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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相关的资讯

  • 义务教育新政:免学杂费教科书费 补助仪器设备等公用经费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办法》称,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政策),中央财政将通过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支持。  具体有哪些政策?  1实施“两免一补”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含以2016年为基数核定的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具体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补助标准、教科书循环使用等因素核定。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寄宿生数、寄宿生贫困面、补助标准、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  中央财政对城市学生的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  2改善膳食营养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具体根据国家试点地区覆盖学生数、补助标准核定 对于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具体根据地方试点地区覆盖学生数、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  现阶段,对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2元标准给予奖补 对未达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给予综合奖补  对地方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给予综合奖补,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根据相关省份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工作努力程度等因素核定,地方可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  现阶段,以各地实际发放乡村教师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与中央综合奖补标准(月人均200元)的比值为参考值,设立综合奖补标准调整系数。中央财政按照综合奖补标准、参考调整系数核定相关省份综合奖补资金。  4实施特岗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补助资金根据在岗特岗教师人数、补助标准与相关省份据实结算。  5补助公用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份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规模较小学校数、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中央统一确定。  小贴士  什么是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是指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6保障校舍安全  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中西部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数、生均校舍面积标准、安全校舍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奖补,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财力状况、校舍安全保障投入及危房改造成效等因素核定。
  • 评论:1505张火车票报销折射科研经费乱象
    据《济南时报》 3月31日报道, 3月29日闭会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书面印发了山东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 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 49.75%。目前,课题组责任人已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大学教师,笔者深知为数不少的大学教师申请科研课题(项目)是奔着经费去的,而不是为了科研本身。课题(项目)的级别越高,经费越多,那么就越有吸引力,竞争就越激烈。为了成功地申请下来某个课题(项目),申请者往往要动用各种关系和资源,甚至性贿赂。在结题(结项)前,负责人需要做好相关公关工作,以便让参加结题(结项)的专家们“不为难”课题(项目)负责人,顺利通过结题(结项),然后负责人就能拿着各种票据将剩余的经费全部报销出来。   由于是为了经费而搞科研课题(项目)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当然就不会全心全意于课题(项目),也就是说,不会真的去差旅调研、考察、开会。那么在报销的时候,按照经费管理的规定,需要课题(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票据,比如会议邀请函、火车票、飞机票、办公用品发票、设备购置发票等。如果本身没有做过这些事情,到报销的时候,就只能提前搜集准备好。一般而言,火车票、打的票、通信发票好凑且总额容易累高,办公用品发票、设备购置发票则比较难凑,因为一般人不会涉及买书、打印、复印、装订,所以这些发票极其稀少,很难凑。   如此一来,上述新闻就很好理解了。如果“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这两个课题没有经费,或者经费很少,那么显然就几乎没有人愿意忙活着申请了。既然好不容易申请下来了,那么对于课题组负责人来说,就应该使劲拿票据去报销,能报销多少是多少。火车票相对而言很容易一下子就凑齐很多,甚至专门有人专门贩卖使用过的火车票的,因此火车票就成为最大热门的报销票据。   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用虚假支出票据报销早就众所周知。大家都这么做,只有少数人才不很走运地被查出来了。最典型的就是被舆论称为“捐精院士”的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因主要用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非法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网站开发费等)而于2012年12月18日被一审判处13年有期徒刑。虽然教育部一再要求切实加强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审核监督制度”,但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益,往往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所以说, 1505张单程火车票报销折射出的科研经费乱象,有关部门是时候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治了,不然科研课题(项目)泛滥成灾,大把大把的经费被用虚假票据报销了,却出不了货真价实的科研成果,在制造科研繁荣泡沫和假象的同时,还让一些人肥了私囊。
  • 三部委发布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统计公告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2562.01亿元,比上年的38888.39亿元增长9.45%。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34207.75亿元,比上年的31396.25亿元增长8.95%。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29919.78亿元,比上年增长8.01%。其中,中央财政教育经费4663.16亿元,比上年增长5.0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全国普通小学为10199.12元,比上年的9557.89元增长6.71%。其中,农村为9768.57元,比上年的9246.00元增长5.65%。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云南省(17.47%)。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全国普通初中为14641.15元,比上年的13415.99元增长9.13%。其中,农村为13447.08元,比上年的12477.35元增长7.77%。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北京市(26.6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全国普通高中为13768.92元,比上年的12315.21元增长11.80%。增长最快的是河南省(27.38%)。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13272.66元,比上年的12227.70元增长8.55%。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48.5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20298.63元,比上年的18747.65元增长8.27%。增长最快的是天津市(19.6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全国普通小学为2732.07元,比上年的2610.80元增长4.64%。其中,农村为2495.84元,比上年的2402.18元增长3.90%。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7.8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全国普通初中为3792.53元,比上年的3562.05元增长6.47 %。其中,农村为3406.72元,比上年的3257.19元增长4.59 %。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北京市(27.38%)。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全国普通高中为3395.59元,比上年的3198.05元增长6.18 %。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24.56%)。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4908.30元,比上年的4778.79元增长2.71 %。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63.0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8506.02元,比上年的8067.26元增长5.44 %。增长最快的是天津市(38.09%)。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03亿元的比例为14.71%,比上年的14.75%降低了0.04个百分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统计,2017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27122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14%。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附件: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018年9月30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注:1.为与《预算法》表述保持一致,从2017年起,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将“公共财政教育经费”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将“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修改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将“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修改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公告中的2017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827122亿元(初步核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03亿元均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18》。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7a10e53-c3e8-48a7-afd3-961011f27271.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19.1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2cbaeaa4-ce52-4770-abf0-bb17eb11af7d.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19.53.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1)&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6c24c51-08c4-42ef-8e85-cf4990e87454.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08.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7fcb15e3-ad47-403e-b305-4c50b261dea2.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18.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1)&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2799c528-c0b0-4728-ae41-2dd2763ad569.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3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6e7a422a-7190-446b-8155-0bb56886d094.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41.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2)&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92cd1690-38dc-4d39-964b-0d6aed5feb6d.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57.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a3c2e898-c96b-4ece-bb73-7407ffbabcdb.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1.10.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2)&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长情况(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366db2fd-c47b-46ac-8ce2-b0da25590372.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1.2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1388b07-bc75-4e8f-a4af-97d701182de6.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1.32.png" / /p
  • 《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印发
    为保障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持续、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推动海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财教﹝2019﹞226号)以及《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   《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简称“大仪平台”)持续、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推动海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财教﹝2019﹞226号)以及《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仪平台是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为有效盘活现有科研条件存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购置,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设立的基础性公共科技条件平台。   第三条 大仪平台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资源统筹、分类管理、开放共享、促进创新”的建设原则,旨在提升科研设施与仪器基础条件和专业化服务能力,为我省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提供条件支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科研设施与仪器协作共用的单位及其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运维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简称“协作共用网”)。按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和规范,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预约、服务、使用效益评价、后补助申报等方面的管理。   第六条 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协作共用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协作共用的管理,为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协作共用提供组织保障。   第七条 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和业务交流、培训和分析测试方法研究等活动,提高专业人才队伍服务水平。   第八条 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区域的互联互通。与国家及其他区域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平台对接,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推进海南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协作共用,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大仪平台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海南省政府制定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政策。   (二)制定大仪平台开放共享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三)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管理机制。   (四)审定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事项。   (五)指导制定和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第十条 设立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简称“大仪办”),作为大仪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大仪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大仪办日常工作由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大仪办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并组织审核加入协作共用网的单位及其科研设施与仪器名单,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的采集和日常数据上传,发布协作共用开放共享信息,清理不再满足共享条件的已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保障共享设备的有效性。   (二)对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协作共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和总结,协助组织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绩效评价,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   (三)受理并审核后补助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审议后补助分配方案。   (四)负责为成员单位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大仪平台宣传推介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学术交流、业务或技术培训等活动。   (五)受理用户对大仪平台有关业务的咨询及对成员单位检测服务的投诉,投诉处理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重大问题处理报省科技厅审议。   (六)负责协作共用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持续建设与维护升级。   (七)负责大仪平台相关文件资料的分类保管和存档。   (八)协助修订大仪平台相关管理制度。   (九)贯彻执行省科技厅相关决议,每年第一个季度向海南省科技厅报告上年度大仪平台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十)完成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成立“大仪共享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由科研设施与仪器入网成员单位专家、相关大仪开放共享管理或检测技术服务专家组成,专家库由大仪办负责管理。