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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买卖相关的资讯

  • 买卖论文已成“产业” 年销售数亿元
    “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约为1.8亿元—5.4亿元,论文购买者遍布高校、研究单位等,搜索引擎是到达买卖论文网站的主要途径,论文主要发表于非法学术期刊上。”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昨日(12月16日)透露,蔓延整个学术界的买卖论文现象,已经成为信息科学领域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课题。有鉴于此,他和该校另一位教授和一位博士生,通过对买卖论文现象的长期充分调查,实证分析出论文买卖的动力机理、传播渠道和盈利规模。   沈阳介绍,使用搜索引擎软件工具,可获得Google和百度“代写论文”、“论文”、“论文发表”和“买论文”搜索词的前面323个返回网站。统计发现,所有发表的论文有极大的相关性,实质都是非法学术期刊产业链的组稿源头,这些论文绝大部分发表在非法学术期刊上。   “论文买卖”数亿元   根据电子商务淘宝网论文交易销售额前20名商铺的数据,可计算平均每次论文交易花费649元。   沈阳称,他与多个买卖论文网站的销售人员进行过聊天,证实网站“浏览购买比”一般为2%—6%。通过公式“平均交易费用×每天浏览买卖论文网站的人数×浏览购买比×365(天)”,计算可知互联网网站论文交易2007年度销售额为1.8亿元—5.4亿元。   如果加上电子商务网站销售、即时通讯销售、校园广告销售代写论文以及代发论文收入,该“产业”年交易额还是相对保守数据,具体数值难以估计。   论文生意“一条龙”   沈阳称,他们研究还发现论文交易网站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如论文选题涉及范围广,文、艺、理、工、商、法、医无所不包 经营业务流程完整,包含论文写作、论文发表、论文翻译、论文检索,允许组织加盟,在全国各大城市设办事处,便于沟通客户,分享利润 在所属行业或群体设联络员,引荐推广,收取加盟费用,形成“传销网络”。2008年,这些买卖论文网站均进行了搜索引擎推广。   “药方”是釜底抽薪   沈阳称,为遏制当前买卖论文的严峻形势,应避免论文成为评职称的唯一指标,取消不以研究为指向的本科生、专科生毕业论文答辩 构建完善的基于第三方机构的互联网期刊管理模式 推进反剽窃系统研发和应用 提高各类期刊社鉴别真伪能力 搜索引擎和网站切实负起社会责任 阻击买卖论文广告。
  • 论文买卖已形成完整产业链 被指如超市购物
    一条&ldquo 论文买卖&rdquo 产业链发出的拷问   又到了职称评定的日子,有人还在苦苦思索论文选题的时候,一些人却通过花钱买论文,轻松敲开了评定职称的大门。   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尽管近年来&ldquo 严查买卖论文乱象&rdquo 的呼声不断,但论文买卖市场却仍在急速膨胀。而如何改革漏洞百出、饱受诟病的现有职称评定和学术评价体系,成为整治种种论文怪相的关键一环。   买卖论文如&ldquo 超市购物&rdquo ,均价2-5万   职称对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就是待遇、地位的象征,职称高,工资待遇就高,受尊重的程度就高,这促使不少人为了职称不择手段。   只要有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就有中介机构。论文中介只是论文产业链上的一环,如果这个产业链条存在,就会让学术研究在歪风邪气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李华(化名)是西部某高校一位青年教师,业余时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论文中介代理。&ldquo 现在买卖论文比起5年前,无论操作程序还是提供的服务,都进入到更高级阶段。&rdquo 李华说,在论文买卖QQ群里,已经通过编辑部审核的论文就像放在超市里的商品一样任人挑选,这种论文一般售价在2-5万元之间。   按照李华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添加了核心论文指导2中QQ群,发现这里果然如同一个核心期刊论文超市,几乎每隔几分钟就有一条转让信息,一篇题为《****对口腔正畸治疗及生物细胞相容性研究》,另一篇题为《****的药物成分及镇痛止血作用分析研究》,每篇售价3.6万元。需要先交2000元定金,等收到编辑部寄来的录用通知后再付清余款。   一位相关人员介绍说,如果不放心可以通过编辑部电话查稿。&ldquo 稿子质量根本不用担心,代理的都是通过了的核刊论文,要是质量不行的话编辑部根本就通不过。&rdquo   写手、文化公司、期刊编辑部,形成上下游完整产业链   记者发现,买卖论文已经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上下游产业链清晰的巨大市场。专业写手负责编写论文,网站中介充当掮客,期刊编辑部里应外合,产业链顶端的文化公司融合了写手、中介、编辑部各个环节,成为这一产业中的巨无霸。   有机构调查,如今,发论文收版面费,已经成为人们心照不宣的&ldquo 潜规则&rdquo 。愈演愈烈的论文收费之风已经&ldquo 刮&rdquo 起庞大的&ldquo 论文经济&rdquo 和&ldquo 论文产业&rdquo 。有人测算,我国论文市场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论文买卖成为产业链,关键在于职称有很大的诱惑力。&ldquo 论文中介&rdquo 只是论文产业链上的一环,如果这个产业链条存在,&ldquo 论文中介&rdquo 就会长期存在,就会让学术研究在歪风邪气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QQ名为&ldquo 翔空论文写作&rdquo 的写手告诉记者,他的团队是一支由&ldquo 211&rdquo 院校在读硕士、博士和高校老师为主,写作爱好者为辅组成的专业论文写作团队,从2009年至今写作文章已有1万余篇,对稿件质量负责,包修改。收费标准每千字400元。   李华说,论文写手处于买卖论文产业链的下线,同样需要中介去介绍生意,每写一篇3000字的论文收入大约在500元左右,其他部分要和中介分成。而数量庞大的网络中介则充斥于整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他们既做论文写手和买家间的掮客,也做期刊和买家间的牵线人。   文化公司位于整个产业链的最顶端,将写手、网站、中介代理人和期刊编辑部整合到一起,进行&ldquo 集约化&rdquo 经营。李华与成都一家所谓的文化传媒公司比较熟悉,这家公司号称与200多家期刊编辑人员有直接联系、雇用着80多名写手、还承包了两家期刊杂志社的经营,年利润数百万元。   终结荒唐买卖,改革重构评价体系才是关键   采访中记者发现,从2000年以来,国家曾多次严打买卖论文的不法期刊,呼吁&ldquo 严查买卖论文乱象&rdquo 的声音也不绝于耳。然而,这一产业却在一片喊打声中不断壮大。专家认为,买卖论文难根治关键在&ldquo 唯论文是&rdquo 的职称评定体系和学术评价体系没有根本改变。   &ldquo 你才华再出众,若没有在一定级别的期刊上发表规定篇数的论文,评职称、拿学位、申报科研经费,甚至出国、选院士,统统&lsquo 一票否决&rsquo 。&rdquo 李华说。   不仅如此,全国各个高校几乎都规定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否则无法获得学位。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技术人员甚至国企员工在评定职称、晋升职务时都被要求发表一定量的论文。   青海省社科院副研究员高永宏说,许多做具体工作的人,如医生护士,能够治病救人,减轻病人痛苦,应该算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医生,但他未必能写出严格意义上的论文来。然而,没有论文就评不上职称,没有职称,就得不到相应的待遇并阻塞了上升道路。   专家们认为,终结买卖论文乱象关键在于改革重构职称评定和学术评价体系。以工作实绩、创新能力为评职称的条件,而不是以发表论文的数量、发表的级别来衡量。   专家认为,让发表论文与考核评定脱钩,没有了市场需求,&ldquo 买卖论文产业&rdquo 自然土崩瓦解,学术期刊自然回归本位。
  • 论文买卖规模已达10亿 研究生成专业“捉刀”人
    据《青年时报》报道,近段时间,杭城各大高校本科生都在忙着毕业答辩,但像王诚(化名)这样的学生却是特别紧张,因为花钱买来的上万字经济学论文他连看都没看懂,只能死记硬背!   论文买卖是一桩大生意!武汉大学副教授沈阳研究表明,中国论文买卖已经形成产业,2009年规模达10亿。   记者实地暗访杭州多家论文中介,从买到卖到刊登,论文买卖早已形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条,只要有钱,一切好办,假论文甚至连“反剽窃”软件都查不出。   造假论文明码标价   记者在搜索引擎百度输入“论文代写”,即找到相关网页约9,270,000篇。一家域名为“lunwen1978”的“淘宝店铺”甚至以100%的好评率冲至三钻。记者联系上该网店客服,对方立刻十分“专业”地询问并报出“参考价格”:“专科60元/千字、本科80-100元/千字、研究生180-200元/千字,冷门专业的论文或有特殊要求的论文价格适当提高,还进一步提出“不收定金,先写文章,满意后付款”的“诱人”条件。   当记者询问能否将论文发表到教育类杂志时,对方回应:“你现在联系我们太晚了,现在只有一家期刊能发了,我们的刊发量很大,其他期刊都排到11月之后了。”   论文中介自称是高校教师   记者再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联系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内的一个论文买卖中介,不料该中介商竟自称是高校老师!   记者如约来到一理工科类大学生活区周围的一个小区,“办公地点”是装修精良的普通住宅。一位中年男子询问了记者所需论文内容后,立刻报出了价格,还表示若是记者着急,3天就可以搞定。   男子说:“我是一位教经济学的大学老师。”他还表示,论文中介只是他的“兼职”,他本职背后的高校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生正是庞大的“枪手”资源。   “捉刀”三年赚了近四万   王峰(化名)已经研究生毕业一年了,学的是建筑,读研究生的三年里,他便是个专业“捉刀者”。   念研究生一年级的时候,王峰跟着导师做一些科研项目,渐渐地,导师就开始布置小组的几个同学“修改论文”的工作,“就是一些旧论文的框架,让我们填充一些新的实例。”后来王峰才知道,这是给“有需要的人”制造“假”论文。   “任何专业、任何行业的论文都能写,写手都是高校老师,教授、副教授都有。”王峰说。   “这在高校中完全是个公开的秘密。”王峰所读的建筑专业也是“捉刀”的热门专业,他说,一篇3000字评职称的论文他能得到提成600元左右,一篇一万字的本科毕业论文他能得到提成800元,三年下来,赚了近四万元。   “我给很多设计师、工程师写论文,字数少、到钱快,发表的事就交给中介商。”   学术期刊“潜规则”   2张办公桌,3台电脑,2个靠墙书柜摆满了各种学术期刊与书籍,3个工作人员搬书、在线咨询不停地忙碌。   记者以购买评中级职称所需论文为由,与杭州一家论文买卖中介取得联系。该公司位于杭州莫干山路一高档办公楼内,门外悬挂着“杭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牌子”。   “像这些期刊就是跟我们有合作的,能保证发表。”工作人员随即拿出《××××管理与科技》、《×××××新产品》等期刊杂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些都是国家级综合类杂志。“如果通过正规途径向期刊投稿是比较难发表的,这些杂志都是先安排我们的论文,再排正规投稿的论文。”   最后工作人员开价,包写包发国家级期刊1600元、省级期刊1300元,7天完成论文。   造假论文能躲过“反剽窃”   “捉刀”高手告诉记者,把全文的语句从头到尾修改一遍,正是对付“反抄袭软件”的“民间绝招”,例如把“中国”都改成“我国”。   而且,浙江大学一位做行政的老师告诉记者,反论文抄袭的软件仅仅是一个“辅助手段”,由导师自行选择使用,“只是用于抽查,而不是对所有的学生论文进行检测。
  • 117篇SCI论文被集中撤稿背后:论文审核存灰色地带
    资料图  “论文造假”的舆论风暴又起。  12月12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召开的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上,曝出2015年国际著名学术刊物撤销论文的重磅消息。  据通报,自2015年3月开始,《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等国际出版集团出现的4批集中撤稿中,涉及中国作者的论文有117篇。其中,23篇标注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另有5篇被列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  2014年,我国发表的SCI论文约25万篇,仅次于美国,是英国的两倍,与14年前相比翻了5倍。  值得关注的是,经基金委调查,第三方中介机构在这些学术不端的案例中扮演重要角色——上述28篇被撤销的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更有甚者部分论文完全是通过买卖请人代写代投 会上通报的8个科研不端典型案例,又涉及伪造论文审稿人邮箱、提供虚假审稿意见、操控论文同行评议过程等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本次被曝光的第三方机构——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核公司”)有“前科”,代写及买卖论文已形成一条灰色的产业链。当前,相关中介机构业务分类较多,提供服务的“红线”模糊,国际论文的审核也存在着灰色地带。  涉事第三方中介机构已非第一次被点名  这批论文为何被撤稿?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指出,问题在于“同行评议涉嫌造假”——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代人投稿的过程中,虚构了同行评议专家的信息,通过“幽灵”评审向期刊和出版社等审稿平台提供编造的评审意见。  基金委进一步调查发现,28篇被撤销的论文中,13篇与一个名为“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上海丰核公司的官网称,公司总部在上海,在济南有一家分公司,北京、沈阳等6地设有办事处。  基金委通报的第一个案例,对这家公司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2015年8月,斯普林格出版集团因同行评议涉嫌造假,撤销了上海某大学王立山等人于2013年发表的1篇论文,该论文是王立山读博期间发表的4篇论文之一。  王立山称,自己迫于博士毕业压力,在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写完论文后,伪造了通讯作者的电子邮箱,随后委托同学臧卫东投稿。臧卫东表示,他在投稿推荐审稿人环节伪造审稿人邮箱,并因此掌控了此邮箱,向编辑部反馈编造的审稿意见。  记者查询发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丰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臧卫东。2015年1月23日之前,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王立山。 2015年7月9日,上海丰核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201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年7月29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其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这并不是上海丰核公司第一次作为第三方机构被点名。2015年3月,BMC(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曾撤销旗下12种期刊43篇论文,其中有41篇来自中国。据《科技日报》披露,中国科协对涉及的31名作者逐一调研,结果显示,有5家第三方机构与15名被撤稿作者合作。  除上海丰核公司及其分公司济南丰核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外,另外3家机构包括:上海翊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艾斯泰微(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魔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上海丰核公司、济南丰核公司、上海翊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都出自同一个集团。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显示,上海丰核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为臧卫东、桑运霞 济南丰核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为臧卫东、王立山 上海翊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此前的法定代表人即为臧卫东,监事备案为桑运霞,2015年12月24日,该公司注销。  论文买卖“一条龙”服务  能够提供SCI论文代投甚至代写的公司并不少见。记者找到一家名为“LetPub”的网站,其明确称,会对论文构思、主题确定、内容组织、全文完善、发表支持等进行全程“一条龙式”的专业指导服务。有类似业务的上海沃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则提供“SCI论文发表‘全程服务’”,包含论文编写、选刊投稿、审稿人回复、修回等直到文章成功发表等业务。  记者看到,上海丰核公司网站上标有“提供课题整体外包‘一站式’解决方案”等广告,但并未找到直接与论文代投相关的业务。记者随即拔打了该网站的联系电话,询问是否可以提供SCI论文代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代写到代投,还可以确保论文的发表”。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论文代写中,公司使用的数据是真实的,来自于其他人提交的数据和原始数据,可以整体下载后做整合分析。而实验性的论文,则需要客户提供实验样本,加收实验部分的费用。  “SCI论文代写是按照投稿影响因子来收费的。”这名工作人员称,“包写包发”1.0的价格是3.5万元 2.0的价格是7万元,以此类推。从论文的数据、成文到发表,最快需要18个月。“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在投稿推荐审稿人环节,该公司工作人员声称,可以帮忙注册邮箱。“邮箱的注册比较简单,其实就是第三方评议。”  现年29岁、微生物学博士毕业的“SCI论文职业写手” 陈立明(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整体外包”包括根据客户的研究方向设计课题、做实验、分析数据,最后是写文章和发文章。  他还进一步对这些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分类。在他看来,这些公司分为“真正的学术辅助/科研外包公司”“没有实验条件的学术辅助公司”“没有实验条件的学术辅助公司(低配版)”,以及“论文买卖公司”。  陈立明表示,在他熟悉的生物医学SCI领域,“学术辅助和单纯的代写相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他理解的“真正的学术辅助/科研外包公司”业务覆盖面广,有着良好的实验条件,比如2000平方米的实验室,价值2000万元以上的固定实验仪器,负责实验外包和试剂生产。  陈立明说,“没有实验条件的学术辅助公司”业务的开展,则是建立在客户提供数据的基础上。“好一点”的公司虽然没有实验,但数据分析、科研培训的业务也有不少。但在“没有实验条件的学术辅助公司(低配版)”和“论文买卖公司”这里,数据造假和第三方评审造假就出现了。  是否违规的“红线”难界定?  陈立明告诉记者,事实上,“代写”业务在国际上“挺普遍”。  “国外确实没有代投,但代写会有。其实翻译就是代写的一种,叫做‘有中文初稿提供英文初稿’。很多代写的业务都是翻译,所以问题在于你怎么界定。”他表示,学术文章很难直译,从中文到英文,基本上就是写手把原来的内容打散重组的过程,严格来讲不能称为翻译。  “如果叫翻译和润色没问题,但一说代写就是学术不端。可实际这两种业务在操作上并没有本质区别。”陈立明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院长江晓原指出,所谓规范的第三方机构也是一种“擦边球”,“很难讲清楚”。  他表示,国外很多承接这类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名义上称自己为翻译公司,替人将论文润色,但“这个中间没什么明确的界限”。  “从替人翻译论文到替人造一个论文,论文造假还有不同的程度,可以帮你修改或者干脆连实验都替你做,都是很自然的过渡。这些公司也会打通审稿的路子,保证你发出SCI论文。”江晓原说。  江晓原说,这些所谓的“规范的第三方机构”既不透明,在操作时又有着很多可以平滑过渡的空间,因此很难简单判定其业务是否真正规范。“一篇文章投稿者找人润色,基本不可能告诉杂志社。你没办法掌握这个事实,所以根本谈不清尺度。”  在江晓原看来,SCI中收录的期刊,实际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他表示,根据最新的数据,目前,全世界有8000多种期刊收录在SCI中,而其中部分期刊因为影响因子不高,发表较为容易。本次涉及的论文大多是发在这些期刊上,相关的论文买卖公司一般最终刊发的,也都是影响因子比较低的期刊。  “影响因子比较高的刊物,比如影响因子在前20的,有许多根本不实行所谓的同行评议。”江晓原说,“他们的办刊机制和我们这里的科普杂志一样,没有编委会,也不实行我们这里所想象的同行匿名审稿制度。比如《自然》杂志,现任主编菲利普坎贝尔在2014年接受果壳网专访时,又一次特别声明《自然》‘从不设编委会’,而且‘自然集团的所有期刊都这样’ 坎贝尔以此为荣,他觉得没有编委会才能有独立的思想,不会被学术界的人左右。”  江晓原指出,相对来讲,同行评议是目前最为公正的方式,“那些买卖论文、虚构同行评议的第三方机构,其实都背离了同行评议的初衷”。  论文审核存在灰色地带 监管真空从何而来  江晓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的杂志没有纸质版,都是所谓的在线发表,如此一来,每期杂志里论文数量基本没有限制,也就造成了编委会审稿的负担。审稿“外包”,弊端就出现了——“这些公司并不是我们所想的真正的学术共同体成员,一旦外包出去其实就不再是同行评议了。”  他解释,外包的商业公司衍生了新的审稿模式,让投稿人自行推荐几位审稿人,外包公司会从中找人审稿。投稿者需要提供审稿人的邮箱,于是便有人自己注册了另外的邮箱,编造出子虚乌有的审稿人。外包公司的审稿人将要审的稿子发到邮箱里,实际上是发到了作者本人那里,或是发到代笔的公司去。顺理成章地,会收到正面的审稿意见反馈。而同行评议演变成弄虚作假的行为。  “这些杂志在线发表后,造假现象成批量地出现,规模越来越大后会让某些杂志警觉起来,发现了自己的审稿有问题,进而进行调查。”江晓原告诉记者,最近很多杂志都进行了核查,随之而来的是几十篇论文被撤稿。  他说,这些撤稿的文章也不全来自中国,但由于我国考核能力、职称的时候对论文很看重,所以被撤稿的论文也较多。  被撤稿的论文中,甚至有部分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江晓原表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主要依照作者发表的刊物及成果。“只要刊物本身没问题,他们基本就会信任。造假若要被揭露,往往也是由发表论文的刊物来进行。”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规定,基金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最严重的为7年内禁止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对于情形特别恶劣的,监督委员会其实希望能终身禁止申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曾对媒体表示,“科研诚信建设需要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希望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写论文最根本的目的,是学者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公布出来,促进同行间的互相交流和讨论,这也是学术论文本来的作用,但现在已经远远超出这个范畴。”江晓原说,当越来越多的投稿人背离初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空间便不断扩大。
