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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谱写“十三五”水利——节水灌溉改革发展新篇章

    1月11—12日,水利部在京召开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该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分析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形势,科学谋划“十三五”水利工作,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奋力谱写 “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新篇章。 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工作高度重视。近日,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对“十二五”水利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好水利这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民生,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会中,水利部部长、党组书记陈雷特别指出,“十二五”水利规划目标圆满完成,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完成41处大型灌区和40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再掀高潮。“十二五”是水利投资规模最大、建设进度最快、改革力度最强、综合效益最好、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在我国治水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实施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亿亩。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蓬勃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2,基本覆盖主要农牧业县,为全国粮食产量“十二连增”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安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水利既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水利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任务,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支柱,列入公共财政投入优先领域。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禀赋、水资源条件、发展水平不同,水利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必须围绕协调发展补短板,牢牢把握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和东、中、西、东北“四大板块”协调发展,聚焦中西部贫困地区,补强水利薄弱环节,破除水利瓶颈制约,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加快转变用水方式,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就农业节水灌溉方面,通过5年努力,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2、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任务。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 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参照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积极争取并足额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好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加快完善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乡镇或流域水利站,抓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和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培育防汛抗旱、灌排服务、灌溉试验等专业化服务队伍,着力提升基层水利队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河北可道试验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滴灌带检测设备的高端试验机厂家,我司将矢志不渝地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参与到水力改革发展新潮中,为节水灌溉做出我司最大的努力和贡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组织指导有关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二、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三、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我们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align=right]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1月28日[/align]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2/07/092109281514921.pdf]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pdf[/url]

  • 【分享】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第98号公告 (2007-01-17)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轴承钢GCr15SiMn》等13项行业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目录及样品成分含量见附件),其中黑色冶金行业标准样品5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8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url=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gg2006/W020070117388217412476.doc]一、13项黑色冶金、有色行业标准样品目录[/url] [url=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gg2006/W020070117388217504114.doc]二、5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样品成分含量表[/url] [url=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gg2006/W020070117388217576309.doc]三、8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成分含量表[/ur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信息来源:办公厅子站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09

    2008年 第9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 日期:2008-1-31 16:39:12 2008年 第9号 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已实施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决定废止JB 10145-1999《压铸机 安全要求》等436项行业标准(具体标准编号、名称及废止理由见附件),其中机械行业标准253项、轻工行业标准37项、纺织行业标准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20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1项、化工行业标准3项、建材行业标准30项、石化行业标准2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58项、电力行业标准1项、汽车行业标准13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废止436项机械、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 工、建材、石化、石油、电力、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http://gys.ndrc.gov.cn/zcfg/W020080131561136118850.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天津市低碳(零碳)应用场景(2023年)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为展现天津市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加快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示范推广,推动“双碳”战略和实践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天津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低碳(零碳)应用场景征集评选工作,共收到全市各类申报案例113个。经自主申报、各区和相关部门推荐,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质询、实地调研审核,评选出5大领域28个优秀场景(见附件1)。各入选场景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天津市低碳(零碳)应用场景(2023年)”标志(见附件2)。希望各区、各部门加强宣传推广、政策创新和落地应用,不断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打造更多应用新场景。各入选场景单位要树立标杆意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为推进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样板。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10/095142861514921.doc]1.天津市低碳(零碳)应用场景清单一览表.docx[/url]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10/095153301514921.docx]2.“天津市低碳(零碳)应用场景(2023年)”标志(样式).docx[/url][align=right]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5日[/align]

  • 【转帖】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解除对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国家发改委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来自搜狐网络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是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县级地区(含县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b]一、总体要求[/b]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能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综合考虑地域特点、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针对其他垃圾类别,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原则,选择技术适用、经济可行、环保达标的处理方式,有序推进设施建设。  坚持系统谋划、聚焦短板。以市为单位系统谋划辖区内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县域面积较大地区结合实际布局乡镇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充分利用存量处理能力,合理确定新建设施规模,优化设施布局,既要聚焦补上能力短板,又要防范项目盲目建设、无序建设风险。  坚持技术引领、建管并重。加强小型焚烧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攻关,稳妥有序推进适用于县级地区的焚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工作。加强新上项目质量管理,强化存量项目污染物排放监管,不断提升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坚持城乡统筹、共建共用。立足县级地区实际情况,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以城带乡、共建共用提高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b]二、强化设施规划布局[/b]  (四)开展现状评估。各地要抓紧开展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焚烧处理设施现状评估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生活垃圾产生、收集、清运、处理情况,排查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相关工作。[font=仿宋][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负责指导,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b][/font]  (五)加强项目论证。强化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评估论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人口因素,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需求及预期变化情况、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科学安排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设施规模,避免超处理需求盲目建设项目。[font=仿宋][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b][/font]  (六)强化规划约束。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抓紧梳理本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结合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需求,及时开展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各类规划衔接工作,确保规划可实施、能落地。