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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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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效率相关的资讯

  • Alligator 200 隔膜式抽水真空泵荣获2022台湾精品奖
    全球实验室过滤设备专家 – 洛科仪器(Rocker Scientific Co., Ltd.)以「Alligator 200 隔膜式抽水真空泵」参加2022第30届中国台湾精品奖(Taiwan Excellence)评选,因独树一格的原创性、友善使用者的贴心设计,从逾千件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获颁「2022第30届中国台湾精品奖」肯定,再次验证洛科仪器产品创新品质与研发技术的能量。 洛科仪器「Alligator 200 隔膜式抽水真空泵」重新定义过滤架构,采创新的「直接排水」设计,让滤液流经泵并直接排除,以简便的操作方式克服传统抽气过滤的不便,以「省时、省力、省空间、安全」四大特点为用户创造价值。 Alligator 200 隔膜式抽水真空泵4大策略(1)「省时」- 加快30%过滤速度抽水泵整体过滤时间较传统抽气组合缩减30%以上。(2) 「省力」- 增进30%效率直接排水设计不需清除废液,免除拆装瓶组、倒除废液、清洁管线等步骤,简化流程、节省人力。(3)「省空间」 – 节省40%空间不需废液瓶直接排除废液,节省40%空间,解决实验室空间不足的困恼。(4) 「安全」避免废液处理有害物质的接触,也不需担忧废液满溢而损坏帮浦,专注于实验流程。『Alligator 200 隔膜式抽水真空泵』符合ISO 8199 国际标准,是微生物、悬浮固形物(SS)过滤的好选择。洛科 让过滤更简单! 关于 ROCKER® 洛科仪器专精于研发、制造、营销实验室真空过滤、加热控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水质、微生物检验、分生实验及各种物质纯化等;工厂获得ISO 9001-2015品质管理系统认证,多数产品也通过欧盟 CE 或北美 CSA 认证;洛科仪器创新研发,经销网络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超过10,000个实验室使用Rocker的产品。「Rocker」是全球实验室真空过滤设备的品牌,我们致力于提供使用者更友善的实验室真空过滤设备。
  • 预告|聚光科技将携网格化微型水站方案参加广州黑臭水会议
    今年是我国十三五收官之年,但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达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环境污染防治,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治理的目标要求,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主管单位相继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有效遏制水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  为加快推进城市与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经验与不足,更好更快地完成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2020年8月21日-23日 “2020全国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水环境生态修复论坛”将在广州举办,此次论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共同举办。届时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将携SIA-3000系列小型化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及MiniStation-3400系列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简称“网格化微型水站”)参加此次论坛,为提升水环境生态修复水平、提高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的在线监测带来最新技术方案。  针对河长制管理、黑臭水体整治等的业务需求,聚光科技结合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设计和集成开发经验,运用自动化控制、计算机软件等高新技术以及相关专用软件和通讯网络集成开发了MiniStation-3400系列微型水站,该水站包括采水单元、配水/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视频监控单元、供电单元、辅助单元等,配合SIA-3000系列小型化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实现了高集成度的一体化设计,占地面积仅为1平米左右,吊装方便,可移动性强,可广泛应用于占地面积有限、地理情况复杂、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有移址或调整监测点位需求的水站建设,可实现城市及农村水环境监测的网格化布局。  MiniStation-3400系列微型水站可选配IMn(高锰酸盐指数)、NH3N(氨氮)、TP(总磷)、TN(总氮)、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叶绿素、蓝绿藻、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等因子实时监测。 系统特点1)外观形式新颖独特、人性化设计  机柜主体及内部构件设计具备良好的可集成性、可维护性。外壳采用户外一体式机柜,采用前后开门式结构设计和上下方向掀开式设计,可实现户外作业防雨功能。2)高集成度设计、占地小、监测点选址灵活  集成度高,预集成户外监测机柜,最大实现11个监测因子的测量能力,可满足多种现场条件应用。3)极佳的机动性、可迁移性  机柜体积小、重量轻,前期部署方便,同时支持后期迁移监测。4)模块化仪表设计,可扩展及替换  系统可集成1-4台自产小型化仪表,采用模块化结构设计,方便前期集成以及后期扩展需求。5)抽拉式结构设计,可维护性强  可通过抽拉操作完成仪表维护,各子系统采用分区分布式结构,可实现故障快速定位、便捷处理。软件界面 应用领域                        江河流域断面                     饮用水源地 城市内河  农村河道
  • 中国环境报:先河环保黑臭水体自动监测系统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近日,《中国环境报》对先河环保创新推出的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介绍,报道中指出该系统可对地表水水质进行实时、快速监控,并以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基础,掌握水质变化因子,协助相关部门实现黑臭水体的有效监控。先河环保黑臭水体自动监测系统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监管平台数据,截至2017年10月,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共有224座城市排查确认建成区黑臭水体2100个;同时,各个城镇建成区管理部门主要通过对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四项指标进行对黑臭水体进行水质监测,以全面掌握辖区内黑臭水体的水质情况,并有效监管黑臭水体的变化情况,防止反弹。为满足黑臭水体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需求,先河环保在完成充分调研黑臭水体监测应用现场工况、运行条件、环境协调性要求等工作后,设计开发了具有更强适应能力的用于黑臭水体自动监测的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水质自动监测子站和中心站的建设,及时掌握河流断面水质的变化过程,并构建环境监测站水质实时自动监测数字化信息网络,提高数字化水环境管理水平及信息共享水平,为各级部门决策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先河环保黑臭水体自动监测系统介绍为满足黑臭水体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需求,先河环保在完成充分调研黑臭水体监测应用现场工况、运行条件、环境协调性要求等工作后,设计开发了具有更强适应能力的用于黑臭水体自动监测的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水质自动监测子站和中心站的建设,及时掌握河流断面水质的变化过程,并构建环境监测站水质实时自动监测数字化信息网络,提高数字化水环境管理水平及信息共享水平,为各级部门决策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先河环保创新推出的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用现代传感器、自动测量、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集成等组成的一个综合性的在线自动监测体系,对地表水水质进行实时、快速监控,并以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基础,掌握水质变化因子,协助相关部门实现黑臭水体的有效监控。现场应用照片 图为先河环保水环境实验基地黑臭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现场照片 图为黑臭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现场监控照片应用领域黑臭水体、污水、地表水的监测、预警。优势特点★能连续反映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准确地捕捉污染事故排放并发出预警信号。★占地小,不涉及征地问题(不改变土地用途),施工周期短。★安装简单、灵活,无需站房,可整体吊装移址。★免试剂无二次污染,顺应环保要求。★长期稳定、维护量小,其整体建设及运行成本较低。★内部环境智能动态调节,密闭防潮防雨、防冻、防雷电,为监测设备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提高监测精度,降低故障率。★断电保护,来电自动恢复功能。★通过GPRS等通讯方式远程传输数据,可随时随地获得真实的监测数据。
  • 第一个涉水攻坚实施方案印发,明确黑臭水体治理时间表和路线图!
    p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第一个印发的涉水攻坚战实施方案。 /p p   《实施方案》在坚持“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合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原则基础上,明确的总体任务与目标与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做了充分衔接,即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p p   《实施方案》更加侧重机制建设 /p p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00多个黑臭水体,开工率超过90%,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p p   三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指导督促地方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多城市整治完的水体,短期内水体达到不黑不臭了,但是经过1-2年,黑臭又反弹了,特别是南方城市雨天黑臭反弹的现象较为普遍。 /p p   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有控源截污不到位、管网建设历史欠账多、水体被人为拆分整治和水体、管网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 /p p   “这些问题的出现,除了城市建设过程中遗留的欠账,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够,相关的体制还有待完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p p   “《实施方案》结合近3年我们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在体制机制上又有所创新,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这位负责人说。 /p p   据了解,《实施方案》的制定在责任落实上加以强化,明确了城市党委和政府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实施方案》延续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总体分工要求,又对具体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由原来的单个部门治水,转变为各部门协同治水。 /p p   除了明确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技术路线和治理工程要求之外,《实施方案》还重点强调了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巩固好已取得的治理成果。 /p p   未来两年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 /p p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做好监督检查是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p p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两部委每年开展一次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监管,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p p   事实上,这一套督查办法并非《实施方案》首创。今年5-7月,两部委联合组织抽调全国800余人次对30个省份(西藏除外)70个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对各地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逐条进行现场检查,每条河均反复踏勘,经判定,中间有75个水体尚未消除黑臭,并新发现黑臭水体274个。 /p p   “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了个别地方排查整治工作存在不严不实、控源截污不到位、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措施未有效落实和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等四大类问题。”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底前,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移交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整改。 /p p   据了解,10月底,生态环境部还要针对此前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于个别整改不力的城市,要提出约谈建议。 /p p   此外,8月两部委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参照国家专项行动模式,组织省级专项行动。形成以地市治理、省级检查、国家督查三级结合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p p   “经检验,这一套督查办法是行之有效的。这次我们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进了此次的《实施方案》中,今后两年我们将连续开展,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 /p p   同时他表示,从进度上看,在按照时限尚未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大部分也是整治难度较大、需要资金较多、花费时间较长的硬骨头,从36个重点城市情况看,还有17个城市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城市还需要再加把劲。 /p
  • 环保部:年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重点城市需要加油干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20日说,按照《水十条》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今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重点城市还要加油干。截至目前,全国2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82个,其中34.9%已完成整治,28.4%正在整治,22.8%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其他正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  在环保部当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张波介绍,2016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占67.8%(目标为66.5%),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占8.6%(目标为9.2%),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开展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93.4%地表水型水源水质达标,84.6%地下水型水源水质达标。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保持基本稳定。  “尽管《水十条》提出的年度目标是完成的,但是全国完成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水环境质量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还在恶化。”张波说。  按照《水十条》部署,环保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流域、分区域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2016年,环保部对水质恶化明显的山西阳泉、陕西渭南两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据悉,去年,25个国控断面未达到年度I-III类水质目标要求,新增22个劣Ⅴ类断面。水质改善不平衡,少数地方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让水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浅滩湿地过度开发,江河湖泊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河道岸坡硬质化降低水体自净能力,部分水体生态功能丧失殆尽。部分工程建设、栖息地退化等显著改变了生物生存环境,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张波坦言,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此外,水环境隐患依然较多。大江大河沿岸化工企业及工业集聚区与饮用水水源犬牙交错,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部分河道、滩涂底泥污染严重,可能通过食物链威胁人体健康。  据介绍,环保部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督导考核,落实重点任务和地方主体责任,督促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等任务。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督导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同时,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抓手,强化治污项目管理。科学提炼治理项目,加强省级储备库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储备库。开展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等挂钩。  张波表示,环保部将组织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管理与环境质量目标有序衔接。今年年底前,核发造纸、印染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大幕开启 5千亿蓝海浮出水面
    继“水十条”后,黑臭水体治理近日再次成为亲民的环保话题。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订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正式公布,将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结合“水十条”目标,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厂改扩建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治理、海绵城市、畜禽养殖治理等与黑臭水体有关的投资均考虑在内的话,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城市投入资金需求将不少于5000亿元,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空间广阔。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大幕开启 5千亿蓝海浮出水面    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有望建立    黑臭水体治理近日在业内再次掀起了巨浪。据9月11日住建部消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订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称,《指南》)日前正式公布,自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公众举报。    “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制定包括排查、识别、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在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会同环保部等部门建立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章林伟说。    2015年以来,国家治理水污染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增强,令人振奋。上半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对黑臭水体治理也作了重点提及。    “水十条”提出,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不断加强    黑臭水体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副产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此前接受《环境保护》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条件尚未成熟的背景下加速城镇化,大量生活与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水体吸纳的污染量超过自身自净能力;迅速的城镇化在产生大量污染物的同时,也加速了水生态功能碎片化。与此同时,一些原有的自然水系尤其是小水系遭到空前毁灭性的破坏甚至消失,不利的水动力条件造成水体不流动,加上污染物增多,水体功能丧失,本应流水的河流异化成流污。另外,地势平坦的地区,即使水生态系统没有碎片化,但由于没有落差水流缓慢,河道底部也容易形成污泥淤积。    “‘水十条’目标任务难度最大的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此前如上表述。黑臭水体作为工业化、城镇化的产物,在“水十条”发布继续发酵,后成为亲民的环保话题。    在条件尚未成熟的背景下加速城镇化,大量生活与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水体吸纳的污染量超过自身自净能力。迅速的城镇化在产生大量污染物的同时,也加速了水生态功能碎片化。一些原有的自然水系尤其是小水系遭到空前毁灭性的破坏甚至消失,不利的水动力条件造成水体不流动,加上污染物增多,水体功能丧失,本应流水的河流异化成流污。另外,地势平坦的地区,即使水生态系统没有碎片化,但由于没有落差水流缓慢,河道底部也容易形成污泥淤积。    鼓励采取PPP,攻克黑臭水体难题    相较于之前颁布的“水十条”,这次颁布指南中,包括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以及与实施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和政策保障得内容。住建部要求各地要加快部署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快排查,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底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且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住建部等部门将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    治理黑臭水是加强生态环保、推荐环境治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举措。然而,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并非易事。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强,工作涉及面广。黑臭水体的消除,需要构建完善的城市水系统和区域健康水循环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生态。”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杰近日表示。    既然是持续性工程,资金需求量大,“钱从哪儿来”就是大问题。过去,治理工程建设与后期运维环节被人为切分开,负责整治工程的不管运维,负责运维的决定不了选用什么技术路线,项目全寿命期的成本和效果缺乏一个系统的管理者,这给城市水体整治出了大难题。    5千亿元黑臭水体治理蓝海“浮出水面”    此次《指南》要求,地方政府明确水体日常养护和水质长效保持经费来源,并将政府承担的有关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    “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不仅可以解决政府短期集中投入资金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将环境治理的工程,转换成一个按效果付费的易于管理的合同。”参与广西南宁那考河治理项目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说。    黑臭水体治理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已渐渐成为环保圈内的共识。在“水十条”发布不久后,业内算了一笔账,我国地级市及其建成区以1000估计,每个区平均20条中小河道,每条河道平均2000万投入计,到2020年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为4000亿。    结合近日的相关政策法规,E2O研究院初步预测,将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厂改扩建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治理、海绵城市、畜禽养殖治理等与黑臭水体有关的投资均考虑在内的话,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城市投入资金需求将不少于5000亿元,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空间广阔。  素材来源:人民日报、中国广播网、E2O来源:环保在线
  • MS9000-您的黑臭水体在线监测优选搭档
    MS9000-您的黑臭水体在线监测优选搭档哈希公司 安装地点:东莞某地MS9000+X多参数水质监测仪是由采配水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多参数)、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空调、UPS电源等组成。可根据实际测量需求订制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水中油、叶绿素、蓝绿藻等参数,占地面积小于2平方米。具有相当好的抗污性、稳定性和准确性,能有效满足黑臭水体长时间的在线监测。目前为止我们运维了3个黑臭水体站点,在如此恶劣工况条件下,MS9000连续七天不需要进行维护,系统集成能有效防止水体中淤泥、生活垃圾等的入侵,通过集成的预处理能防止杂质对仪器的损伤和数据的干扰,但又不会过度失真,保持水体原有的本质。系统的自动清洗、自动较准、预诊断等功能又为仪器保驾护航,使仪器尽管在恶劣水质下依然保持着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故障的发生,给业主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MS9000是您在黑臭水体在线监测中优选搭档。END哈希——水质分析解决方案提供商,我们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精度的水质检测仪器和专家级的服务,以世界水质守护者作为使命,服务于全球各地用户。如您想要进一步了解产品或需要免费解决方案,请通过【阅读原文】与我们联系,通过哈希官微留下您的需求就有机会赢取小米电动牙刷哦!
