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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广州市食品工业卫生检测所一项评估奶制品中苯甲酸含量的研究

    [size=4][font=黑体]苯甲酸属于自然界就存在的内源性物质,目前抽检到的含量水平对人体而言是安全的。当然,从预防原则出发,苯甲酸对特殊敏感人群的影响或许值得更多研究[/font][/size]广州市食品工业卫生检测所一项评估奶制品中苯甲酸含量的研究,经记者于2月17日首先报道之后,被网络以及平面媒体广泛转载,并引起了很大关注。  在国际期刊《食品管理》(Food Control)上,广州市食品工业卫生检测所戚平等技术人员报告了142份奶制品的分析结果,其中109份含有苯甲酸,其含量从0.51毫克/千克到110毫克/千克不等。  不过,一些媒体和公众对此研究结果产生误解,有人甚至认为,奶制品中根本就不应该出现苯甲酸这种物质。  对此,广州市食品工业卫生检测所技术人员希望重申,他们在奶制品中检测出的苯甲酸,属于内源性物质。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人为添加,也会或多或少地存在。  实际上,人们在空气、地表水以及土壤中,都发现过这种物质。在很多食物中,也都发现苯甲酸不同程度地存在。之前,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在中国,人们摄入苯甲酸和苯甲酸盐最主要的途径实际上是酱油等调味料。

  • 【转帖】卫生部提醒

    [color=#DC143C]卫生部提醒: 公众立即停止使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诊。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类似病例。[/color] 卫生部已将事件有关情况向世界卫生组织及有关国家通报。 有关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什么是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cyanuramide),分子式C3H6N6。白色单斜棱晶。熔点345℃(分解),密度1.573克/厘米3(16℃)。微溶于水和热乙醇。工业上三聚氰胺由双氰(酰)胺与氨在高温下反应或由尿素直接在高温高压下制得,后者成本低,较多采用,三聚氰胺与甲醛缩合可制得三聚氰胺甲醛树脂,此外三聚氰胺也用作合成药物的中间体。 目前三聚氰胺被认为毒性轻微,大鼠口服的半数致死量大于3克/公斤体重。据1945年的一个实验报道:将大剂量的三聚氰胺饲喂给大鼠、兔和狗后没有观察到明显的中毒现象。但动物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 由于三聚氰胺是一种富含氮的工业化学品,在含有植物蛋白质和动物蛋白质的食品、饲料中添加后,可以假冒蛋白质以提高蛋白质含量,因为工业标准的蛋白质检测仅需通过氮含量推断蛋白质含量。