[font=仿宋][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b][/font]  [b]三、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b]  (七)科学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自然条件、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及特点等因素,科学构建与末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避免出现“先分后混”。鼓励农村地区推行符合农村特点和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方式,厨余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八)因地制宜健全收运体系。县级地区要根据辖区地域特点、经济运输半径、垃圾收运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配备收运车辆及设备,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到2025年底,东部地区实现县级地区收运体系全覆盖,中部地区基本实现县级地区收运体系全覆盖,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的县级地区实现收运体系全覆盖。[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负责指导)[/font][/b]  (九)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地区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  四、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b]  (十)充分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各地要根据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负荷率等因素,在保障运行经济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与焚烧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收运系统,尽可能扩大设施覆盖范围,确保现有设施处理能力得到充分利用。现有焚烧处理设施年负荷率低于70%的县级地区,原则上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一)加快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东部等人口密集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到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城乡一体规模化焚烧处理设施。[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二)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共建共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人口密度较低、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不具备单独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可通过与邻近县级地区以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共建共享要求,协调推动相关项目落地。[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三)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甘肃等人口密度低、转运距离长、焚烧处理经济性不足的县级地区,且暂不具备与邻近地区共建焚烧设施条件的,可继续使用现有无害化填埋场,或严格论证选址、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font=仿宋][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b][/font]  [b]五、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b]  (十四)推动技术研发攻关。针对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装备存在的烟气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等技术瓶颈,形成亟需研发攻关的小型焚烧技术装备清单,组织国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研发攻关,重点突破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焚烧需求的100吨级、200吨级小型垃圾焚烧装备,降低建设运维成本。[b][font=仿宋](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五)选择适宜地区开展试点。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边境地区为重点,选取人口密度较低、垃圾产生量较少的部分县级地区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重点围绕技术装备、热用途、运营管理模式、相关标准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对试点地区的小型焚烧设施,各地可在试点期间根据实际确定适用的技术参数和标准要求。[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六)健全标准体系。研究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污染排放特征,提出适用可行的废气、废水、灰渣等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健全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标准、环保标准以及相关配套技术规范。[b][font=仿宋](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  六、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监管[/b]  (十七)提升既有设施运行水平。积极推动存量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持续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逐步推动将生活垃圾收集站、转运站以及焚烧厂内垃圾运输、卸料、贮存等设施进行密闭式改造。加强存量填埋设施规范化运行,补齐渗滤液、填埋气等处置设施短板;规范有序开展到期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工作。[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八)加强新上项目建设管理。各地要加强新上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建设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工作程序。[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十九)强化设施运行监管。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提升全流程监管水平,强化污染物排放监管和日常监管,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填埋设施渗滤液处理的达标监控。[font=仿宋][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b][/font]  [b]七、探索提升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b]  (二十)科学开展固废综合协同处置。推广园区化建设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建设静脉产业基地,鼓励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实现处理能力共用共享,提升项目经济性。对没有焚烧处理能力的县级地区,可在确保稳定处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二十一)推广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推广特许经营等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鼓励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度良好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整体托管模式,避免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过程中低价中标、以次充好等问题。充分发挥专业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及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做好进场垃圾量统筹工作,有效提升所在地区的垃圾焚烧处理率。[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二十二)探索余热多元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项目与已布局的工业园区供热、市政供暖、农业用热等衔接联动,丰富余热利用途径,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利用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暖。[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  八、保障措施[/b]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统筹和政策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指导各地区加强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生态环境部要指导各地区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监管。省级人民政府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要把县级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建立任务台账,层层抓好落实。[b][font=仿宋](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二十四)完善政策支撑。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依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鼓励结合垃圾分类探索推进差别化收费政策,创新收缴方式,有效提升收缴率。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的财税优惠政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b][font=仿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二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将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作为重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依法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积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提高项目立项和前期手续办理效率,推动项目顺利建设投用。[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  (二十六)加大宣传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宣传报道,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绿色生活消费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保证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基础上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客观认识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凝聚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b][font=仿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font][/b][align=right]  国家发展改革委[/align][align=right]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align][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财?政?部[/align][align=right]  中国人民银行[/align][align=right]  2022年11月14日[/align]

  • 【征稿】“改革开放30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回顾”专题专家用户约稿函