  • 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公布
    2012年1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公布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的公告》,公告中共有11家企业被给予行政处罚,详情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的公告》 2012年第13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要求,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诚信管理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公布第一批严重失信企业(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名单如下:   1.莒南县振华工艺包装厂   2.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温州市金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乐清市鑫众进出口有限公司   5.温州安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6.绍兴县宏锦来贸易有限公司   7.绍兴县维赛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8.江门市灏燊贸易有限公司   9.汕头市惠诚酒业有限公司   10.日照恒宝食品有限公司   11.江门波威音响器材有限公司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质检总局   2012年9月19日
  • 警示 | 又一企业非法买卖认证证书被罚
    2021年11月5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依法对巴彦淖尔市××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做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购买的无效认证证书,罚款10000元,责令改正。2021年9月22日,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巴彦淖尔市××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并利用认证证书生产销售办公家具。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展开调查。经查:2017年9月该公司负责人经朋友介绍,通过网络向CQS皇家标准认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进行体系认证。2018年5月,CQS皇家标准认证(中国)有限公司向巴彦淖尔市××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颁发了ISO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公司支付费用4万元。三份证书显示颁发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证书有效期2021年5月21日。在进一步检查中,该公司不能向执法人员提供任何有关认证机构、认证审核人员、开展认证活动过程的相关文件资料。也不能提供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通过询问当事人获知,该公司从获得认证证书到执法人员查获之日,CQS皇家标准认证(中国)有限公司一直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监督审核。执法人员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2018年11 月28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42号)认定:“CQS皇家标准认证(中国)有限公司未经认监委批准,擅自开展认证活动,其颁发的认证证书在中国境内无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之规定,属于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行为。依据该办法规定,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 成单,是硬道理——ACCSI2016之“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论坛
    成单,是硬道理ACCSI2016之“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论坛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作为科学仪器行业每年一次的饕餮盛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ACCSI)迎来了第十个年头。被誉为科学仪器行业“达沃斯论坛”的ACCSI旨在促进中国科学仪器行业“政、产、学、研、用、资”等各方的有效交流,力求对中国科学仪器的最新进展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力争把最新的有关政策、最前沿的行业市场信息、最新的技术发展趋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呈现给您。  作为今年ACCSI重要组成部分,“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分论坛将在4月22日下午13:30-17:30举行。此次参会买家都是我们精心挑选定向邀请,来自企业、第三方检测检测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有确定采购需求代表。采购仪器主要涉及在材料、酒类、石油化工、第三检测机构、环境等方面应用的质谱、光谱、色谱及实验室常用设备等,预计采购金额在1亿元左右。  会议时间:2016年4月22日(周五)13:30-17:30  活动地点:北京京仪大酒店  会议日程:  报告1:有机质谱仪器(- 类型、功能、价位 – )  报告人:王光辉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质谱中心研究员  报告2:GCMS的选型与应用的定位  报告人:张伟国博士 安捷伦GCMS产品资深经理  报告3:高效液相色谱仪器新技术与关键指标  报告人:张庆和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资深色谱专家  报告4:加强绩效评估,探索仪器采购新思路  报告人:毛敏明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  用户提问环节及抽奖环节  买卖双方现场洽谈
  • 贵阳检测机构三次买卖环保标志 将被取消检测资质
    贵阳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贵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暂行)》。   根据规定,检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参与经营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调整和维修业务。检测机构的检测收费,必须按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同时,各检测站不得买卖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对检测机构违反上诉规定的,或者存在上述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次,停业整顿一个月,视情节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次,停业整顿一个月,在新闻媒体公开致歉,并视情节处以3至5万元罚款 第三次,报省环保厅取消其资质。
  • 质检总局公布第二批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理念,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诚信管理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公布第二批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原产地证书)企业,并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其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加严监管。名单如下:   1. 上海买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大连君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 金华豪庭家具有限公司   4. 安徽省天艺工艺品有限公司   5. 闽侯县兴诚工艺品有限公司   6. 青岛琪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7. 宁波合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 厦门桦南贸易有限公司   9. 佛山市顺德区海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金艺峰家具有限公司   11. 深圳荣兴饰品有限公司   12. 义乌市明宇进出口有限公司   13. 义乌市赛贝亚有限公司   14. 义乌市巨冠进出口有限公司   质检总局   2013年9月16日
  • 环境监测可否像淘宝网一样运行? 买卖双方公开交易
    p   数据造假是环境监测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尽管国家出台各项措施予以打击。但监测数据造假事件仍屡见不鲜,为了能有效避免这种行为,有业内人士建议建立类似淘宝网那样的环境监测交易平台,然后由环境监管机构负责平台的公平、公开、公众建设。 /p p   “应建立类似淘宝网这样的环境监测交易平台,环境监管机构负责平台的公平、公开、公众建设。”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蒋宗莉认为,可以此减少目前环境社会化监测存在的数据造假等情况。 /p p   数据造假是环境监测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尽管社会化监测开展后,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可以一定程度避免企业“自说自话”。但是,由于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是买卖关系,后者在这种关系中非常被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关注的是监测规范、技术标准、监测行为以及数据是否可信,而排污企业的满意度更大程度来源于监测数据是否过关。 /p p   据了解,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也遇到过客户要求造假、产生矛盾的时候。对此,公司采取预防和纠正两种解决途径。 /p p   在接受委托时,公司即以“检测工况告知单”的形式告知客户,在线监测应该在生产正常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的工况下,根据规范客户应该做好哪些工作。一般情况下,准备工作做好,可以保障监测顺利完成,监测数据也不会出现异常的情况。 /p p   如果监测数据最终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公司会提前跟客户说明。部分客户会提出修改数据,但根据新环保法的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坚守底线。还有部分客户在不合格后,主动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环境治理技术、环保设备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公司在遵守利益回避原则下,帮助客户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p p   然而,当买方有不当要求时,仅依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原则性,底线很难长期坚守。蒋宗莉介绍说,有时买方因监测数据不合格要求数据造假,甚至直接以不改数据就不要报告威胁。这样的情况下,卖方很难维权。 /p p   对此,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建议,在环境监测交易平台上,买家(排污企业)根据卖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信用、价格、评价等,自由选择。达成交易意向后,缴纳相关费用至平台,待监测结束后,收货、评价后,选择支付或退货。 /p p   作为平台建设方,环境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有的放矢。对于买方单方面问题,如买家因监测数据不合规而拒绝接收货物或差评,平台应给予卖家一定申诉、举证的权利。如果出现卖家合规而买家违法行为,平台可据此严厉查处买家,以保护卖家坚持原则的态度。 /p p   对于买卖双方沆瀣一气进行数据造假,平台可根据买方的评价及作为监管机构对卖方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监管机构可通过实验室室间比对、提高行业门槛、抽检等多种方式,对检测机构的监测能力、质量管理等进行监管。 /p
  • 迟发论文影响拿学位 选择花钱买版面
    有专家称买卖论文形成了年销售数亿元的产业   “我支付了2.5个版的版面费用,一共是1500元”   临近年末,对于明年3月份即将毕业的研究生来说,找工作和发表论文成为横在他们面前的两大难题。“比起毕业论文来说,找期刊发论文才是我最犯愁的事。学校规定,研究生毕业一定要有一篇和毕业设计相关的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或者国家二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杭州某高校研三学生小王最近刚刚和一家期刊谈妥了论文的版面,但因为版面紧张,论文很可能要到明年3月才能发表,小王不无担忧地告诉记者:“按照这个进度恐怕拿学位得延期了。”由于研究生连年扩招,而一些专业期刊就这么几本,发表论文越来越难,花钱买版面也成为公开的秘密。   迟发论文影响拿学位   几周前,小王通过了上海一家公司的招聘,第一个月的月薪就有8000元,“对方对我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成绩都很满意,所以大家一拍即合,现在工作不担忧,唯一着急的就是论文发表,因为这关系到毕业的学位。”小王说,班上八成同学都已经完成了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一般发表论文都要支付必要的费用,就是所谓的版面费,普通手续是:期刊对论文质量进行审核,达到刊发标准后再支付版面费用。版面费因期刊的不同价格也大相径庭,小王准备把论文发在《现代商业》上,“我支付了2个半的版面费用,一共是1500元。不过论文要过段时间才能发。听说论文发表后,期刊还会给我们寄稿费,这么算算还不用1500元。”   “一般发表论文最少得60元一个版面吧,而这些期刊名字和联系方式都能通过学校内部网搜索到,我们根据自己论文的内容和水平选择不同期刊去投稿。有些比较好刊发的期刊收费就会高得多。”小王向记者透露,除了与学位挂钩的论文外,研究生每个学期还会被要求在指定刊物上发表数量不等的学术论文。不过对此,不少学生都有自己的办法,比如有的学生会拜托要好的同学通融,在别人的论文后面连带署上自己的名字,“这也是走投无路下的无奈之举。以后等自己发论文的时候再署上对方名字,也算是扯平了。”   大多数学生选择花钱买版面   另一所在杭高校会计专业的研二学生汤婕告诉记者,其实对有心人来说发表论文并不难,她自己就在研一的时候完成了这个硬指标。身为该校研究生会主席的汤婕说,发表论文其实有很多渠道,比如导师有关系的话,可以向一些国际会议投稿,这类会议上的投稿有很大的可能性被SCI、EI收录。   另一方面也有杂志会向导师约稿,学生可以通过导师去投稿,不过这种被录用的几率相对较低,有难度。   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学报,也算是核心期刊,一般向学报投稿被采用的几率会高一些。   此外就是花钱买版面了,一般只要交了足够的费用都能发出来,不过绝大多数同学都会采取最后这种方式,因为最省心。   在汤婕看来,每个人考研的目的不一样,可能读研时发表论文的途径也不同,有些学生是为学术上的目的考研的,这些学生本身就在学术上花了不少时间,对他们来说,要发表论文不是什么难事。而有些学生只为了混个学历,在读研期间可能大多数时间都花在实习或是社会实践上,这部分学生要发表论文显然会有些难度。   僧多粥少催生相关产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期刊有近2000种,其中学术期刊1000余种,按每本期刊可以发表文章20篇、每月出一期来算,其容量可供1年发表论文30万篇左右。而当前全国有近百万名硕士研究生,按照很多学校研究生毕业需发表论文1篇的任务,再加上还有博士生、高校教师、科研机构以及一些有志向的本科生都要分这杯羹,明显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而由此引发的花钱买版面也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记者在百度输入“论文发表平台”后得到超过10万条的搜索结果,各类论文发表网站让人眼花缭乱,记者进入一家名为学术论文发表网的网站,在网站介绍中记者看到,该网站开办已有7年,与200多家省级、国家级核心杂志社合作。   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记者以一位管理类在校研究生的身份联系上网站客服,希望该网站能帮忙在相关期刊上发表文章。客服很快提供了价格表,记者看到,最便宜的省级刊物《经营管理者》发表3200字符,收费600元,而在国家级刊物《管理观察》上发表文章3200字符则要收费700元。同时客服表示如果需要发表的论文多的话,价格还可以更便宜,像在《经营管理者》上发两篇论文,收费1100元。   “所有的文章都能发表吗?”对于记者的疑问,客服表示,按照程序发到网站的论文都需要经过审核,但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论文都能获得通过,客户可以在审核通过后付款,文章一经刊发,网站就会把当期的刊物寄给客户。   《学位条例》没有发论文的硬性规定   记者查找了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其中并没有指出获得研究生文凭需要在指定刊物上发表论文。但高校几乎都指定了将论文与学位挂钩的政策。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袁成毅告诉记者,每所高校都根据自己学校的情况制定了政策,大家的情况都不一样。不过袁成毅表示,杭州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学位与发表论文并没有硬性挂钩,“我们原则上希望学生在读研期间可以发表一到两篇论文,但同时也担心硬性的规定会造成学生写出一些垃圾文章,出现要数量不要质量的局面,毕竟专业的期刊就这么几本,而且像音乐、艺术类的研究生一般都有演唱报告会等形式来展现成果,对于论文的要求并不能一刀切。”   尽管没有硬性的规定,但袁成毅告诉记者,事实上,学校大多数学生还是能在读研期间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连论文都不知道怎样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生还能算一个合格的研究生吗?
