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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测相关的资讯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再次对国家网监测服务招标
    p   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2.13亿/年的价格委托七家公司为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近日,仪器信息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和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寻找供应商。 /p p   国家水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采购30个国家水站为期6个月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预算金额:292.0 万元 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53.6 万元。 /p p   招标公告: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p p   项目名称: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部分试点)运行维护项目 /p p   项目编号:0747-1661SITCA027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黄凡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59368935 /p p   采购人联系方式: /p p   采购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p p   联系方式:高寒 010-84949045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p p   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凡 010-59368935 /p p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p p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p p   本次采购30个国家水站为期6个月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根据“分片设点,集中打包,便于维护,利于管理”的原则,在东北、西南和西北三个片区各选择10个国家水站。 /p p   每个片区为1包,共分为3包。投标人可对所有包件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内容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件,但最多只能中一包,如某投标人在多个包件评标中获得第一,则按顺序确定中标运营商。 /p p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p p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p p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p p   预算金额:292.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9:0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 /p p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p p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销售、现场购买 /p p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p p   六、开标地点: /p p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第二会议室 /p p   七、其它补充事宜 /p p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sinochemitc.com/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无论何种方式购买,购标人均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p p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 p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p p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p p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风险点(试点)监测技术服务 /p p   项目编号:TC160P1P2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采购人联系方式: /p p   采购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p p   联系方式:陈远航:chenyh@cnemc.cn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p p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雪菲、尹德淳: 010-62108178、62108164 /p p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p p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p p   见附件 /p p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p p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必须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p p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p p   预算金额:153.6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7:03 至 2016年04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 /p p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p p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包 /p p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30 /p p   六、开标地点: /p p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p p   七、其它补充事宜 /p p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 p   见附件 /p
  • 中兴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加强终端测试
    1月25日下午消息(李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三年内,双方将在终端产品的型号核准测试、国际认证以及实验室技术交流等多个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主任宋起柱表示,此次签约是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作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扶持中国民族企业做强做大,拉动中国的移动通信产业发展,为中国经济发展做贡献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自2009年4月成立以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向市场化运作转型的重要标志,显示出了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未来向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过渡,以及以客户为中心、大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的决心。      中兴通讯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事业部副总经理杨国雄表示,中兴通讯作为国际知名的通信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近年来,随着移动终端产品的质量持续提升,发货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是全球第六大手机厂商,产品销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9年中兴手机国际市场销量占据整体的70%。随着国际化的加剧,其对质量要求日益严格,对认证和检测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据了解,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无线电领域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仅可为国内外企业的无线电产品快速、高效通过检测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专业、可靠的检测技术服务,同时也为中国企业的无线电产品成功打入国际市场提供高效、快捷的国际产品认证检测服务。
  • 国家药监局将对麦乐鸡进行监测
    针对麦当劳的麦乐鸡中含有化学物质“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日前,北京已开展对麦乐鸡食品安全的专项调查。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麦当劳餐厅的麦乐鸡及相关产品,进行卫生安全监测。   两种化学物质用量此前有国家标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麦当劳麦乐鸡中含“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家论证会。会上重申,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2007年8月7日卫生部第15号公告,“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以在食用油脂和肉制品加工中使用。其中,在食用油脂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mg/kg,在肉制品加工中最大使用量为0.2g/kg。“特丁基对苯二酚”可以在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及油炸食品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0.2g/kg。   麦乐鸡是否添加剂超标有待监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2009年,该局在全国开展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显示,全国随机抽取的930批食用油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均未超过上述国家标准的限量要求。   针对麦当劳餐厅制售的麦乐鸡,是否超标添加了这两种化学物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还有待对麦当劳麦乐鸡相关产品进行监测。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国麦当劳餐厅的麦乐鸡及相关产品,进行卫生安全监测。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要求全国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以往监测显示北京麦乐鸡符合“日常标准”   日前,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开展对麦当劳麦乐鸡安全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项目包括其中是否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子侠表示,从以往的调查和抽检结果看,北京地区麦当劳餐厅中制售的麦乐鸡符合日常监测的食品安全标准,日常监测项目包括亚硝酸盐、苏丹红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的监测不在日常监测项目之列,此次将对其进行专项调查。   据了解,“聚二甲基硅氧烷”、“特丁基对苯二酚”在食品中的含量虽然有国家标准,但其中一种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郭子侠说,卫生部门正在组织专家研究,希望尽快拿出各部门都认可的标准检测法。
  • 专家称“地沟油”检测复杂 国家应统一检测
    "地沟油变色拉油 流入京津冀超市"追踪   针对"地沟油"能通过质检的现象,近日,食品安全专家刘清珺表示,目前已有一些研究性方法,国家质检部门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性检测方法,方便鉴别筛查"地沟油".   据新华社报道,京津冀一些炼油厂将泔水炼成地沟油过滤后成为清澈的色拉油,以散油的方式流向食品加工企业、工地、批发市场甚至超市,这样的地沟油还能通过检测,其酸价指标符合食用油的一般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刘清珺同时也是北京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昨天他介绍,"地沟油"经过滤提纯后的酸价等有可能通过检测,就像过去的三聚氰胺一样,此前国家只检蛋白质含量,而不检是否添加有非法物质。所有检测标准都是对照正常食品制定的,按照标准化的指标去检测,不能区分出"地沟油".   刘清珺指出,"地沟油"因为使用过,一般里面都含有食盐,会产生钠离子,同时会有铝、铁等金属离子。北京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目前就研究出检测"地沟油"的探索方法,武汉工业学院有研究者认为通过检测样品的电导率,也可进行地沟油的判断(多次实验表明,地沟油电导率是一级食用油的5~7倍),还有的机构有对食用油中"地沟油"比例进行分析的仪器。   刘清珺因此呼吁,国家质检部门应该形成一个对"地沟油"的统一规范性检测方法,向各个检测机构推广,方便鉴别筛查"地沟油".   "地沟油"可"变废为宝"   近日,金龙鱼和鲁花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生产食用油的过程极为严格,不太可能被仿冒。   金龙鱼方面表示,他们正在讨论地沟油如何处理,可以变废为宝,防止流入餐饮市场。"地沟油是非常好的化工原料,我们已经可以用地沟油加工成肥皂、橡胶、洗涤剂等几十种化工产品,技术很成熟。目前的主要困境是原料收集很难,地沟油流向了餐饮市场,加工长反而没有原料。"   几家大型正规食用油生产企业表示,普通老百姓通过肉眼判断或嗅觉,都很难辨别食用油真伪。在技术上,食用油的真假辨别也一直是个难题。
  • 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VOC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成
    汉江湖北武汉宗关、岷江四川宜宾凉姜沟、沱江四川泸州沱江二桥、长江重庆朱沱、松花江黑龙江肇源、松花江黑龙江同江、淮河安徽蚌埠蚌埠闸及太湖江苏无锡沙渚国家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完成,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   目前,国家已在重点流域、主要湖库、国界河流上建设了15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温度、pH、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和氨氮等指标,湖泊水库增加了总磷、总氮和叶绿素a。   随着8个国家重点水站自动监测站开展VOCs自动在线监测,实现了苯系物、挥发性卤代烃等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同时在线分析,国家水质监测的预警能力实现了新的突破。
  • 环保部公布2010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