    1978-2008,这30年,是中华民族复兴进程中的“黄金岁月”, 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各行各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科学仪器行业也不例外。仪器信息网响应广大网友、仪器生产厂家和专家用户的呼吁,将特别制作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回顾”专题。专题包括:政策变革篇、专家解析篇、厂商企业篇、第一台国产仪器、图说30年、网友互动等子栏目,全面总结回顾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总结经验和教训,引发大家对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发展的思考和关注,以促进我国科学仪器行业更加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现向我国科学仪器行业的专家用户诚挚约稿。约稿的有关事宜及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稿对象  我国科学仪器行业的资深专家、仪器用户。  二、征稿内容  两种模式任选其一展开叙述  模式一:  文章可描述不同时期我国科学仪器的发展现状,以及不同时期所发生的重大事件 并通过不同时期我国科学仪器现状的对比,回顾我国科学学仪器行业发生变化的过程 可进一步阐述不同时期我国政策的转变对科学仪器行业的影响。  最后,通过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科学仪器发展的宝贵经验,为我国科学仪器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议,从而促进我国科学仪器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模式二:  (1) 描述本单位、本实验室30年来发生的与仪器有关的变化   (2) 叙述本人30年来有关仪器发展变化的所见、所闻及感受   (3) 记述某一种仪器30年来的发展变化   (4) 你认为值得与大家共享的有关仪器方面的事件。  三、征稿要求  1.文章稿件需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曾任)职务与主要的研究方向等   2.文章格式不限,可采用编年体大事记、记叙文、议论文等方式,也可用散文、诗歌。可以夹叙夹议,也可一事一议。  3. 请将文章采用word文档形式发至本网征稿专用邮箱。  4.文章正文内容不少于500字,最好附仪器图片及相关图片说明。  四、征文起止日期  2009年1月1日起,截稿日期为2009年2月10日。  五、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025  E-mail:news@instrument.com.cn.com[center]仪器信息网编辑部2008年12月31日[/center]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b]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水务局、水利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现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0/202207/W020220717804650388908.pdf]《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url]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align=right]住房和城乡建设部[/align][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lign][align=right]水利部[/align][align=right]  2022年3月28日[/align]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林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table=86%][tr][td]《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公开发布。为了解《意见》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b]一、请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理解《意见》中“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几组重要概念?[/b]深化动能转换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绿色低碳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途径,也是动能转换的内在要求。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指出,要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流域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并要求山东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山东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人口、经济总量均占北方地区的1/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量均占全国1/10左右。从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看,山东工业基础地位和产业结构偏重的格局短时间难以改变,关键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机制制约,探索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模式。国务院印发的《意见》对山东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生态环境领域转型发展等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山东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北方地区发展活力动力、促进南北方协调发展,有利于深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区域重大战略融合互动,有利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b]二、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以来,试验区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意见》与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是否有什么联系?[/b]2018年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按照“一年全面起势、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取得突破”的部署,新旧动能转换取得阶段性成效,呈现出一系列深刻变化。一是质量提升。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近四年山东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8%,2021年增长8.3%,继续保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近四年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9.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二是结构升级。2021年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17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比2017年提高13.2个百分点。能源结构深度调整,超额完成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今年上半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比2017年提高17.6个百分点。三是动力换挡。新动能主导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科技创新提速突破,2项大科学装置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4万家,比2017年增长2.2倍。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比2017年增长1.26倍;国家级领军人才数量翻了一番多。数字赋能态势强劲,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比2017年增长35%。四是活力迸发。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整体水平位列全国第一方阵,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90%以上,全程网办率超过80%。截至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市场主体总量1385.4万户,较2017年增加578.6万户、增长71.7%。此次国务院印发《意见》,是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目标任务升级版,是发展方向再聚焦,是指导山东省未来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领。一方面,在发展目标任务上既有序衔接,又充分进行了深化升级。《意见》明确,到2027年,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现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到2035年,努力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发展动能持续转换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定型,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目标既紧密衔接、一脉相承,又实现了深化提升、演进升级。另一方面,发展方向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进一步丰富拓展。在综试区重点部署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动能培育等经济领域的路径探索基础上,《意见》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方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此为统领,强化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新的要求,明确了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能源交通结构调整、科学有序控碳减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任务。[b]三、《意见》重点从哪些方面对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行了部署安排?[/b]《意见》综合考虑山东现实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要求,在充分尊重客观规律、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对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主体框架可以概括为:“一个先行区”,即努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个主题词”,即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两阶段目标”,即到2027年,先行区实现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到2035年,努力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四个发展导向”,一是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探索形成新旧动能转换的路径模式;二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三是促进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技术全链条赋能实体经济;四是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方位、多层次深化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降碳提质并举,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二是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优化能源和交通结构;三是推动数字绿色文化赋能,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五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六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七是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b]四、能源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请问在推进山东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b]能源领域是降污减排的主战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山东是能源消费大省,受资源禀赋及产业结构影响,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结构性矛盾突出。《意见》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支持山东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对化石能源,突出清洁高效利用。发挥煤电、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能源安全可靠稳定供应的基础上,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增强油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胜利油田、渤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清洁低碳生产水平。对非化石能源,突出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支持山东打造千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建设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对区外能源,突出跨区域绿电合作。《意见》提出,推动“绿电入鲁”,支持山东加强与送端省份合作,积极参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新建特高压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b]五、工业化数字化融合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意见》对山东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有什么部署?[/b]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是数字化应用的重要领域。山东作为全国工业门类最齐全、结构最丰富的省份之一,100多种重点产品产量居全国前三位,46种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2021年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7%,在全国工业和制造业版图中举足轻重。支持山东加快探索产业结构转型发展之路,意义重大。《意见》聚焦产业结构转型作了三方面部署。一是降碳提质并举,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加快重化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二是推动数字绿色文化赋能,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全面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世界领先的海工装备基地,打造海上“能源岛”。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实施文化赋能行动,塑造一批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质量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支持按程序稳步重组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山东探索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聚集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b]六、《意见》在空间层面有哪些部署和要求?