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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相关的资讯

  • 图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d3106dd-28c2-4a51-a2cd-29a10fc173e5.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e2d2bcd-2f53-4c52-b87c-6c6fded5beec.jpg"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a33691cb-216e-4ea8-8841-49507647fa41.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384544a3-08f0-40f0-9746-baad948210f6.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d81adb41-ac5f-4c60-9f90-7f21f148a563.jpg"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84f09804-283c-41d4-b756-b8f7e2e3da7e.jpg" title="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数据来源: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统计范围:民口十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p p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p p br/ /p
  • 北科大!国家重大仪器+1!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名单我校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何学秋教授牵头承担的“煤岩受载破裂性态非接触电磁感知实验仪”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类)资助至此,我校实现9年获批七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也是继杨仁树教授之后连续第二年在矿山开采领域获批该项目充分展现了学校在高端仪器研制方面的雄厚实力是学校坚持行业特色、聚焦国家需求推进基础研究、打造国之重器的具体实践该项目面向国家地下工程煤岩动力灾害防控重大前沿需求,拟研制煤岩受载破裂性态非接触电磁感知实验仪,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学装置,实现对煤岩破裂演化全程的破裂性态空间定位感知与原态再现。项目成果将为实验研究煤岩破裂全过程性态演化规律,提供原创性的全新实验仪器;为创新研发矿井煤岩动力灾害非接触监测预警理论、技术、装备提供关键实验手段,对有效预防煤岩动力灾害、减少人员伤亡,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据悉,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重大标志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以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何学秋,教授、博导,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1999),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任国际矿山安全科学与工程委员会主席、中安安全工程研究院理事长,任Int J Min Met Mater等期刊编委。已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九五”~“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和97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课题)。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中英文著作20部,授权国家发明专利70余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3项、省部级一等奖7项等多项科技奖励。
  • 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填补重大产品和装备空白
    2012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温家宝]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填补了多项重大产品和装备的空白。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与神舟八号飞船先后成功发射并顺利交会对接,成为我国载人航天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座谈会在津举行
    6月4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组织实施情况座谈会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何立峰会见了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一行,共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苟利军参加会见并主持座谈会。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和刘昌孝出席。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滨海新区,部分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会后,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向滨海新区递交了《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建设目标责任书》。   何立峰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刘谦副部长一行来津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卫生部长期以来给予天津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是中央赋予天津和滨海新区的重大任务。当前,我们正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天津工作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构筑高端高质高新化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提高科技研发水平,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何立峰说,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战略举措。天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并将其列为本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之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产学研结合,组织科技攻关,积极抢占发展制高点,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目前,联合研究院综合性平台已经建成使用,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初具规模,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落户。天津生物医药产业正在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和广阔发展空间。我们将充分发挥天津的区位、交通、政策、人才、市场等优势,不断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考察团此行来津,对天津工作是一次有力推动,我们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机制,努力把天津打造成为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和产业发展基地。   刘谦对天津在推进“重大新药创制”组织实施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进展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天津在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和增强创新药物研发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取得了很好成绩,希望天津在推进重大专项和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继续加大力度,走在前列,为推动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卫生部将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截至目前,本市共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39个课题,获中央财政拨款3.8亿元。通过专项实施,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   在津期间,刘谦一行先后到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药物研究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进行调研,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生物医药“滨海模式”   以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代表,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本市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以“政府搭台,市场机制 国有资产,企业运行 不设围墙,开放联合 国际认证,互利共赢”为特征的“滨海模式”,通过高效整合现有资源,与重点科研单位优势互补,合力搭建国际化、高水平的平台体系。   如今,联合研究院综合性大平台已建成使用,先后引进了106个研发团队和项目,其中76个项目已经入驻研究院,海外项目超过50%,带动了一批国内外项目组成员为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服务。预计到今年底,将有100个团队在研究院从事研发工作。
  • 专家团:国家卫计委公布“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十三五”总体组名单
    2016年11月28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重大新药创制”(以下简称新药)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以下简称传染病)两个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两专项)“十三五”总体组名单的通知。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两专项总体组主要职责是:开展相关技术发展战略与预测研究,把握专项技术方向,对专项发展规划、阶段实施计划、年度指南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建议,参与项目(课题)的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为牵头组织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以下为两专项总体组具体名单: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十三五”总体组名单  技术总师:桑国卫 中国药学会,中国工程院院士  副 总 师:张伯礼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凯先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  陈志南 第四军医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健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工程院院士  丁列明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广基 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军志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拥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王明贵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王金戌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王 洁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王晓东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宁 光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杜冠华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李 松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工程院院士  吴春福 沈阳药科大学  张永祥 军事医学科学院  张抒扬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张连山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陈士林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陈曙辉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房健民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有限公司  高晨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黄璐琦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谢良志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詹启敏 北京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  魏于全 四川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总体组名单  技术总师:侯云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工程院院士  副 总 师:徐建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兰娟 浙江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红阳 第二军医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玉光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王佑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健伟 中国医学科学院  王福生 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中国科学院院士  成诗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朱国锋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孙 兵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吴 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吴开春 第四军医大学  吴建国 武汉大学  沈心亮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陈 薇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陈新文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  范吉平 中国中医科学院  金 奇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袁正宏 复旦大学  贾继东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夏宁邵 厦门大学  高 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科学院院士  詹思延 北京大学  黎孟枫 中山大学  魏 来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瞿介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科技部公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p   2017年6月27日,科技部官网公开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文件具体内容,该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p p   第二条 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p p   第三条 重大专项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研究论证提出,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 /p p   第四条 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p p   第五条 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p p   (一)明确目标,聚焦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中的重大问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强调坚持自主创新,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关键领域跨越式发展。 /p p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重大工程的衔接,推动军民融合,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 /p p   (三)厘清权责,规范管理。