  •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有这些行为将撤销学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办法》如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第六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七条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第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第十一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第十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第十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基金委通报不端 国际论文撤稿事件细节披露 现灰色产业链
    “对研究人员而言,科学道德设有红线,一旦逾越,你只能出局。原因很简单,失信的学术氛围会像重度雾霾一样,让整个学术界集体窒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在12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  会上,基金委通报了8个科研不端典型案例。案例涉及伪造论文审稿人邮箱、提供虚假审稿意见、操控论文同行评议过程、通过第三方在网络上买卖论文等科研不端行为。  “科研诚信建设的路可能比较难走,但我们坚信结果是好的。”杨卫说。  “第三方机构”法人也造假  通报的第一个案例与2015年轰动一时的国际论文撤稿事件有关。  2015年8月,斯普林格出版集团撤销上海某大学王立山等人于2013年发表的1篇论文,原因是该论文同行评议意见被伪造。调查过程中,王立山称迫于博士毕业需要论文的压力,在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论文后,伪造了通讯作者电子邮箱,随后委托其同学臧卫东投稿。根据臧卫东自述,他在投稿推荐审稿人环节伪造审稿人邮箱,从而掌控此邮箱并向编辑部反馈编造的审稿意见。此外,王立山还在论文中擅自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进一步核查王立山博士学位论文发现,王立山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共计4篇,其中1篇就是被撤销论文,还有2篇在发表过程中也存在伪造通讯作者电子邮箱问题。  杨卫介绍道,2015年,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等国际出版集团4批集中撤稿,涉及到中国作者论文117篇。在这批论文被撤稿的原因中都提到了“同行评议涉嫌造假”,由此发现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的“产业链”——第三方中介机构。  基金委重点调查28篇与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的论文时发现,其中有近一半论文投稿与一个名为“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深入调查发现,王立山和臧卫东是该公司的前后任法定代表人。  科研不端行为更隐蔽  “近几年科研诚信不端案例中,常识性错误减少,伪造、篡改、抄袭等典型的不端行为在减少,明知故犯的案例在增加。”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分析。  通报的8个案例中,有6个涉及申请书造假、抄袭或信息不实。例如,新疆某大学教师王帅假冒一位同名同姓的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的科研成果,骗取了学校昆仑学者特聘教授、新疆“千人计划”人才项目、新疆天山英才第二层次培养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疆高校副教授任职资格等荣誉。经进一步调查,王帅在2013年度在申请并获得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确实盗用他人相关研究成果,严重造假。  主观的不端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调查。“各种说法都有,有人说英文不好,请语言服务公司给润色,这种情况虽然也不太合适,但不属于学术不端。”杨卫说。  “刚开始调查时,28个人的说法一样,都是2012年开始选题,2013年收集资料,”陈宜瑜说,基金委在撤稿事件调查中遇到很大困难,“后来我们只好请做数据分析的小同行去跟他们谈,才发现他们在很多问题上一窍不通。”  治理学术“雾霾”需各方共同发力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规定,基金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最严重的为7年内禁止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对于情形特别恶劣的,我们监督委员会其实希望终身禁止申报。”陈宜瑜说,“科研诚信建设需要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希望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杨卫强调,针对当前科研诚信问题所呈现的新形式、新问题和新挑战,基金委将继续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戒并重的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工作体系,实行科学严谨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在项目申请、评审与绩效考核等过程中,加大科研不端行为和相似度检查力度,实行科研诚信问题“一票否决” 加强驻会监督,提高公正性监督效能 加强依托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监督责任,共同推进诚信教育,防范不端行为。
  • 多方观点 聚焦仪器采购——ACCSI 2016之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论坛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CCSI 2016之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论坛 /p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6年4月22日,2016(第十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 2016)在北京京仪大酒店召开。为给仪器买家和仪器卖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此届年会特设“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邀请仪器专家、采购单位、仪器厂商介绍仪器选型和采购经验以及仪器开发思路。此论坛吸引了80多人参加。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现场.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c48f9fff-3399-415f-934b-36cb0b1451e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研讨会现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王光辉.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84153e6b-844d-4d3a-8d3d-45471125116c.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王光辉研究员 /strong /p p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王光辉研究员从类型、功能、应用领域三方面为大家讲解有机质谱仪器的选型。王老师认为选购仪器的基本原则是1)根据工作性质及要求决定购买什么类型仪器 2)考虑仪器故障率、耐用性和维护难易程度 3)软件友好 4)性价比高。王老师从有机物的性质如有一定蒸汽压、极性较大化合物、大分子等分别介绍了适用的有机质谱类型,从质谱原理详细分析了其适合检测的物质。对于每类质谱仪器,王老师还特别列出了国产产品,并进行了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张庆和.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9133dc8a-2912-42c2-bb28-7d6e0be40e7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资深色谱专家张庆合先生 /strong /p p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资深色谱专家张庆合的报告主题是高效液相色谱。张老师先从Pittcon“撰稿人”奖和BCEIA金奖历年获奖产品对HPLC整机及关键部件的发展进行了梳理,随后从泵、进样器、柱温箱、检测器、工作站五方面对HPLC各部件的作用、关键技术指标进行了逐一分析。过去30年,HPLC各部件性能都有显著改进,可靠性显著提高,未来柱技术是色谱仪器部件技术发展与应用的驱动力,如细内径(0.5微米)、长柱(5米)对系统提出了新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安捷伦.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18d98756-1f49-498b-aa56-141c1f7869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安捷伦GCMS产品经理张伟国博士 /strong /p p   安捷伦GCMS产品经理张伟国博士以“质谱的定位、创新与应用”为题,介绍了安捷伦全线的GC/MS产品线,从现实需求讲安捷伦的开发定位。如用于未知物分析的GCMS scan,更高灵敏度目标物分析的GCMS SIM,高灵敏度、高选择性的目标物分析的GC/MS/MS,结构解析及需要更高选择性的目标物分析的Q-TOF GC/MS/MS。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毛敏明.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376bae3d-c0f8-4a13-bac9-1a4bfef7396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毛敏明先生 /strong /p p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毛敏明副院长作为仪器买家代表介绍了南京质检院的采购流程以及采购中存在的困难。南京质检院作为事业单位,在仪器采购过程中财政预算周期长,增加或者变更预算手续复杂,但在询价和选择设备时对采购的设备相关信息了解的深度和光度不够,供应商不专业,不能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而且部分采购的检测设备利用率低,性价比不高。针对上述问题,南京质检院积极改变思路,建立绩效评估制度,细化设备的调研论证程序,严把设备验收关,加强供应商评价,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设备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于慧敏.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89ffe061-3e54-40db-aa66-4f914e57692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仪器信息网B2B事业部运营经理于会敏女士 /strong /p p  仪器信息网B2B事业部运营经理于会敏女士为大家介绍了仪器信息网在用户采购仪器方面可提供的服务。仪器专场为买家直达的采购平台,产品丰富、信息详尽、可快速筛选、横向对比、有大量用户评论且手机可访问 仪品汇提供实验室小仪器的直接采购 多项奖项评选(国产好仪器、优秀新品等)和全面的解决方案帮助用户多维度了解仪器。 /p
  • 调查称儿童家具无重金属检测成买卖盲点
    “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对重金属含量做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但这一限制似乎成了空文。”市民王女士反映,她转了多家家具卖场,都没有找到有重金属含量检测报告的儿童家具。   采访发现,除了儿童家具,我国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也对镉、铬、铅、汞4种重金属做出限量规定,但具有重金属检测报告的家具产品也不多见。   反映:儿童家具重金属报告一纸难觅 近日,王女士深有感触地来电说,没想到国家标准实施两三个月了,找个重金属检测报告却很难,商家的解释更是让她疑惑不已。   王女士说,她儿子天天今年六岁了,今年5月搬入新房时儿子有了独立的房间。听装饰公司的熟人介绍,当时的儿童家具市场环保状况混乱,到八月份起有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实行,这一状况将得到改观。于是,她和老公决定推迟给儿子购买家具。   “我们仔细研究了一番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发现自己对家具的环保的了解局限性很大。”王女士说,此前,她认为,给孩子买家具主要是挑款式、色彩、材质和不含甲醛。通过对儿童家具国家标准的研读,他们发现儿童家具的安全性能要求真的很重要,像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稳定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孩子的保护作用真的不小。更重要的是,国家标准改变了她对环保的认识,原来,一提起家具环保就是甲醛含量低,通过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她了解到家具中含的包括锑、砷、钡、硒等可溶性重金属在内的10种有毒有害物质都可能影响人们的健康,标准对其含量作出了严格限制。   王女士说,她和老公把给儿子选购家具的时间锁定在了十一,一是认为十一儿童家具国标实施了两个月,符合国标的儿童家具更多 二是这个时候价格更便宜。然而,十一期间,来到卖场,他们发现家具的外形等方面大都符合了国家标准的要求,但是问及更关心的环保问题——重金属含量,商家拿出的大都是各种“绿色环保”证书和质检报告,称自己的产品绝对合乎国家标准的要求,是环保产品。他们查阅相关证书和质检报告,里面都没有重金属等相关数据。对此,一些商家表示,质检报告没有列出重金属项目,产品又是合格产品,表明重金属含量合乎国家标准、甚至是不含重金属,没有必要列出来。   调查:重金属检测报告成买卖盲点   调查发现,不仅是儿童家具,就连普通的家具也没有相关标准要求的重金属检测报告。   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木家具中镉、铬、铅、汞4种重金属必须在限量标准范围内,即铅≤90毫克/公斤,镉≤75毫克/公斤,铬≤60毫克/公斤,汞≤60毫克/公斤。《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4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即:锑≤60毫克/公斤,砷≤25毫克/公斤,钡≤1000毫克/公斤,硒≤500毫克/公斤。   记者以顾客身份向部分家具营销人员询问重金属检测报告,大多数营销人员十分吃惊,像是遇到了外星人一般上下打量。其中,某实木家具品牌一位营销人员十分直率地说,人们选家具都是看款式、色彩、材质是否环保,索要重金属检测报告的顾客还是第一次见到,就连有关部门也没有作过这种检查。多数家具厂商虽拿不出检测报告,但大多数营销人员还是说得振振有词,让人心动。   “木家具何来重金属?主要是传统的漆工工艺,而我们的漆是新型漆,所以不存在重金属问题,也没有必要检测。”在郑汴路一家卖场,某品牌实木家具工作人员说,该品牌家具表面采用的是世界最先进的植物喷漆工艺,不像传统油漆需要添加稀料,从根本上杜绝了重金属等有害化学材料,也没有必要检测。正因为如此,“你看看我们的质检报告就知道了,质检部门没有把重金属列入检测项目,这也证明我们的产品不存在重金属问题,是值得放心使用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家具颜色越鲜亮,重金属含量越大。这种说法流传很广,实际上却是错误的,误导了不少人。”嵩山路一家家具卖场内,某品牌家具负责人不平地说,这种说法对于油漆家具来说是对的,而对于使用无机颜料的家具来说就是错误的。他们品牌的家具就是使用的取材天然的无机颜料,共有13种颜色,虽然色彩多,但都是在800℃高温下把树脂压到家具板材表面,没有用漆,但绝不会含有铅、汞等重金属。   采访中,部分市民为厂商所宣传的新工艺、新材料所吸引,认为使用这些工艺、材料的产品是可靠的。对于家具中的重金属含量,除了少数年轻的爸爸妈妈知道儿童家具有重金属限量外,多数人不知道木家具也有重金属限量。不少人认为,只要质检报告合格,产品就可以放心使用,至于环保问题,没有味也就没有甲醛,就可以放心使用。   “家具中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产品表面的颜料涂层。”观察人士林轩说,不论商家所说的传统油漆,或者树脂、无机颜料,都无法排除重金属。其中,无机颜料不含重金属的说法最具蒙蔽性,因为无机颜料通常是由天然矿物质提炼,且不说天然矿物质本身就含有重金属,它们经过一系列化学、物理反应而制成无机颜料的过程,需要铁、铅等重金属作催化剂。为此,相关国家标准作出木家具、儿童家具重金属限量的相关规定,即使是合乎国标要求的产品,重金属含量也有高有低,应有相关的检测报告。   呼吁:家具重金属检测亟须规范强化   采访发现,一提起家具的环保性能,人们想到最多的是甲醛,很少人提及重金属,对重金属的危害知之不多。   “作为存在于家具中的有害物质,重金属污染与甲醛一样,对人体的危害不容忽视。”室内环境检测工程师丁和说,由于甲醛等挥发性气体有刺激性,人们很容易感觉得到,再加上近几年对甲醛危害的宣传,人们选购家具已普遍关注甲醛。相反地,重金属含量对人体感官没有明显的刺激,有关方面的宣传也不多,人们知之不多。作为家具中的重金属,主要存在于表面涂层,在人体接触摩擦或适合的溶剂作用下,都可能将重金属带入体内,也就是说,重金属可通过适当的介质迁移进入人体。   “可溶性重金属对人体危害极大。”观察人士张秋生说,目前,家具中出现的可迁移性重金属主要有铅、镉、铬、汞、锑、砷、硒、钡等,进入人体超过一定的量,就可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的损害,所以,相关国家标准对木家具、儿童家具中的重金属作出限量规定。就危害方面,铅能损害人体神经、造血和生殖系统,特别是对儿童和青少年危害更大,可能影响儿童成长发育和智力发展 长期吸入镉可损害肾、肺功能 长期接触铬化合物易引起皮炎、湿疹 慢性汞中毒主要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锑与砷对皮肤有放射性损伤,会使皮肤色素沉着,导致异常角质化 硒超量时人会得踉跄病 钡与皮肤或眼睛接触时可引起灼烧感。   “当前,不少木家具、儿童家具没有重金属检测报告,但还是有一定的办法来区别它们的重金属含量是否达标。”某家具卖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采销主管说,形成没有重金属检测报告的原因很多,但是作为正规卖场,对采购的家具还是有相应的依据的,人们可据此作为判断。比如,他们卖场要求木家具产品必须执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儿童家具必须执行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如果市民对重金属比较关注,可以查看两点:一看执行标准,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标准的产品,质检报告载明的合格产品,重金属含量应该符合限量要求 二是重金属含量检测报告,重金属含量越低对人体越安全。   业界人士认为,当前,木家具、儿童家具缺少重金属含量检测报告,说明厂商对国标重视不够,有关方面监管不力。执行有重金属限量国家标准的合格家具产品,如果没有重金属检测报告,那么它的“质量合格”就值得质疑 没有重金属检测报告,就不能实现明明白白消费。   业界人士呼吁,有关方面应加大相关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相关产品达标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公布不按规定提供重金属含量数据的商品,曝光数据虚假的品牌及产品,从而让检测、公示重金属含量数据成为各家具厂商的必须行动,给消费者营造一个明白消费、健康消费的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回顾2016年赛默飞并购案 一路“买买买”
    p   赛默飞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生命科学公司,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6年的热电公司。2007年,热电和飞世尔合并,定名赛默飞世尔。通过多年的并购与出售以及资产整合,赛默飞的总市值近560亿美元。作为一家靠热电发家的公司,赛默飞曾经靠着密集的买进与卖出交易,将自己从一家热电公司发展成为了仪器行业数一数二的巨头。这是一家酷爱并购的公司,赛默飞的成长历程离不开“买买买”。 /p p   2016年1月8日,赛默飞宣布以13亿美元收购Affymetrix。2016年5月27日,赛默飞宣布以42亿美元收购FEI。2016年8月19日,多个外媒网站爆料: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欲以300亿美元收购基因测序仪的龙头企业illumina。2016年11月29日,赛默飞宣布收购MTI-GlobalStem。联想去年2起收购的“小试牛刀”,赛默飞终于在2016年完成了它作为大买家身份的强势回归。 /p p strong   赛默飞宣布以13亿美元收购Affymetrix /strong /p p   北美时间1月8日,世界领先的生物服务商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宣布,经该司董事会同意,以每股14美元现金的价格,合计金额高达13亿美元收购着名的芯片制造商——昂飞芯片(Affymetrix,也有译作艾菲矩阵)。根据昂飞芯片当天的收盘价9.21美元(Affymetrix在过去52周的股价最高仅达13.11美元),赛默飞的报价高出其公司目前股价达52%。 /p p   赛默飞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rc N. Casper表示,此次收购将加强其在生物科学的领导地位,并为其在遗传领域提供新的临床研究机会和应用市场。Affymetrix公司的产品将助力公司快速拓展流式细胞仪市场,同样借助赛默飞的全球商业联系,这些产品将服务于更多客户。预计此次收购交易将创造非常有吸引力的经济回报。” /p p strong   赛默飞世尔完成42亿美元现金收购FEI /strong /p p   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表示,公司完成42亿美元现金收购电子显微镜制造商FEI Co(NASDAQ:FEIC)。赛默飞世尔支付每股FEI发行在外股票107.50美元现金。赛默飞世尔预计,交易完成后首年每股收益将因此增加30美分,到第三年的协同效应所产生的效益总计将达8000万美元。 /p p   前面已经谈到,赛默飞42亿美元收购FEI是本年度最“大”收购案,丹纳赫40亿美元收购Cepheid紧随其后,赛莱默(Xylem)收购Sensus的17亿美元位居第三,赛默飞13亿美元收购Affymetrix名列第四,这也是本年度唯一4起超过10亿美元的收购案。 /p p    strong 多家外媒传赛默飞300亿美元收购illumina /strong /p p   近日,外媒纷纷报道赛默飞或以30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世界最大的新一代测序仪生产企业illumina。对于该传闻,Illumina的发言人拒绝对该传闻发表评论,而暂时赛默飞方面还未有回应。按照该收购传闻,如果成真,那赛默飞在基因测序市场将会引发反垄断的问题。 /p p   而此次传闻中的主角之一赛默飞近几年在基因测序领域进行了多项投资。今年年初,赛默飞以1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Affymetrix Inc,并将其纳入测序仪生产Life Technologies旗下。而后者是赛默飞在几年前以136亿美元的价格所收购的。据悉,截至目前,赛默飞和Illumina均尚未就该收购传闻给出回应。 /p p   strong   /strong strong 赛默飞收购干细胞公司MTI-GlobalStem /strong /p p   11月29日,赛默飞世尔科技宣布已经签署了收购干细胞产品公司MTI-GlobalStem的协议,不过此次交易的财务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均没有对外公布,但公司表示在交易完成后,MTI-GlobalStem将并入赛默飞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部门。 /p p   据悉,MTI-GlobalStem公司成立于2006年,最初名为GlobalStem,在2010年被Molecular Transfer公司(MTI)收购,总部位于美国马里兰州盖瑟斯堡,致力于开发和推广细胞转染、神经生物学以及干细胞研究所用的工具和试剂。此外,这家公司还提供干细胞、分化神经元和大规模的细胞培养制造服务。 /p p   赛默飞看重被合并公司带来的技术,同时也希望与其相关领域的客户熟悉起来。赛默飞今年收购的Affymetrix公司将为赛默飞提供Affymetrix公司在细胞遗传学、基因分型和基因表达研究方面的基因芯片技术。这也有望增强赛默飞在应用市场的存在,特别是农业生物技术市场以及一定的临床市场,如生殖健康。赛默飞今年收购的电镜制造商FEI主要从事电子显微镜的设计、生产以及技术支持,其电子显微镜能提供微米、纳米以及皮米级别的分辨率。这一并购完全符合赛默飞的战略规划,将有助于强化赛默飞在全球生物制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 /p p   其实2016年,赛默飞还有一件并购案。 /p p    strong 赛默飞收购XRD系统的提供商INEL公司 /strong /p p   2月13日,赛默飞宣布已经收购了INEL公司。INEL总部设在法国阿尔特奈,是一家实时X射线衍射(XRD)系统的提供商。该业务将被整合到赛默飞的分析仪器业务。 /p p   “INEL提供一系列XRD仪器,从简单的、常规应用的台式仪器到复杂的、纳米材料、医药、涂料及其他先进材料的分析平台,”赛默飞化学分析业务总裁Michael Shafer说。“这些技术补充了我们现有的产品组合,并为客户提供了一系列广泛的、从工业到科研的材料科学应用产品”。 /p p & nbsp /p
  • 4月22日诚邀您参加“ACCSI 2016之仪器买卖双方供需交流会”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 /strong 携手多家参展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多家单位于2016第十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简称ACCSI2016)中共同发起“仪器买家供需见面会”。 /p p   仪器信息网利用为仪器买卖双方提供的大额采购在线洽谈、交流、促进成交的面对面交流平台---仪器买家供需见面会,真挚的邀请优质仪器买家与厂商进行直接线下沟通,便于买家更加有效地比较和鉴别供应商,供应商也可获得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赢得快速成交的机会。 /p p   strong  活动亮点: /strong /p p   ★为具有采购需求的用户提供全面的产品信息、专业的仪器选型建议 /p p   ★邀请行业知名专家进行仪器参数解读,为您的采购答疑解惑 /p p   ★数千家参展企业中甄选优质品牌供应商,为仪器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保障 /p p   ★拓展仪器用户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有效降低成本。 /p p    strong 我们的优势: /strong /p p   ★15年科学仪器行业B2B经验,致力于为科学仪器行业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和网络应用技术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全国上百个城市 /p p   ★拥有专业的买家服务团队,通过合作期刊、行业会展及市场研究等服务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买家的采购需求 /p p   ★拥有200万注册用户、4万家厂家用户,深度服务仪器行业 /p p   ★平均日新增采购商机上千条,日均有效商机500条,成为国内最大的仪器行业网上交易平台。 /p p    strong 一、“仪器买家供需见面会” 参会对象 /strong /p p   (1)实验室负责人、采购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 /p p   (2)参与仪器采购环节的实验室用户 /p p   (3)近期具有仪器采购意向,正在选型、搜集产品信息过程中的用户 /p p    strong 二、“仪器买家供需见面会”福利待遇 /strong /p p   凡通过ACCSI2016组委会审核的报名人员,将免费参加买家供需见面会的参会机会,同时还享受如下丰厚礼遇: /p p   (1)免费获得包括展会会刊、会议礼品、仪器采购指南手册在内的欢迎礼包 /p p   (2)免费参加仪器买家供需见面会,聆听权威专家仪器采购解读 /p p   (3)免费获得自助午餐券1张 /p p   (4)参加买家供需见面会现场抽奖活动,赢取千元大奖 /p p    strong 三、报名方式 /strong /p p   为了便于组织和安排,请提前进行报名,将报名参会信息填写完整,我们会在会议开始前与您进行身份确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ccsi/2016/Register.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点击报名 /strong /span /a /p p    strong 四、咨询热线 /strong /p p   孙先生 010-51654077-8015 手机:15801142901 邮箱:sunlt@instrument.com.cn /p p br/ /p
  • 处理38人!撤销2人博士学位——双一流大学通报学术不端
