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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相关的资讯

  • 东莞发布工资指导 仪器仪表月薪可达5万
    东莞发布部分行业2012工资指导价:仪器仪表业最高月薪近五万元,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日用品批发业最低月薪只有1120元。 同时,平均数工资位居榜首的仍是金融业的月薪5266元,邮电通信业以月薪4054元次之,最低的则是农林牧渔服务业,月薪仅1723元。记者查阅2011年工资指导价,发现金融业连续两年位居平均数工资榜首,而农林牧渔服务业连续两年倒数第一。   本月25日,市人力资源局发布了《东莞市2012年度部分行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包含制造业、金融业、保险业等近50个行业的工资指导价,并将所有参与调查的行业工资都按照高、中、低位数和平均数逐一做出标示。其中,在高位数工资中,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拔得头筹,月薪49056元,遥遥领先第二名金融业14439元的月薪。   从低位数工资看今年的情况并未有所好转   比较中能看出行业普遍水准的平均数工资,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的领先优势不复存在,以3196元的月薪居于中上水平。   而位居榜首的则是金融业的月薪5266元,去年是4992元。去年位居第二的是其他批发业,月薪为3913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月薪为1634元。   而从低位数工资来看,今年的情况并未有所好转。去年只有电力、蒸汽和热水生产这一行业的工资突破了3000元,其余都在一两千元之间浮动。今年仍然只有电力、蒸汽和热水生产这一行业的工资突破了3000元。   和去年相比,今年低位数的最低工资有所提高,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日用品批发业的工资最低,月薪只有1120元,而房地产管理业和专业设备制造业的月薪也不足1200元。去年低位数的最低工资是其他制造业,月薪只有1010元。   仪器仪表业最高高管和研发人才月薪近五万   今年,在各行业的高位数工资中,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的薪资待遇异军突起,月薪达到了49056元,年薪则有588674元,接近60万。   记者从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到,这已是该行业连续两年居于工资指导价榜首了,并且今年薪资略涨。在去年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该行业高位数月薪也有46720元,年薪则有560642元。   对此,智通人才市场蔡经理说,东莞有不少仪器仪表制造业实力相当雄厚,高级管理和研发人才能拿到这个工资并不奇怪。   而金融业则以月薪14439元、年薪173279元次居第二。去年金融业也是第二,月薪13752元、年薪165028元。此外,今年电力、蒸汽和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和仓储业,专业设备制造业的高位数月薪也超过万元。   除了前两位,去年高位数月薪过万的行业只有电力、蒸汽和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国内高校教师工资待遇大公开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abb9bbef-2c9a-416a-96b3-dca2c24b7ddf.jpg" title=" 1.jpg" / /p p   最近一段时间恰逢高校硕士博士毕业求职季,某位高校教师在小木虫论坛发起了一个活动,想调查一下国内高校教师的实际工资待遇。因为国内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待遇差距往往很大,有些学校的工资构成比较复杂,每个月可能都不太一样,所以只想知道一个大概情况,& nbsp 给年轻人一些参考意见。帖子的精华如下: /p p   云南昆明+省属重点本科+博士+副高+8600+12-13万左右。补充说明,高校一般承诺的工资待遇一般是税前,未扣五险一金。 /p p   ——by 人民导师(活动发起人) /p p   北京+博士+刚上副高几个月+月到手16500左右(按刚调的公积金算的,副高之前工资到手15000左右)+去年到手33~35万左右(没细算,工资和年终奖是大头各占一半左右)。 br/ /p p   虫友 咖屲戈 问到“跟白领相比,15000在北京算得上中高等收入了不?” /p p   白领不同行业差距很大,可能和同学比更合适些。硕士毕业去业界的同学,比起高校,起薪高工资增幅也高,工作资历还比phd长,6年做到小leader的话80到100万(税前)吧,我这收入肯定比不过业界。在高校的优势就是比较自由,我每年一般就上满足基本工作量的课(愿多拿课时费可以多上),每周去单位0-2天,剩下时间自由安排。干工作适合自己的性格、开心就好,没有什么工作是完美的。 /p p   ——by 混路的John /p p   前东家,西北985,博士,副教授,硕导,13-14万。现东家,长三角普通二本,博士,教授,20万左右,主要看科研情况。 /p p   ——by 西楚霸王刘邦 /p p   成都211,博士,讲师,到手20万(不算科研奖励),我说的是完成两个聘期之后的收入,没完成前只有15万左右。 /p p   ——by nongren /p p   博士毕业,讲师,入职武汉某一本几个月了,目前每月到手5000多(学校可以提前预支年终,讲师每月能再加2000,不过我入职晚了没申请预支),安家费按季度发一年12000,课时费280以内60,超出的90,按今年的课时算上年底的年终再扣个税,全部到手12万左右(不算公积金)。 /p p   ——by Okita0119 /p p   上海985副高,月入19014.53,全年收入40w(含所有科研奖励),公积金不算。 /p p   ——by ancne123 /p p   安徽马鞍山,副高,待遇到手5600,马上房补800不发了变成4800,讲师估计只有4000吧,比进校承诺少了一半,年终奖在4000左右,推测出来是哪个学校千万要打听好啊,后悔终生。 /p p   ——by chao198711 /p p   廊坊+硕士+副教授+月到手9500左右+年收入20万左右(包含了取出公积金,不包含任何额外的科研奖励,基础课课时费多,每年基本任务240学时,免费)。 /p p   ——by sokingzhang /p p   沈阳,博士,讲师,中级,4000*12,无绩效,无奖金,科研奖励欠着不发,一年5万不到, 哭死。忘记说了,工作第一年拿助教工资,工资延迟7个月发放。市属还是省属分不清,牛逼吹得满天飞,一动真格尿满地,不知道是不是老东北体制的通病。 /p p   ——by zcq8855 /p p   武汉,硕士,二本助教,算上课时费到手5500左右,加上年终科研奖励全年勉强到15万。拿着学校最底层的工资过着没有理想信念的生活,哪位大哥能带我奔小康? /p p   ——by Xiaofuqu /p p   河南,博士,讲师,每月到手5200左右,年底看绩效。16年请产假,无绩效,年底只发了8000课时费而已。 /p p   ——by 想717 /p p   这贴不错,赞一下人民导师!9月要去长三角某国家示范高职教学,硕士毕业企业工作5年,去了中级待遇,据同专业老教师讲税后10万左右,公积金自己部分1000左右,公积金后面会涨得比较快!仅供参考,去了领了工资再来补。 /p p   ——by tjji23 /p p   苏北高职,硕士,讲师,工作六年,年薪平均十万,公积金四万多一年。 /p p   ——by zhg7202 /p p   河南,博士,讲师,税前一年6067× 12=7.3万。 /p p   ——by songsongsong443 /p p   武汉,博士,讲师,月到手工资6100,全年11万左右。 /p p   ——by henanhubei /p p   黑龙江+省部共建211综合性大学+博士+副教授+4700+12-14万。 /p p   ——by zhaodan br/ /p p   福建+省属一般本科+博士+正高+8400+14-15万左右。 /p p   ——by ywj_huang /p p   湖南,二本,博士,讲师,6000+,科研奖励要两年后才算,所以一年也就80000+的死工资。 /p p   ——by Culaisett /p p   宁波,博士,副高,每月到手9400,全年15w。 /p p   ——by liuyalei820 /p p   温州某高校,博士,副高,月到手12000左右(副高前9000-10000),全年基本收入18万。 /p p   ——by wangdadun /p p   前东家,上海某民办大专,硕士,助教,每周12节课,4500元每月。超出课时梯度,60,75,60,30。社保基数很低,公积金200多。当然也听说其余民办大专,讲师,全年到手12万。 /p p   ——by sophie_wyj /p p   成都985,副高硕导,一年加完,包括科研奖励什么的,税后近20w。 /p p   ——by maybe198376 /p p   东家,黑龙江,二本,硕士,讲师,8.6万。 /p p   ——by Forever· Lee /p p   江苏苏州,副高两三年了,公共课文科,没地位没项目基本没科研,博士在读,平时到手5000多,年底完成基本工作量两三万,很低,比同学科南京的同学每年低约一两万,南京以前还有福利房,这样的收入在苏州是欲哭无泪,也没本事跳。 /p p   ——by 尘埃苏州 /p p   山东淄博全国示范性高职,博士,讲师,4600,年到手54000,另外课时费年收入4000。 /p p   ——by jjqqcc /p p   广东,省属高职,硕士,讲师,年收入到手13-14万。 /p p   ——by Lanlan0630 /p p   河南+省属+博士+副教授+5000+科研奖。 /p p   ——by chaperones /p p   陕西西安+省属本科+博士+副高+8600。 /p p   ——by nazi2014 /p p   山西吕梁,硕士,讲师,一年10万。 /p p   ——by 紫鸢MM /p p   山东青科大,教授,税后每月8000多一点。 /p p   ——by wfyuan1975 /p p   成都二本副教授才8万。 /p p   ——by 飞刀哥 /p
  • 分析检测人员薪酬小调查:工资低是谁之过?
    p   常听人说实验室分析检测人员的工资低,真实行情到底如何?为此,仪器信息网论坛近日发起一项“分析检测人员薪酬”跟帖调查,并在短短一周内获得了近200条回复以及8000余人次的关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d95baeb2-cdd9-41e7-bea5-dc6da70f42f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noimg/351df654-adfb-471f-a02d-3aef1d57c42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分析检测人员薪酬分布 /strong /p p   统计显示,参与此次调查的七成人员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这也无怪乎不少网友表示,分析检测行业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一位网友回复称:“拿着这么点只够温饱的工资,心里是拔凉拔凉滴!”,甚至还有一位有才的网友趁机赋诗一首:“工作干了二十年,薪水不够四五千。四时轮回几十载,蓦然回首白发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7222661-155f-4b43-8794-88b07c63e49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7f48ec7f-e1ea-4c47-b5b2-14a06d0a857e.jpg" / /p p   此外,还有一位熟知行情的网友给出了分析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税后薪资水平(见上表),基本与参与调查人员的工资收入相符。其中,部分参与调查人员从业时间已超过20年,但其工资却均未超过5000元,仪器信息网编辑猜测,这种情况可能与当地消费水平或其所在企业经营规模有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d879811-07c6-44e8-bd3d-e07b931920e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4165f9e6-a63f-4192-a044-1ade610e06a2.jpg" / /p p   仪器信息网编辑发现,就整体水平而言,外资企业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待遇最高,但会经常加班;政府事业单位的待遇次之,工作比较稳定轻松;民营企业的待遇最差,甚至有小型企业仅有兼职的分析检测人员。 /p p   值得一提的是,参与本次调查的人员大约有50%来自民营企业,对于这一职业的发展前景,他们纷纷表示不看好,甚至有人在看到这样的工资上限后已萌生了跳槽转行之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dc001f66-14f7-4ac8-93b2-c96ada54547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ebdfd3e4-fdf5-4c98-8e48-336028c4b157.jpg" / /p p   根据不少网友的反馈得知,民营企业的分析检测人员待遇的不如意,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管理层的质量意识薄弱,QC(质量控制)环节可有可无,甚至有时分析检测人员被要求领会领导意愿去写检测报道,那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啊!也正是由于领导层的“不待见”,导致了“分析检测人员的工资是企业内最低的,同时也是极不重要的,裁人时属于优先项”。某网友更是鲜明地指出这是一个恶性死循环:“工资待遇低——检测员消极怠工——产品QC变差——企业经营不善——检测员更不招人待见”。 /p p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不少网友建议:“工资顺序应是①质量检验,②销售采购,③生产一线 ”生产企业若想发展壮大,走出国门,应当从产品质量控制环节做起,提高分析检测人员待遇。当然,分析检测人员也要耐得住寂寞,注重提升个人的专业学识和综合技能,“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那一天”。 /p p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120778_18?order=threadid"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文章素材来源:仪器论坛【仪休哥说事儿】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trong 编辑:刘玉兰 /strong /p
  • 2015生命科学薪酬调查报告:工资飙升的专业领域
    每年《The Scientist》杂志都要进行生物行业薪酬调查、最佳工作场所调查等相关内容的调查评选,今年11月,The Scientists杂志公布了“2015生命科学薪酬调查报告”。  这一生命科学领域薪酬调查已进行了十多年,自2010年首次出现薪酬下滑,研究经费消减的情况之后,2014年数据显示大多数平均工资都有所增加,当然其中有一些专业的薪酬工资飙升。出现最大涨幅的是生物技术和临床研究,这也是2014年的薪酬领头羊,但今年这些专业与其它专业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深。同时也出现企业研究人员薪酬大大超过学术单位科研单位的情况,两性薪酬差距也拉大。很显然生命科学研究并不平等。  调查显示,自2008年经济衰退后薪酬工资缩减的情况已经出现了反弹,许多教职工的工资都已经涨了,而在企业中这种反弹更为明显,来自一家咨询公司的Robert Surdel说,“市场现在非常火热,员工已经有了更多的选择。”  最热&最冷的领域  从专业领域来看,比较于2014年,上涨幅度最大的就是生物技术行业了,其薪酬从去年的114,084美元,上涨到了140,091 美元。“生物技术市场自2011年以来已经大约上涨了400%”,Surdel说。生物统计学是另一个快速增长的专业领域,因为许多公司都开始利用大数据和技术科技。除此之外,今年的高薪专业还有临床研究 (139,434 美元) 和基因组学 (119,994 美元)。癌症生物学是少数几个薪酬降低的专业领域,具体原因尚不清楚,其平均工资从2014年的101,732美元下降到了86,112美元。  工作经验&职位  当然更多的工作经验会得到更高的平均工资。从整个生命科学行业来看,专业工作经验超过15-19年,平均工资涨幅最高,另外在学术界,从博士后(51,559 美元) 转到助理教授 (90,899美元),然后再从副教授 (105,499美元) 到全职教授 (151,825 美元),这个阶段薪酬的变化最多。  全球范围  平均来说,生命科学专业学者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工资要比欧洲、亚洲、大洋洲和拉美地区的同行高。平均薪酬工资美国/加拿大为100,722美元,拉丁美洲的为29,290美元,其它地区介于这两组数据之间。  其中亚洲,相比于2014 年,平均工资上升了22,000 美元,达到了67,027美元。这一增长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日本的薪酬大幅增加,从去年的 66,047美元,涨至311,789 美元。
  • 惊!某仪器商因拖欠工资被“黑客”篡改官网
    近日,笔者检索某仪器代理商时,发现该代理商官网首页被“篡改”。被“篡改”后,该公司官网首页赫然展示一封行政处罚判决书照片。同时,首页以红色字体声称,该企业“恶意拖欠工资,目前已被工商、税务和劳动监察稽查,涉嫌非法营运、拖欠工资和逃税漏税”,并附有该企业老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网站首页截图此外,“篡改”后的网站还声称该公司已注册新的域名,并使用另一个国内公司名称招人和运营。目前该网站所曝信息是否真实尚有待进一步查证。
  • 专业红外热像师,为什么工资更高?