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在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p p   (四)定期评估,突出绩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执行情况与实施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p p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 /p p   第六条 重大专项的资金筹集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等方面的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p p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p p   第八条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议重大专项总体布局、新增重大专项立项建议和实施方案、重大专项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遴选确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等重大事项。 /p p   拟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的重大专项议题,须按程序由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评委)咨询评议。 /p p   第九条 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项综合协调和整体推动,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p p   (一)牵头研究制订重大专项发展规划 /p p   (二)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管理规定和配套政策 /p p   (三)组织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含总概算和阶段概算,下同)编制论证 /p p   (四)指导牵头组织单位制订重大专项年度指南,负责重大专项年度指南合规性审核 /p p   (五)负责对各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一般按五年计划,含分年度概算,下同)和年度计划(含年度预算,下同)进行综合平衡 /p p   (六)组织重大专项的监测评估、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将重大专项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对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评估 /p p   (七)对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包括对涉及专项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重大调整的意见 /p p   (八)负责统筹协调各重大专项之间目标定位、政策措施、绩效监督等涉及重大专项全局的主要工作 /p p   (九)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关系 /p p   (十)组织做好拟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重大专项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等。 /p p   第十条 科技部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衔接 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办法以及与实施相关的科技配套政策 汇总重大专项各类信息,提出信息汇总的统一要求 向国务院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执行情况。承担重大专项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工作等。 /p p   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产业配套政策等 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等。 /p p   财政部负责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研究制订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负责提出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的要求,牵头审核重大专项总概算和阶段概算,审核并批复重大专项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 按规定审核批复重大专项概预算调剂。 /p p   第十一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重大专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强化宏观管理、战略规划和政策保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专项实施,保证重大专项顺利组织实施并完成预期目标。同一重大专项的不同牵头组织单位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主要职责包括: /p p   (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重大专项实施的日常工作。组建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 /p p   (二)负责组织制订本重大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p p   (三)负责组织制订本重大专项的阶段实施计划,制订年度指南,审核上报年度计划 /p p   (四)批复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立项(多个牵头组织单位的专项,联合行文批复) /p p   (五)负责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指导督促本重大专项的实施 /p p   (六)负责加强对本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宏观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p p   (七)负责协调落实本重大专项实施的相关支撑条件,协调落实配套政策,推动本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p p   (八)组织落实本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工作 /p p   (九)核准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相关内容的调整,涉及专项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重大调整时,商三部门提出意见 /p p   (十)组织编制上报本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总结报告等,根据本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本重大专项验收申请 /p p   (十一)负责本重大专项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和取得的成果,进行密级评定和确定等。 /p p   第十二条 各重大专项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配合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做好专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总体专家组的咨询建议是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决策的重要依据。总体专家组设技术总师,全面负责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的工作,各专项可根据需要设技术副总师。总体专家组主要职责包括: /p p   (一)负责开展相关技术发展战略与预测研究,对重大专项主攻方向、技术路线和研发进度提出咨询意见 /p p   (二)负责对重大专项发展规划、阶段实施计划、年度指南、年度计划提出咨询建议 /p p   (三)对重大专项集成方案设计、项目(课题)衔接和协同攻关促进重大专项成果的集成应用提出咨询建议 /p p   (四)参与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等。 /p p   技术总师、副总师要求是本重大专项领域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能够集中精力从事本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要求是本重大专项相关领域技术、管理和金融等方面的复合型优秀人才,能够将主要精力投入本重大专项的具体实施工作。总体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p p   第十三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原则上委托专业机构承担。三部门会同牵头组织单位等提出备选专业机构建议,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专业机构接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牵头组织单位的共同委托,负责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 /p p   (一)负责制订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p p   (二)参与制订本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指南,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p p   (三)负责组织受理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批复下达立项通知并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含预算书,下同),落实资金安排 /p p   (四)组织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督促、检查 /p p   (五)组织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验收等 /p p   (六)研究提出本重大专项组织管理、配套政策等建议 /p p   (七)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项目(课题)进行任务调整或预算调剂 /p p   (八)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的建议 /p p   (九)定期报告本重大专项的实施进展情况 /p p   (十)负责项目(课题)的档案和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 /p p   专业机构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p p   尚未委托专业机构的重大专项,其职责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承担。 /p p   第十四条 重大专项任务的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执行责任主体,要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项目(课题)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要求,落实配套支撑条件,组织任务实施,规范使用资金,促进成果转化,完成既定目标。要严格执行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评估和验收工作。 /p p   第十五条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地方的组织协调工作。地方政府加强统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技、发展改革、财政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做好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配套支撑条件的落实工作 组织力量积极承担重大专项的研究开发任务 做好地方科技项目(专项)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配套 及时与三部门、牵头组织单位进行联络沟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三章 实施方案与阶段实施计划 /p p   第十六条 实施方案是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的依据。 /p p   第十七条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三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由技术、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编制论证委员会,编制论证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p p   (一)重大专项目标。提出重大专项任务和总体目标,确定重大专项的具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提出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等。 /p p   (二)重大专项启动条件。确定重大专项实施需具备的科技、产业、财力等基础和条件,提出启动重大专项的时机。 /p p   (三)组织实施方式。根据重大专项特点,按照部门职能,在充分考虑科技与产业结合、与已有工作基础相衔接等基础上,明确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提出专业机构备选建议以及组织实施方式和相应分工。 /p p   (四)筹资方案。根据重大专项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实施所需资金的概算及筹资方案。 /p p   第十八条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批。三部门将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提交咨评委咨询评议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国务院审定,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审定。 /p p   第十九条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各牵头组织单位组织总体专家组、专业机构等编制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 /p p   第二十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 /p p   综合平衡的主要内容包括:所确定研究任务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与已有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情况 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情况 分年度概算建议的合理性等。 /p p   第二十一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综合平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备案。 /p p   第二十二条 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涉及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目标、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的重大调整等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提出建议,经三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涉及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目标、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总额的重大调整等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按程序报三部门。涉及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其他一般性调整的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核准,报三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四章 年度计划 /p p   第二十三条 重大专项任务以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为前提,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向委托、择优委托(包括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招标等方式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p p   第二十四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组织总体专家组、专业机构等编制年度指南。 /p p   第二十五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指南报三部门合规性审核后,提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布。涉密或涉及敏感信息项目(课题)的指南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进行发布。 /p p   第二十六条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课题)申报。对于公开择优和招标的,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5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课题)。 /p p   第二十七条 专业机构采取视频评审或会议评审等方式,组织开展项目(课题)任务和预算评审。评审专家应从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名单应向社会公开,强化专家自律,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项目(课题)申报材料应提前请评审专家审阅,确保评审的效果、质量和效率。 /p p   第二十八条 专业机构完成任务和预算评审工作后,形成年度计划建议(含预算建议方案),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p p   第二十九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三部门将重点对立项程序的规范性、与任务目标和指南的相符性等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专业机构对经过综合平衡的拟立项项目(课题)(含预算)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和处理意见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报三部门。三部门依据公示结果反馈正式综合平衡意见。牵头组织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程将综合平衡后的预算建议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程序审核批复预算。科技部汇编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年度计划。 /p p   第三十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和财政部预算批复,向专业机构下达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含预算)。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 /p p   第三十一条 专业机构根据牵头组织单位下达的立项批复,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加盖重大专项合同专用章 需地方(有关单位)提供配套条件和资金投入的,由地方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在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上盖章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p p   第三十二条 专业机构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检查、督促项目(课题)相关配套条件的落实,负责日常管理,并建立项目(课题)诚信档案。 /p p   第三十三条 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专业机构在总结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三部门,由科技部汇总后报国务院。 /p p   第三十四条 需要调整或撤销的一般性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并报三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六章 评估与监督 /p p   第三十五条 三部门负责开展重大专项实施总体进展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三部门按计划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对重大专项实施进行阶段绩效评估和年度监督评估,加强对相关项目(课题)的抽查,并进行责任倒查 会同牵头组织单位对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并督促落实监督和评估意见建议。阶段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实施方案和阶段实施计划的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调整的重要依据。三部门将阶段绩效评估和调整结果上报国务院。 /p p   第三十六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力量或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负责对重大专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 /p p   第三十七条 重大专项指南、评审、立项及监督评估等相关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p p   第三十八条 建立科研信用管理机制。要根据相关规定,客观、规范地记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科研信用信息,包括项目(课题)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的信用状况,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的信用状况,专家参与项目(课题)评审评估、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信用状况,并按照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申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或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资格。 /p p   第三十九条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七章 总结与验收 /p p   第四十条 项目(课题)验收。 /p p   专业机构负责组织项目(课题)总结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验收结果报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三部门。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p p   按照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课题)在验收时向专业机构提交完整的、统一格式的技术报告,专业机构按季度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汇总后提交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科技部。 /p p   项目(课题)验收等相关情况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并记入诚信档案。 /p p   每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向部际联席会议和牵头组织单位报告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组织编制重大专项验收材料。 /p p   第四十一条 阶段总结。 /p p   各重大专项每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组织进行阶段总结。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形成重大专项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报送三部门。 /p p   三部门将阶段总结及评估监督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 /p p   第四十二条 各重大专项总结验收。 /p p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重大专项任务目标完成及项目(课题)验收情况,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并向三部门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原则上,应于重大专项即将达到执行期限或执行期限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组织实施顺利、提前完成任务目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p p   三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根据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工作,重点从目标指标完成程度、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实施成效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报告和整体验收结论,并将各重大专项整体验收结论和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八章 资金管理 /p p   第四十三条 重大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p p   第四十四条 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其他来源的资金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重大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 /p p   第四十五条 重大专项的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审计规定进行重大专项审计,保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九章 成果、知识产权和资产管理 /p p   第四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跟踪国内外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形成知识产权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各重大专项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考核和目标评估制度。必要时,可委托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负责相关工作。 /p p   第四十七条 在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重大专项成果与知识产权的管理。 /p p   第四十八条 重大专项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执行。对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有向国内其他单位有偿或无偿许可实施的义务。 /p p   第四十九条 专业机构应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许可等事项,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实现重大专项总体目标提供保证。 /p p   第五十条 各重大专项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对取得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p p   第五十一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 p   第五十二条 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十章 信息、档案和保密管理 /p p   第五十三条 科技部负责建立统一的重大专项信息管理平台,并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重大专项建立信息管理分平台,与管理平台衔接,保障信息畅通。 /p p   第五十四条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项目(课题)立项、资金预算、监督和评估、科技报告、验收和成果等有关信息。 /p p   第五十五条 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的有关信息、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信息、项目(课题)的验收与成果信息,随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科技部,并抄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p p   第五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按照国家和三部门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归档和移交工作,将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重大专项方案制定、论证、实施、考核验收的全过程,确保档案收集齐全、保存完整。 /p p   第五十七条 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重大专项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p p   第五十八条 各重大专项实施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在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认真开展重大专项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以及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p p   第五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重大专项涉密信息和档案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十一章 国际合作 /p p   第六十条 为了充分利用国际资源,要积极开展平等、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活动。结合重大专项目标,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定系统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案和措施,经严格科学论证后执行。 /p p   第六十一条 在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负责重大专项国际合作的具体工作。 /p p   第六十二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展与重大专项有关的重大国际合作活动,由专业机构审批,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核准。 /p p   第六十三条 重大专项国际合作活动应遵守有关外事工作规定、保密工作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十二章 附 则 /p p   第六十四条 各重大专项依照本规定,结合重大专项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细则,报三部门备案。 /p p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同时废止。 /p
  •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公示
    关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我司在总结“十一五”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当前的发展形势和面临的问题,认真凝练“十二五”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组织编制了纳米研究等6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   现将上述7个专项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和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旭东,陈文君   电 话:010-58881541   传 真:010-58881559   Email:xij@most.gov.cn 附件1:纳米研究等6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公示稿) 附件2: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公示稿)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纳米研究等6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目录:   一、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   二、量子调控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   三、蛋白质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   四、发育与生殖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   五、干细胞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   六、全球变化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
