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部分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座谈会。
  • 宾馆纺织品清洗缺乏监管 细菌超标等问题严重
    原标题:宾馆毛巾清洗缺乏监管猫腻多   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出差、旅游难免住宾馆,想到床单、被套、毛巾没有洗干净,肯定很多人心里不舒服。北京卫生监督所今年抽检了部分旅店的消毒情况,检查发现毛巾合格率不到9成,被子、枕头等床上用品也有部分不合格,问题出在细菌总数超标。细菌超标背后,藏着怎样的隐情呢?   细菌超标,意味着什么呢?北京卫生监督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解释。   相关负责人:它这可能没消毒,没洗干净啊!   北京日光精细(集团)公司培训学校负责人王超义,长期从事洗衣技师培训,他告诉记者,很多宾馆的床单、毛巾都委托给洗衣厂清洗。北京仅通州就聚集了四、五十家洗衣厂,北京接近四分之一的宾馆清洗都是在这完成的。   王超义:基本都是低星级酒店的,大部分五星的、合资的有自己的洗衣厂,像凯宾斯基、东方君悦都有自己的洗衣厂。   记者:五星的可能有自己的洗衣厂,一般四星以下的可能会交给洗衣厂,是吗?   王超义:对,是的,一般交出去洗。   如家、汉庭等快捷酒店都是委托专门的洗衣厂清洗,就连五星级的北京饭店也是委托给洗衣厂清洗。北京饭店客房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原来我们自己有洗衣中心,现在不在了,拆了。   记者:为什么拆了,自己洗不是更安全吗?   工作人员:没地儿了,后面不是拆了都盖楼了吗?   因为场地有限,或者考虑节约成本、环保要求等种种因素,很多宾馆,尤其是四星以下的宾馆,都把清洗交给洗衣厂。但是问到怎么监督洗衣厂的洗涤质量,多家宾馆开始变得支支吾吾。   北京饭店客房服务中心的这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委托的洗衣机构一向很干净,却讲不出有什么检查手段。   记者:咱们有什么检测吗?   服务员:没问题的,人家都洗了多少年了。   记者:每天每批送来的都检测吗?   服务员:检测什么呀?   记者:检测洗的情况。   服务员:洗的没问题,一直都用他们。   记者:有什么机器检测吗?   服务员:没有机器检测,洗衣厂都是大型机器洗出来的。   记者:怎么来保证卫生呢?   服务员:洗的一向很干净。   如家快捷连锁酒店的服务人员则很干脆地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检测。   服务员:因为合作好多年了,没有什么像您说的检测,我们不可能每个床单过来都检测一下。这是需要诚信的嘛,都合作好多年了。   记者:那就说只能看看表面,是吗?   服务员:对!   记者:那咱们对于洗衣厂的资质会有要求吗?   服务员:你要订房的话,我可以给您定。好像别的问题,我没有必要回答您!   规范的酒店可能会查验洗涤公司的各类证照,但是日常检测大多依靠肉眼,尤其经济型酒店很难在日常进行现场专业检测。专业检测的成本少则几百元,上千元,经济型酒店也很少愿意承担。   几家洗衣厂的老板都说,如果宾馆洗涤量大,他们甚至可以承担送检的工作和费用,给客户直接提供合格证明。   记者:会不会有什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每个月给检测报告呀?   洗衣厂老板:那倒不会,一年就一次,我们厂子给你出。而且卫生防疫站也到我们这检测。   记者:那卫生防疫站多长时间到你那检测一次呢?   洗衣厂老板:也是抽查,要是有活动,就查得紧,没有活动就一年查一次。   这些年快捷酒店、经济酒店不断增加,比拼价格就要压缩成本,为了利润拼命地压低洗衣价格也就顺理成章了。一些不规范的洗衣厂为了生存,以很低的价格承接后,往往会使用成本低的工业洗涤剂。再加上缺乏监管,旅客很难知道,白白的床单可能碱性超标,或者细菌超标。   一位洗衣厂老板告诉记者,为了让毛巾、床单看着白一点,他们会使用翻新剂,说白了就是碱粉,而且添加程中他们并不测量碱性强度。   洗衣厂老板:时间长了,你的布草想要变成新的,可以加翻新剂。   记者:那这翻新剂是酸性的还是碱性的?   洗衣厂老板:是一种食用性的,相当于食用碱。完了再用酸中和,不会对棉制品有伤害的。   记者:用食用碱的时候,PH值达到多少呢?   洗衣厂老板:我还真没有测量过这个。   北京日光精细(集团)公司培训学校负责人王超义对这样的做法连喊不成。   王超义:火碱、碱面不允许,能把毛巾洗白了,但是织物就糟了。   记者:对人体会有伤害吗?   王超义:有啊,碱性过大会是皮肤瘙痒、发红。   在北京,洗一条床单的价格,最低可以压到0.8-0.9元,但实际上合格洗一条床单的成本是1.6元。   王超义:洗衣厂我也了解过,他们到这培训时说酒店拼命压他们的价钱,那他们就得使伪劣原料或者偷工减料。   之前也有媒体报道,暗访快捷酒店发现毛巾不清洗直接挂上架子等问题。耳闻这些乱象后,有些经常住宾馆的出差客,各有应对的手段。   旅客:出差一般夏天都带长袖的睡衣,我宁可把空调打得高一点,一般毛巾都是用自己的,从来不用酒店的,早就觉得不干净。   旅客:那我可能尽量避免住这样的酒店。而不是我继续住这样的酒店,去带床单,因为实在太麻烦了。   酒店星级由国家旅游局评定,在星级评定时,对毛巾等用具的品质和报废前的使用次数有规定,对洗涤也有规范。但是监管薄弱,有规范也容易被转空子,除了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酒店自己也应该承担更多的卫生监督责任。
  • 将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至各个行政村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怎样当好食品安全守卫者,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基层质监工作的体会,有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是要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总结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得出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原有监管模式。要从过去侧重于事前审批、许可,事中进行抽检、检验,发现问题进行处罚、处置转变到以食品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为主,并建立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上来。各级监管部门应按照科学监管,关口前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地方特色产业、块状产业和高风险产业,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技术能力。通过对产品的信息收集、分析,实施风险安全预测预报,做到对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及时预防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实现由以往的“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内在隐患。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不断拓展监管能力。当前质量监管的主要矛盾是监管职能不断深化与监管工作人员缺乏的矛盾。由于人员少,监管任务重,造成对产品质量无法进行及时有效全面的动态监管。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预防和杜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充分利用乡镇质监员、农村公共安全员这批“地方军”熟悉当地情况、监管就近、反映及时的优势,建立由乡镇质监员、食品安全专管人员、农村公共安全员组成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使他们在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各个行政村,实现纵横交错、条块结合,使质量监管经常化,日常化,以解决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务重的难题。   三是建立快速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三鹿奶粉事件带给我们惨痛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机制。建议各地建立由卫生、食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部门协调、信息互通、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切实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检测计划、统一检测经费、统一信息发布。“四个统一”可以防止以往各部门各自检验、标准不一、结果不一,各自发布造成消费者和企业无所适从、政府公信力受损的不良后果。在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中,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协调各部门抽样检验,做到快速检测,快速处置,避免贻误处理时机,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高效。   