    环保部印发《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统筹安排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包括2010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010年是“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环境监测任务十分繁重,请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确保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圆满完成,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做出贡献。   附件:2010 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   附:2010 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重要方面,是履行环境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努力实现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真实反映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公众了解环境状况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国家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立法、政策、制度、规划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力度,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加快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布重点流域和环保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使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2010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作为依据,各级环保部门要尽早整理和分析环境监测数据,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为考核“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一、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是掌握和评价空气、地表水、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是环境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是考核保护环境工作成效的依据。   1.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内的空气质量、酸雨、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噪声、辐射、界河水质、重点污染区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制度,制定本行政区环境要素的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下级环保部门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案应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   2.加强 “十一五”规划目标考核监测和环境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对照国家和地方的“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确定的环境质量约束和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用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反映“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特别是建立了环境补偿机制的地方,更需要加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同时要加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地表水中的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根据其浓度变化验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成效。   3.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省(市)和列入中央农村环保资金“以奖促治”的村庄(乡、镇)按照要求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各地可根据情况开展农村环境监测试点,充分发挥县级环保部门的作用,用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和力量带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努力做到统筹城乡环境监测工作。   4.实时发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近年来地方环保部门建设了大量的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的自动监测系统,要加强对自动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证数据的准确,充分发挥自动监测设备在预警监测方面的作用。同时向全社会实时发布自动监测数据,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高环境监测信息服务效能。   二、抓好污染源监测工作   污染源监测是为了掌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的监测活动,污染源监测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   5.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 号)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保证完成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同时各级环保部门也要开展对地方监管的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 号)和《2010年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名单》对重金属污染源开展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工作。   6.加强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开展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组织实施,履行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监督职责。省级环保部门还要加大对市级环保部门开展对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检查,指导其开展工作。加强对环保部门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   7.开展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 号)的要求,上级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保部门的减排三大体系中的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地方总量计算之中。   8.加强污染源数据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 号)和《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和环境统计等各项技术支持工作。   三、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比性所实施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措施,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   9.大力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继续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 年)〉的通知》(环办〔2009〕56 号)(以下称“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上级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保部门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发证工作,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职责。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使“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10.加大环境监测人员素质能力的培训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重视对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省级环保部门履行对全省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的责任,通过送出去培训、举办培训班、指导地方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能力。   11.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环境保护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各省环保部门要及早组织环境监测参赛队伍,强化环境监测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以此激发全国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的热情。   四、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信息发布   环境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工作成果的体现,重视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使用,对促进和改进环境监测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2.各级环保部门每季度开展环境质量分析和会商,每年必须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   13.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环境状况公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对外发布。   14.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编制本辖区的《环境质量报告书》,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   15.省级环保部门年底前编制本辖区《环境质量概况》上报环境保护部。为了全面评价国家环境质量状况,各省将国家监测任务以外的自行监测数据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评价数据的补充。环境保护部将对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开展评比。   五、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工作体现环保部门掌握事故的性质和影响范围,为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关系环保部门的工作能力。   16.加强环境预警监测。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争取应对工作的主动。   17.随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污染特征和自然环境状况,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技术和人员的储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保障应急监测经费,发生污染事故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和组织应急监测力量支援工作。   六、落实国家环境监测任务   为了评价国家环境质量状况并分析其变化趋势,掌握影响国家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地方环境监测工作,履行环保国际合作的责任,考核国家环境保护任务的实施情况,国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8.高度重视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国家环境监测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管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控网开展地表水水质、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酸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管理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农村站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并实时进行预警监测。加强对省级、重点区域或流域的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19.发挥环境卫星的作用。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要及时无偿给省级环保部门提供环境卫星的遥感数据,加强对遥感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应用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在“三湖一库”和重点水体开展水华监测,在重点农区开展秸秆焚烧监测。举办培训班,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在环境监测中的作用。   20.加强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质控监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的抽查工作,各环境因素的抽测率不少于10%。各级环保部门要保障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完成,帮助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监测站处理好与地方环境监测任务的关系。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监测数据地方环保部门共享,作为地方环境监测的补充。   七、着手编制“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   “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对今后五年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规划的编制工作。   21.编制环境监测规划。各级环保部门应了解和掌握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设备和能力,根据“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编制“十二五”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并把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同级环境保护规划之中。其中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关系到环境监测任务的完成水平,是环境监测规划的重要内容。   2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大量的资金用于地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补助,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资金要求使用,严禁挪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验收,使中央资金尽快发挥作用。同时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使用中央资金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3.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环境监测队伍是环保部门的重要力量,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队伍的发展,帮助解决环境监测人员工作任务重,长期加班加点,福利水平不高的问题,用最大的努力解决人员编制、监测经费、业务用房等问题。
  • 自然资源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收官