  • 回顾2023​,展望2024|希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脚步不停歇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出台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被列为“十四五”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计划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笔者希望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脚步不停歇,按时完成年度既定治理任务。黑臭水体是群众反映强烈、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农村的黑臭水体,会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当前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资金缺乏。在三年疫情之后,国家经济进入恢复期。建议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国家发行专项国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方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议地方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计划要与国家计划做好对接,制订并实施好年度治理计划。在《安徽省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中,要求辖区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累计消除比例不低于70%。到2025年,全面消除360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要因地制宜。山区与平原,以及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整合,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精准、依法、科学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方要做好资金配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地方即使经济再困难,也要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安徽省财政2023年统筹5亿元资金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由当地政府牵头,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对已完成治理的,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镇负责、村实施的管理及清理维护制度。鼓励村民参与,调动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性。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推动河长制向农村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的河长,实行河长常态化管理。建立运维管理机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
  • 公开征求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编制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识别、系统治理、长效管护与成效验收等工作。本指南主要对农村黑臭水体定义和识别、排查与清单编制、成因分析、治理措施、长效管护、成效验收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本指南对进一步明确农村黑臭水体识别的具体要求、增加水体监管级别划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治理思路和健全社会公众监督的有关规定等重要问题进行说明。本指南在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法中,规定监测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用电化学探头法,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等满足《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5-2017);氨氮推荐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次氯酸盐分光光度法。透明度和溶解氧指标须采用现场原位测定。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pdf《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 志愿者检测河流水质 70%黑臭水体地方环保部门未公开
    黑臭水体是公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环境生态问题之一,但全国有多少黑臭水体地方环保部门还没有晒出来?今天下午,“我为家乡测河流”之大学生黑臭水体调查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会上发布的大学生检测、调查样本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二黑臭水体地方环保部门未公开,同时地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进度缓慢,在治理方式上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我为家乡测河流” 是由北京科技报社旗下“北科智库”主办的环保实践活动,2016年夏天,75名大学生志愿者按照环保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检测了全国24个省市的83条河流(湖泊),取得700多张调查问卷,800多个检测记录,检出至少20多条地方环保部门未公布的黑臭水体。  发布会现场,项目负责人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对检测、调查结果进行了深度解读。项目报告显示,根据仪器检测结果,所有记录中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的总计有30份,占比达到了35.2%,总体上也符合公众对于河流生态的印象。而在71份问卷中,显示为 “黑臭”的有47份,占比约为66.2% 为“无黑臭”的24份,占比约为33.8% 这意味着如果以群众感受为评价标准,黑臭水体的情况将会多出一倍。  如果将这些数据和地方环保部门公开水体数据进行比对,仪器检测显示为“黑臭”的30份记录、28个水体中,已经被公示为黑臭水体的有8个,占比约为28.5% 问卷调查显示为黑臭的47处,已经被公示的有11处,约为23.4% 检测和问卷均显示为 “黑臭”23处记录中,已经被公示的有7处。也就是说,以本次调查的样本来看,无论哪种对比方式,地方环保部门所公示的黑臭水体都占比不到三分之一。  洪广玉在发布会上表示,“黑臭水体”不仅影响城市景观,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滋生细菌、蚊蝇,危害周边居民健康。发表在《环境科学》上的一项研究显示,城市黑臭水体离岸20 m 范围内存在微生物浓度聚集现象,离岸200 m 范围内存在明显的细菌和真菌污染,而离岸100m 范围内的长居人群存在明显的微生物健康风险。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发布会上,中国农大志愿者杨艺涵,北京林业大学志愿者魏连雪、马嘉苑分享了她们参加活动的见闻和感受,并结合自己的专业提出了治理黑臭水体、改善河流生态的建议。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彭应登研究员对本次活动的价值、对大学生志愿者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并针对检测、调查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延伸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丁爱中则对黑臭河流的评价、治理等进行了点评分析。
  • 去浊还清丨朗石为汕头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供准确水质监测
    2021年2月,汕头市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带领区相关领导以及水务、农业、生态环境、鸥汀街道等部门的负责人,开展辖区黑臭水体的巡查,并于关键监测站点现场考察了朗石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汕头市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一行现场考察朗石仪器随着“十四五”到来,“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成为水环境防治行动重点任务,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黑臭水体的水量不均,水质混杂,朗石全系列水质监测产品具备全球先进的浊度、色度、金属离子、气泡水等抗干扰技术,广泛适用于污染源入河排口、暗涵污等复杂水体实水时在线监测,为政府提供准确、实时的水体质量变化监测数据,为进一步提升黑臭水体改造提供决策依据。汕头市某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厂现场2020年年初,为海南省文昌市改善人居环境添助力,朗石提供全套COD、氨氮、总磷等水质在线监测分析仪,海南省文昌市广播电视台推出的《民生实事看得见》专栏,对朗石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现场运行情况进行报道。
  • 黑臭水体治理重在制定长效管理方案和引入群众监督
    p   全国认定的黑臭水体数量在2100个左右。黑臭水体的污染源主要可以分为内源、外源和其他,其中外源包括点源和面源。在促成水体黑臭的环境因素不可控情况下,控制污染源成为黑臭水体预防和治理的主要手段。住建部和环保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黑臭水体的定义、成因及治理流程进行了介绍。黑臭水体的治理不能一蹴而就,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方案是保障治理和维护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住建部和环保部依据各地的建设成果评出了2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并建立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 /p p   黑臭水体治理涉及面广,制定长效管理方案是保障黑臭水体治理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p p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目前全国认定的黑臭水体数量在2100个左右。黑臭水体的污染源主要可以分为内源、外源和其他,其中外源包括点源和面源。 /p p   普遍认为有机物污染是导致黑臭的直接原因(第一要因)。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含量过高时,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水体中的铁、锰等金属离子与水中的硫离子形成硫化亚铁、硫化锰等化合物,悬浮颗粒吸附硫化亚铁、硫化锰等,致使水体变黑 而有机物分解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使水体转化成缺氧或厌氧状态。在缺氧或厌氧状态下,有机物腐败、分解,产生氨、硫化氢、硫酸、硫醚、有机胺和有机酸等恶臭物质,致使水体变臭。 /p p   除了污染源外,致使水体黑臭的原因还包括温度等其他非认为可控条件。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可控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控制污染源成为了主要的预防和治理手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769d7120-5ef3-49df-98b0-c5569cc86487.jpg" title=" 图1.png" alt=" 图1.png" / /p p   受污染时间、污染源规模、污染物含量加上温度条件不同的综合作用下,黑臭水体黑臭的程度也有所不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依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显然,重度黑臭的治理难度和投入高于轻度黑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bcae25ab-97ef-4e91-88a7-9a7f8c30cf92.jpg" title=" 图2.png" alt=" 图2.png" / /p p   对黑臭水体的级别进行判定,只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其中一个小环节。事实上,黑臭水体的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前提需要对黑臭水体进行排查识别,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症下药的方案,接下来是工程实施及监测评估,而已治理好的水体同样面临着被再次污染的可能,因此需要制定长效管理方案,除了对水土进行日常的污染物打捞和养护外,还需要借助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的监督和反馈。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流程和要求做出了明确的引导和规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325299ab-c88d-4950-b737-c34c62e14401.jpg" title=" 图3.png" alt=" 图3.png" / /p p   20省市被确定为2018年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整治监管平台的发布是长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p p   对各地黑臭水体的治理进行评审并公布当年的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是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监督和鼓励各地积极治理黑臭水体的重要举措。2018年10月24日,这两大部门依据此前发布的《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通知》对30个城市进行了现场答辩评审并确定将得分排在前20名的城市评为“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主要包括九江、沈阳、长春、马鞍山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ad063bd2-7083-451f-9547-a84c2f070a58.jpg" title=" 图4.png" alt=" 图4.png" / /p p   作为长效管理方案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住建部会同环保部建立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并同步开通“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号。2016开通以来,住建部每个季度都将公布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名单和完成情况,并将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地方进行约谈。 /p p   该平台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01月27日(自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来),该平台累计收到了11751条监督举报信息,其中11605条已经办结,逾期未回复的信息125条。治理不易,维护更难,黑臭水体的治理和维护既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以及各大环保企业的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反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fbf2a52a-069f-405f-baaa-913ded368d4d.jpg" title=" 图5.png" alt=" 图5.png" / /p
  • 后“水十条”时代 水体治理战术“叫板”黑臭河
    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黑臭水体”成了“水十条”发布后最亲民的环保话题,如何吸取前车之鉴,为城市留下更多的河流,维系好每一条河,成为这一轮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正视的挑战。  后“水十条”时代 水体治理战术“叫板”黑臭河  后“水十条”时代黑臭水体成环保亲民话题  河流不流,缘于河水体系遭到破坏。当前,我国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但城市水体黑臭现象却依然存在,成为政府和公众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    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这是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的明确要求。城镇区域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认清其成因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消除黑臭。    “‘水十条’目标任务难度最大的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此前如是说道。    “黑臭水体”成了“水十条”发布后最亲民的环保话题。一厢,如何吸取前车之鉴,为城市留下更多的河流,维系好每一条河,成为这一轮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正视的挑战;另一厢,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也是城市普通居民可以切身感受的一项环境指标。    城市河流黑臭的原因不仅仅是工业废水排放,伴随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成倍增长,生活污水的排放也成为了城市河流污染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在城乡接合的区域,河流承载压力相对较大。    水体黑臭主因:缺氧与富营养    水体黑臭主要是水体缺氧造成的,同时也与水体富营养化和底泥沉积有关。    一项国家重大水专项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当溶解氧降低到2.0mg/L时,水体将处于缺氧状态。当溶解氧为3mg/L~5mg/L时,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和氨氮含量一般也会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呈现有色有味状态,但有水生生物存在;当溶解氧大于6mg/L时,水体处于有氧状态,有机物降解和氨氧化速率显著增加,水体开始具有自净能力。在以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的地区,比如海河流域,来水中部分生物为难以降解的有机物,BOD接近零,COD和氨氮即使通过自净,也难以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的要求。    为此,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指出,城市河道的黑臭治理,要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其中外源减排和内源清淤是基础与前提,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手段,水动力改善技术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    与此同时,建立以溶解氧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先截污后修复,以综合手段治理;改善生态条件,让水流动起来;构建岸边绿化带,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4千亿黑臭水体治理市场    再掀治理战术层出不穷    在严峻的问题和艰巨的目标下,黑臭河治理主体的市场空间和关注度也被相应放大。    黑臭水体治理是“水十条”的重点内容之一。为完成“水十条”目标,业内月前算过一笔站,我国地级市及其建成区以1000估计,每个区平均20条中小河道,每条河道平均2000万投入计,到2020年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为4000亿,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空间广阔。    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的大爆发,也在业内掀起了新一轮对黑臭水体治理战术的探讨。有业内表示,针对已受污染的河流、湖泊水体需根据不同的治污条件就近进行有针对性地水环境修复治理,其中黑臭水体更需及时处理,控制其污染扩散。    “但由于管网布局的限制,污水处理厂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处理这些多样化的黑臭河。”该业内人士解释,通过新建或者改建污水处理厂、加强推进雨污分流和管网建设,促使污水都进入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是长期的“阵地战”形式。    而另一种“游击战”思路则是,“针对短期内不能进入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通过小型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应急处理,同时对已污染的城市水体进行截流,经应急设备处理消除黑臭后排放。”该业内人士进一步建议道。    材料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水工业市场杂志、中信建投证券(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p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用3年时间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p p   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目标: /p p   到2018年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p p   到2019年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年底达到90%以上。 /p p   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p p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15日在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新闻通气会上说, /p p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必须要按照流域、系统、统筹考虑,若是仅仅就水治水,很容易就会反弹。” /p p   水体出现黑臭反弹的原因包括:控源截污不到位,管网建设历史欠账多,水体被人为拆分整治,水体、管网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 /p p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副巡视员郭鹏在通气会上介绍了两部门5至7月联合进行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情况。督查发现,尽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取得初步阶段性进展,但整体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参差不齐,部分城市在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还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的表现。 /p p   实施方案明确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技术路线和治理工程要求。强调严格考核问责,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p p   实施方案指出要强化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开展一次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监管,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p p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p p   Q1 /p p   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黑臭水体都有任务和要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与之前出台的文件是如何衔接的? /p p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更加侧重机制建立,力求通过这次攻坚战,让地方建立起长效机制,达到“长制久清”目标要求。总体目标任务与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做了充分衔接,同时,结合近3年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在体制机制上又有所创新,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p p   一是充分考虑了制定目标可达性。总体目标的设定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相一致。同时结合3年来各地实际工作情况,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为切入点,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落实“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在原有的任务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年度的目标要求。对一些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鼓励其尽早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p p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城市党委和政府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的落实。 /p p   三是明晰各部门分工。延续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总体分工要求,同时对具体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由原来的单个部门治水,转变为各部门协同治水。 /p p   四是措施任务科学、可行性强。在总结了3年来各地治水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以“系统治理、有序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原则,设定了包括工程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强化监督检查3方面主要任务。 /p p   Q2 /p p   很多城市整治完的水体,短期内水体不黑不臭,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又反弹了,不仅造成投资浪费,也不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两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考虑? /p p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必须要按照流域,系统、统筹考虑,若是仅仅就水治水,很容易就会反弹。 /p p   一方面要推进系统治理,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重点抓好源头污染控制,同时也要保障水体的生态基流,加快修复水体、岸线自然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加快长效机制的建立。 /p p   若将入河的污染源都查清、控制住,再通过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加强水体的自净能力,那么城市黑臭水体反弹的问题将能得到明显改善。 /p p   水体不黑不臭仅是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升的第一步,彻底截污,完成河道生态修复,恢复生态基流,实现水体的“自愈”功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将在水体不黑不臭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水体周边的环境,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景,把“臭水沟”变成市民休闲娱乐的“后花园”,为市民提供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切实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p p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加强对整治完成的水体的运营维护,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巩固好已取得的治理成果,保持水体不黑不臭,防止反弹,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制久清”。 /p p   Q3 /p p   2018年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促进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此项工作在今后几年会持续推进吗? /p p   今年5~7月,两部门联合组织对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70个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地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逐条进行现场检查。经判定,其中有75个水体尚未消除黑臭,并新发现黑臭水体274个。 /p p   7月底前,两部门将所有发现问题均已移交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整改。目前,所有督办城市均已提交了整改报告或方案。10月底,两部门还将针对此前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于个别整改不力的城市,要提出约谈建议。 /p p   8月,两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参照国家专项行动模式,组织省级专项行动。形成以地市治理、省级检查、国家督察三级结合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p p   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 /p p   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各地政府,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p p   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整改不到位的组织开展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将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并视情况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 /p p   这次,两部门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进了此次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中,今后两年将连续开展,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 /p p   Q4 /p p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隔3年,目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如何? /p p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2017年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p p   3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指导督促地方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p p   截至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00多个黑臭水体,开工率超过90%,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通过3年的努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治水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p p   但是,我们也看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p p   一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面临反弹的风险 /p p   二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压力大。 /p p   下一步,两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p p   对已经整治完成的水体,督促指导各地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已取得的治理成果,保持水体不黑不臭,防止反弹,确保水体“长制久清” /p p   对于尚未完成整治的水体,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整治工作。 /p p   7月底前,两部门将所有发现问题均已移交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整改。目前,所有督办城市均已提交了整改报告或方案。10月底,两部门还将针对此前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于个别整改不力的城市,要提出约谈建议。 /p p   8月,两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参照国家专项行动模式,组织省级专项行动。形成以地市治理、省级检查、国家督察三级结合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p p   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 /p p   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各地政府,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p p   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整改不到位的组织开展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将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并视情况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 /p p   这次,两部门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进了此次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中,今后两年将连续开展,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 /p
  • 《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7月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指导意见》的出台原因、总体考虑、主要目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 /p p   答:2018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中“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的具体要求,结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主要任务,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p p   当前,我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不清,分布面广,相对城市黑臭水体集中、连片分布,农村黑臭水体则比较分散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生态环境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是要推动农村地区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排查摸清底数,选择典型区域先行先试,按照“分类治理、分期推进”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补齐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p p   问:《指导意见》总体考虑是什么? /p p   答:主要有以下四点: /p p   一是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要求。《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将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p p   二是治理既要限期见效,也要久久为功。《指导意见》充分结合我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作基础薄弱、人多面广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从“查、治、管”三方面,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分阶段推进。今明两年主要是通过开展排查,摸清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开展典型区域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和模式,为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奠定基础。 /p p   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积极落实涉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相关职责。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市级人民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主体,对实施效果负责。同时,发挥村民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 /p p   四是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全局。2019-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择优推荐试点示范区名单,根据各地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成因、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筛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县30-50个,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治理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p p   问:《指导意见》主要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p p   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应优先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水环境问题。依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提出到2020年,以打基础为重点,建立规章制度,完成排查,启动试点示范。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35年,基本消除我国农村黑臭水体。 /p p   问:《指导意见》基本原则是什么? /p p   答:一是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狠抓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选择通过典型区域开展试点示范,深入实践,总结凝练,形成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p p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区域统筹、因河(塘、沟、渠)施策,分区分类开展治理。 /p p   三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按规定时间节点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又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让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p p   四是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p p   五是村民主体,群众满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保障村民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尊重村民意愿,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 /p p   问:《指导意见》包括哪些主要任务? /p p   答: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p p   一是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一方面制定标准规范。根据治理工作需求,在排查识别、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监测评估、长效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排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建立名册台账。 /p p   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在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基础上,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控源截污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整合,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清淤疏浚方面,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水体净化方面,依照村庄规划,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河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采用生态净化手段,促进农村水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p p   三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各地择优推荐试点示范区名单(以县为单元),并提交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0年,根据各地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成因、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筛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县30-50个。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组织确定试点示范区名单,并定期调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展。开展试点示范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实施试点示范评估。 /p p   四是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健全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在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发挥村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调动乡贤能人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性。强化运维管理机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 /p p   问: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如何做到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p p   答:《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各地要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分区分类开展治理。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适用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设施设备,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p p   问:如何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p p   答:为确保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指导意见》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 /p p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p p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并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 /p p   三是提升科技支撑。开展科技下乡。鼓励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专家对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推荐实用技术目录,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p p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f2926d00-32cb-43f0-8a24-609dc2c135e8.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自来水隔1米远仍有臭味 水利部门称尽快检测