    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如今的红外热像仪操作简便无需过多培训即可上手使用简单地检查操作谁都能做但能熟练分析红外检测结果才是企业主最需要的专业人才那专业的红外热像师为什么比普通检测员工资高出一大截呢?原因可能如下:系统掌握热成像分析和理论知识成为专业的红外热像师,你将熟练掌握以下技能:★ 掌握解释热图的能力,利用测温数据的历史纪录做出趋势分析;★ 在创建红外检测报告时,熟练使用最恰当的技术;★ 能够区分真正的热点和虚假的热点,以避免出现代价高昂的错误;★ 满足许多雇主和客户要求的认证、培训和质量标准;★ 结合热力学和红外电磁辐射的知识在各行各业中,更好地使用红外热像仪。熟练操作各种热像仪检测成为专业红外热像师,您将熟练驾驭各种红外测量技巧,以及发射率和反射表象温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在日后的检查工作中,您将可正确判断如何、何时使用定性和定量测量的热成像技术。由于温度这个决定性的因素,安防、机械、电气、医疗、建筑、兽医等,甚至家用领域都需要专业红外热像师的存在 ,因此红外热像师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职业!那么想要成为专业红外热像师该如何选择呢?小菲推荐大家报名ITC红外培训不仅是因为它是国际权威的红外培训课程更是因为成功结业还会颁发证书含金量十足,是升职加薪的敲门砖一周时间就可以让你从零基础小白成功化身专业热像师掌握丰富的红外热成像理论知识学会FLIR热像仪的各项实际操作!最近的一堂课就在八月ITC红外培训(8月) 8月28日-9月1日 上海课程:一级想要成为全能红外热像师的小伙伴赶快抓紧时间报名吧未来利用红外热像仪检测与监测的行业将会不断增加与普及专业红外热像师将会成为热门职业简单的热像仪检测和专业的热像分析
  • 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暨技术交流会成功召开
    2021年4月20日,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化工大学)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示范实验室揭牌仪式暨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化工大学成功举办。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宋宇飞教授、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岛津)分析计测营业部京津冀大区刘瑞岩经理、北京大学谢景林教授、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成员出席本次会议。揭牌仪式在上午9:00正式开始,仪式和交流会由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徐赛龙教授主持。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宋宇飞教授与岛津分析计测营业部京津冀大区刘瑞岩经理分别致辞。北京化工大学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宋宇飞教授 宋宇飞主任在致辞中首先对参加仪式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与岛津的合作历史,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始已与岛津合作20余年,在双方合作的基础上购置了岛津的仪器,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科技研究提供了非常丰富的平台。最近双方通过不断的合作新购置了岛津XPS、ICP-MS等仪器。宋宇飞主任强调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的契机下可以和岛津有更深入的合作机会,建立战略平台,希望在这基础上推进和岛津的战略合作;最后预祝本次揭牌仪式圆满成功。岛津分析计测营业部京津冀大区 刘瑞岩经理 刘瑞岩经理在致辞中,说到岛津是全球专业分析仪器供应商之一,一直遵循“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的宗旨,在分析领域不断地在创新。比如在刚刚过去的疫情期间,岛津并没有停止研发的步伐,近两年推出的两款新品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数字阱质谱MALDI mini-1获得了德国国际最佳设计奖,成像质谱显微镜iMScope QT获得了红点奖,今年也推出了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LCMS-8060 NX。希望有特色的产品能够为科研乃至其他的合作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有岛津的特色机种XPS、ICPMS、XRD、UV等仪器。 最后,刘瑞岩经理说既然我们在技术交流、应用开发等方面已经开展了很多的活动,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今天借此机会希望在以往愉快合作的基础上翻开合作新的篇章。 致辞过后,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宋宇飞教授与岛津分析计测营业部京津冀大区刘瑞岩经理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揭牌仪式。签约仪式揭牌仪式 仪式结束后,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宋宇飞教授带领与会人员参观了实验室。参观实验室 在“技术交流会”上,北京大学谢景林教授、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石欲容经理分别带来了精彩的报告。北京大学 谢景林教授报告题目:《简述SPX在化学研究中的应用》 谢景林教授在报告中简述了XPS的原理,介绍了XPS在催化、化学等领域广泛应用;其中特别分享了(准)原位XPS在研究负载型催化剂方面的合作研究成果。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ICP-MS产品负责人石欲容报告题目:《岛津ICPMS高自动化、光扩展性元素及元素形态典型应用》 石欲容在报告中介绍了岛津的ICP-MS在化工材料金属总量测定中的典型应用,对于纳米颗粒改性材料,岛津ICP-MS单纳米颗粒解决方案亦可发挥其优势;对于生物材料可能涉及的单细胞元素分析,ICP-MS单细胞进样系统可提供很好的解决方案,LA-ICP-MS对于金属改性材料测定亦可提供直观的图形成像功能,LC-ICP-MS对于材料中不同元素的价态提供分离检测方案。
  •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26日正式发布《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5方面22条措施: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二是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强化国家、省、市、县级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夯实疾控工作基础。三是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传染病救治、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能力,确保准备更加充分、预防更加有效、干预处置更加有力有序。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员配备、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切实提升疾控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五是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和科研攻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原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更好发挥疾控事业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二)发展目标。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形成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二、系统重塑疾控体系(三)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做强中国疾控中心,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全球公共卫生合作等职能。做优省级疾控中心,重点强化省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应用性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等职能。边境省份疾控中心强化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做好市、县级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确保疾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中国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中心加挂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强化科研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推动国家、区域和省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发挥辐射支援与示范带动作用。(四)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持续提升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的传染病诊疗、监测、检测、培训、科研、应急等能力和水平。2024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照执行。(五)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接受属地疾控部门业务管理。探索疾控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六)夯实疾控工作基础。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疾控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学校、托幼机构及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要设立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保健观察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员,监管场所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医疗工作力量,做好疾控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疾控工作,培育志愿者队伍。三、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七)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立疾控部门牵头,跨部门、跨区域、军地互通,以传染病多渠道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为重点的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和机制。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完善临床监测、病原监测、病媒监测等专业监测,健全和畅通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信息渠道,实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气象、移民、林草、中医药、药监等部门的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包括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在内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加快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分级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提升中国疾控中心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的远程和国际支援能力,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疾控机构等组建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支持各地市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每个县域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切实强化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控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运输、轮换、处置的协同联动,健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并动态调整防控应急物资目录,合理确定储备规模;抓好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平急转换使用,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九)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水平,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分级诊疗格局。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升级改造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大力改善传染病医疗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传染病院区和专科,完善传染病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控领域的独特优势和“治未病”作用。(十)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持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完善环境健康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和风险预警平台,建立健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和综合干预。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营养健康、伤害监测、老年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及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等工作。(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国家、省级疾控部门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市、县级疾控主管部门负责疾控行政执法工作。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本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任务。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装备标准,按规定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工具、执法装备,加强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等保障。(十二)提升宣传教育能力。建立平急结合的疾控信息发布、新闻舆论引导、科学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动员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普及疾控政策和科学知识,教育部门要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要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居民、患者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三)加强人才培养。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战略人才储备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加强高校与疾控机构合作,推进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聘任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带教,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出台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探索人员双向流动。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疾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公共卫生人员临床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十四)优化人员配备。按规定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相应核定一定比例事业编制并予以保障,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十五)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在中国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中心分领域设置首席专家岗位。优化岗位结构,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各级疾控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扩大疾控机构用人自主权。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点的职业晋升和交流制度。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坚持分层分类评价,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重点考核疾控工作实绩,县级及以下疾控机构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对长期扎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基层疾控机构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单独组织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本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开展卫生工程、检验检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建立完善相应岗位晋升通道。(十六)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完善符合疾控体系人才队伍特点的薪酬保障和激励制度。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国家和省级疾控中心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以及横向课题经费,按照科研经费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总量的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相应津补贴制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疾控工作专业人员和全科医生,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津贴和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人才典型进行表彰奖励。五、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疾控事业改革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对疾控事业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纳入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疾病防治和保障职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十八)推进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等,推动加快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的制修订。持续完善疾控标准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十九)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支持改革完善疾控体系,重点保障各级疾控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预算管理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安排。在科研投入、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国家和省级疾控中心相关政策支持。落实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制度。(二十)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进一步加强疾控信息化治理,健全疾控信息标准体系、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在全国疾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完善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等的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监测系统数据交换,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病原体检测等数据自动获取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数据集成、风险识别、智能分析和及时预警能力。(二十一)加强科研攻关。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为龙头、省级预防医学科学院和传染病医疗机构为骨干,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和重点实验室,提升疾控科技研发与转化应用能力。支持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共享科技平台和资源。支持预防医学科学院提升公共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传染病防控研究核心基地,重点加强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策略措施、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研攻关。(二十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深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传染病防控合作。加强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和信息交流。加大全球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对外援助。深入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12月25日(本文有删减)
  • 无损检测行业的就业前景怎么样?——我有一个朋友想知道
    无损检测是指在不破坏检测对象外观结构与内部组织,不损害检测对象使用性能的前提条件下,利用材料内部构造缺陷引起的一系列物化反应开展检测工作。作为一项保证产品质量与设备运行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无损检测已在各国航空、航天、军工、铁路、核电、冶金、特种设备、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当前,我国共有无损检测人员30余万,无损检测专业机构约2000家,有无损检测队伍的制造及安装企业超20000家,现有无损检测国家标准200余项,每年和无损检测相关的仪器销售和技术服务总额超过100亿元。现阶段,我国无损检测行业蓬勃发展,其就业前景又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听听“无损人”的声音吧!一号网友:我从事无损检验11年,见证了这行从一开始的朝气蓬勃,到现在沦为价格战的牺牲品。工资水平维持在1万左右,而且没有合理的五险一金,是比较普遍的情况。当然也有高知阶层入行的,但大部分还是要依托工程建设的其他专业来强化自身能力,以换取更高的收入。我觉得,无损检测专业未来几年的前景并不容乐观,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深入学习,但没必要全身投入,复合化的发展,必然有好的就业机会。二号网友:本科毕业一般都是去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干活。工资待遇还算可以,拿到证之后,到手能有6、7千。关于现场环境,大家应该都知道机械车间是怎样的吧。三号网友:无损行业整体薪资水平一般。对来料有把控、生产水平较高的企业,几乎没有损伤,工程师可能一周检测不出一个缺陷,就很闲。如果你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可以给领导拍板,确定产品只检测那些关键点,帮助老板省钱,薪资也就高了。四号网友:最好是考高级证书,如果能持有其中一两个国内常规无损检测的高级证,月薪上万是可以的,不过要注意找一些可靠的资料和渠道,这样快捷一些。还有就是,最好进入甲方或者监理、安检院之类的,不要进入施工企业。五号网友:我是做RT探伤的,刚去的那段时间,辐射和长期夜班让人感觉很累,所以第二个月就休了几天假。后面发现工资(应该是6k)还不错,就坚持下来了。或许对于我来说,重要的不是前景,而是现下能拿多少工资吧。六号网友:飞机产业中无损检测应该还可以,仪器研发的几个公司应该也好,其它产业工作环境差,工资一般,只有高级或国企是出路,否则不要入行。七号网友:每个行业做到前百分之二十都不会差,要看你能不能做到。如果你是理工本科,考个研究生更好;如果你是专科,虽然基础薄弱,也不是没希望,辛苦点,先考证再找地方实习,上手操作,再考高级证书,积累经验,前景不会差;如果你天天就呆现场重复的拿探头、拍片,最多也就是成为一个熟练工。八号网友:如果不适应经常出差,建议选择工厂或者国企(第三方检测公司常年出差,待遇高也是辛苦出来的);如果对学习理论研究项目感兴趣,建议考研(现在很多大型公司、外企、事业单位都要求研究生学历了)。选择无损检测工作后,必须把两级证书考齐,扎实实践基础,两三年后取得三级高级证书,具有一定外语水平,年薪二十万不是问题!最后,小编想说:无论哪一个行业,都有人说好,也都有人说不好。所以,如果你喜欢无损检测,就可以选择入行。
  • 中科院科技部联合印发促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