  • 关于加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办计〔2023〕1号各依托单位: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项目)是科学基金资助体系中资助强度较大、科技界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类型。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管理工作,保障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资助定位,科学组织项目申请  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依托单位在组织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申请时,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以科学目标为导向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资助定位,避免盲目动员科研人员申请项目,避免提交不符合资助定位的项目申请。  二、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做好项目管理  依托单位应切实履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管理责任,避免产生“重申请、轻管理”的情况。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资助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仪器研制工作,并对研制进度、技术指标、资金使用等负责。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撰写年度进展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部门推荐类重大科研仪器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配合监理工作组的监理工作。  依托单位要配合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好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管理规章制度、财务支出凭证、项目档案等文件材料,并为现场测试、检查等提供便利条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验收前,依托单位要委托专家组或者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仪器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委托具有科技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资金决算审计报告。依托单位要对验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  三、及时跟踪研制进展,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具有科学性和工程性双重属性,实施难度较大。依托单位要加强对资助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协调和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资助项目计划书中的承诺和约定,充分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主要参与者投入仪器研制工作的时间。要注意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支出规范、执行进度科学合理。要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规范做好后续管理,提升仪器使用效益  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结题后形成的科研仪器设备应纳入依托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依托单位应将研制的科研仪器设备信息报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并对社会开放共享,从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曾获批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依托单位要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提升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实施和管理质量。依托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责任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月10日
  • 国家基础研究重大科学研究支持方向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基函〔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部署的、引领未来发展、对科学和技术发展有很强带动作用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围绕落实《规划纲要》,科技部2010年将继续部署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现将201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2010年度申报指南组织项目,并按照编写提纲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973计划”专栏下载)。   2010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2010年2月下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受理日期为3月8日8:00至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工作安排,2010年遴选立项的项目将于2011年启动。2010年拟结题项目的承担人员可以参加2010项目申报。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   咨询电话:010-58881072 58881073 58881557 58881076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传 真:010-58881077   电子邮件:jcc973@vip.sina.com   附件:  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度重要支持方向  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附:与仪器直接相关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重要支持方向   重要科学前沿领域   重点支持经过自然科学基金等前期培育取得重要进展,应用前景较为明朗,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科学前沿研究 基于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开展的前沿科学研究 基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开展的基础科学前沿研究 其他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科学前沿交叉综合研究。例如:化学和材料科学中理论、计算和前沿数学问题,支撑若干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应用数学研究,新概念高增益、高效率自由电子激光重大基础研究,超强光场与物质相互作用新效应、新机理的研究,分子电子学的基础与应用探索研究,日地空间物理研究和应用,若干重大地质环境突变的地球生物学过程,神经生物学研究中的重大前沿问题等。   蛋白质研究   1.蛋白质生成、定位、转位、修饰及降解的分子机制   围绕蛋白质生成、定位、转位、修饰及降解的基本过程,重点研究它们发生的普遍规律和调控机制,以及它们与基因表达调控、细胞生长和凋亡、细胞异常增殖、细胞自噬、个体发育分化、个体衰老及疾病发生等的关系。   2.蛋白质相互作用网络与信号转导   针对某种重要生理或病理过程,重点开展生物大分子复杂网络的结构及其动力学分析 开发整合基因调控网络、蛋白质网络、代谢网络和信号转导网络的计算生物学方法。   3.重要蛋白质、蛋白质复合物及膜蛋白的结构与功能   重点研究与能量转换和膜转运相关蛋白质、受体蛋白及通道蛋白,以及与真核基因表达调控、DNA损伤修复、氧化应激、神经信号转导相关的蛋白质及其复合物的结构及调控机制,同时关注上述蛋白质及复合物三维结构与生理功能和疾病发生过程的关系。   4.重要生理或病理过程相关的蛋白质组研究   针对重要动植物、微生物和人类重要生理或病理过程,进行动态和比较蛋白质组研究,阐明其中重要功能蛋白质群(组)的变化规律及其生理、病理学意义。   基于与欧盟第七框架计划合作的中欧科技合作协议,开展重大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蛋白质修饰及其动态变化研究,规模化筛选磷酸化、糖基化、泛素化、甲基化等修饰蛋白质及相关酶,发现并发展系列诊断标志物和治疗靶标。(委托重点基地)   5.代谢调控及相关疾病的分子机理   研究机体代谢的分子调控机制及其在重要生命现象和重大疾病发生过程中的生物学功能,阐明代谢调控的重要途径和调控网络,揭示代谢调控相关蛋白与重要生物信号通路的相互作用,寻找代谢相关疾病的分子靶标。   6.蛋白质研究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发展蛋白质结构测定、功能分析、组学研究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包括蛋白质特异标记和高时空分辨的在体动态研究、蛋白质定量检测、核酸适配体识别等新技术新方法,特别关注合成生物学的新技术新方法。   7.蛋白质及配体分子大规模制备和高容量公共资源库的建设   大规模、系统性地收集、制备和建立若干重要物种(含人类)的全长cDNA库、蛋白质库、抗体库,建立与之相关的多糖、多肽、核酸、天然及合成小分子化合物等蛋白质配体分子公共资源库。   8.依托国家重大科学设施的蛋白质研究   依托国家重大科学设施,发展:高通量和高精度的同步辐射数据收集、处理和结构解析系统 基于高亮度光源的微小晶体的结构测定技术 探索高效的蛋白质结晶和晶体衍射质量改善的新技术方法 核磁共振、顺磁共振、小角散射和计算生物学相结合的结构解析和动力学研究技术等,完成一批蛋白质、蛋白质复合物及蛋白质-核酸复合物的结构与功能研究。   纳米研究   1.纳米材料的基础科学问题   围绕重要应用,开展基本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微观结构特征与奇异特性关系、性能调控的研究,设计、制备新型纳米材料,探索其潜在应用 研究具有特定性能的纳米材料和结构的大尺寸、高有序度的自组织生长机理和关键技术,制备具有特定功能的纳米材料自组装结构。   2.纳米碳材料及宏观材料的制备与应用   围绕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纳米碳材料,发展可控、宏量和低成本制备技术,研究应用过程中的关键技术 发展宏观材料的结构可控和低成本纳米化技术,研究此类材料的结构和性能稳定性,探索在特定领域中的应用。   3.新型纳米制备技术和表征方法   探索可重复、低成本的新型绿色纳米制备原理方法、关键技术 发展有特色的高精度纳米加工与可控组装技术 发展基于新原理纳米表征技术和测试方法。   4.纳米技术标准和标准物质   重点开展纳米材料和纳米结构的检测、计量技术的国际与国内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 纳米检测用标准样品与标准物质的研制与批量制备 发展纳米检测技术的量值溯源方法,并开展比对测量、纳米检测方法的标准化。   5.碳基器件和电路及新型纳米传感器件   探索基于新原理、新结构的碳基纳米器件和电路 研究应用目标明确的高灵敏度、高可靠性、高选择性纳米传感器、光电探测器 发展重点疾病早期检测的纳米生物器件、植入式微纳传感器件等。   6.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纳米材料的生物效应与检测技术   研究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纳米材料在生物体内的过程与行为,发现生物效应 在分子、细胞等层面上研究纳米材料对生物作用的机理及安全性 发展应用目标明确的基于新原理的生物检测技术以及生物功能修复材料。   7.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节能的纳米材料与技术  重点研究基于纳米结构与技术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新方法和原理,发展基于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的节能新技术,推进纳米技术及材料在新型能源转换与存储等方面的重要应用。   8.低成本、高效率净水纳米材料与技术   针对饮用水的深度净化,发展具有高吸附效率的净水纳米材料,研究吸附和脱附过程机理及宏量制备技术 发展成本低、性能稳定、寿命长并无次生污染的实用净水纳米技术。
  • 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其中重点扶持领域详见附件1,原则上重点扶持领域三年内基本维持不变,体现集中、持续支持。   (二)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与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用户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产学研用合作需签订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条件成熟、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合作联盟承担项目以及跨年度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切实可行、细致严谨、便于考核的实施方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共建研发机构、研发实验室等方式合作承担项目。   (三)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并需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分年度任务完成计划。属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的应确定一家牵头单位,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及各方任务分工及相关进度,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条件。   (四)2008年至2011年2月底,获得相关领域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   二、项目组织与推荐   (一)请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兵团)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联合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推荐材料包括:   1.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   2.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3.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4)   4.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用信息表(见附件5)。   (二)承担符合本通知要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中央企业集团、国家级行业协会,直接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5个 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 单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 单个国家级行业协会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重点领域项目数量应占推荐项目总数的70%及以上。   三、项目审核与资金下达   (一)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组织专家评审、复核的基础上,研究拟定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将组织专业机构实施核查,通过核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滚动支持、动态管理,持续投入。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当年预算安排及工作需要,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并下达首批预算指标。   (二)跨年度实施项目,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逐年考核。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的补助资金,在年度考核通过后,财政部按当年计划下达预算指标。中央企业集团或省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办法,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二)项目推荐材料限纸质文稿,一式三份,A4纸张规格,双面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项目可研报告需由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出具。   (三)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以项目推荐材料邮寄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及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推荐材料不受理现场报送,请直接邮寄至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   邮编:100086   附件1: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领域  附件2: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汇总表  附件3: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  附件4: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5: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信息表   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 国家重大仪器专项2013年陆续启动