    来水有异味,村民感到不安   清早,打开水龙头接了杯水准备刷牙,一股臭味扑鼻而来,艾女士差点吐出来。两个多月来,她家的水龙头放出来的水一直有股难闻的气味,全村的自来水都是一样难闻。没别的选择,村民还得喝这水。   闻着都想吐根本不敢直接吃   7月8日上午,在户县甘亭镇西郭村,60多岁的村民鲁师傅打开自家的水龙头,接了一盆水。距离水龙头一米远,都能闻见一股臭味。   &ldquo 难闻得很,这让人咋吃?&rdquo 鲁师傅爱人说,无奈,她每天只能将水先上到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里,晒几个小时再放水做饭,&ldquo 闻着都想吐,根本不敢直接吃。&rdquo   鲁师傅说,从4月28日起,他家的水就成了这样,一打听,村里家家户户都是一样。   在鲁师傅的邻居艾女士家,她刚吃完饭,说到水的问题,她连连摇头,&ldquo 早上刷牙时,能把人恶心死。&rdquo 她说,只能用开水或纯净水刷牙。   另一村民说,起初还以为家里的水槽出了问题,使劲清理后才发现,水龙头里放出来的水本身就是臭的。   查了十几天 找不到原因   村民们说,以前他们用水是从深井里抽水到水塔上,然后再放到各家,供水时间不一定,但水质特别好,村民干活回来口渴了,直接对着水龙头就能喝。   2011年底,户县水利局对村里的用水系统进行改造,将水泵直接下到深水井里,自来水通到各家,全天供水,很方便。&ldquo 改水之前,水质一直都很好。&rdquo 村民猜测,不知道水发臭和改水有没有关系。   甘亭镇西郭村村主任鲁小鹏(音)说,西郭村共有100多户400口人,最近确实水质出现了问题。当初怀疑是水塔里的旧水流到了管道里,但打开水塔看里面并没水。查了十几天,还是不知道原因。鲁小鹏说,距离西郭村不远的北郭村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放出来的水也有味道。   水利部门称尽快检测水质   8日下午,户县水利局户县农村饮水安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姜博说,他并未听说西郭村和北郭村的水出了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西郭村用的是原有的老井,北郭村重新打了新井。姜博出示的由户县疾控中心和西安市疾控中心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显示:这两口井的水源水质均已通过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姜博说,村里的深水井,多在200多米深,水泵深度也在100多米,村民用水属深层承压水,一般情况下不易被污染。他将尽快联系检测部门,将对两个村子的水源水和末端水进行检测,如果水源水质发生变化,则尽快找出原因 如果水源水符合标准,那可能就是在输送过程中水质被污染了,&ldquo 有可能管道破裂,脏东西流入管道了。&rdquo
  • 福建版“水十条”为环保产业带来两亿多元订单
    福建省前不久出台《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 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其中,要求福州、厦门在2017年达到这一目标。 据了解,福建是全国最早推出地方“水十条”的省。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福建省水环境现状总体优良,《方案》设置的具体水质目标要高于“水十条”要求。“同时根据福建省的特点,《方案》也新增了一些要求。” 他同时表示,要加强源头治理。“只治水,不治污,头痛医头,收效甚微,只有从源头治污,才能标本兼治。”而这给当地环保产业市场、企业也带来诸多机会。工业污染防治带动环保产业发展 对工业废水处理更加细化的规定增加了企业的处理需求,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一些传统化工企业凭借自身积累的治污防污经验转行,投身环保产业 据了解,《方案》对工业废水处理提出明确要求。“推进皮革、电镀、印染行业集控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新建企业必须全部进入相应行业的集控区。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全面实现废水分流分治、深度处理,含重金属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车间排放标准。”同时,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未达标的园区及区内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这些对工业废水处理更加细化的规定增加了企业的处理需求,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出台之前,企业已经在为一些工业企业做工业废水治理之类的工作。《方案》出台后,相信接下来这方面的工作量会更大。” 据他介绍,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及资源化、节能降耗和有机废弃物综合治理等领域。2006年,大拇指环保在境外成功上市,成为国内少数在境外上市的环保高科技企业之一。而目前在福建,因化工行业“三废”治理提速,带动了当地环保产业的迅猛发展。 同时,从全省范围看,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福建环保产业以高于20%的增速发展,成为一匹黑马。根据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数据,2004年全省环保产业产值164亿元,2011年突破千亿大关,今年上半年已超过1500亿元。 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会长郑更新表示:“随着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以及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化工企业要么达标,要么关门。在这一背景下,许多化工企业纷纷上马环保治理项目,更有一些传统化工企业干脆凭借自身积累的治污防污经验转行,投身环保这一新兴产业,促进了福建环保产业发展。”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促技术应用 一些省内环保企业逐渐满足市场需求,引进、研发技术,进而发展壮大 技术可以让猪排放的粪尿、氨气和吲哚等物质,通过猪体内排放的益生菌和垫料中的益生菌,将其充分降解,实现零排放 “福建的水系大部分是‘自生自饮’,保护得好就能够‘自清自净’,污染破坏了就将‘自作自受’。”福建省省长苏树林的一番话,表明了地方政府对水环境治理的认识。 有环保业内人士分析,虽然福建整体水质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好于地表水Ⅲ类的优质水比例却有下降的趋势。水质下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流域源头和支流,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等。“说明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反而有进一步向源头化、支流化发展的趋势。” 农村面源污染,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是造成一些区域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这位业内人士进一步解释说:“一头猪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6~8人的排放量,畜禽养殖污染不治理好,水环境将承载巨大压力。” 据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区域突出水环境问题,《方案》明确了八大重点县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这八大重点县区包括延平、尤溪、新罗、永定、武平、南靖、闽侯、福清,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落实。 《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6 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 5000 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 据了解,近几年仅在九龙江流域,就有315个养猪场被关闭、拆除,234个规模化养猪场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削减水产网箱养殖面积3万多平方米。 对此。省环保厅负责人就此表示,“在《方案》出台之后,县区所属的地方政府在出台本级的‘水十条’时,就要列出相关的整治措施,比如何时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的养殖场,如何严格养殖准入门槛,如何实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他认为,这样有利于落实各级责任,促进水污染问题解决。 同时,由于福建省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视,一些省内的环保企业也逐渐满足市场需求,引进、研发技术,进而发展壮大。 据福建洛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董佃鹏介绍,公司专业从事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在第十一届厦门“9.8”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签署了投资500万美元、在国内设立生产洛东酵素工厂的合同,使技术完全国产化。技术可以让猪排放的粪尿、氨气和吲哚等物质,通过猪体内排放的益生菌和垫料中的益生菌,将其充分降解,实现零排放。 他表示,这项技术作为福建省环保厅国际合作项目,于2005年从日本引进使用至今已在福建、山东、黑龙江、湖南、四川、湖北、江苏等省使用,得到养猪企业的好评,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上发挥了良好作用。黑臭水体治理重实效、现商机 由于不少黑臭河流是污水处理后不达标排放造成的,要减少黑臭就必须先有效处理难处理废水,一些企业看好发展趋势 福建此次出台的《方案》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细化措施。福建省环保厅负责人认为,从目标设定看,《方案》定性的表述少了,定量的表述明显多了。“《方案》明确了具体水质目标,明确了各级政府具体落实的职责,也明确了牵头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督促的责任。如果没有完成,就会被追责。” 据了解,《方案》提出了黑臭水体责任人公示要求,同时对重点城市的黑臭水体治污提出了明确时间表。提出建成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的任务,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的治理提供了依据。 “以前环保部门注重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做了许多工作。”上述负责人认为,“但你说你减排了多少COD、氨氮,市民听不懂,市民只看到河水黑臭,就觉得环境不好。为此,《方案》的整治任务,就包括影响公众感观的黑臭河道整治,并明确了具体时间表,更贴近市民。”这位负责人说。 一些环保企业在《方案》出台后看到了商机。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辉跃在看到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内容后说:“在《方案》出台前,企业污水处理的订单已经应接不暇。由于不少黑臭河流是污水处理后不达标排放造成的,要减少黑臭就必须先有效处理一些难处理废水。看发展趋势,今后我们应该会更忙。我们看好自己所在的环保产业和市场,希望在3年内上市。”孙辉跃对公司的未来信心十足。 据了解,这家年轻的环保高新企业,凭借治污核心技术,业务以每年超过300%的增速迅猛发展,在全国17个省份“开花”,今年上半年已接到两亿多元的订单。来源:中国环境报
  • 井水变质 检测结果致癌物超标
    龙塘村内的多个水塘水质有变差的迹象,水面上长满了鲜艳的苔藓。 文氏宗祠门前的龙塘古井已经立碑成了文物。 水样检测水中硝酸盐、铅、锰等多项指标超标。   检测显示,四口古井井水,尤其是祠堂前面的那口古井,硝酸盐、铅、锰的含量超标。村民怀疑,癌症与这些饮用水有关。   2012年7月1日,惠城区人大副主任曾金培带队来带龙塘村进行调研,村干部们把每年都有村民患癌症的事情向曾金培进行了反映,曾金培怀疑,可能是饮用水的问题,随后,曾金培将此情况反映给惠城区政府部门,引起了惠城区区委书记黄干强和区长周文高的重视。当月,在惠城区水务部门的参与下,对该村饮用水进行了样本提取,送往惠州市疾病防御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据了解,龙塘村至少有300多年历史,该村虽没有出现过比较知名的人物,却也出现过七八个黄埔八期毕业的军官,这也让很多村民感到骄傲和自豪。与该村相伴而生的有四口古井,这四口古井养育了文姓族人,直到现在仍然在服役,是村民们饮水的主要来源。   其中,有一口古井位于祠堂的前面,2012年已经被列为惠城区不可移动文物。这口井距离祠堂前面的池塘只有1米多。井水表面上漂浮着少量的浮游物,虽然颜色并不透明,却也并不浑浊。井口一边的井台上,有两个很深的脚印,据说是历代村民从该井打水时踩出来的。   井沿上有20条抽水管伸到水中,“这些管道通到附近村民家里,从这里抽水引用,三分之一的村民引用这里的水。”这口井里的水,除了味道上有一丝丝的咸味外,并无其它味道。   记者在村干部的指引下,分别又走访了另外三口古井,情况大同小异,唯一不同的是,另外三口井的水质更加清澈。   据该村的老人说,听他们的父辈们传言,民国时期,村里有人吸食鸦片,用祠堂前面这口古井的井水煮出的鸦片味道难以吸食,而另外三口井井水煮出的鸦片味道很好。但是,祠堂前面那口井的井水水量充足,“1963年闹干旱那会儿,全村的河道都干了,这口井不但能满足全村人的饮水需求,还能用来灌溉,”文玉帘对那段历史记忆很清楚,因为这口井井水的流量曾经让他无比自豪,但是,死活都没有想到它会与癌症沾上边。   2012年7月12日,检测报告出来了。检测显示,四口古井井水,尤其是祠堂前面的那口古井,硝酸盐、铅、锰的含量超标。一位村民将这个结果拿给在广州一家省级医院做医生的亲戚看,这位亲戚告诉他,这些物质都是致癌物,村民们的癌症可能与这些饮用水有关。   消息一经传出,给村里带来不小的恐慌。村民不再饮用这些井的井水,纷纷跑到别的地方打水,每家也买了两口以上的水缸用来存水。而有少量的村民,干脆直接搬到其他地方去居住。   9月16日,按照要求,惠州市疾病防御控制中心再次对这四口井的井水进行了样品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包括硝酸盐在内的多项指标超标。   是何元凶 井边无污染源   超标的原因不一定非得是工业污染,可能是井里的水存在时间太长久,矿物质经过氧化后,容易产生硝酸盐,   虽然村民一致认为,村民患癌症的原因就是因为长期饮用这些超标井水,却也无法拿出直接证据来证实。前天下午,记者对此采访了惠城区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检测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看过水质监测报告后称,硝酸盐在人体内经微生物作用可还原生成有毒的亚硝酸盐,它可与人体血红蛋白反应,造成高铁血红蛋白症,长期摄入亚硝酸盐会造成智力下降,反应迟钝。亚硝酸盐还可间接与次级胺结合而形成致癌物质———亚硝胺,进而诱导消化系统癌变。但是,这并不能直接说明村民得癌症就是由这些饮用水引起的,不过,这些物质超标肯定是会对人体有害的。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除了硝酸盐会致癌外,铁锰的含量高也会致癌,饮用水铁锰过多,可引起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肠道紊乱,大便失常、发热、出汗、全身疼痛和倦怠等症状,摄入铁过多易于在肝、胰和淋巴结等处沉积,导致肝硬化和糖尿病,可诱发肝癌。他表示,环境和饮食是导致癌症的主要原因,但是,仅从这一点上,也不能直接断定,村民们所患癌症就是这些井水导致的,不过,建议最好不再饮用。   记者对龙塘村周边进行了走访,该村周围并没有重工业,也没有任何矿产企业,除了几家加工企业外,都是农田。而这几家企业并不排放工业污水,另外,根据村民的反映,从几十年前开始,就出现村民持续患癌症的情况,基本上可以排除与这些企业有关。那么,水中的硝酸盐、锰、铅等超标元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惠城区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检测科相关负责人说,导致超标的原因不一定非得是工业污染,一种可能是这些井里的水存在时间太长久,相关的矿物质经过氧化后,容易产生硝酸盐,另外,地表水受污染后,比如化粪池、池塘的水、农药、化肥等长期存在,会通过地下渗透到井水中导致硝酸盐、铅、锰等超标。   村民用水 至今无法解决   “现在我们哭都没地方去哭,这几口古井每年都会抽干了进行清洗,水质都有问题,打出的新井水量又不够”   自从检测出致癌物质超标后,龙塘村村民希望政府部门能够解决饮水问题,惠城区人大、区长周文高也先后前来调研,但是一直没有行动。   村民们按耐不住了。“我们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了。”文玉帘请专业打井人员在村子的东面打了一口井,流量甚少,想继续往下打的时候,在地下32米出就碰到了花岗岩“当时我都快哭了。”   此后,又在村子的西边、南边、北边都试着打了井,共花去3万多元,用时3个多月。“水质进行了化验,各项指标都合格,可是流量却很少,”文玉帘说,全村每天饮用水的用量大概为200立方,这还得是控制大家的用水量,生活用水不算在内,而用专业的水表测算,新打的这四口井,每口径每天的出水量仅为24立方,“相差太远,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让村干部们更加不安的是,不少村民开始饮用手摇井里的井水,“这些手摇井不但很浅,都是地表水,而且每家的化粪池就在井的旁边,”文锡坤说,既然村子里面的地表水出现了问题,那么靠近化粪池的地表水应该也会超标,只是没有人去检测而已,时间久了,担心问题会更加严重。   “现在我们哭都没地方去哭,这几口古井每年都会抽干了进行清洗,水质都有问题,打出的新井水量又不够,”文玉帘认为,村民患癌症就是由于长期引用这些水导致的,但是,现在是无法解决。他坦言,事实上,政府只要给村里一部分补贴,村民自己可以出力出钱修自来水,“我们自己来修的话,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肯定比政府预算要少很多。”   记者从惠城区水务局了解到,关于龙塘村水质的问题,最早由区人大提出,后来区里的相关领导非常重视。虽然,惠城区在农村安全饮用水方面投入非常大,但是,几年前对龙塘村的水质进行检测时,并没有发现问题,所以没有将该村列入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范围之内。   如今,既已检测出龙塘村饮用水水质有害,惠城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经对此作了方案,计划从马安水厂铺设自来水管道,让龙塘村村民饮用自来水,方案经领导审批后即可实施。但到底需要多久?是否有确切的时间表?目前还未有答案。   检测结果   2012年7月12日,井水检测显示,四口古井井水,尤其是祠堂前面的那口古井,硝酸盐、铅、锰的含量超标。9月16日,惠州市疾病防御控制中心再对四口井的井水进行样品检测,检测结果与之前的一致。   超标物质   硝酸盐:在身体内可生成有毒的亚硝酸盐,长期摄入亚硝酸盐会造成智力下降,反应迟钝。亚硝酸盐还会形成致癌物质——— 亚硝胺,致消化系统癌变。   铁锰:摄入铁过多易于在肝、胰和淋巴结等处沉积,导致肝硬化和糖尿病,可诱发肝癌。   因何超标   一种可能是这些井里的水存在时间太长久,相关的矿物质经过氧化后,容易产生硝酸盐,另外,地表水受污染后,比如化粪池、池塘的水、农药、化肥等长期存在,会通过地下渗透到井水中导致硝酸盐、铅、锰等超标。
  • 打好碧水保卫战|盛奥华科技一直在行动...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所需达到的主要目标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内容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到2025年,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重点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比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长江、黄河、渤海及赤水河等长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数字创新信息化推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意见》提出,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盛奥华科技深耕水环境监测行业二十余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盛奥华物联网云数据服务、上位机软件操作等信息化产品,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物联网水质监测和分析解决方案,直接PC端与设备进行联机操作,对所有实验数据进行编辑、检索、判断、分析,绘制成图谱存储下载,形成与硬件产品配套的完整数据调控体系,对各类水质环境中的参数数据进行智能化采集,实现数据实时监测、分析、决策等,帮助客户达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目的。盛奥华科技物联网云数据服务平台盛奥华科技上位机软件操作平台硬核科技高效解决各类场景水质监测对于“碧水保卫战”中所明确的黑臭水体、长江黄河地表水、饮用水等的监测需求,盛奥华科技持续创新水环境监测保护方案,目前已形成比较齐全完善的各类场景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展望“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国家发展大计。未来,盛奥华科技将持续以“让地球生态更加美好”为愿景的神圣使命感,不断科技创新,突出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不断超越客户需求,用服务创造价值,紧跟国家发展大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最终成长为业务能力全面、技术实力领先、运营服务卓越的高科技环保水质监测企业,为祖国的青山绿水环保事业而不懈奋斗!