    中科院科技部联合印发促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  8月22日,中科院与科技部联合印发了《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意见》提出4大基本原则,分别是:落实政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环境 分类管理,强化绩效评价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使权利。  围绕“简政放权”,《意见》强调简化院机关层面工作流程,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权利下放给院属单位。院属单位自主决策,院不再审批与备案。对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案例,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对于符合规定的,不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决策责任。  根据《意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院属单位应依法纳入单位预算,合理支配转化收益。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此外,《意见》特别强调对横向课题经费和纵向课题经费施行分类管理,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实行合同约定优先。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鼓励院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转移转化岗位,培养一支了解知识产权运营和成果转化内在规律的,精通科研、管理和法律的高端复合型专业化人才队伍。附: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快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提高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院鼓励院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按照新时期办院方针和科研机构改革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契合国立科研机构的有效举措,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基本原则  (二)落实政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院属单位要依据国家、地方和院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目标定位,确定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制定实施细则,在确保科研中心工作与核心科研团队稳定的同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  (三)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环境。简化院机关层面工作流程,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权利下放给院属单位。院属单位自主决策,院不再审批与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失败案例,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对于符合规定的,不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决策责任。  (四)分类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合院“四类机构”分类改革工作推进,以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工作为主的院属单位,应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标 以从事基础性研究或公益性研究为主的院属单位,也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使权利。院属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建立健全高效协商、公开透明与规范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三、资产管理  (六)院属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技成果市场定价的相关政策。根据科技成果的类型和属性,确定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定价方式适用范围和实施流程 需要对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等信息进行公示的,应当就公示方式、公示范围和公示异议处理程序等具体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七)对横向课题经费和纵向课题经费施行分类管理,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实行合同约定优先。科技人员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服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 院属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合作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任务分工、资金投入和使用、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等事项,经费支出按约定执行。  (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院属单位应依法纳入单位预算,合理支配转化收益。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九)院属单位应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单位利益。要加强对投资股权的监管,保障单位合法权益 加强对单位名称、商誉等特殊无形资产的保护,避免对院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人员管理  (十)结合院分类改革工作,鼓励院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转移转化岗位,培养一支了解知识产权运营和成果转化内在规律的,精通科研、管理和法律的高端复合型专业化人才队伍。健全转移转化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市场评价和绩效奖励,实现技术转移人才价值与转移转化的绩效相匹配。  (十一)院研究制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离岗创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其离岗创业时限,原则上在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确需延期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年。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权利,所在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离岗创业时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保护、研究生培养、返回所在单位工作相关事宜、违约责任处理、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  (十二)为促进科技要素合理流动,院属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允许科技人员在适当条件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在兼职中取得合理报酬。各单位应书面约定兼职人员的权利义务,兼职人员须如实将兼职收入报单位备案,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三)院属单位应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实行公示制度,各单位应当就公示内容、方式、范围和异议处理程序等具体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十四)院属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与实施细则,并报院条财局备案。在确定“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时,院属单位可以根据成果特点做出规定,也可以采用合同收入扣除维护该项科技成果、完成转化交易所产生的费用而不计算前期研发投入的方式进行核算。  (十五)院属各单位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担任院属单位正职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属中央管理的干部,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在担任现职前因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股权,可在任职后及时予以转让,转让股权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股权非特殊原因逾期未转让的,应在任现职期间限制交易 限制股权交易的,也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有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在本人不担任上述职务一年后解除限制。  五、考核机制  (十六)院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分级报告制度。院属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年3月底之前向所联系分院报告科技成果数量、实施转化情况、相关收入及分配情况、以及其它必要内容。各分院汇总所联系单位报告后,形成分院的科技成果库和相应专家库,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纳入院年度统计体系。每年4月30日前,院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按要求报送至国务院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十七)根据《“率先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院按照“四类机构”定位实施分类评价与考核,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院属单位评价与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国科学院鼓励院属单位在科技人员岗位晋升、绩效考核中,将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效作为重要依据 应用型科研机构应该针对技术转移人员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标准。  六、条件保障  (十八)院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统筹院内相关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院属单位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方式。有条件的院属单位,可参照院转化基金的管理模式在单位内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十九)院设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鼓励院属单位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转移中心、育成中心、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组织科研团队,联合相关企业,共同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探索技术向产业转移的多元机制。  (二十)院属单位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发展需求,执行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  (二十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必须经过原定密机关单位的批准,相关单位应根据规定做好保密审查。  (二十二)院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动和服务院属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科学院及院属各单位原有制度与《指导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指导意见》为准。在执行过程中,涉及人事、资产、评价等需院制定实施细则的,由院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院属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或向院反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中国科学院、科技部将定期调研总结,适时对《指导意见》进行完善。
  • 现在选择半导体行业就业是不是一个好选择?——我有一个朋友想知道
    半导体可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行业之一,因为它们是各种产品和服务的基础。此外,它们在新兴技术(例如人工智能(AI),高性能计算(HPC),5G,物联网和自治系统等)中发挥关键的促成作用。自美国提出终断该国企业与华为多年的芯片供应以来,发展中国自己的半导体产业提上了发展日程,关于半导体技术发展的讨论不仅在专业领域盛行,也成为了普通民众议论的焦点所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政府又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来鼓励半导体产业发展,明确了半导体产业在产业升级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全球自2020年爆发的“芯片荒”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却迟迟得不到缓解,各行各业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受此影响包括仪器产业、新能源产业等在内的诸多产业都面临产品涨价、缺货的危机。危中有机,全球半导体行业的巨震却是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契机。在这种种刺激下,半导体产业蓬勃发展,大量资金涌入,受此刺激,行业薪资待遇节节攀升。据网友爆料,作为中国半导体产业得排头兵,长江存储2022 届招聘待遇暴涨,工资倒挂。实际上,半导体行业近几年工资年年暴涨。有20届网友表示,曾经倒挂过18,19届,今年人均被倒挂6k以上,校招两年一大涨,部门老员工两年一洗牌。现阶段,我国半导体行业蓬勃发展,其就业前景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听听“半导体人”的声音吧!一号网友:在职从业者,薪资高,但看不到希望。倒挂严重,老员工及社招不如校招,不知道努力工作的意义在哪里,好像就是加班混工资,跳槽部分可以薪资翻倍,但是公司对于社招的非常不友好,得罪人的活累活都属于社招。想转行想破局,然而转行大部分只能降薪,差距太大了。不过心态好找一个国资企业干一辈子也是可以的,毕竟对比很多行业工资是真的高。二号网友:那些洋洋洒洒劝退的,说下除了金融互联网,哪个比半导体有前景?三号网友:先说大方面的:芯片领域政府给的补贴是很多的,因为芯片已经成为了每个国家的战略产业了,如果国家失去了芯片的支持,我感觉我可能无爱了,电子产品拜拜了,天天看着天空畅想未来吗了。再说我们关心的,薪资情况应该很透明了就不说这种鸡汤了,至于就业的话,有市场就有发展,但是IC的门槛是真的不低,入行以来最大的感受就是今年校招提前抢人了,薪资普遍有涨,入行后发现实操中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之前学的理论知识上手的时候会觉得困难。四号网友:薪资上涨势头起码能够你从高中到大学毕业吧。五号网友:如果你不是认为除了计算机相关行业其它都不好,那就是好选择。或者说针对不想学计算机或者学不到计算机的同学来说,是一个好的选择,毕竟是唯一薪资可以和计算机稍微PK一下的理工科专业了,尤其是物理天赋异禀,对微电子感兴趣的,容易拿到顶尖薪资,不比计算机差很多。六号网友:不一定最好,但很可能是次优选择。麦肯锡最近发布的一图流显示半导体行业整理利润率排名在统计的24个行业中持续提高,未来预期排名前三。一句话,好日子还在后头七号网友:就我所知,国内半导体行业就是各类投资公司的香饽饽,也就是烧钱的主。但如果没有自身核心技术的突破,难以独立和大规模盈收。而且半导体的价格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例如IC卡,IC卡上也有集成电路芯片,一张卡才一两块钱甚至几毛钱。软件行业则没有这么多壁垒、限制,而且现在综合来看,计算机软件的就业收入一直处于前几名,推荐软件开发、软件工程等行业目前来看,半导体行业热度高涨,待遇也是水涨船高。我国半导体之所以薪资待遇可观,是因为资本跑马圈地带来的额外溢价,简单来说就是,各个工厂和设计公司背后支持的金主有钱,无论是国家大基金本身,还是地方政府给予的补贴,亦或者是各个金融证券行业的风投等等。这使得资本大量流入到半导体行业当中,分摊软件,工厂,设备仪器,乃至员工薪资等成本,而员工薪资,也得益于资本的汇集而呈现较高的溢价。实际上,这是个正面的现象,有钱才是壮大的开始,而且从业者待遇提高,也能让从业者更愿意留下来。无论哪一个行业,都有人说好,也都有人说不好。如果没有合适的选择,半导体行业对于材料学子来说,也是一个不错得选择。
  • 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2646d8d-e7ad-486c-9c86-76d8ba65dd6f.jpg" title=" 首图.jpg" alt=" 首图.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编制说明 /strong /p p   目前我省环境监测收费唯一的标准的是省物价局1996年批准的《广东省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粤价函[1996]64号),该标准颁布至今已有22年,而且主要针对的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随着监测成本的上升,该收费标准严重偏低,制约了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的发展。同时,由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大量涌现,环境监测市场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往往以低价竞争取得任务,但所收取的监测费用又不足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只好数据造假,并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p p   为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专业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规范收费行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在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提出的调整我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供会员单位在确定环境监测收费时参考。 /p p   1、编制依据: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2015年9月制定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结合江苏省、上海市等地实行的环境收费标准以及广东省内主要环境监测机构的收费标准作为主要依据。 /p p   2、编制原则:为方便理解和操作,确保应用的一致性,本指导价包括了采样、检测和人员成本。 /p p   3、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仪器设备折旧费、试剂药品费、水电费、标准物质费、易损耗品(如玻璃仪器、采样介质等)费、实验场所租用费、办公费、人员费用(如工资、五险一金、差旅、补助、培训、绩效等)等。 /p p   4、行业指导价主要是按目前常用监测方法来分项收费,未包括的非常规项目或今后开展新的监测项目,可由各监测机构根据其监测方法在行业指导价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p p   5、采样交通费主要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汽车租货价格作为参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7aaef12-a48c-4d65-aa10-a4806660b946.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d14fd22-304b-41b2-b87b-0c7eafa191e5.jpg" title=" 22.jpg" alt=" 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8dfe234-aa45-4849-9c9e-9e3b0570796d.jpg" title=" 33.jpg" alt=" 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9f59f80-09ff-421a-bf7f-d6fda9f7d894.jpg" title=" 44.jpg" alt=" 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803c5b0-57e8-4a09-9764-42dd4241c56c.jpg" title=" 55.jpg" alt=" 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4e78a1f-252b-4b6f-a522-a07ef53bc302.jpg" title=" 66.jpg" alt=" 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60bd9a0-4179-4ece-879b-05dfb4cb0162.jpg" title=" 77.jpg" alt=" 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795f715-73e8-47e0-86e3-e629117f8457.jpg" title=" 88.jpg" alt=" 8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09abc03-ae4a-4341-b960-06a034535cdf.jpg" title=" 99.jpg" alt=" 9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553d6c5-0601-4301-9403-130ad3202a28.jpg" title=" 111.jpg" alt=" 1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695c4c8-c54e-4b8b-a246-5ac8a6a7cc89.jpg" title=" 222.jpg" alt=" 222.jpg" / /p
  • 检验检测、监测服务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4日联合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应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另外,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原文如下: 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财综[2014]9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我们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第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五条 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购买服务。   第六条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第七条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承接主体的资质及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根据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具体需求确定。   第九条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应按照&ldquo 费随事转&rdquo 原则,相应调整财政预算保障方式,防止出现既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同时又花钱购买服务的行为。   第十条 购买主体应当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   第十一条 购买主体应当保障各类承接主体平等竞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差别化歧视。   第三章 购买内容及指导目录   第十二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政府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   财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一)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技术性服务。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五)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第十五条 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应当实施购买服务。   第四章 购买方式及程序   第十六条 购买主体应当根据购买内容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第十七条 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购买主体应当在购买预算下达后,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   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内容、规模、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等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并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需求特点,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形式。   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条 购买主体应当加强购买合同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   第二十一条 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转包行为。   第二十二条 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依据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第五章 预算及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购买主体应当在现有财政资金安排的基础上,按规定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比例。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且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但尚未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第二十四条 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咨询评估机构、专家等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所需支出。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应当对购买服务相关预算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在预算报表中制定专门的购买服务项目表。   购买主体应当按要求填报购买服务项目表,并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时反映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与部门预算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机构对购买主体填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审核后的购买服务项目表,随部门预算批复一并下达给相关购买主体。购买主体应当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购买服务项目表,组织实施购买服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承接主体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台账,记录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项目和资金批复、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工作汇报总结、重大活动和其它有关资料信息,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 承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条 承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购买主体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   第六章 绩效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部门应当推动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民政、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三十四条 购买主体应当加强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建设,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建立服务项目定价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合理编制规范性服务标准文本。   第三十五条购买主体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承接主体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部门和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购买主体建立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材料专业的研究生,未来在哪里?——我有一个朋友想知道
    日前,小编看到有个朋友在网上发布了这样一个问题:本人今年刚考入材料专业的研究生,看到网上有很多大佬对材料专业的劝退贴,也听身边的人说材料就业比较差。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做好研究生期间的规划,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在哪里。大家能否给我一些建议?在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材料人”忍不住回答了一波:网友“彪悍孤狼”:复读转专业吧兄弟。我985新能源材料,成绩还可以,现在忧虑的要死,想出国都怕回来赚不回本钱,反观其他但凡沾点电子信息的专业,二本都可能比我收入高,别听学院里面那些老师骗人!!!我大一大二就是听了他们的鬼话一直没转专业,结果到了大三,本学院老师都开始告诉我们这个专业收入很低,没前途,大多数学生都是通过自学转了行!真的是一个天坑,大学里学不到东西,专业课和科普差不多,专业壁垒很薄,但凡是个大学生就能顶替你的工作。读研读博又怎么样,出来工作不一定有IT行业底薪高。咱不一定要学IT ,但至少要学到东西让自己没法被人代替吧!我现在快焦虑死了,特别恨以前拿胡话来骗我们,给我们画大饼的那几个老师。网友“苦逼留学党”:我本科就读的是国内某211大学材料成型专业,之后出国读研,课题是材料表征方向。毕业后国外国内均试着找了工作,主要投了汽车、半导体、电池、研发、外企工艺等方向。国内薪资除了那家国内外企,年薪基本都是15-20w。工资高的主要集中在南方,最高的一家给到25w。虽然最后出于家庭等多方面考虑进了金融业搬砖,但材料学工薪,基本上养家是没问题的,而且目前半导体和电池行业待遇还算不错,考研读博率也比较高,想读博的话要比其他专业要求低些。所以还是要考虑自己未来的规划,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想要什么样的工作环境,而材料学能不能满足你的需求,能就好好学,不能就尽早学习跨行知识。别人的意见听一听参考一下就好,最终如何做决定,还需要自己多去实践摸索。加油啦!网友“纳米小李”:作为一个找完工作没有多久的材料硕士,说说我的一些体会。双非纳米材料硕士,去不了985材料收容所华为,也去不了看重学历的研究所。做纳米方向,车企也很难进。如果毕业还从事材料专业,可以去京东方、比亚迪、宁德时代,不过这三家公司对双非材料硕士来说也不是那么容易进。转行可以当程序员,现在互联网寒潮,对科班出身的人影响不是很大,对转行的人很不友好。也可以转行搞ic设计、验证、数电方向,这些目前算是风口,比较缺人。如果比较能说会道,想拼搏一下,可以去当销售。个人建议最好走选调生回老家,比考公务员要好,现在经济不景气,体制内更吃香了。研究生期间,能多发文章就发吧,企业也看这个。个人感受,企业比较看重的是学历和毕业学校,接下来依次是专业对口度,性别,奖学金,项目与竞赛或实习经历,英语等级,掌握专业软件情况,成绩,社团或者学生干部经历。网友“蹲在厕所写论文”:本科普通一本,硕士211材料专业,在家电行业工作两年的人,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从目前大环境来看,材料专业毕业目前比较好的方向有电池、半导体、芯片等行业,专业比较对口,薪资待遇还可以,其余方向的前景就不怎么好了。本人之前在一个大型家电企业从事机械设计相关,因为研究生做的项目跟机械设计相关,不过目前来看,机械也是一个大坑,现在已经辞职了,正在自学嵌入式软件开发。最后提醒一句学弟学妹,大学一定要把基础课程学好,比如高数等基础课程,把英语学好,以后会非常有用,如果想要转行的话,一定要在学校尽快定下来,校招是最好转行的一个机会,出来就不太容易了,望大家共勉!网友“学材料一生秃”:本人材料专业本科,也想来回答一下。先说一下我的一位大学老师,他本科武大材料系,博士留美某私立大学,研究的是金属材料。回国后做了一些研究发了几篇论文就到我们学校做导师了。边做导师边做研究,按他的说法,每天就是做做实验室写写实验笔记,目前还没有确定下一个研究课题,天气好了就出去溜溜打打球,拿着补贴一个月万把块钱,日子过得挺舒坦。不过,他的头发看起来还是比较稀疏,大概科研人员的发量就这样吧。另外,学院导员在开学的时候给我们讲材料的职业去向,PPT上的图片就是一群学生戴着工帽,站在工地边上对着一张工图指指点点,下面还跟了几个大字:毕业实习。导员信誓旦旦的说,我们这专业干哪都需要,适应面挺广,实在没职位了去工地里也能干。我觉得吧,材料系如果是在本专业发展,要么工程师下工地,要么去公司研究材料,要么读研读博做科研,当然,考虑到专业外的发展去向就多了。不管怎么选,头发大概是保不住了。我的目标就是读博做科研,所以现在格外珍惜自己的头发。。。看了“材料人”们的发言,小编也忍不住说了几句:小编本人,末流211硕士一枚,研究方向是抗菌材料。刚开始做研究时,天天把实验室搞得“乱七八糟”,不过,在导师和师兄师姐的帮助下,就这样“跌跌撞撞”的毕业了。之后“兜兜转转”,成为了一枚编辑,周内认认真真工作,周末开开心心玩耍,也挺好。小编想说,既然材料是你的选择,那就请把它变成你的专业,把自己变成这个领域的专家。确实,材料学学科特点决定它与工程实际有距离,但是,读书无用论都是骗人的,学会了,你就会发现自己的知识很有用,未来将有很多机会等你选择。加油吧,同学!