    科技部、财政部2011年首次启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该专项强调面向市场、面向应用、面向产业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2012年该项目继续实施,项目启动两年来,全国共有119个项目获批,总计国拨经费超过18亿元。   目前,2013年一批重大仪器专项项目陆续启动。   4900万元 南京大学启动“多通道超导单光子探测器”项目   日前,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吴培亨院士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多通道超导单光子探测器”正式启动。该项目周期为2013年1月到2017年12月,项目总经费4900万元。项目拟采用超导技术构建性能优异的单光子探测仪器设备,在已有的研究工作基础上,通过自主创新,在量子效率、探测速率和工作波长范围、光子数可分辨、低温系统的集成等四方面突破有关的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研制成暗计数低、效率高、探测速率快、工作波长范围宽、可分辨多达6个光子的仪器,用于单周期纠缠光子对的研究、量子密钥传递、集成电路故障诊断等方面,并为天文观测、深空通信、量子雷达等其它基础或应用研究提供有力的手段。   1.1亿元 四川民企启动“高速平面激光诱导荧光(PLIF)成像诊断仪”项目   由成都贝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实施的2012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高速平面激光诱导荧光(PLIF)成像诊断仪”4月17日在成都正式启动。这是国内极少数由民营中小科技型企业牵头、首例由四川企业牵头实施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项目总经费为1.1亿元。   贝瑞光电在会上宣布,目前,项目在目标仪器开发方面已取得重大突破,计划在今年内研制出引领国际水平的100-500Hz高速PLIF仪器样机,项目后期将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该专项技术是针对高超声速飞行器、航空航天发动机、重型燃气轮、清洁煤燃烧锅炉及油田注汽锅炉等国家重大计划需求和应用领域相关应用开发,通过形成高速、非稳态流场诊断能力,为我国多个国家重大战略攻关计划直接提供技术支撑。   目前国际市场上可提供PLIF仪器的公司仅3家,且产品都属10赫兹的低频仪器,只能用于稳态流场诊断。   2930万 中国特检院启动“基于频域可变的高端电磁检测仪器开发及应用”项目   “基于频域可变的高端电磁检测仪器开发及应用”项目,是中国特检院首次获批的国家级科学仪器开发和推广应用类项目,研究经费2930万元。   该项目旨在攻克频域可变电磁检测仪小批量制造过程中的难题,提升其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高端电磁检测仪器的产业化基地,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和仪器封锁,服务于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事业。   6544万元 “空间多指标生物分析仪器开发与应用”项目启动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空间多指标生物分析仪器开发与应用”项目启动及工作推进会1月29日在北京召开。该项目由北京理工大学牵头承担,主要为空间站、载人航天等重大工程提供技术和仪器设备支撑。项目总经费6544万元。   “空间多指标生物分析仪器开发及应用”项目是针对空间生命科学研究的需求,重点攻克空间细胞培养技术、空间蛋白和核酸微流控芯片分析技术、空间微小型化质谱技术、多任务多目标物质流和信息流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形成空间多指标生物分析仪器,强化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工程化开发 通过在空间生命科学、航天医学、地基和民用化应用研究领域应用开发,丰富仪器功能、拓展仪器应用范围。项目将在验收后3年内,建成一套完整的由空间生命科学仪器电工电子设计、评价和航天环境测试支撑的产业化平台,实现目标仪器“空间多指标生物分析仪器”在载人空间站国家重大科技工程上的实际应用。项目的研制可为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航天工程提供重要科学载荷。   化学所“纳米光子学测试仪的研制与推广”项目启动   2013年1月11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纳米光子学测试仪的研制与推广”项目启动会在化学所启动。   4040万元 天津大学“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启动   1月13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启动会在天津大学召开。该项目由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企业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头,获得国家2000万元无偿资助。目前,该项目是天津市获科技部立项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同时是全国4个重大环保仪器项目中唯一一个由创业型企业牵头的项目。项目总投资4040万元,预计三年后年产量达到100台,实现产值1亿元。   据介绍,该项目将攻克超高灵敏激光传感、恶臭嗅辨、电子感知、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掌握大气有害气体在线监测预警仪器的核心技术,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恶臭在线自动监测预警仪器。项目成果将推进高端恶臭分析仪器的产业化,使我国恶臭检测技术与仪器研发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效提升我国科学仪器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总投资超过1亿元 “水中有毒污染物多指标快速检测仪器”项目启动   2013年1月5日,由安恒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水中有毒污染物多指标快速检测仪器”项目启动会在清华大学顺利召开。总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财政支持达4700万元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水中有毒污染物多指标快速检测仪器”项目正式启动实施,研制开发新型高通量、高灵敏的水中有毒污染物多指标快速同步检测仪器系统,并形成便携式、实验室台式和在线式系列产品。本仪器将成为目前国际上具备多类型污染物同步快速检测功能的新一代环境监测仪器,带动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跨越式发展。   4088万元“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在京启动   1月10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在北京启动,将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PM2.5监测仪器及采样成套设备 预计项目验收后的3年内,年销售额达1亿元人民币。   先河环保为“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的牵头单位,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共4088万元。   8537万元 “多功能离子色谱仪的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启动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多功能离子色谱仪的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启动会于2013年4月17日在山东省检验检疫局科学技术中心举行。   “多功能离子色谱仪的开发与产业化”项目以青岛盛瀚为产业化单位联合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8家单位立项,项目总预算8537万元,国家支持资金4063万元。   “高端动力装置扭矩和速度测量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项目启动   2月28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高端动力装置扭矩和速度测量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项目启动会,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召开。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高端动力装置扭矩和速度测量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项目总体目标为:开展高端动力装置机械功率关键参数扭矩和速度精密测量技术的研究,攻克扭矩标准装置中高精密空气轴承支撑部件的核心技术及双天线雷达测速收发模块的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动力装置的扭矩测量仪器(20kNm扭矩标准机)、高端动力装置速度测量仪器(双天线雷达测速仪器)和加速度计动态特性校准装置,填补国内空白,达到高端动力装置扭矩测量和速度测量的国际先进水平。   据介绍,项目研制成果将有望为我国高端动力装备扭矩与速度等功率测量建立可靠的计量溯源体系,并将在仪器开发、产业化示范、节能减排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4280万 岩心光谱扫描仪重大仪器专项启动   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调中心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岩心光谱扫描仪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启动会,于2013年1月28日在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岩心光谱扫描仪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由南京地调中心牵头,项目周期2012年10月至2017年9月止。项目总经费4280万元,其中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3530万元。项目拟通过攻克岩心光谱实时在线检测技术,开发成像光谱探测、波谱探测两个关键部件,通过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开发,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岩心光谱扫描仪,项目验收后3年内,建成生产线1条,生产仪器50台套,实现产业化应用,为我国地质科学研究提供支撑。   国拨经费2114万元 激光拉曼光谱气体分析仪器专项启动   1月18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激光拉曼光谱气体分析仪项目的研发与应用”在武汉正式启动。   激光拉曼光谱气体分析仪研发与应用项目是科技部2012年立项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项目之一,国家专项经费2114万元,由武汉四方光电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合作单位囊括了中科院广州能源所、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石油天然气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等拉曼气体分析与应用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校、科研机构,属典型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项目。该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将为我国石油、化工、电力、环境监测等领域提供重要的分析设备,对于替代进口,做大做强我国气体分析仪器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刘丰秋
  • 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迎来首个落地项目
    021年12月19日,广东鼎诚电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鼎诚科技”)正式开业,成为首家落户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的重点标杆性项目,标志着园区发展进入加速阶段。今年5月,鼎诚科技电化学分析仪项目签约落地翠亨新区。该项目是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重金属电化学分析新方法与新型在线/便携式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项目团队以广州大学牛利教授为核心项目负责人,在技术先进性以及技术就绪度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及软件方面完全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应用了大量国际首创的技术方法。目前,鼎诚科技已开发形成电化学及其联用仪器设备系统为主的六大产品系列,应用范围涵盖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食品科学等诸多交叉学科,产品打破了国外产品的技术壁垒,提升了自主创新仪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达到国际高端仪器产品水平,并且符合国家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战略方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于2020年7月13日由国家评估中心、广东省科技厅、中山市政府三方签订协议联合共建,是中山科技创新方面的重要战略布局,重点围绕国家重大科技研发计划,着力开发关键核心技术,为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提供成果转化服务。该平台也是全国首个高端仪器专业主题园区。据了解,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国家重大仪器专项成果转化的研发中心、孵化中心、加速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项目建成后,将引进高端仪器装备项目不低于30家,形成百亿级经济规模、具有全产业链和产业生态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 2014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安排
    日前,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发布关于2014年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立项的56个项目、2012年立项的2个项目和2013年立项的2个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于今年8月实施期满,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应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工作分为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课题验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会同项目依托部门组织,于2014年9-10月进行 项目验收由科技部负责组织,拟于11月进行。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重点是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实施效果、项目首席科学家作用、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优秀人才培养情况以及项目组织管理等。   请各项目按照&ldquo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方案&rdquo 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并同时提交项目发表的科普文章。&ldquo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方案&rdquo 、&ldquo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rdquo 等文件可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973.gov.cn/areamana.aspx)下载。   各项目应在课题验收前两周将课题验收工作安排及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报基础研究司审核。项目验收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于笑潇 闫金定   电 话:010-58881072 58881073   传 真:010-58881077   电子信箱:dkxc@vip.sina.com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崔春宇   电 话:010-58881540   电子信箱:dkxc@most.cn   附件:2014年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4年7月17日
  • “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在京开幕
    “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以下简称“展览”)今天上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开幕式并参观展览。出席开幕式的还有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   开幕式现场   本次展览全面介绍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科技战线取得的重大科技成就,共分为六个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的展览单元和四个虚拟单元。展览单元着重展示“十一五”我国科技工作在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实施重大专项、应用高新技术推动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农业和民生科技、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虚拟单元为节能减排、先进制造、立体农业、科技惠民等。   展览集中展出了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具有重大创新与突破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标志性、亮点项目,一些项目是首次与社会公众见面。重大专项展区展出了神舟七号返回舱、我国首个空间实验室“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模型等。高新技术展区展出了我国高速列车取得的十大关键技术,并有多列样车供参观者参观和登车体验。农业及民生科技展区展出了超级玉米新品种选育、转基因鱼、绿色节能建筑等重点成果。   据悉,展览期间,还将举行“十一五”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和推介会,重点推介节能减排、农业科技、生物医药三个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将举行“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公开交易新闻发布会等。展览将免费向社会开放,社会公众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展馆专设窗口领取门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可与主办单位联系团体参观事宜。展览将于3月14日结束。