    9月19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官网公示了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两则通知提及的问题论文共计24篇,17篇已撤回。处理38人,不乏主任医师。其中,5起学术不端行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另有31名作者因早前论文问题被复核处理,取消了5位医生的副主任医师职称,撤销2人博士学位(2人均为副主任医师,其中一位为研究生导师)。通报全文如下: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查处的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请你单位调查刘鹏飞涉嫌学术不端的函》,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鹏飞涉嫌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经调查,刘鹏飞在其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存在篡改代表性论著作者排序问题,刘鹏飞对该问题负责。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心内科刘鹏飞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承诺不再发生科研失信行为,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2021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推迟三年晋升职称(2021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取消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021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二、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对王义涛的处理决定》国科金监处〔2022〕71号文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义涛(时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在读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Up-regulation of CDK16 by multiple mechanisms in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promotes tumor progression”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第一作者王义涛负主要责任,王义涛将该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还对提供虚假信息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肝胆胰科王义涛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王义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两年(2022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给予王义涛通报批评。三、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请你单位调查邵明臣(琛)等发表的标注基金资助的论文涉嫌抄袭剽窃被撤稿的函》,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马望为通讯作者的论文“miR-4295 promote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in anaplastic thyroid carcinoma via CDKN1A”涉嫌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经调查,第一作者邵明琛和通讯作者马望对图片造假负同等责任,马望还对署名不实和擅标他人基金项目负责。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肿瘤科马望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其承诺不再发生科研失信行为,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取消两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取消两年研究生招生资格(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2日),两年内不得岗位晋级(2021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3日)。四、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请你单位调查杨杰涉嫌论文造假的函》,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韩奇财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KIAA1429 promotes osteosarcoma progression by promoting stem cell properties and is regulated by miR-143-3p”和韩奇财为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2“Circular RNA circ_0001105 Inhibits Progression and Metastasis of Osteosarcoma by Sponging miR-766 and Activating YTHDF2 Expression ”涉嫌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经调查,论文1存在图片不当操作及实验数据使用混乱的问题,第一作者韩奇财负主要责任,通讯作者曹媛、第五作者李娟负次要责任,此外,韩奇财将该论文列入其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还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论文2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共同第一作者韩奇财负次要责任。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骨科韩奇财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其承诺不再发生科研失信行为,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2020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推迟三年晋升职称(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020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对妇科曹媛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其承诺不再发生科研失信行为,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推迟三年晋升职称(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取消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对感染科李娟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其承诺不再发生科研失信行为,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推迟一年晋升职称(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五、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媛媛为第一作者的论文“Overexpression of A613T and G462Tvariants of DNA polymerase β weakenschemotherapy sensitivity in esophageal cancercell lines”涉嫌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经调查,该论文存在图片造假的问题,通讯作者赵国强和第一作者王媛媛负同等责任。对转化医学中心王媛媛作出如下处理: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行为规范,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我院将严格落实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我院对上述问题责任人的相关处理决定,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以儆效尤。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2022年9月19日学术不端论文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科技部要求,我院现将因官方网站升级改版,造成通报链接失效的有关论文问题重新通报如下:1.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谷元廷为通讯作者、吕鹏威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Belinostat suppresses cell proliferation by inactivating Wnt/beta-catenin pathway and promotes apoptosis through regulating PKC pathway in breast cancer”和论文2“Long Noncoding RNA CAMTA1 Promotes Proliferation and Mobility of the Human Breast Cancer Cell Line MDA-MB-231 via Targeting miR-20b”,经查,系存在伪造论文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吕鹏威: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副主任医师职称, 推迟五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2)次要责任人谷元廷: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三年研究生招生资格。2.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邢钰为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论文“Gastrodin protects rat cardiomyocytes H9c2 from hypoxia-induced injury by up-regulation of microRNA-21”,系存在伪造图片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主要责任人邢钰作出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副主任医师职称,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撤销获批的省级项目。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曹祥明为通讯作者、许锋为第一作者的论文“Sinomenine inhibit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invas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of prostate cancer cells by regulation of miR-23a”,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许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五年研究生招生资格。2)次要责任人曹祥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文战为通讯作者、赵文博为第一作者的论文“Arbutin attenuates hydrogen peroxide-induced oxidative injury through regulation of microRNA-29a in retinal ganglion cells”,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赵文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次要责任人王文战: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5.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吴学建和河南省人民医院茹靖涛为通讯作者、河南省人民医院范磊为第一作者的论文“Astragalus polysaccharide amelior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cell injury in ATDC5 cells via miR-92a/KLF4 mediation”,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范磊: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建议河南省人民医院给予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次要责任人吴学建: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3)次要责任人茹靖涛:已经发函河南省人民医院,建议依规进行处理。6.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韩新巍为通讯作者、马骥为第一作者的论文“MicroRNA-29a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motility of schwannoma cells by targeting CDK6”,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马骥: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次要责任人韩新巍: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7.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韩新巍为通讯作者、袁慧锋为第一作者的论文“MiR-29b aggrav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endothelial cells inflammatory damage by regulation of NF-kappa B and JNK signaling pathways”,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袁慧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2)次要责任人韩新巍: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8.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万光明为通讯作者、董一为第一作者的论文“Schizandrin A Protects Human Retinal Pigment Epithelial Cell Line ARPE-19 against HG-Induced Cell Injury by Regulation of miR-145”,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部分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董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二年晋升职称;取消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次要责任人万光明: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两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两年研究生招生资格。9.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万光明为通讯作者、钱诚和梁申芝为第一作者的论文“Salidroside alleviates high-glucose-induced injury in retinal pigment epithelial cell line ARPE-19 by down-regulation of miR-138”,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部分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钱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副主任医师职称,推迟二年晋升职称;取消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次要责任人梁申芝: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一年晋升职称;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3)次要责任人万光明: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两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两年研究生招生资格。10.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贵宪为通讯作者、孙献涛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SNHG15 enhances the development of colorectal carcinoma via functioning as a ceRNA through miR-141/SIRT1/Wnt/beta-catenin axis”,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提供部分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孙献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二年晋升职称;取消三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2)次要责任人王贵宪: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11.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万文萃和卢宏为通讯作者、彭涛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HAGLROS regulates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in Parkinson’s disease via regulating miR-100/ATG10 axis and PI3K/Akt/mTOR pathway activation”,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主要责任人彭涛处理建议:1)主要责任人彭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五年研究生招生资格。2)次要责任人万文萃: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五年研究生招生资格。3)次要责任人卢宏: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12.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秋明为通讯作者、万文萃为第一作者的论文“Physcion 8-O-beta-glucopyranoside exerts protective roles in high glucose-induced diabetic retinopathy via regulating lncRNA NORAD/miR-125/STAT3 signalling”,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万文萃: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五年研究生招生资格。2)次要责任人李秋明: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1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峰和皮国富为通讯作者、李峰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ncRNA GAS5 Overexpression Reverses LPS-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and Apoptosis Through Up-Regulating KLF2 Expression in ATDC5 Chondrocytes”,经查,系存在伪造论文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李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五年研究生招生资格;追回已报销的版面费和已发放的科研奖励。2)次要责任人皮国富: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撤销获批的省级项目。1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杨建军为通讯作者、隋红阳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idocaine inhibits growth,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gastric carcinoma cells by up-regulation of miR-145”,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主要责任人隋红阳作出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15.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家祥为通讯作者、苗超峰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ncRNA DIGIT Accelerates Tube Formation of 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Sponging miR-134”,经查,系存在伪造论文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苗超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其副主任医师职称, 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撤销博士学位;追回已报销的版面费和已发放的科研奖励。2)次要责任人王家祥:取消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取消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16.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樊青霞为通讯作者、王晓娟和李惠翔为第一作者的论文“MicroRNA-182 suppresses clear cell renal cell carcinoma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targeting IGF1R”,经查,系存在伪造论文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1)主要责任人王晓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其副主任医师职称, 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资格 取消五年研究生招生资格;撤销博士学位;追回已报销的版面费和已发放的科研奖励。2)次要责任人樊青霞和李惠翔:樊青霞和李惠翔目前均已退休,且不再招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再追究其他责任。17.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冰熔为通讯作者、牛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Physcion 8-O-β-glucopyranoside induced ferroptosis via regulating miR-103a-3p/GLS2 axis in gastric cancer”,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和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主要责任人牛颖作出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库,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年评优评先资格;推迟三年晋升职称;取消五年内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
  • 破除“唯论文”就是要避免以论文为前提
    近两年,国家层面和部委层面出台了不少与破除“唯论文”有关的文件,旨在修正功利性的科研评价导向,树立学术工作的质量和贡献导向,鼓励学者基于学术本真从事学术研究,激励求真务实、着眼长远的学术创造。高校普遍能理解破除“唯论文”政策的出发点,但又担心一旦迈出破除“唯论文”这一步,会导致学校学术竞争力的下降。笔者认为,破除“唯论文”并非不要论文,而是避免将论文作为各种评价的前置条件。首先,要避免“非某一类论文不算绩效”。高校年终绩效分配是最基础性的激励制度。比较常见的做法是,绩效分配以学术业绩点为依据。不少高校规定只有SCI、A&HCI、SSCI和CSSCI论文才能纳入学术业绩点的评定,其他论文一概不纳入业绩点计算。这种量化计算工分式的业绩计算方式本就不符合学术管理的基本规律,会误导不同学科的不同学者都以短平快的方式向同一个方向努力,再叠加排斥性的业绩计算方法,必然会对部分学科和学者产生不公平的影响。短期内这种绩效分配方式很难改变,部分高校优化改革的着力点主要在拓宽成果的采纳口径上。第二,要避免“非某一类论文不能聘任”。高校教师职务聘任中,经常会对候选人提出具体的论文要求,例如将3篇CSSCI、5篇SCI论文作为新晋教师的底线要求。如果未能达标,即便学科层面向学校提交了评审材料,也会被学校层面否决送外审的申请。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坚持若干年,有些院系和学科始终进不了人,不利于院系和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在破除“唯论文”的背景下,部分高校已经尝试通过提交学术获奖作品或代表作等方式进行替代。这样一来,材料送外审的通道得以拓宽,只要材料在外部独立匿名评审专家这里获得高度评价,候选人仍然有机会获得聘任。这就有效避免了部分院系和学科连续多年招不到人、导致学术人才青黄不接的窘境。第三,要避免“非某一类论文不认资格”。以论文为主要依据的各种资格认定也普遍存在。例如,部分高校为了激励教师的学术生产,规定每年都必须对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进行认定,如果导师当年没有特定索引期刊论文发表,就只能被迫停止招生。这种管理方式的内在逻辑是,只有能在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的导师,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研究生指导。这很可能会引导导师们进行短期功利性的学术创作。在研究生招生数量有限的前提下,部分高校开始探索弱化此类前置条件,改为使用当年的教师学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资格认定的主要依据。第四,要避免“非某一类论文不能申报”。我国很多项目和奖项的申报都是竞争性的,而且会对高校限制申报数量。很多高校内部也习惯性地将论文作为筛选的主要依据,10篇一区SCI论文会比9篇一区SCI论文更容易获得上报。相关成果的实际质量和社会贡献却很难获得有效的评价。部分高校开始探索在初步资格遴选基础上,邀请内外部同行专家参与评审认定外报。第五,要避免“非某一类论文不给奖励”。高校一般都会建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早期,凡是发表SCI论文都会获得奖励,后来水涨船高,部分高校调整奖励政策,只奖励SCI高区的论文,甚至只奖励一区的论文。文科一般会奖励A&HCI和SSCI论文,以及权威学术期刊论文。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制定了更加多元化的成果奖励办法,将多样化的成果纳入奖励。重要成果转化、重要批示、重要政策采纳、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作品等也纳入科研成果奖励体系。部分高校已经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进行奖励,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与奖励奖金挂钩,更多地考量论文所产生的重要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第六,要避免“非某一类论文不能毕业”。不少高校将发表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硕士生、博士生获得学位授予的前置条件。现实中,即便所有科研人员停止发表论文,核心期刊版面也远远不能满足研究生授予学位的需求。在破除“唯论文”的背景下,有的高校率先探索让研究生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经由内外部盲评的制度,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则可免于学术评议。这种探索一方面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破除了“唯论文”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也保留了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质量控制机制。论文作为前置条件的现象不仅存在于科研管理当中,也存在于绩效管理、师资聘任、研究生培养等各项工作当中。笔者认为,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始终是学术生产的一个“重头戏”。破除“唯论文”不意味着在学术评价中刻意排斥高水平的论文发表,高水平论文仍然是学术评价的重要方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者和研究生也会将高水平的学术生产作为自己内在的重要使命。破除“唯论文”的核心是避免将论文作为各种前置条件,其内在指向是多管齐下拒绝将“科研泡沫”越吹越大,不断降低学术生产活动的短期性和功利性,将学术工作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原创性放到优先位置。
  • 如何治疗不想写论文症?论文奖励!安排!