  • 【分享】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中的应用

    在这里我们将着重讨论其它无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的原理和应用,但实际上,我们很难将有毒有害气体简单地分为有机、无机两大类。因为在现实情况中,安全和卫生方面的遇到的气体很多都是有机无机气体的混合物。只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们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的认识还更多地集中于可燃气体、可以引起急性中毒的气体(硫化氢、氰氢酸等)、以及某些常见的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氧气等检测仪上,因此,本文将首先着重介绍这类检测仪,并综合目前的情况对各类有毒有害(无机/有机)气体检测仪的应用提出建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的分类和原理: 气体检测仪的关键部件是气体传感器。气体传感器从原理上可以分为三大类:A) 利用物理化学性质的气体传感器:如半导体式(表面控制型、体积控制型、表面电位型)、催化燃烧式、固体热导式等。B) 利用物理性质的气体传感器:如热传导式、光干涉式、红外吸收式等。C) 利用电化学性质的气体传感器:如定电位电解式、迦伐尼电池式、隔膜离子电极式、固定电解质式等。 根据危害,我们将有毒有害气体分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两大类。由于它们性质和危害不同,其检测手段也有所不同。 可燃气体是石油化工等工业场合遇到最多的危险气体,它主要是烷烃等有机气体和某些无机气体:如一氧化碳等。 可燃气体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就是:一定浓度的可燃气体,一定量的氧气以及足够热量点燃它们的火源,这就是爆炸三要素(如上左图所示的爆炸三角形),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会引起火灾和爆炸。 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和氧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具有一定温度的火源就会发生爆炸。我们把可燃气体遇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一般用%表示。 实际上,这种混合物也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上都会发生爆炸而要有一个浓度范围。如上右图所示的阴影部分。当可燃气体浓度低于LEL(最低爆炸限度)时(可燃气体浓度不足)和其浓度高于UEL(最高爆炸限度)时(氧气不足)都不会发生爆炸。不同的可燃气体的LEL和UEL都各不相同(参见第八期的介绍),这一点在标定仪器时要十分注意。 为安全起见,一般我们应当在可燃气体浓度在LEL的10%和20%时发出警报,这里,10%LEL称作警告警报,而20%LEL称作危险警报。这也就是我们将可燃气体检测仪又称作LEL检测仪的原因。需要说明的是,LEL检测仪上显示的100%不是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气体体积的100%,而是达到了LEL的100%,即相当于可燃气体的最低爆炸下限,如果是甲烷,100%LEL=4%体积浓度(VOL)。 在工作中,以LEL方式测量这些气体的检测仪是我们常见的催化燃烧式检测仪。它的原理是一个双路电桥(一般称作惠斯通电桥)检测单元。在这其中的一个铂金丝电桥上涂有催化燃烧物质,不论何种易燃气体,只要它能够被电极引燃,铂金丝电桥的电阻就会由于温度变化发生改变,这种电阻变化同可燃气体的浓度成一定比例,通过仪器的电路系统和微处理机可以计算出可燃气体的浓度。 直接测量可燃气体的体积浓度的热导式VOL检测器也可以在市场上得到,同时,也已经有了LEL/VOL合二为一的检测器。VOL可燃检测器特别适合于在缺氧(氧气不足)的环境中测量可燃气体的体积(VOL)浓度。 有毒气体既可以存在于生产原料中,如大多数的有机化学物质(VOC),也可能存在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副产品中,如氨、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等。它们是对工作人员造成危害最大的危险因素。这种危害不仅包括立即的伤害,如身体不适、发病、死亡等等,而且包括对于人体长期的危害,如致残、癌变等等。对于这些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是我们发展中国家应当开始引起充分重视的问题。表 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TWA(8小时统计权重平均值)、STEL(15分钟短期暴露水平)、IDLH(立即致死量)(ppm)和MAC(车间最大允许浓度)mg/m3。有毒气体 TWA STEL IDLH MAC 氨气 (NH3) 25 35 500 30 一氧化碳(CO) 25 -- 1500 30 氯气 (Cl2) 0.5 1 30 1 氰化氢 (HCN) 10 4.7 50 0.3 硫化氢(H2S) 10 15 300 10 一氧化氮 (NO) 25 -- 100 -- 二氧化硫(SO2) 2 5 100 15 VOC* 50 100 -- -- *随气体种类不同,其TWA、STEL、IDLH、MAC等值会有一定的不同 目前,对于特定的有毒气体的检测,我们使用最多的是专用气体传感器。它可以包括上面所列的所有气体传感器,也包括前两章所介绍的光离子化检测仪。其中,检测无机气体最为普遍、技术相对成熟、综合指标最好的方法是定电位电解式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化学传感器。 电化学传感器的构成是:将两个反应电极--工作电极和对电极以及一个参比电极放置在特定电解液中(如上图如示),然后在反应电极之间加上足够的电压,使透过涂有重金属催化剂薄膜的待测气体进行氧化还原反应,再通过仪器中的电路系统测量气体电解时产生的电流,然后由其中的微处理器计算出气体的浓度。 目前,可以检测到特定气体的电化学传感器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气、氯气、氰氢酸、环氧乙烷、氯化氢等等。 检测VOC检测器可以使用前章介绍的光离子化检测器。 氧气也是在工业环境中,尤其是密闭环境中需要十分注意因素。一般我们将氧气含量超过23.5%称为氧气过量(富氧),此时很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而氧气含量低于19.5%为氧气不足(缺氧),此时很容易发生工人窒息、昏迷以至死亡的危险。正常的氧气含量应当在20.9%左右。氧气检测仪也是电化学传感器的一种。目前在选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时的问题: 在我国,由于历史和认识上的原因,我们在选用各类检测仪时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具体体现在:1) 对可燃气体的检测重于对有毒气体的检测。2) 对可能引起急性中毒气体的检测重于对可能引起慢性中毒的气体的检测。 由于众多可燃气体泄漏所引起的爆炸事故的血的教训,使人们对于可燃气体检测十分重视,可以讲,任何一个石化、化工厂,绝大多数的危险气体检测仪都是LEL检测仪。但仅配备LEL检测仪对于真正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还是远远不够的。 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挥发性危险气体都是可燃气体,但是,催化燃烧式的可燃气体检测仪(LEL)并不是对所有的可燃气体检测都是最佳选择。它是专门为检测甲烷设计的,而对其它物质的检测性能比较差。所以,它们可以检测出的除甲烷以外的可燃气体的下限浓度要远远高于它们的允许浓度。比如:对于苯、氨气等危险有毒气体,单纯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做法。比如,苯的爆炸下限是1.2%,它在LEL检测仪上的校正系数是2.51,也就是说,苯在一个用甲烷标定的LEL检测仪上的显示的浓度只是其实际浓度的40%!!这样,用LEL可以检测到的苯的最低警报浓度是10%LEL=10%*1.2%*2.51=3.0*10-3,这个浓度同苯的允许浓度5*10-6相比要高近600倍!!。同样,氨在LEL检测仪上得到的警报浓度1.5*10-2也要比其允许浓度2.5*10-5高大约600倍。因此根据所检测气体的不同,选择特定有毒气体检测仪要比单纯选择LEL检测仪更加安全可靠得多。 另外,目前我们对于可以引起急性中毒的气体,比如硫化氢、氰氢酸等的检测较为重视,但对于可以引起慢性中毒的气体,比如芳香烃、醇类等的检测重视不够,其实后者对于工人健康和安全的危害丝毫不逊于可以引起急性中毒的气体!它们可能引起癌变和其它的隐形病症,影响工人的寿命和健康。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认识上的原因以外,以前市场上缺乏合适的、可以检测较低浓度的有机气体检测仪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们健康认识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仅仅"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而是追求着更高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条件。人们不仅关心着今日的工作,更关心着明天----退休以后的生活。因此在工业卫生和工业安全工作中要不断地引入新观念、新思路才能不仅要避免眼前的危险发生,而更要注意避免日后悲剧的发生,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法规制定和人们素质的提高得到不断地改善和提高。