    p   2019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收官,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在京召开了竣工验收会。由袁道先、王浩、王光谦等14位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验收认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竣工,使我国地下水监测事业产生了质的飞跃,是我国地下水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国的地下水监测工作迈入国际领先行列。 /p p   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首席专家李文鹏在会上介绍了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果。他表示,该工程首次构建了国家级地下水三维自动化监测网,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基本单位,在人口密集区、国家重大工程区、地下水超采区、地面沉降区进行重点监测,实现了对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和岩溶含水层地下水水位、水质的有效监测,大幅提高了我国区域性地下水专业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p p   其次,工程运用物联网和北斗通信技术、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研发了集地下水水位水温和大气压监测数据自动采集、自动传输、数据整编、综合分析及数据共享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完成国家信息中心与省级节点及数据灾备节点之间的专线网络,实现了国家级和省、市等多级地下水监测网的联动管理和数据信息共享服务。 /p p   同时,工程建设完成地下水水质测试与质量控制实验室,可分析无机、有机化学指标100余项,满足国家地下水监测网水质测试和质量控制的需求。改建完成的河南郑州地下水均衡试验场、新疆昌吉地下水均衡试验场及秦皇岛海平面综合监测站,将为我国地下水科学和气候变化等综合研究提供科学观测平台和基础数据。 /p p   再次,工程编制了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网优化、监测井建设材料和工艺等13项地下水监测标准体系,有效带动了省—市级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并将为后续水资源和生态环保监测网的建设提供依据。北京、内蒙古、河南等10个省级监测井建设累计投入资金3.19亿元,建设完成2389个省级监测井。 /p p   此外,自然资源部通过工程实施形成了10171个监测站点建设全过程的水文地质勘探成果资料,全面更新了整个监测区的水文地质参数系列,大幅提升了监测区水文地质认识。 /p p   据介绍,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启动于2015年6月,总投资达22亿元,共建设完成20469个监测站点,由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共同建设。其中,自然资源部建设完成10171个监测站点。两年试运行结果表明,水位水温自动监测数据到报率保持在95%以上,每年产生8900余万条水位水温数据,水质测试指标从35项扩展到97项,工程总体运行平稳。所获两次全国水质监测数据已应用于并将持续服务于我国地下水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和水资源管理,为地下水资源与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数据基础。 /p
  • 再传佳音!盈峰环境水监测中标国家总站项目
    再传佳音!盈峰环境水监测中标国家总站项目背景意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建设方案》要求对国控水站部分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要求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旨在保障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及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迫切需要。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与长江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盈峰环境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盈峰科技)中标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与长江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采购第4包 ,为江苏、河南两省提供6套标准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第4包共涉及6个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具体包括:一、监测设备:本次采购监测设备包括五参数6台,氨氮6台,高锰酸盐指数6台,总磷6台,总氮6台。二、系统集成:本次采购系统集成6套,包括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分析单元、留样单元、辅助单元等,由VPN、工控机、留样器和UPS不间断电源等主要设备组成。更新后集成系统可实现智能化、标准化和流程化,配水单元与水站原采水单元能够有效衔接,确保采水、预处理、分析、质控、清洗以及数据采集和传输等关键环节可控。 公司实力盈峰科技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环境大数据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搭建。盈峰科技多年深耕环境监测领域,中标多个国家级、省级项目,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为业主及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国产监测设备,并通过对生产全流程的严格把控,保证产品高质高效交付,为项目保时保质落地提供保障。 国控水站的更新切实保障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及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迫切需要,保证了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质量,确保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实时、连续监测优势,实现地表水主要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控。未来,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的标准要求下,盈峰环境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负责包件的产品交付和验收交接,助力国家环境监测工作,为“十四五”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 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污染源监测、卫星及无人机遥感监测、国际合作和履约监测、环境监测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环境质量报告报送与数据联网、辐射环境监测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每一项工作都详细规定了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工作方式、数据报送、评价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较于《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增加了一些项目,同时取消了一些项目,但监测项目总数增加了七项,从这些新增的项目可以看出未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重点。地下水监测。2020年仅要求对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进行监测,2021年要求对1912 个“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地下水监测成为我国环境质量监测重要一部分。海水水质自动监测。2020年海水监测以手工为主,2021年将海水水质自动监测写入了方案,虽然未对数量和指标做硬性规定,但据此也可预计,海水水质自动监测是未来规划中的重点考虑方式。国际合作与履约监测。国家合作与履约监测中增加了“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成效评估监测”和“汞公约履约成效评估监测”,这也表示,虽然难度较大但未来履约监测将更多地进入常规监测领域。交通污染和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在污染源监测中,2021年新增了交通污染专项监测和工业园区专项监测,由于比较新,主要规定了监测项目,而没有固定具体监测数量,未来这两个方向也值得关注。目录如下:全文如下:《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pdf
  • 环保部:环境监测事权将全部上收国家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EV3G-fxfpcyp5661715.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165276b6-0784-451c-af44-68c00431a669.jpg" / /p p   8月4日,据环保部消息,环境保护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p p   环评中“红顶中介”一直被认为是“顽疾”。为消除“顽疾”,环境保护部曾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决不允许‘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 /p p   此次环境监测上升为“国家考核”,对消除环评领域的“红顶中介”将有重大意义。 /p p    strong 监测地点“天罗地网” /strong /p p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监测人员近6万名,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套)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时发布1436个环境空气自动站点6项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同时,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p p   所有省级监测站具备水质109项全分析能力,多数省级站装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p p    strong 监测机制上下协同 /strong /p p   2015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 /p p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p p   环境保护部规财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部已在资金保障方面作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p p   人员设置上,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已列为中编办今年优先推进的项目,计划年内制定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对监测机构的属性、各级监测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p p   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了“十三五”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并在吉林省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p p   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具体包括任务分工、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等。 /p p    strong 技术保障监测水平 /strong /p p   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监测、卫星与地面联合监测和会商。这些“高大上”的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大展身手。春季沙尘、秸秆燃烧、京津冀等重点城市灰霾、颗粒物、污染气体,这些都是卫星遥感技术的专长。而在无人企及的沙漠地带,无人机在环境监测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p p   据了解,今年,环境保护部还将大力推进两颗大气环境监测卫星以及两颗16米分辨率环境卫星后续星的立项与研制。 /p p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年底前,环境保护部将完善环境遥感监测布局,发布环境遥感“十三五”规划,继续推动“天地一体化”进程。 /p p    strong 大气、水、土壤全面覆盖 /strong /p p   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所有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 /p p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1436个监测点位,比原定目标提前1年实现了全国全覆盖。这些数据将全部用于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p p   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环境保护部官网和新华网上公开发布。 /p p   目前,26个重点城市已启动源解析工作,济南、青岛、银川等3个城市已完成研究工作,全年计划要完成20个城市左右。北京市、天津市等14个城市正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 /p p   水质监测上,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 /p p   此外,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正在开展试点,同时《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正在编制中,下半年即将印发,以期将此做法从制度层面固定下来。 /p p   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p p   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年底前将完成,与之相配合的,是逐步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p
  • 国家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9月22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评审。验收专家组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环境保护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条件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王英俭,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文清等出席了验收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验收会。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保护总部与依托合肥研究院联合建立的环境光学监测理论和技术研究的基地。实验室于2007年10月开始筹建,主要承担环境光学应用基础研究,定量监测新方法研究和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研究,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任务,并对完善我国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   以潘德炉院士为主任委员的专家组听取了关于实验室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审阅了有关实验室验收材料,实地考察了该实验室,并与实验室领导和科研骨干进行了座谈。专家组一致认为,实验室完成了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环境光学近侧技术创新团队 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自主研制建立了基于多种光谱学技术的地基、移动、机载和星载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平台,具备了环境光学监测技术创新研发的能力 实验室在环境光学应用基础、定量监测新方法、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和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等四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 实验室研发的环境监测技术已推广应用到全国环境监测领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促进重点实验室更好地建设和发展,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建议,在现有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验收会场 专家组考察实验室 专家组审查资料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将建省级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牌子,以加强履行国家赋予卫生部门的&ldquo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rdquo 职责,推进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将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牌子,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制订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条件的机构,还将首批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牌子,承担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科学研究等工作。   《通知》要求,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加强对挂牌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挂牌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人、财、物管理关系不变。