    你是不是正在家里被导师催写论文?李兰娟院士说:“疫情结束后,希望国家给年轻人树立正确人生导向,把高薪留给一线科研人员,不要让年轻人一味追求演艺明星,演艺明星是强不了国的!”陈薇院士说:“中国太需要坐得起冷板凳的科研工作者,也太需要我们国家为那些愿意埋头科研、踏实钻研的科研人员们提供让他们心无旁骛的各项保障。”一场全球范围内蔓延的疫情,打乱了我们所有的计划。作为生物技术行业的从业者,在这场疫情里感受到的更多。远在美国的科学家李开复含泪乘机回到祖国,同国家和人民共同战斗。德国最不愿放走的顶尖中国科学家庄晓莹博士也直奔武汉一线。“哈佛八剑客”:王俊峰,刘青松,刘静,王文超,张欣,张钠,林文楚,任涛集体回国,抗击疫情。... ...科学自始至终都是我们用来处理各种事件的绝佳武器。科学也是我们用来拨开迷雾的最佳方式。为鼓励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新芝生物第一届创新技术论文节”正式启动。新芝论文节特针对疫情研究工作推出翻倍奖励政策。01活动介绍2020年首年度奖金总额50,000元人民币,后续年度奖励金额以年度白皮书为准。奖金按照a、b、c、d四大类排序分发,期刊等级高者优先,同一等级的期刊按过去三年平均if排序。b类等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分析过去三年平均if时,分别按各区进行排序。若当年度无a、b类期刊投稿时,奖励c类期刊和d类期刊最高总篇数35篇(c类优先发放;d类的双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同等级期刊按收录时间顺序发放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奖金获得者承担,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发票。02奖励对象使用新芝生物产品的广大师生、科研工作人员,一线防疫工作者(奖励翻倍)。03活动奖励a类:cell、nature、scienc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0,000元/篇。b类:sci/scie收录学术论文,不同区奖励如下:一区 3,000元/篇;二区 2,000元/篇;三区 1,000元/篇;四区 800元/篇;c类:ei收录期刊600元/篇。d类:中文核心期刊300元/篇。所有以上投稿内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研究领域的,奖励翻倍,对疫情控制有重大贡献,可申请特殊奖励。04奖励范围在2018年01月01日~2020年09月15日期间使用公司指定产品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论文正式发表时间截止到2020年09月15日),且产品在该论文中起到了重要性作用(对实验本身成果产生直接作用),辅助和间接使用的仪器不在此列。一线防疫工作者或参与研究新型冠状病毒的研究人员,所发表论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且奖励金额翻倍。05认定标准独撰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被转载、收录的学术论文,按奖励等级最高的1项予以奖励,不重复计算。国内出版的英文期刊与同名(或实质同名)的中文期刊等同对待。作者、篇名、内容基本相同的论文不重复计算。中文核心期刊的增刊、专刊及网络版,不予计算。若网络出版为该期刊的唯一出版形式,不受此限制。奖励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专业学术论文,学术会议报道及书评类文章不在奖励之列;在同一杂志连载的论文按1篇论文对待。各奖项适用于使用本公司产品发表的论文且对仪器注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标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论文,不享受相应的奖励。被sci/scie和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当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提供的信息为准;sci/scie分区及过去三年平均if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发布的最新年度分区表为准。投稿人自投稿之日起即视为授权公司使用所投文章用于评选、公示及其他合法用途,公司有权使用投稿人文章刊印非公开发行的论文集并上传至公司相关媒体平台。06活动仪器全自动核酸提取仪(np-2032)药物溶出实验仪(rc、rq全系列)超声波dna打断仪(scientz-18a)高压气体基因枪(gj-1000)手提式基因枪(gj-500)基因导入仪(scientz-2c)细胞融合仪(cry-3b)分子杂交仪(lf-i、lf-iii、lf-iiia)超声细菌分散计数仪(scientz-cf)紫外交联仪(scientz03-ii)中试型硅油原位冻干机(scientz-f全系列)07罚则1. 弄虚作假、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证,公司有权撤销并追回其所有该项成果的奖励,5年内整个课题组均不可再次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2. 对发表论文过程中所属权等一系列问题,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有权追回其所获奖励,并视情节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引起第三方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负责任。08统计申报与评选8月1日-9月15日期间可投稿申请,公司年会前公布结果。1. 每年年底,申报者填写《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奖励申请表》 1583996490668547.docx,连同其论文原件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收录报告书报送至公司战略市场部(申请资料请附带本公司仪器在文章出现位置的截图及对应实验内容的截图;邮箱号:scb@scientz.com)。2. 由战略市场部初审和统计科研成果后报学术评审会。3. 学术评审会鉴定成果真实性及准确性。4. 战略市场部汇总全年科研成果和学术评审会评审意见,经公示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解析2013中国科技论文含金量 化学领域论文最多
    ■在2013年度以我国作者为第一作者的20.41万篇论文中,表现不俗的论文为69064篇,占论文总数的33.8%,较2012年上升了7.4个百分点。从这一指标来看,过去一年,我国国际科技论文的质量较上一年度确有提高。   ■在2013年度世界&ldquo 大科学&rdquo 研究领域,以中国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的国际论文数量仍然较少,在中国科研人员参加的所有论文中的占比依然偏低。   ■2013年度,世界各学科领域影响因子最高的150种期刊中,中国发表了5119篇高水平论文,远超出上一年度的4020篇。发表在世界各学科高影响力期刊上的论文,超过80%来自高校。其中,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分别以219篇、203篇、188篇、180篇和146篇跻身前五名。 SC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占世界论文总数比例的变化趋势 E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占世界论文总数比例的变化趋势 2013年表现不俗论文产出较多的学科 2013年国际论文论文数高等院校排名比较   &ldquo 中国和巴西的科研与创新水平正在迅速赶上欧盟,这主要表现在专利注册数量、公共科研支出和尖端科技的学术研究。&rdquo 这是欧盟委员会在2011年2月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对以中国为代表的金砖国家科技发展的评价。   日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基于《科学引文索引》、《工程索引》等5大在国际上颇具影响的文献数据库发布了2013年度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数据显示:2013年度,以我国机构作者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国际论文共20.41万篇,发表在各学科最具影响力国际期刊上的论文数量排在世界第2位,其中6.9万篇论文的被引用次数高于学科均线,即论文发表后的影响超过其所在学科的一般水平。这些表现不俗的论文占论文总数的33.8%,这一比例较2012年度上升了7.4个百分点。   在当今世界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这份统计数据反映出中国科技发展的哪些最新趋势?中国国际科技论文产出现状的背后,反映出中国当前怎样的学术研究力量,变化轨迹与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相比还存在哪些短板?如何看待这份&ldquo 成绩单&rdquo ?   中国国际科技论文质量提升幅度加快   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情况,一直被国际学术界视作评价一篇论文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根据2013年度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2004年至2014年(截至2014年9月)我国科技人员共发表国际论文136.98万篇,排在世界第2位,比2013年统计时增加了19.8%,位次保持不变 论文共被引用1037.01万次,排在世界第4位,比上年度统计时提升了1位。   中国&ldquo 国际科技论文被引用次数&rdquo 增速显著快于其他国家。我国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7.57次,比上年度统计时的6.92次提高了9.4%。这意味着,从纵向比较,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间,我国国际科技论文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但是,从横向来看,本统计年度世界国际科技论文被引用次数的平均值达到11.05次/篇,比上年度统计时的10.69次提高了3.4%。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有所增加,但与世界平均值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如果扩大横向比较的范围,中外之间的这种差距则更为明显。以2004至2014年间发表科技论文累计超过20万篇以上的16个国家(地区)为参照,若按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序,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大于平均值(11.05次)的国家达到12个,其中瑞士、荷兰、美国、英国和瑞典的论文篇均被引用次数超过15次,而中国排在第15位,远远落后于西方传统的科技强国。   差距并不意味没有进步。若把统计年度内的论文被引用次数世界均值划一条线,将高于均线的论文作为&ldquo 表现不俗&rdquo 论文(即论文发表后的影响超过其所在学科的一般水平),依据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SCI)统计,在2013年度以我国作者为第一作者的20.41万篇论文中,表现不俗的论文为69064篇,占论文总数的33.8%,较2012年上升了7.4个百分点。从这一指标来看,过去一年,我国国际科技论文的质量较上一年度确有提高。   如果被引用次数处于世界前1%的高被引论文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国际科技论文水平的话,我们不妨将时间拉长到2004年至2014年的10年段进行国内外比较。根据此次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4年,我国被引用次数处于世界前1%的高被引论文为12279篇,占世界份额的10.4%,虽然与排名前三位的美国、英国和德国62226篇、15614篇和14108篇仍有较大差距,但与自身相比,在入选数量上较2003年至2013年这10年增加了28.9%,进步幅度明显。   能反映世界科学界最新科学发现和研究动向的热点论文一直受到国际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这些热点论文往往是在发表后两年间被引用次数排在各学科前1&permil ,在一定程度上它被认为是世界科学研究前沿的风向标,并能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对世界学术研究产生广泛影响。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国际热点论文产量在某种意义上,能反映这个国家对于世界前沿科学研究的贡献度。   在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的统计年度中,中国国际热点论文384篇,占世界热点论文总数的15.7%,较2013年统计时提高了1.4个百分点,排在世界第4位,虽然位次与2013年统计时持平,但热点论文数增长了10%。同期,美国热点论文1384篇,占世界热点论文的56.5%,其次为英国和德国。   若以发表在世界各学科领域影响因子最高的期刊为观测点,也能清晰反映出中国国际科技论文质量的提升轨迹。2013年度,在世界176个学科领域153种高影响力期刊上发表的57113篇论文中,中国发表的论文有5119篇,占世界的8.9%,排在世界第2位 美国有23331篇,占40.8%。   对于中国来说,发表于国际名刊的论文数排名变化,是在本年度纳入统计测度的多项评价指标中进步最为显著的。《Cell》、《Nature》和《Science》是目前国际公认的三大享有最高学术声誉的科技期刊。2013年度,上述三种期刊共刊登论文5806篇,虽然总刊载量比2012年度减少183篇,但刊发中国论文226篇,论文数增加了39篇,排在世界第6位,较2012年度上升3位。从横向来看,美国仍排在首位,刊发论文2535篇。英国和德国位列第二和第三位,法国和加拿大分列第四和第五位。   此外,与中国国际科技论文质量快速提升相同步的是,中国科技期刊的影响力也在迅速提升,进入本学科前列的中国科技期刊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根据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统计,2013年,我国作者在国内1989种中国科技期刊上共发表论文51.69万篇。中国科技期刊的质量和影响力指标呈上升趋势,2013年科技期刊的影响因子平均值为0.523,2002年以来,年均增长率为5.4% 期刊的总被引频次均值为1180次,2002年以来,年均增长率为14%。   从国际知名学术引文数据库收录中国科技期刊种类的角度来看,2013年度,SCI数据库收录中国科技期刊139种,比2012年增加4种 EI数据库收录中国科技期刊216种 美国《医学索引》收录中国科技期刊106种 SSCI收录中国期刊2种 Scopus收录中国期刊776种。中国进入SCI的期刊中,2013年度进入本学科领域总被引频次排名前1/3行列的期刊共有21种,进入影响因子本学科领域排名前1/3的期刊有20种。这些数据既说明中国科技期刊知名度正在提高,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科技论文的质量正在稳步提升。   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趋势明显加快   据瑞典诺贝尔奖官方网站消息宣布,诺贝尔化学奖于当地时间10月8日揭晓,获奖者是来自美国的埃里克· 白兹格和威廉姆· 艾斯科· 莫尔纳尔以及来自德国的斯特凡· W· 赫尔3位在超分辨率荧光显微技术领域取得成就的教授。在此前两天公布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桂冠,由一名英国科学家和两名挪威科学家共同摘得。这表明,现代科学的重大突破和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国际合作。   事实上,当今世界许多尖端领域科学研究也越来越印证了这种规律。英国皇家学会2009年发布的一份名为《知识、网络与国家:21世纪的全球科研合作》的报告显示,国际间的科研合作目前正处于逐步上升的趋势。   该报告称,目前,所有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文章中,有超过35%是国际间合作的产物,这个数字在过去15年里增加了10%,其中以含有美国科学家在内的国际合作的增长率为最高:以美国科学家为主要作者的合作论文的发表数量,从1996年的约5万篇上升到2008年的约9.5万篇&mdash &mdash 但这只占美国2008年科技论文总量的29%。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德国2008年科技论文总量中,有几乎一半是来自国际合作研究。而同期,中国的国际合作研究虽然也在增加,但并未跟上中国论文总量的增长步伐。中国的国际合作论文在本国论文年产总量中的占比,却由1996年的18%下降至2008年的15%。   &ldquo 这是一种逆国际潮流的趋势。&rdquo 北京一所重点高校学者陈教授透露:&ldquo 近几年,中国科技论文的国际合作比例降低的原因,可能是由中国国内学术评价制度所致。按照国内大多数学术机构的评价标准,如果一篇国际科技论文,中国学者不是第一作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该作者的科研成果。如果这种评价导向不改变,中国国际科技论文的国际合作占比可能还会继续走低。尤其在当今世界科学研究越来越趋向跨学科、跨领域交叉研究的大背景下,这种不尽合理的评价体系是不利于中国科学研究的。&rdquo   近年来,&ldquo 大科学&rdquo 研究已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一个热点领域。&ldquo 大科学&rdquo 研究具有投资强度大、多学科交叉、实验设备复杂、研究目标宏大等特点,因此&ldquo 大科学&rdquo 工程既成为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综合体现,又成为显示各国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   从国际间合作的&ldquo 大科学&rdquo 研究领域来看,目前,我国已通过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国际综合大洋钻探计划、全球对地观测系统等一系列大科学计划,先后与美、欧、日、俄等主要科技大国开展平等合作,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解决全球性重大问题做出了应有贡献,并陆续建立了5个国家级国际创新园、33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22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这些既成为中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已具备参与国际大科学和大科学合作的能力。   就参与国际科学研究合作的论文产出而言,虽然我国国际合作的论文在科技论文总量中的占比不高,但依然能看出国际合作的趋势正在明显加快。据SCI数据库统计,2013年度收录的中国论文中,国际合作产生的论文为56076篇,比2012年度增加9330篇,增长了19.0%,至此国际合著论文占我国发表论文总数的24.3%。其中,中国作者为第一作者的国际合著论文有37082篇,占我国全部国际合著论文的66.1%,合作伙伴涉及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138个国家(地区) 其他国家作者为第一作者、我国作者参与工作的国际合著论文为18994篇,合作伙伴涉及105个国家(地区)。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度世界&ldquo 大科学&rdquo 研究领域,以中国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的国际论文数量仍然较少,在中国科研人员参加的所有论文中的占比依然偏低。   根据SCI的统计数据,2013年度我国发表的论文中,作者数大于1000、合作机构数大于150个的论文仅有167篇,且中国作者都不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数超过100人且合作机构数量大于30个的论文有427篇,涉及高能物理、天文与天体物理、仪器仪表、气象和大气科学、生命科学和基础医学等学科。其中,中国牵头的仅27篇。在这27篇论文上署名的中国机构有38个,绝大多数是高校,其中,除著名大学外,还有7所师范大学,另有一家公司企业(中广核)及两个研究所。这说明,虽然&ldquo 大科学&rdquo 研究是国际科学发展的大趋势,但我国在这方面的综合实力依然存在明显&ldquo 短板&rdquo 。   部分学科研究跻身世界第一方阵   虽然论文数量、影响力&ldquo 涨落&rdquo 对比是每年国际科技论文统计的重点,但各学科论文的产出状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研究机构及学者在某些学科领域研究的优势和劣势。那么,过去一年,世界各国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哪些学科领域?中国学者在哪些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取得新进展?   