专家库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申请加入协作共用网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   (二)评价成员单位和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绩效,对相关后补助费用提出安排建议。   (三)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协作共用方面的学术、测试技术和应用研究提出指导和咨询建议。   (四)根据本省产业发展需求,对大仪平台建设提出规划建议。   (五)协助大仪办开展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培训以及测试方法与标准研究、科研设施与仪器功能开发等活动。   第四章 加入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大仪平台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达到大仪平台要求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场所(限于本省区域内),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保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相关条件、资质及能力,开放管理制度健全。   第十三条 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采取管理单位自愿申报、大仪办择优加入的方式。   公共财政投入的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机组)必须加入大仪平台,且自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名称、规格、功能等信息和开放制度提交大仪办;支持国防科研单位在不涉密条件下加入大仪平台,强化军民科研设施与仪器统筹共享,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鼓励非公有制单位加入大仪平台,实现资源统筹、互通有无、开放共享。   第十四条 加入大仪平台的程序。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及科研设施与仪器入网信息相关表格,报送大仪办,必要时提交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大仪办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及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进行审议,申报单位须得到评审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成为大仪平台成员单位及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机组。   第五章 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一)申请后补助。根据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情况,申请协作共用补助经费的后补助,包括仪器设备使用后补助、运行后补助和优秀机组评估等。   (二)优先参加大仪平台组织的各项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宣传、展览、考察、咨询等活动,优先获取相关技术或服务信息。   (三)通过协作共用网站,向社会发布典型服务事例。   (四)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用于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的更新维护、运行补助及人员绩效支出。   (五)对大仪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 成员单位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及海南省大仪平台的有关规定。   (二)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相关制度。   (三)积极参加大仪平台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凡成员单位均须参加年度评估,接受大仪办和专家组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和机组人员的评估。   (五)及时上报不再满足开放共享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并向大仪办提出该科研设施与仪器退出大仪平台的申请。   (六)成员单位须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大仪办联络沟通相关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管理、维护和开放共享,保证为用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服务。   (八)负责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成员单位可按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统一标准规范建立本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并与省级管理平台对接,定期报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信息,亦可直接通过省级管理平台进行报送。   (十)通过在线服务平台,发布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公布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建立开放和服务情况记录,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十一)核定相应的服务成本,制定相应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坚持诚信和优质服务的原则,做到有偿服务,合理收费。   (十二)开放共享服务一般须与用户签订协议,按照服务协议完成检测服务;根据具体服务内容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十三)妥善保管测试服务获得的实验数据和相关资料,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为用户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   第六章 补助经费与开支   第十七条 对大仪平台按照入网共享、先用后补的原则实施共享服务后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合理、有效的原则。主要用于协作共用网仪器设备使用后补助、成员单位运行后补助、年度优秀机组评估以及平台建设维护等。   (一)使用后补助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进行科学研究、产品研发、质量控制、技术改进时使用到非本单位的协作共用网内大型仪器,可申请使用后补助。后补助金额按申请单位实际缴纳费用的20%-40%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二)运行后补助   1.协作共用网成员单位利用入网仪器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可申请运行后补助。后补助金额按该成员单位机组上年度开放共享费用的20%-40%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成员单位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与入网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得申请后补助。   2.对新入网仪器,第一年按照入网仪器总价值5‰比例一次性给予奖励,第二年起按照后补贴方式进行申请。   3.协作共用网成员单位利用入网仪器进行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承担政府招标或强检任务等活动不属于本补助经费支持范围。   (三)优秀机组评估   对协作共用网内仪器,大仪平台每年进行一次机组评估。大仪办组织专家对仪器使用效率、运行状况、服务机时数、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表彰奖励方案报省科技厅审批。每个单位推荐的名额按不超过本单位入网仪器的35%进行推荐,最多不超过8个名额。
  • 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发布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发布了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03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69%。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42908.15亿元,比上年增长7.15%,占GDP比例为4.22%。“十三五”期间持续做到“不低于4%”,这是自2012年以来连续第九年做到“不低于4%”。  “十三五”期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累计16.06万亿元,年均增长7.02%,2020年达到36310.47亿元,比2015年增长40.4%。全国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12.3%,2020年达到9410.76元,比2015年增长76.48% 全国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08%,2020年达到12330.58元,比2015年增长28.13% 全国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81%,2020年达到17803.6元,比2015年增长32.64% 全国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8.45%,2020年达到18671.83元,比2015年增长49.99%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56%,2020年达到17446.93元,比2015年增长31.0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2.89%,2020年达到22407.39元,比2015年增长15.33%。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教财〔2021〕6号  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  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033.87亿元,比上年的50178.12亿元增长5.69%。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42908.15亿元,比上年的40046.55亿元增长7.15%。  二、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情况  (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36310.47亿元,比上年增长4.80%。其中,中央财政教育经费5413.71亿元,比上年增长1.7 %。  (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2020年全国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5280.54元,比上年的14997.44元增长1.89%。其中,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分别是:  1.全国幼儿园为9410.76元,比上年的8615.38元增长9.23%。增长最快的是广东省(57.65%)。  2.全国普通小学为12330.58元,比上年的11949.08元增长3.19%。其中,农村为11541.34元,比上年的11126.64元增长3.73%。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12.51%)。  3.全国普通初中为17803.60元,比上年的17319.04元增长2.80%。其中,农村为15731.01元,比上年的15196.86元增长3.51%。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10.24%)。  4.全国普通高中为18671.83元,比上年的17821.21元增长4.77%。增长最快的是云南省(27.11%)。  5.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17446.93元,比上年的17282.42元增长0.95%。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21.58%)。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22407.39元,比上年的23501.26元减少4.65%。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55.87%)。  (三)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2020年全国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幼儿园为8645.10元,比上年的7884.00元增长9.65%。增长最快的是广东省(44.30%)。  2.全国普通小学为11654.53元,比上年的11197.33元增长4.08%。其中,农村为11178.71元,比上年的10681.34元增长4.66%。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20.42%)。  3.全国普通初中为16633.35元,比上年的16009.43元增长3.90%。其中,农村为15112.10元,比上年的14542.23元增长3.92%。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17.22%)。  4.全国普通高中为17187.02元,比上年的16336.23元增长5.21%。增长最快的是云南省(30.97%)。  5.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15625.03元,比上年的15380.52元增长1.59%。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16.14%)。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20919.17元,比上年的22086.86元减少5.29%。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25.98%)。  (四)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2020年全国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幼儿园为3050.22元,比上年2711.44元增长12.49%。增长最快的是广东省(60.94%)。  2.全国普通小学为2873.43元,比上年的2843.79元增长1.04%。其中,农村为2586.72元,比上年的2548.73元增长1.49%。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22.70%)。  3.全国普通初中为4183.59元,比上年的4012.45元增长4.27%。其中,农村为3633.56元,比上年的3513.97元增长3.40%。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山西省(22.83%)。  4.全国普通高中为4305.29元,比上年的3945.10元增长9.13%。增长最快的是云南省(145.18%)。  5.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5489.56元,比上年的5509.59元减少0.36%。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32.55%)。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8119.51元,比上年的9180.87元减少11.56%。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64.91%)。  (五)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情况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679亿元的比例为14.78%,比上年的14.51%提高了0.27个百分点。  三、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2020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015986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22%。 附件: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doc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  2021年11月16日  注:1.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公告中农村指主城区和城乡结合区以外的地区,包括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特殊区域、乡中心区、村庄。  3.公告中的2020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679亿元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1》。  4.公告中的2019年和2020年涉及的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生均指标,弹性学制学生数按1/2系数折算。
  • 中国科技经费投入创新高 R&D支出4600亿
    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十二月十五日联合发布二〇〇八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称,去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四千六百一十六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九百零五点八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四点四,投入强度再创历史新高。   二〇〇八年,中国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百分之一点五四,比上年的百分之一点四四有所提高。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二十三点五万元,比上年增加二点一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二百二十点八亿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六点五 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五百七十五点二亿元,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七 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三千八百二十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其中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为百分之八十二点八。   九大行业R&D经费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超过百分之一。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为百分之一点九三,医药制造业为百分之一点七四,通用设备制造业为百分之一点五九,分居前三 其他依次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橡胶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以及化学纤维制造业。   R&D经费支出超过三百亿元的有江苏、北京、广东、山东、上海和浙江六个省(市),共支出二千七百六十七点五亿元,占全国经费总支出六成 其中江苏支出五百八十点九亿元,高居榜首。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和浙江六个省(市),其中北京经费投入强度百分之五点二五,高出次席的上海一半以上。   二〇〇八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二千五百八十一亿元,比上年增加四百八十三点三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二点二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百分之四点一二。相关新闻: 国家统计局:200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 中科院假借科研经费花1.58亿 10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