  •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发布
    作为指导行业发展的重量级文件,一份《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日前已悄然印发。以下是规划全文: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一、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二)主要问题   二、形势与需求   (一)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二)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公众对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   (四)环境监测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面临着新的形势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公众需求,加强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与信息公开   (二)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三)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和国家环境监督需要,提升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五、重点工程   (一)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工程   (二)环境监测运行保障工程   (三)环境监测人才建设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完善制度   (二)创新体制,理顺机制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四)重视人才,提升素质   (五)加强科研,强化支撑   前 言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潜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响应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监测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监视环境状况变化、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实施环境质量监督的重要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重要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分关心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温家宝总理要求"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把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列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明确要求"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明确了未来五年环境监测事业的重要任务,体现了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水平的迫切需求。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近十年来,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环境监测能力逐步提高。但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同时,环境监测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我国的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总体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需要。编制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对明确环境监测发展方向,提升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强化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本规划从国家环境保护任务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目标,以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为统领,以科学监测为主题,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为主线,坚持创新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提出了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 确定了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监测评估、提升整体水平三项主要任务,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运行保障、人才队伍三大重点工程,基本实现"三个说清"和"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目标 明确了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经费投入、人才队伍和科研支撑五大保障措施。本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满足政府环境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需要。   一、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初步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确立了行政上分级设立、业务和技术上上级指导下级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网络运行机制,国家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1.环境监测制度初步建立。在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立监测制度、组建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规范等均作出了规定和要求。我国还先后颁布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暂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制度(暂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环境监测的法规制度,对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环境监测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环境监测机构逐步完善。截至2010年,全国环保系统已建立2587个环境监测站,形成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监测站、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及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四级环境监测机构,建成31个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 2008年,新组建的环境保护部设立了环境监测司,加强了环境监测管理。2009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增加人员编制90名,提高了国家环境监测能力。 2009年2月成立了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为实现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3.环境监测能力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资超百亿,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54亿元,重点支持了环境质量监测能力、环保重点城市应急监测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运行等项目,2010年国家首次对市县级监测站业务用房建设进行了补助。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环境监测仪器的配备大大加强,环境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初步具备,环境监测经费逐步得到保障,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比例较"十五"末期有了显著提高。环境监测实验室条件、分析测试能力、现场分析能力、污染源监测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监测信息管理传输能力、环境监测科研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均得到大幅提升。不少地方环境监测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前测不了的现在基本能测了,以前测不全的现在有的能测全了,以前说不清的现在能初步说清了,以前响应不及时的现在能及时响应了。   4.环境监测网不断完善。以"六五"和"七五"期间国家投资建设的64个重点监测站为依托,历经"九五"、"十五"的快速发展,现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国家环境监测网,包括由覆盖全国主要水体的75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15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组成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由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共66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440个酸雨监测点位和82个沙尘暴监测站组成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由301个监测点位组成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 同时,已基本建成14个国家空气背景站、31个农村区域站、31个温室气体监测站和3个温室气体区域监测站等。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国控、省控、市控三级为主的环境质量监测网。   5.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日趋规范。已建立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定污染源、生态、固体废物、土壤、生物、核与辐射9个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路线,构建了环境遥感监测技术体系,颁布了水、空气、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等方面的监测技术规范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制定了地表水水质评价、湖泊富营养化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酸雨污染状况评价、沙尘天气分级评价、声环境质量评价、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等技术规定,颁布了近40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227项环境标准样品和20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颁布了20余项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国家标准。   6.环境监测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建立。环境保护部和各省(区、市)及部分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以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2年开始发布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与预报。环境保护部自2009年7月份起对全国主要水系 100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八项指标(水温、pH、浊度、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有机碳)的监测结果进行网上实时发布。2010年11 月,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投入运行。环境保护部定期发布重点流域、重点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加大了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形势的严峻性与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比,环境监测能力尚不能很好地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1.环境监测法规制度与技术体系尚需完善。迄今为止没有一部统一的、专门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支撑体系不健全,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础不牢。环境监测缺乏统一规划与合理布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监测信息发布不规范,环境监测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和合理引导。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技术规范、评价标准与分析方法等技术体系尚不健全,难以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2.环境监测整体能力还不适应新时期环境管理的需要。目前,我国在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常规环境监测领域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在生态、生物、土壤、电磁波、放射性、核与辐射、环境振动、热污染、光污染等环境监测领域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同时,有的地方环境监测点位布局不合理,环境监测范围、内容尚不足以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有的领域环境监测指标不全面,空气监测基本不具备对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能力。大范围、宏观生态环境监测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能力不足。对新型环境问题的监测研究不够。基层监测用房严重不足,实验室条件差,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车辆难以满足需要。监测人员数量不足,高素质人才匮乏,监测运行经费难以有效保障,环境监测的综合能力亟需提高,与全面实现"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3.