  •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工业用酶制剂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根据河北省执行中央2011年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及《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25594-2010)贯彻执行情况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标准修订意见和建议,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调查内容(一)了解被调查对象对GB2760-2011、GB25594-2010的认知、使用和贯彻实施情况。(二)收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生产和使用单位在标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标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二、工作分工(一)厅卫生监督局负责调查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调查全省所有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生产企业和30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单位,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及汇总表,完成跟踪评价报告。(二)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调查辖区内市级和3个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调查60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0家(按GB2760-2011中表F.1食品分类,每大类各2家,总数不少于30家),餐饮服务单位30家(营业面积500㎡以上、150~500㎡、150㎡以下各10家)三、调查方式调查采取随机抽取被调查对象,并发放调查问卷(见附件)的方式进行。

  • 【热点】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已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台于21年前,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21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不少地方的水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如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今年的无锡太湖蓝藻危机等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些随着水环境污染不断加重而出现在居民用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旧的饮用水国家标准没有相关规定,出现了部分城市自来水水质明显较差,但却符合国家标准的现象。 详情请见:[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hot/HA_58.htm]热点应用:饮用水水质检测[/url]

  • 海南省一些小椰果厂卫生状况极其糟糕

    椰果,又称为椰子凝胶,是一种天然食品原料和工业原料,被广泛应用在生产果冻、饮料、乳制品等行业中。作为一种特色食品产业,海南省各市县都有不少椰果生产厂。然而,近日,有读者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海南省一些小椰果厂卫生状况极其糟糕、产品生产包装检测环节缺乏监管。在投诉反映后,当地工商、质监部门都以厂家证照齐全为由,走马观花了事。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噪声与振动仪器配置清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噪声与振动仪器配置清单