    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生态中心、大气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303 697.4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66 472.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37 225.3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6 83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 969.87万元,其中2013年24 255.88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56.9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 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   2.2008年以来,所属纳米中心、半导体研究所(以下简称半导体所)、大气所、物理所、生态中心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 826.84亿元,其中2013年5757.59万元。(注:审计署官网称违规花15826.84亿,后更正为15826.84万)   3.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严格履行协议,提前从零余额账户向其控股公司支付设备款935.15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大气所和物理所有667个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3190.05万元 纳米中心和大气所有209个已结题项目未及时结账,涉及金额6668.99万元。   5.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6.2013年底,所属生态中心决算报表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5618.98万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有102人在无出国任务批件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执行出国任务 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 院本级和所属生态中心7个出国(境)团组在非定点购票点购买机票   (2)2012年和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的3个出国(境)团组中,2人擅自增加出访国家,9人擅自增加出访城市,21人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共计79天 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团组,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加拿大,承担其出国费用4.12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 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8.68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 将2013年出国费6.10万元转嫁给挂靠单位中国生态学学会承担。   8.截至2013年底,院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7辆 所属半导体所2011年以来违规占用参股公司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超标准 物理所2012年无预算购置价值76.20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院本级未经批准召开4个二类会议 所属物理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4个会议、支出26.35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   (2)2013年,所属大气所将1个研讨会的后半程议程安排在游船上召开,26.02万元费用由收取的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承担   (3)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委托旅行社组织28名职工赴江苏宜兴考察4天、北京游览1天,支出14.9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   (4)2013年,所属物理所收取的会议注册费6.4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核算   (5)截至2013年底,所属半导体所将在往来款挂账的2010年举办国际会议收取的注册费及广告费42.66万元,全部用于所内职工劳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此外,中科院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22.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半导体所、生态中心等9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0%,其中物理所和生态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共计242平方米,但向中科院上报为49平方米。   2.2012年,未经财政部批准,院本级自行批复所属大气所拆除价值1095.51万元建筑物 所属物理所未经批准将该所一栋应拆除的平房加层扩建,支出297万元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为变更科研办公楼用地性质,在项目概算外支付给民营企业&ldquo 规划立项程序审批服务费&rdquo 4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购置的294.04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3年18.04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物理所2012年已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支出超概算2131.24万元,在该项目中编造虚假接待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15.40万元。   5.2011年以来,所属物理所未经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涉及金额1222.81万元 2013年在没有工程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报销工程款300万元。   6.2012年,所属半导体所收取的房屋租金128.04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   7.2009年至2013年,未经院党组批准,院本级、北京分院、沈阳分院个别领导干部在中科院所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106.90万元,其中2013年25.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 对提前支付设备款问题,要求按照协议支付款项 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费用管理,及时处理经费结余 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 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对决算报表不实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 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对越权批准拆除建筑物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对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尽快履行或补办审批手续,严格基建报销程序和招标管理,据实支付工程款,追回违规报销资金 对房租收入未纳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 对部分领导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停止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ldquo 三公&rdquo 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其中半导体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生态中心已将多计提的科研用房费用归还课题组 半导体所等6家单位已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附表:1.中科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 2010年全国R&D经费达7062.6亿元
    201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出炉 去年我国共投入R&D经费7062.6亿元   9月28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201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201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11年9月28日   2010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R&D经费投入强度进一步提高。   一、R&D经费情况   2010年,我国共投入R&D经费7062.6亿元,比上年增加1260.5亿元,增长21.7% 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76%,比上年的1.70%有所提高。按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27.7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为324.5亿元,比上年增长20.1% 应用研究经费893.8亿元,增长22.3% 试验发展经费5844.3亿元,增长21.7%。其中代表原创性研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17.2%,连续三年保持稳定。   分执行部门看,各类企业投入R&D经费5185.5亿元,比上年增长22.1% 政府属研究机构投入1186.4亿元,增长19.1% 高等学校投入597.3亿元,增长27.6%。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73.4%、16.8%和8.5%。   分产业部门看,R&D经费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最高的行业是专用设备制造业,为2.04% 投入强度在1.5%—2%的有4个行业,分别是医药制造业(1.82%)、通用设备制造业(1.5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59%)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1.50%)。   分地区看,R&D经费超过300亿元的有江苏、北京、广东、山东、浙江和上海6个省(市),共投入经费4136.5亿元,占全国经费投入总量的58.6%。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浙江和广东7个省(市)。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0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4114.4亿元,比上年增加889.5亿元,增长27.6%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58%。   2010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财政科技支出额 (亿元) 比上年增长 (%) 占财政科技支出总额的比重(%) 合 计 4114.4 27.6 — 其中:科学技术 3250.2 18.4 79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864.2 79.9 21 其中:中央 2046.4 24.1 49.7    地方 2068 31.2 50.3   注:2006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和其他科研事业费 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后,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科目下支出和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前后年度财政科技支出涵盖范围基本一致。   附表 2010年各地区R&D经费情况 地 区 R&D经费(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全 国 7062.6 1.76 北 京 821.8 5.82 天 津 229.6 2.49 河 北 155.4 0.76 山 西 89.9 0.98 内蒙古 63.7 0.55 辽 宁 287.5 1.56 吉 林 75.8 0.87 黑龙江 123 1.19 上 海 481.7 2.81 江 苏 857.9 2.07 浙 江 494.2 1.78 安 徽 163.7 1.32 福 建 170.9 1.16 江 西 87.2 0.92 山 东 672 1.72 河 南 211.2 0.91 湖 北 264.1 1.65 湖 南 186.6 1.16 广 东 808.7 1.76 广 西 62.9 0.66 海 南 7 0.34 重 庆 100.3 1.27 四 川 264.3 1.54 贵 州 30 0.65 云 南 44.2 0.61 西 藏 1.5 0.29 陕 西 217.5 2.15 甘 肃 41.9 1.02 青 海 9.9 0.74 宁 夏 11.5 0.68 新 疆 26.7 0.49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从事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R&D经费:大中型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小型工业企业及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多种方法取得。   注:产业部门仅包括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数据。
  • 总经费达6.3亿 四川已获16项重大仪器专项
    2011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2年来,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在京津冀、长三角科学仪器行业自主创新的活跃地区构建国家科学仪器设备自主创新体系。   四川省具有雄厚的科学仪器研究开发力量,科学仪器自主研发能力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2011年-2013年,四川省在争取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方面成效显著。由在川科研院所、企业牵头申报成功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共计16项,获得专项经费支持6.3亿元左右。这些项目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牵头的相干强太赫兹源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高精度四极质量分析器的工程化研制与应用 成都贝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高速平面激光诱导荧光成像诊断仪 四川大学牵头的创新型多功能激光光谱分析仪器的研发与应用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高速高精度结构光三维测量仪器开发与应用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牵头的自适应光学高分辨率活体成像仪及其应用等。   2012年,四川省各单位参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项目共计15项,获得专项经费支持4.8亿元左右。参与的项目有高端检漏仪器设备的研制及应用开发、大批量人群核辐射体内污染快速检测仪、激光拉曼光谱气体分析仪的研发与应用、热层析分析仪的开发与应用等。川内科研院所、企业在项目中承担了项目的技术开发、应用开发、产业化等相关研究工作。   今年,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省成为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试点省、全国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试点省,是西南地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牵头单位,也是国产科学仪器设备应用示范联盟的第一批成员单位。四川省将继续加大专项组织工作力度,助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 台湾多名教授与厂商合作虚报科研经费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廉政部门去年侦办台湾“中研院”萧姓主任涉嫌以不实发票核销科研部门补助款案时,查出厂商与多名教授合作,衍生多起案件。   台当局“廉政署”在去年侦办“中研院”萧姓主任涉嫌以不实发票核销“国科会”补助款案,查出帐务资料中,有大学教授、副教授向元霖企业取得假发票核销研究经费,并用于购买非研究相关使用商品。   台“廉政署”当时报请检方另行分案,并与“调查局”分工,由“调查局”负责诈领补助款案,“廉政署”负责其他贪渎案件,由辖区检方指挥侦办。   台北检方查出,代购的元霖企业原从事文具事业,为拓展业务派员到学校与教授建立友好关系,除取得采购订单并代购各项产品外,并涉嫌开立不实发票,协助教授核销研究补助款,教授及厂商均涉犯伪造文书及违反商业会计法。   经循线追查后发现,核销款项中出现包括健身脚踏车、护肤乳液、3C商品、百货公司及超商礼券,商品琳琅满目,疑似将补助款挪为私用,因为这些产品与研究计划和范围根本无关。   办案人员指出,因每位教授涉案情节不一,有的是“公款公用”,有的是“公款私用”,甚至有证据显示,研究助理涉嫌私吞补助经费,但教授却全然不知情况。   检方现已将包含教授在内共22名教职人员和2名厂商共24人列为被告,检调指出,目前以台大涉案人数最多,不排除尚有其他大学教授与元霖企业合作,因全案牵连甚广,将持续扩大侦办。(原标题:教授假发票案持续延烧 台湾教坛贪污案被连环爆)   教授涉诈领研究费 台湾研究生批因规定不合理   因涉嫌已不实发票虚报,领取研究经费,台湾彰化检方日前以贪污罪先后起诉14名教授,引起学界震撼。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大学林姓研究生助理昨天受访时就直言:“是不合理的制度,逼得大家不得不作假!”但也有助理研究生坦言,的确有教授涉及贪污,调查部门信箱最近更收到一堆学生寄的检举信。   “规定不合理!”林姓研究生说,指导教授有个研究计划1月通过,运行时间从1月1日到同年底,大家立刻分头作业。没想到计划到3月才签约,“前2个月的支出都不能核销请款,合理吗?”   台大王姓研究生说,有些规定莫名其妙,像邀请学者演讲,学者事后检附高铁车票请领交通费,却被会计退回。理由是“演讲是下午,学者应坐火车,非必要不能搭高铁”,“能不想其他名目核销吗?”   林姓研究生说,每次提研究计划,申请金额也一定会被科学事务部门删减,所以经费不够用很正常,“浮报、灌水是公开秘密”。科学事务部门、“农委会”对研究案报账科目要求严格,除非“非常必要”不准报出租车资,就算研究助理为了跨校性实验,要搬运许多器材到他校,也被要求只能搭乘大众运输工具。   “助理竟然不能核销误餐费。”吴姓研究生说,科学事务部门规定助理和校内人士,都不能报误餐费,除非有校外人士在场。“预放款就是要支付这些无法核销的费用,说贪污,实在太沉重”。   “教授要我告诉检调人员,买名牌包是为了让研究同仁放文件,因为名牌包醒目,才不会忘记文件放在哪里。”但一名台大助理研究生被检调单位发现说谎,他才说,被检调约谈前,教授曾找他去“沙盘推演”,并以论文分数要挟他说谎。   台北市调查处去年约谈这名台大助理研究生时,发现他供词矛盾,他才坦承教授要求他们对于部分案情说谎,“不能让案子向上延烧”,否则后果自负。他指控,特定教授私吞研究经费购买名牌包私用,却要他向调查官扯谎。   教授诈领研究费案越演越烈,这几天有不少学生寄检举信到调查部门,信件塞爆检举信箱,学生们指控系上教授贪污,盼调查部门揪出害群之马。
  • 科研经费报销呈乱象 高校发票贩子生意好
    在一些高校周边,常常出现这样一幕:有人一手抱婴儿,一手往外递送名片,嘴里小声说着:&ldquo 发票,发票&rdquo 。   为什么发票贩子聚在高校周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高校科研经费&ldquo 供养&rdquo 这个市场。   发票贩子:发票生意好   在武汉市广埠屯电脑资讯广场,&ldquo 发票发票,办证刻章&rdquo 的声音不绝于耳。街边的墙上贴满了写着各类代办业务的广告。这些叫卖&ldquo 发票&rdquo 的人很容易被识别,他们一般手持&ldquo 办证刻章&rdquo 字牌,怀抱小孩。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一位中年妇女主动上来攀谈。她说:&ldquo 绝对是真的,可以报销&rdquo ,不仅如此,发票的种类可以随意定,&ldquo 要什么类别都行,你们学生就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都可以&rdquo 。   记者提出担心不能报销,她拿出一张发票,指着上面的发票代码说可以到网上查询。这位发票贩子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他们是按照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发票面值收取费用,30元可以买到9000元面值的发票。   其他几位发票贩子也围过来。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们发票生意现在相当好,老师学生都来买,尤其是周边高校的学生。一名年轻女票贩开口要价就是100元一张,并坚称她手头的发票都可以用于报销。&ldquo 发票码都可以查到的,是真的。&rdquo 但被问到哪里去查时,她却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   高校科研经费报销乱象   据发票贩子说,到他们这里买发票的高校师生大多是手里有项目需要报销兑现的。   一位高校学生告诉记者,他是导师课题组的&ldquo 办事员&rdquo ,除了做实验之类的活儿,还有个任务就是搜集各种发票,搜不够,常常需要去买假发票。   历史学家章开沅曾向媒体分析发票造假的成因,&ldquo 大学仅仅鼓励创收、拉项目、搞评比,那大学就像政府、企业一样,有些人水平不高,靠油嘴子拉来一百万、二百万的项目,项目经费人人都要报销,发票市场也就兴起。&rdquo   &ldquo 媒体报道有学校课题组,报了一千多张火车票,这就是个典型。&rdquo 章开沅说,&ldquo 需要通过发票来报销经费,你不用,别人不说你节约,别人说你没本事,以后经费就拿不上这么多。这样的制度设计,就让风气越来越歪。&rdquo   某高校一名研究生透露,虽然学校对经费报销有严格规定,但&ldquo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dquo ,何况一般人并不会露马脚,多数时候只是较少的金额。   &ldquo 大学老师的工资太少了,必须多拿经费,一方面进行学术研究,另一方面可能想让自己过得好一点。&rdquo 他说,&ldquo 这其实在高校较普遍,社会环境如此&rdquo 。他举例说,为了占小便宜,报账时在能报的类别多开一点发票,这样不能报销的项目就可以算在能报的项目里了,例如可以多开些原材料、书籍的发票。购买发票就是直接将项目资金兑现。   记者在高校调研了解到,当前的科研经费机制存在漏洞,同时项目经费泛滥和贫富不均,饱受诟病。   整治需从源头开始   记者在某高校关于科研经费申报的规定上看到,该校校外委托经费和学校科研基金两类科研经费中,后者申报流程较为简单,仅需校领导批示与科发院发放经费通知单,科研人员凭此到财务处办理划拨、转账业务,即可领取经费 校外委托经费的申报相对复杂:科研人员填写立项表向院系科研秘书申请拨款,院系科研秘书向科发院先装院申请拨款,科发院向财务处查询到款,再立项审核、下发拨款通知等。   一位高校科研管理人员说,目前高校大致报销流程如此,这种先垫付资金,再报销经费的模式,一定程度上&ldquo 刺激&rdquo 了科研人员搜集发票、买发票兑现。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科研经费有&ldquo 泡沫&rdquo 。   华中师范大学的梅正罡教授表示,在一般高校的流程中,难以见到对于经费使用控制及监管的硬性措施,这导致了科研经费报销&ldquo 有空子可钻&rdquo 。   对于高校内存在的利用假发票侵占科研经费现象,梅教授表现出担忧。他认为,要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假发票流通,力求&ldquo 不买假发票也能把事做好&rdquo 。他举例说,对科研人员进行有限制、小额的项目补贴,经费包干使用等能有效规范科研经费支出,减少因经费不足迫使负责人购买假发票的不良现象。对恶意侵吞公共资产的人,要&ldquo 及时发现、严惩不贷&rdquo 。
  • 中科协调查:科研经费仅四成用于项目研究