根据SCI对国际科技论文学科分布的统计数据,在2013年度发表SCI论文较多的10个学科中,化学有37310篇,临床医学有25640篇,物理学有24636篇,生物学有22394篇,材料科学有16348篇,基础医学有10244篇,数学有9007篇,地学有6784篇,计算技术有6761篇,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有6655篇。这意味着化学、临床医学等10个学科是当前世界各国学者开展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   从各学科产出论文数量及影响力与世界平均水平的比较来看,我国有16个学科论文被引用次数进入世界前10位,比上一年度统计时又增加1个。其中,化学、计算机科学、工程技术、材料科学、数学等5个领域论文的被引用次数排名世界第2位 农业科学和物理学排在世界第3位 被引用次数排名进入世界前5位的,还有环境与生态学、地学、药学与毒物学。与2013年统计时相比,有7个学科领域的论文被引用频次排位有所上升,其中跃升3位的是临床医学。这说明,我国学者在化学、计算机科学、工程技术、材料科学、数学等领域的研究水平已跻身世界学术研究的第一方阵,具有较明显的学术优势。   依据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文摘和引文数据库Scopus(该数据库涵盖由5000多家出版商出版发行的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卫生保健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的2.1万多种科技文献)2013年度收录中国论文的领域分布统计数据,Scopus2013年收录的中国期刊论文数量较多的学科是工程,共超过15万篇论文 论文数量超过5万篇的学科,还有物理学和天文学、材料科学机械工程、医学等3个学科。这些数据表明工程、物理、天文、材料科学机械工程和医学是我国学者研究的兴奋点。   从CPCI-S数据库(《科技会议录引文索引》)2013年收录世界重要会议论文的情况来看,2013年共收录全世界的36.88万篇论文中,中国作者论文5.08万篇,比2012年减少了34.4%,占世界的13.8%,排在世界第2位。2013年,中国科技人员共参加在67个国家和地区召开的1298个国际会议,发表国际会议论文最多的主要集中在10大学科领域: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材料科学、计算技术、机械工程、能源科学技术、土木建筑、物理、临床医学、环境科学和化学。   通过对上述三大数据库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工程、物理、材料科学机械工程、化学和医学、计算科学是中国学者当前研究的热点领域。这与国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基本吻合。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学者除了在几个&ldquo 单项&rdquo 领域的研究突破较快外,像免疫学、心理学、微生物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研究仍然力量不足。这与2011年、2012年统计时的总体状况基本相似,说明中国科学研究的&ldquo 偏科&rdquo 现象依然存在。   高校仍是国际科技论文产出&ldquo 大户&rdquo   与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表现不俗的国际科技论文超过80%由高校贡献这一比例相似,2013年的统计数据也印证了高校依然是中国科技论文的产出&ldquo 大户&rdquo 。   根据本年度发布的统计结果,在2013年以我国机构作者为第一作者发表的20.41万篇国际论文中,82.77%产自高校,略低于2012统计年度83.3%的占比 在本年度产出的69064篇表现不俗的论文中,82.7%出自高校,略高于2012统计年度81.8%的占比。这说明,过去一年,我国高校虽然论文数量有所减少,但论文质量有所提高。   2013年度,世界各学科领域影响因子最高的150种期刊中,中国发表了5119篇高水平论文,远超出上一年度的4020篇。发表在世界各学科高影响力期刊上的论文,超过80%来自高校。其中,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分别以219篇、203篇、188篇、180篇和146篇跻身前五名。   专利是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发明的产物,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机构的创新能力。尽管高校是中国国际科技论文产量的贡献大户,但是,中国高校的成果转化率低也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援引经合组织2014年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发明人拥有的三方专利数为998项,仅占世界的2.3%,与上年度统计时一样,仍排在第7位。而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援引《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DWPI)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名下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共21.91万件,其中中国机构(不含国外驻华机构)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49897件,约占68.4%,比2012年增加5.9%。   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的机构类型看,2000年至2013年度,中国高校共获得15.87万件授权发明专利,仅占中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量的21.65% 研究机构共获得6.2万件授权发明专利,占总数的8.46% 公司共获得19.22万件授权发明专利,占总数的26.23%。2000年度至2013年度,中国高校平均每年获得1.13万件授权发明专利,研究机构平均每年获得0.44万件,公司企业平均每年获得5.24万件授权发明专利。这说明,在中国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高校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所存在的&ldquo 短板&rdquo 是显而易见的。如何搭建平台促进大量科研成果转化,将是今后中国高校推进教育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的重要方向。
  • 117篇撤稿论文,61份学术不端通报:“无赖性论文造假”太荒唐
    要点速读  “无赖性论文造假”是一道奇观,手段无赖、方式无赖、处罚结果无赖,没有下限。  大家都知道现象存在,大家也都痛恨论文造假。然而,却缺乏严惩手段。别说什么单位的名誉受损,就算造假者自身也得不到什么教训。  明明自己是科研人员,却找造假中介代笔、评议,这是无赖之一  科研论文的发表是需要“同行评议”的,也就是评审向期刊和出版社审稿平台提供评审意见。然而,117篇科研论文,统统都找了“幽灵”评审——第三方机构虚构出来的评委。不仅找,还扎堆找,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有关系的28篇中,13篇与一个名为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虚拟“同行评议”只是小菜一碟,更不要脸的行为是自己不写,找人来写。结果就很可笑了。造假的公司是批量操作,同样的图片与数据能够在多篇论文里出现。今年9月,美国知名英文论文抄袭检测网站PlagiarismWatch发表报告《科学论文代笔公司与掠夺欺诈型期刊合谋中国学者》。报告发现,多篇论文使用了相同图表、相同研究对象、得出了相同实验结果。同样的图表,你用我也用  为了申请资格,在材料中篡改和伪造论文信息,甚至凭空生造,这是无赖之二  找第三方中介来帮忙造假,好歹还要花钱,花时间,有人干脆自己动手,在申请资助的时候,虚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细细读来,有些行为大胆地令人瞠目结舌。来看安徽某大学一位叫郭传友的申请者的问题(【】内为编者的总结,引号内是通报原文):  1.【篡改期刊名+篡改作者顺序+篡改论文语言】“第1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Ecology》),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SCI影响因子5.694) 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 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2.【篡改期刊名+篡改作者顺序+篡改论文语言】“第2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Journal of Ecology and Rural Environment》),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 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3.【篡改作者顺序+篡改发表年限】 “第3篇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王正加,黄有军,郭传友,黄坚钦,王华芳’,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且将论文发表年度由2006年篡改为2011年。”  4.【伪造并不存在的论文】“ 第4篇论文根本就没有发表,属于伪造。”  5.【篡改作者顺序】 “第5篇论文通讯作者为张兴旺,郭传友排名第4,郭传友将通讯作者篡改为自己,且删除了论文的第三作者。”  在申请书中,五篇基础论文做了这样的造假,然而却顺利地得到80万元的资助经费。通过查询,可以发现,论文造假的申请人拿到了80万元的经费  本以为上面这个案例已经算是多种形态、超乎想象了,然而必须承认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四川某大学吴国玉在申请书中报了13篇基础论文,一查竟然发现有12篇署名都不是他,也就是说把别人的论文说是自己的。  以上种种行为在让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实在是显示出没有下限。  造假人明目张胆,却能够突破防线,论文验收、查证机制形同虚设,这是无赖之三  这里所指的论文验收、查证不是指接收论文的国际期刊,而是说以论文作为重要衡量指标的评奖、评职称、评项目。  客观而言,正是因为这些深度捆绑的存在,才会出现大量的论文造假。例如医学论文是一个造假的重灾区,因为临床、教学、科研这三个纬度是晋升职称的考察对象。但是,一边有大量的病人要看,一边又要求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这中间就矛盾了。到底论文被运用到一个什么疯狂的程度,来看《人民日报》的报道:“多位受访者表示,现在论文导向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除了单位内部的职称晋升、年终考核、津贴奖金,国家相关部门的项目申报和结题、奖励评审、人才评价、院士评选、学科评估,以及五花八门的单位排序中,论文都成为衡量水平高低的重要评价指标。”  要求这么多的论文数量,一方面验收者和考评者可能根本就看不过来,另一方面,也许还存在默许造假的情况。“丁香园”针对三甲医院医生的调查问卷,论文真是职称的敲门砖  最无赖的是,处罚轻描淡写、丝毫不重,行为不端不断重复  论文造假,已经成为科研工作者中公开的秘密,亦或者流行的“潜规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王春法在一篇访谈中提及,2013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调查,总共发出36000份调查问卷,收回33000余份。从中可以发现,近一半被调查者认为学术不端行为一直存在,分别有50.1%、43.7%、42.3%和36.7%的被调查者认为,虚假署名(没有参与研究却在科研论文署名的行为)、论文剽窃、研究结果报告过程中捏造和弄虚作假,以及一稿多投等现象较为普遍。  大家都知道现象存在,大家也都痛恨论文造假。然而,却缺乏严惩手段。别说什么单位的名誉受损,就算造假者自身也得不到什么教训。  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曾经通报过一次造假问题,抄袭他人成果、谎报个人信息、冒名侵占他人成果等也都列在其中。例如,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为女性,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然而,处罚是,撤销刘志华相关项目,追回已拨经费 取消刘志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 给予刘志华通报批评。这个案例也可以放在今天。3年间,智能手机都从3G变成4G了,可造假及其处罚依然如故,还是通报通报再通报,批评批评再批评。  这些通报批评能有什么用呢?反正被发现处罚也不严重。算一算,造假的得失利弊,冒个险还是划算的。曾经被认为是超级学术新星的德国人肖恩,因为论文造假名誉扫地,不仅失去了在美国的工作,其博士学位也被吊销  结语:论文造假,不管是在中国科研界还是在普通大众的认知里,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也都深恶痛绝。然而,却一直这么无赖,没有下限,这道“奇观”实在是有辱中国学术界斯文,也浪费纳税人的钱。
  • 我国基础科学研究论文数量翻番 化学高被引论文居榜首
    p   与2007年~2011年相比,中国在2012年~2016年的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数量从62.2万篇增加至124.5万篇,排在美国之后,居世界第2位。日前,记者从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获悉,近5年中国科研发展迅猛,国际公认的科研评价工具SCI引文数据库见证了中国科研规模的成倍增长。 /p p   同期,中国在基于SCI数据库设计的含金量更高的统计指标数据库——ESI(基础科学指标库)评价体系中前进更快:近5年入围ESI高被引论文的数量约为上个5年的2.5倍,此外,在最近一期ESI热点论文榜(2015年~2016年)中,中国的占比为26.7%。 /p p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是我国最早接触ESI的研究人员之一,他向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感慨道:“1996年我第一次看到ESI纸本报告时,中国大陆只有3位科学家入围‘高被引作者’,2006年也仅有7位,而这个数字到2016年变成了170多位!” /p p    strong 化学、工程、材料成中国科研布局重点 /strong /p p   ESI收录了22个主要学科的科研成果,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首席计量科学家杨立英研究员的团队发现,在过去5年中,中国发表高被引论文最多的学科依次是化学、工程和材料。中国在这些领域的科研成果产出量分别都超过了美国。 /p p   这些研究领域与改善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电话线网速只能达到512K/秒,但现在光纤网速以TB计算,这就是材料技术带来的变革。未来,如果人类想用上高效又安全的抗癌药物,至少有赖于科学家在化学领域有重大突破 如果想给电动汽车装上更可靠的电池,就需要深耕化学和物理等学科。 /p p   杨立英认为,科技发展是分阶段的,“我们需要先搞清楚自然界的基本物质规律,再力求运用这些规律去改善人们的生活”。 /p p   现阶段中国重点布局化学、工程和材料领域的基础研究,可以说是在为下一步改善人们的生活打基础。同时,她也建议学科布局提高学科结构的均衡程度,这将促进学科之间的融会贯通和知识交流,有利于解决复杂的科学问题。 /p p    strong 中国ESI重要成果产出效率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strong /p p   作为世界科技领域的后发国家,中国基础研究已经取得了诸多令人振奋的成绩。杨立英说:“此时此刻,中国科研界更需要冷静分析前进中的问题,对科研的发展水平进行准确把握和明确定位。” /p p   学界认为,ESI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等重要成果占一国全部论文的份额,可以大体揭示出该国重要成果产出的效率。 /p p   2012年~2016年,在中国科研领域产出的所有论文中,入选ESI高被引论文库的成果占比为1.12%,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而中国入选2015年~2016年度的最新一期热点论文榜的数量占该年度我国产出论文总量的0.1%,与世界均值齐平。 /p p   杨立英认为,尽管中国的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率仍与一些跑在科技前沿的发达国家存在差距,但这个差距正因我国科研人员的奋起直追而缩小。 /p p    strong 为科技竞技场上的中国队加油 /strong /p p   “科技增长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这需要来自社会各界的力量。”杨立英相信,一串串令人骄傲的数据背后有许多人在付出努力。 /p p   毋庸置疑,科研单元在推进中国基础研究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每年的论文总数中,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贡献比例约为43:13:1,其中有部分论文由不同的科研单元共同完成。因此,高校是从事基础研究的最主要力量。 /p p   “高校的科研成果突出,是整个社会积累了30多年的结果。”李志民和《中国高校科技》杂志总编辑马海泉都提出了这个观点。 /p p   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看,马海泉认为,改革开放让中国意识到对科技创新的渴求,就此迎来了“科学的春天”。此后,从1995年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到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科技创新是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融入中国的社会文化,都是在为中国的科技发展铺路。 /p p   从政策层面看,李志民相信中国国力的增强是科技进步的有力支撑,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度增长为科技发展带来利好。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至2015年的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大幅度增长,从3710.2亿元上升至14169.9亿元。 /p p   “国力增强了,更多的人才选择回国发展,同时实验室建设的条件也得到改善,这也为科技进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李志民说。 /p p   而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各类科研单元都在寻求自己的科技创新之道。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都在ESI论文库中占有一席之地。 /p p   此外,根据2017年9月ESI官方网站的最新数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化学和材料学、清华大学的工程学和材料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工程学的研究成果还入围了ESI数据库中“排名前万分之一”的论文。 /p p   事实上,在高校以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机构——中国科学院。在过去5年中,仅中科院一家发表的ESI高被引论文,就占到中国高被引论文总数的22.9%。 /p
  • 2021 论文征集
    2021 论文征集PAPER SUBMISSION 2011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期间使用公司指定产品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 一线防疫工作者或参与研究新型冠状病毒的研究人员,所发表论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且奖励金额翻倍。活动奖励A类:Cell. Nature Scienc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0,000元/篇。B类:SCI/SCIE收录学术论文一区5,000元/篇 二区4,000元/篇 三区2,000元/篇 四区100元/篇 C类:EI收录期刊1000元/篇。D类:中文核心期刊500元/篇。 征稿须知 活动仪器:所有公司仪器,且仪器在该论文中起到了重要性作用(对实验本身成果产生直接作用),辅助和间接使用的仪器不在此列。申报评选:申报者填写《上海嘉鹏科技有限公司科研奖励申请表》,连同其论文原件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收录报告书报送至公司营销部(申请资料请附带本公司仪器在文章出现位置的截图及对 应实验内容的截图 邮箱号:wpp@shjpkj.com)投稿邮箱:wpp@shjpkj.com 公司官网:www.shjpkj.com 年度总奖池:100000元,往年已领奖论文不参与本年度活动。
  • 重磅!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新增7种行为!