    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4月27日颁布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之后根据这项法令,安监总局又于2012年7月1日颁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88号文件及其附件中详细规定了“实验室检验及现场检测设备目录”。2013年5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用进一步颁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58号)。上述50号令,88号文件,58号通知就是现在职业卫生仪器配置的纲领性文件,其在噪声振动方面的要求是: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301855_474252_2638988_3.jpg上述文件中特别规定了防爆声级计的配置,在过程工业生产中,如石化,炼油,化工,制药,采矿等行业都存在各种各样会产生爆炸危险的可燃物质,这些可燃物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会产生爆炸,对生产设备和人员造成损害。因此,在可能爆炸的环境使用的设备仪器,都要进行防爆认证。满足安监总局要求的配置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301850_474251_2638988_3.jpg上述仪器完全满足安监总局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配置的要求,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工作的有力武器。

  • 【求助】(已应助)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16项职业卫生标准(共86个,本人有70个)

    卫生部2004年共发布职业卫生标准86项,加上2002年发布的2项,共88项.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61-2004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GBZ 162-2004 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 GBZ/T 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GBZ/T 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 GBZ/T160.7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肼类化合物 GBZ/T160.7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族胺类化合物 GBZ/T160.7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硝基烷烃类化合物 GBZ/T160.7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族硝基化合物 GBZ/T160.7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杂环化合物 GBZ/T160.7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磷农药 GBZ/T160.7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氯农药 GBZ/T160.7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氮农药 GBZ/T160.7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药物类化合物 GBZ/T160.8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炸药类化合物 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生物类化合物 另外: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分享】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目录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1GBZ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113-2002、GBZ/T113-20022006-11-032007-04-012GBZ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4-2002、GBZ 135-20022006-11-032007-04-013GBZ115—2002χ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防护标准GB16355-19962002-04-082002-06-014GBZ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16356-19962002-04-082002-06-015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7-2002,GBZ/T 150-20022006-11-032007-04-016GBZ118—2002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16358-19962002-04-082002-06-017GBZ119—2006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GBZ119—20022006-11-032007-04-018GBZ120—2006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22006-11-032007-04-019GBZ121—2002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16364-19962002-04-082002-06-0110GBZ122—2006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防护标准GBZ122—20022006-11-032007-04-0111GBZ123—2006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3—20022006-11-032007-04-0112GBZ124—2002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7-19962002-04-082002-06-0113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8-19962002-04-082002-06-0114GBZ126—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16369-19962002-04-082002-06-0115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17060-19972002-04-082002-06-0116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5294-20012002-04-082002-06-0117GBZ129—2002[td=1,1

  • 【讨论】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 GB 16330-1996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factory for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企业的水源及卫生防护,建筑设计与设施,卫生管理,生产过程,贮存和运输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饮用纯净水及其他瓶装(或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8537-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J 73-8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3 水源与卫生防护 3.1 用于加工的水源水必须是经国家及授权委托的省级以上的审批机构根据GB 8537批准的饮用天然矿泉水。 3.2 卫生防护区 3.2.1 第一卫生防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15m范围内,必须设置隔离墙。该范围内应由厚度为20cm以上的水泥封面,并有一定坡度向外排水。取水点有封闭式建筑物,并有专人管理。该范围内严禁无关的工作人员居住或逗留 不得放置与取水无关的设备或物品,禁止建造与矿泉水引水无关的建筑物 消除一切可能导致矿泉水污染的因素。 3.2.2 第二卫生防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设置可导致矿泉水水质、水量、水温改变的引水工程,严禁进行可能引起含水层污染的经济工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6-06-19批准 1996-09-01实施 GB 16330-1996 3.2.3 第三卫生防护区其防护半径应大于100m,在该范围内,禁止排放工业、生活废水,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3.2.4 上述各级卫生防护区界必须设置固定标志,其范围可根据水源地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卫生状况适当扩大。