  • 北理工预征集2014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
    近日,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的推荐工作,北京理工大学启动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预征集工作。通知中指出,2014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支持方向包括重要通用科学仪器和科学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等。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预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下称仪器专项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历年科技部发布的项目征集要求,现启动我校2014年度项目预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仪器专项定位与支持方向   (一)仪器专项定位   仪器专项以市场前景广泛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一般的仪器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仪器开发工作,不属于仪器专项范畴。仪器专项项目定位:充分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它渠道,已取得的相关检测原理、方法、技术或科研装置成果,开展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形成&ldquo 皮实耐用&rdquo 、功能丰富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并服务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的自身规律,每一个项目应包括:仪器开发(含软件开发)、应用开发和工程化开发等类型工作,同时,还应提出项目产业化策划方案。除仪器设备开发单位外,产业化单位、应用单位也应从项目设计开始,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支持方向   1.高端通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主要支持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和科学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   2.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   围绕上述支持方向,重点关注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科学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高端电子显微镜、近红外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临床医疗仪器、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不属于仪器专项的支持方向。   二、预征集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目标仪器设备应用单位明确且具有代表性,相关原理、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目标仪器设备整体设计完整、结构清晰合理,技术路线(含软件开发)可行,工程化方案、应用开发方案可操作性强 项目质量管理和产业化策划、企业资质和能力、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非技术内容可行。   3.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二)项目牵头单位的基本要求   仪器专项项目的牵头单位分为两类:企业牵头类和非企业牵头类。   对于高端通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项目,主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优势力量参与项目工作(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撑),实现目标任务明确、产权清晰的产、学、研、用结合。   对于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 如没有符合牵头承担条件的企业的,可由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牵头承担,企业作为产业化单位参与,明确其开展相应的产业化工作,实现一定数量的科学仪器设备成果产业化,并在具有代表性的用户单位进行应用开发。   另外,对企业牵头的项目,国家探索了财政资助节点改革。具体方式如下:先立项,项目前半段主要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实施,专项经费资助10% 经中期评估确认,有继续开发意义的,后半段再主要由专项经费给予支持。   三、预征集方式   1.对企业牵头,我校作为第一技术支撑单位申报的项目,请填写&ldquo 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rdquo (附件1)中&ldquo 企业牵头类&rdquo 的相关表格。   2.对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请填写&ldquo 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rdquo (附件1)中&ldquo 非企业牵头类&rdquo 的相关表格。   3.本次预征集仅需要提交电子版&ldquo 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rdquo (附件1),于2013年12月17日17:00点前发送至邮箱(bitbaili@bit.edu.cn)。其他申报材料的要求将以科技部和工信部最新通知为准。   学校将在预征集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把关,对较为成熟的项目优先推荐。另一方面也请申报课题组加强与专项相关专家的汇报,通过专家层面着力推进,准确把握项目的定位和提高申报书的质量。同时,仪器专项项目推荐一直都采取限项方式,由各试点部门、行业、地方等渠道进行遴选推荐,因推荐名额少,所竞争激烈,也请有条件的申报课题组积极拓展申报渠道,争取到其他渠道部门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柏利   电 话:8655转201   邮 箱:bitbaili@bit.edu.cn   地 点:逸夫楼203室   附件1: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doc   附件2:仪器专项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往年版本).doc   附件3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4:历年科技部征集通知.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2月2日
  • 国家将启动40亿元重大专项砸向流感
    不论防控甲型H1N1流感偏重公共卫生还是基础科研,也不论流感防治重大专项如何立项,各受访人士均表示,国家防控资金的透明使用、公平竞争和合理分配都是重中之重。   2009年5月20日,媒体报道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全世界确诊的感染者突破1万人。   与此同时,一场事关40亿元资金的防治流感重大国家专项的论证会也在北京某宾馆紧急进行中,专项何时发布,不得而知。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将投入50亿元防控甲型H1N1流感,同时要求地方政府也要进行相应的资金投入。   如果按照通常的发达地区一比一匹配、欠发达地区由中央财政买单的原则,加上地方政府的投入,全国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资金投入总数有望达到七八十亿元。   目前,《科学新闻》尚无法获知这次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项经费分布的梗概,所咨询的大多数与流感病毒或者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科研人员及其机构均不知道本领域相关经费的分配计划,也没有一个研究人员表示已经有研究经费到账。   但一位从事传染病研究的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在50亿元流感防控资金中,国家将启动40亿元的重大专项。而该专项的具体分配,仍在论证过程中。   医药重大专项之惑   为一种传染病设立重大专项,在中国的科研环境中并不多见。   在2003年的SARS防治中,中央财政建立了20亿元防治基金,而地方财政投入也达到数十亿。但当时并未设立重大专项。   与常规的传染病防治项目相比,所谓大专项可能会聚焦于某几个关键领域,在一定时间内集中资金力求取得突破。   从2008年开始,中国开始陆续启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确定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   新华社2008年11月报道称,到2020年,国家9个民口重大科技专项预计共投入69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00多亿元。这9个民口专项中,涉及医药卫生领域的是“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项。   其中,“重大新药创制”专项2009年5月5日在北京正式启动实施,“十一五”(2006-2010)期间已确定970项课题,课题经费53亿元人民币,共设置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企业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和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项目。但该专项主要针对癌症、心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和精神健康等10种疾病,并未涉及流感的项目。   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虽然使用了“等重大传染病”字样,但是该专项主要针对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计划开发针对这些疾病防治的关键技术平台、临床科研网络与应用中医药防治的方法与路线,此外也涵盖了重大传染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以及传染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等内容。在有关“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的多个招标文件中,通篇没有提到“流感”二字。   目前,上述两个重大专项的已中标课题组和所获研究经费等信息仍未对外公布。   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高福告诉《科学新闻》,其实2008年组织实施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是包括流感研究的,“只是仅仅占了很少的一部分”。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流感病毒研究人员,高福曾于2005年7月6日在Science杂志发表《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对迁徙鸟类的感染》一文[1],在学界引起广泛注意。   40亿元流感重大专项?   在中央政府宣布将投入50亿元,防治新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之后,很多一线研究人员并不清楚这50亿元可能的流向。   南开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饶子和是“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致病及免疫保护机理研究”项目的学术委员会主任,但这位病毒分子结构方面的顶尖专家告诉《科学新闻》,他对于目前的50亿元流感专项资金去向毫不知情。   《科学新闻》所咨询的大多数与流感病毒或者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科研人员及其机构均不知道本领域相关经费的分配计划。  上述消息灵通人士也表示,该专项的具体分配仍在论证过程中。   “初步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次40亿元国家重大专项资金中有3个亿来做基于监测网络的传染病的预报预警。其中包括14个传染病检测网络实验室的建设,每个实验室还会带上5~10个哨点医院。这14个实验室把每天检测5大症候群的数据送到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然后再通过应急决策系统,作出预报预警。”该人士说。   5月19日,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告诉《科学新闻》,联防联控机制专家将在5月20日讨论有关专项的具体论证。但他拒绝透露细节,“我只管专项论证与应对策略,不负责经费安排”。   不过,此次流感国家重大专项是仅仅针对此次甲型H1N1流感病毒传播,还是针对各类流感病毒甚至其他传染病,是否会纳入已有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目前不得而知。   世界各国已经重兵布防甲型H1N1流感,但到5月20日为止,中国出现的5例确诊的感染该病的患者情况均不严重,且均为境外输入性感染。   从目前的病例统计看,甲型H1N1流感致死率不算高,全世界仅为1.2%左右。但科学家们担心,它可能与其他更加致命的毒株——如H5N1禽流感病毒——重组而形成更加致命的病毒。   而且,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能力已经无法让人安心。香港大学管轶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认为,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能力非常强。“传染性要看趋势。SARS传染性算比较强的,最后总病例只有8000多例。甲型H1N1流感从4月24日开始到现在,不到一个月确诊病例就超过1万,但实际病例可能在10万以上,所以你不能说它传染性不强。”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疫苗公司研发人员则指出,其实相比季节性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人数和死亡数量都少得多,而后者在中国从来没有得到重视,疫苗接种率很低。   “不排除WHO和有关专家这次有借着甲型H1N1流感这种新病毒炒作的可能性。”她说。   但这位研发人员强调,如果从呼吁有关部门和公众更加关注流感的角度,就算真的是炒作也不过分。“实际上我们关于流感病毒的很多方面,从基础科研上的病毒致病机制到公共卫生上的预防接种策略和经济评估,都缺乏充分的了解,如果设立流感防治重大专项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不论这个专项是否是对流感病毒研究欠账的一次“大清算”,不言而喻的是,设立成重大专项后的钱该怎么花,如何才能更合理和更有效率地利用资金才是专项成败的关键。   基础科研与公共卫生的博弈   目前,《科学新闻》尚不清楚有关“流感防治重大国家专项”正式名称中是否包含“科技”二字。如果包含,则意味着这可能是一项针对流感病毒的国家科研攻关计划。   而如果“专项”名称中不包含“科技”二字,则流行病监控防治等公共卫生活动则可能是项目的主要内容。   “这次新流感的经费,搞基础研究的人员很难拿到了。”高福话语中带着焦虑。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黄建始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则一再提到,“我们欠公共卫生的债太多了。”   黄建始同时还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卫生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他谈到,“2004年我就发表文章认为,现在中国的公共卫生应急防护战略、策略应该以传统的公共卫生及非高科技手段为主,而不能依赖高科技手段,如疫苗。”   管轶也持有类似观点,“不要像SARS期间,千家万户都在赶制疫苗、千家万户都在填补空白、千家万户都走在世界前列,但是这对疾病的控制有用吗?”   一窝蜂式的研究方式确实不可取,但或许没有人会否认,流感的基础研究不可或缺。高福就指出,在猪源流感病毒的基础研究领域,“我们一两年前就已经在做了,这项工作还算挺成功的”。   尽管流感病毒是不断变异的,但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研究员刘迎芳告诉《科学新闻》,病毒突变只是一部分,如果以前疫苗针对的正好是突变的位点,就没有用 如果针对的是没有突变的位点,就还有用。   谈到SARS期间的基础研究,刘迎芳认为,虽然SARS病毒很快就过去了,但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再发生。疫苗研究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如果再来很快就能启动。“流感是年年有,它有可能转变为季节性流感,而且它再发生的几率会高于SARS,虽然病毒会变异,但并不代表现在开发的疫苗到时候完全没有用。作为一个国家,疫苗还是要有所研制和储备的。”   中科院微生物所科技处处长杨怀义也介绍说,微生物所正在与其他研究所联合创建P3实验室。微生物所与生物局等单位合作建立了“中国科学院甲型H1N1流感信息平台”,而这些工作都是在没有专项经费支持下进行的。   “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其实是距离很短的。”高福说。   从SARS到甲型H1N1流感花钱的学问   不论防控甲型H1N1流感偏重公共卫生还是基础科研,也不论流感防治重大专项如何立项,各受访人士均表示,国家防控资金的透明使用、公平竞争和合理分配都是重中之重。   管轶说,“类似SARS期间的科研经费、财政拨款等都没有做到公正、透明,让媒体、让大众监督。”   记者发现,科技部官方网站找不到SARS期间的科研项目统计数据。“863”项目虽然发布了SARS的科研项目列表,但经费数目和使用情况也无迹可循。   《科学新闻》多方采访,也不能获知国家在SARS期间投入了多少科研经费。   即使是一些获得了经费的研究人员,也遇到了难题。从事禽流感病毒研究的刘迎芳与饶子和一起发表了两篇《自然》杂志论文[2-3],但他说,“拿到的是几十万,已经做了3年多,花的钱远远超过拿到的。而随后就没有了专项经费,所以很想申请到猪流感的经费,但目前还没有头绪。”   “我很想参与(目前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研究)。可能现在主要还是应急,做马上就能用上的,我这方面还没听说什么消息,”刘迎芳说。   从SARS到甲型H1N1流感,中国在公共卫生和科研经费的投入上已经成倍增长。