  • CFDA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p 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标准相关工作,加快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构建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rong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strong /p p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rong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strong /p p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rong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strong /p p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7日 /p
  • “花花公子”“天九王”等品牌服装抽查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委托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于2010年2月至3月底对沈阳、辽阳、本溪等城市流通领域经销的纺织品和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00个批次商品,有64个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4%。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纤维成分含量问题突出。本次抽查为不合格的64个批次商品中,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的有60个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93.8%。其中蚕丝被等被类商品主要问题依然是填充物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如有的蚕丝被标识标注蚕丝100%,而经检验其填充物为蚕丝与涤纶、粘纤等化学纤维的混合物,个别严重者标注为100%蚕丝,实际不含一点蚕丝。   pH值超标问题严重。此次抽查的床上用品另一主要不合格项目为pH值不合格。pH值(酸碱性)超标,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弱酸性物质保护层,并使皮肤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pH值太高或太低都会刺激皮肤发痒过敏。因此,GB18401-2003标准要求pH值在4.0-7.5之间。而在本次抽查的不合格商品中有的商品pH值竟高达9.5。可想而知,这样的床上用品将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多大的伤害。   染色牢度不合格。在抽查中,有部分服装(主要是裤子)耐干摩擦染色牢度不达标,其中牛仔裤较为突出。这意味着这类服装在日常穿着时与白色等衣物摩擦,将导致白色衣物直接被染色污染,影响正常使用。   对抽查的不合格商品的经销企业,辽宁省工商局要求各市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通知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督促经销企业进一步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纺织品服装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商品明细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季度商品监督抽查统计表 被抽查单位名称 商品 名称 标称商标 生产日期或批号 规格 标称生产企业 主要不合格项目 标准 实测值 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针织毛衣 金典达 **** 120 上海赛威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羊绒55%高支45% 锦纶、羊毛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针织毛衫 云谊 **** 110 台州市椒江云谊针织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羊毛81.6%羊绒5.8%锦纶12.6% 涤纶、羊毛、腈纶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羊毛型不倒绒保暖内衣 非凡之恋 **** XL 无锡非凡之恋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面层棉78.4±5聚酯纤维19.6±5 氨纶2±0.6 中间连接层:羊毛5±1.5竹炭10±3精棉85±5 里层:聚酯纤维100 面层:涤纶42.2棉54.7氨纶3.1 中间连接层:无 里层:涤纶100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休闲裤 金典苹果 **** 36 卿云隆制衣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棉100% 棉、氨纶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女上衣 昱卓 **** 185/104A、XXXXL 北京普利达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面料:羊毛28.3%晴纶71.7% 理料:醋酸绸100% 面料:涤纶、粘纤 理料:100%涤纶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羊毛衫 KIN DON **** 120 深圳市金盾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16.8%超细羊毛64.7%抗起球纤维18.5% 腈纶、涤纶、粘纤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男V领毛衫 澳斯羊 **** 105 温岭市美佳达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毛50.2%莱赛尔纤维35%桑蚕丝14.8% 粘纤、腈纶、涤纶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休闲毛衫 爵士老爷车 **** 115 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圣达曼针织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毛20%天丝20%海岛棉45%抗起球纤维15% 涤纶100%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纯棉绣花四件套 雅思曼 **** 枕套48×74cm 床单245×250cm 被套200×230cm 上海丝绢纺织品有限公司 PH值 4.0-7.5 GB18401-2003 B类 9.1 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塔湾店 毛衫 金源洋 **** 125 香港金源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15%超细羊毛85%棉100 涤纶、粘纤 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塔湾店 羊毛衫 萨帝达 **** 120 中山市高尔玛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30%超细美丽诺羊毛70% 羊毛、涤纶、锦纶 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塔湾店 羊毛衫 奥倩 **** **** 桐乡亿富针织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绵羊绒90%抗起球亚克力10% 羊毛、锦纶 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塔湾店 贡缎蚕丝被 锦佩 ****160×210cm 上海锦佩工艺品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棉100 填充物:柞蚕丝50±10涤纶50±10 面料:棉100 填充物:涤纶65.6桑蚕丝34.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亿派龙休闲服饰 亿派龙 **** 38 ****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100%COTON 涤纶、棉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针织衫 纯香 **** XXL 经销商:沈阳顺海龙商贸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25%羊毛45%天丝22%抗起球纤维8% 涤纶、锦纶、羊毛、氨纶、粘纤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毛衫 富皇车 **** 125 185/100A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新坛开发区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8.8%超细美丽诺羊毛65%莱赛尔26.2% 涤纶、粘纤、腈纶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针织衫 东方金盘鼠 **** 125 袋鼠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18.2%羊毛52.8%纳米纤维29% 涤纶、腈纶、粘纤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羊毛衫 LAOEYU **** 110 170/88A 浙江金鳄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21.8%超细美丽诺羊毛66.6%抗起球环保纤维11.6% 粘纤、腈纶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裤子 红驼伯爵 **** 32 红驼伯爵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100%棉 棉、氨纶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外套 仙迪诺曼 **** XXL 175/96A 广州仙迪诺曼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染色牢度(级) 标识: 面料:羊毛65%涤纶35% 里料:涤纶100% 标准 B类: 耐水色牢度(沾色)≥3 耐酸汗渍色牢度(沾色)≥3 耐碱汗渍色牢度(沾色)≥3 面料:涤纶、粘纤 里料:100%涤纶 面料:2-3 面料:2 面料: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女上装 RDD **** XL 175/96A 深圳市天启宏慈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羊毛50±5涤纶50±5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49.8涤纶41.0粘纤9.2 里料:涤纶10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女大衣 茗源 **** XXL 175/96A 北京鄂尔达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粘胶55%羊毛45%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涤纶 里料:涤纶10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上衣 EAWDO COLIECTION **** 均码 艾唯都(国际)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45%羊毛35%棉20%氨纶 涤纶、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女大衣 唯影 款号:W942D802 170/92A XL 北京绿宾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羊毛63±5涤纶20±5粘纤17±5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58.2涤纶28.2粘纤13.6 里料:涤纶100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大衣 金玉名人 **** XL 170/92A 北京金伊人服装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羊毛65±5涤纶35±5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34.4涤纶57.9锦纶7.7 里料:涤纶100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毛衣外套 稻草人 **** 120 深圳市稻草人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18.5%澳洲超细羊毛81.5% 涤纶、腈纶、锦纶、羊毛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男式半拉链高领绒衫 卡邦奴 **** 115 175/92A 上海欧狐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毛22%晴纶18%锦纶20%涤纶40% 涤纶、羊毛、腈纶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男式针织衫 上格 **** 125 185/100A 上格针织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毛80%羊绒20% 涤纶100%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羊毛衫 名鼠 **** 120 180/100A 广东名鼠股份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76.3%羊毛23.7% 羊毛、腈纶、锦纶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毛衣外套 银元鹭 **** 115 上海富皇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天丝羊绒19.8%超细羊毛60.2%抗起球纤维20% 腈纶、涤纶、粘纤、锦纶、氨纶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羊毛衫 利图 **** 110 170/88A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利生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标识: 羊绒18%羊毛71%抗起球纤维11%涤纶、腈纶、粘纤 沈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女裤 佩丽雅 **** 32 广州欣姿制衣厂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95%棉5%氨纶 涤纶、粘纤、氨纶 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 天久王女裤 天九王 **** 17088A 浙江天九王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粘纤69.1%锦纶27.4%氨纶3.5% 锦纶、氨纶 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 女裤 瑞岚德 **** XL 170/76A 北京瑞岚德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毛50%腈纶50% 粘纤、羊毛、腈纶、涤纶 欧亚集团沈阳联营有限公司 女裤 诗影 **** 160/67A 北京市京都诗影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羊毛49±5腈纶51±5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51.0腈纶47.1涤纶1.9 里料:涤纶100 辽阳市文圣区休闲牛仔服饰店 (瓦萨琪)休闲裤 WASAQI 色号:526# 33 ****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棉80±5涤纶10±3抗皱丝10±3 棉51.5涤纶45.8氨纶2.7 辽阳市文圣区乔治英皇精品店 毛衫 UKing-Divid 货号:09315 105 上海路尔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羊绒18.8%羊毛71.2%抗起球纤维10% 涤纶、锦纶、羊毛 辽阳市文圣区伯明上海家纺经销行 床单、枕套(三件套) 裕鑫 **** **** 沙岭康家裕鑫床上用品厂 pH值 标准(B类):4.0-7.5 9.5 辽阳市文圣区金典服饰店 西裤 外星狐 货号:B-065 33 石狮市长益制衣发展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标识: 面料:麻55%棉25%抗皱丝20% 衬布:100%涤纶 面料:涤纶、粘纤 衬布:无 辽阳市文圣区金丝狐专卖店 羊毛衫 查尔王子 货号:3501 120 上海英夏贸易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38%超细美丽诺羊毛52%莱赛尔10% 涤纶、粘纤、腈纶 辽阳市文圣区富扬商行 羊毛衫(T恤) Varen tannoBanri 货号:81-2 110、170/88A 海宁华伦天奴意志力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羊绒22%精纺羊毛68%抗起球纤维10% 涤纶、粘纤、腈纶 辽阳市文圣区伯明上海家纺经销行 贵族型蚕丝被 宇和 **** 150×200cm 上海宇和岛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pH值 标识:B类 面料:100%棉填充物:100%天然蚕丝 4.0-7.5 面料:100%棉填充物:粘纤与柞蚕丝混合物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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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cm×230cm 南通杰元纺织品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面料:棉100 填充物:蚕丝20±10十孔纤维80±10 面料:100 填充物:无孔涤纶83.0柞蚕丝17.0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西装 PLAYBOY花花公子 型号: A30-287110290 180/98B 上海金芒果制衣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羊毛97.5%桑蚕丝2.5%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涤纶 里料:100%涤纶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服装(西服) Brdencilu 货号:560 170/96A 保罗登喜路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50%羊毛50%涤纶 里料:100%涤纶 面料:羊毛、涤纶、粘纤 里料:100%涤纶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女上衣 乡奴 货号:A5008 165/92A 北京牛士服饰有限公司 纤维成分含量(%) 标识: 面料:羊毛50%粘纤50% 里料:涤纶100% 面料:羊毛、涤纶、粘纤 里料:100%涤纶 本溪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环保被套 梦迪妮 **** 200cm×230cm 上海瑞居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标准:B类 ≥3 2-3
  • 助力复产复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沪人社关〔2022〕8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6日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现就当前形势下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订工作指引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正确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文件,依法依规调整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坚持统筹平衡。统筹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开展协商,倡导双方互谅互让、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坚持精准稳妥。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判,稳妥施策,提升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二、规范劳动用工(一)劳动合同订立或续订问题。企业与劳动者因疫情影响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等方式,合理顺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二)企业调整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问题。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内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微信群组等形式,将涉及停工停产、变更劳动报酬、调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等直接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等相关方案和意见,交由工会或职工代表讨论并征求意见,经平等协商确定仅适用于疫情期间并告知劳动者的,可视为已履行民主程序。(三)企业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开工生产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企业可以合理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工作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无法安排劳动者实行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工作方式的,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四)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因不配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不配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而受到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此有规定的,可按其规定处理。(五)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需要停工继续治疗的除外。(六)劳务派遣用工问题。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七)共享用工问题。疫情期间由员工富余单位将劳动者借出至缺工单位工作的,不改变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借出单位和借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所约定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等不得违反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协议应遵循平等、诚信、公平、合理等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借出单位或借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保护等义务,充分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三、保障工资支付(八)被依法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九)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的劳动者工资问题。对不属于上述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因政府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是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二是对企业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工资。三是对企业未复工或者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期支付工资问题。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十一)劳动者居家办公期间加班工资支付问题。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劳动者同意,安排劳动者在居家办公期间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对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或延时加班工资。 四、完善工作机制(十二)深化协商调解机制。在执法办案时,既要注重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就业,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需条件。引导劳动者和企业合理调整预期,互谅互让,以协商取得共识,尽可能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如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受疫情影响,有继续履行可能的,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整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变更劳动合同,促使继续履行。(十三)优化协同服务机制。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案件性质,对企业经营确有困难,但无主观欠薪恶意的,可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联动相关政策部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破产、关闭及裁员的企业,积极为劳动者搭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平台,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十四)强化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加快办件速度,及时回应企业群众诉求;做好区域内企业欠薪、规模性裁员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工指导,关注企业劳动权益保障情况。尤其要重视对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五、加强组织保障(十五)加强三级统筹联动。保持市、区人社部门沟通畅通。区人社部门要通过联席会议平台及时向属地区委、区政府报告劳动关系重大事项,更好凝聚起各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做好对街镇和基层队伍的指导服务,切实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和社会组织作用。(十六)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工会、企联、工商联职能优势,及时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团结、指导及帮扶。尊重和发挥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作用,大力推动企业和劳动者通过民主程序就与疫情相关的用工、工资支付等问题开展协商,找到满足双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抱团取暖、共克时艰,提高协商成功率。(十七)做好欠薪垫付工作。充分发挥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对符合垫付情形和条件的,应按照规定的简化程序提高垫付效能;对不符合垫付规定的,应当通过其它途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pdf