  • 井水变色续:初步检测铁、锰离子含量较高
    3月10日、12日眉山日报 连续报道了东坡区秦家镇新星村村民家中的井水出现了变色的奇特现象,引起了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村民家的井水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呢?   调查517户   246户存在饮水困难   3月13、14日,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和东坡区水务局、环保局、疾控中心、秦家镇工作人员和915地质队专家等组成的专家调查组对秦家镇农户反映的饮用水、井水水质变差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该片区并无涉水企业,也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但有50%左右水井里的水刚抽起来很清亮,但隔一段时间就会变成铁锈红色,并附有沉淀物,特别是井水遇到像茶水、洗衣粉之类的就极易变成黑色。   调查组调查了该片区的农户517户,1809人,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水质有问题并影响生活用水的246户,涉及秦家镇新星村4、5、6、7、8五个组。调查组还发现,凡是水井深在15米以上的都可能有铁、锰超标的现象,而且都是近两年由于地下水位低、农户加深水井后才出现的。   铁、锰离子超标   暴气处理或沙缸过滤有一定效果   3月15日,记者在东坡区水务局看到一份名为《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关于东坡区秦家镇邓天文等农户水井水质情况调查》的函,在函上,相关部门得出的结论是:邓天文等农户小型机井取水的主要含水层是古岷江阶地下部沙砾卵石层中的地下水,该地层岩性中含有大量的铁、锰元素,故导致存在沙砾卵石层中地下水的铁、锰离子含量较高。当地下水抽至地表后,地下水中的铁离子由低价铁变成高价铁,导致地下水变成红色,这种含铁离子较高的地下水和茶水、洗衣粉等产生化学反应使水的颜色变得更深。   “村民水井以前没有加深前,尚未触及到这个层面,水井加深后,触及到含铁、锰离子较高的层面,水中铁、锰离子等必然增加,经过初步检测,铁、锰离子都超标,铁离子超标约为20倍,锰离子超标约为3倍。”东坡区水务局介绍,目前只是检测到铁、锰两项指标,其它指标要等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测。“可能在16号会出来一些指标。”   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饮水铁、锰离子含量较高的地下水,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建议村民互相帮助,到没有水质的井水抽水喝,或是对抽出的地下水进行暴气处理或用沙缸等过滤,这样可有效降低铁、锰离子含量从而改善水质。   “现在是枯水期,等到汛期来时,这种状况将好转。”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向上积极争取项目,争取在万胜镇建一个大型水厂,到时将会覆盖到秦家片区,村民喝水难的问题将得到大幅度解决。
  • 科技部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 涉及黑臭水体、VOCs等污染防治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编制《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要求。  1. 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  2. 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 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 尚未被已发布的国家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目录收录。  5. 鼓励积极申报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1.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正式发文公开征集,组织所辖区域或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申报,并提醒申报单位注意避免多渠道重复申报。  2. 申报单位应登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信息系统网址:http://36.112.71.172:81/ateep/。在线填写申报书后,从系统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装订,报送至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或直接报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注意:  纸质申报书应与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或者无水印、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不予受理。  3.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初审工作方案,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3)。在保证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数量不限。  三、截止时间和寄送要求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于2021年4月18日(信息系统同期关闭)前,将纸质推荐函和纸质申报书(每项成果1份)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邮寄信息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00室,邮编100037  技术部 刘睿倩 (收)  四、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刘睿倩、尚光旭、刘媛  电话:010-51555002转802/803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陈小鸥  电话:010-58881427,58881475征集的重点领域如下:  1. 水污染治理  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河湖、城市黑臭水体等治理和生态修复。  2. 大气污染治理  包括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及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等。  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包括生活垃圾、有机固体废物、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  4.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  包括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和绿色修复。  5. 环境监测与监控  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环境应急监测与监控等。  6. 其他  包括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等。附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docx 推荐函(格式).docx
  • 跟着哈工速览水业
    跟着哈工速览水业哈希公司 想掌握水业的最 新资讯吗?想了解行业内的热点话题吗?想在信息冲浪第 一线不被out吗?要做网速最 快的“5G水质守护者”,那就别忘了跟着哈工速览水业。在这里集合了最 近新鲜出炉的行业资讯,一起来看看吧~浙江发布第 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因国内现有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存在部分目标物缺少标准分析方法、标准分析方法的方法性能不能满足控制标准要求、控制标准指定采用非标准分析方法等问题,亟需引入部分非标准分析方法进行补充。2021年12月8日,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资质认定管理,明确非标准分析方法使用范围,浙江省发布了第 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监测、空气和废气监测、土壤和沉积物监测、室内空气监测四类共38种监测检测方法进入清单。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发改委《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拟立项修订,已经发布公示2021年11月23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GB/T 5750)全部13部分拟立项标准公示,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2月7日。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是我国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套检验方法的系列标准,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技术基础,由卫生部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十余年时间。近年来,国内外水质检验技术得到快速发展,卫生、建设、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各级检测机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配置亦得到一定提升,为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指标的检验需求,高效、准确开展饮用水水质检验工作,急需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滚动修订,对检验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性评价提供检验方法。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冬奥会来袭!中央点名:企业关停至3月!冬奥会期间各地环保管控最 新通知公布随着北京冬奥会举办的日子越来越近,官方的环保管控的通知也随之而来。据央视报道,2022年冬奥会于2月2日在北京举行,据国家环保部统计,华北、淮北、华西等多个地空气严重污染,为实现碳中和达标,中央政府决定:2022年1月1日前关停华北、淮北、华西等重污染地区所有重工企业,重点河北唐山、天津、石家庄、张家口,承德山东济南、威海,潍坊,山西太原、大同、长治,河南洛阳、郑州等地区。关停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8日。来源:网易新闻生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未来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和铊,其中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防控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含再生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 6 个行业。意见还指出了污染防控的主要目标,就是到2025年,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5%以上,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 2035 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重金属监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水污染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地表水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意见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出了六点要求: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和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来源:新华社END
  • 河北全面“体检”白洋淀流域涉水企业
    p   为推进白洋淀流域污染治理,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河北省环保厅不久前组织开展了白洋淀及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p p   据悉,这是河北省首次对白洋淀及上游周边区域涉水企业开展系统性全面排查,共检查涉水企业(点位)3383家,城镇和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89家,入淀河道点位276个,查处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1392个。 /p p   执法、监测协同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 /p p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影响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固定污染源,为了摸清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省环保厅决定对流域内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执法监测。这是河北省今年以来最大规模的监测、执法协同作战。”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赵乐介绍说,“此次执法监测中,河北分两批次集中开展采样监测,一是具备远程执法留样系统的污水处理厂,由执法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统一留样并将样品送至监测中心分析监测 二是不具备远程留样的污水处理厂,由我们监测中心组织采样分析,此类污水处理厂共35家。” /p p   为确保人工采样集中、高效,避免人为干扰采样结果,8月11日,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利用休息日,组织6组监测人员分赴35个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采样。 /p p   “由于当日河北中南部出现暴雨天气,给现场采样带来了挑战。”赵乐介绍说,最后一组监测人员返回实验室交接水样时已是第二天的凌晨1点。收到水样后,实验室的监测人员连夜进行水质分析。在此次大排查中,河北环境监测中心共分析水样216个,出具有效监测数据356份,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数据支撑。 /p p   记者从监测报告中看到,任丘市洁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排水存在总氮、总磷超标问题,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排水总氮超标,保定市百思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国分公司排水总氮超标...... /p p   现场检查89家污水处理厂,省级立案查处29家 /p p   “监测报告显示,89家污水处理厂中有29家存在超标排放环境违法问题,占全部污水处理厂的三成以上,问题十分突出。”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说,对29家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河北省全部采取了省级立案直查直处,加大处罚力度。 /p p   在采样监测的同时,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对89家污水处理厂逐一开展了现场检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32个,全部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 /p p   现场检查时,蠡县北郭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正在运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未按环评文件配套建设2.5公里污水管网,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曲阳县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多处工序擅自改变处理工艺流程,造成出水超标 定兴县定兴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 /p p   河北省检查89家污水处理厂发现的232个问题,除29个超标排放外,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问题51个、在线设施及数据异常问题21个、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问题52个、入河排污口不规范问题11个、批建不符问题4个、无证排污问题3个、私设暗管问题1个,其他问题60个。 /p p   “在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的同时,河北还以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定点辐射,向上追溯到涉水企业,向下对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等开展了全面检查。”任立强向记者介绍说,大排查期间,涉及雄安新区、保定、沧州、廊坊等7个市区的37个县级环境管理部门与省级12个执法检查组同步开展了现场检查。 /p p   大排查行动是河北首次对白洋淀及上游周边区域涉水企业的系统性全面排查,共检查涉水企业(点位)3383家,查处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1392个,其中,省级执法检查组直接检查发现各类涉水环境问题864个,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涉水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以及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p p   借助科技手段,精准定位问题 /p p   为彻底排查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等问题,河北首次利用无人机飞检配合现场执法检查,使执法模式更加立体化,检查范围得到有效拓展。 /p p   据统计,大排查行动期间,河北利用无人机飞检发现纳污坑塘整治不到位、河道垃圾及固体废物污染、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等各类环境问题278个。 /p p   “为减轻人工采样监测分析的劳动强度,河北还充分发挥远程执法系统作用,在行动期间,利用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组织开展了两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远程留取水样进行分析监测,与人工采样监测实现了无缝对接。”任立强介绍说,此外,河北在此次大排查中,还全面推广了移动执法APP的使用。河北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必须第一时间利用河北省环保厅研发的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通过APP上传企业基本情况,以此监督执法工作开展,确保执法效果。 /p p   白洋淀流域涉水企业大排查行动,为河北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提供了经验借鉴。 /p p   9月1日起,新修订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落实,加强水环境监管, 自9月10日起,河北省启动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覆盖全省的水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河北要对所有涉水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尤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严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等问题,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p
  • 最强光催化剂“出手”“水变氢”效率刷新世界纪录
    在太阳光或一缕LED紫外光照拂下,玻璃烧杯中加入一点点白色粉末,无须加热也无须其他能源,烧杯里的水便可源源不绝产生氢气,且经过数百小时的实验,这种白色粉末的量并未衰减。在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实验室,你能见到这样的“奇观”。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洁净的氢成为未来的重要能源,高效、低成本制氢,特别是光解水制氢是科学家研究的方向。1月10日,国际著名期刊《自然通讯》发表了云南大学柳清菊教授团队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唐军旺教授团队、华东师范大学黄荣教授团队合作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以单原子铜锚定二氧化钛,成功制备新型光催化剂,其分解水制氢量子效率高达56%,被审稿人称为“世界纪录”。这意味着“水变氢”有了一条可实用化的新路径。  提高催化效率 才能助推光解水制氢走向实用化  氢能是一种清洁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燃烧值很高,可达每千克140兆焦耳,其具有来源丰富、燃烧产物无二次污染等优点,有望代替石油和天然气,因而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若能得以大规模实际应用,将为“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贡献。  “目前,制备氢的主要方法有化石燃料制氢和电解水制氢,但两种方法都需消耗传统能源。”柳清菊向科技日报记者介绍,化石燃料制氢,二氧化碳排放量大,每生产1千克氢气,将产生10千克左右的二氧化碳;而电解水制氢也存在能耗和成本问题。“在环境和能源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开发清洁、可持续、低成本的制氢技术,推进氢能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柳清菊说,采用光催化技术,利用太阳能驱动水分解制氢是一种极具发展前途的新方法。  自1972年科学家发现二氧化钛半导体具有光催化性能以来,光解水制氢一直受到学术界及产业界的关注与重视。在能量大于或等于半导体禁带宽度的光照射下,光催化材料价带中的电子吸收入射光子的能量跃迁到导带,形成“电子—空穴”对,空穴和电子迁移到材料表面,与表面吸附的水分子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也就是电子与水发生还原反应产生氢气,空穴氧化水产生氧气。  然而,由于电子带负电,空穴带正电,使得光催化材料中光照所产生的“电子—空穴”很容易复合,导致产氢量子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光解水制氢的发展。因此,如何阻止“电子—空穴”的复合,提高光催化制氢效率,成为目前国际上光催化研究领域的重大挑战之一,也是制约光催化制氢技术实用化的瓶颈难题。  这其中,光催化材料是核心。而光催化材料的活性、稳定性和成本是决定光催化技术能否实际应用的关键。  铜离子“补位” 新型光催化材料设计制备突破瓶颈  金属单原子催化剂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催化剂。相比传统金属催化剂,金属单原子催化剂中的原子以单个的形式负载在载体上,在催化反应中可充分参与反应,实现反应活性中心的最大化,利用效率可接近100%,在理论上可以同时提高催化活性并降低成本。然而由于单原子具有极高的表面能,在合成和催化反应过程中容易团聚、稳定性差、寿命短且制备成本高,阻碍了其实际应用。  “这次起光催化作用的二氧化钛,是一种钛和氧规则排列的晶体,我们通过独特的合成工艺,在其中生成大量的钛空位。”柳清菊向记者解释,有了这些钛空位,就可以请铜离子来帮忙“补位”。  “通过对钛基有机框架材料MIL-125中钛空位的设计和可控合成,我们研制出具有大比表面积和丰富钛空位的二氧化钛纳米材料,以此为载体锚定过渡金属铜单原子,使铜与二氧化钛形成了牢固的‘铜—氧—钛’键。”柳清菊介绍,在光催化制氢反应过程中,一价阳离子铜和二价阳离子铜的可逆变化,大大促进了光生“电子—空穴”的分离和传输,大幅提高了光生电子的利用率,使产氢量子效率获得突破,达到56%。这项突破获得了欧洲科学院院士、伦敦大学学院光催化和材料化学终身教授唐军旺团队的验证。  成本、工艺更“亲民” 光解水制氢产业已初露曙光  新研制的二氧化钛基光催化材料,具有性能稳定、无毒、无二次污染等优点,且生物相容性好、制备方法简单、成本低,与传统方法相比优势明显。通常含贵金属的催化剂,催化活性高,但相应的成本也极高。“新材料中,我们用的是‘贱金属’铜,它储量大、价格低、易获得,这是成本降低的第一个方面。” 柳清菊介绍,此外,原有的催化材料中单个金属原子活性很大,很容易形成团簇,使得催化活性降低。研发团队将铜原子牢固地锚定在钛空位上,不容易团聚,创新性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稳定时间很长,在常温常湿条件下,样品放置380天之久,仍然具有与新制备样品相当的产氢性能,进一步降低了产氢成本;另外,新型光催化材料制备工艺简单,无需昂贵的设备,使光催化制氢更加“亲民”。  近年来,柳清菊团队在实验室进行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包括材料设计、合成工艺、机理研究、性能优化等,已获得稳定的高性能光解水制氢光催化材料的实验室制备工艺,正准备开展放大工艺研发,为后续产业化奠定基础。虽然传统的光催化材料成本高、量子效率低,国内光催化产氢市场尚未成熟,但随着产业链衔接及相关政策的完善,光催化制氢产业化已是曙光初露。  对柳清菊团队而言,56%的产氢量子效率也不是终点。“我们还在继续努力,使效率进一步提高,如果能够提高到70%以上,对生产应用的意义将是不言而喻的。”柳清菊说,找准了方向,效率再提升将不是梦。随着光解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和成本进一步降低,氢能时代将加速到来,人类也将还地球以绿水青山。