各区域板块间如何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合力?[/b]《意见》从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的角度,对城乡区域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全方位、多层次深化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开展黄河下游“二级悬河”治理,确保黄河下游长久安澜。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二是明确省内区域发展重点。培育发展济南、青岛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提升鲁西、胶东、鲁南地区发展水平,促进协同互动。支持资源型城市、区域交界城市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三是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四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扛牢维护粮食安全大省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利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重要农产品和蔬果供应保障基地。推进绿色生态农业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扶持。[b]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山东作为国内率先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将如何推动“双碳”领域国际合作?[/b]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山东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加强对外交流,加大合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意见》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统领,以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为重点,支持山东拓展对外开放合作新优势。一是支持山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能源领域的投资合作,支持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走出去”。巩固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物流。创建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二是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利用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合理调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率先开展绿色贸易规则衔接。加强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变化、海洋和森林资源保护等国际合作,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b]八、为推动《意见》重要任务落地,有哪些具体安排?[/b]为推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意见》在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组织实施保障方面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一是健全动能转换的市场化机制。支持和鼓励山东在科技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标准化创新发展等领域优先开展探索实践。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健全支持民企改革发展政策,破除制约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探索能源、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路径。依法推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领域改革。二是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结合山东实际深化“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链办理”改革。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打造场景牵引、数据驱动、智能高效的新型数字政府。聚焦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实现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等监管手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与土地、价格、生态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形成合力。发挥重大项目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带动作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山东省的指导,统筹协调落实《意见》提出的跨领域、跨区域重点任务落实,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帮助解决改革转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td][/tr][tr][td] [/td][/tr][/table][table=100%][tr][/tr][/table]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名单的通知

    [font=仿宋_GB23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院(所):[/font][font=仿宋_GB2312]为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绿色[/font][font=仿宋_GB2312]低碳[/font][font=仿宋_GB2312]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font]2022[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仿宋_GB2312]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font][font=仿宋_GB2312]。经自愿申报、初评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2022[font=仿宋_GB2312]年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现予以公布。[/font][font=仿宋_GB231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学协会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的宣传和推广。积极推动将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纳入政府激励、采购和奖励项目,并在评优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采取多种方式,让更多企业和技术机构了解示范项目[/font][font=仿宋_GB2312]和[/font][font=仿宋_GB2312]入围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做法,加快先进技术和经验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期刊等多种媒体手段,加大对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计量知识,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和理念,进一步发挥计量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促进绿色低碳发展[/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助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等方面的作用。[/font][color=#000000] [/color][color=#000000][font=仿宋_GB2312]附件:[/font][url=https://gkml.samr.gov.cn/nsjg/jls/202304/W020230406618368304698.pdf]2022[font=仿宋_GB2312]年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名单[/font][/url][/color][color=#000000] [/color][color=#000000] [/color][color=#000000] [/color][align=center][color=#000000][font=仿宋_GB231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font] [font=仿宋_GB231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font][/color][/align][align=right][color=#000000]2023[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3[/font][font=仿宋_GB2312]月[/font][/color][font=仿宋_GB2312][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24[/font][/color][/font][color=#000000][font=仿宋_GB2312]日[/font][/color][/align][font=仿宋_GB2312](此件公开发布)[/font]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产品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2030年的工作目标,提出要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合理定标、分类指导,节约集约、畅通循环,市场导向、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协同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工作指导,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 【原创】改革开放30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回顾—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篇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回顾—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篇北京瑞利分析仪器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产业规模化的生产厂家。自1987年引进美国Analect公司的FT-IR技术以来,一直致力于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及其附件的研究开发工作,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生产研制历史。在经济高速发展,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在夹缝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通过老、中、青几代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先后开发了WQF-400/300、WQF-410/310、WQF-400N、WQF-200、WQF-510/520、WQF-660/600N、WQF-510A、等多种型号的傅立叶变换红外/近红外光谱仪,不仅打破了国外红外仪器在国内市场的垄断,使国产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从无到有,从单件小批量到今天的产业规模化生产,具备年产200-300台的生产能力,资产优良,投资到位,研发和生产队伍稳定。自国产第一台傅立叶红外光谱仪问世至今,有几百台各种型号的仪器在国内各个领域为国防、生产和科研服务,极大地振兴了民族仪器工业发展。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浙江低碳生活十条》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局),省级有关单位:为积极倡导低碳理念,主动践行简约适度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了《浙江低碳生活十条》,现予发布。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2.浙江低碳生活十条[align=right]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right]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lign][align=right]2021年9月2日[/align][hr/][b]相关附件:[/b][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ca4095cd535d401f8a4c04989f8d62af.pdf]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浙江低碳生活十条》的通知.pdf[/url]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 第4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啤酒麦芽》等313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一),其中轻工行业标准50项、机械行业标准30项、建材行业标准40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184项、汽车行业标准8项、物流行业标准1项;批准QB/T2872-2007《面膜》等3项轻工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二),现予公布,标准修改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由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汽车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物流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附件: 一、313项轻工、机械、建材、石油天然气、汽车、物流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5780] 附件一[/url] 二、3项轻工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5781] 二、3项轻工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ur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 【资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 第 45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牧草种子清选机 技术条件》等127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其中机械行业标准88项、石化行业标准26项、稀土行业标准12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1项,现予公布。