  • 【原创】制药机械的卫生标准

    [URL=http://www.njhxg.com/zhiyao]http://www.njhxg.com/zhiyao[/URL]制药机械行业的卫生要达到3- A卫生标准。公司(3-A SSI)是一家在食品和乳品业知名的非盈利性501(c)(3)卫生标准编写机构。它正在推出一份制订适用于制药业机械标准的计划。之所以提出这份计划是因为现时无类似的标准。这些标准将定名为P3-A,它将根据卫生设计和可清洁性原则制订基线设计标准。这些标准将为制药设备提供一个性能基准点。其实,制药业一直要求制订一些单元制药机械的标准,如泵、混合器和输送器等。但目前根据一般卫生设计要求提出的3-A标准并不具体包含在制药领域的应用,所以新的3-A项目将采用现有的文件作为适用于API(活性药物组分) 制药机械标准的基础。 最初的标准制订重点将是泵和材料,预期第一批标准将于2004年晚些时候完成。对于泵,例如,适用的P3-A标准将涉及与化学品接触的密封和其他部件。P3-A制药机械标准的制订将按照美国国家标准局(ANSI)的详细意见征询法,它将公布文件草案评论通知让有关方面有机会参与标准制订,而不是以前3-A SSI传统的以我为主的方法进行。估计,标准的文字稿可望于12月份正式公布。P3-A项目将在一个筹划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委员会成员将由制药公司、单元设备制造商及建筑和工程公司的高级工程代表组成。3-A SSI公司将提供一个第三方认证计划,以监督设备是否符合它的标准。持有证书的合格评估员(CCE)将对设备及其图纸、文件以及制造公司的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实质性评估。国家发改委2007年16号公告发布7项制药机械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乘用车类别及代码》等207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其中汽车行业标准7项,机械行业标准177项,包装行业标准9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7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7项,现予公布。 以上汽车、包装、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URL=http://www.njhxg.com/zhiyao]http://www.njhxg.com/zhiyao[/URL]

  • 【转帖】卫生部评出的2006中国卫生10大新闻!

    2007年1月10日上午,国家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06年全国十大卫生新闻及2006年我国医疗卫生改革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会上公布了2006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  1、卫生改革发展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重大举措和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重大历史任务。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医疗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决定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牵头,会同14个部门共同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大支持力度。  2、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06年,***总书记和***总理对社区卫生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成立了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吴仪副总理担任组长。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制订了一系列指导城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截至2006年11月底,全国97.4%的地级以上城市和92.8%的市辖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已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5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967个。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农村卫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1433个县(市、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4.0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5.8%。从总体上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平稳,逐步规范,参合农民因病致贫有所缓解,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正式实施,“十一五”期间全国农村卫生建设总投资超过300亿元,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4、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国务院发布《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纳入法制化轨道。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国传染病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传染病控制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心脑血管病、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国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工作,“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部属部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派驻医师共诊治病人198.4万人次,提高了受援医院的医疗质量,加强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工作。同时,军队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医院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 【转帖】卫生部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四大新特点

    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日前公布了《生乳》(GB1930t一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是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一年多来,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乳制品工业协会、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乳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涉及乳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 卫生部将网上公示千种卫生标准 免费向社会提供

    信报讯(记者刘圆圆)卫生部昨天表示,今年年底前,目前贯穿在公众生活各领域的千余项卫生标准将全部上网公示,免费向社会提供。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霍小军介绍,到目前为止,卫生部已经组织制定并批准了各类卫生标准1800余项,先行有效1169项。 涉及食品、环境卫生、放射、职业病、传染病、化妆品等各个方面。霍小军表示,今年年底前,这上千项卫生标准都要上网公示,免费向社会提供。从下周起,所有标准的清单目录要提前上网公布。http://news.sohu.com/20050910/n226917082.shtml