    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协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本规则所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重复发表等行为按照学术出版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认定。第三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对科研失信行为不得迁就包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第四条 科研失信行为当事人及证人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分别负责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有关科研失信行为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可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处理或协调不同部门(单位)分别开展调查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科研失信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并可对本系统发生的科研失信行为独立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六条 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其被调查时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调查涉及被调查人在其他曾任职或求学单位实施的科研失信行为的,所涉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要求,负责对其他参与调查单位的调查程序、处理尺度等进行审核把关。被调查人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七条 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结题、成果发布等活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项目申报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等应按照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的要求,主动开展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职责权限对违规责任人作出处理。第八条 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申报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分别依据管理职责权限作出相应处理。科技奖励、科技人才推荐(提名)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开展调查处理。第九条 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作者的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应积极配合。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调查单位,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学位论文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由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有义务配合开展调查,应主动对论文是否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开展调查,并应及时将相关线索和调查结论、处理决定等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作者所在单位。第十条 负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相关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承担调查处理职责的机构,负责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复查等工作。第三章 调 查第一节 举报和受理第十一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一)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二)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三)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单位)举报;(四)向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举报;(五)其他途径。第十二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举报内容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三)有明确的违规事实;(四)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鼓励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一)举报内容不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二)没有明确的证据和可查证线索的;(三)对同一对象重复举报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四)已经作出生效处理决定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第十四条 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通知实名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符合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予以受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可转送相关责任单位或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责任单位举报。举报人可以对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异议不成立的,不予受理。第十五条 下列科研失信行为线索,符合受理条件的,有关单位应主动受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二)在日常科研管理活动中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三)媒体、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的线索。第二节 调 查第十六条 调查应制订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人员、方式、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工作纪律等,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调查应包括行政调查和学术评议。行政调查由单位组织对相关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学术评议由单位委托本单位学术(学位、职称)委员会或根据需要组成专家组,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根据需要由相关领域的同行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诚信专家、科技伦理专家等组成。第十八条 调查需要与被调查人、证人等谈话的,参与谈话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内容应书面记录,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录音、录像。第十九条 调查人员可按规定和程序调阅、摘抄、复印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相关实验室、设备等。调阅相关资料应书面记录,由调查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在调查处理完成后退还管理人。第二十条 调查中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可根据需要要求举报人补充提供材料,必要时可开展重复实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经举报人同意可组织举报人与被调查人就有关学术问题当面质证。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第二十一条 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公众健康与安全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调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或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二条 调查中发现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涉嫌从事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服务的,应及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关键信息不充分或暂不具备调查条件的,可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调查,中止的时间不计入调查时限。调查期间被调查人死亡的,终止对其调查,但不影响对涉及的其他被调查人的调查。第二十四条 调查结束应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线索来源、举报内容、调查组织、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相关当事人确认情况、调查结论、处理意见建议及依据,并附证据材料。调查报告须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一般应在调查报告形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参与调查单位或其他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需要补充调查的,应根据补充调查情况重新形成调查报告。第二十五条 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因特别重大复杂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调查期限,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调查延期情况应向移送机关或部门报告。第四章 处 理第二十六条 被调查人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等最终认定后,由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按程序对被调查人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七条 处理决定作出前,应书面告知被调查人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被调查人逾期没有进行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被调查人作出陈述或申辩的,应充分听取其意见。第二十八条 处理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一)被处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等);(二)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三)处理决定和依据;(四)救济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应载明的内容。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负责向被处理人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书,并告知实名举报人。有牵头调查单位的,应同时将处理决定书送牵头调查单位。对于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移送单位。第二十九条 处理措施的种类:(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二)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三)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整改;(四)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五)一定期限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六)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等并追回奖金,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七)一定期限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八)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九)一定期限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十)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十一)暂缓授予学位;(十二)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十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十四)其他处理。上述处理措施可合并使用。给予前款第五、七、九、十项处理的,应同时给予前款第十三项处理。被处理人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机构给予处理或处分;其他适用组织处理或处分的,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二)是否有造假、欺骗,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四)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五)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三十一条 有关机构或单位有组织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在调查处理中推诿、包庇,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撤销该机构或单位因此获得的相关利益、荣誉,给予公开通报,暂停拨款或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等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相应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经调查认定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一项相应处理;(二)情节较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年以内;(三)情节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至5年;(四)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5年以上。存在本规则第二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理不应低于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尺度。第三十三条 给予本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二、三、四项处理的被处理人正在申报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或被推荐为相关候选人、被提名人、被推荐人等的,终止其申报资格或被提名、被推荐资格。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处理:(一)有证据显示属于过失行为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二)过错程度较轻且能积极配合调查的;(三)在调查处理前主动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在调查中主动承认错误,并公开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理:(一)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二)阻挠他人提供证据,或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三)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四)存在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的;(五)有组织地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六)多次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同时存在多种科研失信行为的;(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而拒不承认错误的。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规则给予被处理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的,处理决定由省级及以下地方相关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作出单位应在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处理决定由国务院部门及其所属(含管理)单位作出的,由该部门在处理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第三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十八条 被处理人科研失信行为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的,调查处理单位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同时报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应依据经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在职责范围内对被处理人作出处理,并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及其所在单位。第三十九条 对经调查未发现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单位应及时以适当方式澄清。对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严肃处理。第四十条 处理决定生效后,被处理人如果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作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承诺,或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可根据被处理人申请对其减轻处理。第五章 申诉复查第四十一条 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处理决定书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作出调查处理决定的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写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调查处理单位(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决定受理的,另行组织调查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本规则的调查程序开展复查,并向申诉人反馈复查结果。第四十二条 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向调查处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诉,申诉必须明确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对国务院部门作出的复查结果不服的,向作出该复查结果的国务院部门书面提出申诉。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仅以对调查处理结果和复查结果不服为由,不能说明其他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或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的,应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四十三条 复查、复核应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理由给予明确回复。复查、复核原则上均应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四条 参与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要签署保密协议,不得私自留存、隐匿、摘抄、复制或泄露问题线索和调查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透露或公开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测试、评估或评价时,应履行保密程序。第四十五条 调查处理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人员应签署回避声明。被调查人或举报人近亲属、本案证人、利害关系人、有研究合作或师生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查处理情形的,不得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应主动申请回避。被调查人、举报人有权要求其回避。第四十六条 调查处理应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等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对于调查处理过程中索贿受贿、违反保密和回避制度、泄露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调查处理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受理举报、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调查处理程序和操作规程等,明确单位科研诚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抓早抓小,并发挥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科研诚信承诺书和研究数据管理政策等在保障调查程序正当性方面的作用。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履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四十九条 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科研失信事件应加强信息通报与公开。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方应加强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是指未真实开展实验研究,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付费获取实验研究数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测试、化验获得检验、测试、化验数据,因不具备条件委托第三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获得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第三方调查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共数据库数据,不属于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二)代投,是指论文提交、评审意见回应等过程不是由论文作者完成而是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代理。(三)实质学术贡献,是指对研究思路、设计以及分析解释实验研究数据等有重要贡献,起草论文或在重要的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等。(四)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是指调查时被调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被调查人是学生的,调查处理由其学籍所在单位负责。(五)从轻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理。(六)从重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理。本规则所称的“以上”“以内”不包括本数,所称的“3至5年”包括本数。第五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第五十二条 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属于军队管理的,由军队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已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且处理尺度不低于本规则的,可按照已有规则开展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负责解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同时废止。解读: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   “此次修订注重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而且聚焦问题导向,针对3年试行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补充完善,并将调查处理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相关制度规定。”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文件的整体框架、基本调查程序和处理尺度不变,保持了稳定性。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规则》修订过程中,科技部先后向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方科技行政部门等征集修订建议,召开19次座谈研讨会,深入听取调查人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我们对各方反馈的百余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凝聚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科技界的共识。”戴国庆说,这为各部门各地方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提供了统一尺度,形成了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调查处理规则。   强化惩戒 新增7种科研失信行为 近年来,科研失信行为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针对新的表现形式,《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   《规则》适应法律变化调整违规处理措施,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单列为处理措施。   《规则》还强调了对调查处理结果的应用,要求作出包含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措施的单位,应按程序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人实施惩戒。   教育引导 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   值得关注的是,《规则》还进一步细化了调查处理职责分工。比如,对被调查人没有所在单位的,规定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对涉及合作论文的,规定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   “我们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在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同时,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坦言,《规则》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特点,对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体现了处理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导的初衷”。   制度+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专门出台文件进行了系统部署。”戴国庆说,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学术道德,践行学术规范,让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戴国庆所说的工作机制,是2007年科技部牵头发起成立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如今成员单位已达22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研究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查等。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科研诚信立法,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出台“破四唯立新标”政策措施。科技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优良作风学风的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科研道德底线。   “对学术造假等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技部的态度一贯是鲜明的、坚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迁就、不包庇、不纵容。”冯楚建介绍,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常态化通报机制,由调查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目前已在科技部网站通报21批,涉及1422名责任人。   不仅如此,科技部还建设开通了覆盖全国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汇交、在线审核和信息共享;组织力量开发建设了全球期刊论文数据动态获取、高风险期刊动态监测、造假问题智能检测等多功能的监测工具系统,开展学术不端问题主动监测。
  • 捅破科研论文泡沫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近期发布了2013年度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去年,我国作者为第一作者的科技论文共16.47万篇,数量位居全球第二。   与庞大的论文数量相比,我国距离科技论文强国乃至科技强国还有多少距离,更值得我们探究。在当前科技投入大大增强、科技论文数量迅速增加的背后,其成色究竟几何?   科技论文多而不强现状尚待改观   统计结果显示,过去的10年间,我国科技人员共发表了国际论文114.3万篇,总数排在世界第2位。   与此同时,我国每篇国际科技论文平均被引用6.92次,与世界平均10.69的数字仍有不小差距。更有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中国热点论文数量为196篇,占世界热点论文总数的9.9%,居世界第5位,比2010年上升1位,同期热点论文排名第一的美国数量达到1070篇。2011年中国国际科技论文平均被引用6.21次,而当年世界平均值为10.71次。我国科技论文质、量发展不同步现状从中可见一斑。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武夷山接受媒体采访时更指出,在我国发表的所有论文中,有35%以上是零引用论文。   如此之多含金量较低的科技论文势必直接影响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近年来,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增长很快,然而,囿于科技论文质量不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ldquo 两低&rdquo 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有数据显示,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在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的80%转化率差距甚远。   数量全球居第二,科研论文泡沫多   目前,我国科研资源高度集中,科研经费主要掌握在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手中,而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成果的量化标准相对单一,成为引导科研人员和机构的&ldquo 指挥棒&rdquo ,论文数量,尤其是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论文数量,成为极为重要的标准。   毫不夸张地说,我国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对SCI论文的崇拜程度,丝毫不亚于地方政府对GDP的崇拜,科技论文数量成为衡量大学、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学术水平最重要的标准。它不仅与科研机构所能获得的科研经费挂钩,还与个人的学位、职称、经费、评奖、晋升密切相关。   一些弄虚作假、浮躁现象由此催生,科学研究染上了极强的功利色彩,职称、项目、奖金催生了大量的论文泡沫。这不仅使得我国科技效率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失真,还大大损害了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更恶化了科研圈子的生态。   中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说:&ldquo 科技领域原本是沉得住气的,现在也沉不住气了。&rdquo   北京大学教授饶毅曾多次表达对我国科技论文现状的不满。他表示,若论重要论文,中国目前可能还不及上世纪80年代的日本。当时日本科学家已取得了4至6个诺奖级的成果,而中国诺奖级的成果要追溯到几十年前青蒿素这样的原创成果。   饶毅说,我国科技论文数量与质量没有同步,两者之差越大,问题也越大,反映出中国当前科学基础不够坚实,发展水平低于世界先进、低于经费增长、低于公众需求的水平。   科技评估体系亟待改革   业内专家反映,我国科研论文泡沫泛滥与唯论文倾向的人才选拔模式有着密切关系。搞研究需要&ldquo 十年磨一剑&rdquo ,但现行的评估体系下,只能用论文数量来评估,这种生硬的评估体系造成了人们对论文的追逐。   当前我国科研管理的模式偏重于定量化,也过分强调科技论文的影响因素。有专家认为,科技界的高水平学者,如果每五六年能够做出一项推动国家进步的项目,比每年都发表若干篇SCI论文更有意义。SCI可以作为一项参考指标,但不应该成为决定性因素,所以必须转换观念,使科研树立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部分业内人士表示,任何评价机制都有缺陷,在目前缺乏有效考核标准的情况下,应改进SCI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各学科的不同性质,不搞一刀切,也可以增加论文影响因素考核,突出引用率等衡量论文质量的因素。   相关学者建议,应从重数量向重质量、重转化、重实践等方向发展,改变目前不能完全体现科研规律的评价体系,尤其要破除论文泡沫背后的利益链条,使论文回归科技正途。
  • 从论文数据看“985工程”成就