四是加强检验机构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检验机构检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监管的执行与落实。各地要在原有检验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力度。省、市一级检验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人才优势,切实将检验机构做大、做全,对食品检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攻坚克难。例如:三聚氰胺危机爆发时,省、市检验机构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三聚氰胺的检验方法进行研究探讨,将成熟的检验方法及时向县级机构推广。县级检验机构则要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块状产业情况,将检验能力做专、做精,切实为当地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如何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当好食品安全守卫者,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任重而道远。
  •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共完成抽检695万批次 及时公开不合格食品信息
    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副局长秦宜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市场秩序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有记者问及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铁拳”行动,特别是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表示,2020年共完成抽检695万批次,达到4.9批次/千人,是“十二五”末的2.2倍。此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3596吨。图片来源:新华社张工表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老百姓幸福生活最基本的共同诉求,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提出了“四个最严”“党政同责”“全过程监管”等明确要求。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日趋严格,责任层层压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中办、国办出台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进一步强化了法规制度保障。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所有省份均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张工称,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些突破道德底线、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乳制品中“三聚氰胺”已连续12年零检出,蛋制品中“苏丹红”已连续7年零检出。调查显示,2019年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比2014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这些年来,大宗食品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合格率在98%以上,肉制品在97%以上。特别是在疫情大考中,全国30余万家食品企业、商超门店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了特殊时期食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张工表示,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理食品投诉73万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总体看,当前我国食品供应充足,种类更多、品质更优、购买更便利,极大丰富和满足了国民需求,食品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居民营养状况大幅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实了幸福' 成色' 。”张工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市场监管总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积极落实机构改革要求,推动各方职能有机融合,为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提供了体制保障。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信用监管、信息公开等制度不断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更加顺畅高效,监管有效性、针对性、系统性大幅提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敢于亮剑、重拳整治,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违法利益链条。依法强化行刑衔接、公开曝光、信用惩戒机制,确保处罚到人、处罚到位,严格问责、形成震慑。近期,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公开曝光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对涉事主体吊销许可、顶格罚款,列入严重失信者名单,将违法涉事人员绳之以法。总局组建以来,全系统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7万件,罚没金额103.9亿元,有效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三是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系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四级抽检体系,2020年共完成抽检695万批次,达到4.9批次/千人,是“十二五”末的2.2倍。及时公开不合格食品信息,提醒公众安全消费;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3596吨,避免问题食品流向百姓餐桌,食品安全“防护网”不断加密加牢。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食品质量、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持续好转。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合规率达到93.5%;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也有力支撑了食品安全。张工表示,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零容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来抓,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监管与标准制修订的衔接,以更严更高的标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群众关切痛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突破道德底线的突出问题,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依法加强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纵深、持续推进“铁拳”执法震慑。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监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力度,用好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手段,构建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四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五是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推动行业严格自律,积极鼓励社会监督。