  • 人社部等三部门: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将不受限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出台《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具体的操作办法。通知指出: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二、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在充分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公示办法,明确现金奖励享受政策人员范围、具体分配办法和相关流程,相关规定应在本单位公开。三、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到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科研人员的现金奖励,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四、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统计工资总额、年平均工资、年平均绩效工资等数据以及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时,应包含现金奖励情况,并单独注明。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指导力度,优化政策环境,根据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将现金奖励政策落到实处。六、本通知所指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到,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待遇,吸引稳定一流人才从教。  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等政策规定。鼓励高校设立由第三方出资的讲席教授岗位。  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高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等领域的教师倾斜。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激励优秀教师承担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将相关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2.目标任务。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高校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高校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  3.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增强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作用。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建设,配齐建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4.培育弘扬高尚师德。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强化高校教师“四史”教育,规范学时要求,在一定周期内做到全员全覆盖。建好师德基地,构建师德教育课程体系。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高校可举办教师入职、荣休仪式,设立以教书育人为导向的奖励,激励教师潜心育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奖励教师。支持地方和高校建立优秀教师库,挖掘典型,强化宣传感召。持续推出主题鲜明、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文学作品。  5.强化师德考评落实。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注重运用师德考核结果。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须接受师德师风专题培训,达到一定学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上岗任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依托政法机关建立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等,建立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三、建设高校教师发展平台,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6.健全高校教师发展制度。高校要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培训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制度和督导制度,营造有利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环境。积极应对新科技对人才培养的挑战,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能力。鼓励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研修,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高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探索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将培训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7.夯实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统筹教师研修、职业发展咨询、教育教学指导、学术发展、学习资源服务等职责,建实建强教师发展中心等平台,健全教师发展组织体系。高校要加强教师发展工作和人员专业化建设,加大教师发展的人员、资金、场地等资源投入,推动建设各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发挥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队伍创新活力  8.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不得将毕业院校、出国(境)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把高校教师选拔聘用入口关,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落到实处。建立新教师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相衔接的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国内外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吸引优秀人才力度。按要求配齐配优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作为聘用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重要条件。研究出台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规范外籍教师管理。  9.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合理设置教职员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职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  10.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11.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不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对承担国防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教师,探索引入贡献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审程序,持续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12.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弊病。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避免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坚决摒弃“以刊评文”,破除论文“SCI至上”。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优化、调整制约和影响教师考核评价政策落实的评价指标。  13.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高校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地方和高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兼职,坚决惩治教师兼职乱象。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遴选聘用程序,明确兼职教师的标准、责任、权利和工作要求,确保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五、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待遇,吸引稳定一流人才从教  14.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等政策规定。鼓励高校设立由第三方出资的讲席教授岗位。  15.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高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等领域的教师倾斜。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激励优秀教师承担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将相关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六、优化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  16.优化人才引育体系。强化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加强人才体系顶层设计,发挥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规范人才引进,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做到“凡引必审”。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和高端智库建设,汇聚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师。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鼓励高校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人才流动协商沟通机制,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坚决杜绝违规引进人才,未经人才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在支持周期内离开相关单位和岗位的,取消人才称号及相应支持。  17.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好人才战略资源作用,坚持正确的人才使用导向,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各类人才“帽子”、人才称号回归荣誉、回归学术的本质,避免同类人才计划重复支持,以岗择人、按岗定酬,不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环境,为人才开展研究留出足够的探索时间和试错空间。严格人才聘后管理,强化对合同履行和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加强对人才的关怀和服务,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全力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培育高等教育事业生力军  18.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鼓励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数量,将博士后人员作为补充师资的重要来源。建立青年教师多元补充机制,大力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和外籍优秀青年人才。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鼓励高校对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大胆使用。根据学科特点确定青年教师评价考核周期,鼓励大胆创新、持续研究。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  19.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地方和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同时,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确保青年教师将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重视青年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关爱青年教师。  八、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20.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高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教师工作、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制度,定期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权利。强化督导考核,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校巡视、“双一流”建设、教学科研评估范围,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优秀教师和工作典型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2月24日
  • 最高经费支持上亿元!内蒙古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构建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引育新格局,全面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相关激励政策如下:一、创新人才培养政策。对有潜力参选院士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专项资助用于开展科研活动。将中央驻区科研机构创新型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以及青年人才等纳入自治区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并享受相应待遇。(《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二、青年人才培养政策。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区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持续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资助期限为三年,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4万元。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对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以3年为周期,每年给予5万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对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人才可连续支持2个周期。(《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三、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调整科研团队,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主管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备案。进一步精简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进一步扩大预算调剂权限,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类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将包干制范围扩大到自然科学基金所有项目、人才类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带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区创新创业的,纳入科技金融项目贷款贴息范围。对成功刚性引进第一至四类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引进高层次人才。(《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五、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政策。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刚性引进人才在聘期内,参照下列标准给予科研经费支持:第一类人才,第一年给予1亿元实验室建设及科研经费支持,次年起5年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第二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50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500万元。第三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10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300万元。第四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5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150万元。第五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150万元至3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第六类人才,给予50万元。第七类人才,给予2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六、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政策。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引进单位工作经费支持:(一)第一类人才,每年30万元。(二)第二类人才,每年20万元。(三)第三、四类人才,每年15万元。(四)第五、六类人才,每年10万元。聚焦“一心多点”工作目标,调整优化“草原英才”工程评审和支持方式,每年划拨1000万元用于柔性引才资助,力争每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七、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支付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外国专家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性科研人员,按照个人意愿退休年龄可按60岁执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企业建站发挥作用好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助。推进减税减负,探索跟奖跟补,对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重视平台建设与人才引进的,给予“特事特办”支持,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对与区内科技型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协议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可按导师每年3-5万元、在读博士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八、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一)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时,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会。(二)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应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招生入学办法,在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旗县(市、区)范围内,选择学校(幼儿园)入学或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三)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依据中考成绩,由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办法,在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盟市范围内选择高中阶段学校入学。其中,选择就读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需达到当地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四)在外地就读的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高中阶段学校的,按自治区和盟市学籍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中,申请转学到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类级相当的原则,由盟市或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转入所属学校。(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第一类至第六类人才条件且其子女户籍在我区的,参加高考不受户籍、学籍转入我区年限限制。其他类人才子女参加高考,须在参加高考前2年将户籍、学籍转入我区,并且实际就读。(六)其它特别紧缺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处(科、室)受理,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九、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对我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及相关人员,按国家奖金额度的5倍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和奖励。对承担自治区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可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延迟办理退休手续,不占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职数。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或现金分红激励支出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的事业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校应当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奖励总额不低于技术转让、许可净收益或作价投资取得股份、出资比例的70%,其中,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十一、事业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二、技术经纪人奖励政策。支持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年度内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十三、重点产业链尖端人才奖励政策。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人才奖励制度,在首批打造12条重点产业链中,对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表彰,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旗县(市、区)留成部分,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额予以奖励。(《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十四、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使用自治区人才专项编制予以保障。对于科研成果具有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较为突出的高层次人才,与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自治区补助15万元。(《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十五、科研人员容错政策。对因不可抗因素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自治区级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经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且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继续支持其开展研究。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先行先试、无意过失导致的偏差失误,科研人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 北京市印发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发展
    p   为加快本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p p   到2020年,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服务高成长企业,涌现一批服务模式新的科技服务创新型企业。首都科技服务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结构优化、支撑有力、创新引领的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格局更加优化,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p p strong   一、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积极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 /strong /p p   (1)完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引导机制。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和高精尖产业。改革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 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推动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在京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投向早期创新和“硬科技”项目。 /p p   (2)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试点银行扩大投贷联动信贷规模,鼓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创新。发挥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试点风险防控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p p   (3)鼓励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科技保险、企业债、应收账款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服务。支持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科技金融新模式发展。 /p p   (4)健全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国内外知名征信机构、登记结算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专业咨询、供需对接、信用评级、资源共享等专业化业务。 /p p   (5)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企业上市联动工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开展直接融资。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服务与报价系统在京创新发展。推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有机衔接。 /p p   (6)推动金融领域科技创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互联网征信、风险控制、精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支付、清算、保险等业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研究。 /p p   strong  二、壮大提升工程技术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加强工程技术服务领域技术创新,积极发展高铁、核电、电力、能源等工程技术服务,打造知名服务品牌。 /strong /p p   (1)推进工程技术服务领域技术创新。实施能源化工、钢铁冶金、现代交通、建筑市政、节能环保等领域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关键技术、核心工艺,解决系统集成、检验验证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工程服务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提升行业智能化水平。 /p p   (2)推动工程技术服务标准制订。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参与或组织制订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团体标准。支持在高铁、核电等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制订工作。 /p p   (3)支持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承接国际工程技术服务外包业务,开展重点领域的对外承包和境外投资业务。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国内外相关政策、投资环境、双边贸易情况和市场需求等信息。 /p p strong   三、做优做强研发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围绕创新链完善研发服务链,积极培育研发外包服务业,支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和研发型企业发展。 /strong /p p   (1)释放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发服务活力。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承接企业横向课题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研发服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标准制订等工作。探索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研发活动情况纳入职称评审、考核奖励指标。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从事研发活动。 /p p   (2)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研发型企业。引导和支持总部企业在京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研发型企业参与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在高精尖产业领域布局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建立企业培育库,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 /p p    strong 四、做精做深设计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大力发展产品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时尚设计等,着力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推进设计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strong /p p   (1)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首都设计提升计划”,开展设计工具、方法、标准、基础数据库研究,推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设计研发中的应用。围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需求,提升总体设计和系统设计能力。鼓励技术和设计深度融合,开展跨界设计、柔性设计、云设计等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p p   (2)加强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专业设计园区等搭建共性技术平台,开放技术资源,开展设计仿真、技术转化加工、产品样机制造、模拟试验、测试检测等服务。建设在线创客平台和创客设计服务中心,开展设计领域孵化服务。支持基础性、通用性和前瞻性工业设计方法和模式创新,搭建产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培养复合型产业设计人才。建设一批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和基地。 /p p   (3)深入打造“设计之都”品牌。加快建设国际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中心等高端设计平台。鼓励设计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开展全球设计合作。吸引国际一流的设计组织和境外著名设计机构在京设立设计中心或分支机构。打造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北京峰会、北京国际设计周、“设计之旅”为核心的品牌活动,以及以中国设计红星奖为核心的设计奖项。 /p p strong   五、积极发展创业孵化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发展专业化创业孵化服务,打造专业化双创园区,引导创业孵化机构为“硬科技”创新提供支撑,推动创业孵化服务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 /strong /p p   (1)强化面向“硬科技”的创业孵化服务。支持创业孵化机构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聚焦前沿技术创新,建立完善“硬科技”创业项目发现、筛选、评价、培育和推进机制,促进项目孵化以及成果转化落地。 /p p   (2)引导创业孵化机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建设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放人才、技术和市场等资源。探索将社会化创业孵化专业技术平台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加强产业优势细分领域的平台型众创空间建设,开展基础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推广等专业化孵化服务。支持海淀区、顺义区、清华大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强老旧厂房改造利用,建设专业化孵化园区。 /p p   (3)促进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升级。