    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名为做课题实为圈钱。   科研人员段振豪涉嫌贪污的丑闻已经过去一个多月,除了近日院士初选段振豪出局外,似乎看不到别的下文。不过,段振豪事件拉开的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黑幕却一时难以闭合。   社会上针对整个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来自公共资金的科研经费究竟有多少被冒领、多领、挪用、浪费,又有多少被真正、有效地用在了学术研究上?   项目越多,经费进入个人腰包的可能性就越高   “段振豪虚报了几个差旅费就是腐败,这在科研圈内算什么呢?恐怕很多‘硕鼠’会笑掉大牙。”对于段振豪事件引出的科研经费管理质疑,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副教授姚卫红说。   一次课题经费申请告捷的庆祝宴让姚卫红记忆犹新。酒酣之际,宴会主角向大家透露了一则惊人的消息——自己的个人资产即将突破千万元。   这位工科教授年薪只有15万元左右,哪来这么多钱?姚卫红很是不解。这位教授私下告诉她,自己和某主管科研经费的部委官员很熟,项目来得容易,钱也就来得容易了。   譬如一次学术研讨会的预算是10万元,这位教授“省吃俭用”只花了4.5万元,找熟人凑好10万元的发票,剩下的5.5万元就进了自己的腰包。   “几年内申请到3个‘863’项目,每个项目300多万元。他下手的机会太多了。”姚卫红说。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0年中国科协年会特邀报告会上披露,我国科技经费节节攀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我国科技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   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也随之提上日程。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为此写下注脚: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课题突击花钱购买设备,其间手法多样、漏洞一一展现,涉及资金数以亿元计。   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给出了更为直观的数据: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结余出来的资金,只是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无法用发票抵消掉的部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研究员介绍,更多与课题项目无关的经费已经在使用过程中进入了个人腰包。对一些科研人员而言,项目越多,也就意味着进入个人腰包的可能性越高。   科学界里一个广为人知的细节是:“汉芯事件”举报人曾对媒体回忆,2002年,陈进骑的是一辆28寸的自行车 “汉芯”发布之后,2003年四五月间,陈进花30万元买了一辆别克君威 到2004年,陈进的坐骑已经换成了宝马。买“马”的钱正是陈进骗取的科研经费。   姚卫红认识的另外一位教授买了一台彩电,发票的台头是“电脑显示屏”,这样可以用“设备费”的名义把彩电报销了。尽管这台“显示屏”和他所研究的地质方向没有一点关系,唯一说得通便是这位教授的经费申请单中有一项计算机设备更新费。而在校方资产管理部门贴上“固定资产”的标签后,只要他不离开工作单位,这台“电视机”便任凭他个人处置,抱回家“看电视”也不会有人来过问。   预算频频上演“移花接木术”   北京一高校土木专业的赵博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展示了一张“科研经费项目预算”的申请单。   这份申请单详细罗列了经费的用途:国际合作费10万元,专家咨询费7万元,劳务费10.5万元 在科研业务费中,差旅费10万元,出版费5万元,材料费23.5万元,化验加工费18万元,会议费3万元,设备费63万元。   这样一个总计150万元的项目中,按预算赵博士应拿到8000元劳务费。可在课题结题时,他只拿到2000多元,“这要看导师的脸色。”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课题申报表上,虽然都有预算一栏,但多是粗略罗列“资料费”、“会议差旅费”等名目。即便是将“科研业务费”细化到许多小项,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也难以照单执行。   “需要10万却申请了30万。”赵博士说,要想在账目上过得去,靠的是在发票上玩“移花接木”的把戏。   一名中部理工科大学化工专业博士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他所在的课题组通常是隔一段时间,便有专人把科研经费支出相应的发票拿到财务处去报销,随之对应的是给学生派活儿——收集发票。   课题组负责人对学生的要求是,平时出去吃饭或者买东西尽量开发票,只要抬头是学校的名字,开的项目是办公用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额度一般都可以报销。   导师们最喜欢的票据是火车票。这位博士生说,火车票报销时弹性很大,比如北京到天津一来一回的火车票,中间隔五天的话,便可以按五天的标准来计算在天津的住宿、交通、甚至会议等费用,“而这些‘中间多出来的部分’通常不需要再拿出相应的发票。”   更有甚者,不是课题组成员的科研人员也能帮忙充账。   某机构地质研究所一位副研究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一个和自己研究领域八竿子打不着的课题组找到他,“我们的经费还没有花完,你买的东西拿到我这里报销就可以了,发票签谁的名字都行。”   在科研经费的发票报销过程中,一些财务处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大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张有学发博文称,他付给秘书的劳务费,秘书用另外一个名字领走了。他专门找到财务处,财务处却说没关系。这让他头一回感到财务处的“粗心”。   还有一次,张有学去外地作报告的机票已经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了,后来接待单位又报销了机票费用。张有学急忙把钱退给财务处。   财务处竟对他说,退钱做账挺麻烦的,你就当外地接待单位给的钱是报告费或劳务费。张有学不解:规定上不能这么报。财务处却说:那你下次报销时少报一些。   “中看”的国家经费常常向“中用”的企业经费低头   北京某重点高校化工系教授张超(化名)透露,每次项目评估前,课题负责人除了准备各种技术文档外,“调账”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所谓“调账”,就是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列出科技经费使用的财务表,把其中与项目资金申请书不符的进行调整。具体说来,除了凑发票,就是纵向横向经费互换。   在科研圈子里,横向是指课题组承接来自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科研项目,纵向是指课题组申请的国家级、部委级的科研项目。后者说出去好听,对评职称等都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但在不少圈内人看来,由于管得太严太死,“只中看不中用”。   于是,纵向和横向便“结为同盟”,纵向经费中一些实在走不了的账,就通过横向经费抵销。   一些科研人员将能够正经花的钱都凑到纵向的账目上,比如张教授要购买一台200万元的仪器,李教授要买40万元的耗材,都可以通过纵向经费中设备费的名义来报销 而诸如私人聚餐、打车费等纵向经费难以报销的项目,则依赖于横向经费,若用不完就塞进自己的腰包。   不过,这种互换并非等价。纵向的经费由公家埋单,几十万元也算是少的 横向的钱是企业交到自己手上的,几万元也算是多的。   “中看”的纵向便常常向“中用”的横向经费低头,前者贬值,后者升值。圈内流传了“1/3”这样一个数字,即纵向经费的含金量是横向经费1/3,“你花我1元横向,我花你纵向3元。”   张超教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只有在“调账”时,那些掌握着大把纵向经费的“大牛”才会低三下四,“手里的纵向经费多了,没有一定的名目又花不了,只好和人换横向。”   其实,“调账”并非只是在项目评估之时才有的。在科研经费审批通过不久,很多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就知道哪些是可以走纵向的账,哪些是不可以走的,不可以的就通过横向经费来替换。   张超认识一个研究员,他花100多万元买了台对自己的课题一点用也没有的仪器。问他原因,这个研究员刚开始支支吾吾,不说话。后来张超才知道是他和卖仪器公司的老板是朋友,“可以吃回扣”。   这20多万元的回扣,便是从纵向的科研经费里“偷”走的。   在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部分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有的虚假配套,这从横向纵向经费互换上便可见一斑。
  • 扩大科研自主权!湖北省发布科研经费管理新政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20条”,进一步松绑科研经费管理,破解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诸多难点痛点问题。根据“20条”,湖北省将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在这些直接费用中,除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须提供基本测算说明即可,不再需要提供预算明细。同时,在保证项目正常执行和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项目承接单位可以自行调剂设备预算及相关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结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引人注目的是,湖北省将在湖北实验室试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即科研团队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参加项目的科研人员将获更大力度的激励。据介绍,对包括日常水电费、绩效奖励支出等在内的间接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可统筹安排,可全部用于绩效奖励支出。对自然科学类项目的间接费用,国家规定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占比可达25%,1000万元以上的可达20%。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我省将200万元以下部分间接费用的比例由此前的30%提升到40%,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的比例为3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达60%。对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社会科学类、软件开发类和咨询服务类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更大。根据“20条”,50万元及以下项目最高可达60%,50万元至100万元可达40%,100万元以上的可达30%;职务科技成果在鄂转化的,净收入七成以上可作为研发团队的奖励和报酬;转化成功后,可连续5年将利润的10%以上奖励科研人员。为促进对外交流合作,“20条”规定,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受次数限制,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据悉,为帮助科研人员管好账,湖北省将鼓励项目单位为科研人员聘请“财务助理”,所需费用直接从单位公用经费或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列支。同时,在证明充分履职的前提下宽容失败,并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等,对实施周期3年内的科研项目,不再开展过程性检查。文件全文如下: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中的设备费、材料事务费、业务事务费、人资费、其他支出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预算。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预算评审工作的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在预算评审中不得简单按比例核减预算,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在保证项目正常执行和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调增、设备费预算内部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变化等设备费预算及相关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预算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推行经费“包干制”。探索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中的科技服务人才、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管理,湖北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科研团队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对实行“包干制”管理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包干制”项目的经费管理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项目负责人应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四)改进科研经费拨付。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强项目立项和预算下达的衔接,及时批复项目和预算。除“赛马制”和后补助科研项目之外,其他科研项目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五)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后,结余经费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结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六)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自然科学类项目可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其中20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40%;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社会科学类、软件开发类和咨询服务类项目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其中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不超过60%;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40%;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30%。项目承担单位应统筹安排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要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七)开展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在湖北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绩效评价优秀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择优开展长期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允许从长期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试点资格。(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所在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对在鄂工作1年以上且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外籍高层次科技人才,允许用人单位为其购买聘期内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九)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指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际发放的水平)、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和审批程序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并向承担科研任务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对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在鄂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通过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依法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在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时,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和税收优惠政策,研发团队可以按照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入的70%取得奖励和报酬。科研人员在鄂自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在转化成功投产后,可连续5年每年从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科研人员获得的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十一)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创新工作机制,集中聘请科研财务助理,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模式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加强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依规在项目承担单位公用经费或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列支。(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二)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野外考察、心理测试、土地租赁、劳务聘请、临床试验、资料收集、问卷调查、青苗补偿、工具租赁及其他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科研活动和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参加学术交流等发生的费用,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证据完整的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三)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上报结果的要求,由审计、财政、科技管理部门等编制项目结题验收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环节、明确职责、简化流程,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选择部分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作为试点单位,将由其出具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四)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网络备案制,无需报财政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十五)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应与行政人员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家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十六)拓展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强化市场需求和应用导向,对由企业提出需求并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的,科研项目纳入省级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后,采取后补助或与企业联合设立项目共管账户等方式进行支持,形成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分配和成果评价主要由市场决定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由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机制。(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负责落实)(十七)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面向全球、全国遴选顶尖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赋予领衔科学家自主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等;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对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以及聘用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单位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措施。(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八)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投资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探索理事会(董事会)决策、院所长(总经理)负责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对绩效考核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推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在确保项目目标任务不变、考核指标不降的前提下,下放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和资金使用调整审批权限,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决定。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十九)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目标、重结果转变。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对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应用示范类、目标导向类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未达到项目考核指标的,在证明充分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宽容失败,对项目验收允许总结处理,不纳入下一次申报项目的诚信记录。(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探索实行科技项目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实施周期3年内的科研项目,不再开展过程性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七、组织实施(二十一)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梳理现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要进行清理。依托“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载体组织开展国家及省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解读,主动精准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推送改革措施,提升关注度、知晓率,在全省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贯彻落实政策精神的能力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二)强化政策落实。科研经费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评估,适时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适时对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宣传、提升。(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三)优化管理服务。配套制定财政科研经费“放管服”制度措施,简化优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程序,大力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建立起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经费使用机制。进一步梳理管理流程,简化项目申报程序,减少提交材料,明确工作标准,优化科技计划管理,完善专家库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科研经费使用“网上办”“一次结”“限时办”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效率。(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 以仪器购置名义挪用927万经费 某教育局局长被免