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区域不均衡、供需不平衡。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环境监测能力差异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基层环境监测能力不强,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参差不齐。污染纠纷和仲裁等监测和评估能力普遍不强。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主观感受存在一定差异,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监测的广度和深度与公众的环境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形势与需求   (一)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环保要有地位,监测首先要有声音。环境监测起着支撑决策、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随着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在总量减排核算与验证减排成效中的作用将进一步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和环境形势的发展,环境质量将逐步纳入环境考核指标,环境监测在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人民生活质量将明显改善,了解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作为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一种手段,将成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二)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将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重金属、温室气体、臭氧、生态监测等工作也将摆上议事日程,这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保障总量控制目标实现为着力点,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 以保障环境质量为切入点,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需要不断增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以防范环境风险为目的,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微量有机污染物的监控,需要不断增强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能力 以保障核与辐射安全为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增强核与辐射监测能力。   (三)公众对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   从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的需求出发,环境监测网络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评价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从保障人体健康的需求出发,对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等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因子的监测需要加强。从解决污染纠纷等的需求出发,对污染纠纷和仲裁的监测制度、方法、污染赔偿标准等方面内容需要研究和完善。从统筹城乡、区域均衡发展的需求出发,基层和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度需要加大,城乡统筹,陆海统筹,以城带乡,缩小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异。从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需求出发,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需要加强,加大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   (四)环境监测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面临着新的形势   为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地位。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探索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格局。以宽广的眼界准确把握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监测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测技术和科研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以科学监测为主题,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着力强化监测基础能力,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努力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状况、预警预测环境风险,为主动超前开展环境监测、先行引领环境污染防治奠定基础,努力开创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系统提升。明确规划目标和重点,做好顶层设计,统筹环境监测事业发展与能力提升,兼顾环境监测管理与监测业务工作,推动环境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满足阶段任务需求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按照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功能定位与任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推进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突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体现阶段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并率先突破若干关键问题。   分类指导,均衡发展。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中的事权财权,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环境监测工作的分类指导。统筹区域与城乡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现东中西部、城乡环境监测的均衡发展。   注重实效,全面发展。结合实际需求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环境监测,注重实效。在提高环境监测基础硬件能力的同时,增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经费、机制等软能力,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整体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环境监测行为不断规范,环境质量状况有效监督,为科学评价"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奠定基础。   基本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更好地支撑环境管理需要。   基本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目标, 环境监测整体能力大幅增强。   2.具体目标   环境监测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制定配套的监测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国家任务国家完成、地方任务地方完成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等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环境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进一步优化,逐步按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所有指标开展监测工作,努力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新型的、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问题和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环境问题的监测工作不断加强。   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显著提升:到"十二五"末,县级具备基本的环境监测能力,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比"十一五"末提高20个百分点,形成环境监测的基础能力。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成为环境监测的骨干站,仪器设备基本实现标准化建设,并具备较强的应急监测能力,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具备水质全分析能力。省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并具备对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显著加强,基本具备对重大环境问题的预警响应和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能力,边境河流国控断面和重要省界断面基本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环境遥感监测具备业务化运行能力。国家和地方的监测能力成"三角形",下级不能测的,上级能测 地方测不了的,国家可以测。   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完成制(修)订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200项左右,基本形成满足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和现代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普遍得到加强。   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实施"三五"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覆盖环境监测各领域与国际水平接轨的50名尖端人才、国内一流的500名环境监测专家、监测系统业务精湛的5000名技术骨干。到"十二五"末,县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普遍得到一次培训 地市级以上监测站的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思想过硬、技术精湛、作风顽强的监测人才队伍。   环境监测信息发布逐步规范: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及时传输基础监测数据,定期发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 地市级环保部门每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 省级环保部门在网上实时发布有代表性的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 国家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环境状况,向社会公告重点流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不定期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排放情况,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公众需求,加强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与信息公开   1.建立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制度。制定《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方法,完善环境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制度。加强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环境质量状况。   2.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逐步建立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完善环境标准样品库,从源头上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工作。在重点流域、区域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试点,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监督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状况考核。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4.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内容和方式,拓宽发布渠道和范围,建立标准化、实时化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二)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围绕国家污染防治任务,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基本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1)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制度,规范环境质量监测行为。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落实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健全环境质量分析会商制度,查找突出环境问题,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完善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状况,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2)优化调整国家环境监测网,强化环境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制定《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拟定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地表水监测断面、近岸海域监测站点、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的技术规定,确定环境监测断面(点位)的布设数量、位置,优化调整国家环境监测网,强化环境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开展国家环境监测网的跟踪评估工作。   (3)科学设置环境质量监测指标,加强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因子监测。根据区域污染特征,按照"先普测后优化"的原则,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优化环境监测任务。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状况,调整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频次。在地级以上城市的部分点位逐步增加臭氧、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监测指标,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增加臭氧、细颗粒物、氮氧化物等监测指标。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空气背景监测站开展温室气体监测示范。在一些重点区域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试点开展道路交通及机动车污染监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试点。加强对汞等重金属特征污染因子的监测示范,发布重金属监测月报。试点开展多环芳烃和羰基类化合物等特殊项目监测。