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2003年底开始,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正式启动,总投资达到了114亿元,共支持2306个项目建设,3年完成。   2003~2005年,中央财政又安排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2亿元。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51亿元。   相比SARS的措手不及,这次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决定可谓迅速及时。但是管轶还指出,钱要用在刀刃上,还要有前瞻性。   “我们现在来看,病毒已经在美国扩散了。可美国政府和CDC(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多低调,为什么它们这么沉默?这里面是因为它们非常科学地评估了,病毒的病死率不那么高,而且对他们来讲已经错过了控制这个病的最好时段,如果要把病完全扼杀住,成本会非常高,天文数字,也是一个不可能的方法,所以采取疏导的办法,进行监控,这个社会成本是最低的。”管轶说。   参考文献:   [1]Science, 2005, 309, 1206   [2]Nature, 2009, 458, 909-913   [3]Nature, 2008, 454, 1123-1126   科研进行时   2009年5月17日,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成功分离获得中国内地第一株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于次日凌晨完成了该病毒全基因组的序列测定。这项工作为今后开展诊断试剂、疫苗、分子流行病学、传播机制等各项相关工作提供了基础。   在病毒检测方面,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在2009年5月7日研制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芯片,可同时对12个样品进行快速、灵敏、特异性检测,包括当前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且5小时内便可获得检测结果。   药物研发方面,中国自主研发的注射剂“帕拉米韦三水合物”为抗病毒一类新药,2008年6月被SFDA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目前已完成了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据悉,中科院的相关研究所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   中科院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生物医学处处长王丽萍介绍说,中科院已经在疫情预警评估、快速诊断检测、药物储备和筛选、病毒溯源和跨种传播、疫苗研发、国际国内组织及企业合作、信息和科普宣传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其中涉及中科院微生物所、动物所、基因组所、生物物理所、武汉病毒所、上海药物所等多家机构。   继加拿大、美国等国的研究机构完成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样本的基因测序工作之后,中科院北京基因组所也于5月10日完成由武汉病毒研究所提供的“猪源性H1N1型流感病毒”样本的全基因组测序和数据分析。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立首个产业联盟
    由“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成立的“集成电路封测产业链技术创新联盟”,日前在京成立。这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立的第一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该联盟主要依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国内上市企业,我国从事集成电路封测产业链制造、科研、开发、教学的25家骨干单位参与其中。该联盟的成立对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探索创新机制,确保产业化目标的实现,引导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非常意义。它标志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有机互动,推动着科技工作与产业发展的结合。   科技部党组书记李学勇表示,该联盟是重大专项实施中创新产学研结合组织模式的第一家,也是重大专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一个良好开端。联盟构建的基点在于提升产业发展速度和提高竞争能力,有利于整合集成资源,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互补,促进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关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科技创新长效机制的建设。   当选联盟理事长的长电科技董事长王新潮表示深感责任重大,但他有信心、有决心把联盟工作做好。
  •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新一届专家组在京成立
    2011年2月15日,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新一届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出席会议,科技部基础司和基础研究管理中心领导、相关负责人及纳米研究等五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成员近10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陈小娅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自实施以来,在973计划框架下,在基础研究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增强我国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能力,提升长远竞争力,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做出了重要贡献。 陈小娅副部长   本次会议是新一届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专家组的每一位成员,不仅是科学的领军人物,还肩负着为国家科技发展提供战略咨询的使命,希望专家组能够畅所欲言,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献计献策。她希望新一届专家组在未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的战略咨询作用,大力推动原始性创新,聚焦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科学、求真、务实的作风,按照科技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讨论落实新的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陈小娅副部长为专家颁发聘书   科技部基础司司长张先恩宣读了成立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新一届专家组的通知,科技部基础司副司长廖小罕作了关于专家组工作机制的说明。大会向新一届专家组颁发了聘书。专家组分组报告了各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一五”总体执行情况,并就专家组工作机制、“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重要支持方向建议进行了讨论。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学问题上的研究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形成相关优势与特色研究领域,促进我国持续创新能力迅速提高,显著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重点跨越。
  • 川大智胜或获0.89亿元国家重大仪器专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就国家重大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做出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称项目申请国家专项经费4450万元,同时公司按1:1比例配套自筹经费。公告全文如下: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重大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发布了《国家重大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3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的通告。   根据该通告,&ldquo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3年度项目立项组织工作已经完成。经第三方技术咨询、非技术内容评审、综合评议和决策,初步确定了拟立项支持并转入预算评估程序的项目&rdquo 。公司申请的&ldquo 高速高精度结构光三维测量仪器开发与应用&rdquo ,已列入拟立项项目清单,公示期为七日。   该项目申请国家专项经费4450万元、同时公司按1:1比例配套自筹经费。公司申报项目能否获准立项还存在不确定性 如公司申报项目获准立项,实际获批的国家专项经费数存在少于申请数的可能性。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教育部201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通知
    各直属高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工作安排,为做好项目建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1. 研制专项由国家基金委负责管理,2012年项目申请分为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种方式。其中,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 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经费需求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另行单独申报。   2. 该专项重点支持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和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以及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不支持测试类和平台类研制项目。   二、推荐原则   1. 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每校限项不超过2项。各高校应严格把关,推荐具有明显竞争力的项目建议。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到基金委。   2.请各高校做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金委)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科技部)的分类工作,不得重复申报。对于不能按照要求推荐的高校,将在今后申报中减少推荐指标。   三、材料报送   1. 项目推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组织,撰写《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建议书电子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2. 项目推荐高校请于3月14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均为原件)和项目建议清单一并函报我司基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jsjcc@moe.edu.cn。材料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安平 邹晖   联系电话:010-66096301,66096519   附件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doc   附件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专项立项建议清单.doc   教育部科技司   2012年2月22日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专项2011年资助5.7亿
    以“工具”突破引领原始创新   ——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   资助总经费超过5.7亿元的“新一代超强超短激光综合实验装置”、“光电融合超分辨生物显微成像系统”等9个项目将于2012年正式启动。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在设立伊始就抛出了重磅大单。   而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看来,这个专项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在于其资助经费体量的巨大。   期待自主仪器开拓科学疆土   “现代科技的重大突破越来越依靠科研仪器的进步,特别是基于新原理的新型科研仪器的创新性发展。”陈宜瑜指出,“可以说,科学仪器的进展代表着科学前沿的方向,科学仪器的创新既是科技创新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   陈宜瑜说:“实际上,真正有望做到世界领先水平的实验科学研究工作,必须依靠有自己特点的先进科研仪器,特别需要那些运用到许多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自主研发仪器。”   但是,这样的仪器并没有现成产品可买,即使有类似的,也需要买回来再升级改造和进行系统集成。显然,如果不重视仪器研发,在实验手段这个环节上就轻易地输掉了关键一局。   当前,我国科学发展已进入到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科研仪器设备研制水平成为制约我国基础研究国际地位的重要环节。在国际较量面前,不能寄希望于用别人开发的仪器设备开拓新疆土”。陈宜瑜对此报以殷切希望。   重大仪器专项之“大”不在体量   正是由于科研仪器的重要性,科技部、基金委、中科院等部门此前都有专项经费对新型科研仪器进行资助。不过,面向科研的原创性仪器资助与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另外,原创性科研仪器研制是以前沿科学家为主体、与信息技术等交叉才能得以成功的高层次科研活动,需要较强的科学、技术、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积累,陈宜瑜认为,我国在这样一支高层次队伍建设上还有欠缺。   经费与技术上的两大瓶颈,导致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原创仪器仍属稀缺物品。   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应运而生。陈宜瑜指出:“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在科学上有重大突破的科研仪器都由大规模经费资助而产生。大量的突破常常是资助规模不大,但原始创新思想突出,一些原理上貌似简单的原创性科研仪器开拓出大片研究领域的例子比比皆是。”   陈宜瑜强调,不能一味追求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在体量方面的“重大”,而是要强调其科学意义和科学目标的“重大”。   量身定制的全方位管理制度   2012年,重大仪器专项采取部门限额推荐立项建议和自由申请两种模式受理申请。其中,自由申请项目资助计划为2亿元,单项资助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推荐部门为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和国防科工局。实施方案还特别要求严格控制经费额度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申请。   陈宜瑜指出,原创性科研仪器研制具有强烈的探索性和高风险,要鼓励科学家以勇于探索的精神,推动科研仪器创新研制,同时,要有宽容失败的政策环境。   不过,容许失败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基金委为该专项量身打造了一套严格的遴选和评审制度,除了要考查项目对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研究者本身的积累及其团队状态,还要考查仪器设备研制与国家重大科研需求的关系,以及设计方案本身的创新性,如原理性创新、独到的设计思想等等。   并且,要对项目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甄别,严格审查立项建议的核心内容,避免打包、拼盘和重复立项,避免穿衣戴帽型的包装项目,同时保证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我们不要求最后研制出的科研仪器成为一个型号、一个系列的产品,而是希望科学家以原创性的工具取得原创性的科学突破、用科学目标引导下的科研工具变革获得重要的科学突破。”陈宜瑜说。