  • 真空衰减法密封仪与色水法密封试验仪哪个检测效率比较高
    一、引言在评估包装密封性的过程中,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和色水法密封试验仪是两种常用的检测方法。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检测原理和应用场景,但在检测效率方面存在差异。本文将对这两种仪器的检测效率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二、真空衰减法密封仪的检测效率检测原理: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基于真空传感技术,通过测量包装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压力差来评估包装的密封性能。测试过程中,真空传感器会实时检测压力变化,并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包装是否存在泄漏现象。检测速度:真空衰减法密封仪的检测速度较快,因为其在测试过程中可以自动化地进行数据记录和分析。根据参考文章2中的信息,第三代真空衰减技术灵敏度最大可达0.5μm(0.002ccm漏率),基于物理的基本原理进行泄漏检测,实现了最大限度地采用非破坏方式检测。这意味着在较短的时间内,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可以完成大量的测试任务。应用优势:真空衰减法密封仪不仅检测速度快,而且具有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特点。它能够减少人工干预,提高测试效率。此外,该测试仪还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药品包装,如玻璃瓶、塑料瓶、铝塑包装等。三、色水法密封试验仪的检测效率检测原理:色水法密封试验仪通过观察包装内液体渗出情况来判断密封性能。测试过程中,需要将待测包装充满色水,并观察是否有色水渗出。这种方法需要人工观察和判断,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检测速度:与真空衰减法密封仪相比,色水法密封试验仪的检测速度较慢。首先,需要准备足够的色水并填充到待测包装中;其次,在测试过程中需要人工观察是否有色水渗出,这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应用局限性:色水法密封试验仪虽然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包装类型,如塑料袋、瓶子等,但其应用范围相对有限。此外,由于需要人工观察和判断,该方法可能不适用于需要大量测试的情况。四、总结综上所述,真空衰减法密封仪在检测效率方面相较于色水法密封试验仪具有明显优势。其快速、准确、自动化的特点使得它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测试任务,并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因此,在需要高效、准确地评估包装密封性的场合中,真空衰减法密封仪是更为理想的选择。
  • 我国城市水体黑臭治理的基本思路研究
    前言城市水体是指位于城市范围内、与城市功能保持密切相关,且与城市在景观、建筑艺术、生态环境等方面充分融合的水域,包括流经城市的河段、城乡结合部的河流及沟渠、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范围内的河流沟渠、湖泊和其他景观水体。城市水体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有排水、分流、蓄水、防洪、防涝、渗补地下水、蒸发缓解热岛效应、滋润净化空气等。然而,由于过去几十年城市快速扩张、人口剧增、经济高速发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水体普遍污染较重,甚至因有机污染而黑臭,已严重影响了人居生活。“让市长(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等事件集中凸显了我国水环境保护的尴尬局面,黑臭的城市水体成为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难点,也是新型城镇化绕不开的“伤疤”。1 城市水体水质状况城市水体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形成的河流、河道和小型湖泊,如西湖、玄武湖等 另一类是为美化环境视觉效果而建造的景观水体,包括人工湖泊、溪流或水池等。我国国家和省级水环境监测网络以大江大河为主,城市水体尚无完善的监测体系,如水体无环境功能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基本上不加以监测,城市水体、小河小沟监测数据缺乏,全国性总体状况没有基数。本研究以收集调查的典型省份、水体数量较多的大省案例来说明我国城市水体的污染状况。在南方地区,据估算,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共计11 604km,其中垃圾河6487km,黑臭河5116km,约占全省总河长的10%(按河道长度)。江苏省2013 年排查了1627 条城市河道(河道长度累计达5600km),拟整治的河道共313 条(整治河段长度约800km),城市黑臭水体的比例约为20%(按河道数量),河道COD 平均浓度70mg/L,氨氮平均浓度8.5mg/L,远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值 2013 年7 月,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50 条河涌水质情况,其中39 条水质仍劣于V 类。在北方地区,城市水体由于缺乏天然径流和自净能力,且常作为城市内的重要排污、纳污通道,水质更不容乐观。北京市劣V 类水体涉及93 条河,河长952.5 公里,约占44.1%。青岛胶州市云溪河、护城河等城市内河水质总体较差,局部河段仍存在黑臭现象,据监测,胶州市全市60% 的城市水体监测断面水质为劣V 类,主要污染因子以TP、CODCr、BOD5 和TN(湖库)为主。2 污染问题与成因黑臭水体往往以有机污染为主,造成城市水体黑臭的原因,大部分城市存在五个方面的瓶颈问题。一是排污量大且空间集中,截污治污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开发建设。这是最直接的原因。快速城镇化带来大量的人口聚集,大量无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大量垃圾堆积在河道两岸,直接造成水体的污染。即使是经济发达、污水处理水平较高的首都北京,以清河为例,近5 年清河污水处理厂一直在一期、二期、三期的扩建过程中,但清河两岸人口的增长快速,目前每天仍有10 万吨以上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二是污水管网设施不健全,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入河。“十一五”以来我国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但在管网建设方面,美国2002 年城市排水管网密度平均在15km/km2 以上,日本2004 年城市排水管道密度平均在20 ~ 30 km/km2 以上,而我国2010 年城市排水管道密度为9.0km/km2,差距显著。有些城镇建成区尚存污水收集系统空白地区,尤其是一些城中村、农夹居地区 同时,管网质量不高,雨污不分流,错接、漏接、混接现象普遍,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现象突出,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排入河道问题难以根治。三是部分城市水体生态流量不足或者无天然径流。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大,不合理的水资源调度和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突出,中小河流断流现象十分普遍。全国657 个城市中有300 多个属于联合国人居环境署评价标准中的“严重缺水”和“缺水”城市。在北方地区,河道流量少,或者是干涸的河流,仅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的水体难以满足水体功能要求。在南方的河网水系中支河多为断头浜,断头浜导致水流不畅,调蓄、输水能力较差,缺少活水措施,导致水流不畅,河水自净能力较差。四是城市地表径流冲击负荷较大。国内老城区的排水管道系统绝大部分为合流制,晴天主要输送城市污水,雨天则输送雨污混合污水,当暴雨雨量超过合流管道的设计能力时,过量的雨污混合污水就从合流管道的溢流设施或排水泵站溢流至城市水体中,直接导致水体水质急剧变差。五是部分城市水体周边脏、乱、差问题严重,城市滨水地带大量占用,尤其是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水体,违章建筑物多,小型服务业多而杂乱,大量棚户区和单位无序分割占用,污水和垃圾直排入河。3 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城市水体黑臭治理任务并不可怕,城市水体黑臭是国内外大部分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产生的“环境产物”,韩国首尔清溪川、英国伦敦泰晤士河、法国巴黎塞纳河等历史上都经历过类似环境事件,但是经过整治,水质得到了改善。近年来,上海(苏州河)、山东(小清河流域)、浙江(五水共治)、江苏(河长制)、广东(河涌治理)等省(市)已陆续开展了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但总体而言,我国城市水体整治有其特殊性,起步较晚,成功案例不多,暴露出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系统性不足。很多地方对城市水体黑臭的治理,理解为各类工程措施或者项目的“打包”、“一锅烩”,审查发现,治理措施与水环境问题关联不密切,内在逻辑关系差,往往忽视水体治理的系统性。(2)治理手段单一,往往护岸、筑坝、搞人造景观等“三板斧”,目标往往与水质改善虚挂。从国内案例看,大部分城市水体的黑臭治理,缺乏“水环境问题分析、方案目标确定、解决措施”之间的逻辑论证,没有理清水体黑臭的根本原因,导致措施与问题缺乏关联、各项目之间缺少关联性、项目建设内容不能有效支撑项目目标等问题。(3)不少治理项目采取“河道加盖”、“建设闸坝”、“三面光”等过多的“强干预”的非生态化措施,以综合治理为名,行生态系统破坏之实。(4)重工程项目建设,轻运行管理。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准备主要关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技术方案,而对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则缺少分析,很容易导致项目建成后因运营责任、运行经费、人员等问题而不能持续运营,严重影响项目环境效益的发挥。(5)城市水体治理项目很多无主管部门、无定额标准、无设计建设规范、无配套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仅关注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问题,缺乏对水体黑臭问题的系统考虑。部分项目由环保、水利等部门单独负责实施,缺少其他部门的参与,环保部门仅针对水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水利部门则针对水量、防洪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导致整治目标单一、片面,这种现象在中小城镇表现尤为突出。(6)据2013 年江苏省对苏南四市城市河道41条城市河道的检查,部分河道缺乏整治资金,仅完成部分河段整治,整治工作仍留尾巴。据对江苏、杭州、珠江三角洲等地的城市水体治理工作调研,我国每条黑臭的城市河道长度平均为2~4km 参考浙江和江苏的整治投资单价,每公里河道整治资金平均为3500万~4500 万元(包括污染源治理、截污、污水厂建设、清淤、引水活水等建设内容),投资巨大。4 城市水体黑臭治理基本思路4.1 工程治理措施国外整治经验表明,完善的污水截流与收集系统、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处理、低影响开发模式、雨水处理、生态堤岸、水体生态净化、生态补水是城市水体消除黑臭的工程技术选择。城市水体消除黑臭可以通过控源截污治污、清淤疏浚、引水活水、生态修复等多种工程组合措施,通过制定并实施“一河一策”的深度治理要求,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治理减负。①建立完善的污水截流与收集系统通常作为城市水体综合整治最优先的基础措施加以实施,在河道两岸建设截污管网,把污水改道至截污干管,然后输送到污水厂进行处理。针对雨污不分流,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中小城市一方面采用雨污的彻底分流,另一方面进行雨水排水管网的排查,切断混排污水支管,将其就近改入市政污水管道。对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实施雨污分流的难度较大,通常采用截流井和截留管道等措施将雨水管网内的污水截流到污水管网系统中,最终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②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采用人工湿地、净化塘等进行深度处理,并回补河流,给城市水体进一步减负。在大部分城市地区,即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到一级A标准,由于城市水体旱季水量少,排入到城市水体的污水处理厂尾水仍能够造成水体的污染。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采用人工湿地、净化塘等生态处理技术,不仅对氮、磷污染物有很好的去除效果,而且能够与河道、滩地等的景观建设相结合。二是消除城市径流和初期雨水污染的冲击。①采取低影响开发模式,如植草沟、透水铺装、植被缓冲带等,以“城市海绵体”建设为理念,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削减地表径流污染[12-13]。②采取净化塘和人工湿地还可以治理初期雨水,强化氮、磷等营养物质去除。三是生态修复。①改造渠化河道,把过去的混凝土人工护岸改造成适合动植物生长的模拟自然状态的护堤,提高水体的生物多样性,修复水体生态系统。该项措施在国际上曾被普遍采用,如韩国的清溪川整治,拆除原覆盖在河道上的设施,还原了河道的自然属性 在美国洛杉矶,洛杉矶河逐步拆除衬砌,恢复河流的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的曲流河道的状态,使其在城市生态系统循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②在不影响河道行洪的前提下在河道上建设自然湿地或半人工湿地 利用自然、生态的河水净化技术,如跌水设施、生态石、人工湿地等,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同时还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四是增加生态流量。生态流量不足是城市水体自净能力差、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城市水循环利用是解决城市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的最佳途径之一,解决黑臭水体的生态流量不足问题要从构建城市水循环系统的角度出发,通过城市供配水系统,以及充分利用工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系统,开展保证生态流量的城市水资源配置工作。特别是截污完善后的部分城市水体,水量极少,实施生态补水,打通断头河,增加水体流动性,是治理措施的选择性方案之一。如韩国清溪川为了保持充足的水量,通过泵站,注入新鲜水量,日均9.8 万吨以及2 万吨城市中水,使清溪川保持1000px 的水深,是清溪川水质改善和发挥生态景观作用不可缺少的措施之一。4.2 管理政策措施由于城市水体的复杂性、系统性特点,涉及城市水体黑臭整治的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的设计也不容忽视,工程建设与长效管理必须同时并重。相关建议有:(1)强化跨部门的组织协同。我国独特的行政管理决定了我国城市水体黑臭治理工作往往涉及住建、水利、国土、环保等多部门,受部门利益和职能范围所限,以单一部门负责实施的城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普遍难获得综合的环境效益。浙江“五水共治”是多部门合作的最新实践,需要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多部门的综合协调与合作。(2)实施市场化机制,采取PPP、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模式,保障可持续性。城市水体黑臭治理工程建设是基础,但管理才是关键,要坚持建管并重,要保持良性运行,必须加强管理。建立监测、清淤、保洁等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河流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要像管理公路一样来管理河道,要像管理街道一样来管理城市河道。(3)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财政投入、河道资源开发收入、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渠道解决水体综合整治的资金问题。城市水体黑臭治理投资巨大,上海苏州河治理历经20 年,花费了141 亿元。光靠政府财政支出难以解决,建议结合河道的不同功能,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研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如可考虑争取安排一定比例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用于河道整治、从土地出让和增值收益中切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河道整治,如浙江嘉兴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划出10%(旧城改造划5%)用于城市防洪建设,苍南县划出5%。也可以对河道具有的水面、旅游、水电等资源,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筹集资金,在房屋开发、工业、农业等各类园区开发时,将周边的河道按照统一的规划设计要求、整治目标,一并交给项目开发商负责整治,作为开发该区域的附加条件或者说是应尽的义务。(4)强化考核。建议党委、政府等负责人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推动落实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地方政府是城市水体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为解决城市水体污染问题提供制度保障,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挂钩,广东、浙江、江苏等“河长制”实现了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的量化、细化和可操作化,是实现综合整治目标的重要抓手。4.3 规范制度建议从国内城市水体黑臭治理的案例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归结于一个部门的利益或归结于一种河道功能,而不是从群众的整体环境效益和问题导向出发。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城市水体黑臭治理关键还是要明确相关的监督、考核和管理机制,从根本上为城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制度保障。具体包括:(1)明确城市发展的环境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划定城市蓝线,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确定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结合维护自然岸线、保护水生态空间、严格城市水体周边土地管控,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建立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约束机制、动态的城市发展影响评价机制、可操作的环保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与城市开发同步机制,释放城市河流生态空间,着力恢复城市水体生态功能。(2)完善城市水体黑臭治理的考核制度,黑臭水体考核应遵循专业监测、检查并结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制定《城市水体水环境状况评估与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水体,落实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综合考核水质指标、水量指标、工作指标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指标等四方面内容。水质指标包括城市水体本身的水质状况、城市水体入境、出境的水质变化以及水体污染程度的变化 水量指标是水体的生态流量满足情况 工作指标主要为综合整治实施情况、落实截污、清淤、活水、保洁和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指标包括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有运行管理的专项资金保障、制定河道保洁、活水和生态修复等长效管理制度。(3)实施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打造全民治水的良好局面。向全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及其治理进程,建立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在城市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城市河流的水质改善情况,设立专门网站或电话,让群众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抽查城市河流的感官情况。(4)出台系列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管理规范,包括《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投资标准》、《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测与绩效评估技术指南》、《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指南》等系列技术规范,加强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的全过程管理,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来源:E20