    近年来,肇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教育系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日,肇庆市纪委将近期各地查处的教育系统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怀集县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邓振业挪用公款  2013年10月,邓振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该校教师黄某在其暂存该校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的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到邓振业的私人账户,挪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邓振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端州区教育局原副局长黄坚卫收受“红包”  2013年中秋节、2014年春节和2015年春节期间,黄坚卫违反廉洁纪律,先后四次收受“校安工程”承包方、端州区教育局下属的部分学校、幼儿园和个人给予的“红包”合计7.5万元及部分洋酒、香烟和茶叶等。  此外,黄坚卫作为时任分管基建工作的教育局副局长履职不认真,对河苑小学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刻意分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负有责任。  2015年11月,黄坚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处分后按正股级安排工作,责令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德庆县播植镇中心小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  2013年至2015年,罗锋文任播植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播植镇中心小学私设“小金库”,向行政领导和教职工发放补助共74035元 先后6次组织学校行政人员外出旅游并支付费用6660元,用公款支付个人餐费16092元 对收取的小卖部承包款7.6万元未入账,直接用于学校装修等开支。  德庆县监察局给予罗锋文行政记过处分,责令播植镇中心小学相关责任人员退还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广宁县教育局违反财经纪律  2014年3月至12月期间,广宁县教育局违反财经纪律,以统筹教师培训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的名义,分10次将2014年度财政下拨到各中小学校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约927万元抽调回县教育局作“其他收入”入账管理和使用,并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将其中的约333万元、约149万元违规分别下拨给各中小学校用作全县教育事业有关开支和用作补充县教育局经费。该县教育局局长廖绍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封开县教育局原局长聂哲礼贪污受贿  2011年,封开县教育局局长聂哲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列外出参观学习培训项目报销冲抵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7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收受承建都平、南丰、长安、平凤等镇学校教育工程基建老板给的好处费共29万元。封开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聂哲礼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其违法问题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  怀集县怀城镇第六小学原校长石进连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领取补贴  石进连在任怀城镇第六小学校长期间,组织并亲自参与怀城镇第六小学教职工公款吃喝与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吃喝餐款共约11.55万元,石进连违规领取津补贴8095元。石进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 揭秘科研经费腐败黑洞:一人搞科研全家随便吃
    &mdash &mdash 揭秘科研经费流失路线图   一个科研项目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 曾被列入院士候选人的科研人员因贪污百余万元科研经费一审被判刑13年 某中字头院所下属单位被审计出以项目名义发放近亿元福利&hellip &hellip   科研经费为何被屡屡钻空子?侵占科研经费有哪些惯用手段?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科研经费流失?   巨额科研经费频现流失黑洞   今年3月底,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原山东财政学院&ldquo 微山旅游规划&rdquo 和&ldquo 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rdquo 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相关课题组责任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也就在今年1月,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段振豪因为贪污百余万元科研经费一审被判刑13年,按照检方提出指控,段振豪主要&ldquo 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rdquo 。   两起典型事件引发了公众质疑与深思。近年来,随着国力的提升和科教兴国战略的推进,我国科研经费投入呈明显上升趋势。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中科学技术支出4429亿元,比上年增加601亿元,增长15.7%。   然而,4429亿元中有多少虚报的&ldquo 1505张火车票&rdquo ?各级财政为未来竞争力不惜投入的巨额经费究竟有多少用在了&ldquo 刀刃&rdquo 上?   此前,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而审计署2011年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发现,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做法,涉及资金数以亿元计。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崔向群表示,很多项目负责人忘了科研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花起钱来大手大脚 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人竟然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占科研经费。   黑洞揭秘:科研经费成个人&ldquo 提款机&rdquo   经深入调查,半月谈记者发现,目前侵占科研经费主要有四种惯用手法:   第一种,发票套取。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做科研项目预算时预留的&ldquo 余地&rdquo 普遍较大,比如需要100万元的项目报300万元,项目审批时即使砍掉一半,还能剩150万元。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买车、买电脑、置办办公用品都可以,实在用不完就只能通过虚报发票来抵消了。   南京某高校文科硕士生王真(化名)告诉记者,社科类课题经费一般在5万元到20万元之间,除了一些打印、购买资料的费用外,绝大部分钱都通过虚假报销的方式获得。中科院一位海归科研人员的妻子向记者透露,自己吃饭的发票也可以给丈夫走科研项目报销掉:&ldquo 这个圈子里,一人搞科研,全家随便吃。&rdquo   第二种,收受回扣。很多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就高不就低,涉及仪器设备都按进口的、最贵的价格申报。一些国外仪器的设备经销商很早便会盯上项目负责人,通过回扣的方式让科研人员购买他们的设备。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学校生产的高端光学测量仪器干涉仪,各项技术指标都不比国外仪器差,价格只有国外仪器的1/4,要便宜七八十万元,但很多科研机构还是要购买国外的仪器。此前,相关案件曾披露,国内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为本单位采购聚焦显微镜、分析仪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万美元。   第三种,虚假合同骗取。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题为&ldquo 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rdquo 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共涉及所谓&ldquo 课题&rdquo 7项、所谓&ldquo 立项经费&rdquo 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ldquo 课题&rdquo 两项。   第四种,财务管理人员顺手牵羊。由于科研人员报销很多不符合财务规定,但是财务管理人员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员也会给财务人员一定的&ldquo 空间&rdquo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一个案件较为典型。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到化学学院的会计。起初,赵静在教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每报销1万元,赵静就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第三年开始,赵静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万元。   畸形文化透视:&ldquo 功夫&rdquo 用在科研外   不可否认,少数科研人员心存侥幸、项目经费监管不力、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均是科研经费流失的直接原因。但半月谈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科研经费流失黑洞的源头在于我国当前已经偏离初衷的畸形科研文化。   &ldquo 在中国,为了获得重大项目,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做好研究还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rdquo 2010年9月,饶毅和施一公两位科学家联合在《科学》杂志上撰文,专门讨论目前中国的科研基金分配体制及科研文化问题。   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ldquo 回国一年半,很想在科研上做出点成绩。起码80%以上的时间要花在科研上吧?但现在50%以上的时间花在了拉关系上!&rdquo &ldquo 回国后发现,许多项目都是在圈子内进行的。不交际,根本争取不到像样的基金。为什么说权威厉害,因为权威都是终身的,不退休的。&rdquo   伴随着科研经费增长,一些学者争抢课题、项目的目的,不是为了开展研究,而是通过申请课题致富。在这样的氛围下,甚至产生了一些&ldquo 科研经纪人&rdquo 、&ldquo 科研老板&rdquo 。南京某地质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说,他们所里就有典型的&ldquo 科研老板&rdquo ,本人搞科研不多,却能争取到大量项目,然后再将项目交给研究生甚至退休的研究员来做,出现了&ldquo 年老的给年轻的打工&rdquo 现象。   在南京某大学科研处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下来后甚至有这样不成文的潜规则:首先是申请人提取5%到10%作为个人提成 15%作为科研人头费,给参与研究的研究生发放助研费和论文发表费 还要拿出一部分用以填补当初申请项目所耗费的&ldquo 公关费&rdquo 和专家评审费,以及项目中期评审和验收时的费用,剩下的才能真正用于科研项目本身。   &ldquo 在如此科研文化氛围下,科研经费不出现黑洞反而不正常了。&rdquo 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王思潮表示,&ldquo 以往我们一个研究员一年的课题费顶多10万元,有的门类2万元就够了,而现在我们单位有的年轻研究人员一年掌握的课题费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rdquo   畸形文化盛行的背后是刚性制度的缺失。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认为,虽然大多数科研经费使用单位都制定了一整套经费管理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流于形式而得不到有效执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这一管理的真空地带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很大难题。   针对各种暗箱操作手法,专家呼吁,要严格审批、完善审计、强化监督,让科研经费开支在阳光下运行 对于不涉及国家机密的经费收支细目向公众公开。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建议,抓住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契机,国家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对目前的科研项目经费制度进行改革。合并、调整相关部门掌握的项目资源和现有的项目计划,突出重点,抓大放小,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全力攻关,堵塞一个项目多头申报、多渠道获得资金的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旦发现多头申报和弄虚作假,必须严加惩处。   周健民表示,让科研经费回归本源,按照科研的实际需要划拨,并配合现代的管理手段,确保科研经费全部用于科研。
  • 北航办公室主任挪用科研经费炒期货被判10年
    为炒黄金和买期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下简称数学学院)党政办公室原主任孟江涛,被控贪污27万、挪用237万科研项目经费,近日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地处北京高校集中区的海淀检察院统计,2003年至今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21人,这些案件暴露了诸多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ldquo 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有可能成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rdquo 海淀检察院人士坦言。   报销单上的&ldquo 假签名&rdquo   2011年10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又迎来一个新学期。   数学学院行政秘书兼会计丁某,核对暑假报销单发现,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孟江涛经办的几笔经费报销单异常,&ldquo 领导签名的笔迹与往常不同。&rdquo   丁某找到院长反映此事。据院长的证言,报销单上的签字不是他本人签写。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入预算范围内的经费才能支出,每一笔经费最终都要经过院长本人签字才能报销。   异常的报销单上,除了有院长签名,有的还有副校长的签名。   这名副校长得知此事后,查了一下自己的课题经费,发现原本100多万元的经费只剩下4000多元。   模仿领导签字冒领经费   &ldquo 感觉到事态很严重。&rdquo 数学学院院长称,经过质问孟江涛,他承认伪造签名报销,总金额达200多万元。   &ldquo 出事后,孟的家人拿出全部积蓄并卖了房子,为他退赔赃款。&rdquo 知情人说,孟江涛被取保候审后,家人以为判几年就出来了,没想到检察院越查越多,最后指控了贪污、挪用两个罪名。   据指控,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间,被告人孟江涛采取伪造领导签字、虚开会议通知、虚构会议支出和办公用品支出等手段,先后多次挪用项目经费共计237万余元,用于个人买卖期货、黄金等经营活动。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间,被告人孟江涛采取同样办法,先后多次虚报冒领项目经费共计27万余元。   之后他通过一家公司的销售员帮忙换现,销售员扣除6%的手续费后,再把钱打到他的工行账户。   曾通过学生骗领助学金   在虚报冒领27万元中,他则是通过在报销单、劳务费列表、学生助学金等列表单上,伪造领导签字,伪造领用人签字等方式,再到学校财务虚假报销、虚假冒领劳务费和学生助学金。   这期间,他模仿了副校长、院长和两位教授的签名。他还曾等学校财务把5000块学生助学金打到学生卡后,让7名学生把钱取出后拿给自己。这7名学生当时都蒙在鼓里,以为是学校为避税找他们帮个忙。   孟江涛说,在挪用和虚报冒领涉案钱款之初,只是想临时借用,用来炒期货,由于亏损,一直没能补上。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他将这些钱用于炒黄金和外汇期货。   2011年9月,孟江涛负责管理的经费卡(存放科研经费等)上的钱已所剩无几,他当时已经比较担心。同年10月底,学院发现账目问题,孟江涛觉得瞒不住了,主动承认全部经过。   ■ 分析   经费管理漏洞成腐败温床   法院认为,鉴于孟江涛犯罪后自动投案,且积极退赔了涉案全部赃款,具有悔罪表现。故对其挪用公款罪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 对其所犯贪污罪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海淀区是北京高校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海淀检察院每年都会办理一定数量的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该检察院的有关统计材料显示,2003年至今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21人,发现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犯罪分子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不乏高级知识分子等,已成为该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常年查办高校科研经费案件的检察官表示,高校科研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科研主管单位没有负起管理职责的原因,也有科研人员个人职业操守的原因,更深层的原因还是科研项目管理体制不够科学,&ldquo 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有可能成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rdquo   图解科研腐败手段   会计伪造账单   2003年,海淀检察院查办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卞中贪污、挪用公款案,共涉及2.2亿元。   经查明,1995年8月至2003年2月间卞中在担任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期间,采用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信汇凭证,编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欺骗领导并逃避审计检查,贪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2亿元。   报销私人花费   2008年,海淀检察院立案侦查北大财务部会计派驻中心王某贪污科研经费一案。发现2008年间王某利用经手票据报销的职务便利,先后四次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票据。办案人员还发现化学学院实验师谢某、徐某利用职务便利,2004年至2007年间以学术交流、调研等名义,报销二人单独或携家人前往西藏、四川等13省份的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假协议截留经费   2009年,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林业科学院林业研究所谷某课题组私分国有资产案。经查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间,谷某等四人十余次采取与相关协作单位签订虚假&ldquo 子课题协议&rdquo 手段,将节余的课题经费先拨付给子课题承担单位,再从相关单位变现后返回,共获返款80余万元。