积极支持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北京创业孵育协会、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创业孵化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共建共享,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p p   (4)积极融入全球创业孵化服务网络。鼓励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在海外建设孵化园区。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建设国际化专业孵化器集聚区,吸引国外知名创业孵化机构和高端创业项目在京落地,引入国外创业孵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模式。 /p p   (5)加大政策集成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期间,可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保相关待遇。进一步推动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p p   strong  六、着力培育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搭建技术转移网络体系,激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活力,发展壮大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strong /p p   (1)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建设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搭建科技成果库,并引导各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工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部门建设。引导社会专业机构,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供成果评估、筛选、对接、运营等服务。 /p p   (2)加大对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各区对接,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引导产业联盟等开展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示范应用工作。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技术采购、集成开发、筛选培育、推广应用等业务。 /p p   (3)提升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支持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推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优化服务,扩大技术合同登记覆盖范围。完善技术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为交易双方提供技术交付、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p p   (4)加快技术转移国际化进程。不断完善以离岸创新、国内同步、成果转化为主要路径的国际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推动国际研发成果的联合孵化和产业化。强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加强政府引导,吸引社会参与,共同设立国际技术转移投资基金。 /p p   (5)优化技术转移政策环境。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取消科技成果评估备案手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完善技术交易“营改增”政策。探索研究将技术开发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p p    strong 七、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等基础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投融资、运营、托管、商用化、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strong /p p   (1)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运营能力。支持服务机构早期介入原始创新,加强与天使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合作,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转化。引导服务机构发展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业务,开展专利集中采购,构建专利池。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遴选基础条件好、资信度高、辐射范围广、业务能力强、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 /p p   (2)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完善以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为主、民间资本参与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鼓励银行、保险、评估、担保等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 /p p   strong  八、支持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strong /p p   (1)推动检验检测市场规范发展。严格落实检验检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健全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和诚信承诺公开制度。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展市场化合作。 /p p   (2)推进检验检测标准制订工作。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新材料、医药健康等领域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制订工作。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等的研究与创新,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推动国际间标准互认。 /p p   (3)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拓展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范围,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主要为生产结果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向设计、研发、生产等全过程延伸服务。发展“互联网+检测认证服务”模式。 /p p    strong 九、大力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业 /strong /p p strong   积极发展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工程咨询、信息咨询等专业化咨询业务。 /strong /p p   (1)提升科技咨询服务能力。支持科技咨询机构在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创新信息管理、科技园区管理、科技专业化会展服务、国际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开展专业服务。支持科技咨询机构开展数据存储、分析、挖掘和可视化技术研究,加强行业数据库、知识库建设,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型发展新型咨询业务。开展科技咨询专业服务平台应用示范,支持新型高端知识服务平台建设。 /p p   (2)扩大科技咨询行业影响力。支持科技咨询龙头企业开拓服务市场,加强宣传推介,塑造知名品牌 依托龙头企业,在战略咨询、管理咨询等领域推动形成国内科技咨询服务高地。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咨询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整合行业服务资源,开展服务规范和标准制定工作,开拓服务市场,打造行业品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p p    strong 十、产业布局 /strong /p p   (1)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金融业集聚区。支持在西城区金融街建设世界优秀杰出金融人才集聚区,发展新兴金融 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推进产融合作试点,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和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 支持在朝阳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建设国际金融主集聚区 支持在石景山区建设北京保险产业园,打造科技保险集聚区 支持在房山区建设北京基金小镇和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打造科技金融创新转型发展示范区。 /p p   (2)发展壮大工程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发展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 支持在丰台区发展轨道交通、应急救援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 支持在昌平区推动电力工程、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 支持在石景山区发展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等工程技术服务,在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 /p p   (3)建设高水平研发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集聚新材料、新一代汽车、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国际一流的工业设计平台,打造研发型创新企业集群 支持在未来科学城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建设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 支持在怀柔科学城集聚高端科研资源,形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前沿科技交叉研究平台 支持在大兴区、顺义区建设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汽车、航空航天、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领域科研基地和产业创新中心 支持在朝阳区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打造国际研发创新集聚区。 /p p   (4)推动形成多点联动的设计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西城区以中关村西城园为载体,推进工业设计、工程规划设计等集聚发展 支持在海淀区、东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大兴区分别建设数字设计、创意设计、时尚设计、动漫设计、工业设计等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支持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推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与设计深度融合 支持在通州区以台湖镇为核心,承接中心城区设计和创意资源,形成“设计之都”新平台。 /p p   (5)培育与国际接轨的创业孵化集聚区。支持在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沿线建设创新空间和创新载体,推进创业大街、智造大街发展,打造创新创业新地标 支持在昌平区建设“回+双创社区”,打造资本、人才、技术、信息、文化、空间六位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支持在朝阳区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集聚区 支持各区围绕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创业孵化专业园区。 /p p   (6)建设优势明显的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中关村科学城以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为重点,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 支持在朝阳区、顺义区深入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探索设立国际技术转移分中心,重点开展国际间技术转移的交易服务活动。 /p p   (7)巩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海淀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一条街、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昌平区国家知识产权园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石景山区专利保险试点等为核心,推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 /p p   (8)布局建设特色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海淀区、朝阳区、昌平区、石景山区等依托国家级检测中心及大型检测集团,布局建设若干检验检测认证特色产业园区。 /p p   (9)打造高端科技咨询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打造国内高端科技咨询高地 支持在朝阳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打造全球高端智库集聚区。 /p p strong   十一、保障措施 /strong /p p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各区政府要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和产业特点,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土地、人才等方面配套支持,为科技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p p   (2)加大资金支持。加强市、区统筹,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 /p p   (3)强化人才支撑。依托“海聚工程”“高聚工程”“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科技新星”等人才计划,加大对科技服务领域优秀杰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推动科技服务国际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与国际知名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 /p p   (4)做好监测分析。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统计和监测。按照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开展测算方法研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现状。加强与智库机构的合作,开展科技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趋势研究分析。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2017年12月20日印发 /p p & nbsp /p
  • 25岁女白领发量仅剩3成,植发or假发,也有你不知道的“门道”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今日,一篇某25岁女白领发量仅剩3成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关注。据了解,该女白领脱发有两大原因:一就是基因遗传,二则是和工作压力、熬夜有关!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他脱发严重,同时也反映出 strong 当代90后压力大、脱发的问题 /strong 。令人惊叹,令人深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341px height: 34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d3936a10-260e-4a05-8ba2-bc966e574623.jpg" title=" 5d274e1a904d5.jpg" alt=" 5d274e1a904d5.jpg" width=" 341" height=" 341"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据某组织发布的“中国90后压力报告”中指出,90后的幸福感均值低,压力太大!压力的主要来源之一来自于工作,报告显示,47.9%的加班族是90后,工作强度大,前途却一片迷茫。90后白领的平均月薪将近4000,30%的90后月薪不到3000。同时,房价更是让90后生无可恋,一个月工资买不起一平米,面对丈母娘的高要求,分分钟让90后想原地自爆。90后背负工作、居住、婚恋、养育孩子四座大山,压力怎能不大,熬夜、压力,让奔三的90后“毛发不保”。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面对发量稀少的问题,市面上所谓的生发剂、养发剂似乎无济于事,很多90后开始选择了植发,但植发不仅面临着安全问题,其比北京房价还贵的价格也让诸多90后望而却步, strong 假发或许成了一些人的选择。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但其实很多人不知道, strong 假发中还有很多“门道”,假发在生产、染制的过程中会添加一些染料,其中会包含甲醛和芳香胺等物质,对人体会有致癌性,“GB/T 23168-2008 发制品 人发发条”中就规定了假发染料在还原条件下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b90bd5e9-453b-455b-a150-853e040462ca.jpg" title=" 捕获1.JPG" alt=" 捕获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54c6f9e0-003e-46fd-bce8-b0af00739260.jpg" title=" 222.JPG" alt=" 2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对于这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检测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其中涉及到气质联用(GC-MS)、高效液相色谱(HPLC)、离子色谱等(IC)。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290.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气质联用(GC-MS)(点击进入专场) /strong /span /a 是一种将气相色谱和质谱仪联用的技术。它将色谱的分离能力和质谱的定性功能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对复杂物质更准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气相质谱适合分析小分子、易挥发、热稳定、能气化的化合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bottom: 10px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fd68a9b1-1754-44c2-a842-897789d06db7.jpg" title=" C11712.jpg!w300x300.jpg" alt=" C11712.jpg!w300x300.jpg" /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 气质联用仪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20世纪60年代末,世界上第一台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2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点击进入专场) /strong /span /a 问世,开启了高效液相色谱的时代。如今,液相色谱仪因其样品适用范围广、分离效率高、检测灵敏度高、分析速度快、样品回收方便等特点,在制药、食品、环保、石化、农林、医疗卫生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已成为最重要的分析仪器之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4c616cfa-6314-4a73-8b70-0f63517bad22.jpg" title=" 400f5aee-4e50-46d3-97ac-4565feac1cd3.jpg!w300x300.jpg" alt=" 400f5aee-4e50-46d3-97ac-4565feac1cd3.jpg!w300x3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高效液相色谱仪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24.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离子色谱(IC)(点击进入专场) /strong /span /a 是以低交换量的离子交换树脂为固定相,对离子性物质进行分离、检测的一种色谱方法。适合用于分离离子化合物、有机酸和有机碱等能电离的化合物以及能与离子基团相互作用的化合物。离子色谱有3种分离方式,它们是离子交换色谱(HPIC)、离子排斥色谱(HPIEC)和离子对色谱(MPIC)。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d3a7614-5771-43b9-b1e4-4d86045a1bfe.jpg" title=" 9db254f8-0b78-46ee-a37d-709916673c82.jpg!w300x300.jpg" alt=" 9db254f8-0b78-46ee-a37d-709916673c82.jpg!w300x3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离子色谱仪 /p
  • 四部门印发《问答手册》
    2022年3月2日,科技部发布消息称,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问答手册》(以下简称《问答手册》),针对科研自主权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打通难题进行了答疑。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7月,科技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机构运行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分配等四大方面,提出改进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管理等14项具体改革举措。根据《若干意见》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扩大自主权实施方案。在推进自主权改革过程中,一些部门和高校院所反映在具体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疑点、难点,落实自主权还存在不能、不敢、不会的问题,自主权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打通。针对各方面的关切,科技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自主权《问答手册》编写工作。据了解,《问答手册》将自主权14项改革政策细化为32条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权威解答。一是针对基层难以接权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高校院所各方面的管理权责,推动科研自主权下放;二是针对基层不敢接权的问题,细化了政策条文和操作性规定,为高校院所依法合规用权强化制度保障;三是针对基层用不好权的问题,面向高校院所详细说明如何主动承接已经下放的自主权,帮助高校院所“接得住、用得好”。据悉,自主权《问答手册》印发至高校院所主管部门,以及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中央级科研院所。后续,科技部等四部门将推动《问答手册》宣讲解读工作,并组织开展自主权改革典型经验案例交流,以印发和实施《问答手册》为抓手,深入推动自主权改革落实落地。附: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探索性、创造性科学研究活动,具有知识和人才独特优势,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简政放权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随着科技创新向纵深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实践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科研活动、人才成长、成果转化规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相关自主权,充分调动单位和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创新动力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单位发展与国家使命相一致。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全面领导,牢记国家使命,坚持国家目标导向,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组织开展工作,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将单位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服务国家目标过程中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坚持统一要求与分类施策相协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应符合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尊重科学规律,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不同特点精准施策,实行分类管理,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事务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加强对发展方向的总体把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充分放权与有效承接、完善内部治理与加强外部监督、激励担当作为与严肃问责追责等有机结合、权力与责任相一致。二、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三)完善章程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组织所属高校完善章程,推动科研院所制定章程,科学确定不同类型单位的职能定位和权利责任边界。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开展科研活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对章程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权限的事务不得干预。(四)强化绩效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明确绩效目标及指标。主管部门要按照权责利效相统一和分类评价原则,减少过程管理,突出创新导向、结果导向和实绩导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单位财政拨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领导人员考评奖励、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科研事业单位编制调整事项时,参考评价结果。(五)优化机构设置管理。科技部门要按照功能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章程规定的职能范围内,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行业发展需要和科技发展趋势,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可自主设置、变更和取消单位的内设机构。三、优化科研管理机制(六)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围绕国家需求改进项目形成机制,合理确定项目布局、数量及体量,优选研发团队,强化责任落实与结果考核,简化过程管理。科技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精简项目申报流程,减少不必要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期间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评估、规范和动态调整第三方审计机构。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的材料报送环节,实现一表多用。建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开放制度,凡是信息系统已有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科技、财政、教育部门和中科院等要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环境。(七)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改革间接经费预算编制和支付方式,不再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直接核定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单位。加快推进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试点经验和做法。落实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单位依法依规制定的横向经费管理办法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科技、教育部门适时选择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开展国内差旅费报销改革试点。(八)改进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管理。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对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更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再走招投标程序。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科研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对确需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方式的采购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放而不乱。 (九)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国家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织科研团队。具有相应授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中,要向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优秀团队和导师倾斜。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完善培养成本分摊机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落实公务卡管理自主权,允许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等不具备公务卡申请条件的人员因执行项目任务产生的差旅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十)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取消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程序。