  • 《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的通知,表示《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为“规划全文”: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五”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一级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属于市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及人员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全面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各乡镇按区域设立监管分局(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各市(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将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到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天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 “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236件,罚没款620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 17800余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274条,取缔无证经营户169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6个,停业整顿生产经营户662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739件,追究刑事责任1083人。公安部挂牌督办7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建立审批事项电子档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依法可以下放的,均下放到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日渐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顺畅有序,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同时在6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10家餐饮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持续推行餐饮安全“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进远程监控技防设施应用,全市大多数A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近一半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五常法”管理并安装监控设施。完成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323余次,实现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常态化。79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新版GMP认证,通过认证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按品规全面开展质量风险评估。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率100%,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率90%,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率80%,均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医疗器械 GMP认证,企业认证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口岸进口药品,增加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十二五”末,苏州口岸办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89单,进口药品498批次,共计119万公斤,货值12015万美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创建口岸药品检验所为目标,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2年实现整体搬迁,新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人员编制从40人增加到68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超过75%,配置货值近亿元的仪器设备560多台(套),检测能力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共378个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基本达到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于201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每年检测业务受理量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检测业务辐射上海、浙江、无锡、南通等省市。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市食品每千人抽检率达5.0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率逐年上升。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面向执法人员、企业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在市主流媒体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切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难以完成面广量大责任重的日常监管工作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 食品检测职能及机构还分散在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食品检验量达到6份/千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原则上,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短缺药品定点储备单位日常监管做到100%全覆盖。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向专业化、系统化、独立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无盲点、无空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内部整合,理顺监管职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整合,分别建立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投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  ??3.强化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综合协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4.进一步明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建设。  ??1.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着力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依法做好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查处及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推动落实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三分监管”有关要求,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划定的企业监管频次和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事中事后衔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覆盖全市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食品销售、仓储、运输和食品销售摊贩的监管,加大法定抽样检测力度,切实增强对食品销售、仓储、运输的全程监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农村市场治理力度,鼓励农村市场规模化经营,实施农村市场“百千万”计划。  ??3.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定、修订《苏州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苏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提升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效率。继续倡导实施先进管理方法,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抽检,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对上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供餐单位和辖区内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级动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示范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经营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  ??5.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年度基药质量风险评估及每年2次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确保注射剂类药品认证下放省局后我市企业新版GMP实施水平不下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突出对生产行为和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特殊药品、特药复方制剂日常监管,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全面完成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6.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存量资源,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严格监督实施药品GSP。强化GSP认证通过后跟踪(飞行)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监管举措,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7.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继续修订、完善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依法监管,协调统一。深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丰富执法措施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抓住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发挥监督检验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签订相关的协作协议与协作章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与细则,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  ??1.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顺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实施教育培训学分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师资库,编写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配套性教材。开展网络教育,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进企业跟班学习和赴境外参加培训。  ??2.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权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配优配强有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和检验员。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教育、专业化考核考评,加快建立与专业化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化风险。突出抓好技术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专家型、国际化的标准,科学规划、严格选拔、精心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与履行技术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检验员队伍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注重优秀人才的吸收引进,在提升科研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建立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所功能建设,创成口岸药品检验所。深化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建设,探索在分所建立江苏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技术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持续延伸检验检测覆盖范围,着力突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在县(区)、乡镇建立快检室,实现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全覆盖。鼓励督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主体,积极开展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自的技术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的食品安全法检体系。  ??2.着力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统筹信息化监管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处理和云平台运行的监管基础数据库,努力构建涵盖“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上下对接通畅、信息及时共享、移动执法便捷、数据分析精准的监管目标,切实将监管效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机制改革。支持苏州高新区筹划建设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中心项目,推进江苏省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在省内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江苏的试点工作多做贡献。  ??4.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系统,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完善全市统一的抽检结果处理程序。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
  • 专家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三大漏洞