用于福利费用分给课题组成员,直到他们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虚报差旅费用   2011年7月,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网站发布声明,发现候选院士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检方指控,段振豪伙同他人贪污公款总计146万元。段振豪利用负责的科研项目的职务便利、秘书利用在课题组中辅助段振豪工作的工作便利,报销虚假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文印费等,骗取科研经费。   ■ 孟江涛其人   个人打拼当上党政办主任   1981年出生的孟江涛,硕士研究生文化,自2009年底起任数学学院党政办主任。熟悉他的人士称,孟江涛靠着个人打拼、努力读书才留在了北京,并一步一步当上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根据北航网站的消息,此前孟江涛在学校资产处工作时,带着勤工俭学的学生奋斗到凌晨两点多钟,建立北航建筑物信息库。2012年2月7日,因涉嫌挪用公款,孟江涛向海淀检察院反贪局投案,投案当天被取保候审,2012年12月19日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 科研人员吐槽科研经费管太严 自叹不如农民工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离不开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设计。但近年来,科研经费管理暴露出不少问题。一边是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科研腐败”;另一边则是科研人员“鸣冤叫屈”管得太死,认为经费管理规定不科学、不合理,直接导致效率低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室主任汪德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科学且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社科类科研创新。重视这些问题,并能实事求是地修订相关制度,是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创建创新大国的必要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d201c61b-568e-4668-b0a3-21efb90389ed.jpg" title=" 2016319528500.jpg" width=" 500" height=" 311"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1px " / & nbsp & nbsp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人家外国的科研管理看成果,你只要成果做好了,不太管钱怎么花,花钱也没有时间限制和严格的比例分配。在我国,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很严格,虽然有课题经费,但如何花钱变成了一个难题。”这是记者采访中不少科研人员的看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科研经费的第一管理原则是“专款专用”,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预算。但由于预算是超前做出的计划,且越来越趋于严格,不仅要做项目内容使用方面的预算,还要加上严格的时间表,这使得一些科研人员无所适从。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我们做预算编制课题项目,一般会要求提前一年就编好预算,而且编制预算的要求很高,比如2016年有一笔课题经费要花掉,2015年就得把这个预算编好。如果需要调研,2015年就得确定要到什么地方去调研。这种要求可能对行政部门比较适合,但是在科研单位,因为科学研究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下一年准备到哪些地方去调研,这是还没有发生的怎么写?怎么操作?”汪德华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由于超前的预算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记者采访的科研人员均对过度严格的预算编制抱有微词,认为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科研项目大体可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同类别科研项目的成本构成、研究目标、社会效益有很大不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尤其是基础研究项目,探索性是其基本特征,具体科研活动可能会随时根据科研进展发生调整。而按现行规定,在项目申请和批准时,就需要明确科研经费的详细用途,执行中又非常重视细节性的外部控制,与科研活动的探索性要求不相适应。”汪德华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过度严格的预算执行很大程度上约束了经费的有效使用。此外,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科研经费预算往往实行列举式,只对有限的几个科目做出规定,比如资料、设备、会议、调研、劳务、国际交流合作、管理等,对预算科目之外的费用一概不予理睬。而列举式的方法无法穷尽现实科研活动中存在的可能性,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科目无法全部覆盖现实科研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一些与课题相关而没有预算科目的开支被排除在预算科目和经费使用范围之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在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看来,科研经费预算僵化的计划管理模式,与科研项目的探索性特征不匹配。为此,汪德华提出要简化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淡化细节控制。“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宜粗不宜细,可分成几个大类,同时允许各大类之间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基础研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成本是购买科研设备,而社会科学类主要成本应是调研和数据收集整理,人文学科则主要是书籍和资料整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当分别予以安排。”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课题经费实施环节审批过多?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普遍表示,即便是预算科目内的计划经费,其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我今天电脑又打不开了,一直想换一台新电脑,但是现在买电脑、办公用品管得越来越严,得经过固定资产审批之后才允许买,还要通过政府采购。”科研人员李霞(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李霞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了近10年,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近年来她申报了不少课题。在不久前申报的课题中,她已经在预算科目中写明了设备资料购置费用,但因为遭遇到固定资产审批以及政府采购的强制性规定而被搁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仅是设备购置,李霞表示,如课题研究中经常需要支出的会议、调研、国际交流等费用,随着国家出台针对三公经费的多种严格管理规定,这些经费也被纳入到三公经费的严格管理范畴,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李霞向记者介绍,“审批完了你得按照标准,按照指定的地点去开会,包括请哪些人、具体的会议议程等也需要经过领导审批。科研是知识分子的一个基本劳动权,你今天种哪块地,怎么种,都有人监督,这样容易抹杀一些人的积极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一些科研人员认为这种针对出差、调研的审批,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课题是一个项目,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什么时间调研或开会,作为课题组责任人,我来安排就可以,现在所有事项都得上面领导签字。领导哪管得过来呢,肯定会增加一些麻烦。”李霞说,由于审批卡得太严,她尽量减少外出调研,能不去就不去了,一些会议也懒得组织或者参加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针对会议、调研出差等层层审批带来的低效率,汪德华建言:“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审批,应当采取简政放权的思路。很多审批完全没有必要,徒增麻烦且没有实际效果,浪费了科研人员大量宝贵的时间。为避免虚假行为,可以考虑采取抽查的方式,在事后适度加大审计、核查力度。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查出后要加大惩罚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劳务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按现行管理规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各种物质消耗支出,如购买设备、图书,以及支付出差住宿、交通费用等,而对于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劳务支出,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也就是说,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蒋寅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现在的科研经费,好比是让你加班,你需要锹,给你买把锹的钱;你要用锄头,给你买把锄头的钱。完了你就干活吧!就是农民工也要问一句:我的加班费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劳务费只能发放给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及特定劳务人员等,而这部分劳务费的发放也是有比例限制的。胡仙芝介绍说,“课题研究中请学生来帮忙找资料,可以给学生发一点劳务费,但规定比例不能超过10%。而其他课题组成员,就无法用劳务费的方式给予报酬了,所以邀请课题组成员并不容易。这种限制人为地割裂了科研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联系,使劳动取酬、经济激励等正常规律无法在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汪德华对此感同身受:“像我们有些课题,规定劳务费不能超过10%;有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就会限制不能超过35%。这种限制与课题的实际需要脱节。比如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本身是咨询性质的,主要是人力投入,但经费只能少部分用于人力投入。这说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不重视科研‘活劳动’的有效补偿,错误地认为科研项目主要是物质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汪德华还指出,近期国家的一些管理规定在这方面有所松动,实事求是地承认科研劳务支出的合理性。但是,个别部门管理制度的松动,在执行中遇到很大困难。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的执行,要满足委托单位、主管单位、科技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等多个单位的管理规定或监督要求,单个部门的管理制度变化,在现实执行中会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规定打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学者建议:应重视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设计和科研激励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有观点指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以利益分配为导向,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创新主体自主转让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堂堂正正地走出“深闺”,与经济对接,与市场共舞,发挥其创造驱动作用,以勃发的生机促进经济增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汪德华也做过包括世界银行课题在内的一些国外课题项目,在他看来,这些项目的规定清楚明了,“你为他们提供科研服务,他们就把所有的应该支付的报酬包括劳务报酬计算得很清楚,绝大部分资金用在了劳务支出,剩下的资金就是调研支出的实报实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我觉得这种处理方式就比较合理。像我们这种把劳务费限制在20%、30%、40%,就不太合理了。毕竟做这种咨询服务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也会有其他人参与,他们辛辛苦苦,不发报酬怎么可以呢?”汪德华说,按照制度规定科研人员不能从项目中获取经济收益,实质上是科研管理中的“大锅饭”思维,即认为科研人员可以不需要经济激励、不应当拿高收入,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该综合考虑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汪德华建议,基础研究项目资金应充分考虑对“活劳动”的合理补偿、激励科研人员衣食无忧潜心钻研;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允许设置30%~50%科研经费为智力报偿,用于研究生或临时聘任研究人员工资、课题组成员科研补助。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对此,胡仙芝也建言:“应该突破课题组成员的身份限制,以实际劳动付出为标准,允许课题组负责人和成员获得劳动报酬。希望借助简政放权、释放活力的国家政策改革推动,科研经费管理对于一些使用限制和一些行政壁垒可以消除,合乎科研规律和劳动价值规律的良性制度得以建立,科研人员积极性不足的现状会得到改变。”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刘鹤影对此文亦有贡献) /p p br/ /p
  • 因挪用仪器购置经费 小科员被判11年
    一高校科员沉迷赌博,经常去澳门豪赌,前后输掉六七百万元。作为一普通科员,他根本没那么多钱可供豪赌,所以借着工作的便利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到案发时仍有300余万公款未归还给学校。走投无路之下他选择了自首,最终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父母双双&ldquo 落马&rdquo 赌博调剂生活   1981年,陈清出生于苏北某县城一干部家庭,父亲曾任某局局长。优越的家庭环境、聪明的心智,陈清的成长和学习都很顺利。从南京某大学毕业后,他顺利地留校,在学校的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处工作,主管仪器采购信息通报、仪器设备款支付、学校科研基地购买加温油料等。这个位置看似普通,其实重权在握,经手的钱款动辄几十万,一年累积下来就是几百上千万。   此时,年纪相仿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为生活打拼,毕业以后的陈清却房子、车子、孩子一应俱全,生活可谓风调雨顺、天遂人意。过于顺利的生活让陈清总觉得缺少些什么,所以平时和三五朋友搞些&ldquo 小来来&rdquo 成为人生一大乐趣。特别是当陈清父母亲因职务犯罪双双被处理之后,李清的生活状态和个人心理状态发生了大反转,赌博已然成为了他调剂心情的唯一途径,而他也愈发疯狂。2011年,陈清因为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澳门赌博老输钱魔爪伸向公款   按道理,此时的陈清如果悬崖勒马,应该不会有如此糟糕的下场,可惜他更加地沉沦,对于赌博的&ldquo 沉迷&rdquo 已经让他失去了理智。出入境记录显示,陈清经常往返澳门。其间,陈清委托博彩代理人张岚帮他办理在澳门赌博的手续和住宿等,每次陈清赌博时张岚都陪同帮忙他买筹码。在张岚的印象中,陈清输多赢少,陈清最后一次和自己联系是2014年7月,他输了十几万元,也是电话委托自己投注的。   据陈清介绍,这些年参加赌博输掉了六七百万都不止。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他将手伸向了仪器购置经费。2013年7月,陈清挪用了一笔用于购买仪器设备款人民币47万余元用于赌博,2013年11月26日,提心吊胆了几个月后陈清归还了这笔挪用款。第一次挪用公款得逞,陈清发现操作相当方便,而且只要自己赢钱了,会很快将借款还掉。以这种方式陈清又操作了好几次。   学校实验室还记得,有一次陈清拿了一份借款单给自己签核,借款是用于学校科研基地购买加温油料,陈清将暂付款借款单填写好了,说是用于购买加温油料,所以自己就同意并在这份借款单上签字。当时陈清申报请款事由是购买加温油料。后才知道实际上陈清并没有将这笔款项用于购买加温油料,这笔费用都被陈清挪用了,所以这笔费用后来一直挂在学校账上,无法报销。   经统计,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陈清在担任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处基地科科员期间,先后7次将学校用于购买科研仪器设备的公款挪用以及虚列购买科研基地加温油料的名义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使用,进行赌博非法活动。一年期间,陈清总计挪用金额3507631元,到案发为止,仍有3029881元公款未归还给学校。   这些公款,陈清多次挪用于偿还因赌博而借别人欠款的本金、利息或继续用于赌博活动。当借款人要求归还借款时,他就用其他人的借款或学校的公款偿还,再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周转。侦查机关在侦查时,在其办公用品中还发现了&ldquo 百家乐博牌卡片&rdquo 30张,都是陈清在澳门赌博时记录每局赌博开局结果的卡片。   走投无路自首最终被判11年   2014年7月19日,陈清在债务人纷纷围堵、内外交困走投无路之下,主动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就在陈清被刑拘期间,他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可惜陈清作为父亲却不能见上自己孩子一面,并将愧对子女一生。2015年2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判处陈清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陈清作为一名普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上仅是一名科员,却利用职务之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国家给单位造成了如此大的损失,陈清之所以有今天,与他放任自己沉迷赌博不无关系,同时也折射出单位财务管理上面的漏洞,值得社会和个人警醒反思。(文中均为化名)。
  • 黄山市新增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涉及多种仪器设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要求,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用和优势,2022年黄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申请新建了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装置、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装置、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旋光仪及旋光糖量计检定装置等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月17日,该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管局专家组现场考核。   考核专家组依据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观察实验室、现场试验等形式对标准设备、环境条件和人员能力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考核组认为,此次建标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现场操作熟练,符合考核规范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现场考核。此次新增的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涵盖新能源、绿色食品和环境保护等检测领域,不仅填补了黄山市计量检定项目的空白,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更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   近年来,黄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稳步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一是优先建设社会关注度高、民生热点、法制监督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二是对已建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使技术能力与社会发展相匹配;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为我市企业和重点产业提供高质量检定服务。