在跨界水体增加特定生态指标、水生生物指标和特定污染物项目。在重点海域逐步增加生物监测项目,在人类活动频繁的重要海域增加赤潮、溢油监测。   (4)改进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缩小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受的差异。修订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提高监测数据综合分析水平,客观反映环境质量,使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受总体相一致。   (5)加强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完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评价方法。客观反映环境状况。开展中国十年环境质量变化分析,全面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开展农村区域和背景监测站点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与报告编制。组织开展空气联防联控区域、重点流域等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与报告编制。   (6)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环境标准样品支撑体系,加强实物型环境标准样品建设。开展环境监测学科理论研究,形成基本满足现代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体系。加强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充分利用水专项、环保公益性等项目的研究成果,解决制约监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7)发展卫星遥感等高科技环境监测手段,深化环境监测工作。提高卫星、航空等遥感数据在环境监测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环境遥感监测技术体系,提高水、空气、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初步形成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格局。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1.空气监测 国家空气监测范围由现在的113个环保重点城市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包括部分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监测方式采用自动和手工相结合的方式,以自
  • 国家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落户广东
    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国家环保部的批准,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落户广东,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据悉,该实验室将研发和集成应用多污染物快速在线集成监测及新一代区域空气质量评估技术,为我国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   背景资料: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依据我部组织专家论证的结果,经研究,现同意以你中心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面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国家需求,围绕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示范、大气超级站监测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网络化质量管理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区域空气质量综合评估与信息发布技术等方向开展研究,研发和集成应用多污染物快速在线集成监测及新一代区域空气质量评估技术,重点突破和完善多污染物在线监测的网络化质量管理技术,提升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的技术储备和创新能力,为我国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人员的合作交流,培养优秀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你中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汇报,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落户深圳
    昨天上午,由福田区人民政府和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共同主办的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移动通信终端开放实验室启用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实验室签约仪式,在福田上沙创新科技园隆重举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福田区委区政府、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园区企业代表等近百人出席了会议。   据介绍,移动通信终端开放实验室是为解决企业在研发、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更广泛的测试需求而建立的,企业可利用开放实验室的技术资源,在设计、研发、生产阶段针对客户需求和产品中的问题,在实验室的指导下或自主进行试验和改进。   经无线电管理局批准建立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深圳实验室,将建设成为具备国家无线电监测检测中心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准的高水平国际级检测实验室,通过开展手机型号核准检测。这一实验室也是国家无线电监测检测中心的南方基地,将为深圳及珠三角地区的无线电设备生产企业提供型号核准一站式服务,以及国内、国际认证一体化服务,缩短新产品国内上市和国际出口的时间,完善深圳无线电制造产业链,促进深圳无线电制造产业的发展。
  •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建成
    12月1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9年始建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正式建成,于当日接受总体验收。2012年1月~11月,各地通过该系统上报药品监测报告1081535例,同比增长57.6% 上报医疗器械监测报告155125例,同比增长68.4%。   据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覆盖国家、省、地市、县4级监测机构和药械生产企业、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用户总计92561家 涵盖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3个平台,以及关联评估、专家评审、监测报警、查询统计4个应用系统。系统应用前,各地上报的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厂家、不良反应4项信息的规范率为90%、25%、54%、84% 系统应用后,分别提高至99%、72%、98%、92%。今年5月至今,药监部门通过该系统,及时发现、预警4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系统还能利用信号检测方法,挖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发现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力争用5年时间,逐步健全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监测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完成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获悉,2018年,由该单位组织实施,31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大幅提升了地下水监测的专业化和自动化水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自然资源部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共建成层位明确的国家级地下水专业监测站点10168个,全部安装一体化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了全国主要平原盆地和人类活动经济区的地下水水位、水温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和数据接收,与水利部门地下水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改建完成西北干旱、华北半干旱地区的2个地下水均衡试验场和1个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实现了土壤水负压、潮汐等要素的实时在线监测,提高了土壤水运移、海平面变化等方面的分析研究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利用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研发了监测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和三维地下水云计算实时模拟系统,实现了监测数据管理、动态分析、水质水量综合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功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多级数据共享与异地联动的工作模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建成国家地下水监测网络数据中心,与31个省级节点实现互联互通;建成现代化的水质监控实验室,满足《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中规定的100项水质指标测试监控能力,实现对国家地下水质标准93项指标的全覆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过程中,首次研发并成功实施了承压—自流井监测技术,有效地解决了承压水与无压水转化过程的自动监测问题,有效解决了水样采集、冬季的防冻和洗井清淤难题;完成了基于北斗传输的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解决了无移动信号网络覆盖或信号较弱地区监测数据传输问题;编制了12项地下水监测行业标准规范,提出了多要素综合评价的地下水位和水质监测网优化设计方法,总结形成了多层含水层系统的分层监测井建设技术和服务于生态环保的浅部地下水分层监测井建设技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建设,形成了10168个监测孔的地层编录和抽水试验资料,获取了丰富的水文地质参数,进一步揭示了区域含水层结构特征,深化了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认识。信息应用服务系统每年产生近9000万条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数据,将为水资源科学管理、地质环境问题防治、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p
  • 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首次完成
    近日从卫生部了解到,由卫生部等6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完成,这是我国首次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规定,2010年,卫生部牵头组织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2个省级、241个地(市)级和65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承担了监测计划确定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等项监测任务。采集检测了67种食品的12.36万份样品,共有157个项目被纳入监测范围。监测获得的数据将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提供数据基础。   此外,分布于各省(区、市)的312家县级医院开展了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辽宁等7个省(区、市)还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目前,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已经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在对2010年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估。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国家投20亿元用于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发布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土资源部分)初步设计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内容可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地下水监测中心、监测站点、信息传输系统和应用服务系统等组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4042.60万元.   其中,国土资源部门102472.58万元,建设五大区16个重点区(水文地质单元)共1010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包括30个泉流量监测站点),改建2个地下水监则(均衡)试验场、改建1个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建立31个省级地下水监测信息节点。1010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包括新建地下水监测站点7141个(包括泉流量监测站点18个),改建现有地下水监测站点2962个(包括泉流量监测站点12个)。钻探总进尺649502m,配备地下水水位信息自动采集设备10103台套,泉流量站水位与流量监测仪器30台套。   项目详情请见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土资源部分)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1462208218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土资源部分)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4]1660号),要求据此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发改委核定后由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审批。工程建成后,可扩大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的控制范围和站网密度,进一步提高地下水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对全国地下水动态的有效监控,对大型平原、盆地和岩溶山区地下水动态的区域性监控及地下水监测点的实时监控,基本满足当前水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需要。建设内容主要由地下水监测中心、监测站点、信息传输系统和应用服务系统等组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4042.6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负责安排,具体投资数额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核定。   其中,国土资源部门102472.58万元,建设五大区16个重点区(水文地质单元)共1010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包括30个泉流量监测站点),改建2个地下水监则(均衡)试验场、改建1个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建立31个省级地下水监测信息节点。   1.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建设   与水利部门合并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建设面积4585㎡,信息系统建设配备各种硬件设备196台套,水质测试实验室配备各种测试仪器26台套。   2.地下水均衡试验场及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建设   修复改造河南郑州均衡试验场(代表中国东部平原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区孔隙地下水类型)、新疆乌鲁木齐昌吉均衡试验场(代表中国西北内陆盆地干旱气候区孔隙地下水类型)。