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为进一步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探索路子。四、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十一)自主聘用工作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开展科研活动需要,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发布招聘信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规范聘后管理,畅通人员出口,实现聘用人员市场化退出。对本土培养人才与海外引进人才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业等方式从事创新活动。允许科研院所完善内部用人制度,自主聘用内设机构负责人。高校和科研院所正职和领导班子中属中央管理的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内设研发机构负责人可依法依规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执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兼职等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政策。(十二)自主设置岗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在编制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已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灵活用人机制的单位,可在编制内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设置创新型岗位和流动性岗位,引进优秀人才从事创新活动。对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需求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涉及编制事宜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程序专项审批。完成相关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十三)切实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国家规定自主制定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事后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部分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等方式。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明确标准、程序和公示公开的前提下,开辟评审绿色通道,评审标准不设资历、年限等门槛。 (十四)完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教育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快制订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和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在总结评估科研院所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五、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十五)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力度。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考核办法、分配方式、工资项目名称、标准和发放范围,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创新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承担财政科研项目的人员、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中,要向高层次人才集中、创新绩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倾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十六)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对全时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其薪酬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加大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期权激励力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六、确保政策落实见效(十七)加强统筹协调。科技、教育部门要会同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政策落实沟通反馈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改革效果评估。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在半年内完成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内部机构调整、绩效工资分配、评价考核、科研组织等方面充分放权,加强支持保障和绩效管理。相关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半年内启动,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并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十八)落实主体责任。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组织实施,把自主权政策落实到科研一线。抓落实的成效作为单位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内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科研、人事、财务、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系、配套制度,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十九)实施有效监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内控体系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不出事,防止滋生腐败。各相关部门要跟踪高校和科研院所履行职责、行使自主权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查、第三方绩效评估等方式督促推动改革政策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实行科研项目责任人预算绩效负责制,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构建公开公示和信用机制,将诚信状况作为单位获得科研相关自主权的重要依据,将单位行使相关自主权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终身追责、联合惩戒。(二十)鼓励担当作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改革创新。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与工作对象理解相关政策不一致时,监督检查部门要与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及时调查澄清。对在担当作为中发生无意过失的干部,要按照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本意见适用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中央级科研院所。现行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 突发罢工|知名核酸检测公司发布通告
    近日,一张知名核酸检测公司的罢工通告在网上流传,通告显示:该机构今年以来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投入的费用至今未及时回款,面临运转压力,将于11月11日起暂停接收新冠核酸样本!博奥润康是市级重点医学检测服务类项目,配备有最先进、齐全的高端分子诊断仪器(包括一代、二代测序仪、荧光定量PCR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设备),已投入使用的核酸检测实验室每天核酸检测饱和量达15万份-20万份。在本次疫情爆发之初,博奥润康在第一时间成立抗击疫情工作专项工作组,积极配合许昌市各区卫健委进行首轮全民核酸检测工作,承担了主要的核酸检测工作任务,4天4夜不间断检测,累计完成61.75万人次咽拭子核酸检验,跑出了“战疫”的“许昌速度”。两个月发不出工资,核酸采样亭被迫关闭?早在8月19日,就有人曝光称“上海松江没钱了,两个月发不出工资,有的核酸采样亭被迫关闭。”相关视频或图片曝光后引起众多网友的热议。从曝光的内容来看,原因很简单:上海某核酸采集点因拖欠采样员两个月工资,最终导致采样员被迫罢工。不过有一说一,上海的核酸采样亭都是外包出去的,如果上海核酸采样亭发不出工资,最可能的原因是承包商现金流出现了问题,而不是上海发不出工资。因为在经济这一块,上海绝对是大哥,即便今年3月份疫情影响导致上海按下了四个月的暂停键,上海的财政收支依旧是全国第一。如果连上海都发不出工资的话,那其他地方可想而知了。不过,在此之前,有些地方确实出现过发不出工资的情况。葫芦岛卫健委称:事业单位工资发放非常困难,公立医院债务压顶。可见疫情影响确实让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运营困难,进而导致拖欠工资的情况。详情参考 大批医院倒闭、亏损核酸检测公司开始讨债从事核酸检测的企业,这两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大幅走高。4家头部涉核酸检测服务的上市公司,2021年累计应收账款达170亿元,同比增长45%。今年一季度末,这一数字增至223亿元。疫情下的核酸检测,是一场行业企业的财富盛宴,还是“镜中花、水中月”?有数据显示,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截至今年4月末,我国已进行115亿次新冠核酸检测。而在各地要求常态化核酸检测政策下,太平洋证券研报测算,若按政策推广至全国,检测渗透率40%计算,仅核酸检测服务单月市场规模达154亿元,半年化则达922亿元。这还不包括检测服务上游的试剂、耗材和庞大的原材料市场。千亿市场蛋糕诱惑下,入场的企业络绎不绝。仅上市公司层面,涉新冠检测业务公司已达到52家。有13家企业在新冠疫情爆发当年业绩增速超一倍,吃到了新冠检测试剂的第一波红利;在已经披露的2020年、2021年业绩中,新冠检测作为主体业务为这些企业累计带来850亿营收,贡献了353亿净利润。圣湘生物新冠诊断试剂的毛利率高达87.41%,2020年因此业务获得39亿收入,纯利可达到34亿元。迪安基因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继2020年创造近30亿元营收后,在2021年仍创造了48.94亿元营收,毛利率达到88.65%。这些企业,只是国内核酸检测大军中的冰山一角。天眼查数据显示,国内已经有超过3400家检测、试剂企业,仅医学检测机构至5月底今年以来已新增145家。更有不少检测机构,因成立时间过短,而遭受外界质疑。此外,核酸检测政府指导价格的不断走低,对检测企业快速检测、大规模检测能力的高标准,成为压在检测企业头上的重担。5月份,北京在十天内就有3家核酸检测企业因在核酸检测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措施,如金准医学更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创始人被抓获。就算顺利完成承担的各项核酸检测任务后,企业或还面临一个问题:何时能收回这笔纸面财富。搜狐财经注意到,从事核酸检测的企业,这两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大幅走高。4家头部涉核酸检测服务的上市公司,2021年累计应收账款达170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9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今年一季度末,这一数字增至223亿元。这也意味着,相关企业在完成核酸检测服务时,并未全部接收到现金付款,而是政府或公立机构招投标普遍采取的企业先服务、后付款的模式。这无形对企业的现金流、成本控制造成压力,这种压力随着企业承担的核酸检测任务规模的增加而增加。成本压力及利益驱使,也让部分企业铤而走险。而随着常态化核酸检测的持续推进,医保局拒绝为地方常态化核酸检测买单,核酸检测指导价也将继续走低。如今单人单检价格已经从最高时200元降至最低16元/人,混检价格更是低至3-4元。种种压力下,核酸检测,还会是一场财富盛宴吗?暴利神话金准医学等多家核酸检测企业的被查处,揭开了这一行业的暴利面纱。5月27日,“平安北京”微博通报称,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自今年4月25日以来,违规将多区采集的“5混1”“10混1”核酸样本,采用多管混检的方式进行检测,人为稀释样本,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金准医学因此被立案侦查,法定代表人王学刚等17人更是被海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此之前,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同样因在核酸检测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被查处,其后还有中同蓝博医学检验实验室也被查处。同金准医学一样,中同蓝博为了节约成本,加赶进度,采取多管混检的方式进行检测。十天内,北京查处了3家核酸检测企业,而它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却趋同:节约成本,加赶进度,违规多管混检。成本,是现在摆在核酸检测企业面前的难题。2020年初,核酸试剂套盒的价格在80元-100元,此后逐渐下调至30-50元左右。安信证券研报曾提及,根据主流试剂厂商数据测算,胶体金试剂盒每份平均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约在1-2元左右,核酸试剂盒每份平均生产成本约在3-5元左右。这也使得早入局的核酸检测耗材企业,吃到了第一波红利。Choice数据显示,2020年圣湘生物以1203.5%、6527.9%的营收、净利润增速高居体外诊断类企业之首。圣湘生物主营各类核酸检测试剂和仪器,产品主要面向金域医学、迪安诊断、艾迪康等大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和部分医院。2020年年内,圣湘生物实现总营收47.63亿元,其中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分别实现收入38.8亿元和6.5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4倍和8倍。诊断试剂的毛利率高达87.41%,因而近39亿收入,纯利可达到34亿元。而2019年的圣湘生物,年营收规模仅3.65亿元。营收增速居于前列的还包括之江生物和硕世生物两家核酸试剂厂商,2020年营收增速分别达692.7%、502.4%,其中之江生物归母净利润上涨近17倍。在2019年,两家企业营收规模均不到3亿元。核酸试剂厂商的业绩爆发集中在2020年第一季度。圣湘生物、之江生物的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均是最早获批应急上市的产品之一。从第二季度开始,这场狂欢从产业链中游蔓延至下游检测机构。2020年第二至第四季度,金域医学连续三个季度营收增速稳定在70%-80%之间。利润跑得比营收更快,金域医学期间单季度的净利润增速达到3-4倍。受一季度疫情封控影响,金域医学2020全年收入增速仅为56.4%,远不及中游的核酸试剂企业,但其当年净利润增速同样达到275.2%。根据金域医学2020年年报,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实现收入78.7亿元,毛利率为46.75%,约实现毛利润36.8亿元。另一家头部检验机构迪安诊断2020年营收、净利润增速也达到26%、131.2%。价格探底,利润承压但随着核酸检测大规模的推广,耗材的价格也在被压低。今年4月底,广东联盟集采公布数据显示,普通核酸试剂及组套(含核酸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纯化试剂、样本采样器具等)的价格范围为5.79-8.36 元/套;其中单独核酸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范围为3.20-4.97元/人份。随后,北京医保局跟进广东集采节奏,开展限价联动,普通核酸试剂及组套最高指导限价为6.7元/人份,检测试剂最高指导限价为4.3元/人份。如今的价格水平已接近试剂企业成本线。暴利的终结也从最早享受红利的企业开始。尽管圣湘生物2021年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发货量同比增长135%,仪器发货量较上年增长75%,但2021年度,圣湘生物实现营收45.15亿元,同比下降5.2%,归母净利润为22.4亿元,降幅达14.3%。圣湘生物称,业绩下降主要系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集采及新冠相关产品价格普遍下调等因素影响。公司年报显示,其诊断试剂2021年收入34亿元,同比下降12.54%;试剂毛利率减少5.03个百分点至82.37%,毛利润为28亿元。而随着政府集采价格的不断走低,圣湘生物、之江生物、硕世生物等试剂企业销售毛利率、净利率集体持续下滑。2022年第一季度,圣湘生物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11.12% 、8.22%;之江生物的毛利率、净利率对应降幅则分别达20.55%、14.18%。成本高涨,应收账款高企,资金缺口显现上游耗材价格的走低,并没有让核酸检测企业获得更大的成本空间。随着核酸检测的大规模推广,核酸检测服务的价格一降再降,由2020年初的200元,逐渐降至180元、80元、60元、40元。如北京医保局最新定价,将单样本核酸检测价格进一度下调至19.7元。以金域医学为例,2021年金域医学实现营业收入119.43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收入113亿元,同比增长43.63%,其对应营业成本达60亿元,同比增加42.43%。2020年,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的收入和成本增速分别为58.51%、38.61%。金域医学的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成本主要包括试剂成本、实验室直接人工、配送费用及其他费用。对比2020年,最明显的变化是,2021年试剂成本为33.58亿元,增速由上年的50%放缓至30%,占总成本比例由62%降至56%。增速最快的反而是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2021年的实验室直接人工成本达7.7亿元,增长67%。其他费用则同比增加73%至13.52亿元。根据金域医学招股书中解释,其他费用部分包括了实验室租赁费、仪器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小额消耗费、办公费等实验室固定成本部分。此前数年间,金域医学的人工成本和其他费用成本增速总体稳定,包括营收增速最快的2020年,人工和其他费用成本增速仅在22%左右。此外,金域医学2021年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速均较2020年翻了近一倍。其中销售费用达14.4亿元,同比增长45%,主要因业务量增长导致人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等增加所致。因而,金域医学2021年营收看似仍维持了近50%的增速,其净利润增速已大幅放缓至47%。而这增加的营收,一大部分还是应收账款,更没有转化为现金流。2019年至2021年,金域医学应收账款占总营收比例由29.8%上升至39.1%;营收现金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由95.8%降至84.1%。截至2021年末,金域医学账面应收账款达46.65亿元,同比增长73.15%。从账龄来看,1年以内账期的应收账款为46亿元,占比达95.7%。2022年第一季度,金域医学实现营收42.51亿元,同比增长58.7%。截至一季度末,金域医学应收账款达64.22亿元,同比增长86.9%,较2021年末增加38%。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9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96%。这种情况并非金域医学一家独有。迪安诊断、兰卫医学等检测机构近两年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均明显增加,且90%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兰卫医学曾在2021年年报中提及,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长54%,主要系报告期业务快速增长、大筛查核酸检测业务回款期较长所致。2022年第一季度,迪安诊断和兰卫医学两家检测机构应收账款环比增幅分别达32.8%、57.3%。截至一季度末,两家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由正转负。其中迪安诊断的经营性现金流由2021年末的净流入13.18亿元,变成净流出9.73亿元;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也由年末的21.89亿元陡然降至14.97亿。
  • 陕西省: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实施意见》提出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和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中,在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更好服务和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基本测算说明”模板,明确基本测算范围。计算类仪   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原有包干制试点基础上,对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青年科技新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不设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比例限制。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的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推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主体,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探索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   (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依据合同约定的“里程碑”时间、交付物、考核指标、考核方式等情况,分年度按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可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绩效目标等采取一次性拨付或按进度拨付方式。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八)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省科学院可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并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省科学院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省科学院负责落实)   (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总额)。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或企业工资总额清算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动态调整绩效工资(工资总额)水平申请,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核后,按照现行程序进行核定(核准)。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十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位要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科技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0%转化净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十二)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项目配备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决算编制、经费报销、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在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基础上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积极跟进国家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工作,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十四)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十五)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十六)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编制为“三公”经费预算,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   (十七)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省级财政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继续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事业部、科技金融中心,支持各市(区)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通过进一步提高出资比例,加大让利幅度,建立容错机制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重点围绕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发起设立一批种子、天使基金,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通过设立企业联合基金,探索设立省市联合基金等方式,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负责落实)   (十八)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围绕我省重大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及影响未来产业发展的前瞻技术领域,构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龙头企业、平台组织深度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推荐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担任该领域技术总师,牵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把控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主持编制实施方案,分配项目资金,指导项目具体实施。探索采取专业机构评估、同行评议等方式进行“里程碑”式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十九)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多元化支持机制。鼓励技术团队控股,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探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的混合所有制组建模式,综合运用后补助、双向补贴、创投引导等方式,引导产业孵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形成市场驱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指导)   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十)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对自由探索型、任务导向型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一)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在符合本意见及其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单位内部制定的管理规定也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组织实施   (二十二)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做好督促落实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好预算管理权下放、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科研仪器采购等方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云系统设置。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三)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四)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要适时对有关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省财政厅、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参照本意见尽快修订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各市(区)根据实际参照本意见改革完善本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依本意见执行。