  •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140.00万元采购气体流量计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气体流量计 开标时间: 2021-08-17 00:00 采购金额: 140.00万元 采购单位: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宋一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于华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 山东省-青岛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17 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16 19:47:37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以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SITC-04210108 3.采购内容: 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 4.预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4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及相关服务,且经营范围含工业自动化控制或自动化工程(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5.2信用要求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4其他要求: 无。 6.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网站(www.qdxgysy.com)发布。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驻地,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提交 8.1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5时30分。 8.2提交方式: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楼2415室纸质文件提交。 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20日15时30分。 9.2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楼2415室。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香江一路15号 联 系 人:宋一 联系电话:18866227023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号楼2415室 联 系 人:于华 联系电话:0532-68972511 13708967592 电子信箱:zb_yuhua@126.com 户 名: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账 号:226033290134 财务电话:0532-85668622 2020年8月16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体流量计 开标时间:2021-08-17 00:00 预算金额:140.00万元采购单位: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 山东省-青岛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17 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16 19:47:37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以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SITC-04210108 3.采购内容: 2021-2022年度电磁流量计采购。 4.预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4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及相关服务,且经营范围含工业自动化控制或自动化工程(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5.2信用要求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4其他要求: 无。 6.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网站(www.qdxgysy.com)发布。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驻地,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提交 8.1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5时30分。 8.2提交方式: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楼2415室纸质文件提交。 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20日15时30分。 9.2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楼2415室。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香江一路15号 联 系 人:宋一 联系电话:18866227023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号楼2415室 联 系 人:于华 联系电话:0532-68972511 13708967592 电子信箱:zb_yuhua@126.com 户 名: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账 号:226033290134 财务电话:0532-85668622 2020年8月16日
  • 广东计量院建立全国首个交通噪声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交通噪声已成为我国城市环境中最主要的噪声源,其中机动车鸣笛声具有警示性强、声压级高及猝发性强等特征,因此影响尤为显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为监管禁止鸣笛区域中出现乱鸣笛情况,用于抓拍车辆违章鸣笛的电子警察--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应运而生,但鸣笛监测系统却一直缺乏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其准确度无法保证,交警部门在对鸣笛车辆进行处罚时无法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缺少公信力与说服力。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宜居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凸显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的计量特性,为城市交通执法提供精准可靠的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JJG 1184?2022《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检定规程》并于2022年10月29日正式实施。广东计量院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上述检定规程的宣贯学习,并建立了《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检定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全国首家取得该计量标准市场监管总局计量检定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该计量标准使用鸣笛监测系统检定装置对设备的声压级、空间分辨力、定位误差、有效识别区域和声光图像时间一致性等项目进行校准,确保鸣笛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减少设备对行驶时的鸣笛出现误判。从2023年5月开始,广东计量院受广州市交警部门委托完成了广州市多个重点路段的机动车鸣笛抓拍点监测设备检定验收工作,为交警部门安装的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提供了计量支撑,助力交警快速、高效执法,为治理机动车违章鸣笛的取证提供了科学技术依据。   广东计量院作为大区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将继续积极推动计量技术研发与法制监管结合,致力加强各类监测系统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为我国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水平的提升和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城市环境奉献计量力量。
  • 291万!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学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202000647 项目名称: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1.0万元 最高限价:291.0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6.000000 B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9日9时0分至2022年10月31日9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4.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5.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6.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332号 联系方式:0536-821519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县(区)健康东6899号东方昌大广场3号办公楼901 联系方式:0536-8066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36-8066260
  • 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373.79万元采购发酵罐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21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 经 发改 部门 【2022】25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 监理 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BXGC-2024-021-JL 2、工程名称: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1)工业二路和创业四路交叉口西北陈户镇污水处理厂内 2)兴博三路以南,大丰生物科技公司南侧,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4、建设规模:陈户污水处理厂规模由原来的2.0万m3/d扩建至3.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由一级标椎的A 标准提标至地表水准IV类水,主要新建电厂水提升泵站、臭氧催化氧化池、臭氧设备间、变配电室、扩建一体化生化池、污泥回流井、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反硝化滤池、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改造磁絮凝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等建、构筑物。 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由原来的5.0万m3/d扩建至7.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由地表水准V类水提标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主要新建预臭氧氧化池、高效生物反应器及进出水缓冲池、污泥缓冲池、磁絮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活性焦吸附池及再生车间、变配电室、进水在线检测房、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等建、构筑物,改造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km,中水回用管网5km。 5、计划投资:本项目监理费用373.7881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综合资质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拟投标企业请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08:30 时至 2024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7:00 时登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图纸等资料,逾期无法下载且无法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参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界面“平台帮助”栏目和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未进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企业登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pt.bzggzyjy.cn/bzweb/)点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企业入口”,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待网上注册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工程 不 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 月12日09:00 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1、《中国滨州》(http://www.binzhou.gov.cn) 2、《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pt.bzggzyjy.cn/bzweb/) 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博兴县博昌街道博城三路185号 联系人及电话:巩先生 13695431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兴县博昌街道许营沿街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 18054392966 公告备案单位: 博兴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543-2120169 2024 年5月21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发酵罐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73.79万元 采购单位: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21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 经 发改 部门 【2022】25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 监理 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BXGC-2024-021-JL 2、工程名称: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1)工业二路和创业四路交叉口西北陈户镇污水处理厂内 2)兴博三路以南,大丰生物科技公司南侧,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4、建设规模:陈户污水处理厂规模由原来的2.0万m3/d扩建至3.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由一级标椎的A 标准提标至地表水准IV类水,主要新建电厂水提升泵站、臭氧催化氧化池、臭氧设备间、变配电室、扩建一体化生化池、污泥回流井、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反硝化滤池、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改造磁絮凝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等建、构筑物。 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由原来的5.0万m3/d扩建至7.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由地表水准V类水提标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主要新建预臭氧氧化池、高效生物反应器及进出水缓冲池、污泥缓冲池、磁絮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活性焦吸附池及再生车间、变配电室、进水在线检测房、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等建、构筑物,改造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km,中水回用管网5km。 5、计划投资:本项目监理费用373.7881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综合资质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拟投标企业请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08:30 时至 2024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7:00 时登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图纸等资料,逾期无法下载且无法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参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界面“平台帮助”栏目和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未进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企业登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pt.bzggzyjy.cn/bzweb/)点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企业入口”,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待网上注册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工程 不 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 月12日09:00 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1、《中国滨州》(http://www.binzhou.gov.cn) 2、《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pt.bzggzyjy.cn/bzweb/) 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博兴县博昌街道博城三路185号 联系人及电话:巩先生 13695431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兴县博昌街道许营沿街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 18054392966 公告备案单位: 博兴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543-2120169 2024 年5月21日
  • 气体泄漏损失惨重,看捷克公用事业公司如何解决
    在工业生产中,气体泄漏是危害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尤其是危险气体泄漏,可能会直接导致中毒、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对环境健康造成极端危害。一般情况下,气体泄漏肉眼无法发现,而且可能发生在管道或其他基础设施沿线的任何地方。因此,选择合适的检测气体泄漏的工具十分重要!检测气体泄漏新选择因为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发生气体泄漏,用诸如气体嗅探器之类的工具很难或几乎不可能检测到,许多公用事业公司正转向光学气体成像(OGI)技术来更好地检测泄漏。一家总部位于捷克共和国布拉格的公用事业公司——?EPS a.s.开始使用光学气体成像(OGI)技术检测气体泄漏。它是捷克的传输系统运营商,负责39个变电站(包括68个变压器)的维护和升级,配电网中几乎所有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气体绝缘变电站都采用六氟化硫(SF6)作为绝缘体。用光学气体成像技术对SF6泄漏进行成像SF6是世界上高压设备中最常用的绝缘气体,但它也是一种非常强的温室气体。因此,设备的任何泄漏都可能危及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并对环境造成影响。为了尽可能减少这些负面影响,公用事业公司可以使用FLIR GF306这样的光学气体热像仪来检测SF6泄漏。“在早期检测到SF6的气体泄漏,有助于避免故障,确保配电的连续性,”?EPS a.s.的高压维护部门负责人Milan Sedlá?ek解释说。Sedlá?ek说:“我们在泄漏SF6的电流互感器上使用光学气体热像仪检测,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它的潜力。我们曾试图用其他方法来检测泄漏,但没有成功,通过光学气体热像仪,我们设法找到了问题所在!在这次令人惊讶的成功演示之后,我们购买了FLIR红外热像仪,我们并不后悔这个决定。因为在使用了几个月之后,效果是非常好的”。气体嗅探器VS光学气体热像仪SF6无色、无臭、不易燃,用肉眼几乎不可能检测到。检测这种不可见气体的传统常用工具是“嗅探器”(sniffer),它是一种测量某一特定位置的气体浓度并产生以百万分之几(ppm)为单位的浓度读数的设备。Sedlá?ek说,尽管这些工具很有用,但它们的应用范围很局限。“嗅探器只能检测到一个点的气体泄漏。这意味着很容易错过某些泄漏点。我们用来测试光学气体热像仪的电流互感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知道它在泄漏,因为我们需要每隔六到八个月左右的时间,用SF6来补充一次,但我们无法用嗅探器找到泄漏的地方。他解释说:“有了FLIR GF306,我们能够非常迅速地找到泄漏点”。电气设备中的SF6泄漏可能是由于安装错误、计划维护期间的干扰或密封部件由于老化而失效造成的。配电设备上最常见的泄漏点是法兰、衬套、爆破片和阀杆。Sedlá?ek解释说:“只要泄漏点发生在常见之处,嗅探器就非常有用,但气体泄漏往往发生在意想不到的位置”。Sedl?ek继续说:“就我们用来测试光学气体热像仪的电流互感器而言,电流互感器头部的材料发生泄漏,而不是在两个部件连接的地方,在那里你可能会怀疑泄漏。嗅探器只是给你一个点的测量,而光学气体热像仪则给你提供了整个电流互感器或你正在检查的其他设备的全部状况。”光学气体成像(OGI)技术的优势Sedlá?ek认为,与其他方法相比,光学气体成像(OGI)的主要优势在于探测范围。“用嗅探器探测SF6泄漏,必须在泄漏位置的几毫米范围内,但我们发现,光学气体热像仪可以探测到6米处的小泄漏点,因此在设备处于充电状态时可以安全使用。这意味着检查不需要停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优势。”Sedlá?ek经常使用热像仪的高灵敏度模式(HSM):一种FLIR专利型视频处理技术,,可以突出显示烟缕运动,能将泄漏检测能力增加5倍。这样即使很小的气体泄漏也很容易在移动图像中检测到。Sedlá?ek认为,投资光学气体热像仪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说:“它使我们能够迅速发现并修复气体泄漏,这节省了原本用于补充SF6的资金,并且检测泄漏时不需要停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光学气体热像仪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气体泄漏难发现、不易查全的难题FLIR GF系列光学气体热像仪将会是你工作中气体检测的良好伙伴!