修复改造河北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总共配备各种试验仪器10台套。   3.省级地下水监测信息节点建设   完善全国31个省(市、区)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省级地下水信息采集节点,配备217台套信息设备。   4.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   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10103个,包括新建地下水监测站点7141个(包括泉流量监测站点18个),改建现有地下水监测站点2962个(包括泉流量监测站点12个)。钻探总进尺649502m,配备地下水水位信息自动采集设备10103台套,泉流量站水位与流量监测仪器30台套。   三、招标内容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土资源部分)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站网布设、土建工程、技术装备、地下水资源信息服务和业务系统、施工组织、工程管理、招投标设计、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设计概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或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液体矿产资源勘查甲级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   5.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6. 投标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会议室1。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名称: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20号   电 话: 010-62135242   传 真: 010-62182412   联 系 人:叶林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电话:010-84865168-135 010-84865168-179   传真:010-84865255   联系人:陈俊良、付强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帐 号:7110210182600030709
  • 广东将建国家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
    依托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可行性论证。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近日在广州主持召开了“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论证会。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汇报后,专家组表示,省环境监测中心自“十五”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以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控网为载体,以承担973、863重大课题(项目)为契机,在城市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服务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决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科研工作,积累了较深厚的研究基础,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具备了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和能力。   专家组经过讨论认为,重点实验室的计划任务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建设方案和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一致同意通过可行性论证。   据了解,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战略需求,以区域空气质量为研究对象,开展先进监测技术、网络化质量管理技术、空气质量综合评估与表征发布技术以及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等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很强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具有重要意义。
  • 17省(区、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开启招标
    日前,水利部信息中心2022年山西等17省(区、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8)。信息显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22]79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40-2014)等有关规定,2022年山西等17省(区、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1112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111个同步监测站,涉及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河南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福建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7省(区、市)。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1、1112个监测站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2、1112个监测站20项、111个同步监测站93项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附录A的相关要求。3、1112个监测站、111个同步监测站水样运输(运送、寄送)。4、1112个监测站水质样品进行1次20项水质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中相关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显示,目前天津、江苏、山东、黑龙江、河北、甘肃北京等省市相关的招标信息也已经发布。项目名称:2022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7)2022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151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15个同步监测站。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5)2022年江苏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125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13个同步监测站。项目名称:2022年山东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6)2022年山东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21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22个同步监测站。项目名称:2022年黑龙江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4)2022年黑龙江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222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22个同步监测站。项目名称:2022年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3)2022年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265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27个同步监测站。项目名称:2022年甘肃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2)2022年甘肃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93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9个同步监测站。项目名称:2022年北京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OITC-G220320263-1)2022年北京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有172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17个同步监测站。
  • 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增VOCs和海域监测
    在315之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式发布《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与往年相比,今年大气监测将重点关注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水质监测除了常规的地表水监测外,还增加了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大气监测: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水质监测: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全文如下: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面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调整改革新局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一步理顺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质量控制工作思路,以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目标,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和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国家网监测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交叉检查  由总站组织省级站和自动站运维单位,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交叉检查。原则上每个城市抽查3-4个站点,检查方式包括核查联网数据、现场检查与考核、查阅资料档案及现场比对等。  联系人:米方卓 联系电话:010-84943217  2、飞行检查  重点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以及近年来质量核查工作中提出的需要检查的自动站,开展城市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飞行检查。  联系人:姚雅伟 联系电话:010-84943173  3、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4、国家网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量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颗粒物称重实验室,统一采购、称量、发放国家网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手工比对采样滤膜。  联系人:张 杨 联系电话:010-84943046  二、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开展对国控断面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水质现场抽测,同时针对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跨省界断面以上下游联合监测的方式,由总站组织上下游两省进行监测。跨省界断面执行外部质量监督,由总站对监测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管理。  2、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开展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比对监测工作,同时针对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和仪器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刘允 联系电话:010-84943095  3、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电话:010-84943128  三、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于6-10月份开展土壤监测质量抽查,抽查数量为6-8个省份。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土壤样品管理和资料归档等。  联系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010-84943021  四、生态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选择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现场检查和典型生态区生态监测质量核查 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生态监测质量交叉检查。  联系人:董贵华 联系电话:010-84923580  五、城市噪声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省级环境监测站,对6-8个省份的地市级监测站开展噪声抽测工作,每省抽查1-2个城市。抽测工作主要分为现场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查阅和仪器管理检查三部分。  联系人:李宪同 联系电话:010-84923563  六、环保系统国家级资质认定与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1、开展黑龙江等20个省级站的资质认定复查(变更)评审。  联系人:冯 丹 联系电话:010-84943273  2、开展湖北等20个省级站监测技术人员和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联系人:柴文轩 联系电话:010-84943268  七、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  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八、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模式创新  1、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的宣贯。进一步完善国家网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能力考核、环境空气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和颗粒物手工比对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管理体系等。  2、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应用示范  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实时筛查可疑监测数据,记录异常情况,实现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在线检查和预警,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3、地表水自动监测远程质控技术应用示范  选择京津冀等典型地区,开展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远程质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对自动站进行远程质控改造,采用远程质控系统对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远程质控,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视和分析,为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 南昌推进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