  • 【资料】震灾防病 环境卫生

    第一节 地震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 地震是一种经常发生的自然现象,强烈地震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1900~1990年,世界共有260万人死于地震,经济损失数千亿美元。每年平均死亡35万人,其中死亡1万人以上的地震27次。我国正处于地球两大地震带交接处,又多为浅源地震,震灾特别严重,中国大陆12次M7以上强震灾害统计见表6-1。本世纪以来,我国因地震死亡的人数居世界之首。据统计,我国有41%的国土、一半以上的城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或7度以上的地区,6度及其以上的地区了则占国土面积的79%。 1976年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的大地震,顷刻之间使一座百万人口的工业城市毁于一旦,死亡24.2万人,重伤16.4万人,倒塌房屋32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亿元。一次地震是否会造成灾害取决于周围的环境,而地震灾害的程度则取决于下面4个因素:①地震的强度。地震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才会造成灾害,一般是大于6级;②城市的规模。遭地震袭击的城市需具有相当的规模,小城市不会造成很大的灾害;③震中的位置。城市直下型地震灾害特别严重,否则震动的强度会随距离而衰减;④建筑物的状况。有许多劣质建筑物的城市会出现大的灾害。1976年唐山市发生的地震符合产生巨大灾害应具备的所有这4个条件:即震级高达7.8级,城市人口超过100万,产生地震的断裂带穿过该城市典型的城市直下型地震和该市90%的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差。此外,由于唐山地震是夜震,发震时间为3时48分52秒,绝大多数人都在酣睡之中,加重了室内人员的伤亡。大地震后,灾区面临的情况是:一、城市供电供水系统中断,道路阻塞,群众不得不喝坑水、沟水、游泳池水,生活于露天之中。二、粪便、垃圾运输和污水排放系统及城市各项卫生设施普遍破坏,造成粪便、垃圾堆积,苍蝇大量孳生。三、人员死亡严重,由于受条件限制,许多尸体只能市内临时就地处置,在气温高、雨量多的情况下,尸体迅速腐败,产生恶臭,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四、人员密集,居住拥挤,感染机会多,对传染病人又缺乏隔离条件。五、当地各级卫生机构和群众防病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在1995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规定了卫生部门的具体任务。为防止大灾之后出现大疫。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是救灾防病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紧迫任务,特别是要做好临时居住卫生、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尸体的卫生处理工作。表6-1 中国大陆地12次M7以上强震灾害统计序 地震 发震时间 震级(m) 基本烈度 受灾面积m2 死亡人数(人) 残伤人数(人) 倒塌房屋(间) 1 康定 1955.4.14 7.5 10 5000 84 224 636 2 乌恰 1955.4.15 7.0 9 16000 18 - 200 3 邢台 1966.3.22 7.2 6 23000 7938 8613 1191643 4 渤海 1969.7.18 7.4 - - 9 300 15290 5 通海 1970.1.5 7.7 9 1777 15621 26783 33845 6 炉霍 1973.2.6 7.9 9 6000 2199 2743 47100 7 永善 1974.5.11 7.1 8 2300 1641 1600 66000 8 海域 1975.2.4 7.3 6 920 1328 4292 1113515 9 龙陵 1976.5.29 7.6 8 - 73 279 18700 10 唐山 1976.7.28 7.8 6 32000 242769 164851 3219186 11 松潘 1976.8.16 7.2 6~9 5000 38 34 5000 12 乌恰 1985.8.23 7.4 9 526 70 200 30000

  • 【转帖】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通知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下列涉水产品:  (一)用卫生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陶瓷、水泥输配水设备和水泵、阀门、水表、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件除外)   (二)用卫生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石英砂除外)   (三)用卫生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化学处理剂(氯、液氯、氯气除外)。  第三条 涉水产品经生产能力审核和产品检验后,由申请单位直接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  省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涉水产品进行生产能力审核。  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涉水产品检验工作。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对外接待时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工作时限,并提供有关申报工作的咨询服务。  第二章 生产能力审核  第五条 涉水产品在申请许可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监督部门提交产品配方(申报供水设备和饮水机许可的,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与饮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证明)、生产工艺、说明书、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生产厂区位置图(厂区位置图应标明厂区附近的标志性建筑物)、总平面图、生产车间、检验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平面图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与生产有关的技术资料,申请对所申报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审核。  第六条 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到生产现场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所提供生产能力审核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申请单位补正,接受申请日期以补正资料齐全之日为准。  第七条 负责现场审核的卫生监督员应当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的要求数量及规格,在现场存放样品中随机抽取足量的同一批号产品进行采封样,经采封样的样品由申请单位保存,并由申请单位送样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三章 检验  第八条 检验机构在受理样品时,对无封条或封条破损的样品不予接收。  第九条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和《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各个检验项目应当使用同一生产批号的产品。如需进行卫生安全检验之外的检验,可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实验室完成。检验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应明确注明检验样品特征、性状、规格、数量和检验结论等。  第四章 申报与受理  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应当直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许可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   (三)产品检验报告(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四)产品材料及配方   (五)饮水机及供水设备类的产品应提供与饮用水接触的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六)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   (七)生产设备清单   (八)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样稿)   (九)产品样品和彩色照片   (十)企业标准(标准中应有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   (十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生产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十二)委托生产的,应提供委托合同。被委托方应有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   (十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 【转帖】卫生部撤销“面粉增白剂” 5月1日起禁产禁用