  • 水质监测帮助检测公用工程用水污染
    用于水-蒸汽循环的公用工程用水需要不含有机污染物的超纯水。无论是炼油厂、化工厂、食品饮料厂还是发电厂,都必须在特定点验证水质,以确保符合标准。水中出现杂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系统中有一处或多处泄漏点,污染物穿过保护屏障,对下游系统构成威胁。这些威胁会降低产品质量和关键设备资产的性能或寿命,这两种情况都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使用TOC分析以获得持续、实时的数据在水-蒸汽循环的关键点进行持续监测以确保达到标准至关重要。有多种监测工具可以使用,其中一个是总有机碳(TOC)监测。TOC分析提供了一种测定所有存在的有机物的简单方法,同时强调速度和准确性。它提供持续的实时数据,使运营人员能做出更好、更快的决策,最终有助于优化设施,同时提高效率和节省资金。重要监测点:换热器实施监测计划的第一步是确定工艺中应监测TOC的关键点。可能出现污染的最常见位置是换热器,换热器会持续影响锅炉。确保进入锅炉的水不受有机污染非常重要,主要原因有两个:高质量的水可以确保循环冷凝液重复使用,从而节约能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可持续性。高质量的水不会发生使锅炉性能下降的腐蚀反应,从而延长设备资产的使用寿命。锅炉给水由补给水和回收的冷凝液组成,目的是尽可能地重复使用冷凝液。TOC分析可确定是否发生泄漏,并可提供数据以确定冷凝液是否可重复使用或需要转送他处。在向二次流体传热的过程中,换热器可能发生泄漏。二次流体包括冷却剂、工艺冷却水、柴油、原料、中间体甚至成品。在化工装置中,二次流体可以是工厂试图加热以产生反应的化学物质。当腐蚀破坏了分隔两股流路的物理屏障时,就会造成泄漏。即使只有针孔大小的泄漏,锅炉和抛光系统也会受到损坏。如果成品是从热冷凝液接收热量的流体,则存在产品损失和产品质量受损的风险。传统方法的不足通过实施TOC监测来分析进入锅炉的冷凝液,可以了解所有潜在的有机污染。传统的检测,如电导率和pH值不能准确体现有机污染物的浓度。电导率用于检测离子化合物,但许多有机化合物是不带电的。pH值是用来检测酸类的,然而,一些有机物对水的pH值几乎没有影响。这说明有机物通过传统的监测方法检测不到。当这些有机污染物进入锅炉,高温高压会使化合物发生反应,形成腐蚀性酸。这些化合物会损坏锅炉,加速腐蚀,缩短设备资产的使用寿命。确定可接受的TOC水平在控制锅炉给水有机污染方面,已经有全球指南可供参考。此类指南将TOC作为设备可使用的检测工具之一,一般来说,建议TOC低于200 ppb。除了参考一般指南外,在确定可接受的TOC水平时,还需要考虑锅炉的工作压力。压力越高,保持给水中低浓度的TOC就越重要。以下是各机构组织的建议: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ASME)-现代工业锅炉给水和锅炉水质控制操作规程共识EN 12952 – 欧洲标准水管锅炉和辅助设备以及EN 12952-12锅炉给水和锅炉水质要求美国电力研究所(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EPRI)建议的TOC含量低于100 ppb或µg/L。VGB,欧洲发电和供热技术协会,建议低于200 ppb。无论是在闭式回路还是开式回路冷却系统中,TOC监测都可以帮助工厂识别泄漏。然后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水质,保护设备和环境,减少工厂停工时间。有效TOC监测的现实案例以下案例说明了有效的TOC监测程序:德克萨斯炼油厂识别污染源并恢复生产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家炼油厂遇到了油污染冷凝液,造成锅炉结垢和非计划停工的事件。非计划维护和生产损失造成的财务影响致使炼油厂不得不重新审查其冷凝液监测程序。调查结论是,现有的有机污染物检测方法导致报告值偏低且无法有效探测泄漏。工厂实施了在线监测程序,使用Sievers® InnovOx在线TOC分析仪分析冷凝液。有了这个在线监测程序,工厂可以识别出泄漏,找到泄漏源并采取主动措施。通过TOC分析获得的数据能最大限度地回收冷凝液,降低生产成本。Sievers® InnovOx在线TOC分析仪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浙江省计量院新建(自动)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近日,浙江省计量院“(自动)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顺利通过现场考核,填补省内空白。   近年来,随着全国生物安全和生物防护的逐渐重视及升级,相关实验室核酸提取仪广泛应用于疾病控制中心、临床疾病诊断、输血安全、法医学鉴定、环境微生物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畜牧业和分子生物学研究等多种领域。浙江省计量院新建成的“(自动)核酸提取仪校准装置”,作为省内首个(自动)核酸提取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据JJF1874-2020《(自动)核酸提取仪校准规范》开展(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   该标准的建立解决了当前(自动)核酸提取仪性能状态无法校准,测量数据难以达到可比性及可溯源性等问题。此外该装置不仅可以提高实验室权威性、满足各实验室对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需求,同时对浙江省以及华东地区各类(自动)核酸提取仪的量值溯源提供技术保障。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建两项省内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近日新建立两项浙江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粉尘测定仪检定装置和烟气采样器检定装置,为浙江省粉尘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等提供了技术保证,服务“双碳”建设。 粉尘浓度测量仪是用于测量悬浮在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的仪器,目前国内外所生产的各类测量仪测量方式包括光散射法、β射线法等。粉尘测定仪检定装置实现了粉尘浓度测量仪的量值溯源,保障了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助力于大气环境的科学治理及有效监管。 烟气采样器作为采集烟道、烟囱及排气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有害成分的专用仪器,在环境监测等方面应用广泛。烟气采样器检定装置保障了烟气采样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实现了环境污染物的精准监测。 据悉,量值溯源是保障大气环境治理质量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浙江省计量院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计量能力建设及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 全国第七!截至2021年底 河北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3300项
    计量就像空气一样时刻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息息相关,从百姓生活的柴米油盐,到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无不与计量有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为了给河北省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供坚强的计量支撑,全省各级计量工作者,持续不断地加强各项计量工作建设。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葛瑞江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74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300项,数量位居全国第七位,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7694家,居全国前列。”另据介绍,去年,全省新增39家企业通过自我声明使用C标志,总数达到323家。新批准计量器具新产品151项。“0.1级钟罩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压环道气体流量标准装置”检测能力国内领先。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健康发展,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成功上市,品牌影响力、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相对坚实的基础。目前,全省已建成覆盖十大领域的计量体系,这十大领域涵盖了几何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长度)、热工、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光学、化学和电离辐射,基本满足了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节能减排、食品安全、日常的商品交易等各个方面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 福建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建成
    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召开由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承担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建设》研究课题验收会,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该课题是福建省科技厅为提高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率,减少重复购置,合理配置科技资源而安排的专项课题。专家组成员在听取汇报、审核资料、比对合同、现场测验后,高度评价课题组的工作。自平台建设研究工作开展以来,在福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领导小组支持帮助下,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根据平台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按计划逐步建立了科学的协作共用运行管理和考核机制,完成了大型仪器资源数据库和门户网站的建设,有效提升了省内部分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利用率,推动了省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工作,并实现了本省与泛珠三角以及全国大型仪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平台运行后,已收录福建省470余台大型仪器信息,35家单位入网,网站累计点击超过50万次,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提供了一个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根据省科技厅领导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服务于社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将在已建成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分析测试专家库,实现高水平分析测试人员以及应用专家等人才共享,逐步建立利用入网大型仪器开展测试、研发的机制,引导各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利用平台资源优势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 我国已建成6.2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标准物质供给数量持续增长
    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介绍,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是适应国际计量体系深刻变革的时代要求,也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科技部、国资委等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一级巡视员张益群介绍,《意见》共提出十一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建立先进量传溯源体系;优化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加快先进测量技术研究;推动先进测量仪器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提升企业测量能力和水平;推进测量数据积累和应用;完善先进测量技术规范;优化先进测量技术服务;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推动作用;培养先进测量人才队伍等内容。我国已建立相对完善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目前,我国测量能力和水平如何?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副司长朱美娜回应,经过若干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计量体系,具备了较好的测量基础。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成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2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供给数量持续增长,测量器具质量明显提升,获得国际互认的国家校准测量能力不断迈上更高水平。“从企业层面看,企业计量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具备了一定的工业测量基础和能力,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对计量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测量管理体系;从社会层面看,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如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始聚焦产业发展测量需求和瓶颈问题,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检定、校准、测试服务,计量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得到增强。” 朱美娜说。但是,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测量基础还比较薄弱。朱美娜指出,测量理论和测量技术研究相对滞后,测量方法缺乏统一管理,高端测量仪器长期依赖国外,测量数据未能在科技、工业和社会治理层面得到有效应用。无论是管理模式,还是技术支撑,都已经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各领域对精准测量测试的需求,新需求与现有测量体系支撑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根据现代测量需求的变化,研究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测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具体要从哪些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和精准发力?朱美娜表示,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集中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持之以恒去推进。关键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强调“多元性”,积极发挥各方力量。要用“大计量”的思维和理念去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的建立,动员全社会各领域共同参与。二是要增强“创新性”,强化科研攻关。加强计量学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原始创新,围绕国际单位制变革,重点研究量子计量技术及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小型化技术,加快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测量需求,研究解决极值量、复杂量、微观量等准确测量难题。加强高端仪器设备的研发,推动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测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推进测量仪器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加快测量仪器设备研发,提升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国产测量仪器设备品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测量主体建立联合实验室和技术创新联盟,加强测量资源开放共享,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增强国家先进测量体系的创新活力。第三要突出“保障性”,夯实测量基础。四是坚持“可持续性”,强化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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