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石化行业标准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稀土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八月一日 附件:127项机械、石化、稀土、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实施日期 机械行业       1 JB/T 5157-2007 牧草种子清选机技术条件 JB/T 5157-1991 2008-01-01 2 JB/T 5158-2007 牧草种子除芒机技术条件 JB/T 5158-1991 2008-01-01 3 JB/T 5159-2007 牧草播种机 JB/T 5159-1991JB/T 5168-1991JB/T 7765-1995 2008-01-01 4 JB/T 5162-2007 横向搂草机搂齿 JB/T 5162-1991 2008-01-01 5 JB/T 5163-2007 电围栏脉冲器 JB/T 5163-1991JB/T 5164-1991 2008-01-01 6 JB/T 5167-2007 压捆机用聚丙烯捆绳和钢丝 JB/T 5167-1991 2008-01-01 7 JB/T 5172-2007 鲜奶速检器 JB/T 5172-1991 2008-01-01 8 JB/T 6942-2007 半棚式塑料暖棚 JB/T 6942-1993 2008-01-01 9 JB/T 6945-2007 牧草种子窝眼滚筒精选机 JB/T 6945.1-1993JB/T 6945.2-1993 2008-01-01 10 JB/T 7135-2007 羊草地潜松耕犁 JB/T 7135.1-1993JB/T 7135.2-1993 2008-01-01 11 JB/T 7136-2007 秸秆化学处理机 JB/T 7136.1-1993JB/T 7136.2-1993 2008-01-01 12 JB/T 7137-2007 镀锌钢丝围栏网基本参数 JB/T 7137-1993 2008-01-01 13 JB/T 7141-2007 颗粒饲料分级筛试验方法 JB/T 7141-1993 2008-01-01 14 JB/T 7142-2007 螺旋推挤式颗粒饲料压制机 JB/T 7142.1-1993JB/T 7142.2-1993 2008-01-01 15 JB/T 7144-2007 青饲料切碎机 JB/T 7144.1-1993JB/T 7144.2-1993 2008-01-01 16 JB/T 7287-2007 刷种机技术条件 JB/T 7287-1994 2008-01-01 17 JB/T 7290-2007 牧草种子悬浮速度测定方法 JB/T 7290-1994 2008-01-01 18 JB/T 7291-2007 种子螺旋分离机试验方法 JB/T 7291-1994 2008-01-01 19 JB/T 7324-2007 搂草机术语 JB/T 7324-1994 2008-01-01 20 JB/T 7767-2007 牛奶分离机 JB/T 7767.1-1995JB/T 7767.2-1995 2008-01-01 21 JB/T 5674-2007 茶树修剪机 JB/T 5674-1991JB/T 5675-1991 2008-01-01 22 JB/T 5676-2007 茶叶抖筛机 JB/T 5676-1991JB/T 5677-1991 2008-01-01 23 JB/T 5688.1-2007 花生剥壳机技术条件 JB/T 5688.1-1991 2008-01-01 24 JB/T 5688.2-2007 花生剥壳机试验方法 JB/T 5688.2-1991 2008-01-01 25 JB/T 6272-2007 中耕机土壤工作部件 JB/T 6272-1992 2008-01-01 26 JB/T 6274.2-2007 谷物播种机双圆盘开沟器 JB/T 6274.2-1992 2008-01-01 27 JB/T 6279-2007 圆盘耙 JB/T 6279.1-1992JB/T 6279.2-1992JB/T 6279.3-1992 2008-01-01 28 JB/T 6281-2007 采茶机 JB/T 6281.1-1992JB/T 6281.2-1992 2008-01-01 29 JB/T 6283-2007 小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 JB/T 6283-1992 2008-01-01 30 JB/T 6284-2007 可调式清洗机 JB/T 6284.1-1992JB/T 6284.2-1992 2008-01-01 31 JB/T 6670-2007 切茶机 JB/T 6670-1993JB/T 6671-1993 2008-01-01 32 JB/T 6674-2007 茶叶烘干机 JB/T 6674-1993JB/T 6675-1993JB/T 5678-1991JB/T 5679-1991 2008-01-01 33 JB/T 7321-2007 茶叶风选机 JB/T 7321-1994JB/T 7322-1994 2008-01-01 34 JB/T 8575-2007 茶叶炒干机 JB/T 8575-1997 2008-01-01 35 JB/T 9810-2007 转子式茶叶揉切机 JB/T 9810-1999 2008-01-01 36 JB/T 9811-2007 茶叶平面圆筛机 JB/T 9811.1-1999JB/T 9811.2-1999 2008-01-01 37 JB/T 9812-2007 茶叶滚筒杀青机 JB/T 9812.1-1999JB/T 9812.2-1999 2008-01-01 38 JB/T 9813-2007 阶梯式茶叶拣梗机 JB/T 9813.1-1999JB/T 9813.2-1999 2008-01-01 39 JB/T 9814-2007 茶叶揉捻机 JB/T 9814.1-1999JB/T 9814.2-1999JB/T 9814.3-1999 2008-01-01 40 JB/T 10748-2007 扁形茶炒制机   2008-01-01 41 JB/T 10749-2007 玉米脱粒机   2008-01-01 42 JB/T 10752-2007 电动气力超低量喷雾器   2008-01-01 43 JB/T 10753-2007 常温烟雾机   2008-01-01 44 JB/T 2391-2007 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JB/T 2391-1994 2008-01-01 45 JB/T 10750-2007 内燃牵引车   2008-01-01 46 JB/T 10751-2007 蓄电池牵引车   2008-01-01 47 JB/T 5957-2007 综合养护车术语 JB/T 5957-1991 2008-01-01 48 JB/T 5961-2007 推土机角刀片孔的尺寸及布置 JB/T 5961-1991 2008-01-01 49 JB/T 6033-2007 履带式推土机热平衡性能试验方法 JB/T 6033-1992 2008-01-01 50 JB/T 6034-2007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机械延伸熨平板宽度系列 JB/T 6034-1992 2008-01-01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b]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b]有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default/images/icon16/doc.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w/2022/10/13/4eb6065268ce47a29cc0a44a42864d57/files/c9e62c0c3191462e92caee5f9f8d32a4.docx]《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url][align=right]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lign][align=right]2022年9月9日[/align]

  •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10月1日起VOCs排放将正式收费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根据办法,10月1日起VOCs排放将正式收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第一条:为了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提高VOCs污染控制技术,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并制定增加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第四条: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第五条: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第六条: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如下:VOCs污染当量数=VOCs排放量(千克)/VOCs污染当量值(千克)石油化工行业排污者的VOCs排放量,应区分生产过程的VOCs污染源项,分别采取实测、物料衡算和模型等方法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办法见附2。包装印刷行业排污者的VOCs排放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中投用原辅料及回收有机溶剂量,按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办法见附3。对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当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第七条:有关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确定。第八条:VOCs排污费由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负责征收。第九条:排污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试点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见附4),申报VOCs排放量。石油化工行业排污者在报送《试点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时,应一并填报各污染源项情况表,详细列明各污染源项生产装置、工作流程、处理设施等信息。包装印刷行业排污者在报送《试点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时,应一并提供购买、使用原辅料和有机溶剂的发票、结算或领料凭证;原料供货商提供的VOCs含量说明;危险废物处理发票等材料。第十条:排污者应当保证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第十一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要求排污者限期补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污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十二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石油化工行业排污者各污染源项VOCs排放情况,以及包装印刷行业排污者投用原辅料中VOCs含量、VOCs去除量和回收量等信息,计算排污者VOCs排放量。根据VOCs排放量和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确定排污者应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第十三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者进行专项稽查。发现排污者申报不实、少缴纳排污费的,应当追缴排污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排污者应缴纳VOCs排污费数额、实际缴纳VOCs排污费数额和欠缴VOC排污费数额。第十五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征收的VOCs排污费,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第十六条:VOCs排污费的具体征收缴库、使用管理、违规处理等按现行排污费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备案。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 改革开放40周年暨中国近红外光谱发展史视频征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理事: 国运系于国策,战略决定成败。40年前的春天,一次科学大会,开创了一个崭新时代。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一次伟大的历史转折,勾勒出一幅中国未来发展的壮丽蓝图。科学春天的到来,打开了国门,用更为积极的心态去感知世界,也催动了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技术的萌芽与迸发,更造就了今日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技术的千花竞放,百舸争流。 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顺应历史洪流,在机遇中诞生,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迈向未来。为了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技术历史没有真空,为了记录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迁跃史,为了2021年国际[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会议中国近红外团队积累素材,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学会拟向所有近红外相关从业者(近红外仪器生产厂商和用户)征集视频。 视频相关事宜如下: 1.视频应紧扣主题,导向积极向上,表现方式富于创意,语言生动活泼,用新时代的视角捕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仪[/color][/url]器时代变迁,用镜头语言记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带给中国的价值。 2.具体选题内容可围绕在中国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仪[/color][/url]器厂家的重要战略任务谈认识谈体会,围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仪[/color][/url]器新品性能参数变化,围绕“NIR在中国各领域的实际应用”阐述近红外人如何看、如何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新时代的NIR真得很酷、我的中国NIR梦,我最欣赏的NIR仪器是XX、一起告白近红外、晒晒这40年以来我用过的近红外、近红外仪器在中国的40年、我与近红外的小美好、反映近红外领域科研先锋人物,近红外领域时代楷模等重大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等。 3.视频脚本将由视频制作团队与征集方共同完善,独立视频的版权归征集方厂家所有,完整版视频版权归中国[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学会所有。 视频时长:1分钟以内短视频 或 1分钟以上5分钟以内宣传视频 视频形式:实拍或者动画,形式不限 视频用途:[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p][color=#3333ff]近红外光谱[/color][/url]会议暖场播放,培训宣传插播,行业展会科普展播,二维码形式宣传册传播 视频播出平台:腾讯视频,优酷视频,爱奇艺视频,哔哩哔哩动画,抖音,腾讯微视,仪器信息网,指点网。 分会拟与指点网视频制作团队合作开展这项活动,有意参加这项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请与指点网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锞炜 E-mail:kiwi.bao@zhidian.la 微信:kiwicoco