    今年以来,频频发生的有毒蔬菜事件,将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食品源的监管问题上。食品源安全的重要性,虽然在社会上早已达成共识,但在实践中,有关监管却屡屡遭遇难题。   以蔬菜生产为例,蔬菜基地的监管较容易实现,但目前国内仍以“散户”生产为主,这就成了监管的瓶颈。对此困境,尚无人能给出具体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10.2吨有毒白菜,经查获后,在5分钟内全部被销毁。   近日,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有毒白菜”事件,再一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也将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食品源的监管问题上。   一份食品,从田野走向餐桌,按我国现有的规定,要经历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进出口、药监等六部门的监管,但缘何还屡有问题蔬菜事件发生?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靠检测出来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说,“生产者即农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从源头抓起,确保食品的安全,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但在实践当中,对食品源的监管却困难重重。以蔬菜为例,《法治周末》记者在北京走访发现,在进入市场流通之前,确保蔬菜无农药残留的检测就遭遇散户监管难题。   但“板子”不能全部打在散户的身上,有些蔬菜生产基地尽管受到监管,却仍然问题频频。面对这样的监管漏洞,出路在哪里?到底该如何才能有效监管到食品源?什么时候才能杜绝毒菜事件?   安全产品基地曾被摘牌   “散户”成为监管最大难题   北京市顺义区某蔬菜生产基地检测室的小刘从事“蔬菜安检”工作四五年了,每天早晨7时30分,小刘和助手就要抽检芹菜、小白菜、西红柿等20多种蔬菜。   小刘介绍,检测主要采用酶抑制率方法。对蔬菜抽选结束后,在检测室使用蔬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主要检测蔬菜里是否含有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   整个检测过程模仿人体对农药的反应,通过加入专用酶、底物、显色剂及提取试剂的过程,得出酶抑制率的数值。   如果蔬菜的农药残留标准达到酶抑制率70%以下,就说明蔬菜农残标准合格 如果达到酶抑制率70%以上,检测员们至少会再做两次以上的重复检查,经过检查依然超标,他们就会将超标蔬菜实行销毁处理,以确保上市蔬菜的安全。   小刘说,近年来社会各界都在关注食品安全,他们作为第一线的工作者更为重视。2004年,北京市首批“安全食用农产品基地”小汤山、大运河、谷丰行等因被检测出不合格蔬菜而被“摘牌”,前车之鉴更让他们加强了对蔬菜的安检工作。   蔬菜生产基地的安全保证易行,然而分散的农户却难于管理。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某村,一大清早,50多岁的王桂芳(化名)就到自家承包的蔬菜大棚地给西芹除草。   来自河南省信阳市的王桂芳到北京已经20多年了,包地,种菜,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卖。从开始落脚的海淀区四季青镇,辗转到现在的顺义区李桥镇。谈到这些年来种菜卖菜有什么变化,她说,“管得严了,以前的很多农药现在在商店里根本买不到了”。   王桂芳熟练地在西芹地里拔着杂草,“这片西芹刚长出来的时候有细菌,大片大片地烂叶,打了药就好了。”《法治周末》记者问她打的是什么农药,她想了半天,“好像是进口农药,具体是什么也忘了。”   对于农药标准、安全检测的注意事项,王桂芳说,种了这么多年菜,凭经验不会有什么问题。问及顺义区农委对他们的农产品是否有安全检测时,她表示,农委对基地监管比较多,而他们是小规模经营,有时候就直接拿到市场上卖了。   “让中国的2亿多农户遵守农产品的安全标准,在目前这种分散经营的状况下是办不到的。”对此,陈君石说,目前,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或者由一个中间机构把农民组织起来,从事规模化、规范化生产,在一些地方有试点,但在全国推广还有待时日。   今年6月12日,中国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出席“后危机时代的国际食品安全合作”论坛时也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分散的种植和养殖是影响我们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的制约因素 另外,中国目前有40多万家食品加工企业,90%是中小企业,还有很多是个体作坊,这给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批发市场难见检测合格证  查找问题蔬菜源头困难   上午9时,北京市某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人头攒动。市场内,白菜交易区、冬瓜交易区等各类蔬菜交易区规范整齐。   在这里,对于从田间流通到市场的农产品,市场的安全监管力度如何,商贩的重视程度又怎样?   据冬瓜交易区的一位商户介绍,运送农产品的车辆每天进入市场时,市场工作人员会登记车牌号,检查农产品品种等。进入市场之后,市场工作人员会随机取样,拿样品到检测中心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发放检测合格证,之后才允许销售。   “像冬瓜这种菜农药很少,大棚菜、菌类和精品菜农药可能相对较多。”这位商户说。   按照商户的介绍,《法治周末》记者来到菌类批发交易大厅,试图看一看菌类农产品的检测合格证,却屡屡碰壁。交易大厅19号厅,记者在询问白灵菇价格后,提出要看市场发放的检测合格证才能放心购买,卖家一脸不耐烦,挥挥手说,“没有没有,怕有问题别在我这儿买了”。   在另一间大厅里,记者提出同样的要求,商家一脸警惕,表示虽然有合格证但是不能随便给顾客看,记者要求3次均遭拒绝。旁边的一位买家劝告记者,称自己是饭店采购员,已经买了两三年菜了,从来没看过合格证,应该没有问题。   在精品菜批发市场,记者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辗转4家店面,依然无缘见一眼传说中的检测合格证。   该批发市场的一杨姓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市场上每天的蔬菜上市量为1400万公斤,水果上市量为1500万公斤,实现全部检测是不现实的,只能对农产品进行抽检。   据他介绍,运送农产品的车辆在每天进入市场的时候,需要出示当地农业部门的检测证明、无公害证明或检疫证明,证书合格者才允许进入市场。同时还会登记车号车主以及农产品品种等产地证明,“我们还是鼓励当地农业部门做好检测,这样可以实现双保险”。   农产品进入市场后,市场工作人员会不定时进行抽样检测,“对于蔬菜水果主要是看农残,对于肉类主要是检查瘦肉精和注水问题,对于鱼类主要检测孔雀石绿的含量。”他说。   通过检测的农产品,市场工作人员会根据车主和车牌号发放检测合格证,即放心菜证,如果检测不合格,市场会向工商部门举报,然后将不符合标准的商户清除出市场。   “现在我们市场存在的困难主要是追溯问题,这也是农业方面的难题。”他介绍,“如果农产品出现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进门登记的车号、车主追溯到上个源头,如果是蔬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出现问题相对容易溯源,但由于很多农产品是从分散的农户手中收集上来的,就算找到车主也不容易找到具体是哪一户的农产品出现了问题。”   国内检测方法尚存漏洞   国外可检测400种农药   马小川是北京市朝阳区农委下属植物保护检疫站的一名质检员,毕业于北京农科院,从事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6年之久。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为城市的食品安全把好第一道关口。   马小川介绍,现行的检测方法主要是农药残留速测方法,这种方法是有问题的,并不能检测出具体含有哪类农药。“这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这种检测方法就不适用检测韭菜”。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黄昆仑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相对于国外,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检测方法还有一定的不足”,例如,日本对农残要求非常高,能够进行400种到500种的农药检测,但中国还达不到这个水平。   今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这是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打出的又一记“重拳”。   而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马小川反复提到确保食品安全要“预防为主”的概念。   这种观念与专家的看法相一致。今年5月30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院长胡小松在参加“食品安全信誉与责任”高端论坛时指出,食品安全的首要之义就是预防为主。   专家认为,防患于未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要着重抓好食品源的监管工作。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协秘书长陈舒的观点值得关注:香港的食品市场为何比较安全,就是因为建立了严格的食品源头检验、监督制度,内地也应该“尽快建立食品溯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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