    1998年4月,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的庆典上,向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此,教育部决定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重点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这一行动计划简称“985工程”。首批进入“985工程”的高校有34所,第二批高校有5所,一共有39所。   高等院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从近20年我国发表的科技论文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我国高校发表的科技论文,约占全国发表的科技论文总数的80%。所以高校的科研水平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科研水平现状。   通过分析高校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产出标志之一——科技论文,在实施“985工程”以来数量和质量的变化,可以大致看出我国整体科研水平在这11年的进步和发展。   我们用汤姆森科技信息集团的产品“基本科学指标”(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简称ESI)中的数据,对“985工程”中的21所高校在这11年中,无论是被收录的SCI论文数量,还是SCI论文的篇均论文引用数(指质量)的变化,来探讨“985工程”11年的成绩。   表一 21所大学SCI论文数11年变化   表一列出了1998年(“985工程”开始实施年)ESI所收录的中国21所高校的SCI论文数(从1989年1月到1998年12月底,10年间),和ESI公布的(从1999年1月到2009年6月底,即10年半时间)中国21所高校的SCI论文数。从表一可以看到,所有高校的SCI论文数,均有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增加。如上海交通大学,10年前,被SCI收录的论文只有638篇,而最近的10年半中,SCI论文达18246篇,增长了近30倍。又如浙江大学,1998年底之前的10年,SCI论文为1273篇,而到2009年6月30日之前的10年6个月,SCI论文上升到25516篇,增加到原来的20倍。当然,这同两所高校在1998年后,合并了一些高校,扩大了原来的学科有关系。   实际上,自实施“985工程”以来,我国发表的科技论文,除了在数量上大幅上升外,论文的创新力和学术质量也在不断提高,这从论文发表后,被他人引用的篇均引用数不断上升中也可以看到,表二则列出了这一变化。   目前国际学术界公认,判断一篇科技论文的内在价值及其创新力,科技论文发表后被他人引用的频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被他人引用的次数越多,表明该论文的原始创新力和影响力越大。汤姆森科技信息集团就是用这一指标,成功地预测了诺贝尔奖的获奖者。从2002年至今,在他们统计的各学科的引文桂冠者中,就预测到了1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表二 21所大学SCI论文篇均引用数变化   表二列出了“985工程”21所高校在199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11年间),每所高校发表的SCI论文的篇均引用数,和两年后,即1999年1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每所高校发表的SCI论文篇均引用数。从表二可以看到,所有高校在这两年中,SCI论文的篇均引用数都在上升,只是上升的速度不同而已。像清华大学是21所高校中篇均引用数上升得最快的高校,从两年前的3.84上升到今年的5.79,说明该校近年发表的SCI论文的学术质量和影响力均提高较快。在所统计的21所高校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表的科学论文的学术质量和创新力最高,该校发表的SCI论文的篇均引用数为7.13,在所统计的21所高校中最高,不愧为中国科学院办的高校,有从事高质量科学研究的传统。   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后60年中,尤其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科学和技术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目前,我国的科技人员已有4000多万,数量居世界第一。每年发表的科技论文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均越来越多。按汤姆森科技信息集团的统计,2007年我国在国际上发表的论文数已仅次于美国,为世界第二。但是我国发表的高质量科技论文较少,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模仿跟踪多,创新突破少,尤其在基础研究领域,有原始创新的成果更少。我们只能算是个科技大国,还不是科技强国。表三列出了国际上某些大学发表的SCI论文数和篇均引用数,可以看到这一差距。   表三 国际某些大学SCI论文数和篇均引用数   从表三可知,世界顶级大学不但发表的SCI论文数多,而且学术质量高。如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的科学论文篇均引用数分别达到27.78和19.31。另外从表三还可以看到,科技强国大学的论文篇均引用数都超过了10,而新兴国家如印度、巴西、俄罗斯、韩国和中国的著名高校的SCI论文的篇均引用数都不到10。这从一个方面说明,科技创新力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是多么的重要!   综上所述,实施“985工程”的11年,我国发表的SCI科技论文数在大幅上升,其学术质量和创新力也在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和科技强国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我国的科技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必须急起直追,只有当我国真正成为一个创新力很强的国家时,才能够使中华民族的复兴有更加牢固和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中国疾控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研究员)
  • 高校学生管理新规:休学创业经历可计入学业成绩
    2月17日消息,时隔近12年,教育部日前发布了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作为中国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制度,包括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允许跨校修读课程、严查新生入学资格等等,这份新规给大学生发放诸多新“福利”的同时,也划定了“禁区”。  福利  这些都能算学分  ——创新创业、论文专利、网络课程都可算学分  对于大学生来说,拿到学分顺利毕业是他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这份高校学生管理新规,新增了多项让学生获取学分的渠道。  例如,“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支持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可休学创业 经历成果计入学业成绩  与原规定相比,这一针对大学生管理的新版规定,特别突出了对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支持。  新规明确了学生享有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权利,将高校作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责任主体。  新规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如上文所述,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此外,新规还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学习制度更为灵活  ——放宽学生学习年限 允许跨校修读课程  在学制方面,新规也更加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主要鼓励学校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放宽学生学习年限,支持学生休学创业等。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  此外,新规明确,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并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条件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  新规还明确,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  对处分不服可申诉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生处理、处分和申诉制度因为与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历来都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对于学生处理、处分和申诉制度进行了较大篇幅的补充,新增了诸多内容。  新规明确,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除了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代表外,新规增加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作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此外,新规还新增学生处分应当设置期限并到期应予解除的内容,规定“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内容。  禁区  严惩冒名顶替上大学  ——新生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屡屡受到舆论聚焦,高校如何审查和把关新生的入学资格也显得格外重要。  这份新规明确,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对此,教育部表示,增加了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及入学后复查的内容、操作方法,从制度上和操作上减少和杜绝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可能性。  严惩学术不端  ——抄袭伪造、代写买卖论文将开除学籍  这份新规规定,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义务,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新规要求学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可以作出相关处分或处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规对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行为给予了严厉制裁,规定“对以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对存在抄袭、篡改、伪造学位论文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参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生,学校可以开除学籍。”  严惩考试作弊  ——替考、卖答案牟利等将开除学籍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纳入刑罚。  对于打击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现象,这份新规明确,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此进行解读时指出,新规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将“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行为增加为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在考试范围上,新规所规定的考试除了《刑法修正案(九)》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外,还包括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如各科目的期末考试等。
  • 涉论文抄袭、一稿多投,青年长江学者梁莹多篇论文“消失”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社会学教授梁莹的很多论文都凭空消失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网站上,这位教授的个人成果页面目前只张贴着英文论著目录,没有任何中文论文。这对一位本土的人文社科学者来说,是非常少见的情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但梁莹事实上著述颇丰,仅中国青年报记者所能查到的,以她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中文文献就超过了120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不过在过去几年里,她的这些学术成果陆续被从网上删除了:包括中国知网、万方、维普在内的主要学术期刊数据库中,现在都已检索不到任何她的中文论文;在那些期刊官网上,对应页码处也已无法查看。一家学术平台上仍能检索到论文条目,但页面已显示“404”(无法查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学术头衔来看,39岁的梁莹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她是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等多个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从南京化工大学毕业后,她先后在苏州大学和南京大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在北京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大学做过博士后研究,并于2009年起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任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论著是一位学者成长路上的重要垫脚石。那些如今无法检索的论文,曾帮助梁莹申请学位、获得研究经费、入选各项人才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用她一位同事的话说,她“几乎拿到了所有她那个年龄文科教授能够拿到的头衔”。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但对梁莹的声誉来说,这些“垫脚石”存在着潜在的威胁。记者比对论文时发现,其中至少有15篇存在抄袭或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例如,梁莹2002年发表的论文《转变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及其比较》,是厦门大学陈振明2001年的论文《转变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及其比较》的缩减版,只有极少数句子有说法上的差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些学术上的污点,随着那些论文的删除,都被从数据库里暂时抹掉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个是很不正常的事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位同意接受采访但要求匿名的学术期刊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2014年前后,这份期刊收到了梁莹从知网撤下其已经刊发的文章的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位负责人对此事印象很深,主要是因为作者主动要求下撤文章的情况极其少见。自创刊以来,这“可能是唯一一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梁莹希望这份期刊从知网上撤掉的两篇论文发表于十几年前,均是她在苏州大学行政管理学院读硕士时期发表的。她告知的撤稿理由有两条,一是发表论文时研究水平很低,文章很粗浅,二是现在自己只发英文论文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个是很不正常的事情。”这位负责人说,“我不认可这个原因。学问都是逐步精深的,难道现在成熟了,成了教授了,就不承认当时学术的粗浅了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因此,这家期刊没有答应梁莹的要求,之后也与她再无联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但那两篇论文还是从数据库中消失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知网负责期刊采编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也不清楚文章下线的原因,但按照撤稿流程,需要期刊社出具撤稿函。数据库是与期刊社合作,论文作者个人没有资格撤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万方数据库资源合作中心工作人员赵书杰则称,撤下文章“原则上要编辑部同意”,但梁莹这次的情况是作者要求的,“有特殊原因”却“不便透露”,但确实是符合撤稿流程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述期刊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向数据库出具过撤稿函。主动下撤文章一般是发现文章在重复率检测中不合格,或存在数据造假、一稿多投等问题。数据库不可以未经编辑部允许就撤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两家数据库方面均表示,会对新收入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以鉴定是否存在抄袭等问题,但很早以前的文章都是直接收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前述期刊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年的论文查重技术还不普及,审稿专家无法保证阅尽相关学科、相关专业方向上的所有刊发论文,出现学术不端的情况难以避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会学教授梁莹的很多论文都凭空消失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连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都删除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百度学术”检索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梁莹,得到125条检索结果,每一篇都给出了引向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的链接,但点击后,均显示文章不存在。引向百度文库、豆丁网、道客巴巴等国内文档分享平台的链接,对应网页也无法查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些消失的文献甚至包括梁莹的硕士学位论文《善治视野中我国公民的行政参与——现状、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和博士学位论文《当代公民文化培育中的社会资本因素研究——以南京市调查为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即使是提供电子版的相应期刊官网上,绝大多数也无法检索到文章,对应页码有图片预览,但无法查看具体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记者到图书馆期刊室里逐一对比后发现,120多篇文章都确实在期刊上白纸黑字发表过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一位教授说,2016年和2017年,该院多名教师从不同渠道获悉了梁莹撤稿之事,但没有料到会有100多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位教授说,梁莹2009年进入南京大学任教时,学院内部曾有不同意见。不同意见主要是认为她才30岁,就发表了30多篇论文,以文科的标准来看,担心她不太严谨,而且这些论文中并无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但是她仍然凭借论文数量上的优势通过了投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时任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梁莹参加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选聘时,虽有不同意见,但考虑到当时社工系的总体科研能力弱,而梁莹的科研能力比较强,所以顺利通过了。从程序上说,梁莹的入职没有什么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记者查询到,梁莹2009年之前发表的论文远多于30篇。仅2003、2004、2005年,她就分别发表论文22、11、17篇,2006年至2008年共发表16篇,且绝大多数都是独立署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她2003年发表的论文《治理:面对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新选择》与《走出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困境的一种新思维——来自治理理论的启示》属一稿多投,且全文约三分之二的篇幅与厦门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的两篇论文存在雷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数据库中,记者还发现数十篇其他作者的论文与梁莹的论文内容十分接近,但发表时间要晚于梁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09年到南京大学任教后,梁莹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都高于4篇,其中2011年~2013年各发表中文论文12篇、14篇、10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2014年起,梁莹开始发表英文论文,鲜少发中文论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网站介绍,梁莹近几年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发表英文论文50余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1年,梁莹入选了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度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计划,2017年又成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周晓虹回忆,梁莹进入学院后对工作“十分投入”,怀孕时都挺着大肚子、手上托着电脑边走边看,比较刻苦,发表的中英文论文数量较多。因此,她申请各种人才计划,院里都给予了支持。她通过了包括“青年长江”在内的多项人才评审,这些评审都是由国家各部委组织专家进行的,能够选上说明其具备了相应的研究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得知梁莹撤稿的情况后,周晓虹曾与她交流过。他向记者回忆,几年前,梁莹能连续发英文论文后,对发表中文文章就有些不屑。所以面对周晓虹的询问,她回答称自己以前的文章“都是垃圾”“不能代表我的水平”,所以拿掉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另一位要求匿名的教授则说,关于此事,现在没有什么“客观的证据”,都是传闻。他强调,该院的学风整体上是非常好的,也产出了很多具有内涵和思想的学术作品。但如果按照国外某些学术期刊模块化的方式来做论文,那就会影响文章的内涵,对学术本身是一种伤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我这条路有多难你知道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梁莹的同事介绍,社会学院6位教授曾向学校领导反映过关于梁莹的传闻,建议校方调查核实,否则“可能迟早要出事”,影响南大和社会学院的声誉。当时接待的一位校党委副书记表示会认真对待,但迄今没有反馈结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2017年3月,社会学院社工系2014级全体学生曾联名举报梁莹的教学态度极不端正,南京大学的学风督导员曾在课堂督察中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梁莹开设过社工系大三年级的专业课《社会工作行政》以及大一年级通选课《社会工作概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工系2014级本科生张云开(化名)告诉记者,梁莹常常早退1节课的时间,每节课都会长时间安排学生发言,自己玩手机或打电话,课堂上会出现10分钟里她自己玩手机而全班鸦雀无声的状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张云开回忆,梁莹还在课堂中炫耀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荣誉,表达对教学的不屑,“我已经混到头了,没什么好怕的了”“我已经评上教授了,学校说必须每年上三门课我才来给你们上课的”。她还会将期末考试的题目提前透露给学生,给绝大多数人打出高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5级本科生刘明萱(化名)告诉记者,梁莹上课就是坐着念课件,还时常在课堂讨论时吃零食。上《社会工作行政》课时,18周的课时,老师有五六次没有到堂,前3次安排了研究生讲课,后面只是安排助教盯着学生,让学生自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他们还反映,梁莹经常利用这门课让学生帮自己做私活儿,例如课程作业是帮她录入问卷,或安排学生去做与课程主题毫不相关的课题的回访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工系要求本科生在大三结束时完成一篇学术论文,2015级学生没有一个人选择梁莹当导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述情况,周晓虹对记者表示基本属实。为此,去年周晓虹根据学生的反映,专门组织了学院的5位领导去轮番听课,并根据听课的情况对梁莹提出过相应的批评,也组织梁莹与学生作过交流。梁莹表示愿意改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会学院现任院长成伯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学院已经注意到相关情况,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已经启动调查工作。如果梁莹教授学术不端的情况属实,一定会公正处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0月23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梁莹承认自己的一些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她表示,上述情况只在自己学术生涯最早期,即2005年以前出现。当时她刚读研究生,学术刚入门,不懂规范,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关于一稿多投,梁莹解释说,当时期刊即使不接收论文也不会给回复,所以等一段时间还没有下文,她会将论文修改后另外投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梁莹说,强调学术规范是2005年开始的,“你这样查,全中国所有的人,很多教授、博导都有问题。”“如果你这样追究下去,所有中国的学者,那么多,人人都有问题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她说,没有人会追究早年的事情,不希望早年的错误影响自己的前途。自己从最开始什么都不懂到现在能在顶级英文刊物发表论文,“我这条路有多难你知道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如果现在的英文论文有问题,我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她还告诉记者,自己撤稿的一个原因是,很多学生告诉她,她以前的中文论文水平比较低。她通过联系数据库公司的法务部门撤了稿,理由是这些数据库刊载她的论文没有经过作者允许,也未支付报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数据库里,那些论文的痕迹一点点被消除了。但这种删除有点像是掩耳盗铃——它们已经被保存在众多图书馆的书架上,白纸黑字,并将继续存在下去。 /p
  • 不同期刊相同负责人 部分期刊借机敛财
    “我们国家级的,费用2300字符800元”   “价格优惠”、“超低价格”、“全群最低价”、“低到你想不到的价格”……这是自由撰稿人纪争辉(化名)在自己加入的一个QQ群里看到的广告语。   在这个名叫“论文代理联盟”的QQ群里,用户叫卖的“商品”主要是期刊版面。偶尔,也会有兜售专著书号和论文署名权的信息发布。   2010年全年出版的总共36期《科技资讯》叠放在一起,厚度接近一尺。记者 来扬摄   一般来说,QQ群里的每位用户会发布一到两种期刊的征稿信息,但纪争辉发现,有一用户发布的征稿信息里提到了好几种期刊:《科技资讯》、《科技创新导报》、《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中外医疗》 而近年来,这几本“旬刊”每期发表论文的数量都比较多,有的甚至一期可刊载200多篇论文。   “一篇稿子收几百元,每期总共刊登几百篇,利益不用算,您也清楚。”纪争辉对记者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以发论文为由向《中外医疗》的杨编辑询问,该编辑告诉记者,“我们国家级的,费用2300字符800元”。   有意思的是,记者在今年的《中外医疗》等上述期刊的版权页上,都能看到这样一则“特别提示”:为共同维护出版纪律与尊严,请作者勿向本刊编辑及其他工作人员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出现纠纷,本刊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种期刊同一个负责人   在上述QQ群里,有两个用户经常“捆绑”着发布上述4种期刊的信息。纪争辉查询发现,这4种期刊在新闻出版部门备案信息中登记的负责人均为“郭陆庄”。   记者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查询时证实了上述任职信息:郭陆庄同时担任了《科技资讯》的社长和总编,《科技创新导报》的总编,《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主编,《中外医疗》的社长和总编。同时,他还是《糖尿病新世界》的执行总编。   上述期刊编辑部的部分工作人员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例如,张金荣同时担任《科技资讯》的副总编,《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副主编,《中外医疗》的副社长,《糖尿病新世界》的主编 《科技资讯》和《科技创新导报》的编辑部主任均为陈鹏,且这两种期刊总编室的3位工作人员完全相同……   除此之外,上述各期刊的关联关系还可以从刊社地址、征稿说明中窥见一斑。   例如,《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糖尿病新世界》在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备案地址是相同的。有一名自称“张老师”的编辑在不同时间发的约稿函里留下了同一个联系方式,却分别为《科技资讯》和《科技创新导报》约稿。   再如,这4种期刊的封二和封三会相互刊登彼此的“学术论文征集启事”,今年第3期的《中外医疗》封二刊登了《科技资讯》的“学术论文征集启事”,启事的最后写道:“本刊长期与《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科技创新导报》和《中外医疗》期刊开展学术交流,优秀稿件我刊可推荐至以上刊物优先发表。”   主管部门称,主管单位不同可能存在卖刊号现象   据记者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网站上查询,上述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却不尽相同。   《科技资讯》的主管单位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主办单位是北京国际科技服务中心、北京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科技创新导报》的主管单位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单位是中国宇航出版社、北京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主管单位是科技部,主办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外医疗》的主管单位是卫生部,主办单位是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二十一世纪联合创新(北京)医药科学研究院。   《糖尿病新世界》的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是中国病理生理学会。   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得知,北京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资讯》杂志社有限公司和《中外医疗》杂志社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均为郭陆庄。   对此,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种期刊的总编或社长由同一人担任的现象是可能存在的,因为有的期刊集团有很多报刊,可能只任命一个总编或社长。但是,如果一个总编掌管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杂志,而这些杂志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这种现象就值得怀疑了。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不一样,几乎不可能同时任命同一个总编或社长,这里面很可能存在卖刊号的现象。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年检结束之后,新闻出版总署在其期刊查询系统中,除公开期刊的刊名、刊号、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之外,还将公开该期刊的第一责任人姓名,以便公众查询、监督。   科技期刊上刊登小学教学论文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期刊创办时,须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其中包括期刊的办刊宗旨。期刊的办刊宗旨决定了其性质,一旦刊载内容偏离了办刊宗旨,或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刊宗旨,均属违规。   记者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查询时发现,上述4种期刊均为旬刊,刊载的内容绝大多数都是论文,但其办刊宗旨难称与学术有关。   例如,《科技资讯》的办刊宗旨是:“关注科技发展热点,报道高新技术前沿 追踪科技研发动态,介绍科技探索历程。本刊主要刊登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的科技文献和最新资讯。”   记者翻阅了几本新近出版的《科技资讯》,其中设置了“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与环境”、“污染与防治”、“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科技教育”、“学术论坛”、“图书馆论坛”等13个栏目,除与科技相关的文章外,也不乏《浅谈如何巧记单词》、《小学低年级识字教学之探讨》、《寓德育教育于音乐教学中》等基础教育领域的论文。   刊登在《科技资讯》上的绝大多数论文的篇幅为1个页码。2011年第3期的《科技资讯》有256个页码,刊登论文212篇。印刷的正文字体用的是小五号,很少有论文配发图表。   近两年的《科技资讯》采用的印刷纸张都非常薄,但记者将2010年出版的全部36期《科技资讯》叠放在一起测量其厚度,刻度显示其超过了28厘米,接近一尺。   《科技创新导报》、《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中外医疗》等3种期刊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但其页码数和刊登的论文数量略逊于《科技资讯》。例如,2011年出版的《中外医疗》有192个页码,刊登论文158篇。2010年全年的36期《中外医疗》叠放厚度超过22厘米。   刊登资讯的期刊是如何变身学术期刊的   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记者借到2004年第1期至今的《科技资讯》。《科技资讯》创刊于2003年,在2004年和2005年,其刊载的内容以资讯类文章和广告为主,其中大部分文章是编辑部自行收集的稿件,社外来稿很少有投稿者的信息,甚至用的都是笔名。   2004年第1期的《科技资讯》卷首语写道:“从2004年起,上、下半月刊发两种不同风格的杂志。一本办成汇集最新科技资讯及指导投资创业与企业经营的科技期刊。另一本办成运用科技视角解析产品品质、引导理性消费的科技刊物,刊发通讯、数码、家电。汽车、计算机等产品。成为都市时尚休闲人士的消费生活指南”。   2005年5月,《科技资讯》的刊期从半月刊变成了旬刊:上旬出版的A刊名为“车赏”,中旬出版的B刊叫做“midi音乐制作”,下旬出版的c刊的主题是“商务广场”。   自2006年第1期起,《科技资讯》刊载的内容陡然转型,开始刊登各类论文,1月平均每期刊登140余篇,2月平均每期刊登近190篇,以后每期刊登的论文数量都超过200篇。   而《中外医疗》的前身是《化工之友》,于2007年正式更名《中外医疗》。在更名之前,《化工之友》在征稿启事中就已经开始征集论文。   版面需求和供给的失衡让学术期刊有了敛财机会   上海理工大学学术期刊收费情况调查研究课题组在2007年进行的调研发现,当时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直接造成了学术期刊版面的需求数量(约480万篇/年)大大高于供给数量(约100万篇/年)的现象。版面需求和供给的严重失衡,使学术期刊收费成为现实,引发了“发表论文与人情的交易”及“发表论文与金钱的交易”等现象的出现。这种失衡所形成的巨大利益空间,导致了“非法办刊”、“版面出租”、“论文中介”、“李鬼杂志”等不合法现象的产生。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和他的研究团队对论文买卖“市场”的规模进行过估算: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为1.8亿~5.4亿元,而2009年的规模可达10亿元。这其中就包括“高额营利性版面费市场在内”。   在沈阳看来,论文买卖的主要技术手段是网络。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纪争辉提供的“论文代理联盟”QQ群聊天记录中看到,最近的半个多月以来,该群内每天都有20条左右的信息更新。这个创建于2009年10月,有190名用户的QQ群的资历和规模只能算中等。日前,记者利用“QQ搜索群”系统检索发现,带有“论文代理”关键词的QQ群有86个。多数群的用户数量在100~200名之间,其中不乏用户超过300名的群,最早的百名用户规模以上的群创建于2005年12月。   若是用“论文”两字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应结果可达6万余条。其中相当一部分与论文中介有关,例如,一个名为“超级论文群”的QQ群的用户数量达到了500名的上限,其简介明确写道:“教师论文/林业/文化/医疗/交通/市政等各类职称论文发表,刊载国家级刊物”。   据《法制日报》3月16日报道,武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了一家论文代理机构。当天,有用户在“论文代理联盟”QQ群里发布了这一新闻链接,并加注了“冒冷汗”的表情。但其他用户并未回应该留言,继续发布着各自的征稿和招聘组稿代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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