  • 生态环境部科财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主要负责同志就《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答记者问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t20221221_1008421.html]《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url](环办科财函[202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主要负责同志就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  [b][color=#0000ff]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color]  [color=#0000ff]答:[/color][/b]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清洁生产最主要的方式和重要抓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两部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通过模式和路径创新,优化传统审核模式的审核流程、技术方法、评价规则等,有效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制度效力,增强全社会推行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充分发挥审核的系统性作用,从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层面开展整体性审核,强调源头与过程防控,充分挖掘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潜力,加快先进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应用推广,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明确要求,选取重点行业或园区等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整体提升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清洁生产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三是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改革创新的现实需要。随着我国工业园区化、集约化、产业链式发展和生态环境区域化、流域化治理理念的不断深化,传统清洁生产审核模式难以对区域、园区等空间尺度的生产全链条进行评估,无法提出整体的清洁生产优化方案,不能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效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顺应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切实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的重要探索。  [b][color=#0000ff]问:我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如何?[/color][/b]  [color=#0000ff][b]答:[/b][/color]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拓展工作广度,在促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修订了51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3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地方也发布了大量清洁生产相关条例和规章。二是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十三五”以来,我国建立12个省级、19个地市级和15个行业清洁生产中心,培育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超过1500家,累计培训清洁生产审核人员5万余人。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广度持续拓展。“十三五” 以来,全国共有4万余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改造资金投入达2700多亿元,提出清洁生产方案超过61万个。四是减污降碳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以来,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削减废水约51.6亿吨、化学需氧量约37.0万吨、氨氮产生量约5.1万吨,削减二氧化硫约68.8万吨、氮氧化物约56.7万吨,通过节约电力、煤炭、天然气等的使用,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3.7亿吨。  [color=#0000ff][b]问:我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b][/color]  [color=#0000ff][b]答:[/b][/color]在新发展理念背景下,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传统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问题不断显现。一是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工业企业成数量级增长,清洁生产工作强度不断增大,同类型企业单个审核人力财力重复投入,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走过场、形式化现象,同时还存在审核周期长、程序复杂、不分行业“一刀切”等问题。二是传统清洁生产审核以单一企业为审核对象,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难以满足快速有效提升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的现实需要,无法有效支撑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不够,未有效发挥清洁生产在促进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  [color=#0000ff][b]问: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哪些方面探索创新?预期成果有哪些?[/b][/color]  [color=#0000ff][b]答:[/b][/color]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四个方面探索创新。一是组织方式创新。从针对单一企业开展审核变为由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为主导的组织方式,试点工作可以基于特定区域内相同行业、相同特征污染物等,将企业统一组织起来,从而形成系统化、规模化、快速化的新型审核模式。二是方法体系创新。在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针对传统审核“7个阶段、35个步骤”的固有流程,在程序、步骤、方法和工具等方面大胆创新,继承发展,求真务实,为试点工作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三是标准规范创新。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一系列适用于园区、行业、产业集群的审核指南、标准规范、指标体系等,形成指导性文件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管理制度创新。探索清洁生产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的机制和路径,形成有效的制度合力。  对于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预期通过开展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全过程诊断,梳理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清洁生产方案,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对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以整个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作为整体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预期通过集中人力、物力针对重点生产环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补齐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短板,提高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优势互补,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和发展效率效益。  [color=#0000ff][b]问: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实施中应注意哪些方面?[/b][/color]  [color=#0000ff][b]答:[/b][/color]各试点实施单位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要求,依据清洁生产审核理念,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创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模式、实施方式、技术方法、规范标准等。及时总结试点成果,探索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模式。同时,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保障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除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绩效外,还应考察审核创新工作的投入产出比,尤其是在节约人力财力投入、节省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的优势。  [color=#0000ff][b]问:近期两部委将开展哪些工作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创新?[/b][/color]  [b][color=#0000ff]答:[/color][/b]一是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帮扶组,定期对创新试点项目进行实地跟踪和技术帮扶指导,适时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研讨,总结推广试点成果。二是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在第一批试点项目基础上,主要针对尚未覆盖的重点行业、园区类型以及重点区域流域协同审核等方面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力争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多层次覆盖。三是探索激励措施。针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代表性问题,可以在各级生态环境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清洁生产改造资金中予以支持。

  • 生态环境部科财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主要负责同志就《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答记者问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t20221221_1008421.html]《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url](环办科财函[202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主要负责同志就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  [b][color=#0000ff]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color]  [color=#0000ff]答:[/color][/b]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清洁生产最主要的方式和重要抓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两部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通过模式和路径创新,优化传统审核模式的审核流程、技术方法、评价规则等,有效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制度效力,增强全社会推行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充分发挥审核的系统性作用,从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层面开展整体性审核,强调源头与过程防控,充分挖掘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潜力,加快先进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应用推广,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明确要求,选取重点行业或园区等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整体提升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清洁生产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三是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改革创新的现实需要。随着我国工业园区化、集约化、产业链式发展和生态环境区域化、流域化治理理念的不断深化,传统清洁生产审核模式难以对区域、园区等空间尺度的生产全链条进行评估,无法提出整体的清洁生产优化方案,不能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效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顺应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切实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的重要探索。  [b][color=#0000ff]问:我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如何?[/color][/b]  [color=#0000ff][b]答:[/b][/color]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拓展工作广度,在促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修订了51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3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地方也发布了大量清洁生产相关条例和规章。二是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十三五”以来,我国建立12个省级、19个地市级和15个行业清洁生产中心,培育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超过1500家,累计培训清洁生产审核人员5万余人。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广度持续拓展。“十三五” 以来,全国共有4万余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改造资金投入达2700多亿元,提出清洁生产方案超过61万个。四是减污降碳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以来,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削减废水约51.6亿吨、化学需氧量约37.0万吨、氨氮产生量约5.1万吨,削减二氧化硫约68.8万吨、氮氧化物约56.7万吨,通过节约电力、煤炭、天然气等的使用,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3.7亿吨。  [color=#0000ff][b]问:我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b][/color]  [color=#0000ff][b]答:[/b][/color]在新发展理念背景下,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传统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问题不断显现。一是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工业企业成数量级增长,清洁生产工作强度不断增大,同类型企业单个审核人力财力重复投入,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走过场、形式化现象,同时还存在审核周期长、程序复杂、不分行业“一刀切”等问题。二是传统清洁生产审核以单一企业为审核对象,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难以满足快速有效提升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的现实需要,无法有效支撑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不够,未有效发挥清洁生产在促进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  [color=#0000ff][b]问: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哪些方面探索创新?预期成果有哪些?[/b][/color]  [color=#0000ff][b]答:[/b][/color]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可从四个方面探索创新。一是组织方式创新。从针对单一企业开展审核变为由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为主导的组织方式,试点工作可以基于特定区域内相同行业、相同特征污染物等,将企业统一组织起来,从而形成系统化、规模化、快速化的新型审核模式。二是方法体系创新。在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针对传统审核“7个阶段、35个步骤”的固有流程,在程序、步骤、方法和工具等方面大胆创新,继承发展,求真务实,为试点工作提出新思路、新方法。三是标准规范创新。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一系列适用于园区、行业、产业集群的审核指南、标准规范、指标体系等,形成指导性文件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管理制度创新。探索清洁生产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的机制和路径,形成有效的制度合力。  对于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预期通过开展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全过程诊断,梳理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清洁生产方案,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对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以整个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作为整体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预期通过集中人力、物力针对重点生产环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补齐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短板,提高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优势互补,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和发展效率效益。  [color=#0000ff][b]问: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实施中应注意哪些方面?[/b][/color]  [color=#0000ff][b]答:[/b][/color]各试点实施单位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要求,依据清洁生产审核理念,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创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模式、实施方式、技术方法、规范标准等。及时总结试点成果,探索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模式。同时,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保障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除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绩效外,还应考察审核创新工作的投入产出比,尤其是在节约人力财力投入、节省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的优势。  [color=#0000ff][b]问:近期两部委将开展哪些工作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创新?[/b][/color]  [b][color=#0000ff]答:[/color][/b]一是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帮扶组,定期对创新试点项目进行实地跟踪和技术帮扶指导,适时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研讨,总结推广试点成果。二是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在第一批试点项目基础上,主要针对尚未覆盖的重点行业、园区类型以及重点区域流域协同审核等方面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力争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多层次覆盖。三是探索激励措施。针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代表性问题,可以在各级生态环境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清洁生产改造资金中予以支持。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有关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3年7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3〕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党办〔2023〕10号)、《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3〕1号)精神,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实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推动实现同一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修订完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巩固精简优化审批成果,通过数据共享、智能填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确保申请材料免提交比率、电子表单覆盖率、全程网办率达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三)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全面梳理、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备案事项,实行行政备案清单管理,细化优化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全力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易办快办。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四)坚持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规范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杜绝清单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设立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清理自行设立的权力事项、违规增加的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强化简政放权效能评估,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二、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五)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作用,建立国家、地方、外资三个层面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重大项目环评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配合单位: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六)深化环评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自治区建设项目分级审批规定,对农药、医药、生活垃圾发电等领域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细化界定。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入园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七)推进排污权改革。制定《小排放量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交易工作简易流程》,有效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低的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成本,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牵头单位:综合处配合单位: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三、优化经常涉企服务(八)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主动服务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大气环境处配合单位:科技与财务处、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九)推进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改革。通过数据共享等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其他材料。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四、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十)探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改革。解决小微企业、非工业源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收运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委托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牵头单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十一)创新环评审批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抢抓市场机遇,将原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宁东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委托至宁东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缩减企业办事距离。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十二)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打破各种不平等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十三)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设立项目库、增设证明、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十四)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广泛应用,加快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十五)全面推进“审管联动”。统筹建立审批、监管和执法闭环管理机制,完善审批、监管、投诉、执法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提升“审管联动”整体效能。