  • 国家全面启动12项重大人才工程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日前印发,这标志着12项重大人才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去年出台的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人才未来竞争力,按照要求设计了由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这是该规划的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12项重大人才工程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人才发展的全局,培养国内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并重,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体系。各工程实施周期为10年,分别由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以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对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作出部署,各工程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与财政部深入沟通协调,精心编制经费预算,细化完善方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启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工程实施方案和若干子计划陆续制定印发。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已经下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各项工程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工作分工、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和组织领导机制,实施方案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同时注意与科技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工程和现有人才工程相衔接,形成了协调一致、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建立密切配合、协调高效的推进落实机制,建立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带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一大批特色鲜明、影响带动力强的人才工程,形成上下结合、整体推进的人才资源开发格局。   12项重大人才工程一览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牵头部门:科技部   到2020年,设立100个科学家工作室 重点培养和支持30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每年重点扶持1000名优秀创业人才 建设500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牵头部门:中组部   到2020年,重点培养扶持2000名35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 每年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选拔培养1200名拔尖大学生 遴选2000名优秀应届高中、大学毕业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深造和定向培养。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牵头部门:国资委   到2020年,培养500名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家 培养10000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牵头部门:教育部   到2020年,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20000名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在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5.“文化名家工程”   牵头部门:中宣部   到2020年,重点资助扶持2000名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   6.“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牵头部门:卫生部   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批医学杰出骨干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培养50000名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 通过多种途径培训30万名全科医师。   7.“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   牵头部门:中组部   在中央层面实施“千人计划”,通过创新长期项目、短期项目,人文社科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创业项目等,用5-10年时间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8.“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牵头部门:人社部   到2020年,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12个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9.“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牵头部门:人社部   到2020年,新培养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使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1000万人 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0.“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牵头部门:农业部   到2020年,选拔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 扶持培养100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11.“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牵头部门:中组部   到2020年,每年引导10万名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 每年重点扶持培养10000名“三区”急需紧缺人才。   12.“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牵头部门:中组部   分为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内容。(李可、刘洁整理)
  • 东方测控获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
    近日,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的《中子活化多元素分析仪器的研发与应用》项目经科技部批准列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该项目采用中子活化分析技术,研制出实验室固态、液态样品多元素快速精确分析仪。仪器将应用于环境、水泥、煤炭、有色、钢铁、考古、化工等科研应用领域,实现实验室非破坏性快速分析及生产工艺中在线、旁线实时分析。项目包含四个研发任务、五个应用研究任务及一个产业化任务。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及雄厚的综合实力,先后通过了国家、省厅举行的多轮答辩,在众多高科技企业中脱颖而出,最终获得立项。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是科技部于2011年新设立的专项,旨在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重大装备研发水平。强调面向市场、面向应用,重点支持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
  • 禾信入选国家重大仪器专项 获批6581万专项资金
    2011年10月,从科技部获悉,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新型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的研制与应用开发”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资助,专项经费6581万元。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是十二五期间科技部为了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作,2011年首次启动。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和范围也是前所未有的。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首先在教育部、中科院、工信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水利部、农业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湖北东湖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苏试点推行,首批共限项申报65个项目,江苏作为首个省份试点,获得立项2个。 获得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经费的支持,对提高昆山市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 西南科技大学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资助
    日前,西南科技大学彭汝芳教授领衔的&ldquo 碳纳米材料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rdquo 基于其&ldquo 高速气流低热固相反应合成方法&rdquo 的已有研究基础,与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和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合作申请的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ldquo 基于超声速气流加速和碰撞技术的低热固相反应合成系统及诊断装置&rdquo 获得立项资助。该专项国拨经费800万元,其中西南科技大学获得研发经费240万元。   据悉,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针对科学前沿、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开展具有原创性和的探索性科研仪器,特别是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高我国原始创新能力。   2013年度重大仪器专项(自由申请)项目共受理248项,经各学部通讯评审,共有60个项目申请进入会议评审环节,最终40个项目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通过评审。
  • 40个项目通过201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评审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组织的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ldquo 重大仪器专项&rdquo )(自由申请)项目评审会议分别于2013年6月27-28和29-30日在北京西郊宾馆召开。基金委副主任高瑞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基金委计划局局长孟宪平主持会议。   高瑞平副主任阐述了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的资助定位和评审要求,同时希望会议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遴选出优秀的资助项目。计划局副局长郑永和在会上作了有关评审工作说明的报告。   201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受理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480项,经各相关科学部通讯评审,共有71个项目申请进入会议评审环节。评审会上,35位专家按组别分别听取了71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答辩报告,经认真审议、讨论和无记名投票,最终50个项目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通过评审 重大仪器专项(自由申请)项目今年共受理248项,经各学部通讯评审,共有60个项目申请进入会议评审环节。评审会上,51位专家分别听取了答辩报告,经认真审议、讨论和无记名投票,最终40个项目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通过评审。
  • 重庆2项科研仪器项目获国家重大专项资助
    华龙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科委获悉,重庆市2项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专项资助,资助经费达到1600万元。   据介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11年启动实施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市科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全国共资助了27项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总金额为2亿元。重庆大学教授唐文新研制的超快高分辨自旋极化低能电子显微镜,重庆医科大学教授王志刚研制的低功率超声分子显像与治疗设备,分别获得900万元和700万元资助。其中,单项资助900万元也是今年的最高资助额度。这说明重庆市在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方面已具备较强实力。   据了解,唐文新研制的超快高分辨自旋极化低能电子显微镜,将为超快磁动力学研究提供重要手段,对我国发展超快原位表面物理、超快表面化学动力学的研究发挥重要作用 王志刚研制的低功率超声分子显像与治疗设备,在超声分子显像与治疗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 2013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正式获批项目66个
    2013年10月31日,国家科技部正式下发文件(国科发财[2013]636号),支持66个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立项。2013年9月4日-11日间,科技部曾对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当时的公示项目数为70个。   近日,项目获批单位陆续发布新闻就所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截至目前仪器信息网搜集整理了5项获批项目。   项目一:1.0026亿 天津大学光纤力热复合测试仪器专项获批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1115/117156.shtml   项目二:8212万 南开大学单光子时间分辨成像光谱仪器专项获批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1115/117155.shtml   项目三:7693万 川大智胜光三维测量仪器专项获批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1115/117154.shtml   项目四:中国电科14所天线近场测试仪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成功立项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1107/116627.shtml 项目五:6958.6万 南航首次获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1115/117224.shtml
  •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4年项目初评结束
    今年1月31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4年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工作于3月25日截止。6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共申报项目319项,其中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95项。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有关规定,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共7个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已通过申报系统反馈。   初评以网上评审方式进行,目前已经结束。根据专家综合打分结果排序,共遴选出115个项目进入复评,其中青年科学家专题24个项目。复评将于5月21-25日期间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申报项目在本地进行答辩,答辩地点由地方科技厅(委、局)安排。   初评结果、复评具体安排(各项目答辩时间、答辩要求等)以及未通过初评项目的专家评审意见,将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反馈和通知申报单位。请申报单位通过申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站进行查询,按要求组织相关工作。   今年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评审工作预计于6月下旬结束。
  • 201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项目评审会召开
    2014年度国家重大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评审会议7月21-23日在京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高瑞平研究员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计划局组织,相关科学部推荐的49位评审专家出席了会议。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化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14年起,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并入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本年度共受理项目申请630项,经相关科学部通讯评审,共有92个项目申请进入会议评审。本次评审会上,与会专家分为3个评审组,在听取项目申请人答辩和讨论的基础上,经认真审议和无记名投票,遴选出64个建议资助项目。有关评审结果将提交委务会议审批。评审进程详见:12个项目入重大科研仪器项目专家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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