  • “水十条”正式发布 水质监测仪器或将迎发展高峰
    p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要求,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p p   《计划》强调,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strong /p p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 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 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p p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p p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p p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p p    strong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strong /p p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p p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p p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p p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 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p p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 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strong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strong /p p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p p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strong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strong /p p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p p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p p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strong 四、强化科技支撑 /strong /p p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p p    strong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strong /p p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p p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 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p p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strong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strong /p p   (十七)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研究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船舶和陆源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法制办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海洋局等参与) /p p   完善标准体系。制修订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完善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央编办等参与) /p p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p p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各市、县应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strong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strong /p p   (二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环境保护部牵头,水利部参与) /p p   (二十一)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二)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7年底前公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等参与) /p p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二十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强化海上排污监管,研究建立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海洋局参与) /p p    strong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strong /p p   (二十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参与) /p p   (二十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到2020年,长江、珠江总体水质达到优良,松花江、黄河、淮河、辽河在轻度污染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海河污染程度得到缓解。三峡库区水质保持良好,南水北调、引滦入津等调水工程确保水质安全。太湖、巢湖、滇池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白洋淀、乌梁素海、呼伦湖、艾比湖等湖泊污染程度减轻。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应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可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东江、滦河、千岛湖、南四湖等流域于2017年底前完成。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及跨界水体水质保持稳定。(环境保护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业局等参与) /p p   (二十六)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重点整治黄河口、长江口、闽江口、珠江口、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杭州湾、北部湾等河口海湾污染。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沿海省(区、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环境保护部、海洋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重点河湖及近岸海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到2015年,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220万公顷左右。(农业部负责) /p p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八)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环境保护部、林业局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保护海洋生态。加大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限制围填海。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环境保护部、海洋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参与) /p p    strong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strong /p p   (二十九)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三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环境保护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三十一)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资委参与) /p p   (三十二)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参与) /p p   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监察部参与) /p p    strong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strong /p p   (三十三)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海洋局等参与) /p p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级市(州、盟)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p p   (三十四)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三十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环境保护部牵头,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做到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务求实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依法依规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国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p
  • 总计4950万元!四川发布2022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2年度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共7个项目,榜单金额总计4950万元。 揭榜牵头单位应是省内科技型企业或由其牵头的联合体以及高校、科研机构;揭榜负责人不受资历、年龄、限项等申报条件的限制。2022年度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项目名称榜单金额研究内容1.高效能钒电池储能关键材料开发及系统集成应用850万元 针对目前钒电池系统集成化程度低、能量密度低等问题,研究高能量密度电解液制备技术、高功率密度单体电堆设计和装配技术等关键技术,突破钒电池储能关键材料开发和集成应用技术,形成高能效、高集成度的钒电池储能系统应用示范。突破4项关键技术,硫酸体系电解液能量密度≥28Wh/L;电堆单堆功率≥30 kW,电流密度≥240mA/cm2,能量效率≥80%;完成高能效、高集成度MW级钒电池储能应用示范,申请发明专利10项以上,实现销售收入(产值)1亿元以上。2.新型固态存储设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500万元针对数据中心存储系统受限于介质工艺水平等难题,研究国产化企业级新型固态硬盘存储、算子硬件卸载、计算型存储盘控等技术;提高固态硬盘的数据处理能力及存储设备的应用性能,形成新型固态存储设备并开展应用示范。突破关键技术3项,通过算子卸载实现卸载/装载500MB数据不超过1秒。申请/授权发明专利4项,制定企业标准1项,建立省级平台1个,形成创新产品2个,实现销售收入(产值)8000万元以上。3.变速抽水蓄能成套设备关键技术及核心装备研制400万元针对变速抽水蓄能国产化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掌握全功率变速抽水蓄能动态特性,突破多部件、多工况协调控制技术;攻克10万千瓦级变速抽水蓄能变流器设计与控制技术;研发10万千瓦级全功率变速抽水蓄能成套装备并开展示范验证。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实现变速抽水蓄能调速范围不小于±10%,发电功率调节范围50%~100%,抽水入力调节范围75%~100%;申请/授权发明专利10项,形成创新产品4个,研制样机装备1套,实现销售收入(产值)6000万元以上。4.山地齿轨铁路列车运行控制及供电系统关键装备研发1100万元针对山地齿轨铁路,研制山地齿轨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研究高海拔直流1500V牵引供电系统绝缘与绝缘配合技术;研制高烈度地震山区配送式预制舱变电站;研制山地轨道交通高海拔接触轨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高海拔整流变压器;开展配套应用和考核验证,研制新产品4项,申请发明专利12件以上。研制的技术装备分别应用于我省齿轨试验线及山地轨道交通项目。5.800MN大型模锻压机锻造成形工艺数字化智能化关键技术及应用900万元开展大型模锻压机锻造工艺数字化集成技术研究,实现智能感知、动态模拟和自动寻优等。研究高性能复杂金属构件锻造成形全过程多维度数据采集及关键参数智能感知技术、锻造全过程数据驱动多场多尺度动态模拟及优化技术;研究高性能复杂金属构件锻造智能工艺规划技术,建立高性能复杂金属构件锻造工艺数据库、知识库、模型库;研制高性能复杂金属构件锻造成形全过程多维度数据采集系统软硬件平台,并在800MN模锻压机上示范应用于航空装备用关键金属构件锻造。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8件,制定行业/企业标准不少于2项。6.精密箱体类零件智能柔性加工系统研制600万元 针对航空航天、高端数控机床、汽车等领域关键箱体类零件对国产自主可控柔性制造系统的重大需求,研制柔性制造单元控制系统及核心功能部件;研制不少于由3台关键加工设备集成的箱体类零件智能柔性加工系统(单元),实现并行智能排程;与单机加工方式相比,加工合格率、加工效率大幅提高;开发柔性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建立关键部件的性能知识图谱与知识库;实现在航空航天、机床、汽车等行业的应用示范。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7.粮食储藏与酿造特种作业机器人研制600万元针对粮食储藏、加工等环节对智能特种机器人研制及应用的重大需求,研制面向智慧粮仓的入仓、精平与扦样特种作业机器人;研制面向固态发酵的智能化起窖、配糟、上甑和摘酒特种作业机器人;并在国家直属粮库和白酒酿造龙头企业应用示范。研制面向粮食储藏特种作业和酿造特种作业的2类机器人,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相关链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相关附件:2022年度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x
  • 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现将《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4号)、《贵州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基础上,着力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着力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着力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着力加快转变用能方式,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保障安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是我省能源领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前提。需坚持系统观念,将安全发展贯穿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先立后破,坚持全省一盘棋,传统能源的转变应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之上。立足我省能源以煤炭、煤电为核心的实际情况,协调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围绕我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明确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碳达峰的分步骤路线图和具体任务,系统谋划、稳妥实施,调动能源生产、消费、运行、管理等各方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实施。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快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着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场机制创新、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健全任务分解落实、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  二、主要目标  按照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总体部署安排,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5%左右,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一)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加强设备选型研究,高海拔区域选择大功率抗凝冻低风速风机及配套高塔筒、长叶片,提高风资源开发效率,减少用地需求,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电网送出消纳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开发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林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分别达到1080万千瓦、3100万千瓦 到2030年,力争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  (二)积极推动水电优化发展  研究推动流域梯级水电站扩机。优化挖掘梯级水电深度开发潜力,研究梯级水电系统性调整方案,研究开展水电扩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乌江干流等梯级水电优化开发,促进流域风电、光伏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十四五”积极开展乌江干流等梯级电站扩机的前期工作,力争到2030年扩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立足贵州水能资源优势及抽水蓄能站点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流域梯级水电站的梯级落差、水头衔接及库容情况,研究主要大中型梯级水电站建设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可行性,及时将具备建设条件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滚动规划,形成常规纯抽蓄、混合式抽蓄和中小型抽蓄多元发展的抽水蓄能开发格局。“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贵阳抽水蓄能电站、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全省水电总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增加到2400万千瓦以上,以水电与新能源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三)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围绕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五区”驱动,以示范引领,通过试点推进,从单体到集群、从公共建筑到民用建筑,推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初步实现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到2025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 到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力争达到5000万平方米。  (四)有序发展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  推动核能工业供热应用示范,加快推进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建设 继续做好核电(大堆)厂址保护工作,结合国家内陆核电政策及省内需求,安全稳妥推进核能开发进度。开展氢能产业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全省氢能产业布局,打造“一轴、一带、三线”氢能产业发展核心地带,支持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联合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加强氢储能研发应用。  (五)适度引入区外清洁能源  依托中缅线输气管道推进海气入黔,拓展供应渠道,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及调节能力。加快打通川、渝地区页岩气入黔渠道,依托正安-道真-大磏输气管道积极引进重庆页岩气,加快推动黄莺乡-洛龙镇-镇南镇(务川)、重庆秀山县-铜仁松桃县、重庆酉阳县-铜仁沿河县输气管道等省际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研究论证泸州-毕节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提高川渝气入黔输量。到2025年,渝气入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年。提前开展区外清洁电力入黔规划研究工作,统筹经济性与安全性,在适当时机引入适度规模清洁电力作为补充。  (六)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全省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提升电网适应新能源的动态稳定水平,推动清洁能源在全省范围内优化配置。