    阳春三月,春回大地,奋战在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一线的生态环保人整装待发,拉开了江西省2023年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工作的序幕。作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第一道关”,土壤采样工作意义重大。为按时、保质完成土壤采样工作,江西省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派出业务骨干奔赴南昌市指定点位进行采样。3月14日,记者跟随监测人员深入一线,探访土壤采样工作的全过程。样品采集必须在点位30米范围内位于进贤县下埠集乡调塘村的采样点,是此次491个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之一。上午9点,江西省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带上GPS、打印机、布袋、铁锹等采样必备工具从单位出发,驱车84公里,于10点20分到达目的地。沿着村道行走时,采样人员彭勇利用GPS寻找土壤点位的具体位置。“找到了,就在这片水田附近,大家快过来。”徒步20分钟后,一行人终于进入了GPS探测到的采样点范围。随着点位的确定,记录人员张瞳打开了“土壤环境监测网采样管理系统APP”。记者看到这个系统中明确标注了采样任务的编号、目标位置、采样人员、核验人员等信息。张瞳介绍说,只有到达点位半径30米范围内,才能点击“开始采样”按钮,之后再录入点位经纬度、地形地貌等信息。严把采样质量关,确保监测样品的准确性、代表性,对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至关重要。土壤采样看似简单,实则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经过一番观察,采样人员找到符合土壤采样代表性要求的位置后,拿出铁锹等工具去除土壤表层的杂物、植物及根系,并在坑中放入标尺测量深度,按照土壤采样工作操作细则,挖出一个长、宽约20厘米的直角剖面,采集0厘米至20厘米深的表层土壤样品。针对监测指标,采集方式有所不同按要求挖好剖面准备取样时,记者注意到,采样人员放下铁锹,换上小木铲一点点刮掉表面的土壤,为什么要这么做?“铁铲属于金属物,它会影响土壤中金属含量。所以,用铁铲挖好剖面后,需要用木铲刮去表面接触了金属铲的土壤,再用竹片采取样品。”核校人员肖军解释道。这时彭勇拿出牛皮纸将其卷好插入棕色旋盖玻璃瓶,将土壤样品一点点装满,并用锡箔纸包裹瓶身,拧紧瓶盖,防止玻璃口被污染。他告诉记者,土壤中可能存在一些长时间见光容易挥发的污染物,所以要用深色瓶子。据了解,本次江西省国家网土壤监测指标主要是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土壤理化指标,装入棕色玻璃瓶中的土壤样品则是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分析,有机物样品在中心点上单独采集,无机物样品采用“五点法”采集。随后,彭勇以采样点为中心,在采样点的东、南、西、北按照20米×20米的范围采集分点样品,再将中心点的土壤与4个分点的土壤混合成2000克样品,装入聚乙烯自封袋中并称重,用于分析土壤理化指标和无机物污染项目。同时,核校人员肖军用手机拍下了采样点位前后照片、采样点东西南北方位等图片上传至系统。如此一来,每一个采样步骤都可通过系统追溯,保证采样的真实性、准确性。“当有机、无机样品贴上采样终端的二维码及样品标签,与第三张样品标签一并装入布袋后,样品采集工作就完成了。”结束第一个点位采样时,已是中午时分,来不及吃午饭,大家拿起铁锹将土坑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貌,随后投入下一个点位的采样。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工作部署,今年江西省共安排491个风险点监测任务,其中南昌有46个一般风险点采样任务。开展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工作有什么意义?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江驰告诉记者,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耕地数量有限,因此土壤环境质量非常重要,一旦遭到污染,不仅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还会影响居民生活健康。早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就启动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建立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据介绍,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三类点位,分别是基础点、背景点和风险监控点,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工作目标。比如,风险监控点以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导向,重在风险监控和预警。当样品采集结束后,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核校人员会将有机样品全部带回单位,并按照批次质控要求,交接给省中心分析和质量控制处、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样品前处理和分析测试;无机和理化性质样品交接给景德镇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集中样品制备,再分发到相关实验室,经过分析测试,获得监测数据。“通过农用地土壤‘体检’数据,技术人员能对全省土壤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判,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守护好我们脚下每一寸土。”江驰表示。
  •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p   记者日前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了解到,2015年,该院与31家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1+31”工程组织实施模式,取得明显效果。 /p p   据了解,2015年,该院按照年度总体实施方案安排,新建监测井300个,改建监测井50个,钻探总进尺 38611米,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区以及长江经济带相关的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四省开展监测站点建设工作。据悉,截至2月12日,四省钻探进尺已完成 23956米,建设完成监测站点176个。 /p p   据悉,除了监测站点建设,2015年国家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00-1-1-1.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地下水 /strong /span /a 监测工程完成了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大楼、350台监测仪器设备招投标 启动了信息应用服务系统总体设计、地下水监测数据库建设,并完成了监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研发工作等。 /p p   据了解,今年是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主体实施年,将全面推进全国31省(区、市)开展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完成7150个站点建设,并配套完成7150个自动监测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完成监测中心大楼的交付,及时进行装修,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通用设备安装工作 启动全部地下水监测信息应用服务系统研发 完成河南郑州、新疆昌吉2个地下水监测均衡试验场改建工作,以及河北省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的改建。 /p p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点工程,政府、公众、媒体等给予高度关注。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有关要求,2016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将继续按照“1+31”的工程组织模式,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努力将该工程建设成为亮点工程、经典工程。 /p
  • 郑州环保监测中心通过国家实验室评审
    郑州市环保局日前透露,该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已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复核评审。   该中心是河南省环境监测系统唯—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单位。据介绍,该站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监测项目已达6大类180项,具备了按照国际标准对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底质,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煤等项目开展监测技术服务的能力,出具的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在国际上具备法律效力,可以对国内外提供优质、高效的监测服务,并参与国际间实验室多边合作。
  • 国家海洋行业计量监测专家访问上海光谱
    2010年1月9日下午,国家海洋监测、计量的专家一行访问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进行工作指导。莅临指导工作的专家有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质量技术室主任、海洋标委会委员马永安研究员,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总工程师张友篪研究员,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海洋标委会委员暨卫东研究员,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技术法规处徐春红工程师,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技术法规处袁玲玲工程师,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周燕高级工程师。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陈建钢总裁和刘志高副总工程师陪同专家参观并向专家介绍了公司的近况。     专家们对于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科委支持下,积极参与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同起草的《海水中三价砷和五价砷形态分析-原子荧光光谱法》(海洋行业标准),给与热情的赞赏和支持。   专家们强调指出,将原子荧光光谱法应用于对海水中砷(Ⅲ)和砷(Ⅴ)的形态分析,即可填补国内标准空白、与世界海洋标准方法接轨,又可在评价海水污染程度、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专家们鼓励作为民营企业的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继续勇敢的在创新路上探索。   专家们饶有兴趣的观摩了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研制的SP-3900AFS原子荧光光谱仪对海水中三价、五价砷进行的形态分析实验,专家们认为监测方法简便可靠,仪器操作简单,分析成本低,价廉物美的国产分析仪器在我国海洋及相关监测、检验部门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专家们还对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已研制出的SP-3908AAS海水重金属在线检测仪进行了考察和评价。   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市场部   2010年1月14日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调研与交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c4db3a6d-0dde-43c6-ac53-70f50862b109.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总站调研组参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展示厅 /p p   2019年3月27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站长陈善荣带队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进行调研与交流。海洋中心主任关道明等中心领导陪同参观了化学分析、微塑料检测分析、气候变化与碳循环、生物培育和藻毒素实验室等,并进行了座谈。海洋中心介绍了该单位的基本情况、2019年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组织与开展的情况,与总站交换了以分管相关监测工作领导为总负责、相关业务室为成员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对接工作组”名单,双方就具体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深入的交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7e987732-b49f-4ae3-a277-26e03b5ac584.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总站调研组参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气候变化与碳循环实验室 /p p   海洋中心主任关道明表示,为落实好生态环境部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顺利完成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海洋中心将在生态环境部“一总三专”的框架下,做好方法标准、公报编制、科研等方面工作,加强与总站的交流与合作,并希望继续得到总站在监测方面的支持,也希望增加与总站党办和办公室等党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交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90b14c55-d502-404d-99e0-272db426b126.jpg" title=" 图3.jpg" alt=" 图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总站调研组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座谈交流 /p p   总站站长陈善荣表示,双方在环境监测方面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今后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贯彻落实环境监测“五统一”的部署要求。总站将以“一家人、一条心、一件事”为理念,热情为海洋中心提供支持和服务,配合开展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当前,要共同加快海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标准统一、点位优化等方面的工作进程,为完善国家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共同努力。 /p
  • 国家粮食局公布第七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名单
    p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有关部署,以及《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通知》(国粮发〔2006〕146号)要求,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建设原则,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日前国家粮食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有10家粮食检验机构考核合格。经研究,现将大同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等10家粮食检验机构作为国家粮食局局授权挂牌的第七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并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7033010051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70a81ef2-6737-4f2c-a129-9c86c7d365de.jpg" / /p p & 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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