    卫生部等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据介绍,随着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我国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我国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同时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另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为加强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跟踪评估,补充完善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2010年共制定发布新的95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即将公布7项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和58项新指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 卫计委:关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问答(1)

    1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2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规定,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反映了食品行业发展实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满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需要。3标准修订的过程和原则本标准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单位承担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食品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修订工作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遵循《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生产过程的规定,对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二是立足我国食品行业生产现状,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先进做法,标准各项内容既满足食品生产者和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又指引和推动食品行业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强化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充分发挥食品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自主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四是进一步提高标准中各项要求的通用性,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过程管理,同时为各类食品专项生产规范的特定要求规定了必要的基础条件。4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的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原卫生部以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了近20项“卫生规范”和“良好生产规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了各类“良好生产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400余项生产经营过程标准。2010年以来,我委(包括原卫生部)先后颁布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作为各类食品生产过程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2013年,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工作部署,我委全面启动并基本完成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摸清了现有食品标准底数,提出了标准的清理意见,拟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食品标准整合工作任务。目前我委正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通过整合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将形成以《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基础、40余项涵盖主要食品类别的生产经营规范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规范类标准将按照不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抵触的原则,由各归口部门自行管理。5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食品生产规范类标准情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1969年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食品卫生通则》并于2003年进行了第4次修订(CAC/RCP1-1969, Rev .4-2003),内容包括初级生产、设计及设施、操作的控制、维护和卫生、个人卫生、运输、产品信息和消费者的意识、培训等方面,且以附录的形式制定了《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截止目前,CAC共发布40余项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操作规范或指导性文件。以上标准采用了风险评估结果,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受到世贸组织(WTO)成员的广泛认可,成为各国制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标准的重要参考。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制定了食品生产过程规范类标准,作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控制食品中微生物污染为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各国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均强调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终产品中微生物指标特别是卫生指示菌的要求在监管中则多由企业自行管理。6标准的主要内容标准分14章,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附录“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较难控制的微生物污染因素,向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指导性较强的监控程序建立指南。

  • 【转帖】卫生部答复乳协:菊粉不能用于生产婴幼儿食品

    日前,卫生部就含菊粉食品标识有关问题批复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新资源食品菊粉不能用于生产婴幼儿食品,其产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无需标注使用范围。据介绍,菊粉是一类天然果聚糖的混合物,是除淀粉外植物的另一种能量储存形式。资料显示,从植物中提取并精制得到的菊粉产品,不仅是一种功能性食品配料,同时也是生产低聚果糖、高果糖浆、结晶果糖等产品的原料。根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的批复,新资源食品菊粉以菊苣为原料,去除蛋白质和矿物质后,经喷雾干燥等步骤获得。菊粉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可用于生产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使用菊粉为原料生产食品,必须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告的要求使用,其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无需按照对新资源食品菊粉的要求标注使用范围。

  • 卫生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问答

    一、《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修订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10年6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重点对食品中污染物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承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修订工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农业、卫生、质检、粮食等领域科研院所专家组建了标准起草组,细化修订工作原则和重点,对60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和行业标准中涉及污染物限量指标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以我国食品生产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际组织、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对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的GB2762)标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世贸组织(WTO)成员通报,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二、修订原则《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工作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体现了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基础,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三是整合现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行业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确保标准的统一性;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本标准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收到的19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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