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配合单位:办公室、法规与标准处、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十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融合联通,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十七)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监测和环评机构的抽查力度,坚决打击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评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监测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十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十九)实行差异化环境执法监管政策。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和首违免罚制度落实,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加大正面激励。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二十)提高政务服务办理效率。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持续推动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有序推进电子证明清单化管理和历史存量证照全量归集,进一步拓展“扫码亮证、证照免提交”应用场景。持续推动“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面落地。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二十一)强化智慧政务数字支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审批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融通。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八、有关要求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分工安排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工作创新亮点,及时宣传推介“放管服”改革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运用灵活多样、公众喜闻乐见易接受的方式配套解读相关改革政策以及事项办理指南,确保圆满完成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效能目标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 【转帖】《大风起兮》全景解读30年陕西文化发展

    《大风起兮》全景解读30年陕西文化发展 3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或许只是一个瞬间,但是改革开放30年,对于中国来说,确是天翻地覆的30年,最近看了很多关于改革开放30年的专题片和纪录片,常常能从那些巨大的反差里感到心灵的震撼! 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大型电视专题片《大风起兮》,陕西卫视即将于12月26日开始每晚20:05分播出。这部八集大型电视专题片《大风起兮》,遵循历史脉络,浓缩时代精神,以丰富的影像和形象的表达,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风云激荡的伟大历程;对30年陕西文化发展历程进行了一次大盘点,全景展现改革开放伟大历程中陕西文化影响力的发展脉络,也同时对陕西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一次深度思考。 文化是一种精神标志,文化也是一种物质表征,文化更是一种集体记忆。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处于历史与现实密切交织中的陕西文化发展,也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风起云涌,显示出别样的风采。本片定名为《大风起兮》,意在舞动“大风起兮云飞扬”的豪迈,接取“东方风来满眼春”的改革“春风”,更意在陕西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规划已是“风正一帆悬”,蓄势待发中。该片用人文视角梳理那些逝去的文化事件和过往的文化记忆,在回望中展望,在追寻中前行。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2008年,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已走过了30个年头。每个人都真切地目睹和感受着古老中国的沧桑巨变,历史的年轮在岁月的深处留下了一道道清晰而深刻的印痕。八集大型电视专题片《大风起兮》,分别从城市景观、文物考古、传统艺术、文学影视、科技教育、文艺发展、产业突围等八个方面全面盘点陕西文化建设成就。3000年的悠久厚重,30年的异彩纷呈。这是一个文化大省的前世与今生,用历史映照现实,让现实告诉未来。这是一场文化复兴的全新求索,《大风起兮》全景展示了当代陕西文化资源的优势,系统梳理了当代陕西文化发展历程,深刻探讨了未来陕西文化产业之路。 本节目由著名文化学者萧云儒、朱大可担纲总顾问及总撰稿,整片用开阔的视角与恢弘气度,真切自然的细节呈现,重温陕西文化发展的时代记忆。本片分为《千年积淀》、《把根留住》、《风劲文坛》、《光影传奇》、《艺苑奇葩》、《学研引擎》、《兴业之路》和《重镇气象》八个章节,这也是继陕西电视台推出大型航拍节目《舞动陕西》之后,陕西卫视为迎接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制作的精品之作,盘点解读之际,让全国电视观众更加了解陕西的文化发展,了解陕西的过去和未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font=宋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措施。但目前部分地区充电收费行为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影响了群众户外充电积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一、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font][/b][font=宋体]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节点,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采用图片、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水平,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font][/b][font=宋体]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font][/b][font=宋体]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各地应鼓励市场竞争,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四、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font][/b][font=宋体]具备运营能力的街道办、居(村)委会、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以及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建充电设施,并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接受委托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遴选优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充电设施选址、建设安装、接电报装等工作。[/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通过给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更好发挥国企作用等方式,降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有关方面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签约运营期限可与设备折旧年限适当衔接,倡导签订5年及以上运营合作协议,稳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投资预期、摊薄资产折旧成本,为降低充电服务费创造条件。[/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五、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font][/b][font=宋体]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现有居民住宅小区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鼓励产权单位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为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直接供电创造条件;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因转供推高充电成本。[/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六、依法加强监管。[/font][/b][font=宋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价费政策,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服务费,以及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主动让利等工作的引导力度,注重运用联合约谈、提醒等方式方法,不断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充电收费对引导群众户外充电、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降低户外充电服务费,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b][align=right][font=宋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font][font=宋体][/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024年6月11日[/font][/align]

  • 喷码机的发展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喷码机这个新生的力量也在这个时代下慢慢的成长。每一个事物的进步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喷码机发展的过程历经了很多挫折与坎坷,但它从不放弃,继续向前冲。如今的喷码机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突破,使喷码机的发展又跨出了一大步。社会的脚步始终都在向前发展,经济的成长也都在快速的增长着。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代名词,这种现象存在于每一个行业中,为这个时代带来的结果是,改变、改变、再改变。每一个行业都在不断的改变中寻求更好的发展,喷码机也在不断的改变中,取得突破,取得进步,只要顺着这样的良好走势继续前进,未来前途一片光明。好的方法是通过不断的总结才能学到,在喷码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它一步一步的发展,一步一步的向着前方走下去。虽然在路途中有很多的挫折和坎坷会让它的脚步停止,但是,在这么多的磨练中,喷码机在国内外行业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次又一次的突破突破技术的限制,让技术的成长在喷码机的身上得到很好的应用,也正是这种不懈的努力,让喷码机从一次又一次的改革中突破、前进,不断做的更好,换来的是为整个市场的经济提供更大的帮助。想要更好的成长就得要学会如何去进步,喷码机是一个有很大市场潜力的产品。在如今生产企业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每个产品生产企业都必须具备至少一台喷码机,应用的实际的生产中,才能保证产品的顺利出产。把握现在,珍惜有限的资源,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更多的寻找新的制胜方法,不断改变,不断进步。

  • 电子天平的发展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子天平的需求量快速增长,我国的电子天平产品目前还不能在短期内赶上国外同行业产品的水平,运用高新电子技术生产高精度高稳定度的电子天平是现今世界电子天平的发展必然方向。 要不断地学习、了解国际最新动态,不断创新、改进生产技术才能够提高电子天平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水平,尽快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电子天平产品发展水平。我国电子天平重视发展1mg~0.1mg读数的高精度电子天平技术,在温度补偿、时间飘移和示值重复性误差方面提高天平质量水平。 虽然目前实验室电子天平行业的产品品种基本齐全、质量稳定,但产品大部分为中低档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主要高档产品仍依赖进口,例如一些高精度的电子天平有部分仍需要进口。 由于企业制度的改革,不断地出现更多的电子天平生产厂,出现了当前电子天平产品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电子天平产品要想更多地打入国际市场,就必须有国际技术水平的产品做保障,提高我国电子天平的技术水平,赢得更大市场的发展空间。

  • 【转帖】“应对气候变化”已纳入中国发展主流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驻华机构共同主办的“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高级别研讨会”会议6月22日~24日在北京举行。将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相结合。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十一五”期间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取得的成效以及“十二五”规划中的有关部署,展示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和决心,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务实国际合作成为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中国的信心与决心“十二五”时期,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降低17%,这相当于相对于2005年,能源强度下降32%,碳强度下降3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议上用以上数字说明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低碳经济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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