  • 陕西: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和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中明确提出要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施意见》原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更好服务和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基本测算说明”模板,明确基本测算范围。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原有包干制试点基础上,对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青年科技新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不设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比例限制。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的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推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主体,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探索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依据合同约定的“里程碑”时间、交付物、考核指标、考核方式等情况,分年度按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可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绩效目标等采取一次性拨付或按进度拨付方式。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省科学院可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并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省科学院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省科学院负责落实)(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总额)。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或企业工资总额清算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动态调整绩效工资(工资总额)水平申请,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核后,按照现行程序进行核定(核准)。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十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位要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科技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0%转化净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十二)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项目配备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决算编制、经费报销、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三)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在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基础上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积极跟进国家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工作,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四)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五)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十六)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编制为“三公”经费预算,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十七)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省级财政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继续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事业部、科技金融中心,支持各市(区)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通过进一步提高出资比例,加大让利幅度,建立容错机制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重点围绕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发起设立一批种子、天使基金,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通过设立企业联合基金,探索设立省市联合基金等方式,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负责落实)(十八)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围绕我省重大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及影响未来产业发展的前瞻技术领域,构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龙头企业、平台组织深度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推荐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担任该领域技术总师,牵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把控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主持编制实施方案,分配项目资金,指导项目具体实施。探索采取专业机构评估、同行评议等方式进行“里程碑”式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九)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多元化支持机制。鼓励技术团队控股,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探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的混合所有制组建模式,综合运用后补助、双向补贴、创投引导等方式,引导产业孵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形成市场驱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二十)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对自由探索型、任务导向型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一)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在符合本意见及其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单位内部制定的管理规定也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七、组织实施(二十二)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做好督促落实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好预算管理权下放、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科研仪器采购等方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云系统设置。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三)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四)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要适时对有关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省财政厅、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参照本意见尽快修订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市(区)根据实际参照本意见改革完善本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依本意见执行。
  • 卧底居香斋灌肠 原料是三无产品色素任意添加
    三无鸡肉品   搅拌机的顶盖随意放在地上   工人在往外舀肠汤   过年不吃点腊肉或者不买点灌肠就好像冬至没吃饺子一样,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灌肠和腊肉成了北方人眼里“年”的一种表达符号。然而,正如每枚硬币都有正反两面一样,灌肠、腊肉在承载了老百姓诸多美好新年期盼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些不法商家牟利的印钞机。从2013年12月21日起,记者卧底青岛居香斋食品有限公司,你可能很难相信,花高价吃到嘴里的灌肠很有可能是用“三无”鸡肉、淀粉、十几种色素,在一间淌满污水臭气熏天的厂房里勾兑而成的。   1 进厂不需要任何证件   这里很缺工人   2013年12月21日中午,按照青岛居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网站上标注的地址,记者来到城阳区城阳街道古庙头社区。网站上标注的是一个模糊地址—— 城阳街道古庙头社区西500米,没有具体的路名。古庙头社区西500米是方圆几十亩的工业园,记者向周围的市民打听居香斋的具体位置,没有人知道。拨打网站上的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无奈记者只能从工业园入口开始顺着祺阳路一家一家地找。   顺着祺阳路走到头是一个“丁”字路口,左拐走到头又是一个“丁”字路口,再左拐,走到了第一个十字路口,右手边就是青岛居香斋食品有限公司。记者到那里时正巧碰上三四个穿工作服的员工拖着那种一米多高的市政垃圾桶往路边的下水道里倒污水。记者上前问其中一个看起来像领头的人:“哥们,这儿招不招工人?”对方一听是来应聘的,显得挺热情,点着头说:“招招招。”   他转身对其他几个人说了句“你们先回去”,然后带记者走进院子来到北面的办公楼。记者被带进一楼的一间办公室,他跟里面的人说了句:“王姐,来了个面试的”,接着转身走了。王姐看上去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短发。王姐问,想应聘什么工作岗位?记者说什么都行,但最好是车间工人。“有食品加工工作经验吗?”王姐问。记者说没有。   “没有也没关系,我们这边有两个厂,这儿这个是加工灌肠的,离这儿不远还有个加工酱肉的。见习期的工资是2300元,一个月见习期过后实行计件工资,每月休息两天。每天七点上班,晚上六点左右下班,当然如果当天的活没干完的话会稍微加点班。每天管中午和晚上两顿饭。有宿舍,但是得自己买被褥。特别强调一下,必须干满一个周才给工资,不满一周不给钱。觉得能干的话你就留下。”王姐一口气说了一大串,中间没有丝毫的停顿。看到她那一板一眼的神情,记者好几次差点没忍住笑出来。在得到肯定回答后,王姐让记者第二天七点来上班,找一个叫秦虎的人报到。   对方连名字都没问   就这样简单,记者应聘成功了。对方没有要记者提供健康证明,甚至都没有问名字和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就录用了,足见这个工厂现在是多么需要工人。进入车间后记者才知道,整个加工车间的工人都没有健康证。从办公室出来后,记者重新打量这三栋楼构成的厂区:北面是办公楼,南面是员工宿舍和餐厅,西面的楼是生产车间和仓库,正对着东面的大门,中间是由这三栋楼和大门围成的空地,不时会有卡车在此装货。平时大门都是关着的,由门卫老张在这里看守。下午一点左右,铝合金大门反射的阳光显得特别刺眼。走出这道门时,记者心想,在这道大门背后的生产车间里面,生产的食品到底有没有问题呢?一切等到明天就见分晓了。   2013年12月22日早上六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工厂。因为前一天见过面,门卫老张开门把记者放进了厂区。“今天来上班吗?车间还没开门,先进屋暖和暖和吧!”老张让记者进他门卫小屋里等一会。   工人干活直喊累   七点左右,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妇女走进了小屋。“今天真冷……怎么,我今天来早了吗?秦虎还没来?”妇女说了两句前后不怎么搭调的话,河南口音。“没有,先等会吧”老张回答她。妇女姓毛,大家都管她叫毛姐或者老毛,今年48岁,河南汝州人。   毛姐说她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儿子和记者同岁,她在外打工十几年了。十几年的打工生涯使她更加世故圆滑,比同龄人多了几分狡黠。她跟人说话时嘴上总是带着笑,但那种笑是假笑,皮笑肉不笑,不真诚的。   “昨天可把我累死了,晚上八点下的班,今早上起来我还头疼。”毛姐说。“不是下午六点就下班了吗?”记者问。“怎么可能六点,”毛姐把眼睛向右上方一斜,做了个很不屑的表情,“我来了十多天了,刚开始的时候是六点下班,这几天都是七点多下班,到年底了活多。”   正说着,老李手里拿着半个煎饼果子进来了。老李是东北人,在这里干了半年了。“走吧,秦虎来了,开门了。”老李对毛姐说,又转过脸对记者说:“你去办公楼二楼最里面的屋找秦虎。”   记者在二楼见到了秦虎,他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个子不高,眼珠子转着,一看就是个机灵鬼。“先填个登记表吧。”秦虎说。填完登记表后秦虎快速看了一遍,说:“我们这儿是必须干满一周才给工资,干不满一周不给工资,这个我要跟你强调一下。”“昨天面试的时候王姐已经跟我说过了。”“嗯,说过了也再说一遍。”等干了一天之后记者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们特别强调要干满一周才给工资,因为这个活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尤其是对于大多数不愿吃苦的年轻人来说。相信在这之前肯定有不少工人没干满一周就走了。   干了两年习惯这里的工作   记者看到,推车里粉红色的肠汤像极了酒后呕吐的秽物,只是颜色有所不同,车间里令人作呕的气味正是肠汤散发出的,每次推车,记者都要屏住呼吸,免得被熏晕过去。小李一口气舀了三推车,累得气喘吁吁。“你不感到恶心吗?”记者问他。“不觉得,我都在这里干了两年了还恶心什么。”小李今年22岁,济宁人,一年多以前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为止快两年了。记者问他为什么来这里打工,这儿的活又脏又累,工资也不怎么高,为什么在这里一干就两年。小李憨厚地笑着说:“这个不好说。”小李朴实善良,他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使人感到很亲切。淳朴的他拥有几乎所有淳朴的人共有的特质或者说是缺点—— 喜欢不懂装懂。   他很健谈,为了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有份量和更具可信度,他喜欢用“电视上说……”“我看新闻上说……”这样的句式,就是为了表明他所说的话并不是胡说的,而是有根据的,而这也越发凸显了他的可爱。   搅拌室对面是解冻区,五六个还没打开塑料包装袋的鸡肉坨子放在两个大筐子里解冻。记者看到,这几个包装袋上都没有任何标识,是地地道道的“三无”产品。老李抱着已经有点解冻的肉坨子塞到绞肉机里,伴着机器“轰隆隆”的声响,血红的肉丝像面条一样从底端流出来。老李将铁盆放在机器下面接着,搅拌完鸡肉后他会再搅拌淀粉,将两者混合添加各种色素和添加剂后,装到搅拌室里的大型搅拌机里搅拌成粉红色的肠汤。   2 看看这些灌肠是咋生产的   工人都不戴一次性手套   “走吧,我带你去车间。”秦虎带记者来到了西面的楼。穿过一米多长的走廊,正对面有左右两扇门,左边门框上贴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生食区”,右边门框牌子上写着“熟食区”。秦虎带记者走进了生食区。进门后有两个衣柜,这是工人们换衣服的地方。“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给你找身工作服。”过了一会秦虎拿来一套灰色的工作服给记者,上面沾满了黑色和红色的污垢。秦虎说:“你先穿这身吧!”穿好了工作服,秦虎又拿来一双白色的水鞋,让记者换上。“水鞋没有你穿的号了,这双小了点,你凑合穿吧。”   这是一间一百五十平米左右的车间,进门正对着的是大厅,厅里放着一台绞肉机、一台搅拌机、一台灌肠机、三四个两米多高的铁架子,一个长两米宽半米高一米左右的不锈钢案板,还有三四个高和直径都在半米左右的铁桶。车间左上角是搅拌室,里面有一台更大型的搅拌机。左下角是解冻区,冰冻的生产原料在这儿放在水里解冻。   记者进到车间里的时候,毛姐和老李已经开始忙活了。老李正抱着一块还没完全化冻的鸡肉往绞肉机里放,毛姐则端着一盆温水放到不锈钢案板上,又将一方便袋肠衣倒进了水里,赤手将肠衣一根根捋出来贴到盆沿上,没有戴一次性卫生手套。地面上到处是污水,水鞋踩在地面上会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鸡肉解冻后的血水流到地面上,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黑红。   进车间后过了四五分钟记者才缓过神来,想吐的感觉没那么浓了,能分辨得出来这股令人作呕的气味中有平时吃的灌肠的味道。但是记者还是感到恶心,很腻人的恶心,像是被人逼着一口气吃了五大碗肥肉片,那种肥腻的感觉浓得化不开。秦虎带记者来到搅拌室,指着一个正拿着铁盆从搅拌机里往外舀东西的工人说,你先帮小李干会儿。   这间搅拌室大约有十平米,房顶上有两盏灯,这两盏灯要比厅里的灯亮很多。在明亮的灯光下,墙面上的黑乎乎的东西就看得一清二楚。“这一车弄好了,你推出去吧。”小李对记者说。小李用铁盆从搅拌机里把搅拌好的肠汤舀出来倒进推车里,记者帮他把推车推到灌肠机上。灌肠机通过一根大拇指粗的铁管把肠汤直接灌到一根根肠衣里,肠衣事先套在铁管上。每根肠衣能灌十几根到二十几根不等的灌肠。   十几种色素任意添加   老李在绞肉的时候,厂长好几次嘱咐老李说,“老李,多加点蛋白”。厂长所说的蛋白就是淀粉,他想让老李在调配肠汤的时候少加点肉以进一步降低成本。老李答应着。绞完鸡肉后老李继续用厅里的小型搅拌机搅淀粉。“设定好时间,二十分钟就足够了,开关打到中档上。”厂长在一旁指挥着。   搅拌机启动了,声音忽而像防空警报,让人心慌,忽而又像是粉笔底端横划在黑板上,吱吱作响,让人有百爪挠心的纠结感。二十分钟后淀粉搅拌好了,厂长让秦虎抓紧打色素。打色素的活老李干不了,只有厂长的亲信秦虎才能干。秦虎拿了瓶瓶罐罐十几种色素—— 有固体粉末状的也有液态的—— 逐一倒进铁推车里,推车大约有一立方米的容积,事先在里面装满了三分之二的水。   秦虎任意将十几种色素和添加剂倒进推车,并没有用任何量器来测量要添加的色素和添加剂的容量和重量。液态的色素和添加剂使推车里的水瞬间变了颜色,花花绿绿的 固态的粉末则漂浮在水面上,盖了厚厚一层,像一幅油画。秦虎开动电钻,上面装有一根半米多长的钻头,电钻嗡嗡作响,带动钻头在推车里搅动。二十分钟后,色素打好了。推车里的液体成了粉红色,看上去黏糊糊的样子,像草莓奶昔,上面还飘着十几个气泡。秦虎拿着箅子伸进打好的色素里,把没有打碎的固体粉末捞上来扔到一边。   肉末、淀粉、色素都打好了,厂长很满意,督促老李和秦虎赶紧运到搅拌室里搅拌成肠汤,他也亲自搭手帮忙。这一堆在外人看来恶心至极的东西在厂长眼中可是宝贝,粉红色的肠汤可就是粉红色的钞票。   厂长笑得很开心,额头和嘴角都笑出了皱纹。   自家生产的灌肠自己不吃   每隔半个多小时厂长就去老李那边指导老李怎么勾兑肠汤,因为机器的轰鸣声太大,记者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只听到厂长大声向老李喊着:“这是经验老李,这是经验,你得听我的。”   厂长走时记者问小李:“过年时发不发自己灌的肠吃啊,你们平时吃不吃?”“不发也不吃,厂长这么抠抠怎么可能发,就算发了我也不吃,自己生的娃是什么德性自己不知道吗?发给你你敢吃?”小李反问记者。   把掉在地上的肠汤连同污水捧起来继续使用已经让记者见识了厂长的抠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让记者认识了厂长是怎么抠的?厂长指导完老李回来后继续灌肠。按照制作流程,厂长把加工好的灌肠交给工人后,工人需要把最后一根灌肠尾端处的肠衣打结以防止肠汤从尾端流出来。只有最后一根肠尾端是开口的,其他的都是封闭的。厂长将一串灌肠交给记者后,记者照例给最后一根打结,但是无奈这根肠尾端的肠衣太短不够打结用的,记者就把肠汤挤出来一些,以空出多点肠衣用来打结。厂长见状立马将机器关掉冲记者大声喊:“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记者被厂长突如其来的吼声吓得打了个哆嗦。“你知不知道我每根肠重量都是一定的?你把这些肠汤挤出来重量就不够了你知不知道?”记者回答不知道。“不知道就别瞎弄,好好一根肠就这么废了。你把它全挤出来吧,这根肠不能要了,白白浪费我一根肠。”   后来记者又从小李口中知道了厂长发这么大火的真正原因。原来厂长为了偷工减料节省成本,把每根肠的重量都设定在标准重量以下。标准重量是每根肠100克,厂长把实际重量设定为95克,已经低于标准了。要是再从肠衣中挤出来点肠汤,哪怕是一点,也会使肠的重量降到90克以下。这个重量跟100克标准差得就有点大了。 文章转载自:半岛网-城市信报
  • 人社部:我国将试行高技能人才股权激励制度
    p   3月26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建立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分配制度、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技术工人待遇的普遍提高,推动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显著提升,让技高者多得。 /p p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汤涛介绍说,目前全国就业人员7.7亿,技术工人1.65亿,占就业人员的比重约为20%,其中高技能人才4700多万,只占就业人员约6%,两项比例都比较低,就业市场上极为紧缺。与此同时,技术工人收入不高、待遇保障薄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很多青年不愿意在技术工人岗位就业。此次《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重点就是要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p p   如何促进技术工人待遇的普遍提高?汤涛透露:人社部门将更多地指导企业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体系,强化工资收入分配中技能激励的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鼓励企业在工资总额分配上向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倾斜,长期稳定地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从收入分配角度讲,技能水平提高是收入提高的基础,也就是说你有更好的技能、能创造更大的价值,才能实现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高。”汤涛表示,人社部门将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技术工人的成长搭建平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阎京华表示,此次发布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明确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路径,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将会起到重大作用。 /p p   促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提高,是《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什么是高技能领军人才?汤涛介绍说,主要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以及省级政府根据本省的产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所认定的“高精尖缺”的高技能人才。对于高技能领军人才,今后将提高其政治待遇,包括纳入党委联席专家,鼓励各方力量、以各种方式进行特殊的奖励,并鼓励企业吸收其参与经营管理决策 提高经济待遇,主要是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的工资制度,试行高技能人才的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落实或者兑现相关待遇,按实际贡献给予绩效的奖励 提高社会待遇,包括在住房、安家、子女教育、大城市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帮助。此外,还将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绝招、绝活、绝技的宣传推广等。 /p p   阎京华介绍说,全国总工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比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提出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组织中挂职和兼职,全国总工会近两年一直注重从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中选优秀人才来兼职,目前许振超、巨晓林已经是全国总工会的兼职副主席,今后将继续做好这方面工作。 /p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并及时拨付资金。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将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允许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中央级科研院所负责落实)(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借鉴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年薪制的经验,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十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位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照法律规定,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进行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十二)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三)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四)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归档处理工作量比较大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财政部、税务总局、单位主管部门等负责落实)(十五)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科技部、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六)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部门要研究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除外条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司法部、财政部负责落实)(十七)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应与行政人员有所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根据需要开展工作。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十八)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财政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落实)(十九)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对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以及聘用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单位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地方对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成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科技部、财政部负责指导)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二十一)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对自由探索型、任务导向型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二)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审计署、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七、组织实施(二十三)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科技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督促落实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四)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五)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督查。要适时对有关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财政部、中央级社科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参照本意见尽快修订中央级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改革完善本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8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
  • 重磅!高校、科研院所薪酬改革启动,薪酬分配向两类人员倾斜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把推动高校教师、科研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作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价值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进一步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创造活力。  会议强调,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要根据薪酬管理需要和实际,优化和规范分配制度,树立正确分配导向,坚持人才为本,突出创新优先,坚持薪酬分配要同绩效紧密挂钩,向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倾斜。要加强薪酬管理监督,确保把国家的钱用在人才激励和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专 家 解 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宋河发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会议强调,薪酬分配要向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倾斜。  事实上,国家早已关注到科研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我国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首次提出允许提取绩效。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在项目预算调整、劳务费用管理、间接费用管理、结余经费使用等五个方面赋予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尤其是要求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7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此后,又相继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指导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对科技创新人才实行现金、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突出基于贡献的激励,强化对科技领域作出重大贡献者的奖励。  随着多项制度文件在全国各地落地,身负重大科研项目、有重大成果产出的科研人员的收入进一步得到保障,科研人员尤其是进入长聘体系人员的工资上限不断打破限制,突破“天花板”,创新人才成长得到激励。  当前,我国基础研究、集成电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还存在短板,急需从0到1的突破。原创性引领性成果的产生的根本在人才,待遇是激励人才、稳定人才的重要抓手。  此次会议提出青年科研人才、基础研究等关键词,强调让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的待遇得到保障。  当前,我国科研人员收入分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薪酬工资制度,二是协议工资制度。二元工资制度是应用范围较普遍的制度,中国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实行三元工资制,主要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和科研绩效三部分构成。该分配制度相当一段时间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但基础研究领域高水平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为了获取更高工资,也滋生出了一些现象——科研人员不断申请竞争性科研项目,从更多项目中获得更高绩效,不利于科研人潜心研究,影响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突破,多头竞争也存在降低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风险。长聘工资制度随着近年来各大高校探索的长聘制产生。  长聘制借鉴国外大学终身教授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教师聘用、使用、管理制度。照此制度,新入职教师在经过一段时间考核后,达到长聘的条件,将获聘终身教职,其工资实行年薪制。年薪制一定程度上保障教育教学、学术研究不受经济因素影响。  随着我国市场制度不断完善,科研界需要更多元、更高水平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更高水平”不等于“更高”,科研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应该建好机制,规范化管理,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从事责任科研、兴趣科研,避免逐利思想在科研界传播。  具体执行上,要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中寻求经验,根据薪酬管理需要和实际,优化和规范分配制度,确保把国家的钱用在人才有效激励和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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