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统筹考虑系统调节需求、电价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 有序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布局适当规模分布式天然气调峰电厂 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新建集中式新能源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储能,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的数字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源协调,提高电网和各类电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充分消纳。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 到2030年,在建在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左右。  专栏1: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推进大型光伏基地建设。结合太阳能资源及土地资源条件,大力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建设。  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镇宁、盘州、钟山、镇远、长顺、兴义、望谟、威宁、黔西、松桃等13个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推进城乡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在贵阳、遵义等重点城市中心城区高标准建设先进城市电网,推动城镇配电网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改造,形成智慧高效、灵活可靠的现代城市电网。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电网智能控制水平,提高分布式风电光伏并网接纳能力。  加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在全面推进我省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及灵活性改造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研发应用。到2025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十四五”期新增分布式气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气电装机达到106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贵阳(石厂坝)抽水蓄能电站、黔南(黄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  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高比例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以上。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七)推动能源科技创新  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攻关。聚焦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可靠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先进发电和综合利用技术 攻克高效氢气制备、储运和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推动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攻关。加快新能源发电并网和主动支撑技术等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 突破能量型、功率型等储能本体和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储能发展需要。加强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开展煤炭绿色高效安全开采、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研发适合我省煤炭资源禀赋特点的机械化、智能化采煤掘进关键装备,突破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及规模化开发利用关键瓶颈技术,研发更高效率、更灵活、更低排放的煤基发电技术。加强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攻关。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能源融合发展,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智能化矿井运维平台、煤层气水平井采集系统、煤矿井下5G、贵州省能源数据中心等关键技术研究,完善“能源云”平台功能,推动煤炭、油气、电网等传统行业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构建省级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  (八)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 聚焦煤矿绿色智能开采、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技术攻关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开展省级重大能源技术和装备攻关,支持组建跨领域、跨学科攻关联合体, 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等院所学校开展创新合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争创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广应用技术成果。强化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技术申请、转让和许可、信息分享等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探索设立省、市级绿色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示范。到2030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装备,新增10个省级及以上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专栏2: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点行动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开展高海拔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地质环境影响研究,岩溶复杂地层地埋管施工关键技术攻关,岩溶石山区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尾水回灌技术攻关,高水头、高压力、宽变幅的抽水蓄能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中深层地热能岩溶热储高效开发关键技术攻关等。  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攻关。建设国家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数字化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开展电能、风能、太阳能等多种能量流和由数据构成的信息流的深度融合的研究,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多能源协同互补机理与调控、大规模新型电力系统信息物理仿真技术、能源系统多源异构数据聚合机制、数据融合分析机理、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初步打通源网荷储各个环节,实现多能源网的协同互动。  数字能源与综合能源技术。开展智能化矿井综合运维服务平台应用研究、贵州煤层气水平井智能排采及数据采集远传控制系统研制与应用,开展综合能源与数字能源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水、光”一体化技术示范研究、煤矿井下5G应用研究及示范、综合智慧能源运营平台、智慧能源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氢能产业技术攻关。鼓励开展高效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等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鼓励超高压气态储运氢、固态/液态材料储运氢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支持依托航空航天技术优势,探索大规模低温液态储运氢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 支持氢气压缩机、储氢瓶/罐及加氢站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五、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九)加快煤炭绿色低碳智能开采  探索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支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进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积极支持煤矿采矿权增列煤层气矿业权,实施综合开发。加强对现存矸石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强化外排土场治理,绿化矿区环境。鼓励利用废弃矿区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项目开发建设。  (十)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大力发展精细高效煤炭分选,加快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新建、技改煤矿建设配套洗选厂,加快落后洗选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步伐,实现生产安全与效率双提升。积极推广先进的中高硫煤及优质焦煤深度分选提质、煤泥水高效沉降及煤泥脱水、选煤厂智能化等技术,逐步提高原煤入洗率。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100%,焦煤入洗率达到80%。推动煤系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粉煤灰在新型建筑材料中的应用,积极探索粉煤灰在农业、化工、环保等领域高值化利用途径 加强煤矸石在新型建材、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构建一批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技术,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打造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及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升煤炭清洁储装运卸水平。在毕水兴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新建、技改煤矿的规划设计优先考虑铁路或管状皮带运输,积极推进矿区运输公路硬化铺油。紧紧围绕煤炭储装运卸全流程治理,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卸无尘化,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推动毕水兴煤炭资源深加工基地建设,推进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等项目,加快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示范项目实施。开展优质无烟煤及煤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发展煤基新型功能材料,提升煤化工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推进煤化工产品高端化、多元化。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建立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推广使用先进炉具,减少散煤使用。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构建多途径、多通道减少民用散煤使用的格局。  (十一)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根据电力安全供应需要合理规划新建煤电,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并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重点对省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有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企业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到 2025年,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达到 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到2030年,火电机组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  (十二)推动能源产业全面节能降碳  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深化同期线损管理。推动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煤炭的现代工业原料功能。加强煤层气、页岩气绿色开采技术工艺及装备应用。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 2025年,全省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4.65%左右 到2030年,电网综合线损率进一步降低。  (十三)加强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快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及周边地区开展新能源建设,鼓励“新能源+荒漠绿化、土壤改良、地灾治理” 等协同开发,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储能、植物碳汇相结合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利用退役煤电场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设施,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小水电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煤炭和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十四)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我省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 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方法研究,规范后争取纳入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区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体系,建立健全能源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开展碳排放信息监测和评价管理,建立碳排放台账 积极推进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退役的全过程碳管理。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专栏3:能源产业链碳减排重点行动  煤矿绿色高效转型。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应用。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推进黔西南、遵义等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推广节水、节材和节能设备。结合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光伏覆盖等实现矿区减碳增汇。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黔希煤化工40万吨/年聚碳酸酯、兴仁60万吨/年煤制烯烃、盘州500万吨/年煤焦化一体化和兴义宜化、兴化搬迁入园及六盘水煤焦化一体化产业集聚区等项目,加快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示范项目实施。  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的煤耗标准,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全面梳理存量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因地制宜对供电煤耗高、具备条件的机组分类制定改造实施方案。  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减污降碳。研究制定企业燃煤自备电厂碳排放标准评价规则,开展能耗、排放等在线监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燃煤自备电厂限期整改或淘汰。推动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空间。  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六、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升级  (十五)优化化石能源消费结构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
  • 三维石墨烯带队“治污者联盟”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科学技术的发展,为解决黑臭水体污染治理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新选择。我国科学家研发出一种新材料,将其平铺在黑臭水体表面,太阳光照射两周内,可明显改善水质。今年初,相关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拥有发明专利50多项,已在上海、安徽、江苏等地成功示范,正成为整治黑臭水体和污染防治的利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这一科研成果,由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黄富强带领两家科研机构,历经7年攻关获得。其成功研发的新材料,由三维石墨烯管和黑色二氧化钛两种特殊材料混合而成,治污原理是“物理吸附+光化学催化降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有害有机物是黑臭水体的“元凶”,治理黑臭水体关键是消除这些有机物。自然环境条件下,借助生态的自修复功能,水体中的有害有机物可以自行降解,但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自修复能力很弱,生态净化周期会比较长。新材料可帮助黑臭水体加快有毒有机物的降解速度,缩短水体净化时间,并重新开启生态环境的自修复净化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黄富强介绍:“三维石墨烯管负责快速、更多地牢牢‘抓住’各类有害有机物;黑色二氧化钛作为光催化剂,可对高达95%的全太阳光谱进行高效、充分吸收,进而快速地将捕获上来的有毒有机物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普通的石墨烯是二维的,形似平铺的纸张,而该团队研制的三维石墨烯管犹如立体的“蜂巢”,比表面积和中空体积增大,对有毒有机物的“抓取量”大大增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氧化钛由于只能吸收仅占总太阳能5%的紫外光,不能吸收可见光和近红外光,降解有机物的效率较低。为改善二氧化钛吸光效率、进而提升有害有机物的降解速度,黄富强团队采用特殊工艺,制备出的黑色二氧化钛实现了高达95%的全太阳光谱吸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中科院院士张洪杰认为,黑色二氧化钛是该成果“核心中的核心”。几年前,美国密苏里大学陈小波教授研发出黑色二氧化钛,将对太阳光的吸收效率从5%提升到30%,引起学术界关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除治理黑臭水体,黄富强团队研究的新材料在处理印染废水、制革废水等工业污水方面也有突出成效。例如,添加1克新材料可吸附1.476克铅离子,简单酸化处理后,重金属离子可回收并被加工成各类高附加值材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在示范应用期间,团队在上海、安徽、江苏等地共铺设新材料光降解网3000多张,覆盖水域总面积近4万平方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在上海天山公园和中山公园,团队将涂覆有新材料的光降解吸附网铺在湖面后,不动水底淤泥,吸附网就能将有机物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进而提高水体含氧量,增强水体自净化和生态修复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上海轻工业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检测中心和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显示,治理仅7天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代表性指标均从劣五类水改善至五类水以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在安徽省肥东县,团队对定光河污染较严重的中上游河段进行了治理。肥东县环保局水环境管理科主任薛铁成说,定光河是典型的复合污染河道,此次治理后,污水各项指标的去除率达60%以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新材料还具备成本比较优势。黄富强介绍,将新材料与市面主流材料进行实验室对比测试,针对印染废水、制革废水、造纸废水等典型的难降解高浓度有机废水,市面材料20分钟可降解完成,而新材料只需2-3分钟,降解速度大幅提高,但制备成本与市面材料相当。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陈小波表示:“该团队研发的独特制备方法具有很多技术优势,让大规模低成本生产黑色二氧化钛成为可能,这是一项突破性成果,将有力促进该材料的实际应用和商业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记者了解,目前,这一成果的两大关键材料已走出实验室,实现快速、无污染、低缺陷规模化制备,由团队自主设计、搭建的低成本技术生产线已具备50吨年产能。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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